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讲礼记解义卷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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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奔齐衰以下丧至家之礼也。麻亦绖带也。丈夫妇人主人主妇也。凡奔丧者,非主人而为其余之服属,则宾虽为奔丧者始至而来,主人必为之拜宾送宾。是故奔丧者自齐衰以下,于始至入门之左,卽在中庭北面哭尽哀,加免于首,加麻于腰,在序墙之东,然后即位,袒衣与主人哭成踊。于眀日又哭,于再眀日三哭,皆免袒如始至之礼。若有宾至,则主人拜宾送宾而已,不与至。丈夫妇人待此奔丧者之至也,其哭位皆如朝夕哭之时,而位无变也。按奔齐衰以下之丧,但于中庭北面而哭,眀不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也。免麻眀不括发,袒而袭绖也。即位袒眀不袒而即位也,不拜宾送宾,以其非主也。男妇不变哭位,以其非宾也。郑氏注曰:「于宾客以哀变为敬,此骨肉哀则自哀矣。」于此乃言待之眀奔丧者至,三哭犹不以序入也。
译这是说奔齐衰以下丧礼到达家中的礼仪。麻,也是绖带。丈夫、妇人,指的是主人、主妇。凡是奔丧的人,如果不是主人而是其他服丧亲属,那么宾客虽然是因为奔丧者刚到而来,主人一定要为他拜谢宾客、送别宾客。所以奔丧者从齐衰以下,在刚到入门的左边,即使在中庭北面哭尽哀,在头上加免,在腰间加麻,在序墙的东边,然后就位,袒露左臂与主人哭成踊。在第二天又哭,在第三天哭三次,都免袒如同刚到时的礼仪。如果有宾客到来,那么主人拜谢宾客、送别宾客罢了,不与奔丧者一起哭。丈夫、妇人等待这奔丧者的到来,他们的哭位都如同朝夕哭的时候,而位置没有变化。按奔齐衰以下的丧礼,只在中庭北面而哭,明显不升堂。从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免麻明显不括发,袒露左臂而穿好衣服系上绖带。就位袒露左臂明显不袒露左臂而就位,不拜谢宾客、送别宾客,因为他不是主人。男女不改变哭位,因为他们不是宾客。郑氏注说:“对于宾客以哀变为敬,这是骨肉之亲哀则自哀了。”在这里说等待奔丧者到来,三哭仍然不按照次序进入。
奔母之丧,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免绖于序,东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于又哭,不括发。
此言奔母丧至家之礼也。不言入升堂之属者,从上文也。奔母之丧者,于始至,西面哭尽哀,括发袒衣,降于西阶,在堂下之东即位,西乡而哭成踊,袭免绖于序之东。凡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丧之礼。惟于眀日又哭,即不括发,为轻于父也。案奔母之丧,小异于父者,唯始至袭绖于序东,即加免于又哭不括发耳。其谓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者,乃指适子。孔氏防曰:「若庶子,则亦主人为之拜宾、送宾。」
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东髽即位,与主人拾踊。
此言妇人奔丧至家之礼也。妇人谓姑姊妹女子子也。东阶谓闱门内东面之阶,非阼阶也。髽谓去纚而以发为大紒丧髻也。拾更也。妇人奔丧者,始至由闱门而入,升自东面之阶,位于殡东,西面而坐,哭尽哀于东序,去纚大紒而髽,乃即位与主人更踊。以其自外来,故宾礼之也。方氏慤曰:妇人质弱不胜事,故其礼略于男子。郑注:髽于东序,不髽于房,变于在室者也。
奔丧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坐哭,尽哀。主人之待之也,即位于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括发,东即主人位,绖绞带,哭成踊,拜宾,反位,成踊。相者告事毕。
此言奔丧不及殡而先之墓之礼也。奔丧者,若于葬后乃至,而不及殡,则先之墓所,北面而坐,哭尽哀。在家之主人之待之也,即位于墓之左,妇人于墓之右,成踊尽哀。奔丧者括发于东偏,即主人之位,加绖而绞带,哭成踊于拜宾,复反位成踊。相礼者于是乎告事毕,则之墓之事毕矣。案主人、妇人,当谓众子妇之之摄主者,即主人位,则嫡子归而为主也。孔氏防曰:此奔丧者是适子,非适子则不拜宾。
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括发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发成踊。于三哭,犹括发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
此言奔丧不及殡,自墓而归之礼也。冠素委貌,遂冠而归者,不可以括发行于道路也。门殡宫门,墓事毕,遂冠其首以归,入殡宫之门左,北面哭尽哀,括发袒衣而成踊于东,即位拜宾而成踊。宾出,主人复拜送。有宾从后而至者,则拜之成踊,与送宾之礼竝如初。其时,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而哭止,相礼者于是乎告就次。于明日,又哭括发成踊。于再眀日,三哭犹括发成踊。三日而成服,至五哭后,相礼者于是乎告事毕,则奔丧之事毕矣。郑氏注曰:此谓既期乃后归至者,其未期犹朝夕哭不止于五哭。孔氏防曰:初至,象始死为一哭;眀日,象小敛为二哭;又眀日,象大敛为三哭;又眀日,成服为四哭;又眀日,为五哭。皆数朝哭,不数夕哭,故为五也。于五哭后告事毕,眀是既期以后,朔望朝哭而已。
为母所以异于父者,壹括发,其余免以终事,他如奔父之礼。
此言奔母丧不及殡之礼也。为母所以稍异于父者,唯壹括发,其余皆免,以终事于礼为杀,余悉如奔父之礼。郑注曰:「壹括发,谓归入门哭时,盖及殡不及殡皆然也。」
齐衰以下,不及殡,先之墓,西面哭,尽哀,免麻于东方,即位,与主人哭成踊,袭。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宾有后至者,拜之如初。相者告事毕,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免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又哭,免袒成踊,于三哭,犹免袒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
