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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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功四缌麻
【今按:从祖祖父者,祖之昆弟也。其子谓从祖父,又其子谓从祖昆弟,又其子谓从祖昆弟之子,凡四世。上三世以祖父己旁杀之义推之,皆当服小功,名为三小功。下一世以子旁杀之义推之,当服缌。此三小功一缌,与己同出曽祖,己族曽祖父者,曽祖父之兄弟也。其子谓族祖父,又其子谓族父,又其子谓族昆弟,凡四世。以曽祖祖父己旁杀之义推之,皆当服缌,庥名为四缌麻。此即《礼记》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四世皆名为族,族属也,骨肉相连属,故以族言之。此四缌麻,与己同出髙祖,为四世旁推,亦四世。四世既有服,则髙祖有服,明矣。沈存中云:“髙祖齐衰三月,不特四世祖为然,凡逮事皆当服齐衰三月。”髙祖葢通称耳】
译三小功四缌麻
【今按:从祖祖父,是祖父的兄弟。他的儿子称为从祖父,再下一代的儿子称为从祖昆弟,再下一代的儿子称为从祖昆弟之子,共四代。上面三代依据祖父与自己旁系递减的原则推导,都应当服小功,称为三小功。下面一代依据儿子旁系递减的原则推导,应当服缌麻。这三小功一缌,与自己同出于曾祖。己族曾祖父,是曾祖父的兄弟。他的儿子称为族祖父,再下一代的儿子称为族父,再下一代的儿子称为族昆弟,共四代。依据曾祖、祖父与自己旁系递减的原则推导,都应当服缌麻,称为四缌麻。这就是《礼记》传文所说:“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四代都称为族,即族属,骨肉相连属,所以用“族”来称呼。这四缌麻,与自己同出于高祖,是四代旁系推导,也是四代。四代既有丧服,那么高祖有丧服,就明白了。沈存中说:“高祖服齐衰三月,不只是四世祖如此,凡是曾侍奉过的都应当服齐衰三月。”高祖大概是通称罢了】
五世六世
【大传》曰:“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疏云:“五世谓共承髙祖之父者也,言服袒免而无正服,减杀同姓也。六世谓共承髙祖之祖,不复袒免同姓而已,故云亲属竭矣。”注云:“系之弗别,谓若今宗室属籍也】
本宗服之变者
【祖父卒为祖后者服斩】
【祖母、祖父卒,为祖母后者三年。祖父卒时,父在,已虽为祖期;今父没,祖母亡,亦为祖母三年。祖父在而祖母卒,其服如父在为母杖期】
【母君、母、继母、慈母服,皆与母服同。继母嫁,杖期报。先师朱文公曰:本生继母,葢以名服,如伯叔父之妻于己,有何抚育之恩?但其夫属乎父道,则妻皆母道,况本生之父所再娶之妻乎?又曰:《仪礼》事事都载在里面,其间曲折难行处,他都有个措置得恰好。因举一项: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传》曰:「何以期?贵终也。尝为母子,贵终其恩。」此为继母服之义】
【庶子为其母,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缘,既塟除之。君卒,庶子为其母大功。大夫之庶子为其母大功,大夫卒,庶子为其母三年。士在庶子为母杖期,父卒为母三年。以上公子及大夫、士之庶子不承后者如此,若承后则皆缌。按缌章,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是也】
【出妻之子,为母出;妻之子,为母杖期;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庶母,士为庶母缌;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
【先师朱文公曰:父妾之有子者,礼经谓之庶母,死则为之服缌麻三月。此其名分,固有所繋,初不当论其年齿之长少。然其为礼之隆杀,则又当聴从尊长之命,非子弟所得而专也】
【三母子师慈母保母。国君有三母,无服。天子诸侯之子同,大夫及公子之适妻子亦得立三母。小功章云:“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注云:“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适妻子。”疏云:“三母不言师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大夫之子有食母,所谓慈母是也。此慈母与斩衰章慈母如母义异】
【乳母,大夫之子有食母,谓之慈母。若慈母有疾病,或死,则使此贱者代之养子,为乳母,其服缌】
【妻,大夫之适子为妻,不杖期。世子为妻,与大夫之适子同。大夫之适子,父没为妻,杖期。大夫之庶子为妻,杖期。公子为妻,縓冠,葛绖带,麻衣縓縁,既塟除之】
【子父为长子三年疏云:其不得三年者有四种:一、正体不得传重,为适子有废疾,不堪主宗庙;二、则传重非正体,庶孙为后是也;三、则体而不正,庶子为后是也;四、则正而不体,适孙为后是也】
【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有问周制有大宗之礼乃有立适之义立适以为后故父为长子三年今大宗之礼废无立适之法而子各得以为后则长子少子当为不异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者不必然也父为长子三年者亦不可以适庶子论也先师朱文公荅曰宗子虽未能立然服制自当从古是亦爱礼存羊之意不可妄有改易也如汉时宗子法已废然其诏令犹存赐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是此礼意犹在也岂可谓宗法废而众子皆得为父后乎】
【女子子在室,父卒,为母三年。间《内则》云:「女子十五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言二十三而嫁,不止一丧而已。故郑氏注并云:「父母丧也。」若前遭父服未闲,即得为母三年,则是有故二十四而嫁,不止二十三也。答曰:《内则》之説,亦大概言之耳。少迟不过一年,二十四而嫁,亦未为晚也】
【殇服:叔父、姑、昆弟、姊、妹、子、女、子、子昆弟之子、女、子、子适孙,凢十一种人,并长中殇、大功、下殇、小功;庶孙、从父昆弟三种人,长中殇、小功、下殇;缌。从祖父、从祖昆弟、从父昆弟之子、昆弟之孙四种人,长殇缌。伊川先生曰:无服之殇,更不祭;下殇之祭,父母主之,终父母之身;中殇之祭,兄弟主之,终兄弟之身;上殇之祭,兄弟之子主之,终兄弟之子之身;若成人而无后者,兄弟之孙
译五世、六世
《大传》说:“到了第五代,只穿袒免之服,这是为了减杀同姓亲属的丧服等级。到了第六代,亲属关系就穷尽了。虽然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加以区别,用饮食来维系而不加以殊异,但即使经过百代也不通婚嫁,这是周代的礼法如此。”疏解释说:“五世是指共同继承高祖之父的人,说的是服袒免而没有正式的丧服,减杀同姓亲属的丧服等级。六世是指共同继承高祖之祖的人,不再为同姓亲属服袒免之服,所以说亲属关系穷尽了。”注解释说:“联系而不区别,就像现在的宗室属籍一样。”
本宗丧服的变通情况
【祖父去世,为继承祖父宗祧的人服斩衰】
【祖母、祖父去世,为继承祖母宗祧的人服三年丧。祖父去世时,父亲还在,自己虽然为祖父服期年丧;现在父亲去世,祖母也去世,也为祖母服三年丧。祖父在世而祖母去世,其丧服如同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杖期丧】
【为母君、生母、继母、慈母服丧,都与为生母服丧相同。继母改嫁,服杖期丧并回报。先师朱文公说:本生继母,大概是因为名分而服丧,就像伯叔父的妻子对自己,有什么抚育之恩呢?但是她的丈夫属于父道,那么妻子就都属于母道,何况是本生父亲再娶的妻子呢?又说:《仪礼》中事事都记载在里面,其中曲折难行的地方,它都有个处理得恰如其分的方法。于是举出一项:父亲去世,继母改嫁,跟随继母的人为之服丧并回报。《传》说:‘为什么服期年?贵在善始善终。曾经做过母子,贵在终结其恩情。’这就是为继母服丧的道理】
【庶子为自己的母亲,公子为自己的母亲,服练冠、麻衣、红边的丧服,安葬后就除服。国君去世,庶子为自己的母亲服大功丧。大夫的庶子为自己的母亲服大功丧,大夫去世,庶子为自己的母亲服三年丧。士的庶子为母亲服杖期丧,父亲去世为母亲服三年丧。以上公子以及大夫、士的庶子不继承宗祧的情况是这样,如果继承宗祧则都服缌麻丧。按照缌麻章,庶子中为父亲继承宗祧的人为其母亲服丧就是如此】
【被休弃的妻子所生的儿子,为母亲服丧;正妻所生的儿子,为母亲服杖期丧;为父亲继承宗祧的人,则为被休弃的母亲无服;庶母,士为庶母服缌麻丧;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
【先师朱文公说:父亲妾室中有儿子的,礼经称之为庶母,去世则为之服缌麻三月。这名分,固然有所关联,起初不应当论及其年龄的长幼。然而其礼制的隆重与减杀,则又应当听从尊长的命令,不是子弟所能专断的】
【三母:师母、慈母、保母。国君有三母,无服。天子诸侯的儿子相同,大夫及公子的嫡妻之子也可以设立三母。小功章说:‘君子之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丧。’注说:‘君子之子,指大夫及公子的嫡妻之子。’疏说:‘三母不说师保,慈母居中,服丧可知。大夫之子有食母,所谓慈母就是。此慈母与斩衰章中慈母如母的意义不同】
【乳母,大夫之子有食母,称之为慈母。如果慈母有疾病,或者去世,就让这个地位低贱的人代替她抚养孩子,称为乳母,其丧服为缌麻】
【妻子,大夫的嫡子为妻子,不杖期。世子为妻子,与大夫的嫡子相同。大夫的嫡子,父亲去世为妻子,杖期。大夫的庶子为妻子,杖期。公子为妻子,服红冠,葛绖带,麻衣红边,安葬后就除服】
【父亲为长子服三年丧。疏说:不能服三年丧的有四种情况:一、正体不能传承重任,嫡子有残疾,不堪主持宗庙;二、则传承重任的不是正体,庶孙继承宗祧就是如此;三、则体统不正,庶子继承宗祧就是如此;四、则正而不体,嫡孙继承宗祧就是如此】
【庶子不得为长子服三年丧。有人问:周代制度有大宗之礼,于是有立嫡的意义,立嫡以为后,所以父亲为长子服三年丧。现在大宗之礼废弛,没有立嫡之法,而儿子各自可以继承宗祧,那么长子与少子应当没有区别,庶子不得为长子服三年丧就不一定了,父亲为长子服三年丧也不可以用嫡庶子来论断了。先师朱文公回答说:宗子虽然未能确立,但丧服制度自当遵循古制,这也是爱礼存羊的意思,不可妄自改易。比如汉代宗子法已经废弛,但其诏令犹存,赐予百姓中应当为父亲继承宗祧的人爵位一级,这是此礼意犹在。难道可以说宗法废弛而众子都可以为父亲继承宗祧吗】
【女子在室,父亲去世,为母亲服三年丧。间《内则》说:‘女子十五岁行笄礼,二十岁出嫁。有变故,二十三岁出嫁。’说二十三岁出嫁,不止是因为一次丧事。所以郑氏注并说:‘父母丧事。’如果先前遭遇父亲丧服未除,就可以为母亲服三年丧,那么就是有变故二十四岁出嫁,不止二十三岁了。回答说:《内则》的说法,也是大概而言。稍微推迟不过一年,二十四岁出嫁,也不算晚】
【殇服:叔父、姑、兄弟、姐姐、妹妹、儿子、女儿、儿子的儿子、兄弟的儿子、女儿、儿子的嫡孙,共十一种人,长殇、中殇服大功,下殇服小功;庶孙、从父兄弟三种人,长殇、中殇服小功,下殇服缌麻。从祖父、从祖兄弟、从父兄弟的儿子、兄弟的孙子四种人,长殇服缌麻。伊川先生说:无服之殇,不再祭祀;下殇的祭祀,由父母主持,直到父母去世;中殇的祭祀,由兄弟主持,直到兄弟去世;上殇的祭祀,由兄弟的儿子主持,直到兄弟的儿子去世;如果成人而无后,由兄弟的孙子主持】
