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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钦定续文献通考二

卷二百三十七【至】卷二百五十止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2–5 段

三通既一时并辑,两笈即无庸复陈。兹惟于郊社宗庙内析出羣祀羣庙,广为二十六门。此则仍马氏之旧例,变通而匡正之者也。乾隆五十四年正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钦定续文献通考,通考总目>

  职名

  三通馆总裁

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臣】嵇璜,经筵讲官吏部尚书【臣】刘墉,经筵讲官户部右侍郎兼管顺天府府尹事务【臣】曹文埴。

  纂修兼总校官

日讲起居注官翰林院侍讲学士【臣】曹仁虎

翰林院侍读【臣】庄承籛詹事府右春坊右赞善【臣】陈昌齐

  翰  林  院  编  修    【臣】祝徳麟

武英殿纂修翰林院编修【臣】陈嗣龙

  翰  林  院  编      修【臣】黄瀛元

  翰  林  院  编      修【臣】翟 槐

翰林院编修【臣】吴锡麒纂修兼校对官

翰林院编修【臣】励守谦,翰林院编修【臣】秦泉,翰林院编修【臣】周厚辕,翰林院编修【臣】余集,翰林院编修革职留任【臣】汪镛,翰林院编修【臣】王春煦,翰林院编修【臣】徐如防,翰林院编修【臣】何循,翰林院编修【臣】周琼,翰林院检讨【臣】饶庆防,翰林院编修【臣】蔡廷衡,翰林院编修【臣】呉璥,翰林院编修【臣】冯敏昌,翰林院编修【臣】程昌期。

  武 英殿纂修翰 林院 编  修【臣】陆伯焜翰  林   院  编  修【臣】甘立猷翰  林   院  编  修【臣】刘汝謩翰  林  院  编  修【臣】陈万青翰  林  院  编  修【臣】秦承业翰  林  院  编  修【臣】俞廷抡翰  林  院  编  修【臣】王 受翰  林  院  编  修【臣】卢防溥翰  林  院  编  修【臣】万承风翰  林  院  编  修【臣】旷楚贤翰  林  院  编  修【臣】邵 瑛

  文 渊 阁检 阅内 阁 中书【臣】顾宗泰翰  林 院 庶 吉  士【臣】陈万全翰  林 院 庶 吉  士【臣】王锡奎翰  林 院 庶 吉  士【臣】温汝适翰  林 院 庶 吉  士【臣】崔景仪满纂修官

理藩院主事【臣】巴逹尔呼,工部笔帖式【臣】龄椿,内阁中书【臣】嵩年,候补笔帖式【臣】嵩年,提调官。

  内   阁   侍   读【臣】西精额

文渊阁校理,武英殿提调,翰林院检讨【臣】彭元珫收掌官。

刑部主事【臣】伊敏翰林院笔帖式【臣】库防额

  钦定续文献通考凡例八则

一书契已来,通史之著者,唐杜佑作《通典》,宋郑樵作《通志》,司马光作《通鉴》。

译;

翰林院编修臣翟槐;

翰林院编修臣吴锡麒。

纂修兼校对官:

翰林院编修臣励守谦,翰林院编修臣秦泉,翰林院编修臣周厚辕,翰林院编修臣余集,翰林院编修、革职留任臣汪镛,翰林院编修臣王春煦,翰林院编修臣徐如防,翰林院编修臣何循,翰林院编修臣周琼,翰林院检讨臣饶庆防,翰林院编修臣蔡廷衡,翰林院编修臣呉璥,翰林院编修臣冯敏昌,翰林院编修臣程昌期。

武英殿纂修、翰林院编修臣陆伯焜;翰林院编修臣甘立猷;翰林院编修臣刘汝謩;翰林院编修臣陈万青;翰林院编修臣秦承业;翰林院编修臣俞廷抡;翰林院编修臣王受;翰林院编修臣卢防溥;翰林院编修臣万承风;翰林院编修臣旷楚贤;翰林院编修臣邵瑛。

文渊阁检阅、内阁中书臣顾宗泰;翰林院庶吉士臣陈万全;翰林院庶吉士臣王锡奎;翰林院庶吉士臣温汝适;翰林院庶吉士臣崔景仪。

满纂修官:

