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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中国哲学史五十二

第二十四章 王阳明

史藏 · 史评 · 已译 · 第 144–146 段

第二十四章 王阳明梨洲谓:“有明儒者,虽多不失矩矱。而作圣之功,则至陈白沙而始明,至王阳明而始大。”(《明儒学案·白沙学案》)阳明之学,是否渊源白沙,无从指证。然阳明尝问学娄一斋,一斋盖与白沙同见訾于胡敬斋,以为陷入异教者,而其所数与往来论学者,又为白沙门下之湛甘泉,其后白沙从祀之议,即发自阳明门人薛中离(侃),则阳明之于白沙,其必有因以启发者,可无疑也。阳明,名守仁,字伯安。浙之余姚人也。登弘治(孝宗)十二年进士第。授刑部主事,改兵部。正德(武宗)初,以奄人刘瑾矫旨逮南京科道官,抗疏论救,谪贵州龙场驿丞。居夷处困,备尝艰苦。一夕,忽悟格物致知之旨。盖其始致力于紫阳,继出入于佛、老,至是而乃得其门焉。自元以来,朱学盛而陆学微。阳明以为:“晦翁与象山为学,若有不同,要皆不失为圣人之徒。今晦庵之学,既已章明于天下,而象山犹蒙无实之诬,莫有为之一洗。”(《与王舆庵书》)故极力表章陆学。其后序《象山文集》,推其简易直截,有以接孟子之传。而作《朱子晚年定论》,并指朱子《答象山书》有“迩来工夫颇觉有力,无复向来支离之病”一语,谓是朱、陆合并之证。虽按之《朱子年谱》,《晚年定论》未免违舛失实,然陆、王与程、朱,遂由是而抗衡对垒。或谓前此诸儒,学朱而才不逮朱,故终不出其范围;阳明嗣陆,而才高于陆,故得以发扬光大。盖确论也。刘瑾既诛,移知庐陵县。历官至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以平宸濠功,擢南京兵部尚书。封新建伯。嘉靖中,征思田归,卒于南安。年五十七。谥文成。所著有诗文集,《五经臆说》、《大学古本旁释》,而足以见其学之大概者,则有门人钱绪山(德洪)所编之《传习录》。一 知行合一阳明知行合一之说,始于居贵阳时,以语提学席元山(名书)。而今见于《文集》、《传习录》者,有曰:“凡谓之行者,只是着实去做这件事。若着实做学问思辨工夫,则学问思辨亦便是行矣。学是学做这件事,问是问做这件事,思辨是思辨做这件事,则行亦便是学问思辨矣。若谓学问思辨之,然后去行,却如何悬空先去学问思辨得?行时又如何去得个学问思辨的事?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若行而不能明觉精察,便是冥行,便是‘学而不思则罔’,所以必须说个知。知而不能真切笃实,便是妄想,便是‘思而不学则殆’,所以必须说个行。元来只是一个工夫。”(《文集·答友人问》)曰:“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若知时,其心不能真切笃实,则其知便不能明觉精察。不是知之时,只要明觉精察,更不要真切笃实也。行之时,其心不能明觉精察,则其行便不能真切笃实。不是行之时,只要真切笃实,更不要明觉精察也。”(同上)曰:“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今人却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之,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其来已非一日矣。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传习录上》)其发明可谓深切矣。顾吾观《朱子语类》谓:“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过一边,则一边受病。”而伊川亦尝曰:“未有知之而不能行者。谓知之而未能行,是知之未至也。”(《程氏粹言》)则知行之不可分,程、朱未尝不见及之。然阳明所以异于程、朱者,则以其主张知行合一,根据全在“心即理也”四字。故曰:“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而孙夏峰《理学宗传》乃以阳明之说为由伊川得来,恐犹有所未深察也。二 致良知

