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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考信录十九

卷六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249–260 段

己意。其迂滞僻涩,不成文理,甚不难见;而古今诸儒无有觉其谬者。独欧阳公著《时世论》以斥之,其辩明矣。然读者狃於旧闻,亦未遽肯深信也。《小序》又以此诗篇首有‘昊天’二字,遂定以为郊祀天地之诗。诸儒往往亦袭其误。殊不知其首言‘天命’者止於一句,次言‘文、武受之’者亦止一句,至於‘成王’以下然後详说不敢康宁、缉熙、安静之意,乃至五句而後已,则其不为祀天地而为祀成王,无可疑者。故今特上据《国语》,旁采欧阳以定其说,庶几有以不失此诗之本指耳。或曰,《国语》所谓‘始於德让,中於信宽,终於固和,故曰“成”’者,其语成字不为王诵之谥,而韦昭之注大略亦如毛、郑之说矣,此又何耶?曰:叔向盖言成王之所以为成,以是三者;正犹子思所谓‘文王之所以为文’,班固所谓‘尊号曰昭,不亦宜乎’者耳。韦昭何以知其必谓文、武以是成其王道,而不为王诵之谥乎?盖其为说本出毛、郑,而不悟其非者。今欲一涤千古之谬,而不免於以误而证误,则亦将何时而已耶!”

译我的见解。那些观点迂腐滞涩、偏僻晦涩,不符合文章法度,这并不难看出;然而古今众多儒者却没有察觉其错误。只有欧阳修撰写《时世论》来驳斥它,辨析得非常明白。但是读者拘泥于旧有的传闻,也没有立刻肯深信不疑。《小序》又因为这首诗篇开头有“昊天”二字,于是断定它是郊祀天地的诗。众多儒者往往也沿袭这个错误。殊不知它开头说“天命”的只有一句,接着说“文王、武王承受天命”的也只有一句,至于“成王”以下,才详细阐述不敢安逸享乐、光明正大、安静守成的意思,直到五句之后才结束,那么它不是祭祀天地而是祭祀成王,是没有可疑之处的。所以现在特意向上依据《国语》,旁征博引欧阳修的观点来确定这一说法,希望大致能不失这首诗的本意。有人问,《国语》所说的“始于德让,中于信宽,终于固和,所以说‘成’”,这里的“成”字并不是指王诵的谥号,而韦昭的注释大体也像毛亨、郑玄的说法,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回答说:叔向大概是说成王之所以被称为“成”,是因为具备这三种德行;正如同子思所说的“文王之所以被称为‘文’”,班固所说的“尊号叫‘昭’,不也很恰当吗”一样。韦昭怎么知道它一定是指文王、武王凭借这三种德行成就了王道,而不是指王诵的谥号呢?大概是因为他的说法本出自毛亨、郑玄,而没有觉悟到他们的错误。现在想要彻底洗刷千古以来的谬误,却难免用错误来证明错误,那又何时才能结束呢!”

△周初四王之谥法与诗义

  余按:《诗》与《国语》之文明矣;欧阳子、朱子之辨详且尽矣。盖周之受命始於文王,克商始於武王,然奄、淮夷未平而商遗民亦未心服;迨成王之世,周公东征,而後四方始靖;至康王而後安享之。故《传》云:“武王克商,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不云“成王息民”者,成王之初四方犹未靖也。故文王谥“文”,言始以文德受天命也;武王谥“武”,言始以武功戡大难也;成王谥“成”,言商、奄始靖,王业成也;康王谥“康”,言天下无事,但抚安之也。故此诗言“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言文王、武王始受天命有天下也。至於成王蒙故业为天子,可以康矣,而不敢也,犹夙夜敬畏天命,益懋其德,是以能克商、奄、淮夷以靖四方:“肆其靖之”之靖,即“成王靖四方”之靖。然则此诗即无成王明文,亦断断必为成王之诗;而况已明言成王也!即《国语》不言为成王之德,亦断断不得移置之於文、武;而况《国语》又明言为成王也!故今从欧阳子、朱子之说,置之《成王篇》中。

  △《周颂》作於成、康以後

  又按:自宋以来,释此诗及《执竞篇》者多从《序》说。或云:“成王非‘基命’之君;而周之‘奄有四方’非自成、康始。”然则《洛诰》之“王如弗敢基命定命”,亦将以为非告成王;《鲁颂》之“奄有龟、蒙”,亦将谓鲁至僖公时始有龟、蒙之地哉!况《传》称“成王靖四方”,靖也者,乱而安之之谓也。方且可谓之“靖四方”,乃反不可谓之“奄有四方”乎!或云:“《酒诰》称‘成王畏相’,‘惟助成王德显’,皆非周之成王。”夫“成王”“畏相”相对为文,“助成”二字相连为义,皆与此文不类。此文“成王”上无他文,下有“不敢康”之语,“成王”之为一人甚明;况《执竞》之“成、康”连言之者哉!若以《酒诰》故,凡言“成王”者皆不得为成王,则《传》所称“夹辅成王”,“成王定鼎”,“成王周公之命祀”,亦皆将以为武王乎!原其所以穿凿附会,务以成、康为武王者,无他,狃於前人之说,以为《颂》皆周公所作,周公制礼作乐,不应无祀天地及祀武王之诗;自周公後,不当复有作《颂》者耳。不知以此诗为祀天地武王者,《序》之言耳,非《经》自言之也。《周颂》三十一篇,其中称天及武王者甚多,何所见必此二诗然後可以祀天地武王?《诗》之逸者多矣,又安知祀天地武王者之非已逸乎?周公以後不当有《颂》,则何以宣、幽之世尚有《大雅》?又何以春秋之时鲁尚有《颂》?岂侯国可以作颂,天子反不可乎?若谓成王非世室,不当有祀成王之诗,则祀成王时将遂无乐乎?而武王当周公时亦不得遂立世室也。嗟夫,《国语》以《常棣》为周公之诗,与《传》相抵捂者,则人皆信之;此诗之言为成王,与《经》相合者,则人不之信。朱子沿《序》之误而未正者,虽委曲难通,皆相安为固然;至此诗正《序》之误,辨语详晰,而反极力以攻之。宋玉曰:“其曲弥高,其和弥寡。”韩子曰:“小惭,亦蒙谓之小好;大惭,亦蒙谓之大好。小称意,人必小怪之;大称意,人必大怪之。”吾始未以为然,及读《周颂》而後深信其不谬也!岂是所非而非所是,人情固当然乎?《周颂》非周公所作,说已见前《周公相成王篇》中。

  【补】“成有岐阳之搜。”(《左传》昭公四年)

  △▯岐之年无考

  此未知为周公存时事,抑周公没後事。既无可考,未便置前篇中。故录於此。

  △辩《伪书君陈》及《书序》

  《伪古文尚书》有《君陈篇》;其《序》云:“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余按:此篇“嘉谟嘉猷”数语见於《坊记》;玩其语意,乃人臣相诰诫之词,非君命其臣之言也。何者?君人之道以能受言为贤,但取其谋之益於民而不必其谋之出於己,故曰“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大焉,舍己从人,乐取於人以为善。”臣人者则不

译△周初四王的谥法与《诗经》义理

我按:《诗经》与《国语》中的文辞已经明白;欧阳修、朱熹的辨析详尽且透彻。大周承受天命始于文王,战胜商朝始于武王,然而奄国、淮夷尚未平定,商朝的遗民也未真心归服;等到成王时期,周公东征,之后四方才开始安定;到了康王之后才安享太平。所以《左传》说:“武王战胜商朝,成王安定四方,康王使百姓休养生息”;不说“成王使百姓休养生息”,是因为成王初期四方尚未安定。所以文王谥号“文”,是说开始以文德承受天命;武王谥号“武”,是说开始以武功平定大难;成王谥号“成”,是说商、奄开始安定,王业完成;康王谥号“康”,是说天下无事,只是安抚使之安宁。所以这首诗说“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是说文王、武王开始承受天命拥有天下。至于成王继承旧业成为天子,本可以安乐了,却不敢安乐,仍然早晚敬畏天命,更加勉力修德,因此能够战胜商、奄、淮夷以安定四方:“肆其靖之”中的“靖”,就是“成王安定四方”中的“靖”。那么这首诗即使没有明确提到成王,也断定必是成王的诗;何况已经明确提到成王呢!即使《国语》不说这是成王的德行,也断定不能移置到文王、武王身上;何况《国语》又明确说是成王呢!所以现在采纳欧阳修、朱熹的说法,将其归入《成王篇》中。

