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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集藏唐宋文醇四十二

卷四十一

集藏 · 文总集 · 已译 · 第 257–264 段

三代之衰至於今且数千岁,豪杰有意之主,博学多识之臣,不可以胜数矣。然而礼废乐坠,则相与咨嗟发愤,而卒於无成者,何也?是非其才之不逮,学之不至,过於论之太详,畏之太甚也。夫礼之初始诸人情,因其所安者而为之节文。凡人情之所安而有节者,举皆礼也。则是礼未始有定论也。然而不可以出於人情之所不安,则亦未始无定论也。执其无定以为定论,则涂之人皆可以为礼。今儒者之论则不然,以为礼者圣人之所独尊,而天下之事最难成者也。牵於繁文而拘於小说,有毫毛之差,则终身以为不可。论明堂者,惑於考工吕令之说;议郊庙者,泥於郑氏王肃之学。纷纷交错者屡岁而不决,或因而遂罢,未尝有一人果断而决行之。此皆论之太详而畏之太甚之过也。夫礼之大意,存乎明天下之分,严君臣,笃父子,形孝弟,而显仁义也。今不幸去圣人远,有如毫毛不合於三代之法,固未害其为明天下之分也。所以严君臣,笃父子,形孝弟,而显仁义者,犹在也。今使礼废而不修,则君臣不严,父子不笃,孝弟不形,仁义不显,反不足重乎?昔者西汉之书,始於仲舒而至於刘向,悼礼乐之不兴,故其言曰:礼以养人为本,如有过差,是过而养人也。刑罚之过或至杀伤,今吏议法,笔则笔削则削,而至礼乐则不敢,是敢於杀人而不敢於养人也。」而范晔以为乐非夔襄而新音代作,律谢皋苏而法令亟易,而至於礼独何难欤?夫法者末也,又加以惨毒繁难,而天下常以为急;礼者本也,又加以和平简易,而天下常以为缓。如此而不治,则又从而尤之曰:是法未至也」,则因而急之甚矣。人之惑也,平居治气养生,宣故而纳新,其行之甚易,其过也无大患,然皆难之而不为。悍药毒石以搏去其疾,则皆为之。此天下之公患也。呜呼!王者得斯说而通之,礼乐之兴,庶乎有日矣。

原编者评:推明董仲舒、刘向之意以立言,虽未尝于《汉书·礼乐志》外别有发明,然固古今要论,亦足见其所述之知所择也。虽然论则要矣,而自董、刘以后迄於苏轼,千余年而三代之礼不可作;自苏轼迄於今,又将千年,而要亦无异於董、刘时者,岂其间遂无豪杰有意之主、博学多识之臣,读董仲舒、刘向、苏轼之论而慨然兴起者乎?而何以寂尔也?盖礼者动於五性之中而贯彻於五伦之内,即是率性尽伦之实事,而非别有繁文曲节之可言也。是故五性尽而五伦明,五伦明而天下治,而礼在其中矣。基诸深宫之中,达诸海隅之远,非一手一足之烈,一时一事之间所可得志。故曰:礼乐百年而后兴,必也元首明而股肱良,立纲陈纪,始正其大而渐及其细。子孙相承,守其已善而补其未善,使人人自得其性,自叙其伦,则举其所已行之成迹而载之典册,曰:礼也』云尔。」《记》曰:王者治定制礼,岂治定之后别聚文学之士纂辑一书谓之制礼哉?凡其治定之迹皆可以为礼而世守之也。」若於率性尽伦之大未知如何,而专取周旋揖让、升降俯仰之文命之为礼,欲四海之大莫不遵而行之,宜其议之如聚讼而颁之海内,诏书来但挂壁也。刘向曰:礼以养人,刑以杀人。制刑则不忌,制礼则不敢。是敢於杀人而不敢於养人也。」信已然,此养人之礼,制之朝廷而行之四海。四海不行,则将任之乎?抑刑之也?必曰:刑以弼教矣。」然则民之多辟,业已不胜其法纲之密,忍又为是周旋揖让、升降俯仰之繁文末节而阶之为祸乎?如曰任之,则所为制礼者不过字内多此数卷文字,而亦不足以养人矣。然则礼固不可为为之,其必无日乎?曰:事在勉强而已。率性尽伦不可一刻废,则何当一刻不为礼也?若其可以成之为一代之礼而足尝为。国以礼之目,则非可以蕲其名而饰其貌者也。且记固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矣。」乃汉唐以来,虽三公可朝爵邑而夕罪隶,至於仪节之末,则衤发之夫皆欲其奉行,则已非礼也。已无怪其不能行而为具文也。诚使君公士大夫相与纳身轨物,朝夕讲贯而修习之,且勿责之庶民。及其至也,上行下效,万民自有驯致之势焉。此其所当勉强者也。

既醉备五福论

译三代衰落直到今天,已经有几千年了;有志于此的豪杰和博学多识的大臣,数也数不清。然而礼制废弛、音乐败坏,人们相互叹息、激发愤懑,最终却没有成功,这是为什么呢?并不是他们的才能不够、学问不到,而是因为议论得过于详细,畏惧得过于厉害。礼制最初起源于人的情感,顺着人情所安适的地方制定节文仪式。凡是合乎人情而又有节制的,举凡都是礼。那么礼从来没有固定的议论;然而它又不能出于人情所不安的地方,所以也并非完全没有一定的标准。执着于礼没有固定形式这一点,却把无定当作定论,那么路上的普通人也都可以制定礼了。如今儒者的议论却不是这样,认为礼是圣人独自尊崇的东西,是天下最难办成的事情。他们被繁琐的文饰牵制,又拘泥于琐碎说法,哪怕有丝毫差别,也终身认为不可实行。议论明堂的人,被《考工记》和《周礼·月令》的说法迷惑;讨论郊祀、宗庙的人,又拘泥于郑玄、王肃的学说。纷纷交错争论了多年仍不能决定,有的因此干脆停止,始终没有一个人果断决定并实行。这都是议论过于详细、畏惧过于严重造成的过错。礼的重大意义,在于使天下人的名分明白,尊严君臣关系,厚重父子亲情,彰显孝悌,显明仁义。如今不幸离圣人已经很远,即使有一点同三代礼法不合,本来并不妨害它明辨天下名分;它用来尊严君臣、厚重父子、彰显孝悌、显明仁义的作用仍然存在。现在假使礼制废弃而不修整,那么君臣关系不严肃,父子亲情不深厚,孝悌不能彰显,仁义不能显明,反而还不值得重视吗?从前西汉的著作,从董仲舒到刘向,都痛惜礼乐不能兴盛,所以说:‘礼是以养育人为根本的;如果有过失,即使是过失,也是在养育人。刑罚过度有时会达到杀伤的程度;如今官吏议论法律,写上就写上,删掉就删掉,而到了礼乐却不敢这样,竟然敢杀人,却不敢养人。’范晔又认为,音乐并非一定要夔、襄那样的乐师才可演奏,新声可以取代旧声;律法也不一定非谢皋、苏那样的律官不可,法令可以屡次变更;至于礼,为什么偏偏如此困难呢?法律是末节,却又惨酷繁难,天下人常把它当作急务;礼是根本,又和平简易,天下人却常把它当作缓务。这样还不治理,便又责怪说:‘这是法律还没有到位。’于是更加急切地推行法律。人的迷惑就在这里:平常居处时调理气息、保养生命,吐故纳新,实行起来非常容易,做错了也没有大患,但人们都把它看得困难而不去做。而对于用猛烈的药物、毒石来强行攻除疾病,却都愿意去做。这是天下共同的弊病。唉!君王如果懂得这个道理并加以贯通,礼乐的兴盛,大概就有希望了。原编者评论:推究董仲舒、刘向的思想来立论,虽然没有在《汉书·礼乐志》之外另有发明,但毕竟是古今的重要论说,也足以看出他叙述时知道取舍。虽说他的论述是切要的,但从董仲舒、刘向以后直到苏轼,经过一千多年,三代的礼制仍不能复兴;从苏轼直到今天,又将近一千年,而要论也仍同董仲舒、刘向时代没有不同,难道这期间竟没有胸怀大志的豪杰之主、博学多识的大臣,读到董仲舒、刘向、苏轼的论说而慨然奋起吗?为什么竟寂然无声呢?大概礼是发动于人的五性之中、贯彻在五伦之内的,就是顺应本性、尽行人伦的实际事务,并不是另有繁复的文饰和细碎的节文可说。因此,五性得到充分发挥,五伦就会明白;五伦明白,天下就会得到治理,而礼就在其中了。这件事要从深宫之中建立,通达至海边的远方,不是一个人一只手一只脚的功劳,也不是一时一事之间就能实现的。所以说:礼乐要经过百年以后才能兴盛,必定要君主明智而辅臣贤良,树立纲常、陈列法纪,先端正大体,再逐渐推及细节。子孙世代相承,守住已经完善的,补足尚未完善的,使人人都能各自实现自己的本性、理顺自己的伦理关系;然后把已经实行的成法载入典册,说:这就是礼,如此而已。《礼记》说:君王在治理安定之后制定礼制,难道是治理安定以后另行聚集文士编纂一本书,称作制定礼制吗?凡是治理安定的实际成果,都可以成为礼,让后世世代守行。若对于顺应本性、尽行人伦这一大原则还不知道怎样做,却专门把周旋揖让、上下进退、俯身仰首的仪文规定为礼,想使天下四海没有不遵守实行的,难怪人们议论纷纷,像聚众争辩一样;颁布到天下以后,诏书来了,也只不过挂在墙上罢了。刘向说:礼是用来养育人的,刑是用来杀人的。制定刑法没有顾忌,制定礼制却不敢。这就是敢于杀人,却不敢于养人。确实如此:这种养人的礼,如果由朝廷制定而推行于四海,四海不肯实行,将要任凭他们吗?还是要惩罚他们呢?一定会说:刑罚是用来辅助教化的。那么,百姓的罪过已经多到无法承受严密的法网了,怎么忍心又用这些周旋揖让、上下进退、俯仰屈伸的繁文末节来给他们招致祸患呢?如果说任凭他们,那么所谓制定礼制,不过是在天下已有的文字之外多出这几卷文字,也不足以养育人民。既然如此,礼本来就不可能制定和施行了吗?难道永远没有制定礼的日子吗?回答说:事情只在于努力去做罢了。顺应本性、尽行人伦一刻也不能废弃,那么哪一刻能不实行礼呢?如果礼能够制定成为一代的礼制,足以作为国家礼制的名目,那就不是可以只求得这个名称、装饰它的外表的事。况且《礼记》本来就说:礼不施行到庶人,刑罚不加到大夫。可是汉、唐以来,即使三公早晨还可以入朝、享有爵位封邑,晚上就可能获罪而沦为奴隶;至于仪节的末梢,甚至连披发之人也要让他们奉行,这就已经不是礼了。既然如此,也就不奇怪它不能实行,只能成为具文。假如君主、公卿、士大夫能够共同约束自身、遵循法度,早晚讲习、贯通并修养实践,而且暂且不要责求庶民;等到时机成熟,上面实行,下面仿效,万民自然会逐步形成顺从礼制的趋势。这就是所应当努力做到的。《既醉备五福论》

