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荀子
第十一章 荀子荀子名况,亦曰荀卿,或称曰孙卿。赵人也。以齐襄王时游于稷下,距孟子至齐,五十年矣。是时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子三为祭酒焉。入秦,见昭王、应侯。昭王谓儒无益人之国,荀子乃极明儒效。盖自孔子没而儒术分散,能振其业者,在前惟孟子,在后惟荀子。言虽不同,而其粹然为圣人之传则一也。荀子书每道仲尼、子弓。子弓即仲弓,犹子路之为季路也。其书三十二篇,而《大略》以下数篇,颇记孔门师弟问答之言,必有所受之。即其学之出于仲弓,无疑矣。而后之论者,以其主性恶,而言富国强国,大异于孟子;又韩非、李斯之徒,世所诋斥,皆出于其门下,遂并归罪于荀子之持论不慎。然以今观之,其言“君子养心莫善于诚,顺命以慎其独”(见《不苟》篇),一《大学》慎独诚意之旨也。其言“自知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荣辱》篇),一《中庸》居易俟命之愿也。其言“君子之学,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蝡而动,一可以为法则”(《劝学》篇),一《孟子》睟面盎背之功也。至其言俗儒、雅儒、大儒之别,而谓大儒者,“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以浅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万。苟仁义之类也,虽在鸟兽之中,若别白黑。倚物怪变,所未尝闻也,所未尝见也。卒然起一方,则举统类而应之,无所拟怍。张法而度之,则暗然若合符节”(见《儒效》篇),是荀子之为荀子,岂浅见寡闻者所可得而妄议者哉!既不遇于齐、秦,乃归赵。赵亦不能用,去而之楚。春申君以为兰陵令,而荀子已老矣。及春申君死,乃废居兰陵,列著数万言而卒。《尧问》篇云:“孙卿迫于乱世,鰌(同遒)于严刑,上无贤主,下遇暴秦。……当是时也,知者不得虑,能者不得治,贤者不得使。故君上蔽而无睹,贤人距而不受。”吾观春秋以来,孔、老、庄、孟之数圣人者,所遇皆如此。故曰:“君子能为可贵,不能使人必贵己。能为可信,不能使人必信己。能为可用,不能使人必用己。”(《荀子·非十二子》篇语)呜呼!伤已。一 性恶荀子与孟子不同者,厥为性恶之说。其言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又曰:“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饥,见长而不敢先食者,将有所让也。劳而不敢求息者,将有所代也。夫子之让乎父,弟之让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于性而悖于情者也。然而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故顺情性,则不辞让矣。辞让,则悖于情性矣。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伪非虚伪之伪,犹言为也)顾荀子所言之性,与孟子所言之性,盖各有所指。观荀子驳孟子之言,可见也。孟子曰:“人之学者,其性善。”荀子曰:“是不然。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并《性恶》篇)夫荀子以“可学而能可事而成”者谓之伪,而此伪者,谁为之?非我为之乎?我何以能为此伪?非我之性有是乎?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故孟子之所谓性,并荀子之伪在其中。而荀子之所谓性,则孟子之所云“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之性”者也。荀子讥孟子为不知性伪之分,以荀子观之,则固如是矣。若以孟子观之,此不知性伪之分者,或且在此而不在彼,然荀子亦非不知性之善者也。曰:“涂之人可以为禹。曷谓也?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今以仁义法正,为固无可知可能之理耶?然则唯(同虽)禹不知仁义法正,不能仁义法正也。将使涂之人,固无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而固无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耶?然则涂之人也,且内不可以知父子之义,外不可以知君臣之正。今不然。涂之人,皆内可以知父子之义,外可以知君臣之正,然则其可以知之质,其可以能之具,其在涂之人,明矣。今使涂之人者,以其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本夫仁义之可知可能之理,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性恶》篇)夫此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非即孟子所云“人之所不学而知者,其良知也;
