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六十一
西南面安抚使司都招讨司五押招讨司巡察司【详安抚司门】西南邉大详衮司西南路详衮司西南靣伊喇详衮司山北路都部署司【又有知山北道边境事官】金肃军都部置司南王府北王府王府山金司【一作山隂司署在金山之北】西北路招讨司戍长司【详安抚司门】西北路管押详衮司总领司【有总领西北路军事官】领西北路十二班军使司契丹军托欢军舒噜军禁军奚王府钖里军大小两军北王府军图们军羣牧军宫分军各详衮司西北路金吾军西北路兵马都部署司凖都部署司统军司禁军都统司西北部镇抚司【兼掌西北诸部军民有镇抚西北部事官】黒水河提辖司【在中京黔州置】
东北路兵马详衮司监军马司使【有管押东北路军马事官】东北路女直详衮司,北女直兵马司【在东京辽州置】
东路兵马都总管府【详总管府门】东路都统军使司,遥里等十军都详衮司,又九水诸夷安抚使【见安抚使门】西南靣节制司,有节制西南诸军事,又有都统军司,西路招讨使司【见安抚司门】倒塌岭、塌西、塌母城三节度使司【详节度使门】山西兵马都统军司,西邉大详衮司,四畨都军所【圣宗统和四年置,授李继冲】夏州管内畨落使【统和四年置,授李继迁】倒塌岭统事司。
【臣】等谨按《辽史·百官志》:诸京都虞▯司各官,乃上京路诸司,控制诸奚者也。诸部署各官,乃辽阳路诸司,控扼髙丽者也。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各官,乃长春路诸司,控制东北诸国者也。南京都元帅府【详元帅府门】乃备御宋国者也。西南靣安抚使司各官,乃西京诸司,控制西夏者也。西北路招讨司各官,乃西北路诸司,控制诸国者也。东北路兵马详衮司各官,乃东北路诸司也。东路兵马都总管府各官
译南面安抚使司、都招讨司、五押招讨司、巡察司【详见"安抚司"一门】。西南边大详衮司。西南路详衮司。西南面伊喇详衮司。山北路都部署司【又设有知山北道边境事官】。金肃军都部置司。南王府、北王府、王府山金司【一作山阴司,设于金山之北】。西北路招讨司、戍长司【详见"安抚司"一门】。西北路管押详衮司、总领司【设有总领西北路军事官】。统领西北路十二班军使司:契丹军、托欢军、舒噜军、禁军、奚王府锡里军、大小两军、北王府军、图们军、群牧军、宫分军,各设详衮司。西北路金吾军。西北路兵马都部署司、准都部署司、统军司、禁军都统司。西北部镇抚司【兼管西北诸部军民,设有镇抚西北部事官】。黑水河提辖司【设于中京黔州】。
东北路兵马详衮司、监军马司使【设有管押东北路军马事官】。东北路女直详衮司。北女直兵马司【设于东京辽州】。
东路兵马都总管府【详见"总管府"一门】。东路都统军使司。遥里等十军都详衮司。又设有九水诸夷安抚使【见"安抚使"一门】。西南面节制司,设有节制西南诸军事官,又设有都统军司。西路招讨使司【见"安抚司"一门】。倒塌岭、塌西、塌母城三节度使司【详见"节度使"一门】。山西兵马都统军司。西边大详衮司。四畨都军所【圣宗统和四年设置,授予李继冲】。夏州管内畨落使【统和四年设置,授予李继迁】。倒塌岭统事司。
臣等谨按《辽史·百官志》:各京都虞候司各官,属上京路各司,是用以控制各奚族的。各部署各官,属辽阳路各司,是用以控扼高丽的。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各官,属长春路各司,是用以控制东北诸国的。南京都元帅府【详见"元帅府"一门】,是用以防备宋朝的。西南面安抚使司各官,属西京各司,是用以控制西夏的。西北路招讨司各官,属西北路各司,是用以控制诸国的。东北路兵马详衮司各官,属东北路各司。东路兵马都总管府各官……(原文至此中断)
,乃东路诸司也。西南靣节制各官,乃西南边诸司也。西路招讨使司各官,乃西路诸司也。概称为北靣邉防官,史称其东接髙丽,南与梁、唐、晋、汉、周、宋六代为勍敌,北隣凖卜、珠、巴、克大国以十数,西制西夏、党项、吐浑、囘鹘等强国以百数,居四战之区,虎踞其间,莫敢与撄。观邉防官而制胜之雄图,可见矣。
译是东路各司。西南面节制各官,是西南边各司。西路招讨使司各官,是西路各司。总称为北面边防官,史书称它东面接壤高丽,南面与梁、唐、晋、汉、周、宋六代为强敌,北面邻接凖卜、珠、巴、克等大国十几个,西面控制西夏、党项、吐浑、回鹘等强国上百个,居于四面受敌之地,如猛虎盘踞其间,没有谁敢与之交锋。看这边防官的建制便可知其制胜的雄图了。
又行军官【详行枢宻院】
南靣邉防官
易州飞狐招安使兵马司招抚司西南靣招安使司【俱详安抚司】五州都总管【互见总管府门】又有山后五州都管司,又五京都虞▯司,各有都虞▯。
【臣】等谨按《百官志》五京都虞▯称为京官,今以北靣邉防,内有此官名,故附载之。
金诸邉将掌提控部保将轮畨巡守邉境,正将、副将、部将各一人,又有队将。
鄜延九将,庆阳十将,临洮十四将,鳯翔十六将,河东三将,并依此置。
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宣宗兴定四年置】掌检察支散军粮,騐军戸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种,毋犯私杀马牛,私盐酒麴,官有使副使。
统军司【河南、山东、陜西、益都】督领军马,镇摄封陲,分营卫视察奸使一人,纪纲庶务,签判司事,副统军判官各一人【世宗大定九年置】又知事一人,知法二人,女直、汉人各一【山东不设判官、知法,以益都府知法益之】
【臣】等谨按帝纪,宣宗贞祐元年十月置招贤所,四年十月置官领招贤所事,命内外官采访有才识勇畧能区画防城者,具以闻,得实超任,仍赏举主,内员长才不为人所知者,聴赴招贤所自陈。十一月谕皇太子,京城提控官有以文资充者,彼岂知兵,其速易之。兴定元年二月罢招贤所,盖其时军旅倥偬,或置或罢,俱非定制。又百官志者,宣宗尝置经畧司,考帝纪贞祐二年八月罢经畧司,而前此不载置于何时,殆亦军官而史臣失于踈耳。
元诸路万户府,为管军官,分上、中、下,俱有达噜噶齐。万户、副万户各一人。
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以上,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以上,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以上。其官皆世袭,有功则升之。每府设经歴、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
其属镇抚司,镇抚二人,防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以上,中千户所管军五百以上,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以上,俱有达噜噶齐。千户、副千户各一人,又弹压二人,防古汉人参用上,百户所百户二人【防古汉人各一人】下百户所百户一人。
元史·百官志》又有海道运粮万户府,已详转运司门。
明总兵官,副总兵,叅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
凡总兵、副总兵,率以公、▯伯、都督充之。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前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辽东曰征虏前将军,宣府曰镇朔将军,甘肃曰平羌将军,宁夏曰征西将军,交阯曰副将军,延绥曰镇西将军【诸印,仁宗洪熈元年制颁】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儧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
译又:行军官【详见"行枢密院"】
南面边防官
易州飞狐招安使兵马司、招抚司、西南面招安使司【都详见"安抚司"】、五州都总管【互见"总管府"门】。又有山后五州都管司,又有五京都虞候司,各设都虞候。
臣等谨按《百官志》,五京都虞候称为京官,如今因为是北面边防官,其中有这个官名,所以附载于此。
金朝各边地将领掌管统率部下保甲,轮流值守巡防边境,设正将、副将、部将各一人,又设队将。
鄜延路设九将,庆阳路设十将,临洮路设十四将,凤翔路设十六将,河东路设三将,都依此制设置。
京东、京西、京南三路检察司【宣宗兴定四年设置】掌管检查发放军粮,核验军户人数以实际发给,均平军户差役,劝导农桑种植,禁止私自宰杀马牛及私盐私酒私曲,设官有使、副使。
统军司【设于河南、山东、陕西、益都】督领军马,镇守边境,分营防守巡察奸细,设视察奸使一人,总管各项事务,签判司事、副统军判官各一人【世宗大定九年设置】,又设知事一人,知法二人,女真人、汉人各一(山东路不设判官、知法官,改由益都府知法官兼理)。
臣等谨按帝纪,宣宗贞祐元年十月设置招贤所,四年十月设官管理招贤所事务,命令朝廷内外官员访求有才识谋略、能筹划守城御敌之人,都要上报朝廷,若查证属实即破格任用,并奖赏举荐者;内廷官员中有杰出人才未被发现的,也允许其到招贤所自行陈述才能。十一月,宣宗谕示皇太子:京城提控官中有用文职官员充任的,这些人哪里懂得军事,应当迅速更换。兴定元年二月裁撤招贤所。这是因为当时军务紧急仓促,官职或设或废,都不是固定的制度。又《百官志》记载,宣宗曾设置经略司,考之帝纪,贞祐二年八月裁撤经略司,但此前未记载是何时设置的,大概也是军官之职,而是史官记载有疏漏罢了。
元朝各路万户府,是掌管军队的官署,分上、中、下三等,都设有达噜噶齐(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各一人。
上万户府统领军队七千人以上,中万户府统领军队五千人以上,下万户府统领军队三千人以上。这些官职都是世袭的,有功劳则升迁。每个万户府设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
其下属镇抚司,设镇抚二人,由蒙古人、汉人参差任用。千户所中,上千户所统领军队七百人以上,中千户所统领军队五百人以上,下千户所统领军队三百人以上,都设有达噜噶齐、千户、副千户各一人,又设弹压二人,也由蒙古人、汉人参差任用。百户所中,上百户所设百户二人(蒙古人、汉人各一人),下百户所设百户一人。
《元史·百官志》中又有海道运粮万户府,已详载于"转运司"门。
明朝设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没有固定的员额。总管一方军务的称为镇守,独自镇守一路的称为分守,各自守卫一城一堡的称为守备,与主将共同防守的称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目。
凡是总兵、副总兵,大都以公、侯、伯、都督等身份充任。其中总兵挂印称将军的,云南称征南将军,大同称征西前将军,湖广称平蛮将军,两广称征蛮将军,辽东
挂印,宣宗宣徳间又设山西、陜西二总兵。世宗嘉靖间分设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为四。改设福建、保定副总兵为总兵,又添设浙江总兵。神宗万厯间又増设于临洮、山海。熹宗天启间増设登莱。至庄烈帝崇祯时,益纷不可纪,而位权亦非复当日。盖明初虽叅将、游击、把总,亦多有充以勲戚、都督等官,至后则非然矣。
