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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毛诗正义三十

卷九 九之一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521–535 段

灵台》。《绵》与《旱麓》、《皇矣》皆述大王、王季之德,是上述祖考者。郑以文王据受命盛隆,逆而本之於祖父,取编篇之意,故其馀不尽论也。其武王之诗,《下武序》云:“继文也。”明以上文王事,《下武》则武王继之。既能继其伐功,故次《文王有声》。序云:“继伐也。”言文王伐崇,武王继之以伐纣也。案《大明》,文王之诗,而经陈武王之事;《文王有声》,武王之诗,而经陈文王之事,其势正同,而诗主相反者,由作者之意殊也。《文王》经云“王之荩臣,无念尔祖”,以戒成王也;《大明》云“笃生武王”,言武王之谥,则二篇成王时作也。《绵》云“文王厥厥生”,《思齐》云“文王之母”,《皇矣》云“帝谓文王”,三篇皆言文王之谥,则皆文王崩后作之。《棫朴》云“济济辟王”,《灵台》云“王在灵沼”,皆言王,则称王之后作也。唯《旱麓》不言谥,又不言王,或未称王之前作也。但经无谥者,或当其生存之时,或在其崩后,不可定也。《下武》不言武王之谥,武王时作。《文王有声》云“武王烝哉”,言其谥,则其崩后作也。

译《灵台》。《绵》与《旱麓》《皇矣》都记述大王、王季的德行,这是向上追溯祖先的篇章。郑玄认为文王承受天命,国运兴盛隆昌,于是逆推本源追溯到祖父,取编排篇章之意,所以其余篇章不再详细论述。关于武王的诗篇,《下武》的序说:“继承文王。”明确以上述文王之事,而《下武》则是武王继承他。既然能够继承他的征伐功业,所以排在《文王有声》之后。序说:“继承征伐。”是说文王征伐崇国,武王接着征伐纣王。考察《大明》,是文王的诗,但经文陈述武王的事迹;《文王有声》,是武王的诗,但经文陈述文王的事迹,其形势正相同,而诗歌主旨相反,是由于作者用意不同。《文王》经文说“王的忠臣,不要忘记你们的祖先”,这是为了告诫成王;《大明》说“厚道地生出武王”,说的是武王的谥号,那么这两篇是成王时所作。《绵》说“文王恭敬地出生”,《思齐》说“文王的母亲”,《皇矣》说“上帝告诉文王”,这三篇都提到文王的谥号,那么都是在文王去世之后所作。《棫朴》说“济济一堂的君王”,《灵台》说“君王在灵沼”,都称“王”,那么是在称王之后所作。只有《旱麓》不称谥号,也不称王,或许是在称王之前所作。但经文中没有谥号的,或许是在其生存之时,或许是在其去世之后,不能确定。《下武》不称武王的谥号,是武王时所作。《文王有声》说“武王真是伟大”,提到他的谥号,那么是在他去世之后所作。

小雅自《鹿鸣》至於《鱼丽》,先其文所以治内,后其武所以治外。○正义曰:此又解小雅比篇之意。《采薇》云“文王之时,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玁狁之难,以天子之命命将率,歌《采薇》以遣之,《出车》以劳还,《杕杜》以勤归”,则《采薇》等篇皆文王之诗。《天保》以上,自然是文王诗也。《鱼丽序》文、武并言,则《鱼丽》武王诗也。《鹿鸣》至《天保》六篇,言燕劳群臣朋友,是文事也。《采薇》三篇,言命将出征,皆是武事,故《鱼丽序》曰:“文、武以《天保》以上治内,《采薇》以下治外。”既以治内为先,君为元首,臣为股肱,君能恳诚以乐下,臣能尽忠以事上,此为政之尤急,故以《鹿鸣》燕群臣嘉宾之事为首也。群臣在国则燕之,使还则劳之,故次《四牡》劳使臣之来也。使臣还则君劳之,去当送之,故次《皇皇者华》,言遣使臣也。使臣之聘,出即遣之,反乃劳之,则遣先劳后矣。此所以先劳后遣者,人之劳役,苦於上所不知,则已劳而怨;有劳而见知,则虽劳而不怨,其事重,故先之也。且使臣往反,固非其一,《四牡》所劳,不必是《皇皇者华》所遣之使,二篇之作,又不必一人,故以轻重为先后也。君臣既洽,邻国又睦,乃可以和燕宗族,故次《常棣》,燕兄弟也。兄弟既和,又及朋友,故次《伐木》,燕朋友故旧也。君既能燕劳臣下,臣亦归美以报之,故次《天保》,言下报上也。内事既治,则当命将征伐,以御夷狄之患,故次《采薇》,遣戍役。遣则欲其同心,还则别其贵贱,先《出车》以劳将率,后《杕杜》以劳还役也。文王之诗既终,可王之事继之。以文王治内外有成功,故武王因之,得万物盛多,所以次《鱼丽》也。万物既多,人得养其父母,故次《南陔》,孝子相戒以养也。孝子非徒能养其亲,身又清洁,故次《白华》,言孝子之洁白也。万物盛多,人民忠孝,则致时和年丰,故次《华黍》,岁丰宜黍稷也。《思齐》说文王之教,先兄弟,后家邦,此诗之次,先群臣,后兄弟者,彼说施法之事,先齐其家,后化於外,自近及远之义。此即为国之政,固当先国事,后族人,故使燕群臣在先也。又《鹿鸣》等三篇,皆燕劳臣子,为政之大务,后世常歌之,故乡饮酒、燕礼皆歌此三篇。《四牡》传曰:“文王率诸侯,抚叛国,而朝聘於纣,故歌文王之道为后世法。”是其事重可法,故乐常歌之。推此,则乐歌《周南》、《召南》及大雅,皆歌其首三篇。《书传》多云“升歌清庙”,是事重为常歌,故以为诸篇之首也。此文王小雅,其事多在称王之前。案《书传》文王受命四年伐昆夷,《采薇》为伐昆夷而作,事在受命四年也。《出车》、《杕杜》,役反而劳之。《出车》经曰“春日迟迟,薄言还归”,在受命五年而反也。则《采薇》三篇,事在称王前矣。《鹿鸣》,燕群臣嘉宾,嘉宾之文,容有邻国之聘客也,明亦未称王也。《四牡》云:“周道倭迟。”传曰:“岐周之道。”尚在岐周未迁,亦是未称王也。《皇皇者华》,君遣使臣,是聘问邻国也。若称王之后,与诸侯礼异,不得为邻国相聘之法,则亦未称王也。此三篇之事,或在《采薇》之前,其作之时节次弟不可得而知也,称王之前作,亦可矣。《伐木》云“陈馈八簋”,为天子制;《天保》云“禴祠烝尝,于公先王”,追王改祭之礼,定是称王之后。无文王之谥,或当时即作,或崩后为之,未可定也。检文、武大雅经每言文、武之谥,多在武王、成王时作也。小雅唯有称王后事,曾无言其谥者,又所论多称王以前之事,知不先作为小雅、后作为大雅者,以六诗之作,各有其体,咏由歌政而兴,体亦因政而异,王政有巨细,诗有大小,不在其作之先后也。此篇尚不以作之先后为次,况小大反以作之先后为异乎?且就检其事亦不然矣。《绵》有伐昆夷之事而在大雅,《采薇》亦伐昆夷之事而在小雅。《绵》云“虞芮质厥成”,事在称王之

译小雅从《鹿鸣》到《鱼丽》,先排列文治以治理内政,后排列武功以治理外患。○正义说:这又解释了小雅编排篇章的意图。《采薇》说“文王之时,西有昆夷的祸患,北有玁狁的灾难,以天子的命令任命将帅,唱《采薇》来送别他们,唱《出车》来慰劳归来的将士,唱《杕杜》来慰劳归来的役卒”,那么《采薇》等篇都是文王的诗。《天保》以上的篇章,自然是文王的诗。《鱼丽序》文、武并提,那么《鱼丽》是武王的诗。《鹿鸣》至《天保》六篇,说的是宴饮慰劳群臣朋友,这是文治之事。《采薇》三篇,说的是任命将帅出征,都是武功之事,所以《鱼丽序》说:“文王、武王用《天保》以上的诗篇治理内政,用《采薇》以下的诗篇治理外患。”既然以治理内政为先,君主是元首,臣子是股肱,君主能恳切真诚地使下属快乐,臣子能竭尽忠诚地侍奉君主,这是为政最紧急的事,所以以《鹿鸣》宴饮群臣嘉宾之事为首。群臣在国内就宴饮他们,出使归来就慰劳他们,所以接着是《四牡》,慰劳使臣归来。使臣归来君主慰劳他们,离去时应当送行,所以接着是《皇皇者华》,说的是派遣使臣。使臣出访,出去时派遣他们,回来时慰劳他们,那么派遣在先,慰劳在后。这里之所以先慰劳后派遣,是因为人的劳役,苦于上级不了解,那么已经劳苦就会怨恨;有劳苦而被了解,那么虽然劳苦也不会怨恨,这件事很重要,所以把它放在前面。况且使臣往返,本来不止一次,《四牡》所慰劳的,不一定是《皇皇者华》所派遣的使臣,这两篇诗的创作,也不一定是同一人,所以以事情轻重来决定先后。君臣既已融洽,邻国又和睦,于是可以宴饮宗族,所以接着是《常棣》,宴饮兄弟。兄弟既已和睦,又延及朋友,所以接着是《伐木》,宴饮朋友故旧。君主既能宴饮慰劳臣下,臣子也归美以报答他,所以接着是《天保》,说的是下属报答上级。内政既已治理好,就应当任命将帅征伐,以抵御夷狄的祸患,所以接着是《采薇》,派遣戍役。派遣时希望他们同心,归来时区分他们的贵贱,先以《出车》慰劳将帅,后以《杕杜》慰劳归来的役卒。文王的诗既已终结,可以继之以称王之后的事。因为文王治理内外有成功,所以武王沿袭他,得以万物丰盛繁多,所以接着是《鱼丽》。万物既多,人们得以赡养父母,所以接着是《南陔》,孝子互相告诫以赡养父母。孝子不只是能赡养亲人,自身又清洁,所以接着是《白华》,说的是孝子的洁白。万物丰盛繁多,人民忠孝,就导致时和年丰,所以接着是《华黍》,年成丰收适宜种植黍稷。《思齐》说文王的教化,先兄弟,后家邦,这首诗的次序,先群臣,后兄弟,那是说施行法度的事,先整顿家庭,后教化外部,是自近及远的道理。这里说的是为国的政事,本来应当先国家大事,后族人,所以宴饮群臣在先。又《鹿鸣》等三篇,都是宴饮慰劳臣子,是为政的大务,后世常歌唱它们,所以乡饮酒礼、燕礼都歌唱这三篇。《四牡》传曰:“文王率领诸侯,安抚叛国,而朝聘于纣,所以歌唱文王之道作为后世的法则。”是因为这件事重要可效法,所以乐歌常唱它。推论此理,那么乐歌《周南》、《召南》以及大雅,都歌唱它们的前三篇。《书传》多处说“升歌清庙”,是因为事情重要作为常歌,所以把它作为各篇之首。这是文王小雅,其事多在称王之前。查《书传》文王受命四年伐昆夷,《采微》是为伐昆夷而作,事在受命四年。《出车》、《杕杜》,是役卒归来而慰劳他们。《出车》经文说“春日迟迟,薄言还归”,在受命第五年归来。那么《采薇》三篇,事在称王之前。《鹿鸣》,宴饮群臣嘉宾,嘉宾之文,或许包括邻国的聘客,明显也是未称王时。《四牡》说:“周道倭迟。”传曰:“岐周的道路。”尚在岐周未迁都,也是未称王。《皇皇者华》,君主派遣使臣,是聘问邻国。如果称王之后,与诸侯礼节不同,不得作为邻国相聘的法度,那么也是未称王。这三篇的事,或在《采薇》之前,其创作时的节次顺序不可得知,称王之前创作,也是可以的。《伐木》说“陈馈八簋”,是天子的制度;《天保》说“禴祠烝尝,于公先王”,是追王改祭的礼仪,确定是称王之后。没有文王的谥号,或许当时就创作,或许崩后为之,未可确定。查文、武大雅经文每言文、武之谥,多在武王、周成王时创作。小雅唯有称王后之事,曾无言其谥者,又所论多为称王以前之事,知道不是先作为小雅、后作为大雅,因为六诗的创作,各有其体,咏歌因政事而兴起,体例也因政事而异,王政有巨细,诗有大小,不在于其创作的先后。此篇尚不以创作先后为次序,何况小大反以创作先后为异乎?况且查其事也不然。《绵》有伐昆夷之事而在大雅,而《采薇》亦伐昆夷之事而在小雅。

初。《天保》云“禴祠烝尝”,事在称王之后。《天保》在小雅,《绵》在大雅,明不以作之先后分属二雅可知也。但作者各有所拟述,大政为大雅之体,述小政为小雅之体。体以政兴,名以体定。体既不同,雅有大小,大师审其所述,察其异体,然后分而别之。自王泽竭而诗息,暴秦起而乐亡,去圣久远,无所传授,虽仿佛其大校,不可以言宣也。《诗》次先小雅,此郑先论大雅者,诗见事渐,故先小后大。郑以大雅述盛隆之事,故先言焉。

