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无逸第十七
谚,欺诞不恭之貌。“昔”训久也,自今而道远久,故为“古老之人”。《诗》云:“召彼故老。”
译“谚”是欺骗荒诞、不敬顺的样子。“昔”解释为久远,从现今算起道路遥远而时间长久,所以称为“古老之人”。《诗经》说:“召见那些故老。”
周公曰:“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大戊也,殷家中世尊其德,故称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言太戊严恪恭敬,畏天命,用法度。○严如字,又鱼检反,注同,马作俨。治民祗惧,不敢荒宁。为政敬身畏惧,不敢荒怠自安。○治,直吏反。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以敬畏之故,得寿考之福。
[疏]“周公”至“五年”○正义曰:既言君子不逸,小人反之,更举前代之王以夭寿为戒。周公曰:“呜呼!我所闻曰,昔在殷王中宗,威仪严恪,貌恭心敬,畏天命,用法度,治民敬身畏惧,不敢荒怠自安,故中宗之享有殷国七十有五年。”言不逸之故,而得历年长也。○传“太戊”至“称宗”○正义曰:“中宗”,庙号。“太戊”,王名。商自成汤已后,政教渐衰,至此王而中兴之。王者祖有功,宗有德,殷家中世尊其德,其庙不毁,故称“中宗”。○传“言太”至“法度”○正义曰:《祭义》云“严威俨恪”,故引“恪”配“严”。郑玄云:“恭在貌,敬在心。”然则“严”是威,“恭”是貌,“敬”是心,三者各异,故累言之。
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武丁,其父小乙使之久居民间,劳是稼穑,与小人出入同事。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武丁起其即王位,则小乙死,乃有信默,三年不言。言孝行著。○行,下孟反。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在丧则其惟不言,丧毕发言,则天下和。亦法中宗,不敢荒怠自安。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善谋殷国,至于小大之政,人无是有怨者。言无非。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高宗为政,小大无怨,故亦享国永年。
[疏]“其在”至“九年”○正义曰:其殷王高宗,父在之时,久劳於外,於时与小人同其事。后为太子,起其即王之位,乃有信默,三年不言。在丧其惟不言,丧毕发言,言得其道,乃天下大和。不敢荒怠自安,善谋殷国,至於小大之政,莫不得所。其时之人,无是有怨恨之者。故高宗之享殷国五十有九年。亦言不逸得长寿也。○传“武丁其”至“同事”○正义曰:“旧”,久也。在即位之前,而言久劳於外,知是其父小乙使之久居民间,劳是稼穑,与小人出入同为农役,小人之艰难事也。太子使与小人同劳,此乃非常之事,不可以非常怪之。於时盖未为太子也,殷道虽质,不可既为太子,更得与小人杂居也。○传“武丁起”至“行著”○正义曰:以上言久劳於外,为父在时事,故言“起其即王位,则小乙死”也。“亮”,信也。“阴”,默也。三年不言,以旧无功,而今有,故言。乃有说此事者,言其孝行著也。《礼记·丧服四制》引《书》云:“‘高宗谅暗,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於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载之於《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也,是说此经“不言”之意也。○传“在丧”至“自安”○正义曰:郑玄云:“其不言之时,时有所言,则群臣皆和谐。”郑玄意谓此“言乃雍”者,在三年之内,时有所言也。孔意则为出言在三年之外,故云“在丧其惟不言,丧毕发言,则天下大和”。知者,《说命》云:“王宅忧,亮阴三祀。既免丧,其惟不言。”除丧犹尚不言,在丧必无言矣,故知丧毕乃发言也。高宗不敢荒宁,与中宗正同,故云“亦法中宗,不敢荒怠自安”。殷家之王,皆是明王,所为善事,计应略同,但古文辞有差异,传因其文同,故言“法中宗”也。○传“善谋”至“无非”○正义曰:《释诂》云:“嘉,善也。靖,谋也。”“善谋殷国”,谋为政教,故至於小大之政,皆允人意。人无是有怨高宗者,言其政无非也。郑云:“小大谓万人,上及群臣言。”人臣小大皆无怨王也。
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汤孙太甲,为王不义,久为小人之行,伊尹放之
译周公说:“唉!我听说,从前殷王中宗,就是太戊,殷朝中期尊崇他的德行,所以称他为宗。他严肃恭敬,敬畏天命,遵循法度,说的是太戊严肃谨慎、恭敬,敬畏天命,遵循法度。‘严’读本字,又音鱼检反,注同,马融本作‘俨’。他治理百姓恭敬畏惧,不敢荒废政事而自求安逸。为政时敬慎自身、心怀畏惧,不敢荒怠自安。‘治’音直吏反。因此中宗享有国位七十五年。因为敬畏的缘故,得到了长寿的福分。
