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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中国哲学史八

第七章 商君 尸子附见

史藏 · 史评 · 已译 · 第 19–22 段

民壹且朴,斯一任上之所用,而无有不从矣。是处强国兵争之世,而欲自存以得志于天下者,不可不由之道也。故其言曰:“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农战》)又曰:“明君修政作壹。去无用,止浮学事淫之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而民力可抟也。”(《农战》)又曰:“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必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农战》)观此,则农之用见矣。然其必兼言战者,何也?人知战之所以定外也,而不知战之所以安内也。其言曰:“强国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去强》)又曰:“能生不能杀,曰自攻之国,必削;能生能杀,曰攻敌之国,必强。”(《去强》)又曰:“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壹言》)其抟力也,以富国强兵也;其杀力也,以事敌劝民也。是故国欲其强,而民欲其弱。曰:“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弱民》)曰:“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弱之,兵重强。”(《弱民》)国欲其富,而民欲其贫。曰:“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力者王。”(《去强》)曰:“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贫者富,富者贫,国强。”(《说民》)盖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是以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而国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强则卑官,富则轻赏。是以以刑治民则羞辱,以赏战民则畏死,故兵农怠而国弱(用《弱民》原文)。观此,则战之用见矣。老子曰:“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若商君者,真可谓刍狗其民者也。然其招三晋之民,农耕于内,而出秦民,攻战于外,卒以区区之秦,雄于天下,强国请服,弱国入朝,则民之失,正国之得也已。二 开塞夫农,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也。然犯其所苦,行其所危,而民群趋之而恐后者,则有开塞之道也。且人情生则计利,死则计名。名利之所出,不可不审也。今使利一出于地,则民莫不尽力矣。名一出于战,则民莫不致死矣。此所以开之也。民之所以不乐于农者,为学问、技艺、商贾可以富也。民之所以不乐于战者,为游宦、谈说、私门可以贵也。今不贵学问,重商贾之征,而技艺之民不用,则求富者,必出于农矣。