君子之所以大过人者,非以其智能知之,强能行之也,以其功兴而民劳,与之同劳;功成而民乐,与之同乐。如是而已矣。富贵安逸者,天下之所同好也,然而君子独享焉。享之而安,天下以为当然者,何也?天下知其所以富贵安逸者,凡以庇覆我也。贫贱劳苦者,天下之所同恶也,而小人独居焉。居之而安,天下以为当然者,何也?天下知其所以贫贱劳苦者,凡以生全我也。夫然故独享天下之大利而不忧,使天下为己劳苦而不怍耳。听天下之备声,目视天下之备色,而民犹以为未也。相与祷祠而祈祝曰:使吾君长有吾国也。」又相与咏歌而称颂之,被於金石,溢於竹帛,使其万世而不忘也。呜呼!彼君子者,独何修而得此於民哉?岂非始之以至诚,中之以不欲速,而终之以不懈欤?视民如视其身,待其至愚者如其至贤者,是谓至诚。至诚无近效,要在於自信而不惑,是谓不欲速。不欲速则能久,久则功成。功成则易懈君子济之以恭,是谓不懈。行此三者,所以得之於民也。三代之盛,不能加毫末於此矣。《既醉》者,成王之诗也。其序曰:既醉,太平也。醉酒饱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而说者以为是诗也,实具五福。其诗曰:君子万年,寿也;介尔景福,富也;室家之壶,康宁也;昭明有融,攸好德也;高朗令终,考终命也。」凡言此者,非美其有是五福也,美其全享是福,兼有是乐,而天下安之以为当然也。夫诗者,不可以言语求而得,必将深观其意焉。故其讥刺是人也,不言其所为之恶,而言其爵位之尊,车服之美,而民疾之,以见其不堪也。《君子偕老》「副笄六珈,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是也。其颂美是人也,不言其所为之善,而言其冠佩之华,容貌之盛,而民安之,以见其无愧也。《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是也。故《既醉》者,非徒享是五福。而已,必将有以致之。不然,民将盼盼焉,疾视而不能平,又安能独乐乎?是以孟子言王道,不言其他,而独言民之闻其作乐,见其田猎而欣欣者,此可谓知本矣。

原编者评:至诚,不欲速,不懈,三语,圣学圣治之本矣。然而本之中,又有本焉。使无以实乎天理民彝之极致,万事万物之当然,则虽爱民发於至诚,而爱之转以害之。加以自信而不惑,历久而不懈,岂不滋病乎?神宗之青苗等法,实欲利国利民,非有私也。特以不明物理,不达人情,愈至诚,愈不欲速,愈不懈,愈谬以千里。故《大学》曰: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既醉备五福,而以昭明有融为攸好德,非此之谓欤?

诗论

译君子之所以远远超过常人,并不是因为他的才智特别高、知识特别多,或勉强自己去实行,而是因为功业兴起时百姓劳苦,他便同百姓一起劳苦;功业完成时百姓欢乐,他便同百姓一起欢乐,仅此而已。富贵安逸,是天下人共同喜爱的;然而君子独自享有它。君子享有富贵安逸而心安理得,天下人也认为这是当然的,为什么呢?天下人知道他所以富贵安逸,完全是为了庇护我们。贫贱劳苦,是天下人共同厌恶的;而小人独自处在其中。小人处于贫贱劳苦却能安之若素,天下人也认为这是当然的,为什么呢?天下人知道他所以贫贱劳苦,完全是为了使我们得以生存保全。正因为这样,君子独享天下最大的利益却不忧虑,让天下人为自己劳苦也不感到惭愧。他听遍天下各种赞美的声音,看遍天下各种美好的景色,而百姓仍然觉得不够。人们共同祈祷祭祀、祝愿说:愿我们的君主永远拥有我们的国家。又共同作歌吟咏、称颂他的功德,把它镌刻在金石上,写在竹帛上,使他万世不被遗忘。唉!那些君子究竟修养了什么,才能从百姓那里得到这样的待遇呢?难道不是开始以至诚相待,中间不求速效,最后又以坚持不懈来完成吗?把百姓看作自己,把最愚昧的人同最贤能的人一样对待,这就叫至诚。至诚不会产生近在眼前的成效,关键在于自己相信它而不疑惑,这叫不求速效。不求速效,就能够长久;能够长久,功业就会成功。功业成功以后容易懈怠,君子用恭敬来克服它,这叫不懈。实行这三点,就是从百姓那里获得这种拥戴的原因。三代盛世,也不能在这上面再增加一丝一毫。《既醉》是成王时代的诗。它的序说:《既醉》,写天下太平。醉于酒而饱享恩德,人都有士君子的品行。解说这首诗的人认为,这首诗实际上具备五种福分。诗中说:“君子万年”,是长寿;“介尔景福”,是富裕;“室家之壶”,是康宁;“昭明有融,攸好德”,是光明盛美、爱好美德;“高朗令终,考终命”,是善终、寿终正寝。凡这样说,并不是赞美他拥有这五种福分,而是赞美他完整享有这些福分,同时拥有这种快乐,并且天下人安然接受,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诗,是不能只从字面语言中寻求理解的,必须深入观察它的意旨。所以诗讥刺某人,并不说他的行为有什么恶处,却说他的爵位尊贵、车服华美,百姓因此厌恶他,以显示他不能胜任。《君子偕老》中“副笄六珈,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就是这样。诗赞美某人,也不说他的行为有什么善处,却说他的冠佩华美、容貌盛丽,百姓因此安然接受他,以显示他没有愧疚。《缁衣》中“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服其命服,朱芾斯皇”就是这种情形。因此,《既醉》并不是只享有这五种福分而已,而一定是有原因使他获得这些福分。否则,百姓将会怒目相视,憎恨地看着他而心中不能平服,又怎么能让他独自享乐呢?所以孟子谈论王道,不说别的,唯独说百姓听到君王奏乐、看到君王田猎而欣喜,这可以说是懂得根本了。原编者评论:至诚、不求速效、不懈怠这三句话,是圣人之学、圣人之治的根本。然而在这个根本之中,还有更根本的东西。如果不能以天下至高的天理民伦、万事万物的当然之理作为实际依据,那么即使爱民出于至诚,爱民反而会转过来伤害人民。再加上自信而不疑惑、历时长久而不懈怠,难道不会使祸患更加严重吗?神宗时期的青苗等法,确实是想使国家和百姓获利,并非出于私心。只是因为不明白事物的道理、不通达人情,越是至诚,越是不求速效,越是不懈怠,结果就越是错误得相差千里。所以《大学》说:要使自己的意念真诚,先要获得知识;获得知识在于推究事物的道理。《既醉》备有五福,却把“昭明有融”解释为“所好的是德”,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诗论》

