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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毛诗正义二

卷一 一之一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17–45 段

卷一 一之一

 卷一 一之一

  ◎周南关雎诂训传第一

  陆德明《音义》曰:《周南》,周者,代名,其地在《禹贡》雍州之域,岐山之阳,於汉属扶风美阳县;南者,言周之德化自岐阳而先被南方,故《序》云“化自北而南也”。《汉广序》又云“文王之道,被於南国”是也。○《关雎》,七胥反,依字“且”边“隹”,且音子馀反,旁或作“鸟”。“故训”,旧本多作“故”,今或作“诂”,音古,又音故。传,音直恋反。案:诂、故皆是古义,所以两行。然前儒多作“诂解”,而章句有“故言”,郭景纯注《尔雅》则作“释诂”,樊、孙等《尔雅》本皆为“释故”。今宜随本,不烦改字。

  [疏]正义曰:《关雎》者,诗篇之名,既以《关雎》为首,遂以《关雎》为一卷之目。《金縢》云:“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然则篇名皆作者所自名,既言为诗,乃云名之,则先作诗,后为名也。名篇之例,义无定准,多不过五,少才取一。或偏举两字,或全取一句。偏举则或上或下,全取则或尽或馀。亦有舍其篇首,撮章中之一言;或复都遗见文,假外理以定称。《黄鸟》显绵蛮之貌,《草虫》弃喓々之声,“瓜瓞”取绵绵之形,《瓠叶》舍番番之状,“夭夭”与桃名而俱举,“蚩蚩”从氓状而见遗,《召旻》、《韩奕》则采合上下,《驺虞》、《权舆》则并举篇末。其中蹖駮不可胜论。岂古人之无常,何立名之异与?以作非一人,故名无定目。“诂训传”者,注解之别名。毛以《尔雅》之作多为释《诗》,而篇有《释诂》、《释训》,故依《尔雅》训而为《诗》立传。传者,传通其义也。《尔雅》所释十有九篇,独云诂、训者,诂者古也,古今异言,通之使人知也;训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释言》则《释诂》之别,故《尔雅序篇》云:《释诂》、《释言》,通古今之字,古与今异言也。《释训》言形貌也。然则“诂训”者,通古今之异辞,辨物之形貌,则解释之义尽归於此。《释亲》已下,皆指体而释其别,亦是诂训之义,故唯言诂训,足总众篇之目。今定本作“故”,以《诗》云“古训是式”,《毛传》云“古,故也”,则“故训”者,故昔典训。依故昔典训而为传,义或当然。《毛传》不训序者,以分置篇首,义理易明,性好简略,故不为传。郑以序下无传,不须辨嫌,故注序不言笺。《说文》云:“第,次也。字从竹、弟。”称“第一”者,言其次第当一,所以分别先后也。

  毛诗国风《毛诗》,“诗”是此书之名,“毛”者,传《诗》人姓,既有齐、鲁、韩三家,故题姓以别之,或云小毛公。加“毛诗”二字,又云河閒献王所加,故大题在下。案:马融、卢植、郑玄注三《礼》,并大题在下,班固《汉书》、陈寿《三国志》题亦然。《国风》,国者总谓十五国,风者诸侯之诗。从《关雎》至《驺虞》二十五篇,谓之“正风”。

 [疏]正义曰:《诗·国风》,旧题也。“毛”字,汉世加之。《六艺论》云:“河閒献王好学,其博士毛公善说诗,献王号之曰《毛诗》。”是献王始加“毛”也。《汉书·儒林传》云:“毛公,赵人也,为河閒献王博士。”不言其名。范煜《后汉书》云:“赵人毛长传《诗》,是为《毛诗》。”然则赵人毛公名为长也。《谱》云:“鲁人大毛公为《诂训传》於其家,河閒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然则大毛公为其传,由小毛公而题毛也。“诗”者,一部之大名。“国风”者,十五国之总称。不冠於《周南》之上而退在下者,按郑注三《礼》、《周易》、《中候》、《尚书》皆大名在下,孔安国、马季长、卢植、王肃之徒,其所注者莫不尽然。然则本题自然,非注者移之,定本亦然,当以皆在第下,足得总摄故也。班固之作《汉书》,陈寿之撰《国志》,亦大名在下,盖取法於经典也。言《国风》者,国是风化之界,诗以当国为别,故谓

译卷一 一之一

◎周南关雎诂训传第一

陆德明《经典释文》说:“‘周南’,‘周’是朝代名称,其地域在《禹贡》所载雍州的范围内,岐山的南面,在汉代属于扶风郡美阳县;‘南’是说周朝的德化从岐山之南首先施及南方,所以《诗序》说‘教化从北向南施行’。《汉广》的《诗序》又说‘文王的道化,施及南国’,就是这个意思。”○“关雎”,“雎”音“胥”,依据字形是“且”旁加“隹”,“且”音“子馀”,旁边有的版本写作“鸟”。“故训”,旧本大多写作“故”,现在有的版本写作“诂”,音“古”,又音“故”。“传”,音“直恋”。按:诂、故都是古义,所以两个版本并行。然而前代儒者多作“诂解”,而章句中有“故言”,郭景纯注《尔雅》就作“释诂”,樊、孙等人的《尔雅》本子都作“释故”。现在应当跟随原本,不必麻烦改字。

[疏]正义说:“《关雎》,是诗篇的名称,既然以《关雎》为首篇,于是就用《关雎》作为第一卷的标题。《金縢》篇说:‘周公于是作诗来送给成王,命名为《鸱鸮》。’那么篇名都是作者自己命名的,既然说作诗,又说命名,那就是先作诗,后命名。命名篇目的惯例,意义没有固定的标准,多的不超过五个字,少的只取一个字。有的偏举两个字,有的全取一句话。偏举的话,或者取上句,或者取下句;全取的话,或者取尽,或者有余。也有舍弃篇首,摘取章中的一句话的;或者完全舍弃现成的文字,借用外部的道理来确定名称。《黄鸟》显出绵蛮的样子,《草虫》舍弃喓喓的声音,‘瓜瓞’取绵绵的形状,《瓠叶》舍弃番番的状态,‘夭夭’与桃树的名字一起并举,‘蚩蚩’随着氓的状态而被舍弃,《召旻》、《韩奕》则是采合上下句,《驺虞》、《权舆》则是并举篇末。其中杂乱驳杂的情况不胜枚举。难道是古人没有常理,为什么立名如此不同呢?因为作者不是一个人,所以篇名没有固定的目次。‘诂训传’,是注解的别名。毛亨认为《尔雅》的创作大多是为了解释《诗经》,而篇中有《释诂》、《释训》,所以依据《尔雅》的训释而为《诗经》作传。传,是传通其义理。《尔雅》所解释的十九篇中,只说诂、训,是因为诂是古义,古今言语不同,通晓它使人知道;训是道义,描述事物的形貌,来告诉人。《释言》是《释诂》的别类,所以《尔雅序篇》说:《释诂》、《释言》,是通晓古今的字,古与今言语不同。《释训》是言说形貌。那么‘诂训’,就是通晓古今不同的言辞,辨别事物的形貌,解释的意义都归结于此。《释亲》以下,都是指着形体来解释其区别,也是诂训的意义,所以只说诂训,足以总括众篇的目次。现在定本作‘故’,因为《诗经》说‘古训是式’,《毛传》说‘古,故也’,那么‘故训’就是故昔的典训。依据故昔的典训而作传,意义或许当然如此。《毛传》不解释序,是因为序分置在篇首,义理容易明白,毛亨性好简略,所以不为序作传。郑玄因为序下没有传,不需要辨析嫌疑,所以注序不说笺。《说文解字》说:‘第,次序。字从竹、弟。’称‘第一’,是说它的次序应当第一,用来分别先后。”

毛诗国风《毛诗》,“诗”是这本书的名称,“毛”是传《诗》人的姓氏,既然有齐、鲁、韩三家,所以题上姓氏以区别,有人说这是小毛公。加上“毛诗”二字,又说是河间献王所加,所以大题在下。按:马融、卢植、郑玄注解三《礼》,大题都在下,班固《汉书》、陈寿《三国志》的题署也是这样。《国风》,国是总称十五国,风是诸侯的诗。从《关雎》到《驺虞》二十五篇,称为“正风”。

[疏]正义说:“《诗·国风》,是旧有的题署。‘毛’字,是汉代加上的。《六艺论》说:‘河间献王喜好学问,他的博士毛公善于解说《诗经》,献王称它为《毛诗》。’这是献王开始加上‘毛’字。《汉书·儒林传》说:‘毛公,赵国人,担任河间献王的博士。’没有说他的名字。范晔《后汉书》说:‘赵人毛长传授《诗经》,这就是《毛诗》。’那么赵人毛公的名字叫长。《谱》说:‘鲁人大毛公在家中为《诗经》作《诂训传》,河间献王得到后献上去,以小毛公为博士。’那么大毛公作传,由小毛公而题署毛字。‘诗’,是一部的大名。‘国风’,是十五国的总称。不冠在《周南》之上而退在下面的,按郑玄注解三《礼》、《周易》、《中候》《尚书》都是大名在下,孔安国、马季长、卢植王肃等人,他们所注解的没有不是这样的。那么本题自然如此,不是注者移动的,定本也是这样,应当因为都在第下,足以总摄的缘故。班固作《汉书》,陈寿撰《国志》,也是大名在下,大概是取法于经典。说《国风》,国是风化的界限,诗以当国为区别,所以称为

之《国风》。其《雅》则天子之事,政教刑于四海,不须言国也。《周》、《召》,风之正经,固当为首。自卫以下,十有馀国,编此先后,旧无明说,去圣久远,难得而知。欲言先后为次,则齐哀先於卫顷,郑武后於桧国,而卫在齐先,桧处郑后,是不由作之先后。欲以国地为序,则郑小於齐,魏狭於晋,而齐后於郑,魏先於唐,是不由国之大小也。欲以采得为次,则《鸡鸣》之作远在《缁衣》之前,郑国之风必处桧诗之后,何当后作先采,先作后采乎?是不由采得先后也。二三拟议,悉皆不可,则诸国所次,别有意焉。盖迹其先封善否,参其诗之美恶,验其时政得失,详其国之大小,斟酌所宜,以为其次。邶、鄘、卫者,商纣畿内千里之地,《柏舟》之作,夷王之时,有康叔之馀烈,武公之盛德,资母弟之戚,成入相之勋,文公则灭而复兴,徙而能富,土地既广,诗又早作,故以为“变风”之首。既以卫国为首,邶、鄘则卫之所灭,风俗虽异,美刺则同,依其作之先后,故以《邶》、《鄘》先《卫》也。周则平王东迁,政遂微弱,化之所被,才及郊畿,诗作后於卫顷,国地狭於千里,徒以天命未改,王爵仍存,不可过于后诸侯,故使次之於《卫》也。郑以史伯之谋,列为大国,桓为司徒,甚得周众,武公夹辅平王,克成大业,有厉、宣之亲,有缁衣之美,其地虽狭,既亲且勋,故使之次《王》也。齐则异姓诸侯,世有衰德,哀公有荒淫之风,襄公有鸟兽之行,辞有怨刺,篇无美者,又以大师之后,国土仍大,故使之次《郑》也。魏国虽小,俭而能勤,踵虞舜之旧风,有夏禹之遗化,故季札观乐,美其诗音,云“大而婉,俭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故次於《齐》。唐者,叔虞之后,虽为大国,昭公则五世交争,献后则丧乱弘多,故次於《魏》下。秦以秦仲始大,襄公始命,穆公遂霸西戎,卒为强国,故使之次《唐》也。陈以三恪之尊,食侯爵之地,但以民多淫昏,国无令主,故使之次《秦》也。桧则其君淫恣,曹则小人多宠,国小而君奢,民劳而政僻,季札之所不讥,《国风》次之於末,宜哉。《豳》者,周公之事,欲尊周公,使专一国,故次於众国之后,《小雅》之前,欲兼其上下之美,非诸国之例也。郑《谱》,《王》在《豳》后者,退就《雅》、《颂》,并言王世故耳。诸国之次,当是大师所弟。孔子删定,或亦改张。襄二十九年《左传》,鲁为季札遍歌周乐,《齐》之下即歌《豳》、歌《秦》,然后歌《魏》。杜预云:“於《诗》,《豳》第十五,《秦》第十一,后仲尼删定,故不同。”杜以为今所弟皆孔子之制,孔子之前则如《左传》之次。郑意或亦然也。《乡饮酒》云:“无筭乐。”注云:“燕乐亦无数,或间或合,尽欢而止。《春秋》襄二十九年,吴公子札来聘,请观於周乐,此国君之无筭也。”以其遍歌,谓之无数,不以不次为无筭也。

译《国风》中的诗篇。至于《雅》诗,则是天子之事,政教刑罚施于四海,不需要再言及诸侯国了。《周南》、《召南》是《风》诗中的正统经典,理所当然应当排在首位。从卫国以下,有十几个诸侯国,编排它们的先后次序,旧时没有明确的说法,距离圣人时代久远,难以知晓真相。如果说是按照创作时间的先后排序,那么齐哀公的诗早于卫顷公,郑武公的诗晚于桧国,但卫国却排在齐国之前,桧国却排在郑国之后,这说明不是依据创作时间的先后。如果说是按照国土大小排序,那么郑国小于齐国,魏国狭于晋国,但齐国却排在郑国之后,魏国却排在唐国之前,这说明不是依据国家的大小。如果说是按照采集到的先后排序,那么《鸡鸣》的创作远在《缁衣》之前,郑国的诗必然排在桧国诗之后,怎么会有后创作的先采集、先创作的后采集的情况呢?这说明也不是依据采集的先后。经过再三推究议论,上述理由都不成立,那么各国排列的次序,另有深意。大概是考察它们受封的早晚与善恶,参酌其诗歌的美丑,验证当时政治的得失,详察其国家的大小,权衡适宜之处,从而确定它们的次序。邶、鄘、卫,是商纣王畿内千里之地,《柏舟》的创作在周夷王时期,有康叔留下的功业,武公盛大的德行,凭借同母兄弟的亲情,成就入朝为相的功勋,文公则国家灭亡后又能复兴,迁徙后又能富裕,土地既广阔,诗歌又创作得早,所以把它们作为“变风”的首位。既然以卫国为首,邶、鄘是卫国所灭,风俗虽然不同,但赞美与讽刺的性质相同,依据它们创作的先后,所以把《邶》、《鄘》排在《卫》之前。周王畿的诗,因为周平王东迁,政令于是微弱,教化所及,只限于近郊畿内,诗歌创作晚于卫顷公,国土狭于千里,只是因为天命未改,王爵仍然存在,不能过于排在诸侯之后,所以让它排在《卫》之后。郑国凭借史伯的谋略,被列为大国,桓公担任司徒,深得周人拥戴,武公辅佐平王,成就大业,有厉王、宣王的亲属关系,有《缁衣》这样美好的诗篇,其土地虽然狭小,但既有亲缘又有功勋,所以让它排在《王》之后。齐国是异姓诸侯,世代有衰败的德行,哀公有荒淫的风气,襄公有禽兽般的行为,辞句中多有怨恨讽刺,篇章中没有赞美的,又因为它是太师之后,国土仍然广大,所以让它排在《郑》之后。魏国虽然小,但节俭且能勤劳,继承虞舜的旧风,保有夏禹的遗化,所以季札观乐时,赞美它的诗乐,说“宏大而委婉,节俭而易行,以德行辅助,这就是明君啊”,所以排在《齐》之后。唐国,是叔虞的后代,虽然是大国,但昭公时五世交相争斗,献后时丧乱很多,所以排在《魏》之下。秦国从秦仲开始强大,襄公开始受命,穆公于是称霸西戎,最终成为强国,所以让它排在《唐》之后。陈国凭借三恪的尊贵,享有侯爵的土地,但因为百姓多淫乱昏昧,国家没有贤明的君主,所以让它排在《秦》之后。桧国的君主淫乱放纵,曹国的小人多受宠幸,国家小而君主奢侈,百姓劳苦而政治邪僻,这是季札所不讥讽的,《国风》把它们排在末尾,是适宜的。《豳》诗,是关于周公的事迹,想要尊崇周公,让他独占一国,所以排在众国之后、《小雅》之前,想要兼有上下之美,不属于诸国的常例。郑玄的《诗谱》,把《王》排在《豳》之后,是退让给《雅》、《颂》,一并谈论王世的原因罢了。诸国的次序,应当是太师所编排的。孔子删定,或许也进行了更改。《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鲁国为季札遍奏周乐,《齐》之后即奏《豳》、奏《秦》,然后奏《魏》。杜预说:“在《诗经》中,《豳》第十五,《秦》第十一,后来孔子删定,所以不同。”杜预认为现在的次序都是孔子的制度,孔子之前则如《左传》的次序。郑玄的意思或许也是这样。《乡饮酒礼》说:“无筭乐。”注解说:“宴饮之乐也没有定数,有时间隔有时合奏,尽欢而止。《春秋》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札来聘问,请求观赏周乐,这是国君的无筭乐。”因为遍奏,称为无数,不是因为没有次序才叫无筭。

郑氏笺郑氏笺,本亦作“笺”,同,荐年反。《字林》云:“笺,长也。识也。”案:郑《六艺论》文,注《诗》宗毛为主,其义若隐略,则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识别也。然此题非毛公、马、郑、王肃等题,相传云是雷次宗题,承用既久,莫敢为异。又案:周续之与雷次宗同受慧远法师《诗》义,而续之释题已如此,又恐非雷之题也。疑未敢明之。

  [疏]正义曰:郑氏名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当后汉桓、灵之时注此书也。不言名而言氏者,汉承灭学之后,典籍出於人间,各专间命氏,以显其家之学,故诸为训者皆云氏,不言名。由此而言,毛氏为传,亦应自载“毛”字,但不必冠“诗”上耳。不然,献王得之,何知毛为之也?明其自言毛矣。郑於诸经皆谓之“注”,此言“笺”者,吕忱《字林》云:“笺者,表也,识也。”郑以毛学审备,遵畅厥旨,所以表明毛意,记识其事,故特称为“笺”。馀经无所遵奉,故谓之“注”。注者,著也,言为之解说,使其义著明也。汉初,为传训者皆与经别行,三《传》之文不与经连,故石经书《公羊传》皆无经文。《艺文志》云:《毛诗》经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是毛为诂训亦与经别也。及马融为《周礼》之注,乃云:“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然则后汉以来,始就经为注,未审此《诗》引经附传是谁为之。其郑之笺当元在经传之下矣。其《毛诗》经二十九卷,不知并何卷也。自“周南”至“郑氏笺”凡一十六字,所题非一时也。“周南关雎”至“第一诗国风”,元是大师所题也。“诂训传”,毛自题之。“毛”一字,献王加之。“郑氏笺”,郑自题之。

  《关雎》,后妃之德也,《关雎》,旧解云:“三百一十一篇诗,并是作者自为名。”后妃,芳非反。《尔雅》云:“妃,姬也,对也。”《左传》云:“嘉耦曰妃。”《礼记》云:“天子之妃曰后。”“之德也”,旧说云:“起此至‘用之邦国焉’,名《关雎序》,谓之《小序》。自‘风,风也’讫末,名为《大序》。”沈重云:“案郑《诗谱》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有不尽,毛更足成之。”或云《小序》是东海卫敬仲所作。今谓此序止是《关雎》之序,总论《诗》之纲领,无大小之异。解见《诗义序》。并是郑注,所以无“笺云”者,以无所疑乱故也。

  [疏]“《关雎》,后妃之德也”。○正义曰:诸序皆一篇之义,但《诗》理深广,此为篇端,故以《诗》之大纲并举於此。今分为十五节,当节自解次第,於此不复烦文。作《关雎》诗者,言后妃之德也。《曲礼》曰:“天子之妃曰后。”注云:“后之言后也。”执理内事,在夫之后也。《释诂》云:“妃,媲也。”言媲匹於夫也。天子之妻唯称后耳。妃则上下通名,故以妃配后而言之。德者,得也,自得於身,人行之总名。此篇言后妃性行和谐,贞专化下,寤寐求贤,供奉职事,是后妃之德也。二《南》之风,实文王之化,而美后妃之德者,以夫妇之性,人伦之重,故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是以《诗》者歌其性情。阴阳为重,所以《诗》之为体,多序男女之事。不言美后妃者,此诗之作,直是感其德泽,歌其性行,欲以发扬圣化,示语未知,非是褒赏后妃能为此行也。正经例不言美,皆此意也。其变诗,则政教已失,为恶者多,苟能为善,则赏其善事。征伐玁狁,始见忧国之心;瞻仰昊天,方知求雨之切,意与正经有异,故序每篇言美也。

  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风之始,此风谓十五国风,风是诸侯政教也。下云“所以风天下”,《论语》云“君子之德风”,并是此义。“所以风”,如字。徐福凤反,今不用。

  [疏]“风之”至“国焉”。○正义曰:序以后妃乐得淑女,不淫其色,家人之细事耳,而编於《诗》首,用为

译郑氏笺:郑氏笺,原本也写作“笺”,读音相同,音“荐年反”。《字林》说:“笺,长也,识也。”按:郑玄《六艺论》文中说,注解《诗经》以毛传为主,如果毛传的意思隐晦简略,就进一步阐明;如果有不同之处,就写下自己的意见,以便识别。然而这个标题并非毛公、马融、郑玄、王肃等人所题,相传是雷次宗所题,沿袭使用已久,没有人敢提出异议。又按:周续之与雷次宗一同向慧远法师学习《诗经》义理,而周续之解释标题已经如此,又恐怕不是雷次宗所题。疑惑未决,不敢明确断定。