译第十一章 荀子 荀子名况,也称荀卿,有时称孙卿。他是赵国人。齐襄王时期,他游学于稷下;距离孟子到齐国,已经五十年了。当时齐国还在补充列大夫的空缺,荀子曾三次担任祭酒。后来他进入秦国,会见昭王和应侯。昭王认为儒者对治理国家没有益处,荀子于是极力说明儒学的功效。大概自孔子去世以后,儒术分散,能够振兴儒业的人,前面只有孟子,后面只有荀子。他们的言论虽然不同,但纯粹地承继圣人传统这一点却是相同的。荀子的著作常常称说仲尼、子弓。子弓就是仲弓,就像子路也称季路一样。他的著作共有三十二篇,其中《大略》以下几篇,很是记载了一些孔门师生问答的话,必定有所承受。因此,说他的学问出于仲弓,是毫无疑问的。可是后世的评论者因为他主张性恶,并且谈论使国家富裕、强盛,同孟子大不相同;又因为韩非、李斯一类人世人都加以诋毁,而他们都出自荀子门下,于是便把罪责一并归到荀子持论不慎上。然而以今天的眼光看,他说“君子修养心性,没有比诚更好的;顺应天命来谨慎对待独处时的自己”(见《不苟》篇),完全是《大学》所说谨慎独处、使意念真诚的宗旨。他说“能自知的人不怨恨别人,知道天命的人不怨恨上天”(《荣辱》篇),完全是《中庸》所说安处平易之道、等待天命的愿望。他又说:“君子的学习,进入耳中,留存于心中,布达于四肢,表现在行动和静止之间。言语端正,行动谨慎,一举一动都可以成为法则。”(《劝学》篇)这完全是《孟子》所说道德修养达到面色润泽、背部充盈的功夫。至于他谈到俗儒、雅儒、大儒的区别,说大儒“效法先王,统摄礼义,统一制度;用浅近的来掌握广博的,用古代的来掌握今天的,用一端来掌握万事。只要属于仁义一类,即使处在鸟兽之间,也能像辨别黑白一样清楚。那些凭借事物而出现的怪异变化,都是从未听说、从未见过的;事情突然从某一方面发生,他便能举出事物的统类来应对,没有什么仿效迟疑。张设法度来衡量它,就暗暗地像与符节相合一样”(见《儒效》篇)。荀子之所以成为荀子,难道是见识浅薄、孤陋寡闻的人所能妄加议论的吗?他既然在齐国、秦国都不受重用,就回到赵国。赵国也不能任用他,他离开赵国到了楚国。春申君任命他为兰陵令,但这时荀子已经老了。等到春申君死后,他便退居兰陵,编著了数万字的著作后去世。《尧问》篇说:“孙卿处在乱世的逼迫之中,被严刑所困扰,上面没有贤明的君主,下面又遇到暴虐的秦国。……在那个时候,聪明的人不能谋划,有才能的人不能治理,贤能的人不能被任用。所以君主被蒙蔽而什么也看不见,贤人被拒绝而不被接受。”我考察春秋以来孔子、老子、庄子、孟子这几位圣人,他们所遭遇的都如此。所以说:“君子能够做成可贵的事,却不能使别人一定认为自己可贵;能够做成可信的事,却不能使别人一定相信自己;能够成为可用之才,却不能使别人一定任用自己。”(这是《荀子·非十二子》篇的话。)唉,实在令人悲伤。一 性恶 荀子同孟子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主张性恶。他说:“人的本性是恶的,那些善的行为是人为的。现在人的本性,生来就有喜欢利益的一面。顺着这种本性,所以争夺产生,而辞让消失。生来就有憎恶的一面。顺着这种本性,所以残害产生,而忠信消失。生来就有耳目欲望,喜欢声音和美色。顺着这种本性,所以淫乱产生,而礼义、制度和条理消失。既然这样,如果顺从人的本性、顺从人的情感,必然会导致争夺,合乎犯越名分、扰乱事理,最后归结为暴乱。”他又说:“现在人的本性,饿了就想吃饱,冷了就想取暖,劳累了就想休息,这是人的情感和本性。人饿了,看见年长者却不敢先吃,是因为将要有所谦让;劳累了却不敢要求休息,是因为将要替别人承担。儿子对父亲谦让,弟弟对兄长谦让;儿子替父亲劳作,弟弟替兄长劳作,这两种行为,都违背本性而违反情感。然而,孝子的行为,是礼义所规定的条理。所以顺从情感和本性,就不会有辞让;有辞让,就违背情感和本性。由此看来,人的本性是恶的,便很明显了;那些善的行为是人为的。”(这里的“伪”不是虚伪的“伪”,犹如说“人为”。)不过,荀子所说的“性”和孟子所说的“性”,大概各有所指。从荀子驳斥孟子的话中可以看出这一点。孟子说:“人能够学习,是因为他的本性善。”荀子说:“不是这样。这是没有能够认识人的本性,也没有考察人的本性与人为之间的区别。凡是所谓本性,是上天生成的,不能通过学习得到,也不能靠人为的努力形成。礼义,是圣人产生出来的,是人通过学习而能够做到、通过实行而成就的。不能学习、不能人为而存在于人身上的,叫作本性;可以学习而能够做到、可以实行而成就于人身上的,叫作人为。这就是本性与人为的区别。”(以上均见《性恶》篇。)荀子把“可以学习而能够做到、可以实行而成就”的东西叫作人为,那么这种人为是谁做成的?不就是我自己做成的吗?我凭什么能够做成这种人为?不正是因为我的本性中有这种能力吗?孟子说:“至于人的本情,就可以使它成为善,这就是所谓的善。”所以孟子所说的本性,其中已经包含了荀子所谓的人为;而荀子所说的本性,则是孟子所说的“这是本性,但其中又有天命,君子不把它归之于本性”的那部分。荀子讥笑孟子不知道本性与人为的区别,按照荀子的看法,确实如此;若从孟子的角度看,那么不知道本性与人为区别的,或许正是荀子而不是孟子。不过,荀子也并非不知道人的本性有善的一面。他说:“路上的普通人都可以成为禹。为什么这样说呢?凡是禹之所以成为禹,是因为他实行仁义、法度和正道。既然如此,仁义、法度和正道就有可以认识、可以实行的道理。然而,路上的普通人也都有能够认识仁义、法度和正道的资质,也都有能够实行仁义、法度和正道的才能。既然如此,他们可以成为禹,就很明显了。假如认为仁义、法度和正道本来没有可以认识、可以实行的道理,那么即使禹也不能认识仁义、法度和正道,不能实行仁义、法度和正道。难道要说路上的普通人本来没有能够认识仁义、法度和正道的资质,也本来没有能够实行仁义、法度和正道的才能吗?如果这样,那么路上的普通人在内不能认识父子之义,在外不能认识君臣之正。但事实并不是这样。路上的普通人,在内都能够认识父子之义,在外都能够认识君臣之正;既然如此,他们能够认识的资质、能够实行的才能存在于路上的普通人身上,就很明显了。现在假定路上的普通人凭借自己能够认识的资质、能够实行的才能,依据仁义、法度和正道可以认识、可以实行的道理,那么他们可以成为禹,就很明显了。”(《性恶》篇)这种能够认识的资质、能够实行的才能,不就是孟子所说的“人不学习就能知道的,是良知;不思虑就能做到的,是良能”吗?