自仲尼之亡,六经之道遂散而不可解。盖其患在於责其义之太深,而求其法之太切。夫六经之道,惟其近於人情,是以久传而不废。而世之迂学,乃欲曲为之说,虽其义之不至於此者,必强牵合以为如此,故其论委曲而莫通也。夫圣人之为经,惟其礼与春秋合,然后无一言之虚,而莫不可考,然犹未尝不近於人情。至於书出於一时言语之间,而易之文为卜筮而作,故时亦有所不可前定之说,此其於法度已不如春秋之严矣。而况诗者,天下之人,匹夫匹妇,羁臣贱隶,悲忧愉佚之所为作也。夫天下之人,自伤其贫贱困苦之忧,而自述其丰美盛大之乐,上及於君臣父子,天下兴亡治乱之迹,而下及于饮食床第,昆虫草木之类,盖其中无所不具,而尚何以绳墨法度,区区而求诸其间哉?此亦足以见其志之无不通矣。夫圣人之於诗,以为其终要入於仁义,而不责其一言之无当,是以其意可观,而其言可通也。今之诗传曰:殷其雷,在南山之阳,出自北门,忧心殷殷。扬之水,白石凿凿。终朝采绿,不盈一掬。瞻彼洛矣,维水泱泱。」若此者皆兴也。至於「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南有樛木,葛累之。南有乔木,不可休息。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喓喓草虫,趯趯阜螽。」若此者又皆兴也。其意以为兴者有所象乎天下之物,以自见其事,故凡诗之为此事而作,其言有及於是物者,则必强为是物之说,以求合其事,盖其为学亦已劳矣。且彼不知夫诗之体固有比矣,而皆合之以为兴。夫兴之为言,犹曰:其意云尔。」意有所触乎当时,时已去而不可知,故其类可以意推,而不可以言解也。「殷其雷,在南山之阳」,此非有所取乎雷也?盖必其当时之所见,而有以动乎其意,故后之人不可以求得其说,此其所以为兴也。嗟夫!天下之人欲观於诗,其必先知比兴。若夫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诚有取於其挚而有别,是以谓之比而非兴也。嗟夫!天下之人欲观於诗,其先知夫兴之不可与比同,而无强为之说以求合其当时之事,则夫诗之意庶乎可以意晓,而无劳矣。

原编者评:分别比兴,千古定论。若夫雎鸠挚而有别,谓是比而非兴,犹是沿习诂训而未思也。关雎只是兴,闻其关关和鸣,见其在河之洲,因以起兴云尔。其谓挚而有别,正轼所谓刻求之过。昔人不云乎?雎鸠既是鹗类,不应以凶残鸷之鸟比淑女君子矣。若其所称书出於一时之语言,易不若春秋之谨严,语颇率尔,读者节取焉可也。储欣曰:如汉唐注疏云云,是古序所谓诗有六义者蚤缺其一矣。前后相沿,不悟得明眼人拈出,然后六义具而诗教明。其有功经籍如此,徒窃苏张之绪余者,能乎哉?亦好诋之过也。」

礼论

译自从孔子去世以后,六经的道理就散失而难以理解了。它的弊病在于把经义解释得过于深奥,又把经文的法则求索得过于苛切。六经的道理,正因为接近人情,所以能够长久流传而不废弃。可是世上的迂腐学者却想曲折地替它作解释,即使经义本来没有达到这种程度,也一定强行牵合说成如此,所以他们的议论曲折迂回而无法贯通。圣人作经,只是因为《礼》和《春秋》相互合应,于是没有一句空话,而且没有什么不能考察;然而它们仍然没有不接近人情的。至于《尚书》出自一时的言语,《周易》的文字是为占卜而作,所以有时也有不能预先确定的说法;它在法度方面已经不如《春秋》严密了。何况诗,是天下普通人、平民男女、羁旅之臣、卑贱奴隶因悲忧或欢乐逸乐而作的。天下人自己伤感于贫贱困苦的忧患,自己叙述丰美盛大的欢乐,上至君臣父子的关系、天下兴亡治乱的事迹,下至饮食寝卧、昆虫草木之类,其中几乎无所不包,又怎么能拿着绳墨法度,拘拘地到诗中逐项求取呢?这也足以看出,诗人的志意没有什么不能通达的。圣人对待诗,认为诗的最终归宿应当归于仁义,却不责求其中每一句都毫无不当,所以诗的意旨可以观照,诗的语言可以疏通。如今传授《诗经》的人说:“殷其雷,在南山之阳,出自北门,忧心殷殷。”“扬之水,白石凿凿。”“终朝采绿,不盈一掬。”“瞻彼洛矣,维水泱泱。”像这些全都是兴。至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南有樛木,葛累之。南有乔木,不可休息。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喓喓草虫,趯趯阜螽”,像这些又全都说是兴。他们认为,所谓兴,就是取天下万物中的某种物象,来表达自己的事情;因此凡是诗为某件事而作,而诗句又提到这种物象,就一定强行解释这种物象,以求同诗的主题相合,这样做学问也已经够劳苦了。况且他们不知道诗的体制本来有比,却把所有内容都合并解释为兴。兴这个字的意思,就像说:“它的意旨如此。”诗人的心意被当时某种事物触动,但当时的情形已经过去而无法知道,所以只能根据同类情形推测其意,却不能用字面详细解释。“殷其雷,在南山之阳”,难道真是从雷取意吗?大概只是诗人当时看见了某种景物,有所触动而引发心意,所以后人无法探求它的确切解释,这就是它称为兴的原因。唉!天下人想要观读诗,必须先懂得比和兴。至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确实是取雎鸠情意专一而有分别这一点,所以称为比而不是兴。唉!天下人想要观读诗,首先要懂得兴不能同比混为一谈,不要强行作解释来求它与诗当时所写的事情相合;这样,诗的意旨或许可以凭意会理解,也就不必费力了。原编者评论:区别比和兴,是千古不变的定论。至于说雎鸠情意专一而有分别,因此是比而不是兴,仍然是沿袭旧日的训诂而没有思考。关雎只是兴:听到它们关关和鸣,看见它们在河洲之上,于是借此起兴而已。说它们情意专一而有分别,正是苏轼所说的刻意搜求之过。古人不是说过吗?雎鸠既然属于鹗类,就不应拿凶残勇猛的鸟来比喻淑女君子。至于苏轼所说《尚书》出于一时的语言、《周易》不如《春秋》谨严,这话颇为率直,读者节取其中可取的部分就可以了。储欣说:像汉、唐注疏所说的那些话,正如古序所谓“诗有六义”,早已缺少其中一义了。前后相沿而不自知,直到明眼人把它指出来,六义才完备,诗教才明白。他对经籍有这样的功劳,那些只偷取苏轼、张耒一点余绪的人,能做到吗?这样说也有过分诋毁之处。《礼论》

