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志卷三十
书曰:「民为邦本。」《周礼》大司徒:「三载献民数之版,天子拜登焉。」民之攸系,于国綦重。粤西山陬也,迹于前史,土薄而民稀。本朝定鼎以来,薄赋轻徭,休养百年,登斯民于仁夀之域,而无复夭札疵疠,宜乎烟火相望,鸡犬之声相闻也。既庶则富,与教相继而加,秀者敦诗书,朴者勤陇畆,俾之鼓歌乐土,以飏我至治焉?职任拊循,其重念哉!志戸口。广西全省国朝原额人丁二十一万五千零四丁八分二厘零,内除军狼人丁二千二百七十二丁七分零,例不编差;又除荒丁一万九千五百三十一丁八分八厘零,实征一十八万九千九百丁零六分八厘。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一万二千八百零一丁八分一厘,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捐纳及首报陞科人丁共三千二百九十九丁二分零,三项共二十万零六千零一丁八分二厘零。该征丁银四万四千八百九十四两五钱零一厘零,外屯丁入屯田册,遇闰年浔州府属桂平、平南、贵县加征银共二百六十九两一钱八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一万四千五百四十五丁,钦奉恩诏,永不加赋。附考宋绍兴二十二年,广南西路戸四十八万八千六百五十五,口一百三十万一千五百七十二【化髙雷钦亷琼州并南寕万安吉阳军俱属】元元贞元年,岭南广西道户二十一万八百五十二,口一百三十五万二千六百七十八。明洪武初,广西戸二十一万一千二百六十三,口一百四十八万二千六百七十一。万厯六年,戸二十一万八千一百五十八,口一百一十八万六千一百七十九。桂林府国朝原编人丁共六万二千二百四十二丁一分三厘零,内除荒共九千七百一十一丁二分一厘,实征共五万二千三百六十七丁八分三厘。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三千四百四十七丁九分二厘零,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捐纳及首报陞科共一百六十二丁九分八厘零,三项共五万五千九百七十八丁七分三厘零。该征丁银七千七百六十九两五钱七分八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五千二百零八丁,俱钦奉恩诏,永不加赋。临桂县原额全熟人丁一万七千七百一十丁,自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千零五十六丁,五分二项共一万八千七百六十六丁五分,该征丁银一千八百七十六两六钱五分。全熟康熈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七百四十八丁。灵川县原额人丁共一万六千零六十三丁,内除荒丁二千二百五十丁零三分,零实征人丁一万三千八百零六丁六分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二百丁零八分。雍正四年起至九年止,新垦及首报陞科人丁六丁零,三项共一万四千零一十三丁四分。该征丁银二千三百八十二两二钱八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千二百一十五丁。兴安县原额人丁八千二百七十四丁八分三厘零,内除荒二千八百三十四丁九分一厘零,实征人丁五千三百四十五丁二分三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一千零四丁,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及首报并捐纳陞科人丁共九十四丁六分八厘零,三项共六千四百四十三丁九分一厘零,该征丁银九百六十六两五钱八分七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千四百零一丁。阳朔县原额全熟人丁三千八百一十三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二百二十六丁,二项共四千零三十九丁,该征丁银六百零五两八钱五分。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六百一十八丁。永寜州额编人丁无永福县原额人丁四千五百九十七丁五分,内除荒二千三百一十六丁三分零,实征二千二百一十八丁九分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一百八十三丁八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首报,共六十二丁三分,三项共二千四百六十五丁零。该征丁银一百四十二两八钱九分九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九十八丁。义宁县原额全熟人丁三千四百七十四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百七十四丁,六分二项共三千六百四十八丁六分,该征丁银四百零一两三钱四分六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二百零七丁。全州原额人丁五千九百六十一丁八分零,内除荒二千三百零九丁七分,实征三千六百五十二丁一分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一百零一丁二项,共三千七百五十三丁一分零。该征丁银一千一百零九两零四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五百八十五丁。
译《尚书》说:“百姓是国家的根本。” 《周礼》记载大司徒:“每三年献上户籍人口的册籍,天子起身拜受。”百姓所关联的事情,对于国家极其重要。粤西是山地偏远之区,考察前代史籍可知,这里土地贫瘠而人口稀少。本朝定都建立政权以来,减轻赋税和徭役,休养生息一百年,使百姓进入仁寿之境,从此不再有早夭和疾病灾害;这样看来,烟火相望、鸡犬之声相闻,也就很自然了。人口既已增多,便继而使其富裕,并不断加强教化;秀美聪慧者研习诗书,质朴者勤于耕作,使他们在乐土上击鼓歌唱,来宣扬我 至高的治理吧?担负安抚教养职责的人,应当深切地记住这一点啊!谨记户口。广西全省 本朝原定额人丁二十一万五千零四丁八分二厘有余,其中扣除军、狼人人丁二千二百七十二丁七分,按例不编入差役;又扣除荒丁一万九千五百三十一丁八分八厘,实际征收一十八万九千九百丁零六分八厘。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一万二千八百零一丁八分一厘,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入征收的新垦、捐纳及首报升科人丁共三千二百九十九丁二分,三项合计二十万零六千零一丁八分二厘有余。应征丁银四万四千八百九十四两五钱零一厘有余;另有屯丁列入屯田册,逢闰年浔州府所属桂平、平南、贵县加征银共二百六十九两一钱八分五厘有余。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编审。盛世滋生增加的人丁共一万四千五百四十五丁,钦奉恩诏,永远不再加赋。附考:宋绍兴二十二年,广南西路有四十八万八千六百五十五户、一百三十万一千五百七十二口【化州、高州、雷州、钦州、廉州、琼州以及南宁、万安、吉阳军都属此路】。元元贞元年,岭南广西道有二十一万零八百五十二户、一百三十五万二千六百七十八口。明洪武初年,广西有二十一万一千二百六十三户、一百四十八万二千六百七十一口。万历六年,有二十一万八千一百五十八户、一百一十八万六千一百七十九口。桂林府 本朝原编人丁共六万二千二百四十二丁一分三厘有余,其中扣除荒丁共九千七百一十一丁二分一厘,实际征收共五万二千三百六十七丁八分三厘。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三千四百四十七丁九分二厘有余,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入征收的新垦、捐纳及首报升科人丁共一百六十二丁九分八厘有余,三项合计五万五千九百七十八丁七分三厘有余。应征丁银七千七百六十九两五钱七分八厘有余。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增加的人丁共五千二百零八丁,均钦奉恩诏,永远不再加赋。临桂县原定全熟人丁一万七千七百一十丁;自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一千零五十六丁,二项合计一万八千七百六十六丁五分,应征丁银一千八百七十六两六钱五分。全熟人丁在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七百四十八丁。灵川县原定人丁共一万六千零六十三丁,其中扣除荒丁二千二百五十丁零三分,实际征收人丁一万三千八百零六丁六分有余。康熙二十年审查增加人丁二百丁零八分。自雍正四年至九年止,新垦及首报升科人丁六丁有余,三项合计一万四千零一十三丁四分。应征丁银二千三百八十二两二钱八分二厘有余。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一千二百一十五丁。兴安县原定人丁八千二百七十四丁八分三厘有余,其中扣除荒丁二千八百三十四丁九分一厘有余,实际征收人丁五千三百四十五丁二分三厘有余。康熙二十年审查增加人丁一千零四丁,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入征收的新垦及首报、捐纳升科人丁共九十四丁六分八厘有余,三项合计六千四百四十三丁九分一厘有余,应征丁银九百六十六两五钱八分七厘有余。