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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子藏考信录十八

卷五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237–248 段

是以有所不合,待思而後能得之也。

译因此,当遇到不相符的情况时,需要经过思考才能领悟其中的道理。

【附录】先君周公制周礼(《左传》文公十八年)

  【附论】“子曰:‘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篇》)

  △《礼经》作於春秋以降

  《古礼经》十七篇(今谓之《仪礼》),世皆以为周公所作。余按:此书周详细密,读之犹足以见三代之遗,识其名物之制,以考经传之文,大有益於学者,不可废之书也。然遂以为周初之礼,周公所作之书,则非也。周公曰:“享多仪,仪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於享。”孔子曰:“先进於礼乐,野人也;後进於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然则圣人所贵在诚意,不在备物;周初之制犹存忠质之遗,不尚繁缛之节,明矣。今《礼经》所记者,其文繁,其物奢,与周公、孔子之意判然相背而驰,盖即所谓後进之礼乐者,非周公所制也。且古者公侯仅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而今聘食之礼,牲牢笾豆之属多而无用,费而无当,度其礼每岁不下十馀举,竭一国之民力犹恐不胜。至於上士之禄仅倍中士,中士仅倍下士,下士仅足以代其耕;而今《士礼》,执事之人实繁有徒,陈设之物灿然毕具,又岂分卑禄薄者所能给乎!此必春秋以降,诸侯吞并之馀,地广国富,而大夫士邑亦多,禄亦厚,是以如此其备;非先王之制也。襄王赐齐侯胙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齐侯曰:“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下拜登受。是古礼,臣拜君於堂下;虽君有命,仍俟拜毕乃升,未有升而成拜者也。齐桓为诸侯盟主,权过於天子,然犹如是,则寻常之卿大夫可知矣。秦穆公享晋公子重耳,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级而辞焉。是古礼;君自行君之谦,臣自循臣之节;辞者自辞,拜者自拜;不因其辞而遂不成拜於下也。晋文乃邻国之公子,旦夕为晋君,与秦穆同列,然犹如是,则本国之卿大夫可知矣。故孔子曰:“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今《礼经》,臣初拜於堂下,君辞之,遂升而成拜,是孔子所谓“拜上”矣。齐桓、晋文所不敢出而此书乃如是,然则其为春秋以降沿袭之礼而非周公之制明矣。朱子笃信《礼经》为周公所作,乃曲解孔子之言,谓“礼,必待君辞而後升成拜;今不待辞而拜於上,故谓之‘泰’”不知升成拜者,果拜下邪?抑拜上邪?不辞而拜於上,与辞而後成拜於上,均之为拜上也,岂得谓之拜下!孔子曰:“拜下,礼也。”朱子则曰:“拜上,礼也。”吾宁从孔子而悖朱子,不敢从朱子而悖孔子也。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又曰:“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名也者,圣人之所尤重者也。吴楚之僭王也,《春秋》书之曰“子”,慎其名也。故曰“王臣公,公臣大夫”;曰“一国三公,吾谁▯从。”王之下不得复有王,即公之下不得复有公明矣。今《礼经》,诸侯之臣有所谓“诸公”者,此何以称焉?说《经》者无可置词,乃以“大国之孤”当之。大国之孤仅见於《周官》,《经传》未尝有也。宋,公爵也,春秋之世谁为之孤者?即使大国果有孤,既名为孤矣,亦不当复称为公;而孤止一人,亦不当称之为“诸公”也。或又以为“寄公”。然寄公偶有一人然耳,何缘得有诸公;而寄公於国君为宾,亦不应从臣礼也。盖自春秋之末;大夫浸以上僭:齐有棠公,郑伯有之臣称伯有曰“公焉在”,此卿大夫僭称公之始也。其後晋、韩、赵、魏氏灭知伯,亦僭称诸侯,而仍朝事晋君:《竹书纪年》所谓“桓公邑哀侯于郑”,“郑哀侯来朝”者是也。而鲁三桓亦僭称公:《孟子》所谓“费惠公”,《史记年表》所谓“三桓胜鲁如小侯”者是也。窃疑宋、卫诸邦亦当类是,但春秋、战国间百数十年载籍不存,无可考耳。然则此书乃春秋、战国间学者所记,所谓“诸公”即晋三家、鲁三桓之属,周公时固无此制也。觐礼,诸侯朝於天子,天下之大礼也。聘礼,诸侯使大夫聘於诸

译【附录】先君周公制定周礼(出自《左传》文公十八年)

【附论】“孔子说:‘周朝借鉴了夏、商两代的制度,礼乐制度多么丰富美好啊!我遵从周礼。’”(出自《论语·八佾篇》)

△《礼经》成书于春秋以后

《古礼经》十七篇(现在称为《仪礼》),世人普遍认为这是周公所作。我考察认为:这本书周详细密,阅读它仍然足以看到夏、商、周三代的遗风,了解名物制度的规范,用来考证经传的文字,对学者大有裨益,是不可废弃的书。然而,如果因此就认为这是周初的礼制,是周公所作的书,那就不对了。周公说:“祭祀享宴重在礼仪,如果礼仪超过了供品,就不叫享宴,这是因为心意没有专注于享宴。”孔子说:“先学习礼乐而后做官的人,是出身平民的人;先做官而后学习礼乐的人,是出身贵族的人。如果要用人的话,我遵从先学习礼乐的人。”那么,圣人看重的在于诚意,而不在于供品的完备;周初的制度还保留着忠诚质朴的风气,不崇尚繁复琐碎的礼节,这是很明显的。现在《礼经》所记载的,文辞繁琐,器物奢侈,与周公、孔子的意图截然相反,这大概就是所谓后来进化的礼乐,不是周公所制定的。况且古代公侯的封地仅方圆百里,伯爵七十里,子爵和男爵五十里;而现在聘问饮食的礼仪,牺牲、笾豆之类繁多而无用,耗费而不恰当,估计这样的礼仪每年不少于十多次,耗尽一国的民力恐怕还承担不起。至于上士的俸禄仅比中士多一倍,中士仅比下士多一倍,下士仅够代替自己耕种;而现在《士礼》中,办事的人实在众多,陈设的物品灿烂齐全,这难道是地位低下、俸禄微薄的人所能供给的吗!这必定是春秋以后,诸侯兼并之后,土地广阔、国家富足,而大夫、士的封邑也多,俸禄也厚,所以如此完备;这不是先王的制度。周襄王赐给齐侯祭肉说:“因为伯舅年老,加上辛劳,赐给一级爵位,不用下拜!”齐侯说:“小白,我怎敢贪恋天子的命令,不下拜呢!”于是下拜登堂接受。这是古礼,臣子在堂下拜见君主;即使君主有命令,仍然等待拜完才登堂,没有登堂后才完成拜礼的。齐桓公作为诸侯盟主,权势超过天子,尚且如此,那么寻常的卿大夫就可想而知了。秦穆公宴请晋公子重耳,公子赋《河水》,穆公赋《六月》。公子下拜稽首;穆公走下一级台阶来辞谢。这是古礼;君主自行君主的谦让,臣子自循臣子的节度;辞谢的人自行辞谢,拜礼的人自行拜礼;不会因为对方的辞谢而就在下面不完成拜礼。晋文公是邻国的公子,早晚将成为晋国国君,与秦穆公同列,尚且如此,那么本国的卿大夫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孔子说:“在堂下拜,是礼;现在在堂上拜,是傲慢。”现在《礼经》中,臣子起初在堂下拜,君主辞谢,于是登堂完成拜礼,这是孔子所说的“拜上”了。齐桓公、晋文公所不敢做的,这本书却这样记载,那么它是春秋以后沿袭的礼制而非周公的制度就明白了。朱熹笃信《礼经》是周公所作,于是曲解孔子的话,说“礼,一定要等君主辞谢后才登堂完成拜礼;现在不等辞谢就在堂上拜,所以称为‘傲慢’”。不知道登堂完成拜礼的人,究竟是在堂下拜呢?还是在堂上拜呢?不等辞谢就在堂上拜,与等辞谢后才在堂上完成拜礼,都是拜上,怎么能称为拜下!孔子说:“在堂下拜,是礼。”朱熹却说:“在堂上拜,是礼。”我宁愿遵从孔子而违背朱熹,不敢遵从朱熹而违背孔子。孔子说:“名分不正,言语就不顺理;言语不顺理,事情就办不成。”又说:“只有名分和器物不可以借给别人。”名分,是圣人特别看重的。吴、楚僭越称王,《春秋》记载他们为“子”,是谨慎对待名分。所以说“王的臣子是公,公的臣子是大夫”;说“一国三公,我听从谁呢”。王的下面不能再有王,公的下面不能再有公,这是很明显的。现在《礼经》中,诸侯的臣子有所谓“诸公”的称呼,这该怎么称呼呢?解说经书的人无话可说,于是用“大国的孤”来对应。大国的孤仅见于《周官》,《经传》中未曾有过。宋国是公爵,春秋时代谁担任孤呢?即使大国真的有孤,既然名为孤,也不应当再称为公;而孤只有一人,也不应当称之为“诸公”。有人又认为是“寄公”。然而寄公偶尔有一人罢了,怎么会有诸公;而且寄公对于国君是宾客,也不应当遵循臣子的礼节。大概从春秋末年,大夫逐渐僭越:齐国有棠公,郑国伯有的臣子称伯有为“公在哪里”,这是卿大夫僭称公的开始。后来晋国的韩、赵、魏三家灭掉智伯,也僭称诸侯,但仍然朝事晋君:《竹书纪年》所说的“桓公在郑国封哀侯为邑”,“郑哀侯来朝见”就是这种情况。而鲁国的三桓也僭称公:《孟子》所说的“费惠公”,《史记年表》所说的“三桓战胜鲁君如同小诸侯”就是这种情况。我怀疑宋、卫等邦也应当类似,只是春秋、战国间百十年的记载不存在,无法考证罢了。那么这本书乃是春秋、战国间学者所记载,所谓“诸公”就是晋国三家、鲁国三桓之类,周公时代本来没有这种制度。觐礼,诸侯朝见天子,是天下的重大礼仪。聘礼,诸侯派遣大夫聘问于诸

