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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中国哲学史三十二

第二十二章 韩愈 李翱

史藏 · 史评 · 已译 · 第 94–95 段

第二十二章 韩愈 李翱有唐一代,释宗迭出大师,而儒徒但有文人,更无学者。论家好称韩愈,列于荀、董、扬、王,号前五子。然以予观之,实非仲淹数子之俦也。愈,字退之。河内南阳人(从董逌说)。贞元(德宗)中,擢进士第,累官至刑部侍郎。以谏宪宗迎佛骨,贬潮州刺史,移袁州。寻召还,拜国子祭酒。穆宗时,以吏部侍郎卒官。谥曰文。有集四十卷,又外集十卷。而作《原道》以黜佛、老,谓:“先王之教,在仁义道德。尧以传之舜,舜以传之禹,禹以传之汤,汤以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自孟轲死,不得其传。”后世道统之说,盖自愈发之。又谓:“《传》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然则古之所谓正心而诚意者,将以有为也。今也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国家,灭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以此为佛氏之罪。今以合之六祖“在家亦得修行,不由在寺”之言(《坛经》),则彼何圆融,而此何狭隘乎?又谓:“老子以煦煦为仁,孑孑为义。”比于坐井而观天。此岂为能知老子者?不知老子,而欲罪之,可乎哉!盖愈平生所致力,于文为多,于学则浅。故其言矜气而不能平情,多如此。然愈极尊孟子,既屡道之,而《送王埙秀才序》且言:“求观圣人之道,必自孟子始。”又其《读荀子》称:“孟氏为醇乎醇,而荀与扬,则大醇而小疵。”亦似非漫为高下者。然则愈之所得,或在此乎。愈文之言性者,有《原性》。曰:“性也者,与生俱生者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者也。性之品有三,而其所以为性者五。情之品有三,而其所以为情者七。曰:何也?曰: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其所以为性者五:曰仁,曰礼,曰信,曰义,曰智。上焉者之于五也,主于一而行于四;中焉者之于五也,一不少有焉,则少反焉,其于四也混;下焉者之于五也,反于一而悖于四。性之于情,视其品。情之品有上中下三,其所以为情者七:曰喜,曰怒,曰哀,曰惧,曰爱,曰恶,曰欲。上焉者之于七也,动而处其中;中焉者之于七也,有所甚,有所亡,然而求合其中者也;下焉者之于七也,亡与甚,直情而行者也。情之于性,视其品。”夫性有上中下,贾生言之,王充言之,荀悦言之,要皆本之孔子性近习远、智愚不移之说。非自愈而始发也。特愈兼情性以立论,又标之以五常,序之以七情,于是稍益密耳。然五常统于仁,谓上焉者主于一而行于四,下焉者反于一而悖于四,可也;谓中焉者少有反于一而于四也混,不可也。且于四也混,将为礼乎,信乎,义乎,智乎?将为非礼乎,非信乎,非义乎,非智乎?是非不得于辞,即不衷于理者也。同时论性者有李翱。吾以为其过愈远矣。翱,字习之。陇西成纪人。亦贞元中进士。尝学文于愈。有《复性书》三篇。其言曰:“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皆情之所为也。情既昏,性斯匿矣,非性之过也。七者循环而交来,故性不能充也。情不作,性斯充矣。性与情,不相先也。虽然,无性,则情无所生矣。是情由性而生。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因情以明。性者,天之命也,圣人得之而不惑者也。情者,性之动也,百姓溺之而不能知其本者也。圣人者,岂其无情邪?圣人者,寂然不动,不往而到,不言而神,不耀而光,虽有情也,未尝有情也。然则百姓者,岂其无性者耶?百姓之性,与圣人之性弗差也。虽然,情之所昏,交相攻伐,未始有穷,故虽终身而不自睹其性焉。”又曰:“圣人者,人之先觉者也。觉则明,否则惑,惑则昏。明与昏,谓之不同。明与昏,性本无有。则同与不同,二者离矣。夫明者,所以对昏。昏既灭,则明亦不立矣。是故诚者,圣人性之也。复其性者,贤人循之而不已者也。不已,则能归其源矣。此非自外得者也,能尽其性而已矣。”又曰:“问曰:‘凡人之性,犹圣人之性欤?’曰:‘桀、纣之性,犹尧、舜之性也。其所以不睹其性者,嗜欲好恶之所昏也,非性之罪也。’问曰:‘人之性犹圣人之性,嗜欲爱憎之心,何因而生也?’曰:“情者,妄也,邪也。邪与妄,则无所因矣。妄情灭性,本性清明,周流六虚,所以谓之能复其性也。’问曰:“情之所昏,性斯灭矣。何以谓之犹圣人之性也?’曰:‘水之性清澈。其浑之也,沙泥也。方其浑时,性岂遂无有耶?