【为殇后者,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注云:言为后者,据承之也。殇无为人父之道,以本亲之服服之。疏云:为殇后者,谓大宗子在殇中而死,族人为后,大宗而不复后,此殇子为子也。以其父无殇义故也。既不后殇,而宗不可絶,今来为后殇者之人,不以殇者之为父,而依兄弟之服服此殇也。注言据承之者,既不与殇为子,则不应云为后。今言为后,是据已承其处为言也】
【期功缌服,横梁张子曰:近世丧祭无法度,惟致隆三年,自期以下未始有衰麻之变,祭先之礼一用流俗,节序燕防不严。先生继遭期功之丧,始治丧服轻重如礼,家祭始行四时之荐,曲尽诚絜,闻者始或疑笑,终乃信而从之,一变从古者甚众,皆先生倡之。又《诗》曰:有丧不勉,道终非少为亲嫌,老为衰,举世但知隆考妣功缌,不见我心悲】
为人后者,为其本宗服。图【详见防服补服】
【案本经记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报。又案大功章为人后者为其昆弟疏云:于本宗余亲皆降一等。其见于经及传注者,父母、舅姑、昆弟、姑姊妹及昆弟之殇而已。凡不见者,以此求之】
【有问安常习故是如何?先师朱文公曰:“云云。”如亲生父母子,合当安之。到得立为伯叔父后,疑于伯叔父有不安者,这也是理,合当如此。然而自古却有大宗无子,则小宗之子为之后,这道理又却重,只得安于伯叔父母,而不可安于所生父母。丧服则为所后父母服三年,所生父母只齐衰不杖期。有问仆议曰:“欧公説不是,韩公、曽公亮和之,温公、王珪议是。范镇、吕诲、范纯仁、吕大防皆弹欧公。但温公又于濮安懿王边礼数太薄,须于中自有斟酌可也。欧公之説断然不可。且如今有人为人役者,一日所后之父与所生之父相对坐,其子来唤所后父为父,终不成又唤所生父为父。这自是道理不如此。试坐仁宗于此,亦坐濮王于此,英宗过焉,终不成都唤两人为父。只縁众人道是死后为鬼神,不可考,胡乱呼都不妨,都不思道理不可如此。先时仁宗有诏云:“朕皇兄濮安懿王之子犹朕之子也。”此甚分明,当时只以此为据足矣】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本宗服。图【详见丧服】
【丧服小记: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己;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疏云:父母丧未小祥,而妻被夫遣归,值小祥,则随兄弟服三年之受。既已絶夫族,故其情更隆于父母也。若父母丧己小祥,而女被遣,其期服已除;若反本服,须随兄弟之节。兄弟小祥之后,无服变之节,故女遂止也。未练而反则期者,谓先有丧而为夫所出,今未小祥而夫命己反,则还夫家,至小祥而除,是依期服也。既练而反则遂之者,若还家己随兄弟服小祥服三年之受,而夫始命己反,则犹遂三年乃除,随兄弟故也。大功章: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疏云:为本亲降一等,是其常】
为姑姊妹女子女孙适人者服图。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不杖期。传曰:“何以期也?为其无祭主故也。”疏曰:“无主后者,人之所哀怜,不忍降之】
天子、诸侯正统、旁期服图【详见丧服及补服】
【案不杖期章】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传曰:「父母、长子,君服斩;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注云:「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曽祖。」疏曰:「郑意以父祖有废疾,必以今君受国于曽祖,不取受国于祖者。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则羣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曽祖。」赵商问:「己为诸侯,父有废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而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断,云何?」荅云:「父卒为祖后者三年斩,何疑?」赵商又问:「父卒为祖后者三年,已闻命矣。所问者,父在为祖如何?欲言三年,则父在;欲言期,复无主斩杖之宜,主丧之制,未知所定。」答曰:「天子诸侯之丧,皆斩衰无期。」又案司服:「凡凶事,服
译为殇子立后的人,为殇子立后的人,按照他本来的丧服等级来服丧。注解说:说“为后”,是依据继承宗祧而言的。殇子没有作为父亲的道理,所以按照原本亲属关系的丧服来服丧。疏解说:为殇子立后,是指大宗的长子如果在未成年时死去,族人中有人为他立后,大宗就不再另立继承人,这个殇子就作为儿子。这是因为他的父亲没有殇子的含义。既然不为殇子立后,而宗庙又不能断绝,现在来为殇子立后的人,不把殇子当作父亲,而是依照兄弟的丧服等级来为这个殇子服丧。注解说“依据继承而言”,既然不把殇子当作父亲,就不应该说“为后”。现在说“为后”,是依据他已经继承了那个位置来说的。
期、功、缌等级的丧服,横梁张子说:近世丧葬祭祀没有法度,只有对父母之丧才隆重地服三年之丧,自从期服以下,从未有过穿丧服的变化,祭祀祖先的礼仪一律采用世俗的做法,节令次序和宴饮防闲不严。先生接连遭遇期、功等级的丧事,开始按照礼制处理丧服的轻重,家中祭祀开始实行四季的荐享,极尽诚敬洁净,听到的人起初有的怀疑嘲笑,最终才信服并跟随他,改变古法的人很多,都是先生倡导的。又说《诗经》说:“有丧事不勉力,道终非少为亲嫌,老为衰,举世但知隆考妣功缌,不见我心悲。”
为人立后的人,为他本宗的亲属服丧。图【详见防服补服】
查《丧服经记》说为人立后的人,对兄弟降一等回报。又查《大功章》说为人立后的人,为他的兄弟服疏丧。疏解说:对本宗的其他亲属都降一等。在经文和传注中提到的,只有父母、舅姑、兄弟、姑姊妹以及兄弟的殇子而已。凡是没提到的,都以此类推。
有人问安常习故是怎么回事?先师朱文公说:“云云。”如果是亲生父母和儿子,应当安于这种关系。等到被立为伯叔父的后嗣,对于伯叔父有不安的感觉,这也是情理,应当如此。然而自古以来,如果大宗没有儿子,就让小宗的儿子为他立后,这个道理又很重,只能安于伯叔父母,而不能安于所生的父母。丧服方面,为所后父母服三年之丧,为所生父母只服齐衰不杖期。有人问,我议论说:“欧阳修的说法不对,韩琦、曾公亮附和,司马光、王珪的议论是对的。范镇、吕诲、范纯仁、吕大防都弹劾欧阳修。但是司马光对濮安懿王的礼数又太薄,必须在中间有所斟酌才可以。欧阳修的说法绝对不行。况且现在有人为人役使的,一天中,所后的父亲和所生的父亲相对而坐,他的儿子来叫所后的父亲为父,终究不能又叫所生的父亲为父。这自然是道理不这样。试着让仁宗坐在这里,也让濮王坐在这里,英宗经过,终究不能都叫两人为父。只是因为众人说死后是鬼神,无法考证,胡乱称呼都不妨碍,都不想想道理不能这样。先前仁宗有诏书说:‘朕皇兄濮安懿王的儿子就像朕的儿子一样。’这非常明确,当时只以此为依据就够了。”
出嫁的女儿,为她本宗的亲属服丧。图【详见丧服】
《丧服小记》:为父母服丧,未满小祥而改嫁,则服三年;已满小祥而改嫁,则停止;未满小祥而返回夫家,则服期;已满小祥而返回夫家,则继续服丧。疏解说:父母之丧未满小祥,而妻子被丈夫遣归,遇到小祥,就跟随兄弟服三年之丧的受服。既然已经断绝了夫族的关系,所以她对父母的情义更加隆重。如果父母之丧已满小祥,而女儿被遣归,她的期服已经除去了;如果返回本家服丧,必须跟随兄弟的节度。兄弟小祥之后,没有丧服变化的节度,所以女儿也就停止了。未满小祥而返回则服期,是指先前有丧事而被丈夫休弃,现在未满小祥而丈夫命令她返回,就回到夫家,到小祥时除去丧服,这是依照期服。已满小祥而返回则继续服丧,是指如果回家已经跟随兄弟服了小祥之丧和三年之丧的受服,而丈夫才命令她返回,那么就仍然继续服三年才除去,这是跟随兄弟的缘故。《大功章》:出嫁的女儿,为众兄弟服丧。疏解说:为本亲降一等,这是常例。
为姑、姊妹、女儿、孙女出嫁者服丧图。
【姑、姊妹、女儿出嫁而没有主祭的人,姑、姊妹回报服不杖期。传曰:“为什么服期呢?因为她们没有主持祭祀的人。”疏曰:“没有主后的人,是人们所哀怜的,不忍心降等服丧”】
天子、诸侯正统、旁期服丧图【详见丧服及补服】
【查《不杖期章》】为君主的父母、妻子、长子、祖父母服丧,传曰:“父母、长子,君主服斩衰;父亲去世后才为继承祖位的服斩衰。”注解说:“这是已经为君,而有父亲或祖父丧事的人,是指始封的君主。如果是继位的君主,那么他的父亲或祖父有废疾不被立为君。现在君主从曾祖那里接受国家。”疏解说:“郑玄的意思认为父亲祖父有废疾,必定是因为现在君主从曾祖那里接受国家,不取从祖父那里接受国家的情况。如果现在君主从祖父那里接受国家,祖父去世则群臣为他服斩衰,怎么能随从服期呢?所以郑玄认为新君主从曾祖那里接受国家。”赵商问:“自己为诸侯,父亲有废疾,不能处理国政、不能处理丧事,而为祖父服丧,制度的适宜,年月的断限,是怎样的?”回答说:“父亲去世为继承祖位的服三年斩衰,有什么疑问?”赵商又问:“父亲去世为继承祖位的服三年,已经听命了。所问的是,父亲在世时为祖父如何服丧?想说三年,则父亲在世;想说期,又没有主丧者斩衰杖期的适宜,主丧的制度,不知道如何确定。”回答说:“天子诸侯的丧事,都服斩衰没有期服。”又查《司服》:“凡凶事,服
弁服。」注云:「其服斩衰、齐衰。」疏云:「天子诸侯絶旁期,正絶之期犹不降,故兼云齐衰。其正服大功,亦似不降也。」大功章曰:「适妇。」注云:「适子之妇。」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适也。」既无所指斥,明闻之天子诸侯也。如是则为适孙之妇人当小功,今注止云斩衰、齐衰,以其正服齐衰是不降之首。然则王为适子斩衰,其为适孙、适曽孙、适▯孙、适来孙则皆齐衰。有适子者与适孙、孙妇亦如之。然则王礼亦适子死有适孙,适孙死有适曾孙,向下皆然也。又案丧服传云:「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天子之义亦当然。若虞舜之与汉髙,皆庶人起为天子,葢亦不臣诸父昆弟而有服也。先师朱文公因言:「孙为祖承重,顷在朝检此条不见,后归家检仪礼疏説得甚详,正与今日之事一般。」乃知书不看不办。旧来有明经科,便有人去读这般书,注疏都读过。自王介甫新经出,废明经学究科,人更不读书,卒有礼文之变更,无人晓得,为害不细】
译弁服。」注解说:“其服斩衰、齐衰。”疏解说:“天子诸侯断绝旁系期年之丧,正断绝的期年之丧尚且不降等,所以兼说齐衰。其正服大功,也似乎不降等。”《大功章》说:“适妇。”注解说:“适子之妇。”传文说:“为什么是大功?因为不降等对待适子。”既然没有特指斥责,显然是指天子诸侯。如果是这样,那么为适孙之妇应当服小功,现在注解说只服斩衰、齐衰,因为正服齐衰是不降等的首位。既然如此,王为适子服斩衰,其为适孙、适曾孙、适玄孙、适来孙则都服齐衰。有适子的,与适孙、孙妇也如此。既然如此,那么王礼也是适子死有适孙,适孙死有适曾孙,向下都是如此。又查《丧服传》说:“始封之君不臣属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属诸父而臣属昆弟。”天子的义理也当然如此。像虞舜与汉高祖,都是从庶人起而为天子,大概也不臣属诸父昆弟而有丧服。先师朱文公曾说:“孙为祖承重,前阵在朝廷检查这条规定没见到,后来回家检查《仪礼》疏解说得很详细,正与今日之事一般。”这才知道书不看不行。旧时有明经科,便有人去读这类书,注疏都读过。自从王介甫新经出,废除了明经学究科,人们更不读书,最终导致礼文有变更,无人知晓,为害不小】
大夫降服或不降图