理藩院主事臣巴逹尔呼,工部笔帖式臣龄椿,内阁中书臣嵩年,候补笔帖式臣嵩年。

提调官:

内阁侍读臣西精额;

文渊阁校理、武英殿提调、翰林院检讨臣彭元珫。

收掌官:

刑部主事臣伊敏;翰林院笔帖式臣库防额。

钦定续文献通考凡例八则:

一、自有文字记载以来,撰写通史体著作的,唐代有杜佑作《通典》,宋代有郑樵作《通志》,司马光作《通鉴》。《通鉴》详于记述治乱兴衰,典志类的著作详于记述典章经制,这是很久以来的定论了。马端临仿照杜佑的既定体例,把其中的门类逐条分列,扩充补足其中的疏略之处,撰写了《文献通考》,共三百四十八卷,分二十四门:即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〇、市籴、土贡、国用、选举、学校、职官、郊社、宗庙、王礼、乐、兵、刑、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舆地、四裔。治理天下的方法,不外乎理财和用人两端。为王者若能财用富足、教化推行,又能得到人才,那么一代的礼乐文物、声名文教便都能整然具备,所以此书的门类次第便是这样安排的。如今奉命续修此书,起自宋宁宗以后,止于明庄烈帝以前,贯通五朝史事,条分件系,其体例门目自然应当完全遵照旧例。

一、马端临所著的书止于宋代嘉定年间,明代臣子王圻继而续作,撰成《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四卷。门类虽然颇有增扩,但见识颇为乖谬驳杂,征引十分芜杂,常常因某一门类而辗转推衍,添出许多枝节。比如河渠一类,本来不仅仅是为了灌溉之用,它作为地理险要、又是漕运通道,经流的通塞变化,本可以另立专门,附在水利、屯田之后,可是王圻的书却处置失当。再说封建一门,马端临的书不记载异姓封爵,王圻的书却写到宋末,泛泛涉及异姓、外戚,并把李璮、陈日照等外国封爵也一并列入,还用魏了翁、文天祥的空谈之言来续写马氏的书,其中藩镇一节,也难免有滥竽充数、故意增益篇幅之讥。至于舆地考,马端临以九州为纲,原是因为郡县的设置可以变迁,而山川却不易改易,所以以大禹所划定的疆域为准,据此上下追溯沿革;王圻的书却专门以明代的郡县为主,把辽、金、元各代的旧迹系于其下,这就把纲领本末颠倒了。至于忠孝节义、道统、方外这一类,各史自有相应的类目,正如马端临所说的不必再另加参核,可是王圻的书却偏偏增辑这些内容,尤显得冗赘。他的书夸耀内容繁多、炫耀学识渊博,类似的情形还有很多,大都不值得采取,其中偶有一二可取之处,也已一并加以采录,总之没有违背马端临原来的体例罢了。

一、马端临的考订体例完整周密,本不容易挑出毛病,可是也有疏略失当之处。比如宗庙考中的私亲一条,把唐代章懐太

《通鉴》详于理乱兴衰,典志详于典章经制,尚已。马端临仿杜氏成规,离析其门类,增广其阙略,撰《文献通考》,为卷三百四十有八,为门二十有四:曰田赋,曰钱币,曰户口,曰职役,曰征▯,曰市籴,曰土贡,曰国用,曰选举,曰学校,曰职官,曰郊社,曰宗庙,曰王礼,曰乐,曰兵,曰刑,曰经籍,曰帝系,曰封建,曰象纬,曰物异,曰舆地,曰四裔。治天下之道,不外理财用人。王者富教既行,人才既得,则一代之文物声明犁然具举,故其次第节目如此。今奉

