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康诰第十一
百里。侯服去王城千里,甸服千五百里,男服去王城二千里,采服二千五百里,卫服三千里,与《禹贡》异制。五服之百官,播率其民和悦,并见即事於周。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周公皆劳勉五服之,人遂乃因大封命,大诰以治道。○陆云:“乃洪治同,一本作‘周公乃洪大诰治’。”劳,力报反。
译百里。侯服距离王城千里,甸服距离王城一千五百里,男服距离王城二千里,采服距离王城二千五百里,卫服距离王城三千里,这与《禹贡》的制度不同。五服的百官,普遍率领他们的百姓和悦顺从,一同前来在周朝任职。周公全都勤勉,于是广泛地发布大诰以治理天下。周公都慰劳勉励五服的人,于是便因此进行大规模的封赏任命,用大诰来宣示治道。○陆云说:“‘乃洪治同’,另一版本作‘周公乃洪大诰治’。”劳,音力报反。
[疏]“惟三”至“诰治”○正义曰:言惟以周公摄政七年之三月,始明死而生魄,月十六日己未,於时周公初造基趾,作新大邑於东国洛水之汭,四方之民大和悦而集会,言政治也。此所集之民,即侯、甸、男、采、卫五服。百官播率其民和悦,并见即事於周之东国,而周公皆慰劳劝勉之。乃因大封命以康叔为卫侯,大诰以治道。○传“周公”至“魄生”○正义曰:知“周公摄政七年之三月”者,以《洛诰》即七年反政而言新邑营及献卜之事,与《召诰》参同,俱为七年,此亦言作新邑,又同《召诰》,故知七年三月也。若然,《书传》云四年建卫侯而封康叔,五年营成洛邑,六年制礼作乐。《明堂位》云“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即云“颁度量,而天下大服”,又云“六年制礼作乐”,是六年已有明堂在洛邑而朝诸侯。言六年已作洛邑而有明堂者,《礼记》后儒所录,《书传》伏生所造,皆孔所不用。始生魄,月十六日戊午,社于新邑之明日。“魄”与“明”反,故云“明消而魄生”。○传“初造”至“集会”○正义曰:所以初基东国洛者,以天下土中故也。其《召诰》与《大司徒》文之所出。《释言》云:“集,会也。”以主治民,故民服悦而见大平也。“初基”者,谓初始营建基址,作此新邑,此史总序言之。郑以为此时未作新邑,而以“基”为谋,大不辞矣。○传“此五”至“於周”○正义曰:“男”下独有“邦”,以五服男居其中,故举中则五服皆有“邦”可知,言“邦”见其国君焉。以《大司马职》《大行人》,故知五服,“服五百里”。《禹贡》五服通王畿,此在畿外,去王城五百里,故每畿计之,至卫服三千里,言“与《禹贡》异制”也,通王畿与不通为异。以此计畿之均,故须土中。若然,黄帝与帝喾居偃师,馀非土中者,自出当时之宜。实在土中,因得而美善之也。不见要服者,郑云:“以远於役事而恒阙焉。”君行必有臣从,即卿大夫及士,见亦主其劳,故云五服之内,百官播率其民和悦即事。以土功劳事,民之所苦也,而此和悦,见太平也。而《书传》云:“示之以力役,其民犹至,况导之以礼乐乎?”是也。○传“周公”至“治道”○正义曰:太保以戊申至,七月庚戌,已云“庶殷攻位於洛汭”,则庶殷先与之期于前至也。周公以十三日乙卯“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此日当勉其民,此因命而并言之。序云“邦康叔”,“洪”,大也,为大封命大诰康叔以治道也。郑玄以“洪”为代,言周公代成王诰。何故代诰而反诰王,呼之曰“孟侯”?为不辞矣。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周公称成王命,顺康叔之德,命为孟侯。孟,长也。五侯之长,谓方伯,使康叔为之。言王使我命其弟封。封,康叔名。称小子,明当受教训。○长,丁丈反,下同。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惟汝大明父文王,能显用俊德,慎去刑罚,以为教首。○去,羌吕反,下“欲去”、“去疾”同。不敢侮鳏寡,庸庸,祇祇,威威,显民。惠恤穷民,不慢鳏夫寡妇,用可用,敬可敬,刑可刑,明此道以示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用此明德慎罚之道,始为政於我区域诸夏,故於我一二邦皆以修治。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我西土岐周,惟是怙恃文王之道,故其政教冒被四表,上闻于天,天美其治。○怙音户。冒,莫报反,覆也。闻如字,徐又音问。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天美文王,乃大命之杀兵殷,大受其王命。谓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授武王。○殪,於计反。越厥邦厥民,惟时叙。於其国,於其民,惟是次序,皆文王教。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汝寡有之兄武王,勉行文王之道,故汝小子封得在此东土为诸侯。○勖,许玉反。
[疏]“王若”至“东土”○正义曰:言周公称成王命,顺康叔之德而言曰:“命汝为孟侯。王又使我教命其弟小子封。其所教
译[疏]“惟三”至“诰治”○正义说:是说只有周公摄政七年的三月,才开始明白死而生魄,即十六日己未,当时周公初次奠定基址,在东国洛水弯曲处建造新的大邑,四方百姓非常和悦地集会,谈论政治。这些集会的百姓,就是侯、甸、男、采、卫五服的居民。百官率领他们的百姓和悦地前来,并在周朝的东国就职,周公都慰劳劝勉他们。于是趁机大封,任命康叔为卫侯,大诰以治理之道。○传“周公”至“魄生”○正义说:知道是“周公摄政七年三月”的,是因为《洛诰》在七年还政时提到新邑营建及献卜之事,与《召诰》参证相同,都是七年,这里也说作新邑,又与《召诰》相同,所以知道是七年三月。如果这样,《书传》说四年建立卫侯而封康叔,五年营建成洛邑,六年制礼作乐。《明堂位》说“从前周公在明堂之位朝见诸侯”,接着说“颁布度量,而天下大服”,又说“六年制礼作乐”,这是六年已有明堂在洛邑而朝见诸侯。说六年已作洛邑而有明堂的,是《礼记》后儒所记录,《书传》是伏生所造,都是孔子所不采用的。开始生魄,是十六日戊午,在新邑社祭的第二天。“魄”与“明”相反,所以说“明消而魄生”。○传“初造”至“集会”○正义说:之所以在东国洛水初次奠基,是因为天下土中缘故。这是《召诰》与《大司徒》文字的来源。《释言》说:“集,会也。”因为主治百姓,所以百姓服悦而见到大平。“初基”,是说初始营建基址,建造这个新邑,这是史官总序的话。郑玄认为此时未作新邑,而把“基”解释为谋划,大不合辞义了。○传“此五”至“於周”○正义说:“男”下独有“邦”,因为五服中男服居其中,所以举中则五服皆有“邦”可知,说“邦”是显示其国君。根据《大司马职》《大行人》,所以知道五服,“服五百里”。《禹贡》五服通王畿,这在畿外,离王城五百里,所以每畿计算,到卫服三千里,说“与《禹贡》制度不同”,通王畿与不通为异。以此计算畿的均等,所以必须土中。如果这样,黄帝与帝喾居偃师,其余非土中的,自出于当时的适宜。实在土中,因而得以美善。不见要服的,郑玄说:“因为远离役事而常缺。”君行必有臣从,即卿大夫及士,见也主要其劳,所以说五服之内,百官率领百姓和悦就职。以土功劳事,是百姓所苦的,而这里和悦,显示太平。而《书传》说:“示之以力役,其民尚且到来,何况导之以礼乐呢?”是对的。○传“周公”至“治道”○正义说:太保以戊申至,七月庚戌,已说“庶殷攻位于洛汭”,则庶殷先前与之期于前至。周公以十三日乙卯“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此日当勉其民,此因命而并言之。序说“邦康叔”,“洪”,大也,为大封命大诰康叔以治道。郑玄以“洪”为代,说周公代成王诰。为何代诰而反诰王,呼之曰“孟侯”?是不合辞义了。
王说:“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周公称成王命,顺康叔之德,命为孟侯。孟,长也。五侯之长,谓方伯,使康叔为之。言王使我命其弟封。封,康叔名。称小子,明当受教训。○长,丁丈反,下同。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惟汝大明父文王,能显用俊德,慎去刑罚,以为教首。○去,羌吕反,下“欲去”、“去疾”同。不敢侮鳏寡,庸庸,祇祇,威威,显民。惠恤穷民,不慢鳏夫寡妇,用可用,敬可敬,刑可刑,明此道以示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用此明德慎罚之道,始为政於我区域诸夏,故於我一二邦皆以修治。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我西土岐周,惟是怙恃文王之道,故其政教冒被四表,上闻于天,天美其治。○怙音户。冒,莫报反,覆也。闻如字,徐又音问。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天美文王,乃大命之杀兵殷,大受其王命。谓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授武王。○殪,於计反。越厥邦厥民,惟时叙。於其国,於其民,惟是次序,皆文王教。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汝寡有之兄武王,勉行文王之道,故汝小子封得在此东土为诸侯。○勖,许玉反。
