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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毛诗正义五

卷一 一之四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85–101 段

席於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趾。主人入,亲脱妇缨,烛出。”注云:“昏礼毕,将卧息。”是先同牢,后与夫相遇也。遇与夫为礼,即见,非直空见也,故知据同牢而食,亦与夫为礼也。言“既覯”谓已昏者,谓已经一昏,得君子遇接之故也,所以既见、既覯并言。乃云我心即降者,以同牢初见君子待己颜色之和,己虽少慰君子之心,尚未可知。至於既遇情亲,知君子之於己厚,庶几从此以往稍得夫意,其可以宁父母,故心下。二者相因,故并言之。谓之遇者,男女精气相覯遇,故引《易》以明之。所引者,《下系》文也。彼注云:“覯,合也。男女以阴阳合其精气。”以覯为合。此云遇者,言精气亦是相遇也。

译席子设在室内的西南角,陪嫁的席子铺在良席的东边,都有枕头,脚朝北。主人进入,亲自为新娘解下系结的缨带,然后撤去烛火。”注解说:“婚礼结束,即将就寝休息。”这是先举行同牢礼,之后才与丈夫相见。与丈夫相见行礼,即是“见”,并非只是空泛地看见,因此知道依据同牢礼进食,也是与丈夫相见行礼。说“既覯”是指已经成婚的人,是说已经经历了一次婚礼,得以被君子接纳的缘故,所以“既见”和“既覯”一并提及。于是说“我心即降”,是因为在同牢礼初次见到君子,他待我的神色温和,我虽然稍微宽慰了君子的心,但还难以确定。等到已经相见且情意亲近,知道君子对我深厚,希望从此以后能稍微得到丈夫的心意,这样可以使父母安心,所以心才安定下来。这两者相互关联,所以一并提及。称之为“遇”,是因为男女精气相互接触相遇,所以引用《易经》来阐明。所引用的是《系辞下》的文字。那里的注解说:“覯,是结合的意思。男女凭借阴阳结合他们的精气。”以“覯”为结合。这里说“遇”,是说精气也是相遇。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南山,周南山也。蕨,鳖也。笺云:言,我也。我采者,在涂而见采鳖,采者得其所欲得,犹己今之行者欲得礼以自喻也。○蕨,居月反。《草木疏》云:“周秦曰蕨。齐鲁曰虌。”鳖,卑灭反,本又作“{蔽鱼}”。俗云:“其初生似鳖脚,故名焉。”

  [疏]“陟彼”至“其蕨”。○毛以为,言有人升彼南山之上,云我欲采其鳖菜,然此采鳖者欲得此鳖,以兴己在涂路之上,欲归於夫家,然我今归嫁,亦欲得夫待己以礼也。已嫁之欲礼,似采菜之人欲得鳖。○郑唯以在涂之时因见采鳖为异耳,毛以秋冬为正昏,不得有在涂因见之义故也。○传“南山”至“蕨鳖”。○正义曰:序云“大夫妻能以礼自防”,在羔羊之致前,则朝廷之妻大夫,不越境迎女,妇人自所见,明在周也,故云“周南山”。知非召地者,周总百里,虽召地亦属周,不分别采地之周、召也。“蕨,鳖”,《释草》文。舍人曰:“蕨,一名鳖。”郭璞曰:“初生无叶可食。”○笺“言我”至“采鳖”。○正义曰:此妇人归嫁,必不自采鳖,故以在涂见之,因兴。知者,以大夫之妻待礼而嫁,明及仲春采蕨之时故也。

  未见君子,忧心惙惙。惙惙,忧也。○惙,张劣反。亦既见止,亦既覯止,我心则说。说,服也。○说音悦,注同。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薇,菜也。○薇音微,草也,亦可食。

  [疏]传“薇,菜”。○正义曰:陆机云:“山菜也,茎叶皆似小豆,蔓生。其味亦如小豆。藿可作羹,亦可生食。今官园种之,以供宗庙祭祀。”定本云“薇,草也”。

  未见君子,我心伤悲。嫁女之家,不息火三日,思相离也。笺云:维父母思己,故己亦伤悲。○离,力智反。

  [疏]传“嫁女”至“相离”。○正义曰:解所以伤悲之意,由父母思己,故己悲耳。《曾子问》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注云:“亲骨肉。”是为思与女相离也。

  亦既见止,亦既覯止,我心则夷。夷,平也。

  《草虫》三章,章七句。

  《采蘋》,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则可以承先祖,共祭祀矣。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於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而笄,二十而嫁”。此言能循法度者,今既嫁为大夫妻,能循其为女之时所学所观之事以为法度。○蘋,符申反。《韩诗》云:“沈者曰蘋,浮者曰藻。”共音恭,本或作“供”,注同。姆,莫豆反,《字林》亡甫反,云“女师也”。郑云:“妇人五十无子,出不复嫁,以妇道教人,若今时乳母也。”婉,怨远反。娩音晚。枲,丝似反。茧,古显反,本亦作“蠒”。纴,女金反,何如鸩反,缯帛之属。组音祖,线也。紃音旬,绦也。浆,子详反。醢音海。相,息亮反。笄,古兮反。

  [疏]“《采蘋》三章,章四句”至“祭祀矣”。○正义曰:作《采蘋》诗者,言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谓为女之时所学所观之法度,今既嫁为大夫妻,能循之以为法度也。言既能循法度,即可以承事夫之先祖,供奉夫家祭祀矣。此谓已嫁为大夫妻,能循其为女时事也。经所陈在父母之家作教成之祭,经、序转互相明也。○笺云“女子”至“法度”。○正义曰:从“二十而嫁”以上,皆《内则》文也。言女子十年不出者,对男子十年出就外傅也。《内则》注云:“婉谓言语也。娩之言媚也,媚谓容貌也。”则婉谓妇言,娩谓妇容。听从者,听受顺从於人,所谓妇德也。执麻枲者,执治缉绩之事。枲,麻也。《释草》云:“枲,麻。”孙炎曰:“麻一名枲。”是也。治丝茧者,茧则缫之,丝则络之。织纴组紃者,纴也、组也、紃也,三者皆织之。服虔注《左传》曰“织纴,治缯帛”者,则纴谓缯帛也。《内则》注云:“紃,绦也。”组亦绦之类,大同小异耳。学女事者,谓治葛缝线之事,皆学之所

译登上那南山,去采那蕨菜。南山,是周地的南山。蕨,就是鳖菜。《笺》说:言,是我。我采蕨菜,是在路上看见别人采鳖菜,采的人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就像我如今出行,想要得到礼来比喻自己一样。○蕨,音居月。《草木疏》说:“周秦地区叫蕨。齐鲁地区叫虌。”鳖,音卑灭,原本又写作“{蔽鱼}”。俗语说:“它刚长出来时形状像鳖的脚,所以叫这个名字。”

[疏]“陟彼”到“其蕨”。○毛认为,是说有人登上那南山之上,说我要采那鳖菜,然而这采鳖菜的人想要得到这鳖菜,以此兴起我在路上,想要回到夫家,然而我如今出嫁,也想要丈夫以礼相待。已嫁女子想要礼,就像采菜的人想要得到鳖菜。○郑玄只认为是在路上时因为看见采鳖菜而不同,毛亨认为秋冬是正式婚嫁之时,不可能有在路上因为看见而兴起的含义。○传“南山”到“蕨鳖”。○正义说:序言说“大夫妻能以礼自我防范”,在《羔羊》之致的后面,那么朝廷的大夫妻,不会越过边境去迎接女子,妇人自己所能见到的,明显是在周地,所以说“周南山”。知道不是召地,是因为周地总共百里,虽然召地也属于周,不分别采地中的周、召。“蕨,鳖”,是《释草》中的文字。舍人说:“蕨,又名鳖。”郭璞说:“刚长出来没有叶子时可以食用。”○笺“言我”到“采鳖”。○正义说:这妇人出嫁,必定不会自己去采鳖菜,所以是在路上看见,因此兴起。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大夫的妻子等待礼而嫁,明显是到了仲春采蕨的时候。

没有见到君子,心中忧愁不安。惙惙,忧愁。○惙,音张劣。已经见到了他,也已经相会了,我的心就喜悦。说,通“悦”,喜悦。○说音悦,注同。

登上那南山,去采那薇菜。薇,是一种菜。○薇音微,是一种草,也可以食用。

[疏]传“薇,菜”。○正义说:陆机说:“是山菜,茎叶都像小豆,蔓生。它的味道也像小豆。豆叶可以煮羹,也可以生吃。现在官园里种植它,用来供奉宗庙祭祀。”定本说“薇,是一种草”。

没有见到君子,我心中悲伤。嫁女的人家,三天不熄灭火,思念离别。《笺》说:因为是父母思念我,所以我心中悲伤。○离,音力智。

[疏]传“嫁女”到“相离”。○正义说:解释所以悲伤的原因,是因为父母思念我,所以我悲伤。《曾子问》说:“嫁女的人家,三夜不熄灭蜡烛,思念离别。”注说:“亲近骨肉。”这是思念与女儿离别。

已经见到了他,也已经相会了,我的心就平静。夷,平静。

《草虫》三章,每章七句。

《采蘋》,大夫妻能遵循法度。能遵循法度,就可以侍奉先祖,共同祭祀了。女子十岁不出门,姆教她婉娩听从,执持麻枲,治理丝茧,织造纴组紃,学习女红以供奉衣服。观看祭祀,进献酒浆、笾豆、菹醢,礼仪上协助奠祭。十五岁行笄礼,二十岁出嫁”。这里说能遵循法度,是现在既然嫁为大夫妻,能遵循她为女子时所学所观之事作为法度。○蘋,音符申。《韩诗》说:“沉在水下的叫蘋,浮在水面的叫藻。”共音恭,原本或作“供”,注同。姆,音莫豆,《字林》音亡甫,说“女师也”。郑玄说:“妇人五十岁没有儿子,出门不再改嫁,用妇道教人,就像现在的乳母。”婉,音怨远。娩音晚。枲,音丝似。茧,音古显,原本也作“蠒”。纴,音女金,又音何如鸩,缯帛之类。组音祖,线。紃音旬,绦。浆,音子详。醢音海。相,音息亮。笄,音古兮。

[疏]“《采蘋》三章,每章四句”到“祭祀矣”。○正义说:作《采蘋》诗的人,说大夫妻能遵循法度。指的是为女子时所学所观的法度,现在既然嫁为大夫妻,能遵循它作为法度。说既然能遵循法度,就可以侍奉丈夫的先祖,供奉夫家的祭祀了。这是说已嫁为大夫妻,能遵循她为女子时的事。经文所陈述的是在父母之家作教成之祭,经文、序言互相阐明。○笺云“女子”到“法度”。○正义说:从“二十而嫁”以上,都是《内则》的文字。说女子十岁不出门,是相对于男子十岁出门就外傅而言。《内则》注说:“婉指言语。娩的意思是媚,媚指容貌。”那么婉指妇言,娩指妇容。听从,是听受顺从于人,所谓妇德。执麻枲,是执持治理缉绩之事。枲,是麻。《释草》说:“枲,麻。”孙炎说:“麻一名枲。”是对的。治丝茧,是茧则缫之,丝则络之。织造纴组紃,纴、组、紃,三者都是织造。服虔注《左传》说“织纴,治缯帛”,那么纴指缯帛。《内则》注说:“紃,是绦。”组也是绦之类,大同小异。学女事,是说治理葛布缝纫之事,都是学习的

以供衣服,是谓妇功也。此已上谓女所学四德之事。又观於父母之家祭祀之事,纳酒浆笾豆菹醢之礼。酒浆及笾豆,皆连上“纳”文,谓当荐献之节,纳以进尸。《虞夏传》曰“纳以教成”,郑云“谓荐献时”,引此纳酒浆以下证之。郑知纳谓荐献者,《内则》云“纳酒浆”,与“纳以教成”文同。菹醢以荐,酒浆以献,纳者进名,故知荐献之时也。献无浆而言之者,所以协句也。“笾豆菹醢”,菹醢在豆,笾盛脯羞,皆荐所用也。笾不言所盛,文不备耳。《少牢》、《特牲》皆先荐后献,故郑亦云“荐献时”。此先酒后菹醢者,便文言之。礼相助奠者,言非直观荐献,又观祭祀之相佐助奠设器物也。观之,皆为妇当知之。此上谓所观之事也。十五许嫁,故笄。未许嫁,二十而笄。二十而嫁,归於夫家也。郑引此者,序言“能循法度”,明先有法度,今更循之,故引此。是先有法度之事,乃言所循之时,故叠。序云“能循法度”者,为今嫁为大夫妻,能循其为女之时所学所观之事以为法度也。此女之四德,十年以后,传姆当教。至於先嫁三月,又重教之。此引《内则》论十年之后,下笺引《昏义》论三月之前,皆是为女之时法度,二注乃具也。郑知经非正祭者,以《昏义》教成之祭,言“芼之以蘋藻”,此亦言蘋藻,故知为教成祭也。定本云“姆教婉娩”,勘礼本亦然,今俗云“传姆教之”,误也。又“十有五而笄”上无“女子”二字,有者亦非。

