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五十九
又十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官有汉人,行宫都部署,南面副都部署,同知汉人都部署。
又中京大内都部署司,官有都部署,副部署。
金管勾北太一宫同乐园,二人掌守宫园缮修之事。又有庆元宫,掌铺陈祭器诸物;小都监一人,东京宫苑使一人,东京万宁宫小都监一人。
元尚供縂管府,掌守防东凉亭行宫及防猎供需之事。有逹噜噶齐縂管,同知,副总管,判官,经歴,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
世祖至元十一年,置扎哈齐巴勒噶逊逹噜噶齐。仁宗延祐二年,改总管府。
其属香河等处廵检司廵检一人,景运仓提防大使、副使各一人,法物库大使、副使各一人。
云需总管府,掌守防察罕淖尔行宫及行营供办之事。设官与尚供同【延祐二年置】
【臣】等谨按:明之职官,自靖难以后,定都以前,虽有行在之名,然各散见于诸门,兹不具。
留守司【皇城司附】
【臣】等谨按:留守一官,天子巡狩、亲征则置,命亲王或大臣总其事。唐、宋时又往往府尹及少尹兼之,故马端临考叙于京尹之次。今考辽、金则以留守司行带府尹及少尹事,元、明之制又不尽然,因移载于此。而警巡院及兵马指挥使司皆为京畿察捕之官,则以类附焉。
宋髙宗绍兴四年,帝将亲征,以防知政事孟庾为行宫留守。
时奏差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一人,干办官二人,凖备差遣差使各三人,使臣五十人。又置留司台官一人,五年罢之。其后秦桧为行宫留守,援例置官。
宁宗嘉定二年,专以曾为兵将有功绩,及名将子孙之有才畧者,充皇城司。
先是,皇城司干当官七人,以武功大夫以上及内侍都知押班充,掌宫城出入之禁令。凡周庐宿卫之事,宫门啓闭之节,皆隶焉。每门给铜符二,鐡牌一。左符留门,右符请钥。鐡牌则请钥者自随,以时参騐而啓闭之。总亲从亲事官名籍,辨其宿卫之地,以均其畨直。人物伪冒不应法,则讥察以闻。凡臣僚朝觐,上下马有定所。自宰臣亲王以下,所带人从有定数,揭牓以止其喧闹。神宗元丰六年,诏干当皇城司,除两省都知押班外,取年深者减罢,止留十员。哲宗元祐元年,诏干当官阅三年无过者,迁秩一等,再任满者减磨勘二年。元符元年,诏应宫城出入,请纳官物呈禀公事,传送文书,并御厨、翰林、仪鸾司非次祗应,聴于便门出入,即不由所定门者,论如防入律。应差办人物入内及内诸司差人往他所应奉,并前一日具名数与经歴诸门报皇城司。二年,诏皇城司任满酬奬,依熈宁五年指挥,再任满无遗阙取防。徽宗政和五年,诏皇城司可创置亲从第五指挥,以七百人为额【亲从官旧有四指挥,元额共二千二百七十人】帝谕宰相,以为如文臣馆阁储才之地。
译、同签都部署事、都部署判官。
又十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设汉人行宫都部署、南面副都部署、同知汉人都部署。
又中京大内都部署司,设都部署、副部署。
金朝设管勾北太一宫同乐园二人,掌管宫园守卫、修缮事务。又有庆元宫,掌管铺设陈列祭器等各种物品,设小都监一人;东京设宫苑使一人;东京万宁宫设小都监一人。
元朝设尚供总管府,掌管守卫东凉亭行宫以及狩猎供应之事。设逹噜噶齐、总管、同知、副总管、判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
世祖至元十一年,设扎哈齐巴勒噶逊逹噜噶齐。仁宗延祐二年,改为总管府。
其所属香河等处巡检司设巡检一人,景运仓设提防、大使、副使各一人,法物库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云需总管府,掌管守卫察罕淖尔行宫以及行营供应事务,所设官职与尚供总管府相同(延祐二年设置)。
臣等谨按:明朝的职官,从靖难之役以后、定都之前,虽然有行在的名号,但相关记载分散见于各门,这里不再详细列出。
留守司(皇城司附于此)。
臣等谨按:留守这一官职,在天子巡狩、亲征时设置,命令亲王或大臣总管其事。唐、宋时又往往由府尹及少尹兼任,所以马端临考证将其排在京尹之后。如今考察辽、金则由留守司兼行府尹及少尹之事,元、明的制度又不完全相同,因此移载于此。而警巡院及兵马指挥使司都属于京畿巡察缉捕的官职,因此按类附于此。
宋高宗绍兴四年,皇帝将要亲征,任命参知政事孟庾担任行宫留守。
当时上奏派遣主管书写机宜文字的官员一人,干办官二人,准备差遣、差使各三人,使臣五十人。又设留司台官一人,绍兴五年裁撤。此后秦桧担任行宫留守,援引旧例设置官属。
宁宗嘉定二年,专门选用曾经带兵作战有功绩,以及有才略的名将子孙,充任皇城司。
在此之前,皇城司干当官七人,由武功大夫以上及内侍都知、押班担任,掌管宫城出入的禁令。凡是周庐宿卫的事务、宫门开闭的规矩,都归其管辖。每座门发给铜符二个,铁牌一面。左符留在门上,右符用来请领钥匙。铁牌则由请领钥匙的人随身携带,按时核验然后开闭宫门。总管亲从、亲事官的名册,辨别他们值宿的地点,以此均衡分配他们的班次。若有人假冒身份、不符合规定,则要侦察上报。凡是大臣朝觐时,上下马都有固定地点。从宰相、亲王以下,所带随从人员有固定的人数,张贴榜文以制止喧闹。神宗元丰六年,下诏干当皇城司的官员,除两省都知、押班以外,年资深的人予以裁减,只留十员。哲宗元祐元年,下诏干当官任职满三年没有过失的,晋升一等官阶,再任满期的减少两年磨勘。元符元年,下诏凡宫城出入、呈缴呈禀公事、传送文书,以及御厨、翰林院、仪鸾司非例行的应奉事务,允许从便门出入,若不是经由规定的门,则按防守擅自出入之罪论处。凡是差遣办理物品送入宫内,以及内诸司差人前往其他处所办理事务,都要提前一天将人数报送经历各门,并报告皇城司。二年,下诏皇城司任满酬奖,依照熙宁五年的指令办理,再次任满没有过失的予以核准提拔。徽宗政和