昔者商周之际,何其为礼之易也?其在宗庙朝廷之中,笾豆簠簋,牛羊酒醴之荐,交於堂上,而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周旋揖让,献酬百拜,乐作於下,礼行於上,雍容和穆,终日而不乱。夫古之人,何其知礼而行之不劳也?当此之时,天下之人,惟其习惯而无疑,衣服器皿,冠冕佩玉,皆其所常用也。是以其人入於其间,耳目聪明,而手足无所忤,其身安於礼之曲折,而其心不乱,以能深思礼乐之意,故其廉耻退让之节,晬然见於面,而盎然发於其躬。夫是以能使天下观行事,而忘其暴戾鄙野之气。至於后世,风俗变易,更数千年,以至於今天下之事,已大异矣。然天下之人,尚皆记录三代礼乐之名,详其节目,而习其俯仰,冠古之冠,服古之服,而御古之器皿,伛偻拳曲,劳苦於宗庙朝廷之中,区区而莫得其纪,交错纷乱而不中节,此无足怪也。其所用者,非其素所习也,而强使焉,甚矣夫后世之好古也。昔者上古之世,盖尝有巢居穴处,污樽扌不饮,燔黍捭豚,蒉桴土鼓,而以为是足以养生送死,而无以加之者矣。及其后世圣人,以为不足以大利於天下,是故易之以宫室,新之以笾豆鼎俎之器,以济天下之所不足,而尽太古之法。惟其祭祀以交於鬼神,乃始荐其血毛豚解,而腥之体解而火阎之,以为是不忘本,而非以为后世之礼不足用也。是以退而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钅刑羹,以极今世之美,未闻其牵於上古之说,选而不决也。且方今之人,佩玉服黻冕,而垂旒拱手,而不知所为,而天下之人亦且见而笑之,是何所复望於其有以感发天下之心哉?且又有所大不安者,宗庙之祭,圣人所以追求先祖之神灵,庶几得而亨之,以安血阝孝子之志者也。是以思其平生起居饮食之际,而设其器用,荐其酒食,皆从其生,以冀其来而安之。而后世宗庙之祭,皆用三代之器,则是先祖终莫得而安也。盖三代之时,席地而食,是以其器用各因其所便而为之,高下大小之制。今世之礼,坐於床而食於床上,是以其器不得不有所变。虽正使三代之圣人生於今而用之,亦将以为便安。故夫三代之视上古,犹今之视三代也。三代之器不可复用矣,而其制礼之意尚可依倣以为法也。宗庙之祭,荐之以血毛,重之以体荐,有以存古之遗风矣。而其余者可以易三代之器,而用今世之所便,以从鬼神之所安。惟其春秋社稷、释奠、释菜,凡所以享古之鬼神者,则皆从其器。盖周人之祭蜡与田祖也,吹苇龠,击土鼓,此亦各从其所安耳。嗟夫!天下之礼,宏阔而难言,自非圣人,而何以处此?故夫推之而不明,讲之而不详,则愚实有罪焉。惟其近於正而易行,庶几天下之安而从之,是则有取焉耳。

原编者评:轼与二程同在元祐朝,伊川好用古礼,轼意不然,两家弟子遂至互相抗侮,竟成洛党、蜀党之目。元丰群小方睽睽伺隙,而诸贤不悟,自相谤毁。至绍圣初,乃尽窜岭海,可哀也。夫礼者何?仁之见诸行事者也。礼有古今,仁亦有古今耶?苟可以达吾之仁於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是则为礼。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轼之论实有得乎礼之意,虽圣人复起,不易者也。虽然,仁之难成久矣,必协於无过不及之中,而后礼具,而仁以昭然,则虽有圣人,亦不能不监於往古之成宪,以求其无过不及之中也,明矣。纵或信古太笃,泥古太深,要亦不失为古训,是式威仪,是力之君子。而轼虐谑之乐,闻轼说者,遂於好用古礼之人如见怪物焉,则又岂礼也哉?洛党不能堪,於是朱光庭、贾易辈遂以谤讪朝廷,诬轼等则更为至无礼而大不仁也。已读轼礼论,轼之本意自明,洛蜀两家得失之故,亦具可考。轼不云乎:「推之而不明,讲之而不详,则愚实有罪焉。」然则轼又何尝谓古礼可尽废哉?

论闰月不告朔犹朝於庙

译从前商、周交替的时候,礼为什么实行得这样容易呢?在宗庙朝廷之中,笾豆簠簋、牛羊酒醴等祭品陈列在堂上,天子、诸侯、大夫、卿士往来周旋、揖让谦退,献酒酬答、拜礼多次;乐声在堂下奏起,礼仪在堂上施行,雍容和谐、庄严肃穆,整日也不混乱。古人为什么这样懂得礼、实行礼而不感到劳苦呢?当时天下人只是习惯了它而没有疑惑,衣服器皿、冠冕佩玉,全都是平常使用的东西。因此,人们进入礼仪场合,耳目灵敏,手脚行动没有抵触,身体适应礼的曲折仪节,内心也不混乱,因而能够深入思考礼乐的意旨;所以廉耻、退让的节操,自然而然地显现在脸上,充沛地发自身体。正因为这样,才能使天下人观看这种行为,从而忘掉他们粗暴鄙野的习气。到了后世,风俗不断变化,经过几千年直到今天,天下的事情已经大不相同了。然而天下人还都记录三代礼乐的名目,详细说明它的仪节,学习俯仰行礼,戴古代的帽子,穿古代的衣服,使用古代的器皿,在宗庙朝廷之中弯腰屈身、劳苦不堪,拘拘谨谨却不得要领,彼此交错混乱而不合节度,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他们所使用的东西,并不是平素所习惯的,却强行让他们使用,后世好古竟严重到了这种地步。从前上古时代,曾经有人巢居穴处,用污樽饮水,烧熟黍米、掰开小猪,用草编的鼓槌击打土鼓;他们认为这已经足以奉养生者、送葬死者,没有什么可以超过它。到了后世,圣人认为这不足以使天下得到很大利益,因此改用宫室,以笾豆鼎俎等器物更新礼制,用来补救天下的不足,从而把太古的制度全部改变。只有祭祀时为了同鬼神交通,才开始献上牲畜的血和毛,把小猪分解后献上生肉,把整牲分解后用火烧熟;这是为了不忘根本,并不是认为后世礼制不够使用。因此,退下来以后便把犬豕牛羊分割,把簠簋笾豆钅刑中的羹汤装满,尽量采用当世最美好的制度,从未听说他们被上古的说法牵制,在选择上犹豫不决。况且如今的人佩玉、穿黻冕,垂下冠冕的旒,拱手而立,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天下人也只会看着发笑,这样还希望他们能够感发天下人的内心吗?而且还有更大的不安:宗庙祭祀,是圣人用来追求先祖神灵,希望能够招来享用祭品,以安慰孝子的心志的。因此要追念先祖一生起居饮食的情形,设置他们使用的器物,献上他们享用的酒食,一切都依照他们生前的样子,希望他们能够降临而获得安宁。可是后世宗庙祭祀都使用三代的器物,那么先祖始终不能得到安宁。三代时期席地而坐、席地而食,所以器物都按照使用方便来制作,形成高低大小的制度。如今的礼制坐在床上、在床上进食,所以器物不得不有所改变。即使真的让三代圣人出生在今天而使用今天的器物,他们也会认为这样方便安适。所以,三代看待上古,正如今天看待三代一样。三代的器物已经不能再使用了,但他们制定礼制的意旨仍然可以依照仿效,作为准则。宗庙祭祀,献上血毛、重视生肉之荐,这还保留着古代遗风。其余部分则可以改变三代的器物,采用当今使用方便的器物,以顺从鬼神所安。至于春秋祭祀社稷、释奠、释菜,以及凡是用来享祭古代鬼神的礼仪,都应当依从古代的器物。周人祭祀蜡祭和田祖时,吹苇龠、击土鼓,这也是各自顺从鬼神所安的做法。唉!天下的礼,广大深远而难以说明,若不是圣人,又凭什么处理它呢?所以,推究它却不明白,讲说它却不详尽,我实在有罪。只希望它接近正道而且容易实行,或许天下人能够安然接受并依从,这就是其中值得取法的地方。原编者评论:苏轼与二程同在元祐朝,伊川喜好采用古礼,苏轼的意见却不是这样,两家的弟子于是互相抵触侮辱,终于形成洛党、蜀党的称呼。元丰年间群小正睁大眼睛伺机而动,而诸贤却没有醒悟,反而互相诽谤毁伤。到了绍圣初年,终于全部被贬窜到岭南海隅,真是可悲。礼究竟是什么?就是仁表现在实际行为之中。礼有古今之别,仁也有古今之别吗?如果能够使我们的仁表现在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这就是礼。所谓礼啊礼啊,难道只是说玉帛吗?苏轼的议论确实领会了礼的本意,即使圣人再生,也不会改变这一点。不过,仁很难完全实现已经很久了,必须合于不偏不倚、不过不及的中道,然后礼才完备,仁才明显;那么即使有圣人,也不能不参照古代已经形成的法则,以求达到不过不及的中道,这一点是明白的。即使有人相信古礼太深、拘泥古礼太过,也还不失为古训所说的‘这是端正威仪,这是有力的君子’。可是苏轼用戏谑取乐,听到苏轼的学说的人便把喜好采用古礼的人看成怪物,这难道又是礼吗?洛党不能忍受,于是朱光庭、贾易等人就以诽谤朝廷的罪名诬陷苏轼等人,这就更加极端地无礼而且大不仁了。读完苏轼的《礼论》,苏轼的本意自然明白了,洛党、蜀党两家的得失缘由,也都可以考察清楚。苏轼不是说过:“推究它却不明白,讲说它却不详尽,那么我实在有罪”吗?既然如此,苏轼又何曾说过古礼可以全部废除呢?《论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

