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一
向治《谷梁》,傅以《洪范》,与仲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言五行,又与向异。」欧阳子曰:「圣人没而异端起,秦汉以来,学者惑于灾异天文五行之説,不胜其繁也。故其作《五代史》,书天而不书人。」二者之説,果孰从乎?曰:二者虽殊,其义一也。诸子即天以命人,欧阳子以人而合天,均无失乎《易》、《春秋》之防而已。不言天,则天道废,故谪见于天,则王者避正殿,不举乐,戒百工,省阙失,此《春秋》书灾异之意,《易》所谓「后天而奉天时」也。专言天,则人事惑,故太戊脩徳而祥桑枯死,宋景公有君人之言而荧惑退舍,此《春秋》书灾异而不言所以然之意,《易》所谓「先天而天弗违」也。后天者曰:「天意见矣,可不惧乎?」先天者曰:「吾脩吾人事而已,在天者吾何知焉?」呜呼!其要归于责人事以囘天变,故详书灾异而不列其事应,以示吉凶无常,人君侧身脩省,无日敢即怠荒之意,垂教可谓至矣。余观《春秋》所载地震、山崩、水旱、螟螽、▯蜚、鸜鹆之类,多见于庄、宣、昭、定、哀之世,天意岂不显然哉!左氏于昭四年大雨雹,载申丰言鲁不藏冰之咎;哀十二年十有二月螽,仲尼归之失閠。此当日党于季氏,抹摋灾异,使人主漫不知省,而复托于大圣人之言以欺后世。呜呼!此张禹、谷永诸儒所以接迹于天下也。辑《春秋五行表》第四十一地震。
译刘向研究《谷梁传》,用《洪范》来附会,与董仲舒的观点相左。到了刘向的儿子刘歆研究《左传》,谈论五行,又与刘向的观点不同。欧阳修说:“圣人去世后,各种异端学说兴起,自秦汉以来,学者被灾异、天文、五行的说法所迷惑,繁杂得不胜枚举。所以他在撰写《五代史》时,只记载天象而不记载人事。”这两种说法,究竟应该遵从哪一种呢?回答说:这两种说法虽然不同,但其义理是一致的。诸子百家借天命来约束人,欧阳修借人事来契合天,都符合《易经》和《春秋》的宗旨罢了。不谈论天,那么天道就会被废弃,所以天降灾异以示谴责,君王就应避开正殿,停止奏乐,告诫百官,反省缺失,这正是《春秋》记载灾异的意义,也就是《易经》所说的“顺应天时而后行动”的意思。只谈论天,那么人事就会迷惑,所以太戊修德,祥瑞的桑树就枯死;宋景公说出作为君主的言辞,火星就退避舍位,这正是《春秋》记载灾异却不说明其必然因果的意义,也就是《易经》所说的“先于天意行动而天不违背”的意思。主张“后天”的人说:“天意已经显现,能不畏惧吗?”主张“先天”的人说:“我只修养我的人事罢了,至于天意我哪里知道呢?”唉!其关键都归结于责成人事以挽回天变,所以详细记载灾异却不列出其对应的人事,以显示吉凶没有定数,让君主端正自身、修身反省,没有一天敢懈怠荒废,这种垂范教化可以说是极至了。我观察《春秋》所记载的地震、山崩、水旱、螟螽、蜚虫、鸜鹆之类,多出现在庄公、宣公、昭公、定公、哀公的时代,天意难道不明显吗?《左传》在昭公四年大雨雹时,记载了申丰关于鲁国不藏冰的罪责;在哀公十二年十二月发生蝗灾时,孔子将其归咎于历法失闰。这是当时党附季氏,抹杀灾异,使君主漫不经心不知反省,又假托大圣人的话来欺骗后世。唉!这就是张禹、谷永等儒生之所以接踵而至、遍布天下的原因。辑录《春秋五行表》第四十一:地震。
王氏葆曰:「《春秋》五书地震,惟于文、襄、昭、哀见之,皆阳微阴盛,君弱臣强之所致。文公怠惰,政在大夫;襄公外役于强楚,内脇于强臣,至反国而不敢入;若昭、哀,则遂失国矣。」
山崩
孙氏觉曰:「沙鹿崩、梁山崩,皆非鲁地,春秋书之,有内辞焉。川竭、山崩,所以召之者在于天下,所以应之者徧于四海。山虽在于晋,而异及于天下,不可以晋言也。」
水灾
赵氏汸曰:「灾异在一国者,以经所书本国人事考之,则儆告之意可见。」董仲舒曰:「水者,阴气也。」《春秋纬》曰:「阴盛臣逆,民悲情发,则水出。」葢桓公弑立而好乱,三家之所自出;庄公国母淫恣不能制;宣公簒适,成公幼弱,而三家之势成;至襄公之末,季氏益专,此皆阴盛臣逆之应也。