【问丧祭之礼,至周公然后备。夏商而上,想甚简略。先师朱文公曰:「然亲亲、长长、贵贵、尊贤,夏商而上,大概只是亲亲、长长之意。到得周来,则又添得许多贵贵底礼数。如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期之丧,天子诸侯絶,大夫降。然诸侯大夫尊同,则亦不絶不降。姊妹嫁诸侯者,则亦不絶不降。此皆贵贵之义。上世想皆简略,未有许多降杀贵贵底礼数。凡此皆天下之大经,前世所未备。到得周公搜剔出来,立为定制,更不可易】
丈夫妇人为大宗服图【详见齐衰三月章】
【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算,如邦人。注云:与宗子有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期。长殇,大功衰九月;中殇,大功衰七月;下殇,小功衰五月。有大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三月,卒哭受以大功衰九月。其长殇、中殇,大功衰五月;下殇,小功衰三月。有小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三月,卒哭受以小功衰五月。其殇与絶属者同。有缌麻之亲者,成人及殇皆与絶属者同。疏云:自大功亲以下,尽小功亲以上,成人月数虽依本,皆服齐衰者,以其絶属者犹齐衰三月,明亲者无问大功、小功、缌麻,皆齐衰三月。既塟受服,乃始受以大功、小功衰也】
【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疏云:宗子母年七十已上,则宗子妻得与祭。宗人乃为宗子妻服】
已为母党服图【详见丧服】
【君母之父母,从母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则不服。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为君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出妻之子为】
【外祖父母无服,为慈母之父母无服,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先师朱文公曰:姊妹于兄弟,未嫁期,既嫁则降为大功。姊妹之身,知不降也,故姨母重于舅也。又问:从母之夫,舅之妻,皆无服,何也?曰:先王制礼,父族四,故由父而上为族曾祖父缌麻,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子之子,皆由父而推之也。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恩止于舅,故从母之夫,舅之妻,皆不为服,推不去故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乍看时似乎杂乱无纪,子细看则皆有义存焉】
母党为己服图【详见丧服】
姑姊妹之子,女子子及内外兄弟相报服【备见前图。女子子之子服缌,即外祖父母为外孙是也;姊妹之子服缌,即舅报甥是也;姑之子服缌,即舅之子报姑之子是也;舅之子,内兄弟也;姑之子,外凡弟也】
【伊川先生曰:报服,若姑之子为舅之子服,是也。异姓之服只是推得一重。若为母而推,则及舅而止;若为姑而推,可以及其子。故舅之子无服,却为既与姑之子为服,姑之子须当报之也。故姑之子、舅之子其服同】
妻为夫党服图
己为妻党服图【按服问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
妻党为己服图
无服为位哭
无服而为位者,唯嫂叔【虽无服,犹吊服加麻,袒免为位哭也。详见补服吊服加麻】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哭之,适室【以其正也】子为主,袒免。
哭踊【亲者主之免音问】夫入门右【北面辟正主辟音避】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狎则入哭【狎相习知者狎尸曰反】父在哭于妻之室【不以私丧于尊】非为父后者哭诸异室【疏曰:此一节论哭无服者之事,适室正寝也。礼女子适人者为昆弟,为父后者不降,以其正故也。故姊妹之夫为之哭于适室之中庭也。子为主者,子己子也,甥服舅缌,故命己子为主,受吊拜宾也。袒免哭踊者,冠尊不居肉袒上,必先免,故凡哭哀则踊,踊必先袒,袒必先免,故袒免哭踊也。夫入门右者,夫谓此子之父,即哭妻之兄弟者也。言夫者,据妻之为丧也。子既为主,位在东阶之下,西向,父入门右,近南而北向哭也。郑注知此北面者,郑推
译大夫降服或不降图
【关于丧祭的礼仪,到了周公时代才完备。夏商以前,大概非常简略。先师朱文公说:“然而亲近亲人、尊重长辈、尊重尊贵者、尊崇贤者,夏商以前,大概只是亲近亲人、尊重长辈的意思。到了周代,则又增添了许多尊重尊贵者的礼数。例如始封的君主不把叔伯兄弟当作臣下,受封君主的儿子不把叔伯当作臣下而把兄弟当作臣下,为期一年的丧服,天子诸侯断绝,大夫降等。然而诸侯大夫尊贵相同,那么也不断绝、不降等。嫁到诸侯家的姐妹,也不断绝、不降等。这些都是尊重尊贵者的义理。上古大概都很简略,没有这么多降等杀减、尊重尊贵者的礼数。凡此都是天下的大经,前世所未具备的。到了周公搜罗剔抉出来,立为定制,更不可更改】
丈夫妇人为大宗服图【详见齐衰三月章】
【记载宗子孤为殇者服丧,大功衰、小功衰,都服三个月。亲近的按月计算,如同国人。注说:与宗子有期亲关系的,成人服齐衰期。长殇,服大功衰九月;中殇,服大功衰七月;下殇,服小功衰五月。有大功亲关系的,成人服齐衰三月,卒哭之后改服大功衰九月。其长殇、中殇,服大功衰五月;下殇,服小功衰三月。有小功亲关系的,成人服齐衰三月,卒哭之后改服小功衰五月。其殇者与断绝亲属关系的相同。有缌麻亲关系的,成人及殇者都与断绝亲属关系的相同。疏说:自大功亲以下,尽小功亲以上,成人月数虽然依照本服,都服齐衰的,是因为断绝亲属关系的尚且服齐衰三月,明白亲近的无论大功、小功、缌麻,都服齐衰三月。下葬之后改服,才开始改服大功、小功衰也】
【宗子的母亲在世,那么不为宗子的妻子服丧。疏说:宗子母亲年七十以上,那么宗子妻子得以参与祭祀。宗人才为宗子妻子服丧】
已为母党服图【详见丧服】
【君母的父辈,从母君母在世,那么不敢不跟随服丧;君母不在世,那么不服丧。为君母立后者,君母去世,那么不为君母的亲属服丧;为君的君母母亲去世,那么不服丧。庶子为立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立后者,如同国人。出妻之子为】
【外祖父母无服,为慈母的父辈无服,母亲被休弃则为继母的亲属服丧,母亲去世则为其母亲的亲属服丧,为其母亲的亲属服丧则不为继母的亲属服丧】
【先师朱文公说:姐妹对于兄弟,未出嫁服期,已出嫁则降为大功。姐妹自身,知道不降等,所以姨母重于舅父。又问:从母的丈夫,舅父的妻子,都无服,为什么呢?回答说:先王制定礼仪,父族四,所以由父而上为族曾祖父服缌麻,姑之子,姐妹之子,女儿之子,都由父而推演也。母族三,母的父母的母亲,母的兄弟,恩情止于舅父,所以从母的丈夫,舅父的妻子,都不为服,推演不过去所以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乍看时似乎杂乱无纪,仔细看则皆有义理存焉】
母党为己服图【详见丧服】
姑姊妹之子,女子子及内外兄弟相报服【备见前图。女子子之子服缌,即外祖父母为外孙是也;姐妹之子服缌,即舅报甥是也;姑之子服缌,即舅之子报姑之子是也;舅之子,内兄弟也;姑之子,外凡弟也】
【伊川先生说:报服,如姑之子为舅之子服,是也。异姓之服只是推演得一重。若为母而推演,则及舅而止;若为姑而推演,可以及其子。所以舅之子无服,却为既与姑之子为服,姑之子须当报之也。所以姑之子、舅之子其服同】
妻为夫党服图
己为妻党服图【按服问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
妻党为己服图
无服为位哭
无服而为位者,唯嫂叔【虽无服,犹吊服加麻,袒免为位哭也。详见补服吊服加麻】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哭之,适室【以其正也】子为主,袒免。
哭踊【亲者主之免音问】夫入门右【北面辟正主辟音避】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狎则入哭【狎相习知者狎尸曰反】父在哭于妻之室【不以私丧于尊】非为父后者哭诸异室【疏曰:此一节论哭无服者之事,适室正寝也。礼女子适人者为昆弟,为父后者不降,以其正故也。故姊妹之夫为之哭于适室之中庭也。子为主者,子己子也,甥服舅缌,故命己子为主,受吊拜宾也。袒免哭踊者,冠尊不居肉袒上,必先免,故凡哭哀则踊,踊必先袒,袒必先免,故袒免哭踊也。夫入门右者,夫谓此子之父,即哭妻之兄弟者也。言夫者,据妻之为丧也。子既为主,位在东阶之下,西向,父入门右,近南而北向哭也。郑注知此北面者,郑推
子既为主,在阼阶下西向,父不为主,若又西向便似二主,故入门右而北面,示辟为主之处也。郑所以知父必北面者,曽子问云:「卫灵公吊季康子,鲁哀公为主,康子立于门右北面辟主人之位也。」父在哭于妻之室者,若父在则适室,由父故,但于妻室之前哭之,亦子为主,使人立于门外也。非为父后者哭诸异室者,案奔丧礼,妻之党哭诸寝,此哭于适室及异室者,寝是大名,虽适室及妻室异室,摠皆曰寝。此云子哭踊,上文申祥之哭言思妇人倡踊,知夫入门右亦踊,但文不备耳】曽子曰:「小功不为位也者,是委巷之礼也【讥之也,位谓以亲戚叙列哭也,委巷犹街里委曲所为也街音佳】子思之哭嫂也为位【善之也,礼嫂叔无服】妇人倡踊【有服者娣姒妇小功倡先也倡昌尚反】申祥之哭言思也亦然【説者曰:言思子防之子申详妻之昆弟亦无服,过此以往独哭不为位檀弓】
译儿子既然作为主祭者,站在阼阶之下面向西,父亲不作为主祭者,如果也面向西,就好像有两个主祭者,所以父亲进入大门后站在右侧面向北,以示避开主祭者的位置。郑玄之所以知道父亲一定面向北,是因为《曾子问》中说:“卫灵公吊唁季康子,鲁哀公作为主祭者,康子站在门右侧面向北,以避开主祭者的位置。”父亲在妻子居室哭泣的情况,如果父亲在世,则去正室,因为父亲的原因,只是在妻子居室前哭泣,也是儿子作为主祭者,派人站在门外。不是为父亲服丧的人在其他房间哭泣的情况,根据《奔丧礼》,妻子的亲属在寝室哭泣,这里在正室和异室哭泣,寝室是大的名称,虽然正室和妻子居室、异室不同,总称都叫寝室。这里说儿子哭泣跳跃,上文申祥的哭泣提到思妇倡导跳跃,知道丈夫进入门右侧也跳跃,只是文字没有完备罢了。曾子说:“小功之丧不设位,这是街巷里的礼仪。”(这是讥讽这种做法,位是指按照亲戚关系排列哭泣,委巷是指街巷曲折之处,街音佳。)子思为嫂子哭泣时设位。(这是赞扬这种做法,礼制规定叔嫂之间没有服丧义务。)妇人倡导跳跃。(有服丧关系的小功之亲,如娣姒妇,小功之丧倡导先跳,倡音昌尚。)申祥为言思哭泣也是如此。(解说者说:言思是子防的儿子,申详妻子的兄弟也没有服丧义务,超过这个程度,独自哭泣不设位,见《檀弓》。)
【勉斋先生尝曰:此两条是一类事,皆是无服为位而哭,又有妇人倡踊与子为主一节,与其它条不甚相类,合附何处?拟议未定者,久之。今不幸梁木其坏,无从订定。又《礼编》十五卷系成书,无从附入,姑附于此】
臣为君服图
【凡内宗外宗皆据有爵者,内宗有二】
【周礼内女之有爵者,谓同姓之女,是一也;杂记云:君之五属之内女,是二也】
【外宗有三:周礼外宗之女,有爵通卿大夫之妻,一也】
【君之姑姊妹之女,舅之女,从母,是二也。诸侯外宗之妇,若姑之子妇,从母之子妇,是三也。案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疏云:「此文外宗是诸侯外宗之妇也。若姑之子妇,从母之子妇,其夫是】
【君之外亲为君服斩,其妇亦名外宗,为君服期。又案: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也。注云:外宗谓姑姊妹之女,舅之女及从母皆是也。疏云:此外宗与前章外宗为君别也】
