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部第五十二卷
时珍曰:郭璞云:果然,自呼其名。罗愿云:人捕其一,则举群啼而相赴,虽杀之不去也;谓之果然,以来之可必也。大者为然,为禺;小者为 ,为【集解】藏器曰:案《南州异物志》云:交州有果然兽,其名自呼。状大于猿,其体不过三尺,而尾长过头。鼻孔向天,雨则挂木上,以尾塞鼻孔。其毛长柔细滑,白质黑文,如苍鸭胁边斑毛之状,集之为裘褥,甚温暖。《尔雅》 ,仰鼻而长尾,即此也。
时珍曰:果然,仁兽也。出西南诸山中。居树上,状如猿,白面黑颊,多髯而毛采斑斓。尾长于身,其末有歧,雨则以歧塞鼻也。喜群行,老者前,少者后。食相让,居相爱,生相聚,死相赴。《柳子》所谓仁让孝慈者,是也。古者画 为宗彝,亦取其孝让而有智也。
或云犹豫之犹,即 也。其性多疑,见人则登树,上下不一,甚至奔触,破头折胫。故人以比心疑不决者,而俗呼 愚为痴 也。
肉
【气味】咸,平,无毒。
【主治】疟瘴寒热,同五味煮 食之,并坐其皮,取效【发明】时珍曰:案钟毓《果然赋》云:似猴象猿,黑颊青身。肉非佳品。惟皮可珍。
而《吕氏春秋》云:肉之美者, 猱之炙。亦性各有不同耶?【附录】蒙颂 时珍曰:蒙颂一名蒙贵,乃 之又小者也。紫黑色,出交趾。畜以捕鼠,胜于猫、狸。
长毛,白色,似握版之状。《蜀地志》云: 猢似猴而甚捷。常在树上, 然腾跃,如飞鸟也。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猩猩
(本作 。音生。《纲目【释名】时珍曰:猩猩能言而知来,犹惺惺也。
【集解】时珍曰:猩猩自《尔雅》《逸周书》以下数十说,今参集之云:出哀牢夷及交趾封溪县山谷中。状如狗及猕猴,黄毛如猿,白耳如豕,人面人足,长发,头颜端正。声如儿啼,亦如犬吠。成群伏行。阮 云:封溪俚人以酒及草屐置道侧,猩猩见即呼人祖先姓名,骂之而去。顷复相与尝酒着屐,因而被擒,槛而养之。将烹则推其肥者,泣而遣之。西胡取其血染毛 不黯,刺血必 而问其数,至一斗乃已。又按《礼记》亦云猩猩能言,而郭义恭《广志》云猩猩不能言,《山海经》云猩猩能知人言,三说不同。大抵猩猩略似人形,如猿猴类耳。纵使能言,当若鹦鹉之属,亦不必尽如阮氏所说也。又罗愿《尔雅翼》云:古之说猩猩者,如豕、如狗、如猴。今之说猩猩者,与狒狒不相远。云如妇人被发袒足,无膝群行,遇人则手掩其形,谓之野人。据罗说则似乎后世所谓野女、野婆者也,岂即一物耶?【附录】野女 唐蒙《博物志》云:日南出野女,群行不见夫。其状 且白,裸袒无衣襦。周密《齐东野语》云:野婆出南丹州,黄发椎髻,裸形跣足,俨然若一媪也。群雌无牡。
上下山谷如飞猱。自腰以下有皮盖膝。每遇男子必负去求合。尝为健夫所杀,至死以手护腰间。剖之得印方寸,莹若苍玉,有文类符篆也。
时珍曰:合此二说与前阮氏、罗氏之说观之,则野女似即猩猩矣。又雄鼠卵有文如符篆,治鸟腋下有镜印,则野婆之印篆非异也。亦当有功用,但人未知耳。
肉
【气味】甘、咸,温,无毒。
【主治】食之不昧不饥,令人善走,穷年无厌,可以辟谷(时珍。出《逸书》《山海经》《水经》)。
【发明】时珍曰:《逸书》言猩猩肉食之令人不昧,其惺惺可知矣。古人以为珍味。故《荀子》言猩猩能言笑,二足无毛,而人啜其羹,食其肉;《吕氏春秋》云肉之美者,猩猩之唇,獾獾之炙,是矣。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狒狒
(音费。《拾遗》)【释名】 (与狒同。亦作KT )、时珍曰:《尔雅》作狒。《说文》作 ,从 ,从囟,从KT ,象形。许慎云:北人呼为土蝼。今人呼为人熊。按郭璞谓山都即狒狒,稍似差别,抑名同物异欤?【集解】藏器曰:狒狒出西南夷。《尔雅》云:狒狒,如人被发,迅走食人。《山海经》云:枭羊,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则笑,笑则上唇掩目。郭璞云:交广及南康郡山中,亦有此物。大者长丈余,俗呼为山都。宋孝建中,獠人进雌雄二头。帝问土人丁銮。
