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皇朝通志一百零六

皇朝通志卷一百十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854–860 段

施之众擒其王,送于京师。按七月已书,此系重出。天宝十三载春正月,安庆绪献俘于行在。按纲目十三载正月,安禄山入朝。禄山本传十三载正月,谒于华清宫,则献俘者乃禄山,非庆绪也。上元二年九月,制自今已后,朕号惟称皇帝,其年号但称元年,去上元之号。其以今按,其以今三字下阙。以十一月建子为嵗首,诏及十二月建丑,并明年寳应元年建寅月事。大厯四年秋七月,以澧州刺史崔瓘为潭州刺。

译[施地的部众]擒获了他们的国王,押送到京师。按:七月已经记载过,这是重复记载。天宝十三载春正月,安庆绪在行在(皇帝驻跸之地)献俘。按《纲目》记载,十三载正月,是安禄山入朝。据《安禄山本传》,十三载正月,他在华清宫谒见,那么献俘的人应是安禄山,而不是安庆绪。上元二年九月,下诏:自今以后,朕的称号只称"皇帝",年号只称"元年",去掉"上元"的称号。("其以今按","其以今"三字以下有缺文。)以十一月建子之月为岁首,诏令延及十二月建丑之月,以及次年宝应元年建寅之月的相关事宜。大历四年秋七月,任命澧州刺史崔瓘为潭州刺史。

史湖南团练观察使案,本文下自湖南凤翔移镇盩厔,至以京西兵马使李忠臣为凤翔尹,代皇甫温移镇陜州,共三十三行,皆大厯五年事,误入于此,今校改。大厯八年,李栖筠弹吏部侍郎徐【阙】按本文下应接丁卯幽州节度使朱泚加检校户部尚书,至戊子诏京官五品以上各言封事,共二十三行,向俱误入九年,而朱泚加检校户部尚书一行又复错乱于中,今校改。大厯十四年闰月,以夀州刺史杜亚为江西观察使,按大厯十二年亚已为江西观察使,本传徳宗立入朝,此应是代亚者,考张镒传徳宗即位由夀州刺史迁江西,则此当是张镒也。二年十一月,诏恒州刺史袭髙丽朝鲜郡王李惟岳,按此削惟岳官爵诏也,惟岳封陇西郡王,此髙丽朝鲜四字应误。宪宗本纪元和二年后脱三年正月至三月事。元和十二年九月,以御史中丞为京尹,脱人名。穆宗本纪十一月,以李翺为华州刺史,按是年六月翺已贬朗州,考李宗闵传,当为宗闵父防。敬宗本纪开成三年十月,以髙霞寓为夏绥银宥节度使,按髙霞寓以宝厯二年四月卒,此误。懿宗本纪咸通十年正月,蒋伸罢知政事,案伸二年九月罢政,此系错简。哀帝本纪二年十月,削夺荆南留后赵匡凝官爵,案前八月已书,此系重出。礼仪志厯考前规,宗祀明堂必配五郊预入明堂,自縁从祀,按唐文粹及英华必配下脱去上帝而伏羲五代本配凡九字,自五精之神五星所奉矣,按下应接以是其是人主之象云云,原本以字譌矣,下误接其又以五方五帝五官从祀云云,共误二千三百余字,今校改。中宗绍运旧邦维新,按文粹二语下有睿宗继明天下归仁二句,上文自髙祖太宗而下厯叙功徳,不应独遗睿宗,明系阙畧。祭法称王立七庙一坛。之庙而七,按《文苑英华》一坛下脱二墠。《王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凡十六字。”厯志没日法一千七百云云。按此文旧本错列于前“文土王日”之下,今改正。检《律候术》气日,按“术”字应在“气日”下。旧本于二十四气之律候日晷错综混杂,又如求盈虚等术,及推月行与黄道差数,《大衍步五星术》行数参差不齐,又多脱漏,今据新书校改。《舆服志》称引《周礼》舆服志,按《舆服志》起于后汉,《周礼》无之,误也。《经籍志》经録五百七十五部六千二百四十一卷,按今止五百七十一部六千二百二卷。史録八百四十四部一万七千九百四十六卷,今按止七百七十三部一万五千七百五十一卷。子録七百五十三部一万五千三百三十七卷,今按止七百四十九部一万四千八百三十一卷。集録八百九十部一万二千二十八卷,今按止八百七十九部一万一千八百七十五卷。

译《史湖南团练观察使》一条,原文本应记湖南观察使自凤翔调任盩厔,直到以京西兵马使李忠臣为凤翔尹、接替皇甫温调任陕州,共三十三行,都是大历五年的事,误编入此处,现予校正改正。

大历八年,李栖筠弹劾吏部侍郎徐【阙】的按语,本文下面应接丁卯年幽州节度使朱泚加检校户部尚书,一直到戊子年诏令京官五品以上各自上封事,共二十三行,此前都错误编入九年,而"朱泚加检校户部尚书"一行又在其中错乱,现予校正改正。

大历十四年闰月,任命寿州刺史杜亚为江西观察使,按大历十二年杜亚已任江西观察使,本传记德宗即位后杜亚入朝,此处应是接替杜亚的人,考张镒传,德宗即位后张镒由寿州刺史升任江西,那么这里应当是张镒。