译第二十二章 韩愈 李翱 唐代一朝,佛教宗派中不断出现大师,而儒家门徒却只有文人,再没有真正的学者。评论家喜欢称道韩愈,把他列在荀子、董仲舒、扬雄、王通之后,号称前五子。但依我看来,他实际上不能和仲淹所说的那几个人相提并论。韩愈,字退之,河内南阳人(采用董逌的说法)。贞元(德宗)年间,考中进士,历任官职,做到刑部侍郎。因为劝谏宪宗迎接佛骨,被贬为潮州刺史,后调任袁州。不久被召回,授任国子祭酒。穆宗时,以吏部侍郎之职去世。谥号为文。有《韩愈集》四十卷,另有外集十卷。他作《原道》来贬斥佛教和老子,认为:“先王的教化,在于仁义道德。尧把它传给舜,舜把它传给禹,禹把它传给汤,汤把它传给文王、武王、周公,文王、武王、周公把它传给孔子,孔子把它传给孟轲。孟轲死后,就没有得到这种传承的人了。”后世所谓道统,大概就是韩愈首先提出的。他又说:“《传》说:‘古代想要使光明的德性彰明于天下的人,先要治理自己的国家;想要治理国家的人,先要整治自己的家族;想要整治家族的人,先要修养自身;想要修养自身的人,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想要端正自己的心的人,先要使自己的意念真诚。’” 既然这样,那么古人所说的端正内心、使意念真诚,是要用来有所作为的。如今却有人想要治理自己的内心,而把天下国家置之不顾,灭弃人的自然常理:做儿子的却不把自己的父亲当作父亲,做臣子的却不把自己的君主当作君主,做百姓的却不去做自己应做的事。”韩愈把这些作为佛教的罪过。现在拿它和六祖“在家也可以修行,不必住在寺院里”的话(《坛经》)相比较,那么佛教为什么如此圆融,而韩愈的说法为什么如此狭隘呢?他又说:“老子把温和柔弱当作仁,把孤立自守当作义。”这就如同坐在井里观察天空一样。这难道是能够了解老子的人吗?不了解老子,却想要责罚老子,可以吗?大概韩愈一生所用力的地方,更多在文章方面,在学问方面则比较浅。因此他说话意气自矜而不能平心静气,大多如此。然而韩愈极为尊崇孟子,不仅屡次称道孟子,而且在《送王埙秀才序》中还说:“想要考察圣人的道,必须从孟子开始。”他在《读荀子》中又说:“孟氏纯正到了极点,而荀子和扬雄则是大体纯正而有小的瑕疵。”这似乎也不是随意地评定高下。那么,韩愈的所得,或许就在这里吧。韩愈文章中谈论人性的,有《原性》一篇。文章说:“所谓性,是与生俱来的东西;所谓情,是接触外物而产生的东西。性的品类有三种,而构成人性的因素有五种;情的品类有三种,而构成情的因素有七种。有人问:为什么这样说?回答是:性的品类有上、中、下三等。上等的,只有善而已;中等的,可以引导使它向上或向下;下等的,只有恶而已。构成人性的五种因素是:仁、礼、信、义、智。上等的人对于这五种因素,以其中一种为主,而把其余四种付诸实行;中等的人对于这五种因素,其中一种稍有不足,就会稍有背离,对其余四种则混杂不明;下等的人对于其中一种相背,对其余四种相悖。性对于情,要看它所属的品类。情的品类也有上、中、下三等,构成情的七种因素是:喜、怒、哀、惧、爱、恶、欲。上等的人对于这七种情感,虽有发动,却能处在适中的状态;中等的人对于这七种情感,有的过分,有的缺失,但仍然寻求合乎中道;下等的人对于这些情感,既有缺失又有过分,只是任凭情感直接行动。