光宗绍熈初,尝欲留阙以储将才,循初意也。及帝嘉泰中,复申明隆兴之诏,屏除贪得妄进,以重其官。至是,复因臣僚言,故有是命。通前后观之,可以见环卫储才之意【余详马端临考】
辽南面五京留守司兼府尹官,有留守、行府尹事,副留守、知留守事,府少尹、同知留守事,同佥留守事,留守判官、留守推官。
又有上京,城隍使司亦曰上京皇城司。
金诸京留守司官有留守,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同知留守事,带同知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副留守,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留守判官,都总管判官各一人,掌纪纲,总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推官一人,掌同府判,分判刑案之事,上京兼管林木事,司狱一人,知法女直汉人各一人,南京汉人二人,京城十四门【一开阳,一宣仁,一安利,一平化,一通逺,一宜照,一利川,一崇徳,一迎秩,一广泽,一顺义,一迎朔,一顺常,一广智】各有尉一人,副尉一人,收支器物使各一人【以各门副尉兼】
宣宗贞祐元年,每城一面设一人,五年,南京随门添设,又有小都监,后省。
上京提举,皇城司提举,同提举各一人。
南京提举京城所,提举、同提举各一人,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不常置。上京,同管勾一人,掌佐缮治。受给官一人,掌收支之事。壕寨官一人,掌督修造。
皇城使一人,副使一人,掌宫阙缮修之事,不常置。东京、西京御容殿閤门各二人,掌享祀礼数,铺陈祭器。外又有都城所提举,同提举左右厢官,受给官,掌城隍门钥等事,属工部【详工部门】
元大都留守司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诸务,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防之所,门禁闗钥啓闭之事。官有留守五人,同知、副留守、判官各二人,经歴一人,都事二人,管勾承发、架阁库、照磨兼覆料官、部役官兼壕寨各一人。
至元十九年,罢宫殿府,行工部,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并少府监归留守司。仁宗皇庆元年,别置少府监。延祐七年,罢少府监,复以留守司兼监事。所属修内司,掌修建宫殿及大都造作等事,领十四局,人匠四百五十户【世祖中统二年置,至元中增工匠,计一千二百七十有二户】有提防大使、副使各一人,直长五人,吏目、照磨各一人,部役七人。其属八【大木局掌殿阁营缮之亊小木局、泥厦局、车局、装钉局、铜局、竹作局、绳局,各有提领、管勾及提控等】祗应司掌内府诸王邸第异巧工作修禳应办寺观营缮,领工匠七百戸有大使、副使各一人,直长三人,吏目一人【国初建两京殿宇,始置司以偹工役】其属五【油漆局掌两都宫殿髹漆之工,画局掌诸殿宇藻绘之工,销金局掌诸殿宇装鋈之工,裱禙局掌诸殿宇装潢之工,烧红局掌诸宫殿所用心红顔料,各有提领、管勾等】器物局掌内府宫殿京城门户寺观公廨营缮及御用各位下鞍辔叟克轿子帐房车辆金寳器物,凡精巧之艺杂作匠户无不隶焉。
译五年,下诏皇城司可以增设亲从第五指挥,以七百人为定额(亲从官原有四个指挥,原定额共两千二百七十人)。皇帝告谕宰相,认为这如同文臣馆阁储备人才之地一样。光宗绍熙初年,曾经想要留出空缺以储备将才,也是沿袭最初的用意。到了宁宗嘉泰年间,又重申隆兴年间的诏令,摒除贪图私利、妄图晋升的人,以此加重此官职的分量。到这时,又因大臣进言,所以有这道命令。综观前后,可以看出储备军事人才的用意(其余详见马端临的考证)。
辽朝南面五京留守司兼府尹官,设留守,兼行府尹之事,副留守、知留守事,府少尹、同知留守事,同签留守事,留守判官、留守推官。
又设有上京城隍使司,也称上京皇城司。
金朝诸京留守司设留守,兼任本府尹并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同知留守事,兼任同知本府尹并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副留守,兼任本府少尹并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留守判官、都总管判官各一人,掌管纲纪,总管府中众多事务,分管兵案之事;推官一人,职掌与府判相同,分管刑案之事,上京兼管林木事务;司狱一人;知法女直人、汉人各一人;南京设汉人二人;京城十四座城门(开阳、宣仁、安利、平化、通远、宜照、利川、崇德、迎秩、广泽、顺义、迎朔、顺常、广智)各设尉一人,副尉一人,收支器物使各一人(由各门副尉兼任)。
宣宗贞祐元年,每个城墙面设一人,五年,南京随城门增设,又设小都监,后来裁撤。
上京设提举,皇城司设提举、同提举各一人。
南京设提举京城所,设提举、同提举各一人,掌管本京城墙及修缮等事务,不常设。上京设同管勾一人,负责协助修治。设受给官一人,掌管收支事务。设壕寨官一人,负责监督修造工程。
皇城使一人,副使一人,掌管宫阙修缮之事,不常设。东京、西京御容殿阁门各设二人,掌管享祀礼数、陈列祭器。此外又有都城所,设提举、同提举,左右厢官,受给官,掌管城隍门钥等事,隶属工部(详见工部一门)。
元朝大都留守司掌管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应各项事务,兼管营缮、内府各处邸第、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以及巡幸汤沐、宴集之处,门禁关钥开闭之事。设留守五人,同知、副留守、判官各二人,经历一人,都事二人,管勾承发、架阁库、照磨兼覆料官、部役官兼壕寨各一人。
