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订义卷一 宋 王与之 撰
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是别四方。」《召诰》曰:「大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位成。正位谓此,定宫庙。」
译日出时的日影,与日落时的日影,白天参照正午的日影,夜晚考察北极星,以此来校正早晚的方向,从而辨别四方。《召诰》说:“太保于是率领众殷人在洛水之滨营建宫室,过了五天,即甲寅日,宫室建成。所谓确定方位,指的就是这件事,以此奠定宫室宗庙的位置。”
【王氏曰:既辨方矣,于是立宗庙于左,立社稷于右,立朝于前,立市于后,此谓之正位】
体国经野
郑康成曰:体犹分也【○李嘉防曰:经野必有木,以国为体,则左右逺近之序得以次而达之。如王朝处于中,则九经之涂可以经纬于外;王国处于中,则九服之畿可以区别于逺】经谓为之里数【○项氏曰:为之经界耳】
黄氏曰:体国以经理田野也。王畿方千里,周人合东西都为王畿,地形不能正方,短长相补以充足之。设关于郊,关以内为国,自甸以往为野。六官之首,皆言此者,六卿分主六乡。
郑司农曰:「营国方九里,国中九经九纬,左祖右社,面朝后市。野则九夫为井,四井为邑之属,是也【○王氏曰:「宫城门闱堂室之类,髙下广狭之制,凡在国者莫不有体,此之谓体国;井牧沟洫田莱之▯逺近多寡之数,凡在野者莫不有经,此之谓经野】
设官分职
王氏曰:设官,则官府之六属;分职,则官府之六职【○刘执中曰:设官,谓设六官以代天地四时之工;分职,谓分三百六十职以司三百六旬之事。○玉昭禹曰:官,言其所司之人;职,言其所掌之事】
以为民极
愚案:先儒或以极为中,或以极为至。要知惟中而后能极,而极者,中之至也。犹天之极,众星拱焉;犹屋之极,众材萃焉。极处未尝不中。所谓中者,莫能加毫末于此也。王者宅中建国,四方辐凑,至斯为极。必辨方以为庙社、朝市之正,体国以为乡遂、田野之经。官由是而设职,由是而分内外,相维小大,相济治教礼政刑事,靡不毕举。何往非尔民之极?《诗》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极”,即经以建国为极也。《书》曰:“五皇极,皇建其有极。”又见圣人为斯道之极也。以皇极之道立民极之制,其惟成周乎?
总论
郑节卿曰:周公之序六典也,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之下,毎终之以为民极。此特建国之始耳,民何以遽取极于此哉?曰:先王之教天下,初无精粗本末之间。有如王之立朝,后之立市,朝之居前,市之居后。公卿大夫之在朝,百工商贾之在市。人见其为辨方正位,而已经涂之九轨,而野涂之五轨,宫隅之制,以为诸侯之城。制都之经涂,体野涂焉。诸侯之经涂,体环涂焉。人知其为体国经野而已。朝官居朝,市官居市。卿大夫、王后入市则有罚。二乡则公一人,一乡则卿一人。由此而统六遂,由此而倡九牧。人知其为设官分职而已,孰知其所以定民之志而为教之大者固在此耶?夫朝不混市,野不逾国,人不侵官,后不敢以奸王之权,诸侯不敢以僣天子之制,公卿大夫不侔商贾之利。六卿九牧相属而听命于三公。夫彼皆民上也,皆富且贵焉,而尺寸不敢逾。所以习民于尊卑等杀阶级之中,消其亡等冒上之心,而寓其道徳之意。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志虑不易,视听纯一,何往而非为民极哉?
乃立天官▯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
郑节卿曰:「▯宰一官,其属六十,未始有一事之关乎天者,谓之天官,何也?曰:以虚名而加实职,所以宠而尊之也。凡论道经邦,以转移人主之心术,而厘正天下之万事者,皆寅亮天地,燮理隂阳也。其谁曰人事之非天理也?加天官于冡宰之上,其尊大臣也至,其责大臣也深。」
郑锷曰:治典所治不一,非僚属其孰助之?然亦在为之长者有以帅之。孔子曰:「子帅以正,使帅其属,欲其躬帅之也。」
郑康成曰:掌主也。○郑司农曰:邦治,谓总六官之职也。六官皆总属于▯宰,▯宰于百官无所不主【○礼库曰:五官云教礼政刑事,只是一事,惟▯宰无所不理,故谓之治】
以佐王均邦国
郑康成曰:佐助也。○吕氏曰:古之称宰相者,多以平为主。在商谓之阿衡,平之之谓也【○礼库曰:天下譬如物,冡宰譬如持衡,令轻重得其平,故曰均。○王昭禹曰:均,平之至也】天之所以立君命相,不过欲均平天下之不平者尔。四海之内,贵者贵,贱者贱,耕者耕,织者织,士农工
译王氏说:既然辨别了方位,于是就在左边建立宗庙,在右边建立社稷,在前面建立朝廷,在后面建立市场,这叫做端正位置。
规划国家,治理田野。
郑康成说:体就是划分的意思。李嘉防说:治理田野一定要有树木作为标志,以国家为整体,那么左右远近的次序就能依次通达。比如王朝处于中间,那么九条主要道路就可以向外经纬交错;王国处于中间,那么九服的范围就可以区分远近。经是指划定里程。项氏说:就是划定疆界罢了。
黄氏说:体国是为了治理田野。王畿方圆千里,周人将东西两都合并为王畿,地形不能呈正方形,就通过长短互补来凑足面积。在郊外设置关卡,关卡以内称为国,从甸服以外称为野。六官之首都提到这一点,是因为六卿分别主管六乡。
郑司农说:“营建都城方圆九里,城中有九条经路、九条纬路,左祖右社,面朝后市。野外则九夫为井,四井为邑等,就是这样。”王氏说:“宫城门闱堂室之类,高低宽窄的制度,凡是在国中的没有不有体制的,这就叫做体国;井牧沟洫田莱的远近多寡的数量,凡是在野外的没有不有经纬的,这就叫做经野。”
设置官员,分配职务。
王氏说:设官,是指官府的六个属类;分职,是指官府的六种职务。刘执中说:设官,是说设置六官来代替天地四时的功业;分职,是说分配三百六十个职务来掌管三百六十天的事务。王昭禹说:官,说的是所掌管的人;职,说的是所掌管的事。
作为百姓的准则。
我按:先儒有的认为极是中,有的认为极是至。要知道只有中而后能极,而极,就是中的极致。就像天的极点,众星拱卫它;就像屋的极点,众材汇聚它。极点处未尝不中。所谓中,是不能再增加毫末于此了。王者居中建国,四方辐辏,到这里就是极点。必须辨别方位来确立宗庙社稷、朝廷市场的正位,规划国家来确立乡遂、田野的经纬。官员由此而设置,职务由此而分配,内外相互维系,大小相互协调,治理、教化、礼制、政令、刑罚、军事,无不全部举荐。哪里不是百姓的准则呢?《诗经》说:“商邑整齐有序,是四方的准则”,就是经典以建国为准则。《尚书》说:“五皇极,皇建其有极。”又可见圣人是这条道的准则。用皇极之道建立民极的制度,大概只有成周吧?