所不虑而能者,其良能也”耶?特荀子鉴于当时学者之纵情性,安恣睢,而慢于礼义,欲以矫饰扰化为教,故不以为性而以为伪。曰:“人无师法,则隆性矣。有师法,则隆积矣。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积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儒效》篇)又曰:“圣可积而致。然而皆不可积,何也?曰:可以而不可使也。故小人可以为君子,而不肯为君子;君子可以为小人,而不肯为小人。小人君子者,未尝不可以相为也,然而不相为者,可以而不可使也。故涂之人可以为禹,则然。涂之人能为禹,未必然也。虽不能为禹,无害可以为禹。足可以遍行天下,然而未尝有能遍行天下者也。夫工匠农贾,未尝不可以相为事也,然而未尝能相为事也。用此观之,然则可以为,未必能也。虽不能,无害可以为。然则能不能之与可不可,其不同远矣。”(《性恶》篇)观于此言,则荀子之所以谓人之性恶者,为人之不肯为善而发,非为人之不可为善而发。其贬性也,正所以反性也。是故于孟子而得性善,则君子有不敢以自诿者矣:于荀子而得性恶,则君子有不敢以自恃者矣。天下之言,有相反而实相成者,若孟、荀之论性是也。
二 礼论孟子言性善,故有扩充而已矣。荀子言性恶,则取矫饰扰化。而矫饰扰化之用,莫大于礼。故曰:“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勃(同悖)乱提侵。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修身》篇)虽然,礼者,始乎税,成乎文,终乎悦恔者也。(本荀子语,见《礼论》篇。税,敛也)惟始乎税,故曰:“治气养心之术,莫径由礼。”(《修身》篇)曰:“血气刚强,则柔之以调和。知虑渐深,则一之以易良。勇胆猛戾,则辅之以道顺。齐给便利,则节之以动止。狭隘褊小,则廓之以广大。卑湿重迟贪利,则抗之以高志。庸众驽散,则劫之以师友。怠慢僄弃,则炤之以祸灾。愚款端悫,则合之以礼乐,通之以思索。”(同上)于性之所偏,而矫以饰之,而性由礼而立矣。惟终乎悦恔,故曰:“孰知夫出死要节之所以养生也,孰知夫出费用之所以养财也,孰知夫恭敬辞让之所以养安也,孰知夫礼义文理之所以养情也。”(同上)于性之可化,而久以扰之,而性由礼而成矣。此荀子言礼之精也。而由是而推之,所以为治于天下者,亦不出此。曰:“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
译只是荀子鉴于当时的学者放纵自己的本性和情感,安于任性妄为,却怠慢礼义,想把矫正、修饰和教化作为教导的方法,所以不把这种能力叫作本性,而叫作人为。他说:“人没有老师和法则,就会尊崇本性;有老师和法则,就会尊崇积累。所谓本性,是我不能人为造作的,但可以改变;所谓积累,不是我本来所有的,但可以由我造作。”(《儒效》篇)又说:“圣人境界可以通过积累而达到。然而,为什么人人都不能通过积累达到呢?因为可以做到,却不能使他一定去做。所以小人可以成为君子,却不肯成为君子;君子可以成为小人,却不肯成为小人。小人和君子,未尝不可以互相转变,然而没有互相转变,是因为可以做到,却不能强使其做到。因此,说路上的普通人可以成为禹,是对的;但说路上的普通人一定能够成为禹,就未必对。即使不能成为禹,也不妨碍他可以成为禹。脚足可以走遍天下,然而从来没有人能够真正走遍天下。工匠、农民、商人,未尝不可以互相从事对方的职业,然而从来没有真正能够互相从事对方职业的。由此看来,可以做成,未必就能够做成;即使不能做成,也不妨碍他可以做成。这样看来,能不能做到和可不可以做到,差别是很大的。”(《性恶》篇。)从这段话来看,荀子之所以说人的本性恶,是针对人不肯去做善事而发,并不是针对人不可能做善事而发。他贬低本性,正是为了反过来矫正本性。所以,从孟子那里得到性善的道理,君子就不敢把自己推脱于善行之外;从荀子那里得到性恶的道理,君子就不敢依恃本性而自满。天下的言论中,有些表面相反而实际上彼此成全,孟子、荀子关于人性的论述就是这样。二 礼论 孟子说性善,所以只需扩充这种善性罢了。荀子说性恶,于是采取矫正、修饰和教化的方法。而矫正、修饰和教化的作用,没有比礼更大的。所以他说:“凡是运用血气、意志、心思和思虑,如果依据礼,就能得到治理并通达;不依据礼,就会悖乱、抵触和侵害。饮食、衣服、居处、行动和静止,如果依据礼,就会和谐而有节制;不依据礼,就会互相冲突,招致祸患。容貌、态度、进退、快走和行走,如果依据礼,就会文雅;不依据礼,就会粗鄙、固陋、乖僻、违逆、庸俗而野蛮。”(《修身》篇。)不过,礼开始于收敛,完成于文饰,最终达到喜悦和谐。(这是荀子原话,见《礼论》篇。“税”通“说”,这里是收敛的意思。)正因为礼开始于收敛,所以说:“治理血气、修养心性的办法,没有比遵循礼更直接的。”(《修身》篇。)又说:“血气刚强,就用调和使它柔顺;心思逐渐深沉,就用平易善良的道理使它归一;勇猛暴烈,就用道理和顺理来辅助它;反应敏捷、行动便利,就用行动和停止来节制它;心胸狭隘,就用宽广来拓展它;卑下、阴湿、迟钝而贪利,就用高尚的志向来抗拒它;庸俗、众庸而懒散,就用老师和朋友来激励它;懈怠、轻忽而自暴自弃,就用祸患和灾难来警醒它;愚钝、质朴而端正诚实,就用礼乐使它相合,用思考使它通达。” (同上。)针对本性所偏失的地方,用礼加以矫正和修饰,本性就因礼而确立了。正因为礼最终达到喜悦和谐,所以说:“谁知道从死亡中出来、严守节操,正是用来养生的呢?谁知道耗费财物,正是用来积蓄财富的呢?谁知道恭敬辞让,正是用来培养安宁的呢?谁知道礼义、制度和条理,正是用来涵养情感的呢?”(同上。)针对本性可以改变的地方,长久地用礼加以扰化,本性就因礼而成就了。这是荀子论礼的精妙之处。由此推论,治理天下的方法也不超出这一点。他说:“礼是从哪里产生的?回答说:人生来就有欲望,有欲望却得不到满足,就不能不有所求;有所求却没有尺度、数量和界限,就不能不发生争夺。争夺就会混乱,混乱就会困穷。先王厌恶这种混乱,所以制定礼义来区分名分,用来调养人
