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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毛诗正义五十

卷十六 十六之一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896–910 段

》、《书》皆天所命,故文王虽受《洛书》,亦天命也。帝王革易,天使之然,故后世创基之王,虽无河、洛符瑞,皆亦谓之受命。以其得有天下,是命与之,故此亦云受天命而王天下也。文王虽未得九州,以其称王,故以天下言之。文王受命,毛无明说。《鸱鸮》之传,谓管、蔡为二子,则毛意周公无除丧摄政、避居东都、罪其属党之事,其受命之年,必不得与郑同也。《尚书·武成》篇曰:“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勋,诞膺天命。惟九年,大统未集。”孔安国云:“言诸侯归之,九年而卒,故大业未就。”刘歆作《三统历》,考上世帝王,以为文王受命九年而崩。班固作《汉书·律历志》载其说,於是贾逵、马融、王肃、韦昭、皇甫谧皆悉同之。则毛意或当然矣。文王九十七而终,终时受命九年,受命之元年,年八十九。其即诸侯之位,已四十二年矣。故《帝王世纪》云:“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文王於是更为受命之元年,始称王矣。”乃引《周书》称“文王受命九年,惟暮之春,在镐召太子发作文传”。九年犹召太子,明其七年未崩,故诸儒皆以为九年而崩。其伏生、司马迁以为,文王受命七年而崩,故《尚书·周传》云:“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讼。二年伐邘。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犬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史记·周本纪》云:“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虞、芮既让,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也。’”此是受命一年之事。又曰:“明年,伐犬夷。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明年,西伯崩。”此虽伐犬夷与伐耆、伐邘其年与《书传》不次,要亦七年崩也。郑不见《古文尚书》,又《周书》遗失之文难可据信,依《书传》、《史记》为说,故《洛诰》注云:“文王得赤雀,武王俯取白鱼,皆七年。”是郑以文王受命为七年之事。《中候·我应》云:“季秋之月甲子,赤雀衔丹书入丰,止於昌户。再拜稽首受。”《尚书运期授》引《河图》曰:“仓帝之治八百二十岁立戊午蔀。”注云:“周文王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命。”《易是类谋》曰:“文王比隆兴始霸,伐崇,作灵台,受赤雀丹书,称王制命,示王意。”注云:“入戊午蔀二十九年时,赤雀衔丹书而命之。”是郑意以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季秋之月甲子,赤雀衔丹书而命之也。郑知然者,《易乾凿度》云:“入戊午蔀二十九年,伐崇,作灵台,改正朔,布王号於天下,受箓应《河图》。”注云:“受命后五年乃为此改。应犹如也,如前圣王所得《河图》之书。”由此而论,既云“入戊午蔀二十九年”,虽连以“伐崇、改正”之事,云“受箓应《河图》”,则二十九年之文为受箓而发。受箓者,即谓受丹书王命之箓也。以此知“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即是赤雀所命之年也。先言“伐崇,作灵台,改正朔,布王号於天下”,然后始言“受箓”者,以文王之时,所为大事唯此而已。此由天命而然,故既言受命之年,即言所为之事,下乃继以“受箓应《河图》”。此等之事,皆由受箓而为之,故受箓之言与二十九年文不连耳。《是类谋》亦先言伐崇,然后言受赤雀丹书,亦以伐崇、作灵台是文王大事,由受命而然,故在赤雀之上先言之也。且《乾凿度》云:“亡殷者,纣黑期火戊,仓精授汝位正昌。”注云:“火戊,戊午蔀也。午为火。必言火戊者,木精将王,火为之相。戊,士也,又为火子。又火使其子为己塞水,是明仓精绝殷之象也。”是言文王受命在戊午蔀之意。既言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箓,复说在戊午之意,明以二十九年为受命年也。受命之月,已是季秋,至明年乃改元,故《书序》云:“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注云:“十有一年,本文王受命,而数之是年入戊午蔀四十岁矣。”是郑以受命元年为入戊午蔀三十年,故改至十年而四十也。又以历校之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岁在戊午,其年殷九月

译《易》、《书》都是上天所命定的,所以文王虽然接受了《洛书》,也是天命的体现。帝王的更替,是上天使之如此,因此后世开创基业之王,即使没有黄河、洛水出现的符瑞,也都称为受命。因为他们得到了天下,这是天命给予的,所以这也称为承受天命而称王天下。文王虽然没有得到九州,因为他称王,所以用天下来说他。文王受命之事,毛公没有明确说明。《鸱鸮》的传文,说管叔、蔡叔为二子,那么毛公的意思就是周公没有除去丧服摄政、避居东都、惩治其属党之事,他受命的年份,必定不能与郑玄相同。《尚书·武成》篇说:“我的先父文王,能够成就他的功勋,大大承受天命。只有九年,大业尚未完成。”孔安国说:“说诸侯归附他,九年而死,所以大业没有完成。”刘歆作《三统历》,考察上古帝王,认为文王受命九年而死。班固作《汉书·律历志》记载他的说法,于是贾逵、马融、王肃、韦昭、皇甫�都完全与他相同。那么毛公的意思或许就是这样了。文王九十七岁而死,死时受命九年,受命的元年,他八十九岁。他即诸侯之位,已经四十二年了。所以《帝王世纪》说:“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宿,文王于是改为受命的元年,开始称王了。”于是引用《周书》称“文王受命九年,暮春时节,在镐京召太子发作文传”。九年还召太子,明显说明他七年没有死,所以众儒都认为他九年而死。那伏生、司马迁认为,文王受命七年而死,所以《尚书·周传》说:“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讼。二年伐邘。三年伐密需。四年伐犬夷。五年伐耆。六年伐祟。七年而死。”《史记·周本纪》说:“西伯暗中行善,诸侯都来决断平定。虞、芮既然谦让,诸侯听说后,说:‘西伯大概是受命的君主了。’”这是受命一年的事。又说:“第二年,伐犬夷。第二年,伐密须。第二年,败耆国。第二年,伐邘。第二年,伐崇侯虎。于是建造丰邑。第二年,西伯死。”这虽然伐犬夷与伐耆、伐邘的年份与《书传》次序不同,但终究也是七年而死。郑玄没有见到《古文尚书》,又《周书》遗失的文字难以据信,依据《书传》、《史记》来说,所以《洛诰》注说:“文王得到赤雀,武王俯身取白鱼,都是七年。”这是郑玄以文王受命为七年之事。《中侯·我应》说:“季秋之月甲子,赤雀衔着丹书进入丰京,停在昌的门户。再拜稽首接受。”《尚书运期授》引用《河图》说:“仓帝治理八百二十岁立戊午蔀。”注说:“周文王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命。《易是类谋》说:“文王比隆兴始霸,伐祟,作灵台,受赤雀丹书,称制王命,示王意。”注说:“进入戊午蔀二十九年时,赤雀衔丹书而定命。”这是郑玄的意思以进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季秋之月甲子日,赤雀衔丹书而定命。郑玄知道这样的,《易乾凿度》说:“进入戊午蔀二十九年,伐祟,作灵台,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受箓应《河图》。”注说:“受命后五年才做这个改变。应犹如也,如前圣王所得《河书》之书。”由此而论,既然说“进入戊午蔀二十九年”,虽然连着“伐祟、改正”之事,说“受箓应《河图》”,那么二十九年之文是为受箓而发。受箓者,就是谓受丹书王命的箓。以此知道“进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即是赤雀定命的年份。先说“伐祟,作灵台,改正朔,布王号令于天下”,然后才说“受箓”者,以文王之时,所做的大事只有这些而已。这是由天命而然,所以既言受命之年,即言所为之事,下面才接着说“受箓应《河图》”。这些事,都是由受箓而做的,所以受箓之言与二十九年文不相连。《是类谋》也先说伐祟,然后说受赤雀丹书,也以伐祟、作灵台是文王大事,由受命而如此,所以在赤雀之上先说。且《乾凿度》说:“亡殷者,纣黑期火戊,苍精授汝位正昌。”注说:“火戊,戊午蔀也。午为火,必言火戊者,木精将王,火为其相。戊,土也,又为火子。又火使其子为自己塞水,这是明苍精绝殷之象。”这是说文王受命在戊午蔀之意。既然说进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箓,又说在戊午之意,明显以二十九年为受命年。受命之月,已是季秋,到明年才改元,所以《书序》说:“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注说:“十有一年,本文王受命,而数是年进入戊午蔀四十岁矣。”这是郑玄以受命元年为进入戊午蔀三十年,所以改至十年而四十。又以历校之进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岁在戊午

二十五日得甲子,明年乃改元。则元年岁在已未,至十三年在辛未,其年正月六日得甲子。《谱》云:“以历校之,文王受命十三年辛未之岁,殷正月六日杀纣。”是得赤雀之命后年改元之验也。又《中候·雒师谋》云:“唯王既诛崇侯虎,文王在丰,丰人一朝扶老至者八十万户。”是受命六年而伐崇居丰也。即云:“至磻谿之水,吕尚钓崖,王下趍拜曰:‘望公七年矣。’”所以言七年者,以本丹书命云“雒授金钤师名吕”,故得命即望之。今受命六年,而言“望公七年”,通得命之年数之,故七是得命之后明年改元。郑所参校,於兹明矣。若然,郑於《金縢》之末注云:“文王年十五生武王,又九十七而终,终时武王年八十三矣。”若文王受命七年,武王八十三,至十一年观兵得鱼之时,武王八十七矣。至九十三而终,则通数取鱼之年乃得为七年。郑云:“文王得赤鸟,武王俯取鱼,皆七年。”文王以明年数,武王以其年数者,文王改元,须得岁首为之,武王未及改元,唯须正名号耳。《我应》说文王之戒武王曰:“我终之后,恒称太子。河、洛复告,遵朕称王。”故《太誓》说武王升册称皇太子,得鱼即云俯取,是得告之即须改称,故不与文王同也。如上所说,受赤雀之命,必是岁在戊午蔀二十九年矣。案《乾凿度》云:“历元名握先纪日甲子岁甲寅。”又曰:“今入天元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二百八十岁,昌以西伯受命。”注云:受《洛书》之命为天子,以历法其年则入戊午蔀二十四年矣。岁在癸丑,是前校五岁,与上不相当者,其实当云二百八十五岁,以其篇已有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箓之言,足以可明,故略其残数,整言二百八十,而不言五也。知必加五年当戊午蔀二十九年者,依《三统历》七十六岁为一蔀,二十蔀为一纪,积一千五百二十岁,凡纪首者皆岁甲寅日甲子,即以甲子之日为初蔀,名甲子蔀一也。满七十六岁,其后年初日次癸卯,即以癸卯为蔀首二也。从此以后,壬午为蔀三也。辛酉蔀四也。庚子蔀五也。已卯蔀六也。戊午蔀七也。丁酉蔀八也。丙子蔀九也。乙卯蔀十也。甲午蔀十一也。癸酉蔀十二也。壬子蔀十三也。辛卯蔀十四也。庚午蔀十五也。己酉蔀十六也。戊子蔀十七也。丁卯蔀十八也。丙午蔀十九也。乙酉蔀二十也。是一纪之数终而复始,纪纪还然。今《乾凿度》入天元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二百八十岁,以一纪之法一千五百二十岁除之,得一千八百一十五纪,馀有四百八十岁,即是入后纪之年,其初年还岁甲寅日甲子,以甲子、癸卯、壬午、辛酉、庚子、己卯等六蔀除之,馀有二十四年,即是入戊午蔀二十四年,更加五年为二十九年,受赤雀之命。若推太岁,即以六十除积年。其受命之年,太岁在戊午。若欲知日之所在,乘积年为积日,以日行一匝六十除之,得日之所在。又案《三统》之术,鲁隐公元年岁在己未,其年前惠公之末年,岁在戊午,计文王受命是戊午之年,下至惠公末年,六复戊午,当三百六十年矣。而《雒师谋》注云:“数文王受命,至鲁公末年,三百六十五岁又馀五年者,本唯云三百六十耳。学者多闻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因误而加。遍校诸本,则无五字也。或以为文王再受天命,入戊午蔀二十四年受《洛书》,二十九年受丹书。”若如此说,於《易纬》之文上下符合,於《中候》之注年数又同。必知不然者,以谶纬所言文王之事最为详悉,若赤鸟之外,别有洛命,则应有文言之。今未有闻焉,明其无也。所论《图》、《书》,莫过《中候》,而《我应》及《雒师谋》皆说文王之事,只言赤雀、丹书,不言更有所命。详捡诸纬,其辞亦然。《易通卦验》曰:“有人侯冋,仓姬演步,有鸟将顾。”其意言文王得赤鸟而演《易》也。《是类谋》曰:“受赤雀丹书。”《春秋·元命苞》曰:“凤皇衔丹书於文王之都。”皆言丹书鸟雀而已,曾无斥言别有他命。郑言《洛书》即“丹书”,是也。不然,郑