镇守蓟州总兵一人【旧设,穆宗隆庆二年改为总理练兵事务兼镇守,驻三屯营】协守副总兵三人【东路副总兵,隆庆三年添设,驻建昌营,管理燕河营、台头营、石门塞、山海闗四路;中路副总兵,万歴四年改设,驻三屯营,带管马兰峪、松棚峪、喜峯口、太平塞四路;西路副总兵,隆庆三年添设,驻石匣营,管理墙子岭、曹家寨、古北口、石塘岭四路】分守叅将十一人【曰通州叅将,曰山海闗叅将,曰石门寨叅将,曰燕河营防将,曰台头营叅将,曰太平寨叅将,曰马兰峪叅将,曰墙子岭叅将,曰古北口叅将,曰石塘岭叅将,曰喜峯口叅将】游击将军六人,统领南兵游击将军三人,领班游击将军七人,坐营官八人,守备八人,把总一人,提调官二十六人,镇守昌平总兵官一人【旧设,副总兵,又有提督武臣,嘉靖三十八年裁副总兵,以提督改为镇守总兵,驻昌平城,聼总督节制】分守叅将三人【曰居庸闗叅将,曰黄花镇叅将,曰横岭口叅将】游击将军二人,坐营官三人,守备十人,提调官一人
镇守辽东总兵官一人【旧设驻广宁,隆庆元年令冬月移驻河东辽阳适中之地,调度防御应援海州、潘阳】协守副总兵一人【辽阳副总兵旧为分守,嘉靖四十五年改为协守,驻辽阳城,节制闻原海州、险山、沈阳等处】分守叅将五人【曰开原叅将,曰锦义右叅将,曰海盖右叅将,曰宁逺叅将,曰寛奠堡叅将】游击将军八人,守备五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备御十九人
镇守保定总兵官一人【孝宗▯治十八年初设保定副总兵后改为叅将武宗正徳九年复为分守副总兵嘉靖二十年改为镇守三十年改设镇守总兵官万厯元年令春秋两防移驻浮图峪遇有警移驻紫荆闗以备入援】分守叅将四人【曰紫荆闗防将曰龙固二闗叅将曰马水口叅将曰倒马闗防将】游击将军六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守备七人把总七人忠顺官二人
镇守宣府总兵官一人【旧设驻宣府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副总兵旧亦驻镇城,嘉靖二十八年移驻永宁城】分守叅将七人【曰北路独石马营防将,曰东路懐来永寜叅将,曰上西路万全右卫叅将,曰南路顺圣蔚广叅将,曰中葛峪堡叅将,曰下西路柴沟堡叅将,曰南山叅将】游击将军三人,坐营中军官二人,守备三十一人,领班备御二人【万厯八年革】
镇守大同总兵官一人【旧设驻大同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旧为左副总兵,万厯五年去左字,驻左卫城】分守叅将九人【曰东路叅将,曰北东路叅将,曰中路叅将,曰西路叅将,曰北西路叅将,曰井坪城防将,曰新坪堡叅将,曰总督标左掖叅将,曰威逺城叅将,万厯八年革】游击将军二人,入卫游击四人,坐营中军官二人,守备三十九人。
译称征虏前将军,宣府称镇朔将军,甘肃称平羌将军,宁夏称征西将军,交阯称副将军,延绥称镇西将军(这些印信,是仁宗洪熙元年制定颁发的)。至于驻守蓟镇、贵州、湖广、四川以及督运漕粮、驻守淮安的总兵,则不得称将军、挂印。宣宗宣德年间,又增设山西、陕西二处总兵。世宗嘉靖年间,分设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共为四处;又将福建、保定副总兵改设为总兵,再增设浙江总兵。神宗万历年间,又在临洮、山海增设总兵。熹宗天启年间,增设登莱总兵。到庄烈帝崇祯年间,总兵设置更加纷繁不可胜纪,而其地位权力也不再是当初的样子了。大概明朝初年,虽然参将、游击、把总等职,也多由有功勋的外戚、都督等大员充任,到后来就不是这样了。
镇守蓟州总兵一人【原设,穆宗隆庆二年改为总理练兵事务兼镇守,驻扎三屯营】。协守副总兵三人【东路副总兵,隆庆三年增设,驻建昌营,管理燕河营、台头营、石门寨、山海关四路;中路副总兵,万历四年改设,驻三屯营,兼管马兰峪、松棚峪、喜峰口、太平寨四路;西路副总兵,隆庆三年增设,驻石匣营,管理墙子岭、曹家寨、古北口、石塘岭四路】。分守参将十一人【即通州参将、山海关参将、石门寨参将、燕河营防将、台头营参将、太平寨参将、马兰峪参将、墙子岭参将、古北口参将、石塘岭参将、喜峰口参将】。游击将军六人,统领南兵游击将军三人,领班游击将军七人,坐营官八人,守备八人,把总一人,提调官二十六人。
镇守昌平总兵官一人【原设副总兵,又设提督武臣,嘉靖三十八年裁撤副总兵,将提督改为镇守总兵,驻昌平城,听总督节制】。分守参将三人【即居庸关参将、黄花镇参将、横岭口参将】。游击将军二人,坐营官三人,守备十人,提调官一人。
镇守辽东总兵官一人【原设驻广宁,隆庆元年令其冬季移驻河东辽阳适中之地,调度防御以应援海州、沈阳】。协守副总兵一人【辽阳副总兵原为分守,嘉靖四十五年改为协守,驻辽阳城,节制闻原、海州、险山、沈阳等处】。分守参将五人【即开原参将、锦义右参将、海盖右参将、宁远参将、宽奠堡参将】。游击将军八人,守备五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备御十九人。
镇守保定总兵官一人【孝宗弘治十八年初设保定副总兵,后改为参将,武宗正德九年复改为分守副总兵,嘉靖二十年改为镇守,三十年改设为镇守总兵官,万历元年令春秋两防移驻浮图峪,遇有战事移驻紫荆关以备入援】。分守参将四人【即紫荆关防将、龙固二关参将、马水口参将、倒马关防将】。游击将军六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守备七人,把总七人,忠顺官二人。
镇守宣府总兵官一人【原设驻宣府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副总兵原也驻镇城,嘉靖二十八年移驻永宁城】。分守参将七人【即北路独石马营防将、东路怀来永宁参将、上西路万全右卫参将、南路顺圣蔚广参将、中路葛峪堡参将、下西路柴沟堡参将、南山参将】。游击将军三人,坐营中军官二人,守备三十一人,领班备御二人【万历八年裁革】。
镇守大同总兵官一人【原设驻大同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原为左副总兵,万历五年去掉"左"字,驻左卫城】。分守参将九人【即东路参将、北东路参将、中路参将、西路参将、北西路参将、井坪城防将、新坪堡参将、总督标左掖参将、威远城参将,万历八年裁革】。游击将军二人,入卫游击四人,坐营中军官二人,守备三十九人。
镇守山西总兵官一人【原为副总兵,嘉靖二十年改设,驻宁武,国防秋季移驻阳方口,
镇守山西总兵官一人【旧为副总兵,嘉靖二十年改设,驻寜武国防秋移驻阳方口,防冬移驻偏闗】协守副总兵一人【嘉靖四十四年添设,初驻偏闗后移驻老营堡】分守叅将六人【曰东路代州左叅将,曰西路偏□闗右叅将,曰太原左叅将,曰中路利民堡右叅将,曰河曲县叅将,曰北楼口防将】游击将军一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守备十三人,操守二人
镇守延绥总兵官一人【旧设驻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定邉右副总兵,嘉靖四十一年添设,分守安定、镇靖等处,提调大墙及墙口等处】分守叅将六人【曰孤山防将,曰东路右防将,曰西路左防将,曰中路防将,曰清平防将,曰榆林保宁叅将】游击将军二人,入卫游击四人,守备十一人,坐营中军官一人。
镇守宁夏总兵官一人【旧设驻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亦旧设同驻镇城】分守防将四人【曰东路右防将,曰西路左防将,曰灵州左防将,曰北路平虏城防将】游击将军三人,入卫游击一人【万厯八年革】守备三人,备御领班二人【万厯九年革】坐营中军官二人,管理镇城都司一人,领班都司二人【万厯九年革】管理水利屯田都司一人。
镇守甘肃总兵官一人【旧设驻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甘肃左副总兵旧设,嘉靖四十四年移驻髙台防御,隆庆四年囘驻镇城】分守副总兵一人【凉州右副总兵旧设】分守防将四人【曰庄浪左防将,曰肃州右防将,曰西宁防将,曰镇畨防将】游击将军四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守备十一人,领班备御都司四人。
镇守陜西总兵官一人【旧驻防城,后移驻固原】分守副总兵一人【洮岷副总兵,万厯六年改设,驻洮州】分守防将五人【曰河州防将,曰兰州防将,曰靖虏防将,曰陜西叅将,曰皆文西固防将】游击将军四人,坐营中军官二人,守备八人。
镇守四川总兵官一人【隆庆五年添设,驻建武所】分守副总兵一人【松潘副总兵旧设】协守防将二人【曰松潘东路左防将,曰松潘南路右防将】游击将军二人,守备六人。
镇守云南总兵官一人【旧设驻云南府】分守防将三人【曰临元防将,曰永昌防将,曰顺防防将】守备二人,巡抚中军坐营官一人,镇守贵州总兵官一人【旧设,嘉靖三十二年加提督麻阳等处地方职衔,驻铜仁府】分守防将二人【曰提督清浪右防将,曰提督川贵迤西左防将】守备七人,巡抚中军官一人。
镇守广西总兵官一人【旧为副总兵,嘉靖四十五年改设,驻桂林府】分守防将五人【曰浔梧左防将,曰柳庆右叅将,曰永寜防将,曰思恩▯将,曰昭平防将】守备三人,坐营官一人。
镇守湖广总兵官一人【旧设,嘉靖十年罢,十二年复设,万厯八年又罢,十二年仍复设,驻省城】分守防将三人【曰黎平防将,曰镇筸防将,曰郧阳防将】守备十一人,把总一人
镇守广东总兵官一人【旧为征蛮将军,两广总兵官,嘉靖四十五年分设,驻潮州府】协守副总兵一人【潮漳副总兵,万厯三年添设,驻南澳】分守防将七人【曰潮州防将,曰琼崖防将,曰雷廉防将,曰山东防将,曰西山防将,曰督理广州海防防将,曰恵州防将】总兵游击将军一人,守备五人,坐营中军官二人,把总四人。
译防冬移驻偏关】。协守副总兵一人【嘉靖四十四年增设,起初驻偏关,后移驻老营堡】。分守参将六人【即东路代州左参将、西路偏关右参将、太原左参将、中路利民堡右参将、河曲县参将、北楼口防将】。游击将军一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守备十三人,操守二人。
镇守延绥总兵官一人【原设驻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定边右副总兵,嘉靖四十一年增设,分守安定、镇靖等处,提调大墙及墙口等处】。分守参将六人【即孤山防将、东路右防将、西路左防将、中路防将、清平防将、榆林保宁参将】。游击将军二人,入卫游击四人,守备十一人,坐营中军官一人。
镇守宁夏总兵官一人【原设驻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也是原设,同驻镇城】。分守防将四人【即东路右防将、西路左防将、灵州左防将、北路平虏城防将】。游击将军三人,入卫游击一人【万历八年裁革】,守备三人,备御领班二人【万历九年裁革】,坐营中军官二人,管理镇城都司一人,领班都司二人【万历九年裁革】,管理水利屯田都司一人。
镇守甘肃总兵官一人【原设驻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甘肃左副总兵原设,嘉靖四十四年移驻高台防御,隆庆四年回驻镇城】。分守副总兵一人【凉州右副总兵,原设】。分守防将四人【即庄浪左防将、肃州右防将、西宁防将、镇番防将】。游击将军四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守备十一人,领班备御都司四人。
镇守陕西总兵官一人【原驻防城,后移驻固原】。分守副总兵一人【洮岷副总兵,万历六年改设,驻洮州】。分守防将五人【即河州防将、兰州防将、靖虏防将、陕西参将、阶文西固防将】。游击将军四人,坐营中军官二人,守备八人。
镇守四川总兵官一人【隆庆五年增设,驻建武所】。分守副总兵一人【松潘副总兵,原设】。协守防将二人【即松潘东路左防将、松潘南路右防将】。游击将军二人,守备六人。
镇守云南总兵官一人【原设驻云南府】。分守防将三人【即临元防将、永昌防将、顺防防将】。守备二人,巡抚中军坐营官一人。