銮曰:其面似人,红赤色,毛似猕猴,有尾。能人言,如鸟声。善知生死,力负千钧。反踵无膝,睡则倚物。获人则先笑而后食之。猎人因以竹筒贯臂诱之,俟其笑时,抽手以锥钉其唇着额,任其奔驰,候死而取之。发极长,可为头 。血堪染靴及绯,饮之使人见鬼也。帝乃命工图之。时珍曰:按《方舆志》云:狒狒,西蜀及处州山中亦有之,呼为人熊。人亦食其掌,剥其皮。闽中沙县幼山有之,长丈余,逢人则笑,呼为山大人,或曰野人及山魈也。
译李时珍说:郭璞说,果然会自己呼叫自己的名称。罗愿说:人捕捉其中一只时,整群都会哭叫着赶来,即使把它杀死,其他的也不离去;因此称为“果然”,是说呼唤它们必定会来。大的叫“然”,也叫“禺”;小的叫[字缺],也叫[字缺]。【集解】陈藏器说:考察《南州异物志》记载:交州有一种果然兽,名称是它自己叫出来的。形体比猿大,但身体不过三尺长,尾巴却长过头部。鼻孔朝向天空,下雨时就挂在树上,用尾巴堵住鼻孔。它的毛长而柔软、细密光滑,底色白,带有黑色花纹,像苍鸭胁部斑驳羽毛的形状;收集起来制成皮衣和褥子,非常温暖。《尔雅》所说的“[字缺]”,鼻孔朝上而尾巴很长,就是这种动物。李时珍说:果然是一种仁慈的动物。产于西南各地的山中。栖息在树上,形状像猿,面部白、面颊黑,胡须很多,毛色斑斓。尾巴比身体还长,尾端分叉;下雨时就用分叉的尾端堵住鼻孔。喜欢成群行动,年长的走在前面,年幼的跟在后面。吃东西时彼此谦让,居住时彼此亲爱,活着时聚在一起,死后也会赶来相伴。《柳子》所说的仁爱、谦让、孝顺、慈爱,就是指这种动物。古人绘制[字缺]作为宗庙祭祀用的彝器纹饰,也是取它孝顺、谦让而且有智慧的特点。有人说,表示犹豫的“犹”,就是指[字缺]。它的性情多疑,见到人就爬树,上下乱窜,有时甚至奔跑冲撞,以致头破腿断。所以人们用它来比喻心中疑虑、不能决断的人,民间又把愚笨的人称作痴[字缺]。肉 【气味】咸,平,无毒。【主治】治疗疟疾、瘴气所致的寒热:与五味调料同煮后食用,并坐在它的皮上,以取得疗效。【发明】李时珍说:考察钟毓《果然赋》说,它像猴、像猿,面颊黑,身体青。它的肉不是上等食物。只有它的皮值得珍视。可是《吕氏春秋》说:肉类中味道鲜美的,有[字缺]猱的烤肉。难道也是因为各地动物的性情和种类各不相同吗?【附录】蒙颂:李时珍说,蒙颂又名蒙贵,是[字缺]中更小的一种。毛色紫黑,产于交趾。饲养它来捕鼠,效果胜过猫和狸。毛很长,颜色白,形状像手持的笏板。《蜀地志》说:[字缺]猢形似猴,却非常敏捷。常在树上,轻快地腾跃,像飞鸟一样。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猩猩 (本来写作[字缺]。音“生”。《纲目》【释名】李时珍说:猩猩能够说话,又能预知未来,和“惺惺”一词的意思相近。【集解】李时珍说:从《尔雅》《逸周书》以下,关于猩猩有几十种说法,现综合记录如下:产于哀牢夷地区以及交趾封溪县的山谷中。形状像狗和猕猴,黄毛像猿,耳朵白得像猪耳;脸和脚像人,头发很长,头脸端正。声音像小孩啼哭,也像狗叫。成群结队地伏身行走。阮孚说:封溪县的当地人把酒和草鞋放在路旁,猩猩看见后就呼喊人的祖先姓名,骂一番后离开。过一会儿,它们又相互来品尝酒、穿草鞋,于是被捕获,关在笼中饲养。将要烹煮时,它们把肥壮的那只推出来;那只哭泣着被放走。西域人取它的血来染毛,使毛色不变暗;刺取血液时必定[缺字]并询问取血的数量,直到达到一斗才停止。又考察《礼记》也说猩猩能说话,而郭义恭《广志》说猩猩不能说话,《山海经》说猩猩能听懂人的话,三种说法各不相同。总的说来,猩猩大致略像人的形态,只是属于猿猴一类罢了。即使它能说话,也应当像鹦鹉之类一样,不必完全相信阮氏所说的那些情况。罗愿《尔雅翼》又说:古人所说的猩猩,像猪、像狗、像猴。后世所说的猩猩,与狒狒相差不远。