译二十五日遇到甲子日,明年才改换年号。那么元年岁在己未,到十三年岁在辛未,该年正月六日遇到甲子日。《谱》说:“用历法来校验,文王受命十三年辛未之年,殷历正月六日诛杀纣王。”这是得到赤雀之命后,次年改元的确证。又《中候·雒师谋》说:“大王既然诛杀崇侯虎,文王在丰邑,丰邑的人一天之内扶老携幼到来的有八十万户。”这是受命第六年讨伐崇国并迁居丰邑。随即说:“到达磻溪之水边,吕尚在钓崖垂钓,大王走下台阶趋步拜见说:‘盼望您七年了。’”之所以说七年,是因为原本丹书之命说“洛水授予金钤师名叫吕”,所以得到天命就盼望他。如今受命第六年,却说“盼望您七年”,是连同得到天命的那一年一起计算,所以七是得到天命之后次年改元。郑玄所参校的内容,在这里就明白了。如果这样,郑玄在《金縢》篇末注释说:“文王十五岁生下武王,又活了九十七岁才去世,去世时武王八十三岁了。”如果文王受命七年,武王八十三岁,到第十一年观兵得到鱼的时候,武王八十七岁了。到九十三岁去世,那么连同得到鱼的年份一起计算,才是七年。郑玄说:“文王得到赤鸟,武王俯身取鱼,都是七年。”文王以次年计算,武王以当年计算,是因为文王改元,必须等到岁首才施行,武王来不及改元,只需要改正名号罢了。《我应》说文王告诫武王说:“我死后,你常称太子。河、洛再次告谕,才遵循我的意思称王。”所以《太誓》说武王登上册位称皇太子,得到鱼就说俯身取,是得到告谕后就必须改称,所以不与文王相同。如上所说,接受赤雀之命,必定是岁在戊午蔀二十九年。查考《乾凿度》说:“历元名叫握先,纪日甲子,岁在甲寅。”又说:“如今进入天元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二百八十岁,周文王以西方伯的身份接受天命。”注释说:接受《洛书》之命成为天子,用历法推算那年则进入戊午蔀二十四年。岁在癸丑,这与前面校验相差五年,与上文不相符合,其实应当说二百八十五岁,因为该篇已有进入戊午蔀二十九年接受符箓的说法,足以说明,所以略去零数,整说二百八十,而不说五。知道必定加五年当戊午蔀二十九年,是依据《三统历》七十六岁为一蔀,二十�为一纪,累积一千五百二十岁,凡是纪首都是岁在甲寅日在甲子,就以甲子日作为初蔀,名叫甲子蔀一。满七十六岁,其后一年的初日次序为癸卯,就以癸卯作为蔀首二。从此以后,壬午为蔀三。辛酉为蔀四。庚子为蔀五。己卯为蔀六。戊午为蔀七。丁酉为蔀八。丙子为蔀九。乙卯为蔀十。甲午为蔀十一。癸酉为蔀十二。壬子为蔀十三。辛卯为蔀十四。庚午为蔀十五。己酉为蔀十六。戊子为蔀十七。丁卯为蔀十八。丙午为蔀十九。乙酉为蔀二十。这是一纪的数目终了又重新开始,每一纪都如此。如今《乾凿度》进入天元二百七十五万九千二百八十岁,用一纪之法一千五百二十岁去除,得到一千八百一十五纪,剩余四百八十岁,这就是进入后纪的年份,其初年还是岁在甲寅日在甲子,用甲子、癸卯、壬午、辛酉、己卯等六个蔀去除,剩余二十四年,这就是进入戊午蔀二十四年,再增加五年为二十九年,接受赤雀之命。如果推算太岁,就用六十去除积年。其受命之年,太岁在戊午如果想要知道日子的所在,将积年乘以日数得到积日,用日行一周六十去除,得到日子的所在。又查考《三统》的方法,鲁隐公元年岁在己未,该年之前惠公末年,岁在戊午,计算文王受命是戊午之年,下到惠公末年,六个戊午,应当是三百六十年了。而《雒师谋》注释说:“计算文王受命,到鲁公末年,三百六十五岁又剩余五年,原本只说三百六十。学者多听说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因而错误地加上五。遍校各种版本,都没有五字。有人认为文王再次接受天命,进入戊午蔀二十四年接受《洛书》,二十九年接受丹书。”如果这样说,与《易纬》的文字上下符合,与《中候》的注释年数也相同。必定知道不是这样的,因为谶纬所说文王的事情最为详细,如果赤鸟之外,另有洛命,就应当有文字说明。如今没有听说,明显是没有的。所论述的《图》、《书》,没有超过《中候》的,而《我应》及《雒师谋》都说文王的事情,只说赤雀、丹书,不说另有其他天命。详细检阅各种纬书,其言辞也是这样。《易通卦验》说:“有人侯冋,仓姬演步,有鸟将要回顾。”其意思是说文王得到赤鸟而推演《易》。《是类谋》说:“接受赤雀丹书。”《春秋·元命苞》说:“凤凰衔丹书到文王的都城。”都说丹书鸟雀而已,曾经没有斥责说另有其他天命。郑玄说《洛书》就是“丹书”,是对的。不然,郑

何处得《洛书》之言乎?说者虽云再命,既言七年而崩,则亦赤雀命后始改元矣。若二十四年已后受《洛书》,所以不即改元,而待后命,何也?且郑云“受《洛书》之命为天子”,若前命已为天子,后命更何所作?既天已使为天子,犹尚不肯改元,便是傲慢神明,违拒天命,圣人有作,决不然也。又郑於《六艺论》极言瑞命之事,云:太平嘉瑞,《图》、《书》之出,必龟龙衔负焉。黄帝、尧、舜、周公是其正也。若禹观河见长人,皋陶於洛见黑公,汤登尧台见黑鸟,至武王渡河白鱼跃,文王赤雀止於户,秦穆公白雀集於车,是其变也。文王唯言赤雀,何得更有《洛书》?“且《洛书》龟负而出,乃是太平正法,於文王之世,安得有之?此其所以大蔽也”。然则文王所受,实赤鸟衔书,非洛而出,谓之《洛书》者,以其河龙《图》发,洛龟《书》感,此为正也。故得《图》者,虽不从河,谓之《河图》;《书》者,虽非洛出,谓之《洛书》,所以统名焉。故《元命苞》云:“凤皇衔《图》置帝前,黄帝再拜受尧坐。中舟与太尉舜临观凤皇负《图》授。”是不从河者也。《坤灵图》云:“黄龙中流见於洛。”注云:“谓《洛书》不必皆龟负也。”言《河图》、《龟书》,见其正耳。所命文王衔丹书者,《我应》、《是类谋》谓之赤雀,《元命苞》谓之凤皇,《通卦验》谓之为鸟。鸟者,羽虫之大名,赤雀、凤皇之雏,神而大之亦得称凤,文虽不同,其实一也。受命六年,乃始伐崇。既伐於崇,乃作邑於丰,则受命之时,未都丰矣。而《我应》云“赤雀衔丹书入丰,止於昌户”,《元命苞》云“凤皇衔丹书,游於文王之都”者,郑作《我应序》云:“文王如丰,将伐崇,受赤鸟。”是当时行往丰地,未都丰也。所居有屋,故称昌户。从后言之,谓之文王之都。《太誓》云:“至於王屋。”《谱》云:“周公避居东都。”亦此类也。《文王世子》称武王谓文王曰:“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无诸?”文王生称王也。其称王也,必在受命之后。《元命苞》云:“西伯既得丹书,於是称王,改正朔,诛崇侯虎。”称王之文在诛崇之上。《是类谋》云:“称王制命示王意。”《乾凿度》云:“改正朔,布王号於天下。”二文皆承伐崇、作灵台之下。伐崇在六年,则亦六年始称王也。但彼文以伐崇之等皆是文王大事,故历言之,其言不必依先后为次,未可即以为定。《书传》称“二年伐邘。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犬夷”。《书序》云:“殷始咎周。”注云:“咎,恶也。纣闻文王断虞、芮之讼,后又三伐皆胜,而始畏恶之,拘於羑里。”又曰:“周人乘黎。”注云:“乘,胜也。纣得散宜生等所献宝而释文王。文王释而伐黎。明年伐崇。”案《殷传》云:“西伯得四友献宝,免於虎口而克耆。”《大传》曰:“得三子献宝,纣释文王,而出伐黎。”其言既同,则黎、耆一物,是文王伐犬夷之后乃被囚,得释乃伐耆也。《出车》说文王之劳还帅云:“春日迟迟。”是四年遣役,五年始反乃劳之。当劳讫被囚,其年得释,即以岁暮伐耆,故称五年伐耆也。天无二日,土无二王,若五年以前既已称王改正,则反形已露,纣当与之为敌,非直咎恶而已。若已称王,显然背叛,虽纣之愚,非宝能释也。又《书序》“周人乘黎”之下云:“祖伊恐,奔告於受,作《西伯戡黎》。”若已称王,则愚者亦知其叛,不待祖伊之明始识之也。且其篇仍云“西伯”,明时未为王。是六年称王为得其实,故《乾凿度》“布王号”之下注云:“受命后五年乃为改。”此是郑意以为六年始王也。但文王自於国内建元久矣,无故更复改元,是有称王之意,虽则未布行之,亦是称王之迹,故《周本纪》云:“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皇甫谧亦云:“受命元年始称王矣。”正以改称元年,故疑其年称王。斯言非无理矣。但考其行事,必不得元年称王耳。然则六年称王,七年则崩,是称王

译从何处得到《洛书》的说法呢?解说者虽然说是第二次受命,既然说七年去世,那么应该是赤雀带来天命之后才开始改元了。如果二十四年之后才接受《洛书》,为什么不立即改元,而要等待后来的天命呢?况且郑玄说“接受《洛书》的天命成为天子”,如果前面的天命已经让他成为天子,后来的天命又有什么用呢?既然上天已经让他成为天子,却仍然不肯改元,这就是傲慢神明,违背抗拒天命,圣人有所作为,绝不会是这样。又郑玄在《六艺论》中极力谈论祥瑞天命之事,说:太平盛世的美好祥瑞,《河图》《洛书》的出现,必定由龟龙衔负而来。黄帝、尧、舜、周公是正统的例子。如果禹在黄河观看时见到长人,皋陶在洛水见到黑公,汤登上尧台见到黑鸟,到武王渡河时白鱼跃出,文王时赤雀停在门户,秦穆公时白雀聚集在车上,这些都是变例。文王只提到赤雀,怎么会有《洛书》呢?“况且《洛书》由龟背负而出,这是太平盛世的正统法则,在文王时代,怎么会有呢?这就是郑玄大错特错的原因”。然而文王所接受的,实际上是赤鸟衔书,并非从洛水而出,称之为《洛书》,是因为河龙《河图》发起,洛龟《洛书》感应,这是正统的说法。所以得到《河图》的,即使不从黄河而来,也称之为《河图》;得到《洛书》的,即使不是从洛水而出,也称之为《洛书》,这是统称为名。所以《元命苞》说:“凤凰衔《河图》放在皇帝面前,黄帝再拜接受,尧坐在船中与太尉舜临观凤凰背负《河图》授予。”这是不从黄河而来的例子。《坤灵图》说:“黄龙在洛水中间出现。”注释说:“意思是《洛书》不一定都由龟背负。”说的是《河图》《龟书》,见到的是正统而已。所记载的文王衔丹书,《我应》《是类谋》称之为赤雀,《元命苞》称之为凤凰,《通卦验》称之为鸟。鸟是羽虫的大类,赤雀、凤凰的雏鸟,神奇而伟大也可以称为凤,文字虽然不同,其实是一样的。受命六年,才开始讨伐崇国。既然讨伐了崇国,就在丰地建立城邑,那么受命的时候,还没有定都丰地。而《我应》说“赤雀衔丹书进入丰地,停在昌的门户”,《元命苞》说“凤凰衔丹书,游历于文王的都城”,郑玄作《我应序》说:“文王前往丰地,将要讨伐崇国,接受赤鸟。”这是当时前往丰地,还没有定都丰地。所居住的地方有房屋,所以称为昌的门户。从后来说起,称之为文王的都城。《太誓》说:“到了王屋。”《谱》说:“周公避居东都。”也是这类情况。《文王世子》记载武王对文王说:“西方有九国,君王大概最终能灭掉它们吗?”文王生前就称王了。他称王,一定是在受命之后。《元命苞》说:“西伯得到丹书后,于是称王,改正历法,诛杀崇侯虎。”称王的文字在诛杀崇侯虎之前。《是类谋》说:“称王制定命令显示王的意志。”《乾凿度》说:“改正历法,颁布王号于天下。”这两段文字都承接在讨伐崇国、建造灵台之下。讨伐崇国在第六年,那么也是第六年开始称王。只是那些文字把讨伐崇国等事都作为文王的大事,所以逐一列举,其言辞不一定按照先后顺序排列,不能立即以此作为定论。《书传》记载“二年讨伐邘国。三年讨伐密须。四年讨伐犬夷”。《书序》说:“殷商开始憎恶周。”注释说:“咎,憎恶。纣王听说文王裁决虞、芮的诉讼,后来又三次讨伐都获胜,才开始畏惧憎恶他,将他拘禁在羑里。”又说:“周人战胜黎国。”注释说:“乘,战胜。纣王得到散宜生等人进献的宝物而释放文王。文王被释放后讨伐黎国。第二年讨伐崇国。”查《殷传》说:“西伯得到四位朋友进献宝物,免于虎口而攻克耆国。”《大传》说:“得到三位贤人进献宝物,纣王释放文王,出来后讨伐黎国。”其言辞相同,那么黎、耆是一回事,这是文王讨伐犬夷之后才被囚禁,被释放后才讨伐耆国。《出车》说文王慰劳还帅说:“春日迟迟。”这是四年派遣服役,五年才返回才慰劳他。当慰劳完毕被囚禁,那年被释放,就在岁末讨伐耆国,所以称为五年讨伐耆国。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如果五年以前已经称王改历,那么反叛的形势已经显露,纣王应当与他为敌,不仅仅是憎恶而已。如果已经称王,显然背叛,即使纣王愚昧,也不是宝物能释放的。又《书序》“周人战胜黎国”下面说:“祖伊恐惧,奔跑报告给纣王,作《西伯戡黎》。”如果已经称王,那么愚昧的人也知道他叛乱,不需要等到祖伊的明智才认识到。况且那篇文章仍然称“西伯”,说明当时还没有称王。所以第六年称王是符合事实的,因此《乾凿度》“颁布王号”下面注释说:“受命后五年才改为王。”这是郑玄的意思认为第六年开始称王。只是文王在国内建立年号已经很久了,无故再次改元,是有称王的意思,虽然没有颁布实行,也是称王的迹象,所以《周本纪》说:“诗人称西伯大概是在受命之年称王。”皇甫谧也说:“受命元年开始称王了。”正是以改称元年,所以怀疑那年称王。这话并非没有道理。只是考察他的行事,必定不能在元年称王。那么第六年称王,第七年去世,这是称王