译用来供给衣服,这就叫做妇功。以上所说的是女子所学习的四德之事。又观察父母家中的祭祀之事,包括进献酒浆、笾豆、菹醢的礼仪。酒浆以及笾豆,都承接上文“纳”字,意思是当荐献的时候,进献以供奉神尸。《虞夏传》说“纳以教成”,郑玄说“意思是荐献的时候”,引用这里纳酒浆以下的文字来证明。郑玄知道“纳”是指荐献,是因为《内则》说“纳酒浆”,与“纳以教成”的文字相同。菹醢用来荐,酒浆用来献,“纳”是进献的名称,所以知道是荐献的时候。献的时候没有提到浆,是为了使句子协调。“笾豆菹醢”,菹醢放在豆里,笾盛放干肉和美味,都是荐献所用的。笾没有说盛放什么,是文字省略不备。《少牢》、《特牲》都是先荐后献,所以郑玄也说“荐献的时候”。这里先说酒再说菹醢,是为了行文方便。礼仪中协助奠设的,是说不仅直接观察荐献,还观察祭祀中协助奠设器物的情况。观察这些,都是妇人应当知道的。以上所说的是所观察的事情。十五岁许嫁,所以行笄礼。没有许嫁的,二十岁行笄礼。二十岁出嫁,归于夫家。郑玄引用这段文字,是因为序言说“能循法度”,说明先有法度,现在再遵循它,所以引用这段。是先有法度的事情,然后说遵循的时机,所以重复。序言说“能循法度”,是指现在出嫁成为大夫妻,能够遵循她做女儿时所学所观的事情作为法度。这女子的四德,十岁以后,傅姆应当教导。到了出嫁前三个月,又再次教导。这里引用《内则》论述十岁以后,下文笺注引用《昏义》论述三月之前,都是做女儿时的法度,两处的注释才完备。郑玄知道经文不是正祭,是因为《昏义》中教成之祭,说“用蘋藻作为芼”,这里也说蘋藻,所以知道是教成之祭。定本说“姆教婉娩”,勘礼本也是这样,现在俗本作“传姆教之”,是错误的。又“十有五而笄”上面没有“女子”二字,有的也是不对的。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蘋,大蓱也。滨,涯也。藻,聚藻也。行潦,流潦也。笺云:“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芼用蘋藻,所以成妇顺也。”此祭,祭女所出祖也。法度莫大於四教,是又祭以成之,故举以言焉。蘋之言宾也,藻之言澡也。妇人之行,尚柔顺,自絜清,故取名以为戒。○滨音宾,涯也。藻音早,水菜也。潦音老。蓱本又作“萍”,薄经反,一本作“苹”,音平。涯,本亦作“厓”,五隹反。先,苏遍反。芼,莫报反,沈音毛。澡音早。行,下孟反。清如字,又音净。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于以湘之?维锜及釜。方曰筐。圆曰筥。湘,亨也。锜,釜属,有足曰锜,无足曰釜。笺云:亨蘋藻者於鱼湆之中,是鉶之芼。○盛音成。筐音匡。筥,居吕反。湘,息良反。锜,其绮反,三足釜也,《玉篇》宜绮反。釜,符甫反。亨本又作“烹”,同普更反,煮也。湆,去急反,汁也。鉶本或作“饣刑”,音形,郑云三足两耳,有盖,和羹之器。羹音庚,刘昌宗音《仪礼》音衡。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奠,置也。宗室,大宗之庙也。大夫士祭於宗庙,奠於牖下。笺云:牖下,户牖閒之前。祭不於室中者,凡昏事,於女礼设几筵於户外,此其义也与?宗子主此祭,维君使有司为之。○牖音酉,下如字,协韵则音户,后皆放此。与音馀。谁其尸之?有齐季女。尸,主。齐,敬。季,少也。蘋藻,薄物也。涧潦,至质也。筐筥锜釜,陋器也。少女,微主也。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於宗室,牲用鱼,芼之以蘋藻。笺云:主设羹者季女,则非礼也。女将行,父礼之而俟迎者,盖母荐之,无祭事也。祭礼主妇设羹,教成之祭,更使季女者,成其妇礼也。季女不主鱼,鱼俎实男子设之,其粢盛盖以黍稷。○齐本亦作“斋”,同侧皆反。少,诗照反,下同。迎,宜敬反。俎,侧所反。齍音资,本或作“粢”。

  [疏]“于以采蘋”至“季女”。○正义曰:三章势连,须通解之也。大夫之妻,将行嫁,欲为教成之祭。言往何处采此蘋菜?於彼南涧之厓采之。往何处采此藻菜?於彼流潦之中采之。南涧言滨,行潦言彼,互言也。既得此菜,往何器盛之?维筐及筥盛之。既盛此菜而还,往何器烹煮之?维锜及釜之中煮之也。既煮之为羹,往何处置设之?於宗子之室户外牖下设之。当设置之时,使谁主之?有齐庄之德少女主设之。○传“蘋大”至“流潦”。○正义曰:《释草》云:苹,萍。其大者蘋。舍人曰:“苹一名萍。”郭璞曰:“今水上浮蓱也,江东谓之薸。”音瓢。《左传》曰:“蘋蘩蕴藻之菜。”蕴,聚也,故言藻聚。藻,陆机云:“藻,水草也,生水底。有二种:其一种叶如鸡苏,茎大如箸,长四五尺。其一种茎大如钗股,叶如蓬蒿,谓之聚藻。”然则藻聚生,故谓之聚藻也。行者,道也。《说文》云:“潦,雨水也。”然则行潦,道路之上流行之水。○笺“古者”至“为戒”。○正义曰:“成妇顺”於上,皆《昏义》文。引之者,以此经陈教成之祭,以《昏义》亦为教成之祭,故引之,欲明教之早晚及其处所,故先言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於公宫;祖庙既毁,教於宗室。既言其处,又说所教之事,故言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既教之三月,成则设祭,故言教成之祭,牲用鱼,芼之以蘋藻,为此祭所以成妇顺也。事次皆为教成之祭,故具引之。必先嫁三月,更教之以四德,以法度之大,就尊者之宫,教之三月,一时天气变,女德大成也。教之在宫,祭乃在庙也。知此祭,祭女所出祖者,以其言“祖庙既毁”,明未毁,祭其庙也。与天子诸侯同高祖,祭高祖庙;同曾祖,祭曾祖庙,故《昏义》注云:“祖庙,女所出之祖也。”宗室,宗子之家也。然则大宗之家,百世皆往,宗子尊不过卿大夫,立三庙二

译在哪里采集浮萍?在南涧的岸边。在哪里采集聚藻?在那路边的流水中。蘋,就是大蓱。滨,就是水涯。藻,就是聚藻。行潦,就是流动的雨水。郑玄笺注说:“古时候女子在出嫁前三个月,如果祖庙还没有毁弃,就在公宫接受教育;如果祖庙已经毁弃,就在宗室接受教育。教育的内容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育完成后的祭祀,牺牲用鱼,配菜的香草用蘋和藻,这是为了成就女子的柔顺。”这个祭祀,是祭祀女子所出的祖先。法度没有比四德教育更大的了,这又是通过祭祀来成就它,所以举出来加以说明。蘋的谐音是宾,藻的谐音是澡。妇人的品行,崇尚柔顺,自我洁净清白,所以取这两个名字作为警戒。○滨音宾,水涯的意思。藻音早,水菜的意思。潦音老。蓱原本也写作“萍”,薄经反,一本写作“苹”,音平。涯,原本也写作“厓”,五隹反。先,苏遍音。芼,莫报反,沈音毛。澡,音早。行,下孟反。清,如字,又音净。

用什么来盛放它们?用方形的筐和圆形的筥。用什么来烹煮它们?用有足的锜和无足的釜。方形的叫筐。圆形的叫筥。湘,就是烹煮。锜,是釜的一类,有足的叫锜,无足的叫釜。郑玄笺注说:烹煮蘋藻是在鱼的汤汁之中,这是鉶羹里的配菜。○盛音成。筐音匡。筥音居吕。湘音息良。锜音其绮,三足的釜,《玉篇》宜绮反。釜音符甫。亨原本也写作“烹”,同普更反,煮的意思。湆音去急,汁的意思。鉶原本或写作“饣刑”,音形,郑玄说三足两耳,有盖,是和羹的器具。羹音庚,刘昌宗在《仪礼》中音衡。

把它们安放在哪里?在宗室窗户的下面。奠,就是放置。宗室,就是大宗的宗庙。大夫和士在宗庙祭祀,把祭品安放在窗户下面。郑玄笺注说:牖下,就是门窗之间的前方。祭祀不在室内进行,大凡婚嫁之事,在女方的礼仪中,在户外设置几案和席位,这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宗子主持这个祭祀,是由国君派遣有司来办理的。○牖音酉,下如字,为了协韵则音户,后面都仿照这个。与音馀。谁来主持这个祭祀?有恭敬之德的女子。尸,就是主持。齐,就是恭敬。季,就是年少。蘋藻,是微薄的物品。涧水和潦水,是最质朴的。筐筥锜釜,是简陋的器具。少女,是地位卑微的主持者。古时候将要嫁女儿的人,必定先在宗室用礼祭祀,牺牲用鱼,用蘋藻作为配菜。郑玄笺注说:主持设置羹汤的是少女,这不符合常礼。女子将要出嫁,父亲用礼祭祀她并等待迎亲的人,大概是母亲进献祭品,并没有正式的祭祀之事。祭祀的礼仪由主妇设置羹汤,教育完成后的祭祀,特意让少女来主持,是为了成就她的妇礼。少女不主持鱼,鱼放在俎上是由男子设置的,那些谷物大概是用黍和稷。○齐原本也写作“斋”,同侧皆反。少音诗照,下面相同。迎音宜敬。俎音侧所。齍音资,原本或写作“粢”。

[疏]“于以采蘋”到“季女”。○正义说:这三章气势相连,需要贯通解释。大夫的妻子,将要出嫁,想要举行教育完成后的祭祀。说去哪里采集这些蘋菜?在南涧的岸边采集。去哪里采集这些藻菜?在路边的流水中采集。南涧说滨,行潦说彼,是互文见义。得到这些菜后,用什么器具盛放?用筐和筥盛放。盛好这些菜回来后,用什么器具烹煮?在锜和釜中烹煮。烹煮成羹后,安放在哪里?在宗子房屋的户外窗户下面安放。在安放的时候,让谁主持?有恭敬之德的少女主持安放。○传“蘋大”到“流潦”。○正义说:《释草》说:苹,就是萍。大的叫蘋。舍人说:“苹一名萍。”郭璞说:“现在水上漂浮的蓱,江东叫它薸。”音瓢。《左传》说:“蘋蘩蕴藻之菜。”蕴,就是聚集,所以说藻是聚藻。藻,陆机说:“藻,是水草,生长在水底。有两种:一种叶子像鸡苏,茎像筷子粗,长四五尺。另一种茎像钗股粗,叶子像蓬蒿,叫聚藻。”那么藻是聚集生长的,所以叫聚藻。行,就是道路。《说文》说:“潦,雨水。”那么行潦,就是道路上流动的雨水。○笺“古者”到“为戒”。○正义说:“成妇顺”以上,都是《昏义》的文字。引用它,是因为这篇经文陈述教育完成后的祭祀,而《昏义》也是讲教育完成后的祭祀,所以引用它,想要说明教育的早晚以及地点,所以先说出嫁前三个月,祖庙未毁,在公宫教育;祖庙已毁,在宗室教育。说了地点后,又说教育的内容,所以说教育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经过三个月的教育,完成就设置祭祀,所以说教育完成后的祭祀,牺牲用鱼,用蘋藻作为配菜,这个祭祀是为了成就妇顺。事情次序都是教育完成后的祭祀,所以详细引用。必定在出嫁前三个月,再次用四德教育,因为法度重大,就在尊者的宫室,教育三个月,一时天气变化,女德大成。教育在宫室,祭祀却在宗庙。知道这个祭祀是祭祀女子所出的祖先,是因为文中说“祖庙既毁”,说明未毁时,祭祀其庙。与天子诸侯同高祖,祭祀高祖庙;同曾祖,祭祀曾祖庙,所以《昏义》注说:“祖庙,是女子所出的祖先。”宗室,是宗子的家。那么大宗的家,百代都前往,宗子尊贵不过卿大夫,立三庙二

庙而已,虽同曾、高,无庙可祭,则五属之外同告於坛,故《昏义》注云“若其祖庙已毁,则为坛而告焉”,是也。以鱼为牲者,郑云:“鱼为俎实,蘋藻为羹菜。”祭无牲牢,告事耳,非正祭也。又解此大夫妻能循法度,独言教成之祭者,以法度莫大於四教,四德既就,是又祭以成之,法度之大者,故诗人举以言焉。又解祭不以馀菜,独以蘋藻者,蘋之言宾,宾,服也,欲使妇人柔顺服从;藻之言澡,澡,浴也,欲使妇人自絜清,故云“妇人之行尚柔顺,自絜清,故取名以为戒”。《左传》曰:“女贽不过榛、栗、枣、脩,以告虔。”言以告虔,取早起、战栗、脩治法度、虔敬之义也,则此亦取名为戒,明矣。《昏义》注云“鱼蘋藻皆水物,阴类”者,义得两通。○传“方曰筐”至“曰釜”。○正义曰:此皆《尔雅》无文,传以当时验之,以锜与釜连文,故知釜属。《说文》曰:“江淮之间谓釜曰锜。”定本“有足曰锜”下更无传,俗本“锜”下又云“无足曰釜”。○笺“亨蘋”至“之芼”。○正义曰:《少牢礼》用羊豕也。经云:“上利执羊俎,下利执豕俎。”下乃云:“上佐食羞两鉶,取一羊鉶於房中,下佐食又取一豕鉶於房中,皆芼。”注云:“芼,菜也。羊用苦,豕用薇,皆有滑。”牲体在俎,下乃设羊鉶、豕鉶。云皆芼,煮於所亨之湆,始盛之鉶器也。故《特牲》注云:“鉶,肉味之有菜和者。”今教成祭,牲用鱼,芼之以蘋藻,则鱼体亦在俎,蘋藻亨於鱼湆之中矣。故郑云鱼为俎实,蘋藻为羹菜,以准少牢之礼,故知在鉶中为鉶羹之芼。知非大羹盛在镫者,以大羹不和,贵其质也。此有菜和,不得为大羹矣。《鲁颂》曰:“毛炰胾羹。”传曰:“羹,大羹、鉶羹也。”以经单言羹,故得兼二也。《特牲礼》云:“设大羹湆於醢北。”注云:“大羹湆,煮肉汁。”则湆,汁也。○传“宗室”至“牖下”。○正义曰:传以《昏义》云教於宗室是大宗之家,此言牖下,又非於坛,故知是大宗之庙。宗子有庙,则亦为大夫士矣。言大夫士祭於宗室,谓祖庙已毁,或非君同姓,故祭大宗之家也。知非宗子之女自祭家庙者,经言“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若宗子之女自祭家庙,何须言於宗室乎?定本、《集注》皆云大夫士祭於宗庙,不作室字。○笺“牖下”至“为之”。○正义曰:笺知“牖下、户牖閒之前”者,以其正祭在奥西南隅,不直继牖言之。今此云“牖下”,故为户牖间之前,户西牖东,去牖近,故云牖下。又解正祭在室,此所以不於室中者,以其凡昏事,皆为於女行礼,设几筵於户外,取外成之义。今教成之祭於户外设奠,此外成之义。“与”是语助也。《昏礼》云:“纳采,主人筵於户西,西上,右几。”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皆如初。《昏礼》又云:“主人筵於户西,西上,右几。”是其礼皆户外设几筵也。知宗子主此祭者,以其就宗子家,明告神,宗子所主。引《昏义》,兼言天子诸侯,故又解其言,“唯君使有司为之”。知者,以教成之祭,告事而已,无牲牢。君尊,明使有司为之。○传“少女”至“蘋藻”。○正义曰:季者,少也。以将嫁,故以少言之,未必伯仲处小也。襄二十八年《左传》:“济泽之阿,行潦之蘋藻,寘诸宗室,季兰尸之,敬也。”隐三年《左传》曰:“苟有明信,涧谿沼沚之毛,蘋蘩蕴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二者皆取此篇之义以为说,故传历言之。又言“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於宗室”者,毛意以礼女与教成之祭为一事也。言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於大宗之室以俟迎者,其牲用鱼,芼之以蘋藻,即所设教成之祭也。以此篇说教成之祭事终,故於此总之。毛意以教成之祭与礼女为一者,盖见《昏礼记》将嫁女之日,“父醴女而俟迎”者,更不见有教成之祭,故谓与礼女为一也。

