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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尚书纂传四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尚书纂传》卷二十七中元·王天与撰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261–268 段

用于大祭祀,见戒酒之深也。」○汉孔氏曰:「天下威罚,使民乱德,亦无非以酒为行者。言酒本为祭祀,亦为乱行,于小大之国,所用丧亡,亦无不以酒为罪也。」唐孔氏曰:「民自饮酒至乱,以被威罚,言天降威者,亦如上言天降命也。为乱而罪,天理当然。」真氏曰:「观『小大邦用防之语,则当时以酒亡国者多矣。」○广汉张氏曰:「酒之为物,本以奉祭祀、供賔客,此即天之降命也;而人以酒之故,至于失德丧身,即天之降威也。」○汉孔氏曰:「小子,民之子孙也。正官治事,谓下羣吏。教之皆无常饮酒。」陈氏曰:「前诰庶邦曰『诰毖』,其辞严;此诰小子曰『诰教』,其辞寛。」蔡氏曰:「小子血气未定,尤易纵酒害德,故诰教之。」朱子曰:「杨文公言:『童穉之学,养其良知良能,当以先入之言为主。』」○汉孔氏曰:「于所治众国饮酒,惟当行祭祀,以德自将,无令至醉。」祝氏曰:「《周官》酒正:『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酒人掌为五齐三酒,亦曰:「祭祀则共奉之。」若夫共賔客、享士庶子、享耆老孤子,则言于祭祀之后,盖酒以祀为主,自祀之外,皆礼之余也。然祭而饮,所以受福,苟不将之以德,则欲以受福,祸莫大焉。故先王寓之法度,彞皆有舟,舟皆有罍,以舟能载物,过量则溺;罍能泽物,不均则害。使举是礼者必明是义,又何丧德之有】

译用于重大的祭祀,可见警戒酒祸的深远意义。」○汉孔颖达说:「天下的威刑惩罚,致使百姓败坏德行,也没有不是因酒而引发的。意思是酒本用于祭祀,却也导致行为混乱,无论小国大国,因酒而导致的衰败灭亡,也没有不是以酒为罪因的。」唐孔颖达说:「百姓因饮酒而作乱,从而遭受威刑惩罚,说上天降下威罚,也如同上文所说上天降下命令一样。因作乱而获罪,是天理应当如此。」真德秀说:「从『小国大国都用来防备』这句话来看,当时因酒而亡国的情况很多。」○广汉张氏说:「酒这种东西,本是用来供奉祭祀、招待宾客的,这就是上天降下的命令;而人因为酒的原因,以至于丧失德行、危及自身,这就是上天降下的威罚。」○汉孔颖达说:「小子,指百姓的子孙。正官治事,是指下属的众官吏。教导他们都不应经常饮酒。」陈氏说:「先前告诫各国称为『诰毖』,语气严厉;这里告诫小子称为『诰教』,语气宽和。」蔡氏说:「小子血气尚未稳定,尤其容易纵酒败坏德行,所以告诫教导他们。」朱熹说:「杨亿曾说:『孩童少年的学习,培养其良知良能,应当以最先听到的教导为主。』」○汉孔颖达说:「在所治理的众多国家饮酒,只应在举行祭祀时,以德行自我约束,不要喝到醉倒。」祝氏说:「《周礼》酒正一职:『凡祭祀……』」祭祀时依法供给五齐三酒,酒人掌管制作五齐三酒,也说:「祭祀时就供给奉献。」至于供给宾客、宴请士庶子、宴请老人孤儿,则是在祭祀之后提及,大概是因为酒以祭祀为主,除了祭祀之外,都是礼仪的余事。然而祭祀时饮酒,是为了接受福佑,如果不以德行来约束,那么想要接受福佑,没有比这更大的祸患了。所以先王将法度寓于其中,彝器都有舟,舟都有罍,因为舟能承载物品,超过限度就会沉没;罍能润泽物品,分配不均就会有害。让主持这些礼仪的人必定明白其中的道理,又怎么会丧失德行呢】

【按正即少正也,事即御事也,庶国即庶邦也。文王既诰毖庶邦、庶士、少正、御事,于诰教小子之际,又丁宁覆説之也。下「庶士有正」,亦是覆説上文云】

【○汉孔氏曰:「文王化我民,教道子孙,惟土地所生之物皆爱惜之,则其心善。子孙皆聪听父祖之常教,于小大之人皆念德,则子孙惟专一。」真氏曰:「于小大之德,视之惟一,不以谨酒为小焉。谨酒非小徳则腆酒非小过,明矣。」○汉孔氏曰:「今往当使妹土之人,继汝股肱之教,为纯一之行。其当勤种黍稷,奔走事其父兄。」陈氏曰:「艺,种也。」吕氏曰:「此皆安分之事,竭力耕田,共为子职而已,何暇纵酒乎?惟不服田畆心无所用,则必向于酒矣。」○汉孔氏曰:「农功既毕,始牵车牛,载其所有,求易所无,逺行贾卖,用其所得珍异,孝养其父母。」王氏曰:「贾人亦受田也。举农贾,则工可知矣。」○汉孔氏曰:「其父母善子之行,子乃自洁厚,致用酒养也。」薛氏曰:「或修农功,或服商贾,以养父母。父母庆,则汝可用酒也。」○汉孔氏曰:「众伯君子、长官大夫统庶士有正者,其汝常听我教,勿违犯。」林氏曰:「庶士有正,谓庶士有正以统之也。庶伯君子者,伯,长也;君子,谓伯长之贤者也。」陈氏曰:「君子为有德之称,亦以有位称者,如有官君子是也。」吕氏曰:「凡为官长,皆在尔统率之下,则尔当常听我之教也】