汪氏克寛曰:「书时不书月,则水之泛溢为害,葢歴时而未平也。经书内大水者八:桓元年、庄七年、二十五年、宣十年、成五年,皆书秋;庄十一年,宋大水,亦书秋;桓十三年,大水书夏。惟庄二十四年,纪于八月姜氏入之后;襄二十四年,纪于七月日食之后。书月者,未至歴时之久,然非非常为灾,则不志也。」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一》>
雷电霜雪冰雹
高氏闶曰:「《春秋》书大雨雪者三:隠以日书,桓以月书,僖以时书。酉、戌、亥月皆非大雨雪之时也,以时书为尤异。」
汪氏克寛曰:「书大雨雹三,僖二十九年,昭公迭见于三年、四年。僖公颇能勤于政事,以销天变故及末年始有失政之渐遂为文公纵权之张本。若昭公,则昏懦不立,卒不免干侯之辱,天之示人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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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峰华氏曰:「十二月陨霜不杀草,李梅实,宜杀而不杀也;十月陨霜杀菽,不宜杀而杀也。其变相反而其占一也。威福者,人主之柄。主失其柄,以有罪而赏,必至以无罪而罚,其事相反而其实一也【一】赵氏汸曰:「《月令》:『季秋之月,霜始降,草木黄落。』谓夏九月也。周十二月,夏之十月,霜当重而不能杀草,李梅再花而实;周十月,夏之八月,霜不当重而杀菽,皆非常之灾。」李尧俞曰:「菽之为物,易长而难杀者。《谷梁传》曰:『未可以杀而杀,举重;可杀而不杀,举轻。』其曰菽,举重也。」范氏曰:「举杀豆,则杀草可知。」
案《春秋》书无冰三:桓十四年以正月,成元年以二月,襄二十八年书春,周之正、二月,夏之十一月也,法当坚冰,无冰,温也,是为常燠之罚。书雨木冰一:成十六年以春王正月,正月,今之仲冬,时犹有雨,未是盛寒,雨下即着树为冰,寒甚之过其节也,是为常寒之罚。
不雨
李氏亷曰:「经书不雨七。赵子曰:『凡经时不雨,告庙则书。庄三十一年冬,及僖二年冬、三年春夏两书,皆每时而一书也。文二年、十年、十三年三书,皆歴时而总书也。』经书大旱二,僖二十一年夏,及宣七年秋。正义曰:『《春秋》之例,旱则脩雩,雩而得雨书雩不书旱,雩不得雨则书旱,明灾成也。』故公羊以不雨为记异,大旱为记灾。」
霞峰华氏曰:「谷梁每时而一书,闵雨也;歴时而总书,不忧雨也。文定以僖、文二公之行事合之经之所书,其为得圣人之防无疑矣。毎时而一书,望雨也;望雨不得雨,故歴三时而三书不雨以志忧;不得雨而忧,故得雨而喜,书六月雨以志喜。文公不雨而不求雨,故歴三时、歴四时而一书不雨,略也。书不雨至于秋七月,则八月雨矣,不书八月雨,不以雨不雨为欣慼也,谷梁所谓无志于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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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麦苖 饥
赵氏汸曰:「经书『无麦、苖』一,杜氏曰:『秋大水漂之也。』大无麦、禾一,刘氏曰:『经无水、旱、虫、螟之灾,忽无麦、禾,由鲁不务蓄积,日损月削,以至麦、禾皆尽而后觉之,非今岁之事也。』」高氏曰:「刘向《春秋説》以为土气不养稼穑不成,沈约
译王氏葆说:“《春秋》五次记载地震,只在文公、襄公、昭公、哀公时期出现,这都是阳气微弱、阴气旺盛,君主软弱、臣子强横所造成的。文公怠惰,政权掌握在大夫手中;襄公对外被强大的楚国役使,对内被强臣胁迫,以至于返回国都时不敢进城;至于昭公、哀公,就最终失去了国家。”
山崩
孙氏觉说:“沙鹿山崩塌、梁山崩塌,都不是鲁国的地方,《春秋》记载它们,含有针对鲁国的言辞。河流枯竭、山岳崩塌,招致这些灾异的原因在于天下,而应验这些灾异的现象遍布四海。山虽然在晋国,但灾异波及天下,不能仅仅用晋国来解释。”
水灾