译(祭祀)只在宗庙进行,虽然曾祖、高祖的庙宇相同,但没有宗庙可以祭祀,那么五服之外的亲属就在坛上共同告祭,所以《昏义》的注解说“如果祖庙已经毁坏,就筑坛来告祭”,这是正确的。用鱼作为牺牲,郑玄说:“鱼是放在俎上的实物,蘋藻是羹里的菜。”祭祀没有牛、羊、猪等牺牲,只是告祭事情罢了,不是正式的祭祀。又解释大夫妻能够遵循法度,只说教成之祭的原因,是因为法度没有比四教更大的,四德已经成就,这是又用祭祀来成全它,这是法度中最大的,所以诗人举出它来说明。又解释祭祀不用剩下的菜,只用蘋藻的原因,是“蘋”的意思是“宾”,宾就是服从,想要使妇人柔顺服从;“藻”的意思是“澡”,澡就是沐浴,想要使妇人自我清洁,所以说“妇人的品行崇尚柔顺、自我清洁,所以取这些名字作为警戒”。《左传》说:“女子的见面礼不超过榛、栗、枣、干肉,用来表示虔诚。”说用来表示虔诚,是取早起、战栗、修治法度、虔诚恭敬的意思,那么这里取名字作为警戒,就很明白了。《昏义》的注解说“鱼、蘋、藻都是水里的东西,属于阴类”,这个解释两方面都通。○传文“方形的叫筐”到“圆形的叫釜”。○正义说:这些在《尔雅》中没有记载,传文根据当时的情况来验证,因为锜和釜连在一起说,所以知道釜属于这一类。《说文解字》说:“江淮之间把釜叫做锜。”定本在“有足的叫锜”下面没有传文,俗本在“锜”下面又说“无足的叫釜”。○笺文“煮蘋”到“的芼”。○正义说:《少牢礼》使用羊和猪。经文说:“上利拿着羊的俎,下利拿着猪的俎。”下面又说:“上佐食进献两鉶,从房中取出一鉶羊鉶,下佐食又从房中取出一鉶猪鉶,都有芼。”注解说:“芼,是菜。羊用苦菜,猪用薇菜,都有滑菜。”牲体在俎上,下面才设置羊鉶、猪鉶。说都有芼,是煮在烹煮的汤汁里,最初盛在鉶器里。所以《特牲礼》的注解说:“鉶,是有菜调和的肉味。”现在教成之祭,牺牲用鱼,用蘋藻作为芼,那么鱼体也在俎上,蘋藻煮在鱼的汤汁里了。所以郑玄说鱼是俎上的实物,蘋藻是羹里的菜,比照少牢之礼,所以知道在鉶中作为鉶羹的芼。知道不是大羹盛在镫里的,因为大羹不和五味,贵在质朴。这里有菜调和,不能算是大羹了。《鲁颂》说:“毛炰胾羹。”传文说:“羹,有大羹、鉶羹。”因为经文单独说羹,所以可以兼指这两种。《特牲礼》说:“把大羹湆设在醢的北边。”注解说:“大羹湆,是煮肉的汁。”那么湆,就是汁。○传文“宗室”到“牖下”。○正义说:传文根据《昏义》说在宗室教化是大宗之家,这里说牖下,又不是在坛上,所以知道是大宗的宗庙。宗子有宗庙,那么也就是大夫和士了。说大夫和士在宗室祭祀,是指祖庙已经毁坏,或者不是君主的同姓,所以在大宗之家祭祀。知道不是宗子的女儿自己祭祀家庙,是因为经文说“于以奠之,宗室牖下”,如果是宗子的女儿自己祭祀家庙,何必说在宗室呢?定本、《集注》都说大夫和士在宗庙祭祀,不写作“室”字。○笺文“牖下”到“为之”。○正义说:笺文知道“牖下、户牖间之前”的原因,是因为正式祭祀在西南角的奥位,不直接接着牖来说。现在这里说“牖下”,所以是户牖间的前面,户在西牖在东,离牖近,所以叫牖下。又解释正式祭祀在室内,这里之所以不在室中的原因,是因为凡是婚礼,都是为了给女子行礼,在户外设置几筵,取在外成就的意思。现在教成之祭在户外设奠,这是在外成就的意思。“与”是语助词。《昏礼》说:“纳采,主人在户西设筵,西边为上,右边设几。”问名、纳吉、纳徵、请期和以前一样。《昏礼》又说:“主人在户西设筵,西边为上,右边设几只。”这些礼仪都是在户外设置几筵。知道宗子主持这个祭祀的原因,是因为到宗子家,明确告神,由宗子主持。引用《昏义》,兼说天子诸侯,所以又解释他的话,“只有君主让有司来做”。知道这一点的原因,是因为教成之祭,只是告祭事情罢了,没有牺牲。君主尊贵,明确让有司来做。○传文“少女”到“蘋藻”。○正义说:季,就是少。因为将要出嫁,所以用少来说,未必是伯仲中排最小的。襄公二十八年的《左传》:“济水沼泽的岸边,雨水积存的蘋藻,放在宗室,季兰做尸,表示恭敬。”隐公三年的《左传》说:“如果有诚信,山涧溪谷池沼的草木,蘋蘩蕴藻的菜,筐筥锜釜的器具,潢汙行潦的水,可以献给鬼神,可以进献王公。风有《采蘩》、《采蘩》,雅有《行苇》、《泂酌》,显示忠信。”这两者都取这篇的意思来说明,所以传文历数它们。又说“古代将要嫁女的,一定先在宗室行礼”的,毛亨的意思是把礼女和教成之祭当作一件事。说古代将要嫁女的,一定先在大宗的室中行礼以等待迎接,牺牲用鱼,用蘋藻作为芼,就是所设的教成之祭。因为这篇说明教成之祭的事情结束,所以在这里总结。毛亨把教成之祭和礼女当作一件事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看到《昏礼记》中将要嫁女的那天,“父亲用醴酒招待女儿以等待迎接”,不再见到有教成之祭,所以认为和礼女是一件事。

父醴女,以醴酒礼之,今毛传作礼仪之礼者,《司仪》注云“上於下曰礼”,故《聘礼》用醴酒礼宾,作礼仪之礼。定本“礼”作“醴”。○笺“主设”至“黍稷”。○正义曰:自“无祭事”以上,难毛之辞也。言父礼女,无祭事不得有羹。今经陈采蘋藻为羹,使季女尸之,主设羹者季女,则非礼女也。案《昏礼》女将行嫁,父醴女而俟迎者,其时盖母荐之,更无祭事,不得有羹矣。今经陈季女设羹,正得为教成之祭,不得为礼女。传以教成之祭与礼女为一,是毛氏之误,故非之也。盖母荐之者,以《士昏礼》云“飨妇姑荐”,郑注云:“舅献爵,姑荐脯醢。”舅飨妇既姑荐,明父礼女母荐之可知。故《昏礼记》“父醴女”,注云“父醴之於房中南面,盖母荐焉,重昏礼”,是也。以无正文,故云“盖”。知醴之於房中者,以母在房外,故知父礼之在房中也。正祭之礼,主妇设羹。此教成之祭,更使季女设羹者,以三月已来,教之以法度,今为此祭,所以教成其妇礼,故使季女自设其羹也。祭礼主妇设羹,谓《特牲》云“主妇人及两鉶鉶芼设於豆南”是也。《少牢》无主妇设羹之事,此宗子或为大夫,其妻不必设羹。要非此祭不得使季女设羹,因《特牲》有主妇设羹之义,故据以言之。又解不言鱼者,季女不主鱼,鱼俎实男子设之,故经不言焉。知俎实男子设之者,以《特牲》、《少牢》俎皆男子主之故也。又鱼菜不可空祭,必有其馔,而食事不见,故因约之,“其粢盛盖以黍稷”耳。知者,以《特牲》、《少牢》止用黍稷,此不得过也。或不用稷,故兼言之。王肃以为,此篇所陈皆是大夫妻助夫氏之祭,采蘋藻以为菹,设之於奥,奥即牖下。又解毛传礼之宗室,谓教之以礼於宗室,本之季女,取微主也。其毛传所云“牲用鱼,芼之以蘋藻”,亦谓教成之祭,非经文之蘋藻也。自云述毛,非传旨也。何则?传称“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於宗室”,既言礼之,即云“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是鱼与蘋藻为礼之物。若礼之为以礼教之,则“牲用鱼,芼之以蘋藻”何所施乎?明毛以礼女与教成之祭为一,鱼为所用之牲矣。而云以礼教之,非传意也。又上传云“宗室,大宗之庙。大夫士祭於宗室”,若非教成之祭,则大夫之妻自祭夫氏,何故云大宗之庙?大夫岂皆为宗子也?且大夫之妻助大夫之祭,则无士矣,传何为兼言“大夫士祭於宗室”乎?又经典未有以奥为牖下者矣。据传,“礼之宗室”与“大夫士祭於宗室”文同,“芼之以蘋藻”与经采蘋、采藻文协,是毛实以此篇所陈为教成之祭矣。孙毓以王为长,谬矣。

译父亲用甜酒款待女儿,以甜酒之礼对待她,如今《毛传》将“礼”解释为礼仪的“礼”,《司仪》注说“上级对下级称为礼”,所以《聘礼》中用甜酒款待宾客,作礼仪的“礼”。定本中的“礼”字作“醴”。○郑玄笺注从“主设”到“黍稷”。○孔颖达正义说:从“无祭事”以上,是驳难毛亨的说法。说父亲以礼待女儿,没有祭祀之事,就不应该有肉羹。如今经文陈列采集蘋藻做成肉羹,让小女儿担任尸(代表受祭者),主持设置肉羹的是小女儿,这就不是以礼待女儿了。查考《昏礼》,女子将要出嫁,父亲用甜酒款待她并等待迎亲的人,那时大概是母亲进献食物,不再有祭祀之事,也不应该有肉羹了。如今经文陈述小女儿设置肉羹,正好可以作为教成之祭,不能作为以礼待女儿。《毛传》将教成之祭与以礼待女儿混为一谈,这是毛亨的错误,所以驳斥他。所谓母亲进献食物,是因为《士昏礼》说“姑母进献食物”,郑玄注说:“舅父献爵,姑母进献干肉和肉酱。”舅父款待新妇之后姑母进献食物,显然父亲以礼待女儿时母亲进献食物是可以推知的。所以《昏礼记》说“父亲用甜酒款待女儿”,注解说“父亲在房中南面用甜酒款待她,大概是母亲进献食物,重视昏礼”,就是这样。因为没有正文依据,所以说“大概”。知道在房中用甜酒款待的原因,是因为母亲在房外,所以知道父亲以礼待女儿在房中。正式祭祀的礼仪,由主妇设置肉羹。这次教成之祭,又让小女儿设置肉羹,是因为三个月以来,用礼法教导她,现在举行这次祭祀,是为了表明她妇礼已教成,所以让小女儿自己设置肉羹。祭祀礼仪中主妇设置肉羹,是指《特牲馈食礼》说“主妇以及两个盛羹的鉶,其中的菜叶设置在豆的南面”就是这样。《少牢馈食礼》没有主妇设置肉羹的事,这是因为宗子或者是大夫,他的妻子不一定设置肉羹。总之,如果不是这次祭祀,就不能让小女儿设置肉羹,因为《特牲馈食礼》有主妇设置肉羹的含义,所以依据它来说明。又解释为什么不说鱼,是因为小女儿不主持鱼,鱼俎中的食物由男子设置,所以经文不说。知道俎中食物由男子设置,是因为《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中的俎都由男子主持的缘故。又鱼和菜不能空祭,一定有食物,而食物不见记载,所以推测说,“它的谷物大概是黍和稷”。知道这一点,是因为《特牲馈食礼》、《少牢�食礼》只使用黍和稷,这里不能超过这个范围。或者不使用稷,所以一并提及。王肃认为,这篇所陈述的都是大夫的妻子辅助丈夫家族祭祀,采集蘋藻做成腌菜,设置在屋角,屋角就是窗户下面。又解释《毛传》所说的“在宗室以礼待她”,是指在宗室中用礼法教导她,本于小女儿,取微小主持之意。《毛传》所说的“牺牲用鱼,用蘋藻作为菜叶”,也是指教成之祭,不是经文中的蘋藻。他自己说这是阐述毛亨的意思,不是《毛传》的本意。为什么呢?《毛传》说“古代将要嫁女儿的人,一定先在宗室中以礼待她”,既然说以礼待她,接着就说“牺牲用鱼,用蘋藻作为菜叶”,这说明鱼和蘋藻是以礼待她的物品。如果“以礼待她”是指用礼法教导她,那么“牺牲用鱼,用蘋藻作为菜叶”又用在哪里呢?显然毛亨将以礼待女儿与教成之祭混为一谈,鱼是所用的牺牲了。而说用礼法教导她,不是《毛传》的意思。又《毛传》说“宗室,是大宗的庙。大夫和士在宗室祭祀”,如果不是教成之祭,那么大夫的妻子自己祭祀丈夫的家族,为什么说大宗的庙?大夫难道都是宗子吗?而且大夫的妻子辅助大夫祭祀,那么就没有士了,《毛传》为什么兼说“大夫和士在宗室祭祀”呢?又经典中没有把屋角当作窗户下面的。依据《毛传》,“在宗室以礼待她”与“大夫和士在宗室祭祀”文辞相同,“用蘋藻作为菜叶”与经文采集蘋、采集藻文辞相合,这说明毛亨确实将这篇所陈述的当作教成之祭了。孙毓认为王肃的观点更优,这是错误的。

《采蘋》三章,章四句。

  《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於南国。召伯,姬姓,名奭,食采於召,作上公,为二伯,后封于燕。此美其为伯之功,故言“伯”云。○甘棠,《草木疏》云:“今棠黎。”召,时照反。奭音释,召康公名也。《燕世家》云:“与周同姓。”孔安国及郑皆云尔。皇甫谧云:“文王之庶子。”案《左传》富辰言“文之昭”十六国,无燕也,未知士安之言何所欲据。燕,乌贤反,国名,在《周礼》幽州之域,今涿郡蓟县是也。