△《周颂》作于成王、康王之后

又按:自宋代以来,解释这首诗及《执竞篇》的人多遵从《诗序》的说法。有人说:“成王不是‘基命’的君主;而周朝‘奄有四方’不是从成王、康王开始的。”那么《洛诰》中的“王如弗敢基命定命”,也将认为不是告知成王吗?《鲁颂》中的“奄有龟、蒙”,也将说鲁国直到僖公时才拥有龟、蒙之地吗!况且《左传》称“成王安定四方”,“靖”的意思,是使混乱变得安定的意思。既然可以说“安定四方”,反而不可以说“奄有四方”吗!有人说:“《酒诰》称‘成王畏相’,‘惟助成王德显’,都不是周朝的成王。”“成王”与“畏相”相对成文,“助成”二字相连成义,都与这篇文字不类。这篇文字“成王”上面没有其他文字,下面有“不敢康”的话,“成王”是一个人非常明显;何况《执竞》中“成、康”连称的呢!如果因为《酒诰》的缘故,凡是说“成王”的都不能是成王,那么《左传》所称的“夹辅成王”,“成王定鼎”,“成王周公之命祀”,也都将认为是武王吗!推究其穿凿附会、务必以成王、康王为武王的原因,没有别的,是拘泥于前人的说法,认为《颂》都是周公所作,周公制礼作乐,不应该没有祭祀天地及祭祀武王的诗;自周公之后,不应当再有作《颂》的人。不知道把这首诗当作祭祀天地武王的诗,是《诗序》的话,不是《经》自己说的。《周颂》三十一篇,其中称颂天和武王的很多,凭什么见得一定是这两首诗然后才可以祭祀天地武王?《诗经》散佚的很多,又怎么知道祭祀天地武王的诗不是已经散佚了呢?周公之后不应当有《颂》,那么为什么宣王、幽王时代还有《大雅》?又为什么春秋时期鲁国还有《颂》?难道诸侯国可以作颂,天子反而不可以吗?如果说成王不是世室,不应当有祭祀成王的诗,那么祭祀成王时就将没有音乐吗?而武王在周公时也不应当立刻建立世室。唉,《国语》把《常棣》当作周公的诗,与《左传》相抵触,人们都相信;这首诗说为成王,与《经》相合,人们却不相信。朱熹沿袭《诗序》的错误而没有纠正,虽然曲折难通,都安然认为是当然;至于这首诗纠正《诗序》的错误,辨析详细清晰,反而极力攻击它。宋玉说:“其曲弥高,其和弥寡。”韩愈说:“小惭,亦蒙谓之小好;大惭,亦蒙谓之大好。小称意,人必小怪之;大称意,人必大怪之。”我起初不以为然,等到读了《周颂》之后才深信其不谬!难道是非颠倒,人情本来就是这样吗?《周颂》不是周公所作,说法已见于前文《周公相成王篇》中。

【补】“成有岐阳之搜。”(《左传》昭公四年)

△〇岐阳之搜的年份无考

这不知道是周公在世时的事,还是周公去世后的事。既然无可考证,不便置于前篇中。所以记录于此。

△辩《伪书君陈》及《书序》

《伪古文尚书》有《君陈篇》;其《序》说:“周公死后,任命君陈分管东郊。”我按:这篇中“嘉谟嘉猷”几句话见于《坊记》;玩味其语意,是人臣互相告诫的话,不是君主命令臣下的话。为什么呢?为君之道以能接受意见为贤明,只取谋略对百姓有益而不必谋略出于自己,所以说“禹听到善言就拜谢;大舜更伟大,舍弃自己的意见听从别人,乐于从别人那里吸取善行。”为臣的人则不

然,但求其国之受其益而不必己之擅其名,是以善则归君,过则归己。故此言出於人臣之口则为忠,出於人主之口则不可以为训。成王,周之令主,其必不出此言明矣。又按:《书君▯篇》乃周公诰召公之词,周、召位皆三公,同朝事主,是以相称为“君”。《春秋传》,邻国诸侯皆相称以“君”,若“君处北海”,“君命敝邑”之类是也。未闻君而称其臣为“君”者。然则“君陈”当为同僚相称之语,是以篇中有此文;非成王语也。且君陈分正东郊,非居帷闼而拾遗补阙者可比,成王告以此言欲何为乎?此《序》不见於《史记周本纪》,疑与《伪书》同出一手。然则君陈之尹洛亦未必有此事矣。又按:《论语》孔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所谓政者,一家之政也,故曰:“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今《伪书》以为国政,亦与孔子之意相背。包氏之注《论语》以“孝乎惟孝”为句,然则包氏未尝见此篇矣。包氏不见,则是书不出於安国也。大抵此篇之语多采之古传记。故今不录。

译然而,只求国家从中受益,而不必自己独占美名,因此好事归功于君主,过错归咎于自己。所以这话从臣子口中说出是忠诚,从君主口中说出则不能作为典范。成王是周朝贤明的君主,他必定不会说出这样的话,这是显而易见的。又考:《尚书·君陈》篇是周公告诫召公的话,周公和召公都位列三公,同在朝廷侍奉君主,因此互相称呼为“君”。《春秋传》中,邻国的诸侯也都互相以“君”相称,像“君处北海”、“君命敝邑”之类就是例子。从未听说过君主称呼他的臣子为“君”的。那么“君陈”应当是同僚之间互相称呼的用语,所以篇中有这样的话;这不是成王说的话。况且君陈分管东郊,不是那种在君主身边拾遗补阙的人可比,成王对他讲这样的话是想做什么呢?这篇序言不见于《史记·周本纪》,怀疑它与《伪书》出自同一人之手。那么君陈治理洛邑这件事也未必真实存在了。又考:《论语》中孔子说:“《尚书》说:‘孝啊,只有孝,友爱兄弟,推广到政事上。’”这里所说的政事,是指一家之内的家政,所以说:“这也是从政,何必一定要做官才算从政呢!”现在《伪书》认为这是国家政事,也与孔子的意思相违背。包咸注解《论语》时将“孝乎惟孝”断为一句,那么包咸未曾见过这篇文献了。包咸没见到,说明这本书不是出自安国之手。大致上这篇文献的话多采自古传记。所以现在不收录。

【附录】“凤凰鸣矣,于彼高罔。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艹奉}々萋萋;▯▯喈喈。”(《诗大雅》)

  【附录】“周之兴也,▯▯鸣于岐山。”(《周语》)

  【存参】“《卷阿》,召康公戒成王也,言求贤用吉士也。”(《诗序》)

  △凤鸣岐山之时无考

  按:凤鸣岐山不知的在何时;《大雅》、《周语》皆无明文。惟《诗序》以《卷阿》为成王时所作,或凤鸣即在此时与?然未有以见其必然。姑附录於成王之世,而存《序》文以待参考。

  “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怿。甲子,王乃洮▯水,相被冕服,凭玉几。乃同召太保▯、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王曰:‘呜呼,疾大渐,惟几,病日臻;既弥留,恐不获誓言嗣,兹予审训命汝!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丽陈教’则肄肄不违,用克达殷,集大命。在後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训,无敢昏逾。今天降疾,殆弗兴弗悟。尔尚明时朕言,用敬保元子钊弘济于艰难!柔远能迩,安劝小大庶邦。思夫人自乱于威仪。尔无以钊冒贡于非几!’兹既受命还,出缀衣于庭。越翼日乙丑,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丁卯,命作册度。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须材。”(《书顾命》)

  “王麻冕黼裳,由宾阶▯齐。卿士邦君麻冕蚁裳,入即位。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阼阶脐太史秉书,由宾阶▯齐,御王册命,曰:‘皇后凭玉几,道扬末命,命汝嗣训,临君周邦,率循大卜,燮和天下,用答扬文武之光训!’王再拜,兴,答曰:‘渺渺予末小子,其能而乱四方,以敬忌天威!’乃受同瑁。王三宿,三祭,三咤;上宗曰‘飨。’太保受同,降盥,以异同秉璋以酢,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受同,祭,哜,宅,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降,收;诸侯出庙门俟。”(同上)