[疏]正义说:郑氏名玄,字康成,是北海高密人,在后汉桓帝、灵帝时期注解此书。不说名而说氏,是因为汉朝承继秦朝焚书灭学之后,典籍从民间出现,各家专门以姓氏命名,以彰显其家学的传承,所以所有作训诂的人都称“氏”,不说名。由此说来,毛氏作传,也应该自己写上“毛”字,只是不必冠在“诗”字之上罢了。不然的话,河间献王得到它,怎么知道是毛公作的呢?显然毛公自己说了是毛公作的。郑玄对其他经典都称为“注”,这里称为“笺”,吕忱《字林》说:“笺,表也,识也。”郑玄认为毛学的审察完备,遵循并畅达其旨意,所以表明毛公的意思,记识其事,因此特别称为“笺”。其他经典没有所遵循奉行的,所以称为“注”。注,就是著,意思是为之解说,使其义理显著明白。汉朝初年,作传训的都和经文分开流传,三《传》的文字不与经文相连,所以石经书写《公羊传》都没有经文。《汉书·艺文志》说:《毛诗》经二十九卷,《毛诗故训傳》三十卷。可见毛公作诂训也与经文分开。等到马融作《周礼》的注,才说:“想要节省学者两次阅读的麻烦,所以完整载录本文。”那么后汉以来,才开始在经文下作注,不知道这《诗经》引经文附在传后是谁作的。郑玄的笺应当原本就在经传之下。那《毛诗》经二十九卷,不知道合并了哪一卷。从“周南”到“郑氏笺”共十六个字,所题写的不是同一时间。“周南关雎”到“第一诗国风”,原本是乐官所题。“诂训传”,是毛公自己题的。“毛”一个字,是献王加的。“郑氏笺”,是郑玄自己题的。

《关雎》,是后妃的德行。《关雎》,旧解说:“三百一十一篇诗,都是作者自己命名的。”后妃,“妃”音“芳非反”。《尔雅》说:“妃,姬也,对也。”《左传》说:“嘉耦曰妃。”《礼记》说:“天子之妃曰后。”“之德也”,旧解说:“从这一句到‘用之邦国焉’,名为《关雎序》,称为《小序》。从‘风,风也’到末尾,名为《大序》。”沈重说:“按郑玄《诗谱》的意思,《大序》是子夏所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子夏的意思有未尽之处,毛公又补充完成。”有人说《小序》是东海卫敬仲所作。现在认为此序只是《关雎》的序,总论《诗经》的纲领,没有大小之分。解释见《诗义序》。都是郑玄的注,所以没有“笺云”字样,因为没有什么疑惑混乱的缘故。

[疏]“《关雎》,后妃之德”。○正义说:各篇的序都是一篇的意义,但《诗经》的道理深广,这是篇首,所以把《诗经》的大纲一并列在这里。现在分为十五节,当节自行解释次第,在这里不再烦琐行文。作《关雎》诗,说的是后妃的德行。《曲礼》说:“天子之妃曰后。”注说:“后,就是后的意思。”执掌内政,在丈夫之后。《释诂》说:“妃,媲也。”意思是与丈夫匹配。天子的妻子只称后。妃则是上下通用的名称,所以用妃来配后来说。德,就是得,自得于身,是人行的总称。此篇说后妃性情和谐,贞专教化下属,醒睡求贤,供奉职事,这是后妃的德行。二《南》之风,实在是文王的教化,而赞美后妃的德行,是因为夫妇之性,是人伦中重要的,所以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因此《诗经》歌唱其性情。阴阳为重,所以《诗经》的体裁,多叙述男女之事。不说美后妃,是因为此诗之作,只是感其德泽,歌其性行,想要发扬圣化,告诉未知的人,不是褒赏后妃能做这些行为。正经的体例不说美,都是这个意思。那些变诗,政教已经丧失,作恶的人多,如果能为善,就赏其善事。征伐玁狁,开始见到忧国之心;瞻仰昊天,才知道求雨的急切,意思与正经不同,所以序每篇说美。

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风之始”,此风指十五国风,风是诸侯的政教。下句说“所以风天下”,《论语》说“君子之德风”,都是这个意思。“所以风”,按本字读。徐福读作“凤”,现在不用。

[疏]“风之”至“国焉”。○正義說:序說后妃樂得淑女,不淫其色,是家人細小的事,卻編在《詩》的首篇,用為

歌乐,故於后妃德下即申明此意,言后妃之有美德,文王风化之始也。言文王行化,始於其妻,故用此为风教之始,所以风化天下之民,而使之皆正夫妇焉。周公制礼作乐,用之乡人焉,令乡大夫以之教其民也;又用之邦国焉,令天下诸侯以之教其臣也。欲使天子至於庶民,悉知此诗皆正夫妇也。故郑《谱》云“天子诸侯燕其群臣,皆歌《鹿鸣》,合乡乐”是也。定本“所以风天下”,俗本“风”下有“化”字,误也。《仪礼》乡饮酒礼者,乡大夫三年宾贤能之礼,其经云“乃合乐《周南·关雎》”,是用之乡人也。燕礼者,诸侯饮燕其臣子及宾客之礼,其经云“遂歌乡乐、《周南·关雎》”,是用之邦国也。施化之法,自上而下,当天子教诸侯,教大夫,大夫教其民。今此先言风天下而正夫妇焉,既言化及于民,遂从民而广之,故先乡人而后邦国也。《老子》云:“脩之家,其德乃馀。脩之邦,其德乃丰。脩之天下,其德乃普。”亦自狭至广,与此同意也。

译歌乐,因此在后妃的德行之下随即阐明这一层意思,是说后妃具备美德,是文王教化天下的开端。是说文王推行教化,始于他的妻子,所以以此作为风教的开端,用来教化天下的百姓,从而使他们都端正夫妇之道。周公制定礼乐,将其用于乡人之中,命令乡大夫用它来教化百姓;又将其用于邦国之中,命令天下诸侯用它来教化臣下。想要使从天子到平民百姓,都知晓这首诗旨在端正夫妇之道。所以郑玄《诗谱》说“天子诸侯宴请群臣,都歌唱《鹿鸣》,配合乡乐”,就是这个意思。定本中“所以风天下”一句,俗本在“风”字下有“化”字,这是错误的。《仪礼》中的乡饮酒礼,是乡大夫每三年一次宴请贤能之人的礼仪,其经文说“于是配合音乐演奏《周南·关雎》”,这就是将其用于乡人之中。燕礼,是诸侯宴请臣子及宾客的礼仪,其经文说“于是歌唱乡乐、《周南·关雎》”,这就是将其用于邦国之中。施行教化的方法,是自上而下的,应当是天子宫教化诸侯,教化大夫,大夫教化百姓。现在这里先说教化天下而端正夫妇之道,既然说到教化波及百姓,于是从百姓方面加以推广,所以先说乡人而后说邦国。《老子》说:“修之于家,其德有余;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也是从狭小到广大,与此意思相同。

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风,风也”,并如字。徐上如字,下福凤反。崔灵恩《集注》本下即作“讽”字。刘氏云:“动物曰风,讬音曰讽。”崔云:“用风感物则谓之讽。”沈云:“上风是《国风》,即《诗》之六义也。下风即是风伯鼓动之风。君上风教,能鼓动万物,如风之偃草也。”今从沈说。“风以动之”,如字。沈福凤反,云:“谓自下剌上,感动之名,变风也。”今不用。

  [疏]“风风”至“化之”。正义曰:上言风之始,谓教天下之始也。序又解名教为风之意,风训讽也,教也。讽谓微加晓告,教谓殷勤诲示。讽之与教,始末之异名耳。言王者施化,先依违讽谕以动之,民渐开悟,乃后明教命以化之。风之所吹,无物不扇;化之所被,无往不沾,故取名焉。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疏]“诗者”至“为诗”。○正义曰:上言用诗以教,此又解作诗所由。诗者,人志意之所之適也;虽有所適,犹未发口,蕴藏在心,谓之为志;发见於言,乃名为诗。言作诗者,所以舒心志愤懑,而卒成於歌咏,故《虞书》谓之“诗言志”也。包管万虑,其名曰心;感物而动,乃呼为志。志之所適,外物感焉,言悦豫之志则和乐兴而颂声作,忧愁之志则哀伤起而怨刺生。《艺文志》云“哀乐之情感,歌咏之声发”,此之谓也。正经与变,同名曰诗,以其俱是志之所之故也。

  情动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嗟,迹斜反,咨嗟也。歎,本亦作叹,汤赞反,叹息也。蹈,徒到反,动足履地也。

  [疏]“情动”至“蹈之”。○正义曰:上云“发言为诗”,辨诗、志之异,而直言者非诗,故更序诗必长歌之意。情谓哀乐之情,中谓中心,言哀乐之情动於心志之中,出口而形见於言。初言之时,直平言之耳。平言之而意不足,嫌其言未申志,故咨嗟叹息以和续之。嗟叹之犹嫌不足,故长引声而歌之。长歌之犹嫌不足,忽然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言身为心使,不自觉知举手而舞身、动足而蹈地,如是而后得舒心腹之愤,故为诗必长歌也。圣王以人情之如是,故用诗於乐,使人歌咏其声,象其吟咏之辞也;舞动其容,象其舞蹈之形也。具象哀乐之形,然后得尽其心术焉。“情动於中”,还是“在心为志”,而“形於言”,还是“发言为诗”,上辨诗从志出,此言为诗必歌,故重其文也。定本“言之不足,故嗟叹之”,俗本“言之”下有“者”字,误也。定本“永歌之不足”下无“故”字,有“故”字者,亦误也。《乐记》云:“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其文与此经略同。“说之,故言之”,谓说前事,言出于口,与此情动形言一也。《虞书》曰:“歌永言。”注云:“歌所以长言诗之意。”是永歌、长言为一事也。《乐记》注云:“嗟叹,和续之也。”谓发言之后,咨嗟叹息为声,以和其言而继续之也。《乐记》先言长言之,乃云嗟叹之;此先云嗟叹之,乃云永歌之。直言既已嗟叹,长歌又复嗟叹,彼此各言其一,故不同也。《艺文志》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然则在心为志,出口为言,诵言为诗,咏声为歌,播於八音谓之为乐,皆始末之异名耳。

  情发於声,声成文谓之音。发犹见也。声谓宫、商、角、徵、羽也。声成文者,宫、商上下相应。○犹见,贤遍反。徵,陟里反。上下,时掌反。应,应对之应,下注同。

  [疏]“情发於”至“之音”。○正义曰:情发於声,谓人哀乐之情发见於言语之声,於时虽言哀乐之事,未有宫、商之调,唯是声耳。至於作诗之时,则次序清浊,节奏高下,使五声为曲,似五色成文,一人之身则能如此。据其成文之响,即是为音。

译风,就是风,也就是教化。风用来感动人,教化用来转变人。“风,风也”,两个字都读本音。徐邈认为上面的“风”读本音,下面的“风”读“讽”的音。崔灵恩《集注》的版本中,下面的字直接写作“讽”。刘氏说:“感动事物叫做风,寄托在声音中叫做讽。”崔氏说:“用风去感化事物就叫做讽。”沈氏说:“上面的风是指《国风》,也就是《诗经》六义中的风。下面的风是指风伯鼓动的那种自然之风。君主施行上面的风化教化,能够鼓动万物,就像风吹倒草一样。”现在采纳沈氏的说法。“风以动之”,读本音。沈氏读“讽”音,解释说:“这是指从下向上进行讽谏,是感动的一种名称,属于变风。”现在不采纳这种说法。

[疏]“风风”到“化之”。正义说:上面说的是风的起始,也就是教化天下的开始。序言又解释将教化命名为风的意思,风训释为讽,也就是教化。讽是指微微地晓谕告知,教是指殷勤地教诲指示。讽与教,只是始末的不同名称罢了。说的是王者施行教化,先依违讽谕来感动百姓,百姓逐渐开悟,然后才明确地发布教令来教化他们。风所吹拂的地方,没有东西不被扇动;教化所覆盖的地方,没有地方不被浸润,所以取名为风。

诗,是心志所趋向的东西,在心里叫做志,表达出来叫做诗。

[疏]“诗者”到“为诗”。○正义说:上面说的是用诗来教化,这里又解释作诗的缘由。诗,是人意志所趋向的目标;虽然有所趋向,但还没有出口,蕴藏在心里,就叫做志;表达在言语上,才叫做诗。说的是作诗的人,用来抒发心中志意的愤懑,最终形成歌咏,所以《虞书》说“诗言志”。包容统摄万种思虑,它的名字叫心;受外物触动而活动,就称为志。志所趋向的地方,外物有所感触,喜悦安乐的志意就会兴起和乐,从而产生颂声;忧愁悲伤的志意就会兴起哀伤,从而产生怨刺。《艺文志》说“哀乐的情感激动,歌咏的声音发出”,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正经和变诗,都叫做诗,因为它们都是心志所趋向的缘故。

情感在心中激动而表现在言语上,言语不足以表达,就叹息咏叹,叹息咏叹还不足以表达,就拉长声音歌唱,拉长声音歌唱还不足以表达,不知不觉就手舞足蹈起来。嗟,读“斜”音,是咨嗟的意思。叹,原本也写作“叹”,读“赞”音,是叹息的意思。蹈,读“到”音,是动脚踩踏地面的意思。

[疏]“情动”到“蹈之”。○正义说:上面说“表达出来叫做诗”,辨别了诗与志的不同,但仅仅说话并不是诗,所以又叙述诗必须长歌的意思。情是指哀乐之情,中是指内心,说的是哀乐之情在内心志意中激动,出口而表现在言语上。刚开始说话的时候,只是平平地陈述罢了。平平地陈述而意思表达不足,恐怕言语未能申述心志,所以咨嗟叹息来调和延续。叹息还嫌不足,所以拉长声音歌唱。长歌还嫌不足,忽然就不知不觉手舞足蹈起来。说的是身体被心驱使,不自觉知地举手舞蹈、动脚踩踏地面,这样之后才能抒发胸中的愤懑,所以作诗必须长歌。圣王因为人情是这样的,所以将诗用于音乐,让人歌唱其声音,模拟其吟咏的辞藻;舞动其仪容,模拟其舞蹈的姿态。完全模拟哀乐的情态,然后才能穷尽心意。“情动於中”,其实就是“在心为志”,而“形於言”,其实就是“发言为诗”,上面辨别诗是从志中产生的,这里说作诗必须歌唱,所以重复了这些文字。定本中“言之不足,故嗟叹之”,俗本在“言之”下面有“者”字,是错误的。定本中“永歌之不足”下面没有“故”字,有“故”字的,也是错误的。《乐记》说:“歌的意思,就是拉长言语。高兴,所以说话;说话不足,所以拉长言语;拉长言语不足,所以叹息;叹息不足,所以不知不觉手舞足蹈。”它的文字与这段经文大致相同。“高兴,所以说话”,是说高兴于前事,言语出于口,与这里情感激动表现于言语是一样的。《虞书》说:“歌永言。”注解说:“歌是用来拉长诗意的言语。”可见永歌、长言是一回事。《乐记》注解说:“嗟叹,是调和延续的意思。”说的是发言之后,咨嗟叹息发出声音,来调和言语并延续它。《乐记》先说拉长言语,然后说叹息;这里先说叹息,然后说长歌。直接说话已经叹息,长歌又再次叹息,彼此各说一方面,所以不同。《艺文志》说:“诵读其言语叫做诗,咏唱其声音叫做歌。”那么在心中是志,出口是言,诵读言语是诗,咏唱声音是歌,传播于八音叫做乐,都是始末的不同名称罢了。

情感表现为声音,声音形成文采就叫做音。发,就是显现的意思。声,是指宫、商、角、徵、羽五音。声形成文采,是指宫、商上下相应和。○见,读“遍”音。徵,读“里”音。上下,读“掌”音。应,是应对的应,下面的注释相同。

[疏]“情发於”到“之音”。○正义说:情发於声,是说人的哀乐之情表现在言语的声音上,当时虽然说着哀乐的事情,还没有宫、商的调子,只是声音罢了。到了作诗的时候,就排列清浊,节奏高下,使五声成为曲调,好像五色形成文采,一个人就能做到这样。根据其形成文采的声响,就是音。

此音被诸弦管,乃名为乐,虽在人在器,皆得为音。下云治世之音谓乐音,则此“声成文谓之音”亦谓乐之音也。原夫作乐之始,乐写人音,人音有小大高下之殊,乐器有宫、徵、商、羽之异,依人音而制乐,讬乐器以写人,是乐本效人,非人效乐。但乐曲既定,规矩先成,后人作诗,谟摩旧法,此声成文谓之音。若据乐初之时,则人能成文,始入於乐。若据制乐之后,则人之作诗,先须成乐之文,乃成为音。声能写情,情皆可见。听音而知治乱,观乐而晓盛衰,故神瞽有以知其趣也。设有言而非志,谓之矫情,情见於声,矫亦可识。若夫取彼素丝,织为绮縠,或色美而材薄,或文恶而质良,唯善贾者别之。取彼歌谣,播为音乐,或辞是而意非,或言邪而志正,唯达乐者晓之。《乐记》曰:“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发以散。”是情之所感入於乐也。季札见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是乐之声音得其情也。若徒取辞赋,不达音声,则身为桀、纣之行,口出尧、舜之辞,不可得而知也。是以《楚茨》、《大田》之徒并陈成王之善,《行露》、《汝坟》之篇皆述纣时之恶。以《汝坟》为王者之《风》,《楚茨》为剌过之《雅》,大师晓其作意,知其本情故也。○笺“发犹”至“相应”。○正义曰:《春官·大师职》云:“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是声必有五,故引五声之名以解之。五声之配五方也,於《月令》角东、商西、徵南、羽北、宫在中央。立名还以其方为义,《汉书·律历志》云:“商之为言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之纲也。徵,祉也,物盛大而蕃祉也。羽,宇也,物聚藏宇覆之也。”又云:“宫为君。”君是阳,阳数极於九,故宫数八十一。三分去一以生徵,徵数五十四。三分益一以生商,商数七十二。三分去一以生羽,羽数四十八。三分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乐记》云:“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注云:“方犹文章也。”“乐之器,弹其宫则众宫应,然不足乐,是以变之使杂也。”引昭二十年《左传》曰:“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是解声必须杂之意也。此言“声成文谓之音”,则声与音别。《乐记》注:“杂比曰音,单出曰声。”《记》又云:“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则声、音、乐三者不同矣。以声变乃成音,音和乃成乐,故别为三名。对文则别,散则可以通。季札见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公羊传》云:“十一而税,颂声作。”声即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即乐也。是声与音、乐名得相通也。《乐记》子夏对魏文侯云:“君之所问者乐也。所好者音也。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又以音、乐为异者。以文侯并问古乐、新乐,二者同呼为乐,谓其乐、音同也。子夏以古乐顺於民而当於神,与天下同乐,故定为乐。名新乐,淫於色而害於德,直申说其音而已,故变言溺音,以晓文侯耳。音、乐非为异也。《乐记》云“淫乐慝礼”,子夏亦云“古乐之发”,“新乐之发”,是郑、卫之音亦为乐也。

译这些声音被施加于弦乐器和管乐器之上,才被称为“乐”。无论是在人身上还是在器物上,都能产生声音。下文说“治世之音”指的是乐音,那么这里的“声成文谓之音”也是指乐的声音。推究制作音乐的起源,音乐是用来表现人的声音的。人的声音有大小、高低的区别,乐器有宫、徵、商、羽的不同。依据人的声音来制作音乐,依托乐器来表现人的情感,这说明音乐本质上是效法人的,而不是人去效法音乐。但是,一旦乐曲确定下来,规矩先行确立,后来的人创作诗歌,沿袭旧有的法则,这种声音形成文采就称为“音”。如果依据音乐初创之时,那么是人先形成文采,然后才进入音乐之中。如果依据制定音乐之后,那么人创作诗歌,必须先符合音乐的规范,才能成为“音”。声音能够表达情感,情感都能显现出来。听声音就能知道国家的治乱,观察音乐就能明白社会的盛衰,所以盲乐师能够知晓其中的意趣。假设有言语却不表达真实志向,这就叫做矫饰情感;情感表现在声音中,矫饰也是可以识别的。就像选取白色的丝线,织成绮罗和绉纱,有的颜色美丽但材质轻薄,有的花纹丑陋但质地优良,只有善于经营的商人才能辨别。选取那些歌谣,演变为音乐,有的辞藻正确但意旨不对,有的言语邪僻但志向端正,只有精通音乐的人才能明白。《乐记》说:“内心感到悲哀的人,他的声音急促而衰减;内心感到快乐的人,他的声音发扬而散逸。”这是情感感动并融入音乐中的表现。季札听到《唐》的歌声时说:“思想深沉啊,那里还有陶唐氏的遗民吧!”这是音乐的声音获得了情感的表现。如果只取辞赋,不通晓音声,那么一个人身行夏桀、商纣那样的暴行,口中却说出尧、舜那样的言辞,就无法知晓其真实情况。因此,《楚茨》、《大田》等诗篇都陈述成王的美德,《行露》、《汝坟》等篇章都叙述纣王时的恶政。将《汝坟》视为王者的《风》,将《楚茨》视为讽刺过失的《雅》,这是因为大师了解它们的创作意图,知晓它们的本来情感。○笺注“发犹”到“相应”。○正义说:《周礼·春官·大师职》记载:“用五声来修饰它:宫、商、角、徵、羽。”这说明声音必定有五种,所以引用五声的名称来解释它。五声与五方的对应关系,在《月令》中是:角属东、商属西、徵属南、羽属北、宫在中央。命名还是以其方位为义,《汉书·律历志》说:“商的意思是彰明,万物成熟可以彰明度量。角的意思是触,万物触地而出,顶着芒角。宫的意思是中,居于中央,通畅四方,倡导开始施生,作为四声的纲领。徵的意思是福祉,万物盛大而多福。羽的意思是宇,万物聚集收藏,被屋宇覆盖。”又说:“宫代表君。”君属于阳,阳数极于九,所以宫的数是八十一。三分去掉一分以生出徵,徵的数是五十四。三分增加一分以生出商,商的数是七十二。三分去掉一分以生出羽,羽的数是四十八。三分增加一分以生出角,角的数是六十四。《乐记》说:“声音相互应和,所以产生变化。变化形成方域(规律),就称为音。”注解说:“方就是文章的意思。”“乐的乐器,弹奏宫音则众宫音应和,但这不足以构成乐,所以要变化它使之混杂。”引用昭二十年《左传》说:“如果用水来济水,谁能吃它?如果琴瑟只专一于一种声音,谁能听它?”这是解释声音必须混杂的意思。这里说“声成文谓之音”,那么声与音是有区别的。《乐记》注:“杂乱比并称为音,单独发出称为声。”《记》又说:“审察声音以知晓音,审察音以知晓乐。”那么声、音、乐三者是不同的。因为声音变化才成为音,音和谐才成为乐,所以分别命名为三个名称。在对比文中则有别,在散文中则可以通用。季札听到《秦》的歌声说:“这就叫做夏声。”《公羊传》说:“十一而税,颂声兴起。”声就是音。下文说“治世之音”,音就是乐。所以声与音、乐的名称是可以相通的。《乐记》中子夏回答魏文侯说:“您所问的是乐。您所喜好的是音。那乐,与音相近却不同。”又把音、乐视为不同的。因为文侯同时询问古乐和新乐,二者都称为乐,认为乐、音相同。子夏认为古乐顺从民心且符合神意,与天下人同乐,所以定为乐。新乐沉溺于声色而有害于德行,只是陈述其音而已,所以改称为溺音,以晓谕文侯罢了。音、乐并非不同。《乐记》说“淫乐慝礼”,子夏也说“古乐之发”,“新乐之发”,这说明郑、卫之音也被称为乐。

