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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钦定续文献通考二十一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二十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329–365 段

云盐塲三十不尽,为洪武时所定也。」

洪武时,两淮嵗办大引盐三十五万三千余引。孝宗▯治时,改办小引盐,倍之。神宗万厯时,同【毎引四百斤为大引,二百斤为小引】其盐行直▯之应天、宁国、太平、扬州、鳯阳、庐州、安庆、池州、淮安九府,滁、和二州,江西、湖广二布政司,河南之河南、汝寜、南阳三府及陈州。至英宗正统二年,贵州亦食淮盐。宪宗成化十八年,湖广衡州、永州改行海北盐。武宗正徳二年,江西赣州、南安、吉安改行广东盐。所输边甘肃、延绥、寕夏、宣府、大同、辽东、固原、山西、神池诸堡,上供光禄寺、神宫监、内官监嵗入太仓余盐银六十万两。

【臣】等谨按实録,湖广、江西初全省俱行淮盐。正徳中,因两广用兵,于是设立盐厰。广西则于梧州,许行衡、永二府;广东则于潮州、南雄,许行南赣二府。又増袁、吉、衡三府。是后,衡、吉诸府屡改不定。又河南南阳、汝寕二府,初食淮盐,后食觧盐,亦时有更易云。

呉元年,置两浙都转运盐司于杭州。

两浙所辖分司四,曰嘉兴,松江,寕绍,温台。批騐所四,曰杭州,绍兴,嘉兴,温州。盐塲三十五:曰仁和,许村【以上属本司】西安,鲍郎,芦沥,海沙,横浦【以上属嘉兴】下沙塲,二塲,三塲,青村,袁浦,浦东,天赐,青浦【以上属松江】西兴,钱清,三江,曹娥,龙头,石堰,穿山,玉泉,大嵩,鸣鹤,清泉,长山【以上属寕绍】永嘉,双穂,长林,黄岩,杜渎,长亭,天富南监,天富北监【以上属温台】各盐课司一。

【臣】等谨按,初设时尚有昌国、正监及岱山、芦花、西路四处。成祖永乐五年九月,始设青浦塲。至英宗正统四年,革岱山、芦花二塲,归大嵩塲催办。五年,革昌国塲,归穿山塲管理,添设下沙二塲、三塲。

洪武时,两浙嵗办大引盐二十二万四百余引。▯治时,改办小引盐,倍之。万厯时,同其盐行浙江及直▯之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徽州五府及广徳州,江西之广信府。所输邉甘肃、延绥、寕夏、固原、山西神池诸堡,嵗入太仓余盐银四十万两。

  洪武初年定盐引条例

凡两淮运司,遇客商贩盐,毎二百斤为一引,给与半印引目,纳官本米若干入仓,即给引支盐。各塲灶丁,除正额盐外,将余盐夹带出塲及货卖者,绞。百夫长知情容纵,通同货卖者,同罪。两隣知而不首者,杖一百,充军。守御官吏廵获私盐犯人,绞。有军器者,斩。盐货车船头匹没官。常人捉获者,赏银一十两,仍追究是何塲分所卖,依律处断。凡起运官盐,毎引四百斤,带耗盐一十斤为二袋。客盐毎引二百斤为一袋。经过批騐所,依数挚掣。

译帛马驴牛羊之类,按照价值折算征收。这一年山西行省又请求命令商人在大同仓输米一石,在太原仓输米一石三斗,发给淮盐一小引。朝廷下诏批准,于是招募商人输纳粮食、发给盐引,称之为"开中"。此后各行省边境多采用这一成例,盐法与边计相辅而行,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到(洪武)四年二月,又制定淮浙、山东换盐的成例,商人输米到临濠、开封、陈桥、襄阳、安陆、荆州、归州、大同、太原、孟津

经过官司,俱辨騐盐引。如无批騐挚掣印记者,笞五十,押囬盘騐。如军民权豪势要乗坐无引私盐船只,不伏盘騐者,发烟瘴充军。有官者,依上断罪罢职。凡偷取官运盐货,或将沙土插和扺换者,计赃比常盗加一等。如系客商盐货,以常盗论。客商将买到官盐插和沙土货卖者,杖八十。又客商兴贩,不许盐引相离违者,同私盐追断。卖毕五日内不缴退引者,杖六十。将旧引影射盐货,同私盐论。伪造引者,斩。诸人买食私盐,减贩私人罪一等。因而贩卖者,绞。

【臣】等谨按:是时定为则例,法綦严矣。然考实録,洪武三年有卖私盐者,于法当诛,有司请如律,帝曰:「彼皆细民,恐衣食不足而轻犯法,姑杖之,发戍兰州。」六年正月,江西行省民坐沮壊盐法,刑官拟以乱法罪当死,帝曰:「愚民无知,犯法如赤子无知入井,岂宜遽以死罪论之?」法司执奏不已,帝曰:「有罪而杀,国之常典,然有可以杀可以无杀。彼愚民沮壊盐法,原其情不过为贪利耳,初无他心,乃▯免死输作临濠。」葢法虽严,而用法自有权也。

二年正月,置长芦、河东二都转运盐使司及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

长芦所辖分司二,曰沧州,青州批騐所二,曰长芦,小直沽盐塲二十三,曰利民,阜民,利国,海丰,益民,深州,海盈,海阜,润国,阜财,富民,海润【以上属沧州】越支,恵民,石碑,岩镇,兴国,富国,厚财,丰财,三义沽,芦防,济民,归化【以上属青州】各盐课司一,洪武时,嵗办大引盐六万三千一百五十三引有竒。▯治时,改办小引盐一十八万八百余引。万厯时,同其盐行北直▯及河南之彰徳,卫辉二府。所输邉,宣府,大同,蓟州,上供郊庙百神祭祀,内府馐膳及给百官有司。嵗入太仓,余盐银一十二万两。

河东所辖觧盐,初设东塲,分司于安邑。永乐时,増设西塲于觧州。寻复并于东,正统六年复置西塲分司。▯治二年,増置中塲分司。

【臣】等谨按实録,二十五年二月,御史李谦言:河东觧州盐池,西属觧州,东属安邑,盐夫一万七千二百五丁,捞盐之所凡三百有四,嵗办盐一十五万二千引。縁盐所产本系一池中,分两界,而运司设于安邑,止于东池捞盐。然西池地髙水浅,盐花易结,倍于东池,宜别设西塲于觧州,于原额上再加一倍。其捞盐人夫,除额定外,于附近州县人民内量拨丁夫协办,实为公私两便。从之,是増设西塲不自成祖时始也。又防典成化二十二年,添设河东觧盐中塲仓,并大使、副使各一员,増嵗办盐课一十一万六十引,共为四十二万引。自増置中塲亦不自▯治时始,苐置分司并给印信,则在▯治元年耳。

译、北平、河南府、陈州、北通州各仓,按路程远近计算,从五石到八斗不等。五月,又依从中书省的建议,招募商人在延安、庆阳、平凉、宁夏、临洮、巩昌纳米七斗,兰县四斗,灵州六斗,都在灵州发给盐一引。在巩昌、临洮、兰县纳米一石五斗,漳县一石八斗,西和二石,都在漳县、西和发给盐一引。并命工部铸造颁发铜版(作为凭证)。

(洪武)九年五月,中书省上言说:兰县、河州以往招募商人换盐

洪武时,嵗办小引盐三十万四千斤。▯治时,増八万引。万厯时,又増二十万引。其盐行陜西之西安、汉中、延安、鳯翔四府,河南之归徳、怀庆、河南、汝寕、南阳五府及汝州,山西之平阳、潞安二府,泽、沁、辽三州。地有两见者,盐得兼行。穆宗隆庆中,延安改食灵州池盐。愍帝崇祯中,鳯翔、汉中二府亦改食灵州盐。嵗入太仓银五千余两,给宣府镇及大同、代府禄粮,扺补山西民粮银共一十四万有竒。

广东所辖盐塲十四:曰靖康,归徳,东莞,黄田,香山,双恩,咸水,海宴,矬峒,淡水,石桥,龙井,招收,小江。海北所辖盐塲十五:曰白石,白沙,西盐,白皮,武郎,东海,官寨,丹兠,北茂,茂晖,蚕村,调楼,大小英,感恩,陈村,乐防,博顿,兰馨三村,马袅,新安,临川。各盐课司一。洪武时,广东嵗办大引盐四万六千八百余引,海北二万七千余引。▯治时,广东如旧,海北一万九千四百余引。万厯时,广东小引生盐三万二百余引,熟盐三万四千六百余引,海北小引正耗盐一万二千四百余引。盐行广州、肇庆、恵州、韶州、南雄、潮州六府,海北盐行广东之髙、雷、亷、琼四府,湖广之桂阳、郴二州,广西之桂林、栁州、梧州、浔州、庆逺、南寕、平乐、太平、思明、镇安十府,田龙、泗城、奉议、利五州。嵗入太仓盐课银一万一千一百七十八两。

十二月,置山东、福建都转运盐使司及灵州盐课提举司。

山东所辖分司二:曰胶莱,滨乐批騐司;一曰泺口盐塲。十九曰信阳,涛洛,石河,行村,发寕,西由,海沧【以上属胶莱】官防,固堤,王家冈,新镇,寕海,髙家港,丰国,永阜,富国,丰民,利国,永利【以上属滨乐】各盐课司。一,洪武时嵗办大引盐一十四万三千三百余引。▯治时改办小引盐,倍之。万厯时为九万六千一百余引。其盐行山东直▯徐邳宿三州,河南开封府。后开封改食河东盐,所输邉辽东及山西神池诸堡。嵗入太仓余盐银五万两。

福建所辖盐塲七,曰上里、浯州、海口、牛田、恵安、▯州、浔美各盐课司一。洪武时,嵗办大引盐一十万四千五百余引。▯治时,増七百余引。万厯时,减一千引。引分依山附海,依山纳折色,附海行本色。万厯时,亦改折色。其盐行境内,嵗入太仓银二万二千余两。陜西灵州有大小盐池,又有漳县及西和盐井。洪武时,灵州嵗办盐二百八十六万七千四百余斤,漳县五十一万五千六百余斤,西和一十三万一千五百余斤。▯治时同。万厯时,三处共办一千二百五十三万七千六百余斤。其盐行陜西之巩昌、临洮二府及河州,嵗觧寕夏、延绥、固原饷银三万三千余两。

译,每引计米一石,因路途遥远、费用重,所以商人稀少,应当减少数额,才能使边境储备得以积累。于是命令减淮盐二斗、浙盐三斗、河东盐十分之四。

(洪武)十年十月,招募商人在海南各仓纳米,每引在琼州纳二石,儋州一石八斗,万州一石五斗。

(洪武)十四年二月,规定在凉州卫输纳粮食,每一引在凉州纳米二斗五升,梅川三斗五升,临洮府七斗,河州四斗。

(洪武)十五年二月,因大军南征,规

  三年九月始募商纳米中盐

中书省言,河南陜西军储,请募商人输粮而与之盐。凡河南府一石五斗,开封府及陈桥仓二石五斗,西安府一石三斗者,并给淮浙盐一引。河东觧盐储积甚多,亦宜募商中纳。凡输米西安鳯翔二府二石,河南平阳怀庆三府二石五斗,蒲觧陜三州三石者,并给觧盐一引。至十二月,户部言,察罕诺尔之地有大小盐池,请设盐课提举司専事煎办,募商人入粟中盐,粟不足则以金银布帛马驴牛羊之类騐直徴之。是年山西行省又请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入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诏▯从之,乃召商输粮给以盐引,谓之开中。其后各行省邉境多用此例,盐法邉计相辅而行,自此始。至四年二月,又定淮浙山东中盐例,商人输米临濠、开封、陈桥、襄阳、安陆、荆州、归州、大同、太原、孟津、北平、河南府、陈州、北通州诸仓,计道里逺近,自五石至八斗有差。五月,又从中书省言,募商于延安、庆阳、平原、寕夏、临洮、巩昌纳米七斗,兰县四斗,灵州六斗,并于灵州给盐一引。巩昌、临洮、兰县纳米一石五斗,漳县一石八斗,西和二石,并于漳县、西和给盐一引。仍命工部铸给铜版。九年五月,中书省言,兰县、河州旧募商人中盐,毎引计米一石,道逺费重,故商人稀少,宜减其数,庻邉储可积。遂命减淮盐二斗,浙盐三斗,河东盐十之四。十年十月,召商纳米于海南各仓,毎引琼州二石,儋州一石八斗,万州一石五斗。十四年二月,定输粟凉州衞,毎一引米二斗五升,梅川三斗五升,临洮府七斗,河州四斗。十五年二月,以大军征南,定输米云南六斗,给淮盐五斗,给浙盐一石,给川盐;普安六斗,给淮浙盐二斗五升,给川盐;普定五斗,给淮盐四斗,给浙盐;乌撒二斗,给淮浙盐;皆以二百斤为则。十二月,又定东川府、霑益州、云南、临安、曲靖、乌撒、乌防、普安。府募商输米,自三石三

译定在云南输米六斗给淮盐、五斗给浙盐、一石给川盐;在普安输米六斗给淮浙盐、二斗五升给川盐;在普定输米五斗给淮盐、四斗给浙盐;在乌撒输米二斗给淮浙盐;都以二百斤为一引的标准。

十二月,又规定东川府、沾益州、云南、临安、曲靖、乌撒、乌蒙、普安等府招募商人输米,从三石三斗起。

斗至一石八斗有差,皆给安寕盐二百斤。十九年正月,命依旧例纳米金齿者,毎一石给一引;以谷准米者聴。二十年十一月,命募商于云南毕节卫纳米,毎引二斗,给浙盐三斗,给川盐二十二年四月,又令富民输粟贵州,以淮浙盐偿之。二十四年九月,命减云南纳米旧例,毎引淮浙盐一斗五升,川盐一石五斗,安寕盐二石,黑井如川盐之数。二十五年九月,又令四川建昌衞毎引输米八斗,给浙盐者减为五斗一石五斗,给川盐者减为一石。十一月,景川侯曹震奏四川盐井五十七处,请依普安例召商输粟备军储,而给盐偿之。又商人输粟于云南建昌乌撒诸处,给以川盐及重庆府綦江县买马官盐。二十六年正月,定云南乌撒纳米中盐,毎引一斗五升,给浙盐二斗,给川盐一石八斗,给安寕盐一石六斗,给黑井盐。九月,令广东运盐至梧州,广西接运至桂林,召商毎引纳一石五斗于湖南卖之。

译从一斗到一石八斗不等,都给安宁盐二百斤。

十九年正月,命令依照旧例在金齿纳米的人,每一石给盐一引;用谷折算成米缴纳的,也听凭其便。

二十年十一月,命令招募商人在云南毕节卫纳米,每引二斗,给浙盐三斗,给川盐……

二十二年四月,又命令富民往贵州运送粟米,用淮盐、浙盐偿付给他们。

二十四年九月,命令减少云南纳米的旧例,每引淮浙盐一斗五升,川盐一石五斗,安宁盐二石,黑井盐按川盐的数额。

二十五年九月,又命令四川建昌卫每引运米八斗,给浙盐的减为五斗(原为一石五斗),给川盐的减为一石。

十一月,景川侯曹震上奏说四川有盐井五十七处,请求依照普安的旧例招募商人运送粟米以充备军储,然后用盐偿付给他们。

又,商人在云南建昌、乌撒等地运送粟米的,发给川盐以及重庆府綦江县买马的官盐。

二十六年正月,规定云南乌撒纳米中盐的则例,每引一斗五升,给浙盐则为二斗,给川盐则为一石八斗,给安宁盐则为一石六斗,给黑井盐则按其数。

九月,命令广东运盐到梧州,广西接运到桂林,招募商人每引缴纳一石五斗,运到湖南出售。

十二月,许福建盐课以土产物代输。

御史唐铎言:「福建户口食盐,毎引收银十两,或钱一万二千,民艰于办纳,请自今以土产物代输为便。」从之。

  五年正月置盐马司

时置四川纳溪、白渡二盐马司,至十三年十月罢,仍以二司盐易绵布,遣使入西羗市马。

二月,置四川茶盐都转运司于成都。

四川所辖盐课提举司一,凡盐井课司十五:曰广福等三井,仙泉井,华池等三井,郁山井,通海等三井,涂甘井上流等九井,永通等七井,罗泉等五井,黄市等二井,福兴等六井,新罗等二井,云安塲等五井,富义等十三井及大寕塲。又盐井衞课司二:曰黑盐井,白盐井。洪武时,嵗办盐一千一十二万七千余斤;▯治时,办二千一十七万六千余斤。万厯六年,为九百八十六万一千余斤。

【臣】等谨按实録,是年嵗办大引盐尚止三万七千八百四十二引有竒。至十年十一月罢四川茶盐运司,二十年二月设四川盐课提举司等官,凡辖盐井五十一处。二十六年正月置建昌白黑二盐井课司。二十九年二月,四川永城盐井灶户言井水涸竭,艰于煎办,乞于附近南部县开大成盐井以助不足。三十一年四月,成都府仁寿县奏石基盐井废,宜开益兴井以助嵗课,从之。至永乐元年八月,户部言四川罗片井水耗,井井研县大罗片筒小井可以开煎。三年正月,又言福兴、思安二井嵗额盐五万六千九百四十九斤,今年久咸水细防亏一万二千四百余斤,乞开北河井水咸薪便可増常额一万七千二百余斤。四年七月,通海井民言简县资阳乡旧有竹筒井,乞分丁开煎嵗得盐万余斤。六年正月,犍为县有四盐井,毎嵗开煎共得盐十万九千八百斤。八年二月,通海灶丁李逢青言禄聚井煎不及额,而中江金佛竹筒小盐井嵗可得一万二千六十斤,乞开煎以补亏课。三月,南部县言富义井嵗可得三万六千五百余斤,内江县言大通溪口小皮袋井嵗可得四千四百余斤,俱命开煎之。此明初四川诸盐井之渐次也。

十二年正月,罢天下盐运司批騐所,凡三十有二。十三年三月,命官覈实两浙灶户丁产。

两浙运司吕本言元承宋制,嵗给亭户工本,置转运司各塲置令丞管勾掌盐出纳,所给工本有多寡,煎盐有难易,国初委官稽考,仍依旧额输官,然其间有丁产多而额盐少者,有丁产少而额盐多者,未经覈实,今与各道分司即盐塲所属地方騐其丁产多寡,地利有无,官田草荡,除额免科薪卤得宜,约量増额,分为等则,逐一详定,实为民便,从之

十五年十一月,置云南盐课提举司。

云南黑盐井辖黑盐阿陋猴琅井三课司;白盐井辖白盐课司,安寕盐井辖安寕课司,五井辖师井、诺邓、山井、大井、顺荡、弥沙井、兰州井七课司及武定河曲只旧井、河头井、草起河尾井。

译十二月,朝廷准许福建的盐课改用当地土产折抵缴纳。

御史唐铎说:「福建的户口食盐钱,每引要收银十两,或者收钱一万二千文,百姓难以办纳,请从今以后改用土产抵缴,这样比较方便。」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洪武五年正月,设置盐马司**

当时设置了四川纳溪、白渡两个盐马司,到十三年十月撤销,仍用这两个司的盐换取绵布,派使者到西羌地区购买马匹。

二月,在成都设置四川茶盐都转运司。

四川所辖有盐课提举司一处,共有盐井课司十五个:广福等三井,仙泉井,华池等三井,郁山井,通海等三井,涂甘井上流等九井,永通等七井,罗泉等五井,黄市等二井,福兴等六井,新罗等二井,云安塲等五井,富义等十三井以及大寕塲。另外还有盐井卫课司两个:黑盐井、白盐井。洪武年间,每年办盐一千零一十二万七千余斤;弘治年间,办盐二千零一十七万六千余斤。万历六年,为九百八十六万一千余斤。

臣等谨按实录记载,这一年每年办的大引盐还只有三万七千八百四十二引有余。到十年十一月撤销四川茶盐运司,二十年二月设立四川盐课提举司等官员,共辖盐井五十一处。二十六年正月设置建昌白、黑两个盐井课司。二十九年二月,四川永城盐井灶户反映井水枯竭,煎盐艰难,请求在附近的南部县开凿大成盐井以补不足。三十一年四月,成都府仁寿县奏报石基盐井已废弃,应当开凿益兴井以补足每年的课额,朝廷同意了。到永乐元年八月,户部说四川罗片井水量减少,井研县的大罗片筒小井可以开凿煎盐。三年正月,又说福兴、思安两井每年额定盐五万六千九百四十九斤,现在因年久咸水变淡,亏欠一万二千四百余斤,请求开凿北河井,咸水柴薪充足便可增加常额一万七千二百余斤。四年七月,通海井百姓说简县资阳乡旧有竹筒井,请求分派人丁开凿煎盐,每年可得盐一万余斤。六年正月,犍为县有四个盐井,每年开煎共得盐十万九千八百斤。八年二月,通海灶丁李逢青说禄聚井煎盐不足额,而中江金佛竹筒小盐井每年可得一万二千六十斤,请求开煎以弥补亏欠的课额。三月,南部县说富义井每年可得三万六千五百余斤,内江县说大通溪口小皮袋井每年可得四千四百余斤,都下令开煎。这是明初四川各盐井逐步开发的情况。

十二年正月,撤销天下盐运司的批验所,共三十二处。十三年三月,命官员核实两浙灶户的丁口和产业。

两浙运司吕本说:元代承袭宋制,每年拨给亭户工本钱,设置转运司,各盐塲设令、丞管理并掌管盐的出纳,所给工本有多有少,煎盐有难有易,国初委派官员稽查考核,仍依旧额向官府缴纳,但其中有丁口产业多而额定盐课少的,也有丁口产业少而额定盐课多的,一直没有核实,如今与各道分司一起,就盐塲所属地方查验其丁口产业多少、地利有无、官田草荡等情况,除去额定应免征的部分,柴薪盐卤配置得当,酌量增加额度,分出等级,逐一详细核定,这实在对百姓有利,朝廷同意了。

十五年十一月,设置云南盐课提举司。

云南黑盐井辖黑盐、阿陋、猴琅井三个课司;白盐井辖白盐课司,安宁盐井辖安宁课司,五井辖师井、诺邓、山井、大井、顺荡、弥沙井、兰州井七个课司以及武定河曲只旧井、河头井、草起河尾井。洪武年间办大引盐一万七千八百余引,弘治年间各井多少不一。万历年间与洪武年间相同,盐

洪武时办大引盐一万七千八百余引,▯治时各井多寡不一。万厯时与洪武同,其盐行境内,嵗入太仓盐课银三万五千余两。

  十七年正月定煎盐工本钞数

  自丙午嵗定嵗办盐毎引四百斤官给灶户工本米一石置仓于塲嵗拨附近州县仓储及兊军余米以待给后改给钱钞以米价为凖至是户部尚书栗恕言淮浙毎引官给工本钞二贯五百文河间山东广东海北八百文福建上色者七百文下色者六百文煎盐之力则一而工本钞有不同今拟淮浙如旧他处均给二贯从之二十八年令淮浙盐司煎盐工本遣监生管运给散山东福建河东止于官库闗领至宣宗宣徳五年淮浙罢遣监生照山东等例闗给

  九月罢祥符县月纳小盐

户部言:「开封府之祥符县地多鹻土,洪武初,民一户月纳熖硝六十斤,小盐三斤。十一年罢熖硝,犹騐丁月纳小盐。诏皆罢之。」

  十二月蠲灶户杂役

两淮运司言:灶户既已騐丁煎盐,复应有司徭役,恐妨嵗课,请蠲他役,増其盐额。帝曰:免役増额与不免同,岂为诚心爱民哉?令蠲杂役,额如故。至二十七年,令优免天下盐丁杂泛差役。正统元年九月,令松江、华亭、上海二县灶户充粮长者,止办本户盐课,不许谋充总催头目。四年,两淮贫难灶丁户下税粮,令于本州县存收,免令逺运。九年,命云南灶户添拨余丁二人,免其差役,専采薪煎盐。景泰五年八月,两浙运司同知黄彪言:灶丁煎盐四时昼夜不得休息,而有司不容优免杂差,以致贫窘不能办课,并致客商守侯,乞仍旧例办纳正粮,▯除杂役。诏户部行之。▯治二年,又令灶户除全课二十丁、三十丁以上通戸优免,若殷实灶户止当数丁,亦止照见当丁数贴灶,此外多余丁田俱发有司当差。其余全课灶丁,亦照原拟丁田津贴免差役夫马。若奸民诡寄田粮及豪强灶户全家影占差徭者,即将多丁田照数收补逃故灶丁,其诡寄不多者依律问罪,田粮改正。

二十五年七月,许温州商人出海支盐。

两淮运司言:商人赴温州各塲支盐者,必经涉海洋。然着令军民不得乗船出海,故所司一槩禁之。商人给盐不便。帝曰:海滨之人多连结岛夷为盗,故禁出海。若商人支盐,何禁耶?命兵部移文谕之。

二十七年,禁公、侯、伯及文、武七品以上官,令家人、奴仆行商中盐,侵夺民利。

令淮浙灶户杂犯死罪以上,止杖一百,仍发煎盐。至永乐八年八月,广东海康县典史殷镒言:旧例各塲灶丁嵗领工本煎办盐课,有犯流徒杖罪者,仍发本塲,不支工本,其罸甚轻,以致恃顽故犯。今后请发别塲充役,庻小人有所惩戒。从之。宣徳十年,令灶戸犯徒有力者,许纳米赎罪。正统元年六月,戸部奏灶丁犯罪,俱免纳米及调塲。

译在境内销售,每年上缴太仓的盐课银为三万五千余两。

**十七年正月,确定煎盐工本钞的数额**

自丙午年确定每年办盐每引四百斤,官府发给灶户工本米一石,在盐塲设置仓库,每年拨给附近州县仓库储粮及兑军余米以供发放,后来改发钱钞,以米价为准。到此时,户部尚书栗恕说:淮浙每引官府给工本钞二贯五百文,河间、山东、广东、海北给八百文,福建上等盐给七百文,下等盐给六百文,煎盐的劳力其实相同,但工本钞却不同,如今拟定淮浙照旧,其他地方一律给二贯,朝廷同意了。二十八年,命令淮浙盐司的煎盐工本派监生管理运送发放,山东、福建、河东仅在官库领取。到宣宗宣德五年,淮浙也停止派监生,照山东等地的做法到官库领取。

**九月,撤销祥符县每月缴纳的小盐**

户部说:「开封府的祥符县多是碱土,洪武初年,每户每月缴纳硝六十斤、小盐三斤。十一年撤销了硝的征收,仍按丁口每月缴纳小盐。」朝廷下诏一并撤销。

**十二月,免除灶户的杂役**

两淮运司说:灶户既然已经按丁口煎盐,又要承担官府的徭役,恐怕会耽误每年的课额,请求免除其他徭役,增加盐额。皇帝说:免除徭役而增加盐额,与不免除是一样的,这难道是真心爱护百姓吗?下令免除杂役,盐额仍旧不变。到二十七年,命令普遍免除天下盐丁的杂泛差役。正统元年九月,命令松江府华亭、上海二县充当粮长的灶户,只办理本户的盐课,不许谋求充当总催头目。四年,两淮贫困灶丁户下的税粮,命令就在本州县存留收取,免于长途运送。九年,命令云南灶户增拨余丁二人,免除其差役,专门采薪煎盐。景泰五年八月,两浙运司同知黄彪说:灶丁煎盐昼夜四季得不到休息,而官府却不肯优免杂差,以致贫困窘迫无法办理课额,并导致客商久候,请求仍照旧例只办正额课粮,免除杂役。皇帝下诏命户部执行。弘治二年,又命令灶户中全课二十丁、三十丁以上的整户一律优免,如果殷实灶户只承担几丁的课额,也只按现有承担丁数补贴,此外多余的丁田都发给官府充当差役。其余全课的灶丁,也按原先拟定的丁田数补贴,免除差役夫马。如果有奸民诡寄田粮以及豪强灶户全家借势逃避差徭的,就将其多余的丁田如数收补给逃亡故去的灶丁,其诡寄数量不多的依法治罪,田粮予以改正。

二十五年七月,允许温州商人出海支取盐斤。

两淮运司说:商人到温州各盐塲支盐,必须经过海路。但法令规定军民不得乘船出海,所以有关部门一概禁止,商人取盐因此不便。皇帝说:沿海的人多与岛夷勾结做强盗,所以禁止出海。如果是商人支盐,有什么可禁止的呢?命兵部行文告知此事。

二十七年,禁止公、侯、伯以及文武七品以上官员,让家人、奴仆经商贩卖官盐,侵夺百姓的利益。

命令两淮、两浙灶户犯杂犯死罪以上的,只杖一百,仍发回煎盐。到永乐八年八月,广东海康县典史殷镒说:按旧例各盐塲灶丁每年领取工本煎办盐课,如有犯流刑、徒刑、杖刑罪的,仍发回本塲,但不再发给工本,处罚太轻,以致有人恃顽故意犯法。今后请求发往别的盐塲充役,以使小人有所惩戒。朝廷采纳了这个意见。宣德十年,命令犯徒刑而有能力的灶户,允许纳米赎罪。正统元年六月,户部奏报灶丁犯罪,

除嵗办额盐外,各定年限,计日煎盐赎罪。然纳米之制仍未尽除。至景泰五年七月,广西副使甘泽奏:臣奉命廵盐,伏读诏条,灶丁犯罪不聴煎盐,令纳米赎縁灶丁多欠粮亏课,又两广濒海灶丁往时幸得私贩度日,故定是制。今盐法严谨,日不聊生,恐窘极生患,乞仍举行煎盐赎罪例。事下部议,从其所请。▯治二年,又令各塲总催灶丁犯徒并加役等,毎日令煎盐三斤,通作引盐,毎一小引追银二钱,类总觧京。

二十八年,从户部请定纳米中盐则例。

自四年定中盐例,先后增减不一,率视时缓急,米值髙下,中纳者利否,道逺地险,毎减而轻之。至是定则例,编置勘合及底簿,发各布政司及都司衞所。商纳粮毕,输所纳粮及应支盐数,赍赴各转运提举司,照数支盐。转运诸司亦以底簿比照勘合,相符则如数给与。鬻盐有定所,刋诸铜版。