二年十一月,诏令恒州刺史袭封高丽朝鲜郡王李惟岳,按这是削夺李惟岳官爵的诏书,李惟岳所封为陇西郡王,此处"高丽朝鲜"四字应是错误。

《宪宗本纪》元和二年之后脱漏了三年正月至三月的记事。元和十二年九月,以御史中丞为京尹,脱漏了人名。

《穆宗本纪》十一月,以李翱为华州刺史,按这一年六月李翱已被贬为朗州刺史,考李宗闵传,此处应当是李宗闵之父李防。

《敬宗本纪》开成三年十月,以高霞寓为夏绥银宥节度使,按高霞寓在宝历二年四月已经去世,此处有误。

《懿宗本纪》咸通十年正月,蒋伸罢知政事,按蒋伸是在咸通二年九月罢政的,此处属于编次错乱。

《哀帝本纪》二年十月,削夺荆南留后赵匡凝官爵,按前面八月已经记载过此事,此处属于重复。

《礼仪志》"历考前规,宗祀明堂必配五郊"一句,"预入明堂"以下,本应承接从祀之事,按《唐文粹》及《文苑英华》,"必配"下面脱去了"上帝而伏羲五代本配"九字,"自五精之神五星所奉矣"下面应接"以是其是人主之象"等语,原本"以"字讹误了,下面又误接"其又以五方五帝五官从祀"等语,共错误二千三百多字,现予校正改正。

"中宗绍运旧邦维新",按《文粹》这两句下面还有"睿宗继明天下归仁"两句,上文从高祖、太宗以下历叙功德,不应独独遗漏睿宗,明显是有缺漏。

《祭法》称"王立七庙一坛","之庙而七",按《文苑英华》"一坛"下脱漏"二墠"二字。《王制》说:"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共十六字。

《厯志》"没日法一千七百"等语,按这段文字旧本错乱地排列在前面"文土王日"之下,现予改正。

《检律候术》"气日",按"术"字应排在"气日"之下。旧本对于二十四气的律候、日晷记载错综混杂,又如求盈虚等方法,以及推算月行与黄道的差数,《大衍步五星术》的行数参差不齐,又多有脱漏,现依据《新唐书》校正改正。

《舆服志》称引用《周礼》,按《舆服志》起源于后汉,《周礼》中没有此内容,此处有误。

《经籍志》"经录五百七十五部六千二百四十一卷",按现在核计只有五百七十一部六千二百二卷。"史录八百四十四部一万七千九百四十六卷",现在核计只有七百七十三部一万五千七百五十一卷。"子录七百五十三部一万五千三百三十七卷",现在核计只有七百四十九部一万四千八百三十一卷。"集录八百九十部一万二千二十八卷",现在核计只有八百七十九部一万一千八百七十五卷。其中分类的子目也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撰人姓名常常与《新唐书》互相不同。比如《毛诗驳》是王伯兴所撰,《新唐书》作王基

其中分类子目亦多不符,撰人姓名每与新书互异。如《毛诗駮》王伯兴撰,新书作王基;《丧服要难》赵成仇祈问答,新书作袁祈;至以《韩诗翼要》为卜商撰,则尤譌谬之甚者也。《后妃传》虢男裴征尚代宗女延安公主,按肃宗女郜国公主下嫁裴征,此误作代宗,而延安又穆宗女也,一语中凡有三误。睿真皇后沈氏,后父易直,易直子介福,介福子士衡,按易直子乃易直父,介福子乃介福父,新书中甚明。《王雄诞传》髙祖闻伏威据有吴楚,遣使谕之,雄诞率众讨之,遣使谕之下有阙文,应脱去伏威遣公祐数语。《长平王叔良传》武徳元年师镇泾州,以御薛举,按《纲目》是御仁杲非御举也,时举已先卒矣。《萧瑀传》瑀薨,髙祖为之举哀,按瑀薨在贞观二十一年,髙祖安得为之举哀。《房元龄传》祖雄字子绎,褐州主簿,按隋书房彦谦传父熊释褐州簿不载其字,新书宰相表世系字。子彪据此,「子」字下阙「彪」字,而绎乃释字之误也。《刘世让传》「髙祖无可任者」,按「髙祖」下有脱文。《陆象先传》「象先四代孙,太和四年释褐防军文学」,「四代孙」不详其名,系阙文。《苏瓌传》「父朂,贞观中台州刺史」,按瓌从父兄干,父名朂,瓌父不应亦名朂。

新书本传不书宰相世系表名,亶宜以新书表为是。宗楚客传:“武三思引楚客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按新书,楚客拜同中书门下三品,已在诛三思后,本纪亦同。娄师徳传:“万嵗登封元年,转左肃政御史大夫。”按“万嵗登封”即“万嵗通天”也,在证圣后,下文复书“证圣元年”,明倒置矣。新书无“万嵗登封元年”句,此应是衍文。韦凑传:“使三纲”

叙十等减若者,善善明,恶恶着也。按「十等」二字下有阙文。阿史那社尒传:苏尼失者,启民可汗之母弟,社尒叔祖也。其父始毕可汗,按始毕启民子,苏尼失兄子也。云其父误。李光弼传:懐州平,以功进爵临淮郡王。按封王在宝应元年,此临淮郡公非王也。严武传:上皇诰以剑两川合为一道。按方镇表是代宗广徳二年,非上皇诰也。杨绾传:进士加文明,经加阙。按新书选举者,进士加杂,文明经填帖,今补。杨朝晟传:按一百四十四卷复立杨朝晟传,显系重复,惟传中年月小有不同。班宏传:故叅得罪宏颇有力焉。按上下俱有阙。