春秋之文,同其所以为义,异者,君子观其意之所在而已矣。先儒之论闰月不告朔者,牵乎犹朝於庙之说,而莫能以自解也。春秋之所以书“犹”者二:曰“如此而犹如此”,者甚之之词也辛巳有事於太庙仲遂卒於垂壬午犹绎是也;曰“不如此而犹如此”,者幸之之词也。不郊犹三望,闰月不告朔犹朝於庙,是也。夫子伤周道之残缺,而礼乐文章之坏也,故区区焉掇拾其遗亡,以为其全不可得而见矣,得见一二,斯可矣。故书曰:犹朝於庙者,伤其不告朔,而幸其犹朝於庙也。」夫子之时,告朔之礼亡矣,而有饩羊者存焉。夫子犹不忍去,以志周公之典,则其朝於庙者,乃不如饩羊之足存欤?《公羊传》曰:曷为不言告朔?天无是月也。」《谷梁传》曰:闰月者,附月之余日也。天子不以告朔,而丧事不数也。」而皆曰「犹」者,可以已也。是以其幸之之词而为甚之之词,宜其为此异端之说也。且夫天子诸侯之所为告朔听政者,以为天欤?为民欤?天无是月,而民无是月欤?彼其孝子之心,不欲因闰月以废丧纪,而人君乃欲假此以废政事,与夫周礼乐之衰,岂一日之故?有人焉开其端,而莫之禁,故其渐遂至於扫地而不可救。文十六年夏六月,公四不视朔。《公羊传》曰:公有疾也。何言乎公有疾不视朔?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故夫有疾而不视朔者,无疾而不视朔之原也。闰月而不告朔者,常月而不告朔之端也。圣人忧焉,故谨而书之,所以记礼之所由废也。《左氏传》曰: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而杜预以为虽朝於庙,则如勿朝,以释经之所书「犹」之意,是亦曲而不通矣。

原编者评:据论语以驳公谷其解甚确

宋襄公论

译《春秋》的文字,在用来表达义理这一点上是相同的;有所不同的,只是君子观察它的意旨所在罢了。先儒论说闰月不告朔,总被“仍然到宗庙朝拜”的说法牵制,不能自行解释清楚。《春秋》使用“犹”字有两种情形:一是“本来如此,却还这样”,是加重谴责的说法,如“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二是“不这样,却还这样”,是表示庆幸的说法,如“不郊犹三望”“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孔子感伤周道残缺、礼乐文物败坏,所以一点一点拾取遗失的东西,因为完整的制度已经不可能全部看到了,能够见到一两项,也就可以了。因此经文写“犹朝于庙”,是为不告朔而感伤,又为仍然朝于庙而庆幸。孔子时代,告朔的礼已经亡失,但还保留着供奉饩羊这一形式。孔子尚且不忍心废除它,以此记载周公的典制,那么闰月朝于庙,难道还不如饩羊那样值得保存吗?《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说告朔?因为天上没有这个月。《谷梁传》说:闰月,是附属于某月的余日。天子不以此告朔,丧事也不按月数计算。可是二传都说“犹”,意思是本来可以不做。因此,把表示庆幸的“犹”解释成表示谴责的“犹”,难怪会产生这种异端说法。况且天子、诸侯举行告朔、听政,是为了上天吗?还是为了百姓?上天没有这个月,难道百姓也没有这个月吗?那些孝子的心,不愿因为闰月而废弃丧葬的纪法,人君却想借这个理由废弃政事;周代礼乐的衰败,难道只是一天的事情吗?有人开启了这个端头而没有人禁止,所以逐渐发展到礼制荡然无存、不可挽救的地步。《文公十六年》夏六月,鲁君四次不视朔。《公羊传》说:鲁君有病。为什么说鲁君有病而不视朔?因为从此以后,鲁君即使没有病也不视朔了。所以,有病而不视朔,是无病而不视朔的开端;闰月不告朔,是平常月份不告朔的端头。圣人为此忧虑,所以谨慎地把它记载下来,用来记明礼制由此废弃的原因。《左氏传》说:闰月用来校正时令,时令用来安排事务,事务用来使生计丰厚,养育百姓的道理就在这里。不告闰月的朔,便是抛弃时令和政事。既然是为了百姓,杜预却认为即使朝于庙,也等同于没有朝拜,用来解释经文中“犹”字的意思,这也实在曲折而不通。原编者评论:根据《论语》来驳斥《公羊传》《谷梁传》,这种解释十分确切。《宋襄公论》