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治,直吏反。“之音”绝句。“乐”,音洛,绝句。“其政和”,一读“安”字上属,“以乐其政和”为一句。下放此,思,息吏反。

  [疏]“治世”至“民困”。○正义曰:序既云“情见於声”,又言“声随世变”。治世之音既安又以欢乐者,由其政教和睦故也。乱世之音既怨又以恚怒者,由其政教乖戾故也。亡国之音既哀又以愁思者,由其民之困苦故也。《乐记》云:“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彼说乐音之中兼有二事,此安以乐、怨以怒亦与彼同。治世之政教和顺民心,民安其化,所以喜乐,述其安乐之心而作歌,故治世之音亦安以乐也。《良耜》云:“百室盈止,妇子宁止。”安之极也。《湛露》云:“厌厌夜饮,不醉无归。”乐之至也。《天保》云:“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是其政和也。乱世之政教与民心乖戾,民怨其政教,所以忿怒,述其怨怒之心而作歌,故乱世之音亦怨以怒也。《蓼莪》云:“民莫不穀,我独何害!”怨之至也。《巷伯》云:“取彼谮人,投畀豺虎。”怒之甚也。《十月》云:“彻我墙屋,田卒汙莱。”是其政乖也。国将灭亡,民遭困厄,哀伤己身,思慕明世,述其哀思之心而作歌,故亡国之音亦哀以思也。《苕之华》云:“知我如此,不如无生。”哀之甚也。《大东》云:“眷言顾之,潸焉出涕。”思之笃也。《正月》云:“民今之无禄,天夭是椓。”是其民困也。诗述民志,乐歌民诗,故时政善恶见於音也。治世谓天下和平,乱世谓兵革不息,亡国谓国之将亡也。乱世谓世乱而国存,故以世言之。亡国则国亡而世绝,故不言世也。乱世言政,亡国不言政者,民困必政暴,举其民困为甚辞,故不言政也。亡国者,国实未亡,观其歌咏,知其必亡,故谓之亡国耳,非已亡也。若其已亡,则无复作诗,不得有亡国之音。此云乱世、亡国者,谓贤人君子听其乐音,知其亡乱,故谓之乱世之音、亡国之音。《乐记》所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桑閒、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与此异也。淫恣之人,肆於民上,满志纵欲,甘酒嗜音,作为新声,以自娱乐,其音皆乐而为之,无哀怨也。《乐记》云:“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彼乐得其欲,所以谓之淫乐。为此乐者,必乱必亡,故亦谓之乱世之音、亡国之音耳,与此不得同也。若然,此二者言哀乐出于民情,乐音从民而变,乃是人能变乐,非乐能变人。案《乐记》称“人心感於物而后动,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作乐以和其声。乐之感人深,其移风易俗”。又云:“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廉直、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顺成之音作而民慈爱,流僻、邪散之音作而民淫乱。”如彼文,又是乐能变人。乐由王者所制,民逐乐音而变。此言民能变乐,彼言乐能变人者,但兆民既众,贤愚不等,以贤哲歌谣采诗定乐;以贤者所乐,教愚者为乐;取智者之心,变不智者之心,制礼之事亦犹是也。礼者,称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贤者俯而就之,不肖者企而及之,是下民之所行,非圣人之所行也。圣王亦取贤行以教不贤,举得中以裁不中。《礼记·问丧》称:“礼者,非从天降,非从地出,人情而已矣。”是礼之本意出於民也。《乐记》又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乐者,乐其所自生。”是乐之本意出於民也。《乐记》又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则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於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佚作乱之事。故先王制礼作乐为之节。”是王者采民情制礼乐之意。礼乐本出於民,还以教民,与夫云出於山,复雨其山;火生於木,反焚其木,复何异哉!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诗。○“正得失”,周云:“正齐人之得失也。”本又作“政”,谓政

译太平盛世的音乐,安详而欢乐,其政治和谐。动乱时代的音乐,怨恨而愤怒,其政治背离正道。即将灭亡国家的音乐,悲哀而忧思,其百姓困苦。○“治”,音直吏。“之音”在此断句。“乐”,音洛,在此断句。“其政和”,另一种读法是将“安”字归入上句,以“安以乐其政和”为一句。以下各句依此类推。“思”,音息吏。

[疏]从“治世”到“民困”。○正义说:《诗序》既然说“情感表现在声音中”,又说“声音随着时代变化”。太平盛世的音乐既安详又欢乐,是因为其政教和睦的缘故。动乱时代的音乐既怨恨又愤怒,是因为其政教乖张的缘故。即将灭亡国家的音乐既悲哀又忧思,是因为其百姓困苦的缘故。《乐记》说:“内心感到悲哀的人,其声音急促而微弱;内心感到快乐的人,其声音宽舒而缓慢。”那里说音乐之中兼有两种情况,这里说的安详而欢乐、怨恨而愤怒也与那里相同。太平盛世的政教和顺民心,百姓安于教化,所以喜乐,抒发其安乐之心而作歌,所以太平盛世的音乐也是安详而欢乐的。《良耜》说:“百室盈满,妇子安宁。”这是安详的极致。《湛露》说:“整夜饮酒,不醉不归。”这是欢乐的极致。《天保》说:“百姓质朴,日用饮食。”这就是政治和谐的表现。动乱时代的政教与民心乖张,百姓怨恨其政教,所以忿怒,抒发其怨怒之心而作歌,所以动乱时代的音乐也是怨恨而愤怒的。《蓼莪》说:“别人无不幸福,我独自遭受祸害!”这是怨恨的极致。《巷伯》说:“抓住那些进谗言的人,把他们扔给豺虎。”这是愤怒的极致。《十月》说:“拆毁我的墙屋,田地最终荒芜。”这就是政治背离正道的表现。国家即将灭亡,百姓遭遇困厄,哀伤自身,思慕清明盛世,抒发其哀思之心而作歌,所以即将灭亡国家的音乐也是悲哀而忧思的。《苕之华》说:“知道我如此,还不如不生。”这是悲哀的极致。《大东》说:“回头顾盼,潸然泪下。”这是思慕的深切。《正月》说:“百姓如今没有福分,上天降灾摧残。”这就是百姓困苦的表现。诗歌抒发百姓的志向,乐歌吟唱百姓的诗歌,所以时政的好坏表现在音乐中。太平盛世指天下和平,动乱时代指战争不止,即将灭亡国家指国家将要灭亡。动乱时代指世道混乱而国家尚存,所以用“世”来指称。即将灭亡国家则国家灭亡而世道断绝,所以不用“世”来指称。动乱时代提到政教,即将灭亡国家不提到政教,是因为百姓困苦必然政教暴虐,举出百姓困苦作为极言,所以不提到政教。即将灭亡国家,国家实际上尚未灭亡,观察其歌咏,知道它必然灭亡,所以称之为即将灭亡国家,并非已经灭亡。如果已经灭亡,就不再作诗,就不会有即将灭亡国家的音乐。这里说的动乱时代、即将灭亡国家,是指贤人君子听到其音乐,知道其将亡将乱,所以称之为动乱时代的音乐、即将灭亡国家的音乐。《乐记》所说的“郑、卫的音乐,是动乱时代的音乐;桑间、濮上的音乐,是即将灭亡国家的音乐”,与这里不同。放纵淫邪的人,在百姓之上肆意妄为,满足志向放纵欲望,沉溺酒色喜好音乐,创作新声,来自我娱乐,其音乐都是快乐而为之,没有悲哀怨恨。《乐记》说:“乐者,乐也,君子乐于得其道,小人乐于得其欲。”那里乐于得其欲,所以称之为淫乐。创作这种音乐的人,必然动乱必然灭亡,所以也称之为动乱时代的音乐、即将灭亡国家的音乐,与这里不能相同。如果这样,这里两者说悲哀欢乐出于民情,音乐随着百姓而变化,乃是人能改变音乐,并非音乐能改变人。考察《乐记》称“人心被外物感动而后发动,先王慎重对待感动人心的事物,所以制作音乐来调和声音。音乐感动人很深,能够移风易俗”。又说:“志微、急促微弱的音乐兴起而百姓思虑忧愁,廉直、庄重的音乐兴起而百姓肃敬,宽裕、顺成的音乐兴起而百姓慈爱,流僻、邪散的音乐兴起而百姓淫乱。”按照那里的文字,又是音乐能改变人。音乐由王者所制定,百姓追随音乐而变化。这里说百姓能改变音乐,那里说音乐能改变人,只是因为百姓众多,贤愚不等,以贤哲的歌谣采诗制定音乐;以贤者所喜爱的,教导愚者为乐;取智者的内心,改变不智者的内心,制定礼制的事情也是如此。礼制,是称量人的情感而为之节制文饰,贤者俯身就之,不肖者踮脚及之,这是下民所行的,并非圣人所行的。圣王也取贤者的行为来教导不贤者,举出中道来裁断不中道。《礼记·问丧》称:“礼制,不是从天上降下的,不是从地下出来的,只是人情罢了。”这是礼制的本意出于百姓。《乐记》又说:“凡音乐的兴起,由人心产生。乐者,乐于其产生的根源。”这是音乐的本意出于百姓。《乐记》又说:“外物感动人无穷无尽,而人的好恶没有节制,那么外物到来而人就被外物同化了。人被外物同化,就是灭天理而穷尽人欲。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佚作乱之事。”所以先王制定礼乐为之节制。这是王者采察民情制定礼乐的意思。礼乐本出于百姓,还用来教导百姓,与云出于山,又降雨于山;火生于木,反焚其木,又有什么不同呢!

所以纠正得失,感动天地,感召鬼神,没有比诗歌更亲近的了。○“正得失”,周云:“正齐百姓的得失。”原本又作“政”,指政治

教也,两通。“近”,如字,沈音附近之近。

译“教”字,有两种解释。“近”字,按本字读音,沈重将其读作“附近”的“近”。

[疏]“故正”至“於诗”。○正义曰:上言播诗於音,音从政变,政之善恶皆在於诗,故又言诗之功德也。由诗为乐章之故,正人得失之行,变动天地之灵,感致鬼神之意,无有近於诗者。言诗最近之,馀事莫之先也。《公羊传》说《春秋》功德云:“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何休云:“莫近,犹莫过之也。”诗之道所以能有此三事者,诗者志之所歌,歌者人之精诚,精诚之至,以类相感。诗人陈得失之事以为劝戒,令人行善不行恶,使失者皆得是诗,能正得失也。普正人之得失,非独正人君也。下云“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是上下俱正人也。人君诚能用诗人之美道,听嘉乐之正音,使赏善伐恶之道举无不当,则可使天地效灵,鬼神降福也。故《乐记》云:“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又曰:“歌者直己而陈德也,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此说声能感物,能致顺气、逆气者也。天地云动,鬼神云感,互言耳。《周礼》之例,天曰神,地曰祇,人曰鬼。鬼神与天地相对,唯谓人之鬼神耳。从人正而后能感动,故先言“正得失”也。此“正得失”与“雅者正也”、“正始之道”,本或作“政”,皆误耳。今定本皆作“正”字。

  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厚”音后,本或作“序”,非。

  [疏]“先王”至“俗”。○正义曰:上言诗有功德,此言用诗之事。“经夫妇”者,经,常也。夫妇之道有常,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德音莫违,是夫妇之常。室家离散,夫妻反目,是不常也。教民使常,此夫妇犹《商书》云“常厥德”也。“成孝敬”者,孝以事亲,可移於君;敬以事长,可移於贵。若得罪於君亲,失意於长贵,则是孝敬不成。故教民使成此孝敬也。“厚人伦”者,伦,理也。君臣父子之义,朋友之交,男女之别,皆是人之常理。父子不亲,君臣不敬,朋友道绝,男女多违,是人理薄也。故教民使厚此人伦也。“美教化”者,美谓使人服之而无厌也。若设言而民未尽从,是教化未美。故教民使美此教化也。“移风俗”者,《地理志》云:“民有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则风为本,俗为末,皆谓民情好恶也。缓急系水土之气,急则失於躁,缓则失於慢。王者为政,当移之,使缓急调和,刚柔得中也。随君上之情,则君有善恶,民并从之。有风俗伤败者,王者为政,当易之使善。故《地理志》又云:“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於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然后王教成。”是其事也。此皆用诗为之,故云“先王以是”,以,用也,言先王用诗之道为此五事也。案《王制》云:“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閒者异俗。脩其教,不易其俗。”此云“易俗”,彼言“不易”者,彼谓五方之民,戎夷殊俗,言语不通,器械异制,王者就而抚之,不复易其器械,同其言音,故言“不易其俗”,与此异也。此序言诗能易俗,《孝经》言乐能移风俗者,诗是乐之心,乐为诗之声,故诗、乐同其功也。然则诗、乐相将,无诗则无乐。周存六代之乐,岂有黄帝之诗?有乐而无诗,何能移风易俗?斯不然矣。原夫乐之初也,始於人心,出於口歌,圣人作八音之器以文之,然后谓之为音,谓之为乐。乐虽逐诗为曲,仿诗为音,曲有清浊次第之序,音有宫商相应之节,其法既成,其音可久,是以昔日之诗虽绝,昔日之乐常存。乐本由诗而生,所以乐能移俗。歌其声谓之乐,诵其言谓之诗,声言不同,故异时别教。《王制》称“春教乐,夏教诗”。《经解》称“温柔敦厚,诗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由其事异,故异教也,此之谓诗乐。据五帝以还,诗乐相将,故有诗则有乐。若上皇之世,人性醇厚,徒有嬉戏之乐

译[疏]“故正”至“于诗”。○正义说:上文说将诗播于音乐,音乐随政治而变,政治的善恶都体现在诗中,所以又说诗的功德。因为诗是乐章的缘故,能够匡正人的得失行为,变动天地的灵气,感应招致鬼神的心意,没有比诗更接近的了。说诗最接近这些功效,其他事情没有能超过它的。《公羊传》论述《春秋》的功德说:“拨乱反正,没有比《春秋》更接近的了。”何休说:“莫近,就是没有能超过它的意思。”诗的道理之所以能有这三件事,是因为诗是心志所歌唱的,歌是人真诚精纯的表现,真诚精纯到了极点,就能以同类相互感应。诗人陈述得失之事作为劝诫,让人行善而不作恶,使失道者都能得道,这就是诗能匡正得失。普遍匡正人的得失,不仅仅是匡正君主。下文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这是上下都匡正人的意思。君主如果真能采用诗人赞美善道的言辞,聆听美好音乐的纯正音调,使奖赏善行、讨伐恶行的做法全都恰当,那么就能使天地显效灵气,鬼神降下福佑。所以《乐记》说:“奸邪的声音感动人,逆气就应和它;逆气形成气象,淫乱的音乐就兴起了。纯正的声音感动人,顺气就应和它;顺气形成气象,和谐的音乐就兴起了。”又说:“歌唱的人端正自己而陈述美德,感动自己而天地应和,四季调和,星辰有序,万物繁育。”这是说声音能感动万物,能招致顺气和逆气。说天地变动,说鬼神感应,是互文见义。《周礼》的体例,天称为神,地称为祇,人称为鬼。鬼神与天地相对,只指人的鬼神。因为人先匡正而后能感动,所以先说“匡正得失”。这“匡正得失”与“雅者正也”、“正始的道理”,有的本子写作“政”,都是错误的。现在的定本都写作“正”字。

先王用这个来规范夫妇,成就孝敬,敦厚人伦,美化教化,移风易俗。“厚”音后,有的本子写作“序”,不对。

[疏]“先王”至“俗”。○正义说:上文说诗有功德,这里说使用诗的事情。“规范夫妇”中,经,就是常。夫妇之道有常理,男人在外位端正,女人在内位端正,美好的德行不违背,这是夫妇的常理。家庭离散,夫妻反目,这是不常理。教导百姓使之常理,这夫妇之道就像《尚书·商书》所说“常厥德”一样。“成就孝敬”中,孝用来侍奉父母,可以移用于君主;敬用来侍奉长辈,可以移用于尊贵者。如果对君主父母获罪,对长辈尊贵者失意,那就是孝敬没有成就。所以教导百姓使之成就这种孝敬。“敦厚人伦”中,伦,就是理。君臣父子的义理,朋友的交往,男女的区别,都是人的常理。父子不亲近,君臣不恭敬,朋友道义断绝,男女多违背,这是人理淡薄。所以教导百姓使之敦厚这种人伦。“美化教化”中,美是说让人信服而不厌倦。如果设立言论而百姓没有完全遵从,就是教化不美。所以教导百姓使之美化这种教化。“移风易俗”中,《地理志》说:“百姓有刚柔缓急的不同,声音不同,取决于水土的风气,所以称为风。好恶、取舍、动静,跟随君主的情欲,所以称为俗。”那么风是根本,俗是末节,都指百姓的好恶。缓急取决于水土之气,急就失之于急躁,缓就失之于怠慢。王者施政,应当改变它,使缓急调和,刚柔得中。跟随君主的情欲,那么君主有善恶,百姓都跟随。有风俗败坏的情况,王者施政,应当改变它使之向善。所以《地理志》又说:“孔子说:‘移风易俗,没有比音乐更好的了。’说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须改变其根本而改变其末节,然后王者的教化才成功。”就是这件事。这些都是用诗来做的,所以说“先王用这个”,用,就是使用,说先王用诗的道理来做这五件事。查《王制》说:“深山大川制度不同,生活在那里的人习俗不同。修明他们的教化,不改变他们的习俗。”这里说“易俗”,那里说“不易”,那里是指五方的百姓,戎夷习俗特殊,语言不通,器械制度不同,王者去安抚他们,不再改变他们的器械,统一他们的语言声音,所以说“不改变他们的习俗”,这与这里不同。这篇序言说诗能易俗,《孝经》说乐能移风俗,诗是乐的心,乐是诗的声音,所以诗、乐功效相同。那么诗、乐相辅相成,没有诗就没有乐。周朝存有六代的音乐,难道有黄帝的诗吗?有乐而无诗,怎么能移风易俗?这不对。推究乐的起源,始于人心,出于口歌,圣人制作八音的器具来修饰它,然后称之为音,称之为乐。乐虽然跟随诗作曲,模仿诗定音,曲有清浊次第的顺序,音有宫商相应的节拍,法则既成,声音可久,所以昔日的诗虽然绝迹,昔日的乐常存。乐本由诗而生,所以乐能易俗。唱其声称为乐,诵其言称为诗,声言不同,所以不同时期分别施教。《王制》称“春天教乐,夏天教诗”。《经解》称“温柔敦厚是诗教;广博易良是乐教”。因为事情不同,所以教育不同,这就是诗乐。根据五帝以来,诗乐相辅相成,所以有诗就有乐。如果上古时代,人性醇厚,只有嬉戏之乐

,未有歌咏之诗。

译没有歌颂赞美的诗歌。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比,必履反。兴,虚应反,沈许甑反。颂音讼。

  [疏]“故诗”至“六曰颂”。○正义曰:上言诗功既大,明非一义能周,故又言“诗有六义”。《大师》上文未有“诗”字,不得径云“六义”,故言“六诗”。各自为文,其实一也。彼注云:“风,言贤圣治道之遗化。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於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是解六义之名也。彼虽各解其名,以诗有正、变,故互见其意。“风”云贤圣之遗化,谓变风也。“雅”云“言今之正,以为后世法”,谓正雅也。其实正风亦言当时之风化,变雅亦是贤圣之遗法也。“颂”训为“容”,止云“诵今之德,广以美之”,不解容之义,谓天子美有形容,下云“美盛德之形容”,是其事也。“赋”云“铺陈今之政教善恶”,其言通正、变,兼美、刺也。“比”云“见今之失,取比类以言之”,谓刺诗之比也。“兴”云“见今之美,取善事以劝之”,谓美诗之兴也。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郑必以“风”言贤圣之遗化,举变风者,以唐有尧之遗风,故於“风”言贤圣之遗化。“赋”者,直陈其事,无所避讳,故得失俱言。“比”者,比讬於物,不敢正言,似有所畏惧,故云“见今之失,取比类以言之”。“兴”者,兴起志意赞扬之辞,故云“见今之美以喻劝之”。“雅”既以齐正为名,故云“以为后世法”。郑之所注,其意如此。诗皆用之於乐,言之者无罪。赋则直陈其事。於比、兴云“不敢斥言”、“嫌於媚谀”者,据其辞不指斥,若有嫌惧之意。其实作文之体,理自当然,非有所嫌惧也。六义次第如此者,以诗之四始,以风为先,故曰“风”。风之所用,以赋、比、兴为之辞,故於风之下即次赋、比、兴,然后次以雅、颂。雅、颂亦以赋、比、兴为之,既见赋、比、兴於风之下,明雅、颂亦同之。郑以赋之言铺也,铺陈善恶,则诗文直陈其事,不譬喻者,皆赋辞也。郑司农云:“比者,比方於物。诸言如者,皆比辞也。”司农又云:“兴者,讬事於物则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已心,诗文诗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赋、比、兴如此次者,言事之道,直陈为正,故《诗经》多赋在比、兴之先。比之与兴,虽同是附讬外物,比显而兴隐。当先显后隐,故比居兴先也。毛传特言兴也,为其理隐故也。风、雅、颂者,皆是施政之名也。上云“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是风为政名也。下云“雅者,正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是雅为政名也。《周颂谱》云:“颂之言容,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此之谓容”,是颂为政名也。人君以政化下,臣下感政作诗,故还取政教之名,以为作诗之目。风、雅、颂同为政称,而事有积渐,教化之道,必先讽动之,物情既悟,然后教化,使之齐正。言其风动之初,则名之曰风。指其齐正之后,则名之曰雅。风俗既齐,然后德能容物,故功成乃谓之颂。先风,后雅、颂,为此次故也。一国之事为风,天下之事为雅者,以诸侯列土树疆,风俗各异,故唐有尧之遗风,魏有俭约之化,由随风设教,故名之为风。天子则威加四海,齐正万方,政教所施,皆能齐正,故名之为雅。风、雅之诗,缘政而作,政既不同,诗亦异体,故《七月》之篇备有风、雅、颂。《駉颂序》云:“史克作是颂。”明作者本意,自定为风体,非采得之后始定体也。诗体既异,其声亦殊。《公羊传》曰:“十一而税,颂声作。”《史记》称微子过殷墟而作雅声。《谱》云:“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早失风声矣。”《乐记》云:“人不能无乱,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是其各自别声也