  “王出在应门之内。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皆布乘黄朱,宾称奉圭兼币,曰:‘一二臣卫,敢执壤奠!’皆再拜稽首。王义嗣德,答拜。太保暨芮伯咸进相揖;皆再拜稽首,曰:‘敢敬告天子!皇天改大邦殷之命,惟周文、武诞受▯若,克恤西土。惟新陟王毕协赏罚,戡定厥功,用敷遗後人休。今王敬之哉!张皇六师,无坏我高祖寡命!’”(《书康王之诰》)

  “王若曰:‘庶邦侯甸男卫,惟予一人钊报诰。昔君文、武丕平富,不务咎,▯至齐信,用昭明于天下;则亦有熊罴之士,不二心之臣,保▯王家,用端命于上帝。皇天用训厥道,付畀四方。乃命建侯树屏,在我後之人。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顾绥尔先公之臣服于先王,虽尔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用奉恤厥若;无遗鞠子羞!’群公既皆听命,相揖趋出。王释冕,反丧服。”(同上)

  △《顾命》有葬成王之脱简

  苏氏云:“成王崩,未葬,君臣皆冕服,礼欤?曰:非礼也。使周公在,必不为此。”余按《康王之诰》,诸侯咸在,九日之间安能遽至此,必成王葬后之事,“狄设黼▯”之上盖有阙文;非皆癸酉一日内事也。故顾君云:“《传》言‘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而今‘太保率西方诸侯,毕公率东方诸侯’,是七月之馀也。因其中有脱简,而後之说《书》者并以系之‘越七日癸酉’之下,所以生後儒之论。而不思初崩七日之间,诸侯何由而毕至乎!”又云:“‘狄设黼▯缀衣’以下,即当属之《康王之诰》:自此以上,记成王顾命登遐之事;自此以下,记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诸侯之事也。”又云:“《洛诰》:‘戊辰,王在新邑。’则王之至洛可知;乃二公至洛并详其日月而王不书,金氏以为其间必有阙文。然则《顾命》之脱简又何疑哉!”由是言之,则康王与卿士之冕服在成王葬后,非未葬而冕服明矣。盖《顾命》、

译【附录】“凤凰鸣叫啊,在那高高的山冈。梧桐生长啊,在那朝阳照耀的地方。草木茂盛青翠;凤鸣和乐悠扬。”(《诗经·大雅》)

【附录】“周朝兴起的时候,凤凰鸣叫于岐山。”(《国语·周语》)

【存参】“《卷阿》这首诗,是召康公告诫成王的作品,说的是寻求贤才、任用善良之士。”(《毛诗序》)

△ 凤凰鸣叫于岐山的时间无法考证

按:凤凰鸣叫于岐山不知发生在何时;《大雅》、《周语》都没有明确的记载。只有《诗序》认为《卷阿》是成王时期所作,或许凤凰鸣叫就在这个时候?然而没有证据表明这一定是必然的。暂且把它附在成王时代之下,而保留《诗序》的文字以供参考。

“正是四月,月亮初亏,成王心情不悦。甲子日,成王才用水洗漱,由人辅助穿戴好冕服,靠着玉几。于是同时召见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官、御事。成王说:‘唉,我的病势日益加重,情况危急,病情一天天恶化;既然已经病入膏肓,恐怕来不及留下遗言给继承人,因此我郑重地训诫命令你们!从前文王、武王发扬光辉,奠定基业,陈述教化,于是大家勤勉不懈,没有违背,因此能够攻克殷商,承受天命。后来的年轻人,要恭敬地顺应天威,继承遵守文王、武王的伟大训诫,不敢昏乱逾越。如今上天降下疾病,我恐怕起不来,也醒不过来了。你们还要明察我的这些话,用来恭敬地保护元子钊,使他能够大力渡过艰难!安抚远方,亲近近处,安定并劝勉大小各国。要想到人们自己会在威仪上失礼。你们不要让钊冒昧地进献于不吉利的时机!’成王说完这番话后,回到内室,在庭院中陈列衣物。到了第二天乙丑日,成王去世。太保命令仲桓、南宫毛,让他们会同齐侯、吕伋,带着两名持戈的卫士,以及一百名虎贲武士,到南门之外迎接太子钊,引导他进入翼室,主持宗庙祭祀。丁卯日,命令制作册命文书。过了七天,癸酉日,伯相命令士须材。”(《尚书·顾命》)

“康王戴着麻冕,穿着绣有斧形花纹的礼服,从宾客的台阶上斋戒。卿士和诸侯也戴着麻冕,穿着绣有蚁形花纹的礼服,进入就位。太保、太史、太宗都戴着麻冕,穿着红色的礼服。太保捧着大圭,上宗捧着同瑁,从东面的台阶上斋戒。太史拿着册命文书,从宾客的台阶上斋戒,侍奉康王宣读册命,说:‘先王靠着玉几,传达最后的遗命,命令你继承训诫,统治周国,遵循大的卜筮,调和天下,用来报答发扬文王、武王的光辉训诫!’康王两次拜谢,起身,回答说:‘我这样年幼无知的末代小子,能够治理四方,以恭敬戒惧天威吗!’于是接受了同瑁。康王三次住宿,三次祭祀,三次叹息;上宗说‘享用祭品。’太保接过同瑁,走下台阶洗手,拿着不同的同瑁和璋玉进行酬答,把同瑁交给宗人,拜谢;康王回拜。太保接过同瑁,祭祀,品尝,放置,把同瑁交给宗人,拜谢;康王回拜。太保走下台阶,收拾祭器;诸侯走出庙门等候。”(同上)

“康王走出,在应门之内。太保率领西方的诸侯进入应门左边,毕公率领东方的诸侯进入应门右边,都铺陈着黄色的丝织品,宾客捧着圭玉和兼币,说:‘我们这些臣子,敢献上泥土作为祭奠!’都两次拜谢并叩头。康王以继承德行的名义,回拜。太保和芮伯都上前互相作揖;都两次拜谢并叩头,说:‘敢恭敬地禀告天子!皇天改变了大邦殷商的天命,只有周文王、武王大大地承受了顺从,能够安抚西土。新即位的先王完全协调赏罚,平定了他的功业,用来给后人留下美好的声誉。现在大王要恭敬啊!壮大六军,不要败坏我们高祖的寡命!’”(《尚书·康王之诰》)

“康王说:‘各国的侯、甸、男、卫,只有我一人钊发布诰命。从前文王、武王伟大的太平富足,不追求过错,达到齐一的诚信,用来昭明于天下;于是也有熊罴般的勇士,没有二心的臣子,保卫王家,用来端正天命于上帝。皇天因此训导他的道,交付四方。于是命令建立诸侯树立屏障,在我们后人之后。如今我这些伯父,还要互相顾及,安抚你们先公的臣子服从先王,虽然你们身体在外,但心没有不在王室的,用来奉承安抚那些顺从的人;不要留下让幼主受辱!’群公都已经听从命令,互相作揖快步退出。康王脱下冕服,换回丧服。”(同上)

△ 《顾命》中有记载成王葬礼的脱简

苏氏说:“成王去世,尚未安葬,君臣都穿着冕服,合乎礼吗?回答说:不合乎礼。如果周公在世,一定不会这样做。”我按《康王之诰》,诸侯都在场,九天的时间里怎么能迅速到达,这一定是成王安葬之后的事情,“狄设黼黻”之上大概有缺漏的文字;并非都是癸酉这一天内的事。所以顾氏说:“《传》说‘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而现在‘太保率领西方诸侯,毕公率领东方诸侯’,这是七个月之后的事。因为其中有脱简,而后来说《书》的人全都系在‘越七日癸酉’之下,所以产生了后世儒者的议论。而不思考刚去世七天之间,诸侯怎么能够全部到达呢!”又说:“‘狄设黼黻缀衣’以下,就应当属于《康王之诰》:从此以上,记载成王顾命去世之事;从此以下,记载明年正月上旬康王即位朝见诸侯之事。”又说:“《洛诰》:‘戊辰,王在新邑。’那么王到达洛邑可知;两位公到达洛邑并详细记载了日期而王不记载,金氏认为其中一定有缺漏的文字。那么《顾命》的脱简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由此说来,那么康王与卿士的冕服是在成王安葬之后,而不是未安葬就穿冕服,这是明确的。大概《顾命》、

