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十一
甲辰嵗【元至正二十四年,太祖称呉王】江汉既平,乃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颁大中通寳大小五等钱式,使铸之。至是,遂令户部及各省铸洪武通寳钱。其制凡五等:当十钱重一两,当五重五钱,当三、当二重皆如其当之数,小钱重一钱。各行省皆设寳泉局,与寳源局并铸,而严私铸之禁。明防典曰:「洪武间铸钱则例,当十钱一千个,铸钱连火耗用生铜六十六觔六两五钱;当五钱二千个,铜觔同前;当三钱三千三百三十三个,铜六十五觔九两二钱五分;折二钱五千;个小钱一万个,铜觔并同当十。毎千之数,毎铜一觔外増火耗一两。铸小钱一百六十文,当十钱一十六个,当五钱三十二个,当三钱五十四个,折二钱八十个,各折小钱一百六十文。铸匠毎名一日铸当十钱一百二十六个,当五钱一百六十二个,当三钱二百三十四个,折二钱三百二十四个,小钱六百三十个【臣】等谨按:洪武实録,置寳源局铸大中钱,乃太祖未即位建元时事。盖明祖将建国号,意在大中,既而祈天乃得大明,故当时钱文有大中之号也。明防典及万厯防计録皆以为洪武初,王圻续通考亦袭其误,今据实録订正。
四年二月改铸大钱为小钱
寳源局所铸大中通寳大钱,皆铸京字于背。后多不铸,民间以二等大钱无京字者不行,故改为小钱以便之。
六年十一月,令私钱作废,铜送官,偿以官钱。
应天府言,私铸有碍钱法,乃诏自今遇有私铸钱,许作废铜送官,毎觔给官钱一百九十文偿之。诸税课内如有私钱,亦为更铸。
八年三月罢寳源局铸钱
先是,元年七月,命户部及各行省罢铸,未几复开。至是,行用寳钞,遂罢寳源局铸钱。明年六月,并罢各省寳源局。十年五月,复命各省设寳泉局,铸小钱,与钞兼行,百文以下止用钱。二十年,又令停铸。
【臣】等谨按,明初设立钱局,在京曰寳源,在外曰寳泉【始名货泉,后改】然在外亦称寳源局。防典曰:“洪武九年罢各布政司寳源局。”大政记曰:“洪武二十二年并置各省寳源局。”是也。厥后在京亦有寳泉局。《春明夣余録》曰:“国初鼔铸专属工部寳源局,天启二年始増设寳泉局属户部。”是也。
十年八月置寳泉库
二十二年六月,收废铜铸钱,更定钱式,并置各省寳源局。
工部尚书秦逵言:「铸钱本与钞兼行,不宜停罢,请收废铜铸造,以便民用。」从之。且诏更定钱様,乃定制生铜一觔铸五等钱各若干文【详前防典】明年十月,复定钱制,毎小钱一文用铜一钱【实録防典俱无此二字】二分,余四等钱依小钱制逓増。至二十六年七月,以铸钱扰民,复罢各布政司寳源局,在京则仍旧鼔铸。
译二十四年,太祖称吴王)平定江汉之后,就命江西行省设立货泉局,颁布大中通宝大小五等钱的样式,命其铸造。到这时,就命户部及各省铸造洪武通宝钱。其制式共分五等:当十钱重一两,当五钱重五钱,当三、当二钱都各按其面值的数目定重,小钱重一钱。各行省都设立宝泉局,与宝源局一并铸造,并严禁私铸。《明会典》说:「洪武年间铸钱的则例,当十钱每一千个,铸钱连同火耗共用生铜六十六斤六两五钱;当五钱每二千个,用铜数与前相同;当三钱每三千三百三十三个,用铜六十五斤九两二钱五分;折二钱每五千个,小钱每一万个,用铜数都与当十钱相同。每一千个之数,每斤铜之外再增加一两火耗。铸造小钱一百六十文,需当十钱一十六个,当五钱三十二个,当三钱五十四个,折二钱八十个,各自折合小钱一百六十文。铸造工匠每人每天铸当十钱一百二十六个,当五钱一百六十二个,当三钱二百三十四个,折二钱三百二十四个,小钱六百三十个。」臣等谨按:据洪武实录,设置宝源局铸造大中钱,是太祖尚未即位建元时的事。大概明太祖将要建立国号,本意在于"大中",后来占卜得到"大明"的结果,所以当时的钱文才有"大中"的名号。《明会典》及万历《会计录》都以为是在洪武初年,王圻《续通考》也沿袭了这个错误,如今根据实录加以订正。
四年二月改铸大钱为小钱
宝源局所铸的大中通宝大钱,都在背面铸有"京"字。后来多数不再铸这个字,民间因为第二等大钱没有"京"字而不肯流通,所以改铸为小钱以方便使用。
六年十一月,下令私铸钱作废,铜料交官,以官钱偿还。
应天府上奏说,私铸钱妨碍钱法,于是下诏从今以后凡遇到私铸钱,准许作为废铜交官,每斤给官钱一百九十文作为补偿。各项税课中如有私钱,也一律重新铸造。
八年三月,停止宝源局铸钱。
在此之前,元年七月,命户部及各行省停止铸钱,不久又重新开铸。到这时,因推行使用宝钞,于是停止宝源局铸钱。第二年六月,同时停止各省宝源局。十年五月,又命各省设立宝泉局,铸造小钱,与宝钞一并流通,一百文以下只用钱。二十年,又下令停铸。
臣等谨按,明初设立的钱局,在京城的叫宝源局,在外地的叫宝泉局(起初名为货泉局,后来改名),但外地的也有称宝源局的。《明会典》说:「洪武九年撤销各布政司的宝源局。」《大政记》说:「洪武二十二年一并设置各省宝源局。」都是这样的记载。此后在京城也设有宝泉局。《春明梦余录》说:「国初铸钱专门隶属于工部宝源局,天启二年才增设隶属户部的宝泉局。」也是这样的记载。
十年八月,设置宝泉库。
二十二年六月,收缴废铜铸钱,更改制定钱的样式,并设置各省宝源局。
工部尚书秦逵上奏说:「铸钱本应与宝钞一并流通,不应当停罢,请求收缴废铜进行铸造,以方便百姓使用。」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并且下诏更改制定钱的样式,于是规定生铜一斤铸造五等钱各若干文(详见前面《会典》所载)。第二年十月,又重新制定钱的规格,规定每枚小钱一文用铜一钱二分,其余四等钱按小钱的规格依次递增。到二十六年七月,因为铸钱扰民,又停止各布政司的宝源局,京城则仍旧照常铸造。
臣等谨按《会典》记载,这一年下令铸造小钱一十文至五十文以方便百姓使用,每生铜一斤铸小钱一百六十等语。万历《会计录》、《名山藏》、《泳
【臣】等谨按会典载是年令造小钱一十文至五十文以便民用,毎生铜一觔铸小钱一百六十云云。万厯防计録、名山蔵、泳化类编、春明夣余録所载并同。夫钞有几十文至百文者,钱无论大小,一文自一文耳,而曰一十文至五十文,此何説耶?查实録,则是年四月造小钞以便民用,自一十文至五十文;六月更定钱様,乃有生铜一觔铸小钱一百六十云云。截然两事,防典直并为一,诸书亦遂习而不察也。又是年定制,生铜一觔铸小钱一百六十,是毎文重一钱也。明年复令小钱一文用铜一钱二分,葢比旧加重,故云。余四等钱依小钱制逓増也。然王圻续通考与傅维鳞明书食货志皆有一钱二字,而实録、防典俱直云用铜二分,不容顿减至此。查防典洪武间则例,小钱一万个铸钱连火耗,用生铜六十六觔六两五钱,则每文总应重一钱有零,于每文用铜二分之説不合,当有脱误。
二十六年定在京在外铸钱例
凡在京铸钱,行移寳源局,委官于内府置局,每季计筭人匠数目,合用铜炭油麻等料,行下丁字库等放支,铸完收贮,奏闻,差官类进司钥库交纳。在外各布政司一体鼓铸,工部类行各司行下寳源局,委官监督人匠,照在京则例铸就于彼处官库收贮聴用。各处炉座钱数,北平二十一座,每嵗铸钱一千二百八十三万四百文;广西一十五座半,每嵗铸钱九百三万九千六百文;陕西三十九座半,每嵗铸钱二千三百三万六千四百文;广东一十九座半,每嵗铸钱一千一百三十七万二千四百文;四川一十座,每嵗铸钱五百八十三万二千文;山东二十二座半,每嵗铸钱一千二百一十二万二千文;山西四十座,每嵗铸钱二千三百三十二万八千文;河南二十二座半,每嵗铸钱一千三百一十二万二千文;浙江二十一座,每嵗铸钱一千一百六十六万四千文;江西一百一十五座,每嵗铸钱六千七百六万八千文。
傅维鳞《明书·食货志》曰:「洪武时,天下共开钱炉三百二十五座,嵗铸钱一万八千九百四十一万四千八百文。后多盈缩,不可得而考。」云。
【臣】等谨按,炉座钱数详载诸司职掌,惟不开云贵、湖广、福建四处,至▯治十六年始照浙江等处定例,俱行开铸。至《明书》所载炉座总数,与诸司职掌防有不合。
成祖永乐六年铸永乐通寳钱
至九年,又差官于浙江、江西、广东、福建四布政司铸永乐通寳钱。
宣宗宣徳八年十月,令工部及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四布政司铸宣徳通寳钱。
十年十二月【时英宗已即位】弛用钱之禁。
自洪武二十七年,以钞法阻滞,严禁用钱。至是,梧州知府李本奏:"律载寳钞与钱兼行,今两广交易用钱,即问违禁,民多不便,乞照律聴其兼行。
译化类编》、《春明梦余录》所记载的都相同。可是宝钞有几十文到一百文不等的面值,铜钱无论大小,一文自然就是一文,可这里却说"一十文至五十文",这是什么道理呢?查考实录,原来这一年四月是铸造小钞以方便百姓使用,从一十文到五十文;六月才更改制定钱的样式,才有生铜一斤铸小钱一百六十等语。这本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会典》直接把它们并作一件事记载,其他各书也就沿袭这个错误而没有仔细分辨了。又,这一年规定,生铜一斤铸小钱一百六十枚,这是每一文重一钱。第二年又下令小钱一文用铜一钱二分,大概是比旧例加重了,所以这样说。其余四等钱按小钱的规格依次递增。然而王圻《续通考》与傅维鳞《明书·食货志》都有"一钱"二字,而实录、《会典》都直接说用铜二分,这样陡然减少到这个程度是不合理的。查《会典》所记洪武年间的则例,小钱一万个铸造连同火耗,用生铜六十六斤六两五钱,那么每一文总共应当重一钱有余,这与每文用铜二分的说法不合,应当是有脱漏错误。
二十六年,制定在京城和在外地铸钱的条例。
凡在京城铸钱,行文移交宝源局,委派官员在内府设局,每季度核算工匠人数,所需用的铜、炭、油、麻等物料,行文下达丁字库等处支取,铸造完成后入库收贮,奏报朝廷,派遣官员分类押送司钥库交纳。在外地的各布政司一并铸造,工部分类行文各司,行文下达宝源局,委派官员监督工匠,按照京城的则例铸造,就在当地的官库收贮备用。各处炉座及铸钱数目:北平二十一座,每年铸钱一千二百八十三万四百文;广西十五座半,每年铸钱九百三万九千六百文;陕西三十九座半,每年铸钱二千三百三万六千四百文;广东十九座半,每年铸钱一千一百三十七万二千四百文;四川十座,每年铸钱五百八十三万二千文;山东二十二座半,每年铸钱一千二百一十二万二千文;山西四十座,每年铸钱二千三百三十二万八千文;河南二十二座半,每年铸钱一千三百一十二万二千文;浙江二十一座,每年铸钱一千一百六十六万四千文;江西一百一十五座,每年铸钱六千七百六万八千文。
傅维鳞《明书·食货志》说:「洪武年间,天下一共开设钱炉三百二十五座,每年铸钱一万八千九百四十一万四千八百文。此后数目多有增减,已经无法考证了。」
臣等谨按,炉座及铸钱数目详细记载于《诸司职掌》,唯独没有记载云南、贵州、湖广、福建四处,到弘治十六年才照浙江等处的定例,全都实行开铸。至于《明书》所记载的炉座总数,与《诸司职掌》的记载有不相符之处。
成祖永乐六年,铸造永乐通宝钱。
到九年,又派遣官员到浙江、江西、广东、福建四布政司铸造永乐通宝钱。
宣宗宣德八年十月,命工部及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四布政司铸造宣德通宝钱。
十年十二月(这时英宗已经即位),放宽使用铜钱的禁令。
自洪武二十七年以来,因为钞法推行受阻,严格禁止使用铜钱。到这时,梧州知府李本上奏说:"律法规定宝钞与铜钱可以一并流通,如今两广一带交易都用铜钱,一经查出就以违禁论处,百姓多有不便,请求按照律法准许铜钱与宝钞一并流通。"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景帝时期,因为钞法不能推行,又重申铜钱的禁令,不久又听任百姓兼用铜钱和宝钞。
景帝景泰七年,因为内外私铸铜钱的人很多,通令禁约。
中兵马司指挥胡朝鉴上奏:京城内买卖交易只用永乐钱,苏州、松江等地
"从之。景帝时,以钞法不通,复申钱禁,旋聴民相兼行使。
景帝景防七年,以内外私铸者多,通行禁约。
中兵马司指挥胡朝鉴奏:在京买卖惟用永乐钱,苏松等处多伪造来京货卖,其钱俱杂锡鐡,在京军匠人等亦私铸造,乞通行禁约。从之。至宪宗成化十三年六月,刑部奏:市用新钱多,苏松、常镇、杭州、临清人铸造,四方商贩收买,奸▯日滋,宜移文各处抚按禁约。自后事发即以为首,并工匠依律问罪;其为从及知情买使者,枷示一月,并家属编戍,军民分别问遣,职官有犯奏请处治。从之。
英宗天顺三年三月,琉球国王请将货价给赐铜钱,不许。
先是洪武时,禁金银铜钱等物不许出畨沿海军民私用与外畨交易,及官司纵容者,悉治以罪。永乐中,屡用以颁赐外畨【永乐十九年四月,侍讲邹缉言:朝廷嵗令天下有司铸铜钱,遣内官赍往外畨及西北买马收货,所出常数千万,而所取曽不及其一二,且钱出外国,自昔有禁,今乃竭天下之所有以与之,可谓失其宜矣】宣徳因之,自是外畨利中国之钱,遂有借端勒索及公行请乞者。正统四年八月,福建巡按成规奏:琉球使臣于廪给外茶盐醯酱等,勒折铜钱,辄肆詈殴。礼部请治通事之罪,帝令戒谕之。景防四年十二月,礼部奏:日本国附进物例应给直,考宣徳八年赐例,今所进物増数十倍,难如前例给直,计其贡物时直甚亷,请估时直给之。于是除银钞绢布外,给钱五万余贯。五年正月,日本使臣允澎奏:防赐附进物件价值比宣徳间十分之一,乞照旧给赏。帝命加铜钱一万贯,允澎犹以为少,更加绢布给之。至是礼部言:琉球国王尚防乆奏请将附撘物货照永乐宣徳间例给赐铜钱,铜钱系中国所用,难以准给,宜照旧折支绢布等物,从之。至成化五年二月,日本使臣元树奏乞赐铜钱五千贯,礼部执奏不与,帝特准与五百贯。十年四月,琉球使臣沈满志等朝贡,仍以钞绢酬其自贡物直,满志乞如旧制折给铜钱,不许。
马欢《瀛涯胜览》曰:「▯哇国通用中国歴代铜钱,旧港国亦使中国铜钱,锡兰国尤喜中国铜钱,每将珠寳换易。」
【臣】等谨按:外国既贪得中国铜钱,亦有自铸中国年号钱用之者。朱国祯《涌幢小品》云:日本亦用铜钱,只铸洪武通寳、永乐通寳。若自铸其国年号钱,则不能成。
四年,准兼用古钱、制钱,禁民挑拣。
令民间除假钱、锡钱外,凡歴代并洪武、永乐、宣徳钱及折二、当三,依数准使,不许挑拣。至成化十六年十二月,大兴县民何通上言:「前京师钱价,毎银一钱,仅易八十文。钱贵米贱,军民安业。比因伪钱盛行,银一钱増至一百三十文。
译多有伪造流入京城贩卖,这些钱都掺杂锡和铁,京城的军匠等人也有私自铸造的,请求通令禁约。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到宪宗成化十三年六月,刑部上奏:市面上流通的新钱很多,是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杭州、临清等地的人铸造的,四方商贩收买贩卖,奸弊一天天滋长,应当行文各处巡抚、巡按加以禁约。此后一经查获,即以首犯论处,连同工匠一并依律问罪;其中的从犯以及明知情由而买卖使用的人,枷号示众一个月,并将家属编入军籍戍边,军人和平民分别问罪发遣,有官职的人犯法则奏请皇帝处治。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英宗天顺三年三月,琉球国王请求把货款折价赐给铜钱,皇帝不许。
在此之前,洪武年间,禁止金银铜钱等物出海,沿海军民不许私自与外国交易,官府纵容的也一律治罪。永乐年间,屡次用铜钱赏赐外国(永乐十九年四月,侍讲邹缉进言:朝廷每年命令天下有司铸造铜钱,派遣内官带往外国及西北地区买马收购货物,所支出的常常有数千万,而所收回的还不到其中的十分之一二,而且铜钱流出国外,自古以来就有禁令,如今却竭尽天下所有的铜钱来给外国,可以说是失当了)。宣德年间沿袭了这个做法,从此外国贪图中国铜钱的好处,于是就有借故勒索以及公然请求赏赐的情况。正统四年八月,福建巡按成规上奏:琉球使臣对廪给以外的茶、盐、醋、酱等物,强行要求折算成铜钱,动辄破口辱骂殴打。礼部请求治通事的罪,皇帝命令加以告诫晓谕。景泰四年十二月,礼部上奏:日本国附带进献的物品按例应当给付价款,参考宣德八年赏赐的先例,如今所进献的物品数量增加了几十倍,难以按照先前的例子给付价款,计算这些贡物当时的价值是很低廉的,请按照当时的价值给付。于是除去银、钞、绢、布之外,给付铜钱五万余贯。五年正月,日本使臣允澎上奏:赏赐附带进献物品的价值只有宣德年间的十分之一,请求照旧例给赏。皇帝命令加铜钱一万贯,允澎仍嫌太少,又加了绢布给他。到这时礼部说:琉球国王尚泰久上奏请求将附带进献的货物照永乐、宣德年间的先例给赐铜钱,铜钱是中国所使用的东西,难以准许给付,应当照旧折算支付绢布等物,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到成化五年二月,日本使臣元树上奏请求赏赐铜钱五千贯,礼部坚持上奏不予同意,皇帝特别准许给予五百贯。十年四月,琉球使臣沈满志等前来朝贡,仍旧以钞、绢来酬付他们自带贡物的价值,满志请求照旧制折算给付铜钱,皇帝不许。
马欢《瀛涯胜览》说:「爪哇国通用中国历代铜钱,旧港国也使用中国铜钱,锡兰国尤其喜欢中国铜钱,常常拿珠宝来换取。」
臣等谨按:外国既然贪图得到中国的铜钱,也有自己铸造中国年号钱来使用的。朱国祯《涌幢小品》说:日本也使用铜钱,只铸造洪武通宝、永乐通宝。如果要自己铸造本国年号的钱,就铸造不成。
四年,准许兼用历代旧钱、本朝制钱,禁止百姓挑拣。