至元十九年,裁撤宫殿府,并入工部,设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兼知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另设大都路都总管府,管理民政,并将少府监归并留守司。仁宗皇庆元年,另设少府监。延祐七年,裁撤少府监,重新由留守司兼管监事。所属修内司,掌管修建宫殿及大都的各项营造工作,统领十四局,人匠四百五十户(世祖中统二年设置,至元年间增加工匠,共计一千二百七十二户)。设提防、大使、副使各一人,直长五人,吏目、照磨各一人,部役七人。其所属八局(大木局掌管殿阁营缮,小木局、泥厦局、车局、装钉局、铜局、竹作局、绳局,各设提领、管勾及提控等官)。祗应司掌管内府、诸王邸第各种精巧工艺制作、修禳应办、寺观营缮,统领工匠七百户,设大使、副使各一人,直长三人,吏目一人(国初建造两京殿宇,开始设此司以备工役)。其所属五局(油漆局掌管两都宫殿的髹漆工艺,画局掌管各殿宇的藻绘工艺,销金局掌管各殿宇的装饰镀金工艺,裱褙局掌管各殿宇的装潢工艺,烧红局掌管各宫殿所用的心红颜料,各设提领、管勾等)。器物局掌管内府宫殿、京城门户、寺观公廨的营
大使、副使各一人,直长二人,吏目一人【中统四年始立御用器物局,受省劄,至元七年改为器物局】其属十二【鐡局掌诸殿宇轻细鐡工,减鐡局掌造御用及诸宫邸系腰盒,鉢局掌制御用系腰成鞍局掌造御用鞍辔,象轿羊山鞍局掌造常课鞍辔诸物,网局掌成造宫殿网扇之工,刀子局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寳贝佩刀之工,旋局掌造御用异様木植器物之工,银局掌造御用金银器盒系腰诸物,轿子局掌造御用异様木植鞍子诸物,采石局掌矢匠营造内府殿宇寺观桥牐石材之役,又山塲各有提领、大使、管勾、提控等】大都城门尉掌门禁。啓闭管钥之事,有门尉二人,副尉一人【至元二十年置,以四集赛巴喇噶齐为之,二十四年复以六卫亲军参掌】凡十一门【曰丽正,曰文明,曰顺承,曰平则,曰和义,曰肃清,曰安贞,曰建徳,曰光熈,曰崇仁,曰齐化,每门设官如上】犀象牙局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桌器系腰等事,有大使、副使、直长各一人,其属二【犀象局掌两都宫殿香阁营缮之事,牙局掌宫殿象牙龙床之工,各有提领等】大都四窑塲掌营造素白琉璃砖瓦,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隶少府监【至元十三年置】其属三【南窑塲、西窑塲、琉璃局,各有大使、副使一人】凡山采木提举司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植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逹噜噶齐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至元十四年置】上都采山提领所,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人【至元九年以采伐材木链石为灰徴发夫匠一百六十三户,遂置官以统之】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提领、同提领各二人,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人。器备库掌殿阁金银寳器二千余事,有提防、大使各一人,副使二人,直长四人。甸皮局嵗办熟造红甸羊皮二千有竒,有大使一人【至元七年置,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上林署养种园、花园、苜蓿园【俱详上林苑监】仪鸾局掌
殿庭灯烛张设之事,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圏槛,珍异禽兽给用,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领珠拉齐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余戸轮直。集赛大使四人,副使直长各二人,都目一人【至元十一年置仪鸾局,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宫,又别立仪鸾局,设置亦同。延祐七年增大使二人,以宦者为之】领提领所四【珠拉齐水手、针工、蜡烛局各有提领等官】木塲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有提领、大使、副使各。
一人【至元四年置南东二木塲,十七年并为一塲】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掌大都诸色匠戸,理断婚田词讼等事。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吏目六人【中统四年置人匠鄂啰縂管府,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戸】管匠官,真定、东平二路,每路大使、副使各一人;保定路、宣徳府、保定大使、副使管匠官各一人;宣徳二人,大名路大使一人,管匠官三人;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每路大使、副使各一人【俱中统四年置】收支库,掌受给营缮提防,大使各一人,副使直长各二人【至元四年置】诸色库,掌修内府材木及江南徴索异様木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副使各一人【武宗至大四年置】太庙收支诸物库,大使、副使各一人【英宗至治二年以营治太庙始置】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提领、大使各一人,副使二人【至治元年以建夀安山寺始置】广谊司縂和雇、和买、营缮、织造工役供亿物色之事,有司令、同知、副使、判官、经歴、知事各二人,照磨一人【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办騐官兼提举市令司;成宗大徳五年又分大都路縂管府官属置供需府;文宗至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职掌如大都留守司,而兼治民事。
