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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分记四十三

职官书第四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68–277 段

司徒,于是又有司空、司徒之号。虽以子耳叙子孔上,然司徒之制当上于司空,顾所从言异耳。

译司徒,于是又有了司空、司徒的官号。虽然按照子耳的次序排在子孔之上,但司徒的制度应当高于司空,只是所依据的说法不同罢了。

襄十八年传:子蟜、伯有、子张从郑伯,子孔、子展、子西守,此六卿也。十九年杀子孔,而子产始为卿。或谓子产为卿于十年盗杀发之时,则非也。二十七年传: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二子石,谓伯石、公孙段、子石、印段也。昭三十年传曰:「我先君简公在楚【襄二十九年】我先大夫印段实徃,敝邑之少卿也。」郑多世卿,公子黒肱以二十二年卒而立段,印段盖已为少卿,而公孙段为卿则见于三十年传。言伯有既死,始命伯石为卿。以年考之,垂陇之享,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印段皆卿,而伯石未为卿,明矣【二十九年经书公孙段于《年表》辩之详矣】昭十六年六卿饯宣子,子齹、子产、子大叔、子游、子旗、子桞。子产虽次子齹,而其下言子产拜,使五卿皆拜,以见子产为政卿。若传所次,则叙事之文,非班序也【详见《郑卿年表】

  当国

侯国政卿,以司徒为上。襄二年传:「郑成公卒,于是子罕当国,子驷为政。」为政之名亦异矣,又加以当国。杜预谓当国者,摄君事也。礼,君薨听于冢宰,不须摄行君事。郑以子罕当国者,间于晋楚,国家多难,丧代之际,或致倾危,盖成公顾命使之当国,非常法也。沈氏云:「鲁襄四嵗,国家无虞,今僖公年虽长大,为偪于晋楚,故令子罕当国。」沈氏但以晋楚之偪而言耳。自后鲁襄十年,郑简公于是九嵗,则子驷、子孔相继当国。至襄十九年传又云:「子展当国。」杜预亦谓简公犹幼。然是嵗简公盖年十八矣,国有君而臣曰当国,防而不革,非也。

  政卿

郑制首则当国之卿,而政卿次之。按襄二年传,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子驷,为政卿也,而次于子罕。至十年传,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不复言政卿,岂当国兼之耶?或司马任之也。十九年传,子展当国,子西听政,若子罕、子驷同时之制。然自是而下,子产、大叔、驷歂相继为上卿,则曰为政,不复有当国矣。当国惟在僖、简之世。传言「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防二十九年】则当国盖犹掌政,而权任尤专。有卿而当国,则以为政贰之;不然,为政者斯掌国政矣。

  冢宰

昭元年傅:赵孟辞五献之礼,私于子产曰:「武请于冢宰矣。」杜预注:「冢宰,子皮。以年考之,罕虎自襄二十九年代其父子展为政卿,至是四年。」曰:「冢宰,谓其为上卿也。」

  司马 司空 司徒 司寇

郑上卿曰:「当国曰政,卿若司马等官则次之。」襄二年传,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十年传,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是司马次政卿,而司空、司徒又次司马也。昭二年,子产曰:「不速死,司寇将至。」又十八年,郑火,命司马、司寇列居火道以防奸。按:侯国三卿,司徒、司马、司空。郑有政卿,又有司寇,亦僣矣。以司徒下于司马、司空,则班序又失之。

  少正

襄二十二年传:晋人征朝于郑,郑人使少正公孙侨对。杜预注:「少正,郑卿官。」孔颖逹曰:「十九年传云:『立子产为卿。』知少正是郑卿。春秋时官名变改,周礼无此名。按传十九年子产既为少卿,曰少正,即少卿也。襄二十五年,齐赂晋侯以宗噐,自六正、五吏、三十帅皆有赂。六正指三军之六卿,则春秋时谓卿为正,不特郑也。是时子展当国,子西听政,皆为上卿,而子产为下卿。故二十六年传子产曰:『臣之位在四。』则少正之与下卿,义一而名二矣。」

  辨摄卿之疑

襄二十九年经仲孙羯、防晋荀盈、郑公孙段云云城杞。据经则公孙段于是列为卿矣,而三十年传伯有死,始命伯石为卿,伯石即公孙段也,前此未为卿,何以得书名氏?杜预据传于城杞下注曰:「盖以摄卿行。」孔颖逹曰:「文七年传称晋使先蔑如秦逆公子雍,荀林父谓蔑曰:『摄卿以徃可也,何必子?』是知有使大夫摄卿之法,故以为证。」尝考之经,昭二年书郑杀其大夫

译《襄公十八年传》记载:子蟜、伯有、子张跟随郑伯出征,子孔、子展、子西留守国内,这就是郑国的六卿。十九年杀了子孔,子产才开始担任卿职。有人说子产在十年盗杀发时就已经是卿了,这是不对的。《襄公二十七年传》记载:郑伯在垂陇宴请赵孟,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随行。二子石,指的是伯石、公孙段、子石、印段。《昭公三十年传》说:“我们先君简公在楚国时【襄公二十九年】,我们先大夫印段确实前往,他是我国的少卿。”郑国世代多有世袭的卿,公子黑肱在二十二年去世,立公孙段,印段大概已经是少卿,而公孙段成为卿则见于三十年传。文中说伯有死后,才任命伯石为卿。根据年份考证,垂陇宴请时,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印段都是卿,而伯石还不是卿,这已经很明白了【二十九年经书公孙段于《年表》中辨析得很详细】。《昭公十六年传》六卿为宣子饯行,子齹、子产、子大叔、子游、子旗、子柳。子产虽然排在子齹之后,但下文说子产拜谢,让五卿都拜谢,以此显示子产是政卿。如果按照传文中的次序,那是叙事的文字,并非班序【详见《郑卿年表》】。

当国

诸侯国的政卿,以司徒为尊。《襄公二年传》:“郑成公去世,这时子罕当国,子驷为政。”为政的名称也不同,又加上当国。杜预认为当国者,是代理君主的职务。按礼制,君主去世由冢宰听政,不需要代理行使君主的职务。郑国让子罕当国,是因为夹在晋楚之间,国家多难,丧代之际,可能导致倾覆危亡,大概是成公临终遗命让他当国,并非常规制度。沈氏说:“鲁襄公四年,国家没有忧患,现在僖公虽然年纪大了,但因为受到晋楚的逼迫,所以让子罕当国。”沈氏只从晋楚的逼迫来说。此后鲁襄公十年,郑简公这时九岁,于是子驷、子孔相继当国。到《襄公十九年传》又说:“子展当国。”杜预也认为简公还年幼。但这年简公大概十八岁了,国有君主而臣子说当国,防备而不改革,是不对的。