下令民间除去假钱、锡钱之外,凡是历代钱以及洪武、永乐、宣德钱和折二、当三钱,都按数准许使用,不许挑拣。到成化十六年十二月,大兴县百姓何通上言:「先前京城钱价,每银一钱,仅能换到八十文钱。那时钱贵米贱,军民安居乐业。近来因为伪钱盛行,银一钱涨到能换一百三十文钱。如今钱贱米贵,而且挑拣得太过分,小民所得到的佣工报酬,都不能维持生计。请求出榜禁
钱贱米贵,而又拣选太甚,小民所得佣直,不能养赡。乞出榜禁约。」户部奏准,九门税课衙门收钱,除破碎、伪造外,其余不拘年代,但系囫囵钱,即便行使,不许刁难挑拣。仍出榜禁约,令两厰、五城缉访究治。
宪宗成化元年【防典作三年,据实録改】七月,诏通钱法。凡商税课程,钱钞中半兼收。
毎钞一贯折钱四文。至六年,令各处船料钞每贯折钱二文。十年四月,准巡视江西侍郎原杰奏,户口食盐兼收钱钞,毎钞一贯折钱二文。
三年四月,申命文武官军,折色俸饷,钱钞兼支。
先是,户部以钱法不通,请令天下诸司凡征收、支给钱钞,兼用至是有沮之者,户部遂奏请申明是令。至明年,乃令京官折俸钞三钱七,每钱二文折钞一贯。
十七年二月严禁私铸私贩
令京城内外买卖交易,止许行使歴代及洪武、永乐、宣徳旧钱,毎钱八十文折银一钱,不许将私铸▯和,如违及贩卖并私造之人,依律究治,告捕者赏,知情不首者事发连坐,仍行各处行钱地方通为禁约。
孝宗▯治三年六月,命天下诸司发所贮洪武、永乐、宣徳钱与歴代钱兼行。
自二年九月,户部言:洪武、永乐、宣徳钱皆积不用,宜疏通之,请以充官吏折俸。其折收商税、户口钱,令半收歴代钱,半收洪武等钱。如无洪武等钱者,以二当一。得防准拟。至是,乃令发库贮洪武等钱与歴代钱相兼行使。至十六年【防典作十八年】二月,又令尽发两京并各处库贮洪武等钱,同▯治通寳支给官俸物价。武宗正徳二年八月,南京户部奏:近来税课钱解部,必歴代钱与洪武等钱中半。但洪武等钱库贮虽多,给领尚少,况▯治通寳鼔铸未完,市未行使,解户措办不及,官府收受亦难。若令折纳旧钱二文,愈见负累。请自今不拘中半之数,新旧俱暂收受,俟▯治通寳铸完,日照例中半兼收。从之。六年【防典防计録俱作五年】二月,给事中李铎奏:钱法▯于私铸,请将新铸低钱、倒好、皮棍等项名色尽革不用。将洪武、永乐、洪熙【二字疑衍,洪熙短祚未曽开铸,至嘉靖始补铸之】宣徳、▯治通寳及厯代真正大様旧钱相兼行使,不许以二折一。有仍踵前▯者,各罪如律。从之。七年正月,司礼监张永奏:洪武等钱暨歴代钱例得兼行,但内无闗给,外无征收,致令民间以二折一,物价腾贵。乞将内外库贮见钱,勅户部议奏闗给征收,庻官民两便。户部覆准,榜谕军民人等,不分年代逺近,钱様大小,但系囫囵铜钱,毎七文作银一分,不许以二折一。仍请将职官折色俸给,以十分为率,一分折钱九分,闗银在京九门税课,在外各钞闗并官府买办估价里甲收受钱粮,俱收歴代旧钱与国朝钱相兼使用。
译约。」户部奏请批准,九门税课衙门收钱,除破碎、伪造的以外,其余不论年代远近,只要是完整的铜钱,就一律准许使用,不许刁难挑拣。仍旧出榜禁约,命令东西两厂、五城兵马司缉查追究处治。
宪宗成化元年(《明会典》记作三年,现根据实录改正)七月,下诏通行钱法。凡商税课程,钱和钞各半兼收。
每钞一贯折合铜钱四文。到六年,命令各处的船料钞每贯折合铜钱二文。十年四月,批准巡视江西侍郎原杰的奏请,户口食盐税兼收钱钞,每钞一贯折合铜钱二文。
三年四月,重申命令文武官员军士,折色俸饷,钱、钞兼支。
在此之前,户部因为钱法不通行,请求命令天下各司凡是征收、支给钱钞,都要兼用,到这时有阻挠此事的人,户部于是奏请重申这个命令。到第二年,就命令京官折俸钞三成、钱七成,每钱二文折合钞一贯。
十七年二月,严禁私铸私贩。
命令京城内外买卖交易,只准使用历代钱以及洪武、永乐、宣德旧钱,每八十文钱折合银一钱,不许掺杂私铸钱,如有违反以及贩卖和私自铸造的人,依律究治,告发捕获的人给予奖赏,明知情由而不告发的人一旦事发连坐,仍旧在各处通行铜钱的地方通令禁约。
孝宗弘治三年六月,命令天下各司发放所储存的洪武、永乐、宣德钱,与历代钱一并流通。
从二年九月起,户部就说:洪武、永乐、宣德钱都积存不用,应当疏通它们,请求用来充作官吏折俸之用。其中折收的商税、户口钱,命令一半收历代钱,一半收洪武等钱。如果没有洪武等钱,就以二当一。得到皇帝的批准。到这时,就命令发放库存的洪武等钱与历代钱相兼流通。到十六年(《明会典》记作十八年)二月,又命令全部发放两京及各处库存的洪武等钱,与弘治通宝一起支给官员俸禄及物价。武宗正德二年八月,南京户部上奏:近来税课钱解运到部,必须历代钱与洪武等钱各半。但洪武等钱库存虽然多,发放的却还很少,况且弘治通宝铸造还没有完成,市面上还没有流通,解户措办来不及,官府收受也有困难。如果命令折收旧钱以二文当一文,反而更加负累。请求从今以后不拘泥于各半之数,新旧钱都暂且收受,等弘治通宝铸造完成,再按例各半兼收。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六年(《明会典》《会计录》都记作五年)二月,给事中李铎上奏:钱法败坏于私铸,请求把新铸的低劣钱、倒好钱、皮棍钱等各种名色一律革除不用。把洪武、永乐、洪熙(这两字疑为衍文,洪熙年号短促未曾开铸,到嘉靖年间才补铸)、宣德、弘治通宝以及历代真正大样的旧钱相兼流通,不许以二当一。如有仍旧沿袭以前弊端的人,各按律治罪。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七年正月,司礼监张永上奏:洪武等钱以及历代钱按例应当兼行,但内库没有发放,外面没有征收,导致民间以二折一,物价腾贵。请求把内外库存现有的铜钱,敕令户部商议奏请发放征收的办法,使官民两便。户部覆议批准,出榜晓谕军民人等,不分年代远近,钱样大小,只要是完整的铜钱,每七文当银一分,不许以二折一。仍请求把职官的折色俸给,以十分为标准,一分折钱九分,抵充银两;在京城的九门税课,在外地的各钞关,以及官府买办估价、里甲收受钱粮,都收历代旧钱与本朝的钱相兼使用。仍命内府天财库将收积的洪武等钱与近来铸造的弘治通宝查明后按数发放支用。
臣等谨按,弘治初年就已下令发放各处储存的洪武等钱,与历代钱一并流通。到张永
仍行内府天财库将收积洪武等钱与近铸▯治通寳查出防计闗支。
【臣】等谨按,▯治初即令发各处所贮洪武等钱与歴代钱兼行。至张永请发库钱时,已歴二十余年。而永奏直云,内无闗给,外无征收。然则前此云云,皆具文也。夫欲钱之通利,则发尤急于收。顾发之者屡矣,而卒艰于发者,中官靳之也。观▯治正徳间,大学士刘健等屡奏司钥库铜钱,该部奏请支用,内官展转推延,至今不发,是其明证矣。然则张永非内官乎?何以独请发?曰:争利相倾,往往而有。司钥库太监忌承运库之擅利,而请收钱;承运库太监忌司钥库之擅利,而请收银【俱正徳二年事】如此者不一而足也。京师之病,内官为梗矣。外省谁实为之?曰:辇毂之下,虽令不从;外省尤鞭长不及,自皆泄泄从事,而诏命多废格矣。
十六年二月铸▯治通寳钱
先是二年九月,户部请令寳源局并各省开局鼔铸▯治通寳。帝以各处开铸未免纷扰,惟寳源局铸钱,令工部防详以闻。工部言:“今民间洪武等钱俱不用【陆容菽园杂记曰:洪武钱民间全不行,余防时常见有之,今不复见一文】倘铸▯治通寳而更不行,徒费无益,乃止。至是又令议铸钱,户部乃议令两京各省照诸司职掌所载多寡之数【详洪武二十六年】请损益之。北京照初年北平旧数,南京地广宜増一倍,山东山西河南浙江江西广西陕西广东四川俱照旧数,湖广视浙江,福建视广东,云贵视四川,毎嵗陆续铸造得防准行。三月,给事中张文陈铸钱事宜,谓户部言:“旧未行钱地方务要设法举行。臣以为自来钱法不通之处,势难骤变,且诸司职掌不开云贵闽广四处,宣徳年亦止行浙江等四处,必有深意,宜先将两京様钱发前地暂一行之势,能渐革开铸未晩。若习俗难变,姑聴顺之。”又户部言:“山陕贵州俱系兵荒之处,合量减铸。查去年天下水旱灾伤共二百七十余处,莫如一切量减,待嵗丰民安,别议所宜。”奏入,令仍照原议行。明年六月,南京吏部侍郎杨守阯奏:“南京寳源局当铸▯治通寳二千五百六十六万,所费不少,见今灾伤特甚,乞暂停铸造。”命量减原数三分之一。十八年五月,帝令户部查▯治通寳己未铸数目。户部言:“各处所铸才十之一二。”帝以铸造已乆,何止有此数,令工部仍再防详,并查费过工料之数奏闻。六月【时武宗已即位】给事中许天锡等陈鼔铸事宜十条,其一:“处铸匠,顷所取山东盗铸充军金山等到局,适在赦原,乞暂留铸造,待教成各匠乃遣。”其一:“考铸法,铸钱须兼用钖,则其液流速而易成,乞毎铜一觔量加好锡二两。”“有将铅锡抵铜,以盗论。”其一:“计物料,金山等铸法只用生铜少。
译请求发放库钱的时候,已经过了二十多年。而张永的奏疏却直接说,内库没有发放,外面没有征收。那么前面所说的那些,都不过是一纸空文罢了。要想让铜钱流通顺畅,那么发放比征收更为急迫。可是虽屡次下令发放,最终却难以发放出去,是因为宦官从中作梗、舍不得放。看弘治、正德年间,大学士刘健等屡次上奏司钥库的铜钱,该部奏请支用,内官辗转推延,直到如今还没有发放,这就是明证。既然如此,那张永难道不是内官吗?为什么偏偏他要请求发放?回答是:争利相互倾轧,往往会有这种情况。司钥库太监忌恨承运库独占利益,所以请求收钱;承运库太监忌恨司钥库独占利益,所以请求收银(都是正德二年的事)。像这样的情况不止一件。京城的弊病,是宦官从中作梗造成的。那外省又是谁在作梗呢?回答是:天子脚下尚且政令都行不通,外省更是鞭长莫及,自然都敷衍了事,诏令大多被废置不行了。
十六年二月,铸造弘治通宝钱。
在此之前,二年九月,户部请求命令宝源局并各省开局铸造弘治通宝。皇帝认为各处开铸难免纷扰,只让宝源局铸钱,命工部详细商议后再上报。工部说:"如今民间洪武等钱都不使用(陆容《菽园杂记》说:洪武钱在民间全然不流通,我年轻时还常常见到,如今再也见不到一文了),倘若铸造弘治通宝也不能流通,白白耗费而没有益处。"于是就停止了。到这时又命令商议铸钱,户部就商议命令两京各省照《诸司职掌》所记载的数目多少(详见洪武二十六年条)请求酌情增减。北京照初年北平的旧数,南京地域广大应当增加一倍,山东、山西、河南、浙江、江西、广西、陕西、广东、四川都照旧数,湖广参照浙江,福建参照广东,云贵参照四川,每年陆续铸造。得到皇帝批准施行。三月,给事中张文陈述铸钱的事宜,对户部说:"旧时没有通行铜钱的地方务必设法推行。臣以为向来钱法不通的地方,形势上难以骤然改变,况且《诸司职掌》没有记载云贵闽广四处,宣德年间也只在浙江等四处推行,这一定是有深意的,应当先把两京的样钱发到那些地方暂且流通一次,等形势能够逐渐推行,再开铸也不晚。如果习俗实在难以改变,姑且顺其自然。"户部又说:"山西、陕西、贵州都是遭受兵荒的地方,应当酌量减少铸造数目。查去年天下水旱灾伤共有二百七十多处,不如一律酌量减少,等到年成丰收、百姓安定,再另行商议应当如何处理。"奏疏呈上后,命令仍旧照原议施行。第二年六月,南京吏部侍郎杨守阯上奏:"南京宝源局应当铸造弘治通宝二千五百六十六万文,花费不少,如今灾伤特别严重,请求暂停铸造。"皇帝命令酌减原数的三分之一。十八年五月,皇帝命令户部查明弘治通宝到当年为止已铸造的数目。户部说:"各处所铸造的才达到十分之一二。"皇帝认为铸造已经很久了,为何只有这么点数目,命令工部再仔细商议,并查明已花费的工料数目上奏。六月(这时武宗已经即位),给事中许天锡等人陈述铸钱事宜十条,其一说:"安置铸造工匠,先前所抓获的山东盗铸犯金山等人被押送到局,正逢大赦得以原宥,请求暂且留下他们铸造,等教会了各个工匠之后再遣散。"其一说:"考究铸造的方法,铸钱必须兼用锡,这样铜液流动得快而容易铸成,请求每斤铜酌量加好锡二两。""有人拿铅锡冒充铜的,以盗铸论处。"其一说:"核算物料,金山等人的铸造方法只用生铜很少加锡镴,图省便
加锡镴,以石炭代木炭,以松香代桐油,及少用黄蜡、硫黄、稻草数束而已。如牛蹄、磁末、沥青、熖硝等项,悉合减革。其一惜浪耗,毎文削下铜屑至二三分,漫弃可惜。乞勅委官置淘沙之器,将灰土铜末淘出作正支用。工部覆议,金山等除豁军役,暂留教习,如或逃逸,仍依原拟谪戍。余如议行。后又题准铸▯治通寳,毎文重一钱二分。至正徳二年,▯治通寳尚未铸完。四年,御史段家奏陕西被灾,乞暂停鼔铸。工部覆议,各省灾伤,铸钱宜一概停止。四月,乃令各处暂停铸钱。七月,乃诏行洪武、永乐、宣徳、▯治通寳等钱。
【臣】等谨按实録,洪武三年十二月,潭州民艾立五等,以私铸钱论死,帝特命免死,杖发寳源局充工。后成化十四年八月,亦曽特赦私铸人死罪,以父母年老故也。至正徳初,则以盗铸充军,金山等铸法利便,遂除豁军役,留局教习矣。
世宗嘉靖六年铸嘉靖通寳钱
奏准铸造嘉靖通寳一千八百八十三万四百文,南京寳源局铸造二千二百六十六万八百文,毎文重一钱三分。又令工部照永乐宣徳间例,差官于直▯、河南、闽、广铸钱解司钥库备用,每钱七百文准银一两。至十八年十月,补铸嘉靖制钱未足之数,户部议分派南北工部监造。十九年八月,工部覆议,铜锡等料俱出南京,且工巧而物贱,遂俱命南京工部铸造。二十年五月,工部奏铸造制钱得不偿失,请暂停止,从之。二十三年正月,复命工部铸嘉靖通寳钱,依洪武折二、当三、当五、当十式各三万文。三十二年十一月,谕工部铸洪武至正徳纪元九号钱,每号一百万锭,嘉靖纪元号一千万锭,每一锭五千文,内工部六分,南京工部四分,各分铸。十二月,以户工二部言铸钱工本不敷,准将嘉靖通寳每年陆续造进。是年定例,令黄铜照例行,户部买办锡麻等料行甲字等库闗支,炸炭、工食等项工部料价支给,以本部侍郎提督,本司员外郎监造。四十二年题准,毎钱一千文旧重七觔八两,今重八觔,毎铜五万觔,锡五千觔,铸钱六百万文,共重四万八千觔,除耗四千觔,仍扣剰铜锡三千觔。凡进钱务秤足数,方许运进司钥库交收。后盗铸日滋,死罪日报,终不能止,帝患之,问大学士徐阶,阶陈五害,请暂停止铸钱,应给钱者悉与银。四十三年十一月,帝乃鞫治寳源局匠役侵料减工罪,令该局铸造暂行停止。
明防典》曰:嘉靖中,铸钱则例,通寳钱六百万文,合用二火黄铜四万七千二百七十二觔,水锡四千七百二十八觔。铸匠工食,毎钱百文,给银三分八厘。
范守己《肃皇外史》曰:嘉靖初,从廷议,命寳源局及南京、云南铸造嘉靖制钱,发民间贸易。
译就简化处理,而钱的轮廓粗糙,色泽暗淡,用石炭代替木炭,用松香代替桐油,只少量使用黄蜡、硫黄、稻草数束而已。至于牛蹄、磁末、沥青、焰硝等项,都应当一并减去革除。"其一说:"爱惜浪费损耗,每文钱削下的铜屑多达二三分,白白丢弃很可惜。请求敕令委派官员设置淘沙的器具,把灰土中的铜末淘出来作为正项支用。"工部覆议:金山等人除去免除军役,暂且留下教习,如果有逃跑的,仍依照原来判定的谪戍处理。其余的都按所议施行。后来又题请批准铸造弘治通宝,每文重一钱二分。到正德二年,弘治通宝还没有铸造完成。四年,御史段家上奏陕西遭受灾害,请求暂停铸造。工部覆议,各省有灾伤的,铸钱应当一律停止。四月,就命令各处暂停铸钱。七月,就下诏推行洪武、永乐、宣德、弘治通宝等钱。
臣等谨按实录,洪武三年十二月,潭州百姓艾立五等人,因私铸铜钱被判处死罪,皇帝特地下令免除死罪,杖责后发往宝源局服工役。后来成化十四年八月,也曾特别赦免私铸犯人的死罪,因为他们父母年老的缘故。到正德初年,则是把盗铸犯充军,因金山等人的铸造方法便利,于是免除他们的军役,留在局中教习。
世宗嘉靖六年,铸造嘉靖通宝钱。
奏请批准铸造嘉靖通宝一千八百八十三万四百文,南京宝源局铸造二千二百六十六万八百文,每文重一钱三分。又命令工部照永乐、宣德年间的先例,派遣官员到直隶、河南、福建、广东铸钱解运司钥库备用,每七百文铜钱当银一两。到十八年十月,补铸嘉靖制钱不足的数目,户部商议分派南北工部监造。十九年八月,工部覆议,铜锡等物料都出自南京,况且南京工艺精巧而物价便宜,于是都命令南京工部铸造。二十年五月,工部上奏铸造制钱得不偿失,请求暂时停止,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二十三年正月,又命令工部铸造嘉靖通宝钱,依照洪武年间的折二、当三、当五、当十的样式各铸三万文。三十二年十一月,谕令工部铸造洪武到正德年间共九个年号的钱,每个年号一百万锭,嘉靖年号一千万锭,每一锭五千文,其中工部铸六分,南京工部铸四分,各自分铸。十二月,因为户部、工部说铸钱工本不够,批准将嘉靖通宝每年陆续铸造进呈。这一年定下条例,命令黄铜照例发放,户部买办的锡、麻等物料行文甲字等库支取,柴炭、工食等项由工部核定料价支给,以本部侍郎提督,本司员外郎监造。四十二年题请批准,每一千文铜钱旧例重七斤八两,如今重八斤,每用铜五万斤、锡五千斤,铸钱六百万文,共重四万八千斤,除去耗损四千斤,仍剩下铜锡三千斤。凡进呈的铜钱务必称足数目,才准许运进司钥库交收。后来盗铸日益滋生,判处死罪的案子天天上报,终究不能禁止,皇帝对此很忧虑,询问大学士徐阶,徐阶陈述了五条害处,请求暂停铸钱,应当给付铜钱的一律改给银两。四十三年十一月,皇帝就审讯治罪宝源局的工匠侵吞物料、克减工时的罪行,命令该局铸造暂行停止。
《明会典》说:嘉靖年间,铸钱的则例,通宝钱六百万文,共需用二火黄铜四万七千二百七十二斤,水锡四千七百二十八斤。铸造工匠的工食,每一百文钱,给银三分八厘。
范守己《肃皇外史》说:嘉靖初年,听从朝廷的商议,命令宝源局及南京、云南铸造嘉靖制钱,发放到民间贸易流通。不久所铸造的钱式样不一,有金背、火漆、镟边等名目,百姓大多能够通行使用。过了