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一千四百零一丁。阳朔县原定全熟人丁三千八百一十三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二百二十六丁,二项合计四千零三十九丁,应征丁银六百零五两八钱五分。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六百一十八丁。永宁州额定编入的人丁没有。永福县原定人丁四千五百九十七丁五分,其中扣除荒丁二千三百一十六丁三分有余,实际征收二千二百一十八丁九分有余。康熙二十年审查增加人丁一百八十三丁八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入征收的首报人丁共六十二丁三分,三项合计二千四百六十五丁有余。应征丁银一百四十二两八钱九分九厘有余。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一百九十八丁。义宁县原定全熟人丁三千四百七十四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一百七十四丁,二项合计三千六百四十八丁六分,应征丁银四百零一两三钱四分六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二百零七丁。全州原定人丁五千九百六十一丁八分有余,其中扣除荒丁二千三百零九丁七分,实际征收三千六百五十二丁一分有余。康熙二十年审查增加一百零一丁,二项合计三千七百五十三丁一分有余。应征丁银一千一百零九两零四分二厘有余。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五百八十五丁。
灌阳县原额全熟人丁二千三百四十八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五百零一丁二分二厘零,二项共二千八百四十九丁二分二厘零,该征丁银二百八十四两九钱二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二百三十六丁。附考晋始安郡户六千南宋始建内史户三千八百三十口二万二千四百九十【茘浦、平乐、建陵俱属今兴安,属临庆内史】隋桂州总管戸五万四千五百一十七【平乐茘浦建陵象义熙龙城马平富川龙平豪静阳夀桂林俱属】唐桂州户一万七千五百八十一口七万一千一十八【茘浦丰水修仁今属平乐地】宋静江府户四万六千三百四十三,全州崇宁户三万四千六百六十三【静江府茘浦、修仁、永宁俱属全州,初属荆南路,绍兴元年聴广西路帅司节制】元静江路戸三万五千一百五十,口一十万六千四百三十二。全州至元户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五,口二十四万五百一十九【属岭北湘南道】明桂林府,景泰三年,戸五万九千七百八十九,口四十二万九千六百六十五。万厯二十二年,戸六万四千零一十二,口二十四万一千二百五十二。平乐府国朝原编全熟人丁共一万零三百二十五丁零,康熈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千六百零八丁七分零,二项共一万一千九百三十三丁八分,该征丁银三千七百九十五两五钱六分零,康熈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六百六十七丁,俱钦奉恩诏永不加赋平乐县原额全熟人丁一千三百四十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百三十五丁,二分二项共一千四百七十五丁二分,该征丁银五百三十一两零七分二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八十一丁。恭城县原额全熟人丁六百三十三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八十五丁,二项共七百一十八丁,该征丁银一百八十三两二钱八分九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五十七丁。富川县原额全熟人丁一千一百七十二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百一十二丁零,二项共一千二百八十四丁五分零。该征丁银五百七十八两零四分七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七十丁。贺县原额全熟人丁三千六百一十七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四百零五丁八分,二项共四千零二十二丁八分,该征丁银一千一百二十四两九钱五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七十一丁。茘浦县原额全熟人丁九百三十七丁五分,康熈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百二十二丁八分零,二项共一千零六十丁零三分零,该征丁银二百五十一两零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六十七丁。修仁县原额全熟人丁四百八十六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二百一十九丁九分零,二项共七百零五丁九分零,该征丁银二百一十七两三钱三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四十六丁,内民丁二十三丁,獞丁二十三丁。昭平县原额全熟人丁一千零六十二丁零,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二百九十三丁三分零,二项共一千三百五十五丁四分零,该征丁银五百五十五两七钱二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九十七丁。永安州原额全熟人丁一千零七十七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二百三十四丁六分,二项共一千三百一十一丁六分,该征丁银三百五十四两一钱三分二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七十八丁。附考晋临贺郡户二千五百。南宋临庆内史户三千七百一十五,口三万一千五百八十七。唐昭州戸四千九百一十八,口一万二千六百九十。防州戸一千五十九,口五千九百三十三。富州戸一千四百六十,口八千五百八十六。贺州戸四千五百五十二,口二万五百七十【防州今昭平永安,富州今昭平】宋昭州戸一万五千八百八十,贺州戸四万二百五。元平乐府戸七千六十七,口三万三千八百二十。贺州戸八千六百七十六,口三万九千二百三十五。明▯治五年,戸五千三百四十,口三万一千二百万。厯二十二年,户七千三百五十二,口二万八千七百四十。梧州府
译灌阳县原定全熟人丁二千三百四十八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五百零一丁二分二厘有余,二项合计二千八百四十九丁二分二厘有余,应征丁银二百八十四两九钱二分二厘有余。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二百三十六丁。附考:晋代始安郡有六千户。南宋始建内史有三千八百三十户、二万二千四百九十口【荔浦、平乐、建陵都属于今兴安,隶属临庆内史】。〔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千八百三十口〕 隋代桂州总管府有五万四千五百一十七户【平乐、荔浦、建陵、象、义熙、龙城、马平、富川、龙平、豪静、阳寿、桂林都属于此】。唐代桂州有一万七千五百八十一户、七万一千零一十八口【荔浦、丰水、修仁今属平乐地】。〔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万七千五百八十一口〕 宋代静江府有四万六千三百四十三户,全州崇宁年间有三万四千六百六十三户【静江府所属荔浦、修仁、永宁均属全州;起初隶属荆南路,绍兴元年听从广西路帅司节制】。元代静江路有三万五千一百五十户、十万六千四百三十二口;全州至元年间有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五户、二十四万零五百一十九口【隶属岭北湖南道】。〔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元户〕 明代桂林府,景泰三年有五万九千七百八十九户、四十二万九千六百六十五口。万历二十二年,有六万四千零一十二户、二十四万一千二百五十二口。平乐府 本朝原编全熟人丁共一万零三百二十五丁有余,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一千六百零八丁七分有余,二项合计一万一千九百三十三丁八分,应征丁银三千七百九十五两五钱六分有余。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增加的人丁共六百六十七丁,均钦奉 恩诏,永远不再加赋。平乐县原额全熟人丁一千三百四十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一百三十五丁,二项合计一千四百七十五丁二分,应征丁银五百三十一两零七分二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八十一丁。