译起初,《天保》篇说“禴祠烝尝”,这些事发生在称王之后。《天保》属于小雅,《绵》属于大雅,这显然表明不能根据创作时间的先后将二者分别归入小雅和大雅。只是作者各自有所拟议和陈述,叙述大政属于大雅的体例,叙述小政属于小雅的体例。体例因政事而兴起,名称因体例而确定。体例既然不同,雅诗便有大小之分,乐官审察其所陈述的内容,观察其不同的体例,然后加以区分和辨别。自从王室的恩泽枯竭而诗歌停息,暴秦兴起而音乐消亡,距离圣人时代久远,没有传授,虽然大致轮廓依稀可辨,却无法用言语明确表述。《诗经》的编排顺序是先小雅后大雅,这里郑玄先论述大雅,是因为诗歌反映事理是逐渐深入的,所以先小后大。郑玄因为大雅叙述的是兴盛隆昌的事迹,所以先加以论述。

此二雅逆顺之次,要於极贤圣之情,著天道之助,如此而已矣。○正义曰:由祖考积基之美,致令受命而王,今大雅先陈受命,后述祖考,从下而上,是逆也。为政之法,当以近及远,今小雅先内后外,是顺也。二雅逆顺虽异,其致一也,皆要在於极尽先祖贤圣之情,著明天道符命之助而已矣。公刘、大王、王季是贤也,即《绵》与《旱麓》等诗是也。文王、武王圣也,即述文、武诗是也。天道助者,即“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之属是也。

  又大雅《生民》下及《卷阿》,小雅《南有嘉鱼》下及《菁菁者莪》,周公、成王之时诗也。○正义曰:知大雅自《生民》者,以《生民序》云:“文、武之功,起於后稷,故推以配天焉。”明是文、武,后人见文、武功之所起,故推以配天也。文、武后人,唯周公、成王耳。《孝经》云:“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故知《生民》为周公、成王之诗。《生民》既然,至《卷阿》皆是可知。知小雅自《南有嘉鱼》者,以《六月序》广陈小雅之废,自《华黍》以上皆言缺,《由庚》以下不言缺,明其诗异主也。《鱼丽》之序云文、武,《华黍》言与上同,明以上武王诗,《由庚》以下周公、成王诗也。《南有嘉鱼》云“太平”,《蓼萧》云“泽及四海”,语其时事,为周公、成王明矣。序者盖亦以其事著明,故不言其号谥焉。《由庚》既为周公、成王之诗,则《南有嘉鱼》至《菁菁者莪》从可知也,故云“下及《菁菁者莪》皆周公、成王之时诗也”。以周公摄王事,政统於成王,故并举之也。《由庚》在《嘉鱼》前矣,不云自《由庚》者,据见在而言之。郑所以不数亡者,以毛公下《由庚》以就《崇丘》。若言自《由庚》,则不包《南有嘉鱼》,故不得言也。既不得以《由庚》为成王诗首,则《华黍》不得为武王诗未,故上说文、武之诗,不言至《华黍》也。其比篇如此次者,大雅之次,以后稷祖考之先,文、武功之所起,人本於祖,故《生民》为先,言尊祖也。既后稷有功,世笃忠厚,故次《行苇》言忠厚也。既能忠厚,化以及物,令天下醉饱,故次《既醉》言太平也。既得太平,又能久持不失,故次《凫鹥》言能持盈守成也。《凫鹥》止言祭神,无持盈之事,而序以承太平之后,因言太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则神祗祖考安乐之矣,是傅会其事以为篇次之意也。推此,明其馀皆有次比之义。既能持盈不失事,可嘉美,故次《假乐》嘉成王也。既嘉之,又恐其怠慢,故《公刘》、《泂酌》、《卷阿》戒成王也。召公以成王初莅政,恐不留意於治民之事,故先言《公刘》厚於民以戒之。既戒以民事,欲其忠信,故次《泂酌》也。既有忠信,须求贤自辅,故次《卷阿》也。诗人之作,自有次第,故其卒章曰“矢诗不多,维以遂歌”,是也。小雅之次,以承文、武政平之后,继体之君,调阴阳,育万物。《由庚》,万物得由其道。《南有嘉鱼》,乐与贤也。《崇丘》,万物得极其高大也。《南山有台》,乐得贤者。《由仪》,万物之所生,各得其宜。此五篇乐与,万物得所,更相互见,明得贤所以养物也。既万物得宜,又能周及海外,故次《蓼萧》也。言万物得所,四海蒙泽,天下无事,可以饮燕诸侯,褒赐有功,故次《湛露》、《彤弓》也。既见因飨燕而赐之,故先燕后赐也。既有功蒙赏,唯才是用,为天下之所歌乐,故次《菁菁者莪》也。其次如此,其作之时节则难明也。《生民》云“推后稷配天”,是周公制礼之时,则摄政六年后作也。《行苇》云“曾孙维主”,周公摄政之时,成王为孺子,养老之事,周公所为。《行苇》言成王为主,则在即政之后也。《既醉》告太平,《凫鹥》守成。周公摄政三年则致太平,既已太平,则有成功可守,作必在摄政三年之后,不可定指其时也。《假乐》嘉成王有显显令德,官人安民,则亦即政之后矣。《公刘》、《泂酌》、《卷阿》,同是召公之戒。《公

译这两部分《雅》诗逆顺的次序,关键在于极尽先祖贤圣的情意,彰显天道符命的辅助,仅此而已。○正义说:因为祖辈积累基业的美德,致使受命称王,如今《大雅》先陈述受命,后叙述祖辈,从下往上,这是逆。为政的方法,应当由近及远,如今《小雅》先内后外,这是顺。两《雅》逆顺虽然不同,其宗旨是一致的,都在于极尽先祖贤圣的情意,著明天道符命辅助罢了。公刘、大王、王季是贤者,即《绵》与《旱麓》等诗篇就是。文王、武王是圣者,即叙述文王、武王的诗篇就是。天道辅助的,即“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之类就是。

又《大雅》从《生民》以下到《卷阿》,《小雅》从《南有嘉鱼》以下到《菁菁者莪》,是周公、成王时代的诗篇。○正义说:知道《大雅》从《生民》开始,是因为《生民序》说:“文王、武王的功业,起源于后稷,所以推举后稷配享上天。”明确这是文王、武王,后人看到文王、武王功业所起之处,所以推举后稷配享上天。文王、武王的后人,只有周公、成王罢了。《孝经》说:“从前,周公在郊外祭祀后稷以配享上天。”所以知道《生民》是周公、成王的诗篇。《生民》既然如此,直到《卷阿》都是如此可知。知道《小雅》从《南有嘉鱼》开始,是因为《六月序》广泛陈述《小雅》的废缺,从《华黍》以上都说缺失,《由庚》以下不说缺失,明确这些诗篇的作者不同。《鱼丽》的序说是文王、武王,《华黍》说与上面相同,明确以上部分是武王的诗篇,《由庚》以下是周公、成王的诗篇。《南有嘉鱼》说“太平”,《蓼萧》说“恩泽遍及四海”,谈论当时的时事,是周公、成王时代就明确了。作序的人大概也因为事情显著明白,所以不说他们的名号谥号了。《由庚》既然是周公、成王的诗篇,那么《南有嘉鱼》到《菁菁者莪》由此可知,所以说“以下到《菁菁者莪》都是周公、成王时代的诗篇”。因为周公摄行王事,政令统属于成王,所以一并举出他们。《由庚》在《嘉鱼》之前了,不说从《由庚》开始,是根据现存诗篇来说的。郑玄之所以不计算亡佚的诗篇,是因为毛公在《由庚》之下接续《崇丘》。如果说从《由庚》开始,那么就不包括《南有嘉鱼》,所以不能这样说。既然不能以《由庚》作为成王诗篇的首篇,那么《华黍》就不能作为武王诗篇的末篇,所以上面说文王、武王的诗篇,不说直到《华黍》。它们编排篇次的顺序如此,大雅的次序,因为后稷是祖辈在先,文王、武王功业所起,人本源于祖辈,所以《生民》排在前面,表示尊祖。既然后稷有功,世代笃行忠厚,所以接着《行苇》表示忠厚。既然能忠厚,教化以及万物,使天下人醉饱,所以接着《既醉》表示太平。既然得到太平,又能长久保持不失,所以接着《凫鹥》表示能持盈守成。《凫鹥》只说祭祀神灵,没有持盈之事,而序文承接太平之后,因而说太平的君子能持盈守成,那么神灵祖辈安乐了,这是附会其事以作为篇次的意思。推究此理,明确其余都有次序编排的意义。既然能持盈不失事,可嘉美,所以接着《假乐》嘉美成王。既然嘉美他,又恐怕他怠慢,所以《公刘》、《泂酌》、《卷�》告诫成王。召公因为成王初临政事,恐怕不留意于治理百姓的事,所以先说《公刘》厚待百姓以告诫他。既然以民事告诫,想要他忠信,所以接着《泂酌》。既然有忠信,须求贤人辅助自己,所以接着《卷阿》。诗人创作,自有次序,所以其末章说“所作诗篇不多,只用来完成歌唱”,就是这样。小雅的次序,因为承接文王、武王政事平定之后,继位的君主,调和阴阳,养育万物。《由庚》,万物得以遵循其道。《南有嘉鱼》,乐于与贤人相处。《崇丘》,万物得以极其高大。《南山有台》,乐于得到贤者。《由仪》,万物所生,各得其宜。这五篇乐于,万物得其所,更相互印证,明确得到贤人所以养育万物。既然万物得宜,又能周遍海外,所以接着《蓼萧》。说万物得其所,四海蒙受恩泽,天下无事,可以宴请诸侯,褒赐有功之人,所以接着《湛露》、《彤弓》。既然看到因宴请而赐之,所以先宴后赐。既然有功蒙受赏赐,唯才是用,为天下所歌乐,所以接着《菁菁者莪》。其次序如此,其创作时节则难以明确。《生民》说“推举后稷配享上天”,是周公制礼之时,那么是摄政六年后作的。《行苇》说“曾孙为主”,周公摄政之时,成王为幼童,养老之事,是周公所为。《行苇》说成王为主,那么在即政之后了。《既醉》告太平,《凫鹥》言守成。周公摄政三年则致太平,既然已经太平,则有成功可守,作诗必在摄政三年之后,不能确定指其时也。《假乐》嘉美成王有显赫美德,任官安民,那么也是即政之后了。《公刘》、《泂酌》、《�阿》,同是召公的告诫。《公

刘》云“成王将莅政”,则歌在《行苇》、《假乐》之前也。《既醉》、《凫鹥》指论太平、守成,亦不废在《生民》之前也。大雅之作既有先后,则小雅亦当然也。小雅之中,皆无成王之言,又无即政之事,其作多在摄政之时,不可定其年月也。襄二十九年《左传》为吴季札歌小雅,服虔云:“自《鹿鸣》至《菁菁者莪》,道文、武脩小政,定大乱,致太平,乐且有仪,是为正小雅。”皇甫谧亦云:“诗人歌武王之德,今小雅自《鱼丽》至《菁菁者莪》七篇是也。”则服虔与皇甫谧以小雅无成王之诗也。《左传》又曰:“为之歌大雅。”服虔云:“陈文王之德,武王之功。自《文王》以下至《凫鹥》是为正大雅。”则服虔又以《生民》、《行苇》、《既醉》、《凫鹥》为武王诗也。案武王伐纣,未几而崩,不得有天下太平、泽及四海之事。《蓼萧》、《既醉》之辈,皆言太平之事,安得为武王诗乎?即小雅皆武王之诗,《六月》之序何当废缺异文也?《生民》推后稷配天,《行苇》曾孙维主,《书传》配天皆谓周公之诗,曾孙皆斥成王,不得为武王诗矣。《华黍》、《由庚》本相连比,毛氏分序,致其篇端,使《华黍》就上,《由庚》退下,则毛意亦以《由庚》以下为成王之诗也。不然,亡诗六篇自可聚在一处,何须分之也?服虔之误,违诗之文,失毛之旨,故郑所以不然也。