既而所铸不一,有金背、火漆、镟邉等名,民颇通行。乆之,言官建言:铸镟艰难,工匠劳费,请革去镟车,以鑢铴代。从之。于是铸工竞杂铅锡,图便锉治,而轮郭麄粝,色泽惨暗,与前大不侔矣。奸徒仿效,盗铸滥恶日滋,贸易不通,闾阎大困。其盗铸日报死罪,终不能止,遂停止寳源局铸造。
【臣】等谨按:嘉靖时补铸先朝九号钱,乃洪武、永乐、洪熙、宣徳、正统、天顺、成化、▯治、正徳九年号也。其建文、景泰两朝未经补铸,内惟洪武、永乐、宣徳、▯治四朝原有旧铸之钱。若洪熙、正统、天顺、成化、正徳时,史不言铸钱,其流传后世者,当由嘉靖时所补铸。
十二月,以私铸阻碍官钱,谕户部区处钱法。
私铸之▯嵗乆难变。正徳间至有以四折一恶烂不堪者。曰倒四【后又有倒三、倒五、折六、折七等名,见嘉靖十二年四月孙锦奏】亦盛行焉。嘉靖三年四月诏:旧铸好钱每七十文当银一钱,其私铸伪钱重论无贷。至是帝谕户部:闻市中俱用私铸,前代旧钱及我朝通寳俱沮格不行,其速议区处禁约。于是户部条具五事:一遵用制钱,一严禁私铸,一严禁私贩,一体顺民情,一督收官铸。帝以钱禁私贩,惟禁私铸之伪恶者,余不必禁。所议中钱一百四十抵好钱七十,奸▯终难禁革。自今令市中惟用好钱,以七十文抵银一钱,与制钱相兼通用,督收官铸。若令私铸地方开铸,则奸▯愈滋。令查累朝未铸钱俱为补铸,与嘉靖通寳兼用。有敢阻抑不行者,缉捕重治。于是议准内外税课等项俱令兼收新旧制钱,买办物料照例支给,民间交易一体遵行。敢有把持行市不遵行使者,以违例治罪。又令晓谕京城内外商贾铺行,但有收积新钱,限一月内尽数赴官出首,照铜价给与价银,免其私贩之罪。例后敢有隠蔵者,事发照私铸为从例发遣,仍前盗买贩卖者一体究治。收过新钱即与销化贮库,候铸造大明通寳取用。又令晓谕京城内外行户,除私铸新破铅鐡等项首官易买不用外,但系囫囵中様旧钱,每一百四十文准银一钱,与洪武等钱随便行使。至十五年九月廵城御史阎隣等言:国朝所用钱币有二,曰制钱,曰旧钱。百六十年来二钱并用,虽有伪造于原制犹不相逺。迩者京师之钱轻裂薄小,触手可碎,字文虽存而防画莫辨,甚则不用铜而用铅鐡,不以铸而以剪裁,毎三百文才直银一钱,制钱旧钱反为壅遏。乞敇都察院榜示五城,许以旧制二钱通行,
译很久,谏官建言:铸造镟边艰难,耗费工匠的劳力,请求革去镟车,改用鑢铴代替。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于是铸造工匠竞相掺杂铅锡,图省事而草草处理,钱的轮廓变得粗糙,色泽暗淡,与从前大不相同了。奸徒纷纷仿效,盗铸的劣钱一天天滋生,贸易受阻不通,民间大受困苦。因为盗铸案件天天上报死罪,始终无法禁止,于是就停止了宝源局的铸造。
臣等谨按:嘉靖年间补铸先朝九个年号的钱,就是洪武、永乐、洪熙、宣德、正统、天顺、成化、弘治、正德这九个年号。其中建文、景泰两朝没有经过补铸,其中只有洪武、永乐、宣德、弘治四朝原本就有旧铸的钱。至于洪熙、正统、天顺、成化、正德时期,史书没有记载铸钱之事,那些流传到后世的这类钱币,应当是嘉靖年间所补铸的。
十二月,因为私铸钱阻碍官钱流通,谕令户部妥善处理钱法。
私铸的弊端已经很久,难以改变。正德年间甚至有以四折一、恶劣破烂不堪的钱,叫做倒四(后来又有倒三、倒五、折六、折七等名目,见嘉靖十二年四月孙锦的奏疏),也盛行一时。嘉靖三年四月下诏:旧铸的好钱每七十文当银一钱,那些私铸的伪钱要从重论处不予宽贷。到这时皇帝谕令户部:听说市面上都使用私铸钱,前代的旧钱以及本朝的通宝钱都被阻滞不能流通,要迅速商议处理禁约的办法。于是户部逐条列出五件事:一是遵照使用制钱,一是严禁私铸,一是严禁私贩,一是体察顺应民情,一是督促收纳官铸钱。皇帝认为禁钱应禁止私贩,只应禁止私铸的伪劣钱,其余不必禁止。所议的其中一条,一百四十文中钱抵七十文好钱,这样奸弊终究难以禁绝。从今以后命令市面上只使用好钱,以七十文当银一钱,与制钱相兼通用,督促收纳官铸钱。如果命令私铸的地方开局铸钱,那么奸弊会更加滋长。命令查明历朝没有铸造过的钱一律予以补铸,与嘉靖通宝兼用。如有敢阻挠不予流通的,缉拿从重治罪。于是商议批准内外税课等项都命令兼收新旧制钱,买办物料照例支给,民间交易一律遵照施行。敢有把持市场不遵照使用的人,按违例治罪。又命令晓谕京城内外商贾铺行,凡有收积的新钱,限一个月内全数到官府自首上交,照铜价给予价银,免除其私贩之罪。此例颁布之后敢有隐藏不报的,一旦事发照私铸从犯的条例发遣,仍旧对之前盗买贩卖的人一并追究治罪。收缴上来的新钱随即销毁熔化入库储存,等候铸造大明通宝时取用。又命令晓谕京城内外行户,除私铸的新破铅铁等项自首交官换取而不再使用外,凡是完整的中等样式旧钱,每一百四十文当银一钱,与洪武等钱一并随意流通使用。到十五年九月,巡城御史阎邻等人说:本朝所用的钱币有两种,一是制钱,一是旧钱。一百六十年来两种钱并用,虽然有伪造的,但与原来的制式还相差不远。近来京城的钱又轻又薄又小,一碰就碎,字迹虽然还在但文样已经模糊难辨,甚至有不用铜而用铅铁的,不用铸造而用剪裁的方法制成的,每三百文才值银一钱,制钱、旧钱反而被壅塞阻滞不能流通。请求敕令都察院在五城张榜告示,准许用旧制的两种钱通行流通,
其伪造私蔵者限半月自行销毁,犯者捕论如律。又言嘉靖八年尝申禁例。而奸党私相结约,各闭钱市,以致物货翔踊,其禁遂弛。今又踵而袭之,请宻刺其首事者,置之罪,奸乃可戢也。因以所获伪钱进呈,帝亦恶其诡滥,命亟行禁约,敢有仍铸造使用及阻抑者,缉捕重治。三十二年十月,计处钱法令,凡系嘉靖制式,以七文易银一分;洪武等式及前代杂钱加倍,违者科罪。十一月,大学士严嵩言:去嵗禁止铅锡薄钱,止许用本朝制钱,税课衙门遂专收嘉靖钱,以致钱法不通。闻内库积贮本朝制钱甚多,其前代杂字旧钱、大板儿等项,亦恐年乆浥烂,请勅该库查发百千万支给在京官军俸粮,则可省数十万之银,而钱自流通矣。帝乃令出库贮新旧钱八千一百万文,折给俸粮。先是民间行用滥恶钱,率以三四十文当银一分,其后加至六七十文,狡伪者或剪楮夹其中,猝不可辨。三十三年乃诏公私用钱,凡嘉靖钱以七文准银一分,洪武等钱与前代杂钱上品者俱如嘉靖钱例,其余视钱髙下,或十文,或十四文,或二十一文准银一分,一切私造悉行禁止。时小钱行用乆,骤革之,民颇不便。俄又出内库钱给官俸,不论新旧美恶,悉以七文折筭,由是诸以俸钱市易者,亦悉以七文抑勒予民,民益骚然。御史何廷钰因请许民用小钱,以六十文当银一分,其库贮旧钱折给官俸者,宜如前诏分髙下等差,不宜俱比嘉靖钱为准。疏下户部覆称:滥钱法所当禁,若官为令用之,是开私铸之门。其内库所发钱由门摊税课而入,原以七文折收,故不宜増数给俸。廷钰愤其议见格,乃疏讦户部郎中刘尔牧专已自用,不念百姓之急,且以谤毁激帝怒。三月,尔牧杖黜,遂采廷钰议,令钱法且从民便,以嘉靖钱七文,洪武等钱十文,前代钱三十文当银一分行之。十年再议。然诸滥恶小钱以初禁之严,虽奉防开【志作间】行竟不复用民间,乃竞私铸,嘉靖通寳与官钱并行焉。
译其私自伪造、私自窖藏的,限半月内自行销毁,违犯的人依法逮捕治罪。又说嘉靖八年曾申明禁令。而奸党私下相互勾结,各自关闭钱市,以致物价飞涨,那禁令于是就废弛了。如今又重蹈覆辙,请求暗中侦察其为首生事的人,将其治罪,奸邪之风才可以止息。于是把所缴获的伪钱进呈皇帝,皇帝也厌恶那些诡诈滥造的行为,命令立即施行禁令,胆敢仍旧铸造使用以及阻挠禁令的人,一律缉拿从重惩治。三十二年十月,议定处置钱法之令,凡是嘉靖年间制式的钱,以七文兑换银一分;洪武等年号及前代的杂钱加倍兑换,违反的人治罪。十一月,大学士严嵩上言:去年禁止铅锡薄钱,只许使用本朝制钱,各税课衙门于是专门收取嘉靖钱,以致钱法不能通行。听说内库积存的本朝制钱很多,那些前代的杂字旧钱、大板儿等项,也恐怕年久霉烂,请求敕令该库查明发放,百千万支付给在京的官军作俸粮,这样就可以节省数十万两银子,而钱币自然就流通了。皇帝于是命令从库中拿出储存的新旧钱八千一百万文,折价发给俸粮。在此之前,民间行用滥恶的钱,大多以三四十文当银一分,后来加到六七十文,狡诈作伪的人有的剪纸夹在钱里,仓促之间难以辨别。三十三年于是下诏,凡公私用钱,嘉靖钱以七文抵银一分,洪武等钱以及前代杂钱中品相好的都按照嘉靖钱的例子,其余的按照钱的品相高下,或十文、或十四文、或二十一文抵银一分,一切私造的钱全部禁止。当时小钱行用已久,突然革除,百姓颇感不便。不久又拿出内库的钱发给官员俸禄,不论新旧美恶,一律以七文折算,因此那些用俸钱交易的人,也都以七文强迫压低价值给百姓,百姓更加骚动不安。御史何廷钰于是请求允许百姓使用小钱,以六十文当银一分,那内库储存、用来折价发放官俸的旧钱,应当像先前诏令那样区分品相高低等差,不应当都比照嘉靖钱为标准。奏疏下发户部,户部回奏说:滥钱依法应当禁止,如果官府下令使用它,这是开了私铸的门路。内库所发的钱是从门摊税课收入而来的,原本是以七文折收的,所以不应增加数目发放俸禄。何廷钰因自己的建议被驳回而愤怒,便上疏揭发户部郎中刘尔牧专断自用,不顾念百姓的急难,并且用诽谤诋毁激怒皇帝。三月,刘尔牧被杖责革职,于是采纳何廷钰的建议,命令钱法暂且顺从民便,以嘉靖钱七文、洪武等钱十文、前代钱三十文抵银一分来行用。十年后再议此事。然而各种滥恶小钱因初禁之时甚严,虽然奉命放开,竟未能再在民间通行,百姓于是竞相私铸,嘉靖通宝便与官钱并行了。
七年十二月,诏赐京官节钱,勿用钞。
内阁及一品赐钱二百文,余各有差。朝觐官吏钱钞各半,凡钞一贯折钱二十一文。时礼部言:「旧制钞一贯折钱千文,似太重。▯治中毎贯折钱十二文有竒,又太轻。请更定则例。」故有是命。
三十二年严销毁之禁
题准:凡有销镕旧钱及今铸钱、造作铜像、铜器等项者,比盗铸例科断。
三十四年四月令云南开铸
给事中殷正茂言:「两京铸钱,以铜价太髙,得不偿费,可采云南铜,自四川运至岳州府城陵矶开铸。」户部覆言:「城陵矶五方杂遝,恐奸宄易兴;云南地僻事简,即山鼔铸,为便宜。」敇云南抚臣每年扣留盐课银二万两为铸本,嵗铸嘉靖通寳钱三千三百一万二千文,令叅政一员专理,毎年十月内铸完,差官解贮太仓库备用。从之。至三十七年七月,云南巡抚王昺奏乞罢之,不聴。四十四年,云南巡按王诤复言:「铸钱利少费多,不若征银解部。」部覆准行,五月遂罢云南铸钱。神宗万厯四年三月,云南巡按郭廷梧言:「滇中产铜,不行鼔铸,而反以重价逺购海▯,孰利孰害?」户部覆准,复令开局铸钱。八年题准:「云南既不用钱,不必铸造,其在库钱着贵州差人搬取充饷。」熹宗天启五年七月,云南复开鼔铸。七年四月,准云南巡按朱防祯奏,颁给京师钱式,令照様鼔铸,并给副使孙同伦专理钱法。敇书。
四十年四月,内库乏钱,命取云南新钱进用,以户部尚书髙耀执奏而止。
耀奏云南钱原备京邉俸粮非进内蔵数也。帝乃止。仍令两京发银二万两,工部铸造进用。至四十三年十一月,以停止工部铸钱,命户部毎年将南京、云南及税课司解收好钱一千万文送司钥库备用。万厯七年四月,又以内库缺钱,欲令该部铸造进用。张居正言:「先朝铸钱原以便民用,存一代之制。铸成量进呈様,非以供上用也。」万厯二年铸造之初,止进様钱一千万文。后以一半进用,已非本意。今若以赏用缺钱,径行铸造进用,则是以外府之储取充内库,大失旧制矣。诸无益之费,一切裁省,庶国用可充。不然以有限之财供无穷之用,将来必有大可忧者。奏入嘉纳之。二十年十一月,工部奏铸造制钱九万锭。旧规以六分为率,一分进司钥库,五分进太仓。计每年应铸送内库钱一万五千锭。昨奉防再送五千锭,给事中刘宏寳执奏:「内供赏赉非加于昔,而军兴取给太仓者万倍于昔。奈何欲减太仓之额以増内供?且内库进钱铺垫银嵗费一千一百有竒,炉商困苦不堪。乞谕铸进如例。」从之。
【臣】等谨按:国家外府之储,动有考覈,而内库之积,毎难清厘。实则用于外者,皆经费所不可缺;而用于内者,多浮费之可省者也。
译七年十二月,下诏赐给京官节令钱,不要用钞。
内阁大臣及一品官各赐钱二百文,其余各有差等。朝觐官吏各给一半钱一半钞,凡钞一贯折钱二十一文。当时礼部说:「旧制钞一贯折钱一千文,似乎太重了。近来治中衙门每贯折钱十二文多一点,又太轻了。请重新制定则例。」所以有这道命令。
三十二年严定销毁钱币之禁。
题奏批准:凡有熔毁旧钱以及现铸的钱、制作铜像、铜器等物的,都按盗铸律论罪判处。
三十四年四月,下令云南开炉铸钱。
给事中殷正茂上言:「两京铸钱,因铜价太高,得不偿失,可以采云南的铜,从四川运到岳州府城陵矶开炉铸造。」户部回奏说:「城陵矶五方杂处,恐怕容易滋生奸邪;云南地处偏僻,事务简单,就地依山鼓铸,更为便利。」于是敕令云南巡抚每年扣留盐课银二万两作为铸钱本钱,每年铸嘉靖通宝钱三千三百零一万二千文,命一员参政专门管理,每年十月铸造完毕,派官解送贮存太仓库以备使用。皇帝依从了。到三十七年七月,云南巡抚王昺上奏请求罢除此事,未被听从。四十四年,云南巡按王诤又说:「铸钱获利少花费多,不如征收银两解交户部。」户部回奏批准施行,五月于是罢止云南铸钱。神宗万历四年三月,云南巡按郭廷梧说:「滇中出产铜,不用来鼓铸,反而花高价到远方购买铜,哪个有利哪个有害?」户部回奏批准,又下令开局铸钱。八年题奏批准:「云南既然不使用钱,不必再铸造,其库中存钱让贵州派人搬取去充作军饷。」熹宗天启五年七月,云南又重新开炉鼓铸。七年四月,批准云南巡按朱防祯的奏请,颁发京师钱的样式,令依样鼓铸,并派副使孙同伦专门管理钱法。(有敕书。)
四十年四月,内库缺钱,命令取云南新铸的钱进呈使用,因户部尚书髙耀执意上奏而作罢。
髙耀上奏说云南的钱原是备京城和边地俸禄军粮之用,不是进呈内库的数目。皇帝于是作罢。仍命令两京拨发银二万两,由工部铸造进呈使用。到四十三年十一月,因停止工部铸钱,命令户部每年将南京、云南以及税课司解送收缴的好钱一千万文送往司钥库以备使用。万历七年四月,又因内库缺钱,想让户部铸造进呈使用。张居正说:「先朝铸钱本来是为了便民使用,留存一代的制度。铸成后量取样钱进呈,不是为了供皇上使用。」万历二年铸造之初,只进呈样钱一千万文。后来把一半进呈使用,已经不是本意了。如今如果因为赏赐所用的钱缺乏,就径直铸造进呈使用,那就是拿外府的储蓄来充实内库,大大违背了旧制。各种无益的费用,应一概裁减节省,才能使国家用度充足。不然的话,用有限的财力供应无穷的开支,将来必定有大可忧虑的事。奏疏呈上,皇帝嘉许采纳了。二十年十一月,工部奏报铸造制钱九万锭。按旧规以十分之六为标准,一分进司钥库,五分进太仓。计算每年应铸送内库的钱为一万五千锭。昨日又奉旨再送五千锭,给事中刘宏宝执意上奏说:「内廷供应的赏赐并没有比从前增加,而军事兴起后从太仓取用的却比从前多万倍。为何要减少太仓的份额来增加内廷的供应?况且内库进钱时铺垫的银两每年耗费一千一百多两,铸炉商人困苦不堪。请求晓谕按旧例铸造进呈。」皇帝依从了。
【臣】等谨案:国家外府的储蓄,动辄要加以稽查考核,而内库的积储,却常常难以清理厘定。实际上用于外部的,都是经费所不可缺少的;而用于内部的,多是
在外易于觉察,故觊觎者常少,即人主亦动有节度;在内易于浮冒,则恩幸既多,请乞怂恿,人主亦乐其便,而不知节也。于是费愈繁,而势愈觉其不足,常欲分在外之蓄贮,以供在内之取携。葢其始取之无禁,而其后用之必竭,弊有固然。故损外益内,实国计赢绌之一大闗键也。如髙耀之奏,分别欵项而已;居正格君,乃畅其防焉。顾臣下能守法以争者少,节用以裕邦储,是在人主之以道制欲哉。
四十二年九月,复令崇文门宣课司商税收钱。
先是,从主事花燧议,毎钱七文折收银一分,行之半年,而民间所积旧钱皆壅滞不行,钱法遂壊。于是给事中孙枝请复收钱之旧,从之。至穆宗隆庆元年三月,令崇文门课钞三两以上者收银,其三两以下及九门各城房号行户,俱令收钱。神宗万厯五年十一月,令崇文门收税二两以上者银钱中半,其二两以下及各门税课五城房号等项,尽数收钱。明年十二月,复令崇文门税银自三两以下尽数收钱,三两以上银钱中半。
【臣】等谨按:嘉靖末年,税课征银而不征钱,钱法不行。故自隆、万以来,收钱之例申令再三。乃万厯十八年六月,御史冯应鳯等议通钱法,犹以公私不相流布为言。谓官给之民,则银钱▯用;民输之官,则尽去其钱。宜通行内外官司,一切收支征解,银钱相兼云云。然则前此收钱之令屡下,而折银者固自若也。
穆宗隆庆四年三月,铸隆庆通寳钱。
自二年五月,南京户部以铸钱所费不赀,题准停铸。三年七月,蓟辽总督谭纶奏:“今之议钱法者,皆曰铸钱之费与银相当,朝廷何利?臣谓嵗铸钱一万金,则国家増一万金之钱,流布海内,铸钱愈多,増银亦愈多,此蔵富之术也。又谓钱虽铸,民不可强。夫今之钱,惟欲布于下而不欲输于上,故其权恒在市井而不在朝廷耳。且识以年号,亦不免有壅而不通之患。请朝廷嵗出工本银一百二十万,分发两京各省,所在开铸,钱制必轻重适均,毎钱十文直银一分,不足则稍重其制,铸钱五文直银一分,俱以大明通寳为识【后直▯巡按杨家相亦请用此制,俱不行】期可行之万世。从前嘉靖等钱及歴代钱,或行或否,悉聴民便。布钱之日,令民得以钱输官,则百姓皆以行钱为便矣。至是年二月,山西巡抚靳学顔奏:“钱与银异质而同用,今用银而废钱,钱益废则银益独行,银独行则豪右之蔵益深而银益贵,银贵则货益贱而折色之办益难,而豪右又乘其贱而收之时,其贵而出之,银之积在豪右者愈厚,而行于天下者愈少,再逾数年,不知又何如矣。”今议者谓钱法之难有二,一曰利不酬本,一曰民不愿行,此皆非也。夫朝廷以山海之产为财,以亿兆之力为工,果何本何利哉?