译第二十四章 王阳明 梨洲说:“有明一代的儒者,虽然多数没有失去规矩法度;但关于成就圣人的工夫,却到陈白沙才开始明白,到王阳明才开始发扬光大。”(《明儒学案·白沙学案》)阳明的学问是否源自白沙,已经无法找到确证。不过,阳明曾向娄一斋请教。一斋大概和白沙一样,都被胡敬斋指责为陷入异教;而阳明多次往来讨论学问的人,又是白沙门下的湛甘泉。后来关于白沙从祀的议论,又是由阳明的门人薛中离(侃)首先提出的,那么阳明对于白沙必定有所因缘而受到启发,这是可以确定的。阳明名守仁,字伯安,是浙江余姚人。弘治(孝宗)十二年考中进士。授任刑部主事,后改任兵部主事。正德(武宗)初年,宦官刘瑾假传圣旨逮捕南京科道官,阳明上疏抗辩营救,因此被贬为贵州龙场驿丞。他居住在夷地,处于困境,备尝艰苦。有一天夜里,忽然悟得格物致知的宗旨。他起初致力于紫阳之学,后来出入于佛、老之学,到这时才找到了入门之处。自元代以来,朱学兴盛而陆学衰微。阳明认为:“晦翁和象山求学,虽然似乎有所不同,但都不失为圣人的门徒。如今晦庵的学问已经在天下彰明,而象山还蒙受着没有实际内容的诬蔑,却没有人为他彻底洗清。”(《与王舆庵书》)因此他极力表彰陆学。后来他为《象山文集》作序,推许象山的学问简易直接,认为它有条件承接孟子的传统。他又作《朱子晚年定论》,并指出朱子《答象山书》中有“近来下工夫颇觉有力量,不再有从前支离的毛病”这句话,认为这是朱、陆学说合流的证据。虽然根据《朱子年谱》考察,《晚年定论》不免有违背事实、失实之处,但陆、王学说与程、朱学说从此便相互抗衡、彼此对垒。有人说,在这以前的儒者,学习朱学但才力不及朱子,所以始终没有超出朱学的范围;阳明继承陆学,而才力又高于陆象山,所以能够把它发扬光大。这大概是确切的评论。刘瑾被诛杀后,阳明调任庐陵县知县。历任官职,升至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因平定宸濠之乱有功,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封为新建伯。嘉靖年间,征讨思田归来,在南安去世。享年五十七岁。谥号文成。他著有诗文集、《五经臆说》《大学古本旁释》,而足以体现其学问大概的,则是门人钱绪山(德洪)编纂的《传习录》。一 知行合一 阳明关于知行合一的学说,开始于他居住在贵阳时,讲给提学席元山(名书)听。如今见于《文集》《传习录》的,有这样的话:“凡是称为行的,只是切实地去做这件事。如果切实地下工夫学习、询问、思考、辨析,那么学习、询问、思考、辨析也就是行了。学习,就是学习做这件事;询问,就是询问怎样做这件事;思考、辨析,就是思考、辨析怎样做这件事,那么行也就是学习、询问、思考、辨析了。如果说先学习、询问、思考、辨析,然后再去实行,那么怎么能悬空地先进行学习、询问、思考、辨析呢?实行时又怎么能离开学习、询问、思考、辨析的事情呢?行在明白觉察、精细审察之处,就是知;知在真切笃实之处,就是行。如果行却不能明白觉察、精细审察,就是糊里糊涂地行,就是‘只学习而不思考就会迷惑’,所以必须说知。如果知却不能真切笃实,就是妄想,就是‘只思考而不学习就会危险’,所以必须说行。原来这只是同一件工夫。”(《文集·答友人问》)又说:“知达到真切笃实之处,就是行;行达到明白觉察、精细审察之处,就是知。如果在知的时候,心不能真切笃实,那么这种知就不能明白觉察、精细审察。并不是说知的时候只要明白觉察、精细审察,而不需要真切笃实。行的时候,如果心不能明白觉察、精细审察,那么这种行就不能真切笃实。并不是说行的时候只要真切笃实,而不需要明白觉察、精细审察。”(同上)又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的开始,行是知的完成。