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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考信录二十三

卷二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314–333 段

●卷二

  ○为鲁司寇上

  △为宰为司空事有无不可知

  《檀弓》云:“夫子制於中都,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世家》云:“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家语》云:“孔子初仕为中都宰,制为养生送死之节,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因邱陵为坟,不封不树。定公谓孔子曰:‘学子此法以治鲁,何如?’孔子对曰:‘虽天下可也,何但鲁国而已哉!’於是二年,定公以为司空。乃别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先时季氏葬昭公於墓道南,孔子沟而合诸墓焉。由司空为司寇(云云)。”余按:孟子称孔子尝为委吏乘田,考其时皆在昭公世,若至此又为宰,则是再仕,非“初仕”也。阳虎作乱,孔子不仕。定八年冬,阳虎始败;九年,始奔。十年,孔子已相君於会。中间为时无几,安得为宰二年始为司空,由司空乃为司寇乎!《春秋传》云:“周礼尽在鲁矣”,鲁之制非不善,患其不能行耳。孔子为宰,奉周公之法足矣,自制何居焉?且《檀弓》所谓“四寸”、“五寸”云者,谓民本薄而教之以厚,故曰“以斯知不欲速朽也。”今增以“因邱陵为坟,不封不树”之语,又似本厚而教之以薄,亦与《檀弓》之文不类;而治天下之语尤夸大,非圣人之言,皆不足信也。至於合墓之事,据《左传》在为司寇时,非为司空时事;而“别五土之性”云者,语亦肤廓,无实事可指。然则《家语》所载皆出於後人之所附会无疑也。又按《左传》,鲁之孟孙世为司空,未尝失职;而都邑之宰其职甚卑,乃委吏乘田之流。孔子在定公世名益崇,望益重,是以或人有“奚不为政”之问,阳货有“怀宝迷邦”之讥。鲁人固欲得孔子为大夫,但孔子以鲁乱故不仕耳。阳虎既去,召而用之,乃事之常,不当仅以为宰也。然则孔子固不能为司空,即有为中都宰之事亦当在昭公之世,不得如《世家》之说也,又按《春秋经传》,鲁有“中城”,而皆不言有所谓“中都”者;既谓之都,不宜泯泯无闻如此。且《檀弓篇》所记舛谬殊多,而此章所载曾子“速贫”“速朽”之语尤不近於理,必後人所妄撰。然则事之有无盖不可知,而为宰为司空又俱不见於他传记,故今皆不录。

  “葬昭公於墓道南。孔子之为司寇也,沟而合诸墓。”(事在定公八年後。文在《左传》定公元年)

  △为司寇之年

  孔子为鲁司寇不知何年。按《春秋》,阳虎以八年战败,孔子以十年相定公会於夹谷。为司寇,当在虎败之後,夹谷之前。故次之於此。

  △辨《新序》为司寇时事

  刘向《新序》云:“鲁沈犹氏旦饮其羊,饱之,以欺市人。公慎氏有妻而恶。慎溃氏奢侈骄佚。鲁市鬻牛马者善豫价。孔子为鲁司寇,沈犹氏不敢饮其羊,公慎氏出其妻,慎溃氏逾境而走,鬻牛马者不豫价(云云)。”《家语》亦采此事而词小异。余按:此数事皆理之所有;然圣人盛德感人,绥之斯来,动之斯和,其化当不止此。此皆狐偃、子产辈之所能为;纵有之,亦不足以为圣人重。且其事不见於经传,其有无不可知。故今不录。

  【辨父子同狴之说】

  《家语》云:“孔子为鲁大司寇,有父子讼者,孔子同狴执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孔子赦之。季孙不悦。孔子曰:‘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理也(云云)。’”余按: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不孝胡可赦也!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故失其道,哀矜之斯可矣,若欲因是而遂废刑,则大乱之道也。况於元恶大憝,乃欲待教而後刑乎!《家语》此文本之《旬子》,而《韩诗外传》亦有之,所载又与此异,云季孙欲杀而孔子止之云云。且以季孙为康子,而不言孔子为司寇,则是其事固在自卫反鲁後也。详玩其语,盖即《论语》“如杀无道’之问,而传之者过当;若《荀子》则又所闻异词者也。原其意皆不过欲明圣人之以德化民

译●卷二

○担任鲁国司寇(上)

△关于担任中都宰和司空的事,其有无不可确知

《礼记·檀弓》说:“孔子在中都制定礼制,规定棺木厚四寸,椁木厚五寸。”《史记·孔子世家》说:“鲁定公任命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后,四方都效法他。从中都宰升任司空;又从司空升任大司寇。”《孔子家语》说:“孔子初次出仕担任中都宰,制定了生养送死的节度,规定棺木四寸、椁木五寸,依托山丘作为坟冢,不堆土封坟,不种植树木。鲁定公对孔子说:‘学习你的这种方法来治理鲁国,怎么样?’孔子回答说:‘即使治理天下也可以,何止是鲁国而已!’于是过了两年,定公任命他为司空。于是区分五种土性的不同,使万物各自得到适宜生长的环境。先前季氏将鲁昭公葬在墓道南面,孔子挖沟将昭公的墓葬与鲁公墓合在一起。从司空升任司寇(等等)。”我考证:孟子称孔子曾经担任过委吏和乘田,考察那个时间都在鲁昭公时代,如果到了鲁定公时代又担任中都宰,那就是再次出仕,并非“初次出仕”了。阳虎作乱,孔子不出仕。鲁定公八年冬天,阳虎才开始战败;九年,阳虎才逃亡。十年,孔子已经在夹谷之会上辅助国君。中间时间没多少,怎么能说是担任中都宰两年后才担任司空,从司空才升任司寇呢!《春秋左传》说:“周朝的礼制全在鲁国”,鲁国的制度并非不好,只是担心不能实行罢了。孔子担任中都宰,奉行周公的法度就足够了,何必自己另立制度呢?况且《檀弓》所说的“四寸”、“五寸”,是说百姓原本崇尚薄葬,所以教导他们厚葬,所以说“由此知道(圣人)不希望(人死后)迅速腐朽。”现在增加了“依托山丘作为坟冢,不堆土封坟,不种植树木”的话,又好像是原本崇尚厚葬而教导他们薄葬,这也与《檀弓》的文字不相类;而且说治理天下的话尤其夸大,不是圣人的言语,都不足以相信。至于合葬昭公的事,根据《左传》是在担任司寇时,不是担任司空时的事;而“区分五种土性的不同”这样的话,言语也空泛,没有实事可以指证。那么《家语》所载都是出于后人的附会无疑了。又考证《左传》,鲁国的孟孙氏世代担任司空,未曾失去职位;而都邑的宰官职位很低,不过是委吏、乘田之类。孔子在定公时代名声更加崇高,声望更加重大,所以有人问“为什么不出仕”,阳货讥讽他“怀藏宝物却使国家迷乱”。鲁国人本来就想让孔子做大夫,只是孔子因为鲁国混乱所以不出仕罢了。阳虎离去后,召用他,这是常理,不应该仅仅让他担任中都宰。那么孔子本来就不能担任司空,即使有担任中都宰的事,也应当在昭公时代,不能像《世家》所说的那样。又考证《春秋经传》,鲁国有“中城”,但都没有说有所谓“中都”的地方;既然称为都,不应该默默无闻到如此地步。况且《檀弓篇》所记载的错误很多,而这一章所载曾子“速贫”“速朽”的话尤其不合情理,一定是后人所妄自撰写的。那么这件事的有无大概不可确知,而担任中都宰和司空的事又都不见于其他传记,所以现在都不收录。

“将昭公葬在墓道南面。孔子担任司寇时,挖沟将昭公的墓葬与鲁公墓合在一起。”(这件事发生在定公八年之后。文字在《左传》定公元年)

△担任司寇的年份

孔子担任鲁国司寇不知道是哪一年。根据《春秋》,阳虎在八年战败,孔子在十年辅助定公在夹谷会盟。担任司寇,应当在阳虎战败之后,夹谷会盟之前。所以把它排列在这里。

△辨析《新序》中关于担任司寇时的记载

刘向《新序》说:“鲁国的沈犹氏早晨喂羊,把羊喂饱,用来欺骗市场的人。公慎氏有妻子却厌恶她。慎溃氏奢侈骄纵放荡。鲁国市场上卖牛马的人善于预先抬高价格。孔子担任鲁国司寇,沈犹氏不敢喂饱羊,公慎氏休掉了他的妻子,慎溃氏越过国境逃走,卖牛马的人不预先抬高价格(等等)。”《孔子家语》也采纳了这件事,但词句稍有不同。我考证:这几件事都是情理中有的;然而圣人盛大的德行感动人,安抚他们他们就前来,触动他们他们就和谐,他的教化应当不止于此。这些都是狐偃、子产等人所能做到的;即使有这些事,也不足以增加圣人的分量。况且这些事不见于经传,其有无不可确知。所以现在不收录。

【辨析父子同囚的说法】

《孔子家语》说:“孔子担任鲁国大司寇,有父子打官司的,孔子把他们一同关进监狱,三个月不判决。父亲请求停止诉讼,孔子赦免了他。季孙不高兴。孔子说:‘在上位的人失去正道而杀掉在下位的人,是不合理的(等等)。’”我考证:五刑的条目有三千,而罪过没有比不孝更大的,不孝怎么可以赦免呢!曾子说:“在上位的人失去正道,百姓离散已经很久了;如果查明了实情,就应当哀怜同情而不应该高兴。”所以失去正道,哀怜同情就可以了,如果因此就废除刑罚,那就是导致大乱的途径了。何况对于元凶巨恶,难道要等待教化之后才施加刑罚吗!《家语》这段文字本于《荀子》,而《韩诗外传》也有记载,所载又与此不同,说季孙想要杀父亲而孔子阻止了他等等。而且把季孙当作季康子,而不说孔子担任司寇,那么这件事本来是在孔子从卫国返回鲁国之后了。详细玩味其言语,大概就是《论语》中“如杀无道”的问答,而传述的人过分夸张;至于《荀子》则是所听到的不同说法了。推究其本意,都不过是想阐明圣人以德化民

耳,然言之不审,遂流入於异端而不自知。呜乎,说经引古又乌可以不惧乎哉!

译耳朵,然而说话如果不审慎,就会流入异端而不自知。唉,解说经典、引用古事,又怎么可以不谨慎畏惧呢!

△辨进众议之说

  《家语》云:“孔子为鲁司寇,断狱讼,皆进众议者而问之,曰:‘子以为奚若?’”余按:此乃常人少有识者之所能;即有之,不足为圣人重。且其语殊鄙陋,显为後人所撰。故今不取。

  【附录】“孔子之仕於鲁也,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孟子》)“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同上)

  【附录】“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论语雍也篇)

  此事无年可考。包氏云:“孔子为鲁司寇,以原宪为宰。”说近是。故附次於此。

  “春,及齐平。夏,公会齐侯於祝其,实夹谷,孔丘相。”(《左传》定公十年)

  △夹谷之会不因孔子得政

  《世家》云:“齐大夫犁Θ言於景公曰:‘鲁用孔丘,其势危齐。’乃使使告鲁为好会,会於夹谷。”若孔子己得政於鲁者。余按: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是孔子见用未尝至於期月之久也。《公羊传》曰:“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於是帅师堕后阝,帅师堕费。”是定公至十二年始用孔子,未久而遂去也。当会夹谷之时,孔子不过为司寇耳,非有事权,安能危齐!若孔子於此年已听国政,至十二年,逾“三年”矣,何不闻其“有成”者何在乎?孔子得百里之地而君之,可以有天下,後世推之则然;其门人或有知之者,他人不能也。若人尽知孔子之能兴其国,何至终其身而不见用?况犁Θ狙诈之人,尤不足知圣人,安有遽以“危齐”为忧者乎!且《传》所谓“相”者,谓相礼也,非相国也。相国者,治一国之政;相礼者,但襄一时之礼,与国政无涉也。故鲁季孙世秉国政,而襄公如晋,孟献子相,昭公如楚,孟僖子相。晋韩宣子为政,而晋侯之享齐侯,中行穆子相。郑子皮当国,子产为政,而郑伯之朝晋侯,公孙段相。此盖《史记》误以相为相国之相,又因《传》有犁弥欲以兵劫鲁侯之事,而遂误以会时之策为在国之谋,而不知其谬也。曰:然则齐何故而与鲁为会也?曰,经传之文甚明,学者自不察耳。盖自昭公以前,诸侯莫不事晋,自召陵会後而晋渐以失诸侯,故定公之七年,“齐侯郑伯盟於咸”,“齐侯卫侯盟於沙”。独鲁事晋如故,不与诸侯之会,而又为晋讨郑讨卫,故齐使国夏再伐鲁,而鲁亦两侵齐。直至阳虎奔後,而鲁始与齐平,会於夹谷。明年,又与郑平。故《左传》云,“始叛晋也”。然则鲁自因叛晋而与齐会,岂齐惧鲁之用孔子而与鲁会哉!故今不载《史记》之文。

  △辨具左右司马之说

  《世家》又云:“鲁定公且以乘车好往,孔子摄相事,曰:‘臣闻有文事者必有武备(云云)。’定公曰:‘诺。’具左右司马。”余按:春秋诸侯之会皆以兵车,唯齐桓公有衣裳之会:故孔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盖难之也。况此时齐、鲁新和,猜嫌未释,定公必无以乘车往之理。以《传》考之,鲁亦未尝有左右司马之官。盖《史记》因见《▯梁传》中“虽有文事,必有武备”之语,而误以传者论孔子之言为孔子之所自言;又因其有“命司马止之”之文,遂附会而增具左右司马之事,而不知其非也。故今亦不取。

  “犁弥言於齐侯曰:‘孔丘知礼而无勇,若使莱人以兵劫鲁侯,必得志焉。’齐侯从之。孔丘以公退,曰:‘士兵之!两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乱之,非齐君所以命诸侯也!裔不谋夏,夷不乱华;俘不干盟;兵不逼好。於神为不祥,於德为愆义,於人为失礼,君必不然!’齐侯闻之,遽辟之。”(同上)

  △辨奏四方乐之说

  《▯梁传》云:“两君就坛,两相相揖,齐人鼓噪而起,欲以执鲁君。孔子历阶而上,不尽一等,而视归乎齐侯,曰:‘两君合好,夷狄之氏何为来为!’命司马止之。齐侯逡巡而谢曰:‘寡人之过也!’”《世家》云:“献酬之礼毕,齐有司请奏四方之乐,ユ旄羽祓矛戟剑拨鼓噪而至

译△辨析“进众议”的说法

《孔子家语》说:“孔子担任鲁国司寇时,审理诉讼案件,都让参与议论的人上前询问,说:‘你认为怎么样?’”我考察认为:这是普通人中见识浅薄者所能做到的;即使有这样的人,也不足以作为圣人的重要事迹。况且那段话非常粗俗浅陋,明显是后人编造的。所以现在不予采纳。

【附录】“孔子在鲁国做官时,鲁国人进行田猎争夺猎物,孔子也参与田猎争夺。”(《孟子》)“孔子先登记校正祭器,不用各地的食物来充数登记。”(同上)

【附录】“原思做孔子家的总管,孔子给他九百斗粟米,他推辞不要。孔子说:‘不要推辞,把它分给你的邻里乡亲吧!’”(《论语·雍也篇》)

这件事没有年份可考。包氏说:“孔子担任鲁国司寇时,让原宪做总管。”这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所以附记在这里。