此言奔齐衰以下之丧,不及殡之墓而归之礼也。西面哭,不北面者,亦统于主人也。齐衰以下之丧,若于葬后乃至,而不及殡,则先之墓所,西面哭尽哀,加免于首,加麻于身,在东方即位,与丧之主人哭而成踊,袭其衣。有宾至,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宾有从后至者,亦主人拜之如初。相礼
译奔母之丧,面向西哭,尽哀。括发,袒露左臂,降下堂,在东边就位,面向西哭,完成踊礼。穿衣,在堂前东阶旁系上丧带,向东拜谢宾客,送别宾客,都如同奔父丧的礼仪。在第二天的哭丧时,不再括发。
这是说奔母丧到家时的礼仪。不说进入升堂等事,是承接上文。奔母丧的人,刚到家时,面向西哭尽哀,括发袒衣,从西阶降下,在堂下东边就位,面向西哭完成踊礼,穿衣,在堂前东阶旁系上丧带。凡拜谢宾客、送别宾客,都如同奔父丧的礼仪。只是在第二天哭丧时,就不括发,因为比父丧轻。考察奔母丧,与父丧稍有不同的是,只有刚到穿衣系带在堂前东边,就加上免冠,以及在第二天哭丧时不括发罢了。所谓拜谢宾客、送别宾客都如同奔父丧的礼仪,是指嫡长子。孔氏防说:“如果是庶子,则由主人代为拜谢宾客、送别宾客。”
妇人奔丧,从东阶升堂,在殡宫东边面向西,坐下哭尽哀,在东边结发髻就位,与主人交替踊哭。
这是说妇人奔丧到家的礼仪。妇人指婆婆、姐妹、女儿。东阶指内门内东边的台阶,不是阼阶。髽指去掉束发的帛而以头发结成大髻作为丧髻。拾指交替。妇人奔丧,刚到家时,由内门进入,从东边的台阶升堂,位于殡宫东边,面向西坐下,在堂前东边哭尽哀,去掉束发帛结成大髻,然后就位与主人交替踊哭。因为她们从外而来,所以以宾客之礼相待。方氏慤说:妇人本质柔弱不能胜任事务,所以她们的礼仪比男子简略。郑注:在东边结发髻,不在房中结发髻,与在室时的情况不同。
奔丧的人赶不上殡殓,先到墓地,面向北坐下哭,尽哀。主人接待他,在墓地左边就位,妇人在墓地右边,完成踊礼,尽哀,括发,在东边就主人之位,系上丧带,哭完成踊礼,拜谢宾客,回到原位,完成踊礼。相礼的人告知事情完毕。
这是说奔丧赶不上殡殓而先到墓地的礼仪。奔丧的人,如果在葬后到达,赶不上殡殓,就先到墓地,面向北坐下,哭尽哀。在家的主人接待他,在墓地左边就位,妇人在墓地右边,完成踊礼尽哀。奔丧的人在东边括发,就主人之位,系上丧带,哭完成踊礼,拜谢宾客,回到原位完成踊礼。相礼的人于是告知事情完毕,那么墓地的事情就完了。考察主人、妇人,应当是指众子妇中代理主事的人,就主人之位,那么嫡子回来后就为主人了。孔氏防说:这奔丧的人是嫡长子,不是嫡长子就不拜谢宾客。
于是戴帽回家,进入门左边,面向北哭尽哀。括发袒露左臂,完成踊礼。在东边就位,拜谢宾客,完成踊礼。宾客出去,主人拜送。有后来到的宾客,就拜谢他,完成踊礼。送别宾客如前。众主人兄弟都出门。出门后哭止。相礼的人告知到次舍在第二天哭丧,括发完成踊礼。在第三天哭丧,仍然括发完成踊礼。三天后成服。在第五天哭丧,相礼的人告知事情完毕。
这是说奔丧赶不上殡殓,从墓地回家的礼仪。戴素色委貌冠,于是戴帽回家,是因为不能括发在道路上行走。门指殡宫门,墓地事情完毕,于是戴帽回家,进入殡宫门左边,面向北哭尽哀,括发袒衣在东边完成踊礼,就位拜谢宾客完成踊礼。宾客出去,主人再拜送。有后来到的宾客,就拜谢他完成踊礼,与送别宾客的礼仪都如前。这时,众主人兄弟都出门,出门后哭止,相礼的人于是告知到次舍。在第二天,又哭括发完成踊礼。在第三天,三哭仍然括发完成踊礼。三天后成服,到第五天哭丧后,相礼的人于是告知事情完毕,那么奔丧的事情就完了。郑氏注说:这是指过了期日才回来的人,没过期日早晚哭丧不止于五哭。孔氏防说:初到,像刚死时为一哭;第二天,像小敛时为二哭;又第二天,像大敛时为三哭;又第二天,成服为四哭;又第二天,为五哭。都只数早晨的哭,不数晚上的哭,所以是五次。在第五天哭丧后告知事情完毕,明显是过了期日后,只在朔望早晨哭罢了。
为母之所以不同于父的,只括发一次,其余都用免冠直到事情结束,其他如同奔父丧的礼仪。
这是说奔母丧赶不上殡殓的礼仪。为母之所以稍不同于父的,只括发一次,其余都用免冠,直到事情结束,在礼仪上有所减杀,其余都如同奔父丧的礼仪。郑注说:“只括发一次,指回家进门哭时,大概赶上殡殓或赶不上殡殓都是这样。”
齐衰以下的丧,赶不上殡殓,先到墓地,面向西哭,尽哀,在东方系上免冠和麻带,就位,与主人哭完成踊礼,穿衣。有宾客,则主人拜谢宾客,送别宾客,宾客有后来到的,拜谢他如前。相礼
者于是乎告事毕,则之墓之事毕矣。遂冠其首以归,入于门之左,北面哭尽哀,加免而袒,衣成踊于东方即位,主人为之拜宾。奔丧者于其时成踊,宾出则主人为之拜送。于眀日又哭,加免而袒,衣成踊于再明日,三哭犹加免而袒,衣成踊。三日而成服,至五哭后,相礼者于是乎告事毕,则奔丧之事毕矣。案齐衰以下有大功、小功、缌麻,日月多少不同。若不及殡奔,在五月之外者,大功以上免麻于东方,三日成服;小功、缌麻则否,以小功以下不税故也。盖小功惟未满五月,缌麻惟未满三月,乃亦得三日成服耳。郑氏注曰:“为父于又哭括发而不袒。”此又哭、三哭皆言袒,袒衍字也。
译相礼者在此时宣告丧事完毕,那么前往墓地的仪式也就结束了。于是给丧主戴上丧冠回家,进入大门左侧,面向北痛哭尽哀,戴上免冠并袒露左臂,穿着丧服在东方行成踊之礼并就位,主人为宾客行拜礼。奔丧的人在此时行成踊之礼,宾客退出后,主人为他们行拜送之礼。第二天再次哭丧,戴上免冠并袒露左臂,穿着丧服行成踊之礼;再过一天,哭丧三次,仍然戴上免冠并袒露左臂,穿着丧服行成踊之礼。三天后正式穿上丧服,到第五次哭丧之后,相礼者在此时宣告丧事完毕,那么奔丧的仪式也就结束了。查齐衰以下的丧服有大功、小功、缌麻,服丧的月数各不相同。如果没赶上殡殓而奔丧,时间在五月之外的,大功以上的丧服在东方戴上免冠和麻绖,三天后正式穿上丧服;小功、缌麻则不这样,因为小功以下的丧服没有追服的规定。大概小功只有未满五月,缌麻只有未满三月,才能在这三天内正式穿上丧服。郑玄注说:“为父亲在第二次哭丧时束发而不袒露左臂。”这里第二次、第三次哭丧都提到袒露左臂,“袒”字是衍文。
