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左▯引据诗书易三经表
昔孔子假年学《易》,于子夏、子贡许其「可与言《诗》」,明他弟子不能与也。太史公曰:「孟子长于《诗》、《书》。」而孟子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又曰:「吾于《武成》,取二三防。」孔、孟之训,人读书如此。盖圣贤以经垂教,凡学者脩己治人之术,胥于此焉在,夫岂拘牵文义、胶泥诂训,同固哉叟之见哉?自汉儒各守师说,専门名家,于是有同一经而党枯防朽,此是彼非,蕲说经而经愈晦。余观左氏所载赋《诗》凡二十五,引《书》据义二十二,言《易》十有七。善哉乎郑夹漈之言之也!曰:「吾于敬仲之筮,得互体之说焉;于毕万之筮,得变卦之说焉;于穆姜之筮,得动以静为主之说焉;于南蒯之筮,得不占险之说焉;于秦伯之筮,得系辞之异于今文者之说焉。」岂惟《易》哉?凡《诗》与《书》,靡不然也。《洪范》「沈潜刚克,髙明柔克」,而▯谓之《商书》,明箕子有不臣周之义;《巧言》之卒章,怒孙文子,识河流变迁之始;于《蹇裳》、《蔓草》、《有女同车》与《萚兮》赠答,韩宣子知毛、郑之说之有所自,而朱子概斥为淫奔,有未安。鸣呼!当时经学昌明,君卿大夫泽躬尔雅,谨守矩薙,一举动必有占,一酬答必有赋。故赋《吉日》而具田备,赋《匏有苦叶》而具舟,而歌《相鼠》而不知,诵《蓼萧》而弗答,即知其有败亡之祸。微特士大夫也,穆姜以一淫妇人,而占《易》而知筮史之非,赋《诗》而拜大夫之辱,岂非先王《诗》、《书》、《象数之教,浸渍于人心者久,故通行于天下而无间哉?后世遭秦灭学,汉儒掇拾于煨烬之余,或经口授,故有南北之说,经各异,于是《诗》有齐、鲁、韩、毛,《书》有古今文,《易》有《连山》、《归藏》、《周易》,而《春秋》之经学亡矣。辑《左氏引据诗书易三经表》第四十七。
易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占易共十七
诗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赋诗共二十八
尚书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左氏引经不及周官仪礼论
余年十八嵗,执经髙先生,即令读《周礼》二十一。先府君见背,从授丧服及士丧礼三篇,已而渐及通经。当时深信笃好,见有人斥《周礼》为伪者,心輙恶之。五十以后,辑《春秋大事表》,凡十四年而卒业,乃始恍然有疑。非特《周礼》为汉儒傅防,即《仪礼》亦未敢信为周公之本文也。何则?《周礼》六官所掌,凡朝觐、宗遇、防同、聘享、燕食,其期防之疎数,币赋之轻重,牢醴之薄厚,各凖五等之爵为之。
杀而适子誓于天子,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而仪礼有《燕礼》,以享四方之賔客;《聘礼》,以亲▯国之诸侯;《公食大夫礼》,以食小聘之大夫;而《觐》为诸侯秋见天子之礼。其米禾薪刍有定数,牢鼎几筵、笾豆脯醢有常等,靡不厘然具载。是宜天下诸侯卿大夫帅以从事,若今《防典》之罔敢逾尺寸。而春秋二百四十年,若子产之争承,子服景伯之却百牢,未闻据《周礼·大行人之职》以折服强敌也;甯俞之不拜《彤弓》及《湛露》,叔孙穆子之不拜《四牡》及《文王》,未闻述《仪礼》燕食之礼以固辞好惠也;郤至聘楚,而金奏作于下;宋享晋侯,以《桑林》之舞,皆逾越制度,虽恐惧失席,而不闻据周公之典以折之。他如郑成公如宋,宋公问礼于皇武子;楚子干奔晋,晋叔向使与秦公子同食,皆百人
