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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考信录二十

卷七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261–275 段

叛者盖多。但古书缺轶,事无可考。惟秦史尚存,故《史记》得以采而录之耳。馀可以例推也。

译背叛的人大概很多。只是古代典籍多有残缺散佚,事迹无法考证。只有秦朝的历史尚存,所以《史记》得以采纳并记录罢了。其余的情况可以类推而知。

【补】“万民弗忍,居王于彘。”(《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居彘

  按:厉王之在彘,《左传》称“居”,《国语》称“流”。王,天子也,岂可言流!云居,是也。《国语》不及《左传》,此其一端。

  “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於彘。”(《周语》)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王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流王於彘。”(同上)

  △辨召公以子代宣王之说

  《国语》云:“彘之乱,宣王在召公之宫,国人围之。召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以及此难。今杀王子,王其以我为怼而怒乎!(云云)’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长而立之。”余按:周民之居厉王於彘,苦其暴虐,不得已而出之,使不得肆虐於己耳,非必殄灭之无遗育而後甘心也。使民果欲甘心於王,王何以能安然而居於彘?果欲甘心於王,王出之後何不更立他人而虚王位者十四年,王崩之後又何以共戴宣王而无异言乎?盖古者人情淳朴,上下之间不甚猜疑,故卫出成公以说於晋,及晋许其复国,盟于宛濮,而国人无贰者。况文、武之德未忘於民心但以身在水火之中,遂冒然不暇顾虑而为此举,王出则已,不仇王也,况大子乎!是以宣王之立,民不畜怨,亦不自危,而宣王亦不复追理前事;是其君臣相待,犹然先代忠厚之遗,安得有如後世所谓斩草除根之颓俗乎!且召公,贤臣也,於王子固当全之,岂必避怼王之嫌而後如是!谏王,为社稷也,免王子,亦为社稷也;藉令召公未有谏王不从之事,将遂执太子以与国人而听其杀之乎!然则谓宣王避乱而奔召公之宫,或有之;若谓国人围而欲杀之,召公避嫌而後以子代之,则必无之事也。盖缘春秋、战国以降,风俗日偷,君与民相疾视如仇仇然,故疑此时宣王必不能自免於难,因揣度附会之而为此说耳。今不录。

  【备览】“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史记年表》,元年,庚申)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史记周本纪》)

  △《竹书纪年》以“共和”为共伯和干位之非

  《竹书纪年》称“共伯和干王位”。苏氏《古史》采之,云:“厉王屈彘,诸侯无所▯从;共伯和者,时之贤诸侯也,诸侯皆往宗焉,因以名其年,谓之共和。”余按人君在外,大臣代之出政,常也。襄公之执,子鱼摄宋。昭公之奔,季孙摄鲁。厉王既出,周、召共摄周政,事固当然,不足异也。若以诸侯而行天子之事,则天下之大变也。《传》曰:“干王之位,祸孰大焉!”又曰:“周德虽衰,天命未改。”共伯果贤诸侯,讵应如是,春秋至闵、僖以後,天下之不知有王久矣,然齐桓、晋文犹藉天子之命以服诸侯,不敢公然摄天子事也;况西周之世,乌得有此事!且夫召穆公,周之贤相也,能谏厉王之虐,能佐宣王以兴,夫岂不能代理天下事,而诸侯必别宗一共伯和乎!齐桓、晋文之霸,传记之纪述称论者指不胜屈;况摄天子之事尤为震动天下,而经传反泯然无一语称之,亦无是理也。《竹书纪年》,唐人多有称述之者,其文往往与《史记》异。以经传考之,自周东迁以後,《史记》不如《纪年》得实(如梁惠王有後元年,齐伐燕在宣王世之类);自周东迁以前,《纪年》不如《史记》近正(如大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之类)。盖此书乃战国时所撰:东迁以後本之晋、魏旧史,而东迁以前则简策多逸,或旁采异端之说以补之,是以不能无谬。犹之《史记》纪汉事多得实,纪三代事多失真也,共和之名年,意本因二相和衷共摄而称之;传之既久而失其详,遂误以为有共伯和摄之,撰《纪年》者因从而载之耳。至於今世所传《纪年》一书,则又不知何人所撰,唐人所引大半无之,而其文往往反采之《汉书律历志》及《伪古文尚书经传》,此尤不足论矣。《古史》又据《春秋

译【补】“万民无法忍受,将周厉王安置在彘地。”(《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 关于“居彘”

按:周厉王被安置在彘地,《左传》称为“居”,《国语》称为“流”。王是天子,怎么能说是“流放”呢!说“安置”才是对的。《国语》不如《左传》,这就是一个例子。

“荣公担任卿士,诸侯不再朝贡,周王被流放到彘地。”(《周语》)

“周厉王暴虐,国都的人诽谤他。召公告诉周王说:‘百姓已经无法忍受了!’周王发怒,找来卫国的巫师,让他监视诽谤的人;只要有人告发,就杀掉那人。国都的人都不敢说话;在路上相遇,只能用眼神示意。过了三年,就把周王流放到彘地。”(同上)

△ 辨析召公让儿子代替宣王受难的说法

《国语》说:“彘地发生动乱时,宣王在召公的府第,国人包围了那里。召公说:‘过去我屡次劝谏周王,周王不听,才导致这场灾难。现在如果杀掉王子,周王会认为我怨恨他而发怒吗!(等等)’于是用自己的儿子代替宣王。宣王长大后,拥立他为王。”我按:周国人将厉王安置在彘地,是因为苦于他的暴虐,不得已让他离开,使他不能再对自己肆虐罢了,并非一定要斩尽杀绝、不留后代才肯罢休。如果百姓真的想对周王泄愤,周王怎么能安然地居住在彘地呢?如果真的想对周王泄愤,周王出走之后,为什么不再另立他人而让王位空缺十四年,周王死后又为什么共同拥戴宣王而没有异议呢?大概古代人情淳朴,上下之间不太猜疑,所以卫国驱逐成公以讨好晋国,等到晋国答应让他复国,在宛濮结盟,而国人没有二心。何况文王、武王的恩德还没有被民心遗忘,只是因为身处水深火热之中,于是贸然不顾虑而做出此举,周王出走就算了,并不仇恨周王,何况是太子呢!因此宣王即位,百姓没有积怨,也不自危,而宣王也不再追究前事;这是君臣相待,依然保留着先代忠厚的遗风,怎么会有像后世所说的斩草除根那样的恶劣风俗呢!况且召公是贤臣,对于王子本来应当保全,难道一定要避开被周王怨恨的嫌疑才这样做吗!劝谏周王,是为了国家;保全王子,也是为了国家;假如召公没有劝谏周王不被听从的事,难道就会抓住太子交给国人听任他们杀害吗!那么,说宣王躲避动乱而逃到召公的府第,或许有这回事;如果说国人包围并想杀害他,召公为了避嫌才用儿子代替他,那一定是没有的事。大概是因为从春秋、战国以后,风俗日益败坏,君民互相仇视,所以怀疑此时宣王一定无法免于灾难,因而揣测附会出这种说法罢了。现在不予收录。

【备览】“召公、周公两位宰相执政,称为共和。(《史记年表》,元年,庚申)共和十四年,厉王死在彘地。太子静在召公家长大;两位宰相于是共同拥立他为王,这就是宣王。”(《史记周本纪》)

△ 《竹书纪年》认为“共和”是共伯和摄政的说法是错误的

《竹书纪年》称“共伯和摄行王位”。苏氏《古史》采纳此说,说:“厉王屈居彘地,诸侯无所依从;共伯和是当时的贤诸侯,诸侯都去尊崇他,因此用他的名字来纪年,称为共和。”我按:君主在外,大臣代为处理政务,是常事。宋襄公被俘,子鱼代理宋国政事。鲁昭公出奔,季孙代理鲁国政事。厉王既已出走,周公、召公共同代理周朝政事,事情本来就是这样,不足为奇。如果由诸侯来行使天子的职权,那就是天下的大变局了。《传》说:“篡夺天子的位置,祸患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呢!”又说:“周朝的德行虽然衰微,天命却没有改变。”共伯果真是贤诸侯,难道应该这样做吗?春秋时期到闵公、僖公以后,天下早就不知道有天子了,然而齐桓公、晋文公还借天子的命令来统服诸侯,不敢公然代理天子的事;何况在西周时代,怎么会有这种事!况且召穆公是周朝的贤相,能劝谏厉王的暴虐,能辅佐宣王中兴,难道不能代理天下大事,而诸侯一定要另外尊崇一个共伯和吗!齐桓公、晋文公的霸业,传记记载评论者指不胜屈;何况代理天子的事更是震动天下,而经传反而没有一句话提到,也没有这样的道理。《竹书纪年》,唐代人多有称述,其文字往往与《史记》不同。用经传考证,自周朝东迁以后,《史记》不如《纪年》符合事实(如梁惠王有后元年,齐国伐燕在宣王时代之类);自周朝东迁以前,《纪年》不如《史记》接近正统(如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之类)。大概这本书是战国时期所撰写:东迁以后依据晋、魏的旧史,而东迁以前则简册多已散佚,或者旁采异端之说来补充,所以不能没有错误。就像《史记》记载汉朝的事多符合事实,记载三代的事多失真一样。共和的纪年,意思本来是因为两位宰相同心协力共同代理而称之;流传久了失去细节,于是误以为有共伯和代理,撰写《纪年》的人因而记载下来。至于现在流传的《纪年》一书,又不知是谁撰写的,唐代人所引用的大半没有,而其文字往往反而采自《汉书律历志》及《伪古文尚书经传》,这尤其不值得讨论了。《古史》又根据《春秋》

传》“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及《庄子》“共伯得之於共首”之语为共伯和之证。然《庄子》所称述本不皆实有其人,而亦未见此文共伯之即为干王位人也。故今但据《史记》载之,而《纪年》之文不录焉。其释“间王政”之误,说见後《宣王篇》中。