【按《周礼》宫正、宫伯,郑氏注:「正,长也;伯,长也。俱为长。」然宫正上士,宫伯中士,据此则此正与伯虽俱为长,然亦不无小辨云】

【○汉孔氏曰:「汝大能进老成人之道,则为君矣。如此,尔乃饮食醉饱之道。」陈氏曰:「行养老之礼,则饮食醉饱无害。」○汉孔氏曰:「我大惟教汝曰:『汝能长观省古道,为考中正之德,则君道成矣。』」陈氏曰:「民因农贾而饮,士大夫因养老而醉,特其小者。又推其大者论之,故言『丕惟曰』。」真氏曰:「中徳即中道。即身而言则曰中德,即事而言则曰中道。」○汉孔氏曰:「能考中德,则汝庶几能进馈祀于祖考矣。能进馈祀,则汝乃能自大用逸之道。」马氏曰:「进饮食曰馈。进饮食以祀其先,故曰馈祀。」陈氏曰:「介,因也。《左传》『介大国』皆训因。祭祀之时,始可因用逸。」○吕氏曰:「周公开饮酒之门有三:祭祀用酒,父母庆用酒,养老用酒。三者无非于其良心开之。」苏氏曰:「酒,人情之所不能免。禁而絶之,虽圣人不能。故戒其沈湎之祸,而开其德饮之乐。圣人之禁人,盖如此。」○汉孔氏曰:「此乃信任王者正事之大臣,亦惟天顺其大德而佑之,长不见忘在王家。」陈氏曰:「正事,犹上文言『有正有事』。」李氏曰:「元德即中德。自康叔言之则曰中,自天言之则曰元。」吕氏曰:「不湎于酒,亦是常事。周公推之直至天若元德。人之进德,惟于最难舍处放得下,即是德进不已,获天顺处】

王曰:「封,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

【陈氏曰:「此承上章,以文王事结之。」○汉孔氏曰:「我文王在西土,辅训往日国君及御治事者,下民子孙皆庶几能用上教,不厚于酒,言不常饮。」袁氏曰:「谓之棐者,孟子所谓辅之翼之是也。」吕氏曰:「天下之理相为消长,不厚于酒者必厚于德。」○汉孔氏曰:「故我周家至于今能受殷王之命。」真氏曰:「有司之不腆酒,于天命何与?而以克受殷命为职此之由。但观幽、厉、陈、隋之朝,上下沈酣以至于亡,则谨酒而受天命,夫何疑哉】

王曰:「封!我闻惟曰: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自成汤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越在外服,侯、甸、男、衞、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惟助成王德显,越尹人祗辟。我闻亦惟曰:

译【按:正即少正,事即御事,庶国即庶邦。文王已经告诫、慎戒庶邦、庶士、少正、御事,在告诫教导小子的时候,又反复叮咛解说。下文“庶士有正”,也是重复解说上文的意思。】

【○汉孔氏说:“文王教化我的百姓,教导子孙,凡是土地所生的物品都爱惜它,那么他们的心就是善的。子孙都听从父祖的常规教导,对大小人物都念及恩德,那么子孙就专一了。”真氏说:“对于大小恩德,看待它们都专一,不把谨慎饮酒当作小事。谨慎饮酒不是小恩德,那么纵酒就不是小过错,这是明显的。”○汉孔氏说:“现在前往(康国),应当让妹土的人,继承你作为股肱之臣的教导,实行纯一的品行。他们应当勤于种植黍稷,奔走侍奉父兄。”陈氏说:“艺,就是种植。”吕氏说:“这些都是安守本分的事情,竭力耕田,共同尽到子女的职分罢了,哪里有空闲纵酒呢?只有不从事农田耕作,心中没有用处,就一定会趋向于酒了。”○汉孔氏说:“农事已经完成,才开始牵车拉牛,装载他们所有的东西,寻求交换所没有的东西,远行经商贩卖,用所得的珍奇物品,孝顺供养父母。”王氏说:“商人也是受田的。举出农商,那么工匠也就可知了。”○汉孔氏说:“他们的父母赞许儿子的行为,儿子于是自我洁净敦厚,以致用酒来供养。”薛氏说:“有的修习农事,有的从事商业,来供养父母。父母庆贺,那么你就可以用酒了。”○汉孔氏说:“众伯君子、长官大夫统领庶士有正的人,你们常常听从我的教导,不要违犯。”林氏说:“庶士有正,是说庶士有正来统领他们。庶伯君子,伯,是长;君子,是说伯长中的贤者。”陈氏说:“君子是有德行的称呼,也是以有职位来称呼的,比如有官职的君子就是这样。”吕氏说:“凡是做官长的,都在你统率之下,那么你就应当常常听从我的教导。】