[疏]“王若”至“东土”○正义说:说周公称成王命,顺康叔之德而言曰:“命汝为孟侯。王又使我教命其弟小子封。其所教
命者,惟汝大明德之父文王,能显用俊德,慎去刑罚,以为教首。故惠恤穷民,不侮慢鳏夫寡妇,况贵强乎?其明德,用可用,敬可敬,其慎罚,威可威者,显此道以示民。用此道,故始为政於我区域诸夏,由是於我一二诸国渐以修治也。上政既修,我西土惟是怙恃文王之道,故其政教冒被四表,闻于上天,天美其治道。以此上天乃大命文王以诛杀之道,用兵除害于殷,大受其王命,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也。其所受二分者,於其国,於其民,惟是皆有次序,以文王之德故也。汝寡有之兄武王,勉行文王之道,故受命克殷,今汝小子封故得在此东土为诸侯。是文王之道,明德慎罚,既用受命,武王无所复加,以为勉行,所以汝必法之。”○传“周公”至“教训”○正义曰:以“曰”者为命辞,故曰“周公称成王命,顺康叔之德,命为孟侯。孟,长也。五侯之长,谓方伯”。使康叔为之长者,即州牧也。“五侯之长”,五等诸侯之长也。而《左传》云:“五侯九伯,汝实征之。”彼谓上公之伯,故征九伯。而此“五侯”当州牧之“五侯”,与彼不同。《王制》有连、属、率、伯也,孔以五侯亦方伯,则四方者皆可为方伯,而此方伯自是州牧也。康叔以母弟令德受大国封命,固非卒及连、属也。虞夏及周既有牧,又《离骚》云“伯昌作牧”,殷亦有牧,伯四代皆通也,非如郑玄云“殷之州长曰伯”。以“称小子”为幼弱,故“明当受教训”,故云“使我命其弟”,为亲亲而使我用戒故也。此指命康叔为之,而郑以总告诸侯,依《略说》以太子十八为孟侯而呼成王。既礼制无文,义理骈曲,岂周公自许天子,以王为孟侯?皆不可信也。○传“惟汝”至“教首”○正义曰:以近而可法,不过子之法父,故举文王也。法者不过除恶行善,故云“明德慎罚”也。○传“惠恤”至“示民”○正义曰:“用可用,敬可敬”,即“明德”也。“用可用”谓小德小官,“敬可敬”谓大德大官,“刑可刑”谓“慎罚”也。○传“天美”至“武王”○正义曰:“天美文王,乃天命之杀兵殷”者,“殪”,杀也,“戎”,兵也,用诛杀之道以兵患殷。文王以伐殷事未卒而言“杀兵殷”者,谓三分有二,为灭殷之资也。
译所谓天命,只有你大明的父亲文王,能够彰显并运用俊美的德行,谨慎地废除刑罚,以此作为教化的首要原则。因此他恩惠体恤穷困的百姓,不轻慢侮辱鳏夫寡妇,何况是尊贵强大的人呢?他那光明的德行,任用应当任用的人,尊敬应当尊敬的人;他那谨慎的刑罚,威慑应当威慑的人,彰显这些道理来示现给百姓。运用这些道理,所以开始在我国的区域和诸夏施行政治,由此在我国的一两个诸侯国逐渐得以修治。上层的政治既然修治好了,我国西土只依仗和信赖文王的道,所以他的政教覆盖四方,上达于天,上天赞美他的治国之道。因此上天于是大命文王以诛杀之道,用兵在殷商除害,大大承受了天命的王权,三分天下而占有其二。他所占有的那二分,在他的国家,在他的百姓,都只有井然有序,这都是因为文王的德行啊。你寡少的兄长武王,勉力奉行文王的道,所以承受天命攻克了殷商,如今你小子康叔得以在这东土作为诸侯。这是文王的道,明德慎罚,既然运用它而承受天命,武王没有再增加什么,只是勉力奉行,所以你务必效法它。”○传“周公”至“教训”○正义曰:因为“曰”字是命辞,所以说“周公称引成王的命令,顺应康叔的德行,任命他为孟侯。孟,是长的意思。五侯之长,是指方伯”。让康叔做这个长者,就是州牧。“五侯之长”,是五等诸侯之长。而《左传》说:“五侯九伯,你实际征伐他们。”那是指上公之伯,所以征伐九伯。而这里的“五侯”应当是州牧的“五侯”,与那里不同。《王制》有连、属、率、伯,孔颖达认为五侯也是方伯,那么四方都可以做方伯,而这里的方伯自然是州牧。康叔凭借母弟的美德承受大国封命,本来就不是卒及连、属。虞、夏及周既有牧,又《离骚》说“伯昌作牧”,殷也有牧,伯在四代都通用,不像郑玄说“殷的州长叫伯”。因为“称小子”是年幼弱小,所以“明当受教训”,所以说“使我命令他的弟弟”,是因为亲亲而让我用告诫的缘故。这里是指命令康叔做这件事,而郑玄认为是总告诸侯,依据《略说》以十八岁的太子为孟侯而称呼成王。既然礼制没有明文,义理牵强曲折,难道周公自许天子,以王为孟侯?都不可信。○传“惟汝”至“教首”○正义曰:因为近而可效法,不过子是效法父,所以举出文王。效法者不过除恶行善,所以说“明德慎罚”。○传“惠恤”至“示民”○正义曰:“用可用,敬可敬”,就是“明德”。“用可用”指小德小官,“敬可敬”指大德大官,“刑可刑”指“慎罚”。○传“天美”至“武王”○正义曰:“天赞美文王,于是天命他杀伐殷商”者,“殪”,是杀的意思,“戎”,是兵的意思,用诛杀之道以兵患殷商。文王因为伐殷的事没有完成而说“杀伐殷商”,是指三分天下有其二,作为灭殷的资本。
王曰:“呜呼!封,汝念哉!念我所以告汝之言。今民将在祇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今治民将在敬循汝文德之父,继其所闻,服行其德言,以为政教。○遹音聿,又音述,马绍:“述也。”衣如字,徐於既反。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往之国,当布求殷先智王之道,用安治民。汝丕远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汝当大远求商家耇老成人之道,常以居心,则知训民。○耇音狗。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又当别求所闻父兄用古先智王之道,用其安者以安民。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大于天,为顺德,则不见废,常在王命。
[疏]“王曰呜呼封汝”至“王命”○正义曰:既言文王“明德慎罚”之训,武王尚行之,汝既得为君,方别陈明德之事,故称王命而言曰:“呜呼!封,汝常念我所以告汝之言哉!今治民所行,将在敬循汝文德之父,继其所闻者,服行其德言,以为政教。汝往之国,当分布求於殷先智王之道,用安治民。不但法其先君,汝又当须大远求商家耇老成人之道,居之於心,即知训民矣。其外又更当别求所闻父兄用古先智王之道,用其安者以安民。即古虞夏之道也。人事既然,又阐大於天之道而为顺德,又加之宽容,则汝身不见废,常在王命。”○传“今治”至“政教”○正义曰:“继其所闻,服行其德言”者,谓文王先有所闻善事,今令康叔继续其文王所闻善事,被服而施行其德言,以为政教也。○传“汝当”至“训民”○正义曰:上云“敷求殷先哲王”,谓求殷之贤君,此言“求商家耇老成人”,谓求殷之贤臣。“大远”者,备遍求之。○传“又当”至“安民”○正义曰:以父兄乃所居殷外,故云“别求”。上只言“遹乃文考”,并言“兄”者,以上云“寡兄勖”,则以文武道同,言文可以兼武,故并言“父兄”也。“古先哲王”,郑云:“虞夏也。”孔亦当然。以上代与今事远,不可以同,故言“用其安者”。○传“大于”至“王命”○正义曰:以天道人用而光大之,故因云“大”也。其文王及殷古先哲王,与天其道不异,以前后圣迹虽殊,同天不二也。以康叔亚圣大贤,治殷馀恶,故使之用天道为顺德也。
王曰:“呜呼!小子封,恫瘝乃身,敬哉!恫,痛。瘝,病。治民务除恶政,当如痛病在汝身欲去之,敬行我言。○恫音通,又敕动反。敕,古顽反。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天德可畏,以其辅诚。人情大可见,以小人难安。○棐音匪,又芳鬼反。忱,巿林反。往尽乃心,无康好逸豫,乃其乂民。往当尽汝心为政,无自安好逸豫宽身,其乃治民。○尽,徐子忍反。好,呼报反。我闻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不在大,起於小;不在小,小至於大。言怨不可为,故当使不顺者顺,不勉者勉。○懋音茂。已!汝惟小子,乃服惟弘王,应保殷民,已乎!汝惟小子,乃当服行德政,惟弘大王道,上以应天,下以安我所受殷之民众。○应,应对之应,注同,徐於甑反。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弘王道,安殷民,亦所以惟助王者居顺天命,为民日新之教。