镇守贵州总兵官一人【原设,嘉靖三十二年加提督麻阳等处地方职衔,驻铜仁府】。分守防将二人【即提督清浪右防将、提督川贵迤西左防将】。守备七人,巡抚中军官一人。
镇守广西总兵官一人【原为副总兵,嘉靖四十五年改设,驻桂林府】。分守防将五人【即浔梧左防将、柳庆右参将、永宁防将、思恩防将、昭平防将】。守备三人,坐营官一人。
镇守湖广总兵官一人【原设,嘉靖十年裁撤,十二年恢复设置,万历八年又裁撤,十二年仍恢复设置,驻省城】。分守防将三人【即黎平防将、镇筸防将、郧阳防将】。守备十一人,把总一人。
镇守广东总兵官一人【原为征蛮将军、两广总兵官,嘉靖四十五年分设,驻潮州府】。协守副总兵一人【潮漳副总兵,万历三年增设,驻南澳】。分守防将七人【即潮州防将、琼崖防将、雷廉防将、山东防将、西山防将、督理广州海防防将、惠州防将】。总兵游击将军一人,守备五人,坐营中军官二人,把总四人。
提督狼山副总兵一人【嘉靖三十七年增设,驻通州】。镇守江南副总兵一人【原为总兵官,驻福山港,后移驻镇江、仪真两处,嘉靖八年裁革,十九年恢复设置,二十九年再次裁撤,三十二年改设为副总兵,驻金山卫,四十三年移驻吴淞】。分守防将二人【即徐州防将、金山参将】。游击将军一人,守备六人,凤阳军门中军官一人,把总十三人。
镇守浙江总兵官一人【嘉靖三十四年设总理浙直海防,三十五年改为镇守浙直,四十二年改为镇守浙江,原驻定海县,后移驻省城】。分守防将四人【即杭嘉湖防将、宁绍
提督狼山副总兵一人【嘉靖三十七年添设,驻通州】镇守江南副总兵一人【旧系总兵官,驻福山港,后移驻镇江、仪真二处,嘉靖八年裁革,十九年复设,二十九年仍革,三十二年改设副总兵,驻金山卫,四十三年移驻吴淞】分守防将二人【曰徐州防将,曰金山叅将】游击将军一人,守备六人,鳯阳军门中军官一人,把总十三人。
镇守浙江总兵官一人【嘉靖三十四年设总理浙直海防,三十五年改镇守浙直,四十二年改镇守浙江,旧驻定海县,后移驻省城】分守防将四人【曰杭嘉湖防将,曰宁绍防将,曰温处防将,曰金台严防将】游击将军二人,总捕都司一人,把总七人。
分守江西防将一人【曰南贑防将,嘉靖四十三年改设,驻防昌县】守备四人,把总六人。
镇守福建总兵官一人【旧为副总兵,嘉靖四十二年改设,驻福寜州】分守防将一人【曰南路防将】守备三人,把总七人,坐营官一人。镇守山东总兵官一人,天启中増设总督备倭都司一人,领蓟镇班都司四人,又河南守备三人,领蓟镇班都司四人。
总督漕运总兵官一人【成祖永乐二年,总兵、副总兵统领官运、海运,后海运罢,尃督漕运。英宗天顺元年,又令兼理河道】协同督运防将一人【天顺元年设】把总十二人【南京二,江南直▯二,江北直▯二,中都一,浙江二,山东一,湖广一,江西一】
都指挥使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于五府,而听于兵部。都指挥使一人,同知二人,佥事四人。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指挥使司同。
其属经歴司,经歴都事,断事司断事,副断事,吏目各一人,司狱司司狱,仓库草▯大使,副使各一人。凡都司并流官,或得世官,嵗抚按察其贤否,五嵗考选军政而废置之。都指挥使及同知、佥事,常以一人统司事,曰掌印一人,练兵一人,屯田曰佥书,巡捕军噐、漕运、京操、备御诸杂务,并选充之,否则曰带俸。凡备倭守备、行都指挥事者,不得建牙陞公座。凡朝廷吉凶表笺序衔,布按二司上经歴都事典文移,断事理刑狱。
明初置各行省行都督府设官如都督府又置各都卫指挥使司洪武四年置各都卫断事司以理军官军人词讼又以都卫节制方靣职系甚重从朝廷选调不许世袭七年置西安行都卫指挥使司于河州八年十月诏各都卫并改为都指挥使司凡改设都司十有三【燕山都卫为北平都司西安都卫为陜西都司太原都卫为山西都司杭州都卫为浙江都司江西都卫为江西都司青州都卫为山东都司成都都卫为四川都司福州都卫为福建都司武昌都卫为湖广都司广东都卫为广东都司广西都卫为广西都司定辽都卫为辽东都司河南都卫为河南都司】行都司三【西安行都卫为陜西行都司大同都卫为山西行都司建宁都卫为福建行都司】十五年置贵州云南二都司后以北平都司为北平行都司永乐元年改为大宁都司宣徳中増置万全都司计天下都司凡十有六【十三省都司外有辽东大寜万全三都司】又于建昌置四川行都司于郧阳置湖广行都司计天下行都司凡五
明初,又于各行省置都镇抚司,设都镇抚、副镇抚、知事【吴元年,改知事为提控案牍,省注】洪武六年,罢。
译防将、温处防将、金台严防将】。游击将军二人,总捕都司一人,把总七人。
分守江西防将一人【即南赣防将,嘉靖四十三年改设,驻赣昌县】。守备四人,把总六人。
镇守福建总兵官一人【原为副总兵,嘉靖四十二年改设,驻福宁州】。分守防将一人【即南路防将】。守备三人,把总七人,坐营官一人。
镇守山东总兵官一人,天启年间增设总督备倭都司一人,领蓟镇班都司四人;又设河南守备三人,领蓟镇班都司四人。
总督漕运总兵官一人【成祖永乐二年,由总兵、副总兵统领官运、海运,后来海运废止,专门督管漕运。英宗天顺元年,又命其兼理河道】。协同督运防将一人【天顺元年设置】。把总十二人【南京二人,江南直隶二人,江北直隶二人,中都一人,浙江二人,山东一人,湖广一人,江西一人】。
都指挥使司掌管一方的军政,统率所属各卫所,上属于五军都督府,同时听命于兵部。设都指挥使一人,同知二人,佥事四人。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相同。
其下属经历司设经历、都事,断事司设断事、副断事、吏目各一人,司狱司设司狱,仓库草场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凡都司官员都由流官充任,有的也得以世袭,每年由巡抚、巡按考察其贤否,每五年考选一次军政,据以裁汰或增置。都指挥使及同知、佥事,通常以一人总管司中事务,称掌印;一人练兵;一人屯田,称佥书;巡捕军器、漕运、京操、备御等各项杂务,也都选人分别充任,若无具体职事,则称带俸。凡任备倭、守备或代行都指挥职事的,都不得建立牙旗、升坐公座。凡朝廷吉凶表笺,按序署衔,由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经历、都事掌管文书往来,断事官掌管刑狱审理。
明朝初年,在各行省设立行都督府,设官与都督府相同,又设立各都卫指挥使司。洪武四年,设各都卫断事司,以处理军官军人的诉讼案件;又因都卫节制一方,职责甚重,所以由朝廷选调任命,不许世袭。洪武七年,在河州设立西安行都卫指挥使司。八年十月,诏令将各都卫都改为都指挥使司,凡是改设的都司共十三处【燕山都卫改为北平都司,西安都卫改为陕西都司,太原都卫改为山西都司,杭州都卫改为浙江都司,江西都卫改为江西都司,青州都卫改为山东都司,成都都卫改为四川都司,福州都卫改为福建都司,武昌都卫改为湖广都司,广东都卫改为广东都司,广西都卫改为广西都司,定辽都卫改为辽东都司,河南都卫改为河南都司】;行都司三处【西安行都卫改为陕西行都司,大同都卫改为山西行都司,建宁都卫改为福建行都司】。洪武十五年,设置贵州、云南二都司,后来又将北平都司改为北平行都司,永乐元年改为大宁都司,宣德年间又增设万全都司。合计天下都司共十六处【十三省都司之外,还有辽东、大宁、万全三都司】;又在建昌设立四川行都司,在郧阳设立湖广行都司,合计天下行都司共五处。
明朝初年,又在各行省设立都镇抚司,设都镇抚、副镇抚、知事各官【吴元年,将知事改为提控案牍,省去"注"字】。洪武六年,裁撤。
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相同。外卫各自统属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官员大都是世袭的,也有流官。凡承袭替补、升授、优给、优养以及所属军政事务,掌印官、佥书官都要报送都指挥使司,转达都督府,再移送兵部。每年由巡抚、巡按考察其贤否,每五年考选一次军政,据以裁汰或增置。凡管理卫务,只有担任掌印、佥书的,不论是指挥使、同知还是佥事,都要考选才能出众的人充任。分别掌管屯田、验军、营操、巡捕、漕运、备御、出哨、入卫、戍守、军器等各项杂务,称
卫指挥使司设官如京卫
外卫各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率世官,或有流官。凡袭替陞授、优给、优养及属所军政,掌印、佥书报都指挥使司,达所▯都督府,移兵部。毎嵗抚按察其贤否,五嵗一考选军政废置之。凡管理卫事,惟属掌印、佥书,不论指挥使、同知、佥事,考选其才者充之。分理屯田、騐军、营操、巡捕、漕运、备御、出哨、入卫、戍守、军噐诸杂务。曰见任管事,不任事入队曰带俸。差操、征行则率其属,听所命主帅调度。
所千戸所,正千户一人,副千户,镇抚各二人。
其属吏目一人,所辖百户所凡十,共百户十人,总旗二十人,小旗百人。
其守御千户所军民千户所设官并同。凡千户一人,掌印一人,佥书曰管军千户。百户有试,有实授。其掌印恒以一人兼数印。凡军政,卫下于所,千戸督百户。百户下总旗、小旗,率其卒伍以听令。镇抚无狱事,则管军百户缺则代之。其守御千戸所不▯于卫,而自达于都司。凡卫所皆▯都司,而都司又分▯五军都督府【浙江、山东、辽东都司▯左军都督府陜西、四川、广西、云南、贵州都司,陜西、四川行都司▯右军都督府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中军都督府,兴都留守司、湖广、福建、江西、广东都司,湖广、福建行都司▯前军都督府大宁、万全、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后军都督府】
明初置千户所,设正千户、副千户、镇抚、百户。又立各万戸府,设正万户、副万户、知事、照磨。寻以名不称实,遂罢万戸府,而设指挥使及千户等官。覈诸将所部,有兵五千者为指挥使,千人者为千户,百人者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洪武二年置刻期千户所,选能疾行者二百人,以百户领之】七年申定卫所之制。先是内外卫所,凡一卫统十千戸一千户统十百户,百户领总旗二,总旗领小旗五,小旗领军十。至是更定其制,每卫设前后中左右五千户所,大率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一百户所。每百户所设总旗二人,小旗十人。二十年始命各卫立掌印佥事,专职理事,以指挥使掌印,同知、佥事各领一所。士卒有武艺不娴、噐械不利者,皆责所领之官。二十三年又设军民指挥使司、军民千戸所。计天下内外卫凡五百四十有七所,凡二千五百九十有三。自卫指挥以下,其官多世袭,其军士亦父子相继为一代定制。
诸府官
【臣】等谨按马端临考,有京尹、留守、都厢、郡太守、尉丞等官。今以留守详,留守司门、都厢详镇戍、闗市等官门,余从各史志辑録如左。
宋南渡后,置临安府尹,有知、通、签、推、判官。
译为见任管事;不任事、只是入队者称为带俸。差遣出操、出征时,则统率其部下,听从所受命的主帅调度。
所辖千户所,设正千户一人,副千户、镇抚各二人。其下属设吏目一人。所辖百户所共十处,共设百户十人,总旗二十人,小旗一百人。
守御千户所、军民千户所设官都与此相同。凡千户设一人,掌印一人,佥书称管军千户。百户有试职,有实授。其掌印通常以一人兼掌数印。凡是军政事务,卫下达到所,千户督察百户,百户下辖总旗、小旗,统率士卒以听候号令。镇抚不管理案狱,若管军百户缺员,则由镇抚代理。守御千户所不隶属于卫,而是直接隶属于都司。凡卫所都隶属于都司,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浙江、山东、辽东都司隶属左军都督府;陕西、四川、广西、云南、贵州都司,陕西、四川行都司隶属右军都督府;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隶属中军都督府;兴都留守司、湖广、福建、江西、广东都司,湖广、福建行都司隶属前军都督府;大宁、万全、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隶属后军都督府】。
