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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得一录十四

卷五之□

史藏 · 志存记录 · 已译 · 第 63–65 段

民穷日甚。借贷无门。一有灾荒。坐而待毙。昔朱文公社仓一法最为尽善。然时诎举赢。实为难事。宜师其意而力行之。为积义谷法。每坊造一木柜。置本坊神庙。每月朔望。谒庙者各持义谷少许。或一斛。或半斛。或□升至□斗而止。勿得过多。不愿助者听。随其意而因其力。不相强也。数少而不欲多者。相形则意沮。力轻者可久也。共推一端谨者司登记。虽一斛半升必纪其名。以彰好义。推一稍有恒产而素行忠信者司出入。每朔望迄晚。即将贮柜者登仓。次年春夏推陈出新。因子多寡贷与农人。息取加二。小荒则以贷诸贫人而减其息。必公议而酌行之。若大荒则尽捐。以赈困穷。必计众而均分之。先其老弱之无告。及孝子节妇之贫者。是举也。专以备荒而利农。他虽公事急需。不得轻移。以致耗散。有恃强而索者。众共持之。不听则控诸官。庶几可久。行而不废。夫为数甚少。则人皆乐助。月月积之。岁岁行之。斯可无大饥之患矣噫省目前饮宴之费。即可苏异日数人之命。减一月鸡鹅之粟。即可救他年同类之生。独何惮而不为哉。【见魏叔子文集】

又募义谷疏

里中亲友寿诞称觞。当计其费出义谷。欲为人称觞者。亦计其费出之。或宴会有不可己者。则薄其费而以义谷补之。夫省酒食之浮费以利济饥贫。此祝寿之上术也。又有疾病及一切祈求。亦于神庙发愿出义谷若干。夫省斋醮之虚文以利济饥贫。此祈神之上术也。盖天地鬼神。原以爱人为心。能爱人者则彼亦爱之。以此祝寿寿必永。以此祈福病必愈。以此祈名利子息。名利子息必得矣。【见魏叔子文集】

魏叔子先生立义仓策

贫民富民多不相得。富者欺贫。贫者忌富。贫民闲时已欲见事风生。一迫饥馑。则势必为乱。初则抢米。再则刧富。再则公然啸聚为贼。富民目前受贫民之害。贫民日后受官府之刑。兵刀之惨。真贫富两不相得益也。所以朱子修举社仓。不特救一时饿殍。实所以保富全贫。护人身家。养人廉耻。为法至善。今师其意而少损益之。凡每坊设立义仓。不必分派若干家若干人。随其相附近处择便为之。听民自议自行。则众情和矣。但建仓费重。或劝富民。或设处公费。随时斟酌。此在官长以真心勤力行之。凡欲立义仓。先集父老士民恳切开谕。以义仓之利。身先捐俸以劝富室。然后出示远近。令十日内报命。凡报命者。合坊具连名呈一纸。内称遵谕设立义仓共计户丁若干。出谷者若干。举值事者一正二副某人。造册二本一丁册。一义谷出入册。凡丁册不论男妇贫富贵贱皆载之。呈及二册官皆用印。旋给本坊收掌。其官所助谷若干。照各坊丁数多少。派贮仓内旧册写完。则仍以新造之册送官用印。坊中有富豪悭吝不肯助义者。许本坊呈官。视所应出者加罚三等。所举值事之人。有不法不公者。本坊呈官重罚。公举他人代之。或本人有病故久出者。仍签他人代之。俱要呈官。其呈仍用印付还或坊中事繁。三人不能理。许值事人随签几人帮之。本坊俱要酌处公费以酬其劳。至义谷出入之数。官府不与。只于当发粜之时。先期出示。令各坊清核丁数。定于某日粜米。官府时行巡访。于当收籴之时。先期出示。以某日起籴。如至某日报完。踰期不完者。以欠谷多少议罚。凡坊内与粜者设签一根。写户首姓名下注共计几口。籴米时左设一人散签。右设二三人量米。来籴者先将名下应籴米钱若干。交左人领签。即将签投右人照签领米。散米巳完。右人缴签。交左人收。明日如之。富室及童婢皆许与籴。凡粜米如原价每升一分。今价三分。则取分六厘。二分则取分四厘分半则取分二厘。分二厘则取一分。升一分。则不出陈矣盖酌取余息以供耗折。及修仓杂用诸费也。凡石斛升斗之类。皆一听官造。日久器坏。许如法私造。仍送官验押。盖以赏罚之权归于官。则人知所畏。出入之数归于民。则官无可私。所谓官民相制。其法无弊者也。