甚晚。《礼记·大传》注云“文王称王早矣”者,以殷纣尚存,虽於年为晚,而时未可称,故为早也。时未可称,而必称之者,《我应》云:“我称非早,一人固下。”注云:“我称王非为早,欲以一人心,固臣下。”是早称之意也。然则伐崇之时未称王矣。《皇矣》说伐崇之事,而云“是类是禡”,《王制》云“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禡於所征之地”,然则类者祭天之名,未称王而得祭天者,文王於伐崇之后,寻即称王,於时天期已至,崇又大敌,虽未称王,已行王事,故类、禡也。文王虽称王改正统,得行其统内六州而已。《礼记·大传》曰:“牧之野,武王之大事,改正朔,易服色。”谓克纣之后,又复颁布,使天下遍知之,犹未制礼,未是大定,故《召诰》云:“惟二月、三月。”注云:“当为一月、二月。不云正月者,盖待治定制礼乃正言正月故也。”然则从是以后始大定矣。文王之得太公,无经典正文言其得之年月。《雒师谋》注云:“文王既诛崇侯,乃得吕尚於磻谿之崖。”是伐崇之年得吕尚也。《书传》云:“散宜生、南宫括、闳天三子相,与学讼於太公。四子遂见西伯於羑里。”是文王被囚之年得太公也。《史记·齐世家》云:“西伯政平,及断虞、芮之讼,伐崇、密须、犬夷,大作丰邑,天下三分其二归周者,太公之谋计居多。”则是断虞、芮之前得太公也。皇甫谧以为,未受命时,已得太公。群言不同,莫能齐一。案《左传》称吕伋为王舅,则武王之后,大公女也。文王受命六年,武王以八十二矣,不应此时方取正室。且文王为今年得之,明年即崩,以人情准之,未应便为武王取其女也。又《书传》之美太公,言其翼佐文武,身有殊勋,世祚太公,以表东海,以其有大功故也。若伐崇之后方始得之,则文王於时基宇已就,太公无所宣其力,亦何功业之有乎?若武王承父旧基,太公因人成事,牧野一战,贤圣多矣,杖钺之劳,不足称述,而使经传之文褒扬若此!六年始得,深可惑矣。《齐世家》云:“吕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鱼钓于周。西伯出猎,得之。或曰太公尝事纣。纣无道,去之。游说诸侯,无所遇,而卒西归周西伯。或曰:吕尚隐海滨,周西伯拘羑里,散宜生等知而招尚曰:‘吾闻西伯善养老,盍往归焉?言吕尚所以事周虽异,然要之为文、武师。’”司马迁驰骋古今,良亦勤矣,尚不能知其事周所由,安能知得之年月?今虽考校,未能正之。《尚书帝命验》曰:“自三皇以下,天命未去飨善,使一姓不再命。”然则文王已受赤雀,武王又得白鱼者,一姓不再命,谓子孙既衰之后,天不复重命使兴耳,非谓创业之君也。文王虽天意与之,而仍未克纣,复命武王,使之统一,故再受命焉。

译非常晚。《礼记·大传》注中说“文王称王很早”,是因为殷纣王尚存,虽然从年份上看较晚,但当时时机尚不可称王,所以说是早。时机尚不可称王,却一定要称王,《我应》篇说:“我称王并非早,是想统一人心,稳固臣下。”注解说:“我称王并非为早,是想以一人心,稳固臣下。”这就是早称王的意思。那么,征伐崇国的时候还没有称王。《皇矣》篇讲述征伐崇国的事,说“是类是禡”,《王制》说“天子将要出征,向上帝行类祭,在征伐之地行禡祭”,那么类是祭天的名称,没有称王而得以祭天,是因为文王在征伐崇国之后,随即称王,当时天命已至,崇国又是大敌,虽然未称王,却已行使王权,所以行类祭、禡祭。文王虽然称王改正统,但只能行使其统辖内的六州而已。《礼记·大传》说:“牧野之战,是武王的大事,改正朔,易服色。”是说攻克纣王之后,又再次颁布,使天下普遍知晓,但尚未制定礼制,尚未完全安定,所以《召诰》说:“惟二月、三月。”注解说:“应当是一月、二月。不说正月,大概是等待治理安定、制定礼制后才正式称正月。”那么,从此以后才完全安定。文王得到太公,没有经典正文明确记载得到的年月。《雒师谋》注说:“文王诛杀崇侯之后,才在磻溪的崖边得到吕尚。”这是说在征伐崇国之年得到吕尚。《书传》说:“散宜生、南宫括、闳天三人,与太公一起学讼。四人于是去羑里拜见西伯。”这是说文王被囚之年得到太公。《史记·齐世家》说:“西伯政令公平,等到裁决虞、芮的诉讼,征伐崇、密须、犬夷,大力建造丰邑,天下三分其二归附周朝的,大多是太公的谋略。”这是在裁决虞、芮诉讼之前得到太公。皇甫谧认为,在未受天命时,已得到太公。众说纷纭,不能统一。查考《左传》称吕伋为王舅,那么武王之后,是太公的女儿。文王受天命六年,武王已经八十二岁了,不应此时才娶正室。况且文王今年得到太公,明年就去世了,以人情推测,不应马上为武王娶其女。又《书传》赞美太公,说他辅佐文王武王,身有殊勋,世代封太公,以表彰东海,是因为他有大功。如果在征伐崇国之后才得到他,那么文王当时基业已成,太公无处施展其力,又有什么功业呢?如果武王继承父辈旧基,太公借他人之力成事,牧野一战,贤圣众多,持钺之劳,不足以称述,而经传之文却如此褒扬!六年才得到,实在令人疑惑。《齐世家》说:“吕尚曾经穷困,年老时,在周地钓鱼。西伯出猎,得到他。有人说太公曾侍奉纣王。纣王无道,他离开。游说诸侯,没有遇到明主,最终西归周西伯。有人说:吕尚隐居海滨,周西伯被拘羑里,散宜生等人知道后招揽他说:‘我听说西伯善于养老,何不前往归附?’吕尚侍奉周的原因虽然不同,但总之是文王武王的老师。”司马迁驰骋古今,确实勤勉,尚且不能知道太公侍奉周的原因,怎能知道得到的年月?现在虽然考校,未能定论。《尚书帝命验》说:“自三皇以下,天命未去,飨善,使一姓不再受命。”那么文王已受赤雀,武王又得白鱼的,一姓不再受命,是说子孙既衰之后,天不再重命使其兴起,不是说创业之君。文王虽然天意给予,但仍未攻克纣王,复命武王,使他统一,所以再次受命。

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在上,在民上也。於,叹辞。昭,见也。笺云:文王初为西伯,有功於民,其德著见於天,故天命之以为王,使君天下也。崩,谥曰文。○於音乌。注及下“於缉”并注皆同。见,贤遍反。下“著见”同。著,珍虑反。谥音示,慎也,悉也。生存之行,终始悉录之,以为谥也。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乃新在文王也。笺云:大王聿来胥宇而国於周,王迹起矣,而未有天命。至文王而受命。言新者,美之也。○大音泰。后“大王”皆同。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有周,周也。不显,显也。显,光也。不时,时也。时,是也。笺云:周之德不光明乎?光明矣。天命之不是乎?又是矣。

  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言文王升接天,下接人也。笺云:在,察也。文王能观知天意,顺其所为,从而行之。

  [疏]“文王”至“左右”。○正义曰:言文王初为西伯,在於民上也。於呼,可叹美哉!其时已施行美道,有功於民,其德昭明,著见於天。言治民光大,天所加美以此,故为天所命。周自大王已来居此地,周虽是旧国,其得天命,维为新国矣。以明德而受天命,变诸侯而作天子,是其改新也。天既命文王,我有周之德岂不光明乎?由有美德,能受天命,则有周之德为光明矣。天之命我文王,岂为不是乎?皇天无亲,惟德是与。当时天下莫若文王,则天之所命为是矣。又美文王云:文王升则以道接事于天,下则以德接治于人,常观察天帝之意,随其左右之宜,顺其所为,从而行之。○传“在上”至“叹辞”。○正义曰:此言“於昭于天”,是说文王治民有功,而明见上天,故知“在上,在於民上也”。《书传》引“於穆清庙”乃云:“於者,叹之。”是於为叹辞也。《尚书》注云:“於者,呜声。”则於、呜古今字耳。○笺“文王”至“曰文”。○正义曰:下言“其命维新”,则此未受命时事,故郑本而言文王初为西伯,未受命之时,已有功於民,其德著见於天,故为天所命也。言初为西伯,以对后为王、总受命之前为初,非谓为西伯之初耳。以言在上著见于天,明治民之功见也,故知有功於民,其德著见于天。言著见者,为天所加美而知之,故天命之为王,使为君於天下,至崩而谥之曰文。《曲礼下》曰:“君天下曰天子。”《檀弓上》曰:“死谥,周道也”。○笺“大王”至“美之”。○正义曰:言大王自豳来,相其可居之处,而为国於周。大王巳来居此地,是周虽旧邦也。《閟宫》云:“寔始翦商。”是王迹起焉。《国语》言“周之兴也,鸑鷟鸣於岐山”。虽为周兴之兆,而未有书文授之王位,是未有天命。至文王而受天命,以诸侯国名变而为天子国名,是其改新之也。言新者,美文王能使之新也。○传“有周,周也。时,是也”。○正义曰:以“周”文单,故言“有”以助之。《烝民》曰“天监有周”,《时迈》曰“明昭有周”,皆同也。犹《左传》谓“济”为“有济”。传叠而解之,有周,正周也。“时,是”,《释诂》文。○笺“周之德”至“是矣”。○正义曰:此言文王德著,为天所命,故反其辞以结之。言“又是”者,言周德既明,天命复是,对上句,故言“又”也。王肃云:“天命之是也。言时天下莫若文王。”○传“言文”至“接人”。○正义曰:人君在人之上,在天之下,其升降惟天人耳,故知言文王升接天,下接人,谓与之交接。天则恭敬承事以接之,人则恩礼抚养以接之。○笺“在察”至“行之”。○正义曰:此言文王之接天、人,而云在帝左右,明是察天动作而效之。言文王观知天意,解“在帝”也。顺其所为,从而行之,解“左右”也。《易》称“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故顺其所为而效之。

  亹亹文王,令闻不已。陈锡哉周,侯文王孙子。文王孙子,本支百世。亹亹,勉也。哉,载。侯,维也。本,本宗也。支,支子也。笺云:令,善。哉,始。侯,君也。勉勉乎不倦,文王之勤