  [疏]“《甘棠》三章,章三句”至“南国”。正义曰:谓武王之时,召公为西伯,行政於南土,决讼於小棠之下,其教著明於南国,爱结於民心,故作是诗以美之。经三章,皆言国人爱召伯而敬其树,是为美之也。诸风、雅正经皆不言美,此云“美召伯”者,二《南》,文王之风,唯不得言美文王耳。召伯,臣子,故可言美也。《芣苡》言后妃之美,谓说后妃之美行,非美后妃也。《皇矣》言美周,不斥文王也。至於变诗,美刺各於其时,故善者言美,恶者言刺。《豳》亦变风,故有美周公。○笺“召伯”至“伯云”。○正义曰:《燕世家》云召伯奭与周同姓,是姬姓,名奭也。皇甫谧以为文王庶子,未知何所据也。言“作上公,为二伯”,故云“召伯”。《典命职》云“上公九命为伯”,然则二伯即上公,故言“作上公,为二伯”也。食采文王时,为伯武王时,故《乐记》曰武王伐纣,“五成而分陕,周公左,召公右”,是也。食采、为伯,异时连言者,以经召与伯并言,故连解之。言“后封於燕”者,《世家》云“武王灭纣,封召公於北燕”,是也。必历言其官者,解经唯言召伯之意。不举馀言,独称召伯者,美其为伯之功,故言伯云。故《郑志》张逸以《行露》笺云“当文王与纣之时”,谓此《甘棠》之诗亦文王时事,故问之云:“《诗》传及《乐记》武王即位,乃分周公左、召公右为二伯,文王之时,不审召公何得为伯?”答曰:“《甘棠》之诗,召伯自明,谁云文王与纣之时乎?”是郑以此篇所陈,巡民决讼,皆是武王伐纣之后,为伯时事。郑知然者,以经云召伯,即此诗召公为伯时作也。序言召伯,文与经同,明所美亦是为伯时也。若文王时,与周公共行王化,有美即归之於王。《行露》直言召伯听讼,不言美也。诗人何得感文王之化,而曲美召公哉!武王之时,召公为王官之伯,故得美之,不得系之於王。因诗系召公,故录之在《召南》。论卷则总归文王,指篇即专美召伯也。为伯分陕,当云西国,言南者,以篇在《召南》为正耳。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蔽芾,小貌。甘棠,杜也。翦,去。伐,击也。笺云:茇,草舍也。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劳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国人被其德,说其化,思其人,敬其树。○蔽,必袂反,徐方四反,又方计反,沈又音必。芾,非贵反,徐方盖反。翦,子践反,《韩诗》作“笺”,初简反。茇,蒲曷反,徐又扶盖反,《说文》作“<广犮>”。去,羌吕反。断,丁乱反。被,皮寄反。说音悦。

  [疏]“蔽芾”至“所茇”。○正义曰:国人见召伯止舍棠下,决男女之讼,今虽身去,尚敬其树,言蔽芾然之小甘棠,勿得翦去,勿得伐击,由此树召伯所尝舍於其下故也。○传“蔽芾”至“草舍”。○正义曰:此比於大木为小,故其下可息。《我行其野》云“蔽芾其樗”,笺云“樗之蔽芾始生”,谓樗叶之始生形亦小也。《释木》云:“杜,甘棠。”郭璞曰:“今之杜梨。”又曰“杜赤棠白”者,棠,舍人曰:“杜,赤色,名赤棠。白者亦名棠。”然则其白者为棠,其赤者为杜。《杕杜》传曰“杜,赤棠”是也。“茇,草舍”者,《周礼》“仲夏教茇舍”,注云:“舍,草止也,军有草止之法。”然则茇者,草也,草中止舍,故云茇舍。《载驰》传曰:“草行曰跋。”以其对涉是水行,故以

译《采蘋》共三章,每章四句。

《甘棠》这首诗,是赞美召伯的。召伯的教化,在南国十分显明。召伯,姬姓,名奭,在召地受封采邑,担任上公,作为二伯,后来被封于燕国。这里赞美他作为二伯的功绩,所以说“伯”。○甘棠,《草木疏》说:“就是现在的棠梨。”召,音时照反。奭,音释,是召康公的名字。《燕世家》说:“与周王室同姓。”孔安国和郑玄都这样说。皇甫谧说:“是文王的庶子。”查考《左传》富辰所说的“文王之昭”十六国,其中没有燕国,不知道皇甫谧的话依据的是什么。燕,音乌贤反,国名,在《周礼幽州》的疆域内,就是现在的涿郡蓟县。

[疏]“《甘棠》三章,每章三句”到“南国”。正义说:指的是武王时期,召公担任西伯,在南土施行政令,在小棠树下审理诉讼,他的教化在南国显明,爱心结于民心,所以作这首诗来赞美他。经文共三章,都说国人爱戴召伯而敬重他的树,这就是赞美他。其他风、雅的正经都不说“美”,这里说“美召伯”,是因为二《南》是文王的风化,只是不能说赞美文王罢了。召伯是臣子,所以可以说赞美他。《芣苡》说后妃之美,是说后妃美好的德行,不是赞美后妃本人。《皇矣》说美周,不直接斥责文王。至于变诗,赞美和讽刺各在其时,所以好的说美,坏的说刺。《豳》也是变风,所以有赞美周公。○笺“召伯”到“伯云”。○正义说:《燕世家》说召伯奭与周王室同姓,是姬姓,名奭。皇甫谧认为是文王的庶子,不知道依据什么。说“担任上公,作为二伯”,所以说“召伯”。《典命职》说“上公九命为伯”,那么二伯就是上公,所以说“担任上公,作为二伯”。受封采邑是在文王时,担任二伯是在武王时,所以《乐记》说武王伐纣,“五成而分陕,周公在左,召公在右”,就是这样。受封采邑、担任二伯,是不同时候的事连在一起说,因为经文中召与伯并提,所以连在一起解释。说“后来封于燕”,《世家》说“武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就是这样。一定要历数他的官职,是为了解释经文只说召伯的意思。不列举其他称呼,只称召伯,是因为赞美他作为二伯的功绩,所以说伯。所以《郑志》中张逸根据《行露》的笺注说“当文王与纣之时”,认为这首《甘棠》也是文王时的事,所以问:“《诗》传及《乐记》说武王即位,才分周公左、召公右为二伯,文王之世,不知道召公怎么能成为二伯?”回答说:“《甘棠》这首诗,召伯自明,谁说这是文王与纣之时呢?”这是郑玄认为这篇所陈述的,巡视百姓、审理诉讼,都是武王伐纣之后,担任二伯时的事。郑玄知道这样,是因为经文说召伯,即这首诗是召公担任二伯时作的。序言说召伯,文字与经文相同,明显所赞美的也是他担任二伯的时候。如果是文王时,与周公共行王化,有赞美就归于王。《行露》直说召伯听讼,不说赞美。诗人怎么能感念文王的教化,而曲折地赞美召公呢!武王时,召公是王官的二伯,所以可以赞美他,不能归于王。因为诗归于召公,所以收录在《召南》。论卷则总归于文王,指篇则专门赞美召伯。作为二伯分陕,应当说西国,说南,是因为篇在《召南》中为正。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公所茇。蔽芾,小的样子。甘棠,杜树。翦,剪除。伐,砍击。笺说:茇,草舍。召伯审理男女的诉讼,不加重烦劳百姓,止宿在小棠树下而听断。国人被他的恩德所覆盖,喜悦他的教化,思念其人,敬重其树。○蔽,音必袂反,徐音方四反,又音方计反,沈又音必。芾,音非贵反,徐音方盖反。翦,音子践反,《韩诗》作“笺”,音初简反。茇,音蒲曷反,徐又音扶盖反,《说文》作“<广犮>”。“去”,音羌吕反。“断”,音丁乱反。“被”,音皮寄反。“说”音悦。

[疏]“蔽芾”到“所茇”。○正义说:国人见召伯止宿棠下,审理男女的诉讼,现在虽然人离开了,尚且敬重他的树,说蔽芾然的小甘棠,不得剪除,不得砍击,因为这棵树召伯曾经止宿在其下。○传“蔽芾”到“草舍”。○正义说:这比大木为小,所以其下可以休息。《我行其野》说“蔽芾其樗”,笺说“樗之蔽芾始生”,是说樗叶刚生时形状也小。《释木》说:“杜,甘棠。”郭璞说:“现在的杜梨。”又说“杜赤棠白”者,棠,舍人说:“杜,赤色,名赤棠。白色的也叫棠。”那么白色的为棠,红色的为杜。《杕杜》传曰“杜,赤棠”,就是这样。“茇,草舍”者,《周礼》说“仲夏教茇舍”,注说:“舍,草止也,军有草止之法。”那么茇者,草也,在草中停止住宿,所以说茇舍。《载驰》传曰:“在草中行走曰跋。”因为它与涉水行走相对,所以以

跋为草行,且“跋”字从“足”,与此异也。○笺“召伯”至“其树”。○正义曰:定本、《集注》於注内并无笺。云知听男女讼者,以此舍於棠下,明有决断。若馀国政,不必於棠下断之,故《大车》刺周大夫,言古者大夫出听男女之讼,明王朝之官有出听男女狱讼之理也。且下《行露》亦召伯听男女之讼。以此类之,亦男女之讼可知。武王时,犹未刑措,宁能无男女之讼。

译“跋”字意为草行,而且“跋”字从“足”部,这与此处不同。○笺文从“召伯”到“其树”。○正义说:定本和《集注》在注文内都没有笺文。之所以知道是听断男女诉讼,是因为在棠树下设立住所,显然有决断之事。如果是其他国家的政务,不必在棠树下决断,所以《大车》篇讽刺周大夫,说古代大夫外出听断男女诉讼,表明王朝的官员有外出听断男女狱讼的道理。况且下文《行露》也是召伯听断男女诉讼。以此类推,可知也是男女诉讼。武王时期,刑罚尚未废止,难道能没有男女诉讼吗。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憩,息也。○败,必迈反,又如字。憩,本又作“愒”,起例反,徐许罽反。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说,舍也。笺云:拜之言拔也。○“说”本或作“税”,又作“脱”,同始锐反,舍也。拔,蒲八反。

  《甘棠》三章,章三句。

  《行露》,召伯听讼也。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彊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也。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者,此殷之末世,周之盛德,当文王与纣之时。

  [疏]“《行露》三章,一章三句,二章章六句”至“贞女”。○正义曰:作《行露》诗者,言召伯听断男女室家之讼也。由文王之时,被化日久,衰乱之俗已微,贞信之教乃兴,是故彊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也。男虽侵陵,贞女不从,是以贞女被讼,而召伯听断之。《郑志》张逸问:“《行露》召伯听讼,察民之意化耳,何讼乎?”答曰:“实讼之辞也。”民被化久矣,故能有讼。问者见贞信之教兴,怪不当有讼,故云察民之意而化之,何使至於讼乎?答曰:此篇实是讼之辞也。由时民被化日久,贞女不从,男女故相与讼。如是民被化日久,所以得有彊暴者,纣俗难革故也。言彊暴者,谓彊行无礼而陵暴於人。经三章,下二章陈男女对讼之辞。首章言所以有讼,由女不从男,亦是听讼之事也。○笺“衰乱”至“之时”。○正义曰:殷之末世,故有衰乱之俗;周之盛德,故有贞信之教。指其人当文王与纣之时也。《易》曰:“《易》之兴也,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此其文也。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兴也。厌浥,湿意也。行,道也。岂不,言有是也。笺云:夙,早。夜,莫也。厌浥然湿,道中始有露,谓二月中嫁取时也。言我岂不知当早夜成昏礼与?谓道中之露大多,故不行耳。今彊暴之男,以此多露之时,礼不足而彊来,不度时之可否,故云然。《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之无夫家者,行事必以昏昕。○厌,於叶反,徐於十反,又於立反,沈又於占反。浥,本又作“挹”,同於及反,又於胁反。莫,本又作“暮”,同忙故反,又亡博反。《小星》诗同。与音馀。大音泰,旧吐贺反。彊,其丈反,下“彊委”同;沈其常反。度,待洛反。否,方九反。令,力政反,后不音者放此。昏昕,许巾反,至礼用昕,亲迎用昏。

  [疏]“厌浥”至“多露”。○毛以为厌浥然而湿,道中有露之时,行人岂不欲早夜而行也。有是可以早夜而行之道,所以不行者,以为道中之露多,惧早夜之濡己,故不行耳。以兴彊暴之男,今来求己,我岂不欲与汝为室家乎?有是欲与汝为室家之道,所以不为者,室家之礼不足,惧违礼之汙身,故不为耳。似行人之惧露,喻贞女之畏礼。○郑以为昏用仲春之月多露之时而来,谓三月、四月之中,既失时而礼不足,故贞女不从。○传“岂不,言有是”。○正义曰:传解诗人之言岂不欲夙夜,即是有夙夜之意,故云“岂不,言有是也”。○笺“道中”至“昏昕”。○正义曰:知始有露二月中者,以二月、八月,春秋分,阴阳中也。礼九月霜始降,八月仍有露也,则二月始有露矣。诗云“兼葭苍苍,白露为霜”,是草既成,露为霜,则二月草始生,霜为露可知。《野有蔓草》笺云“仲春草始生,霜为露”是也。此述女之辞,言汝以二月道中始有露之时,以礼而来,我岂不知早夜而与汝成昏礼与?今我谓道中之露大多,故不行从汝耳。言多露者,谓三月、四月也。汝彊暴之男,不以礼来,虽二月来,亦不可矣。女因过时,假多露以拒耳。知礼不足而彊来者,下云“室家不足”,明礼亦不足。以女不从,故以彊来也。引《周礼》者,《地官·媒氏职》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又曰:“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彼“无夫家”与“令会男女”文不相连,此并引之者,《周礼》云“令会男女”,谓初昏者也;司男女之无夫家者

译棠棣蔽芾,不要剪伐,不要摧坏,这是召伯休息的地方。憩,就是休息。○“败”字音必迈,又读本音。“憩”字原本又写作“愒”,音起例,徐音许罽。

棠棣蔽芾,不要剪伐,不要拔除,这是召伯停驻的地方。说,就是舍止。笺说:拜就是拔的意思。○“说”字原本有的写作“税”,又写作“脱”,同音始锐,意思是舍止。拔,音蒲八。

《甘棠》共三章,每章三句。

《行露》,是召伯审理诉讼的诗。衰败混乱的习俗已经微薄,贞正诚信的教化兴起,强暴的男子不能侵犯凌辱贞洁的女子了。所谓衰败混乱的习俗微薄,贞正诚信的教化兴起,是指殷朝的末世,周朝的盛德,正值文王与纣王之时。