《康王之诰》,伏生本合为一;因其间有脱简,前後首尾不具,故後人分两篇之时不知当於何处画断,误以“王出在应门之内”为《康王之诰》之首,是以“狄设黼▯”之文遂割属於上篇之末耳。苏氏不知其有脱简,故於诸侯之至不能为解,乃以问疾之诸侯当之。然观《康王之诰》尤重诸侯,故曰“建侯树屏”曰“尔身在外”;此篇之作尤重於朝诸侯;故曰“卿士邦君麻冕蚁裳,入即位”,曰“诸侯出庙门俟”,曰“东方诸侯入应门左,西方诸侯入应门右”,则是诸侯毕至明矣。若止问疾之诸侯,其人数必不多何得舍在内之百官卿士不言而反斤斤焉於其少者详记之乎!至顾君以此为周公所制之礼,谓“释三年之丧以尽斯须之敬”,又谓“康王当太平之时为继体之主,而史录其遗文训诰以为一代之法”,则於事理亦尚未合。古者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三年:其见於书传者,舜、禹、启、太甲、武丁之事皆然。及武王崩,周公以冢宰摄政,不幸群叔流言,周公东避,遂不得终其摄。至成王崩,召公鉴前之祸,故於葬后遽奉康王以朝诸侯。其后春秋之世,嗣君皆於葬後逾年即位,盖始於此。故史录之为书,志此礼所由变。故曰“王麻冕黼裳”,曰“王释冕,反丧服”。丧未毕而朝诸侯者,前未有此礼,是以详记其服,谨其始耳;非以此为当然而著之篇以垂法也。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孔乎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伤周公、召公处事之变而不得复然也。故今申其说而正之。说并见前《周公篇》中。

译《康王之诰》,伏生本将其合为一篇;因为其中存在脱简,前后首尾不完整,所以后人将其分为两篇时,不知道应当在何处划分界限,错误地把“王出在应门之内”当作《康王之诰》的开头,因此“狄设黼〇”的文字就被割裂归入上篇的末尾了。苏氏不知道其中有脱简,所以对于诸侯到来这一情节无法解释,便用前来问疾的诸侯来对应。然而看《康王之诰》尤其重视诸侯,所以说“建侯树屏”,说“尔身在外”;这一篇的制作尤其重视朝见诸侯,所以说“卿士邦君麻冕蚁裳,入即位”,说“诸侯出庙门俟”,说“东方诸侯入应门左,西方诸侯入应门右”,这样看来诸侯全部到齐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只是问疾的诸侯,其人数必定不多,怎么能舍弃在宫内的百官卿士不说,反而对人数较少的他们详细记载呢!至于顾君认为这是周公所制定的礼仪,说“解除三年的丧服以尽片刻的敬意”,又说“康王在太平之时作为继位的君主,而史官记录其遗留的文字训诰作为一代的法度”,这在事理上也不相符合。古代君主去世,百官总领自己的职责听命于冢宰三年:这在书传中有所记载,舜、禹、启、太甲、武丁的事情都是如此。等到武王去世,周公以冢宰身份摄政,不幸群叔散布流言,周公向东避祸,于是没能完成他的摄政。到了成王去世,召公鉴于之前的祸患,所以在葬礼后立刻奉康王去朝见诸侯。此后春秋时代,嗣君都在葬礼后逾年即位,大概始于此时。所以史官记录成书,是记载这种礼仪变化的缘由。所以说“王麻冕黼裳”,说“王释冕,反丧服”。丧期未毕而朝见诸侯,以前没有这种礼仪,所以详细记载其服饰,是谨慎地记录这一开端;并非认为这是理所当然而著录成篇以垂范后世。子张说:“《书》中说:‘高宗谅阴,三年不言。’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何必是高宗,古时候的人都是这样。”这是哀伤周公、召公处事的变化而不能恢复旧制。所以现在重申这一说法以纠正它。解说也见于前文《周公篇》中。

【补】“康有酆宫之朝。”(《左传》昭公四年)

  △《关雎》非刺诗

  齐、鲁、韩三家诗皆以《周南》之《关雎篇》为康王时陈古刺今之作,故《汉书》云:“佩玉晏鸣,《关雎》叹之。”《列女传》云:“康王晏出朝,《关雎》预见。”余按《论语》,孔子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则《关雎》乃和平中正之音,咏歌当时之盛事者,非刺诗也;而细玩通篇之词,亦绝无刺时之意。且康王之世乃周久道化成之时,君子淑女莫如此时为多,然则谓为康王之世或未必诬,谓为刺诗则断非也。故今不采《汉书列女传》文。说并见前《文王篇》中《刑于寡妻条》下。

  【附录】“惟十有三年六月庚午フ,王命作策《丰刑》。”(《逸书》)

  △《丰刑》与《毕命》

  按《史记》、《书序》并云:“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与此文意似异。但此乃《汉书》所录孔壁古文,似不应误;又未见其下文如何;难以悬断。姑列之於附录。至伪书《毕命篇》语多剿袭,文亦雕琢,乃因《史记》、《书序》之言而衍之者。故不载。

  “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馀年不用。”(《史记周本纪》)

  △刑措

  此语似有所本,於理亦当如是。故存之。

  【附录】“永言配命,成王之孚。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永言孝思,昭哉嗣服。昭兹来许,绳其祖武。於万斯年,受天之祜。”(《诗大雅》)

  △颂美诗不应尽属文、武

  卫宏《毛诗序》云:“《下武》,继文也。武王有圣德,复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焉。”《郑笺》释“成王之孚”云:“孚,信也,成我周家王道之信也。”余按:《文王之什》称文、武之功德者凡六篇,皆明称为“文王”云云,“武王”云云,未有含混其词者。盖诗作於成、康之世,不举其谥则无以别於今王故也。其馀四篇则不然。《▯或朴》言“勉勉我王”,似称现在之君者然。《旱麓》言“岂弟君子”,正与《▯酌》、《卷阿》文同,皆不似追述文王语;而文王时亦初无“六师”也。《灵台》一诗,前於《文王篇》中已辨之矣。至此篇所云“昭哉嗣服”,“绳其祖武”者,玩其语意,皆似指继体之君,尤不类创业之主;恐所谓“成王之孚”者即谓成王,非武王也。盖文、武,受天命者也,成王缵而述之,是以永保无失,故曰“永言配命,成王之孚”。继成王者必法成王,乃谓之孝,故三章曰“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欲嗣成王之功,必履文、武之迹,故四章曰“昭哉嗣服”,五章曰“绳其祖武”也。如此训释,似於事理为近;较之以“成王”为“成我周家之王道”者,於文理亦殊自然矣。大抵三代以上贤臣哲辅於守成之世尤致慎焉,不但《召诰》、《无逸》圣贤之儆戒然也,即诗人亦多於颂祷之中默寓劝勉之意。《▯酌》、《卷阿》,其显然较著者。下至穆王之世,《祈招》之诗犹以“如玉如金,而无醉饱”乙为词。则知古人立言之体往往如是,固不得尽以为称功颂德诗也。况成、康之际正当王化之成,当时群臣岂得绝无赞扬箴规之语见於《经》、《传》,亦不得尽以为咏歌文、武诗也。但传注皆未有言及此者,故今不敢直断为然。姑附录此文於成,康之世以见其大凡,而识其说如此。後世有卓识之儒出,当有以决之也。

  【附录】“昔我先王熊释,与吕▯、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左传》昭公十二年)

  【附录】“四国有王,郇伯劳之。”(《读曹风》)

  △郇伯未必为文王子

  按:丁公之仕王朝,见於《尚书》;其余诸人则未知其果仕王朝否也。郇伯,旧说以为文王之子;然郇世为诸侯,则亦未有以见其必为文王子也。故并附录於後。

  【备览】“康王卒,子昭王瑕立。”(《史记周本纪》)

  ○昭王

  【补】“昭王南征而不复。”(《左传》僖公四年)

  【备览】“

译【补】“康王在酆宫接受朝见。”(《左传》昭公四年)

△《关雎》不是讽刺诗

齐、鲁、韩三家诗都认为《周南》中的《关雎》篇是康王时期借古讽今的作品,所以《汉书》说:“佩玉迟缓鸣响,《关雎》对此叹息。”《列女传》说:“康王晚出朝,《关雎》预见此事。”我考察《论语》,孔子称赞《关雎》“快乐而不淫荡,悲哀而不伤痛”,那么《关雎》乃是平和中正的乐音,是咏颂当时盛事的,不是讽刺诗;而且仔细玩味全篇的文辞,也绝无讽刺时政的意思。况且康王时代正是周朝长久教化成就之时,君子淑女没有比这时更多的了,那么说它是康王时代的作品或许未必是诬妄,但说它是讽刺诗则断然不对。所以现在不采纳《汉书》《列女传》的说法。此说也见前文《文王篇》中“刑于寡妻”条下。