译所以《诗》有六义:一叫风,二叫赋,三叫比,四叫兴,五叫雅,六叫颂。○比,音必履。兴,音虚应,沈音许甑。颂,音讼。

[疏]“故诗”到“六曰颂”。○正义说:上文说《诗》的功效既然大,说明不是一种义理就能周遍涵盖的,所以又说“《诗》有六义”。《大师》篇上文没有“诗”字,不能直接说“六义”,所以说“六诗”。各自作为文辞,其实是一回事。那里的注释说:“风,是说贤圣治道的遗留教化。赋的意思是铺,直接铺陈当今政教的善恶。比,是看到当今的过失,不敢直接斥责,选取类似的事物来比喻说明。兴,是看到当今的美好,担心被看作谄媚阿谀,选取善事来比喻劝勉。雅,是正的意思,是说当今合乎正道的事物,作为后世的法则。颂的意思是诵,也是容,诵唱当今的功德,广泛地赞美它。”这是解释六义名称的。那里虽然分别解释了它们的名称,因为《诗》有正、变之分,所以互相参看其意。“风”说贤圣的遗留教化,指的是变风。“雅”说“言说当今合乎正道的,作为后世的法则”,指的是正雅。其实正风也说当时的风化,变雅也是贤圣遗留的法则。“颂”解释为“容”,只说“诵唱当今的功德,广泛地赞美它”,没有解释“容”的意思,是说天子的美好有形容,下文说“赞美盛大功德的形容”,就是这件事。“赋”说“铺陈当今政教的善恶”,这话通用于正、变,兼有美、刺。“比”说“看到当今的过失,选取类似的事物来比喻说明”,指的是刺诗中的比。“兴”说“看到当今的美好,选取善事来劝勉”,指的是美诗中的兴。其实美、刺都有比、兴。郑玄必定用“风”来说贤圣的遗留教化,举变风为例,是因为唐有尧的遗风,所以在“风”上说是贤圣的遗留教化。“赋”是直接陈述事情,无所避讳,所以得失都说。“比”是比附寄托于物,不敢正面直言,似乎有所畏惧,所以说“看到当今的过失,选取类似的事物来比喻说明”。“兴”是兴起志意赞扬的言辞,所以说“看到当今的美好来比喻劝勉”。“雅”既然以齐正为名,所以说“作为后世的法则”。郑玄的注释,意思就是这样。《诗》都用于音乐,说话的人没有罪过。赋就直接陈述事情。在比、兴上说“不敢直接斥责”、“担心被看作谄媚阿谀”,是根据其言辞不直接指斥,似乎有嫌忌畏惧的意思。其实作文的体裁,道理自然如此,并非真的有所嫌忌畏惧。六义的次序像这样,是因为《诗》的四始,以风为先,所以叫“风”。风所使用的,以赋、比、兴作为言辞,所以在风之下紧接着赋、比、兴,然后接着雅、颂。雅、颂也以赋、比、兴作为内容,既然在风之下已经看到了赋、比、兴,明白雅、颂也是同样的。郑玄认为赋的意思是铺,铺陈善恶,那么诗文直接陈述事情,不使用比喻的,都是赋辞。郑司农说:“比,是比附于物。各种说‘如’的,都是比辞。”司农又说:“兴,是寄托事情于物,那么兴就是起。选取比喻引类,启发自己的心意,诗文列举草木鸟兽来表现意旨的,都是兴辞。”赋、比、兴这样排序,是因为言说事理的方法,直接陈述为正,所以《诗经》中赋多在比、兴之前。比和兴,虽然都是附托外物,比明显而兴隐晦。应当先明显后隐晦,所以比在兴之前。毛传特别提到兴,是因为它的道理隐晦的缘故。风、雅、颂,都是施政的名称。上文说“风,是风,也是教。风用来感动人,教用来化育人”,这是风作为政教名称。下文说“雅,是正。政教有小大,所以有《小雅》,有《大雅》”,这是雅作为政教名称。《周颂谱》说:“颂的意思是容,天子的功德,光辉覆盖四方,直达上下,这就叫容”,这是颂作为政教名称。君主用政教教化臣下,臣下感于政教而作诗,所以又取政教的名称,作为作诗的类别。风、雅、颂同为政教之称,而事情有积累渐进的过程,教化的方法,必须先讽动它,物情既已觉悟,然后教化,使之齐正。说它风动之初,就称之为风。指它齐正之后,就称之为雅。风俗既已齐正,然后功德能容纳万物,所以功成才称之为颂。先风,后雅、颂,就是这样的次序。一国的事情为风,天下的事情为雅,是因为诸侯分封土地树立疆界,风俗各异,所以唐有尧的遗风,魏有俭约的教化,由于随风设教,所以称之为风。天子则威加四海,齐正各方,政教所施,都能齐正,所以称之为雅。风、雅之诗,因政而作,政既不同,诗也异体,所以《七月》一篇具备风、雅、颂。《駉颂序》说:“史克作此颂。”说明作者本意,自己定为风体,不是采得之后才定体的。诗体既异,其声也殊。《公羊传》说:“十一而税,颂声作。”《史记》说微子过殷墟而作雅声。《谱》说:“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早已失去风声了。”《乐记》说:“人不能没有混乱,先王以混乱为耻,所以制定雅、颂之声来引导他们。”这就是各自有别的声音。

。诗各有体,体各有声,大师听声得情,知其本意。《周南》为王者之风,《召南》为诸侯之风,是听声而知之也。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郑志》:“张逸问:‘何诗近於比、赋、兴?’答曰:‘比、赋、兴,吴札观诗已不歌也。孔子录《诗》,已合风、雅、颂中,难复摘别。篇中义多兴。’”逸见风、雅、颂有分段,以为比、赋、兴亦有分段,谓有全篇为比,全篇为兴,欲郑指摘言之。郑以比、赋、兴者直是文▯之异,非篇卷之别,故远言从本来不别之意。言“吴札观诗已不歌”,明其先无别体,不可歌也。“孔子录《诗》,已合风、雅、颂中”,明其先无别体,不可分也。元来合而不分,今日“难复摘别”也。言“篇中义多兴”者,以毛传於诸篇之中每言兴也。以兴在篇中,明比、赋亦在篇中,故以兴显比、赋也。若然,比、赋、兴元来不分,则唯有风、雅、颂三诗而已。《艺论》云“至周分为六诗”者,据《周礼》“六诗”之文而言之耳,非谓篇卷也。或以为郑云孔子已合於风、雅、颂中,则孔子以前,未合之时,比、赋、兴别为篇卷。若然,则离其章句,析其文辞,乐不可歌,文不可诵。且风、雅、颂以比、赋、兴为体,若比、赋、兴别为篇卷,则无风、雅、颂矣。是比、赋、兴之义,有诗则有之。唐、虞之世,治致升平,周於太平之世,无诸侯之风,则唐、虞之世必无风也。雅虽王者之政,乃是太平前事,以尧、舜之圣,黎民时雍,亦似无雅,於六义之中,唯应有颂耳。夏在制礼之后,不复面称目谏,或当有雅。夏氏之衰,昆吾作霸,诸侯彊盛,或当有风。但篇章泯灭,无以言之。《艺论》云“唐、虞始造其初,至周分为六诗”,据《周礼》成文而言之,诗之六义,非起於周也。

译诗歌各有体裁,体裁各有声调,乐师通过聆听声调来体察情感,从而知晓其本意。《周南》是王者的教化之风,《召南》是诸侯的教化之风,这是通过聆听声调而得知的。那么,风、雅、颂是诗篇的不同体裁;赋、比、兴是诗文的不同修辞手法罢了。虽然大小类别不同,但能并称为“六义”的原因是:赋、比、兴是诗歌创作所运用的手法,风、雅、颂是诗歌形成的体制,运用那三种手法,成就这三种体制,因此统称为“义”,并不是另外有独立的篇章卷帙。

《郑志》记载:“张逸问:‘哪些诗接近于比、赋、兴?’郑玄回答说:‘比、赋、兴,在吴国公子札观乐时就已经不再单独歌唱了。孔子整理《诗经》时,它们已经融合在风、雅、颂之中,难以再单独摘别出来。诗篇中多含有兴的手法。’”张逸看到风、雅、颂有分段,便以为比、赋、兴也有分段,认为有全篇都是比、全篇都是兴的情况,想让郑玄明确指出。郑玄认为比、赋、兴只是文辞的不同,并非篇章卷帙的区别,所以从源头上说明本来就不加区分的意思。说“吴札观诗已不歌”,表明它们先前就没有独立的体裁,不能单独歌唱。“孔子录《诗》,已合风、雅、颂”,表明它们先前就没有独立的体裁,不可分开。原本就是融合而不分的,所以今天说“难复摘别”。说“篇中义多兴”,是因为《毛传》在各篇中经常提到“兴”。既然兴在诗篇之中,说明比、赋也在诗篇之中,所以用兴来显明比、赋。如果这样,比、赋、兴原本就不分开,那么只有风、雅、颂三种诗歌而已。

《艺论》说“到了周代分为六诗”,是根据《周礼》中“六诗”的文字而言的,并不是说篇章卷帙。有人以为郑玄说孔子已将比、赋、兴合入风、雅、颂中,那么在孔子以前,尚未合并时,比、赋、兴是独立的篇章卷帙。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割裂了章句,拆散了文辞,音乐无法歌唱,文辞无法诵读。况且风、雅、颂以比、赋、兴作为体制,如果比、赋、兴独立为篇章卷帙,那么就没有风、雅、颂了。因此,比、赋、兴的含义,只要有诗就存在。唐尧、虞舜时代,治理达到升平,周代处于太平盛世,没有诸侯之风,那么唐尧、虞舜时代必定没有风。雅虽然是王者的政教,但反映的是太平之前的事情,凭借尧、舜的圣德,百姓和睦,似乎也没有雅,在六义之中,应该只有颂。夏代在制定礼制之后,不再当面称呼、当面劝谏,或许会有雅。夏朝衰微时,昆吾称霸,诸侯强盛,或许会有风。只是篇章已经泯灭,无法确知。《艺论》说“唐尧、虞舜开始创立其雏形,到了周代分为六诗”,是根据《周礼》的成文而言的,诗的六义,并非起源于周代。

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风化、风刺,皆谓譬喻,不斥言也。主文,主与乐之宫商相应也。谲谏,咏歌依违,不直谏。○“下以风”,福凤反,注“风刺”同。刺本又作刾,七赐反。谲,古穴反,诈也。“故曰风”,福凤反,又如字。

  [疏]“上以”至“曰风”。○正义曰:臣下作诗,所以谏君,君又用之教化,故又言上下皆用此上六义之意。在上,人君用此六义风动教化;在下,人臣用此六义以风喻箴刺君上。其作诗也,本心主意,使合於宫商相应之文,播之於乐,而依违谲谏,不直言君之过失,故言之者无罪。人君不怒其作主而罪戮之,闻之者足以自戒。人君自知其过而悔之,感而不切,微动若风,言出而过改,犹风行而草偃,故曰“风”。上言“风,风也,教也”,向下以申风义。此云“故曰风”,向上而结彼文,使首尾相应,解尽风义。此六义之下而解名风之意,则六义皆名为风,以风是政教之初,六义风居其首,故六义总名为风,六义随事生称耳。若此辞总上六义,则有正、变,而云“主文谲谏”,唯说刺诗者,以诗之作皆为正邪防失,虽论功诵德,莫不匡正人君,故主说作诗之意耳。诗皆人臣作之以谏君,然后人君用之以化下。此先云“上以风化下”者,以其教从君来,上下俱用,故先尊后卑。襄十六年《左传》称齐人伐鲁,求救於晋。晋人不许。穆叔见中行献子,赋《圻父》。献子曰:“偃知罪矣。”穆叔赋,而晋人不得怨之,是言之者无罪也。献子服罪,是闻之者足以戒也。俗本“戒”上有“自”字者,误。定本直云“足以戒”也。○笺“风化”至“直谏”。○正义曰:风者,若风之动物,故谓之“譬喻,不斥言也”。人君教民,自得指斥,但用诗教民,播之於乐,故亦不斥言也。上言“声成文”,此言“主文”,知作诗者主意,令诗文与乐之宫商相应也。如上所说,先为诗歌,乐逐诗为曲,则是宫商之辞,学诗文而为之。此言作诗之文,主应於宫商者,初作乐者,准诗而为声,声既成形,须依声而作诗,故后之作诗者,皆主应於乐文也。谲者,权诈之名,讬之乐歌,依违而谏,亦权诈之义,故谓之谲谏。

  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

  [疏]“至于”至“雅作矣”。○正义曰:《诗》之风、雅,有正有变,故又言变之意。至于王道衰,礼义废而不行,政教施之失所,遂使诸侯国国异政,下民家家殊俗。诗人见善则美,见恶则刺之,而变风、变雅作矣。“至于”者,从盛而至于衰,相承首尾之言也。礼义言废者,典法仍存,但废而不行耳。政教言失者,非无政教,但施之失理耳。由施之失理,故使国国异政,家家殊俗,皆是道衰之事,故云道衰以冠之。礼义者,政教之本,故先礼义而后政教。定本“礼义废”,俗本有作“仪”字者,非也。此“家”谓天下民家。《孝经》云“非家至而日见之也”,亦谓天下民家,非大夫称家也。民随君上之欲,故称俗。若大夫之家,不得谓之俗也。变风、变雅,必王道衰乃作者,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治平累世,则美刺不兴。何则?未识不善则不知善为善,未见不恶则不知恶为恶。太平则无所更美,道绝则无所复讥,人情之常理也,故初变恶俗则民歌之,风、雅正经是也;始得太平则民颂之,《周颂》诸篇是也。若其王纲绝纽,礼义消亡,民皆逃死,政尽纷乱。《易》称天地闭,贤人隐。於此时也,虽有智者,无复讥剌。成王太平之后,其美不异於前,故颂声止也。陈灵公淫乱之后,其恶不复可言,故变风息也。班固云:“成、康没而颂声寝,王泽竭而《诗》不作。”此之谓也。然则变风、变雅之作,皆王道始衰,政教初失,尚可匡而革之,追而复之,故执彼旧章,绳此新失,觊望自悔其心,更遵正道,所以变诗作也。以其变改正,法故谓之变焉。季札见歌《小雅

译君王用风教来感化臣下,臣下用风教来讽谏君王,主要依靠文辞委婉地进谏,说话的人没有罪过,听的人足以引以为戒,所以叫做“风”。风化、风刺,都是指用比喻的方式,不直接斥责。主文,是指主要与音乐的宫商音律相协调。谲谏,是指通过咏歌委婉含蓄地进谏,不直接谏诤。○“下以风”的“风”,读作福凤反,注文中“风刺”的“风”读音相同。“刺”字原本又写作“刾”,读作七赐反。“谲”,读作古穴反,意思是欺诈。“故曰风”的“风”,读作福凤反,也可以读原字。

[疏]从“上以”到“曰风”。○正义说:臣下作诗,是用来谏劝君王的,君王又用它来教化百姓,所以说上下都运用这六义的意思。在上位,人君用这六义来感化教化;在下位,人臣用这六义来讽喻箴规君上。他们作诗时,本意主旨,是让诗文符合与宫商音律相协调的文辞,配乐演奏,而委婉含蓄地进谏,不直接指出君王的过失,所以说的人没有罪过。人君不因为他们的进谏而怪罪杀戮他们,听的人足以自我警戒。人君自己知道过错而悔改,感动但不急切,微微触动如同风一样,话一出过错就改正,就像风吹草伏,所以叫做“风”。上文说“风,风也,教也”,是向下阐述风的含义。这里说“故曰风”,是向上总结那篇文章,使首尾呼应,完全解释风的含义。在六义之下解释名为风的意思,那么六义都称为风,因为风是政教的开端,六义中风居首位,所以六义总称为风,六义根据事情产生不同的称呼罢了。如果这话总括六义,那么有正风、变风,而说“主文谲谏”,只说了刺诗,因为作诗都是为了防止邪僻过失,即使是歌颂功德,无不匡正人君,所以主要说的是作诗的意图罢了。诗都是人臣作来谏君王的,然后人君用它来教化臣下。这里先说“上以风化下”,因为教化来自君王,上下都使用,所以先说尊贵的君王后说卑下的臣子。襄公十六年《左传》记载齐国攻打鲁国,鲁国向晋国求救。晋国不答应。穆叔去见中行献子,吟诵《圻父》。献子说:“我知道罪过了。”穆叔吟诵,而晋国人不能怨恨他,这就是说话的人没有罪过。献子认罪,这就是听的人足以引以为戒。俗本在“戒”字上有“自”字,是错误的。定本直接说“足以戒”。○笺注从“风化”到“直谏”。○正义说:风,就像风吹动物体,所以说是“比喻,不直接斥责”。人君教化百姓,本来可以直接指责,但用诗来教化百姓,配乐演奏,所以也不直接指责。上文说“声成文”,这里说“主文”,知道作诗的人本意,是让诗文与音乐的宫商音律相协调。如上所说,先作诗歌,音乐跟随诗歌形成曲调,那么就是宫商的辞藻,学习诗文而创作。这里说作诗的文辞,主要对应宫商音律,最初作乐的人,依据诗歌定下声调,声调既已成形,必须依据声调来作诗,所以后来作诗的人,都主要对应音乐的文辞。谲,是权变欺诈的名称,寄托在乐歌中,委婉含蓄地进谏,也有权变欺诈的意思,所以叫做谲谏。

到了王道衰微,礼义废弃,政教失当,各国政令不同,各家风俗各异,于是变风、变雅就产生了。

[疏]从“至于”到“雅作矣”。○正义说:《诗》的风、雅,有正有变,所以又说明变的意思。到了王道衰微,礼义废弃而不实行,政教施行失当,于是导致诸侯各国政令不同,百姓各家风俗各异。诗人看到善行就赞美,看到恶行就讽刺,于是变风、变雅就产生了。“至于”,是从兴盛到衰微,承接首尾的话。礼义说废弃,是指典章法制仍然存在,只是废弃而不实行罢了。政教说失当,是指并非没有政教,只是施行不合道理罢了。因为施行不合道理,所以导致各国政令不同,各家风俗各异,这些都是王道衰微的事情,所以说王道衰微来统领它们。礼义是政教的根本,所以先说礼义后说政教。定本“礼义废”,俗本有的作“仪”字,是错误的。这里的“家”指天下百姓之家。《孝经》说“非家至而日见之也”,也是指天下百姓之家,不是大夫称为家。百姓跟随君王的欲望,所以称为俗。如果是大夫之家,不能称为俗。变风、变雅,一定是王道开始衰微才产生的,因为天下有道,那么庶民不议论;太平盛世延续多代,那么赞美和讽刺就不会兴起。为什么呢?不认识不善,就不知道善是善;没见过恶,就不知道恶是恶。太平盛世就没有什么更值得赞美的,道义断绝就没有什么再值得讥讽的,这是人情的常理,所以刚开始改变恶俗时百姓歌颂它,风、雅正经就是如此;刚开始得到太平时百姓颂扬它,《周颂》各篇就是如此。如果王纲断绝,礼义消亡,百姓都逃避死亡,政事完全混乱。《易经》说天地闭塞,贤人隐居。在这个时候,即使有智者,也不再讥讽。成王太平之后,其赞美与前无异,所以颂声停止。陈灵公淫乱之后,其恶行已无可复言,所以变风平息。班固说:“成王、康王去世而颂声渐息,王泽枯竭而《诗》不再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那么变风、变雅的产生,都是王道开始衰微,政教初失,还可以匡正改革,追回恢复,所以拿着旧章法,绳正新的过失,希望君王自我悔改,重新遵循正道,所以变诗产生。因为变是改正,效法旧制,所以称为变。季札听歌《小雅

》,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是由王泽未竭,民尚知礼,以礼救世,作此变诗,故变诗,王道衰乃作也。《谱》云“夷身失礼,懿始受谮”,则周道之衰,自夷、懿始矣。变雅始於厉王,无夷、懿之雅者,盖孔子录而不得,或有而不足录也。昭十二年《左传》称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谏穆王,卫顷、齐哀之时而有变风,明时作变雅,但不录之耳。王道衰,诸侯有变风;王道盛,诸侯无正风者;王道明盛,政出一人,太平非诸侯之力,不得有正风;王道既衰,政出诸侯,善恶在於己身,不由天子之命,恶则民怨,善则民喜,故各从其国,有美剌之变风也。

译(前文缺漏),说:“真美啊!思念而不二心,怨恨而不直言,这大概是周朝德行衰微了吧!但还存有先王留下的遗民。”这是因为王室的恩泽尚未枯竭,百姓尚知礼法,用礼来挽救世道,所以创作了这些变诗,因此变诗是在王道衰微时才产生的。《诗谱》说“夷王自身失礼,懿王开始遭受谗言”,那么周朝王道的衰微,是从夷王、懿王开始的。变雅始于厉王时期,没有夷王、懿王的雅诗,大概是孔子收录时未能得到,或者有但不足以收录。昭公十二年《左传》记载祭公谋父作《祈招》这首诗来劝谏穆王,卫顷公、齐哀公时期出现了变风,这说明当时也产生了变雅,只是没有被收录罢了。王道衰微,诸侯国出现变风;王道兴盛,诸侯国没有正风;王道昌明兴盛,政令出自一人,太平盛世并非诸侯之力所能成就,所以诸侯国不能有正风;王道既然衰微,政令出自诸侯,善恶在于诸侯自身,不取决于天子的命令,恶则百姓怨恨,善则百姓欢喜,所以各国根据本国情况,产生赞美或讽刺的变风。