【按:《周礼》中的宫正、宫伯,郑氏注说:“正,是长;伯,是长。都是长。”然而宫正是上士,宫伯是中士,根据这个,那么这里的正与伯虽然都是长,但也不无细微的区别。】

【○汉孔氏说:“你大能进用老成人的道理,就成为君了。这样,你才有饮食醉饱的道理。”陈氏说:“实行养老的礼节,那么饮食醉饱就没有害处。”○汉孔氏说:“我大只教导你说:‘你能够长久观察省察古道,作为考中正的恩德,那么君道就成就了。’”陈氏说:“百姓因为农商而饮酒,士大夫因为养老而醉酒,这只是小的方面。又推究大的方面来论述,所以说‘丕惟曰’。”真氏说:“中德就是中道。就自身而言就叫中德,就事情而言就叫中道。”○汉孔氏说:“能够考中德,那么你差不多就能进献饮食祭祀祖先了。能够进献饮食祭祀,那么你才能自大用逸的道理。”马氏说:“进献饮食叫馈。进献饮食来祭祀祖先,所以叫馈祀。”陈氏说:“介,是凭借的意思。《左传》‘介大国’都解释为凭借。祭祀的时候,才可以凭借用逸。”○吕氏说:“周公开饮酒之门有三:祭祀用酒,父母庆贺用酒,养老用酒。这三者无非是开启他们的良心。”苏氏说:“酒,是人情所不能免除的。禁止而断绝它,即使是圣人也不能。所以告诫沉湎的祸患,而开启德饮的快乐。圣人禁止人,大概就是这样。”○汉孔氏说:“这是信任王者正事的大臣,也只有天顺从他们的大德而保佑他们,长久不被遗忘在王家。”陈氏说:“正事,就像上文说的‘有正有事’。”李氏说:“元德就是中德。从康叔的角度来说就叫中,从天的角度来说就叫元。”吕氏说:“不沉湎于酒,也是常事。周公推究直到天若元德。人的进德,只有在最难舍弃的地方放得下,就是德行不断精进,获得天顺的地方。】

王说:“封,我西土的辅佐往日的邦君、御事、小子,尚能运用文王的教导,不厚于酒,所以我直到今天,能够承受殷的天命。”

【陈氏说:“这是承接上一章,用文王的事情来总结。”○汉孔氏说:“我文王在西土,辅佐训导往日的国君及御治事务的人,下民子孙都差不多能运用上面的教导,不厚于酒,说不常饮酒。”袁氏说:“称为棐,就是孟子所说的辅之翼之的意思。”吕氏说:“天下的道理相互消长,不厚于酒的人必然厚于德。”○汉孔氏说:“所以我周家直到今天能够承受殷王的命令。”真氏说:“有司不厚于酒,与天命有什么关系?却把能够承受殷命归因于此。只要看看幽、厉、陈、隋的朝廷,上下沉湎以至于灭亡,那么谨慎饮酒而承受天命,还有什么可疑的呢?】

王说:“封!我听说只有说:在从前殷的先哲王,遵循敬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从成汤一直到帝乙,成王敬畏辅相,只有御事他们辅佐有恭,不敢自己闲暇自己安逸,何况说他们敢崇尚饮酒?越是在外服的侯、甸、男、衞、邦伯;越是在内服的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以及百姓里居,没有敢沉湎于酒的。不只是不敢,也是不空闲,只有帮助成就王的恩德显扬,越尹人祗辟。我听说也只有说:

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彞,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衋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狠,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羣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译如今继位的君王沉溺于酒色,他的政令没有显明地施行于百姓,只是保守着旧怨而不肯改变。他放纵自己沉湎于不合常道的淫逸之中,因宴乐而丧失了威仪,百姓没有不痛心伤感的。他荒废政事,厚待酒食,不图自我节制,只图安逸享乐。他的心狠毒疾厉,不能畏惧死亡。罪责在于商邑,导致殷国灭亡,无法逃避。不通过德行使馨香之祭上达于天,却只产生百姓的怨恨,众多人群因酗酒而产生的腥秽之气上闻于天。所以上天降下灾祸于殷,不爱护殷,只因他们安逸享乐。上天并非暴虐,只是百姓自己招致了罪责。

