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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得一录八

卷三之五

史藏 · 志存记录 · 已译 · 第 49–50 段

江南苏州府常熟昭文县正堂黄方为公捐恤寡。出示晓谕事。据游文书院肄业生童殷振云等禀称。切生等谊关同类志切相周。惟念贫无锥立。庠士居多。利鲜秉遗。儒寡尤甚。以故苏郡设立安仁分局。创儒寡善会。凡庠生赤贫身故。孀母寡妻一无倚赖者。月给养赡钱文。其经费由紫阳正谊两书院中捐扣膏火银两。拨支公用。荷蒙藩府宪批奖。札饬施行在案。郡垣有例。下邑宜循。况与善邻。尤深民望。常昭两邑设局宾兴。既助乡会之费。书院考课。复添膏火之银。善举递增。寒士攸赖矣。第思生无恒产。犹有馆谷可支。殁有遗婺。并无砚田可恃。或且侍高堂之榆景。无以代尽乌私。抚绕膝之兰芽。无以克均鸠饲。纵勤恤纬。难免啼饥。生等目击情形。不忍坐视。谨仿照儒寡善会。即循紫正之例。各捐膏火银钱。以立始基。在士子分余资于文囿。每课之所捐无多。在穷嫠获滞穗于笔耕。每月之所全不少。业经会同众议。谨拟规条。呈乞请照紫阳正谊两书院成例。批示立案。并札饬书院司董扣留存局。所扣膏火银两。不敷接济。生等除先自书捐。一面另立捐簿。广为募捐。庶几积铢累寸。常此举行等情。粘呈规条到县。据此。查该生等因念庠生身故。每有赤贫。母孀妻寡。一无倚赖。兹拟仿照郡垣儒寡善会扣捐膏火银钱。以为资助之费。并恐捐扣无多。不敷接济。先自书捐。复广劝募。以冀久行。似此谊恤同侪。惠及孀寡。洵称善举。殊足深嘉。所议规条。亦甚妥协。除会详粮道宪立案。并札饬游文书院绅董遵办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两邑游文书院肄业生童人等知悉。务各遵照捐扣。并各踊跃书捐。多多益善。庶几经费充裕。再增儒寡衣被。遗孤修脯。及身故殓费。以全善举而垂久远。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咸丰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示

△常昭两邑详定儒寡会规条

一紫阳正谊人数众多。膏火系用银款。游文书院人数少。且用钱款。因议稍有变通。拟每期巳进内外课膏火花红钱每一千文。捐钱一百五十文。未进内外课膏火花红钱。每钱一千文。捐钱一百文。

  一拨捐膏火花红银两。仍存书院司董处。俟每月望日。司事前赴宾兴局支领登簿后。按户由司事致送。其举报儒寡亦由司事开报。

  一凡在庠诸生巳故者。其妻寔系亲族无依。伊子未经成立。凭学册查明入学年分。及身故年分。确寔者。每户每月致送钱四百文。其绩学儒童之妻。寔系寡苦极贫者。俟捐有余资。再议筹送一致送钱文。现因经费不敷。先行酌定三十额为率。余俟广为续捐。再议筹办

  一举报儒寡。须有保人开具本儒姓名入学年分、身故年月、并儒寡氏族年岁、住居何所、及子女年岁若干、并保人名姓。以便司事亲往查核。断不可徇情滥报。恐经费不敷公用。

  一宾兴局详定章程。自二月起至十一月止。此会邀请公正司事十二人。每月挨司其事。其正月十二月。各司事汇集宾兴局酌款。按户致送。

  一安仁分局有儒寡衣被。遗孤修脯。及儒寡身故殓费。均俟经费嬴余酌增。

○恤颐堂章程(即老人堂本金陵旧章)

卷三之五

  尝考之礼。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养老之典。古昔圣王尤为隆重。又况番番黄发。茕独无依。淹蹇颓唐。命悬风烛于此而不有以安之。非所以与民兴孝也。述恤颐堂章程

