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贤贤”也。禹自躬稼而有天下。汤虽起自诸侯,然其先世亦微弱。周自大王开基,而大伯、虞仲以长让幼矣。文王始受命,而未得及身为天子。武王始克商,而未得及身见四方之靖。至成王,然後安享之,以为祖父之德而吾独享之,於心不自安,故分其禄而与诸父昆弟共之,故曰“吾无专享文、武之功。”盖不以祖父之禄私一身,非以天禄而独私其兄弟也。周之封建亲戚,岂但为蕃卫子孙计哉!且周亦非独封其亲戚也。《记》曰:“武王克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後於蓟,封帝尧之後於祝,封帝舜之後於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後於杞。”然则同姓之封初不先於异姓,盖亦未必遂多於异姓也,特其後嗣有盛衰耳。周之封建但不遗於亲戚,非专择於亲戚而封之也,明矣。论者但见富辰此言,遂以後人自私之念度古圣人之心;不知富辰特欲襄王之睦郑以安王室,故不言其他而但言蕃屏,不言其封他国而但言其封亲戚;言固各有所重,非先王封建之本意即如是也。正如王子朝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不过以晋为王母弟,故专言之;岂武王、成王但封母弟而不封曹、滕、应、韩之庶弟乎!嗟夫,圣人之心,其湮没於不善读书之人者岂可胜道哉!故今录周之封建,先先代之裔,次功臣,次武王之封文昭,次周公之别封,次成王之封武穆,次蔡仲之绍封,而取成▯专、富辰、祝▯它、王子朝之言汇列於首,庶学者参伍求之而有以识圣人封建之盛心也。
译所谓“尊重贤德”啊。大禹亲自从事农耕而拥有天下。商汤虽然起自诸侯,但他的祖先也曾微弱。周朝自太王开创基业,而太伯、虞仲作为长子将君位让给了幼弟。文王开始承受天命,却未能来得及身为天子。武王刚刚战胜商朝,却未能来得及亲眼见到四方平定。到了成王,然后才安然享受这天下,他认为如果独自享受祖父的功德,内心便不安,所以分出俸禄与叔伯兄弟共享,所以说“我没有独享文王、武王的功业。”大概是不把祖父的俸禄私占于己身,并不是把天赐的福禄只私归于兄弟。周朝分封亲戚,难道仅仅是为了子孙的藩卫考虑吗!况且周朝也并非只分封亲戚。《礼记》说:“武王战胜商朝,还没来得及下车就分封黄帝的后代于蓟,分封帝尧的后代于祝,分封帝舜的后代于陈;下车后分封夏朝后裔于杞。”既然如此,那么同姓的分封起初并不先于异姓,大概也不一定就比异姓多,只是其后代有兴盛与衰败罢了。周朝的分封只是不遗漏亲戚,并非专门挑选亲戚来分封,这是很明显的。议论的人只看到富辰这句话,就用后人自私的念头去揣度古代圣人的心意;不知道富辰只是想让襄王与郑国和睦以安定王室,所以不谈其他而只谈藩屏,不谈分封其他国家而只谈分封亲戚;说话固然各有侧重,并非先王分封的本意就是如此。正如王子朝所说“同时分封母弟以作为周的藩屏”,不过是因为晋国是王的母弟,所以专门提及;难道武王、成王只分封母弟而不分封曹、滕、应、韩这些庶弟吗!唉,圣人的心意,被那些不善读书的人所埋没,哪里可以说得尽呢!所以现在记录周朝的分封,先列前代帝王的后裔,其次是功臣,其次是武王分封的文王昭系子孙,其次是周公另外分封的,其次是成王分封的武王穆系子孙,其次是蔡仲的继封,而选取成王、富辰、祝佗、王子朝的话汇总列于篇首,希望学者们参酌比较探求,从而能够认识圣人分封的宏大用心。
右通论周之封建。
【补】“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後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以备三恪。”(《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备览】“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後於焦,黄帝之後於祝,帝尧之後於蓟,帝舜之後於陈,大禹之後於杞。”(《史记周本纪》)
△辨未下车而封国之说
《乐记》云:“武王克商,未下车而封黄帝之後於蓟,帝尧之後於祝,帝舜之後於陈;下车而封夏後氏之後於杞;投殷之後於宋。”《吕氏春秋》云:“武王胜殷,未下车,命封黄帝之後於铸,帝尧之後於黎,帝舜之後於陈;下车命封夏后氏之後於杞,立成汤之後於宋以奉桑林。”余按:此二书所载,与《史记》国名互异,古书散轶,不可考矣。惟所云“未下车而封”者,於事理殊未允。古者王畿之外莫非侯国,灭一国始封一国;今武王始克殷王城,安所取地而封之!封国,大典也,当先寻求其後,然後备礼而命之於庙中,又岂车中所能为者!而宋之封在成王世,尤不得属之克殷日也。盖此文特作者形容之词,正如《春秋传》所云“楚子伐宋,屦及於窒皇,剑及於寝门之外,车及於蒲胥之市”者:但极言其速耳,非真有此事也。故今但列《史记》之文於备览。
右先代後裔之封。
【补】“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与檀伯达封於河。”(《左传》成公十一年)
【补】“太公之封於齐也,亦为方百里也。”(《孟子》)
【备览】“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於齐营丘。”(《史记齐太公世家》)
△辨太公争营丘之说
《史记》此文下云:“太公东就国,道宿行迟。逆旅之人曰:‘吾闻时难得而易失,客寝甚安,殆非就国者也。’太公闻之,夜衣而行,黎明至国。莱侯来伐,与之争营丘。”余按:武王之封太公於齐,必先克其地也;克其地,必有人守之,莱人安能与争!太公至成王时犹在王室,是太公未尝亲就国也;安有夜衣而行之事乎!此文绝类战国策士之言,盖其所假▯。故不录。
右功臣之封。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惟时叙。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书康诰》)
“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纟青{艹伐}、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境,取於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於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於殷墟。”(《左传》定公四年)
△引《蔡沈传》辨周公称成王命封卫之说
《书序》云:“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馀民封康叔,作《康诰》、《酒诰》、《梓材》。”《伪孔传》因之,释“孟侯”三句云:“周公称成王命,言王使我命其弟封。”蔡氏《书传》驳之。今录於左。
【蔡九峰《康诰篇序传》】“《书序》以《康诰》为成王之书。今详本篇,康叔於成王为叔父,成王不应以‘弟’称之。说者谓‘周公以成王命诰,故曰弟’。然既谓之‘王若曰’,则为成王之言,周以公何遽自以弟称之也?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言‘文王’者非一,而略无一语以及武王,何邪?说者又谓‘寡兄勖’为称武王,尤为非义。‘寡兄’云者,自谦之词,寡德之称。苟语他人,犹之可也;武王,康叔之兄,家人相语,周公安得以武王为寡兄而告其弟乎!特序《书》者不知《康诰》篇首四十八字为《洛诰》脱简,遂因误为成王之书。是知《书序》果非孔子所作也。《康诰》、《酒诰》、《梓材》篇次当在《金▯》之前。”
余按:《经》文明称“王若
译以上通论周代的分封制度。
【补】“从前虞国的阏父担任周朝的陶正,以勤勉侍奉我先王。我先王倚重他制造的精良器物,以及他作为神明后裔的身份,因此将长女大姬嫁给胡公,并将他封在陈地,以作为三恪之一。”(《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备览】“武王追思先前的圣王,于是褒扬并分封神农的后代于焦,黄帝的后代于祝,帝尧的后代于蓟,帝舜的后代于陈,大禹的后代于杞。”(《史记·周本纪》)
△辨析“未下车而分封诸侯国”的说法
《乐记》说:“武王攻克商朝,尚未下车就分封黄帝的后代于蓟,帝尧的后代于祝,帝舜的后代于陈;下车后分封夏后氏的后代于杞;安置殷商的后代于宋。”《吕氏春秋》说:“武王战胜殷商,尚未下车,就命令分封黄帝的后代于铸,帝尧的后代于黎,帝舜的后代于陈;下车后命令分封夏后氏的后代于杞,立成汤的后代于宋以供奉桑林。”我按:这两本书所载,与《史记》中的国名互相不同,古书散佚,无法考证了。只是所说的“未下车而分封”,在事理上实在不妥。古代王畿之外没有不是诸侯国的,灭掉一个国家才开始分封一个国家;如今武王刚刚攻克殷商的都城,从哪里取得土地来分封呢!分封诸侯国,是重大的典礼,应当先寻求其后代,然后在宗庙中备齐礼仪任命他,又怎么是车中所能做的呢!而且宋国的分封在成王时期,尤其不能归属于攻克殷商的那一天。大概这些文字只是作者形容之词,正如《春秋传》所说的“楚子伐宋,鞋子跑到窒皇,剑跑到寝门之外,车跑到蒲胥之市”那样:只是极力说明其迅速罢了,并非真有此事。所以现在只将《史记》的文字列于备览。
以上先代后裔的分封。
【补】“周朝攻克商朝,派遣诸侯安抚并分封。苏忿生以温地为司寇,与檀伯达一起分封于河。”(《左传》成公十一年)
【补】“太公被分封于齐,也是方圆百里。”(《孟子》)
【备览】“武王已经平定商朝而称王天下,分封师尚父于齐营丘。”(《史记·齐太公世家》)
△辨析太公争夺营丘的说法
《史记》这段文字下面说:“太公向东前往封国,途中住宿,行进迟缓。旅店的人说:‘我听说时机难得而易失,客人睡得很安稳,恐怕不是去就国的人吧。’太公听到后,连夜穿衣出发,黎明到达封国。莱侯来进犯,与他争夺营丘。”我按:武王分封太公于齐,必定先攻克那块土地;攻克了土地,必定有人守卫,莱人怎么能与他争夺呢!太公到成王时还在王室,这说明太公未曾亲自前往封国;怎么会有连夜穿衣出发的事呢!这段文字极像战国策士的言论,大概是他们虚构的。所以不收录。
以上功臣的分封。
“王这样说:‘孟侯,我的弟弟,小子封!只有你显赫的父亲文王能够彰明德行、慎用刑罚,不敢欺侮鳏夫寡妇,任用贤能,敬重恭敬,威慑奸邪,显扬百姓,从而开创我区夏,以及我一两个邦国加以修治。我西土因此得以依靠和覆盖。这被上帝听闻,上帝喜悦。上天于是大命文王,歼灭强大的殷商,广泛接受他的天命。他的邦国和百姓因此得以有序。你寡德的兄长勉励你。所以你这小子封在此东土。’”(《尚书·康诰》)
“分给康叔大路、少帛、青黻、旃旌、大吕,殷商的七个氏族——陶氏、施氏、繁氏、〇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划定疆界土地,从武父以南到圃田的北境,取有阎的土地以供给王职,取相土的东都以会合王的东〇;聃季授予土地,陶叔授予人民,以《康诰》命令他而分封于殷墟。”(《左传》定公四年)
△引用《蔡沈传》辨析周公称成王命分封卫国的说法
《书序》说:“成王已经讨伐管叔、蔡叔,将殷商的剩余百姓分封给康叔,作《康诰》、《酒诰》、《梓材》。”《伪孔传》沿袭此说,解释“孟侯”三句说:“周公称成王的命令,说王让我命令他的弟弟封。”蔡氏《书传》驳斥此说。现在记录如下。