译《传》中“诸侯放弃职位以干预王政”以及《庄子》中“共伯在共地获得王位”的话,被作为共伯和的证据。然而,《庄子》所叙述的内容并非都真实存在其人,而且也没有看到这段文字中的共伯就是篡夺王位的人。所以现在只依据《史记》的记载,而不收录《竹书纪年》的文字。关于解释“干预王政”的错误,说法见后文《宣王篇》中。

○宣王(《史记年表》,元年,甲戌)

  【补】“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後(“而後”诺本多同;或作“二公”,非是)效官。”(《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诸侯释位以间王政”

  杜氏《左传注》云:“‘间’,犹‘与’也;去其位与治王之政事。”林氏以此为周、召事,云:“二公与治王之政事,号曰共和。”苏氏《古史》以此为共伯和事,云:“厉、宣之间,诸侯有去其位而代王为政者。”余按:周、召皆王室之相,厉王虽出,二公之在相位自若也,不得谓之“释位”。当厉王在国时,政固已共理之,亦非待流於彘而後得与於王政也。若以共伯和当之,谓“释位”为去诸侯之位,“间王政”为干天子之权,则“而後效官”将何解焉?且子朝之为此言,因晋之纳敬王,故述诸侯之忠於王室以责晋之不辅己耳,故曰“并建母弟以蕃屏周”,曰“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曰“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周、召皆王卿士,不得谓之“诸侯”以比晋,而共伯和干天子之权,亦非忠於王室者比,皆与前後文义不类,子朝之述此何居焉?盖“释位”“效官”本相对为文。“释”犹解也;“释位”者,解官也。“间王政””者,待王政之间也。诸侯为王卿大夫者,因万玉在外,故解官而归其国,以待王室之定;宣王有志振作,而後来效王官之职。上下呼应,本极了然分明;但说者先有共和及共伯和之成见在心,务强合之为一,是以乖刺不通,而不知彼自一事,此自一事也。今正之。共伯和之误,说已见前《厉王篇》中。

  【存参】“《▯汉》,仍叔美宣王也、宣王承厉王之烈,内有拨乱之志,遇灾而惧,侧身修行,欲销去之。天下喜於王化复行,百姓见忧,故作是诗也。”(《诗序》)

  △《▯汉》为宣王初年诗

  《纲鉴大全》载此事於宣王六年“征伐四方,封申,城齐”之後;《绎史》亦载之於《常武》、《崧高》谐诗之末。余按:《序》文云“承厉王之烈”,则是以为初即位时事也。且《大雅》自《民劳》以後,篇次未有错乱,此诗既在《崧高》、《▯民》之前,则为宣王初年之诗无疑。故列之於此。

  【存参】“周宣姜后贤而有德。宣王尝早卧晏起;姜后脱簪珥,待罪於永巷。王遂勤於政事,早朝晏退;卒成中兴之名。”(《列女传》)

  △姜后待罪事可存

  此事未知有无,然於理无所害。惟其文太冗弱,必後人所敷衍。故今删而存之。《纲鉴大全》从《外纪》,载此於二十二年则此後乃宣王德衰之时,与“勤於致事”语不符。当以在初年为是。

  “宣王即位,二相辅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史记周本纪》)

  △二相辅政但称召公

  按:此文即本《诗春秋传》所述而言。“二相”,谓周公、召公也。盖宣王初政,皆由大臣匡赞而成。然《二雅》多称召公者,而周公无闻焉;或者亦如唐苏▯之於宋▯乎?藉使周公不贤,召公亦未必能独行其志也。

  “犭严狁匪茹,整居焦、获;侵镐及方,至于泾阳。”(《诗小雅》)

  “薄伐犭严狁,至于大原。文武吉甫,万邦为宪。吉甫燕喜,既多受祉;来归自镐,我行永久。”(同上)

  “王命南仲,往城于方。出车彭彭;▯▯央央。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犭严狁于襄!……赫赫南仲,薄伐西戎!”(同上)

  【存参】“宣王兴师命将,诗人美大其功,曰:‘薄伐犭严犭允,至于大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汉书)

  △《诗序》以《采薇》、《出车》、《▯大杜》属文王之非

  卫宏《毛诗序》云:“文王之时,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犭严狁之难;以天子之命命将帅,遗戍役,以守卫中国,故歌《采薇》以遗之,《出车》以劳还,《▯大杜》以勤归也。”由是郑、孔以来诸儒之说《诗》者咸以《出车》为文王诗,南仲为文王臣,而诗所谓“王”者

译○宣王(《史记年表》,元年,甲戌)

【补】“诸侯放弃职位以参与王政。宣王有志向,而后效命于官职。”(《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诸侯放弃职位以参与王政”

杜氏《左传注》说:“‘间’,就是‘与’的意思;离开自己的职位参与治理王室的政事。”林氏认为这是周、召二公的事,说:“二公参与治理王室的政事,号称共和。”苏氏《古史》认为这是共伯和的事,说:“厉王、宣王之间,有诸侯离开自己的职位代替天子执政的人。”我认为:周、召都是王室的宰相,厉王虽然出逃,二公在宰相职位上依然如故,不能称为“放弃职位”。当厉王还在国内时,政事本来就已经共同治理了,也不是等到流放到彘地之后才参与王政。如果把共伯和当作这个人,说“放弃职位”是离开诸侯之位,“参与王政”是干预天子的权力,那么“而后效命于官职”又怎么解释呢?况且子朝说这话,是因为晋国接纳了敬王,所以叙述诸侯对王室的忠诚来责备晋国不辅佐自己,所以说“同时册封母弟以作为周的藩屏”,说“诸侯没有不奔向各自的神社为王的身体祈祷”,说“携王违背天命,诸侯废黜他而拥立王的继承人”。周、召都是王的卿士,不能称为“诸侯”来与晋国相比,而共伯和干预天子的权力,也不是忠于王室的人所能比的,都与前后文义不类,子朝叙述这些是为什么呢?大概“放弃职位”“效命于官职”本是相对成文的。“释”就是解除的意思;“放弃职位”,就是解除官职。“参与王政”,是等待王政的空缺。作为王卿大夫的诸侯,因为天子在外,所以解除官职回到自己的国家,以等待王室的安定;宣王有志向振作,而后才来效命于王官的职务。上下呼应,本来极其清楚明白;但解说者先有共和及共伯和的成见在心里,务必强行合为一事,所以乖谬不通,而不知道那是一件事,这是一件事。现在予以纠正。共伯和的错误,说法已见于前《厉王篇》中。

【存参】“《〇汉》,是赞美宣王的诗。宣王继承厉王的基业,内有拨乱反正的志向,遇到灾祸而恐惧,端正自身修养德行,想要消除灾祸。天下人高兴于王化重新施行,百姓看到忧虑,所以作这首诗。”(《诗序》)

△《〇汉》是宣王初年的诗

《纲鉴大全》记载此事在宣王六年“征伐四方,封申,城齐”之后;《绎史》也记载在《常武》、《崧高》等诗的末尾。我认为:《序》文说“继承厉王的基业”,那就是认为是初即位时的事。况且《大雅》自《民劳》以后,篇次没有错乱,这首诗既然在《崧高》、《〇民》之前,那么是宣王初年的诗无疑。所以列在这里。

【存参】“周宣姜后贤惠而有德行。宣王曾经早睡晚起;姜后摘下簪珥,在永巷等待治罪。宣王于是勤于政事,早朝晚退;最终成就了中兴的名声。”(《列女传》)

△姜后待罪的事可以保留

这件事不知有无,然而于理无害。只是其文字太冗长软弱,必定是后人所敷衍。所以现在删去而保留它。《纲鉴大全》从《外纪》,记载此事在二十二年,那么这之后才是宣王德行衰退的时候,与“勤于政事”的话不符。应当以在初年是正确的。

“宣王即位,二相辅佐他修明政事,效法文、武、成、康的遗风。诸侯恢复宗周。”(《史记周本纪》)

△二相辅政但称召公

按:此文即本《诗春秋传》所述而言。“二相”,指周公、召公。大概宣王初政,都由大臣匡正赞助而成。然而《二雅》多称召公,而周公没有听闻;或许也像唐苏〇之于宋〇一样?假使周公不贤,召公也未必能独自实行其志向。

“獫狁不畏惧,驻扎在焦、获;侵犯镐京及方,到达泾阳。”(《诗小雅》)

“征伐獫狁,到达大原。文武吉甫,万邦为宪。吉甫宴饮欢喜,既多受福;从镐京归来,我行程长久。”(同上)

“王命令南仲,前往方地筑城。出车众多;〇〇盛大。天子命令我,筑城于朔方。显赫的南仲,獫狁得以平定!……显赫的南仲,征伐西戎!”(同上)

【存参】“宣王兴师命将,诗人赞美其大功,说:‘征伐獫狁,到达大原。’‘出车众多,筑城于朔方。’”(汉书)

△《诗序》将《采薇》、《出车》、《〇大杜》归为文王之诗是错误的

卫宏《毛诗序》说:“文王之时,西有昆夷的祸患,北有獫狁的灾难;以天子的命令任命将帅,派遣戍役,以守卫中国,所以歌《采薇》以送他们,《出车》以慰劳归来的,《〇大杜》以勉励归来的。”由此郑、孔以来诸儒解说《诗》的都认为《出车》是文王的诗,南仲是文王的臣子,而诗中所谓的“王”