译的时代,想要保全自己并在天下实现志向,就不能不走这条道路。所以他说:“圣人懂得治理国家的关键,因此使百姓把心思归向农业。心思归向农业,百姓就会质朴而可以治理。”(《农战》)又说:“英明的君主整顿政事,使国家专一;去掉无用的事情,禁止浮夸的学说,把从事淫邪之事的百姓统一到农业上。这样以后,国家就可以富裕,百姓的力量也可以聚合。”(《农战》)又说:“百姓之所以亲近君上、为法制而死,是因为他们从早到晚都从事农业。” 百姓之所以不能使用,是因为他们看见游说之士侍奉君主可以使自己尊贵,看见商人可以使家庭富裕,看见技艺足以维持生计。百姓看见这三种事情既方便又有利,就一定会逃避农业。逃避农业,就一定会轻视自己的居处;轻视自己的居处,就一定不会替君上守卫和作战。”(《农战》)由此看来,农业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但他为什么一定还要兼讲战争呢?人们知道战争可以用来平定外部,却不知道战争也可以用来安定内部。他说:“国家强大却不作战,祸害就会输送到国内,礼乐和寄生于官府的人员就会产生,国家一定削弱;国家于是作战,祸害就输送给敌人,国内没有礼乐和寄生于官府的人员,国家一定强大。”(《去强》)又说:“只能使人生存而不能杀戮,叫作自己攻伐自己的国家,一定会削弱;既能使人生存又能杀戮,叫作攻伐敌国,一定会强大。”(《去强》)又说:“圣人治理国家,能够聚合力量,也能够杀掉力量。”(《壹言》)所谓聚合力量,是用来使国家富裕、军队强大;所谓杀掉力量,是用来对付敌人、驱使百姓。因此,国家希望强大,百姓却希望弱小。他说:“百姓弱小,国家就强大;国家强大,百姓就弱小。所以有道的国家,致力于使百姓弱小。”(《弱民》)又说:“百姓所喜欢的是百姓强大;百姓强大,却使他们更强,军队就更加弱小。” 百姓所喜欢的是百姓强大;百姓强大,却使他们变弱,军队就更加​​强大。”(《弱民》)国家希望富裕,百姓却希望贫穷。他说:“治理国家,能够使贫穷者富裕、富裕者贫穷,国家就拥有很多力量;拥有很多力量,就能称王。”(《去强》)又说:“对贫穷者增加刑罚,他们就会富裕;对富裕者减少赏赐,他们就会贫穷。治理国家的举措,贵在使贫穷者富裕、富裕者贫穷。贫穷者富裕、富裕者贫穷,国家就强大。”(《说民》)大概百姓受到羞辱,就会看重爵位;力量弱小,就会尊重官职;贫穷,就会看重赏赐。因此,用刑罚治理百姓,他们就乐于被使用;用赏赐驱使百姓作战,他们就轻视死亡,所以战事兴起、军队得到使用,国家就强大。百姓有私人荣誉,就会轻视官爵等级;力量强大,就会鄙视官职;富裕,就会轻视赏赐。因此,用刑罚治理百姓,他们就以受辱为羞;用赏赐驱使百姓作战,他们就害怕死亡,所以军队和农业都会懈怠,国家就弱小。(采用《弱民》原文)由此看来,战争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老子说:“圣人不讲仁爱,把百姓看作刍狗。”像商君这样的人,真可以说是把百姓当作刍狗的人了。然而,他招来三晋的百姓,让他们在秦国境内耕种;又把秦国百姓派出,在境外攻战,最终凭借小小的秦国称雄天下,使强国请求服从,弱国入朝,那么百姓的失去,正是国家的获得了。二 开塞 农业,是百姓所苦的事情;战争,是百姓所害怕的事情。然而触犯他们所苦的事情,实行他们所害怕的事情,百姓却成群结队地奔向它,唯恐落后,这就有开塞的方法。况且人的常情是,活着就计算利益,死了就计算名声。名和利从哪里产生,不能不审慎考察。现在如果使利益只出自土地,那么百姓没有不尽力的;使名声只出自战争,那么百姓没有不拼死的。这就是所谓“开”。百姓不喜欢农业,是因为学问、技艺、经商可以致富;百姓不喜欢战争,是因为游宦、游说、依靠私人门路可以显贵。现在不使学问之士尊贵,加重商人的赋税,又不任用从事技艺

令国之大臣、诸大夫,不得进谈说之士,绝游宦之途,屏私门之请,则求贵者,必出于战矣。此所以塞之也。(以上撮取《算地》、《农战》二篇文意)开塞之道,在于赏罚。赏罚之行,在于重法。故其言曰:“民之外事,莫难于战。轻法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法?其赏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谓也。奚谓淫道?

译的人,那么追求富裕的人,就一定只能从农业中求取。命令国家的大臣、各位大夫不得推荐游说之士,断绝游宦的途径,屏绝私人门客的请托,那么追求尊贵的人,就一定只能从战争中求取。这就是所谓“塞”。(以上撮取《算地》《农战》两篇的文意)开塞的方法,在于赏罚;赏罚的实行,在于重法。所以他说:“百姓的对外事务,没有比战争更困难的。法律太轻,不能驱使他们。什么叫法律太轻?就是赏赐少而威势薄,不能堵塞邪僻道路。什么叫邪僻道路?”

