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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得一录七

卷三之二

史藏 · 志存记录 · 已译 · 第 43–48 段

人莫苦于鳏寡孤独。而四者之中。寡居尤甚。葢鳏与孤独。虽无骨月相依。尚有亲朋还往。至守节之妇。茕茕一室。形影自吊。饔飧不继。而人莫知其饥。鹑结不完。而人莫知其寒。呼号罔应。诉告无门。丈夫当此犹难排遣。矧伊零丁妇女哉。其在无遗孤者。显扬之报。既绝望于后来。冻馁之嗟。复伤心于现在。悲忧凄怆。何以为怀。其在有遗孤者。思亡人之似续。祗此一脉相延。顾无父之婴孩。常令三餐莫继。解已之衣。不足以燠儿身。绝已之粒。不足以果儿腹。朝啼夕号。酸楚弥剧。奋欲捐躯。藐孤谁育。暂留残喘。涸辙谁生。斯诚天地之遗憾。生民之最穷。苟非周恤而存活之。苦节之妇。何恃而安。任恤之风。何施而切。此长洲南园氏恤嫠会所由兴也。吾乡矢志冰霜。而艰于衣食者。耳目所及。实繁其人第以事关重大。费用良多。计必久长。仓猝难办。故隐蓄相恤之念。以待乐助之人。甲辰冬。二三同志。偶举彭氏会例。以告有力佥称曰善爰仿其例。畧为增损而举行之。所望诸大善士。丰于财者输财丰于力者输力互相赞助。以底厥成。毋始勤而终怠。毋舍实而务名。岂惟诸孀至诚衔感。没齿不忘。抑伊祖宗九原之下。实相冥佑。福报之隆宁有既耶。敬节堂谨序。

寡妇之苦。比常人加十倍百倍。故无论城乡。皆各宜倡兴。或通族议捐。或合乡集公欵。莫大阴功有力者切勿错过。

京口仿行彭氏恤嫠会例

一彭氏旧例。先集同志。按月分募。但苏州地广。有余者众。吾郡力量可与是会者。屈指可尽。分簿各出势必彼此相同。而逐月募捐益滋繁厌。今特改定。以每年出银十二两为一会。由一会以至十会。诸公量力自书。书定后。即将芳名勒石。以垂不朽。并为疏告于 邑庙神前。用昭善举。

  一立法宁严毋滥。凡孀居毫无倚靠者。望亲友代为开明姓氏。人口住居。守节年分。故夫艺业报会登簿。在会诸公各就所近细加查访果系毫无倚靠者即按月支送。否则除名不收。听情者。照数赔补。

  一是会大约以孀妇四百分为率。其清门士族。三十岁守节者。一百分。四十岁以内守节者。一百分。四十岁以外夫故者一百分。其寒微之家。实能励志冰霜者。另立副册一百分。续有举报俟缺出再补。其补缺以举报先后为序。【其额数可以随时酌定】

  一孀妇三十岁以内守节者。每位按月赠钱三百五十文四十岁以内守节者。按月赠钱二百八十文。以上节妇。每有一子女按月加赠钱一百文。四十岁以外夫故者。按月赠钱二百文。子女概不给赠。

  一闺女未适夫家。闻夫故而往成妇礼者。其贞节较诸嫠妇更觉可敬。议定按月送银一两。若有承嗣之子。按月赠钱二百文。

  一孀妇公姑年及衰迈。又无他子养赡者。推孀妇孝心。按月加赠钱二百文。

  一孀妇如有疾病在床。会中请医代为看治。给以药饵。殁则代为棺敛以妥其灵。

  一少年守寡妇女。往往有贪利狂徒。多方诱胁。甚至逼醮抢寡者。此等恶俗。会中人公同禀官谕禁。如有犯者。立即禀官究办。庶以保全贞节。惩儆刁风。

  一节妇或有孤子。年及七八岁。应入塾读书者。酌助修金。每季一千文。俾令从师课读。

  一会内丝毫皆孀妇活命之源。务在矢公矢慎。或出或入。逐一记明。岁终刷印清单。分送助银诸公细览。庶几弊窦不生而诸孀尽沾实惠也。

  一在会董事者。必各有所司。斯责有专属。今议定无论经理之人。分办之人。倘有不合。俱听诸友公议公换。

  一局中所及止郡城近地。其远乡隔县。查访难周。概不收入

  一经始非难。图众维难。但愿乐助诸君子。日新月盛子子孙孙永具厚力。克成今日之志。相与敬行于勿替。是即 神灵之默佑也已。

○清节堂章程(苏郡旧章)

卷三之二

  妇女之所重者节。青年矢志白首不渝。其铁石之心冰霜之操。洵足以维廉耻而植纲常。 国家旌扬之典所由重也。虽然妇女而以节见苦矣。一朝守志。顾影茕茕。饮蘖茹荼酸辛万状。又况呱呱血脉。襁褓无知。一线宗祧危如累卵。以孱焉一弱女子。而欲安其苦节。以抚此藐孤也。忧乎难哉。曲为设法。俾可两全。端有赖于宰官长者矣。述清节堂章程