恭城县原额全熟人丁六百三十三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八十五丁,二项合计七百一十八丁,应征丁银一百八十三两二钱八分九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五十七丁。富川县原额全熟人丁一千一百七十二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一百一十二丁零,二项合计一千二百八十四丁五分零,应征丁银五百七十八两零四分七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七十丁。贺县原额全熟人丁三千六百一十七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四百零五丁八分,二项合计四千零二十二丁八分,应征丁银一千一百二十四两九钱五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七十一丁。荔浦县原额全熟人丁九百三十七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一百二十二丁八分零,二项合计一千零六十丁零三分零,应征丁银二百五十一两零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六十七丁。修仁县原额全熟人丁四百八十六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二百一十九丁九分零,二项合计七百零五丁九分零,应征丁银二百一十七两三钱三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四十六丁,其中民丁二十三丁,獞丁二十三丁。昭平县原额全熟人丁一千零六十二丁零,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二百九十三丁三分零,二项合计一千三百五十五丁四分零,应征丁银五百五十五两七钱二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九十七丁。永安州原额全熟人丁一千零七十七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二百三十四丁六分,二项合计一千三百一十一丁六分,应征丁银三百五十四两一钱三分二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七十八丁。附考:晋代临贺郡有二千五百户。南宋临庆内史有三千七百一十五户,三万一千五百八十七人。唐代昭州有四千九百一十八户,一万二千六百九十人;防州有一千零五十九户,五千九百三十三人;富州有一千四百六十户,八千五百八十六人;贺州有四千五百五十二户,二万零五百七十人。【防州今为昭平、永安,富州今在昭平。】宋代昭州有一万五千八百八十户,贺州有四万零二百零五户。元代平乐府有七千零六十七户,三万三千八百二十人;贺州有八千六百七十六户,三万九千二百三十五人。明弘治五年,有五千三百四十户,三万一千二百万。历二十二年,有七千三百五十二户,二万八千七百四十人。梧州府。
国朝原编人丁二万四千八百九十二丁一分二厘零,内除荒六十九丁零二厘零,实征共二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丁八分三厘零。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千四百三十二丁八分九厘,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首报新垦陞科人丁共一千四百八十九丁二分三厘零,三项共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五丁九分八厘零。该征丁银五千八百七十九两三钱零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一千六百八十二丁,俱钦奉恩诏,永不加赋。苍梧县原额全熟人丁七千二百七十四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五百六十四丁一分,二项共七千八百三十八丁六分,该征丁银一千一百七十五两七钱九分三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四百二十三丁。藤县原额人丁七千一百六十丁零二分,内除荒五十七丁零九厘,零实征六千七百九十一丁一分一厘。康熈二十年审増人丁一百零九丁一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首报捐纳陞科人丁共三百一十一丁九分九厘零,三项共七千二百一十二丁二分零,该征丁银一千五百六十四两七钱一分七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三百三十三丁。容县原额人丁四千六百九十七丁五分,内除荒一十一丁九分三厘零,实征三千五百零八丁三分二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一百七十丁零三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并首报起科人丁共一千一百七十七丁二分四厘零,三项共四千八百五十五丁八分六厘零,该征丁银一千零二十八两七钱六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四百八十六丁。岑溪县原额全熟人丁二千零九十四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百七十八丁七分九厘,二项共二千二百七十二丁七分九厘零,该征丁银六百六十四两六钱三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三百六十六丁。懐集县原额全熟人丁三千六百六十五丁九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四百一十丁零六分,二项共四千零七十六丁五分,该征丁银一千四百四十五两四钱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七十四丁。附考西汉苍梧郡戸二万四千三百七十九,口十四万六千一百六十。东汉苍梧郡户十一万一千三百九十五,口四十六万六千九百七十五【髙要、封阳、端谿皆今广东地,富川、茘浦、冯乗、谢沐今属平乐】晋戸七千七百南宋戸六千五百九十三,口万一千七百五十三。隋戸四千五百七十八。唐梧州戸千二百九,容州戸四千九百七十,口万七千八十五,藤州戸三千九百八十,义州户千一百一十,口七千三百三。宋元丰,梧州戸五千七百二十,藤州戸六千四百二十二,容州戸一万三千七百七十六。元梧州路至元戸五千二百口一万九百一十,容州戸二千九百九十九口七千八百五十四,藤州戸四千二百九十五口一万一千二百一十八。明洪武二十四年戸四万三千四百零七口二十四万八千五百三十八。万厯二十二年戸三万八千六百五十九口一十五万八千九百八十九【今郁林一州四属在内】浔州府国朝原额人丁二万一千二百九十九丁二分零,内除荒五千七百一十七丁零四厘零,实征一万五千一百九十七丁五分四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四百六十六丁五分零。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首报新垦陞科人丁共三百八十四丁六分二厘零。雍正七年将武宣县改隷浔州府,该县原额全熟人丁八百九十一丁五分,内除帮军拨学人丁二十九丁五分,例不编差,实征人丁八百六十二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四十四丁九分零,共九百零六丁九分。以上通共人丁一万六千九百五十五丁五分六厘零,该征丁银共五千四百二十一两一钱五分零。遇闰年,桂平、平南、贵县加征银二百六十九两一钱八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一千三百零六丁,俱钦奉恩诏,永不加赋。桂平县原额人丁六千六百零五分,内除荒一千一百一十二丁零八厘,实征五千四百七十六丁八分八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一十二丁,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首报陞科人丁共一十一丁五分四厘零,三项共五千五百丁零四分二厘零。该征丁银一千七百二十八两四钱五分三厘零,遇闰年加征丁银九十四两七钱八分九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四百一十丁。