“春天,鲁国与齐国讲和。夏天,鲁定公与齐侯在祝其会盟,祝其实际就是夹谷,孔丘担任傧相。”(《左传》定公十年)

△夹谷之会并非因为孔子掌权

《史记·孔子世家》说:“齐国大夫犁弥对齐景公说:‘鲁国任用孔丘,形势对齐国不利。’于是派使者告诉鲁国要举行友好的会盟,在夹谷相会。”这好像是说孔子已经在鲁国掌权了。我考察认为:孔子说:“如果有任用我的人,一年就可以见效;三年就能有成。”可见孔子被任用从未达到一年的时间。《公羊传》说:“孔子在季孙氏那里行事,三个月没有违背,于是率领军队拆毁郈邑,率领军队拆毁费邑。”这是定公十二年才开始任用孔子,不久就离开了。在夹谷会盟的时候,孔子不过是司寇罢了,没有掌握实权,怎么能威胁齐国!如果孔子在这一年已经主持国政,到十二年,超过“三年”了,怎么没听说他的“成就”在哪里呢?孔子得到百里之地而称君,可以统治天下,后世推论是这样;他的门人或许知道这一点,别人不能。如果人人都知道孔子能使国家兴盛,怎么会终身不被任用呢?况且犁弥是个奸诈的人,尤其不足以了解圣人,怎么会有立刻以“威胁齐国”为担忧的呢!而且《左传》所说的“相”,是指傧相礼仪,不是指相国。相国,是治理一国的政务;傧相,只是协助一时的礼仪,与国家政务无关。所以鲁国季孙氏世代掌握国政,而襄公去晋国,孟献子做傧相,昭公去楚国,孟僖子做傧相。晋国韩宣子执政,而晋侯宴请齐侯,中行穆子做傧相。郑国子皮当政,子产执政,而郑伯朝见晋侯,公孙段做傧相。这大概是《史记》错误地把傧相的“相”当作相国的“相”,又因为《左传》有犁弥想用武力劫持鲁侯的事,于是错误地把会盟时的计策当作在国中的谋划,而不知道其错误。问:那么齐国为什么与鲁国会盟呢?答:经传的文字很明白,学者自己不加考察罢了。大概从昭公以前,诸侯无不侍奉晋国,自从召陵会盟后晋国逐渐失去诸侯的拥戴,所以定公七年,“齐侯与郑伯在咸地结盟”,“齐侯与卫侯在沙地结盟”。只有鲁国像往常一样侍奉晋国,不参与诸侯的会盟,又替晋国讨伐郑国、讨伐卫国,所以齐国派国夏两次攻打鲁国,而鲁国也两次侵犯齐国。直到阳虎出逃后,鲁国才与齐国讲和,在夹谷会盟。第二年,又与郑国讲和。所以《左传》说,“开始背叛晋国”。那么鲁国是因为背叛晋国而与齐国会盟,难道是齐国害怕鲁国任用孔子而与鲁国会盟吗!所以现在不记载《史记》的文字。

△辨析“配备左右司马”的说法

《史记·孔子世家》又说:“鲁定公将要乘坐车驾友好地去会盟,孔子代理傧相事务,说:‘我听说有文事的一定要有武备(等等)。’定公说:‘好。’配备了左右司马。”我考察认为:春秋时期诸侯会盟都带着兵车,只有齐桓公有过不带兵车的会盟:所以孔子说:“桓公多次会合诸侯,不依靠兵车。”这是认为很难做到。况且此时齐、鲁刚和好,猜忌嫌隙尚未消除,定公必定没有只乘车去的道理。用《左传》考察,鲁国也没有左右司马这个官职。大概《史记》因为看到《公羊传》中“虽有文事,必有武备”的话,而错误地把传文评论孔子的话当作孔子自己说的话;又因为其中有“命令司马制止他们”的文字,于是附会而增加了配备左右司马的事,而不知道其错误。所以现在也不予采纳。

“犁弥对齐侯说:‘孔丘懂礼但没有勇气,如果让莱人用武力劫持鲁侯,一定能得逞。’齐侯听从了他。孔丘让鲁公退下,说:‘士兵们前进!两君和好,却让蛮夷的俘虏用武力扰乱,这不是齐君用来号令诸侯的方式!蛮夷不谋划华夏,夷狄不扰乱中华;俘虏不干扰盟约;武力不逼迫友好。对神灵是不祥,对道德是违背道义,对人是不合礼,君主一定不会这样!’齐侯听了,立刻避开他们。”(同上)

△辨析“演奏四方之乐”的说法

《公羊传》说:“两君登上坛台,两国的傧相互相作揖,齐国人鼓噪而起,想要捉拿鲁君。孔子历阶而上,不到最高一级台阶,就注视着齐侯,说:‘两君和好,夷狄的俘虏为什么来这里!’命令司马制止他们。齐侯退让谢罪说:‘这是我的过错!’”《史记·孔子世家》说:“献酬的礼仪完毕,齐国的官员请求演奏四方之乐,旄羽祓矛戟剑拨鼓噪而至

。孔子趋而进曰:‘吾两君为好会,夷狄之乐何为於此!请命有司。’有司却之,不去,则左右视晏子与景公。景公心怍,麾而去之。”余按:《▯梁传》文与《左传》词小异,颇不雅驯,疑左氏采之鲁史▯梁氏则得之传闻而撰为文者,要其意不相远;《世家》则又采《▯梁传》之文而附会之,以致失其本来之意者也。何者?《传》所谓“鼓噪而起”者,乃战鼓之鼓,非乐鼓之鼓:诸侯相会原无奏乐之事,矛戟剑拨亦不可以云乐,况鲁君将为所执,孔子尚得命之为乐乎!所谓“视归乎齐侯”者,乃孔子言时目视齐侯耳,非谓莱人视也;莱人受命劫鲁,此何暇左右视耶!且晏子自昭末年至此,已十八年不见经传,安得复存;如其果存,又奚容不谏乎!故今从《左传》而不从《世家》。

译孔子快步上前说道:“我们两国国君举行友好的会盟,夷狄的音乐为什么在这里演奏!请命令主管官员停止。”主管官员拒绝了他,孔子不离开,便左右环视晏子和齐景公。齐景公心中惭愧,挥手让人撤去音乐。”我按:《公羊传》的文字与《左传》略有不同,颇为不典雅规范,怀疑是左丘明采录了鲁国的史官记录,而公羊氏则是根据传闻撰写成文的,但两者的主旨并不相远;《史记·世家》又采纳了《公羊传》的文字并加以附会,以致失去了原本的意思。为什么呢?《传》中所说的“鼓噪而起”,指的是战鼓的鼓,而不是乐鼓的鼓:诸侯相会原本没有奏乐的事,矛戟剑盾也不能说是音乐,何况鲁君即将被俘,孔子还能命令他们演奏音乐吗!所谓“视归乎齐侯”,是指孔子说话时目光看着齐侯,而不是说莱人看着;莱人受命劫持鲁君,哪里有空左右张望呢!况且晏子从鲁昭公末年到现在,已经十八年不见于经传记载,怎么还能活着;如果他真的还活着,又怎么容许他不进谏呢!所以现在遵从《左传》而不遵从《世家》。

“齐侯将享公,孔丘谓梁丘据曰:‘齐、鲁之故,吾子何不闻焉?事既成矣而又享之,是勤执事也。且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飨而既具,是弃礼也;若其不具,用秕稗也。用秕稗,君辱;弃礼,名恶。於盍图之!夫享,所以昭德也;不昭,不如其已也。’乃不果享。”(同上)

  △辨奏宫中乐之说

  《▯梁传》云:“罢会,齐人使优施舞於鲁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当死!’使司马行法焉。首足异门而出。”《世家》云:“有顷,齐有司请奏宫中之乐,优倡侏儒为戏而前。孔子趋而进曰:‘匹夫而荧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余按:此即《左传》齐侯将享公,因孔子之言而不果享之事。盖传闻者异词,▯梁氏误采之;而《世家》则又采《▯梁传》之文,不达其意而滋误焉者也。何者?莱人之劫,意将以惧鲁也,会毕之享,言欲以合欢也;若使优施舞於鲁之幕下,欲何为者?幕下之舞,罪之小者耳,何至使之手足异处鼓噪以劫鲁君,乃反麾而去之而遂已,何其刑罚轻重之颠倒耶?《诗》曰:“柔亦不茹,刚亦不吐。”茹柔而吐刚,圣人必不如是!且▯粱氏之意以为会毕而舞於鲁之馆,故鲁司马得以行法;若如《世家》所云奏乐於会所,则齐君在前鲁有司安得加法於齐人乎!至《家语》则又采《世家》之文於盟前,而复载《左传》之语於盟後,遂致一事而两述之。齐之乐人既斩於鲁有司,而复欲以乐事鲁君,不亦远於人情矣乎!故今皆不取。

  【附录】“齐人来归郓、ん、龟阴田。”(《春秋》定公十年)

  △齐归汶阳之田不因谢过

  《左传》云:“将盟,齐人加於载书曰:‘齐师出竟而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孔丘使兹无还揖对曰:‘而不返我汶阳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梁传》云:“齐侯退而属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与之行古人之道(云云)。’罢会”,此下复有优施舞事,乃云“齐人来归郓、ん、龟阴之田者,盖为此也。”《世家》云:“景公惧而动,知义不若,归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鲁以君子之道辅其君(云云)。’乃归所侵鲁之郓、汶阳、龟阴之田以谢过。”余按:《世家》之文本之《▯粱》,而颇增益其词,殊不近理。一劫不成,何遂至於大恐,遽归田以谢过!即云为义所屈,景公之贤亦不能至是。且《▯梁传》所载景公责其群臣之言,乃在夹谷退会之时,非谓其归国而悔过也。然《▯梁》之文本不分明,所谓“盖为此”者,为会故乎,为鼓噪故乎,为司马行法故乎,於文意皆可通,何由决知其所指耶?惟《左传》之文甚为分明,亦近於理。然盟不书於《经》,恐亦出於附,未敢必其然也。又按哀十五年,成叛▯齐;其冬,及齐平,齐人归成:盖此皆非齐人之所自取,乃叛人以之▯齐者,齐、鲁既和则复归之,本不足异,亦不必为之说也。郓、ん、龟阴乃九年阳虎以之奔齐者,皆在汶水之阳,故《传》前云“反我汶阳之田”,後云“来归郓、ん、龟阴之田。”《世家》云:“所侵鲁之郓、汶阳、龟阴之田。”亦误。《家语》云:“归所侵鲁之四邑及汶阳之田。”分以为二,又分“龟”与“阴”为二邑,则尤谬矣。至《正义》所云“鲁筑城於此以旌孔子之功,因名谢城”者,说尤浅陋,不足辨。

  △《年谱》分司寇、大司寇为二官之谬

  《年谱》云:“五十岁,迁司寇。五十一岁,以司寇摄朝政。五十三岁,为大司寇。”余按:《年谱》此文盖见《家语始诛篇》首有“为司寇摄行相事”之语,其後又有“为大司寇”之文,遂误分为二官,且并属之於两时耳。不知司寇即大司寇,若少司寇必加少以别之。《家语》但袭古人成语用之,非殊之也。以为二官,误矣。且少司寇,下大夫耳,安能摄朝政哉!今不取。

  ○为鲁司寇下

  (通世案:旧本脱此标题,今据嘉庆二年刻本补之)

  “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

译齐侯准备设享礼招待鲁公,孔丘对梁丘据说:“齐、鲁两国的旧例,您难道没有听说过吗?事情已经办成了,又要设享礼,这是让办事的人辛劳。况且,绘有牺牲和象形的酒器不拿出宫门,美好的音乐不在野外合奏。享礼的器物如果齐备,这是抛弃礼制;如果不齐备,那就是用秕稗这类粗劣的器物。使用秕稗,是使国君受辱;抛弃礼制,名声恶劣。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呢!享礼,是用来彰显德行的;如果不彰显德行,还不如不做。”于是齐侯最终没有举行享礼。(同上)

△辨奏宫中乐之说

《公羊传》说:“夹谷之会结束后,齐人让优施在鲁君的帐幕下跳舞。孔子说:‘嘲笑国君的人罪当处死!’让司马执行法令。优施的头和脚从不同的门被抬出。”《史记·孔子世家》说:“不久,齐国有司请求演奏宫中的音乐,优倡侏儒上前作戏。孔子快步上前说:‘平民百姓迷惑诸侯的人罪当诛杀,请命令有司!’有司依法处置,优倡侏儒被斩断手脚。”我按:这就是《左传》中齐侯准备设享礼招待鲁公,因为孔子的话而没有最终举行享礼的事情。大概是传闻者的说法不同,公羊氏错误地采用了;而《世家》又采用了《公羊传》的文字,不理解其意思而更加错误。为什么呢?莱人的劫持,意图是用来威胁鲁国的;会盟结束后的享礼,说是想要用来增进欢好;如果让优施在鲁国的帐幕下跳舞,想要做什么呢?帐幕下的舞蹈,是小的罪过罢了,何至于让他手脚异处?鼓噪劫持鲁君,反而挥手让他离开就罢了,为什么刑罚轻重如此颠倒呢?《诗经》说:“柔软的也不吃,刚硬的也不吐。”吃柔软的而吐刚硬的,圣人一定不是这样!况且公羊氏的意思认为是会盟结束后在鲁国的馆舍跳舞,所以鲁国的司马得以执行法令;如果像《世家》所说在会盟场所奏乐,那么齐君在前,鲁国的有司怎么能对齐国人施加刑罚呢!至于《孔子家语》又采用《世家》的文字放在盟誓之前,而又记载《左传》的话在盟誓之后,于是导致一件事被叙述两次。齐国的乐人已经被鲁国有司斩首,却又想要用乐事招待鲁君,不也远离人情了吗!所以现在都不采纳。

【附录】“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春秋》定公十年)

△齐归汶阳之田不因谢过

《左传》说:“将要盟誓时,齐人在盟书上加上说:‘齐国军队出境而不以三百辆甲车跟随我的,有如此盟!’孔丘让兹无还作揖回答说:‘如果不归还我汶阳的田地,我以生命相共的,也如此!’”《公羊传》说:“齐侯退下后嘱咐他的二三大夫说:‘那个人率领他的国君与他们实行古人的道(云云)。’会盟结束后”,下面又有优施跳舞的事,于是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的田地,大概是因为这个。”《世家》说:“景公害怕而行动,知道义理不如对方,回国后非常恐惧,告诉他的群臣说:‘鲁国用君子之道辅佐他们的国君(云云)。’于是归还所侵占鲁国的郓、汶阳、龟阴的田地来谢罪。”我按:《世家》的文字本于《公羊》,而颇增益其词,很不近情理。一次劫持不成,何至于非常恐惧,立刻归还田地来谢罪!即使说是被义理所屈服,景公的贤德也不能达到这种程度。况且《公羊传》所载景公责备其群臣的话,是在夹谷退会之时,不是说其回国后悔过。然而《公羊》的文字本来不分明,所谓“大概因为这个”者,是因为会盟的缘故呢,是因为鼓噪的缘故呢,是因为司马行法的缘故呢,在文意上都可以通,怎么决定知道它所指的是什么呢?只有《左传》的文字非常分明,也近情理。然而盟誓不记载于《经》,恐怕也是出于附会,不敢必定其然。又按哀公十五年,成叛齐;那年冬天,与齐国讲和,齐人归还成:大概这些都不是齐人所自己取得的,而是叛人拿去给齐国的,齐、鲁既已和好就再归还,本来不值得奇怪,也不必为之解说。郓、讙、龟阴是九年阳虎拿去奔齐的,都在汶水的北岸,所以《传》前面说“归还我汶阳的田地”,后面说“来归郓、讙、龟阴的田地。”《世家》说:“所侵占鲁国的郓、汶阳、龟阴的田地。”也是错误的。《家语》说:“归还所侵占鲁国的四邑及汶阳的田地。”分为二,又把“龟”与“阴”分为二邑,那就更加谬误了。至于《正义》所说“鲁国在此筑城以表彰孔子的功劳,因此名叫谢城”的,说法尤其浅陋,不值得辩驳。