清节堂保节抚孤启

  宪示

  本堂规条

  入堂规条

  抚婴馆规

  孀妇食单

  孀妇衣制

  司事辛俸经管簿册

  吴复初捐助清节堂孤儿习业成家贴费规条

△清节堂保节抚孤启

译人没有比鳏夫、寡妇、孤儿、独居老人更苦的了,而这四类人中,寡居妇女尤其苦。鳏夫和孤儿、独居老人虽然没有骨肉相依,尚且还有亲朋往来;至于守节的妇女,孤零零地住在一室之中,只有形体和影子相伴,连一日三餐也难以接续,别人却不知道她在挨饿;衣服破烂不能蔽体,别人却不知道她在受寒;呼号无人回应,申诉也没有门路。丈夫处在这种境况尚且难以排遣,何况孤单的妇女呢?其中没有遗留孤儿的,显扬名声、获得报答的希望,后来已经断绝;对冻饿的哀叹,又在现实中伤心。悲苦凄凉,心中如何承受?其中有遗留孤儿的,想到亡夫留下的后代,只有这一条血脉延续下去;但没有父亲的婴孩,常常连一日三餐都无法接续。脱下自己的衣服,也不足以使孩子身体暖和;省下自己的粮食,也不足以让孩子填饱肚子。孩子早晚啼哭,酸楚更加剧烈。她奋然想要舍弃自己的生命,可怜的孤儿由谁抚养?暂且苟延残喘,又有谁能使濒临干涸车辙的生命活下去?这实在是天地的遗憾、百姓中最穷困的境况。如果不加以周济,使她们得以存活,那么守苦节的妇女凭什么安身?推行任恤的风尚,又在哪里最应当施行?这就是长洲南园氏恤嫠会所以兴办的原因。我的乡里立志守节如冰霜、却困于衣食的妇女,耳目所及,实在有很多;只是因为此事关系重大。费用很多,筹划必定需要较长时间,仓促之间难以办成。因此先暗中存有彼此救济的打算,以等待愿意乐于相助的人。甲辰年冬天,二三位同道偶然提出彭氏恤嫠会的成例,把它告诉有力量的人,大家都说好,于是仿照这个成例,略加增减后予以实行。所希望的是,各位大善士财力充裕的出财,力量充足的出力,彼此互相赞助,使这件事得以完成。不要开始勤勉而最后懈怠,不要舍弃实际而只追求名声。这样做,哪里只是使各位寡妇至诚感激,终身不忘;即使是她们祖宗在九泉之下,也确实会暗中相助。福报的厚重,难道会有穷尽吗?敬节堂谨序。寡妇的苦处,比一般人要多十倍、百倍。因此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应当各自倡导兴办此事。或者由同族共同商议捐助,或者合并乡里募集公款;这是莫大的阴德,有力量的人千万不要错过。京口仿照彭氏恤嫠会的成例实行。一、按照彭氏的旧例,先召集志同道合者,按月分别募捐。但是苏州地域广大,富余的人很多,我郡中力量能够参加这个会的人,屈指可数。若分立簿册,各自出资,势必彼此相同;而且逐月募捐,也会更加繁琐,使人厌烦。现在特意改定规章:每年出银十二两作为一会,由一会至十会,各位根据自己的力量亲自登记。登记确定后,立即把芳名刻在石上,使其流传不朽;并且写成疏文,在邑庙神明面前禀告,以彰明这一善举。一、制定办法,宁可严格,也不要滥收。凡是寡居而完全没有依靠的人,希望亲友代为说明其姓氏、人口、住处、守节年数、亡夫的技艺职业,并报告给会中登记在册。会中各位分别就近详细查访,确实完全没有依靠的,便按月支给送去;否则就除名,不予收取。凡是徇情办事的,按数赔补。一、这个会大约以四百名寡妇为限额。其中,出身清白的士族家庭中,守节三十年的一百名,守节未满四十年的一百名,丈夫在四十岁以后去世的一百名。至于家境贫寒卑微而确实能够励志守节、经受艰苦磨炼的,另立副册一百名。以后如有继续举报的,等到出现空缺时再补入;补缺按照举报先后的次序办理。【名额可以随时斟酌确定】一、三十岁以内仍守节的寡妇,每人每月赠钱三百五十文;四十岁以内仍守节的,每月赠钱二百八十文。以上节妇,每有一个子女,每月加赠钱一百文。四十岁以外因丈夫去世而守寡的,每月赠钱二百文,子女一概不给赠钱。一、尚未嫁到夫家、听闻丈夫去世后前往完成妇礼的女子,她的贞节比一般寡妇更值得敬重。议定每月送银一两;若有承嗣的儿子,每月赠钱二百文。一、寡妇的公婆年老衰迈,又没有其他儿子供养的,推重寡妇的孝心,每月加赠钱二百文。一、寡妇如果卧病在床,会中请医生代为诊治,并供给药物;去世后则代为置办棺木收殓,使其灵魂得到安妥。一、年轻守寡的妇女,往往有贪图利益的狂徒百般诱骗威胁,甚至逼迫她们改嫁、抢夺寡妇。这类恶俗,由会中人共同禀报官府,传谕禁止;如有违犯,立即禀报官府查究惩办,以求保全贞节,惩戒刁恶风气。一、节妇有的生有孤儿,年龄到了七八岁,应当入塾读书的,酌情补助束脩,每季一千文,使他们跟随老师学习。一、会中的每一文钱都是寡妇赖以活命的根源,务必做到公正谨慎。收入和支出,都要逐项记明;年终刊印清单,分别送给捐助银钱的诸位详细查阅,以免弊端产生,使各位寡妇都能真正得到实惠。一、在会中担任董事的,各人必须分别负责某项事务,这样责任才有专属。如今议定,无论是经理事务的人,还是分办事务的人,倘若有不合适之处,都听凭诸位友人共同评议、公正更换。一、本局救济范围只到郡城附近地区;那些远乡隔县的地方,难以周遍查访,一概不收入救。一、开始创办并不困难,谋求众人共同维持才困难。只愿乐意捐助的诸位君子日益兴盛,子子孙孙永远共同出力,能够完成今天的志愿,彼此恭敬地实行而不废止;这就是神灵在暗中保佑了。○清节堂章程(苏郡旧章) 卷三之二 妇女所看重的是节操。年轻时立定志向,到老也不改变;这种铁石般的心志、冰霜般的操守,确实足以维系廉耻、树立纲常,这正是国家所重视旌表褒扬的原因。然而,妇女因守节而受苦。一旦守志,顾影自怜、孤苦无依,饮苦食苦,辛酸万状;何况还有呱呱啼哭的亲生子女,襁褓中的孩子什么也不懂,家族继承的血脉危如累卵。凭一个孱弱的女子,想要安然守住苦节,同时抚养这个幼小孤儿,实在难啊。若能设法周全处理,使两方面都得到保全,确实有赖于地方长官和有德长者。现叙述《清节堂章程》。清节堂保节抚孤启 宪示 本堂规条 入堂规条 抚婴馆规 寡妇食单 寡妇衣制 办事人员薪俸及经管簿册 吴复初捐助清节堂孤儿习业成家贴费规条 △清节堂保节抚孤启

盖闻贞节者。宇宙所尊崇。孤寡者。圣贤所矜恤自非性成婉娩。守志恒难。而况势值仳离保身不易。昔者金陵建堂。谓之清节。既以全贞。又能保赤。立规尽善。成效堪师。原夫妇人之寡也。夫已云亡未得从之于地子犹未立岂能仰之自天。苟失此呱呱。而夫焉无后若任其惨惨。则母也谁依。视彼孑处无俦者可哀更甚。故有屈身赍恨者欲拔靡从。是水欲澄清。扬之于泊舟之所。玉原莹洁污之于积淖之中。则大失本衷。遂违初志。在天地不能平生人之憾。然济施足以拯疾首之穷。兹则众善复建清节堂于苏城也。推已及人。因嫠思幼。仿规制于金陵。名同地异。扩榱题于虎阜。事简功宏。土木兴章程务妥善。规条备。董正择贤能。母子兼收。庶遂生全之乐。冠婚咸理。可希成立之期。苐以厦屋非一木能营。善果藉众擎乃举。狐裘之白。必将集腋而成。泰岱之高。亦赖聚壤而大。所以不能厚望于乐善好施之仁人君子。相与有成焉。不致行百里者半五十。必如为九仞者加一篑。将见寡者得以完名全节。孤者得以果腹成材。生既身安。死为目瞑。用敢畧陈梗概。伏祈随力捐输。所有规条。另刊附览。此启。