政卿

郑国制度首先有当国的卿,政卿次之。查《襄公二年传》,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子驷,是政卿,排在子罕之后。到十年传,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不再提政卿,难道当国者兼任政卿吗?或者是司马兼任。十九年传,子展当国,子西听政,如同子罕、子驷同时的制度。然而从此以后,子产、大叔、驷歂相继为上卿,都称为为政,不再有当国了。当国只在僖公、简公时代。传文说“罕氏常掌国政,作为上卿【防二十九年】”,那么当国大概还是掌管政事,而权力责任尤其专一。有卿而当国,就让政卿作为副手;不然,为政者就掌管国政了。

冢宰

《昭公元年传》:赵孟推辞五献之礼,私下对子产说:“我已经向冢宰请示了。”杜预注:“冢宰,是子皮。根据年份考证,罕虎从襄公二十九年代替其父子展为政卿,到现在四年。”说:“冢宰,是指他是上卿。”

司马 司空 司徒 司寇

郑国上卿说:“当国曰政,卿如司马等官则次之。”《襄公二年传》,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十年传,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这是司马次于政卿,而司空、司徒又次于司马。《昭公二年》,子产说:“不快点死,司寇就要到了。”又十八年,郑国发生火灾,命令司马、司寇列队居住在火道以防奸邪。查:诸侯国三卿,司徒、司马、司空。郑国有政卿,又有司寇,也是僭越了。把司徒排在司马、司空之下,那么班序又错了。

少正

《襄公二十二年传》:晋人向郑国征召朝见,郑国人派少正公孙侨应对。杜预注:“少正,是郑国的卿官。”孔颖达说:“十九年传说:‘立子产为卿。’知道少正是郑卿。春秋时官名变改,《周礼》没有这个名称。查传十九年子产既为少卿,叫少正,就是少卿。襄公二十五年,齐国用宗器贿赂晋侯,从六正、五吏、三十帅都有贿赂。六正指三军的六卿,那么春秋时称卿为正,不只是郑国。这时子展当国,子西听政,都是上卿,而子产是下卿。所以二十六年传子产说:‘我的位次在第四。’那么少正与下卿,意义相同而名称不同。”

辨摄卿之疑

《襄公二十九年经》仲孙羯、防晋荀盈、郑公孙段等云云筑杞城。根据经文,公孙段这时列为卿了,而三十年传伯有死,才任命伯石为卿,伯石就是公孙段,此前不是卿,为什么能书名氏?杜预根据传在城杞下注说:“大概是以摄卿行事。”孔颖达说:“文七年传称晋国派先蔑到秦国迎接公子雍,荀林父对先蔑说:‘摄卿前往也可以,何必是你?’知道有派大夫摄卿的法度,所以作为证据。”曾经考证经文,昭公二年记载郑国杀其大夫

公孙黒,此亦以名氏书也。其在元年传云:「公孙黒彊与于盟,使大史书其名,且曰七子。」杜预注:「欲自同于六卿。」于时六卿谓罕虎、公孙侨、公孙段、印段、防吉、驷带也。黒不在六卿之数,明年乃以卿书于经,与公孙段书法同。盖郑国于六卿外复有散卿,春秋据事实书之,苟谓为摄,则何以书名氏哉?

译公孙黒,这里也是用名和氏来记载的。它在鲁隐公元年的传文中说:“公孙黒强行参与盟会,让太史记下他的名字,并且说他是‘七子’之一。”杜预注解说:“想要让自己与六卿并列。”当时的六卿指的是罕虎、公孙侨、公孙段、印段、防吉、驷带。公孙黒不在六卿的行列中,第二年才以卿的身份被记载在经文中,这与公孙段的书法相同。大概郑国在六卿之外还有散卿,《春秋》依据事实如实记载,如果说是代理,那么为什么要记载他的名和氏呢?

令正

襄二十六年传:「子大叔为令正,以请印堇父,更用子产辞,乃获。」杜预注:「主作辞令之正。」按三十一年传:「郑国将有诸侯之事,子产使子羽多为辞令,与禆谌谋可否,而告冯简子使断之,事成乃授子大叔使行之,以应对賔客,是以鲜有败事。」而语亦云:「为命,禆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则子大叔主辞令,润色多出于子产矣。

  执讯

文十七年传: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杜预注:「执讯,通讯问之官。」

  行人

襄十一年经:楚人执郑行人良霄。行人,言使人也。周礼有大行人、小行人,诸侯行人通掌此事【详见周鲁官制】

  马师

襄三十年传马师颉奔晋,子皮以公孙鉏为马师。昭七年传罕朔亚大夫也,其官马师也。杜预注大夫位马师职。

  禇师

昭二年传请以印为禇师,杜预注:「禇师,市官。」孔颖逹曰:「盖相传説,若无所考然,如预言,必有源流。」

  嬖大夫

哀五年传:郑驷秦富而侈,嬖大夫也,而常陈卿之车服。晋亦有嬖大夫。孔颖逹云:「下大夫也。」

  开卜大夫

昭十八年传:郑火,子产使公孙登徙大▯。杜预注:「登,开卜大夫。」

  大史

襄三十年传:伯有既死,使大夫命伯石为卿,辞。大史退,则请命焉,复命之,又辞,如是三,乃受防按《周礼》内史掌防命,盖右史书言之职。《礼记正义》云:「大史记行也。」郑使大史命伯石为卿,皆大夫主爵命,以内史阙故也。

  祝

昭十八年传:郑火,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庙。祝,盖大祝氏之职。

  府人 库人

昭十八年传:郑火,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曲礼》云:「在府言府,在库言库。」皆是藏财贿之处,故使其人各自儆守以防火。《周官》有大府、内府、外府、天府、玉府、泉府,而无掌库之官,盖府库通言,库亦谓之府,是乃王制也。诸侯国政殊,故府库并言。