闻丧不得奔丧,哭尽哀。问故,又哭尽哀。乃为位,括发袒,成踊。袭绖绞带,即位拜宾,反位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反位。若有宾后至者,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于又哭,括发袒,成踊。于三哭,犹括发袒,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拜宾送宾如初。
此申言成服而后行之礼也。若闻父母之丧,以有事不得奔丧,则于始闻时哭尽哀,既而问其死之故,又哭尽哀,乃为朝夕哭之位,括发而袒,衣成踊,袭衣着首绖,而绞带之垂,即东方之位,然后就拜宾,反位而成踊。宾出,则主人拜送于门外,复反其位。若有宾从后至者,其拜之成踊及送宾之礼如初。于眀日,又哭,括发而袒,衣成踊。于▯眀日三哭,犹括发而袒,衣成踊。三日而成服,至于五哭,其拜宾送宾之礼如初。案为位于外之礼,与奔丧至家之礼略同。《士丧礼》云:「小敛乃绖。」今于闻丧之日即绖者,孔氏防曰:「以赴者至已逾日节也。」
若除丧而后归,则之墓哭,成踊;东括发,袒绖,拜宾,成踊;送宾,反位,又哭,尽哀,遂除于家,不哭。主人之待之也,无变于服;与之哭,不踊。
此言除服以后奔父母丧之礼也。除丧,谓父丧三年,母丧期年之后也。若人子不得已,直至除丧而后归,则先之于墓,北面哭成踊,东即主人位,括发袒衣,加绖就拜賔而成踊。既送宾,则反其位,又哭尽哀,服遂就墓上而除。至于家不哭,当之墓时,其在家主人之待之也,无变于平常所着之服,但与奔者哭而不踊,皆以时已过礼从而杀也。
自齐衰以下所以异者免麻
此言齐衰以下,于除服后奔丧之礼也。自齐衰以下,除丧而后归之礼,所以异于斩衰者,唯首免腰麻绖而不括发,余则皆同。案为母壹括发,齐衰已下不括发,以渐而杀。
凡为位,非亲丧齐衰以下,皆即位哭尽哀而东,免绖即位,袒成踊,袭拜賔,反位哭成踊,送賔反位。相者告就次。三日五哭,卒主人出送宾,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哭止。相者告事毕,成服拜宾。若所为位家逺,则成服而往。此言闻诸父兄弟死于异国之礼也。三日五哭,谓初闻丧与眀日又眀日之朝夕哭,通计为五也。卒,止也。凡闻丧而为位以哭者,其非父母之丧,自齐衰而至缌麻,皆即位哭尽哀而之东,加免于首,加绖于腰,即位袒衣而成踊,袭衣就拜宾,反其位哭成踊。既送宾,复反其位。相礼者告以就次,则三日为五哭而遂止。由是宾出,则主人出送宾于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哭乃止。相礼者于是乎告以事毕,则为位之事毕矣。既成服后有宾至,亦拜宾。若所为位者之家道逺,则成服而后往,近则不忍待也。案此言主人者,或以亲或以长而应主其人之丧者也。告就次者,闻丧不入内,虽一夕必有次也。首言非亲丧者,若亲丧在外,则无逺近闻而奔不暇为位以哭也。旧说此以私事出未奔者,果尔则在他国不应有众主人兄弟,故复迁就其说,谓既奔丧至家,则丧家之主人为之拜宾送賔,众主人亦谓在丧家者竝属强说也。
齐衰,望乡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小功,至门而哭;缌麻,即位而哭。
此因父母丧,望国竟哭而推言之也。奔丧者,于齐衰则望见其乡而哭,大功则望见其门而哭,小功则至门而哭,缌麻则即位而哭。亲防逺近之差也。孔氏防曰:「杂记,大功望乡而哭,谓本齐衰者降服大功。」
哭父之党于庙,母妻之党于寝,师于庙门外,朋友于寝门外,所识于野,张帷。或曰:母之党于庙。凡为位不奠。此推言哭五服以外之礼也。党谓族类无服者。或曰:母之党于庙。今本逸人于无服之丧,闻必为之一哭,而所在各异。如哭父之党,则于庙;母与妻之党,则于寝;师则于庙门之外;朋友则于寝门之外;所识则于野,张帷而不设位。或曰:母之党亦于庙,凡为位者皆不致奠,以其精神不在乎是也。案母之党,皇氏云:母存则哭于寝,母亡则哭于庙。
哭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大夫哭诸侯,不敢拜宾。诸臣在他国为位而哭,不敢
译听说丧事而不能赶去奔丧,要痛哭尽哀。询问死因,又痛哭尽哀。于是设立哭位,散开发髻,袒露左臂,完成踊跳。穿上丧服,系上首绖和绞带,就位于东方,然后拜谢宾客,返回原位完成踊跳。宾客退出,主人在门外拜送,返回原位。如果有后来到的宾客,拜谢并踊跳,送客如前。第二天再次哭丧,散开发髻,袒露左臂,完成踊跳。第三天哭丧,仍然散开发髻,袒露左臂,完成踊跳。三天后正式成服。到第五次哭丧,拜谢宾客、送客如前。
这是重申成服之后所行的礼仪。如果听到父母丧讯,因有事不能赶去奔丧,那么在刚听到时痛哭尽哀,随后询问死因,又痛哭尽哀,于是设立朝夕哭丧的位置,散开发髻,袒露左臂,穿着丧服完成踊跳,系上首绖,垂下绞带,就位于东方,然后拜谢宾客,返回原位完成踊跳。宾客退出,主人在门外拜送,再返回原位。如果有后来到的宾客,拜谢、踊跳及送客的礼仪如前。第二天再次哭丧,散开发髻,袒露左臂,穿着丧服完成踊跳。第三天哭丧,仍然散开发髻,袒露左臂,穿着丧服完成踊跳。三天后正式成服,到第五次哭丧,拜谢宾客、送客的礼仪如前。按设立哭位在外地的礼仪,与奔丧到家后的礼仪大致相同。《士丧礼》说:“小敛后才系上首绖。”现在在听到丧讯当天就系上首绖,孔氏说:“这是因为报丧的人到达时,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日期。”
如果除去丧服后才回家,那么到墓前哭丧,完成踊跳;向东散开发髻,袒露左臂,系上首绖,拜谢宾客,完成踊跳;送客,返回原位,再次哭丧,痛哭尽哀,于是在家除去丧服,不再哭丧。主人对待他,服饰没有变化;与他一起哭丧,不踊跳。
这是说除去丧服后奔父母丧的礼仪。除丧,指父丧三年、母丧一年之后。如果子女不得已,直到除去丧服后才回家,那么先到墓前,面向北哭丧并完成踊跳,向东就位于主人之位,散开发髻,袒露左臂,穿着丧服,系上首绖,拜谢宾客并完成踊跳。送客后,返回原位,再次哭丧,痛哭尽哀,丧服就在墓上除去。回到家不哭丧,当他在墓前时,在家的主人对待他,服饰没有平常的变化,只与他一起哭丧而不踊跳,都是因为时间已过,礼仪随之减杀。
齐衰以下之所以不同,在于首免和腰麻。
这是说齐衰以下,在除去丧服后奔丧的礼仪。齐衰以下,除去丧服后回家的礼仪,与斩衰不同的,只有首免和腰麻绖而不散开发髻,其余都相同。按为母丧散一次发髻,齐衰以下不散开发髻,这是逐渐减杀。
