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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毛诗正义一

(卷首)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1–16 段

《毛诗正义》  汉 郑玄疏  唐 孔颖达

 序

  夫《诗》者,论功颂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训,虽无为而自发,乃有益於生灵。六情静於中,百物荡於外,情缘物动,物感情迁。若政遇醇和,则欢娱被於朝野,时当惨黩,亦怨剌形於咏歌。作之者所以畅怀舒愤,闻之者足以塞违从正。发诸情性,谐於律吕,故曰“感天地,动鬼神,莫近於《诗》”。此乃《诗》之为用,其利大矣。

  若夫哀乐之起,冥於自然,喜怒之端,非由人事。故燕雀表啁噍之感,鸾凤有歌舞之容。然则《诗》理之先,同夫开辟,《诗》迹所用,随运而移。上皇道质,故讽谕之情寡。中古政繁,亦讴歌之理切。唐、虞乃见其初,牺、轩莫测其始。於后时经五代,篇有三千,成、康没而颂声寝,陈灵兴而变风息。先君宣父,釐正遗文,缉其精华,褫其烦重,上从周始,下暨鲁僖,四百年閒,六诗备矣。卜商阐其业,雅颂与金石同和;秦正燎其书,简牍与烟尘共尽。汉氏之初,《诗》分为四:申公腾芳於鄢郢,毛氏光价於河閒,贯长卿传之於前,郑康成笺之於后。晋、宋、二萧之世,其道大行;齐、魏两河之閒,兹风不坠。

  其近代为义疏者,有全缓、何胤、舒瑗、刘轨思、刘丑、刘焯、刘炫等。然焯、炫并聪颖特达,文而又儒,擢秀幹於一时,骋绝辔於千里,固诸儒之所揖让,日下之无双,於其所作疏内特为殊绝。今奉敕删定,故据以为本。然焯、炫等负恃才气,轻鄙先达,同其所异,异其所同,或应略而反详,或宜详而更略,准其绳墨,差忒未免,勘其会同,时有颠踬。今则削其所烦,增其所简,唯意存於曲直,非有心於爱憎。谨与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臣王德韶、徵事郎守四门博士臣齐威等对共讨论,辨详得失。至十六年,又奉敕与前脩疏人及给事郎守太学助教云骑尉臣赵乾叶、登仕郎守四门助教云骑尉臣贾普曜等,对敕使赵弘智覆更详正,凡为四十卷,庶以对扬圣范,垂训幼蒙,故序其所见,载之於卷首云尔。

  ◎诗谱序

  诗之兴也,谅不於上皇之世。

  [疏]正义曰:上皇谓伏牺,三皇之最先者,故谓之上皇。郑知于时信无诗者,上皇之时,举代淳朴,田渔而食,与物未殊。居上者设言而莫违,在下者群居而不乱,未有礼义之教,刑罚之威,为善则莫知其善,为恶则莫知其恶,其心既无所感,其志有何可言,故知尔时未有诗咏。

  大庭、轩辕逮於高辛,其时有亡载籍,亦蔑云焉。

  [疏]正义曰:郑注《中候·敕省图》,以伏牺、女娲、神农三代为三皇,以轩辕、少昊、高阳、高辛、陶唐、有虞六代为五帝。德合北辰者皆称皇,感五帝座星者皆称帝,故三皇三而五帝六也。大庭,神农之别号。大庭、轩辕疑其有诗者,大庭以还,渐有乐器,乐器之音,逐人为辞,则是为诗之渐,故疑有之也。《礼记·明堂位》曰:“土鼓、蕢桴、苇籥,伊耆氏之乐也。”注云:“伊耆氏,古天子号。”《礼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蕢桴而土鼓。”注云:“中古未有釜甑。”而中古谓神农时也。《郊特牲》云:“伊耆氏始为蜡。”蜡者,为田报祭。案《易·系辞》称农始作耒耜以教天下,则田起神农矣。二者相推,则伊耆、神农并与大庭为一。大庭有鼓籥之器,黄帝有《云门》之乐,至周尚有《云门》,明其音声和集。既能和集,必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诗也。但事不经见,故总为疑辞。案《古史考》云“伏牺作瑟”,《明堂位》云“女娲之笙簧”,则伏牺、女娲已有乐矣。郑既信伏牺无诗,又不疑女娲有诗,而以大庭为首者,原夫乐之所起,发於人之性情,性情之生,斯乃自然而有,故婴儿孩子则怀嬉戏抃跃之心,玄鹤苍鸾亦合歌舞节奏之应,岂由有诗而乃成乐,乐作而必由诗?然则上古之时,徒有讴歌吟呼,纵令土鼓、苇籥,必无文字雅颂之声。故伏牺作瑟,女娲笙簧,及蕢桴、土鼓,必不因诗咏。如此则时虽有

译《毛诗正义》 汉 郑玄疏 唐 孔颖达

序

《诗》是论述功业、歌颂德行的歌谣,是制止邪僻、防范邪恶的训诫。虽然它是顺应自然而自发产生的,却对生灵大有益处。人的六种情感在心中保持宁静,万物在外表激荡变化,情感因外物而触动,外物因情感而变迁。如果政治清明和顺,那么欢乐就会遍布朝廷和民间;如果时局悲惨污浊,那么怨恨讽刺也会体现在咏唱的歌谣中。创作诗歌的人借此抒发胸怀、排解愤懑,听闻诗歌的人足以堵塞邪念、顺从正道。诗歌抒发人的性情,和谐于音律,所以说“感动天地,震动鬼神,没有比《诗》更近的了”。这就是《诗》的作用,它的利益是巨大的。

至于哀乐的产生,深奥地源于自然;喜怒的开端,并非由人为造成。所以燕雀表现出啁啾鸣叫的情感,鸾凤展现出歌舞的姿态。那么《诗》的道理在起源上,与天地开辟相同;《诗》的实际应用,随着时运而变迁。上古时代道义质朴,所以讽喻的情感很少。中古时代政事繁杂,所以讴歌的道理迫切。唐尧、虞舜时才见到《诗》的初步形态,伏羲、轩辕时则无法推测其起始。此后历经夏、商、周三代,诗篇有三千首,周成王、周康王去世后颂声逐渐消减,陈灵公兴起后变风也随之止息。先师孔子,整理遗留的文章,汇集其中的精华,去除繁琐重复的部分,上起周初,下至鲁僖公,四百多年间,六诗(风、雅、颂、赋、比、兴)完备了。卜商(子夏)阐发了他的事业,雅颂与金石乐器相和谐;秦朝统一后焚烧书籍,竹简木牍与烟尘一同毁灭。汉朝初年,《诗》分为四家:申公在鄢郢一带声名远播,毛氏在河间郡价值显赫,贯长卿在前代传授,郑康成在后世作笺。晋、宋、南齐、梁两萧氏统治时期,其道大行;南齐、北魏两河之间,这种风气没有衰落。

近代作义疏的,有全缓、何胤、舒瑗、刘軌思、刘丑、刘焯、刘炫等人。然而刘焯、刘炫都聪明颖悟、通达事理,既有文采又通儒学,在当代脱颖而出,驰骋千里,确实是众儒所敬服、举世无双的人物,在他们所作的疏中特别出色。现在奉诏删定,所以依据他们的著作作为底本。然而刘焯、刘炫等人倚仗才气,轻视鄙薄先代学者,对相同之处持异议,对相异之处持赞同,有时应当简略反而详细,有时应当详细反而简略,衡量其标准,难免有差错,核对其会通之处,时常有颠倒是非。现在删减其繁琐之处,增补其简略之处,只在于追求曲直得当,并非出于个人的爱憎。谨与朝散大夫、代理太学博士臣王德韶,徵事郎、守四门博士臣齐威等人共同讨论,辨析详审得失。到贞观十六年,又奉诏与前修疏人以及给事郎、守太学助教云骑尉臣赵乾叶,登仕郎、守四门助教云骑尉臣贾普曜等人,面对敕使赵弘智再次详审订正,共成四十卷,希望对扬圣人的典范,垂训幼年蒙昧之人,所以在卷首写下序言,陈述我的见解。

◎诗谱序

《诗》的兴起,确实不在上古时代。

[疏]正义曰:上皇指伏羲,是三皇中最先的一位,所以称为上皇。郑玄知道当时确实没有诗,是因为上皇时代,整个时代淳朴,靠种田捕鱼为生,与万物没有区别。在上位的人说话没有人违背,在下位的人群居而不混乱,没有礼义的教化,刑罚的威严,做善事没有人知道是善,做恶事没有人知道是恶,内心既然没有感触,志向又有什么可说的,所以知道那时没有诗歌咏唱。

大庭、轩辕直到高辛,那个时代有没有记载,也说不上来。

[疏]正义曰:郑玄注《中候·敕省图》,将伏羲、女娲、神农三代定为三皇,将轩辕、少昊、高阳、高辛、陶唐(尧)、有虞(舜)六代定为五帝。德行与北辰相合的都称为皇,感应五帝座星的都称为帝,所以三皇是三位而五帝是六位。大庭,是神农的别号。怀疑大庭、轩辕时有诗,是因为自大庭以来,逐渐有了乐器,乐器的声音,随着人的言语成为歌词,这就是诗的萌芽,所以怀疑有诗。《礼记·明堂位》说:“土鼓、蕢桴、苇籥,是伊耆氏的乐器。”注说:“伊耆氏,是古代天子的称号。”《礼运》说:“礼的起源,始于饮食。用蕢做鼓槌,用土做鼓。”注说:“中古时代没有釜甑。”而中古指的是神农时代。《郊特牲》说:“伊耆氏开始设立蜡祭。”蜡祭,是报答田神的祭祀。查《易·系辞》称神农开始制作耒耜来教导天下,那么农业始于神农。两者相互推究,那么伊耆、神农都与大庭是同一人。大庭有鼓籥等乐器,黄帝有《云门》之乐,到了周朝还有《云门》,说明其声音和谐聚集。既然能和谐聚集,必定不是空弦,弦上所唱的,就是诗。只是事迹没有明确记载,所以总用怀疑的语气。查《古史考》说“伏羲制作瑟”,《明堂位》说“女娲的笙簧”,那么伏羲、女娲已经有音乐了。郑玄既然相信伏羲没有诗,又不怀疑女娲有诗,而以大庭为首,推究音乐产生的原因,发自人的性情,性情的产生,是自然而有的,所以婴儿小孩就有嬉戏跳跃的心情,玄鹤苍鸾也符合歌舞节奏的感应,难道是因为有诗才形成音乐,音乐产生必定由诗而来?那么上古时代,只有讴歌吟唱,即使有土鼓、苇籥,必定没有文字雅颂的声音。所以伏羲制作瑟,女娲制作笙簧,以及蕢桴、土鼓,必定不是因为诗歌咏唱。这样看来,当时虽然有

乐,容或无诗。郑疑大庭有诗者,正据后世渐文,故疑有尔,未必以土鼓、苇籥遂为有诗。若然,《诗序》云“情动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乃永歌嗟叹。声成文谓之音”,是由诗乃为乐者。此据后代之诗因诗为乐,其上古之乐必不如此。郑说既疑大庭有诗,则书契之前已有诗矣。而《六艺论·论诗》云:“诗者,弦歌讽谕之声也。自书契之兴,朴略尚质,面称不为谄,目谏不为谤,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於恳诚而已。斯道稍衰,奸伪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礼,尊君卑臣,君道刚严,臣道柔顺,於是箴谏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诗者以诵其美而讥其过。”彼书契之兴既未有诗,制礼之后始有诗者,《艺论》所云今诗所用诵美讥过,故以制礼为限。此言有诗之渐,述情歌咏,未有箴谏,故疑大庭以还。由主意有异,故所称不同。礼之初与天地并矣,而《艺论·论礼》云“礼其初起,盖与诗同时”,亦谓今时所用之礼,不言礼起之初也。

译音乐,或许没有诗歌。郑玄怀疑大庭氏时代已有诗歌,正是依据后世逐渐形成的文辞,所以怀疑有诗,未必认为土鼓、苇籥就代表有诗。如果这样,《诗序》说“情感在心中触动而表现为言语,言语不足以表达于是长声歌唱叹息,声音形成文采称为音乐”,这是由诗歌才产生音乐的。这是依据后代的诗歌因诗歌而产生音乐,上古的音乐必定不是这样。郑玄的说法既然怀疑大庭氏时代有诗,那么文字产生之前就已经有诗了。而《六艺论·论诗》说:“诗歌,是弦歌讽喻的声音。自从文字兴起以来,质朴简略崇尚质实,当面称赞不算是谄媚,当面规劝不算是诽谤,君臣之间的交往像朋友一样,在于恳切真诚罢了。这种风尚稍衰,奸邪虚伪由此产生,上下互相触犯。等到制定礼制,尊崇君主贬抑臣下,君道刚强严厉,臣道柔顺服从,于是规劝谏诤的人稀少,情感志意不能通达,所以作诗的人用来歌颂美德而讥刺过错。”那文字兴起时既然还没有诗,制定礼制之后才开始有诗,《艺论》所说的现在诗歌用来歌颂美德讥刺过错,所以以制定礼制为界限。这里说的是有诗的逐渐发展,叙述情感歌咏,还没有规劝谏诤,所以怀疑大庭氏以来(才有诗)。由于主旨不同,所以所称述的也不同。礼的初始与天地一同存在,而《艺论·论礼》说“礼的起初兴起,大概与诗同时”,也是指现在所使用的礼,不是说礼产生的最初阶段。

《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之道放於此乎!