[疏]“王曰呜呼小”至“新民”○正义曰:所明而云行天人之德者,其要在於治民,故言王曰:“呜呼!小子封,治民为善而除恶政,当如痛病在汝身欲去之,敬行我言哉!所以去恶政者,以天德可畏者,以其辅诚故也。以民情大率可见,所以可见者,以小人难保也。安之既难,其往治之,当尽汝心为政,无自安好逸豫而宽纵,乃其可以治民。我闻名遗言曰,人之怨不在事大,或由小事而起。虽由小事而起,亦不恒在事小,因小至大。是为民所怨,事不可为。当使施顺,令不顺者顺。勉力劝行,令不勉者勉。则其怨小大都消,令汝消怨者。已乎!汝惟小子,乃当服行政德,惟弘大王道,上以应天,下以安我所受殷民。不但汝身所当行,此亦惟助王者居顺天命,为民日新之教。”○传“恫痛”至
译王说:“唉!封,你要记住啊!要记住我用来告诫你的话。现在治理百姓,关键在于恭敬地遵循你文德之父(文王)的教诲,继承他所听闻的道理,践行他的道德言论,以此作为政教准则。你去就任封国,应当广泛探求殷朝先代圣王的治国之道,用来安定和治理百姓。你要大力地、长远地探求商朝年高德劭的贤人的道理,将其存于心中,就能懂得如何训导百姓。还要另外探求父兄所传述的古代先代圣王的道理,用其中安定的方法来安定百姓。要效法天道,顺应德行以宽裕自身,这样就不会被废弃,能常保王命。”
[疏]“王曰呜呼封汝”至“王命”○正义说:既然说了文王“明德慎罚”的训诫,武王尚且奉行,你既然已经做了国君,正要分别陈述明德的事情,所以称王命而说:“唉!封,你要常念我用来告诫你的话啊!现在治理百姓所行的,关键在于恭敬地遵循你文德之父,继承他所听闻的,践行他的道德言论,以此作为政教。你去就任封国,应当分布探求殷朝先代圣王的道理,用来安定治理百姓。不但效法先君,你还要大力地、长远地探求商朝年高德劭的贤人的道理,存于心中,就知道如何训导百姓了。此外还要另外探求父兄所传述的古代先代圣王的道理,用其中安定的方法来安定百姓。这就是古代虞夏的道理。人事既然如此,又要阐发广大的天道而顺应德行,再加上宽容,那么你的身体就不会被废弃,能常保王命。”○传“今治”至“政教”○正义说:“继承他所听闻的,践行他的道德言论”,是说文王先前有所听闻的善事,现在让康叔继续文王所听闻的善事,披戴并施行他的道德言论,以此作为政教。○传“汝当”至“训民”○正义说:上面说“广泛探求殷朝先代圣王”,是说探求殷朝的贤君,这里说“探求商朝年高德劭的贤人”,是说探求殷朝的贤臣。“大远”,是普遍探求的意思。○传“又当”至“安民”○正义说:因为父兄是居住在殷朝之外的人,所以说“另外探求”。上面只说“遵循你文德之父”,这里并说“兄”,是因为上面说“寡兄勉励”,那么文王武王道相同,说文可以兼武,所以并说“父兄”。“古代先代圣王”,郑玄说:“是虞夏。”孔颖达也认为如此。因为以上朝代与现在事情相距遥远,不能相同,所以说“用其中安定的方法”。○传“大于”至“王命”○正义说:因为天道被人所用而光大,所以因说“大”。文王以及殷朝古代先代圣王,与天道没有不同,因为前后圣人的事迹虽然不同,但同于天道而不二。因为康叔是亚圣大贤,治理殷朝残余的恶习,所以让他用天道作为顺应的德行。
王说:“唉!小子封,要把百姓的病痛当作你自己的病痛,要恭敬啊!恫,痛。瘝,病。治理百姓务必去除恶政,应当像病痛在你自己身上想要去除它那样,恭敬地实行我的话。天道可畏,因为它辅助诚信。民情大体可见,因为小人难以安抚。你去要尽心竭力,不要贪图安逸享乐,这样才能治理好百姓。我听说:‘怨恨不在于事情大,也不在于事情小,要使不仁爱的人仁爱,使不勤勉的人勤勉。’怨恨不在于事情大,起于小事;不在于事情小,小事发展到大会变成大事。说怨恨不可为,所以应当使不顺从的人顺从,不勤勉的人勤勉。罢了!你虽然是小子,但要施行并弘扬王道,应当安抚殷朝的百姓,罢了!你虽然是小子,但要施行德政,弘扬大王道,上以应合天命,下以安抚我所接受的殷朝民众。这也是帮助王居守天命,使百姓日日更新。”
[疏]“王曰呜呼小”至“新民”○正义说:所说明而说行天人之德,其关键在于治理百姓,所以说王曰:“唉!小子封,治理百姓为善而去除恶政,应当像病痛在你自己身上想要去除它那样,恭敬地实行我的话啊!所以去除恶政,是因为天道可畏,因为它辅助诚信的缘故。因为民情大体可见,之所以可见,是因为小人难以安抚。安抚既然困难,你去治理时,应当尽心竭力为政,不要自安好逸豫而宽纵,这样才能治理百姓。我闻名遗言说,人的怨恨不在于事情大,或由小事而起。虽然由小事而起,也不恒在小事,因小至大。这是被百姓怨恨,事情不可为。应当使施顺,令不顺从的人顺从。勉力劝行,令不勤勉的人勤勉。那么怨恨无论大小都消除,让你消除怨恨。罢了!你虽然是小子,但要施行德政,弘扬大王道,上以应合天命,下以安抚我所接受的殷朝百姓。不但你自身所当行,这也只是帮助王居守顺天命,为百姓施行日日更新的教化。”○传“恫痛”至
“我言”○正义曰:“恫”声类於痛,故“恫”为痛也。“瘝,病”,《释诂》文。以痛病在汝身以述治民,故务除恶政如已病也。戒之而言“敬”,故知“敬行我言”也。郑玄云:“刑罚及已为痛病。”其义不及去恶若已病也。○传“天德”至“难安”○正义曰:人情所以大可见者,以小人难安为可见,故须安之。○传“不在”至“者勉”○正义曰:以致怨恐谓由大恶,故云“不在大,起於小”,言怨由小事起。“不在小”者,谓为怨不恒在小,言其初小,渐至於大怨,故使不顺者顺,不勉者勉,其怨自消也。○传“弘王”至“之教”○正义曰:“亦所以惟助王”者,言非直康叔身行有益,亦惟助王者居顺天命,为民日新之教,谓渐致太平,政教日日益新也。
译“我言”○孔颖达正义说:“恫”的读音与“痛”相近,所以“恫”就是痛的意思。“瘝,病”,这是《尔雅·释诂》中的文句。因为将痛病加在你们身上来阐述治理百姓的道理,所以要务必像对待自己的病痛一样去除恶政。告诫你们要“敬”,所以知道是“恭敬地奉行我的言语”。郑玄说:“刑罚施加到自己身上就是痛病。”他的解释没有达到像对待自己的病痛那样去除恶政的程度。○传文“天德”至“难安”○孔颖达正义说:人情之所以能够明显地看出来,是因为小人难以安定这一点显而易见,所以必须使他们安定。○传文“不在”至“者勉”○孔颖达正义说:招致怨恨恐怕是因为大的恶行,所以说“不在于大,而起于小”,意思是怨恨是由小事引起的。“不在小”的意思是,造成怨恨并不总是停留在小事上,是说起初是小怨,逐渐发展到大的怨恨,所以使不顺从的人顺从,不勤勉的人勤勉,他们的怨恨自然就会消除。○传文“弘王”至“之教”○孔颖达正义说:“也是用来辅助君王”的意思是,说不仅仅是康叔自身的行为有益,也是用来辅助君王顺应天命,为百姓施行日日更新的教化,意思是逐渐达到太平,政教一天天日益更新。
王曰:“呜呼!封,敬明乃罚。叹而敕之,凡行刑罚,汝必敬明之。欲其重慎。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小罪非过失,乃惟终身行之,自为不常,用犯汝。○眚,所领反,本亦作省。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適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汝尽听讼之理以极其罪,是人所犯,亦不可杀,当以罚宥论之。○宥,于救反。
[疏]“王曰呜呼封敬”至“可杀”○正义曰:以上既言“明德”之理,故此又云“慎罚”之义,而王言曰:“呜呼!封,又当敬明汝所行刑罚,须明其犯意。人有小罪,非过误为之,乃惟终身自为不常之行,用犯汝,如此者,有其罪小,乃不可不杀,以故犯而不可赦。若人乃有大罪,非终行之,乃惟过误为之,以此故,汝当尽断狱之道以穷极其罪,是人所犯,乃不可以杀,当以罚宥论之,以误故也。即原心定罪,断狱之本,所以须敬明之也。”
王曰:“呜呼!封,有叙,时乃大明服,叹政教有次叙,是乃治理大明,则民服。惟民其敕懋和。民既服化,乃其自敕正勉为和。若有疾,惟民其毕弃咎。化恶为善,如欲去疾,治之以理,则惟民其尽弃恶修善。○咎,其九反。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爱养纫宴安孩儿赤子,不失其欲,惟民其皆安治。○孩,亥才反。非汝封刑人杀人,言得刑杀罪人。无或刑人杀人。无以得刑杀人,而有妄刑杀非辜者。非汝封又曰劓刵人,劓,截鼻。刵,截耳。刑之轻者,亦言所得行。○劓,鱼器反。刵,如志反。无或劓刵人。”所以举轻以戒,为人轻行之。
[疏]“王曰呜呼封有”至“刵人”○正义曰:以刑者政之助,不得已即用之;非情好杀害,故又本於政不可以滥刑,而王言曰:“呜呼!封,欲正刑之本,要而汝政教有次序,是乃治理大明则民服。惟民既服从化,其自敕正勉力而平和。然政之化恶为善,若有病而欲去之,治之以理,则惟民其尽弃恶而修善。言爱养人阳母之安赤子,惟民为善,其皆安治。为政保民之如此,不可行以淫刑,岂非汝封得刑人杀人乎?言得刑杀不可以得故,而有滥刑人杀人无辜也。非汝封又曰劓刵人,无以得故,而有所滥劓刵人之无罪者也。”○传“化恶”至“修善”○正义曰:人之有疾,治之以理则疾去。人之有恶,化之以道则恶除。○传“爱养”至“安治”○正义曰:既去恶,乃须爱养之为善,人为上养,则化所行,故言其皆安治。子生赤色,故言“赤子”。○传“劓截”至“得行”○正义曰:以国君故得专刑杀於国中,而不可滥其刑,即墨、劓、剕、宫也。“劓”在五刑为截鼻,而有“刵”者,《周官》五刑所无,而《吕刑》亦云“劓刵”,《易·噬嗑》上九云“何校灭耳”。郑玄以臣从君坐之刑,孔意然否未明,要有刵而不在五刑之类。言“又曰”者,周公述康叔,岂非“汝封”又自言曰得劓刵人?此“又曰”者,述康叔之“又曰”。