[疏]‘周公’到‘五年’○正义说:既然说了君子不贪图安逸,小人则相反,又举前代的君王以夭折和长寿作为警戒。周公说:‘唉!我所听说的是,从前殷王中宗,威仪严肃谨慎,容貌恭敬内心敬慎,敬畏天命,遵循法度,治理百姓时敬慎自身、心怀畏惧,不敢荒怠自安,所以中宗享有殷国七十五年。’这是说不贪图安逸的缘故,所以得以在位时间长。○传‘太戊’到‘称宗’○正义说:‘中宗’是庙号。‘太戊’是王的名号。商朝自从成汤以后,政治教化逐渐衰微,到这位君王时得以中兴。君王中,祖有功,宗有德,殷朝中期尊崇他的德行,他的宗庙不被毁弃,所以称‘中宗’。○传‘言太’到‘法度’○正义说:《祭义》说‘严肃威严、庄重谨慎’,所以引用‘恪’来配合‘严’。郑玄说:‘恭体现在容貌上,敬体现在内心。’那么‘严’是威严,‘恭’是容貌,‘敬’是内心,三者各不相同,所以接连列举。
至于高宗,那时曾在外面长期劳苦,与平民百姓在一起。武丁,他的父亲小乙让他长期居住在民间,从事耕种收割的劳苦,与平民百姓出入共同劳作。等到他即位,于是居丧守默,三年不说话。武丁开始即王位,就是小乙去世,于是有信守沉默,三年不说话。说的是孝行显著。‘行’音下孟反。他只有不说话,说话才和谐,不敢荒废政事而自求安逸。在守丧期间只有不说话,丧期结束才发言,于是天下和谐。也效法中宗,不敢荒怠自安。他善于谋划治理殷国,直到大小政事,没有谁有怨恨。善于谋划殷国,直到大小政事,没有人有怨恨。说的是没有过失。因此高宗享有国位五十九年。高宗执政,大小政事没有怨恨,所以也享有国位长久。
[疏]‘其在’到‘九年’○正义说:那殷王高宗,父亲在世时,长期在外面劳苦,那时与平民百姓共同劳作。后来成为太子,开始即王位,于是有信守沉默,三年不说话。在守丧期间只有不说话,丧期结束才发言,说话合乎道理,于是天下大和。不敢荒怠自安,善于谋划殷国,直到大小政事,没有不得当的。那时的人,没有怨恨他的。所以高宗享有殷国五十九年。也是说不贪图安逸得到长寿。○传‘武丁其’到‘同事’○正义说:‘旧’是久。在即位之前,说长期在外面劳苦,知道是他的父亲小乙让他长期居住在民间,从事耕种收割的劳苦,与平民百姓出入共同从事农役,这是平民百姓艰难的事。太子让与平民百姓共同劳苦,这是非常的事,不可以用非常的事来怪责他。那时大概还不是太子,殷朝风气虽然质朴,不可以既然已经是太子,还再与平民百姓杂居。○传‘武丁起’到‘行著’○正义说:以上说长期在外面劳苦,是父亲在世时的事,所以说‘开始即王位,就是小乙去世’。‘亮’是信。‘阴’是默。三年不说话,因为以前没有功绩,现在有了,所以说。于是有解说这件事的人,说他的孝行显著。《礼记·丧服四制》引用《书》说:‘“高宗居丧守默,三年不说话。”这是称赞他。君王没有不实行这种礼的,为什么唯独称赞他呢?回答说,高宗就是武丁。武丁是殷朝的贤王。继位即王位,而在丧事中慈良。在这个时候,殷朝衰败而复兴,礼制废弛而重新兴起,所以记载在《书》中而推崇他,所以称为高宗。’三年的丧期,君王不说话,这是解说此经‘不说话’的意思。○传‘在丧’到‘自安’○正义说:郑玄说:‘他不说话的时候,有时有所说,那么群臣都和谐。’郑玄的意思认为这‘说话才和谐’,是在三年之内,有时有所说。孔子的意思则认为说话在三年之外,所以说‘在守丧期间只有不说话,丧期结束才发言,于是天下大和’。知道这一点,是因为《说命》说:‘君王居丧,居丧守默三年。除去丧服后,只有不说话。’除去丧服尚且不说话,在守丧期间必定没有说话了,所以知道丧期结束才发言。高宗不敢荒废政事而自求安逸,与中宗完全相同,所以说‘也效法中宗,不敢荒怠自安’。殷朝的君王,都是明君,所做的善事,计算应该大致相同,只是古文的辞句有差异,传文因为文义相同,所以说‘效法中宗’。○传‘善谋’到‘无非’○正义说:《释诂》说:‘嘉,善。靖,谋。’‘善于谋划殷国’,谋划政治教化,所以直到大小政事,都符合人心。没有人怨恨高宗,说的是他的政事没有过失。郑玄说:‘小大指万人,上到群臣。’人臣无论大小都无怨恨君王。
至于祖甲,做君王不义,以前是平民百姓。汤的孙子太甲,做君王不义,长期有平民百姓的行为,伊尹放逐他
桐。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在桐三年,思集用光,起就王位,於是知小人之所依。依仁政,故能安顺於众民,不敢侮慢惸独。○惸,求营反,字又作{艹冗}。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太甲亦以知小人之依,故得久年。此以德优劣、立年多少为先后,故祖甲在下。殷家亦祖其功,故称祖。
译桐。太甲即位之时,便懂得百姓所依赖的是仁政,能够保护并恩惠广大民众,不敢欺侮孤寡之人。在桐居住三年,思虑如何聚集人才以发扬光大,从而登上王位,于是明白百姓所依靠的是什么。依靠仁政,所以能使民众安顺,不敢轻慢孤苦无依的人。○惸,音求营,字又写作“茕”。因此祖甲在位,享国三十三年。太甲也因为懂得百姓所依赖的是仁政,所以得以长寿。这里是以德行的优劣、在位时间的长短来排列先后,所以祖甲排在后面。殷商王室也尊崇他的功绩,所以称他为祖。
