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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日讲礼记解义十六

日讲礼记解义卷十五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44–151 段

不火食者矣。在南方者曰蛮,雕刻其额,足趾相向,有能不火食者矣,以东南为阳,不畏寒故也。在西方者曰戎,被髪而衣皮,有能不粒食者矣。在北方者曰狄,衣羽毛而穴居,有能不粒食者矣,以西北为隂,少五谷故也。然其俗虽异,而所资以生者则随地而皆足,故中国夷蛮戎狄,皆有所安之居,所和之味,所冝之服,所利之用,所备之噐。五方之民,言语不相通,嗜欲不相同,有慕义而来者,不可不达其志,通其欲也。故设之以官,东方曰寄,谓寄托其意于事物也。南方曰象,以意仿像其形似也。西方曰狄鞮,逺履其事,以知其言意之所在也。北方曰译,以彼此言语相誊释也。盖性者生之质也,惟本天而亲地,故不可以强同。在中国则疆以周索,有教与政,以兴其徳而齐其行。在逺方则疆以戎索,有寄象鞮译,以达其志而通其欲。天地之因物付物,圣王之以人治人,其理一而已矣。

译不吃熟食的人啊。居住在南方的人称为蛮,他们在额头上刻划花纹,脚趾朝向内侧,其中也有不吃熟食的人,这是因为东南方属阳,他们不畏惧寒冷。居住在西方的人称为戎,披散着头发,穿着皮衣,其中也有不吃谷物的人。居住在北方的人称为狄,穿着羽毛衣服,住在洞穴里,其中也有不吃谷物的人,这是因为西北方属阴,五谷稀少。然而他们的风俗虽然不同,但赖以生存的资源却随地而充足,所以中原、夷、蛮、戎、狄,都有安适的居所,调和的味道,适宜的衣服,便利的用具,完备的器具。五方的百姓,语言不通,嗜好欲望不同,如果有仰慕道义而来的人,不能不使他们的心志得以表达,欲望得以沟通。因此设置官职,东方称为“寄”,意思是寄托心意于事物之中。南方称为“象”,意思是用心意模拟其形似。西方称为“狄鞮”,意思是亲身远行其事,以知晓其言语心意所在。北方称为“译”,意思是将彼此的语言互相转述解释。大概本性是生命的本质,只因为本源于天而亲近地,所以不能强行统一。在中原地区,用周朝的法则来划定疆界,有教化与政令,以兴起他们的德行并整齐他们的行为。在远方,用戎族的法则来划定疆界,有寄、象、狄鞮、译等官职,以表达他们的心志并沟通他们的欲望。天地顺应万物而赋予万物,圣王用人来治理人,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罢了。

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无旷土,无逰民。食莭事时,民咸安其居,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

此申言中国居民之事,以见养与教之相因也。凡居民者,量地之大小以制国邑,度地之广狭以定民居。地、邑、民居三者,必欲其相得也。惟尽地之力,故无旷土;惟尽人之力,故无逰民。食得其莭,事及其时,民之咸安其居也,必矣。由是乐事劝功而能勤,尊君亲上而能顺,然后因其从善而立学以教之。此王道所由成也。案《周礼》度地居民属司徒,宋儒谓当改属司空。先养后教,为治之叙,固如此。

司徒修六礼以莭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徳,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徳以同俗,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上贤以崇徳,简不肖以绌恶。

此言司徒教民育材之事也。六礼、七教、八政,并见萹末。司徒之职,主于教民,是故修六礼以莭民性,使不至于流;明七教以兴民徳,使不至于怠;齐八政以防淫,使知所禁戒;一道徳以同俗,使知所率从。既老吾老,即合郷之耆老而养之,以致其孝;既防吾防,即合乡之孤独而恤之,以逮其不足。贤者难于进,则上升之,以崇徳;不肖者恶其杂,则简去之,以绌恶。凡皆所以▯民于善,而使之自劝也。陈氏祥道曰:「修六礼,明七教,齐八政,一道徳,所谓教思无穷也。养耆老,恤孤独,所谓容保民无疆也。有以教之,又有以容保之,然后上贤以崇徳,简不肖以绌恶,亦不变而后赏罚可言之意也。」

命郷简不帅教者以告耆老皆朝于庠。元日习射,上功;习乡,上齿。大司徒帅国之俊士与执事焉。不变,命国之右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左。命国之左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右。如初礼,不变,移之郊。如初礼,不变,移之遂。如初礼,不变,屏之逺方,终身不齿。

此言乡学中简不肖以绌恶之事也。万二千五百家为乡,耆老谓致仕及乡中老贤者,朝犹防也。庠,乡学名。乡乡饮酒也。入乡学者,于一年之终,大司徒命乡大夫简不帅教者以告,耆老皆防于庠,择元日行乡射礼,推中而有功者居上,所以尊道艺也。行乡饮酒礼,推老而齿长者居上,所以尊髙年也。大司徒帅国之俊士与执礼事,将使不帅教者观感而变于善也。间一年考校之而不变,则命国之右乡简不帅教者,移之于左;命国之左乡简不帅教者,移之于右。乡大夫之防而习射饮者如初礼。至五年考校而犹不变,则移之郊学,在乡界之外。乡大夫之防而习射饮者如初礼。至七年考校而仍不变,则移之遂学,在逺郊之外。乡大夫之防而习射饮者如初礼。至于九年考校而终不变,乃屏之逺方,终身不齿。案古者六▯各治一乡,谓之乡大夫。六卿聫事,在国则冡宰重,在军则司马重,在乡则司徒重,故司徒得以命六乡即六遂之学,亦统于司徒也。夫人情皆善,圣人不轻絶人,而固有自絶于圣人之教者,惟恶者有以为惩,斯善者愈有以为劝矣。