臣从君服图
【臣为君之祖父母服,按郑注云:此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曽祖。注云: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则羣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曽祖,故君服斩,臣从服期。臣为君之父服,案前注亦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祖,故君服斩,臣从服期。已上二条详见正统服图。君之母非夫人,则羣臣无服,惟近臣及仆骖乘从服。臣之妻于夫人无服,士之子及庶人为君之夫人无服】
君为臣服图【君为臣服,吊服。互见吊服图】
【先师朱文公曰:仪礼不是古人预作一书如此。初闲只以义起,渐渐相袭行得好,只管巧。至于情文极细密极周致处,圣人见此意思好,故录成书。只看古人君臣之际,如君临臣丧,坐抚当心,要绖而踊。今日之事,至于死生之际,忽然不相关,不啻如路人。所谓君臣之义,安在?祖宗时于旧执政亦尝亲临,自渡江以来一向废此。只秦桧之死,髙宗临之后,来不复举云云。有言本朝于大臣之丧待之甚厚,因举哲宗哀临温公事。先师朱文公曰:温公固是如此,至于甞为执政已告老而死,祖宗必为之亲临。罢乐看古礼,君于大夫小敛往焉,大敛往焉,于士既殡往焉,何其诚爱之!至今乃恝然。古之君臣所以事事做得成,縁是亲爱一体】
公族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公素服不举,如其伦之丧,无服。妾为君及其党服,图【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女君服见妻为夫党图】
【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女君死,则妾为女君之党服;摄女君则不为先女君之党服】公卿大夫士为妾服图。
【女君于妾无服,天子诸侯于妾无服】
五服义例
五服衰冠升数
【斩衰三年,正服衰三升,▯六升。既塟,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义服,衰▯六升。既塟,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齐衰三年,齐衰期,齐衰不□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塟,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正服,衰三升,冠八升。既塟,以其冠为受衰八升】
【冠九升,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既塟,以其冠为。受衰九汁,冠十升,齐衰三月,义服衰六升。▯九升无受】
【大功九月殇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无受,成人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塟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十一升,自斩哀至大功降服,凡八条,冠皆校衰三等,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塟以其冠为受】
【衰十升,冠十;一升,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塟,以其冠为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已上二】
【条冠皆,校衰二等。繐衰裳,冠八升。既】
【塟除之小功五 月□降 服衰十升▯升同无受 成人降 服衰十升▯升同即葛五月无 受正服 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 受义服 衰十二升冠升】
【同即葛五月无受缌麻,三月降。正义】
【同衰冠升,同无受。已上衰冠升数,并受服。出本经记,贾氏疏详见丧服制度衰裳条。又有既练】
降正义服例
【斩衰三年正服衰三升】
【父父为长
译勉斋先生曾说:这两条属于同一类事情,都是没有丧服却设灵位而哭,又有妇人带领跳跃以及儿子作为主丧者这一节,与其他条目不太相似,应该附在哪里?反复推敲,久久未能确定。如今不幸先生去世,无法再加以订正。又因《礼编》十五卷已是成书,无法附入其中,暂且附在此处。
臣为君服图
【凡是内宗和外宗,都依据有爵位者来定,内宗有两种情况】
【《周礼》中内女有爵位的,指的是同姓的女儿,这是第一种;《杂记》说:国君五服以内的女性亲属,这是第二种】
【外宗有三种情况:《周礼》中外宗的女儿,有爵位的,通指卿大夫的妻子,这是第一种】
【国君的姑母、姐妹的女儿,舅母的女儿,姨母,这是第二种。诸侯外宗的妇女,如姑母儿媳,姨母儿媳,这是第三种。按《礼记》说夫人如同外宗为国君服丧,疏解说:这里的外宗是指诸侯外宗的妇女。如姑母的儿媳,姨母的儿媳,她们的丈夫是】
【国君的外亲为国君服斩衰,她们的妻子也叫外宗,为国君服齐衰期年。又按:外宗为国君夫人服丧,如同内宗一样。注解说:外宗指的是姑母、姐妹的女儿,舅母的女儿以及姨母等。疏解说:这里的外宗与前章外宗为国君服丧不同】
臣从君服图
【臣为君祖父母服丧,按郑玄注说:这是指开国君主。如果是继位的君主,那么他的父亲或祖父因残疾未被立为君,现在的君主是从曾祖那里继承国家。注解说:如果现在的君主是从祖父那里继承国家,祖父去世则群臣为他服斩衰,怎么能随从服齐衰期年呢?所以郑玄认为新君是从曾祖那里继承国家,所以君主服斩衰,臣子随从服齐衰期年。臣为君父服丧,按前面的注也说这是指开国君主。如果是继位的君主,那么他的父亲因残疾未被立为君,现在的君主是从祖父那里继承国家,所以君主服斩衰,臣子随从服齐衰期年。以上两条详见正统服图。君主的母亲如果不是夫人,那么群臣没有丧服,只有近臣以及仆从、陪乘者随从服丧。臣的妻子对夫人没有丧服,士的儿子以及平民对君主的夫人没有丧服】
君为臣服图
【君主为臣子服丧,穿吊服。详见吊服图】
【先师朱文公说:《仪礼》不是古人预先写成这样的一本书。起初只是根据义理兴起,渐渐沿袭实行得很好,只管巧妙。至于情感与礼仪极其细密周致之处,圣人看到这种意思很好,所以记录成书。只看古人君臣之间,如君主亲临臣子丧礼,坐着抚胸,要系丧带而跳跃。今天的事情,到了生死之际,忽然互不相关,简直像路人一样。所谓的君臣之义,在哪里?祖宗时代对于旧执政大臣也曾亲临吊唁,自从渡江以来一向废除了这个礼节。只有秦桧去世,高宗亲临之后,后来就不再举行了等等。有人说本朝对大臣的丧事待遇很优厚,因此举出哲宗哀悼亲临司马光丧事的事例。先师朱文公说:司马光固然如此,至于曾经担任执政已告老而死,祖宗必定为他亲临吊唁。停止音乐看古礼,君主对大夫小敛时前往,大敛时前往,对士人既殡时前往,多么真诚爱护啊!到现在却冷漠无情。古代君臣之所以事事都能做成,是因为亲爱一体】
公族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公素服不举,如其伦之丧,无服。妾为君及其党服,图
【妾为君主的亲属服丧可以与女君相同,女君服丧见妻为夫党图】
【妾跟随女君被休出,就不为女君的儿子服丧;女君去世,那么妾为女君的亲属服丧;代理女君就不为先女君的亲属服丧】公卿大夫士为妾服图。
【女君对妾没有丧服,天子诸侯对妾没有丧服】
五服义例
五服衰冠升数
【斩衰三年,正服衰三升,〇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义服,衰〇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齐衰三年,齐衰期,齐衰不□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正服,衰三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
【冠九升,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九汁,冠十升,齐衰三月,义服衰六升。〇九升无受】
【大功九月殇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无受,成人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〇十一升,自斩哀至大功降服,凡八条,冠皆校衰三等,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
【衰十升,冠十;一升,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已上二】
【条冠皆,校衰二等。繐衰裳,冠八升。既】
【葬除之小功五 月□降 服衰十升〇升同无受 成人降 服衰十升〇升同即葛五月无 受正服 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 受义服 衰十二升冠升】
【同即葛五月无受缌麻,三月降。正义】
【同衰冠升,同无受。已上衰冠升数,并受服。出本经记,贾氏疏详见丧服制度衰裳条。又有既练】
降正义服例
【斩衰三年正服衰三升】
【父父为长
【女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父卒,然后为祖父后者服斩】
【义服衰三升有半,诸侯为天子】
【君,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齐衰三年降服衰四升】
【父卒为母继母如母】
【慈母如母,记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正服衰五升母为长子】
【妾为君之长子齐衰杖期】
【正服衰五升。父在为母,按父在为母,乃降齐衰三年而为杖期。当是降服,经传注疏无明文,当考】【妻出妻之子为母】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齐衰不杖期】
【降服,衰四升,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正服衰五升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大夫之适子为妻不降】
【昆弟众子】
【昆弟之子,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不降】
【适孙,女子子适人者,为其昆弟之为父后者,不降。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不降。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女子子为祖父母,不降。大夫之子为世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不降。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为士者,不降】
【义服衰六升为夫之君】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妾,为女君】
【妇为舅姑继父同居者】
【夫之昆弟之子齐哀三月】
【义服六升寄公为所寓】
【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为旧君,君之母妻】