【附录】“在十三年六月庚午日,王命令制作策书《丰刑》。”(《逸书》)

△《丰刑》与《毕命》

考察《史记》、《书序》都说:“康王命令制作策书;毕公分别居住在里成周郊外,作了《毕命》。”这与上文的意思似乎不同。但这乃是《汉书》所收录的孔壁古文,似乎不应有误;又没见到下文是怎样的;难以凭空断定。暂且把它列在附录中。至于伪书《毕命篇》言语多抄袭,文辞也雕琢,是依据《史记》、《书序》的话而演绎出来的。所以不记载。

“成王、康王时期,天下安宁,刑罚搁置四十多年不用。”(《史记周本纪》)

△刑罚搁置

这话似乎有所依据,从道理上讲也应当如此。所以保留它。

【附录】“永远言语配合天命,成就成王的诚信。成就成王的诚信,是下土的楷模。永远言语孝顺思念,孝顺思念就是法则。……永远言语孝顺思念,显耀啊继承职事。显耀这未来的长久,遵循祖先的足迹。在万年之中,承受上天的福佑。”(《诗大雅》)

△颂美诗不应全归于文王、武王

卫宏《毛诗序》说:“《下武》,是继承文王。武王有圣德,再次承受天命,能够显扬先人的功业。”《郑笺》解释“成王之孚”说:“孚,是诚信,成就我周家王道的诚信。”我考察:《文王之什》称颂文王、武王功德的共有六篇,都明确称为“文王”怎样怎样,“武王”怎样怎样,没有含混其词的。大概诗作于成王、康王时期,不举出他们的谥号就无法与当今的君王区别开来。其余四篇则不然。《〇或朴》说“勤勉啊我们的君王”,似乎是在称呼现在的君主。《旱麓》说“和乐平易的君子”,正与《〇酌》、《卷阿》的文辞相同,都不像是追述文王的话;而且文王时期也还没有“六师”。《灵台》这一首诗,前文在《文王篇》中已经辨析过了。至于本篇所说的“显耀啊继承职事”,“遵循祖先的足迹”,玩味其语意,都似乎是指继承大统的君主,尤其不像开创基业的君主;恐怕所谓“成王之孚”就是指的成王,不是武王。大概文王、武王,是承受天命的人,成王继承并阐述他们的事业,所以能永远保持而不丧失,所以说“永远言语配合天命,成就成王的诚信”。继承成王的人必定效法成王,才叫做孝顺,所以第三章说“永远言语孝顺思念,孝顺思念就是法则。”想要继承成王的功业,必定要践行文王、武王的足迹,所以第四章说“显耀啊继承职事”,第五章说“遵循祖先的足迹”也。这样训释,似乎更符合事理;比起把“成王”解释为“成就我周家王道”的说法,在文理上也特别自然了。大抵三代以上的贤臣哲辅在守成的时代尤其谨慎,不但《召诰》、《无逸》中圣贤的警戒如此,即使诗人也多在颂祷之中默默寓含劝勉之意。《〇酌》、《卷阿》,就是明显显著的例子。下至穆王时期,《祈招》的诗还用“如玉如金,而不醉饱”作为词句。那么可知古人立言的体例往往如此,固然不能全都认为是称功颂德的诗。况且成王、康王时期正当王化成就之时,当时的群臣岂能完全没有赞扬规劝的话见于《经》、《传》,也不能全都认为是咏颂文王、武王的诗。只是传注都没有提及这一点,所以现在不敢直接断定是这样。暂且把这篇文章附录在成王、康王时期以显示其大概,并记下这样的说法。后世若有卓识的儒者出现,应当有办法决断此事。

【附录】“从前我们的先王熊释,与吕〇、王孙牟、燮父、禽父一起侍奉康王。”(《左传》昭公十二年)

【附录】“四国有君王,郇伯慰劳他们。”(《读曹风》)

△郇伯未必是文王的儿子

考察:丁公在王朝做官,见于《尚书》;其余那些人则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在王朝做官。郇伯,旧说认为是文王的儿子;然而郇国世代是诸侯,那么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一定是文王的儿子。所以一并附录在后面。

【备览】“康王去世,儿子昭王瑕即位。”(《史记周本纪》)

○昭王

【补】“昭王南征而没有回来。”(《左传》僖公四年)

【备览】“

昭王之时,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史记周本纪》)

译周昭王在位的时候,王道的规范已经衰微缺损。昭王向南巡视,没有返回,死在江边。他死后没有向诸侯报丧,是为了避讳这件事。

△“南征不复”事未可确知

  《帝王世纪》云:“昭王德衰;南征,济于汉。船人恶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余按:昭王不复之故,经传文缺,不可详考。若果别无他故,但见恶於船人,何至遽行弑逆!船人自以私怨弑王,其国之君何以不讨,嗣王何以亦不问乎?“船人”或作“楚人”,然是时楚境尚未至於汉也。恐皆後人之所附会。故今但录《左传》、《史记》之文,庶不失阙疑之义。

  【备览】“立昭王子满,是为穆王。”(同上)

  △辨丹朱冯房后之说

  《周语》云:“昭王娶於房,曰房后,实有爽德。协於丹朱;丹朱冯身以仪之,生穆王焉。”余按:此与《史记》所载刘媪梦与龙交事正相类,皆里巷不经之谈耳。丹朱,鬼矣,安能冯生人而生子!穆王果丹朱所生,则非昭王子矣,又安得继周之统而为天子乎!

  ○穆王

  【补】“穆有涂山之会。”(《左传》昭公四年)

  【备览】“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B17H]申诫太仆之玫,作《[B17H]命》。”(《史记周本纪》)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周语》)

  △《国语》纪事较记言为可信

  按:《国语》之作主於敷言,与《左传》主於纪事者不同,故以“语”名其书,犹孔门之有《论语》、《家语》也。然其语亦非当日之语,乃後世之人取前史所载良臣哲士谏君料事之词而增衍之以成篇者,是以言中所述古事率多荒诞不经,与经博相悖者十而八九,而其文亦弱而不振,繁而不节也。且以《左传》较之,有同一事而所言亦同一意者,在《左传》不过以数语了之而意已足,至《国语》则铺张支蔓,旁引叠山,累牍而未肯已,其为後人所衍明甚。惟其篇首所记之事以为言张本者,及篇末所记以验其言者,虽不悉实,要之合於经传者多,而其文亦简直,疑此本之旧史原文,是以独为可据耳。故今於篇中所称引往事,即无显然之谬,亦仅列之备览;而篇首尾所记本国本时之事,审无可疑,则仍从《传》例,次《经》一格书之;至篇中所敷之言,则但摘取其一二语以见大意,而所衍繁文弗尽录焉,均此一书,夫岂有所低昂於其间,亦信其可信者而已矣!

  “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於祗宫。”(《左传》昭公十二年)

  △辨造父御穆王灭徐偃王之说

  《史记秦本纪》云:“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缪王;得骥,温骊,骅骝,▯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後汉书》云:“偃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穆王后得骥▯之乘,乃使造父御以告楚,令伐徐;一日而至。於是楚文王大举兵而灭之。偃王仁而无权,不忍斗其人,故致於败。乃北走彭城武原县东山下,百姓随之者以万数,因名其山为徐山。”韩文公《衢州徐偃王庙碑》亦本此以为说。余按:前乎穆王者有鲁公之《费誓》,曰:“徂兹淮夷、徐戎并兴。”後乎穆王者有宣王之《常武》,曰:“震惊徐方,徐方来庭。”则是徐本戎也,与淮夷相倚为边患,叛服不常,其来久矣,非能行仁义以服诸侯,亦非因穆王远游而始为乱也。且楚文王立於周庄王之八年,上距共和之初已一百五十馀年,自穆王至是不下三百年,而安能与之共伐徐乎!故张氏《史记正义》引《古史考》文云:“徐偃王与楚文王同时,去周穆王远矣。且王者行有周卫,岂得救乱而独长驱日行千里乎!并言此事非实。”是前人固已非之矣。盖穆王本巡游无度者,故《传》称“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後世称造父者,欲神其技,因取偃王