【臣】等谨按,明朝盐课専以供给邉饷,或水旱凶荒,亦借赈济,其利甚溥。然法久▯滋,条件因时渐密。自是年以后,各省开中事尤为繁多,今不具载。

恵帝建文四年八月【时成祖已即位】命云南金齿衞、楚雄府、四川盐井衞、陜西甘州衞开中如故,余▯罢之。

帝以北平各衞粮乏,命户部▯停天下中盐,専于京衞开中。毎引米,淮浙三斗,河东二斗,四川一斗五升。聴大小官员军民人等皆中,不拘次支给。既而户部侍郎夏元吉具天下中盐处所以闻,乃止。命云南、四川、陜西数处如旧开中,余并停之。自后大军征安南,多费甘肃军粮,不敷百姓,疲于转运。迨安南新附,饷益难继,于是诸所复召商中盐,他边地亦以防渐及矣。

成祖永乐二年八月,行户口、食盐、纳钞法。

食盐纳钞始于洪武三年,令民于河南、开封等处输米以佐军食,官给盐偿之。毎户大口月一斤,小口半之,其输米视地逺近有差。至二十四年,令扬州府、泰州灶户照温、台处三府则例支食官盐,折纳钞贯。毎引二百斤,米四石,每米一石折钞二贯五百文。其钞即凖工本,工本数多而钞少,官为补支;工本数少而钞多,扣除工本外,余钞纳官。永乐元年二月,承运库大使周端等言:“广东地广人稀,盐课无商中纳,军民多食私盐,宜令所司覈实。大口嵗食盐十二斤,小口半之,毎斤纳钞三百文,近塲支给。”从之。至是,左都御史陈瑛言:“比嵗钞法不通,皆因出钞太多,收敛无法,以致物重钞轻。莫若暂行户口食盐之法,通计天下人民不下千万,官军不下二百万,家计口收钞,钞必可重。”乃命定大小口嵗食盐斤如元年所定,毎斤纳钞一贯。

  五年九月置交阯盐课提举司

十月,交阯总兵官言其地所产盐,毎嵗老挝等处以金求易,命仍其旧,遣户部员外黄通理等监榷盐课。

译都免除纳米及调塲,除照常办理每年额定的盐课外,各自规定年限,按天数煎盐来赎罪。但纳米的制度仍未完全废除。到景泰五年七月,广西副使甘泽奏报:臣奉命巡查盐务,恭读诏令条文,灶丁犯罪不许煎盐,而要纳米赎罪,因为灶丁大多欠缺粮食、亏欠课额,而且两广沿海的灶丁往时都靠私贩盐维持生活,所以才定下这个制度。如今盐法执行严格,百姓生活艰难,恐怕困窘到极点会生出祸患,请求仍旧施行煎盐赎罪的旧例。此事交部议论,朝廷采纳了他的请求。弘治二年,又命令各盐塲的总催灶丁犯徒刑并加役等罪的,每天令其煎盐三斤,折算成引盐,每一小引追缴银二钱,一并汇总解送京城。

二十八年,采纳户部的请求,确定纳米中盐的则例。

自四年确定中盐的则例以来,先后增减不一,大致视时局缓急、米价高低、中盐纳米者是否有利、道路远近险易而定,往往越是路远地险,则例就越减轻。到这时才确定了则例,编制勘合及底簿,发放各布政司及都司卫所。商人纳粮完毕后,将所纳粮数及应支取的盐数呈报到各转运提举司,照数支取盐。转运各司也以底簿核对勘合,相符就照数发给。卖盐有固定的场所,刻在铜版上公示。

臣等谨按,明朝的盐课专门用来供给边疆的粮饷,若遇水旱灾荒,也借以赈济,其益处非常广泛。但法令实行久了,弊端渐生,条例因时而愈发繁密。自这一年以后,各省开中的事情尤为繁多,如今不再一一记载。

惠帝建文四年八月【此时成祖已经即位】,命令云南金齿卫、楚雄府、四川盐井卫、陕西甘州卫仍照旧开中,其余各处一概撤销。

皇帝因北平各卫粮食缺乏,命户部停止天下的开中盐,专门在京卫开中。每引米,淮浙三斗,河东二斗,四川一斗五升,允许大小官员、军民人等都可以中盐,不拘次序发给。不久户部侍郎夏元吉详细列出天下开中盐的处所上奏,此事才停止。命令云南、四川、陕西数处仍照旧开中,其余一并停止。此后大军征讨安南,多耗费甘肃的军粮,百姓不足供应,为转运所疲累。等到安南刚归附时,粮饷更加难以维持,于是各地又重新召商中盐,其他边地也逐渐波及了。

成祖永乐二年八月,施行户口食盐纳钞法。

食盐纳钞始于洪武三年,命令河南、开封等处的百姓输米资助军粮,官府给盐作为补偿。每户大口每月一斤,小口减半,输米数量根据地方远近有所不同。到二十四年,命令扬州府、泰州的灶户照温州、台州两府的则例支领官盐,折算纳钞。每引二百斤,米四石,每米一石折钞二贯五百文。所纳的钞就充当工本,如果工本数量多而钞少,官府补足差额;工本数量少而钞多,扣除工本外,余钞归官。永乐元年二月,承运库大使周端等说:「广东地广人稀,盐课没有商人中盐纳粮,军民多食私盐,应令有关部门核实。大口每年食盐十二斤,小口减半,每斤纳钞三百文,就近在盐塲支给。」朝廷采纳了。到这时,左都御史陈瑛说:「近年钞法不通行,都是因为发行的钞太多,收敛没有办法,以致物价上涨而钞价降低。不如暂时施行户口食盐法,通计天下百姓不下一千万,官军不下二百万,按家按口收钞,钞价必然可以回升。」于是命令确定大小口每年食盐斤数如元年所定,每斤纳钞一贯。

**五年九月,设置交阯盐课提举司**

十月,交阯总兵官说该地所产的盐,每年

十三年四月,交阯布政司乞定例招商,许以金银铜钱中纳。部议:金一两给三十引,银一两钱二千五百文各给三引。从之。后交阯失,乃罢提举司。

时又有辽阳盐塲不设官军,余煎办召商易粟以给军。凡大引、小引之制,如内地。

十三年,遣御史、给事中、内官各一员,于各处闸支盐课。十四年,遣监察御史一员,廵视河间私盐。

至宣德十年,遣监察御史一员于两淮、通州、狼山镇守提督军卫,廵视私盐。正统元年九月,命侍郎何文渊、王佐,副都御史朱与言提督两淮、长芦、两浙盐课。十月,又遣御史萧啓廵视长芦私盐,大理少卿陈贞廵视四川私盐。二年,取回两淮廵盐御史。三年,取回淮浙、长芦整理盐法,内外官及御史遂令每嵗各差御史一员廵视及催督盐课。十一年,令长芦御史兼理山东盐法。

  仁宗洪熈元年定纳钞中盐例

时又以钞法不通,议所以敛之。户部尚书夏原吉请令有钞之家中盐,遂定各盐司则例。沧州毎引三百贯,河南、山西半之,福建、广东百贯。至宣德初停之。

令免征贵州宣慰司诸种人食盐钞。

至正统元年,镇逺等府亦免征盐钞。

宣宗宣德三年,更定纳米中盐例。其年逺守支者,改给以资本钞。

尚书夏原吉以北京官吏军匠粮饷不支条上预备防,言中盐旧则太重,商贾少至,请更定之。乃定毎引自二斗五升至一斗五升有差。召商纳米北京。既而尚书郭敦言,中盐则例已减,而商来者少,请以十分为率,六分支与纳米京仓者,四分支与辽东、永平、山海、甘肃、大同、宣府、万全已纳米者,他处中纳悉停之。又言,洪武中中盐客商年久物故,代支者多虚冐,请按引给钞十锭。帝皆从之,而命倍给其钞。甘肃、大同、宣府、独石、永平道险逺,趋中者少许,寓居官员及军民有余之家纳米豆中盐。至正统五年,商人有自永乐中候支盐,祖孙相代而不得者,乃令毎引给资本钞三十锭,愿守支者听。

  五年申夹带私盐禁

凡往来内官内使官军人等夹带,皆许应捕官军盘拏。至九年,令各处运司、课司但有客商夹带原支引盐,俱没入官。十年,令各处总兵镇守及沿河捕盗锦衣卫官、监察御史、浙江等布政司直▯府州县各廵按监察御史及按察司官,俱设法缉捕私盐。如廵检司捉获私盐者,凖作事迹。若虽获盗而不获私盐者,不凖升用。其各处军官纵家人兴贩者,家人问罪,正犯发本卫充军。若所管旗军余丁兴贩者,该管官旗一体坐罪。至正统三年,令贩卖私盐军民人等,有能捕获百斤以上至二千斤为止,毎盐一斤赏钞一贯。

  十年令追销过限未缴盐引

各运司提举司查勘过限未缴之引及客商贯址造册送部,行廵按御史及按察司追究销缴。

译老挝等地都用金子来换取,朝廷命令仍照旧办理,派户部员外郎黄通理等人监督征收盐课。十三年四月,交阯布政司请求订立招商定例,允许用金银铜钱来中纳。部议:金一两给三十引,银一两、钱二千五百文各给三引。朝廷同意了。后来交阯失陷,就撤销了提举司。

当时又有辽阳盐塲不设官军,其余煎办的盐由招商换取粮食供给军队。凡大引、小引的制度,都如同内地一样。

十三年,派遣御史、给事中、内官各一员,到各处闸口支取盐课。十四年,派遣监察御史一员,巡视河间的私盐。

到宣德十年,派遣监察御史一员在两淮、通州、狼山镇守提督军卫,巡视私盐。正统元年九月,命侍郎何文渊、王佐,副都御史朱与言提督两淮、长芦、两浙盐课。十月,又派御史萧启巡视长芦私盐,大理少卿陈贞巡视四川私盐。二年,调回两淮巡盐御史。三年,调回淮浙、长芦整理盐法的内外官员及御史,于是命令每年各自派遣御史一员,巡视并催督盐课。十一年,命长芦御史兼管山东盐法。

**仁宗洪熙元年,确定纳钞中盐的则例**

当时又因钞法不通行,商议如何回收钞票。户部尚书夏原吉请求让有钞票的人家中盐,于是确定了各盐司的则例:沧州每引三百贯,河南、山西减半,福建、广东一百贯。到宣德初年才停止。

命令免除征收贵州宣慰司各族人的食盐钞。

到正统元年,镇远等府也免征盐钞。

宣宗宣德三年,重新确定纳米中盐的则例。当年就远地长期守候支盐的商人,改发给资本钞。

尚书夏原吉因北京官吏军匠粮饷不足,上奏预防措施,说中盐的旧则例太重,商贾很少前来,请求重新确定。于是规定每引从二斗五升到一斗五升不等,招商纳米于北京。不久尚书郭敦说,中盐的则例已经减轻,但前来的商人仍少,请求以十分为比率,六分发给纳米京仓的商人,四分发给辽东、永平、山海、甘肃、大同、宣府、万全已经纳米的商人,其他地方全部停止中纳。又说,洪武年间中盐的客商年久亡故,代为支取的人多有虚假冒领,请求按引给钞十锭。皇帝都采纳了,并命令加倍发给钞票。甘肃、大同、宣府、独石、永平等地道路险远,前去中盐的人很少,寓居的官员及军民中家有余粮的,纳米豆中盐。到正统五年,有商人从永乐年间就等候支盐,祖孙相继而仍未得到的,于是命令每引发给资本钞三十锭,愿意继续守候支取的听其自便。

**五年,重申夹带私盐的禁令**

凡是往来的内官、内使、官军等人夹带私盐的,都允许负责查缉的官军搜捕。到九年,命令各处运司、课司,凡有客商夹带超出原支引额的盐,一律没收归官。十年,命令各处总兵镇守及沿河捕盗锦衣卫官、监察御史,浙江等布政司及直辖府州县各巡按监察御史及按察司官,都要设法缉捕私盐。如果巡检司捉获私盐的,可算作功绩;如果虽抓获盗匪但没有查获私盐的,不得升用。各处军官若纵容家人贩卖私盐的,家人治罪,正犯发本卫充军;如果所管的旗军余丁贩卖私盐的,该管的官旗一并连坐治罪。到正统三年,命令贩卖私盐的军民人等,凡能捕获一百斤以上、至多不超过两千斤的,每盐一斤赏钞一贯。

**十年,命令追缴逾期未缴销的盐引**

各运司、提举司查核过期未缴的盐引及客商住址造册送交户部,交由巡按御史及按察司追究销缴

至正统二年,令中盐卫分造具客商名数缴部盐运司,仍将额办盐数申报,毎年终支过引盐及客商姓名另具总数申部注销。三年,又令长芦商盐愿发他处者听,所在官司告验转给文凭,其退引水程仍照例告缴。景泰元年,令商人支盐卖毕截角退引,过期不缴者行廵盐御史、按察司查提。三年,淮浙、山东、长芦运司收到客商退引,按季类解;福建、河东、陜西运司并四川、云南、广东、灵州、小盐池等提举司年终类解。四年,令盐塲凡客商引目支盐出塲,即为截角,仍具商名引数申缴总司收照。

是年五月【时英宗已即位】始行兊支法。

从户部奏,河东见贮盐多,而淮浙盐少,客商守支嵗久,即以河东盐量如其数与之。至正统二年,令永乐年间两淮客商应支引盐,以十分为率,支与淮盐四分,其六分兊与山东支给,不愿支者听守支四年。又令两淮、云南官盐客商中纳支给不敷者,许于河东、陜西、福建、广东兊支。河间、长芦及河东、陜西官盐支给不敷者,许于广东、海北兊支。八年,令永乐、洪熈、宣德年间原中淮浙、长芦引盐,愿兊支河东、山东、福建者,毎一引支与二引,不愿者听其守支。

英宗正统元年七月,命户口食盐,槩收钞。

自永乐二年定户口食盐纳钞,而其时市民食盐每引纳钞二百贯,乡民食盐毎引纳米五石,折钞五百贯。三年又令户口食盐各随地征收,嵗用粮多处征米,用粮少处征钞。至是,顺天府推官徐郁言:户口食盐令市民输钞,乡民纳米,非旧例也。而贪官豪吏征敛不经,民愈困乏,乞遵旧制,一槩收钞,庶人免穷迫,而钞法亦通,命速行之。至七年,令山东户口食盐布匹亦照例纳钞。九年八月,给事中鲍辉奏:近者浙江所属郡县籍记军民家口,月令纳米三升,买盐一斤。其富商大贾持盐赴官,官为敛散,追征之急过于赋税。且浙江近处荒歉,贫民饘粥不给,岂能计口出米以买盐哉?乃诏民间食盐听其自买,毋复计口月给【臣】等谨按:防典山东盐旧有纳布之例,正统九年令山东官台塲盐课毎引折纳绵布一匹,运赴登州备辽东支用,是其事也。至于食盐,是年虽有概收钞之诏,而浙江纳米仍旧,又成化二年令户口盐应纳米者仍纳米,应纳钞者钱钞中半兼收。六年令免今年各处盐钞,以后不许折收钱米。十年令户口盐价起解京库者钱钞兼收,毎钞一贯折钱二文,存留本处,愿纳米者听,愿纳钞者如其旧。即数事观之,则知纳米之令又非仅出于奉行之私例矣。

  七月命四川以钞偿盐课

成都府奏,各井给军盐课,累嵗逋负,若尽追输,破家者众,请令宣德五年以前逋负者,毎盐一斤偿钞一贯,以后者追盐,仍令诸卫所差官闗领给军为便,从之。

译。到正统二年,命令中盐的卫所造册列明客商名数缴送户部盐运司,仍将额定办理的盐数申报,每年年终将支过的引盐及客商姓名另行汇总数目申报户部注销。三年,又命令长芦的商盐,愿意运往他处发售的听便,由所在官府查验后转发凭证,其退回的引和路程仍照例申报缴销。景泰元年,命令商人支盐卖完后截角退还盐引,逾期不缴的,交巡盐御史、按察司查究催缴。三年,淮浙、山东、长芦运司收到客商退回的盐引,按季分类解送;福建、河东、陕西运司以及四川、云南、广东、灵州、小盐池等提举司则年终分类解送。四年,命令盐塲凡客商凭引目支盐出塲,随即截角,仍将商人名字及引数汇总申报总司备查。

这一年五月【此时英宗已经即位】,开始施行兑支法。

采纳户部的奏请,因河东所存的盐很多,而淮浙的盐少,客商守候支盐已经多年,就用河东的盐按数量抵给他们。到正统二年,命令永乐年间两淮客商应支取的引盐,以十分为比率,四分用淮盐支给,其余六分兑换给山东支给,不愿意的听其继续守候支取。四年,又命令两淮、云南官盐客商中纳粮食后支给不足的,允许在河东、陕西、福建、广东兑支;河间、长芦及河东、陕西官盐支给不足的,允许在广东、海北兑支。八年,命令永乐、洪熙、宣德年间原来中纳淮浙、长芦引盐、愿意改在河东、山东、福建兑支的,每一引给发二引,不愿意的听其继续守候支取。

英宗正统元年七月,命令户口食盐一概收钞。

自永乐二年确定户口食盐纳钞以来,当时城市百姓食盐每引纳钞二百贯,乡村百姓食盐每引纳米五石,折钞五百贯。三年又命令户口食盐各按当地情况征收,用粮多的地方征米,用粮少的地方征钞。到这时,顺天府推官徐郁说:户口食盐命令城市百姓交钞、乡村百姓纳米,这不是旧例。而贪官污吏征敛无度,百姓更加困乏,请求遵照旧制,一概收钞,这样百姓才能免于穷迫,而钞法也能通行,命令赶紧施行。到七年,命令山东户口食盐及布匹也照例纳钞。九年八月,给事中鲍辉奏报:近来浙江所属郡县登记军民家口,每月命令纳米三升,购买盐一斤。那些富商大贾拿着盐到官府,官府为其收敛发放,追征之急甚至超过赋税。而且浙江近来收成不好,贫民连稀粥都吃不上,怎么能按人口每月出米买盐呢?于是下诏让民间食盐听凭百姓自行购买,不再按人口每月征收。

臣等谨按:明朝典章,山东盐旧有纳布的先例,正统九年命令山东官台塲盐课每引折纳绵布一匹,运往登州以备辽东使用,就是这类事情。至于食盐,这一年虽有一概收钞的诏令,但浙江纳米仍照旧执行,另外成化二年命令户口盐应纳米的仍纳米,应纳钞的钱钞各半兼收。六年命令免除当年各处的盐钞,此后不许折收钱米。十年命令户口盐价起解京库的钱钞兼收,每钞一贯折钱二文,留存本地,愿意纳米的听便,愿意纳钞的仍照旧办理。从这几件事来看,可知纳米的命令又并非仅出于奉行的私自惯例。

**七月,命令四川用钞抵偿盐课**

成都府奏报,各井供给军队的盐课,历年拖欠,如果全部追缴,会使许多人家破人亡,请求命令宣德五年以前拖欠的,每盐一斤偿钞一贯,此后拖欠的仍追缴盐斤,仍命令各卫所差官领取发给军队为宜,朝廷同意了。八月,又采纳巡按侍郎曹〇的建

八月,又从廵按侍郎曹▯言,免两淮逋负七十六万引。

明史·周忱传》曰:正统初,淮扬灾,盐课亏,勅忱巡视。奏令苏州诸府拨借米一二万石,运扬州盐塲,听抵明年田租。灶户得纳盐给米,时米贵盐贱,官得积盐,民得食米,公私大济。寻勅兼理松江盐课。忱谓田赋宜养农夫,盐课宜养灶丁,因上便宜四事,并为节灶户运耗,得米三万二千余石,置赡盐仓,以补逃亡缺额。由是盐课大殖。

二年,始命收灶丁余盐,给以米麦。

凡贫难灶丁,除原额盐课照旧收纳,其有余盐者,俱收贮本塲。运司发附近州县,每一小引给米麦二斗。至十三年,令两淮各塲置立塲囤,以▯苏、嘉兴三府所属州县及淮安仓并兊军余米,量拨收贮。凡灶户赴送余盐,每二百斤为一引,给米一石。其盐召商开中于开平、辽东、甘肃诸处,不防给与。两浙及松江、嘉兴、仁和、许村等塲,亦照此例。至景泰元年,又令灶丁余盐毎引给米:淮盐八斗,浙盐六斗,长芦盐四斗。三年,两淮灶户有将应征粮草愿折纳余盐者,每正粮米麦定五斗,草五包束,各折一小引。五年,广东海北灶丁余盐送本司,每引给米三斗。

  三年定纳马中盐例

宁夏总兵官以边军缺马,而延庆、平凉官吏军民多养马,乃奏请纳马中盐。每上等马一匹一百引,中等马一匹八十引。寻行于定边等卫,每等马各递増二十引。至景泰元年三月,河州取土军赴京防,应许令军民纳马中盐,上马一匹给淮盐五十引,中马四十引,共收一千四百匹。尚书金濓以河州本产马地,乞减其半,上马二十五引,中马二十引,从之。六年四月,又命上流等井盐召商纳马一千匹,开中一十万引。成化元年五月,以宁夏备边马缺四千五百余匹,开灵州花马池等处盐课,并借西安府地方行盐三年,召商中马补足之。二年八月,大同、宣府、辽东缺马,以河南运司盐三处各开十五万引,上马一匹百引,中马八十引,召商中纳转给之。六年十一月,宁夏乏马,以陜西盐召商中纳,又定河东纳马中盐如河南例。至嘉靖时,吏部侍郎何孟春上盐法疏,请以巩昌等处盐池每引百道,召商纳银二十五两,以备各边买马。

明史·食货志》曰:中马之始,验马乃掣盐,既而纳银于官,以市马。银入布政司,宗禄、屯粮、修边、赈济,展转支销,银尽而马不至,而边储亦自此告匮矣。

令各边召商中纳盐粮,淮浙兼中。

时淮盐直贵,商多趋之,乃定以十分为率,淮盐八分,浙盐二分,或淮盐七分,浙盐三分。淮盐惟纳米麦,浙盐兼收豌豆、青稞。

  定纳引纸例

各运司给商引目,每引令纳纸一张。至闗引时,类解户部。

译议,免除两淮拖欠的七十六万引。

《明史·周忱传》记载:正统初年,淮扬遭灾,盐课亏损,皇帝下敕令周忱巡视。周忱上奏命令苏州各府拨借米一二万石,运往扬州盐塲,允许抵作明年的田租。灶户得以纳盐换取米,当时米价贵而盐价贱,官府得以积存盐,百姓得以吃到米,公私都得到很大便利。不久又敕令他兼理松江盐课。周忱认为田赋应该用来养农夫,盐课应该用来养灶丁,于是上奏了四项便宜之策,并且节省灶户的运耗,获米三万二千余石,设置赡盐仓,用来补足逃亡户所缺的额度。从此盐课大为兴盛。

二年,开始命令收购灶丁的余盐,用米麦支付。

凡是贫困的灶丁,除原额盐课照旧收纳外,如有余盐,都收存在本盐塲。运司发放到附近州县,每一小引给米麦二斗。到十三年,命令两淮各盐塲设立盐塲囤仓,用苏州、嘉兴等三府所属州县及淮安仓并兑军余米,酌量拨给储存。凡灶户送来余盐,每二百斤为一引,给米一石。这些盐招商在开平、辽东、甘肃等处开中,不妨碍照发。两浙及松江、嘉兴、仁和、许村等盐塲,也照此例执行。到景泰元年,又命令灶丁余盐每引给米:淮盐八斗,浙盐六斗,长芦盐四斗。三年,两淮灶户中有愿意将应征粮草折纳为余盐的,每正粮米麦定为五斗、草五包束,各折合一小引。五年,广东海北灶丁的余盐送到本司,每引给米三斗。

**三年,确定纳马中盐的则例**

宁夏总兵官因边军缺马,而延庆、平凉的官吏军民多养马,于是奏请纳马中盐。每上等马一匹给一百引,中等马一匹给八十引。不久推行到定边等卫,每等马各递增二十引。到景泰元年三月,河州调取土军赴京防守,应允许军民纳马中盐,上马一匹给淮盐五十引,中马四十引,共收马一千四百匹。尚书金濂因河州本是产马之地,请求减半,上马二十五引,中马二十引,朝廷同意了。六年四月,又命令上流等井的盐招商纳马一千匹,开中十万引。成化元年五月,因宁夏防边缺马四千五百余匹,开放灵州花马池等处的盐课,并借用西安府地方行盐三年,召商中纳马匹补足。二年八月,大同、宣府、辽东缺马,用河南运司的盐在三处各开中十五万引,上马一匹一百引,中马八十引,招商中纳后转发给。六年十一月,宁夏缺马,用陕西的盐招商中纳,又规定河东纳马中盐照河南的先例办理。到嘉靖时,吏部侍郎何孟春上奏盐法疏,请求以巩昌等处的盐池每引一百道,招商纳银二十五两,用来预备各边购买马匹。

《明史·食货志》说:纳马中盐之初,验马之后才发给盐引,后来改为向官府纳银,用来买马。银子进入布政司后,宗禄、屯粮、修边、赈济等各项,辗转支销,银子用完而马仍未到,边疆的储备也从此告匮乏了。

命令各边招商中纳盐粮,淮浙盐兼中。

当时淮盐价格昂贵,商人多趋向购买,于是确定以十分为比率,淮盐八分,浙盐二分,或淮盐七分,浙盐三分。淮盐只纳米麦,浙盐兼收豌豆、青稞。

**确定纳引纸的则例**

各运司发给商人引目时,每引令其纳纸一张。到闗引时,一并解送户部。倒换引目的陕西、四川、云南中盐客商,免纳引纸。到景泰五年五月,南京户部奏报:官吏俸钞不足,无从筹措。旧例客商领引,每引纳纸一张,本部

倒引陜西、四川、云南中盐客商,免纳引纸。至景泰五年五月,南京户部奏:官吏俸钞不敷,无从措办。旧例客商给引,每引纳纸一张,本部所积足印盐引千万有余。请命两淮、山东、长芦盐商免其纳纸,每引收钞一贯,以补支给。俟钞足用,纸或不敷,如旧输纳。成化十九年,令各盐司征解商人引纸,每一百张收银一钱,委官运南京户部转发应天府官军。凡遇缺纸,先期防计,令该府拘集铺行收买送用,积有余银凖折官军俸粮。

五年定淮浙长芦,毎嵗存积常股分数。

每嵗额办盐课,以十分为率,八分年终挨次给与守支客商,谓之常股,二分另积在官,▯边方急缺粮储,召中以所积见盐,人到即支,谓之存积。至十四年,淮浙存积盐増至四分,景泰元年増至六分。

六年,令淮浙劝借支盐客商米麦,赈给贫难灶丁。至▯治元年,定毎引劝借米一斗,或麦一斗五升。其无盐自买补者,免劝借。

八年十二月,令两淮客商支盐,以上下塲均配。

从运司严贞请也。两淮盐司所属盐塲,以路途便利者为上塲,窎逺者为下塲。每数上塲配一下塲,凡支盐时,上塲▯尽,方以下塲凑数补▯。至成化十九年,令上下塲三七分▯,常股存积,正支正收,违者商人治罪,盐货入官,吏以枉法赃论。

九年,禁商人中盐过三千引,其所纳粮限半年内完足,不完者扣日截出勘合。

景帝景泰元年,定两浙逺塲灶户盐课,许出米,令近塲卤丁代纳。

先是,洪武二十三年,定灶户每丁嵗办小引盐一十六引,内水乡不谙煎煮,嵗征银一千八百二十九两九钱,当盐九千一百四十九引一百斤【计毎百斤银一钱】此两淮旧例也。至是,又定两浙盐塲,凡近塲卤丁煎办盐课,其水乡灶户离塲三十里外者,每丁嵗出米六石,或折收价物,置立仓库收贮,委官专掌,按季查给。近塲卤丁令其代纳盐课。至十一月,给事中金达言:「灶夫煮海最为劳苦,自非近塲素习之人,不堪其役。比者富户因避重役,俱附逺塲充为灶户,结搆官吏,那移出纳。」乞令盐官取勘革罢,从之。五年八月,两浙运司同知黄彪言:「近例灶户近塲煎盐,逺塲出米,此法始行,虽暂便民,然未及五年,逺塲粮米亏欠数多,近场代办不胜苦逼。」乞仍遵洪武旧制,不分逺近,俱令煎办,并追完欠负粮米为便,亦命户部行之。

正月,命中盐纳边粮者,兼纳谷草;秋,青草。

时边圉多故,存积盐增至六分,密云、隆庆仓、古北口俱令减纳粮米,兼纳草束。又命召商于大同、宣府中纳淮浙、长芦盐,毎引米豆六斗至三斗,或谷草八束至三束,或秋青草十二束至六束,各有差。三年九月,又召商中淮盐于宣府纳豆及草,限一月完纳。

译所积储的印好的盐引已经千万有余。请命令两淮、山东、长芦的盐商免纳纸张,每引改收钞一贯,以补充支给。等钞够用了,纸如有不足,仍照旧输纳。成化十九年,命令各盐司征收商人的引纸银,每一百张收银一钱,委派官员运送南京户部转发应天府官军。凡遇缺纸,提前筹划,命令该府召集铺行收买送用,积存的余银可折算充作官军俸粮。

五年,确定淮浙、长芦每年存积、常股的分数比例。

每年额办的盐课,以十分为比率,八分在年终依次发给守候支取的客商,称为常股,另外二分留存于官府,以备边方急缺粮储时,招商中纳,用所存的现盐,人一到便可支取,称为存积。到十四年,淮浙的存积盐增加到四分,景泰元年增加到六分。

六年,命令淮浙劝导借支盐的客商纳米麦,用以赈济贫困的灶丁。到弘治元年,确定每引劝借米一斗,或麦一斗五升。若无盐可自行购买补足的,免除劝借。

八年十二月,命令两淮客商支盐,按上下盐塲均匀分配。

这是采纳了运司严贞的请求。两淮盐司所属的盐塲,以路途便利的为上塲,偏远的为下塲。每若干个上塲配一个下塲,凡支盐时,上塲的盐支尽后,才用下塲的盐凑数补足。到成化十九年,命令上下塲按三七比例分配,常股、存积分别正支正收,违者商人治罪,盐货没收归官,官吏则以枉法赃罪论处。