△宪示

江苏藩宪给示。照得惸独之哀。矢音于小雅。艰阨之赈。奏赋于乡师。先王存不忍人之心。仁者裕泛爱众之道是以居养有院。安济名方。凡所以心各效慈。德同归厚者。以今方古岂有让焉苏城地据要冲人称繁衍。江海通于一苇。烟火接乎万家。觇水上之华。几同都会。征物产之美。望若乡嬛。固比户之可风宜百姓之咸给。然而生聚愈众。贫富攸分。霄壤既殊。茵溷斯异。虽□连之万变。可拯救于百方。类有等差序分缓急。所伤者。离鸾己唱。别鹄单唫。人悼未亡既伶仃以独活。心怜余息。且孤弱以难生。首比飞蓬。身同集蓼。芳草因之见萎。贞柯于是遭摧。阨穷之路。尚忍言哉。兹据郡城绅士呈称上年有戴绍堂。捐田十四亩零。在虎邱之南。情愿建造清节堂。以安孤寡。公举董事。实心经理蒙县通详立案。今春二月开工公议规条。书捐劝募。惟恐有从中谋利。阻挠善举或有觊觎董事。视捐资为利薮。或因事纠缠以公产作私囊。或捏称嫠妇强欲入堂。或藉系公堂演剧宴会。或地棍滋扰。书役把持。吁请示禁前来。查该绅士等。好义争先。承流恐后。福堂同建。美报必收。拔哀嫠于火宅。尽得清凉。置茕女于化城。咸生欢喜。第功类合尖。事同集腋恐无知之徒。或蹈前辙。合行出示晓谕。为此仰该处居民地保以及董事人等知悉。务须共敦实行。各效荩诚。发大生广生之愿。通欲立欲达之心。敬恭桑梓。永护松筠。庶几成广厦之万问胥超苦海。造浮屠之七级。齐化慈云。倘敢谋利滋扰。定即从严究治。

△本堂规条

译听说贞节是天地间所尊崇的,孤儿寡妇是圣贤所怜悯救助的。若不是天性温柔和顺,守志始终不变实在困难;何况身处夫妻离散的处境,保全自身也不容易。从前金陵建立堂院,称为清节堂,既能保全贞节,又能养育幼儿,所立规条十分完善,成效足以师法。推究妇人成为寡妇的情形,丈夫已经去世,不能跟随他同葬;儿子还没有成人,难道能从天上仰赖他吗?如果失去这个呱呱啼哭的孩子,而丈夫又没有后代;任凭母子处境如此凄惨,那么母亲又依靠谁呢?看那些孤独居处、没有伴侣的人,已经够可怜了;这种情形更加令人哀怜。因此有人委屈自身、含恨改嫁,却想救拔也没有办法。这就像水想要澄清,却在停船的地方搅动它;美玉本来晶莹洁白,却把它污染在积水泥泞之中,便大大违背本心,终于背离最初的志愿。在天地之间,不能平息活人的遗憾。然而,救济施舍足以拯救困苦不堪的人。如今众人又在苏城建立清节堂,推己及人,由寡妇想到幼儿,仿照金陵的规制,虽然名称相同而地方不同;在虎阜扩建屋宇,事务简约而功效宏大。土木工程已经兴建,章程务求妥善,规条完备;选择贤能之人主持整顿,母子一并收养,希望实现保全生命的乐趣;冠礼婚礼都加以办理,可以期待他们成长成人。只是高大的屋宇不是一根木材能够建成的,美善的成果也要依靠众人共同托举才能完成。狐裘的白色,必定要聚集许多腋下的白毛才能制成;泰山的高大,也要依靠聚集泥土才能增高。因此,不能不厚望于乐善好施的仁人君子,愿大家共同把这件事办成,不要走百里路走到九十里却只算完成一半,务必要像筑造九仞高山那样再添上一筐土。这样将会看到,寡妇能够保全名节,孤儿能够填饱肚子、成就才业;活着时身体得到安定,死后也能瞑目。因此谨略陈述大概,恭敬地请求诸位量力捐输。所有规条,另行刊印附上供阅。谨此启告。△宪示 江苏藩宪发布告示:查得,孤苦无依者的悲哀,已在《小雅》中发出哀声;对困厄者的赈济,已由乡师奏报赋税。先王怀有不忍让人受苦的仁心,仁者遵行广泛爱护众人的道理。因此设置居养院、安济坊等机构。凡是各自尽心行慈、共同归于敦厚的做法,今人相比古人,难道有所逊色吗?苏城地处要冲,向来被称为人口繁盛之地。江海交通只需一叶扁舟,炊烟灯火连接着万家;观看水上的繁华,几乎与都会相同;征求物产的丰美,远望也像乡嬛。既然家家都可以成为风俗典范,理应使百姓都能得到供养。然而人口聚集越多,贫富分化也随之形成;贫富悬殊如同霄壤,生活处境也因此不同。即使世事有万般变化,也可以用各种方法救济,只是大体都有等级次序,分别缓急。最令人伤感的是,离鸾已经哀鸣,别鹄独自悲吟;人们哀悼那些尚未亡故却已经孤苦伶仃、独自生活的人,也怜悯她们留下的子女孤弱难以生存。她们的头发像随风飘散的蓬草,身体如同聚集在蓼草中的弱小生物;芳草因此凋萎,贞洁的树枝也由此遭受摧折。困厄穷苦的道路,哪里还忍心说起呢?如今据郡城绅士呈文称,上年有戴绍堂捐田十四亩零,在虎邱南面,自愿建造清节堂,用来安置孤儿寡妇。经公推董事,实心经营办理,蒙县里通详立案。今年春季二月开工,并共同议定规条。刊书捐资劝募,只是担心有人从中谋利,阻挠善举;或者有人觊觎董事之职,把捐资视为牟利之源;或者借事纠缠,把公产装进私囊;或者捏造说寡妇,强行想要进入堂中;或者借公堂之名演戏宴饮;或者地痞滋扰、书吏衙役把持。因此前来请求发布告示禁止。查得这些绅士等人崇尚义举、争先出力,承接善举唯恐落后;福堂一同建成,美好的报应必定收获。把悲哀的寡妇从火宅中救出,使她们都得到清凉;把孤苦女子安置在化城中,使她们都获得欢喜。只是功业如同合力堆成山尖,事情也像聚集腋毛一样,需要众人共同完成,恐怕无知之徒有人重蹈前车,故应发布告示予以晓谕。为此,责令当地居民、地保以及董事等人知悉:务必共同敦促实行,各自尽到忠诚,发起利益众生、广济众生的愿心,普遍树立愿意成就自己也帮助他人的心志;恭敬对待乡土,永远保护松竹般的贞操。这样或许能够建成广厦,使万间房屋中的人都超脱苦海;建造七级佛塔,使慈悲之云一同普遍化育。倘若有人胆敢谋利滋扰,必定立即从严查究惩治。△本堂规条

一清节堂创自江宁。收养无依孀妇。守节完贞甚盛事也。本堂新立章程。不无少加增损。而保节全操之意则同。故仍颜其堂曰清节。

  一本堂虽专为保全贫孀母子而设。如有未嫁夫亡。不愿改适。往夫家守节之贞女。亦苦贫乏无依者。报知本堂。一体查明收养。一本堂设立苏州府元和县虎阜山之南。九都八图。地名菱行河头收养之嫠妇。在堂居住。除堂内稽查严肃外一应外人。不得无故擅入。