侯,礼之小焉者耳。觐礼之详,虽百聘礼不为过;而今《聘礼》之详反十倍於《觐礼》,此何故哉?此无他,春秋以降,王室微弱,诸侯莫朝,觐礼久失其传矣,但学士大夫闻於前哲者大概如此,因而记之;若聘礼乃当世所通行,是以极其详备。然则此书之作当在春秋以後明甚。若果周公所为,岂容於其大者反略而其小者反详,轻重之颠倒如是乎!盖凡传记所称“周公制礼”云者,亦止制其大纲而已。古者风尚简质,周初虽视夏、商为文,然较之春秋时已有“野人”之目;而圣人创制显庸以范围天下,欲其欣然乐就,亦必不过为繁赜难知之事。故《传》曰:“简则易从。”仲弓曰:“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况此十七篇中多系士礼,推而上之,为大夫,为诸侯,为天子,位益尊则其礼名益众而其礼文亦益繁,度不下数百篇而後可;而古者以竹为简策,重坠难举,数百篇者非十馀车不能胜,天下之人何由尽得之,尽知之,而尽遵守之乎!唐之《开元》,宋之《开宝》,非不详矣,然止存诸秘府以美观听耳;学士大夫犹多目不经见者,况於蚩蚩之民!周公之制必不如是,明矣!盖《春秋》之书法即周礼之大纲,正名定分,尊尊亲亲,其大较也。故晋韩起聘于鲁,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然则周公之礼固不在於繁文缛节而在於大纲大纪也。由是言之,周公所制特其大略,至於润泽则亦各随其国之俗;而自东迁以後,世变风移,亦颇有所更改。故郑世子忽取於陈,陈针子送女,先配而後祖,针子曰:“是谓不夫妇,诬其祖矣!”今《昏礼篇》正先配而後祖。然则郑人昏礼,先配后祖;陈人昏礼,先祖后配也。果周公所制之礼颁行天下,不应陈人独不知;即不知,亦不当反以此为讥也。王穆后崩,太子寿卒,晋叔向曰:“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今《丧服篇》为妻期年。叔向博通古今,楚欲傲以所不知而不能;果周公所制之礼,叔向何容不知!叔向不知,天下之人又谁知之!盖古者父、母、妻、长子,其体略同,又皆主人自主丧:妻之子为母三年,长子之子为父三年,故主丧者亦三年、其後盖以妇人之故,不欲以大丧行之,故减而为期;其子亦降为期。故《丧服篇》“父在为母期”,为是故也。说者拘於此篇为周公所制,乃曲为之说,谓“天子绝期,故改而为三年”。夫位尊则服降,尊尊也,重正统也;今以绝期之故,反改期为三年,以尊故而加服,岂不倒行逆施矣乎!《记》曰: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学士丧礼於孔子,《士丧礼》於是乎书。”是《士丧礼》之文▯於孔子也。以一反三,则他篇亦必非周公之笔。盖自周衰,礼乐散佚,圣贤采列国之文献,参互考订。故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後乐正,雅颂各得其所。”乐既有之,礼亦宜然。故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然今《士丧礼篇》亦未必即孔子之所书。司马氏之《史记》,褚先生补之,後汉人续之矣。刘向之《列女传》,後汉人续之矣。许慎之《说文》,徐铉更定之矣。况於秦火以前,安能必其为当日之原本!犹不敢必为孔子之书,况欲笃信其为周公之书乎!惟是此书周密详备,学者藉是可以考经传之遗文,可以识三代之声名文物,而圣人之大经大法亦於是焉可以得之,如是而已。儒者必欲执为周公之制,遂使世之人疑古礼之断不可复行於後世,而是今非古者接踵而起;儒者亦不得不分其咎也。故今十七篇之作不载於《周公》之篇,而附论之如此。

译诸侯朝见天子,只是礼仪中较为次要的部分罢了。觐见的礼仪应当极其详尽,即使比聘问的礼仪详细百倍也不为过;然而现在《聘礼》的详尽程度反而比《觐礼》高出十倍,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春秋以后,王室衰微,诸侯不再朝见天子,觐见的礼仪早已失传,读书人从前代贤哲那里听来的大概情况就是这样,因而记录下来;至于聘问的礼仪,因为是当时通行的,所以极其详备。那么这本书的成书时间应当在春秋以后,这是非常明显的。如果真的是周公所作,怎么能够重大的礼仪反而简略,而次要的礼仪反而详尽,轻重颠倒到这种地步呢!大凡传记中所称“周公制礼”的说法,也只是制定了礼仪的大纲而已。古代的风尚简朴质实,周初虽然比夏、商两代显得文饰,但比起春秋时期,还被称为“野人”;而圣人创立制度以规范天下,希望人们欣然乐意地遵从,也一定不会做繁琐难懂的事情。所以《礼记》说:“简略就容易遵从。”仲弓说:“内心恭敬而行为简略来治理百姓,不也可以吗!”况且这十七篇中大多是士人的礼仪,由此向上推演,到大夫、诸侯、天子,地位越尊贵,礼仪的名称就越多,礼仪的条文也就越繁复,估计不下数百篇才能完备;而古代用竹简编连成册,沉重难以举持,数百篇的篇幅不是十几辆车装不下,天下的人怎么能全部得到、全部知晓,并且全部遵守呢!唐代的《开元礼》、宋代的《开宝礼》,难道不详尽吗,但只是保存在秘府中用来美观听览罢了;读书人尚且大多没有亲眼见过,何况是愚昧的百姓!周公制定的礼仪一定不是这样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大凡《春秋》的书法就是周礼的大纲,正名定分,尊尊亲亲,是它的大致原则。所以晋国的韩起聘问鲁国,看到《易象》和《鲁春秋》,说:“周礼全都在鲁国了!”那么周公的礼仪本来就不在于繁文缛节,而在于大纲大纪。由此说来,周公所制定的只是礼仪的大略,至于润色细节,则各自随各国的习俗而定;而从周平王东迁以后,世道变迁风气转移,也有许多更改。所以郑国世子忽娶陈国女子,陈国针子送女,先成婚而后祭祖,针子说:“这叫不夫妇,欺骗了祖先!”现在《昏礼篇》正是先成婚而后祭祖。那么郑国的昏礼,是先成婚后祭祖;陈国的昏礼,是先祭祖后成婚。如果真的是周公制定的礼仪颁行天下,不应该只有陈国人不知道;即使不知道,也不应当反而以此为讥讽。王穆后去世,太子寿去世,晋国叔向说:“君王一年之内有了两次三年的丧事。”现在《丧服篇》规定为妻子服丧一年。叔向博通古今,楚国想用他所不知道的事情来傲视他而不能做到;如果真的是周公制定的礼仪,叔向怎么能不知道!叔向不知道,天下的人又有谁知道呢!大凡古代父亲、母亲、妻子、长子,他们的地位大体相同,又都是由主人自主丧事:妻子的儿子为母亲服丧三年,长子的儿子为父亲服丧三年,所以主丧的人也是三年;后来大概因为妇人的缘故,不想用大丧的礼仪来办理,所以减为一年;他的儿子也降为一年。所以《丧服篇》说“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一年”,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解说的人拘泥于这一篇是周公所制,于是曲意解说,说“天子断绝一年的丧期,所以改为三年”。地位尊贵则丧服降低,这是尊尊的原则,重视正统;现在因为断绝一年丧期的缘故,反而将一年改为三年,因为尊贵的缘故而加重丧服,岂不是倒行逆施了吗!《礼记》说:“恤由去世,鲁哀公派孺悲向孔子学习士人的丧礼,《士丧礼》于是被记录。”这是《士丧礼》的文字出自孔子。以此类推其他篇章,也一定不是周公的手笔。大凡自从周朝衰微,礼乐散佚,圣贤采集各国的文献,互相考证。所以孔子说:“我从卫国回到鲁国,然后整理音乐,雅颂各得其所。”音乐既然有这种情况,礼仪也应当如此。所以说:“多听,选择好的去遵从,多看并记住,这是次一等的智慧。”然而现在《士丧礼篇》也未必就是孔子所写。司马迁的《史记》,褚先生补写过,东汉人续写过;刘向的《列女传》,东汉人续写过;许慎的《说文解字》,徐铉修订过。何况在秦火以前,怎么能断定它就是当时的原本!尚且不敢断定是孔子的书,何况想要笃信它是周公的书呢!只是这本书周密详备,学者凭借它可以考证经传的遗文,可以认识夏商周三代的声名文物,而圣人的大经大法也可以从这里得到,如此而已。儒者一定要执着地认为这是周公的制度,于是使得世人怀疑古代的礼仪断然不可在后世施行,于是非今是古的人接踵而起;儒者也不得不分担这个罪责。所以现在这十七篇的作品不记载在《周公》的篇章中,而附论如下。