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苛”,本亦作“荷”,音何,苛虐也。吟,疑今反,动声曰吟。“风其上”,福凤反。

  [疏]“国史”至“上”。○正义曰:上既言变诗之作,此又说作变之由。言国之史官,皆博闻强识之士,明晓於人君得失善恶之迹,礼义废则人伦乱,政教失则法令酷,国史伤此人伦之废弃,哀此刑政之苛虐,哀伤之志郁积於内,乃吟咏己之情性,以风刺其上,觊其改恶为善,所以作变诗也。国史者,周官大史、小史、外史、御史之等皆是也。此承变风、变雅之下,则兼据天子诸侯之史矣。得失之迹者,人君既往之所行也。明晓得失之迹,哀伤而咏情性者,诗人也。非史官也。《民劳》、《常武》,公卿之作也。《黄鸟》、《硕人》,国人之风。然则凡是臣民,皆得风剌,不必要其国史所为。此文特言国史者,郑答张逸云:“国史采众诗时,明其好恶,令瞽矇歌之。其无作主,皆国史主之,令可歌。”如此言,是由国史掌书,故讬文史也。苟能制作文章,亦可谓之为史,不必要作史官。《駉》云“史克作是颂”,史官自有作诗者矣,不尽是史官为之也。言明其好恶,令瞽矇歌之,是国史选取善者,始付乐官也。言其无作主,国史主之,嫌其作者无名,国史不主之耳。其有作主,亦国史主之耳。“人伦之废”,即上“礼义废”也。“刑政之苛”,即上“政教失”也。动声曰吟,长言曰咏,作诗必歌,故言“吟咏情性”也。

  达於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

  [疏]“达於”至“之泽”。○正义曰:此又言王道既衰,所以能作变诗之意。作诗者皆晓达於世事之变易,而私怀其旧时之风俗,见时世政事,变易旧章,即作诗以旧法诫之,欲使之合於礼义。故变风之诗,皆发於民情,止於礼义,言各出民之情性而皆合於礼义也。又重说发情、止礼之意。发乎情者,民之性,言其民性不同,故各言其志也;止乎礼义者,先王之泽,言俱被先王遗泽,故得皆止礼义也。展转申明作诗之意。“达於事变”者,若唐有帝尧杀礼救危之化,后世习之,失之於俭不中礼。陈有大姬好巫歌舞之风,后世习之,失之於游荡无度。是其风俗改变,时人晓达之也。“怀其旧俗”者,若齐有太公之风,卫有康叔之化,其遗法仍在,诗人怀挟之也。诗人既见时世之事变,改旧时之俗,故依准旧法,而作诗戒之。虽俱准旧法,而诗体不同,或陈古政治,或指世淫荒。虽复属意不同,俱怀匡救之意,故各发情性,而皆止礼义也。此亦兼论变雅,独言变风者,上已变风、变雅双举其文,此从省而略之也。“先王之泽”,谓先王有德泽而流及於后世,诗人得其馀化,故能怀其旧俗也。郑答张逸云:“旧俗者,若晋有尧之遗风,先王之泽,卫有康叔馀烈。”如此言,则康叔当云先公,而云先王者,以变雅有先王之泽,变风有先公之泽。故季札见歌《齐》,曰:“表东海者,其太公乎?”见歌小雅,曰:“犹有先王之遗民。”是其风禀先公,雅禀先王也。上举变风,下言先王,风、雅互相见也。上言国史作诗,此言民之性,明作诗皆在民意,非独国史能为,亦是互见也。作诗止於礼义,则应言皆合礼。而变风所陈,多说奸淫之状者,男淫女奔,伤化败俗,诗人所陈者,皆乱状淫形,时政之疾病也,所言者,皆忠规切谏,救世之针药也。《尚书》之三风十愆,疾病也。诗人之四始六义,救药也。若夫疾病尚轻,有可生之道,则医之治也用心锐。扁鹊之疗太子,知其必可生也。疾病已重,有将死之势,则医之治也用心缓。秦和之视平公,知其不可为也。诗人救世,亦犹是矣。典刑未亡,觊可追改,则箴规之意切,《鹤鸣》、《沔水》,殷勤而责王也。淫风大行,莫之能救,则匡谏之志微,《溱泱》、《桑中》,所以咨嗟叹息而闵世。陈、郑之俗

译国史明晓国家得失的轨迹,哀伤人伦纲常的废弃,痛惜刑罚政令的苛酷,吟咏内心的情志,以此讽喻在上位的君主。○“苛”,原本也写作“荷”,音何,意为苛虐。“吟”,音疑今反,发出声音称为吟。“风其上”,音福凤反。

[疏]“国史”至“上”。○《正义》说:上文既然已经说了变诗的创作,这里又说创作变诗的原因。说的是国家的史官,都是博闻强识的人,明晓君主得失善恶的轨迹,礼义废弃则人伦混乱,政教失误则法令酷烈,国史哀伤这种人伦的废弃,痛惜这种刑政的苛虐,哀伤之情郁积于内心,于是吟咏自己的情志,以此讽喻在上位的君主,希望他们改恶从善,这就是创作变诗的原因。国史,指的是周官中的大史、小史、外史、御史等一类官员。这段文字承接在变风、变雅之下,所以兼指天子与诸侯的史官。得失之迹,是指君主过去所行的事迹。明晓得失之迹,哀伤并咏叹情志的,是诗人,并非一定是史官。《民劳》、《常武》是公卿所作,《黄鸟》、《硕人》是国民的风诗。那么凡是臣民,都可以进行讽喻,不一定非要由国史来做。这里特别提到国史,郑玄回答张逸说:“国史采集众诗时,明辨其好恶,让盲人乐师歌唱。那些没有明确作者的,都由国史主持,使其可以歌唱。”按此说法,是因为国史掌管书写,所以假托于文史。只要能够创作文章,也可以称为史,不一定非要担任史官。《駉》篇说“史克作了这篇颂”,史官中自有作诗的人,但并非全由史官所作。说明辨好恶,让盲人乐师歌唱,是国史选取好的作品,才交给乐官。说没有明确作者的,由国史主持,是担心作者无名,国史不主持罢了。如果有明确作者,也是由国史主持。“人伦之废”,即上文所说的“礼义废”。“刑政之苛”,即上文所说的“政教失”。发出声音称为吟,拉长声音称为咏,作诗必定要歌唱,所以说“吟咏情性”。

通晓世事的变化而怀念旧时的风俗。所以变风发于人的真情,止于礼义。发于真情,是百姓的本性;止于礼义,是先王的恩泽。

[疏]“达於”至“之泽”。○《正义》说:这里又说王道既然衰微,之所以能创作变诗的原因。作诗的人都通晓世事的变化,而私下怀念旧时的风俗,看到时政事务,改变了旧章,就作诗用旧法来告诫,想使其符合礼义。所以变风的诗,都发于民情,止于礼义,是说各自出于民的情性而都符合礼义。又着重解说发情、止礼的意思。发乎情,是民的本性,是说民性不同,所以各自表达其志向;止乎礼义,是先王的恩泽,是说都受到先王遗留的恩泽,所以都能止于礼义。辗转申明作诗的用意。“达于事变”,比如唐有帝尧杀礼救危的教化,后世习以为常,失之于节俭而不合礼制。陈有大姬喜好巫术歌舞的风气,后世习以为常,失之于游荡无度。这是风俗改变,当时的人通晓明白的。“怀念旧俗”,比如齐有太公的风气,卫有康叔的教化,其遗留的法度仍在,诗人怀念并持守它。诗人既然看到时世之事变,改变了旧时的风俗,所以依据旧法,作诗来告诫。虽然都依据旧法,但诗体不同,有的陈述古时的政治,有的指责世间的淫乱荒淫。虽然用意不同,都怀着匡正救弊的意思,所以各自抒发情性,而都止于礼义。这里也兼论变雅,只说变风,是因为上文变风、变雅双举其文,这里从简略之。“先王之泽”,是说先王有德泽流传到后世,诗人得其余下的教化,所以能怀念旧俗。郑玄回答张逸说:“旧俗,比如晋有尧的遗风,先王之泽,卫有康叔的余烈。”按此说法,那么康叔应当称为先公,而称为先王,是因为变雅有先王之泽,变风有先公之澤。所以季札听歌《齐》,说:“表东海者,大概是太公吧?”听歌小雅,说:“还有先王的遗民。”这是风禀承先公,雅禀承先王。上文举变风,下文言先王,风、雅互相印证。上文说国史作诗,这里说民之性,说明作诗都在民意,并非只有国史能做,这也是互相印证。作诗止于礼义,就应当说都符合礼。而变风所陈述的,多说奸淫的状况,男淫女奔,伤化败俗,诗人的陈述,都是乱状淫形,时政的疾病。所说的,都是忠规切谏,救世的针药。《尚书》中的三风十愆,是疾病。诗人的四始六义,是救药。如果疾病尚轻,有可生之道,那么医生治疗用心就锐利。扁鹊治疗太子,知道其必可生。疾病已重,有将死之势,那么医生治疗用心就缓和。秦和看平公,知道其不可为。诗人救世,也是如此。典刑未亡,希望可追改,那么箴规的意思就急切,《鹤鸣》、《沔水》,殷勤地责备君王。淫风大行,莫之能救,那么匡谏的志向就微弱,《溱泱》、《桑中》,因此咨嗟叹息而闵惜世道。陈、郑之俗

,亡形已成,诗人度已箴规必不变改,且复赋己之志,哀叹而已,不敢望其存,是谓匡谏之志微。故季札见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见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美者,美诗人之情,言不有先王之训,孰能若此。先亡者,见其匡谏意微,知其国将亡灭也。○

译形体已经消亡,诗人揣度自己的规劝必定不会被采纳改变,于是再次抒发自己的志向,只是哀叹罢了,不敢期望君主能心存善念,这就叫做匡正劝谏的志向微弱。所以季札听到《陈》国的诗歌,说:“国家没有君主,怎么能长久呢!”听到《郑》国的诗歌,说:“美妙啊!但过于细碎琐碎,百姓无法忍受,这大概是先灭亡的国家吧!”所谓“美”,是赞美诗人真挚的情感,意思是说,如果没有先王的教诲,谁能像这样呢。所谓“先亡”,是因为看到他们匡正劝谏的意图微弱,从而知道他们的国家将要灭亡。

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

  [疏]“是以”至“之雅”。○正义曰:序说正、变之道,以风、雅与颂区域不同,故又辨三者体异之意。“是以”者,承上生下之辞,言诗人作诗,其用心如此。一国之政事善恶,皆系属於一人之本意,如此而作诗者,谓之风。言道天下之政事,发见四方之风俗,如是而作诗者,谓之雅。言风、雅之别,其大意如此也。“一人”者,作诗之人。其作诗者,道己一人之心耳。要所言一人心,乃是一国之心。诗人览一国之意,以为己心,故一国之事系此一人,使言之也。但所言者,直是诸侯之政,行风化於一国,故谓之风,以其狭故也。言天下之事,亦谓一人言之。诗人总天下之心,四方风俗,以为己意,而咏歌王政,故作诗道说天下之事,发见四方之风。所言者,乃是天子之政,施齐正於天下,故谓之雅,以其广故也。风之与雅,各是一人所为,风言一国之事系一人,雅亦天下之事系一人。雅言天下之事,谓一人言天下之事。风亦一人言一国之事。序者逆顺立文,互言之耳。故《志》张逸问:“尝闻一人作诗,何谓?”答曰:“作诗者,一人而已。其取义者,一国之事。变雅则讥王政得失,闵风俗之衰,所忧者广,发於一人之本身。”如此言,风、雅之作,皆是一人之言耳。一人美,则一国皆美之;一人刺,则天下皆刺之。《谷风》、《黄鸟》,妻怨其夫,未必一国之妻皆怨夫耳。《北门》、《北山》,下怨其上,未必一朝之臣皆怨上也。但举其夫妇离绝,则知风俗败矣;言己独劳从事,则知政教偏矣,莫不取众之意以为己辞。一人言之,一国皆悦。假使圣哲之君,功齐区宇,设有一人,独言其恶,如弁随、务光之羞见殷汤,伯夷、叔齐之耻事周武,海内之心不同之也。无道之主,恶加万民,设有一人,独称其善,如张竦之美王莽,蔡邕之惜董卓,天下之意不与之也。必是言当举世之心,动合一国之意,然后得为风、雅,载在乐章。不然,则国史不录其文也。此言谓之风、雅,理兼正、变。天下无道,政出诸侯,而变雅亦称雅者,当作变雅之时,王政仍被邦国。《大学》曰:“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是善政、恶政皆能正人,所以幽、厉之诗亦名为雅。及平王东迁,政遂微弱,其政才行境内,是以变为风焉。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

  [疏]“雅者”至“雅焉”。○正义曰:上已解风名,故又解雅名。雅者训为正也,由天子以政教齐正天下,故民述天子之政,还以齐正为名。王之齐正天下得其道,则述其美,雅之正经及宣王之美诗是也。若王之齐正天下失其理,则刺其恶,幽、厉小雅是也。诗之所陈,皆是正天下大法,文、武用诗之道则兴,幽、厉不用诗道则废。此雅诗者,言说王政所用废兴,以其废兴,故有美刺也。又解有二雅之意。王者政教有小大,诗人述之亦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小雅所陈,有饮食宾客,赏劳群臣,燕赐以怀诸侯,征伐以强中国,乐得贤者,养育人材,於天子之政,皆小事也。大雅所陈,受命作周,代殷继伐,荷先王之福禄,尊祖考以配天,醉酒饱德,能官用士,泽被昆虫,仁及草木,於天子之政,皆大事也。诗人歌其大事,制为大体;述其小事,制为小体。体有大小,故分为二焉。风见优劣之差,故《周南》先於《召南》,雅见积渐之义,故小雅先於大雅,此其所以异也。诗体既异,乐音亦殊。国风之音,各从水土之气,述其当国之歌而作之。雅、颂之音,则王者遍览天下之志,总合四方之风而制之,《乐记》所谓“先王制雅、颂之声以道之”,是其事也。诗体既定,乐音既成,则后之作者各从旧俗。“变风”之诗,各是其国之音,季札观之,而各知其国,由其音异故也。小雅音体亦然。正经述大政为大雅,述小政为小

译因此,一国的政事,都系于一人的根本心意,这叫做“风”。言说天下的政事,展现四方的风俗,这叫做“雅”。

[疏]“是以”到“之雅”。○正义说:《序》阐述正、变的道理,因为风、雅与颂的范畴不同,所以又辨析三者体制不同的含义。“是以”,是承接上文引出下文的词语,意思是诗人作诗,其用心就是这样。一国的政事善恶,都系属于一人的根本心意,像这样作诗的,叫做“风”。言说天下的政事,显现四方的风俗,像这样作诗的,叫做“雅”。言说风、雅的区别,其大意就是这样。“一人”,指作诗的人。那作诗的人,只是言说自己一人的心意罢了。但所言的一人心意,实际上是一国的心意。诗人观察一国的意向,把它当作自己的心意,所以一国的政事系于这一人,让他来言说。但所言说的,只是诸侯的政事,在一国施行风化,所以叫做“风”,因为它范围狭小。言说天下的政事,也是指由一人来言说。诗人总括天下的心意,四方的风俗,当作自己的意向,而咏歌王政,所以作诗言说天下的政事,显现四方的风俗。所言说的,是天子的政事,在天下施行齐正,所以叫做“雅”,因为它范围广大。风和雅,各自是一人所为,风言一国的政事系于一人,雅也是天下的政事系于一人。雅言天下的政事,是指一人言说天下的政事;风也是一人言说一国的政事。《序》文逆顺立言,互相表述罢了。所以《志》中张逸问:“曾听说一人作诗,是什么意思?”回答说:“作诗的,只是一人罢了。其所取的义理,是一国的政事。变雅则讥刺王政的得失,哀悯风俗的衰败,所忧虑的范围广大,发于一人之身。”像这样讲,风、雅的创作,都是一人的言说罢了。一人赞美,则一国都赞美;一人讥刺,则天下都讥刺。《谷风》、《黄鸟》,妻子怨恨丈夫,未必一国的妻子都怨恨丈夫。《北门》、《北山》,下级怨恨上级,未必一朝的臣子都怨恨上级。但举出夫妇离绝,就知道风俗败坏了;言说自己独自劳苦从事,就知道政教偏颇了,无不取众人的意向作为自己的言辞。一人言说,一国都喜悦。假使圣哲的君主,功业齐备于天下,若有一人,独自言说其恶,如弁随、务光羞于见殷汤,伯夷、叔齐耻于事周武,海内之心不认同他。无道的君主,恶行加于万民,若有一人,独自称颂其善,如张竦赞美王莽,蔡邕惋惜董卓,天下之意不赞同他。必定是言说符合举世的心意,触动合一国的意向,然后才能成为风、雅,载入乐章。不然,国史就不收录其文。这里所说的风、雅,道理兼含正、变。天下无道,政令出自诸侯,而变雅也称雅,是因为当作变雅之时,王政仍施于邦国。《大学》说:“尧、舜率领天下以仁,百姓顺从;桀、纣率领天下以暴,百姓顺从。”善政、恶政都能正人,所以幽王、厉王的诗也名为雅。等到平王东迁,政令遂至微弱,其政令只行于境内,所以变为风了。

雅,就是正,言说王政之所以废兴的道理。政事有小有大,所以有小雅,有大雅。

[疏]“雅者”到“雅焉”。○正义说:上面已解释了风的名称,所以又解释雅的名称。雅训为正,因为天子以政教齐正天下,所以百姓述说天子的政事,还以齐正为名。王齐正天下得其道,就述说其美,雅的正经及宣王的美诗就是如此。若王齐正天下失其理,就讥刺其恶,幽王、厉王的小雅就是如此。诗所陈述的,都是正天下的大法,文王、武王用诗之道则兴,幽王、厉王不用诗之道则废。这雅诗,言说王政所用之废兴,因为废兴,所以有美刺。又解释有二雅的含义。王者政教有小有大,诗人述说也有小有大,所以有小雅,有大雅。小雅所陈述的,有饮食宾客,赏劳群臣,宴饮赐予以怀柔诸侯,征伐以强盛中国,乐得贤者,养育人材,对于天子的政事,都是小事。大雅所陈述的,受命建立周朝,代殷继伐,承受先王的福禄,尊崇祖考以配天,醉酒饱德,能任用士人,恩泽遍及昆虫,仁爱及于草木,对于天子的政事,都是大事。诗人歌咏其大事,制成大体;述说其小事,制成小体。体制有大小,所以分为两类。风见优劣之差,所以《周南》先于《召南》;雅见积渐之义,所以小雅先于大雅,这就是它们的区别。诗体既然不同,乐音也殊异。国风之音,各自顺从水土之气,述说其当国之歌而作成。雅、颂之音,则是王者遍览天下之志,总合四方之风而制定,《乐记》所谓“先王制定雅、颂之声以引导”,就是这件事。诗体既定,乐音既成,那么后来的作者各自遵循旧俗。“变风”之诗,各自是其国的音律,季札观乐,而各知其国,因为音律不同。小雅的音律体制也是如此。正经述说大政为大雅,述说小政为小

雅,有小雅、大雅之声。王政既衰,变雅兼作,取大雅之音,歌其政事之变者,谓之“变大雅”;取其小雅之音,歌其政事之变者,谓之“变小雅”,故变雅之美刺,皆由音体有小大,不复由政事之大小也。风述诸侯之政,非无小大,但化止一国,不足分别。颂则功成乃作,归美报神,皆是大事,无复别体,故不分为“二风”、“二颂”也。定本“王政所由废兴”,俗本“王政”下有“之”字,误也。

译《雅》有《小雅》、《大雅》的声调。王室的政教既然衰微,变雅便一同产生,选取《大雅》的声调,歌颂政事变化的,称为“变大雅”;选取《小雅》的声调,歌颂政事变化的,称为“变小雅”。所以变雅中的赞美与讽刺,都是由于音乐体制有大小之分,不再是因为政事本身有大小之别。《风》记述诸侯的政教,并非没有大小之分,但教化仅止于一国,不足以区分。《颂》则是功业完成后才创作,归美于神、报答神恩,都是大事,没有另外的体制,所以不分为“二风”、“二颂”。定本作“王政所由废兴”,俗本在“王政”下有“之”字,是错误的。

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

  [疏]“颂者”至“神明者”。○正义曰:上解风、雅之名,风、雅之体,故此又解颂名、颂体。上文因变风、变雅作矣,即说风、雅之体,故言“谓之风”,“谓之雅”,以结上文。此上未有颂作之言,文无所结,故云“颂者,美盛德之形容”,明训“颂”为“容”,解颂名也。“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解颂体也。上言“雅者,正也”,此亦当云“颂者,容也”。以雅已备文,此亦从可知,故略之也。《易》称“圣人拟诸形容,象其物宜”,则形容者,谓形状容貌也。作颂者美盛德之形容,则天子政教有形容也。可美之形容,正谓道教周备也,故《颂谱》云:“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无不覆焘,无不持载。”此之谓容,其意出於此也。“成功”者,营造之功毕也。天之所营在於命圣,圣之所营在於任贤,贤之所营在於养民。民安而财丰,众和而事节,如是则司牧之功毕矣。干戈既戢,夷狄来宾,嘉瑞悉臻,远迩咸服,群生尽遂其性,万物各得其所,即是成功之验也。万物本於天人本於祖,天之所命者牧民也,祖之所命者成业也。民安业就,须告神使知,虽社稷山川四岳河海皆以民为主,欲民安乐,故作诗歌其功,遍告神明,所以报神恩也。王者政有兴废,未尝不祭群神,但政未太平,则神无恩力,故太平德洽,始报神功。颂诗直述祭祀之状,不言得神之力,但美其祭祀,是报德可知。此解颂者,唯《周颂》耳,其商、鲁之颂则异於是矣。《商颂》虽是祭祀之歌,祭其先王之庙,述其生时之功,正是死后颂德,非以成功告神,其体异於《周颂》也。《鲁颂》主咏僖公功德才,如变风之美者耳,又与《商颂》异也。颂者,美诗之名,王者不陈鲁诗,鲁人不得作风,以其得用天子之礼,故借天子美诗之名,改称为颂,非《周颂》之流也。孔子以其同有颂名,故取备三颂耳。置之《商颂》前者,以鲁是周宗亲同姓,故使之先前代也。