凡是设立哭位,如果不是父母之丧,齐衰以下,都就位哭丧尽哀后向东,系上首免和腰绖,就位袒露左臂完成踊跳,穿上丧服拜谢宾客,返回原位哭丧完成踊跳,送客返回原位。相礼者告知就次。三天五次哭丧,结束时主人出送宾客,众主人和兄弟都出门哭丧停止。相礼者告知事毕,成服拜谢宾客。如果设立哭位的家很远,那么成服后前往。这是说听到伯父、叔父、兄弟死在异国的礼仪。三天五次哭丧,指刚听到丧讯与第二天、第三天的朝夕哭丧,总共五次。卒,停止。凡是听到丧讯而设立哭位哭丧的,如果不是父母之丧,从齐衰到缌麻,都就位哭丧尽哀后向东,在头上系上首免,在腰间系上腰绖,就位袒露左臂完成踊跳,穿上丧服拜谢宾客,返回原位哭丧完成踊跳。送客后,再返回原位。相礼者告知就次,那么三天五次哭丧后就停止。于是宾客退出,主人出送宾客,众主人和兄弟都出门哭丧才停止。相礼者于是告知事毕,那么设立哭位的事就完了。成服后有宾客到来,也拜谢宾客。如果设立哭位的家很远,那么成服后前往,近了就不忍等待。按这里说主人,或者因为亲属关系,或者因为长辈身份而应该主持那人丧事的人。告知就次,听到丧讯不进入内室,即使一夜也必须有住处。首先说非亲丧,如果亲丧在外,那么无论远近,听到就奔丧,来不及设立哭位哭丧。旧说这是因私事外出未奔丧的人,果真如此,那么在异国不应有众主人和兄弟,所以又迁就这种说法,说已经奔丧到家,那么丧家的主人为之拜谢宾客送客,众主人也指在丧家的人,这都属于强解。
齐衰,望见故乡而哭;大功,望见家门而哭;小功,到家门而哭;缌麻,就位而哭。
这是因父母丧,望见国境而哭推而言之。奔丧的人,齐衰望见故乡而哭,大功望见家门而哭,小功到家门而哭,缌麻就位而哭。这是亲属远近的差别。孔氏说:“《杂记》说大功望见故乡而哭,是指本应齐衰而降服为大功。”
哭父亲的族人于宗庙,母亲的族人和妻子的族人于寝宫,老师于宗庙门外,朋友于寝宫门外,认识的人于野外,张设帷帐。有人说:母亲的族人也于宗庙。凡是设立哭位不设奠礼。这是推言哭五服以外之人的礼仪。党,指族类无服的人。有人说:母亲的族人也于宗庙。现在本逸人对于无服之丧,听到必为之哭一次,而所在地点各异。如哭父亲的族人,则在宗庙;母亲的族人和妻子的族人,则在寝宫;老师则在宗庙门外;朋友则在寝宫门外;认识的人则在野外,张设帷帐而不设位。有人说:母亲的族人也于宗庙,凡是设立哭位者都不设奠礼,因为精神不在乎这里。按母亲的族人,皇氏说:母亲在世则哭于寝宫,母亲去世则哭于宗庙。
哭天子,九次;诸侯,七次;卿大夫,五次;士,三次。大夫哭诸侯,不敢拜谢宾客。诸臣在他国设立哭位而哭,不敢
此言闻主丧未奔而为位以哭之礼也。九九哭也。臣闻君丧未奔,必为位而哭,而日数各异。哭天子则九,于诸侯则七,卿大夫则五,士则三。若大夫哭诸侯,不敢拜宾,避嗣君也。诸臣使在他国,闻丧为位而哭,亦不敢拜賔。与诸侯异姓之婚姻,又在他国闻丧,亦为位而哭。凡为位者,皆不过壹袒。案大夫哭诸侯,郑注谓是旧君,于义未▯。恐如诸侯在外而薨,世子国卿出迎丧,诸臣次于公宫以哭。异国聘臣或过賔来唁,不敢拜宾也。与诸侯为兄弟,谓是异姓。若同姓五服之内,则服斩壹袒。谓为位之日,父母之丧自若三▯也。
所识者吊,先哭于家,而后之墓,皆为之成踊,从主人北面而踊。
此言奔吊所知之礼也。从主人而踊,拾踊也。所相识者死,吊于葬后,必先哭于其家,而后往于墓。哭,皆为之成踊。主人在墓左,西向;吊者北面。主人先踊,乃从之而踊。案孔疏:「吊其家,乃往墓,统于主人。」陈氏澔曰:「所识已葬矣,而吊之,必先哭于其家者,情虽由于死者,礼则由于生者,故也。」
凡丧,父在,父为主;父没,兄弟同居,各主其丧;亲同长者,主之;不同亲者,主之。
此言为丧主之礼也。凡丧必有主。如为妻与子,父在则父为主;父既没,兄弟虽同居,亦各主其丧。其亲之同者,如昆弟之丧,则推长者主之;其不同者,如从父昆弟之丧,则推亲者主之。案父为主,谓统于所尊;各为主,谓属于所亲。亲同而长者为主,亦统于尊也;不同而亲者为主,亦属于亲也。
闻逺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后闻丧,免袒成踊,拜宾则尚左手。
此言闻逺兄弟之丧之礼也。远兄弟谓小功缌麻之兄弟,尚左手吉拜也。闻逺兄弟之丧,于本服日月之外,虽己除丧而后闻丧,亦必加免于首▯衣成踊,惟拜賔则尚左手。案小功缌麻不税,初闻丧犹免袒者,以本是五服之亲为之变也。逸《奔丧礼》曰:凡拜吉丧,皆尚左手。
无服而为位者,唯嫂叔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
此推言无服者之丧礼也。妇人降而无服者,谓族姑姊妹女子子在室服缌麻,嫁则降而无服。麻谓缌之绖也。其有无服而为位者,惟嫂叔及妇人之降,在无服者,则于吊服而加缌之环绖。案郑注正言嫂叔尊嫂也,兄公于弟之妻,则不能。方氏慤曰: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逺之也。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制之以义,故无服;本之以仁,故为位。
凡奔丧,有大夫至,袒拜之,成踊,而后袭;于士,袭而后拜之。
此言奔丧待宾之礼也。凡士之奔丧者,当其始至,袒降哭。有大夫适来吊,则先袒拜之。既成拜,而后袭衣。至于士,则俟袭而后拜之,可以先成己礼也。案尊卑礼异,若两士相敌,两大夫相敌,则皆袭而后拜之矣。
问丧
问丧者,设问以眀丧义也。吴氏澄曰:「前是通论孝子悲哀痛疾之意,后是列问丧礼敛袒免杖之义。」
亲始死,鸡斯徒跣,扱上衽,交手哭,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干肝,焦肺,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夫悲哀在中,故形变于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也。
此言初死至敛三日以前之哀也。亲父母也。鸡斯,当为笄纚声之误也。笄,骨笄也。纚,韬发之缯。徒,犹空也。上衽,深衣前襟,以号踊履践为妨,故扱于带也。糜厚而粥薄,薄者以饮,厚者以食。子于父母初死,即去其冠,唯防鸡斯无屦而徒跣,扱上衽于带,交两手以拊心而哭。此其恻怛之心,痛疾之意,至于伤肾干肝焦肺,而水浆不入于口。三日内不举火,而如不欲生。故邻里乃为之糜粥以饮食之。此惟悲哀在中,故形不能不变于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能甘于味,身不能安于羙也。案邻里为之糜粥,恐其以毁灭性也。《诗》云:「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三日而敛,在牀曰尸,在棺曰柩。动尸,举柩,哭踊无数。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志懑,气盛故袒而踊,之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妇人不宜袒,故▯胸击心,爵