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生也。”(《礼论》)曰:“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强胁弱也,知惧愚也,民下违上,少陵长,不以德为政。如是,则老弱有失养之忧,而壮者有分争之祸矣。事业所恶也,功利所好也,职业无分。如是,则人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矣。男女之合,夫妇之分,婚姻娉内送逆,无礼。如是则人有失合之忧,而有争色之祸矣。”(《富国》)由是观之,天下有礼则治,无礼则乱。故曰:“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王制》)且其言富国也,必归于节用裕民。(见《富国》篇)言强国也,必归于节威反文。(见《强国》篇)言乐,则曰谨为之文。(见《乐论》篇)言兵,则曰妙之以节。(见《议兵》篇)举一切而纳之于礼之中,而莫之敢过。故曰:“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劝学》篇)呜呼!荀子之于礼,可谓至矣。三 解蔽夫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用《礼论》原文)夫天下之所患者,短与长,均也。不足与有余,并也。而学者治者之蔽,见其长,则忘其短;见其有余,则忘其不足。此心之所以易惑,而行之所以易乱也。当荀子之时,百家之说众矣,而荀子以礼观之,即皆不能无失。故曰:“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势,而不知知。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解蔽》篇。慎子、申子并见后《韩非》章)夫之数子者,非果所谓曲知之人也,然长于此,即不能不短于彼;有余于此,即不能无不足于彼。何也?则其心不能无蔽也。心之所以有蔽,何也?曰:“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心未尝不臧(同藏)也,然而有所谓虚;心未尝不满也,然而有所谓一;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同识)。志也者,臧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己所臧害所将受,谓之虚。心生而有知,知而有异。异也者,同时兼知之,同时兼知之,两也。然而有所谓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壹。心卧则梦,偷则自行,使之则谋,故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同上)夫存此虚壹而静者以察物,则有余不足之情俱见。俱见,则无蔽矣。失此虚壹而静者以察物,则有余不足之情俱惑。俱惑,则不能无蔽矣。故曰:“人心譬如槃水。正错而勿动,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则足以见须眉,而察肤理矣。
译的欲望,满足人的要求,使欲望不至于穷尽物资,使物资不至于被欲望耗尽,让二者彼此维持而不断增长。这就是礼产生的原因。”(《礼论》。)又说:“人各自居住而互不相待,就会困穷;聚集在一起却没有分别,就会争夺。困穷是祸患,争夺是灾祸。要救济祸患、消除灾祸,没有比明确名分、使群体有秩序更好的办法。强者胁迫弱者,聪明者欺凌愚昧者,百姓下属违背上级,年少者欺凌年长者,不用德行来治理。这样一来,老弱者会有失去供养的忧虑,壮年者会有争夺分别的灾祸。事业是人们所厌恶的,功利是人们所喜爱的,职业又没有分别。这样一来,人们会有无人承担事务的忧患,也会有争夺功劳的灾祸。男女结合、夫妇名分、婚姻以及聘问、迎送等都没有礼。这样一来,人们会有失去婚配的忧虑,也会有争夺美色的灾祸。”(《富国》篇。)由此看来,天下有礼就能治理,没有礼就会混乱。所以说:“天地,是生命产生的开始;礼义,是治理的开始。”(《王制》篇。)而且,他谈到使国家富裕,必定归结到节省费用、使百姓富足。(见《富国》篇。)谈到使国家强盛,必定归结到节制威势、恢复文治。(见《强国》篇。)谈到音乐,就说要谨慎地制定它的文制。(见《乐论》篇。)谈到用兵,就说要用节制使军队精妙。(见《议兵》篇。)把一切都纳入礼的范围,没有什么敢超越礼。所以说:“礼,是法律的大分别,是各类事物的纲纪。”(《劝学》篇。)唉,荀子对于礼,可以说达到了极点。三 解蔽 礼这种东西,是截长补短,减少有余,增加不足,通达爱与敬的文饰,并且滋长、成就实行义的美德的。(采用《礼论》原文。)天下人的祸患,在于把短处和长处、缺乏和有余看作一律。求学的人和治理国家的人受到的蒙蔽,就是看见长处便忘了短处,看见有余便忘了不足。这就是内心容易受迷惑、行为容易混乱的原因。荀子所处的时代,诸子百家的学说很多,而荀子用礼来观察,认为它们都不能没有偏失。所以他说:“墨子被功用蒙蔽,却不知道文饰;宋子被欲望蒙蔽,却不知道取得;慎子被法蒙蔽,却不知道贤能;申子被权势蒙蔽,却不知道智慧;惠子被言辞蒙蔽,却不知道实际;庄子被天道蒙蔽,却不知道人事。”(《解蔽》篇。慎子、申子见后面的《韩非》章。)这几个人并不是真正所谓只知一曲的人;然而,他们在这一方面有所长,就不能不在另一方面有所短;在这一方面有余,就不能不在另一方面不足。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内心不能没有蒙蔽。内心为什么会有蒙蔽?回答说:“人凭什么认识道?凭心。心凭什么认识?凭虚静专一。心从来没有不藏有认识的,但仍有所谓虚。” 心从来没有不充实的时候,但又有所谓“一”;心从来没有不活动的时候,但又有所谓“静”。人一出生就有认识能力,有认识便有意志(“志”与“识”相通)。所谓意志,就是心中所藏的东西。但又有所谓“虚”,不让自己已有的藏蓄妨害将要接受的东西,这就叫“虚”。心一产生就有认识,认识就会有所分别。所谓分别,就是在同一时间兼知各种事物;同时兼知各种事物,就是“两”。但又有所谓“一”,不让那个“一”妨害这个“一”,这就叫“壹”。心睡着了就会做梦,放纵时就会自行活动,让它做事时就会谋划,所以心从来没有不活动的时候。但又有所谓“静”,不让纷繁的梦境扰乱认识,这就叫“静”。(同上)如果保持这种虚、壹和静来观察事物,那么多余和不足的情况都会显现出来。都显现出来,就没有蒙蔽了。丧失这种虚、壹和静来观察事物,那么多余和不足的情况都会一同迷乱。都迷乱了,就不能没有蒙蔽。因此说:“人的心好比一盘水。端正地放置而不要摇动,浑浊的东西沉在下面,清明的水在上面,就足以看见眉毛和胡须,察见皮肤的纹理了。微风