△《年谱》分司寇、大司寇为二官之谬

《年谱》说:“五十岁,升任司寇。五十一岁,以司寇身份代理朝政。五十三岁,任大司寇。”我按:《年谱》此文大概是看到《家语·始诛篇》开头有“为司寇摄行相事”的话,后面又有“为大司寇”的文字,于是错误地分为二官,并且都归属于两个时间。不知道司寇就是大司寇,如果是少司寇必定加“少”字来区别。《家语》只是袭用古人的成语,并非区别开来。认为是二官,错误了。况且少司寇,只是下大夫罢了,怎么能代理朝政呢!现在不采纳。

○为鲁司寇下

(通世案:旧本脱此标题,今据嘉庆二年刻本补之)

“孔子在季孙手下任职,三个月不违背

,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於是帅师堕后阝,帅师堕费。”(《公羊传》定公十二年)

译(孔子)说:“大夫家中不收藏铠甲,封邑没有周长三百丈的城墙。”于是率领军队拆毁了郈邑的城墙,率领军队拆毁了费邑的城墙。

“仲由为季氏宰,将堕三都。於是叔孙氏堕后阝,季氏将堕费。公山不狃、叔孙辄帅费人以袭鲁。公与三子入於季氏之宫,登武子之台。费人攻之,弗克;入及公侧。仲尼命申句须、乐颀下伐之。费人北。国人追之,败诺姑蔑。二子奔齐。遂堕费。”(《左传》定公十二年)

  △《世家》堕都年误

  《世家》,此事在定公十三年。今按《春秋经传》皆定十二年事,《世家》文误。

  △司寇为政之故

  按:司寇,下卿耳;然至襄、昭之世,非上卿亦有为政者,宋乐喜以司城,郑子产以次卿,是也。桓子知孔子,故使以司寇为政。故曰:“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於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明皆桓子之任之也。

  △辨公山弗扰召孔子之说

  《论语》云:“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余按《春秋传》云:“季氏将堕费,公山不狃、叔孙辄帅费人以袭鲁,入及公侧,仲尼命申句须、乐颀下伐之,费人北。”然则是弗扰叛而孔子伐而败之耳,初无所为召孔子及孔子欲往之事也。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弗扰既以费叛,是乱臣贼子也,孔子肯辅之乎!《春秋》於晋赵鞅书曰“入於晋阳以叛”,於荀寅士吉射书曰“入於朝歌以叛”;於鲁阳虎书曰“盗窃宝玉大弓”,孔子之恶叛臣如此,肯辅之乎!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孔子时其亡也而往拜之。孔子居卫,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不肯见阳货,主弥子,况肯辅弗扰乎!孟子曰:“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孔子欲为东周,必将讨天下之乱臣贼子也;弗扰既身为乱贼矣,安肯讨人!纵使肯讨,人亦不服,不见楚灵王之戮庆封乎!且夫弗扰,庸鄙狡诈之小人也;劳仲梁怀而不见敬也,则劝阳虎为乱;不得志於季氏也,则与阳虎谋杀季孙;不欲堕费也,则帅费人以攻公。其心甚狡而其谋甚拙,安能为东周邪!夫费,弹丸地耳,其民素服属於季氏,必不久从弗扰叛也。观后阝与成之叛皆请降於齐,费之不能自立也明甚。鲁以大师攻之,不数月破矣;欲为东周,胡可得耶!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曰“可”,曰“成”,圣人之谦也如是。且方是时,周礼未改,非战国时可同,而谓孔子公然欲自为东周乎!又按《左传》,费之叛在定公十二年夏,是时孔子方为鲁司寇,听国政;弗扰,季氏之家臣耳,何敢来召孔子!孔子方辅定公以行周公之道,乃弃国君而佐叛夫,舍方兴之业而图未成之事,岂近於人情耶!费可以为东周,鲁之大反不可以为东周乎!《公羊传》曰:“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於是帅师堕后阝,帅师堕费。”然则是主堕费之议者孔子也。弗扰不肯堕费,至帅费人以袭鲁,其仇孔子也深矣,必不反召之。弗扰方沮孔子之新政,而孔子乃欲辅弗扰以为东周,一何舛耶!《史记》亦知其不合,故移费之叛於定公九年。然使费果以九年叛,鲁何得不以兵讨之。后阝之叛也数月而两围之,成之叛也伐不腧时焉,费之叛何以独历四年而无事耶?定十二年《传》云:“仲由为季氏宰,将堕三都。”使费果以九年叛,则费已非季氏之邑,季氏安能堕之;子路当先谋讨费,不当先谋堕都也。《史记》既移费叛於九年,又采此文於十三年,不亦先後矛盾矣乎!且夫“末之”云者,历聘诸侯而不遇之词也,今孔子但尝至齐耳,尚未▯卫,▯宋,▯陈、蔡也,子路何得遽云“末之”也耶!由是言之,谓弗扰之召孔子在十二年亦不合,谓在九年亦不合;总之,此乃必无之事也。

  △《论语》之误

  曰:然则《论语》亦有误乎?曰:有。今之《论语》非孔门《论语》之原本,亦非汉初《鲁论》之旧本也。《汉书艺文

译仲由担任季氏的家宰,准备拆毁三座城邑。于是叔孙氏拆毁了郈邑,季氏准备拆毁费邑。公山不狃、叔孙辄率领费邑的人袭击鲁国。鲁定公与三位大夫进入季氏的宫室,登上武子台。费邑的人攻打他们,没能攻克;攻入到了鲁定公身边。孔子命令申句须、乐颀带兵下去攻打他们。费邑的人向北败退。鲁国国人追击他们,在诺姑蔑打败了费人。公山不狃、叔孙辄二人逃奔到齐国。于是拆毁了费邑。(《左传》定公十二年)

△《史记·孔子世家》中关于堕都的年份有误

《世家》记载此事发生在定公十三年。现在考察《春秋经传》都记载是定公十二年的事,《世家》的文字有误。

△司寇执政的原因

按:司寇只是下卿;然而到了鲁襄公、鲁昭公的时代,并非上卿也有执政的人,宋国的乐喜凭借司城的职位,郑国的子产凭借次卿的身份,就是例子。季桓子了解孔子,所以让孔子以司寇的身份执政。所以说:“孔子在季孙氏那里行事,三个月没有违背季孙氏的意思。”又说:“对于季桓子,孔子看到了可以出仕的机会。”这说明都是季桓子任用了孔子。

△辨正公山弗扰召见孔子的说法

《论语》说:“公山弗扰凭借费邑反叛,召见孔子,孔子打算前往。子路不高兴,说:‘没有地方去就算了,何必去公山氏那里呢!’孔子说:‘召我的人难道只是空谈吗?如果有人任用我,我大概要在东方复兴周礼吧!’”我考察《春秋传》说:“季氏准备拆毁费邑,公山不狃、叔孙辄率领费邑的人袭击鲁国,攻入到了鲁定公身边,孔子命令申句须、乐颀带兵下去攻打他们,费邑的人向北败退。”那么这是公山弗扰反叛而孔子讨伐并击败了他,起初并没有召见孔子以及孔子想要前往的事情。孟子说:“孔子完成《春秋》后,乱臣贼子感到恐惧。”公山弗扰既然凭借费邑反叛,就是乱臣贼子,孔子肯辅佐他吗!《春秋》记载晋国赵鞅说“进入晋阳反叛”,记载荀寅、士吉射说“进入朝歌反叛”;记载鲁国阳虎说“盗窃宝玉和大弓”,孔子厌恶叛臣到了这种地步,肯辅佐他吗!阳货想见孔子,孔子不见;阳货送给孔子一头小猪,孔子趁他不在家时去拜谢。孔子住在卫国,弥子瑕对子路说:“孔子如果辅佐我,卫国的卿位可以得到。”子路把这话告诉孔子,孔子说:“有天命!”孔子不肯见阳货,不肯辅佐弥子瑕,何况肯辅佐公山弗扰呢!孟子说:“歪曲自己的人,没有能够端正别人的。”孔子想要复兴东周,必将讨伐天下的乱臣贼子;公山弗扰既然身为乱臣贼子,怎肯去讨伐别人!即使肯讨伐,别人也不会信服,没看见楚灵王诛杀庆封吗!况且公山弗扰,是个庸俗鄙陋、狡诈的小人;劳仲梁怀不敬重他,他就怂恿阳虎作乱;在季氏那里不得志,就和阳虎谋划杀害季孙;不想拆毁费邑,就率领费邑的人攻打国君。他的心思非常狡诈而他的谋略非常拙劣,怎能为东周复兴周礼呢!费邑,不过弹丸之地罢了,那里的百姓向来服从属于季氏,必定不会长久地跟随公山弗扰反叛。看郈邑和成邑的反叛都向齐国请求投降,费邑不能自立是很明显的。鲁国用大军攻打它,不到几个月就破灭了;想要复兴东周,怎么能够实现呢!孔子说:“如果有人任用我,一年就可以初见成效;三年就能取得成功。”说“可以”,说“成功”,圣人的谦虚就是这样。况且当时,周礼尚未改变,不能与战国时期相比,难道说孔子公然想要自己建立东周吗!又考察《左传》,费邑的反叛在定公十二年夏天,当时孔子正担任鲁国司寇,主持国政;公山弗扰,不过是季氏的家臣罢了,怎敢来召见孔子!孔子正辅佐定公推行周公之道,难道会抛弃国君而辅佐叛夫,舍弃正在兴起的事业而去图谋未成的事情,这难道合乎人情吗!费邑可以复兴东周,鲁国的大局反而不可以复兴东周吗!《公羊传》说:“孔子在季孙氏那里行事,三个月没有违背季孙氏的意思,说:‘家不藏甲兵,城邑没有百雉的高墙,’于是率领军队拆毁郈邑,率领军队拆毁费邑。”那么主张拆毁费邑的人是孔子。公山弗扰不肯拆毁费邑,甚至率领费邑的人袭击鲁国,他仇视孔子很深,必定不会反过来召见孔子。公山弗扰正在阻挠孔子的新政,而孔子却想要辅佐公山弗扰来复兴东周,这是多么矛盾啊!《史记》也知道这不合情理,所以把费邑的反叛移到定公九年。但是假如费邑果然在九年反叛,鲁国怎会不派兵讨伐。郈邑反叛时几个月就两次围攻,成邑反叛时讨伐不到一个季度,费邑的反叛为什么唯独历经四年而无事呢?定公十二年《传》说:“仲由担任季氏的家宰,准备拆毁三座城邑。”假如费邑果然在九年反叛,那么费邑已经不是季氏的城邑,季氏怎能拆毁它;子路应当先谋划讨伐费邑,不应当先谋划拆毁城邑。《史记》既然把费邑反叛移到九年,又采用这段文字在十三年,不也是前后矛盾吗!况且“末之”这个词,是历聘诸侯而不得志的用语,现在孔子只是曾经到过齐国罢了,尚未到卫国,到宋国,到陈国、蔡国,子路怎能就说“末之”呢!由此说来,说公山弗扰召见孔子在十二年也不合情理,说在九年也不合情理;总之,这必定是没有的事情。

△《论语》的错误

问:那么《论语》也有错误吗?答:有。现在的《论语》不是孔门《论语》的原本,也不是汉初《鲁论》的旧本。《汉书·艺文

志》云:“《论语》,《古》二十一篇,出孔子壁中;《齐》二十二篇,多《问王》、《知道》;《鲁》二十篇。”何晏《集解》序云:“《齐论语》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颇多於《鲁论》。”是《齐论》与《鲁论》互异也。《汉书张禹传》云:“始鲁扶卿及夏侯胜、王阳、萧望之、韦元成皆说《论语》,篇第或异。”(惟王阳传《齐论》,馀四人皆传《鲁论》者)是《鲁论》中亦自互异也。果孔门之原本,何以彼此互异然则其有後人之所增入明甚。盖诸本所同者,必当日之本;其此有彼无者,乃传经者续得之於他书而增入之者也。是以《季氏》以下诸篇,文体与前十五篇不类;其中或称孔子,或称仲尼,名称亦别;而每篇之末亦间有一二章与篇中语不伦者,正如《春秋》之有《续经》,《孟子》之有《外篇》,司马迁之《史记》之有元、成时事,刘向之《列女传》之有东汉时人者然,又如近世《杜诗》、《韩文》之有《外集》者然,非後人有所续入而何以如是。然使诸本并存,後人犹可考其是非得失。不幸遇一张禹,汇合《齐》、《鲁》诸本而去取之,定为一书,当时学者以其官尊宦达,逐靡然而从之,以致诸本陆续皆亡。故《汉书张禹传》云:“禹先事王阳,後从庸生。(二人皆传《齐论》者)采获所安。”又云:“‘欲为《论》,念张文。’由是学者多从张氏,馀家浸微。”《隋书经籍志》云:“张禹本授《鲁论》,晚讲《齐论》;後遂合而考之,删其烦惑,除去《问王》、《知道》二篇,从《鲁论》二十篇为定,号《张侯论》。”然则今之《论语》乃张禹所更定,非龚奋、韦贤之旧本,篇目虽用《鲁论》,而其实兼采《齐论》之章句者也。嗟夫,张禹何知,知媚王氏以保富贵耳,汉宗社之存亡不问也,况於圣人之言乌能测其万一;乃竟公然辑而合之,其不当删而删,不当采而采者,盖亦不少矣!是以其义或戾於圣人,其事或悖於经传,而此章与《佛▯章》尤害道诬圣人之大者。盖战国之士欲自便其私而恐人之讥己,故诬圣人尝有其事以自解传经者不知其伪而误增之而禹又误采之者也。由是言之,《孟子》之《外篇》,幸而有赵岐删之;《春秋》之《续经》,幸而《公羊》、《▯梁》两家俱在,故人得知其非圣人之笔;惟《论语》一书不遇如赵岐者而反遇一张禹,以致纯杂不均,无从考其同异。乃後之人宁使圣人受诬於百世,而断不敢议采辑者千虑之一失,亦可谓轻重之失伦矣!曰:圣人道大德宏,无可无不可,非可以寻常去就之义律之也。卫辄之不道,孔子尝立於其朝矣,於费奚择焉?曰:圣人者,义之归也。圣人所为?天下将以为法。己则比於叛人,而作《春秋》以治人之叛,叛人其心服乎!夫所谓“无可,无不可”者,犹之乎“无▯,无莫”也。惠三黜而不去,而孔子去鲁;夷居北海以待天下之清,而孔子为之兆不行而後去。可不可必比於义而无成见,是之谓无可无不可耳。孔子曰:“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孟子曰:“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乌有悖礼义而自以为无害者哉!至於卫辄之事尤与弗扰不类。辄虽无道,然卫之君也,春秋固已“卫侯”之矣,不得以叛臣比。孔子居卫,乃公养之仕;不为卫君,子贡言之矣。若欲以费为东周,为耶,不为耶?孟子曰:“规矩,方圆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大经大法,圣人之所尤重者也,是以虽甚盛德亦必有所不为。故舜必不臣尧,周公必不代成王践阼,孔子必不从弗扰、佛▯以叛。战国之初,异端并起,始好为圣人不凝滞之说以自便,而子之臣故主,苏代以灭燕矣。再盛於西汉之季,说经者牵合附会以诬圣人,而王莽践帝位,刘歆以亡汉矣。三盛於东汉、魏、晋之交、名士风流,皆云“礼岂为我辈设”,而华歆、殷仲文之属争附叛臣,七贤、八达之流遂从而乱天下矣。若之何後人犹藉口於无可无不可之言而不悟也!曰:孔子虽欲往,卒不往也,夫