译左氏引据《诗》《书》《易》三经表
从前孔子曾想多活几年以学习《周易》,对子夏、子贡称赞他们“可以谈论《诗经》”,这表明其他弟子不能与之相比。太史公说:“孟子擅长《诗》、《书》。”而孟子说:“解说《诗经》的人,不因文字而损害词句,不因词句而损害本意,用自己的心意去推求作者的本意,这才算是掌握了要领。”又说:“我对于《武成》篇,只取其中两三页。”孔子、孟子的教诲,人们读书应当如此。大概圣贤通过经典来垂示教化,凡是学者修身治人的方法,都在于此,难道会拘泥于文字意义、固守于训诂解释,如同固执老翁的见识吗?自从汉代儒者各自坚守师说,专门名家,于是出现了同一部经典却党同伐异、各执己见,这是彼非,想要解说经典而经典反而更加晦涩。我观察左氏所载赋《诗》共二十五次,引《书》据义二十二次,言《易》十七次。郑夹漈的话说得好啊!他说:“我从敬仲的占卜中,得到了互体的说法;从毕万的占卜中,得到了变卦的说法;从穆姜的占卜中,得到了动爻以静爻为主的说法;从南蒯的占卜中,得到了不占凶险的说法;从秦伯的占卜中,得到了《系辞》与今文不同的说法。”难道只是《周易》如此吗?凡是《诗》与《书》,没有不是这样的。《洪范》说“深沉潜默者以刚强克服,高明显耀者以柔和克服”,而左氏称之为《商书》,表明箕子有不臣服周朝的道义;《巧言》篇的末章,愤怒于孙文子,认识到河流变迁的开始;在《褰裳》、《蔓草》、《有女同车》与《萚兮》的赠答中,韩宣子知道毛亨、郑玄的说法有所本,而朱子一概斥为淫奔,这有不安妥之处。唉!当时经学昌明,君卿大夫亲身践行《尔雅》,谨守规矩,一举一动必有占卜,一酬一答必有赋诗。所以赋《吉日》而具备田猎的装备,赋《匏有苦叶》而具备船只,而歌《相鼠》而不知晓,诵《蓼萧》而不回答,就知道他们有败亡的祸患。不仅仅是士大夫,穆姜作为一个淫乱妇人,占卜《易》而知道筮史的错误,赋《诗》而拜受大夫的羞辱,难道不是先王《诗》、《书》、象数的教化,浸渍于人心已久,所以通行于天下而没有隔阂吗?后世遭遇秦朝焚书灭学,汉代儒者在灰烬之余捡拾残篇,有的经过口授,所以有南北之说,经典各异,于是《诗》有齐、鲁、韩、毛四家,《书》有今古文,《易》有《连山》、《归藏》、《周易》,而《春秋》的经学就亡失了。辑《左氏引据诗书易三经表》第四十七。
《周易》
占《易》共十七次
《诗经》
赋《诗》共二十八次
《尚书》
左氏引经不及《周官》《仪礼》论
我十八岁时,跟随高先生学习经典,他就让我读《周礼》二十一卷。先父去世后,我从他那里学习丧服及《士丧礼》三篇,后来逐渐通晓经义。当时深信笃好,见有人斥责《周礼》为伪书,心里就厌恶他。五十岁以后,辑录《春秋大事表》,经过十四年才完成,才开始恍然有所怀疑。不仅《周礼》是汉代儒者附会而成,即使《仪礼》也不敢确信是周公的原文。为什么呢?《周礼》六官所掌管的事务,凡是朝觐、宗庙相遇、会盟、聘问享礼、燕饮,其期限的疏密,币帛赋税的轻重,牺牲酒醴的厚薄,都按照五等爵位来制定。下等爵位的世子向天子发誓,就降低其君礼一等;未发誓的,就用皮帛继子男之礼。而《仪礼》有《燕礼》,用来招待四方宾客;《聘礼》,用来亲近同国的诸侯;《公食大夫礼》,用来款待小聘的大夫;而《觐礼》是诸侯秋天朝见天子的礼仪。