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于上,则不可以得大形之正也。”(同上)是故蔽者,心蔽之。解者,亦心解之。其枢机在心。
译吹过,浑浊的东西在下面动荡,清明的水在上面扰乱,就不能看清事物大的形体是否端正了。”(同上)所以,被蒙蔽,是心蒙蔽了自己;得到解脱,也还是心使自己解脱。关键全在心。
故曰:“心也者,道之工宰也。”(《正名》)夫言性,则荀子与孟子有不同也;而言心,则无不同。荀子曰:“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正名》)而孟子固曰:“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此其同者一也。荀子曰:“耳目口鼻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天论》)而孟子固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其同者二也。荀子曰:“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尝粹而来也。其去也,所欲未尝粹而往也。故人无动而可以不与权俱。”(《正名》)而孟子固曰:“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此其同者三也。夫性而善也,则思何以率其性,舍心,而性不达也;性而恶也,则思何以矫其性,舍心,而性不节也。性之途歧,而心之用一。此荀、孟之所以不得不同也。四 正名礼以明分。而分之明,则自正名始。故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而荀子亦曰:“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辩,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正名》)夫名之所以乱者三。见侮不辱(宋钘之言,见上),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也(墨子之言,见上),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山渊平(即惠施山与泽平之说),情欲寡(宋钘之言,见上),刍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即墨子非乐之说),此惑于用实以乱名者也。非而谒楹有牛,马非马也(上句有阙误,下句即公孙龙白马非马之说),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惑于用名以乱名,验之所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惑于用实以乱名,验之所缘以同异,而观其孰调,则能禁之矣。惑于用名以乱实,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其所辞,则能禁之矣。(以上用《正名》原文意)故曰:“所为有名,与所缘以同异,与制名之枢要,不可不察也。”然则何为而有名?曰:“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别同异。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何缘而以同异?曰:“缘天官。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同拟)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节调奇声,以耳异。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香臭芬郁腥臊漏庮奇臭,以鼻异。疾养凔热滑钑轻重,以形体异。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天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然后随而命之,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变者,谓之化。
译所以说:“心,是道的工匠和主宰。”(《正名》)说到人的本性,荀子和孟子有所不同;但说到心,两人没有不同。荀子说:“人想求生的欲望非常强烈,人厌恶死亡也非常强烈。然而人有时会舍生取死,并不是不想活而想死,而是活着已经不可行,死却可以实行。因此,欲望超过了适当限度而行动没有达到,心就会制止它;心认为合乎道理的地方,欲望即使很多,对治理又有什么妨害呢?欲望没有达到限度而行动却超过了,心就会促使它;心认为失去道理的地方,欲望即使很少,又怎么能阻止混乱呢?所以,治乱取决于心所认为可行的方面,而不在于感情所欲求的方面。”(《正名》)孟子则明确说:“有的东西是人所欲求的,并且超过对生命的欲求;有的东西是人所厌恶的,并且超过对死亡的厌恶。这种心并不只是贤者有,人人都有。只是贤者能够不丧失它罢了。”这就是两人的第一个相同之处。荀子说:“凡人的耳、目、口、鼻和形体,各自都有所接触,却不能彼此代替,这叫作天官。