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言外土诸侯奉王事,汝当布陈是法,司牧其众,及此殷家刑罚有伦理者兼用之。○臬,鱼列反。又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要囚,谓察其要辞以断狱。既得其辞,服膺思念五六日,至於十日,至於三月,乃大断之。言必反覆思念,重刑之至也。○要,於宵反。蔽,必世反。断,丁乱反,下及篇末同。覆,芳服反。
[疏]“王曰外事”至“要囚”○正义曰:言不滥刑,不但国内,而王言曰:“若外土诸侯奉王事以至汝,汝当布陈是刑法以司牧其众,及此殷家刑罚有伦理者兼用之。”周公又重言曰:“既用刑法,要察囚情,得其要辞,以断其狱。当须服膺思念之,五日六日,次至於十日,远至於三月,一时乃大断囚之要辞。”言必反覆重之如此,乃得无滥故耳。○传“言外”至“用之”○正义曰:外土以狱事上於州牧之官,为奉土事,汝当用刑书,为布陈是刑法,为
译王说:“唉!封,你要恭敬地明察你的刑罚。告诫并训示你,凡是施行刑罚,你务必恭敬明察。希望做到慎重。人犯了小罪,如果不是过失,而是终身坚持作恶,自行为不轨之事,从而触犯你的法律,那么即使罪小,也不可不予以处死。人犯了大罪,如果不是终身坚持作恶,而是出于过失或灾祸,那么即使罪行极重,也不可处死。”你要详尽地听取诉讼的道理以穷究其罪,这样的人所犯的罪,也不可以处死,应当用刑罚宽恕来论处。
[疏]“王曰呜呼封敬”至“可杀”○正义说:以上既然说了“明德”的道理,这里又说“慎罚”的意义,于是王说:“唉!封,又当恭敬明察你所施行的刑罚,须明察其犯罪意图。人犯了小罪,不是过误所致,而是终身自行为不常之行,从而触犯你的法律,像这样,即使罪小,也不可不予以处死,因为故意犯罪而不可赦免。如果人犯了大罪,不是终身坚持作恶,而是出于过误,因此,你应当详尽地断狱之道以穷极其罪,这样的人所犯的罪,不可以处死,应当用刑罚宽恕来论处,因为是误犯的缘故。这就是原心定罪,断狱的根本,所以必须恭敬明察。”
王说:“唉!封,政教有次序,这样治理才能大明,百姓才会服从。百姓既已服从教化,就会自我端正,勉力追求和谐。如果有疾恶,百姓就会全部抛弃过错。化恶为善,如同去除疾病,用道理治理,那么百姓就会尽弃恶行而修善。爱护养育百姓如同爱护初生的婴儿,百姓就会安康治理。不是你封有权刑人杀人,是说可以刑杀罪人。不要随意刑人杀人。不要因为有可以刑杀的理由,而妄自刑杀无辜者。不是你封又说可以劓刵人,劓是截鼻,刵是截耳。这些较轻的刑罚,也说可以施行。不要随意劓刵人。”这是举轻以戒,防止人们轻率地施行刑罚。
[疏]“王曰呜呼封有”至“刵人”○正义说:因为刑罚是政教的辅助,不得已才使用;并非喜好杀害,所以又本着政教不可以滥刑的原则,于是王说:“唉!封,想要端正刑罚的根本,在于你的政教有次序,这样治理才能大明,百姓才会服从。百姓既已服从教化,就会自我端正,勉力而平和。政教化恶为善,如同有病想要去除,用道理治理,那么百姓就会尽弃恶而修善。说爱护养育百姓如同母亲爱护初生的婴儿,百姓为善,就会全部安康治理。为政保民如此,不可施行淫刑,难道不是你封有权刑人杀人吗?说可以刑杀不可以因此而有滥刑杀无辜者。不是你封又说可以劓刵人,不要因为有可以的理由,而有所滥劓刵无罪者。”○传“化恶”至“修善”○正义说:人有疾病,用道理治疗则疾病去除。人有恶行,用道义教化则恶行消除。○传“爱养”至“安治”○正义说:既然去除了恶行,就需要爱护养育其为善,人为上位者养育,则教化所行,所以说全部安康治理。婴儿出生时肤色红,所以说“赤子”。○传“劓截”至“得行”○正义说:因为国君有权在国家中专行刑杀,但不可滥施刑罚,即墨、劓、剕、宫等。“劓”在五刑中是截鼻,而有“刵”者,《周官》五刑中没有,而《吕刑》也说“劓刵”,《易·噬嗑》上九说“何校灭耳”。郑玄认为是臣从君坐之刑,孔子的意思是否如此未明,总之有刵而不在五刑之类。说“又曰”者,周公述康叔,难道不是“汝封”又自言曰得劓刵人?这“又曰”者,是述康叔的“又曰”。
王说:“对于外地的政务,你应当颁布这些法度,管理民众,并且兼用殷代有伦理的刑罚。”又说:“对于重要的囚犯,要反复思考五六天,直到十天,甚至三个月,然后才做出重大的判决。”重要的囚犯,是指察其关键言辞以断狱。既得其关键言辞,就要在心中反复思考五六天,直到十天,直到三个月,然后才做出重大判决。说要反复思考,这是重视刑罚到了极点。
[疏]“王曰外事”至“要囚”○正义说:说不滥刑,不仅在国内,于是王说:“如果外地诸侯奉王事来到你这里,你应当颁布这些刑法以管理民众,并且兼用殷代有伦理的刑罚。”周公又重说:“既用刑法,要察囚情,得其关键言辞,以断其狱。应当须在心中反复思考,五日六日,次至于十日,远至于三月,一时才大断囚之关键言辞。”说要如此反复重视,才能不滥故耳。○传“言外”至“用之”○正义说:外地以狱事上报于州牧之官,为奉土事,你应当用刑书,为颁布这些刑法,为
司牧其众,故受而听之。既卫居殷墟,又周承於殷后,刑书相因,故兼用其有理者。谓当时刑书,或无正条,而殷有故事,可兼用,若今律无条,求故事之比也。“臬”为准限之义,故为法也。○传“要囚”至“之至”○正义曰:言“要囚”,明取要辞於囚以思讫事定,故言“乃大断之”。多至三月,故云“反覆思念,重刑之至”。顾氏云:“‘又曰’者,周公重言之也。”
译主管民众,所以接受并听从他们的意见。既然守卫居住在殷墟,又继承殷商之后的周朝,刑法典籍沿袭前代,所以兼用其中合理的部分。意思是当时的刑法典籍,或许没有明确的条文,而殷商有先例,可以兼用,就像现在法律没有条文,寻求先例作为比照一样。“臬”是标准界限的意思,所以作为法律。○传文“要囚”到“之至”○正义说:说“要囚”,表明从囚犯那里获取关键供词以思考完毕事情确定,所以说“于是进行重大判决”。多到三个月,所以说“反复思考,是重视刑罚的极致”。顾氏说:“‘又曰’是周公再次强调的话。”
王曰:“汝陈时臬事,罚蔽殷彝,陈是法事,其刑罚断狱,用殷家常法,谓典刑故事。○彝,以支反。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义,宜也。用旧法典刑,宜於时世者以刑杀,勿庸以就汝封之心所安。乃汝尽逊曰时叙,惟曰未有逊事。乃使汝所行尽顺,曰是有次叙,惟当自谓未有顺事,君子将兴,自以为不足。已!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朕心朕德惟乃知。已乎!他人未其有若汝封之心。言汝心最善,我心我德惟汝所知。欲其明成王所以命已之款心。○款,苦管反。
[疏]“王曰汝”至“乃知”○正义曰:此又申上既要囚思念,定其大断若为,而王言曰:“汝当陈是刑书之法以行事,其刑法断狱,用殷家所行常法故事,其陈法殷彝,皆用其合宜者以刑杀,勿用以就汝封意之所安而自行也,以用心不如依法故耳。言汝不但依法,乃使汝所行尽顺,曰是有次叙,犹当自惟曰未有顺事,其有馀若不足故耳。必期汝於大幸已乎!汝惟小子耳,而他人未其有若汝封之心。言汝心最善,汝心既善,我心我德惟汝所委知也。○传“陈是”至“故事”○正义曰:“陈是法事”,即上“汝陈时臬事”,“罚蔽殷彝”即上“殷罚有伦”。上据有初思念得失,此据临时行事也。○传“已乎”至“款心”○正义曰:此言“我”,我王也,以王命,故言王为“我”,以康叔为“己”。若汝不善我王家心德,汝所不知,则我不顺命汝款曲之心。只由汝最善,我王心德汝所遍知,故我王命汝以款曲之心。述康叔为言,故云“己”,欲令康叔明识此意也。
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凡民用得罪,为寇盗攘窃奸宄,杀人颠越人,於是以取货利。○攘,如羊反。宄音轨。暋不畏死,罔弗憝。”暋,强也。自强为恶而不畏死,人无不恶之者,言当消绝之。○暋音敏。憝,徒对反,徐徒猥反。强,其丈反。无不恶,乌路反,下“所大恶”、“疾恶”、“亦恶”并音同。
[疏]“凡民”至“弗憝”○正义曰:言人所慎刑者,以凡民所用得罪者,寇盗攘窃於外奸内宄,而杀害及颠越於人以取货利也。自强为之而不畏死,此为人无不恶之者,以此须刑绝之,故当慎刑罚耳。○传“凡民”至“货利”○正义曰:“目”,用也,言所用得罪者,由寇攘也。而为之於外内,既有劫窃,其劫窃皆有杀有伤,“越人”谓不死而伤,皆为之而取货利故也。○传“暋强”至“绝之”○正义曰:“暋,强也”,于《盘庚》已训而此重详之,以由此得罪,当须绝之。