为辨智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三者不塞,则民不战,而事失矣。故其赏少,则听者无利也;威薄,则犯者无害也。故开淫道以诱之,而以轻法战之,是谓设鼠而饵以狸也。不亦几乎!(几,殆也)故欲战其民者,必以重法。赏则必多,威则必严,淫道必塞。为辩知者不贵,游宦者不任,文学私名不显。赏多威严,民见战赏之多,则忘死。见不战之辱,则苦生。赏使之忘死,而威使之苦生,而淫道又塞,以此遇敌,是以百石之弩射飘叶也。何不陷之有哉!民之内事,莫苦于农。轻法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法(旧作治,以意校正)?其农贫而商富,故其食贱者钱重,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故曰: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而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则民不得无田,无田不得不易其食。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食贵籴贵不利,而又加重征,则民不得无去其商贾技巧而事地利矣。故民之力尽在于地利矣。”(《外内》)夫国之所与立,不仅在农与战也。商君必欲驱其民于农战之一途,于是以礼乐、诗书、善修、孝弟、廉辩,为国之虱,而尽屏诗书文学之士不取。庄生有言:“知有用之用,而不知无用之用。”(《庄子·人间世》)故其功至于富强,而其祸至于终秦之世,以严酷惨毒为厉于天下。吾观其《赏刑》篇言:“壹赏,壹刑,壹教。”而盛道:“汤武既破桀、纣,海内无害,天下大定,筑五库,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载干戈,搢笏作乐,以申其德。”亦若深知礼乐之事者。岂其专言农战者,特以急一时之利,而待至功成治定,固将有以易之欤?而惜乎其死于惠文之黯,而未尽所施设也。三 更法夫治国之有法也,犹医人疾者之有方也。医之用方,必中其疾。国之用法,必当其宜。故医无定方,而国亦无不易之法。此其意,商君知之矣。其言曰:“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同又)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开塞》)又曰:“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先刑而法。此俗之所惑也。”(同前)惟其深明于古今之宜,德刑之用,故毅然为孝公变法而不顾,而虽有甘龙、杜挚之争,而曾不之稍移也。(见《史记·商君列传》)又其言曰:“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也。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同畏),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同前)此其言,与儒者民之所欲与聚、所恶勿施(《孟子》之言)若大有径庭。然而民之好恶,正自难言。有一时之好恶,有本心之好恶。其好治而恶乱者,本心之好恶也;而贪于目前之安,苦于守法之不便,则一时之好恶也。故仲尼有麝裘之谤(见《吕氏春秋·乐成》篇),子产有孰杀之歌(见《左传》)。使必徇一时之好恶,则有相与姑息而已矣。是故商君之刻深,商君之过也。若其法必令行,而不摇于一国之谤议,则非有高人之行,独知之虑者,亦不足以几之矣。附 论管商同异

译就是使辨析智巧的人显贵,任用游宦之士,使文学之士凭私人名声显扬。这三种道路不堵塞,百姓就不会作战,事情就会失败。所以赏赐少,听从命令的人就没有利益;威势薄,触犯法令的人就没有祸害。因此,放开邪僻道路来诱导百姓,却用轻法驱使他们作战,这就叫设下捕鼠器,却用狸猫作诱饵。不是很危险吗!(“几”是“殆”的意思。)所以想要驱使百姓作战,必须使用重法。赏赐一定要多,威势一定要严,邪僻道路一定要堵塞。不使辨知之士显贵,不任用游宦之士,不使文学之士凭私人名声显扬。赏赐多、威势严,百姓看见作战所得的赏赐多,就会忘记死亡;看见不作战所受的羞辱,就会以活着为苦。赏赐使他们忘记死亡,威势使他们以活着为苦,邪僻道路又被堵塞,用这样的百姓面对敌人,就像用能射百石的弩去射飘落的叶子一样,哪有射不中的呢!百姓的内部事务,没有比农业更苦的。法律太轻,不能驱使他们。什么叫法律太轻(旧本作“治”,根据文意校正)?就是农业贫穷而商业富裕,因此粮食价格低而货币价值高;粮食价格低,农业就贫穷;货币价值高,商业就富裕。