△陶宫保劝丰备义仓章程

译百姓日益贫困,借贷又无门路,一旦发生灾荒,只能坐等死亡。从前朱文公的社仓办法最为完善,但时势困窘而要兴办有余,实在困难。应当效法它的宗旨并努力实行,制定积存义谷的办法:每坊建造一个木柜,放在本坊的神庙中。每月初一、十五,前往神庙参拜的人各自带少量义谷,可以是一斛、半斛,或从□升到□斗为止,不得过多。不愿捐助的听其自便,按照个人意愿和能力,不相强迫。捐得少而不愿多捐的人,如果彼此比较就会丧失意愿;能力小的人也就能够长久捐助。共同推举一名谨慎的人负责登记,即使捐一斛、半升,也一定记下姓名,以彰显好义之举;再推举一名略有恒产、平素忠诚信实的人负责粮食出入。每月初一、十五直到晚上,就把木柜中储存的粮食登记入仓。第二年春夏,以陈粮换新粮,按照粮食多少借给农民,利息按加二收取。小荒年就把粮食借给贫民,并减收利息,必须由众人公议斟酌实行;若是大荒年则全部免除,以赈济困穷,必须根据人数统筹并平均分配,优先救济年老、年幼、鳏寡孤独等无所依靠的人,以及贫困的孝子、节妇。这项举措,专门用来备荒并使农民获利;即使其他公事急需,也不得轻易挪用,以致耗散。若有依仗强势索取粮食的人,众人共同抵制他;他若不听,就向官府控告,这样或许可以长久实行而不废止。其实每次捐得很少,人人都乐意相助,月月积累,年年实行,就可以没有大饥荒的忧患。唉,省下眼前饮宴的费用,就可以救活日后几个人的性命;减少一个月供鸡鹅的粮食,就可以救活将来同类人的生命。为什么偏偏畏惧而不去做呢?【见《魏叔子文集》】《又募义谷疏》乡里亲友祝寿举杯时,应当计算宴饮费用,拿出义谷;想替别人祝寿的,也应计算费用捐出义谷。若宴会有不得不举行的,就减少宴饮开支,用义谷补充捐入。节省酒食的浮费来救济饥饿贫困,这是祝寿的上策。又如遇到疾病以及一切祈求之事,也可在神庙中许愿,捐出若干义谷。节省斋醮的虚文来救济饥饿贫困,这是祈神的上策。天地鬼神本来以爱人为心,能够爱护他人的人,鬼神也会爱护他。用这种方式祝寿,寿命一定长久;用这种方式祈福,疾病一定痊愈;用这种方式祈求名声、利益和子嗣,名声、利益和子嗣也一定能够得到。【见《魏叔子文集》】魏叔子先生《立义仓策》贫民和富民大多彼此不相容:富人欺凌穷人,穷人嫉恨富人。贫民在平常无事时就已经想要闹事,一旦受到饥荒逼迫,势必发生动乱。开始是抢米,接着抢劫富人,再后来公然聚众成为盗贼。富民眼前受到贫民的祸害,贫民日后受到官府的刑罚和刀兵的惨害,实在是贫富双方都不能从中得到好处。因此朱子兴修社仓,不只是救济一时饿死的人,实际上是为了保全富人、救济贫民,保护人身家产,培养人的廉耻之心,所立办法极为完善。现在效法他的宗旨而略作增减:凡每坊设立义仓,不必硬性分派多少家、多少人,按照彼此相近、方便的地方选择办理,听凭百姓自行商议、自行实行,这样众人的情绪就会和谐。但建仓费用很重,可以劝富民捐助,也可以设法从公费中支出,随时斟酌办理。这在于官长以真心和勤力实行。凡想设立义仓,先召集父老、士绅和百姓,恳切开导说明义仓的好处;官长先捐出俸禄来劝导富室,然后向远近发布告示,命令在十日内报名应命。凡报名应命的,由全坊联名具呈一纸,其中写明遵照告示设立义仓,共有若干户、若干丁,捐谷者若干人,推举一名正任、两名副任经办人员;造册两本,其中一本为丁册。一、义谷出入册。凡丁册不论男女、贫富、贵贱,都要登记。呈文和两本册簿都由官府盖印,随即发还本坊收掌。官府所捐粮食若干,按照各坊丁口多少分派,储存在仓内。旧册写完后,仍将新造的册簿送官盖印。坊中有富豪吝啬不肯捐义谷的,准许本坊呈报官府,按照其应当捐出的数额加罚三等。所推举的经办人员有违法或不公行为的,由本坊呈报官府从重处罚,并公推他人替代;或经办人员本人因疾病、死亡、长期外出而不能任事,也要另签他人替代,都须呈报官府。呈文仍由官府盖印后发还。若坊中事务繁多,三人不能办理,准许经办人员随时增签若干人协助。本坊都应酌定公费酬劳。至于义谷出入的数目,官府不参与,只在应当卖粮时提前发布告示,命令各坊核清丁口数,定于某日卖米。官府按时巡访。应当收购粮食时,也提前发布告示,规定从某日起收购;若到某日报告期限仍未办完,就按照所欠粮食多少议定处罚。凡坊内前来买粮的人,设一根签,写明户主姓名,下面注明共有几口人。买粮时,左边设一人发签,右边设二三人量粮。前来买粮的人先把自己名下应买粮食的钱若干交给左边的人领取粮签,然后把粮签投入右边,由右边的人按签发粮。当天粮食发完后,右边的人收回粮签,交给左边的人保管,第二天照此办理。富室以及童仆都准许买粮。凡卖粮,若原价每升一分、现在市价三分,就收取六厘;若市价二分,就收取四厘;若市价一分半,就收取二厘;若市价二厘,就收取一分;若每升一分,就不再发陈粮了。这是斟酌收取余息,用来供给粮食耗损以及修仓等杂项费用。凡石、斛、升、斗之类的量器,都一律听从官府制造;时间久了器具损坏,准许按规定私自制造,但仍须送官府检验加押。这样,赏罚的权力归于官府,人们就知道有所畏惧;粮食出入的数目归于百姓,官府就没有可以私下操弄的余地。这就是所谓官民相互制约,制度便没有弊端。陶宫保《劝丰备义仓章程》