  [疏]正义曰:《虞书》者,《舜典》也。郑不见《古文尚书》,伏生以《舜典》合於《尧典》,故郑注在《尧典》之末。彼注云:“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永,长也,歌又所以长言诗之意。声之曲折,又长言而为之。声中律乃为和。”彼《舜典》命乐,已道歌诗,经典言诗,无先此者,故言《诗》之道也。“放於此乎”,犹言適於此也。“放於此乎”,隐二年《公羊传》文。言放於此者,谓今诵美讥过之诗,其道始於此,非初作讴歌始於此也。《益稷》称舜云:“工以纳言,时而飏之,格则乘之庸之,否则威之。”彼说舜诫群臣,使之用诗。是用诗规谏,舜时已然。大舜之圣,任贤使能,目谏面称,似无所忌。而云“情志不通,始作诗”者,《六艺论》云情志不通者,据今诗而论,故云“以诵其美而讥其过”。其唐虞之诗,非由情志不通,直对面歌诗以相诫勖,且为滥觞之渐,与今诗不一,故《皋陶谟》说皋陶与舜相答为歌,即是诗也。《虞书》所言,虽是舜之命夔,而舜承於尧,明尧已用诗矣,故《六艺论》云唐、虞始造其初,至周分为六诗,亦指《尧典》之文。谓之造初,谓造今诗之初,非讴歌之初。讴歌之初,则疑其起自大庭时矣。然讴歌自当久远,其名曰诗,未知何代。虽於舜世始见诗名,其名必不初起舜时也。名为诗者,《内则》说负子之礼云“诗负之”,注云:“诗之言承也。”《春秋说题辞》云:“在事为诗,未发为谋,恬澹为心,思虑为志。诗之为言,志也。”《诗纬·含神务》云:“诗者,持也。”然则诗有三训,承也、志也、持也。作者承君政之善恶,述己志而作诗,为诗所以持人之行,使不失队,故一名而三训也。

  有夏承之,篇章泯弃,靡有孑遗。

  [疏]正义曰:夏承虞后,必有诗矣。但篇章绝灭,无有孑然而得遗馀。此夏之篇章不知何时灭也。有《商颂》而无夏颂,盖周室之初世记录不得。

  迩及商王,不风不雅。

  [疏]正义曰:汤以诸侯行化,卒为天子。《商颂》成汤“命於下国,封建厥福”,明其政教渐兴,亦有风、雅。商、周相接,年月未多,今无商风、雅,唯有其颂,是周世弃而不录,故云“近及商王,不风不雅”,言有而不取之。

  何者?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剌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各於其党,则为法者彰显,为戒者著明。

  [疏]正义曰:此论周室不存商之风、雅之意。风、雅之诗,止有论功颂德、剌过讥失之二事耳。党谓族亲。此二事各於己之族亲,周人自录周之风、雅,则法足彰显,戒足著明,不假复录先代之风、雅也。颂则前代至美之诗,敬先代,故录之。○

  周自后稷播种百穀,黎民阻饥,兹时乃粒,自传於此名也。

  [疏]正义曰:自此下至“诗之正经”,说周有正诗之由。言后稷种百穀之时,众人皆厄於饥,此时乃得粒食。后稷有此大功,称闻不朽,是后稷自彼尧时流传於此后世之名也。《尧典》说舜命后稷云:“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穀。’”《皋陶谟》称禹曰:予“暨稷播,奏庶艰食、鲜食,烝民乃粒”。是其文也。

  陶唐之末,中叶公刘亦世脩其业,以明民共财。

  [疏]正义曰:公刘者,后稷之曾孙,当夏时为诸侯。以后稷当唐之时,故继唐言之也。中叶,谓中世。后稷至於大王,公刘居其中。《商颂》云“昔在中叶”,亦谓自契至汤之中也。《祭法》云“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明民,谓使衣服有章。共财,谓使之同有财用。公刘在豳教民,使上下有章,财用不乏,故引黄帝之事以言之。

  至於大王、王季,克堪顾天。

  [疏]正义曰:此《尚书·多方》,说天以纣恶,更求人主之意,云:“天惟求尔多方,大动以威,开厥顾天。惟尔多方,罔堪顾之。惟我周王,克堪用德,惟

译《虞书》说:“诗是用来表达人的志向的,歌是用来延长诗意的,声音要依据延长的歌,音律要调和声音。”那么,《诗》的道理大概就体现在这里吧!

[疏]正义说:《虞书》指的是《舜典》。郑玄没有见过《古文尚书》,伏生把《舜典》合并到《尧典》中,所以郑玄的注在《尧典》的末尾。那注解说:“诗是用来表达人的志意的。永,就是长,歌又用来延长诗的意思。声音的曲折变化,也是通过延长声音来表现的。声音符合音律才算是和谐。”那《舜典》中任命乐官,已经讲述了歌诗,经典中谈论诗,没有比这更早的了,所以说这是《诗》的道理。“放於此乎”,意思是“适於此也”。“放於此乎”,出自隐二年《公羊传》。说“放於此”,是说现在诵读赞美善行、讥刺过错的诗,其道始于这里,并不是说最初创作讴歌始于这里。《益稷》记载舜说:“乐官用进献的言论,适时地宣扬它,合乎正道就采用它、任用他,否则就威慑他。”那里讲述舜告诫群臣,让他们用诗。是用诗来规劝进谏,在舜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大舜的圣明,任用贤能,当面进谏当面称颂,似乎没有什么忌讳。而说“情志不通,才开始作诗”,《六艺论》说情志不通,是根据现在的诗而论,所以说“用来诵读赞美和讥刺过错”。唐虞时代的诗,不是因为情志不通,而是直接面对面歌诗来互相告诫勉励,况且这是诗歌的滥觞(起源),与现在的诗不一样,所以《皋陶谟》说皋陶与舜互相应答作歌,这就是诗。《虞书》所说的,虽然是舜命令夔,但舜继承尧,明显尧已经用诗了,所以《六艺论》说唐、虞开始创造诗的雏形,到周代分为六诗,也是指《尧典》的文字。称为创造雏形,是说创造现在这种诗的雏形,不是讴歌的雏形。讴歌的雏形,则怀疑起源于大庭氏的时候。然而讴歌自然应当久远,它被称为诗,不知道是哪一代。虽然在舜的时代开始见到“诗”这个名称,但这个名称一定不是在舜的时候才开始的。称为诗的原因,《内则》讲述背负婴儿的礼仪时说“诗负之”,注解说:“诗的意思是承。”《春秋说题辞》说:“在事为诗,未发为谋,恬淡为心,思虑为志。诗这个词,就是志。”《诗纬·含神务》说:“诗者,持也。”那么诗有三个训释,承也、志也、持也。作者秉承君主政事的善恶,叙述自己的志向而作诗,作诗是为了持守人的行为,使人不致失坠,所以一个名称而有三个训释。

夏朝继承了虞朝,诗篇散失,没有遗留。

[疏]正义说:夏朝继承虞朝之后,一定有诗。只是诗篇灭绝,没有零星遗留。夏朝的诗篇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灭绝的。有《商颂》而没有夏颂,大概是周朝初年记录不到。

近到商王,没有风也没有雅。

[疏]正义说:商汤以诸侯身份施行教化,最终成为天子。《商颂》中成汤“在下国受命,建立他的福泽”,明显他的政教逐渐兴起,也有风、雅。商、周相接,年代不多,现在没有商的风、雅,只有它的颂,是周朝舍弃不收录,所以说“近及商王,不风不雅”,是说有而不取。

为什么呢?论述功绩、颂扬美德是为了顺承它的美好,讥刺过错、指责缺失是为了匡正补救它的恶行,各自在它的族亲中,作为法度的人就彰显,作为警戒的人就著明。

[疏]正义说:这是论述周朝不保存商朝风、雅的原因。风、雅之诗,只有论功颂德、讥刺过错这两件事罢了。党指族亲。这两件事各自在自己的族亲中,周人自己记录周朝的风、雅,那么法度足以彰显,警戒足以著明,不需要再记录前代的风、雅。颂则是前代至美的诗,敬重前代,所以收录它。

周朝自从后稷播种百谷,百姓遭受饥荒,这时才得到粮食,从此流传下这个名称。

[疏]正义说:从这以下到“诗之正经”,讲述周朝有正诗的缘由。说后稷种百谷的时候,众人都困于饥荒,这时才得到粮食。后稷有此大功,名声不朽,是后稷从尧时流传到后世的名声。《尧典》说舜任命后稷说:“帝说:‘弃,百姓遭受饥荒,你担任后稷,播种这些百谷。’”《皋陶谟》记载禹说:我“与稷一起播种,进献各种艰难的食物、新鲜的食物,百姓才得到粮食”。就是这些文字。

唐尧末年,中叶公刘也世代修习他的事业,以明辨百姓,共同财用。

[疏]正义说:公刘是后稷的曾孙,在夏朝时是诸侯。因为后稷在唐尧之时,所以接着唐尧来说。中叶,指中世。后稷到大王,公刘在中间。《商颂》说“昔在中叶”,也是指从契到汤的中间。《祭法》说“黄帝正名百物,以明辨百姓,共同财用”。明辨百姓,是说让衣服有章法。共同财用,是说让他们共同拥有财用。公刘在豳地教化百姓,使上下有章法,财用不缺乏,所以引用黄帝的事来说。

到了大王、王季,能够胜任顾念上天。

[疏]正义说:这是《尚书·多方》,说上天因为纣王的恶行,更寻求君主的意思,说:“上天寻求你们多方,大动威严,开启顾念上天。只有你们多方,不能顾念上天。只有我周王,能够胜任用德,只有

典神天。”注云:顾由视念也。其意言天下灾异之威,动天下之心,开其能为天以视念者。众国无堪为之,惟我周能堪之。彼言文王、武王能顾天耳。大王、王季为天所祐,已有王迹,是能顾天也。

译“典神天。”注解说:“顾”就是视念。它的意思是说,天下的灾异威势,震动天下人的心,开启了那些能够以视念天的能力。各国都没有人能够承担这件事,只有我们周朝能够承担。那话是说文王、武王能够顾念上天罢了。大王、王季受到上天的保佑,已经具备了称王的迹象,这就是能够顾念上天的表现。