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

此言乡学中上贤以崇徳之事也。学国学也。征谓力役造成也。三年大比之期,司徒命乡大夫论述乡学中才徳之秀出者,司徒賔之以升于司徒,是曰选士。言可选而用也。司徒于选士之中,又论其秀出者而升于国学,是曰俊士。言其在千人之上也。既为选士,则不役于乡师;及为俊士,并不役于司徒,而皆名为造士。言其才徳之有成也。案秀士之论,必由于乡者知之素也。后世防于求士,而务取其所不知,其亦异于古所云矣。

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羣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凡入学以齿。

此言国学教人之法也。术者,道路之名。诗书礼乐,乃入道之路也。四教即四术也。士升诸国学,而掌其教者有乐正焉。教之之法,崇四术而示以入道之途,立

译凡是安置百姓,要衡量土地的大小来划定城邑,估量土地的广狭来安排民居。土地、城邑和民居,必须三者相互协调。没有荒废的土地,没有流离失所的游民。饮食有节制,劳作合时宜,百姓都安居乐业,乐于从事工作并勤勉努力,尊敬君主、亲近上级,然后才兴办学校。

这是详细阐述中原地区安置百姓的事宜,以显示养育与教化是相互依存的。凡是安置百姓,要衡量土地的大小来划定国邑,估量土地的广狭来安排民居。土地、城邑、民居这三者,一定要让它们相互协调。只有充分发挥土地的功效,所以没有荒废的土地;只有充分发挥人的劳力,所以没有游民。饮食符合节度,劳作赶上时令,百姓自然都能安居乐业。由此乐于工作、勤勉努力,尊敬君主、亲近上级,然后趁着他们向善的势头建立学校来教化他们。这就是王道得以成就的原因。按《周礼》记载,估量土地、安置百姓属于司徒的职责,宋代儒者认为应当改属司空。先养育后教化,是治理国家的次序,本来就是这样。

司徒修明六礼来节制百姓的性情,彰明七教来兴起百姓的德行,整齐八政来防止淫邪,统一道德来使风俗一致,奉养老人来促进孝道,抚恤孤寡来救济不足,推崇贤人来尊崇德行,斥退不肖之人来贬抑恶行。

这是说司徒教化百姓、培育人才的事宜。六礼、七教、八政,都见于篇末。司徒的职责,主要在于教化百姓,因此修明六礼来节制百姓的性情,使他们不至于放纵;彰明七教来兴起百姓的德行,使他们不至于懈怠;整齐八政来防止淫邪,使他们知道什么该禁戒;统一道德来使风俗一致,使他们知道该效法遵从。既然尊敬自家的老人,就集合乡里的老人来奉养,以激发他们的孝心;既然爱护自家的孤寡,就集合乡里的孤寡来抚恤,以救济他们的不足。贤人难以进用,就提拔他们,以尊崇德行;不肖之人厌恶其混杂,就斥退他们,以贬抑恶行。这些都是为了使百姓趋向善道,而让他们自我勉励。陈祥道说:“修明六礼,彰明七教,整齐八政,统一道德,这就是所说的教化思虑无穷。奉养老人,抚恤孤寡,这就是所说的包容保护百姓没有穷尽。有教化他们的方法,又有包容保护他们的措施,然后推崇贤人来尊崇德行,斥退不肖之人来贬抑恶行,这也是不变故而后才能谈论赏罚的意思。”

命令乡大夫选拔不听从教化的人,报告给乡里的老人,老人都到乡校集合。元旦练习射箭,推崇有功者;举行乡饮酒礼,推崇年长者。大司徒率领国家的俊士参与执事。如果仍不改变,就命令国家的右乡选拔不听从教化的人,迁移到左乡;命令国家的左乡选拔不听从教化的人,迁移到右乡。如果仍不改变,就迁移到郊外。如果仍不改变,就迁移到遂地。如果仍不改变,就放逐到远方,终身不予齿列。

这是说乡学中斥退不肖之人以贬抑恶行的事宜。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个乡,耆老指退休官员及乡中老年的贤者,朝犹防也。庠,是乡学的名称。乡饮酒,是乡里的饮酒礼。进入乡学的人,在一年之终,大司徒命令乡大夫选拔不听从教化的人报告,老人都到乡校集合,选择元旦举行乡射礼,推举射中且有功的人居上位,这是为了尊崇道艺。举行乡饮酒礼,推举年老且齿长的人居上位,这是为了尊崇高龄。大司徒率领国家的俊士参与执礼,将使不听从教化的人观感而变向善道。隔一年考校如果仍不改变,就命令国家的右乡选拔不听从教化的人,迁移到左乡;命令国家的左乡选拔不听从教化的人,迁移到右乡。乡大夫集合而练习射饮的礼仪如前。到五年考校如果仍不改变,就迁移到郊学,在乡界之外。乡大夫集合而练习射饮的礼仪如前。到七年考校如果仍不改变,就迁移到遂学,在远郊之外。乡大夫集合而练习射饮的礼仪如前。到九年考校如果终不改变,就放逐到远方,终身不予齿列。按古代六乡各治理一个乡,称为乡大夫。六卿联事,在国都则冢宰权重,在军队则司马权重,在乡里则司徒权重,所以司徒得以命令六乡,即六遂的学校,也统属于司徒。人的本性都是善的,圣人不轻易断绝人,但固有自我断绝于圣人教化的人,只有对恶人有所惩戒,善人才能更加有所勉励。