鲁僖公二十二年冬十月一日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於泓,宋师败绩。春秋书战未有若此之严而尽也。曰:宋公,天子之上公;宋先代之后,於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丧拜焉,非列国诸侯之所敢敌也。而曰:及楚人战於泓。楚,夷狄之国,人微者称以天子之上公,而当夷狄之微者,至於败绩,宋公之罪盖可见矣。而谷梁之传以为文王之师,不过是学者疑焉,故不可以不辨。宋襄公非独行仁义而不终者也,以不仁之资盗仁者之名尔。齐宣有牵牛而过堂下者曰:牛何之?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夫舍一牛於德,未有所损益者,而孟子与之以王所谓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三代之所共也。而宋襄公执郐子用於次雎之社,君子杀一牛犹不忍,而宋公戕一国君若犬豕,然而忍为之,天下孰有不忍者耶?泓之役,身败国,血刃乃欲以不重伤、不禽二毛,欺诸侯。人能其兄之臂以取食,而能忍饥於壶餐者,天下知其不情也。襄公能忍於郐子,而不能忍於重伤、二毛,此岂可谓其情也哉?桓文之师,存亡继绝,犹不齿於仲尼之门,况用人於夷鬼以求霸,而谓王者师可乎?使郐子有罪而讨之,虽声於诸侯而戮於社,天下不以为过。若以喜怒兴师,则秦穆公获晋侯且犹释之,而况敢用诸淫昏之鬼乎?以愚观之,宋襄公,王莽之流。襄公以诸侯为可以名得,王莽以天下为可以文取也。其得丧小大不同,其不能欺天下则同也。其不鼓不成列,不能损襄公之虐;其抱孺子而泣,不能盖王莽之篡。使莽无成,则宋襄、宋襄得志,亦一莽也。古人有言:图王不成,其弊犹足以霸;襄公行王者之事,犹足以当桓公之师。一战之余,救死扶伤不暇,此独妄庸耳。齐桓、晋文得管仲、子犯而兴,襄公有一子鱼不能用,岂可同?日而语哉?自古失道之君,如是者多矣。死而论定,未有如宋襄公之欺於后世者也。原编者评:储欣云「宋襄举动烦扰,虽得天下,不能一朝居也。」的与王莽一辙。然吾谓五霸列宋襄,此相传之谬说,其实非也。五霸若并前世言之,周止有二焉,齐桓、晋文而已。若据孟子书,专指春秋,亦二百四十年间,自有五霸,与襄无与也。盖自同盟幽而齐霸,战城濮而晋霸,封肴殳尸而秦霸,杀陈夏徵舒而楚霸,三驾楚,九合诸侯而晋复霸。然则所谓五霸者,齐桓、晋文也,秦穆、楚庄也,晋悼也。宋襄何有哉?坡公谓其盗仁者之名,吾谓其并盗霸者之名,而不可以不辨矣。欣意谓轼只辨宋襄不足为霸,而不知五霸中实无宋襄也。今按杜预注《左传》,谓「夏霸昆吾,商霸大彭、豕韦,周霸齐桓、晋文」。或曰齐桓、晋文、宋襄、秦穆、楚庄。赵歧注《孟子》,用杜预后说。荀子称五霸,谓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颜师古注《汉书》,则谓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历代诸说本自不同。欣意去宋襄,用晋悼者,则以《左传》有「晋复霸」之辞也。晋悼之霸,何休谓「霸不过五,不许其霸」。孔颖达谓「霸者强国为之,其数何有定限」,斥休为乡曲之学。孔意霸不妨於有六,晋悼自在五霸之外,则欣斥宋襄,登晋悼以就五数,此其立论之本也。间尝论之,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夫桓文一世之所矜尚,而仲尼之徒至不以挂齿,岂矫异若是夫?亦曰:君臣之义,自是漓焉尔。」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国天子之国民,天子之民也。天子使有其国,牧其民,以守其世祀,而乃搂诸侯以伐诸侯,阳以尊王室为名,而阴以行自雄自长之计,逢王室之不造,天子仅亦守府,乃如其意,而与之以长诸侯,是不臣之渐也,非君臣之义也。夫君臣之义,穷天地,亘万古而不变者,岂曰将以天下奉一人哉?盖必如是,而后乾坤清夷,自横目之民,下逮於肖翘之属,始各有所安其食。息耳,有或为之乱阶。圣人龂龂乎绝之,其为斯世斯民计,至深远也。自天下为郡悬以后,使有藩镇之属,为桓文之事者出焉,则不待远识之士而知识其非矣。三代公侯伯子男,奉天子之命以牧其土与民者,其与今之督抚守令有异制耳,岂有异义焉?乃挟天子以令诸侯,自称为霸,则腐儒犹津津称道之,何异朝四而暮三,众狙皆喜乎?然则霸之为名,即非懿称。宋襄之不足霸,固矣。而欣谓其并盗霸者之名,犹以此为美名而有所吝惜,则亦犹有蓬之心也。郑康成曰: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霸,把也,言把持天子之政教也。」夫把持天子之政教,岂仲尼之徒所忍言者乎?轼述古语谓「图王不成,其弊犹足以霸」,此语虽出自古,尤不可以训。

译鲁僖公二十二年冬十月初一己巳日为朔日,宋公与楚人在泓交战,宋军大败。《春秋》记载战争,从没有像这次这样严厉而详尽的。经文说“宋公”:宋公是天子之上的公爵;宋国是前代君王的后裔,在周王朝属于宾客。天子有事时赐给宋国祭肉,天子有丧时宋国前来拜吊,不是列国诸侯所敢与之抗敌的。经文却说“与楚人在泓交战”。楚是夷狄之国,只称“楚人”,是地位低微者;宋公作为天子之上的公爵,竟与夷狄的卑微之人交战,以至于大败,宋公的罪过也就显现出来了。可是《谷梁传》把它解释为文王的军队,不过是因为学者有所疑惑,所以不能不加以辨析。宋襄公并不是只实行仁义却没有坚持到底,而是凭着不仁的本性窃取仁义的名声罢了。齐宣王看见有人牵牛经过堂下,问:“牛要到哪里去?”回答说:“要把它用于衅钟。”齐宣王说:“放了它吧,我不忍心看它恐惧战栗、像无罪一样走向死地。”放掉一头牛,对德行没有什么损益,孟子却因此认为齐宣王是在用不忍伤害人的心,实行不忍伤害人的政治,这是三代共同的道理。宋襄公拘捕郐子,把他用于次雎之社的祭祀;君子连杀一头牛都不忍心,宋公却把一个国君像犬豕一样残害,竟能忍心这样做,天下还有谁会有不能忍心的事呢?泓水之战中,他使自身失败、国家受辱,血战之后却想用“不重伤、不擒捉头发花白的人”来欺骗诸侯。一个人如果能够扭断他哥哥的手臂来取得食物,却又能忍受饥饿而只吃一小壶饭,天下人都知道这不是他的真情。宋襄公能够忍心对待郐子,却不能忍心对待已经重伤的人和头发花白的人,这难道可以说是他的真情吗?齐桓公、晋文公的军队,救存亡国、接续绝嗣,尚且不被孔子门徒所称许,何况把人拿来祭祀夷狄之鬼以求取霸业,怎么能说是王者的军队呢?假如郐子有罪而讨伐他,即使向诸侯宣布罪状、在社祭中杀掉他,天下人也不会认为过分。如果只是因喜怒而出兵,那么秦穆公俘获晋侯尚且还释放了他,何况敢于把人用于那些淫乱昏昧的鬼神吗?依我看来,宋襄公是王莽一类的人。宋襄公认为可以凭借仁义的名声取得诸侯,王莽认为可以凭借文章文饰取得天下。他们所得与所失有大小之别,但不能欺骗天下这一点相同。宋襄公不击鼓、不攻击尚未列成阵势的军队,不能减轻他的残暴;王莽抱着孺子哭泣,也不能掩盖他的篡夺。假使王莽没有成功,那么宋襄公;宋襄公如果得志,也不过是另一个王莽。古人有句话:图谋称王而不能成功,所造成的弊病仍足以使人称霸。宋襄公实行王者之事,尚且足以同桓公的军队相比。一场战争之后,连救死扶伤都来不及,只有宋襄公还妄自标榜那些虚妄的仁义,真是愚蠢庸俗。齐桓公、晋文公得到管仲、子犯的辅佐而兴起,宋襄公只有一个子鱼却不能任用,怎么能相提并论呢?自古以来失道的君主,这样的很多。死后评价才确定,却没有像宋襄公这样欺骗后世的。原编者评论:储欣说:“宋襄公的举动烦扰不安,即使得到天下,也不能一天安居。”这确实与王莽一模一样。但我认为,把宋襄公列入五霸,是历来相传的错误说法,实际并不是这样。五霸如果连同前代来讲,周代只有两位,就是齐桓公、晋文公。如果依据《孟子》,专指春秋时期,那么二百四十年间自有五霸,宋襄公不在其中。大概自同盟于幽地以后齐国称霸;城濮之战以后晋国称霸;封埋殽地尸骨以后秦国称霸;杀陈国夏徵舒以后楚国称霸;楚国三次出兵,九次会合诸侯以后,晋国再次称霸。这样看来,所谓五霸就是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晋悼公。宋襄公有什么关系呢?苏轼说他窃取仁义的名声,我认为他还窃取了霸主的名声,所以不能不辨明。储欣的意思是,苏轼只辨明宋襄公不足以称霸,却不知道五霸之中本来就没有宋襄公。现在考察杜预注《左传》,说:“夏代的霸主是昆吾,商代的霸主是大彭、豕韦,周代的霸主是齐桓公、晋文公。”又有人说五霸是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赵岐注《孟子》,采用了杜预后来的说法。荀子所说的五霸,是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颜师古注《汉书》,则认为五霸是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吴王夫差。历代各家说法本来就不相同。储欣删去宋襄公、采用晋悼公,是因为《左传》有“晋国再次称霸”的话。晋悼公的霸业,何休认为“霸主不过五位”,不承认他称霸。孔颖达说:“霸主由强国担任,数目哪里有固定的限制?”并斥责何休为乡曲之学。孔颖达的意思是,霸主有六位也无妨,晋悼公本来在五霸之外;储欣因此排斥宋襄公、列入晋悼公,以凑成五位,这就是他立论的根本。我曾间或论述过这件事:孔子的门徒没有谈论齐桓公、晋文公的事情,齐桓公、晋文公是当时一代人所夸耀推崇的对象,而孔子的门徒竟不屑挂在嘴边,难道会这样故意标新立异吗?也只能说,君臣之义从此衰薄了。普天下的土地,没有不是君王的土地;四海之内,没有不是君王的臣民。诸侯国的人民是天子的国民,都是天子的百姓。天子派诸侯拥有国家、治理人民,守护世代的祭祀;诸侯却联合起来攻伐诸侯,表面上以尊崇王室为名,暗中却实行使自己强大、扩张自己的计策。正赶上王室不振,天子只能守住府库,于是顺从他们的心意,给予他们长期统率诸侯的权力,这就是不臣的开始,并不是君臣之义。君臣之义,穷尽天地、贯穿万古而不变,难道是说要让天下奉养一个人吗?必须如此,然后天地才清明平和,从普通百姓直到微小的虫鸟之类,才开始各自安然地获得食物、休息;如果有人要制造混乱的阶梯,圣人就会明确地坚决断绝它。他们为这个时代和百姓考虑,实在深远。自从天下分为郡县以后,若有藩镇一类的人出来做齐桓公、晋文公所做的事,那就不必等有远见的人,也知道这是错误的。三代的公、侯、伯、子、男,奉天子的命令治理自己的土地和人民,他们同今天的督抚、守令只是制度不同,难道道理也不同吗?可是挟持天子来号令诸侯,自称霸主,腐儒还津津乐道,这同早晨给猴子四颗、晚上给三颗橡实,猴群都很高兴有什么不同呢?既然如此,“霸”这个名称本来就不是美称。宋襄公不能称霸,这是确定无疑的。储欣却说他连霸主的名声也窃取了,仍把这个名声当作美名而舍不得,那么也还是有蓬塞之心。郑康成说:天子衰微,诸侯兴起,所以叫作霸。霸,就是把持,意思是把持天子的政教。把持天子的政教,难道是孔子的门徒忍心说出口的吗?苏轼转述古语说:“图谋称王而不能成功,其弊病仍足以称霸。”这句话虽然出自古人,尤其不能拿来作为训诫。