赵氏汸说:“灾异发生在一个国家,用《春秋》经文所记载的本国人事来考察,那么警戒告诫的意思就可以看出来了。”董仲舒说:“水,是阴气。”《春秋纬》说:“阴气旺盛、臣子叛逆,百姓悲痛之情发作,就会发生水灾。”大概桓公被弑杀而即位且喜好动乱,这是三家专权的开端;庄公对母亲淫乱放纵不能制止;宣公篡夺嫡位,成公年幼软弱,而三家的势力形成;到襄公末年,季氏更加专权,这些都是阴气旺盛、臣子叛逆的应验。
汪氏克宽说:“记载季节而不记载月份,那么水灾泛滥成害,大概是持续了一段时间而没有平息。经文记载鲁国大水有八次:桓公元年、庄公七年、二十五年、宣公十年、成公五年,都记载在秋季;庄公十一年,宋国大水,也记载在秋季;桓公十三年,大水记载在夏季。只有庄公二十四年,记载在八月姜氏入鲁之后;襄公二十四年,记载在七月日食之后。记载月份的,没有达到持续很长时间,然而如果不是非常严重的灾祸,就不会记载。”
雷电霜雪冰雹
高氏闶说:“《春秋》记载大雨雪有三次:隐公按日记载,桓公按月记载,僖公按时节记载。酉、戌、亥月都不是大雨雪的时候,按时节记载更为异常。”
汪氏克宽说:“记载大雨雹有三次,僖公二十九年,昭公分别在三年、四年出现。僖公颇为勤于政事,以消除天变的变故,直到末年才开始有失政的苗头,于是成为文公放纵权力的开端。至于昭公,则昏庸懦弱不能自立,最终不免遭受干侯之辱,上天警示人的意图很明显了。”
霞峰华氏说:“十二月降霜不冻死草木,李树梅树结果,是应该冻死而没有冻死;十月降霜冻死豆类,是不应该冻死而冻死了。它们的变异相反但占卜的寓意相同。威福,是君主的权柄。君主失去权柄,对有罪的人奖赏,必然导致对无罪的人惩罚,事情相反但实质相同。”赵氏汸说:“《月令》说:‘季秋之月,霜开始降落,草木枯黄凋落。’指的是夏历九月。周历十二月,即夏历十月,霜应当重而不能冻死草木,李树梅树再次开花结果;周历十月,即夏历八月,霜不应当重却冻死了豆类,都是非常异常的灾祸。”李尧俞说:“豆类这种作物,容易生长而难以冻死。《谷梁传》说:‘不该冻死而冻死了,是举重;该冻死而没有冻死,是举轻。’这里说豆类,是举重。”范氏说:“举出冻死豆类,那么冻死草木就可以知道了。”
考察《春秋》记载无冰有三次:桓公十四年在正月,成公元年在二月,襄公二十八年在春季,周历的正月、二月,是夏历的十一月,按常理应当有坚冰,没有冰,是温暖,这是常年温暖的惩罚。记载雨木冰一次:成公十六年在春王正月,正月,是现在的仲冬,当时还有雨,还不是极寒,雨落下就附着在树上结冰,寒冷过度超过了节令,这是常年寒冷的惩罚。
不雨
李氏廉说:“经文记载不雨有七次。赵氏说:‘凡是经文中某个时节不雨,告祭宗庙就记载。庄公三十一年冬,以及僖公二年冬、三年春夏两次记载,都是每个时节记载一次。文公二年、十年、十三年三次记载,都是跨越时节总括记载。’经文记载大旱有两次,僖公二十一年夏,以及宣公七年秋。《正义》说:‘《春秋》的体例,干旱就举行求雨仪式,求雨得到雨就记载求雨而不记载干旱,求雨没有得到雨就记载干旱,表明灾祸已经形成。’所以公羊派认为不雨是记录异常,大旱是记录灾祸。”
霞峰华氏说:“谷梁派每个时节记载一次,是忧虑下雨;跨越时节总括记载,是不忧虑下雨。文定将僖公、文公的行事与经文所记载的相合,其符合圣人的防范无疑了。每个时节记载一次,是盼望下雨;盼望下雨而没有下雨,所以跨越三个时节三次记载不雨以记录忧虑;因为不得雨而忧虑,所以得到雨而欢喜,记载六月下雨以记录欢喜。文公不雨而不求雨,所以跨越三个时节、跨越四个时节记载一次不雨,是简略。记载不雨直到秋七月,那么八月就下雨了,不记载八月下雨,不以下雨不下雨为欣喜或悲伤,谷梁派所说的没有把百姓放在心上。”
无麦苗 饥
赵氏汸说:“经文记载‘无麦、苗’一次,杜氏说:‘秋天大水漂走了。’大无麦、禾一次,刘氏说:‘经文没有水、旱、虫、螟的灾害,忽然没有麦、禾,是由于鲁国不致力于积蓄,日损月削,以至于麦、禾都耗尽然后才发觉,不是当年的事。’”高氏说:“刘向《春秋说》认为土气不养育庄稼,庄稼不能成熟,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