【吕氏曰:「此以商之兴亡告康叔。」○汉孔氏曰:「闻之于古,殷先智王,谓汤蹈道,畏天明,着小民,能常德、持智。」陈氏曰:「迪畏,行其所畏也。上畏天道之显明,下畏小民之难保,畏天畏民,无隐显轻重之间。德者,得此理;经德,常其德而不失也。哲者,明此理;秉哲,持其明而不昏也。经德秉哲,乃畏天畏民之实。」○汉孔氏曰:「从汤至帝乙,中间之王,犹保成其王道,畏敬辅相之臣。」陈氏曰:「成汤而下,岂无僻王?言自成汤咸至于帝乙者,亦举其大槩耳。」应氏曰:「古之王者,克自抑畏,固无俟乎勉彊,然必择其道隆德盛者以为辅相,而尊敬严惮之,所以维持其敬心而不懈也。」○汉孔氏曰:「惟殷御治事之臣,共辅佐畏相之君,有恭敬之德,不敢自寛暇、自逸豫。崇,聚也。自暇自逸,犹不敢,况敢聚会饮酒乎?」新安王氏曰:「御事,犹言治事。凡经言如庶士御事、尹氏御事,通庶官言之也。然三公谓之三事,六卿谓之六事,诸侯三卿亦曰御事,司徒、司马、司空。平王言:『即我御事。』则御事兼小大之臣,皆可称。」林氏曰:「所以辅君者,皆尽其恭。」王博士云:「责难于君谓之恭,厥棐有恭,则责难矣。」真氏曰:「崇饮,谓相尚以饮。」○汉孔氏曰:「于在外国,侯服、甸服、男服、衞服国伯、庶侯之长。」唐孔氏曰:「举四者以总六服。邦谓国君,伯言长,连率、卒牧皆是。」○汉孔氏曰:「于在内服治事百官众正,及次大夫服事尊官。」陈氏曰:「内服,畿内也。《禹贡》畿内称甸服,惟服奔走服事之人,下士、府史、胥徒是也。宗工,尊官,六卿之类也。」○汉孔氏曰:「于百官族姓,及卿大夫致仕居田里者。」林氏曰:「礼所谓致仕,而《春秋传》所谓老也。」○汉孔氏曰:「自外服至里居,皆无敢沈湎于酒。非徒不敢,亦不暇饮酒。所以不暇饮酒,惟助其君成王道,明其德于正人之道,必正身敬法。」真氏曰:「是时内外小大之臣,无敢湎酒者,不惟禀上」之教不敢违,亦以职守所在,不暇为、不敢,犹有勉彊;不暇,则安之矣。职守谓何?上以助成君德之显明,下以助大臣之祗辟也。此章乃一篇之根本。凡人敬则不纵欲,纵欲则不敬。殷之君臣既一于敬矣,举天下之欲不足动之,况荒惑败乱如酒乎?蔡氏曰:「成王,顾上文成王而言;祗辟,顾上文有恭而言。」○汉孔氏曰:「嗣王,纣也。酣乐其身,不忧政事。」○汉孔氏曰:「言纣暴虐,施其政令于民,无显明之德,所敬所安皆在于怨,不可变易。」林氏曰:「孟子云『安其危,利其菑』,祗保越怨之谓也。」○汉孔氏曰:「纣大惟其纵淫泆于非常,用燕安丧其威仪,民无不衋然痛伤其心。」张氏曰:「泆,失;燕,安也。有威可畏谓之威,有仪可象谓之仪。用燕丧其威仪,失其君人之道,民无畏而象之者矣。」陈氏曰:「衋,痛也。」吕氏曰:「感伤又重于怨。大抵怨之极而无可奈何,方到伤处。」○汉孔氏曰:「言纣大厚于酒,昼夜不念自息,乃过差。」郑氏曰:「不惟者,不但安息逸乐而已,又为酒所使,如下文所云也。」○汉孔氏曰:「纣疾狠其心,不能畏死,言无忌惮。纣聚罪人在都邑而任之,于殷国灭亡无忧惧。」蔡氏曰:「罹,忧也。其心疾狠,虽杀身而不畏也;辜在商邑,虽灭国而不忧也。」真氏曰:「观今小人,一醉之余,忿疾彊狠,水火可入,兵刃可蹈,则纣之情状可知。」○汉孔氏曰:「纣不念发闻其德,使祀见享,升闻于天,大行淫虐,惟为民所怨咎。」张氏曰:「先王之祀,以德不以物。故奉牲以告,奉盛以告,奉酒醴以告,皆以德为主。有德则馨香,无徳则臭秽。」○汉孔氏曰:「纣众羣臣用酒沈荒,腥秽闻在上天,故天下丧亡,于殷无爱于殷,惟以纣奢逸故。」真氏曰:「馨香者,秽德之对也。纣既无德馨香,惟有腥秽上闻于天而已。」○汉孔氏曰:「言凡为天所亡,天非虐民,惟民行恶自召罪

译吕氏说:“这是用商朝的兴亡来告诫康叔。”

汉孔氏说:“从古代听闻,殷朝的先代圣王,是说成汤遵循正道,敬畏上天的明察,体恤小民,能够保持常德、秉持明智。”

陈氏说:“迪畏,是践行所敬畏的。对上敬畏天道之显明,对下敬畏小民之难以保全,敬畏天与敬畏民,没有隐显轻重的区别。德,是获得此理;经德,是常守其德而不丧失。哲,是明晓此理;秉哲,是持守其明而不昏昧。经德秉哲,才是敬畏天与敬畏民的实质。”

汉孔氏说:“从成汤到帝乙,中间的君王,尚能保全成就其王道,敬畏敬重辅佐的臣子。”

陈氏说:“成汤以下,难道没有偏邪的君王吗?说自成汤全都到帝乙,也是举其大概而言。”

应氏说:“古代的君王,能够自我抑制敬畏,固然不需要勉强,但必定选择道高德盛的人作为辅相,并尊敬严惮他们,以此来维持其敬畏之心而不松懈。”

汉孔氏说:“只有殷朝治理事务的臣子,共同辅佐敬畏辅相的君王,有恭敬的德行,不敢自我宽闲、自我安逸享乐。崇,是聚集的意思。自我宽闲自我安逸尚且不敢,何况敢聚集饮酒呢?”