[疏]“其在”至“三年”○正义曰:其在殷王祖甲,初遭祖丧,所言行不义。惟亦为王,久为小人之行,伊尹废诸桐。起其即王之位,於是知小人之所依。依於仁政,乃能安顺於众民,不敢侮鳏寡惸独,故祖甲之享有殷国三十有三年。亦言不逸得长寿也。○传“汤孙”至“之桐”○正义曰:以文在“高宗”之下,世次颠倒,故特辨之,此祖甲是汤孙太甲也。“为王不义”,谓汤初崩。“久为小人之行,故伊尹放之於桐”,言其废而复兴,为下“作其即位”起本也。王肃亦以祖甲为太甲。郑玄云:“祖甲,武丁子帝甲也。有兄祖庚贤,武丁欲废兄立弟,祖甲以此为不义,逃於人间,故云久为小人。”案《殷本纪》云:“武丁崩,子祖庚立。祖庚崩,弟祖甲立,是为帝甲,淫乱,殷道复衰。”《国语》说殷事云:“帝甲乱之,七代而殒。”则帝甲是淫乱之主,起亡殷之源,宁当与二宗齐名,举之以戒无逸?武丁贤王,祖庚复贤,以武丁之明,无容废长立少。祖庚之贤,谁所传说?武丁废子,事出何书?妄造此语,是负武丁而诬祖甲也。○传“在桐”至“惸独”○正义曰:“在桐三年”,《太甲》序文。“思集用光”,《诗·大雅》文。彼“集”作“辑”,“辑”,和也。彼郑言,公刘之迁豳,“思在和其民人,用光大其道”。此传之意,盖言太甲之在桐也,思得安集其身,用光显王政,故起即王位,於是知小人之依。依於仁政,故能施行政教,安顺於众民,不敢侮慢。惸独鳏寡之类,尤可怜愍,故特言之。○传“太甲”至“称祖”○正义曰:传於中宗云“以敬畏之故,得寿考之福”,“高宗之为政,小大无怨,故亦享国永年”,於此云太甲,亦以知小人之依,故得久年。各顺其文而为之说,其言行善而得长寿,经意三王同也。以其世次颠倒,故解之云,此以德优劣、立年多少为先后,故祖甲在太戊、武丁之下。诸书皆言“太甲”,此言“祖甲”者,殷家亦祖其功,故称之“祖甲”。与二宗为类,惟见此篇,必言祖其功,亦未知其然。殷之先君有祖乙、祖辛、祖丁,称祖多矣,或可号之为祖,未必祖其功而存其庙也。
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从是三王,各承其后而立者,生则逸豫无度。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言与小人之子同其敝。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过乐谓之耽。惟乐之从,言荒淫。○耽,丁南反,注下同。乐音洛,注下同。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以耽乐之故,从是其后,亦无有能寿考。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高者十年,下者三年,言逸乐之损寿。
[疏]“自时”至“三年”○正义曰:从是三王其后所立之王,生则逸豫,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苦,惟耽乐之事则从而为之。故从是其后诸王,无有能寿考者。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言逸乐之损寿,故举以戒成王也。
周公曰:“呜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太王,周公曾祖。王季即祖。言皆能以义自抑,长敬天命。将说文王,故本其父祖。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文王节俭,卑其衣服,以就其安人之功,以就田功,以知稼穑之艰难。○卑如字,马本作俾,使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以美道和民,故民怀之。以美政恭民,故民安之。又加惠鲜乏鳏寡之人。○鲜,息浅反,注同。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从朝至日昳不暇食,思虑政事,用皆和万民。○昃音侧,本亦作仄。昳,田节反。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不敢乐於游逸田猎,以众国所取法则,当以正道供待之故。○供音恭。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文王九十七而终。中身,即位时年四十七。言中身,举全数。
[疏]“周公”至“十年”○正义曰:殷之三王既如此矣,周公又言曰:“呜呼!其惟我周家大王、王季,能以义自抑而畏敬天命,故王迹从此起也。文王又卑薄衣服,以
译[疏]“其在”到“三年”○正义说:其在殷王祖甲,初遭祖丧,所言行不义。惟亦为王,久为小人之行,伊尹废诸桐。起其即王之位,於是知小人之所依。依於仁政,乃能安顺於众民,不敢侮鳏寡惸独,故祖甲之享有殷国三十有三年。亦言不逸得长寿也。○传“汤孙”到“之桐”○正义说:以文在“高宗”之下,世次颠倒,故特辨之,此祖甲是汤孙太甲也。“为王不义”,谓汤初崩。“久为小人之行,故伊尹放之於桐”,言其废而复兴,为下“作其即位”起本也。王肃亦以祖甲为太甲。郑玄云:“祖甲,武丁子帝甲也。有兄祖庚贤,武丁欲废兄立弟,祖甲以此为不义,逃於人间,故云久为小人。”案《殷本纪》云:“武丁崩,子祖庚立。祖庚崩,弟祖甲立,是为帝甲,淫乱,殷道复衰。”《国语》说殷事云:“帝甲乱之,七代而殒。”则帝甲是淫乱之主,起亡殷之源,宁当与二宗齐名,举之以戒无逸?武丁贤王,祖庚复贤,以武丁之明,无容废长立少。祖庚之贤,谁所传说?武丁废子,事出何书?妄造此语,是负武丁而诬祖甲也。