译文王地位崇高,光辉显著于上天。所谓“在上”,是指在民众之上。“於”,是感叹词。“昭”,是显现的意思。郑玄笺注说:文王起初担任西伯,对民众有功绩,他的德行显著地显现于上天,所以上天任命他成为王,让他统治天下。他去世后,谥号定为“文”。○“於”音乌。注及下文“於缉”的注释都相同。“见”,读作贤遍反。下文“著见”同此读音。“著”,读作珍虑反。“谥”,音示,意为谨慎、详尽。记录生前行为的始终,以此作为谥号。周朝虽然是古老的邦国,但它的天命却是新的。这“新”体现在文王身上。郑玄笺注说:太王迁徙来考察居所而在周地建国,王业的踪迹已经兴起,但还没有上天的任命。到了文王才承受天命。说“新”,是赞美文王。○“大”音泰。后文“大王”都同此读音。周朝的德行难道不显赫吗?上天的任命难道不正确吗?“有周”,就是周朝。“不显”,即显赫。“显”,是光耀的意思。“不时”,即正确。“时”,通“是”。郑玄笺注说:周朝的德行难道不光明吗?已经光明了。上天的任命难道不正确吗?又是正确的。

文王升降于天地之间,侍奉在上帝的左右。这是说文王上升承接上天,下降承接下民。郑玄笺注说:“在”,是察知的意思。文王能够观察知晓上天的意旨,顺从上天的作为,从而加以实行。

[疏]“文王”至“左右”。○孔颖达正义说:说文王起初担任西伯,地位在民众之上。“於呼”,真是可叹美啊!当时他已经施行美好的道义,对民众有功绩,他的德行昭明,显著地显现于上天。说治理民众光大,上天因此加以赞美,所以上天任命他。周朝自从太王以来居住在此地,周虽然是旧国,但它承受天命,犹如新国一样。凭借明德承受天命,由诸侯变为天子,这就是革新。上天既然任命文王,我周朝的德行难道不光明吗?因为拥有美德,能够承受天命,所以周朝的德行就光明了。上天任命我文王,难道不正确吗?皇天没有偏私,只给予有德之人。当时天下没有人比得上文王,那么上天所任命的就是正确的。又赞美文王说:文王上升则以道义承接侍奉上天,下降则以德行承接治理下民,经常观察天帝的意旨,随其左右的适宜,顺从上天的作为,从而加以实行。○传“在上”至“叹辞”。○孔颖达正义说:这里说“於昭于天”,是说文王治理民众有功,而明显地显现于上天,所以知道“在上,是指在民众之上”。《书传》引用“於穆清庙”就说:“於,是感叹。”说明“於”是感叹词。《尚书》注说:“於,是呜声。”那么“於”、“呜”是古今字罢了。○笺“文王”至“曰文”。孔颖达正义说:下文说“其命维新”,那么这里说的是未受天命时的事,所以郑玄解释说文王起初担任西伯,在未受天命时,已经对民众有功绩,他的德行显著地显现于上天,所以被上天任命。说起初担任西伯,是为了与后来成为王、总受天命之前相对,并非指担任西伯之初。因为说在民众之上、显著地显现于上天,明白是治理民众的功绩显现,所以知道对民众有功绩,他的德行显著地显现于上天。说显著地显现,是被上天加以赞美而知晓,所以上天任命他为王,让他统治天下,直到去世而谥号为文。《曲礼下》说:“统治天下称为天子。”《檀弓上》说:“死后定谥,是周代的制度”。○笺“大王”至“美之”。孔颖达正义说:说太王从豳地迁徙来,考察可居住的地方,而在周地建国。太王以来居住在此地,所以周虽然是旧邦。《閟宫》说:“确实开始翦灭商朝。”这是王业踪迹兴起的地方。《国语》说“周朝兴起时,鸑鷟在岐山鸣叫”。虽然是周朝兴起的征兆,但还没有文书授予王位,这是没有承受天命。到了文王才承受天命,由诸侯国名变为天子国名,这就是革新。说“新”,是赞美文王能使它革新。○传“有周,周也。时,是”。孔颖达正义说:因为“周”字单独使用,所以用“有”来辅助它。《烝民》说“天监有周”,《时迈》说“明昭有周”,都相同。如同《左传》称“济”为“有济”。传文重叠解释,有周,正是周。“时,是”,是《释诂》中的文句。○笺“周之德”至“是”。孔颖达正义说:这里说文王德行显著,被上天任命,所以反过来用言辞来总结。说“又是”,是说周德既已光明,天命又正确,对应上句,所以说“又”。王肃说:“天命是正确的。说当时天下没有人比得上文王。”○传“言文”至“接”。孔颖达正义说:君主在民众之上,在天地之下,他的升降只关乎天和人,所以知道说文王上升承接上天,下降承接下民,是说与之交接。对天则恭敬承事以承接,对人则恩礼抚养以承接。○笺“在察”至“行”。孔颖达正义说:这里说文王承接天、人,而说在上帝左右,明白是察知天的动作而效法它。说文王观察知晓天意,是解释“在帝”。顺从上天的作为,从而加以实行,是解释“左右”。《易经》称“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所以顺从上天的作为而效法它。

勤勉不倦的文王,美好的声誉没有止息。赐予周朝,作为文王子孙的君主。文王的子孙,宗族和支庶延续百代。“亹亹”,是勤勉的意思。“哉”,通“载”。“侯”,通“维”。“本”,是宗族。“支”,是支庶。郑玄笺注说:“令”,是美好。“哉”,是开始。“侯”,是君主。勤勉不倦,文王的勤劳

,用明德也。其善声闻,曰见称歌无止时也。乃由能敷恩惠之施以受命,造始周国,故天下君之。其子孙,適为天子,庶为诸侯,皆百世。○亹音尾。闻音问。注同。哉如字,毛“载也”,郑“始也”,《左传》作“载”。本又作“载”,同。敷音孚。施,始豉反。適音的,字或作“嫡”。

译(这)是彰显光明的德行啊。那美好的名声传扬,是说被称颂歌唱没有止境的时候。于是凭借能够广施恩惠而承受天命,开创周朝的基业,所以天下人都尊奉他为君主。他的子孙,嫡系成为天子,庶系成为诸侯,都延续百代。○亹音尾。闻音问。注释相同。哉如字,毛亨解释为“载”,郑玄解释为“始”,《左传》写作“载”。原本也写作“载”,意思相同。敷音孚。施,始豉反。适音的,字或作“嫡”。

凡周之士,不显亦世。不世显德乎!士者世禄也。笺云:凡周之士,谓其臣有光明之德者,亦得世世在位,重其功也。

  [疏]“亹亹”至“亦世”。○毛以为,亹亹乎,勉力勤用、明德不倦之文王,以勤行之故,有善声誉为人所闻,日见称歌不复已止。文王能布陈大利,以赐子孙,於是又载行周道,致有天下。以此德泽,流於后世。维文王孙之与子,皆受而行之。维文王孙之与子,不问本宗支子,皆得百世相继。言由文王功德深厚,故福庆延长也。文王之德,不但德及子孙而已,凡於周为臣之士,岂不有显德乎?言其皆有显德,而亦得继世食禄。言文王德人及朝臣,所以常见称诵,行复已止也。○郑唯以哉为始、侯为君为异。言文王能敷陈恩惠之施,令德著于天,遂受天命而造始周国。由此故为天下之人君。其文王孙之与子,其本適为天子,支庶为诸侯,皆得百世。馀同。○传“亹亹”至“支子”。○正义曰:“亹亹,勉也”,《释诂》文。哉与载古字通用。《中庸》言“栽者培之”,注引“上天之载”,是其通也。以其通用,故云“哉,载也”。《释诂》云“维,侯也”。郭璞曰:“互相训。”是侯得为维也。適譬本幹,庶譬其枝,故言“本,本宗。支,支子”也。王肃云:“文王能布陈大利,以锡予人,故能载行周道,致有天下。”维文王孙子受而行之,美其及支子孙。言文王之功德,其大宗与支子相承百世之道。○笺“哉始”至“百世”。○正义曰:“哉,始”,“侯,君”,《释诂》文也。以文王受命,创为天子,宜为造始周国,君其子孙,故易传也。受天之命,本由明德,其用明德,即“陈锡”是也。行能敷陈恩惠之施,故得受命造周,令长世称诵,是用明德而致令闻不已也。昭十年《左传》曰:“‘陈锡载周’,能施也。”夫故知云恩惠之赐以施予也。宣十五年《左传》亦引此诗,乃云:“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是造始周国也。既造周国,当子孙嗣之,故天下之民君其子孙为天子,庶为诸侯,皆百世也。○传“不世”至“世禄”。○正义曰:传以经言不显则为显也,由显而得世,故并及之。不世显德乎?其世显德也。谓臣有显德,令子孙世之仕者世禄,欲举轻以明重。若子孙复有显德,爵位亦世之。“仕者世禄”,《孟子》文。○笺“凡周”至“其功”。○正义曰:以士者,男子成名之大号,下至诸侯及王朝公卿大夫,总称亦可以兼士也。凡为总辞,显为光明,故言谓其臣有光明之德者,亦得世世在位,以重其功劳故也。传言“世禄”,笺言“在位”者,以言亦世者,亦前本支百世也。百世谓继世在位,知此亦世世在位也。以此知毛言世禄,举轻包重耳,不谓不得世世也。文王之时,则其功未定,不得定之长在卿大夫之位。若武王以后,则大封群臣,或为列土诸侯,或为王朝卿佐。维为王朝之臣,其大功亦得世之,故直言世世在位,而不辨其内外也。《郊特牲》及《士冠礼》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则封为国君,固当世矣。其卿大夫有大功乃得世也。《王制》言:“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注云:“选贤置之於位,其国之禄如诸侯,不得世。”又曰:“大夫不世爵。”注云:“谓县内及列国诸侯为天子大夫者,不世爵而世禄,辟贤也。”又曰:“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也。”《公羊传》曰:“世卿,非礼。”则卿大夫正法不得世也,异义卿得世。又《公羊》、《穀梁》说卿大夫世,则权并一姓,妨塞贤路,专政犯君,故经讥尹氏、齐氏崔氏也。《左氏》说卿大夫得世禄,不得世位,父为大夫死,子得食其故采,而有贤才则复升父故位。故传曰:“官有世功,则有官族。”谨案《易》爻位三为三公,二为卿大夫,曰食旧德。食旧德,谓食父故禄也。《尚书》“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胥及逸勤。予不敢动用非罚,世选尔劳,予不绝尔善”。《论语》曰:“兴灭国,继绝世。”国谓诸侯,世谓卿大夫。诗

译凡是周朝的士人,即使没有显赫的德行,也能世代承袭。难道不是世代显扬德行吗?士人世代享有俸禄。郑玄笺注说:凡是周朝的士人,指的是那些臣子中有光明德行的人,也能世代在位,这是重视他们的功劳。