新安王氏说:“御事,就是说治理事务。凡是经文中说如庶士御事、尹氏御事,是通指众官而言的。然而三公称为三事,六卿称为六事,诸侯的三卿也称御事,即司徒、司马、司空。平王说:‘即我御事。’那么御事兼指大小臣子,都可以称。”

林氏说:“用来辅佐君王的,都竭尽他们的恭敬。”

王博士说:“对君主提出责难叫做恭,厥棐有恭,就是责难了。”

真氏说:“崇饮,是说互相崇尚饮酒。”

汉孔氏说:“至于在外服,侯服、甸服、男服、卫服的国伯,以及众侯之长。”

唐孔氏说:“举这四者来总括六服。邦指国君,伯指长,连率、卒牧都是。”

汉孔氏说:“至于在内服治理事务的百官众正,以及次大夫服事尊官。”

陈氏说:“内服,是畿内。《禹贡》畿内称甸服,只有服奔走服事的人,下士、府史、胥徒就是。宗工,是尊官,六卿之类。”

汉孔氏说:“至于百官族姓,以及卿大夫致仕居田里的人。”

林氏说:“礼所说的致仕,而《春秋传》所说的老。”

汉孔氏说:“从外服到里居,都没有敢沉湎于酒的。不仅不敢,也没有闲暇饮酒。之所以没有闲暇饮酒,只是帮助其君王成就王道,使德行显明于正人之道,必定正身敬法。”

真氏说:“这时内外小大之臣,没有敢沉湎于酒的,不仅禀承上级的教导不敢违背,也因为职守所在,没有闲暇、不敢,还有勉强;没有闲暇,就安于职守了。职守是什么?对上帮助成就君德的显明,对下帮助大臣的敬慎。这一章是一篇的根本。凡人恭敬就不纵欲,纵欲就不恭敬。殷朝的君臣既然一于恭敬,举天下之欲不足以动摇他们,何况荒惑败乱如酒呢?”

蔡氏说:“成王,是回顾上文成王而言;祗辟,是回顾上文有恭而言。”

汉孔氏说:“嗣王,是纣。酣乐其身,不忧虑政事。”

汉孔氏说:“说纣暴虐,施行政令于民,没有显明的德行,所敬所安皆在于怨恨,不可变易。”

林氏说:“孟子说‘安其危,利其灾’,就是祗保越怨的意思。”

汉孔氏说:“纣大抵放纵淫泆于非常,用燕安丧失其威仪,民无不深切痛伤其心。”

张氏说:“泆,是失;燕,是安。有威可畏叫做威,有仪可象叫做仪。用燕安丧失其威仪,失其君人之道,民没有畏惧和效法的了。”

陈氏说:“衋,是痛。”

吕氏说:“感伤又重于怨恨。大抵怨恨到了极点而无可奈何,才到伤处。”

汉孔氏说:“说纣大厚于酒,昼夜不念自息,于是过差。”

郑氏说:“不惟者,不只是安息逸乐而已,又被酒所驱使,如下文所说。”

汉孔氏说:“纣疾狠其心,不能畏死,说无忌惮。纣聚集罪人在都邑而任用他们,对殷国灭亡没有忧惧。”

蔡氏说:“罹,是忧。其心疾狠,虽杀身而不畏;辜在商邑,虽灭国而不忧。”

真氏说:“看现在的小人,一醉之余,忿疾强狠,水火可入,兵刃可蹈,那么纣的情状可知。”

汉孔氏说:“纣不念发闻其德,使祭祀见享,升闻于天,大行淫虐,只为民所怨咎。”

张氏说:“先王的祭祀,以德不以物。所以奉牲以告,奉盛以告,奉酒醴以告,都以德为主。有德则馨香,无德则臭秽。”

汉孔氏说:“纣众群臣用酒沉荒,腥秽闻于上天,所以天下丧亡,上天不爱殷,只因为纣奢逸的缘故。”

真氏说:“馨香者,是秽德的对立面。纣既无德馨香,惟有腥秽上闻于天而已。”

汉孔氏说:“说凡为天所亡,天并非虐民,只是民行恶自召罪

。」马氏曰:「古民、人字通用】

译。」马氏说:“古代‘民’和‘人’两个字通用。”

王曰:「封,予不惟若兹多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予惟曰: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衞,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矧惟尔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刚制于酒!厥或诰曰:『羣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