[疏]“《行露》三章,第一章三句,第二、三章每章六句”到“贞女”。○正义说:作《行露》这首诗的人,说的是召伯审理断决男女家庭诉讼的事。由于文王之时,百姓受教化日久,衰败混乱的习俗已经微薄,贞正诚信的教方才兴起,所以强暴的男子不能侵犯凌辱贞洁的女子。男子虽然侵犯凌辱,贞洁的女子不听从,因此贞洁的女子被诉讼,而召伯审理断决。《郑志》中张逸问:“《行露》说召伯审理诉讼,只是考察百姓的心意来教化罢了,有什么诉讼呢?”回答说:“确实是诉讼的言辞。”百姓受教化久了,所以能有诉讼。问的人看到贞正诚信的教化兴起,奇怪不该有诉讼,所以说考察百姓的心意来教化他们,为什么让他们达到诉讼的地步呢?回答说:这篇确实是诉讼的言辞。因为当时百姓受教化日久,贞洁的女子不听从,男女所以互相诉讼。像这样百姓受教化日久,所以还有强暴的人,是因为纣王的习俗难以改变的缘故。说强暴,是指强行无礼而欺凌暴虐于人。经文三章,后两章陈述男女对讼的言辞。首章说之所以有诉讼,是因为女子不听从男子,这也是审理诉讼的事。○笺“衰乱”到“之时”。○正义说:殷朝的末世,所以有衰败混乱的习俗;周朝的盛德,所以有贞正诚信的教化。指其人正值文王与纣王之时。《易经》说:“《易经》的兴起,正值殷朝的末世,周朝的盛德吗?”正值文王与纣王之事,这就是它的文辞。

湿润的露水,难道不想早晚赶路吗?只是路上露水太多!这是起兴。厌浥,湿润的样子。行,道路。岂不,是说有这种可能。笺说:夙,早。夜,晚。湿润的样子,道路上刚开始有露水,是说二月婚嫁的时候。说我难道不知道应当早晚完成婚礼吗?只是说道路上的露水太多,所以不赶路罢了。现在强暴的男子,在这露水多的时候,礼节不足却强行前来,不揣度时机的可否,所以说这样的话。《周礼》规定仲春之月,命令聚集没有夫家的男女,行事一定要在黄昏和清晨。○厌,音於叶,徐音於十,又音於立,沈又音於占。浥,原本又写作“挹”,同音於及,又音於胁。莫,原本又写作“暮”,同音忙故,又音亡博。《小星》诗相同。与音馀。大音泰,旧音吐贺。彊,音其丈,下“彊委”相同;沈音其常。度,音待洛。否,音方九。令,音力政,后面不注音的仿照此例。昏昕,音许巾,到礼用昕,亲迎用昏。

[疏]“厌浥”到“多露”。○毛认为湿润的样子,道路中有露水的时候,行人难道不想早晚赶路吗。有可以早晚赶路的路,所以不赶路,是因为道路中的露水多,害怕早晚弄湿自己,所以不赶路罢了。用来起兴强暴的男子,现在来求娶自己,我难道不想和你结为夫妻吗?有想和你结为夫妻的道理,所以不结为夫妻,是因为夫妻的礼节不足,害怕违背礼节玷污自身,所以不结为夫妻。像行人害怕露水,比喻贞洁的女子畏惧礼节。○郑认为在仲春之月露水多的时候来,是指三月、四月之中,既失时又礼节不足,所以贞洁的女子不听从。○传“岂不,言有是”。○正义说:传解释诗人的话岂不想早晚,就是有早晚的意思,所以说“岂不,是说有这种可能”。○笺“道中”到“昏昕”。○正义说:知道刚开始有露水在二月中的,是因为二月、八月,是春秋分,阴阳中和。礼制九月霜才开始降,八月仍有露水,那么二月刚开始有露水了。诗说“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是草已经长成,露水结成霜,那么二月草刚开始生长,霜变成露水可以知道。《野有蔓草》笺说“仲春草刚开始生长,霜变成露水”就是这样。这是叙述女子的话,说你以二月道路中刚开始有露水的时候,依礼而来,我难道不知道早晚和你完成婚礼吗?现在我说是道路中的露水太多,所以不听从你罢了。说露水多的,是指三月、四月。你强暴的男子,不依礼而来,即使是二月来,也不可以了。女子因为过时,借露水多来拒绝。知道礼节不足却强行前来的,下面说“室家不足”,说明礼节也不足。因为女子不听从,所以强行前来。引用《周礼》的,《地官·媒氏职》说:“仲春之月,命令聚集男女。”又说:“管理没有夫家的男女而聚集他们。”那“没有夫家”与“命令聚集男女”文辞不相连,这里一并引用的原因,《周礼》说“命令聚集男女”,是指初次结婚的;管理没有夫家的男女

而会之,谓矜寡者也。以二者不同,故别其文。其实初昏及矜寡,皆是男女之无夫家者。此及《野有蔓草》笺云《周礼》者,引其事,不全用其文,故并无夫家者引之,是男无家,女无夫,男女相对,男得夫,女称家,以男女所以成家,《周礼》云“夫家之众寡”是也。此引《周礼》者,辨女令男以始有露之时来之意,由此始有露会无夫家者故也。“行事必以昏昕”《仪礼》文也。彼注云:“用昕,女也。用昏,婿也。”《匏有苦叶》笺云“纳采至请期用昕”,明其女也;“亲迎用昏”,明是婿也。经言“夙”,即昕也;“夜”,即昏也。经所以夙夜兼言者,此彊暴之男,以多露之时,礼不足而彊来,则是先未行礼。今以俱来,虽则一时,当使女致其礼以昕,婿亲迎以昏。今行多露,失时也;礼不足而来彊暴,故贞女拒之,云汝若仲春以礼而来,我岂不旦受尔礼,夕受尔迎?何故不度时之可否,今始来乎?既不受其礼,亦不受其迎,故夙夜兼言之。

译“会”这个字,是指那些鳏夫寡妇。因为这两种情况不同,所以在字形上加以区别。实际上,无论是初婚还是鳏寡,都是指男女中没有丈夫或没有家庭的人。这里以及《野有蔓草》的笺注中提到的《周礼》,是引用其事例,并不完全照搬其原文,所以提到“无夫家者”时,是指男子没有家庭,女子没有丈夫,男女相对而言,男子称为夫,女子称为家,这是因为男女结合才能组成家庭,《周礼》中说“夫家之众寡”就是这个意思。这里引用《周礼》,是为了阐明女子命令男子在露水初生之时前来的用意,正因为此时露水初生,才会与无夫家者相遇。“行事必以昏昕”是《仪礼》中的原文。那里的注解说:“用昕,是指女子;用昏,是指女婿。”《匏有苦叶》的笺注说“纳采到请期用昕”,明确是指女子;“亲迎用昏”,明确是指女婿。经文中说的“夙”,就是昕;“夜”,就是昏。经文之所以同时提到夙和夜,是因为这些强暴的男子,趁着露水多的时候,礼节不够完备就强行前来,这说明他们之前没有举行过婚礼。现在既然都来了,虽然是在同一时间,但应当让女子在昕时接受婚礼,女婿在昏时前来亲迎。现在正值露水多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时机;而且礼节不完备就强行前来,所以贞洁的女子拒绝他们,说如果你在中春时节按礼而来,我难道不会在早晨接受你的婚礼,在晚上接受你的亲迎吗?为什么你不考虑时机是否合适,现在才来呢?既然不接受你的婚礼,也不接受你的亲迎,所以经文中同时提到了夙和夜。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不思物变而推其类,雀之穿屋,似有角者。速,召。狱,埆也。笺云:女,汝。彊暴之男,变异也。人皆谓雀之穿屋似有角,彊暴之男,召我而狱,似有室家之道於我也。物有似而不同,雀之穿屋不以角,乃以咮,今彊暴之男召我而狱,不以室家之道於我,乃以侵陵。物与事有似而非者,士师所当审也。○穿,本亦作“穴身”,音川。女音汝,下皆同。狱音玉。埆音角,又户角反,卢植云:“相质觳争讼者也。”崔云:“埆者,埆正之义。”一云狱名。咮,本亦作“噣”,郭张救反,何都豆反,鸟口也。虽速我狱,室家不足。昏礼纯帛不过五两。笺云:币可备也。室家不足,谓媒妁之言不和,六礼之来彊委之。○纟才帛,侧基反,依字“糸”旁“才”,后人遂以“才”为“屯”,因作纯字。两音谅。媒音梅,谋也。妁,时酌反,又音酌,《广雅》云:“妁,酌也。”

  [疏]“谁谓”至“不足”。○正义曰:此彊暴之男侵陵贞女,女不肯从,为男所讼,故贞女与对,此陈其辞也。言人谁谓雀无角乎?以其雀若无角,何以得穿我屋乎?以雀之穿屋似有角,故谓雀之有角。以言人谁谓汝於我无室家乎?以其汝若於我无室家,何以故召我而狱也?见召我而狱,似有室家之道於我,故谓之有室家之道。然事有相似而不同,雀之穿屋不以角,乃以咮;召我而狱,不以室家之道於我,乃以侵陵穿屋之物、速狱之事。二者皆有似而实非,士师今日当审察之。何者?此彊暴之男虽召我来至,与我埆实其情,而室家之道不足,已终不从之。○传“不思”至“狱埆”。○正义曰:不思物有变,彊暴之人见屋之穿,而推其类,谓雀有角。所以谓雀有角者,见雀之穿屋似有角故也。下传曰:“视墙之穿,而推其类,可谓鼠有牙。”明此亦见穿屋室,而推其类,可谓雀有角。此是不思物变之人。“狱埆”者,郑《异义驳》云:“狱者,埆也,囚证於埆核之处。《周礼》之圆土。”然则狱者,核实道理之名。皋陶造狱,谓此也。既囚证未定,狱事未决,系之於圆土,因谓圆土亦为狱。此章言狱,下章言讼。《司寇职》云“两造禁民讼”,“两剂禁民狱”,对文,则狱、讼异也,故彼注云“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是其对例也。散则通也。此诗亦无财、罪之异,重章变其文耳,故序云“听讼”以总之。○笺“物与”至“当审”。○正义曰:物谓雀穿屋,事谓速我狱,二者皆有似也。穿屋似用角,速狱似有室家也。而非者,穿乃用咮,狱乃侵陵。士师当审察之。此召伯谓之士师者,以其听讼,故以狱官言之。《士师》注云:“士,察也。主审察狱讼之事者。”其职曰:“察狱讼之辞以诏司寇。”郑以士师有察狱之事,因言士师所当察,非召伯即为士师也。《大车》云古者大夫出听男女之讼,则王朝之官皆得出外听讼,不必要为士师矣。且士师,司寇之属,佐成司寇者也,宁召伯公卿所当为乎?○传“昏礼”至“五两”。正义曰:此《媒氏》文也。引之者,解经言“不足”之意。以礼言“纯帛不过五两”,多不过之,则少有所降耳。明虽少,而不为不足。不足者,谓事不和,同彊暴之谓,故笺申传意,乘其文而为之说,云“币可备也”。室家不足,谓媒妁之言不和,六礼之来彊委之,是非谓币不足也。《媒氏》注云:“纯,实缁字也。古缁以才为声,纳币用缁。妇人阴也,凡於娶礼,必用其类。五两,十端也。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十者,象五行十日相成也。士大夫乃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穀圭,诸侯加以大璋。《杂记》曰:’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注云:“十个为束,贵成数也。礼尚俭,两两合其卷,是谓五两。八尺曰寻,一两五寻,则每卷二丈,合为四十尺。今谓之匹,犹匹耦之云与?”则纯帛亦缁也。传取《媒氏》,以故合其字。定本作“纟才”字。此五两,庶人礼也

译谁说麻雀没有角,为什么能啄穿我的屋顶?谁说你没有家室,为什么召我去对质?不思考事物的变化而类推,麻雀啄穿屋顶,好像是有角一样。速,是召。狱,是质对。笺说:女,是你。强暴的男子,是变异的情况。人们都说麻雀啄穿屋顶好像是有角,强暴的男子召我去对质,好像对我有室家之道。事物有相似而不同的,麻雀啄穿屋顶不是用角,而是用嘴;现在强暴的男子召我去对质,不是对我有室家之道,而是用侵凌。事物和事情有相似而并非如此的,这是士师所应当审察的。○穿,本也作“穴身”,音川。女音汝,下面都相同。狱音玉。埆音角,又读户角反,卢植说:“是相互质对争讼的人。”崔说:“埆,是质对公正的意思。”一说狱是名称。咮,本也作“噣”,郭张救反,何都豆,是鸟嘴。虽然召我去对质,室家之道却不够。昏礼用的纯帛不超过五两。笺说:币是可以具备的。室家不足,是说媒妁之言不和,六礼的到来是强行委派的。○纟才帛,侧基反,依据字形是“糸”旁“才”,后人于是把“才”当作“屯”,因而写成纯字。两音谅。媒音梅,是谋。妁,时酌反,又音酌,《广�》说:“妁,是酌。”

