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要论第五十篇
脉在筋之外,故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脏之气,肝主春,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
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
筋在骨之外,故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脏之气,肾主冬,肾动则冬病胀而腰痛。
刺骨无伤髓,髓伤则消烁 酸体解 。
酸,作 。骨在髓之外,故刺骨无伤髓。髓伤则动肾脏之精,故精气消烁而 ,精气消烁而体解 。
然不去矣。
总结上文而言。刺伤五内,则有四时之病,其病必生。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法之要,所当审也。
卷之五
刺齐论第五十一篇
齐,犹一也。刺齐,刺浅刺深,无过不及,有一定之分也。如病在皮中,针入皮中,勿浅勿深,斯为刺齐。以皮分而推之脉肉筋骨。无太过,无不及,皆为刺齐。承上编刺要之意,而复论刺齐也。
黄帝问曰:原闻刺浅深之分。
分,去声。帝承上编刺有浅深之意,谓刺浅刺深,各有部分,故愿闻刺浅深之分。
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
欲知其分,必先知其非分。如刺骨者刺入骨分,无伤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脉。脉有络脉,有经脉。上编脉居肉后,经脉也。此篇脉居肉先,络脉也。刺脉者,刺入脉分,无伤其皮。此言刺宜深者勿浅,浅则非分矣。
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
以上文层次言之,当云刺皮者无伤脉。今不言脉者,以脉不止络脉、复有经脉。络脉居肉前,经脉居肉后,言肉而脉在其中。故曰刺皮者刺入皮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无伤其骨。此言刺宜浅勿深,深则非分矣。
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
刺宜深者勿浅,宜浅者勿深,是浅深有一定之分。帝欲详明其说,以昭后世,故曰未知所谓,愿闻其解。
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
所云刺骨无伤筋者,言针至筋而去,不及骨分,则伤筋也;所云刺筋无伤肉者,言针至肉而去,不及筋分,则伤肉也;所云刺肉无伤脉者,言针至脉而去,不及肉分,则伤脉也;所云刺脉无伤皮者,言针至皮而去,不及脉分,则伤皮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深,不及则伤之意。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
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
过,平声。中筋、中骨之中,去声。上文所谓刺皮无伤肉者,如病在肉中,则针入皮中,无过分,而伤肉也;所谓刺肉无伤筋者,病在肉中,针入肉中,如过肉,则中伤其筋也;所谓刺筋无伤骨者,病在筋中,针入筋中,如过筋,则中伤其骨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浅,过分则伤之意。
此之谓反也。
通承上文之意,而言刺非其分,浅深不得,此之谓反也。知其反则知其正矣。
卷之五
刺禁论第五十二篇
承刺要、刺齐而复申明刺禁也。禁者,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也。
中伤脏气,则死,中伤经脉,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盖从之则有福,逆之则有咎也。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
数,条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谓刺要、刺齐,其中必有所禁,故愿闻禁数。