【庶入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继父不同居者曽祖父母】
【大夫为宗子旧君】
【曽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不降。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曽祖父母下降】
【大功无受者降服衰七升】
【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叔父之长殇,中殇】
【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
【适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之长殇,中殇】
【公为适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适子之长殇,中殇】
【义服九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大功九月降服衰七升】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大夫为世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正服衰八升从父昆弟】
【庶孙适妇不降】
【侄丈夫妇人服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不降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有出降无尊降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有出降无尊降】
【义服衰九升,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
【繐衰裳义服衰四升半】
【诸侯之大夫为天子殇,小功】
【降服衰十升叔父之下殇】
【适孙之下殇昆弟之下殇】
【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之长殇;従父昆弟之长殇】
【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义服十二升】
【夫之叔父之长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
【小功五月降服衰十升】
【从父姊妹孙适人者】
【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
【正服衰十一升,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
【从祖昆弟外祖父母】
【从祖丈夫妇人报庶妇】
【君母之父母,从母,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
【义服衰十二升,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
【缌麻三月,降服十五升,抽其半】
【庶孙之中殇,注亡,中当作下。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
【从父昆弟侄之下殇,从母之长殇,报】
【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昆弟
译女儿出嫁后返回父亲家居住,为父亲守丧三年。父亲去世后,然后为祖父的后代服斩衰。
义服,衰布三升半,诸侯为天子服丧。
国君,公、士、大夫的众臣,为他们的主君服丧,用布带和草鞋。
齐衰三年降等服丧,衰布四升。
父亲去世后,为母亲、继母如同母亲服丧。
慈母如同母亲,记载祖父去世后,然后为祖母的后代服丧三年。
正服,衰布五升,母亲为长子服丧。
妾为国君的长子服齐衰杖期。
正服,衰布五升。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按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是将齐衰三年降等为杖期。这应当是降等服丧,但经传注疏没有明文规定,应当考证。妻子被休弃后,她的儿子为母亲服丧。
父亲去世后,继母改嫁,跟随继母的人为她服丧,彼此回报,服齐衰不杖期。
降等服丧,衰布四升,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丧,彼此回报。
女子出嫁后,为其父母服丧,公的妾以及士的妾,为其父母服丧。
正服,衰布五升,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大夫的嫡子为妻子服丧不降等。
兄弟众子。
兄弟的儿子,大夫的庶子为嫡子,兄弟不降等。
嫡孙,女子出嫁后,为其兄弟中为父亲后者服丧,不降等。姑母、姐妹,女子出嫁后无主者,姑母、姐妹彼此回报,不降等。公的妾、大夫的妾,为其子女、女子为祖父母服丧,不降等。大夫的儿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女、兄弟、兄弟的儿子、姑母、姐妹,女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服丧,只有子女不回报,不降等。大夫为祖父母,嫡孙为士者,不降等。
义服,衰布六升,为丈夫的主君服丧。
为主君的父母、妻子、长子、祖父母、妾,为女君服丧。
媳妇为公婆、同居的继父服丧。
丈夫的兄弟的儿子,服齐衰三月。
义服,衰布六升,寄公为所寄居的国家服丧。
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的母亲、妻子为旧主君,主君的母亲、妻子。
庶人入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子、长子为旧国君服丧。
不同居的继父,曾祖父母。
大夫为宗子、旧主君服丧。
曾祖父母为士者,如同众人不降等。女子出嫁者,未出嫁者为曾祖父母降等服丧。
大功无受者降等服丧,衰布七升。
子女、女子之子的长殇、中殇,叔父的长殇、中殇。
姑母、姐妹的长殇、中殇,兄弟的长殇、中殇。
嫡孙的长殇、中殇,大夫的庶子为嫡兄弟的长殇、中殇。
公为嫡子的长殇、中殇;大夫为嫡子的长殇、中殇。
义服,衰布九升,丈夫的兄弟的儿子,女子的长殇、中殇。
大功九月降等服丧,衰布七升。
姑母、姐妹、女子出嫁者,为人后者,为其兄弟服丧。
女子出嫁者,为众兄弟;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女、兄弟,兄弟的儿子为士者,公的庶兄弟;大夫的庶子为母亲;妻子的兄弟,女子出嫁者,未出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母、姐妹服丧。
正服,衰布八升,从父兄弟。
庶孙、嫡妇不降等。
侄、丈夫、妇人服公的庶兄弟、大夫的庶子,皆为其从父兄弟中为大夫者服丧,不降等。大夫、大夫的妻子、大夫的儿子、公的兄弟,为姑母、姐妹、女子嫁于大夫者服丧,有出降无尊降。君为姑母、姐妹、女子嫁于国君者服丧,有出降无尊降。
义服,衰布九升,丈夫的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为丈夫的兄弟之妇,人子出嫁者,大夫的妾,为君的庶子服丧。
繐衰裳,义服,衰布四升半。
诸侯的大夫为天子殇服小功。
降等服丧,衰布十升,叔父的下殇。
嫡孙的下殇,兄弟的下殇。
大夫庶子为嫡兄弟的下殇,姑母、姐妹、女子的下殇。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的长殇;从父兄弟的长殇。
兄弟的儿子,女子的下殇,侄、庶孙,丈夫、妇人的长殇。
大夫、公的兄弟,大夫的儿子为其兄弟,庶子、姑母、姐妹、女子的长殇,大夫的妾为庶子的长殇,义服,衰布十二升。
丈夫的叔父的长殇,丈夫的兄弟的子女、女子的下殇。
小功五月降等服丧,衰布十升。
从父姐妹、孙出嫁者。
为人后者,为其姐妹出嫁者,大夫,大夫的儿子,公的兄弟,为从父兄弟,庶孙,姑母、姐妹,女子出嫁者,大夫的妾,为庶子出嫁者服丧。
正服,衰布十一升,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彼此回报。
从祖兄弟,外祖父母。
从祖丈夫、妇人,彼此回报,庶妇。
君母的父母的,从母,君子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丧。
义服,衰布十二升,丈夫的姑母、姐妹、娣姒妇,彼此回报。
缌麻三月,降等服丧,衰布十五升,抽其半。
庶孙的中殇,注亡,中当作下。从祖父、从祖兄弟的长殇。
从父兄弟、侄的下殇,从母的长殇,彼此回报。
从父兄弟之子的长殇,兄弟
之孙之长殇】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正服升数,与降服同】
【族曽祖父母族祖父母】
【族父母族昆弟 庶孙之妇】
译曾孙为长殇
庶子作为父亲继承人的,为其母所服的丧服等级提升,与降等服丧相同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
族父母、族兄弟,庶孙的媳妇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外孙从祖昆弟之子,曽孙】
【父之姑 从母昆弟甥 壻】
【妻之父母,姑之子,舅,舅之子】
【君母之昆弟义服升数与降服同】
【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夫之姑姊妹之长殇】
【士为庶母贵臣贵妾】
【乳母夫之诸祖父母报】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案《仪礼》经传,尝论降服而无正服、义服之文。惟疏家之説,则又有降、有正、有义三等。子为父,臣为君,妻为夫之等,是正斩;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之等,是义斩;姑姊妹出适之等,为降;妇人为夫之族类,为义。后之言礼者,皆宗之,则其説有不可废者。惟疏衰三年与不杖二章,其説不同。案《疏衰期》传疏曰:降服齐衰四升,正服齐衰五升,义服齐衰六升。又案《丧服记》斩衰三升,疏曰:齐衰降服四升,正服五升,义服六升。又曰:降服四升,此据父卒为母齐衰三年而言者。夫父卒为母齐衰三年,而谓之降服者,以子为父母恩爱本同,今为父斩衰三升,为母齐衰四升,是为父厌降斩衰三升而为齐衰四升也。亦如殇大功、小功章有降、有正、有义,而降服最重,葢以殇故降齐衰而为大功,或降大功而为小功也。又案不杖章疏曰:此章有降、有正、有义。夫不杖章所以有降服者,谓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之类,皆是降斩衰齐衰三年而为不杖期也。此义亦甚明白,无可疑者。故今据此义例,开列在前。又案疏家于防服篇首第五明丧服章次,以精麤为序,其説又曰:三年齐衰但有正而无降、义,则与《疏衰期》传、《丧服记》疏所説不同。又谓不杖章有正、有义而无降,亦与不杖章疏文不同。合观诸説,自相抵牾,此不可晓,当考】
从报名加生服例
降正义服之中,其取义又有不同者:有从服,有报服,有加服,有名服,又有生服。
【从服妇为舅姑不杖期,妻从大而服】
【为夫之君不杖期,妻从夫而服;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不杖期;臣从君而服,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功;妻从夫而服,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大功;妻从君而服,君母之父母从母小功;子从母而服,妻之父母缌;夫从妻而服】