文《李晟传》愿闻变,登子城,悬缒而下,水由窻而出。按《张孝忠传》当是由水窦而出,譌误显然。《裴延龄传》请于右藏库分置季库、月库,给纳诸司钱物。按新书帛以素出、以色入者为月库,月库讹月给,今改正。《窦参传》县人曹芬凶暴,醉殴其女弟,族人救之不得,遂投井死。

译;《丧服要难》是赵成、仇祈问答,《新唐书》作袁祈;至于把《韩诗翼要》当作卜商所撰,那就是错误最严重的了。

《后妃传》"虢男裴征娶代宗之女延安公主",按肃宗之女郜国公主下嫁裴征,此处误作代宗,而延安公主又是穆宗之女,一句话中竟有三处错误。

"睿真皇后沈氏,父亲是沈易直,易直之子沈介福,介福之子沈士衡",按易直之子应是易直之父,介福之子应是介福之父,《新唐书》中记载得很清楚。

《王雄诞传》"高祖听说辅公祐占据吴楚,派使者晓谕他,王雄诞率众讨伐他","遣使谕之"下面有阙文,应当脱漏了"辅公祐派人"等几句话。

《长平王叔良传》"武德元年率军镇守泾州,以抵御薛举",按《纲目》记载是抵御薛仁杲而非薛举,当时薛举已经先去世了。

《萧瑀传》"萧瑀去世,高祖为他举哀",按萧瑀去世是在贞观二十一年,高祖怎么可能为他举哀。

《房元龄传》"祖父房雄,字子绎,褐州主簿",按《隋书·房彦谦传》记载其父房熊释褐州主簿,没有记载他的字,《新唐书·宰相表》世系中记为字子彪,据此,"子"字下面应缺"彪"字,而"绎"则是"释"字之误。

《刘世让传》"高祖无可任者",按"高祖"下面有脱文。

《陆象先传》"象先四代孙,太和四年释褐防军文学","四代孙"没有说明其名字,属于阙文。

《苏瓌传》"父亲苏朂,贞观年间任台州刺史",按苏瓌的堂兄苏干,其父名叫苏朂,苏瓌的父亲不应该也叫苏朂。

《新唐书》本传没有记载宰相世系表中的名字,应当以《新唐书》表中所记为准。

《宗楚客传》:"武三思引荐宗楚客任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按《新唐书》,宗楚客拜同中书门下三品,是在诛杀武三思之后的事,本纪的记载也相同。

《娄师德传》:"万岁登封元年,转任左肃政御史大夫。"按"万岁登封"即"万岁通天",是在证圣之后,下文又记"证圣元年",明显是颠倒了。《新唐书》没有"万岁登封元年"这句,这里应当是多余的文字。