纣也。余按:《春秋》之义莫严於辨名分,文王果受天子命伐犭严狁,则文王当自行,不得但遣陪臣帅师;诗当称“王命西伯”,不得称“王命南仲”。今直称天子之命以命陪臣,若其间初无文王者,僭邪?乱邪?非惟不知有君,抑亦非所以尊天子也。苏氏知其不通,於是又曲为说,以“天子”为纣,以“王”为文王,後人之追称云然耳。然王即天子也,一篇之中,自“天子”纣,自“王”文王,名实杂糅,君臣同称,尚可以为训乎!天子之命陪臣则述之,文王之命其大夫则又述之,独天子之命文王则无一语及之,有是理乎!且经传记文王之臣多矣,未有称南仲者;而《常武》,宣王时诗,有南仲(旧说以南仲为皇父之祖,误;说见後《常武》诗下)。太王时有獯鬻,文王时有昆夷,未有称犭严狁者;而《六月》、《采芑》,宣王时诗,称犭严狁。然则此当为宣王时诗,非文王时诗矣。不特此也,《六月》称“侵镐及方”,此诗称“往城于方”,其地同;《六月》称“六月栖栖,戎车既饬”,此诗称“昔我往矣,黍稷方华”,其时又同。然则此二诗乃一时之事,其文正相表里;盖因镐、方皆为犭严狁所侵,故分道以伐之,吉甫经略镐而南仲经略方耳。故《汉书》以《出车》、《六月》同为宣王时诗;《古今人表》,宣工时有南仲而文王时无之;而马融上书亦称“犭严狁侵镐及方,宣王立中兴之功,是以‘南仲赫赫’列在周诗”;然则是齐、鲁、韩三家皆以此为宣王诗矣。朱子云:“诗所谓‘天子’,所谓‘王命’,皆周王耳。”是矣;然云“南仲,此时大将”,不质言为何时,则犹未免以先儒“《正雅》”“《变雅》”之说为疑也。夫《雅》本无正变之分,而诗篇亦不无错简。《春秋传》,吴季札聘於鲁,请观於周乐;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恩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同德之衰乎?”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诗曰:“常棣之华,鄂不кк。”(杜讠主误说,见《召穆公篇》中)则《小雅》固不在文、武世,而《鹿鸣什》中固有宣王诗矣。《南陔》以下九篇皆笙歌之诗,当次之《鹿鸣》之三,而今反在《▯大杜》之後。《常棣》、《伐木》、《天保》与《蓼萧》以下四篇皆燕享之诗,《采薇》、《出车》、《▯大杜》与《六月》、《采芑》二篇皆征戍之诗,本当以类相从,而今皆迭相间。则今《小雅》篇次非当日之旧第明矣。先儒既误以诗为周公所作,又不知篇次之有错简,但见《六月》篇中有称“吉甫”明文,势不可并以为文、武之诗,遂断《菁莪》以上谓之《正雅》,《六月》以下谓之《变雅》。《出车》既在《正雅》,又在《南陔》、《白华》之前,因不得不以南仲为文王时人,伐犭严狁为文王时事。是以委曲迁就,百方解说,而理卒不可通。然不可通,其失犹小,而使商、周革命之际事迹失实,圣人之心不白于後世,其失大。故次之於《六月》之後,以正其失。说并见前《文王篇》中。

译纣也。我按:《春秋》的大义没有比辨别名分更严格的了。如果文王果真接受了天子的命令去讨伐獯狁,那么文王应当亲自出征,不能只是派遣陪臣率领军队;《诗经》中应当称“王命西伯”,而不能称“王命南仲”。现在直接称天子的命令来命令陪臣,好像其中根本没有文王这个人,这是僭越呢?还是混乱呢?这不仅是不知有君主,也不是尊崇天子的做法。苏氏知道这样说不通,于是又曲折地加以解说,把“天子”解释为纣王,把“王”解释为文王,说是后人追称才这样的。然而王就是天子,在一篇之中,自称“天子”的是纣王,自称“王”的是文王,名实混杂,君臣同称,这还能作为训诫吗!天子的命令给陪臣则记载了,文王的命令给他的大夫也记载了,唯独天子的命令给文王却没有一个字提到,有这样的道理吗!况且经传中记载文王的臣子很多,没有称南仲的;而《常武》是宣王时的诗,其中有南仲(旧说认为南仲是皇父的祖先,这是错误的;说法见后《常武》诗下)。太王时有獯鬻,文王时有昆夷,没有称獯狁的;而《六月》、《采芑》是宣王时的诗,称獯狁。那么这应当是宣王时的诗,不是文王时的诗了。不特此也,《六月》称“侵镐及方”,这首诗称“往城于方”,地点相同;《六月》称“六月栖栖,戎车既饬”,这首诗称“昔我往矣,黍稷方华”,时间又相同。那么这两首诗乃是同一时期的事,其文辞正相互表里;大概是因为镐、方都被獯狁侵犯,所以分道去讨伐它们,吉甫经略镐而南仲经略方罢了。所以《汉书》把《出车》、《六月》都作为宣王时的诗;《古今人表》中,宣王时有南仲而文王时没有;而马融上书也称“獯狁侵镐及方,宣王建立中兴的功业,因此‘南仲赫赫’列在周诗”;那么这是齐、鲁、韩三家都把这作为宣王的诗了。朱子说:“诗中所说的‘天子’,所说的‘王命’,都是周王。”这是对的;然而说“南仲,此时大将”,不明确说出是什么时期,那么还是难免以先儒“《正雅》”“《变雅》”的说法为疑。《雅》本来没有正变之分,而诗篇也不无错简。《春秋传》中,吴季札聘问于鲁,请求观看周乐;给他唱《小雅》,说:“美啊!恩惠而不贰心,怨恨而不直言,大概是同德之衰吧?”召穆公思念周德的不类,所以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说:“常棣之华,鄂不韡韡。”(杜预误说,见《召穆公篇》中)那么《小雅》本来不在文、武之世,而《鹿鸣什》中本来就有宣王的诗了。《南陔》以下九篇都是笙歌之诗,应当排在《鹿鸣》三篇之后,而现在反而在《〇大杜》之后。《常棣》、《伐木》、《天保》与《蓼萧》以下四篇都是燕享之诗,《采薇》、《出车》、《〇大杜》与《六月》、《采芑》二篇都是征戍之诗,本当以类相从,而现在都交错相间。那么现在《小雅》的篇次不是当时的旧次序是明显的了。先儒既然误以为诗是周公所作,又不知道篇次有错简,只看到《六月》篇中有称“吉甫”的明文,势不可并以为文、武之诗,于是断定《菁莪》以上叫做《正雅》,《六月》以下叫做《变雅》。《出车》既然在《正雅》,又在《南陔》、《白华》之前,因不得不以南仲为文王时人,伐獯狁为文王时事。所以委曲迁就,百方解说,而理终究不可通。然而不可通,其过失还小,而使商、周革命之际的事迹失实,圣人之心不白于后世,其过失大。所以把它排在《六月》之后,以纠正其过失。说法并见前《文王篇》中。

△郑玄分别西戎与犭严狁之非

  郑氏以西戎为昆夷,犭严狁为北狄、孔氏《诗疏》云:“犭严狁大於西戎,出师主伐犭严狁,故戒敕戍役以犭严狁为主而略于西戎也。”余按:大原(即今陕西固原)及方皆在周之西北,犭严狁之国当在凉、巩之间;所谓西戎,盖即犭严狁,而变其文以叶韵耳。犭严狁之为周患,见于《出车》、《六月》、《采薇》、《采芑》四箫,详矣,而传记初未有言者。《国语》有犬戎,有姜氏之戎,而史伯则称西戎,足为周患者皆戎:然则犭严狁亦戎也。《史记秦本纪》,厉王时,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宣王时,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在宣王之六年)。宣王召其子庄公,与兵七千,使伐西戎,破之。幽王时,戎围犬丘,庄公子世父为戎所虏(在幽王之六年)。厉宣间能为周患者惟西戎,然则《诗》之犭严狁即西戎也。是以一篇之中,或称“犭严狁”,或称“西戎”,非两事也。盖西戎之国不一,而犭严狁为最强:专言之则曰“犭严狁”,概言之则曰“西戎”;犹赤狄有潞氏、甲氏、留吁、铎辰,而潞氏为最强,《传》或专言“潞氏”,亦或概言为“赤狄”也。犭严狁文皆从“犬”,疑即《周语》之“犬戎”,犹叟阝瞒之或称为“长狄”也。以犭严狁、西戎为二国而曲为之解,误矣!程予疑西戎兵不加而服,来子疑既却犭严狁而还师以伐昆夷,亦沿郑、孔之误。

  △咏宣王诗多铺张

  按:《雅》之咏文、武事者,事实多而铺张少;咏宣王事者,事实少而铺张多;此亦世变之一端也。故今於《小雅六月》、《出车》等篇,《大雅崧高》、《▯民》等篇,每篇止摘切要数言载之,以备当日之事实,见中兴之梗概;其馀铺张之词,不暇录,亦不胜录也。

  【备览】“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於戎;有子五人,长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於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庄公居其故西犬丘。”(《史记秦本纪》)

  此以上宣王征西北之事。

  “▯▯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谢,南国是式。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谢人,以作尔庸。’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诗大雅》)

  “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出纳王命,王之喉舌。’……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王命仲山甫,城彼东方。……仲山甫徂齐,式遄其归。”(同上)

  “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同上)

  此以上宣王经略中原之事。

  “蠢尔蛮荆,大邦为仇!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方叔率止,执讯获丑。……显允方叔,征伐犭严狁,蛮荆来威。”(《诗小雅》)

  “江汉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游,淮夷来求。……江汉汤汤,武夫▯▯;经营四方,告成于王。……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诗大雅》)

  “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徐方既同,天子之功。四方既平,徐方来庭。”(同上)

  此以上宣王经略东南之事。

  △咏宣王诗次序可信

  按《诗》所咏宣王之事,其先後虽未敢尽以篇次为据,然以其言考之,《采芑》称方叔“征伐犭严狁,蛮荆来威”,是犭严狁之伐在东南用师之前也。《江汉》称“经营四方,告成于王”,《常武》称“四方既平,徐方来庭”,是徐、淮之役在四方略定之後也。以其理推之,西戎逼近畿甸,患在切肤,所当先务;封申城齐皆关东事,似可稍缓;若淮、汉、荆、徐则距畿较远,服之为难;近者未安,不能远图,理之常也;而《史记》秦仲之死戎,庄公之破戎,亦在宣王初年。故今略依时之先後次之,要