据说它像披散头发、赤着双脚的妇人,没有膝盖,成群行走;遇到人就用手遮掩身体,因此被称为野人。按照罗愿的说法,它似乎就是后世所说的野女、野婆,难道是同一种动物吗?【附录】野女:唐蒙《博物志》说,日南出产野女,成群行动,却看不见雄性。它的形状[缺字]而且白,裸露身体,没有衣服。周密《齐东野语》说:野婆产于南丹州,头发黄色,梳着椎形发髻,赤身赤脚,俨然像一个老妇人。全是雌性,没有雄性。在山谷上下行动,快得像猿。从腰部以下有一层皮,遮盖着膝部。每当遇到男子,必定背着他带走,寻求交合。曾经被健壮的男子杀死,直到死亡时还用手护着腰间。剖开后得到一枚方圆一寸的印状物,晶莹得像青玉,上面有类似符篆的纹路。李时珍说:把这两种说法与前面阮氏、罗氏的说法合起来看,野女似乎就是猩猩。雄鼠的睾丸上也有像符篆的纹路,治鸟腋下有镜子般的印记,那么野婆身上的印篆也并不奇怪。它应当也有某种功效,只是人们还不知道罢了。肉 【气味】甘、咸,温,无毒。【主治】食用后不会昏昧,也不会饥饿,使人善于行走,终年都不会厌倦,可以用来辟谷(李时珍)。出自《逸书》《山海经》《水经》。【发明】李时珍说:《逸书》说吃猩猩肉能使人不昏昧,可见它具有“惺惺”的含义。古人把它当作珍贵的美味。所以《荀子》说猩猩会说话、会笑,长着两只没有毛的脚,而人们却喝它煮的羹,吃它的肉;《吕氏春秋》说,肉类中最美味的,有猩猩的嘴唇和獾獾的烤肉,就是这个意思。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狒狒 (音“费”。《拾遗》)【释名】[字缺](与“狒”字相同。也写作[OCR缺字])。李时珍说:《尔雅》写作“狒”。《说文》写作[字缺],字形由[字缺]、[字缺]和[OCR缺字]组成,属于象形字。许慎说:北方人称它为“土蝼”。现在的人称它为“人熊”。考察郭璞认为山都就是狒狒,二者似乎略有不同;还是名称相同而动物不同呢?【集解】陈藏器说:狒狒产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尔雅》说:狒狒像披散头发的人,奔跑迅速,以人为食。《山海经》说:枭羊长着人的脸,嘴唇很长,身体黑色,身上有毛,脚跟向后。见到人就笑,一笑上嘴唇就遮住眼睛。郭璞说:交州、广州以及南康郡的山中,也有这种动物。大的有一丈多长,民间称它为山都。宋孝建年间,獠人进献了一雌一雄两只。皇帝问土人丁銮。丁銮说:它的脸像人,呈红色,毛像猕猴,还有尾巴。它能说人的话,但声音像鸟叫。它很能辨知生死,力气大到能背负千钧重物。它的脚跟向前、没有膝盖,睡觉时就倚靠着物体。捕获人后,它先大笑,然后把人吃掉。猎人于是用竹筒套入手臂去诱它,等它发笑时,便抽出手来用锥子把它的嘴唇钉在额头上,任它奔跑,等它死后再取走。毛发极长,可以用来制作头[原文缺字]。血可以用来染靴子和绯色衣物;喝下它会使人看见鬼。皇帝于是命令工匠把它画下来。时珍说:考察《方舆志》记载,狒狒在西蜀以及处州的山中也有,称作“人熊”。人们还吃它的掌,剥取它的皮。闽中沙县的幼山有这种动物,身长一丈多,遇到人就发笑,称作“山大人”,也有人说它就是“野人”或“山魈”。
又邓德明《南康记》云:山都,形如昆仑人,通身生毛。见人辄闭目,开口如笑。好在深涧中翻石,觅蟹食之。珍按:邓氏所说,与《北山经》之山 ,《述异记》之山都,《永嘉记》之山鬼,《神异经》之山 ,《玄中记》之山精,《海录碎事》之山丈,《文本指归》之旱魃,《搜神记》之治鸟,俱相类,乃山【附录】山都 时珍曰:任 《述异记》云:南康有神曰山都。形如人,长二尺余,黑色,赤目黄发。深山树中作窠,状如鸟卵,高三尺余,内甚光彩,体质轻虚,以鸟毛为褥,二枚相连,上雄下雌。能变化隐形,罕睹其状,若木客、山 之类也。山 时珍曰:《北山经》云:山 状如犬而人面,善投,见人则笑。其行如风,见则天下大风。木客 又曰:《南康记》云:生南方山中。头面语言不全异人,但手脚爪如钩利。居绝岩间,死亦殡殓。