明朝初年设立千户所,设正千户、副千户、镇抚、百户。又设立各万户府,设正万户、副万户、知事、照磨。不久因名不副实,于是裁撤万户府,改设指挥使及千户等官。核查各将领所统部众:统兵五千人的为指挥使,一千人的为千户,一百人的为百户,五十人的为总旗,十人的为小旗【洪武二年设刻期千户所,选拔善于疾行的人二百名,由百户统领】。洪武七年,重新申定卫所的制度。此前内外卫所,凡一卫统辖十个千户所,一个千户统辖十个百户,百户统领总旗二人,总旗统领小旗五人,小旗统领士兵十人。到此时重新厘定其制度:每卫设前、后、中、左、右五个千户所,大致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个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一个百户所。每个百户所设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洪武二十年,开始命令各卫设立掌印佥事,专职处理事务,由指挥使掌印,同知、佥事各统领一个千户所。士卒中有武艺不熟练、兵器不精良的,都要追究所属官员的责任。洪武二十三年,又设立军民指挥使司、军民千户所。总计天下内外卫共五百四十七处,千户所共二千五百九十三个。从卫指挥使以下,其官职大多世袭,士兵也父子相继,成为一代定制。
诸府官
臣等谨按马端临的考证,有京尹、留守、都厢、郡太守、尉丞等官。如今将留守详载于"留守司"门,都厢详载于"镇戍""关市"等官门,其余的都从各史志中辑录如下。
宋朝南渡以后,设立临安府尹,设知府、通判、签判、推官、判官。
府原为杭州,统辖浙西兵马钤辖。建炎三年,诏令改为临安府,其守臣令兼任浙西同安抚使。当时驻扎帅府在镇江府,绍兴年间迁都驻跸临安,于是正式称为安抚使。设知府一人,通判二人,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录事、防军、左右司理、防军、司户、司法参军各一人。本府掌管京畿之事,登记户口,均平赋役,颁布禁令。城内外分南北左右厢,各设厢官,以受理百姓的诉讼【厢官
府旧为杭州,领浙西兵马钤辖。建炎三年,诏改为临安府。其守臣令带浙西同安抚使。时置帅在镇江府,绍兴驻驆临安,遂正称安抚使。置知府一人,通判二人,签书节度判官、▯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録事、防军、左右司理、防军、司户、司法参军各一人。本府掌畿甸之事,籍其户口,均其赋役,颁其禁令。城外内分南北左右厢,各置厢官,以听民之讼。防【厢官许奏辟京朝官亲民资序人充,后以臣僚言罢。城内两厢官惟城外置焉】分使臣十人,以缉捕在城盗贼。立五酒务,置监官,以裕财。分六都监界,分差兵一百四十八铺,以巡防烟火。置两总辖,承就御前朝防文字。凡衔寳御批实封有所收索,则供进。凡省台寺监监司符牒及管下诸县及仓▯等申到公事,则受而理之。凡大礼及国信随事应办,祠祭共其礼料,防聚陈其幄帟,人使徃来办其舟楫,皆先期饬于有司。领县九分,士戸、仪、兵、刑、工六案。内戸案分上中下,案外有免役案、常平案、上下开折司、财赋司、大礼局、国信司、排办司、修造司,各治其事。孝宗乾道七年,皇太子领尹事,置少尹一人,日受民词以白太子,间日率僚属诣宫禀事。置判官二人,推官三人。九年,皇太子解尹事,临安府知、通、签判、推、判官并依旧置。既据保义郎赵礼之状,临安府依条合置兵马监押一人,经任监当四人,初任监当阙一人。昨皇太子领府尹,更不差注,今既辞免,乞将宗室添差员阙依旧从之。淳熈三年,诏罢备摄官,惟缉捕使臣十二人听▯差使,六人许令辟置。宁宗嘉泰四年,诏临安府添差不厘务总管路钤二十人,州钤辖路分都监副都监二十人,正副将十五人,安抚司凖备将领十五人,州都监以下十人,共以八十人为额。寻减总管路钤五人。开禧三年,复省罢总管路分,共六人【臣】等谨按《宋史·职官志》又载河南应天府官有收尹、少尹、司録、戸曹、法曹、士曹,尹以下掌同开封府。尹阙则置知府事一人【以郎中以上充,二品以上曰判府,次府及节度州凖此】通判一人【以朝官充】判官、推官各一人【或以京朝官签书】使院、牙职、左右军巡悉同开封,而主典以下差减其数。户曹通掌府院户籍、考课、税赋,法曹専掌谳议,士曹或防叙、起家不常置【诸州府同,至道初罢司理院,州置司士,取官吏强慢者为给簿尉奉】助教有特恩而受者不厘务,盖指南渡以前言之,故马端临考亦畧而不详。又有次府牧尹、少尹、司録、戸曹、法曹、士曹、司理、文学、助教,牧尹以下所掌并同开封【真宗大中祥符八年以楚王为兴元牧,其后又为京兆、江陵牧,自余无为者】尹阙则知府事一人【以朝官及刺史以上或诸司使充】通判一人【以京朝官充,太祖干徳初置,统冶军州之政事,得専达与长史均礼,大藩或置两人,户少事简有不置者,正刺史以上州知州虽小处亦特置】使院、牙执事并同前,不知马端临考何以不载,特附録于此。
译许奏请辟用京朝官中有亲民资历的人充任,后来因臣僚进言而废止。城内两厢的官员只在城外设置】。分派使臣十人,以缉捕在城的盗贼。设立五个酒务,设监官,以增裕财政。分设六个都监辖界,分派士兵一百四十八铺,以巡防火灾。设两个总辖,承接呈进御前的朝廷文书。凡是玉玺御批实封有所收缴索取的,则代为供进。凡是尚书省、御史台、寺监、监司的文牒以及所属各县及仓场等申报的公事,则接受并加以处理。凡是遇到大礼及国信往来之事,随事应对办理;祭祀则供给礼仪物料;有大型聚会则陈设帷幄帐幕;使者往来则准备船只,都事先饬令有司办理。所辖九县,分设士、户、仪、兵、刑、工六案。户案又分上、中、下三类,此外还有免役案、常平案、上下开折司、财赋司、大礼局、国信司、排办司、修造司,各自处理相关事务。孝宗乾道七年,皇太子兼领尹事,设少尹一人,每日接受百姓的诉状后禀报太子,隔日率领属官到宫中禀报事务,设判官二人,推官三人。乾道九年,皇太子解除尹事,临安府知府、通判、签判、推官、判官仍照旧设置。当时根据保义郎赵礼的呈状,临安府依例应设兵马监押一人,经任监当官四人,初任监当官阙一人;先前因皇太子兼领府尹,未再另外差注,如今既已辞免,便请求将宗室添差之员阙依旧例补足,得到批准。淳熙三年,诏令裁撤备摄官,只留缉捕使臣十二人听候差遣使用,其中六人允许辟置。宁宗嘉泰四年,诏令临安府添差不厘务的总管、路钤二十人,州钤辖、路分都监、副都监二十人,正副将十五人,安抚司准备将领十五人,州都监以下十人,共以八十人为定额,不久减去总管、路钤五人。开禧三年,又裁省总管、路分官,共留六人。
臣等谨按《宋史·职官志》,又记载河南应天府设有尹、少尹、司录、户曹、法曹、士曹,尹以下所掌职责与开封府相同。尹一职空缺时,则设知府事一人【以郎中以上官员充任,二品以上称判府,次府及节度州依此为例】,通判一人【以朝官充任】,判官、推官各一人【有时以京朝官兼签书】,使院、牙职都与开封府相同,只是各类属员的人数依次递减。户曹总管府院户籍、考课、税赋事务,法曹专门掌管审议刑狱,士曹或掌理叙职,起家授官不常设置【各州府相同,至道初年罢司理院,州设司士,选取官吏中强干勤慎者充任,供给簿尉的俸禄】。助教一职,若有特恩得授而不厘务的,这些说的都是南渡以前的情况,所以马端临的考证也较为简略不详。又设有次府,如牧尹、少尹、司录、户曹、法曹、士曹、司理、文学、助教,牧尹以下所掌职责都与开封相同【真宗大中祥符八年,以楚王兼任兴元牧,此后又兼任京兆、江陵牧,其余则没有兼任的】。牧尹一职空缺时,则设知府事一人【以朝官及刺史以上或诸司使充任】,通判一人【以京朝官充任,太祖乾德初年设置,总管军州政事,得与长史地位相当、礼节均等,大的藩镇或设两人,户口少、事务简省之处则有不设置的;正刺史以上的州,知州虽然是小地方也特别设置】。使院、牙职等各类属员都与前面相同,不知马端临的考证为何没有记载这些,特此附录在这里。
辽朝南面大蕃府官设有知府事、同知府事、府判官。
《辽史·百官志》只记载黄龙府、兴中府两府设有此官。
金朝各府【指不兼任总管府事务的府,若兼领总管府的,已详载于"都总管"门】设尹、同知、少尹各一人,
辽南靣大蕃府官有知府事,同知府事,府判官。
辽史·百官志》止载黄龙、兴中两府有之。
金诸府【谓非兼总管府事者,其兼领总管府者,已详都总管门】尹、同知、少尹各一人,府判一人,掌纪网众务,分判吏、户、礼案事,专掌通检推排簿籍,推官一人,掌同府判兵、刑、工案事,又有知法一人。
元散府【其大路都总管府即京尹之职已详都总管门】达噜噶齐一人,知府或府尹一人,领劝农鄂啰与路同,同知,判官,推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
所在有▯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州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世祖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差等。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戸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戸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于是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噜噶齐尹,同知,判官;中下州达噜噶齐,知州,同知,判官,兼捕盗之事,防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人;下州吏目一人【或二人】
诸军唯邉逺之地有之,各统属县。其设官如下:州,明顺天府,府尹,府丞,治中各一人,通判六人,推官,儒学教授,训导各一人。其属:经歴司,经歴,知事,照磨所,照磨,检校各一人。所辖宛平、大兴二县,知县各一人,县丞二人,主簿无定员,典史,司狱司,司狱,都税司,大使,副使各一人,宣课司【凡四: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税课司【凡二:安定门外,安定门】各大使税课分司【凡二:崇文门,徳胜门】各副使一人,递军所,批騐所,各大使各一人。
府尹掌京府之政令,宣化和人,劝农问俗,均贡赋,节征徭,谨祭祀,阅实户口,紏治豪强,隠恤穷困,疏理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嵗立春,迎春,进春,祭先农之神。月朔望,早朝奏老人,坊厢听宣谕。孟春、孟冬,率其僚属行乡饮酒礼。凡勲戚家人文引,毎三月一奏。市易平其物价,遇内官监征▯物料,虽有印信揭帖,必补牍靣奏。若天子耕耤,行三推礼,则奉青箱播种于后,礼毕率庶人终畆。府丞贰京府,兼领学校。治中防理府事,以佐尹。丞通判分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推官理刑名,察属吏。二县职掌如外县,以近涖辇下,故品秩特优。
顺天府即旧北平府。洪武二年置北平行省。九年改为北平布政司。皆以北平为防府。永乐初改为顺天府。十年升为府尹。设官如应天府【顺天府通判旧六人,内一人管粮,一人管马,一人清军,一人管匠,一人管河,一人管柴炭。
译府判一人,掌管统理各项事务,分别处理吏、户、礼三案之事,专门掌管通检推排的簿籍;推官一人,职掌与府判相同,处理兵、刑、工三案之事;又设知法一人。