○传“在桐”到“惸独”○正义说:“在桐三年”,《太甲》序文。“思集用光”,《诗·大雅》文。彼“集”作“辑”,“辑”,和也。彼郑言,公刘之迁豳,“思在和其民人,用光大其道”。此传之意,盖言太甲之在桐也,思得安集其身,用光显王政,故起即王位,於是知小人之依。依於仁政,故能施行政教,安顺於众民,不敢侮慢。惸独鳏寡之类,尤可怜愍,故特言之。○传“太甲”到“称祖”○正义说:传於中宗云“以敬畏之故,得寿考之福”,“高宗之为政,小大无怨,故亦享国永年”,於此云太甲,亦以知小人之依,故得久年。各顺其文而为之说,其言行善而得长寿,经意三王同也。以其世次颠倒,故解之云,此以德优劣、立年多少为先后,故祖甲在太戊、武丁之下。诸书皆言“太甲”,此言“祖甲”者,殷家亦祖其功,故称之“祖甲”。与二宗为类,惟见此篇,必言祖其功,亦未知其然。殷之先君有祖乙、祖辛、祖丁,称祖多矣,或可号之为祖,未必祖其功而存其庙也。
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从是三王,各承其后而立者,生则逸豫无度。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言与小人之子同其敝。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过乐谓之耽。惟乐之从,言荒淫。○耽,丁南反,注下同。乐音洛,注下同。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以耽乐之故,从是其后,亦无有能寿考。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高者十年,下者三年,言逸乐之损寿。
[疏]“自时”到“三年”○正义说:从是三王其后所立之王,生则逸豫,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苦,惟耽乐之事则从而为之。故从是其后诸王,无有能寿考者。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言逸乐之损寿,故举以戒成王也。
周公曰:“呜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太王,周公曾祖。王季即祖。言皆能以义自抑,长敬天命。将说文王,故本其父祖。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文王节俭,卑其衣服,以就其安人之功,以就田功,以知稼穑之艰难。○卑如字,马本作俾,使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以美道和民,故民怀之。以美政恭民,故民安之。又加惠鲜乏鳏寡之人。○鲜,息浅反,注同。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从朝至日昳不暇食,思虑政事,用皆和万民。○昃音侧,本亦作仄。昳,田节反。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不敢乐於游逸田猎,以众国所取法则,当以正道供待之故。○供音恭。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文王九十七而终。中身,即位时年四十七。言中身,举全数。
[疏]“周公”到“十年”○正义说:殷之三王既如此矣,周公又言曰:“呜呼!其惟我周家大王、王季,能以义自抑而畏敬天命,故王迹从此起也。文王又卑薄衣服,以
就其安人之功与治田之功。以美道柔和其民,以美政恭待其民,以此民归之。以美政恭民之故,故小民安之,又加恩惠於鲜乏鳏寡之人。其行之也,自朝旦至于日中及昃,尚不遑暇食,用善政以谐和万民故也。文王专心於政,不敢逸乐於游戏畋猎,以己为众国所取法,惟当正身行己以供待之。由是文王受命,嗣位为君,惟於中身受之,其享国五十年,亦以不逸得长寿也。”○传“大王”至“父祖”○正义曰:“大王,周公曾祖。王季即祖也”,此乃经传明文,而须详言之者,此二王之下辞无所结,陈此不为无逸,周公将说文王,故本其父祖,是以传详言也。解其言此之意。“以义自抑”者,言其非无此心,以义自抑而不为耳。○传“文王”至“艰难”○正义曰:文王卑其衣服,以就安人之功,言俭於身而厚於人也。立君所以牧人,安人之功,诸有美政皆是也。就安人之内,田功最急,故特云“田功”,以示知稼穑之艰难也。○传“以美”至“之人”○正义曰:“徽”、“懿”皆训为美,“徽柔懿恭”,此是施人之事,以匆厌恭怀安小民,故传分而配之。“徽柔”配“怀”,“以美道和民,故民怀之”。“懿恭”配“保”,“以美政恭民,故民安之”,“徽懿”言其美而已,不知何所美也。人君施於民,惟有道与政耳,故传以“美道”、“美政”言之,政与道亦互相通也。少乏鳏寡尢是可怜,故别言“加惠於鲜乏鳏寡之人”也。○传“从朝”至“万民”○正义曰:昭五年《左传》云:“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则人之常食在日中之前,谓辰时也。《易·丰卦》彖曰:“日中则昃。”谓过中而斜昃也。“昃”亦名“昳”,言日蹉跌而下,谓未时也。故日之十位,食时为辰,日昳为未。言文王勤於政事,从朝不食,或至於日中,或至於日昃,犹不暇食。