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
五脏之气,从内达外,由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察也。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
藏,如字,为使,皆去声。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心部于表。肾为阴中之少阴,故肾治于里。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脾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众物所聚,故胃为之市。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膈,胸膈也。肓,脐旁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为父、地为母,故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节之两旁,膈俞穴也,小,微细也。中有小心,言心气出于膈俞之穴,极微极细也。从,顺也。从之者,刺得其宜,顺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则神转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乃回则不转,故有咎。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去声,下同。《诊要经终》论云:中心者环死。故刺失其宜,中伤心气,周时一日而死。《宣明五气篇》云,心为噫。故其动为噫。噫,心气虚也。
刺中肝,三日死,其动为语。
三,旧本讹五,今改。刺失其宜,中伤肝气,则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肝为语。故其动为语。语,肝气虚也。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
译脉位于筋的外面,所以针刺脉时不要损伤筋。筋受伤,就会从内里扰动肝脏之气;肝主春季,肝受到扰动,春季就会发热而筋脉松弛。针刺筋时不要损伤骨;骨受伤,就会从内里扰动肾,肾受到扰动,冬季就会患胀病、腰痛。筋位于骨的外面,所以针刺筋时不要损伤骨;骨受伤,就会从内里扰动肾脏之气;肾主冬季,肾受到扰动,冬季就会腹胀而腰痛。针刺骨时不要损伤髓;髓受伤,就会消耗枯竭,身体酸痛而四肢松解。“酸”字,原文作“〔缺字〕”。骨位于髓的外面,所以针刺骨时不要损伤髓。髓受伤,就会扰动肾脏的精气;因此精气消耗枯竭,身体酸痛而四肢松解,精气消耗枯竭,身体就会解体般松弛。这样就无法避免了。这是总结上文的意思。针刺损伤内在五脏,就会发生四时相应的疾病,这种疾病一定会产生。即使想让这种疾病不发生,也无法避免。针刺方法的要点,是应当谨慎审察的。第五卷。《刺齐论》第五十一篇。“齐”与“一”相同。所谓刺齐,是说针刺有浅有深,不能太过或不足,各有一定的分寸。例如病在皮肤之中,针就刺入皮肤之中,不能太浅也不能太深,这才叫刺齐。以皮肤的层次为标准,依次推及脉、肌肉、筋和骨。既不过深,也不过浅,都属于刺齐。本篇承接上篇刺法要点的意思,又论述针刺的分寸。黄帝问道:我想听听针刺浅深的分寸。“分”读去声。黄帝承接上篇针刺有浅有深的意思,说针刺浅或深,各有相应的部位,所以希望听听针刺浅深的分寸。岐伯回答说:针刺骨不要损伤筋,针刺筋不要损伤肌肉,针刺肌肉不要损伤脉,针刺脉不要损伤皮肤。要知道正确的分寸,必须先知道哪些是不合适的部位。例如针刺骨,就应刺入骨的部位,不要损伤筋。针刺筋,就应刺入筋的部位,不要损伤肌肉。针刺肌肉,就应刺入肌肉的部位,不要损伤脉。脉有络脉,也有经脉。上篇所说脉位于肌肉之后,指的是经脉。本篇所说脉位于肌肉之前,指的是络脉。针刺脉,就应刺入脉的部位,不要损伤皮肤。这里说的是适宜深刺时不要刺得太浅,否则就不在应刺的部位了。针刺皮肤不要损伤肌肉,针刺肌肉不要损伤筋,针刺筋不要损伤骨。按照上文的层次来说,本应说针刺皮肤不要损伤脉。现在没有说脉,是因为脉不只有络脉,还有经脉。络脉位于肌肉之前,经脉位于肌肉之后;说到肌肉,脉也包括在其中。