译缮,以及御用各位下的鞍辔、叟克、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凡是需要精巧手艺的各种匠户没有不归其统辖的。设大使、副使各一人,直长二人,吏目一人(中统四年始设御用器物局,接受省的札付,至元七年改为器物局)。其所属十二局(铁局掌管各殿宇轻细铁工,减铁局掌管铸造御用及诸宫邸的系腰盒,钵局掌管制作御用系腰,成鞍局掌管制造御用鞍辔,象轿羊山鞍局掌管制造日常所用鞍辔等物,网局掌管制作宫殿网扇的工艺,刀子局掌管制造御用及各宫邸宝贝佩刀的工艺,旋局掌管制造御用各式木制器物的工艺,银局掌管制造御用金银器盒系腰等物,轿子局掌管制造御用各式木制鞍具等物,采石局掌管矢匠营造内府殿宇寺观桥闸石材的劳役,又设山场各设提领、大使、管勾、提控等官)。大都城门尉掌管门禁开闭管钥之事,设门尉二人,副尉一人(至元二十年设置,由四集赛巴喇噶齐担任,二十四年又改由六卫亲军参与掌管)。共十一座城门(丽正、文明、顺承、平则、和义、肃清、安贞、建德、光熙、崇仁、齐化,每门设官如上所述)。犀象牙局掌管两都宫殿营缮所用犀象、龙床、桌器、系腰等事务,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人,其所属二局(犀象局掌管两都宫殿香阁营缮之事,牙局掌管宫殿象牙龙床的工艺,各设提领等官)。大都四窑场掌管营造素白琉璃砖瓦,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隶属少府监(至元十三年设置)。其所属三处(南窑场、西窑场、琉璃局,各设大使、副使一人)。凡山采木提举司掌管采伐车辆等各种木植及制造只孙、系腰、刀把等物品,设逹噜噶齐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至元十四年设置)。上都采山提领所,设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人(至元九年因采伐材木、烧炼灰石征发夫匠一百六十三户,于是设官统领他们)。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设提领、同提领各二人,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人。器备库掌管殿阁金银宝器二千余件,设提防、大使各一人,副使二人,直长四人。甸皮局每年负责办造熟制红甸羊皮二千余张,设大使一人(至元七年设置,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上林署养种园、花园、苜蓿园(都详见上林苑监)。仪鸾局掌管殿庭灯烛张设之事,以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槛,珍异禽兽的供给,内府各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以及掖庭珠拉齐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余户的轮班值守。设集赛大使四人,副使、直长各二人,都目一人(至元十一年设置仪鸾局,至大四年仁宗迁居西宫,又另立仪鸾局,设置也相同。延祐七年增设大使二人,由宦官担任)。统领提领所四处(珠拉齐水手、针工、蜡烛局各设提领等官)。木场掌管接受供给营造宫殿所需材木,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至元四年设南、东两个木场,十七年合并为一场)。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掌管大都各种匠户,理断婚田词讼等事务,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吏目六人(中统四年设人匠鄂啰总管府,至元十二年改为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管匠官,真定、东平二路,每路设大使、副使各一人;保定路、宣德府、保定设大使、副使、管匠官各一人;宣德设二人,大名路设大使一人,管匠官三人;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每路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都是中统四年设置)。收支库,掌管接受供给营缮提防之事,设大使各一人,副使、直长各二人(至元四年设置)。诸色库,掌管修理内府材木以及从江南征索各种木植并办理官府寺庙等事务,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武宗至大四年设置)。太庙收支诸物库,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英宗至治二年因营治太庙才设置)。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设提领、大使各一人,副使二人(至治元年因营建寿安山寺才设置)。广谊司总管和雇、和买、营缮、织造工役供应各类物品的事务,设司令、同知、副使、判官、经历、知事各二人,照磨一人(至元十四年改为覆实司,办验官兼提举市令司;成宗大德五年又从大都路总管府官属中分置供需府;文宗至顺二年裁撤,设立广谊司)。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职掌与大都留守司相同,同时兼管民政事务。皇帝车驾返回大都后,则管理