不禁止末业,就会使从事技艺的人获利,使游手好闲、依靠他人供养的人增多。也就是说,农业用力最苦而获利很少,比不上商人和技艺之人。如果能够使商人和技艺之人不能大量发展,那么想使国家不富裕,也是做不到的。所以说:想使农业富裕、国家富强,就必须使境内的粮食价格高,使不从事农业者承担更多赋税,使从市场获利者缴纳更重的租税;这样百姓就不能没有田地,没有田地就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生计。粮食价格高,耕田的人就有利可图;耕田的人有利可图,从事农业的人就会增多。粮食价格高、买粮昂贵而无利可图,又加重赋税,百姓就不得不放弃经商和技艺,去从事土地所能带来的利益。所以百姓的力量就全部用在土地利益上了。”(《外内》)一个国家赖以建立的,不仅在于农业和战争。商君一定要把百姓驱赶到农业和战争这一条道路上,因此把礼乐、诗书、修善、孝悌、廉洁、辩说看作国家的虱子,把诗书文学之士全部排斥,不予任用。庄子说过:“只知道有用之物的作用,却不知道无用之物的作用。”(《庄子·人间世》)所以商君的功效达到使国家富裕强盛,而祸患则达到使秦国终世都以严酷惨毒给天下造成祸害。我看他的《赏刑》篇说:“赏赐统一,刑罚统一,教化统一。”又大力称道:“商汤、周武王已经攻破桀、纣,天下没有祸害,天下完全安定,于是修筑五库,收藏五种兵器,停止武事,施行文教,把兵器倒着装载,插起笏板,演奏音乐,以此彰明他们的德行。”这也像是深知礼乐的作用。难道他专门讲农战,只是因为急于取得一时的利益,等到功业成就、政治安定以后,本来将要用别的办法来改变它吗?可惜他死在惠文王昏暗的统治时期,没能把自己的全部设施施行完毕。三 更法 治理国家有法,就像医生治疗疾病有方剂一样。医生使用方剂,必须针对疾病;国家使用法令,也必须适合实际情况。所以医生没有固定不变的方剂,国家也没有不可改变的法令。这其中的道理,商君已经懂得了。他说:“天地设置好了,百姓由此产生。在这个时候,百姓只知道自己的母亲,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他们的原则是亲爱亲属、偏爱私亲。亲爱亲属就会产生区别,偏爱私亲就会产生险诈。百姓众多而把区别亲疏、行险诈作为追求,人民就会混乱。在这个时候,百姓致力于争胜,以力量相互征伐。致力于争胜就会争斗,以力量征伐就会发生诉讼。发生诉讼却没有公正裁断,就没有人能够保持本性。因此贤者建立中正之道,设置无私的原则,百姓于是喜欢仁爱。在这个时候,亲爱亲属的原则被废除,尊崇贤者的制度建立了。凡是仁者把施爱作为追求,贤者把相互推举作为原则。百姓众多而没有制约,长久地把相互推举作为原则,就又会发生混乱。因此圣人承接这种形势,制定土地、货财、男女的分别。分别已经确定却没有制度约束,不行,所以设立禁令;禁令设立却没有人掌管,不行,所以设立官职;官职设置却没有人统一统领,不行,所以设立君主。君主已经设立后,尊崇贤者的制度被废除,尊贵身份和爵位的制度建立了。这样看来,上世崇尚亲亲和偏爱私亲,中世崇尚贤者并喜欢仁爱,下世尊重尊贵身份并尊崇官职。” 尊崇贤者,是以道义相互推举;设立君主,是为了使贤者不再有用。亲爱亲属,是把偏私作为原则;建立中正,是为了使偏私不能施行。这三者并不是事情彼此相反,而是百姓的道路败坏了,所重视的东西就改变了;时代的事情发生变化,实行的道路也就不同了。”(《开塞》)又说:“古代百姓质朴厚重,今天的百姓机巧虚伪。因此,效法古代,就先施德而后治理;效法今天,就先用刑而后依法治理。这是世俗所迷惑的地方。”(同上)正因为他深刻明白古今的不同、德与刑的作用,所以毅然替孝公变法而不顾一切;即使有甘龙、杜挚争辩,也丝毫没有改变他的主张。(见《史记·商君列传》)他又说:“当今世上所谓的义,是要建立百姓所喜欢的东西,废除百姓所厌恶的东西;所谓不义,是要建立百姓所厌恶的东西,废除百姓所喜欢的东西。这两种说法名义互换、实际相反,不能不察明。建立百姓所喜欢的东西,百姓就会受到他们所厌恶的东西伤害;建立百姓所厌恶的东西,百姓就会安于他们所喜欢的东西。怎么知道是这样呢?百姓忧虑,就会思考;思考,就会产生谋划。快乐,就会放纵;放纵,就会产生逸乐。因此用刑治理,百姓就会畏惧;百姓畏惧,就没有奸邪;没有奸邪,百姓就能安于他们所喜欢的东西。” 用义理教导,百姓就会放纵;百姓放纵,就会混乱;混乱,百姓就会受到他们所厌恶的东西伤害。我所说的利益,是义的根本;世人所说的义,却是暴乱的道路。治理百姓,以他们所厌恶的为手段,最终一定能成就他们所喜欢的;以他们所喜欢的为手段,最终一定会败坏他们所厌恶的。”(同上)这些话,与儒家所说的“百姓所想要的,就聚集给他们;百姓所厌恶的,不要施加给他们”(《孟子》中的话),似乎大相径庭。然而百姓的好恶,本来就难以说清。有一时的好恶,也有本心的好恶。喜欢安定、厌恶混乱,是本心的好恶;贪恋眼前的安逸、苦于守法的不便,则是一时的好恶。所以仲尼有因穿麝裘而受到诽谤的事(见《吕氏春秋·乐成》篇),子产有“谁来杀死他”的歌谣(见《左传》)。假如一定顺从一时的好恶,就只能彼此姑息而已。因此,商君严酷苛刻,是商君的过错。至于他的法令一定要推行,不因一国的毁谤议论而动摇,那么如果不是具有高于常人的行为、独到的见识,也不足以接近这种境界。附 论管仲与商鞅的异同