能与人交易,而不见其形也。今南方有鬼市,亦类此。又有木客鸟,见禽部。山 又曰:东方朔《神异经》云:西方深山有人,长尺余,袒身,捕虾、蟹,就人火炙食之,名曰山 ,其名自呼。人犯之则发寒热。盖鬼魅耳,所在亦有之,惟畏爆竹 爆声。刘义庆《幽明录》云:东昌县山岩间有物如人,长四五尺,裸身被发,发长五六寸,能作呼啸声,不见其形。
每从涧中发石取虾、蟹,就火炙食。《永嘉记》云:安国县有山鬼,形如人而一脚,仅长一尺许。好盗伐木人盐,炙石蟹食。人不敢犯之,能令人病及焚居也。《玄中记》云:山精如人,一足,长三四尺。食山蟹,夜出昼伏。千岁蟾蜍能食之。《抱朴子》云: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向后。夜喜犯人,其名曰 ,呼其名则不能犯人。《白泽图》云:山之精,状如鼓,色赤,一足而行,名曰夔,呼之可使取虎豹。《海录杂事》云:岭南有物,一足反踵,手足皆三指。雄曰山丈,雌曰山姑,能夜叩人门求物也。《神异经》云:南方有魃,一名旱母。长二三尺,裸形,目在顶上,行走如风。见则大旱。遇者得之投溷中,则旱除。《文本指归》云:旱魃,山鬼也。所居之处天不雨。女魃入人家,能窃物以出;男魃入人家,能窃物以归。
时珍谨按:诸说虽少有参差,大抵俱是怪类,今俗所谓独脚鬼者是也。迩来处处有之,能隐形入人家淫乱,致人成疾;放火窃物,大为家害。法术不能驱,医药不能治,呼为五通、七郎诸神而祀之,盖未知其原如此。故备载之,非但博闻而已。其曰呼其名则无害,千岁蟾蜍能食之者,非治法欤?引申触类,必有能制之者。又有治鸟,亦此类,见禽部。精怪之属甚伙,皆为人害。惟《白泽图》、《玄中记》、《抱朴子》、《酉阳杂俎》诸书载之颇悉,起居者亦不可不知。然正人君子,则德可胜妖,自不敢近也。
肉
【气味】无毒。
【主治】作脯,连脂薄割炙热,贴人癣疥,能引虫出,频易取瘥(藏器)。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罔两
(《纲目》)【集解】时珍曰:罔两一作魍魉。又作方良,《周礼》方相氏执戈入圹,以驱方良,是矣。罔两好食亡者肝,故驱之。其性畏虎、柏,故墓上树石虎,植柏。《国语》云:木石之怪,夔、罔两;水石之怪,龙、罔象。即此。《述异记》云:秦时陈仓人猎得兽,若彘若羊。
逢二童子曰:此名弗述,又名 ,在地下食死人脑。但以柏插其首则死。此即罔两也。虽于药石无与,而于死人有关,故录之。其方相有四目,若二目者为 ,皆鬼物也,古人设人像之。昔费长房识李娥药丸用方相脑,则其物亦入辟邪方药,而法失传矣。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彭侯
(《纲目》)【集解】时珍曰:按《白泽图》云:木之精名曰彭侯,状如黑狗,无尾,可烹食。千岁之木有精曰贾 ,状如豚,食之味如狗。《搜神记》云:吴时敬叔伐大樟树血出,中有物,人面狗身。敬叔云:此名彭侯。乃烹而食之,味如狗也。
肉
【气味】甘、酸,温,无毒。
【主治】食之辟邪,令人志壮(《白泽》)。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四
封
(《纲目》)【集解】时珍曰:按江邻几《杂志》云:徐积于庐州河次得一小儿,手无指无血,惧而埋之。此《白泽图》所谓封,食之多力者也。田汝成《西湖志》云:董表仪撤屋掘土,得一肉块。术士云:太岁也。弃之,亦无害。又《山海经》务隅之山,及开明南、北,东南海外并有视肉。郭璞注云:聚肉形如牛肝,有两目。食之无尽,寻复更生如旧也。此皆封类可食者,但人不知耳。又海中一种土肉,正黑,长五寸,大如小儿臂,有腹无口目,有三十足,可炙食。此又虫、鱼之属,类乎封者也。
人部第五十二卷