【蔡九峰《康诰篇序传》】“《书序》将《康诰》视为成王的书。现在详细考察本篇,康叔对于成王是叔父,成王不应该以‘弟’称呼他。解说者认为‘周公以成王的命令告诫,所以说弟’。然而既然说是‘王若曰’,那就是成王的话,周公怎么突然以弟自称呢?况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提到‘文王’的不止一处,却几乎没有一句话提到武王,为什么呢?解说者又说‘寡兄勖’是称呼武王,尤其不合义理。‘寡兄’这个词,是自谦之词,寡德的称呼。如果对别人说,还可以;武王是康叔的兄长,家人之间说话,周公怎么能够以武王为寡兄而告诉他的弟弟呢!只是编序《尚书》的人不知道《康诰》篇首四十八字是《洛诰》脱落的简册,于是误以为是成王的书。由此可知《书序》果然不是孔子所作。《康诰》、《酒诰》、《梓材》的篇次应当在《金〇》之前。”
我按:《经》文明确称“王若
曰,朕其弟”其为武王诰之无疑。《蔡传》之说是也。分器锡邑容或有在成王世者,若受封则断断在武王之世矣。故今从《蔡传》,列之武王之世,封鲁之前。惟所云“篇首四十八字为《洛诰》脱简”,尚恐未然。盖不知何篇之简,而其篇已逸耳。说并见前《武王克商》、《周公吊二叔》两条下。
译说,朕其弟”其为武王诰之无疑。《蔡传》的说法是正确的。分赐器物、赏赐城邑或许有的发生在成王时期,但受封则肯定是在武王时期。所以现在采用《蔡传》的说法,将其列在武王时期,封鲁之前。只是其中所说“篇首四十八字为《洛诰》脱简”,恐怕未必正确。大概是不知属于哪一篇的竹简,而那篇文献已经散佚了。相关论述见前《武王克商》、《周公吊二叔》两条之下。
【附录】“曹叔振铎,文之昭也。”“滕侯曰:‘我周之怔也。’”(并《左传》)
按:“文昭”惟封卫见於《经》、《传》;曹、滕、成阝、霍诸国皆无可考。以此推之,可矣。右“文昭”之封。以上并武王世。
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於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乃命鲁公,俾侯於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诗鲁颂》)
【补】“周公之封於鲁,为方百里也。”(《孟子》)
“分鲁公以大路,大▯,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职事於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之虚。”(《左传》定公四年)
△鲁、燕之封在成王世
《史记周本纪》云:“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於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於曲阜,曰鲁。封召公▯於燕。封弟叔鲜於管,弟叔度於蔡。馀各以次受封。”是谓燕、鲁之封皆在武王世也。余按:周公於武王为弟,於成王为叔父,而《诗》称“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於鲁”,则是封鲁者成王也。周公东征三年而奄始灭,而《传》称“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则是封鲁者成王时事也。盖周初之制,亲戚功臣之受禄,内外皆有之。周、召、毕、郇在畿内者也;齐、卫、曹、滕,在畿外者也;不以内外分重轻也。周公既受禄於周矣,何事又封於鲁!至成王之世,周公内辅政事,外定商、奄,制礼乐,靖四方,成王以为周公功大,无以为报,故别封伯禽於鲁而使其次子袭畿内之封。其後於召公,遂亦援以为例,而别封於燕耳。周衰,王室东迁,内诸侯渐微而外诸侯之势盛,由是後人不复知周公之先已受采於周,而但疑周、召之受封不当在蔡、卫、曹、滕之後,遂以为武王之世,齐、鲁同时而封,误矣。故今载伯禽之封於成王之世,而燕之封缺之。
右别封。
【补】“成王灭唐而封太叔焉。”(《左传》昭公元年)
“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左传》昭公十五年)
“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於夏虚。”(《左传》定公四年)
△引柳宗元文辨桐叶封唐之说
《吕氏春秋》、《说苑》并云:“成王与唐叔虞燕居,翦桐叶以为▯,曰:‘以此封汝!’虞喜,以告周公。周公以请。成王曰:‘与虞戏也。’周公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工诵之,士称之。’於是遂封叔虞於晋。”《史记》所载略同,惟以为史佚事。唐柳子厚尝辨之。今录其文於左。
【柳子厚《桐叶封弟辨》】“古之传者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曰:“以封汝!”周公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於唐。’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耶,周公宜以时言於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耶,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从而成之耶,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亦将举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於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
余按:邑姜,武王之元妃;成王,邑姜之长子,而唐叔其母弟也。武王之崩,成王、唐叔之年固已长矣,(说兄《周公相成王篇武王既丧》条下,)不得以唐叔为小弱,成王亦必不至以封国大典为儿戏也。柳子之辨详矣。独其篇末云:“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则是犹以此事为或有,但非周公之所为耳。史佚亦贤臣,讵宜有此事!即有此事,周公岂容不谏而听之乎!此必无之事,故今不载;而取柳子末数语删之。
右“武穆”之封。
【补】“
译【附录】“曹叔振铎,是周文王的庶子。”“滕侯说:‘我是周朝的庶子。’”(均出自《左传》)
考按:“文昭”这一支系中,只有卫国见于《经》、《传》记载;曹、滕、成阝、霍等诸侯国都无从考证。由此类推,是可以的。以上是关于“文昭”支系分封的记载。以上都属于周武王时期。
周王说:“叔父,确立你的长子,让他做鲁国的诸侯。大大开拓你的疆域,作为周王室的辅佐。”于是任命鲁公,让他镇守东方;赐给他山川、土地、田地以及附属的小国。”(出自《诗经·鲁颂》)
【补】“周公在鲁国的封地,方圆百里。”(出自《孟子》)
“分给鲁公大路车,大旗,夏后氏的玉璜,封父的繁弱弓,殷商的六个氏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让他们率领各自的宗族,安抚各自的分支,带领他们的部属,以效法周公,从而服从周王的命令,使他们在鲁国任职,以彰显周公的明德;分给他们土地、陪敦,祝、宗、卜、史等官员,完备的器物、典册,以及常备的礼器,依靠商、奄两地的民众,用《伯禽》这篇诰命,而封于少〇的废墟。”(出自《左传》定公四年)
△鲁国、燕国的分封在周成王时期
《史记·周本纪》说:“分封功臣谋士,以师尚父为首。将尚父封在营丘,称为齐国。将弟弟周公旦封在曲阜,称为鲁国。将召公〇封在燕国。将弟弟叔鲜封在管国,弟弟叔度封在蔡国。其余的人依次受封。”这是说燕国、鲁国的分封都在周武王时期。我考按:周公对于武王是弟弟,对于成王是叔父,而《诗经》中称“王说叔父,确立你的长子,让他做鲁国的诸侯”,那么分封鲁国的是成王。周公东征三年后奄国才灭亡,而《左传》称“依靠商、奄两地的民众,用《伯禽》这篇诰命”,那么分封鲁国是成王时期的事。大概周初的制度,亲戚功臣受禄,京畿内外都有。周、召、毕、郇是在京畿内的;齐、卫、曹、滕是在京畿外的;不以内外区分轻重。周公既然已经在周地受禄了,何必又分封在鲁国!到了成王时期,周公在内辅佐政事,在外平定商、奄,制定礼乐,安定四方,成王认为周公功劳巨大,无以为报,所以另外分封伯禽于鲁国,而让周公的次子继承京畿内的封地。后来对于召公,也援引这个例子,而另外分封于燕国。周朝衰微,王室东迁,京畿内的诸侯逐渐衰微而京畿外的诸侯势力强盛,因此后人不再知道周公先前已在周地受采邑,而只怀疑周、召的受封不应在蔡、卫、曹、滕之后,于是认为武王时期,齐、鲁同时分封,这是错误的。所以现在记载伯禽的分封在成王时期,而燕国的分封则缺略不载。
以上是关于另外分封的记载。
【补】“成王灭掉唐国而分封太叔在那里。”(出自《左传》昭公元年)
“唐叔,是成王的同母弟弟。”(出自《左传》昭公十五年)
“分给唐叔大路车、密须的鼓,阙巩弓,沽洗箭袋,怀姓九个宗族,职官五个正卿,用《唐诰》这篇诰命而封于夏朝的废墟。”(出自《左传》定公四年)
△引用柳宗元的文章辨正桐叶封唐的说法
《吕氏春秋》、《说苑》都记载:“成王与唐叔虞闲居,剪下桐叶做成玉珪,说:‘用这个封你!’唐叔虞很高兴,告诉了周公。周公以此请求成王。成王说:‘我和虞开玩笑。’周公说:‘天子没有开玩笑的话!说了就要史官记录,乐工传诵,士人称赞。’于是就把叔虞封在晋国。”《史记》所载大致相同,只是认为是史佚的事。唐朝柳子厚曾经辨正此事。现在将他的文章录在下面。
【柳子厚《桐叶封弟辨》】“古代流传的话说:‘成王用桐叶与小弱弟开玩笑说:“用这个封你!”周公入宫祝贺。成王说:“开玩笑。”周公说:“天子不可开玩笑!”于是就把小弱弟封在唐。’我认为不是这样。如果王的弟弟应当分封,周公应当及时向王进言,不必等到他开玩笑而祝贺以促成此事。如果不应当分封,周公却促成他不恰当的玩笑,把土地和人民交给小弱者做君主,这能算是圣人吗!况且周公只是认为王的话不可马虎罢了,一定要顺从而促成它吗?假设有不幸,王用桐叶与妇女、宦官开玩笑,也将全部顺从而实行吗?大凡君王的德行,在于行为如何。假如没有得当,即使多次改变也不为害;关键在于得当,不可使其改变;何况是因为开玩笑呢!如果开玩笑一定要实行,这是周公教唆王犯错误。”
我考按:邑姜,是武王的元配夫人;成王,是邑姜的长子,而唐叔是其同母弟弟。武王驾崩时,成王、唐叔的年纪本来已经大了,(参见《周公相成王篇·武王既丧》条下,)不能把唐叔当作小弱弟,成王也必定不至于把分封国家的大典当作儿戏。柳子厚的辨正很详细。唯独他篇末说:“有人说,分封唐叔,是史佚促成的”,这还是认为此事可能存在,只是不是周公所为罢了。史佚也是贤臣,哪里会有这种事!即使有这种事,周公岂能容许不劝谏而听任它呢!这必定是没有的事,所以现在不记载;而删去柳子厚最后几句话。
以上是关于“武穆”支系分封的记载。
【补】“
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己卿士,见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书云: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左传》定公四年)
译蔡仲改变行为,遵循道德。周公推举他,让他担任自己的卿士,引见给周王并任命他治理蔡国。那篇任命文书说:周王说:“胡,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违背王命啊!”