译郑玄分别西戎与獫狁的不同

郑玄认为西戎就是昆夷,獫狁则是北狄。孔颖达在《诗经正义》中说:“獫狁比西戎强大,出兵主要讨伐獫狁,所以告诫戍守的士兵以獫狁为主要敌人,而对西戎则略而不提。”我认为:大原(即今天的陕西固原)和方国都在周朝的西北,獫狁的国家应当在凉州、巩州之间;所谓的西戎,大概也就是獫狁,只是变换文字以协韵罢了。獫狁成为周朝的祸患,在《出车》、《六月》、《采薇》、《采芑》这四首诗中记载得很详细,但传记中起初没有提到。《国语》中有犬戎,有姜氏之戎,而史伯则称西戎,足以成为周朝祸患的都是戎人:那么獫狁也是戎人。《史记·秦本纪》记载,周厉王时,西戎背叛王室,灭掉了犬丘和大骆的族人。周宣王时,任命秦仲为大夫,讨伐西戎;西戎杀死了秦仲(在宣王六年)。宣王召来秦仲的儿子庄公,给他七千兵力,让他讨伐西戎,打败了西戎。周幽王时,戎人包围犬丘,庄公的儿子世父被戎人俘虏(在幽王六年)。厉王到宣王年间能成为周朝祸患的只有西戎,那么《诗经》中的獫狁就是西戎。因此在一首诗中,有时称“獫狁”,有时称“西戎”,并不是两回事。大概西戎的国家不止一个,而獫狁是最强大的:专指时就说“獫狁”,泛指时就说“西戎”;就像赤狄中有潞氏、甲氏、留吁、铎辰,而潞氏最强大,《左传》有时专说“潞氏”,有时也泛称为“赤狄”。獫狁的文字都从“犬”旁,怀疑就是《周语》中的“犬戎”,就像廧瞒有时被称为“长狄”一样。把獫狁和西戎当作两个国家并曲意解释,是错误的!程予怀疑西戎没有交战就臣服,来子怀疑击退獫狁后回师讨伐昆夷,也都是沿袭郑玄、孔颖达的错误。

咏颂宣王的诗歌多铺张

按:《雅》诗中咏颂文王、武王事迹的,事实多而铺张少;咏颂宣王事迹的,事实少而铺张多;这也是世道变化的一种表现。所以现在对于《小雅》中的《六月》、《出车》等篇,《大雅》中的《崧高》、《烝民》等篇,每篇只摘取切中要害的几句记载下来,以保留当时的事实,看出中兴的大概;其余铺张的辞藻,来不及记录,也记录不完。

【备览】“周宣王即位,于是任命秦仲为大夫,讨伐西戎。西戎杀死了秦仲。秦仲在位二十三年,死在戎人手中;有五个儿子,长子叫庄公。周宣王于是召来庄公兄弟五人,给他们七千兵力,让他们讨伐西戎;打败了西戎。于是又把秦仲的后代及其祖先大骆的土地犬丘一并赐给他们,担任西垂大夫。庄公居住在他原来的西犬丘。”(《史记·秦本纪》)

以上是宣王征讨西北的事迹。

“烝烝申伯,继承王业;在谢地建邑,成为南国的榜样。王命令召伯,安顿申伯的住宅。……王命令申伯:‘成为南方的邦国典范;依靠谢地的人,来建立你的功业。’王命令召伯,整治申伯的土地。”(《诗经·大雅》)

“王命令仲山甫:‘成为百官的典范。……传达王的命令,是王的喉舌。’……天子职位有缺失,只有仲山甫能弥补。……王命令仲山甫,去修筑东方的城池。……仲山甫前往齐国,希望他快点回来。”(同上)

“王赏赐韩侯,他的追戎和貊戎;统辖北方各国,因此让他做诸侯之长。”(同上)

以上是宣王经略中原的事迹。

“蠢动的蛮荆,与大周为仇!方叔是元老,能壮大他的谋略。方叔率领军队,抓获俘虏。……显赫诚信的方叔,征伐獫狁,蛮荆来归顺。”(《诗经·小雅》)

“江汉水势浩大,武夫声势浩荡;不是为了安居游玩,而是去讨伐淮夷。……江汉水势汹涌,武夫威武;经营四方,向王报告成功。……江汉岸边,王命令召虎,‘开辟四方,整治我的疆土。’”(《诗经·大雅》)

“赫赫明明,王命令卿士,南仲是大祖,大师皇父,‘整顿我的六军,以修治我的兵器。’……王对尹氏说,‘命令程伯休父,左右陈列行列,告诫我的军队,沿着淮水,巡视徐地。’……徐地已经平定,是天子的功劳。四方已经平定,徐地来朝见。”(同上)

以上是宣王经略东南的事迹。

咏颂宣王的诗歌次序可信

按《诗经》所咏颂宣王的事迹,其先后虽然不敢完全以篇章次序为依据,但根据其中的言辞考察,《采芑》称方叔“征伐獫狁,蛮荆来威”,说明讨伐獫狁在东南用兵之前。《江汉》称“经营四方,告成于王”,《常武》称“四方既平,徐方来庭”,说明徐、淮的战役在四方大致平定之后。根据常理推断,西戎逼近京畿,祸患迫在眉睫,应当是首要任务;封申伯、修筑齐国城池都是关东的事,似乎可以稍缓;至于淮、汉、荆、徐则距离京畿较远,征服它们比较困难;近处不安定,不能图谋远方,这是常理;而《史记》记载秦仲死于戎人,庄公打败戎人,也在宣王初年。所以现在大致按照时间的先后次序排列,总之

不至大相迳庭也。

  △朱熹以南仲为皇父之祖之非

译不至于大相径庭。

朱熹认为将南仲视为皇父的祖先是不对的。

来子《诗传》释“南仲大祖,大师皇父”二句云:“谓南仲为大祖,兼大师而字皇父者。”余按:《春秋传》云:“昔我皇祖伯父昆吾。”《离骚》云:“朕皇考曰伯庸。”皆系祖考之名号於祖考之文之下,未有反系子孙之名於祖考之文之下者。其或由祖考而及其子孙,则云某人子某,某人孙某。若南仲果皇父之祖,则文当云“南仲曾孙大师皇父”,不当反云“南仲大祖大师皇父”也。南与皇,氏也;仲与父,字也;犹《春秋传》之称智伯赵孟也。其子孙当世以南与皇冠之,故宣王时有皇父,幽王时亦有皇父;诗有家父,《春秋》亦有家父,《春秋》庄公时有单伯,文公时亦有单伯,成公以後又有单子。然则南仲、皇父当各自为一族,不得以此二人为祖孙也。古有以“祖”为名者,有以“祖”为氏者;古之彭祖,《书》之祖己、祖伊是也。“大祖”或南仲之称号,未可知也。《诗》之“假以溢我”,据《春秋传》乃“何以恤我”;“假乐君子”,据《戴记》乃“嘉乐君子”。“大祖”或音之转,字之误,亦未可知也。缺所疑焉可矣,不得遂以为祖考之祖也。盖朱子之误由信毛、郑正雅变雅之说,而以《出车》为懿王以前诗,南仲为懿王以前人,故不得已而曲为之解耳。说己见前《命南仲条》下。

  “鲁武公以括与戏见王,王立戏。樊仲山父谏曰:‘不可立也!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也。’文卒立之。鲁侯归而卒。及鲁人杀懿公而立伯御,三十二年,宣王伐鲁,立孝公,诸侯从是而不睦。”(《周语》)

  “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樊穆仲曰:‘鲁侯孝。’乃命鲁孝公於夷宫。”(同上)

  三十九年,战於千亩。王师败绩於姜氏之戎。”(同上)

  “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於大原。”(同上)

  △《国语》记宣王与《诗》不同之故

  余考宣王之事,据《诗》则英主也,据《国语》则失德实多,判然若两人者;心窃疑之。久之,乃觉其故有三。诗人之体主於颂扬。然《大雅》之述文武者多实录,而《鲁颂▯宫篇》则专尚虚词:“荆舒是惩,莫我敢承”,僖公岂足以当之!此亦世变之为之也。宣王之时虽尚未至是,然亦不免小事而张皇之;城方,封申,亦仅仅耳,而其词皆若威震万里者。是《诗》言原多溢美,未可尽信。其故一也。《国语》主於敷言,非纪事之书,故以“语”名其书,而政事多不载焉。然其言亦非当日之言,乃後人取当日谏君料事之词而衍之者。谏由於君之有失道,故衍谏词者必本其失道之事言之;非宣王之为君尽若是,亦非此外别无他善政可书也。其故二也。古之人君,勤於始者多,勉於终者少。梁武帝创业之主,勤於庶政,而及其晚年,百度废弛,卒致侯景之祸。唐明皇帝躬勘大难,致开元之治,而晚年淫侈,亦致禄山之患。其始终皆判若两人。宣王在位四十六年,始勤终怠,固宜有之。故《国语》所称伐鲁在三十二年,千亩之战在三十九年,皆宣王晚年事;而《诗》称封申伐淮夷皆召穆公经理之,穆公,厉王大臣,又历共和之十四年,其相宣王必不甚久,则此皆宣王初年事无疑也。且使宣王果能忧勤振作四十馀年,何至幽王之世无道十一年而遽亡其国!由是言之,《诗》固多溢美,《国语》固专纪其失,要亦宣王之始终本异也。其故三也。盖召穆公,周之贤相,宣王初政实穆公主之,故能致中兴之盛;犹晋悼公任韩厥、荀▯而复霸,及荀偃为政而释卫不讨,伐秦遽还,霸业遂衰也。若以宣王比之大戊、武丁,诚为不伦。而东莱吕氏因王子晋“厉、宣、幽、平而贪天祸”之语,遂疑宣王无大异於幽、厉,则亦未免於太过矣。故今载《二雅》之文於前,《国语》之文於後,庶宣王始终盛衰之故可考而知焉。