总论
郑节卿说:周公排列六典,在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之后,每篇结尾都说是为了民极。这不过是建国的开始罢了,百姓为什么立刻从这里取得准则呢?回答说:先王教化天下,起初没有精粗本末的区别。比如王设立朝廷,后设立市场,朝廷在前面,市场在后面。公卿大夫在朝廷,百工商贾在市场。人们看到这是辨方正位,而已经经过涂的九轨,而野涂的五轨,宫隅的制度,用来作为诸侯的城。制定都城的经涂,体野涂。诸侯的经涂,体环涂。人们只知道这是体国经野罢了。朝官居朝,市官居市。卿大夫、王后入市就有惩罚。二乡则公一人,一乡则卿一人。由此统领六遂,由此倡导九牧。人们只知道这是设官分职罢了,谁知道它用来安定百姓意志而作为教化大者的根本就在这里呢?朝廷不混杂市场,野外不逾越国界,人不侵犯官职,后不敢以奸邪侵犯王的权柄,诸侯不敢以僭越天子的制度,公卿大夫不谋求商贾的利益。六卿九牧相互隶属而听命于三公。他们都在百姓之上,都富有且尊贵,而尺寸不敢逾越。所以让百姓习惯于尊卑等级之中,消除他们无视等级冒犯上级的念头,而寄托道德之意。因此百姓服侍上级,而下层没有非分之想。意志思虑不变,视听纯正专一,哪里不是为民极呢?
于是设立天官冢宰,让他率领他的属官而掌管国家治理。
郑节卿说:“冢宰一个官,他的属官有六十个,未曾有一件事关乎天的,却称为天官,为什么呢?回答说:用虚名来加在实职上,是为了宠信和尊崇他。凡是论道经邦,用来转移君主的心术,而厘正天下的万事,都是寅亮天地,协调阴阳。谁能说人事不是天理呢?在天官冢宰之上加天官,尊崇大臣到了极点,责备大臣也深。”
郑锷说:治典所治理的不止一样,不是僚属谁帮助他呢?然而也在为首的人有办法率领他们。孔子说:“你率领以正,使率领他的属官,想要他亲自率领他们。”
郑康成说:掌就是主。郑司农说:邦治,是说总领六官的职务。六官都总属于冢宰,冢宰对于百官没有不主的。礼库说:五官说教礼政刑事,只是一件事,只有冢宰无所不理,所以称为治。
来辅佐王均衡邦国。
郑康成说:佐就是助。吕氏说:古代称宰相的,多以平为主。在商代称为阿衡,平的意思。礼库说:天下譬如物,冢宰譬如持衡,让轻重得其平,所以叫均。王昭禹说:均,是平的极致。天之所以立君命相,不过想要均衡天下不平的地方罢了。四海之内,贵者贵,贱者贱,耕者耕,织者织,士农工
商,鳏寡▯独,事事物物,咸适其冝。是宰相均平天下之道,均之一字,是宰相之大纲。
译商人、鳏夫、寡妇、孤老,以及各类事物,都各得其所。这是宰相使天下公平均衡的方法,“均”这一个字,是宰相施政的根本纲领。
林氏曰:「均邦国者,举近以明逺;均四海者,举逺以明近。」
项氏曰:「小宰之均,财政典之均,万民均,人之均,地政土均之平,土地之政,无非均也。其所均者小,此皆下之所得専也。」
治官之属
贾氏曰:「此一句总与下六十官为目也。」
大【音泰】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
愚案王者之官,公卿大夫士而已。自王室衰,诸侯僣其后,列国之大夫皆僣称卿。故《春秋》一经无「卿」字,凡《▯之称「卿」者,经皆以大夫言之。或者因《周官》目録以中大夫为小宰,不见上大夫,遂以卿为上大夫,乃引《王制》「诸侯上大夫卿」之说。不知《王制》非周之制,或者谓战国之人为之。又引晏婴之言为证,不知晏婴言「惟卿为大夫」,谓今之大夫古之士也,惟今之卿斯为大夫耳。此语甚明,注家虑与《▯牾,乃谓其逊辞以答家老。此岂平仲之防?若以卿为大夫,则是抑六卿而为上大夫,以实「上大夫卿」之言耳。盖卿自是卿,大夫自是大夫,岂可以目録无上大夫而指卿即是上大夫?吕东莱谓《周礼》书「卿」了,便无上大夫,只书中大夫、下大夫。至《春秋》,如晋有上卿,又有上大夫,见得制度坏处。
林氏曰:「▯宰三公之任,而命以卿,盖卿爵也。▯宰官也,其爵则卿,其官则三公,有以兼之。故周公以大师位▯宰,召公以大保位▯宰【○胡氏曰:春秋书宰,周公以▯宰兼三公也。古者三公无其人,则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师保之任;冢宰无人,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职。禹自司空进宅百揆,是以宰臣上兼师保之任。周公为师,又曰位▯宰,正百工,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职。所以然者,三公与王坐而论道,故难其人;而▯宰揆百官,均四海,亦不易处也】
愚案:大宰既以宰名官,小宰、宰夫亦以宰名者,盖皆主调和之义。但大宰总其大纲,小宰贰之,宰夫攷之,皆推行大宰之治,均名以宰,何嫌?况有曰大、曰小、曰夫之别乎?即小司徒、小司马以后参之,可见。
郑康成曰:「旅,众也。下士治众事者【○王昭禹曰:以命数推之,天子之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则元士盖三命,中士二命,下士一命矣。故党正曰:「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下士独言旅者,则众故也。众则卑,惟上所令,使从人而不自用,故曰旅下士】
贾氏曰:「自士以上,得王简策命之,则为王臣。对下文府史胥徒官长,自除辟者,非王臣也。」
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郑康成曰:「府治藏,史掌书者,胥谓其有才智为什长【○贾氏曰:「什长谓一胥十徒也。周官之内称胥者多谓若大胥、小胥、胥师之▯虽不为什长,皆是有才智之称。」○陈君举曰:「徒即今驺从也】
王昭禹曰:「有藏则置府,有书则置史,有号令之事则置徒,有徒则置胥,有市贾之事则置贾。」
王氏详说曰:胥一而徒十,府一而史倍,此例之常也。若夫御史,则史多,而又在府上者,以所掌赞书之数多也。角人、羽人则有府而无史者,以当职文书之数少也。腊人之▯,有徒无胥者,以当职事少,得徒足矣,不假于胥也。食医、▯医、兽医则府史胥徒并无者,以当职事絶少,自为之足矣。曰奄、曰奚,云者,以宫中之事当用奄者与官女耳。此酒人、浆人、笾人、醢人之▯,所以曰奄、曰奚,而以女酒、女浆、女笾、女醢间于其间者,此也。曰贾人者,以其出纳之吝,当有主市买而知物价者。此庖人、太府、玉府、职币之▯,各有贾人,而载师亦有所谓贾田者,此也。
陈君举曰:王金陵论府史胥徒,谓成周用人,流品不分,非也。古人用人,无他途,自公卿大夫之子弟,皆养于学宫,以备宿卫,考其徳行而升进之。自乡遂侯国,凡占氏数而为民者,亦攷察于乡里,以择其天民之秀异者,节级而升之,故受命为士。傥不由此者,终不得以通籍于仕版。故以天子之子,犹不得仕者
译林氏说:“均衡邦国的,是举出近处的来阐明远处;均衡四海的,是举出远处的来阐明近处。”
项氏说:“小宰的均衡,财政典的均衡,万民的均衡,人的均衡,地政土均的平定,土地的政事,没有不是均衡的。它们所均衡的范围较小,这些都是下级官员所能专掌的。”
治理官员的类别
贾氏说:“这一句总括了下面六十个官职作为纲目。”
大宰(“大”读作“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