△《伪书蔡仲之命》
《伪尚书》有《蔡仲之命篇》,乃本《左传》文而衍之者。其《序》之谬,前於《周公篇》中已辨之矣。其命词亦缀辑前人语言以成篇者。
故今但载《左传》原文。
右绍封。以上并成王世。
【补】“天於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诸侯朝於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非事者。”(《孟子》)
△周代巡狩年数
《周官》称“十有二年,王巡狩殷国。”《伪尚书》采其说,遂云:“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於四岳。”余按:周时巡狩年数,《经传》未有言及之者。惟《春秋传》云:“先王卜征,五年而岁习其祥;群习则行,不习则增修德而改卜”,杜氏注云:“征谓巡守征行”,则是周亦以五年一巡狩也。且唐、虞五载一巡狩,周乃改为十有二年,亦未免失之於疏阔。大抵三代以上文多缺略,事难详考;传记各记所闻,互有同异,皆不足以为据。故今但采《孟子》之文,记巡狩朝觐之大略;至於年数多寡,缺之不失为慎。
“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同上)
△周之弱不因封建
自汉以来,说者多谓周人弱於封建,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耳。余按:《孟子》此文,王於诸侯,庆之让之,贬之削之,莫敢违王命者,是其予夺之权操之天子,何有於弱,亦岂但空名而已哉!但自平王东迁,王室微弱,号令始不行於天下耳。故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西周以前,自天子出者也;东迁以後,自诸侯出者也。岂得见其後之微,遂以概其前之盛乎!晋文、襄之世,进退臣僚皆惟君命是听;顷、定以後六卿专政,公室始卑。鲁僖、文之世,权亦在上;襄、昭以後,政始出於三桓。岂得谓文、襄、僖、文之世已失政哉!且自幽、厉淫暴,犬戎内侵,骊山之变,畿甸尽没於戎,使其时无诸侯,则天下皆骚动,非胜、广起於闾左,则刘、石兴自塞外,虽欲建空名於公侯之上且不可得,奈之何以封建故咎周也!且周之封国见於《经》、《传》者不过蓟、祝、陈、杞、苏、檀、齐、宋诸国,及兄弟之国十有五,同姓之国四十而已;其馀皆夏、商之旧国也。武王即不封建,此千数百馀国岂不能据地自雄者!若尽取而灭之,使先世帝王卿相之有功德於世者尽殄绝其祀而後已,是岂圣人之心也哉!大抵汉、唐文士多好议论古人得失而不考其时势,其所关者非小。故今考而辨之。
右朝觐巡狩之制。
周之封建先後不一时,其经制亦不能专系於一代,故不以载於《正录》而别述此篇,统纪其制而分类以记其事,庶易於考核也。
○周职官附考
周之官制,《诗》、《书》皆未详言。《周官》一书亦多附会。唯《孟子》文尚可得其梗概。今附载之。
“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孟子》)
△卿与大夫
按:《春秋》於列国之卿皆书为“大夫”,则是卿乃上大夫,大夫则下大夫也。故曰:“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东迁以後,卿日以尊,故但称为卿以别於他大夫,而此文与《王制》遂沿而称之耳。又按《春秋传》,卿之下有上大夫,嬖大夫;《周官》亦有中大夫,下大夫之别;疑皆後世所增,如鲁三卿之外复有臧、叔、子服、叔仲等氏,晋六卿之外复有▯缺、赵穿等未有军行之卿者然。恐当以《孟子》此文为近是。
△乡官之不可废
三代之所以异於两汉者何在乎?两汉之所以异於唐、宋者何在乎?其事盖非一端,而设官其尤著者也。《周官》、《王制》虽皆出於後人之手,不无揣度附会之失,当日官制不可详考,然以《孟子》此文推之,诸侯之国大
译△《伪书蔡仲之命》
《伪尚书》中有《蔡仲之命》一篇,是依据《左传》的文字加以引申发挥而成的。其《序》的谬误,此前在《周公篇》中已经辨明。其册命之辞也是拼凑前人的言语而写成的篇章。
所以如今只记载《左传》的原文。
右绍封。以上均为成王时期之事。
【补】“天子前往适任的诸侯国,称为巡狩。巡狩,就是巡视诸侯所守的疆土。诸侯朝见天子,称为述职。述职,就是陈述所担任的职事。没有不是为公事而来的。”(《孟子》)
△周代巡狩的年数
《周官》说:“十二年,天子巡狩殷国。”《伪尚书》采纳了这种说法,于是说:“六年,五服诸侯一朝见,又过六年,天子按时巡行,在四岳考察制度。”我考察:周代巡狩的年数,《经传》中没有提及。只有《春秋传》说:“先王占卜征行,每五年一次占卜以习其吉凶;如果多次占卜都吉利就出行,不吉利就增修德行而重新占卜”,杜预注说:“征指巡守征行”,那么周代也是以五年一次巡狩。况且唐尧、虞舜是五年一次巡狩,周代改为十二年,未免失之疏阔。大概三代以上的文献多有缺略,事情难以详细考证;传记各自记载所闻,互有同异,都不足以作为确据。所以如今只采纳《孟子》的文字,记载巡狩朝觐的大致情况;至于年数的多少,缺而不载不失为谨慎。
“进入其疆界,土地开垦,田野治理,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就有赏赐。赏赐以土地。进入其疆界,土地荒芜,遗弃老人,失去贤人,聚敛刻薄之人当权,就有责备。一次不朝见,就贬低其爵位。两次不朝见,就削减其土地。三次不朝见,就派六师去征讨。”(同上)
△周之衰弱不是因为封建
自从汉代以来,议论者多认为周人衰弱是因为封建制度,只是在公侯之上徒然建立空名罢了。我考察:《孟子》这篇文章,天子对于诸侯,赏赐或责备,贬低或削减,没有人敢违背王命,这说明予夺的大权掌握在天子手中,哪里有什么衰弱,又岂止是空名而已呢!只是从平王东迁开始,王室微弱,号令才开始不能行于天下罢了。所以孔子说:“天下有道,那么礼乐征伐由天子发出;天下无道,那么礼乐征伐由诸侯发出。”西周以前,是由天子发出的;东迁以后,是由诸侯发出的。怎么能因为看到后来的微弱,就一概而论之前的强盛呢!晋文公、襄公的时代,进退臣僚都只听君命;顷公、定公以后六卿专政,公室才开始卑微。鲁僖公、文公的时代,权力也在上面;襄公、昭公以后,政令才开始出自三桓。怎么能说文公、襄公、僖公、文公的时代已经失去政令呢!况且自从幽王、厉王淫乱暴虐,犬戎内侵,骊山之变,京畿地区全都沦陷于戎狄,假如那时没有诸侯,那么天下都会骚动,如果不是陈胜、吴广起于闾左,就是刘渊、石勒兴起于塞外,即使想建立空名于公侯之上尚且不可得,怎么能因为封建的缘故而怪罪周朝呢!况且周朝分封的国家见于《经》、《传》的不过蓟、祝、陈、杞、苏、檀、齐、宋等国,以及兄弟之国十五个,同姓之国四十个而已;其余的都是夏、商的旧国。武王即使不封建,这一千几百个国家难道不能据地自雄吗!如果全部夺取而消灭它们,使先世帝王卿相中有功德于世的人全都断绝祭祀而后才罢休,这难道是圣人的心意吗!大概汉、唐的文士大多喜欢议论古人的得失而不考察当时的时势,其所关系到的并非小事。所以如今考察并辨明它。