【夏氏曰此又详告康叔以制酒之意○汉孔氏曰我不惟若此多诰汝古圣贤有言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视水见已形视民行事见吉凶○汉孔氏曰今惟殷纣无道坠失天命我其可不大视此为戒抚安天下于是吕氏曰抚于时抚当时百姓也○汉孔氏曰劼固也我惟告汝曰汝当固慎殷之善臣信用之王氏曰殷献臣谓贤人尝仕殷而今里居者○汉孔氏曰侯甸男衞之国当慎接之况太史内史掌国典法所賔友乎林氏曰康叔为诸侯长故劼毖及于侯甸男衞薛氏曰周礼太史掌邦之六典法则内史掌王八枋之法二史在王朝则贰冢宰在侯国则居賔友之地○汉孔氏曰于善臣百尊官不可不慎况汝身事服行美道服事治民乎陈氏曰宗工大臣也此献臣宗工乃周臣之致仕里居者王氏曰服休者以德为事在位者也服采者以事为事在职者也林氏曰尔事言尔所共事者也○汉孔氏曰圻父司马农父司徒身事且宜敬慎况所顺畴咨之司马乎况能迫回万民之司徒乎宏父司空当顺安之司马司徒司空列国诸侯三卿慎择其人而任之则君道定况汝刚制于酒乎王氏曰三卿之位为汝畴匹司马薄伐愆违司徒若国保民司空居四民富而生之以定辟朱子曰古注从父絶句荆公从违保辟絶句敻出诸儒之表吕氏曰刚制者当时酒之为病甚深苟泛泛悠悠不用力断然制之则安能制之故谓之刚制夏氏曰成王谓我今惟言曰汝康叔当坚固毖慎殷之贤臣及汝为孟侯所统侯甸男衞之国君皆当固慎之此正如文王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盖毖慎之使不纵于酒也殷贤臣及所统诸侯既固慎之矣况太史内史乃汝康叔之所亲友者及其贤臣为百官尊者不可不固慎之也内史太史及贤臣百】宗工既固慎之矣,况与汝康叔共事之人,所谓服休而在位、服采而在职者,其可不固慎之乎?服休、服采既固慎之矣,况尔之畴匹而位为三卿者,谓司徒、司马、司空也,又可以不固慎之乎?自殷贤臣推而上之,至于三卿,皆康叔所当毖慎者,汝其可不刚以制其纵酒之失乎?真氏曰:「四『矧』字一节重于一节,盖所职愈重,则所戒愈严。『劼毖』以上所戒勑而言,『刚制』以己所自检而言。在羣臣则当谨上之戒,在康叔则当防己之欲。」○汉孔氏曰:「其有告汝曰:『民羣聚饮酒,不用上命。』则汝收捕之,无令失也。尽执拘羣饮酒者以归于京师,我其择罪重者而杀之。」苏氏曰:「『予其杀』者,未必杀也,犹今法曰『当斩者』皆具狱以待命,不必死也。然必立死法者,欲人畏而不敢犯也。羣饮盖亦当时之法,有羣聚饮酒谋为大奸者,其详不可得而闻矣。如今之法有曰『夜聚晓散』者皆死罪,盖聚而为妖逆者也。使后世不知其详,而徒闻其名,凡民夜相过者辄杀之,可乎?旧説以为羣饮者,周人则杀之,殷人则勿杀也。夫民同犯一罪,而杀其一、不杀其一,周人其肯服乎?羣饮则死,公卿大夫羣饮可不诛乎?不诛吏则无以禁民,吏民皆诛,则桀、纣之虐不至于此矣。皆事之必不然者,予不可以不论。」○汉孔氏曰:「又惟殷家蹈恶俗,诸臣惟众官化纣日乆,乃沈湎于酒,勿用法杀之,以其渐染恶俗,故必三申法令,且惟教之,则汝有此明训以享国。」苏氏曰:「此谓凡湎于酒而不为他大奸者也。不择殷、周,而周公特言殷者,盖为妹邦化纣之德,诸臣百工皆沈湎,而况民乎?故凡湎于酒者,皆可教不可杀,不分殷、周也。」○汉孔氏曰:「汝若忽怠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不忧,汝乃不洁汝政事,是汝同于见杀之罪。」吕氏曰:「其不听我教辞,不蠲洁其

译王说:“封,我不只是像这样多次告诫你。古人有句话说:‘人不要只在水边照看自己,而应当在百姓身上照看自己。’现在殷商已经丧失了它的天命,我难道可以不大大地以此为鉴戒,来安抚当时的百姓吗!我只说:你要谨慎对待殷商的贤臣、侯、甸、男、卫,何况太史友、内史友,以及贤臣和百官之长,何况那些与你共事、奉行美道、奉行职事的人,何况你的同僚,司马纠正违逆、司徒保护百姓、司空制定法度,何况你要严格禁止饮酒!如果有人告诉你:‘有人聚众饮酒。’你不要放纵,全部逮捕拘禁并押送到周京,我将处死他们。至于殷商那些沿袭旧俗的臣子和百官,他们沉溺于酒,不要杀他们,姑且只教育他们。这样你才有明确的训诫来享国。如果你不采纳我的教导,我一人不担忧,你也不洁治你的政事,这就等同于被杀。”

事,是终不能改,然后杀之,盖教之不从者,乃不得已。」而杀之也】

译对于犯下过错的人,如果最终无法使其改正,然后才将其处死,这大概是因为教化他们却不听从,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于是便将其处死。