  司宫

昭十八年传:郑火,商成公儆司宫。杜预注:司宫,巷伯,寺人之官。

  野司寇

昭十八年传:郑火,使野司寇各保其征。杜预注:野司寇,县士也。孔頴逹曰:传言「野司寇」,则司寇之官在野。《周礼》司寇属官有县士掌野,司寇是县士也。郑▯《县士》注云: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曰县,四百里以外至五百里曰都。都、县、野之地,其邑非王子弟、公卿大夫之采地,则皆公邑也,谓之县。县士掌其狱焉。言掌野者,郊外曰野,大摠言之也。狱居近野之县,狱在二百里上;县之县狱,在三百里上;都之县狱,在四百里上。如郑此言,采邑之民有狱,则采地之长各自断之;若公邑之见在狱,则县士断之。县士,司寇属官,所掌在野,故传谓之「野司寇」也。县士职曰:各掌其县之民数而听其狱讼,若邦有大役聚众庻,则各掌其县之禁令。诸侯县士亦当然。

  郊人

昭十八年传:郑火,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周礼》:乡在郊内,遂在郊外,诸侯亦当然。郊人,谓郊内乡之人。

  室老宗人

襄二十二年传:郑子张召室老、宗人立段。自天子至卿大夫皆有此官。如《顾命》大保,犹室老之类;大宗,犹宗人之类。

  曹

  上卿

桓九年传:曹大子来朝,賔之以上卿。杜预注:「诸侯之适子未誓于天子而摄其君,则以皮帛继子男,故賔以上卿。各当其国之上卿。」昭二十三年传曰:「列国之卿当小国之君,固周制也。」然则小国之君乃当大国之卿,小国之世子必不得当大国之卿,故知各如其国之上卿耳。

  卿

成十六年传:「子臧尽致其邑与卿而不出。」

  司城为政

哀七年传:曹公孙彊为司城以听政,乃背晋奸宋。宋以武公废司空,曰司城。曹国近宋,故仿宋司城之名。其曰听政,盖政卿也。

  大夫

僖二十八年,晋侯入曹,数之以其乗轩者三百人也,且曰「献状」。杜预注:轩,大夫车,言其无徳居位者多,

译令正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载:“子大叔担任令正,去请求印堇父,改用子产的言辞,这才成功。”杜预注释说:“令正是主管辞令的长官。”查考《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郑国将参与诸侯的事务,子产让子羽多准备辞令,与裨谌商议是否可行,然后告诉冯简子让他决断,事情办成后交给子大叔去执行,用来应对宾客,因此很少失败。”而《论语》也说:“起草外交辞令,裨谌负责草拟,世叔(即子大叔)负责讨论,行人子羽负责修饰,东里子产负责润色。”由此可见,子大叔主管辞令,但润色工作大多出自子产之手。

执讯

《左传》文公十七年记载:郑国子家派遣执讯官并带上书信,去告知赵宣子。杜预注释说:“执讯,是负责通讯问事的官员。”

行人

《春秋》襄公十一年记载:楚国人拘捕了郑国的行人良霄。行人,就是出使的人。《周礼》中有大行人、小行人,诸侯国的行人普遍掌管这类事务【详见周鲁官制】。

马师

《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马师颉逃奔晋国,子皮任命公孙鉏为马师。《左传》昭公七年记载:罕朔是亚大夫,他的官职是马师。杜预注释说:大夫的位阶,马师的职掌。

褚师

《左传》昭公二年记载:请求任命印为褚师。杜预注释说:“褚师,是管理市场的官员。”孔颖达说:“这大概是沿袭的说法,似乎没有确凿考证,但既然杜预这样说,必定有其渊源。”

嬖大夫

《左传》哀公五年记载:郑国的驷秦富有而奢侈,是嬖大夫,却常常陈列卿的车服。晋国也有嬖大夫。孔颖达说:“是下大夫。”

开卜大夫

《左传》昭公十八年记载:郑国发生火灾,子产派公孙登迁移大龟。杜预注释说:“登,是开卜大夫。”

大史

《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伯有死后,派大夫命令伯石为卿,伯石推辞。大史退下后,就请求任命,再次任命他,他又推辞,像这样三次,才接受封地。查考《周礼》,内史掌管任命,大概是右史记录言行的职责。《礼记正义》说:“大史记录行为。”郑国派大史任命伯石为卿,都是大夫主管爵位任命,这是因为内史职位空缺的缘故。

祝

《左传》昭公十八年记载:郑国发生火灾,派祝史迁移主祏到周庙。祝,大概是大祝氏的职责。

府人、库人

《左传》昭公十八年记载:郑国发生火灾,派府人、库人各自警惕职守。《曲礼》说:“在府就说府,在库就说库。”都是储藏财物的地方,所以让他们各自警惕防守以防火灾。《周官》有大府、内府、外府、天府、玉府、泉府,而没有掌管库的官员,大概府库是通称,库也称为府,这是王制。诸侯国政不同,所以府库并提。

司宫

《左传》昭公十八年记载:郑国发生火灾,商成公警惕司宫。杜预注释说:司宫,是巷伯,寺人的官职。

野司寇

《左传》昭公十八年记载:郑国发生火灾,派野司寇各自保卫他们的征赋。杜预注释说:野司寇,就是县士。孔颖达说:传文中说“野司寇”,那么司寇的官职在野外。《周礼》司寇的属官有县士掌管野外,司寇就是县士。郑玄注释《县士》说:距离王城二百里以外到三百里称为野,三百里以外到四百里称为县,四百里以外到五百里称为都。都、县、野的地方,其邑如果不是王子弟、公卿大夫的采地,都是公邑,称为县。县士掌管那里的狱讼。说掌管野外,是因为郊外称为野,是总称。狱讼居住在靠近野外的县,狱在二百里以上;县的县狱,在三百里以上;都的县狱,在四百里以上。像郑国这样说,采邑的百姓有狱讼,采地的长官各自断决;如果是公邑的现成狱讼,则由县士断决。县士是司寇的属官,所掌管的在野外,所以传文称为“野司寇”。县士的职责说:各自掌管其县的民数而审理狱讼,如果国家有大役聚集众人,则各自掌管其县的禁令。诸侯国的县士也应当如此。

郊人

《左传》昭公十八年记载:郑国发生火灾,郊人协助祝史在国都北部清除。《周礼》:乡在郊内,遂在郊外,诸侯国也应当如此。郊人,是指郊内乡的人。

室老宗人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记载:郑国子张召集室老、宗人拥立段。从天子到卿大夫都有这些官职。如《顾命》中的大保,类似于室老;大宗,类似于宗人。

曹

上卿

《左传》桓公九年记载:曹国太子来朝见,以接待上卿的礼节接待他。杜预注释说:“诸侯的嫡长子未向天子受命而代理国君,就以皮帛继任子男之位,所以以上卿的礼节接待。各自对应其国的上卿。”《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说:“列国的卿对应小国的君,这本来就是周制。”那么小国的君对应大国的卿,小国的世子必定不能对应大国的卿,所以知道是各自对应其国的上卿。

卿

《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载:“子臧全部献出他的邑和卿位而不出去。”

司城为政

《左传》哀公七年记载:曹国公孙彊担任司城来听政,于是背叛晋国侵犯宋国。宋国因为武公废除了司空,改称司城。曹国靠近宋国,所以仿效宋国司城的名称。说听政,大概是政卿。

大夫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进入曹国,列举他乘坐轩车的人有三百,并且说“献状”。杜预注释说:轩,是大夫的车,说没有德行却居位的人多,

故责其功状。曹小国,而大夫三百人,着其滥爵之甚。

  燕

  大夫

昭三年传:燕简公多嬖宠,欲去诸大夫而立其宠人。燕国僻在北陲,官制不详,岂大夫即为政者欤?