  “四十六年,宣王崩,子幽王宫涅立。”(《史记周本纪》)

  △辨杜伯死而射王之说

  《国语》云:“杜伯射王于高阝。”《墨子》云,“宣

译来子《诗传》解释“南仲大祖,大师皇父”这两句说:“是说南仲是大祖,兼任大师,字叫皇父的人。”我考察:《春秋传》说:“从前我们的皇祖伯父昆吾。”《离骚》说:“我的皇考名叫伯庸。”都是把祖考的名号系在祖考的称谓之下,没有反过来把子孙的名系在祖考的称谓之下的。如果是由祖考推及到子孙,就说某人的儿子某,某人的孙子某。如果南仲确实是皇父的祖先,那么文辞应当说“南仲的曾孙大师皇父”,不应当反过来说“南仲大祖大师皇父”。南和皇,是氏;仲和父,是字;就像《春秋传》中称呼智伯、赵孟一样。他们的子孙当世以南和皇为冠称,所以宣王时有皇父,幽王时也有皇父;《诗经》中有家父,《春秋》中也有家父,《春秋》庄公时有单伯,文公时也有单伯,成公以后又有单子。那么南仲、皇父应当各自为一个族,不能把这两个人当作祖孙。古代有以“祖”为名的人,有以“祖”为氏的人;古代的彭祖,《尚书》中的祖己、祖伊就是这样。“大祖”或许是南仲的称号,也未可知。《诗经》中的“假以溢我”,根据《春秋传》是“何以恤我”;“假乐君子”,根据《戴记》是“嘉乐君子”。“大祖”或许是音的转化,字的错误,也未可知。缺漏所疑惑的就可以了,不能就把它当作祖考的祖。大概朱子的错误是因为相信毛、郑关于正雅、变雅的说法,而把《出车》当作懿王以前的诗,南仲当作懿王以前的人,所以不得已而曲为之解罢了。说法已见前《命南仲条》下。

“鲁武公带着括和戏去见周王,周王立戏为君。樊仲山父劝谏说:‘不可以立他!不顺,必定犯上;犯王命,必定被诛杀。所以发布命令不可以不顺。’周王最终立了戏。鲁侯回去后去世。等到鲁国人杀了懿公而立伯御,三十二年,宣王讨伐鲁国,立孝公,诸侯从此不再和睦。”(《周语》)

“宣王想要得到能引导训诫诸侯的国子。樊穆仲说:‘鲁侯孝。’于是就在夷宫任命鲁孝公。”(同上)

三十九年,在千亩作战。周王的军队败给姜氏之戎。”(同上)

“宣王既然丧失了南国之师,于是在大原清点百姓。”(同上)

△《国语》记载宣王与《诗经》不同的原因

我考察宣王的事迹,根据《诗经》他是英明的君主,根据《国语》他失德实在很多,截然不同像两个人;心里暗自疑惑。过了很久,才发觉原因有三。诗人的体裁主要在于颂扬。然而《大雅》叙述文王武王的很多是实录,而《鲁颂·宫篇》则专门崇尚虚词:“惩戒荆舒,没有人敢抵挡我”,僖公哪里足以当之!这也是世变造成的。宣王的时候虽然尚未到这种地步,然而也不免小事而夸大;城方,封申,也仅仅如此,而其言辞都像威震万里一样。这是《诗经》言论原本多溢美,不可完全相信。这是原因一。《国语》主要在于敷陈言论,不是记载史实的书,所以用“语”命名这本书,而政事大多不记载。然而其言论也不是当时的言论,而是后人取当时谏君料事之词而演绎的。谏言由于君主有失道,所以演绎谏词的人必定根据其失道之事来说;不是宣王作为君主全都这样,也不是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善政可写。这是原因二。古代的君主,勤于开始的很多,勉力于终了的很少。梁武帝是创业之主,勤于庶政,而到了晚年,百事废弛,最终导致侯景之祸。唐明皇亲身勘定大难,成就开元之治,而晚年淫侈,也导致安禄山之患。他们始终都判若两人。宣王在位四十六年,始勤终怠,本来应当如此。所以《国语》所称伐鲁在三十二年,千亩之战在三十九年,都是宣王晚年事;而《诗经》所称封申伐淮夷都是召穆公经理的,穆公是厉王大臣,又经历共和之十四年,他辅佐宣王必定不久,那么这些都是宣王初年事无疑。况且假如宣王果真能忧勤振作四十多年,何至于幽王之世无道十一年就迅速亡国!由此说来,《诗经》固然多溢美,《国语》固然专记其失,但也确实是宣王始终本异。这是原因三。大概召穆公,是周的贤相,宣王初政实在由穆公主持,所以能成就中兴之盛;就像晋悼公任用韩厥、荀偃而恢复霸业,等到荀偃执政而释放卫人不讨伐,伐秦迅速返回,霸业于是衰落一样。如果把宣王比作大戊、武丁,确实不伦不类。而东莱吕氏因为王子晋“厉、宣、幽、平而贪天祸”的话,就怀疑宣王没有大异于幽、厉,那就未免太过分了。所以现在把《二雅》的文章载在前面,《国语》的文章载在后面,希望宣王始终盛衰的原因可以考察而知。

“四十六年,宣王去世,儿子幽王宫涅即位。”(《史记周本纪》)

△辨杜伯死而射王之说

《国语》说:“杜伯在高阝射王。”《墨子》说,“宣

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三年,宣王合诸侯而田於圃田;杜伯乘白马素车追宣王,射入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而死。”余按:君臣之义犹父子也:子不可以仇父,臣岂可以仇君乎!使杜伯果贤臣,必无射王之事;杜伯可以死而射王,则亦可以生而弑王矣。此事不见於经传,惟《国语》有之;然语之亦不详,不知杜伯究为何人,射王究为何故,而亦未言王之死於射也。果如《墨子》之言,则是人臣见杀而非其罪者皆可为厉鬼以弑其君,而岂不悖也哉!《春秋传》云:“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队于车,伤足,丧屦。”窃疑宣王之事,当时言者或亦类是。盖人之将死,则鬼神乘其衰气而见形焉;久之,而好事者递相附会,遂以为宣王之死於杜伯之射也。故今并不录。

译周宣王杀害大臣杜伯,杜伯并无罪过,杜伯说:“人死后如果有知觉,不出三年,一定让我君主知道!”三年后,宣王会合诸侯在圃田打猎;杜伯骑着白马、驾着素车追赶宣王,箭射入宣王的车中,正中胸口,脊骨折断,死在车中,趴着死去。我按:君臣之间的道义如同父子一样:儿子不可以仇恨父亲,臣子怎么可以仇恨君主呢!假如杜伯确实是贤臣,必定不会有射杀君王的事;杜伯既然可以死后射杀君王,那么也可以生前弑杀君王了。这件事没有记载在经传中,只有《国语》里有;然而《国语》的记载也不详细,不知道杜伯究竟是何人,射杀君王究竟是何原因,而且也没有说君王死于射杀。果真像《墨子》所说的那样,那么那些被杀却无罪的大臣都可以成为厉鬼来弑杀他们的君主,这难道不是违背常理吗!《春秋左传》说:“齐侯在姑棼游玩,接着在贝丘打猎,看见一头大猪。随从说:‘这是公子彭生!’齐侯愤怒地说:‘彭生敢现身!’射它,猪像人一样站立着啼叫。齐侯害怕,从车上摔下,伤了脚,丢掉了鞋。”我私下怀疑宣王这件事,当时说话的人或许也类似这种情况。大概人将要死的时候,鬼神就趁着人衰弱的精气而显现形体;时间久了,喜欢多事的人相继附会,于是就认为是宣王死于杜伯的射杀。所以现在并不收录。

○幽王(《史记年表》,元年,庚申)

  【补】“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周语》)

  【附录】“赫赫师尹,不平谓何!……尹氏大师,维周之氏,秉国之均。……家父作诵,以究王讠凶。”(《诗小雅》)

  △《节南山》与《十月篇》非一时事

  按此诗专咎尹氏,谓尹氏“秉国之均”,而《十月篇》历叙助虐之臣,自皇父以下凡七人,独无尹氏,则似此二诗非一时作也。且此诗家父所作,而《十月篇》有家伯,虽未知其为父子,为兄弟,然要之必非一时之事矣。岂此在幽王之初与?抑非幽王时之诗与?诗无明文,未敢臆断。姑附录之於此。

  “赫赫宗周,褒姒威之!”(《诗小雅》)

  △宠褒姒之年

  按:《史记》称幽王三年,见褒姒而爱之。虽其年未必有确据,然观《正月》、《十月》二诗所称,则褒姒之宠固当在六年日食前也。故次於“三川震”之後。

  【存参】“周幽王伐有褒,有褒人以褒姒女焉。”(《晋语》)

  △辨龙▯生▯姒之说

  《郑语》云:“宣王之时,有童谣曰:‘▯弧箕服,实亡周国。’於是宣王闻之:有夫妇鬻是器者,王使执而戮之。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暖而藏之吉。及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流於庭,不可除也。王使妇人不帏而噪之,化为玄龟,以入于王府。府之童妾未既乱而遭之;既笄而孕,当宣王而生。不夫而育,故惧而弃之。为弧服者方戮在路,夫妇哀其夜号也,而取之以逸,逃於褒。褒人褒▯句有狱,而以女入于王,王遂置之;而嬖是女也,使至於为后,而生伯服。”其後司马氏《史记》、苏氏《古史》咸采此文录之。余按:神有气而无形,龙则有形物也,神安能化为龙?▯在椟中千年而不化,何以一噪而遽为鼋也?且童妾未既乱而遭鼋,既笄而後孕,何以知其孕之因於鼋?厉王以後,历共和十四年,宣王四十六年,凡六十年,幽王乃立;若褒姒生於宣王之初年,则至幽王之时已老;若生於宣王之末年,则是童妾受孕四十馀年而始生也。其荒唐也如是,而司马氏、苏氏咸信之,其亦异矣!唯《晋语》所称,理或有之;然亦不敢必其果然。故列之於存参;而《郑语》不录焉。说并见後《伯服条》下,及前《穆王篇》中。