△《周官》作於战国之世

  西汉末,《周官》一书出,向、歆之徒皆崇尚之;然犹以为记,未以为经也。迄东汉末,郑康成注之,名曰《周礼》,与《礼经》、《戴记》并行,於是世之学者咸以《周官》为经,且以为周公所作;虽有宋诸大儒,莫不信之不疑。余按:此书条理详备,诚有可观,然遂以为周公所作,周一代之制,则非也。九州之内,约方三千余里;外尽四海,不过五千里。故孟子曰:“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记》曰:“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书》曰:“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州十有二师;外薄四海,咸建五长。”今《周官》封国之制,诸公方五百里,侯方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天子邦畿之外,分九畿,畿每面五百里:通计为方万里。四海之内,安所得如许地而封之,而畿之!今自洛阳东际海,西逾积石而西,亦不过五千馀里,经传之文较然可征,《周官》之诬亦已明矣。国家之建,必本大而末小。天子於诸侯,君臣也;公、侯、伯、子、男,伯仲也。故天子之地百诸侯,公侯倍伯,伯倍子男,本末之别也。今《周官》天子之地仅四诸公,而诸公之地乃二十五倍於男邦,正贾谊所谓“胫大如腰,指大如股”者,岂先王“辨上下,定民志”之大法乎!且春秋时列国吞并之馀,宋、鲁犹不过二三百里,郑、许犹不过一二百里,其故墟具在而可按也。故孟子曰:“今鲁,方百里者五。”当封国之初必小於是,不大於是,明矣。鲁即今曲阜,若果方四百里,则曹、邾、滕、薛皆在境内,何容复有此四国乎!《春秋》宣十五年,“初税亩”。《公羊传》曰:“古者什一而藉。”又曰:“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是三代取民之制未有过於十一者也。今《周官》乃云“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其非周公之法明矣。孟子曰:“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为之氓矣。”是三代正赋之外未有丝毫课於民也。今《周官》乃云“宅不毛者有里布;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其非周公之法又明矣。後儒乃曲为之解,谓“战国时宅虽毛,亦有里布;民虽有职事,亦有夫家之征。孟子所谓‘无夫里之布’者,谓宅毛及民有职事者耳,非谓一概无之也。”夫不毛无职事而使出夫里之布,是有夫里之布乎?是无夫里之布乎?孟子谓“无夫里之布”而儒者谓“有夫里之布”,吾未见其可信也!盖此书撰於战国之时,彼固见当时有此法而遂以为其初固然耳,不必强取孟子之言以曲就之也。《书》云:“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记》云:“郊特牲而社稷太牢。”又云:“帝牛不吉,以为稷牛。”又云:“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是古者止有一郊,祭天乃於郊,而祭地则於社也。今《周官》乃云“冬至祭天於南郊,夏至祭地於北郊。”果尔,则周公於洛何以止一郊?即兼祭天地,亦不当同日而郊。况如此巨典,记礼者尤不应竟无一人知之也。《春秋》中书“郊”者凡九,皆但书郊,未有书南北郊者。果有两郊,不应混而同之。则其说之出於後人所臆度明矣。统言之,则曰“朝”;切指之,则曰“觐”。故《书》曰“群后四朝”;诗曰“君子来朝”;《春秋》曰“公朝於王所”。觐,犹“见”也。故书曰“乃日觐四岳群牧”;《诗》曰“以其介圭,入觐于王”;《春秋传》曰“王觐为可”;又曰“受策以出,出入三觐”。朝之外别无所谓觐也。“遇”者,不期而值之谓,故《春秋》曰“公及宋公遇于清”。诸侯修岁事於天子,不可谓之遇也。《书》曰“江汉朝宗于海”,朝即朝廷之朝,宗即宗子之宗;《记》所谓宗人莫之宗”、《史记》所谓“学者宗之”是也。朝者,君臣之事;宗者,族姓之事。以人喻水,故谓之“朝宗”;非诸侯于天子又有所

译《周官》成书于战国时代

西汉末年,《周官》一书问世,刘向、刘歆之流都推崇它;然而当时还只把它当作记载,并未把它视为经典。到了东汉末年,郑康成为它作注,改名为《周礼》,与《礼经》、《戴记》并行,于是世间的学者都把《周官》当作经典,并且认为它是周公所作;即使到了宋代的大儒们,也没有人不深信不疑。我考察后认为:这本书条理详尽完备,确实有可取之处,但如果说它是周公所作,是周朝一代的制度,那就不对了。九州之内,大约方圆三千多里;向外直到四海,也不过五千里。所以孟子说:“海内的土地,方圆千里的有九块。”《礼记》说:“四海之内,分为九州;每州方圆千里。”《尚书》说:“辅佐完成五服的制度,直到五千里;每州有十二个师;向外直到四海,都设立五长。”如今《周官》中封国的制度,公爵方圆五百里,侯爵方圆四百里,伯爵三百里,子爵二百里,男爵百里;天子王畿之外,又分为九畿,每畿每面五百里:总计方圆万里。四海之内,哪里能得到这么多土地来分封和设立王畿呢!如今从洛阳向东直到海边,向西越过积石山再向西,也不过五千多里,经典传文的记载明显可以验证,《周官》的虚妄也就很明白了。国家的建立,一定是根本大而末端小。天子对于诸侯,是君臣关系;公、侯、伯、子、男之间,是兄弟关系。所以天子的土地是诸侯的百倍,公侯的土地是伯爵的两倍,伯爵的土地是子男的两倍,这是根本与末端的区别。如今《周官》中天子的土地仅仅相当于四个公爵,而公爵的土地却是男爵的二十五倍,这正是贾谊所说的“小腿粗得像腰,手指粗得像大腿”,这难道是先王“辨别上下,安定民心”的大法吗!况且春秋时期各国兼并之后,宋、鲁也不过二三百里,郑、许也不过一二百里,它们的旧地都在且可以查考。所以孟子说:“现在的鲁国,方圆百里的有五块。”当初分封诸侯时,土地一定比这小,不会比这大,这是明显的。鲁国就是今天的曲阜,如果真是方圆四百里,那么曹、邾、滕、薛都在其境内,怎么还能容得下这四个国家呢!《春秋》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公羊传》说:“古代实行十分之一的借田制。”又说:“十分之一,是天下的中正之道:多于十分之一,就是大桀小桀。”孟子说:“夏代五十亩而贡,殷代七十亩而助,周代百亩而彻:其实都是十分之一。”这说明三代征收民赋的制度没有超过十分之一的。如今《周官》却说“远郊二十取三;甸、稍、县、都都不超过十二取一”,这显然不是周公的法度。孟子说:“没有夫里之布,那么天下的旅客都会高兴并愿意成为那里的百姓。”这说明三代正赋之外没有向百姓征收丝毫的赋税。如今《周官》却说“住宅不种桑麻的要缴纳里布;百姓没有职事的要缴纳夫家之征”,这显然也不是周公的法度。后来的儒者却曲解说:“战国时住宅虽然种了桑麻,也有里布;百姓虽然有职事,也有夫家之征。孟子所说的‘无夫里之布’,是指住宅种了桑麻以及百姓有职事的情况,并不是说一概没有。”如果住宅不种桑麻、没有职事却让他们缴纳夫里之布,这是有夫里之布呢?还是无夫里之布呢?孟子说“无夫里之布”而儒者说“有夫里之布”,我没看到这种说法可信!大概这本书撰于战国之时,作者既然看到当时有这种法度,就认为起初本来就是这样,不必强行引用孟子的话来勉强附会。《尚书》说:“过了三天丁巳日,在郊外用牲祭祀,用牛二头;过了第二天戊午日,在新邑社坛祭祀,用牛一头,羊一头,猪一头。”《礼记》说:“郊祭只用特牲,而社稷祭用太牢。”又说:“祭天的牛不吉利,就用来祭稷。”又说:“郊社之礼是用来侍奉上帝的。”这说明古代只有一个郊祭,祭天在郊外,而祭地则在社坛。如今《周官》却说“冬至在南郊祭天,夏至在北郊祭地。”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周公在洛邑为什么只有一个郊祭?即使兼祭天地,也不应当在同一天进行郊祭。况且如此重大的典礼,记载礼制的学者更不应该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春秋》中记载“郊”的共有九次,都只写郊,没有写南北郊的。如果确实有两个郊,不应该混淆等同。那么这种说法出于后人臆测就明显了。统而言之,称为“朝”;具体指称,称为“觐”。所以《尚书》说“群后四朝”;《诗经》说“君子来朝”;《春秋》说“公朝于王所”。觐,就是“见”的意思。所以《尚书》说“乃日觐四岳群牧”;《诗经》说“以其介圭,入觐于王”;《春秋传》说“王觐为可”;又说“受策以出,出入三觐”。朝之外另外没有所谓觐的。“遇”,是不期而遇的意思,所以《春秋》说“公及宋公遇于清”。诸侯向天子修习岁事,不能称为遇。《尚书》说“江汉朝宗于海”,朝就是朝廷的朝,宗就是宗子的宗;《礼记》所说的“宗人莫之宗”、《史记》所说的“学者宗之”就是这个意思。朝,是君臣之间的事;宗,是族姓之间的事。用人来比喻水,所以称为“朝宗”;并不是诸侯对于天子又有所

谓“宗”者也。今《周官》之文乃以为“春朝,夏宗,秋觐,冬遇”:经传有此事乎!有此文乎!盖撰此书者亦当夫籍去之後,故不得其实而妄以意度之也。若夫土圭之法,景朝景夕之言,尤为乖谬,盖景但有长短之殊,并无朝夕之异。今东去数百里则日出入先一刻,西去数百里则日出入後一刻;无论何地,置表待昼漏之半,日莫不在正南:安得有所谓景朝景夕者!此必不通历法,不游四方者之所为;宁周公之才之美而有是言乎!此宜少知人事者即不能欺,而沈酣经传之儒或反信之,其亦异矣!至於《史记》所称“周公作《周官》,作《立政》”者,乃指《周书》中《周官篇》而言,《书序》所谓“成王还归在丰,作《周官》”者,与此书无涉也。嗟夫,自《周官》一书出,汉人据之以释《经》,其有不合,则穿凿附会,以致离经而畔道者不少矣!至宋,王安石遂据“泉府”之注以行青苗,蔡京复据“王及後世子不会”之文以启徽宗之奢侈,而宋卒以此亡。虽二子之意但假此以济其私,然不可谓非《周官》之有以启之也!可不为世之大监戒与!乃儒者犹奉此以为周公之书而反疑诸经《孟子》之误,亦可谓倒行而逆施矣!间有不信此书者,无识之徒必力排而痛诋之,以故视视而莫敢议,遂使三代之经制为歆人所杂乱,良可叹也!或以为刘歆所伪作,固不其然,然必非周公之书则明甚也。余故详为之辨,而《周公》之篇不载作《周官》之事。