[疏]“亹亹”到“亦世”。○毛亨认为,“亹亹”形容勉力勤用、明德不倦的文王,因为勤勉行道的缘故,拥有美好的声誉被人听闻,日日受到称颂歌唱而不停止。文王能够布陈大利,赐给子孙,于是又推行周道,从而得到天下。凭借这种德泽,流传到后世。只有文王的孙子与儿子,都接受并实行它。只有文王的孙子与儿子,不论本宗还是支子,都能百世相继。这是说由于文王功德深厚,所以福庆延长。文王的德行,不仅惠及子孙而已,凡是周朝的臣士,难道没有显赫的德行吗?是说他们都有显赫的德行,也能世代承袭俸禄。是说文王的德行惠及朝臣,所以常见称颂,行为不停止。○郑玄唯独认为“哉”是“始”、“侯”是“君”不同。说文王能够敷陈恩惠的施予,使美德著于上天,于是承受天命而开创周国。因此成为天下的君主。他的文王孙子与儿子,嫡系成为天子,旁支成为诸侯,都能百世延续。其余相同。○传“亹亹”到“支子”。○正义说:“亹亹,勉也”,是《释诂》中的文句。“哉”与“载”古字通用。《中庸》说“栽者培之”,注引“上天之载”,就是通用的例子。因为通用,所以说“哉,载也”。《释诂》说“维,侯也”。郭璞说:“互相训。”这是“侯”可以解释为“维”。“適”比喻主干,“庶”比喻枝条,所以说“本,本宗。支,支子”。王肃说:“文王能够布陈大利,赐给人,所以能推行周道,得到天下。”只有文王孙子接受并实行它,赞美他惠及支子孙。是说文王的功德,大宗与支子相承百世之道。○笺注“哉始”到“百世”。○正义说:“哉,始”,“侯,君”,是《释诂》中的文句。因为文王受命,开创为天子,适宜于开创周国,君临其子孙,所以改变传注。承受天命,本来是由于明德,使用明德,就是“陈锡”的意思。行为能够敷陈恩惠的施予,所以能受命开创周国,使长久世代称颂,这是用明德而得到美好声誉不停止。昭公十年《左传》说:“‘陈锡载周’,能够施予。”所以知道是说恩惠的赐予以施予。宣公十五年《左传》也引用这首诗,却说:“文王所以开创周国,没有超过这个的。”这是开创周国的意思。既然开创周国,应当由子孙继承,所以天下百姓君临其子孙为天子,旁支为诸侯,都百世延续。○传“不世”到“世禄”。○正义说:传认为经文说“不显”就是显赫,由显赫而得到世代承袭,所以一并提及。不世代显扬德行吗?是世代显扬德行。是说臣子有显赫的德行,使子孙世代做官的人世代享有俸禄,想要举轻以明重。如果子孙再有显赫的德行,爵位也能世代承袭。“仕者世禄”,是《孟子》中的文句。○笺注“凡周”到“其功”。○正义说:因为士人,是男子成名的大号,下至诸侯及王朝公卿大夫,统称也可以兼称士。凡是总辞,显为光明,所以说谓其臣有光明之德者,也能世代在位,因为重视他们的功劳。传注说“世禄”,笺注说“在位”,因为说“亦世”,也是前面本支百世的意思。百世指世代在位,知道这也是世代在位。由此知道毛亨说世禄,是举轻包重,不是说不能世代。文王之时,他的功劳未定,不能确定长久在卿大夫之位。如果武王以后,则大封群臣,有的成为列土诸侯,有的成为王朝卿佐。只有作为王朝之臣,其大功也能世代承袭,所以直接说世代在位,而不分辨其内外。《郊特牲》及《士冠礼》说:“继世以立诸侯,象贤。”那么封为国君,固然应当世代了。其卿大夫有大功才得世代。《王制》说:“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注说:“选贤置之於位,其国之禄如诸侯,不能世代。”又说:“大夫不世爵。”注说:“谓县内及列国诸侯为天子大夫者,不能世爵而世禄,避贤也。”又说:“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公羊传》说:“世卿,非礼。”那么卿大夫正法不能世代,异义卿得世代。又《公羊》、《穀梁》说卿大臣世代,则权并一姓,妨害贤路,专政犯君,所以经讥尹氏、齐氏崔氏。《左氏》说卿大夫得世禄,不能世位,父为大夫死,子得食其故禄,而有贤才则复升父故位。所以传曰:“官有世功,则有官族。”仔细考察《易》爻位三为三公,二为卿大臣,曰食旧德。食旧德,谓食其父故禄也。《尚书》“古我先王,与乃祖乃父,胥及逸勤。我不敢动用非罚,世选尔劳,我不绝尔善”。《论语》说:“兴灭国,继绝世。”国谓诸侯,世代谓卿大臣。诗

云:“凡周之士,不显亦世。”《孟子》曰:“文王之治岐也,仕者世禄。”知周制世禄也。此许氏亦以卿大夫世禄为常。虽以世禄为常,而有大功德亦得世位,故《裳裳者华》“刺幽王弃贤者之类,绝功臣之世”,郑《箴膏肓》云:“公卿之世立大功德,先王之命有所不绝者。”是大功特命则得世位也。《白虎通》曰:“诸侯继世者,南面之君,体阳而行,阳道不绝。大夫人臣,北面体阴而行,阴道有绝故也。此托之阴阳之义。其实诸侯以大功而封故也,卿大夫本以佐君,欲令非贤不可,所以不世也。其得世者,又违常法,以大功而许之耳。”

译《诗经》说:“凡是周朝的士人,即使不显赫也能世代承袭。”《孟子》说:“周文王治理岐地时,做官的人世代享有俸禄。”由此可知周代的制度是世袭俸禄的。许慎也认为卿大夫世代享有俸禄是常态。虽然以世袭俸禄为常态,但有大功德的人也能世代承袭爵位,所以《裳裳者华》篇讽刺周幽王抛弃贤者这类人,断绝功臣的世袭,郑玄在《箴膏肓》中说:“公卿世代立有大功德,先王的任命有所不断绝的。”这是说有大功特别受命就能世代承袭爵位。《白虎通》说:“诸侯世代继承的,是南面称王的君主,体现阳道而行事,阳道不会断绝。大夫等臣子,北面事君体现阴道而行事,阴道有断绝的缘故。这是借阴阳之义来解释。其实诸侯是因为有大功而受封的缘故,卿大夫本来是用来辅佐君主的,想要让不贤的人不能任职,所以不世袭。那些得以世袭的,又是违背常法,因为有大功而允许他们罢了。”

世之不显,厥犹翼翼。思皇多士,生此王国。王国克生,维周之桢。翼翼,恭敬。思,辞也。皇,天。桢,幹也。笺云:犹,谋。思,原也。周之臣既世世光明,其为君之谋事忠敬翼翼然,又愿天多生贤人於此邦。此邦能生之,则是我周之幹事之臣。○桢音贞。为,于伪反。下“天为此”同。

  济济多士,文王以宁。济济,多威仪也。○济,子礼反。后“济济”皆同。

  [疏]“世之”至“以宁”。○毛以为,因上“不显亦世”文反而详之,言此世禄之臣,岂不光明其德乎?言其世世有光明之德故也。以有光明之德,其为君之谋事,则能翼翼然忠诚而恭敬也。所以得有此臣者,天以周德至盛,欲使群贤佐之,故皇天命多众之士,生之于我周王之国。我周王之国能生此贤人,收而用之,则维是我周家幹事之臣。臣能幹事,则国以乂安,故叹美之。此济济然多威仪之众士,文王以安宁,言文王得赖此臣之力。思,语辞,不为义。郑以思为愿,言此世显之臣,非直谋事恭敬,又推诚恕物,所及弘广,乃思愿皇天,令其多众之士,生此我王之国,得与我周家为幹事之臣。此世显之人,谋则忠敬,心则诚信,故叹美之,云:“济济多士,文王以宁。”“济济多士”还谓世显之人,与“思皇多士”不同也。○传“翼翼”至“皇天”。○正义曰:《释训》云:“翼翼,恭也。”敬是恭之类,故连言之。以此覆述世显之人,不宜更有所思,故以思为辞。皇与多士连文,能生多士,维天乃然。皇者天号,故皇为天也。王肃云:“言天思周德至盛,故为生众士於此周国。王国能生此众美之士,维周以之为桢幹也。”○笺“犹谋”至“之臣”。○正义曰:“犹,谋”,《释诂》文。以思之为辞,止在句末。今句首言之,不宜为辞,故易传。以意之所思,必情之所愿,故以思为愿。朝廷之士,多妒忌贤能,故《嘉鱼》美太平之君子,乐与贤者共之。朝臣之原多贤,实为美事,明此“思皇多士”,是世显之人复思使皇天更生多贤也。下“济济多士”即世显之人,与此多士不同也,何者?此“思皇多士”,乃是世显之人思天生之,尚未知思得以否。假令得之,犹是后世之事,文王未得赖之以宁也。以此知“济济多士”还是世显之人,传以翼翼为恭敬,而《论语》曰“为人谋而不忠乎”,谋者主忠,故言忠敬翼翼然也。言此邦能生,则是生而用之,故云“则是我周家幹事之臣”。幹事是已用之语,明克生为用之矣。○传“济济,多威仪”。○正义曰:此多士是上世显之人,则诸侯及公卿大夫此文皆兼之。《释训》云:“济济,容止也。”孙炎曰:“济济,多士之容止也。”然则济济总为在朝之仪,故云威仪也。《曲礼下》云“大夫济济,谓行容之貌”,与此别。《少仪》云“朝廷之仪,济济翔翔”,与此同矣。

  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假哉天命,有商孙子。穆穆,美也。缉熙,光明也。假,固也。笺云:穆穆乎文王,有天子之容。於美乎!又能敬其光明之德。坚固哉!天为此命之,使臣有殷之子孙。○缉,七入反。熙,许其反。假,古雅反,固也。

  商之孙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丽,数也。盛德不可为众也。笺云:于,於也。商之孙子,其数不徒亿,多言之也。至天已命支王之后,乃为君於周之九服之中。言众之不如德也。○丽,力计反,沈又力知反。

  [疏]“穆穆”至“周服”。○毛以为,穆穆然而美者,文王也。既有天子之容矣,於呼美哉!又能於有光明之德者而敬之。其敬光明之德者而甚坚固哉!言尊贤爱士,心能坚固,故天命之,使臣有商之孙子而代殷也。商之孙子,其数至多,不徒止於一亿而已。言其数过亿也。虽有过亿之数,以纣为恶之故,至於上帝既命文王之后,维归於周而臣服之。明文王德盛之至也。○郑唯以侯为君,言商之孙子为君於周之九服之中为异。馀同。○传“穆穆”至“假固”。○正义曰

译世代的显赫,在于谋略的恭敬谨慎。愿上天多降生贤士,诞生在这周朝王国。王国能够降生贤士,便是周朝的骨干。翼翼,指恭敬。思,是语助词。皇,指天。桢,指骨干。郑玄笺注说:犹,指谋略。思,指希望。周朝的臣子世代光明,他们为君主谋划事务忠诚恭敬,小心翼翼,又希望上天多降生贤人于此邦。此邦若能降生贤人,便成为我周朝处理政务的骨干。桢,音贞。为,音于伪反。下文“天为此”同此音。

济济众多贤士,文王因此安宁。济济,形容威仪众多。济,音子礼反。下文“济济”皆同此音。

[疏]“世之”至“以宁”。毛亨认为,承接上文“不显亦世”反过来详细阐述,说这些世袭禄位的臣子,难道不彰显他们的德行吗?说的是他们世代都有光明的德行。因为有光明的德行,他们为君主谋划事务,就能小心翼翼、忠诚恭敬。之所以能得到这样的臣子,是因为上天鉴于周朝德行极盛,想要让群贤辅佐,所以天命众多贤士,降生在我周王的国度。我周王的国度能降生这些贤人,收罗并任用他们,便成为我周家处理政务的骨干。臣子能处理政务,国家因此安定,所以赞美他们。这些威仪众多的贤士,使文王得以安宁,是说文王依靠这些臣子的力量。思,是语助词,没有实义。郑玄以思为希望,说这些世代显赫的臣子,不仅谋划事务恭敬,而且推诚待人,恩泽广被,于是希望上天,让众多贤士降生在我王的国度,成为我周家处理政务的骨干。这些世代显赫的人,谋划时忠诚恭敬,内心诚信,所以赞美他们,说:“济济众多贤士,文王因此安宁。”“济济多士”还是指世代显赫的人,与“思皇多士”不同。传注“翼翼”至“皇天”。正义说:《释训》说:“翼翼,恭敬。”敬是恭的一类,所以连用。以此复述世代显赫的人,不宜再有所希望,所以把思当作语助词。皇与多士连用,能降生众多贤士,只有天才能做到。皇是天的称号,所以皇指天。王肃说:“说上天希望周朝德行极盛,所以在此周国降生众多贤士。王国能降生这些美好的贤士,周朝便以他们为骨干。”笺注“犹谋”至“之臣”。正义说:“犹,谋”,是《释诂》的原文。把思当作语助词,只用在句末。现在用在句首,不宜作语助词,所以更改传注。心中所想的,一定是情感所希望的,所以把思当作希望。朝廷的士人,多嫉妒贤能,所以《嘉鱼》赞美太平时代的君子,乐于与贤者共享。朝臣希望多贤人,确实是美事,明确这“思皇多士”,是世代显赫的人又希望上天再降生众多贤人。下文“济济多士”就是世代显赫的人,与这里的众多贤士不同,为什么呢?这“思皇多士”,是世代显赫的人希望上天降生,还不知道能否得到。假设得到了,还是后世的事,文王未能依靠他们而安宁。由此知道“济济多士”还是指世代显赫的人。传注以翼翼为恭敬,而《论语》说“为人谋而不忠乎”,谋划主要在于忠诚,所以说忠诚恭敬小心翼翼。说此邦能降生,就是降生并任用他们,所以说“便成为我周家处理政务的骨干”。处理政务是已经任用的说法,明确克生是任用他们了。传注“济济,多威仪”。正义说:这众多贤士是上文世代显赫的人,那么诸侯以及公卿大夫都包含在内。《释训》说:“济济,仪容举止。”孙炎说:“济济,众多贤士的仪容举止。”那么济济总指在朝的仪容,所以说威仪。《曲礼下》说“大夫济济,指行走仪容的样子”,与此不同。《少仪》说“朝廷的仪容,济济翔翔”,与此相同。

穆穆文王,在光明中恭敬止息。坚固啊天命,使臣服殷商的子孙。穆穆,美好。缉熙,光明。假,坚固。郑玄笺注说:穆穆的文王,有天子仪容。多么美好啊!又能恭敬他那光明的德行。坚固啊!上天为此降下天命,使臣服殷商的子孙。缉,音七入反。熙,音许其反。假,音古雅反,坚固。