译《刘向别录》说“成王将要临朝听政”,那么这些诗歌就在《行苇》、《假乐》之前了。《既醉》、《凫鹥》论述太平盛世、守成之业,也不排除在《生民》之前。既然《大雅》的创作有先后之分,那么《小雅》自然也是如此。《小雅》之中,都没有提到成王,也没有即位听政的事情,它们的创作大多在周公摄政时期,无法确定具体的年月。《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国季札听歌《小雅》,服虔说:“从《鹿鸣》到《菁菁者莪》,歌颂文王、武王修明小政,平定大乱,达到太平,欢乐且有礼仪,这属于正《小雅》。”皇甫谧也说:“诗人歌颂武王的功德,如今《小雅》中从《鱼丽》到《菁菁者莪》这七篇就是。”那么服虔和皇甫谧都认为《小雅》中没有成王的诗歌。《左传》又说:“为他歌唱《大雅》。”服虔说:“陈述文王的德行,武王的功业。从《文王》以下到《凫鹥》,属于正《大雅》。”那么服虔又认为《生民》、《行苇》、《既醉》《凫鹥》是武王的诗歌。考察武王讨伐商纣,不久就去世了,不可能有天下太平、恩泽遍及四海的事情。《蓼萧》、《既醉》这类诗歌,都讲述太平盛世之事,怎么能说是武王的诗歌呢?即使《小雅》都是武王的诗歌,《六月》的序言为何会有废缺异文的情况呢?《生民》推崇后稷配享上天,《行苇》说“曾孙是君主”,《书传》中配享上天都说是周公的诗歌,曾孙都指成王,不能说是武王的诗歌。《华黍》、《由庚》原本相连,毛亨分别作序,导致篇章开头,使《华黍》排在上面,《由庚》退居下面,那么毛亨的意思也是认为《由庚》以下是成王的诗歌。不然的话,六篇亡诗完全可以聚在一起,何必分开呢?服虔的错误,违背了《诗经》的文意,失去了毛亨的宗旨,所以郑玄不赞同他的观点。

传曰“文王基之,武王凿之,周公内之”,谓其道同,终始相成,比而合之,故大雅十八篇、小雅十六为正经。○正义曰:此传以作室为喻也。言周国之兴,警如为室,文王始造其基,武王凿其榱栋,周公内而架之,乃成为室。犹言文王受命,武王因之,得伐纣定天下,周公致太平,制礼作乐以成之,故《中候》曰:“昌受命,发行诛,旦弘道。”是其终始相成,故比合其诗,大雅十八篇,小雅十六篇,为正经。凡书非正经者,谓之传。未知此传在何书也。

  其用於乐,国君以小雅,天子以大雅,然而飨宾或上取,燕或下就。○正义曰:以诗者乐章,既说二雅为之正经,因言用乐之事。变者虽亦播於乐,或无筭之节所用,或随事类而歌,又在制礼之后,乐不常用,故郑於变雅下不言所用焉。知国君以小雅,天子以大雅者,以《乡饮酒》云“乃合乐《关雎》、《鹊巢》”,则不言乡乐。《燕礼》云:“遂歌乡乐《周南·关雎》、《召南·鹊巢》。”燕诸侯之礼,谓《周南》、《召南》为乡乐。乡饮酒,大夫之礼,直云“合乐”。大夫称乡,得不以用之乡饮酒?是乡可知,故不云乡也。由此言之,则知风为乡乐矣。《左传》晋为穆叔《文王》、《鹿鸣》别歌之,大雅为一等,小雅为一等。风既定为乡乐,差次之而上,明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为天子之乐矣。且乡饮酒,乡大夫宾贤能之礼也。言宾用敌礼,是平等之事合己乐,而上歌小雅,为用诸侯乐。然则诸侯以小雅为己乐,而穆叔云“《文王》,两君相见之乐”,歌则两君亦敌,明歌大雅为用天子乐。故知诸侯以小雅,天子以大雅矣。乡射之礼云:乃合乐《周南》、《召南》等。注云:不歌、不笙、不间,志在射,略於乐。不略合乐者,风,乡乐也,不可略其正。大射,诸侯之礼,所歌者,明亦诸侯之正乐也。其经曰“乃歌《鹿鸣》三终,乃下管《新宫》三终”,亦不笙、不间,又不言合,明亦略乐不略其正,是小雅为诸侯之乐,於是明矣。自然大雅为天子之乐可知。若然,小雅之为天子之政,所以诸侯得用之者,以诗本缘政而作,臣无庆赏威刑之政,故不得有诗。而诗为乐章,善恶所以为劝戒,尤美者可以为典法,故虽无诗者,今得进而用之,所以风化天下,故曰“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因其节文,使之有等。风为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政所重,欲天下遍化之,故风为乡乐。风本诸侯之诗,乡人所用,故诸侯进用小雅。诸侯既用小雅,自然天子用大雅矣。故《乡饮酒》、《燕礼》注云“乡乐者,风也。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是也。彼注颂亦为天子之乐,此不言颂者,此因风与二雅为尊卑等级,以见其差降,故其言不及颂耳。国君以小雅,天子以大雅,举其正所当用者。然而至於飨宾或上取,燕或下就,天子不纯以大雅,诸侯不纯以小雅,故下郑分别说之。

  何者?天子飨元侯,歌《肆夏》,合《文王》。诸侯歌《文王》,合《鹿鸣》。诸侯於邻国之君,与天子於诸侯同。○正义曰:郑既言有上取下就之义,因自问而释之,故云“何者”以发端也。知歌、合如此者,《左传》曰:“穆叔如晋,晋侯飨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对曰:‘《肆夏》,天子所以飨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使臣不敢及。《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又《鲁语》曰:“金奏《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飨元侯也。工歌《文王》、《大明》、《绵》,则两君相见之乐也。臣以为肄业及之,故不敢拜。今伶箫咏歌及《鹿鸣》之三,君之所以贶,使臣敢不拜贶!”由此二传论之,天子食元侯歌《肆夏》也,则非元侯者不得歌之。《肆夏》,颂之族类,颂下唯有大雅,故知於诸侯歌《文王》已。传文又言“《文王》,两君相见之乐”,是诸侯於

译传文说“文王奠定了基业,武王开凿了基础,周公将其建成”,这是说他们的治国之道相同,始终相互成就,比较并合并它们,所以《大雅》十八篇、《小雅》十六篇被定为正经。○正义说:这段传文是用建造房屋来做比喻。说周朝的兴起,好比建造房屋,文王开始建造地基,武王开凿椽子和栋梁,周公在里面架设结构,这才成为房屋。这就好比说文王承受天命,武王继承他的事业,得以讨伐商纣王平定天下,周公实现太平盛世,制定礼乐来完成它,所以《中候》说:“昌(文王)承受天命,发(武王)执行诛伐,旦(周公)弘扬大道。”这就是始终相互成就,所以比较合并它们的诗篇,《大雅》十八篇,《小雅》十六篇,作为正经。凡是书籍中不属于正经的,称为传。不知道这篇传文出自哪本书。

它们用于音乐时,国君使用《小雅》,天子使用《大雅》,然而在飨宴宾客时有时向上选取,在燕饮时有时向下就取。○正义说:因为诗歌是乐章,既然说了《二雅》作为正经,就接着谈论用乐的事情。变雅虽然也播于音乐,或者没有固定的节拍所用,或者随着事类而歌唱,又在制定礼乐之后,音乐不常使用,所以郑玄在变雅下面没有说它们的用途。知道国君用《小雅》,天子用《大雅》的原因,是因为《乡饮酒礼》说“于是合乐《关雎》、《鹊巢》”,就不说乡乐。《燕礼》说:“于是歌唱乡乐《周南·关雎》、《召南》·鹊巢》。”燕饮诸侯的礼仪,称《周南》、《召南》为乡乐。《乡饮酒礼》,是大夫的礼仪,只说“合乐”。大夫称乡,能不用于乡饮酒吗?这是乡乐可知,所以不说乡乐。由此来说,就知道《国风》是乡乐了。《左传》记载晋国为穆叔演奏《文王》、《鹿鸣》分别歌唱,大雅为一等,小雅为一等。《国风》既然定为乡乐,按次序向上,明显《小雅》是诸侯的音乐,《大雅》是天子的音乐。况且《乡饮酒礼》,是乡大夫宴请贤能之人的礼仪。说宾客使用对等的礼仪,是平等的事情,配合自己的音乐,而向上歌唱《小雅》,是使用诸侯的音乐。那么诸侯以《小雅》为自己的音乐,而穆叔说“《文王》,是两君相见的音乐”,歌唱则两君也是对等的,明显歌唱《大雅》是使用天子的音乐。所以知道诸侯用《小雅》,天子用《大雅》。《乡射礼》说:于是合乐《周南》、《召南》等。注释说:不歌唱、不吹笙、不间奏,心志在于射箭,对音乐从简。不从简合乐的原因,是《国风》,乡乐,不可从简其正乐。大射,是诸侯的礼仪,所歌唱的,明显也是诸侯的正乐。经文说“于是歌唱《鹿鸣》三终,于是向下吹管《新宫》三终”,也不吹笙、不间奏,又不说合乐,明显也是从简音乐不从简其正乐,是《小雅》为诸侯的音乐,于此就明白了。自然《大雅》为天子的音乐可知。如果这样,《小雅》作为天子的政教,所以诸侯得以使用的原因,是因为诗歌原本缘于政事而作,臣子没有庆赏威刑的政事,所以不能有诗歌。而诗歌作为乐章,善恶用来作为劝戒,尤其美好的可以作为典法,所以虽然没有诗歌的,现在得以进而使用它,用来教化天下,所以说“用于乡人,用于邦国”,因为它的节文,使它有等级。《国风》是夫妇之道,生民的根本,王政所重视,想要天下普遍教化,所以《国风》为乡乐。《国风》本是诸侯的诗歌,乡人所使用,所以诸侯进而使用《小雅》。诸侯既然使用《小雅》,自然天子使用《大雅》。所以《乡饮酒礼》、《燕礼》注释说“乡乐者,是《国风》。《小雅》为诸侯的音乐,《大雅》、《颂》为天子的音乐”,是对的。那注释说《颂》也是天子的音乐,这里不说《颂》的原因,是因为这里因《国风》与《二雅》为尊卑等级,以显示其差降,所以其言不及《颂》。国君用《小雅》,天子用《大雅》,举出正当使用的。然而到了飨宴宾客有时向上选取,燕饮有时向下就取,天子不纯粹用《大雅》,诸侯不纯粹用《小雅》,所以下面郑玄分别解说。

为什么呢?天子飨宴元侯,歌唱《肆夏》,合乐《文王》。诸侯歌唱《文王》,合乐《鹿鸣》。诸侯对于邻国之君,与天子对于诸侯相同。○正义说:郑玄既然说了有上取下就的道理,就自己提问并解释它,所以说“何者”来发端。知道歌唱、合乐如此的原因,《左传》说:“穆叔到晋国,晋侯飨宴他,金奏《肆夏》之三,不拜谢。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谢。歌唱《鹿鸣》之三,三拜谢。韩献子派行人子员问他,回答说:‘《肆夏》,是天子的用来飨宴元侯的,使臣不敢听闻。《文王》,是两君相见的音乐,使臣不敢涉及。《鹿鸣》,是君主用来嘉奖寡君的,敢不拜谢嘉奖?’”又《鲁语》说:“金奏《肆夏》、《繁遏》、,《渠》,是天子的用来飨宴元侯的。工歌《文王》、《大明》、,《绵》,则是两君相见的音乐。臣认为肄业及之,所以不敢拜谢。现在伶箫咏歌及《鹿鸣》之三,是君主用来赏赐的,使臣敢不拜谢赏赐!”由此两传论述,天子飨宴元侯歌唱《肆夏》,那么不是元侯的不得歌唱它。《肆夏》,是《颂》的族类,《颂》下唯有《大雅》,所以知道对于诸侯歌唱《文王》已。传文又说“《文王》,是两君相见的音乐”,是诸侯对于

邻国之君亦歌《文王》,与天子於诸侯同也。乡饮酒、燕礼合乐皆降於升歌,歌《鹿鸣》合乡乐,则知歌《文王》者当合《鹿鸣》,歌《肆夏》者当合《文王》也。故郑於此差约而知之。传言金奏《肆夏》,此云歌者,凡乐之初作,皆击金奏之。《春官·钟师》以钟鼓奏《九夏》,《论语》云:“始作翕如也。”郑云:“始作,谓金奏。”晋为穆叔发初歌《肆夏》,故云金奏也。言金奏者,始作乐必先击钟以奏之。《左传》曰:“歌钟二肆。”是歌必以金奏之,言金奏《肆夏》亦歌之。《文王》、《鹿鸣》因上有金奏之文,不须复云金奏,故直云歌。其实《文王》、《鹿鸣》亦金奏,《肆夏》亦工歌,互言之,故知歌《肆夏》也。此歌在堂上,故《郊特牲》曰:“歌者在上,贵人声也。”其合乐则在堂下。故《仪礼》注云:“合乐,谓歌乐与众声俱作。”明在堂下众声也。由在堂下轻,故降升歌一等。元侯者,元,长也,谓诸侯之长。杜预云:“元侯,牧伯也。”牧伯与上公,则为大国,故《仪礼》注云:天子与大国之君燕,升歌颂,合大雅。以《肆夏》,颂之族类,故以颂言之。牧伯为元侯,则其馀侯伯为次国,子男为小国,非元侯也,故总谓之诸侯,故用乐与两君相见之乐同。《仪礼》注云:“两君相见,歌大雅,合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之君燕亦如之。”於次国与小国,与此诸侯同也。此先陈天子於诸侯,以诸侯於邻国亦如之。彼据传之正文先言两君相见,以天子於次国、小国亦如之,故与此倒也。天子於诸侯,总次国、小国为一等。诸侯相於,与天子於诸侯文同,则亦总次国、小国为一等。则次国相於,小国於次国、於小国,皆是诸侯於邻国之君,同歌《文王》,合《鹿鸣》也。《仲尼燕居》云:“大飨有四焉。两君相见,升歌《清庙》,下管《象》。”彼两君元侯相於法也。天子於元侯,与诸侯不同,则元侯相於,与诸侯亦异也。诸侯相於,与天子於诸侯同,则元侯相于,亦与天子於元侯同,不歌《肆夏》,避天子也。以此明之,则言诸侯於邻国之君,无元侯,可知也。其元侯於次国、小国,亦当与诸侯於邻国同也。天子以大雅,而飨元侯歌《肆夏》;国君以小雅,於邻国歌《文王》,是飨宾或上取也。