译所谓“宗”的意思。如今《周官》的文本却将其解释为“春季朝见,夏季宗见,秋季觐见,冬季遇见”:经传中有这样的事吗?有这样的话吗?大概撰写这本书的人,正处在典籍散失之后,所以无法得知实情,就随意揣测罢了。至于土圭测影的方法,以及“景朝景夕”的说法,尤其荒谬,因为日影只有长短的区别,并没有早晚的差异。现在向东走数百里,太阳出入就早一刻;向西走数百里,太阳出入就晚一刻;无论在哪里,立表等待白天漏刻过半,太阳没有不在正南方的:怎么能有所谓的“景朝景夕”呢!这一定是那些不通历法、没有游历四方的人所写的;难道周公那样才德美好的人,会有这样的言论吗!这即使是稍微懂得人情事理的人也不能被欺骗,而沉迷于经传的儒生反而相信它,这也太奇怪了!至于《史记》中所说的“周公作《周官》,作《立政》”,是指《周书》中的《周官篇》而言,《书序》所说的“成王回到丰邑,作《周官》”,与这本书无关。唉,自从《周官》一书出现,汉人依据它来解释《经》,如果有不合之处,就穿凿附会,导致背离经典、违背正道的人不少了!到了宋代,王安石于是依据“泉府”的注释来推行青苗法,蔡京又依据“王及后世子不会”的文字来开启徽宗的奢侈,而宋朝最终因此灭亡。虽然这两人的意图只是假借此书来成全私欲,但也不能说不是《周官》有所启发的!这难道不是世间的重大鉴戒吗!然而儒生仍然奉此书为周公所作,反而怀疑其他经典和《孟子》的错误,也可以说是倒行逆施了!偶尔有不相信此书的人,无知之徒必定极力排斥并痛加诋毁,因此大家看着却不敢议论,于是使得三代的经制被刘歆所扰乱,实在令人叹息!有人认为这是刘歆伪作的,固然不完全是这样,但肯定不是周公的书则是很明显的。所以我详细地加以辨明,而《周公》篇中不记载作《周官》的事情。

△《周颂》及《小雅》首数篇皆作於成王以後

  《周颂》三十一篇,说《诗》者以为皆周公所作。《小雅鹿鸣》以下诸篇,说者亦以为周公作。余按:《周颂》云:“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又云:“噫嘻成王,既昭假尔。”又云:“自彼成、康,奄有四方。”诗中明举二王之谥,则非成王时诗明甚。由是言之,《周颂》或有周公所作,必不尽周公所作也。季札观於周乐,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当周公时,固不可谓之“衰”。说者曲为之解,训衰为小,谓周德尚小也。夫衰者,衰(音▯)也,由盛而渐降焉之谓也,故曰“自是以衰”。即未大盛,亦不得谓之衰;况周公之世,周德方隆,谓之衰,可乎!且《常棣》乃《小雅》第四篇,据《左传》已为召穆公作;《出车》乃《小雅》第八篇,据《汉书》已为宣王时诗,然则《小雅》之为周衰时诗,显然无可疑者,不得以为周公之所作也。盖圣人所以为圣人者,非必事事皆躬为之,亦非必事事皆胜於人也,正以不自有其善而能有天下之善,为人所不可及耳。不必《雅》、《颂》皆自己作而後足见周公之才之美,惟其能致太平之盛而使天下後世有此《雅》、《颂》,是乃周公之大功也。大抵世俗之情,有恶则恶皆归之,有善则善亦皆归之。顾作诗之时世不符,读者必致失其本意,穿凿附会,而《诗》之教遂荒。故今正之,而於《周公》之篇不载作《雅颂》事。《周颂》不皆周公所作,说详见後《成康之际篇》中。《鹿鸣》以下诸篇非周公作说详见後《宣王》及《召穆公》篇中。

  △《月令》作於战国之世

  《月令》一篇,世多以为周公所作。郑康成云:“此本《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礼家好事者抄合之;其中官名时事多不合周法。”是汉儒固已非之矣。而唐《语林》云:“《月令》出於《周书》第七卷《周月》、《时训》两篇,蔡邕云‘周公作’,是《吕纪》采於《周书》,非《戴记》取於《吕纪》明矣。”则又以康成为非是。余按:《逸周书》本後人所伪撰,所言武王之事皆与经传剌谬,其非周初史官所记显然。然则《周月》、《时训》两篇或即采之《吕氏春秋》或与《吕纪》同采之於一书,均未可知;与得以《逸周书》有之遂断以为周公之书也哉!况《月令》所言多阴阳家说,所载政事虽有一二可取,然所系之月亦未见有不可移易者;盖撰书者杂采传记所载政事而分属之於十二月,是以纯杂不均,邪正互见,岂惟非周公之书,亦断非周人之制。康成之言是也。至於所推中星日躔,尤彰彰较著者。周公上距尧世止千二百馀年,而《月令》“季春昏七星中”,“季秋昏虚中”,上距《尧典》之“仲春星鸟”,“仲秋星虚”,己差一月。周公下至西汉之末千馀年,至刘宋又数百年,而《月令》“孟春之月,日在营室”,下至《三统历》,正月中日犹在室十四度,至《元嘉历》,正月中日犹在室一度,才差十馀度耳。虽测验或有疏密,然不至大相迳庭。上溯唐、虞之世何太远?下逮汉、宋之世何太近?其为战国时人所撰,毫无疑义。不知前人论者何以不考之此而遽信以为周公之书也!故今於《周公》之篇不载作《月令》之事。

  △《尔雅》作於秦、汉间

  世或以《尔雅》为周公所作。或云:“周公止作《释诂》一篇,馀皆非也。”余按:《释诂》等篇乃解释《经》、《传》之文义,《经》、《传》之作大半在於周公之後,周公何由预知之而预释之乎!至於他篇所记制度名物之属,往往有与《经》、《传》异者,其非周公所作尤为明著。大抵秦、汉间书多好援古圣人以为重,或明假其名,若《素问》、《灵枢》之属,或传之者谬相推奉,若《本草周官》之类,皆不可信。故今不载。

  【附录】“公薨,成王葬于毕。”(《书序》)

  △辨葬周示臣之说

  《书序》云:“周公在丰,将没,欲葬成周。公薨,成

译△《周颂》及《小雅》开头几篇都作于成王之后

《周颂》共三十一篇,解说《诗经》的人认为都是周公所作。《小雅·鹿鸣》以下的各篇,解说的人也认为是周公所作。我考察:《周颂》中说:“成王不敢安逸,早晚恪守天命,宽厚而慎密。”又说:“噫嘻成王,你已昭示并假借了天命。”又说:“自从成王、康王以来,完全拥有四方。”诗中明确举出两位王的谥号,那么显然不是成王时期的诗。由此说来,《周颂》或许有周公所作的,但必定不全是周公所作。季札在周地观乐,当乐工演奏《小雅》时,他说:“美好啊!思念而不二心,怨恨而不直言,这大概是周德衰微了吧?”在周公的时代,本来不能称为“衰微”。解说的人曲意辩解,将“衰”训释为“小”,说周德尚小。然而“衰”就是“衰”(音cuī),是由兴盛而逐渐下降的意思,所以说“从此以后就衰微了”。即使没有大大兴盛,也不能称为衰微;何况周公的时代,周德正兴盛,称之为衰微,可以吗!况且《常棣》是《小雅》第四篇,根据《左传》已是召穆公所作;《出车》是《小雅》第八篇,根据《汉书》已是宣王时的诗,那么《小雅》是周朝衰微时期的诗,显然无可怀疑,不能认为是周公所作。大概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并非一定要事事都亲自去做,也并非一定要事事都胜过别人,正是因为他不自有其善而能拥有天下的善,这是别人所不及的。不必《雅》、《颂》都是自己作才能足以显现周公的才德之美,只要他能促成太平的盛世,使天下后世有这些《雅》、《颂》,这才是周公的大功。大体世俗的情态,有恶行则恶行都归咎于他,有善行则善行也都归功给他。但作诗的时代与事实不符,读者必然导致失去本意,穿凿附会,于是《诗》的教化就荒废了。所以现在予以纠正,而在《周公》篇中不记载他作《雅》《颂》的事。《周颂》不全是周公所作,详细说法见后文《成康之际篇》中。《鹿鸣》以下各篇非周公所作,详细说法见后文《宣王》及《召穆公》篇中。

△《月令》作于战国时代

《月令》一篇,世人多认为是周公所作。郑康成说:“这原本是《吕氏春秋》十二月纪的开头部分,喜好礼学的学者抄录合并而成;其中的官名和时事大多不符合周朝的法制。”汉代儒生本来就已经否定这种说法了。而唐代《语林》说:“《月令》出自《周书》第七卷的《周月》、《时训》两篇,蔡邕说‘周公所作’,这是《吕纪》采自《周书》,并非《戴记》取自《吕纪》,这是明确的。”于是又认为郑康成不对。我考察:《逸周书》本来是后人所伪撰,其中所说的武王之事都与经传相违背,显然不是周初史官所记录。那么《周月》、《时训》两篇或许是采自《吕氏春秋》,或许与《吕纪》同采自一本书,都不可知;怎么能因为《逸周书》中有就断定是周公的书呢!况且《月令》中所说的多是阴阳家的学说,所记载的政事虽然有一二可取之处,但所归属的月份也未见有不可移易的;大概是撰书者杂采传记所载的政事而分属到十二个月,所以纯粹与杂乱不均,邪说与正道互见,岂止不是周公的书,也断然不是周人的制度。郑康成的话是对的。至于所推算的中星和日躔,更是明显显著的。周公上距尧的时代只有一千二百多年,而《月令》说“季春黄昏七星居中”,“季秋黄昏虚星居中”,上距《尧典》的“仲春星鸟”,“仲秋星虚”,已经相差一个月。周公下至西汉末有一千多年,到刘宋又有几百年,而《月令》说“孟春之月,日在营室”,下至《三统历》,正月中日还在室宿十四度,到《元嘉历》,正月中日还在室宿一度,才相差十几度而已。虽然测验或许有疏密,但不至于大相径庭。上溯唐、虞时代为何太远?下逮汉、宋时代为何太近?其为战国时人所撰,毫无疑义。不知前人论述者为何不考察这一点就遽然相信是周公的书!所以现在在《周公》篇中不记载他作《月令》的事。