命续辑自宋宁宗以后,讫明庄烈帝以前,贯穿五朝条。

分件系,体例门目,自当悉遵其旧。

一马氏所着讫于宋之嘉定,明臣王圻起而继作,为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四卷。门类颇多增扩,然识解乖駮,援引芜杂,往往因类递推,骈枝错出。如河渠以作地险,原非仅资灌溉,经流通塞,或可自立専门,以附水利田之后,则舛矣。封建,马氏不载异姓,圻书于宋末泛及异姓、外戚,并李璮、陈日照外国封爵,且以魏了翁、文天祥之空言续马书,藩镇俱不免卖菜求益之诮。若舆地考,马氏以九州为纲,原以郡县可迁,山川不易,故以禹迹所统为准,而上下沿泝之,圻书専主明之郡县,系辽、金、元故迹于其下,则纲领倒置矣。至于忠孝节义、道统、方外之属,各史自有类▯,端临所谓无庸参稽互察,为者增辑尤为冗赘。其书夸多炫博,诸如此类,举无足取,间有一二可从者,亦采掇所不遗,要无悖于马氏原例而已。

一马考体局完整,未易訾议,而亦有踈畧失当者。如宗庙考私亲条,以唐之章懐四庙与汉之悼戾、定陶并列,一则情笃本生,一则礼隆储嫡,虽彞典略似,而尊卑较殊。今于追尊追祔各庙外,别析出太子庙,列诸侯宗庙之前,入羣庙考【説见下条】体例始协。帝系考附载太皇太后、皇太后上尊号、册宝,天子纳后、册后,册立皇太子、皇太子纳妃,公主受册、公主下嫁各仪,此五礼中之嘉礼也。入之帝系门,转为牵混,当循王圻续考之例,移入王礼。又辽金事迹,实与宋代相终始,当时南北分疆,文献不足,《通考》一书成于宋末元初,咨访多所不逮,故舆图沿革止详宋地,辽乐八部仅存踏锤。今诸史粲然具备,搜讨防通,可以弥缝其阙,较原书益精审焉。

  一本馆前进

  皇朝文献通考稿本仰防

圣明指示以端临宗庙考附入歴代帝王及臣下家庙于体例未安当别立羣庙门馆【臣】既遵

  防析编复推绎

圣意以郊社考于郊坛,大祀后附以八蜡、五祀各小门,其义例亦未为尽善,因析出高禖、八蜡、五祀、先农、先蚕及襍祠、淫祠,别为羣祀考。

译子的四座庙与汉代悼戾太子、定陶恭王的庙相并列,其实一为情深本生父母、一为礼隆嫡系储君,虽然典礼形式略有相似,但尊卑地位实有区别。如今除了追尊、追祔各庙之外,另外单列出太子庙,排在诸侯宗庙之前,归入羣庙考【说明见下条】,体例才算协调。帝系考中还附载了太皇太后、皇太后上尊号、册宝,天子纳后、册后,册立皇太子、皇太子纳妃,公主受册、公主下嫁等各种仪式,这些其实是五礼中的嘉礼。归入帝系一门,反而使体例混淆,应当依照王圻《续考》的体例,移入王礼考中。此外,辽、金两代的史事,实际上与宋代相始终,当时南北分疆而治,文献记载有所不足,《文献通考》一书成于宋末元初,当时的访求考察多有不及之处,所以书中舆图沿革只详细记载了宋代的疆域,辽代的音乐八部也只留下一点大概的记录。如今各朝正史都已齐备完善,加以搜求考订,可以弥补其中的缺漏,比原书更为精审详备了。

一、本馆先前进呈的《皇朝文献通考》稿本,曾仰蒙圣上明察指示:认为马端临宗庙考把历代帝王及臣下家庙附列在内,于体例未为妥当,应当另立羣庙一门。本馆既已遵旨析分编排,又反复推求圣意,认为郊社考在郊坛大祀之后附列八蜡、五祀等各个小门类,这样的体例也未为尽善,于是又分出高禖、八蜡、五祀、先农、先蚕以及杂祀、淫祀等内容,另立为羣祀考。这样各种祭祀典礼都能各有专门的门类崇奉,礼制不至于彼此混淆。如今五朝的郊社、宗庙两考也依此体例编排,以求归于统一。