译所以追究他们的功绩和表现。曹国是个小国,却有三百名大夫,这显示出它滥授爵位到了极点。

燕

大夫

《昭公三年传》记载:燕简公宠幸的人很多,想要罢免各位大夫,而让他的宠臣担任官职。燕国地处北方边远地区,官制不详,难道大夫就是指执政的人吗?

秦

  为政

文元年传,秦穆公复使孟明为政,犹列国政卿也。

  不更

成十三年传获秦成差及不更女父。杜预注:「不更,秦爵。」孔颖逹曰:「秦之官爵有此不更之名,知女父是人之名字,不更是官爵之号。」汉书称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者赐爵一级。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簮防,四不更,五大夫,六公大夫,七官大夫,八公乗,九五大夫,十左庻长,十一右庻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庻长,十八大车庻长,十九闗内侯,二十彻侯。商君盖相孝公。按传此年有不更女父,襄十一年有庻长鲍、庻长武,是春秋世已有此名,后世以渐増之,至商君定为二十,非商君尽新作也。名之义,难得而知。秦近夷,官制与中国殊。

  右大夫

襄十一年传:秦右大夫詹帅师从楚子。右大夫,秦官爵也。秦制有公大夫、官大夫、五大夫,右大夫其此类矣。

  庻长

襄十一年传:秦庻长鲍、庻长武伐晋。秦制有左庻长、右庻长,此鲍、武并言之,岂左右两庻长乎?十二年传则云「秦庻长无地」,又止一庻长云。

  楚

  令尹为政卿

尹训正也。楚之官多以尹名,而令尹为尊。僖二十七年传:「子文治兵于暌,子玉治兵于蒍。」蒍贾谓子文曰:「子之传政于子玉,曰『以靖国也』。」杜预注:「子文时不为令尹,子玉为令尹。」曰传政,则楚以令尹为政卿矣。宣十二年传:「战于邲,令尹南辕反斾。」行军进退,令尹亦专之。是知为政于内,统兵于外,皆令尹之任也。

  令尹司马莫敖皆卿

哀六年传可移于令尹、司马,楚以令尹为尊,而司马次之。又十六年传云:「王与二卿士皆五百人当之。」注:「二卿士谓子西、子期。」时子西为令尹,子期为司马,是令尹、司马皆卿官也。又桓十一年传:鬬亷呼莫敖为君。孔颖逹曰:「楚呼卿为君,则莫敖亦卿官矣。」

  令尹有左尹有右尹

宣十一年传左尹子重侵宋,令尹蒍艾猎城沂。至成十六年传令尹将左,右尹子辛将右,则楚令尹外,又有左右二尹矣。

  令尹迁授之次

楚卿令尹,而司马次焉,莫敖又次焉。襄二十二年传,防子冯为令尹,则自大司马而迁也;二十五年,子冯卒,屈建为令尹,则自莫敖而迁也。哀十六年传,胜为白公,子西曰:「楚国第,我死,令尹、司马非胜而谁?」白,楚邑,县尹称公,则白公盖县尹也。杜预注:「楚国第,谓用士之次第。」是楚制亦有自县尹而迁司马、令尹者矣。

  大司马

僖二十六年传:「司马子西止一司马。」至襄十五年传:「防子冯为大司马,公子槖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则楚有三司马,而大司马为尊,意其兼摠左右二司马之职也【三十年传申无宇曰:「且司马,令尹之偏,而王之四体。」司马以贰令尹,亦为政卿】

  左司马 右司马

襄十五年传公子槖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则以右司马而加左司马之上也。昭三十一年传左司马戍、右司马稽帅师救▯,则以左司马而加右司马之上也。命官之序若无一定云。

  左司马二人

文十年传:「宋逆楚子道以田孟诸,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杜预注:「将猎,张两甄,故置二左司马,而右司马一人当中央。楚制有大司马、左司马、右司马,今此左司马复有二人,盖因猎而置,非常法也。」

  令尹司马沈尹将中军

僖二十八年传城濮之战,子玉将中军,子西将左,子上将右。子玉时为令尹,子西时为司马。中军为尊,故使令尹将之。至成十六年传鄢陵之战,司马子反将中军,令尹子重将左,右尹子辛将右,则以司马将中军,与僖二十八年之制异。楚制不常,岂以主谋者为中军帅,不复循令尹、司马之职乎?然宣十二年邲之战,沈尹将中军,子重将左,子反将右,时子重为左尹,叔敖为右尹,沈尹盖是沈邑之尹,而以将中军,又不出于令尹、司马矣。

  兼令尹司马

译秦

为政

《文公元年传》记载,秦穆公再次任命孟明主持国政,这相当于其他诸侯国的执政卿。

不更

《成公十三年传》记载俘获了秦国的成差以及不更女父。杜预注解说:“不更,是秦国的爵位。”孔颖达说:“秦国的官爵中有这个‘不更’的名号,可知‘女父’是人的名字,‘不更’是官爵的称号。”《汉书》称商鞅在秦国制定法律,作战时斩敌首一级者赐爵一级。其爵位名称:一级为公士,二级为上造,三级为簮防,四级为不更,五级为五大夫,六级为公大夫,七级为官大夫,八级为公乘,九级为五大夫,十级为左庶长,十一级为右庶长,十二级为左更,十三级为中更,十四级为右更,十五级为少上造,十六级为大上造,十七级为驷车庶长,十八级为大车庶长,十九级为关内侯,二十级为彻侯。商鞅大概辅佐秦孝公。查考《左传》,这一年有不更女父,襄公十一年有庶长鲍、庶长武,可见春秋时代已有这些名号,后世逐渐增加,到商鞅时定为二十级,并非商鞅全部新创。这些名称的含义,难以知晓。秦国靠近夷狄,官制与中原各国不同。