译本朝原编人丁二万四千八百九十二丁一分二厘零,扣除荒丁六十九丁零二厘零,实际征收共二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丁八分三厘零。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一千四百三十二丁八分九厘,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首报新垦升科人丁共一千四百八十九丁二分三厘零,三项合计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五丁九分八厘零。应征丁银五千八百七十九两三钱零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进行编审。太平盛世滋生增益人丁,共一千六百八十二丁,均奉皇帝恩诏,永远不再加赋。苍梧县原额全熟人丁七千二百七十四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五百六十四丁一分,二项合计七千八百三十八丁六分,应征丁银一千一百七十五两七钱九分三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四百二十三丁。藤县原额人丁七千一百六十丁零二分,其中扣除荒丁五十七丁零九厘,实际征收六千七百九十一丁一分一厘。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一百零九丁一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首报、捐纳升科人丁共三百一十一丁九分九厘零,三项合计七千二百一十二丁二分零,应征丁银一千五百六十四两七钱一分七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三百三十三丁。容县原额人丁四千六百九十七丁五分,其中扣除荒丁一十一丁九分三厘零,实际征收三千五百零八丁三分二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一百七十丁零三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并首报起科人丁共一千一百七十七丁二分四厘零,三项合计四千八百五十五丁八分六厘零,应征丁银一千零二十八两七钱六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四百八十六丁。岑溪县原额全熟人丁二千零九十四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一百七十八丁七分九厘,二项合计二千二百七十二丁七分九厘零,应征丁银六百六十四两六钱三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三百六十六丁。怀集县原额全熟人丁三千六百六十五丁九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四百一十丁零六分,二项合计四千零七十六丁五分,应征丁银一千四百四十五两四钱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七十四丁。附考:西汉苍梧郡有二万四千三百七十九户,十四万六千一百六十人。东汉苍梧郡有十一万一千三百九十五户,四十六万六千九百七十五人。【高要、封阳、端溪都在今广东境内;富川、荔浦、冯乘、谢沐今属平乐。】晋代有七千七百户。南宋有六千五百九十三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三人;隋代有四千五百七十八户。唐代梧州有一千二百零九户,容州有四千九百七十户、一万七千零八十五人,藤州有三千九百八十户,义州有一千一百一十户、七千三百零三人。宋元丰年间,梧州有五千七百二十户,藤州有六千四百二十二户,容州有一万三千七百七十六户。元代梧州路至元年间有五千二百户、一万零九百一十人;容州有二千九百九十九户、七千八百五十四人;藤州有四千二百九十五户、一万一千二百一十八人。明洪武二十四年有四万三千四百零七户,二十四万八千五百三十八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五千二百口、二千九百九十九口、四千二百九十五口、四万三千四百零七口〕 万历二十二年有三万八千六百五十九户,十五万八千九百八十九人。【今郁林一州四属在内。】〔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万八千六百五十九口〕 浔州府。本朝原额人丁二万一千二百九十九丁二分零,扣除荒丁五千七百一十七丁零四厘零,实际征收一万五千一百九十七丁五分四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四百六十六丁五分零。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首报新垦升科人丁共三百八十四丁六分二厘零。雍正七年将武宣县改隶浔州府,该县原额全熟人丁八百九十一丁五分,扣除帮军、拨学人丁二十九丁五分,按规定不编入差役,实际征收人丁八百六十二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四十四丁九分零,共九百零六丁九分。以上合计人丁一万六千九百五十五丁五分六厘零,应征丁银共五千四百二十一两一钱五分零。逢闰年,桂平、平南、贵县加征银二百六十九两一钱八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进行编审。太平盛世滋生增益人丁,共一千三百零六丁,均奉皇帝恩诏,永远不再加赋。桂平县原额人丁六千六百零五分,其中扣除荒丁一千一百一十二丁零八厘,实际征收五千四百七十六丁八分八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一十二丁,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首报升科人丁共一十一丁五分四厘零,三项合计五千五百丁零四分二厘零。应征丁银一千七百二十八两四钱五分三厘零,逢闰年加征丁银九十四两七钱八分九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四百一十丁。
平南县原额人丁四千九百三十八丁二分零,内除荒二千三百二十一丁零六厘零,实征二千五百九十九丁九分七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九十七丁三分,雍正八年首报人丁一十七丁一分七厘零,三项共二千七百一十四丁四分四厘零,该征丁银八百三十六两零四分九厘零。遇闰年加征丁银五十六两四钱四分七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三百一十八丁。贵县原额人丁九千七百六十丁零五分,内除荒二千二百八十三丁九分零,实征七千一百二十丁零六分九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三百五十七丁二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首报陞科人丁共三百五十五丁九分一厘零。三项共七千八百三十三丁八分零。该征丁银二千三百二十二两二钱五分四厘零。遇闰年加征丁银一百一十七两九钱四分九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四百六十一丁。武宣县原额全熟人丁八百九十一丁五分,内除帮军拨兵拨学人丁二十九丁五分,例不编差,实征八百六十二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四十四丁九分,二项共九百零六丁九分,该征丁银五百三十四两三钱九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一十七丁。附考唐浔州戸二千五百,口六千八百三十六;龚州戸九千,口二万一千;思唐州建中戸百四十一;贵州戸三千二十六,口九千三百【龚州思唐今皆平南地】宋浔州元丰戸六千一百四十一;龚州戸八千三十九;贵州戸七千四百六十。元,浔州路,至元戸九千二百四十八,口三万八十九。贵州戸八千八百九十一,口二万八百一十一。明▯治五年,戸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六,口七万零七百。万厯二十二年,戸一万九千九百一十九,口六万三千三百一十九。南宁府国朝原额全熟人丁二万二千四百四十一丁三分零,内除永淳县狼目人丁一百八十三丁例不编差外,实征人丁二万二千二百五十八丁三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千零六十七丁六分,二项共二万三千三百二十五丁九分零。该征丁银五千零六十三两三钱五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一千六百七十六丁,俱钦奉恩诏,永不加赋。宣化县原额全熟人丁九千一百八十五丁九分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一百六十丁二项,共九千三百四十五丁九分零,该征丁银二千零一十六两七钱六分六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八百零二丁。横州原额全熟人丁二千四百九十三丁九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三百四十二丁二项,共二千八百三十五丁九分,该征丁银七百八十五两零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八十二丁。上思州原额全熟人丁五百二十一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百一十三丁五分二项,共六百三十四丁五分,该征丁银五十四两二钱九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零二丁。新宁州原额全熟人丁四千八百九十四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二百二十四丁三分,二项共五千一百一十八丁八分,该征丁银一千零六两一钱二分二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二百一十六丁。隆安县原额全熟人丁一千九百六十八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四十二丁七分,二项共二千零一十一丁二分,该征丁银五百四十一两一钱八分三厘零。康熈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二百八十丁。永淳县原额全熟人丁三千三百七十七丁五分,内除狼目人丁一百八十三丁例不编差外,实征人丁三千一百九十四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百八十五丁一分,二项共三千三百七十九丁六分。该征丁银六百五十九两九钱八分四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九十四丁。南宁府管下土忠州、归徳州、果化州、迁隆峝、剥甘上中下勾二十一村各土属,例无戸口人丁,附考晋宁浦郡戸一千一百二十【今横州】唐邕州戸二千八百九十三口七千三百,横州戸千九百七十八口八千三百四十二,峦州戸七百七十口三千八百三,瀼州戸千六百六十六【邕今南宁,峦今永淳,瀼今上思地】宋元丰中,邕州戸五千二百八十八【旧志戸百三十二】横州戸三千四百五十一。元南宁路戸一万五百四十二,口二万四千五百二十;横州戸四千九十八,口三万一千四百七十六。明▯治五年,戸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口八万四千二百一十一。万厯二十二年,戸一万二千二百五十口,五万三千九百四十六。太平府