如果真正懂得了这一点,只说一个知,其中自然已经有行;只说一个行,其中自然已经有知。现在的人却把知、行分成两件事去做,认为必须先知,然后才能行。我现在姑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等到知道得真切了,才去做行的工夫。因此终于一生不行,也终于一生不知。这不是小毛病,它形成以来已经不是一天了。我现在所说的知行合一,正是治疗这种弊病的药。”(《传习录上》)他的阐发可以说深刻而切中要害了。不过我看《朱子语类》中说:“知和行常常相互需要。比如眼睛没有脚就不能行走,脚没有眼睛就看不见。”“致知和力行,用功不能偏废。偏向其中一边,另一边就会生病。”伊川也曾说:“从来没有已经知道却不能实行的,说知道了却还不能实行,是因为知道得还没有达到极致。” (《程氏粹言》)那么知和行不可分开这一点,程、朱并不是没有见到。然而阳明之所以不同于程、朱,是因为他主张知行合一,依据全在“心即理也”这四个字。因此他说:“离开心去寻求理,这就是知行之所以分成两件事。到自己的心中寻求理,这就是圣门关于知行合一的教导。”而孙夏峰在《理学宗传》中却认为阳明的学说源自伊川,恐怕还是没有深入考察。二 致良知

阳明自五十后,专以“致良知”三字教人。而曰:“知其为善,致其知为善之知,而必为之,则知至矣。知其为不善,致其知为不善之知,而必不为之,则知至矣。知犹水也,决而行之,无有不就下者。决而行之者,致知之谓也。此吾所谓知行合一者也。”(《书朱元谐卷》)则致良知与知行合一,正一贯也。然致知见于《大学》而不言良知,良知见于《孟子》而不言致知,阳明乃兼而取之。而其说良知,亦至不一。曰:“孟子云:是非之心,智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即所谓良知也。”(《与陆元静书》)此以是非之心为良知也。曰:“未发之中,即良知也。无前后内外,而浑然一体者也。”(《答周道通书》)此以未发之中为良知也。曰:“夫心之本体,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灵觉,所谓良知也。”(同上)此以天理为良知也。曰:“先天而天弗违,天即良知也。后天而奉天时,良知即天也。”(《传习录》)此以天为良知也。曰:“谨独即是致良知。”(《与黄勉之书》)此以独为良知也。然说虽万变,要之不离佛氏之所谓觉性者近是。故当时目之为禅,而阳明即亦未尝自讳。曰:“不思善,不思恶,认本来面目(本六祖语,见《坛经》)。此佛氏为未识本来面目者,设此方便。本来面目,即吾圣门所谓良知。今既认得良知明白,已不消如此说矣。”(《与舒国用书》)然又曰:“夫良知之于节目事变,犹规矩之于方圆长短也。节目事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事变,而天下之节目事变不可胜应矣。”(《与黄勉之书》)言良知而不离节目事变,则与禅下之谈空说寂,正自有别。盖阳明之同于佛者,在“心即理也”之心,而异于佛者,又在“心即理也”之理也。抑吾尝谓佛氏虽言世间,而言世间即以为出世之资;孔、老亦言出世,而言出世还以为济世之用。陆、王之援儒入释,援释入儒,盖亦若是矣。然则以陆、王之为禅而排之,与必辩陆、王之非禅,其为不知陆、王,一耳。阳明最与朱子不合者,在其致知格物之说。盖朱子以格物而致知,而阳明则以致知而格物也。惟以格物而致知,故曰:“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曰:“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曰:“《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朱子《大学补传》)惟以致知而格物,故曰:“《大学》之要,诚意而已矣。诚意之功,格物而已矣。诚意之极,止至善而已矣。止至善之则,致知而已矣。”曰:“不务于诚意,而徒以格物者,谓之支。不事于格物,而徒以诚意者,谓之虚。不本于致知,而徒以格物诚意者,谓之妄。”