右朝觐巡狩之制。
周朝的封建先后不一时,其经制也不能专门系于一代,所以不把它载入《正录》而另外叙述此篇,统纪其制度而分类以记载其事,以便于考核。
○周职官附考
周朝的官制,《诗》、《书》都没有详细论述。《周官》一书也有很多附会。只有《孟子》的文字尚且可以得知其梗概。现在附载如下。
“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共六等。”(《孟子》)
△卿与大夫
按:《春秋》对于列国的卿都书写为“大夫”,那么卿就是上大夫,大夫则是下大夫。所以说:“王的臣子是公;公的臣子是大夫;大夫的臣子是士。”东迁以后,卿日益尊贵,所以只称为卿以区别于其他大夫,而这篇文章与《王制》于是沿袭而称之。又按《春秋传》,卿之下有上大夫,嬖大夫;《周官》也有中大夫,下大夫的区别;怀疑都是后世所增加的,如同鲁国三卿之外又有臧、叔、子服、叔仲等氏,晋国六卿之外又有〇缺、赵穿等未有军行之卿者一样。恐怕应当以《孟子》这篇文章为接近事实。
△乡官之不可废
三代之所以不同于两汉在哪里呢?两汉之所以不同于唐、宋在哪里呢?其事大概不止一端,而设置官职是其最显著的。《周官》、《王制》虽然都出于后人之手,不无揣度附会的失误,当日官制不可详细考证,然而以《孟子》这篇文章推之,诸侯之国大
者仅及百里,而有卿,有大夫,有上士、中士、下士,佐治者要不下百数十人,故其耳目易周,精力亦无不逮;一人有善,得以赏之,一人有恶,得以罚之;是以豪猾无所用其武断,吏胥无所施其蒙蔽也。孟子曰:“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野人少而君子多则不足於养,野人多而君子少则不足於治。是以先王量民数以设官,而不肯惜小费以致废大事也。两汉则不然。自令、丞、尉以外,止有乡三老、啬夫、游徼、亭长之属耳;较之三代,邈乎不相及矣。然犹有秩有禄,选其贤者充之,是以其人尚知自重,其耳目精力尚可勉强从事。以故其治尚为近古,风俗尚多浑厚。至隋,尽废乡官,一县之中止有一令,一丞,一簿,一尉。然其时承南北朝之汉,久乱之馀,户口稀少,犹之可也。至唐开元、天宝之际,生聚蕃矣,民事多矣,逮宋熙宁、元丰以後,户口之盛尤远过於前代,岂此数人者之所能遍理!无怪乎百姓之争日多而吏胥之权日重也!
译疆域不过百里,却设有卿、大夫,以及上士、中士、下士,辅佐治理的官员不下百数十人,因此他们的耳目容易周全,精力也没有顾不到的地方;有人行善,便给予奖赏,有人作恶,便给予惩罚;所以豪强恶棍无法施展他们的武断专横,小吏胥吏也无法施展他们的欺瞒蒙蔽。孟子说:“没有君子,就无法治理平民;没有平民,就无法供养君子。”平民少而君子多,则供养不足;平民多而君子少,则治理不足。因此先王根据人口数量来设置官职,不肯吝惜微小的费用而导致废弃大事。两汉却不是这样。自县令、县丞、县尉以外,只有乡三老、啬夫、游徼、亭长之类;与夏商周三代相比,相差甚远。然而他们仍有职级俸禄,选拔贤能的人充任,因此这些人尚知自重,他们的耳目精力尚能勉强处理事务。所以那时的治理尚且接近古制,风俗尚多淳朴厚道。到了隋朝,完全废除了乡官,一个县中只有一令、一丞、一簿、一尉。然而当时承接南北朝的混乱局面,长期战乱之后,户口稀少,还勉强可以应付。到了唐开元、天宝年间,人口繁衍增多了,民事繁杂了,等到宋熙宁、元丰以后,户口的繁盛尤其远远超过前代,难道这几个人就能普遍治理吗!难怪百姓的争讼日益增多,而吏胥的权力日益加重了!
【附论】“官盛任使,所以劝大臣也。”(《中庸》)
△“官盛任使”
官何以当盛也?所以优大臣也,亦即所以熙庶绩也。何者?一国之政多矣,非数十人所能遍理;设官少则势不能兼顾,非惟政事之多废也,而吏胥皆得操其厚薄之权,仆从皆得肆其上下之手,其倒行逆施者亦不少矣。故宫必盛而後可任使也。有一事即设一官,则人有馀力而事有专责。有一官即择一人,则人知自爱而事无不举。为大臣者但能课其勤惰而总其成,而庶绩自咸熙矣。
“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土倍中土,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孟子》)
△《孟子班爵禄章》不必拘
按:大国地方百里,倍次国也。次国地方七十里,倍小国也。而小国之君十卿禄,以田计之,当食一万六千亩(以下食田亩数并见《集注》中所引徐氏说)。次国食二万四千亩,多於小国者仅三之一。大国食三万二千亩,多於次国者仅四之一。大国之▯田将何所置之乎?卿亦大夫也,故《春秋》於诸侯之卿皆书曰大夫,犹士之有上中下耳。大夫与士,则名分判然隔绝。而卿禄有四大夫三大夫者,大夫禄乃止倍於上士,何邪?窃谓读此章者但当求其大意,不必拘其细数;孟子固曰“其详不可得闻也”。然则孟子之所言特其略耳。尝考春秋以前诸侯之国,大约分为九区:内一区为乡遂,以为君禄;外八区为都鄙,以为大夫士之禄。犹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而王畿方千里也;犹井田之制,八家皆私百亩,而中为公田也。然则大国之君禄当倍次国,次国当倍小国;孟子特大略言之耳。大国小臣数多,则其禄之降杀亦多;小国小臣数少,则其禄之降杀亦少。然则大国次国自大夫以下,其禄亦必不止於倍;而卿禄亦不得有三大夫四大夫之多。但籍已去,故其详不可考耳。天子之卿受地仅倍大夫,况诸侯之卿何至遂三之四之乎!盖春秋之世卿权益重,卿禄益厚,故有三大夫,四大夫之说。其实皆当以渐而杀,非独卿与大夫然也。大抵君臣之降杀以十一为率,大小臣之降杀以倍为率;虽有增减,要不甚多。於此见先王之不以天禄自私,而亦有以辨上下,定民志也。周衰,典籍散轶,後人虽有纂述而揣度附会者居多。幸《孟子》此章犹存,尚可得其大概。馀已详《经界考》中,兹不悉赘。
【附论】“忠信重禄,所以劝士也。”(《中庸》)
△重禄之效
禄何以当重也?所以恤群臣也,亦即所以责群臣也。何者?士既受官於朝,必将资以养其父母妻子也。位益尊则所费益广。禄不足以赡之,惟贤而有守者乃能洁己而安贫耳。若其守少不坚,则必有聚敛於百姓以自奉,侵蚀於国帑以自肥者;无怪乎民日困而国日贫也!故善治国者必与士以重禄,使无内顾之忧,交谪之患,则少知自爱者皆耻为聚敛之臣,耻为盗臣矣。而又择其贤者用之,有不百室盈而妇子宁者乎!有不仓廪实而府库充者乎!故骤观之若费而细察之实省。如之何其可以不重也!