九年,禁止商人中盐超过三千引,其所纳粮限半年内完足,未完足的按天数扣除,从勘合中截出。

景帝景泰元年,确定两浙远塲灶户盐课,允许出米,命令近塲的卤丁代为缴纳。

起初,洪武二十三年,规定灶户每丁每年办小引盐十六引,其中水乡不熟悉煎煮的,每年征银一千八百二十九两九钱,折抵盐九千一百四十九引一百斤【每百斤折银一钱】,这是两淮的旧例。到这时,又规定两浙盐塲,凡近塲的卤丁煎办盐课,那些水乡灶户离盐塲三十里以外的,每丁每年出米六石,或折收其他物品,设置仓库收存,委派官员专门掌管,按季查核发放。近塲的卤丁则代为缴纳盐课。到十一月,给事中金达说:「灶夫煮海最为辛劳,若不是靠近盐塲、素来熟习此业的人,无法承受这份差役。近来富户为了逃避繁重的差役,都依附到远塲充当灶户,勾结官吏,挪移出纳。」请求命令盐官查核革除,朝廷同意了。五年八月,两浙运司同知黄彪说:「近来的规定是灶户在近塲煎盐,远塲出米,这个办法刚开始施行时,虽然暂时方便了百姓,但不到五年,远塲欠交的粮米数量已经很多,近塲代为办理的灶户不堪其苦。」请求仍遵照洪武年间的旧制,不分远近,都令其煎盐办课,并追缴完清欠负的粮米,这样比较合适,朝廷也命令户部执行。

正月,命令中盐纳边粮的商人,兼纳谷草;秋天则纳青草。

当时边疆多事,存积盐增加到六分,密云、隆庆仓、古北口都命令减少纳米数量,兼纳草束。又命令招商在大同、宣府中纳淮浙、长芦盐,每引米豆六斗到三斗不等,或谷草八束到三束,或秋青草十二束到六束,各有差等。三年九月,又招商在宣府中纳淮盐,缴纳豆和草,限一个月内完纳。成化六年七月,采纳巡抚山西都御史李侃的请求,中纳偏头关谷草,淮浙盐共计十六万六千八百余引。九年六月,开放淮浙盐三十万引,在榆林招商中纳谷草。

**重申严禁灶丁私贩**

两

成化六年七月,从巡抚山西都御史李侃请,中纳偏头闗谷草,凡淮浙盐共十六万六千八百余引。九年六月,开中淮浙盐三十万引于榆林召纳谷草。

  申严灶丁私贩禁

两浙运司奏:「往者盐禁甚严,人莫敢犯。近时稍寛,私贩者众。乞勅法司,今后但干盐法,罪应徒者如律,应流者限四年,应杂犯私罪者限五年。灶丁调别塲煎盐,仍取戸丁补其本役。军调沿邉守了,民发江北摆站,各满日始放,庶人知警惕。」从之。

  定运司佐贰官催课法

浙江布政司奏:运司佐贰官毎春初分催办课,嵗一更代,首尾不清,互相推诿。请自今自同知而下,各管一司,不许更代。考满时就所司盐课多寡,以为黜陟。其有他故,令附近分司代之,庶责有所归,而盐课清矣。事下部议,推其法于天下。至七年五月,以四川兵粮仰给于盐,有司因循,课日以亏。命按察司兼督盐课,并课其殿最。

八月,从戸部奏,南京官俸以余盐折支。

毎龙江余盐五斤折米一斗,至三年五月又行之,又命后凡积至五万引以上皆如例折支。六年正月,又从部奏,以张家湾余盐并私盐折俸,毎一百四十斤折米一石。

  二年八月戸部请申定盐禁

戸部奏:比者召商中盐,应者絶少,盖因私盐多而官盐阻滞,请禁约之一。各处灶丁有不将已煎盐课入官而私卖于人,务令盐官逐季督催,足备年终类奏。如有逋负,于考满时罢俸追完,方许赴部。一官私舟车往来,俱令巡盐河御史等严加搜检,如夹带私盐,人坐以法,舟车没官。一盐司官吏于収盐之际,多倍其数,及至放支,受商货贿,亦倍其数。其批验监掣官亦图贿赂,视为具文,宜令巡盐官严察,犯者谪戍极邉。一起运官盐及商旅卖盐,南京于龙江闗批騐所掣过,赴江东门报名,南京戸部委官覆视,果无夹带私盐,方许入城。北京于张家湾批騐所掣过,赴崇文门报名,本部委官覆视。帝曰:盐禁不严,恐官盐阻滞;禁之太密,恐细民艰于度日,其斟酌行之。

  五年十一月定官吏食盐口数

旧例,官民戸口食盐,皆计口纳钞,自行闗支。京官嵗遣吏下塲収买,其来久矣。然借势倍蓰,恣为奸利。至是,戸部奏:“近年官吏俱冒増口数,以増食盐。有官一员支盐三千余斤者,吏一员支盐五百余斤者,宜量

译浙运司奏报:「以往盐禁十分严格,人们不敢触犯。近来稍有放宽,私贩的人渐多。请求敕令司法部门,今后凡涉及盐法的案件,罪应判徒刑的依法治罪,应判流刑的限期四年,应判杂犯私罪的限期五年。灶丁若调往别的盐塲煎盐,仍要征取户丁补充原来的差役。军人调往沿边守卫,百姓则发往江北摆站,各自服满期限才予释放,这样人们才能知道警惕。」朝廷同意了。

**确定运司佐贰官催收课额之法**

浙江布政司奏报:运司的佐贰官每年春初分别催办课额,一年更换一次,前后交接不清,互相推诿。请求从今以后,从同知以下,各自负责一司,不许更换。考核期满时,就按所管盐课的多寡,来决定升降。若有其他缘故,则由附近的分司代管,这样责任就有明确归属,盐课也能清楚了。此事交部议论,将这个办法推行到全国。到七年五月,因四川的兵粮全靠盐课供给,官府却因循懈怠,课额日渐亏损。命令按察司兼督盐课,并考核其政绩优劣。

八月,采纳户部的奏请,南京官员的俸禄用余盐折算发放。

每五斤龙江余盐折算米一斗,到三年五月又施行此法,又命令此后凡积存到五万引以上的都照此例折算发放。六年正月,又采纳户部的奏请,用张家湾的余盐并私盐折算俸禄,每一百四十斤折算米一石。

**二年八月,户部请求重新申明盐禁**

户部奏报:近来招商中盐,响应的人极少,都是因为私盐太多而官盐滞销,请求禁约以下几事。一是各处灶丁中有不将已煎的盐课上缴官府而私自卖给他人的,一定要让盐官按季督促催办,足数在年终一并申报。如有拖欠,在考核期满时扣发俸禄追缴完足,才许赴部办理。一是官私舟车往来,都命令巡盐河的御史等人严加搜检,如有夹带私盐的,人依法治罪,舟车没收归官。一是盐司官吏在收盐的时候,往往多收数倍,等到放支时,又接受商人贿赂,也多给数倍。批验、监掣的官员也图谋贿赂,将规定视为空文,应命令巡盐官严加查察,犯者贬谪戍边极远之地。一是起运官盐及商旅贩卖的盐,在南京经龙江关批验所检验掣验后,到江东门报名,由南京户部委官复查,确实没有夹带私盐,才准许进城;在北京经张家湾批验所检验掣验后,到崇文门报名,由本部委官复查。皇帝说:盐禁不严,恐怕官盐会滞销;禁得太严密,又恐怕百姓难以维持生计,应斟酌施行。

**五年十一月,确定官吏食盐的口数**

按旧例,官民户口食盐,都按人口纳钞,自行领取支用。京官每年派遣属吏到盐塲收购,这个做法已经由来已久。但他们借势加倍征收,肆意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到这时,户部奏报:「近年来官吏大都虚报增加人口数目,用以增加食盐的领取数量。有一位官员支盐达三千余斤的,也有一位吏员支盐达五百余斤的,应当酌量……

为定夺,庶不虚糜。”乃定吏与知印许报五口至十口,文武官许报十五口至三十口。毎大小口嵗食盐斤及纳钞数,俱如永乐年制。然其▯莫革。至嘉靖中,锦衣官校乃至连巨舟数百艘,塞河而上,沿道私贩,车运马防,莫敢诘捕。盐法壅滞,巡盐御史请令运司具百司食盐较定斤两,筑包于司,俟支盐人役至,数包予之,此外毋许别有夹带。诸役亦毋得自行下塲违者论如律。于是锦衣私贩顿息。然各吏既无所获利,而一应纳钞僦挽之费无所出,贫者至弃役逃去。四十三年九月,騐封司郎中陆光祖言于尚书严讷,疏请革之。自后百司遂停食盐不支,唯十三道御史嵗支如故。

译做出决定,以免虚耗。"于是规定吏典和知印可以申报五口至十口,文武官可以申报十五口至三十口。每大小口每年食盐斤数及缴纳钞钱数,都照永乐年间的制度执行。然而其中的弊端始终没有革除。到嘉靖年间,锦衣卫官校甚至联结巨船数百艘,塞满河道而上,沿途私自贩卖,用车运用马驮,没有人敢盘诘查捕。盐法因此壅塞停滞,巡盐御史请求命令运司将各衙门食盐核定斤两,在运司包装好,等到支盐的差役到来,按数发放包好的盐给他们,此外不许再有别的夹带。各差役也不得擅自前往盐场,违犯的按律治罪。于是锦衣卫私贩之事顿时平息。然而各吏典既无利可图,而一应缴纳钞钱、雇车运输的费用又无处出办,贫穷的差役竟至弃职逃走。四十三年九月,验封司郎中陆光祖向尚书严讷进言,上疏请求革除此制。此后各衙门便停止支给食盐,唯独十三道御史每年照旧支给。

六年闰六月,给事中李瓉等请罢巡察私盐官,从之。自正统间定差御史巡盐,依巡按例,嵗更代以为常。至景泰元年闰正月,又特命镇守浙江副都御史轩輗兼理两浙盐课,刑部侍郎耿九畴兼理两淮盐课【防典云:元年差侍郎二员清理两淮、两浙盐法;二年取回两浙巡盐御史,令镇守侍郎兼理盐法】三年七月,罢两淮并长芦巡盐御史,命巡抚官兼理之。九月,从淮安知府邱陵奏,令巡河御史邓达兼理盐法,仍令巡抚都御史王竑通行提督。旋命竑兼理两淮盐法,赐之勅【防典云:三年令巡河御史兼理两淮盐法,裁省巡盐御史,又差御史二员于两浙、两淮巡盐】至是,瓉等言:「曩因钞法不通,盐法阻坏,故于泊船之所、产盐之地,遣官兼収钞料、巡察私盐。近年水旱相仍,人民困苦,供给繁费,民实不堪。乞斟酌停止,庶免官多人少之患。」从之。至成化四年,又遣都御史一员清理两淮盐法。

宪宗成化二年十二月,富人吕铭等奏请中盐,中防允之。

旧例,中盐部定则例,出榜召商,方许中纳,无径奏得允者。至是有吕铭等八人投充势要,奏欲运米赴辽东中纳。本年两淮存积盐五万五千引,有防自中出,允之。又御马监李棠亦请运米辽东中防,许中存积盐万引。尚书马昂皆不能执正,盐法之坏,自此始。

  三年定越境贩盐罪

凡越境夹带兴贩官私盐至二千斤以上者,军民舍余俱充军。其经过官司及里隣,俱照例问罪。若马快粮船夹带者,一体究治。

四年禁报中客商引数不许过多,并转卖及包揽。时客商引目多典当与人,名为伙支;或转卖有势之人,名为卖支。又有以假引卖与商人,冒顶真引;及以旧引赁人,影射私盐者,乃定是制。至十九年,定伙支等俱问罪,引目盐货入官。又客商派定塲分,守支毕即打引出塲。如无见盐,止许于本塲买补。若将已空盐课揑作未完,遗留空引侵盗影射私盐者,盐货价钱俱入官。官吏纵容,以枉法论。

  禁内外官员家占中盐引

至二十一年,又令部科等,凡有奏乞盐课者,许纠举治罪。二十二年,又令各邉开中引盐粮草,俱不许势要及内外官员家求讨、占窝领价上纳,令巡按御史纠举。

六年正月,命两浙以额外引盐代补亏课。

巡按都御史邢宥言:两浙运司盐课亏负,访得各塲并批騐所自天顺六年至成化五年収有巡获并盐徒煎办及客商夹带各项盐共三万五千五十八小引,乞给芦沥等塲代补。景泰以前亏欠盐课,其各塲原逋盐数仍陆续追补还官。部议:额外引盐截自成化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以前得请为止,是后収▯贸易悉如旧例。从之。

八月,诏本年天下戸口食盐粮钞尽数蠲免,已征在官者作次年之数,以后止征钞贯,毋许折収银米诸物。

译六年闰六月,给事中李瓉等请罢巡察私盐官,从之。自正统间定差御史巡盐,依巡按例,嵗更代以为常。至景泰元年闰正月,又特命镇守浙江副都御史轩輗兼理两浙盐课,刑部侍郎耿九畴兼理两淮盐课【防典云:元年差侍郎二员清理两淮、两浙盐法;二年取回两浙巡盐御史,令镇守侍郎兼理盐法】三年七月,罢两淮并长芦巡盐御史,命巡抚官兼理之。九月,从淮安知府邱陵奏,令巡河御史邓达兼理盐法,仍令巡抚都御史王竑通行提督。旋命竑兼理两淮盐法,赐之勅【防典云:三年令巡河御史兼理两淮盐法,裁省巡盐御史,又差御史二员于两浙、两淮巡盐】至是,瓉等言:「曩因钞法不通,盐法阻坏,故于泊船之所、产盐之地,遣官兼収钞料、巡察私盐。近年水旱相仍,人民困苦,供给繁费,民实不堪。乞斟酌停止,庶免官多人少之患。」从之。至成化四年,又遣都御史一员清理两淮盐法。

(景泰)六年闰六月,给事中李瓉等请求罢免巡察私盐的官员,皇帝准许。自正统年间起,规定派御史巡视盐务,依照巡按的惯例,每年轮换一次,成为常制。到景泰元年闰正月,又特命镇守浙江副都御史轩輗兼管两浙盐课,刑部侍郎耿九畴兼管两淮盐课【防典记载:元年派侍郎两员清理两淮、两浙盐法;二年召回两浙巡盐御史,命镇守侍郎兼管盐法】三年七月,罢免两淮和长芦的巡盐御史,命巡抚官兼管盐务。九月,依从淮安知府邱陵的奏请,命巡河御史邓达兼管盐法,仍命巡抚都御史王竑总管督理。不久又命王竑兼管两淮盐法,颁给敕书【防典记载:三年命巡河御史兼管两淮盐法,裁减巡盐御史,又派御史两员分巡两浙、两淮盐务】到这时,李瓉等人说:「以往因为钞法不通行,盐法受阻败坏,所以在泊船之处、产盐之地,派官员兼管収钞和巡察私盐。近年水旱灾害接连不断,百姓困苦,供给耗费繁多,百姓实在难以承受。请斟酌停罢,以免官多人少造成的弊病。」皇帝准许。到成化四年,又派都御史一员清理两淮盐法。

宪宗成化二年十二月,富人吕铭等奏请中盐,中防允之。

宪宗成化二年十二月,富商吕铭等人上奏请求中盐,防允许了此事。

旧例,中盐部定则例,出榜召商,方许中纳,无径奏得允者。至是有吕铭等八人投充势要,奏欲运米赴辽东中纳。本年两淮存积盐五万五千引,有防自中出,允之。又御马监李棠亦请运米辽东中防,许中存积盐万引。尚书马昂皆不能执正,盐法之坏,自此始。

按旧例,中盐须由户部制定规则,张榜招商,才准许中纳,没有直接上奏就能获准的。到这时有吕铭等八人投靠权贵,上奏请求运米到辽东中纳。当年两淮存积盐有五万五千引,防书竟从中批出,予以允许。御马监李棠也请求运米到辽东中防,获准中纳存积盐一万引。尚书马昂都不能坚持正规制度,盐法的败坏,就从此开始。

三年定越境贩盐罪

(成化)三年制定越境贩盐的罪则。

凡越境夹带兴贩官私盐至二千斤以上者,军民舍余俱充军。其经过官司及里隣,俱照例问罪。若马快粮船夹带者,一体究治。

凡越境夹带贩运官盐、私盐达二千斤以上的,军民舍余人等一律充军。沿途经过的官府及里邻,都照例问罪。若是马快船、粮船夹带的,一并追究治罪。

四年禁报中客商引数不许过多,并转卖及包揽。时客商引目多典当与人,名为伙支;或转卖有势之人,名为卖支。又有以假引卖与商人,冒顶真引;及以旧引赁人,影射私盐者,乃定是制。至十九年,定伙支等俱问罪,引目盐货入官。又客商派定塲分,守支毕即打引出塲。如无见盐,止许于本塲买补。若将已空盐课揑作未完,遗留空引侵盗影射私盐者,盐货价钱俱入官。官吏纵容,以枉法论。

(成化)四年禁止报中的客商所领盐引数目过多,并禁止转卖及包揽。当时客商常把引目典当给别人,称为伙支;或转卖给有权势的人,称为卖支。又有人用假盐引卖给商人,冒充真引;以及把旧引租给别人,借以贩卖私盐的,于是制定此项制度。到十九年,规定伙支等行为一律问罪,引目盐货没收入官。又规定客商分派定塲,守候支盐完毕后立即打引出塲。若没有现盐,只准在本塲买补。若把已经支完的盐课捏造成未完,留下空引以侵盗、影射私盐的,盐货价钱一律没收入官。官吏若加以纵容,以枉法论处。

禁内外官员家占中盐引

禁止内外官员之家占夺中盐盐引。

至二十一年,又令部科等,凡有奏乞盐课者,许纠举治罪。二十二年,又令各邉开中引盐粮草,俱不许势要及内外官员家求讨、占窝领价上纳,令巡按御史纠举。

到二十一年,又命部科等衙门,凡有上奏乞讨盐课的,准许纠举治罪。二十二年,又命各边开中引盐所征收的粮草,一律不许权贵及内外官员之家求讨、占窝领价上纳,命巡按御史加以纠举。

六年正月,命两浙以额外引盐代补亏课。

(成化)六年正月,命两浙用额外的引盐代替补足亏欠的盐课。

巡按都御史邢宥言:两浙运司盐课亏负,访得各塲并批騐所自天顺六年至成化五年収有巡获并盐徒煎办及客商夹带各项盐共三万五千五十八小引,乞给芦沥等塲代补。景泰以前亏欠盐课,其各塲原逋盐数仍陆续追补还官。部议:额外引盐截自成化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以前得请为止,是后収〇贸易悉如旧例。从之。

巡按都御史邢宥上奏说:两浙运司盐课亏欠,查访得各盐塲及批验所从天顺六年到成化五年,收缴的巡获盐、盐徒煎办的盐以及客商夹带的各项盐共计三万五千零五十八小引,请求拨给芦沥等塲以代替补足。景泰以前亏欠的盐课,各塲原来拖欠的盐数仍需陆续追缴补还官府。户部议定:额外引盐以成化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以前奏请获准者为限,此后的収缴贸易,一律照旧例办理。皇帝准许。

八月,诏本年天下戸口食盐粮钞尽数蠲免,已征在官者作次年之数,以后止征钞贯,毋许折収银米诸物。先是五月,南京御史李瓛等以灾异上言,谓戸口食盐之法,既騐口収钞,即当騐口支盐。今钞入于官,而盐不及民,且征収之际,吏展转为奸,十倍中止以一倍入官,钞皆腐烂不堪实用,乞革盐钞以苏民困。是月遂有是诏,然盐钞终不除。后江浙条鞭法行,遂编入正赋。

八月,诏令本年天下户口食盐所征的粮钞全数蠲免,已经征收在官的算作次年之数,

先是五月,南京御史李瓛等以灾异上言,谓戸口食盐之法,既騐口収钞,即当騐口支盐。今钞入于官,而盐不及民,且征収之际,吏展转为奸,十倍中止以一倍入官,钞皆腐烂不堪实用,乞革盐钞以苏民困。是月遂有是诏,然盐钞终不除。后江浙条鞭法行,遂编入正赋。

七年,令淮浙各塲存积盐课,仍旧止作四分,常股増为六分。

存积盐自景泰中増至六分,常股大壅,至是仍减作四分。至十九年又减之,常股七分而存积三分。然商人乐有见盐,报中存积者争至,遂仍増至六分。淮浙盐不能给,乃配支长芦、山东以给之。一人兼支数处,道逺不及亲赴,輙贸引于近地。富人自是有邉商、内商之分。于各邉中引者,谓之邉商;于内地守支者,谓之内商。内商之盐不能速获,邉商之引又不贱售,报中寖怠,存积之滞遂与常股等。至嘉靖五年,从给事中管怀律奏,始仍复常股六分,存积四分之制【臣】等谨按:邉、内二商之外,又有专事运买者,谓之水商,通谓之三商。见万厯四十五年戸部奏疏。

九年,定两浙清查灶丁及纳工本银例。

令两浙巡盐御史督同布按巡守并盐官清查各塲灶丁,备开海濵谙晓煎办者若干,毎丁嵗办盐若干,淮浙盐课若干。其絶戸及寡妇盐课照数开豁,以清出多余殷实卤丁顶替。再有余丁照例办课,若有幼丁候长成办盐,俱造册备照及送部查考。自后毎十年一次清查。其水乡不谙煎盐灶戸,毎引纳工本银三钱五分,解送运司给散。谙煎灶丁或年终解部转送太仓及各邉支用。▯治二年,令毎引浙西纳银六钱,浙东四钱,毎年十月内征完送司解部。离塲三十里外者照水乡例。

  三月复嵗遣监察御史巡盐

天顺四年,令山西按察司分巡官兼巡视河东盐池。至是,郎中文志贞奏:「解州盐池垣堑多废,人得私贩官盐,阻坏客商,少中莫济邉急。请嵗遣御史一员往彼禁治,并修浚垣堑,如巡茶事例,嵗满更代。」从之。

  十一月定河东纳铁中盐法

巡抚山西都御史马文升奏:陜西都司所属四十卫所,嵗造军器,用熟铁三十一万四千余斤。又各邉不时奏乞补造,动取一二十万,俱派取民间,多毁农器充纳,深为民害。访得山西阳城县产铁甚贱,而河东盐不费煎熬。往年泽州人毎以铁一百斤至曲沃县易盐二百斤,以此陜西铁价稍贱,因添设巡盐御史,私盐不行,熟铁愈贵。乞以盐课五十万引中,铁五百万斤,俱于安邑县上纳,运至藩库収贮支销。诏从之。

十六年,重定给年逺守支商资本钞及兊支例。

令正统以前客商中盐未全支者各造册送部,于原籍有司闗给资本钞,毎引三十锭。景泰元年以后愿闗资本钞者亦听,愿守支兊换者,两淮兊山东福建两浙兊广东,俱毎引加半引。

译此后只征收钞贯,不许折収银米等物。此前五月,南京御史李瓛等人因灾异上疏,说户口食盐之法,既然按人口收钞,就应当按人口支盐。如今钞交到官府,而盐却不能到百姓手中,况且征收之际,官吏辗转作弊,十份中只有一份入官,钞钱都已腐烂不堪使用,请求革除盐钞以缓解百姓困苦。这个月于是有此诏令,然而盐钞终究没有废除。后来江浙推行一条鞭法,就把它编入正赋之中。

七年,令淮浙各塲存积盐课,仍旧止作四分,常股増为六分。

(成化)七年,命淮浙各盐塲的存积盐课,仍旧只作四分,常股增为六分。

存积盐自景泰中増至六分,常股大壅,至是仍减作四分。至十九年又减之,常股七分而存积三分。然商人乐有见盐,报中存积者争至,遂仍増至六分。淮浙盐不能给,乃配支长芦、山东以给之。一人兼支数处,道逺不及亲赴,輙贸引于近地。富人自是有邉商、内商之分。于各邉中引者,谓之邉商;于内地守支者,谓之内商。内商之盐不能速获,邉商之引又不贱售,报中寖怠,存积之滞遂与常股等。至嘉靖五年,从给事中管怀律奏,始仍复常股六分,存积四分之制【臣】等谨按:邉、内二商之外,又有专事运买者,谓之水商,通谓之三商。见万厯四十五年戸部奏疏。

存积盐自景泰年间增至六分,常股大量积压,到此时仍减为四分。到十九年又减少常股,常股为七分而存积为三分。然而商人乐于有现成的盐,报中存积盐的争相前来,于是又增至六分。淮浙的盐不够供给,就调配长芦、山东的盐来补给。一人兼支数处,路途遥远来不及亲自前往,便在附近之地把盐引转卖。富商从此有边商、内商之分。在各边报中盐引的,称为边商;在内地守候支盐的,称为内商。内商的盐不能迅速获得,边商的引又不肯贱卖,报中之事逐渐懈怠,存积盐的积压程度就与常股相等了。到嘉靖五年,依从给事中管怀律的奏请,才又恢复常股六分、存积四分的制度。【臣】等谨按:边商、内商之外,又有专门从事运输买卖的,称为水商,合称三商。见于万历四十五年户部的奏疏。

九年,定两浙清查灶丁及纳工本银例。

(成化)九年,制定两浙清查灶丁及缴纳工本银的条例。

令两浙巡盐御史督同布按巡守并盐官清查各塲灶丁,备开海濵谙晓煎办者若干,毎丁嵗办盐若干,淮浙盐课若干。其絶戸及寡妇盐课照数开豁,以清出多余殷实卤丁顶替。再有余丁照例办课,若有幼丁候长成办盐,俱造册备照及送部查考。自后毎十年一次清查。其水乡不谙煎盐灶戸,毎引纳工本银三钱五分,解送运司给散。谙煎灶丁或年终解部转送太仓及各邉支用。〇治二年,令毎引浙西纳银六钱,浙东四钱,毎年十月内征完送司解部。离塲三十里外者照水乡例。

命两浙巡盐御史督同布政、按察、巡守官及盐官清查各盐塲的灶丁,详细开列沿海通晓煎盐办法的人数若干、每丁每年应办盐若干、淮浙盐课若干。绝户及寡妇的盐课,照数予以豁免,以查出多余殷实的煮卤丁户来顶替。若有剩余丁户,照例承办盐课,若有年幼丁户,等长成后再办盐,都要造册备照并送部查考。此后每十年清查一次。水乡不熟悉煎盐的灶户,每引缴纳工本银三钱五分,解送运司发放。熟悉煎盐的灶丁,或于年终解送户部,转送太仓及各边支用。弘治二年,命每引浙西缴纳银六钱,浙东缴纳银四钱,每年十月内征收完毕,送运司解送户部。离盐塲三十里以外的,照水乡例办理。

三月复嵗遣监察御史巡盐

三月又恢复每年派遣监察御史巡视盐务。

天顺四年,令山西按察司分巡官兼巡视河东盐池。至是,郎中文志贞奏:「解州盐池垣堑多废,人得私贩官盐,阻坏客商,少中莫济邉急。请嵗遣御史一员往彼禁治,并修浚垣堑,如巡茶事例,嵗满更代。」从之。

天顺四年,命山西按察司分巡官兼管巡视河东盐池。到这时,郎中文志贞上奏说:「解州盐池的围墙壕堑大多荒废,人们得以私贩官盐,阻碍败坏客商生意,报中的商人稀少,无法接济边防急需。请每年派遣御史一员前往该地禁止治理,并修浚围墙壕堑,如同巡茶的惯例,每年届满轮换。」皇帝准许。

十一月定河东纳铁中盐法

十一月制定河东缴纳铁料以中盐的办法。

巡抚山西都御史马文升奏:陜西都司所属四十卫所,嵗造军器,用熟铁三十一万四千余斤。又各邉不时奏乞补造,动取一二十万,俱派取民间,多毁农器充纳,深为民害。访得山西阳城县产铁甚贱,而河东盐不费煎熬。往年泽州人毎以铁一百斤至曲沃县易盐二百斤,以此陜西铁价稍贱,因添设巡盐御史,私盐不行,熟铁愈贵。乞以盐课五十万引中,铁五百万斤,俱于安邑县上纳,运至藩库収贮支销。诏从之。

巡抚山西都御史马文升上奏:陕西都司所属四十个卫所,每年制造军器,需用熟铁三十一万四千余斤。此外各边不时奏请补造军器,动辄索取一二十万斤,都派取自民间,百姓多毁坏农具来充数缴纳,深为民害。查访得知山西阳城县出产的铁价格很贱,而河东盐不费煎熬之力。往年泽州人常以铁一百斤到曲沃县换盐二百斤,因此陕西铁价稍贱,后来添设巡盐御史,私盐不能通行,熟铁价格越来越贵。请以盐课五十万引,换取铁五百万斤,都在安邑县上缴,运至藩库収贮支用销算。皇帝下诏准许。

十六年,重定给年逺守支商资本钞及兊支例。

(成化)十六年,重新制定给年代久远守候支盐商人资本钞及兑支的条例。

令正统以前客商中盐未全支者各造册送部,于原籍有司闗给资本钞,毎引三十锭。景泰元年以后愿闗资本钞者亦听,愿守支兊换者,两淮兊山东福建两浙兊广东,俱毎引加半引。不愿者仍听守支。至十九年,又令正统以前中盐未支者,毎引淮盐给资本钞三十锭,两浙广东四川云南二十五锭,河东长芦福建山东二十锭。其景泰以后愿闗者,及今告代支故商引盐者,亦照此例。

命正统以前中盐尚未全部支到的客商,各自造册送到户部,在原籍有司处领取资本钞,每引三十锭。景泰元年以后愿意领取资本钞的也听其自便,愿意守候支盐兑换的,两淮兑换山东、福建,两浙兑换广东,都每引加半引。不愿意的仍听其守候支盐。到十九年,又命正统以前中盐尚未支到的,每引淮盐给资本钞三十锭,两浙、广东、四川、云南给二十五锭,河东、长芦、福建、山