曰:“致知焉尽矣。”(阳明《大学古本序》)夫昔人以为朱、陆之分,一从尊德性入,一从道问学入。若阳明与朱子,谓之一从致知入,一从格物入,可也。然阳明既去《大学》分章而从旧本,又力言朱子即物穷理之非。曰:“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而为二矣。夫析心与理而为二,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之所深辟也。”(有节文)曰:“先儒解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曰:“文公格物之说,只是少头脑。如所谓‘察之于念虑之微’,此一句不该与‘求之文字之中’、‘验之事物之著’、‘索之讲论之际’,作一例看。是无轻重也。”(《传习录》。“察之念虑之微”四句,见《大学或问》)夫讥即物穷理,是矣。而必以求之事物为外,则与《大学》本意毋亦有所未当乎?且伊川谓“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此正学者内外交尽之道也。故朱子以居敬穷理为互相发,亦只言能穷理则居敬功夫日益进,能居敬则穷理功夫日益密,未始合穷理于居敬也。而阳明则曰:“就穷理专一处说,便谓之居敬。就居敬精密处说,便谓之穷理。却不是居敬了别有个心穷理,穷理时别有个心居敬。名虽不同,功夫只是一事。”(《传习录》)以穷理归纳居敬之中,使后之学者遗弃事物,而唯以尸居静坐为务,相率入于无用。则阳明立论过求简易直截,亦不能元过也。抑阳明言格物亦有数说。曰:“格去物欲之私。”此一说也。曰:“我解格作正字义,物作事字义。如意在于为善,便就这件事上去为。意在于去恶,便就这件事上去不为。去恶固是格不正以归于正,为善则不善正了。亦是格不正以归于正也。”

译阳明五十岁以后,专门用“致良知”三个字教导人。他说:“知道什么是善,就扩充自己知道善的良知,并且一定去做,这样知就达到极致了。知道什么是不善,就扩充自己知道不善的良知,并且一定不去做,这样知就达到极致了。知就像水,打开水闸让它流动,没有不向下流的。打开水闸让它流动,就是所谓致知。这就是我所说的知行合一。”(《书朱元谐卷》)那么,致良知和知行合一,正是一以贯之的。可是,《大学》说致知,却没有说良知;《孟子》说良知,却没有说致知;阳明于是兼取二者。他解释良知,也有很多不同的说法。他说:“孟子说:是非之心,就是智。是非之心人人都有。这就是所谓良知。”(《与陆元静书》)这是把是非之心看作良知。他说:“未发之中,就是良知。它没有前后、内外的分别,浑然是一个整体。”(《答周道通书》)这是把未发之中的状态看作良知。他说:“心的本体就是天理,天理的昭明灵觉,就是所谓良知。”(同上)这是把天理看作良知。他说:“先于天而行,天也不会违背;天就是良知。顺应天而行,奉行天时;良知就是天。”(《传习录》)这是把天看作良知。他说:“慎独就是致良知。”(《与黄勉之书》)这是把独看作良知。不过,这些说法虽然变化万端,总的说来接近于佛教所谓的觉性。因此,当时的人把它看作禅学,而阳明自己也从未讳言这一点。他说:“不思考善,也不思考恶,认清本来的面目(原本是六祖的话,见《坛经》)。这是佛教为尚未认识本来面目的人设置的方便法门。本来面目,就是我们圣门所说的良知。如今既然已经清楚地认识良知,就不必再这样说了。”(《与舒国用书》)但他又说:“良知对于各种具体事务和事变,就像规矩对于方圆长短一样。各种具体事务和事变无法预先确定,就像方圆长短无穷无尽、无法穷尽一样。所以,规矩确立以后,就不会被方圆的问题所欺骗,天下的方圆就都可以用它来衡量了;尺度确立以后,就不会被长短的问题所欺骗,天下的长短就都可以用它来衡量了;良知真正得到扩充以后,就不会被各种具体事务和事变所欺骗,天下各种具体事务和事变都可以应对了。” (《与黄勉之书》)谈良知而不脱离具体事务和事变,这和禅学所说的空、寂,确实有区别。阳明同于佛教的地方,在于“心即理也”的“心”;而不同于佛教的地方,又在于“心即理也”的“理”。