【附录】“管子於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齐语》)
【附录】“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同上)
△《管子》乡官之制
此所谓乡官也;与前所载《
译【附论】“设置众多官员供其差遣,是用来勉励大臣的。”(《中庸》)
△“设置众多官员供其差遣”
官员为什么应当设置得众多呢?这是为了优待大臣,也就是为了繁荣各项政务。为什么呢?一国的政事繁多,不是几十个人所能全部处理的;如果设置的官员少,那么形势上就不能兼顾,不仅政事大多被废弃,而且吏胥都能操纵赏罚轻重的权力,仆从都能肆意施展上下其手的手段,那些倒行逆施的人也不少了。所以官员必须众多,然后才能任使。有一件事就设置一个官职,那么人就有余力而事情有专门的责任。有一个官职就选拔一个人,那么人知道自我珍惜而事情没有不举行的。作为大臣的,只要能够考核他们的勤勉与懒惰,并总括他们的成果,那么各项政务自然就会繁荣了。
“大国疆域方圆百里;国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四倍,大夫的俸禄是上士的两倍,上士的俸禄是中士的两倍,中士的俸禄是下士的两倍,下士的俸禄与在官府服役的平民相同;俸禄足以代替他们耕种所得。中等国家疆域方圆七十里;国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三倍,大夫的俸禄是上士的两倍,上士的俸禄是中士的两倍,中士的俸禄是下士的两倍,下士的俸禄与在官府服役的平民相同;俸禄足以代替他们耕种所得。小国疆域方圆五十里;国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卿的俸禄是大夫的两倍,大夫的俸禄是上士的两倍,上士的俸禄是中士的两倍,中士的俸禄是下士的两倍,下士的俸禄与在官府服役的平民相同;俸禄足以代替他们耕种所得。”(《孟子》)
△《孟子·万章下》中关于爵位俸禄的章节不必拘泥
按:大国疆域方圆百里,是中等国家的一倍。中等国家疆域方圆七十里,是小国的一倍。而小国的国君俸禄是卿的十倍,以田地计算,应当享有田一万六千亩(以下食田亩数都见于《集注》中所引徐氏的说法)。中等国家享有田二万四千亩,比小国多仅三分之一。大国享有田三万二千亩,比中等国家多仅四分之一。大国的公田将放在哪里呢?卿也是大夫,所以《春秋》对诸侯的卿都记载为大夫,就像士有上、中、下之分一样。大夫与士,名分截然隔绝。而卿的俸禄有相当于四个大夫、三个大夫的情况,大夫的俸禄却只比上士多一倍,这是什么原因呢?我私下认为,读这一章的人只应当探求它的大意,不必拘泥于细微的数字;孟子本来就说“其详细情况不可得而知了”。那么孟子所说的只是大概罢了。我曾经考察春秋以前诸侯的国家,大约分为九区:内一区为乡遂,作为国君的俸禄;外八区为都鄙,作为大夫和士的俸禄。就像海内的土地,方圆千里的有九块,而王畿方圆千里一样;就像井田制度,八家都私有一百亩,而中间为公田一样。那么大国国君的俸禄应当是中等国家的一倍,中等国家应当是小国的一倍;孟子只是大致说说罢了。大国小臣数量多,那么他们俸禄的递减也就多;小国小臣数量少,那么他们俸禄的递减也就少。那么大国、中等国家自大夫以下,他们的俸禄也必定不止于加倍;而卿的俸禄也不可能有相当于三个大夫、四个大夫那么多。只是籍册已经散失,所以详细情况不可考罢了。天子的卿受地仅仅比大夫多一倍,何况诸侯的卿哪里会达到三倍、四倍呢!大概春秋时期卿的权力更重,卿的俸禄更厚,所以有相当于三个大夫、四个大夫的说法。其实都应当逐渐递减,不只是卿与大夫如此。大致君臣之间的递减以十一为比率,大小臣之间的递减以加倍为比率;虽然有增减,但不会太多。由此可以看出先王不把天禄据为己有,也有用来辨别上下、安定民心的作用。周朝衰微,典籍散失,后人虽然有编纂记述,但大多揣测附会。幸好《孟子》这一章还存在,尚可获得其大概。其余已在《经界考》中详细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附论】“忠诚守信且给予厚禄,是用来勉励士人的。”(《中庸》)
△厚禄的效果
俸禄为什么应当丰厚呢?这是为了体恤群臣,也就是为了要求群臣。为什么呢?士人既然在朝廷接受官职,必然要依靠它来供养父母妻子。地位越尊贵,花费就越广泛。俸禄不足以供养他们,只有贤良而有操守的人才能洁身自好而安于贫困。如果他们的操守不够坚定,那么必然会有向百姓聚敛以奉养自己,侵蚀国家财政以肥私囊的人;难怪百姓日益困苦而国家日益贫困了!所以善于治国的人一定给予士人厚禄,使他们没有内顾之忧,没有遭受指责的祸患,那么稍微知道自我珍惜的人都会以成为聚敛之臣为耻,以成为盗臣为耻了。而又选拔其中的贤者任用,难道会有百姓不富裕、妇孺不安宁的情况吗!难道会有粮仓不充实、府库不丰盈的情况吗!所以乍一看似乎耗费,但仔细考察实际上节省。怎么能不给予厚禄呢!
【附录】“管子于是把国家划分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五家为轨,轨设长官。十轨为里,里设官吏。四里为连,连设长官。十连为乡,乡设良人。……因此:平民有善行,可以被举荐;平民有恶行,可以被惩处。”(《齐语》)
【附录】“管理鄙野:三十家为邑,邑设官吏。十邑为卒,卒设卒帅。十卒为乡,乡设乡帅。三乡为县,县设县帅。十县为属,属设大夫。……因此:平民有善行,可以被举荐;平民有恶行,可以被惩处。”(同上)
△《管子》中乡官的制度
这就是所说的乡官;与前文所载《
孟子》“六等”之文互相发明。何者?治民必藉於人。敷十家而即为之“长”,数百家而即为之“帅”,则在下者不能欺,在上者不难治,吏胥无所投其隙,奸豪无所肆其暴,诚良法善政也。桓公去古未远,先王之制犹多存者,是以管仲本之,立法以洽齐国,所以能霸诸侯而匡天下也。後世惟务省费,省费则必省官;日减日少,遂至於数万户而止付之一人。即有贤令长,亦不能以遍理;况贤者不可多得,非假手於吏胥则置民事於不问耳。假手吏胥,故吏胥横行;赋敛狱讼何一非吏胥操其权,倡赌盗贼何一非吏胥为之主!吏胥富,而闾阎日以▯瘁矣!置民事於不问,则强陵弱,众暴寡,良民日困,非凶悍无以自全,於是里巷之间相率习为豪强,争斗以自保其身家。无怪乎民日贫而俗日敝也!後世儒者往往轻视桓、文,羞言管仲;吾独以为不然。姑无论其他,唐、宋以来,名臣贤相史不绝书,有复古乡官之制者乎?有一言之及於此者乎?然则管仲未可轻也。惟汉诸葛武侯尝自比於管、乐,其後相业果为秦、汉以来第一人。亦何必为大言哉!大抵霸之所以异於王者,惟在假仁义以服人。其实桓、文之世上去文、武不远,王政尚多存於世者;汉、唐以後,王政存者宁有几乎!若之何轻视桓、文也!《国语》之文虽难尽信,然此文於理与时势皆得之,必非妄者。观此,犹足见三代之遗制。故并录之。
译《孟子》中关于“六等”的论述,彼此相互阐发。为什么呢?治理百姓必须依靠人。每十家就设立一位“长”,每数百家就设立一位“帅”,这样在下位的人就不能欺瞒,在上位的人就不难治理,吏胥没有机会钻营空隙,奸恶豪强无法肆意施暴,这确实是良法善政。齐桓公距离上古时代不远,先王的制度还保留很多,因此管仲依据这些制度,立法来治理齐国,所以能够称霸诸侯并匡正天下。后世只致力于节省费用,节省费用就必然削减官员;官员一天天减少,最终到了数万户百姓只交给一个人管理的境地。即使有贤能的县令、县长,也不能普遍地处理所有事务;况且贤能的人不可多得,如果不借助吏胥之手,就会把百姓的事务置之不理。借助吏胥之手,所以吏胥横行霸道;赋税征收、诉讼案件,哪一件不是吏胥掌握权力?赌博、盗贼,哪一件不是吏胥作为主谋!吏胥富裕了,而民间百姓日益困顿憔悴!把百姓的事务置之不理,那么强者欺凌弱者,多数暴力对待少数,善良百姓日益困苦,不凶狠强悍就无法保全自己,于是里巷之间人们相继习惯于成为豪强,通过争斗来保全自己的身家。难怪百姓日益贫困而风俗日益败坏!后世儒者往往轻视齐桓公、晋文公,以谈论管仲为羞耻;我独自认为不是这样。暂且不说其他,唐、宋以来,名臣贤相史书上记载不断,有恢复古代乡官制度的人吗?有言论涉及这一点的人吗?那么管仲是不可以轻视的。只有汉朝的诸葛武侯曾经自比于管仲、乐毅,他后来的宰相业绩果然成为秦汉以来第一人。这也何必说是大话呢!大致上,霸业之所以不同于王业,只在假借仁义来使人服从。其实齐桓公、晋文公的时代距离周文王、周武王不远,王政还很多存在于世间;汉、唐以后,王政存在的难道还有几许吗!怎么能轻视齐桓公、晋文公呢!《国语》的文字虽然不能完全相信,但这篇文章在道理和时势上都符合实际,必定不是虚妄的。观察这些,还足以看到夏、商、周三代的遗留制度。所以一并记录下来。
【存参】“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论语公冶长篇》)
△千室为最大邑
“千室”,大邑也。“百乘”,大家也。晋文公在齐有马二十乘,齐陈文子有马十乘;则百乘,家之最大者矣。圣人以千室百乘相对为言,然则千室亦邑之最大者。寻常之邑不过三百室,二百室,百室已耳,是以其宰尚多能尽其职。惟冉求足民之材,政事之彦,圣人始以千室许之;非他人所及也。後世乃以庸碌之人畀以数万户而使之治之;欲令民之不困,俗之不偷,乌可得乎!