我按:王者的官员,只有公、卿、大夫、士罢了。自从王室衰微,诸侯僭越之后,列国的大夫都僭称卿。所以《春秋》整部经书中没有“卿”字,凡是《周礼》中称为“卿”的,经书中都用“大夫”来称呼。有人因为《周礼》目录中以中大夫为小宰,没有见到上大夫,于是就把卿当作上大夫,并引用《王制》中“诸侯上大夫为卿”的说法。却不知道《王制》不是周代的制度,有人说是战国时期的人所作。又引用晏婴的话作为证据,不知道晏婴说“只有卿是大夫”,意思是现在的大夫相当于古代的士,只有现在的卿才相当于古代的大夫罢了。这话很明白,注家担心与《周礼》相抵触,就说这是晏婴谦逊的话来回答家老。这难道是晏婴的谨慎吗?如果把卿当作大夫,那就是压低六卿的地位而称为上大夫,以此来证实“上大夫为卿”的话罢了。大概卿就是卿,大夫就是大夫,怎么可以因为目录中没有上大夫而指称卿就是上大夫呢?吕东莱说《周礼》写了“卿”,就没有上大夫,只写中大夫、下大夫。到了《春秋》,像晋国有上卿,又有上大夫,可以看出制度败坏了。
林氏说:“大宰是三公的职任,而任命为卿,大概卿是爵位。大宰是官职,他的爵位是卿,他的官职是三公,两者兼而有之。所以周公以大师的地位担任大宰,召公以大保的地位担任大宰【○胡氏说:《春秋》记载宰,周公以大宰兼任三公。古代三公没有合适的人选,就由六卿中有道义的人向上兼任师保的职任;大宰没有人选,也由三公向下行使端揆的职事。禹从司空晋升担任百揆,所以宰臣向上兼任师保的职任。周公为师,又说担任大宰,整顿百官,所以三公向下行使端揆的职事。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三公与君王坐着讨论大道,所以难以找到合适的人;而大宰考核百官,均衡四海,也不容易处理】
我按:大宰既然以“宰”命名官职,小宰、宰夫也以“宰”命名,大概都含有主持调和的意义。只是大宰总揽大纲,小宰辅佐他,宰夫考核他,都是推行大宰的治理,都命名为“宰”,有什么嫌忌呢?况且还有大、小、夫的区别呢?即使参照小司徒、小司马以后的情况,也可以看出来。
郑康成说:“旅,众也。下士治理众多事务的人【○王昭禹说:根据命数推算,天子的卿六命,大夫四命,那么元士大概三命,中士二命,下士一命。所以党正说:‘一命在乡里按年龄排序,再命在父族按年龄排序。’下士单独说‘旅’,是因为众多。众多就卑微,只听从上级的命令,跟随别人而不自己主张,所以叫旅下士】
贾氏说:“从士以上,得到王简策任命,就是王的臣子。相对于下文府、史、胥、徒的官长,自行征辟的,不是王的臣子。”
府六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郑康成说:“府掌管储藏,史掌管文书,胥是说他们有才智作为什长【○贾氏说:‘什长是指一个胥管十个徒。周官中称为胥的很多,像大胥、小胥、胥师等,虽然不做什长,都是有才智的称呼。’○陈君举说:‘徒就是现在的驺从’】
王昭禹说:“有储藏就设置府,有文书就设置史,有号令的事务就设置徒,有徒就设置胥,有市场买卖的事务就设置贾。”
王氏详说:胥一而徒十,府一而史倍,这是常例。至于御史,则史多,而且在府之上,是因为所掌管赞书的数量多。角人、羽人则有府而无史,是因为当职文书的数量少。腊人等,有徒无胥,是因为当职事务少,有徒就够了,不需要胥。食医、疾医、兽医则府史胥徒都没有,是因为当职事务极少,自己处理就够了。说奄、说奚,是因为宫中的事务应当用奄人和官女。这里酒人、浆人、笾人、醢人等,所以说奄、说奚,而以女酒、女浆、女笾、女醢夹杂在其中的,就是这个原因。说贾人,是因为出纳吝啬,应当有主管市场买卖而知道物价的人。这里庖人、太府、玉府、职币等,各有贾人,而载师也有所谓贾田的,就是这个原因。
陈君举说:王金陵论府史胥徒,说成周用人,流品不分,是不对的。古人用人,没有其他途径,从公卿大夫的子弟,都在学宫培养,以备宿卫,考察他们的德行而晋升。从乡遂侯国,凡是登记在册而为民的人,也在乡里考察,以选择天民中的优秀者,分级晋升,所以受命为士。如果不通过这种途径,最终不能通籍于仕版。所以即使是天子的儿子,也不能做官
,记所谓「无生而贵者也」。至于上之不可以为士,下之不止于为农,则任以府史之职,司士所谓「以久奠食者」,此也。头须守藏,犹见于春秋之世,盖不比胥徒之流更迭为之,而均谓之庶人在官也。
译《礼记》所说的“没有出生就尊贵的人”。至于上面不能做士,下面又不止于做农民,就让他们担任府史之类的职务,司士所说的“以长久职事来供给饮食的人”,说的就是这类人。头须担任守藏之职,在春秋时代还能看到,大概不像胥徒那样轮流更替任职,而都称为在官府服役的庶人。
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
胡氏曰:太宰所掌,而特谓之建,以此典大宰之所定也。○郑锷曰:虞史载尧舜大道之常名,其书曰典,典言常道也。盖圣人以道制法,行于圣人之身则为道,着于天下之治则为法,道载于书,▯万世而不刋,法出于道,通万世而可行,名曰典,如此而已。○王昭禹曰:六典则治教礼政刑事之书也。六官虽分职掌,六典大宰则合六典之书而建之。盖治之于教礼刑政事,犹道之于仁义礼智信,仁义礼智信皆不离乎道,则教礼刑政事皆不离乎治也。
以佐王治邦国
愚案:大宰虽兼六典,然其官则治官,职则治职,故其佐王者,特治邦国。
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
王昭禹曰:「扬子曰:『大作纲,小作纪。盖纪者,纲之目,而系乎纲者也。』」
杨氏曰:「诸侯之治邦国,有节制焉。故治典颁其大经而已,庶务得以自治也。」
礼库曰:治典,则言无所不治也。其他如邦国、官府、百官、万民,曰安、教、扰、曰和、统、谐、曰平、正、均、曰诘、刑、纠、曰富、任、生,亦各就其所掌事上。▯若是大宰,则曰经邦国、治官府、纪万民。经,是经理之;治,是平治之;纪,是纪纲之。固与诸卿不同矣。
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而小反】万民。
王昭禹曰:「上无教,则百姓不亲,五品不逊,而国危矣。故曰:安邦国。」
郑锷曰:「官府教之所自出,不知设教之意,安能教人?故言教官府。」
郑康成曰:“扰犹驯也【○愚案:扰若扰龙之扰。○吕氏曰:所谓教者,非是约束之得,成优游沾渍,驯扰涵养,使之自入于善;非是驱迫人物,事“扰”之一字,乃是司徒之大纲,驯习而熟之之谓也,抚摩而入之之谓也,畜养而寛之之谓也】
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户皆反】万民。
吕氏曰:「礼有自然条目,幽而神,明而人,秩然有序,灿然有经处,便是和。若非礼,则乖争陵犯,上陵下替,岂能一日和?」
黄氏曰:统言尊卑上下有所统也【○贾氏曰:天官云治官府,地官云教官府,夏官云正百官,秋官云刑百官,皆作本职言之。至春官不可云礼百官,礼所以统叙万事故曰统百官也】
王昭禹曰:「书于八音,言克谐于神人,言以和。盖八音清浊、小大,其音不同,当合而和之。故言谐,则谐详于和,可知。」
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
王昭禹曰:「物各当其分之谓平。」○郑锷曰:「诸侯之不平者,或敢凭弱而犯寡,或敢暴内而陵外,或敢犯令而陵政,或敢负固而不服。政典有九伐之法,则正之,侵之,削之,杜之,坛之,斯有以平之也。平如平土地然,使无髙下之殊。」