译邻国的国君也歌唱《文王》,这与天子对待诸侯的情况相同。乡饮酒礼和燕礼中的合乐,其等级都低于升歌;歌唱《鹿鸣》时配合乡乐,由此可知,歌唱《文王》时应当配合《鹿鸣》,歌唱《肆夏》时应当配合《文王》。所以郑玄在此处的解释较为简约,但道理是清楚的。传文中说用金奏演奏《肆夏》,这里说歌唱,是因为凡是音乐刚开始演奏时,都要敲击金属乐器来伴奏。《周礼·春官·钟师》记载用钟鼓演奏《九夏》,《论语》说:“刚开始演奏时声音和谐盛大。”郑玄解释说:“刚开始演奏,指的是金奏。”晋国为穆叔初次歌唱《肆夏》,所以说金奏。所谓金奏,是指刚开始演奏音乐时必须先敲击钟来伴奏。《左传》说:“歌钟两套。”这说明歌唱必定要用金奏来伴奏,说金奏《肆夏》也就是歌唱它。《文王》、《鹿鸣》因为上面已有金奏的文字记载,不需要再说金奏,所以直接说歌唱。其实《文王》、《鹿鸣》也是金奏,《肆夏》也是乐工歌唱,互相补充说明,所以知道歌唱《肆夏》。这种歌唱在堂上进行,所以《礼记·郊特牲》说:“歌唱者在上面,是尊重人声。”而合乐则在堂下进行。所以《仪礼》注解说:“合乐,是指歌唱、乐器与众声一起演奏。”明确这是在堂下发出的众声。因为堂下的地位较轻,所以比升歌低一等。元侯,元是长的意思,指诸侯中的长者。杜预说:“元侯,就是牧伯。”牧伯与上公,属于大国,所以《仪礼》注解说:天子与大国的国君宴饮,升歌颂诗,合乐大雅。因为《肆夏》属于颂诗的类别,所以用颂来指代。牧伯作为元侯,那么其余的侯伯就是次国,子男就是小国,不是元侯,所以统称为诸侯,因此使用的音乐与两君相见的音乐相同。《仪礼》注解说:“两君相见,歌唱大雅,合乐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的国君宴饮也如此。”对于次国和小国,与这里的诸侯情况相同。这里先陈述天子对待诸侯的情况,因为诸侯对待邻国国君也是如此。那篇传文的正文先说两君相见,又说天子对待次国、小国也如此,所以与这里顺序相反。天子对待诸侯,将次国、小国归为一等。诸侯相互交往,与天子对待诸侯的文字相同,那么也将次国、小国归为一等。那么次国相互交往,小国对待次国、对待小国,都是诸侯对待邻国国君,同样歌唱《文王》,合乐《鹿鸣》。《礼记·仲尼燕居》说:“大飨有四个方面。两君相见,升歌《清庙》,下面吹奏《象》。”那是两君中元侯相互交往的法则。天子对待元侯,与对待诸侯不同,那么元侯相互交往,也与诸侯不同。诸侯相互交往,与天子对待诸侯相同,那么元侯相互交往,也与天子对待元侯相同,不歌唱《肆夏》,是为了避讳天子。由此可以明白,说诸侯对待邻国国君,其中没有元侯,是可以推知的。那些元侯对待次国、小国,也应当与诸侯对待邻国相同。天子用大雅,而飨宴元侯时歌唱《肆夏》;国君用小雅,在邻国时歌唱《文王》,这是飨宴宾客时向上取用的情况。

天子、诸侯燕群臣及聘问之宾,皆歌《鹿鸣》合乡乐。○正义曰:燕礼者,诸侯燕其群臣及聘问之宾之礼也。经曰“若与四方之宾燕”,言若以辨异,则以燕已群臣为文,而兼四方之宾也,其礼歌《鹿鸣》,合乡乐也。诸侯以小雅取燕群臣及聘问之宾,而合乡乐;天子以大雅取燕群臣及聘问之宾,歌小雅,合乡乐,是皆为下就也。推此,则天子於诸侯合《鹿鸣》,亦在下就之中矣。若然,前云“飨宾或上取”,上既言天子飨元侯,歌《肆夏》,於元侯飨则下之。诸侯於邻国之君,与天子於诸侯同歌《文王》者,皆谓飨矣。飨宾当上取,而言有下就者,以飨宾之中,天子於元侯歌《肆夏》,诸侯相於歌《文王》,皆为上取。据多言之,故郑属上取於飨。其实飨中以兼下就,合《鹿鸣》是也。言或上取者,天子於元侯合《文王》,於诸侯歌《文王》;诸侯於邻国合《鹿鸣》,皆是己乐,非上取,故言“或”,见其不尽上取也。言燕或下就者,诸侯燕群臣及聘问之宾,歌《鹿鸣》,是已乐,非下就,故亦言“或”。案《仪礼》注云“颂为天子之乐”,则天子自当用颂矣,而谓飨元侯为天子上取者,诗为乐,王者尽用之,但郑从风为乡乐以上差之,使大雅为天子之乐耳,故不得不以《肆夏》为上取也。此郑直以差等为说耳,不可以已所得用则为已乐也。何者?元侯相飨歌颂,与天子於元侯同。诸侯相於,与天子於诸侯同;诸侯燕群臣及聘问之宾,又与天子燕群臣及聘问之宾同,则风、雅、颂皆为诸侯所用矣,岂得皆谓之为诸侯之乐乎?明郑以等差言之可知矣。既以等差定之,使天子定用大雅,诸侯定用小雅,非此者,皆谓之上取、下就。《仪礼》之注尽论《诗》为乐章之意,既以风为乡乐,小雅为诸侯之乐,而大雅之后仍有颂在,故因言大雅、颂为天子之乐。欲明雅、颂尽为乐章,所以与此异也。必知天子亦有上取者,以此《谱》文先定言国君、天子之用乐,即云有上取、下就之事,明上取、下就亦宜同矣。《燕礼》注云:“合乡乐者,礼轻者逮下。”诸侯燕臣子合乡乐为下就,明天子於诸侯合《鹿鸣》者亦是下就也。诸侯於邻国之君歌大雅为上取,则知天子於元侯歌《肆夏》亦上取也。若然,天子、诸侯皆有上取、下就,自由尊用之差。而云飨或上取,燕或下就,似上取、下就以飨、燕为别者,以穆叔曰:“《肆夏》,天子所以飨元侯。”《礼记》曰“大飨有四”,为两君相见之礼。《仪礼·燕礼》是诸侯燕群臣、宾客之礼,因此成文,故天子、诸侯於国君皆云飨,於臣皆云燕,所以见尊卑之礼异。臣与国君别其等,使上取以飨为文,其实国君与臣飨、燕皆有。何者?《周礼·掌客职》曰:“上公三飨三燕。”是天子於诸侯飨、燕俱有也。《鹿鸣》,天子小雅,而序曰“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笺云“饮之而有币酬,即飨所用”。是天子於群臣飨、燕皆有也。《左传》曰:“晋侯使士会平王室,定王飨之。”又曰:“晋士文伯如周,王与文伯燕。”是天子於聘问之宾,飨、燕俱有也。《秋官·司仪职》曰:“凡诸公相为宾,致飨食。”《左传》曰:“公与晋侯燕於河上。”是诸侯相於,飨、燕俱有也。《左传》曰:“穆叔如晋,晋侯飨之。”《聘礼》曰:“公於宾再飨一燕。”是诸侯於聘问之宾,飨、燕俱有也。《左传》曰:“季文子如宋致女,复命,公飨之。”《燕礼》“燕已之臣子”。是诸侯自於群臣,飨、燕俱有也。国君与臣并有飨、燕,而郑异其文,见尊卑之礼殊,为上取、下就之例耳。此因尊卑异其文,则其用乐也,由尊卑为差,不由飨、燕为异。此飨、燕之文互见耳,则飨、燕用乐同也。且燕礼燕邻国聘问之宾歌《鹿鸣》,晋侯飨穆叔歌《鹿鸣》之三,三拜,是其用乐同文也,故《仪礼》注引穆叔之辞乃云:“然则诸侯相与燕,升歌大雅,合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之君燕亦如之。与大国之君燕,升歌颂,合大雅。”所言用

译天子、诸侯在宴饮群臣以及接待聘问宾客时,都歌唱《鹿鸣》篇,并配合乡乐演奏。○正义说:燕礼,是诸侯宴饮其群臣及聘问宾客的礼仪。经文说“如果与四方来的宾客宴饮”,用“如果”来辨别差异,那么是以宴饮本国群臣为正文,而兼及四方来的宾客,其礼仪是歌唱《鹿鸣》,配合乡乐。诸侯用小雅来宴饮群臣及聘问宾客,并配合乡乐;天子用大雅来宴饮群臣及聘问宾客,歌唱小雅,配合乡乐,这都是为了向下迁就。推论此理,那么天子在诸侯那里配合《鹿鸣》,也属于向下迁就的范畴了。如果这样,前面说“飨宾有时向上取用”,上面既然说天子飨宴元侯,歌唱《肆夏》,对于元侯的飨宴则是向下迁就。诸侯对于邻国之君,与天子对于诸侯同样歌唱《文王》的,都说是飨宴。飨宾应当向上取用,却说有向下迁就的情况,是因为在飨宾之中,天子对元侯歌唱《肆夏》,诸侯相互间歌唱《文王》,都是向上取用。根据多数情况来说,所以郑玄将向上取用归入飨宴。其实飨宴中也兼有向下迁就,配合《鹿鸣》就是如此。说有时向上取用,是因为天子对元侯配合《文王》,对诸侯歌唱《文王》;诸侯对邻国配合《鹿鸣》,这些都是自己的音乐,并非向上取用,所以说“有时”,表明并非全部向上取用。说燕饮有时向下迁就,是因为诸侯燕饮群臣及聘问宾客,歌唱《鹿鸣》,这是自己的音乐,并非向下迁就,所以也说“有时”。考察《仪礼》注说“颂是天子的音乐”,那么天子自然应当使用颂,而说飨宴元侯是天子上取,是因为诗作为乐,王者全部使用,只是郑玄从风为乡乐以上进行等级划分,使大雅成为天子的音乐,所以不得不把《肆夏》作为向上取用。这只是郑玄以等级差别来解释罢了,不能认为自己所使用的就是自己的音乐。为什么呢?元侯相互飨宴歌唱颂,与天子对元侯相同。诸侯相互间,与天子对诸侯相同;诸侯燕饮群臣及聘问宾客,又与天子燕饮群臣及聘问宾客相同,那么风、雅、颂都被诸侯使用了,难道都能说是诸侯的音乐吗?明白郑玄是以等级差别来说明的,就可以知道了。既然以等级差别来定,使天子固定使用大雅,诸侯固定使用小雅,不是这些的,都称为向上取用、向下迁就。《仪礼》的注全部论述《诗》作为乐章的意义,既然以风为乡乐,小雅为诸侯的音乐,而大雅之后仍有颂存在,所以因此说大雅、颂为天子的音乐。想要说明雅、颂全部作为乐章,所以与此不同。必定知道天子也有向上取用的,因为这篇《谱》文先确定国君、天子使用音乐,随即说有向上取用、向下迁就的事情,明白向上取用、向下迁就也应当相同。《燕礼》注说:“配合乡乐的,是礼仪较轻的,恩泽下达于下。”诸侯燕饮臣子配合乡乐是向下迁就,明白天子对诸侯配合《鹿鸣》也是向下迁就。诸侯对邻国之君歌唱大雅是向上取用,那么知道天子对元侯歌唱《肆夏》也是向上取用。如果这样,天子、诸侯都有向上取用、向下迁就,完全由尊卑使用的差别决定。却说飨宴有时向上取用,燕饮有时向下迁就,似乎向上取用、向下迁就以飨宴、燕饮为区别,是因为穆叔说:“《肆夏》,是天子用来飨宴元侯的。”《礼记》说“大飨有四种”,是两国君主相见的礼仪。《仪礼·燕礼》是诸侯燕饮群臣、宾客的礼仪,因此形成这样的文辞,所以天子、诸侯对国君都说飨,对臣子都说燕,以此显示尊卑礼仪的不同。臣子与国君区别其等级,使向上取用以飨宴为文辞,其实国君与臣子飨宴、燕饮都有。为什么呢?《周礼·掌客职》说:“上公三次飨宴三次燕饮。”这是天子对诸侯飨宴、燕饮都有。《鹿鸣》,是天子的《小雅》,而序说“燕饮群臣嘉宾。已经饮食他们”,笺说“饮他们而有币帛酬答,就是飨宴所用的”。这是天子对群臣飨宴、燕饮都有。《左传》说:“晋侯派士会平定王室,定王飨宴他。”又说:“晋士文伯出使周,王与文伯燕饮。”这是天子对聘问宾客,飨宴、燕饮都有。《秋官·司仪职》说:“凡是诸公相互作为宾客,致送飨食。”《左传》说:“鲁公与晋侯在河上燕饮。”这是诸侯相互间,飨宴、燕饮都有。《左传》说:穆叔出使晋国,晋侯飨宴他。”《聘礼》说:“国君对宾客两次飨宴一次燕饮。”这是诸侯对聘问宾客,飨宴、燕饮都有。左传》说:“季文子出使宋国送女,复命,国君飨宴他。”《燕礼》“燕饮自己的臣子”。这是诸侯对自己群臣,飨宴、燕饮都有。国君与臣子都有飨宴、燕饮,而郑玄区别其文辞,显示尊卑礼仪不同,作为向上取用、向下迁就的条例罢了。这里因为尊卑区别其文辞,那么其使用音乐,由尊卑作为差别,不由飨宴、燕饮作为不同。这飨宴、燕饮的文辞互相出现罢了,那么飨宴、燕饮使用音乐是相同的。况且燕礼燕饮邻国聘问宾客歌唱《鹿鸣》,晋侯飨宴穆叔歌唱《鹿鸣》的三章,穆叔拜了三拜,是其使用音乐文辞相同,所以《仪礼》注引用穆叔的话于是说:“那么诸侯相互燕饮,升堂歌唱大雅,配合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的君主燕饮也如此。与大国的君主燕饮,升堂歌唱颂,配合大雅。”所说使用