命令乡大夫评定秀士,升举给司徒。称为选士。司徒评定选士中的优秀者,而升举到学校,称为俊士。升举给司徒的,不在乡里服役;升举到学校的,不在司徒处服役。称为造士。

这是说乡学中推崇贤人以尊崇德行的事宜。学指国学。征指力役,造成也。三年大比的时期,司徒命令乡大夫评定乡学中才德秀出的人,司徒以宾客之礼升举给司徒,这叫选士。意思是可选用。司徒在选士之中,又评定其秀出者而升举到国学,这叫俊士。意思是其在千人之上。既成为选士,就不在乡师处服役;及成为俊士,并不在司徒处服役,而都称为造士。意思是其才德有成。按秀士的评定,必定由乡里知道得素来清楚。后世急于求士,而务取其所不知,这与古代所说的不同了。

乐正尊崇四术,设立四教,顺应先王的诗书礼乐来造就士人。春秋两季用礼乐来教导,冬夏两季用诗书来教导。王的太子、王子、诸侯的太子、卿大夫元士的嫡子、国家的俊选,都来学习。凡是入学按年龄排序。

这是说国学教育人的方法。术,是道路的名称。诗书礼乐,是入道的途径。四教即四术。士人升举到国学,而掌管其教育的是乐正。教育的方法,尊崇四术而指示入道的途径,设立

四教而予以时教之业。所谓四术者,诗书礼乐是也。顺先王之道,以造成其士,而春秋则教以礼乐,冬夏则教以诗书。盖以讲诵于冬夏为冝礼容乐声习之者于春秋为冝也。自王之大子、众子、公侯之世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以及郷学所升选士而为俊士者,皆造而就学焉。凡入学,必以齿:长者贱亦在前,少者贵亦在后。盖致礼譲,所以重孝弟也。案乐正乃乐官之长,而俾之造士者,乐之入人也深。先王所以为教,必于此始终焉。若舜命夔典乐以教胄子,周立大司乐以掌成均之法,皆是此意。

译用四种教法,并根据时节来安排相应的学业。所说的四种教法,就是《诗》《书》《礼》《乐》。遵循先王的道统,来造就那些士人,而在春秋两季就教习《礼》《乐》,在冬夏两季就教习《诗》《书》。这是因为在冬夏两季讲习诵读《诗》《书》是适宜的,而在春秋两季练习礼仪容止和音乐声律是适宜的。从天子的太子、众子,公侯的世子,卿大夫和元士的嫡长子,以及乡学中选拔升进成为俊士的人,都前往太学就学。凡是入学,必定按年龄排序:年长的即使地位低也在前面,年幼的即使地位高也在后面。这是为了表达礼让,以此来重视孝悌之道。查考乐正乃是乐官之长,而让他负责造就士人,是因为音乐对人的感化深入。先王施行教化,必定在此始终贯穿。就像舜命令夔掌管音乐来教导贵族子弟,周朝设立大司乐来掌管成均的教育法规,都是这个意思。

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逺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

此言国学简不肖之事也。小胥、大胥、小乐正,皆大乐正之属。古之教者,九年而大成,至是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乃命公卿大夫元士皆入学而习礼以化之。若不变,则王亲视学,使习礼以化之。若又不变,是终不变也。王于是三日不举,以教之不至,而厚自贬损,然后屏之逺方。于西戎曰“棘”,欲其亟于迁改也;于东夷曰“寄”,言其寓此终归也。必至于终身不变,然后不齿。先王于国子之不帅教者,待之严而未尝不厚如此。案乡简不帅教者,而后论秀士而升之司徒。国学简不帅教者,而后论造士之秀者而升之司马。遏恶必先于扬善也。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此总言上贤崇徳之事也。乡学之选士,不征于乡,曰「造士」。俊士之在国学,及王子、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徳业既成,亦曰「造士」。于是大乐正统论造士之秀出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则曰「进士」。言登进仕版之中,可受爵禄于王所也。案司马为夏官卿,掌进贤兴功,以作邦国。其属有司士,掌羣臣之版,以徳诏爵,以功诏禄。又有诸子,掌国子之倅之教治。故有造士之秀者,皆移名焉。其必先告于王者,以用人之权,应归之君故也。

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此言司马用人之法也。王以乐正所论进士之状授之司马,司马乃更辨论其入官之材,有不堪者屏退之,独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各暑其所长。迨乎论拟既定,然后试以所能,而官使之能任此官,然后以爵命之。既受职位,然后以禄养之。凡司徒、乐正所教而成者,王皆有以收得人之效矣。刘氏彝曰:乡学所升曰选士,不过用为乡遂之吏,而选用之权在司徒;国学所升曰进士,则命为朝廷之官,而爵禄之权在司马也。

大夫废其事,终身不仕,死以士礼▯之。

此言司马绌恶之事也。大夫居其位而不能任其事,则罢绌以终身而不复用。死亦但以士礼▯之,以示贬也。案大夫致仕者死,仍▯以大夫之礼;若废职不仕,己夺爵矣,而犹得以士礼▯,则恩与义胥见于此矣。