《韦凑传》:"使三纲"叙述十等减若一句,"善善明,恶恶著也",按"十等"二字下面有阙文。

《阿史那社尔传》:"苏尼失,是启民可汗同母之弟,是社尔的叔祖。他的父亲是始毕可汗",按始毕是启民之子,是苏尼失兄长之子,说他是苏尼失的父亲是错误的。

《李光弼传》:"怀州平定,因功进封临淮郡王。"按封王是在宝应元年,此处应是临淮郡公而非郡王。

《严武传》:"上皇下诏将剑南两川合为一道。"按《方镇表》记载这是代宗广德二年之事,并非上皇所诏。

《杨绾传》:"进士科加文明,明经科加阙。"按《新唐书·选举志》记载,进士科加杂文,明经科填帖,现予补正。

《杨朝晟传》,按第一百四十四卷又立有杨朝晟传,明显是重复,只是传中年月略有不同。

《班宏传》:"故而参得罪,宏出力颇多。"按上下文都有阙漏。

《李晟传》:"愿闻变故,登上子城,用绳索悬挂而下,水从窗户流出。"按据《张孝忠传》,应当是从水窦(水洞)流出,这里的错误很明显。

《裴延龄传》:"请在右藏库分别设置季库、月库,收纳各司的钱物。"按《新唐书》记载,把丝帛按素色出库、按彩色入库的叫月库,"月库"讹作"月给",现予改正。

《窦参传》:"县人曹芬凶暴,酒醉后殴打他的妹妹,族人救助未能救下,(妹妹)于是投井而死。窦参捕捉审理此案,众官员请求等到曹芬服丧

参捕理,众官请俟免丧,参曰:“以丧延罪,是杀父不坐也。”按新书作“父救不止,恚赴井死”,是族人乃其父之譌,今改正。《程日华传》李宝臣吞削藩隣,有恒、冀、深、赵、易、定、沧、徳等八州。按《宝臣传》时有恒、定、易、赵、深、冀六州之地,后乂得沧州,以七州自给。又按《阳惠元传》与《宝臣传》同,俱无徳州,则八州为七州之譌,“德”字衍文也。《阳惠元传》李正巳有淄青、济、海、登、莱、沂、宻、徳、曹、濮、徐、兖、郓十五州之地。按淄青至兖郓仅十四州,考《通鉴》李正巳先有淄青、齐、海、登、莱、沂、密、徳、棣十州,及李灵曜之乱,又得曹、濮、徐、兖、郓五州,据此则“德字下当脱一“棣”字,“济”字当是“齐”字之误,今改正。《李吉甫传》裴垍为仆射判度支,按垍未尝为仆射判度支,新书作裴均。《蕲王缉传》咸通八年封,按新书缉以是年薨,非始封也。《陈王成美传》第十九男俨,宣城郡王,按新书《宗室表》俨为元宗子陈王珪之子,与此不合。《李蔚传》拜太常卿,寻以本官同平章事,加中书侍郎,与卢擕、郑畋同辅政。按此数语当作下文干符四年上。《索元礼传》枷研楔总,按《通鉴》作“楔毂其首而加楔也”,“总”字譌,今改正。《祝钦明传》后无祭天之事,按上下文不接,疑是错简。《王澣传》澣,新书作翰,按与齐澣传连属,明是传冩之譌,当从新书。《西突厥传》木杆与沙鉢畧可汗有隙,按新书乃是木杆之子大逻便也,此误。《回纥传》吐蕃征求无厌,按新书作回纥,下文言北庭之人既苦回纥,乃举城降,则“吐藩”二字误也,今改正。《天竺国传》仍求有及名其军,按《新书》作丐名其军,有及二字衍。《黄巢传》鄜延拓拔思恭之师屯武功,按《新书》鄜延李孝昌、夏州拔思恭,是鄜延下脱李孝昌、夏州五字。

唐书髙祖纪:武徳六年四月,封子元璹为蜀王。按髙祖诸王传,汉王元轨是年封蜀王,璹当是轨字之譌。则天纪:长安元年十一月,武三思罢。按三思乆视元年正月已书罢,此复出。礼乐志:内命妇采桑位于坛下。按此下通典有「当御位东北,南向西上」,外命妇采桑位于坛下数句,此脱载。艺文志:李喜《汉书辨惑》三十卷。按旧书作李善,善本传亦载取着《辨惑》三十卷,此志作喜误。后载李善《辨惑》一十卷,系重出卷数亦误。宰相表:神功元年八月,三思检校。圣厯元年八月复书。神功元年八月,钦望为文昌右相。圣厯二年复书。圣厯元年二月,钦望罢。乆视元年二月复书。开元二年正月,怀慎检校黄门监。三年正月复书。皆重出而先书悮也。

译期满,窦参说:'因服丧而延误定罪,这是杀父可以不获罪吗。'"按《新唐书》作"父亲相救未能制止,(曹芬妹妹)羞愤投井而死",可见"族人"应是"其父"之误,现予改正。

《程日华传》:"李宝臣吞并削夺藩邻,拥有恒、冀、深、赵、易、定、沧、德等八州。"按《李宝臣传》记载当时拥有恒、定、易、赵、深、冀六州之地,后来又得沧州,共以七州自给。又按《阳惠元传》与《李宝臣传》记载相同,都没有德州,那么"八州"应是"七州"之误,"德"字是衍文。

《阳惠元传》:"李正己拥有淄、青、济、海、登、莱、沂、密、德、曹、濮、徐、兖、郓十五州之地。"按从淄青到兖郓仅十四州,考《通鉴》记载李正己先拥有淄、青、齐、海、登、莱、沂、密、德、棣十州,等到李灵曜之乱后,又得到曹、濮、徐、兖、郓五州,据此则"德"字下面应当脱漏一个"棣"字,"济"字应是"齐"字之误,现予改正。

《李吉甫传》:"裴垍任仆射判度支。"按裴垍未曾任仆射判度支,《新唐书》作裴均。

《蕲王缉传》:"咸通八年受封。"按《新唐书》记载李缉在这一年去世,并非始封之年。

《陈王成美传》:"第十九子李俨,封宣城郡王。"按《新唐书·宗室表》记载李俨是元宗之子陈王李珪之子,与此处记载不合。

《李蔚传》:"拜太常卿,不久以本官同平章事,加中书侍郎,与卢携、郑畋共同辅政。"按这几句话应当写在下文乾符四年条下。

《索元礼传》:"枷研楔总",按《通鉴》作"楔毂其首而加楔也","总"字有误,现予改正。

《祝钦明传》:"此后没有祭天之事。"按上下文不相衔接,怀疑是编次错乱。

《王澣传》:"澣",《新唐书》作"翰",按此传与《齐澣传》相连属,明显是传抄之误,应当依从《新唐书》。

《西突厥传》:"木杆与沙钵略可汗有嫌隙。"按《新唐书》记载实际是木杆之子大逻便,此处有误。

《回纥传》:"吐蕃索求无度。"按《新唐书》作"回纥",下文说北庭之人既苦于回纥,于是举城投降,那么"吐蕃"二字是错误的,现予改正。

《天竺国传》:"仍求有及名其军。"按《新唐书》作"丐名其军","有及"二字是衍文。

《黄巢传》:"鄜延拓拔思恭之师屯驻武功。"按《新唐书》记载是鄜延李孝昌、夏州拓跋思恭,那么"鄜延"下面脱漏了"李孝昌、夏州"五字。

《唐书·高祖纪》:武德六年四月,封皇子元璹为蜀王。按《高祖诸王传》,是这一年封汉王元轨为蜀王,"璹"应当是"轨"字之误。

《则天纪》:长安元年十一月,武三思罢相。按武三思在久视元年正月已经记载罢相,此处重复出现。

《礼乐志》:"内命妇采桑的位置在坛下。"按此处下面《通典》有"面对御位东北,向南以西为上"及外命妇采桑位于坛下几句,此处脱漏未载。

《艺文志》:"李喜《汉书辨惑》三十卷。"按《旧唐书》作李善,李善本传也记载他撰有《辨惑》三十卷,此志作"喜"是错误的。后面又记载"李善《辨惑》一十卷",属于重复,卷数也有误。