译平南县原额人丁四千九百三十八丁二分零,其中扣除荒丁二千三百二十一丁零六厘零,实际征收二千五百九十九丁九分七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九十七丁三分,雍正八年首报人丁一十七丁一分七厘零,三项合计二千七百一十四丁四分四厘零,应征丁银八百三十六两零四分九厘零。逢闰年加征丁银五十六两四钱四分七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三百一十八丁。贵县原额人丁九千七百六十丁零五分,其中扣除荒丁二千二百八十三丁九分零,实际征收七千一百二十丁零六分九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三百五十七丁二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首报升科人丁共三百五十五丁九分一厘零。三项合计七千八百三十三丁八分零。应征丁银二千三百二十二两二钱五分四厘零。逢闰年加征丁银一百一十七两九钱四分九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四百六十一丁。武宣县原额全熟人丁八百九十一丁五分,其中扣除帮军、拨兵、拨学人丁二十九丁五分,按规定不编入差役,实际征收八百六十二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四十四丁九分,二项合计九百零六丁九分,应征丁银五百三十四两三钱九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一十七丁。附考:唐代浔州有二千五百户、六千八百三十人;龚州有九千户、二万一千人;思唐州建中年间有一百四十一户;贵州有三千零二十六户、九千三百人。【龚州、思唐今都在平南境内。】宋代浔州元丰年间有六千一百四十一户;龚州有八千零三十九户;贵州有七千四百六十户。元代浔州路至元年间有九千二百四十八户、三万零八十九人;贵州有八千八百九十一户、二万零八百一十一人。明弘治五年有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六户,七万零七百人。万历二十二年有一万九千九百一十九户,六万三千三百一十九人。南宁府。本朝原额全熟人丁二万二千四百四十一丁三分零,扣除永淳县狼目人丁一百八十三丁按例不编入差役,实际征收人丁二万二千二百五十八丁三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一千零六十七丁六分,二项合计二万三千三百二十五丁九分零。应征丁银五千零六十三两三钱五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进行编审。太平盛世滋生增益人丁,共一千六百七十六丁,均奉皇帝恩诏,永远不再加赋。宣化县原额全熟人丁九千一百八十五丁九分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一百六十丁,二项合计九千三百四十五丁九分零,应征丁银二千零一十六两七钱六分六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八百零二丁。横州原额全熟人丁二千四百九十三丁九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三百四十二丁,二项合计二千八百三十五丁九分,应征丁银七百八十五两零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八十二丁。上思州原额全熟人丁五百二十一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一百一十三丁五分,二项合计六百三十四丁五分,应征丁银五十四两二钱九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零二丁。新宁州原额全熟人丁四千八百九十四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二百二十四丁三分,二项合计五千一百一十八丁八分,应征丁银一千零六两一钱二分二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二百一十六丁。隆安县原额全熟人丁一千九百六十八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四十二丁七分,二项合计二千零一十一丁二分,应征丁银五百四十一两一钱八分三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二百八十丁。永淳县原额全熟人丁三千三百七十七丁五分,其中扣除狼目人丁一百八十三丁按例不编入差役,实际征收人丁三千一百九十四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一百八十五丁一分,二项合计三千三百七十九丁六分。应征丁银六百五十九两九钱八分四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九十四丁。南宁府管辖的土忠州、归德州、果化州、迁隆峝、剥甘上中下勾二十一村等各土属,按例不登记户口人丁。附考:晋代宁浦郡有一千一百二十户。【今为横州。】唐代邕州有二千八百九十三户、七千三百人;横州有一千九百七十八户、八千三百四十二人;峦州有七百七十户、三千八百零三人;瀼州有一千六百六十六户。【邕州今为南宁,峦州今为永淳,瀼州今在上思境内。】〔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千八百九十三口、千九百七十八口、七百七十口〕 宋元丰年间,邕州有五千二百八十八户。【旧志记载为一百三十二户。】横州有三千四百五十一户。元代南宁路有一万零五百四十二户、二万四千五百二十人;横州有四千零九十八户、三万一千四百七十六人。明弘治五年有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户,八万四千二百一十一人。万历二十二年有一万二千二百五十户,五万三千九百四十六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万二千二百五十口〕 太平府。
国朝原额人丁四千九百八十四丁,内除荒六百八十二丁,七分实征四千三百零一丁,二分零。康熙二十年至四十年审増人丁共一百七十四丁,二项共四千四百七十五丁,二分该征丁银八百五十五两一钱八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二百五十五丁,俱钦奉恩诏永不加赋崇善县原额人丁二千二百八十一丁,内除荒六百八十二丁,七分零,实征一千五百九十八丁,二分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八十一丁,二项共一千六百七十九丁,二分,该征丁银五百四十七两六钱二分四厘零。康熈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九十三丁。左州原额全熟人丁二千七百零三丁,康熙二十年至四十五年审増人丁共九十三丁,二项共二千七百九十六丁,该征丁银三百零七两五钱六分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六十二丁。养利州额编人丁无永康州额编人丁无宁明州原系思明土州改流,额编人丁无。太平府管下万承州、太平州、安平州、龙英州、恩城州、都结州、结安州、佶伦州、镇逺州、上下冻州、全茗州、茗盈州、罗阳县、陀陵县,及旧隷南宁、征解、新奉划归之思州、上石西州、下石西州、思陵州、上龙司、下龙司、凭祥州、江州、罗白县各土属,例无戸口人丁。附考元太平路戸五千三百一十九,口二万二千一百八十六;思明路戸四千二百二十九,口一万八千五百一十。明▯治五年,戸四千八百五十九,口三万五千七百七十。万厯二十二年,戸一千五百三十六,口一万五千九百四十七。镇安府原土改流额编人丁无归顺州,雍正九年改土设流,额编人丁无。奉议州额编人丁无向武州、都康州、上映州、小镇安及旧隷南宁、新改隷之下雷州、湖闰寨各土属,例无戸口人丁,栁州府。国朝原额人丁共一万二千二百五十三丁三分七厘零,内除雒容县例不编差一丁,又除马平、雒容、栁城、融县、象州荒丁一千七百七十六丁九分零,实编人丁一万二千二百一十九丁九分七厘零,实征九千二百零二丁五分八厘零。