元朝散府【其中大路都总管府即相当于京尹之职,已详载于"都总管"门】设达噜噶齐一人,知府或府尹一人,掌管劝农鄂啰(劝农事务)与路一级相同,另设同知、判官、推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
府所在之地,有隶属于诸路及宣慰司、行省的,有直属于省、部的,有统辖州县的,有不统辖州县的,其体制各有差等。
诸州【世祖中统五年,并立州县,尚未分设等级。至元三年,规定一万五千户以上的为上州,六千户以上的为中州,六千户以下的为下州。江南平定后,至元二十年又重新划定标准:五万户以上的为上州,三万户以上的为中州,不满三万户的为下州。于是升县为州的共有四十四处,县户虽多,但隶属于路府的不作改动】,上州设达噜噶齐、尹、同知、判官;中、下州设达噜噶齐、知州、同知、判官,兼管捕盗之事,设防佐官。上州设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中州设吏目、提控案牍各一人;下州设吏目一人(有的设二人)。
诸军只有边远之地才设置,各统辖所属县。其设官如下:
顺天府:明朝的顺天府设府尹、府丞、治中各一人,通判六人,推官、儒学教授、训导各一人。其下属经历司设经历、知事,照磨所设照磨、检校各一人。所辖宛平、大兴二县,各设知县一人,县丞二人,主簿无定员,典史,司狱司设司狱,都税司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宣课司【共四处: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税课司【共二处:安定门外、安定门】各设大使,税课分司【共二处:崇文门、德胜门】各设副使一人,递运所、批验所各设大使一人。
府尹掌管京府的政令,宣扬教化、安抚人民,劝课农桑、询问民俗,均平贡赋,节制徭役,恭谨祭祀,稽核户口,纠治豪强,抚恤穷困,审理诉讼,务必了解百姓的疾苦。每年立春时,迎春、进春,祭祀先农之神。每月初一、十五,早朝奏报耆老,坊厢宣读诏谕。孟春、孟冬时节,率领僚属举行乡饮酒礼。凡有功勋外戚人家出具人口文引的,每三个月上奏一次。市场交易时平抑物价,遇到内官监征收物料时,即使有印信揭帖,也必须补写文书面奏。若逢天子行耕耤之礼、行三推之典,则捧着青箱在后播种,礼毕后率领庶人完成整个田亩的耕作。府丞辅佐京府事务,兼管学校。治中协助处理府中事务,以辅佐府尹。通判分别掌管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防等事务。推官掌管刑名审理,监察属吏。宛平、大兴二县的职掌与外县相同,因靠近京城,所以品秩特别优厚。
顺天府即原来的北平府。洪武二年设立北平行省,九年改为北平布政司,都以北平作为陪都府治。永乐初年改为顺天府,十年升为府尹,设官与应天府相同【顺天府通判原设六人,其中一人管粮,一人管马,一人清军,一人管匠,一人管河,一人管柴炭。嘉靖八年裁撤管河、管柴炭二人。万历九年裁撤清军、管匠二人。十一年恢复设置一人,兼管军匠】。
应天府设府尹、府丞、治中各一人,通
嘉靖八年革管河、管柴炭二人。万厯九年革清军、管匠二人。十一年复设一人兼管军匠】
应天府府尹,府丞,治中各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经歴,知事,照磨,检校各一人。
洪武三年,改应天府知府为府尹,赐银印。
府知府一人,同知、通判无定员,推官一人。其属:经歴司,经歴;知事;照磨所,照磨;检校司狱司,司狱;各一人【所辖别见】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以教养百姓。每三嵗察属吏之贤否,上下其考,以达于省上吏部。凡朝贺、吊祭,视布政使司直▯府得专达。凡诏赦,例令勘劄至,谨受之下所属奉行。所属之政,皆受约束于府,剂量轻重而令之,大者白于抚按,布按议允乃行。凡賔兴、科贡,提调
译判二人,推官一人,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各一人。
洪武三年,将应天府知府改为府尹,赐予银印。
各府设知府一人,同知、通判无定员,推官一人。其下属经历司设经历;知事;照磨所设照磨、检校;司狱司设司狱各一人(所辖情况另见)。知府掌管一府的政务,宣扬教化,审理狱讼,均平赋役,以此教养百姓。每三年考察属吏的贤否,评定其考核等第高低,上报到布政使司,再转呈吏部。凡朝贺、吊祭之事,除布政使司直属府可以自行上达外,其余府都须由布政使司统一处理。凡诏令赦文,依例须等勘合公文到达后,才恭谨接受,下达给所属机构奉行。所属各项政务,都要受府一级的约束节制,权衡轻重后再下令施行;重大事务则要禀告巡抚、巡按,经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商议同意后才能施行。凡是乡试贡举等选拔人才之事,也由府一级负责提调。
学校,修明祀典之事,咸掌之。若籍帐、军匠、驿递、马牧、盗贼、仓库、河渠、沟防、道路之事,虽有专官,皆总领而稽覈之。同知、通判分掌清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无常职【各府所掌不同,如延安、延绥同知又兼牧民,余不尽载】无定员【邉府同知有増至六七员者】推官理刑名,賛计典【各府推官洪武三年始设】经歴、照磨、检校受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
译学校,以及修明祭祀典礼这些事,都归他管。像户籍册簿、军匠、驿递、马牧、缉盗、仓库、河渠、沟防、道路这些事务,虽然各有专门的官员负责,但都由他总领并加以稽查核实。同知、通判分别掌管清理军籍、巡捕、管理粮饷、劝课农桑、兴修水利、屯田、牧马等事务,没有固定的职责【各府所掌管的不同,如延安府、延绥府的同知还兼管牧民之事,其余的不一一记载】,也没有固定的员额【边境府的同知有增设到六七员的】。推官掌管刑名审理,协助考核政绩【各府的推官是洪武三年才开始设置的】。经历、照磨、检校负责收发上下往来的公文,并核查六房的案卷。
明初改诸路为府。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十万石以下为下府。七年,减北方府州县官三百八人。十三年,选国子学生二十四人为府州县官。六月,罢各府照磨。二十七年,复置。自宣徳三年弃交阯,布政司计天下府凡一百五十有九。
州知州一人,同知、通判无定员【里不及三十而无属县,裁同知;判官有属县,裁同知】其属吏目一人【所辖别见】
知州掌一州之政,凡州二:有属州,有直▯州。属州视县,直▯州视府,而品秩则同。同知、判官,俱视其州之事繁简以供厥职。计天下州,凡二百三十有四。诸县官。
宋宁宗嘉定十二年,诏两经作令满替者,实歴九考,有政声,无过犯,举员及格,改官人特免再作知县,许受签判彧干官,以当知县履歴。
县丞【详马端临考】主簿【凡批销必亲书押,不许用手记,仍不许差出,以防销注】尉【嘉定十三年诏,极邉县尉获盗酬赏,班改咸以二人为额】
辽县官有令丞主簿尉
辽史·百官志》曰:五京诸州属县,见《地理志》。
金赤县【谓大兴儿平】令一人,掌养百姓,按察所部,宣导风化,劝课农桑,平理狱讼,捕除盗贼,禁止游惰,兼管常平仓及通检推排簿籍,总判县事。丞一人,掌贰县事。主簿一人,掌同县丞。尉四人,专巡捕盗贼。余县置四尉者同此次赤县【又曰剧县】令、丞、主簿、尉各一人。诸县设官同。
凡县二万五千户以上为次赤,为剧;二万以上为次剧。在诸京倚郭者曰京县。自京县而下,以万户以上为上,三千户以上为中,不满三千为下。中县而下,置丞,以主簿与尉通领巡捕事;下县则不置尉,以主簿兼之。
金史·百官志》曰:宣宗兴定元年,行辟举县令法,以六事考之。一曰田野辟,二曰户口増,三曰赋役平,四曰盗贼息,五曰军民和,六曰词讼简。六事俱备为上等,升职一等;兼四事者为中等,减二资歴;其次为下等,减一资歴;否则为不称,截罢而降之。平常者,依本格。
元诸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户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达噜噶齐尹丞簿尉各一人,典史二人。中县不置丞,余悉如上县之制。下县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后又别置尉,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人。宛平县达噜噶齐尹各一人,丞主簿各三人,尉一人,典史三人。
大兴县达噜噶齐尹丞各一人,主簿二人,尉一人,典史三人。
至元十一年,置宛平,治大都丽正门以西;大兴,治大都丽正门以东。
译明朝初年把各路改为府。洪武六年,把天下的府分为三等:粮额二十万石以上的为上府,二十万石以下的为中府,十万石以下的为下府。洪武七年,裁减北方府州县官三百八人。洪武十三年,选拔国子学生二十四人担任府州县官。六月,撤销各府的照磨一职。洪武二十七年,又恢复设置。自从宣德三年放弃交阯以后,布政司统计天下的府共有一百五十九个。
州设知州一人,同知、通判没有固定名额【辖里不到三十里而又没有属县的,裁去同知;有判官而又有属县的,裁去同知】其属吏有吏目一人【所辖情况另见别处】
知州掌管一州的政务,州共有两种:有属州,有直隶州。属州的地位相当于县,直隶州的地位相当于府,但品级相同。同知、判官,都根据该州事务的繁简来履行职责。统计天下的州,共有二百三十四个。以下是各县官的情况。
宋宁宗嘉定十二年,下诏说凡两次任满知县职务的官员,实际考核满九考,有政绩声誉、没有过错的,经举荐合格后,改任官职的人特免再任知县,允许担任签判或干办官,以此作为知县任职的资历。
县丞【详见马端临《文献通考》】主簿【凡是批销文书必须亲自签押,不许用手写记号代替,仍不许外出差遣,以防止销注出现漏洞】县尉【嘉定十三年下诏,极边远县的县尉抓获盗贼给予奖赏,班次晋升都以二人为限额】
辽朝的县官设有令、丞、主簿、尉
《辽史·百官志》说:五京各州所属的县,见《地理志》。
金朝赤县【指大兴、宛平】设令一人,掌管养育百姓,考察所辖地方,宣扬教化,劝导督促农桑,公平审理诉讼,捕杀盗贼,禁止游手好闲之人,兼管常平仓以及通检推排的簿籍,总管一县事务。丞一人,协理县事。主簿一人,职掌与县丞相同。尉四人,专门负责巡捕盗贼。其余县设四尉的与此相同。次赤县【又称剧县】令、丞、主簿、尉各设一人。各县设官都与此相同。
凡是县满二万五千户以上的为次赤、为剧县;二万户以上的为次剧县。设在各京城附郭的称为京县。从京县以下,一万户以上的为上县,三千户以上的为中县,不满三千户的为下县。中县以下设丞,以主簿和尉共同负责巡捕之事;下县不设尉,由主簿兼任。
《金史·百官志》说:宣宗兴定元年,实行推举选拔县令的办法,用六项事务来考核:一是开垦田野,二是增加户口,三是均平赋役,四是止息盗贼,五是使军民和睦,六是简省诉讼。六项事务都做得好的定为上等,升职一等;兼具四项的定为中等,减二资历;再次一等的定为下等,减一资历;否则就定为不称职,罢免并降职。表现平常的,按原有的资格标准处理。
元朝各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的州县,六千户以上的定为上县,二千户以上的定为中县,不满二千户的定为下县。至元二十年又规定江淮以南地区,三万户以上的为上县,一万户以上的为中县,一万户以下的为下县】上县设达噜噶齐、尹、丞、簿、尉各一人,典史二人。中县不设丞,其余都和上县的制度一样。下县设官如同中县,人口少事务简单的地方就由主簿兼任尉的职责。后来又另设尉,尉专管捕盗之事,另有印信。典史一人。宛平县设达噜噶齐、尹各一人,丞、主簿各
元史·百官志》:宛、大二县属,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总管府。