《宰相表》:神功元年八月,武三思任检校。圣历元年八月又重复记载。神功元年八月,王钦望任文昌右相。圣历二年又重复记载。圣历元年二月,王钦望罢相。久视元年二月又重复记载。开元二年正月,源怀慎检校黄门监。三年正月又重复记载。这些都是重复出现,而且先记的一次是错误的。

《宰相

宰相世系表:按世系表大端纰戾,官爵諡号或书或否,或丞尉而不遗,或卿贰而反缺,或书其兄弟之官,或备书其褒赠之职,更或其生平所履厯及曽未尝居是官者,厐襍淆乱,不可究诘。以表序昭穆,此非所重,故不详载。王璵传:乾元三年,拜蒲同绛等州节度使。俄以中书侍郎为刑部尚书。七月出为蒲同绛等州节度使,非自蒲州入相也。传中显误。又云璵曽孙搏别传,考搏实附传,未尝専立传。李回传:徙抚州长史卒。按旧书,回贬抚州,再入朝为兵部尚书,后出成都尹,剑南西川节度卒。据此非卒于长史也。李逢吉传:父顔。按旧书作祖顔,父归期。宰相表与旧书同,此传误。田頵传:侯王守方以奉天子,譬百川不朝于海。

虽狂奔澶漫,终为涸土。按《天子下有阙文》《张琇传》同官人同蹄智夀。按「同蹄」二字不可解,当从《旧书》作周智夀。《阿史那泥孰传》始归国,妻以宗女,赐名忠。按泥孰与忠本二人,忠别有传,附社▯。《新书》思摩传,阿史那忠为左贤王,泥孰为右贤王,是明以忠与泥孰为二人矣。《李忠臣传》以忠臣为汝蔡六州节度使。按《方镇表》淮南西道节度使于上元二年増领陈郑等九州,徙治安州,号淮西十六州,无所谓六州也。六字上当脱十字,旧书作十一州,则以六为一也。

五代史刘鋹传:「十二月,平韶州。」按上文已书「平韶州」,又「平桂州」,此复云「平韶州」,当必有误。周行逄传:「夫人严氏。」按《宋通鉴》作「邓氏」。吴越世家:「自镠世常重敛其民以事奢侈,至鸡鱼卵谷必家至而日取。」按《吴越备史》载「镠节俭,衣衾用油布,常膳惟甆漆器。」又《钱易家话》称「镠公宴不贰羮胾,衣必三澣然后易。」《通鉴考异》谓「镠起于贫贱,知民疾苦,必不至穷极侈靡也。」与此所载异。

宋史·天文志》主御羣灵,轨万神图。据《隋志》,轨作执,此误。一曰铁锧,晋志作鈇锧,此误铁。朔而明见东方曰仄胐,匿则政缓,汉志作仄匿,此文误倒胐字于匿上。见于舆见,按下见字乃鬼字之讹。丁巳星出左史,东史当作更字,形相似而讹。

五行志谏讥大夫程松讥乃议字之讹。律厯志后魏延光三年,按延光乃后汉安帝年号,汉误作魏。然则魏曹王制律,据魏志,曹王乃柴玉之误。地理志淮安五河,注沱漴,监本讹作驰崇,今改。

正信州弋阳注,康定复置监,本置讹废,今改礼志。东偏门曰迎禧,据通考,迎禧上脱曰承和西偏门六字。以铜为文,鹿或羣邪象,据通考,羣为辟字之误。惟演引本朝孝明懿徳祔太祖故事,按懿徳乃太宗后,应据通考作孝章。乐志饮福禧安,据通考,禧乃礼字之误。

译世系表》:按世系表大体上错乱疏漏,官爵谥号有的记载有的不记载,有的丞、尉都不遗漏,有的卿、贰(副职)反而缺载,有的记载其兄弟的官职,有的详备地记载其褒赠的官职,还有的记载其生平所任经历以及未曾担任过的官职,庞杂混乱,无法一一考究清楚。因为世系表以昭穆(辈分)排列为重点,这些并非其所重视之处,所以不详加记载。

《王玙传》:"乾元三年,拜任蒲、同、绛等州节度使。不久以中书侍郎任刑部尚书。"七月出任蒲、同、绛等州节度使,并非从蒲州入朝为相的。传中记载明显有误。又说王玙的曾孙王抟另有传,考王抟实际是附传,未曾单独立传。

《李回传》:"调任抚州长史后去世。"按《旧唐书》记载,李回被贬抚州,后又入朝任兵部尚书,之后出任成都尹、剑南西川节度使后去世。据此并非死于长史任上。

《李逢吉传》:"父亲李顔。"按《旧唐书》作祖父李顔,父亲李归期。《宰相表》与《旧唐书》相同,此传有误。

《田頵传》:"诸侯拥戴天子,就好比百川朝拜大海。虽然狂奔泛滥,终究会成为干涸之地。"按"天子"下面有阙文。

《张琇传》:"同官人同蹄智寿。"按"同蹄"二字无法解释,应当依从《旧唐书》作"周智寿"。

《阿史那泥孰传》:"刚归国时,把宗室之女嫁给他,赐名为忠。"按泥孰与忠本是两个人,忠另有传,附于其后。《新唐书·思摩传》记载阿史那忠为左贤王,泥孰为右贤王,这明确表明忠与泥孰是两个人。