△《尔雅》作于秦、汉之间

世人有的认为《尔雅》是周公所作。有的说:“周公只作了《释诂》一篇,其余都不是。”我考察:《释诂》等篇是解释《经》、《传》的文义,《经》、《传》的创作大半在周公之后,周公怎么能够预先知道而预先解释呢!至于其他篇所记载的制度名物之类,往往有与《经》、《传》不同的,其非周公所作尤为明显。大体秦、汉之间的书都喜好援引古代圣人以自重,有的明显假托其名,如《素问》、《灵枢》之类,有的传述者错误地推崇,如《本草周官》之类,都不可信。所以现在不记载。

【附录】“周公去世,成王将他葬在毕。”(《书序》)

△辨明葬周示臣的说法

《书序》说:“周公在丰邑,将要去世,想葬在成周。周公去世,成

王葬于毕;告周公,作《亳姑》。”《尚书大传》云:“周公老于丰。公疾,曰:‘吾死,必葬于成周,示天下臣於成王。’周公死,成王不葬于周而葬之于毕,示天下不敢臣也。”余按:《大传》之说盖即本之《书序》,而语殊浅陋无伦理。周公为成王臣,天下谁不知者,何待葬以示之;而成王尚存,亦不得称其谥也。《史记鲁世家》与《大传》略同,盖即采《大传》之文而少更定之。惟《书序》之言较无大谬,然《序》之失《经》意者亦多,而《毫姑》之篇已亡,无由决其是非。故今删而存之;而《大传》、《世家》之文概不录。

译周武王葬于毕地;告知周公,作《亳姑》。”《尚书大传》说:“周公在丰邑衰老。周公病重时说:‘我死后,一定要葬在成周,向天下显示我是成王的臣子。’周公死后,成王没有把他葬在成周,而是葬在毕地,向天下显示不敢把他当作臣子。”我考察认为:《大传》的说法大概就源自《书序》,但言辞特别浅陋,不合伦理。周公是成王的臣子,天下谁不知道呢,何须通过安葬来显示;而且成王当时还活着,也不能称他的谥号。《史记·鲁世家》与《大传》大致相同,大概是采用了《大传》的文字并稍作修改。只有《书序》的话没有大的错误,然而《书序》违背经文原意的地方也很多,而《亳姑》这一篇已经失传,无法判断其是非。所以现在删去而保留原文;至于《大传》和《世家》的文字,一概不收录。

△《史记》载成王亲迎於周公卒後之非

  成王威风雷之变而亲迎周公一事,《史记》载於周公卒後。今按《尚书金▯篇》,在作《鸱▯》後,伐武庚前。惟颜师古引《尚书大传》文,以此为成王将葬周公於成周时事。然则《史记》盖因《传》而误也。夫以为在周公卒後,则所谓亲迎者迎何人乎?所谓出郊者欲何为乎?《史记》不能解说,遂以郊为郊祀之郊,而谓鲁之得郊因此,是因一误而再误矣!此事幸《金▯》之篇犹存,故人不之信;不幸而此篇或逸,人未有不以为实然者。然则《史记》中因所采之书已亡,无所考证,而人莫由知其误者,可胜道哉!吾愿世之读《史记》者闻一知二,举一反三,勿执先入之言以致失古人之实也!

  ○文武周公通考

  经传之文有兼言文、武者,有莫知其为文王事武王事者,亦有文、武之事与周公相属者。不可强断而分系之。今通列之於此。

  允文文王,克开厥後。嗣武受之,胜殷遏刘,耆定尔功。”(《诗周颂》)

  “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书西伯戗黎)

  △戡黎之西伯未可指定

  《尚书大传》言“西伯<今戈>(戡同)耆,纣囚之牖里。”《史记周本纪》称“文王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殷之祖伊惧,以告纣。”则是所谓耆者即《商书》之黎,前以戡黎为文王事也。蔡氏《书传》云:“或曰:‘西伯,武王也。’《史记》尝载纣使胶鬲观兵,胶鬲问之曰:‘西伯何为而来?’则武王亦继文王为西伯矣。”金氏《通监前编》云:“观祖伊之言曰,‘天既讫我殷命’,‘殷之即丧’,则是时殷已阽危,亡无日矣,其非文王也明矣。”《纲目前编》因之,遂系之於武王观兵之日。余按:黎近殷土,则以为武王者近是;而文王既未称王,则武王自当仍称西伯。但传记皆无明文,亦未敢决为武王之事。至《纲目前编》以此事为即《史记》之观兵於孟津,则亦未合。何者?黎在东山,孟津在南河,戡黎不必由盂津渡河也。黎近朝歌,在孟津之东北数百余里,亦不得谓至孟津而还师也。戡黎观兵,当是两事恐不容合以为一也。故今统载之於《文武篇》中,宁阙其所不知,不敢误也。

  【附录】“周有八士:伯达、伯适、伯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随、季▯。”

  (《论语微子篇》)

  △八士氏族未详

  或以八士为南宫氏,伯适为南宫括,其说近是。然经传未有明文。故附录於此。

  【附论】“于贡曰:‘文、武之道未坠於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学!’”(《论语子张篇》)

  △文、武不可歧视

  自汉以来,学者多称文王而毁武王,其意以为文与武若黑白之判然也。余观圣门论列,则多以文、武并称,未有歧而视之者,然则是文、武无二道也。惟《孟子》书多称文王,盖武王之道即文王之道,言文则足以兼武,犹言伯夷而不及叔齐也。故文王之与武王,其德有高下,其道无异同。故今於《通考》录此章,以见学者於古圣人不可妄有所低昂也。

  “文王之德百年而後崩,犹未洽於天下;武王、周公继之,然後大行。”(《孟子》)

  “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孟子》)

  △灭国五十非一时事

  按:伐纣为武王时事,伐奄为成王时事,经传皆有明文;而此数语未有确据,无由决其时世。窃意灭国至五十之多,必非一时之事;疑此数语皆兼武、成两世言之。故并录於此。

  【附录】“《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易系辞下传》)

  【附论】“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於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左传》昭公二年)

  △《易彖》、《爻》词不可定为文王、周公作

  近世说《周易》者皆以《彖词》为文王作,《爻词》

译△《史记》记载成王在周公死后亲自迎接周公一事是错误的

成王因雷风之变而亲自迎接周公这件事,《史记》记载在周公去世之后。现在查考《尚书·金縢篇》,此事发生在作《鸱鸮》之后,讨伐武庚之前。只有颜师古引用《尚书大传》的文字,认为这是成王将要安葬周公于成周时的事。那么《史记》大概是依据《传》而产生了错误。如果认为是在周公去世之后,那么所谓“亲自迎接”是迎接谁呢?所谓“出郊”又是想做什么呢?《史记》无法解释,于是把“郊”解释为郊祀的“郊”,并说鲁国得以举行郊祀因此而来,这是由一个错误导致另一个错误!这件事幸好《金縢》篇尚存,所以人们不相信;如果不幸这篇文献散佚,人们没有不认为确实如此的。那么《史记》中因为所采信的书籍已经亡佚,没有依据考证,而人们无法知道其错误的情况,哪里能说得完呢!我希望世上阅读《史记》的人能闻一知二,举一反三,不要固执于先入为主的言论,以致失去古人的真实情况!

○文武周公通考

经传的文字中,有同时提及文王、武王的,有不知道是文王之事还是武王之事的,也有文王、武王之事与周公之事相关联的。不可强行断定并分别归类。现在将它们通列于此。

“允文文王,能够开创他的后代。嗣武承受了它,战胜殷商,制止杀戮,最终确定了你的功业。”(《诗经·周颂》)

“西伯已经攻克黎国,祖伊恐惧,跑去向纣王报告。”(《尚书·西伯戡黎》)

△攻克黎国的西伯不可指定

《尚书大传》说“西伯攻克耆国,纣王将他囚禁在牖里。”《史记·周本纪》称“文王讨伐密须,第二年打败耆国;殷朝的祖伊恐惧,以此报告纣王。”那么所谓的耆国就是《商书》中的黎国,以前将攻克黎国作为文王的事。蔡氏《书传》说:“有人说:‘西伯,是武王。’《史记》曾经记载纣王派胶鬲观察军队,胶鬲问他:‘西伯为什么而来?’那么武王也继任文王成为西伯了。”金氏《通鉴前编》说:“看祖伊的话说,‘上天已经终结了我殷朝的命数’,‘殷朝即将灭亡’,那么当时殷朝已经危在旦夕,灭亡没有几天了,那显然不是文王。”《纲目前编》沿袭此说,于是将此事系于武王观兵之日。我按:黎国靠近殷朝国土,那么认为是武王的事较为接近;而文王既然没有称王,那么武王自然应当仍称西伯。但传记都没有明文,也不敢决断为武王的事。至于《纲目前编》将此事作为即《史记》中在孟津观兵的事,那么也不符合。为什么呢?黎国在东山,孟津在南河,攻克黎国不一定经由孟津渡河。黎国靠近朝歌,在孟津东北几百多里,也不能说到了孟津就撤军。攻克黎国和观兵,应当是两件事,恐怕不容合并为一。所以现在统一记载在《文武篇》中,宁可空缺所不知道的,不敢弄错。

【附录】“周朝有八位贤士:伯达、伯适、伯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随、季随。”

(《论语·微子篇》)

△八士的氏族不详

有人认为八士是南宫氏,伯适是南宫括,这种说法较为接近。然而经传没有明文。所以附录于此。

【附论】“子贡说:‘文王、武王的道没有坠落于地,在人身上:贤者识得其大的方面,不贤者识得其小的方面,没有不含有文王、武王之道的。夫子哪里不学习呢!’”(《论语·子张篇》)

