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三》>
常谓《春秋》阙误多,自经成以后,左氏不知而强为之说,更有左氏作▯时未甞误,因汉晋以来▯写之譌,为杜氏之傅防曲成者,则如僖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是也。左▯惠公之卒以二十三年九月,而经在明年之冬,杜氏谓晋文定位而后告惠公之丧,经文从赴。程氏端学谓:「惠公之卒,此时非有内乱外伐,安得不告丧?必待文公之至而后告。借使文公入而告,必曰:『先君某以某年某月某日卒。』鲁史因而书之,必不书其赴到之日也。」余则谓「四」字当是「三」字之误,晋之九月为周之冬十一月,▯因赴告从晋夏正,而经自用周正耳。然则谓左氏之未甞误何也?曰:「文公告惠公之丧,此出于杜氏之说,左▯无之也。左▯于二十四年正月秦伯纳重耳,曰:『经不书,不告入也。』二月杀懐公于髙梁,不书,亦不告也。此时鲁一意事楚,目中无重耳,谓此亦当如夷吾之俦,不久为秦俘絷耳,故自入国至创伯凡五年,中间无书一晋事者。晋杀吕、郤不书,勤王及围原皆不书,岂有独书一夷吾卒之理?晋文岂有不告已之入,而反告惠公之丧之理?且懐公以逾年之君,晋文来告,岂容没去?若欲讳其弑君之实,而以惠公死期迟至经年,掩耳盗铃,贻笑邻国,晋文君臣必不为也。」窃意丘明作▯时,「晋侯夷吾卒」犹在冬十有一月「杞子卒」之下,自是懐公来赴,此后晋使絶不通往来,故懐公以逾年而见杀,重耳以公子而反国,经皆无从书,非为文公讳而不书也。至丘明作▯以后,诸儒▯写误置在二十四年冬,杜氏曲为迁就,谓文公定位而后告惠公之丧,殊不思告者何人,岂有不预先书其入国之理乎?左▯谓「不书,不告入也」,万无可疑。公羊则以为为文公讳,家氏▯翁、髙氏闶则以为桓公书入以其簒兄,文公于长幼次当立,果尔,圣人宜别有书法,胡乃没而不书》谓之褒乎?贬乎?髙氏更谓:「鲁未与宋通,而此书惠公卒者,以见文公之入。文公不书入者,以申生既死,文公以次当立。」故窃意文公之入,若告自当书,无为书惠公之卒以见文公之入。文公于次果当立,则其入又胡为不书?圣人用心,不宜委曲如此。故余谓左氏作▯时,经文未误。若此时已作「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则文公告惠公之丧,当时左▯▯之,无俟杜氏之补注也。
译我常认为《春秋》中缺失和错误的地方很多,自从经文定稿以后,左丘明不了解实情却强行加以解说;更有的是,左丘明作传时原本没有错误,因为汉晋以来抄写时的讹误,被杜预牵强附会、曲意成全的,就像僖公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这一条一样。左氏记载惠公去世在二十三年九月,而经文记载在次年的冬天,杜预说晋文公确定君位后才报告惠公的死讯,经文是依据报丧的日期来记载的。程端学认为:“惠公去世,此时并没有内乱外伐,怎么可以不报告死讯?一定要等到文公到来才报告。假使文公回国后报告,一定会说:‘先君某在某年某月某日去世。’鲁国史官因此记载,一定不会记载报丧到达的日期。”我却认为“四”字应当是“三”字的误写,晋国的九月是周历的冬十一月,因为报丧遵循晋国的夏历,而经文自己使用周历罢了。那么为什么说左氏原本没有错误呢?回答说:“文公报告惠公的死讯,这是出自杜预的说法,左氏并没有这样的记载。左氏在二十四年正月记载秦伯接纳重耳,说:‘经文不记载,是因为没有报告回国。’二月在高梁杀死怀公,不记载,也是因为不报告。此时鲁国一心侍奉楚国,眼里没有重耳,认为这也应当像夷吾那样,不久就会被秦国俘获囚禁,所以从回国到创立伯业共五年,中间没有记载一件晋国的事。晋国杀死吕氏、郤氏不记载,勤王以及围攻原国都不记载,怎么会有唯独记载夷吾去世的道理?晋文公难道有不报告自己回国,反而报告惠公死讯的道理吗?况且怀公是逾年即位的君主,晋文公来报告,怎么可以隐瞒不报?如果想要隐瞒他弑君的实情,而把惠公的死期推迟到经年之后,掩耳盗铃,贻笑邻国,晋文公君臣一定不会这样做。”我私下认为,左丘明作传时,“晋侯夷吾卒”还在冬十一月“杞子卒”之下,从此怀公来报丧,此后晋国使者断绝往来,所以怀公因逾年即位而被杀,重耳以公子身份返国,经文都没有依据来记载,不是因为为文公避讳而不记载。到了左丘明作传以后,诸儒抄写时错误地将其置于二十四年冬,杜预曲意迁就,说文公确定君位后才报告惠公的死讯,完全不去思考报告的人是谁,难道有不预先记载其回国的道理吗?左氏说“不记载,是因为没有报告回国”,这是毫无疑问的。