  一本堂收养嫠妇。防范不得不严。中门以内。三尺之童。概不许入。其所带幼童。及本堂服役人等。出入均由司事稽查。毌得任意启闭。

  一总门墙上开设转桶。外设云□内设木梆。以便敲击相闻。传递对象。

  一总门内设饭堂一进凡各孀妇二餐饭食。按时鸣梆。齐赴一处同食。

  一本堂设立董事一位。司事四位。常川照应。不得在堂宴会。日需食物。公同议买。当即注簿。逐日核算结总。凡公事出入公同知会。不得私自专主。

  一本堂董事。永不准支取辛俸。

  一本堂于中门之外。二门之旁。立司事公所。稽查出入。并收放柴米及一切对象。

  一本堂司事四位。俱延五十以外老成持重者。共襄善举。倘有不合。应听董事辞去。另为秉公选补。不得滥凭亲友荐引。瞻狥收用。

  一本堂银钱。皆孀妇养命之资。此外即遇要用。另行设措。不得挪移分毫。违者议罚。

  一本堂大门。雇用老仆二名。每月工钱三百文。另赏钱二百文。按月支给。如堂内孀妇置买女工需用布线针黹等物。传梆告知司事。方准代买。倘将不应代买之物。私相授受。察出斥逐。

  一本堂中门内。选老诚老妇二名。稽查一切出入。设秤一样两杆。一交老妇。一交司事。□堂内孀妇食物。司事按照额数秤交。老妇过秤。设有短少。即退交司事补足。

  一孀妇或年老。或有病。须人浆洗衣服。刷倒净桶。本系雇工老妇分应当值设有不合。当时告知司事。听候公论。不可擅自而斥致启衅端。

  一雇工老妇。或有己事回家。只许按季轮流告假。如有携带衣囊箱笼出堂者。必呈司事查验。方准放行

  一雇工服役每月工钱三百文。另赏钱二百文。按月发给。不准透支。违者经手赔补。

  一中门外厨火买办等人。董事酌用。余外不准私自添雇。致多糜费。

  一本堂中门转桶内。另选老诚雇工老妇三名服役。司事随时查察。务令勤谨用人不当咎有攸归

  一孀妇粥饭。荤素大小菜蔬。务令当值人烹庖洁净。

  一粥饭菜蔬。计口授食。日有定额。不得丝毫作践。

  一雇工服役人众。不得向孀孀私索银钱。以及偷懒作践。犯者立逐。

△入堂规条

译一、清节堂创办于江宁,收养无所依靠的寡妇,帮助她们守节保全贞操,是一件盛大的善事。本堂新立章程,不免略有增删,但保全节操的宗旨相同,所以仍将本堂题名为清节堂。一、本堂虽然专为保全贫困寡妇母子而设,但如果有尚未嫁到夫家而丈夫已经去世、不愿改嫁、前往夫家守节的贞女,也因贫困无依而受苦,应报告本堂,一并查明收养。本堂设在苏州府元和县虎阜山南面九都八图、地名菱行河头的地方。收养的寡妇住在堂内,除堂内稽查严密之外,所有外人不得无故擅自进入。一、本堂收养寡妇,防范不得不严。中门以内,即使三尺高的儿童,也一概不许进入。她们所带的幼童,以及本堂服役人员,出入都由司事稽查,不得任意开关门户。一、总门墙上设置转桶,外面设置云□,里面设置木梆,以便敲击后彼此听见,传递物品。一、总门里面设一进饭堂。各寡妇每天吃两餐,按时敲梆,统一到一处用餐。一、本堂设董事一位、司事四位,长期照料事务。不得在堂内宴会。每天所需食物,由大家共同商议购买,当即登记入簿;每天核算,结算总数。凡是公事上的收支,都要共同知会,不得私自专断。一、本堂董事永远不准支取辛俸。一、本堂在中门外、二门旁边设立司事公所,稽查出入,并负责收取、发放柴米及一切物品。一、本堂四位司事,都聘用五十岁以上、老成持重的人,共同襄助善举。倘若有人不合适,应听从董事辞退,另行秉公选补;不得滥用亲友荐举,徇私收用。一、本堂的银钱,都是寡妇养命的资财;除此之外,即使遇到必须使用的事项,也要另行筹措,不得挪用分毫,违犯者议定处罚。一、本堂大门雇用老仆二名,每月工钱三百文,另赏钱二百文,按月发给。若堂内寡妇要置办做女工所需的布、线、针黹等物,应敲梆告知司事,才准代为购买。倘若把不应代买的物品私下互相授受,一经查出立即斥退。一、本堂中门以内,选用老实诚厚的老妇二名,稽查一切出入;设置同样的秤两杆,一杆交给老妇,一杆交给司事。□堂内寡妇的食物,司事按照定额称量交付,老妇再过秤;如有短少,立即退回给司事补足。一、寡妇有的年老,有的生病,需要有人浆洗衣服、刷洗倾倒便桶。这本来是雇工老妇分内应当值勤的事;如果有不合适之处,应当立即告知司事,听候公议,不可擅自斥责,以免引发事端。一、雇工老妇如果因自己的事情回家,只准按季轮流请假。如有携带衣物、袋子、箱笼出堂的,必须呈报司事查验,才准放行。一、雇工服役人员每月工钱三百文,另赏钱二百文,按月发给,不准预支;违犯者由经手人赔补。一、中门外的厨师、火夫、买办等人,由董事酌情雇用;除此之外不准私自增加雇人,以免造成过多浪费。一、本堂中门的转桶内,另选老实诚厚的雇工老妇三名服役。司事随时查察,务必使她们勤勉谨慎;用人不当,责任必有所归。一、寡妇的粥饭以及荤素大小菜蔬,务必让当值人员烹煮得清洁干净。一、粥饭菜蔬按人数发给食物,每天都有定额,不得有丝毫糟蹋。一、雇工服役人员不得向寡妇私下索取银钱,也不得偷懒或糟蹋物品;违犯者立即逐出。△入堂规条

一孀妇情愿入堂守节。到堂报明。经董事确查。实在衣食不周而无亲族可靠者。取具亲族。及该氏地邻保结。注册入堂。年终禀县备案。

  一孀妇入堂后。其家男亲男族。无论长幼。均不准入堂相会。惟本妇之姑及亲生父母。酌于三节之期。至本堂公所一会。倘翁姑暨父母身故时。准回家视殓。成礼即回。不得借事留连。

  一孀妇情愿入堂守节者。言明不许无故出堂适有不耐羁苦之人。不安本分。势必难以勉留转滋事端司事一经察出。即告知原保亲族。具领出堂。不许复入。所给被帐衣服等件。照数追还。

  一青年夫故无依。遗腹未生。若遽许入堂恐生产污秽。大非所宜。取其亲族地邻保结存查即照在堂之嫠妇例。先行授以衣服按月给发口粮。候分娩弥月之后。方令入堂。娩身之际。原保人报明男女。另给黄米一斗。干菜二觔。制钱三百文。襁褓一副以示体恤。