乐,与此飨同。是天子、诸侯於国君飨、燕同乐之事也。若然,用乐自以尊卑为差等,不由事有轻重而升降。《乡饮酒》、《燕礼》并注云:“乡饮酒升歌小雅,礼盛者可以进取。燕合乡乐,礼轻者可以逮下。”似为礼有轻重,故上取、下就。与此不同者,彼以燕礼,诸侯之礼,乡饮酒,大夫之礼,工歌《鹿鸣》,合乡乐,故郑解其尊卑不同,用乐得同之意,因言由礼盛可以进取,礼轻可以逮下,所以用乐得同。彼言解燕礼与乡饮酒礼异乐同之意,其实不由飨、燕有轻重也。此用乐之差,谓升歌、合乐为例。其舞,则《燕礼》云“若舞则《酌》”,是诸侯於臣得用颂,与此异也。又《郊特牲》曰:“大夫之奏《肆夏》,自赵文子始。”注云:“僣诸侯。”明诸侯得奏《肆夏》。故《郊特牲》又曰:“宾入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注云:“宾,朝聘者也。”又《大射》、《燕礼》纳宾皆云“及庭,奏《肆夏》”,及《周礼》注杜子春云“宾来奏《纳夏》”之等,皆谓宾始入及庭,未行礼之时,与升歌、合乐别也。

译乐,与这种飨宴相同。这是天子、诸侯在国君飨礼、燕礼中共同用乐的事情。如果这样,用乐自然以尊卑作为等级差别,不因为事情的轻重而升降。《乡饮酒》、《燕礼》的注都说道:“乡饮酒礼升歌《小雅》,礼仪隆盛者可以进取;燕礼合奏乡乐,礼仪轻微者可以恩及下属。”似乎是因为礼仪有轻重,所以上者进取、下者就下。这与此处不同,那是因为燕礼是诸侯的礼仪,乡饮酒礼是大夫的礼仪,乐工歌《鹿鸣》,合奏乡乐,所以郑玄解释尊卑不同而用乐得以相同的意思,因而说因为礼仪隆盛可以进取,礼仪轻微可以恩及下属,所以用乐得以相同。那话是解释燕礼与乡饮酒礼乐不同而相同的意思,其实并不是因为飨礼、燕礼有轻重。此处用乐的差别,是以升歌、合乐为例。至于舞蹈,则《燕礼》说“如果舞蹈则舞《酌》”,这是诸侯对于臣下得以使用《颂》诗,与此处不同。又《郊特牲》说:“大夫演奏《肆夏》,从赵文子开始。”注说:“僭越了诸侯。”明确诸侯得以演奏《肆夏》。所以《郊特牲》又说:“宾客入门而演奏《肆夏》,表示平易以示恭敬。”注说:“宾客,是朝聘的人。”又《大射》、《燕礼》接纳宾客都说“到达庭院,演奏《肆夏》”,以及《周礼》注杜子春说“宾客来演奏《纳夏》”之类,都是说宾客刚进入及到达庭院,尚未行礼的时候,与升歌、合乐是不同的。

此其著略,大校见在书籍。礼乐崩坏,不可得详。○正义曰:飨、燕用乐,皆推《礼》、传而知。事不详悉,是其著明质略,其大校见在於书籍也。其馀笙、间、管、舞之诗,无以言焉,由礼乐崩坏,不可得详审也。故《仪礼》注“天子约诸侯於国君燕用乐”之下云“其笙、间之篇未详闻”,是也。案《乡饮酒》及《燕礼》升歌小雅,其笙、间之篇亦小雅,则此笙、间之篇宜与所用升歌同。而云未详闻者,以其虽知同在小雅、大雅,仍不知是何篇,故曰“笙、间之篇未得详闻”也。

  大雅《民劳》、小雅《六月》之后,皆谓之变雅,美恶各以其时,亦显善惩过,正之次也。○正义曰:《民劳》、《六月》之后,其诗皆王道衰乃作,非制礼所用,故谓之变雅也。其诗兼有美刺,皆当其时,善者美之,恶者刺之,故云“美恶各以其时”也。又以正诗录善事,所以垂法后代。变既美恶不纯,亦兼采之者,为善则显之,令自强不息;为恶则刺之,使惩恶而不为,亦足以劝戒,是正经之次,故录之也。大雅言《民劳》,小雅言《六月》之后,则大雅尽《召旻》,小雅尽《何草不黄》,皆为变也。其中则有厉、宣、幽三王之诗,皆当王,号谥自显;唯厉王,小雅谥号不明,故郑於下别论之。如是,则大雅《民劳》至《桑柔》五篇,序皆云厉王。通小雅《十月之交》、《雨无正》、《小旻》、《小宛》四篇,皆厉王时诗也。又大雅《云汉》至《常武》六篇,小雅自《六月》尽《无羊》十四篇,序皆言宣王,则宣王诗也。又大雅《瞻卬》、《召旻》二篇,序言幽王;小雅自《节南山》下尽《何草不黄》,去《十月之交》等四篇,馀四十篇,唯《何人斯》、《大东》、《无将大车》、《小明》、《都人士》、《绵蛮》六篇不言幽王,在幽王诗中,皆幽王诗也。《本纪》曰:“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谏厉王,不听,卒以荣公为卿士,使用事焉。王行暴虐,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三十四年,王益严虐,国人不敢言,道路以目。王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召公又谏,不听。於是国人不敢出言,三年,乃相与叛,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周、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十四年,厉王崩於彘。”如迁此言,厉王积恶有渐,三十年而甚,三十四年益虐,又三年而出奔,三十七年乃流彘也。《板》曰:“善人载尸。”笺云:“厉王虐而弭谤。”《荡》笺云“厉王弭谤,穆公不敢斥言王之恶”,则流彘前事也。《桑柔》,芮良夫所作,云“贪人败类”,则与所谏云“荣夷公专利”事,同三十年后事。《雨无正》云“周宗既灭,靡所止戾”,则是流彘之后。此其可验者也。《楚语》云“卫武公九十五矣,作《懿》以自儆。”韦昭云:“《懿》,今《抑》诗。”则作在平王之时。然检《抑》诗,经皆指刺王荒耽,仍未失政,又言“哲人之愚,亦维斯戾”,则其事在流彘之前,弭谤时也。韦昭之言,未必可信也。《民劳》,召穆公谏王,令息京师之民;《十月之交》,言后党专权,有权可专,有民可役,则事在流彘前也。《小旻》,戒王无沦胥以败;《小宛》,诲王无忝尔所生,皆教王为善以导民,其事亦在流彘前矣。则厉王小雅《雨无正》一篇,事在大雅之后,其馀不可详矣。厉王大雅,事类大同,所次之意,盖以王者所以牧民,今反劳苦,故先《民劳》。民之所以劳者,由王政反常,纲纪废缺,故次《板》、《荡》,王恶甚焉。而《抑》刺王之荒耽,《桑柔》责贪人败善,皆为恶之次,故又次焉。小雅《十月之交》,以谴自上天,小人专恣,恶莫甚焉,故以为先。由恶之甚,致覆灭宗周,无所安定,故次《雨无正》也。《小旻》刺王谋之不臧,《小宛》伤天命之将去,论怨嗟小,故为次焉。《小旻》笺云:“所刺列於《十月之交》、《雨无正》为小,故曰《小旻》。”此郑解篇次之

译这是其著录的大致情况,主要的校勘依据见于现存的书籍。由于礼乐制度崩坏,无法详细考证。○正义说:飨礼、燕礼中使用音乐,都是依据《礼》和传文推知。事情不能详尽知晓,是其著录明显简略,其主要校勘依据见于书籍。其余关于笙诗、间诗、管诗、舞诗的内容,无法言说,是因为礼乐崩坏,不能详细审察。所以《仪礼》注在“天子约诸侯于国君燕用乐”之下说“其笙、间之篇未详闻”,正是如此。查考《乡饮酒》及《燕礼》中升歌《小雅》,其笙诗、间诗的篇章也是《小雅》,那么这些笙诗、间诗的篇章理应与所唱的升歌相同。而说未详闻,是因为虽然知道它们同属《小雅》、《大雅》,但仍不知道具体是哪一篇,所以说“笙、间之篇未得详闻”。

《大雅》中《民劳》、《小雅》中《六月》之后的诗篇,都称为变雅,赞美与讽刺各自对应其时代,也是彰显善行、惩戒过失,属于正诗的后续。○正义说:《民劳》、《六月》之后的诗篇,都是因为王道衰微才创作的,不是制定礼仪所用的,所以称为变雅。这些诗篇兼有赞美和讽刺,都对应其时代,善的就赞美,恶的就讽刺,所以说“美恶各以其时”。又因为正诗记录善事,用来垂范后代。变雅既然美恶不纯,也一并采录,是为了善行就彰显它,让人自强不息;恶行就讽刺它,使人惩戒恶行而不为,也足以起到劝诫作用,是正诗的后续,所以收录它们。《大雅》说《民劳》,《小雅》说《六月》之后,那么《大雅》直到《召旻》,《小雅》直到《何草不黄》,都属于变雅。其中就有厉王、宣王、幽王三位王的诗篇,都对应其王,谥号自然明显;只有厉王,在《小雅》中谥号不明,所以郑玄在下面另外论述。如此,那么《大雅》从《民劳》到《桑柔》五篇,序言都说厉王。连同《小雅》《十月之交》、《雨无正》、《小�》、《小宛》四篇,都是厉王时的诗。又《大雅》从《云汉》到《常武》六篇,《小雅》从《六月》到《无羊》十四篇,序言都说宣王,就是宣王的诗。又《大雅》《瞻卬》、《召旻》两篇,序言说幽王;《小雅》从《节南山》以下直到《何草不黄》,除去《十月之交》等四篇,其余四十篇,只有《何人斯》、《大东》、《无�大车》、《小明》、《都人士》、�蛮》六篇不说幽王,在幽王的诗中,都是幽王的诗。《史记·本纪》说:“厉王即位三十年,喜好财利,亲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劝谏厉王,不听,最终任用荣夷公为卿士,让他执政。厉王行为暴虐,国人诽谤厉王。召公劝谏说:‘百姓无法忍受政令。’厉王发怒,得到卫国的巫师,让他监视诽谤的人,告发就杀掉。三十四年,厉王更加严酷暴虐,国人不敢说话,路上相遇只用眼神示意。厉王告诉召公说:‘我能消除诽谤了。’召公又劝谏,不听。于是国人不敢说话,过了三年,就一起反叛,袭击厉王。厉王出逃到彘。周、召两位宰相执政,号称‘共和’。十四年,厉王死在彘。”如果按照司马迁的说法,厉王积恶有渐进过程,三十年时严重,三十四年更加暴虐,又过了三年出逃,三十七年才流亡到彘。《板》诗说:“善人载尸。”郑玄笺注说:“厉王暴虐而消除诽谤。”《荡》诗笺注说“厉王消除诽谤,穆公不敢直言王的恶行”,这是流亡彘地之前的事。《桑柔》是芮良夫所作,说“贪人败类”,与所劝谏的“荣夷公专利”之事,同为三十年后的事。《雨无正》说“周宗既灭,靡所止戾”,这是流亡彘地之后的事。这些是可以验证的。《国语·楚语》说“卫武公九十五岁了,作《懿》诗以自我警戒。”韦昭说:“《懿》,就是现在的《抑》诗。”那么作于平王之时。然而检阅《抑》诗,经文都指斥讽刺君王荒淫沉迷,但尚未失去政令,又说“哲人之愚,亦维斯戾”,那么此事在流亡彘地之前,消除诽谤之时。韦昭的话,未必可信。《民劳》,召穆公劝谏君王,让京师的百姓休息;《十月之交》,说后党专权,有权可专,有民可使役,那么此事在流亡彘地之前。《小旻》,告诫君王不要相继败坏;《小宛》,教诲君王不要辱没你的祖先,都是教导君王行善以引导百姓,此事也在流亡彘地之前。那么厉王《小雅》中《雨无正》一篇,事情在《大雅》之后,其余无法详细考证了。厉王《大雅》,事类大致相同,编排的意图,大概是认为君王本应牧养百姓,现在反而使百姓劳苦,所以先列《民劳》。百姓之所以劳苦,是因为君王政令反常,纲纪废缺,所以接着列《板》、《荡》,君王恶行严重。而《抑》讽刺君王荒淫沉迷,《桑柔》责备贪人败坏善行,都是恶行的次一等,所以又接着排列。《小雅》《十月之交》,因为谴责来自上天,小人专横恣意,恶行没有比这更严重的,所以列为最先。因为恶行严重,导致覆灭宗周,无处安定,所以接着列《雨无正》。《小旻》讽刺君王谋划不善,《小宛》哀伤天命即将离去,论其怨叹较小,所以列为次等。《小旻》笺注说:“所讽刺的内容列在《十月之交》、《雨无正》之后为小,所以叫《小旻》。”这是郑玄解释篇章次序的