州县中每乡村公设一仓。秋后听民捐输。岁歉酌量散给。出纳悉由民间经手。不假官吏。防侵蚀以禁骚扰。矜贫寡而杜争端。诚善政也。

  一乡村无论百余家十数家。总以里居联络者。公设一仓。每年秋收后各量力之盈绌捐谷存仓。出者无吝。劝者无勒。或数十石。或十数石。多则一二百石。少则数石。数斗。均无不可。收谷公同立簿登记。择一老成殷实人总管。再择一二人逐年递管。仍设立四柱交□分别旧管新收。开除寔在。明晰登载。互相稽查。连年丰稔。日积月多。则谷不可胜食矣。

  一乡村零户。有难于联络者或族各为一仓。或一族中每房各为一仓。或以散户归入附近邻保。共为一仓。均听民便。总在随地制宜。多多益善。果能一处行之有效。久而他处自仿照行之矣。

  一设仓宜择善地不宜近水不宜近市。以防不虞。建义之初。仓廒未立。或神庙或公祠。或老成殷寔之家。仓屋有余者。均可借储。但须本人情愿。不得强借。一俟谷石稍充。即可另自置仓。

  一仓谷由于乐捐间或有湿有秕。不能拘泥画一。应于收仓时。先为晒干车净。公同登记。耗蚀若干。或收贮年久又须公同出晒一次。覆量上仓再逐一登记实数。以便查考。

  一设仓本系义举司事之人不许籍端开销。惟看守仓廒之人不能不给予工食责令巡查遇有风摧雨漏。仓板破损之处即告知经管随时修理。其锁钥等项不得交守仓之人佩带

  一捐谷既有成数。即赴地方官呈明立案。以免匪徒阻挠。扰乱章程。以后捐多捐少。收放出入。官吏概不与闻。即里长甲长。亦无许越俎。倘有吏役托名稽查。藉端需索。查出照诈赃例从重惩治。