王昭禹曰:「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于百官言正,则正百官以正万民之意。」
郑锷曰:治民无政,则役使不均矣,赋敛不均矣。近者或重,而逺者或轻矣;富者或免,而贫者或困矣。政典有九法:施、贡、分职以任之,简稽乡民以用之,均守平则以安之。斯有以均之也。均如均财然,使无多寡之偏。
五曰刑典,以诘【起一反】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
郑康成曰:「诘犹禁也。书曰:『度作刑以诘四方』。」○王昭禹曰:「大司宼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诘四方。则诘者,加以威让而已。则诘于刑为略【○郑锷曰:「诸侯有命位之尊,有民社之重。茍俟其过恶已彰而加之以刑,则至于大刑用兵可也。故刑之所用不同乎?万民知其有过恶之萌,而先有以诘责之。诘其所以然,杜之于其始也】
郑锷曰:「百官行人之法,法之所行,当自贵者始。官不畏刑,则舞文弄法矣。故曰:刑百官。」
王昭禹曰: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则纠于刑为详【○愚案:纠者,察之之详也。圣人虑民不循乎理而丽乎法,故刑之所设别为条目,每事而加察之,俾民入孝出悌,内睦外婣,谨行信言,敬事敏功,动由乎礼法之中,无微疪细过抵冒乎刑者,此刑典纠民之意也
译大宰的职责是掌管建立国家的六部常法。
胡氏说:太宰所掌管的,特别称为“建”,是因为这些常法是由太宰制定的。○郑锷说:虞史记载尧舜大道的常名,其书称为“典”,典就是常道的意思。大抵圣人用道来制定法度,施行于圣人自身就称为道,体现于天下的治理就称为法,道记载在书上,万世而不磨灭,法出于道,通万世而可行,命名为典,就是这样罢了。○王昭禹说:六典就是治理、教化、礼仪、政事、刑罚、事务的书。六官虽然分职掌管,但六典由大宰汇总六典之书而建立。大抵治理对于教化、礼仪、刑罚、政事、事务,就像道对于仁、义、礼、智、信,仁义礼智信都不离开道,那么教化、礼仪、刑罚、政事、事务都不离开治理。
以此来辅佐君王治理邦国。
愚按:大宰虽然兼管六典,但其官职在于治理官员,职责在于治理职务,所以其辅佐君王,特别在于治理邦国。
第一是治典,用来经理邦国,用来治理官府,用来统纪万民。
王昭禹说:“扬子说:‘大的作为纲,小的作为纪。大抵纪是纲的目,而系属于纲的。’”
杨氏说:“诸侯治理邦国,有节制。所以治典只颁布其大经罢了,其他事务得以自行治理。”
礼库说:治典,就是说无所不治。其他如邦国、官府、百官、万民,说安、教、扰,说和、统、谐,说平、正、均,说诘、刑、纠,说富、任、生,也都各自就其所掌之事而言。○如果是大宰,则说经理邦国、治理官府、统纪万民。经,是经理它;治,是平治它;纪,是统纪它。确实与各卿不同。
第二是教典,用来安定邦国,用来教化官府,用来驯扰万民。
王昭禹说:“上面没有教化,百姓就不亲近,五伦不顺,国家就危险了。所以说:安定邦国。”
郑锷说:“官府是教化发出的地方,不知道设立教化的意思,怎么能教化人?所以说教化官府。”
郑康成说:“扰就是驯服的意思。【○愚按:扰如同扰龙的扰。○吕氏说:所谓的教化,不是靠约束获得的,而是优游浸润,驯扰涵养,使他们自然进入善道;不是驱迫人物,这个‘扰’字,乃是司徒的大纲,是驯习而使之熟练的意思,是抚摩而使之进入的意思,是畜养而使之宽缓的意思】”
第三是礼典,用来和谐邦国,用来统率百官,用来协调万民。
吕氏说:“礼有自然的条目,幽深而神妙,光明而近人,秩然有序,灿然有经处,就是和谐。如果不是礼,就会乖争陵犯,上凌下替,怎么能一日和谐?”
黄氏说:统是说尊卑上下有所统属。【○贾氏说:天官说治官府,地官说教官府,夏官说正百官,秋官说刑百官,都是作为本职而言的。至于春官不能说礼百官,礼是用来统叙万事的,所以说统百官。】
王昭禹说:“书上说八音,说能和谐神人,说是和谐。大抵八音清浊、大小,其音不同,应当合而和之。所以说协调,那么协调比和谐更详细,可以知道。”
第四是政典,用来平定邦国,用来端正百官,用来均衡万民。
王昭禹说:“万物各当其分叫做平。”○郑锷说:“诸侯中不平的,有的敢凭弱而侵犯寡,有的敢暴内而凌外,有的敢犯令而凌政,有的敢负固而不服。政典有九伐之法,就纠正它,侵犯它,削减它,杜绝它,坛祭它,这样就有办法平定它。平就像平整土地一样,使没有高下的差别。”
王昭禹说:“政,就是正。君主率以正,谁敢不正?对百官说正,那么端正百官以端正万民的意思。”
郑锷说:治理百姓没有政令,那么役使就不均了,赋敛就不均了。近的可能重,而远的可能轻;富的可能免,而贫的可能困。政典有九法:施、贡、分职以任用他们,简稽乡民以使用他们,均守平则以安定他们。这样就有办法均衡他们。均就像均分财物一样,使没有多寡的偏颇。
第五是刑典,用来诘责邦国,用来刑罚百官,用来纠察万民。
郑康成说:“诘就是禁止的意思。书上说:‘度作刑以诘四方’。”○王昭禹说:“大司寇掌管建立国家的三典,以辅佐君王诘责四方。那么诘,就是加以威让罢了。那么诘对于刑来说较略。【○郑锷说:‘诸侯有命位的尊贵,有民社的重任。如果等到其过恶已经彰显而加之以刑,那么至于大刑用兵也可以了。所以刑的使用不同于万民吗?知道他们有过恶的萌芽,而先有办法诘责他们。诘责他们之所以然,杜绝于其始。’】”
郑锷说:“百官行人之法,法之所行,应当从尊贵者开始。官员不畏惧刑罚,那么就会舞文弄法了。所以说:刑罚百官。”
王昭禹说:司徒以乡八刑纠察万民,那么纠对于刑来说较详。【○愚按:纠,是察之之详也。圣人顾虑百姓不遵循理而触犯法,所以刑的设置别为条目,每事而加察之,使百姓入孝出悌,内睦外婣,谨行信言,敬事敏功,动由乎礼法之中,无微疪细过抵冒乎刑者,此刑典纠民之意也】
】
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愚案:事典乃司空之职。书言司空居四民时,地利所谓事者,非止如今《考工记》之补亡,止言百工之事也。民各有职,职各有事,民以其职而治其事。百姓既足,君孰与不足?邦国之富,实基于此。如卫文公务材、训农、通商、惠工,驯致国家殷富之福。后世急于富国,而不知民事,若季氏之富于周公,其得罪于周典,深矣。
译第六项是事典,用来使国家富强,用来任用百官,用来养育万民。
我按:事典是司空的职责。《尚书》说司空处于四民之中,地利方面所说的“事”,不仅仅像如今《考工记》那样只是补亡缺,只讲百工的事务。百姓各有职务,职务各有事务,百姓凭借自己的职务来治理相应的事务。百姓既然富足,君主怎么会不富足呢?国家的富强,实际上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比如卫文公重视人才、教导农耕、疏通商业、优待工匠,从而逐渐达到国家殷实富足的福分。后世急于使国家富强,却不懂得治理民事,像季氏那样比周公还富有,这就严重违背了周代的典章制度。
王昭禹曰:“因其力之所胜而任之,以事故曰任百官。”郑康成曰:“生,犹养也。”○郑锷曰:“万民不能以自生,上之人敎使为农工商贾,以为衣食之资,然后得以仰事俯育,而免于沟壑之殍,此其所以生之欤?”