[疏]“谁谓”到“不足”。○正义说:这是强暴的男子侵凌贞女,贞女不肯顺从,被男子所讼,所以贞女与他相对,这是陈述她的言辞。说人们谁说麻雀没有角呢?因为麻雀如果没有角,怎么能啄穿我的屋顶呢?因为麻雀啄穿屋顶好像是有角,所以说麻雀有角。说人们谁说你对我没有室家呢?因为你如果对我没有室家,为什么召我去对质呢?看见召我去对质,好像对我有室家之道,所以说有室家之道。然而事情有相似而不同的,麻雀啄穿屋顶不是用角,是用嘴;召我去对质,不是对我有室家之道,是用侵凌。啄穿屋顶的东西、召去对质的事,二者都有相似而实际上不是,士师今天应当审察。为什么呢?这强暴的男子虽然召我来,与我质对核实他的情由,而室家之道不够,我终究不听从他。○传“不思”到“狱埆”。○正义说:不思考事物有变化,强暴的人看见屋顶被啄穿,而类推,说麻雀有角。所以说麻雀有角,是看见麻雀啄穿屋顶好像有角所以。下面的传文说:“看见墙壁被啄穿,而类推,可以说老鼠有牙。”明确这也是看见屋顶被啄穿,而类推,可以说麻雀有角。这是不思考事物变化的人。“狱埆”,郑《异义驳》说:“狱,是埆,在质对核实的地方囚禁证词。《周礼》的圆土。”那么狱,是核实道理的名称。皋陶造狱,说的是这个。既然囚禁证词未定,狱事未决,系于圆土,因而称圆土也为狱。这一章说狱,下一章说讼。《司寇职》说“两造禁民讼”,“两剂禁民狱》,对文,那么狱、讼不同,所以那注说“讼是说以财货相告的”,“狱是说相告以罪名的”,是对举的例子。散则通。这首诗也没有财、罪的区别,重章变换其文罢了,所以序说“听讼”来总括。○笺“物与”到“当审”。○正义说:物指麻雀啄穿屋顶,事指召我去对质,二者都有相似。啄穿屋顶好像用角,召去对质好像有室家。而并非如此,啄穿是用嘴,对质是用侵凌。士师应当审察。这召伯称之为士师,因为他听讼,所以以狱官来说。《士师》注说:“士,是察。主管审察狱讼之事的人。”他的职事说:“审察狱讼的言辞以告知司寇。”郑认为士师有审察狱事,因而说士师所应当审察,不是召伯就是士师。《大车》说古者大夫出外听男女之讼,那么王朝的官都可以出外听讼,不一定非要是士师。况且士师,是司寇的属官,辅佐成司寇的,难道召伯公卿所应当做的吗?○传“昏礼”到“五两”。正义说:这是《媒氏》的文字。引用它,是解释经文说“不足”的意思。以礼说“纯帛不超过五两”,多不超过,那么少有所降低。明确虽然少,而不算不足。不足的,是说事不和,同强暴的说法,所以笺申传意,乘其文而为之解说,说“币是可以具备的”。室家不足,是说媒妁之言不和,六礼到来是强行委派的,不是说币不足。《媒氏》注说:“纯,是实缁字。古缁以才为声,纳币用�。妇人阴也,凡在娶礼,必用其类。五两,是十端。必说两的,是想得到配合的名称。十,是象五行十日相成。士大夫才用玄纁束帛,天子加上�圭,诸侯加上大璋。《杂记》说:‘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注说:“十个为束,贵成数。礼尚俭,两两合其卷,称为五两。八尺曰寻,一两五寻,那么每卷二丈,合为四十尺。现在称为匹,还是匹耦的说法吗?”那么纯帛也是�。传取《媒氏》,所以合其字。定本作“纟才”字。这五两,是庶人的礼。

,故《士昏礼》“用玄纁束帛”,注云:“用玄纁者,象阴阳备也。”然则庶人卑,故直取阴类而已。大夫用币,无文,准《士昏》而言。《玉人》曰:“穀圭,天子以娉女。大璋,诸侯以娉女。”是天子诸侯加圭璋之文也。○笺“币可”至“委之”。正义曰:知不为币不足者,以男速女而狱,币若不备,不得讼也。以讼拒之,明女不肯受,男子彊委其礼,然后讼之,言女受己之礼而不从己,故知币可备。而云不足,明男女贤与不肯各有其耦,女所不从,男子彊来,故云“媒妁之言不和,六礼之来彊委之”,是其室家不足也。《野有死麕》笺云:“不由媒妁。”知此有媒妁者,以此相讼,明其使媒,但不和而致讼耳。《野有死麕》以乱世民贫,思麕肉为礼,明无媒可知。笺云“劫胁以成昏”,与此不同也。言媒妁者,《说文》云:“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姓。”“六礼之来彊委之”者,谓以雁币,女虽不受,彊留委置之。故《左传》昭元年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娉之矣,公孙黑又使彊委禽焉”,是也。此贞女不从,明亦以六礼委之也。六礼者,纳采至亲迎。女既不受,可彊委之。纳采之雁,则女不告名,无所卜,无问名。纳吉之礼,纳徵之币,可彊委,不和,不得请期,期不从,不得亲迎。言六礼之来彊委者,以方为昏,必行六礼,故以六礼言之。其实时所委者,无六礼也,不过雁以纳采,币以纳徵耳。女为父母所嫁,媒妁和否,不由於己,而经皆陈女与男讼之辞者,以文王之教,女皆贞信,非礼不动,故能拒彊暴之男,与之争讼。诗人假其事而为之辞耳。

译所以《士昏礼》中记载“用玄纁束帛”,郑玄注解说:“使用玄色和纁色的帛,是象征阴阳完备。”既然如此,那么庶人地位卑微,所以只取用代表阴的类别罢了。大夫使用聘礼,经文中没有明文记载,是参照《士昏礼》而言的。《周礼·玉人》说:“穀圭,天子用来聘娶女子;大璋,诸侯用来聘娶女子。”这是天子、诸侯在聘礼中增加圭、璋等玉器的规定。○郑玄笺注从“币可”到“委之”这一段。孔颖达正义说:知道不是因为聘礼不足的原因,是因为男方催促女方而诉讼,聘礼如果不完备,是不能诉讼的。因为诉讼而拒绝,说明女方不肯接受,男方强行留下聘礼,然后才诉讼,意思是女方接受了男方的聘礼却不顺从男方,所以知道聘礼是完备的。而说不足,显然是男女双方贤良与否、愿意与否各有其配偶,女方所不顺从的,是男方强行而来,所以说“媒妁之言不和,六礼之来强行留下”,这就是家庭不和的原因。《野有死麕》的笺注说:“不通过媒妁。”知道这里是有媒妁的,因为双方互相诉讼,显然使用了媒人,只是不和而导致诉讼罢了。《野有死麕》是因为乱世民贫,想着用麕肉作为聘礼,显然没有媒妁是可以知道的。笺注说“劫持胁迫以完成婚配”,这与这里的情况不同。说到媒妁,《说文解字》说:“媒,就是谋。谋划结合两姓。妁,就是酌。斟酌两姓。”“六礼之来强行留下”的意思是,拿着雁和帛作为聘礼,女方虽然不接受,男方强行留下并放置在那里。所以《左传》昭公元年说“徐吾犯的妹妹很美,公孙楚已经聘娶她了,公孙黑又派人强行留下聘雁”,就是这种情况。这里贞洁的女子不顺从,显然也是以六礼强行留下的。六礼,是从纳采到亲迎。女方既然不接受,可以强行留下。纳采的雁,女方不告知姓名,就没有占卜,也就没有问名。纳吉的礼仪,纳徵的帛,可以强行留下,不和,就不能请期,期日不顺从,就不能亲迎。说六礼之来强行留下,是因为正要举行婚礼,必定要行六礼,所以用六礼来表述。其实当时所强行留下的,并没有六礼,不过是雁用来纳采,帛用来纳徵罢了。女子由父母嫁出,媒妁是否和顺,不由自己决定,而经文都陈述女子与男子诉讼的话,是因为文王的教化,女子都贞洁诚信,不合礼法不动,所以能拒绝强暴的男子,与之争讼。诗人假托这件事而作辞罢了。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墉,墙也。视墙之穿,推其类可谓鼠有牙。○墉音容。讼如字,徐取韵音才容反。

  [疏]传“墉,墙”。○正义曰:《释宫》云:“墙谓之墉。”李巡曰:“谓垣墙也。《郊特牲》曰:‘君南乡於北墉下’,注云‘社内北墙’是也。亦为城,《王制》注云‘小城曰墉’,《皇矣》云‘以伐崇墉’,义得两通也。”

  虽速我讼,亦不女从!不从,终不弃礼而随此彊暴之男。

  《行露》三章,一章三句,二章章六句。

  《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行,下孟反。

  [疏]“《羔羊》三章,章四句”至“羔羊”。○正义曰:作《羔羊》诗者,言《鹊巢》之功所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故在位之卿大夫皆居身节俭,为行正直,德如羔羊。然大夫有德,由君之功,是《鹊巢》之功所致也。定本“致”上无“所”字。言南者,总谓六州也,以篇在《召南》,故连言召耳。云德如羔羊者,《麟趾序》云“如麟趾之时”,《驺虞序》云“仁如驺虞”,皆如其经。则此德如羔羊,亦如经中之羔羊也。经陈大夫为裘用羔羊之皮,此云德如羔羊者,诗人因事讬意,见在位者裘得其制,德称其服,故说羔羊之裘,以明在位之德。叙达其意,故云如羔羊焉。不然,则衣服多矣,何以独言羔羊裘?《宗伯》注云:“羔取其群而不失其类。”《士相见》注云:“羔取其群而不党。”《公羊传》何休云:“羔取其贽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死义生礼者,此羔羊之德也。”然则今大夫亦能群不失类,行不阿党,死义生礼,故皆节俭正直,是德如羔羊也。毛以俭素由於心,服制形於外。章首二句言裘得其制,是节俭也,无私存於情,得失表於行。下二句言行可踪迹,是正直也。郑以退食为节俭,自公为正直。羔裘言德能称之,委蛇者,自得之貌,皆亦节俭正直之事也。经先言羔羊,以服乃行事,故先说其皮;序后言羔羊,举其成功乃可以化物,各自为文,势之便也。○笺“鹊巢”至“之人”。○正义曰:以篇首有鹊巢以比国君,故云《鹊巢》之君也。上言“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则化及南国,亦积行累功而致之,故言“积行累功”以释《鹊巢》之功所致之意。言由国君积行累功,以化天下,故天下化之,皆如羔羊,以致此《羔羊》之化也。知在位是卿大夫者,以经陈羔裘,卿大夫之服,故传曰“大夫羔裘以居”,是也。言竞相切化,谓竞相切磋以善化,皆如《羔羊》之人,谓人德如羔羊也。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小曰羔,大曰羊。素,白也。紽,数也。古者素丝以英裘,不失其制,大夫羔裘以居。○它,本又作“他”,同徒何反。“它数也”,本或作“紽数”,所具反,后不音者同。英,沈音映,又如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公,公门也。委蛇,行可从迹也。笺云:退食,谓减膳也。自,从也。从於公,谓正直顺於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故可自得也。○委,於危反。虵,又作“蛇”,同音移。读此两句,当云“委虵委虵”,沈读作“委委虵虵”。《韩诗》作“逶迄”,云公正貌。行,下孟反,崔如字。从迹,足容反,字亦作“踪”,“迹”又作“▯亦”。

  [疏]“羔裘”至“委蛇”。○毛以为召南大夫皆正直节俭,言用羔羊之皮以为裘,缝杀得制,素丝为英饰,其紽数有五。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之。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此章言羔羊之皮,卒章言羔羊之缝,互见其用皮为裘,缝杀得制也。○郑唯下二句为异,言大夫减退膳食,顺从於事,心志自得委蛇然。○传“小曰羔”至“

译谁说老鼠没有牙齿,为什么能咬穿我的墙?谁说你没有家室,为什么让我陷入诉讼?墉,就是墙。看到墙被咬穿,推究其同类,可以说老鼠是有牙齿的。○墉,音容。讼,按本字读音,徐邈取韵音才容反。

[疏]传文“墉,墙”。○正义说:《释宫》说:“墙叫做墉。”李巡说:“指的是垣墙。《郊特牲》说:‘君主面向南站在北墉下’,注解说‘宗庙内的北墙’,就是这个意思。墉也指城墙,《王制》注说‘小城叫墉’,《皇矣》说‘去攻打崇国的城墙’,两种解释都通。”

即使让我陷入诉讼,我也不会顺从你!不顺从,终究不会抛弃礼法而跟随这强暴的男子。

《行露》三章,第一章三句,第二、三章每章六句。

《羔羊》,是《鹊巢》的功德所导致的。召南的国家,受文王政教的感化,在位的官员都节俭正直,德行像羔羊一样。《鹊巢》中的君主,积累德行和功绩,才达到这种《羔羊》般的教化,在位的卿大夫互相切磋感化,都像这《羔羊》诗中的人一样。○行,音下孟。

[疏]“《羔羊》三章,每章四句”到“羔羊”。○正义说:作《羔羊》诗的人,说的是《鹊巢》的功德所导致的。召南的国家受文王政教的感化,所以在位的卿大夫都修身节俭,行为正直,德行像羔羊。然而大夫有德行,是由于君主的功绩,这是《鹊巢》的功德所导致的。定本在“致”字上没有“所”字。说南,是总称六州,因为诗篇在《召南》,所以连带说召。说德行像羔羊,《麟趾序》说“像麟趾那样适时”,《驺虞序》说“仁厚像驺虞”,都符合经文。那么这里德行像羔羊,也是符合经文中羔羊的意思。经文陈述大夫做皮衣用羔羊皮,这里说德行像羔羊,是诗人因事寄托寓意,看到在位者皮衣符合制度,德行配得上服饰,所以讲羔羊皮衣,以阐明在位者的德行。序言表达其意,所以说像羔羊。不然的话,衣服很多,为什么只说羔羊皮衣?《宗伯》注说:“羔羊取其合群而不失其类。”《士相见》注说:“羔羊取其合群而不结党。”《公羊传》何休说:“羔羊取其作为礼物时不鸣叫,被杀时不嚎叫,吃奶必定跪着接受。死守义理、生守礼法,这就是羔羊的德行。”那么在位的大夫也能合群不失其类,行为不阿谀结党,死守义理、生守礼法,所以都节俭正直,德行像羔羊。毛亨认为节俭朴素出于内心,服饰制度表现于外。章首两句说皮衣符合制度,这是节俭;内心没有私欲,得失表现在行为上。下面两句说行为可以追踪,这是正直。郑玄认为退食是节俭,自公是正直。羔裘说德行能与之相称,委蛇的样子,是自得的样子,也都是节俭正直的事。经文先说羔羊,因为服饰是行事的表现,所以先说其皮;序言后说羔羊,举出成功才能感化他人,各自成文,是形势的便利。○笺文“鹊巢”到“之人”。○正义说:因为篇首有鹊巢来比喻国君,所以说《鹊巢》的君主。上面说“积累德行功绩,以达到爵位”,那么教化遍及南国,也是积累德行功绩而达到的,所以说“积累德行功绩”来解释《鹊巢》的功德所导致的意思。说由于国君积累德行功绩,来教化天下,所以天下受其感化,都像羔羊,才达到这种《羔羊》的教化。知道在位的是卿大夫,因为经文陈述羔裘,是卿大夫的服饰,所以传文说“大夫穿羔裘居家”,是正确的。说竞相切磋感化,是说竞相切磋以善化,都像《羔羊》诗中的人,是说人的德行像羔羊。

羔羊的皮,白色的丝线缝了五道。小的叫羔,大的叫羊。素,白色。紽,数。古代用白色的丝线来装饰皮衣,不失去制度,大夫穿羔裘居家。○它,本又作“他”,音徒何。“它数也”,本或作“紽数”,音所具,后面不再注音的相同。英,沈音映,又如本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公公门。委蛇,行走可以追踪。笺文说:退食,指减少膳食。自,从。从公门,指正直顺从事务。委蛇,委曲自得的样子,节俭而顺从,心志安定,所以可以自得。○委,音於危。虵,又作“蛇”,音移。读这两句,应当读作“委虵委虵”,沈重读作“委委虵虵”。《韩诗作“逶迄”,说公正的样子。行,音下孟,崔如字。从迹,音足容,字也作“踪”,“迹”又作“〇亦。