  【补】“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畔之。”(《左传》昭公四年)

  【备览】“戎围犬丘世父,世父(二字疑衍)击之,为戎人所虏。岁馀,复归世父。”(《史记秦本纪》)

  △戎围犬丘之年

  按:犬丘之围,即《传》所称“戎狄畔之”者。《史记》以为秦襄公二年,则幽王六年也。故次之於此。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诗小雅》)

  △《十月篇》日食之年

  按:历家推此诗日食在幽王六年。故次之於围犬丘之後。

  “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冢宰,仲允膳夫,{取木}子内史,蹶维趣马,▯禹维师氏;艳妻煽方处。”(同上)

  “皇父孔圣,作都于向;择三有事,▯侯多藏;不▯遗一老,俾守我王;择有车马,以居徂向。”(同上)

  △郑玄以《十月篇》为刺厉王之非

  此诗,《卫序》以为刺幽王,《郑笺》以为刺厉王。郑云:“《节彼》刺师尹不平;此篇讥皇父擅恣。《正月》恶褒姒灭周;此篇疾艳妻煽处,又幽王时司徒乃郑桓公友,非此篇之所云番也。”余按:“艳妻煽处”与《大雅瞻▯篇》“哲妇倾城”意同,即指褒姒而言,不得分为二人。且十月日食与历合,川沸山崩与《周语》合,则在幽王之世明矣。郑桓公之为司徒,据《郑语》在幽王八年,八年以前固不妨於他人之为之也。故今从《序》,次之幽王之时。唯不及师尹,未详其故。岂

译○周幽王(据《史记·年表》,元年为庚申年)

【补遗】“到了周幽王的时候,上天不再眷顾周朝,君王昏庸无道,因此失去了他的帝位。”(《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周幽王二年,西部的泾、渭、洛三条河流都发生了地震。……这一年,三条河流枯竭,岐山崩塌。”(《国语·周语》)

【附录】“显赫的太师尹氏,做事不公怎么办!……尹氏身为太师,是周朝的宗族重臣,掌握着国家的法度。……家父创作这首诗歌,来探究君王的恶行。”(《诗经·小雅》)

△《节南山》与《十月之交》并非同一时期的作品

按:这首诗专门指责尹氏,说尹氏“掌握着国家的法度”,而《十月之交》列举了助纣为虐的大臣,从皇父以下共七人,唯独没有尹氏,看来这两首诗不是同一时期创作的。况且这首诗是家父所作,而《十月之交》中提到了家伯,虽然不知道他们是父子还是兄弟,但总之必定不是同一时期的事情。难道这是在周幽王初年吗?或者根本不是周幽王时期的诗吗?诗中并没有明确记载,不敢妄加推测。暂且附录在这里。

“显赫的宗周王朝,被褒姒所威胁!”(《诗经·小雅》)

△宠幸褒姒的年份

按:《史记》记载周幽王三年,见到褒姒并宠爱她。虽然这个年份未必有确凿依据,但观察《正月》、《十月之交》两首诗中的称呼,那么褒姒受宠必定是在六年日食之前。所以将它排在“三川地震”之后。

【存疑参考】“周幽王讨伐褒国,褒国人献上了褒姒。”(《国语·晋语》)

△辨析龙生褒姒的说法

《郑语》说:“周宣王的时候,有童谣唱道:‘弧弓和箕形的箭袋,确实会灭亡周国。’于是周宣王听到后:有一对夫妇在卖这些器物,君王派人抓住并杀了他们。夏朝衰落时,褒国的神化为两条龙,在王庭中与君王交合,并说:‘我们,是褒国的两位君主。’夏朝占卜杀它们,或者赶走它们,或者留下它们,都没有吉兆;占卜请求取它们的唾液并收藏起来是吉兆。到了周厉王末年,打开观看;唾液流在庭院里,无法清除。君王让妇女不戴头巾而大声喧哗,唾液化为黑色的乌龟,进入王府。王府中尚未行过笄礼的童妾遇到了它;等到成年行过笄礼后怀孕,在周宣王时生下孩子。没有丈夫却生育,所以害怕而丢弃她。制作弧弓和箭袋的人正在路上被杀,这对夫妇怜悯她夜间啼哭,就收养了她,逃到褒国。褒国人褒姒因有官司,而用女儿进入王室,君王于是安置了她;并宠幸这个女子,使她成为王后,并生下了伯服。”后来司马迁的《史记》、苏辙的《古史》都采纳了这篇文章并收录。我按:神有气息而没有形体,龙是有形体的事物,神怎么能化为龙呢?唾液在匣中千年而不变化,为什么一喧哗就立刻变成乌龟呢?况且童妾尚未行过笄礼就遇到乌龟,成年后才怀孕,怎么知道怀孕是因为乌龟呢?周厉王以后,历经共和十四年,周宣王四十六年,总共六十年,周幽王才即位;如果褒姒生于周宣王初年,那么到周幽王时已经老了;如果生于周宣王末年,那就是童妾受孕四十多年后才生下孩子。其荒唐到了这种地步,而司马迁、苏辙都相信它,这也太奇怪了!只有《晋语》所说的,道理上或许存在;但也不敢断定确实如此。所以列为存疑参考;而不收录《郑语》的说法。说法详见后文《伯服条》下,以及前文《穆王篇》中。

【补遗】“周幽王举行大室之盟,戎狄背叛了他。”(《左传·昭公四年》)

【备览】“戎人围困犬丘的世父,世父(这两个字疑似衍文)抗击他们,被戎人俘虏。一年多后,世父又回来了。”(《史记·秦本纪》)

△戎人围困犬丘的年份

按:犬丘之围,就是《左传》所说的“戎狄背叛”之事。《史记》认为是秦襄公二年,即周幽王六年。所以将它排在这里。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发生日食。”(《诗经·小雅》)

△《十月之交》日食的年份

按:历法家推算这首诗中的日食在周幽王六年。所以将它排在围困犬丘之后。

“皇父是卿士,番是司徒,家伯是冢宰,仲允是膳夫,{取木}子是内史,蹶是趣马,〇禹是师氏;宠爱的妻子煽动祸乱正得势。”(同上)

“皇父非常圣明,在向阳建都;选择三位办事人员,〇侯多藏;不〇遗漏一位老人,让他守护我们的君王;选择有车马的人,去居住在向阳。”(同上)

△郑玄认为《十月之交》是讽刺周厉王的观点是错误的

这首诗,《卫序》认为是讽刺周幽王,《郑笺》认为是讽刺周厉王。郑玄说:“《节彼南山》讽刺太师尹氏不公;这首诗讥讽皇父专横。《正月》憎恶褒姒灭亡周朝;这首诗痛恨宠妻煽动祸乱,而且周幽王时的司徒是郑桓公友,不是这首诗中所说的番。”我按:“宠妻煽动祸乱”与《大雅·瞻卬》篇中“哲妇倾城”意思相同,就是指褒姒而言,不能分为两个人。况且十月日食与历法相符,河流沸腾山崩与《周语》相符,那么在周幽王时代是明确的。郑桓公担任司徒,据《郑语》在周幽王八年,八年以前当然不妨碍由他人担任。所以现在遵从《序》,将其排在周幽王时期。只是没有提到太师尹氏,不清楚其原因。难道

师尹在幽王之初与?说已见前《师尹条》下。

  【备览】“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悦之,为数举▯遂火。其後不信,诸侯益亦不至。”(《史记周本纪》)

译师尹是在周幽王初年任职的吗?这一说法已在前文《师尹条》下论述过了。

【备览】“褒姒不喜欢笑。周幽王想让她笑,用尽了各种方法,所以她还是不笑。周幽王设置了烽火台和大鼓——如果有敌人入侵就点燃烽火——诸侯全都赶到;到了之后却没有敌人:褒姒这才大笑起来。周幽王很高兴,多次点燃烽火。后来人们不再相信,诸侯也就越来越不来了。”(《史记·周本纪》)

【存参】“虢石父,谗谄巧从之人也,而立以为卿士。”(《郑语》)

  △《十月篇》无虢石父

  按:《十月》诗所刺助虐之臣七人,无虢石父。岂石父与七人不同时与?抑《国语》称其字而《诗》称其名与?要之,《国语》本难尽信。姑列之於存参。

  “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诗大雅》)

  【存参】“褒姒有宠,生伯服;於是乎与虢石甫比,逐太子宜咎而立伯服。”(《晋语》)

  △立伯服事可疑

  按:伯服,字也;太子名之,伯服何以字之?况王之幼子亦不应字以伯也。此事不见於他传记,即《周语》亦无之,独《晋》、《郑》二语史苏、史伯之言有是。然观所载二子之言,荒诞殊甚;伊尹、胶鬲之事既诬,安见此文之独为可信也!大抵西周之亡,载籍缺略,其流传失实,以致沿讹踵谬者,盖亦有之;撰《国语》者闻有此说,遂从而采之耳。又按:《左传》称“携王奸命,诸侯替之”,杜氏《集解》以“携王”为伯服。考《竹书纪年》云:“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则携王乃余臣,非伯服也。事固有在疑似之间,而揣度言之致失其真者,安知《晋语》之不亦类是也!故与伐褒之文均列之於存参。说并见後条下。