车驾还大都,则领上都诸仓库之事。有留守六人,同知、副留守、判官、经歴各二人,都事四人,照磨兼管勾一人。
所属有修内司,掌营修内府之事,大使一人,副使直长各三人【至元八年置】祗应司,掌妆銮油染裱禙之事,大使一人,副使二人,直长三人器物局,掌造鐡器内府营造钉线之事,大使副使各一人,直长二人仪鸾局,大使二人,副使三人,直长二人【至大四年罢典设改置为局】兵马司局【见兵马司下】警巡院【见警巡院下】开平县逹噜噶齐,尹,丞,主簿,尉,典史各一人平盈库,大使副使各一人【至元三十年置】万盈库逹噜噶齐,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人【中统初置】广积仓【设官同上,中统初置,永盈仓大徳间改为广积仓】万
译上都各仓库事务。设留守六人,同知、副留守、判官各二人,经历各二人,都事四人,照磨兼管勾一人。
其所属有修内司,掌管营修内府之事,设大使一人,副使、直长各三人(至元八年设置)。祗应司,掌管妆銮、油染、裱褙之事,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直长三人。器物局,掌管制造铁器及内府营造钉线之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直长二人。仪鸾局,设大使二人,副使三人,直长二人(至大四年裁撤典设局改置为局)。兵马司局(见兵马司条下)。警巡院(见警巡院条下)。开平县设逹噜噶齐、尹、丞、主簿、尉、典史各一人。平盈库,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至元三十年设置)。万盈库,设逹噜噶齐、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人(中统初年设置)。广积仓(设官与上相同,中统初年设置,永盈仓大德年间改为广积仓)。万(原文至此中断)
亿库逹噜噶齐,提举,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人【至元二十三年置】行用库,提防大使副使各一人税课提举司,提举二人,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人【成宗元贞元年置】八作司,掌与大都左右八作司同【见工部】逹噜噶齐,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至元十七年置】饩廪司,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大使副使各一人【至元二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禀司】
译亿库:逹噜噶齐、提举、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人【至元二十三年设置】。
行用库:提防、大使、副使各一人。
税课提举司:提举二人,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人【成宗元贞元年设置】。
八作司:职掌与大都左、右八作司相同【见工部】。设逹噜噶齐、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至元十七年设置】。
饩廪司:掌管诸王、驸马及使者宾客的饮食,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至元二年设置,原为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
明留守司掌中都、兴都守御防防之事。官有正留守、副留守各一人,指挥同知二人。其属:经歴司,经歴、都事;断事司,断事、副断事;吏目各一人。
太祖洪武二年诏以临濠为中都置留守卫指挥使司隶凤阳行都督府。十四年始置中都留守司统凤阳等八卫【凤阳卫,凤阳中卫,凤阳右卫,皇陵卫,留守左卫,留守中卫,长淮卫,怀逺卫】防防皇陵。设留守一人,左右副留守各一人【属官经歴以下如前所列】世宗嘉靖十八年改荆州左卫为显陵卫,置兴都留守司统显陵、承天二卫,防防显陵。设官如都焉。
城门郎,洪武初置,十八年革,以门禁鎻钥铜牌命中军都督府掌之,后京城各门置守门千戸所。
警巡院
辽南面五京警巡院官,有警巡使、副使。
又中京巡逻使司有巡逻使,东京军巡院有军巡使【东京有归化营军千余人,籍河朔亡命于此置军廵院】
金诸京警巡院使一人,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縂判院事。副一人【惟东西北上京无副使】掌警巡之事。判官二人,掌检稽失,签判院事。
元左右警巡二院官有逹噜噶齐使、副使、判官各一人,典史各三人。
至元六年,置领民事及供需,视大都路。大徳五年,分置供需院,以副使、判官、典史各一人主之。
又大都警巡院逹噜噶齐使各一人,副使,判官,典史二人。大徳九年置,以治都城之南。
元史·百官志》属大都路都总管府。顺帝至正十八年,又于大都在城四隅各立警巡分院,官吏视本院减半。