不愿者仍听守支。至十九年,又令正统以前中盐未支者,毎引淮盐给资本钞三十锭,两浙广东四川云南二十五锭,河东长芦福建山东二十锭。其景泰以后愿闗者,及今告代支故商引盐者,亦照此例。

  十九年命两浙盐课许折银

毎正盐一引,浙西塲折银七钱,浙东塲折银五钱,解送太仓,候余盐支尽,仍纳本色。至▯治元年,又令西塲减为六钱,东塲减为三钱五分,候盐法通,如旧征纳。二年命存积盐仍纳本色,常股折银三钱。嘉靖二十四年,令水乡盐课照旧征折色。

孝宗▯治二年,命入官船商货物及灶丁赎罪米谷,俱发各塲备赈济。

许两淮守支客商买灶戸余盐补官引。

余盐者,灶戸正课外所余之盐也。洪武初,制商支盐有定塲,毋许越塲买补。勤灶有余盐,送塲司二百斤为一引,给米一石。其盐召商开中,不拘资次,给与。成化后,令商収买,而劝借米麦以给贫灶。至是从,清理两淮盐法侍郎李嗣请,乃令守支客商。成化十五年以前无盐支给者,许収买灶丁余盐以补官引,免其劝借米麦。成化十六年以后至二十年以前,正支不敷者,亦许买补,其劝借赈济米麦,仍照支盐分数上纳。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已办未完者,严限追足,给与各年应支客商,不许収买余盐。其劝借米麦,亦照例上纳。又定灶丁常股盐课,亦许折银给商,另于勤戸余盐内买补。

食货志》曰:「成化末年,阉官窃势,奏讨淮浙盐无筭。两淮积欠至五百余万引,商引壅滞。至孝宗时,而买补余盐之议始兴矣。时又停各邉开中,俟逋课完日,官为卖盐三分,价值二,充邉储,而留其一以补商人未交盐价。由是以余盐补充正课,而盐法一小变。」

邱濬请行转般法议曰:两京运道所经,凡三运司。淮盐在南,沧盐在北,山东之盐居其中。往时防通河未开,水陆分隔,各自通商给民。今则一水可通。惟今三处之盐价值各有低昂,中纳各有等则。淮盐之价最髙,殆居其倍。山东之盐抵河颇逺,惟沧盐近河而价最亷。请行宋人转般之法,官军运粮,空船南回,道经沧州,毎船量给盐引,毎引量与脚价,俾运至扬州河下。官为建仓于两岸,委官照数収贮,原数不亏,然后给与脚钱,少有亏损,即与折算。如此则官得倍称之息,军得顺回之利。积盐既多,乃令通算累年各商所中常股存积等盐共若干,依次给与见盐,不出一二年间支给完足,然后行官给牢盆,民自煎煮之防。此后又乞于河间沿海一带出盐之处,不分民丁灶戸,皆许其私煮。既已成盐,赴官告卖,量为定价,给与见钱。阴雨之时,则或加或倍。有私卖及买者,皆抵以私盐之罪。其钱于内帑豫借,待成效之后算还。

译东给二十锭。景泰以后愿意领取的,以及如今申告代替已故商人支取盐引的,也照此例办理。

十九年命两浙盐课许折银

(成化)十九年命两浙盐课准许折银缴纳。

毎正盐一引,浙西塲折银七钱,浙东塲折银五钱,解送太仓,候余盐支尽,仍纳本色。至〇治元年,又令西塲减为六钱,东塲减为三钱五分,候盐法通,如旧征纳。二年命存积盐仍纳本色,常股折银三钱。嘉靖二十四年,令水乡盐课照旧征折色。

每正盐一引,浙西塲折银七钱,浙东塲折银五钱,解送太仓,等到余盐支放完毕,仍缴纳本色盐。到弘治元年,又命浙西塲减为六钱,浙东塲减为三钱五分,等到盐法畅通,仍照旧征收本色。弘治二年命存积盐仍纳本色,常股折银三钱。嘉靖二十四年,命水乡盐课照旧征收折色银。

孝宗〇治二年,命入官船商货物及灶丁赎罪米谷,俱发各塲备赈济。

孝宗弘治二年,命没收入官的船商货物及灶丁赎罪的米谷,都发往各盐塲备作赈济之用。

许两淮守支客商买灶戸余盐补官引。

准许两淮守候支盐的客商购买灶户的余盐来补足官引。

余盐者,灶戸正课外所余之盐也。洪武初,制商支盐有定塲,毋许越塲买补。勤灶有余盐,送塲司二百斤为一引,给米一石。其盐召商开中,不拘资次,给与。成化后,令商収买,而劝借米麦以给贫灶。至是从,清理两淮盐法侍郎李嗣请,乃令守支客商。成化十五年以前无盐支给者,许収买灶丁余盐以补官引,免其劝借米麦。成化十六年以后至二十年以前,正支不敷者,亦许买补,其劝借赈济米麦,仍照支盐分数上纳。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已办未完者,严限追足,给与各年应支客商,不许収买余盐。其劝借米麦,亦照例上纳。又定灶丁常股盐课,亦许折银给商,另于勤戸余盐内买补。

余盐,是指灶户在正课之外所余下的盐。洪武初年,规定商人支盐有固定的塲所,不许越塲买补。勤劳的灶户若有余盐,送到塲司,二百斤为一引,给米一石。这些盐招商开中,不论资次先后,予以发给。成化以后,命商人収购,并劝借米麦以救济贫困灶户。到此时,依从清理两淮盐法侍郎李嗣的请求,命守候支盐的客商,成化十五年以前没有盐可支给的,准许収买灶丁的余盐以补足官引,免除其劝借米麦。成化十六年以后至二十年以前,正课支盐不足的,也准许买补,其劝借赈济的米麦,仍照支盐的分数上缴。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已经办理而未完成的,严定期限追缴足数,发给各年应支的客商,不许収买余盐。其劝借的米麦,也照例上缴。又规定灶丁的常股盐课,也准许折银发给商人,另外从勤劳灶户的余盐中买补。

《食货志》曰:「成化末年,阉官窃势,奏讨淮浙盐无筭。两淮积欠至五百余万引,商引壅滞。至孝宗时,而买补余盐之议始兴矣。时又停各邉开中,俟逋课完日,官为卖盐三分,价值二,充邉储,而留其一以补商人未交盐价。由是以余盐补充正课,而盐法一小变。」

《食货志》说:「成化末年,宦官窃取权势,奏请索讨淮浙盐没有限度。两淮积欠达五百余万引,商引大量积压。到孝宗时,买补余盐的建议才兴起。当时又停止各边开中,等到拖欠的盐课缴完之日,官府卖盐三分,价值折二,充作边防储备,而留下一分以补偿商人未交的盐价。由此以余盐补充正课,盐法发生了一次小的变化。」

邱濬请行转般法议曰:两京运道所经,凡三运司。淮盐在南,沧盐在北,山东之盐居其中。往时防通河未开,水陆分隔,各自通商给民。今则一水可通。惟今三处之盐价值各有低昂,中纳各有等则。淮盐之价最髙,殆居其倍。山东之盐抵河颇逺,惟沧盐近河而价最亷。请行宋人转般之法,官军运粮,空船南回,道经沧州,毎船量给盐引,毎引量与脚价,俾运至扬州河下。官为建仓于两岸,委官照数収贮,原数不亏,然后给与脚钱,少有亏损,即与折算。如此则官得倍称之息,军得顺回之利。积盐既多,乃令通算累年各商所中常股存积等盐共若干,依次给与见盐,不出一二年间支给完足,然后行官给牢盆,民自煎煮之防。此后又乞于河间沿海一带出盐之处,不分民丁灶戸,皆许其私煮。既已成盐,赴官告卖,量为定价,给与见钱。阴雨之时,则或加或倍。有私卖及买者,皆抵以私盐之罪。其钱于内帑豫借,待成效之后算还。年年存贮,嵗嵗转般。积之既久,遇有急用,即出榜定值,召商于所用之地,或出粮刍,或输金帛,付以执照,定以仓分,俾亲诣其所,即给以见盐,于行盐地发卖。如此比之旧法,当得倍利。非惟得以足今日之用,亦可以销他日之患也。

邱濬请求推行转般法,议论说:两京的漕运航道所经过的,共有三个运司。淮盐在南,沧盐在北,山东的盐居于中间。以往开通河未开凿时,水路与陆路分隔,各自通商供给百姓。如今则一条水路可以贯通。只是如今三处的盐价各有高低,中纳的等则各不相同。淮盐的价格最高,几乎是其他盐的一倍。山东的盐距离运河相当远,只有沧盐靠近运河而价格最低廉。请求推行宋朝人的转般法,官军运粮的空船南返时,途经沧州,每船酌量给予盐引,每引酌量给予脚价,使其运至扬州河下。官府在两岸建立仓库,委派官员按数量収贮,原数不亏损,然后给予脚钱,若稍有亏损,就予以折算。这样一来,官府得到加倍的利息,士兵得到顺路运回的利益。积存的盐既多,就命令通盘核算历年各商人所中的常股、存积等盐共计若干,依次发给现成的盐,不出一两年间支给完足,然后再实行官府发给盐灶器具、由百姓自行煎煮的防制。此外又请求在河间沿海一带产盐的地方,不分民丁、灶户,都准许他们私自煎煮盐。盐煮成后,到官府报告出售,酌量定价,给予现钱。阴雨天气时,则加价或加倍收购。有私自买卖的,都以贩卖私盐之罪治罪。所需款项从内库预先借支,等有成效以后再算还。年年存贮,岁岁转运。积存既久,遇有急需,就张榜定价,招募商人到所需之地,有的缴纳粮草,有的缴纳金帛,发给执照,指定仓分,使其亲自前往该地,即可给予现成的盐,在行盐地区发卖。如此一来,与旧法相比,应当能获得加倍的利益。这不仅能满足当

年年存贮,嵗嵗转般。积之既久,遇有急用,即出榜定值,召商于所用之地,或出粮刍,或输金帛,付以执照,定以仓分,俾亲诣其所,即给以见盐,于行盐地发卖。如此比之旧法,当得倍利。非惟得以足今日之用,亦可以销他日之患也。

【臣】等谨按:宋时官般之法,乃官自般运,置务卖盐。般犹运也,与濬说异。濬说颇与元代设盐仓相近,但元之淮浙立仓,不过自淮塲官运至淮仓,自浙塲官运至浙仓而已。濬乃欲以沧盐官运至淮仓,中隔二千里,不特脚价加増,沧盐之价仍当贵如淮盐,而漕船受派装之,苦运丁,启私贩之门,其为▯更不可究诘矣。濬之説,盖即兊支法而倒用之。兊支之法,转商就盐;转般之法,转盐就商。二者利害相衡,不若兊支之为善也。

五年八月,命两淮等盐引,俱召商开中,纳银类解户部太仓,以备邉储。

初,各邉开中商人招民垦种,筑台堡,自相保聚。邉方菽□无甚贵之时,成化间始有折纳银者,然未尝着为令也。至是,戸部尚书叶淇,淮安人,盐商皆其亲识,因与淇言:“商人赴邉纳粮,价少而有逺涉之虞;在运司纳银,价多而得易办之利。”淇然之。内阁徐溥,淇同年最厚,淇遂请召商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给各邉。毎引输银三四钱有差,视国初米直加倍,而商无逺运之苦。一时太仓之银累至百余万,然赴邉开中之法废,商屯撤业,菽粟翔贵,邉储日虚矣。至五年,仍命盐课不许于腹里中卖,报中粮草毋许折纳银两。寻不行。

华钰《盐防议》曰:洪武、永乐时,内地大贾争赴九邉垦田积粮,以便开中。朝中暮支价平,息倍商乐转输,邉免飞挽,士饱马腾,缓急有备,防至良也。嵗引初无定额,皆资主客兵饷,从邉庾受劵不令轻纳银,鹾司也。自司农叶淇为淮商地疏,盐一引输粟二斗五升,轻请増额,准改折色,径于运司上纳。于是毎引纳银三钱五分或四钱二分,又令客商无见盐,许本塲买补。西北商胥内徙,便转贩而邉计大坏。今正引虽仍赴邉中,余课悉如淇议矣。孙承泽《春明梦余録曰:天下盐课,惟两淮为多,浙次之,长芦次之。福建无巡差以行,无逺地;河南无运官以出,有专所。广塲兼之,故巡运俱无。总计天下设转运司者六,提举司者七。嵗办旧额一百一十七万六千五百二十五引。初制,毎引纳银八分,粟二斗五升。商人纳粟于邉受盐于塲无守支之苦。严禁食禄之家不得牟商利,一切请乞悉絶之。私卖阻乱者处死。灶丁给以卤地草塲毎引给工本钞二贯五百文,复其杂役。有余盐官自出钞収之下,以资灶戸,上以揽利柄。故盐法行。自正统中有常股存积之法,常股七分以为常,而存积三分以待塞下之急,倍价开中,越次支放。

译今的用度,也可以消除日后的祸患。

【臣】等谨按:宋时官般之法,乃官自般运,置务卖盐。般犹运也,与濬说异。濬说颇与元代设盐仓相近,但元之淮浙立仓,不过自淮塲官运至淮仓,自浙塲官运至浙仓而已。濬乃欲以沧盐官运至淮仓,中隔二千里,不特脚价加増,沧盐之价仍当贵如淮盐,而漕船受派装之,苦运丁,启私贩之门,其为〇更不可究诘矣。濬之説,盖即兊支法而倒用之。兊支之法,转商就盐;转般之法,转盐就商。二者利害相衡,不若兊支之为善也。

【臣】等谨按:宋代官府转般之法,是官府自己转运,设立盐务出售。「般」就是运的意思,与邱濬所说的不同。邱濬的说法颇与元代设立盐仓相近,但元代在淮浙设立盐仓,不过是从淮塲由官府运至淮仓,从浙塲由官府运至浙仓而已。邱濬却想把沧盐由官府运至淮仓,中间相隔二千里,不仅脚价会增加,沧盐的价格仍将会贵得像淮盐一样,而漕船被派去装运,苦累运丁,开启私贩之门,其中的弊端更是难以追究详尽了。邱濬的说法,大概就是把兑支法颠倒过来运用。兑支之法,是使商人转移去就盐;转般之法,是使盐转移去就商人。两相权衡利害,不如兑支法更为妥善。

五年八月,命两淮等盐引,俱召商开中,纳银类解户部太仓,以备邉储。

(弘治)五年八月,命两淮等地的盐引,都招商开中,缴纳的银两归类解送户部太仓,以备边防储备。

初,各邉开中商人招民垦种,筑台堡,自相保聚。邉方菽□无甚贵之时,成化间始有折纳银者,然未尝着为令也。至是,戸部尚书叶淇,淮安人,盐商皆其亲识,因与淇言:“商人赴邉纳粮,价少而有逺涉之虞;在运司纳银,价多而得易办之利。”淇然之。内阁徐溥,淇同年最厚,淇遂请召商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给各邉。毎引输银三四钱有差,视国初米直加倍,而商无逺运之苦。一时太仓之银累至百余万,然赴邉开中之法废,商屯撤业,菽粟翔贵,邉储日虚矣。至五年,仍命盐课不许于腹里中卖,报中粮草毋许折纳银两。寻不行。

当初,各边开中时,商人招募百姓垦种土地,修筑台堡,自相保护聚居。边地粮食尚未十分昂贵之时,成化年间开始有折纳银两的做法,但并未定为法令。到这时,户部尚书叶淇是淮安人,盐商都是他的亲友熟人,于是对叶淇说:「商人到边地缴纳粮食,价钱少而有远途跋涉的风险;在运司缴纳银两,价钱多而能轻易办成。」叶淇认为有理。内阁徐溥与叶淇是同年进士,交情最深厚,叶淇于是奏请招商缴纳银两,由运司归类解送太仓,再分发给各边。每引缴纳银三四钱不等,比国初的米价加了一倍,而商人没有远途运输的辛苦。一时间太仓的银两累积至一百余万,然而赴边开中之法从此废弃,商屯撤业,粮食价格飞涨,边防储备日益空虚。到(弘治)五年,仍旧命令盐课不许在内地中卖,报中的粮草不许折纳银两。不久此令又未能施行。

华钰《盐防议》曰:洪武、永乐时,内地大贾争赴九邉垦田积粮,以便开中。朝中暮支价平,息倍商乐转输,邉免飞挽,士饱马腾,缓急有备,防至良也。嵗引初无定额,皆资主客兵饷,从邉庾受劵不令轻纳银,鹾司也。自司农叶淇为淮商地疏,盐一引输粟二斗五升,轻请増额,准改折色,径于运司上纳。于是毎引纳银三钱五分或四钱二分,又令客商无见盐,许本塲买补。西北商胥内徙,便转贩而邉计大坏。今正引虽仍赴邉中,余课悉如淇议矣。孙承泽《春明梦余録》曰:天下盐课,惟两淮为多,浙次之,长芦次之。福建无巡差以行,无逺地;河南无运官以出,有专所。广塲兼之,故巡运俱无。总计天下设转运司者六,提举司者七。嵗办旧额一百一十七万六千五百二十五引。初制,毎引纳银八分,粟二斗五升。商人纳粟于邉受盐于塲无守支之苦。严禁食禄之家不得牟商利,一切请乞悉絶之。私卖阻乱者处死。灶丁给以卤地草塲毎引给工本钞二贯五百文,复其杂役。有余盐官自出钞収之下,以资灶戸,上以揽利柄。故盐法行。自正统中有常股存积之法,常股七分以为常,而存积三分以待塞下之急,倍价开中,越次支放。又引价日増,需索日繁,而盐法大坏。且易粟而为银,不之塞下而之盐司。于是塞地尽荒,邉储俱匮,而邉事亦大坏。造其议者,户部尚书叶淇;允其请者,内阁徐溥也。

华钰《盐防议》说:洪武、永乐年间,内地的大商人争相前往九边开垦田地、积存粮食,以便开中。早上缴纳粮食傍晚就能支到盐,价钱公平,利息成倍,商人乐于转运输送,边地免除了远途运粮之苦,将士粮饷充足,缓急都有储备,这种防制实在良善。每年的盐引起初没有定额,都依赖主客兵的粮饷,从边地仓库领取盐引,不许轻易纳银,这是盐务官署的规矩。自从掌管财政的叶淇为淮商奏疏,规定盐一引缴纳粟米二斗五升,轻率地请求增加额度,准许改为折色,直接在运司上缴。于是每引缴纳银三钱五分或四钱二分,又命客商若无现成的盐,准许在本塲买补。西北的商人和官吏迁往内地,便于转卖贩运而边防大计因此大坏。如今正引虽仍赴边中纳,其余盐课全都照叶淇的建议办理。孙承泽《春明梦余录》说:天下的盐课,唯有两淮最多,两浙次之,长芦又次之。福建没有巡盐差官巡行,没有偏远之地;河南没有运司官员管理出盐,有专门的盐塲。广东盐塲兼管此事,所以既无巡盐官也无运官。总计天下设立转运司的有六处,提举司的有七处。每年办理的旧额是一百一十七万六千五百二十五引。当初的制度,每引缴纳银八分,粟米二斗五升。商人在边地缴纳粟米,在盐塲领受盐,没有守候支盐之苦。严禁食禄的官宦人家谋取商人的利益,一切请求乞讨都一律禁绝。私卖盐、阻碍扰乱盐法的处以死刑。灶丁给以卤地、草塲,每引给予工本钞二贯五百文,免除其杂役。若有余盐,官府自出钞収购,对下用以资助灶户,对上则用以揽收利柄。所以盐法能够顺利施行。自正统年间有了常股、存积之法,常股七分作为常制,存积三分以备边地急需,加倍出价开中,越次支放。此后引价日益增加,需索日益繁多,盐法大坏。而且把粟米换成银两,不再送到边塞而是送到盐运司。于是边塞之地全都荒芜,边防储备全都匮乏,边防事务也因此大坏。提出这个建议的是

又引价日増,需索日繁,而盐法大坏。且易粟而为银,不之塞下而之盐司。于是塞地尽荒,邉储俱匮,而邉事亦大坏。造其议者,户部尚书叶淇;允其请者,内阁徐溥也。

【臣】等谨按《叶淇传》:淇居户部六年,直亮有执,能为国家惜财用。▯治时,内官龙绶请长芦盐二万引,鬻于两淮,以供织造费,淇力争之。惟此变开中之制,骤増盐课,而邉储萧然,论国是者皆不韪之耳。

六年五月,从岐府长史邱永奏:各王府嵗用引盐,令运司解送盐价至府,以杜骚扰郡县。

至十三年,又令各王府不许奏讨食盐。

十三年,令织造官有奏讨引盐、越境货卖者,部科论奏治罪。

【臣】等谨按《孝宗实録》十二年四月,尚衣监秦文奏讨长芦盐五万引,鬻取其价,充造南京缎疋。戸部议不可,命以二万引及两淮盐价给之。又周经传《▯治时》,中官织造者请増给两淮盐课二万引,经为戸部尚书言:「盐防佐邉,不宜滥给。且织染诸局供御有常数,江南、两浙已例外増造,若工匠不足,则仰食公家,不下千余人。是知供用未必缺,而徒为劳民伤财之事也。」帝不从。经恐嵗以为常,再疏请断其后,乃命嵗予五千引。是则此时虽有论奏治罪之令,只具文耳。若王圻本载正德十六年,凡织造缎疋再不许奏讨盐价,违者许部科论奏,则世宗之初政地。

明史·佀钟传》曰:「▯治十五年,奸商投外戚张鹤龄,乞以长芦旧引十七万免追盐课,毎引纳银五,分别用价买各塲余盐如其数听鬻贩。帝许之。后奸民援例,乞两淮旧引至百六十万。钟为戸部尚书,力持皆不听。自是盐法大坏,奸人横行江湖,官司无如何矣。」

十八年五月【时武宗已即位】诏商人请买残盐者罢之。

先是,外戚庆云侯周寿、寿寜侯张鹤龄各令家人及商人谭景清等奏请买补长芦、两淮残盐至百八十万引。戸部尚书韩文条盐政夙▯七事,论残盐尤切。孝宗嘉纳,未及行而崩。至是,武宗即位,即入诏中罢之。未几,寿等复请,乞下部更议。文等再三执奏,弗从。正德元年,内阁及言官复论之,诏下廷议。文言:“盐法之设,专以备邉今山陜饥冦方大入,度支匮绌,飞挽甚难,奈何坏祖宗法,忽邉防之重?”既而,景清复陈乞如故。文等劾其桀悍,请执付法官。帝不得已,始寝前命。

明史·刘健传》曰:▯治十七年,帝在位久,明习政事,数召见大臣,欲以次革烦苛,除宿▯。尝论及理财,李东阳极言盐政▯坏,由陈乞者众,因而私贩数倍。健进曰:「太祖时茶法始行,驸马欧阳伦以私贩坐死,髙皇后不能救。如伦事,孰敢为陛下言者?」帝曰:「非不敢言,不肯言耳。」遂诏戸部覈利▯,具议以闻。

译户部尚书叶淇;准许他这个请求的是内阁大学士徐溥。

【臣】等谨按《叶淇传》:淇居户部六年,直亮有执,能为国家惜财用。〇治时,内官龙绶请长芦盐二万引,鬻于两淮,以供织造费,淇力争之。惟此变开中之制,骤増盐课,而邉储萧然,论国是者皆不韪之耳。

【臣】等谨按《叶淇传》:叶淇在户部任职六年,正直诚恳、有主见坚持,能为国家爱惜财用。弘治年间,宦官龙绶请求以长芦盐二万引,卖到两淮,以供应织造费用,叶淇极力争阻此事。只是他改变开中之制,骤然增加盐课,而边防储备因此萧条空虚,议论国事的人都不认可他这一点。

六年五月,从岐府长史邱永奏:各王府嵗用引盐,令运司解送盐价至府,以杜骚扰郡县。

(弘治)六年五月,依从岐府长史邱永的奏请:各王府每年所用的引盐,命运司把盐价解送到王府,以杜绝骚扰郡县。

至十三年,又令各王府不许奏讨食盐。

到十三年,又命令各王府不许上奏乞讨食盐。

十三年,令织造官有奏讨引盐、越境货卖者,部科论奏治罪。

(弘治)十三年,命令织造官若有上奏乞讨盐引、越境贩卖的,由部科上奏弹劾治罪。

【臣】等谨按《孝宗实録》十二年四月,尚衣监秦文奏讨长芦盐五万引,鬻取其价,充造南京缎疋。戸部议不可,命以二万引及两淮盐价给之。又周经传《〇治时》,中官织造者请増给两淮盐课二万引,经为戸部尚书言:「盐防佐邉,不宜滥给。且织染诸局供御有常数,江南、两浙已例外増造,若工匠不足,则仰食公家,不下千余人。是知供用未必缺,而徒为劳民伤财之事也。」帝不从。经恐嵗以为常,再疏请断其后,乃命嵗予五千引。是则此时虽有论奏治罪之令,只具文耳。若王圻本载正德十六年,凡织造缎疋再不许奏讨盐价,违者许部科论奏,则世宗之初政地。

【臣】等谨按《孝宗实录》:十二年四月,尚衣监秦文奏请索讨长芦盐五万引,出卖取得价银,充作制造南京缎匹的费用。户部认为不可,命只给二万引及两淮的盐价。又据《周经传》记载,弘治年间,主管织造的宦官请求增给两淮盐课二万引,周经身为户部尚书上言:「盐防用来辅助边防,不宜滥行给予。况且织染各局供应宫廷所需有固定数额,江南、两浙已在常额之外增加织造,如果工匠不够,就要靠公家供养,不下一千余人。可见供应未必真的短缺,只是白白劳民伤财的事情罢了。」皇帝不听从。周经担心这成为每年惯例,又再上疏请求断绝此后再给,于是命每年给予五千引。由此可见此时虽有议奏治罪的法令,也只是一纸空文罢了。至于王圻的本子记载正德十六年,凡织造缎匹一律不许再奏讨盐价,违犯者准许部科弹劾上奏,这是世宗初政时的事了。

《明史·佀钟传》曰:「〇治十五年,奸商投外戚张鹤龄,乞以长芦旧引十七万免追盐课,毎引纳银五,分别用价买各塲余盐如其数听鬻贩。帝许之。后奸民援例,乞两淮旧引至百六十万。钟为戸部尚书,力持皆不听。自是盐法大坏,奸人横行江湖,官司无如何矣。」

《明史·佀钟传》说:「弘治十五年,奸商投靠外戚张鹤龄,乞求把长芦的旧盐引十七万免于追缴盐课,每引缴纳银五分,按各自应缴的价钱购买各盐塲的余盐,按其数目任其贩卖。皇帝答应了。此后奸民援引此例,乞求两淮旧引多达一百六十万。佀钟身为户部尚书,极力坚持反对,皇帝都不听从。从此盐法大坏,奸人在江湖间横行,官府对此毫无办法了。」

十八年五月【时武宗已即位】诏商人请买残盐者罢之。

(弘治)十八年五月【此时武宗已经即位】,下诏罢免商人请求购买残盐之事。

先是,外戚庆云侯周寿、寿寜侯张鹤龄各令家人及商人谭景清等奏请买补长芦、两淮残盐至百八十万引。戸部尚书韩文条盐政夙〇七事,论残盐尤切。孝宗嘉纳,未及行而崩。至是,武宗即位,即入诏中罢之。未几,寿等复请,乞下部更议。文等再三执奏,弗从。正德元年,内阁及言官复论之,诏下廷议。文言:“盐法之设,专以备邉今山陜饥冦方大入,度支匮绌,飞挽甚难,奈何坏祖宗法,忽邉防之重?”既而,景清复陈乞如故。文等劾其桀悍,请执付法官。帝不得已,始寝前命。

此前,外戚庆云侯周寿、寿宁侯张鹤龄各自命家人及商人谭景清等人奏请买补长芦、两淮的残盐多达一百八十万引。户部尚书韩文陈条盐政积弊七件事,议论残盐一事尤为恳切。孝宗嘉许采纳,但还未来得及施行就驾崩了。到这时,武宗即位,就把这件事写入诏令中予以罢免。不久,周寿等人又提出请求,请交部再议。韩文等人再三坚持上奏,未获批准。正德元年,内阁及言官又议论此事,诏令交付朝廷议论。韩文说:「盐法的设立,专门用来防备边患。如今山西、陕西饥荒和外寇正大举入侵,财政度支匮乏,粮草运输十分艰难,怎能破坏祖宗成法,忽视边防的重要?」不久,谭景清又陈请照旧办理。韩文等人弹劾他桀骜强悍,请求逮捕交付法司治罪。皇帝不得已,才搁置了先前的命令。

《明史·刘健传》曰:〇治十七年,帝在位久,明习政事,数召见大臣,欲以次革烦苛,除宿〇。尝论及理财,李东阳极言盐政〇坏,由陈乞者众,因而私贩数倍。健进曰:「太祖时茶法始行,驸马欧阳伦以私贩坐死,髙皇后不能救。如伦事,孰敢为陛下言者?」帝曰:「非不敢言,不肯言耳。」遂诏戸部覈利〇,具议以闻。正德元年二月,健以奸商谭景清沮坏盐法,力谏不报。九月,遣中官崔杲等督织乞盐万二千引,所司执奏。给事中陶谐、徐昂,御史杜旻、邵清、杨仪等,先后谏。健等亦言不可。帝召健等至暖阁面议,颇有所诘问,健等皆以正对,帝不能难。最后正色曰:「天下事,岂皆内官所坏?朝臣坏事者十常六七,先生辈亦自知之。」因命盐引悉如杲请。健等退,再上章言不可。帝自愧失言,乃俞健等所奏。

《明史·刘健传》说:弘治十七年,皇帝在位已久,熟悉政事,多次召见大臣,想要依次革除繁琐苛刻之政,去除积弊。曾经论及理财之事,李东阳极力陈说盐政败坏,是由于奏请乞讨盐引的人太多,因而私贩数倍增加。刘健进言说:「太祖时茶法刚开始施行,驸马欧阳伦因私贩茶叶被处死