意也。前检《小宛》,谓事在《雨无正》之先,今而处流彘之后者,以《诗》之大体,虽事有在先,或作在后,故大雅文、武之诗多在成王时作。论功颂德之诗可列於后,追述其美,则刺过讥失之篇,亦后世尚刺其恶。《本纪》又曰:“宣王即位,二相辅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归宗周。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於羌氏之戎。四十六年,宣王崩。”如迁此言,则宣王自三十九年以前无他过恶,唯败於千亩为始衰耳。而小雅有箴规诲刺,其事有渐矣,则王衰亦有渐矣。皇甫谧云:“三十年伐鲁,诸侯从此而不睦。”盖周衰自此而渐也。大局宣王之美诗多是三十年前事,箴规之篇当在三十年之后。王德渐衰,亦容美刺并作,不可以限断也。其大雅六篇,小雅自《六月》至《鸿雁》及《斯干》、《无羊》七篇,皆宣王德盛时作。其事多在初年,以王承衰乱之弊,百事草创,任贤使能,征伐安集,初则当然,亦不可定其年月也。自《庭燎》尽《我行其野》,是王德衰乃作,多在三十九年之后。而三十九年以前,诸侯不睦,各不朝宗,《沔水》之等,或亦作也。而三十九年之后,则王政大衰,刺诗为常,故宜多也。《祈父》传曰:“宣王之末,司马职废,羌戎为败。”推此,则其馀亦多败后事也。其诗之次,大雅以宣王承乱,遇灾而惧,忧民之本,故先《云汉》也。王既忧百姓,天下复平,五岳生佐,故次《嵩高》也。神生贤哲,王能任用,又锡命之,故次《烝民》、《韩弈》也。既能锡命,贤哲任用,其力可以征讨不服,以立武事,故次《江汉》、《常武》也。此则先忧百姓,次用臣以征伐为后。而小雅与之反,以蛮荆玁狁南北交侵,急须出兵,以匡中国,故先《六月》、《采芑》也。虽俱征伐,以《六月》见侵之急又先。《采芑》以夷狄既平,当修车甲,大会诸侯,因蒐狩,故次。《车攻》、《吉日》以田猎征伐之类,故使次焉。以田猎选车徒会诸侯,又盛於从禽接下,故又使《车攻》先《吉日》也。是以《车攻序》曰:“宣王能内修政事,外攘夷狄,复文武之境土,修车马,备器械,复会诸侯於东都。”言非徒外攘夷狄,又复会诸侯於东都,是序此篇之意也。既言征伐事终,外无兵寇,可以安集万民,故次《鸿雁》也。然宣王承衰乱之后,民先逃散,岂得不早安集,而待田猎之暇也?明初即安集之,得其力用,乃平四方耳。诗不以事之先后为次也。宣王,中兴贤君,末而德衰,衰有其渐,故次《庭燎》,美其能勤,因以箴之。箴之不改则规正之,规而不变则教诲之,诲而不从则刺责之,故次《沔水》、《鹤鸣》、《祈父》也。以为王恶渐大,故责正稍深,此《沔水》、《鹤鸣》其作不必在《祈父》之前,但次之以见其渐耳。王既废其官,则贤人逃去,故次《白驹》也。贤人既去,则知礼教不行,则室家相弃,故次《黄鸟》、《我行其野》也。宣王,中兴之君,不能终始皆善,录者虽兼恶以示戒劝,亦贵成人之美,故终以《斯干》考室,《无羊》考牧。若言终始之善,见仁者之过亦不甚也。《斯干》说造立宫室寝庙,生男女,明其始时之事。《无羊》类之,当为同时可知。今反在箴刺之下,见宣王终始之善明矣。《本纪》又曰:“幽王三年,嬖褒姒。生子伯服。竟废后及子,而以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国人皆怨。故申侯与缯、西夷犬戎共攻幽王。杀王丽山之下。”迁止言竟废后,去太子,不言废去之年月。皇甫谧云:“三年,褒人以褒姒自赎时,即与虢石父比而谮申后、太子,尹氏及祭公导王为非。八年,竟以石父之谮废申后,逐太子。九年,王废高明而近谗慝,使虢公专任於外,褒姒固宠於内,王室始骚。”谧言与迁事相终始,则幽王之恶,自三年之后为渐,八年、九年则其极,故《郑语》云:“九年,王室始骚。十一年而被杀也。”幽王大雅《瞻卬》曰“哲妇倾城”,褒姒乱政之事也。《召旻》云“蹙国百里”,

译这是《毛诗正义》中关于《诗经》中宣王、幽王时期诗歌创作背景及编排顺序的论述。以下是准确的现代白话文翻译:

(这是)我的意见。此前我查阅《小宛》篇,认为其所述之事发生在《雨无正》之前,如今却排在《流彘》之后,这是因为《诗经》的整体体例,虽然事情发生在先,但诗歌创作可能在后,所以大雅中歌颂文王、武王的诗多是在成王时期创作的。歌颂功德的诗可以列在后面,追述其美德;那么讽刺过失、讥刺弊端的篇章,也是后世仍然在讽刺其恶行。《史记·本纪》又说:“宣王即位,两位辅政大臣辅佐他,修明政治,效法文王、武王、成王、康王的遗风,诸侯重新归附宗周。三十九年,在千亩与戎人作战,王师被羌氏之戎打败。四十六年,宣王去世。”如果按照司马迁的说法,那么宣王在三十九年以前没有其他过错,只有千亩之战的失败才是开始衰落的标志。然而小雅中有规劝讽刺的诗篇,其衰败之事是逐渐形成的,那么王德的衰落也是逐渐的。皇甫谧说:“三十年伐鲁,诸侯从此不再和睦。”大概周朝的衰落是从这时开始逐渐显现的。大体上,宣王时期的美诗多是三十年前的事,规劝讽刺的诗篇应当是在三十年之后。王德逐渐衰落,也允许美诗与刺诗同时存在,不能以固定的界限来划分。其中大雅六篇,小雅从《六月》到《鸿雁》以及《斯干》、《无羊》这七篇,都是在宣王德行兴盛时创作的。其事多发生在初期,因为宣王承受衰乱之后的弊端,百事草创,任用贤能,征伐安定四方,起初自然如此,也不能确定其具体的年月。从《庭燎》到《我行其野》,是王德衰落时才创作的,大多在三十九年之后。而在三十九年以前,诸侯不和睦,各自不朝见宗周,《沔水》等篇,或许也是那时创作的。而在三十九年之后,则王政大大衰落,讽刺诗成为常态,所以应当较多。《祈父》的传文说:“宣王末年,司马的职事废弛,被羌戎打败。”由此推断,其余的诗篇也多是在战败之后创作的。这些诗的次序,大雅因为宣王承受乱世,遭遇灾祸而恐惧,担忧百姓的根本,所以先列《云汉》。君王既然担忧百姓,天下又恢复太平,五岳生出辅佐之人,所以接着列《嵩高》。神生出贤哲,君王能够任用,又赐命封赏,所以接着列《烝民》、《韩弈》。既然能够赐命,任用贤哲,其力量可以征讨不服从者,以建立武事,所以接着列《江汉》、《常武》。这就是先担忧百姓,其次任用臣子,以征伐为后。而小雅与此相反,因为蛮荆、玁狁南北交相侵犯,急需出兵,以匡正中国,所以先列《六月》、《采芑》。虽然都是征伐,因为《六月》所见侵犯的紧急程度更甚,所以排在前面。《采芑》因为夷狄已经平定,应当修治车甲,大会诸侯,借机蒐狩,所以接着列。《车攻》、《吉日》因为属于田猎征伐之类,所以让它们排在后面。因为田猎选拔车徒、会合诸侯,又盛于随从禽兽、接待下属,所以又让《车攻》排在《吉日》之前。因此《车攻》的序言说:“宣王能够内修政事,外攘夷狄,恢复文武的疆土,修治车马,备齐器械,再次会合诸侯于东都。”意思是不仅外攘夷狄,又再次会合诸侯于东都,这就是编排此篇的意图。既然说征伐之事结束,外无兵寇,可以安定聚集万民,所以接着列《鸿雁》。然而宣王承受衰乱之后,百姓先逃散,怎么能不安定聚集,而要等到田猎的闲暇呢?说明起初就安定聚集百姓,得到他们的力用,才平定四方罢了。《诗经》不以事情的先后为次序。宣王是中兴的贤君,末年德行衰落,衰落有其渐进的过程,所以接着列《庭燎》,赞美他能勤勉,借此规劝他。规劝他不改则纠正他,纠正他不变则教诲他,教诲他不从则讽刺责备他,所以接着列《沔水》、《鹤鸣》、《祈父亲》。认为王的恶行逐渐增大,所以责备逐渐加深,这《沔水》、《鹤鸣》的创作不一定在《祈父》之前,只是按次序排列以显示其渐进罢了。君王既然废弛其官职,那么贤人逃去,所以接着列《白驹》。贤人既去,就知道礼教不行,那么家庭相互抛弃,所以接着列《黄鸟》、《我行其野》。宣王是中兴之君,不能始终都善,记录者虽然兼录恶行以示警戒劝勉,也贵在成全人的美德,所以最终以《斯干》考室、《无羊》考牧结尾。如果说始终之善,可见仁者的过错也不严重。《斯干》讲述建造宫室寝庙,生男生女,说明其初始之事。《无羊》类似,应当是同时可知。现在反而排在箴刺之下,可见宣王始终之善明显了。《本纪》又说:“幽王三年,宠幸褒姒。生子伯服。最终废黜后及太子,而以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国人都怨恨。所以申侯与缯国、西夷犬戎共同攻打幽王。杀王于丽山之下。”司马迁只说最终废黜后,废去太子,不说废去之年月。皇甫谧说:“三年,褒人用褒姒自赎时,就与虢石父勾结而诬陷申后、太子,尹氏及祭公引导君王做坏事。八年,最终因石父的诬陷废黜申后,驱逐太子。九年,君王废黜高明而亲近谗佞,让虢公专任于外,褒姒固宠于内,王室开始骚动。”皇甫谧的话与司马迁的事相终始,那么幽王的恶行,自三年之后为渐进,八年、九年则是其极点,所以《郑语》说:“九年,王室开始骚动。十一年而被杀。”幽王大雅《瞻卬》说“哲妇倾城”,这是褒姒乱政之事。《召旻》说“蹙国百里”,