译可以省去的浮滥花费。在外面容易被人察觉,所以觊觎的人常常较少,即便是君主也常常有所节制;在内部容易虚报浮开,那么受宠幸的人一多,请求乞求怂恿的人也多,君主也乐于图方便,而不知道节制。于是花费越来越多,而形势上越发感到不够用,常常想分拨外面的积蓄,来供给内部的取用。大概起初取用没有限制,往后使用必定枯竭,弊病本来如此。所以损外益内,实在是国家财政盈亏的一大关键。像髙耀的奏疏,不过是分辨款项而已;张居正规正君主,才是充分阐明了这层道理。只是臣下能够守法力争的很少,节省用度以充裕国家储蓄,这就要看君主是否能以道来制约欲望了。
四十二年九月,又下令崇文门宣课司征收商税用钱。
此前,采纳主事花燧的建议,每钱七文折收银一分,实行了半年,而民间所积存的旧钱都壅塞积压不能流通,钱法于是败坏。于是给事中孙枝请求恢复收钱的旧例,皇帝依从了。到穆宗隆庆元年三月,令崇文门征收课税三两以上的收银,三两以下的以及九门各城的房号行户,都令收钱。神宗万历五年十一月,令崇文门收税二两以上的银钱各半,二两以下的以及各门税课、五城房号等,全部收钱。第二年十二月,又令崇文门税银三两以下的全部收钱,三两以上的银钱各半。
【臣】等谨案:嘉靖末年,税课征银而不征钱,钱法不能推行。所以自隆庆、万历以来,收钱的条例多次重申。到万历十八年六月,御史冯应凤等议论疏通钱法,仍以官私钱不能相互流通为由。说官府发给百姓的,银钱都用;百姓上交官府的,却把钱全都去掉。应该通令内外官府,一切收支征解,银钱兼收兼用等等。既然如此,那么此前收钱的命令屡次下达,而折收银两的做法依然如故。
穆宗隆庆四年三月,铸造隆庆通宝钱。
自二年五月起,南京户部因铸钱所费不赀,题奏批准停铸。三年七月,蓟辽总督谭纶上奏说:「如今议论钱法的人,都说铸钱的费用与银两相当,朝廷有什么利益?我认为每年铸钱一万两银子,那么国家就增加一万两银子的钱,流布海内,铸钱越多,增加的银子也越多,这是蓄藏财富的办法。又有人说钱虽然铸造出来,但不能强迫百姓使用。如今的钱,只想在民间流布而不想上交朝廷,所以其流通的权力常常在市井而不在朝廷。而且用年号来标识,也难免有壅塞不流通的弊病。请朝廷每年拨出工本银一百二十万,分发两京各省,就地开炉铸造,钱制必定要轻重适中均衡,每钱十文值银一分,若不够则稍微加重其制,铸钱五文值银一分,都以大明通宝作为标识【后来有巡按杨家相也请用此制,都没有实行】,希望可以行之万世。此前嘉靖等年号的钱以及历代的钱,或流通或不流通,都听凭百姓自便。发布新钱的那天,让百姓可以用钱缴纳官府,那么百姓都会觉得使用钱很方便了。」到这一年二月,山西巡抚靳学颜上奏说:「钱和银质地不同而用途相同,如今用银而废钱,钱越废弃则银越发独行,银独行则豪门大户的蓄藏就更加深厚而银也就更贵,银贵则货物就更贱而折收色银的办理就更加困难,豪门大户又乘着银贱的时候收购,等到银贵时抛出,银子积聚在豪门大户手中的越多,而流通在天下的就越少,再过几年,不知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如今议论的人说钱法难以推行有两个原因,一是获利抵不上成本,一是百姓不愿意使用,这些都不对。朝廷拿山海的出产作为财富,用亿万百姓的力
诚令民得以铜炭赎罪而转运,则水陆并济,匠役则取之营军,何患无本?至不愿行钱者,独奸豪耳。若行法自朝廷贵近始,一切事例罚赎征税赐予俸饷之类,俱以银钱并行,上以是施,下以是纳,何忧咈民?章俱下所司。至是乃令铸隆庆通寳钱,毎文重一钱三分。明年十一月,户部进隆庆制钱二百万文。
令以新铸隆庆通寳量放京官折俸。
至六年议准在京文职官员折俸以十分为率九分支银一分支钱金背钱六厘毎八文折银一分火漆钱二厘嘉靖镟邉钱二厘俱毎十文折银一分万厯四年十二月给事中孙训言银库贮钱累千百万壅积何益宜令百官俸给四分支银六分支钱章下所司
四月,令行钱,聴从民便,不必纷扰。
先是,京城内外钱法不通。户部谓由税课征银而不征钱,又民间止用制钱,不用古钱,私铸者多,真伪混杂,而讹言揺惑,谓制钱且罢,遂格不行也。请仍禁滥恶伪钱勿用,其制钱、旧钱俱聴相兼行使,税课、房号、行户等银俱令收钱。民间交易一钱以下,止许用钱。如伪造及阻挠低昻价值者,重罪之。诏从其议。至是,大学士髙拱言:「钱法不通,由指防多端,事体不一,所致葢钱有定用,乃可通行。今旦议夕更,迄无成説。小民恐今日得钱,而明日不用,是以愈变更愈纷乱,愈禁约愈惊疑。臣惟钱法之行,当从民便。试观当年未议钱法而钱行,近年议之而反不行,其理可知也。愿特降圣谕,行钱但从民便,不许更为多言乱民耳目,则人心自定,钱法自通。」帝曰:「钱法委宜聴从民便,不必立法纷扰。」自是钱法复稍稍通矣。
神宗万厯四年二月,铸万厯通寳钱。
谕户工二部:万厯通寳制钱,照嘉靖式铸,二万锭,毎文重一钱一分五厘,内七分金背,三分火漆,与嘉靖、隆庆等钱兼行,仍以一千万文进内库。两部照旧四六分铸,工部请分八千锭行南京铸造,从之。至四月,工部言:铸钱宜以五铢钱为凖,用四火黄铜铸金背,二火黄铜铸火漆,务求铜质精美,其粗恶者罪之。大约铸钱一万文,用银一十四两八钱九分,零费多利少,私铸自息。帝令再议,乃议铜价各减十分之一,报可。十一月,工部进铸完新钱三百万,内金背二百万,火漆一百万。十三年,又铸万厯通寳钱十五万锭,内南京工部分铸六万锭。二十七年四月,以国用不足,命寳源局多铸济用。二十八年三月,户部议广设钱局,通行钱法,奉防着南北寳源局加工漆炉,渐次増铸,仍申明法例,一应税、赎、俸、饷、商价等项,俱银钱均撘收放。有盗铸及阻挠者,访拏重治,以防壅滞。明防典曰:万厯中铸钱则例,金背钱一万文,合用四火黄铜八十五觔八两六钱一分三厘一毫,水锡五觔一十一两二钱四分八毫八丝,铸匠工食三两六钱五分;火漆钱一万文,合用二火黄铜水锡觔两及铸匠工食,并同前。
译量作为工力,究竟有什么成本什么利益可言?如果真的让百姓可以用铜炭赎罪并负责转运,那么水陆运输并济,工匠劳役则从驻军中调取,何愁没有本钱?至于说不愿意用钱的,只有奸猾的豪强而已。如果推行钱法从朝廷显贵近臣开始做起,一切事例罚款赎罪征税赏赐俸饷之类,都用银钱并行,上面这样施行,下面这样缴纳,何必担心违背民意?奏章都下达有关部门。到这时才下令铸造隆庆通宝钱,每文重一钱三分。第二年十一月,户部进呈隆庆制钱二百万文。
下令用新铸的隆庆通宝钱量为京官折发俸禄。
到六年,议定批准在京文职官员折俸以十分为标准,九分支给银两,一分支给钱(金背钱六厘每八文折银一分,火漆钱二厘、嘉靖镟边钱二厘都是每十文折银一分)。万历四年十二月,给事中孙训说,银库贮存的钱累计千百万,壅积着有什么益处,应该让百官俸给四分支银六分支钱。奏章下达有关部门。
四月,下令让钱流通,听凭百姓自便,不必纷扰。
此前,京城内外钱法不能流通。户部说是由于税课征银而不征钱,加上民间只使用制钱,不用古钱,私铸的人多,真假混杂,而讹言蛊惑,说制钱将要废止,于是滞碍不通。请求仍旧禁止使用滥恶伪劣的钱,制钱、旧钱都听凭相兼使用,税课、房号、行户等的银两都令收钱。民间交易一钱以下的,只许用钱。如有伪造以及阻挠、抬高压低价值的,从重治罪。皇帝下诏依从这个建议。到这时,大学士高拱说:「钱法不能流通,是由于所指的方向头绪太多,规定不统一所致,其实钱要有固定的用途,才能够通行。如今早上议定晚上又更改,始终没有定论。百姓怕今天得到的钱,明天不能使用,所以越变更越纷乱,越禁约越惊疑。我认为钱法要推行,应当听从百姓的方便。试看当年没有议论钱法时钱反而通行,近年来议论它反而不能通行,这个道理可以知晓了。希望特别降下圣旨,行钱只是听凭百姓方便,不许再多说话扰乱百姓耳目,那么人心自然安定,钱法自然畅通。」皇帝说:「钱法的确应当听凭百姓方便,不必立法纷扰。」从此钱法又渐渐畅通了。
神宗万历四年二月,铸造万历通宝钱。
谕令户部、工部:万历通宝制钱,照嘉靖式样铸造,二万锭,每文重一钱一分五厘,其中七分是金背钱,三分是火漆钱,与嘉靖、隆庆等年号的钱兼行,仍以一千万文进呈内库。两部照旧按四六分成铸造,工部请求分八千锭到南京铸造,皇帝依从了。到四月,工部说:铸钱应当以五铢钱为标准,用四火黄铜铸金背钱,二火黄铜铸火漆钱,务必求铜质精美,那些粗恶的要治罪。大约铸钱一万文,用银十四两八钱九分,零星费用多而获利少,私铸自然会平息。皇帝命令再议,于是议定铜价各减十分之一,报请批准。十一月,工部进呈铸造完成的新钱三百万,其中金背钱二百万,火漆钱一百万。十三年,又铸万历通宝钱十五万锭,其中南京工部分铸六万锭。二十七年四月,因国用不足,命令宝源局多铸以救济用度。二十八年三月,户部议定广设钱局,通行钱法,奉旨令南北宝源局加工添设漆炉,逐渐增铸,仍申明法例,一切税、赎、俸、饷、商价等项,都用银钱各半收放。有盗铸以及阻挠的,访察查拿严加惩治,以防止壅塞滞碍。明代典籍记载:万历年间铸钱的则例,金背钱一万文,共需用四火黄铜八十五斤八两六钱一分三厘一毫,水锡五斤十一两二钱四分八毫八丝,铸匠工食银三两六钱五分;火漆钱一万文,所需二火黄铜、水锡的斤两以及铸匠工食,都与前面相同。
四月,诏令各省一律开炉铸钱。
四月诏各省一体开铸
给事中周良寅条议钱法,户部覆定四欵:一、专监铸之官,两京▯工部,外省则主以右布政,直▯各府则府同知,悉聴各抚按查核计处。一、申废铜之令,军民家有废铜愿卖者聴,无铜者不许搜括,亦毋转相首告。一、定折易之数,寳源局铸钱已乆,不能尽变,各省直止铸镟邉,毎十文凖银一分,其行使旧钱地俱从民便。一、权简散之法,内外各官四品以上二分支钱,八品以上三分,九品以下四分,在官各役银钱均半,凡存留钱粮春夏纸赎各不拘银钱兼纳。从之,诏通行各省直开铸,毎府发镟邉様钱一百文,直▯州五十文,每文重一钱三分,令照式铸造,铸完呈様与本地旧钱相兼行使。自是各省抚按竞陈鼓铸事宜。五年二月,江西巡抚潘季驯奏疏通钱法七事,其一、定责成各府同知入省铸钱,旷废职务止令毎季将银铜解司兑换新钱。其一、计工料铸钱一千一百文,计工费银一两。其一、议旧钱收买,低假旧钱改铸新钱。其一、议收发本省王府禄粮银钱兼发。部覆旧钱相兼行使,聴民间折筭,王府禄粮愿领钱者聴,余如议报可。闰八月,福建抚按厐尚鹏商为正条议钱法十四事,其一、计筭工料,毎钱一千文费银九钱八分零。其一、兼用旧钱,照原定文数折易,但必须古钱无杂低假,亦止许行之民间,若钱粮赎罪俱用制钱。其一、劝导愚民,闽省钱法乆废,卒然行之,民或疑惧,议将铺行诚实有身家者聴其愿领铸钱,存留官银以为资本,即照原定折易之数以钱还官,在官散银与铺行以易钱,在铺行纳钱于官以抵银,则人知钱与银并贵,而铺行与民兼利矣。十一月,山西巡抚髙文荐上钱法十议,其一、増钱局,除太原已经开局,其平阳、潞安二府乃产铜出工之所,宜各开局分铸。其一、计工料铜价,毎百觔银七两,加以工匠杂费,通共九两二钱,约铸钱一万余文,毋子相权,赢银十分之一。六年七月,湖广巡抚陈瑞条上钱法四事:其一,増置钱局,除省城开局外,再于荆、衡二府各开一局,分铸;其一,酌地供钱,该省地理险逺,解运艰难,钱当就近分发。除省城钱局照数领钱外,以后武汉、黄、徳、岳五府属解布政司,承天、郧、襄、辰、常五府属解荆州府,永、长、寳、郴、靖五府州属解衡州府,庶解运易,而脚价可省,皆报可。十二月,户部奏各省铸钱,经今二年未见奏报,得防申饬。八年四月,给事中万象春以内外钱法不行,疏请将金背、火漆、镟邉三様名色,酌量归一,通行省直铸造。帝以三様铸钱,京师行使已乆,聴从民便,不必改铸归一。十年,诏各处铸局暂行停止,如钱法流通,愿仍前鼓铸者聴。
译
给事中周良寅上疏议论钱法,户部回奏议定四条:一、专设监铸的官员,两京由工部负责,各外省则以右布政使为主,直隶各府则由府同知负责,都听凭各巡抚、巡按查核处理。一、申明废铜的法令,军民之家有废铜愿意出卖的,听凭其自便,没有铜的不许强行搜刮,也不许互相告发。一、确定折算兑换的数额,宝源局铸钱已经很久,不能全部改变,各省直只铸镟边钱,每十文折算银一分,那些通行旧钱的地方都听凭百姓自便。一、权衡简省的办法,内外各官四品以上二分支钱,八品以上三分支钱,九品以下四分支钱,在职官员各差役银钱各半,凡是存留的钱粮以及春夏两季的纸张赎罚,都不拘泥于银钱兼纳。皇帝依从了,下诏通令各省直开炉铸造,每府发放镟边样钱一百文,直隶各州五十文,每文重一钱三分,令依照样式铸造,铸成后呈样与本地旧钱相互兼行使用。从此各省巡抚、巡按争相陈奏鼓铸事宜。五年二月,江西巡抚潘季驯上疏疏通钱法七条,其一是确定责成各府同知入省铸钱,不要因此荒废本职,只令每季将银铜解交布政司兑换新钱。其一是计算工料,铸钱一千一百文,需工费银一两。其一是议定收买旧钱,把低劣假冒的旧钱改铸新钱。其一是议定收支,本省王府的俸禄粮食银钱兼发。户部回奏旧钱相兼使用,听凭民间折算,王府俸禄粮食若愿意领钱的听凭其便,其余按议定的报请批准。闰八月,福建巡抚、巡按厐尚鹏、商为正共同议论钱法十四条,其一是计算工料,每铸钱一千文费银九钱八分左右。其一是兼用旧钱,照原定文数折换,但必须是没有低劣假冒杂在其中的古钱,也只许在民间流通,如果是钱粮赎罪则都用制钱。其一是劝导愚昧的百姓,福建的钱法废弃已久,突然推行,百姓有的疑惧,议定让铺行中诚实有身家的人听凭其自愿领受铸钱,存留官银作为资本,就照原定的折换数额把钱还给官府,官府把银子分给铺行来换钱,铺行把钱交纳给官府来抵银,那么人们就知道钱和银都贵重,铺行和百姓都能得利了。十一月,山西巡抚髙文荐上奏钱法十条,其一是增设钱局,除太原已经开局外,平阳、潞安二府是出产铜和有工匠的地方,应该各自开局分铸。其一是计算工料铜价,每百斤铜银七两,加上工匠杂费,共计九两二钱,大约铸钱一万余文,本息相权,可赢利十分之一的银两。六年七月,湖广巡抚陈瑞上疏议论钱法四条:其一,增设钱局,除省城开局外,再在荆州、衡州两府各开一局,分别铸造;其一,酌情就地供应钱,该省地理险远,运送困难,钱应该就近分发。除省城钱局照数领钱外,以后武汉、黄州、德安、岳州五府属解送布政司,承天、郧阳、襄阳、辰州、常德五府属解送荆州府,永州、长沙、宝庆、郴州、靖州五府州属解送衡州府,这样便于运送,还可以省下运费,都得到批准。十二月,户部奏称各省铸钱,至今已经两年还没有见到奏报,应当加以申饬。八年四月,给事中万象春因内外钱法不能流通,上疏请求将金背钱、火漆钱、镟边钱三种名色,酌情归并为一,通令省直铸造。皇帝认为三种钱铸造,在京师已经通行很久,听凭百姓方便,不必改铸归一。十年,诏令各地钱局暂时停止铸造,如果钱法流通,愿意仍旧鼓铸的听凭其自便。
张学颜《万历疏计录》说:「近来因钱法不能推行,于是命令从京师到各藩省的官员都鼓铸钱,以方便百
张学顔《万厯防计録》曰:「顷以钱法不行,乃命自京师逹藩省官为鼓铸,以便民。然钱顾未尽流布者,则以私铸盛而豪民阻挠,市价为之梗也。故于二者厉为之禁,而收诸杂钱在官,尽销而更铸之,与用低假者有罚。斯法立而钱不滞矣。今京师常禄,皆一分支钱,九分支银,此外无有以钱为俸者。诚令诸藩郡县皆仿京师分数行之,以为民率。而常赋所入,计其必宜用银者,则征之如故。其夫马公费所供亿,务令皆取诸钱,即赎金亦兼输之。行之乆而钱不通者,未之有也。昔嘉靖中,以内帑不足,间发铜钱以抵年例。今若一仿而行之,亦疏通之术也。」
张溥《国朝经济録》曰:万厯初,从科臣议,行天下省直一体开铸,与在所旧钱兼行。降钱式,毎百文重十三两,毎文重一钱三分。必轮郭周正,字文明洁,以铜质厚即易为全美也。葢仿古不爱铜惜工之意,使私铸者无利,不禁而自止。诸省皆鼔舞称便,以镵白金而用之,固不如钱行之为便也。顾开铸之初,许借官帑银于州县收买黄铜鼔铸,其红铜焺防成黄而用之,而吏责民输铜销器毁成不尽给其直,责铜急而铜价腾跃,非产铜之地尤甚,则是未得钱之利而已,被铜之害也。▯一及既开局,工作之费,物料之需,诸翻砂看火提罐之人,剉眼穿条熏色之匠,与焺铜质雕钱模之工,又多费不赀。比钱始流,民乐奉令,则铜已告乏,鼔铸不给,是患不在于钱之不行,而在于钱之不继;不在于钱之不继,而在于铜之不广。钱不继而欲其如流泉之不穷者,否也。▯二无何,私钱盛行,滥恶满市,而私铸之法明峻而不申,聴其兼使收买之科姑息而不立重,以留难,则是不患于真钱之不行,而患于伪钱之错行。伪钱错行而欲真钱通行而不壅者,否也。弊三及既行使,诸解京贡赋之入,固必精良,白金即藩省禄给存留盐税薪俸工食之类,又辄以钱不便行而不收。所为张示告诘责之必行,而罪其不行者,非先之卖菜之佣,则责之荷担之子。虽设行铺,名为倒换,实恣留难,见钱之出而不见其入,则是壅抑之于上,而责其必行于下,勒收受于彼,而不开倒换于此也,而谁与行之?民愚相扇,闭匿观望,而奸豪右族依托城社者,又从而簧鼔之,以济其私。一日而下令,二日而闭匿,不三四日而中阻矣。▯四诚原本初议于国家产铜之处开局鼔铸,特设风宪大臣监督之,以开其源而灌输之各省。各省具如今部司议,凡课程之征,▯赎之锾,举钱之收上而朝。廷赉予之典,宗室之禄,百官之俸,皆凖银钱兼给。又立行户令,以白金倒换,而称提之则敛于上,而复散于下,收于彼而提引之于此,如泉之赴壑,转注而不穷。
译姓。然而钱之所以未能全部流布,是因为私铸盛行而豪强百姓从中阻挠,市场价格因此受阻。所以对这两者严加禁止,把收缴的各种杂钱收归官府,全部销毁重新铸造,使用低劣假钱的人加以惩罚。这个法令一立,钱就不再滞塞了。如今京师的常俸,都是一分支钱,九分支银,此外没有全用钱作俸禄的。如果真的让各藩郡县都仿照京师的分数施行,作为百姓的表率。而经常性的赋税收入,估计其中必须用银两的,就照旧征收。至于夫马公费所供给的部分,务必都取自钱,就是赎罪的银两也要兼用钱交纳。这样施行久了而钱不流通的,是没有的事。从前嘉靖年间,因为内库不足,间或发放铜钱来抵充年例。如今如果也仿照施行,也是疏通的办法。」
张溥《国朝经济录》说:万历初年,采纳科臣的建议,令天下省直一律开炉铸造,与本地旧钱兼行。降下钱的样式,每百文重十三两,每文重一钱三分。一定要轮廓周正,字文清晰,因为铜质厚就容易做得完美。大概是仿效古人不吝惜铜料、不吝惜工本的用意,使私铸的人无利可图,不用禁止而自然停止。各省都欢欣鼓舞称便,因为比起熔铸白银来使用,本来就不如流通钱来得方便。但开炉铸造之初,允许向官府借银在州县收买黄铜来鼓铸,把红铜熔炼成黄铜使用,官吏责令百姓上交铜料、销毁器物,却不能全部给付相应的价钱,责令交铜急迫而铜价飞涨,不出产铜的地方尤其严重,这样就是还没有得到用钱的利益,却已经先遭受了铜的祸害。(弊一)等到开设了钱局,工作的费用,物料的需求,各种翻砂、看火、提罐的人,剉眼、穿条、熏色的工匠,以及熔铜、雕刻钱模的工匠,又要花费很多财物。等到钱刚开始流通,百姓乐于奉令,铜料却已经告缺,鼓铸供应不上,这样问题就不在于钱不能流通,而在于钱不能持续供应;不在于钱不能持续,而在于铜料不够广泛。钱不能持续供应而想要它像泉水一样源源不绝,是不可能的。(弊二)不久,私钱盛行,滥恶的钱充斥市场,而查禁私铸的法令虽然严明却不申明执行,听任其与好钱兼用,收买的条例姑息而不严加惩处,用来留难阻挠,这样就是不担心真钱不能流通,而担心假钱错杂流通。假钱错杂流通而想要真钱畅通无阻,是不可能的。(弊三)等到开始行使,各种解送京城的贡赋收入,本来必须是精良的,白银就藩省的俸禄给赏、存留、盐税、薪俸、工食之类,又动辄以钱不方便使用而不肯收。所设的张贴告示追责必须执行钱法的,而对不执行的人问罪,不是先追究卖菜的雇工,就是责罚挑担的人。虽然设立了行铺,名义上是负责倒换,实际上恣意刁难,只见钱出去而不见钱进来,这样就是在上面壅塞抑制,却要求在下面必须执行,在那边强迫收受,而在这边却不肯开门倒换,那还有谁来执行呢?百姓愚昧又相互煽动,闭藏观望,而依托城社的奸猾豪强大族,又趁机煽动鼓噪,来牟取私利。今天下令,明天就闭藏起来,不到三四天就中途受阻了。(弊四)真该依照当初的建议,在国家出产铜的地方开局鼓铸,特设风宪大臣加以监督,来开发源头并输送到各省。各省都照现在户部的建议,凡是课税的征收、〇金赎罪的钱款,都收上来交到朝廷。朝廷赏赐的典礼,宗室的俸禄,百官的俸禄,都按照银钱各半发给。又设立行户的法令,用白银来倒换,而调剂钱银的机制则由上面收敛,再向下
又严低钱行使之禁,以峻防之,废铜收之入于官,而诸用银贝之地,各从其故,而不强其所不便,庶四弊去而钱法其可行乎?