江宁恤颐堂记

  恤颐堂规条

△江宁恤颐堂记

在昔哽噎之祝。见之曲台。茕独之哀。陈于小雅王者以养老为本。圣人以安老为怀。其即我佛慈悲之念乎。则有江宁正觉寺镜公者。真实学道。普济存心。于嘉庆十年。募建清节堂。赈恤嫠纬。延保婴赤。菩提树大。功德水深。宏愿弥坚。宗荫益广。因念佛法大意。众善兼行。无告穷民。颓龄尤甚。积瘁之筋力。役以长贫。易耗之形神。撄之沉痼。发种种而己短。言茧茧而先哀风烛之危既迫于一瞬。饔飧之虑。复困于终朝。接目构心。谁能忍此。于是舍鲍侃之宅。更辟广场。输光学之钱。大施法食。徧告十方之众。共襄七级之修。于十六年复建斯堂。益隆义创。规条綦善。耄耋斯安。养有取乎献鸠。报非责之结草。遂使算高绛县。同资续命之田。年小如来。咸与无遮之会。布裘絮被。暖覆三冬上药中医。危拯六疾。即使嵫景难淹鬼中竟执。而桐棺掩骼。无嗟蔓草之萦。蒿里敛魂永妥佳城之闭。麦饭常浇。九幽勿馁。杨枝一洒。枯骨皆春。厥制详矣。厥功巨矣。夫■〈革喜〉厄之赈。特重于乡师。粻膳之典。有崇于王制。今兹善举。广自缁流。固宣彼法之仁。罔悖儒宗之训。用制斯文。式嘉厥志。将使城号化人。布福缘于一钵闾名行义。现寿相于千秋尔。南城曾燠譔