  一积谷既多。止须添建仓廒。不必推陈出新以求滋长。亦不必春借秋还。以权利息戢争杜纷此为最要惟余谷置田收租。尚可并行不悖。然必积谷实在充裕有余。以少半置田乃可。否则不必。盖此谷原为备荒而设至捷至便。推陈出入。易滋朦混借出难还渐归乌有。置买产业。虽属经久之计。然不能救济□前。亦非急务也。

  一每遇灾荒。总管分管外。再择公正司事。计谷之多寡。先尽本村中鳏寡孤独无告之人。次及极贫。又次及次贫。或五日一散或十日一散。事竣凭众确算至家计稍可支持者。不必分给。即小歉之年。亦不必动用。以归实济。

  一捐谷之家。此谷既捐。即系公物。遇有灾歉。不得以从前甲多乙少。致启争端。或先在此村捐谷之家。其后移居他处。遇此村散放。不得以曾经捐谷。回向转索新来之户。从前虽未捐谷。遇有散放。亦应酌给些些。不得独任向隅。盖各保各境。以乡村为断。虽救恤无分彼此。而谷少人多。亦不得不稍为限制。其各族各房积谷者。则不必以乡村为断。

  一年丰时和。劝捐较易。果能积有三年五年之蓄。又不妨畧为变通。邀同绅耆。划分若干。于乡间添设恤嫠育婴义塾等会。或于冬间。就村庄中鳏寡孤独。与外来无告穷民量为赈济。亦所以广任恤也。

  一乡村绅士。克知大义者多。自必首捐为倡。如有能捐谷千石者。或捐银千两以上。买谷积贮者或捐置基产仓廒。及斗斛诸器物。用银千两以上者。均当照例请旌以资鼓励。倘虑书吏索费。即径赴院司衙门。呈明捐数。以便行查确实立予请旌。断不令善举稍有阻格。

  一劝捐之外。向有因事乐施一节。如民间演戏酬神。及嫁娶喜期。庆祝生日。尽可将縻费折谷。捐入义仓。扩而充之。不特安贫。即以保富。将型仁讲让之风。亦由此而兴起矣。

  以上各条。积少成多。众擎易举。所以图便民也。各保各村。他处不得混冐。所以免牵掣也。择人经管。立册交代。所以防侵蚀也。绅民自理不经官吏之手。所以杜骚扰也。不减粜不出易不借贷。专意存贮所以断纠轕而弭争端也凶年不妨尽用。乐岁仍可捐输。以一乡济一乡之众。而不患其不均以数岁救一岁之荒。而不虞其不给。孙孙子子无穷匮也。取锱铢于狼戾之时。求水火于至足之地。捐谷者不以为难。司事者不以为累。行所旡事。不求其利。而弊自除防其弊而利乃可久也。本部堂前经为此章程筹思经岁简便直截。永远可行。尔绅民等。其勿以为空言文告而忽之。至若悭吝之徒。难与图始。必当曲为开导俾知有备无患。安贫即所以保富。倘有匪徒藉端肆闹无知逞臆刁难。则本部堂此条即可录存捐谷簿册之首。以为凭信。国法森严。弗任扰累于虖。图匮于丰为善最乐勉敦任恤共享升平本部堂有厚望焉。切切特示。