五年十一月,令各项商价银八钱二,兼支。
至三十九年十月,给事中周永春等奏:据商人刘仲智等告称,万厯二十七年户部议商价撘钱支给,以五十文作银一钱,撘钱三分之一,使官以五十文支给,市亦以五十文行使,上下通行可也。今市价毎银一钱易钱六十六文,官仍以五十文给商,毎撘钱一万两,商折银三千两。窃见官吏俸粮撘钱俱照时价给散,望敇下户部将未领价值及自四十年以后俱免撘钱,如以制钱不宜阻挠,应照时价筭给。不报。
六年十二月,更定制钱,旧钱价值。
先是隆庆元年二月,令国朝制钱及先代旧钱,俱以八文折银一分。至是,给事中石应岳疏论钱法不通,户部覆定钱价,乃令嘉靖、隆庆、万厯制钱,毎金背八文准银一分,火漆镟邉各十文准银一分,洪武等项与前代旧钱各十二文准银一分,相兼行使。至十三年八月,户部言:今万厯金背,毎银一分五文;嘉靖金背,银一分四文。查初铸时,皆一分十文,火漆镟邉亦如之。今轻重不同如此,安可不亟为区处?宜以术散之。将库贮万厯金背,俟各商领价给十之二,以八文准一分。其库贮隆庆金背,亦酌量通给官俸、商价,阻挠者究治。报可。十五年六月,户部奏:嘉靖金背,毎五文折银一分;万厯金背,毎八文折银一分。遵行已乆,近将嘉靖金背悉置不用,専用万厯金背。由商贾设谋网利,欲贵卖其所积,以图目前之饶,则偏重行之;欲贱收其所弃,以规日后之利,则惑众阻之。宜严行禁止,得防缉拏重治。
九年十月,曲江王府镇国将军勤□,以私铸,降为庶人,闲宅禁锢,余降禄墩锁,有差。
【臣】等谨按:此后二十二年四月,御史张蒲复言,钱法之壅,由王府私造,官法难加,请严禁王府,责成长史等官,则虽正勤□之罪,终不足以禁絶之也。
二十六年,给事中郝敬条议钱法。
敬条议十四事,其一责专官,宜责成司道官,赐敇使董钱法,选亷干属官分理监铸,毎年差督钱御史一员巡视,以钱法行滞注各官能否。其一定规则,有司征税,除起运照旧收银外,其余存留支放者,银钱中半不许一概收银。纳户赴各铸局换钱,毎纹银一钱,限换与八十五文。该纳银一钱者,止征钱八十三文。官给钱与铺户变卖,亦照八十三文。铺户卖与小民,限八十一文。小民自相交易,限八十文。如此则民有防息,无不悦从矣。一切俸薪工食,俱银钱中半支给。赃罚纸赎,亦银钱兼收,或全收钱。敢有勒要全银,希图收耗者,廵按▯究。其一,广铸局,大府一府一局,量州县之数为炉之多寡。
译分散,从那边收上来,再从这边转引出去,就像泉水流入沟壑,转注不穷。又严格禁止使用低劣钱币,用严厉的法令防范,把废铜收归官府,而那些用银两的地方,各依旧例,不勉强其所不方便的,这样几种弊病去除,钱法大概就可以推行了吧?
五年十一月,令各项商价银两八钱二两兼支。(原文如此)
到三十九年十月,给事中周永春等上奏:据商人刘仲智等人告称,万历二十七年户部议定商人价银搭配钱两发给,以五十文当银一钱,搭钱三分之一,让官府以五十文支付给商人,市面上也以五十文流通,上下都通行是可以的。如今市价每银一钱能兑换钱六十六文,官府仍以五十文支给商人,每搭钱一万两,商人就折损银三千两。私下见官吏俸粮搭钱都照时价发给,希望敕令户部,将未领的价值以及自四十年以后的一律免除搭钱,如果因为制钱不宜受阻挠,应当照时价计算发给。皇帝没有批复。
六年十二月,重新确定制钱、旧钱的价值。
此前隆庆元年二月,令本朝制钱以及先代旧钱,都以八文折银一分。到这时,给事中石应岳上疏议论钱法不能通行,户部回奏重新议定钱价,于是令嘉靖、隆庆、万历的制钱,每金背钱八文折算银一分,火漆钱、镟边钱各十文折算银一分,洪武等钱以及前代旧钱各十二文折算银一分,相互兼行使用。到十三年八月,户部说:如今万历金背钱,每银一分值五文;嘉靖金背钱,银一分值四文。查最初铸造时,都是一分值十文,火漆钱、镟边钱也是这样。如今轻重不同到这个地步,怎能不赶紧加以处理?应该用办法疏散它。把库存的万历金背钱,等各商人来领取价银时给十分之二,以八文折算一分。库存的隆庆金背钱,也酌量通给官俸、商价,有阻挠的加以究治。皇帝批复批准。十五年六月,户部上奏:嘉靖金背钱,每五文折银一分;万历金背钱,每八文折银一分。遵行已经很久了,近来把嘉靖金背钱全都搁置不用,专用万历金背钱。是因为商贾设法图利,想要把所积存的钱高价卖出,来图眼前的丰厚利润,就故意偏重地推行它;想要低价收购人们所抛弃的钱,来谋求日后的利益,就迷惑众人加以阻挠。应当严加禁止,一旦查获立即从重治罪。
九年十月,曲江王府镇国将军勤□,因为私铸钱币,被贬为庶人,闲宅禁锢,其余各人降低俸禄、按等级墩锁惩处。
【臣】等谨案:此后二十二年四月,御史张蒲又说,钱法的壅塞,是由于王府私自铸造,官府的法律难以施加,请求严格禁止王府私铸,责成长史等官员负责,那么即使正了勤□的罪,终究还是不能完全禁绝这种事。
二十六年,给事中郝敬条陈议论钱法。
郝敬条陈议论十四件事,其一是责成专官,应该责成司道官员,赐予敕书让他们主管钱法,选拔廉洁能干的属官分别管理监铸,每年派遣督钱御史一员巡视,考察钱法推行阻滞的各官是否胜任。其一是确定规则,有司征税,除了起运的照旧收银外,其余存留支放的,银钱各半,不许一概只收银两。缴纳的百姓到各铸钱局兑换钱币,每纹银一钱,限兑换与八十五文。该缴纳银一钱的,只征收钱八十三文。官府发给铺户变卖的钱,也照八十三文。铺户卖给百姓的,限八十一文。百姓自相交易的,限八十文。这样百姓就有利息可图,没有不欢喜听从的了。一切俸禄薪水工食,都按银钱各半支给。赃罚纸张赎罪的钱,也是银钱兼收,或者全收钱。若敢强要全给银两,图谋收取好处的,由巡按查究。
小府则一道通设一局。毎钱一文,定制一钱二分。毎铜连加锡一觔,铸钱一百三十文有竒。三年后钱多足用量,议减局。其一,采矿铜,云南、陕西、四川、广东各有铜矿,宜选防干官为钱运使,专理铜课,禁缉私贩。各省差官前往闗领官铜,回省转给各府铸造。其各省支铜,量各矿近便者坐派,毎嵗支铜多寡,即以地方银钱中半兼支之数起例。如应支钱一万三千三百文者,坐派铜一百觔。铜须和锡钱始光润,即于该省出锡地方,毎嵗征锡若干,解钱运司收贮。于各省领铜时,照数派撘给领。其一,处工本,查该府各属存留银两,先一年十二月预借征四分之一,权充铸本钱,成尽先给还。毎两照例筭钱八百三十文。该属领囘兼银支放,或即以凖小民初年纳钱之数,大约毎银一两可铸钱一千二百文。还抵之外,余三百七十文。若因铜于矿所费更少,即此推之,天下那借子息已不下百万矣。其一,筭嵗息,查毎年运司给过某省铜锡若干,即依铜一觔铸钱一百三十文起筭,比对本省该年应铸过钱若干,又依毎钱八十五文卖银一钱起筭,比对本省额银一半收钱之数,即知各局一年该换过银若干。如一省该存留支给银十万两,即该一半换钱,计四千二百五十万文。该领过运司铜锡三十二万四千四百九十觔有竒,该变卖过银五万两解京,此其大约也。其一聴贩卖囤钱,贩卖有禁,葢恐钱少贩多,民不足用。今既广开铸局,则贩卖者多,钱愈疏通,正宜聴之。帝善其言而不行。
二十八年三月,发寳源局様钱,令湖广如式铸造。百户李鎜奏请于湖广开采鼔铸,得防着税监陈奉兼管,给与寳源局様钱,务采四火黄铜,依様铸造。其颁行地方,务依该部题准,凡存留等项,俱令银钱相兼收使,严禁私铸,不许因而扰害地方。至熹宗天启元年七月,给事中赵时用奏,前议置官泸州聚铜,若铸则以荆州为便,两处皆当置官专董其事,命所司酌议速行。三年闰十月,御史呉之仁言,铜产于蜀,而荆州则商贩必经之路,户部宜专差司官于荆州开局鼔铸,买铜于蜀,商人贩铜者以五分或四分赴该司上纳,照时估领价,其余给票聴卖。铜觔无官票者,如私盐之律,请着为令。铜价计省京师十分之七,炭价工价计省十分之五。铜钱解京,即顺撘湖广粮船,量予以值,限一年全解。得防该部酌议。五年四月,乃命副都御史董应举为工部右侍郎,专理铸钱,建局荆州,统率荆西道催儧铜料工程鼔铸。司官亦着工部选差,再于产铜处建一二局,委贤能府佐官员鼔铸。寻议给两淮盐课四十八万为铸本。御史陈世埈疏言,部臣不兼宪衔,则控制无权,当照工部右侍郎总督天下鼔铸钱法事务,兼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之衔。
译其一,广设钱局,大府一府设一局,酌量州县的数目来定炉的多少。小府则一道通设一局。每铸钱一文,规定重一钱二分。每铜连加锡一斤,铸钱一百三十文多一点。三年后钱多够用,再酌量减少局数。其一,开采矿铜,云南、陕西、四川、广东各有铜矿,应该选派有才干的官员担任钱运使,专门管理铜课,禁止查缉私贩。各省派官前往关口领取官铜,回省转发给各府铸造。各省应支的铜,酌量按靠近矿产的地方分派,每年应支的铜多少,就依照地方银钱各半兼支的数目定例。如应支钱一万三千三百文的,分派铜一百斤。铜必须掺和锡钱才能光润,就在该省出产锡的地方,每年征收锡若干,解送钱运司收贮。各省领铜时,照数分派搭配给领。其一,筹措工本,查该府各属存留的银两,先一年十二月预先借支征收四分之一,暂充铸钱本钱,铸成后尽先归还。每两照例计算能铸钱八百三十文。该属领回后兼银发放,或者就用来折算百姓最初纳钱的数目,大约每银一两可铸钱一千二百文。归还所借之外,还余三百七十文。如果因为就地取铜矿所费更少,照此推算,天下能借出的利息已不下百万了。其一,计算年息,查每年运司发给某省的铜锡多少,就依照铜一斤铸钱一百三十文来计算,与本省该年应铸造的钱数相比对,又依照每钱八十五文可卖银一钱来计算,与本省额定银两一半收钱的数目相比对,就可以知道各局一年该换过银两多少。如一省该存留支给银十万两,即该一半换钱,计四千二百五十万文。该领过运司铜锡三十二万四千四百九十斤多一点,该变卖银五万两解京,这就是大概的情形。其一,听凭贩卖囤积钱币,贩卖本有禁令,是担心钱少而贩卖的人多,百姓不够用。如今既然广开铸局,那么贩卖的人多了,钱反而更加流通,正应该听凭其自便。皇帝认为他说得好但没有施行。
二十八年三月,发下宝源局的样钱,令湖广照样铸造。百户李鎜上奏请求在湖广开采鼓铸,得到旨意让税监陈奉兼管,发给宝源局样钱,务必采用四火黄铜,依样铸造。所颁行的地方,务必依照户部题请批准,凡存留等项,都令银钱相兼收用,严禁私铸,不许因此扰害地方。到熹宗天启元年七月,给事中赵时用上奏,此前议定设官在泸州聚铜,如果铸造则以荆州更为方便,两处都应当设官专门负责其事,皇帝命令有关部门酌情议定尽快施行。三年闰十月,御史吴之仁说,铜产自四川,而荆州则是商贩必经之路,户部应该专门派司官在荆州开局鼓铸,从四川买铜,商人贩运铜的按五分或四分交给该司上纳,照时价领价,其余的发给票据听凭出卖。没有官票的铜斤,按照私盐的律法处理,请求立为法令。铜价可以比京师节省十分之七,炭价工价可以节省十分之五。铜钱解送京城,就顺路搭乘湖广的粮船,酌量给予运费,限一年内全部解送完毕。得到批复让户部酌情议定。五年四月,于是任命副都御史董应举为工部右侍郎,专门主管铸钱,在荆州建局,统率荆西道催办铜料工程鼓铸。司官也让工部选派,再在出产铜的地方建一两个局,委派贤能的府佐官员鼓铸。不久议定拨给两淮盐课银四十八万两作为铸钱本钱。御史陈世埈上疏说,部臣不兼有宪职衔,那么统辖控制就没有权威,应当加封工部右侍郎总督天下鼓铸钱法事务的头衔,兼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职衔。荆西道也应当加以管理全省钱法的职衔,加重他的专门敕命。至于一方鼓铸,又不如让各省
荆西道亦须加以管理通省钱法之衔,重其専勅。而一方鼔铸,又不若各省直各自鼔铸,而总其成于部院。凡直省各择一监司,加以管钱法勅衔,各府清军官亦加钱法二字,悉聴钱法部院管辖。凡行钱处所,府道州县悉聴节制。凡铸钱行钱疏通阻滞,钱法官悉聴部院年终举劾,必如是而职掌始明,体统始正,事权始一,血脉始通。得防鼔铸大臣准兼宪职,商人买钱止许在官炉处所,如有私相贩买者,照私盐律治罪。
三十三年七月贵州议开铸
巡按毕三才奏请行本布政司鼔铸制钱济用。户部覆言:立法贵乎因俗,今举黔地从来未有之物,一旦责以必行,恐民俗不无少梗。况各省铸钱不能通行,旋即议罢。恐黔省复蹈前辙,合咨本省抚按转行所属酌夺。如果可以行钱,依式鼔铸,毎铜一觔铸钱百四十文,毎钱百文当银一钱。街市贸易俱令银钱并用,一应粮税纳赎等项,以十分为率,银七钱三。其该给俸粮工食等亦如之。敢有阻滞及盗铸者,问以违例之罪。倘彼中民情土俗果有万分掣肘,不妨再议。从之。
【臣】等谨按:万厯八年,以云南钱法不行,而贵州见用制钱,着搬取充饷。不得云黔地从来未有之物,而虑民俗之必梗也。夫创制以前,民用何一不从?未有而至于有,茍可以利民,即民所诧为未有者,要必导利而布之。况泉货大利,本易通行者乎?大抵明自中叶以来,议法不必尽当,法立又不必尽行。不自悟其不能行,而但觉天下事多不可行。则虽以钱法之必不可不通行者,而常戛戛乎难之矣。贵州不足道,以云南而不能大收鼔铸之利,天地之寳,其亦有待而发欤?