文、武之德,光熙前绪,以集大命於厥身,遂为天下父母,使民有政有居。

  [疏]正义曰:《泰誓》说武王伐纣,众咸曰孜孜无怠,天将有立父母,民之有政有居。言民得圣人为父母,必将有明政,有安居。文、武道同,故并言之。

  其时《诗》,风有《周南》、《召南》,雅有《鹿鸣》、《文王》之属。

  [疏]正义曰:此总言文、武之诗皆述文、武之政,未必皆文、武时作也,故《文王》、《大明》之等,检其文,皆成王时作。

  及成王,周公致大平,制礼作乐,而有颂声兴焉,盛之至也。

  [疏]正义曰:时当成王,功由周公,故《谱》说成王之诗皆并举周公为文。制礼作乐,大平无为,故与大平连言。颂声之兴,不皆在制礼之后也。故《春官·乐师职》云:“及彻,帅学士而歌彻。”玄谓彻者,歌《雍》也。是颂诗之作,有在制礼前者也。

  本之由此风、雅而来,故皆录之,谓之《诗》之正经。

  [疏]正义曰:此解周诗并录风、雅之意。以《周南》、《召南》之风,是王化之基本,《鹿鸣》、《文王》之雅,初兴之政教。今有颂之成功,由彼风、雅而就,据成功之颂,本而原之,其颂乃由此风、雅而来,故皆录之,谓之《诗》之正经。以道衰乃作者,名之为“变”,此诗谓之为“正”。此等正诗,昔武王采得之后,乃成王即政之初,於时国史自定其篇,属之大师,以为常乐,非孔子有去取也。《仪礼·乡饮酒》“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奏《南陔》、《白华》、《华黍》”,“閒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燕礼》用乐与《乡饮酒》文同,唯《采蘋》越《草虫》之篇,其馀在於今《诗》,悉皆次比。又《左传》及《国语》称鲁叔孙穆子聘於晋,晋人为之歌《文王》、《大明》、《绵》,又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亦各取三篇,风、雅异奏,明其先自次比,非孔子定之,故《谱》於此不言孔子。其变风、变雅皆孔子所定,故下文特言孔子录之。《春官·大师职》郑司农注云:“古而自有风、雅、颂之名,故延陵季子观乐於鲁,时孔子尚幼,未定《诗》、《书》,而曰‘为之歌《邶》、《鄘》、《卫》’,曰:‘是其《卫风》乎’。又为之歌小雅、大雅,又为之歌颂。《论语》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时礼乐自诸侯出,颇有谬乱不正者,孔子正之耳。”是司农之意亦与郑同,以为风、雅先定,非孔子为之。襄二十九年《左传》,服虔注云:“哀公十一年,孔子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距此六十一岁。当时雅、颂未定,而云为之歌小雅、大雅、颂者,传家据已定录之。”此说非也。六诗之目,见於《周礼》,岂由孔子始定其名乎?《仪礼》歌《召南》三篇,越《草虫》而取《采蘋》,盖《采蘋》旧在《草虫》之前。孔子以后,简札始倒,或者《草虫》有忧心之言,故不用为常乐耳。

  后王稍更陵迟,懿王始受谮亨齐哀公。夷身失礼之后,邶不尊贤。

  [疏]正义曰:自此以下,至“刺怨相寻”,解变风、变雅之作时节。变风之作,齐、卫为先。齐哀公当懿王,卫顷公当夷王,故先言此也。庄四年《公羊传》曰:“齐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徐广以为周夷王亨之。郑知懿王者,以《齐世家》云“周亨哀公,而立其弟靖,为胡公。”当夷王之时,哀公母弟山杀胡公而自立”。言夷王之时,山杀胡公,则胡公之立在夷王前矣。受谮亨人,是衰闇之主。夷王上有孝王,《书传》不言孝王有大罪恶。《周本纪》云:“懿王立,王室遂衰,诗人作刺。”是周衰自懿王始,明懿王受谮矣。《本纪》言诗人作刺,得不以懿王之时《鸡鸣》之诗作乎?是以知亨之

译文王、武王的德行,光辉灿烂地继承前代基业,从而将天命集于己身,于是成为天下的父母,使百姓有政教可遵,有安居之所。

[疏]正义说:《泰誓》记载武王讨伐商纣,众人皆说勤勉不懈怠,上天将要树立父母,百姓有政教可遵,有安居之所。意思是百姓得到圣人作为父母,必定会有明政,有安居。文王、武王之道相同,所以一并提及。

那时的《诗经》,国风中有《周南》、《召南》,小雅中有《鹿鸣》、《文王》等篇。

[疏]正义说:这是总说文王、武王的诗都记述文王、武王的政教,未必都是文王、武王时所作,所以《文王》、《大明》等篇,考察其文辞,都是成王时所作。

到了成王时期,周公成就了太平盛世,制礼作乐,于是颂声兴起,这是极盛之至。

[疏]正义说:当时是成王在位,功绩归于周公,所以《诗谱》解说成王的诗都一并举出周公作为文辞。制礼作乐,太平无为,所以与太平连言。颂声的兴起,并不都在制礼之后。所以《春官·乐师职》说:“等到撤宴时,率领学士歌唱撤宴。”郑玄认为彻者,是歌唱《雍》。这说明颂诗的创作,有在制礼之前的。

这些颂诗都源于这些风、雅而来,所以都收录它们,称之为《诗经》的正经。

[疏]正义说:这是解释周诗一并收录风、雅的原因。因为《周南》、《召南》的风,是王化的基础,《鹿鸣》、《文王》的雅,是初兴的政教。现在有了颂的成功,是由那些风、雅而成就的,依据成功的颂,推本溯源,那颂是由这些风、雅而来,所以都收录它们,称之为《诗》的正经。因为王道衰微时才作的,命名为“变”,这些诗称之为“正”。这些正诗,昔日武王采集之后,到成王即位之初,当时国史自行确定篇目,交给大师,作为常乐,并非孔子有所取舍。《仪礼·乡饮酒》中“乐工歌唱《鹿鸣》、《四牡》、《皇皇华》”,“笙师演奏《南陔》、《白华》、《黍》”,“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唱《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唱《南山有台》,笙《由仪》,合奏《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燕礼》用乐与《饮酒》文相同,只有《采蘋》越过《草虫》之篇,其余在当今《诗经》中,全都次序排列。又《左传》及《国语》记载鲁叔孙穆子出使晋国,晋人为他歌唱《文王》《大明》《绵》,又歌唱《鹿鸣》《四牡》《皇皇华》,也各取三篇,风、雅分别演奏,明确它们先前自行次序排列,并非孔子确定,所以《诗谱》在此不提及孔子。那些变风、变雅都是孔子所定,所以下文特别提及孔子收录。《春官·大师职》郑司农注释说:“古代自有风、雅、颂的名称,所以延陵季子在鲁国观乐,当时孔子尚幼,未定《诗》《书》,却说‘为他歌唱《邶》《鄘》《卫》’,说:‘这是《卫风》吗’。又为他歌唱小雅、大雅,又为他歌唱颂。《论语》说:‘我从卫国返回鲁国,然后校正音乐,雅、颂各得其所。’当时礼乐出自诸侯,颇有谬乱不正者,孔子校正它罢了。”这是司农的意思也与郑玄相同,认为风、雅先前已定,并非孔子为之。襄公二十九年《左传》,服虔注释说:“哀公十一年,孔子从卫国返回鲁国,然后校正音乐,雅、颂各得其位,距此六十一岁。当时雅、颂未定却说为他歌唱小雅、大雅、颂者,传家依据已定录之。”此说不对。六诗的名称,见于《周礼》,岂是由孔子开始确定其名的吗?《仪礼》歌唱《召南》三篇,越过《草虫》而取《采蘋》,大概《采蘋》旧在《草虫》之前。孔子之后,简札开始颠倒,或者《草虫》有忧心之言,所以不用为常乐罢了。

后来的君王逐渐衰败,懿王开始听信谗言烹杀齐哀公。夷王自身失礼之后,邶不尊重贤人。

[疏]正义说:自此以下,至“刺怨相寻”,解释变风、变雅的创作时节。变风的创作,齐、卫为先。齐哀公当懿王时,卫顷公当夷王时,所以先说这些。庄四年《公羊传》说:“齐哀公被周烹杀,纪侯谗害他。”徐广认为周夷王烹杀他。郑玄知道是懿王,因为《齐世家》说“周烹杀哀公,而立其弟靖,为胡公。”在夷王之时,哀公母弟山杀胡公自立”。说夷王之时,山杀胡公,那么胡公的立在夷王前了。听信谗言烹杀人,是衰微昏暗的君主。夷王上有孝王,《书传》不说孝王有大罪恶。《周本纪》说:“懿王立,王室遂衰,诗人作刺。”这是周衰自懿王始,明确懿王受谗言了。《本纪》说诗人作刺,能不认为懿王之时《鸡鸣》之诗作吗?因此知道烹杀

者懿王也。《卫世家》云:“贞伯卒,子顷侯立。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为卫侯。”是卫顷公当夷王时。《郊特牲》云:“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由夷王以下,是夷王身失礼也。《柏舟》言“仁而不遇”,是邶不尊贤也。

译这是周懿王。《卫世家》记载:“贞伯去世,儿子顷侯继位。顷侯用厚重的贿赂送给周夷王,夷王任命他为卫侯。”由此可知,卫顷侯是在周夷王时期。《郊特牲》说:“觐礼规定,天子不下堂而接见诸侯。”如果天子下堂去接见诸侯,就是天子失礼,这种情况从周夷王开始,说明是周夷王本人失礼。《柏舟》一诗说“有仁德却得不到赏识”,这是邶国不尊重贤人的表现。

自是而下,厉也幽也,政教尤衰,周室大坏,《十月之交》、《民劳》、《板》、《荡》勃尔俱作。众国纷然,刺怨相寻。正义曰:大率变风之作,多在夷、厉之后,故云“众国纷然,刺怨相寻”。《击鼓序》云“怨州吁”,怨亦剌之类,故连言之。五霸之末,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善者谁赏?恶者谁罚?纪纲绝矣。

  [疏]正义曰:此言周室极衰之后不复有诗之意。“五霸”之字,或作“五伯”。成二年《左传》云:“五伯之霸也。”《中候》“霸免”,注云:“霸犹把也,把天子之事也。”然则言伯者,长也,谓与诸侯为长也。五伯者,三代之末,王政衰微,诸侯之强者以把天子之事,与诸侯为长,三代共有五人。服虔云:“五伯,谓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也。”知者,《郑语》云:“祝融之后,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论语》云:“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昭九年传云:“文之伯也。”是五者为霸之文也。此言五霸之末,正谓周代之霸齐桓、晋文之后,明其不在夏、殷之霸也。齐、晋最居其末,故言五霸之末耳。僖元年《公羊传》云:“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是齐桓、晋文能赏善罚恶也。其后无复霸君,不能赏罚,是天下之纲纪绝矣。纵使作诗,终是无益,故贤者不复作诗,由其王泽竭故也。《王制》云:“千里之外,设方伯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是方伯谓州牧也。周之州长自名为牧,以其长於一方,故《公羊》称为方伯。言无天子,无方伯,谓无贤明耳。