总论六典
贾氏曰:治典、教典曰「官府」,礼典以下曰「百官」者,尊天地二官,不局其数,故不云「百官」而云「官府」也。六官之属六十,而得称「百官」者,举全数也【○黄氏曰:▯宰、司徒二府对立,与四卿不同。周公为▯宰,召公为司徒,相成王为左右,盖左古相也。周人常使二官分陜而治,事任甚重。治典、教典称「官府」,礼典而下称「百官」,▯宰之治,司徒之教,于官府无所不行也。礼政刑事,百官有其职,则承之。○郑节卿曰:府之为言,百官之所聚,万化之所闗也。故大宰、司徒独曰「官府】
吕氏曰:周礼一部,纲目尽在六典。冡宰无所不统,是宰相之职。天下事须有总统防要处,下面虽众,把握管钥皆在者,非官官而控制之也。自百而归之六,自六而归之一,所操者至简也。所以调制之者,非人人而称量之也。大者与之为大,小者与之为小,所居者至易也。明乎简易之理,则相业无余蕴矣。司徒自唐虞时命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在寛乃是以君臣父子夫妇朋友兄弟敷布之。天下之常道,惟此五者,此古今之达教,不可易也。宗伯天地人之礼,无所不掌。正礼记所谓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天下之事有治以均之,有教以扰之,又以礼以和之,其待天下之理亦已尽矣。其间或有败常干纪,不循礼法者,大则职之司马,小则职之司寇。以此见王者之治不▯一偏,欲有以开导之,又有以警畏之,如天地之有雨露,必有霜雪,有春夏必有秋冬。天下之理未尝不相对,何尝少一件?得庄老乃谓徳衰然后有刑,縁其不识天地隂阳之化,所以如此说。司空一官居终,何故?盖有前五件了,然后民可得其居,得其养。若无前五事,民虽有栋宇,无縁得居;虽有谷粟,无縁得食。夫三公三▯天子所与共调精微之原,而有所治者也。欲万事而分治之,则有六卿之职焉。六卿者,万事之纲也。为天下者,始于立纲纪,故一曰邦治。纲纪既立,首教之以人道之大,故二曰邦教。人道立,则必有节文之着,故三曰邦礼。教立礼行,而犹有千纪乱常者,则将帅兵事兴,故四曰邦政。大罪陈之原野,降此则有有司之法在,故五曰邦刑。民之迁善逺罪,然后可永奠其居,故六曰邦事终焉。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为治之体,上下相统,内外交应,本末具举,则丝牵绳聨,无一节不相闗处。天下虽广,防合都在六卿上。冡宰相天子而统百官,则司徒以下无非冡宰之所统,乃均列一职,而并数之为六卿,何也?网固在纲之中,而首亦岂处身之外哉?乾坤之与六子,冡宰之与六卿,并居六职,一也。
以八灋【古法字】治官府
郑锷曰:官府者,治之所由出,故治官府者不可无法。法不行于官府,民不可得而治矣。周家于此别立八法,诚以致治,必自此始。故也有官必有府,官则其所命之名也,府则官之所居也【此句即注疏】人众而事丛,非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本数末度,各得其理,大纲小纪,不紊其条,何能致治哉?此其别所以有八也。
一曰官属以举邦治
郑司农曰:「官属,谓六官其属六十。小宰曰:『以六属举邦治』。」
二曰官职以辨邦治
郑司农曰:「官职,谓六官之职。小宰曰:『以六职辨邦治。』」○王昭禹曰:「官有职,则事各有司存,故曰辨。辨者,因其列职而分之也。」
三曰官聨【音连】以防官治
郑司农曰:官联,谓国有大事,一官不能独治,则六官共举之。联,谓联事通职,相佐助。小宰曰:以六联合邦治【○郑锷曰:事之烦者,如祭祀、宾客、田役、敛弛之▯非一职所独任。官各有联,则总众异以为同治,不患其难防也】
四曰官常以听官治
王氏详说曰
译王昭禹说:“根据官员能力所能胜任的范围来任命他们,因为处理政务的缘故,所以说‘任命百官’。”郑康成说:“生,就是养育的意思。”郑锷说:“万民不能自己养活自己,在上位的人教导并让他们从事农、工、商、贾,作为衣食的来源,然后才能得以侍奉长辈、养育晚辈,从而免于饿死在沟壑之中,这就是使他们得以生存的原因吧?”
总论六典
贾氏说:治典、教典称为“官府”,礼典以下称为“百官”,是因为尊崇天地二官,不限定其数量,所以不说“百官”而说“官府”。六官的属官有六十个,而能称为“百官”的,是举其总数而言。黄氏说:大宰、司徒二府对立,与四卿不同。周公任大宰,召公任司徒,辅佐成王作为左右,大概左就是古时的相。周人常让二官分陕而治,职责非常重大。治典、教典称为“官府”,礼典以下称为“百官”,大宰的治理,司徒的教化,在官府中没有不推行的。礼、政、刑、事,百官各有其职,就承接执行。郑节卿说:府的意思是,百官聚集的地方,万物变化的关键所在。所以大宰、司徒唯独称为“官府”。
吕氏说:《周礼》整部书,纲领条目都包含在六典中。冡宰无所不统辖,是宰相的职责。天下的事情必须有统摄要害之处,下面虽然众多,但把握关键都在这里,并不是对每个官员都进行控制。从百官归结到六官,从六官归结到一官,所掌握的要领极其简单。所以进行调制的,并不是对每个人进行称量。大的就让他做大,小的就让他做小,所居处的位置极其容易。明白了简易的道理,那么宰相的业绩就没有遗存的蕴藉了。司徒从唐虞时代任命契为司徒,恭敬地敷布五教,在于宽厚,于是将君臣、父子、夫妇、朋友、兄弟的关系敷布开来。天下的常道,只有这五种,这是古今通行的教化,不可改变。宗伯掌管天地人的礼仪,无所不统辖。正是《礼记》所说的,明处有礼乐,幽处有鬼神。天下的事情,有治理来均衡它,有教化来安抚它,又有礼仪来调和它,对待天下的道理也已经完备了。其间如果有败坏常道、触犯纲纪,不遵循礼法的人,大的由司马负责,小的由司寇负责。由此可以看出王者的治理不偏于一端,想要有开导的方法,又有警戒畏惧的手段,就像天地有雨露,就一定有霜雪,有春夏就一定有秋冬。天下的道理从未不相对存在,何曾缺少一样?得到庄周、老子的学说才认为道德衰微然后才有刑罚,因为他们不认识天地阴阳的变化,所以这样说。司空这一官职排在最后,为什么呢?大概有了前五件事,然后百姓才能得到居所,得到养育。如果没有前五件事,百姓虽然有房屋,没有缘由得以居住;虽然有粮食,没有缘由得以食用。三公是天子共同调和精微本源,并有所治理的人。想要万事分别治理,就有六卿的职责。六卿是万事的纲领。治理天下,始于建立纲纪,所以第一是邦治。纲纪既已建立,首先用人道的大义来教化,所以第二是邦教。人道确立,就必有节文显著,所以第三是邦礼。教化确立、礼仪施行,却仍有扰乱纲纪、败坏常道的人,就将帅兵事兴起,所以第四是邦政。大罪陈尸原野,降此则有有司的法律在,所以第五是邦刑。百姓迁善远罪,然后可以永远安定他们的居所,所以第六是邦事终结。六卿分任职务,各自率领其属官,以倡导九州牧伯,使亿万百姓富庶成功。治理的体制,上下相互统属,内外相互呼应,本末都具备,那么就像丝线牵引、绳索连接,没有一处不相关联。天下虽然广阔,关键都在于六卿。冡宰辅佐天子统辖百官,那么司徒以下无非是冡宰所统辖的,却并列为一职,并数之为六卿,为什么呢?网固然在纲之中,而头岂能在身体之外呢?乾坤与六子,冡宰与六卿,并居六职,是一样的。