再说,我曾经认为,佛教虽然谈论世间,但谈世间只是把它作为超脱世间的资助;孔、老也谈超脱世间,但谈超脱世间最终还是把它作为救济世务的用途。陆、王把儒学引入佛教、又把佛教引入儒学,大概也是如此。既然这样,把陆、王看作禅学而排斥他们,和一定要争辩陆、王不是禅学,都是不了解陆、王,二者没有区别。阳明与朱子最不相合的地方,在于他们关于致知、格物的学说。朱子是通过格物来达到致知,而阳明则是通过致知来进行格物。因为主张通过格物达到致知,所以朱子说:“扩充我的知,是在接触事物时穷究其中的道理。”又说:“道理有尚未穷尽的地方,所以人的知也有尚未完全达到的地方。”又说:“《大学》开始教人,必定要使学习者接触天下各种事物,没有不根据自己已经知道的道理而进一步穷究它的,以求达到道理的极致。”(朱子《大学补传》)因为主张通过致知来格物,所以阳明说:“《大学》的要旨,只是诚意而已。诚意的工夫,只是格物而已。诚意的极致,只是止于至善而已。止于至善的准则,只是致知而已。”又说:“不致力于诚意,却只从事格物,叫作支离。不从事格物,却只讲诚意,叫作空虚。不以致知为根本,却只做格物、诚意的工夫,叫作妄谬。”又说:“致知就全部包括了。”(阳明《大学古本序》)过去有人认为朱子和陆象山的区别,一个是从尊德性进入,一个是从道问学进入。如果说阳明和朱子,一个是从致知进入,一个是从格物进入,也是可以的。然而,阳明既然删去《大学》的分章而采用旧本,又竭力说明朱子接触事物、穷究道理的说法不对。他说:“朱子所说的格物,是接触事物而穷究其中的道理。接触事物而穷究道理,是在一件件事物上寻求所谓固定不变的道理。因此,这是用我的心到一件件事物中去寻求理,把心和理分析成两件事了。把心和理分析成两件事,这是告子所说的义在心外的主张,是孟子极力批驳的。”(有删节)又说:“先儒把格物解释为格天下万物。天下万物怎么格得过来?而且说一草一木也都有理。现在怎么去格它们?即使把草木格究了,又怎么能回过头来使自己的意念真诚呢?”又说:“文公关于格物的学说,只是缺少根本要领。像他说的‘在意念思虑的细微处加以察识’,这句话不应该和‘在文字中寻求’、‘在显著的事物中验证’、‘在讲论的时候探索’等相提并论。这样就没有轻重之分了。”(《传习录》。“在意念思虑的细微处加以察识”四句,见《大学或问》)那么,批评接触事物而穷究道理,是对的;但一定把在事物中寻求理说成心外之事,恐怕也不符合《大学》的本意吧?而且伊川说:“涵养必须用敬,增进学问则在于致知。”这正是学习者内外兼顾、两方面都下工夫的道理。所以朱子认为居敬和穷理可以相互促进,也只是说能够穷理,居敬的工夫就会日益进步;能够居敬,穷理的工夫就会日益精密,从来没有把穷理合并到居敬之中。阳明却说:“如果从穷理专一的方面说,就称为居敬;如果从居敬精密的方面说,就称为穷理。并不是居敬时另有一颗心去穷理,穷理时又另有一颗心去居敬。名称虽然不同,工夫只是一件事。”(《传习录》)这就把穷理归并到居敬之中,使后来的学习者抛弃对事物的探究,只把像尸体一样呆坐不动作为要务,彼此相率而陷入无用。因此,阳明立论过分追求简易直接,也不能说没有过错。再说,阳明讲格物也有几种说法。他说:“格除物欲的私心。”这是一种说法。他又说:“我把格解释为端正,物解释为事情。比如意念在于行善,就在这件事情上去行善;意念在于除恶,就在这件事情上不去作恶。除恶当然是纠正不正而归于正;行善则是把不善纠正为正,也同样是纠正不正而归于正。”

(《传习录》)此一说也。曰:“格物者,其所以用力日可见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答罗整庵书》)此又一说也。然要之其所谓物,决不在此心之外。故曰:“心外无物。”曰:“意之所在,便是物。”(《传习录》)盖唯如是,而后致知格物并为一谈,而后不言格物,言致知而格物即在。不独是也,阳明举《论语》之所谓“博文约礼”,《中庸》之所谓“明善诚身”,《孟子》之所谓“知言集义”,一皆以致知释之。其意以为致知可以尽冒天下之道。夫理一而分殊,徇分殊而忘理一,不可也;守理一而弃分殊,亦不可也。