译邓德明《南康记》又记载:山都的形状像昆仑山中的人,全身长满毛。它见到人就闭上眼睛,张开嘴像是在笑。它喜欢在深涧中翻动石头,寻找螃蟹来吃。时珍考证:邓氏所说的这种东西,与《北山经》中的山[原文缺字]、《述异记》中的山都、《永嘉记》中的山鬼、《神异经》中的山[原文缺字]、《玄中记》中的山精、《海录碎事》中的山丈、《文本指归》中的旱魃、《搜神记》中的治鸟,都很相似,都是山[原文缺字]一类。它的形状像人,身长二尺多,黑色,红眼睛,黄头发。它在深山中的树上筑巢,形状像鸟蛋,高三尺多,里面非常光亮,身体轻而空虚,用鸟毛铺作褥子,二枚相连,上面的是雄的,下面的是雌的。它能变化并隐去身形,很少有人看见它的样子,类似木客、山[原文缺字]之类。时珍说:山[原文缺字]。《北山经》记载:山[原文缺字]的形状像狗而长着人的脸,善于投掷,见到人就笑。它行动像风一样迅疾,见到它就会天下大风。木客。又说:《南康记》记载:它生长在南方的山中。它的头脸和语言与人没有完全不同,只是手脚上的爪子像钩子一样锋利。它居住在陡峭的岩石之间,死后也会举行殡殓。它能与人进行交易,但人看不见它的形体。现在南方有“鬼市”,也与此相似。又有一种木客鸟,见《禽部》。山[原文缺字]。又说:东方朔《神异经》记载,西方深山中有人,身长一尺多,裸露身体,捕捉虾和螃蟹,靠近人的火来烤着吃,名叫山[原文缺字],它自己也这样称呼自己。人若触犯它,就会发寒热。大概是鬼魅一类,许多地方都有,只害怕爆竹的爆炸声。刘义庆《幽明录》记载:东昌县的山岩之间有一种像人的东西,身长四五尺,裸身披发,头发长五六寸,能发出呼啸声,但看不见它的形体。它常常从山涧中搬开石头取虾和螃蟹,靠近火烤来吃。《永嘉记》记载:安国县有山鬼,形状像人却只有一只脚,身长仅一尺左右。它喜欢偷盗伐木人的盐,烤石蟹来吃。人们不敢触犯它;它能使人患病,还能焚烧房屋。《玄中记》记载:山精像人,有一只脚,身长三四尺。它吃山蟹,夜间出来,白天隐藏。千年的蟾蜍能够吃掉它。《抱朴子》记载:山精的形状像小孩,只有一只脚,脚尖朝后。它夜间喜欢侵犯人,名字叫[原文缺字];呼喊它的名字,它就不能侵犯人。《白泽图》记载:山的精怪,形状像鼓,红色,只有一只脚,靠一只脚行走,名叫夔;呼喊它,可以让它去捕取虎豹。《海录杂事》记载:岭南有一种东西,只有一只脚,脚跟向前,手脚都有三根指头。雄的叫山丈,雌的叫山姑,夜间能敲人的门索取东西。《神异经》记载:南方有魃,又名旱母。它身长二三尺,裸体,眼睛长在头顶,行走如风。见到它就会发生大旱。遇到它的人如果把它投入厕所,旱灾就会消除。《文本指归》记载:旱魃是山鬼。它所居住的地方,天就不下雨。女魃进入人家,能偷走物品再出去;男魃进入人家,能偷走物品带回来。时珍谨慎考证:各种说法虽然略有不同,但大体都是怪异之物,就是如今民间所说的独脚鬼。近来各处都有这种东西,能隐去身形进入人家淫乱,使人患病;还会放火偷窃,对家庭造成很大危害。法术不能驱除,医药不能治疗,人们却称它们为五通、七郎等神灵而祭祀,大概是不知道它们的真实来由。所以把这些记载完备地收录下来,并不只是为了增长见闻。至于说呼喊它的名字就没有危害、千年蟾蜍能够吃掉它,这难道不就是制服它的方法吗?由此类推并触类旁通,一定有能够制伏它的东西。又有治鸟,也属于这一类,见《禽部》。精怪一类的东西非常多,都对人有害。只有《白泽图》《玄中记》《抱朴子》《酉阳杂俎》等书对此记载得相当详尽,日常生活中的人也不可不知道这些。然而,正直有德的君子凭借德行就能胜过妖邪,妖邪自然不敢接近。肉。【气味】无毒。【主治】制成肉脯,连同脂肪薄薄地切下,烤热后贴在人的癣疥患处,能够引出虫,频繁更换即可痊愈(藏器)。《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类之四。罔两。(《纲目》)【集解】时珍说:罔两又写作“魍魉”。又写作“方良”;《周礼》说方相氏手持戈进入墓穴,用来驱赶方良,说的就是它。罔两喜欢吃死人的肝,所以要驱逐它。它的本性害怕虎和柏树,所以墓上雕刻石虎、种植柏树。《国语》说:木石中的怪物有夔、罔两;水石中的怪物有龙、罔象。说的就是这种东西。《述异记》记载:秦代陈仓人打猎时捕获一种野兽,像猪又像羊。