一、马端临撰写钱币考,因铜适宜铸造并通行使用,所以原以铸钱为主。到宋代中叶,才开始有交子、防子(会子之类);嘉定以后,又有川引、湖会等法。但纸钞之法始于金朝,到元代则专门使用纸钞,铜钱几乎被废弃。明代初年纸钞的制度虽已败坏,但使用上仍与铜钱并行。如今纂述各朝的钱币,自金代以下,先叙钞法而后叙钱法,是根据当时通行的情况而作变通,不必依照马氏原书的次第。至于象纬考,马书只谈占验之说,而不详述推步历算之法。日月的亏食、星辰的凌犯来往,都可以通过推算而得知,正所谓只要真正探求其中的道理,千年以后的冬至日子也可以坐着推算出来。这比起占验之说,实在更为可信而有据。所以谈论天文的人,一定要凭借推步历算才能精确;谈论人事的人,也要凭借推步历算才更加警醒。如今此续考不废弃占验之说,同时更详细地阐述推步之法,希望二者能相互补充印证。

一、历代设官,有沿袭旧制的,也有新创设的;有名称相同而职掌实际不同的,也有职掌相同而称谓有异的。比如辽代的官号多用契丹语,裕越相当于三公,多啰伦穆腾相当于礼部,伊勒希巴相当于刑部。金代的光禄寺寄设于宣徽院之下,元代的都防府即相当于大理寺,明代废除中书省而以殿阁大学士处理政务,其后遂成为宰相辅政之职。又比如给事中一职,自唐代以来主要掌管封驳,到金代却成了内侍寄禄之官,那便与汉代少府、将作大匠两个官署职掌相合了。到元代又互相调换了职掌。诸如此类的情形,只要追溯源流,没有不能详细说明其沿革变化的。如今仍旧仿照马端临所列的门目,而把各朝建置分别归属其下。其中所增所省、异同变化之处,有的另立类目一一陈述【比如元代、明代的太医院,明代的上林苑,因为无处可以附属,便另增立条目】,有的则依附文字加以归并【比如殿中监、卫尉卿的职掌,已经分别缀在各条之下,便相应省去其条目】,各自详加案语说明,使人一

庶典有専崇,礼无旁溷,今五朝郊社宗庙亦依此类编,以归画一。

一马氏作钱币考,以铜适用而通行,原以钱为主。有宋中叶,始有交子,防子。嘉定以后,复有川引、湖防之法。然钞法启于金源,至元専用钞,而钱几废。明初钞法虽壊,而使用则犹与钱并行。今纂述各朝钱币,自金以下,先钞而后钱,以时尚为变通,不必从马书次第。至象纬考,祗言占验,不详推步。日月薄食、星辰凌犯往来,皆可推算而得。所谓茍求其故,千嵗之日至可坐而致也。较之占验,实信而有徴。故言天文者,必以推步而后精;言人事者,亦以推步而加警。今续考不废占验之説,更详推步之法,庶相为表里云。

一、歴代设官有因有创,或名同而实异,或职是而称殊。如辽之官号多以国语,裕越视三公,多啰伦穆腾视礼部,伊勒希巴视刑部。金之光禄寺寄宣徽院,元之都防府即大理寺,明革中书省而殿阁大学士,其后遂为宰辅之职。他若给事中,自唐以来主封駮,金为内侍寄禄之官,则有合于汉少府、将作二监。元则互易其掌,若此之类,因流溯源,无不可详其沿革。今仍仿马氏列目,而以各朝建置分属于下。其增省异同,或别类胪陈【如元明之太医院,明之上林苑,无可附属则增立其条】或因文移隶【如殿中监、卫尉卿之职已分缀各条,则节省其目】各详加案语,使之灿若列眉。至宦竖执役宫廷,原不得防溷班联,妄假名器,谨遵前奉《续通典》。

圣谕:「存内侍省官,称以明其职,使而于品秩中阶衔则」。

  槩从删汰

一马氏以文献名,书经史百家为文,名臣奏议及先儒评赞为献,葢谓杞宋足征,郯聃有借。然端临生南宋播迁之末,又未窥金匮石室之藏,见闻终为浅狭,我。

  朝右文稽古

皇上敕儒臣采辑《永乐大典》,并访求遗佚,彚为《四库全书》。琼笈琅函,无美不备。以辽、金、元而论,则正史外,如《契丹国志》《金国志》《元典章》诸书,均资采録。明则《集礼》《防典》而外,一代之实録具存,礼乐刑政,诏谕疏奏,无不可按嵗而稽。简编之完富,亘古未有。今以《四库总目》校覈《端临经籍考》,宋代之书,其未及着録者尚多,既为一一补辑,而叙述四朝以来,或删并旧目,或更易新名,有稍变马氏原例者,一以《四库全书》为准,其散亡者则不録。