王道衰弱之极也。序皆云“大坏”,当在八年之后也。《正月》云“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车舝序》云“褒姒嫉妒”;《小弁》言太子之放逐;《白华》言申后之废黜;《鱼藻》笺云“幽王惑於褒姒,万物失其性”,此五篇经、注皆有惑褒姒、黜申后之事,则多在八年之后也。其馀则无文可明,大局是恶盛之时,八年之后者,盖多矣。大雅之次,先《瞻卬》,后《召旻》者,武王数纣之罪云:“牝鸡之晨,惟家之索。”而《瞻卬》疾“妇有长舌,维厉之阶”,故处先也。王妇言是用,政事荒乱,致朝无贤臣,土境日蹙,故《召旻》以闵天下无如召公之臣也。其小雅《节南山》以下,至《何草不黄》,其次篇之义,盖以类相聚,故《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皆陈古以刺今。其馀次义,既无明文,不可臆说。此三王变雅,善者不纯为大雅,恶者不纯为小雅,则雅诗自有体之大小,不在於善恶多少也。《关雎序》曰:“雅者,正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此为随政善恶,为美刺之形容以正物也。所正之形容有小大,所以为二雅矣。故上以盛隆为大雅,政治为小雅,是其形容各有区域,而善者之体,大略既殊,恶者之中,非无别矣。详观其叹美,审察其讥刺,大雅则宏远而疏朗,弘大体以明责;小雅则躁急而局促,多忧伤而怨诽。司马迁以良史之才,所坐非罪,及其刊述坟典,辞多慷慨。班固曰:“迹其所以自伤悼,小雅《巷伯》之伦也。夫唯大雅既明且哲,以保其身,难矣哉!”又《淮南子》曰:“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是古之道又以二雅为异区也。幽王小雅四十四,而大雅惟二,自大体者少也。厉王大雅有五,而小雅惟四,自小体者少。是小大不相由也。推此而论,则二雅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作者之初,自定其体,作既有体,唯达者识之,则容得有小雅无大雅,有大雅无小雅者矣。诸儒以厉王无小雅,准此故也。但文、武、成王,正经也;厉、宣、幽王,变雅也,小大之体,时俱有作,故采者并存,以示二体本自小大异区,非徒以意中分也。或说变雅,美诗则政大入大雅,政小入小雅;刺诗则恶大入小雅,恶小入大雅。考之经文,殊无其验。何则?《小旻》、《小宛》,正责厉王,谋犹回遹,不用善道,其恶固小。於《板》云“下民卒瘅,善人载尸”;《荡》云“敛怨以为德”,纲纪之大坏也;《瞻卬》云乱生妇人,“罪罟不收”;《召旻》云“实靖夷我邦,日蹙国百里”,其恶固当大於鼓锺作乐,不与德比。《采绿》,妇人思夫,“怨旷”也。又宣王安集天下之民,征御四夷之寇,其功岂徒比於封一元舅之申伯,赐一朝觐之韩侯哉!此类多矣,略举一二,足明不以善恶之大小矣。

译这是王道衰落到极点的时期。各篇序言都说“大坏”,应当是在周幽王八年之后。《正月》说“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小雅·车舝》的序说“褒姒嫉妒”;《小雅·小弁》讲的是太子被放逐;《小雅·白华》讲的是申后被废黜;《小雅·鱼藻》的笺注说“幽王被褒姒迷惑,万物都失去了本性”,这五篇经文和注疏中都有被褒姒迷惑、废黜申后的事情,所以大多发生在八年之后。其余的没有明文可以证明,但大局是邪恶盛行的时候,发生在八年之后的,大概很多。《大雅》的排列次序,先排《瞻卬》,后排《召旻》,是因为武王列举纣王的罪状时说:“母鸡报晓,只有家道衰败。”而《瞻卬》痛恨“妇人长舌,是祸乱的阶梯”,所以排在前面。因为王后之言被采纳,政事荒废混乱,导致朝廷没有贤臣,国土日益缩小,所以《召旻》哀悯天下没有像召公那样的臣子。至于《小雅》从《节南山》以下,到《何草不黄》,这些诗篇的排列意义,大概是以类别相聚,所以《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都是陈述古事来讽刺今事。其余排列的意义,既然没有明文,不可以主观臆测。这三王时期的变雅,好的诗篇不纯粹属于《大雅》,坏的诗篇不纯粹属于《小雅》,那么雅诗自有体裁的大小之分,不在于善恶的多少。《关雎》的序说:“雅,就是正。政事有大小,所以有《小雅》,有《大雅》。”这是随着政事的善恶,作为美刺的形容来端正事物。所端正的事物的形容有大小,所以分为二雅。因此,上面把盛隆的称为《大雅》,把政治的称为《小雅》,是它们的形容各有范围,而好的诗篇的体裁,大致已经不同,坏的诗篇之中,也不是没有区别的。详细观察它们的赞美,仔细考察它们的讥刺,《大雅》则宏大深远而疏朗,弘扬大体以明确责任;《小雅》则急躁局促,多忧伤而怨恨诽谤。司马迁以良史之才,所受的刑罚并非罪过,等到他刊述典籍,言辞多慷慨激昂。班固说:“推究他自我哀伤的原因,是《小雅·巷伯》之类。只有《大雅》既明达又智慧,以此保全自身,难啊!”又《淮南子》说:“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这是古人的道理又把二雅分为不同的区域。幽王时期的《小雅》有四十四篇,而《大雅》只有两篇,是从大体者少的缘故。厉王时期的《大雅》有五篇,而《小雅》只有四篇,是从小体者少的缘故。这是大小不相依从的。推论这个,那么二雅比拟它们的形容,象征事物的适宜,作者之初,自己确定体裁,作品既有体裁,只有通达的人能识别,那么就容许有《小雅》无《大雅》,有《大雅》无《小雅》的情况了。诸儒认为厉王没有《小雅》,就是依据这个缘故。但是文王、武王、成王,是正经;厉王、宣王、幽王,是变雅,小大之体,当时都有创作,所以采诗者并存,以显示二体本来从小大不同的区域,不是仅仅凭心意中分的。有人说变雅,美诗则政事大的入《大雅》,政事小的入《小雅》;刺诗则恶大的入《小雅》,恶小的入《大雅》。考察经文,完全没有验证。为什么呢?《小旻》、《小宛》,正是责备厉王,谋略邪僻,不采用善道,其恶本来小。在《板》中说“下民最终病苦,善人却像尸位素餐”;《荡》中说“收敛怨恨作为德行”,纲纪的大坏;《瞻卬》说乱由妇人引起,“罪网不收”;《召旻》说“实在要平定我的国家,每天缩小国土百里”,其恶本来应当大于作乐鼓锺,不与德行相比。《采绿》,妇人思念丈夫,是“怨旷”。又宣王安定聚集天下的百姓,征伐抵御四方蛮夷的寇敌,他的功劳岂止是封一个申伯为元舅,赐一个韩侯朝觐相比呢!这类情况很多,略举一两个,足以说明不是以善恶的大小来区分的。

问者曰:“《常棣》闵管、蔡之失道,何故列於文王之诗?”曰:“闵之闵之者,闵其失兄弟相承顺之道,至於被诛。若在成王、周公之诗,则是彰其罪,非闵之,故为隐。推而上之,因文王有亲兄弟之义。”○正义曰:此郑自问而释之也。周公虽内伤管、蔡之不睦,而作亲兄弟之诗,外若自然须亲,不欲显管、蔡之有罪。缘周公此志,有隐忍之情,若在成王诗中,则学者之知由管、蔡而作,是彰明其罪,非为闵之。由此故为隐,推进而上之文王之诗,因以见文王有亲兄弟之义也。若云文王能亲兄弟,与之燕饮,而作此诗,似本不由於管、蔡然也。周公圣人,大义灭亲,言为隐者,亦因此以示圣人之法。何者?以管、蔡之罪,不得不诛,逼於大义而诛之耳。以同气之亲,实怀闵伤,由此而为之隐也。而序云“闵管、蔡之失道”者,以其周公之情,欲为之隐,故编次者进而上之,是以隐其事。序者叙其作之所由,不得不言也。武王之诗,又无论燕之事,若《常棣》间之,则上下非类。而文王之诗,上有《鹿鸣》燕群臣,下有《伐木》燕朋友,故旧厕於其间,与之为类,因以为文王燕兄弟之诗。言文王有亲兄弟之义,以为乐歌,非谓文王独能亲兄弟,其馀圣人不能也。如此《谱》说,则郑定以《常棣》之作,在武王既崩,为周公、成王时作。王肃亦以为然。故《鱼丽序》下王传曰《常棣》之作,在武王既崩,周公诛管、蔡之后,而在文、武治内之篇,何也?夫“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此文王之行也。闵管、蔡之失道,陈兄弟之恩义,故内之於文、武之正雅,以成燕群臣、燕兄弟、燕朋友之乐歌焉,是与郑同也。《郑志》之说则异於此者,答赵商云:“於文、武时,兄弟失道,有不和协之意,故作诗以感切之。至成王之时,二叔流言作乱,罪乃当诛,悔将何及,未可定此篇为成王时作。”赵商据《鱼丽》之序而发问,则於时郑未为《谱》,故说不定也。言未可定此篇为成王时,则意欲从之而未决。后为此《谱》,则决定其说为成王时也。

  又问曰:“小雅之臣何以独无刺厉王?”曰:“有焉。《十月之交》、《雨无正》、《小旻》、《小宛》之诗是也。汉兴之初,师移其第耳。○正义曰:诗皆臣下所作,故云小雅之臣也。知汉兴始移者,若孔子所移,当显而示义,不应改厉为幽。此既厉王之诗,录而序焉,而处不依次,明为序之后乃移之,故云“汉兴之初”也。《十月之交》笺云:“《诂训传》时移其篇第,因改之耳。”则所云师者,即毛公也。自孔子以至汉兴,传《诗》者众矣。独言毛公移之者,以其毛公之前,未有篇句诂训,无缘辄得移改也。毛既作《诂训》,刊定先后,事必由之,故独云毛公也。师所以然者,《六月》之诗自说多陈小雅正经废缺之事,而下句言“小雅尽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则谓《六月》者,“宣王北伐”之诗,当承《菁菁者莪》后,故下此四篇,使次《正月》之诗也。乱甚焉。既移文,改其目,义顺上下,刺幽王亦过矣。”○正义曰:言乱甚者,谓《正月》幽王之时,祸乱甚极,其四篇诗亦厉王乱恶,故次《正月》之下,以恶相从也。言刺幽王亦过矣者,谓寄四篇於幽王诗中,又改厉为幽,有言幽王亦有厉王过恶故也。《六月》之序所以多陈正经废缺者,以圣贤垂法,因事寄意,厉王暴虐,倾覆宗周,废先王之典刑,致四夷之侵削。今宣王起衰乱,讨四夷,序者意其然,所以详其事。若云厉王废小雅之道,以致交侵;宣王修小雅之道,以兴中国,见用舍存於政,兴废存於人也。若然,序者示法,其意深矣。毛公必移之者,以宣王征伐四夷,兴复小雅,而不继小雅正经之后,颇为不次,故移之,见小雅废而更兴,中国衰而复盛,亦大儒所以示法也。据此《六月》之序,若其上本无厉王四篇之诗,则《六月》自承正经之美,无为陈其废缺矣。明於其中蹑衰乱之王故也,是以郑於《十月之交

译提问的人说:“《常棣》这首诗哀悯管叔、蔡叔背离正道,为什么把它列在文王的诗篇中?”回答说:“所谓‘哀悯’,是哀悯他们失去了兄弟间相互顺承的道义,以至于遭到诛杀。如果把它放在成王、周公的诗篇中,那就是彰显他们的罪过,而不是哀悯,所以采取隐晦的方式。向上推溯,是因为文王有亲近兄弟的道义。”○正义说:这是郑玄自问自答的解释。周公虽然内心哀伤管叔、蔡叔的不和睦,而创作了亲近兄弟的诗篇,表面上似乎只是自然地需要亲近,不想显扬管叔、蔡叔的罪过。因为周公的这种心意,含有隐忍之情,如果放在成王的诗篇中,那么学者就会知道这首诗是因管叔、蔡叔而作,这就等于彰明了他们的罪过,而不是哀悯。因此采取隐晦的方式,向上推溯归入文王的诗篇,借此表明文王有亲近兄弟的道义。如果说文王能够亲近兄弟,与他们宴饮,而创作了这首诗,看起来原本就不是因为管叔、蔡叔的缘故。周公是圣人,大义灭亲,说采取隐晦方式,也是借此来显示圣人的法则。为什么呢?因为管叔、蔡叔的罪过,不得不诛杀,是被大义逼迫而诛杀他们罢了。因为同气连枝的亲情,实在怀着哀悯伤痛,因此为他们采取隐晦的方式。而《诗序》说“哀悯管叔、蔡叔背离正道”,是因为周公的情意,想为他们隐晦,所以编次诗篇的人向上推溯,以此隐去其事。《诗序》叙述作诗的缘由,不得不这样说。武王的诗篇,又没有谈论宴饮的事,如果《常棣》夹杂其中,那么上下就不属于同类。而文王的诗篇,上面有《鹿鸣》宴饮群臣,下面有《伐木》宴饮朋友,所以《常棣》夹杂在中间,与它们同类,因此把它作为文王宴饮兄弟的诗篇。说文王有亲近兄弟的道义,把它作为乐歌,并不是说文王独自能亲近兄弟,其余的圣人不能。按照这种《诗谱》的说法,那么郑玄断定《常棣》的创作,是在武王去世之后,为周公、成王时期所作。王肃也认为如此。所以《鱼丽》的《诗序》下面王肃的传文说:《常棣》的创作,在武王去世之后,周公诛杀管叔、蔡叔之后,却列在文王、武王的正雅篇中,为什么呢?“为寡妻做榜样,推广到兄弟,以治理家邦”,这是文王的德行。哀悯管叔、蔡叔背离正道,陈述兄弟间的恩义,所以把它列入文王、武王的正雅中,以完成宴饮群臣、宴饮兄弟、宴饮朋友的乐歌,这与郑玄的说法相同。《郑志》中的说法与此不同,回答赵商说:“在文王、武王时期,兄弟背离正道,有不和睦的意思,所以作诗来感化切责他们。到了成王时期,两位叔父散布流言作乱,罪过才应当诛杀,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不能确定这篇是成王时期所作。”赵商依据《鱼丽》的《诗序》而发问,当时郑玄还没有作《诗谱》,所以不能确定。说不能确定这篇是成王时期所作,意思是想要采纳这种说法但尚未决定。后来作了《诗谱》,就确定其说法为成王时期所作。