殷商的子孙,其数量不止亿。上帝已经降下天命,在周朝的九服中称君。丽,数量。盛德不可用众多来衡量。郑玄笺注说:于,於。殷商的子孙,其数量不止亿,是夸张的说法。等到上天已经降下天命给周王之后,便在周朝九服之中称君。说众多不如德行。丽,音力计反,沈又音力知反。

[疏]“穆穆”至“周服”。毛亨认为,穆穆然而美好的,是文王。既有天子的仪容,多么美好啊!又能对拥有光明德行的人恭敬。他对光明德行的恭敬非常坚固啊!说尊重贤人爱护士人,内心能坚固,所以上天命他,使臣服殷商的子孙而取代殷商。殷商的子孙,其数量极多,不止一亿而已。说其数量超过亿。虽然有超过亿的数量,因为纣王作恶的缘故,等到上帝已经降下天命给文王之后,只归附周朝而臣服。明确文王德行极盛。郑玄只以侯为君,说殷商的子孙在周朝九服之中称君为不同。其余相同。传注“穆穆”至“假固”。正义说

:“穆穆,美”,《释诂》文。又云:“缉、熙,光也。”敬之云学有缉熙于光明,故传连明言之。假虽有别训,以言敬事有德,而为天所命,宜为坚固,故为固也。○笺“穆穆”至“子孙”。○正义曰:於为叹美之辞,故言“於美乎”,言又能敬其光明之德,以文王身有圣德,复能敬人,故言“又”也。直言光明之德,不言止,则止为辞也。《大学》引此诗,注云:“敬其所以自处止。”《缁衣》亦引此,注云:“敬其容止者。”彼各有所证,故与此不同也。此言“缉熙敬止”,明有缉熙之德者敬之,故言敬其光明之德。“假哉”文虽下属,而理结於上,故云“坚固哉”。天为此命之,言能敬德坚固,故能受天命,使臣有商之子孙,谓使之为臣,以为己有。即下云“侯服于周”是也。○传“丽数”至“为众”。○正义曰:以亿是数名,故知丽为数也。德之小者,犹可以众敌之。盛德不可为众,言德盛则难为众,故虽多而服周,深美文王,言非众所敌。王肃云:“商之孙子有过亿之数,天既命文王,则维服于周。盛德不可为众。”毛於上章训侯为维,则其意如肃言也。○笺“商之”至“如德”。○正义曰:以举多而服文王,故知不徒亿也。文王所得,六州而已。殷之同姓,未必有归之者,况其子孙乎?而云不亿者,此作在成王之时,从后见其归周,本而美之耳,非实事也。言天既命文王之后,乃为君於周之九服之中,言其贵者耳。其数既多,亦有不为君者也。九服者,《大司马》、《大行人》千里之畿外,每云又其外五百里,即侯、甸、男、采、卫、要、夷、镇、蕃是也。此亦据在后言之,天命文王之时,服名未定也。其服名自古而有,故《禹贡》有甸、侯、绥、要、荒五服,《皋陶谟》所谓“弼成五服”,是也。但不知夏、殷服名耳。

译“穆穆,美”,这是《释诂》中的文句。又说:“缉、熙,光也。”郑玄在《毛诗传》中说“学有缉熙于光明”,所以《传》将“缉熙”与“光明”连起来解释。虽然“假”字另有训释,但此处是说敬事有德,而被上天所任命,应当是坚固的,所以解释为“固”。○笺注从“穆穆”到“子孙”。○正义说:“於”是赞叹美好的语气词,所以说“於美乎”,意思是又能敬重那光明的德行,因为文王自身具有圣德,又能敬重他人,所以说“又”字。直接说光明的德行,不说“止”,那么“止”就是语助词。《大学》引用这首诗,注解说:“敬重他自我处身的准则。”《缁衣》也引用这首诗,注解说:“敬重他的仪容举止。”那些注家各自有所证明,所以与这里的解释不同。这里说“缉熙敬止”,意思是明白有缉熙之德的人要敬重他,所以说敬重那光明的德行。“假哉”这句话虽然属于下文,但道理承接上文,所以说“坚固哉”。上天因此任命他,意思是说能敬重德行且坚固,所以能承受天命,让商朝的子孙成为臣属,即让他们做臣子,作为自己的所有。也就是下文所说的“侯服于周”的意思。○《传》注从“丽数”到“为众”。○正义说:因为“亿”是数目名,所以知道“丽”也是数目。德行浅薄的人,尚且可以用众多的人去对抗他。盛大的德行不能靠众多来对抗,意思是说德行盛大就难以被众多的人所敌对,所以虽然人多却归服周朝,这是极力赞美文王,说不是众多的人所能敌对的。王肃说:“商朝的子孙超过亿的数量,上天既然任命文王,他们就都归服于周。盛大的德行不能靠众多来对抗。”毛亨在上章将“侯”训为“维”,那么他的意思就像王肃所说的那样。○笺注从“商之”到“如德”。○正义说:因为列举众多而都归服文王,所以知道不仅仅是亿的数量。文王所得到的,只有六州而已。殷商的同姓,未必有归附他的,何况他的子孙呢?却说“不亿”,这是因为这首诗作于成王之时,是从后来看到他们归附周朝,追溯本源而加以赞美,并非当时的实事。意思是说上天既然任命文王之后,就在周朝九服的范围内成为君主,这是说他尊贵罢了。既然数量众多,也有不做君主的。九服是指,《大司马》、《大行人》中千里王畿之外,每说再向外五百里,就是侯、甸、男、采、卫、要、夷镇、蕃这九服。这也是根据后来的情况来说的,上天任命文王的时候,服的名目还没有确定。服的名目自古就有,所以《禹贡》有甸、侯、绥、要荒五服,《皋陶谟》所说的“弼成五服”,就是这个意思。只是不知道夏、殷时期的服名罢了。

侯服于周,天命靡常。则见天命之无常也。笺云:无常者,善则就之,恶则去之。殷士肤敏,祼将于京。厥作祼将,常服黼冔。殷士,殷侯也。肤,美。敏,疾也。祼,灌鬯也。周人尚臭。将,行。京,大也。黼,白与黑也。冔,殷冠也。夏后氏曰收,周曰冕。笺云:殷之臣壮美而敏,来助周祭。其助祭自服殷之服,明文王以德不以强。○祼,古乱反。黼音甫。冔,况甫反,《字林》作“”,又火于反。鬯,敕亮反。夏,户雅反。

  王之荩臣,无念尔祖!荩,进也。无念,念也。笺云:今王之进用臣,当念女祖为之法。王,斥成王。○盖,才刃反。“为之法”,一本作“为之法度”。

  [疏]“侯服”至“尔祖”。○毛以为,商之子孙既众多,今维乃服臣于周。以商之族类变为周臣,如是则见天命之无常。去恶就善,是无常也。命既无常,故殷之诸臣多士皆有壮美之德,见时之疾,於周祭宗庙则助其灌鬯之礼,而行之於京师。言其知命服周之无贰心也。因其服周之事,而言文王之宽。此殷士其为祼献行礼之时,常服其殷所服黼衣而冔冠也。文王若以强服之,则当改其衣冠,令之从己。今仍服殷冠,明其自来归从,文王以德服之,不以强也。以既陈文王之盛德,因举以戒成王,王之进用臣法,可无念汝祖文王乎?言当念汝祖文王之法,修德服众,为天下所归,是进用臣之道。○郑唯上一句言为君列在九服于周家,是天命无常。馀同。○传“则见”至“无常”。○正义曰:天之所为,不可得见。以纣之恶,文王之善,致使商之孙子臣服于周。如是观之,则见天命之无常也。《太学》引《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笺亦引彼文,是无常之事也。○传“殷士”至“曰冕”。○正义曰:此殷士,即前商之孙子服周者,故知殷侯也。“肤,美”,《小雅·广训》文。“敏,疾”,《释诂》文。王肃云:“殷士有美德,言其见时之疾,如早来服周也。”祼者,以鬯酒灌尸,故言灌鬯也。举祼言之,故取《郊特牲》文云“周人尚臭”。尚臭者,一代之礼,文王之时未必已然,亦可据后而言也。以祼是祭礼,当须行之,故言“将,行也”。《天官·小宰》云:“凡祭祀,赞祼将之事。”注以将为送,则此言“祼将”,亦宜为送。但祼时送爵,亦是行之。其言虽异,义亦同也。“京,大”,《释诂》文。桓九年《公羊传》曰:“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此京亦谓京师,故训为大也。《冬官·缋人》云:“白与黑谓之黼。”周冕无缋绣之饰,则殷冔亦不以黼为饰。黼自衣服之所有也。《礼器》云:“冕,诸侯九旒。”注云:“似夏、殷制。”则殷之诸侯祭服亦九章,而下不止於黼而已,举一章而表之耳。《郊特牲》及《士冠礼》皆云周弁,殷冔,夏收,故知“冔,殷冠”也。既以冔为殷冠,更取二代以明之,故言夏后氏曰收,周曰冕也。彼云周弁,此云冕者,以周自大夫以上,祭服皆用冕服,故传以冕言之。实冕而谓之弁者,《周礼·弁师》注云“弁,古冠之大号,官名弁师,职掌五冕”,故知弁是大名也。○笺“殷之”至“以强”。○正义曰:殷臣壮敏,来助周祭,祼将是也。王肃亦云:“殷士自殷以其美德来归周助祭,行灌鬯之礼也。”然宗庙之祭,以祼为主。於礼,王正祼而后亚祼,则祼将主人之事矣。而云助行灌者,《天官·小宰》“凡祭祀,赞祼将之事”。注云:“又从太宰助王祼,谓赞王酌郁鬯以献尸。”言太宰赞王,小宰赞太宰,是祼将之事,有臣助之矣。此周人尚臭,举祼将以表祭事,见殷士助祭耳,不必专助行祼也。以祭言已代,而服举其本,故云自服殷之服,明文王以德不以强。本以德服之而来,不以威强使至何者,若为畏威,当改从其周服,今服其故服,是慕德而来故也。《武成》云:“大邦畏其力。”此言不以强者,彼美文王

译诸侯臣服于周,天命没有恒常。由此便可见天命是无常的。郑玄笺注说:无常,是指君主行善则天命归附,君主行恶则天命离去。殷商的士人壮美敏捷,在京师举行灌鬯之礼。他们举行灌鬯之礼时,常穿着黑白相间的黼衣,戴着殷商的冔冠。殷士,即殷商的诸侯。肤,意为壮美。敏,意为敏捷。祼,指灌鬯酒。周人崇尚香气。将,意为行。京,意为大。黼,指白与黑相间的纹饰。冔,是殷商的冠帽。夏后氏的冠叫收,周朝的冠叫冕。郑玄笺注说:殷商的臣子壮美而敏捷,前来协助周朝祭祀。他们助祭时穿着殷商的服饰,表明文王是以德行而非武力使人归服。○祼,音古乱。黼,音甫。冔,音况甫,《字林》作“”,又音火于。鬯,音敕亮。夏,音户雅。

王的进用之臣,怎能不念及你的祖先!荩,意为进用。无念,即念。郑玄笺注说:如今王进用臣子,应当念及你祖先所制定的法度。王,指斥成王。○盖,音才刃。“为之法”,另一版本作“为之法度”。