以八法治理官府
郑锷说:官府是治理政事发出的地方,所以治理官府不可以没有法度。法度不在官府施行,百姓就无法得到治理。周朝在这里特别设立八法,确实是因为致治,必定从这里开始。所以有官必有府,官是所任命的名称,府是官员居住的地方。人多而事务繁杂,如果不为事务制定制度,为曲折之处设置防备,根本与末节、度数,各得其理,大纲与小纪,不混乱其条理,怎么能达到治理呢?这就是特别设立八法的原因。
一曰官属以举邦治
郑司农说:“官属,是指六官及其属官六十。小宰说:‘用六属来举荐邦治。’”
二曰官职以辨邦治
郑司农说:“官职,是指六官的职责。小宰说:‘用六职来辨别邦治。’”王昭禹说:“官有职,那么事务各有主管,所以说辨。辨,是依据其列出的职位来区分。”
三曰官联以防官治
郑司农说:官联,是指国家有大事情,一个官不能独自治理,那么六官共同举荐。联,是指联事通职,相互辅助。小宰说:用六联来联合邦治。郑锷说:事务繁杂的,如祭祀、宾客、田役、敛弛等,不是单一职务所能独自承担的。官各有联,那么总括众异以为同治,不担心其难以防备。
四曰官常以听官治
王氏详说曰
:官属,则小宰所谓六属矣。官职,则小宰所谓六职矣。官联,则小宰所谓六联矣。官成,则小宰所谓八成矣。官法者,其小宰之所谓以法掌祭祀、朝觐、防同、宾客之戒具乎?官刑者,其小宰之所谓令于百官府曰:“不听王命,国有常刑”乎?官计者,其小宰之所谓六计弊羣吏之治乎?惟官常之名,不见于小宰,而见于宰夫。宰夫八职,曰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数,则是官常者,数之谓也。如卿一人,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下士三十二人矣。其他常数,皆此▯也。大宰正也,故官府之八法,皆治之。小宰为贰,宰夫为攷,分治大宰之事也。
译官属,就是小宰所说的六属。官职,就是小宰所说的六职。官联,就是小宰所说的六联。官成,就是小宰所说的八成。官法,大概就是小宰所说的用法度掌管祭祀、朝觐、会同、宾客的戒具吧?官刑,大概就是小宰所说的命令百官说:“不听从王命,国家有常刑”吧?官计,大概就是小宰所说的用六计来考核群吏的政绩吧?只有官常的名称,没有出现在小宰的职责中,却出现在宰夫的职责里。宰夫的八项职责中,第四项叫旅,掌管官常以治理数目,那么官常指的就是数目。例如卿一人,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下士三十二人。其他的固定数目,都是这样的。大宰是正职,所以官府的八法都由他治理。小宰是副职,宰夫负责考核,分别治理大宰的事务。
【刘迎曰:书言“常伯、常任”,而继之以“乃克立”,兹“常事”司牧人,盖此之官常也。常伯,官之长;常任,官之任事者,皆有常职,如三百六十官之职,不可以数计也。夫有常职以事于上,乃可以听官治,故列之“官职”“官联”之后,而治始可听欤】
五曰官成以经邦治
郑司农曰:「官成,谓官府之成事品式也。」小宰曰:「以八成经邦治【○王昭禹曰:始终无亏之谓成,言成则事之终始皆一定而不可亏矣。盖比居简、稽版图、传别之▯,其事皆有一定之成体,听万民之治,则以此经之而已,故曰以经邦治】
六曰官灋以正邦治
郑司农曰:官法,谓职所主之法度。官职主祭祀、朝觐、防同、宾客者,则皆自有其法度。小宰曰:以法掌祭祀、朝觐、防同、宾客之戒具。○王昭禹曰:既曰以八法治官府,又曰官法以正邦治者,盖八法者,治官府之大法;官法者,百官各有奉行之法也。若大宰垂治象之法,司徒垂教象之法,六官之属所承以治事者,无非法也。以其施之于官,故曰官法。百官各循法以治事,则无侵官之冒,无离局之奸,治由此而各正于一矣,故曰以正邦治【○郑锷曰:有大宰之八法,有一官之官法。宰夫之职曰:正掌官法以治要,乃大宰之八法也;又云司掌官法以治目,乃一官之定法也。名曰法则同,所以为法则小大不同也】
七曰官刑以纠邦治
郑康成曰:「官刑,谓司寇之职,五刑其四曰官刑,上能纠职。」○王昭禹曰:「所以治天下者,谓之▯刑;所以治官府者,谓之官刑。」《书》曰:「制官刑,儆于有位。」又曰:「鞭作官刑。」是以古之在官者,必有鞭刑以儆之。然古者刑不上大夫,则官刑之所施者,自士而下故也。
八曰官计,以弊【必世反】邦治。
郑康成曰:「官计,谓小宰之六计,所以弊断羣吏之治也。」○王昭禹曰:「弊有审断之意。司寇曰:『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万民之狱讼,以邦法弊之。』则弊详于断矣。」
总论
王氏曰:「官常官聨,虽六官之通治,而各致其一官之治,故言官治以别之。余则虽各致一官之治,六官相待而成,故言邦治以包之。」
李景齐曰:「周人责吏治之法,既有官属以举之,复有官职以辨之,既有官聨以防之,复有官常以听之,既有官成以经之,复有官法以正之,其详至此,自无不举之职矣。尤必有官刑以纠之,有官计以弊之者,然后知古人任职虽以其才,待吏虽以其诚,而所以震厉考察之意,尤不敢废于驭吏之日,亦足以见先王设官以为民者,如是其拳拳也。唐虞考绩,成汤制官刑,即此意。」
以八则治都鄙
郑康成曰:「则亦法也。」○陈君举曰:「典法则皆是一事,恐文籍多难辨异其名耳,欲辨其为邦国都鄙官府文字【○郑锷曰:「都鄙地不出王畿之外,非如邦国诸侯得以自治其国,故王朝立为设施之则,使之事事取则于此焉。则如书所谓『有典有则』之则,法如今之律令,『则』如今之格式】
郑锷曰:以其有先君之庙,故曰都。○郑康成曰:都之所居曰鄙【○王氏曰:书曰:建邦设都;春秋曰:齐人伐我西鄙。都鄙者,以其有邑都焉,则谓之都;以其在王国之鄙,则谓之鄙】
郑康成曰:「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周、召、毛、聃、毕、原之属,在畿内者【○贾氏曰:「谓三等采地,载师家邑任稍地,则大夫之采也;小都任县地,则六卿之采也;大都任畺地,则三公之采也。王子弟所食邑者,亲王子弟与公同处而百里,次疏者与卿同处而五十里,次疏者与大夫同处而二十五里】