△文王、武王不可歧视

自汉代以来,学者多称颂文王而诋毁武王,他们的意思以为文与武如同黑白一样判然分明。我观察圣门弟子的论列,则多以文王、武王并称,没有歧视看待的,那么文王、武王没有两种不同的道。只有《孟子》书中多称文王,大概武王的道就是文王的道,说文王就足以兼括武王,犹如说伯夷而不及叔齐。所以文王与武王,其德行有高下,其道没有异同。所以现在在《通考》中录下这一章,以显示学者对于古圣人不可妄自有所高低褒贬。

“文王的德行经过百年之后才去世,尚且未能普及天下;武王、周公继承他,然后大行其道。”(《孟子》)

“灭掉的国家有五十个,驱赶虎豹犀象而远离它们,天下大为喜悦。”(《孟子》)

△灭国五十不是一时之事

按:讨伐纣王是武王时的事,讨伐奄国是成王时的事,经传都有明文;而这几句话没有确凿依据,无法决断其时代。我私下认为灭国多达五十个,必定不是一时之事;怀疑这几句话都是兼指武王、成王两代而言。所以一并录于此。

【附录】“《易》的兴起,大概是在殷朝的末世,周朝的盛德之时吧?是在文王与纣王的事情上吧?”(《易·系辞下传》)

【附论】“晋侯派韩宣子来聘问,在太史氏那里观书,见到《易象》与《鲁春秋》,说:‘周礼全在鲁国了!我现在才知道周公的德行与周朝之所以称王的原因!’”(《左传》昭公二年)

△《易》的《彖》、《爻》辞不可定为文王、周公所作

近世解说《周易》的人都将《彖辞》定为文王所作,《爻辞》

为周公作。朱子《本义》亦然。余按:《传》前章云:“《易》之兴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初未言“中古”为何时而“忧患”为何事也。至此章始言其作於文王时,然未尝言为文王所自作也。且曰“其当”,曰“其有”,曰“邪”,曰“乎”,皆为疑词而不敢决。则是作《传》者就其文推度之,尚不敢决言其时世,况能决知其为何人之书乎!至司马氏作《史记》,因《传》此文,遂附会之,以为文王▯里所演;是以《周本纪》云:“西伯之囚▯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自序》亦云:“西伯拘▯里,演《周易》。”(演者,增也,即《本纪》所云“益八为六十四”者也)自是遂以《易卦》为文王所重。及斑氏作《汉书》,复因《史记》之言,遂断以词为文王之所系。是以《艺文志》云:“文王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又云:“人更三圣,世历三古。”(谓伏羲,文王,孔子)自是遂以《易彖爻》之词为文王所作矣。然其中有甚可疑者。《明夷》之五称“箕子之明夷”,《升》之四称“王用亨於岐山”,皆文王以後事,文王不应预知而预言之。《史》、《汉》之说不复可通,於是马融、陆绩之徒不得已,乃割《爻词》谓为周公所作以曲全之。而郑康成、王弼复以卦为包羲、神农所重,非文王之所演。然後後儒始独以《彖词》属之文王,而分《爻词》属之周公矣,由是言之,谓文王作《彖词》,周公作《爻词》者,乃汉以後儒者因《史记》、《汉志》之文而展转猜度之,非有信而可征者也。夫以卦为羲、农所重,虽无确据,而理固或有之;若周公之系《易》,则传记从未有言及之者,惟《春秋传》有见《易象》而知周公之德之语,然此自谓《易象》,非谓《易词》也。晋文公之谋迎襄王也,筮之,遇《大有》之《暌》,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则是《易词》晋固有之,不待至鲁而後见。且即使起所见者果《易》之词,而《卦爻》之词果文王与周公所分系,则於文当兼言文王、周公之德,亦不得但美周公而不及文王也。秦、汉以後,司马、班氏最为近古,然皆但言文王,不称周公。乃至《易纬乾凿度》、《通卦验》等书最善附会者,亦但称羲、文、孔三圣人而无一言及於周公。乌得分《卦爻》之词而属之两人也!且《系词传》文云:“其初难知;其上易知。”又云:“二与四同功而异位;三与五同功而异位。”又云:“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然後承之曰:“《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此文朱子分为两章,古本合为一章)前呼後应,词意甚明。所谓“其辞危”者,正指诸爻之词而言;若果词内有文王以後事,或《易》非文王作而《史》、《汉》误称之,不得独摘《彖词》属之文王,而别以《爻词》属之周公也。乃朱子《本义》既不正其猜度之失,又不详其展转之因,而直曰此文王所系,此周公所系,若传记确有明文可据,传经以来即如是说者。无乃非阙疑之义,而使後之学者靡所考证乎!故今但录《易》、《春秋》传原文以存疑义;而不敢据汉儒展转猜度之说,遂直断何者为何人所作。仍略记其为说之因,庶使学者有所考焉。

译这是为周公所作的。朱熹的《本义》也是这样的看法。我考察:《易传》前一章说:“《周易》的兴起,大概是在中古时期吧?创作《周易》的人大概是有忧患的吧?”起初并没有说明“中古”是什么时代,“忧患”又是什么事情。到了这一章才开始说它创作于文王时期,然而从未说过是文王亲自创作的。况且文中说“大概是在”,说“大概有”,说“邪”,说“乎”,都是表示怀疑的词语,不敢做出决断。那么创作《易传》的人根据文辞推度,尚且不敢决断地说出它的时代,何况能决断地知道它是谁写的书呢!等到司马迁作《史记》,因为《易传》的这段文字,于是加以附会,认为是文王在羑里推演而成的;因此《周本纪》说:“西伯被囚禁在羑里,大概是将《周易》的八卦增加为六十四卦。”《自序》也说:“西伯被拘禁在羑里,推演《周易》。”(“演”的意思是增加,也就是《本纪》所说的“将八卦增加为六十四卦”)从此就认为《周易》的卦是由文王重卦而成的。等到班固作《汉书》,又依据《史记》的话,于是断定卦辞和爻辞是文王所系联的。因此《艺文志》说:“文王重演《周易》六爻,创作了《上经》和《下经》。”又说:“人经历了三位圣人,时代经历了三个古代。”(指的是伏羲、文王、孔子)从此就认为《周易》的卦辞和爻辞是文王所作的了。然而其中有很可疑的地方。《明夷》卦第五爻称“箕子之明夷”,《升》卦第四爻称“王用亨于岐山”,都是文王之后的事情,文王不应该预先知道并预先说出。《史记》、《汉书》的说法就不再通顺了,于是马融、陆绩等人不得已,便割裂《爻辞》说是周公所作,以勉强保全这种说法。而郑玄、王弼又认为卦是由伏羲、神农重卦而成的,不是文王所推演的。然后后来的儒者才单独将《卦辞》归属于文王,而将《爻辞》归属于周公。由此说来,认为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的说法,乃是汉代以后的儒者依据《史记》、《汉书》的文字辗转猜度而来的,并不是有确凿证据可以考证的。认为卦是由伏羲、神农重卦而成的,虽然没有确凿证据,但道理上或许存在;至于周公系联《周易》,则传记中从未提及,只有《春秋左传》中有见到《易象》而知周公之德的言语,然而这自是指《易象》,并非指《易辞》。晋文公谋划迎接周襄王时,占卜,遇到《大有》卦变为《暌》卦,说:“吉利,遇到了‘公用亨于天子’的卦。”那么《易辞》在晋国本来就有,不等到鲁国才见到。况且即使卜筮所见到的果真是《易》的辞,而《卦爻》的辞果真是文王与周公分别系联的,那么在文辞上应当兼言文王、周公之德,也不能只赞美周公而不提及文王。秦、汉以后,司马迁、班固最为接近古代,然而都只说文王,不称周公。乃至《易纬乾凿度》、《通卦验》等最善于附会的书,也只称伏羲、文王、孔子三位圣人,没有一句话提及周公。怎么能将《卦爻》的辞分割开来归属于两个人呢!况且《系辞传》的文字说:“它的初爻难以知晓;它的上爻容易知晓。”又说:“二爻与四爻功能相同而位置不同;三爻与五爻功能相同而位置不同。”又说:“爻有等级,所以说万物;万物相互交错,所以说文辞;文辞不当,所以吉凶产生。”然后接着说:“《周易》的兴起,大概是在殷朝的末世,周朝的盛德之时吧?大概是在文王与纣王的事情之时吧?因此它的文辞危惧,危惧的使人平安,安逸的使人倾覆。”(这段文字朱熹分为两章,古本合为一章)前后呼应,词意非常明白。所谓“它的文辞危惧”,正是指各爻的文辞而言;如果文辞内确实有文王之后的事情,或者《周易》并非文王所作而《史记》、《汉书》误称,就不能单独摘取《卦辞》归属于文王,而另将《爻辞》归属于周公。然而朱熹的《本义》既不纠正这种猜度的失误,又不详细考察其辗转附会的原因,却直接说这是文王所系联,这是周公所系联,好像传记中有确切的明文可以依据,传授经学以来就是这样说的。这恐怕不符合存疑阙疑的原则,而使得后来的学者无所考证吧!所以现在只记录《周易》、《春秋左传》的原文以保留疑问;而不敢依据汉儒辗转猜度的说法,就径直断定何者为何人所作。仍然简要记下这种说法产生的原因,希望使学者有所考证。

○周公事迹附考

  经传所记周公之事,不当入於《成王篇》中及无从辨其先後者,统载於此。

  “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书洛诰》)

  △“保命七年”事未可确知

  按:《明堂位》、《韩诗外传》皆以七年为周公践阼之年;《伪传》从之,前篇已辨之矣。《蔡传》以为周公在洛之年,其说较正。然窃疑此文似当自成王亲迎周公之日数之,乃於事理为近;特不当有摄政践阼之事耳。但经传皆无明文,未敢臆断。今统载於篇後,以存缺疑之义。