译《志》说:“《论语》有《古论》二十一篇,出自孔子旧宅墙壁之中;《齐论》二十二篇,多出《问王》、《知道》两篇;《鲁论》二十篇。”何晏《集解》序言说:“《齐论语》二十二篇,其中二十篇的章句比《鲁论》要多。”这说明《齐论》与《鲁论》互相不同。《汉书·张禹传》说:“起初鲁扶卿以及夏侯胜、王阳、萧望之、韦元成都讲授《论语》,篇章次序有的不同。”(只有王阳传授《齐论》,其余四人都传授《鲁论》)这说明《鲁论》内部也互相不同。如果真是孔门原本的《论语》,为什么彼此互相不同?那么其中有人为后人增入的内容就十分明显了。大概各版本相同的部分,一定是当时的原本;那些这一版本有而那一版本没有的,是传授经书的人从其他书中陆续获得而增入的。因此《季氏》以下的各篇,文体与前十五篇不类似;其中有的称孔子,有的称仲尼,名称也不同;而且每篇末尾偶尔有一两章与篇中言语不协调,就像《春秋》有《续经》,《孟子》有《外篇》,司马迁《史记》中有元帝、成帝时事,刘向《列女传》中有东汉时人一样,又像近世杜甫诗集、韩愈文集中有《外集》一样,如果不是后人有所续入,怎么会这样呢?然而假如各版本并存,后人还可以考证其是非得失。不幸遇到张禹,汇合《齐》、《鲁》各版本而取舍,定为一书,当时学者因为他官位尊贵、仕途通达,于是纷纷顺从,导致各版本陆续都亡失了。所以《汉书·张禹传》说:“张禹先师从王阳,后跟从庸生。(这两人都传授《齐论》)选取自己认为妥当的内容。”又说:“‘想研究《论语》,就念张禹的注本。’从此学者多跟从张氏,其他各家逐渐衰微。”《隋书·经籍志》说:“张禹原本传授《鲁论》,晚年讲授《齐论》;后来于是合并考证,删去烦琐迷惑的内容,除去《问王》、《知道》两篇,依照《鲁论》二十篇定为定本,称为《张侯论》。”那么现在的《论语》是张禹重新修订的,不是龚奋、韦贤的旧本,篇目虽然采用《鲁论》,但实际上兼采了《齐论》的章句。唉,张禹懂得什么,只知道谄媚王氏以保全富贵罢了,汉朝宗庙社稷的存亡都不问,何况对于圣人的言论怎么能推测其万一;竟然公然编辑合并,那些不该删而删、不该采而采的,大概也不少!因此其义理有时违背圣人,其事理有时违背经传,而这章与《佛肸章》尤其有害道义、诬蔑圣人。大概是战国之士想方便自己的私欲而怕别人讥讽自己,所以诬称圣人曾有这样的事来自我辩解,传授经书的人不知道这是伪造而误增,张禹又误采了。由此说来,《孟子》的《外篇》,幸好有赵岐删去;《春秋》的《续经》,幸好《公羊》、《谷梁》两家都在,所以人们知道那不是圣人的笔迹;只有《论语》一书没遇到像赵岐那样的人,反而遇到张禹,导致纯粹与混杂不均,无从考证其同异。于是后人宁愿让圣人遭受百世的诬蔑,却断然不敢议论采辑者千虑中的一失,也可以说是轻重失序了!有人说:圣人道大德宏,无可无不可,不能用寻常的去留之义来衡量。卫辄不道,孔子曾立于他的朝廷,对于费邑又何必选择呢?回答说:圣人是义的归宿。圣人的作为,天下将以此为法则。自己却比附叛人,却作《春秋》来惩治别人的叛乱,叛人会心服吗!所谓“无可,无不可”,就如同“无固,无必”一样。惠子三次被罢免而不离开,而孔子离开鲁国;伯夷居北海以待天下清明,而孔子为之兆示不行而后离开。可不可必定比附于义而没有成见,这就叫无可无不可。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对我来说就像浮云。”孟子说:“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说是有命。”哪有违背礼义而自以为无害的呢!至于卫辄之事尤其与佛肸不类。辄虽然无道,但是卫国的君主,春秋已经称他为“卫侯”了,不能以叛臣相比。孔子居卫,是公养之仕;不为卫君,子贡已经说过了。如果要把费邑当作东周,去呢,不去呢?孟子说:“规矩,是方圆的极致;圣人,是人伦的极致。”大经大法,是圣人尤其看重的,所以即使盛德也必定有所不为。因此舜必定不臣服尧,周公必定不代成王践阼,孔子必定不跟从佛肸、佛肸以叛。战国之初,异端并起,开始喜好说圣人不拘泥于法度以自便,而子之臣故主,苏代以灭燕了。再盛行于西汉之季,说经的人牵合附会以诬圣人,而王莽践帝位,刘歆以亡汉了。三盛行于东汉、魏、晋之交,名士风流,都说“礼岂为我辈设”,而华歆、殷仲文之类争附叛臣,七贤、八达之流遂从而乱天下。为什么后人还借口无可无不可之言而不醒悟呢!有人说:孔子虽然想去,最终没去,夫

何害於义?曰:苟可以为东周,则何为卒不往?苟往有害於义,则又何为欲往?盖卒不往者,经传无其事也;欲往者,纵横之徒相传有是说也。即此亦足以见其为伪▯矣。此乃圣人行事大节之所关,非小小者比,故余不揣固陋,不顾非笑,而为之辨。

译这有什么损害道义呢?回答说:如果真能有利于东周,那么为什么最终没有去呢?如果去了会损害道义,那么又为什么想要去呢?大概最终没有去,是因为经传中没有记载这件事;想要去,是因为纵横家们相传有这种说法。仅凭这一点就足以看出这种说法是虚假的了。这关系到圣人行为的大节,不是小事可比,所以我才不自量力,不顾别人的讥笑,来为它辩明。

“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子曰:‘贼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後为学!’子曰:‘是故恶夫佞者!’”(《论语先进篇》)

  “公伯寮诉子路於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论语宪问篇》)

  △子路为季氏宰时事

  此二事虽无年可考,然必皆在子路为季氏宰之时。按:鲁定公五年,公山不狙以费宰见於《传》,至十二年奔齐而费始无宰,然则子羔之举当在季氏初堕费之後也。景伯之告,孔子以道之行废言之,似不仅为子路发者,盖孔子为鲁司寇,子路为季氏宰,实相表里,子路见疑即孔子不用之由,然则伯寮之诉当在孔子将去鲁之前也。故并次之於此。

  △辨行摄相事之号

  《世家》云:“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乐以其贵下人”乎?’”余按《孟子》及《春秋传》,孔子但为司寇,未尝为相。《公羊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孟子》云:“於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然则是季孙为鲁相而能行孔子之言耳,非孔子为鲁相也。春秋之时无以相名官者;秉政之卿谓之相某君,非官之名,不可云摄。盖夹谷之会当使上卿相礼,以孔子之知礼也,越次而使之,如狐偃之让赵衰者然,故或谓之摄相;传闻者不知,遂误以为相国之相耳。至於摄相而有喜色,亦非圣人之度。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正考父之鼎铭曰:“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岂舜、禹、正考父不乐以其贵下人者乎!又按:定十二年,孔子已去鲁,所云“十四年行摄相事”者亦非是。故今皆不录。说并见後《季桓条》下。

  △辨诛少正卯之说

  《世家》云:“孔子行摄相事,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家语》云:“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於两观之下,尸於朝三日。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孔子曰:‘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辨;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饬(或作“泽”,又作“饰”)。此五者有一於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其居处足以扌取徒成党,其谈说足以饰褒荧众,其强御足以反是独立。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余按《论语》,季康子问政於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曰:“子为政,焉用杀!”哀公问社於宰我,宰我对曰:“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孔子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圣人之不贵杀也如是,乌有秉政七日而遂杀一大夫者哉!三桓之横,臧文仲之不仁不知,《论语》、《春秋传》言之详矣;贱至於阳虎、不狃,细至於微生高,犹不遗焉;而未尝一言及於卯。使卯果尝乱政,圣人何得无一言及之?史官何得不载其一事?非但不载其事而已,亦并未有其名。然则其人之有无盖不可知。纵使果有其人,亦必碌碌无闻者耳,岂足以当圣人之斧钺乎!春秋之时,诛一大夫非易事也,况以大夫而诛大夫乎!孔子得君不及子产远甚,子产犹不能诛公孙黑,况孔子耶!家语又载孔子言云:“殷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周公诛管蔡,太公诛华士,管仲诛傅乙,子产诛史何。”按:尹谐等五人之诛不见经传,皆不足信;管蔡欲危王室,亦非卯之比也。此盖申、韩之徒言刑名者诬圣人以自饰,必非孔子之事。且其所谓“言辨行坚,荧众成党”云者,正与庄、韩书中訾儒者之语酷相类,其为异端所▯无疑。而世人皆信之,是助异端以自攻也。故余不得不辨。

  【附录】“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译子路让子羔担任费地的长官。孔子说:“这会害了那个年轻人!”子路说:“那里有百姓,有社稷,为什么一定要读书然后才算是学习呢!”孔子说:“所以我讨厌那些巧言善辩的人!”

公伯寮向季孙氏诬告子路。子服景伯把这件事告诉了孔子,说:“季孙氏本来就被公伯寮迷惑了,我还有能力把公伯寮杀了,陈尸于市朝。”孔子说:“道将要施行吗,这是天命;道将要废弃吗,这也是天命。公伯寮能把天命怎么样呢!”

△子路担任季氏家臣长官时的事情

这两件事虽然没有确切的年份可考,但必定都发生在子路担任季氏家臣长官的时候。查考:鲁定公五年,公山不狃以费地长官的身份出现在史传中,到定公十二年他逃往齐国,费地才开始没有长官,那么推举子羔担任长官应当是在季氏刚刚毁掉费地城池之后。子服景伯的告知,孔子从道的施行与废弃来谈论,似乎不仅仅为了子路而发,因为孔子担任鲁国司寇,子路担任季氏家臣长官,实际上是内外呼应,子路被怀疑就是孔子不被重用的原因,那么公伯寮的诬告应当是在孔子即将离开鲁国之前。所以一并排列在这里。

△辨析“代理宰相”这一称号

《史记·孔子世家》说:“鲁定公十四年,孔子五十六岁,由大司寇代理宰相职务,脸上露出喜悦的神色。弟子们说:‘听说君子祸患来临不恐惧,福分到来不欣喜。’孔子说:‘有这样的话!不是说过“乐于凭借自己的高贵身份谦卑待人”吗?’”我查考《孟子》和《春秋左传》,孔子只是担任司寇,从未担任过宰相。《公羊传》说:“孔子在季孙氏那里行事,三个月不违背礼制。”《孟子》说:“对于季桓子,这是看到可以施行道义而任职的情况。”那么这是季孙氏作为鲁国宰相能够施行孔子的言论罢了,并不是孔子担任鲁国宰相。春秋时期没有以“相”命名的官职;执掌政权的卿称为“相某君”,这不是官职的名称,不能说代理。大概夹谷会盟时应当派遣上卿主持礼仪,因为孔子通晓礼仪,越级让他担任,就像狐偃推让赵衰那样,所以有人称之为代理宰相;传闻的人不知道,于是误以为是宰相国的宰相。至于代理宰相而露出喜悦的神色,也不符合圣人的气度。孔子说:“舜、禹拥有天下却不自居,多么崇高啊!”正考父鼎上的铭文说:“第一次受命就弯腰,第二次受命就驼背,第三次受命就俯身,沿着墙根小步快走。”难道舜、禹、正考父不乐于凭借自己的高贵身份谦卑待人吗!又查考:鲁定公十二年,孔子已经离开鲁国,所谓“十四年代理宰相职务”也是不对的。所以现在都不予收录。说法详见后面《季桓条》之下。

△辨析诛杀少正卯的说法

《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代理宰相职务,诛杀了扰乱鲁国政事的大夫少正卯。”《孔子家语》说:“孔子执政七天就诛杀了扰乱政事的大夫少正卯,在两观之下示众,尸体在朝堂陈列三天。子贡进言说:‘少正卯是鲁国的名人,现在您执政刚开始就诛杀他,或许失当吧?’孔子说:‘天下有大恶五种,而偷窃抢劫不在其中:一是内心逆诈而阴险;二是行为邪僻而固执;三是言语虚伪而善辩;四是记诵丑事而广博;五是顺从错误而粉饰。这五种恶行,人只要有一种,就不免受到君子的诛杀。而少正卯兼而有之:他的居住足以招聚徒众结成党派,他的谈论足以粉饰邪说迷惑大众,他的强横足以违背正道独立行事。这是人中的奸雄,不可以不除掉!’”我查考《论语》,季康子向孔子问政,说:“如果杀掉无道的人来亲近有道的人,怎么样?”孔子说:“您治理政事,哪里用得着杀戮!”鲁哀公向宰我询问社神树,宰我回答说:“周人用栗树,意思是使百姓战栗。”孔子说:“已经完成的事不必再解释,已经做过的事不必再劝阻,已经过去的事不必再追究。”圣人轻视杀戮到了这种地步,哪有执政七天就诛杀一位大夫的道理!三桓的专横,臧文仲的不仁不智,《论语》、《春秋左传》说得详细;卑贱到阳虎、公山不狃,细微到微生高,尚且没有遗漏;却从未有一句话提到少正卯。如果少正卯曾经扰乱政事,圣人怎么能没有一句话提到他?史官怎么能不记载他的一件事?不仅不记载他的事,甚至没有他的名字。那么这个人是否存在就不可知了。即使确实有这个人,也一定是平庸无闻的人,哪里配得上承受圣人的斧钺!春秋时期,诛杀一位大夫不是容易的事,何况是以大夫的身份诛杀大夫!孔子得到君主的信任远不及子产,子产尚且不能诛杀公孙黑,何况孔子呢!《家语》又记载孔子的话说:“殷汤诛杀尹谐,文王诛杀潘正,周公诛杀管叔蔡叔,太公诛杀华士,管仲诛杀傅乙,子产诛杀史何。”查考:尹谐等五人的诛杀不见于经传,都不可信;管叔蔡叔想要危害王室,也不是少正卯能比的。这大概是申不害、韩非之类讲究刑名法术的人诬蔑圣人来自我粉饰,必定不是孔子的事情。而且他们所说的“言语善辩、行为固执、迷惑大众、结成党派”之类的话,正与《庄子》、《韩非子》书中诋毁儒者的话语极其相似,其为异端所伪造无疑。而世人都相信它,这是帮助异端来攻击自己。所以我不得不辨析。

【附录】“鲁定公问:‘君主使用臣子,臣子侍奉君主,应该怎么做?’孔子回答说:‘君主按照礼制使用臣子,臣子以忠诚侍奉君主。

’”(论语八佾篇)定公问:“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曰:‘一言而丧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论语子路篇》)

译鲁定公问:“有一句话就能使国家兴盛,有这样的事吗?”孔子回答说:“话不能说得如此绝对!人们常说:‘做君主很难,做臣子也不容易。’如果知道做君主很难,不就几乎是一句话就能使国家兴盛了吗!”定公又问:“有一句话就能使国家灭亡,有这样的事吗?”孔子回答说:“话不能说得如此绝对!人们常说:‘我做君主没有什么乐趣,只是我说的话没有人敢违抗。’如果他说的是对的而没有人违抗,不也很好吗!如果他说的是错的而没有人违抗,不就几乎是一句话就能使国家灭亡了吗!”