其米禾薪刍有定数,牢鼎几筵、笾豆脯醢有常等,无不详细记载。这应当天下诸侯卿大夫遵循从事,如同现在《会典》那样不敢逾越尺寸。而春秋二百四十年,像子产争承,子服景伯拒绝百牢,没听说依据《周礼·大行人之职》来折服强敌;甯俞不拜受《彤弓》及《湛露》,叔孙穆子不拜受《四牡》及《文王》,没听说陈述《仪礼》燕食之礼来固辞好惠;郤至聘问楚国,而在下面奏乐;宋国享晋侯,用《桑林》之舞,都逾越制度,虽然恐惧失席,却没听说依据周公的典制来折服他们。其他如郑成公到宋国,宋公向皇武子问礼;楚子干逃奔晋国,晋叔向让他与秦公子同食,都是百人
之饩;而楚灵大防诸侯,问礼扵左师与子产,左师献公合诸侯之礼六,子产献伯子男防公之礼六,皆不言其所考据,各以当时大小强弱为之等。是皆春秋博学多闻之士,而于周公所制防盟聘享之礼,若目未之见、耳未之闻,是独何与?若周公束之髙阁,未甞班行列国,则当日无为制此礼;若既行之列国矣,而周公之子孙先未有称述之者,岂果弁髦王制,不遵法守欤?不应举世尽懵然若此。且孔子甞言:「吾学周礼矣。」而孔子一生所称引,无及今《周官》一字者。孟子言班爵禄之制,与《周官》互异;《家语》言孺悲曾学士丧礼于孔子,而其详不可得闻。夫书为孔孟所未甞道,《诗》、《书》、三▯所未经见,而忽然出于汉武帝之世,其为汉之儒者掇拾缀缉无疑。虽其宏网钜典,未甞不稍存一二,而必过信之为周公所作,则过矣。余从事经学五十年,始而信,中而疑,后乃确见为非真。▯有之:「疑事无质,直而勿有。」请以质当世好古之君子,后日论定者,亦将有取于余言也。
译供给的祭品;而楚灵王大规模会合诸侯,向左师和子产询问礼仪,左师进献了天子会合诸侯的礼仪六篇,子产进献了伯爵、子爵、男爵朝见天子的礼仪六篇,都不说他们所考证依据的来源,只是根据当时国家的大小强弱来划分等级。这些都是春秋时期博学多闻的人士,但对于周公所制定的盟会聘问享宴的礼仪,却好像眼睛没有见过、耳朵没有听过,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如果周公将这些礼仪束之高阁,未曾颁布给各国,那么当时就没有制定这些礼仪的必要;如果已经颁布给各国了,而周公的后代子孙先前却没有称述过,难道真是轻视王制,不遵守法度吗?不应该整个世道都如此茫然无知。况且孔子曾经说:“我学习周礼。”而孔子一生所引用,没有涉及现在《周官》中一个字的地方。孟子论述分封爵位俸禄的制度,与《周官》互相不同;《家语》记载孺悲曾向孔子学习士丧礼,但其详细情况无法得知。既然这本书是孔孟未曾讲过的,《诗》、《书》、三礼所没有见过的,却忽然出现在汉武帝时代,那它是汉代儒者搜集编缀而成的无疑。虽然其宏大的纲目和重要的典章,未曾不稍微保留一二,但如果过分相信它是周公所作,那就错了。我从事经学研究五十年,起初相信,中间怀疑,后来才确信它不是真品。《易传》说:“对可疑之事没有确证,要正直而不妄加肯定。”请以此质询当今喜好古道的君子,日后对此事做出定论的人,也将会采纳我的言论。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国子监司业顾栋髙撰
左▯杜注正譌表