  是谓四始,《诗》之至也。始者,王道兴衰之所由。

  [疏]“是谓四始,诗之至也”。○正义曰:“四始”者,郑答张逸云:“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人君行之则为兴,废之则为衰。”又笺云:“始者,王道兴衰之所由。”然则此四者是人君兴废之始,故谓之四始也。“《诗》之至”者,《诗》理至极,尽於此也。序说《诗》理既尽,故言此以终之。案《诗纬·汎历枢》云:“《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鱼》在已,火始也。《鸿雁》在申,金始也。”与此不同者,纬文因金木水火有四始之义,以《诗》文讬之。又郑作《六艺论》,引《春秋纬·演孔图》云:“《诗》含五际、六情”者,郑以《汎历枢》云午亥之际为革命,卯酉之际为改正。辰在天门,出入候听。卯,《天保》也。酉,《祈父》也。午,《采芑》也。亥,《大明》也。然则亥为革命,一际也;亥又为天门出入候听,二际也;卯为阴阳交际,三际也;午为阳谢阴兴,四际也;酉为阴盛阳微,五际也。其六情者,则《春秋》云“喜、怒、哀、乐、好、恶”是也。《诗》既含此五际六情,故郑於《六艺论》言之。

  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自,从也。从北而南,谓其化从岐周被江汉之域也。先王,斥大王、王季。○麟音吕辛反。趾音止。驺,本亦作ZZ,音侧留反。召,本亦作邵,同,音上照反。后“召南”、“召公”皆同。岐音其宜反,山名,或音祇。被音皮寄反。“大王”音泰。

  [疏]“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至“系之召公”。正义曰:序因《关雎》是风化之始,遂因而申之,广论《诗》义《诗》理既尽,然后乃说《周南》、《召南》。然者,然上语;则者,则

译颂,是赞美盛大德行的仪容表现,凭借取得的功业,向神明报告。

[疏]“颂者”到“神明者”。○正义说:上面解释了风、雅的名称,风、雅的体裁,因此这里又解释颂的名称、颂的体裁。上文因为变风、变雅已经产生,随即说明了风、雅的体裁,所以说“称为风”,“称为雅”,用来总结上文。这里上面没有说颂产生的话,文意没有所归结之处,所以说“颂,是赞美盛大德行的仪容表现”,明确训释“颂”为“容”,解释颂的名称。“凭借取得的功业,向神明报告”,解释颂的体裁。上面说“雅,是正的意思”,这里也应当说“颂,是容的意思”。因为雅的文体已经完备,这里也可以推知,所以省略了。《易经》说“圣人模拟事物的仪容,象征事物的适宜”,那么仪容,是指形状容貌。作颂的人赞美盛大德行的仪容,那么天子的政教就有仪容。值得赞美的仪容,正是指道教周全完备,所以《颂谱》说:“天子的德行,光辉覆盖四方,达到天地上下,没有不被覆盖的,没有不被承载的。”这就是所说的容,其意思出于此。“成功”,是指营造的功业完成。上天所营造的在于任命圣人,圣人所营造的在于任用贤人,贤人所营造的在于养育百姓。百姓安定而财物丰足,众人和谐而事务节制,像这样那么治理百姓的功业就完成了。干戈已经收藏,夷狄来朝拜,吉祥的瑞应全部到来,远近全都顺服,众生都顺遂其本性,万物各自得到其所,这就是成功的验证。万物本源于天,人本源于祖先,上天所任命的是治理百姓,祖先所任命的是成就功业。百姓安定功业成就,必须报告神明使其知晓,虽然社稷山川四岳河海都以百姓为主,想要百姓安乐,所以作诗歌颂其功业,普遍报告神明,以此来报答神明的恩德。王者的政教有兴盛有衰废,未曾不祭祀群神,但是政教尚未太平,那么神明就没有恩力,所以太平德化洽和,才开始报答神明的功绩。颂诗直接叙述祭祀的状况,不说得到神明的力量,只是赞美其祭祀,报答德恩是可以知道的。这里解释颂,只指《周颂》而已,那商、鲁的颂就不同于此了。《商颂》虽然是祭祀的歌,祭祀其先王的宗庙,叙述其生前之功业,正是死后颂扬德行,不是凭借成功报告神明,其体裁不同于《周颂》。《鲁颂》主要咏唱僖公的功德才略,如同变风中赞美之作罢了,又与《商颂》不同。颂,是美诗的名称,王者不陈列鲁诗,鲁人不得作风诗,因为鲁国得以使用天子的礼制,所以借用天子美诗的名称,改称为颂,不是《周颂》一类。孔子因为都有颂的名称,所以选取完备三颂。把它放在《商颂》前面的,因为鲁是周王室的宗亲同姓,所以让它排在先代之前。

这称为四始,是《诗》的极致。始,是王道兴盛衰败的缘由。

[疏]“这称为四始,是《诗》的极致”。○正义说:“四始”,郑玄回答张逸说:“风,小雅,大雅,颂。人君实行它们就是兴盛,废弃它们就是衰败。”又笺注说:“始,是王道兴盛衰败的缘由。”那么这四者是人君兴废的起始,所以称为四始。“《诗》的极致”,《诗》的道理达到极点,尽在于此。序说《诗》的道理已经穷尽,所以说此话来终结它。查《诗纬·汎历枢》说:“《大明》在亥,是水的起始。《四牡》在寅,是木的起始。《嘉鱼》在巳,是火的起始。《鸿雁》在申,是金的起始。”与此不同的,纬书因为金木水火有四始的意义,把《诗》文寄托在上面。又郑玄作《六艺论》,引用《春秋纬·演孔图》说:“《诗》包含五际、六情”的,郑玄以《汎历枢》说午亥之际为革命,卯酉之际为改正历法。辰在天门,出入候听。卯,是《天保》。酉,是《祈父》。午,是《采芑》。亥,是《大明》。那么亥为革命,是一际;亥又是天门出入候听,是二际;卯为阴阳交际,是三际;午为阳气消退阴气兴起,是四际;酉为阴气盛阳气微,是五际。那六情,就是《春秋》说的“喜、怒、哀、乐、好、恶”。《诗》既然包含这五际六情,所以郑玄在《六艺论》中提及。

那么《关雎》、《麟趾》的教化,是王者的风,所以归属于周公。南,是说教化从北向南。《鹊巢》、《驺虞》的德行,是诸侯的风,是先王用来教化的,所以归属于召公。自,是从。从北向南,是说教化从岐周波及江汉之地。先王,指大王、王季。○麟音吕辛反。趾同止。驺,本也作麋,音侧留反。召,本也作邵,同,音上照反。后面“召南”、“召公”都同。岐音其宜反,山名,或者音祇。被音皮寄反。“大王”读泰。

[疏]“那么《关雎》、《麟趾》的教化……”到“归属于召公”。正义说:序因为《关雎》是风化的起始,于是进而阐述,广泛论述《诗》义《诗》理已经穷尽,然后才说《周南》、《召南》。然,是承上语;则,是

下事,因前起后之势也。然则《关雎》、《麟趾》之化,是王者之风,文王之所以教民也。王者必圣,周公圣人,故系之周公。不直名为“周”,而连言“南”者,言此文王之化,自北土而行於南方故也。《鹊巢》、《驺虞》之德,是诸侯之风,先王大王、王季所以教化民也。诸侯必贤,召公贤人,故系之召公。不复言“南”,意与《周南》同也。《周南》言化,《召南》言德者,变文耳。上亦云“《关雎》,后妃之德”,是其通也。诸侯之风,言先王之所以教;王者之风,不言文王之所以教者,二《南》皆文王之化,不嫌非文王也。但文王所行,兼行先王之道,感文王之化为《周南》,感先王之化为《召南》,不言先王之教,无以知其然,故特著之也。此实文王之诗,而系之二公者,《志》张逸问:“王者之风,王者当在雅,在风何?”答曰:“文王以诸侯而有王者之化,述其本宜为风。”逸以文王称王,则诗当在雅,故问之。郑以此诗所述,述文王为诸侯时事,以有王者之化,故称王者之风,於时实是诸侯,诗人不为作雅。文王三分有二之化,故称“王者之风”,是其风者,王业基本。此述服事殷时王业基本之事,故云“述其本宜为风”也。化霑一国谓之为风,道被四方乃名为雅,文王才得六州,未能天下统一,虽则大於诸候,正是诸侯之大者耳。此二《南》之人犹以诸侯待之,为作风诗,不作雅体。体实是风,不得谓之为雅。文王末年,身实称王,又不可以《国风》之诗系之王身。名无所系,诗不可弃,因二公为王行化,是故系之二公。天子嫁女於诸侯,使诸侯为之主,亦此义也。其《鹿鸣》,文王诗人,本以天子待之作雅,非基本之事,故不为风也。若然,作王者之风,必感圣人之化,已知文王之圣,应知终必为王。不为作雅而作风者,诗者志也,各言其志。文王於时未称王号,或为作雅,或为作风,人志不同故也。○笺“自从”至“王季”。○正义曰:《释诂》云:“从,自也。”反覆相训,是“自”得为“从”也。文王之国在於岐周东北,近於纣都,西北迫於戎狄,故其风化南行也。《汉广序》云“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是从岐周被江汉之域也。太王始有王迹,周之追谥,上至太王而已,故知先王斥太王、王季。

译下篇之事,是承接前篇而起后篇之势。然而《关雎》、《麟趾》的教化,是王者的风范,是文王用来教化百姓的。王者必定是圣人,周公是圣人,所以将《周南》系于周公名下。不直接命名为“周”,而连称“南”字,是说文王的教化,从北方施行到南方,所以如此命名。《鹊巢》、《驺虞》的德行,是诸侯的风范,是先王太王、王季用来教化百姓的。诸侯必定是贤人,召公是贤人,所以将《召南》系于召公名下。不再说“南”字,意思与《周南》相同。《周南》说“化”,《召南》说“德”,只是变换文字而已。上文也说“《关雎》,后妃之德”,说明二者是相通的。诸侯的风范,说的是先王用来教化的原因;王者的风范,不说文王用来教化的原因,是因为两《南》都是文王的教化,不嫌不是文王。只是文王所施行的,兼行了先王的道,感于文王教化的为《周南》,感于先王教化的为《召南》,如果不说先王的教化,就无法知道其中的缘由,所以特别加以著录。这实际上是文王的诗,却系于两位公卿名下,《志》中张逸问:“王者的风范,王者应当属于雅,为什么在风里?”回答说:“文王以诸侯的身份而有王者的教化,叙述其根本,适宜归为风。”张逸认为文王称王,那么诗应当属于雅,所以这样问。郑玄认为这些诗所叙述的,是文王作为诸侯时的事,因为有王者的教化,所以称为王者之风,当时他实际上是诸侯,诗人没有为他作雅。文王拥有三分之二的教化,所以称为“王者之风”,这是王业的基础。这里叙述的是服事殷商时王业基础的事情,所以说“叙述其根本适宜归为风”。教化沾润一国称为风,道义覆盖四方才称为雅,文王才得到六州,未能统一天下,虽然比诸侯大,正是诸侯中最大的罢了。这两《南》的人仍然以诸侯对待他,为他作风诗,不作雅体。体裁实际上是风,不能称之为雅。文王末年,身份确实称王,又不可以将《国风》的诗系于王的身下。名字无处系属,诗又不能废弃,因为两位公卿为王施行教化,所以系于两位公卿名下。天子嫁女给诸侯,让诸侯做主婚人,也是这个道理。至于《鹿鸣》,是文王时的诗人,本来以天子的身份对待他而作雅,不是基础之事,所以不作为风。如果这样,作王者之风,必定是感于圣人的教化,已知文王的圣德,应该知道最终必定称王。不作雅而作风的原因,诗是志的表达,各自言说其志。文王当时未称王号,有人作雅,有人作风,人的志向不同所以如此。○笺注“自从”到“王季”。○正义说:《释诂》说:“从,自也。”反复互相训释,所以“自”可以解释为“从”。文王的国家在岐周东北,靠近纣王的都城,西北逼近戎狄,所以他的教化向南施行。《汉广序》说“美好的教化施行于江汉地区”,是从岐周覆盖江汉地区。太王开始有王者的迹象,周朝追尊谥号,上至太王为止,所以知道先王指的是太王、王季。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疏]“《周南》”至“之基”。○正义曰:既言系之周、召,又总举二《南》要义。《周南》、《召南》二十五篇之诗,皆是正其初始之大道,王业风化之基本也。高以下为基,远以近为始。文王正其家而后及其国,是正其始也。化南土以成王业,是王化之基也。季札见歌《周南》、《召南》,曰:“始基之矣,犹未也。”服虔云:“未有《雅》、《颂》之成功。”亦谓二《南》为王化基始,序意出于彼文也。

  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哀”盖字之误也,当为“衷”。“衷”谓中心恕之,无伤善之心,谓好逑也。○淑,常六反,善也。哀,前儒并如字。《论语》云“哀而不伤”是也。郑氏改作“衷”,竹隆反。窈,乌了反。窕,徒了反。毛云:“窈窕,幽闲也。”王肃云:“善心曰窈,善容曰窕。”恕音庶,本又作“念”。好,呼报反。逑音求。

  [疏]“是以”至“之义也”。○正义曰:上既总言二《南》,又说《关雎》篇义,覆述上后妃之德由,言二《南》皆是正始之道,先美家内之化。是以《关雎》之篇,说后妃心之所乐,乐得此贤善之女,以配己之君子;心之所忧,忧在进举贤女,不自淫恣其色;又哀伤处窈窕幽閒之女未得升进,思得贤才之人与之共事。君子劳神苦思,而无伤害善道之心,此是《关雎》诗篇之义也。毛意当然。定本“是《关雎》之义”,俗本“是”下有“以”者,误也。郑以“哀”为“衷”,言后妃衷心念恕在窈窕幽閒之善女,思使此女有贤才之行,欲令宫内和协而无伤害善人之心。馀与毛同。妇人谓夫为君子,上下之通名。乐得淑女,以配君子,言求美德善女,使为夫嫔御,与之共事文王,五章皆是也。女有美色,男子悦之,故经传之文通谓女人为色。淫者过也,过其度量谓之为淫。男过爱女谓淫女色,女过求宠是自淫其色。此言不淫其色者,谓后妃不淫恣已身之色。其者,其后妃也。妇德无厌,志不可满,凡有情欲,莫不妒忌。唯后妃之心,忧在进贤,贤人不进,以为己忧。不纵恣己色,以求专宠,此生民之难事,而后妃之性能然,所以歌美之也。毛以为哀窈窕之人与后妃同德者也,后妃以已则能配君子,彼独幽处未升,故哀念之也。既哀窈窕之未升,又思贤才之良质,欲进举之也。哀窈窕还是乐得淑女也,思贤才还是忧在进贤也,殷勤而说之也。指斥诗文则忧在进贤,下三章是也。不淫其色,首章上二句是也。此诗之作,主美后妃进贤,所以能进贤者,由不淫其色,故先言不淫其色。序论作者之意,主在进贤,故先云进贤,所以经序倒也。郑解哀字为异,其经亦与毛同。○笺“哀盖”至“好逑”。○正义曰:以后妃之求贤女,直思念之耳,无哀伤之事在其閒也。经云“锺鼓乐之”,“琴瑟友之”,哀乐不同,不得有悲哀也,故云“盖字之误”。笺所易字多矣,皆注云当为某字。此在《诗》初,故云盖为疑辞。以下皆仿此。衷与忠,字异而义同,於文中心为忠,如心为恕,故云恕之,谓念恕此窈窕之女,思使之有贤才,言不忌胜已而害贤也。无伤善之心,谓不用伤害善人。经称众妾有逑怨,欲令窈窕之女和谐,不用使之相伤害,故云“谓好逑也”。《论语》云“《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即此序之义也。《论语》注云:“哀世夫妇不得此人,不为灭伤其爱。”此以哀为衷,彼仍以哀为义者,郑答刘炎云:“《论语》注人閒行久,义或宜然,故不复定,以遗后说。”是郑以为疑,故两解之也。必知毛异於郑者,以此诗出於毛氏,字与三家异者动以百数。此序是毛置篇端,若毛知其误,自当改之,何须仍作哀字也?毛无破字之理,故知从哀之义。毛既以哀为义,则以下义势皆异於郑。思贤才,谓思贤才之善女也。无伤善之心,言其能使善道全也。

译《周南》、《召南》,是端正初始的大道,是君王教化的基础。

[疏]“《周南》”到“之基”。○正义说:既然说归属于周、召,又总括二《南》的要义。《周南》、《召南》这二十五篇诗,都是端正其初始的大道,是王业风化的根本。高以下面为基,远以近处为始。文王先端正其家而后推广到其国,这是端正其初始。教化南土以成就王业,这是王化之基。季札听歌《周南》、《召南》,说:“已经奠定基始了,但还不够。”服虔说:“还没有《雅》、《颂》那样的成功。”也是说二《南》是王化的基始,序文的意旨出自那篇文字。

因此《关雎》乐于得到淑女来匹配君子,忧虑在于进用贤才,不沉溺于美色。哀怜窈窕,思念贤才,而没有伤害善道的心意,这就是《关雎》的义理。“哀”大概是字的错误,应当是“衷”。“衷”是说中心宽恕,没有伤害善道的心意,是说好配偶。○淑,音常六,善的意思。哀,前代儒者都按本字读。《论语》说“哀而不伤”就是这样。郑氏改作“衷”,音竹隆。窈,音乌了。窕,音徒了。毛说:“窈窕,幽闲的意思。”王肃说:“善心叫窈,善容叫窕。”恕音庶,本又写作“念”。好,音呼报。逑音求。

[疏]“是以”到“之义也”。○正义说:上面既然总说二《南》,又说《关雎》一篇的义理,重述上面后妃的德行,说二《南》都是正始之道,先赞美家庭内部的教化。因此《关雎》这一篇,说后妃心中所乐,乐于得到这贤善的女子,来匹配自己的君子;心中所忧,忧虑在于进举贤女,不自纵情于美色;又哀伤那些处于窈窕幽闲的女子未能升进,思念得到贤才的人与之共事。君子劳神苦思,而没有伤害善道的心意,这是《关雎》诗篇的义理。毛公的意思当然如此。定本“是《关雎》之义”,世俗本“是”下有“以”字,是错误的。郑玄以“哀”为“衷”,说后妃衷心念恕在窈窕幽闲的善女,思念使这女子有贤才的品行,想要让宫内和谐而没有伤害善人的心意。其余与毛公相同。妇人称丈夫为君子,是上下的通称。乐于得到淑女,来匹配君子,是说求美德善女,使为夫的嫔御,与之共事文王,五章都是这样。女子有美色,男子悦之,所以经传的文字通称女人为色。淫是过度,超过其度量称之为淫。男过爱女称为淫女色,女过求宠是自淫其色。这里说不淫其色,是说后妃不纵恣自身的美色。其,指后妃。妇德没有满足,志向不可填满,凡有情欲,没有不妒忌的。只有后妃的心,忧虑在于进贤,贤人不进,以为己忧。不放纵己色,以求专宠,这是生民难以做到的,而后妃的品性能够如此,所以歌颂赞美她。毛公认为哀窈窕之人与后妃同德,后妃以自己能够匹配君子,她们独自幽处未升,所以哀念她们。既然哀窈窕之未升,又思念贤才之良质,想要进举她们。哀窈窕还是乐得淑女,思贤才还是忧在进贤,殷勤而解说它。指斥诗文则忧在进贤,下面三章是这样。不淫其色,首章上两句是这样。这首诗的创作,主要赞美后妃进贤,之所以能进贤,是因为不淫其色,所以先说不淫其色。序论作者之意,主要在进贤,所以先说进贤,因此经文和序文倒置。郑玄解释哀字为异,其经文也与毛公相同。○笺“哀盖”到“好逑”。○正义说:以后妃求贤女,只是思念罢了,没有哀伤之事在其中。经说“锺鼓乐之”,“琴瑟友之”,悲哀和欢乐不同,不能有悲哀,所以说“大概字的错误”。笺所改的字很多,都注说当为某字。这在《诗》初,所以说盖为疑辞。以下都仿照此。衷与忠,字异而义同,在文中中心为忠,如心为恕,所以说恕之,是说念恕这窈窕之女,思念使她有贤才,说不忌恨胜过自己而害贤。无伤善之心,是说不用伤害善人。经称众妾有逑怨想要让窈窕之女和谐,不用使她们相伤害,所以说“谓好逑也”。《论语》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即此序之义。《论语》注说:“哀世夫妇不得此人,不为灭伤其爱。”这里以哀为衷,那里仍以哀为义,郑答刘炎说:“《论语》注人间行久,义或宜然,故不复定,以遺后说。”是郑以为疑,所以两解之。必知毛异于郑者,以此诗出于毛氏,字与三家异者动以百数。这序是毛置篇端,若毛知其误,自然当改之,何须仍作哀字?毛无破字之理,故知从哀之義。毛既以哀为义,则以下义势都异于郑。思贤才,是说思贤才之善女。无伤善之心,是说其能使善道全。

庸人好贤则志有懈倦,中道而废则善心伤。后妃能寤寐而思之,反侧而忧之,不得不已,未尝懈倦,是其善道必全,无伤缺之心。然则毛意无伤善之心,当谓三章是也。王肃云:“哀窈窕之不得,思贤才之良质,无伤善之心焉。若苟慕其色,则善心伤也。”