  一贫妇夫故欲入堂者查明百日以内。先给衣服口食。满百日后方准入堂。

  一青年孀妇。或有父母翁姑在堂。无人侍奉。不能只身入堂者。一经采访的实。即照入堂孀妇之例。先给衣食之资。候其父母翁姑身故后。本堂收养。

  一名门旧族之后。不幸孀居实无亲族可靠。衣食日见不周者。虽不肯入堂。亦照入堂之例。斟酌多寡。按季托其亲人转给。以曲全其苦节之心。

  一孀妇如有年幼子女者。均准携带入堂抚育。其子十二岁之内。随母歇宿。辰出入学。申入依母。至十三岁随师歇宿。不得仍住内堂。

  一孀妇之子。读书学艺有成。或其壻家有力迎养者。俱准出堂以全孝养。

  一孀妇之女。随母在堂。年已及笄亲族择配。均听伊母主持外人不得专擅。本堂给奁资元银十两。

  一孀妇入堂守节。先将夫家坟墓地址开交司事注册。有子相随者。每年春秋二祭本堂给费用钱一百文。串锭一千。令人领同本妇之子。前往祭扫。

  一孀妇入堂。茶水饭食。俱有规则。倘其家亲族有馈送饮食者。必先交司事验明挂号。再由转桶送交。未经查验者司门老仆。不准传送。违者斥换。

  一孀妇矢志保节羣居在堂。俱宜各安本分。彼此和协。共完贞操。毋得恃性构隙致生是非。违者各罚月给零用钱一月。

  一孀妇病故。所遗子女在堂。诸妇中有情愿收领抚育者。每名每月给钱三百文。倘抚育不能尽心。定即更换毌许争执。

  一孀妇以及随带子女有病本堂延医调治药饵炭资均系本堂给发。

  一本堂医生船轿金酌给外。每月酬仪。元银二两。三节节敬。每节送元银一两。

  一孀妇之子女在堂。或因天花致病瘫痪。以及瞽目暗疾。子不能学艺。女不能出嫁者。其女留堂。照守贞例养活。其子分入外堂。另屋安置。

  一孀妇在堂身故。本堂给以三軿杉木材一具外。吊里封口钱二百文。又殓费钱二百文。扛材钱四百二十文。打圹做坟钱四百二十文。纸十块。锭五千。

  一孀妇身故伊家亲族有愿领柩与其夫合葬者。本堂给发埋葬之费。如无族领柩者即葬于本堂孀妇坟地所带之子女病故。亦照此例。另地埋葬。

  一孀妇有目能针黹者。其所得工钱。均归本妇收用。至所做针黹物件。先由司事挂号。方准送至转桶转交内堂店铺收取时。仍由司事销号。以免歧悞。

  一本堂置得孀妇坟地。周围环砌墙垣。树以松柏。墓门建贞节牌坊一座。傍造飨祠。每故妇设立木主一具。墓前石碣一具镌明某某妻某氏之墓。其坟计径八尺。高六尺。金井深五尺。每塜三年。加土一次。春秋二季在祠。祭祀其地祇葬孀妇。其子女身故不得混入。

  一贞女及嫠妇在堂守志。年岁合例者。俱本堂代请 旌表堂外如有烈女节妇。无力呈明建坊者。亲族邻友。告知本堂。查明确实。一并代请。

  一投堂节妇。倘有翁姑及本生父母。暨故夫三代暴露未葬者本堂择地代葬。俾安节妇之心。有地无力。酌助葬资。

△抚婴馆规

译一、寡妇自愿入堂守节的,到堂报告,经董事确实查明,确实衣食没有保障且没有可靠亲族的,取得亲族以及该氏族地邻的保结,登记入堂;年终向县里禀报备案。一、寡妇入堂后,她家中的男性亲属和男性族人,无论长幼,都不准入堂相会。只有本妇的姑母以及亲生父母,可酌情在三节期间到本堂公所见面。倘若公婆及父母去世,准许她回家看视殓葬,成礼后立即回来,不得借故逗留。一、寡妇自愿入堂守节的,必须说明不许无故出堂改嫁。若有不能忍受拘束困苦的人,不安守本分,势必难以勉强留住,反而滋生事端;司事一经察觉,就告知原保人和亲族,具领出堂,不许再次入堂。已经发给的被褥、帐子、衣服等物,按数追还。一、年轻寡妇的丈夫去世,而遗腹子尚未出生的,若立即允许入堂,恐怕生产造成污秽,十分不合宜。取得其亲族、地邻的保结留存查验,便按照在堂寡妇的例子,先发给衣服,按月发放口粮;等分娩满月以后,才让她入堂。分娩时,由原保人报告孩子是男是女,另给黄米一斗、干菜二觔、制钱三百文、襁褓一副,以表示体恤。一、贫妇丈夫去世而想入堂的,查明在百日以内,先发给衣服和口粮;满百日后才准入堂。一、年轻寡妇如果有父母或公婆在堂外,无人侍奉,不能独自入堂的,一经查访属实,就按照入堂寡妇的例子,先发给衣食费用;等她的父母、公婆去世后,本堂再收养她。一、名门旧族的后代,不幸守寡,确实没有可靠亲族,衣食一天比一天没有保障的,即使不肯入堂,也按照入堂的例子,斟酌数额,每季托亲人转交,以委婉周全她苦守节操的心愿。一、寡妇如果有年幼子女,都准许带入堂中抚养。她的儿子在十二岁以内,随母亲住宿,辰时出去入学,申时回来依靠母亲;到了十三岁,随老师住宿,不得仍住在内堂。一、寡妇的儿子读书学艺有所成就,或者其女婿家有能力迎接供养的,都准许出堂,以成全孝养之道。一、寡妇的女儿随母亲住在堂中,年龄已经及笄,亲族为她选择婚配的,都听凭她的母亲主持,外人不得擅自作主。本堂发给嫁妆银十两。一名寡妇进入清节堂守节后,先把夫家坟墓的地址交给司事登记。若有子女随同居住,每年春秋两次祭祀,本堂每次发给费用钱一百文、串锭一千,并派人带同本妇的子女前往祭扫。寡妇进入清节堂后,茶水和饭食都有规定。如果她的亲族有人馈送饮食,必须先交给司事查验并登记,再由转桶送入堂内。未经查验的,司门老仆不准传送;违者斥责更换。寡妇立志守节,群居在堂,都应各守本分,彼此和睦,共同守成贞操。不得任性制造隔阂,导致发生是非。违者各罚扣一个月的月给零用钱。寡妇病故后,遗留的子女仍在堂中,堂内妇女中如果有人愿意收养抚育,每名子女每月发钱三百文。如果抚育不能尽心,立即更换,不许争执。寡妇以及随带的子女患病,本堂负责延请医生调治,所需药物和炭火费用也都由本堂发给。本堂医生的船费、轿费酌情发给;每月酬金元银二两,三节致敬,每节送元银一两。寡妇的子女住在堂中,有的因天花患病瘫痪,或双目失明、患有暗疾,男孩不能学习技艺、女孩不能出嫁的,女孩留在堂中,按照守贞的标准供养;男孩分送外堂,另安排房屋安置。寡妇在堂中去世,除由本堂发给三軿杉木材一具外,吊里封口钱二百文,殓费钱二百文,扛材钱四百二十文,打圹做坟钱四百二十文,纸十块,锭五千。寡妇去世后,如果她的亲族愿意领回棺柩,与她的丈夫合葬,本堂发给埋葬费用。如果没有亲族领棺,就葬在本堂寡妇坟地。随带的子女病故,也依照此例,另选地点埋葬。寡妇中有眼力能够做针线活的,所得工钱全部归本人使用。所做的针线物件,先由司事登记,才准送到转桶转交内堂店铺;店铺收取时,仍由司事销号,以免发生差错。本堂置办寡妇坟地,四周环绕砌筑墙垣,种植松柏;墓门建贞节牌坊一座,旁边修建飨祠。每位故妇设置木主一具,墓前立石碣一具,镌刻“某某妻某氏之墓”。坟墓直径八尺,高六尺,金井深五尺;每座坟每三年加土一次。春秋两季在祠中祭祀。此地只准埋葬寡妇,其子女去世不得混葬其中。贞女和嫠妇在堂中守志,年岁符合规定的,都由本堂代为申请旌表。堂外如果有烈女、节妇,无力呈报并建坊的,亲族、邻友可以告知本堂;经查明确实后,一并代为申请。投堂的节妇,如果有翁姑、本生父母,以及已故丈夫三代先人暴露未葬的,本堂选择地点代为安葬,使节妇安心。有土地但无力安葬的,酌情资助葬费。抚婴馆规