[疏]“羔裘”到“委蛇”。○毛亨认为召南的大夫都正直节俭,说用羔羊皮做皮衣,缝制符合制度,白色丝线做装饰,其紽数有五。既外面穿羔羊皮衣,内有羔羊的德行,所以退朝吃饭,从公门进入私门,布德行施,都委蛇的样子,行动有法度,可以让人追踪效仿。说其行为与服饰相称,内外适宜。这一章说羔羊皮,最后一章说羔羊的缝制,互相补充说明用皮做衣,缝制符合制度。○郑玄只有下面两句不同,说大夫减少膳食,顺从事务,心志自得委蛇的样子。○传文“小曰羔”到“

以居”。○正义曰:小羔大羊,对文为异。此说大夫之裘,宜直言羔而已,兼言羊者,以羔亦是羊,故连言以协句。传以羔羊并言,故以大小释之。此言“紽数”,下言“裛数”,谓紽、裛之数有五,非训紽、裛为数也。二章传云“緎,缝“者,《释训》云:“緎,羔羊之缝。”孙炎曰:“緎之云界緎。”然则缝合羔羊皮为裘,缝即皮之界緎,因名裘缝。云緎五,緎既为缝,则五紽、五裛亦为缝也。视之见其五,故皆云五焉。传於首章先言“紽数”者,以经云“五紽”,先解五之意,故紽数有五也。首章既解其数,故二章解其体,言“緎,缝也”,且因《尔雅》之文。《尔雅》独解緎者,盖举中言之。二章既解其体,恐人以为紽自数也,緎自缝也,故於卒章又言裛数有五,以明緎数亦五。緎言缝,则紽、裛亦缝可知,传互言也。古者素丝所以得英裘者,织素丝为组紃,以英饰裘之缝中。《清人》传曰“矛有英饰”,《閟宫》传云“朱英为饰”,则此英亦为饰可知。素丝为饰,维组紃耳。若为线,则所以缝裘,非饰也。故《干旄》曰“素丝组之”,传曰:“裛以素丝而成组也。”紃亦组之类,则素丝可以为组紃矣。既云素丝,即云五紽、五緎是裘缝明矣。又明素丝为组紃,而施於缝中,故《下杂记》注云:“紃施诸缝,若今之绦。”是有组紃而施於缝中之验。传知素丝不为线,而得为饰者,若线则凡衣皆用,非可美,故素丝以英裘,非线也。言大夫羔裘以居者,由大夫服之以居,故诗人见而称之也。谓居於朝廷,非居於家也。《论语》曰:“狐貉之厚以居。”注云“在家所以接宾客”,则在家不服羔裘矣。《论语》注又云:“缁衣羔裘,诸侯视朝之服。卿大夫朝服亦羔裘,唯豹袪,与君异耳。”明此为朝服之裘,非居家也。○传“公公”至“从迹”。○正义曰:传以言退者,自朝之▯,故知公谓公门。《少仪》云“朝廷曰退”是也。行可踪迹者,谓出言立行,有始有终,可踪迹仿效也。○笺“退食”至“之貌”。○正义曰: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王肃云:“自减膳食,圣人有逼下之讥。”孙毓云:“自非天灾,无减膳之制。”所以得减膳食者,以序云节俭,明其减於常礼,经言退食,是减膳可知。礼者,苦人之奢,制其中法,若车服之文物,祭祀之牺牲,不可逼下,是故此论羔裘,美其得制。至於春养已食,容得减退,故赵盾食鱼飧,公孙弘脱粟之饭,前史以为美谈。经云“自公”,郑训“自”为“从”,“公”为“事”,故云“从於公,谓正直顺於事也”。委曲自得者,心志既定,举无不中,神气自若,事事皆然,故云“委蛇,委曲自得之貌也”。定本“退谓减膳”,更无“食”字。

译以居”。○正义说:小的是羔,大的是羊,在对比的文句中二者是有区别的。这里说的是大夫的皮衣,本应直接说“羔”就可以了,同时提到“羊”,是因为羔也是羊,所以连在一起说以使句子协调。传文将羔和羊并列提及,所以用大小来解释它们。这里说“紽的数量”,下文说“裛的数量”,是说紽、裛的数量有五种,并不是把紽、裛解释为数量。第二章传文说“緎,是缝合”的,《释训》说:“緎,是羔羊皮衣的缝合处。”孙炎说:“緎的意思就是界限。”那么缝合羔羊皮做成皮衣,缝合处就是皮的界限,因此把皮衣的缝合处称为緎。传文说緎有五种,既然緎是缝合处,那么五紽、五裛也是缝合处。看它能看到五种,所以都说五。传文在第一章先说“紽的数量”,是因为经文说“五紽”,先解释五的意思,所以紽的数量有五种。第一章已经解释了数量,所以第二章解释它的形体,说“緎,是缝合”,并且依据《尔雅》的文字。《尔雅》只解释緎,大概是举中间的情况来说。第二章已经解释了形体,担心人们认为紽只是数量,緎只是缝合,所以在最后一章又说裛的数量有五种,以说明緎的数量也是五。緎说是缝合,那么紽、裛也是缝合就可以知道了,传文是互相说明的。古代素丝之所以能装饰皮衣,是因为把素丝织成组紃,用来装饰皮衣缝合处的边缘。《清人》传文说“矛有装饰”,《閟宫》传文说“朱英作为装饰”,那么这里的英也是装饰就可以知道了。素丝作为装饰,只是组紃罢了。如果作为线,那就是用来缝合皮衣,不是装饰了。所以《干旄》说“用素丝做成组”,传文说:“用素丝裛而成组。”紃也是组一类,那么素丝就可以做成组紃了。既然说了素丝,那么五紽、五緎是皮衣缝合处就很明白了。又说明素丝做成组紃,而施加在缝合处,所以《下杂记》注说:“紃施加在缝合处,像现在的绦带。”这是有组紃施加在缝合处的证据。传文知道素丝不作为线,而能作为装饰,是因为如果是线,那么所有衣服都用,不足以称美,所以素丝用来装饰皮衣,不是线。说大夫的羔裘用于居处,是因为大夫穿着它用于居处,所以诗人看见而称赞它。所谓居处,是指在朝廷,不是在家里。《论语》说:“用狐貉厚皮衣用于居处。”注说“在家用来接待宾客”,那么在家就不穿羔裘了。《论语》注又说:“缁衣羔裘,是诸侯上朝时的服装。卿大夫上朝时的服装也是羔裘,只有豹袖,与君主不同罢了。”明确这是上朝时的皮衣,不是居家穿的。○传文“公公”到“从迹”。○正义说:传文说退,是从朝廷退出,所以知道公是指公门。《少仪》说“朝廷称为退”就是这个意思。行为可以追踪效仿的,是说言行举止,有始有终,可以追踪效仿。○笺文“退食”到“之貌”。○正义说:减少膳食,大夫平常膳食每天是一只小猪,每月初一用少牢,现在为了节俭减少了。王肃说:“自己减少膳食,圣人有逼迫下属的讥讽。”孙毓说:“如果不是天灾,没有减少膳食的制度。”之所以能减少膳食,是因为序文说节俭,明确是减少于常礼,经文说退食,是减少膳食可以知道。礼制,是防止人奢侈,制定适中的法则,像车服的文饰,祭祀的牺牲,不能逼迫下属,所以这里论述羔裘,赞美它符合制度。至于春天养蚕已食,允许减少,所以赵盾吃鱼粥,公孙弘吃糙米饭,前史认为是美谈。经文说“自公”,郑玄解释“自”为“从”,“公”为“事”(朝廷),所以说“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委曲自得,是说心志既定,举动无不恰当,神气自然,事事如此,所以说“委蛇,是委曲自得的样子”。定本“退谓减膳”,没有“食”字。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革犹皮也。緎,缝也。○緎,徐音域,又于域反。孙炎云:“緎缝之界域。”“緎,缝”,《尔雅》云“緎,羔裘之缝也”,音符用反。一本作“緎犹缝也”,则当音符龙反。

  [疏]传“革犹皮”。○正义曰:对文则皮革异,故《掌皮》云:“秋敛皮,冬敛革。”异时敛之,明其别也。许氏《说文》曰:“兽皮治去其毛曰革。”革,更也。对文言之异,散文则皮、革通。《司裘》曰“大丧饰皮车”,谓革辂也。去毛得称皮,明是有毛得称革,故攻皮之工有函、饱、韗、韦、裘,是皮革通言也。此以为裘,明非去毛,故云“革犹皮也”。依《月令》,孟冬始裘,天子祭天则大裘而冕,故《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郑注“大裘,黑羔裘”是也。其五冕之裘亦同黑羔裘,知者,《司裘职》云“掌为大裘,以供王祀天之服”,更不别言衮冕已下之裘,明六冕与爵弁同用黑羔裘。若天子视朝及诸侯朝天子,皆以狐白裘,知者,以《玉藻》云“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又《秦诗》曰“君子至止,锦衣狐裘”,以裘象衣色,皮弁服白布衣故也。其卿大夫在朝及聘问亦衣狐白裘,知者,《玉藻》云“士不衣狐白”故也。其裼盖用素衣,知者,以《郑注》玉藻云“非诸侯则不用素锦为裼”故也。士则麛裘青犴褎,以狐白之外,唯麑裘素也。其诸侯视朝及卿大夫等同用黑羔裘,以《玉藻》云“羔裘缁衣以裼之”,又郑注《论语》云“缁衣羔裘,诸侯视朝之服”是也。若诸侯视朔,君臣用麑裘,知者,郑注《论语》云“素衣麑裘,诸侯视朝之服”。其臣则青犴褎,绞衣为裼。若兵事,既用韎韦,衣则用黄衣狐裘及貍裘,象衣色故也。又襄四年传云“臧之狐裘,败我於狐骀”,又定九年传云“晳帻而衣貍制”是也。若天子以下,田猎则羔裘,缁衣以裼之,知者,《司服》云“凡田冠弁服”,注云“冠弁,委貌”,则诸侯朝服故也。其天子诸侯燕居,同服玄端,则亦同服羔裘矣。凡裘,人君则用全,其臣则褎饰为异,故《唐诗》云“羔裘豹袪”,郑云“卿大夫之服”是也。若崔灵恩等,以天子诸侯朝祭之服,先著明衣,又加中衣,又加裘,裘外又加裼衣,裼之上乃加朝祭之服。其二刘等,则以《玉藻》云“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又云“以帛里布,非礼也”,郑注云“冕服中衣用素,朝服中衣用布”,若皮弁服之下,即次锦衣为裼,便是以帛里布,故知中衣在裼衣之上明矣。又以《司服职》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以下冕不复云裘,《司裘职》云“掌为大裘,以供王祀天之服”,亦不别言衮冕以下之裘,明六冕与爵弁同用大裘之羔裘矣。案《玉藻》云“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绡衣以裼之”,注云“君子大夫士狐青裘,盖玄衣之裘”,然衮冕与衣玄知不用狐青裘者,以《司裘职》云“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注云“功裘,人功微粗,谓狐青麛裘之属”。郑以“功裘以待颁赐”大夫士,明非冕服之裘矣。

  委蛇委蛇,自公退食。笺云:自公退食,犹退食自公。

  羔羊之缝,素丝五裛。缝,言缝杀之,大小得其制。裛,数也。○缝,符龙反,注同。注“缝杀之”字又音符用反。裛,子公反。杀,所界反,徐所例反。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羔羊》三章,章四句。

  《殷其靁》,劝以义也。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政,不遑宁处。其室家能闵其勤劳,劝以义也。召南大夫,召伯之属。远行,谓使出邦畿。○殷音隐,下同。靁亦作“雷”,力回反。“劝以义也”,本或无“以”字,下句始有。遑,本或作“偟”,音黄,暇也。使,所吏反。

  [疏]“《殷其靁》三章,章六句”至“劝以义”。○正义曰:作《殷其靁》诗者,言大夫之妻劝夫以为臣之义。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政,施王命於天下,不得遑暇而安处,其室家见其如此,能闵念其夫之勤劳,而劝以为臣

译羔羊的皮,用白丝缝了五道。革就是皮。緎,是缝的意思。○緎,徐音域,又音于域。孙炎说:“緎是缝合的边界。”“緎,缝”,《尔雅》说“緎,羔裘的缝”,音符用反。另一版本作“緎犹缝也”,那么应当音符龙反。

[疏]传文“革犹皮”。○正义说:对举而言则皮和革不同,所以《掌皮》说:“秋天收集皮,冬天收集革。”在不同时候收集,说明它们有别。许慎《说文解字》说:“兽皮加工去掉毛叫革。”革,是变更的意思。对举而言它们不同,连举而言则皮、革通用。《司裘》说“大丧装饰皮车”,指的是革辂。去掉毛可以称为皮,说明有毛也可以称为革,所以加工皮的工匠有函、饱、韗、韦、裘,这是皮革通称。这里指做裘,显然没有去毛,所以说“革犹皮也”。按照《月令》,孟冬开始穿裘,天子祭天则穿大裘戴冕,所以《司服》说:“王祭祀昊天上帝,就穿大裘戴冕,祭祀五帝也这样。”郑玄注“大裘,是黑羔裘”就是这样。那五冕的裘也都是黑羔裘,怎么知道呢?《司裘职》说“掌管制作大裘,以供王祭祀天的服饰”,不再另外说衮冕以下的裘,说明六冕与爵弁都使用黑羔裘。如果天子视朝以及诸侯朝见天子,都穿狐白裘,怎么知道呢?因为《玉藻》说“君穿狐白裘,用锦衣来裼之”。又《秦诗》说“君子来到,锦衣狐裘”,用裘来对应衣的颜色,因为皮弁服是白布衣的缘故。那卿大夫在朝廷以及聘问也穿狐白裘,怎么知道呢?《玉藻》说“士不穿狐白”的缘故。那裼衣大概用素衣,怎么知道呢?因为《郑注》玉藻说“非诸侯就不使用素锦做裼衣”的缘故。士则穿麛裘青犴褎,因为狐白之外,只有麑裘是素的。那诸侯视朝以及卿大夫等都使用黑羔裘,因为《玉藻》说“羔裘缁衣以裼之”,又郑玄注《论语》说“缁衣羔裘,是诸侯视朝的服饰”就是这样。如果诸侯视朔,君臣使用麑裘,怎么知道呢?郑玄注《论语》说“素衣麑裘,是诸侯视朝的服饰”。那臣子则青犴褎,绞衣做裼。如果是军事行动,既然使用韎韦,衣服就使用黄衣狐裘及貍裘,对应衣服颜色的缘故。又襄四年传云“臧之狐裘”,在狐骀打败了我,又定九年传云“晳帻而衣貎制”就是这样。如果天子以下,田猎则穿羔裘,缁衣以裼之,怎么知道呢?《司服》说“凡田猎戴冠弁服”,注说“冠弁,是委貌”,就是诸侯朝服的缘故。那天子诸侯燕居,都穿玄端,也就都穿羔裘了。凡裘,人君则用整张,那臣子则用褎装饰以示区别,所以《唐诗》说“羔裘豹袪”,郑玄说“是卿大夫的服饰”就是这样。如果崔灵恩等人,认为天子诸侯朝祭的服饰,先穿明衣,又加中衣,又加裘,裘外面又加裼衣,裼衣上面才加朝祭的服饰。那刘等人,则认为《玉藻》说“君穿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又说“用帛衬布,不合礼”,郑玄注说“冕服中衣用素,朝服中衣用麻布”,如果在皮弁服之下,紧接着锦衣做裼,那就是用帛衬布,所以知道中衣在裼衣之上是明确的。又根据《司服职》说“王祭祀昊天上帝,就穿大裘戴冕”,以下冕不再说裘,《司裘职》说“掌管制作大裘,以供王祀天的服饰”,也不另外说衮冕以下的裘,说明六冕与爵瓣都使用大裘的羔裘了。查《玉藻》说“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绡衣来裼之”,注说“君子大夫士狐青裘,大概是玄衣的裘”,然而衮冕与穿玄衣知道不用狐青裘,因为《司裘职》说“季秋献功裘,等待颁赐”,注说“功裘,人工微粗,指狐青麛裘之类”。郑玄认为“功裘等待颁赐”给大夫士,显然不是冕服的裘了。