心处在中央的空虚之处,用来治理五官,这叫作天君。”(《天论》)孟子则明确说:“耳目这类器官不会思考,因而被外物蒙蔽。外物与外物相接触,便只是牵引它罢了;心这个器官的作用则是思考。思考就能得到,不思考就得不到。这就是两人的第二个相同之处。荀子说:“凡人取得东西时,所欲求的从来不会完全随之而来;舍弃东西时,所欲求的也从来不会完全随之而去。因此,人每一次行动都不能不和权衡同时进行。”(《正名》)孟子则明确说:“经过权衡,才知道轻重;经过丈量,才知道长短。事物都是如此,而对心来说尤其如此。”这就是两人的第三个相同之处。如果人的本性是善的,那么思考凭什么来引导本性?舍弃心,本性就不能通达;如果人的本性是恶的,那么思考凭什么来矫正本性?舍弃心,本性就不能节制。本性所走的道路虽然不同,心的作用却是一致的。这就是荀子和孟子不能不相同之处。四 正名 礼是用来明确等级名分的。而名分要明确,就必须从正名开始。所以孔子说:“一定要先正名吧!名分不正,言语就不能顺当;言语不能顺当,事情就不能办成。”荀子也说:“王者制定名分,名称确定而实际意义分明,道能够推行而意志能够沟通,于是谨慎地率领百姓,使他们归于一统。”(《正名》)名称之所以混乱,有三种情况。“受到侮辱却不感到屈辱”(宋钘的话,见前文),“圣人不爱惜自己”,“杀盗贼不是杀人”(墨子的话,见前文),这是被怎样使用名称的问题迷惑,以致用名称扰乱名称。 “山和深渊平等”(即惠施关于山与泽平等的说法),“人的情欲很少”(宋钘的话,见前文),“牛羊肉并不会因此更甜美,大钟也不会因此更令人快乐”(即墨子反对声乐的说法),这是被怎样使用实际事物的问题迷惑,以致用实际事物扰乱名称。“非而谒楹有牛”(上句有缺误),“马不是马”(下句即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说法),这是被怎样使用名称的问题迷惑,以致用名称扰乱实际事物。被用名称扰乱名称所迷惑的,就考察那些所指的事物是否有相应名称,再观察哪一种说法能够实行,这样就能禁止它。被用实际事物扰乱名称所迷惑的,就考察用来判定同异的依据,再观察哪一种能够调和,这样就能禁止它。被用名称扰乱实际事物所迷惑的,就考察名称的约定,看它与所接受的实际是否相反、与它所说的是否抵触,这样就能禁止它。(以上采用《正名》原文的意思。) 所以说:“那些所指的事物有其名称、用来判定同异的依据,以及制定名称的关键,这些都不能不考察。”那么,为什么要有名称呢?回答说:“贵贱不明确,同异不分辨,像这样,意志必然有不能被理解的忧患,事情必然有困窘废弃的祸患。所以有知识的人替它们作分别,制定名称来指称实际。对上用来明确贵贱,对下用来区别同异。贵贱明确,同异分清,像这样,意志就没有不能被理解的忧患,事情就没有困窘废弃的祸患。这就是有名称的原因。”凭什么来判定同异呢?回答说:“凭借天官。凡是同类、感情相同的事物,天官对于它们的感知也是相同的。所以把它们比较拟合,疑似相同而能够贯通,这就是共同使用约定的名称来彼此约定的原因。形体、颜色、纹理,用眼来区别;声音的清浊、节奏、声调和特殊声响,用耳来区别;甘、苦、咸、淡、辛、酸和特殊味道,用口来区别;香、臭、芬芳、郁气、腥、臊、漏、庮和特殊气味,用鼻来区别;疾病、调养、寒热、滑涩、轻重,用形体来区别;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用心来区别。心有验证认识的能力。有了验证认识,就可以凭耳知道声音,凭眼知道形体。然而验证认识必定要等天官把同类事物登记归类之后,才可以进行。天官已经登记归类而心却不能认识,心加以验证而又没有解释,那么人们无不称这种情况为不知。这就是判定同异的依据。然后随着实际情况给它们命名,相同的就归为相同,不同的就归为不同。一个名称足以使人明白,就只用一个名称;一个名称不足以使人明白,就用两个或多个名称;单名和兼名都没有需要回避的地方,就共同使用。即使共同使用,也不会造成妨害。既然知道实际不同的事物应使用不同的名称,就要使实际不同的事物无不使用不同的名称,不能混乱;也要使实际相同的事物无不使用相同的名称。所以万物虽然众多,有时需要把它们全部举出,便称为“物”。“物”是最大的共名。推而广泛归类,归类就还有共名,一直推到没有可共用的名称才停止。有时需要把它们全部举出,便称为“鸟兽”。“鸟兽”是最大的别名。推而细分类别,分类就还有别名,一直推到没有可再分的类别才停止。名称本来没有固定的适宜标准,要用约定来命名;约定确定、习俗形成,就叫作适宜;不同于约定,就叫作不适宜。名称本来没有固定对应的实际,要用约定来给实际命名;约定确定、习俗形成,就叫作实名。名称有固定而良善的标准,直接简易而不违逆,就叫作善名。事物有形状相同而所在不同的,有形状不同而所在相同的,都可以加以区别。形状相同而实际是不同所在的,即使可以合并,也称为两个实际。形状发生变化而实际没有区别,却成为变化状态的,叫作化。
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正名》篇)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故圣王有作,则临之以势,道(同导)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论,禁之以刑。其有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圣王不作,君子无势以临之,无刑以禁之,则不得已而有辨说。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辩。故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以上用原文)曰:“君子之言,涉然而精,倪然而类,差差然而齐。彼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其志义者也。彼名辞也者,志义之使也。足以相通,则舍之矣。苟之,奸也。故名足以指实,辞足以见义,则舍之矣。外是者谓之讱。”(同上)夫如是,则君子之辩,岂与彼名家争为难持之说者比哉!