右大夫

《襄公十一年传》记载:秦右大夫詹率领军队跟随楚子。右大夫,是秦国的官爵。秦制中有公大夫、官大夫、五大夫,右大夫大概属于这类。

庶长

《襄公十一年传》记载:秦庶长鲍、庶长武攻打晋国。秦制中有左庶长、右庶长,这里鲍、武并提,难道是指左右两位庶长吗?《十二年传》却说“秦庶长无地”,又只提到一位庶长。

楚

令尹为政卿

“尹”意为正。楚国的官职多以“尹”命名,而令尹最为尊贵。《僖公二十七年传》记载:“子文在暌地治兵,子玉在蒍地治兵。”蒍贾对子文说:“你将政事传给子玉,说‘是为了安定国家’。”杜预注解说:“子文当时不是令尹,子玉是令尹。”既然称为传政,那么楚国是以令尹为执政卿了。《宣公十二年传》记载:“在邲地作战,令尹南辕反旆。”行军进退,令尹也专断。由此可知,对内主持政事,对外统领军队,都是令尹的职责。

令尹司马莫敖皆卿

《哀公六年传》可移用于令尹、司马,楚国以令尹为尊,司马次之。又《十六年传》说:“君王与两位卿士都派五百人抵挡。”注解说:“两位卿士指子西、子期。”当时子西任令尹,子期任司马,可见令尹、司马都是卿官。又《桓公十一年传》记载:鬬廉称呼莫敖为君。孔颖达说:“楚国称呼卿为君,那么莫敖也是卿官了。”

令尹有左尹有右尹

《宣公十一年传》记载左尹子重侵犯宋国,令尹蒍艾猎修筑沂城。到《成公十六年传》记载令尹率领左军,右尹子辛率领右军,那么楚国除了令尹之外,又有左、右两位尹了。

令尹迁授之次

楚国卿官以令尹为首,司马次之,莫敖再次之。《襄公二十二年传》记载,防子冯任令尹,这是从大司马升迁的;二十五年,子冯去世,屈建任令尹,这是从莫敖升迁的。《哀公十六年传》记载,胜为白公,子西说:“楚国任用士人的次序,我死后,令尹、司马不是胜还能是谁?”白,是楚国的邑,县尹称公,那么白公大概是县尹。杜预注解说:“楚国第,指任用士人的次序。”可见楚国制度也有从县尹升迁为司马、令尹的情况。

大司马

《僖公二十六年传》记载:“司马子西制止一位司马。”到《襄公十五年传》记载:“防子冯任大司马,公子槖师任右司马,公子成任左司马。”那么楚国有三位司马,而大司马最为尊贵,推测他兼总左、右两位司马的职责【《三十年传》申无宇说:“况且司马,是令尹的副手,也是君王的四肢。”司马作为令尹的副手,也是执政卿】

左司马 右司马

《襄公十五年传》记载公子槖师任右司马,公子成任左司马,那么是将右司马置于左司马之上。《昭公三十一年传》记载左司马戍、右司马稽率领军队救援〇,那么是将左司马置于右司马之上。任命官职的次序似乎没有一定。

左司马二人

《文公十年传》记载:“宋国迎接楚子,道路经过孟诸打猎,期思公复遂任右司马,子朱及文之无畏任左司马。”杜预注解说:“打猎时,张开两个猎场,所以设置两位左司马,而右司马一人当在中央。楚制有大司马、左司马、右司马,现在这里左司马又有两人,大概是因打猎而设置,不是常规制度。”

令尹司马沈尹将中军

《僖公二十八年传》城濮之战,子玉率领中军,子西率领左军,子上率领右军。子玉当时是令尹,子西当时是司马。中军最为尊贵,所以让令尹率领。到《成公十六年传》鄢陵之战,司马子反率领中军,令尹子重率领左军,右尹子辛率领右军,那么是由司马率领中军,与僖公二十八年的制度不同。楚国制度不固定,难道是以主谋者作为中军主帅,不再遵循令尹、司马的职分吗?然而《宣公十二年》邲之战,沈尹率领中军,子重率领左军,子反率领右军,当时子重是左尹,叔敖是右尹,沈尹大概是沈邑的尹,却率领中军,又不出自令尹、司马了。

兼令尹司马

二事

哀十六年传:白公胜杀子西、子期,沈诸梁兼二事,国宁。谓时杀令尹、司马,沈诸梁兼之,兼犹摄耳。旋命宁为令尹,寛为司马,则兼二事,明非常法。

译两件事

《左传》哀公十六年记载:白公胜杀死了子西和子期,沈诸梁同时代理这两项职务,国家得以安宁。意思是当时令尹和司马被杀,沈诸梁同时代理这两个职位,“兼”也就是代理的意思。不久任命宁为令尹,宽为司马,那么沈诸梁同时代理两件事,明显不是常规制度。

莫敖

桓十一年传莫敖患之。杜预注:「莫敖,楚官名。」孔颖逹于襄十五年防曰:「楚官名临时所作,莫敖之徒并不可解。」尝考楚初有莫敖,后来彊盛却有令尹,故令尹之权重于莫敖。

  尹亦称宰

宣十二年传:「蔿敖为宰,择楚国之令典。」时敖为右尹,是右尹亦称宰矣。

  大宰

成十年传:晋使籴茷如楚,报大宰子商之使也。子商即公子辰。又襄二十七年传:大宰退告人,大宰伯州犂也。昭元年传:公子围即位,防罢为令尹,防啓彊为大宰,下于令尹矣。

  少宰

宣十二年传楚少宰如晋师曰:「岂敢求罪于晋?二三子无淹乆。」杜预注:「少宰,官名。」尝考少宰之义,无闻焉。详检是年传文,随武子曰:「蔿敖为宰。」时敖为右尹【右尹为宰义详见上】及闻晋师既济,王欲还,嬖人伍参欲战,令尹孙叔敖弗欲,乃南辕反斾。未几,则楚少宰遂如晋师。少宰之辞曰:「无淹乆。」是亦不欲战矣。楚子又使求成于晋。推绎首尾,当时楚君志不在战,其臣賛此议,惟右尹、叔敖一人。及观少宰之辞,若与敖合,而少宰独失其名,岂少宰或属之右尹乎?传注略之,当考。