一本堂门外设立学堂。延请名师训教孀妇之子。读书明理。每岁朿修足钱二十四千。按月致送开馆贽敬一两。三节节敬每节钱一千文塾师家有正事。送分四钱。定于每岁正月十六开馆十二月二十日放馆。

  一塾师所需红朱笔墨。及剃头零用。月给钱一百文。

  一诸童七岁入学。认字写字读书。八岁习礼。读书务令成诵。字迹务令端楷。量材教课。少长书熟。不时抽背并每日默写一二篇。以免旷悞。

  一诸童每名给砚瓦一方。简板一块书布一方。水注一个每十日笔一枝。每季墨一锭。每日纸二方。一月共订一本。

  一诸童所读书籍次第更换司事随时买给勿致缺悞。

  一孀妇之子能读书者。使习举业。将来应考。即由本堂申送。所有考费筹欵拨给。其资质顽钝不能读书者。于十四岁后本堂量材分送各铺学习生业视生业之大小。酌付费用所有衣服行李。听其随身携带出堂。此后与本堂无涉。

  一塾师每日饮食肴馔与司事同。

  一清节堂于嘉庆二十四年四月二十日由府详 司转详 院宪咨 部。于是年十月十五日奉到部覆准如所咨立案。

△孀妇食单

一食米务碾上熟无稗稻米。

  一米贮内门以外。每日晨初启钥。经董事或司事。亲身开仓放米。当即眼同淘净入堂计口授食每日升斗注簿一月总结。如有短少。经手赔偿。

  一嫠妇每日一粥两饭。每人开销米七合。菜蔬钱十二文。幼子女折半。

  一每逢初二十六日食肉。逢五逢十食鱼。大人每名肉四两。幼子女每名肉二两。每遇荤期。轮派在堂雇工老妇。二人值厨。按名分齐。逐碗葢覆。一则免冷。二则免致拣择争竞。如有不食者。照价折钱。

  一孀妇端节。每名派肉半斤。粽子四个。盐蛋二个。不食者照价折钱幼子女减半。中秋每名肉半斤。月饼二个幼子女减半。年节每名肉一斤。鱼一尾。幼子女减半。不食者俱照价折钱。

  一菜蔬每十斤。用菜油四两。照数加减。逐日结总。收支数目不符。经手是问

  一孀妇每月给零用钱一百文。幼子女给钱五十文。为剃头鞋布零星之费。

  一孀妇及幼子女。每年冬至日起。正月终止。日给炭基一枚。

△孀妇衣制

一孀妇入堂无衣被蚊帐。者给被褥一副单布裙一条。枕头一个蚊帐一顶。冬给棉袄一件。棉裤一条。单布裙一条春秋时给单衫裤一身。夏日给夏衫裤一身幼子女亦同

  一孀妇被面水墨色布四幅被里白布。内装新棉花五斤。褥用两面蓝青布。内装新棉花四斤。蓝青单被一条。三年一换。

  一孀妇棉袄。用水墨布。里用白布。内装新棉花斤半。二年一换。棉裤一条。面用蓝布。里用青布。

  一孀妇大衫一件。用月白衣裙一条蓝布二年一换。

  一孀妇小衫一件用白布裤两条用蓝布一年一换。

  一孀妇夏大衫一件。裙一条俱用蓝夏布二年一换。

  一孀妇夏小衫一件。裤二条。俱用老扣夏布。一年一换。

  一孀妇帐用中夏布二十二幅。项用白布三幅。十年一换。

  以上各孀妇四时衣服。按入堂先后。扣足年月。发给更换。如有搀用低布旧絮即退交司事。仍照在堂各妇所给衣被花色一体换给。动缺之件。经手赔补。

  一各孀妇换给棉袄被褥之日。即将旧者交出收回小衣小衫不问

  一孀妇入堂。每名给棕垫床一张。夏苏席一床。凉枕一个。冬秧■〈禾荐〉一床。有子女者满床。一年一换。无子女者堪餬口。若欲换房内置备半桌一张。板櫈二条瓦灯台一个面盆脚桶净桶各一其