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大恶之人犹为人所大恶,况不善父母,不友兄弟者乎?言人之罪恶,莫大於不孝不友。子弗祇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为人子不能敬身服行父道,而怠忽其业,大伤其父心,是不孝。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於为人父不能字爱其子,乃疾恶其子,是不慈。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於为人弟不念天之明道,乃不能恭事其兄,是不恭。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为人兄亦不念稚子之可哀,大不笃友于弟,是不友。○鞠,居六反。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惟人至此不孝、不慈、弗友、不恭,不於我执政之人得罪乎?道教不至所致。○吊音的。天惟与我民彝大湣乱。天与我民五常,使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而废弃不行,是大灭乱天道。○泯,徐武轸反。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言当速用文王所作违教之罚,刑此乱五常者,无得赦。
[疏]“王曰封元”至“无赦”○正义曰:以是所用得其罪,不但寇盗,王命而言曰:“封,非於骨肉之人为大恶,犹尚为人所大恶之,况惟不孝父母,不友兄弟者乎?其罪莫大於不孝也。何者?为人之子不能敬身服行其父事,而怠忽其业,大伤其父心,是不孝也。於为人父不能字爱其子,乃疾恶其子,是不慈也。於为人弟不能念天之明道,故乃不能恭事其兄,是不恭也。为人兄亦不能念
译王说:“你陈述当下的法度事务,以刑罚裁断符合殷代常法,陈述这些法度事务,其中的刑罚与断案,采用殷代的一贯常法,即指典刑中的旧例。‘彝’,音义为常。采用合乎道义的刑罚与杀戮,不要用来迎合你康叔内心的私安。义,就是适宜。采用旧法典刑,适宜于时世的用来刑杀,不要用来迎合你康叔内心所安适的。于是你完全顺从,说是有次序,只说没有顺从的事。于是使你所做的完全顺从,说是有次序,只应当自认为没有顺从的事,君子将要兴起,自以为不足。罢了!你只是小子,别人没有像你康叔这样的用心,我的心意与德行只有你知晓。罢了!别人没有像你康叔这样的用心。说你的心地最善,我的心意与德行只有你所知晓。想要让你明白成王任命你的诚恳心意。‘款’,音苦管。
[疏]“王曰汝”到“乃知”○正义说:这又是重申上面关于拘禁囚犯、深思熟虑,确定重大判决如何施行,而王说:“你应当陈述这些刑书的法度来行事,其中的刑法与断案,采用殷代所施行的一贯法度旧例,所陈述的法度殷彝,都采用那些合宜的来刑杀,不要用来迎合你康叔心意所安适而自行其是,因为用心不如依法的缘故。说你不仅依法,于是使你所做的完全顺从,说是有次序,还应当自认为没有顺从的事,这是因为有余而像不足的缘故。必定期望你获得大幸罢了!你只是小子罢了,而别人没有像你康叔这样的用心。说你的心地最善,你的心地既然善,我的心意与德行只有你所委实知晓。○传“陈是”到“故事”○正义说:“陈是法事”,就是上面说的“汝陈时臬事”,“罚蔽殷彝”就是上面说的“殷罚有伦”。上面依据起初深思得失,这里依据临时行事。○传“已乎”到“款心”○正义说:这里说“我”,我是王,因为王任命,所以说王为“我”,以康叔为“己”。如果你不善解我王家的心意与德行,你所不知晓,那么我就不顺从任命你的诚恳心意。只因为你最善,我王的心意与德行你所遍知,所以我王任命你以诚恳的心意。叙述康叔的话,所以说“己”,想要让康叔明白识知这个意思。
凡是百姓自己获罪,强盗抢劫、内外奸邪,杀人越货,凡是百姓用来获罪的,做强盗抢劫、内外奸邪,杀人颠越他人,借此获取财利。‘攘’,音如羊。‘宄’音轨。强暴不怕死,没有人不厌恶他们。”暋,强暴。自己强暴作恶而不怕死,人们没有不厌恶他们的,说应当消灭他们。‘暋’音敏。‘憝’,音徒对,徐音徒猥。强,音其丈。无不恶,音乌路,下面“所大恶”、“疾恶”、“亦恶”都同音。
[疏]“凡民”到“弗憝”○正义说:说人们慎重刑罚的原因,是因为凡是百姓用来获罪的,强盗抢劫在外、奸邪在内,而杀害及颠越他人以获取财利。自己强暴作恶而不怕死,这是人们没有不厌恶的,因此需要刑罚消灭他们,所以应当慎重刑罚。○传“凡民”到“货利”○正义说:“目”,用,说用来获罪的,是由于强盗抢劫。而在内外做这些,既有抢劫窃取,那些抢劫窃取都有杀害有伤害,“越人”指不死而受伤,都是借此获取财利。○传“暋强”到“绝之”○正义说:“暋,强暴”,在《盘庚》已经训释,这里再次详述,因为由此获罪,应当消灭他们。
王说:“康叔,元恶大憝,何况是不孝不友?大恶之人尚且为人们所大恶,何况是不善待父母、不友爱兄弟的人呢?说人的罪恶,没有比不孝不友更大的。儿子不敬顺服从父亲的事务,大大伤害父亲的心。作为儿子不能敬身服行父亲的道义,而怠忽他的事业,大大伤害父亲的心,这是不孝。作为父亲不能慈爱他的儿子,反而厌恶他的儿子,这是不慈。作为弟弟不念天道的显明,于是不能恭敬他的兄长,这是不恭。兄长也不念抚育幼子的哀怜,大大不友爱弟弟,这是不友。‘鞠’,音居六。只有哀怜这些,不于我执政之人获罪吗?只有人到了这不孝、不慈、不友、不恭的地步,不于我执政之人获罪吗?是教化不到所致。‘吊’音的。天与我民五常,大大灭乱。天给我民五常,使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而废弃不行,是大灭乱天道。‘泯’,徐音武轸。说,你应当迅速采用文王制定的刑罚,刑杀这些没有赦免。说应当迅速采用文王制定的违背教化的刑罚,刑杀这些扰乱五常的人,不得赦免。
[疏]“王曰封元”到“无赦”○正义说:因为这是用来获罪的,不只是强盗,王命令说:“康叔,不是在骨肉之人为大恶,尚且为人们所大恶,何况是不孝父母、不友兄弟的人呢?其罪恶没有比不孝更大的。为什么呢?作为儿子不能敬身服行父亲的事务,而怠忽他的事业,大大伤害父亲的心,这是不孝。作为父亲不能慈爱他的儿子,反而厌恶他的儿子,这是不慈。作为弟弟不能念天道的显明,所以不能恭敬兄长,这是不恭。作为兄长也不能念
稚子之可哀哉,大不友爱於弟,是不友也。惟人所行以至此不孝不友者,岂不由我执政之人道教不至,以得此罪乎?既人罪由教而致,天惟与我民以五常之性,使有恭孝,废弃不行,是大灭乱天道也。以由我灭乱,曰,乃其疾用文王所作违教之罚,刑此乱五常者,不可赦放也。”○传“大恶”至“不友”○正义曰:言将有作奸宄大恶,犹为人所大恶,况不孝父母,不善兄弟者乎?《孝经》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是也。《释亲》云:“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下文不言“母”,母同於父。父子尊卑而异等,故“孝”名上不通於下。其兄弟虽有长幼而同伦,故共“友”名也。○传“为人”至“不孝”○正义曰:“考”亦通生死,即此文及《酒诰》是也。下《曲礼》云“死曰考”,是对例耳。人予以述成父事为孝,怠忽其业,即“其肯曰,我有后,不弃基”,故为大伤父心,即是上不孝也。则子不述父事,当轻於盗杀,况以为甚者,此圣人缘心立法,人莫不缘身本於父母也,自亲以及物,天然之理,故《孝经》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是也。以此言贼杀他人,罪小於骨肉相乖阻。但於他人言其极者,於亲言其小者,小则有不和詈争斗讼相伤者也。於亲小则伤心,大乃逆命,殴骂杀害,互相发起而可知也。○传“於为”至“不慈”○正义曰:上文不言“不慈”,意以“不孝”为总焉。父当言“义”而云“不慈”者,以父母於子并为慈,因父有爱敬多少而分之。言父义母慈,而由慈以义,故虽义言“不慈”,且见父兼母耳。○传“於为”至“不恭”○正义曰:善兄弟曰友,此言“不恭”者,“友”思念之辞,兄弟同伦,故俱言“友”;虽同伦而有长幼,其心友而貌恭,故因兄弟而分“友”文为二而言“恭”也。五教,即《左传》文十八年史克言也。於此言“天之明道”者,父子天性,不嫌非天明,故於兄弟言之。因上先言“不孝”,先言子於父,故此“不友”先言弟於兄,若举中以见上下,故此言天明,见五教皆是,即《孝经》云“则天之明”,《左传》云“为父子兄弟姻媾以象天明”,是於天理常然,为天明白之道。○传“为人”至“不友”○正义曰:言“亦”者,以兄弟同等而相亦,所谓《周书》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即此文也。不孝罪子,非及於父之辈,理所当然。而《周官》邻保以比伍相及,而赵商疑而发问,郑答云:“《周礼》太平制,此为居殷乱而言,斯不然矣。《康诰》所云,以骨肉之亲,得相容隐,故《左传》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周礼》所云,据疏人相督率之法,故相连获罪。故今之律令,大功已上得相容隐,邻保罪有相及是也。”
译年幼的孩子真是令人哀怜啊,对弟弟极不友爱,这就是不友爱。人们之所以走到不孝不友的地步,难道不是因为执政者教化未能普及,才导致他们犯下这样的罪过吗?既然人的罪过是由教化缺失所致,上天只赋予百姓五常的本性,使他们具备恭敬和孝顺,却废弃而不实行,这是极大地败坏扰乱天道。因为是我败坏扰乱了天道,所以说,应当迅速施行文王所制定的违背教化的刑罚,惩处这些败坏五常的人,不可赦免释放。