情对于性,也要看它所属的品类。”性有上、中、下三等,贾生说过,王充说过,荀悦也说过,大体上都本于孔子所说的“人的本性相近,后天习染使人相远”以及“智者和愚者不会改变”的观点。这并不是韩愈才开始提出的。只是韩愈把情和性结合起来立论,又用五常作为标志,用七情来排列说明,所以显得稍微严密一些。然而,五常都统属于仁,说上等的人以其中一种为主而实行其余四种,说下等的人背离其中一种而违背其余四种,这还可以;说中等的人对其中一种稍有背离,而对其余四种混杂不明,就不可以了。而且,对其余四种混杂不明,究竟是要成为不合礼、不守信、不合义、不明智,还是要成为合礼、守信、合义、明智?这种是非无法从言辞中确定,也就是不合乎道理。同时代谈论人性的还有李翱。我认为他的见解比韩愈高明得多。李翱,字习之,陇西成纪人,也是贞元年间的进士。曾经向韩愈学习文章。有《复性书》三篇。他说:“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圣人,是因为有本性;人之所以迷惑自己的本性,是因为有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种,都是情的作用。情一旦昏乱,本性就隐藏起来了,这不是本性的过错。七种情感循环往复、交替而来,所以本性不能充分发挥。情不发生作用,本性就能充分显现。性和情并不是谁先谁后。虽然如此,如果没有本性,情就没有产生的依据了。因此,情是由性产生的。情并不是独立成为情,而是因性而成为情;性也不是独立成为性,而是因情而显明。性,是上天赋予人的本命;圣人得到它而不迷惑。情,是本性的发动;百姓沉溺于其中,却不能知道它的根本。圣人难道没有情吗?圣人寂然不动,不出发却能到达,不说话却能神妙地感通,不炫耀却自然有光明;虽然有情,却从未被情所牵动。既然这样,百姓难道是没有本性吗?百姓的本性与圣人的本性没有差别。虽然如此,情感所造成的昏乱彼此攻伐,从来没有穷尽,所以即使终身努力,也不能亲自看见自己的本性。” 他又说:“圣人,是人中最先觉悟的人。觉悟就明白,不觉悟就迷惑;迷惑就昏暗。明与昏,才说是不同。明与昏本来都不是性所有的东西,那么同与不同这两者也就分离了。明,是用来与昏相对的;昏既然消灭,明也就无法成立。因此,真实无妄,是圣人的本性;恢复本性,是贤人不断遵循本性的结果。坚持不懈,就能回归本源。这不是从外部获得的,只是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本性罢了。”他又说:“有人问:‘凡人的本性,和圣人的本性相同吗?’回答:‘桀、纣的本性,也和尧、舜的本性相同。他们之所以不能看见自己的本性,是因为嗜好、欲望、喜爱和憎恶使本性昏暗,并不是本性的罪过。’又问:‘人的本性和圣人的本性相同,那么嗜欲爱憎之心,是因为什么产生的呢?’回答:‘情是虚妄的,是邪曲的。既然是邪曲和虚妄,就没有什么凭借和根由。虚妄的情感消灭,本性清明,周遍流行于六虚,所以说能够恢复本性。’又问:‘情感造成昏暗,本性就消灭了,为什么还说它和圣人的本性相同呢?’回答:‘水的本性是清澈的。使它浑浊的,是沙泥。水正浑浊的时候,它的本性难道就不存在了吗?’