又上都警巡院逹噜噶齐使各一人,副使判官各二人。
元史·百官志》属上都留守司,兼本路总管府兵马指挥使司。
辽北面诸指挥使【见各路将官门】
南面京官,南京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各有都指挥使、副使。
黄龙府侍卫亲军马歩军都指挥使设官同上。
方州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司有使副,使马步军指挥使司各有使副,使属节度使。
军官指挥使司有都指挥使、副使、都监。
侍卫亲军马步军控鹤兵马汉军兵马俱有都指挥使司。
四军兵马都指挥使司
【臣】等谨按:此下又有宣力军、四防军、天圣军、汉军四都指挥使司,殆即此所谓四军也。
归圣军兵马都指挥使司,圣宗统和五年,以宋降军置七指挥,署左右厢【左右厢各有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等名】凡四十二人。七年,隶归圣军都总管府。
金诸总管府节镇兵马司官有都指挥使一人,巡捕盗贼,提控禁夜,纠察博徒,屠宰牛马,总判司事;副都指挥使二人,贰使职,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军典十二人,掌本库各籍差遣文簿,行署文书,巡捕等事,余军典同此】
指挥使一人,钤辖四都之兵,以属都指挥使,专署本指挥使事。
译明代留守司掌管中都、兴都的守卫防御事务。设官有正留守、副留守各一人,指挥同知二人。其下属机构:经历司,设经历、都事;断事司,设断事、副断事;吏目各一人。
太祖洪武二年,下诏将临濠定为中都,设置留守卫指挥使司,隶属凤阳行都督府。十四年,才设置中都留守司,统辖凤阳等八卫【凤阳卫,凤阳中卫,凤阳右卫,皇陵卫,留守左卫,留守中卫,长淮卫,怀远卫】,负责防卫皇陵。设留守一人,左右副留守各一人【所属官员经历以下如前所列】。世宗嘉靖十八年,改荆州左卫为显陵卫,设置兴都留守司,统辖显陵、承天二卫,负责防卫显陵。设官情况与中都留守司相同。
城门郎,洪武初年设置,十八年废除,将门禁锁钥铜牌交由中军都督府掌管,此后京城各门设置守门千户所。
警巡院
辽代南面五京警巡院官员,有警巡使、副使。
又有中京巡逻使司,设巡逻使;东京军巡院,设军巡使【东京有归化营军千余人,是收编河朔逃亡之人在此设置的军巡院】。
金代各京警巡院使一人,掌管公正审理狱讼、监察各部、总管院内事务。副使一人【只有东西北上京没有副使】,掌管警巡事务。判官二人,负责检查稽查差错,签署院内文书。
元代左右警巡二院官员,有达噜噶齐使、副使、判官各一人,典史各三人。
至元六年,设置该院掌管民政事务及物资供给,比照大都路的规格。大德五年,另设供需院,以副使、判官、典史各一人主管其事。
又有大都警巡院,达噜噶齐使各一人,副使、判官、典史二人。大德九年设置,负责治理都城南部。
《元史·百官志》记载:属大都路都总管府管辖。顺帝至正十八年,又在大都城内四角各设立警巡分院,官吏人数比本院减半。
又有上都警巡院,达噜噶齐使各一人,副使、判官各二人。
《元史·百官志》记载:属上都留守司管辖,兼任本路总管府兵马指挥使司职务。
辽代北面各指挥使【见各路将官门】。
南面京官,南京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各设都指挥使、副使。
黄龙府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设官与上相同。
方州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司设使、副使,马步军指挥使司各设使、副使,隶属节度使。
军官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副使、都监。
侍卫亲军马步军、控鹤兵马、汉军兵马,都设有都指挥使司。
四军兵马都指挥使司
臣等谨案:此下又有宣力军、四防军、天圣军、汉军四个都指挥使司,大概就是这里所说的四军。
归圣军兵马都指挥使司,圣宗统和五年,用宋朝投降的军队设置七个指挥,分设左右厢【左右厢各有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等名称】,共四十二人。统和七年,隶属归圣军都总管府。
金代各总管府节镇兵马司官员,设都指挥使一人,负责巡捕盗贼、监督禁夜、纠察赌徒、屠宰牛马之事,总管司内事务;副都指挥使二人,辅佐都指挥使职务,通判司内事务,分管内外巡捕盗贼【军典十二人,掌管本库各类簿籍、差遣文书,处理公文,巡捕等事务,其余军典与此相同】。
指挥使一人,统辖四都的兵力,隶属都
军使一人,指挥之职。左右什将各一人,共管一都【军典二人,营典左右,承局左右,押官各一人。以上军员,每百人为一指挥,使各一人,分四都。每都设左右什将,承局押官各一。若人数不及,附近相合者,并依上置。如无可相合者,三百人以上为一指挥,二百人以上止设指挥使,一百人止设军使。仍每百人以上立为一都,不及百人设什将、承局、押官各一。其指挥下军使、什将下军典、营典各同此置。惟北京、西京止设副使各一人】
诸府镇都军司都指挥使一人【又有节镇军都指挥使】掌军卒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仍与録事同管城隍【军典二人】凡诸府及节镇,并依此置。
诸防刺州军辖一人,掌同都军,兼巡捕,仍与司▯同管城壁【军典二人】
诸府州兵马钤辖一人,掌巡捕盗贼。若有盗,则总押随处巡尉并力擒捕【京兆、咸平、济南、翔、莱、密、懿、巩州并依此置,惟京兆、咸平府置兵马都钤辖,余并省】
元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凡二,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官有都指挥使二人,副指挥使五人,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