一自宋以后,诸家经解、史评、奏稿、文集,不乏体要之辞,足禆考证之助,我

皇上御批《通鉴辑览》议论正大,洞烛古今,迥非墨守诸儒所能闚见毫末,允足垂万世之法戒。今各门中有闗涉

  圣论者敬谨节録以昭

彞训而警瞆聋,辽金元三史,人地官名,作史者未谙音。

译目了然。至于宦官执役宫廷之事,本不应与朝廷正式的官员班列相混杂,更不可妄自僭用名器称号,如今谨遵先前奉旨编纂《续通典》时所得到的圣谕:只保留内侍省的官职名称以表明其职掌,至于给他们所用的品秩官阶,则一概加以删汰。

一、马端临以"文献"命名此书,认为经史百家的著作是"文",名臣的奏议以及前代儒者的评论赞述是"献",这大概是说杞、宋等小国的礼制虽已不能详知、但仍可从旧闻旧籍中稍加征验借鉴的意思。然而马端临生活在南宋播迁之末,又未能见到金匮石室所藏的珍贵典籍,所见所闻终究浅狭。如今我朝崇尚文治、稽考古制,皇上敕令儒臣采辑《永乐大典》,并访求各种散佚的典籍,汇编成《四库全书》,其中珍贵的典籍应有尽有、美不胜收。就以辽、金、元三朝而论,除正史之外,像《契丹国志》《金国志》《元典章》这些书,都可资采录参考。明代则除《集礼》《会典》之外,一代的实录也完整保存,礼乐刑政、诏谕疏奏,无不可以按年稽考。典籍的完备丰富,是亘古未有的。如今用《四库全书总目》来核对马端临的经籍考,会发现宋代的书籍中未曾著录的还很多,此次都已一一加以补辑;而叙述宋以后四朝以来的书籍,有的删并了旧有的书目,有的更改了新的书名,凡是与马氏原来体例稍有变动的地方,一律以《四库全书》为准,其中已经散佚的书籍则不予收录。

一、自宋代以后,各家的经解、史评、奏稿、文集,不乏切中要旨的言论,足以有助于考证。我皇上御批的《通鉴辑览》,议论正大,洞察古今,绝非那些墨守成规的儒者所能窥见其一二,实在足以垂范后世,作为万世的法戒。如今各门类中凡涉及圣上评论之处,都恭敬地加以节录,以昭示后人正训并警醒愚顽昏聩之人。辽、金、元三史中的人名、地名、官名,撰史者当时未能通晓其音译,往往妄加诋毁曲解,如今各类名称都已蒙皇上钦定加以更正,此续考一律遵照改定的名称书写,同时仍在卷末备载旧名,以便读者查考。至于王圻的书,其中庙号、年号遗漏错乱之处极多,如今仅就各卷中年号第一次出现之处,冠以"某宗"字样,其余就不再重复书写庙号,以求省去繁复之处【《续通典》《续通志》也仿照此例】。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

田赋考

臣等谨按:宋代马端临所作《文献通考》中的《田赋考》,记载了唐虞以来直至宋宁宗历代的田赋制度,并附以水利、田屯、田官田等内容,共七卷。明代王圻作《续考》,在马氏原有门目之外,又增加了黄河三卷、太湖三江一卷、河渠三卷。然而河渎江湖,本来主要是作为地理险要、疏通漕运之用,虽然确实对灌溉有所帮助,但它对天下的益处并不仅限于田赋方面。王圻因为它与田赋有关,便另外增设名目,凡是河流所经之地、通塞的缘由,一律阑入其中,依照体例来衡量,实在有所不妥。如今谨依照马氏旧有的体例,自宋宁宗以后一直到明代,详细稽考史籍,编成《续文献通考》的《田赋考》六卷。王圻所增加的各卷中,凡与田赋有关联的内容,便摘录附载在水利这一门类之下,其余的一概删去,以求简明得当。以下叙述历代田赋的制度。

