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刑法志五
卷三十一刑法志五
第六节 伪 证
罪凡民事、刑事、商事各裁判厅所命证人,必先依《治罪法》誓明其所陈述出于公正乃所陈述,反背誓食言、变乱黑白,使官民两受其害,是不得不罪之也。
为刑事证人,被传唤上审厅而曲庇被告人,即犯罪人。掩蔽事实以诈证者,照左例处断:一,欲曲庇重罪而伪证者,处二月以上、二年以下重禁锢,附科四圆以上、四十圆以下罚金。二,欲曲庇轻罪而伪证者,处一月以上、一年以下重禁锢,附科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三,欲曲庇违警罪而伪证者,依违警罪本条即第四百二十五条末项。处断。第二百tA条,。被告人因其伪证免应得之刑,则照伪证例各加一等。第二百十九条。欲陷害被告人而诈证者,照左例处断:一,欲陷人重罪而伪证者,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重禁锢,附科十圆以上、五十圆以下罚金。二,欲陷人轻罪而伪证者,处六月以上、二年以下重禁锢,附科四圆以上、四十圆以下罚金。三,欲陷人违警罪而伪证者,处一月以上、三月以下重禁锢,附科二圆以上、十圆以下罚金。第二百二十条,欲曲庇者使其幸成,亦不过使判官审断不当耳。至于陷害,则其计得成不特使审断不当,又使罪人含冤茹枉,其所受处分亦不可追偿,其为害殊甚,所以特重此罪也。至被告人因伪证受刑后发觉伪证罪,应反坐伪证者以其刑。若反坐刑轻于前条伪证刑,照前条例处断。例如陷人于违警罪,处五月重禁锢,若反坐其伪证者于同刑,则反轻于前条"欲陷人于轻罪"者,故仍依前条处六月以上、二年以下重禁锢,附科四圆以上、四十圆以下罚金。被告刑期内发觉伪证罪,得照经过日数减反坐刑期。例如被告受十2l年有期徒刑,既经过九年,则反坐刑不坐十五年,亦得照其所经过目数即为九年重惩役。但不得减降于前条伪证刑。第二百二十一条。被告人因伪证处死刑,是指伪证人无欲陷于死刑之意而至死者。则反坐刑减一等。未行刑前发觉者减二等。欲致被告人死而伪证者,反坐死刑。未行刑前发觉者减一等。第二百二十二条。关民事、商事凡民间事系继嗣、婚姻、契约等者为民事。系商业者为商事。当行政裁判而伪证者,处一月以上、一年以下重禁锢,附科五圆以上、五十圆以下罚金。第二百二十三条,是刑不分曲庇与陷害何?盖民、商事等本原、被告相对,利于此则害于彼,势不得分,敌与刑事异刑。欲令为鉴识通事而传唤于审厅者,若欺诈陈说,照前数条伪证例处断。第二二十四条。贿赂或行其他方法如诈欺、胁迫、结约等。以嘱托人为伪证,或令鉴识通事为诈欺者,罪亦同伪证例。第二二十五条。犯此节所揭罪者于未裁判宣告前而自首者免本刑。第二二十六条,是总则所谓别揭自首例者。
第七节 伪造度量衡罪
伪造度量衡或改造贩卖者,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重禁锢,附科十圆以上、五十圆以下罚金。止伪造、改造而未贩卖者,非此条所问。若伪造官司记章印信或盗用者,照伪造官印各本条从重处断。第二百二十七条。知伪造、改造之情而贩卖其度量衡者,依前条减一等。第二百二十八条。商贾农工私自增减其度量衡者,处一月以上、三月以下重禁锢,附科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若使用其度量衡而得利者,以诈欺取财论。第二百二十九条。受人嘱托伪造度量衡或改造者,照其嘱托人所受刑各减一等。第二百三十条。第八节 诈称当身地位罪
即人身本分地位,详第二百十四条,但此节地位兼言贯籍、氏名、年甲、职业、官位、服章等。
对官诈称不论以言语与文书。贯籍、地位、氏名、年甲、职业者,处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诈称官职、位阶,僭用官服饰、官吏大礼服,军将等正服。徽章、菊花章。或内、外国勋章者,处十五日以上、二月以下轻禁锢,附科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九节 伪造公选投票罪
例如府县会郡区会议
译卷三十一 刑法志五
第六节 伪证
凡是民事、刑事、商事各裁判厅所命令的证人,必须先依据《治罪法》宣誓,表明其所陈述的内容出于公正,才是其所陈述的事实。如果违背誓言、食言而肥、混淆黑白,致使官府和百姓都受到损害,这是必须治罪的。