△无锡青上乡六三图积贮议规

译州县之中,每个乡村共同设立一座仓。秋收以后,听凭百姓捐输;遇到歉年,再酌量发放。粮食的收取和发放全由民间经手,不借助官吏,以防侵吞并禁止骚扰,怜恤贫困寡弱而杜绝争端,确实是良好的政事。一、乡村无论有一百多户还是十几户,总以居住相连的里为单位共同设仓。每年秋收后,各家按照余缺和能力捐谷存仓;捐出时不吝惜,劝捐时不强迫。或捐数十石,或十几石,多的达到一二百石,少的几石、几斗,也都可以。收谷时共同立簿登记,选择一名老成富实的人总管,再选一二人逐年轮流管理;同时设立四柱簿,分别登记旧管、新收、开除和实在数目,清楚明白地记录,互相稽查。连年丰收,粮食日积月多,就多得吃不完了。一、乡村中零散居住、难以联合的户,可以按族各设一仓,或一个族中每房各设一仓,也可以把散户归入附近的邻保共同设仓,都听凭百姓方便办理,总之要因地制宜,越多越好。如果一处实行有效,时间久了,其他地方自然会仿照实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零户〕 一、设仓应选择好地方,不宜靠近水边,也不宜靠近市场,以防意外。开始建立义仓时,仓廒尚未建成,可以借用神庙、公祠,或老成富实人家有余的房屋储存,但必须本人情愿,不得强行借用。等到粮食积存稍多,就可以另行建置仓廒。一、仓粮因属于自愿捐献,有时会受潮,有时夹有秕谷,不能拘泥于完全一致。收粮入仓时,应先晒干、车净,共同登记耗损多少;若储藏多年,也应共同再晒一次,重新过秤入仓,并逐一登记实际数目,以便查考。一、设仓本来属于义举,负责事务的人不许借机开销;只是看守仓廒的人不能不给工食。要责令其巡查,遇到风吹损坏、雨水渗漏以及仓板破损之处,立即告知管理人员,随时修理。锁钥等物不得交给守仓的人佩带。一、捐谷达到一定数额后,就应到地方官那里呈报明白,登记备案,以免匪徒阻挠、扰乱章程。以后捐多捐少以及粮食的收放出入,官吏一概不得过问;即使里长、甲长,也不许越权干预。如果有吏役假托稽查之名,借机索取财物,查出后按诈取赃物的条例从重惩治。一、积存粮食已经很多,只需增建仓廒,不必通过推陈出新来求得增长,也不必春天借出、秋天归还,以借收利息、平息争端、杜绝纠纷。这一点最为重要。只是把余粮置田收租,还可以并行而不相妨碍;但必须积粮确实充裕有余,拿出不到一半置田才可以,否则就不必这样做。因为这些粮食本来就是为备荒而设,推陈出入最为快捷方便,却容易滋生混乱,借出的粮食难以收回,逐渐归于乌有。置买产业虽是长久之计,却不能救济□前,也不是当务之急。一、每逢灾荒,除总管、分管之外,还要另选公正的经办人员,根据粮食多少,先救济本村中鳏寡孤独、无所依靠的人,其次是极贫者,再其次是次贫者。可以五日发放一次,也可以十日发放一次。事情办完后,凭众人共同核算;对于家计已经稍能维持的人,不必再分给粮食。即使是小歉收年,也不必动用仓粮,以便真正发挥救济作用。一、捐谷之家,粮食一经捐出,就属于公共财物。遇到灾歉时,不得因为过去甲家捐得多、乙家捐得少而引起争端。有人先在本村捐谷,后来迁居别处,遇到本村发放粮食时,不得以曾经捐过粮为由,回到本村向新来的各户索取;过去虽未捐粮的人,遇到发放时也应酌情分给一些,不得让他独自处于无所得的境地。因为各保、各境以乡村为界,虽然救济不分彼此,但粮少人多,也不得不稍加限制。各族、各房自行积粮的,则不必以乡村为界。一、年成丰收、气候和顺时,劝捐较为容易。如果果真积存了三年、五年的储备,也不妨略作变通,邀请绅士、耆老共同划分一部分,在乡间增设恤嫠、育婴、义塾等会;或者在冬天,就村庄中的鳏寡孤独者以及外来的无所依靠的穷民,酌量加以赈济,这也是扩大救济责任。一、乡村绅士中,能够懂得大义的人很多,自然应当首先捐献以作倡导。如果有人能捐谷千石,或捐银千两以上,购买粮食积存;或者捐资置办田产、仓廒以及斗斛等器物,所用银两达到千两以上,都应按照规定请求旌表,以资鼓励。如果担心书吏索取费用,就直接到督抚、布政使等衙门呈报捐献数额,以便查验属实后立即代为请求旌表,绝不让善举稍有阻碍。一、除劝捐之外,过去还有因事乐意施舍的做法。例如民间演戏酬神以及嫁娶喜庆、庆祝生日,都完全可以把糜费折算成粮食,捐入义仓,使它不断扩大充实。这样不只是安济贫民,也可以保全富民;使仁爱、讲求谦让的风气得到培育,也会由此兴起。以上各条,积少成多,众人共同用力就容易办成,这是为了便利百姓。各保各村,其他地方不得混入冒领,这是为了避免彼此牵制。选择人员管理,建立簿册并办理交接,这是为了防止侵吞。由绅士、百姓自行办理,不经过官吏之手,这是为了杜绝骚扰。不减价出售,不以粮换粮,不办理借贷,专心储存,这是为了断绝纠纷、平息争端。凶年不妨全部使用,丰年仍可继续捐输;以一乡的粮食救济一乡的百姓,不必担心分配不均;用数年的积蓄救济一年的荒歉,不必担心粮食不足,子子孙孙都能无穷无尽。应当在粮食极多的时候取出极少的粮食,在储备最充足的地方求取救济。捐粮的人不以此为难,办事的人不以此为累,照常实行而不另求利益,弊端自然会消除;防止弊端,利益才能长久。本部堂先前曾为此制定章程,筹思经年,简便直接,可以长久实行。你们绅士、百姓,不要把它当作空话和文告而忽视。至于吝啬的人,难以同他一起开始办理,必须委婉开导,使他知道有备才能无患,安济贫民正是保全富民。如果有匪徒借端肆意闹事,或无知之人任意刁难,那么本部堂这条文告就可以抄存于捐谷簿册之首,作为凭据。国法森严,不能任由人扰乱、使人受累。要在丰年筹划匮乏,行善最为快乐;努力敦促救济贫困,大家共同享受太平,本部堂对此寄予厚望。特此郑重晓谕。无锡青上乡六三图《积贮议规》