  故孔子录懿王、夷王时诗,讫於陈灵公淫乱之事,谓之变风、变雅。

  [疏]正义曰:懿王时诗,《齐风》是也。夷王时诗,《邶风》是也。陈灵公,鲁宣公十年为其臣夏徵舒所弑。变风齐、邶为先,陈最在后,变雅则处其閒,故郑举其终始也。《史记·孔子世家》云:“古者诗本三千馀篇,去其重,取其可施於礼义者三百五篇。”是《诗》三百者,孔子定之。如《史记》之言,则孔子之前,诗篇多矣。案《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司马迁言古诗三千馀篇,未可信也。据今者及亡诗六篇,凡有三百一十一篇,皆子夏为之作序,明是孔子旧定,而《史记》、《汉书》云“三百五篇”者,阙其亡者,以见在为数也。《乐纬·动声仪》《诗纬·含神务》《尚书·璿玑钤》皆云“三百五篇”者,汉世毛学不行,三家不见《诗序》,不知六篇亡失,谓其唯有三百五篇。谶纬皆汉世所作,故言三百五耳。此言“讫於陈灵”,则在鲁僖之后。《艺论》云:“孔子录周衰之歌,及众国贤圣之遗风,自文王创基,至於鲁僖四百年间,凡取三百五篇,合为国风、雅、颂。”唯言“至於鲁僖”者,据《诗》之首君为文也。陈灵公非陈诗之首,曹昭公以僖七年卒,即位在僖之前,故举鲁僖以为言也。《艺论》云“文王创基,至於鲁僖”,则《商颂》不在数矣。而以周诗是孔子所录,《商颂》则篇数先定,论录则独举周代,数篇则兼取商诗,而云“合为国风、雅、颂”者,以商诗亦周歌所用,故得称之。孔子刊定,则应先后依次,而《郑风·清人》是文公诗,处昭公之上;《卫风·伯兮》是宣公之诗,在惠公之下者,郑答张逸云:“诗本无文字,后人不能尽得其次第,录者直录,存义而已。”然则孔子之后,始颠倒杂乱耳。

  以为勤民恤功,昭事上帝,则受颂声,弘福如彼;若违而弗用,则被劫杀,大祸如此。吉凶之所由,忧娱之萌渐,昭昭在斯,足作后王之鉴,於是止矣。

  [疏]正义曰:此言孔子录《诗》,唯取三百之意。“弘福如彼”,谓如文、武、成王,世脩其德,致太平也。“大祸如此”,谓如厉、幽、陈灵,恶加於民,被放弑也。“违而不用”,谓不用《诗》义,则“勤民恤功,昭事上帝”是用《诗》义也。互言之也

译从此以后,周厉王、周幽王时期,政教尤其衰败,周王室严重败坏,《十月之交》、《民劳》、《板篇》、《荡篇》等诗篇纷纷兴起。各国纷乱不堪,讽刺怨恨接连不断。正义说:大抵变风之作,多出现在周夷王、周厉王之后,所以说“各国纷乱,讽刺怨恨接连不断”。《击鼓》的序言说“怨恨州吁”,怨恨也是讽刺的一类,所以连在一起说。五霸的末期,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好人谁来奖赏?坏人谁来惩罚?国家的法纪断绝了。

[疏]正义说:这是说周王室极度衰败之后不再产生诗歌的意思。“五霸”二字,有的写作“五伯”。《左传》成公二年记载:“五伯称霸。”《中候》提到“霸免”,注解说:“霸通‘把’,意思是执掌天子的事务。”那么,所谓伯,就是长,指作为诸侯之长。五伯,是指夏、商、周三代末期,王政衰微,诸侯中强者执掌天子的事务,作为诸侯之长,三代共有五人。服虔说:“五伯,是指夏朝的昆吾,商朝的大彭、豕韦,周朝的齐桓公、晋文公。”知道这一点,是因为《郑语》说:“祝融的后代,昆吾做了夏朝的伯,大彭、豕韦做了商朝的伯。”《论语》说:“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左传》昭公九年记载:“晋文公称霸。”这五个人就是称霸的文献依据。这里说五霸的末期,正是指周代称霸的齐桓公、晋文公之后,明确说明不在夏、商两代的伯之中。齐、晋最处在末尾,所以说五霸的末期。《公羊传》僖公元年记载:“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天下诸侯有互相灭亡的,齐桓公不能救助,就认为这是耻辱。”这说明齐桓公、晋文公能够奖善罚恶。他们之后不再有霸主,不能奖善罚恶,天下的纲纪就断绝了。即使作诗,终究没有益处,所以贤者不再作诗,这是因为王室的恩泽枯竭了。《王制》说:“千里之外,设置方伯,二百一十国作为一个州,州有伯。”方伯就是指州牧。周朝的州长自称为牧,因为他们统领一方,所以《公羊传》称为方伯。说没有天子,没有方伯,是指没有贤明的人。

所以孔子收录从周懿王、周夷王时期的诗歌,直到陈灵公淫乱的事情,称之为变风、变雅。

[疏]正义说:周懿王时期的诗,是《齐风》。周夷王时期的诗,是《邶风》。陈灵公,在鲁宣公十年被他的臣子夏徵舒所杀。变风中《齐风》、《邶风》排在前面,陈灵公的事在最后,变雅则处在中间,所以郑玄举出始末。《史记·孔子世家》说:“古代诗歌原本有三千多篇,去掉重复的,选取可以施行于礼义的三百零五篇。”这说明《诗经》三百篇,是孔子确定的。按照《史记》的说法,那么孔子之前,诗篇很多。考察《书传》所引用的诗,现存的很多,散失的很少,那么孔子所收录的,不可能去掉十分之九。司马迁说古诗三千多篇,不可信。根据现在存世的以及散失的六篇,共有三百一十一篇,都是子夏为之作序,明确是孔子原来确定的,而《史记》、《汉书》说“三百零五篇”,是扣除散失的,以现存的篇数计算。《乐纬·动声仪》、《诗纬·含神务》、《尚书·璿玑钤》都说“三百零五篇”,是因为汉代毛诗之学不流行,三家诗不见《诗序》,不知道六篇散失,认为只有三百零五篇。谶纬都是汉代所作,所以说三百零五篇。这里说“直到陈灵公”,就是在鲁僖公之后。《艺论》说:“孔子收录周朝衰败时的歌谣,以及各国贤圣的遗风,从文王创立基业,到鲁僖公四百年间,共选取三百零五篇,合为国风、大雅、小雅、颂。”只说“到鲁僖公”,是根据《诗经》中首位君主来表述的。陈灵公不是陈诗的首位君主,曹昭公在僖公七年去世,即位时间在僖公之前,所以举鲁僖公来说明。《艺论》说“文王创立基业,到鲁僖公”,那么《商颂》就不在数内了。而认为周诗是孔子所录,《商颂》的篇数先已确定,论述收录则只举周代,计算篇数则兼取商诗,而说“合为国风、大雅、小雅、颂”,是因为商诗也是周朝歌谣所用的,所以得以称之。孔子删定,应该先后依次,而《郑风·清人》是郑文公的诗,排在郑昭公之上;《卫风·伯兮》是卫宣公的诗,在卫惠公之下,郑玄回答张逸说:“诗本来没有文字,后人不能完全得到其顺序,记录者直接记录,保存其意义而已。”那么孔子之后,才开始颠倒杂乱。

认为勤勉爱民、体恤功劳,显明地侍奉上帝,就受到颂扬之声,洪大的福泽像那样;如果违背而不采用,就遭受劫杀,大祸像这样。吉凶的缘由,忧愁欢乐的萌芽,清楚地在这里,足以作为后世君王的鉴戒,于是止于此。

[疏]正义说:这是说孔子收录《诗经》,只取三百篇的意思。“洪大的福泽像那样”,是指像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世代修持德行,达到太平。“大祸像这样”,是指像周厉王、周幽王、陈灵公,恶行加于百姓,被放逐或杀害。“违背而不采用”,是指不采用《诗经》的意义,那么“勤勉爱民、体恤功劳,显明地侍奉上帝”就是采用《诗经》的意义。这是互文见义的说法。

。用《诗》则吉,不用则凶。“吉凶之所由”,谓由《诗》也。《诗》之规谏,皆防萌杜渐,用《诗》则乐,不用则忧,是为“忧娱之萌渐”也。此二事皆明明在此,故唯录三百一十一篇,庶今之明君良臣,欲崇德致治,克稽古於先代,视成败於行事。又疾时博士之说《诗》,既不精其研核,又不睹其终始,讲於乡党无昭晳,陈於朝廷不焕炳,故将述其国土之分,列其人之先后。

译运用《诗经》就会吉祥,不运用就会凶险。“吉凶产生的根源”,是说源于《诗经》。《诗经》中的规劝谏诤,都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遏制恶念的萌芽,运用《诗经》就会安乐,不运用就会忧愁,这就是“忧愁与安乐的萌芽与渐变”啊。这两件事都清楚地体现在这里,所以只收录了三百一十一篇,希望当今的明君良臣,想要推崇道德、实现大治,能够考察借鉴前代的古制,从行事中观察成败。又痛恨当时博士解说《诗经》,既不能精审地研究考核,又不能看清其首尾脉络,在乡里讲授时没有清晰明白,在朝廷陈述时也不鲜明显著,所以将要叙述各国的地域划分,排列人物的先后次序。

夷、厉已上,岁数不明。太史《年表》自共和始,历宣、幽、平王而得春秋次第,以立斯《谱》。

  [疏]正义曰:“自此已下,论作《谱》之意。《本纪》夷王已上多不记在位之年,是“岁数不明”。《周本纪》云:“厉王三十四年,王益严。又三年,王出奔于彘。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十二诸侯年表》起自共和元年,是岁鲁真公之十四年,齐武公之十年,晋靖侯之十八年,秦仲之四年,宋釐公之十八年,卫僖侯之十四年,陈幽公之十四年,蔡武公之二十四年,曹夷伯之二十四年,郑则于时未封,是“太史《年表》自共和始”也。又案《本纪》“共和十四年,厉王死於彘。宣王即位,四十六年崩。子幽王立,十一年为犬戎所杀。子平王立,四十九年,当鲁隐公元年。”计共和元年距春秋之初一百一十九年,春秋之时,年岁分明,故云“历宣、幽、平王而得春秋次第,以立斯《谱》”。郑於三《礼》、《论语》为之作序,此《谱》亦是序类,避子夏序名,以其列诸侯世及《诗》之次,故名“谱”也。《易》有《序卦》,《书》有孔子作《序》,故郑避之,谓之为“赞”。赞,明也,明己为注之意。此《诗》不谓之“赞”,而谓之“谱”,谱者,普也,注序世数,事得周普,故《史记》谓之“谱牒”是也。

  欲知源流清浊之所处,则循其上下而省之;欲知风化芳臭气泽之所及,则傍行而观之,此《诗》之大纲也。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於力则鲜,於思则寡,其诸君子亦有乐於是与。

  [疏]正义曰:此又总言为《谱》之理也。著魏有俭啬之俗,唐有杀礼之风,齐有太公之化,卫有康叔之烈。述其土地之宜,显其始封之主,省其上下,知其众源所出,识其清浊也。属其美剌之诗,各当其君君之化,傍观其诗,知其风化得失,识其芳臭,皆以喻善恶耳。哀十四年《公羊传》说孔子“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郑取彼意也。

  周南召南谱周、召者,《禹贡》雍州岐山之阳地名。○正义曰:《禹贡·雍州》云“荆岐既旅”,是岐属雍州也。《绵》之篇说大王迁於周原,《閟宫》言大王居岐之阳,是周地在岐山之阳也。《孟子》云文王以百里而王,则周、召之地,共方百里,而皆名曰周,其召是周内之别名也。大王始居其地,至文王乃徙於丰。《周书》称王季宅程,《皇矣》说文王既伐密须,“度其鲜原,居岐之阳”,不出百里。则王季居程亦在岐南,程是周地之小别也。○今属右扶风美阳县,地形险阻而原田肥美。○正义曰:《汉书·地理志》右扶风郡有美阳县,《禹贡》岐山在西北,周文王所居也。皇甫谧云:“今美阳西北有岐城旧趾是也。本或作杜阳。”案《志》扶风自别有杜阳县,而岐山在美阳,不在杜阳。郑於《禹贡》注云“岐山在扶风美阳西北”,则作“杜”者误也。《皇矣》称“居岐之阳,在渭之将”,是其处险阻也。《绵》云“周原膴膴,堇荼如饴”,是地肥美也。