译这是关于听闻君主去世,尚未奔赴丧所,就设立灵位哭泣的礼仪。九,是指哭九次。臣子听闻君主去世,尚未奔赴丧所,必定要设立灵位哭泣,但每日的哭数各不相同。哭天子九次,哭诸侯七次,哭卿大夫五次,哭士三次。如果大夫哭诸侯,不敢拜谢宾客,是为了避讳嗣君。各位臣子出使在他国,听闻丧讯设立灵位哭泣,也不敢拜谢宾客。与诸侯异姓的姻亲,又在他国听闻丧讯,也设立灵位哭泣。凡是设立灵位的,都不超过一次袒露左臂。考察大夫哭诸侯,郑玄注解说这是旧君,在义理上并不恰当。恐怕是诸侯在外去世,世子和大臣出迎灵柩,各位臣子在公宫旁住宿哭泣。异国聘问的臣子或过往的宾客前来吊唁,不敢拜谢宾客。与诸侯结为兄弟,是指异姓。如果是同姓五服之内的亲属,则服斩衰并袒露左臂。所谓设立灵位的日子,父母之丧自始至终都是三次袒露。
所认识的人前来吊唁,先在家里哭泣,然后前往墓地,都为他完成踊礼,跟随主人面向北踊。
这是关于奔赴吊唁所认识之人的礼仪。跟随主人踊,是指拾踊。所认识的人去世,在安葬后去吊唁,必定先在他家哭泣,然后前往墓地。哭泣时,都为他完成踊礼。主人在墓的左侧,面向西;吊唁者面向北。主人先踊,然后跟随他踊。考察孔颖达疏说:“吊唁其家,然后前往墓地,都统属于主人。”陈澔说:“所认识的人已经安葬了,去吊唁他,必定先在他家哭泣,这是因为情感虽然源于死者,但礼仪却依据生者,所以如此。”
凡是丧事,父亲在世,父亲做丧主;父亲去世,兄弟同居,各自做其丧主;亲属关系相同的,由年长者做丧主;亲属关系不同的,由亲近者做丧主。
这是关于担任丧主的礼仪。凡是丧事必定有丧主。比如为妻子和儿子办丧,父亲在世则父亲做丧主;父亲去世后,兄弟虽然同居,也各自做其丧主。亲属关系相同的,比如兄弟的丧事,就推举年长者做丧主;亲属关系不同的,比如堂兄弟的丧事,就推举亲近者做丧主。考察父亲做丧主,是说统属于所尊;各自做丧主,是说归属于所亲。亲属相同而年长者做丧主,也是统属于尊;亲属不同而亲近者做丧主,也是归属于亲。
听闻远房兄弟的丧讯,已经除丧之后才听闻丧讯,免冠袒露左臂完成踊礼,拜谢宾客则崇尚左手。
这是关于听闻远房兄弟丧讯的礼仪。远房兄弟是指服小功、缌麻的兄弟,崇尚左手是吉拜。听闻远房兄弟的丧讯,在原本服丧期限之外,即使自己已经除丧之后才听闻丧讯,也必定在头上加免,袒露左臂,穿衣完成踊礼,只是拜谢宾客时崇尚左手。考察小功、缌麻不追加丧期,初闻丧讯仍然免冠袒露,是因为本是五服之亲而为之变礼。逸《奔丧礼》说:凡是拜谢吉丧,都崇尚左手。
没有服丧义务而设立灵位的,只有嫂叔以及妇人因降等而无服丧义务者,加戴麻绖。
这是推论没有服丧义务者的丧礼。妇人因降等而无服丧义务者,是指族姑、姊妹、女子子在室时服缌麻,出嫁后就降等而无服丧义务。麻,是指缌麻的绖带。那些没有服丧义务而设立灵位的,只有嫂叔以及妇人降等而无服丧义务者,则在吊服之上加戴缌麻的环绖。考察郑玄注明确说嫂叔是尊重嫂子,伯叔父对于侄子的妻子,则不能这样。方慤说:嫂叔之间没有服丧义务,大概是推而远之。姑姊妹服丧微薄,大概是有接受我而厚待我的人。以义理制定,所以没有服丧义务;以仁爱为本,所以设立灵位。
凡是奔赴丧所,有大夫到来,袒露左臂拜谢他,完成踊礼,然后穿衣;对于士,穿衣然后拜谢他。
这是关于奔赴丧所接待宾客的礼仪。凡是士奔赴丧所,当他刚到达时,袒露左臂下堂哭泣。有大夫恰好来吊唁,就先袒露左臂拜谢他。拜谢完毕,然后穿衣。对于士,则等穿衣之后才拜谢他,可以先完成自己的礼仪。考察尊卑礼仪不同,如果是两个士地位相当,两个大夫地位相当,则都是穿衣之后才拜谢他。
问丧
问丧,是设置问题以阐明丧礼的意义。吴澄说:“前面是通论孝子悲哀痛疾的意思,后面是列举问丧礼中敛、袒、免、杖的意义。”
亲人刚去世,戴上骨笄和纚,光着脚,把深衣前襟塞进腰带,双手交叉拍胸哭泣,悲痛的心情,痛疾的意念,伤及肾脏,干涸肝脏,焦灼肺部,水浆不入口,三天不烧火做饭,所以邻里为他做稀粥来给他吃喝。悲哀在心中,所以形体变化于外;痛疾在心中,所以口中尝不出美味,身体不安于舒适。
这是关于亲人初死到安葬前三天内的悲哀。亲,指父母。鸡斯,应当是笄纚的误写。笄,是骨笄。纚,是束发的缯布。徒,是空的意思。上衽,是深衣的前襟,因为号哭踊跳践踏妨碍,所以塞进腰带。糜厚而粥薄,薄的用来喝,厚的用来吃。子女在父母刚去世时,就摘下帽子,只戴骨笄和纚,不穿鞋而光脚,把深衣前襟塞进腰带,双手交叉拍胸哭泣。这种悲痛的心情,痛疾的意念,以至于伤肾干肝焦肺,而水浆不入口。三天内不烧火做饭,好像不想活了一样。所以邻里就为他做稀粥来给他吃喝。这只有悲哀在心中,所以形体不能不变于外。痛疾在心中,所以口中不能尝出美味,身体不能安于舒适。考察邻里为他做稀粥,是怕他毁灭性命。《诗经》说:“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三天后安葬,在床上的叫尸,在棺材里的叫柩。移动尸体,抬起棺材,哭泣踊跳没有定数。悲痛的心情,痛疾的意念,悲哀志意烦闷,气盛所以袒露左臂而踊,这是用来活动身体、安定心神、降下气息的方法。妇人不宜袒露左臂,所以捶胸拍心,爵
此言既敛至葬三日以后之哀也。懑心劳郁也,气盛气满塞也。▯动也,爵踊似爵之跳足不絶地,殷殷田田击之声也。亲死三日而敛,当其未敛而在牀则曰尸,既敛而在棺则曰柩。若动尸、举柩则哭踊无数,盖其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至此尤甚。以志则烦懑而不安,以气则满盛而不下,殆有无可奈何者。故制为礼,使袒而踊之,乃所以运动身体,庶安其心而下其气也。惟妇人不宜于袒,故制为礼,使之发胸击心,如爵之踊。其撃心之声则殷殷田田,如壊墙之欲崩者,然是悲哀痛疾之至也。案将敛而动尸,将葬而举柩,为亲之不可复见,故哭踊无数,哀戚之至,无节奏也。
故曰:辟踊哭泣,哀以送之。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也。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求而无所得之也,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已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心怅焉,怆焉,惚焉,忾焉,心絶志悲而已矣。