译△“南征不复”之事不可确知

《帝王世纪》记载:“周昭王德行衰微,南征时渡汉水。船夫厌恶他,用胶粘合的船进献给他。昭王乘坐此船,到河中央时,胶液溶解船体解体,昭王和祭公都沉入水中而死。”我考按:昭王未能返回的原因,经典和传文中记载缺失,无法详细考证。如果确实没有其他缘故,仅仅因为被船夫厌恶,怎会就立刻发生弑君逆乱之事!船夫出于私怨弑杀君王,那个国家的君主为何不讨伐,继位的君王为何也不过问呢?“船人”有的版本作“楚人”,但那时楚国的疆域尚未到达汉水。恐怕这些都是后人附会之说。所以现在只摘录《左传》、《史记》的文字,大概不违背存疑阙疑的原则。

【备览】“立昭王的儿子满,这就是穆王。”(同上)

△辨析丹朱附身房后之说

《周语》记载:“昭王娶房国女子,称为房后,她确实有爽德。与丹朱相合;丹朱附身于她以仪态示人,生下了穆王。”我考按:这与《史记》所载刘邦母亲梦见与龙交合之事正相类似,都是里巷间不经之谈罢了。丹朱是鬼魂,怎能附身于活人而生育!穆王如果是丹朱所生,那就不是昭王的儿子了,又怎能继承周朝统绪而成为天子呢!

○穆王

【补】“穆王在涂山会盟。”(《左传》昭公四年)

【备览】“穆王哀叹文王、武王的道统缺失,于是命令伯冏告诫太仆的官职,作《冏命》。”(《史记·周本纪》)

“穆王将要征讨犬戎,祭公谋父劝谏说:‘不可!先王彰显德行而不炫耀武力。军队,收敛起来适时行动,行动则显威严;炫耀则使人玩忽,玩忽则无威慑力。’穆王不听,于是征讨犬戎;得到四只白狼、四只白鹿而返回。从此荒服之地的诸侯不再来朝见。”(《周语》)

△《国语》记事比记言更可信

考按:《国语》的创作主旨在于铺陈言论,与《左传》主旨在于记载史事不同,所以用“语”来命名此书,就像孔门有《论语》、《家语》一样。然而其中的言论也不是当时的原话,而是后世之人选取前代史书所载良臣哲士劝谏君主、预料事变的言辞,加以增衍而成篇的,因此言论中所述古事大多荒诞不经,与经典博雅相悖的十有八九,而且其文风柔弱不振,繁冗而不节制。况且与《左传》相比,有同一件事且所言意思也相同的,在《左传》中不过用几句话就讲清楚且意思已足,到了《国语》则铺张枝蔓,旁征博引,堆积篇幅而不停止,其为后人所增衍非常明显。只有篇首所记之事作为言论的铺垫,以及篇末所记以验证言论的内容,虽然不都真实,但大体上符合经传的多,而且其文风简练直白,怀疑这些本是旧史原文,所以唯独可以依据。所以现在对于篇中所称引的往事,即使没有明显的错误,也只列为备览;而篇首尾所记本国本时之事,审慎无可怀疑,则仍遵循《传》的体例,次于《经》的一格书写;至于篇中所铺陈的言论,则只摘取其中一两句以见大意,所增衍的繁文不再全部收录。同样是这一本书,难道其中有什么高低优劣之分吗,也只是相信其可信的部分罢了!

“穆王想要放纵心意,周游天下,将使各地都有车辙马迹。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来制止穆王的心意;穆王因此得以在祗宫善终。”(《左传》昭公十二年)

△辨析造父为穆王驾车灭徐偃王之说

《史记·秦本纪》记载:“造父因善于驾车而受周穆王宠幸;得到骥、温骊、骅骝、绿耳这四匹骏马,西巡狩猎,快乐而忘记返回;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穆王驾车,长驱直入返回周都,一日千里,以救乱局。”《后汉书》记载:“徐偃王居住在潢池东边,地方五百里,施行仁义,陆路来朝见的有三十六国。穆王后来得到骥、绿耳等良马,于是派造父驾车去告知楚国,命令讨伐徐国;一日到达。于是楚文王大规模出兵而灭掉了徐国。徐偃王仁厚而无权谋,不忍心与百姓争斗,所以导致失败。于是向北逃到彭城武原县东山下,跟随他的百姓数以万计,因此命名那座山为徐山。”韩愈《衢州徐偃王庙碑》也依据此说。我考按:在穆王之前有鲁公的《费誓》,说:“前往这里,淮夷、徐戎同时兴起。”在穆王之后有宣王的《常武》,说:“震惊徐方,徐方来朝。”可见徐本属戎族,与淮夷相互倚靠成为边患,叛服无常,由来已久,并非能施行仁义以服诸侯,也不是因为穆王远游才开始作乱。况且楚文王在位是在周庄王八年,上距共和之初已一百五十多年,从穆王至此不下三百年,怎能与他共同讨伐徐国呢!所以张氏《史记正义》引用《古史考》文字说:“徐偃王与楚文王同时,距离周穆王遥远。况且王者出行有周密的护卫,怎能救乱而独自长驱日行千里呢!并说此事不真实。”前人本来就已经非议此事了。大概穆王本是巡游无度的人,所以《传》称“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后世称颂造父的人,想要神化他的技艺,于是选取偃王

之事附会之,以见其有救乱之功;称偃王者欲表其美,因又取穆王之事附会之,以为能行仁义而诸侯归之耳。初未暇计其乖舛於事理,剌谬於经传也。韩子之文虽出於酬应不得已而作,然采邪说以惑後世,亦非大贤所宜为也。故今悉不录。

译将那些事情牵强附会,以显示他有挽救混乱的功绩;称颂他称王的人想要表彰他的美德,于是又取周穆王的事情来牵强附会,认为他能够施行仁义因而诸侯归附罢了。起初没有空闲去考虑这些在事理上多么荒谬,在经传中多么错误。韩愈的文章虽然是因为应酬不得已而写,但采用邪说来迷惑后世,也不是大贤所应该做的。所以现在全部不予收录。

“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诘四方。……王曰:‘吁,来,有邦有土,告尔祥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简,正于五罚。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罪惟均,其审克之。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简孚有众,惟貌有稽;无简不听,具严天威。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惟倍;阅实其罪。非刂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非刂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上下比罪,无僭乱辞,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审克之。上刑▯轻下服,下刑▯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罚惩非死,人极于病。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察辞于差,非从惟从。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其刑其罚,其审克之。狱成而孚,输而孚。其刑上备;有并两刑。’”(《书吕刑》)

  △吕刑赎刑为周道始衰

  按:《舜典》之“赎刑”自别一法,以处夫罪不至於刑而不可竟赦者,非罪本当刑而许以金赎也。若五刑果有疑,自当酌量减免,岂得反因之以为利!蔡氏《书传》云:“穆王巡游无度,财匮民劳;至其末年,无以为计,乃为此一切权宜之术以敛民财。夫子录之,盖亦示戒。”其论当矣。盖周之衰自穆王始,故录此篇以志文、武、成、康之法之所由变,为後世变祖宗之法以聚敛者之戒,与後录《文侯之命篇》意同:此见周道之始衰,彼见周势之所以不再振也。《蔡传》又言书传多称“《甫刑》”,疑吕之後为甫。按“吕”与“甫”古多通用,故《诗崧高扬水》皆作“申甫”,而《春秋传》皆作“申吕”。此盖传写异文,非改之也。舜之赎刑,说已见《唐虞舜相尧篇》中。

  【备览】“穆王崩,子共王ム(《世本》作“伊”)扈立。”(《史记周本纪》)

  ○共王、懿王、孝王

  【备览】“共王游於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一年,王灭密。”(《周语》)

  △三女奔

  按:征戎、监谤,皆彰彰耳目者;此细事耳,有无未可知也。故列之备览。

  【备览】“共王崩,子懿王艰(《世本》作“坚”)立。”(《史记周本纪》)

  【备览】“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同上)

  【备览】“懿王时,戎狄交侵,中国被其苦;诗人始作,疾而歌之曰:‘靡室靡家,猃允(犭严狁通用)之故!’”(《汉书匈奴传》)