【存参】“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左传》成公十七年)
△“百室之邑”
按:此文不以“百室之邑”为小,则邑之大者当亦不多也。此虽家宰兼治之邑,然百室而即有人治之,则下情之不通者亦少矣。观此言,犹可想见当时之美政也。
△儒者罕言乡官
乡官之制,乃三代圣人之大经大法,必不可废者。亦非但乡官也,百里之内亦必有分治之庶僚,始可以无废事。而後世皆举而付之於一二人,民安得而治!然名儒文士皆罕有言及此者,但有言及於井田封建者耳。井田封建虽属王政,然後世行之大不易。若庶僚乡官,直举而措之耳?不知何以无人计及此也?此治乱兴亡之大要,故因述周封建之制而附及之。
○周遗迹补考
石鼓:
△引汪师韩文辨石鼓
岐阳石鼓十枚,上皆刻四言诗。唐韩退之以为周宣王时所作。宋欧阳永叔云:“自汉以来,博古好奇之士皆略而不道。隋氏藏书最多,其志所录,《秦始皇刻石》、《婆罗门》、《外国书》皆有,而独无《石鼓文》。遗近录远,不宜如此。况传记不载,不知二君何据而知为文、宣之鼓也?”(“二君”谓韦与韩;韦诗详後汪上溯《石鼓说》中)其论当矣。而张氵昊《▯谷杂纪》则云:“石鼓经秦涉汉,其亦久矣。其间岂无好事者称道之;历时之久,书传不存,後人不知耳。苏勖《载记》云:‘石鼓,谓周宣王猎碣,共十鼓;其文则史籀大篆。’唐章怀太子注《後汉书》云:‘今岐州石鼓铭,凡重言者皆为二字。’以二书言之,则安知秦、汉间无称道之者”。则又以韩公之说为是,欧公之疑为非。汪上湖先生《石鼓说》辨之颇详。今载其文於左。
【汪上湖先生《石鼓说》】“石鼓在陈仓野中,隋以前无所见闻。唐贞观中,苏勖始纪其事。郑馀庆徙置凤翔之夫子庙,而亡其一。宋仁宗皇佑四年,向传师得之民间,十数乃全。至徽宗大观二年,徙於汴京之辟雍。宣和元年,又移之保和新殿,以金填其字。钦宗靖康末,金人辇致於燕,剔其金而留石於王宣抚家。其家後改大兴府学。至元成宗大德十一年,虞伯生为大都教授,求得於草土中,洗刷而扶植之。仁宗皇庆二年,伯生助教成均,言於时宰,以大车十乘载於国子学大成门内,左右各五鼓。按:韦苏州诗谓是文王时鼓(今本亦作宣王,无文王字),宣王时刻;韩文公直称宣王时作。逮宋程泰之,以《左传》昭公四年,椒举云‘成有岐阳之▯’,指是成王。欧阳公《集古录》乃有三疑。而郑夹氵祭以秦权秦斤证之,指为秦刻。沿及金源,元遗山《中州集》云:‘荏平马子卿以字画考之,云是宇文周时所造;作辨万馀言,出入传记,引据甚明。’《金史》采其事入本传。郑、马二说,後人讥之者多,信之者少。以余考之,窃叹马氏有卓识矣。所惜其文未见,曾不知其定为後周何时耳(此下节删一段)西魏之末,官法《周礼》,诰法《周书》,则诗袭《雅》、《颂》之文诚无足异。但史称‘周武帝崇尚俭朴,校兵阅武,步行山谷,履涉勤苦,人所不堪’,其於田猎岂肯夸耀其车徒。惟武帝建德二年二月,诏皇太子ど抚巡西土,皇太子於岐州获二白鹿以献;诏曰:‘在德不在瑞。’今考九鼓中(其一无字),其称及鹿者有四,且有即一章而两言鹿者,合之则鹿字凡六见焉。有曰‘我鹿允异’,岂非瑞应意
译【存参】孔子说:“冉求啊,拥有千户人家的城邑,拥有百辆兵车的卿大夫家族,可以让他担任那里的总管。”(《论语·公冶长篇》)
△千室是最大的城邑
“千室”,指大城邑。“百乘”,指大家族。晋文公在齐国有马二十乘,齐国的陈文子有马十乘;那么百乘,就是大家族中最大的了。圣人将千室与百乘相对举来说,那么千室也就是城邑中最大的了。平常的城邑不过三百室、二百室,一百室罢了,因此那里的总管大多能胜任其职。只有冉求具备使百姓富足的人才,是政事方面的杰出人物,圣人才将千室之邑托付给他;这不是其他人所能比及的。后世却把平庸无能的人任命去治理数万户人家;想要让百姓不困苦,风俗不浇薄,怎么可能做到呢!
【存参】“施氏的总管拥有百室之邑。”(《左传》成公十七年)
△“百室之邑”
按:这篇文章不把“百室之邑”看作小邑,那么大的城邑应当也不多了。这虽然是卿大夫的家宰兼管的城邑,然而百室之邑就有人治理,那么下情不能上达的情况也就少了。看这段话,还可以想象当时美好的政治。
△儒者很少谈论乡官
乡官的制度,是夏商周三代圣人的根本大法,绝对不能废除的。也不仅仅是乡官,百里之内也必须有分治的众多属官,才可以不荒废政事。而后世都把这些事务交给一两个人,百姓怎么能得到治理呢!然而著名的儒者和文士都很少谈到这一点,只有谈到井田制和分封制的。井田制和分封制虽然属于王政,但后世实行起来非常不容易。至于众多属官和乡官,直接推行就可以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考虑到这一点?这是治乱兴亡的关键,所以借论述周代分封制度而附带提及。
○周代遗迹补考
石鼓:
△引用汪师韩的文章辨析石鼓
岐阳石鼓十枚,上面都刻有四言诗。唐代韩愈认为这是周宣王时所作。宋代欧阳修说:“自从汉代以来,博古好奇的人士都略而不提。隋代藏书最多,其目录所录,《秦始皇刻石》、《婆罗门》、《外国书》都有,唯独没有《石鼓文》。舍弃近代的而记录远代的,不应该这样。况且传记中没有记载,不知道韦应物和韩愈凭什么知道这是文王、宣王的石鼓呢?”(“二君”指韦应物和韩愈;韦应物的诗详见后文汪中《石鼓说》中)他的论断是正确的。而张淏《癸辛杂识》却说:“石鼓经历秦代跨越汉代,时间已经很久了。其间难道没有好事的人称道它吗?历时久远,书籍传记没有保存下来,后人不知道罢了。苏勖《载记》说:‘石鼓,说是周宣王的猎碣,共有十个鼓;上面的文字是史籀大篆。’唐代章怀太子注《后汉书》说:‘现在岐州的石鼓铭文,凡是重复的字都刻成两个字。’根据这两本书来看,那么怎么知道秦、汉之间没有称道它的人呢”。于是又认为韩愈的说法是对的,欧阳修的怀疑是错的。汪中先生《石鼓说》辨析得很详细。现在把他的文章载在下面。
【汪中先生《石鼓说》】“石鼓在陈仓野外,隋朝以前没有见闻。唐代贞观年间,苏勖才开始记载这件事。郑馀庆把它迁移到凤翔的夫子庙,丢失了一个。宋仁宗皇佑四年,向传师在民间找到它,十个才齐全。到宋徽宗大观二年,迁移到汴京的辟雍。宣和元年,又移到保和新殿,用金填字。宋钦宗靖康末年,金人用车运到燕京,剔去金而把石头留在王宣抚家里。他家后来改为大兴府学。到元成宗大德十一年,虞集担任大都教授,在草土中求得,清洗扶持它们。元仁宗皇庆二年,虞集任国子助教,对当时的宰相说,用十辆大车运到国子学大成门内,左右各放五个鼓。按:韦应物的诗说是文王时的石鼓(现在版本也作宣王,没有文王字样),宣王时刻;韩愈直接说是宣王时所作。等到宋代程泰之,根据《左传》昭公四年,椒举说‘成王有岐阳之蒐’,指这是成王。欧阳修《集古录》有三处怀疑。而郑樵用秦权秦斤来证明,指为秦代刻石。沿袭到金代,元好问《中州集》说:‘荏平人马子卿根据字画考证,说是宇文周时所造;写了辨论万余言,出入于传记,引据非常明白。’《金史》采纳他的事迹写入本传。郑樵、马子卿两种说法,后人讥讽的多,相信的少。根据我的考证,私下感叹马氏有卓越的见识。可惜他的文章没有见到,曾不知道他定为后周何时(此下节删去一段)西魏末年,官制效法《周礼》,诰令效法《周书》,那么诗歌袭用《雅》、《颂》的文风确实不足为奇。只是史书记载‘周武帝崇尚俭朴,校阅军队,步行山谷,经历勤苦,别人不能忍受’,他对于田猎怎么会夸耀他的车马和随从呢。只有武帝建德二年二月,下诏皇太子巡视西土,皇太子在岐州捕获两只白鹿进献;下诏说:‘在于德行不在于祥瑞。’现在考证九个石鼓中(其中一个没有字),提到鹿的有四个,而且有在一章中两次提到鹿的,合计鹿字共出现六次。有说‘我鹿允异’,难道不是祥瑞应验的意思
乎!文内‘▯与鲤’、‘杨柳’、‘灵雨’、‘舫舟’,皆春巡之景,非冬狩也。若其称‘天子’又称‘嗣王’者,宣帝穷奢极丽,车旗章服俱倍数前王,此词当是大象元二年间,天台侍从之臣追纪其瑞而刻之,似以‘天子’称武帝,以‘嗣王’称宣帝──而宣帝每自称为‘天’,则当时又未必称以‘嗣王’也。文盖以‘天子’称宣帝,以‘嗣王’称静帝。虽宣帝於即位之始即传位皇太子衍,顾不称太上皇而自称天元皇帝,是以文内‘天子’‘嗣王’连言之,犹之《周书宣帝纪》内‘帝’与‘皇帝’连及也。静帝即位仅七岁,其三年为周大定元年,二月即禅位於隋。其时石鼓甫成,应即委弃。而篆文人识者少。唐贤徒见‘车攻’‘马同’之文同於《小雅》,藉以润色文章耳。其词其文,後人自有明於鉴察者;正不必依傍韩、苏,笃侩而不敢议也。马氏之辨,安得世尚有传,与余言一证其同异哉!”
译唉!文中“〇与鲤”、“杨柳”、“灵雨”、“舫舟”,都是春巡时的景象,并非冬狩。至于文中既称“天子”又称“嗣王”,这是因为宣帝穷奢极欲,车驾旗帜、章服仪制都超过前代帝王数倍,这篇文字应当是大象元二年间,天台侍从之臣追记祥瑞而刻写的,似乎是用“天子”称呼武帝,用“嗣王”称呼宣帝——而宣帝每自称为“天”,那么当时未必会称他为“嗣王”。文章大概是用“天子”称呼宣帝,用“嗣王”称呼静帝。虽然宣帝在刚即位时就传位给皇太子杨衍,但他不称太上皇而自称天元皇帝,所以文中“天子”与“嗣王”连称,就像《周书·宣帝纪》中“帝”与“皇帝”连用一样。静帝即位时年仅七岁,其三年即周大定元年,二月便禅位给隋朝。那时石鼓刚刚制成,随即就被废弃。而认识篆书的人很少。唐代贤者只看到“车攻”、“马同”的文字与《诗经·小雅》相同,借此来润色文章罢了。其中的词句,后人自有明察秋毫的人;正不必依附韩愈、苏轼,像庸俗的商人那样固执而不敢议论。马氏的辨析,怎能流传于世,与我的说法印证其同异呢!