  周之先公曰大王者,避狄难,自豳始迁焉,而脩德建王业。商王帝乙之初,命其子王季为西伯。至纣,又命文王典治南国江、汉、汝旁之诸侯。○正义曰:以帝乙,纣之父,准其年世,与王季同时。《旱麓》说大王、王季之事,云“瑟彼玉瓒,黄流在中”,言王季受玉瓒之赐也。《尚书》谓文王为西伯,当是继父之业,故知王季亦为西伯。殷之州长曰伯,谓为雍州伯也。《周礼》“八命作牧”,殷之州伯盖亦八命也。如《旱麓》传云:“九命然后锡以秬鬯圭瓒。”《孔丛》云:“羊容问於子思曰:‘古之帝王,中分天下,而二公治之,谓之二伯。周自后稷封为王者之后,大王、王季皆为诸侯,奚得为西伯乎?’子思曰:‘吾闻诸子夏云,殷王帝乙之时,王季以九命作伯於西,受圭瓒秬鬯之赐,故文王因之得专征伐。此诸侯为伯,犹周、召分陕。’”皇甫谧亦云:“王季於帝乙殷王

译从周夷王、厉王往上,年数就不清楚了。太史的《年表》从共和元年开始,历经宣王、幽王、平王,从而得出春秋时期的先后次序,以此确立这部《谱》。

[疏]正义说:“从这以下,论述作《谱》的意图。《本纪》中夷王以上大多不记载在位年数,这就是‘岁数不明’。《周本纪》说:‘厉王三十四年,厉王更加严酷。又过了三年,厉王出逃到彘地。召公、周公两位宰相共同执政,称为共和。’《十二诸侯年表》从共和元年开始,这一年是鲁真公十四年,齐武公十年,晋靖侯十八年,秦仲四年,宋釐公十八年,卫僖侯十四年,陈幽公十四年,蔡武公二十四年,曹夷伯二十四年,郑国当时还未受封,这就是‘太史《年表》自共和始’。又考察《本纪》‘共和十四年,厉王死在彘地。宣王即位,四十六年去世。儿子幽王即位,十一年被犬戎所杀。儿子平王即位,四十九年,正值鲁隐公元年。’计算共和元年距离春秋初期有一百一十九年,春秋时期,年岁分明,所以说‘历经宣王、幽王、平王而得出春秋的次序,以此确立这部《谱》’。郑玄为三《礼》、《论语》作序,这部《谱》也属于序类,为了避免与子夏所作的序名重复,因为它排列诸侯世系及《诗经》的次序,所以称为‘谱’。《易经》有《序卦》,《尚书》有孔子作的《序》,所以郑玄避开这些,称之为‘赞’。赞,就是阐明,阐明自己作注的意图。这部《诗》不称为‘赞’,而称为‘谱’,谱,就是普遍,注解序次世数,事情得以周遍普及,所以《史记》称之为‘谱牒’,就是这个意思。”

想要知道源流清浊所在的地方,就顺着上下顺序去省察;想要知道风化美恶气泽所波及的范围,就横向观察,这是《诗》的大纲。提起一个纲,万条目就张开;解开一卷,众多篇章就明白,在用力方面就少,在思虑方面就寡,那些君子大概也乐于此吧。

[疏]正义说:这又是总说作《谱》的道理。记载魏国有俭啬的风俗,唐国有杀礼的风气,齐国有太公的教化,卫国有康叔的功烈。叙述其土地适宜的情况,显扬其始封的君主,省察其上下,知道众多源流所出的地方,识别其清浊。归属其美刺之诗,各自对应其君主的教化,横向观察其诗,知道风化的得失,识别其美恶,都是用来比喻善恶的。哀公十四年《公羊传》说孔子‘制定《春秋》的大义,以等待后世的圣人,以君子的作为,也乐于此’,郑玄采纳了那个意思。

周南召南谱中的周、召,是《禹贡》雍州岐山南面的地名。○正义说:《禹贡·雍州》说‘荆山岐山都已治理’,这是岐山属于雍州。《绵》篇说大王迁徙到周原,《閟宫》说大王居住在岐山南面,这是周地在岐山南面。《孟子》说文王凭借百里之地称王,那么周、召之地,共方圆百里,都名叫周,那召是周地内部的别名。大王开始居住在那里,到文王才迁徙到丰。《周书》称王季居住在程,《皇矣》说文王讨伐密须后,‘测量那平坦的原野,居住在岐山南面’,没有超出百里。那么王季居住在程也在岐山南面,程是周地的小别名。○现在属于右扶风美阳县,地形险阻而原野田地肥沃。○正义说:《汉书·地理志》右扶风郡有美阳,《禹贡》岐山在西北,是周文王居住的地方。皇甫谧说:‘现在美阳西北有岐城旧迹,就是这个。原本有的版本写作杜阳。’考察《志》扶风另外有杜阳县,而岐山在美阳,不在杜阳。鄭玄在《禹贡》注中说‘岐山在扶风美阳西北’,那么写作‘杜’的是错误的。《皇矣》说‘居住在岐山南面,在渭水之滨’,是其处险阻。《绵》说‘周原肥沃,苦菜甜如饴糖’,是土地肥沃。

周的先公叫大王的,躲避狄人的灾难,从豳地开始迁徙到这里,而修德行建立王业。商王帝乙初年,任命他的儿子王季为西伯。到纣王时,又任命文王主管治理南国江汉汝水旁边的诸侯。○正义说:因为帝乙是纣王的父亲,推究其年世,与王季同时。《旱麓篇》说大王、王季的事迹,说‘那玉瓒光泽明亮,黄流在其中’,是说王季受到玉瓒的赏赐。《尚书》称文王为西伯,应当是继承父亲的基业,所以知道王季也是西伯。殷代的州长叫伯,称为雍州伯。《周礼》‘八命作牧’,殷代的州伯大概也是八命。如《旱麓》传所说:‘九命然后赏赐秬鬯圭瓒。’《孔丛子》说:‘羊容问子思说:‘古代的帝王,把天下分成两半,由两位公治理,称为二伯。周自从后稷被封为王者之后,大王、王季都是诸侯,怎么能称为西伯呢?’子思说:‘我听子夏说,殷王帝乙之时,王季以九命的身份在西面作伯,受到圭瓒秬鬯的赏赐,所以文王因此得以专断征伐。这诸侯为伯,就像周、召分陕一样。’皇甫谧也说:‘王季在帝乙殷王

之时赐九命为西长,始受圭瓒秬鬯。”皆以为王季受九命作东西大伯。郑不见《孔丛》之书,《旱麓》之笺不言九命,则以王季为州伯也。文王亦为州伯,故《西伯戡黎》注云:文王为雍州之伯,南兼梁、荆,“在西,故曰西伯”。文王之德优於王季,文王尚为州伯,明王季亦为州伯也。《楚辞·天问》曰:“伯昌号衰,秉鞭作牧。”王逸注云:“伯谓文王也。鞭以喻政。言纣号令既衰,文王执鞭持政为雍州牧。”《天问》,屈原所作,去圣未远,谓文王为牧,明非大伯也。所以不从毛说。言“至纣,又命文王”者,既已继父为州伯,又命之使兼治南国江、汉、汝旁之诸侯也。知者,以《汉广序》云“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汝坟序》云“汝坟之国,妇人能闵其君子”。文王三分天下而有其二,此诗犹美江、汉、汝坟,明是江、汉之滨先被文王之教。若非受纣之命,其化无由及之,明纣命之矣。江、汉之域即梁、荆二州,故《尚书》注云“南兼梁、荆”。其后化广民附,三分有二,不必皆纣命也。於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故雍、梁、荆、豫、徐、扬之人咸被其德而从之。○正义曰:既引《论语》三分有二,故据《禹贡》州名指而言之。雍、梁、荆、豫、徐、扬归文王,其馀冀、青、兖属纣,九州而有其六,是为三分有其二也。《禹贡》九州,夏时之制,於周则《夏官·职方氏》辨九州之域,有扬、荆、豫、青、兖、雍、幽、冀、并,校之於《禹贡》,无徐、梁,有幽、并,故《地理志》云“周监二代而损益之,改《禹贡》徐、梁二州合之於雍、青,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是其事也。《尔雅·释地》九州之名有冀、豫、雍、荆、扬、兖、徐、幽、营。孙炎曰:“此盖殷制。《禹贡》有梁、青无幽、营,《周礼》有幽、并无徐、营。”然则此说不同,不言殷、周九州,而远指禹世者,孙炎以《尔雅》之文与《禹贡》不同,於《周礼》又异,故疑为殷制耳,亦无明文言殷改夏也。《地理志》云“殷因於夏,无所变改”,班固不以《尔雅》为世法。又《周礼》冀、幽、并,於《禹贡》唯一州耳,相率三分无一,故从岐而横分之。据《禹贡》正经之文,取六州以为三分之二,准《禹贡》之境,论施化之处,不言当时有此州名也。《序》言化自北而南,则於岐东西之南得有三分二者,岐於土中近北故也。

译在那时,(王季)被赐予九命之礼,担任西长,开始接受圭瓒和秬鬯。”大家都认为王季受九命,担任东西方之长。郑玄没有看到《孔丛子》这本书,《旱麓》的笺注中也没有提到九命,所以认为王季是州伯。文王也是州伯,所以《西伯戡黎》的注解说:“文王担任雍州的州伯,向南兼管梁州、荆州,‘因为地处西方,所以称为西伯’。”文王的德行优于王季,文王尚且是州伯,显然王季也是州伯。《楚辞·天问》说:“伯昌号称衰微,手持马鞭担任州牧。”王逸注解说:“伯指的是文王。马鞭用来比喻政令。意思是说纣王的号令已经衰微,文王执掌马鞭,主持政事,担任雍州牧。”《天问》是屈原所作,距离圣人时代不远,称文王为州牧,显然不是大伯。所以不采纳毛亨的说法。文中说“到了纣王时,又任命文王”,意思是文王既然已经继承父亲担任州伯,又被任命兼管南国江、汉、汝水旁边的诸侯。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汉广》的序言说“美好的教化施行于江、汉地区”,《汝坟》的序言说“汝水边的国家,妇女能怜悯她们的丈夫”。文王拥有天下的三分之二,这些诗篇仍然赞美江、汉、汝水边,显然江、汉之滨先受到文王的教化。如果不是接受纣王的任命,他的教化无法到达那里,显然纣王任命了他。江、汉地区就是梁州、荆州,所以《尚书》注解说“向南兼管梁州、荆州”。后来教化广布,民众归附,拥有天下的三分之二,不一定都是纣王任命的。当时拥有天下的三分之二,却仍然服侍殷商,所以雍、梁、荆、豫、徐、扬的人们都受到他的德行感召而跟随他。○正义说:既然引用《论语》中“三分天下有其二”的说法,所以根据《禹贡》的州名具体指出。雍、梁、荆、豫、徐、扬归于文王,其余冀、青、兖属于纣王,九州中拥有六州,这就是三分天下有其二。《禹贡》中的九州,是夏代的制度,到了周代,《夏官·职方氏》辨别九州的疆域,有扬、荆、豫、青、兖雍、幽、冀、并,与《禹贡》相比,没有徐州、梁州,有幽州、并州,所以《汉书·地理志》说“周代借鉴夏、商两代而有所增减,将《禹贡》中的徐州、梁州合并到雍州、青州,划分冀州的地域设立幽州、并州”,就是这件事。《尔雅·释地》中的九州名称有冀、豫、雍、荆、扬、兖徐、幽、营。孙炎说:“这大概是殷代的制度。《禹贡》有梁州、青州,没有幽州、营州,《周礼》有幽州、并州,没有徐州、营州。”然而这种说法不同,不提及殷、周九州,却远指禹代,是因为孙炎认为《尔雅》的文字与《禹贡》不同,与《周礼》又相异,所以怀疑是殷代的制度,也没有明确的文字说明殷代改变了夏代的制度。《汉书·地理志》说“殷代沿袭夏代,没有改变”,班固不把《尔雅》当作时代的法则。又《周礼》中的冀州、幽州、并州,在《禹贡》中只是一个州,相连的三分之一都不到,所以从岐山横向划分。依据《禹贡》正经的文字,选取六州作为三分之二,按照《禹贡》的疆域,论述施行教化的地方,并不说当时就有这些州名。《序》中说教化自北向南,那么在岐山东西之南拥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是因为岐山在土中靠近北方。