五 天论荀子之言天,犹其言性也。言性,不重性而重伪,故曰性恶。言天,不重天而重人,故曰惟圣人为不求知天。(《天论》篇)然重伪,而未始以为伪之可以灭性也。故亦曰:“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其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礼论》篇)重人而未始以为人之可以敌天也。故亦曰:“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参,则惑矣。”曰:“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其行曲治,其养曲适,其生不伤。夫是之谓知天。”(以上《天论》篇)是故其言:“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裁之?从天而颂(同讼)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同上)所以尽人也。其言:“楚王后车千乘,非知也。君子啜菽饮水,非愚也。是节(同适)然也。若夫志意修,德行厚,知虑明,生于今而志乎古,则是其在我者也。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同上)所以知命也。尽人知命,其道未尝悖也。不然,荀子讥庄子为蔽于天而不知人。今乃以人而夺天,不为蔽于人而不知天乎?太史公作《荀卿传》,谓“其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禨祥”,是则其为论,固有为而发者矣。今人自不信天,乃假此以攻孔孟天命之说。不知人之命在天(见《天论》篇),荀子固自言之。此所谓倚其所私,以观异术,而因以失其正求者,非耶?(倚其所私以观异术,本荀子语,见《解蔽》篇)六 法后王荀子曰:“礼莫大于圣王。圣王有百,吾孰法焉。曰:文久而息;节族(同奏)久而绝;守法数之有司极而褫。故曰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彼后王者,天下之君也。舍后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犹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也。”(《非相》篇)又曰:“五帝之外无传人,非无贤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无传政,非无美政也,久故也。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非无美政也,久故也。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愚者闻其略而不知其详,闻其小而不知其大也。”(同上)此荀子所以法后王也。然荀子之言后王,与孟子之言先王,曾无以异。盖自战国言之,则谓之先王;自上古言之,则谓之后王。其实皆指周也。故曰:“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法贰后王,谓之不雅。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声则凡非雅声者,举废;色则凡非旧文者,举息;械用则凡非旧器者,举毁。夫是之谓复古,是王者之制也。”(《王制》篇)夫谓之复古,则何以异于称先王也。且荀子之书,称先王、后王,亦至不一。曰:“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劝学》篇)曰:“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非相》篇)曰:“先王之道,仁之隆也。”(《儒效》篇)曰:“古者先王审礼,以方(同旁)皇周挟(同浃)于天下,动无不当也。”(《君道》篇)言先王,言后王,随宜而言之,非有定也。是故其非子思、孟子也,曰:“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非十二子》篇)亦过其略而不知其统,非过其法先王也。其讥俗儒也,曰:“呼先王以欺愚者,而求衣食焉。”(《儒效》篇)亦责其欺愚者求衣食,非责其呼先王也。不然,其称大儒,乃亦以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为言,何哉?后人不察,以为荀子之法后王,为对孟子之法先王而起,则何不于荀子全书而熟考之?
译有变化而没有区别,叫作一个实际。这就是考察实际、确定数量的依据。这就是制定名称的关键。”(《正名》)百姓容易被统一到一道之中,却不能和他们共同讨论道理。所以圣王一旦兴起,就用权势来临制他们,用道来引导他们,用命令来申明要求,用论说来阐明,用刑罚来禁止。有人析解言辞、擅自创制名称,以扰乱正名,使百姓疑惑,人与人之间多有争辩诉讼,就称为大奸。这种罪,和触犯符节、度量制度的罪相同。圣王没有兴起,君子没有权势可以临制他们,也没有刑罚可以禁止他们,那就不得已进行辨说。实际不明白,然后才命名;名称不明白,然后才约定;约定不明白,然后才解释;解释不明白,然后才辩论。所以用正道来辨明奸邪,就像牵着绳子来判定曲直。因此邪说不能扰乱,百家也没有地方逃窜。(以上采用原文。)又说:“君子的言语,涉猎广泛而精确,边际分明而有类别,分别细微而归于齐一。