余按:石鼓所刻诗词不载宣王一事,亦无宣王时一人名,不知唐人何由决知其为宣王?自东周以後,下迄於隋,书之存於世者多矣;石鼓果周宣王时物,必为世所宝贵,称道者当不知几许,何以称者皆不存,存者皆不称乎?汉都长安,距岐为近。班固,扶风人,郡中有此古物,尤不应不知及知之而不言也。且苏勖与章怀太子皆唐人耳;以唐证唐,何足为据!自苏勖至韩退之,相距不二百年,而书传所载,称之者凡四人。自周宣王逮隋千有馀年,而反无一言之见於书传。然则此鼓之在汉、魏以後而不在周、秦以前明甚;欧阳子之疑是而氵昊之言非矣。是故韩、韦谓为宣王,苏子瞻“想当然”之说也;张氵昊言安知秦、汉无称道之者,秦桧“莫须有”之狱也。以“想当然”、“莫须有”折天下之狱,则狱靡不冤。以“想当然”“莫须有”断古书古物之真伪,则书与物靡不失实。然则即谓此鼓为尧、舜时所作,谓夏、商之时书传不存,安知无称道者,亦谁能穷其诬哉!汪公之辨详矣。此鼓果为宇文氏之物,余虽未尝详考,然断非周物则较然也。
又按:《▯谷杂纪》以为成王时物者乃韩元吉,而上湖以为程泰之;以为秦时刻者乃任汝弼,而上湖以为郑夹氵祭;所引互异。盖韩、程皆尝谓为成王,任、郑皆尝指为秦刻,论者各据所见之书言之,是以不符;不足以为异也。
▯里城:
△引《封演记》辨▯里城
汤阴城北有文王演易台,其地高於旁者丈馀,即唐人所称▯里城也。城中地故高,日久城颓,惟高原存焉,故人以台呼之。唐《封氏闻见记》尝辨其妄。今录於左。
【《封氏闻见记》一则】“相州汤阴县北有▯里城,周回可三百馀步;其中平实,高於城外丈馀。相传文王演《易》之所。按:此东顿邱、临黄诸县多有古小城,或周一里,或三百步;其中皆实。然则小城而实,皆古人因依立家,以为保固耳。”
余按:汤阴之西为林县,其北为安阳,又北为磁州。距馀乡近者百里,远者二百馀里。其在山中者,山上多垒石为城寨。在平地者,其村外往往有高广如封氏所言者。其城或尚存,或已颓,或半颓。余数往来於诸县间,问之土人,皆云前代避乱之所。然则汤阴此台亦如是而已矣。封氏之言是也。盖筑城自保,势须据险,以高临下,有山则据山,无山则筑平地使高,筑城其上,方足以制仰攻,本理之常,无足异者。但临大道者少,人或不之见,见亦不为意。而汤阴之台东逼驿道,人皆知之。既莫考其所始,而其地近殷墟,故好事者遂以▯里之事附会之耳。余又尝居开州,即唐顿邱之南境也。城以南如汤阴此台者不下数十,盖即封氏所谓“古小城”者。其城率已颓,土人呼为“骨堆”。最大者,有霸王骨堆(盖以大得此名),韩信骨堆(盖“韩姓”之讹。)其村农相传云:“项羽与韩信相拒於此地,以筑骨堆大者为胜。”夫羽与信固未尝战於此,即至此亦岂有馀暇,筑台较其胜负乎!▯里之城,当亦类是。里巷流传之语固不可据以为实也。呜呼,汤阴有演《易》之台,则陈州亦当有修《春秋》之阁矣;涿州有张飞井,赵州有鲁班桥;甚矣邪说之入人深而不学无术者多喜事也!
△古迹相因而生
按:▯里之事本战国人所述。既相传为有此事矣,秦、汉以後因以演《易》附会之。既复相传有演《易》之事矣,魏、晋以後因又以古小城附会之。证据既多,遂成牢不可破之说。市有虎而曾参杀人,三人言之,未有不信者矣;而孰知其说皆相因而生者乎!▯州山上,有水自洞口下,名水帘洞;山下果树甚繁。好事者遂以为《西游记》孙悟空发祥之所,而建猴王庙焉。呜呼,世所言古迹者:大率皆如此矣!故今并附辨之。
文、武、周公陵墓:
【备考】“毕在镐东南杜中。”(《史记周本纪》)
【备考】“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长安镐聚东杜中。”(《皇览》)
【备考】“文王、武王
译我按:石鼓上刻写的诗词不记载宣王的事迹,也没有宣王时代任何人的名字,不知唐人凭什么断定它是宣王时的东西?自东周以后,下至隋朝,流传于世的书籍很多;石鼓果真是周宣王时的器物,必定被世人所珍视,称道它的人应当不知有多少,为什么称道它的人都不存在,存在的人都不称道它呢?汉朝都城在长安,距离岐山很近。班固是扶风人,郡中有这样的古物,尤其不应该不知道,或者知道了却不说。况且苏勖和章怀太子都是唐人;用唐人的话证明唐人的话,哪里足以作为依据!从苏勖到韩愈,相距不到二百年,而史传中记载称道石鼓的只有四个人。从周宣王到隋朝一千多年,反而没有一句话见于史传。那么,这些石鼓存在于汉、魏以后而不存在于周、秦以前,是很明显的;欧阳修的怀疑是对的,而张氵昊的说法是错的。所以韩愈、韦应物说它是宣王时的东西,是苏轼“想当然”的说法;张氵昊说怎么知道秦、汉没有称道它的人,是秦桧“莫须有”的冤狱。用“想当然”、“莫须有”来断天下的案件,那么案件没有不冤的。用“想当然”、“莫须有”来判断古书古物的真伪,那么书和物没有不失真的。那么,即使说这些石鼓是尧、舜时制作的,说夏、商时的史传不存在,怎么知道没有称道它的人,又有谁能穷尽这种诬妄呢!汪公的辨析很详细了。这些石鼓果真是宇文氏的东西,我虽然没有详细考证,但断定它不是周代的器物是很清楚的。
又按:《〇谷杂纪》认为它是成王时的东西的是韩元吉,而上湖认为是程泰之;认为它是秦代刻的是任汝弼,而上湖认为是郑夹氵祭;所引用的互相不同。大概韩、程都曾说是成王时的,任、郑都曾指为秦代刻的,议论的人各自根据所见的书来说,所以不符;不足以作为奇怪。
〇里城:
△引《封演记》辨〇里城
汤阴城北有文王演易台,那地方比旁边高出一丈多,就是唐人所称的〇里城。城中地本来就高,时间久了城墙倒塌,只有高原还在,所以人们叫它台。唐《封氏闻见记》曾经辨明它的荒谬。现在抄录在下面。
【《封氏闻见记》一则】“相州汤阴县北有〇里城,周围大约三百多步;其中平坦坚实,比城外高出一丈多。相传是文王演《易》的地方。按:这东顿邱、临黄各县多有古小城,有的周围一里,有的三百步;其中都坚实。那么小城而坚实,都是古人依靠它建立家业,作为保卫坚固的地方罢了。”
我按:汤阴的西边是林县,北边是安阳,再北边是磁州。距离我家乡近的百里,远的二百多里。在山中的,山上多用石头垒成城寨。在平地的,村外往往有高广如封氏所说的那样。那城墙有的还存在,有的已倒塌,有的半倒塌。我多次往来于各县之间,问当地人,都说前代避乱的地方。那么汤阴这个台也是这样罢了。封氏的话是对的。大概筑城自保,势必占据险要,以高临下,有山就占据山,无山就筑平地使它高,在上面筑城,才足以控制仰攻,这是常理,没什么奇怪的。只是临近大道的少,人们或许看不见,看见了也不在意。而汤阴的台东边紧逼驿道,人们都知道它。既然没人考证它的起源,而那地方靠近殷墟,所以好事的人就用〇里的事附会它罢了。我又曾在开州居住,就是唐顿邱的南境。城南像汤阴这个台的不下几十座,大概就是封氏所说的“古小城”。那城墙大多已倒塌,当地人叫作“骨堆”。最大的,有霸王骨堆(大概因为大而得名),韩信骨堆(大概“韩姓”的讹误。)村里农民相传说:“项羽与韩信在此地相持,以筑骨堆大的为胜。”项羽与韩信固然没在此地交战,即使到了此地,难道还有空闲,筑台比较胜负吗!〇里的城,大概也类似这样。里巷流传的话本来不可据为真实。唉,汤阴有演《易》的台,那么陈州也应当有修《春秋》的阁了;涿州有张飞井,赵州有鲁班桥;邪说深入人心太厉害了,而不学无术的人喜欢多事啊!