  大师

文元年传》:「使潘崇为大师,且掌环列之尹。」又《哀十七年传》:「楚子问帅于大师子谷。」

  师少师

昭十九年传:楚子生大子建,使伍奢为之师,费无极为少师,皆大子之师,东宫官也。

  司败

文十年传》谓:「臣将逃,臣归死于司败。」又《宣四年》,箴尹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司败犹司寇之职。

  司徒

宣十一年传:「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杜预注:「司徒掌役。」

  封人

同上传。杜预注:「封人,其时主城筑者。」

  工正

  宣四年传蔿贾为工正

  右领

昭二十七年传》鄢将师为右领,右领,官名,若今之将领。

  左史

昭十二年传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杜预注:「倚相,楚史名。」又哀十七年传子谷曰:「右领差车与左史老,皆相令尹、司马以伐陈,其可使也。」子髙曰:「帅贱,民慢。」杜预注:「右领、左史,皆楚贱官。」按右领将领之职,曰贱官犹可;左史任一国之史,而槩谓之贱官?楚,夷也,与中国异,莫得而详。

  正仆人

昭十三年传因正仆人杀大子禄。杜预注:「正仆,大子之近官。」孔颖逹曰:「正仆人,大仆也。《周礼》,下大夫一人。」

  御士

襄二十二年传:子南之子弃疾为王御士。杜预注:「御王车者。周礼有驭夫、御士,楚盖仿此以名官。」

  王马之属

昭二十七年传: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杜预注:「王之养马官属,校人也。《周礼》校人掌养马,知王马之属是王养马之官属也。」校人职:「凡颁良马而养乘之,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皁,皁一趣马,三皁为系,系一驭夫,六系为廏,廏一仆夫,六廏成校,校有左右。驽马三良马之数。丽马一圉,八丽一师,八师一趣马,八趣马一驭夫。」诸侯六闲,养马之人多矣。此唯养马,不给余役,今亦事急而征使之。

  都君子

同上传。杜预注:「在都邑之士有复除者。」都邑之士以君子为号,故知有复除者,谓优复其身,除其徭役。贾逵云:「今之律令,犹名放课役者为复除。」是汉世以来有此言。此人或别有功劳,或曲蒙防泽,平常免其徭役,事急乃使之耳。

  大阍

庄十九年传:楚人以鬻拳为大阍,谓之大伯,使其后掌之。杜预注:「若今城门校尉官,使其子孙常主此官。」孔颖逹曰:「《周礼·天官》:『阍人,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郑▯云:『阍人,司昬晨以啓闭者。刑人,墨者使守门。』《秋官·掌戮》:『墨者使守门,刖者使守囿。』则阍不使刖,而鬻拳得为阍者,又《地官》之属『司门,下大夫二人,掌投管键以啓闭国门』,郑▯云:『若今城门校尉。』主王城十二门。此注

译莫敖

桓公十一年的传文中说:“莫敖对此感到忧虑。”杜预注释道:“莫敖,是楚国的官职名称。”孔颖达在解释襄公十五年的传文时说道:“楚国的官职名称是临时设立的,像莫敖这类官职都无法解释。”我曾经考证,楚国起初设有莫敖,后来国家强盛便设立了令尹,所以令尹的权力比莫敖更重。

尹也称宰

宣公十二年的传文中记载:“蔿敖担任宰,挑选楚国的良好法典。”当时敖担任右尹,这说明右尹也称为宰。

大宰

成公十年的传文中记载:“晋国派籴茷出使楚国,是为了报答大宰子商的出使。”子商就是公子辰。又在襄公二十七年的传文中记载:“大宰退出后告诉别人”,这位大宰是伯州犂。昭公元年的传文中记载:“公子围即位,防罢担任令尹,防啓彊担任大宰,地位低于令尹。”

少宰

宣公十二年的传文中,楚国少宰对晋军说:“怎敢向晋国求罪?各位不要久留。”杜预注释道:“少宰,是官职名称。”我曾经考证少宰的含义,却没有听说过。详细检查这一年的传文,随武子说:“蔿敖担任宰。”当时敖担任右尹【右尹称宰的道理详见上文】等到听说晋军已经渡河,楚王想要返回,宠臣伍参想要作战,令尹孙叔敖不想要,于是调转车头向南返回。不久,楚国少宰便出使晋军。少宰的话说:“不要久留。”这也是不想要作战的意思。楚王又派人向晋国求和。推究事情的始末,当时楚君的心思不在作战,他的臣子赞同这个意见的,只有右尹和孙叔敖一人。等到观察少宰的话,似乎与敖相合,而少宰却独独失去了名字,难道少宰隶属于右尹吗?传文和注释对此略而不提,应当考证。

大师

文公元年的传文中记载:“派潘崇担任大师,并且掌管环列的尹职。”又在哀公十七年的传文中记载:“楚王向大师子谷询问统帅人选。”

师、少师

昭公十九年的传文中记载:“楚王生了太子建,派伍奢担任他的老师,费无极担任少师,都是太子的老师,是东宫的官职。”

司败

文公十年的传文中说:“我将逃跑,我归死于司败。”又在宣公四年,箴尹归复命后把自己拘禁在司败那里。司败相当于司寇的职务。

司徒

宣公十一年的传文中记载:“派封人考虑事务并交给司徒。”杜预注释道:“司徒掌管劳役。”

封人

同上篇传文。杜预注释道:“封人,是当时主持城墙建筑的人。”

工正

宣公四年的传文中,蔿贾担任工正。

右领

昭公二十七年的传文中,鄢将师担任右领,右领是官职名称,如同现在的将领。

左史

昭公十二年的传文中,左史倚相快步走过,楚王说:“这是位好史官,你要好好对待他,他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杜预注释道:“倚相,是楚国史官的名字。”又在哀公十七年的传文中,子谷说:“右领差车和左史老,都辅佐令尹、司马去讨伐陈国,可以让他们去。”子髙说:“统帅地位低微,百姓会轻慢。”杜预注释道:“右领、左史,都是楚国地位低微的官职。”按说右领是将领的职务,称为低微的官职还可以;左史担任一国的史官,却一概称为低微的官职?楚国是夷狄,与中原各国不同,无法详细得知。

正仆人

昭公十三年的传文中,因为正仆人杀死了太子禄。杜预注释道:“正仆,是太子身边的近臣。”孔颖达说:“正仆人,就是大仆。《周礼》中,是下大夫一人。”

御士

襄公二十二年传文中记载:“子南的儿子弃疾担任楚王的御士。”杜预注释道:“驾驶楚王车的人。《周礼》中有驭夫、御士,楚国大概是仿照这个来命名官职的。”