传文“大恶”到“不友”部分,正义解释说:是说将有作奸犯科的大恶之人,尚且为人所深恶痛绝,何况是不孝顺父母、不友爱兄弟的人呢?《孝经》说“五刑所属的罪名有三千条,而没有比不孝更大的罪过”,就是这个意思。《释亲》说:“善待父母叫作孝,善待兄弟叫作友。”下文没有说“不慈母”,是因为母亲与父亲同类。父子之间尊卑不同等级,所以“孝”这个名称不能从上通到下。兄弟虽然有长幼之分但属于同类,所以共同使用“友”这个名称。
传文“为人”到“不孝”部分,正义解释说:“考”这个字也通用于生死,就像本文以及《酒诰》那样。下面的《曲礼》说“死了叫作考”,那只是相对而言的。人把继承完成父亲的事业叫作孝,如果怠慢疏忽了这份事业,就是“他说,我有后代,不会抛弃基业”,所以极大地伤害了父亲的心,这就是对上不孝。那么儿子不继承父亲的事业,应当比盗窃杀人轻,何况是更严重的罪行呢?这是圣人根据人心来制定法律,人没有不以身体的本源在于父母为起点的,从亲人推广到万物,这是天然的道理,所以《孝经》说:“不爱自己的亲人而爱别人,叫作违背道德;不敬自己的亲人而敬别人,叫作违背礼法。以顺从为逆反,百姓就没有准则了。不在善行上,而都在凶恶的德行上”,就是这个意思。由此说来,贼杀他人,罪过小于骨肉之间互相背离阻隔。但对于他人只说其极端情况,对于亲人则说其轻微情况,轻微的情况包括不和、辱骂、争斗、诉讼、互相伤害等。对于亲人,轻微则伤心,严重则违抗命令、殴打辱骂杀害,互相引发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
传文“於为”到“不慈”部分,正义解释说:上文没有说“不慈”,意思是把“不孝”作为总称。父亲应当说“义”却说“不慈”,是因为父母对于子女都称为慈,根据父亲有爱敬的多少来区分。说父亲义母亲慈,而由慈引申出义,所以虽然义却说“不慈”,并且体现父亲兼有母亲的意思。
传文“於为”到“不恭”部分,正义解释说:善待兄弟叫作友,这里说“不恭”,是因为“友”是思念的言辞,兄弟同类,所以都说“友”;虽然同类但有长幼,内心友爱而外表恭敬,所以根据兄弟关系把“友”文分为二而说“恭”。五教,就是《左传》文公十八年史克所说的。在这里说“天之明道”,是因为父子天性,不忌讳不是天明的意思,所以在兄弟方面说。因为上面先说“不孝”,先说儿子对父亲,所以这里“不友”先说弟弟对哥哥,如果举中间来见上下,所以这里说天明,表明五教都是这样,即《孝经》说“效法天的明道”,《左传》说“确立父子兄弟姻亲关系来效法天的明道”,这是在天理中恒常不变的,是天明白的道理。
传文“为人”到“不友”部分,正义解释说:说“亦”,是因为兄弟同等而互相亦,所谓《周书》说“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就是本文。不孝的罪责在于儿子,不牵连到父亲那一类,这是理所当然的。而《周官》中邻里保甲以比伍互相牵连,赵商怀疑并提出疑问,郑玄回答说:“《周礼》是太平时代的制度,这是针对居住在殷商乱世而言的,这不对。《康诰》所说,是因为骨肉至亲,得以互相容隐,所以《左传》说:‘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周礼》所说,是根据疏远的人互相督率的法则,所以相连获罪。所以现在的律令,大功以上的亲属得以互相容隐,邻里保甲的罪过有互相牵连,就是这样。”
不率大戛,矧惟外庶子训人?戛,常也。凡民不循大常之教,犹刑之无赦,况在外掌众子之官主训民者而亲犯乎?○戛,简八反。惟厥正人,越小臣诸节。惟其正官之人,於小臣诸有符节之吏,及外庶子,其有不循大常者,则亦在无赦之科。乃别播敷,造民大誉,弗念弗庸,瘝厥君,时乃引恶惟朕憝。汝今往之国,当分别播布德教,以立民大善之誉。若不念我言、不用我法者,病其君道,是汝长恶,惟我亦恶汝。○别,彼列反,注同。汝长,丁丈反,下同。已!汝乃其速由兹义率杀,亦惟君惟长。汝乃其速用此典刑宜於时世者,循理以刑杀,则亦惟君长之正道。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外正,惟威惟虐,大放王命,乃非德用乂。为人君长而不能治其家人之道,则於其小臣外正官之吏,并为威虐,大放弃王命,乃由非德用治之故。汝亦罔不克敬典,乃由裕民,惟文王之敬忌。常事人之所轻,故戒以无不能敬常。汝用宽民之道,当惟念文王之所敬思而法之。乃裕民,曰:‘我惟有及。’则予一人以怿。”汝行宽民之政,曰:“我惟有及於古。”则我一人以此悦怿汝德。○怿音亦。
[疏]“不率”至“以怿”○正义曰:言灭五常之害当除,凡民不循大道五常之教,犹刑之,况在外土掌庶子之官,主於训民,惟其正官之人,及於小臣诸有符节者,并为教首,其心不循大常,岂可赦也?以人之须有五常,汝今往之国,乃当分别播布德教,以立民大善之誉。若不念我言,不用我法,即病其为君之道,是汝长为恶矣,以此惟我亦恶汝也。已乎!既恶不可为,汝乃其疾用此典刑宜於时世者,循理以刑杀乱常者,则亦惟为人君,惟为人长之正道。既为人君长,不能治其五教,施於家人之道,则於其卑小臣外土正官之吏,惟为威暴,则为酷虐,大放弃王命矣。如是乃由汝非以道德用治之故。由此汝亦无得不能敬其常事,汝用宽民之道,当思惟念用文王之所敬畏而法之。汝以此行宽民之政,曰:“我原惟有及於古。”则我一人天子以此悦怿汝德矣。汝惟宜勤之。○传“戛常”至“犯乎”○正义曰:“戛”犹楷也,言为楷模之常,故“戛”为常也。述上凡民自得罪,故言“凡民不循大常之教”也。“犹刑之”即上云“刑兹无赦”故也。亦愚以况智,故言“况在外掌众子之官主训民者而亲犯乎”,即《周官》云“诸子”,《文王世子》云“庶子”也。以致教诸子,故为“训人”。《周礼》诸子之官亦是王朝之臣,言“在外”者,对父子兄弟为外。惟举庶子之官者,以其教训公卿子弟,最为急故也。郑玄以“训人”为师长,亦各一家之道也。○传“惟其”至“之科”○正义曰:“正官之人”,若《周官》三百六十职正官之首。“於小臣诸有符节”者,谓正人之下,非长官之身,下至符吏。“诸有符节”,为教人之故,故言有符节者。非要行道之符节,若为官行文书而有符,今之印者也。以上况之,故言“不循大常,亦在无赦之科”矣。在军者有旌节,亦得为有符节耳。○传“汝今”至“恶汝”○正义曰:言“分别播布德教”,谓分遣卿大夫为之教民使善。而已有善誉,是“立民以大善之誉”。○传“汝乃”至“正道”○正义曰:此用宜於时以刑杀上不循五常之道者。其“君长”,对则大夫为长,散则人君为长,君而居之,是君亦与长为一。《孝经》对例以长为大夫耳。○传“为人”至“之故”○正义曰:以五常父母兄弟子即家人之道,《易》有家人卦,亦与此同也。不行五教为不能治家人之道,家人不治,则君不明。君既不明,则不察下故则,於其小臣外正官之吏并为威虐,大放弃王命,非德用治,是不明为非德也。○传“常事”至“法之”○正义曰:“常事”,常所行之事也。人见寻常不为异,故轻之,而以为戒。“文王所敬忌”,即敬德忌刑。郑云:“‘祇祇、威威’是也。”○传“汝行”至“汝德”○正义曰:宽则得众,故五教在宽。上既言“乃由裕民
译不遵循大常,何况是外庶子训导百姓呢?戛,就是常。凡是百姓不遵循大常的教化,尚且刑罚不赦,何况是在外掌管众子之官、主管训导百姓的人亲自犯法呢?○戛,音简。那些正官之人,以及小臣中持有符节的官吏。那些正官之人,对于小臣中持有符节的官吏,以及外庶子,如果有不遵循大常的,也都在不赦的科条之内。于是分别播布教化,为百姓建立大善的声誉,如果不念及、不采用,就会损害君道,这时你就引来了罪恶,我也憎恶你。你现在前往封国,应当分别播布德教,以建立百姓大善的声誉。如果不念及我的话、不采用我的法度,损害了君道,这是你长养了罪恶,我也憎恶你。○别,音彼列,注同。汝长,音丁丈,下同。罢了!你应当迅速遵循这义理来施行刑杀,这也正是君长的正道。你应当迅速采用这适合时世的典刑,循理施行刑杀,这也正是君长的正道。不能治理其家人,以及小臣和外正官,只施威虐,大大违背王命,这就不是用德来治理。作为君长而不能治理其家人的道理,那么对于其小臣和外正官的官吏,都只施威虐,大大违背王命,这就不是用德来治理的缘故。你也无不能够敬重常典,你通过宽裕百姓,效法文王的敬忌。常事是人们所轻视的,所以告诫没有不能敬重常事的。你实行宽裕百姓之道,应当只思念文王所敬思而效法他。你宽裕百姓,说:“我只有赶上古人。”那么我一人因此喜悦你的德行。”你实行宽裕百姓的政治,说:“我只有赶上古人。”那么我一人因此喜悦你的德行。○怿,音亦。
”,此又叠之,汝行宽民之政,曰:“我惟有及於古。”即古贤诸侯。汝恶,我则恶之。汝善,我则爱之。以此,我一人悦怿汝德也。
译”,这又是重叠的,你施行宽厚惠民的政治,说:“我只有赶上古代贤人。”也就是古代的贤明诸侯。你厌恶什么,我就厌恶什么;你喜好什么,我就喜爱什么。因此,我一人喜悦你的德行。
王曰:“封,爽惟民,迪吉康,明惟治民之道而善安之。我时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我是其惟殷先智王之德,用安治民,为求等。矧今民罔迪不適,不迪则罔政在厥邦。”治民乃欲求等殷先智王,况今民无道不之。言从教也。不以道训之,则无善政在其国。