陈氏曰:「先王建都鄙,以为公卿大夫及王子弟之采地,而居畿内焉。其外有封疆沟木之固,其内有城郭市朝社稷宗庙之别,使之朝夕涖事王朝,而退食于家。其家不出王城,而都鄙乃在三百里之外。此犹民之防里在国,而受田在乡也。」
易氏曰:「秋官设都则之职,专掌此八则之法。然谓之都则,而不言家则,何也?考大
译刘迎说:《尚书》中提到“常伯、常任”,接着又说“乃克立”,这“常事”主管教化百姓,大概就是指这些官职的常规。常伯,是官员中的长官;常任,是官员中负责具体事务的人,他们都有固定的职责,就像三百六十种官职那样,多得无法计算。因为有固定的职责来侍奉上级,才能听从官府的治理,所以将它们列在“官职”“官联”之后,这样治理才能得以听从。
第五,用官成来规范国家治理。
郑司农说:“官成,是指官府办事的成品式样。”小宰说:“用八种成规来规范国家治理。”王昭禹说:“始终没有亏损叫做成,说成,就意味着事情从头到尾都确定下来而不可亏损。大概像居简、稽版图、传别这些事,都有一定的成例,治理万民,就靠这些来规范罢了,所以说用官成来规范国家治理。”
第六,用官法来端正国家治理。
郑司农说:官法,是指各职位所主管的法度。官职中主管祭祀、朝觐、会同、宾客的,各自都有相应的法度。小宰说:用法度掌管祭祀、朝觐、会同、宾客的警戒器具。王昭禹说:既然说用八法治理官府,又说用官法端正国家治理,这是因为八法是治理官府的大法;官法是百官各自奉行的具体法度。如果大宰颁布治理的象法,司徒颁布教化的象法,六官下属所秉承用来处理事务的,没有不是法度的。因为施行于官府,所以叫官法。百官各自遵循法度处理事务,就没有越权侵官的冒犯,没有脱离职司的奸邪,治理由此而各自归于端正,所以说用官法来端正国家治理。郑锷说:有大宰的八法,有一官的官法。宰夫的职掌说:正掌官法以治理纲要,这是大宰的八法;又说司掌官法以治理细目,这是一官的定法。名称都叫法,但作为法的大小不同。
第七,用官刑来纠察国家治理。
郑康成说:“官刑,是指司寇的职掌,五刑中的第四种叫官刑,上级能以此纠察职守。”王昭禹说:“用来治理天下的,叫做邦刑;用来治理官府的,叫做官刑。”《尚书》说:“制定官刑,警戒在位的人。”又说:“用鞭刑作为官刑。”因此古代在官位的人,必定有鞭刑来警戒他们。然而古代刑罚不施加于大夫,那么官刑所施行的对象,自然是从士以下的人了。
第八,用官计来考核国家治理。
郑康成说:“官计,是指小宰的六计,用来考核断决群吏的政绩。”王昭禹说:“弊有审断的意思。司寇说:‘卿大夫的狱讼,用邦法断决;万民的狱讼,用邦法考核。’那么弊比断更详细。”
总论
王氏说:“官常、官联,虽然是六官通用的治理原则,但各自达成一官的治理,所以说官治以区别它们。其余各项虽然各自达成一官的治理,但六官相互依赖才能完成,所以说邦治以包容它们。”
李景齐说:“周人责成官吏治理的法度,既有官属来举荐,又有官职来辨别,既有官联来防范,又有官常来听从,既有官成来规范,又有官法来端正,详尽到这种地步,自然没有不举荐的职守了。尤其必须有官刑来纠察,有官计来考核,然后才知道古人任职虽然依靠才能,对待官吏虽然依靠诚信,但用来震慑激励考察的意图,在驾驭官吏的日子里尤其不敢废弃,这也足以看出先王设立官职以造福百姓,是那样的恳切。唐尧虞舜考核政绩,成汤制定官刑,就是这个意思。”
用八则治理都鄙
郑康成说:“则也是法。”陈君举说:“典、法、则都是一回事,恐怕文书繁多难以辨别,所以起不同的名称,想要辨别它们是邦国、都鄙、官府的文书。”郑锷说:“都鄙的地方不出王畿之外,不像邦国诸侯那样可以自治其国,所以王朝设立设施的原则,让他们事事取法于此。则如《尚书》所说的‘有典有则’的则,法如现在的律令,‘则’如现在的格式。”
郑锷说:因为那里有先君的宗庙,所以叫都。郑康成说:都所居住的地方叫鄙。王氏说:《尚书》说:建立邦国设立都邑;《春秋》说:齐人攻打我的西鄙。都鄙,因为那里有城邑,所以叫都;因为它在王国的边远地区,所以叫鄙。
郑康成说:“都鄙,是公卿大夫的采邑,王子弟的食邑,周、召、毛、聃、毕、原等,在王畿之内的。”贾氏说:“是指三等采地,载师家邑任稍地,是大夫的采邑;小都任县地,是六卿的采邑;大都任畺地,是三公的采邑。王子弟的食邑,亲王子弟与公同处而百里,次疏的与卿同处而五十里,次疏的与大夫同处而二十五里。”
陈氏说:“先王建立都鄙,作为公卿大夫及王子弟的采地,而居住在王畿之内。外面有封疆沟木的坚固,里面有城郭市朝社稷宗庙的区别,让他们早晚到王朝处理事务,然后回家吃饭。他们的家不出王城,而都鄙却在三百里之外。这就像百姓的防里在国都,而受田在乡野一样。”
易氏说:“秋官设立都则的职掌,专门掌管这八则的法度。然而称为都则,而不说家则,为什么呢?考察大
宗伯九仪之命,惟五命以上,然后赐则。王之大夫四命,虽驭之以八则,而未与赐则之数。故采邑谓之家,而不谓之都。若卿以六命为小都,公以八命为大都,此所以置都则焉。由是观之,八则通用于三等采邑,而以都为主。故总而言之曰治都鄙。」
译宗伯所规定的九种仪制,只有五命以上的官员,然后才赐予则数。天子的大夫是四命,虽然用八则来驾驭他们,却不在赐予则数的行列之中。所以他们的采邑称为“家”,而不称为“都”。如果卿以六命设立小都,公以八命设立大都,这就是设置都则的原因。由此看来,八则通用于三等采邑,而以都为主。所以总括起来说,这就是治理都鄙。
一曰祭祀以驭其神
郑康成曰:祭祀其先君社稷五祀也。○王氏曰:凡造都鄙,必先立宗庙社稷诸神之祀,故八则首曰祭祀以驭其神。祭祀以驭其神,则其神之所享惟祭祀之从也。若夫典祀弗举,滛祠无禁,巫祝费财,妖昏伤民,非所以驭其神也【○林氏曰:所谓旱干水溢,变置社稷是也】
二曰灋则以驭其官
郑康成曰:“法则其官之制度【○贾氏曰:谓宫室、车旗、衣服之等,皆不得僣也】○王氏详▯曰:“尤氏曰: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子弟,则都鄙亦自有官吏矣。”○八则为都鄙之大则,法则者,特驭其官之则耳。不曰“则”而曰“法则”者,盖对言,“法则”,法为详,则为略;连言“法则”,法亦则,则亦法也。
三曰废置以驭其吏
郑康成曰:废犹退也。退不能者,举贤而置之【○王氏曰:以废置驭其吏,则吏之所治惟废置之从也。若夫治不时,考政不嵗防,勤不保置,怠不患废,非所以驭其吏也】
四曰禄位以驭其士