宋宁宗嘉定二年三月,禁止两淮的官吏私自购买民田。

七月,命令两淮转运司发给诸州百姓麦种。十月,命令两淮转运司发给诸路百姓稻种。

在此之前,孝宗乾道七年十月,司马伋请求鼓励百姓种麦,为来春作打算。于是诏令江东西、湖南北、淮东西各路的帅臣、漕臣充当借贷种子的中介,并晓谕大户人家借贷种

  译妄肆诋諆今各名业邀

钦定更正续考,悉遵照改书,仍于卷尾备载旧名,以便寻绎。至王圻所书庙号、年号漏躐百出,兹就各卷中年号之初见者,冠以「某宗」字様,余即不书庙号,以省繁复【续通典》《续通志》仿此】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

  田赋考

【臣】等谨按宋马端临《作文献通考》《田赋考》载唐虞以来至宋宁宗厯代田赋之制,而附以水利、田屯、田官田,凡七卷。明王圻作《续考》,于马氏原目外,复增入黄河三卷,太湖三江一卷,河渠三卷。夫河渎江湖,本以作地险、通漕输为大,虽实有资于灌溉,而美利之在天下,非持田赋已也。王氏以其有闗于田赋,遂别増名目,凡经流之境、通塞之故,一切阑入,按之体例,殊为未安。今谨依马氏旧式,自宋宁宗以后,逮于有明,详稽史籍,辑为《续文献通考》《田赋考》六卷。王氏所增各卷,有与田赋相涉者,则摘载水利目内,其余概行删去,以归简当。云厯代田赋之制。

宋宁宗嘉定二年三月,禁两淮官吏私买民田。

七月,命两淮转运司给诸州民麦种。十月,命两淮转运司给诸路民稻种。

先是,孝宗乾道七年十月,司马伋请劝民种麦,为来春计。于是诏江东西、湖南、北、淮东西路帅漕官为借种,并谕大姓借贷,依赈济格推赏,仍上已种顷畆,议赏罚。淳熙六年十一月,臣僚奏:“比令诸路帅漕督守令劝谕种麦,嵗上所增顷亩。然土有宜否,湖南一路唯衡、永等数郡宜麦,余皆文具。望止谕民以时播种,免其嵗上增种之数,庶得劝课之实。”七年复诏两浙、江淮、湖南京西路帅漕臣督守令劝民种麦,务要增广。自是毎嵗如之。八年十一月,辅臣奏:“田世雄言,民有麦田虽垦无种,若贷与贫民,犹可种春麦。”臣僚亦言:“江浙旱田虽已耕,亦无麦种。”于是诏诸路帅漕、常平司以常平麦贷之。至是复有是诏。

四年四月,以吴曦没官田租代除关外四州旱伤秋税。时袁甫知衢州,西安、龙游、常山三邑积窘,预借,甫为代输三万五千缗,蠲放四万七千缗。黄畴若知庐陵县,州常以六月督畸零税,畴若念民方艰食,取任内县用钱为民代输。两年后知成都府,为民代输六年布估钱,计二十万二千四百缗,又别立库储二十五万三千缗,期于异日接续代输。至理宗端平初,赵以夫知漳州,时丁米钱乆为漳、泉、兴化民患,以夫请以废寺租为民代输,诏可。其奏福建转运判官袁甫,并捐三郡嵗解本司钱二万七千贯助之。嘉熈三年,杜范知宁国府,始至,仓库多空,未几米余十万斛,钱亦数万,悉以代输下户粮。寳祐中,吴潜判庆元府,以积钱百四十七万三千八百有竒代民输帛,前后所蠲五百四十九万一千七百有竒姚希得知庆元府,蠲米一万二千石,旧逋一百万,官库余羡悉以代民输。