  一幼童每年各与单韈一双棉韈一双。十岁以下毡帽一顶十岁以上红帏帽一顶四季衣服随时给发。

  一幼童年至十二岁。即在外堂歇宿。给被褥一副。帐一顶。夏给席一条。冬给秧■〈禾荐〉一条。

△司事辛俸经管簿册

一本堂司事四位每位每月辛资钱三千文。遇闰照支。按月同发。不得透预。每逢年节另送钱一千六百文。家有正事。送分一千

  一司公设收银钱大帐簿一本。支银钱大帐簿一本。

  一设柴米油盐茶菜收支簿各一本。

  一设孀妇幼子女在堂添补衣裳清册一部。

  一设各孀妇入堂年月日期年貌门氏有无子女。并故夫及保举人姓名清册一本。有病故或滋事出堂者。即在各名下注销。

  一设孀妇病故埋葬。各年月日期山向。清册一本。

  一司事在堂每日饭菜二桌。每桌定价一百四十文。

△吴复初捐助清节堂孤儿习业成家贴费规条

译本堂门外设立学堂,延请名师教导寡妇的儿子,使他们读书明理。每年束修足钱二十四千,按月送交开馆贽敬一两;三节致敬,每节钱一千文。塾师家中有正事,送分四钱。规定每年正月十六日开馆,十二月二十日放馆。塾师所需的红朱笔墨,以及剃头零用钱,每月发钱一百文。各童七岁入学,学习认字、写字、读书;八岁学习礼仪。读书务必使其背诵,字迹务必端正楷整。根据资质授课,年少年长、书籍熟习后,还要不时抽查背诵,并且每天默写一二篇,以免荒废错漏。每名儿童发砚瓦一方、简板一块、书布一方、水注一个;每十日发笔一枝,每季发墨一锭,每日发纸二方,每月共订书一本。儿童所读书籍按次序更换,司事随时购买发给,不得使其缺少或耽误。寡妇的儿子能够读书的,就让他学习举业,将来参加考试;到时由本堂申送,所有考试费用由筹款拨给。资质愚钝、不能读书的,十四岁以后由本堂根据才能分送各铺学习生业,并视生业大小酌情支付费用。所有衣服行李,听其随身携带出堂;此后与本堂无关。塾师每天的饮食菜肴与司事相同。清节堂于嘉庆二十四年四月二十日由府详报,转呈司,再转详院宪并咨报部;当年十月十五日接到部覆,准许按照所咨事项立案。寡妇食单 食用的米务必碾成上等熟米,不得有稗子和稻米。米存放在内门以外,每天早晨刚开锁,就由董事或司事亲自开仓放米,当面淘洗干净后送入堂内,按人数发放,并将每日升斗数登记入簿,每月汇总。如有短少,由经手人赔偿。每名寡妇每天一粥两饭,每人开销米七合、菜蔬钱十二文;幼子女减半。每逢初二、十六日吃肉,逢五、逢十日吃鱼。每名成人肉四两,每名幼子女肉二两。每到荤食日,轮流派堂中雇用的老妇二人掌厨,按人数分齐,逐碗盖好:一是避免变冷,二是避免挑拣争抢。如有人不吃,按价折钱。端节每名发肉半斤、粽子四个、盐蛋二个;不吃的按价折钱,幼子女减半。中秋每名肉半斤、月饼二个,幼子女减半。年节每名肉一斤、鱼一尾,幼子女减半;不吃的都按价折钱。每十斤蔬菜使用菜油四两,按数量增减,每日结算总数。收支数量不相符的,追究经手人责任。每名寡妇每月发零用钱一百文,幼子女发钱五十文,用于剃头、鞋子、布料等零星费用。寡妇及幼子女从每年冬至日起至正月末止,每人每天发炭基一枚。寡妇衣制 寡妇进入堂中没有衣服、被子和蚊帐的,发给被褥一副、单布裙一条、枕头一个、蚊帐一顶;冬天发棉袄一件、棉裤一条、单布裙一条;春秋发单衫裤一身;夏天发夏衫裤一身。幼子女也一样。寡妇的被面用水墨色布四幅,被里用白布,内装新棉花五斤;褥子两面用蓝青布,内装新棉花四斤;蓝青单被一条,三年更换一次。寡妇的棉袄用水墨布,里子用白布,内装新棉花斤半,两年更换一次。棉裤一条,面用蓝布,里用青布。寡妇大衫一件,用月白色衣料;裙一条,用蓝布,两年更换一次。寡妇小衫一件,用白布;裤两条,用蓝布,一年更换一次。寡妇夏季大衫一件、裙一条,都用蓝色夏布,两年更换一次。寡妇夏季小衫一件、裤两条,都用老扣夏布,一年更换一次。寡妇的蚊帐用中夏布二十二幅,帐顶用白布三幅,十年更换一次。以上各项寡妇四季衣服,按照入堂先后扣足年限,发给更换。如有掺用劣布、旧絮的,立即退回交给司事,仍按照在堂各妇所发衣被的花色统一更换。缺少损坏的物件,由经手人赔补。各寡妇更换棉袄、被褥的当天,就把旧的交出收回;小衣、小衫不在此限。寡妇进入堂中,每名发棕垫床一张、夏苏席一床、凉枕一个、冬秧■〈禾荐〉一床;有子女的铺满一床,一年更换一次。无子女的堪餬口。若要换房,房内置备半桌一张、板凳二条、瓦灯台一个、面盆一个、脚桶一个、净桶一个。幼童每年各发单鞋一双、棉鞋一双;十岁以下发毡帽一顶,十岁以上发红帏帽一顶;四季衣服随时发给。幼童年满十二岁,就在外堂住宿;发给被褥一副、蚊帐一顶;夏天发席一条,冬天发秧■〈禾荐〉一条。司事薪俸及经管簿册 本堂司事四位,每位每月薪资钱三千文,遇闰月照常发给,按月一同发放,不得提前支取。每逢年节另送钱一千六百文;家中有正事,送分一千。司公设收银钱大账簿一本,支银钱大账簿一本。设置柴、米、油、盐、茶、菜收支簿各一本。设置寡妇及幼子女在堂添补衣裳清册一部。设置各寡妇入堂年月日期、年貌、门氏、有无子女,以及故夫和保举人姓名清册一本。有病故或滋事出堂的,就在各人名下注销。设置寡妇病故埋葬的年月日期、山向清册一本。司事在堂中每天吃饭菜两桌,每桌定价一百四十文。吴复初捐助清节堂孤儿学习技艺、成家及贴补费用的规条

元和县谕据善士吴复初同室。俞氏禀称清节堂收养有志无依节妇。并其子女孀妇迈母孤儿七岁入学读书至十三岁不能举业者。由堂送店学习生理诚大善事也。惟孤儿送店习业。苏郡风俗若无押柜贴膳。只能习下等工艺他日有成仅自餬其口至娶妻成家难若登天。是以初夫妇每念及此。不禁代为酸鼻故廿载来四方托钵。艰苦备尝。血汗针黹。共积有足钱一千千文不敢私为已有。交存殷实店中。按月一分生息年年可得一百二十千文。以供孤儿习业成家迎养之助。合将酌议规条。同存店票折呈求衡定详明刊载堂规以垂久远。其存店票折并乞验印。饬董遵照等情到县。据此查吴复初夫妇。念及清节堂节妇抚孤不易成立为难。情愿捐钱存店生息以为孤儿习业成家迎养之助乐善好施。殊堪嘉尚。惟所拟规条是否允协合饬查议。谕仰该司董陈道修。即便遵照粘开各条会同吴复初逐一查议。如何妥善永久。以凭核详饬遵。

  一孤儿十三岁出堂习业。给店中贴膳钱十千文。押柜钱五十千即交本店按月一分起息。不准支用。其利按年递加。俟其习成。迎养娶妻时。方准同董到店。本利支取如店有事故。即由董将本利归取。另存他处生息。

  一孤儿十三岁能习举业者。即于十三岁起。由董将钱六十千文。交殷实店中按月一分生息其利按年递加。俟娶妻完聚时方准同董到店支取

  一孤儿习业。倘学不成而另换者。一年以内。店中交还钱六十千。另存。一年以外不成者。准店扣饭钱十千文交还本利五十千文。二三年内如再不成。该店扣去饭钱十千文。收回本利四十千另作正用不准再给。孤儿习业之后本与堂内无涉既甘下流听其自便。以为不向上者戒。如寿命不测。亦照此办理。

  一孤儿学业未成时寡母已故。则此钱留为孤儿娶妻成家时。方准同董到店本利支用。

  一孤儿学业有成后。或好赌博闲荡。无志娶妻迎养。或转希此项钱文。以迎养为名而无迎养之实。则寡母出堂。反受饥寒之苦故定例必以娶妻迎养。此钱方准支用。否则由堂提回以为不报亲恩者戒