遇到两个童子,童子说:这种东西名叫弗述,又名[原文缺字],在地下吃死人的脑子。只要把柏树枝插入它的头部,它就会死。这就是罔两。它虽然与药物无关,但涉及死人,所以记录下来。方相氏有四只眼睛;像只有两只眼睛的叫[原文缺字],都是鬼怪,古人设置人的形象来象征它们。从前费长房辨认李娥的药丸时,使用了方相的脑,那么这种东西也曾被列入辟邪的方药,只是方法已经失传了。《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类之四。彭侯。(《纲目》)【集解】时珍说:考察《白泽图》记载,树木的精怪名叫彭侯,形状像黑狗,没有尾巴,可以烹煮食用。千年树木的精怪有一种叫贾[原文缺字],形状像猪,吃起来味道像狗肉。《搜神记》记载:吴国时敬叔砍伐一棵大樟树,树中流出血来,里面有一个人脸狗身的东西。敬叔说:这东西名叫彭侯。于是把它烹煮后吃了,味道像狗肉。肉。【气味】味甘、酸,性温,无毒。【主治】食用它可以避邪,使人意志坚强(《白泽》)。《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类之四。封。(《纲目》)【集解】时珍说:考察江邻几《杂志》记载,徐积在庐州河边得到一个小孩,手上没有手指,也没有血,因害怕而把它埋了。这就是《白泽图》所说的封,吃了它可以力气很大。田汝成《西湖志》记载:董表仪拆除房屋、挖掘土地时,得到一块肉。术士说:这是太岁。董表仪把它丢弃了,也没有发生灾害。《山海经》又记载,务隅山以及开明山的南面、北面和东南海外,都有视肉。郭璞注说:聚集的肉形状像牛肝,有两只眼睛。吃它却吃不完,过一会儿又会重新生长,恢复原状。这些都是封一类可以食用的东西,只是人们不知道罢了。海中还有一种土肉,纯黑色,长五寸,粗如小孩的手臂,有腹部却没有口和眼睛,有三十只脚,可以烤来吃。这又是虫、鱼一类的东西,与封相类似。《人部》第五十二卷。
李时珍曰:《神农本草》,人物惟发 一种,所以别人于物也。后世方伎之士,至于骨、肉、胆、血,咸称为药,甚哉不仁也。今于此部凡经人用者,皆不可遗。惟无害于义者,则详述之。其惨忍邪秽者则略之,仍辟断于各条之下。通计三十七种,不复分类。旧本二十五种。今移五种入服器部,自玉石部移入一种。《神农本草经》一种(梁陶弘景注) 《名医别录》五种(梁陶弘景注) 《唐本草》一种(唐苏恭) 《本草拾遗》八种(唐陈藏器) 《日华本草》二种(宋人大明) 《开宝本草》一种(宋马志) 《嘉 本草》四种(宋掌禹锡)《证类本草》一种(宋唐慎微) 《本草蒙筌》一种(明陈嘉谟) 《本草纲目》一十三种(明李时珍)【附注】魏《吴普本草》 李当之《药录》 宋雷 《炮炙》 齐徐之才《药对》 孙思邈《千金》 甄权《药性》 唐孟诜《食疗》 蜀韩保升《重注》 宋寇宗 《衍义》 元李杲《法象》 王好古《汤液》 朱震亨《补
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凡三十七种,附二条)
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发
(音被。《本经》)【释名】 (音总。甄立言)、李当之曰:发 是童男发。
弘景曰:不知发 审是何物? 字书记所无。或作蒜音,今人呼斑发为蒜发,书家亦呼乱发为鬈,恐即鬈也。童男之理,或未全明。
恭曰:此发 ,根也,年久者用之神效。字书无 字,即发字误矣。既有乱发,则发去病。用陈久者,如船茹、败天公、蒲席,皆此例也。甄立言本草作 。 ,亦发也。鬈乃发美貌,有声无质,陶说非矣。