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九百八十四丁八分,雍正七年起至九年首报人丁共一千二百四十丁零八分七厘,三项共一万一千四百二十八丁二分五厘零,该征丁银二千七百六十七两一钱六分五厘零。屯丁入屯田册,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一千二百七十一丁,钦奉恩诏,永不加赋。马平县原额人丁五百七十丁零五分,内除荒丁五十四丁二分零,实征四百八十三丁六分六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一十六丁一分,雍正九年分编征新垦捐纳陞科人丁六分三厘零,三项共五百丁零三分九厘零。该征丁银二百六十六两一钱九分九厘零。屯丁入屯田册,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八十七丁。雒容县原额人丁三百六十六丁二分六厘,内除一丁原不编差,实编人丁三百六十五丁二分六厘,内除荒二十三丁三分四厘,实征三百零六丁五分七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七丁二分,雍正八年分首报人丁三十五丁三分五厘零,三项共三百四十九丁一分二厘零,该征丁银一百七十八两零五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八十五丁。罗城县原额全熟人丁六百五十七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一百九十八丁二分,二项共八百五十五丁七分零,该征丁银二百二十二两四钱八分二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三十六丁。栁城县原额人丁一千八百一十六丁六分六厘零,内除荒七百三十四丁八分二厘零,实征九百九十一丁九分六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三十二丁六分,雍正七、八、九三年编征新垦捐纳陞科人丁八十九丁八分七厘零,三项共一千一百一十四丁四分三厘零,该征丁银四百二十三两四钱八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三百四十二丁。融县原额人丁二千一百四十五丁,内除荒丁八百一十三丁,实征一千三百三十二丁。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一百零三丁,二项共一千四百三十五丁,该征丁银六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二百三十五丁。懐逺县原额全熟人丁一千零三十五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四百零七丁,二项共一千四百四十二丁,该征丁银一百七十九两一钱四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零五丁。
译本朝原额人丁四千九百八十四丁,其中扣除荒丁六百八十二丁七分,实际征收四千三百零一丁二分零。康熙二十年至四十年审增人丁共一百七十四丁,二项合计四千四百七十五丁二分,应征丁银八百五十五两一钱八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进行编审。太平盛世滋生增益人丁,共二百五十五丁,均奉 皇帝恩诏,永远不再加赋。崇善县原额人丁二千二百八十一丁,其中扣除荒丁六百八十二丁七分零,实际征收一千五百九十八丁二分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八十一丁,二项合计一千六百七十九丁二分,应征丁银五百四十七两六钱二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九十三丁。左州原额全熟人丁二千七百零三丁,康熙二十年至四十五年审增人丁共九十三丁,二项合计二千七百九十六丁,应征丁银三百零七两五钱六分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六十二丁。养利州额定编入的人丁没有。永康州额定编入的人丁没有。宁明州原是思明土州改设流官之州,额定编入的人丁没有。太平府管辖的万承州、太平州、安平州、龙英州、恩城州、都结州、结安州、佶伦州、镇远州、上下冻州、全茗州、茗盈州、罗阳县、陀陵县,以及原隶属南宁、负责征解、后来新划归的思州、上石西州、下石西州、思陵州、上龙司、下龙司、凭祥州、江州、罗白县等各土属,按例不登记户口人丁。附考:元代太平路有五千三百一十九户、二万二千一百八十六人;思明路有四千二百二十九户、一万八千五百一十人。明弘治五年有四千八百五十九户,三万五千七百七十人。万历二十二年有一千五百三十六户,一万五千九百四十七人。镇安府。原为土司地区改设流官,额定编入的人丁没有。归顺州于雍正九年改土设流官,额定编入的人丁没有。奉议州额定编入的人丁没有。向武州、都康州、上映州、小镇安,以及原隶属南宁、新改隶的下雷州、湖闰寨等各土属,按例不登记户口人丁。柳州府。本朝原额人丁共一万二千二百五十三丁三分七厘零,其中扣除雒容县按例不编入差役的一丁,又扣除马平、雒容、柳城、融县、象州的荒丁一千七百七十六丁九分零,实际编入人丁一万二千二百一十九丁九分七厘零,实际征收九千二百零二丁五分八厘零。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九百八十四丁八分,雍正七年至九年首报人丁共一千二百四十丁零八分七厘,三项合计一万一千四百二十八丁二分五厘零,应征丁银二千七百六十七两一钱六分五厘零。屯丁登记入屯田册。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进行编审。太平盛世滋生增益人丁,共一千二百七十一丁,奉皇帝恩诏,永远不再加赋。马平县原额人丁五百七十丁零五分,其中扣除荒丁五十四丁二分零,实际征收四百八十三丁六分六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一十六丁一分,雍正九年分编征新垦、捐纳升科人丁六分三厘零,三项合计五百丁零三分九厘零。应征丁银二百六十六两一钱九分九厘零。屯丁登记入屯田册。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八十七丁。雒容县原额人丁三百六十六丁二分六厘,其中扣除原本不编入差役的一丁,实际编入人丁三百六十五丁二分六厘;其中又扣除荒丁二十三丁三分四厘,实际征收三百零六丁五分七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七丁二分,雍正八年首报人丁三十五丁三分五厘零,三项合计三百四十九丁一分二厘零,应征丁银一百七十八两零五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八十五丁。罗城县原额全熟人丁六百五十七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一百九十八丁二分,二项合计八百五十五丁七分零,应征丁银二百二十二两四钱八分二厘。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三十六丁。柳城县原额人丁一千八百一十六丁六分六厘零,其中扣除荒丁七百三十四丁八分二厘零,实际征收九百九十一丁九分六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三十二丁六分,雍正七、八、九三年编征新垦、捐纳升科人丁八十九丁八分七厘零,三项合计一千一百一十四丁四分三厘零,应征丁银四百二十三两四钱八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三百四十二丁。融县原额人丁二千一百四十五丁,其中扣除荒丁八百一十三丁,实际征收一千三百三十二丁。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一百零三丁,二项合计一千四百三十五丁,应征丁银六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二百三十五丁。怀远县原额全熟人丁一千零三十五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四百零七丁,二项合计一千四百四十二丁,应征丁银一百七十九两一钱四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零五丁。