世多以管、商并称。然管仲相齐桓公,作内政以寄军令。制五家以为轨,轨有长。十轨为里,里有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以为军令。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率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率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率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率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一军,五乡之帅率之。(《管子·小匡》)其法盖本《周官》乡遂之旧,而使人与人相保,家与家相受,祭祀相福,死丧相恤,居处相乐,行作相和;与商君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同伺)连坐(即前告奸之律,见《史记》本传),不侔也。《牧民》以礼、义、廉、耻,谓之四维。而曰:“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复,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复可起也,灭不可复安也。”(《牧民》)与商君以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之十二者为六虱(见《靳令》),又不侔也。使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而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商工之乡六,士农之乡十五(《小匡》),与商君之百县之治一形,民不贵学问(并《垦令》篇语),重关市之赋,而驱商工一归于农,又不侔也。不背曹沫之约,而反鲁侵地(见《左传》),与商君之欺魏公子卬(见本传),又不侔也。盖春秋之世,周之礼未尽废。当时诸侯聘使往来,揖让折冲,犹不必恃兵力。故召陵之师,楚以空言而屈(见《左传》)。孔子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亦时为之也。及夫战国,兵祸日烈。各国惟以兼并是务,苟可以强国益地,无不可为。其视忠信仁义,曾不足当尺地寸兵之用。商君所谓:“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开塞》)若战国,固以力王之时也。是故退道德,而并刑力;废诗书,而言农战。然力者,世主之所重;而战者,忠臣孝子之所难。素无仁义忠信以结民心,而责之以忠臣孝子难能之事,则势有所不行。故其言曰:“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画策》)使法必行之法,即舍严刑重诛,无他道。其以农战强国,而以刑法弱民者,此也。由是言之,商君之与管仲,治有不同,盖皆因时而然。今观仲书,若《法禁》篇云:“昔者圣王之治人也,不贵其传学也,欲其人之和同以听令也。”《法法》篇云:“惠者,多赦者也,先易而后难,久而不胜其祸。法者,先难而后易,久而不胜其福。故惠者,民之仇雠也;法者,民之父母也。”其言实与商君合。盖以法治者,必革姑息之政。故子产猛以济宽,而孔子叹为古之遗爱(见《左传》)。诸葛武侯亦言“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答法正书》,见《三国志注》)此则为治之体要,又非随时代而易者也。夫管、商皆遭时得用,与孔、老空言无施者不同。虽其急一时之效,不必悉轨于王道,而齐民以法,使国之弱者强,贫者富,圣人复起,即亦有不可尽废者。商君曰:“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乱者治,故小治而小乱,大治而大乱。”(《慎法》)今言法者纷纷藉藉于天下,而致治无分毫,长乱如丘山,不又为管、商之罪人也乎!