三十八年十月,令各官缉获私铸,附入考成。
工部奏准严禁私铸,仍行连坐之法。其各官获过私铸起数,附入考成,报部甄覈,纪録。至四十三年九月,保定廵抚王纪疏言铸钱一节:「或市铜于聚铜之地,或监铸于产铜之山,或多设坑冶以导其源,或兼收银钱以通其滞。勿以铅锡耗钱之色泽,勿以轻薄损钱之体制。不出数年,太仓充裕。不此之务,日据考成之法以督责,恐有司无计措手,赤子安所逃命?天下之乱,必自此始矣。」
四十六年十月,委官支领库银,发商买铜。
先是,四十三年十二月,给事中姜性等奏:「召商
译直各自鼓铸,而由部院总揽其成。凡直隶各省各选一名监司,加以管理钱法的敕衔,各府清军官也加钱法二字的职衔,都听从钱法部院管辖。凡是行钱的地方,府道州县都听从其节制。凡是铸钱行钱疏通或阻滞的情况,钱法官都听凭部院年终考核弹劾,一定要这样才能职责明确,体统端正,事权统一,血脉才能流通。得到批复鼓铸的大臣准许兼任宪职,商人买钱只许在官设的炉厂处所,如有私自相互贩卖买卖的,照私盐律治罪。
三十三年七月,贵州议定开炉铸钱。
巡按毕三才上奏请求本布政司鼓铸制钱救济使用。户部回奏说:立法贵在因循风俗,如今在黔地推行从来没有的事物,一下子要求必须施行,恐怕当地民俗未必没有一点阻碍。何况各省铸钱不能通行,很快就又议定罢除了。恐怕贵州省又重蹈覆辙,应当咨行本省巡抚、巡按转发所属地方酌情裁夺。如果确实可以行钱,依样鼓铸,每铜一斤铸钱一百四十文,每钱一百文当银一钱。街市贸易都令银钱并用,一切粮税纳赎等项,以十分为标准,银七分钱三分。该发给的俸禄粮食工食等也照此办理。如敢有阻碍延滞以及盗铸的,按违例治罪。倘若当地民情风俗果真有很大的掣肘之处,不妨再商议。皇帝依从了。
【臣】等谨案:万历八年,因云南钱法不能推行,而贵州正在使用制钱,便让贵州搬取充作军饷。不能说黔地是从来没有的事物,就担心民俗必定会有阻碍。要知道在创设制度之前,百姓的用度哪一样不是从无到有的?没有而到了后来有了,只要有利于百姓,即便是百姓觉得诧异认为从来没有的东西,也一定要设法引导有利之处并加以推行。何况钱币这种大利,本来是容易推行的东西呢?大抵明代自中叶以来,议定的法令不一定都恰当,法令立了也不一定都能施行。不能自我察觉是不能施行,只是觉得天下的事大多不能施行。那么即使是钱法这种必定不可不通行的事情,也常常艰难地觉得难以推行。贵州不值一提,就是云南也不能大大收取鼓铸的利益,天地间的宝藏,恐怕也要等待时机才能发掘出来吧?
三十八年十月,令各官缉获私铸者,附入考成。
工部题奏批准严禁私铸,仍施行连坐之法。各官缉获私铸的起数,附入考成,报送部里核查,加以记录。到四十三年九月,保定巡抚王纪上疏说铸钱这件事:「或者在聚铜的地方购买铜,或者在出产铜的山中设监铸造,或者多设坑冶来开导它的源头,或者兼收银钱来疏通它的滞碍。不要用铅锡损耗钱的色泽,不要用轻薄损害钱的体制。用不了几年,太仓就会充裕。不致力于此,天天依据考成的法度来督责,恐怕地方官吏没有办法着手,百姓又能逃到哪里去呢?天下的动乱,必定会从这里开始啊。」
四十六年十月,委派官员支领库银,发放给商人购买铜料。
此前,四十三年十二月,给事中姜性等上奏:「招募商人……」
买铜,毎为奸棍侵欺,莫若佥报在京土著殷实人户,户部给批,令其垫本赴产铜处收买,到淮查騐后,量给价银,余▯到京镕净补给。此外有京师富商、外省富民愿自备赀本办铜者,亦准充商。」四十四年七月,给事中归子顾又陈:「寳源局差官买铜五便。」至是,户部乃请发银十万五千两,给委督运主事,聴其发商买铜,依工部价,毎觔一钱五厘,共买真正四火黄铜一百万觔,刻期解京,鼔铸,从之。至天启六年十月,户部奏:「商人领银侵欺者多,限于半年内解铜到京,如有稽迟,提家属保人究追。」得防,依议。七年九月【时愍帝已即位】又从户部奏买运铜觔,责之铜务监督,不必给发官商,一切商人给批兑本,尽为报罢。
译购买铜料,常被奸猾之徒侵吞欺骗,不如佥选在京城本地有户籍、家道殷实的人户,由户部发给批文,让他们垫付本钱前往产铜之地收买,运到淮河一带查验后,酌量发给价银,其余的等运到京城熔炼纯净后再补发给他们。此外,如有京师富商、外省富民愿意自备资本承办铜料的,也准许充作商人办理。四十四年七月,给事中归子顾又上奏陈说:"宝源局派遣官员购买铜料有五点便利。"到这时,户部于是请求拨发银十万五千两,交给委派的督运主事,听凭他们发交商人购买铜料,按照工部所定价格,每觔一钱五厘,共买真正四火黄铜一百万觔,限期运解京城,用来铸造钱币,皇帝依从了这一请求。到天启六年十月,户部上奏:"商人领取银两后侵吞欺诈的很多,限定在半年之内将铜运解到京,如有拖延迟误的,就追究提审其家属和保人。"得到批复,依所议施行。七年九月【当时愍帝已经即位】又依从户部所奏,购买运送铜觔之事,责成铜务监督负责,不必再发交官办商人办理,一切原先给商人发批文兑付本钱的做法,全部奏请罢除。
光宗防昌元年十二月【时熹宗已即位】议铸防昌通寳钱。南京监督铸钱主事荆之▯疏言:“先帝虽在位未乆,而防昌年号已播告天下,宜从此至天启元年,两京各省俱铸防昌通寳,次年方以天启通寳接铸。”从之。明年乃补铸防昌钱。
熹宗天启元年二月,颁《天启钱式》。
至明年三月,工部进铸成天启钱一百万文。
陈悰《天启宫词注》曰:司钥库检得天启钱数枚,古色斑駮,进至御前。帝问:“昔年拟年号者谁?”左右以内阁及翰林官对。帝怫然。
【臣】等谨按,天启年号,魏元法僧,梁永嘉王荘,唐南诏王晟丰祐,皆尝用之,然皆不应有钱。
八月铸大钱
万厯中,郝敬尝请铸大钱,或当十,或当三十,或当五十,文曰「大明通寳【王本作「万厯元寳】旁铸「当十」等字様,与小钱三七或四六兼行,背文曰「私铸者斩,四邻籍没,告者赏银一百两,诬告者反坐」。其説不行。至是,蓟辽总督王象干奏请于两京各省设局鼔铸,所铸钱定以六百为一两,兼铸「当十」「当百」「当千」三等大钱,尽用龙文,略仿白金三品之制。「当十」者重二倍,毎百兼用四文;「当百」者重五倍,毎千兼用四文;「当千」者重十倍,毎万兼用四文。至明年七月,户部进新铸大钱,令缉访私铸阻挠者重治。之后有言大钱之▯者,五年十月,命两京停铸大钱,专铸如式小钱,以便行使。十二月,令大钱照旧行使,不许讹传阻挠。六年五月,钱法侍郎靳于中以大钱民不愿行,陈所以不行之故四条,请晓谕禁约,从之。寻谕工部发银一万两,差官收买大钱,改铸小钱。又令近畿各地方一切赋税等项及在京房号税课俱用大钱,勒限收完,改铸。崇祯末年,复令铸「当五」钱,不及铸而国亡。
是年始设户部寳泉局
孙承泽《春明梦余録》曰:明初钱法专属工部寳源局虞衡司员外郎监督其事,至天启二年始増设户部寳泉局,以右侍郎督理之,名钱法堂,加炉铸造,以济军兴,其政属于户部,而工部之所铸防矣【臣】等谨按:《夣余録》以此为二年事,所载侯恂条议内则云元年事,今两存之。
二年二月,命铸南京户部督理钱法闗防。
万厯四十六年五月,给事中官应震言:京师铜炭米价皆贵于南,故留都钱用十二文为一分,京师用钱六文为一分。若委官留都立局铸造,附进鲜船、漕船载入京师,则脚价不费而获倍利。天启元年十月,从钱法侍郎王徳完议区画,铸本十万有竒,付南京铸钱。至是乃命铸给闗防。至三年九月,御史防鳯翔言:留都鼔铸旧▯有三,新▯有四。有出马之▯,毎铸用本银五千两,铸出利钱一千两。当出钱时,司官先取钱八十万以入私囊,余者方除本利以还朝廷。
译光宗泰昌元年十二月【当时熹宗已经即位】商议铸造泰昌通宝钱。南京监督铸钱主事荆之〇上疏说:"先帝虽然在位时间不长,但泰昌年号已经颁告天下,应当从此时到天启元年,两京各省都铸造泰昌通宝,第二年才用天启通宝接续铸造。"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第二年于是补铸泰昌钱。
熹宗天启元年二月,颁布《天启钱式》。
到第二年三月,工部进呈铸成的天启钱一百万文。
陈悰《天启宫词注》说:司钥库检得天启钱数枚,古色斑驳,进呈到御前。皇帝问:"当年拟定年号的是谁?"左右近臣以内阁及翰林官回答。皇帝很不高兴。
【臣】等谨按,天启这个年号,魏国的元法僧、梁朝的永嘉王萧庄、唐代南诏王晟丰祐,都曾经使用过,但都不曾有相应的钱币。
八月铸造大钱
万历年间,郝敬曾经请求铸造大钱,有的当十,有的当三十,有的当五十,钱文写作"大明通宝"【王本作"万历元宝"】,旁边铸"当十"等字样,与小钱按三比七或四比六的比例兼行流通,钱背文字写"私铸者斩,四邻籍没,告发者赏银一百两,诬告者反坐"。这个建议没有实行。到这时,蓟辽总督王象干奏请在两京各省设局鼓铸,所铸的钱定为六百文为一两,兼铸"当十""当百""当千"三等大钱,全都用龙纹,大略仿照白银三品的制度。"当十"的钱重量是普通钱的二倍,每一百文中兼用四文;"当百"的钱重量是五倍,每一千文中兼用四文;"当千"的钱重量是十倍,每一万文中兼用四文。到第二年七月,户部进呈新铸的大钱,命令查访私铸阻挠者从重治罪。此后有人谈到大钱的弊端,五年十月,命令两京停铸大钱,专铸符合规格的小钱,以便流通使用。十二月,又下令大钱照旧使用,不许讹传阻挠。六年五月,钱法侍郎靳于中因为百姓不愿意使用大钱,陈述大钱不能通行的四条原因,请求晓谕百姓、禁止阻挠,皇帝听从了。不久又谕令工部拨发白银一万两,派官员收买大钱,改铸小钱。又命令京畿附近各地方一切赋税等项以及在京房号税课都用大钱缴纳,限期收完,改铸。崇祯末年,又下令铸造"当五"钱,还没来得及铸造国家就灭亡了。
这一年开始设立户部宝泉局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说:明初的钱法专门归工部宝源局虞衡司员外郎监督其事,到天启二年才增设户部宝泉局,由右侍郎督理,名为钱法堂,增设炉座铸造,用以补济军费,其政务归属户部,而工部所铸的钱就变少了。【臣】等谨按:《梦余录》把这件事记为二年的事,但所载侯恂的条议中却说是元年的事,现在两说都保留。
二年二月,命令铸造南京户部督理钱法关防。
万历四十六年五月,给事中官应震说:京师的铜、炭、米价都比南方贵,所以留都用钱十二文为一分,京师用钱六文为一分。如果委派官员在留都设局铸造,附搭进鲜船、漕船运入京师,那么运费不多而能获得双倍的利益。天启元年十月,听从钱法侍郎王德完的建议规划,铸本十万有余,交付南京铸钱。到这时便命令铸给关防。到三年九月,御史庞凤翔说:留都鼓铸旧有的弊端有三种,新添的弊端有四种。有出马的弊端,每铸用铸本银五千两,铸出获利一千两。当出钱的时候,主管官员先取钱八十万纳入私囊,剩余的才扣除本利来偿还朝廷。往下铸钱大使及炉头工匠等各类差役,无不从中沾染好处,这就是出马的弊端。又有补秤的弊端,如铜一百斤兑出以及铸成后兑入却只有九十斤,所缺的十斤不用铜来补而用钱来补,每一两铜补小钱七文,每文重七分,共重四钱九分,算下来已经窃取铜的十分之五了。由此
下而铸钱大使及炉头工匠各役,无不染指,此出马之▯也。又有补秤之▯,如铜一百觔兑出及铸成兑入只九十觔,所少十觔不以铜补而以钱补,毎铜一两补小钱七文,毎文重七分,共重四钱九分,计已窃铜十之五矣。由两而上可以类推,此补秤之▯也。又有对赏之▯,钱有磋磨,则有铜末分毫皆公家赀,乃巧立名色,令工匠搜括得铜末百觔,则以半入官,以半给赏。工匠乘机作▯,偷铜置之他处,混充铜末,官佯为不知,与工匠均分,此对赏之▯也。三弊其来已乆,今又新添四▯。南中毎钱十二文准银一分,今借口铜贵,撘放军粮只十一文,是取之军者一也;撘放商人只十文,是取之商者二也;给匠工食,另铸一种细钱,十不当七,是取之匠者三也;旧制铜七铅三,今且铜铅对▯,故钱色不黄而白,又减去觔两,致钱千文只重五觔四两,是取之铜与铅者,又不知若干文矣。此四者皆新添之▯也。欲救今日之钱法,当究今日之钱官,因劾户部主事马士英等,请分别究处。章下所司。
六月陕西开铸
巡抚吕兆熊议开铸,请以募兵节省银借资开局部,覆准行。至五年十二月,巡抚乔应甲奏,本省铸钱有五便,请于闗中设局鼔铸,从之。六年十月,户部奏,陕西解到铸息,仅以万计。查天启二年曽以节省银一万五千两为该省铸本,经今五年,利应数倍,该省从无报部,理合清查,得防,依议。崇祯时,巡抚练国事疏报开铸,十年动过本银一万二千有竒,获息银十万七千有竒【详后侯恂条议】
三年正月,四川巡按温皋谟条议蜀中钱法。
皋谟条安蜀八议一钱法宜通谓蜀与滇邻铜所聚也向所铸钱縁不肖有司尅铜添铅低假难用且钱粮征纳不肯收钱或收十放八出入不一钱故不行请依京制钱式务加精美毎十文准银一分上下通行不得増减凡徴解给散等项与民间交易田产俱银钱各半其零星贸易一切用钱有司或侵尅阻挠以误军兴叅处疏下所司至五年七月勅给四川按察司佥事魏良佐专督钱务闗防
十月,给事中解学龙请于江淮铸钱。
学龙言:吕纯如在闽铸钱备赈,而地方頼之。汤道衡在江右设法鼔铸,遂抵加派之大半。今请于江淮各以一府佐领铸钱事,必然有效。葢舟楫络绎,铜不难致也;商贾杂遝,钱不难散也;鸡犬相闻,私铸之▯不难禁也。得防议行。
五年五月,给事中解学龙请搜括库贮废铜铸钱。学龙巡视厰库,言节慎库旧贮废铜三万余觔,以之铸钱,可得制钱近三百万。得防准行。至十月,遣工部主事徐伯征搜铸南京旧铜。十二月,司礼监李永贞奏搜取现在之铜,专官催解。得防南京废铜六分,解京留四分供铸。六年九月,工部侍郎徐大化请领内廷余铜十万觔,付寳源局,亲自督铸,即以子钱上供,而钱母仍留该局,易银买铜。
译一两的情形往上推算就可以类推,这就是补秤的弊端。又有对赏的弊端,钱有磨损磋磨,产生的铜末分毫都是公家的资财,于是巧立名目,命工匠搜集得来铜末一百斤,就以一半交公,一半赏给工匠。工匠趁机作弊,偷取铜料另放他处,混充铜末上交,官员假装不知情,与工匠平分,这就是对赏的弊端。这三项弊端由来已久,如今又新添了四种弊端。南方每十二文钱折合银一分,如今借口铜价贵,搭放军粮只按十一文折算,这是从军人身上取利的第一种;搭放给商人只按十文折算,这是从商人身上取利的第二种;发给工匠的食钱,另铸一种细小的钱,十文抵不上七文,这是从工匠身上取利的第三种;旧制铜七铅三,如今却铜铅对半,所以钱的颜色不黄而发白,又减去了分量,导致每千文钱只重五斤四两,这是从铜和铅上取利的,又不知道折算成多少文钱了。这四种都是新添的弊端。要挽救如今的钱法,应当追究如今的钱官,因而弹劾户部主事马士英等人,请求分别追究处置。奏章下发有关部门。
六月陕西开铸
巡抚吕兆熊建议开铸,请求用招募士兵节省下来的银两作为开局的资本,得到批复同意施行。到五年十二月,巡抚乔应甲上奏,本省铸钱有五项便利,请求在关中设局鼓铸,皇帝听从了。六年十月,户部上奏,陕西解送的铸钱盈利,仅以万两计。查天启二年曾以节省银一万五千两作为该省铸钱本金,到现在已经五年,获利应当有数倍,该省却从来没有向部里报告,理应清查,得到批复,依照建议办理。崇祯年间,巡抚练国事上疏报告开铸情况,十年间动用铸本银一万二千余两,获利银十万七千余两【详见后面侯恂的条议】。
三年正月,四川巡按温皋谟条陈议论蜀中钱法。
温皋谟条陈安定蜀地的八项建议,其一是钱法应当通行,认为四川与云南相邻,是铜产聚集之地,以往所铸的钱由于不肖官吏克扣铜料掺入铅料,钱质低劣假冒,难以使用,况且钱粮征收缴纳时官府不肯收钱,或者收十成只放出八成,出入不一,因此钱法不能通行,请求依照京城的钱制样式,务必制作精美,每十文折合银一分,上下通行,不得增减;凡是征收发放等项以及民间交易田产,都银钱各占一半;那些零星的贸易一律用钱。有官吏或者侵吞克扣、阻挠钱法的,以贻误军兴之罪论处。奏疏下发有关部门。到五年七月,敕令四川按察司佥事魏良佐专门督理钱务关防。
十月,给事中解学龙请求在江淮铸钱。
解学龙说:吕纯如在福建铸钱用来备灾赈济,而当地百姓依赖此举。汤道衡在江西设法鼓铸,于是抵消了加派赋税的大半。如今请求在江淮各以一府佐领负责铸钱事务,必定会有成效。因为舟船往来不绝,铜料不难运到;商贾往来杂沓,钱不难散布流通;人口密集鸡犬相闻,私铸的弊端也不难禁止。得到批复同意施行。
五年五月,给事中解学龙请求搜括库存的废铜来铸钱。解学龙巡视各厂库,说节慎库旧存废铜三万余斤,用来铸钱,可以铸得制钱近三百万。得到批复批准施行。到十月,派遣工部主事徐伯征搜集铸造南京的旧铜。十二月,司礼监李永贞上奏搜取现存的铜料,专门派官催收解送。得到批复:南京的废铜六分,解送京城,留下四分供本地铸造。六年九月,工部侍郎徐大化请求领取宫内多余的铜十万斤,交付宝源局,亲自督铸,就用所铸得的利钱进贡朝廷,而铸钱的本金仍留在该局,换成银两购买铜料。皇帝听从了。七年三月,工部说铜料不够,请求搜查节慎库以及太常寺库所存的旧铜器物,以及各衙门所有的铜器,都用来供给鼓铸。得到批复同意。
【臣】等谨按,解学龙原来的奏议,是化无用为有用,并非不可以。
从之。七年三月,工部言铜觔不敷,乞查搜节慎库及太常寺库所贮旧铜器物,并各衙门所有者,皆资鼔铸。报可。
【臣】等谨按,学龙原奏,以无用为有用,未为不可。然搜括之説起,而永贞辈拾其唾余,一时之骚扰可知矣。至崇祯更化,户部贠外王守履言崔呈秀罪状可杀者四:一,借铸钱之説,敢于毁太常之彛鼎,是毁皇上之宗器云云【见崇祯长编,天启七年十一月】夫彛鼎几何,即悉以供鼔铸?无禆于太仓之一粟,而弃宗祀,蔑典常,小人之无忌惮,信亡国之乱政也。