象州原额人丁五千一百零一丁,内除荒一百五十一丁,五分四厘,零实征三千八百三十四丁,四分四厘。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一百八十三丁,三分。雍正七年、九年首报捐纳陞科人丁共一千一百一十五丁,零二分零,三项共五千一百三十二丁,七分六厘零。该征丁银六百零三两一钱八分九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七十九丁。来賔县原额全熟人丁五百六十一丁四分五厘,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三十七丁四分二项,共五百九十八丁八分五厘,该征丁银二百六十九两九钱六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零二丁。附考唐栁州戸二千二百三十二口万一千五百五十,融州戸千二百三十二,象州戸五千五百口万八百九十,严州戸千八百五十九口七千五十一【严州今来賔地】宋,栁州元丰戸八千七百三十;融州戸五千六百五十八;象州戸八千七百一十七。元至元十六年,栁州路戸一万九千一百四十三,口三万六百九十四。融州戸二万一千三百九十三,口三万九千三百三十四。象州戸一万九千五百五十八,口九万二千一百二十六。明洪武二十四年,戸三万五千九百六十二,口二十三万三千九百七十九【賔州、迁江、上林、武宣在内】庆逺府国朝原额全熟人丁共六千二百七十一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九百九十二丁五分零,二项共七千二百六十四丁零。该征丁银并补征胖防水脚翎毛等项共银一千四百零六两五钱二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二百五十八丁,钦奉恩诏永不加赋宜山县原额全熟人丁二千三百二十七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一百五十四丁,二项共二千四百八十一丁五分。该征丁银并补征胖防水脚共银六百八十八两五钱六分四厘零。康熈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五十二丁。河池州原额全熟人丁一千四百六十三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二百四十三丁,三分零二项共一千七百零六丁三分零,该征丁银并补征胖防水脚共银三百五十二两一钱零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八十丁。天河县原额全熟人丁二百八十一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三十四丁六分,二项共三百一十五丁六分。该征丁银并补征胖防翎毛水脚共银一百四十六两六钱六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二十二丁。思恩县原额全熟人丁二千二百丁,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五百六十丁零六分,二项共二千七百六十丁零六分,该征丁银二百一十九两一钱九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零四丁。东兰州,雍正七年改土设流,额编人丁无茘波县今改隷黔省,额编人丁无庆逺府管下,那地州、南丹州、忻城县、永定司、永顺正副司各土属,例无戸口人丁。附考唐宜州龙水郡戸一千二百二十,口三千二百三十;芝州忻城郡戸一千二百,口五千三百。宋元丰宜州戸一万五千八百二十三。元大徳元年,庆逺、南丹等处安抚司戸二万六千五百三十七,口五万二百五十三。明洪武二十四年,戸一万七千二百七十二,口八万二千四百一十七。万厯二十二年,戸一万二千四百六十五,口八万七千四百六十三。思恩府国朝原额人丁一万五千四百三十九丁二分零,内除荒一千五百七十五丁零一厘零,实徴一万三千八百四十二丁五分九厘零。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七百二十三丁六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及首报捐纳陞科人丁共二十一丁五分零,三项共一万四千五百八十七丁七分零。该征丁银五千零二十六两九钱九分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八百四十四丁,钦奉恩诏永不加赋武缘县原额人丁七千九百二十六丁五分,内除荒一千四百五十五丁九分零,实征六千四百五十九丁二分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二十六丁二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及首报捐纳陞科人丁共一十一丁三分零,三项共六千四百九十六丁七分零,该征丁银二千四百三十八两四钱九分三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二百二十九丁。賔州原额全熟人丁四千六百一十一丁七分零,康熈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五百五十七丁八分,二项共五千一百六十九丁五分零,该征丁银一千五百五十两零八钱六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四百三十一丁。
译象州原额人丁五千一百零一丁,其中扣除荒丁一百五十一丁五分四厘零,实际征收三千八百三十四丁四分四厘。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一百八十三丁三分。雍正七年、九年首报捐纳升科人丁共一千一百一十五丁零二分零,三项合计五千一百三十二丁七分六厘零。应征丁银六百零三两一钱八分九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七十九丁。来宾县原额全熟人丁五百六十一丁四分五厘,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三十七丁四分,二项合计五百九十八丁八分五厘,应征丁银二百六十九两九钱六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零二丁。附考:唐代柳州有二千二百三十二户、一万一千五百五十人;融州有一千二百三十二户;象州有五千五百户、一万零八百九十人;严州有一千八百五十九户、七千零五十一人。【严州今在来宾境内。】〔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千二百三十二口、五千五百口、千八百五十九口〕 宋代柳州元丰年间有八千七百三十户;融州有五千六百五十八户;象州有八千七百一十七户。元至元十六年,柳州路有一万九千一百四十三户、三万零六百九十四人;融州有二万一千三百九十三户、三万九千三百三十四人;象州有一万九千五百五十八户、九万二千一百二十六人。明洪武二十四年有三万五千九百六十二户,二十三万三千九百七十九人。【宾州、迁江、上林、武宣在内。】庆远府。本朝原额全熟人丁共六千二百七十一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九百九十二丁五分零,二项合计七千二百六十四丁零。应征丁银及补征胖防、水脚、翎毛等项,共银一千四百零六两五钱二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进行编审。太平盛世滋生增益人丁,共二百五十八丁,奉 皇帝恩诏,永远不再加赋。宜山县原额全熟人丁二千三百二十七丁五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一百五十四丁,二项合计二千四百八十一丁五分。应征丁银及补征胖防、水脚,共银六百八十八两五钱六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五十二丁。河池州原额全熟人丁一千四百六十三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二百四十三丁三分零,二项合计一千七百零六丁三分零,应征丁银及补征胖防、水脚,共银三百五十二两一钱零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八十丁。天河县原额全熟人丁二百八十一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三十四丁六分,二项合计三百一十五丁六分。应征丁银及补征胖防、翎毛、水脚,共银一百四十六两六钱六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二十二丁。思恩县原额全熟人丁二千二百丁,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五百六十丁零六分,二项合计二千七百六十丁零六分,应征丁银二百一十九两一钱九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零四丁。东兰州于雍正七年改土设流官,额定编入的人丁没有。荔波县现已改隶贵州省,额定编入的人丁没有。庆远府管辖的那地州、南丹州、忻城县、永定司、永顺正副司等各土属,按例不登记户口人丁。附考:唐代宜州龙水郡有一千二百二十户、三千二百三十人;芝州忻城郡有一千二百户、五千三百人。宋元丰年间宜州有一万五千八百二十三户。元大德元年,庆远、南丹等处安抚司有二万六千五百三十七户,五万零二百五十三人。明洪武二十四年有一万七千二百七十二户,八万二千四百一十七人。万历二十二年有一万二千四百六十五户,八万七千四百六十三人。思恩府。本朝原额人丁一万五千四百三十九丁二分零,其中扣除荒丁一千五百七十五丁零一厘零,实际征收一万三千八百四十二丁五分九厘零。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七百二十三丁六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及首报捐纳升科人丁共二十一丁五分零,三项合计一万四千五百八十七丁七分零。应征丁银五千零二十六两九钱九分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进行编审。太平盛世滋生增益人丁共八百四十四丁,奉 皇帝恩诏,永远不再加赋。武缘县原额人丁七千九百二十六丁五分,其中扣除荒丁一千四百五十五丁九分零,实际征收六千四百五十九丁二分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二十六丁二分,雍正四年至九年编征新垦及首报捐纳升科人丁共一十一丁三分零,三项合计六千四百九十六丁七分零,应征丁银二千四百三十八两四钱九分三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二百二十九丁。宾州原额全熟人丁四千六百一十一丁七分零,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五百五十七丁八分,二项合计五千一百六十九丁五分零,应征丁银一千五百五十两零八钱六分一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四百三十一丁。