宗 曰:发 、乱发,自是两等。发 味苦,即陈旧经年岁者,如橘皮、半夏取陈者入药更良之义。今人谓之头 。其乱发条中自无用 之义,二义甚明,不必过搜时珍曰:发 ,乃剪 下发也;乱发,乃梳栉下发也。按:许慎《说文》云:大人曰髡,小儿曰剃。顾野王《玉篇》云: , 也。 ,发 也。二说甚明。古者刑人 发,妇人以之被髻,故谓之发 。《周礼》云:王后夫人之服,有以发 为首饰者是矣。又诗云: 发如云,不屑 也。甄权所谓发 ,雷 所谓二十男子顶心剪切发者,得之矣。李当之以为童男发,陶弘景以为鬈发,苏恭以为发根,宗 以为陈发者,并误矣。且顾野王在苏恭之前,恭不知《玉篇》有 字,亦欠考矣。《毛苌诗传》云:被之僮僮。被,首饰也。编发为之,即此 也。
【修治】 曰:发 ,是男子年二十以来,无疾患,颜貌红白,于顶心剪切者。入丸药膏中用,先以苦参水浸一宿,漉出入瓶子,以火 赤,放冷研用。
时珍曰:今人以皂荚水洗净,晒干,入罐固济, 存性用,亦良。
【气味】苦,温,无毒。《别录》:小寒。
【主治】五癃关格不通,利小便水道,疗小儿痫,大人 。仍自还神化(《本经》)。合鸡子黄煎之,消为水,疗小儿惊热百病(《别录》)。止血闷血晕,金疮伤风,血痢,入药烧存性。用煎膏,长肉消瘀血(大明)。
【发明】韩保升曰:《本经》云:自还神化。李当之云:神化之事,未见别方。按《异苑》云:人发变为鳝鱼。神化之异,应此者也。又藏器曰:生人发挂果树上,乌鸟不敢来食其实。又人逃走,取其发于纬车上却转之,则迷乱不知所适。此皆神化。
时珍曰:发者血之余。埋之土中,千年不朽,煎之至枯,复有液出。误食入腹,变为症虫; 治服饵,令发不白。此正神化之应验也。
【附方】旧三,新三。
石淋痛涩:发 烧存性,研末。每服用一钱,井水服之。(《肘后方》)伤寒黄病:发 烧研,水服一寸匕,日三。(《伤寒类要》)胎衣不下:乱发、头 结,撩喉、口中。(孙真人方)小儿客忤,因见生人所致:取来人囟上发十茎、断儿衣带少许,合烧研末。和乳饮儿,即愈。(《千金方》)急肚疼病:用本人头发三十根,烧过酒服。即以水调芥子末,封在脐内,大汗如雨,即安。(谈野翁方)瘭癌恶疮:生发灰,米汤服二钱。外以生发灰三分,皂荚刺灰二分,白芨一分,为末。
干掺,或以猪胆汁调。(《直指
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乱发
(《别录》)【释名】血余(《纲目》)、人退。
译李时珍说:《神农本草经》所收的人类药材只有头发一种,用来把人和其他物类区别开。后世研究方术的人,甚至把人的骨、肉、胆、血都称为药,实在太不仁慈了。现在本部中凡是曾被人使用过的,都不能遗漏。只要不违背义理而有必要记录的,就详细叙述。至于残忍邪秽的内容,就略加记载,并仍在各条之下加以批驳断绝。总共统计三十七种,不再分类。旧本有二十五种。现在把五种移入服器部,又从玉石部移入一种。《神农本草经》一种(梁代陶弘景注);《名医别录》五种(梁代陶弘景注);《唐本草》一种(唐代苏恭);《本草拾遗》八种(唐代陈藏器);《日华本草》二种(宋人大明);《开宝本草》一种(宋代马志);《嘉[原文缺字]本草》四种(宋代掌禹锡);《证类本草》一种(宋代唐慎微);《本草蒙筌》一种(明代陈嘉谟);《本草纲目》十三种(明代李时珍)。【附注】魏代《吴普本草》、李当之《药录》、宋代雷[原文缺字]《炮炙》、齐代徐之才《药对》、孙思邈《千金》、甄权《药性》、唐代孟诜《食疗》、蜀地韩保升《重注》、宋代寇宗[原文缺字]《衍义》、元代李杲《法象》、王好古《汤液》、朱震亨《补[原文缺字]》。《人部》第五十二卷。人类药材之一。(共三十七种,附录二条。) 《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类药材之一。头发。(读音为“被”。《本经》)【释名】(读音为“总”。甄立言、李当之说:发〔原文缺字〕,就是童男的头发。陶弘景说:不知道发〔原文缺字〕究竟是什么东西?字书中没有这个字。有人把它读作“蒜”音,现在人们称斑白的头发为“蒜发”,书家也把散乱的头发称为“鬈”,恐怕就是鬈发。说它是童男的头发,或许还没有完全弄清楚。苏恭说:这种发〔原文缺字〕,是发根,使用年代久的才有神效。字书中没有〔原文缺字〕这个字,这就是“发”字的错误。既然有乱发,那么发〔原文缺字〕就是用来治病的。