此言送葬反哭之义也。辟抚心也。惟亲丧为人子所自致,故《孝经》曰:「辟踊哭泣,尽其哀以送之。」当送形而而往,迎精而反之时,哀固不能以自已也。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犹见亲之形,如有追而弗之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欲接亲之神,若有求而弗之得也。故其往送也,则务欲得乎亲而如慕;其反也,则不知亲之必来与否而如疑,而无如求而无所得之也。始焉入门而弗见也,继而上堂又弗见也,终而入室又弗见也,则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已矣。于是乎哭泣辟踊,尽哀而止。其心盖怅焉,怆焉,惚焉,忾焉,有见其心之既絶,志之愈悲而已矣。案郑注:「哀以送之」,谓葬时迎其精神而反,谓反哭及日中而虞也。孔疏:「丧亦亡也,重言之者,丁宁之意。」
祭之宗庙,以鬼飨之,徼幸复反也。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寝苫枕块,哀亲之在土也。故哭泣无时,服勤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
此言虞祭,以至终丧之礼也。虞祭于殡宫,神之所在,故称宗庙。苫草块土也。孝子于反哭后,设为虞祭,而如在宗庙,以事鬼之礼,尊而飨之,冀幸于神魂之复反也。葬其亲,成圹而归,不敢入处于室,而必居于中门外之倚庐者,哀亲之在外也。寝必于苫,枕必于块,哀亲之在土也。故哭泣无已时,忧劳至于三年,思慕之心常不能忘,乃孝子之志,而人情之实也。案子于亲丧,哀至则哭,故哭泣无时。若三哭五哭,特所以为之节其诸情之至者,固圣人所弗能禁也。
或问曰:「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也?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逺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此言三日而敛之义也。三日敛者,以士言之,则大敛也;大夫以上,则小敛也。或问:“亲死,必迟至三日而后成敛者,何也?”曰:“孝子不忍其亲之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急急哭之,若将复生者然,安可得夺而遽敛之也?”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待其亲之生也。”三日而不生,亦终不能生矣。孝子望亲复生之心,亦益衰矣。家室所资之计,衣服所需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在逺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毅然断决之,必以三日而敛,为之礼制也。
或问曰:「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体也。故为之免,以代之也。」然则秃者不免,伛者不袒,跛者不踊,非不悲也,身有锢疾,不可以备礼也。故曰:「丧礼唯哀为主矣。」女子哭泣悲哀,击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稽颡触地,无容哀之至也。
此言袒踊之礼所以异也。肉袒则着免,免状如冠而广一寸,秃无发,伛曲背,跛足废
译这段话讲的是从收殓到安葬后第三天的哀痛之情。懑,是心意烦闷;气盛,是气息充盈壅塞。〇动,是指跳跃;爵踊,像雀鸟跳跃那样脚不离开地面,殷殷田田,是击打身体发出的声音。亲人死后三天进行收殓,在尚未收殓、遗体还在床上时称为“尸”,已经收殓、遗体在棺材中时称为“柩”。如果移动尸体、抬举棺木,就会哭踊不止,这是因为内心极度悲痛、痛苦,悲哀到了极点。从心理上看,烦闷不安;从气息上看,充盈壅塞而难以平复,几乎到了无可奈何的地步。所以制定礼制,让孝子袒露左臂并跳跃,以此来活动身体,从而安定心神、降下气息。只有妇女不宜袒露身体,所以制定礼制,让她们捶打胸口,像雀鸟跳跃那样。捶打胸口的声音殷殷田田,如同墙壁将要崩塌一样,这是悲哀痛苦到了极点的表现。按说,在将要收殓时移动尸体,在将要安葬时抬举棺木,因为亲人再也无法相见,所以哭踊没有节制,这是悲哀到了极点,没有固定的节奏。
所以说:捶胸顿足、哭泣哀号,用哀痛来送别亲人。送别亲人的形体前往墓地,迎接亲人的精神返回家中。在送别时,目光凝望,急切匆忙,好像有人追赶却追不上一样。在返回哭祭时,心神不定,好像有所寻求却找不到一样。所以送别时,如同依恋不舍;返回时,如同疑惑不定。寻求却一无所获,进入家门却看不见亲人,登上厅堂又看不见,进入内室还是看不见。亲人已经亡故,已经丧失,再也无法相见了。所以哭泣、捶胸顿足,尽情宣泄哀痛而后停止。心中惆怅、悲伤、恍惚、叹息,只是心意断绝、意志悲痛罢了。
这段话讲的是送葬和返回哭祭的意义。辟,是捶打胸口。只有父母的丧事,是子女发自内心的哀痛,所以《孝经》说:“捶胸顿足、哭泣哀号,用尽哀痛来送别亲人。”在送别形体前往、迎接精神返回的时候,哀痛本来就不能自己停止。在送别时,目光凝望,急切匆忙,仿佛还看见亲人的形体,好像有人追赶却追不上。在返回哭祭时,心神不定,想要接触亲人的神灵,好像有所寻求却找不到。所以送别时,极力想要得到亲人而如同依恋;返回时,不知道亲人是否一定会回来而如同疑惑,无奈寻求却一无所获。起初进入家门看不见亲人,接着登上厅堂还是看不见,最后进入内室依然看不见,那么亲人是真的亡故了,真的丧失了,再也无法相见了。于是哭泣、捶胸顿足,尽情宣泄哀痛而后停止。心中惆怅、悲伤、恍惚、叹息,只是看到心意已经断绝,意志更加悲痛罢了。按郑玄注:“哀以送之”,是说安葬时迎接亲人的精神返回;“迎精而反”,是指返回哭祭以及日中时举行虞祭。孔颖达疏:“丧”也是“亡”的意思,重复使用,是为了表示叮咛强调之意。
在宗庙祭祀,让鬼神享用祭品,是侥幸希望亲人复生。挖好墓穴返回后,不敢进入正室居住,住在倚庐中,是哀痛亲人在外。睡在草垫上,枕着土块,是哀痛亲人在地下。所以哭泣没有固定时间,服丧勤苦三年,思念依恋之心,是孝子的志向,也是人情的真实表现。