  一每年利金所入不过两人习业。此项钱文。堂中不准分□支作别用开销。

  一现在堂中孤儿早已习业者。自应除去贴膳钱十千文。给付五十千文。挨次成婚取用。其现年学习者。先付店中饭钱十千。挨先付完竣。再付押柜。以免偏枯而归划一。

  按本堂规则内。董事永不准支辛俸一条。此就眼前而论。日后恐难为继葢殷实之人。肯作董事者甚少。倘有寒士好善品行端方。办事诚实而以馆伙餬口者。焉能舍彼就此惟议俸则可以聘请。而董理亦可专心。又名门旧族。照在堂例给付一款。大率守节者。名门旧族居多。自然不愿入堂。但在家守节。与在堂一例付给。似与设堂之本意不合。且门族之介于两可者。亦难分别。反致纷纷借口。鄙意莫若另设恤嫠一局。果系士族单寒酌量资助仍归本堂办理则庶为。妥善。

  查清节堂之建。有陈道修者。幕佐也。首捐万金为倡。绅士翕然从之。而堂以成噫以一幕佐而能成此举。洵乎有志者事竟成。不以人地限也。彼身都富贵者。尚不知闻风感奋乎

  吴复初以铢积寸累之财。不敢自私。捐钱一千千。为孤儿习业成家之费。何等心肠。何等度量世之高赀坐拥。紧握双拳者孰智孰愚。必有能辨之者矣

○儒寡会章程

卷三之四

  寡妇苦儒者之寡妇尤苦。生长清门。礼义自守。羞颜难出。仰面终惭。即自顾一身。巳不胜茹蘗含冰之惨况堂上白头。膝前黄口。又有环而待命者耶。述儒寡会章程

常昭儒寡会规条

  常昭两邑详定儒寡会规条

△常昭儒寡会规条

译元和县谕:据善士吴复初与妻俞氏禀称,清节堂收养有志而无依的节妇,以及她们的子女、寡妇迈母、孤儿,七岁入学读书,至十三岁不能参加举业的,再由堂中送到店铺学习生业,实在是大善事。只是孤儿送到店铺学习技艺,苏郡的风俗如果没有押柜贴膳,只能学习下等工艺,将来有所成就也仅能勉强糊口;至于娶妻成家,更是难如登天。因此吴复初夫妇每当想到这些,不禁替他们感到辛酸。二十年来,他们在四方托钵,备尝艰苦,以血汗和针黹共同积存足钱一千千文,不敢私自占有,交存于殷实店中,按月一分生息,每年可得一百二十千文,用来资助孤儿学习技艺、成家和迎养。现将酌议的规条连同存店票折呈上,请裁定详细刊载于堂规,以便长久流传;存店票折也请验印,并命董事遵照办理等情报到县。查吴复初夫妇想到清节堂节妇抚养孤儿不易、使其成家困难,情愿捐钱存店生息,作为孤儿学习技艺、成家和迎养之助,乐善好施,实在值得嘉奖。只是所拟规条是否妥当合宜,应当责令查议。谕令该司董陈道修办理。立即照准所附各条,会同吴复初逐一查议,务求妥善并能永久施行,以便核实详报后责令遵照办理。孤儿十三岁出堂学习技艺,发给店中贴膳钱十千文,押柜钱五十千文即交给本店,按月一分起息,不准支用;利息逐年增加。等到学成、迎养、娶妻时,才准与董事一同到店支取本利。如果店铺发生事故,就由董事取回本利,另存他处生息。孤儿十三岁能够学习举业的,就从十三岁起,由董事将钱六十千文交给殷实店铺,按月一分生息,利息逐年增加;等到娶妻完聚时,才准与董事一同到店支取。孤儿学习技艺,如果学不成而另行改换,一年以内,店中交还钱六十千文,另行存放;超过一年仍未学成,准许店中扣除饭钱十千文,交还本利五十千文。两三年内如果仍然学不成,该店再扣除饭钱十千文,收回本利四十千,另作正用,不准再次发给。孤儿学习技艺以后,本来就与堂内无关;既然甘愿从事低下行业,听任其自便,以此作为不求上进者的警戒。如果发生意外死亡,也照此办理。孤儿尚未学成技艺时,寡母已经去世的,这笔钱留到孤儿娶妻成家时,才准与董事一同到店支用本利。有的孤儿学业有成后,却沉迷赌博、游荡,不愿娶妻迎养母亲;有的转而觊觎这笔钱财,以迎养为名,实际上并不迎养母亲。这样一来,寡母年老出堂,反而要承受饥寒之苦。因此,定例规定,必须用于娶妻和迎养母亲,这笔钱才准支用;否则就由堂中追回,以此警戒那些不报答父母恩德的人。每年利息收入若只能供两人学习,这笔钱款,堂中不准分□支用作其他开销。现在堂中已经学业有成的孤儿,自应扣除贴膳钱十千文,发给五十千文,依次用于成婚。对于现在还在学习的孤儿,先支付店中的饭钱十千文,等依次全部付清后,再支付押柜钱,以免厚此薄彼而归于一律。按照本堂规则中“董事永远不准支取薪俸”的条款来看,这只是就眼前情况而言;日后恐怕难以维持。因为家境殷实而愿意担任董事的人很少。假如有家境贫寒、乐于行善、品行端正、办事诚实,并靠在馆中任职谋生的人,怎么能让他放弃原来的生计来做这件事呢?只有议定薪俸,才可以聘请这样的人,而董事也可以专心办事。又如名门旧族,按照本堂旧例发给一项钱款;大体说来,守节的寡妇多出自名门旧族,她们自然不愿进堂,但在家守节与在堂守节同样发给钱款,似乎又与设堂的本意不合。而且,属于门族而处于两可之间的人也难以分别,反而会导致纷纷借口。我个人认为,不如另设一个恤嫠局;如果确实是士族中的贫寒寡妇,就酌情资助,仍归本堂办理,这样或许比较妥善。考察清节堂的创建,有一个叫陈道修的人,是幕佐。他首先捐出万金倡导此事,绅士们都欣然响应,于是清节堂得以建成。唉,一个幕佐尚且能够成就这样的事业,确实是有志者事竟成,并不受身份和处境限制。那些自身富贵显达的人,难道还不知道闻风而感动奋发吗?吴复初把一点一滴积累下来的钱财,不敢据为己有,捐钱一千千,作为孤儿学习、成家之用。这是多么的心地,多么的气量!世上那些拥有巨资却坐享其成、紧握双拳不肯施舍的人,究竟谁聪明、谁愚蠢,一定有人能够辨明。儒寡会章程 卷三之四 寡妇本来就苦,读书人的寡妇尤其苦。她们生长于清白之家,恪守礼义,羞于抛头露面,抬头见人始终感到惭愧。即使只顾自己一人,也已经难以承受如同吞食黄檗、含冰一般的惨苦,何况堂上还有白发老人,膝前还有年幼的孩子,又有一群人围绕着等待她供养呢?谨述儒寡会章程。常昭儒寡会规条 常昭两县详细议定的儒寡会规条 常昭儒寡会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