△恤颐堂规条

译江南苏州府常熟、昭文两县正堂黄方,为公开捐资救恤寡妇,发布告示晓谕此事。据游文书院肄业生童殷振云等禀报:我们这些人情谊上同属一类,志在互相周济。只是想到贫困得无立锥之地的人中,秀才居多;能够依靠遗产利息生活的很少,儒生寡妇尤其贫苦。因此苏州府设立安仁分局,创办儒寡善会。凡是贫困的庠生去世后,其寡母、寡妻完全没有依靠的,每月发给养赡钱款。经费由紫阳、正谊两书院捐扣膏火银两,拨作公用;并且已经得到藩府宪台批示嘉奖,发文饬令施行。府城已有先例,下属各县应当遵循;何况这是与善邻相应的举措,更深得百姓期望。常熟、昭文两县设局宾兴,既然帮助乡会的费用,书院考课又增加膏火银两,善举不断增加,贫寒士人就有了依靠。只是想到活着时没有固定产业,还能靠在馆中教书获得馆谷;死后留下的寡妇,却连砚田也没有可以依靠,或许还要侍奉年迈的母亲,却没有办法代替亡夫尽孝;抚养绕膝的幼儿,又没有办法平均分配鸠鸟哺食般的养育。即使辛勤纺织,也难免忍受饥饿。我们亲眼看到这种情形,不忍坐视不理,谨仿照儒寡善会,立即遵循紫阳、正谊两书院的先例,各自捐出膏火银钱,以此建立基础。士子从文场中分出少量余资,每次考试所捐并不多;贫困寡妇从笔耕中得到一点滞留的收成,每月所得到的全数却并不少。我们已经会同众人商议,谨拟定规条,呈请按照紫阳、正谊两书院的成例批示立案,并发文饬令书院司事、董事扣留钱款,存入本局。所扣的膏火银两如果不足以接济,我们除先自行捐款外,另立捐簿,广泛募捐,希望一点一滴积累,长期实行。以上情形,连同规条一并呈到县中。据此查明,这些生员因为想到庠生去世后常有赤贫、母亲守寡、妻子寡居而完全没有依靠的情况,于是拟仿照府城儒寡善会,扣捐膏火银钱,作为资助费用;又担心捐扣所得不多、不足接济,先自行捐款,再广泛劝募,希望能够长期施行。像这样出于情谊救济同辈,使恩惠及于孀妇寡母,确实称得上善举,非常值得嘉许。所议规条也很妥当。除会同详报粮道宪台立案,并发文饬令游文书院绅士、董事遵照办理外,合行发布告示晓谕:两县游文书院肄业生童等人知悉,务必各自遵照捐扣,并且踊跃自行捐款,越多越好,使经费充裕,进而增加给儒寡的衣物被褥。还要供给遗孤的修脯钱,以及去世后的殓葬费用,以使这一善举完整并流传久远。各人都应敬畏遵守,不得违犯。特此发布告示。咸丰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发布告示。常昭两县详细议定的儒寡会规条 紫阳、正谊两书院人数众多,膏火使用银款;游文书院人数较少,而且使用钱款。因此议定稍作变通:每期已进内外课的膏火花红钱,每一千文捐钱一百五十文;未进内外课的膏火花红钱,每一千文捐钱一百文。所捐的膏火、花红银两,仍存放在书院司事、董事处。等到每月望日,由司事先到宾兴局支领并登记入簿,然后按户由司事送达。所举报的儒寡,也由司事开列报告。凡是在庠的生员已经去世,其妻确实是族亲中没有依靠的人,儿子尚未成年立业的,凭学册查明入学年份和去世年份,确实符合者,每户每月送给钱四百文。对于成绩优良的儒童,其妻确实寡居困苦、极其贫穷的,等捐款有余资后,再议定筹款送给同样的钱款。现在因为经费不足,先酌定以三十户为限,其他的等广泛续捐后再议筹办。举报儒寡,必须由保人开具证明,写明该儒生姓名、入学年份、去世年月,以及儒寡的姓氏、族属、年龄、住处和子女年龄多少,并写明保人的姓名,以便司事亲自前往查核。绝不可徇私滥报,以免经费不足而影响公用。宾兴局详细议定的章程,从二月起到十一月止。本会邀请公正的司事十二人,每月依次分任其事。正月、十二月,则由各位司事汇集到宾兴局酌情筹款,按户送达。安仁分局所规定的儒寡衣被、遗孤修脯以及儒寡去世后的殓葬费用,都等到经费有盈余时再酌情增加。恤颐堂章程(即老人堂本金陵旧章) 卷三之五 我曾考察《礼》书:有虞氏在上庠奉养老年官员,在下庠奉养普通老人。奉养老人的典制,古代圣王尤其隆重。何况老人白发苍苍,孤独无依,困顿衰颓,生命如风中残烛;如果对此不加以安置,使他们得到安宁,就不是与百姓共同兴起孝道的做法。谨述恤颐堂章程。江宁恤颐堂记 恤颐堂规条 江宁恤颐堂记 从前关于祝祷老人无病无噎的言辞,见于《曲台》;孤独者的哀苦,陈述于《小雅》。王者把奉养老人作为根本,圣人把使老人安居作为心愿,这难道就是我佛慈悲的心念吗?江宁正觉寺有一位镜公,真正潜心学道,存有普遍救济众生的心愿。他在嘉庆十年募资修建清节堂,救济寡妇,收养保护婴儿。菩提树广大,功德水深,他的宏大愿心更加坚定,佛门的庇荫也更加广泛。于是想到佛法的大意是各种善行都应兼行,对于无所告贷的穷民,年老者尤其困苦:积累的疲病使筋力衰竭,却还要靠劳作维持长期贫困;容易损耗的形体精神,又受到久治不愈的疾病侵扰;头发一缕缕变白,自己已经感到寿命将尽;说话断断续续,未老先衰的悲哀已经显现。风中残烛的危险迫在顷刻,早晚饭食的忧虑又困扰整日。所见所感交相触动,谁能忍心看到这种情形?于是舍出鲍侃的住宅,另行开辟广场;输送光学的钱财,大规模施舍法食;遍告十方众人,共同襄助七级浮屠的修建。嘉庆十六年,又修建了这座堂,进一步扩充义举,规条十分完善,老年人因此得以安居。奉养老人有取于献鸠的故事,报答恩德也不要求对方结草相报,于是使高寿如绛县老人者,都能共同获得延续生命的田地;年幼如来佛者,也都能参加无遮大会。布制的衣裳、棉絮制的被子,足以温暖覆盖三冬;上等药物和高明医术,足以救治六种疾病。即使日暮将临、生命难以久留,鬼中竟执。还使桐木棺材能够覆盖尸骸,不必叹息蔓草缠绕;在蒿里收殓魂魄,使其长久安居于佳城之中;常以麦饭祭奠,使九幽之中的亡魂不至于饥饿;杨柳枝一经洒水,枯骨仿佛都迎来春天。其制度详细完备,功德也十分巨大。救济■〈革喜〉厄之人的举措,尤其受到乡师重视;供给粮食膳食的典制,在王制中也有崇高地位。如今这一善举广泛出自僧侣,固然彰显了佛法的仁慈,也没有违背儒家宗旨的教训。因此撰写这篇文章,以嘉奖他们的志向;将使城池获得“化人”之名,使福缘布施于一钵之间,使乡里获得行义之名,使长寿之相显现于千秋。南城曾燠撰。恤颐堂规条