[疏]“侯服”至“尔祖”。毛亨认为,商朝的子孙既然众多,如今却都臣服于周。因为商朝的族类变成了周的臣子,由此便可见天命是无常的。去恶就善,这就是无常。天命既然无常,所以殷商的众臣多士都具备壮美的德行,洞察时势之迅速,在周朝祭祀宗庙时协助举行灌鬯之礼,并在京师执行。这说明他们知道天命归周而毫无二心。借由他们臣服于周的事迹,来说明文王的宽厚。这些殷商士人在举行灌鬯献礼之时,常穿着殷商所服的黼衣,戴着冔冠。文王如果以武力使他们臣服,就应当改变他们的衣冠,命令他们顺从自己。现在仍然让他们戴殷商的冠帽,表明他们是自愿归顺,文王是以德行使人归服,而不是依靠武力。既然已经陈述了文王的盛德,就借此来告诫成王,王进用臣子的方法,怎能不念及你祖先文王呢?意思是应当念及你祖先文王的法度,修养德行以服众,使天下归心,这是进用臣子的正道。郑玄只在第一句解释为诸侯列在九服之中臣服于周家,这是天命无常。其余解释相同。传文“则见”至“无常”。正义说:天所做的事,无法直接看见。因为纣王的恶行,文王的善德,致使商朝的孙子臣服于周。这样看来,便可见天命是无常的。《太学》引用《康诰》说:“天命不恒常,行善则得到它,不善则失去它。”郑玄笺注也引用此句,说明无常之事。传文“殷士”至“曰冕”。正义说:这里的殷士,就是前面所说臣服于周的商朝子孙,所以知道是殷商的诸侯。“肤,美”,出自《小雅·广训》。“敏,疾”,出自《释诂》。王肃说:“殷士有美德,说他们洞察时势之迅速,像早早臣服于周一样。”祼,是用鬯酒浇灌尸位,所以说灌鬯。举出祼礼来说,所以取用《郊特牲》中的话“周人尚臭”。尚臭,是一代的礼制,文王之时未必已经如此,也可以依据后来的情况来说。因为祼是祭礼,应当执行,所以说“将,行也”。《天官·小宰》说:“凡祭祀,协助祼将之事。”注解说将为送,那么这里说“祼将”,也应当是送。但在祼礼时送爵,也是执行。说法虽然不同,意义也相同。“京,大”,出自《释诂》。桓公九年《公羊传》说:“京师是什么?天子居住的地方。京是什么?大。师是什么?众。天子居住的地方,必定用众大的词语来说。这里的京也是指京师,所以训为大。”《冬官·缋人》说:“白与黑相间叫黼。”周朝的冕没有缋绣装饰,那么殷商的冔也不以黼为装饰。黼是衣服上所有的。《礼器》说:“冕,诸侯九旒。”注解说:“类似夏、殷的制度。”那么殷商的诸侯祭服也有九章,下面不止于黼而已,举出一章来代表罢了。《郊特牲》及《士冠礼》都说周弁,殷冔,夏收,所以知道“冔,殷冠”。既然以冔为殷冠,再取两代来阐明,所以说夏后氏叫收,周朝叫冕。那里说周弁,这里说冕,是因为周朝自大夫以上,祭服都用冕服,所以传文以冕来说。实际上冕而称之为弁,《周礼·弁师》注解说“弁,是古冠的总称,官名弁师,职掌五冕”,所以知道弁是大名。笺注“殷之”至“以强”。正义说:殷臣壮美敏捷,来协助周朝祭祀,祼将就是如此。王肃也说:“殷士从殷商带着美德来归顺周朝协助祭祀,举行灌鬯之礼。”然而宗庙祭祀,以祼礼为主。按礼制,王先祼而后亚祼,那么祼将是主人的事。而说协助执行灌礼,《天官·小宰》“凡祭祀,协助祼将之事”。注解说:“又跟随太宰协助王祼,谓协助王酌郁鬯以献尸。”说太宰协助王,小宰协助太宰,是祼将之事,有臣子协助。这里周人尚臭,举出祼将来表示祭事,显示殷士协助祭祀,不必专门协助执行祼礼。以祭事来说已代,而服饰举其本源,所以说自服殷之服,表明文王以德服人而不以强力。本来以德服人而来,不以威强制使到达,为什么呢?如果是畏惧威势,应当改穿周的服饰,现在穿着旧服,是仰慕德行而来。《武成》说:“大国畏惧他的力量。”这里说不以强力,那是赞美文王

有威可畏耳,其实文王化人先以德,故言不以强也。此文王之时,故殷士仍得服殷之服。若制礼之后,皆从时王之法,唯二王之后,服其故服可也。○传“荩,进。无念,念也”。○正义曰:“荩,进”,《释诂》文。无念,是反而言之,故云念也。○笺“今王”至“成王”。○正义曰:以承上文王进臣之道,而言念之,文王实成王之祖,故曰斥成王也。此美文王之诗,当以时王之意,称述先祖之美,不应篇末更戒成王。而以为戒成王者,以下章云“殷之未丧师”,“宜鉴于殷”。是时已灭,举以为鉴。若文王之时,则纣实未亡,不得为戒。又卒章云:“仪刑文王,万邦作孚。”是欲使后世法文王也。下言文王之道,可以与后世为法,此云“无念尔祖”,明是上念文王,以文王为祖,非成王而谁也?戒后世使法文王,即是述文王之美,故美文王,可以戒成王也。传虽不明意,当同郑。

译有威严令人敬畏罢了,其实文王教化百姓首先依靠德行,所以说不是凭借强力。这是文王时代的状况,所以殷朝的士人仍然可以穿着殷朝的服饰。如果是在制定礼制之后,都应当遵从当时天子的法度,只有前两代王的后裔,才可以穿着他们原来的服饰。○传文说:“荩,是进的意思。无念,就是念的意思”。○正义说:“荩,进”,出自《释诂》。无念,是用反语来说,所以说就是念的意思。○笺文说“今王”到“成王”。○正义说:因为承接上文文王进用臣子的道理,而说念及此事,文王实际上是成王的祖先,所以说斥责成王。这是赞美文王的诗篇,应当以当时天子的意旨,称颂先祖的美德,不应当在篇末再告诫成王。而认为这是告诫成王的原因,是因为下一章说“殷朝尚未丧失民心”,“应当以殷朝为鉴”。那时殷朝已经灭亡,举它作为鉴戒。如果是文王时代,那么纣王实际上还没有灭亡,不能用来作为告诫。又末章说:“效法文王,万邦都会信服。”这是想要让后世效法文王。下文说文王的道,可以作为后世的法则,这里说“不要忘记你的祖先”,明显是上面念及文王,以文王为祖先,除了成王还有谁呢?告诫后世效法文王,就是称述文王的美德,所以赞美文王,可以借此告诫成王。传文虽然没有明确表达意思,应当与郑玄的观点相同。

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聿,述。永,长。言,我也。我长配天命而行,尔庶国亦当自求多福。笺云:长,犹常也。王既述修祖德,常言当配天命而行,则福禄自来。○聿,于必反。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帝乙已上也。笺云:师,众也。殷自纣父之前,未丧天下之时,皆能配天而行,故不亡也。○丧,息浪反。注同。已上,时掌反,本作“以”。纣,直久反。

  宜鉴于殷,骏命不易。骏,大也。笺云:宜以殷王贤愚为镜。天之大命,不可改易。○骏音峻,又音俊。易,毛以豉反。不易,言甚难也,郑音亦,言不可改易也。下文及后“不易”,维王同。

  [疏]“无念”至“不易”。○毛以为,作者戒成王,既无不念汝祖文王进臣之法,当述而修行其德。王当云:长我当为之者,我所配天命而行也。又当告庶国云:尔庶国亦当自求多福。言勤修德教,福自归之。又陈所以我当长配天命而行之者,殷自纣父以前未丧失众心之时,其德皆能配上天之命而行。由纣不能配天命,令臣民叛而归我,我宜鉴镜于殷,观其王之贤愚,以为己戒。何则?天之大命不可改易。○郑唯“永言配命”二句为异。以为王常言当配天命而行,则自求而归之者,多众之福也。○传“聿述”至“多福”。○正义曰:聿,述。言,我。永,长。皆《释诂》文也。直言配命,知是长配天命者,以下云“克配上帝”,故知配,配天命也。言尔庶国亦当自求多福者,以上章说殷侯助祭,还是殷侯念祖,自求多福,是戒人之辞,故知还戒此殷侯众多,故谓之庶国也。○笺“长犹”至“自来”。○正义曰:“长”虽异理通,不若“常”为便,故“犹”焉。以戒成王宜以多福与配天相成,故不为庶国也。又“言”字不训为“我”。○传“帝乙已上”。○正义曰:以失众而卒亡天下者,纣也。经云“未丧”,故知帝乙以前,其间虽行有善恶,不丧众心,故能配天。以王者为配,在位不失,则能配之,故《酒诰》云:“自成汤至於帝乙,罔不成王畏相。”举未亡以驳亡者耳。其实以前非无恶者,故《无逸》说殷之三宗之后云:“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是有恶者矣。○传“骏,大”。○正义曰:《释诂》文。○笺“宜以”至“改易”。○正义曰:鉴,镜也。镜照物,知善恶,故以殷为镜,知存亡。言天下之大命不可改易者,谓天意善者与之,恶者去之。此命一定,终不变改也。

  命之不易,无遏尔躬。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遏,止。义,善。虞,度也。笺云:宣,偏。有,又也。天之大命已不可改易矣,当使子孙长行之,无终女身则止。徧明以礼义问老成人,又度殷所以顺天之事而施行之。○遏,於葛反,或作“谒”,音同。《韩诗》“遏,病也”。义,毛音仪,郑如字。度,待洛反。下同。徧音遍。下同。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载,事。刑,法。孚,信也。笺云:天之道,难知也。耳不闻声音,鼻不闻香臭,仪法文王之事,则天下咸信而顺之。

  [疏]“命之”至“作孚”。○毛以为,戒成王,言天之大命既不可改易,故常须戒惧。此事当垂之后世,无令止於汝王之身而已,欲令后世长行之。长行之者,常布明其善,声闻於天下。又度殷之所以顺天,言殷王行不顺天,为天所去,当度此事,终当顺天也。既言行当顺天,因说天难仿效。上天所为之事,无声音,无臭味,人耳不闻其音声,鼻不闻其香臭,其事冥寞,欲效无由。王欲顺之,但近法文王之道,则与天下万国作信。言王用文王之道,则皆信而顺之矣。○郑唯“宣昭义问”为异。以为汝当徧明以礼义,问老而有成德之人。馀同。○传“遏,止。义,善。虞,度也”。○正义曰:“遏,止。义,善”,《释诂》文。“虞,度”,《释言》文。○笺“有又”至“行之”。○正义曰:以上已有所行之事,下复言之,故知宜为“又”也。《

译不要忘记你的祖先,要继承并修习他们的德行。长久地配合天命而行,自然会求得许多福分。聿,是继承的意思。永,是长久的意思。言,是我。我长久地配合天命而行,你们众国也应当自己求得许多福分。《笺》说:长,就是常的意思。君王既然继承修习祖先的德行,常说应当配合天命而行,那么福禄自然就会到来。○聿,音于必。殷朝在尚未丧失民众之时,能够配合上帝。这是指帝乙及以前的时期。《笺》说:师,是民众的意思。殷朝自纣王父亲之前,尚未丧失天下之时,都能配合上天而行,所以没有灭亡。○丧,音息浪。注同。已上,音时掌,本作“以”。纣,音直久。

应当以殷朝为鉴戒,巨大的天命是不容易保持的。骏,是大。《笺》说:应当以殷朝君王的贤愚作为镜子。上天巨大的命,不可改变。○骏音峻,又音俊。易,音毛以豉。不易,是说很难,郑音亦,是说不可改变。下文及后面的“不易”,维王同。

[疏]从“无念”到“不易”。○毛认为,作者告诫成王,既然无不念及你祖先文王进用臣下的法则,就应当继承并修习他的德行。君王应当说:长久地我应当做的,是我所配合天命而行的。又应当告诫众国说:你们众国也应当自己求得许多福分。意思是说勤勉修习德教,福分自然就会归于你。又陈述我应当长久配合天命而行的原因,殷朝自纣王父亲以前尚未丧失民众之心时,其德行都能配合上天的命令而行。由于纣王不能配合天命,使得臣民背叛而归顺我,我应当以殷朝为镜鉴,观察其君王的贤愚,作为自己的警戒。为什么呢?因为上天巨大的命不可改变。○郑只有“永言配命”两句解释不同。认为君王常说应当配合天命而行,那么自己求得而归附的,是众多人的福分。○传“聿述”到“多福”。○正义说:聿,是继承。言,是我。永,是长。都是《释诂》中的文句。直接说配合天命,知道是长久配合天命,是因为下文说“克配上帝”,所以知道配,是配合天命。说你们众国也应当自己求得许多福分,是因为上一章说殷侯助祭,还是殷侯念及祖先,自己求得许多福分,这是告诫人的言辞,所以知道还是告诫这些殷侯众多的人,所以称之为众国。○笺“长犹”到“自来”。○正义说:“长”虽然道理不同但相通,不如“常”方便,所以用“犹”字。因为告诫成王应当以多福与配合上天相辅相成,所以不认为是众国。又“言”字不解释为“我”。○传“帝乙已上”。○正義说:因为失去民众而最终灭亡天下的是纣王。经文说“未丧”,所以知道帝乙以前,其间虽然行为有善有恶,但没有丧失民众之心,所以能配合上天。以君王作为配合的对象,在位不失去民心,就能配合上天,所以《酒诰》说:“从成汤到帝乙,没有不成敬畏相的。”举未灭亡的例子来驳斥灭亡的情况罢了。其实以前并非没有恶行的人,所以《无逸》说殷朝三宗之后:“从那时以后,立为王就生来安逸,不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是有恶行的人了。○传“骏,大”。○正義说:《释诂》文。○笺“宜”到“改易”。○正義说:鉴,是镜子。镜子照物,知道善恶,所以以殷朝为镜,知道存亡。说天下巨大的命不可改变,是说天意给善的人,去掉恶的人。这个命一定,最终不会改变。