△定公问

  此二条无年可考,然皆当在为鲁司寇之时。故附次於此。

  【附录】“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篇》)

  △孟懿子问

  此亦无年可考。然昭公之世,僖子卒未几而孔子去,哀公之世,孔子归未久而懿子卒;惟为司寇之时同朝相见,为日最多,故附次於此。

  “孔子为鲁司寇,不用;从而祭,燔肉不至;不税冕而行。”(《孟子》)

  【存疑】“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论语微子篇》)

  △齐归女乐事可疑

  按孟子但言“不用,从而祭,不税冕而行”,未尝言“归女乐”一事。而《论语》所云“三日不朝”而“孔子行”者,亦与孟子所称“欲以微罪行,不欲为苟去”及“迟迟吾行”之语若相悖者。且《春秋》於归俘、归▯、归礻遂之事无一不书,而女乐之归独不书於《经》,亦并不见於《传》;惟《论语缴子篇》有之,而是篇篇残简断,语多不伦,吾未敢决其必然。姑存之於“不税冕而行”之後,以俟夫好古之士考焉。

  △辨犁Θ谋遗女乐之说

  《世家》云:“与闻国政三月,齐人闻而惧曰:‘孔子为政,必霸;霸则吾地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盍致地焉?’犁Θ曰:‘请先尝沮之。沮之而不可,则致地,庸迟乎!’於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乐,文马三十驷,遗鲁君。陈女乐文马於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往观,乃语鲁君,为周道游;往观终日怠於政事。”此盖因《论语》之言而附会为之者。其谋与秦穆公间由余之智略同,皆似秦、汉以後诈伪人之所为,不类春秋时事。《三传》所纪,春秋时绝无此等事;独《史记》数数言之,不足信也。且考世家所载,定公十年,犁Θ已有“鲁用孔子,其势危齐”之语,既有沮之之方,彼时何不用之,乃为会於夹谷?是年齐归汶阳之田,已致地矣,仅三四年,何以又谋致地?是年会毕之时,景公方责犁Θ,谓不以君子之道教己,以获罪於鲁君,今日何以又听犁Θ之谋乎?详《世家》之文,先後矛盾,首尾背驰,乃必无之事,盖皆战国策士之所伪撰。故今皆不取。说并见前《夹谷条》下。

  【附论】“孟子曰:‘於季桓子,见行可之仕也。’”“孟子曰:‘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并《孟子》)

  △去鲁之年

  《史记鲁世家》,孔子去鲁在定公十二年;《孔子世家》在十四年。余按:《春秋》定公十二年夏“堕后阝”、“堕费”,《公羊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於是帅师堕后阝,帅师堕费。”是孟子所谓“见行可之仕”者,即此夏堕后阝堕费之时。既云“三月不违”,则三月以后鲁固不用孔子矣。不用而祭,祭而行,月馀日事耳。然则孔子之去鲁当在定十二年秋冬之间,《孔子世家》误也。又《十二诸侯年表》,去鲁亦在定十二年,与鲁世家合,当从之。

  【附录】“将堕成,公敛处父谓孟孙:‘堕成,齐人必至於北门。且成,孟氏之保障也;无成,是无孟氏也。子伪不知,我将不堕。’冬十二月,公围成,弗克。”(《左传》定公十二年)

  △围成在孔子去後

  《史记孔子世家》,围成之事在去鲁前,缘其以去鲁为十四年故也。今去鲁既在定十二年秋冬之间,而《春秋》书围成乃在是年之十二月,则其在去鲁之後无疑也。且不知其弗克而辄围之,围之弗克而遂置之,轻举妄动,有始无终,皆非圣人所为,不待辨而明者。故附录於去鲁之後。

  △《年谱》记摄政五年之谬

  《史记孔子世家》,摄相去鲁皆在定公之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其年虽未合,要其时不甚久也。《年谱》则云“五十一岁,以司寇摄朝政;五十五岁,鲁国大治,齐人致女乐(云云),遂▯卫。”是谓孔

译△定公问

这两条记载没有年份可考,但都应当发生在孔子担任鲁国司寇的时期。所以附列在此处。

【附录】“孟懿子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礼法。’樊迟为孔子驾车,孔子告诉他说:‘孟孙问我什么是孝,我回答说不要违背礼法。’樊迟说:‘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父母活着时,按礼侍奉他们;死后,按礼安葬他们,按礼祭祀他们。’”(《论语·为政篇》)

△孟懿子问

这一条也没有年份可考。然而在鲁昭公时期,孟僖子去世不久孔子就离开了鲁国;在鲁哀公时期,孔子回国不久孟懿子就去世了;只有在孔子担任司寇时,两人同在朝廷相见,日子最多,所以附列在此处。

“孔子担任鲁国司寇,不被任用;跟随参与祭祀,祭肉没有分给他;他不摘下礼帽就离开了。”(《孟子》)

【存疑】“齐国人送来了女乐,季桓子接受了;三天不上朝。孔子离开了。”(《论语·微子篇》)

△齐国送女乐一事可疑

根据孟子的说法,只是说“不被任用,跟随祭祀,不摘礼帽就离开”,并没有提到“送女乐”这件事。而《论语》所说的“三天不上朝”而“孔子离开”,也与孟子所说的“想要以微小的罪行离开,不想苟且离去”以及“慢慢离开”的话相矛盾。况且《春秋》对于归还俘虏、归还土地、归还祭器之类的事情没有不记载的,唯独归还女乐这件事没有记载在经文中,也不见于传文;只有《论语·微子篇》有记载,但这一篇残缺不全,语句多不通顺,我不敢断定它一定可信。姑且把它附在“不摘礼帽就离开”之后,等待喜好古学的士人考证。

△辨驳犁弥谋划送女乐的说法

《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参与国政三个月,齐国人听说后害怕地说:‘孔子执政,鲁国必定称霸;称霸那么我们的土地就近在咫尺,我们就会首先被吞并!何不献出土地呢?’犁弥说:‘请让我先尝试阻止他。如果阻止不了,再献出土地,难道会晚吗!’于是挑选齐国中八十名美貌女子,都穿着华丽的衣服跳康乐舞,还有三十驷装饰华丽的马,送给鲁君。把女乐和文马陈列在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前往观看,于是告诉鲁君,修筑周道供游览;前往观看整天怠慢政事。”这大概是依据《论语》的话而附会编造的。这种谋略与秦穆公离间由余的智谋类似,都像秦、汉以后欺诈虚伪之人的所作所为,不像春秋时期的事情。《左传》《公羊传》《谷梁传》所记载的,春秋时期绝对没有这类事;只有《史记》屡次提及,不足相信。而且考察《世家》所载,定公十年,犁弥已经有“鲁国任用孔子,齐国的形势就危险了”的话,既然有阻止他的办法,当时为什么不用,反而在夹谷会盟?这一年齐国归还汶阳的土地,已经献出土地了,仅仅过了三四年,为什么又谋划献出土地?这一年会盟结束时,景公正责备犁弥,说不以君子之道教导自己,从而得罪了鲁君,今天为什么又听从犁弥的谋略呢?详看《世家》的文字,前后矛盾,首尾背离,是必定不会发生的事,大概都是战国策士伪撰的。所以现在都不采纳。说法并见前《夹谷条》下。

【附论】“孟子说:‘对于季桓子,是看到可以实行道义才出仕。’”“孟子说:‘离开鲁国时,说:‘慢慢离开,这是离开父母之国的道理!’”(均出自《孟子》)

△离开鲁国的年份

《史记·鲁世家》,孔子离开鲁国在定公十二年;《孔子世家》在定公十四年。我按:《春秋》定公十二年夏“堕郈”、“堕费”,《公羊传》说:“孔子在季孙那里行事,三个月没有违背,于是率领军队堕毁郈,率领军队堕毁费。”这是孟子所说的“看到可以实行道义才出仕”的时候,即这年夏天堕郈堕费之时。既然说“三个月没有违背”,那么三个月以后鲁国本来就不任用孔子了。不被任用而参与祭祀,祭祀后离开,不过是十几天到一个月的事。那么孔子离开鲁国应当在定公十二年秋冬之间,《孔子世家》是错误的。又《十二诸侯年表》,离开鲁国也在定公十二年,与《鲁世家》相符,应当遵从它。

【附录】“将要堕毁成邑,公敛处父对孟孙说:‘堕毁成邑,齐国人必定到达北门。况且成邑,是孟氏的保障;没有成邑,就没有孟氏了。您假装不知道,我将不堕毁。’冬十二月,鲁君包围成邑,没有攻克。”(《左传》定公十二年)

△包围成邑在孔子离开之后

《史记·孔子世家》,包围成邑的事在离开鲁国之前,是因为它把离开鲁国定为十四年。现在既然离开鲁国在定公十二年秋冬之间,而《春秋》记载包围成邑是在这年的十二月,那么它在离开鲁国之后无疑了。况且不知道它攻不下就贸然包围,包围攻不下就放弃,轻举妄动,有始无终,都不是圣人所为,不用辩驳就明白了。所以附列在离开鲁国之后。

△《年谱》记载摄政五年的错误

《史记·孔子世家》,摄相和离开鲁国都在定公十四年,孔子五十六岁。这个年份虽然不合,但时间相差不久。《年谱》却说“五十一岁,以司寇身份摄行朝政;五十五岁,鲁国大治,齐人送女乐(云云),于是离开卫国。”这是说孔

子摄政已历五年矣。余按《论语》,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己可也。”《公羊传》曰:“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明孔子见用未尝至於一年也。若果摄政五年,不可谓不久矣,孔子何以言无用己者乎?其说更疏於《世家》,且与孟子所称“见行可”者相悖。故不取。

译您摄政已经满五年了。我查阅《论语》,孔子说:“如果有任用我的人,一年就可以使政事走上正轨。”《公羊传》说:“孔子在季孙氏那里任职,三个月政令就没有违背礼制的。”这说明孔子被任用,从未达到一年的时间。如果确实摄政五年,不能说不久了,孔子为什么说没有人任用自己呢?这种说法比《世家》中的记载更加疏漏,而且与孟子所说的“见行可”相违背。所以不予采纳。

○▯卫

  按孟子谓“孔子不悦於鲁、卫”,是去鲁後郎即▯也。《史记世家》、《年表》皆言自鲁▯卫与《孟子》合。故次“▯卫”於“去鲁”之後。

  “於卫,主颜仇由。”(孟子)

  《世家》云:“主於子路妻兄颜浊邹家。”按《孟子》作“颜仇由”,《世家》疑误。其谓“子路妻兄”云者,盖因弥子为子路僚▯胥而误也。今不从。

  【附录】“子▯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篇》)

  此似初至卫时之言,故附次於此。

  “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孟子》)

  △辨致粟六万之说

  《世家》云:“卫灵公问孔子:‘居鲁得禄几何?’对曰:‘奉粟六万。’卫人亦致粟六万。”按《春秋传》,秦钅咸、楚比之属皆以班爵各受应得之禄;《世家》所云颇似战国养士之风,殊欠雅驯。今不取。

  【附录】“王贾问曰:‘与其媚於奥,宁媚於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於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篇》)

  按王孙贾见於《论语》、《春秋传》者皆在灵公之世,故附次於此。

  △辨主蘧伯玉之说

  《世家》云:“或谮孔子於卫灵公,灵公使公孙余假一出一入。孔子恐获罪焉,居十月去卫;将▯陈、过匡,过蒲。月馀,反乎卫,主蘧伯玉家。”此後乃有见南子之事。余按《论语》,孔子曰:“齐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孟子曰:“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又曰:“於卫灵公,际可之仕也。”所谓际可,盖即礼貌盛衰之义。孔子去卫,必不待於灵公之疑,乌有恐获罪而後去者哉!且孔子欲▯陈则喳陈耳,匡在卫南,过匡可也,蒲在卫西,过蒲何为?卒不▯陈,月馀而反乎卫,又何为乎?孙林父将作乱,先谒之蘧伯玉,伯玉从近关出,时鲁襄公十四年也。伯玉居下位而名已为其卿所重如此,当不下四十岁。下至鲁定公之末,六十有五年,伯玉至是当百馀岁矣。庄子曰:“蘧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行年六十而六十化。”庄子之言固不足取信,然使伯玉果有期颐之寿,庄子必不仅以五十六十言之。而自鲁襄公二十九年以後,伯玉即不复见於传,又不容晚节竟无一事可述而可述者俱少年事。然则孔子▯卫之时,伯玉之亡固已久矣,孔子安得有主伯玉事乎!且卫之大夫莫有贤於伯玉者,果存耶,孔子何以不主伯玉而主仇由?既主仇由矣,在外月馀而返,忽易所主,何也?将谓与仇由有隙邪,孔子必不如是,孔子所主之人亦必不至是。盖《论语》有“伯玉使人於孔子”之语,故《史记》妄意孔子尝主伯玉;又因其与《孟子》不合,故为去卫复返之说以两全之,而不知其误也。余谓伯玉使人必在昭公之初,孔子年少之时;其平日或尝一见,或两相慕。俱未可知,不必强为之说。故今皆不取。说并见後《畏匡条》下。

  【存疑】“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篇》)

  △子见南子事可疑

  此章,汉孔安国固已疑之。孔氏曰:“旧以‘南子者,卫灵公夫人,淫乱而灵公惑之。孔子见之者,欲因以说灵公,使行治道。矢,誓也。子路不说,故夫子誓之。’行道既非妇人之事,而弟子不说,与之咒誓,义可疑焉。”盖男女之别,本不应见,加以淫乱,益非所宜;而指天为誓,亦与《论语》所记圣人平日之言不伦。孔氏疑之,是也。何晏《集解》全采此说,不复别陈所见,则晏亦疑之矣。自晋以来,乃或曲为之说,栾肇训“否”为“屈”,蔡谟训“矢”为“陈”,谓“孔子为子路陈天命,否屈乃天命所厌;见南子者,时不获已也。”其说巧矣;然文义则牵强难通,事

译〇〇卫

根据孟子所说“孔子在鲁国、卫国都不受赏识”,可知孔子离开鲁国后随即就到了卫国。《史记·孔子世家》和《史记·六国年表》都记载孔子从鲁国前往卫国,这与《孟子》的记载相合。所以将“〇卫”排在“去鲁”之后。

“在卫国,寄居在颜仇由家。”(《孟子》)

《世家》说:“寄居在子路妻子的哥哥颜浊邹家。”查考《孟子》写作“颜仇由”,《世家》的记载可能有误。它说“子路妻子的哥哥”,大概是因为弥子瑕是子路的同僚下属而弄错了。现在不采纳这种说法。

【附录】“孔子来到卫国,冉有为他驾车。孔子说:‘人口真多啊!’冉有说:‘人口已经很多了,还要做什么呢?’孔子说:‘使他们富裕起来。’冉有说:‘已经富裕了,还要做什么呢?’孔子说:‘教化他们。’”(《论语·子路篇》)