迁江县原额全熟人丁四百六十丁,康熈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六十二丁,二项共五百二十二丁,该征丁银三百四十一两七钱八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四十六丁。上林县原额人丁二千四百四十一丁,内除荒一百一十九丁,一分一厘,零实征二千三百一十一丁六分九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増人丁七十七丁六分,雍正五年至九年编征新垦捐纳陞科人丁共一十丁零二分零,三项共二千三百九十九丁四分九厘零。该征丁银六百九十五两八钱五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三十八丁。思恩府管下田州、上林县、白山司、兴隆司、定罗司、旧城司、下旺司、那马司、都阳司、古零司、安定司、何旺堡各土属,例无戸口人丁。附考唐賔州至德戸千九百七十六口八千五百八十,澄州戸千三百六十八口八千五百八十,田州横山郡戸四千一百六十八【澄州今上林地】宋賔州元丰戸七千六百二十元宾州戸六千一百四十八,口三万八千八百七十九。田州路戸二千九百九十一,口一万八千九百。泗城府泗城府原土改流额编人丁无西隆州额编人丁无西林县额编人丁无直隷郁林州国朝原额全熟人丁三万四千零九十三丁五分零,内除陆川县拨狼军丁二千零五十九丁二分零不编外,实编三万二千零三十四丁三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一千八百八十丁零四分零,二项共三万三千九百一十四丁七分零。该征丁银六千九百零九两六钱九分六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盛世滋生,増益人丁,共一千三百八十八丁。钦奉恩诏,永不加赋。郁林州原额全熟人丁八千七百四十七丁二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六百六十九丁七分零,二项共九千四百一十六丁九分零,该征丁银二千零六十三两八钱四分六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四百零一丁。博白县原额全熟人丁四千六百二十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二百四十九丁,九分二项共四千八百六十九丁九分零,该征丁银一千五百四十两零五钱七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三百五十七丁。北流县原额全熟人丁八千零五十七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四百五十九丁,五分二项共八千五百一十六丁五分,该征丁银一千二百六十五两五钱七分六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八十四丁。陆川县原额全熟人丁八千五百五十四丁三分五厘,内除拨狼军丁二千零五十九丁二分五厘不编外,实征六千四百九十五丁一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二百六十七丁一分五厘,二项共六千七百六十二丁二分五厘,该征丁银一千一百六十九两八钱六分九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一百三十一丁。兴业县原额全熟人丁四千一百一十五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増人丁共二百三十四丁,一分五厘零,二项共四千三百四十九丁,一分五厘零,该征丁银八百六十九两八钱三分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増益人丁共三百一十五丁。附考唐郁林州,干封戸千九百一十八,口九千六百九十九。党州,戸千一百四十九,口七千四百。牢州,戸千六百四十一,口万一千七百五十六。白州,戸二千五百七十四,口九千四百九十六。顺州,大厯戸五百九。绣州,戸九千七百七十三【党州、牢州俱今郁林,白州今博白,顺州、绣州俱今陆川地】宋,郁林州元丰戸三千五百六十四,白州戸四千五百八十九。元至元十四年,郁林州戸九千五十三,口五万一千五百二十八。
广西通志卷三十<史部,地理类,都会郡县之属,广西通志》>
钦定四库全书广西通志卷三十一
译迁江县原额全熟人丁四百六十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增人丁共六十二丁,二项合计五百二十二丁,应征丁银三百四十一两七钱八分四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四十六丁。上林县原额人丁二千四百四十一丁,其中扣除荒丁一百一十九丁一分一厘零,实际征收二千三百一十一丁六分九厘零。康熙二十年审增人丁七十七丁六分,雍正五年至九年编征新垦、捐纳升科人丁共一十丁零二分零,三项合计二千三百九十九丁四分九厘零。应征丁银六百九十五两八钱五分二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益人丁共一百三十八丁。思恩府管辖的田州、上林县、白山司、兴隆司、定罗司、旧城司、下旺司、那马司、都阳司、古零司、安定司、何旺堡等各土属,按例不登记户口人丁。附考:唐代至德年间宾州有一千九百七十六户、八千五百八十人;澄州有一千三百六十八户、八千五百八十人;田州横山郡有四千一百六十八户。【澄州今在上林境内。】〔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千九百七十六口、千三百六十八口〕 宋代宾州元丰年间有七千六百二十户。元代宾州有六千一百四十八户、三万八千八百七十九人;田州路有二千九百九十一户、一万八千九百人。泗城府 泗城府原来按土官改流后的定额编定人丁,没有登记人丁数。西隆州按定额编定人丁,没有登记人丁数。西林县按定额编定人丁,没有登记人丁数。直隶郁林州。本朝原定全熟人丁三万四千零九十三丁五分零,其中扣除陆川县拨给狼军的二千零五十九丁二分零、不列入编册以外,实际编定三万二千零三十四丁三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一千八百八十丁零四分零,两项合计三万三千九百一十四丁七分零。应征丁银六千九百零九两六钱九分六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进行编审。太平盛世滋生增加的人丁,共一千三百八十八丁。奉皇帝恩诏,今后永远不再加征赋税。郁林州原定全熟人丁八千七百四十七丁二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六百六十九丁七分零,两项合计九千四百一十六丁九分零,应征丁银二千零六十三两八钱四分六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四百零一丁。博白县原定全熟人丁四千六百二十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二百四十九丁九分,两项合计四千八百六十九丁九分零,应征丁银一千五百四十两零五钱七分五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三百五十七丁。北流县原定全熟人丁八千零五十七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四百五十九丁五分,两项合计八千五百一十六丁五分,应征丁银一千二百六十五两五钱七分六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一百八十四丁。陆川县原定全熟人丁八千五百五十四丁三分五厘,其中扣除拨给狼军的二千零五十九丁二分五厘、不列入编册以外,实际征收六千四百九十五丁一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二百六十七丁一分五厘,两项合计六千七百六十二丁二分五厘,应征丁银一千一百六十九两八钱六分九厘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一百三十一丁。兴业县原定全熟人丁四千一百一十五丁;康熙二十年至五十年审查增加人丁共二百三十四丁一分五厘零,两项合计四千三百四十九丁一分五厘零,应征丁银八百六十九两八钱三分零。康熙五十五年、六十年,雍正四年、九年编审,滋生增加人丁共三百一十五丁。附考:唐代郁林州,干封年间有一千九百一十八户、九千六百九十九口。党州有一千一百四十九户、七千四百口;牢州有一千六百四十一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口;白州有二千五百七十四户、九千四百九十六口;顺州大历年间有五百九户;绣州有九千七百七十三户。【党州、牢州都在今郁林,白州在今博白,顺州、绣州都在今陆川一带。】宋代元丰年间,郁林州有三千五百六十四户,白州有四千五百八十九户。元代至元十四年,郁林州有九千零五十三户、五万一千五百二十八口。《广西通志》卷三十 【史部,地理类,都會郡县之属,《广西通志》】钦定《四库全书》《广西通志》卷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