【舅缌子从母而服,君母之昆弟缌子从母而服,详见母党服图】
【报服,继母嫁,从为之服,报杖期】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不杖期;昆弟之子,不杖期;世叔父,报】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不杖期;夫之昆弟之子不杖期;世叔母、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不杖期;唯子不报,侄丈夫、妇人报大功】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小功,从祖丈夫妇人报小功】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小功,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缌】
【从母之长殇,报缌夫之诸祖父母,报缌】
【甥缌舅报壻缌妻之父母报】
【姑之子缌舅之子报名服】
【世母、叔母不杖期,以母名服;士为庶母缌,以母名服】
【乳母缌,以母名服,从母昆弟缌,以母名服】
【加服为外祖父母小功】以尊加也,外亲也,服不过缌,以言祖是尊名,故加至小功,以名加也【从母丈夫妇人报小功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小功】以慈己加也
【生服 夫之娣姒妇报小功】以其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以其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案蜀谯周曰若不本夫为伦唯取同室而已则亲娣姒与堂娣姒不应有殊妇人于夫之昆弟本有大功之伦从服其妇有小功之伦于夫从父昆弟有小功之伦从服其妇有缌麻之伦也夫以逺之而不服故妇从无服而服之然则初而异室犹自以其伦服】
【始死变服图注见变除服本篇崔氏及汉戴徳説案问丧云亲始死笄纚注云】
【亲谓父母也,则是斩衰与齐衰同,但男子去笄纚,妇人去笄而纚耳。案《仪礼》注,但有斩衰、齐衰之别,则为母改服无异旁亲。今异旁亲,今从】
【案崔氏云:始死,加
译从祖姑、姐妹出嫁者,服丧相报;外孙、从祖兄弟之子、曾孙。
父亲的姑母;从母兄弟的甥;女婿。
妻子的父母,姑母的儿子,舅父,舅父的儿子。
君母(嫡母)的兄弟,义服的升数与降服相同。
丈夫的叔父的中殇、下殇,丈夫的姑母、姐妹的长殇。
士人为庶母、贵臣、贵妾服丧。
乳母,丈夫的各代祖父母,服丧相报。
为丈夫的从父兄弟的妻子服丧,查考《仪礼》经传,曾论述降服,却没有正服、义服的条文。只有疏家的说法,又有降、正、义三等。儿子为父亲,臣子为君主,妻子为丈夫等,是正斩;诸侯为天子,臣子为君主等,是义斩;姑母、姐妹出嫁等,是降服;妇女为丈夫的族类,是义服。后来谈论礼制的人,都尊崇这种说法,那么这种说法有不可废弃之处。只有疏衰三年与不杖期两章,说法不同。查考《疏衰期》传疏说:降服齐衰四升,正服齐衰五升,义服齐衰六升。又查考《丧服记》斩衰三升,疏说:齐衰降服四升,正服五升,义服六升。又说:降服四升,这是依据父亲去世后为母亲服齐衰三年而言的。父亲去世后为母亲服齐衰三年,而称之为降服,是因为儿子对父母的恩爱本相同,现在为父亲服斩衰三升,为母亲服齐衰四升,这是为父亲压抑降下斩衰三升而改为齐衰四升。也如同殇服的大功、小功章中有降、有正、有义,而降服最重,大概是因为殇的缘故降齐衰而为大功,或降大功而为小功。又查考不杖章疏说:此章有降、有正、有义。不杖章所以有降服,是指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女子出嫁者为其父母之类,都是降斩衰齐衰三年而为不杖期。这义理也很明白,无可怀疑。所以现在依据这义例,列在前面。又查考疏家在缌服篇首第五明丧服章次,以精细粗疏为序,其说法又说:三年齐衰只有正服而没有降服、义服,这与《疏衰期》传、《丧服记》疏所说不同。又说:不杖章有正服、义服而没有降服,也与不杖章疏文不同。综合观看各种说法,自相矛盾,这不可理解,应当考证。
从服、报服、名服、加服、生服条例
降服、正服、义服之中,其取义又有不同:有从服,有报服,有加服,有名服,又有生服。
从服:妇女为公婆服不杖期,妻子跟随丈夫而服丧;
为丈夫的君主服不杖期,妻子跟随丈夫而服丧;为君主的父母,妻子、长子为祖父母服不杖期;臣子跟随君主而服丧,丈夫的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服大功;妻子跟随丈夫而服丧,大夫的妾为君主的庶子服大功;妻子跟随君主而服丧,君母的父母的从母服小功;儿子跟随母亲而服丧,妻子的父母服缌麻;丈夫跟随妻子而服丧;
舅父服缌麻,儿子跟随母亲而服丧,君母的兄弟服缌麻,儿子跟随母亲而服丧,详见母党服图;
报服:继母改嫁,跟随她服丧,报服杖期;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服,不杖期;兄弟的儿子,不杖期;世叔父,报服;
姑母、姐妹、女子出嫁无主者,姑母、姐妹服不杖期;丈夫的兄弟的儿子服不杖期;世叔母、大夫的儿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兄弟、兄弟的儿子;姑母、姐妹、女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服不杖期;只有儿子不报服,侄丈夫、妇人报服大功;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服小功,从祖丈夫妇人报服小功;
丈夫的姑母、姐妹、娣姒妇报服小功,从祖姑、姐妹出嫁者报服缌麻;
从母的长殇,报服缌麻,丈夫的各代祖父母,报服缌麻;
甥服缌麻,舅父报服,女婿服缌麻,妻子的父母报服;
姑母的儿子服缌麻,舅父的儿子报服,名服;
世母、叔母服不杖期,以母名服;士人为庶母服缌麻,以母名服;
乳母服缌麻,以母名服,从母兄弟服缌麻,以母名服;
加服:为外祖父母服小功,以尊加也,外亲也,服不过缌,以言祖是尊名,故加至小功,以名加也;从母丈夫妇人报服小功,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服小功,以慈己加也;
生服:丈夫的娣姒妇报服小功,以其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为丈夫的从父兄弟的妻子,以其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查考蜀谯周说:若不本夫为伦,唯取同室而已,则亲娣姒与堂娣姒不应有殊。妇人于夫的兄弟本有大功之伦,从服其妇有小功之伦;于夫从父兄弟有小功之伦,从服其妇有缌麻之伦也。夫以远之而不服,故妇从无服而服之。然则初而异室,犹自以其伦服。
始死变服图注见变除服本篇,崔氏及汉戴德说。查考《问丧》云:亲始死,笄纚。注云:
亲谓父母也,则是斩衰与齐衰同,但男子去笄纚,妇人去笄而纚耳。查考《仪礼》注,但有斩衰、齐衰之别,则为母改服无异旁亲。今异旁亲,今从;
查考崔氏云:始死,加
素冠于笄纚之上。始死去冠,惟留笄纚,不应遽加素冠于笄纚之上。案《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疏云:将小敛,去笄纚,着素冠。视敛讫,投冠而括发。当以《丧服小记》之疏为正】
译素冠戴在笄和纚的上面。人刚去世时脱去冠帽,只留下笄和纚,不应当立刻把素冠加在笄和纚之上。查考《丧服小记》说:“斩衰之服,用麻绳束发。”孔颖达疏解释说:“将要小敛时,去掉笄和纚,戴上素冠。视敛完毕,摘下素冠,用麻绳束发。”应当以《丧服小记》的疏解为正确。
将小敛变服图
环绖【杂记云:小敛环绖,公、大夫、士一也。注云:环绖一股,所谓纒绖也。士素委貌,大夫以上素爵弁而加此绖焉。疏云:亲始死去冠,今至小敛不可无饰。士素委貌,大夫以上素弁,而贵贱悉得加此环绖也。知以一股而纒者,若是两股相交则谓之绞。今云环绖,是周囘纒绕之名。又郑注弁师云:环绖者,大如缌之麻绖,纒而不纠。今案缌绖之大,见袭绖带图】
素爵弁【案《杂记》注:“大夫以上素爵弁。”疏:“大夫以上素爵弁者,《杂记》云:‘大夫与殡亦弁绖。’以大夫与他殡尚弁绖,则其子弁绖明矣。诸侯以上尊,固宜弁绖。今按《司服》:“凡吊事弁绖服。”疏云:“爵弁之形,以木为体,广八寸,长尺六寸,以三十升布染为爵头,色赤多黒少。今为弁绖之弁,其体亦然,但不同爵色之布,而用素为之,故云如爵弁而素】
素委貌【案杂记注云:素委貌。疏云:知士素委貌者,武叔投冠括发,诸侯之大夫当天子之士也。案士冠礼:主人▯冠朝服,注云:▯冠委貌也。▯者冠与服同色,身着▯端则首着▯冠。凡服▯端必兼言委貌。刘定公云:吾与子端委以治民,晏平仲端委立于虎门之外是也。是知▯冠即委貌是也。但委貌制度今无所考,惟汉舆服志云:委貌冠皮弁冠同制,长七寸,髙四寸,制如覆杯,前髙广,后卑鋭。但委貌用皂缯为之,若丧礼以素为之】
湥衣【案:崔氏变除,云自始死至成服,白布湥衣不改。然则旁亲屦亦不改欤】
【今案杂记小敛环绖注云:大夫以上素爵弁而加此绖焉。又丧大记:君将大敛,子弁绖即位于序端。又案曽子问云:麻弁绖。注曰:弁而加环绖。此三条与司服弁师所谓吊服弁绖其制并同。此若可疑者,又案杂记小敛环绖疏家引郑注弁师云:环绖者大如缌之绖纒而不纠。今此所谓彼经注也,则是疏家已合小敛环绖与吊事弁绖二者而为一矣。岂弁绖本为吊服而设?然亲始死,孝子去冠,或在道,或小敛、大敛不可无饰,故大夫以上亦必素弁而加环绖欤?又案杂记云:大夫与殡亦弁绖,以大夫视它殡尚弁绖,则其子弁绖视敛明矣。崔氏变除乃云:爵弁委貌环绖乃括发之后始用之,其不然又明矣。又案士丧礼:主人拜宾之后乃奠之前云袭绖,所谓绖者首绖与要绖散带之缌称,则知散带在乃奠之前。今杂记小敛环绖注家乃加散带二字,注説非是】
髺发免髽图
髺发【士丧礼云:主人髺发,袒。注云:始死将斩衰者,鸡斯。今至小敛变,又将初丧服也。髺发者,去笄纚而紒,用麻为之,状如今之着防头矣。自项中而前交于额上,▯绕紒也。今文髺作括。今案丧服小记云: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疏云:为母初丧至小敛后括发,与父礼同。至尸出堂,子拜宾事之时,犹与为父不异。唯为父则括发以至大敛而成服。若母丧则袭绖带,乃奠则已着布免矣。此为母与父异者也】
免【士丧礼云:众主人免。注云:始死将齐衰者素冠。今至小敛将袒以免代冠。免之制未闻。旧説以为如冠状,广一寸,用布为之,状如今之着防头矣。亦自项中而前交于额上,却绕紒也案:此经文唯言众主人,而贾氏士丧记疏云:齐衰以下至缌麻首皆免也其所用布之升数未详】
髽【士丧礼云:妇人髽于室。注云:始死,将斩衰妇人去笄而纚;将齐衰妇人骨笄而纚。今至小敛,尽去笄纚而露紒也。髽之异于髺发者,既去纚而以发为大紒,如今妇人露紒其象也。其用麻布,亦如着防头者。疏云:将斩衰妇人去笄纚而麻髽;将齐衰妇人去骨笄与纚而布髽也。其大功以下之髽,案贾氏疏,则自齐衰以下至缌皆布髽】
【右括发免髽,乃小敛至大敛未成服之制。又有变礼,括发免髽者,奔丧是也。有启殡见棺柩,变同小敛之时者,既夕礼,丈夫髽散带垂是也。大要不出此三节,而免之用为尤广。葢丧礼未成服以前,莫重于袒括发。《檀弓》曰:“袒括发,去饰之甚也。”括发以麻,免以布。又曰:“
译小敛时改变服饰的图示
环绖【《杂记》说:小敛时戴环绖,公、大夫、士都是一样的。郑玄注说:环绖是一股麻绳,也就是所谓的缠绖。士戴素色的委貌冠,大夫以上戴素色的爵弁,并加上这种环绖。孔颖达疏说:亲人刚死时去掉冠饰,但到了小敛时不可没有装饰。士戴素色委貌冠,大夫以上戴素色爵弁,无论贵贱都可以加上这种环绖。知道是用一股麻绳缠绕的,如果是两股相交则称为绞。现在说环绖,是周回缠绕的名称。又郑玄注《弁师》说:环绖,大小如同缌麻的麻绖,缠绕而不绞结。现在查考缌麻绖的大小,可见袭绖带图】