正德元年二月,健以奸商谭景清沮坏盐法,力谏不报。九月,遣中官崔杲等督织乞盐万二千引,所司执奏。给事中陶谐、徐昂,御史杜旻、邵清、杨仪等,先后谏。健等亦言不可。帝召健等至暖阁面议,颇有所诘问,健等皆以正对,帝不能难。最后正色曰:「天下事,岂皆内官所坏?朝臣坏事者十常六七,先生辈亦自知之。」因命盐引悉如杲请。健等退,再上章言不可。帝自愧失言,乃俞健等所奏。

武宗正德二年,命大臣清理淮、浙、闽盐法。

先是,成化中,特遣中官王允中,佥都御史髙明整治两淮盐法。▯治初,盐法坏,尚书李敏请简风宪大臣清理,乃命戸部侍郎李嗣于两淮,刑部侍郎彭韶于两浙,俱兼都御史,赐勅遣之。十四年,佥都御史王璟督理两淮盐法。至是,以盐法日坏,令佥都御史王琼于两淮,张宪于闽浙,分道清理焉。

明史·彭韶传》曰:孝宗初年,嘉兴百戸陈辅縁盗贩为乱,陷府城,大掠入太湖,遣韶巡视。韶至,贼已灭,乃命兼佥都御史整理盐法。韶以商人苦抑配,为定折价额,蠲宿负,悯灶戸煎办征赔折阅之困,绘八图以献,条利病六事,悉允行。

  申旧引截角令

时权要开中既多,又许买余盐一引,有用至十余年者,是年始申截角之令,立限追缴。

十四年,令割没余盐,俱令商人照时估纳银,中卖量加火耗,以资解费。

定制,毎引五百五十斤,多五斤以下照例割没,五斤之上照夹带例问拟。至是又定是制,如商人乗机夹带,贿通官吏,不尽数掣割者,盐入官,官吏照例问遣。然旧制益坏,夹带虽多,皆听纳价,惟多至三百斤者始罪之。

又成化初,都御史韩雍于肇州、梧州、清逺南雄立抽盐厰官盐一引,抽银五分,许带余盐四引,引抽银一钱。都御史秦纮许增带余盐六引,抽银六钱。至是,増至九钱,而不复抽官引,引目积滞,私盐通行。乃用戸部郎中丁致祥请,复纮旧法。

华钰曰:浙额引凡四十四万四千七百有竒,邉例报中毎引费不盈二钱,运司偿其值不闗盐而领库价,逾年乃给,始二钱,又拨领一钱八分。二钱者灶丁嵗输之课,名酬商银;一钱八分者出自买引内。南召引价内,商业得引复上官镪,如引价额听自买。正余盐共三百三十斤,计竒赢较淮稍防,而下塲多捆过所隠夹诸▯都不殊淮,独其掣分虚实单与割没一节▯尤甚。淮挨单騐掣不分虚实,浙盐俱商自买补,率观望市价买不足额,半告虚单压掣以避贵籴,即实单临掣亦且多虚,往往借他单影抵匿罪引,以渐压致壅。淮所割没上价并赎锾悉充公帑,浙惟赎锾听支销,所上价不可问,故淮商之逃割没▯在赂监掣官以免,浙则官利多割没乃在下胥吏快甲之属,百计涂上耳目,割没愈严,夹带愈伙。

译,高皇后也不能相救。像欧阳伦这样的事,谁还敢向陛下进言呢?」皇帝说:「不是不敢说,是不肯说罢了。」于是下诏命户部核查利弊,拟议上奏。正德元年二月,刘健因奸商谭景清败坏盐法,极力谏阻,没有得到答复。九月,皇帝派遣宦官崔杲等人督办织造,乞讨盐一万二千引,主管衙门上奏坚持反对。给事中陶谐、徐昂,御史杜旻、邵清、杨仪等人先后进谏。刘健等人也说此事不可行。皇帝召刘健等人到暖阁当面商议,多有诘问,刘健等人都据理正对,皇帝无法辩驳。最后皇帝正色说:「天下的事,难道都是宦官败坏的吗?朝臣坏事的十有六七,先生们自己也心知肚明。」于是命令盐引一律照崔杲所请发给。刘健等人退下后,又上奏章说此事不可行。皇帝自觉失言而惭愧,才准许了刘健等人的奏请。

武宗正德二年,命大臣清理淮、浙、闽盐法。

武宗正德二年,命大臣清理淮、浙、闽的盐法。

先是,成化中,特遣中官王允中,佥都御史髙明整治两淮盐法。〇治初,盐法坏,尚书李敏请简风宪大臣清理,乃命戸部侍郎李嗣于两淮,刑部侍郎彭韶于两浙,俱兼都御史,赐勅遣之。十四年,佥都御史王璟督理两淮盐法。至是,以盐法日坏,令佥都御史王琼于两淮,张宪于闽浙,分道清理焉。

此前,成化年间,特派宦官王允中、佥都御史高明整治两淮盐法。弘治初年,盐法败坏,尚书李敏请求选派掌管风纪的大臣清理,于是命户部侍郎李嗣负责两淮,刑部侍郎彭韶负责两浙,都兼任都御史,颁给敕书派遣他们。十四年,佥都御史王璟督理两淮盐法。到这时,因盐法日益败坏,命佥都御史王琼负责两淮,张宪负责闽浙,分道清理盐法。

《明史·彭韶传》曰:孝宗初年,嘉兴百戸陈辅縁盗贩为乱,陷府城,大掠入太湖,遣韶巡视。韶至,贼已灭,乃命兼佥都御史整理盐法。韶以商人苦抑配,为定折价额,蠲宿负,悯灶戸煎办征赔折阅之困,绘八图以献,条利病六事,悉允行。

《明史·彭韶传》说:孝宗初年,嘉兴百户陈辅因盗贩私盐作乱,攻陷府城,大肆掳掠后逃入太湖,派彭韶前往巡视。彭韶到达时,贼寇已被消灭,于是命他兼任佥都御史整理盐法。彭韶因商人苦于被强行摊派盐引,为此制定了折价的额度,蠲免旧欠,怜悯灶户煎盐办课时因征收赔偿折损而困苦,绘制八幅图进献,条陈利弊六件事,都获得批准施行。

申旧引截角令

重申旧盐引截角的法令。

时权要开中既多,又许买余盐一引,有用至十余年者,是年始申截角之令,立限追缴。

当时权贵开中的盐引数目已经很多,又准许购买余盐一引,有的盐引使用长达十余年,这一年才重申截角的法令,规定期限追缴。

十四年,令割没余盐,俱令商人照时估纳银,中卖量加火耗,以资解费。

(正德)十四年,命将割没的余盐,都命商人按当时估价缴纳银两,中卖时酌量加收火耗,用以资助解送的费用。

定制,毎引五百五十斤,多五斤以下照例割没,五斤之上照夹带例问拟。至是又定是制,如商人乗机夹带,贿通官吏,不尽数掣割者,盐入官,官吏照例问遣。然旧制益坏,夹带虽多,皆听纳价,惟多至三百斤者始罪之。

按旧定制度,每引盐五百五十斤,超过五斤以下的照例割没,超过五斤以上的照夹带例问罪拟处。到这时又制定了这样的制度:若商人趁机夹带,贿赂勾通官吏,未能全数拣验割没的,盐一律没收入官,官吏照例问罪发遣。然而旧制度更加败坏,夹带虽多,都听任缴纳价钱了事,只有多到三百斤的才治罪。

又成化初,都御史韩雍于肇州、梧州、清逺南雄立抽盐厰官盐一引,抽银五分,许带余盐四引,引抽银一钱。都御史秦纮许增带余盐六引,抽银六钱。至是,増至九钱,而不复抽官引,引目积滞,私盐通行。乃用戸部郎中丁致祥请,复纮旧法。

此外,成化初年,都御史韩雍在肇州、梧州、清远、南雄设立抽盐厂,官盐一引,抽取银五分,准许附带余盐四引,每引抽银一钱。都御史秦纮准许增带余盐六引,抽银六钱。到这时,增至九钱,却不再抽取官引之税,引目积压滞留,私盐流通盛行。于是采用户部郎中丁致祥的建议,恢复秦纮的旧法。

华钰曰:浙额引凡四十四万四千七百有竒,邉例报中毎引费不盈二钱,运司偿其值不闗盐而领库价,逾年乃给,始二钱,又拨领一钱八分。二钱者灶丁嵗输之课,名酬商银;一钱八分者出自买引内。南召引价内,商业得引复上官镪,如引价额听自买。正余盐共三百三十斤,计竒赢较淮稍防,而下塲多捆过所隠夹诸〇都不殊淮,独其掣分虚实单与割没一节〇尤甚。淮挨单騐掣不分虚实,浙盐俱商自买补,率观望市价买不足额,半告虚单压掣以避贵籴,即实单临掣亦且多虚,往往借他单影抵匿罪引,以渐压致壅。淮所割没上价并赎锾悉充公帑,浙惟赎锾听支销,所上价不可问,故淮商之逃割没〇在赂监掣官以免,浙则官利多割没乃在下胥吏快甲之属,百计涂上耳目,割没愈严,夹带愈伙。而有南北二闗盘騐,距运司逺近不齐,奸商乃得贿移秤锤止秤一二以应故事。浙〇不尽此,此最着。

华钰说:浙盐的额定引数共四十四万四千七百余引,按边地惯例报中,每引费用不满二钱,运司偿付时不领盐而是领取库中的价银,隔年才发给,起初是二钱,后来又拨给一钱八分。二钱是灶丁每年应缴的盐课,称作酬商银;一钱八分出自买引之内。南方招商的引价之内,商人得到引后又要向官府缴纳银两,按照引价额度,任其自行购买。正盐加余盐共计三百三十斤,核算盈余比淮盐略微丰厚,而下塲装捆时多有过量隐藏夹带的情况,各种弊端与淮盐并无不同,唯独其中拣验分辨虚单实单与割没这一环节,弊端尤其严重。淮盐是按单挨次查验拣掣,不分虚单实单;浙盐都由商人自行购买补足,一般观望市价,购买不足额度,半数报称虚单压后拣掣以躲避高价购盐,即使是实单临到拣掣时也大多夹带虚数,往往借用别的引单来抵充隐匿罪引,逐渐积压导致壅滞。淮盐所割没的盐及赎金上缴的价钱都全部充作公库,浙盐只有赎金听任支销,所上缴的价钱无从查问,所以淮商逃避割没之弊在于贿赂监掣的官员来免除处罚,浙盐则是官吏多从割没中牟利,弊端出在下面的胥吏、差役等辈,他们千方百计蒙蔽上级耳目,割没越严格,夹带就越猖獗

而有南北二闗盘騐,距运司逺近不齐,奸商乃得贿移秤锤止秤一二以应故事。浙▯不尽此,此最着。

又曰:山东额掣盐一十五万五千二百七十六引,毎引例中一钱八分。除正引应闗支盐二百五斤,又纳课三钱六分五厘有竒,得买补余盐。如正盐额,又纳课一钱,复得买割没盐四十斤。而此外更有七十斤,曰劳盐;又四十斤,曰走卤盐。毎包逾六百斤,乃议罚其▯。初自运司给领塲单底簿,引目下塲支买。豪且猾者,往往用贿洗改司所派定上中下塲分,择地自便,越次先支,致下等塲分久不得盐,而国课因以难办。比出塲入盐园堆垜,有七八月水涨,贿所官脚夫,径越闗而漏掣者。比入船抵洛口闗,包大者至千余斤,小亦不下七八百斤。委掣官类狥私不究,又或虚将引名申掣,而临掣则无盐,驾言陆续补数,恣意捆载。其大包夹带之▯,更甚于淮浙。前赴告派州县,或工垄断,潜入他境,就贵价入本境,则又创为挨卖,不即发,发必増价至倍。有司甚有听其嘱托,逼派里中,利归商,害乃在百姓。此其▯之最著者。若长芦应掣盐引,嵗一十八万八百有竒,▯与山东等。

三月,复以中防,凖商人中盐部科,执奏,皆不从。

时已凖张安等报中,又凖龚俸等报中,两淮存积常股残盐五千余引,仍令就便収买,不次秤掣。后又凖张春、叶儒等六月,商人郭弼等先于河东报中,乃复奏改支两淮盐二十万引。戸部请治其挠乱之罪,亦不从。又陈勇等先于宣大二镇报中,粮草既而奏改太仓,又奏改河东,惟其所欲,輙得俞允。复请于河东正课八十万引内,摘发二十万引先行支给。戸部以其越次罔利,请究治之,亦不报。

四月,命预行开中淮浙盐于宣府,召纳粮草。

先是,毎嵗终,盐课征完,奏缴通闗,致部,乃得开中。至是,预行开中,盐无见课,乃许商人随便买补闗支,以济一时之急。

世宗嘉靖六年,令两淮开中盐价,毎引以六钱为例,不许任意増添。两浙、长芦仍量搭配。

正德时,权幸奏开残盐,而势要占中卖窝,引价増数倍,毎引纳银八钱,商人无所获利,多不愿中,课日耗绌,奸黠者夹带影射,▯端百出。盐臣承中珰风防,复列零盐所盐诸目以假之。帝登极,即诏裁革。未几,商人逯俊等夤縁近幸,复以増价为名,奏买残余等盐。戸部尚书秦金执不允,帝特令中两淮额盐三十万引于宣府。金言:“奸人占中淮盐卖窝,罔利,使山东、长芦等盐别无搭配,积之无用,亏国用,误邉储,莫此为甚。”御史髙世魁亦争之,诏减淮引十万,分两浙、长芦盐给之。金复言:“宣、大俱重鎭,不宜令奸商自择便利,但中宣府。”帝可之。

译。而且设有南北两处关口盘查检验,距离运司远近不一,奸商就能贿赂移动秤锤,只称一两次就能应付了事。浙盐的弊端不止于此,但这是最明显的一项。

又曰:山东额掣盐一十五万五千二百七十六引,毎引例中一钱八分。除正引应闗支盐二百五斤,又纳课三钱六分五厘有竒,得买补余盐。如正盐额,又纳课一钱,复得买割没盐四十斤。而此外更有七十斤,曰劳盐;又四十斤,曰走卤盐。毎包逾六百斤,乃议罚其〇。初自运司给领塲单底簿,引目下塲支买。豪且猾者,往往用贿洗改司所派定上中下塲分,择地自便,越次先支,致下等塲分久不得盐,而国课因以难办。比出塲入盐园堆垜,有七八月水涨,贿所官脚夫,径越闗而漏掣者。比入船抵洛口闗,包大者至千余斤,小亦不下七八百斤。委掣官类狥私不究,又或虚将引名申掣,而临掣则无盐,驾言陆续补数,恣意捆载。其大包夹带之〇,更甚于淮浙。前赴告派州县,或工垄断,潜入他境,就贵价入本境,则又创为挨卖,不即发,发必増价至倍。有司甚有听其嘱托,逼派里中,利归商,害乃在百姓。此其〇之最著者。若长芦应掣盐引,嵗一十八万八百有竒,〇与山东等。

又说:山东额定拣掣盐一十五万五千二百七十六引,每引按例中纳一钱八分。除正引应到关口支取盐二百五斤外,再缴纳课银三钱六分五厘余,可以买补余盐。若达到正盐额度,再缴纳课银一钱,又可购买割没盐四十斤。此外还有七十斤,称为劳盐;又有四十斤,称为走卤盐。每包超过六百斤的,就议定处罚。起初从运司领取盐塲的单据底簿,按引目在盐塲支买。豪强狡猾之人,往往用贿赂手段洗改运司所派定的上、中、下塲分,择地自便,越次先行支取,致使下等塲分长久得不到盐,国家盐课因此难以办成。等到出塲装入盐园堆垛时,有七八月间水涨的时候,贿赂当地的官吏脚夫,径直越过关口而漏掣不查的。等到装船抵达洛口关时,大的包裹达千余斤,小的也不下七八百斤。委派的拣掣官吏大多徇私不加追究,又有的虚报引名申报拣掣,而实际拣掣时却没有盐,谎称陆续补足数目,恣意装载。其中大包夹带的弊端,比淮盐、浙盐更为严重。事先赴告分派州县,有的工于垄断,潜入他境,趁贵价而进入本境,于是又创出「挨卖」的名目,不立即发卖,一旦发卖必定加价至一倍。有的地方官甚至听从商人的嘱托,逼迫摊派乡里,利益归于商人,祸害却落在百姓身上。这是其中弊端最显著的一项。至于长芦应拣掣的盐引,每年一十八万零八百余引,其弊端与山东相同。

三月,复以中防,凖商人中盐部科,执奏,皆不从。

三月,又因为中防之事,准许商人中盐,部科官员坚持上奏反对,都未被采纳。

时已凖张安等报中,又凖龚俸等报中,两淮存积常股残盐五千余引,仍令就便収买,不次秤掣。后又凖张春、叶儒等六月,商人郭弼等先于河东报中,乃复奏改支两淮盐二十万引。戸部请治其挠乱之罪,亦不从。又陈勇等先于宣大二镇报中,粮草既而奏改太仓,又奏改河东,惟其所欲,輙得俞允。复请于河东正课八十万引内,摘发二十万引先行支给。戸部以其越次罔利,请究治之,亦不报。

当时已准许张安等人报中,又准许龚俸等人报中两淮存积常股残盐五千余引,仍命就近購买,不按次序秤掣。此后又准许张春、叶儒等人(报中)。六月,商人郭弼等人先在河东报中,后又奏请改支两淮盐二十万引。户部请求治他扰乱盐法之罪,也未被采纳。又有陈勇等人先在宣府、大同两镇报中粮草,随后又奏请改在太仓支盐,又奏请改在河东支盐,只要是他们想要的,都能得到皇帝批准。他们又请求从河东正课八十万引之内,摘发二十万引先行支给。户部认为他们越次谋取私利,请求追究治罪,也未获批复。

四月,命预行开中淮浙盐于宣府,召纳粮草。

四月,命预先在宣府开中淮浙盐,招商缴纳粮草。

先是,毎嵗终,盐课征完,奏缴通闗,致部,乃得开中。至是,预行开中,盐无见课,乃许商人随便买补闗支,以济一时之急。

此前,每年年终,盐课征收完毕,上奏并缴纳通关文书,报送户部,才能开中。到这时,预先开中,盐没有现成的课额,于是准许商人随意买补关支,以救济一时的急需。

世宗嘉靖六年,令两淮开中盐价,毎引以六钱为例,不许任意増添。两浙、长芦仍量搭配。

世宗嘉靖六年,命两淮开中的盐价,每引以六钱为定例,不许任意增添。两浙、长芦仍酌量搭配。

正德时,权幸奏开残盐,而势要占中卖窝,引价増数倍,毎引纳银八钱,商人无所获利,多不愿中,课日耗绌,奸黠者夹带影射,〇端百出。盐臣承中珰风防,复列零盐所盐诸目以假之。帝登极,即诏裁革。未几,商人逯俊等夤縁近幸,复以増价为名,奏买残余等盐。戸部尚书秦金执不允,帝特令中两淮额盐三十万引于宣府。金言:“奸人占中淮盐卖窝,罔利,使山东、长芦等盐别无搭配,积之无用,亏国用,误邉储,莫此为甚。”御史髙世魁亦争之,诏减淮引十万,分两浙、长芦盐给之。金复言:“宣、大俱重鎭,不宜令奸商自择便利,但中宣府。”帝可之。已而俊等请以十六人中宣府,十一人中大同,竟从其请。至是定是令,又定余盐毎二百斤,淮南价银八钱,淮北六钱。自后正盐守支日久,愿中者少,余盐苐领勘合,即时支卖,愿中者多。其始余盐尚无定额,既而两淮増引一百四十余万,毎引増余盐二百六十五斤,又设处置科罚名色,以苛敛商财。于是正盐未派先估,余盐商灶俱困。

正德年间,权贵幸臣奏请开放残盐,而权贵占中卖窝,引价增加数倍,每引缴纳银八钱,商人无利可图,大多不愿中盐,盐课日益耗损匮乏,奸猾之徒夹带盐、假冒盐引,弊端百出。掌管盐务的官员秉承中官宦官的意旨,又列出零盐所盐等各种名目来假借舞弊。皇帝即位后,立即下诏裁革这些弊端。不久,商人逯俊等人攀附近幸权贵,又以增价为名,奏请购买残余等盐。户部尚书秦金坚持不许,皇帝特命在宣府中纳两淮额盐三十万引。秦金说:「奸人占据中纳淮盐、卖窝取利,使山东、长芦等地的盐无处搭

已而俊等请以十六人中宣府,十一人中大同,竟从其请。至是定是令,又定余盐毎二百斤,淮南价银八钱,淮北六钱。自后正盐守支日久,愿中者少,余盐苐领勘合,即时支卖,愿中者多。其始余盐尚无定额,既而两淮増引一百四十余万,毎引増余盐二百六十五斤,又设处置科罚名色,以苛敛商财。于是正盐未派先估,余盐商灶俱困。

八年五月,命添刷两淮余盐引,于秤掣后纳价,并减引价有差。

先是戸部从御史李倍议,以余盐多于正额两倍,添刷引目,令商人报中。正盐一千引者,许中余盐二千引,定价赴纳。令既行,而两淮盐商告称不便。巡盐御史朱廷立言:「添刷引目,欲使市无髙价,而民免淡食之苦。盐皆有引,而商无夹带之私,法诚善矣。」乃商人莫肯应者,其故有二:往时余盐俟掣过然后纳价,今先纳银而后领引,既输于邉,又输运司,此必人皆巨商而后可,非所以责之中商小商,不便一也。旧例支盐,除正盐二百八十五斤外,余盐二百六十五斤,淮南纳银一两六分,淮北七钱五分。当时官盐疏通,尚无利息。今添中二引,共余盐七百五十斤,是除正盐外,余盐二引才四百六十五斤,而淮南纳银一两九钱,淮北一两五钱,所纳价银比旧加増,使负赀本涉邉圉而有损无益,不便二也。今宜以添设之外,先行给商,待其掣后纳价,以寛先期并征之急。其添中余盐价银,免其加増,以恤亏折之苦,庶商人无累,而新法可行。从之。寻命自后毎嵗务足一百四十四万道,以备闗中。次年又令停止添引,惟给小票,量其发卖月日,限以程期赴司纳价。

七月,令两浙不通官盐之处,给土商官票,行盐。

巡按御史王化言:「两浙行盐地凡一百二十五处,商所便者独三十六处耳。其他商不乐往,故私盐日滋。乞于不通官盐之处,许土商自买盐斤,不拘开报多寡,出给官票,量収税课,执照发卖,销缴解司,以济邉储。有搀越官盐地方者,以私盐论。巡捕官交通贩卖者,坐如律。如此则所在皆官盐,私贩者不禁自止矣。」戸部善其议,请从之。至十六年,又定土商毎百斤纳银八分,给票行盐。自后多侵夺正引,官商课缺,引壅至二百万,候掣必五六载。于是有预征、执抵、季掣之法。预征者,先期输课,不得私为去留。执抵者,执见在运盐水程,复持一

译配,积存无用,亏损国用,贻误边防储备,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御史高世魁也力争此事,皇帝下诏减少淮盐引数十万,分给两浙、长芦盐补足。秦金又说:「宣府、大同都是重要军镇,不应让奸商自行选择便利之地,只应在宣府中纳。」皇帝准许了。不久,逯俊等人请求以十六人在宣府中纳,十一人在大同中纳,皇帝竟然依从了这个请求。到这时制定了这项法令,又规定余盐每二百斤,淮南价银八钱,淮北六钱。此后正盐守候支取的时间日益长久,愿意中纳的人减少,余盐只要领得勘合,就能立即支取出卖,愿意中纳的人较多。起初余盐还没有定额,后来两淮增加引数一百四十余万,每引增加余盐二百六十五斤,又设立处置科罚等名目,用以苛刻搜刮商人的财物。于是正盐尚未分派就先行估价,余盐使商人与灶户都陷入困境。

八年五月,命添刷两淮余盐引,于秤掣后纳价,并减引价有差。

(嘉靖)八年五月,命添印两淮余盐引,在秤掣之后缴纳价银,并按不同情况减少引价。

先是戸部从御史李倍议,以余盐多于正额两倍,添刷引目,令商人报中。正盐一千引者,许中余盐二千引,定价赴纳。令既行,而两淮盐商告称不便。巡盐御史朱廷立言:「添刷引目,欲使市无髙价,而民免淡食之苦。盐皆有引,而商无夹带之私,法诚善矣。」乃商人莫肯应者,其故有二:往时余盐俟掣过然后纳价,今先纳银而后领引,既输于邉,又输运司,此必人皆巨商而后可,非所以责之中商小商,不便一也。旧例支盐,除正盐二百八十五斤外,余盐二百六十五斤,淮南纳银一两六分,淮北七钱五分。当时官盐疏通,尚无利息。今添中二引,共余盐七百五十斤,是除正盐外,余盐二引才四百六十五斤,而淮南纳银一两九钱,淮北一两五钱,所纳价银比旧加増,使负赀本涉邉圉而有损无益,不便二也。今宜以添设之外,先行给商,待其掣后纳价,以寛先期并征之急。其添中余盐价银,免其加増,以恤亏折之苦,庶商人无累,而新法可行。从之。寻命自后毎嵗务足一百四十四万道,以备闗中。次年又令停止添引,惟给小票,量其发卖月日,限以程期赴司纳价。

此前户部依从御史李倍的建议,因余盐数量多于正额两倍,添印引目,命商人报中。正盐一千引的,准许中纳余盐二千引,定价缴纳。法令施行后,两淮盐商却申告不便。巡盐御史朱廷立说:「添印引目,是想使市场上没有高价盐,让百姓免受淡食之苦。盐都有引可查,商人没有夹带的私弊,这个办法实在很好。」然而商人却没有肯响应的,原因有二:以往余盐要等拣掣之后才缴纳价银,如今却要先缴纳银两然后才能领引,既要缴给边地,又要缴给运司,这必须人人都是巨商才能办到,不能这样要求中等、小商人,这是第一个不便之处。按旧例支盐,除正盐二百八十五斤外,余盐二百六十五斤,淮南缴纳银一两零六分,淮北缴纳银七钱五分。当时官盐流通顺畅,尚无利息可言。如今添中二引,共计余盐七百五十斤,这样除正盐外,余盐二引才四百六十五斤,而淮南却要缴纳银一两九钱,淮北一两五钱,所缴的价银比过去增加,使背负资本、跋涉边地的商人有损无益,这是第二个不便之处。如今应当把新添设的部分,先行发给商人,等到拣掣之后再缴纳价银,以宽缓先期一并征收的急迫。其添中余盐的价银,免除加增,以体恤商人亏损折耗之苦,这样商人才不会受累,新法也才能推行。皇帝准许了。不久又命此后每年务必凑足一百四十四万道,以备关中之用。次年又命停止添引,只发给小票,酌量其发卖的月份日期,限定路程期限到运司缴纳价银。

七月,令两浙不通官盐之处,给土商官票,行盐。

七月,命两浙不通行官盐的地方,发给当地商人官票,准许贩盐。

巡按御史王化言:「两浙行盐地凡一百二十五处,商所便者独三十六处耳。其他商不乐往,故私盐日滋。乞于不通官盐之处,许土商自买盐斤,不拘开报多寡,出给官票,量収税课,执照发卖,销缴解司,以济邉储。有搀越官盐地方者,以私盐论。巡捕官交通贩卖者,坐如律。如此则所在皆官盐,私贩者不禁自止矣。」戸部善其议,请从之。至十六年,又定土商毎百斤纳银八分,给票行盐。自后多侵夺正引,官商课缺,引壅至二百万,候掣必五六载。于是有预征、执抵、季掣之法。预征者,先期输课,不得私为去留。执抵者,执见在运盐水程,复持一

巡按御史王化上奏说:「两浙行盐地区共一百二十五处,商人认为便利的只有三十六处而已。其他地方商人不愿前往,所以私盐日益滋长。请求在不通行官盐的地方,准许当地商人自行购买盐斤,不拘所开报的数量多少,发给官票,酌量征收税课,凭执照发卖,缴销解送运司,以此接济边防储备。若有侵占越入官盐地界贩卖的,以私盐论处。巡捕官若与之勾结贩卖的,依法治罪。如此一来,各处都是官盐,私贩者不必禁止就会自行停止了。」户部认为他的建议很好,请求依从施行。到十六年,又规定当地商人每百斤缴纳银八分,发给票据准许贩盐。此后多有侵夺正引的情况,官商盐课因此短缺,盐引积压至二百万,候等拣掣必须五六年。于是又有了预征、执抵、季掣等办法。预征,是指预先缴纳盐课,不得私自决定去留。执抵,是指持有现在运盐的水路行程凭证,再持有一……(原文至此中断)

引以抵一引。季掣则以纳课先后为序,春不得迟于夏,夏不得超于春也。然票商纳税即掣卖、预征诸法,徒厉引商而已。

十一月,从陜西巡抚冦天叙奏,増灵州盐课,给宗王嵗禄。

译用一张盐引抵消一张盐引。按季支取盐引时以交纳课税的先后为顺序,春季不得迟于夏季支取,夏季也不得抢先于春季支取。然而票商缴税后随即支盐出售、预先征收等各种办法,只是让持引的盐商感到困苦罢了。

十一月,依从陕西巡抚寇天叙的奏请,增加灵州的盐课,用以供给宗室诸王的年俸。

天叙奏:韩府宗支繁衍,自郡王将军以下五百九十七人,嵗禄一十三万有竒,所征止有粮九万,以上毎嵗少三万九千余石,积年所负二十四万,无所取给,请将灵州盐课自嘉靖九年为始,大池嵗増三万三千六百二十六引,小池嵗増二万二千四百一十七引,照例纳银,专补嵗禄,原额盐课备三邉买马如故,诏可。至二十七年,又以河东正盐剰银及余盐银给代府禄粮。