  “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公羊传》隐公五年)

  △周、召分陕不在武王时

  《王制》云:“八伯各以其属属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按:《书康王之诰》:“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春秋传》:“却▯将新军,且为公族大夫,以主东诸侯。”则是所主者朝觐会同事耳。至於政令之布,仍当二相共理之。若取天下而平分之二人,亦非体制也。《乐记》云:“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世儒缘此,遂有谓二公分陕在武王世者。按《史记燕世家》,此文载於成王之世。盖武王时太公为师,位在召公之右,似不应以周、召分陕;而《武》乐亦成王时所作,则分陕固不必定指武王时也。《书君▯篇序》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观此文,似《史记》为得之。今从之。

  △“陕”或郏字之误

  《说文》“陕”字注云:“宏农,陕也。”以故说者皆以此陕为今陕州。按陕州之名陕,古无所考;既非都会之地,又无长山大川直亘南北,若大行、鸿沟可辨疆域者,於此分界,将何取焉?且自陕州以东,青、兖、徐、扬四州,及冀、豫、荆三州地十之八九;陕州以西,雍、梁二州,及冀、豫、荆三州地十之一二:广狭亦大不偷。《传》云:“成王定鼎於郏、辱阝。”《周语》云:“晋文公既定襄王於郏。”是洛亦称郏也。洛邑,天下之中,当於此分东西为均。“陕”“郏”字形相似,或传写者之误。而古今地名同者亦多,或别有地名陕,非宏农之陕,亦未可知也。

  【附录】“周公谓鲁公曰:‘君子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无求备於一人。’”(《论语微子篇》)

  △辨握▯吐哺之说

  《韩诗外传》云:“周公践天子之位七年,布衣之士所贽而师者十人,所友见者十二人,穷巷白屋先见者四十九人,时进善百人,教士千人,宫朝者万人。成王封伯禽於鲁,周公戒之曰:‘往矣!子无以鲁国骄士!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下,吾於天下亦不轻矣;然一沐三握▯,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余按:周公无践天子位之事,前固已辨之矣;即所称师事,友见,握▯,吐哺,亦无此事也。古者天下有道,进贤使能,乡有举,里有选,有一贤人未尝不知,知之未尝不用也;凡卿大夫士皆贤才也,凡贤才皆卿大夫士也,周公安所得布衣之士而见之而礼之乎!古者士敦节义,咸自重而轻功名,不为臣则不见:段干木逾垣而辟之,泄柳闭门而不纳,春秋以後犹然,况成周之世乎!天下之贤士谁肯自枉以见周公者,而烦周公之吐哺握▯乎!战国之世,卿大夫多世禄,不则其姻族嬖幸之人,贤才伏处而无由进,由是为士者不耻干谒以求荣显;是以有孟尝、信陵之属以好士闻。彼盖见当时之风气如是,而因亿料周公大圣之必有更甚於是者,遂撰为是说耳;而岂知其不然也哉!此说本之《荀子》,其词与此少异;而《尚书大传》、《史记》、《说苑》皆有之,殊失圣人之真。故今不录而为之辨。

  △辨观桥观梓之说

  《尚书大传》云:“伯禽与康叔见周公,三见而三笞;乃见商子而问焉。商子曰:‘南山之阳,有木曰桥。’二三子往观之,高高然而上。商子曰:‘桥者,父道也。南山之阴,有木曰梓

译○周公事迹附考

经传所记载的周公事迹,那些不应归入《成王篇》以及无法辨别其先后顺序的,都统一记载在这里。

“只有周公大力辅佐文王、武王承受天命,共历七年。”(《尚书·洛诰》)

△“保命七年”之事尚不能确知

按:《明堂位》、《韩诗外传》都将七年视为周公践阼(即位)的年份;《伪传》沿袭此说,前篇已经辨析过了。《蔡传》认为这是周公在洛邑的年份,这种说法较为正确。但我私下怀疑,这段文字似乎应当从成王亲自迎接周公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这样才更符合事理;只是不应有摄政践阼的事情罢了。但经传中都没有明确的记载,不敢妄加臆断。现在统一记载在篇末,以保留存疑待考的意义。

“从陕地以东的,由周公主持;从陕地以西的,由召公主持。”(《公羊传》隐公五年)

△周、召分陕不在武王时期

《王制》说:“八伯各自率领其属国隶属于天子的两位老臣,将天下分为左右两部分,称为二伯。”按:《尚书·康王之诰》说:“太保率领西方诸侯进入应门左侧;毕公率领东方诸侯进入应门右侧。”《春秋传》说:“却缺率领新军,并且担任公族大夫,以主持东方诸侯的事务。”那么他们所主持的只是朝觐会盟之类的事务罢了。至于政令的颁布,仍应由两位宰相共同治理。如果把天下平分给两个人,也不符合体制。《乐记》说:“乐曲奏到第五遍时分开,周公在左,召公在右。”世俗儒者据此,于是有人说是二公分陕在武王时代。按《史记·燕世家》,这段文字记载于成王时代。大概武王时太公担任太师,位次在召公之右,似乎不应由周、召二公分陕;而且《武》乐也是成王时期创作的,那么分陕本来就不一定特指武王时代。《尚书·君奭篇序》说:“召公担任太保,周公担任太师,辅佐成王作为左右手。看这段文字,似乎《史记》的说法更为得当。现在遵从《史记》的说法。

△“陕”或许是“郏”字的误写

《说文解字》对“陕”字的注释说:“弘农郡,陕县。”因此解说者都把这个陕地当作今天的陕州。按:陕州被称为陕,古来没有考证;它既不是都会之地,又没有长山大川直接横亘南北,像太行山、鸿沟那样可以辨别疆域的,在这里划分边界,将依据什么呢?况且从陕州以东,青州、兖州、徐州、扬州四州,以及冀州、豫州、荆州三州的地域占了十分之八九;陕州以西,雍州、梁州二州,以及冀州、豫州、荆州三州的地域只占了十分之一二:面积大小也相差悬殊。《左传》说:“成王在郏鄏定鼎。”《国语·周语》说:“晋文公在郏地安定襄王。”可见洛邑也称郏。洛邑,是天下的中心,应当在这里划分东西才均衡。“陕”“郏”字形相似,或许是传抄者的错误。而古今地名相同的也很多,或许另有地名叫做陕,不是弘农的陕,也未可知。

【附录】“周公对鲁公说:‘君子不怠慢他的亲人;不使大臣怨恨不被任用;故旧之人没有重大过错就不抛弃;不对一个人求全责备。’”(《论语·微子篇》)

△辨析“握发吐哺”之说

《韩诗外传》说:“周公践天子之位七年,布衣之士拿着礼物来拜师的有十人,以朋友礼节来见的有十二人,住在穷巷白屋先被接见的有四十九人,当时进献善言的有百人,教导士人的有千人,在宫廷朝见的有万人。成王封伯禽于鲁国,周公告诫他说:‘去吧!你不要因为鲁国而傲慢对待士人!我是文王的儿子,武王的弟弟,成王的叔父,又辅佐天下,我在天下的地位也不算轻了;然而洗一次头要多次握住头发,吃一顿饭要多次吐出食物,还担心失去天下的贤士。’”我按:周公没有践天子位之事,前面已经辨析过了;即使所说的师事、友见、握发、吐哺,也没有这些事。古时天下有道,进用贤人使能者,乡里有举荐选拔,有一个贤人未曾不知,知道了未曾不用;凡是卿大夫士都是贤才,凡是贤才都是卿大夫士,周公从哪里得到布衣之士而接见他们、礼遇他们呢!古时士人敦厚节义,都自重而轻视功名,不做臣子就不相见:段干木翻墙躲避魏文侯,泄柳闭门不纳魏文侯,春秋以后尚且如此,何况成周时代呢!天下的贤士谁肯委屈自己来见周公,而让周公烦劳吐哺握发呢!战国时代,卿大夫多世代享有俸禄,否则就是姻亲宠幸之人,贤才隐居而无从进用,因此做士人的不耻于干谒以求荣显;所以有孟尝君、信陵君之类以好士闻名。他们大概是看到当时的风气如此,因而推测周公大圣必定比这更甚,于是编造了这种说法;哪里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呢!这种说法本于《荀子》,其言辞与此稍有不同;而《尚书大传》、《史记》、《说苑》都有记载,实在失去了圣人的真相。所以现在不收录而为之辨析。

△辨析“观桥观梓”之说

《尚书大传》说:“伯禽与康叔去见周公,三次见面都被鞭打;于是去见商子并询问。商子说:‘南山之阳,有一种树叫桥。’你们二人去观看它,高高地向上生长。商子说:‘桥,是父道。南山之阴,有一种树叫梓

。’二三子复往观焉,晋晋然而循。商子曰:‘梓者,子道也。’明日见周公,入门而趋,登堂而跪。拂其首,劳而食之曰:‘尔安见君子乎!’”余按:孟子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父子之道,天性也。或椎野之人,颓敝之俗,容有不知敬其亲者;若文王、周公世济其圣,其家庭之间礼法之美,伯禽必有习而安焉者,何待见桥梓而後知哉!且圣人之於子,有不及,教之而已;不教而笞之,何取焉!使伯禽终不悟,不徒伤其恩乎!即使伯禽能悟,亦何如明告之之为省且易也!此说至为浅陋,而学者多贪用此典,遂致传布而信为真,故今辨之。