委蛇委蛇,从公门退下吃饭。笺云:自公退食,就是退食自公。

羔羊的缝,白丝缝了五道。缝,是说缝合收紧,大小符合法度。裛,是数。○缝,符龙反,注同。注文“缝杀之”字又音符用反。裛,子公反。杀,音所界,徐音所例。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羔羊》三章,每章四句。

《殷其靁》,是用道义来劝勉。召南的大夫远行从政,没有闲暇安居。他的妻子能怜悯他的勤劳,用道义来劝勉他。召南大夫,是召伯的属官。远行,是说被派往邦畿之外。○殷音隐,下同。靁也作“雷”,力回反。“劝以义也”,有的版本没有“以”字,下句才有。遑,有的版本作“偟”,音黄,闲暇。使,音所吏。

[疏]“《殷其靁》三章,每章六句”到“劝以义”。○正义说:作《殷其靁》这首诗的人,是说大夫的妻子劝丈夫尽为臣的道义。召南的大夫远行从政,在天下施行王命,不得闲暇而安居,他的妻子见他这样,能怜悯他丈夫的勤劳,而劝他尽为臣

之义。言虽劳而未可得归,是劝以义之事也。定本“能闵其勤”,无“劳”字。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政,经三章章首二句是也。不遑宁处,其室家闵其勤劳,次二句是也。诗本美其劝以义,即具陈所劝之由,故先言从政勤劳,室家之事为劝以义而施,经、序皆得其次。○笺“召南”至“之属”。正义曰:此解大夫即是王朝之常鷩而谓之召南者,以其是召伯之属,故言召南之大夫也。文王未称王,召伯为诸侯之臣,其下不得有大夫。此言召南大夫,则是文王都丰、召伯受采之后也。言召伯之属者,召伯为王者之卿士,《周礼》六卿,其下皆有大夫,各属其卿,故云“之属”。《左传》曰“伯舆之大夫瑕禽”,亦此之类也。知非六州诸侯之大夫者,以序云“远行从政”。远行,出境之辞。经云“殷其靁”,靁以喻号令,则此远出封畿,行号令者也。若六州大夫,不得有出境行令之事。知非聘问者,聘问结好,非殷靁之取喻。有时而归,非室家所当闵念。言远行从政,无期以反室家,闵之。明是召伯之属,从行化於南国也。时未为伯,笺因《行露》之序从后言之耳。

译这是合乎道义的行为。虽然辛劳却未能得以归家,这是以道义之事来劝勉他。定本中作“能闵其勤”,没有“劳”字。《召南》中的大夫远行去处理政务,正如经文前三章每章开头两句所说。没有闲暇安居,他的家人怜悯他的勤劳,正如次两句所说。这首诗原本是为了赞美他以道义相劝勉,因此详细陈述了劝勉的原因,所以先说处理政务的勤劳,以及家人之事是因为劝勉道义而施行,经文和序言都符合这一顺序。○郑玄笺注从“召南”到“之属”。孔颖达正义说:这里解释大夫即是王朝的常备官员,而称他为《召南》大夫,是因为他是召伯的下属,所以说《召南》的大夫。文王尚未称王时,召伯是诸侯的臣子,其下不可能有大夫。这里说《召南》大夫,那么就是文王建都于丰邑、召伯受封采地之后的事了。说他是召伯的下属,是因为召伯是王者的卿士,《周礼》中六卿之下都有大夫,各自隶属于其卿,所以说“之属”。《左传》中说“伯舆的大夫瑕禽”,也是这一类。知道他不是六州诸侯的大夫,是因为序言说“远行从政”。远行,是出境的言辞。经文说“殷其靁”,雷声用来比喻号令,那么这是远出封畿之外,去施行号令的人。如果是六州的大夫,不可能有出境施行号令的事情。知道他不是出使聘问,是因为聘问是为了结好,不符合“殷靁”所取的比喻。有时而归,不是家人所应当怜悯挂念的。说远行处理政务,没有归期的期限,家人因此怜悯他。这明显是召伯的下属,跟随他到南国施行教化。当时他还未成为伯,郑玄笺注是依据《行露》的序言从后往前说的罢了。

殷其靁,在南山之阳。殷,靁声也。山南曰阳。靁出地奋,震惊百里。山出云雨,以润天下。笺云:靁以喻号令於南山之阳,又喻其在外也。召南大夫以王命施号令於四方,犹靁殷殷然发声於山之阳。

  何斯违斯?莫敢或遑。何此君子也。斯,此。违,去。遑,暇也。笺云:何乎此君子,適居此,复去此,转行远,从事於王所命之方,无敢或閒暇时。闵其勤劳。○复,符福反。閒音闲。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振振,信厚也。笺云:大夫信厚之君子,为君使,功未成,归哉归哉!劝以为臣之义,未得归也。○振音真。“为君”,于伪反,或如字,使,所吏反,或如字。

  [疏]“殷其”至“归哉”。○正义曰:言殷殷然靁声在南山之阳,以喻君子行号令在彼远方之国。既言君子行王政於远方,故因而闵之,云何乎我此君子,既行王命於彼远方,谓適居此一处,今复乃去此,更转远於馀方,而无敢或閒暇之时,何为勤劳如此。既闵念之,又因劝之,言振振然信厚之君子,今为君出使,功未成,可得归哉?劝以为臣之义,未得归也。○传“殷靁”至“天下”。○正义曰:此靁比号令,则雨靁之声,故云“山出云雨,以润天下”。《云汉》传曰:“隆隆而雷”,笺云“非雨靁也,雨靁之声尚殷殷然”,是也。“靁出地奋”,豫卦象辞也,彼注云:“奋,动也。靁动於地上,而万物豫也。”“震惊百里”,震卦彖辞也,注云:“震为靁,靁,动物之气也。靁之发声,犹人君出政教以动国中之人,故谓之震。惊之言警戒也。靁发声百里,古者诸侯之象,诸侯之出教令,警戒其国疆之内。”是其义也。此二卦皆有靁,事义相接,故并引之,以证靁喻号令之义也。靁之发声,止闻百里。文王之化,非唯一国,直取喻号令耳。山出云雨者,《公羊传》曰:“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者,其唯泰山乎!”是山出云雨之事。○传“何此君子”至笺“复去此”。○正义曰:传言“何此君子”,解“何”字,何为我此君子乃然。“此”非经中之“斯”,故传先言“何此君子”,乃训“斯”为“此”。笺“何乎此君子”,亦谓传中“何此君子”,亦非经中之“斯”。言“適居此”,经中“何斯”之此,言我君子行於远方,適居此处。今乃复去离此,转向馀国,“去此”者,经中“违斯”之此也。《集注》有“笺云”,定本於此无“笺云”,误也。

  殷其靁,在南山之侧。亦在其阴与左右也。

  [疏]传“亦在”至“左右”。○正义曰:上“阳”直云“山南”,此云“侧”,不复为山南,三方皆是。阴,谓山北。左,谓东。右,谓西也。

  何斯违斯?莫敢遑息。息,止也。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靁,在南山之下。或在其下。笺云:下谓山足。

  何斯违斯?莫或遑处。处,居也。○处,尺煮反。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靁》三章,章六句。

卷一 一之五

 卷一 一之五

  《摽有梅》,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男女得以及时也。○摽,婢小反,徐符表反。梅,木名也,《韩诗》作“楳”,《说文》“楳亦梅字”。“男女及时也”,本或作“得以及时”者,从下而误。被,皮寄反。

  [疏]“《摽有梅》三章,章四句”至“及时”。○正义曰:作《摽有梅》诗者,言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故男女皆得以及时。谓纣时俗衰政乱,男女丧其配耦,嫁娶多不以时。今被文王之化,故男女皆得以及时。俗本“男女”下有“得以”二字者,误也。毛以卒章云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为蕃育法,二章为男年二十八九、女年十八九,首章谓男年二十六七、女年十六七,以梅落喻男女年衰,则未落宜据男年二十五、女年十五矣,则毛以上二章陈年盛正昏之时,卒章蕃育法虽在期尽,亦是及时。《东门之杨》传云“不逮秋冬”,则毛意以秋冬

译雷声殷殷,在南山之南。殷,是雷声。山的南面叫阳。雷从地下奋发而出,震惊百里。山生出云雨,来滋润天下。《笺》说:雷用来比喻号令在南山之南,又比喻君子在外。召南的大夫奉王命向四方发布号令,就像雷声殷殷地在山之南发出声响。

为何此时离去?不敢有片刻闲暇。为何这位君子如此。斯,是此。违,是离去。遑,是闲暇。《笺》说:为何这位君子,刚刚住在这里,又离开这里,辗转远行,去从事君王命令的地方,不敢有片刻闲暇。怜悯他的勤劳。○复,读作福。閒,读作闲。

诚信厚道的君子,回来吧回来吧!振振,是诚信厚道。《笺》说:大夫中诚信厚道的君子,为君主出使,功业未成,回来吧回来吧!劝勉他尽为臣的道义,还未能归来。○振,读作真。“为君”,读作伪,或读原字;使,读作吏,或读原字。

[疏]“殷其”到“归哉”。○正义说:说殷殷然的雷声在南山之南,用来比喻君子在远方之国发布号令。既然说君子在远方推行王政,所以因而怜悯他,说为何我这位君子,既在远方推行王命,说刚刚住在这里,现在又离开这里,更转向其他远方,而没有片刻闲暇的时候,为何勤劳到如此地步。既然怜悯他,又因而劝勉他,说诚信厚道的君子,现在为君主出使,功业未成,可以回来吗?劝勉他尽为臣的道义,还未能归来。

○传“殷雷”到“天下”。○正义说:这雷比作号令,就是雨雷之声,所以说“山生出云雨,来滋润天下”。《云汉》传曰:“隆隆地打雷”,《笺》说“不是雨雷,雨雷之声尚且殷殷然”,是对的。“雷从地下奋发而出”,是豫卦的象辞,那里的注说:“奋,是动。雷在地上动,而万物喜悦。”“震惊百里”,是震卦的彖辞,注说:“震为雷,雷,是动物之气。雷发出声音,就像君主发出政教来动员国中的人,所以叫震。惊的意思是警戒。雷发声百里,是古代诸侯的象征,诸侯发出教令,警戒其国境之内。”这就是它的意义。这两个卦都有雷,事义相接,所以一并引用,来证明雷比喻号令的意义。雷发出声音,只听到百里。文王的教化,不只一个国家,只是取来比喻号令罢了。山生出云雨,《公羊传》说:“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到一个早晨就雨遍天下的,只有泰山吧!”这是山生出云雨的事。

○传“何此君子”到笺“复去此”。○正义说:传文说“何此君子”,解释“何”字,为何我这位君子竟然如此。“此”不是经文中的“斯”,所以传文先说“何此君子”,才训“斯”为“此”。笺文“何乎此君子”,也是指传文中的“何此君子”,也不是经文中的“斯”。说“刚刚住在这里”,是经文中“何斯”的此,说我君子行于远方,刚刚住在这里。现在又离开这里,转向其他国家,“去此”者,是经文中“违斯”的此。《集注》有“笺云”,定本在这里没有“笺云”,是错的。

雷声殷殷,在南山之侧。也在山的北面以及左右吧。

[疏]传“亦在”到“左右”。○正义说:上面“阳”只说“山南”,这里说“侧”,不再只是山南,三方都是。阴,指山北。左,指东。右,指西。

为何此时离去?不敢闲暇休息。息,是停止。

诚信厚道的君子,回来吧回来吧!

雷声殷殷,在南山之下。或者在山的下面。《笺》说:下指山脚。

为何此时离去?不敢闲暇安居。处,是居住。○处,读作煮。

诚信厚道的君子,回来吧回来吧!

《殷其雷》三章,每章六句。

卷一 一之五

卷一 一之五

《摽有梅》,男女及时婚配。召南的国家,受到文王的教化,男女得以及时婚配。○摽,读作婢小,徐读作符表。梅,是木名,《韩诗》作“楳”,《说文》说“楳也是梅字”。“男女及时婚配”,原本有的作“得以及时”的,是从下面误抄而来。被,读作皮寄。

[疏]“《摽有梅》三章,每章四句”到“及时”。○正义说:作《摽有梅》诗的人,说男女及时婚配。召南的国家,受到文王的教化،所以男女都得以及时婚配。说纣王时俗衰政乱,男女丧失配偶,嫁娶多不按时。现在受到文王的教化,所以男女都得以及时婚配。俗本“男女”下有“得以”二字的,是错的。毛亨以卒章说三十岁的男子、二十岁的女子为蕃育之法,二章为男子二十八九岁、女子十八九岁,首章为男子二十六七岁、女子十六七岁,用梅子落下比喻男女年岁渐衰,那么未落时应当依据男子二十五岁、女子十五岁,那么毛亨以上二章陈述年盛正婚之时,卒章蕃育之法虽在期限将尽,也是及时。《东门之杨》传文说“不赶上秋冬”,那么毛亨的意思以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