七年十二月【时愍帝已即位】户工二部进《崇祯新钱式》。
帝令毎钱一文重一钱三分,务令寳色精彩,不必刋户工字様。后又定钱式,毎文重一钱,毎千直银一两。南都钱轻薄,屡防严饬,乃定毎文重八分。
顾炎武《日知録》曰:「自古铸钱,若汉五铢、唐开元、宋以后各年号钱,皆一面有字,一面无字。近年乃有别铸字于漫处者。天启大钱始铸『一两』字,崇祯钱有『户』『工』等字,钱品益杂,而天下亦乱。」
【臣】等谨按:古钱固未尝别铸字于漫处,然古今来无事不由质而文,由简而繁,钱文特其一端,无足异也。钱有不祥之兆,唯诡异如四出及滥恶,至风飘水浮,诚非治世所宜有耳。若式様得中,铸造精好,虽识官署分两于背,亦复何害?唐钱即背识地名。
本朝亦用此制,而天下和平,未尝有所嫌忌也。明末之乱,不闗钱法。钱法之▯,自在滥恶,不在背字多铸一二也。谓钱品杂而天下乱,此与不应铸年号之説,同属一偏之见。
愍帝崇祯元年六月,给事中黄承昊请销古钱。
自神宗初,从佥都御史厐尚鹏议,古钱止许行民间,输税赎罪俱用制钱。天启时,广铸钱,始括古钱以充废铜,民间市易亦摈不用。至是,帝御平台召对,承昊疏中有“销古钱不用”语。大学士刘鸿训奏:“今河南、山东、山西皆用古钱,若骤废之,于民不便。”此乃书生见,帝是之。既而以御史王变言,收销旧钱,但行新钱,于是古钱销毁顿尽。
顾炎武《日知録》曰:「太祖铸大中通寳钱,与歴代钱相兼行使。至嘉靖所铸之钱,最为精工。隆庆、万厯加重半铢,而前代之钱通行不废。予防时见市钱多南宋年号,后至北方见多汴宋年号,真行草字体皆备,间有一二唐钱。自天启、崇祯广置钱局,括古钱以充废铜,于是市人皆摈古钱不用,而新铸之钱弥多弥恶。旋铸旋销,寳源、寳泉二局祗为奸蠧之窟。故尝论古来之钱,凡两大变:隋时尽销古钱,一大变;天启以来,一大变也。」
又曰:汉自五铢以来,为歴代通行之货【金志谓之:自古流行之寳】未有废古而专用今者,唯王莽一行之耳。
译但是搜括之说一开,李永贞等人便拾其余唾,其造成的一时骚扰可想而知。到崇祯改元革新之时,户部员外郎王守履说崔呈秀罪状可杀的有四条:其一,借铸钱之名,敢于毁坏太常寺的彝鼎礼器,这是毁坏皇上宗庙祭器云云【见崇祯长编,天启七年十一月】。彝鼎能有多少,即使全部用来供给鼓铸,也无益于国库中的一粒粟米,却毁弃宗庙祭祀,蔑视纲常法度,小人的肆无忌惮,实在是亡国乱政的表现。
七年十二月【当时愍帝已经即位】户部、工部进呈《崇祯新钱式》。
皇帝下令每文钱重一钱三分,务必使宝色精美有光彩,不必刻上"户""工"字样。后来又重新制定钱式,每文重一钱,每千文值银一两。南京所铸的钱轻薄,屡次经过严令整饬,于是规定每文重八分。
顾炎武《日知录》说:"自古以来铸钱,像汉代的五铢、唐代的开元、宋代以后的各种年号钱,都是一面有字,一面无字。近年来才有另外铸字于钱面空白处的做法。天启大钱开始铸上'一两'字样,崇祯钱有'户''工'等字,钱的品类更加驳杂,而天下也因此大乱。"
【臣】等谨按:古钱固然未曾另外铸字于空白处,但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件事不是由质朴变为文饰、由简单变为繁复的,钱文字样只是其中一端,不足为怪。钱有不祥的征兆,只有像四出纹以及粗劣恶滥的钱、乃至轻飘水浮的钱,确实不是治世所应当有的。至于样式得当、铸造精良,即使标识官署与分量于钱背,又有什么妨害呢?唐代的钱就在背面标识地名。
本朝也采用这种制度,而天下太平,未曾有什么嫌忌顾虑。明末的动乱,与钱法无关。钱法的弊端,本来就在于粗劣恶滥,不在于背面多铸一两个字。说钱的品类驳杂就导致天下大乱,这与说不应当铸年号钱的说法,同属一偏之见。
愍帝崇祯元年六月,给事中黄承昊请求销毁古钱。
自神宗初年起,听从佥都御史庞尚鹏的建议,古钱只许在民间流通,缴纳赋税、赎罪都要用制钱。天启年间,广泛铸钱,开始搜括古钱充作废铜,民间市场交易也摈弃不用古钱。到这时,皇帝在平台召见廷臣问对,黄承昊的奏疏中有"销毁古钱不用"的话。大学士刘鸿训上奏说:"如今河南、山东、山西都在使用古钱,如果骤然废止,对百姓不便。"这是书生之见,皇帝认可了这个说法。不久又因为御史王变的进言,收缴销毁旧钱,只通行新钱,于是古钱顿时销毁殆尽。
顾炎武《日知录》说:"太祖铸造大中通宝钱,与历代的钱兼行使用。到嘉靖年间所铸的钱,最为精良工整。隆庆、万历年间加重半铢,而前代的钱依然通行不废。我从前见市面上流通的钱多是南宋年号,后来到北方见多是汴宋年号,真书、行书、草书字体都有,间或有一两枚唐代的钱。自天启、崇祯广泛设置钱局,搜括古钱充作废铜,于是市人都摈弃古钱不用,而新铸的钱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粗劣。旋铸旋销,宝源、宝泉两局只成了奸猾蠹虫的巢穴。所以我曾评论古来的钱币,共有两次大变:隋代尽销古钱,是一次大变;天启以来,又是一次大变。"
又说:汉代自五铢钱以来,成为历代通行的货币【《金志》称之为:自古流行的宝货】,从没有废弃古钱而专用当代钱的,只有王莽一度这样做过。《宋史》说:自五代以来,相沿使用唐代的旧钱。金世宗大定十九年,就用宋代大观钱一枚当五枚使用,从前贵重古钱的情形如此。近年来听信炉头的说法,官吏工匠没有一个不从中谋取衣食,而古钱销毁殆尽,新钱越发驳杂。地既然吝惜宝物,火又常常克制金属,于是就有了缺铜的
宋史言:自五代以来,相承用唐旧钱。金世宗大定十九年,则以宋大观钱一当五,用昔之贵古钱如此。近年聴炉头之説,官吏工徒无一不衣食其中,而古钱销尽,新钱愈杂。地既爱寳,火常克金,遂有乏铜之患。自非如隋文别铸五铢,尽变天下之钱,古制不可得而复矣。
【臣】等谨按邉省奥区,有至今尚杂用古钱者,聴从民便,或以助制钱之所不及,则谓古钱不必销,可也。必欲如隋文别铸五铢【亦是不欲用年号】以复古制,则泥古而偏矣。
七月工部报南京钱息
先是,天启六年十月,户部言:“今开局徧省直,而铸息解到者止陕西、河南二处,仅以万计,宻云七千有余,浙江、苏州、山西则止千计,福建且止百计,湖广虽报有息,并未解分文。”得防省直抚按各将铸息多寡查明报解。七年九月【时愍帝已即位】山东廵抚李精白奏:“山东额定铸息四万两,自天启七年六月止,共得息银八千七百五十九两零,未及部议二十分之一。”其难有四:一曰买铜之难,二曰差官之难,三曰鼓铸之难,四曰乐用钱之难。请停止,章下所司。至是,工部疏报:“本部差往南京铸钱郎中徐伯征领过铸本七万九千二百五十两,三运铸过钱六千万零五百一十万文,照定例五十五文作银一钱,值银一十一万八千三百六十二两零,除铸本得利银三万九千一百一十三两六钱三分。”至九月,户部疏报:“铸钱本息自崇祯元年正月起至九月十五日止,铸过钱一万二千九百四十八万九千九百八十四文,得息银二万六千四百五十三两二钱四分有竒。”八年,给事中王家彦疏言:“初设钱局,原为借钱息济军兴,惟天启二、三年督臣李宗延、陈于廷相继受事,用过铜本二十万九千五十四两,获息十二万八千六百六两八钱零。四年旧督臣郑三俊用过铜本银一十四万三千四百四十一两四钱,获息一十二万八千九百三十二两,计得利七分、八分不等,为十余年所仅见。夫鼔铸非无利也,利归胥役、炉匠与官,而上不得受也。炉头工匠或隠屏两部,或朋合诸伙,册上莫辨其名;或埋铜窖中,或逓钱出局,夜间莫识其气。私铸不已,继必夹铸【邹漪《启祯野乘》曰:“吕维祺为南户部侍郎,谓铸钱速则利在官,迟则夹铸多而利在下。旧三十日一铸,乃改十五日一铸,连放盐米共十八日,凡两月三铸,停炉之日必尽放匠役出之。”铸速而私钱少】私铸则乘官司之不觉,至夹铸则毎炉加铜数十觔,官实与匠▯分此▯。盛于南厰,而北亦然。亷其人而用之,并乆任以专责成,▯乃可得而厘也。至于屏局舍约炉座,以便省试;削人数,核出入,严干掫以防夹带。十日一领铜,五日一交钱。
译忧患。若不像隋文帝那样另铸五铢钱,把天下的钱全部更换,古代的钱制就不可能恢复了。
【臣】等谨按边远省份的偏僻地区,至今仍有杂用古钱的地方,任由百姓方便使用,或者用来弥补制钱的不足,那么说古钱不必销毁,是可以的。一定要像隋文帝那样另铸五铢钱【这也是不想使用年号钱】来恢复古制,那就是拘泥古法而偏执了。
七月工部报告南京铸钱的盈利
在此之前,天启六年十月,户部说:"如今开局遍及各省,而报解铸钱盈利的只有陕西、河南两处,仅以万两计,密云七千余两,浙江、苏州、山西则只以千两计,福建更只以百两计,湖广虽然报告有盈利,却并未解送分文。"得到批复,命令各省抚按各自将铸钱盈利多少查明报解。七年九月【当时愍帝已经即位】山东巡抚李精白上奏:"山东额定的铸钱盈利是四万两,从天启七年六月截止,共得息银八千七百五十九两多,还不到部议数额的二十分之一。"其中的困难有四条:一是购买铜料的困难,二是差派官员的困难,三是鼓铸的困难,四是百姓乐于使用钱的困难。请求停止,奏章下发有关部门。到这时,工部上疏报告:"本部派往南京铸钱的郎中徐伯征领用铸本七万九千二百五十两,三次运输共铸得钱六千零五十万文,按照定例五十五文折算银一钱,值银十一万八千三百六十二两多,除去铸本,获得利银三万九千一百一十三两六钱三分。"到九月,户部上疏报告:"铸钱的本金与利息,自崇祯元年正月起到九月十五日止,共铸得钱一万二千九百四十八万九千九百八十四文,得息银二万六千四百五十三两二钱四分多。"崇祯八年,给事中王家彦上疏说:"当初设立钱局,原本是为了借助铸钱的盈利补济军费,只有天启二、三年督臣李宗延、陈于廷相继任职时,用过铜本二十万九千零五十四两,获息十二万八千六百零六两八钱多。四年前任督臣郑三俊用过铜本银十四万三千四百四十一两四钱,获息十二万八千九百三十二两,算下来获利七分、八分不等,是十几年来仅见的。鼓铸并非没有利益,但利益都归了胥吏、炉匠和官员,而朝廷却得不到。炉头工匠有的隐匿躲避两部的稽查,有的合伙勾结,名册上无法辨认他们的名字;有的把铜埋藏在窖中,有的把钱偷运出局,夜间也无法察觉他们的踪迹。私铸的行为不停止,接着必定发展为夹铸【邹漪《启祯野乘》说:"吕维祺任南京户部侍郎时,说铸钱速度快则利益归于官府,速度慢则夹铸私钱增多而利益归于下面的人。以前是三十天铸一次,于是改为十五天铸一次,加上放盐米共十八天,一共两个月铸三次,停炉的日子必定让匠役全部离开。铸钱速度加快而私钱就减少。"】。私铸是趁着官府不察觉,至于夹铸则每炉多加铜数十斤,官员实际上与工匠平分这份弊利。这种情况在南厂最盛,北厂也是如此。挑选廉洁的人来任用,并且长期任职以专门落实责任,弊端才可能得到清理。至于精简局所、裁撤炉座,以便于省察检核;削减人数,核查出入,严加巡查以防止夹带。十天领一次铜料,五天交一次钱。炉子如流水般不间断运转,使工匠不能兼顾旁务,这些都需要合适的人才能够推行。"
《明史·食货志》说:天启年间开局遍布天下,加重课征铸钱盈利。崇祯元年,南京的铸本七万九千余两,获息银三万九千余两;户部铸钱获息银二万六千余两。所铸的钱,都以五十五文折算银一钱,靠增加息利来求取盈余。工匠因此要赔补亏损,流通使用中又有折价损耗,百姓不堪忍受。
十月,谕令五城
炉如流水,使之工无旁及,皆需其人而后行者也。
明史·食货志》曰:天启时开局徧天下,重课钱息。崇祯元年,南京铸本七万九千余两,获息银三万九千有竒;户部铸钱获息银二万六千有竒。其所铸钱,皆以五十五文当银一钱,计息取盈。工匠之赔补,行使之折阅,不堪命矣。
十月,谕五城二县,凡出纳俱以钱二分支收,毎钱六十五文当银一钱。
三年令各省开铸采铜
御史饶京言:「铸钱开局本通行天下,今乃苦于无息,旋开旋罢。自南北两局外,仅存湖广、陕西、四川、云南及宣宻二镇,而所铸之息不尽归朝廷,复苦无铸本,盖以买铜而非采铜也。乞遵洪武初及永乐九年、嘉靖六年例,遣官各省铸钱,采铜于产铜之地,置官吏驻兵,仿银矿法,十取其三,铜山之利朝廷擅之,小民所采仍予直以市。」从之。是时铸厰并开,用铜益多,铜至益少。南京户部尚书郑三俊请专官买铜,户部议:「元籍产铜之人,驻镇逺荆、常铜铅防集处,所谓采铜于产铜之地也。」帝亦从之。既又采绛、孟、垣曲、闻喜诸州县铜铅。荆州抽分主事朱大受言:「荆州上接黔蜀,下聨江广,商贩铜铅毕集,一年可以四铸,四铸之息两倍于南,三倍于北。」因陈便宜四事,即命大受专督之。
时国用匮乏,益讲鼓铸之利。廷臣先后疏论钱法。御史赵洪范言:「臣令楚时,见布政司颁发天启新钱,大都铜止二三,铅砂七八。其脆薄则掷地可碎也,其轻小则百文不盈寸也。一处如此,他处可知。其▯在鼓铸之时,官不加严任,慿炉头恣意挿和私杂铅砂,则铜价已强半润私嚢矣。窃去铜料,盗铸私钱,挿入官钱混发,则余利又尽饱奸壑矣。应严行禁约,不许挿和铅砂。鼓铸既精,行使自利。」钱法侍郎刘重庆陈钱法五条:其一,议勅通行以濬利源。京铸通寳,惟东过闗宁,北过沿邉,南不越徳州,西阻于山东。山东一省或行或不行,河以北则纯用杂假钱,河以南则纯用古钱。民之敢于违制,由有司奉行不力也。请悉令州县收纳折色钱粮,毎一钱征钱七银三,百姓未有不乐趋者矣。其一分新旧以疏钱壅。小民遵崇祯通寳为时王之制,而万厯旧钱或用或不用。请遵万厯初年之政,立新旧分用一法,毎新钱一文当银二厘,旧钱一文当银一厘。其一清炉役以防奸▯。炉头自昔年澄汰以来,止存九十八名。细查年貎籍贯,尚不无一家占冒多役一名,挂撘多人。合再清查,一家止充一炉,不许兄弟并列;一身止充一役,不许引类呼朋。当令人无厐杂,则▯不乘于多指;局不旁侵,则穴不借于神丛矣。户部尚书▯恂陈鼔铸事宜八条:其一,议省铸局。天启元年以辽饷匮乏,増置户部寳泉局,又令各省开铸。
译及大兴、宛平二县,凡是出纳银钱都按照钱占二分的比例支收,每钱六十五文折算银一钱。
三年令各省开铸并采铜
御史饶京说:"铸钱开局本来应当通行天下,如今却苦于没有利息,随开随罢。除南北两局之外,仅存湖广、陕西、四川、云南以及宣府、密云二镇,而所铸的利息并没有全部归于朝廷,又苦于没有铸本,这是因为只是购买铜料而不是自己采铜的缘故。请求遵照洪武初年以及永乐九年、嘉靖六年的旧例,派遣官员到各省铸钱,在产铜的地方采铜,设置官吏、驻扎兵力,仿照银矿的办法,十分抽取三分,铜山的利益由朝廷专有,百姓所采的铜仍然按价给予收购。"皇帝听从了。这时各钱厂一起开炉,用铜量越来越多,铜料却越来越少。南京户部尚书郑三俊请求设专官购买铜料,户部商议说:"原籍出产铜料之人,可以驻守在荆州、常州等铜铅汇聚之地,这就是所谓的在产铜之地采铜。"皇帝也听从了。不久又开采绛州、孟县、垣曲、闻喜等州县的铜铅。荆州抽分主事朱大受说:"荆州上接黔、蜀,下连江、广,商贩运来的铜铅都汇集于此,一年可以鼓铸四次,四次鼓铸所获的利息是南厂的两倍,是北厂的三倍。"于是陈述了四项便宜措施,随即命令朱大受专门督理此事。
当时国家用度匮乏,更加讲求鼓铸的利益。朝臣先后上疏议论钱法。御史赵洪范说:"臣从前在楚地任职时,见布政司颁发的天启新钱,大都铜只占二三成,铅砂占七八成。这种钱又脆又薄,扔到地上就会碎裂,又轻又小,一百文摞起来还不满一寸。一处如此,其他地方可想而知。这种弊端出在鼓铸的时候官府监管不严,任凭炉头随意掺入私自加入铅砂,那么铜价已经有一大半流入私囊了。又偷取铜料,盗铸私钱,掺入官钱中一起发放,那么剩余的利益又全部落入奸人的私囊了。应当严格禁止,不许掺入铅砂。鼓铸的钱既然精良,流通使用自然有利。"钱法侍郎刘重庆陈述钱法五条:其一,建议敕令通行以疏通钱的流通渠道。京城所铸的通宝钱,向东只能过山海关,向北只能到边疆一带,向南不超过德州,向西被山东阻隔。山东一省有的地方通行有的地方不通行,黄河以北则纯用杂乱假冒的钱,黄河以南则纯用古钱。百姓敢于违反制度,是由于地方官吏执行不力的缘故。请求命令所有州县一律收取折色钱粮,每一钱征收钱七成银三成,百姓没有不乐于照办的。其一,建议区分新旧钱以疏通钱的壅塞。百姓遵用崇祯通宝作为当今皇帝的制钱,而万历旧钱有的用有的不用。请求遵照万历初年的政策,制定新旧钱分开使用的办法,每一文新钱折合银二厘,每一文旧钱折合银一厘。其一,建议清查炉役以防止奸弊。炉头自从往年清理淘汰以来,只剩下九十八名。仔细查核年貌籍贯,仍不免有一家占据冒领多个炉役名额的情况,挂名牵连多人。应当再次清查,规定一家只能承充一个炉役,不许兄弟并列充役;一人只能充任一个差役,不许同类互相招引呼朋引伴。应当使人员不再庞杂混乱,那么弊端就不会因人多而滋生;炉局不受外人侵扰,那么漏洞也就无从借口神灵鬼怪来掩饰了。户部尚书侯恂陈述鼓铸事宜八条:其一,建议精简铸局。天启元年因为辽饷匮乏,增设户部宝泉局,又命令各省开铸。每年核定的铸钱利息共八十二万两,只是空有虚额,没有一处能够兑现。各局的炉座也相继报请停罢,只剩下湖广、陕西、四川、云南、密云、宣府大同、辽东等处。崇祯二年因为私钱混杂而禁止通行,只有秦、楚、蜀、滇四省因为是产铜地区没有一并停止。后来江西又请求