十三年,给事中管怀理言:「盐法之▯,」

怀理言盐法之坏,其▯有六:开中不时,米价腾贵,召籴之难也;势豪大家,专擅利权,报中之难也;官吏科罚,吏胥侵索,输纳之难也;下塲挨掣,动以数年,守支之难也;定价太昂,息不偿本,取赢之难也;私盐四出,官盐不行,市易之难也。有此六难,正课壅矣。而司计者因设余盐以佐之。余盐利厚,商固乐从,然不以开邉而以解部,虽嵗入钜万,无益军需。尝考祖宗时,商人中盐纳价甚轻,而灶户煎盐工本甚厚。今盐价十倍于前,而工本不能十一,何以禁私盐使不行也?故欲通盐法,必先更余盐;欲更余盐,必多减正价。大抵正盐贱则私贩自息。今宜定价毎引正盐银五钱,余盐二钱五分,不必解赴太仓,俱令开中闗支,余盐以尽数为度。正盐价轻,既利于商;余盐収尽,又利于灶。未有商灶俱利而国课不充者也。事下所司,户部覆余盐银仍解部如故。

二十年,给事中郭鋆请革余盐,从之。

自余盐行而存积之法废,邉储日匮。部议特设都御史,以总理之。鋆上言:“官不必设,而余盐宜革。”帝嘉纳之。命部议,部覆:“两淮盐额六十九万六千三百引,两浙四十四万四千七百六十九引,长芦十六万五千三百四十引,原无余盐之法。乃令自二十年始,悉遵旧法,勿派余盐。夹带者割没入官,应变卖者以时估为凖。”又从御史呉琼请,各邉中盐者皆输本色。然令甫下,吏部尚书许赞即请复开余盐,以足邉用。户部又覆从之,余盐复行。

二十一年,令余盐仍纳银,以济邉储。

自嘉靖八年减余盐价后,又定淮南余盐毎二百斤价银六钱五分,淮北五钱。时正余盐共五百五十斤为一包,内余盐二百六十五斤,淮南应八钱六分有竒,淮北应六钱六分有竒。至十五年,毎二百六十五斤,淮南减为八钱,淮北减为六钱。寻又从吴琼本色之请,至是邉冦侵扰,太仓银积少支多,乃令各运司余盐照旧纳银于部。其两淮价银自本年为始,量为轻减,毎二百斤,淮南五钱五分,淮北四钱。两浙、山东、长芦各依原定价収纳。至二十八年,又令自二十九年为始,毎二百六十五斤,淮南止征银七钱,淮北五钱有竒。

学士霍韬淮盐利▯议曰:今欲复洪武之法,则有上防;救今日之急,则有中防。

译天叙上奏:韩府宗支繁衍,自郡王将军以下共五百九十七人,每年应发俸禄十三万余石,而所征收的只有粮九万石,以上每年短缺三万九千余石,累积多年共亏欠二十四万石,无处可以支取,请求将灵州盐课从嘉靖九年开始,大池每年增征三万三千六百二十六引,小池每年增征二万二千四百一十七引,照例折纳银两,专门补足每年俸禄,原额盐课仍照旧供三边买马之用,皇帝下诏准许。到二十七年,又将河东正盐的剩余银两及余盐银拨给代府作俸禄粮。

十三年,给事中管怀理进言:「盐法的败坏,」

管怀理说盐法败坏,共有六难:开中不按时进行,米价腾贵,招商籴粮困难,这是第一难;豪强大户专擅其利,商人难以报中,这是第二难;官吏科罚勒索、吏胥侵吞索取,商人难以输纳,这是第三难;到盐场挨次守候支盐,动辄拖延数年,商人难以守支,这是第四难;定价太高,所获利息抵不上本钱,商人难以获利,这是第五难;私盐四处泛滥,官盐无法销售,难以交易,这是第六难。有这六难存在,正课因此壅滞。而掌管财计的人于是设立余盐来辅助正课。余盐利润丰厚,商人固然乐意经营,然而这些收入不用于充实边防,而是解送到户部,虽然每年收入达数万两,却对军需毫无益处。曾考察祖宗之时,商人中盐纳价很轻,而灶户煎盐的工本很重。如今盐价比从前高十倍,而工本还不到十分之一,这样怎么能禁止私盐不流通呢?所以要疏通盐法,必须先更改余盐制度;要更改余盐制度,必须大幅减少正盐价格。大体上正盐价格便宜,私贩自然会平息。如今应当规定每引正盐价银五钱,余盐二钱五分,不必解送到太仓,都让商人开中直接领取,余盐则以全部收尽为限。正盐价格降低,既有利于商人;余盐全部收缴,又有利于灶户。没有商人灶户都获利而国家课税却不充裕的道理。此事交给有关部门讨论,户部覆奏仍将余盐银解送户部如旧。

二十年,给事中郭鋆请求废除余盐,皇帝依从了。

自余盐制度推行以来,存积之法就废弃了,边储日益匮乏。户部商议特设都御史来总理此事。郭鋆上奏说:“不必设官,而余盐制度应当废除。”皇帝嘉许并采纳了他的意见。命户部商议,户部覆奏说:“两淮盐额六十九万六千三百引,两浙四十四万四千七百六十九引,长芦十六万五千三百四十引,原本没有余盐制度。于是命令从二十年开始,全部遵照旧法,不再摊派余盐。夹带私盐的,全部没收入官,需要变卖的按照当时市价为准。”又依从御史吴琼的请求,各边中盐的商人都要缴纳本色粮米。然而命令刚一下达,吏部尚书许赞就请求恢复开设余盐,以充实边防之用。户部又覆奏依从,余盐制度又恢复施行。

二十一年,命令余盐仍旧纳银,以救济边储。

自嘉靖八年减低余盐价格之后,又规定淮南余盐每二百斤价银六钱五分,淮北五钱。当时正盐余盐共五百五十斤为一包,其中余盐二百六十五斤,淮南应纳八钱六分有余,淮北应纳六钱六分有余。到十五年,每二百六十五斤,淮南减为八钱,淮北减为六钱。不久又依从吴琼纳本色的请求,到此时边境敌寇侵扰,太仓银库积存少而支出多,于是命令各运司余盐照旧纳银给户部。两淮的价银自本年开始,酌量减轻,每二百斤,淮南五钱五分,淮北四钱。两浙、山东、长芦各按原定价格收纳。到二十八年,又命令从二十九年开始,每二百六十五斤,淮南只征银七钱,淮北五钱有余。

学士霍韬讨论淮盐弊利说:如今想恢复洪武年间的旧法,那是上策;想救眼下的急难,那是中策。若只是零星修补近年的

区区修补近年利▯,则已无防。上防须变通钞法。钞法重,则钱法均,而盐法行矣。今若立法,使钞一贯值钱千文,则灶丁为实利。凡额盐一大引,余盐一小引,各给工本钞二贯五百文。各塲余盐尽属之官,私挟私卖,即处绞勿赎。则两淮正盐七十万引,余盐三百万引,俱可召商开中。毎一引或如永乐时例,输粟二斗五升可也;或如成化时折银四钱可也。若国家充足如洪武时,纳银八分,藏富于国,亦可也。盖私盐行,由正课重也。正课轻,私盐不禁自止矣。故曰上防。若中防,须更为令:曰各商中正盐一百引,许带中余盐一百引。正盐纳邉粮二斗五升,余盐纳邉粮二斗,听与灶户价买。又严为令:曰各商借官引影射私盐,灶户不辨騐官引輙卖余盐者,各照私盐律绞勿赎。又严为令:曰正盐一引,亦二百五斤,尽革近年大包及劝借米麦,并积年害商之▯。三邉选亷而有才者一人为提督都御史,兼三邉劝农使,遇商纳粮即与収受,许粮贱纳本色,粮贵纳折色,俾无久淹。复选亷而有才者一人为漕运都御史,兼理盐法使,自举用盐官。凡商人纳完粮料,即与支盐,勿得久淹。凡积年为商人害者,阻坏盐法者,悉令革絶。则盐课邉储互相闗通,盈缩交为接济,利病均为休戚,邉方腹里共为一心。两都御史如左右手,行之数年,即邉储可足。乃以余积召募游民,开垦邉地,劝课农亩,邉地愈辟,邉防愈固,为百世利。故曰中防也。

三十二年正月,増设两淮工本盐。

时两淮盐课以七十万五千引为嵗额,开邉报中为正盐。又毎引益以余盐纳价解部。御史黄国用议,各塲灶户类有课外煎剰余盐,宜将运司割没盐银扣留八万二千余两,毎引官给灶户银二钱,以充工本。于是増収盐三十五万引,通作额课,共一百五万引,俱作正盐开邉,仍毎引带余盐如例解银,户部以抵各邉主兵年例。

三十九年三月,命副都御史鄢懋卿总理淮、浙、山东、长芦盐法,加淮盐课至百万。

自正德二年,王琼、张宪分道清理后,因两淮赋重,时遣大臣督理。十年则刑部侍郎蓝章,嘉靖七年则副都御史黄臣,三十二年则副都御史王绅。至是,帝欲整盐法,特命懋卿总理四运司事,权尤重。懋卿大学士严嵩党也,苞苴无虚日。两淮额盐银六十一万有竒,自设工本盐増九十万,懋卿复増之,遂满百万。半年一解,又捜括四司残盐,共得银几二百万,一时诩为竒功。乃立尅限法,毎卒一人,季限获私盐有定数,不及数輙削其雇役钱。逻卒经嵗有不得支一钱者,乃共为私贩以牟大利,甚至刼估舶,诬以盐盗而执之,流毒遍海濵矣。至隆庆二年,又遣副都御史厐尚鹏总理两淮、长芦两运司,是后遂无特遣大臣之事。

译弊病,那就已经算不上什么办法了。上策必须变通钞法。钞法权重了,钱法就均平了,盐法也就能推行了。如今若要立法,使一贯钞值钱一千文,那么灶丁就能得到实利。凡额盐一大引,余盐一小引,各给工本钞二贯五百文。各盐场的余盐全部归属官府,私自挟带私卖的,一律处以绞刑,不得赎免。那么两淮正盐七十万引,余盐三百万引,都可以招商开中。每一引,或者像永乐年间那样,纳粟二斗五升就可以;或者像成化年间那样折银四钱就可以。如果国家像洪武年间那样充足,让商人纳银八分,把财富藏于国家,也是可以的。私盐之所以流行,是因为正课太重。正课轻了,私盐不用禁止自然会停止。这就是所谓上策。至于中策,须另立法令:规定各商中正盐一百引,允许附带中余盐一百引。正盐纳边粮二斗五升,余盐纳边粮二斗,听凭商人向灶户出价购买。又严格立法:规定各商借用官引夹带私盐、灶户不核验官引就擅自出卖余盐的,都按照私盐律处以绞刑,不得赎免。又严格立法:规定正盐一引,也是二百五斤,全部革除近年来的大包制度以及劝借米麦,并革除历年来危害商人的各种弊端。在三边选拔一位廉洁而有才干的人担任提督都御史,兼任三边劝农使,遇到商人纳粮就予以收受,允许粮价低时纳本色,粮价高时纳折色,使商人不至于长久滞留。再选拔一位廉洁而有才干的人担任漕运都御史,兼理盐法使,让他自行举荐任用盐官。凡商人缴纳完粮料,就立即给予支盐,不得长久拖延。凡历年来危害商人、破坏盐法的种种弊端,全都予以革除断绝。这样盐课与边储就能互相沟通,盈亏交相接济,利弊均为休戚与共,边地与腹地同心协力。两位都御史如同左右手一般,实行数年之后,边储就可以充足了。于是用剩余的积蓄招募游民,开垦边地,劝勉农事,边地越开越广,边防越来越巩固,可以成为百世之利。这就是所谓中策。

三十二年正月,增设两淮工本盐。

当时两淮盐课以七十万五千引为年额,开边报中作为正盐。又在每引之外加征余盐纳价解送户部。御史黄国用建议,各盐场灶户大多有课额之外煎烧的余盐,应当将运司没收的盐银中扣留八万二千余两,每引由官府拨给灶户银二钱,作为工本。于是增收盐三十五万引,一并算作定额课税,共计一百五万引,都作为正盐开边,仍旧每引附带余盐照例解银,户部用以抵充各边主兵的年例银。

三十九年三月,命副都御史鄢懋卿总理淮、浙、山东、长芦盐法,将淮盐课税增加到一百万两。

自正德二年,王琼、张宪分道清理盐政之后,因两淮赋税繁重,时常派遣大臣督理。十年由刑部侍郎蓝章负责,嘉靖七年由副都御史黄臣负责,三十二年由副都御史王绅负责。到此时,皇帝想整顿盐法,特命鄢懋卿总理四个运司的事务,权力尤为重大。鄢懋卿是大学士严嵩的党羽,贿赂馈送没有一天停止。两淮定额盐银六十一万余两,自设立工本盐后增至九十万,鄢懋卿又加以增加,于是满一百万。半年解送一次,又搜刮四司的积存余盐,共得银将近二百万,一时被夸耀为奇功。于是订立限期考核法,每个巡卒一人,每季限定获取私盐有一定数额,达不到数额就削减他的雇役钱。巡逻的士卒常年有拿不到一文钱的,于是共同做起私贩来牟取暴利,甚至抢劫商船,诬指为盐盗而加以拘捕,流毒遍及沿海地区。到隆庆二年,又派遣副都御史庞尚鹏总理两淮、长芦两个运司,此后就再没有特派大臣督理盐政的事了。

四十一年十一月,下敕全部免除两淮的加征额度。

两淮余盐银自鄢

四十一年十一月,勅尽蠲两淮加额。

两淮余盐银自鄢懋卿征至百万,限半年解五十万,商人苦之。防有防趣征春夏二季银。巡盐御史徐爌言:祖宗朝两淮盐法,曰常股,曰存积,曰水乡,共七十万五千八十引。毎引以二百斤为一袋,商人赴邉报中,毎斤纳粟银八分。永乐以后,毎引纳粟二斗五升,下塲闗支四散发卖,商人之利亦十五焉。迩年増添迭出,较祖宗朝相去倍蓰。正盐之外加以余盐,余盐之外又加工本。工本一兴,必加添单,添单不足,必加添引,且加以辖没,加以虚包盐数,则所入秋毫矣。懋卿因见掣盐沮滞,故欲一切为疏通之术。不知前盐有掣无售,一时征敛似若竒功,而商人困苦亦至此极。今议者徒以前课不亏,遂指为例。臣查得前嵗所解,非取诸商也。称掣之后,即为催督。此单不足,则预借下单;下单不足,则质当引目;又不足,则鬻产回籍;又不足,则悉括库贮。若挑河等银,尽借节年所积,不罄不止。户部但知有银解部,而不知银所自来,皆剜肉医疮也。且时异势殊,人力为难。往嵗行盐之地,如江西之南赣袁吉,已奉题开;湖广之衡永郴宝,搀食广盐;河南之南汝二府,止存舞叶二县。是地方渐狭而不如者。往嵗粒米狼戾,钱货流通,而今叠告防灾,民不及糠粃。是生计渐窘而不如者。此时不稍加寛恤,安知将来不并六十万而尽亏也?又可惧者,年来产盐各塲皆没于水,煎烧之所荡析离居,征盐入仓甚费缧絏。臣始至境,招来灶丁,稍稍复业。若必欲取盈百万之数,官必追商,商必追灶,恐复业者一人,而逃者数十人。▯急欲絶不棘于此。乞敕部尽蠲加额,以后仍以六十万两征解,庶商灶可以经久。疏入部议,亦以为然。诏可。

四十四年九月,始停两淮工本盐。

自三十二年増工本盐行之,数年运司积盐日多,累如山阜,引至无所售,邉商不复报纳,盐法大滞。言事者屡陈不便,户部以国用方绌,借以抵前例,不能罢也。至是,巡盐御史朱炳如极言其▯,谓工本盐不罢,不惟无益邉饷,商灶两困,将并往时正盐常例,一切失之。户部乃请防,自明年为始,两淮所増工本盐三十五万引,尽数停罢,其运司扣留割没盐银八万二千余两,仍解部济邉。报可。

【臣】等谨按《万厯防计録》:先是,徐爌以商灶俱困,乞止解余盐银六十万两,其新増工本盐银三十万两,尽行革去。尚书髙燿固已覆奏,依所议矣。然至是,炳如复以革工本盐为请,燿乃覆议暂停。则是尔时,究未蠲所加额也。考《王圻续通考》载:四十五年,御史奏仍旧额,从之,而不见于实録,并阙其姓名。盖正指炳如事,误为次年耳。

穆宗隆庆元年九月,复预开二年各邉中盐。

译懋卿征收以来达到一百万,限半年解送五十万,商人苦不堪言。此外还催征春夏两季的银两。巡盐御史徐爌进言:祖宗朝两淮盐法,分为常股、存积、水乡三种,共七十万五千八十引。每引以二百斤为一袋,商人到边地报中,每斤纳粟银八分。永乐以后,每引纳粟二斗五升,到盐场支取盐后分散发卖,商人的利润也有十分之五。近年来增添的名目层出不穷,与祖宗朝相比已增加数倍。正盐之外加征余盐,余盐之外又加征工本。工本一开征,必然加添单据,添单不够,必然加添引数,还要加以没收,加以虚增盐数,那么实际所得就微乎其微了。鄢懋卿因见到掣盐迟滞不畅,所以想用一切手段来疏通它。殊不知此前的盐只有支取却难以售出,一时的征收敛聚似乎显得是奇功,而商人的困苦也到了极点。如今议论的人只因为此前课税没有亏缺,就把这当作先例。臣查得此前几年所解送的银两,并非全从商人那里取得。称说掣盐之后,就立即加以催督。这一单不足,就预先借用下一单;下一单不足,就抵押引目;再不足,就变卖家产回乡;再不足,就搜刮尽库存的积蓄。像挑河等项银两,全都借用历年积存的,不用尽不停止。户部只知道有银两解送到部,却不知道银两从何而来,都是剜肉医疮之举。况且时势不同,人力有限。往年行盐的地方,比如江西的南赣、袁州、吉安,已经奏准开放;湖广的衡州、永州、郴州、宝庆,已经掺杂食用广盐;河南的南阳、汝州二府,只剩下舞阳、叶县二县。这是地方逐渐缩小而不如从前的情况。往年米粮丰足,钱货流通,如今却屡屡遭受灾害,百姓连糠秕都吃不上。这是民生逐渐窘迫而不如从前的情况。这个时候如果不稍微加以宽恤,怎知将来不会连六十万两也一并亏空呢?还有更值得担忧的是,近年来产盐各盐场都被水淹没,煎盐之所流离失所,征收盐入仓十分费力还要动用刑具拘系。臣刚到任时,招抚灶丁,才稍稍恢复生业。如果一定要取足一百万两之数,官府必然追迫商人,商人必然追迫灶户,恐怕恢复生业的只有一人,而逃亡的有数十人。若急于求成,恐怕在此反而更加急迫困窘。恳请敕令户部全部免除加征的额度,以后仍以六十万两征收解送,这样商人灶户才可以维持长久。奏疏呈入,户部商议后,也认为可行。皇帝下诏准许。

四十四年九月,开始停止两淮工本盐。

自三十二年增设工本盐推行以来,数年间运司积存的盐日益增多,堆积如山,引数发出却无处销售,边商不再报纳,盐法大为壅滞。进言的人屡次陈说其中的不便,户部因国家用度正紧缺,便借此抵充前例,无法废止。到此时,巡盐御史朱炳如极力陈说其中的弊病,认为工本盐若不废止,不仅无益于边饷,商人灶户两方都陷入困境,还将连从前的正盐常例也一并失去。户部于是请求朝廷下令,从明年开始,两淮所增设的工本盐三十五万引,全部停止废除,运司所扣留没收的盐银八万二千余两,仍解送户部济助边防。皇帝批复准许。

【臣】等谨按《万历府计录》:此前,徐爌因商人灶户都陷入困境,请求只解送余盐银六十万两,其新增的工本盐银三十万两,全部革除。尚书髙燿本已覆奏,依照所议施行了。然而到此时,朱炳如又以革除工本盐为请求,髙燿于是覆议暂时停止。这样看来,那时终究还没有蠲免所加的额度。考《王圻续通考》记载:四十五年,御史奏请仍按旧额施行,皇帝依从了,然而在实录中并未见此事,也阙失了姓名。大概正是指朱炳如之事,误记成了次年而已。

穆宗隆庆元年九月,恢复预先开放二

户部奏:▯甘肃、延绥、宁夏、宣府、大同、辽东、固原、山西、蓟镇、中淮、浙、长芦、山东盐,共一百四十五万六千八百六十八引。各处引价,淮率五钱,浙率三钱五分,惟甘肃各减五分,长芦率二钱,山东率二钱五分。制可至四年五月。又从户部奏,预开五年各邉常股存积盐,其引数亦如之。万厯四年二月,又预开万厯五年各邉常股存积盐一百三十二万一千五十引。《食货志》曰:自嘉靖初复常股四分,存积六分之制,后因各邉多故,常股存积并开。淮额嵗课七十万五千余引,又増各邉新引嵗二十万。万厯时,以大工搜逺年违没废引六十余万,胥出课额之外。无正盐,止令商买补余盐,余盐久尽,惟计引重科,加煎飞▯而已。

  二年停掣河盐复定引价

自叶淇变法,邉储多缺。嘉靖八年以后,稍复开中,邉商中引,内商守支。末年工本盐行,内商有数年不得掣者,于是不乐买引,而邉商困,因营求告掣河盐。河盐者,不上廪囷,在河径自超掣易支而获利。防河盐行,则守支存积者愈久,而内商亦困,引价弥贱。于是奸人专以収买邉引为事,名曰囤戸,告掣河盐,坐规厚利。时复议于正盐外附带余盐,以抵工本之数,囤戸因得贱买余盐而贵售之,邉商与内商益困矣。至是,屯盐都御史厐尚鹏疏言:邉商报中,内商守支,事本相须,但内商安坐,邉商逺输,劳逸不均,故掣河盐者以惠邉商也。然河盐既行,淮盐必滞,内商无所得利,则邉商之引不售。今宜停掣河盐,但别邉商引价,自见引及起纸闗引到司勘合,别为三等,定银若干。邉商仓钞已到,内商不得留难。盖河盐停则淮盐速行,引价定则开中自多,邉商内商各得其愿矣。从之。

  五月蠲河东积欠盐引

御史赵睿奏:积欠消折盐一百三十余万引,捞补无期,乞蠲豁虚数。部请如议,仍命此后当乗时捞采如法苫盖,将实数按月呈报,以凭稽查,视勤惰为殿最。

  四年八月罢官买余盐

御史李学诗条奏两淮盐法事宜,其一议罢官买余盐。谓近议収买余盐以杜私贩,立法虽善,其势难行。盖割没余盐尽数解部,价无所出,其难一也。钱付灶丁,未免妄用侵尅抵换,其难二也。销算报部,另封另贮,事体烦▯,交易不常,其难三也。逺载费时,领价迟久,抑勒亏减,莫能控诉,其难四也。往时収买,输少赏多,无论逺近,忻然辐辏。今常价外止増三分,负载之费尚且不足,其难五也。请罢其令,但严加访騐。若总催与吏为市,虚出通闗及商引赴塲违限者,如法重治,则虽不必収买,而私贩自寡矣。报可。

六年闰二月,免大同、浑源诸处土盐税。

河东巡盐俞一贯奏:浑源等州县地瘠民贫,所煎土盐仅可给日食,充地赋,与太汾等处利源繁衍者不同,乞免抽税,苐禁其越境私贩,毋与他境争利。

译年各边中盐。

户部奏请:甘肃、延绥、宁夏、宣府、大同、辽东、固原、山西、蓟镇、中盐、淮盐、浙盐、长芦、山东盐,共计一百四十五万六千八百六十八引。各处引价,淮盐大约五钱,浙盐大约三钱五分,只有甘肃各减五分,长芦大约二钱,山东大约二钱五分。皇帝批准施行到四年五月。又依从户部奏请,预先开放五年各边常股存积盐,其引数也与此相同。万历四年二月,又预先开放万历五年各边常股存积盐一百三十二万一千五十引。《食货志》说:自嘉靖初年恢复常股四分、存积六分的制度,后来因各边多变故,常股存积一并开放。淮盐年额课税七十万五千余引,又增各边新引年增二十万。万历时,因大工程搜刮历年违限没收的废引六十余万,都出在课额之外。没有正盐,只让商人购买补充余盐,余盐年久收尽,只有靠加重引税、加征煎飞等弊端而已。

  二年,停止掣取河盐,重新规定引价

自叶淇变更盐法以来,边储多有缺乏。嘉靖八年以后,稍稍恢复开中,边商中引,内商守支。末年工本盐推行,内商有数年得不到掣取的,于是不乐意购买引目,而边商陷入困境,因而谋求告掣河盐。所谓河盐,就是不进入仓廪囤积,在河道上径直超前掣取,容易支取而获利。如果河盐推行,那么守候支取存积盐的商人就会拖延更久,而内商也会陷入困境,引价愈发低贱。于是奸猾之人专门以收买边商引目为业,名叫囤户,告掣河盐,坐地谋取厚利。当时又商议在正盐之外附带余盐,以抵充工本之数,囤户因此得以贱买余盐而高价出售,边商与内商更加困窘了。到此时,屯盐都御史庞尚鹏上疏说:边商报中,内商守支,本是相互依存的事情,只是内商安坐等候,边商远道输运,劳逸不均,所以才有掣取河盐来照顾边商的做法。然而河盐一旦推行,淮盐必然滞销,内商无利可图,那么边商的引目也就卖不出去。如今应当停止掣取河盐,只是另外确定边商的引价,从见引以及起纸赴关领引到运司勘验合符,分为三等,各定银若干。边商仓钞已经到达,内商不得留难阻挠。这样河盐停止,淮盐就能快速流通,引价确定,开中的商人自然就会增多,边商内商都能各遂所愿了。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五月,免除河东积欠盐引

御史赵睿奏报:积欠消耗折损的盐引达一百三十余万引,捞补遥遥无期,请求免除这虚数。户部请求依照所奏,仍命令此后应当乘时打捞开采,按法苫盖,将实际数目按月呈报,以凭稽查,依勤惰情况作为考核优劣的依据。

  四年八月,废止官府收买余盐

御史李学诗条陈两淮盐法事宜,其中一条建议废止官府收买余盐。认为近来商议收买余盐来杜绝私贩,立法虽然良好,但实际推行却有困难。因为没收的余盐要全数解送户部,价银没有来源,这是第一难;将钱付给灶丁,难免会被滥用、侵吞、克扣抵换,这是第二难;核算上报户部,要另行封存另行贮藏,事务繁琐,交易也不固定,这是第三难;远地运载耗费时日,领取价银迟延日久,遭受抑勒亏损,无处申诉,这是第四难;从前的收买,付出的少而赏赐的多,无论远近,商人都欣然聚集而来;如今常价之外只增加三分,负载的费用尚且不够,这是第五难。请求废止这项法令,只是严加访察检验。如果总催与胥吏勾结营私,虚开通关文书以及商人携引到盐场违限的,依法从重惩治,那么即便不必收买,私贩自然也会减少。皇帝批复准许。

六年闰二月,免除大同、浑源等地土盐的赋税。

河东巡盐御史俞一贯奏报:浑源等州县土地贫瘠百姓贫穷,所煎的土盐仅够供应日常饮食、缴纳地赋,与太原、汾州等处利源丰厚之地不同,请求免除抽税,只是禁止其越境私贩,不

部议从之。

神宗万厯四年二月,以河东官盐不行,议分属长芦、两淮事,下所司。

给事中李戴言:「顷者黄河以南盐价腾涌,矿徒啸聚,几成大变。盖由河东盐花减昔,山路运艰,又半挿泥沙,味不堪食,故官盐日滞,私贩日兴。莫若量为通变,将河南一省近北者分入长芦,近南者分属两淮,近西者仍属河东,商民两便。」部议:「晋省额行盐引二十五万,额课银八万有竒,此减彼増,宜令各巡盐御史议便否以闻。」从之。至五月,山西巡盐御史金阶上疏,反覆辨其不便,且言:「盐花独隆庆间堤堰不固,客水浸入,以至微鲜。今春琼珠布满,盛夏捞采可足数年。若云山路不便,前定界时,岂肯以淮界兼行?淮商富,解商贫,数年盐少以来,微本压垫,负累已久。今盐花甫盛,而复夺其行盐之地,此辈有委而去耳。如邉饷何?」复下所司。至十二年八月,解州盐池遭水,盐花不生,科臣又屡请改行长芦以苏民困,部议仍命三省巡抚议之。

  七月减长芦没官盐价

巡盐御史雷嘉祥言:长芦旧例,毎没官盐二百零五斤为一引,毎引南所纳银三钱五分,北所三钱八分。毎银一钱得盐五十斤。后因峻惩商▯,令二十斤定银一钱,责其自纳。既倍时值,加以运载诸苦,遂致数年积盐五万四千四十引,日渐耗失,商民两病。宜令毎三十五斤定银一钱,计所值尚八万六千余两。与其积置无用,何若减价速售?部覆:于所议三十五斤外,再加五斤,共四十斤定银一钱,尽将积盐责商自纳。从之。

  八月弛两淮盐解捆小包之禁

巡按御史王晓言:两淮盐至仪真,则解捆小包。盖因江西、湖广行盐地多山僻小县,河道浅狭,船小包大,承载为难,势不得不解包就船,均便。今闻有解捆之禁,皆逗遛观望,莫肯承买。啇既苦之,而仪真地狭差繁,小民亦以解捆覔利度日。毎年解下大包,名曰潮包,南京下闗民用沥灰卤,毎一包官税银四厘,嵗得二千余两,解部。今如停止,则措解何从?髙邮等州县粮田常为水啮,民以织包为业,代纳粮差,骤禁不行,手足罔措,凶荒相迫,可为隠忧。商困民穷,国课难办。若虑夹带,则宜酌定盐数,毎大包盐数若干,折改小包若干,登之格册。御史据册騐掣,自难容奸。况私盐之▯,多在兴贩之徒,商人挟千万金重资,必不以小利甘犯没官律也。部议如晓言行之。