又问:“小雅中的臣子为什么唯独没有讽刺厉王的?”回答说:“有的。《十月之交》、《雨无正》、《_small_旻》、《小宛》这些诗就是。汉朝兴起之初,老师移动了它们的次序罢了。”○正义说:诗都是臣子所作,所以说小雅中的臣子。知道是汉朝兴起才开始移动的,如果是孔子所移动,应当显明地展示其义理,不应该把厉王改为幽王。这既然是厉王的诗,记录并作了序,而位置不依次序,明显是作序之后才移动的,所以说“汉朝兴起之初”。《十月之交》的笺注说:“《诂训传》当时移动了篇章次序,因而改动了它。”那么所说的老师,就是毛公。从孔子到汉朝兴起,传授《诗经》的人很多。唯独说毛公移动它,是因为毛公之前,没有篇章句读的训诂,没有理由擅自移动更改。毛公既然作了《诂训》,刊定先后次序,事情必定依据它,所以唯独说毛公。老师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六月》这首诗自己陈述了多陈说小雅正经废缺的事情,而下句说“小雅完全废缺,那么四夷交相侵扰,中原就衰微了”,那么认为《六月》是“宣王北伐”的诗,应当承接《菁菁者莪》之后,所以把这四篇放在下面,使它们排在《正月》这首诗之后。祸乱非常严重。既然移动了文字,改动了标题,义理顺承上下,讽刺幽王也过分了。”○正义说:说祸乱非常严重,是指《正月》是幽王时期,祸乱极其严重,那四篇诗也是厉王时期的祸乱恶行,所以排在《正月》之下,以恶行相跟随。说讽刺幽王也过分了,是指把四篇诗寄放在幽王的诗中,又把厉王改为幽王,有说幽王也有厉王的过恶的缘故。《六月》的《诗序》之所以多陈说正经废缺,是因为圣贤垂示法则,借事寄托心意,厉王暴虐,倾覆宗周,废除先王的典刑,导致四夷的侵削。现在宣王兴起于衰乱,讨伐四夷,作序的人认为应当如此,所以详细陈述其事。如果说厉王废缺了小雅之道,以致四夷交侵;宣王修习小雅之道,以振兴中原,可见用舍存亡在于政事,兴废在于人。如果这样,作序的人示以法则,其意深远。毛公必定要移动它,是因为宣王征伐四夷,兴复小雅,却不接续在小雅正经之后,颇为不合次序,所以移动它,显示小雅废缺而又复兴,中原衰微而又强盛,这也是大儒示以法则的缘故。根据这《六月》的《诗序》,如果上面原本没有厉王的四篇诗,那么《六月》自然承接正经的美善,没有必要陈说其废缺了。明显是因为其中夹杂了衰乱的王,所以郑玄在《十月之交》

》笺检而属焉。

译整理好文书并交付给他。

《鹿鸣之什》。○正义曰:《周礼·小司徒职》云:“五人为伍。”五人谓之伍,则十人谓之什也,故《左传》曰:“以什共车必克。”然则什五者,部别聚居之名。风及商、鲁颂以当国为别,诗少可以同卷。而雅、颂篇数既多,不可混并,故分其积篇,每十为卷,即以卷首之篇为什长,卷中之篇皆统焉。言《鹿鸣》至《鱼丽》凡十篇,其总名之,是《鹿鸣之什》者,宛辞言《四牡》之篇等,皆《鹿鸣之什》中也,故《乐师》注云:“彻者歌《雍》,《雍》在《周颂·臣工之什》。”言《雍篇》在《臣工之什》中。是卷首之篇为什长,以统馀篇之目也。《南陔》下笺云:“毛公推改什首,遂通耳。此下非孔子之旧。”则什首之目,孔子所定也。以孔子论《诗》,雅、颂各得其所,明於时有所刊定,篇卷之目,是孔子可知,故郑云“以下非孔子之旧”,则以上是孔子旧矣。知以非者,以《南陔》等六篇,子夏为序,当孔子之时未亡,宜次在什中。今亡诗之下,乃云“有其义而亡其辞,置之什外,不在数中”,明非孔子之旧矣。本《十月之交》等四篇,在《六月》之上,则孔子什首《南陔》,复为第二,《彤弓》为第三,《鸿雁》为第四,《节南山》为第五,《北山》为第六,《桑扈》为第七,《都人士》为第八,以下适十篇,通及大雅与颂,皆其旧也。《荡》及《闵予小子》皆十一篇者,以本取十篇为卷,一篇不足为别首,故附於下卷之末,亦归馀於终之义。毛公推改什首,《鱼藻》十四篇亦同为卷,取法於大雅与颂也。若然,则《鸿雁之什》乃仍孔子之旧。言非者,以毛公阙其亡者,以见在为数,志在推改。而《鸿雁》偶与旧合,非毛意,故存之也。必知今之什首,毛公推改者,以毛公前世大儒,自作《诂训》,篇端之序,毛所分置,《十月之交》,毛所移第,故知什首亦毛所推改也。言以下非孔子之旧,则似之什始自孔子所为,然孔子以前,诗篇之数更多於今,古者无纸,皆用简札,必不可数十之篇共为一卷,明亦分别可知。既分为卷,固当以十为别巳有之什也。但孔子论诗,省去烦重,更以在者为什,故云“孔子之旧”,不必孔子以前无之什也。为此之什者,以其篇数积多,故分每十为卷,则不满十者,无之什矣。今鲁颂四篇,商颂五篇,皆不满十,无之什也。或有者,承此雅、颂之什之后而误耳。何者?商、鲁非周,诗犹国风之类,以国为别,假令过十以上,亦不合分,况不满十篇,明无所用於之什也。

卷九 九之二

 卷九 九之二

  《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饮之而有币,酬币也。食之而有币,侑币也。○饮,於鸩反,注同。食音嗣,注同。筐,丘房反。篚音匪。侑音又。

  [疏]“《鹿鸣》三章,章八句”至“心矣”。○正义曰:作《鹿鸣》诗者,燕群臣嘉宾也。言人君之於群臣嘉宾,既设飨以饮之,陈馔以食之,又实币帛於筐篚而酬侑之,以行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佩荷恩德,皆得尽其忠诚之心以事上焉。明上隆下报,君臣尽诚,所以为政之美也。言群臣嘉宾者,群臣,君所飨燕,则谓之宾。序发首云“燕群臣”,则此诗为燕群臣而作。经无群臣之文,然则序之群臣,则经之嘉宾,一矣,故群臣嘉宾并言之,明群臣亦为嘉宾也。案《燕礼》云“大夫为宾”,则宾唯一人而已。而云群臣皆为嘉宾者,燕礼於客之内立一人为宾,使宰夫为主,与之对行礼耳。其实君设酒殽,群臣皆在,君为之主,群臣总为宾也。《燕礼》云:“若与四方之宾燕,则迎之于大门内。”四方之宾,唯迎之为异,其燕皆与臣同,则此嘉宾之中,容四方之宾矣,故《乡饮酒》、《燕礼》注云:“《鹿鸣》者,君与臣下及四方之宾燕,讲道脩德之乐歌。”是也。知序之嘉宾,不唯指四方之宾者,以此诗为燕群臣而作,经、序同云嘉宾,不得不为群臣,则序之嘉宾

译《鹿鸣之什》。正义说:《周礼·小司徒职》说:“五个人编为一伍。”五个人称为伍,那么十个人就称为什,所以《左传》说:“以十人共同作战必定能取胜。”既然如此,什伍就是部队分别聚居的名称。国风以及商颂、鲁颂以所属国家来区分,诗篇较少可以合为一卷。而大雅、小雅和周颂篇数既然很多,不能混杂合并,所以将累积的篇章分开,每十篇为一卷,就用卷首的篇名作为什长,卷中的其他篇章都统属于它。说从《鹿鸣》到《鱼丽》共十篇,总称它们为《鹿鸣之什》,委婉地表示《四牡》等篇,都在《鹿鸣之什》之中,所以《乐师》注说:“撤席时歌唱《雍》,《雍》在《周颂·臣工什》中。”意思是《雍》篇在《臣工什》里。这是以卷首的篇名作为什长,来统领其余篇目的缘故。《南陔》下的笺注说:“毛公推演改动了什首,于是贯通了。这以下不是孔子原来的编排。”那么什首的篇目,是孔子所确定的。因为孔子论述《诗经》,使雅、颂各得其所,显然当时有所删定,篇卷的目录,是孔子所定的可以知道,所以郑玄说“这以下不是孔子原来的编排”,那么这以上就是孔子原来的编排了。知道这以下不是孔子旧编的原因,是因为《南陔》等六篇,子夏作序时,在孔子时代尚未亡佚,理应排在什中。现在亡佚诗篇之下,却说“有它的义理而亡佚了文辞,把它放在什之外,不计入什的篇数中”,显然这不是孔子原来的编排了。原本《十月之交》等四篇,在《六月》之前,那么孔子什首的《南陔》,又成为第二,《彤弓》为第三,《鸿雁》为 fourth,《节南山》为第五,《北山》为第六,《都人士》为第七,《桑扈》为第八,以下正好十篇,连同大雅与颂,都是孔子原来的编排。《荡》及《闵予小子》都是十一篇,因为原本取十篇为一卷,一篇不足以单独作为另一卷的首篇,所以附在下卷的末尾,这也是归余于终的意义。毛公推演改动了什首,《鱼藻》十四篇也合为一卷,是取法于大雅与颂。如果这样,那么《鸿雁之什》仍然是孔子原来的编排。说它不是孔子旧编的原因,是因为毛公缺落了亡佚的篇章,以现存的篇数来计算,志在推演改动。而《鸿雁》偶然与旧编相合,并非毛公的本意,所以保留了下来。必定知道现在的什首是毛公推演改动的,是因为毛公是前代大儒,自作《诂训》,篇首的序言,是毛公所分置的,《十月之交》是毛公所移位的,所以知道什首也是毛公所推演改动的。说这以下不是孔子原来的编排,那么似乎什始于孔子所作,然而孔子以前,诗篇的数量比现在更多,古代没有纸,都用竹简,必定不能数十篇合为一卷,显然也是分别成卷可以知道的。既然分为卷,固然应当以十篇为别,已有什的名称了。只是孔子论述《诗经》,省去烦冗重复,再以现存的篇目为什,所以说“孔子原来的编排”,不必说孔子以前没有什的名称。之所以称这为什,是因为篇数累积很多,所以分每十篇为一卷,那么不满十篇的,就没有什的名称了。现在鲁颂四篇,商颂五篇,都不满十篇,没有什的名称。有的说有什,是承接这雅、颂之什之后而错误罢了。为什么呢?商、鲁不是周朝,诗篇如同国风之类,以国家来区分,假使超过十篇以上,也不适合分开,何况不满十篇,显然没有使用什的名称的必要。

卷九 九之二

卷九 九之二

《鹿鸣》,宴享群臣和嘉宾。已经用饮食款待他们,又装满币帛在筐篚中,以表达深厚的情意,然后忠臣和嘉宾才能竭尽他们的忠心。饮酒时赠送币帛,是酬币。进食时赠送币帛,是侑币。○饮,音於鸩,注同。食,音嗣,注同。筐,音丘房。篚,音匪。侑,音又。

[疏]“《鹿鸣》三章,每章八句”到“竭尽他们的忠心”。正义说:作《鹿鸣》这首诗的人,是为了宴享群臣和嘉宾。说君主对于群臣和嘉宾,既设宴饮以招待他们,陈列食物以喂养他们,又装满币帛在筐篚中来酬谢和劝酒,以表达深厚的情意,然后忠臣和嘉宾感佩恩德,都能竭尽忠诚之心来侍奉君主。彰显君主尊崇下属,下属报答君主,君臣竭尽诚意,所以是政治的美好。说群臣和嘉宾,群臣,是君主所宴享的,就称为宾。序言开头说“宴享群臣”,那么这首诗是为宴享群臣而作。经文没有群臣的文字,那么序言中的群臣,就是经文中的嘉宾,是一样的,所以群臣和嘉宾并提,表明群臣也是嘉宾。查《燕礼》说“大夫为宾”,那么宾只有一人而已。而说群臣都是嘉宾,是因为燕礼在客中设立一人为宾,让宰夫为主人,与他相对行礼罢了。其实君主摆设酒食,群臣都在,君主作为主人,群臣总称为宾。《燕礼》说:“如果与四方来的宾客宴享,就在大门内迎接。”四方来的宾客,只有迎接的方式不同,其他的宴享都与臣子相同,那么这嘉宾之中,可能包含四方来的宾客,所以《乡饮酒》、《燕礼》注说:“《鹿鸣》是君主与臣下及四方来的宾客宴享,讲论道义、修养德行的乐歌。”就是这样。知道序言中的嘉宾,不仅仅指四方来的宾客,是因为这首诗是为宴享群臣而作,经文和序言都称嘉宾,不得不认为是群臣,那么序言中的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