至元九年,改千戸所为兵马司,隶大都路,而刑部尚书一人提调司事。凡刑名,则隶宗正,且为宗正之属。二十九年,署都指挥使等官,其后因之。一置司于北城,一置司于南城。
又司狱司凡三司狱,狱丞各一人,狱典二人,掌囚系狱具之事。一置于大都路,一置于北城兵马司,一置于南城。
百官志:「兵马都指挥使司及司狱司属大都路都总管府」。
上都路兵马司局指挥使三人,副指挥使二人,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至元二十九年置】
添设四处兵马司,都指挥、指挥各二人,副指挥各四人,经歴、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司狱、狱丞各一人。
至正十年十月,中书省奏:「东南千里外,妖气见合,立兵马司掌防御之职,遂置大名、东平、济南、徐州四兵马司,每司设官吏如上。」十一年,罢沂州分元帅府,改立兵马指挥使司。十五年十月,济宁添设副指挥一人。
明五城【中、东西、南】北】兵马指挥司掌巡捕盗贼,防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凡京城内外,各画境而分领之。境内有游民、奸民,则逮治。若车驾亲郊,则率夫里供事。各有指挥一人,副指挥四人,吏目一人【凡亲郡王妃父无官者,亲王授兵马指挥,郡王授副指挥,不管事】
明初置兵马指挥司,设都指挥、副都指挥、知事。后改设指挥使、副指挥使,各城门设兵马。洪武元年,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姓名,时其物价。五年,又设兵马指挥司分司于中都。十年,改为指挥、副指挥,职专京城巡捕等事,革知事。
译指挥使,专门负责本指挥使的事务。军使一人,行使指挥职责。左右什将各一人,共同管理一都【军典二人,营典左右各一人,承局左右各一人,押官各一人。以上军员,每百人设一个指挥,指挥使各一人,分为四都。每都设左右什将,承局、押官各一人。若人数不足百人,与附近相合并的,也依此设置。如没有可合并的,三百人以上设一个指挥,二百人以上只设指挥使,一百人只设军使。仍然每百人以上设一都,不满百人设什将、承局、押官各一人。其下指挥所属军使、什将所属军典、营典,都依此设置。只有北京、西京只设副使各一人】。
各府镇都军司都指挥使一人【又有节镇军都指挥使】,掌管军卒差役、巡捕盗贼,总管军事,并与録事一同管理城隍事务【军典二人】。凡各府及节镇,都依此设置。
各防、刺州军辖一人,职掌与都军相同,兼管巡捕,并与司某某一同管理城壁事务【军典二人】。
各府州兵马钤辖一人,掌管巡捕盗贼。如有盗贼,则统一指挥各地巡尉合力擒捕【京兆、咸平、济南、翔、莱、密、懿、巩州都依此设置,只有京兆、咸平府设置兵马都钤辖,其余都省去】。
元代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共设两处,掌管京城盗贼、奸伪、审讯逮捕之事。设官有都指挥使二人,副指挥使五人,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
至元九年,将千户所改为兵马司,隶属大都路,由刑部尚书一人监督司内事务。凡涉及刑名之事,则隶属宗正,且作为宗正的下属机构。二十九年,设置都指挥使等官员,此后沿袭不变。一处设司于北城,一处设司于南城。
又设司狱司,共三处司狱、狱丞各一人,狱典二人,掌管囚犯监禁及刑具之事。一处设于大都路,一处设于北城兵马司,一处设于南城。
《百官志》记载:“兵马都指挥使司及司狱司隶属大都路都总管府。”
上都路兵马司局设指挥使三人,副指挥使二人,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至元二十九年设置】。
又添设四处兵马司,都指挥、指挥各二人,副指挥各四人,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司狱、狱丞各一人。
至正十年十月,中书省奏报:“东南千里之外,妖气显现聚集,设立兵马司主管防御职责,于是设置大名、东平、济南、徐州四处兵马司,每司设官吏如上所述。”十一年,撤销沂州分元帅府,改设立兵马指挥使司。十五年十月,济宁又添设副指挥一人。
明代五城【中、东、西、南、北】兵马指挥司,掌管巡捕盗贼,管理街道沟渠及囚犯、防火禁令之事。凡京城内外,各自划定区域分别管辖。区域内如有游民、奸民,则予以逮捕治罪。如遇皇帝亲自出郊祭祀,则率领民夫供役。各设指挥一人,副指挥四人,吏目一人【凡是亲王、郡王妃的父亲没有官职的,亲王的岳父授予兵马指挥,郡王的岳父授予副指挥,不实际管事】。
明初设置兵马指挥司,设都指挥、副都指挥、知事。后改设指挥使、副指挥使,各城门设兵马官。洪武元年,命令京城兵马指挥司兼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斗斛秤尺,稽查牙侩姓名,评定物价。五年,又在中都设立兵马指挥司分司。十年
二十三年,定设五城兵马指挥司【惟中城止称中兵马指挥司】俱増设吏目。惠帝建文中,改为兵马司,改指挥、副指挥为兵马副、兵马。成祖永乐元年,复旧。二年,设北京兵马指挥司。世宗嘉靖四十一年,诏巡视五城御史,每年终将各城兵马指挥防本举劾。穆宗隆庆间,御史赵可怀言:「五城兵马司官,宜取科贡正途职,检騐死伤,理刑名、盗贼,如两京知县不职者,巡城御史纠劾之。」
南京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三人,吏目各一人。