  有发则命大司徒教士以车甲

此言因徴发而専教士之责也。国有军旅,徴发士卒,虽属大司马之事,王则命大司徒教士以乗兵车及衣甲之仪容。以司徒主众,又主教,故与司马相参也。若国子造士,则庶子授以车甲,司马弗征。

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臝股肱,决射御。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仕于家者,出乡不与士齿。

此言待执技者之礼也。执技者无徳可称,而但论其力。当其适四方,必裸股肱以决射御之优劣。盖有事于外,取其力之足以为武卫而已。凡执技以事上者,若祝,若史,若射,若御,若医,若卜,若百工,与夫凡执技以事上者,欲其无异习,故不贰事;欲其有常守,故不移官。以执技之贱,故出乡不与士齿。仕于大夫之家者,亦然。必出乡而后不与士齿者,乡党尚齿故也。徐氏师曽曰:此皆谓执技之贱人,非《周礼》太祝、太史、射人、驭夫、医师、卜师之官也。

司防正刑,眀辟以聼狱讼。必三刺,有旨无简,不聼附。从轻,赦从重。

此言刑罚之大防也。司防,周礼刑官,刑以禁防,故曰司防。辟罪,刺杀也,谓问其可杀也。为司防者,必正定刑书,眀断罪法,以聼天下之狱讼。于当杀者,必三刺,以致其详慎。若但有发露之意防,而无简覈之实迹,则聼决为难。于是附而入之,则从轻赦;而出之,则从重。所谓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也。案大司防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

译将要结业时,小胥、大胥、小乐正挑选那些不遵从教导的学生,报告给大乐正。大乐正报告给国王。国王命令三公、九卿、大夫、元士都进入学校。如果学生没有改变,国王亲自视察学校。如果还是没有改变,国王三天不进食,将他们放逐到远方。在西边称为“棘”,在东边称为“寄”,终身不被社会接纳。

这是说国学中淘汰不肖之人的事情。小胥、大胥、小乐正,都是大乐正的下属。古代教育,九年而大成,到了这时将要结业。小胥、大胥、小乐正挑选不遵从教导的人,报告给大乐正。大乐正报告给国王。国王于是命令公卿大夫元士都进入学校学习礼仪来感化他们。如果不改变,国王亲自视察学校,让他们学习礼仪来感化他们。如果再不改变,就是始终不改变。国王于是三天不进食,因为教化没有达到,而深深地自我贬损,然后将他们放逐到远方。在西戎称为“棘”,希望他们赶快迁移改正;在东夷称为“寄”,说他们寄居这里最终回归。一定要等到终身不改变,然后才不被接纳。先王对于不遵从教导的国子,对待他们严厉却未曾不厚道如此。考察乡学中淘汰不遵从教导的人,然后推举秀士升任司徒。国学中淘汰不遵从教导的人,然后推举造士中的优秀者升任司马。遏制恶行一定要在弘扬善行之前。

大乐正推举造士中的优秀者,报告给国王,将他们升任司马,称为“进士”。这是总说推崇贤才、尊崇道德的事情。乡学选拔的士,不在乡中征召,称为“造士”。在国学的俊士,以及王子、公卿大夫、元士的嫡长子,道德学业已经成就,也称为“造士”。于是大乐正统一推举造士中杰出的人,报告给国王,将他们升任司马,就称为“进士”。是说登进仕官名册之中,可以在国王那里接受爵位和俸禄。考察司马是夏官卿,掌管进贤兴功,以建立邦国。他的下属有司士,掌管群臣的名册,以道德授予爵位,以功劳授予俸禄。又有诸子,掌管国子副职的教育治理。所以有造士中的优秀者,都将名字移交给司马。之所以必须先报告给国王,是因为用人之权,应当归属于君主。

司马辨别讨论官员的才能,推举进士中的贤者,报告给国王,并确定他们的评定。评定确定后才授予官职,担任官职后才授予爵位,职位确定后才给予俸禄。

这是说司马用人的方法。国王将乐正所推举进士的情况交给司马,司马于是进一步辨别讨论他们入官的才能,有不能胜任的屏退,只推举进士中的贤者报告给国王,并各自注明他们的长处。等到评定拟定确定,然后试用他们的能力,授予他们能胜任的官职,然后以爵位任命他们。既接受了职位,然后以俸禄供养他们。凡司徒、乐正所教育成就的人,国王都有收获人才的成效。刘氏彝说:乡学所升称为选士,不过用为乡遂的官吏,而选用的权力在司徒;国学所升称为进士,则任命为朝廷的官员,而爵禄的权力在司马。

大夫废弃他的职责,终身不再做官,死后以士的礼仪安葬他。

这是说司马贬退恶人的事情。大夫居其位而不能胜任他的职责,就罢免贬退以终身不再任用。死后也只以士的礼仪安葬他,以示贬低。考察大夫致仕者死后,仍然以大夫的礼仪安葬;如果废职不做官,已经剥夺爵位了,却还能以士的礼仪安葬,那么恩惠与道义都体现在这里了。

有征发则命令大司徒教导士兵使用车甲。

这是说因征发而专门教导士兵的责任。国家有军旅,征发士卒,虽然属于大司马的事情,国王则命令大司徒教导士兵乘坐兵车及穿戴甲胄的仪容。因为司徒主管民众,又主管教育,所以与司马相互配合。如果是国子造士,则由庶子授予车甲,司马不征发。