【按吕説「教」字虽与上文聨属,终不若孔説得本旨。盖此《诰》乃告康叔化殷俗,千百言不如责康叔一语,观「矧汝刚制」之言可见】

王曰:「封,汝典听朕毖,勿辩乃司民湎于酒。」

【陈氏曰:总结一篇之意。○汉孔氏曰:汝当常听念我所慎而笃行之。陈氏曰:此书始终告以毖慎,故篇终复提其要以语之。○汉孔氏曰:辩,使也。勿使汝主民之吏湎于酒,言当正身以率民。王氏曰:汝司民有湎于酒,则以正治之,勿为之辩,释以为无罪。蔡氏曰:辩,治也。乃司,有司也,即上文诸臣百工之类。康叔不治其诸臣百工之湎酒,则民之湎酒者不可禁矣。真氏曰:「勿辩」以下,説者不同,句断亦异。孔氏説为不费辞,但不知辩之训使何所出,亦不敢以为必然也,姑并载之】

  尚书纂传卷二十七中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纂传》卷二十七下元·王天与撰

  梓材第十三        周书

  梓材

【汉孔氏曰:「告康叔以为政之道,亦如梓人治材。」蔡氏曰:「篇中有梓材二字,比稽田、作室为雅,故以为简编之别。」唐孔氏曰:「梓材,亦诰也。」○蔡氏曰:「今文、古文皆有】

王曰:「封,以厥庶民暨厥臣达大家,以厥臣达王,惟邦君。汝若恒,越曰:『我有师师、司徒、司马、司空、尹、旅。』曰:『予罔厉杀人。』亦厥君先敬劳,肆徂厥敬劳,肆往奸宄、杀人、歴人宥,肆亦见厥君事。戕败人宥。王啓监,厥乱为民。曰:『无胥戕,无胥虐,至于敬寡,至于属妇,合由以容。』王其效邦君越御事,厥命曷以?引养引恬。自古王若兹,监罔攸辟。」

【按:此告康叔,通上下之情,以施寛大之泽】

【○汉孔氏曰:「言当用其众人之贤者与其小臣之良者,以通达卿大夫及都家之政于国。汝当信用其臣,以通王教于民,惟乃国君之道。」陈氏曰:「大家,商七族之类。」吕氏曰:「自康叔言之,有民、有臣、有大家;自王言之,则率土之濵,莫非王臣,故于达王止言臣。此首言通上下之情也。」应氏曰:「或以大家为彊家巨室,考之经文初无此意。古者诸侯称邦,卿大夫称家,故诸侯之重者称大邦,卿大夫之重者称大家。下文司徒、司马、司空,即大家也,故遂分两『曰』字以言之。自『汝若恒越曰』至『戕败人宥』,达大家之事也;自『王啓监』至『罔攸辟』,达王之事也。下而达大家,上而达王,皆明白以达其言,委曲以达其意也。为邦君者,既能因大家之言以达其意,则亦可以吾之慈祥恻怛达之于彼;既能因王之言以达其意,则亦可以下之疾痛困苦达之于上。斯可谓四达之皇皇矣。」○汉孔氏曰:「汝惟君道,使顺常。于是曰:『我有典常之师,可师法。』言国之三卿、正官、众大夫,皆顺典常,而曰:『我无厉虐杀人之事。』如此则善矣。」应氏曰:「越,语助也,犹越若,盖发语辞也。汝若能常常曰:『我有师师之三卿、尹旅。』其言每自谓不暴虐于杀人,是汝知臣下之心,而能称述褒奬之也。下文达王者,既为王之言,则此『曰』当为三卿、尹旅之言,乃相称。」○汉孔氏曰:「亦其为君之道,当先敬劳民,故汝往治民,必敬劳来之。」陈氏曰:「康叔又当以身率先之,君指康叔也。」蔡氏曰:「敬劳,恭敬慰劳也。」○汉孔氏曰:「以民当敬劳之,故汝往之国,又当详察奸宄之人及杀人贼。所过歴之人,有所寛宥,亦所以敬劳之。」应氏曰:「杀人者,已伤人之性命也;歴人者,过歴人家为剽窃,而未必杀人也。宥者,减死之意,非全赦之。」○汉孔氏曰:「听讼折狱,当务从寛恕,故往治民,亦当见其为君之事。察民以过误残败人者,当寛有。」唐孔氏曰:「以君者立于无过之地,使物不失其所,故宥罪原情,当见其为君之事,与上『厥君』始终相承。」陈氏曰:「戕人者,伤人支体;败人者,毁人物业。」○汉孔氏曰:「言王者开置监官,其治为民,不可不勉。当教民无得相残伤、相虐杀,至于

译【按吕氏的说法,“教”字虽然与上文相连属,终究不如孔氏的说法能得其本旨。因为这篇《诰》是告诫康叔教化殷商遗民的风俗,千言万语不如责备康叔的一句话,从“况且你刚正地制约”这句话就可以看出】

周王说:“封,你应当常听信我的告诫,不要让你的官吏沉湎于酒。”