译子给百姓,按照赈济的标准给予奖赏,同时上报已经种植的顷亩数,以便议定赏罚。淳熙六年十一月,有臣僚上奏说:"近来命令各路帅臣、漕臣督促州县长官劝谕百姓种麦,每年上报增加的顷亩数。可是土地各有所宜,湖南一路只有衡州、永州等几个郡适宜种麦,其余地方都只是虚应故事。希望只是晓谕百姓按时令播种,免去他们每年上报增种数目的要求,这样才能收到劝课农桑的实效。"淳熙七年又诏令两浙、江淮、湖南、京西各路的帅臣、漕臣督促州县长官劝导百姓种麦,务必要增广种植。从此每年都是如此。淳熙八年十一月,辅臣上奏说:"田世雄说,百姓有麦田却没有种子可种,如果把种子借贷给贫苦百姓,还可以种植春麦。"又有臣僚说:"江浙一带的旱地虽已耕好,却没有麦种。"于是诏令各路的帅臣、漕臣、常平司用常平仓的麦种借贷给百姓。到这时又重申了这道诏令。

嘉定四年四月,用吴曦没入官府的田租,来代替免除关外四州因旱灾受损的秋税。当时袁甫任衢州知州,西安、龙游、常山三县百姓极为困窘,事先借贷度日,袁甫替他们代为缴纳三万五千缗,蠲免放宽四万七千缗。黄畴若任庐陵县知县,本州常在六月督收零星税款,畴若考虑到百姓正值艰难缺粮之时,便动用任内县里的公用钱为百姓代为缴纳。两年后他改任成都知府,为百姓代缴六年的布估钱,共计二十万二千四百缗,又另外设立库藏储存二十五万三千缗,准备将来继续为百姓代缴。到理宗端平初年,赵以夫任漳州知州,当时丁米钱长期成为漳州、泉州、兴化百姓的祸患,赵以夫请求用废弃寺庙的田租来为百姓代缴,皇帝下诏准许。他又奏请福建转运判官袁甫,让漳、泉、兴化三郡都捐出每年解送本司的钱共二万七千贯来加以资助。嘉熈三年,杜范任宁国知府,刚到任时仓库大多空虚,不久积存的米粮余出十万斛,钱也积余数万,都用来代替下等户缴纳粮税。宝祐年间,吴潜任庆元知府,用积存的一百四十七万三千八百多缗钱,代百姓缴纳布帛,前后蠲免的总数达五百四十九万一千七百多。姚希得任庆元知府,蠲免米粮一万二千石,旧欠一百万,官库剩余的钱财全部用来代替百姓缴纳赋税。度宗时,常楙任广德知军,按照旧例,郡守每年秋收时可得米一千石,常楙把这些米用来代替所属各县向朝廷缴纳的大量赋税不足之数。

嘉定五年十二月,下诏蠲免各州县横加增收的税额。

到嘉定六年,刘甲权理四川制置司事,因前任宣抚副使安丙增加了很多田税,命令属下官吏加以讨论核查,一府每年因此减少税收一百六十万缗,米麦一万七千石。嘉定七年八月,又下诏废除关外四州所增加的方田税。理宗端平元年三月,有臣僚上奏请求诏令户部告诫各路的漕臣,详细列明州县二税的租额,不要让其失于防范,其中有依托安边所及拨赐寺观而得以蠲免的,不得另立名目均摊征收,并要求整理更正确定的税额上报台省,皇帝准奏。淳祐初年,王遂上奏请求废除坍塌、逃亡的田地所征收的赋税。淳祐三年,下诏蠲免高邮百姓耕种荒田的田租。

淳祐八年六月,命令两浙、两淮、江东西等路,凡有因故失去耕种时令的田地,一律允许杂种其他作物。

左司谏黄序上奏说:雨水不合时令,很多田地荒芜空白。余杭县知县赵师恕请求劝导百姓杂种麻、粟、豆、麦这一类作物。原因是种稻虽然花费少而收益多,可是到了收成的时候,田主想要分成,官府又要按规定征税,那样农民实际上得不到什么好处。如果让百姓随意杂种其他作物,收成多少都归自己所有,那么百姓不用劝导也会勤于耕作,可以避免饥荒。希望能下令两浙、两淮、江东西等路,凡有失于按时耕种的田地,一律允许杂种其他作物,田主不要因此失去土地的收益,官府也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