[疏]“王曰封爽”至“厥邦”○正义曰:既言德刑事终而总言之,我所以令汝明德慎罚以施政者,王命所以言曰:“封,为人君,当明惟为治民之道而善安之,故我以是须汝善安民,故我其惟念殷先智圣王之德,用安治民,为求而等之。我於民未治之时,尚求等殷先智王,况今民无道不之而易化,汝若不以道训之,则无善政在其国,所以须安民以德刑也。”○传“明惟”至“安之”○正义曰:以慎德刑为明治民之道,教之五常为善,富而不扰为安也。郑以“迪”为下读,各为一通也。○传“治民”至“其国”○正义曰:以己喻康叔,言我未治之时,乃欲求等殷先智王以致太平者,况今民无道不之。言易从教。不以正道训民,民不知道,故无善政在其国,为无吉康也。
王曰:“封,予惟不可不监,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我惟不可不监视古义,告汝施德之说於罚之所行。欲其勤德慎刑。○说如字,徐始锐反。今惟民不静,未戾厥心,迪屡未同,假令今天下民不安,未定其心,於周教道屡数而未和同。设事之言。○令,力呈反。数,所角反。爽惟天其罚殛我,我其不怨。明惟天其以民不安罚诛我,我其不怨天。汝不治,我罚汝,汝亦不可怨我。○殛,纪力反。惟厥罪无在大,亦无在多,矧曰其尚显闻于天?”民之不安,虽小邑少民,犹有罚诛,不在多大,况曰不慎罚,明闻於天者乎?言罪大。
[疏]“王曰封予”至“于天”○正义曰:以汝须善政在国,令我民安,当为政以慎德刑为教,故王又命之曰:“封,我惟不可不视古义,告汝施德之说於罚之所有。”欲其勤德慎刑也。“假令惟天下民不安,未定其心,於周教道屡数而未和同,明惟天其以民不安其罚诛我,我其不怨於天。则汝不治,是其罪,我罚汝,汝亦不可怨我。我以民之不安,惟其罚之,无在大邑,无在多民,以少犹诛罚,况曰为君不慎德刑,其上明闻於天。”是为罪大不可赦。○传“我惟”至“慎刑”○正义曰:以敷求殷先哲王,及别求古先哲王,为己视古义也。德由说而罚须行,故德之言“说”而罚言“行”也。以事终而结上,故云德也。○传“假令”至“之言”○正义曰:天下不安,为总说。所以不安,犹“未定其心,於周道屡数而未和同”也。时以大和会,故言“假令”,设不和同事言耳。○传“明惟”至“怨我”○正义曰:顾氏云:“明惟天者,言天明察在上,见民不安,乃以刑罚诛戮於我。”○传“民之”至“罪大”○正义曰:此总德刑而直云“不慎罚”者,政以德为主,不嫌不明,政失由於滥刑,故举“罚”以言之。下言“无作怨”,以失罚为罪大。
王曰:“呜呼!封,敬哉!无作怨,勿用非谋非彝。言当修己以敬,无为可怨之事,勿用非善谋、非常法。蔽时忱,丕则敏德,断行是诚道,大法敏德,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用康乃心,顾乃德,远乃猷,用是诚道安汝心,顾省汝德,无令有非,远汝谋,思为长久。裕乃以民宁,不汝瑕殄。”行宽政乃以民安,则我不汝罪过,不绝亡汝。
[疏]“王曰呜呼”至“瑕殄”○正义曰:以罚不可失,故王命言曰:“呜呼!封,当修己以敬哉!无为可怨之事,勿用非善谋、非常法,而以决断行是诚信之道,大当法为机敏之德。用是信敏安汝心,顾省汝德,广远汝谋,能行宽政,乃以民安,则我不於汝罪过而绝亡汝。”○传“断行”至“有功”○正义曰:以诚在於心,故决断行之,亦心诚而行敏,为见事之速,事有善而须德法,故云“大法敏德”也。正以此二者,以“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故也。《论语》文。○传“用是
译王说:“封啊,你要明白,引导百姓走向吉祥安康,关键在于阐明治理百姓的道理并妥善安抚他们。我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我要效法殷代先代圣王的德行,用这些德行来安定和治理百姓,以此作为追求的目标。何况现在的百姓如果不用正道引导,他们就不会顺从;如果不顺从,那么你的国家就不会有善政。”治理百姓应当追求像殷代先代圣王那样的境界,何况现在的百姓没有不听从正道引导的。这是说百姓容易接受教化。如果不以正道教导他们,那么你的国家就不会有善政。
[疏]“王曰封爽”至“厥邦”○正义说:既然已经讲了德政和刑罚的终结,现在总括而言,我之所以命令你明德慎罚来施政,是因为王命所说的:“封啊,作为人君,应当阐明治理百姓的道理并妥善安抚他们,所以我需要你好好安抚百姓,因此我念及殷代先代圣王的德行,用这些德行来安定和治理百姓,以此作为追求的目标。我在百姓尚未治理好时,尚且追求效法殷代先代圣王,何况现在百姓没有不听从正道引导的,容易教化,你如果不以正道教导他们,那么你的国家就不会有善政,所以需要用德政和刑罚来安抚百姓。”○传“明惟”至“安之”○正义说:以谨慎使用德政和刑罚作为阐明治理百姓的道理,教导百姓五常之善,使百姓富裕而不受骚扰,这就是安抚。郑玄将“迪”字属下句读,各自成义,也是一种解释。○传“治民”至“其国”○正义说:用自身比喻康叔,说我在尚未治理好时,尚且追求效法殷代先代圣王以达到太平,何况现在百姓没有不听从正道引导的。这是说百姓容易接受教化。如果不以正道教导百姓,百姓不知道正道,所以你的国家没有善政,也就没有吉祥安康。
王说:“封啊,我确实不能不借鉴古人的经验,告诉你施行德政的道理和刑罚的运用。我确实不能不观察古代的道理,告诉你施行德政的道理和刑罚的运用。这是希望你勤于德政,谨慎使用刑罚。○说读如字,徐读为始锐反。现在百姓不安定,他们的内心尚未归服,对于周朝的教化多次施行却未能和谐统一。这是假设之辞。○令读为力呈反。数读为所角反。如果上天因为百姓不安定而惩罚诛杀我,我也不会怨恨上天。你如果不治理好,我惩罚你,你也不可怨恨我。○殛读为纪力反。至于罪过,不在于大小,也不在于多少,何况说那些明显的罪行会昭告于天呢?”百姓不安定,即使是小邑少民,也有惩罚诛杀,不在于地域大小或人口多少,何况说作为君主不谨慎使用德政和刑罚,其罪行昭告于天呢?这是说罪过重大。
[疏]“王曰封予”至“于天”○正义说:因为你需要在国家施行善政,使我的百姓安定,应当以谨慎使用德政和刑罚作为教化,所以王又命令他说:“封啊,我确实不能不观察古代的道理,告诉你施行德政的道理和刑罚的运用。”这是希望你勤于德政,谨慎使用刑罚。“假设现在天下百姓不安定,内心尚未归服,对于周朝的教化多次施行却未能和谐统一,如果上天因为百姓不安定而惩罚诛杀我,我也不会怨恨上天。那么你不治理好,就是你的罪过,我惩罚你,你也不可怨恨我。我因为百姓不安定而惩罚你,不在于大邑,不在于多民,因为少民尚且诛罚,何况说作为君主不谨慎使用德政和刑罚,其罪行昭告于天。”这是说罪过重大不可赦免。○传“我惟”至“慎刑”○正义说:以广泛寻求殷代先代圣王,以及另外寻求古代先代圣王,作为自己观察古代道理的依据。德政由道理而施行,刑罚必须执行,所以德政说“说”而刑罚说“行”。以事情终结而总结上文,所以说德政。○传“假令”至“之言”○正义说:天下不安定,是总说。所以不安定,是因为“内心尚未归服,对于周朝的教化多次施行却未能和谐统一”。当时天下大体和谐,所以说“假设”,是假设不和同的情况而言。○传“明惟”至“怨我”○正义说:顾氏说:“明惟天者,是说上天明察在上,看见百姓不安定,就用刑罚诛杀我。”○传“民之”至“罪大”○正义说:这里总说德政和刑罚,却只说“不谨慎使用刑罚”,是因为政令以德政为主,不嫌不明,政令失误往往由于滥用刑罚,所以举“罚”来说。下文说“不要造成怨恨”,因为失误在刑罚上是罪过重大。
王说:“唉!封啊,要恭敬啊!不要造成怨恨,不要用不正当的谋略和非常规的法度。这是说应当修养自己以恭敬,不做可怨恨的事,不要用不善的谋略和非常规的法度。断然实行诚信之道,大力遵循敏捷的德行,信实则人们信任你,敏捷则能建立功业。用诚信之道安定你的心,顾念你的德行,深谋远虑,用诚信之道安定你的心,顾念反省你的德行,不要有非议,深谋远虑,思考长久之事。施行宽政使百姓安宁,那么我就不会怪罪你,不会灭绝你。”
[疏]“王曰呜呼”至“瑕殄”○正义说:因为刑罚不可失误,所以王命令说:“唉!封啊,应当修养自己以恭敬啊!不要做可怨恨的事,不要用不善的谋略和非常规的法度,而要以决断实行诚信之道,大力遵循敏捷的德行。用诚信和敏捷安定你的心,顾念反省你的德行,广远你的谋略,能施行宽政,使百姓安宁,那么我就不会怪罪你而灭绝你。”○传“断行”至“有功”○正义说:因为诚信在于内心,所以决断实行,也是内心诚信而行动敏捷,这是看见事情迅速,事情有善而需要德法,所以说“大力遵循敏捷的德行”。正因为这两者,所以“信实则人们信任你,敏捷则能建立功业”,这是《论语》的话。○传“用是
”至“长久”○正义曰:上文有“忱”有“敏”,此惟云“用是诚道”,不云“敏”者,“敏”在“诚”下,亦用之可知。
译至于“长久”二字,孔颖达在《正义》中说:上文既有“忱”又有“敏”,这里只说“运用这种诚道”,而没有提到“敏”,是因为“敏”包含在“诚”的范畴之下,自然也是被运用的,这一点不言自明。