作为刑事证人,被传唤到审判厅却偏袒被告人,即犯罪人。掩盖事实以作虚假证言的,按照下列例子进行处断:一,想要偏袒重罪而作伪证的,判处二月以上、二年以下的重禁锢,附加科处四圆以上、四十圆以下的罚金。二,想要偏袒轻罪而作伪证的,判处一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重禁锢,附加科处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的罚金。三,想要偏袒违警罪而作伪证的,依照违警罪本条,即第四百二十五条末项进行处断。第二百一十八条。如果被告人因为伪证而免除了应得的刑罚,则按照伪证的例子各加一等。第二百一十九条。想要陷害被告人而作虚假证言的,按照下列例子进行处断:一想要陷害人犯重罪而作伪证的,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重禁锢,附加科处十圆以上、五十圆以下的罚金。二,想要陷害人犯轻罪而作伪证的,判处六月以上、二年以下的重禁锢,附加科处四圆以上四十圆以下的罚金。三,想要陷害人犯违警罪而作伪证的,判处一月以上、三月以下的重禁锢,附加科处二圆以上、十圆以下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想要偏袒的人使其侥幸成功,也不过是使法官审判不当罢了。至于陷害,如果其计谋得逞,不仅使审判不当,又使罪人含冤受屈,其所受的处分也无法追偿,其危害特别严重,所以特别加重此罪的刑罚。等到被告人因为伪证受刑后发觉伪证罪,应当让作伪证者以其所受的刑罚反坐。如果反坐的刑罚轻于前条伪证的刑罚,则按照前条的例子进行处断。例如陷害人犯违警罪,判处五月重禁锢,如果让作伪证者反坐同样的刑罚,则反而轻于前条“想要陷害人犯轻罪”者,所以仍然依照前条判处六月以上、二年以下的重禁锢,附加科处四以上、四十圆以下的罚金。在被告人的刑期内发觉伪证罪的,可以按照经过的天数减少反坐的刑期。例如被告人受十五年有期徒刑,已经经过了九年,则反坐的刑罚不坐十五年,也可以按照其所经过的天数即为九年重惩役。但不得减少到低于前条伪证的刑罚。第二百二十一条。被告人因为伪证被判处死刑,是指伪证人没有想要陷害其犯死罪的意思而致其死亡的。则反坐的刑罚减一等。在未执行刑罚前发觉的减二等。想要致使被告人死亡而作伪证的,反坐死刑。在未执行刑罚前发觉的减一等。第二百二十二条。关于民事、商事,凡是民间事务涉及继承、婚姻、契约等的为民事。涉及商业的为商事。在行政裁判中作伪证的,判处一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重禁锢附加科处五圆以上、五十圆以下的罚金。第二百二十三条,这种刑罚不区分偏袒与陷害吗?这是因为民、商事等原本原告与被告相对,利于此方则害于彼方,势必要不分彼此,所以与刑事的刑罚不同。想要让作为鉴识通事而被传唤到审判厅的人,如果欺诈陈述,按照前几条伪证的例子进行处断。第二十四条。贿赂或采取其他方法如欺诈、胁迫、结约等,嘱托他人作伪证,或让鉴识通事进行欺诈的,罪行也与伪证的例子相同。第二十五条。犯本节所列举的罪行,在未宣告裁判前自首的免除本刑。第二十六条,这是总则所谓特别列举的自首例子。
第七节 伪造度量衡罪
伪造度量衡或改造贩卖的,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重禁锢,附加科处十五圆以上、五十圆以下的罚金。只伪造、改造而未贩卖的,不在此条询问范围内。如果伪造官府记章印信或盗用的,按照伪造官印各本条从重处断。第二百二十七条知道伪造、改造的情况而贩卖其度量衡的,依照前条减一等。第二百二十八条。商贾、农工私自增减其度量衡的,判处一月以上、三月以下的重禁锢,附加科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的罚金。如果使用其度量衡而获利的,以欺诈取财论处。第二百二十九条。受人嘱托伪造度量衡或改造的,按照其嘱托人所受的刑罚各减一等。第二百三十条。
第八节 诈称当身地位罪
即人身本分地位,详见第二百一十四条,但此节地位兼指籍贯、姓名、年龄、职业、官位、服饰等。
对官府诈称,不论以言语与文书,籍贯、地位、姓名、年龄、职业的,判处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诈称官职、位阶僭用官服饰、官吏大礼服,军将等的正服徽章、菊花章,或内、外国勋章的,判处十五日以上、二月以下的轻禁锢,附加科处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的罚金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九节 伪造公选投票罪
例如府县会、郡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