素爵弁【查考《杂记》注:“大夫以上戴素爵弁。”疏说:“大夫以上戴素爵弁,《杂记》说:‘大夫参加他人的葬礼也戴弁绖。’因为大夫参加他人葬礼尚且戴弁绖,那么他的儿子戴弁绖就明确了。诸侯以上地位尊贵,固然应当戴弁绖。现在查考《司服》:‘凡是吊丧之事,都戴弁绖。’疏说:‘爵弁的形状,以木头为胎体,宽八寸,长一尺六寸,用三十升布染成爵头颜色,红色多黑色少。现在作为弁绖的弁,其胎体也一样,只是不用爵色的布,而用素色布制作,所以说像爵弁但是素色的】
素委貌【查考《杂记》注说:素委貌。疏说:知道士戴素委貌,是因为武叔投冠括发,诸侯的大夫相当于天子的士。查考《士冠礼》:主人戴〇冠穿朝服,注说:〇冠就是委貌冠。〇表示冠与衣服同色,身穿〇端则头戴〇冠。凡是穿〇端必定兼说委貌。刘定公说:我与子端委以治理百姓,晏平仲端委站在虎门之外就是这样。由此知道〇冠就是委貌。只是委貌的制度现在无从查考,只有《汉书·舆服志》说:委貌冠与皮弁冠制度相同,长七寸,高四寸,形状像倒扣的杯子,前高宽,后低尖。但委貌是用黑色缯制作,如果是丧礼则用素色制作】
深衣【查考:崔氏《变除》说,从刚死到成服,白布深衣不改变。那么旁系亲属的鞋也不改变吗】
【现在查考《杂记》小敛环绖注说:大夫以上戴素爵弁并加上这种环绖。又《丧大记》:国君将要大敛,儿子戴弁绖站在序端。又查考《曾子问》说:麻弁绖。注说:戴弁并加上环绖。这三条与《司服》《弁师》所说的吊服弁绖制度相同。这如果有可疑之处,又查考《杂记》小敛环绖疏家引用郑玄注《弁师》说:环绖大小如同缌麻的绖,缠绕而不绞结。现在这就是那经文和注,那么疏家已经将小敛环绖与吊事弁绖二者合为一了。难道弁绖本来是作为吊服而设的吗?但是亲人刚死,孝子去掉冠饰,或者在途中,或者小敛、大敛不可没有装饰,所以大夫以上也必定戴素弁并加上环绖吗?又查考《杂记》说:大夫参加他人的葬礼也戴弁绖,因为大夫参加他人葬礼尚且戴弁绖,那么他的儿子戴弁绖参加小敛就明确了。崔氏《变除》却说:爵弁、委貌、环绖是在括发之后才开始使用的,这显然不对。又查考《士丧礼》:主人拜见宾客之后,在奠祭之前说袭绖,所谓的绖是指首绖和要绖以及散带的缌麻,那么知道散带是在奠祭之前。现在《杂记》小敛环绖的注家却加上散带二字,注解说错了】
髺发、免、髽的图示
髺发【《士丧礼》说:主人髺发,袒露。注说:刚死时将要穿斩衰的人,鸡斯。现在到了小敛改变,又将穿初丧的丧服。髺发,是去掉笄和纚而结发髻,用麻制作,形状像现在的包头巾。从项中向前交叉于额上,〇绕发髻。今文髺作括。现在查考《丧服小记》说:斩衰括发,为母亲括发用麻,为母亲免用布。疏说:为母亲初丧至小敛后括发,与为父的礼仪相同。到尸体出堂,儿子拜见宾客的时候,还与为父不异。只是为父则括发直到大敛而成服。如果是母亲丧,则袭绖带,到奠祭时就戴布免了。这是为母与为父不同的地方】
免【《士丧礼》说:众主人免。注说:刚死时将要穿齐衰的人戴素冠。现在到了小敛将要袒露,用免代替冠。免的制度没有听说。旧说认为像冠的形状,宽一寸,用布制作,形状像现在的包头巾。也从项中向前交叉于额上,然后绕发髻。查考:此经文只说众主人,而贾公彦《士丧记》疏说:齐衰以下至缌麻,头上都戴免。其所用布的升数不详】
髽【《士丧礼》说:妇人在室内髽。注说:刚死时,将要穿斩衰的妇人去掉笄和纚;将要穿齐衰的妇人去掉骨笄和纚。现在到了小敛,全部去掉笄和纚而露出发髻。髽与髺发的不同,是已经去掉纚而以头发结成大髻,像现在妇人露发髻的样子。其用麻布,也像包头巾。疏说:将要穿斩衰的妇人去掉笄和纚而用麻髽;将要穿齐衰的妇人去掉骨笄和纚而用布髽。至于大功以下的髽,查考贾公彦疏,则从齐衰以下至缌麻都是布髽】
【以上括发、免、髽,是小敛到大敛未成服时的制度。又有变礼,括发、免、髽的,奔丧就是这样。有启殡见棺柩,变化同小敛时的,如《既夕礼》,丈夫髽散带垂就是这样。大体不出这三节,而免的使用尤为广泛。大概丧礼未成服以前,没有比袒括发更重的了。《檀弓》说:“袒括发,是去掉装饰最严重的方式。”括发用麻,免用布。又说:“
免不冠者之所服。”则免之礼稍杀于袒括发也。是故小敛为父括发,而至于成服为母,则即位之后不括发而为免。小敛有括发,有免。及启殡,则虽斩衰亦免而无括发,以至卒哭。不惟此也,自斩至缌皆有免。五世无服者,亦袒免。童子当室免,朋友在它邦亦袒免。君吊虽不当免时,必免。是免之用为尤广也。故今析括发免髽为三条,而逐条开具所用之节于下】
译“免除不戴冠者所穿戴的服饰。”那么,免的礼仪就比袒露臂膀、束发稍轻一些。因此,在小敛时为父亲束发,而到了成服时为母亲,则在就位之后不再束发,而是行免礼。小敛时既有束发,也有免礼。等到启殡时,即使是斩衰之服也只用免礼而不束发,一直到卒哭之祭。不仅如此,从斩衰到缌麻各等丧服都有免礼。五世以外无服亲者,也袒露臂膀行免礼。童子当家主事行免礼,朋友在他国去世也袒露臂膀行免礼。国君吊唁,即使不在应当行免礼的时候,也必定行免礼。由此可见,免礼的应用尤其广泛。所以现在将括发、免、髽分为三条,并在下面逐条详细列出其使用的时节】
【括发之节小敛,主人括发,袒。士丧礼,大敛。注云:不言髽免括发者,小敛以来,目若矣】
【奔丧,括发,详见《奔丧变服图》免之节】
【为父小敛,冯尸,众主人免;为母小敛,主人即位而免;为父括发】
【启殡至卒哭免详见启塟反哭虞卒哭变服图丧服小记曰诸侯吊虽已塟主人必免疏云凡五服自大功以上为重重服为免之节自始死至塟卒哭后乃不服免也小功以下为轻轻服为免之节自始死至殡殡后不复免至塟启殡之后而免以至卒哭如始死若人君来吊虽非服免时必为免以尊重人君故也 又曰君吊虽不当免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 已上君吊免】
【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亲贤不索敬臣于君也。○此不免奔丧,免详见奔丧变服图。童子当室免,此本不当免而免】
【五世祖免,朋友在他邦,袒免已上,五服之外,袒免】
【髽之节小敛髽】
【启殡髽,详见启塟、反哭、虞、卒哭、变服图;奔丧髽,详见奔丧变服图】
【司马公书仪曰:括发先用麻绳撮髻,又以布为头▯。齐衰以下皆免丧,布或才绢,广寸。妇人髽,亦细麻为绳。齐衰以下亦用布绢,皆如防头之制。自项向前交于额上,郄绕髻,如着防头也。先师朱文公曰:仪礼注疏以男子括发与免及妇人髽皆如着防头然。防头如今之掠头编子,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髻也。免或读如字,谓去冠。蓝田吕氏曰:免以布为卷帻,以约四垂短发,而露其髻于冠。礼谓之缺项。冠者必先着此缺项,而后加冠。故古者有罪免冠而缺项独存,因谓之免者。免以其与冕弁之冕,其音相乱,故改音问】
丧绖带旁通图【仪礼注疏所论绖带十分之数甚宻而难用,约法甚疎而易见。今图只用约法,后成服受服图凖此】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仪礼经传通解__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上>
【先师朱文公曰:首绖右本在上者,齐衰绖之制,以麻根处着头右边,而从额前向左围,向头后却就右边元麻根处相接,即以麻尾藏在麻根之下,麻根搭在麻尾之上,缀杀之。有缨者,以其加于冠外,故须着缨,方不脱落也。问绖带之制曰:首绖大一搤,只是拇指与第二指一围;腰绖较小,绞带又小于腰绖。腰绖象大带,两头长垂下;绞带象革带,一头有彄子,以一头串于中而束之。又曰:革带是正带,以束衣者,不专为佩而设;大带乃申束之耳,申重也,故谓之申。又曰:案《士丧礼》:小敛冯尸,主人括发袒;众主人免于房,妇人髽于室。又《士丧记》曰:既冯尸,主人绞带;众主人布带。《丧大记》曰:妇人髽带麻于房中。以此观之,则知小敛冯尸之后,括发免髽之时,主人已绞带,众主人已布带,妇人已带麻,特主人未袭绖尔。蓝田吕氏曰:妇人不俟男子袭绖,亦先带麻者,以其无绞带、布带,且质略少变,故因髽而袭绖也。但《丧服斩衰》章疏云:妇人亦有绞带、布带,以备丧礼。吕氏云无绞带、布带,当考】
男子成服旁通图【冠衰裳制附】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仪礼经传通解__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上>
成服冠制
案五服之丧冠其制之异者有四 升数之不同一也【凡布八十缕为升 斩衰正服义服冠皆六升齐衰三年杖期与不杖期降服冠皆七升正服冠皆八升义服冠皆九升齐三月冠九升 大功殇服大功正服与小功殇服冠皆十升 大功义服与小功正服冠皆十一升小功义服冠十二升缌冠十五升抽其半】 绳缨之与布缨澡缨二也【惟斩衰用枲麻绳为缨自齐三年至小功皆用布为缨 缌冠澡缨 绳之大小布之升数未详】右缝之与左缝三也【大功以上哀重辟积之缝向右 小功以下哀轻辟积之缝向左 杂记】勿灰之与灰四也【惟斩衰鍜而勿灰盖以水濯之而已勿用灰自齐三年以下皆用灰治之 缌则有事其缕复以灰治之也】其制之同者亦四条属一也【属犹着也着之冠垂之为缨也 吉冠缨武异材凶冠缨武同材 斩衰则用一条绳齐衰以下则皆用一条布从
译【关于括发的礼节:小敛时,主人括发,袒露左臂。《士丧礼》大敛篇注解说:之所以不提及髽、免、括发,是因为从小敛开始,这些礼节就都适用了。】
【奔丧时括发,详见《奔丧变服图》中关于“免”的礼节部分。】
【为父亲小敛时,凭依尸体,众主人行“免”礼;为母亲小敛时,主人就位后行“免”礼;为父亲则行“括发”礼。】
【启殡至卒哭期间行“免”礼,详见《启殡、反哭、虞、卒哭变服图》。《丧服小记》说:诸侯来吊唁,即使已经下葬,主人也必须行“免”礼。疏解说:凡是五服中,自大功以上的重服,行“免”礼的节制是从始死直到下葬、卒哭之后,才不再行“免”礼;小功以下的轻服,行“免”礼的节制是从始死直到殡止,殡后不再行“免”礼,直到下葬启殡之后才再次行“免”礼,直至卒哭,如同始死时一样。如果君主来吊唁,即使不是行“免”礼的时候,也必须行“免”礼,这是为了尊重君主。又说:君主来吊唁,即使不当行“免”礼,主人也必须行“免”礼,但不散开麻绖。即使是异国的君主,也要行“免”礼,亲近的人都要行“免”礼。以上讲的是君主吊唁时行“免”礼的情况。】
【主人尚未除丧,有兄弟从其他国家到来,那么主人不行“免”礼,这是因为作为主人,亲近贤者,不向君主索取敬意。○此处不行“免”礼奔丧,行“免”礼详见《奔丧变服图》。童子当家主时行“免”礼,这本是不当行“免”礼却行了。】
【为五世祖行“免”礼,朋友在他国,袒露左臂并行“免”礼;以上五服之外的人,袒露左臂并行“免”礼。】
【关于髽的礼节:小敛时行髽礼。】
【启殡时行髽礼,详见《启殡、反哭、虞、卒哭、变服图》;奔丧时行髽礼,详见《奔丧变服图》。】
【司马光《书仪》说:括发先用麻绳撮起发髻,再用布做成头巾。齐衰以下的丧服都行“免”礼,布或才绢,宽一寸。妇人髽,也用细麻做绳。齐衰以下也用布绢,都如同防头的制度。从颈后向前交叉于额上,再绕回发髻,如同戴防头一样。先师朱文公说:《仪礼》注疏认为男子括发与免以及妇人髽都如同戴防头一样。防头如同现在的掠头编子,从颈后向前交叉于额上,再绕回发髻。免或读如字,意为去冠。蓝田吕氏说:免是用布做卷帻,用来约束四周下垂的短发,而露出发髻于冠下。礼称之为缺项。戴冠者必须先戴此缺项,然后加冠。所以古人有罪免冠而缺项独存,因此称之为免。免因为其音与冕弁之冕相混,所以改音为问。】
丧绖带旁通图【《仪礼》注疏所论绖带的十分之数非常严密而难以使用,约法非常粗略而容易看清。今图只用约法,后成服受服图以此为准。】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仪礼经传通解__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上>