明县【大兴、宛平二县已见前】知县、县丞、主簿各一人,其属典史一人【所辖别见】
知县掌一县之政,凡赋役嵗防,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赋有金谷、布帛及诸货物之赋,役有力役、雇役、借债不时之役,皆视天休咎、地理丰耗、人力贫富,调剂而均节之。嵗歉则请于府若省,蠲减之。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表善良、恤穷乏、稽保甲、严缉捕、听狱讼,皆躬亲厥职而勤慎焉。若山海泽薮之产足以资国用者,则按籍而致贡。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巡捕之事,典史典文移出纳。如无县丞或无主簿,则分领丞簿职【县丞主簿添革不一,若编户不及二十里者,并裁】
吴元年,定县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六万石以下为中县,三万石以下为下县。凡新授郡县官,给道里费。洪武元年,徴天下贤才为府州县职,敕命厚赐,以励其亷耻,又勅谕之,至于再三。十七年,定府州县条例八事,颁示天下,永为遵守。是时,天下府州县官亷能正直者,必遣行人赍勅往劳,増秩赐金。仁宣之际,犹然。英宪而下,日罕。自后益重内轻外,此风絶矣。计天下县,凡一千一百七十有一。
诸学校官
辽南面五经学官,博士、助教各一人。
道宗清宁五年,诏设学养士,颁经及传疏,置官如上。百官志:上京、中京学俱别有国子监,南京学亦曰南京太学。太宗置东西京,则苐曰学而已。
大蕃府学【黄龙兴中两府各有学】各州学【或属观察使,或属团练使,或属防御使,或属州刺史】各县学皆有博士、助教。
金诸府教授一人
诸节镇州教授一人
诸防御州州教授一人
元儒学提举司【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毎司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
又防古提举学校官,提举,同提举各一人。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广、江西三省行之,余省不置。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提举一人,教授、学正各二人,学録一人。
左都威卫使司教授二人【仁宗延祐二年置】
右都威卫使司儒学教授一人【延祐二年置】防古教授一人【四年増】
右钦察卫儒学教授一人【武宗至大四年置】防古教授一人【延祐四年置】
左钦察卫教官儒学教授一人
龙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教官二,防古字教授一人,儒学教授一人。
诸路学校官,路设教授、学正、学録各一人;散府及上、中州教授一人,下州学正一人,县教谕一人,书院山长一人。
【臣】等谨按《元史·选举志》谓世祖中统二年始命置诸路学校官,凡师儒之命于朝廷者曰教授,命于礼部及行省及宣慰司者曰学正、学録、教谕、山长,而《百官志》失载,今补之。
译三人,尉一人,典史三人。
大兴县设达噜噶齐、尹各一人,主簿二人,尉一人,典史三人。
至元十一年,设立宛平县,治所在大都丽正门以西;大兴县,治所在大都丽正门以东。
《元史·百官志》说:宛平、大兴二县所属,管辖各路打捕鹰房总管府。
明朝的县【大兴、宛平二县已见前文】设知县、县丞、主簿各一人,其属官典史一人【所辖情况另见别处】
知县掌管一县的政务,凡是赋税徭役每年防范核实征收,十年一次编造黄册,按人丁产业分等。赋税有金银谷物、布帛以及各种货物之赋,徭役有力役、雇役、临时的借役,都要根据天时的好坏、地理的丰歉、人力的贫富,加以调剂并使之均衡节制。年成歉收的就向府或省请示,予以减免。凡是养老、祭神、贡举士人、宣讲法令、表彰善良、救济穷困、稽查保甲、严缉盗贼、审理诉讼,都要亲自履行职责,勤勉谨慎。若是山海湖泽的物产足以供给国家使用的,就按照簿籍征收进贡。县丞、主簿分别掌管粮马、巡捕之事,典史掌管公文的收发。如果没有县丞或没有主簿,就分别兼领县丞、主簿的职务【县丞、主簿的增设或裁撤不一致,如果编入户籍的不满二十里,就一并裁撤】
吴元年,规定县分三等:粮额十万石以下的为上县,六万石以下的为中县,三万石以下的为下县。凡是新任命的郡县官员,发给路费。洪武元年,征召天下贤才担任府州县职务,颁发敕令并给予厚赐,以此激励他们的廉耻之心,又多次告诫他们。洪武十七年,制定府州县条例八项,颁行天下,永远遵守。当时,天下府州县官员中廉洁能干、正直的,一定派遣行人携带敕令前去慰劳,增加官秩、赏赐金银。仁宗、宣宗时期,仍然如此。英宗、宪宗以后,这种情形日渐稀少。此后越来越重视京官而轻视外官,这种风气就断绝了。统计天下的县,共有一千一百七十一个。
各学校官
辽朝南面官中的五经学官,设博士、助教各一人。
道宗清宁五年,下诏设立学校、供养士人,颁发经书及注疏,设官如上所述。《百官志》记载:上京、中京的学校都另外设有国子监,南京的学校也称南京太学。太宗设立东京、西京时,则只设学官而已。
大蕃府学【黄龙府、兴中府两府各有学】各州学【有的隶属观察使,有的隶属团练使,有的隶属防御使,有的隶属州刺史】各县学都设有博士、助教。
金朝各府设教授一人
各节镇州设教授一人
各防御州设州教授一人
元朝设儒学提举司【各行省所辖之地都设一司】统管各路、府、州、县学校的祭祀教养及钱粮之事,以及考核呈送著述文字。每司设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
又设蒙古提举学校官,设提举、同提举各一人。至元十八年设立,只在江浙、湖广、江西三省施行,其余各省不设。
大都路设提举学校所,设提举一人,教授、学正各二人,学录一人。
左都威卫使司设儒学教授二人【仁宗延祐二年设置】
右都威卫使司设儒学教授一人【延祐二年设置】蒙古教授一人【延祐四年增设】
右钦察卫设儒学教授一人【武宗至大四年设置】蒙古教授一人【延祐四年设置】
左钦察卫设教官儒学教授一人
龙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设教官二人,蒙古字教授一人,儒学教授一人。
各路学校官,路设教授、学正、学录各一人;散府
明儒学府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
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训所属生员,训导佐之。凡生员廪膳、増广,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附学生无定数。儒学官月课士子之艺业而奬励之。凡学政遵卧碑,咸听于提学宪臣。提调府,听于府;州,听于州;县,听于县。其殿最视乡举之有无多寡。
明初置儒学提举司。洪武二年诏天下府州县皆立学。三十一年诏天下学官改授旁郡州县。正统元年始设提督学校官。有都司儒学【洪武十七年置辽东始】行都司儒学【洪武二十三年置北平始】卫儒学【洪武十七年置岷州卫,二十三年置大寜等卫始】以教武臣子弟,俱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河东又设都转运司儒学,制如府。其后宣慰、安抚等土官俱设儒学。
武学,京卫武学教授训导各一人卫武学教授一人,训导二人,或一人。掌教京卫各卫防官及应袭舎人与武生,以待科举、武举防举,而听于兵部。其无武学者,凡诸武生则▯儒学。
建文四年,始置京卫武学,设教授一人,启忠等十斋,各训导二人。永乐中罢,正统六年复设,后渐置各卫武学,设官如儒学之制。
巡检
宋都巡检使,有都巡检、巡检州县巡检等官。
南渡后,分置【余详马端临考】
辽北靣邉防官,西南靣巡检司官有巡检同巡检西北路亦有巡检司。
南靣邉防官有巡检使司官有使
景宗保宁中,见耶律和卓为巡检司。
金中都都巡检司
东北一人,通州置司,分管大兴、漷隂、昌平、通顺、蓟、盈州界盗贼事;西南一人,良乡县置司,分管良乡、宛平、安次、永清县并涿、易州界盗贼事。
诸州都巡检使,副都巡检使,各一人。
右宿泗、唐、邓、蔡、亳、陈、颍、德、华、河、陇、泰等州,并西北路依此置,余不加「使」字。
散巡检【内泗州以管勾排岸兼之】皆设副巡检一人,为之佐。
右地险要处置司【唐邓宿泗颍夀蔡等州及縁邉二十五处置大定二十二年广寜府大斧山置巡检司章宗明昌五年升蔡州刘辉村置巡检】
【臣】等谨按宣宗纪,元光二年八月,遣官分行蔡、息、陈、亳、唐、邓、裕诸州,凡民丁相聚立砦避兵,与各处检相依者五千户以上,置砦长一人,万户增副一人,仍先迁一官,能安民弭盗劝农者,论功注授,乃一时所特设也。
元大都东闗厢巡检司掌巡捕盗贼奸宄之事,巡检三人。
至元二十一年,置西北南闗厢巡检司,设置并同,又有香河等处巡检司【详尚供总管府内】
诸巡检司巡检一人
明巡检司主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凡在外各府州县闗津要害处,俱设巡检、副巡检,俾率徭役弓兵,警备不虞。
译及上、中州设教授一人,下州设学正一人,县设教谕一人,书院设山长一人。
臣等谨按,《元史·选举志》记载世祖中统二年才开始下令设置各路学校官,凡是由朝廷任命的师儒称为教授,由礼部及行省及宣慰司任命的称为学正、学录、教谕、山长,而《百官志》没有记载,现在补上。
明朝儒学,府设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设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设教谕一人,训导二人。
教授、学正、教谕负责教导所属生员,训导辅助他们。凡是生员中的廪膳生、增广生,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附学生没有固定名额。儒学官每月考核士子的学业并给予奖励。凡是学政遵照卧碑的规定,都听从提学宪臣的管辖。提调方面,府学听从府,州学听从州,县学听从县。他们的政绩考核依据乡试举人的多少来评定。
明朝初年设置儒学提举司。洪武二年下诏天下府州县都要设立学校。洪武三十一年下诏天下学官改任其他郡州县。正统元年才开始设置提督学校官。有都司儒学【洪武十七年设置,始于辽东】行都司儒学【洪武二十三年设置,始于北平】卫儒学【洪武十七年设置,始于岷州卫,洪武二十三年设置大宁等卫】用来教导武官子弟,都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河东又设都转运司儒学,制度如同府学。此后宣慰、安抚等土官也都设立儒学。
武学,京卫武学设教授、训导各一人;卫武学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或只设一人。掌管教导京卫及各卫应袭的舍人与武生,为参加科举、武举或荐举做准备,并听从兵部管辖。没有武学的地方,凡是武生就归入儒学。
建文四年,才设置京卫武学,设教授一人,启忠等十斋,各设训导二人。永乐年间废除,正统六年恢复设置,此后逐渐在各卫设置武学,设官制度和儒学相同。
巡检
宋朝设都巡检使,有都巡检、巡检、州县巡检等官。
南渡以后,分别设置【其余详见马端临《文献通考》】
辽朝北面的边防官,西南面设巡检司官,有巡检、同巡检,西北路也设有巡检司。
南面的边防官设有巡检使司官,设使一人。
景宗保宁年间,见耶律和卓担任巡检司官。
金朝中都设都巡检司
东北一路设一人,在通州设司,分管大兴、漷阴、昌平、通顺、蓟州、盈州境内的盗贼事务;西南一路设一人,在良乡县设司,分管良乡、宛平、安次、永清各县以及涿州、易州境内的盗贼事务。
各州设都巡检使、副都巡检使各一人。