译庸人喜好贤才,意志就会松懈倦怠;半途而废,就会伤害向善之心。后妃能够日夜思念贤才,辗转反侧地担忧,不得不如此,未曾松懈倦怠,因此她向善的道理必定保全,没有伤害善心的缺失。既然如此,毛亨的意思是没有伤害善心,应当是指这三章而言。王肃说:“哀叹窈窕淑女不能得到,思念贤才的美好资质,没有伤害善心。如果仅仅是羡慕她的姿色,那么善心就会受到伤害。”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兴也。关关,和声也。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水中可居者曰洲。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焉,然后可以风化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则朝廷正,朝廷正则王化成。笺云:挚之言至也,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雎,七胥反。鸠,九尢反,鸟之有至别者。洲音州。兴,虚应反,沈许甑反。案:兴是譬谕之名,意有不尽,故题曰兴。他皆放此。挚本亦作鸷,音至。别,彼竭反,下同。说音悦。乐音洛。谐,户皆反。朝,直遥反。廷,徒佞反。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窈窕,幽閒也。淑,善。逑,匹也。言后妃有关雎之德,是幽閒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笺云:怨耦曰仇。言后妃之德和谐,则幽閒处深宫贞专之善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者。言皆化后妃之德,不嫉妒,谓三夫人以下。○好,毛如字,郑呼报反。《兔罝》诗放此。逑音求,毛云“匹也”,本亦作仇,音同。郑云“怨耦曰仇”。閒音闲,下同。耦,五口反。能为,于伪反。嫉音疾,徐音自后皆同。妒,丁路反,以色曰妒。

  [疏]“关关”至“好逑”。○正义曰:毛以为关关然声音和美者,是雎鸠也。此雎鸠之鸟,虽雌雄情至,犹能自别,退在河中之洲,不乘匹而相随也,以兴情至,性行和谐者,是后妃也。后妃虽说乐君子,犹能不淫其色,退在深宫之中,不亵渎而相慢也。后妃既有是德,又不妒忌,思得淑女以配君子,故窈窕然处幽閒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也。以后妃不妒忌,可共以事夫,故言宜也。○郑唯下二句为异,言幽閒之善女谓三夫人、九嫔,既化后妃,亦不妒忌,故为君子文王和好众妾之怨耦者,使皆说乐也。○传“关关”至“王化成”。○正义曰:《释诂》云:“关关,雍雍,音声和也。”是关关为和声也。“雎鸠,王雎也”,《释鸟》文。郭璞曰:“雕类也。今江东呼之为鹗,好在江边沚中,亦食鱼。”陆机《疏》云:“雎鸠,大小如鸱,深目,目上骨露,幽州人谓之鹫。而扬雄、许慎皆曰白鷢,似鹰,尾上白。”定本云“鸟挚而有别”,谓鸟中雌雄情意至厚而犹能有别,故以兴后妃说乐君子情深,犹能不淫其色。传为“挚”字,实取至义,故笺云“挚之言至,王雎之鸟,雄雌情意至然而有别”,所以申成毛传也。俗本云“雎鸠,王雎之鸟”者,误也。“水中可居者曰洲”,《释水》文也。李巡曰:“四方皆有水,中央独可居。”《释水》又曰“小洲曰渚”,“小渚曰沚”,“小沚曰坻”。“江有渚”,传曰:“渚,小洲也。”《蒹葭》传、《谷风》笺并云“小渚曰沚”,皆依《尔雅》为说也。《采蘩》传曰:“沚,渚。”《凫鹥》传曰:“渚,沚。”互言以晓人也。《蒹葭》传文云:“坻,小渚也。”不言小沚者,沚、渚大小异名耳,坻亦小於渚,故举渚以言之。和谐者,心中和悦,志意谐適,每事皆然,故云“无不和谐”。又解以“在河之洲”为喻之意,言后妃虽悦乐君子,不淫其色,能谨慎贞固,居在幽閒深宫之内,不妄淫亵君子,若雎鸠之有别,故以兴焉。后妃之德能如是,然后可以风化天下,使夫妇有别。夫妇有别,则性纯子孝,故能父子亲也,孝子为臣必忠,故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既敬,则朝廷自然严正。朝廷既正,则天下无犯非礼,故王化得成也。○传“窈窕”至“好匹”。正义曰:窈窕者,谓淑女所居之宫形状窈窕然,故笺言幽閒深宫是也。传知然者,以其淑女已为善称,则窈窕宜为居处,故云幽閒,言其幽深而閒静也。扬雄云“善心为窈,善容为窕”者,非也。“逑,匹”,《释诂》文。孙炎云:“相求之匹。”《诗》本作逑,《尔雅》多作仇,字异音义同也。又曰“后妃有关雎之德,是幽閒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者,美后妃有思贤之心,故说贤女宜求之状,总言宜求为君子好匹,则总谓百二十人矣

译关关鸣叫的雎鸠,栖息在河中的沙洲上;这是起兴的手法。关关,是和谐的声音。雎鸠,即王雎,这种鸟情意专一而又有分别。水中可以居住的地方叫做洲。后妃喜爱君子的德行,无不和谐,又不沉溺于美色,谨慎坚固、幽深贞静,就像关雎那样有分别,然后才能教化天下。夫妇有分别,父子就亲近;父子亲近,君臣就恭敬;君臣恭敬,朝廷就端正;朝廷端正,王道教化就能成功。郑玄笺注说:“挚”的意思是“至”,是说王雎这种鸟,雌雄情意至深却又有分别。○雎,音七胥。鸠,音九尢,指情意至深而有分别的鸟。洲,音州。兴,音虚应,沈音许甑。案:兴是比喻的名称,意在言外,所以题名为兴。其他都与此相同。挚,原本也写作鸷,音至。别,音彼竭,下文同。说,音悦。乐,音洛。谐,音户皆。朝,音直遥。廷,音徒佞。窈窕淑女,是君子的好配偶。窈窕,幽静闲雅。淑,善。逑,配偶。说的是后妃有关雎那样的德行,是幽静闲雅、贞洁专一的善良女子,适宜做君子的好配偶。郑玄笺注说:怨恨的配偶叫做仇。说的是后妃的德行和谐,那么幽静闲雅、身处深宫、贞洁专一的善良女子,就能为君子调和众妾的怨恨。说的是都受后妃德行的感化,不嫉妒,指的是三夫人以下的人。○好,毛亨读如字,郑玄读呼报反。《兔罝》诗与此相同。逑,音求,毛亨说“匹也”,原本也写作仇,音同。郑玄说“怨耦曰仇”。閒,音闲,下文同。耦,音五口。能为,音于伪。嫉,音疾,徐音自,后文皆同。妒,音丁路,因美色而忌恨叫做妒。

[疏]“关关”到“好逑”。○正义曰:毛亨认为,发出关关和谐声音的是雎鸠。这种雎鸠鸟,虽然雌雄情意至深,却能自我分别,退居在河中的沙洲上,不乘匹相随,以此兴起情意至深、性情行为和谐的后妃。后妃虽然喜爱君子,却能不沉溺美色,退居在深宫之中,不轻慢亵渎。后妃既有这样的德行,又不嫉妒,想着得到善良的女子来匹配君子,所以幽静闲雅、贞洁专一的善良女子,适宜作为君子的好配偶。因为后妃不嫉妒,可以共同侍奉丈夫,所以说“宜”。○郑玄只有下面两句解释不同,说幽静闲雅的善良女子指的是三夫人、九嫔,既然受后妃感化,也不嫉妒,所以为君子文王调和众妾中怨恨的配偶,使大家都喜悦。○传“关关”到“王化成”。○正义曰:《尔雅·释诂》说:“关关,雍雍,是声音和谐。”所以关关是和谐的声音。“雎鸠,王雎也”,是《尔雅·释鸟》的原文。郭璞说:“属于雕类。现在江东叫它鹗,喜欢在江边的沙洲中,也吃鱼。”陆机《疏》说:“雎鸠,大小像鸱,眼睛深陷,眼睛上方的骨头露出,幽州人叫它鹫。而扬雄、许慎都说白鷢,像鹰,尾巴上面是白色的。”定本说“鸟挚而有别”,是说鸟中雌雄情意至厚却还能有分别,所以用来兴起后妃喜爱君子情意深重,却能不沉溺美色。传文用“挚”字,实际取的是“至”的意思,所以笺注说“挚的意思是至,王雎这种鸟,雄雌情意至深却又有分别”,这是为了阐明毛传。俗本说“雎鸠,王雎之鸟”,是错误的。“水中可以居住的地方叫做洲”,是《尔雅·释水》的原文。李巡说:“四方都有水,中央唯独可以居住。”《释水》又说“小洲叫渚”,“小渚叫沚”,“小沚叫坻”。“江有渚”,传文说:“渚,是小洲。”《蒹葭》传文、《谷风》笺注都说“小渚叫沚”,都是依据《尔雅》来解释的。《采蘩》传文说:“沚,就是渚。”《凫鹥》传文说:“渚,就是沚。”互相说明以让人明白。《蒹葭》传文说:“坻,是小渚。”不说小沚,是因为沚、渚只是大小名称不同,坻也比渚小,所以举渚来说明。和谐,是指心中和悦,志意协调,每件事都这样,所以说“无不和谐”。又解释以“在河之洲”作为比喻的意思,是说后妃虽然喜爱君子,不沉溺美色,能谨慎贞固,居住在幽静深宫之内,不妄自淫亵君子,像雎鸠那样有分别,所以用来兴起。后妃的德行能这样,然后才能教化天下,使夫妇有分别。夫妇有分别,那么性情纯正、子女孝顺,所以能父子亲近;孝顺的子女做臣子一定忠诚,所以父子亲近则君臣恭敬。君臣既然恭敬,那么朝廷自然严正。朝廷既然端正,那么天下就没有人违犯礼制,所以王道教化得以成功。○传“窈窕”到“好匹”。正义曰:窈窕,是说淑女所居住的宫室形状窈窕,所以笺注说幽静深宫是正确的。传文知道是这样,因为淑女已经是善的称呼,那么窈窕适宜指代居处,所以说幽閒,是说它幽深而闲静。扬雄说“善心为窈,善容为窕”,是不对的。“逑,匹”,是《尔雅·释诂》的原文。孙炎说:“相求的配偶。”《诗经》本作逑,《尔雅》多作仇,字形不同但音义相同。又说“后妃有关雎的德行,是幽静闲雅、贞洁专一的善女,适宜做君子的好配偶”,是赞美后妃有思贤之心,所以描述贤女适宜被寻求的样子,总说适宜寻求作为君子的好配偶,那么总共指的是百二十人。

。○笺“不嫉”至“以下”。○正义曰:下笺“三夫人、九嫔以下”,此直云“三夫人以下”,然则九嫔以下总谓众妾,三夫人以下唯兼九嫔耳,以其淑女和好众妾,据尊者,故唯指九嫔以上也。求菜论皆乐后妃之事,故兼言九嫔以下,总百二十人也。若然,此众妾谓世妇、女御也。《周礼》注云:“世妇、女御不言数者,君子不苟於色,有妇德者充之,无则阙。”所以得有怨者,以其职卑德小,不能无怨,故淑女和好之。见后妃和谐,能化群下,虽有小怨,和好从化,亦所以明后妃之德也。此言百二十人者,《周南》王者之风,以天子之数拟之,非其时即然也。何者?文王为诸侯早矣,岂先无嫔妾一人,皆须后妃求之?且百二十人之数,《周礼》始置,郑於《檀弓》差之:帝喾立四妃,帝尧因焉;舜不告而娶,不立正妃;夏增以九女为十二人,殷则增以二十七人为三十九人,至周增以八十一人为百二十人。当殷之时,唯三十九人,况文王为诸侯世子,岂有百二十人也?

译○笺注从“不嫉”到“以下”。○正义说:下文的笺注提到“三夫人、九嫔以下”,这里只说“三夫人以下”,那么九嫔以下统称为众妾,而三夫人以下则只包括九嫔在内。因为淑女与和顺的众妾相比,是依据地位尊贵者而言,所以只指九嫔以上的人。《求菜》等篇论及的都是后妃的美德,所以兼及九嫔以下,总共一百二十人。如果这样,这里的众妾指的是世妇和女御。《周礼》注说:“世妇、女御不规定具体人数,是因为君子不轻率对待美色,有妇德的人就充任,没有就空缺。”之所以会有怨恨的人,是因为她们职位低微、德行浅薄,难免产生怨恨,所以淑女去安抚她们。见到后妃和谐,能感化下属,即使有小怨,经过安抚感化后顺从,这也正是为了彰显后妃的德行。这里说一百二十人,是因为《周南》是王者的教化之风,用天子的制度来比拟,并非当时实际情况就是这样。为什么呢?文王作为诸侯已经很久了,难道先前没有嫔妾一人,都要等后妃去征召吗?况且一百二十人的编制,是《周礼》才开始设立的,郑玄在《檀弓》中对此有所推演:帝喾设立四妃,帝尧沿袭;舜不告而娶,没有设立正妃;夏代增加九女,共十二人;殷代增加二十七人,共三十九人;到周代增加八十一人,共一百二十人。在殷代时,只有三十九人,何况文王只是诸侯世子,怎么会有一百二十人呢?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荇,接余也。流,求也。后妃有关雎之德,乃能共荇菜,备庶物,以事宗庙也。笺云:左右,助也。言后妃将共荇菜之菹,必有助而求之者。言三夫人、九嫔以下,皆乐后妃之乐。○参,初金反。差,初宜反,又初佳反。荇,衡猛反,本亦作莕,沈有并反。左右,王申毛如字;郑上音佐,下音佑。“接余”音馀,本或作“菨荼”,非。共音恭,本或作供,下“共荇菜”并同。菹,阻鱼反,字又作菹。嫔,鼻申反,内官名。乐音洛,又音岳。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寤,觉。寐,寝也。笺云:言后妃觉寐则常求此贤女,欲与之共已职也。○寤,五路反。寐,莫利反。觉,音教。

  [疏]“参差”至“求之”。○毛以为后妃性既和谐,堪居后职,当共荇菜以事宗庙。后妃言此参差然不齐之荇菜,须嫔妾左右佐助而求之。由此之故,思求淑女。窈窕然幽閒贞专之善女,后妃寤寐之时常求之也。○郑以为夫人、九嫔既不妒忌世妇、女御,又无怨争,上下说乐,同化后妃,故於后妃将共参差之荇菜以事宗庙之时,则嫔、御之等皆竞佐助后妃而求之,言皆乐后妃之事。既言乐助后妃,然后倒本其事,后妃今日所以得佐助者,由此幽閒之善女未得之时,后妃於觉寐之中常求之,欲与之共己职事,故得之也。○传“荇接”至“宗庙”。○正义曰:《释草》云:“莕,接余,其叶符。”陆机《疏》云“接余,白茎,叶紫赤色,正员,径寸馀,浮在水上,根在水底,与水深浅等,大如钗股,上青下白,鬻其白茎,以苦酒浸之,肥美可案酒”是也。定本“荇,接余也”,俗本“荇”下有“菜”字,衍也。“流,求”,《释言》文也。所以论求菜事以美后妃者,以德不和谐,不当神明,则不能事宗庙。今后妃和谐,有关雎之德,乃能共荇菜,备庶物,以事宗庙也。案《天官·醢人》陈四豆之实,无荇菜者,以殷礼。诗咏时事,故有之。言“备庶物”者,以荇菜亦庶物之一,不谓今后妃尽备庶物也。《礼记·祭统》曰:“水草之菹,陆产之醢,小物备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示尽物也。”是祭必备庶物也。此经序无言祭事,知事宗庙者,以言“左右流之”,助后妃求荇菜。若非祭菜,后不亲采。《采蘩》言夫人奉祭,明此亦祭也。○笺“左右”至“之事”。○正义曰:“左右,助也”,《释诂》文。此章未得荇菜,故助而求之。既得,故四章论“采之”。采之既得,故卒章言“择之”。皆是淑女助后妃,故每云“左右”。此章始求,谓未当祭时,故云“将共荇菜”。四章“琴瑟友之”,卒章“锺鼓乐之”,皆谓祭时,故笺云“共荇菜之时”也。此云“助而求之”,谓未祭时亦赞助也,故《天官·九嫔职》云:“凡祭祀,赞后荐,彻豆笾。”《世妇职》云:“祭之日,莅陈女官之具,凡内羞之物。”《女御职》曰:“凡祭祀,赞世妇。”《天官·序官》注云:“夫人之於后,犹三公之於王,坐而论妇礼,无官职之事。”明祭时皆在,故下章论祭时皆有淑女之文,明赞助可知也。此九嫔以下兼世妇、女御也。言“皆乐后妃之事”者,明既化其德,又乐其事,见后妃德盛感深也。事者,荇菜之事也。事为劳务,尚能乐之,况於其德乎!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服,思之也。笺云:服,事也。求贤女而不得,觉寐则思己职事当谁与共之乎!悠哉悠哉,辗转反侧。悠,思也。笺云:思之哉!思之哉!言已诚思之。卧而不周曰辗。○悠音由。辗,本亦作展,哲善反,吕忱从车、展。郑云“不周曰辗”,注本或作“卧而不周”者,剩二字也。

  [疏]“求之”至“反侧”。○毛以为后妃求此贤女之不得,则觉寐之中服膺念虑而思之。又言后妃诚思此淑女哉!诚思此淑女哉!其思之时,则辗转而复反侧,思念之极深也。○郑唯以服为事,求贤女而

译长短不齐的荇菜,在左右两边捞取;荇,就是接余。流,就是求取。后妃具有《关雎》那样的美德,才能采集荇菜,备齐各种物品,来侍奉宗庙。郑玄笺注说:左右,是辅助的意思。是说后妃将要采集荇菜做成菹菜,必定有辅助她来求取的人。是说三夫人、九嫔以下的人,都乐于后妃所乐于做的事。

窈窕美好的女子,醒来睡着都在追求她。寤,是醒来。寐,是睡觉。郑玄笺注说:是说后妃无论醒着还是睡着,都常常寻求这样的贤女,想要让她和自己共同承担职事。

[疏]说“参差”到“求之”。毛亨认为后妃性情既然和谐,能够胜任后妃的职位,应当采集荇菜来侍奉宗庙。后妃说这长短不齐的荇菜,需要嫔妾在左右辅助而求取。因为这个缘故,思慕寻求淑女。窈窕那样幽静贞专的好女子,后妃在醒着和睡着的时候常常寻求她。郑玄认为三夫人、九嫔既然不嫉妒世妇、女御,又没有怨恨争竞,上下都喜悦,一同感化于后妃,所以在后妃将要采集长短不齐的荇菜来侍奉宗庙的时候,嫔、御等人就都争相辅助后妃而求取,是说都乐于后妃所做的事。既然说了乐于辅助后妃,然后倒叙本来的事情,后妃今天之所以能得到辅助,是因为在幽静的好女子还未得到之时,后妃在醒着和睡着之中常常寻求她,想要让她和自己共同承担职事,所以得到了她。传文说“荇,接余”到“宗庙”。正义说:《释草》说:“莕,接余,它的叶子像符。”陆机《疏》说“接余,白茎,叶子紫红色,正圆,直径一寸多,浮在水面上,根在水底,与水深浅相等,粗如钗股,上青下白,煮它的白茎,用醋浸泡,肥美可以下酒”就是这样。定本“荇,接余也”,俗本在“荇”下有“菜”字,是衍文。“流,求”,是《释言》中的文句。所以论述求取菜的事来赞美后妃,是因为如果德行不和谐,不配神明,就不能侍奉宗庙。现在后妃和谐,具有《关雎》的美德,才能采集荇菜,备齐各种物品,用来侍奉宗庙。查《天官·醢人》陈列四豆的实物,没有荇菜,是因为殷代的礼制。《诗经》咏叹时事,所以有它。说“备齐各种物品”,是因为荇菜也是各种物品之一,不是说后妃尽备所有物品。《礼记·祭统》说:“水中的草做的菹,陆地产的醢,小物品都备齐了。三牲的俎,八簋的实物,美好的物品都备齐了。昆虫的奇异,草木的果实,阴阳的物品都备齐了。凡是天所生的,地所长的,如果可以进献的,没有不都在的,显示尽物。”这是祭祀必须备齐各种物品。此经序言没有说祭祀的事,知道侍奉宗庙,是因为说“左右流之”,辅助后妃求取荇菜。如果不是祭祀用的菜,后妃不会亲自采集。《采蘩》说夫人奉祭,明白这也是祭祀。笺注说“左右”到“之事”。正义说:“左右,辅助”,是《释诂》中的文句。这一章还未得到荇菜,所以辅助而求取。已经得到,所以第四章论述“采之”。采之已经得到,所以最后一章说“择之”。都是淑女辅助后妃,所以每句都说“左右”。这一章开始求取,是说还未到祭祀的时候,所以说“将共荇菜”。第四章“琴瑟友之”,最后一章“锺鼓乐之”,都是说祭祀的时候,所以笺注说“共荇菜之时”。这里说“辅助而求取”,是说未祭祀时也赞助,所以《天官·九嫔职》说:“凡是祭祀,辅助后妃进献,撤去豆笾。”《世妇职》说:“祭祀那天,临视陈列女官的器具,凡是内羞的物品。”《女御职》说:“凡是祭祀,辅助世妇。”《天官·序官》注说:“夫人对于后妃,就像三公对于王,坐着议论妇礼,没有官职的事务。”明白祭祀时都在,所以下章论述祭祀时都有淑女的文句,明白赞助可知。这九嫔以下兼指世妇、女御。说“都乐于后妃之事”,明白既感化于她的德行,又乐于她的事,见后妃德行盛大感化深远。事,是荇菜的事。事是劳务,尚且能乐于它,何况她的德行呢!