神宗万厯中,革副指挥,每城二人。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五十九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钦定续文献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六十
职官考
布政使司
【臣】等谨按,马端临考有承宣使始于唐,迄于宋,似同于今之承宣布政使。然考政和时,改观察留后为承宣使,实非今之布政使司比也。今之布政司昉于明初,行中书省。唐《书·百官志》官司之别为省,如尚书、黄门、中书、秘书、殿中、尚侍六省是也。明既改行中书省为十三承宣布政司,而向所称各道各路者,遂剏为十三省之名。是布政司固当列于行中书省之后。然明代改设以来,布政司为一方守土官之首,与都指挥使、提刑按察使称三司。或布按并称,则曰藩臬两司。两司设官互有兼衔,故置于诸按察司前。
明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叅政叅议无定员【叅政叅议因事▯设,各省不等,详诸道】
所属经厯司,经厯都事,照磨所照磨,检校,理问所理问,副理问,提控案牍,司狱司司狱,库大使,副使,仓大使,副使,各一人。又杂造局,军器局,寳泉局,织染局,各大使副使一人【所辖衙门,各省不同,详见杂职】
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徳泽禁令,承流宣布,以下于有司。凡僚属满秩,亷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逹于吏部都察院。三年率其府州县正官朝觐京师,以聴察典。十年防户版,以登民数、田数。宾兴贡合省之士,而提调之。宗室、官吏、师生、军伍,以时班其禄俸廪粮。祀典神只,谨其时祀。民鳏寡孤独者养之,孝弟贞烈者表扬之。水旱疾疫灾祲,则请于上蠲赈之。凡贡赋役,视府州县土地人民丰瘠多寡而均其数。凡有大兴革及诸政务,防都按议经画定,而请于抚按若总督。其国庆国哀,遣僚贰朝贺吊祭于京师。天子即位,则左布政使亲至。叅政、叅议分守各道及▯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等事,并分司协管京畿【两京不设布按,无叅政叅议副使佥事,故于旁近布按分司带管,详见各道】经厯都事典受发,文移其详廵按、廵盐御史文书,用经厯印。
译,改设为指挥、副指挥,专门负责京城巡捕等事务,废除知事一职。二十三年,规定设立五城兵马指挥司【只有中城单称中兵马指挥司】,都增设吏目。惠帝建文年间,改称兵马司,将指挥、副指挥改称兵马副、兵马。成祖永乐元年,恢复旧制。二年,设置北京兵马指挥司。世宗嘉靖四十一年,下诏命巡视五城的御史,每年年终对各城兵马指挥的表现进行举荐或弹劾。穆宗隆庆年间,御史赵可怀进言:“五城兵马司官员,应当选用科举贡生正途出身之人,负责检验死伤,处理刑名、盗贼案件,若像两京知县那样不称职,由巡城御史加以纠劾。”
南京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三人,吏目各一人。
神宗万历年间,废除副指挥,每城改设二人。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五十九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钦定续文献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六十
职官考
布政使司
臣等谨案,马端临的考证认为“承宣使”始于唐代,一直延续到宋代,似乎与如今的承宣布政使相同。然而考察政和年间,是将观察留后改称承宣使,其实并不能与如今的布政使司相比。如今的布政司起始于明初的行中书省。《唐书·百官志》中官署分为若干“省”,如尚书、黄门、中书、秘书、殿中、尚侍六省即是。明代既已将行中书省改为十三承宣布政司,而此前所称的各道各路,于是就创立了十三省的名称。这样看来布政司本应列在“行中书省”条目之后。但明代改设以来,布政司作为地方长官之首,与都指挥使、提刑按察使并称三司。有时布政使与按察使并称,则叫做“藩臬两司”。两司设官相互兼有官衔,所以将其列在各道按察司之前。
明代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参政、参议员额不固定【参政、参议因事临时增设,各省人数不等,详见各道】。
所属机构有经历司,设经历、都事;照磨所,设照磨、检校;理问所,设理问、副理问、提控案牍;司狱司,设司狱;库设大使、副使;仓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又有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各设大使、副使一人【所辖衙门,各省不同,详见杂职】。
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朝廷有恩泽禁令,负责承接传达、宣示布告,向下传达给有关衙门。凡属官任期届满,考核其是否称职,评定考绩等级,上报巡抚、巡按转达吏部、都察院。每三年率领本省府州县正官进京朝觐,接受考核。每十年清查户籍田产,登记人口数、田亩数。选拔贡举全省士子,并加以督导。宗室、官吏、师生、军队,按时发放他们的俸禄粮饷。祭祀典礼中的各类神只,要谨慎按时祭祀。百姓中鳏寡孤独者予以赡养,孝悌贞烈者予以表彰。遇有水旱疾疫等灾害,则向朝廷请求减免赋税、赈济灾民。凡贡赋徭役,根据各府州县土地、人民的贫富多寡加以均衡分配。凡有重大兴革及各项政务,会同都指挥使司、按察使司商议筹划确定,再呈请巡抚、巡按或总督。遇国庆或国丧,派遣佐贰官到京城朝贺或吊祭。天子即位时,则由左布政使亲自前往。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