故经“中”、“昃”并言之。传举晚时,故惟言“昳”。“遑”亦“暇”也,重言之者,古人自有复语,犹云“艰难”也。所以不暇食者,为思虑政事,用皆和万民。政事虽多,皆是为民,故言“咸”。“咸”训皆也。○传“文王”至“之故”○正义曰:《释诂》云:“盘,乐也。”“游”谓游逸,“田”谓畋猎,二者不同,故并云“游逸田猎”。以众国皆於文王所取其法则,文王当以正义供待之故也。言文王思为政道以待众国,故不敢乐於游田。文王世为西伯,故当为众国所取法则。礼有田猎而不敢者,顺时蒐狩,不为取乐,故不敢非时畋猎以为乐耳。○传“文王”至“全数”○正义曰:“文王年九十七而终”,《礼记·文王世子》文也。於九十七内减享国五十年,是未立之前有四十七。在《礼》诸侯逾年即位,此据代父之年,故为“即位时年四十七”也。计九十七年半折以为中身,则四十七时於身非中,言“中身”者,举全数而称之也。经言“受命”者,郑玄云“受殷王嗣位之命”。然殷之末世,政教已衰,诸侯嗣位何必皆待王命?受先君之命亦可也。王肃云:“文王受命,嗣位为君。”不言受王命也。
译就其安定百姓的功绩与治理农田的功绩而言。以美好的道德柔和地安抚百姓,以美好的政令恭敬地对待百姓,因此百姓归附他。因为以美好政令恭敬百姓的缘故,所以小民安居乐业,又对贫困匮乏、鳏夫寡妇之人施加恩惠。他施行这些政事,从早晨到中午乃至太阳偏西,尚且来不及吃饭,这是因为用善政来调和万民的缘故。文王专心于政事,不敢在游玩畋猎中安逸享乐,因为自己是各国所取法的对象,只应当端正自身、修养德行以供各国效法。由此文王承受天命,继承君位,只在中年承受此命,他在位五十年,也是因不安逸而得以长寿。”
○传文“大王”至“父祖”○正义说:“大王是周公的曾祖。王季就是周公的祖父。”这是经文和传文中明确记载的,之所以需要详细解说,是因为在这两位先王之下,文辞没有结语,陈述这些并非为了说明《无逸》,而是周公将要解说文王,所以追溯其父祖,因此传文详细解说。解释他这样说用意。“以义自抑”者,是说并非没有这种享乐之心,而是用道义自我抑制而不去做罢了。
○传文“文王”至“艰难”○正义说:文王降低自己的服饰规格,以成就安定百姓的功绩,说的是对自己节俭而对百姓丰厚。设立君主是为了牧养百姓,安定百姓的功绩,所有美好的政令都是如此。在安定百姓的范畴内,农田的功绩最为紧急,所以特别提到“田功”,以显示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
○传文“以美”至“之人”○正义说:“徽”、“懿”都解释为美,“徽柔懿恭”,这是施予百姓的事情,用不厌倦的恭敬之心安抚小民,所以传文分开并配属。“徽柔”配“怀”,“以美好道德和顺百姓,所以百姓怀念他”。“懿恭”配“保”,“以美好政令恭敬百姓,所以百姓安居”,“徽懿”只是说其美好罢了,不知道具体美在何处。君主施予百姓,只有道与政罢了,所以传文用“美道”、“美政”来表述,政与道也是互相贯通的。贫困匮乏、鳏夫寡妇尤其可怜,所以特别说“对贫困匮乏、鳏夫寡妇之人施加恩惠”。
○传文“从朝”至“万民”○正义说:昭公五年《左传》说:“太阳升到中天,吃饭分为两次,早晨分为三次。”那么人们通常的吃饭时间在中天之前,即辰时。《易经·丰卦》彖辞说:“太阳到了中天就会偏斜。”说的是过了中天而斜向西方。“昃”也叫“昳”,说太阳倾斜而下,即未时。所以太阳的十个位置,吃饭的时候是辰时,太阳偏斜是未时。说文王勤于政事,从早晨不吃饭,有时直到中午,有时直到太阳偏西,仍然来不及吃饭。所以经文“中”、“昃”一并提及。传文举出晚些时候,所以只说“昳”。“遑”也是“暇”的意思,重复说,是因为古人自有复语,就像说“艰难”一样。之所以来不及吃饭,是因为思虑政事,用以调和万民。政事虽然繁多,都是为了百姓,所以说“咸”。“咸”解释为皆。
○传文“文王”至“之故”○正义说:《释诂》说:“盘,乐也。”“游”指游逸,“田”指畋猎,两者不同,所以一并说“游逸田猎”。因为各国都在文王那里取法,文王应当以正道供给和对待他们。说文王思考为政之道以对待各国,所以不敢在游玩畋猎中享乐。文王世代担任西伯,所以应当成为各国取法的准则。礼制中有畋猎而不敢做的,顺应时节进行蒐狩,不是为了取乐,所以不敢在非时节进行畋猎以取乐。
○传文“文王”至“全数”○正义说:“文王九十七岁去世”,这是《礼记·文王世子》中的文字。在九十七岁中减去在位五十年,是在即位之前有四十七年。按照《礼》制,诸侯过一年才即位,这里依据代替父亲的那一年,所以是“即位时四十七岁”。计算九十七岁的一半作为中年,那么四十七岁时对于身体来说并非中年,说“中身”,是举出全部岁数来称呼。经文说“受命”,郑玄说“接受殷王继承君位的命令”。然而殷朝末世,政教已经衰微,诸侯继承君位何必都等待王命?接受先君的命令也可以。王肃说:“文王承受天命,继承君位。”没有说接受王命。
周公曰:“呜呼!继自今嗣王,继从今已往嗣世之王,皆戒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所以无敢过於观游逸豫田猎者,用万民当惟正身以供待之故。无皇曰:‘今日耽乐。’乃非民攸训,非天攸若,时人丕则有愆。无敢自暇曰:“惟今日乐,后日止。”夫耽乐者,乃非所以教民,非所以顺天,是人则大有过矣。○愆,起虔反。夫音扶。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以酒为凶谓之酗。言纣心迷政乱,以酗酒为德。戒嗣王无如之。○酗,况付反。