王霸殊途,犹东西南北之异辙,安得图王不成而能霸?夫有天下为天子者,果其图王,则孟子谓「保民而王,莫之能御矣」,岂有不成仅霸之理?非天子也,非有天下也,则又何得图王?图王者,非即所为乱臣乎?足以霸则然矣,王其可成哉?夫王霸之辨不明,则君臣之义不著,其为世道人心害,非细故也。

伊尹论

办天下之大事者,有天下之大节者也。立天下之大节者,狭天下者也。夫以天下之大,而不足以动其心,则天下之大节有不足立,而大事有不足办者矣。今夫匹夫匹妇,皆知洁廉忠信之为美也。使其果洁廉而忠信,则其知虑未始不如王公大人之能也。惟其所争者止於箪食豆羹,而箪食豆羹足以动其心,则宜其智虑之不出乎此也。箪食豆羹,非其道不取,则一乡之人莫敢以不正犯之矣。一乡之人莫敢以不正犯之,而不能办一乡之事者,未之有也。推此而上,其不取者愈大,则其所办者愈远矣。让天下与让箪食豆羹,无以异也。治天下与治一乡,亦无以异也。然而不能者,有所蔽也。天下之富,是箪食豆羹之积也。天下之大,是一乡之推也。非千金之子,不能运千金之资。贩夫贩妇得一金,而不知其所措,非智不若,所居之卑也。孟子曰:伊尹耕於有莘之野,非其道也,非其义也,虽禄之天下,弗受也。」夫天下不能动其心,是故其才全。以其全才而制天下,是故临大事而不乱。古之君子,必有高世之行,非苟求为异而已。卿相之位,千金之富,有所不屑,将以自广其心,使穷达利害不能为之芥蒂,以全其才而欲有所为耳。后之君子,盖亦尝有其志矣。得失乱其中,而荣辱夺其外,是以役役至於老死而不暇,亦足悲矣。孔子叙书,至於舜禹皋陶相让之际,盖未尝不太息也。夫以朝廷之尊,而行匹夫之让,孔子安取哉?取其不汲汲於富贵,有以大服天下之心焉耳。夫太甲之废,天下未尝有是,而伊伊始行之,天下不以为惊。以臣放君,天下不以为僭。既放而复立太甲,不以为专。何则?其素所不屑者,足以取信於天下也。彼其视天下眇然,不足以动其心,而岂忍以废放其君求利也哉?后之君子,蹈常习故,惴惴焉惧不免於天下,一为希阔之行。则天下群起而诮之,不知求其素,而以为古今之变,时有所不可者,亦已过矣夫。

原编者评:王世贞曰:伊尹事功莫大於相汤又莫难於相太甲放之复之而人不疑其耕莘之心即素取信於人故也论伊尹者无逾此篇王志坚曰:周公之流言岂其素不如伊尹哉古今之变时有所不可者是亦不易之论也