应当使用陈旧的,如船茹、败天公、蒲席等,都是这个道理。甄立言的《本草》中写作〔原文缺字〕。〔原文缺字〕,也是头发。“鬈”是形容头发美好的样子,有字音而没有实体;陶弘景的说法错了。寇宗〔原文缺字〕说:发〔原文缺字〕和乱发,本来是两种东西。发〔原文缺字〕味苦,就是陈旧了多年的头发,正如橘皮、半夏取陈年的入药更好一样。现在人称它为头〔原文缺字〕。“乱发”条下本来没有使用〔原文缺字〕的意思,这两个含义十分清楚,不必过分搜求。李时珍说:发〔原文缺字〕,就是剪〔原文缺字〕下来的头发;乱发,就是梳子、篦子梳下来的头发。考察许慎《说文》说:成年人剃发叫“髡”,小孩剃发叫“剃”。顾野王《玉篇》说:〔原文缺字〕,就是〔原文缺字〕。〔原文缺字〕,就是发〔原文缺字〕。这两种说法都很清楚。古代受刑的人被剃去头发,妇女用这种头发来装饰发髻,所以称为发〔原文缺字〕。《周礼》说:王后和夫人的服饰中,有用发〔原文缺字〕作首饰的,正是这种情况。《诗经》又说:〔原文缺字〕头发如云,不屑〔原文缺字〕。甄权所说的发〔原文缺字〕,以及雷〔原文缺字〕所说的二十岁男子从头顶正中剪下的头发,才是正确的。李当之认为是童男的头发,陶弘景认为是鬈发,苏恭认为是发根,寇宗〔原文缺字〕认为是陈年头发,这些说法都错了。况且顾野王在苏恭之前,苏恭不知道《玉篇》中有〔原文缺字〕这个字,也是不够考证。《毛苌诗传》说:把它戴上,样子端庄。“被”是首饰。用头发编成首饰,就是这种〔原文缺字〕。【修治】雷〔原文缺字〕说:发〔原文缺字〕,是男子二十岁以后,没有疾病、面色红润,从头顶正中剪下的头发。用于丸药、膏剂时,先用苦参水浸泡一夜,滤出后放入瓶中,用火烧〔原文缺字〕,放凉后研成粉末使用。李时珍说:现在人用皂荚水洗净,晒干,放入罐中封固,〔原文缺字〕至只存药性后使用,也很好。【气味】味苦,性温,无毒。《别录》说:性微寒。【主治】五种小便不利、关格不通,通利小便和水道,治疗小儿癫痫以及成人〔原文缺字〕。还能自行恢复并发生神奇变化(《本经》)。与鸡蛋黄合用煎煮,熬化成液体,治疗小儿惊热等各种疾病(《别录》)。止血闷、血晕,治疗金疮伤风和血痢;入药时烧至只存药性。用来煎膏,可以促进生肌并消除瘀血(《大明》)。【发明】韩保升说:《本经》说它能自行恢复并发生神奇变化。李当之说:神奇变化的事情,没有见到其他方书记载。考察《异苑》说:人的头发会变成鳝鱼。所谓神奇变化,大概就是指这种奇异现象。陈藏器又说:把活人的头发挂在果树上,乌鸦等鸟就不敢来吃树上的果实。又说有人逃走时,取他的头发放在纬车上反向转动,就会使他迷乱,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这些都属于神奇变化。李时珍说:头发是血液的剩余。埋在土中,千年也不会腐朽;煎到枯焦时,还会有液体流出。误食进入腹中,会变成症虫;服用药物调养身体,可以使头发不变白。这正是神奇变化的应验。【附方】旧方三首,新方三首。石淋疼痛、排尿涩滞:将发〔原文缺字〕烧至只存药性,研成粉末。每次服一钱,用井水送服。伤寒黄病:将发〔原文缺字〕烧后研末,用水服一寸匕,每日三次。胎衣不下:将乱发、头〔原文缺字〕打成结,刺激喉咙,使其放入口中。小儿客忤,因为见到陌生人而发病:取来人的囟门上的十根头发,再取少许孩子的衣带,一同烧后研成粉末。与乳汁调和后给孩子服下,就会痊愈。急性腹痛:取患者本人三十根头发,烧过后用酒送服。随即用水调芥子末,敷封在肚脐内;大汗像下雨一样出后,病就会安定。瘭疽、恶疮:服生发灰二钱,用米汤送服。外用生发灰三分、皂荚刺灰二分、白芨一分,共研成粉末。干撒患处,或者用猪胆汁调和后敷用。(《直指〔原文截断〕 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乱发 (《别录》)【释名】血余(《纲目》)、人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