【先师朱文公说:首绖右本在上,是齐衰绖的制度,以麻根处贴着头右边,从额前向左围,向头后却在右边原麻根处相接,即将麻尾藏在麻根之下,麻根搭在麻尾之上,缀结固定。有缨的,因为加在冠外,所以须着缨,方才不脱落。问绖带的制度说:首绖大一搤,只是拇指与第二指一围;腰绖较小,绞带又小于腰绖。腰绖象大带,两头长垂下;绞带象革带,一头有彄子,以一头串于中而束之。又说:革带是正带,用来束衣的,不专为佩而设;大带乃是申束之耳,申重也,故谓之申。又说:案《士丧礼》:小敛凭尸,主人括发袒;众主人免于房,妇人髽于室。又《士丧记》说:既凭尸,主人绞带;众主人布带。《丧大记》说:妇人髽带麻于房中。以此观之,则知小敛凭尸之后,括发免髽之时,主人已绞带,众主人已布带,妇人已带麻,特主人未袭绖尔。蓝田吕氏说:妇人不俟男子袭绖,亦先带麻者,以其无绞带、布带,且质略少变,故因髽而袭绖也。但《丧服斩衰》章疏云:妇人亦有绞带、布带,以备丧礼。吕氏云无绞带、布带,当考】
男子成服旁通图【冠衰裳制附】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仪礼经传通解__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上>
成服冠制
案五服之丧冠其制之异者有四:升数之不同一也【凡布八十缕为升。斩衰正服、义服冠皆六升;齐衰三年杖期与不杖期降服冠皆七升,正服冠皆八升,义服冠皆九升;齐三月冠九升。大功殇服、大功正服与小功殇服冠皆十升。大功义服与小功正服冠皆十一升;小功义服冠十二升;缌冠十五升,抽其半。】绳缨之与布缨、澡缨二也【惟斩衰用枲麻绳为缨,自齐三年至小功皆用布为缨。缌冠澡缨。绳之大小、布之升数未详。】右缝之与左缝三也【大功以上哀重,辟积之缝向右;小功以下哀轻,辟积之缝向左。《杂记》。】勿灰之与灰四也【惟斩衰鍜而勿灰,盖以水濯之而已,勿用灰;自齐三年以下皆用灰治之。缌则有事其缕,复以灰治之也。】其制之同者亦四条:属一也【属犹着也,着之冠垂之为缨也。吉冠缨武异材,凶冠缨武同材。斩衰则用一条绳,齐衰以下则皆用一条布,从】
额上约之至项后交过两相各至耳缀之为武其余垂而结之颐下者为缨】 外毕二也【外毕者冠落额前后两头皆在武下向外出反屈之缝于武而为之两头缝毕向外案曲礼云厌冠不入公门厌犹伏也丧冠厌伏是五服同名由在武下出反屈之故得厌伏之名 又檀弓云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是吉冠则辟积无杀横缝亦两头皆在武上向内反屈而缝之不得厌伏之名】 辟积之数三也【自斩至缌其冠皆三辟积】广狭之制四也【自斩至缌其冠皆广二寸】
译额头上的部分约束到项后,交叉过后,两边分别到达耳朵,缀连起来称为“武”;其余垂下并在下巴下打结的部分称为“缨”。
“外毕”是第二点。“外毕”是指丧冠的额前和额后两头都在“武”的下方,向外穿出并反折弯曲,缝合在“武”上,这两头缝合完毕,向外弯曲。《曲礼》说:“厌冠不入公门”,“厌”就是伏下的意思,丧冠之所以叫“厌伏”,是因为它在“武”的下方穿出并反折弯曲的缘故。又《檀弓》说:“古代的冠是纵向缝合,现在则是横向缝合,所以丧冠与吉冠相反,不是古法。”吉冠则是“辟积”没有减杀,横向缝合,两头都在“武”的上方,向内反折弯曲并缝合,因此得不到“厌伏”的名称。
“辟积”的数量是第三点。从斩衰到缌麻,它们的冠都有三层“辟积”。
宽窄的制度是第四点。从斩衰到缌麻,它们的冠宽度都是二寸。
公子为其母练冠【诸侯之妾子厌于父为母不得伸制此服练冠者以练布为冠】公子为其妻縓冠【縓,浅绛也,一染谓之縓,为妻縓冠,妻轻】
成服衰裳制
衰制
裳制
衰分制图
负【亦名负板,用布方一尺八寸,缀于背上,领下垂之】
适【亦名辟领。丧服记云:适博四寸,出于衰。注云:博,广也。辟领广四寸,则与阔中八寸也。疏云:辟领广四寸者,据横阔而言,谓项之两相向外各广四寸也。阔中八寸者,据两身当缝中央而言,谓一边四寸,则中摠阔八寸也。今案:此谓度两身既毕,即将两身叠作四重于领上,取方裁入四寸,却以所裁者辟而折之,垂于两旁,使领中开处方阔八寸也】
衰【用布长六寸,博四寸,缀于外衿之上,故得广长当心】
衣带下尺【注云:衣带下尺者,要也。疏云:谓衣腰也。云带者,此谓衣带之带,非大带、革带也。云衣带下尺者,据上下阔一尺,若横而言之,不着尺寸者,人有麤细,取足为限也。有衣腰,则衣与裳交际之间不露见,故云掩裳上际也】
衽【上系裁布图下系防缀图注云:衽所以掩裳际也。上正一尺,燕尾二尺五寸,凡用布二尺五寸。疏云:上正一尺者,取布三尺五寸,广一幅,留上一尺为正。正者,正方不破之言也。一尺之下,从一畔旁入六寸,乃邪向下一畔一尺五寸,去下畔亦六寸,横断之,留下一尺为正。如是则用布三尺五寸,得两条衽,衽各二尺五寸,两条共用布三尺五寸也】
衣【身也,记云二尺有二寸,注云此谓袂中也。言衣者,明与身参齐,二尺二寸,其袖足以容中人之肱也。衣自领至要二尺二寸,倍之四尺四寸,加辟领八寸,而又倍之,凡衣用布一丈四寸】
袂【袖也。疏云:属幅者,谓整幅二尺二寸,不削去其边幅,取整幅为袂,必不削幅者,欲取与下文衣二尺二寸,纵横皆二尺二寸正方者也】
袪【袖口也广尺二寸】
【今案衰服衣衽袂袪齐下自斩至缌皆同惟衰负板左右辟领据《仪礼》注云前有衰后有负板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之心无所不在疏云衰者孝子有哀摧之志负者负其悲哀适者指适縁于父母不念余事若然则此衰负板左右辟领四者惟子为父母用之旁亲皆不用欤司马温公《书仪》父母舅姑夫君之服存古制度齐衰之服布幞头布襴衫布带大功以下随俗用绢为之先师朱文公曰温公仪凶服斩衰古制而功缌又却不古制是何説也古者五服皆用麻但布有差等皆有冠绖但功缌之绖小耳《家礼》斩衰衣裳用极麤生布齐衰用次等麤生布杖期又用次等生布不杖期及齐衰三月又用次等生布大功用稍粗熟布小功用稍熟细布缌麻用极细熟布】
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上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仪礼经传通解__仪礼经传通解续》>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下
宋 杨复 撰
仪礼丧服图式 丧礼十四下
妇人成服旁通图
杖
丧车制图
奔丧变服图
并有丧变服图
吊服图
启塟反哭虞卒哭变服图
男子卒哭受服旁通图
妇人卒哭受服旁通图
练变服受服图
大祥服图
禅服图
五服古今沿革
三年之丧
本宗服
夫党服
母党服
女子子适人为本宗服
为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服
降服
妇人成服旁通图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仪礼经传通解__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下>
自斩至缌成服皆布緫 【束发谓之緫既束其本又揔其末 案始死妇人皆缟緫今此成服则用布为之 其布之升数象男子冠数具见前条 其长则斩衰緫长六寸 注六寸谓出紒后所垂为饰者也 期緫八寸 大功緫亦八寸 小功缌麻同一尺 吉緫当尺二寸也期以下皆孔疏云 布緫终丧 妇人相吊者素緫所谓素者布欤缟欤未详】
斩衰箭笄【箭篠,竹也。以箭篠为笄也。案:始死将斩衰,妇人去笄;至男子括发着麻髽之时,犹不笄。今成服始用箭笄。箭筓长尺。妇人箭
译公子为母亲戴练冠【诸侯妾所生的儿子,因受父亲压制,为母亲服丧不能充分表达哀情,所以这种练冠是用练布做的】公子为妻子戴縓冠【縓,是浅红色,染一次称为縓,为妻子戴縓冠,表示妻子地位较轻】
成服时的衰裳规格
衰的规格
裳的规格
衰的分制图
负【也叫负板,用一尺八寸见方的布,缝在背上,从领口垂下】
适【也叫辟领。《丧服记》说:适宽四寸,从衰上伸出。注说:博,就是宽。辟领宽四寸,那么与中间宽八寸相符。疏说:辟领宽四寸,是就横向宽度而言,指项部两侧向外各宽四寸。中间宽八寸,是就两身当缝中央而言,指一边四寸,那么中间总共宽八寸。今案:这是说量好两身之后,即将两身叠成四层在领上,取方形裁入四寸,然后把裁下的部分分开折叠,垂在两旁,使领口中间开处方形宽八寸】
衰【用长六寸、宽四寸的布,缝在外襟上面,所以能宽广地覆盖在当心位置】
衣带下尺【注说:衣带下尺,是指腰部。疏说:是指衣的腰部。说带,是指衣带上的带子,不是大带、革带。说衣带下尺,是就上下宽度一尺而言,如果横向来说,不规定尺寸,因为人有粗细,以足够为限。有了衣腰,那么衣与裳交接的地方就不显露,所以说掩盖裳的上边缘】
衽【上系裁布图,下系防缀图。注说:衽是用来掩盖裳的边缘的。上面正方一尺,燕尾二尺五寸,总共用布二尺五寸。疏说:上面正方一尺,取布三尺五寸,宽一幅,留上面一尺为正方。正方,是指方正不破损的意思。一尺以下,从一侧边向内六寸,然后斜向另一侧一尺五寸,离下侧边也六寸,横着切断,留下一尺为正方。这样就用布三尺五寸,得到两条衽,每条衽二尺五寸,两条共用布三尺五寸】
衣【身体部分,《记》说二尺二寸,注说这是指袖中。说衣,是说明与身体相齐,二尺二寸,它的袖子足以容纳中等人的手臂。衣从领到腰二尺二寸,加倍是四尺四寸,加上辟领八寸,再加倍,总共衣用布一丈四寸】
袂【袖子。疏说:属幅,是指整幅二尺二寸,不削去边幅,取整幅做袖子,必定不削幅,是为了与下文衣二尺二寸,纵横都是二尺二寸的正方形相符】
袪【袖口,宽一尺二寸】
【今案:衰服的衣、衽、袂、袪齐下,从斩衰到缌麻都相同,只有衰、负板、左右辟领,据《仪礼》注说:前有衰,后有负板,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之心无所不在。疏说:衰,是孝子有哀摧之志;负,是背负悲哀;适,是指专心于父母,不念其他事。如果这样,那么这衰、负板、左右辟领四样,只有儿子为父母使用,旁亲都不使用吗?司马温公《书仪》:父母、舅姑、夫君的丧服,保留古制,齐衰的丧服用布幞头、布襴衫、布带,大功以下随俗用绢制作。先师朱文公说:温公的仪制,凶服斩衰用古制,而功、缌却又不用古制,这是什么说法呢?古代五服都用麻,只是布的等级有差别,都有冠绖,只是功、缌的绖较小。《家礼》:斩衰衣裳用极粗的生布,齐衰用次等粗的生布,杖期又用次等生布,不杖期及齐衰三月又用次等生布,大功用稍粗的熟布,小功用稍熟的细布,缌麻用极细的熟布】
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上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仪礼经传通解__仪礼经传通解续》>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下
宋 杨复 撰
仪礼丧服图式 丧礼十四下
妇人成服旁通图
杖
丧车制图
奔丧变服图
并有丧变服图
吊服图
启塟反哭虞卒哭变服图
男子卒哭受服旁通图
妇人卒哭受服旁通图
练变服受服图
大祥服图
禅服图
五服古今沿革
三年之丧
本宗服
夫党服
母党服
女子子适人为本宗服
为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服
降服
妇人成服旁通图
<经部,礼类,通礼之属,仪礼经传通解__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十六下>
从斩衰到缌麻成服都用布緫 【束发叫做緫,既束住发根,又总束发梢。案:始死时妇人都用缟緫,现在成服则用布制作。布的升数对应男子的冠数,详见前条。其长度则是斩衰緫长六寸。注:六寸是指出紒后所垂下的装饰部分。期緫八寸。大功緫也是八寸。小功缌麻同一尺。吉緫当尺二寸。期以下都是孔疏所说。布緫终丧。妇人相吊者用素緫,所谓素,是布还是缟,未详】
斩衰箭笄【箭篠,是竹子。用箭篠做笄。案:始死将斩衰时,妇人去掉笄;到男子括发着麻髽的时候,仍然不用笄。现在成服才开始用箭笄。箭笄长一尺。妇人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