这似乎是孔子刚到卫国时的言论,所以附列在此。

“弥子瑕的妻子与子路的妻子是姐妹。弥子瑕对子路说:‘孔子寄居在我家,卫国卿相的职位可以得到。’子路把这话告诉了孔子。孔子说:‘有天命!’”(《孟子》)

△辨析赠送六万斗粟米的说法

《世家》说:“卫灵公问孔子:‘在鲁国得到的俸禄有多少?’孔子回答说:‘俸禄是六万斗粟米。’卫人也给了孔子六万斗粟米。”查考《春秋传》,秦国的蹇叔、楚国的伍举等人都是按照爵位等级各自领取应得的俸禄;《世家》所说的很像战国时期养士的风气,非常不够典雅规范。现在不采纳这种说法。

【附录】“王孙贾问:‘与其讨好奥神,不如讨好灶神’,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不是这样的!如果得罪了上天,就没有地方可以祷告了!’”(《论语·八佾篇》)

查考王孙贾在《论语》和《春秋传》中出现都在卫灵公时期,所以附列在此。

△辨析寄居蘧伯玉家的说法

《世家》说:“有人向卫灵公进谗言中伤孔子,灵公派公孙余假监视孔子,一出一入。孔子担心获罪,住了十个月后离开卫国;将要前往陈国,经过匡地,经过蒲地。一个多月后,返回卫国,寄居在蘧伯玉家。”此后才有会见南子的事。我查考《论语》,孔子说:“高洁的人避开乱世,次一等的人避开乱地,再次一等的人避开怒色,最次一等的人避开恶言。”孟子说:“虽然还没有实行他的主张,但迎接他时恭敬有礼,他就留下;礼貌衰败,他就离开。”又说:“在卫灵公那里,是时机适宜而出仕。”所谓时机适宜,大概就是礼貌盛衰的意思。孔子离开卫国,必定不会等到灵公怀疑,哪有担心获罪之后才离开的呢!况且孔子想去陈国就直接去陈国,匡地在卫国南部,经过匡地可以,蒲地在卫国西部,经过蒲地做什么呢?最终没有去陈国,一个多月后返回卫国,又做什么呢?孙林父将要作乱,先去拜访蘧伯玉,伯玉从近关出去,当时是鲁襄公十四年。伯玉身处下位而名声已经被他的卿大夫如此看重,当时年龄不会低于四十岁。往下到鲁定公末年,过了六十五年,伯玉这时应当一百多岁了。庄子说:“蘧伯玉五十岁时知道四十九年的过错,六十岁时每一年都有变化。”庄子的话固然不足取信,但如果伯玉真的活到百岁高龄,庄子必定不会只提他五十、六十岁的事。而从鲁襄公二十九年以后,伯玉就不再见于史传,又不可能晚年竟没有一件事可记述,而可记述的都是年轻时的事情。那么孔子在卫国的时候,伯玉去世已经很久了,孔子怎么会有寄居伯玉家的事呢!况且卫国的大夫没有比伯玉更贤能的,如果伯玉还活着,孔子为什么不寄居伯玉家而寄居仇由家?既然寄居仇由家,在外面一个多月后返回,忽然更换寄居的人,为什么呢?要说与仇由有嫌隙吗,孔子必定不是这样的人,孔子寄居的人家也必定不至于这样。大概《论语》有“伯玉派人来拜访孔子”的话,所以《史记》凭空猜测孔子曾经寄居伯玉家;又因为这与《孟子》不合,所以编造出离开卫国又返回的说法来两全其美,却不知道这是错误的。我认为伯玉派人拜访必定在鲁昭公初年,孔子年轻的时候;他们平时或许见过一面,或者互相仰慕。都不可知,不必强行解释。所以现在都不采纳。说法详见后面《畏匡条》下。

【存疑】“孔子会见南子,子路不高兴。孔子发誓说:‘我如果做了不对的事?让上天厌弃我!让上天厌弃我!’”(《论语·雍也篇》)

△孔子会见南子的事可疑

这一章,汉代的孔安国本来就怀疑。孔氏说:“旧说认为‘南子是卫灵公的夫人,淫乱而灵公被她迷惑。孔子见她,是想借此劝说灵公,让他施行治道。矢,是发誓。子路不高兴,所以孔子发誓。’治国之道本来不是妇女的事,而弟子不高兴,对他发誓,义理上可疑。”大概男女有别,本不应相见,加上淫乱,更加不宜;而指天发誓,也与《论语》所记载圣人平日的言语不相类。孔氏怀疑,是对的。何晏《集解》完全采纳这种说法,不再另外陈述自己的见解,那么何晏也怀疑了。从晋代以来,就有人曲意解释,栾肇把“否”解释为“屈”,蔡谟把“矢”解释为“陈”,说“孔子为子路陈述天命,否屈是天命所厌弃;会见南子,是当时不得已。”这种说法巧妙;然而文义则牵强难通,事

理则无所发明,且孔子在卫乃际可之仕,礼貌衰则去之,亦不至於时不获已而自屈也。朱子谓“仕於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且据世家之文,以为“南子请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其说似矣;然古礼不可考,《春秋传》中亦殊不见,则朱子亦仅出於臆度,恐不足据也。或又以南子为南蒯;南蒯固不优於南子,而其时亦不合,所谓知其不可而强为之辞者,其说益陋,不足辨矣。按此章在《雍也篇》末,其後仅两章,篇中所记虽多醇粹,然诸篇之末往往有一二章不相类者,──《乡党篇》末有《色举章》,《先进篇》末有《侍坐章》,《季氏篇》末有《景公邦君章》,《微子篇》末有《周公八士章》,意旨文体皆与篇中不伦,而语亦或残缺,皆似断简,後人之所续入,──盖当其初,篇皆别行,传之者各附其所续得於篇末。且《论语》记孔子事皆称“子”,惟此章及《侍坐》、《羿▯》、《武城》三章称“夫子”,亦其可疑者。然则此下三章盖後人采他书之文附之篇末而未暇别其醇疵者;其事固未必有,不必曲为之解也。说并见前《堕费》及後《佛▯》,《论语》条下。

译关于礼制的道理并没有新的阐发,况且孔子在卫国任职,正值可以出仕的时机,当受到礼遇减退时就离开,也不至于因为时势所迫而勉强委屈自己。朱熹认为“在卫国任职,有拜见卫国国君夫人的礼节”;并且依据《史记·孔子世家》的文字,认为“南子请求见面,孔子推辞谢绝,不得已才去见她。”这种说法似乎有理;然而古代的礼节已无法考证,《春秋左氏传》中也完全看不到相关记载,那么朱熹的说法也只是出于主观推测,恐怕不足以作为依据。又有人把南子当作南蒯;南蒯固然不比南子贤良,而且当时的时间也对不上,这属于明知不可行却强行辩解的说法,这种观点更加粗陋,不值得辩驳。考察这一章位于《雍也篇》的末尾,其后仅有两章,篇中所记载的内容虽然大多纯正精粹,然而各篇的末尾往往有一两章与篇中风格不类——《乡党篇》末尾有《色举章》,《先进篇》末尾有《侍坐章》,《季氏篇》末尾有《景公邦君章》,《微子篇》末尾有《周公八士章》,其主旨和文体都与篇中不协调,而且语句有时残缺,都像是断裂的竹简,是后人续加进去的——大概起初各篇是单独流传的,传授的人各自把后来获得的篇章附在末尾。况且《论语》记载孔子的事都称“子”,只有这一章以及《侍坐》、《羿〇》、《武城》三章称“夫子”,这也是可疑之处。那么这三章大概是后人采录其他书籍的文字附在篇末,而没有来得及辨别其纯正与驳杂;其中的事实在未必存在,不必刻意为之曲解。这些说法都见于前面《堕费》及后面《佛〇》、《论语》条目下。

△辨为夫人次乘之说

  《世家》见南子後,“居卫月馀,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於是丑之,去卫,过曹,▯宋;桓魃欲杀孔子,孔子▯郑。遂至陈,主於司城贞子家。居陈三岁;去陈,过蒲,遂▯卫街。”余按:孔子之圣,必不为夫人次乘;灵公虽无道,尚知致敬孔子,必不以夫人之次乘辱之。君子见几而作,礼貌衰则去之,为夫人次乘不仅衰而已,孔子岂待如此然後去乎!此事之必无者。且孔子既去卫而▯陈矣,居陈三岁,无故而复▯卫,何耶?岂困於陈而遂忘前此之辱邪?与其复来,则何如前日之不去之为愈邪!使灵公又辱孔子,孔子当何以处之?推其前後,尤不近於情理。故今皆不录;而桓▯之难,贞子之主,悉载之“问陈”之後。详见後《际可条》下。

  △辩与蒲人盟之说

  《世家》云:“孔子过蒲,会公叔氏以蒲畔,蒲人止孔子。弟子公良儒斗甚疾;蒲人惧,谓孔子曰:‘苟毋▯卫,吾出子。’与之盟,出孔子东门。孔子遂▯卫。灵公闻孔子来,郊迎,问曰:‘蒲可伐乎?’对曰:‘可!其男子(云云)。’灵公曰:‘善!’然不伐蒲。”余按《春秋经传》无公叔氏以蒲畔之事。定十四年《经》云:“卫公叔戍来奔。”《传》云:“卫侯逐公叔戍与其党,故赵阳奔宋,戍来奔。”而《世家》以去卫为定公卒之岁,又居陈三岁而後过蒲,则公叔氏之亡也久矣。蒲既畔卫,孔子何难纡道避之,乃轻入险地以自取祸。况蒲在卫西,陈在卫南,自陈来不由蒲也,孔子过蒲何为焉?要盟,神固不听,然既许之,甫出而即背之,亦岂圣人之所为邪!蒲,卫之属邑耳,灵公好战,屡伐晋,而独不敢伐一蒲;孔子不对灵公之问陈,而於灵公之不伐蒲独力劝其伐,不亦先後矛盾矣乎!此乃战国人之所伪撰,必非孔子之事。今不取。

  △辨佛▯召孔子之说

  《论语阳货篇》云:“佛▯召,子欲往。子路曰:昔者由也闻诸夫子曰:‘亲於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此事《世家》载之自蒲▯卫之後。余按:佛▯以中牟畔,是乱臣贼子也;孔子方将作《春秋》以治之,肯往而助之乎!▯与公山不狃,皆家臣也,孔子,鲁大夫也;孔子往,将臣二人手?抑臣於二人乎?臣二人则其势不能,臣於二人则其义不可,孔子将何居焉?夫坚者诚不患於磨,然未有恃其坚而故磨之者也;白者诚不患於涅,然未有恃其白而故涅之者也;圣人诚非小人之所能污,然未有恃其不能污而故入於小人之中者也。若孔子之坚白非佛▯之所能磨涅,则弥子、瘠环、痈疽亦岂独能磨涅孔子者,而孔子乃不肯主其家,孟子乃以为“无义无命”乎!故不磷不缁之说为见阳货解则可,为往赴不狃、佛▯之召解则断不可。昔有人蓄玉环古剑各一,有昆仑奴能没水取物,皆爱之谓之三宝。每涉江湖,必投环剑水中,使奴取之,以为笑乐。尝过洞庭,投之;奴没而出,泣曰:“环剑巳堕骊龙项下,不可取矣。”固强之,遂并奴溺焉。故凡恃其所能而欲尝试之者,未有不为骊龙之所攫者也。且孔子往将何为耶:不助之耶,固无所用於往,往亦将不相容;助之耶,则已磷且缁矣,尚得自谓坚白乎哉!又按:佛▯之畔乃趟襄子时事。《韩诗外传》云:“赵简子薨,未葬而中牟畔之;葬五日,襄子兴师而次之。”《新序》云:“赵之中牟畔,赵襄子率师伐之;遂灭知氏,并代,为天下强。”《列女传》亦以为襄子。(注二)襄子立於鲁哀公之二十年,孔子卒已五年,佛▯安得有召孔子事乎!《左传》定十三年,晋荀寅、士吉射奔朝歌。哀三年,赵鞅围朝歌,荀寅奔邯郸。四年,围邯郸,邯郸降,齐国夏纳苟寅於柏人。五年春,围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齐。

译△辨为夫人次乘之说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拜见南子之后,“在卫国住了一个多月,卫灵公与夫人同乘一辆车,宦官雍渠陪乘,让孔子坐在次车上,招摇过市。孔子说:‘我从未见过像喜好美色那样喜好道德的人!’于是感到羞耻,离开卫国,经过曹国,〇宋国;桓魃想要杀害孔子,孔子〇郑国。于是到达陈国,寄住在司城贞子家中。在陈国住了三年;离开陈国,经过蒲地,于是〇卫国街市。”我考察:孔子的圣德,必定不会为夫人担任次乘;卫灵公虽然无道,尚知对孔子表示敬意,必定不会用让孔子为夫人次乘的方式来侮辱他。君子见微知著而行动,礼遇衰薄就离开,为夫人担任次乘不仅是礼遇衰薄而已,孔子难道要等到这样才离开吗!此事必定没有。况且孔子已经离开卫国而〇陈国了,在陈国住了三年,没有缘故又〇卫国,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在陈国受困就忘记了之前的侮辱吗?与其再次回来,不如当初不离开更好!假如灵公又侮辱孔子,孔子将如何处置?推究其前后,尤其不合情理。所以现在都不收录;而桓魃的危难,贞子的接待,都记载在“问陈”之后。详见后《际可条》下。

△辩与蒲人盟之说

《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经过蒲地,恰逢公叔氏凭借蒲地反叛,蒲人阻止孔子。弟子公良儒奋力战斗;蒲人害怕,对孔子说:‘只要你不〇卫国,我们就放你走。’与孔子结盟,从东门放出孔子。孔子于是〇卫国。灵公听说孔子来了,到郊外迎接,问说:‘蒲地可以讨伐吗?’孔子回答说:‘可以!那里的男子(云云)。’灵公说:‘好!’然而没有讨伐蒲地。”我考察《春秋经传》没有公叔氏凭借蒲地反叛的事情。定公十四年《春秋经》说:“卫公叔戍来投奔。”《左传》说:“卫侯驱逐公叔戍和他的党羽,所以赵阳投奔宋国,公叔戍来投奔。”而《史记·孔子世家》把离开卫国定为定公去世的那一年,又在陈国住了三年后才经过蒲地,那么公叔氏逃亡已经很久了。蒲地既然已经反叛卫国,孔子何必绕道避开它,却轻率进入险地自取灾祸。况且蒲地在卫国西部,陈国在卫国南部,从陈国来不经过蒲地,孔子经过蒲地做什么呢?胁迫下的盟约,神灵固然不承认,然而既然答应了,刚出来就违背它,这难道是圣人所做的吗!蒲地不过是卫国的属邑罢了,灵公好战,屡次讨伐晋国,却唯独不敢讨伐一个蒲地;孔子不回答灵公关于陈国的问题,却对灵公不讨伐蒲地极力劝说他讨伐,这不是前后矛盾吗!这是战国之人伪造的,必定不是孔子的事情。现在不采纳。