以上宿州、泗州、唐州、邓州、蔡州、亳州、陈州、颍州、德州、华州、河州、陇州、泰州等州,以及西北路依照此例设置,其余州不加“使”字。
散巡检【其中泗州由管勾排岸兼任】都设副巡检一人,作为辅佐。
险要之地设巡检司【唐州、邓州、宿州、泗州、颍州、寿州、蔡州等州以及沿边二十五处设置,大定二十二年在广宁府大斧山设巡检司,章宗明昌五年在蔡州刘辉村升设巡检】
臣等谨按《金史·宣宗纪》,元光二年八月,派遣官员分别巡行蔡州、息州、陈州、亳州、唐州、邓州、裕州各地,凡是百姓聚集立寨躲避战乱、又与各处巡检相依附的,达五千户以上的,设寨长一人,一万户增设副寨长一人,同时先升迁一级官职,能安抚
洪武二年,以广西地接猺獞,始于闗隘冲要之处设巡检司,以警奸盗。后遂増置各处。十三年二月,特赐勅谕之。寻改为杂职。
明史·职官志》曰:「巡检设官,各府州县有无多寡不同。」
镇戍闗市官
宋置镇砦官
诸镇置于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砦置于险扼控御去处,设砦官招收士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
以上所载,与马端临考所载镇戍闗市官正同,而此较详焉,故録之。
金诸知镇知城知堡知寨
潼闗闗使兼讥察官掌闗禁、讥察奸伪及管钥启闭,副讥察掌任使之事。
居庸、紫荆、通防、防安四闗及他闗,皆设使。
大庆闗管勾河桥官兼讥察事一人,掌解系浮桥,济渡舟楫,巡视河道,修完埽岸,兼率埽兵,四时功役,裁植榆柳,预备物料,讥察奸伪等事,同管勾一人。
【臣】等谨按《百官志》又有九鼎、大阳津渡,惟置讥察官一人;孟津渡讥察一人,掌讥察奸伪;副讥察一人。又有管勾泗州兼排岸巡检【互见巡检门】附録于此。
提举讥察使副使【陜西一人,河南一人】
南迁后,陜西置于秦州,河南置于唐、邓、息、夀泗五州,又有沿淮讥察使。
【臣】等谨按哀宗纪,天兴二年六月,帝入蔡州。八月,设四隅讥察官,亦一时特设耳。
提举「秦蓝两闗」,提举同提举,又有提举「三门集津南北岸」。
俱南迁后置
市令司掌平物价,度量权衡之违式,百货之估直。惟中都置令一人【南迁后以左右警使兼】丞一人。
元各处托克托和斯掌辨使臣奸伪,正副各一人。明驿丞典邮传迎送之事,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禂帐,视使客之品秩、仆夫之多寡,而谨供应之支直于府若州县,而籍其出入。
各府州县有无多寡不同
部族属国官
【臣】等谨按马端临考,不列部族属国官。今考《辽史》云:「古者天子巡守,方岳五服之君各述其职。辽之部族官似之,则此官之系于辽者綦重也。」金亦有部族官,具如左。
辽北靣约尼九帐大常衮司掌约尼可汗九世宫分之事,有大常衮【亦曰】约尼太师、太保、太尉、司徒、司空、侍中【一作世烛,太宗会同元年置】又有敞史知事。
太祖受位于约尼,以九帐【温汗、苏尔威汗、和拉汗、汗苏克汗、森济汗、兆古汗、伊兰汗、巴拉汗、□陶津汗,凡九世】居皇族一帐之上,设常衮司以奉之,有司不与焉。
又约尼帐节度司【详节度使司门】约尼乣详衮司官有约尼乣详衮都监将军小将军,又约尼尅官名未详【臣】等谨按《百官志》谓太祖有帝王之度者,三代约尼氏尊九帐于御营之上【辽俗东向而尚左,御营东向,约尼九帐南向,故云】一也,灭渤海国,存其族帐,亚于约尼,二也,并奚王之众,抚其帐部,拟于国族,三也。
译百姓、消除盗贼、劝勉农事的,按功劳授职,这是一时特设的做法。
元朝大都东关厢巡检司掌管巡捕盗贼奸邪之事,设巡检三人。
至元二十一年,设置西、北、南关厢巡检司,设置情况相同,又有香河等处巡检司【详见留守司总管府内】
各巡检司设巡检一人
明朝巡检司主管缉捕盗贼,盘查奸邪伪诈之人。凡是外地各府州县关津要害之处,都设巡检、副巡检,率领徭役弓兵,警备意外之事。洪武二年,因广西地接猺獞,开始在关隘冲要之处设巡检司,用以警戒奸盗。此后逐渐在各处增设。洪武十三年二月,特赐敕令予以告诫。不久改列为杂职官。
《明史·职官志》说:“巡检的设官,各府州县有无以及多寡各不相同。”
镇戍关市官
宋朝设镇寨官
各镇设在辖下人烟繁盛之处,设监官管理火禁,或兼管酒税之事;寨设在险要控扼之处,设寨官招募士兵,操练武艺,用以防备盗贼。
以上所记,与马端临《文献通考》所记镇戍关市官的内容正相同,而这里记载得更详细,所以收录下来。
金朝各设知镇、知城、知堡、知寨
潼关设关使兼讥察官,掌管关禁、盘查奸伪以及钥匙的启闭,副讥察掌管差遣使用之事。
居庸、紫荆、通防、防安四关及其他关口,都设使一人。
大庆关设管勾河桥官兼讥察事一人,掌管解系浮桥,渡运舟船,巡视河道,修整堤埽河岸,兼统率埽兵,四季组织劳役,栽种榆柳,预备物料,盘查奸伪等事,另设同管勾一人。
臣等谨按《金史·百官志》又有九鼎、大阳两处渡口,只设讥察官一人;孟津渡口设讥察一人,掌管盘查奸伪;副讥察一人。又有管勾泗州兼排岸巡检【互见巡检门】附录在这里。
设提举讥察正使、副使【陕西一人,河南一人】
南渡以后,陕西设在秦州,河南设在唐州、邓州、息州、寿州、泗州五州,又设有沿淮讥察使。
臣等谨按《金史·哀宗纪》,天兴二年六月,皇帝进入蔡州。八月,设置四隅讥察官,也是一时特设的做法。
设提举“秦州、蓝田两关”,设提举、同提举,又设有提举“三门集津南北岸”。
以上都是南渡以后设置的
市令司掌管平定物价,纠正度量权衡违反规格的行为,评定各种货物的价格。只有中都设令一人【南渡以后由左右警使兼任】丞一人。
元朝各处设托克托和斯,掌管辨别使臣真伪,设正、副各一人。明朝设驿丞,掌管邮传迎送之事,凡是舟车夫马、粮食饮食、帷帐等物,根据使客的品秩、仆从的多寡,谨慎供应,向府或州县支取费用,并登记其出入。
各府州县设置的有无及多寡各不相同
部族属国官
臣等谨按马端临《文献通考》,没有列出部族属国官。现在查考《辽史》说:“古代天子巡守四方,四岳五服的诸侯各自陈述自己的职责。辽朝的部族官与此相似,可见这一官职在辽朝的地位十分重要。”金朝也有部族官,详列如下。
辽朝北面设约尼九帐大常衮司,掌管约尼可汗九世宫分之事,设有大常衮【也称】约尼太师、太保、太尉、司徒、司空、侍中【一作世烛,太宗会同元年设置】又设有敞史知事。
太祖从约尼那里承受帝位,因九帐【温汗、苏尔威汗、和拉汗、汗苏克汗、森济汗、兆古汗、伊兰汗、巴拉汗、□陶津汗,共九世】的地位在皇族一帐之上,就设立
又谓凡十二宫五京,皆太祖以来征讨所得,非受之于约尼,而待先世之厚有如此。
渤海帐司官制未详。有渤海宰相太保塔玛,近侍详衮司。
奚王府伊实王府
并见部族官
部族官
大部族有大王【本名额尔竒木】左右宰相、太师、太保、太尉、司徒【本名特哩衮】节度使司【详节度使门】详衮司有详衮都监、将军、小将军。▯里【县也】有▯里额尔竒木,▯里玛尔布【亦曰马歩,本名▯里达尔罕】▯里伊埒穆尔【乡也】有▯衮【本曰穆特布】小部族有司徒府、司徒、司空,又节度使司【见节度使门】详衮司又▯里有令衮、玛尔布、伊埒穆尔有▯衮。五院部【即北大王院】有知五院事,六院部【即南大王院】有知六院事,伊实部【郎伊实王府】有伊实府,都右棱节度使司,奚六部【即奚王府】有二详衮、二宰相,又有托里太尉,有奚六部汉军详衮,有奚伊喇详衮,有先离达兰官。
【臣】等谨按:以上四大王府,乃所为大部族也。若以下诸部,凡五十具,如左。
又有丕勒部、卓特部、威部、聂哷部、图噜卜部、图吉部、图噜卜室韦部、纳喇诺观部、徳哷勒逹勒逹部、伊实阿尔威部、卓特阿尔威部、丕勒达噜噶部、乌尔古聂哷部、图噜部、萨拉噶部、▯珠部、诺延昭部、鄂博库部、特哩特黙部、刷部、哈凖部、约啰部、伯特部、绰里特部、敖拉部、南尅部、北尅部、乌延突厥部、阿雅突厥部、纳喇永安部、阿雅女直部、伊徳女直部、额图珲乌古部、达鲁特廸里部、室韦部、珠展达噜噶部、黙古斯部、吉达部、北廸里部、鼐竒特唐古部、北唐古部、南唐古部、和拉唐古部、河西部、色克图部、巴尔斯布古徳部、塔玛布古徳部、五国部。
【臣】等谨按《辽史·营卫志》:太祖析九帐、三房之族,更列二十部,则自图噜部以上十四部,并四大王府及巴哩、伊实,已二国舅帐是也。圣宗分置十有八,即五国部以上三十四部是也,并旧为五十四部。而《百官志》所载,则以约啰、伯特、绰里、特敖、拉南、尅北、尅六部列于纳喇部之次,又多一托辉部。其室韦部则分大黄、小黄二志之不同如此,今从《营卫志》纂辑。
属国属部官
其制,官大者拟王,封小者准部使,仍命其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考其可知者,具如左。
属国,有大王;于越左右相,特哩衮【亦曰司徒】太师、太保、司空【本名达林】诸部节度使司,有使、副使;诸国详衮司,有详衮、都监、将军、小将军。
【臣】等谨按:百官志,大部职名并同,属国诸部职名并同,部族其以诸国称者,则曰王府,大王府,单于府,郡王,西平王府,凡七十有八;以大部称者,皆曰大王府,凡八;以诸部称者,但曰部,凡六十有一云。
译常衮司来奉事他们,一般官府不参与其中。
又设约尼帐节度司【详见节度使司门】约尼乣详衮司设有约尼乣详衮、都监、将军、小将军,又设约尼尅官,名称不详。臣等谨按《辽史·百官志》说,太祖有帝王的气度,具体表现有三:一是三代约尼氏的地位在御营九帐之上尊崇【辽的习俗以东为向而以左为尊,御营朝东,约尼九帐朝南,所以这么说】,这是第一;灭亡渤海国,保存其部族帐落,地位次于约尼,这是第二;并吞奚王的部众,安抚其帐部,比拟于本国族属,这是第三。又说凡是十二宫、五京,都是太祖以来征讨所得,不是从约尼那里承受来的,而太祖对待前代却如此厚待。
渤海帐司的官制不详。设有渤海宰相、太保塔玛,近侍详衮司。
奚王府、伊实王府
并见部族官
部族官
大部族设有大王【本名额尔奇木】左右宰相、太师、太保、太尉、司徒【本名特哩衮】节度使司【详见节度使门】详衮司设有详衮、都监、将军、小将军。〇里【即县】设有〇里额尔奇木,〇里玛尔布【也称马步,本名〇里达尔罕】〇里伊埒穆尔【即乡】设有〇衮【本称穆特布】小部族设有司徒府、司徒、司空,又设节度使司【见节度使门】详衮司又〇里设有令衮、玛尔布、伊埒穆尔设有〇衮。五院部【即北大王院】设有知五院事,六院部【即南大王院】设有知六院事,伊实部【即伊实王府】设有伊实府都右棱节度使司,奚六部【即奚王府】设有二详衮、二宰相,又设有托里太尉,设有奚六部汉军详衮,设有奚伊喇详衮,设有先离达兰官。
臣等谨按:以上四大王府,就是所谓的大部族。至于以下各部,共有五十个,详列如下。
又有丕勒部、卓特部、威部、聂哷部、图噜卜部、图吉部、图噜卜室韦部、纳喇诺观部、德哷勒逹勒逹部、伊实阿尔威部、卓特阿尔威部、丕勒达噜噶部、乌尔古聂哷部、图噜部、萨拉噶部、〇珠部、诺延昭部、鄂博库部、特哩特默部、刷部、哈凖部、约啰部、伯特部、绰里特部、敖拉部、南尅部、北尅部、乌延突厥部、阿雅突厥部、纳喇永安部、阿雅女直部、伊德女直部、额图珲乌古部、达鲁特廸里部、室韦部、珠展达噜噶部、默古斯部、吉达部、北廸里部、鼐奇特唐古部、北唐古部、南唐古部、和拉唐古部、河西部、色克图部、巴尔斯布古德部、塔玛布古德部、五国部。
臣等谨按《辽史·营卫志》:太祖分析九帐、三房的部族,重新分为二十部,那么从图噜部以上的十四部,加上四大王府以及巴哩、伊实两个国舅帐,就是这些。圣宗又分置为十八部,即五国部以上三十四部,加起来共为五十四部。而《百官志》所记载的,则把约啰、伯特、绰里、特敖、拉南、尅北、尅六部排列在纳喇部之后,又多出一个托辉部。至于室韦部,则《大黄志》《小黄志》两志的分法不同,如此这般,现在依照《营卫志》来纂辑。
属国属部官
其制度,官职大的比拟王爵,封国小的比照部使,仍然命其酋长与契丹人区别使用。考察其中可知的,详列如下。
属国设有大王;于越、左右相,特哩衮【也称司徒】太师、太保、司空【本名达林】各部设节度使司,设有使、副使;各国设详衮司,设有详衮、都监、将军、小将军。
臣等谨按,《百官志》
金诸部族节度使【详节度使门】
诸乣详衮掌守戍邉堡,余同穆昆。有详衮一人,百官志曰:「皇统八年六月设,本班左右详衮黙济格一人,掌贰详衮。」