一本堂收养无靠老人。年七十以上者。赴堂报名。经董事查明。素无犯案。由邻甲投 府县出结入堂。未七十者不得强入。董事亦不得滥收。

  一老人年虽七十而有子孙奉养者。不准收入。

  一本堂量经费收养。今己收百六十人。未得入者司事仍注册俟有缺出循序挨补。毌得争越挜纳。

  一入堂后设有性格乖张。饮食起居。未能遂意。情愿自去者。堂中所给衣履被物。一概追还。本堂逐出者。棉袄一件。被一床。准其带去。以全怜老之至意。余物追回。

  一入堂后。不得随时擅行出入。如有要事。由司事处告假注册。回时销假。月不过一二次出以辰后。入以申先。否则不特黑行不便。抑且司事难查。如司事狥隐。一并立辞。

  一入堂后。设染疾病。医药饮粥本堂加意备办调护。倘成残疾仍留养本堂。一切衣物与众共给。

  一每月朔望前一日放假听其休息。探望亲戚。设老人有在外滋扰者。当即逐出。不许再入。

  一老人四名。共房一间。每年给箕箒一付。四人轮行洒扫。不得互相推诿。以致污秽。

  一老人入堂每名给床一张。无帐者给帐一顶【七年一换】 。给席一条【一年一换】 。冬天给草韀一条。给被一床新棉花五斤【三年收旧换新】 。夏布大褂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每年给水纱布小褂一件石门布小褂一件。每年给水纱布裤一条石门布裤一条。单布袜一双【二年一换】 。每年青布鞋二双。雨缨凉帽一顶【四年一换】 。蕉扇一柄。石门棉布大褂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蓝布大棉袄一件新棉花一斤半【三年收旧换新】 。蓝布套袍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棉袜一双【二年一换】 。红纬大帽一顶【三年一换】 。瓜皮帽一个【二年一换】 。衣领一条

  一本堂所给衣被等物。如有私行典卖及借与人典押者。司事察出。即指名斥逐。司事狥隐者。一并立辞。

  一老人衣裳。难以洗濯。每月按名给零用钱一百文。以为浆洗薙发粗纸之费。

  一冬至日起。九尽日止。每日给炭墼一个。以免足冷。

  一本堂每日三餐。一粥两饭粥用小菜。饭用熟蔬永以为例

  一本堂设立。赍堂一所。百叟公同吃饭。如有私造饮食。或烧小锅小铫。及归房私吃者。立即斥逐不但丰俭不公。抑且恐防火烛。司事须每日检查。并责令在堂老人。公同举报。

  一本堂粒米同餐董事司事粥饭蔬菜。皆与老人一体。不得另起锅灶自行私食。

  一本堂悬本梆一架。饭菜熟时。厨夫将碗箸摆齐监督鸣梆。俟老人齐集坐定然后摆菜。各自盛饭。食毕各散。其收洗碗箸抹桌等事。司事责令厨役。率以为常。

  一每日一粥两饭。用上熟好米。董事司事互相监察。

  一每顿蔬菜十斤。用油三两。油之多寡。谅菜增减。每顿司事放油。与监督同看。油已入菜方回。庶厨役无偷漏。违者均咎。

  一饭时熟菜。每人各一碗。令厨役冬则盖之以碗碟。司事仍不时巡看。老人庶不冷食。

  一粥时小菜。每人一碟务要洁净。不可腐臭。由司事处按时支放。

  一在堂俱系高年。齿牙不利者多。凡小菜蔬菜。俱以熟烂为要

  一端阳节。每人给粽子四个。钱三十文。

  一中秋节。每人给月饼一个。钱三十文。

  一年节 每人给素菜一碗。年糕二条。押岁钱六十文。

  一恭遇万寿圣诞每人面一碗。

  一上元佳节。每人给元宵十枚。

  一凡有愿输蔬菜菓品食物者。由司事分给在堂老人均惠不在常例。

  一本堂老人衣食零星俱经酌定。不丰不俭。已可各适天年。如有藉说孤苦。求人私助告募者。司事查明。即指名斥逐。不得狥隐致乱堂规。

  一入堂寿终。如有寿材者。听其自用。无者给棺一具。装殓褥一条枕一个封口油灰一斤纸钱一块□锭一千。零用钱二百。抬钱三百打坑作堆钱三百。有坟归者听归。如无坟地者。即埋于本堂南门外丁字墙义塜。立石以志其名。每年春秋本堂致祭。