文王受命,作邑於丰,乃分岐邦。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施先公之教於已所职之国。○正义曰:“文王受命,作邑於丰”,《文王有声》之文也。《地理志》云:“京兆鄠县,丰水出其东南。”皇甫谧云:“丰在京兆鄠县东,丰水之西,文王自程徙此。”案《皇矣》篇云文王既伐密须,徙於鲜原,从鲜原徙丰。而谧云自程,非也。丰在岐山东南三百馀里,文王既迁於丰,而岐邦地空,故分赐二公以为采邑也。言分采地,当是中半,不知孰为东西。或以为东谓之周,西谓之召,事无所出,未可明也。知在居丰之后赐二公地者,以《泰誓》之篇,伐纣时事,已言周公曰。《乐记》说《大武》之乐,象伐纣之事,云“五成而分陕,周公左而召公右”,明知周、召二公并在文王时已受采矣。文王若未居丰,则岐邦自为都邑,不得分以赐人,明知分赐二公在作丰之后。且二《南》,文王之诗,而分系二公,若文王不赐采邑,不使行化,安得以诗系之?故知此时赐之采邑也。既以此诗系二公,明感二公之化,故知使“施先公之教於己所职之国”也。言“先公”者,大王、王季贤人,文王承其业,文王自有圣化,不必要用先公,但子当述父之事,取其宜者行之,以先公为辞耳。犹自兼行圣化,故有圣人之风。此独言“施先公之教”,明化己之可知,以《召南》有先公之教,故特言之耳。文王使二公施化早矣,非受采之后。於此言之者,明诗系二公之意也。言“己所职”者,指谓六州之人服从於己者。○武王伐纣,定天下,巡守述职,陈诵诸国之诗,以观民风俗。六州者得二公之德教尤纯,故独录之,属之大师,分而国之。○正义曰:宣十二年《左传》引《时迈》之诗云:“昔武王克商,而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时迈序》云“巡守”,则武王巡守矣。《王制》说巡守之礼,曰“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俗”,故知武王巡守得二《南》之诗也。《谱》云“天子纳变雅,诸侯纳变风,其礼同”,则文王亦采诗。而必知武王始得之者,诸侯之纳变风,直欲观民之情,以知已政得失耳,非能别贤圣之异风,立一代之大典也。文王犹为诸侯,王业未定,必不得分定二《南》,故据武王言之耳。武王遍陈诸国之诗,非特六州而已。而此二《南》之风,独有二公之化,故知六州者得二公之德教风化尤最纯絜,故独取其诗,付属之於大师之官,使分而国之,为二国之风。以大师掌六诗之歌,达声乐之本,故知属之使分系也。○其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得贤人之化者谓之《召南》,言二公之德教自岐而行於南国也。○正义曰:文王将建王业,以诸侯而行王道,大王、王季是其祖、父,皆有仁贤之行,己之圣化未可尽行,乃取先公之教宜於今者与己圣化,使二公杂而施之。又六州之民,志性不等,或得圣人之化,或得贤人之化,由受教有精粗,故歌咏有等级。大师晓达声乐,妙识本源,分别所感,以为二国其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得贤人之化者谓之《召南》,解大师分作二《南》之意也。知有此理者,序云“《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故系之召公”。以圣人宜为天子,贤人宜作诸侯,言王者之风是得圣人之化也,言诸侯之风是得贤人之化也。以周公圣人,故以圣人之风系之,以召公贤人,故以贤人之风系之。以六州本得二公之教,因有天子之风义,一圣一贤,事尤相类,故系之二公。既分系二公,以优劣为次,先圣后贤,故先周后召也。不直称“周”、“召”,而连言“南”者,欲见行化之地。且作诗之处,若不言“南”,无以见斯义也。且直言“周”、“召”,嫌主美二公,此实文王之诗而系之二公,故周、召二国并皆云“南”,见所化之处,明其与诸国有异故也。此诗既继二公,即二公为其诗主,若有美二公,则各从其国,《甘棠》之在《召南》,是其事也。《

译文王接受天命,在丰地建立都城,于是划分岐邦的土地。周、召两地,作为周公旦、召公奭的采邑,让他们在自己管辖的国家施行先公的教化。○正义说:“文王接受天命,在丰地建立都城”,这是《文王有声》中的诗句。《地理志》说:“京兆鄠县,丰水从它的东南流出。”皇甫谧说:“丰在京兆鄠县东边,丰水的西边,文王从程地迁到这里。”考察《皇矣》篇说文王讨伐密须后,迁到鲜原,又从鲜原迁到丰地。而皇甫谧说从程地迁来,是不对的。丰地在岐山东南三百多里,文王既然迁到丰地,岐邦的土地就空出来了,所以分赐给两位公爵作为采邑。说分赐采邑,应当是平分,不知道哪边是东哪边是西。有人认为东边叫周,西边叫召,这件事没有出处,不能明确。知道是在文王住在丰地之后赐给两位公爵土地的,是因为《泰誓》篇中,记载伐纣时事,已经提到周公。《乐记》解说《大武》之乐,模拟伐纣的事迹,说“五成而分陕,周公在左,召公在右”,由此可知周、召两位公爵在文王时已经受封采邑。文王如果还没有住在丰地,那么岐邦本身就是都城,不能分出来赐给别人,由此可知分赐两位公爵土地是在建立丰都之后。况且《周南》《召南》,是文王的诗,却分别归属于两位公爵,如果文王不赐给采邑,不让他们施行教化,怎么能把诗归属于他们呢?所以知道这时赐给了他们采邑。既然把这首诗归属于两位公爵,显然是感念两位公爵的教化,所以知道让他们“在自己管辖的国家施行先公的教化”。说“先公”,是指大王、王季这样的贤人,文王继承他们的事业,文王自有圣人的教化,不一定非要用先公的教化,只是儿子应当叙述父亲的事迹,选取适宜当今的来施行,以先公为辞罢了。同时也兼行圣人的教化,所以有圣人的风范。这里只说“施行先公的教化”,显然是教化自己可知,因为《召南》中有先公的教化,所以特别提到。文王让两位公爵施行教化早了,不是在受封采邑之后。在这里说,是为了阐明诗归属于两位公爵的意思。说“己所职”,是指六州服从于自己的人。○武王讨伐纣王,平定天下,巡视诸侯述职,陈列吟诵各国的诗歌,来观察百姓的风俗。六州的人得到两位公爵的德教特别纯正,所以单独收录,交给大师,分开作为两国的诗歌。○正义说:宣公十二年《左传》引用《时迈》的诗说:“从前武王攻克商朝,作颂说:‘收起干戈,收藏弓矢。’”《时迈》的序说“巡视”,那么武王巡视了。《王制》解说巡视的礼节,说“命令大师陈列诗歌,来观察百姓的风俗”,所以知道武王巡视时得到了二《南》的诗。《谱》说“天子收录变雅,诸侯收录变风,礼节相同”,那么文王也采集诗歌。而必定知道是武王才得到的,是因为诸侯收录变风,只是想要观察百姓的情况,来知道自己政事的得失罢了,不能辨别贤圣的不同风范,确立一代之大典。文王还是诸侯,王业没有确定,必定不能分开确定二《南》,所以根据武王来说。武王普遍陈列各国的诗歌,不只是六州而已。而这二《南》的风,独有两位公爵的教化,所以知道六州的人得到两位公爵的德教风化特别纯正洁净,所以单独选取他们的诗,交付给大师的官职,让他们分开作为两国的诗歌。因为大师掌管六诗的歌,通达声乐的根本,所以知道交付给他们分开归属。○得到圣人教化的叫做《周南》,得到贤人教化的叫做《召南》,说两位公爵的德教从岐山施行到南国。○正义说:文王将要建立王业,以诸侯的身份施行王道,大王、王季是他的祖父、父亲,都有仁贤的行为,自己的圣人教化不能完全施行,于是选取先公的教化中适宜当今的与自己圣人的教化,让两位公爵混合施行。又六州的百姓,志向性情不同,有的得到圣人的教化,有的得到贤人的教化,因为接受教化的精粗不同,所以歌咏有等级。大师通晓声乐,精妙地识别本源,分别所感动的,作为两国,得到圣人教化的叫做《周南》,得到贤人教感的叫做《召南》,解释大师分开作为二《南》的意思。知道有这个道理,是因为序说“《关雎》、《麟趾》的教化,是王者的风范,所以归属于周公。《鹊巢》、《驺虞》的德行,是诸侯的风范,所以归属于召公”。因为圣人适宜做天子,贤人适宜做诸侯,说王者的风范是得到圣人的教化,说诸侯的风范是得到贤人的教化。因为周公是圣人,所以用圣人的风范归属于他,因为召公是贤人,所以用贤人的风范归属于他。因为六州本来得到两位公爵的教化,因此有天子风范的意义,一圣一贤,事情特别相似,所以归属于两位公爵。既然分开归属于两位公爵,以优劣为次序,先圣后贤,所以先周后召。不直接称“周”、“召”,而连说“南”,是想显示施行教化的地方。而且作诗的地方,如果不说“南”,无法显示这个意义。而且直接说“周”、“召”,恐怕主要是赞美两位公爵,这实际上是文王的诗而归属于两位公爵,所以周、召两国都叫“南”,显示所教化的地方,明确它与各国不同的缘故。这首诗既然归属于两位公爵,那么两位公爵就是诗的主人,如果有赞美两位公爵的,就各自归属于他们的国家,《甘棠》在《召南》,就是这件事。

周南》无美周公,或时不作,或录不得也。乃弃其馀,谓此为风之正经。○正义曰:武王遍陈诸国之诗,今唯二《南》在矣,明是弃其馀也。

译《周南》中没有赞美周公的内容,可能是当时没有创作,也可能是收录时遗漏了。于是舍弃了其余部分,称这两篇为《国风》中的正经。○正义说:武王广泛陈列各诸侯国的诗歌,现在只有《周南》《召南》这两篇留存下来,这明显是舍弃了其余部分。