译“你们几个又去观看,只见他恭恭敬敬地沿着台阶走下。商子说:‘梓树,象征着做儿子的道理。’第二天(伯禽)去拜见周公,进门就快步走,登上厅堂就跪拜。周公抚摸他的头,慰劳他并给他饭吃,说:‘你哪里见过君子呢!’”我按:孟子说:“年幼的孩子没有不知道爱他的父母的;等到他们长大了,没有不知道尊敬他的兄长的。”父子之间的伦理,是人的天性。或许那些粗野的人、颓败的习俗中,可能有不知道尊敬父母的;但像文王、周公那样世代继承圣德,他们家庭之间礼法的美好,伯禽必定已经习惯并安于其中了,哪里需要等到看见桥梓之后才知道呢!况且圣人对于儿子,如果有做得不够的地方,教导他罢了;不教导就鞭打他,有什么可取的呢!如果伯禽始终不醒悟,不单单是伤害了父子恩情吗!即使伯禽能够醒悟,又哪里比得上明确告诉他那样省事且容易呢!这种说法极为浅陋,而学者大多喜欢引用这个典故,于是导致流传并被相信为真实,所以现在加以辨正。

△辨成、康赐鲁重祭之说

  《戴记祭统篇》云:“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而欲尊鲁,故赐之以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是也。夫大尝▯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程子曰:“周公之功固大矣,皆臣子之分所当为,鲁安得独用天子礼乐哉!成王之赐,伯禽之受,皆非也。”余按:天子诸侯名器之异,所以辨等威,别上下,定民志耳,非以得之则为优,不得则为绌也。孔子疾病,子路使门人为臣,孔子曰:“予与其死於臣之手也,无宁死於二三子之手乎!”孟懿子问孝,孔子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故无识者以僭为荣,稍有识者方且以僭为耻。成、康皆周令主,其不肯以非礼尊周公也明矣。且春秋以降,僭礼者多矣,管仲之塞门反坫,季氏之八佾《雍》彻,此又谁实赐之?盖鲁之君自僭天子礼乐,相沿既久,莫知所始,其国人遂为是想当然之说以曲护其失耳。楚公子围设服离卫,诸侯之大夫讥之,伯州犁曰:“此行也,辞而假之寡君。”其事与此正同。安得据《戴记》无稽之言,遂定为古人罪案也!不然,赐祭,一事耳,成则成,康则康,何以概云“成王、康王”乎!故今不录。

  ●卷六

  ○成、康之际

  “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诗周颂》)

  △《毛诗》释《执竞篇》“成康”之非

  卫宏《毛诗序》云:“《执竞》,祀武王也。”“不显成康”,《传》云:“不显乎其成大功而安之。”由是郑、孔以来皆以此“成康”为称武王语。余按:“自彼成、康”,犹所云“自彼氐、羌”也。惟氐、羌之为二国名也,故自氐、羌以东则云“自彼氐、羌”;惟成、康之为二王谥也,故自成、康以降则云“自彼成、康。”若训以为“成大功而安之”,岂得谓之“自彼”乎哉!宋欧阳永叔作《诗时世论》,朱子《诗序辨说》,皆以此篇为昭王以後诗,以《昊天有成命篇》为康王以後诗,其说良是。今从之。说详见后条下。

  “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诗周颂》)

  “《昊天有成命》,颂之盛德也。其诗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缉熙,▯厥心。肆其靖之。’是道成王之德也。成王,能明文昭,能定武烈者也。”(《周语》)

  △引欧阳修、朱熹语辨《毛诗》释《昊天有成命篇》“成王”之非

  卫宏《毛诗序》云:“《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郑氏《诗笺》云:“文王、武王受其业,成此王功,不敢自安逸。”韦氏《国语解》云:“文、武修己自勤以成其王功,非谓周成王身也。”后之说《诗》者皆从之。至宋,欧阳永叔始驳其谬;朱子《诗序辩说》论之尤详。今载其说於左。

  欧阳永叔作《诗时世论》:“《昊天有成命》曰: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所谓‘二后’者,文、武也;则‘成王’者,成王也。当为康王以後之诗。而毛、郑以《颂》皆是成王之作,遂以‘成王’为成此王功,《执竞》曰:‘不显成康’,‘自彼成康。’所谓‘成康’者,成王、康王也,犹文王、武王谓之‘文武’耳。然则《执竞》当是昭王以後之诗。而毛以为‘成大功而安之’,郑以为‘成安祖考之道’,皆以为武王也。《噫嘻》曰‘噫嘻成王’者,亦成王也。而毛、郑皆以为武王。由其以《颂》皆为成王时作耳。以为成王、康王,岂不简且直,而於诗文理易通。如毛、郑之说,岂不迂而曲,文理亦不完而难通。学者何苦从其迂曲而难通者哉!”

  【朱子《诗序辨说》一则】“此诗详考《经》文而以《国语》证之,其为康王以後祀成王之诗无疑。而毛、郑旧说定以《颂》为成王之时周公所作,故凡《颂》中有‘成王’及‘成康’字者,例皆曲为之说以附

译辨析成王、康王赐予鲁国隆重祭祀的说法

《礼记·祭统篇》说:“周公去世后,成王、康王追念周公所建立的功勋劳绩,想要尊崇鲁国,所以赐予鲁国隆重的祭祀:外祭就是郊祀天神、社祀地神,内祭就是大尝、大烝。在大尝、大烝时,升堂歌唱《清庙》,堂下吹奏《象》乐,手持朱红色盾牌和玉饰大斧舞蹈《大武》,用八佾的行列舞蹈《大夏》,这些是天子的礼乐。”程颐说:“周公的功勋固然伟大,但都是臣子本分内应当做的事,鲁国怎么能独自使用天子的礼乐呢!成王的赏赐,伯禽的接受,都是不对的。”我考察:天子与诸侯在名位器物上的区别,是用来辨别等级威严、区分上下尊卑、安定民心志向的,并不是得到了就优越,没有得到就低劣。孔子病重时,子路让门人充当家臣,孔子说:“我与其死在家臣手里,不如死在你们这些学生手里!”孟懿子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礼节。”樊迟问:“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活着时,按照礼节侍奉他;死后,按照礼节安葬他,按照礼节祭祀他。”所以没有见识的人把僭越当作荣耀,稍有见识的人反而把僭越当作耻辱。成王、康王都是周朝的贤明君主,他们不肯用不合礼制的方式来尊崇周公,这是显而易见的。况且春秋以后,僭越礼制的人很多,管仲筑门墙、设反坫,季氏用八佾舞蹈、用《雍》诗撤祭,这又是谁赏赐给他们的呢?大概是鲁国的国君自己僭越使用天子的礼乐,沿袭已久,不知道起始于何时,鲁国人于是编造这种想当然的说法来曲意掩饰他们的过失罢了。楚国的公子围穿着天子礼服离开卫国,诸侯的大夫讥讽他,伯州犁说:“这次出行,是向寡君借来的。”这件事与此正相同。怎么能依据《礼记》中无根据的话,就把它定为古人的罪案呢!不然的话,赏赐祭祀,只是一件事,如果是成王赏赐就是成王,是康王赏赐就是康王,为什么一概说是“成王、康王”呢!所以现在不收录此说。

卷六

成王、康王时期

“自从成王、康王以来,拥有天下四方,兢兢业业地保持明智。”(《诗经·周颂》)

辨析《毛诗》对《执竞篇》中“成康”的解释是错误的

卫宏《毛诗序》说:“《执竞》,是祭祀武王的诗。”“不显成康”,《毛传》说:“不显赫吗,成就了大功而安定它。”从此郑玄、孔颖达以来,都把这“成康”当作称颂武王的话。我考察:“自彼成、康”,就像所说的“自彼氐、羌”一样。因为氐、羌是两个国家的名字,所以从氐、羌以东就说“自彼氐、羌”;因为成、康是两个王的谥号,所以从成王、康王以后就说“自彼成、康”。如果解释为“成就了大功而安定它”,怎么能说是“自彼”呢!宋代欧阳修作《诗时世论》,朱熹《诗序辨说》,都认为这首诗是昭王以后的诗,认为《昊天有成命篇》是康王以后的诗,他们的说法很正确。现在采纳他们的说法。详细说法见后条。

“成王不敢安逸,早晚秉承天命,宽厚沉静,在光明中,专一他的心。于是安定天下。”(《诗经·周颂》)

“《昊天有成命》,是歌颂盛德的诗。它的诗句说:‘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这是称道成王的德行。成王,能够彰明文王的昭明,能够安定武王的功业。”(《国语·周语》)

引用欧阳修、朱熹的话辨析《毛诗》对《昊天有成命篇》中“成王”的解释是错误的

卫宏《毛诗序》说:“《昊天有成命》,是郊祀天地的诗。”郑玄《诗笺》说:“文王、武王承受天命,成就王业,不敢自求安逸。”韦昭《国语解》说:“文王、武王修养自身,勤奋不懈以成就王业,不是说周成王这个人。”后来解说《诗经》的人都跟随这种说法。到了宋代,欧阳修开始驳斥其错误;朱熹《诗序辩说》论述得尤其详细。现在把他的说法记载在下面。

欧阳修作《诗时世论》:“《昊天有成命》说:‘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所说的‘二后’,是文王、武王;那么‘成王’,就是成王。这应当是康王以后的诗。而毛亨、郑玄认为《颂》都是成王时所作,于是把‘成王’解释为成就王业,《执竞》说:‘不显成康’,‘自彼成康。’所说的‘成康’,是成王、康王,就像文王、武王称为‘文武’一样。那么《执竞》应当是昭王以后的诗。而毛亨认为‘成大功而安之’,郑玄认为‘成安祖考之道’,都认为是武王。《噫嘻》说‘噫嘻成王’,也是成王。而毛亨、郑玄都认为是武王。因为他们认为《颂》都是成王时所作。如果认为是成王、康王,难道不简明直接,而且诗文义理容易贯通吗。像毛亨、郑玄的说法,难道不迂腐曲折,诗文义理也不完整且难以贯通吗。学者何必苦于跟随那些迂腐曲折且难以贯通的说法呢!”

【朱熹《诗序辨说》一则】“这首诗详细考证经文,并用《国语》来验证,它是康王以后祭祀成王的诗无疑。而毛亨、郑玄旧说断定《颂》是成王时周公所作,所以凡是《颂》中有‘成王’及‘成康’字样的,都一律曲意解说以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