  一本堂义塜。五年一修。以免坍塌骸骨暴露。

  一本堂设立素轴一挂。凡老人故于堂者。书名于轴使岁时受一瓣香人没名存先后入者同沾义意。

  一每年清明及十月十日。施食一坛。以追荐亡故老民。

  一本堂代众设立耆老公祖堂一所。清明岁时。听各老人瞻拜祖先以慰孝思。

  一本堂老人。定于黎明即起。黄昏即眠。止于公堂设灯一盏。不得私行点灯入房。以免火烛。令司事不时查察。

  一四人共房一间。给面盆一个。澡盆一个。提桶一个。脚盆一个。四人公用。如不愿公用。听其自置

  一本堂煤灶一所。永久设立。以便茶水。

  一老人洗面。各人携盆赴煤灶取水。夏日携桶取水。洗浴亦然。

  一公堂设立茶具。司茶者将茶安放公堂。毌弃毌竭。听老人自行斟吃。

●得一录卷四

冬月收养遗孩条程

  冬月恤丐条约

  救生局章程

  救火章程

  施药局规条

  栖流局章程

○冬月收养遗孩条程【锡金成案】

译本堂收养无依无靠的老人,年满七十岁以上的,到堂报名,经董事查明一向没有犯案记录后,由邻甲出面向府、县投递结保证明,方可入堂。未满七十岁者不得强行入堂,董事也不得滥收。老人即使年满七十岁,只要有子孙奉养,也不准收入。本堂根据经费情况收养老人,现在已经收了一百六十人。尚未入堂的人,由司事仍旧登记在册,等有空缺出现后按顺序依次补入,不得争先越次强行塞入。入堂以后,如果有人性情乖张,对饮食起居不能满意,愿意自行离去,那么堂中发给他的衣服、鞋子、被褥等物一律追回。若是本堂将其逐出,则准许他带走棉袄一件、被子一床,以充分体现怜养老人的至意;其余物品追回。入堂以后,不得随意擅自出入。如有要事,由司事处请假登记,回来时销假。每月出堂不得超过一两次,出门在辰时以后,入堂在申时以前;否则不但夜间行动不便,而且司事也难以查验。若司事徇私隐瞒,一并革退。入堂以后如果染上疾病,医药和饮粥由本堂特别用心准备、调养护理。倘若成为残疾,仍留在本堂收养,一切衣物与众人一样供给。每月初一和十五的前一天放假,听任老人休息、探望亲戚。如果老人到外面滋扰,当即逐出,不许再次入堂。四名老人共住一间房,每年发给簸箕、扫帚一套,四人轮流洒扫,不得互相推诿,以致房间污秽。老人入堂,每人发床一张;没有帐子的发帐子一顶【七年更换一次】;席子一条【一年更换一次】;冬天发草荐一条、被子一床、新棉花五斤【三年收回旧的更换新的】;夏布大褂一件【三年收回旧的更换新的】;每年发水纱布小褂一件、石门布小褂一件;每年发水纱布裤一条、石门布裤一条;单布袜一双【两年更换一次】;每年发青布鞋两双;雨缨凉帽一顶【四年更换一次】;蕉扇一把;石门棉布大褂一件【三年收回旧的更换新的】;蓝布大棉袄一件、新棉花一斤半【三年收回旧的更换新的】;蓝布套袍一件【三年收回旧的更换新的】;棉袜一双【两年更换一次】;红纬大帽一顶【三年更换一次】;瓜皮帽一顶【两年更换一次】;衣领一条。本堂发给的衣服、被褥等物品,如果有人私自拿去典卖,或者借给别人典押,司事查出后立即指名斥逐;司事徇私隐瞒的,一并革退。老人衣服难以洗涤,每月按人发给零用钱一百文,作为浆洗、剃发和购买粗纸的费用。从冬至日起,到九九尽日为止,每天发炭墼一个,以免脚冷。