这段话讲的是虞祭直到终丧的礼仪。虞祭在殡宫举行,神灵所在之处,所以称为宗庙。苫是草垫,块是土块。孝子在返回哭祭后,设立虞祭,如同在宗庙中,用事奉鬼神的礼仪,尊敬地享用祭品,侥幸希望神魂复生。安葬亲人,挖好墓穴返回,不敢进入正室居住,而必须住在中门外的倚庐中,是哀痛亲人在外。睡觉必睡在草垫上,枕头必用土块,是哀痛亲人在地下。所以哭泣没有停止的时候,忧劳直到三年,思念依恋之心常不能忘,这是孝子的志向,也是人情的真实表现。按说子女在亲人丧事中,哀痛到了极点就哭泣,所以哭泣没有固定时间。如果规定三哭五哭,只是为了节制各种情感的极致,这本来就是圣人不能禁止的。
有人问:“亲人死后三天才收殓,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孝子亲人死后,悲哀烦闷,所以匍匐在地哭泣,好像亲人将要复活一样,怎么能强行收殓呢?所以说三天后收殓,是为了等待亲人复活。三天后如果没有复活,也就不会复活了。孝子希望亲人复活的心,也逐渐减弱了。家中所需的计议,衣服的准备,也可以完成了。远方的亲戚,也可以到来了。所以圣人做出决断,以三天作为礼制的规定。”
这段话讲的是三天后收殓的意义。三天收殓,如果是士人,指的是大殓;如果是大夫以上,指的是小殓。有人问:“亲人死后,一定要等到三天后才完成收殓,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孝子不忍心亲人死去,悲哀烦闷,所以匍匐在地急切哭泣,好像亲人将要复活一样,怎么能强行立即收殓呢?”所以说:“三天后收殓,是为了等待亲人复活。”三天后如果没有复活,也就终究不能复活了。孝子希望亲人复活的心,也逐渐减弱了。家中所需的计议,衣服的准备,也可以完成了。远方的亲戚,也可以到来了。所以圣人毅然决然地规定,一定要在三天后收殓,作为礼制的规定。
有人问:“成年男子不袒露身体,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帽子是最尊贵的,不能处于袒露身体的状态。所以制作‘免’这种头饰,来代替帽子。”那么秃头的人不戴‘免’,驼背的人不袒露身体,跛脚的人不跳跃,并不是不悲哀,而是身体有残疾,不能完备地行礼。所以说:“丧礼以哀痛为主。”女子哭泣悲哀,捶打胸口伤心;男子哭泣悲哀,叩头触地,没有比这更极致的哀痛了。
这段话讲的是袒露身体和跳跃的礼仪之所以不同的原因。袒露身体则戴‘免’,‘免’的形状像帽子但宽一寸,秃头没有头发,驼背弯曲背部,跛脚残疾
也。或问:「着冠者之不露肉体而袒衣何也?」曰:「冠在于首,至尊也,尊则不可以防而居于肉袒之体也,故制为免以代之。」肉袒故不冠而免也。然如秃者顶无餙,则不免;伛者形不直,则不袒;跛者足不正,则不踊。此其情非不悲也,以身有锢疾,实不可以备礼也。故曰:「丧礼唯以哀为主矣。」女子哭泣悲哀而不袒,则撃胸以伤心;男子哭泣悲哀而不踊,则稽颡触地而无容,皆可以为哀之至也。案郑注:「将踊先袒,将袒先免。」此三疾俱不踊、不袒、不免,顾其所以否者各为一耳。击胸伤心,稽颡触地不踊者若此而可。
译罢了。有人问:“戴着帽子的人为什么不露出身体而只敞开上衣呢?”回答说:“帽子戴在头上,是最尊贵的,尊贵就不可以防备而处于裸露身体的状态,所以制作‘免’来代替它。”因为裸露身体所以不戴帽子而戴‘免’。然而像秃头的人头顶没有装饰,就不戴‘免’;驼背的人身形不直,就不裸露身体;跛脚的人脚不正,就不跳跃。这些人的情感并非不悲伤,而是因为身体有残疾,实在无法完备地执行礼仪。所以说:“丧礼只以悲哀为主。”女子哭泣悲伤而不裸露身体,就捶打胸口以表达内心的伤痛;男子哭泣悲伤而不跳跃,就叩头触地而无所顾忌,这都可以算是悲哀到了极点。查考郑玄的注解:“将要跳跃前先裸露身体,将要裸露身体前先戴‘免’。”这三种残疾的人都不跳跃、不裸露身体、不戴‘免’,但他们之所以不这样做的原因各不相同。像这样捶打胸口表达伤痛,叩头触地而不跳跃,是可以的。
或问曰:「免者以何为也?」曰:「不冠者之所服也。」礼曰:「童子不缌,唯当室缌。」缌者,其免也。当室则免,而杖矣。
此言着免之义也。礼仪礼,当室谓无父兄而主家者。或问孝子之所以必着免者,以何为也?曰:已冠者而为丧,去冠,是不冠者之所服也。童子本未冠,故不免。然礼有曰:童子不缌,唯当室缌。缌者,其由于免也。盖当室则不惟免也,而亦杖矣。案郑注:童子不杖,不杖者不免。当室则杖而免。免冠之细别,以次成人也。缌者,其免也,言免乃有缌服也。
或问曰:「杖者,何也?」曰:「竹、桐一也,故为父苴杖。苴杖,竹也;为母削杖,削杖,桐也。」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此言所以制杖之义也。苴杖、削杖,见《丧服小记》。或问:“父母之丧,异其杖者何也?”曰:“杖虽或竹或桐,而人子悲哀之心则一也。故为父用苴恶之杖,苴杖则竹为之也;为母用斲削之杖,削杖则桐为之也。”又问:“丧之所以必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其亲,哭泣无定数,服勤忧苦,至于三年,于是乎身病体羸,故制为杖以扶其病也。其亦有不杖者,如父在为母,则不敢用杖矣。家无二尊,以尊者在故也。是以堂上不杖,以父在堂,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不以促遽感动父情,使之忧戚也。此非故隆父杀母,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而降也,非从地而出也,惟其为人之至情而已矣。
日讲礼记解义卷五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礼记解义卷六十
服问
服问者,善其问,以知有服而遭丧所变易之节也。吴氏澄曰:此篇与《丧服小记》篇内“丧服”一章相类。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
此明从服轻重之异也。传曰者,旧有成传,记者引之。公子诸侯之妾子,皇姑,公子之生母,恐嫌嫡女君,故加皇字以别之。明非女君,而此妇尊之与女君同也。公子之外兄弟,注疏谓是公子之外祖父母及从母。《仪礼》丧服传:「小功以下为兄弟,外祖父母及从母皆小功。」盖谓外家之亲而服小功,兄弟之服也。姑之子曰外兄弟,知非姑子者,夫为姑子缌麻,妻降夫一等,无服也。传曰:「服术有所谓从服者,其隆杀不同,故或」
有从轻而重,如诸侯之庶子为其母,父在则练冠,父没则大功,皆轻服也。其妻则不论诸侯存没而为皇姑期,是从轻而重矣。或有从重而轻,如妻为其父母齐衰,是重服也,夫从妻而仅服缌麻,是从重而轻矣。或有从无服而有服,如公子厌于君,不服己母之外家,是无服也,其妻犹从公子而为公子之外祖父母及从母服缌麻,是从无服而有服矣。或有从有服而无服,如公子之妻为其父母齐衰,是有服也,而公子厌于君,降其私亲,不从妻而服妻之父母,是从有服而无服矣。