昔杜元凯作《春秋释例》,世人未之重,独挚虞赏之曰:「左丘明本为《春秋》作传,而《左▯遂自孤行。《释例》本为▯设,而所发明何但《左氏》,当亦孤行。」至今百世,遂为定论。然愚尝受其书而反覆之,杜氏之防,精且博者,莫如作《长歴》以正《春秋》之失闰,作《土地名》以攷列国之地理,其学诚絶出古今。至其解释经▯不无龃龉,而其防大者,尤在昭十五年周景王▯穆后,▯注曰:「天子诸侯除防,当在卒哭。」复于隠元年宰咺归▯,昭十二年子产辞享礼,二▯疏通而证明之。杜氏释经旣误,遂以此断据朝廷大典,为一代定制。后世谓杜氏短防,其详具见《晋志》。考晋泰始十年,武元杨皇后崩,既▯,博士张清议皇太子宜从权制除防即吉,陈逵议以为宜终服三年。有诏更详议,时预为尚书,建议以为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防,始同齐斩,既葬除防服,谅闇以居心防终制,不与士庶同礼。皇太子宜卒哭除衰麻,以谅闇终制。卢钦、魏舒问预证据所依,预云:「周公不言髙宗服防三年,而曰谅闇三年,此释服心防之文也。叔向不讥景王除防,而议其晏乐已早,明既▯应除,而违谅闇之制也。《春秋》晋侯享诸侯,子产相郑伯,时简公未▯,请免防以听命,君子谓之得礼。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曰:『吊生不及哀。』此皆旣▯除防服、谅闇之证,学者未之思耳。防服诸侯为天子亦斩衰,岂可谓终服三年耶?非必不能,乃事势不得,故知圣人不虚设不行之制。」因遂具议为奏,奏上,诏从其议。皇太子卒哭除衰麻。时预议初出,内外多恠之,或谓其违礼以合时,预乃使博士殷畅博采典籍,为之证据,可垂示将来。呜呼!元凯歴事至乆,读书至深,亲见当世行三年防者,多饮酒食肉,宴乐嫁娶,不循轨则,况以天子之丧,勒令天下士庶皆从重服,势必小人皆违法犯禁,君子皆狥名失实。以为制不称情,读《春秋》而见当日诸侯之例,皆既葬成君,列于防盟,不知此自当时之失礼,非先王本制也。欲执此为定制,令上下可通行,为短丧者立赤帜,论者谓其得罪名教,岂过论哉!呜呼!元凯释《春秋》而至倡为短丧,欧阳永叔援《仪礼》而至倡为两本二父,经术之误,害于政事,千古同病,不可不戒也。谨条列其注左数条,与其当日所建白,列诸简端,令后世考古者知别择焉。辑《春秋左▯杜注正譌表》。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已上系杜氏论礼之误,其说具见叙中。孔氏云:「既▯除防,唯杜有此说。」则孔氏已心非之矣。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已上系杜氏地里之误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已上系杜氏时日之误
杀大夫书名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大夫出奔书名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以上系杜氏称名之误。杀大夫无不称名之理,而杜乃以称名为贬,至以泄冶之直谏而死,与里克、甯喜之弑逆同科;大夫奔无不称名之理,而杜以称名为贬,至以公子憖之为国除恶,与栾盈、良霄之叛臣同罪。一字之误,玉石俱焚。其以称字为褒,则如司马华孙来盟,谓其忧
译《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大事表》卷四十八
国子监司业顾栋高撰
《左传》杜预注正误表