[疏]“周公”至“德哉”○正义曰:周公又言而叹曰:“呜呼!继此后世自今以后嗣位之王,则其无得过於观望,过於逸豫,过於游戏,过於田猎。所以不得然者,以万民听王者之教命,王当正己身以供待万民,必当早夜恪勤,无敢自闲暇。曰:‘今日且乐,后日乃止。’此为耽乐者,非民之所以教训也,非天之所以敬顺也。若是之人,则有大愆过矣。王当自勤政事,莫如殷王受之述乱国政,酗於酒德哉!殷纣藉酒为凶,以酒为德,由是丧亡殷国,王当以纣为戒,无得如之。”○传“继从”至“戒之”○正义曰:先言“继”者,谓继此后人,即从今以后嗣世之王也。周公思及长远后王,尽皆戒之,非独成王也。○传“所以”至“之故”○正义曰:传意训“淫”为过,郑玄云:“淫,放恣也。”“淫”者侵淫不止,其言虽殊,皆是过之义也。言“观”为非时而行,违礼观物,如《春秋》隐公“如棠观鱼”,庄公“如齐观社”。《穀梁传》曰:“常事曰视,非常曰观。”此言“无淫于观”,禁其非常观也。“逸”谓逸豫,“游”谓游荡,“田”谓田猎,四者皆异,故每事言“於”。“以”训用也,用万民皆听王命,王者惟当正身待之,故不得淫於观逸游田也。○传“无敢”至“过矣”○正义曰:“无敢自暇”,谓事不宽不暇,而以为原王之意而为辞,故言曰:“耽以为乐,惟今日乐,而后日止。”惟言“今日乐”,明知“后日止”也。夫“耽乐”者,乃非所以教民,教民当恪勤也;非所以顺天,顺天当肃恭也。是此耽乐之人,则大有愆过矣。戒王不得如此也。○传“以酒”至“如之”○正义曰:“酗”从酉,以凶为声,是“酗”为凶酒之名,故“以酒为凶谓之酗”。“酗”是饮酒而益凶也。言纣心迷乱,以酗酒为德,饮酒为政,心以凶酒为己德,纣以此亡殷。戒嗣王无如之。
周公曰:“呜呼!我闻曰,古之人,犹胥训告,胥保惠,胥教诲,叹古之君臣,虽君明臣良,犹相道告,相安顺,相教诲以义方。民无或胥诪张为幻。诪张,诳也。君臣以道相正,故下民无有相欺诳幻惑也。○幻音患。诳,九况反。此厥不听,人乃训之,乃变乱先王之正刑,至于小大。此其不听中正之君,人乃教之以非法,乃变乱先王之正法,至于小大,无不变乱。言己有以致之。民否则厥心违怨,否则厥口诅祝。”以君变乱正法,故民否则其心违怨,否则其口诅祝。言皆患其上。○诅,侧助反。祝,之又反。
[疏]“周公”至“诅祝”○正义曰:周公言而叹曰:“我闻人之言曰,古人之虽君明臣良,犹尚相训告以善道,相安顺以美政,相教诲以义方。君臣相正如此,故於时之民顺从上教,无有相诳欺为幻惑者。此其不听中正之君,人乃教训之以非法之事,乃从其言,变乱先王之正法,至於小大之事,无不皆变乱之。君既变乱如此,其时之民疾苦,否则其心违上怨上,否则其口诅祝之。”言人患之无已,举此以戒成王,使之君臣相与养下民也。○传“叹古”至“义方”○正义曰:此章二事,善恶相反。下句“不听人”者,是愚暗之君,知此言“古之人”者,是贤明之君。“相”是两人相与,故知兼有“臣良”,更相教告。隐三年《左传》石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故知相教诲者,使“相教诲以义方”也。则知相训告者,告之以善道也;相保惠者,相安顺以美政
译周公说:“唉!从今以后继承王位的君主,都要以此为戒。不要沉溺于游观、安逸、游乐和田猎,因为万民都只依靠正当的赋税来供养国家。之所以不敢在游观、游乐、安逸和田猎上过度,是因为万民应当以正当的赋税来供给君主。不要心存侥幸说:‘今天尽情享乐。’这样做,既不是教导百姓的方法,也不是顺应天意的做法,这样的人就会犯下大错。不要自欺欺人地说:‘今天快乐,明天就停止。’沉溺于享乐,既不能用来教化百姓,也不能用来顺应天命,这样的人就会犯下大错。不要像殷王受那样迷乱,把酗酒当作美德啊!”
周公说:“唉!我听说,古时候的人,君臣之间互相训诫告知,互相安抚恩惠,互相教诲以正道。百姓没有人互相欺诈迷惑。如果君主不听正道,人们就会用非法之事来教导他,从而变乱先王的正确法度,无论大事小事,没有不变乱的。百姓或者心里违背怨恨,或者口中诅咒祈祷。”
也。○传“诪张”至“惑也”○正义曰:“诪张,诳也”,《释训》文。孙炎曰:“眩惑诳欺人也。”民之从上,若影之随形,君臣以道相正,故下民无有相欺诳幻惑者。“幻”即眩也,惑乱之名,《汉书》称西域有幻人是也。○传“此其”至“致之”○正义曰:上言善事,此说恶事。如此其不听者,是不听中正之君也。既不听中正,则好听邪佞,知此“乃训之”者,是邪佞之人训之也。邪佞之人必反正道,故言“人乃教之以非法”。暗君即受用之,变乱先王之正法。“至於小大,无不变乱”,言皆变乱正法尽也。暗君所任同己,由已之暗,致此佞人,言此暗君已身有以致之也。上“君明臣良”,由君明而有良臣,亦是己有致。上之言“胥”,此不言者,君在佞臣,国亡灭矣,不待相教为恶,故不言“胥”也。○传“以君”至“其土”○正义曰:君既变乱正法,必将困苦下民。民不堪命,忿恨必起,故民忿君乃有二事,否则心违怨,否则口诅祝,言皆患土而为此也。“违怨”,谓违其命而怨其身。“诅祝”,谓告神明令加殃咎也。以言告神谓之“祝”,请神加殃谓之“诅”。襄十七年《左传》曰:“宋国区区,而有诅有祝。”《诗》曰:“侯诅侯祝。”是“诅”、“祝”意小异耳。