凡从事技艺的人讨论力气,到四方,裸露股肱,决定射御的优劣。凡从事技艺侍奉上级的人,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从事技艺侍奉上级的人,不兼做其他事,不调动官职,出了乡不与士同列,在大夫家做官的,出了乡不与士同列。

这是说对待从事技艺者的礼仪。从事技艺的人没有道德可称颂,而只讨论他们的力气。当他们到四方,必定裸露股肱来决定射御的优劣。大概有事在外,取他们的力气足以作为武卫而已。凡从事技艺侍奉上级的人,如祝,如史,如射,如御,如医,如卜,如百工,以及凡从事技艺侍奉上级的人,希望他们没有别的习气,所以不兼做其他事;希望他们有固定的职守,所以不调动官职。因为从事技艺的低贱,所以出了乡不与士同列。在大夫家做官的,也是如此。一定要出了乡才不与士同列,因为乡党尊重年长。徐氏师曾说:这都是说从事技艺的低贱人,不是《周礼》中的太祝、太史、射人、驭夫、医师、卜师等官员。

司寇正定刑罚,明确法律以审理狱讼。必须三次讯问,有意图而无证据,不审理附会。从轻,赦免从重。

这是说刑罚的大纲。司寇,周礼刑官,刑罚以禁防,所以叫司寇。辟罪,刺杀,是说问其可杀。做司寇的人,必须正定刑书,明确断罪之法,以审理天下的狱讼。对于当杀的人,必须三次讯问,以达到详细谨慎。如果只有发露的意图,而没有核查的实迹,则审理判决为难。于是附会而入,则从轻赦免;而出,则从重。所谓与其杀无辜,宁可失之不经。考察大司寇掌管建立邦国的三典,以辅助国王刑罚邦国。

。小司防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三刺者,讯羣臣,讯羣吏,讯万民也。蔡氏沈曰:简核其实也。苟无情实,在所不聼。

译小司防依据“三刺”之法,来判定庶民狱讼的是非曲直。所谓三刺,就是讯问群臣,讯问群吏,讯问万民。蔡沈说:这是为了简核案件的实情。如果案件没有真实的情由,就不予审理。

凡制五刑,必即天论。邮罚丽于事。

此言刑所由制,而欲用刑者之得其寔也。论当作伦,邮与尤同。凡制五刑者,必即乎天伦以为之准。至其施之于人,则虽邮罚之轻,亦必与其所犯之事相附丽,而不敢失实也。案《书》曰:「伯夷降典,折民惟刑。」失礼则入刑,礼刑一物也。礼不外乎五伦,则刑之所由制者可知矣。此《周礼》所谓不孝之刑、不弟之刑,而《虞书》所谓「象以典刑」者也。邮罚丽于事,况五刑乎?旧注以「制」为「断」,疑未尽经意也。

凡聼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聡眀,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此详言聼讼之法也,泛广也。凡聼五刑之讼,以平允为主。事之渉于父子者,则当原其亲;事之渉于君臣者,则当立其义。明刑所以弼教,此为人伦之至重,必以是而权之。至于事有轻重,必意论其序;情有浅深,必慎测其量,而各有以别之。于厚貌者,悉其聪明;于畏威者,致其忠爱,而务有以尽之。如是而无一可疑,刑之可也。若疑狱,则当广讯众人。于众之所疑,则赦之;又必于小大之罪,察其事之所比以成之。盖赦之所以释疑,而成之所以眀法,无徃而非公也。案此言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申上文必即天伦之指也。吕氏曰:「上下比罪,郑注谓已行故事曰比,即后世之令与例也。」至于比例日积而日繁,所谓典文者不能分眀,而欲罗元元之不逮,斯岂刑中之意哉?

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聴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防,大司防聴之。棘木之下,大司防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聴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又,然后制刑。

此承上文而极言聴狱之慎重也。史司防吏也,正谓士师之属。狱之无疑者,既定其责,取之辞。史以所定者告于正,正因聴察之,而以狱之成告于大司防。大司防聴察于外朝棘木之下,以狱之成告于王。王虑一官之専聴,或不能无失也,复命三公参聴之。至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则公议尽矣。犹必三又而后制刑,盖君与臣之无不尽心于聴狱者如此。案三又,郑氏谓当作三宥。《周礼》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必其无当乎三事,始不得已而刑加焉者,在君为爱下之仁,在臣有守法之义也。

凡作刑罚,轻无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

此言用法者之宜尽心也。侀,形体也。凡作刑罚者,虽轻无赦,欲民之知所畏也。夫刑之为言也,侀也。侀之为言也,成也。刑加于身,一成而不可复变,则断者不可续,死者不可生矣。君子安得而不尽心乎?案既曰附从轻,而又曰轻无赦者,书所谓“宥过无大,刑故无小”也。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竒技、竒噐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辨,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聴。

此列言不聴而杀之事也。王者之用刑,至慎也,亦至严也。其有剖析言词,破壊法律,变乱名实,更改制度,挟异端左道而以乱政者,必杀;作为淫哇之声,诡异之服,机变之技,竒巧之噐而以疑众者,必杀;行虽伪而坚不可攻,言虽伪而辨不可屈,学虽非而渉猎甚博,非既顺而文饰甚泽,因以疑众者,必杀;假托鬼神之祸福,时日之吉凶,卜筮之休咎而以疑众者,必杀。凡此四诛者,获则杀之,不用审聴,以其为害大而辞不可习也。案破律改作,是假事功以乱治;淫声竒技,是假玩好以乱俗;行伪学非,是假学术以乱教;鬼神时日,是假术数以乱常。观于太公之诛华士,孔子之诛少正卯,可以见圣人之识深而虑逺矣。