《李忠臣传》:"任命李忠臣为汝蔡六州节度使。"按《方镇表》记载淮南西道节度使在上元二年增领陈、郑等九州,移治安州,号称淮西十六州,没有所谓六州的说法。"六"字上面应当脱漏了"十"字,《旧唐书》作十一州,那么就是把"十一"误作了"六"。

《五代史·刘鋹传》:"十二月,平定韶州。"按上文已经记载"平定韶州",又记载"平定桂州",此处又说"平定韶州",必定有误。

《周行逄传》:"夫人严氏。"按《宋通鉴》作"邓氏"。

《吴越世家》:"自从钱镠一代起常常重敛百姓来供奉奢侈生活,以至鸡、鱼、蛋、粮食必定挨家挨户每日征取。"按《吴越备史》记载"钱镠节俭,衣被用油布,日常膳食只用瓷漆器皿。"又《钱易家话》称"钱镠公宴时不用两种以上的羹肉,衣服必定洗三次才更换。"《通鉴考异》认为"钱镠出身贫贱,深知民间疾苦,必定不至于极度奢靡。"这与此处所记不同。

《宋史·天文志》:"主御群灵,轨万神图。"依据《隋志》,"轨"应作"执",此处有误。"一曰铁锧",《晋志》作"鈇锧",此处误作"铁"。"朔而明见东方叫仄胐,隐匿则政事宽缓",《汉志》作"仄匿",此文将"胐"字误倒排在"匿"字之上。"见于舆见",按下面的"见"字应是"鬼"字之误。"丁巳星出左史","东史"应当作"更"字,因字形相似而致误。

《五行志》:"谏讥大夫程松。","讥"应当是"议"字之误。

《律厯志》:"后魏延光三年。"按"延光"是后汉安帝的年号,此处误作后魏。"然则魏曹王制律",据《魏志》,"曹王"应是"曹柴玉"之误。

《地理志》:"淮安五河,注沱漴。"监本误作"驰崇",现予改正。"正信州弋阳注,康定复置监",本应是"置"误作"废",现予改正。

《礼志》:"东偏门叫迎禧。"依据《文献通考》,"迎禧"上面脱漏了"曰承和西偏门"六字。"

舆服志金涂银铁胎杆鞫四,按本志有银裹铁锔,与通考同,此鞫字系锔之讹。金涂铜手把叶叚拓义二,金涂铜义头施泥行马二,两义字监本讹,又今据通考改正。康定元年监本作三年,按康定止有元年,今改。选举志元宗初以省试春浅天尚寒,据通考,元应作光。充养士费,监本充讹兑,今改正。职官志国朝以秩髙罕除,监本秩讹秋,今改。自绍兴二十年蔡熺始,据通鉴,蔡乃秦字之讹,二十年应作十八年。惟太常大理不并诏太常少卿一员,监本不并诏讹不能绍,今据本志及通考改。直超韩本等正官,按通考,韩乃转字之讹。食货志管当一员,按职官无管当之名,应据通考作管勾。江南之南安,按南安宋属江西,讹作江南。蒲孟阙等,按阙系闵字之讹。古渭边砦,监本渭讹谓,今改正。兵志骑射注陜华陈泾鄜,按陈▯京西,应依建隆注作秦。衙队注陜,按陜字当依建隆之制作峡。防秋以八月十五日止,防春以正月十五日止,按通考两止字俱作上,此误。艺文志契丹官仪及碧云霞附,按梅尧臣作碧云騢,霞字误。刘子三卷注刘书撰,按通志乃刘勰撰,此书字误。薛叚成式集七卷,按薛字衍。鲁元机诗集一。

卷按鲁乃鱼字之讹。宰辅表大中祥符九年王曽张知白并除叅知政事,据通鉴九年下脱九月二字,并脱载陈彭年免拜。天禧元年,按南本载二月陈彭年卒,此脱。吕夷简判陜州,按陜乃澶字之误。元丰三年,据通鉴此表第四格脱载九月薛向罢。元丰五年,据通鉴脱载吕公着罢。宝祐四年十二月庚申,按此下阙载蔡抗罢事。世系表令赫下子纶,按监本脱子纶二字,今照南本増。符彦卿传建隆四年,按建隆止有三年,此云四年误。王延徳传再迁供奉官,防髙昌国遣使朝贡,遣延徳使焉。按此卷中有两王延徳,宋史新编亦两人类叙,今考宋防要使髙昌为供奉于延徳,则此王字或于之讹也。王随传迁礼部侍郎,监本迁讹选,今改。吕夷简传子公弼抜轴法,监本轴作转,今从阁本及南本改。王珪传恕又诱教髙遵裕子士京上奏,南北本俱作道裕,今从宋通鉴及东都事畧改。范仲淹传子纯礼张来除起居舍人,按东都事畧来作耒,南北本俱误。韩维传今体制终毕,体字应从东都事畧作礼。赵抃传在防与成都,南北本防俱作处,今从东都事畧改防。钱惟演传易孙景谌且委以戎泸蛮事,监本委讹以,从南本改正。张方平传何名轻举,监本名譌多,今改。胡宿传从字宗愈殿内卒,南北本俱譌殿为修,今据东都事畧改。

辽史·地理志》:宛平县,本晋幽都县。按《清类天文分野之书》,唐建中初立燕都县。石晋割地赂辽,辽改幽都县。统和中改宛平,此误作「本晋幽都县」,且统和二十三年讹作开泰元年。