本堂每天三餐,一餐粥、两餐饭;喝粥时配小菜,吃饭时配熟蔬菜,永远以此为定例。本堂设置一间斋堂,百名老人共同吃饭。如果有人私自制作饮食,或者烧小锅、小铫子,或者带回房间私下吃,立即斥逐。这不但会造成丰俭不均,而且还恐怕引发火灾。司事必须每天检查,并责令在堂老人共同举报。本堂同吃一锅饭,董事、司事所吃的粥、饭、蔬菜,都与老人完全相同,不得另起锅灶自行私吃。本堂悬挂一架木梆。饭菜煮熟时,厨夫把碗筷摆放整齐,监督者鸣梆;等老人全部聚齐并坐定后,才摆上菜。老人各自盛饭,吃完后各自散去。收拾、清洗碗筷和擦桌子等事,由司事责令厨役办理,一向如此。每天一餐粥、两餐饭,使用上等熟好米。董事、司事互相监督。每顿蔬菜十斤,用油三两。油的多少,根据蔬菜增减酌定。每顿由司事发放油,和监督者一起查看,等油已经倒入菜中才回来,以免厨役偷盗克扣;违犯者一并追究责任。吃饭时供应熟菜,每人各一碗;命厨役冬天用碗碟盖住,司事仍要不时巡视查看,使老人不至于吃冷食。喝粥时供应小菜,每人一碟,务必保持洁净,不得腐臭,由司事按时发放。堂中住的都是高龄老人,牙齿不利落的很多。凡是小菜、蔬菜,都以煮得熟烂为要。端阳节,每人发粽子四个、钱三十文。中秋节,每人发月饼一个、钱三十文。一年节,每人发素菜一碗、年糕二条、押岁钱六十文。恭逢万寿圣诞,每人发面一碗。上元佳节,每人发元宵十枚。凡是有人愿意捐送蔬菜、果品、食物的,由司事分给在堂老人共同受惠,不列入通常定例。本堂老人衣食以及零星用品,都已经酌情规定,既不丰厚,也不俭薄,已经足以使各人安享天年。如果有人借口孤苦,私下求人资助或募捐,司事查明后立即指名斥逐,不得徇私隐瞒,以免扰乱堂规。老人一旦进入本堂,去世后即安葬。如有寿材,听其使用自己的;没有的,发给棺材一具、装殓用褥子一条、枕头一个、封口油灰一斤、纸钱一块、□锭一千。另给零用钱二百文、抬运钱三百文、挖坑堆土钱三百文。有自己的坟墓而愿意归葬的,听其自便;没有坟地的,就埋在本堂南门外丁字墙的义塜中,立石碑记载姓名。每年春秋两季,由本堂祭祀。本堂的义塜每五年修整一次,以免坍塌,使骸骨暴露。本堂设置素轴一挂。凡是在本堂去世的老人,都把姓名写在轴上,使后人在岁时祭祀时能够焚香致意;人虽去世,姓名仍在,后来入堂的人也同样沾受这种义举的恩惠。每年清明和十月十日,设坛施食一次,以追荐去世的老人。本堂代众人设置耆老公祖堂一所。清明和岁时祭祀时,听任各位老人瞻拜祖先,以慰藉孝亲之思。本堂老人规定黎明就起床,黄昏就睡觉。只准在公堂设置一盏灯,不得私自点灯进入房间,以免发生火灾;命司事人员随时察看。四人合住一间房,发给面盆一个、澡盆一个、提桶一个、脚盆一个,四人共同使用。如果不愿共同使用,听其自行置办。本堂设置煤灶一所,永久使用,以便烧茶供水。老人洗脸时,各人带着盆到煤灶取水;夏天带桶取水。洗澡也照此办理。公堂设置茶具。负责茶水的人把茶放在公堂,不得丢弃,也不得使茶水用尽,听任老人自行斟取饮用。●《得一录》卷四 冬月收养遗弃儿童条程 冬月救济乞丐条约 救生局章程 救火章程 施药局规条 栖流局章程 ○冬月收养遗弃儿童条程【锡金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