初,古公亶父聿来胥宇,爰及姜女。其后,大任思媚周姜,大似嗣徽音,历世有贤妃之助,以致其治。○正义曰:此事皆在大雅也。郑言此者,以二国之诗以后妃夫人之德为首,《召南》夫人虽斥文王夫人,而先王夫人亦有是德,故引诗文以历言。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正义曰:此《思齐》文也。言文王先化於妻,卒治家国。此明二国之诗先以后妃夫人为首之意。是故二国之诗以后妃夫人之德为首,终以《麟趾》、《驺虞》,言后妃夫人有斯德,兴助其君子,皆可以成功,至于获嘉瑞。○正义曰:此论二国之诗次比之意。“是故”者,缘上事生下势之称。此后妃夫人皆大姒也,一人而二名,各随其事立称。礼,天子之妃曰后,诸侯之妃曰夫人。以《周南》王者之化,故称后妃;《召南》诸侯之化,故云夫人。直以化感为名,非为先后之别。有陈圣化,虽受命前事,犹称后妃。有说贤化,虽受命后事,尚称夫人。二国别称,而文王不异文者,《召南》夫人为首,后妃变称夫人,足知贤圣异化,於文王不假复异其辞,故《鹊巢》之序言国君以著义於后,皆以常称言之。圣王之驭世,符瑞必臻,故次《麟趾》、《驺虞》於末,欲见致嘉瑞也。时实不致,设以为法,故言耳。以诗人之作,各言其志,《麟趾》、《关雎》、《驺虞》之与《鹊巢》,未必一人作也。《麟趾》言公子之信厚,《驺虞》叹国君之仁心,自取兽名,别为兴喻,非叹瑞应,与前篇共相终始。但君子之道,作事可法,垂宪后昆,大师比之於末,序者申明其意,因言《关雎》之应,《鹊巢》之应耳。其实作者本意不在於应,而使诗有龙凤之文,亦将以之为应,非独麒麟、白虎也。郑答张逸云:“文王承先公之业,积脩其德,以致风化。述其美以为之法。能行其本,则致末应,既致其应,设以为法,是其不实致也。”此《谱》於此篇之大略耳。而二风大意,皆自近及远,《周南·关雎》至《螽斯》皆后妃身事,《桃夭》、《兔罝》、《芣苡》后妃化之所及,《汉广》、《汝坟》变言文王之化,见其化之又远也。《召南·鹊巢》、《采蘩》夫人身事,《草虫》、《采蘋》朝廷之妻,《甘棠》、《行露》朝廷之臣,大夫之妻与夫人同为阴类,故先於召伯,皆是夫人化之所及也。《羔羊》以下,言召南之国,江、沱之閒,亦言文王之政,是又化之差远也。篇之大率,自以远近为差。《周南》上八篇言后妃,《汉广》、《汝坟》言文王。《召南》上二篇言夫人,《羔羊》、《摽有梅》、《江有氾》、《驺虞》四篇言文王。所以论后妃夫人详於《周南》而略於《召南》者,以《召南》夫人则《周南》后妃,既於后妃事详,所以《召南》於夫人遂略。其文王之德化多少不同者,自由作者有别,又采得多少不同。《周南·桃夭》言“后妃之所致”,《召南·羔羊》云“《鹊巢》之功所致”者,《周南·桃夭》以上皆后妃身事,文与后妃接连,故言后妃所致;《召南·羔羊》以前,非独夫人身事,文与夫人不相连接,故变言《鹊巢》之功所致也。又《桃夭》致后三篇有后妃之化,《羔羊》致后无夫人之化者,亦是《周南》后妃既详,於《召南》夫人遂略。致者,行化於己,自已致人。《草虫》以下,非复夫人身事,亦是夫人之致也。《羔羊》,《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为《鹊巢》之功所致,则《汉广》文王之道被于南国,亦是《关雎》之功所致。序者以此二风皆是文王之化,太姒所赞。《周南》以《桃夭》至《芣苡》三篇为后妃所致,《汉广》以下,其事差远,为文王之致。《召南》以《草虫》至《行露》四篇为夫人所致,《羔羊》以下差远,为文王之致。各举其事,互相发明。此二《南》之诗,文王时作。文王即位,至受命之时,已四十馀年,诸侯从之盖亦早矣。郑答张逸云:“文王以诸侯而有王者之化,卒以受命。”是受命之前巳行王德。当此之时,诗巳作也。何则?化

译起初,古公亶父迁徙到岐山之下,选择建都的地点,姜女也一同前往。此后,大任思念并爱慕周姜,大似继承了她的美德,历代都有贤妃的辅佐,从而成就了太平治世。○正义说:这些事都记载在《大雅》中。郑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周南》《召南》两国的诗篇都以后妃、夫人的美德为首,《召南》中的夫人虽然特指文王的夫人,但先王的夫人也有这样的德行,所以引用诗文来逐一说明。文王为妻子做出表率,进而影响到兄弟,从而治理好家庭和国家。○正义说:这是《思齐》篇的文句。意思是文王先教化妻子,最终治理好家庭和国家。这阐明了《周南》《召南》两国的诗篇之所以以后妃、夫人为首的意图。因此,《周南》《召南》两国的诗篇以后妃、夫人的美德为首,以《麟之趾》《驺虞》结尾,是说后妃、夫人拥有这样的德行,兴起并辅助她们的丈夫,都能取得成功,以至于获得吉祥的瑞兆。○正义说:这是论述《周南》《召南》两国的诗篇编排次序的用意。“是故”一词,是承接上文生出下文气势的称呼。这里的后妃、夫人都是指大姒,一人有两个名字,各自根据所叙述的事情来称呼。按照礼制,天子的配偶称为后,诸侯的配偶称为夫人。因为《周南》体现的是王者的教化,所以称为后妃;《召南》体现的是诸侯的教化,所以称为夫人。只是以教化的感召来命名,并非区分先后之别。有陈述圣王教化的,虽然是受命之前的事情,仍然称为后妃;有解说贤者教化的,虽然是受命之后的事情,尚且称为夫人。两国分别称呼,而文王并不改变称呼的原因,是《召南》以夫人为首,后妃改称为夫人,足以知道贤者与圣者的教化不同,对于文王不必再另用不同的辞藻,所以《鹊巢》的序言把国君放在后面以彰显义理,都使用通常的称呼。圣王治理天下,符瑞必然到来,所以把《麟之趾》《驺虞》放在末尾,是想显示招致吉祥瑞兆的意思。当时实际上并没有招致瑞兆,是假设为法则,所以才这样说。因为诗人创作,各自表达志向,《麟之趾》《关雎》《驺虞》与《鹊巢》,未必是同一人所作。《麟之趾》说公子的诚信宽厚,《驺虞》感叹国君的仁爱之心,借用兽名,另外作为起兴比喻,并非感叹瑞应,与前篇共同构成始终。只是君子的道理,做事可以作为法则,垂范后世,大师把它放在末尾,序言者申明其意,因而说《关雎》的应验,《鹊巢》的应验罢了。其实作者的本意不在于应验,而是让诗篇有龙凤般的文采,也将把它作为应验,不仅仅是麒麟、白虎而已。郑玄回答张逸说:“文王继承先公的基业,积累修养他的德行,从而招致风化。叙述他的美德作为法则。能够实行根本,就招致末端的应验,既然招致了应验,就假设为法则,这是实际上并没有招致。”这是《诗谱》对此篇的大致概括。而《周南》《召南》两风的大意,都是从近到远,《周南·关雎》到《螽斯》都是后妃自身的事情,《桃夭》《兔罝》《芣苡》是后妃教化所及之处,《汉广》《汝坟》转而说文王的教化,显示他的教化更加深远。《召南·鹊巢》《采蘩》是夫人自身的事情,《草虫》《采蘋》是朝廷中大夫的妻子,《甘棠》《行露》是朝廷中的臣子,大夫的妻子与夫人同属阴类,所以排在召伯之前,都是夫人教化所及之处。《羔羊》以下,说《召南》的国家,长江、沱水之间,也说文王的政教,这是教化更加深远之处。诗篇的大致情况,都以远近作为差别。《周南》前八篇说后妃,《汉广》《汝坟》说文王。《召南》前两篇说夫人,《羔羊》《摽有梅》《江有氾》《驺虞》四篇说文王。之所以论述后妃、夫人详细于《周南》而简略于《召南》,是因为《召南》的夫人就是《周南》的后妃,既然在后妃的事情上已经详细,所以《召南》对于夫人就简略了。文王的德化多少不同,自然是因为作者有别,又采集的多少不同。《周南·桃夭》说“后妃所招致”,《召南·羔羊》说“《鹊巢》的功效所招致”,《周南·桃夭》以上都是后妃自身的事情,文辞与后妃接连,所以说后妃所招致;《召南·羔羊》以前,不单单是夫人自身的事情,文辞与夫人不相连接,所以改说《鹊巢》的功效所招致。又《桃夭》招致后三篇有后妃的教化,《羔羊》招致后没有夫人的教化,也是因为《周南》后妃已经详细,对于《召南》夫人就简略了。招致,是施行教化于自己,由自己招致他人。《草虫》以下,不再是夫人自身的事情,也是夫人所招致的。《羔羊》,《召南》的国家教化文王的政教,是《鹊巢》的功效所招致,那么《汉广》文王的道义被于南国,也是《关雎》的功效所招致。序言者认为这两风都是文王的教化,太姒所赞成的。《周南》以《桃夭》到《芣苡》三篇为后妃所招致,《汉广》以下,事情较为深远,为文王所招致。《召南》以《草虫》到《行露》四篇为夫人所招致,《羔羊》以下较为深远,为文王所招致。各自列举其事,互相阐明。这两《南》的诗,是文王时所作。文王即位,到受命的时候,已经四十多年了,诸侯归从他大概也很早了。郑玄回答张逸说:“文王以诸侯而有王者的教化,最终得以受命。”这是在受命之前已经施行王者的德行。在这个时候,诗已经作成了。为什么呢?教化

被於下则民述其志,何须待布王号然后作歌。武王采得之时,二公已有爵土,命其行化,遂分系之,非由二公有土,此诗始作也。《周》、《召》二十五篇,唯《甘棠》与《何彼襛矣》二篇乃是武王时作。武王伐纣,乃封太公为齐侯,令周、召为二伯。而《何彼襛矣》经云“齐侯之子”,太公已封於齐,《甘棠》经云“召伯”,召公为伯之后,故知二篇皆武王时作。非徒作在武王之时,其所美之事亦武王时也。《行露》虽述召伯事,与《甘棠》异时。赵商谓其同时,疑而发问,故《志》“赵商问:‘《甘棠》、《行露》之诗,美召伯之功,笺以为当文王与纣之时,不审召公何得为伯?’答曰:‘《甘棠》之诗,召伯自明,谁云文王与纣之时乎?’至《行露》篇,笺义云‘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若当武王时,被《召南》之化久矣,衰乱之俗已销,安得云微?云此文王时也。序义云‘召伯听讼’者,从后录其意,是以云然”。而郑此答,明《甘棠》笺之所云美其为伯之功,谓武王时也。此二篇武王时事,得入《召南》风者,以诗系於召,召为诗主,以其主美召伯,因即录於《召南》。王姬以天子之女,降尊適卑,不失妇道,《召南》多陈人伦,事与相类。又王姬贤女,《召南》贤化,又作在武王之世,不可入文王圣化之风,故录之於《召南》也。

译教化施于下,百姓便传述其志向,哪里需要等到颁布王号之后才作歌。武王采集这些诗歌的时候,周公和召公已经拥有爵位和封地,武王命令他们推行教化,于是将诗歌分别归系于他们名下,并不是因为二公有了封地,这些诗才开始创作。《周南》、《召南》共二十五篇,只有《甘棠》和《何彼襛矣》这两篇是武王时期所作。武王讨伐商纣时,封太公为齐侯,让周公、召公担任二伯。而《何彼襛矣》经文说“齐侯之子”,太公已经受封于齐;《甘棠》经文说“召伯”,召公担任伯之后,所以知道这两篇都是武王时期所作。不仅创作在武王之时,所赞美的事迹也是武王时期的。《行露》虽然叙述召公的事迹,但与《甘棠》不是同一时期。赵商认为它们是同时期的,产生疑惑并提问,所以《毛诗正义》记载:“赵商问:‘《甘棠》、《行露》,赞美召公的功绩,郑玄笺注认为应当在文王与商纣之时,不知召公怎能担任伯?’回答说:‘《甘棠》这首诗,召公自己说明,谁说是在文王与商纣之时呢?’至于《行露》篇,郑玄笺注说‘衰败混乱的风俗略微消退,贞正诚信的教化兴起’,如果是在武王时期,受到《召南》教化的时间已经很久了,衰败混乱的风俗已经消亡,怎么能说略微消退呢?所以说这是文王时期的事。《诗序》说‘召公审理诉讼’,是依据后来记录的意思,因此这样说”。而郑玄的这个回答,明确表明《甘棠》笺注中所说赞美他担任伯的功绩,是指武王时期。这两篇武王时期的诗,能够列入《召南》国风,是因为诗歌归系于召公,召公是诗歌的主人,因为主人赞美召公,所以就记录在《召南》中。王姬作为天子之女,降低身份嫁给地位较低的人,不违背妇道,《召南》多陈述人伦道理,事情与之类似。又因为王姬是贤德的女子,《召南》宣扬贤德的教化,而且作于武王之世,不能列入文王圣明教化的风中,所以记录在《召南》中。