寻求她却没有得到,醒来睡着都在思念;服,是思念的意思。郑玄笺注说:服,是事的意思。寻求贤女而没有得到,醒着睡着就思念自己的职事应当和谁共同承担呢!悠悠啊悠悠,翻来覆去睡不着。悠,是思念的意思。郑玄笺注说:思念啊!思念啊!说自己确实思念。躺着不安稳叫辗。

[疏]说“求之”到“反侧”。毛亨认为后妃寻求这贤女而没有得到,就在醒着和睡着之中服膺念虑而思念她。又说后妃确实思念这淑女啊!确实思念这淑女啊!她思念的时候,就辗转而又反侧,思念之极深。郑玄只把服当作事,寻求贤女而没有

不得,觉寐则思已职事当谁与共之。馀同也。○传“服,思之也”。○正义曰:王肃云:“服膺思念之。”笺以《释诂》文“服,事也”,本求淑女为已职事,故易之也。○笺“卧而不周曰辗”。○正义曰:《书传》曰“帝犹反侧晨兴”,则反侧亦卧而不正也。反侧既为一,则辗转亦为一,俱为卧而不周矣。笺独以辗为不周者,辨其难明,不嫌与转异也。《泽陂》云“辗转伏枕”,伏枕,据身伏而不周,则辗转同为不周,明矣。反侧犹反覆,辗转犹婉转,俱是回动,大同小异,故《何人斯》笺“反侧,辗转”是也。

译如果求之不得,那么无论是醒着还是睡着,都会思考自己的职事应当与谁共同承担。其余的解释与前面相同。○传文说:“服,就是思慕。”○正义解释说:王肃说:“服膺,就是心中思慕。”郑玄依据《释诂》中“服,事也”的训释,认为原本寻求淑女是为了协助自己处理职事,所以将“服”解释为“事”。○郑笺说:“躺卧时身体不能安顿周全,叫做‘辗’。”○正义解释说:《书传》说“帝犹反侧晨兴”,可见“反侧”也是躺卧时身体不正的意思。“反侧”既然是一个意思,那么“辗转”也是一个意思,二者都指躺卧时身体不能安顿周全。郑玄单独将“辗”解释为不能安顿周全,是为了辨析那些难以明白的地方,不嫌它与“转”有区别。《泽陂》篇说“辗转伏枕”,“伏枕”是指身体趴着而不能安顿周全,由此可知“辗转”同样指不能安顿周全,这就很明白了。“反侧”犹如“反覆”,“辗转”犹如“婉转”,都是指身体的回转动,大同小异,所以《何人斯》的郑笺将“反侧”解释为“辗转”是正确的。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笺云:言后妃既得荇菜,必有助而采之者。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宜以琴瑟友乐之。笺云:同志为友。言贤女之助后妃共荇菜,其情意乃与琴瑟之志同,共荇菜之时,乐必作。

  [疏]“参差”至“友之”。○毛以为后妃本已求淑女之意,言既求得参差之荇菜,须左右佐助而采之,故所以求淑女也,故思念此处窈窕然幽閒之善女,若来,则琴瑟友而乐之。思设乐以待之,亲之至也。○郑以为后妃化感群下,既求得之,又乐助采之。言参差之荇菜求之既得,诸嫔御之等皆乐左右助而采之,既化后妃,莫不和亲,故当共荇菜之时,作此琴瑟之乐,乐此窈窕之淑女。其情性之和,上下相亲,与琴瑟之音宫商相应无异,若与琴瑟为友然,共之同志,故云琴瑟友之。○传“宜以琴瑟友乐之”。○正义曰:此称后妃之意。后妃言已思此淑女,若来,已宜以琴瑟友而乐之。言友者,亲之如友。下传曰“德盛者宜有锺鼓之乐”,与此章互言也。明淑女若来,琴瑟锺鼓并有,故此传并云“友乐之”,亦逆取下章之意也。以乐有二等,相分以著义。琴瑟,乐之细者,先言之,见其和亲。锺鼓,乐之大者,故卒章言之,显其德盛。毛氏於序不破“哀”字,则此诗所言,思求淑女而未得也,若得,则设琴瑟锺鼓以乐此淑女。故孙毓述毛云:“思淑女之未得,以礼乐友乐之。”是思之而未致,乐为淑女设也。知非祭时设乐者,若在祭时,则乐为祭设,何言德盛?设女德不盛,岂祭无乐乎?又琴瑟乐神,何言友乐也?岂得以祭时之乐,友乐淑女乎?以此知毛意思淑女未得,假设之▯也。○笺“同志为友”。○正义曰:人之朋友,执志协同。今淑女来之,雍穆如琴瑟之声和,二者志同,似於人友,故曰“同志为友”。琴瑟与锺鼓同为祭时,但此章言采之,故以琴瑟为友以韵之;卒章云芼,故以锺鼓为乐以韵之,俱祭时所用,而分为二等耳。此笺“乐必作”,兼下锺鼓也。下笺“琴瑟在堂”,亦取此云“琴瑟友之”,言淑女以琴瑟为友。下云“锺鼓乐之”,共荇菜之事,为锺鼓乐淑女。二文不同者,因事异而变其文。以琴瑟相和,似人情志,故以友言之;锺鼓铿宏,非情志可比,故以乐言之,见祭时淑女情志之和,而因听祭乐也。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芼,择也。笺云:后妃既得荇菜,必有助而择之者。○芼,毛报反。

  [疏]传“芼,择也”。○正义曰:《释言》云:“芼,搴也。”孙炎曰:“皆择菜也。”某氏曰:“搴犹拔也。”郭璞曰:“拔取菜也。”以搴是拔之义。《史记》云“斩将搴旗”,谓拔取敌人之旗也。芼训为“拔”,而此云“芼之”,故知拔菜而择之也。

  窈窕淑女,锺鼓乐之。德盛者宜有锺鼓之乐。笺云:琴瑟在堂,锺鼓在庭,言共荇菜之时!上下之乐皆作,盛其礼也。○“乐之”音洛,又音岳。或云协韵,宜五教反。

  [疏]笺“琴瑟”至“其礼”。○正义曰:知“琴瑟在堂,锺鼓在庭”者,《皋陶谟》云“琴瑟以咏,祖考来格”,乃云“下管鼗鼓”,明琴瑟在上,鼗鼓在下。《大射礼》颂锺在西阶之西,笙锺在东阶之东,是锺鼓在庭也。此诗美后妃能化淑女,共乐其事,既得荇菜以祭宗庙,上下乐作,盛此淑女所共之礼也。乐虽主神,因共荇菜,归美淑女耳。

  《关雎》五章,章四句。故言三章,一章章四句,二章章八句。五章是郑所分,“故言”以下是毛公本意。后放此。

  [疏]自古而有篇章之名,与诗体俱兴也,故《那序》曰“得《商颂》十二篇”,《东山序》曰“一章言其完”是也。句则古者谓之为言。《论语》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则以“思无邪”一句为一言。《左氏》曰“臣之业在《扬之水》卒章之四言”,谓第四句,不敢告人也,及赵简子称子大叔“遗我以九言”,皆以一句为一言也。秦、汉以来,众儒各为训诂,乃有句称。《论语

译长短不齐的荇菜,在左右两边采摘它;《笺》说:说的是后妃既然得到了荇菜,必定有人协助她采摘。文静美好的女子,用琴瑟来亲近她。适宜用琴瑟来亲近并取悦她。《笺》说:志向相同的人结为朋友。说的是贤德的女子协助后妃共同采摘荇菜,她们的情意与琴瑟的志向相同,在共同采摘荇菜的时候,音乐必定演奏。

[疏]“参差”到“友之”。○毛亨认为后妃原本就有寻求淑女的心意,说既然求得长短不齐的荇菜,需要左右的人辅助采摘,所以寻求淑女,因此思念这里文静闲雅的善良女子,如果她来了,就用琴瑟亲近并取悦她。想着设置音乐来等待她,这是极其亲近的表现。○郑玄认为后妃教化感化了众人,既然求得淑女,又乐于协助采摘。说长短不齐的荇菜求得之后,众嫔妃等都乐于在左右辅助采摘,既然被后妃教化,没有不和睦亲近的,所以在共同采摘荇菜的时候,演奏这琴瑟的音乐,取悦这文静美好的淑女。她们性情和睦,上下亲近,与琴瑟之音宫商相应没有不同,就像与琴瑟为朋友一样,共同拥有相同的志向,所以说用琴瑟亲近她。○《传》“适宜用琴瑟亲近并取悦她”。○《正义》说:这是称述后妃的心意。后妃说自己思念这淑女,如果她来了,我适宜用琴瑟亲近并取悦她。说亲近,是像朋友一样亲近。下面的《传》说“德行盛大的人适宜有钟鼓的音乐”,与这一章互相说明。表明淑女如果来了,琴瑟和钟鼓都有,所以这《传》一并说“亲近并取悦她”,也预先承接下一章的意思。因为音乐有二等,分别用来彰显意义。琴瑟,是细微的音乐,先说它,显示和睦亲近。钟鼓,是盛大的音乐,所以在最后一章说它,显示德行盛大。毛亨在《序》中没有破除“哀”字,那么这首诗所说的,是思念寻求淑女而还没有得到,如果得到了,就设置琴瑟钟鼓来取悦这淑女。所以孙毓叙述毛亨的话说:“思念淑女而还没有得到,用礼乐亲近并取悦她。”这是思念而还没有得到,音乐是为淑女设置的。知道不是在祭祀时设置音乐,如果在祭祀时,那么音乐是为祭祀设置的,为什么说德行盛大?如果设置女德不盛大,难道祭祀就没有音乐吗?又琴瑟是用来乐神的,为什么说亲近并取悦呢?怎么能用祭祀时的音乐,来亲近并取悦淑女呢?由此知道毛亨的意思是淑女还没有得到,是假设的情况。○《笺》“志向相同的人结为朋友”。○《正义》说:人的朋友,秉持的志向协同一致。现在淑女来了,雍容和穆像琴瑟之声和谐,两者志向相同,类似于人的朋友,所以说“志向相同的人结为朋友”。琴瑟与钟鼓同为祭祀时使用,但这一章说采摘,所以用琴瑟为朋友来押韵;最后一章说烹煮,所以用钟鼓为音乐来押韵,都是祭祀时使用的,而分为二等罢了。这《笺》“音乐必定演奏”,兼指下面的钟鼓。下面《笺》“琴瑟在堂”,也取这里说“琴瑟亲近她”,说淑女以琴瑟为朋友。下面说“钟鼓取悦她”,共同采摘荇菜的事,是用钟鼓取悦淑女。两处的文字不同,是因为事情不同而改变文字。因为琴瑟相和,类似人的情志,所以用“友”来说;钟鼓铿锵宏大,不是情志可以比拟的,所以用“乐”来说,显示祭祀时淑女情志的和谐,因而听祭祀的音乐。

长短不齐的荇菜,在左右两边挑选它;芼,挑选。《笺》说:后妃既然得到了荇菜,必定有人协助她挑选。○芼,毛报反。

[疏]《传》“芼,挑选”。○《正义》说:《释言》说:“芼,拔取。”孙炎说:“都是挑选菜。”某氏说:“拔取就是拔。”郭璞说:“拔取菜。”因为拔取是拔的意思。《史记》说“斩将搴旗”,说的是拔取敌人的旗帜。芼解释为“拔”,而这里说“芼之”,所以知道是拔菜而挑选它。

文静美好的女子,用钟鼓来取悦她。德行盛大的人适宜有钟鼓的音乐。《笺》说:琴瑟在堂上,钟鼓在庭院,说的是共同采摘荇菜的时候!上下的音乐都演奏,使礼仪盛大。○“乐之”音洛,又音岳。有人说为了协韵,宜读五教反。

[疏]《笺》“琴瑟”到“其礼”。○《正义》说:知道“琴瑟在堂,钟鼓在庭”的,《皋陶谟》说“琴瑟以咏,祖考来格”,接着说“下管鼗鼓”,明白琴瑟在上面,鼗鼓在下面。《大射礼》颂钟在西阶的西边,笙钟在东阶的东边,这是钟鼓在庭院。这首诗赞美后妃能教化淑女,共同乐于这件事,既然得到荇菜来祭祀宗庙,上下的音乐演奏,使这淑女所共同参与的礼仪盛大。音乐虽然主要为了神,因为共同采摘荇菜,归美于淑女罢了。

《关雎》五章,每章四句。所以说三章,一章每章四句,二章每章八句。五章是郑玄所分的,“故言”以下是毛公的本意。后面仿照这个。

[疏]自古就有篇章的名称,与诗体同时兴起,所以《那序》说“得到《商颂》十二篇”,《东山序》说“一章说其完”就是这样。句在古代称为言。《论语》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说:‘思无邪。’”就把“思无邪”一句作为一言。《左氏》说“臣的业绩在《扬之水》最后一章的第四言”,指的是第四句,不敢告诉别人,等到赵简子称子大叔“遗我以九言”,都是以一句为一言。秦、汉以来,众儒各自做训诂,才有句的称呼。《论语

》注云“此‘我行其野’之句”是也。句必联字而言,句者局也,联字分疆,所以局言者也。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者也。篇者遍也,言出情铺,事明而遍者也。然字之所用,或全取以制义,“关关雎鸠”之类也。或假辞以为助,者、乎、而、只、且之类也。句者联字以为言,则一字不制也。以诗者申志,一字则言蹇而不会,故《诗》之见句,少不减二,即“祈父”、“肇禋”之类也。三字者,“绥万邦”、“娄丰年”之类也。四字者,“关关雎鸠”、“窈窕淑女”之类也。五字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类也。六字者,“昔者先王受命”、“有如召公之臣”之类也。七字者,“如彼筑室於道谋”、“尚之以琼华乎而”之类也。八字者,“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是也。其外更不见九字、十字者。挚虞《流外论》云《诗》有九言者,“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是也。遍检诸本,皆云《泂酌》三章,章五句,则以为二句也。颜延之云:“《诗》体本无九言者,将由声度阐缓,不协金石,仲冶之言,未可据也。”句字之数,四言为多,唯以二三七八者,将由言以申情,唯变所適,播之乐器,俱得成文故也。诗之大体,必须依韵,其有乖者,古人之韵不协耳。之、兮、矣、也之类,本取以为辞,虽在句中,不以为义,故处末者,皆字上为韵。之者,“左右流之”、“寤寐求之”之类也。兮者,“其实七兮”、“迨其吉兮”之类也。矣者,“颜之厚矣”、“出自口矣”之类也。也者,“何其处也”、“必有与也”之类也。《著》“俟我于著乎而”,《伐檀》“且涟猗”之篇,此等皆字上为韵,不为义也。然人志各异,作诗不同,必须声韵谐和,曲应金石,亦有即将助句之字,以当声韵之体者,则“彼人是哉,子曰何其”,“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是究是图,亶其然乎”,“其虚其徐,既亟只且”之类是也。章者,积句所为,不限句数也,以其作者陈事,须有多少章总一义,必须意尽而成故也。累句为章,则一句不可,二句得为之,《卢令》及《鱼丽》之下三章是也。其三句则《麟趾》、《甘棠》、《驺虞》之类是也。其多者,《载芟》三十一句,《閟宫》之三章三十八句,自外不过也。篇之大小,随章多少。风、雅之中,少犹两章以上,即《驺虞》、《渭阳》之类是也。多则十六以下,《正月》、《桑柔》之类是也。唯《周颂》三十一篇,及《那》、《烈祖》、《玄鸟》,皆一章者。以其风、雅叙人事,刺过论功,志在匡救,一章不尽,重章以申殷勤,故风、雅之篇无一章者。颂者,太平德洽之歌,述成功以告神,直言写志,不必殷勤,故一章而已。《鲁颂》不一章者,《鲁颂》美僖公之事,非告神之歌,此则论功颂德之诗,亦殷勤而重章也。虽云盛德所同,《鲁颂》实不及制,故颂体不一也。高宗一人,而《玄鸟》一章,《长发》、《殷武》重章者,或诗人之意,所作不同;或以武丁之德,上不及成汤,下又逾於鲁僖。论其至者,同於太平之歌;述其祖者,同於论功之颂。明成功有大小,其篇咏有优劣。采立章之法,不常厥体,或重章共述一事,《采蘋》之类;或一事叠为数章,《甘棠》之类;或初同而末异,《东山》之类;或首异而末同,《汉广》之类;或事讫而更申,《既醉》之类;或章重而事别,《鸱鸮》之类。《何草不黄》,随时而改色;《文王有声》,因事而变文;“采采芣苡”,一章而再言;《宾之初筵》,三章而一发。或篇有数章,章句众寡不等;章有数句,句字多少不同,皆由各言其情,故体无恒式也。《东山·序》云一章、二章、三章、四章,不谓末章为卒章。及《左传》曰《七月》之卒章,又《扬之水》卒章者,《东山》分别章意,从一而终於四,故不言卒章也。《左传》言卒章者,卒,终也,言终篇之章。言卒者,对始也。终篇为卒章,则初篇为首章矣,故郑注《礼记》

译注解说“这是‘我行其野’这一句”,是正确的。所谓“句”,必须连缀字而成;“句”就是“局”(局限、定格)的意思,连缀字来划分界限,是用来定格言语的。所谓“章”,就是“明”(阐明)的意思,总括义理、包容整体,是用来阐明情意的。所谓“篇”,就是“遍”(周遍)的意思,言语抒发情感铺陈开来,事理阐明而周遍。然而字的运用,有的全取字义来构成意义,像“关关雎鸠”这类;有的借用虚辞作为辅助,像“者、乎、而、只、且”这类。句是连缀字来构成言语,所以单字不能独立成义。因为诗是用来抒发心志的,单字则言语蹇涩而不通达,所以《诗经》中出现的句,很少少于两个字的,像“祈父”、“肇禋”这类。三个字的,像“绥万邦”、“娄丰年”这类。四个字的,像“关关雎鸠”、“窈窕淑女”这类。五个字的,像“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这类。六个字的,像“昔者先王受命”、“有如召公之臣这类。七个字的,像“如彼筑室於道谋”、“尚之以琼华乎其”这类。八个字的,像“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我不敢效我友白逸”这类。除此之外,再没有九个字、十个字的句子。挚虞在《流外论》中说《诗经》有九言的句子,“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就是。遍查各种版本,都说《泂酌》共三章,每章五句,那么这应该是两句。颜延之说:“《诗经》的体制本来没有九言的,大概是因为声调舒缓,不协金石之乐,仲冶(挚虞)的话,不可依据。”句中字的数量,以四言为多,只有二、三、七、八字句,大概是因为言语用来抒发情感,只随变化而适宜,播于乐器,都能成为乐章的缘故。诗的大体,必须依循韵脚,那些不协调的,是古人的韵脚不协罢了。“之、兮、矣、也”之类,本来取用作为虚辞,虽然在句中,不充当实义,所以处在句末的,都在字上押韵。“之”字,像“左右流之”、“寤寐求之”这类。“兮”字,像“其实七兮”、“迨其吉兮”这类。“矣”字,像“颜之厚矣”、“出自口矣”这类。“也”字,像“何其处也”、“必有与也”这类。《著》篇中“俟我于著乎而”,《伐檀篇中“且涟猗”,这类都是在字上押韵,不充当实义。然而人的心志各异,作诗不同,必须声韵和谐,曲折应和金石之乐,也有直接将辅助句子的字,当作声韵体制的,像“彼人是哉,子曰何其”,“不思其反,返是不思,亦已焉哉”,“是究是图亶其然乎”,“其虚其徐既亟只且”这类就是。章,是由句积累而成的,不限定句数,因为作者陈述事理,须有或多或少的章来总括一个义理,必须意尽才成篇。累积句成为章,那么一句不行,两句可以成为章,《卢令》及《鱼丽》的下三章就是。三句的,像《麟趾》、《甘棠》、《驺》这类。多的,《载芟》有三十一句,《閟宫》的第三章有三十八句,除此之外没有超过的。篇的大小,随着章的多少而定。风、雅之中,少的也有两章以上,像《驺虞》、《渭阳》这类。多的则在十六章以下,像《正月》、《桑柔》这类。只有《周颂》三十一篇,以及《那》、《烈祖》、《玄鸟》都是一章的。因为风、雅叙述人事,讽刺过失、议论功德,志在匡正补救,一章说不尽,所以用重章来申明殷勤之意,因此风、雅之篇没有一章的。颂,是太平德洽的歌,叙述成功以告神,直言写志,不必殷勤重复,所以一章而已。《鲁颂》不是一章的,是因为《鲁颂》赞美僖公的事迹,不是告神的歌,这是论功颂德的诗,也殷勤而用重章。虽然说是盛德相同,《鲁颂》实际上不及制礼,所以颂体不统一。高宗一个人,而《玄鸟》是一章,《长发》、《殷武》是重章,或许是诗人的心意,所作不同;或许以武丁的德行,上不及成汤,下又超过鲁僖公。论其极致,同于太平之歌;述其祖先,同于论功之颂。表明成功有大小,其篇咏有优劣。确立章法,不固定其体制,有的重章共述一事,《采蘋》这类;有的将一事叠分为数章,《甘棠》这类;有的开头相同而结尾不同,《东山》这类;有的开头不同而结尾相同,《汉广》这类;有的事理完结而再次申明,《既醉》这类;有的章重复而事理不同,《鸱鸮》这类。《何草不黄》,随时而改色;《王有声》,因事而变文;“采采苡”,一章而再言;《宾之初》,三章而一发。有的篇有数章,章的句数多少不等;章有数句,句的字数多少不同,都是各自抒发其情,所以体制没有固定的格式。《东山·序》说一章、二章、三章、四章,不是说末章为卒章。等到《左传》说《七月》的卒章,又说《扬之水》的卒章,《东山》分别章意,从一终于四,所以不说卒章。《左传》说卒章,卒,是终的意思,指终篇之章。说卒,是相对于始而言。终篇为卒章,那么初篇就是首章了,所以郑玄注《礼记》

云“《缁衣》之首章”是也。若然,言卒者,对首也,则《武》唯一章,而《左传》曰“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者,以‘耆定尔功’是章之卒句故也。《大司乐》注云“《驺虞》,乐章名,在《召南》之卒章”者,正谓其卒篇。谓之章者,乘上《驺虞》为乐章,故言“在《召南》之卒章”也。定本章句在篇后。《六艺论》云“未有若今传训章句”,明为传训以来,始辨章句。或毛氏即题,或在其后人,未能审也。

译所谓“《缁衣》的首章”就是这种情况。如果这样,那么“卒”是相对于“首”而言的,那么《武》诗只有一章,而《左传》说“创作《武》诗,其卒章说‘耆定尔功’”,这是因为“耆定尔功”是该章的末句的缘故。《大司乐》的注解说“《驺虞》,是乐章名,在《召南》的卒章”,正是指它在《召南》的末篇。之所以称为“章”,是承接上文《驺虞》作为乐章,所以说“在《召南》的卒章”。确定本章的句读在篇末。《六艺论》说“没有像现在流传的训诂章句”,明确说明是从传注训诂以来,才开始辨析章句。或者是毛氏当时就标定了,或者是他的后人做的,不能审察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