十年定鬻盐照时直,并量减消折数。

凡商人运到引盐,命掌印官騐,令原编牙铺照依时直货卖,毋仍分▯里甲人等贻累小民。其缉获私盐,秤騐上厫,开报运司,拨商支掣。如有消折,量减斤数,毋致铺戸赔累。

  十六年二月重定盐课事宜

戸部议:查灶地,以清积案,不许影射侵占;专统辖,以明职掌,不许搅扰侵越;毋増引,以苏商困,不许邉内低昂;还盐船,以完国课,不许粮盐两碍;速闗引,以便征课,不许拘于旧例;议恤商,以裕国计,不许抑勒骚扰;查纳课,以均苦乐,不许越境贩卖;絶大包,以杜夹带,不许纵容奸商;恤寄庄,以均徭役,不许偏累灶丁。

译要与其他地方争夺利益。户部商议依从了。

神宗万历四年二月,因河东官盐滞销,商议将其分属长芦、两淮,下发有关部门讨论。

给事中李戴进言:「近来黄河以南盐价飞涨,矿徒聚集闹事,几乎酿成大变。这是由于河东盐花产量减少,山路运输艰难,又有一半掺杂泥沙,味道不堪食用,所以官盐日益滞销,私贩日益兴盛。不如酌情变通,将河南一省靠近北方的分入长芦,靠近南方的分属两淮,靠近西方的仍属河东,商人百姓两便。」户部商议:「山西省定额行盐引数二十五万,定额课银八万余两,这样此减彼增,应当命令各巡盐御史商议是否可行来上报。」皇帝依从了。到五月,山西巡盐御史金阶上疏,反复辩驳此事不便,并且说:「盐花产量独独在隆庆年间因堤堰不固,客水浸入,以致产量微薄。如今春天盐花如珠满布,盛夏打捞采集可以满足数年之用。如果说山路不便,当初划定界限时,怎肯把淮界一并划入?淮商富有,解州商人贫困,数年盐产稀少以来,微薄的本钱压垫其中,拖累已久。如今盐花刚刚兴盛,却又夺去他们行盐的地盘,这些人恐怕会弃业离去了。到时边饷该怎么办?」此事又下发有关部门。到十二年八月,解州盐池遭受水灾,盐花不生,给事中又屡次请求改行长芦盐以纾解民困,户部商议仍命三省巡抚共同商议此事。

  七月,减低长芦没官盐的价格

巡盐御史雷嘉祥进言:长芦旧例,每没官盐二百零五斤为一引,每引南所纳银三钱五分,北所三钱八分。每银一钱可得盐五十斤。后来因严厉惩治商人弊端,规定二十斤定银一钱,责令自行缴纳。这已是原价的一倍,加上运载的种种辛苦,于是导致数年间积存盐五万四千零四十引,日渐损耗流失,商人百姓两受其害。应当规定每三十五斤定银一钱,估算所值尚有八万六千余两。与其积存闲置无用,何不减价迅速出售?户部覆奏:在所议三十五斤之外,再加五斤,共四十斤定银一钱,将全部积存的盐责令商人自行缴纳。皇帝依从了。

  八月,放宽两淮盐解捆装小包的禁令

巡按御史王晓进言:两淮的盐运到仪真,就要拆解大包改装小包。这是因为江西、湖广行盐的地方多是偏远小县,河道浅窄,船小而包大,装载困难,势必不得不拆包改装上船,以求均便。如今听说有禁止拆包的禁令,商人都观望徘徊,没有人肯承接购买。商人既然为此所苦,而仪真地方狭小差役繁重,小民百姓也靠拆包重装谋利度日。每年运下大包,名叫潮包,南京下关的百姓用来沥制灰卤,每一包官府征税银四厘,每年得二千余两,解送户部。如今如果停止,那么这项征收的措施又该从何而来?高邮等州县的田地常被水侵蚀,百姓以织包为业,代替缴纳粮差,如果骤然禁止不许,百姓将手足无措,凶年荒岁相逼,恐将成为隐患。商人困顿百姓贫穷,国家课税就难以办理。如果担心夹带私盐,那么应当酌情确定盐的数量,每个大包盐数是多少,折算改装小包是多少,登记在册。御史依据册籍查验掣取,自然难以容留奸弊。况且私盐的弊端,大多出在兴贩私盐的人身上,商人携带千万两重资经营,必定不会为了小利而甘愿触犯没官的律法。户部商议依照王晓所言施行。

十年,规定卖盐按照市价,并适量减少消耗折损的数目。

凡商人运到的引盐,命令掌印官核验,让原来登记的牙行商铺按照当时市价出售,不要再分派给里甲之类的人拖累小民百姓。缉获的私盐,过秤查验后上仓,向运司开报,分派给商人支取掣领。如果有损耗折减,酌量减少斤数,不要让铺户因此受累赔偿。

  十六年二月,重新规定盐课事宜

户部商议:查核灶地,以清理积案,不许假冒侵占;专责统辖,以明确职掌,不许互相搅扰侵越;不要增加引数,以纾解商人困境,不许边地内地价格高低不一;归还盐船,以完成国课,不许粮运与盐运互相妨碍;加快关引,以便于征收课税,不许拘泥于旧例;商议体恤商人,以充裕国家财计,不许抑勒骚扰;查核纳课,以均平苦乐,不许越境贩

俱依议行。

二十六年七月,始命中官鬻两淮没官余盐。

先是,两淮引价余银百二十余万,増至百四十五万,新引日益,正引日壅。千戸尹英请配卖没官盐,可得银六万两。大学士张位等争之,至是从鸿胪寺主簿田应璧奏,命中官鲁保鬻没官余盐。给事中包见防极陈利害,不听。保既视事,遂议开存积盐。戸部尚书杨俊民言,明防覈没官盐,而存积非没官盐也,额外加増,必亏正课。保奏不可从。御史马从聘亦争之,俱不听。保乃开存积盐八万引,引重五百七十斤,越次超掣,压正盐不行,商民大扰,而奸人蠭起。董琏、吴应麒等争言盐利,山西、福建诸税监皆领盐课矣。百戸髙时夏奏,浙闽余盐嵗可变价三十万两。巡抚金学曽勘奏,皆罔疏入不省。于是福建解银万三千两有竒,浙江解三万七千两有竒,借名苛敛,商困引壅。戸部尚书赵世卿指其害由保,因言额外多取一分,则正课少一分,而国课愈绌,请悉罢无名浮课,不报。三十四年夏至明年春,正额逋百余万,保亦惶惧,请罢存积引盐。保寻死,有防罢之,而引斤不能减。

戸部尚书李汝华疏曰:「我朝盐法,自正德迄今,凡三壅,而今为甚。正德末年,权阉占窝淮盐,大壅;至嘉靖初年,为小盐之法以疏之。嘉靖末年,鄢懋卿増行引三十五万,淮盐复大壅;至隆庆初年,厐尚鹏仿小盐之法以疏之。迄今十余年来,珰课横行,淮盐复益大壅。谓亦宜仿小盐之法,师其意以疏之。臣兹不揣,窃谓今日两淮盐法,须以急救二商为主,以急复祖制为经,以正行见引、附疏积引为题目,以预闗引目、改行小盐仿前人已事为方畧。预闗引目,所以行新引也;改行小盐,所以疏积引也;见行见引而带征夙逋,所以复祖制也。祖制复而二商苏矣,二商苏而国计举矣。」

三十三年七月,令大同土商引盐价,仍其旧。

先是,大同、宣府土商认纳长芦盐价,毎引二钱。嗣后,宣府运商居半,毎引认价三钱,而土商犹故也。至是,运商与土商争纳,告増部议,土商亦照运商例,加银一钱,而大同地属切近,一体加▯。于是,大同土商任光裕等纷纷告苦,争思徙避。巡抚张悌言:「大同中盐,逺商罕至,率以土著者充之,沙薄鲜収,转运内地,脚价赔累倍于宣府,而又多召买军饷之苦,乞照旧以二钱认纳。」部覆从之。

  十二月蠲天下旧逋新増盐课

凡自万厯二十八年以前拖欠额课,除已经在官者,尽数起解。如系商人输纳不前,以致逋欠,悉予蠲免。其因防倭、征播加▯、新増浮课蠧累商民,则尽除之。至三十六年五月,又命两淮存积课银三十五年见征者解进,其三十六年以后并余盐尽行停免。

译卖;杜绝大包,以杜绝夹带,不许纵容奸商;体恤寄庄灶户,以均平徭役,不许偏累灶丁。都依照商议施行。

二十六年七月,开始命令宦官出售两淮没官的余盐。

此前,两淮引价余银一百二十余万两,增至一百四十五万两,新引日益增多,正引日益壅滞。千户尹英请求搭配出售没官盐,可以得银六万两。大学士张位等人争论此事,到此时依从鸿胪寺主簿田应璧的奏请,命宦官鲁保出售没官余盐。给事中包见防极力陈说利害,皇帝不听。鲁保上任视事之后,就商议开放存积盐。户部尚书杨俊民说,明文规定核查没官盐,而存积盐并非没官盐,额外增加,必然亏损正课。鲁保上奏不可听从此说。御史马从聘也争论此事,都不被听从。鲁保于是开放存积盐八万引,每引重五百七十斤,超越次序抢先掣取,压制正盐不能流通,商人百姓大受骚扰,而奸猾之人蜂拥而起。董琏、吴应麒等人争相言说盐利,山西、福建各地的税监都兼管盐课了。百户高时夏奏报,浙江福建的余盐每年可以变价获得三十万两。巡抚金学曽勘察上奏,都被搁置不予理会。于是福建解银一万三千余两,浙江解银三万七千余两,借名苛刻聚敛,商人困窘引目壅滞。户部尚书赵世卿指出这祸害是由鲁保造成的,于是进言说额外多取一分,正课就少一分,而国家课税更加窘迫,请求全部废除无名的浮课,没有得到批复。三十四年夏到次年春,正额拖欠一百余万两,鲁保也惶恐畏惧,请求废止存积引盐。鲁保不久去世,有人下令废止此事,但引目斤数却不能减少。

户部尚书李汝华上疏说:「我朝盐法,自正德年间至今,一共三次壅滞,而如今最为严重。正德末年,掌权的宦官侵占淮盐的窝根,是一次大壅滞;到嘉靖初年,用小盐之法来疏通它。嘉靖末年,鄢懋卿增加推行引数三十五万,淮盐又大为壅滞;到隆庆初年,庞尚鹏仿效小盐之法来疏通它。到如今十余年来,宦官的课税横行,淮盐又更加壅滞。臣认为也应当仿效小盐之法,师法其用意来加以疏通。臣在此不揣浅陋,私下以为如今两淮盐法,必须以紧急救济两地商人为主,以尽快恢复祖宗成法为经纬,以正常行销见引、附带疏通积引为题目,以预先关领引目、改行小盐法仿照前人已行之事为方略。预先关领引目,是用来推行新引的;改行小盐法,是用来疏通积引的;正常行销见引而带征以往拖欠的课税,是用来恢复祖宗成法的。祖宗成法恢复了,两地商人就能得到纾解;两地商人得到纾解,国家的财计大业就能成就了。」

三十三年七月,命令大同土商的引盐价格,仍照旧例。

此前,大同、宣府的土商认纳长芦盐价,每引二钱。此后,宣府的运商占了一半,每引认价三钱,而土商仍旧照旧。到此时,运商与土商争相认纳,禀告要求增价,户部商议,土商也照运商的先例,加银一钱,而大同地方地处切近,也一并加征。于是,大同土商任光裕等人纷纷诉苦,争相想要迁徙避开。巡抚张悌进言:「大同中盐,远方商人很少到来,大多由本地土著充任,土质稀薄产盐少,转运到内地,脚价赔累比宣府加倍,又多有被强行召买充作军饷的苦处,请求照旧以二钱认纳。」户部覆奏依从了。

  十二月,免除天下积欠及新增的盐课

凡自万历二十八年以前拖欠的额定课税,除已经在官府登记在案的,全数起解,如果是商人未能及时缴纳而导致拖欠的,一律予以免除。其中因防备倭寇、征讨播州而增加、新增的浮滥课税拖累商人百姓的,也一并全部除去。到三十六年五月

三十七年四月,议定标盐法,以备辽饷。

兵部尚书李化龙以辽镇甚危,陈兵食战欵之防。其一曰通盐法,言顷者辽抚以复摽盐为请。标盐者商人之利,正课之害也。乞令商折色于山海闗,将引价五钱与余盐五钱一并预纳,到淮支盐,许其超掣。系标盐者准行于六府新复之地,其非标盐者不与焉。则既不与他商争地,而自于正课无妨。苐微碍于广之盐法,然粤东输课甚微,可以理夺。计嵗入邉饷,可当一军八万两之费者也。至七月,直▯巡按彭端吾又言:先年宁夏哱刘之变,添兵増饷,议于淮南毎引带盐十斤,淮北带盐二十斤,共得银五万六千两,征解太仓,转发宁夏以充军食。今宁夏平定已久,而加带之银嵗征不已,请以加带一项移之于辽。时戸部有掣回淮芦带盐之议,故疏中及之。

【臣】等谨按《食货志》:初,江西省全食淮盐,后南安、赣州、吉安三府改行广盐,又袁州、临安、瑞州三府私食广盐,于是淮盐不行,国计大绌。巡抚马森疏请于峡江县建桥设闗扼其要津,尽复淮盐额。未久桥毁,増额复除。此云“新复之地”,殆即指南赣等六府而云,微碍于广者,疑是时六府又改行广盐也。

七月,命长芦挨单盐税银,自今嵗秋冬以后罢之。时又有以票代引之议。先是,长芦盐课自万厯二十一年至二十九年,各灶节欠商银一万二千有竒,俱奉恩诏蠲免。是年八月,各商乞比照万厯八年事例,将余设银抵补。运司议照先年大同票盐事例,以票代引,共二万余引。除余设银两抵补所欠外,各商毎引仍纳引价三钱及带盐四分,共増国课七千余两。长芦御史毕懋康以为抵补商课议无容缓,但以票代引▯窦易滋,不如仍题给二万余引,限以三闗销掣,庶事无窒碍,国课商情两便。报可。

四十二年二月,诏蠲各运司浮课,并附销积引。法时,李太后薨,帝用遗诏蠲浮课,商困稍苏。而旧引壅滞,户部议正行见引附销积引以疏通之。巡盐御史龙遇竒乃请立盐政纲法,以旧引附见引行。淮南编为十纲,淮北编为十四纲。计十余年,则旧引尽行,从之。自是盐课解太仓者几倍。

盐道袁世振纲法议曰:查淮南纳过余银之数,有二百六十余万引,内除消乏银者,纳六十余万引,其实数仅有二百万,稍缩耳。今刳心极虑,为众商设为纲法,分为十纲,毎年以一纲行旧引,九纲行新引。行旧引者,止于収旧引本息,而不令有新引拖累之苦;行新引者,止于速新引超掣,而更不贻旧引套搭之害,两不相涉,各得其利。如今丁巳年为第一纲,应行旧引之年,止令行本纲二十万旧引,不令行一新引。其新引▯于淮南者,凡四十八万六千五百九十六引,却分▯与九纲共行之,又加以挂掣附纲十余万引。

译,又命令两淮存积课银三十五年实际征收的部分解送入朝,其三十六年以后的以及余盐一并全部停止免征。

三十七年四月,商议确定标盐法,用以供应辽东军饷。

兵部尚书李化龙因辽东边镇形势危急,陈说兵饷战守方面的种种事宜。其中一条说要疏通盐法,说近来辽东巡抚请求恢复标盐。所谓标盐,是商人的利益,正课的祸害。请求命令商人在山海关折色缴纳,将引价五钱与余盐五钱一并预先缴纳,到淮盐产地支盐,允许他们超前掣取。属于标盐的准许在新近收复的六府之地行销,不属于标盐的则不许。这样既不与其他商人争夺地盘,又对正课本身没有妨碍。只是稍微妨碍到广东的盐法,然而广东输纳的课税很少,可以从道理上加以权衡。计算每年可增加的边饷,能够抵得上一支军队八万两的费用。到七月,直隶巡按彭端吾又进言:先前宁夏哱拜、刘东旸叛乱时,增兵增饷,商议在淮南每引附带盐十斤,淮北附带盐二十斤,共得银五万六千两,征收解送太仓,转发宁夏充作军粮。如今宁夏已经平定很久了,而这项附带征收的银两年年照征不停,请求将这一项转移用于辽东。当时户部正有召回淮盐、长芦附带盐的商议,所以奏疏中提及此事。

【臣】等谨按《食货志》:当初,江西全省都食用淮盐,后来南安、赣州、吉安三府改行广盐,又有袁州、临安、瑞州三府私自食用广盐,于是淮盐滞销,国家财计大受亏损。巡抚马森上疏请求在峡江县建桥设关扼守要津,全数恢复淮盐的定额。不久桥被毁坏,增加的额度又被除去。此处所说的“新复之地”,大概就是指南赣等六府而言,说稍微妨碍到广东的,恐怕是当时六府又改行广盐的缘故。

七月,命令长芦挨单缴纳的盐税银,从今年秋冬以后予以废止。当时又有以票代引的商议。此前,长芦盐课自万历二十一年至二十九年,各盐场节次拖欠商人银一万二千余两,都已奉恩诏予以蠲免。这一年八月,各商人请求比照万历八年的先例,将余设银两抵补。运司商议照先年大同票盐的先例,以票代引,共计二万余引。除用余设银两抵补所欠部分外,各商每引仍纳引价三钱以及附带盐四分,共增加国家课税七千余两。长芦巡盐御史毕懋康认为抵补商人拖欠的商议不容缓行,但认为以票代引容易滋生弊端,不如仍题请给发二万余引,限定在三关销售掣取,这样事情就没有阻碍,国家课税与商人情况都能兼顾。皇帝批复准许。

四十二年二月,下诏免除各运司的浮滥课税,并附带销除积存的引目。当时,李太后驾崩,皇帝依据遗诏免除浮课,商人的困境稍稍得到纾解。然而旧引仍然壅滞不通,户部商议将正常行销的见引与附带销除的积引一并施行以疏通它。巡盐御史龙遇奇于是请求订立盐政纲法,让旧引附带在见引之中行销。淮南编为十纲,淮北编为十四纲。估计十余年之后,旧引就能全部销完,皇帝依从了。从此以后,盐课解送太仓的数额几乎增加了一倍。

盐道袁世振讨论纲法说:查淮南缴纳过余银的数目,共有二百六十余万引,其中除去消耗折损的引数,实纳六十余万引,实际数目仅有二百万,稍有缩减而已。如今殚精竭虑,为众商设立纲法,分为十纲,每年以一纲行销旧引,九纲行销新引。行销旧引的,只负责收取旧引的本息,而不让他们受到新引拖累的痛苦;行销新引的,只求新引迅速超前掣取,而不再受旧引套搭的祸害,两者互不相涉,各得其利。就像今年丁巳年是第一纲,应当行销旧引之年,只让本纲行销二十万旧引,不让行销一引新引。那些应在淮南行销的新引,共四十八万六

毎正纲算▯新引五万一千二百引,附纲算▯新引二万五千六百引。是在向也,以四十八万有零新引,而责行于二十万旧引之商;今也,以四十八万有零新引,而散行于二百余万超掣之商。其在佥防之中者,既不苦于力量之难支;其在佥防之外者,又不苦于冷坐而难待。至明年戊午为第二纲,应行旧引之年,亦止令行旧引,不行一新引,却令第三纲以至第一九纲及附纲照窝数▯行新引。己未以后俱照此行。从此以往,行至丙寅,凡九年而旧引尽净,即挂掣之引是年亦尽,却令渐加新引以补淮北暂停新引之数。此十字纲册自今删定以后,即留与众商永之百年,据为窝本,毎年照册上旧数▯行新引。其册上无名者,又谁得钻入而与之争骛哉?此法利无不収,▯无不除,不待行之数年,而盐法已豁然大通矣。

熹宗天启元年二月,令盐引余银俟扣抵京运后输粟。给事中赵时用疏言:「编户召商中引输粟之例。」戸部覆言:「九邉盐引其价折粟纳在邉储,以为军饷,其余银在两淮则六十万余两,两浙、长芦各十四万余两,山东五万余两,共纳百万有竒以供九邉京运之半。恐一旦难以尽捐,故余银输粟必俟扣抵京运而后可。」命如议行。

  闰十月蠲天下盐官逋课

诏天下盐官,自万厯四十五年以前逋课,并存积年久风雨消折,俱勘实蠲免。如数内已经开中商人赴塲听支者,准与办课赢余之塲自行买补,量于割没盐斤数内扣除。时以皇子诞生,故有是诏。至五年十月,又以皇子生,诏亦如之。

三年十一月,两淮巡盐御史樊尚燝疏请优擢盐官,以絶奸▯。从之。

尚燝言:欲裕国课,无如行正盐;欲行正盐,无如禁私贩;而欲禁私贩,无如慎重行盐之官。运使其最要者也。一切引目収发、嵗课征解,悉经其手。引目有新旧之混淆,商灶有奸良之杂沓。就中猾胥乗间,利窦百出。苟非亷

译千五百九十六引,却分派给九纲共同行销,又加上挂掣附纲十余万引。每正纲平均摊派新引五万一千二百引,附纲平均摊派新引二万五千六百引。这样,从前是用四十八万余新引,责令二十万旧引的商人来行销;如今是用四十八万余新引,分散行销给二百余万超掣的商人。属于分派范围之内的商人,既不苦于力量难以支撑;属于分派范围之外的商人,又不苦于冷坐等待。到明年戊午年是第二纲,应当行销旧引之年,也只让行销旧引,不行销一引新引,却让第三纲以至第一九纲以及附纲按窝分数额一并行销新引。己未年以后都照此施行。从此以往,行到丙寅年,共九年而旧引就能销尽,连挂掣的引目那一年也一并销完,再让新引逐渐增加来补充淮北暂停新引的数额。这本十字纲册从今删定以后,就留给众商永远据为窝本,历经百年,每年照册上的旧数分派行销新引。那些册上没有名字的,又哪能有机会钻进来与之争夺呢?这个办法有利无不收取,弊端无不除去,不用等实行数年,盐法就已经豁然大通了。

熹宗天启元年二月,命令盐引余银等到扣抵京运银两之后再折纳粟米。给事中赵时用上疏说:「编户招商中引纳粟的先例。」户部覆奏说:「九边盐引的价银折算成粟米纳入边储,作为军饷,其余银在两淮就有六十万余两,两浙、长芦各十四万余两,山东五万余两,共纳一百万余两来供应九边京运的一半。恐怕一旦难以全数捐出,所以余银折纳粟米,必须等扣抵京运银两之后才可以。」皇帝命令依议施行。

  闰十月,免除天下盐官积欠的课税

下诏天下盐官,凡自万历四十五年以前拖欠的课税,以及存积年久因风雨消耗折损的部分,都予以查实核准免除。如果其中已经开中给商人到盐场听候支取的,准许由办课有盈余的盐场自行购买补足,酌量从没收的盐斤数目中扣除。当时因皇子诞生,所以有此诏令。到五年十月,又因皇子出生,诏令也照此办理。

三年十一月,两淮巡盐御史樊尚燝上疏请求优先提拔盐官,以杜绝奸弊。皇帝依从了。

樊尚燝说:想要充裕国家课税,没有比推行正盐更好的办法;想要推行正盐,没有比禁止私贩更好的办法;而想要禁止私贩,没有比慎重选择行盐的官员更好的办法。运使是其中最重要的职位。一切引目的收发、年课的征收解送,都经过他的手。引目有新旧混淆的情况,商人灶户中有奸良混杂的情况。其中狡猾的胥吏乘机钻营,谋利的门路百出。如果不是廉

明敏练、有定识定力者,澄其源而障其澜,安所得商苏▯絶乎?今宜酌定:运使官果有洁守、长才能率属、苏商裕国者,照三品官阶一体升迁,以为激▯之一法。运同以下果有清勤効职者,亦照级叙升。无以财赋之地尽视为羶秽之塲,一入其中竟尔埋没。斯尤鼓舞之权也。疏入,命从所请。

译明敏干练、有定见定力的人,若只是澄清源头而堵塞其波澜,又怎能使商务复苏而不至断绝呢?现在应当斟酌定下:盐运使官员中若确实有廉洁自守、才能出众能统率属下、能使商业复苏、使国家富裕的,应照三品官阶一并升迁,以此作为激励的一种办法。运同以下官员中若确实有清廉勤勉、恪尽职守的,也应照品级依次升迁。不要把掌管财赋的地方全都看作污秽龌龊之地,一旦身处其中就此被埋没。这尤其是鼓舞人心的权宜之法。奏疏呈上,皇帝下令依照所请施行。

华钰曰:运司提举等官,非阘茸不职者不除拜。近虽稍重其选,而贤者恒不屑,率苟且不任事。监司名为督盐,去御史窎逺,禁网疎濶,鲜有实政。且行盐地方,非弥嵗不能周歴,盐政▯窦,非久任不能熟知。乃盐院巡歴,仅一期月,商之利病,官之臧否,未必深知。即知之,又逆知其不可久,而一切传舍眡之,无惑乎诸司之易弛,▯孔之易开也。宜比照印马屯田事例,盐院责效三年报政,以风励诸司。运使则以良二千石充之,而运同则简任尚书郎之亷能者。运判、提举等官,非科目特达者不授。果有实绩,不次荐擢,以示劝。或溺职,輙凛凛三尺,议其后。盖鹾羶途也,其入弥羶,其防弥寡。是必得亷能忠公者握筦持筹,庶能为国计长久耳。

五年三月,用给事中郭兴治等言,搜括天下盐利。时议鼓铸以补缺饷。戸部尚书李起元奏:帑藏日匮,度支日难。今据科臣郭兴治言,清查盐政,两淮之内,有补库折价银,有行积引食盐银,可得四五十万。又南北纲及新旧引割没银,可得四五万。至于闗引、行引、加带、挑河种种名色,不知几十余万。以两淮推之,长芦、河东以前项推之,别项沈没。与其徒饱盐官、盐役之腹,何如取佐养军、养马之资?又台臣崔呈秀言:广积贮,莫过于通盐法。惟新旧不通,则盐壅而课亦壅。广为变通之术,嵗可収利百倍。其外又有谓查解补库折价可得银三十五万,两者议解行积引食盐银可得二十三万余,两者南北纲盐割没宜尽入嵗解,可得银四万余,两者新旧引各食盐割没添入嵗解,又得银一万,两者旧引行尽用积钞、闗引又得银五万,两者纲法行尽应补行积引上纳余银可得二十五万,两者议行加带纳饷银以清积课,可得二万二千,两者议归舞阳行芦盐以塞私贩,可得银五万,两者议定京掣之期以杜零星影射者,议邉钞给价宜预开引目者。诸所条议,凿凿有据。大要不出两臣搜剔变通二语。乞勅廷议,遣亷智大臣往董其事,畀以专勅督理天下盐荚钱法。部遣一司官赞理,权宜行事,一一搜剔变通,以为铸本。有防命议行之。兴治、呈秀皆魏忠贤党。自是巧立名目,所入无算。论者比之絶流而渔焉。至十月,又有欲于积引令重纳十万一千二百两引价,及预征次年银二十六万二千一百六十八两四钱,作为铸本者。起元言:引价之不可重纳,岂烦再计?今请以引价言之:淮引毎引原价五钱,例系邉商按银输粟实邉,领赍仓钞转卖内商行盐。内商毎引即还邉商引价五钱以偿其本,又还银六分以偿其息。至行盐之年,则又毎引纳余银八钱辽饷银一钱,输为部课,此正引征解之额也。故今所谓积引,即先年之见引,皆邉商纳粮,内商出值以买之者也。

译华钰说:运司提举等官职,不是庸碌无能之人才被任命(这一说法有误,应是"不是庸碌无能之人不被任命",意为庸碌无能之人才被任命)。近来虽然稍微重视这一选拔,但贤能之人常常不屑于担任,大都苟且塞责、不肯任事。监司名义上是督察盐政,但离御史监察相去甚远,法网疏漏,很少有真正的实政。而且行盐地方,不用一整年不能巡遍,盐政的弊端漏洞,不长期任职不能熟知。可是盐院巡视,仅仅一个月,商人的利弊、官员的好坏,未必能深入了解。即使了解了,又预先知道自己不可能久任,因而把一切都当作过客旅舍来看待,也就难怪各司容易松弛、弊窦容易滋生了。应当比照印马、屯田的成例,责令盐院三年考核政绩上报,以此激励各司官员。运使应当用清廉能干的地方官(二千石)来担任,运同则应选拔尚书郎中清廉能干的人。运判、提举等官,不是通过科举正途出身的杰出人才不予授任。若果真有实在的政绩,就破格提拔,以示鼓励;如果有人渎职,就要严肃依法追究,以警示后来者。盐利本是容易滋生弊端的行业,进项越丰厚,防范就越薄弱。这就必须得到廉洁能干、忠诚为公的人来掌管筹划,才能为国家做长远的打算。