  △引吕游语辨《诗序》以《采薇篇》为遣戍役诗之非

  卫宏《毛诗序》云:“文王之时,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犭严狁之难;以天子之命命将帅?遣戍役,以守卫中国,故歌《采薇》以遗之。”余按:《汉书》以为懿王之世“诗人疾而歌之”,《史记》称懿王时“诗人作刺”,似亦指此而言,则是汉时齐、鲁诸家说《诗》皆如此也。今玩其词,但有伤感之情,绝无慰藉之语,非惟不似盛世之音,亦无一言及天子之命者:正与《史》、《汉》之言相符。然则齐、鲁说此篇者必有所传而然,非妄撰也。且文王之世初无有所谓犭严狁者,而文王亦未尝奉纣命以征伐,前於《文王篇》中固已详辨之矣。故朱子云:“此未必为文王之诗;‘以天子之命’者,衍说也。”其论当矣。然亦以为遣戍役之诗,则犹依违於《序》说而未得其实。临漳吕乐天游《戊申记疑》尝辨之;今录於左。

  【《戊申记疑》一则】“《采薇》明是役毕还归之诗,《序》以为‘遗戍役’。未出门而曰‘昔我往矣’,是‘今日▯越而昔至’也。又言将来‘雨雪霏霏’,何由而知之?方出门不鼓其锐气,乃言‘载渴载饥,我心伤悲’,岂欲其军心之懈怠耶?《小序》之谬类如此。朱子於此

译“周穆王颁布吕刑:周王统治天下百年,年老昏乱,制定刑罚以审察四方。……周王说:‘唉,来,拥有邦国和土地的诸侯,告诉你们公正的刑罚!如今你们安抚百姓,选择官员难道不是关键?敬慎刑罚难道不是关键?量刑适度难道不是关键?原告被告双方都到庭,法官听取五种供词。五种供词经过审查确实可信,就按五种刑罚定罪。五种刑罚无法确定,就按五种罚金定罪。五种罚金仍不能服众,就按五种过失定罪。五种过失的弊端,在于徇私枉法、报复陷害、内亲干预、贪受贿赂、受人请托。这些罪行与犯人同罪,要仔细审查核实。五种刑罚有疑问的可以赦免,五种罚金有疑问的可以赦免,要仔细审查核实。审查确实可信,要依据外貌举止来考察;没有审查就不听信,要严肃地体现上天的威严。墨刑有疑问可以赦免,罚金一百锾;要核实其罪行。劓刑有疑问可以赦免,罚金加倍;要核实其罪行。剕刑有疑问可以赦免,罚金加倍且加重;要核实其罪行。宫刑有疑问可以赦免,罚金六百锾;要核实其罪行。死刑有疑问可以赦免,罚金一千锾;要核实其罪行。墨刑的条目有一千种;劓刑的条目有一千种;剕刑的条目有五百种;宫刑的条目有三百种;死刑的条目有二百种。五种刑罚的条目共有三千种,比照上下案例定罪,不要僭越扰乱供词,不要使用不施行的法律,只考察只依法,要仔细审查核实。上刑减轻下刑加重,下刑加重上刑减轻;轻重各种罚金有权衡,刑罚随世道轻或重;只有整齐划一才能不齐,有条理有要领。罚金惩罚不是死刑,但人极受痛苦。不要巧言断案,只要良善断案,无不公正。在供词的差异中考察,不盲从只顺从。哀悯敬慎断案,明确开启刑书共同占卜,都期望中正。其刑罚其罚金,要仔细审查核实。案件成立确实可信,执行确实可信。其刑罚上等完备;有合并两种刑罚的。’”(《尚书·吕刑》)

△吕刑中的赎刑是周道开始衰微的标志

按:《舜典》中的“赎刑”是另一种法律,用来处置罪不至刑但又不能完全赦免的人,不是罪本当刑而允许用金钱赎免。如果五种刑罚确实有疑问,自然应当酌情减免,怎么能反而借此牟利!蔡氏《书传》说:“穆王巡游无度,财力匮乏百姓劳苦;到了末年,无计可施,于是采取这种权宜之计来敛取民财。孔子记录它,大概也是示警。”他的论断是正确的。周朝的衰微从穆王开始,所以记录这篇以记载文、武、成、康之法是如何变化的,作为后世改变祖宗之法以聚敛财富者的警戒,与后来记录《文侯之命篇》的意思相同:这里看到周道开始衰微,那里看到周势之所以不再振兴。《蔡传》又说书传多称“《甫刑》”,怀疑吕之后为甫。按“吕”与“甫”古时常通用,所以《诗经·崧高》《扬水》都作“申甫”,而《春秋传》都作“申吕”。这大概是传抄异文,并非改字。舜的赎刑,说法已见于《唐虞舜相尧篇》中。

【备览】“穆王去世,儿子共王扈(《世本》作‘伊’)即位。”(《史记·周本纪》)

○共王、懿王、孝王

【备览】“共王在泾水上游玩,密康公跟随;有三个女子投奔他。一年后,周王灭掉了密国。”(《国语》)

△三女投奔

按:征伐戎狄、监视诽谤,都是众所周知的事;这是小事,有无难以确知。所以列入备览。

【备览】“共王去世,儿子懿王艰(《世本》作‘坚’)即位。”(《史记·周本纪》)

【备览】“懿王之时,王室于是衰微;诗人作诗讽刺。”(同上)

【备览】“懿王时,戎狄交相侵扰,中原遭受其苦;诗人开始作诗,疾苦而歌唱道:‘没有家室没有家庭,都是因为猃狁的缘故!’”(《汉书·匈奴传》)

△引用吕游的话辨明《诗序》认为《采薇篇》是遣戍役诗的错误

卫宏《毛诗序》说:“文王之时,西边有昆夷的祸患,北边有猃狁的灾难;以天子的命令任命将帅?派遣戍卒,以守卫中原,所以唱《采薇》来送别他们。”我按:《汉书》认为懿王之世“诗人疾苦而歌唱”,《史记》称懿王时“诗人作诗讽刺”,似乎也指此而言,那么汉代齐、鲁诸家说《诗》都如此。现在玩味其词句,只有伤感之情,绝无慰藉之语,不仅不像盛世之音,也没有一言提及天子之命:正与《史》、《汉》之言相符。那么齐、鲁说此篇的人必有传承如此,并非妄撰。而且文王之世初无所谓的猃狁,文王也未曾奉纣命征伐,前在《文王篇》中已详细辨明。所以朱子说:“这未必是文王的诗;‘以天子之命’是衍生的说法。”他的论断是正确的。然而也认为是遣戍役的诗,则仍依违于《序》说而未得其实。临漳吕乐天游《戊申记疑》曾辨明;现在录于左。

【《戊申记疑》一则】“《采薇》明显是服役完毕归来的诗,《序》认为是‘送别戍卒’。未出门就说‘昔我往矣’,这是‘今日出发而昨日到达’。又说将来‘雨雪霏霏’,怎么知道?刚出门不鼓舞锐气,却说‘又渴又饥,我心伤悲’,难道想让军心懈怠吗?《小序》的错误类如此。朱子于此

条独无论辨,不知何故。”

  按:此辨明甚;以《史记》、《汉书》证之?尤无可疑者。《诗序》之谬,不待言矣。故今采《史》、《汉》之文载之。但谓为懿王之世,则经传皆无明文。故仅列之备览。说并见後《宣王篇》中《南仲条》下。

译“条独无论辨,不知何故。”

按:此处的辨析非常清楚;用《史记》、《汉书》来验证,更是毫无疑问。《诗序》的错误,不必多说了。所以现在选取《史记》、《汉书》的文字记载于此。但说这是懿王时期的事,则经传中都没有明确的记载。所以仅列出以供参考。相关说法也见后文《宣王篇》中“南仲条”之下。

【备览】“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史记周本纪》)

  【备览】“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於▯、渭之间,马大蕃息。邑之秦。”(《史记秦本纪》)

  △《史记》以秦非子为附庸之非

  《史记》称孝王欲以非子为大骆嗣,以申侯言,乃分土为附庸。按:秦本周畿内国邑,故秦仲为宣王大夫,伐西戎,庄公为西垂大夫,居犬丘,非附庸也。《诗》曰:“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孟子》曰:“不能五十里,不达於天子,附於诸侯,曰附庸。”今秦不惟直达於天子;且为王官矣,安得复属诸侯而为之附庸乎!盖秦与郑、虢其初皆王朝之卿士大夫,食采於畿内;周室东迁,各君其国,乃列於诸侯会盟。子长以其初未成为诸侯,未暇详核,遂疑以为附庸,至襄公乃受王命而为诸侯,失之矣!且所载申侯语亦浅陋不足信;而是时申亦未封为诸侯。故今删而存之。