若阳明者,其于理一分殊之间,意者犹不能无失者乎?三 存天理去人欲阳明言致知格物,与朱子异。而言存天理去人欲,则与朱子更无不同。盖自明道拈出天理二字,直发人心之蒙,后之讲学者,未有能外此以为教者也。朱子之注《大学》“止于至善”,曰:“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而阳明亦曰:“必欲此心纯乎天理,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此作圣之功也。”曰:“学者学圣人,不过是去人欲而存天理。”曰:“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工夫。静时念念去欲存理,动时念念去欲存理。”(《传习录》)故言良知,则曰:“天理之昭明灵觉,则良知也。”言致知格物,则曰:“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传习录》)不特是也,问主一,曰:“主一是专主一个天理。”有于中字之义未明者,曰:“中只是天理。”(《传习录》)然则阳明之学,其真切处,固在存天理去人欲上。若言致良知,言知行合一,特就存天理去人欲之把柄头脑处,为学者指点耳。自后之学阳明者,抛却存天理去人欲一段工夫,而专以良知、知行合一之说腾为口论。于是王学之弊,遂为世所诟病。然岂阳明之意乎?故吾以为咎王学者,当咎其空疏,不当咎其放恣。何者?空疏,阳明之教之所不免;放恣,则阳明之教亦不之许也。

译(《传习录》)这也是一种说法。他说:“格物,是一个人用力以后每天都可以看见成效的地方。因此,格物就是格除心中的事物,格除意念中的事物,格除知中的事物。”(《答罗整庵书》)这又是一种说法。不过,总的说来,他所谓的物,绝不在这颗心之外。因此他说:“心外没有物。”“意念所在的地方,就是物。”(《传习录》)大概只有这样,致知和格物才能合并为一个说法;这样一来,即使不说格物,只说致知,也已经包含了格物。不仅如此,阳明把《论语》所谓“博文约礼”、《中庸》所谓“明善诚身”、《孟子》所谓“知言集义”,全都用致知来解释。他的意思是认为,致知可以完全囊括天下的道理。理是统一的,但具体表现各有差别;只顺着差别而忘记统一的理,不可以;只守着统一的理而抛弃具体差别,也不可以。像阳明这样,在理一和分殊之间,想来恐怕仍然不能没有失误吧?三 存天理去人欲 阳明讲致知、格物,与朱子不同;但讲存天理、去人欲,则与朱子没有不同。自从明道提出“天理”二字,直接启发了人心的蒙昧,后来的讲学者没有谁能越出这一点另立教说。朱子注释《大学》“止于至善”说:“必须能够穷尽天理的极致,而没有一丝一毫人欲的私心。”阳明也说:“一定要使这颗心纯粹合于天理,而没有一丝一毫人欲的私心。这就是成就圣人的工夫。”又说:“学习者学习圣人,不过就是除去人欲、保存天理。”又说:“只要除去人欲、保存天理,才是真正的工夫。静坐时要念念除去人欲、保存天理,行动时也要念念除去人欲、保存天理。”(《传习录》)所以,谈良知时,他说:“天理的昭明灵觉,就是良知。”谈致知、格物时,他说:“把我心中的良知之天理贯彻到一件件事物上,那么一件件事物就都各自获得了它们的道理。贯彻我心的良知,就是致知;一件件事物都各自获得了它们的道理,就是格物。”(《传习录》)不只如此,有人问主一的含义,他说:“主一,就是专心守持一个天理。”有人不明白“中”字的意义,他说:“中只是天理。” (《传习录》)那么,阳明学说真正切实的地方,本来就在于保存天理、去除人欲。若说致良知、知行合一,不过是就保存天理、去除人欲这一要领和根本处,给求学者作指点罢了。后来学习阳明的人,抛开保存天理、去除人欲这一段工夫,只把良知、知行合一的说法作为口头谈论。于是,王学的弊病终于受到世人的诟病。但这难道是阳明的本意吗?所以我认为,责备王学的人,应当责备它空疏,不应当责备它放纵恣肆。为什么呢?空疏,是阳明的教法所不能避免的;放纵恣肆,则是阳明的教法也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