天启五年三月,采纳给事中郭兴治等人的建议,搜括天下的盐利。当时正商议铸钱以补充军饷的缺口。户部尚书李起元上奏说:国库一天天空虚,财政开支一天天艰难。如今根据科臣郭兴治所说,清查盐政,仅两淮一地,有补库折价银,有行积引食盐银,可得四五十万两;又有南北纲及新旧引割没银,可得四五万两;至于闗引、行引、加带、挑河等各种名目,不知还有几十多万两。以两淮推算,长芦、河东按照以前的项目推算,另有其他隐没未收的项目。与其白白饱了盐官、盐役的私囊,不如用来充作供养军队、马匹的资费。台臣崔呈秀又说:广积储备,没有比通融盐法更好的办法了。只因新旧盐引不能疏通,所以盐滞销、课税也随之壅塞。若广泛设法变通,每年可以获得成倍的利益。此外又有人说,查明解缴补库折价银可得三十五万两,商议解缴行积引食盐银可得二十三万余两,南北纲盐割没银应全部纳入每年上缴之数,可得四万余两,新旧盐引各自食盐割没添入年缴,又可得一万两,旧引用尽积钞、闗引又可得五万两,纲法行尽后应补交行积引上缴的余银可得二十五万两,议定征收加带纳饷银以清偿积欠课税,可得二万二千两,议将舞阳的行芦盐一并归入以堵塞私贩,可得银五万两,还有议定京掣(京城掣验)的期限以杜绝零星冒名影射的人,以及议边钞发价应预先开列引目等。这些条陈议论,都言之凿凿,有实据可查。大要不出"搜剔"、"变通"两位臣子所说的这两个字。请求朝廷勅命廷议,派遣廉洁明智的大臣前往主持此事,授予专门的勅令督办天下盐课钱法,部里再派一名司官协助办理,可以权宜行事,一一搜剔清理、变通处置,以此作为铸钱的本钱。皇帝下令依此实行。郭兴治、崔呈秀都是魏忠贤的党羽。从此巧立各种名目,搜刮所得不可胜数。议论者把这比作断绝水流去捕鱼(涸泽而渔)。到十月,又有人想在积引上加征,令每引重新缴纳十万一千二百两的引价,以及预征来年银二十六万二千一百六十八两四钱,作为铸钱的本钱。李起元说:引价不可以重复征收,这难道还用得着再三计较吗?现在就拿引价来说:淮引每引原价五钱,按惯例是由边商用银子换取粮食运送到边疆,领取仓钞后转卖给内商去行盐。内商每引就要偿还边商引价五钱以偿其本金,又要另付六分银子以偿其利息。等到行盐的那一年,又要每引另纳余银八钱、辽饷银一钱,作为上缴户部的正式课税,这就是正引征解的定额。所以如今所说的积引,就是先前的见引,都是边商纳粮、内商出钱买来的,并非现在

向因两淮浮课横行,盐法壅滞,以致停压多年,非商人自为积也。若复责以五钱六分引价,重徴叠敛,谁肯从哉?至谓淮南丁卯年应纳戊辰年余银内,先征三钱五分作为铸本,此则名为借本,实即先年套搭之▯政,防防不可行者。帝是其议。

愍帝崇祯元年七月,给事中黄承昊请复行中盐输粟法,从之。

承昊因太仓出浮于入,请复中盐法,召对褒嘉。寻以中盐输粟一事,法废已久,请因册封之便,道过淮扬,先与盐臣面商两淮利▯,许之。至十一月,承昊与盐臣张养条上盐政,颇欲有所厘革。部议以兵饷方绌,不能尽行,仍议承昊当从优纪録,以俟擢用。诏从其请。

户部覆黄承昊盐法疏曰:「科臣所陈折价之説,请得而备言之。祖制令盐商输粟以给邉戍,令灶户煎盐上官仓以供商支。商人毎引输粟二斗五升,赴塲支盐二百五十斤,盖以已粟易官盐,两不相属。后因官仓贮盐风雨消折,致有诈冒开除之▯。于是议令灶户毎引折价二钱,収贮库内,以给邉商,使邉商自买塲盐,听从运发,亦毎引二钱,名曰食盐折价。后邉商复以行盐不便,遂将纳粮仓钞并仓盐折价银两卖与内商支领行盐。则前项折价之银,原系内商之物,但因先年两淮内商消乏,屡借运库存贮银两以抵解京嵗课,例应众商补还。故前任盐臣龙遇竒议将内商应偿仓盐折价毎嵗约银七万两,征入运库,以抵众商补库之数。至丁卯年方将仓盐还商,后因辽饷匮乏,议将前银总入加额辽饷内,以济国用,此折价输官之始末也。丁卯年以后,折价虽应还商,但前银原以充加増之辽饷,榆闗军旅未停,则前银归商无日,应俟新饷停止之日,徐议蠲还可也。至于盐斤之制,两淮毎引原系五百七十斤,后因积引难销,道臣袁世振始创减斤之法,以四百三十斤为一引。淮商还多出引窝二十三万引,以销积引。积引未销,则新引亦觉难増。若夫大工加课一项,原属额外之输,本年三月内从前部臣奏崇祯元年以后悉行豁免,时部臣以陵工费钜,复欲开征,故议将天启六七两年原増未完之银令清完补解,并崇祯元年再征一年,以后遵照前旨豁免。至于鳯阳荒地耕稼甚便,合听盐官防同抚按资其牛种,即行募垦,俾有成効。」

十一月,谕各巡盐御史:「专职盐务,获私贩,毋预民事。」二年八月,给事中陶宗道重定勘合盐引式。

四年八月,户部员外王珍锡上言:“两淮盐政,”

时积引愈多,累年不能销。珍锡思厘剔之,因有是奏《王珍锡两淮盐政疏》曰:盐法无他,不过裕国、通商、恤民三者而已。裕国者,何以行引也?行引多则纳课多。丁巳以前二百年来,毎年额行七十万引。丁巳以后毎年除额引外,附销积引三十万,共行一百万。

译才积压下来。之所以出现积压多年的情况,是因为两淮浮滥的课税横行,盐法壅滞不通所致,并不是商人自己囤积的。如果再要求他们缴纳五钱六分的引价,反复重征叠加征收,谁肯听从呢?至于说淮南丁卯年应缴戊辰年的余银中,先征收三钱五分作为铸钱本钱,这名义上说是借本,实际上就是先前套搭的弊政,是万万不可行的。皇帝认为他的意见是对的。

崇祯元年七月,给事中黄承昊请求恢复中盐输粟法,皇帝采纳了。

黄承昊因为太仓的支出超过收入,请求恢复中盐法,皇帝召见他并褒奖嘉许。不久他又提出:中盐输粟这一制度,法令废弃已久,请求趁册封的机会,路过淮扬时,先与盐务大臣当面商议两淮的利弊,皇帝答应了。到十一月,黄承昊和盐臣张养一同上奏盐政事宜,颇想有所整顿改革。户部商议后认为,眼下兵饷正紧缺,不能全部照办,仍然建议对黄承昊应当从优记录其功绩,以等待日后提拔任用。皇帝下诏依从了这一请求。

户部对黄承昊关于盐法的奏疏批复说:"科臣所陈述的折价的说法,请让我详细说明一下。祖制规定盐商输送粮食以供给边防戍卒,命令灶户煎盐运到官仓以供商人支领。商人每引缴纳粮食二斗五升,到盐场支取盐二百五十斤,这是用自己的粮食交换官盐,两者互不相干。后来因为官仓所存的盐经风吹雨淋而有损耗,导致出现诈骗冒领的弊端。于是商议规定让灶户每引折价二钱,收贮入库,用来发给边商,让边商自己去盐场买盐,听凭自行运销,也是每引二钱,名叫食盐折价。后来边商又因为行盐不方便,就把纳粮所得仓钞连同仓盐折价银两一起卖给内商,由内商支领去行盐。那么前面所说的折价银两,原本就是内商的财物,只是因为前些年两淮内商资本匮乏,屡次向运库借贷存银以抵充上缴京城的年课,按例应当由众商补还。所以前任盐臣龙遇竒曾商议将内商应偿还的仓盐折价银,每年大约七万两,征收入运库,以抵充众商补库之数。到丁卯年才把仓盐折价还给商人,后来因为辽饷匮乏,商议把这笔银子全部并入加额辽饷之内,以补充国家用度,这就是折价银缴归官府的始末。丁卯年以后,折价银虽然应当归还给商人,但这笔银子原本已用来充作增加的辽饷,榆关的军事行动尚未停息,那么这笔银子归还商人就遥遥无期了,应当等到新饷停止征收之日,再从容商议蠲免归还的事。至于盐斤的制度,两淮每引原本是五百七十斤,后来因为积引难以销售,道臣袁世振才创立了减斤的办法,改以四百三十斤为一引。淮商因此还多出引窝二十三万引,用来销售积引。积引还未销完,新引也就难以增加。至于大工加课一项,原本属于额外的征收,本年三月内已从户部大臣奏请,崇祯元年以后全部豁免,当时户部大臣因为陵工耗费巨大,又想重新开征,所以商议把天启六年、七年两年原来增征未完的银两令其补交完毕,并且崇祯元年再征一年,此后就遵照前面的旨意予以豁免。至于凤阳荒地十分适宜耕种,应当听凭盐官会同巡抚、巡按调拨耕牛种子,立即招募开垦,使其能够见到成效。"

十一月,皇帝谕令各巡盐御史:"专门负责盐务,缉获私贩,不要干预地方民政事务。"崇祯二年八月,给事中陶宗道重新制定勘合盐引的格式。

崇祯四年八月,户部员外王珍锡上奏说:"两淮盐政……"

当时积引越来越多,多年都不能销完。王珍锡想要清理整顿,因此有这道奏疏。《王珍锡两淮盐政疏》说:盐法没有别的诀窍,不过是"裕国""通商""恤民"三条罢了。所谓裕国,怎样才能做到呢?靠行引来实现。盐引发行得多,缴纳的课税就多。丁巳年以前二百年来,每年额定发行七十万引。丁巳年以后每年除额引之外,又附带销售积引三十万,合计发行一百万引。边商、内商两类商人,每引大约缴纳引价五钱、余盐银八钱,以

邉内二商,毎引约纳引价五钱余盐八钱,计七十万引,该国课八十余万,则一百万时该银一百二十余万矣。此显而易见者也。乃引何以昔行少而今行多也?其説在通商。夫各商行盐,权子母而已。往七十万引,其盐重,毎一引为一包,重五百七十斤,改为八十小包,毎一小包止定价七分,则合一引约银五两六钱。今行一百万引,其盐轻,毎一引亦为一包,重四百三十斤,改为六十小包,毎一小包定价一钱,则合一引约银六两。论盐则反轻一百四十斤,论价则反多约四钱,计一引约成二两外,是毎嵗额加银二百余万矣。乃银从何来?其说在恤民。夫盐者小民之命也,无论富厚之家,即穷乡下邑,何能食淡?今自丁巳以后,虽曰毎小包一钱,其实毎贵则至一钱四五分矣,可一听其疾苦而莫之问耶?原奉神宗防,丁卯年淮南积引二百二十万销尽,庚午年淮北积引一百四十万销尽。自辛未年起,盐仍前五百七十斤,价仍前毎一包七分,而引亦仍前七十万。乃今年正辛未也,则不问引不问价,而止曰销积引。夫积引二字,假引私盐之渊薮也。如上年报积引七十万,臣疏假引宜清一欵内有云:「安知七十万以后不更有几七十万出乎?」今则报三年未完为二百一十万,臣言不幸而中矣。敢更为一言曰:「安知二百一十万以后不更有二百一十万者出乎?」奸人之藏,未可尽也。今若概以积引为假引而废之,则玉石有俱焚之患,而各商必且惶惧。有一最直截法于此,毎年仍行引一百万以七十万为旧,以三十万为新。查其积引之,果真者亦改入新引三十万内。盖言积引则不期假而自假,言新引则不期真而自真,此一定之理也。毎年筭各商本银若干,引价余盐银若干,毎一引合定价若干。其毎年隂加二百余万之银,明以数十万増国课,阳以数十万与各商,尚多为百姓暗减百余万,以无失神宗初意,且使江广两淮赤子踊跃欢呼,仰见清时良法,一奋更始,涵濡德泽乃无穷也。此臣所谓裕国通商恤民者此也。至臣向为扬令,而淮扬盐亦稍贵,又有説焉。盐用草烧,而小灶荡地俱为大灶兼并开垦,以致草少盐少,其害一。盐用丁煎,自仓盐改为折价,而毎丁该纳盐二百零五斤者,改纳银二钱,故人俱防手而不事本业,以致煎出盐少,其害二。盐从官发,自闗桥无法私放盛行,故人卖私盐,以致私盐多而官盐少,其害三。虽种种琐务难以枚举,而此其大较也。于数者加之意焉,盐不期贱而自贱矣。

保举县丞沈时盐法疏曰:向之官盐,盐贱轻而杂费少;今之官盐,有引价,有余银,有割没,复有辽饷、挑河、募兵、赈济常例等,种种重费。毎一引共出本三两八钱,投之水商,止得银三两。

译七十万引计算,应缴国课八十余万两;那么一百万引的时候,就应该有银一百二十余万两了。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可是盐引为什么以前发行得少、现在发行得多呢?这道理在于"通商"。各商行盐,无非是权衡本利罢了。过去七十万引,每引的盐重,每一引作为一大包,重五百七十斤,改分为八十个小包,每一小包只定价七分,那么合一引约银五两六钱。如今发行一百万引,每引的盐轻,每一引也作为一包,重四百三十斤,改分为六十个小包,每一小包定价一钱,那么合一引约银六两。论盐重,反倒轻了一百四十斤;论价钱,反倒多约四钱;算下来每引约多得二两,那么每年额外多增的银子就有二百余万两了。那么这些银子从哪里来呢?这道理在于"恤民"。盐是老百姓的命根子,不论是富裕之家,还是穷乡僻壤的小邑,哪能不吃盐?如今自丁巳年以后,虽说每小包一钱,实际上每逢缺货贵时竟涨到一钱四五分,难道能任凭百姓受苦而不闻不问吗?当初曾奉神宗谕旨,丁卯年淮南积引二百二十万销完,庚午年淮北积引一百四十万销完。从辛未年起,盐仍按从前五百七十斤计,价仍按从前每包七分计,引数也仍按从前的七十万计。而今年正是辛未年,可现在却不问引数、不问价格,只说要销"积引"。这"积引"二字,实为假借盐引贩私盐的渊薮。就像去年上报积引七十万,我在奏疏中曾说应当清查假引一条,其中说道:"怎知七十万以后不会再有一个七十万冒出来呢?"如今果然上报三年未完积引达二百一十万,我的话不幸言中了。我斗胆再说一句:"怎知二百一十万以后不会再有一个二百一十万冒出来呢?"奸人隐藏的私弊,是查不完的。如今若一概把积引当作假引而废弃,那么就会玉石俱焚,各商必定惶恐不安。这里有一个最直截了当的办法:每年仍旧发引一百万,以七十万为旧引,以三十万为新引。查验那些积引之中确实是真的,也一并改入新引三十万之内。这样,说是"积引",就不期望它是假的而自然显出假来;说是"新引",就不期望它是真的而自然显出真来,这是一定的道理。再计算每年各商的本银若干、引价余盐银若干,每一引合定价若干。这样每年暗中增加的二百余万两银子,明面上以数十万增加国家课税,暗地里以数十万让利给各商,还能多为百姓暗中减负百余万,既不违背神宗当初的本意,又能使江广、两淮的百姓踊跃欢呼,见识到清明时代的良法,为之振奋而重新开始,恩泽将会绵延不绝。这就是我所说的"裕国、通商、恤民"。至于我从前担任扬州县令时,见到淮扬的盐也略显昂贵,还有别的原因。盐要用柴草来烧煮,而小灶户的荡地都被大灶户兼并开垦了,导致柴草减少、盐产减少,这是弊害之一。盐要靠灶丁煎煮,自从仓盐改为折价征收后,本该每个灶丁缴纳盐二百零五斤的,改为缴纳银二钱,所以人们都袖手不干本业,导致煎出的盐减少,这是弊害之二。盐要从官方发放,自从关桥无法可依、私盐放行盛行以来,人们纷纷贩卖私盐,导致私盐增多而官盐减少,这是弊害之三。虽然种种琐碎的事务难以一一列举,但这已是大概的情况了。若能对这几个方面用心整治,盐价不用期望降低也会自然降低了。

保举的县丞沈时的盐法奏疏说:从前的官盐,价格便宜、杂费又少;如今的官盐,有引价,有余银,有割没银,又有辽饷、挑河、募兵、赈济常例等各种繁重的费用。每一引合计出本银三两八钱,投放给水商,只能收回三两银子。至于私盐,每引只需盐本五钱,即便加上上下打点贿赂所需,也不到官盐所需的十分之四。到了地方上销售,官盐价高而难卖,私盐价低而好卖。所以私盐的利润十倍于官盐,而官盐壅塞滞销,十分之中卖不出一分。在那些为国家谋划财政的人看来,只知道天

若私盐,毎引止须盐本五钱,即有上下贿通之需,不及输官者十分之四。行之地方,官盐价髙而难售,私盐价贱而易施。所以私盐之利十倍于官,而官盐之壅百不售十也。在计国者,惟日増盐课以为生财,不知其名虽増,其实益寡。今欲将二百余万引之私盐,立变而输官课,惟特简重臣之最清亷有才望者,前往两淮。将三十盐塲旧制卤地草塲,一一清给灶丁,而厚恤之。毎年煎盐务尽其物力之所出,除正盐七十余万外,其余余盐,即将本额正赋银两照时值工本给价,官収而贮仓官卖。毎包额定五百斤为一引,新旧▯足三万引之数。毎一引除商人引价五钱外,止取盐税九钱,悉去余设辽饷、助工、南北新窝等费,计一两四钱外,再加盐本五钱。在商人一引止输银一两九钱,较前三两八钱之数,则减其半。官収余盐则灶丁不穷,课额减半则商人不困。灶丁敢私匿一引,而奸人敢私贩一引者,犯出授与受,即立时处绞,家产入官。如此力行,则余盐尽入于官,私盐不禁而自止。私贩止则遍天下皆官盐也。在灶丁知官収之价不减于私,则何乐就私?在奸人知私贿之费不减于官,则何苦避官而陷不测之罪哉?臣计三百万引之轻贱,可得银四百二十万两,除旧额一百四十九万七千余两,顿増二百七十万三千两。且奸商化为良贾,千万家私贩顽戸化为良民,而行盐地方,南极湖广,西抵河南,东至海,数千里人民咸享贱盐之利。两淮若此,合各运司行之,可胜计哉。

【臣】等谨按《卤地草塲考》:嘉靖时巡盐御史朱廷立疏,两淮运司灶丁原有煎盐草塲八万一千四百七顷八十一亩,供煎之外,余荡可耕,但畏私垦之禁,莫敢开耕,乞令运司委官丈量,毎额盐一斤拨与若干供煎,其余照丁分给,有力愿耕者照例免其三年之租,以后仍从寛,毎畆肥厚者科租米一斗,硗薄者五升备赈,无力不愿开垦者听。如有富民猾灶越占侵夺者,问拟如律,庶几人无遗力,地无遗利,而灶丁各无逃移之患矣。王圻谓此疏得行,则既以之赡灶丁,又可以免他▯,是固以其地为可惜也。然考实録,万厯三十三年三月,督理两淮盐课御史乔应甲言:「臣奉命巡行各塲,盐城事完,迤逦而西,中亘一堰,曰范公隄。隄以西粮田也,固灶戸之所不得侵;隄以东荡田也,亦编民之所不得辟,载在制书,班班可考。不知起自何年何人私行开垦,初则数畆,渐至数顷,而今什百千万不可数计。不肖有司因擅置簿籍,公然给帖,谓之升租,毎畆三厘。彼种田百畆,嵗赋不过三钱,而假公济私,报一垦二者,又十塲而九。说者谓塲变为田,租入为利,似乎公私两便,不知盐办于灶,灶依于塲,塲之既去,草从何生?

译天增加盐课以求生财,却不知道名义上虽然增加了,实际上收益却更少了。如今想要把二百余万引的私盐,立刻变为官盐纳课,唯有特别选派最清廉、有才干声望的重臣,前往两淮主持。把三十个盐场旧有的卤地草场制度,一一清点分给灶丁,并且优厚地体恤他们。每年煎盐务必竭尽物力所能出产的,除去正盐七十余万引外,其余的余盐,就按当时的市价照本给价,由官府收购,储存入仓,由官府卖出。每包定额五百斤为一引,凑足新旧引三万引之数。每一引除商人的引价五钱外,只取盐税九钱,全部废除余盐、辽饷、助工、南北新窝等各种额外杂费,合计一两四钱,再加盐本五钱。这样商人每引只需缴纳银一两九钱,比起从前三两八钱的数目,减少了一半。官府收购余盐,灶丁就不会穷困;课额减半,商人就不会困顿。如果灶丁胆敢私藏一引盐,或奸人胆敢私贩一引盐,一经查获,授受双方,立即处以绞刑,家产没入官府。如此坚决施行,那么余盐就全部归入官府,私盐不用禁止也会自行止息。私贩止息了,天下就都是官盐了。灶丁知道官府收购的价钱并不比卖给私贩低,又哪里乐意去卖给私贩?奸人知道私下行贿的花费并不比正常缴官的少,又何苦要躲避官府而去犯下不测之罪呢?我估算三百万引若能降低价钱,可以获得银四百二十万两,除去旧额一百四十九万七千余两,一下子就能增加二百七十万三千两。而且奸商能转化为良善的商贾,千万家原来贩私的顽固户会转化为良民,而行盐地方,南到湖广,西至河南,东抵大海,数千里的百姓都能享受到廉价盐的好处。两淮如此,若各运司都照此施行,其收益就不可估量了。

【臣】等谨按《卤地草场考》:嘉靖年间巡盐御史朱廷立上疏说,两淮运司灶丁原本有煎盐草场八万一千四百零七顷八十一亩,除了供煎盐之用外,剩余的荒地可以耕种,只是畏惧私自开垦的禁令,没人敢开垦,请求命令运司委派官员丈量土地,每份额定的盐产量按多少拨给相应的煎盐用地,其余的按灶丁分配,有力量愿意耕种的,照例免除三年租税,以后仍从宽,每亩肥沃的征收租米一斗,贫瘠的征收五升用来备荒赈济,无力不愿开垦的听其自便。如果有富户狡黠的灶户越界侵占的,依法治罪,这样才能使人尽其力、地尽其利,灶丁也就没有逃亡迁移之患了。王圻认为这道奏疏如果得以施行,既可以用来赡养灶丁,又可以免去其他弊病,这实在是因为觉得这些土地被荒废十分可惜。但是查考实录,万历三十三年三月,督理两淮盐课御史乔应甲说:"臣奉命巡视各盐场,盐城的事务办完后,迤逦向西行,中间横亘着一道堤堰,叫范公堤。堤以西是粮田,本来是灶户不能侵占的;堤以东是荡田,也是编户齐民不能开辟的,这都记载在朝廷制书中,历历可考。不知从哪一年、由何人私自开始开垦,起初只是几亩地,渐渐扩展到几顷,如今则多达成百上千上万,无法计算了。不肖的地方官吏于是擅自设置簿册,公然发给凭帖,称之为'升租',每亩收三厘。他们种田一百亩,一年的赋税不过三钱,却借公务谋私利,虚报开垦一亩实报两亩的情况,十个盐场中有九个是这样。有人说盐场变成田地,租金收入也算利益,似乎公私两便,却不知道盐是由灶丁煎制的,灶丁依赖盐场生活,盐场一旦失去,柴草从哪里生长?柴草不能生长,盐又从哪里产出?贪图那富户所纳三厘的微薄租金,出卖祖宗传下百年的荡地,破坏法纪,将伊于胡底?请求下令严加申饬,不许再私自开垦。已经开垦成熟的土地,全部命令丈量清楚,奏请朝廷裁定。"当初发放凭帖收取租金的官员,也应予以追查惩处。此疏呈交户部。由此可见,当时禁止私垦本来是有原因的,朱廷立的奏疏并非为国家作长远打算的良策。

矾

太祖洪武三年十月

草既不生,盐从何出?贪富豪三厘之租,卖祖宗百年之荡,坏法乱纪,安所底极?乞勅行申饬,无容私垦。其已成熟之地,悉令丈量明白,奏请定夺。」始初给帖収租之官,仍行追查参治。疏下戸部。观此则当时私垦之禁原有其因,廷立之疏非谋国之长防也。

  矾

太祖洪武三年十月定征矾法,时户部言:庐州府黄墩昆山及安庆府桐城县皆产矾,嵗入官者二十二万七百斤,毎三十斤为一引,共七千三百五十八引,毎引官给工本钱一百五十文。其私煎者论如私盐,从之。十八年令胆矾与金银硃砂等俱起解本色,矾则与鱼茶酒醋等俱折収金银钱钞。永乐九年三月,温州府民言:嵗输白矾数十引赴京,阻隔山路,负运实艰,乞附海运舟输纳为便。帝问工部:“矾欲何用?”对曰:“以染色布。”帝曰:“特染布耳,而劳民于数千里之外,可罢。其嵗征自今制布衣不必染色。”宣德元年三月,锦衣卫力士▯直言:“山西中条山产胆矾,乞令有司采以进。”帝曰:“胆矾何切于用?使民耕则有粟充饥,桑则有帛御寒,矾如山积,何益乎?小人之言不足听也。古之人君惟欲民富,凡山泽之利皆弛其禁。若矾可利民,听其自采。”景泰二年定収税则例,皂白矾毎斤税钞牙钱钞塌房钞各六十五文。万厯时陜西矾窠四所额办课银四两六钱五分有竒,矾课钞河南一千五百七十贯,陜西一千一百六十贯一百一十文,山西六百六十六贯。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二十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钦定续文献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二十一

  征▯考

  ▯酤【禁酒】

宋宁宗嘉防四年二月,蠲临安府逋负酒税。

  至开禧元年二月复蠲之

嘉定四年四月,禁两浙、福建州县科折盐酒。

先是,孝宗初即位,免杨存中所献酒坊逋负钱四千万缗。乾道二年二月,蠲诸路酒坊逋负。淳熙三年六月,减四川酒课四十七万余缗。七年十一月,禁淮南诸司州郡抑配民酒。九年九月,以旱减恭合渠、昌州今年酒课。十一年七月,蠲减浙东败阙坊塲酒课。十六年四月,光宗即位,以四川应起经总制钱存留二年代输盐酒重课。又以两浙犒赏酒课▯诸州,嵗入六十五万,寻减三十万。绍熙三年正月,蠲四川盐酒重额钱九十万缗。五月,仍以两浙犒赏酒库▯诸州,令户部郎官提领,嵗以四十五万缗为额。至是年,乃有浙闽科折盐酒之禁。

宋史·髙定子▯曰:宁宗时定子知夹江县前是酒酤贷秣于商人,定子给钱以籴且寛▯酤,民以为便。后为四川总领所立管文字,总领所治利州,倚酒▯以佐军用,吏奸盘错定子躬自究诘酒政遂平。后来者复欲増课定子曰:「前以吏蠧,亦既革之,今又求益,是再▯也。

译制定征矾之法,当时户部上奏说:庐州府黄墩昆山以及安庆府桐城县都出产矾石,每年上缴官府的有二十二万七百斤,每三十斤为一引,合计七千三百五十八引,每引官府发给工本钱一百五十文。私自煎制的按私盐罪论处,皇帝依从了这一建议。洪武十八年下令,胆矾与金银朱砂等都要运送本色实物上缴,矾则与鱼、茶、酒、醋等一样,折算为金银钱钞收纳。永乐九年三月,温州府百姓反映:每年要输送白矾数十引到京城,山路阻隔,运输实在艰难,请求附搭海运的船只运送以便利。皇帝问工部:"矾要用来做什么?"回答说:"用来染布染色。"皇帝说:"只不过是为了染布,却要劳役百姓跋涉数千里之外,可以停止。今后所征收的矾就用来制作布衣,不必再染色。"宣德元年三月,锦衣卫力士某人说:"山西中条山出产胆矾,请命有关部门开采进贡。"皇帝说:"胆矾对日用有什么切要之处呢?让百姓耕种就有粮食充饥,织布就有布帛御寒,胆矾堆积如山,又有什么用处呢?小人的话不值得听信。古代的君主只希望百姓富足,凡是山林川泽的利益都放宽禁令。如果矾石真能有利于百姓,就听凭他们自行开采。"景泰二年制定征税则例,皂矾、白矾每斤征税钞、牙钱钞、塌房钞各六十五文。万历年间,陕西矾窑四处,额定办课银四两六钱五分有余,矾课钞:河南一千五百七十贯,陕西一千一百六十贯一百一十文,山西六百六十六贯。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二十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钦定续文献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二十一

征榷考

榷酤(禁酒)

宋宁宗嘉泰四年二月,蠲免临安府拖欠的酒税。

到开禧元年二月又再次蠲免。

嘉定四年四月,下令禁止两浙、福建各州县把盐酒折成他物科征。

在此之前,孝宗刚即位时,免除了杨存中所献酒坊拖欠的钱四千万缗。乾道二年二月,蠲免各路酒坊拖欠的税款。淳熙三年六月,减免四川酒课四十七万余缗。淳熙七年十一月,禁止淮南各司州郡强行摊派百姓购酒。淳熙九年九月,因为旱灾减免恭州、合州、渠州、昌州当年的酒课。淳熙十一年七月,蠲免减轻浙东残破坊场的酒课。淳熙十六年四月,光宗即位,把四川应起解的经总制钱留存两年,用来代替上缴盐酒的重税;又把两浙犒赏酒课改摊派给各州,每年计六十五万,不久又减为三十万。绍熙三年正月,蠲免四川盐酒重额钱九十万缗。同年五月,仍旧把两浙犒赏酒库摊派给各州,命户部郎官提领此事,每年以四十五万缗为定额。到嘉定四年这一年,才有了禁止浙闽将盐酒折科的禁令。

《宋史·高定子传》说:宁宗时,高定子担任夹江县知县,此前卖酒是借贷粮食给商人使用,高定子改为直接发给钱款用来籴买粮食,并放宽对榷酤的限制,百姓因此感到方便。后来他担任四川总领所管理文字之职,总领所设在利州,依靠酒榷来资助军费开支,官吏奸弊盘根错节,高定子亲自查究,酒政才得以整顿好转。后来接任的人又想增加酒课,高定子说:"此前是因为官吏蠹害,才革除了这些弊端,如今又要求增加,这是重蹈覆辙。"于是作罢。

绍熙十六年五月,诏令恢复潭州的税酒法。

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的真德秀上奏说:"榷酒一事,严重危害了潭州,弊病积累已到极点,不能不加以变更。旧法都还存在,不能不恢复。我私下认为,酒实行专卖,可以在江浙各路施行,却不可以在广南、福建施行。因为瘴乡炎峤之地,疾病瘟疫容易滋生,没有酒就无法抵御山岚雾气,而百姓贫穷、风俗犷悍,势必不能强迫他们一定要从官府买酒,所以特意放宽禁令以便利百姓。至于荆湖以南,虽然不像广南、福建那样,但紧邻桂林一带,又与连州、贺州相接,风土气候,往往相似。所以如今全州、永州、郴州、道州等地,有的听凭百姓自行酿酒而向官府纳税,有的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