△古迹相因而生
按:〇里的事本来是战国人所说的。既然相传有这事了,秦、汉以后就用演《易》附会它。既然又相传有演《易》的事了,魏、晋以后又用古小城附会它。证据既多,就成牢不可破的说法。市上有虎而曾参杀人,三个人说,没有不信的了;而谁知道那些说法都是相因而生的呢!〇州山上,有水从洞口下,名水帘洞;山下果树很多。好事的人就认为是《西游记》孙悟空发祥的地方,而建猴王庙。唉,世人所说的古迹:大率都这样啊!所以现在一并附辨。
文、武、周公陵墓:
【备考】“毕在镐东南杜中。”(《史记周本纪》)
【备考】“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长安镐聚东杜中。”(《皇览》)
【备考】“文王、武王
△周陵之误指
按此诸说,则周文、武王陵在渭水南,长安之西南也。自唐以前,无异说者。至宋乾德四年,诏给守陵五户,春秋奉祀,始以咸阳县之西北秦惠文、悼武二王冢为周文、武王陵而祭之;沿误八百馀年。前人辨之详矣。今不复赘;但取《史记》诸家之言载之,以备後人考证云尔。
古物,古迹,其於事理,末矣。然或以伪乱真,或附会舛误,而人遂信以为实,其所关亦不细。故亦补而辨之。
●卷三
○周制度杂考
△“子”为未成诸侯之称
《春秋》所书列国之君,多有称某子者。滕侯杞伯,亦多称为“滕子”“杞子”(《春秋中,无“侯”“伯”兼称者;惟杞、薛尝一称为“侯”。然桓三年“公会杞侯於成阝”,据《公羊》乃“会纪侯”,二家文误。则隐十一年“薛侯来朝”,恐亦是文误耳)。说者谓周之列爵凡五,子爵在伯之下,男之上;其本侯伯而称子者,或以为时王所黜,或以为圣人所贬也。余按:列国之爵受之先王,传之先君;周道既衰,而孔子乃布衣之士,安能黜之贬之!若可以贬其爵,则亦可以进其爵;何以不闻有子而进称为公,进称为侯伯者?侯伯可贬,公亦可贬;既可贬为子,亦可贬为男;又何以不闻有公而贬为侯伯,侯伯而贬为男者乎?由是言之,谓为时王所黜,圣人所贬,恐皆未必然也。余尝细考《经》、《传》之文,“子”之为称乃未成乎诸侯之名,与伯及男不同义也。故有天子之卿而称子者,《尚书》之微子、箕子,《春秋》之单子、刘子,是也。有诸侯在丧,未即位而称子者,葵丘之称宋子,温之称陈子,是也。有抚有一国,未成为君而称子者,叔武之称卫子,子仪之称郑子,是也。皆不成之为诸侯也。若其国而夷也,则亦称之为子,吴、楚、邾、莒、徐、沈、郯、潞之属是也。此盖古制如此。即本侯伯之爵而既杂於夷,则亦概以子称之。故《国语》云:“命圭有命,固曰吴伯,不曰吴王。”然则吴本伯爵也。滕、杞之称为子,当亦如是。故《传》曰:“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又曰:“杞,夏馀也,而即东夷。”非贬之黜之,盖略之而等之诸夷也。犹後世之於僭国,皆称之为“魏主”“吴主”也。孟子曰:“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夫爵既有五矣,何以其等止分为四?公侯伯既各为一等矣,何以子男独同为一等乎?盖子也者,未成乎诸侯之称也;既未成为诸侯,则其班当随乎其最卑者,是以与男同一位也。说者不加细考,误以子与公侯伯为一例,遂谓贬黜其爵为子,则宋、卫、陈、郑之称子又何说焉?且非但国君有子之称也,其後大夫士亦称之。盖春秋之初,卿尚罕有称子者。间一有之(如卫石子、齐高子之类),亦但以为称,不以为谥也(若鲁共仲、成季、齐管敬仲、卫石骀仲之属,谥皆称以字;惟晋栾共叔,《国语》作栾共子,盖後人所追称)。卫自甯庄子、石祁子,始连谥称为子;晋自赵成子、栾贞子以後,鲁自季文子、孟献子以後,而卿莫不以子系於谥矣。大夫虽尚未谥以子(如子服景伯、子家懿伯之类),然相称亦以子,若叔仲子、子服子、子家子之类是也。至春秋、战国间而子遂为通称。凡有名於时者,虽布衣之士率称为子,若庄子、惠子、鬼谷子之类是也。故《论语》颜渊之贤,子路之长,皆不称子(至孟子时,颜渊始称为子);闵子骞、冉有间一称子;而曾子、有子则皆称以子。虽其门人所记,亦其时之先後然也。至孟子时,则高、夷、徐、陈、公都之属莫不称子矣。然则子也者,本未成乎诸侯者之称,渐而卿称之,渐而大夫称之,又渐而布衣之士亦称之者也。犹之乎“君”本国君之称,渐而卿大夫亦称君(《仪礼》,公士大夫皆称为君),至後世而朋友亦相称为君也。说者不考称子之由,故其释“君子”也,以为有位者谓之君,有德者谓之子。岂知君子云者,本皆有位者之称(《诗》之“君子
译△周陵的错误指向
根据上述各种说法,周文王、周武王的陵墓位于渭水之南,长安的西南方。自唐代以前,没有其他不同的说法。到了宋乾德四年,朝廷下诏拨给五户人家看守陵墓,春秋两季进行祭祀,才开始把咸阳县西北方的秦惠文王、悼武王两座坟冢当作周文王、周武王的陵墓来祭祀;这种沿袭的错误持续了八百多年。前人对这个问题辨析得很详细了,现在不再赘述;只是选取《史记》等诸家的言论记载下来,以备后人考证罢了。
古物、古迹,对于事理来说,是末节小事。然而有时以假乱真,或者附会错谬,人们却相信它们是真实的,这所关系到的问题也不小。所以也补充并辨析一下。
●卷三
○周制度杂考
△“子”是未成为诸侯的称呼
《春秋》所记载的列国国君,有很多称某子的。滕侯、杞伯,也大多称为“滕子”“杞子”(《春秋》中,没有“侯”“伯”兼称的情况;只有杞、薛曾经一度称为“侯”。然而桓公三年“公会杞侯於成阝”,根据《公羊传》乃是“会纪侯”,这两家文献有误。那么隐公十一年“薛侯来朝”,恐怕也是文献有误)。解说的人说,周朝的五等爵位,子爵在伯爵之下,男爵之上;那些本来是侯爵、伯爵却被称为“子”的,有人认为这是被当时的周王废黜,有人认为这是被圣人贬低。我按:列国的爵位是受之于先王,传之于先君;周朝王道既已衰微,而孔子不过是布衣之士,怎么能废黜或贬低他们呢!如果可以贬低他们的爵位,那么也可以提升他们的爵位;为什么没听说过有从子爵提升称为公、提升称为侯伯的呢?侯伯可以贬低,公也可以贬低;既然可以贬为子,也可以贬为男;又为什么没听说过有从公贬为侯伯,从侯伯贬为男的呢?由此说来,说是被当时的周王废黜,被圣人贬低,恐怕都不一定正确。我曾经仔细考察《经》、《传》的文字,“子”这个称呼乃是未成为诸侯的名称,与伯及男意义不同。所以有天子之卿而称子的,《尚书》中的微子、箕子,《春秋》中的单子、刘子,就是如此。有诸侯在丧期,未即位而称子的,葵丘之会称宋子,温地之会称陈子,就是如此。有抚有一国,未成为国君而称子的,叔武称卫子,子仪称郑子,就是如此。都是未成为诸侯的缘故。如果那个国家是夷狄,也就称之为子,吴、楚、邾、莒、徐、沈、郯、潞之类就是如此。这大概是古制如此。即使是原本侯伯之爵,既然混杂于夷狄,也就一概以子称之。所以《国语》说:“命圭有命,固曰吴伯,不曰吴王。”那么吴原本就是伯爵。滕、杞被称为子,应当也是如此。所以《传》说:“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又说:“杞,是夏朝的遗民,而靠近东夷。”这不是贬低或废黜,而是略去其爵位而将其等同于夷狄。就像后世对于僭越称王的国家,都称之为“魏主”“吴主”一样。孟子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共五等。”既然爵位有五种,为什么等级只分为四种?公侯伯既然各为一等,为什么子男独独同为一等呢?因为“子”是未成为诸侯的称呼;既然未成为诸侯,那么其班次应当随同最卑下的,所以与男同一位。解说的人不仔细考察,错误地把子与公侯伯看作一类,于是说贬黜其爵位为子,那么宋、卫、陈、郑被称为子又怎么解释呢?而且不只是国君有子的称呼,后来大夫士也称子。大概春秋之初,卿还很少有称子的。偶尔有(如卫石子、齐高子之类),也只是作为称呼,不作为谥号(像鲁共仲、成季、齐管敬仲、卫石骀仲之类,谥号都用字;只有晋栾共叔,《国语》作栾共子,大概是后人追称)。卫国自甯庄子、石祁子开始,连谥号称为子;晋国自赵成子、栾贞子以后,鲁国自季文子、孟献子以后,卿就没有不以子系于谥号的。大夫虽然尚未以子为谥号(如子服景伯、子家懿伯之类),然而相互称呼也以子,像叔仲子、子服子、子家子之类就是如此。到了春秋、战国之间,子就成为了通称。凡是在当时有名的人,即使是布衣之士也大都称为子,像庄子、惠子、鬼谷子之类就是如此。所以《论语》中颜渊的贤德,子路的长处,都不称子(到了孟子时,颜渊才开始称为子);闵子骞、冉有偶尔称子;而曾子、有子则都称以子。即使是其门人所记录,也是时代先后不同的缘故。到了孟子时,那么高子、夷子、徐子、陈子、公都子之类没有不称子的。那么“子”这个称呼,本来是未成为诸侯者的称呼,逐渐而卿称之,逐渐而大夫称之,又逐渐而布衣之士也称之。就像“君”本来是国君的称呼,逐渐而卿大夫也称君(《仪礼》中,公士大夫都称为君),到了后世朋友也相互称为君。解说的人不考察称子的缘由,所以解释“君子”时,认为有位者称为君,有德者称为子。哪里知道“君子”这个词,本来就是有位者的称呼(《诗经》中的“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