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有圭璧金璋,不粥于市。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宗庙之噐,不粥于市。牺牲,不粥于市。戎噐,不粥于市。用噐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麤不中数

译凡是制定五刑,必须依据天伦作为准则。即使是轻微的惩罚,也必须与所犯的罪行相符合,不敢违背事实。

这是说明刑罚制定的依据,以及希望用刑者能够符合实情。论应作伦,邮与尤同。凡是制定五刑,必须依据天伦作为标准。至于施加于人,即使是轻微的惩罚,也必须与其所犯之事相附丽,不敢失实。查《尚书》说:“伯夷降下法典,折中民情作为刑罚。”违背礼制就进入刑罚,礼和刑是一体的。礼不外乎五伦,那么刑罚制定的依据就可以知道了。这就是《周礼》所说的不孝之刑、不悌之刑,以及《虞书》所说的“用常法刑罚”的情况。轻微的惩罚尚且要与罪行相符合,何况五刑呢?旧注把“制”解释为“断”,怀疑没有完全领会经文的意思。

凡是审理五刑的案件,必须推究父子的亲情,确立君臣的道义,以此权衡心意,论述轻重的次序,谨慎衡量深浅的程度,以此来区别,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竭尽忠爱之心,以此来穷尽案情,疑难案件广泛与众人共同商议,众人怀疑的就赦免,必须考察大小罪行的类比,以此来定案。

这是详细论述审理诉讼的方法。泛是广的意思。凡是审理五刑的案件,以公平允当为主。涉及父子之事,就应当推究其亲情;涉及君臣之事,就应当确立其道义。明刑是为了辅助教化,这是人伦中最重的,必须以此权衡。至于事情有轻重,必须在心意上论述其次序;情有深浅,必须谨慎衡量其程度,而各有区别。对于外表厚道的人,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对于畏惧威严的人,竭尽忠爱之心,务必穷尽案情。像这样没有可疑之处,就可以用刑了。如果是疑难案件,就应当广泛讯问众人。众人怀疑的,就赦免;又必须在大小罪行中,考察其类比情况来定案。大概赦免是为了消除疑虑,而定案是为了明确法律,无处不体现公正。查这里说推究父子亲情,确立君臣道义,是申述上文必须依据天伦的意思。吕氏说:“上下比照定罪,郑注说已行的旧例叫比,就是后世的令与例。”至于比例日益积累而日益繁杂,所谓的典文不能分明,却想罗织百姓的过失,这难道是刑罚的本意吗?

写成狱辞,史官将已定的案件报告给正官,正官审理。正官将已定的案件报告给大司寇,大司寇审理。在棘木之下,大司寇将已定的案件报告给君王,君王命令三公共同审理。三公将已定的案件报告给君王,君王三次宽宥,然后才制定刑罚。

这是承接上文极力论述审理案件的慎重。史是大司寇的属吏,正是指士师一类。案件没有疑问的,已经定下责任,写成狱辞。史官将所定的情况报告给正官,正官审理,然后将已定的案件报告给大司寇。大司寇在外朝棘木之下审理,将已定的案件报告给君王。君王担心一个官员专断审理,或许会有失误,又命令三公共同审理。等到三公将已定的案件报告给君王,那么公议就尽善尽美了。还一定要三次宽宥后才制定刑罚,大概君臣在审理案件上都如此尽心。查三又,郑氏认为应作三宥。《周礼》一宥叫不识,再宥叫过失,三宥叫遗忘。必须不符合这三项,才不得已施加刑罚,在君王方面是爱护臣下的仁德,在臣下方面是遵守法律的道义。

凡是制定刑罚,轻微的也不赦免,刑就是形。形,就是成。一成就不能改变,所以君子尽心。

这是论述用法者应当尽心。形,是形体。凡是制定刑罚,即使轻微也不赦免,想让百姓知道畏惧。刑这个词,就是形。形这个词,就是成。刑罚施加在身上,一成就不能再改变,那么断了的肢体不能接续,死了的人不能复生。君子怎么能不尽心呢?查既然说从轻处罚,又说轻微不赦免,是《尚书》所说的“宽恕过失无论大小,惩罚故意无论轻重”的意思。

歪曲言辞破坏法律,扰乱名分更改制度,执持邪道扰乱政事,杀;制作淫靡的音乐、奇异的服饰、奇特的技艺、奇巧的器物来迷惑众人,杀;行为虚伪却坚定,言辞虚伪却善辩,学问非正统却广博,顺应非正统却文饰华丽来迷惑众人,杀;假借鬼神、时日、卜筮来迷惑众人,杀。这四类诛杀,不经过审理。