久而不动,沙泥自沉。清明之性,鉴于天地。非自外来也。故其浑也,性本弗失。及其复也,性亦不生。人之性,亦犹水也。’问曰:‘人之性皆善,而邪情昏焉。敢问圣人之性,复为嗜欲所浑乎?’曰:‘不复浑矣。情本邪也妄也,邪妄无因,人不能复。圣人既复其性矣,知情之为邪,邪既为明所觉矣。觉则无邪,邪何由生也。’”(皆有节文)愈言“性之于情视其品”、“情之于性视其品”,故性之品有上中下三,情之品亦有上中下三。而翱则谓,“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而所以惑其性者情也”,是情与性不相应,而性善而情恶。此其大相径庭者也。然翱又谓“无性则情无所生”,“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因情以明”,情与性即又未尝不相应。然则愈之为说也,执于一;而翱之为说也,通乎无方矣。虽然,翱之说固有所受之者也。其言性情,即佛氏真如(本觉)无明(不觉)之变名也。无明覆真如,故曰“情既昏,性斯惑矣”,无明无自性,故曰“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曰“情者妄也邪也。邪与妄,则无所因矣”。真如虽为无明所覆,而其妙明本觉自在,故曰“人之性犹水也。其浑也,性本弗失。及其复也,性亦不生”。真如起用,无明自灭,无明既灭,则亦无真如之相可得,故曰“觉则明,否则惑,惑则昏”,曰“明者所以对昏,昏既灭,则明亦不立矣”。按此以寻其言,盖无一不与佛合。然而援释以入儒而不见其迹,则自翱始矣。愈曰:“今之言性者,杂佛、老而言也。”或者以为即对翱而发。然而翱之所至,愈不能知也。故言文则翱不如愈,言学则愈不如翱。翱仕至山南东道节度使,检校户部尚书。其卒也,亦谥曰文。有集十八卷。

译时间久了而不再搅动,沙泥自然沉淀。清明的本性,可以映照天地,并不是从外部来的。所以水浑浊时,本性根本没有丧失;等到它恢复清澈时,本性也并不是新生出来的。人的本性,也像水一样。”又问:“人的本性都善,却被邪曲的情感所昏暗。请问圣人的本性,还会再被嗜欲搅浑吗?”回答:“不会再浑浊了。情本来就是邪曲、虚妄的,邪曲和虚妄没有根由,人却不能自行恢复本性。圣人既然已经恢复了本性,就知道情是邪曲的;邪曲既已被光明的本性觉察到,就不再是邪曲,邪曲又从哪里产生呢?”(以上各段都有删节)韩愈说“性对于情,要看它所属的品类”“情对于性,也要看它所属的品类”,所以认为性的品类有上、中、下三等,情的品类也有上、中、下三等。而李翱则说:“人之所以成为圣人,是因为本性;人之所以迷惑本性,是因为情。”这样一来,情与性并不相应,而是性善、情恶。这就是两人见解大不相同的地方。然而李翱又说:“没有本性,情就没有产生的依据;情并不是独立成为情,而是因性而成为情;性也不是独立成为性,而是因情而显明。”这样说来,情与性又未尝不相应。那么,韩愈的学说是执著于一端的;李翱的学说则是通达而没有固定的局限。不过,李翱的说法当然也是有所承受而来的。他所说的性和情,只是把佛教所说的真如(本觉)和无明(不觉)换了名称。无明遮蔽真如,所以说“情一旦昏乱,本性就迷惑了”;无明没有独立的自性,所以说“情不是自行成为情,而是因性而成为情”,又说“情是虚妄、邪曲的,邪曲和虚妄就没有什么根由”。真如虽然被无明遮蔽,但它微妙光明的本觉自在存在,所以说“人的本性就像水,水浑浊时,本性根本没有丧失;等到恢复清澈时,本性也不是新生的”。真如发生作用,无明自然消灭;无明既然消灭,也就没有一个真如的形相可以执取,所以说“觉悟就明白,不觉悟就迷惑,迷惑就昏暗”,又说“明是用来与昏相对的,昏既然消灭,明也就不成立了”。按照这一点来考察他的言论,大概没有一处不与佛教相合。然而,把佛教思想援引进儒学而不露痕迹,是从李翱开始的。韩愈说:“现在谈论人性的人,都夹杂着佛教和老子的说法。”有人认为这是针对李翱而发的。但李翱所达到的境界,韩愈却不能了解。因此,论文章,李翱不如韩愈;论学问,韩愈不如李翱。李翱做官做到山南东道节度使、检校户部尚书。他去世后,也谥为文。有文集十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