译以铜为文,鹿或群邪象",依据《通考》,"群"是"辟"字之误。"惟演引本朝孝明懿德祔太祖故事",按懿德是太宗之后,应当依据《通考》作"孝章"。

《乐志》:"饮福禧安。"依据《通考》,"禧"是"礼"字之误。

《舆服志》:"金涂银铁胎杆鞫四。"按本志记载有"银裹铁锔",与《通考》相同,此处"鞫"字是"锔"字之误。"金涂铜手把叶叚拓义二,金涂铜义头施泥行马二",两处"义"字监本讹误,现依据《通考》改正。"康定元年",监本作"三年",按康定只有元年,现予改正。

《选举志》:"元宗初以省试春浅天尚寒。"依据《通考》,"元"应作"光"。"充养士费",监本"充"讹作"兑",现予改正。

《职官志》:"国朝以秩高罕除。"监本"秩"讹作"秋",现予改正。"自绍兴二十年蔡熺始",依据《通鉴》,"蔡"是"秦"字之误,"二十年"应作"十八年"。"惟太常大理不并诏太常少卿一员",监本"不并诏"讹作"不能绍",现依据本志及《通考》改正。"直超韩本等正官",按《通考》,"韩"是"转"字之误。

《食货志》:"管当一员。"按职官中没有"管当"这个名称,应依据《通考》作"管勾"。"江南之南安",按南安宋代属江西,误作"江南"。"蒲孟阙等",按"阙"是"闵"字之误。"古渭边砦",监本"渭"讹作"谓",现予改正。

《兵志》:"骑射注陕华陈泾鄜。"按"陈"应作京西的"秦",应当依照建隆年间注文作"秦"。"衙队注陕",按"陕"字应当依照建隆年间的制度作"峡"。"防秋以八月十五日止,防春以正月十五日止",按《通考》两个"止"字都作"上",此处有误。

《艺文志》:"契丹官仪及碧云霞附。"按梅尧臣所作是《碧云騢》,"霞"字有误。"刘子三卷注刘书撰",按《通志》记载是刘勰撰写,此处"书"字有误。"薛叚成式集七卷",按"薛"字是衍文。"鲁元机诗集一卷",按"鲁"应是"鱼"字之误。

《宰辅表》:"大中祥符九年,王曾、张知白一并任参知政事。"依据《通鉴》,"九年"下面脱漏了"九月"二字,并且脱漏了陈彭年罢免一事。"天禧元年",按南本记载二月陈彭年去世,此处脱漏未载。"吕夷简判陕州",按"陕"应是"澶"字之误。"元丰三年",依据《通鉴》此表第四格脱漏了九月薛向罢相一事。"元丰五年",依据《通鉴》脱漏了吕公著罢相一事。"宝祐四年十二月庚申",按这下面阙漏了蔡抗罢相之事。

《世系表》:"令赫下子纶。"按监本脱漏了"子纶"二字,现依照南本增补。

《符彦卿传》:"建隆四年。"按建隆只有三年,此处说"四年"有误。

《王延德传》:"再迁供奉官,出使高昌国接受朝贡,派王延德出使。"按此卷中有两个王延德,《宋史新编》也把他们分作两人记述,现考《宋会要》记载出使高昌的是供奉官王延德,那么这里的"王"字或许是"于"字之误。

《王随传》:"迁礼部侍郎。"监本"迁"讹作"选",现予改正。

《吕夷简传》:"其子吕公弼拔轴法。"监本"轴"作"转",现依从阁本及南本改正。

《王珪传》:"王恕又诱教高遵裕之子士京上奏。"南北本都作"道裕",现依从《宋通鉴》及《东都事略》改正。

《范仲淹传》:"其子范纯礼与张耒任起居舍人。"按《东都事略》"来"作"耒",南北本都有误。

《韩维传》:"如今体制终于完成。""体"字应依从《东都事略》作"礼"。

《义宗传》:以庄宗后夏氏妻之。按《五代防要》,庄宗昭容夏氏封虢国夫人,据此则「后」字有悮。《萧思温传》:周主北侵,与其将傅元卿、李崇进等分道并进。据《通鉴》,崇进乃重进之讹。《耶律资忠传》:四年再使髙丽。按《圣宗本纪》,资忠再使为开泰三年,此传讹三年为四年。《王鼎传》:清宁五年擢进士第。据《道宗本纪》为清宁八年,此误。《萧翰传》:委事于李从敏,经趍行在。据《资治通鉴》,从敏为从益之讹。《西夏纪》:定难军节度使李继捧来附。按继捧未尝附契丹,盖继迁之误。

金史·熙宗本纪》天眷三年,宋将岳飞、张俊、韩世忠率众渡江,据《续通鉴》本末补,此遗杨沂中而误举韩世忠。《天文志》左右有珥,上有背气两重,旧本讹背为皆,今改正。《厯志》覆减之余为内分,旧本讹作为内外,今从南本改正。合差日顺加退减,顺字下监本衍一“在”字,今删。顺在盈厯以差日差度加之,监本脱“顺在”二字,今増。又后文旁注其顺退所在盈缩,顺讹为显,今改。依仿刘曜时孔挺、晁崇之法,按《宋志》沈括议本作孔定,此误作挺。《五行志》邢、洛、深、冀,按“洛”当作“洺”,地与邢、冀相连。