译世人大多把管仲、商君并称。然而管仲辅佐齐桓公,制定内政来寄托军令。把五家编为一轨,轨设轨长;十轨编为一里,里设有司;四里编为一连,连设连长;十连编为一乡,乡设良人;以此来制定军令。五家为一轨,所以五人为一伍,由轨长率领;十轨为一里,所以五十人为一小戎,由里有司率领;四里为一连,所以二百人为一卒,由连长率领;十连为一乡,所以二千人为一旅,由乡良人率领;五乡为一帅,所以万人为一军,由五乡的帅率领。(《管子·小匡》)他的制度大概本于《周官》乡、遂的旧制,却使人与人相互担保,家与家相互负责,祭祀时相互祝福,死丧时相互救济,居处时相互欢乐,行动劳作时相互协调;这和商君命令百姓编为什伍、相互侦察并实行连坐(即前面所说的告发奸邪之律,见《史记》本传),并不相同。《牧民》把礼、义、廉、耻称为四维,并说:“四维中断一维,国家就会倾覆;中断两维,国家就会危险;中断三维,国家还能复原;中断四维,国家就会灭亡。倾覆还可以纠正,危险还可以安定,复原还可以重新振作,灭亡则不能再安定。” (《牧民》)这和商君把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反对战争和以作战为羞等十二项列为六种虱害(见《靳令》),又不相同。管仲使士人的子孙永远做士,农民的子孙永远务农,工匠的子孙永远做工,商人的子孙永远经商;又把国家编为二十一乡,其中商、工之乡六个,士、农之乡十五个(《小匡》)。这和商君治理百县的形式相同,百姓不以学问为贵(《垦令》篇也有这句话),加重关市的赋税,把商人、工匠驱赶得全部归于农业,又不相同。管仲不违背曹沫的盟约,反而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见《左传》);这和商君欺骗魏公子卬(见本传),又不相同。大概春秋时代,周礼还没有完全废弃。当时诸侯之间使者往来,行揖让之礼、以辞令折冲取胜,仍不一定要依靠兵力。所以召陵之会,楚国凭借空话就屈服了(见《左传》)。孔子称赞齐桓公多次会合诸侯,却没有动用兵车,这是管仲的力量,也有时代因素在起作用。到了战国,战争祸患日益猛烈。各国只以兼并为首要事务,只要能够使国家强大、土地增加,就没有什么不可以做的。他们看待忠信仁义,认为它们甚至不值得抵得上一尺土地、一寸兵力的作用。商君说:“百姓愚昧,凭借智术就可以称王;世人聪明,凭借力量就可以称王。”(《开塞》)战国本来就是凭借力量称王的时代。因此,商君退而不谈道德,同时兼用刑罚和武力;废弃诗书,而专门讲农战。然而力量,是当时君主所看重的;战争,却是忠臣孝子难以承受的事情。平素没有用仁义忠信来结纳民心,却要求百姓去做忠臣孝子才能做到的难事,那么这种形势就无法实行。所以他说:“国家都有法,却没有使法令一定推行的法。”(《画策》)所谓使法令一定推行的法,除了严刑重罚,没有别的道路。他以农业和战争使国家强大,以刑法使百姓弱小,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由此说来,商君和管仲的治理方法虽然不同,大概都是因应时代而如此。现在看《管子》,如《法禁》篇说:“从前圣王治理人民,不以传授学问为贵,而希望人民和同一致地听从命令。”《法法》篇说:“所谓宽惠,就是多次赦免;先容易而后困难,时间久了不能胜过它的祸患。法令则先困难而后容易,时间久了不能胜过它的福泽。所以宽惠,是百姓的仇敌;法令,是百姓的父母。”这些话实际上和商君相合。大概采用法治的人,必然要革除姑息的政治。所以子产用严厉来补救宽缓,孔子赞叹他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仁爱(见《左传》)。诸葛武侯也说:“用法令威慑百姓,法令实行后,他们就会知道恩德;用爵位限制他们,爵位加给他们后,他们就会知道荣耀。”(《答法正书》,见《三国志注》)这就是治理国家的根本道理,又不是随着时代变化就会改变的。管仲、商君都遇到合适的时代而得到任用,这与孔子、老子只有空言而无法施行不同。他们虽然急于取得一时的功效,不一定完全合乎王道,但用法令整齐治理百姓,使弱小的国家强大,使贫穷的百姓富裕;即使圣人重新出现,也有些做法不能全部废除。商君说:“世上凡是没有不用导致混乱的办法来治理的,所以小治理带来小混乱,大治理带来大混乱。”(《慎法》)如今谈论法令的人在天下纷纷杂陈,却一点也没有达到治理,反而使混乱像山丘一样增长,岂不是又成了管仲、商君的罪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