  △《小弁》未必为平王诗

  卫宏《毛诗序》云:“《小弁》,刺幽王也;太子之傅作焉。”朱子《诗序辨说》云:“此诗明白为放子之作无疑,但未有以见其必为宜臼耳。《序》又以为宜臼之傅,尤不知其所据也。”余按:赵岐《孟子注》云:“伯奇仁人,而父虐之,故作《小弁》之诗,曰何辜于天’!亲亲而悲怨之词也。”王充《论衡》亦云:“伯奇放流,首▯早白:《诗》云:‘维忧用老。’”是此篇在汉以前,齐、鲁诸家说《诗》者皆以为伯奇,不以为平王也。且玩通篇语意,亦未见其果为王世子者,固未敢决以为伯奇,即何容遂断以为平王也,朱子之言,深得古人慎重缺疑之意。故今不录此诗。

  △朱熹以《白华》为申后诗之非

  《诗序》又云:“《白华》,周人刺幽后也。幽王取申女以为后,又得褒姒而黜申后,故下国化之,以妾为妻,以孽代宗,而王弗能治,周人为之作是诗也。”朱子《诗序辨说》云:“‘幽后’,字误,当为申后刺幽王也。‘下国化之’以下,皆衍说耳。”余玩此序词意,似以此诗之所称者乃下国之人以妾为妻耳;但下国之所以如是,由於褒姒干後而人效之,故推其本而以为刺幽后;非谓诗所言即申后事也。且诗中“樵彼桑薪,▯烘于▯甚”等语,皆似里巷人之言,不类王后语气,故《序》以下国之人当之。但《诗序》之僻,好以诗为“刺王”:不论何人何事务委曲而归其故於王,此其所蔽耳。朱子反据首三句为说,而以“下国化之”云云为衍说,失《序》之本意矣。朱子於《小弁篇序》之明指为宜臼者犹不敢必其果然,况此序初未明指为申后,又安得遽以为申后作乎!大抵《诗序》之说揣度附会者多,朱子所驳深中其病;然亦间有误会《序》意而反失其实者。故今不录此诗。

  “降丧饯馑,斩伐四国。”(《诗小雅》)

  “癫我饥馑,民卒流亡。”(《诗大雅》)

  △周亡由於饥馑

  按:饥馑之患,衰世为多,而盛世亦往往有之。但盛世政事清明,上下一体,而民亦有储积以备不虞,故不足为大患。衰世政事废弛,上下之情不通,而民亦多▯於逸乐,不知虑远,故遇荒岁即不免於流亡。百姓既无固志?是以戎得乘其弊而攻之。善乎秦针之言曰:“国无道而年谷和熟,天赞之也。”是知骊山之祸固因於幽王失政,亦因於饥馑流亡。故录此诗以著幽王失国之由。

  “邦君诸侯,莫肯朝夕。”(《诗小雅》)

  “今也日蹙国百里。”(《诗大雅》)

  △周之衰微由来者渐

  世皆谓申侯启戎,戎遂克周,杀幽王骊山下。夫周之王畿号为千里,有百二山河之险,关

译【存参】“虢石父,是进谗言、阿谀奉承、巧言令色的人,却立他为卿士。”(《郑语》)

△《十月篇》中没有虢石父

按:《十月》这首诗所讽刺的助纣为虐的臣子有七人,其中没有虢石父。难道石父与这七人不是同一时期的人吗?还是《国语》称他的字而《诗经》称他的名呢?总之,《国语》本来难以完全相信。暂且把它列在存疑参考项下。

“那位可憎的哲妇,像枭鸟和鸱鸟一样。妇人长着长舌头,是祸乱的阶梯。祸乱不是从天上降下的,而是由妇人产生的!”(《诗·大雅》)

【存参】“褒姒得到宠爱,生了伯服;于是她与虢石甫勾结,驱逐太子宜臼而立伯服为太子。”(《晋语》)

△立伯服之事可疑

按:伯服,是字;太子是用名来称呼的,伯服为什么用字来称呼呢?况且王的幼子也不应该用“伯”来作字。这件事在其他传记中没有记载,即使《周语》也没有,只有《晋语》、《郑语》中史苏、史伯的话里有这个说法。然而看所载这两人的话,荒诞得很;伊尹、胶鬲的事情既然是诬蔑,怎么见得这篇文章就特别可信呢!大概西周的灭亡,典籍记载缺略,流传中失实,导致沿袭错误、踵事增谬的,大概也有;撰写《国语》的人听到有这个说法,就从而采录罢了。又按:《左传》称“携王违背天命,诸侯废黜了他”,杜预《集解》认为“携王”是伯服。考察《竹书纪年》说:“虢公翰在携地立王子余臣为王。”那么携王是余臣,不是伯服。事情本来就有在疑似之间,而凭揣度言说导致失去真相的,怎么知道《晋语》不也是这类情况呢!所以把它与伐褒的文字都列在存疑参考项下。说法并见后条下。

△《小弁》未必是平王的诗

卫宏《毛诗序》说:“《小弁》,讽刺幽王;是太子的师傅作的。”朱熹《诗序辨说》说:“这首诗明白地是放逐之子所作无疑,但没有证据表明一定是宜臼。《序》又认为是宜臼的师傅所作,尤其不知道依据什么。”我按:赵岐《孟子注》说:“伯奇是仁人,父亲虐待他,所以作《小弁》这首诗,说‘何辜于天’!是亲近亲人而悲怨的词。”王充《论衡》也说:“伯奇被放逐,头发早早变白:《诗经》说:‘维忧用老。’”可见这篇在汉代以前,齐、鲁等家说《诗》的人都认为是伯奇,不认为是平王。而且玩味全篇语意,也没有见到它果然是王世子的样子,固然不敢决断认为是伯奇,又怎么容得下就断定为平王呢,朱熹的话,深得古人慎重存疑的意思。所以现在不收录这首诗。

△朱熹以《白华》为申后诗是错误的

《诗序》又说:“《白华》,周人讽刺幽后。幽王娶申女为后,又得到褒姒而废黜申后,所以下国效仿他,以妾为妻,以庶子代替宗子,而王不能治理,周人为此作了这首诗。”朱熹《诗序辨说》说:“‘幽后’,字错了,应当是申后讽刺幽王。‘下国化之’以下,都是衍生的解说罢了。”我玩味此序词意,似乎认为这首诗所称的是下国之人以妾为妻;但下国之所以这样,是由于褒姒干预后宫而人们效仿,所以推究其本源而认为是讽刺幽后;不是说诗所言就是申后的事。而且诗中“樵彼桑薪,烘于甚”等语,都像是里巷之人的话,不像王后的语气,所以《序》用下国之人来对应。但《诗序》的偏颇,喜欢把诗当作“讽刺王”:不论何人何事都委曲归咎于王,这是它的弊病。朱熹反而依据前三句来说,而把“下国化之”等语当作衍说,失去了《序》的本意了。朱熹对于《小弁篇序》中明指为宜臼的尚且不敢断定果然如此,何况此序起初并未明指为申后,又怎么能够遽然认为是申后作的呢!大概《诗序》的说法揣度附会的多,朱熹所驳深中其病;然而也有间或误会《序》意而反失其真的。所以现在不收录这首诗。

“降下丧乱饥馑,斩杀征伐四国。”(《诗·小雅》)

“使我饥馑,百姓最终流亡。”(《诗·大雅》)

△周亡由于饥馑

按:饥馑的祸患,衰世为多,而盛世也往往有。但盛世政事清明,上下一体,而百姓也有储积以备不测,所以不足以成为大患。衰世政事废弛,上下之情不通,而百姓也多沉溺于逸乐,不知虑远,所以遇到荒年就不免流亡。百姓既然没有坚定的意志,所以戎狄得以乘其弊而攻击。秦针的话说得好:“国家无道而年谷和熟,是天助它。”由此可知骊山之祸固然由于幽王失政,也由于饥馑流亡。所以收录此诗以彰显幽王失国的原因。

“邦君诸侯,不肯早晚朝见。”(《诗·小雅》)

“现在每天国土缩减百里。”(《诗·大雅》)

△周之衰微由来已久

世人都说申侯引戎狄入侵,戎狄于是攻克周,在骊山下杀死幽王。周的王畿号称千里,有百二山河之险,关

东诸侯皆堪徵调;戎虽强大,岂能一旦而遂破之!盖其来有渐矣。观《雨无正》之二章,则诸侯固已多不至者矣。观《召▯》之卒章,则戎之蚕食亦非一日矣。周已衰微不振,是以戎得一举而灭之。但《尚书》无宣、幽之篇,而传记复多缺轶,无从考其详耳。故今采此二篇之文以补其缺。

译东方的诸侯都可以征召调遣;戎人虽然强大,难道能一下子就把他们击破吗!这是因为他们的入侵是逐渐形成的。看《雨无正》的第二章,就知道诸侯本来就已经有很多不到位的了。看《召旻》的末章,就知道戎人蚕食周室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周朝已经衰微不振,所以戎人得以一举将其灭亡。只是《尚书》中没有宣王、幽王的篇章,而传记又多有缺失散佚,无法考证其详细情况罢了。所以现在选取这两篇的文字来弥补这一缺失。

“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郑语》)

  “十一年,幽王乃灭,周乃东迁。”(《周语》)

  【备览】“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於是诸侯乃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东迁於ず邑。”(《史记周本纪》)