所以说,针刺皮肤,就应刺入皮肤的部位,不要损伤肌肉。针刺肌肉,就应刺入肌肉的部位,不要损伤筋。针刺筋,就应刺入筋的部位,不要损伤骨。这里说的是适宜浅刺时不要刺得太深,否则就不在应刺的部位了。黄帝说:我还不明白所说的意思,希望听听它的解释。适宜深刺的不要刺浅,适宜浅刺的不要刺深,这说明浅深各有一定的分寸。黄帝想详细说明这个道理,使后世明白,所以说自己还不明白其中的意思,希望听听解释。岐伯说:所谓针刺骨而不损伤筋,是说针刺到筋就停止,不要刺到骨。所谓针刺筋而不损伤肌肉,是说针刺到肌肉就停止,不要刺到筋。所谓针刺肌肉而不损伤脉,是说针刺到脉就停止,不要刺到肌肉。所谓针刺脉而不损伤皮肤,是说针刺到皮肤就停止,不要刺到脉。所说针刺骨而不损伤筋,是说针到筋就停止;如果没有刺到骨的部位,就会损伤筋。所说针刺筋而不损伤肌肉,是说针到肌肉就停止;如果没有刺到筋的部位,就会损伤肌肉。所说针刺肌肉而不损伤脉,是说针到脉就停止;如果没有刺到肌肉的部位,就会损伤脉。所说针刺脉而不损伤皮肤,是说针到皮肤就停止;如果没有刺到脉的部位,就会损伤皮肤。这里解释了上文适宜深刺却刺得不够深就会造成损伤的意思。所谓针刺皮肤而不损伤肌肉,是说病在皮肤之中,针刺入皮肤之中,不要损伤肌肉。针刺肌肉不要损伤筋〔原文至此中断〕。超过肌肉,就会刺中筋。超过筋,就会刺中骨。“过”读平声。“中筋”“中骨”的“中”读去声。上文所谓针刺皮肤而不损伤肌肉,是说如果病在肌肉之中,针只刺入皮肤,不超过应刺的分寸,就不会损伤肌肉。所谓针刺肌肉而不损伤筋,是说病在肌肉之中,针刺入肌肉;如果超过肌肉,就会刺中并损伤筋。所谓针刺筋而不损伤骨,是说病在筋之中,针刺入筋;如果超过筋,就会刺中并损伤骨。这里解释了上文适宜浅刺却超过应刺分寸就会造成损伤的意思。这就叫作反。总承接上文的意思来说,针刺不在应刺的部位,浅深失当,这就叫作反。知道什么是反,就知道什么是正了。第五卷。《刺禁论》第五十二篇。本篇承接《刺要》和《刺齐》的内容,再次说明针刺的禁忌。所谓禁忌,是说脏腑有关键和要害之处,不能不加以察知。刺中而损伤脏腑之气,就会死亡;刺中而损伤经脉,则可能患病,也可能死亡。针刺的禁忌,不能不知道。大体说来,顺从这些禁忌就会得到福益,违背它们就会招来祸患。黄帝问道:希望听听禁忌的具体条目。“数”就是条目。黄帝承接前两篇的意思,说针刺的要点和分寸中必然有禁忌,所以希望听听禁忌的具体条目。岐伯回答说:五脏有关键和要害之处,不能不加以察知。五脏之气从内向外运行,沿经脉通道出来,达到孙络和皮肤,其中有紧要而容易造成损害的部位,不能不察知。肝的生发之气在左,肺收藏于右,心的作用在表,肾的作用在里,脾是胃的使者,胃是水谷汇聚的市场。“藏”按本字读;“为使”的“使”都读去声。人的身体面向南方时,左边是东方,右边是西方。肝主春季生发之气,位置属于东方,所以说肝的生发之气在左。肺主秋季收敛之气,位置属于西方,所以说肺收藏于右。心是阳中之太阳,所以心的作用部位在体表。肾是阴中之少阴,所以肾的作用在身体内部。脾主管替胃运行津液,把津液灌注到四周,所以说脾是胃的使者。胃是水谷汇聚之海,是各种物质聚集的地方,所以说胃像一个市场。膈和肓的上方,里面有心。脊柱第七节的两旁,里面有小心。顺从这些原则就有福,违背它们就有祸。“膈”指胸膈。“肓”指脐旁的肓俞穴。膈的上方是肺,属于天。肓的上方是脾,属于地。天为父,地为母,所以膈、肓的上方,包含着父母之象。“七节之旁”是指从上往下数第七节脊骨的两旁,即膈俞穴;“小”是微细的意思。其中有微小的心气,意思是心气从膈俞穴出入,极其微细。“从”是顺应的意思。所谓顺应,是针刺得当,顺应上方父、下方母的关系,以及心气出入之处,这样神气运行而不逆转,所以有福。所谓违逆,是针刺失当。违逆上方父、下方母的关系,以及心气出入之处,气机就会回逆而不能运行,所以有祸。针刺误中于心,一天之内死亡,发病时表现为嗳气。“中”读去声,以下同。《诊要经终》论说:误中于心的,周身气机败绝而死。所以,针刺如果失当,伤害了心气,经过一个周时,也就是一日,便会死亡。《宣明五气篇》说:心表现为嗳气。所以发病时表现为嗳气。嗳气,是心气虚的表现。针刺误中于肝,三天内死亡,发病时表现为多言。“三”字,旧本误作“五”,现已改正。针刺失当,损伤肝气,就会在三天内死亡。三是水数的生数。《宣明五气篇》说:肝表现为多言。所以发病时表现为多言。多言,是肝气虚的表现。针刺误中于肾,六天内死亡,发病时表现为打喷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