周公论

译王道和霸道走的是不同道路,就像东西南北是不同的车辙,怎么会图谋称王不成功却能够称霸呢?拥有天下而成为天子的,如果果真图谋实行王道,那么孟子说“安抚百姓而称王,就没有人能够抵挡”,哪里有不能成功而只成为霸主的道理?如果不是天子、没有拥有天下,又怎么能够图谋称王?图谋称王的人,难道不就是所谓乱臣吗?如果说只能达到称霸的程度,那倒是如此;但王道怎么可能实现呢?王道和霸道的区别不明白,君臣之义就不能彰显;它对世道人心造成的危害,不是小事。《伊尹论》能够办理天下大事的人,必定具有天下的大节操;能够树立天下大节操的人,是把天下看得很轻的人。天下这样广大,如果不足以动摇他的内心,那么天下的大节操就没有不能树立的,大事也没有不能办理的。如今普通男女都知道廉洁、清白、忠诚、守信是美德。假如他们果真廉洁清白、忠诚信实,那么他们的见识和谋虑未必不如王公大人。只是他们所争取的仅仅是箪食豆羹,而箪食豆羹就足以动摇他们的内心,所以他们的智慧谋虑自然不会超出这些东西。箪食豆羹如果不合道义就不取,那么一乡之人就没有谁敢用不正当的手段侵犯他。一乡之人没有谁敢用不正当手段侵犯他,却不能办理一乡的事情,这是从来没有的。由此向上推,能够不取舍的东西越大,他所能办理的事情就越远大。把天下让给别人,同把箪食豆羹让给别人,没有不同;治理天下,同治理一个乡,也没有不同。然而有些人不能做到,是因为有所蒙蔽。天下的财富,就是箪食豆羹的积累;天下的广大,就是一个乡逐步扩展的结果。不是千金之家出身的人,不能运用千金的财产;小贩小民得到一金,却不知道怎样处置,这不是他们的才智不如人,而是因为他们所处的地位卑下。孟子说:伊尹在有莘的郊野耕作,如果不是合乎道义、不是合乎正理,即使把天下的俸禄给他,他也不接受。天下不能动摇他的内心,所以他的才能完整无损;凭借完整的才能治理天下,所以面对大事而不慌乱。古代的君子必定有超出世人的行为,并不是故意追求与众不同而已。卿相的地位、千金的富有,有些东西他不屑一顾,是想使自己的心胸扩大,使穷困显达、利害得失不能成为他的心病,从而保全自己的才能,以便有所作为。后世的君子,大概也曾有过这样的志向。得失扰乱了他的内心,荣辱夺取了他的外在操守,因此忙忙碌碌直到老死也没有空闲,这也很可悲。孔子编次《尚书》,写到舜、禹、皋陶互相谦让的时候,大概没有不叹息的。处在朝廷尊贵的地位,却实行普通人的谦让,孔子取它什么呢?取的是他们不急切追求富贵,因而能够使天下人的内心完全信服。太甲被废黜,从前天下从未有过这种事,而伊尹首先实行了它,天下并不感到惊骇。以臣下放逐君主,天下不认为这是僭越;放逐以后又重新立太甲,天下也不认为这是专擅。为什么呢?因为伊尹平素所不屑的东西,足以取得天下人的信任。他把天下看得极其渺小,不足以动摇自己的内心,难道会忍心借废黜、放逐君主来求取私利吗?后世的君子因循常规、习惯旧例,战战兢兢地害怕不能免于天下人的非议;一旦有人做出稀有少见的行为,天下人便群起讥笑他,不去探求他平素的操守,却认为古今情况不同,有些事情在当时有所不可以,这也实在太过分了。原编者评论:王世贞说:“伊尹的功业,没有比辅佐商汤更大的;也没有比辅佐太甲更困难的:放逐太甲又复立太甲,而人们并不怀疑他,是因为他耕作于有莘时的心志,平素早已取得了人的信任。”评论伊尹,没有超过这一篇的。王志坚说:“周公遭到流言诽谤,难道是因为他平素不如伊尹吗?古今的变化,在不同的时代有时有所不能做,这也是不可改变的论断。” 《周公论》

论周公者多异说,何也?周公居礼之变,而处圣人之不幸,宜乎说者之异也。凡周公之所为,亦不得已而已矣。若得已而不已,则周公安得而为之?成王幼,不能为政,周公执其权,以王命赏罚天下,是周公不得已者如此而已。今儒者曰:周公践天子之位,称王而朝诸侯,则是岂不可以已耶?」《书》曰: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又曰: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说。又曰:周公曰:王若曰:则是周公未尝践天了之位而称王也。周公称王,则成王宜何称?将亦称王也?将不称耶?不称,则是废也;称王,则是二王也。而周公何以安之?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儒者之患,患在於名实之不正,故亦有以文王为称王者,是以圣人为后世之僭君,急於为王者耶?天下虽乱,有王者在而已。自王虽圣人,不能以服天下。昔高帝击灭项籍,统一四海,诸侯大臣相率而帝之,然且辞以不德。惟陈胜、吴广乃嚣嚣乎急於自王,而谓文王亦为之耶?武王伐商,师渡孟津,会於牧野,其所以称先君之命,命於诸侯者,盖犹曰「文考」而己至於《武成》既以柴望告天,百工奔走,受命於周,而后其称曰: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勋。」由此观之,则是武王不敢一日妄尊其先君,而况於文王之自王乎?《诗》曰: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是亦追称而已矣。《史记》曰: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夫田常之时,安知其为成子而称之?故凡以文王、周公为称王者,皆过也,是资后世之篡君而为之藉也。陈贾问於孟子曰: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叛,知而使之,是不仁;不知是不知。」孟子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从孟子之说,则是周公未免於有过也。夫管叔之叛,非逆也,是其知不足以深知周公而已矣。周公之诛,非疾之也,其势不得不诛也。故管蔡。非所谓大恶也,兄弟之亲,而非有大恶,则其道不得不封。管蔡之封,在武王之世也。武王之世,未知有周公、成王之事,苟无周公、成王之事,则管蔡何从而叛,周公何从而诛之?故曰:周公居礼之变,而处圣人之不幸也。」

原编者评:此与欧阳修《泰誓》论,明文武周公之心,并为扶翼君臣大义之至文,抉浮云,扫蒙景,昭昭然揭日月以行者也。

卷四十二

眉山苏轼文五论

荀卿论

译评论周公的人大多有不同说法,为什么呢?周公处在礼制发生变化的时代,又处在圣人遭遇不幸的处境,评论者的说法不同是自然的。周公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不得已而已。如果有条件不做却仍然去做,那么周公怎么会这样做呢?成王年幼,不能处理政事,周公掌握他的权力,按照成王的命令向天下赏罚,这就是周公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形。如今儒者说:周公登上天子的位置,称王而使诸侯朝拜,那么这难道不是可以不做的吗?《尚书》说:周公担任太宰,整顿百官;群叔散布流言。又说:召公任太保,周公任太师,辅佐成王,成为他的左右辅弼。召公对此不满。又说:周公说:“王这样说……”这就说明周公从未登上天子之位而称王。周公如果称王,成王应当怎样称呼?也称王吗?还是不称王?不称王,就是被废黜;称王,就是两个王。周公怎么能安然处置这种局面呢?孔子说:一定要先端正名分。儒者的弊病,在于忧虑名分和实际不相符合,所以甚至有人把文王说成称王,难道是要把圣人当作后世僭越的君主、急于称王的人吗?天下虽然混乱,只要有王者存在就够了。即使自行称王的是圣人,也不能因此使天下服从。从前高帝攻灭项籍,统一四海,诸侯和大臣相继拥立他为帝,他还以自己没有德行而推辞。只有陈胜、吴广还喧嚣着急于自立为王,难道说文王也这样做了吗?武王讨伐商朝,军队渡过孟津,会师于牧野;他向诸侯发布命令时所称的先君命令,大概还只是说“文考”而已。到了《武成》篇记载已经燔柴祭天、陈列祭望、百官奔走、接受周的天命以后,才称说:“我的文考文王完成了他的功勋。”由此看来,武王不敢有一天擅自尊崇他的先君,何况文王自己称王呢?《诗经》说:“虞国、芮国争讼得到裁决,文王于是振兴其生业。”这也只是后人追述时的称呼罢了。《史记》说:“老妇啊,采芑;归来啊,田成子。”在田常当时,哪里知道他后来会成为成子而这样称呼他呢?所以凡是把文王、周公说成称王的,都是过错;这是给后世篡位的君主提供借口。陈贾问孟子说:周公派管叔监督殷,管叔却凭殷地叛乱;如果周公明知而派他,就是不仁;如果不知道,就是不智。孟子说:周公是管叔的弟弟,管叔是周公的哥哥,周公犯这样的过错,不也是可以理解的吗?依照孟子的说法,周公也未免有过错。管叔的叛乱,并不是大逆不道,只是他的见识不足以深刻理解周公罢了。周公诛杀他,也不是因为憎恨他,而是形势所迫、不得不杀。因此管叔、蔡叔并不是所谓的大恶之人;他们是兄弟,又没有大的罪恶,所以按道理不能不封立他们。管叔、蔡叔的封国是在武王时代。武王在世时,还没有周公、成王后来发生的事情;如果没有周公、成王的事情,管叔、蔡叔又从哪里会叛乱,周公又从哪里会诛杀他们呢?所以说:周公处在礼制变化的时代,处在圣人遭遇不幸的境地。原编者评论:这篇文章同欧阳修的《泰誓论》一样,阐明文王、武王、周公的心意,是扶助君臣大义的至文;它拨开浮云,扫除蒙昧,光明昭昭,如同举着日月前行。卷四十二 眉山苏轼的五篇论说 《荀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