  △辨申侯召戎灭周之说

  《晋语》,史苏云:“王逐太子宜臼而立伯服;太子出奔申。申人缯人召西戎以伐周,周於是乎亡。”《郑语》:史伯云:“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缯与西戎会以伐周,周不守矣!”《史记周本纪》云:“王废申后,去太子。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於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余按:此事揆诸人情,征诸时势,皆不宜有。申在周之东南千数百里,而戎在周西北,相距辽越,申侯何缘越周而附於戎!黄与弦之附齐也,其国在楚东北,然楚灭之,齐桓犹不能救,远近之势然也。王师伐申,岂戎所能救乎!陉庭之启曲沃以伐翼也,蔡之召吴与伐楚也,其地皆相邻接,故曲沃吴得以因之。申与戎相距数千里,而中隔之以周,申安能启戎;戎之力果能灭周,亦何藉于申之召乎!申之南,荆也。当宣王时,荆已强盛为患,故封申伯于申以塞其冲。周衰,申益微赐;观《扬水》之篇,申且仰王师以戍之。当幽王时申畏荆自保之不暇,何暇反谋王室!且申何不近附于荆以抗周,而乃远附于戎也?晋献公欲立奚齐,使人杀重耳、夷吾,重耳奔狄,夷吾奔粱,献公未尝必求而杀之也。楚平王信谗,欲杀太子建,建奔郑;楚之强可以求建於郑,然平王亦竟听之。宜臼既逐,伯服得立,则亦已矣,幽王何故必欲杀其子而後甘心也?鲁子赤,齐甥也;襄仲反请於齐侯而杀之。邾捷▯、郑驷丝,晋甥也;文公卒,邾人立ㄑ且,子游卒,郑人立驷乞,晋虽伐之问之,卒亦不强其必从也。此其相与争者皆兄弟之属,其舅,大国盟主也,然犹如是;况宜臼之於王,父子也,申侯之於王,君臣也,王逐宜臼,听之而已,申侯亦不应必欲助其甥以倾覆王室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大纲也;文、武未远,大义犹当有知之者。况晋文侯、卫武公,当日之贤侯也,而郑武公、秦襄公亦皆卓卓者,宜臼以子仇父,申侯以臣伐君,卒弑王而灭周,其罪通于天矣,此数贤侯者当声大义以讨之;即不然,亦当更立幽王他子或宣王他子,何故必就无君之申而共立无父之宜臼哉?西周之亡,《诗》、《书》无言及者,於经无可征矣。然《春秋传》往往及东迁时事而不言此,至《周语》述西周事众矣而亦未有此,此君臣父子之大变,动心骇目,不应皆无一言纪之,而反旁见於《晋》、《郑》之语,史苏、史伯追述逆料之言。且所截二人之言,荒缪亦多矣。伊尹,圣人也,而以为与妹喜比而亡夏,胶鬲,贤人也,而以为与妲己比而亡殷,诬矣!褒君也而化龙,龙▯也而化鼋,童妾也而生女,而孕至数十年,又妄矣:吾闻以一隅反三隅者,未闻三隅不足以反一隅者,此言之非实亦明矣。若之何《史记》遂据追述逆料之语而纪之为实事也!盖吾尝读《大雅瞻▯》、《召▯》二篇,及《小雅》之《节南山》、《正月》、《十月》、《雨无正》等篇,所刺幽王失德群奸擅政之事正亦多端,不但褒姒一事已也;而周之患戎,其来亦久,穆王时尝征犬戎,宣王时犭严狁内侵至于泾阳,《出车》、《六月》等篇屡言之,至幽王时而周益衰,故戎益肆耳。《传》云:“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畔之。”诗云:“今也日蹙国百里。”然则戎之灭周非一朝一夕之故。盖缘幽王昏纵淫暴,掊克在位,久矣失民之心,是以戎来侵伐而不能御;日渐蚕食,至十一年而遂灭;戎之力自足灭周,初不待於申侯之怒也。乃世之论者遂据此以为平王与於弑父;其

译“周幽王在位第八年,郑桓公担任司徒;第九年,王室开始动荡不安。”(《郑语》)

“第十一年,周幽王被杀,周朝于是东迁。”(《周语》)

【备览】“犬戎攻打周幽王。周幽王点燃烽火召集军队;军队没有到来。于是犬戎在骊山下杀死了周幽王。于是诸侯们共同拥立原来的周幽王太子宜臼,这就是周平王,以奉持周朝的祭祀。周平王即位后,向东迁都到洛邑。”(《史记·周本纪》)

△辨析申侯召引戎人灭亡周朝的说法

《晋语》中,史苏说:“周王驱逐太子宜臼而立伯服为太子;太子逃奔到申国。申国人、缯国人召引西戎来攻打周朝,周朝于是灭亡。”《郑语》中,史伯说:“周王想杀死太子来成全伯服,一定会向申国索要太子;申国人如果不给,周王必定攻打申国。如果攻打申国而缯国和西戎会合来攻打周朝,周朝就守不住了!”《史记·周本纪》说:“周王废黜申后,废掉太子。申侯愤怒,与缯国、西夷、犬戎攻打周幽王。周幽王点燃烽火,召集军队;军队没有到来。于是犬戎在骊山下杀死了周幽王,俘虏了褒姒,抢尽周朝的财宝后离去。于是诸侯们于是依靠申侯而共同拥立原来的周幽王太子宜臼,这就是周平王。”我按:这件事衡量人情,考察时势,都不应该有。申国在周朝东南方一千多里,而戎人在周朝西北方,相距遥远,申侯凭什么越过周朝去依附戎人!黄国和弦国依附齐国,它们的国土在楚国东北,然而楚国灭掉了它们,齐桓公尚且不能救援,这是远近形势使然。周王军队攻打申国,难道是戎人所能救援的吗!晋国陉庭开启曲沃来攻打翼城,蔡国召引吴国来攻打楚国,它们的土地都相邻接,所以曲沃和吴国得以凭借这一点。申国与戎人相距数千里,中间隔着周朝,申国怎么能开启戎人;戎人的力量如果真的能灭亡周朝,又何必借助申国的召引呢!申国的南面,是荆楚。在周宣王时,荆楚已经强盛成为祸患,所以封申伯于申地以堵塞其要冲。周朝衰微,申国更加微弱;看《扬水》这篇诗,申国还要仰仗周王军队来戍守。在周幽王时,申国畏惧荆楚,自保尚且来不及,哪有空闲反而谋划王室!况且申国为什么不就近依附荆楚来对抗周朝,却远远依附戎人呢!晋献公想立奚齐,派人杀重耳、夷吾,重耳逃奔狄国,夷吾逃奔梁国,晋献公并没有一定要抓到他们杀死才罢休。楚平王听信谗言,想杀太子建,太子建逃奔郑国;楚国强大可以向郑国索要太子建,然而楚平王也最终听任了。宜臼既被驱逐,伯服得以立为太子,也就罢了,周幽王为什么一定要杀死他的儿子才甘心呢!鲁国的子赤,是齐国的外孙;襄仲向齐侯请求而杀死了他。邾国的捷〇、郑国的驷丝,是晋国的外孙;晋文公去世,邾国人立ㄑ且,子游去世,郑国人立驷乞,晋国虽然讨伐他们、责问他们,最终也没有强迫他们一定服从。这些相互争夺的都是兄弟之类,他们的外公,是大国盟主,尚且如此;何况宜臼对于周王,是父子关系,申侯对于周王,是君臣关系,周王驱逐宜臼,听任他罢了,申侯也不应该一定要帮助他的外孙来倾覆王室。君臣、父子,是天下的根本大法;文王、武王的时代不远,大义应当还有知道的人。何况晋文侯、卫武公,是当时的贤明诸侯,而郑武公、秦襄公也都是杰出的人物,宜臼作为儿子仇视父亲,申侯作为臣子攻打君主,最终弑杀君王而灭亡周朝,他们的罪过通天了,这几位贤明诸侯应当声张大义来讨伐他们;即使不这样,也应当另立周幽王的其他儿子或周宣王的其他儿子,为什么一定要就着无君之心的申侯而共同拥立无父之心的宜臼呢!西周的灭亡,《诗经》、《尚书》没有提及,在经书中没有可考证的依据。然而《春秋传》往往提及东迁时的事却不谈论这件事,至于《周语》叙述西周的事很多,也没有这件事,这是君臣父子的大变,惊心动魄,不应该都没有一句话记载,反而在《晋语》、《郑语》中旁见,是史苏、史伯追述逆料之言。况且这两人的言论,荒谬也很多。伊尹,是圣人,却认为他与妹喜勾结而灭亡夏朝,胶鬲,是贤人,却认为他与妲己勾结而灭亡殷商,这是诬蔑!褒君变成龙,龙变成鼋,童妾生下女儿,而怀孕长达数十年,这又荒诞了:我听说过以一隅反三隅的,没听说过三隅不足以反一隅的,这些话不真实也很明显了。为什么《史记》竟然根据追述逆料的话而记载为实事呢!大概我曾经读过《大雅》中的《瞻〇》、《召〇》两篇,以及《小雅》中的《节南山》、《正月》、《十月》、《雨无正》等篇,所讽刺的周幽王失德、群奸擅政的事正也很多,不只是褒姒一事而已;而周朝遭受戎人的祸患,由来已久,周穆王时曾经征讨犬戎,周宣王时猃狁内侵直到泾阳,《出车》、《六月》等篇屡次提到,到周幽王时周朝更加衰微,所以戎人更加放肆。《传》说:“周幽王举行大室之盟,戎人、狄人背叛了他。”《诗》说:“如今每天缩减国土百里。”那么戎人灭亡周朝不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大概因为周幽王昏庸放纵淫暴,聚敛刻薄的人在位,很久就失去了民心,所以戎人来侵伐而不能抵御;日渐蚕食,到第十一年就灭亡了;戎人的力量自足灭亡周朝,起初不等待申侯的愤怒。于是世上的议论者就据此认为周平王参与了弑父;其

戍申也,以为平王德其立己而忘不共戴天之仇,其亦过矣:且《晋语》、《郑语》但称西戎,《史记》分为西夷、犬戎二国而叠言之,亦非是。故今取《大雅》、《周语》之文及《郑语》篇终纪事之语次之,以著周亡之由;而於史苏、史伯所称者不采,於《史记》所述者删而存之,惧诬也。

译庚申年,有人认为是平王感激申侯拥立自己,从而忘记了不共戴天的仇恨,这种看法也是错误的:况且《晋语》、《郑语》只称西戎,《史记》将西夷、犬戎分为两国并并列提及,也不正确。所以现在选取《大雅》、《周语》的文字以及《郑语》篇末记载史事的语句进行编排,以阐明周朝灭亡的原因;而对于史苏、史伯所提到的内容不予采纳,对于《史记》所述的内容则删减后保留,是担心造成歪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