译也。○传文“诪张”至“惑也”○正义说:“诪张,就是诳骗”,这是《释训》中的文字。孙炎说:“这是指用眩惑的手段来诳骗欺瞒人。”百姓顺从君主,就像影子跟随形体一样,君臣之间以正道相互匡正,所以下面的百姓没有互相诳骗幻惑的现象。“幻”就是“眩”,是惑乱的名词,《汉书》中称西域有幻人,说的就是这个。○传文“此其”至“致之”○正义说:上面说的是善事,这里说的是恶事。像这样不听劝谏的人,是不听从中正之君的人。既然不听从中正之君,那就喜欢听信邪佞之人,知道这“乃训之”的,是邪佞之人在教导他。邪佞之人必定要颠倒正道,所以说“人乃教之以非法”。昏庸的君主就接受并采用这些邪法,变乱了先王的正道。“至於小大,无不变乱”,是说所有的正法都被变乱尽了。昏庸君主所任用的都是和自己一样的人,由于自己昏庸,才招致这些佞人,是说这昏庸君主是自己招致这样的结果的。上面说“君明臣良”,是因为君主英明所以有良臣,这也是自己招致的。上面说“胥”,这里不说“胥”,是因为君主在佞臣手中,国家已经灭亡了,不需要互相教导做坏事,所以不说“胥”。○传文“以君”至“其土”○正义说:君主既然变乱了正道,必将困苦下面的百姓。百姓不能忍受这种命运,忿恨必然兴起,所以百姓对君主有怨恨,就有两件事,要么心里违背怨恨,要么口中诅咒,这都是因为怨恨这片土地而这样做。“违怨”,是说违背他的命令而怨恨他这个人。“诅祝”,是说告诉神明让他施加灾祸。用言语告诉神明叫做“祝”,请求神明施加灾祸叫做“诅”。襄公十七年《左传》说:“宋国区区,而有诅有祝。”《诗经》说:“侯诅侯祝。”这是“诅”、“祝”意思稍有不同罢了。
周公曰:“呜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言此四人皆蹈智明德以临下。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其有告之,言小人怨詈汝者,则大自敬德,增修善政。○詈,力智反。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时不啻不敢含怒。其人有祸,则曰:“我过,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信如是怨詈,则四王不啻不敢含怒以罪之。言常和悦。
[疏]“周公”至“含怒”○正义曰:既言明君暗君,善恶相反,更述二者之行。周公言而叹曰:“呜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此四人者,皆蹈明智之道以临下民。其有告之曰:‘小人怨恨汝,骂詈汝。’既闻此言,则大自敬德,更增修善政。其民有过,则曰:‘是我之过。’民信有如是怨詈,则不啻不敢含怒以罪彼人,乃欲得数闻此言以自改悔。”言宽弘之若是。○传“其有”至“善政”○正义曰:《释诂》云:“皇,大也。”故传言,“大自敬德者,谓增修善政”也。郑玄以“皇”为暇,言宽暇自敬。王肃本“皇”作“况”,况滋益用敬德也。○传“其人”至“和悦”○正义曰: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其言有虚有实。其言若虚,则民之愆也。民有愆过,则曰“我过”,不责彼为虚言,而引过归己者,汤所云“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故若信有如是怨詈,小人闻之,则含怒以罪彼人。此四王即不啻不敢含怒以罪彼人,乃自原闻其愆言,其颜色常和悦也。郑玄云:“不但不敢含怒,乃欲屡闻之,以知己政得失之源也。”
此厥不听,人乃或诪张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则信之。此其不听中正之君,有人诳惑之,言小人怨憾诅詈汝,则信受之。○憾,胡暗反。则若时,不永念厥辟,不宽绰厥心,则如是信谗者,不长念其为君之道,不宽缓其心。言含怒。乱罚无罪,杀无辜,怨有同,是丛于厥身。”信谗含怒,罚杀无罪,则天下同怨雠之,丛聚於其身。○丛,才公反。
[疏]“此厥”至“厥身”○正义曰:此其不听中正之人,乃有欺诳为幻惑以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不原其本情,则信受之。则知是信谗者,不长念其为君之道,不审虚实,不能宽缓其心,而径即含怒於人。是乱其正法,罚无罪,杀无辜。罚杀欲以止怨,乃令人怨益甚,天下之民有同怨君,令怨恶聚於其身。言褊急使民之怨若是,教成王勿学此也。○传“则如”至“含怒”○正义曰:君人者察狱必审其虚实,然后加罪。“不长念其为君之道”,谓不审察虚实也。“不宽缓其心”,言径即含怒也。王肃读“辟”为辟,扶亦反,不长念其刑辟,不当加无罪也。
周公曰:“呜呼!嗣王其监于兹。”视此乱罚之祸以为戒。
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
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
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保,太保也。师,太师也。马云:“保氏、师氏皆大夫官。”相音息亮反。左右,马云:“分陕为二伯,东为左,西为右。”召公不说,周公作《君奭》。
君奭尊之曰君。奭,名,同姓也。陈古以告之,故以名篇。○说音悦。奭,始亦反。