△辨佛〇召孔子之说

《论语·阳货篇》说:“佛〇召见,孔子想要前往。子路说:‘从前我听说老师说过:‘亲身做不善之事的人,君子不进入他的境地。’佛〇凭借中牟反叛,您要去,怎么办?’孔子说:‘是的,有这样的话。不是说坚硬吗,磨也磨不薄。不是说洁白吗,染也染不黑。我难道是匏瓜吗,怎么能系着而不被食用!’”此事《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在从蒲地〇卫国之后。我考察:佛〇凭借中牟反叛,是乱臣贼子;孔子正要作《春秋》来惩治他们,肯去帮助他吗!〇与公山不狃,都是家臣;孔子,是鲁国的大夫;孔子去,将臣服于二人手下?还是臣服于二人之下?臣服于二人则势力不能,臣服于二人则道义不可,孔子将处于什么地位呢?坚硬的东西确实不担心被磨,然而没有依靠其坚硬而故意去磨它的;洁白的东西确实不担心被染,然而没有依靠其洁白而故意去染它的;圣人确实不是小人所能污染的,然而没有依靠其不能污染而故意进入小人中间的。假如孔子的坚白不是佛〇所能磨染的,那么弥子瑕、瘠环、痈疽难道唯独能磨染孔子吗,而孔子却不肯寄居在他们家中,孟子却认为“无义无命”吗!所以不磷不缁的说法作为对见阳货的解释是可以的,作为对前往赴公山不狃、佛〇召见的解释则绝对不可以。从前有人收藏玉环和古剑各一件,有昆仑奴能潜水取物,都喜爱他们称之为三宝。每次渡江湖,必定把环剑投入水中,让奴仆去取,以此取乐。曾经经过洞庭湖,投入水中;奴仆潜水出来,哭着说:“环剑已经掉在骊龙项下,不能取了。”坚持强迫他,于是连同奴仆一起淹死。所以凡是依靠自己的才能而想要尝试的,没有不被骊龙所攫取的。况且孔子去将做什么呢:不帮助他吗,本来就没有用处去,去了也将不被容纳;帮助他吗,那么已经磨薄且染黑了,还能自谓坚白吗!又考察:佛〇的反叛是赵襄子时事。《韩诗外传》说:“赵简子去世,未葬而中牟反叛;葬后五日,襄子兴师驻扎在那里。”《新序》说:“赵国的中牟反叛,赵襄子率军讨伐;于是灭掉知氏,兼并代地,成为天下强国。”《列女传》也认为是襄子。(注二)襄子立于鲁哀公二十年,孔子去世已经五年,佛〇怎么会有召见孔子的事呢!《左传》定公十三年,晋国荀寅、士吉射投奔朝歌。哀公三年,赵鞅包围朝歌,荀寅投奔邯郸。四年,包围邯郸,邯郸投降,齐国夏接纳荀寅于柏人。五年春,包围柏人,荀寅、士吉射投奔齐国。

夏,赵鞅围中牟。然则此四邑者,皆荀寅、赵稷等之邑,故赵鞅以渐围而取之。当鲁定公十四五年孔子在卫之时,中牟方为范中行氏之地,佛▯又安得据之以畔赵氏乎!此盖战国横议之士欲诬圣人以便其私,但闻不狃尝畔鲁,则附会之以为孔子欲往,而不知其年之不符也;闻佛▯尝畔晋,则又附会之以为孔子欲往,而不知其世之尤不符也。彼横议者固不足怪,独怪後世之儒肩相望,踵相接,而但高谈性命,细摘章句,竟无一人降心究考,肯为我先师孔子辨其诬者,良可叹也!惟汉王充《论衡》独以往应佛▯、公山之召为非是;然知其非而不辨其诬,反议圣人之有遗行,则其谬更甚焉。且使二人之召,子果欲往,何以皆卒不往?既不往矣,犹委曲而诬之曰欲往,圣贤处世将何以自免於人言耶?既明知其不往矣;犹不敢公然代白其无欲往之心,儒者之於圣人抑何薄耶!又凡“夫子”云者,称甲於乙之词也,《春秋传》皆然;未有称甲於甲而曰夫子者。至孟子时,始称甲於甲而亦曰夫子;孔子时无是称也。故子禽、子贡相与称孔子曰夫子,颜渊、子贡自称孔子亦曰夫子,盖亦与他人言之也。称於孔子之前,则曰“子如不言”,曰“愿闻子之志”,曰“子将奚先”,不曰夫子也。称於孔子之前而亦曰夫子者,惟《侍坐》、《武城》两章及此章而已。盖皆战国时人之所伪撰,非门弟子所记。吾不知後世读《论语》者何以皆不之察也?故今与不狃之召皆削之不书,且为之辨。馀见前《堕费条》下。

译夏季,赵鞅包围中牟。那么这四座城邑,都是荀寅、赵稷等人的封邑,所以赵鞅逐步包围并夺取它们。在鲁定公十四年、十五年孔子在卫国的时候,中牟正是范氏、中行氏的领地,佛肸又怎么能占据它来背叛赵氏呢!这大概是战国时期纵横游说之士想要诬蔑圣人以便利私欲,只听说公山不狃曾经背叛鲁国,就附会说是孔子想要去那里,却不知道年份不符;听说佛肸曾经背叛晋国,就又附会说是孔子想要去那里,却不知道时代更加不符。那些纵横游说之士固然不足为怪,唯独奇怪后世的儒者肩并肩、脚连脚,却只高谈性命之理,细究章句之末,竟然没有一个人虚心探究考证,肯为先师孔子辩白这诬蔑之辞,实在令人叹息!只有汉代王充在《论衡》中独自认为孔子回应佛肸、公山不狃的召请是不对的;然而他虽然知道不对却不辩白其中的诬蔑,反而议论圣人有遗留的过失,那谬误就更严重了。况且假如这两人的召请,孔子果真想要去,为什么最终都没有去呢?既然没有去,还委曲求全地诬蔑说想要去,圣贤处世将如何能免于人的非议呢?既然明明知道他没有去,却还不肯公然代为辩白他没有想去的心意,儒者对于圣人难道太过刻薄了吗!又凡是“夫子”这一称呼,是甲在乙面前称呼甲的用语,《春秋传》都是这样;没有甲在甲面前称呼甲而说夫子的。到了孟子的时候,才开始甲在甲面前称呼甲也说夫子;孔子时代没有这种称呼。所以子禽、子贡互相称呼孔子说夫子,颜渊、子贡自称孔子也说夫子,大概也是在对别人说话。在孔子面前称呼,就说“您如果不说话”,说“愿意听您的志向”,说“您打算先做什么”,不说夫子。在孔子面前称呼也说夫子的,只有《侍坐》、《武城》两章以及本章而已。这大概都是战国时期的人所伪造撰写的,不是门徒弟子所记录的。我不知道后世读《论语》的人为什么都不察觉这一点?所以现在将公山不狃的召请与本章一同删削不记载,并且为之辩白。其余内容见前面《堕费条》之下。

【附录】子击磬於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既而曰:“鄙哉,▯▯乎!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深则厉,浅则揭。’”子曰:“果哉,末之难矣!”(《论语宪问篇)

  △击声於卫似在灵公时

  《世家》载此事於灵公之世,佛▯既召之後。今按经无明文可考,则未知其为灵公之世与,孝公之世与。但孝公非用孔子之人,孔子亦未必有佐孝公之心,似於灵公之世为宜。姑从《世家》,附之於此。

  △辨学琴师襄之说

  《世家》於击磬之後载学琴於师襄一事。今按:《论语大师挚章》有“击磬襄”,先儒皆以为鲁人。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後乐正。”又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则以挚等八人为鲁人者近是。孔子不当学之於卫也。圣人固无常师,然学琴当在少年时,在齐闻《韶》,圣人之於乐已深矣;及是又二十年,而襄乃挚之属,孔子反鲁之後挚方在官,则襄於孔子似为後起,襄之琴恐不足为孔子师也。此其事之有无盖不可知。且其所云“眼如望羊,心如王四国”、之语皆不雅驯,与《论语》所记孔子之言大不类。盖皆後人所▯。今不敢载。

  △辨欲见赵鞅之说

  《世家》於学琴之後又云:“孔子既不得用於卫,将西见赵简子。至於河,而闻窦呜犊、舜华之死也,临河而叹曰:‘美哉水洋洋乎!某之不济此,命也夫!’子贡趋而进曰:‘敢问何谓也?’孔子曰:‘窦鸣犊、舜华,晋国之贤大夫也(云云)。’乃还而反乎卫。”此後乃有问陈之事。余按《春秋经传》,定八年,赵鞅使涉佗盟卫侯,扌▯其手及腕;十三年,入於晋阳以叛;哀三年,杀周苌弘。弱王室,侮诸侯,而叛其君,春秋之大夫罪未有大於鞅者也。其他党奸酿乱之事史不绝书,不知孔子何取於鞅而欲见之?至窦鸣犊、舜华之死,抑末矣,鞅之善恶亦不在於此二人之死生也,何为临河而遽返邪?晋大夫之见於《传》者多矣,微但大夫也,即赵氏之家臣董安于、尹铎、邮无恤之伦皆得以其才见於《传》。两人果贤大夫,传记何为悉遗之乎?且鞅,卫之仇仇也;孔子虽未受职於卫,然曰际可之仕,则亦有宾主之义焉,无故去之而往见其仇,於义似亦有未安者。往而不遂,复返乎卫,不知何以对灵公?灵公亦安能待之如旧邪?佛▯,赵氏之叛臣也,赵氏,卫之仇国也;或召而欲往,或不召而自往,忽而卫,忽而中牟,忽而晋,忽而复反乎卫,其仇与叛皆不计焉?亦何异於朝秦暮楚者乎!此必战国时人之所伪▯,非孔子之事。故今亦不录。

  “卫灵公问陈於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末之学也。’明日遂行。”(《论语卫灵篇》)

  △答灵公语与答孔文子相类

  此事与《春秋传》答孔文子语大相类,而彼尤详备,盖本一事而传闻异辞,或以为灵公,或以为文子耳。但此乃《论语》之文,而彼仅见於《左传》,又无他书可以证其孰误,未敢据彼而废此,故两存之。说并见後《孔文子条》下。

  【备览】“明日与孔子语,见蜚雁,仰视之,色不在孔子。孔子遂行。”(《孔子世家》)

  △去卫之故

  此文与《孟子》“际可”之义合。疑卫灵礼貌渐衰,故孔子见几而作,亦不专因於问陈也。孟子曰:“孔子欲以微罪行,不欲为苟去。”圣人去卫之故固有人不能尽知者。故附次於此。

  【附论】“孟子曰:‘於卫灵公,际可之仕也。’”(《孟子》)

  △《世家》四去卫之谬

  《世家》,孔子於灵公时凡四去卫而再▯陈,其二皆未出境而反。其初▯陈也,以定公卒之岁,乃定公十五年;▯宋,遭桓司马之难,至陈,主於司城贞子,盖本之於《孟子》。其再▯陈也,以灵公卒之春,乃鲁哀公二年,而误以为三年;因灵公问陈而遂行,盖本之於《论语》。余按:《论语》、《孟子》所记乃一时事,《论语

译【附录】子路在卫国敲击磬。有一个背着草筐的人经过孔子的门,说:“这击磬的人有心志啊!”过了一会儿又说:“鄙陋啊,那击磬的声音!没有人了解自己,就此算了吧!‘水深就穿着衣服蹚过去,水浅就提起衣裳蹚过去。’”孔子说:“真是果断啊,没有什么可责难的了!”(《论语·宪问篇》)

△击磬于卫似乎是在卫灵公时期

《史记·孔子世家》将此事记载在卫灵公时代,佛肸召请之后。现在考察,经文中没有明确的文字可以考证,所以不知道是卫灵公的时代,还是卫孝公的时代。但是卫孝公不是重用孔子的人,孔子也未必有辅佐卫孝公的心意,似乎是在卫灵公的时代比较合适。暂且跟随《世家》的说法,附记在这里。

△辨析向师襄学琴的说法

《世家》在记载击磬之后,又记载了向师襄学琴一事。现在考察:《论语·八佾篇》中有“击磬襄”,以前的学者都认为他是鲁国人。孔子说:“我从卫国返回鲁国,然后才校正了音乐。”又说:“师挚开始演奏,《关雎》的尾声,浩浩荡荡充满耳际啊!”孔子告诉鲁国太师关于音乐的道理,说:“音乐是可以知道的。”那么认为师挚等八个人是鲁国人比较接近事实。孔子不应当在卫国向他们学习。圣人固然没有固定的老师,但是学琴应当在少年时候,在齐国听到《韶》乐,圣人对音乐已经有很深的造诣了;等到这时又过了二十年,而师襄是师挚的下属,孔子返回鲁国之后师挚才在官位上,那么师襄对于孔子来说似乎是后辈,师襄的琴艺恐怕不足以做孔子的老师。这件事的真假大概不可知。而且其中所说的“眼如望羊,心如王四国”等话语都不典雅纯正,与《论语》所记载的孔子的话大不相同。大概都是后人所伪造的。现在不敢记载。

△辨析想见赵鞅的说法

《世家》在学琴之后又说:“孔子既然不能在卫国被任用,将要西行去见赵简子。到了黄河边,听到窦鸣犊、舜华死去的消息,面对黄河叹息说:‘水真美啊,浩浩荡荡!我不能渡河,是命运啊!’子贡快步上前说:‘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窦鸣犊、舜华,是晋国的贤大夫(等等)。’于是返回卫国。”这之后才有问陈一事。我考察《春秋经传》,定公八年,赵鞅派涉佗与卫侯结盟,砍断他的手和手腕;定公十三年,进入晋阳叛乱;哀公三年,杀了周朝的苌弘。削弱王室,侮辱诸侯,而且背叛他的君主,春秋时期大夫的罪过没有比赵鞅更大的了。其他勾结奸邪、酿成祸乱的事情史书不断记载,不知道孔子为什么看重赵鞅而想见他?至于窦鸣犊、舜华的死,更是次要的了,赵鞅的善恶也不在于这两个人的生死,为什么面对黄河就立刻返回呢?晋国大夫在《左传》中出现的很多,不仅仅是大夫,即使赵氏的家臣董安于、尹铎、邮无恤等人也都因为他们的才能出现在《左传》中。这两个人如果真的贤能,传记为什么全都遗漏了他们呢?而且赵鞅,是卫国的仇敌;孔子虽然没有在卫国任职,但是说“际可之仕”,那么也有宾主的情义,无缘无故离开卫国而去见他的仇敌,在道义上似乎也有不安的地方。前往而没有成功,又返回卫国,不知道怎么向卫灵公交代?卫灵公又怎么能像以前那样对待他呢?佛肸,是赵氏的叛臣;赵氏,是卫国的仇敌;或者召请而想去,或者不召请而自己去,忽然在卫国,忽然在中牟,忽然在晋国,忽然又返回卫国,他的仇敌和叛乱都不计较吗?这和朝秦暮楚的人有什么区别!这一定是战国时期的人所伪造的,不是孔子的事。所以现在也不收录。

“卫灵公向孔子问军事阵法,孔子回答说:‘祭祀礼仪的事情曾经听说过,军事的事情没有学过。’第二天就离开了。”(《论语·卫灵公篇》)

△回答卫灵公的话与回答孔文子的话相似

这件事与《春秋左传》中回答孔文子的话非常相似,而且后者更加详细完备,大概本是同一件事而传闻不同,有的认为是卫灵公,有的认为是孔文子。但是这是《论语》的文字,而后者仅见于《左传》,又没有其他书籍可以证明哪个错误,不敢依据后者而废弃前者,所以两者都保留。说法详见后面《孔文子条》下。

【备览】“第二天与孔子谈话,看见飞雁,抬头看它,神色不在孔子身上。孔子于是离开。”(《孔子世家》)