立议单某某等今因嘉庆十二年遇荒。我等设局平粜。所捐之钱。除转运折耗费用外。计存钱十二千文。轮流经管生息至十八年秋收。本利结存钱三十一千二百文。买贮□稻二十三石五斗。十九年又遇亢旱。即将此稻砻米应粜数月。除开支折耗零用。以及本图查荒费用共计去钱十余千文所剩之钱及米。于上年八月籴换新□稻三十石。为数虽少。倘能照前累年经运。积少成多。亦周官委积之遗意也。为此公同立议。于丰稔之岁设法收放。以陈易新。自成义举。但素来公项。易致侵吞。总由有治法无治人。积久弊端百出。全赖经管之人。任怨任劳。秉公筹办。务期实济。今将议定规条开例于左。

  一议积贮原以备荒。非为图利。然以陈易新。不无耗折。且畧为申息。庶可积少成多。在借户得免债米之害。遇歉岁藉以分润一图。此所谓一举两得也。目下所贮之数无多。公议每石酌加申息。俟五年之后。再行公议酌减。

  一议放稻于插青秧后定期。收稻于新谷登场后订期通知。限三日内。各借户务将扬清干洁好稻。再行当面过风。如有将毛潮抵塞者。下年不准领借。【公放公收升斗划一】

  一议总管每庄一人收放。限期断须亲到。其供给各人自备不得开支公项。其零星用度俱临时酌议开支。不得浪费。

  一议放稻每庄举老成干事者数人经手按庄分派。各写领票交与总管。俟秋收交清后。发还领票

  一议收齐后交与图内老成殷户收贮。

  一议存贮非遇灾缓征时候不得创议先行设局发赈。以致后来竭蹶。

  一议付借只可于本图之内。外图人不得混入。即本图不种田之人。及不种仙稻者。亦不得给借。

  一议议单五纸。五人各执一纸每年于收齐稻日算账。倘遇灾发赈。各将议单缴出收局后再议。

○救荒章程

卷五之二

  姚龙怀曰兵荒者。世界一刼运也救刼者。顺天之心。逆天之运也天心好生。顺以承之天运行罚。逆以挽之。人道之所以与天地参也。人欲一日而行千百善。一人而救千百人。舍却此等时节无处着力矣。辑救荒章程。

劝赈名言

  救灾前鉴

  苏州府陈公鹏年救荒二十策

  节录先贤救荒四策

  河南抚军毕沅奏请灾年出卖田产仍准赎回疏略(乾隆五十一年例案)