《公羊传》则认为这是为文公避讳,家铉翁、高闶则认为桓公记载“入”是因为他篡夺兄长之位,文公按长幼次序应当即位,果真如此,圣人应当另有书法,为什么却隐而不记?这算是褒扬吗?算是贬斥吗?高闶更说:“鲁国没有与宋国通好,而这里记载惠公去世,是为了显示文公的回国。文公不记载‘入’,是因为申生已经死了,文公按次序应当即位。”所以我私下认为,文公回国,如果报告就应当记载,没有必要通过记载惠公去世来显示文公回国。文公按次序果真应当即位,那么他的回国又为什么不记载?圣人的用心,不应该如此委曲。所以我认为左氏作传时,经文没有错误。如果此时已经写成“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那么文公报告惠公死讯,当时左氏就会记载,不需要等待杜预的补注了。
凡经▯互异者,学者舎▯从经,此正理也。夷吾之卒不日而时,必因赴告之疎;秋冬之异,必因周正、夏正之别,皆不辨而明。独二十三、二十四经年之隔,致千年聚讼。今定为▯写之误,直是卓识。愚则为左氏原本已为杜氏割裂错置,其误不在▯写,而在割裂时置放失简耳。聊备一说,何如?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国子监司业顾栋髙撰
齐纪郑许宋曹呑灭表
春秋时,齐与宋、郑为大国,而纪邻于齐,许邻于郑,曹邻于宋。三国有狡焉啓疆之计,则必首及焉。顾曹、许之灭,俱在春秋之末季,而纪之亡,转盻在十余年之内,其故何也?曹、许犹差逺于宋、郑,而纪之与齐,近在卧榻之侧【齐为今青州府临淄县,纪为今青州府夀光县】齐不得纪,则不能展舒一步。故虽以桓、庄竭力援之,为之结昏于天王,求介于莒、郑,而仅勉强延旦夕之命也,此则其势为之也。然曹、许所以得延至二百年之久者,盖亦借桓、文之力焉。自突出忽入,而许叔始得入于许。至厉公再得国,而齐桓已霸,诸侯束手聴命,宋、郑、曹、许俱从容受职于坛坫之上,虽有桀▯,无所复施。至桓之耄年,宋襄与曹同受牡丘之盟,而旋伐曹,此时已有吞曹之志。顾方以圗伯为事,未敢遽肆兼并。逮▯败身伤,而曹、许俱折而入于楚矣。晋文执曹伯畀宋人,合诸侯以围许。宋、郑于此,非无耽耽朶颐之意,然迫于公义,欲私攘尺寸之地,而诸侯环视,莫敢先动。至成之三年,晋景中衰,郑两嵗三伐许,且明言疆许田。其意以为许余俘邑也,公孙获所处西偏之地,是郑当有成十五年迁于叶,而许之全境尽属郑。此亦足快其并兼之志矣。乃许之四迁,托楚求庇,流离颠越,靡有止所,而郑如鹰鹯之逐兔,楚师一败,旋即俘其君以归。使楚有保小字弱之仁,而郑为封豕长蛇之暴,岂不重可叹哉!至曹之事大国,尤恭谨,尤非许之甘心从楚比也。方齐桓之世,存三亡国,曹与宋比肩同事。晋累世执霸权,兴师徴召,曹未甞不在诸侯之列。止以地近于宋而畏宋,宋襄始伯而伐曹,宋景再伯而旋灭之。桓、文以定人国为事,而宋至殄文昭之裔,斯又足悲也。夫春秋之世,灭国多矣,而三国之亡,尤为可悯。圣人于此屡书不一书,而于他国无之。余为撮其始末,可以识。圣人微意之所在,呜呼!曹、许之亡,当伯事之已息;而纪之亡,当伯事之未兴。天下之不可一日无伯,此非其明效大騐也哉!辑《春秋齐纪郑许宋曹呑灭表》第四十四。
齐灭纪始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案:自桓五年齐侯、郑伯如纪,至庄四年纪侯大去其国,凡十有七年。
郑灭许始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案自▯十一年郑入许,至定六年灭许,凡二百零八年。
宋灭曹始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案:自僖十五年宋人伐曹,至哀八年宋公入曹,凡一百五十九年。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五
国子监司业顾栋髙撰
乱贼表
春秋弑君二十有五,称人者三,称国者四。三家杂然发▯。左曰:「君无道也【文十六年】公羊曰:「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文十八年】谷梁曰:「君恶甚矣【成十八年】其大防略同。啖氏于莒弑其君庶其▯辨之曰:「春秋弑君例,恶甚者不书贼臣之名,惩暴君也。可施乎君臣,犹恐害教伤化,但恐暴君无所忌惮,不得已而立此义,岂有父为不道,子可致逆?」呜呼!三▯谬矣,啖亦未为得也。夫君父一而已