洛洺字形相似而误耳。宗端修传:章宗避睿宗讳,改宗氏为姬氏。按《中州集》传,乃卫绍王避世宗父讳,改宗为姬,与此互异。

元史太祖本纪:嵗癸丑。按上文壬戌,下文甲子,丑应是亥。英宗本纪:十月甲午,太白经天。以上文甲子推之,应作丙午,甲午误也。地理志:丑三年复置。按丑字南北本俱同,今据大宁县志改作廿。苏布台传:按一百廿一卷已载苏布台传,虽与

此传详畧不同,而实则一人,系重出。竒都尔传,按从子呼喇珠已附传于此,而一百三十三卷又有呼喇珠传,事实皆同,后传重出。哈噶斯传,按阿都齐事实已附载此传,而一百三十五卷又复立传,后系重出。

  皇朝通志卷一百十

  钦定四库全书

  皇朝通志卷一百十一

  校讐畧【七】

钦定四库全书提要校正书籍【经部史部共六十七条】

唐史征《周易口诀义》,宋《艺文志》误作史文徽,今据《永乐大典》本校正。

唐郭京《周易举正》晁公武《读书志》称改正一百三十五处,洪迈《容斋随笔》、赵汝楳《易序丛书》皆作一百三处。今据原序,当以洪、赵二説为是。

周易口义》宋倪天隠述,其师胡瑗之说。宋志著录,又另有《瑗易解》十卷,似《易解》《口义》各为一书。据朱▯尊《经义考》引李振裕之説,以为瑗欲著述而未逮,门人倪天隠述之,故曰《口义》,则瑗不得又有《易解》矣。宋志误,今校正。

译《赵抃传》:"在防守与成都。"南北本"防"都作"处",现依从《东都事略》改作"防"。

《钱惟演传》:"其孙钱景谌暂且委任以戎、泸蛮事务。"监本"委"讹作"以",现依从南本改正。

《张方平传》:"何名轻举。"监本"名"讹作"多",现予改正。

《胡宿传》:"堂弟胡宗愈在殿内去世。"南北本都把"殿"误作"修",现依据《东都事略》改正。

《辽史·地理志》:"宛平县,本是晋的幽都县。"按《清类天文分野之书》记载,唐朝建中初年设立燕都县。石晋割地贿赂辽国,辽改为幽都县。统和年间改为宛平,此处误作"本晋幽都县",而且统和二十三年误作了开泰元年。

《义宗传》:"把庄宗的皇后夏氏嫁给他。"按《五代会要》记载,庄宗昭容夏氏被封为虢国夫人,据此则"后"字有误。

《萧思温传》:"周主向北进攻,与其部将傅元卿、李崇进等分道并进。"依据《通鉴》,"崇进"是"重进"之误。

《耶律资忠传》:"四年再次出使高丽。"按《圣宗本纪》记载,资忠再次出使是在开泰三年,此传把三年误作了四年。

《王鼎传》:"清宁五年考中进士。"依据《道宗本纪》应为清宁八年,此处有误。

《萧翰传》:"把事情托付给李从敏,经过奔赴行在。"依据《资治通鉴》,"从敏"是"从益"之误。

《西夏纪》:"定难军节度使李继捧前来归附。"按李继捧未曾归附契丹,应当是李继迁之误。

《金史·熙宗本纪》:"天眷三年,宋将岳飞、张俊、韩世忠率军渡江。"依据《续通鉴》本末补正,此处遗漏了杨沂中而误举了韩世忠。

《天文志》:"左右有珥,上面有背气两重。"旧本把"背"讹作"皆",现予改正。

《厯志》:"覆减之余为内分。"旧本讹作"为内外",现依从南本改正。"合差日顺加退减","顺"字下面监本多了一个"在"字,现予删除。"顺在盈厯以差日差度加之",监本脱漏了"顺在"二字,现予增补。又后文旁注"其顺退所在盈缩","顺"讹作"显",现予改正。"依仿刘曜时孔挺、晁崇之法",按《宋志》沈括议原作"孔定",此处误作"挺"。

《五行志》:"邢、洛、深、冀。"按"洛"应当作"洺",地域与邢、冀相连,"洛""洺"字形相似而致误。

《宗端修传》:"章宗为避睿宗名讳,改宗氏为姬氏。"按《中州集》传记记载,是卫绍王为避世宗父亲名讳而改宗为姬,与此处记载互不相同。

《元史·太祖本纪》:"岁在癸丑。"按上文是壬戌,下文是甲子,"丑"应当是"亥"。

《英宗本纪》:"十月甲午,太白经天。"以上文甲子推算,应当作"丙午","甲午"是错误的。

《地理志》:"丑三年复置。""丑"字南北本都相同,现依据《大宁县志》改作"廿"。

《苏布台传》:按第一百二十一卷已经记载了苏布台传,虽然与此传详略不同,但实际是同一个人,属于重复。

《竒都尔传》:按其侄呼喇珠已经附传于此,而第一百三十三卷又有呼喇珠传,事迹都相同,后面的传记属于重复。

《哈噶斯传》:按阿都齐的事迹已经附载在此传中,而第一百三十五卷又重复立传,后面的属于重复。

《四库全书提要》校正书籍【经部、史部共六十七条】:

唐史征《周易口诀义》,《宋史·艺文志》误作史文徽,现依据《永乐大典》本校正。

唐郭京《周易举正》,晁公武《读书志》说他改正了一百三十五处,洪迈《容斋随笔》、赵汝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