风之始,所以风化天下而正夫妇焉,故周公作乐,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或谓之房中之乐者,后妃夫人侍御於其君子,女史歌之,以节义序故耳。○正义曰:云言“或”者,道异说也。郑之前世有为此说者,故因解之。二《南》之风言后妃乐得淑女,无嫉妒之心,夫人德如鸣鸠,可以承奉祭祀,能使夫妇有义,妻妾有序。女史歌之,风切后夫人,以节此义序,故用之耳。《王风》云“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谓路寝之房。以人君有房中之乐,则后夫人亦有房中之乐。以后夫人房中之乐歌《周南》、《召南》,则人君房中之乐亦歌《周南》、《召南》,故《谱》下文云路寝之常乐,“风之正经”也。天子歌《周南》,诸侯歌《召南》,用此“或”说为义也。后夫人用之亦当然也。王肃云:“自《关雎》至《芣苡》,后妃房中之乐。”肃以此八篇皆述后妃身事,故为后妃之乐。然则夫人房中之乐,当用《鹊巢》、《采蘩》。郑无所说,义亦或然。

  射礼,天子以《驺虞》,诸侯以《貍首》,大夫以《采蘋》,士以《采蘩》为节。○正义曰:在《召南》之篇,亦是用之於乐,故言之。《礼记·射义》有此。又彼注亦以为《驺虞》取其“一发五豝”,喻得贤者多;《貍首》取“小大莫处,御于君所”;《采蘋》取其循涧以采蘋,喻循法度,以成君事;《采蘩》取“夙夜在公”,各取其篇之义以为戒也。“为节”者,谓射之进退当乐节相应。彼每篇一言为节,此引之省文也。今无《貍首》,周衰,诸侯并僣而去之,孔子录诗不得也。为礼乐之记者,从后存之,遂不得其次序。○正义曰:言此者,以射用四篇,而三篇皆在《召南》,则《貍首》亦当在。今无其篇,故辨之,云诸侯所以去之。《大射》注云:“貍之言不来也。其诗有射诸侯首不朝者之言,因以名篇。后世失之。”然则於时诸侯不肯朝事天子,恶其被射之言,故弃之。为礼乐之记者,正谓记作《射义》者,以《貍首》乐歌之曲,故并乐言之。《射义》注云:“《貍首》,逸诗,下云‘曾孙侯氏’是也。”其下文云:“故诗曰:‘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人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谓此是《貍首》经文也。彼虽引诗,无“貍首”之字,郑知是《貍首》者,以彼之说诸侯射法而引此诗,其下又云:“君臣相与,尽志於射,以习礼乐,则安则誉也。是以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言诸侯用为射节,知是《貍首》之辞。无“貍首”字者,略引其文,不尽其辞故也。

  周公封鲁,死谥曰文公,召公封燕,死谥曰康公,元子世之。○正义曰:周公封鲁,召公封燕,《史记》皆有《世家》言之。《周语》引《常棣》为周文公之诗,是周公谥曰文也。《公刘序》云“召康公戒成王”,是召公谥曰康也。《閟宫》云“建尔元子,乃命鲁公”,是元子世之也。《燕世家》云“自召公以下九世至惠公,当厉王之时”,则是失其世次,不得召公元子名谥,传国於后,是元子可知。其次子亦世守采地,在王官,春秋时周公、召公是也。○正义曰:僖九年“公会宰周公于葵丘”,文五年“召伯来会葬”,是春秋时周公、召公也。经传皆言周公,谓为三公,不知何爵也。召称伯,则伯爵,以《左传》多云召公,故言公。其旦与奭次子名谥,《书传》无文。平王以西都赐秦,则春秋时周公、召公别於东都受采,存本周、召之名也,非复岐周之地。《晋书地道记》云“河东郡垣县有召亭,周则未闻,今为召州”是也。左方无君世者,此因诗系二公,故终言之,其君世,《世家》亡灭,且非此所须故也。

  问者曰:“《周南》、《召南》之诗,为风之正经则然矣。自此之后,南国诸侯政之兴衰,何以无变风?”答曰:“陈诸国之诗者,将以知其缺失,省方设教为黜陟。时徐及吴、楚僣号称王,不承天子之风,今弃其诗,夷狄之也。○正义曰:以列国

译风的开端,是用来教化天下、端正夫妇关系的,所以周公制作音乐,在乡间使用它,在国家中使用它。有人称之为房中之乐,这是因为后妃、夫人侍奉她们的丈夫时,女史歌唱这些诗歌,以节制道义、确立秩序的缘故。○正义说:文中说“或”,是陈述不同的说法。郑玄之前的学者有这种说法,所以借此解释。《周南》《召南》的风诗说后妃乐于得到淑女,没有嫉妒之心,夫人的德行像鸣叫的布谷鸟,可以承奉祭祀,能使夫妇有道义,妻妾有秩序。女史歌唱这些诗歌,用来讽喻后妃和夫人,以节制这种道义和秩序,所以使用它。《王风》说“君子喜气洋洋,左手拿着笙簧,右手招我进内室”,指的是路寝的内室。因为君主有房中之乐,那么后妃和夫人也有房中之乐。后妃和夫人的房中之乐歌唱《周南》《召南》,那么君主的房中之乐也歌唱《周南》《召南》,所以《谱》下文说路寝的常乐,是“风之正经”。天子歌唱《周南》,诸侯歌唱《召南》,采用这种“或”的说法作为依据。后妃和夫人使用它也是理所当然的。王肃说:“从《关雎》到《芣苡》,是后妃的房中之乐。”王肃认为这八篇都叙述后妃自身的事,所以是后妃之乐。那么夫人的房中之乐,应当使用《鹊巢》《采蘩》。郑玄没有说明,道理也许也是这样。

射礼,天子用《驺虞》,诸侯用《貍首》,大夫用《采蘋》,士用《采蘩》作为节拍。○正义说:在《召南》的篇章中,也是用于音乐,所以提及它。《礼记·射义》中有记载。又那里的注释也认为《驺虞》取“一发五豝”之意,比喻得到的贤者多;《貍首》取“小大无处,御于君所”之意;《采蘋》取沿着山涧采摘蘋草之意,比喻遵循法度,以成就君主的事;《采蘩》取“夙夜在公”之意,各自取各篇的意义作为警戒。“为节”是说射箭的进退应当与音乐的节拍相应。那里每篇只说一个字作为节拍,这里引用时省略了文字。现在没有《貍首》这首诗,周朝衰微,诸侯僭越并删去了它,孔子收录诗歌时没有得到它。记录礼乐的人,从后来保存下来,于是失去了它的次序。○正义说:说这个,是因为射礼使用四篇诗,而三篇都在《召南》,那么《貍首》也应当在《召南》。现在没有这篇诗,所以辨析它,说诸侯之所以删去它的原因。《大射》注说:“貍的意思是‘不来’。那首诗有射杀诸侯首脑不朝见者的话,因此用这个名字命名篇章。后世失传了。”那么当时诸侯不肯朝见天子,厌恶被射杀的话,所以抛弃了它。记录礼乐的人,正是指记录《射义》的人,因为《貍首》是乐歌的曲调,所以一并谈论音乐。《射义》注说:“《貍首》,是逸诗,下文说‘曾孙侯氏’就是它。”下文说:“所以诗说:‘曾孙侯氏,四正具备。大夫君子,以及众士。小人无处,侍奉君主。用来宴饮用来射箭,那么宴饮那么赞誉。’”说这是《貍首》的经文。那里虽然引用诗,没有“貍首”的字样,郑玄知道是《貍首》,是因为那里论述诸侯射箭的方法而引用这首诗,下面又说:“君臣一起,在射箭上尽志,以习礼乐,那么安定那么赞誉。所以天子制定它,而诸侯致力于它。”说诸侯用它作为射箭的节拍,知道是《貍首》的话。没有“貍首”字样的原因,是简略引用它的文字,没有说完它的话。

周公封在鲁国,死后谥号为文公,召公封在燕国,死后谥号为康公,嫡长子世代继承。○正义说:周公封在鲁国,召公封在燕国,《史记》都有《世家》记载。《周语》引用《常棣》作为周文公的诗,是周公谥号为文。《公刘序》说“召康公告诫成王”,是召公谥号为康。《閟宫》说“建立你的嫡长子,于是任命鲁公”,是嫡长子世代继承。《燕世家》说“从召公以下九世到惠公,正当厉王的时候”,那么是失去了世代次序,没有得到召公嫡长子的名谥,传国给后代,是嫡长子可知。其次子也世代守护采地,在王官,春秋时的周公、召公就是如此。○正义说:僖公九年“公会宰周公于葵丘”,文公五年“召伯来会葬”,是春秋时的周公、召公。经传都说周公,认为是三公,不知道什么爵位。召公称伯,是伯爵,因为《左传》多说召公,所以说公。他们的旦与奭次子的名谥,《书传》没有记载。平王把西都赐给秦国,那么春秋时的周公、召公在东都接受采地,保存周、召的名号,不再是岐周的土地。《晋书地道记》说“河东郡垣县有召亭,周朝则未听说,现在是召州”是正确的。左边没有记载君主世系的原因,是因为这里因诗联系二公,所以最后说它,他们的君主世系,《世家》已经亡灭,而且不是这里所需要的。

问的人说:“《周南》《召南》的诗,作为风的正经是这样的。从此之后,南国诸侯政治的兴衰,为什么没有变风?”回答说:“陈列各国的诗,将要用来知道他们的缺失,巡视四方设立教化以决定升降。当时徐以及吴、楚僭号称王,不承奉天子的风化,现在抛弃他们的诗,是把他们当作夷狄看待。○正义说:因为列国

政衰,变风皆作,南国诸侯,其数多矣,不得全不作诗。今无其事,故问而释之。巡守陈诗者,观其国之风俗,故采取诗以为黜陟之渐。亦既僣号称王,不承天子威令,则不可黜陟,故不录其诗。吴、楚僣号称王,《春秋》多有其事。知徐亦僣者,《檀弓》云:“邾娄考公之丧,徐君使容居来吊,其辞云,昔我先君驹王”,是其僣称王也。其馀江、黄、六、蓼之属,既驱陷於彼俗,又亦小国,犹邾、滕、纪、莒之等,夷其诗,蔑而不得列於此。”○正义曰:《春秋》文四年,楚人灭江。僖十二年灭黄。文五年,楚灭六并蓼。终为楚人所灭,是被其驱逼陷恶俗也。既驱陷彼俗,亦不可黜陟,又且小国,政教狭陋,故夷其诗,轻蔑之,而不得列於国风也。邾、滕、纪、莒,春秋时小国,亦不录之,非独南方之小国也。其魏与桧、曹,当时犹大於邾、莒,故得录之。春秋时,燕、蔡之属,国大而无诗者,薛综答韦昭云:“或时不作诗,或有而不足录。”

译政治衰败,变风兴起,南方的诸侯国数量众多,不可能完全不作诗。现在没有相关记载,所以提出疑问并加以解释。天子巡守时陈列诗歌,是为了观察各国的风俗,因此采集诗歌作为升降赏罚的依据。既然这些国家僭越礼制自称王号,不遵从周天子的威令,就不能对他们进行升降赏罚,所以不收录他们的诗歌。吴、楚两国僭越自称王号,《春秋》中多有记载。知道徐国也僭越称王,是因为《檀弓》记载:“邾娄考公去世,徐君派容居来吊唁,他的辞令中说‘过去我们的先君驹王’”,这就是僭越称王的证据。其余如江、黄、六、蓼等国,既被驱迫陷入那种风俗,又是小国,如同邾、滕、纪、莒等国一样,因此轻视它们的诗歌,不予收录在此。○正义说:《春秋》文公四年,楚国人灭掉了江国。僖公十二年灭掉了黄国。文公五年,楚国灭掉了六国并吞了蓼国。最终都被楚人所灭,是被驱迫陷入恶劣风俗的缘故。既被驱迫陷入那种风俗,就不能对他们进行升降赏罚,况且又是小国,政教狭隘浅陋,所以轻视它们的诗歌,不予收录在《国风》之中。邾、滕、纪、莒是春秋时期的小国,也不收录它们的诗歌,并非只有南方的小国如此。至于魏国与桧国、曹国,当时比邾、莒等国大,所以得以收录。春秋时期,燕国、蔡国等大国没有诗歌,薛综回答韦昭说:“有时是不作诗,有时是有诗但不值得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