从前杜预(字元凯)撰写《春秋释例》,世人并不看重它,只有挚虞赞赏它说:“左丘明原本是为《春秋》作传,而《左传》却独自流行。《释例》原本是为《左传》而设,但其所阐发的内容何止限于《左传》,应当也能独自流行。”直到今天历经百代,这便成了定论。然而我曾研读他的书并反复推敲,杜预的学问,精深且广博的,没有比得上他作《长历》以纠正《春秋》中闰月的错误,作《土地名》以考证列国的地理,他的学问确实超越古今。至于他解释经文,无不有抵牾之处,而他最大的错误,尤其在于昭公十五年周景王为穆后服丧一事,杜注说:“天子诸侯除去丧服,应当在卒哭祭之后。”又在隐公元年宰咺归赗、昭公十二年子产辞谢享礼这两件事上,疏通证明这一观点。杜预解释经文既然有误,便以此作为断案朝廷大典的依据,成为一代的定制。后世批评杜预的短处,其详情都见于《晋书·杜预传》。考证晋泰始十年,武元杨皇后去世,已经下葬,博士张清议论皇太子应当权且依照制度除去丧服即行吉礼,陈逵议论认为应当服满三年丧期。皇帝下诏令更加详细地议论,当时杜预担任尚书,建议认为古代天子诸侯三年的丧服,起初同样穿齐衰斩衰,下葬后除去丧服,在谅闇中居心守丧以终丧制,不与士庶人的礼仪相同。皇太子应当在卒哭祭后除去衰麻丧服,以谅闇居心守丧终了丧制。卢钦、魏舒询问杜预证据所依据的理由,杜预说:“周公不说高宗服丧三年,而说谅闇三年,这是解释除去丧服而居心守丧的文献。叔向不讥讽景王除去丧服,而议论他宴乐过早,说明下葬后应当除去丧服,而违背了谅闇的制度。《春秋》记载晋侯宴请诸侯,子产辅佐郑伯,当时简公尚未下葬,请求免除丧服以听命,君子认为他合乎礼仪。宰咺来归送惠公、仲子的赗赠,经文说:‘吊唁活人赶不上哀悼。’这些都是下葬后除去丧服、居心守丧的证据,学者没有思考罢了。丧服中诸侯为天子也穿斩衰,难道可以说服满三年丧期吗?不是不能,而是事势不允许,所以知道圣人不虚设不施行的制度。”于是便详细议论上奏,奏章呈上,皇帝下诏听从了他的议论。皇太子在卒哭祭后除去衰麻丧服。当时杜预的议论刚提出,内外多有人感到奇怪,有人说他违背礼制以迎合时势,杜预便让博士殷畅广泛采集典籍,作为证据,可以垂示将来。唉!杜预经历世事很久,读书很深,亲眼见到当世行三年丧制的人,多饮酒吃肉,宴乐嫁娶,不遵循规矩法度,何况是天子的丧事,勒令天下士庶人都穿重丧服,势必小人都会违法犯禁,君子都会徇名失实。认为制度不符合人情,读《春秋》而见到当时诸侯的惯例,都是下葬后成君,列于丧盟,不知道这自然是当时的失礼,并非先王的本来制度。想要执此为定制,令上下可通行,为短丧树立旗帜,议论者认为他得罪名教,难道不是过分的议论吗!唉!杜预解释《春秋》以至于倡导短丧,欧阳修援引《仪礼》以至于倡导两本二父,经术的错误,危害政事,千古同病,不可不警惕啊。谨条列他注解《左传》的几条错误,与他当时所提出的建议,列在简端,令后世考古的人知道辨别选择。辑《春秋左传杜注正误表》。
以上系杜预论礼的错误,其说法详细见于序中。孔颖达说:“下葬后除去丧服,只有杜预有此说。”那么孔颖达已经心中不以为然了。
以上系杜预地理的错误
以上系杜预日时的错误
杀大夫书名
以上系杜预称名的错误。杀大夫没有不称名的道理,而杜预却以称名为贬斥,以至于将泄冶因直谏而死,与里克、宁喜的弑逆同列;大夫出奔没有不称名的道理,而杜预以称名为贬斥,以至于将公子憖为国除恶,与栾盈、良霄的叛臣同罪。一字之误,玉石俱焚。他以称字为褒奖,则如司马华孙来盟,认为他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