王马之属

昭公二十七年的传文中记载:“左司马沈尹戌率领都邑的君子以及王马之属来增援军队。”杜预注释道:“这是楚王养马的官属,即校人。《周礼》中校人掌管养马,知道王马之属是楚王养马的官属。”校人的职责是:“凡是分发良马并饲养供乘驾的,一匹马配一个师和四个圉,三乘马为一个皂,一个皂配一个趣马,三个皂为一个系,一个系配一个驭夫,六个系为一个廏,一个廏配一个仆夫,六个廏组成一个校,校设有左右校官。驽马的数量是良马的三倍。丽马配一个圉,八匹丽马配一个师,八个师配一个趣马,八个趣马配一个驭夫。”诸侯有六个闲厩,养马的人很多。这些人只负责养马,不承担其他劳役,现在是因为事情紧急而征调他们。

都君子

同上篇传文。杜预注释道:“在都邑中有免除徭役的士人。”都邑的士人以君子为称号,所以知道有免除徭役的人,意思是优待免除他们的身体劳役,免除他们的徭役。贾逵说:“现在的律令,仍然称免除课役的人为复除。”这是汉代以来就有这种说法。这些人或许另有功劳,或许特别受到恩泽,平时免除他们的徭役,事情紧急时才征调他们。

大阍

庄公十九年的传文中记载:“楚人让鬻拳担任大阍,称他为大伯,让他的后代掌管这个职位。”杜预注释道:“如同现在的城门校尉官职,让他的子孙常任此官。”孔颖达说:“《周礼·天官》记载:‘阍人,掌管守卫王宫内部门户的禁令。’郑玄说:‘阍人,是司职早晚开闭门的人。刑人,是被墨刑的人派去守门。’《秋官·掌戮》记载:‘被墨刑的人派去守门,被刖刑的人派去守园囿。’那么阍人不使用被刖刑的人,而鬻拳能担任阍人,又《地官》下属的‘司门,下大夫二人,掌管投放钥匙以开闭国门’,郑玄说:‘如同现在的城门校尉。’主管王城十二门。此注”

亦云『若今城门校尉官』,然则鬻拳大臣,楚人以其贤使典此职,非为刑而役之。其为大阍者,当如地官之司门,非天官之阍人,亦主晨昬开闭,通以阍为名焉。曰大伯,犹长也,为门官之长。《周礼》盖王制,楚僣王号,仿以名官。」

译又说“如同现在的城门校尉官”,那么鬻拳作为大臣,楚国人因为他的贤能而让他掌管这个职位,并不是因为刑罚而役使他。他担任大阍一职,应当像《地官》中的司门,而不是《天官》中的阍人,也是主管早晚开门关门,通称为阍。称为大伯,就是长的意思,是门官的首领。《周礼》大概是王制的制度,楚国僭越王号,仿照它来命名官职。

泠人

成九年传:「郑人所献楚囚也。」问其族,对曰:「泠人也。」与之琴,操南音。杜预注:「泠人,乐官。」

  嬖人

宣十二年传:嬖人伍参欲战。「嬖人」,盖宠嬖者。

  巫

文十年传:「楚范巫矞似。」杜预注:「范,邑之巫。」

  诸尹

楚官多以尹名,尹训正也。令尹为尊,见于上,别列诸尹之名。

  箴尹

襄十五年传:屈到为莫敖,公子追舒为箴尹,以箴尹次莫敖,则箴尹任亦重矣。又昭四年传:箴尹宜咎城钟离。

  工尹【亦曰鍼尹】

楚有工尹氏,曰宜齐,曰路,曰夀,曰赤,曰麇。工尹,官名,因以为氏。定四年传:「王使鍼尹固执燧象以奔呉师。」哀十八年传云:「工尹勤先君者也。」杜预注工尹执燧象,则工尹亦曰鍼尹矣。又文十年传:「王使子西为工尹。」

  连尹

襄十五年传:屈荡为连尹,养由基为宫廏尹。服防云:「连尹,射官,言射相连属也。若是主射,当使养由基为之,何以使由基为宫廏尹?弃能不用,岂得为能官人也?」

  宫廏尹【亦曰中廏尹】

同上传掌宫闱之禁。又昭元年,宫廏尹子晢出奔郑;六年,获宫廏尹弃疾;二十七年,杀中廏尹阳令终。

  环列之尹

文元年传使潘崇为大师且掌环列之尹。杜预注:「环列之尹,宫卫之官,列兵而环王宫。」

  寝尹

定四年传:昭王寝,盗攻之以戈击王,王孙由于以背受之,中肩。哀十八年传:惠王曰:「寝尹、工尹,勤先君者也。」杜预注:柏举之役,寝尹呉由于以背受戈,寝尹盖司王之寝处。

  门尹

哀十六年传:石乞尹门。杜预注:「为门尹。」

  郊尹

昭十三年传: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杜预注:治郊竟大夫。

  监马尹

昭三十年传使监马尹逆呉公子。

  卜尹

昭十三年传召观从曰:「臣之先佐开卜。」乃使为卜尹。杜预注:「佐卜人开▯兆。」按十八年传郑子产使公孙登徙大▯,杜预注:「登,开卜大夫。」则卜尹盖开卜大夫之属,楚亦有开卜大夫矣。

  乐尹

定五年传以钟建为乐尹,杜预注:「司乐大夫。」

  县尹

楚县尹称公,如白公之类,凡以邑名皆县尹也。襄二十六年传曰:「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

  沈尹

宣十二年传:沈尹将中军。杜预注:沈或作寝,寝县也。孔颖逹曰:「楚官多名为尹,沈者或是邑名,而其字或作寝。哀十八年有寝尹呉由于,因解寝为县名。」按定四年传:王寝,盗攻以戈,由于以背受之,寝尹盖司寝,非邑名也。沈或作寝,自是邑名。

  鬬缗尹权

庄十八年传孔颖逹曰:「楚官多以尹为名,灭权为邑,使缗为长,则尹之义亦与长同。」

  莠尹

昭三十年传:莠尹然、左司马沈尹戌城之。

  芋尹

昭七年传:楚子为令尹也,为王旌以田。芋尹无宇断之。孔颖逹曰:「芋是草名。哀十五年,陈有芋尹,皆以草名官,莫得而详。」

  呉

  大宰

哀七年传:大宰嚭召季康子。大宰,吴执国政者。吴僣称王,故卿亦僣称大宰。

  行人

成七年,巫臣寘子狐庸为行人于呉,以伐楚。定四年,伍贠为吴行人,以谋楚。哀十二年,初,卫人杀吴行人且姚。行人,言使人也。周礼有大行人、小行人,诸侯行人通掌此事【详见《周》、《鲁》官制】