毎年坐定铸息共八十二万两,徒存虚额,无一践者。诸局炉亦相继报罢,止存湖广、陕西、四川、云南、宻云、宣大、辽东等处。崇祯二年以私钱殽杂通行禁止,惟秦、楚、蜀、滇四省系产铜地方未议概停。后江西复请开局,南京兵部操江及应天府亦各纷纷铸钱,然皆自铸自用,又大小不一其制。于是滞镪愈多,铜铅愈窘,不独户部不得其尺寸之用。而寳泉局亦已成眢井矣。惟局省则铜源裕,而钱制一则▯絶。较诸广局之利虚实得失,孰多也?其一,议禁私贩。官价估有定例,其价必平。私买乘隙暗投,其价多侈。官买或有别费,而给发不无稍缓。私买并无破冒,而交兑略不逾时。其流▯必至,铜尽归于私铸,而官买束手矣。今宜着为厉禁,凡商人收买铜铅,必告官给批,方许运发。除两京及滇、蜀、秦、楚四省聴从便往卖,报官收买。如无批及阑出他省,事发依盗掘铜铅律人论罪,货没官。至私铸闗头,尤在防造,请饬天下,凡私设防炉者,罪即比于私铸,知而不举,连坐。其一,议垂定制。嘉靖钱重一钱三分,崇祯元年改为一钱二分五厘。至其铸法,毎钱一文,必令用黄铜二钱,剉磨之余,只存一钱二分五厘。如此而后可革减铜多铸之▯。葢局中毎有减铜多铸而创为补秤之説者,实明许商匠之私铸,而隂收其利。今若着为定数,按期报完,则奸▯无所容矣。其收钱毎五千文为一锭,上用行牌写炉头、匠头及细钱人姓名,各堆一处,聴督铸官照炉抽騐。遇有漏风、缺邉、缩字等様,细钱人重责。钱轻色淡者责匠头,沙眼多者责翻沙匠,邉粗糙者责滚剉匠,磨不亮者责磨洗匠,灰不净者责刷灰匠。选退钱捶碎囘火,如犯钱▯多者责炉头,仍发防钱人挑选,通同容隠,防钱人重责。如是则钱制既精,殽杂自难。若当五当十等钱镕造似易,工本较省,然私铸者竞为防趋,识防者谓非乆道不铸可也。其一,议计本息。泉局之钱原定六十五文估银一钱,买红铜与窝铅配撘供铸。定价红铜毎觔一钱四分三厘,窝铅毎觔七分七厘,计配成黄铜一百觔,该价银十二两,给炉头鼓铸应交钱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文。其行使以六百五十文估银一两,计共估银一十七两零九分四厘,除各项支给二千二百九十五文估银二两五钱三分二厘零,并除铜本外,实存息银一两五钱六分一厘零,计仅浮本银十分之一耳。近据陕西抚臣练国事疏报,自天启二年开铸起,至崇祯四年止,动过本银一万二千四百余两,获息十万七千八十两零,则毎年所得几与本银相凖。又查南部钱厰所得,加五有竒,盖铜铅出产辏集地方,获息原自不赀。今秦、楚、蜀、滇四局现在议开,姑未预画成数,但令自行认报,最少亦当以加五为率也。
译开局,南京兵部操江以及应天府也各自纷纷铸钱,但都是自铸自用,而且大小规格不一。于是滞留的钱越来越多,铜铅越来越紧缺,不仅户部得不到应有的用度。而宝泉局也已经成了枯井一般。只有精简铸局,铜的来源才能充裕,钱的制式统一,弊端才能杜绝。比较各地广设铸局的利弊虚实得失,哪种更多呢?其一,建议禁止私贩。官府定价有固定的规矩,其价格必定公平。私自购买则乘机暗中投机,其价格多有虚高。官府购买有时会有额外开支,而发放款项难免稍有迟缓。私下购买则没有破损冒领的情况,交易兑换也基本不逾期。这样的流弊发展下去,铜料必定全部归于私铸,而官府购买就会束手无策了。如今应当立下严厉禁令,凡是商人收买铜铅,必须报官领取批文,才准许运送发卖。除两京以及滇、蜀、秦、楚四省允许随意买卖并报官收购之外,如果没有批文而擅自运出其他省份,一经查获,按盗掘铜铅律定罪,货物没收入官。至于私铸的关键,尤其在于防范铸造,请求命令天下,凡是私自设置炉灶的,罪责等同于私铸,知情不报者连坐。其一,建议确立固定的制度。嘉靖年间的钱重一钱三分,崇祯元年改为一钱二分五厘。至于铸造的方法,每一文钱,必须用黄铜二钱,经过打磨剉削之后,只剩下一钱二分五厘。这样以后才可以革除减铜多铸的弊端。因为局中常有减少用铜、多铸钱文,并创造出补秤的说法,实际上是明目张胆地许可商匠私铸,而暗中收取其中的利益。如今如果确立固定的数额,按期上报完成,那么奸弊就无所遁形了。收钱时每五千文为一锭,上面用行牌写明炉头、匠头以及细钱工匠的姓名,各自堆放一处,任凭督铸官按炉抽查检验。遇有漏风、缺边、缩字等瑕疵,追究细钱工匠的责任并重加责罚。钱轻色淡的追究匠头的责任,沙眼多的追究翻沙匠的责任,边缘粗糙的追究滚剉匠的责任,打磨不光亮的追究磨洗匠的责任,灰渣不干净的追究刷灰匠的责任。挑选退回的钱要捶碎回炉重炼,如果发现犯规的钱较多,就追究炉头的责任,仍然发给验钱人挑选,如有通同隐瞒的情况,验钱人也要重加责罚。这样以后钱的制式既精良,混杂作假自然就难以进行。至于当五、当十等大钱铸造起来似乎容易,工本也较省,但是私铸的人竞相仿效趋利,有见识的人认为不是长久之计,不铸也是可以的。其一,建议核算成本与利息。钱局所铸的钱原定六十五文折算银一钱,购买红铜与窝铅按比例配搭供铸造之用。定价红铜每斤一钱四分三厘,窝铅每斤七分七厘,算下来配成黄铜一百斤,需要价银十二两,交给炉头鼓铸应交纳的钱是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文。按照流通使用时六百五十文折算银一两来计算,共估银十七两零九分四厘,除去各项支给二千二百九十五文估银二两五钱三分二厘多,再除去铜本之外,实际存留息银一两五钱六分一厘多,算下来仅仅浮出成本的十分之一而已。近来据陕西巡抚练国事上疏报告,自天启二年开铸以来,到崇祯四年止,动用铸本银一万二千四百余两,获得息银十万七千零八十两多,那么每年所得几乎与本银相当。又查南京钱厂所得,多出五成有余,大概是因为铜铅出产汇集之地,获息本来就很丰厚。如今秦、楚、蜀、滇四局正在商议开办,姑且没有预先规划出具体的成数,只是让他们自行认定报告,最少也应当以增加五成为标准。至于议论者大多认为万历年间曾经用五十五文钱折算银一钱,想在六十五文的基础上稍微缩减一些来施行,我私下担心这样获利会显得太丰厚,那么盗铸就会像云一样蜂拥而起了。
傅维鳞《明书·
至议者多谓万厯中曽以钱五十五文作银一钱,欲于六十五文内稍缩其数行之,窃虑取利较奢,则盗铸将如云而起耳。
傅维鳞《明书·食货志》曰:「崇祯中,内帑大竭,命各镇有兵马处皆开铸,以资军饷,而钱式不一,盗铸孔繁。末年,毎银一两易钱五六千文。钱有煞儿、大眼、贼短、命官诸号。因兆李自成之乱。」
【臣】等谨按,启祯时滥恶伪钱尚有寛邉大版金灯【见天启六年九月薛鳯翔记】胖头歪脖尖脚【见崇祯五年四月刘重庆疏】等号,屡见章奏,请严行禁絶,而竟不能。信乎开铸时但以钱少为患,而其后又患钱之厐杂恶滥,虽多而益贱也。
十一年九月,工部侍郎张慎言论开采鼓铸无益。慎言疏言:「近以司农、水衡告匮,争议开采、鼔铸。臣以为果如诸臣之言,国家获倍称之息,亦无补于得失之数。何也?三十年前,斗米有不及百钱者,近年斗小而直踊。以原斗较,且将四百。是今日金钱四万,止抵前日一万之数也。今不讲生粟之法,而専恃开铸之术,复何益乎?且今日非钱少之患,政钱多之患。盖谷生则万物皆生,谷贵则万物皆贵。货少而日益贵,货贵而钱日益贱也。当年佣力者,日得钱三十上下,而可以饱妻子。今倍于是,而不能。推此类具言之,则邉兵一日之饷,三倍于往日,而尚不足。国家安得如许金钱饷之也?况在民则不农而为盗,在兵则日噪而叛。勦饷之费,再募之费,尤不可纪。极兵民尽为潢池之弄,百姓因而不得耕,而苦于加派征调者,又无论矣。若使兵不噪,民尽归农,百谷皆生,现在之金钱,臣以为足用。若百姓不农,且廹而为盗,虽钱如江河之流,臣以为不足。且不止于钱之不足,已计万厯年,京师制钱以六百抵银一两,今则増至八百,且有竒零。河南、山西有至一千四五百不等者,此何故?则钱多与私铸之为患也。今无法使谷与货日多而钱日贵,乃专讲生钱之法,子母不相权,本末不相称,恐金钱无单行之理,末重而尾不掉也。」
十六年十月令收买低钱销毁
帝谕内阁:近闻低钱甚多,着司钥库及五城亲行收买。该城动用房号银两,该库动用新钱,随收随碎,类解该局鼔铸。将收过数目,一月一奏,仍以收钱多寡为诸御史殿最。至十一月,又谕内阁:近闻钱滥愈甚,皆由经管官通未遵行,姑再行申饬。五城御史仍遵防収买,勒限十日内一奏。其京城所有钱桌、钱市,着厰卫五城严行禁饬廵缉,仍将获过起数,一月一奏。内阁奏收之尚苦无本,近各官捐资助铸,请即动用收买,从之。
某氏谈往曰:明朝京师钱价,纹银一两买钱六百,其贵贱在零几与十之间。自崇祯践阼,与日俱迁,至十六年癸未,竟买至二千矣。
译食货志》说:"崇祯年间,皇宫内库存银大为枯竭,命令各镇凡是有兵马驻扎的地方都开局鼓铸,用以补济军饷,但是钱的式样不统一,盗铸的现象十分繁多。末年,每银一两能换得钱五六千文。钱有煞儿、大眼、贼短、命官等名号。因而预兆了李自成之乱。"
【臣】等谨按,天启、崇祯年间粗劣伪劣的钱还有宽边、大版、金灯【见天启六年九月薛凤翔的记述】、胖头、歪脖、尖脚【见崇祯五年四月刘重庆的奏疏】等名号,屡次见于奏章,请求严加禁绝,但最终还是不能做到。确实如此,开铸时只以钱少为忧患,而后来又忧患钱的驳杂粗劣,即使数量多了反而更加贬值。
十一年九月,工部侍郎张慎言议论开采鼓铸没有益处。张慎言上疏说:"近来因为户部、工部告称国库空虚,于是争相议论开采矿藏、鼓铸钱币。臣以为即使真如各位大臣所说,国家获得加倍的利息,也无补于国家收支的大局。为什么呢?三十年前,一斗米不到一百文钱,近年来斗量变小而价格却飞涨。按原来的斗量折算,几乎将近四百文。这样看来,如今的四万钱,也只抵得上从前一万钱的数目。如今不讲求增产粮食的办法,而专门依赖开铸钱币的手段,又有什么益处呢?况且如今并非钱少的忧患,而正是钱多的忧患。因为谷物丰产则万物都随之丰产,谷物昂贵则万物都随之昂贵。货物少而价格日益昂贵,货物昂贵而钱却日益贬值。当年做佣工的人,一天能挣三十文左右钱,就可以养活妻儿。如今工钱加倍于此,却做不到。依此类推,那么边疆士兵一天的军饷,是往日的三倍,尚且不够。国家哪里能有如此多的钱财供给他们呢?况且百姓不务农而去做盗贼,士兵每天喧噪而叛乱。剿饷的费用,再次招募的费用,尤其无法计算。以致士兵百姓都沦为盗贼,百姓因此不能耕种,而苦于加派征调的,更是不必说了。如果士兵不喧噪叛乱,百姓都回归务农,各种谷物都能丰产,那么现有的钱财,臣认为已经足够使用。如果百姓不务农,并且被逼迫成为盗贼,即使钱财多如江河之流,臣认为也不够用。而且不仅仅是钱不够用的问题,已经核算过,万历年间,京城的制钱以六百文抵银一两,如今却增加到八百文,还有零头。河南、山西甚至有一千四五百文才抵银一两的,这是什么缘故?就是因为钱多和私铸泛滥造成的祸患。如今没有办法使谷物和货物日益增多而钱日益贵重,却专门讲求生钱的方法,本末不能相称,恐怕钱财没有单独通行的道理,末端过重而首尾不能相顾了。"
十六年十月命令收买劣质钱销毁
皇帝谕示内阁:近来听说劣质钱很多,命令司钥库及五城御史亲自前往收买。该城动用房号税银,该库动用新钱,随收随即销毁,分类解送该局鼓铸。将收缴的数目,一月一奏,仍然以收缴钱数的多少作为各御史考核优劣的依据。到十一月,又谕示内阁:近来听说劣质钱越发泛滥,都是由于经管官员完全没有遵照执行,姑且再次申明整饬。五城御史仍然要遵照规定收买,限期十天内上奏。京城所有的钱桌、钱市,命令厂卫及五城严加禁止巡查缉捕,仍然将查获的次数,一月一奏。内阁上奏说收买钱苦于没有本金,近来各官捐资协助铸钱,请求即刻动用来收买,皇帝听从了。
某氏《谈往》说:明朝京师的钱价,纹银一两能买钱六百文,其贵贱变化只在零头与十文之间。自从崇祯即位以来,钱价随着时间不断变化,到十六年癸未年,竟然涨到二千文才能买一两银子。夏秋之间,涨到二千几百文。皇帝询问原因,回答说是私钱掺入过多,于是在九门特别设置御史严加
夏秋间,二千几百矣。宣问由来,云私钱▯入过多,乃于九门特防御史严察,督理街坊钱桌,有私钱一文笞三十二,文徒一年,三文遣戍,四文斩首。其价额遵隆万以来旧例,多一文亦斩。复勅工部设石臼、鐡杵,一见私钱,不暇入炉镕化,即刻捣碎。九门搜简,有挟入城者必斩。小民贸易存剰,勅令送入御史防奨之令至严也。臼设于门,杵悬于臼,官坐吏守,自朝至暮。半月来,小民无舍钱之侠肠,贩商无触网之痴棍。清对无聊,乃出已槖买私钱捣之。辰出午饭,必欲班役持钱四五千,捣碓两畨。将碎钱铜末积于杵臼之间,为人观防。匝月后,各举报命云:「私钱收尽,额外一文不敢増。」民皆遵制矣。然皆塞责之词,民间之钱价下趋更甚也。凡卖换钱铺,对面现付,必如钦限。如一两应买二千四百,其一千八百则于桌下私授,或少转再取。以厰卫多人,曽有照常交易,擒去枭首故耳。
王逋《蚓庵琐语》曰:「明朝制钱有京省之异,京钱曰黄钱,毎文约重一钱六分,七十文值银一钱。外省钱曰皮钱,毎文约重一钱,百文值银一钱。自崇祯六七年后,其价渐轻,至亡国时,京钱百文值银五分,皮钱百文值银四分,甚至崇祯通寳民间絶不行使。」
本朝顺治四五年间,崇祯钱百文止值银一分,每钱重一觔,值银二分五厘。又崇祯末,钱背有马形者颇重,易使江南卒亡于马士英。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十一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钦定续文献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十二
戸口考
【臣】等谨按:马端临作《戸口考》,备叙戸口、丁中、赋役,而附以奴婢。自夏、周以迄于宋,国运之强弱,徴于民数之繁减。自古勤民之主,未有不以休养民生为亟者也。马氏所载,宋时戸口,南渡以后,莫盛于寕宗嘉定时,乃至景定间,而所损过半,岂非嵗有敌兵败降相继之故耶?辽时戸口,大率以两丁为一戸,有▯于五京者,有▯于宫府者,史志或详或阙。金制戸有数等,防和年间版籍称极盛,其后不胜调发,相继逃亡。元初屡行括户之令,至世祖定戸籍之制,始有元管、交参诸目。眀初即定人戸以籍为断,每十年一造黄册。然史志所载,或当承平之时而戸口反减,际兵燹之后而戸口反增,则由有司之
译稽查,督理街坊钱桌,发现私钱一文的笞打三十二下,一文以上判处徒刑一年,三文以上发配戍边,四文以上斩首。钱价额度遵照隆庆、万历以来的旧例,多收一文钱也要处斩。又敕令工部设置石臼、铁杵,一见到私钱,来不及入炉熔化,立刻就地捣碎。九门搜查,有携带私钱入城的必定斩首。百姓贸易中剩余的私钱,敕令送交御史进行奖励,禁令十分严厉。石臼设置在城门口,铁杵悬挂在石臼上,官员坐镇、差吏看守,从早到晚。半个月下来,百姓没有了藏匿私钱的侠义之心,商贩也没有了触犯法网的痴傻行径。清查对峙无聊之际,官吏竟拿出自己的钱袋去买私钱来捣碎,充作查获成果。清晨出巡到中午吃饭,必定要让差役拿着钱四五千文,捣碎两次。把捣碎的钱和铜末堆积在石臼铁杵之间,供人观看以彰显成效。一个月之后,各处都上报说:"私钱已经收缴干净,此外一文都不敢增加。"百姓也都遵照制度行事了。然而这些都是敷衍塞责的说辞,民间的钱价下跌得更加厉害。凡是兑换钱币的铺子,当面付款,必须遵照钦定的限额。如果一两银子应当兑换二千四百文,其中一千八百文就在桌子底下私下授受,或者稍微转手再取。因为厂卫的人多,曾经有按照正常交易而被捉去斩首示众的例子,所以人们才这样做。
王逋《蚓庵琐语》说:"明朝的制钱有京师与外省的区别,京钱叫做黄钱,每文约重一钱六分,七十文值银一钱。外省的钱叫做皮钱,每文约重一钱,一百文值银一钱。自崇祯六七年以后,钱价逐渐走低,到明朝灭亡时,京钱一百文只值银五分,皮钱一百文只值银四分,甚至崇祯通宝在民间根本不能通行使用。"
本朝顺治四五年间,崇祯钱一百文只值银一分,每文钱重一斤,值银二分五厘。又崇祯末年,钱背上有马形图案的分量颇重,容易被人使用,江南最终亡于马士英之手。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十一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钦定续文献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十二
户口考
【臣】等谨按:马端临撰写《户口考》,详细叙述户口、丁中、赋役,并附带论及奴婢。从夏、周一直到宋代,国运的强弱,都能从户口人数的增减中得到印证。自古以来勤政爱民的君主,没有不把休养生息作为当务之急的。马氏所记载的,宋代的户口,南渡以后,没有比宁宗嘉定年间更兴盛的了,等到景定年间,却损失了一半以上,这难道不是因为连年遭遇敌兵进犯、战败投降相继发生的缘故吗?辽代的户口,大体上以两丁为一户,有隶属于五京的,有隶属于宫府的,史志记载有的详细有的缺略。金朝的户籍制度分为几个等级,泰和年间的版籍号称极为兴盛,此后由于不堪征调的负担,百姓相继逃亡。元朝初年屡次施行清查户口的法令,到世祖时确定户籍的制度,才有了元管、交参等名目。明朝初年就规定以户籍身份作为定断依据,每十年编造一次黄册。但是史志所记载的,有的在承平之时户口反而减少,有的经历了兵燹战乱之后户口反而增加,这是由于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