  【备览】“孝王崩,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史记周本纪》)

  △懿王、孝王不传子之故不可考

  按:懿王之崩,子若弟不得立而立孝王,孝王之崩子又不立而仍立懿王子,此必皆有其故;史失之耳。否则孝王乃懿王弟,兄终弟及而仍传之兄子,於事理为近;然不可考矣。《史记》又称“诸侯立懿王太子燮”。按:立君大事,自有朝廷大臣主之,非若春秋之世,王室微弱,乃藉外兵以复国也,诸侯安得操其权乎!恐子长亦以春秋时事例之耳。今删“诸侯”之文。

  ○夷王

  【补】“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王室强弱与下堂无关

  《戴记郊特牲篇》云:“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由夷王以下。”唐柳子厚遂据此文谓夷王害礼伤尊,为王室微弱之证。余按:《书康王之诰》云:“王出在应门之内,毕公帅东方诸侯入应门左,召公帅西方诸侯入应门右,”但云“在应门内”而无“跻阶”之文,则王非在堂上明甚。然则夷王以前未必绝不下堂也。《春秋传》,齐桓公受胙,天子命无下拜,下拜,登受;晋文公受策,再拜稽首,出入三觐;其事天子皆未尝敢失礼。王室微弱,号令不行,则有之;朝觐之文未之改也。然则夷王以後亦未必皆下堂也。且《记》此篇於“庭燎之百”云“由齐桓公始”,於“《肆夏》之奏”云“由赵文子始”,於“大夫之强”云“由三桓始”,独此文不云“由夷王始”而云“由夷王以下”。玩其上文语意,乃作《记》者生於周室积衰之後,传闻其初之不然,而无从考其所仿,但约略之以为当在夷王以降,非断以为夷王时也。观《小雅》中《大东》、《菀柳》诸篇,幽、厉之世,诸侯犹苦於王室之诛求,则夷王时不应遽至微弱;而此传亦称“诸侯并走其望,以祈王身”:乌得遽谓下堂而见决为夷王事乎!故今不录。又按:古有师其臣者,有宾其臣者。成王之於周公,拜手稽首。故凡经传称君弱臣强者,多自臣之僭礼言之;若天子过於降抑,此自其君之谦,不必皆微弱而後然。故汉光武与子陵同寝,唐神尧引群臣升座,而宋度宗亦尝拜贾似道;虽其是非得失不同,要不因於君弱臣强之故。然则王室之强弱亦未必尽在下堂与否也。

  【备览】“夷王崩,子厉王胡立。”(《史记周本纪》)

  ●卷七

  ○厉王

  【补】“至于厉王,王心戾虐。”(《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厉王说荣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若用,周必败!’”(《周语》)

  △说荣公

  采《国语》事而於其言但节录之,说已见前《穆王篇》中。後并仿此。

  【备览】“秦仲立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史记秦本纪》)】

  △诸侯多叛

  按《桑柔》诗称“乱生不夷,靡国不泯”,则厉王之世诸侯

译【备览】“周懿王驾崩,懿王的弟弟辟方即位,这就是周孝王。”(《史记·周本纪》)

【备览】“非子居住在犬丘,喜爱马匹和牲畜,善于饲养繁殖。犬丘的人向周孝王推荐了他;孝王召见他,派他在汧水、渭水之间主管养马,马匹大量繁殖。孝王把秦地封给他。”(《史记·秦本纪》)

△《史记》将秦非子视为附庸

《史记》记载孝王想立非子为大骆的继承人,因为申侯的进言,于是分封土地给非子作为附庸。按:秦国本是周王畿内的城邑,所以秦仲担任周宣王的大夫,征伐西戎,秦庄公担任西垂大夫,居住在犬丘,并非附庸。《诗经》说:“赐给他山川、土地、附庸。”《孟子》说:“国土不到五十里,不能直接朝见天子,依附于诸侯,称为附庸。”现在秦国不仅可以直接朝见天子;而且担任王官,怎么还能隶属于诸侯而成为附庸呢!大概秦国与郑国、虢国起初都是周王朝的卿士大夫,在王畿内享有采邑;周王室东迁后,各自成为国君,才位列诸侯参加会盟。司马迁因为秦国起初未成为诸侯,没有详细核查,于是怀疑它是附庸,直到秦襄公才受王命成为诸侯,这是错误的!况且所载申侯的话也浅陋不足信;而且当时申国也未封为诸侯。所以现在删去而保留此说。

【备览】“周孝王驾崩,重新立懿王的太子燮,这就是周夷王。”(《史记·周本纪》)

△懿王、孝王不传位给儿子的原因不可考

按:懿王驾崩,儿子或弟弟不能即位而立孝王,孝王驾崩儿子又不即位而仍立懿王的儿子,这必定都有其原因;只是史书失载罢了。否则孝王是懿王的弟弟,兄终弟及后仍传位给兄长的儿子,于事理较为接近;然而不可考了。《史记》又记载“诸侯立懿王太子燮”。按:拥立君主是大事,自有朝廷大臣主持,不像春秋时期,王室微弱,才借助外兵来复国,诸侯怎么能操持这个权力呢!恐怕司马迁也是用春秋时期的事例来类比罢了。现在删去“诸侯”的文字。

○夷王

【补】“到了夷王,君王自身有过失。诸侯无不奔向各自的望祭之所,为君王的身体祈祷。”(《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王室强弱与是否下堂无关

《礼记·郊特牲篇》说:“下堂接见诸侯,是天子的失礼,从夷王以下开始。”唐代柳宗元于是据此文认为夷王害礼伤尊,是王室微弱的证据。我按:《尚书·康王之诰》说:“君王出在应门之内,毕公率领东方诸侯进入应门左边,召公率领西方诸侯进入应门右边,”只说“在应门内”而没有“登阶”的文字,那么君王不在堂上是很明显的。那么夷王以前未必绝对不下堂。《春秋左传》,齐桓公接受胙肉,天子命令不要下拜,齐桓公下拜,登阶接受;晋文公接受策命,再拜稽首,出入三次觐见;他们事奉天子都不敢失礼。王室微弱,号令不行,是有的;朝觐的礼仪并未改变。那么夷王以后也未必都下堂。况且《礼记》此篇对于“庭燎之百”说“从齐桓公开始”,对于“《肆夏》之奏”说“从赵文子开始”,对于“大夫之强”说“从三桓开始”,唯独此文不说“从夷王开始”而说“从夷王以下”。玩味其上文语意,乃是作《礼记》的人生于周室积衰之后,传闻起初并非如此,而无法考证其仿效的源头,只是约略认为应当在夷王以后,并非断定就是夷王的时候。看《小雅》中《大东》、《菀柳》等篇,幽王、厉王时期,诸侯还苦于王室的诛求,那么夷王时不应突然变得微弱;而此传也称“诸侯并走其望,以祈王身”:怎么就能断言下堂接见必定是夷王的事呢!所以现在不收录。又按:古代有尊师其臣的,有以宾礼待臣的。成王对于周公,拜手稽首。所以凡经传称君弱臣强的,多从臣子僭越礼仪来说;如果天子过于谦抑,这是君主自身的谦逊,不必都是微弱后才这样。所以汉光武帝与严子陵同寝,唐高祖引群臣升座,而宋度宗也曾拜贾似道;虽然是非得失不同,但都不因君弱臣强的缘故。那么王室的强弱也未必全在于是否下堂。

【备览】“周夷王驾崩,儿子厉王胡即位。”(《史记·周本纪》)

●卷七

○厉王

【补】“到了厉王,君王心术乖戾暴虐。”(《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厉王宠信荣夷公。芮良夫说:‘王室将要衰微了吗!荣公喜欢独占利益而不知道大难,如果任用他,周朝必定败亡!’”(《国语》)

△宠信荣公

采录《国语》的事而对其言论只节录,说明已见于前《穆王篇》中。后面也仿照此例。

【备览】“秦仲即位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有的背叛他;西戎反叛王室,灭掉了犬丘、大骆的族众。”(《史记·秦本纪》)

△诸侯多叛

按《桑柔》诗称“乱生不夷,靡国不泯”,那么厉王时期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