译凡是经传记载互相矛盾的,学者舍弃传而从经,这是正确的道理。《左传》记载夷吾去世不记具体日期而只记季节,必定是因为赴告的疏漏;秋冬季节记载的差异,必定是因为周历与夏历的区别,这些都不辩自明。唯独第二十三、二十四年经文中年份的间隔,导致千年以来聚讼纷纭。现在断定这是传抄的笔误,真是卓绝的见识。我认为《左传》原本已经被杜预割裂错置,其错误不在于传抄,而在于割裂时放置竹简的顺序弄错了。姑且提出一种说法,怎么样?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国子监司业顾栋高撰
齐纪郑许宋曹吞灭表
春秋时期,齐国与宋国、郑国是大国,而纪国邻近齐国,许国邻近郑国,曹国邻近宋国。这三个国家如果有扩张领土的图谋,必定首先波及它们。然而曹国、许国的灭亡,都在春秋末期,而纪国的灭亡,转眼就在十几年之内,这是什么原因呢?曹国、许国距离宋国、郑国还稍远一些,而纪国与齐国,近在卧榻之侧【齐国是现在的青州府临淄县,纪国是现在的青州府寿光县】齐国得不到纪国,就不能伸展一步。所以虽然桓公、庄公竭力援助它,为它与周天子联姻,请求莒国、郑国作为屏障,但也只是勉强延续旦夕之命罢了,这是形势造成的。然而曹国、许国之所以能延续到二百年之久,大概也是借助了齐桓公、晋文公的力量。自从郑突被逐出、郑忽进入,许叔才开始得以进入许国。到了厉公再次得国,齐桓公已经称霸,诸侯束手听命,宋国、郑国、曹国、许国都在坛坫之上从容接受职分,即使有暴君,也无从施展。到了齐桓公晚年,宋襄公与曹国一同接受牡丘之盟,随即又攻打曹国,此时已有吞并曹国的志向。但齐桓公正以谋求霸业为事,不敢立即大肆兼并。等到齐桓公战败身伤,曹国、许国都折服而归属楚国了。晋文公抓住曹伯交给宋国人,会合诸侯包围许国。宋国、郑国对此,并非没有贪婪窥伺之意,但迫于公义,想要私自掠夺尺寸之地,而诸侯环视,没有人敢先动手。到了成公三年,晋景公势力中衰,郑国两年内三次攻打许国,并且明确说要划定许国的田地。他的意思是许国是多余的俘虏城邑,公孙获所在的西边之地,是郑国在成公十五年迁都到叶地时,许国的全部领土就都属于郑国了。这也足以满足他兼并的志向。然而许国四次迁徙,依托楚国寻求庇护,流离颠沛,没有止境,而郑国像鹰鹯追逐兔子一样,楚军一败,随即俘虏许君回国。如果楚国有保护小国弱国的仁德,而郑国像封豕长蛇一样暴虐,岂不更令人叹息!至于曹国侍奉大国,尤其恭谨,尤其不像许国甘心追随楚国。在齐桓公时代,保存三个灭亡的国家,曹国与宋国并肩共事。晋国累世执掌霸权,兴师征召,曹国从未不在诸侯之列。只是因为地近宋国而畏惧宋国,宋襄公刚称霸就攻打曹国,宋景公再次称霸随即灭掉了它。桓公、文公以安定他国为事,而宋国竟然灭绝了文昭之裔,这又足以令人悲伤。春秋时代,灭亡的国家很多,而这三个国家的灭亡,尤其令人怜悯。圣人在这里多次书写或不书写,而在其他国家没有这种情况。我摘录它们的始末,可以识别圣人微言大义所在,唉!曹国、许国的灭亡,正当霸业已经平息之时;而纪国的灭亡,正当霸业尚未兴起之时。天下不可一日无霸主,这不是明显的效验吗!辑《春秋齐纪郑许宋曹吞灭表》第四十四。
齐灭纪始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按:从桓公五年齐侯、郑伯到纪国,到庄公四年纪侯大去其国,共十七年。
郑灭许始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按:从宣公十一年郑国进入许国,到定公六年灭许,共二百零八年。
宋灭曹始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按:从僖公十五年宋人攻打曹国,到哀公八年宋公进入曹国,共一百五十九年。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五
国子监司业顾栋高撰
乱贼表
春秋时期弑君二十五次,称“人”的有三次,称“国”的有四次。三家杂然发表议论。《左传》说:“君主无道【文公十六年】”《公羊传》说:“称国以弑的,是众人弑君的辞令【文公十八年】”《谷梁传》说:“君主罪恶深重【成公十八年】”它们的大致原则略同。啖氏对于莒国弑其君庶其辨析说:“春秋弑君的体例,罪恶深重的不书写贼臣的名字,是为了惩戒暴君。可以施用于君臣,还恐怕伤害教化,只是担心暴君无所忌惮,不得已而设立这个义理,哪有父亲无道,儿子可以导致逆乱的?”唉!三家都错了,啖氏也没有说得对。君主和父亲只有一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