【陈氏说:这是总结全篇的意思。○汉孔氏说:你应当常听念我所谨慎而笃实行之。陈氏说:这篇书始终告诫要谨慎,所以篇末又提起要点来告诉他。○汉孔氏说:辩,是使的意思。不要让你的主管民众的官吏沉湎于酒,意思是应当端正自身来率领民众。王氏说:你主管的民众中有沉湎于酒的,就用正道治理他们,不要为他们辩解,解释为无罪。蔡氏说:辩,是治理的意思。乃司,是有司,即上文所说的诸臣百工之类。康叔不治理那些沉湎于酒的诸臣百工,那么民众中沉湎于酒的就不可能禁止了。真氏说:“勿辩”以下,说法不同,句读也各异。孔氏的说法不费辞藻,但不知道“辩”训为“使”出自何处,也不敢认为一定是这样,暂且一并记载】

尚书纂传卷二十七中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纂传》卷二十七下 元·王天与撰

梓材第十三 周书

梓材

【汉孔氏说:“告诫康叔治理政事的方法,也像梓匠处理木材一样。”蔡氏说:“篇中有‘梓材’二字,比‘稽田’、‘作室’更雅致,所以作为简编的区别。”唐孔氏说:“梓材,也是诰。”○蔡氏说:“今文、古文都有”】

周王说:“封,用那些庶民以及他们的臣子来通达卿大夫及都邑大族的政事,用他们的臣子来通达王命,这是邦君的职责。你如果恒常如此,进而说:‘我有可师法的三卿、司徒、司马、司空、尹、旅。’说:‘我没有严酷杀人的事。’也是他们的君主首先恭敬慰劳,因此他们去恭敬慰劳,因此对于犯法作乱、杀人、以及经过人家行窃的人予以宽宥,因此也看见他们君主的事。伤害败坏他人的人予以宽宥。君王开启监官,其治理是为了民众。说:‘不要互相残害,不要互相虐待,至于尊敬孤寡,至于爱护妇女,合宜地宽容。’君王效法邦君和办事的臣子,他们的命令凭借什么?引导养育,引导安适。自古君王如此,监官没有偏离正道。”

【按:这是告诫康叔,沟通上下之情,以施行宽大的恩泽】

【○汉孔氏说:“说应当用那些众人中的贤者和小臣中的良者,来通达卿大夫及都邑大族的政事于国中。你应当信用他们的臣子,来通达王教给民众,这是你作为国君的道。”陈氏说:“大家,是商七族之类。”吕氏说:“从康叔来说,有民、有臣、有大家;从王来说,则四海之内,没有不是王的臣子,所以在通达王命时只说臣。这首先说的是沟通上下之情。”应氏说:“有人把大家解释为强家巨室,考察经文初无此意。古代诸侯称邦,卿大夫称家,所以诸侯中重要的称大邦,卿大夫中重要的称大家。下文司徒、司马、司空,就是大家,所以分开两个‘曰’字来说。从‘汝若恒越曰’到‘戕败人宥’,是通达大家的事;从‘王啓监’到‘罔攸辟’,是通达王命的事。下而通达大家,上而通达王命,都明白地通达其言,委婉地通达其意。作为邦君,既然能因为大家的话来通达其意,那么也可以把我的慈祥恻隐通达给他们;既然能因为王的话来通达其意,那么也可以把下民的疾痛困苦通达给上面。这就可以说是四通八达的皇皇大道了。”○汉孔氏说:“你只有君道,使顺常。于是说:‘我有典常之师,可以师法。’说国家的三卿、正官、众大夫,都顺从典常,而说:‘我没有严酷杀人的事。’这样就好了。”应氏说:“越,是语助词,如同越若,大概是发语辞。你如果能常常说:‘我有师师的三卿、尹旅。’他的话每每自称不暴虐于杀人,这是你知道臣下的心,而能称述褒奖他们。下文通达王命的,既然是王的话,那么这个‘曰’应当是三卿、尹旅的话,才相称。”○汉孔氏说:“也是作为君主的道,应当先恭敬慰劳民众,所以你前往治理民众,必须恭敬慰劳他们。”陈氏说:“康叔又应当以身作则率先之,君指康叔。”蔡氏说:“敬劳,是恭敬慰劳。”○汉孔氏说:“因为民众应当恭敬慰劳,所以你前往封国,又应当详察奸宄之人及杀人贼。所经过的人,有所宽宥,这也是为了恭敬慰劳他们。”应氏说:“杀人者,已经伤害了人的性命;歴人者,经过人家行窃,而不一定杀人。宥,是减死的意思,不是完全赦免。”○汉孔氏说:“听讼断狱,应当务求宽恕,所以前往治理民众,也应当看见他们君主的事。考察民众因过失残败他人的,应当宽宥。”唐孔氏说:“因为君主立于无过之地,使万物不失其所,所以宽宥罪过推原情理,应当看见他们君主的事,与上文‘厥君’始终相承。”陈氏说:“戕人者,伤害人的肢体;败人者,毁坏人的财产。”○汉孔氏说:“说君王开置监官,其治理是为了民众,不可不勉力。应当教导民众不要互相残伤、互相虐杀,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