天命不容易保持,不要在你身上终止。宣扬昭示善问,要揣度殷朝顺从天意的道理。遏,是止。义,是善。虞,是揣度。《笺》说:宣,是遍。有,是又。上天巨大的命已经不可改变了,应当让子孙长久实行,不要在你身上就终止。遍明以礼义询问老成之人,又揣度殷朝顺从天意的事情而施行。○遏,音於葛,或作“谒”,音同。《韩诗》说“遏,是病”。义,毛音仪,郑如字。度,音待洛。下同。徧音遍。下同。

上天所做的事,没有声音没有气味。效法文王,万国都信服。载,是事。刑,是法。孚,是信。《笺》说:天的道,难以知晓。耳朵听不到声音,鼻子闻不到香臭,效法文王的事,那么天下都信服并顺从。

[疏]从“命之”到“作孚”。○毛认为,告诫成王,说上天巨大的命既然不可改变,所以常须警戒恐惧。这件事应当垂示给后世,不要让它止于你君王的身而已,想要让后世长久实行。长久实行的,是常布明其善,声闻于天下。又揣度殷朝之所以顺天,说殷王行不顺天,被天所弃,应当揣度这件事,最终应当顺天。既然说行应当顺天,因而说天难以仿效。上天所做的事,没有声音,没有臭味,人耳听不到其音声,鼻子闻不到其香臭,其事冥寞,想要效法没有途径。君王想要顺从它,只近效法文王的道,就与天下万国作信。说君王用文王的道,就都信服并顺从。○郑只有“宣昭义问”解释不同。认为你应当遍明以礼义,询问老而有成德的人。其余相同。○传“遏,止。义,善。虞度也”。○正義说:“遏,止。义,善”,《释诂文》。“虞,度”,《释言》文。○箋“有又”到“行之”。○正義说:以上已经有所行之事,下面又再说,所以知道宜为“又”。

荡》曰:“虽无老成人。”谓老人而有成德者也。殷王之能顺天者,谓成汤与三宗耳。前文以贤愚为戒,而不言修其道。以不亡为配天,非皆顺天,与此意异也。此又度其殷王之中,贤圣能顺天者而行之,故可福流於后,与其宜鉴不同也。此经云“自天”,自,从也。从又为顺,故言顺天之事。○传“载,事。刑,法。孚,信也”。○正义曰:以其说天之事,故载为事也。“刑,法。孚,信”,《释诂》文。○笺“天之”至“香臭”。○正义曰:以其令法文王,故知为难知而言也。凡言闻者,谓耳所知也。香臭非声,云“鼻不闻其香臭”者,但以知其气,故借闻名之。《中庸》注云:“无知其臭气者,闻即知也。”

译《荡》篇说:“虽无老成人。”这是指年长而具备成熟德行的人。殷王之中能够顺应天意的,只有成汤和三位先王而已。前文以贤明与愚昧作为警戒,却没有提到修养其道;以不灭亡作为配享上天,并非全都顺应天意,这与这里的含义不同。这里又是推度殷王之中,那些贤圣能够顺应天意而施行,所以福泽可以流传给后代,这与应当引以为鉴的说法不同。此经文说“自天”,“自”是“从”的意思。“从”又表示“顺”,所以说这是顺应天意的事情。○传文说:“载,是事。刑,是法。孚,是信。”○正义说:因为这是解说关于天的事情,所以“载”解释为“事”。“刑,是法。孚,是信”,这是《释诂》中的文句。○笺文说“天之”到“香臭”。○正义说:因为这是命令效法文王,所以知道这是针对难以理解的事情而言的。凡是说“闻”的,是指耳朵所能知道的。香气与臭味并非声音,却说“鼻子闻不到香气与臭味”,只是因为知道了气味,所以借用“闻”这个字。《中庸》注说:“不知道其臭气的人,闻就是知道。”

《文王》七章,章八句。

卷十六 十六之二

 卷十六 十六之二

  《大明》,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也。二圣相承,其明德日以广大,故曰“大明”。○复,扶又反。

  [疏]“《大明》八章,首章、二章、四章、七章皆六句,三章、五章、六章、卒章皆八句”至“武王”。○正义曰:作《大明》诗者,言文王有明德,由其德当上天,故天复命武王焉。言复更命武王,以对前命文王,言文王有明德,则武王亦有明德,互相见也。此经八章,毛以为,从六章上五句“长子维行”以上,说文王有德,能受天命,故云“有命自天,命此文王”,是文王有明德,天命之事也。“笃生武王”以下,说武王有明德,天复命之,故云“保祐命尔,燮伐大商”,是武王有明德,复受天命之事也。但说文王之德,则追本其母;述武王之功,则兼言其佐。文王则天生贤配,武王则帝所降临,皆是欲崇其美,故辞所泛及。郑唯以首章并言文王、武王俱有明德,故能伐殷,与下为总目。馀同。○笺“二圣”至“大明”。○正义曰:以经有明无大,故解之也。圣人之德,终始实同,但道加於民,化有广狭。文王则才及六州,武王遍被天下,论其积渐之功,故云日以广大。以其益大,故曰“大明”。

  明明在下,赫赫在上。明明,察也。文王之德,明明於下,故赫赫然著见於天。笺云:明明者,文王、武王施明德于天下,其征应炤晢见於天,谓三辰效验。○赫,呼伯反,恐也。应,应对之应。炤,章遥反,本或作“灼”。晢,之设反。见,贤遍反。

  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適,使不挟四方。忱,信也。纣居天位,而殷之正適也。挟,达也。笺云:天之意难信矣,不可改易者,天子也。今纣居天位,而又殷之正適,以其为恶,乃弃绝之,使教令不行於四方,四方共叛之。是天命无常,维德是予耳。言此者,厚美周也。○忱,市林反。適音的。注同。挟,子燮反,一作子协反。

  [疏]“明明”至“四方”。○毛以为,文王施行此明明然光显之德,在於下地,其征应赫赫然著见之验,在於上天,由此为天所祐。弃纣命之故,反而美之云:若是,则天之意难信,斯不可改易者,维王位耳。以其身为天子,谓天必归之,更无异意。何则?纣居天之大位,而又殷之正適,以其为恶之故,天乃绝而弃之,使其教令不通达於四方,为四方所共叛,而天命归文王。是为天命难信也。以天之难信,而文王能得天之意,言此所以厚美周也。○郑於文义大同。以此章以下,总为明明、赫赫,辞兼武王,言二圣皆能然。馀同。○传“明明”至“於天”。○正义曰:“明明,察也”,《释训》文。以此文上下相对,谓施德於下,能感上天。○笺“明明”至“效验”。○正义曰:以下言纣之政教不达四方,为天下所弃,是武王时乃然,则此章为总目,其辞兼文、武矣,故曰文王、武王施明德於天下也。以其理当兼之,故并言武耳。不以两明两赫之文分之,使有所属也。谓三辰有效验者,《周礼·春官·神仕职》曰:“掌三辰之法。”注云:“日月星辰,其著位也。”桓二年《左传》曰:“三辰旂旗,昭其明也。”服虔云:“三辰,日月星也。”谓之辰者,辰,时也。日以照昼,月以照夜,星则运行於天,民得取其时节,故谓之辰也。有效验者,谓日月扬光,星辰顺轨,风雨以时,寒暑应节,乃知君德能动上天,民皆见其征应,所以言赫赫在上也。○传“忱信”至“挟达”。○正义曰:“忱,信”,《释诂》文。《微子之命》及《左传》皆谓微子为帝乙之元子,而纣得为正適者,郑注《书序》云:“微子启,纣同母庶兄。纣之母本帝乙之妾,生启及衍,后立为后,生受、德。”然则以为后乃生受,故为正適也。挟者,周迊之义,故为达。《周礼》所谓“浃日”,浃即今之迊,义同也。○笺“天之”至“美周”。○正义曰:自古已来,无不易之代

译《文王》共七章,每章八句。

卷十六 十六之二

《大明》,因为文王有光明的德行,所以上天再次将天命授予武王。两位圣人相继继承,他们光明的德行日益广大,所以称为“大明”。○复,音扶又。

[疏]“《大明》八章,首章、第二章、第四章、第七章都是六句,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末章都是八句”到“武王”。○正义说:创作《大明》这首诗,是说文王有光明的德行,因为他的德行符合上天的意志,所以上天再次将天命授予武王。说再次授予武王,是为了对应之前授予文王,意思是文王有光明的德行,那么武王也有光明的德行,互相映照。这经文共有八章,毛亨认为,从第六章前五句“长子维行”以上,说的是文王有德行,能接受天命,所以说“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这是文王有光明德行、承受天命的事情。“笃生武王”以下,说的是武王有光明德行,上天再次授予他天命,所以说“保祐命尔,燮伐大商”,这是武王有光明德行、再次承受天命的事情。只是说文王的德行,就追溯他的母亲;叙述武王的功业,就兼及他的辅佐。文王则是天生贤德的配偶,武王则是天帝降临的人选,这都是为了推崇他们的美德,所以言辞广泛涉及。郑玄只认为首章兼说文王、武王都有光明德行,所以能讨伐殷商,作为下面的总纲。其余解释相同。○笺注“二圣”到“大明”。○正义说:因为经文中有“明”字而没有“大”字,所以加以解释。圣人的德行,始终实质相同,只是道施加于百姓,教化有广狭之分。文王才德遍及六州,武王恩泽遍布天下,论述他们逐渐积累的功效,所以说日益广大。因为日益广大,所以称为“大明”。

明明在下,赫赫在上。明明,明察的意思。文王的德行,在下界明察,所以上天赫然显著地显现。笺注说:明明,是文王、武王在天下施行光明德行,其征验昭著地显现于上天,指日月星辰的效验。○赫,音呼伯,恐惧的意思。应,应对的应。炤,音章遥,有的版本作“灼”。晢,音之设。见,音贤遍。

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忱,诚信的意思。纣占据天子之位,而且是殷朝的正统嫡子。挟,通达的意思。笺注说:上天的意志难以相信啊,不可改变的是天子之位。现在纣占据天子之位,又是殷朝的正统嫡子,因为他作恶,上天就抛弃他,使他的教令不能通达四方,四方共同背叛他。这是天命没有常主,只给予有德之人。说这些,是为了厚厚地赞美周朝。○忱,音市林。适,音的。注同。挟,音子燮,一作子协。

[疏]“明明”到“四方”。○毛亨认为,文王施行这明明然光显的德行,在下界,其征验赫然显著地显现于上天,因此得到上天的保佑。抛弃纣而授予文王,反而赞美说:如果这样,那么上天的意志难以相信,这不可改变的是王位罢了。因为他身为天子,认为上天一定归附他,不会再有别的意图。为什么呢?纣占据天子的大位,又是殷朝的正统嫡子,因为他作恶的缘故,上天就断绝抛弃他,使他的教令不能通达四方,被四方共同背叛,而天命归于文王。这就是天命难以相信。因为上天难以相信,而文王能得上天的意志,说这些所以厚厚地赞美周朝。○郑玄在文义上大体相同。因为这一章以下,总括明明、赫赫,言辞兼及武王,说两位圣人都能如此。其余相同。○传注“明明”到“于天”。○正义说:“明明,明察”,是《释训》中的文句。因为这里上下文相对,指在下界施行德行,能感动上天。○笺注“明明”到“效验”。○正义说:因为下面说纣的政教不能通达四方,被天下所抛弃,这是武王时才有的情况,那么这一章作为总纲,其言辞兼及文王、武王,所以说文王、武王在天下施行光明德行。因为道理应当兼及,所以一并提到武王。不把两个“明”两个“赫”分开,使有所归属。说日月星辰有效验,《周礼·春官·神仕职》说:“掌管三辰的法度。”注说:“日月星辰,它们显著的位置。”桓二年《左传》说:“三辰旗帜,昭示它们的明亮。”服虔说:“三辰,是日、月、星。”称为辰的原因,辰,是时节。日用来照亮白天,月用来照亮夜晚,星则在天上运行,百姓可以取用它们的时节,所以称为辰。有效验,是指日月发扬光芒,星辰顺从轨道,风雨按时节,寒暑应季节,才知道君王的德行能感动上天,百姓都看到其征验,所以说赫然在上。○传注“忱信”到“挟达”。○正义说:“忱,诚信”,是《释诂》中的文句。《微子之命》及《左传》都称微子是帝乙的长子,而纣能成为正统嫡子,郑玄注《书序》说:“微子启,是纣同母的庶兄。纣的母亲本是帝乙的妾,生了启和衍,后来立为后,生了受、德。”那么因为是后来立为后才生了受,所以成为正统嫡子。挟,是周迊的意思,所以是通达。《周礼》所说的“浃日”,浃就是现在的迊,意思相同。○笺注“天之”到“美周”。○正义说:自古以来,没有不改变的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