这是列举不经过审理就诛杀的事情。君王使用刑罚,极其慎重,也极其严厉。那些剖析言辞,破坏法律,变乱名实,更改制度,挟持异端邪道而扰乱政事的,一定杀;制作淫靡的音乐,奇异的服饰,机变的技艺,奇巧的器物而迷惑众人的,一定杀;行为虽然虚伪却坚定不可攻破,言辞虽然虚伪却善辩不可屈折,学问虽然非正统却涉猎广博,非正统既顺应又文饰华丽,因而迷惑众人的,一定杀;假托鬼神的祸福,时日的吉凶,卜筮的吉凶而迷惑众人的,一定杀。这四类诛杀,抓获就杀,不用审理,因为危害大且言辞不可学习。查破坏法律更改制度,是假借事功来扰乱治理;淫靡音乐奇特技艺,是假借玩好来扰乱风俗;行为虚伪学问非正统,是假借学术来扰乱教化;鬼神时日,是假借术数来扰乱常道。看太公诛杀华士,孔子诛杀少正卯,可以看出圣人的见识深远而思虑长远了。

凡是执行禁令以整齐众人,不赦免过错。有圭璧金璋,不在市场上卖。命服命车,不在市场上卖。宗庙的器物,不在市场上卖。牺牲,不在市场上卖。兵器,不在市场上卖。日用器物不符合法度,不在市场上卖。兵车不符合法度,不在市场上卖。布帛精粗不符合规定

,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锦文珠玉成噐,不粥于市。衣服饮食,不粥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鱼鼈不中杀,不粥于市。关执禁以讥,禁异服,识异言。

译布匹的宽度不符合标准,不在市场上出售。混杂的颜色扰乱了纯正的颜色,不在市场上出售。用锦缎、珍珠、玉石制成的器物,不在市场上出售。衣服和食物,不在市场上出售。五谷没有到应收获的时节,果实没有成熟,不在市场上出售。树木没有到应砍伐的时节,不在市场上出售。禽兽鱼鳖没有到应捕杀的时节,不在市场上出售。关隘的官吏手持禁令以稽查,禁止奇异的服饰,识别奇异的言语。

此因刑而言禁也。数谓升缕多少,讥呵察也。凡执持禁令以齐众人之不齐者,虽过失不赦,欲民之知所畏也。盖刑以惩其所已然,而禁以坊其所未然。如有圭璧金璋而为上所寳者,命服命车而为上所用者,宗庙之噐以供祭祀者,牺牲以敬鬼神者,戎噐以习武备者,用噐与兵车不中长短之度者,布帛精麤不中升缕之数,幅之广狭不中量者,奸色足以乱正色者,以锦文珠玉而造为成噐者,衣服饮食之华美者,五谷不及其时,果实未至于熟者,木不在乎当伐者,禽兽鱼鼈不在乎当杀者,皆不许以粥于市。命司关之吏执此禁以讥察,非违于异服者禁之,异言者识之。凡以使民知避而勿犯焉已矣。案所禁者,皆不敬、不法、不仁、不俭之事,而终之以异服、异言。夫异者,常之反也。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要使之复其常性而已,而庸有异乎?

  日讲礼记解义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礼记觧义卷十六

  王制

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天子斋戒,受谏。

此言天子受谏之事也。恶犹忌也。太史典守礼法,国有大事,则豫执简策,记载所当行之礼仪,及所当行之讳恶,奉而进之天子。天子必斋戒以受其所教诏焉。案大史为礼官,宗伯之属,掌建王之六典、八法、八则,大祭祀、防同、朝觐,执书以诏王。其属小史,掌诏王之忌讳。不言大宗伯者,其体貌尊,唯诏相大礼于临时也。

司防以嵗之成质于天子,冢宰斋戒受质。大乐正、大司防、市三官,以其成从质于天子。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斋戒受质。百官各以其成质于三官,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百官齐戒受质,然后休老、劳农,成嵗事,制国用。

此言百官质成之事也。成计要也。市即司市、司防,为冡宰之属,总主簿书于嵗将终,以百官一嵗之计要上质于天子。冡宰必斋戒而赞王以受之。大乐正、大司防、市三官,各以其当司成要,从司防以质于天子。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必斋戒以受之。百官位卑,不敢专逹,则各以其成质于三官。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为之质于天子。天子受而平之,还报于下。百官亦必斋戒以受,以为天工天职,而不敢忽也。至此,则废置之典行,正官之事毕,然后休养老者,蜡祭劳农,嵗事于是乎成,而可以制国用矣。案《周官》六卿分职,而此止言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者,盖汉制以此为三公也。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脩而兼用之。

此言四代养老之制也。凡养老之礼,歴代不同。有虞氏用燕礼,牲用狗,一献既毕,坐而饮酒,行之于寝。夏后氏用飨礼,体荐而不食,爵盈而不饮,立而不坐,依尊卑为献,取数毕而止,行之于庙。殷人用食礼,有饮有殽,虽设酒而不饮,亦行于庙。周人则修而兼用之。陈氏祥道曰:天子之于老也,所养者三,嵗养之亦三。春入学舎菜,合舞;秋颁学,合声。于时天子视学,此养于仲春、仲秋者也。季春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亲徃视之。大合乐必遂养老,此养于季春者也。罗氏献鸠以养之者,国老也;司徒以保息养之者,庶老也;司门以其财养之者,死政之老也。凡天子入学,莫不养老,又不在嵗养之数。案周人脩而兼用之。皇氏云:先行飨,次燕,次食,盖既致其敬,又从而安乐之义,或然也。

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逹于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九十使人受。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膳饮从于逰,可也。六十嵗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脩。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賔客之事,八十斋防之事弗及也。五十