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此言为母党之服也。母出而父再娶,则为继母之党服。以己母之党恩已絶也。如母死祔庙,则仍为其母之党服。既为其母之党服,则不更为继母之党服。虽外亲亦无二统也。案《丧服小记》有曰:「为慈母之父母无服。」盖继母如母,以配父也。慈母如母,以贵父之命也。然于其党则不同矣。此礼之所以别嫌明微,而非圣人莫能制也。
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矣。则带其故葛带,绖期之绖,服其功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此言三年练后遭丧之变服也。带谓要绖,绖谓首绖。故葛带,三年丧之练葛带也
译有人问:“‘免’这种丧服是做什么用的?”回答说:“这是没有行过冠礼的人所穿的丧服。”《礼》说:“童子不为缌麻之亲服丧,只有当家主事的童子才服缌麻。”所谓缌麻,就是指戴“免”这种头饰。当家主事的童子就要戴“免”,并且要拄丧杖。
这是阐述佩戴“免”的意义。按照礼仪,所谓“当室”,是指家中没有父兄而主持家务的人。有人问孝子为什么一定要戴“免”,是因为什么呢?回答说:已经行过冠礼的人遭遇丧事,要除去冠帽,这等同于没有行冠礼的人所穿的丧服。童子本来就没有行冠礼,所以不戴“免”。然而礼制中有规定:童子不为缌麻之亲服丧,只有当家主事的童子才服缌麻。所谓缌麻,就是指戴“免”这种头饰。大概当家主事的童子不仅戴“免”,还要拄丧杖。查考郑玄的注解说:童子不拄丧杖,不拄丧杖的人就不戴“免”。当家主事的童子则既拄丧杖又戴“免”。除去冠帽的细微差别,是为了依次体现成人的礼仪。所谓“缌者,其免也”,意思是说戴“免”才算是服缌麻之丧。
有人问:“丧杖,是什么?”回答说:“竹子和桐木是一样的,所以为父亲服丧用苴杖。苴杖,是用竹子做的;为母亲服丧用削杖,削杖,是用桐木做的。”有人问:“丧杖,是做什么用的?”回答说:“孝子丧失亲人,哭泣没有定数,服丧劳苦长达三年,身体生病虚弱,用丧杖来扶持病体。如果父亲还在,就不敢拄丧杖了,因为尊长还在的缘故。在堂上不拄丧杖,是为了避开尊长所在的地方。在堂上不快步走,是为了表示不急促。这是孝子的心意,是人情的真实,是礼义的常道。它不是从天上降下来的,也不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只是人情罢了。”
这是阐述制定丧杖的意义。苴杖、削杖,见于《丧服小记》。有人问:“父母之丧,丧杖不同是因为什么呢?”回答说:“丧杖虽然有用竹子的,有用桐木的,但为人子女悲哀的心意是一样的。所以为父亲用粗糙恶劣的苴杖,苴杖是用竹子做的;为母亲用砍削过的削杖,削杖是用桐木做的。”又问:“丧事之所以一定要用丧杖,是因为什么呢?”回答说:“孝子丧失亲人,哭泣没有定数,服丧劳苦忧痛,长达三年,于是身体生病虚弱,所以制作丧杖来扶持病体。也有不拄丧杖的情况,比如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就不敢用丧杖了。家中不能有两个尊长,因为尊长还在的缘故。所以在堂上不拄丧杖,因为父亲在堂上,要避开尊长所在的地方。在堂上不快步走,不因为急促惊动父亲的情感,使他忧愁悲伤。这并不是故意尊崇父亲而轻视母亲,而是孝子的心意,是人情的真实,是礼义的常道。不是从天而降的,也不是从地而出的,只是人之至情罢了。
日讲礼记解义卷五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礼记解义卷六十
服问
《服问》这一篇,是赞许其中的提问,以此来了解有丧服关系的人遭遇丧事时服制变化的节度。吴澄说:这一篇与《丧服小记》篇内“丧服”一章相类似。
传文说:“有从轻服变为重服的,如公子的妻子为她的皇姑服丧;有从重服变为轻服的,如为妻子的父母服丧;有从无服变为有服的,如公子的妻子为公子的外兄弟服丧;有从有服变为无服的,如公子为妻子的父母服丧。”
这是阐明从服轻重不同的差异。传文说,是指旧有的成传,记录者引用它。公子是诸侯妾生的儿子,皇姑是公子的生母,恐怕嫌忌她是嫡出的女君,所以加上“皇”字来区别。明确她不是女君,但这位妇人受到的尊崇与女君相同。公子的外兄弟,注疏认为是公子的外祖父母及从母(姨妈)。《仪礼》丧服传:“小功以下为兄弟,外祖父母及从母都服小功。”大概是指外家的亲属而服小功,这是兄弟的服制。姑母的儿子叫外兄弟,知道不是姑母的儿子,是因为丈夫为姑母的儿子服缌麻,妻子比丈夫降一等,就没有服制了。传文说:“服制的方法有所谓从服的,其隆重与减杀不同,所以”
有从轻服变为重服的,比如诸侯的庶子为其母服丧,父亲在世则服练冠,父亲去世则服大功,都是轻服。他的妻子则不论诸侯是否在世,都为皇姑服期年之丧,这是从轻服变为重服了。有从重服变为轻服的,比如妻子为其父母服齐衰,这是重服,丈夫跟随妻子却只服缌麻,这是从重服变为轻服了。有从无服变为有服的,比如公子被君主压制,不为自己母亲的外家服丧,这是无服,他的妻子却跟随公子而为公子的外祖父母及从母服缌麻,这是从无服变为有服了。有从有服变为无服的,比如公子的妻子为其父母服齐衰,这是有服,而公子被君主压制,降低对自己私亲的服制,不跟随妻子而为妻子的父母服丧,这是从有服变为无服了。
传文说:“生母被休弃,就为继母的亲属服丧;生母去世,就为生母的亲属服丧。为生母的亲属服丧,就不为继母的亲属服丧。”
这是讲述为生母亲属服丧的情况。生母被休弃而父亲再娶,就为继母的亲属服丧。因为自己生母的亲属恩情已经断绝了。如果生母去世并祔祭于宗庙,就仍然为生母的亲属服丧。既然为生母的亲属服丧,就不再为继母的亲属服丧。即使是外亲也没有两个统属。查考《丧服小记》中有说:“为慈母的亲属没有服制。”大概继母如同生母,是因为配侍父亲;慈母如同生母,是因为受父亲的命令而尊贵。但在对待她们的亲属方面却不同了。这就是礼制用来区别嫌疑、阐明细微之处,如果不是圣人就不能制定这样的礼制。
三年的丧期,已经过了练祭;有一年的丧期,已经过了祥祭。那么就系上原来的葛布腰带,戴上为期年之丧的绖带,穿着功衰。有大功之丧,也是这样。小功之丧没有变化。这是讲述三年之丧练祭后遭遇其他丧事时服制的变化。带指的是腰绖,绖指的是首绖。故葛带,是三年之丧练祭时用的葛布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