他们端正名称,使言辞恰当,致力于明确自己的意志和义理。名称和言辞,是传达意志和义理的使者。只要足以彼此沟通,就可以停止了。如果还要苛求,就是奸邪。所以名称足以指称实际,言辞足以显明义理,就可以停止了。除此之外的言辞,就叫作讱。” (同上)既然如此,君子的辩说,难道能和那些名家争辩、专门制造难以持守的说法相提并论吗?五 天论 荀子谈论天,就像他谈论人的本性一样。谈论本性时,他不看重本性而看重人为,所以说“只有圣人不求知晓天”。(《天论》篇)然而,他重视人为,从来没有认为人为可以消灭本性。所以他又说:“没有本性,人为就无从施加;没有人为,本性就不能自行美善。本性与人为相结合,圣人的名称才得以统一确定。天下的功业由此成就。”(《礼论》篇)他重视人,也从来没有认为人可以与天相抗。所以又说:“天有天时,地有地财,人有人治,这叫作能够与天地并列。舍弃能够与天地并列的条件,却希望强行与天地并列,就迷惑了。”又说:“圣人使自己的天君清明,使自己的天官端正,完备天所给予的养分,顺应天的运行规律,养护天赋的情感,以成全天所赋予的功业。这样,就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了。于是天地各司其职,万物都成为役使的对象;他的行动处处得到治理,他的养护处处合宜,他的生命不会受到损伤。这就叫作知天。”(以上《天论》篇)所以他说:“尊崇天而思慕它,哪里比得上把万物蓄养起来并加以裁制?顺从天而歌颂它,哪里比得上掌握天命并利用它?等待时机而盼望它到来,哪里比得上顺应时机并役使它?顺着事物而使它增多,哪里比得上施展能力使它发生变化?思考万物而把万物当作万物来对待,哪里比得上治理万物而不失其道?希望得到事物产生的条件,哪里比得上拥有使事物成就的条件?”(同上)这就是尽到人的作用。他说:“楚王的后车有千乘,并不表示他有智慧;君子吃豆羹、喝清水,也不表示他愚蠢。这只是各自处境适然如此罢了。至于志意修养,德行深厚,知识思虑明达,生在当今而志向在于古代,这些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事情。所以君子敬重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事,而不羡慕属于天的事。”(同上)这就是知晓天命。尽到人的作用并知晓天命,两者的道理从来不相违背。否则,荀子讥刺庄子被天所蒙蔽而不知道人;现在却说以人夺天,难道不也是被人所蒙蔽而不知道天吗?太史公作《荀卿传》,说“他憎恨混浊世道的政治,亡国乱君接连不断,不能实现大道,反而沉溺于巫祝,信奉禨祥”,这样看来,他的论说本来就是有所针对而发的。如今有人自己不相信天,却借荀子的话来攻击孔子、孟子的天命学说,却不知道人的命运在于天(见《天论》篇),荀子本人明明这样说过。这不正是依凭自己的偏见来观察不同的学说,因而失去正确的求取方法吗?“依凭自己的偏见来观察不同的学说”,本是荀子的话,见《解蔽》篇。六 法后王 荀子说:“礼没有比圣王更大的。圣王有百位,我究竟效法谁呢?回答说:文献年代久远就会散失;礼节乐奏年代久远就会断绝;守法掌数的官吏到了极限,法制就会被毁弃。所以说,想要观察圣王的遗迹,就应当看那些灿然明白的,后王就是这样的人。所谓后王,就是天下的君主。舍弃后王而讲说上古,就好比舍弃自己的君主而侍奉别人的君主。”(《非相》篇)又说:“五帝以前没有传下来的人的事迹,并不是没有贤人,而是年代久远的缘故。五帝之中没有传下来的政治制度,并不是没有美好的政治,也是年代久远的缘故。禹、汤有传下来的政治,却不如周代记载得清楚,并不是没有美好的政治,也是年代久远的缘故。传承年代久远,论述就简略;年代较近,论述就详细。简略就只举出大的方面,详细就连小的方面也举出。愚昧的人听到简略的内容却不知道详细情况,听到小的方面却不知道大的方面。”(同上)这就是荀子效法后王的原因。然而,荀子所说的后王,与孟子所说的先王,实际上并没有不同。大概从战国时代说,便称为先王;从上古时代说,便称为后王。其实都指周代。所以说:“王者的制度,道理不过超出三代,法度不取二于后王。道理超出三代,叫作放荡;法度取二于后王,叫作不雅。” 衣服有制度,宫室有尺度,役使的人有定数。丧葬、祭祀所用的器械,都有等级和适宜的规定。声音方面,凡不是雅正声音的,一概废除;色彩方面,凡不是旧有文采的,一概停止;器械用具方面,凡不是旧有器物的,一概毁掉。这叫作恢复古制,是王者的制度。”(《王制》篇)既然称作恢复古制,那么它和称说先王有什么不同呢?况且荀子的书中,称先王、后王也极不一致。他说:“将要探究先王之道,以仁义为根本,那么礼就是端正其经纬和道路。”(《劝学》篇)又说:“言论不合先王,不顺合礼义,就叫作奸邪之言;即使善于辩说,君子也不听。”(《非相》篇)又说:“先王之道,是仁德的极盛。”(《儒效》篇)又说:“古代先王审慎制定礼制,使它旁行周遍、浃洽于天下,行动没有不恰当的。”(《君道》篇)说先王,或说后王,只是随着适宜的情况而说,并没有固定标准。所以,他批评子思、孟子时说:“只是略略效法先王,却不知道先王之道的统绪。”(《非十二子》篇)这也是责备他们只知道大概而不知道统绪,并不是责备他们效法先王。他讥刺俗儒时说:“把先王挂在嘴上欺骗愚昧的人,来求取衣食。” (《儒效》篇)这同样是责备他们欺骗愚昧的人以求衣食,并不是责备他们称说先王。否则,他称赞大儒时,也说要效法先王、统摄礼义、统一制度,这又是为什么呢?后人没有考察清楚,认为荀子主张效法后王,是针对孟子主张效法先王而提出的;那么,为什么不把荀子的全书仔细考察一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