  荒政丛言

  牧令当行二十二条

  审户

  剔弊

  急赈恤

  抚恤事宜

  贷米粟

  贷牛种

  广籴粜

  通商贩

  怜妇女

  怜婴儿

  怜寒士

  劝捐棉衣

  安流民

  悯时疫

  收育弃儿

  禁卖牛宰牛

  敦风俗

  以工代赈

  劝富户业主当商

  救荒福报

  救灾有福说

  附劝制草衣说

△劝赈名言

译立议单:某某等人如今因为嘉庆十二年遭遇荒年,我们设局平价卖粮。所捐的钱,除去转运、折耗等费用外,计算存下钱十二千文,轮流管理并使其生息,到嘉庆十八年秋收时,本利共存钱三十一千二百文,购买并储存□稻二十三石五斗。嘉庆十九年又遇到严重旱灾,就把这些稻谷舂成米,连续数月出售;除去开支、折耗、零用以及本图查勘灾情的费用,共计用去钱十余千文。剩下的钱和粮食,于上年八月买换新□稻三十石。数量虽然不多,但如果照从前的办法逐年经营,积少成多,也有周官储积粮食的遗意。因此共同议定此事,在丰收年设法收进和发放,以陈粮换新粮,自行成就义举。但一向的公款,容易导致侵吞,总是因为有治理的办法,却没有能治理的人;积久之后弊端百出,全靠管理人员任劳任怨、秉公筹办,务求收到实际成效。现在把议定的规条列在下面。一、议定积贮原本是为了备荒,不是为了谋利。但以陈粮换新粮,不能没有耗损;而且略微增加利息,才可以积少成多,使借粮户免受偿还粮债的困难,遇到歉年也可以借此分润全图。这就是所谓一举两得。眼下储存的粮食不多,经公议,每石酌情增加利息,等五年之后再由公议酌情减免。一、议定在插下青秧以后确定发放稻谷的日期,在新谷登场以后确定收回稻谷的日期并通知各户,限三日内办理。各借户务必把扬净、晒干、洁净的好稻交来,再当面过风筛验;如果有人拿未干的潮稻来充数,下一年不准领取借粮。【公家发放、公家收回,升斗标准一律相同。】一、议定每庄由一名总管负责收放粮食,限期办理时必须亲自到场。其供给由各人自行准备,不得从公款中开支;零星费用都临时酌议开支,不得浪费。一、议定发放稻谷时,每庄推举几名老成能办事的人经手,按庄分派;各人分别填写领粮票,交给总管,等秋收后交清粮食,再发还领粮票。一、议定粮食收齐后,交给图内老成富实的人家储藏。一、议定储存粮食,除非遇到灾荒、缓征之时,不得另行提议提前设局发放赈粮,以免后来陷入困竭。一议:借贷只限于本图之内,外图的人不得混入。即使是本图内不种田的人,以及不种仙稻的人,也不得给予借贷。一议:议单共五纸,五个人各执一纸,每年在收齐稻谷的日子结算账目。如果遇到灾荒而发放赈济,各人都要交出议单,收回后再行议定。救荒章程 卷五之二 姚龙怀说:兵乱和荒灾,是世道的一场劫运。救济劫难,是顺应上天的心意;挽救天灾的运势,是与天意相抗。上天的本心喜爱生育,就应当顺从它来承接;上天运行刑罚,就应当逆势挽救它。这正是人道之所以能够与天地并列的地方。一个人想在一天之内行千百件善事,一个人想救活千百人,除了这样的时节,哪里还有施展力量的地方呢?因此辑录《救荒章程》。劝赈名言 救灾前鉴 苏州府陈公鹏年救荒二十策 节录先贤救荒四策 河南抚军毕沅奏请灾年出卖田产仍准赎回疏略(乾隆五十一年例案) 荒政丛言 牧令当行二十二条 审查户口 剔除弊端 紧急赈济抚恤 抚恤事宜 借贷米粟 借贷耕牛和种子 广泛收购和出售粮食 疏通商业贩运 怜恤妇女 怜恤婴儿 怜恤贫寒读书人 劝捐棉衣 安置流民 怜悯时疫患者 收养弃儿 禁止卖牛、杀牛 敦厚风俗 以工代赈 劝富户和业主经商 救荒所得的福报 论救灾有福 附录:劝制草衣说 劝赈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