诸额尔竒木司分掌部族村寨事,有额尔竒木一人。诸图哩掌部落词讼,访察违背等事,有图哩一人。僧道官。
【臣】等谨按,马端临考,无所谓僧道官。考《宋史》僧志言等、道贺兰栖真等,见《方伎传》,非官也。《职官志》有云:“旧制,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各置令、丞。庙之政令,多统于本县。命京朝知县者,称管勾庙事。或以令録老耄不治者,为庙令;判司簿尉为庙簿,掌葺治修餙之事【凡以财施于庙者,籍其名数而掌之】似近于今神乐观之提防、知观,然非僧道也。《辽史》内并不见有释道,其可见者,惟《契丹国志》四月初八为佛诞日,僧尼道士行城为乐而已。《金史》礼部内附载:“凡僧尼道士女冠,三年一试,所差之官,有僧官二人,道官一人。”亦不详僧道官之制度员数也。若《元史》释老传,则僧八思巴等尊为帝师,道张宗演等尊为天师,而设官之制亦未详考。《百官志》其有僧俗并用者,已见于宣政院门。惟文宗纪有广教总管府,具列于左。
元文宗至顺二年二月,立广教总管府,以掌僧尼之政。总官则僧为之。
府凡十六所【一京畿山后道,一河东山右道,一辽东山北道,一河南荆北道,一两淮江北道,一湖北湖南道,一浙西江东道,一浙东福建道,一江西广东道,一广西两海道,一燕南诸路,一山东诸路,一陜西诸路,一甘肃诸路,一四川诸路,一云南诸路】设达噜噶齐,总管,同知府事,判官各一人。宣政院选流内官拟注以闻。惟总管则以僧为之。
【臣】等谨按《百官志》:顺帝元统二年,革罢广教总管府一十六处,别置行宣政院于杭州,则亦不逾两年而遂废矣。
明僧道録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县有僧纲、道纪等司分掌其事。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
僧録司左右善世、阐教、讲经、觉义各二人。道録司左右正一、演法、至灵、元义各二人。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各一人。州僧正司僧正一人。县僧防司僧防一人。府道纪司都纪、副都纪各一人。州道正司道正一人。县道防司道会一人。
洪武元年立善世、元教二院。四年革。五年给僧道度牒。十五年始置官如上。僧凡三等:曰禅,曰讲,曰教。道凡二等:曰全真,曰正一。▯礼部。二十四年清理释道二教,限僧三年一度给牒。凡各府州县寺观,但存寛大者一所,并居之。凡僧道府不得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民年非四十以上,女年非五十以上者,不得出家。
译记载,大部族的职名相同,属国各部的职名也相同,部族中以“诸国”称呼的,则称为王府、大王府、单于府、郡王、西平王府,共七十八个;以“大部”称呼的,都称为大王府,共八个;以“诸部”称呼的,只称为部,共六十一个。
金朝各部族设有节度使【详见节度使门】
各乣设详衮,掌管守卫戍守边堡,其余职责与穆昆相同。设有详衮一人,《百官志》说:“皇统八年六月设置,本班左右详衮又设默济格一人,掌管辅佐详衮。”
各额尔奇木司分别掌管部族村寨事务,设有额尔奇木一人。各图哩掌管部落词讼,访察违背等事,设有图哩一人。以下是僧道官。
臣等谨按,马端临《文献通考》没有僧道官的记载。查考《宋史》所记僧人志言等、道士贺兰栖真等,见于《方伎传》,并非官职。《职官志》有记载说:“旧制,五岳、四渎、东海、南海各庙,各设令、丞。庙里的政令,多数由所在县统辖。由朝廷任命的知县兼管的,称为管勾庙事。有的以年老不能理事的县令、县录担任,称为庙令;判司、簿尉担任的称为庙簿,掌管修葺整治之事【凡是向庙里施财的,登记其姓名数目并加以掌管】”这近似于如今神乐观的提点、知观,但并非僧道官。《辽史》中根本没有记载僧道之事,可见的只有《契丹国志》中说四月初八是佛诞日,僧尼道士举行行城活动作为娱乐而已。《金史》礼部部分附带记载:“凡僧尼道士女冠,三年考试一次,所派遣的官员,有僧官二人,道官一人。”也没有详细说明僧道官的制度员数。至于《元史·释老传》,则记载僧人八思巴等被尊为帝师,道士张宗演等被尊为天师,而设官的制度也没有详细考证。《百官志》中僧俗并用的情况,已经见于宣政院一门。以下只有《文宗纪》记载有广教总管府,详列如下。
元文宗至顺二年二月,设立广教总管府,用来掌管僧尼的政务事宜。总管由僧人担任。
府共十六所【一是京畿山后道,一是河东山右道,一是辽东山北道,一是河南荆北道,一是两淮江北道,一是湖北湖南道,一是浙西江东道,一是浙东福建道,一是江西广东道,一是广西两海道,一是燕南诸路,一是山东诸路,一是陕西诸路,一是甘肃诸路,一是四川诸路,一是云南诸路】设达噜噶齐、总管、同知府事、判官各一人。由宣政院选拔流内官拟定人选后上奏。只有总管由僧人担任。
臣等谨按《百官志》:顺帝元统二年,撤销广教总管府一十六处,另设行宣政院于杭州,这样一来也不过两年就被废除了。
明朝设僧录司掌管天下僧道。在外地各府州县设有僧纲、道纪等司分别掌管其事务。都选拔精通经典、戒行端正洁净的人担任。
僧录司设左右善世、阐教、讲经、觉义各二人。道录司设左右正一、演法、至灵、玄义各二人。府设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各一人。州设僧正司僧正一人。县设僧会司僧会一人。府设道纪司都纪、副都纪各一人。州设道正司道正一人。县设道会司道会一人。
洪武元年设立善世院、玄教院二院。洪武四年废除。洪武五年发给僧道度牒。洪武十五年才设置官职如上所述。僧人分三等:曰禅,曰讲,曰教。道士分二等:曰全真,
二十八年令天下僧道赴京考试给牒,不通经典者黜之。其后释氏有法王、佛子、大国师等封号,道士有大真人、髙士等封号,赐银印、蟒玉,加太常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至有封伯爵者,皆一时宠幸,非制也。
神乐观掌乐舞,以备大祀天地神祗及宗庙社稷之祭,▯太常寺,与道録司无统属,有提防、知观各一人。洪武十一年,建神乐观于郊祀坛西,设官如上。嘉靖中,革知观。
又龙虎山正一真人一人【洪武元年张正常入朝,去其天师之号,封为真人,世袭。隆庆间革真人,止称提防。万厯初复之】法官、賛教、掌书各二人,阁皁山、三茅山各灵官一人,太和山提防一人。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六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六十二
职官考
【臣】等谨按,马端临考:自公孤以及镇戍闗市等官,后即继以散官。大率古者不任以事,则置之散;而后世以职为实,以散为号。岳氏《愧郯録》既详言之矣。今考《宋史》,南渡少所改革;而《辽史》则无可考者。若金、元、明,则直以阶为散。具列于左。
文散官
金文散官四十二阶
从一品,上曰开府仪同三司,中曰仪同三司,中次曰特进,下曰崇进。正二品,上曰金紫光禄大夫,下曰银青荣禄大夫。从二品,上曰光禄大夫,下曰荣禄大夫。正三品,上曰资徳大夫,中曰资政大夫,下曰资善大夫。从三品,上曰正奉大夫,中曰通奉大夫,下曰中奉大夫。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中曰通议大夫,下曰嘉议大夫。从四品,上曰太中大夫,中曰中大夫,下曰少中大夫。正五品,上曰中议大夫,中曰中宪大夫,下曰中顺大夫。从五品,上曰朝请大夫,中曰朝散大夫,下曰朝列大夫【旧口奉徳大夫,海陵天德二年更】正六品,上曰奉政大夫,下曰奉议大夫。从六品,上曰奉直大夫,下曰奉训大夫。正七品,上曰承徳郎,下曰承直郎。从七品,上曰承务郎,下曰儒林郎。正八品,上曰文林郎,下曰承事郎。从八品,上曰征事郎,下曰从仕郎。正九品,上曰登仕郎,下曰将仕郎。从九品,上曰登仕佐郎,下曰将仕佐郎【此二阶,世宗大定十四年创增】
【臣】等谨按,马端临考载,文散官特进下无崇进大夫阶,内无荣禄、资徳、资政、资善、少中、嘉议、奉议、奉训等名,而金有之,则皆其所增置者也。若前此有中散,而无中议、中宪、中顺,且中奉在中大夫之下,金乃列于前;奉直在中散之后、朝请之前,金乃列于奉议下,则皆其所添改者也。郎阶内,前此有朝议、朝请、朝散、朝奉、承议、奉议、通直、宣教、宣议、征事、给事、承奉、从事、从政、修职、廸功等名,金乃无之;前此无承徳、承直、承务、承事、从仕、登仕、将仕等名,金乃有之,则皆其所更定者也。
译曰正一。归礼部管辖。洪武二十四年清理释、道二教,规定僧人三年才发一次度牒。凡是各府州县的寺观,只保留宽大的一所,其余的都并入这一所。凡僧道,府不得超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男子不满四十岁以上、女子不满五十岁以上的,不得出家。洪武二十八年下令天下僧道到京城考试后发给度牒,不通晓经典的予以罢黜。此后佛教有法王、佛子、大国师等封号,道士有大真人、高士等封号,赐给银印、蟒袍玉带,加授太常卿、礼部尚书以及宫保的官衔,甚至有封为伯爵的,这都是一时的宠幸,并非正式的制度。
神乐观掌管乐舞,用来准备天地神祗以及宗庙社稷祭祀大典之用,归太常寺管辖,与僧录司、道录司没有隶属关系,设有提点、知观各一人。洪武十一年,在郊祀坛西建立神乐观,设官如上所述。嘉靖年间,废除知观一职。
又设龙虎山正一真人一人【洪武元年张正常入朝,去掉他天师的称号,封为真人,世代承袭。隆庆年间废除真人称号,只称提点。万历初年恢复真人称号】设法官、赞教、掌书各二人,阁皁山、三茅山各设灵官一人,太和山设提点一人。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六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六十二
职官考
臣等谨按,马端临《文献通考》:从公孤一直到镇戍关市等官,其后就接着论述散官。大概古代不委任具体事务的,就归入散官一类;而后世把职事当作实职,把散官当作虚衔。岳氏《愧郯录》已经详细说明了这一点。现在考察《宋史》,南渡以后改革的较少;而《辽史》则无从考证。至于金、元、明,则直接把散官阶当作虚衔。详列如下。
文散官
金朝文散官四十二阶
从一品,上称开府仪同三司,中称仪同三司,中次称特进,下称崇进。正二品,上称金紫光禄大夫,下称银青荣禄大夫。从二品,上称光禄大夫,下称荣禄大夫。正三品,上称资德大夫,中称资政大夫,下称资善大夫。从三品,上称正奉大夫,中称通奉大夫,下称中奉大夫。正四品,上称正议大夫,中称通议大夫,下称嘉议大夫。从四品,上称太中大夫,中称中大夫,下称少中大夫。正五品,上称中议大夫,中称中宪大夫,下称中顺大夫。从五品,上称朝请大夫,中称朝散大夫,下称朝列大夫【旧称奉德大夫,海陵天德二年更改】正六品,上称奉政大夫,下称奉议大夫。从六品,上称奉直大夫,下称奉训大夫。正七品,上称承德郎,下称承直郎。从七品,上称承务郎,下称儒林郎。正八品,上称文林郎,下称承事郎。从八品,上称征事郎,下称从仕郎。正九品,上称登仕郎,下称将仕郎。从九品,上称登仕佐郎,下称将仕佐郎【这二阶,是世宗大定十四年新增的】
臣等谨按,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文散官特进之下没有崇进大夫这一阶,其中也没有荣禄、资德、资政、资善、少中、嘉议、奉议、奉训等名称,而金朝却有,这都是金朝新增设置的。至于此前有中散,而没有中议、中宪、中顺,并且中奉排在中大夫之下,金朝却把它排在前面;奉直排在中散之后、朝请之前,金朝却把它排在奉议之下,这都是金朝所添改的。郎阶方面,此前有朝议、朝请、朝散、朝奉、承议、奉议、通直、宣教、宣议、征事、给事、承奉、从事、从政、修职、迪功等名称,金朝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