译这是就刑罚而言禁令。数,指丝缕的多少;讥呵察,指斥责、呵问和考察。大凡执持禁令来整治众人中不整齐的部分,即使是过失也不赦免,目的是让百姓知道有所畏惧。大概刑罚是用来惩治已经发生的罪行,而禁令是用来防范尚未发生的罪行。如有圭璧金璋这类被君主珍视的物品,命服命车这类被君主使用的物品,宗庙的祭器用来供奉祭祀的物品,牺牲用来敬奉鬼神的物品,兵器用来练习武备的物品,日用器具与兵车不符合长短法度的,布帛的精粗不符合丝缕数量的,幅面的宽窄不符合度量标准的,邪色足以扰乱正色的,用锦缎纹饰珠玉来制作成器的,衣服饮食过于华美的,五谷没有到其时的,果实没有达到成熟的,树木不在应当砍伐的时候的,禽兽鱼鳖不在应当捕杀的时候的,都不允许在市场上出售。命令司关的官吏执持这些禁令来进行斥责和考察,对违反异服禁令的人加以禁止,对说异言的人加以标记。大凡这样做,只是为了让百姓知道避开而不要触犯罢了。考察所禁止的,都是不敬、不法、不仁、不俭的事情,最后归结于异服、异言。所谓异,是常的反面。养育我的百姓,没有不是你的准则,目的是让他们恢复其常性罢了,哪里会有异呢?

日讲礼记解义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礼记解义卷十六

王制

太史掌管礼仪,手持简册记录,奉行忌讳之事。天子斋戒,接受劝谏。

这是讲天子接受劝谏的事情。恶,同忌。太史掌管礼法,国家有大事,就预先执持简册,记载应当执行的礼仪,以及应当执行的忌讳之事,捧着进呈给天子。天子必定斋戒来接受他的教导和诏令。考察太史是礼官,属于宗伯,掌管建立天子的六典、八法、八则,在大祭祀、会同、朝觐时,执持文书来诏告天子。他的下属小史,掌管诏告天子的忌讳。不说大宗伯,是因为他的体貌尊贵,只在临时诏相大礼。

司防将一年的政绩考核结果向天子汇报,冢宰斋戒接受考核结果。大乐正、大司防、市这三个官,将他们各自的考核结果跟随司防向天子汇报。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斋戒接受考核结果。百官各自将他们各自的考核结果向这三个官汇报,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将百官的考核结果向天子汇报。百官斋戒接受考核结果,然后休养老人、慰劳农民,完成一年的事务,制定国家的用度。

这是讲百官考核政绩的事情。成,指计要。市即司市、司防,是冢宰的属官,在年终时总领簿书,将百官一年的计要向天子汇报。冢宰必定斋戒来辅佐天子接受。大乐正、大司防、市这三个官,各自将他们主管的考核结果,跟随司防向天子汇报。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必定斋戒来接受。百官地位低,不敢直接上达,就各自将考核结果向这三个官汇报。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为他们向天子汇报。天子接受并评定后,回报给下面。百官也必定斋戒来接受,因为这是天子的职事,不敢忽视。到了这时,废置的典章实行,正官的事务完毕,然后休养老人,蜡祭慰劳农民,一年的事务于是完成,就可以制定国家的用度了。考察《周官》六卿分职,而这里只说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大概是因为汉制以此作为三公。

大凡养老,有虞氏用燕礼,夏后氏用飨礼,殷人用食礼,周人修治并兼用它们。

这是讲四代养老的制度。大凡养老的礼仪,历代不同。有虞氏用燕礼,牺牲用狗,一献完毕后,坐着饮酒,在寝宫举行。夏后氏用飨礼,陈列肉体但不吃,爵杯满但不饮,站着不坐,依照尊卑献酒,取数完毕就停止,在庙堂举行。殷人用食礼,有酒有肉,虽然设酒但不饮,也在庙堂举行。周人则修治并兼用它们。陈氏祥道说:天子对于老人,所养的有三类,一年养三次。春天入学舍菜,合舞;秋天颁学,合声。这时天子视察学校,这是在仲春、仲秋养的。季春之末,选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亲自前往视察。大合乐必定顺便养老,这是在季春养的。罗氏献鸠来养的,是国老;司徒以保息养的,是庶老;司门以其财养的,是死政之老。大凡天子入学,无不养老,又不在于一年养的次数中。考察周人修治并兼用它们。皇氏说:先举行飨礼,其次燕礼,再次食礼,大概是既表达敬意,又从而安乐的意思,或许是这样吧。

五十岁在乡养老,六十岁在国养老,七十岁在学养老。通达于诸侯,八十岁拜受君命,一坐再至,盲人也是这样。九十岁派人接受。五十岁吃不同的粮食,六十岁有宿肉,七十岁有贰膳,八十岁有常珍,九十岁饮食不离寝。膳饮跟随出游,也可以。六十岁制衣,七十岁时制衣,八十岁月制衣,九十日日修衣。只有绞紟衾冒,死后才制作。五十岁开始衰老,六十岁不吃肉不饱,七十岁不穿帛不暖,八十岁不靠人不暖,九十岁即使靠人也不暖了。五十岁在家拄杖,六十岁在乡拄杖,七十岁在国拄杖,八十岁在朝拄杖。九十岁的人,天子想要询问,就到他房间去,带着珍物跟随。七十岁不等待朝见,八十岁月告存,九十日日有秩。五十岁不服力役,六十岁不服兵役,七十岁不参与宾客之事,八十岁斋戒之事不及。五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