王曰:“呜呼!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以民安则不绝亡汝,故当念天命之不於常,汝行善则得之,行恶则失之。汝念哉!无我殄。无绝弃我言而不念。享,明乃服命,享有国土,当明汝所服行之命令,使可则。高乃听,用康乂民。”高汝听,听先王道德之言,以安治民。
[疏]“王曰呜呼肆”至“乂民”○正义曰:与上相首引。王命言曰:“呜呼!以民安则不汝绝亡之故,汝小子封,当念天命之不於常也。惟行善则得之,行恶则失之。汝念此无常哉!无绝弃我言而不念。若享有国土,当明汝服行之教令,使可法。高大汝所听,用先王道德之言以安治民也。”○传“享有”至“可则”○正义曰:以“不瑕殄”,即享有国土也。“服行之命”,谓德刑也。
王若曰:“往哉!封,勿替敬典,汝往之国,勿废所宜敬之常法。听朕告汝,乃以殷民世享。”顺从我所告之言,即汝乃以殷民世世享国,福流后世。
[疏]“王若”至“世享”○正义曰:以须高听治民,故王命顺其德而言曰:“汝往之国哉!封乎,勿废所宜敬之常法,即听用我诰是也。汝如此,则汝乃得以殷民世世享国。”而言不绝国祚,短长由德也。又言“王若曰”者,一篇终始言之,明於中亦有“若”也。
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
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
酒诰康叔监殷民。殷民化纣嗜酒,故以戒酒诰。○嗜,巿志反。
[疏]传“康叔”至“酒诰”○正义曰:以《梓材》云“若兹监”,故云“康叔监殷民”也。郑以为“连属之监,则为牧而言”,然康叔时实为牧,而所戒为居殷墟,化纣馀民,不主於牧;下篇云“监”,“监”亦指为君言之也,明“监”即国君监一国。故此言“监殷民”,不言“监一州”,若大宰之建牧立监也。
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周公以成王命诰康叔,顺其事而言之,欲令明施大教命於妹国。妹,地名,纣所都朝歌以北是。○王若,马本作“成王若曰”,注云:“言成王者,未闻也。俗儒以为成王骨节始成,故曰成王。或曰以成王为少成二圣之功,生号曰成王,没因为谥。卫、贾以为戒成康叔以慎酒,成就人之道也,故曰成。此三者吾无取焉。吾以为后录《书》者加之,未敢专从,故曰未闻也。”妹邦,马云:“妹邦,即牧养之地。”欲令,力呈反,下“始令”、“勿令”同。乃穆考文王,肇国在西土。父昭子穆,文王弟称穆,将言始国在西土。西土,岐周之政。○文王弟称穆,周自后稷而封,为始祖,后稷生不窋为昭,鞠陶为穆,公刘为昭,庆节为穆,皇仆为昭,羌弗为穆,毁揄为昭,公非为穆,高圉为昭,亚圉为穆,诸盩为昭,大王为穆,王季为昭,文王为穆。故《左传》宫之奇云:“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又富辰云,管蔡已下十六国,文之昭也。昭一音韶。窋音竹律反。揄音投。盩音张流反。大并音太。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文王其所告慎众国众士於少正官、御治事吏,朝夕敕之:“惟祭祀而用此酒,不常饮。”○毖音秘。少,诗照反。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惟天下教命,始令我民知作酒者,惟为祭祀。○为,于伪反,下同。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天下威罚,使民乱德,亦无非以酒为行者。言酒本为祭祀,亦为乱行。○惟行,下孟反,注及下注“之行”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於小大之国所用丧亡,亦无不以酒为罪也。
[疏]“王若”至“惟辜”○正义曰:周公以王命诰康叔,顺其事而言曰:“汝当明施大教命於妹国而戒之以酒。所以须戒酒者,以汝父於庙以穆考文王,始国在西土岐周为政也。其诰慎所职众国众士於少正官、御治事吏,朝夕敕之曰:‘惟祭祀而用此酒,不常为饮也。’所以不常为饮者,以惟天之下教命,始令我民知作酒者,惟为大祭祀,故以酒为祭,不主饮。故天下
译王说:“唉!你们这些年轻人封啊,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百姓安定就不会断绝灭亡你们,所以应当想到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你行善就能得到它,作恶就会失去它。你要牢记啊!不要使我灭绝。不要断绝抛弃我的话而不加思虑。享有国土,要明察你所奉行执行的命令,使之可以作为准则。提高你的听闻,用来安定治理百姓。”提高你的听闻,就是听取先王道德的言论,用来安定治理百姓。
[疏]“王曰呜呼肆”到“乂民”○正义说:与上文相承接。王命话说:“唉!因为百姓安定就不会断绝灭亡你们的缘故,你们年轻人封,应当想到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行善才能得到它,作恶就会失去它。你要牢记这无常啊!不要断绝抛弃我的话而不加思虑。如果享有国土,应当明察你所奉行执行的教令,使之可以作为法则。提高你所听闻的,用先王道德的言论来安定治理百姓。”○传“享有”到“可则”○正义说:因为“不瑕殄”,就是享有国土。“服行之命”,指的是德政和刑罚。
王这样说:“去吧!封,不要废弃所应当敬重的常法,你前往封国,不要废弃所应当敬重的常法。听从我的告诫,你就能凭借殷民世代享有国家。”顺从我所告诫的话,那么你就能凭借殷民世代享有国家,福泽流传后世。
[疏]“王若”到“世享”○正义说:因为需要提高听闻治理百姓,所以王命顺从其德行而说:“你前往封国去吧!封啊,不要废弃所应当敬重的常法,这就是听从使用我的告诫。你这样做,那么你就能凭借殷民世代享有国家。”而说不断绝国家命脉,长短由德行决定。又说“王若曰”的原因,是一篇始终都这样说,表明中间也有“若”字。
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
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
酒诰康叔监管殷民。殷民受纣王影响嗜好饮酒,所以用戒酒的诰令告诫。○嗜,巿志反。
[疏]传“康叔”到“酒诰”○正义说:因为《梓材》说“若兹监”,所以说“康叔监管殷民”。郑玄认为“连属之监,是为牧而言”,然而康叔当时确实是牧,但所告诫的是居住在殷墟,教化纣王的遗民,主要不在于牧;下篇说“监”,“监”也是指国君而言,明确“监”就是国君监管一国。所以这里说“监管殷民”,不说“监管一州”,像大宰建立牧和监那样。
王这样说:“在妹邦明施大教命。周公以成王的名义告诫康叔,顺其事而说,想要让他明施大教命于妹国。妹,地名,纣王都城朝歌以北的地方。○王若,马本作“成王若曰”,注说:“说成王,未曾听说过。俗儒认为成王骨节刚长成,所以叫成王。有人说以成王为少成二圣之功,生前的称号叫成王,死后因此作为谥号。卫宏、贾逵认为告诫成康叔以谨慎饮酒,成就人的正道,所以叫成。这三种说法我都不采纳。我认为这是后来整理《尚书》的人加上去的,不敢专断遵从,所以说未曾听说过。”妹邦,马说:“妹邦,就是牧养之地。”欲令,力呈反,下“始令”、“勿令”相同。你的穆考文王,开始建国在西土。父昭子穆,文王是弟称穆,将要说起始建国在西土。西土,岐周的政教。○文王弟称穆,周自后稷受封,作为始祖,后稷生不窋为昭,鞠陶为穆,公刘为昭,庆节为穆,皇仆为昭,羌弗为穆,毁揄为昭,公非为穆,高圉为昭,亚圉为穆,诸盩为昭,大王为穆,王季为昭,文王为穆。所以《左传》宫之奇说:“大伯、虞仲,是大王的昭。虢仲、虢叔,是王季的穆。”又富辰说,管蔡以下十六国,是文王的昭。昭一音韶。窋音竹律反。揄音投。盩音张流反。大并音太。他的告诫谨慎众国众士以及少正、御事,早晚说:‘祭祀用这酒。’文王他所告诫谨慎众国众士于少正官、御治事吏,早晚告诫他们:‘只有祭祀才用这酒,不常饮。’○毖音秘。少,诗照反。只有天降下教命,开始让我民,只有大祭祀。只有天下教命,开始让我民知道作酒的人,只有为了祭祀。○为,于伪反,下同。天降下威严,我民用大乱丧失德行,也没有不是以酒为行的。天下威严惩罚,使民乱德,也没有不是以酒为行的。说酒本为祭祀,也为乱行。○惟行,下孟反,注及下注“之行”相同。小大之国所用丧亡,也没有不是以酒为罪的。
[疏]“王若”到“惟辜”○正义说:周公以王命告诫康叔,顺其事而说:“你应当明施大教命于妹国而用酒来告诫。所以需要告诫酒的原因,是因为你父亲在庙中以穆考文王,开始建国在西土岐周为政。他的告诫谨慎所职众国众士于少正官、御治事吏,早晚告诫他们说:‘只有祭祀才用这酒,不常作为饮用。’所以不常作为饮用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天之下教命,开始让我民知道作酒的人,只有为大祭祀,所以用酒祭祀,不主要为了饮用。所以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