△离开卫国的原因

这段文字与《孟子》中“际可”的意义相合。怀疑卫灵公的礼貌逐渐衰微,所以孔子见机行事,也不完全是因为问陈一事。孟子说:“孔子想要以微小的罪行离开,不想无故离去。”圣人离开卫国的原因本来有人不能完全知道。所以附记在这里。

【附论】“孟子说:‘对于卫灵公,是际可之仕。’”(《孟子》)

△《世家》四次离开卫国的错误

《世家》记载,孔子在卫灵公时期一共四次离开卫国而两次前往陈国,其中两次都没有出境就返回了。第一次前往陈国,是在定公去世的那一年,即定公十五年;前往宋国,遭遇桓司马的祸难,到了陈国,寄住在司城贞子那里,大概是本于《孟子》。第二次前往陈国,是在卫灵公去世的春天,即鲁哀公二年,而错误地认为是三年;因为卫灵公问陈而于是离开,大概是本于《论语》。我考察:《论语》、《孟子》所记载的是同一时候的事,《论语》

》记其去卫之故,而《孟子》叙其道路所经与在陈所主,非再去也。《世家》误分为二,遂谓孔子至陈三岁而反乎卫,由卫而再▯陈以实之。不思定公卒之岁距灵公之卒仅二年,而孔子居陈三岁,并曹、宋、郑、蒲之滞及在卫临河之日计之,当不下四五年,如此,则灵公之卒固已久矣,尚安得有问陈事乎!其谬一也。《论语》云:“子在陈,曰:‘归与!归与:吾党之小於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孟子》云:“孔子在陈,曰:‘盍归乎来,吾党之士狂简,进取不忘其初。’”此两章亦一时之语而所传异词。《世家》亦分以为二,遂谓孔子凡两发叹,一属之初至陈,一属之再至陈。夫既思狂简而反卫矣,而又至陈,奚为者?至陈而又思归以裁狂简,何其行止之无常乎?其谬二也。过匡之役,以恐获罪而去,未出境也,无故而反;临河之役,无故而去,亦未出境也,闻窦鸣犊、舜华之死,不得已而复反,孔子之去就若是之苟然而已乎?孟子曰:“古之君子,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去果是也,则不当不召而自反;如可反也,则毋宁始之不去之为愈乎,而何为乎仆仆於道途而不惮其烦也?其谬三也。且《世家》以定十四年▯卫,而《年表》已於是年至陈;《世家》以定十五年遭宋桓▯之难,而《年表》乃在哀之三年;《世家》以哀六年再反卫,而《年表》乃在十年;《世家》自陈反卫,自卫复至陈之事,《年表》皆无之:即其所自为说已自改之,而学者反皆遵之,谓孔子三至卫而三至陈,甚不可解也!今取《孟子》过宋之文,《论语》问陈之事,合而为一,在陈之叹,《论语》、《孟子》所记亦取而合之,则事理晓然明白,孔子并无由卫而再▯陈,由陈而再返卫之事矣。至其去卫之年虽无可考,然卫灵以哀二年夏卒,则孔子之去非定之末即哀之初,《世家》所谓鲁定公卒之岁去卫者近是。由此过来至陈而主贞子,正与《孟子》合;但无自陈反卫而再▯陈之事耳。馀已详前数条。

译记载孔子离开卫国的原因,而《孟子》叙述他旅途所经过的地方以及在陈国所寄居的主人,并非再次前往陈国。《世家》错误地将此事分为两次,于是说孔子到达陈国三年后返回卫国,又从卫国再次前往陈国以证实这一点。却不考虑定公去世的那一年距离灵公去世仅仅两年,而孔子在陈国居住三年,加上在曹、宋、郑、蒲的滞留以及在卫国面临黄河的日子计算,应当不少于四五年,这样的话,灵公的去世本来已经很久了,哪里还能有询问陈国政事的情况呢!这是它的错误之一。《论语》说:“孔子在陈国,说:‘回去吧!回去吧!我们那里的年轻人志向远大而行为简略,文采斐然,却不知道该怎样裁度他们。’”《孟子》说:“孔子在陈国,说:‘为什么不回去呢?我们那里的士人志向远大而行为简略,进取不忘他们的初心。’”这两章也是同一时间的言语而流传的措辞不同。《世家》也将它们分为两次,于是说孔子总共两次发出感叹,一次属于刚到陈国时,一次属于再次到陈国时。既然思念那些志向远大而行为简略的人而返回卫国了,却又再次到陈国,这是为什么呢?到了陈国又思念回去以裁度那些志向远大而行为简略的人,为什么他的行动如此没有常理呢?这是它的错误之二。经过匡地的事件,因为害怕获罪而离开,还没有出边境,没有缘故就返回;面临黄河的事件,没有缘故而离开,也没有出边境,听说窦鸣犊、舜华的死讯,不得已才又返回,孔子的去留竟然如此随意吗?孟子说:“古代的君子,说将要实行他的言论就前往,说不实行就离开;次一等的,迎接他恭敬有礼就前往,礼貌衰微就离开。”如果离开是正确的,那么就不应当不被召见就自己返回;如果可以返回,那么不如开始就不离开更好,为什么要在道路上奔波而不怕麻烦呢?这是它的错误之三。况且《世家》说定公十四年到达卫国,而《年表》已经在那一年到达陈国;《世家》说定公十五年遭遇宋桓魋的灾难,而《年表》却在哀公三年;《世家》说哀公六年再次返回卫国,而《年表》却在十年;《世家》中从陈国返回卫国、从卫国再次到陈国的事,《年表》都没有记载:即使他自己所说的话已经自我修改,而学者反而都遵循它,说孔子三次到卫国而三次到陈国,非常不可理解!现在取《孟子》经过宋国的文字,《论语》询问陈国政事的事,合而为一,在陈国的感叹,《论语》、《孟子》所记载的也取而合之,那么事理就清楚明白了,孔子并没有从卫国再次前往陈国,从陈国再次返回卫国的事。至于他离开卫国的年份虽然无法考证,然而卫灵公在哀公二年夏天去世,那么孔子离开不是在定公末年就是在哀公初年,《世家》所说的鲁定公去世那年离开卫国接近事实。由此过来到达陈国而寄居在贞子那里,正好与《孟子》相符;只是没有从陈国返回卫国而再次前往陈国的事罢了。其余已在前面几条详细说明了。

△《年谱》窜易《世家》

  《年谱》误以孔子自卫▯陈之後复有反卫而再至陈之事,与《世家》同;而其文尤烦碎,曹、宋皆再至焉。其至卫去卫之年亦与《世家》迥异:有先於《世家》一年者,有後於《世家》二三年者。观其所以改易之故,殊不可晓。既无所本,考之时势亦俱不合。盖《年谱》之作实本於《世家》,而故稍窜易之以泯其迹,使若别有所据者然。较之《世家》尤不足信。

  【注一】(颉刚案:本条自“今之《论语》非孔门《论语》之原本”以下,至“以致纯杂不均无从考其同异”止,与嘉庆二年初刻本不同,今附录原文於下。那珂通世案语谱云:“嘉庆二年刻本,此段专论《论语》采辑不免驳杂,而未归罪於张禹。今转载於此,聊以见东壁考证之进化。”)

  《论语》者,非孔子门人所作,亦非一人之所作也。曾子於门人中年最少,而《论语》记其疾革之言,且称孟敬子之谥,则是敬子已没之後乃记此篇,虽回、赐之门人亦恐无复有在者矣。《论语》之文往往重出,亦间有异同者。《季氏》一篇俱称“孔子”,与他篇不同。盖其初各记所闻,篇皆别行,其後齐、鲁诸儒始辑而合之,其识不无高下之殊,则其所采亦不能无纯▯之异者,势也。今按:《季氏》以下五篇,其文多与前十五篇不类,其中或似《曲礼》,或似《庄子》,或记古今杂事;而《武城》、《佛▯》两章於孔子前称“夫子”,乃战国时语,前十篇及《春秋传》皆无之;然则其采之也杂矣,其作之也晚矣。是以其义或戾於圣人,其事或悖於经传。而此章与佛▯章尤害道诬圣人之大者。盖战国之士欲自便其私而恐人之讥己,故诬圣人尝有其事以自解;采书者不知其伪而误载之也。夫《春秋》、《史记》、《庄子》、《列女传》诸书,皆有後人续之补之以乱其真,吾恶知非周、秦间之儒者得此数篇而因续之於《论语》之後邪!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书》者,当世史臣之所记,犹不能以无失,况於传闻追记者乎!後之人宁使圣人受诬於百世而不敢议记者一言之误,亦可谓轻重之失伦矣!

  【注二】(颉刚案:本条自“又按佛▯之叛乃赵襄子时事”以下,至“《列女传》亦以为襄子”止,与嘉庆二年初刻本不同,今附录原文於下。)

  《左传》《晋语》及《史记》《赵世家》皆无佛▯畔事,惟《韩诗外传》及《列女传》有之;然皆以为赵襄子时,非简子也。之二书者固不足以取信,然其所记判然两事,非互相剿袭者,而皆以为襄子,然则此事固疑在襄子时也。《左传》於定、哀之际记简子事详矣,自获麟以後乃梢略焉,襄子之及见於《传》者仅两事耳,而《晋语》记简子亦不减十馀事,皆不应独遗此一事,然则此事固应在襄子时也。

  ●卷三

  ○过宋

  按《孟子於卫章》,是孔子去鲁去卫之後,过宋而後至陈也。《世家》亦记过宋於去卫之後,如陈之前,盖本之此。今从之。

  “孔子不悦於鲁、卫;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微服而过宋。”(《孟子》)

  △过宋未必入宋都

  按孟子云“过宋”,则是孔子未尝立於宋之朝也。其上文云“不悦於鲁、卫”,其下文云“主司城贞子”?则是孔子由卫至陈,经宋之境,亦未必至於宋之国也。曰“将要而杀之”,曰“微服而过宋”,则是▯知孔子将过宋境,使人要之於路,徽服而行则人不知其为孔子,故获免也。“其如予何”之言当在此时,事理甚明,无可疑者。《世家》乃云:“与弟子习礼大树下;▯欲杀孔子,拔其树。孔子去,弟子曰:‘可以速矣!’孔子曰:‘天生德(云云)。’”若果孔子尚在树下,▯拔其树,孔子何以能免?至此乃去,不亦晚乎?兵刃交集,犹曰“其如予何”,不亦迂乎?故今不载。

  【存疑】“子曰,‘天生德於予,桓▯其如予何!’”(《论语述而篇》)

  △“天生德”谱之词气失真

  按:《子罕篇畏匡

译《年谱》错误地认为孔子从卫国到陈国之后,又有返回卫国并再次到达陈国的事,这与《世家》相同;但它的文字更加繁琐细碎,曹国、宋国都去了两次。它记载到达卫国和离开卫国的年份也与《世家》大不相同:有的比《世家》早一年,有的比《世家》晚两三年。观察它修改的原因,实在令人费解。既没有依据,考察当时的形势也都不符合。大概《年谱》的编写实际上本于《世家》,却故意稍作篡改以抹去痕迹,使其好像另有依据的样子。比起《世家》来更不可信。

【注一】(颉刚按:本条自“今之《论语》非孔门《论语》之原本”以下,至“以致纯杂不均无从考其同异”止,与嘉庆二年初刻本不同,现将原文附录如下。那珂通世案语谱云:“嘉庆二年刻本,此段专门论述《论语》采辑不免驳杂,而未归罪于张禹。现在转载于此,姑且以此显示东壁考证的进化。”)

《论语》不是孔子门人所作,也不是一个人所作。曾子在门人中年龄最小,而《论语》记载他病危时的言语,并且称孟敬子的谥号,这说明是在敬子去世之后才记录这篇,即使颜回、子贡的门人恐怕也没有还在世的了。《论语》的文字往往重复出现,有时也有差异。《季氏》一篇都称“孔子”,与其他篇章不同。大概起初各自记录所听到的,篇章都单独流传,后来齐、鲁等地的儒者才开始辑录合并,他们的见识有高下之别,那么他们采录的内容也不能没有纯驳的差异,这是必然的。现在考察:《季氏》以下五篇,其文字大多与前十五篇不类似,其中有的像《曲礼》,有的像《庄子》,有的记载古今杂事;而《武城》、《佛肸》两章在孔子之前称“夫子”,这是战国时的用语,前十篇及《春秋传》都没有这种用法;那么它们采录的内容杂乱,写作的时间晚。因此它们的义理有时违背圣人,事迹有时悖逆经传。而这章与佛肸章尤其有害大道、诬蔑圣人的大错。大概战国之士为了自己方便而怕被人讥讽,所以诬蔑圣人曾经有这种事来自我辩解;采录书籍的人不知道这是假的而错误地记载了。像《春秋》、《史记》、《庄子》、《列女传》等书,都有后人续写补充以扰乱其真貌,我怎么知道不是周、秦之间的儒者得到这几篇而附续在《论语》之后呢!孟子说:“完全相信《尚书》还不如没有《尚书》。”《尚书》是当时史官所记载,尚且不能没有失误,何况传闻追记的呢!后人宁愿让圣人遭受百世的诬蔑而不敢议论记录者一句话的错误,也可以说是轻重失序了!

【注二】(颉刚按:本条自“又按佛肸之叛乃赵襄子时事”以下,至“《列女传》亦以为襄子”止,与嘉庆二年初刻本不同,现将原文附录如下。)

《左传》《晋语》以及《史记》《赵世家》都没有佛肸叛乱的事,只有《韩诗外传》和《列女传》有;但都认为是在赵襄子时,不是赵简子。这两本书固然不足以取信,但它们所记载显然是两件事,不是互相抄袭,而且都认为是在襄子时,那么这件事本来可疑是在襄子时。《左传》在定公、哀公之际记载简子的事很详细,自从获麟以后才渐渐简略,襄子见于《传》的只有两件事,而《晋语》记载简子也不少于十件事,都不应该唯独遗漏这一件事,那么这件事本来应该在襄子时。

●卷三

○过宋

考察《孟子·于卫章》,是孔子离开鲁国、离开卫国之后,经过宋国然后到达陈国。《世家》也记载过宋在离开卫国之后,在到达陈国之前,大概本于此。现在遵从它。

“孔子在鲁、卫都不受赏识;遭遇宋桓司马,将要拦截并杀他?穿着便服经过宋国。”(《孟子》)

△过宋未必进入宋国都城

考察孟子说“过宋”,那么孔子未曾立于宋国的朝廷。上文说“在鲁、卫都不受赏识”,下文说“以司城贞子为主人”?那么孔子由卫国到陈国,经过宋国的边境,也未必到达宋国的国都。说“将要拦截并杀他”,说“穿着便服经过宋国”,那么〇知道孔子将经过宋国边境,派人拦截在路上,穿着便服行走则人们不知道他是孔子,所以得以幸免。“其如予何”的话应当是在这个时候,事理很明白,无可怀疑。《世家》却说:“与弟子在大树下演习礼仪;〇想杀孔子,拔掉那棵树。孔子离开,弟子说:‘可以快走了!’孔子说:‘天生德(等等)。’”如果孔子还在树下,〇拔掉树,孔子怎么能幸免?到这时才离开,不是太晚了吗?兵刃交错,还说“其如予何”,不是太迂腐了吗?所以现在不记载。

【存疑】“孔子说,‘上天赋予我德,桓〇能把我怎么样!’”(《论语·述而篇》)

△“天生德”谱的语气失真

考察:《子罕篇》畏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