[疏]“召公”至“君奭”○正义曰:成王即政之初,召公为保,周公为师,辅相成王为左右大臣。召公以周公尝摄王之政,今复在臣位,其意不说。周公陈己意以告召公,史叙其事,作《君奭》之篇也。《周官》篇云“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则此“为保”、“为师”亦为三公官也。此实太师、太保而不言“太”者,意在师法保安王身,言其实为左右尔,不为举其官名,故不言“太”也。经传皆言武王之时,太公为太师,此言“周公为师”,盖太公薨,命周公代之。於时太傅盖毕公为之,於此无事,不须见也。三公之次,先师后保,此序先言保者,篇之所作,主为召公不说,故先言召公,不以官位为次也。案经周公之言,皆说己留在王朝之意,则召公不说
译周公说:“唉!从殷王中宗,到高宗,到祖甲,再到我们周文王,这四位都遵循明智之道。是说这四位都践行智慧、彰明德行来统治百姓。如果有进言说:‘小人怨恨你、咒骂你。’他们就更加恭敬自己的德行,如果有进言说小人怨恨咒骂你,就大大地恭敬德行,增加修善政令。‘愆’,读作‘力智反’。他们的过错,就说:‘是我的过错。’确实像这样,不仅不敢怀怒。如果百姓有过错,就说:‘我的过错,百姓有过错,责任在我一人。’确实像这样怨恨咒骂,那么四位君王不仅不敢怀怒来归罪于他们。是说常常和颜悦色。
[疏]‘周公’到‘含怒’○正义说:既然说了明君和暗君,善恶相反,再叙述两者的行为。周公感叹说:‘唉!从殷王中宗,到高宗,到祖甲,再到我们周文王,这四位,都遵循明智之道来统治百姓。如果有进言说:‘小人怨恨你,咒骂你。’听到这话,就大大地恭敬德行,再增加修善政令。百姓有过错,就说:‘是我的过错。’百姓确实有像这样的怨恨咒骂,那么不仅不敢怀怒来归罪于那个人,反而希望多次听到这话来自我改悔。’是说宽宏到如此地步。○传‘其有’到‘善政’○正义说:《释诂》说:‘皇,大也。’所以传文说,‘大大地恭敬德行,是说增加修善政令’。郑玄把‘皇’解释为暇,说宽暇地恭敬自己。王肃本‘皇’作‘况’,况是滋益用敬德的意思。○传‘其人’到‘和悦’○正义说:有人进言说‘小人怨恨你,咒骂你’,这话有虚有实。这话如果是虚的,就是百姓的过错。百姓有过错,就说‘是我的过错’,不责备对方说虚话,而是把过错归到自己身上,这是汤所说的‘百姓有过错,责任在我一人’。所以如果确实有像这样的怨恨咒骂,小人听到后,就怀怒来归罪于那个人。这四位君王不仅不敢怀怒来归罪于那个人,反而自己愿意听到他们的过错之言,他们的脸色常常和悦。郑玄说:‘不仅不敢怀怒,反而希望屡次听到,以知道自己政令得失的根源。’
这如果不听,有人就诳惑欺骗,说:‘小人怨恨你、咒骂你。’就相信了。这是不听中正之君,有人诳惑他,说小人怨恨咒骂你,就相信接受。‘憾’,读作‘胡暗反’。像这样,不长久思考君道,不宽缓自己的心,像这样相信谗言的人,不长久思考作为君主的道理,不宽缓自己的心。是说怀怒。胡乱惩罚无罪的人,杀害无辜的人,怨恨相同,聚集在他身上。’相信谗言怀怒,惩罚杀害无罪的人,那么天下共同怨恨他,聚集在他身上。‘丛’,读作‘才公反’。
[疏]‘此厥’到‘厥身’○正义说:这如果不听中正之人,就有欺诳幻惑来告诉他:‘小人怨恨你、咒骂你。’不推究原本的情实,就相信接受。就知道这是相信谗言的人,不长久思考作为君主的道理,不审察虚实,不能宽缓自己的心,而是径直怀怒于人。这是扰乱正法,惩罚无罪的人,杀害无辜的人。惩罚杀害想要止住怨恨,反而让人怨恨更甚,天下的百姓共同怨恨君主,让怨恶聚集在他身上。是说褊急使百姓怨恨到如此地步,教导成王不要学这个。○传‘则如’到‘含怒’○正义说:君主审察狱讼必须审察虚实,然后加罪。‘不长久思考作为君主的道理’,是说审察虚实。‘不宽缓自己的心’,是说径直怀怒。王肃读‘辟’为辟,扶亦反,不长久思考他的刑辟,不当加罪于无罪的人。
周公说:“唉!继位的君王要以此为鉴。”看这胡乱惩罚的祸患作为警戒。
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
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
召公做太保,周公做太师,辅佐成王作为左右大臣。‘保’,太保。‘师’,太师。马融说:‘保氏、师氏都是大夫官。’‘相’读作‘息亮反’。‘左右’,马融说:‘分陕为二伯,东为左,西为右。’召公不高兴,周公作《君奭》。
君奭尊称他为君。奭,名字,同姓。陈述古事来告诉他,所以用名字命名篇目。‘说’读作‘悦’。‘奭’,读作‘始亦反’。
[疏]‘召公’到‘君奭’○正义说:成王即位之初,召公做太保,周公做太师,辅佐成王作为左右大臣。召公因为周公曾经摄行王政,现在又在臣位,心里不高兴。周公陈述自己的心意来告诉召公,史官叙述这件事,作《君奭》这一篇。《周官》篇说‘立太师、太傅、太保,这就是三公’,那么这里‘为保’、‘为师’也是三公官。这实际上是太师、太保而不说‘太’,意在师法保安王身,说他们实际上是左右,不是为了举出官名,所以不说‘太’。经传都说武王时,太公做太师,这里说‘周公为师’,大概是太公去世,任命周公代替他。当时太傅大概是毕公担任,这里无事,不需要出现。三公的顺序,先师后保,这里顺序先说保,是因为篇目所作,主要为了召公不高兴,所以先说召公,不以官位为顺序。按照经文中周公的话,都说自己留在王朝的意思,那么召公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