  春秋分记卷四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分记》卷四十五,宋程公説撰。周天王第一。

呜呼!周衰而东,礼乐征伐不自天子而自诸侯。《春秋》所书,皆伤周之防而尊王以见志也。左氏传经,间纪其事。今余分系列国,推明尊王,着周为冠,盖学《春秋》者当先考一代之变,而后及列国之事。春秋时列国不一矣,反复东周一代之变观之,则其世可知也,其事可证也,触类以推,犹指诸掌。申叔时之言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徳而废幽昬焉,以休惧其动。」此分记所以因《春秋》而序其世也。夫事未有不成于善

译泠人

《左传》成公九年记载:“这是郑国人献给楚国的囚犯。”询问他的族类,他回答说:“我是泠人。”给他琴,他弹奏南方的音乐。杜预注解说:“泠人,是乐官。”

嬖人

《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宠臣伍参想要出战。“嬖人”,大概是指受宠爱的人。

巫

《左传》文公十年记载:“楚国的范地巫师矞似。”杜预注解说:“范,是邑中的巫师。”

诸尹

楚国的官职多以“尹”命名,“尹”的意思是正。令尹最为尊贵,已见于上文,这里另外列出其他尹的名称。

箴尹

《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屈到担任莫敖,公子追舒担任箴尹,以箴尹排在莫敖之后,那么箴尹的职责也很重要了。又《左传》昭公四年记载:箴尹宜咎修筑钟离城。

工尹【也称为鍼尹】

楚国有工尹氏,名叫宜齐、路、夀、赤、麇。工尹是官名,后来用作姓氏。《左传》定公四年记载:“楚王派鍼尹固执点燃象身上的火来冲击吴军。”《左传》哀公十八年记载:“工尹是效忠先君的人。”杜预注解说工尹执掌点燃象火,那么工尹也称为鍼尹了。又《左传》文公十年记载:“楚王派子西担任工尹。”

连尹

《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屈荡担任连尹,养由基担任宫廏尹。服防说:“连尹是掌管射箭的官,意思是射箭相连属。如果是主管射箭,应当让养由基担任,为什么让养由基担任宫廏尹?弃用能人,怎么能算是善于用人呢?”

宫廏尹【也称为中廏尹】

同上篇记载掌管宫室的禁令。又《左传》昭公元年,宫廏尹子晢出逃到郑国;六年,抓获宫廏尹弃疾;二十七年,杀死中廏尹阳令终。

环列之尹

《左传》文公元年记载派潘崇担任大师并且掌管环列之尹。杜预注解说:“环列之尹,是宫廷保卫的官员,排列士兵环绕王宫。”

寝尹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楚昭王就寝时,盗贼攻击他,用戈击打楚王,王孙由于用背部抵挡,击中肩膀。《左传》哀公十八年记载:楚惠王说:“寝尹、工尹,是效忠先君的人。”杜预注解说:柏举之战,寝尹吴由于用背部抵挡戈击,寝尹大概是掌管君王寝处的官员。

门尹

《左传》哀公十六年记载:石乞担任门尹。杜预注解说:“担任门尹。”

郊尹

《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剥夺成然的封邑,而让他担任郊尹。杜预注解说:治理郊野边境的大夫。

监马尹

《左传》昭公三十年记载派监马尹迎接吴国公子。

卜尹

《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召见观从说:“我的祖先辅佐开启卜兆。”于是让他担任卜尹。杜预注解说:“辅佐卜人开启兆纹。”按《左传》哀公十八年记载郑国子产派公孙登迁移大龟,杜预注解说:“登,是开启卜兆的大夫。”那么卜尹大概是开启卜兆大夫的属官,楚国也有开启卜兆的大夫了。

乐尹

《左传》定公五年记载让钟建担任乐尹,杜预注解说:“掌管音乐的大夫。”

县尹

楚国的县尹称为公,像白公之类,凡是用地名命名的都是县尹。《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载:“这个人就是穿封戌,方城外的县尹。”

沈尹

《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沈尹率领中军。杜预注解说:沈有时写作寝,寝是县名。孔颖达说:“楚国官职多名为尹,沈可能是邑名,而其字有时写作寝。哀公十八年有寝尹吴由于,因此解释寝为县名。”按《左传》定公四年记载:楚王就寝,盗贼攻击用戈,由于用背部抵挡,寝尹大概是掌管寝处,不是邑名。沈有时写作寝,自然是邑名。

鬬缗尹权

《左传》庄公十八年孔颖达说:“楚国官职多以尹为名,灭掉权地作为邑,让缗担任长官,那么尹的意思也与长相同。”

莠尹

《左传》昭公三十年记载:莠尹然、左司马沈尹戌修筑城池。

芋尹

《左传》昭公七年记载:楚子担任令尹时,树立王旗去打猎。芋尹无宇砍断它。孔颖达说:“芋是草名。哀公十五年,陈国有芋尹,都用草名命名官职,无法详细得知。”

吴

大宰

《左传》哀公七年记载:大宰嚭召见季康子。大宰,是吴国执掌国政的人。吴国僭越称王,所以卿也僭越称为大宰。

行人

《左传》成公七年,巫臣安置子狐庸为吴国的行人,用来讨伐楚国。《左传》定公四年,伍员担任吴国行人,用来谋划楚国。《左传》哀公十二年,起初,卫国人杀死吴国行人且姚。行人,意思是出使的人。《周礼》有大行人、小行人,诸侯的行人通掌这件事【详见《周》、《鲁》官制】

春秋分记卷四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分记》卷四十五,宋程公说撰。周天王第一。

唉!周朝衰微而东迁,礼乐征伐不再由天子决定而由诸侯决定。《春秋》所记载的,都是哀伤周朝的衰败而尊崇王权以表明志向。《左传》解释经文,间或记载其事。现在我将列国分类编次,推明尊崇王权,将周朝列为首位,大概学习《春秋》的人应当先考察一个时代的变迁,然后才涉及列国的事。春秋时期列国不一,反复观察东周一代的变迁,那么那个时代就可以知道了,那些事就可以证明了,触类旁通,就像指着手掌一样清楚。申叔时说:“教他《春秋》,为他表彰善行而抑制恶行,以警戒劝勉他的心;教他历史,为他彰显美德而废弃幽暗昏乱,以休戚恐惧他的行动。”这就是《分记》依据《春秋》而编排世系的原因。事情没有不成于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