郑康成曰:“禄,若今月奉也;位,爵次也。”○杨氏曰:“自乡论秀士,而升之于司徒;自司徒升之于学,曰造士。而后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之于司马,曰进士。则所谓士者,未尝有禄位也。司马论辨官材,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非修之于乡,升之于司马,则禄位不可得也。故以禄位驭之【○黄氏曰:“自一命以上,皆命于天子】
五曰赋贡以驭其用
林氏曰:上敛下谓之赋,下奉上谓之贡,而都鄙之用亦赖此以给,故曰「贡赋以驭其用」。○易氏曰:赋贡者,谓都鄙以其田赋之什一者取于民,而又以稍县都之十二者输于王,然后为之制其用度丰杀之数,故曰「驭其用【○王氏曰:赋贡以驭其用,则上之所用惟赋贡之从,若夫征求无艺,费出无节,奢或僣上,俭或废礼,非所以驭其用也】
六曰礼俗以驭其民
郑康成曰:「礼俗昏姻丧纪,旧所行也【○黄氏曰:「土均所以设职也,虽从其俗,要必以礼为准,而权其轻重。」○杨氏曰:「五方之民,皆有性,其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不可推移。先王修礼以节其性,因之以达其志,通其欲为节文,道之使成俗也。以是驭之,故无殊俗】
七曰刑赏以驭其威
郑锷曰:「刑以驭威,而赏亦以驭威者,盖能生能杀,则权之所归,人畏其威矣【○王氏曰:「独刑而无赏,则人有怨心,岂能使民听服而畏哉?刑赏以驭其威,则民之所畏,惟刑赏之从。若夫刑以幸免,赏以茍得,慢公死党,畏众侮上,非所以驭其威】
八曰田役以驭其众
王昭禹曰:「简之有礼,则能者为之使,而足以制变;任之有义,则有力者为之用,而可以举事。」
王氏详▯曰:「王制」曰:「天子诸侯无事则嵗三田。」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羣。贾氏谓田役驭其众,则是卿大夫得田猎。引「春秋」,郑大夫丰卷请田,子产不许,失之矣。都鄙虽为公卿大夫采地,非内诸侯乎?贾氏引诸侯之大夫为天子大夫之证,曽不谓天子之大夫四命自可以出封乎?当以天子之大夫得田役,诸侯之大夫不得田役为正。
总论
礼库曰:驭,如驭马之驭。凡马之疾徐、行止,使之齐一,皆惟驭者之听。扬子云:驭得其道,则天下狙诈咸作;使御失其道,则天下狙诈咸作。敌有天下者,审所御而已。且如▯神,本无声无形,然亦可驭。只祭所当祭,合于理便驭得。如后世淫祀儌福,先自失了,如何驭得▯神,便见出来,兴起妖怪。此理甚明。又如荒于游畋,非时役民,如何驭得众?举此便见,事事做得当,尽合于理,所以谓之驭。此便是为民极【○林椅曰:都鄙乃王朝大夫、王子弟之所食,其礼政刑事皆听于王朝,故八则皆曰驭。驭者进退自我,邦国则封疆之内皆得自治】黄氏曰:都鄙略似邦国,而事神治民一皆受命于天子,故谓之驭。《春秋》传曰:「外诸侯世也,内诸侯禄也。」将有进退,故八则皆自上驭之
译第一条,通过祭祀来驾驭神灵。
郑康成说:祭祀的对象是祖先君主、社稷以及五祀。○王氏说:凡是建立都城和边邑,必定先设立宗庙、社稷和各种神灵的祭祀,所以八则之首称为“祭祀以驭其神”。通过祭祀来驾驭神灵,那么神灵所享用的,就只顺从祭祀的规范。如果常规的祭祀不举行,淫邪的祭祀不加禁止,巫师祝史耗费财物,妖异昏暗伤害百姓,这就不是驾驭神灵的方法了【○林氏说:所谓旱灾水灾频发,变更社稷祭祀,就是这种情况】。
第二条,通过法度准则来驾驭官员。
郑康成说:“法度准则是官员的制度【○贾氏说:是指宫室、车旗、衣服等等级,都不得僭越】。”○王氏详细解释说:“尤氏说:天子建立诸侯国,诸侯建立卿大夫之家,卿设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子弟,那么都城和边邑自然也有官吏了。”○八则是治理都城和边邑的大纲,法度准则,是专门用来驾驭官员的准则。不说“准则”而说“法度准则”,大概是对举而言,“法度”中法为详,则为略;连言“法度准则”,法也是则,则也是法。
第三条,通过罢免和任用来驾驭吏员。
郑康成说:废就是退免。退免无能的人,举荐贤能的人并任用他们【○王氏说:通过罢免和任用来驾驭吏员,那么吏员所处理的政务,就只顺从罢免和任用的规范。如果治理不及时,考核政绩不每年进行,勤勉者不被保举任用,懈怠者不担心被罢免,这就不是驾驭吏员的方法了】。
第四条,通过俸禄和爵位来驾驭士人。
郑康成说:“禄,就像现在的月俸;位,是爵位的次序。”○杨氏说:“从乡里推举秀士,升送到司徒;从司徒升送到学校,称为造士。然后大乐正评定造士中的优秀者,升送到司马,称为进士。那么所谓的士人,曾经没有俸禄和爵位。司马评定辨别官材,评定确定后才授予官职;担任官职后才授予爵位;爵位确定后才给予俸禄。如果不经过乡里的修养,升送到司马,就不能得到俸禄和爵位。所以用俸禄和爵位来驾驭他们【○黄氏说:“从一命以上,都由天子任命】。”
第五条,通过赋税和贡品来驾驭用度。
林氏说:上级向下征收称为赋,下级向上进献称为贡,而都城和边邑的用度也依赖这些来供给,所以说“赋贡以驭其用”。○易氏说:赋贡,是指都城和边邑以其田赋的十分之一向百姓征收,然后又以稍、县、都的十二分之一输送给天子,然后制定用度丰俭的数量,所以说“驾驭其用度【○王氏说:通过赋税和贡品来驾驭用度,那么上级所使用的,就只顺从赋税和贡品的规范。如果征敛没有节制,费用支出没有限度,奢侈或僭越上级,节俭或废弃礼制,这就不是驾驭用度的方法了】。”
第六条,通过礼制和习俗来驾驭百姓。
郑康成说:“礼俗是婚姻丧纪,是旧时实行的【○黄氏说:“土均官设置职责,虽然顺从当地习俗,但必须以礼制为标准,权衡轻重。”○杨氏说:“五方的百姓,都有本性,他们安居和饮食,适宜的衣服和器具,完备的器物不可随意改变。先王修明礼制来节制他们的本性,借此通达他们的志向,沟通他们的欲望作为节文,引导他们形成习俗。用这个来驾驭他们,所以没有特殊的习俗】。”
第七条,通过刑罚和奖赏来驾驭威权。
郑锷说:“刑罚用来驾驭威权,而奖赏也用来驾驭威权,大概是因为能生能杀,那么权力就归于这里,人们畏惧他的威权了【○王氏说:“只有刑罚而没有奖赏,那么人们会有怨恨之心,怎么能使得百姓听从而畏惧呢?通过刑罚和奖赏来驾驭威权,那么百姓所畏惧的,就只顺从刑罚和奖赏的规范。如果刑罚可以侥幸免除,奖赏可以苟且获得,怠慢公事而效忠私党,畏惧众人而侮辱上级,这就不是驾驭威权的方法了】。”
第八条,通过田猎和徭役来驾驭民众。
王昭禹说:“简选有礼,那么有才能的人为之驱使,足以应对变故;任用有义,那么有力气的人为之使用,可以兴办事务。”
王氏详细解释说:《王制》说:“天子诸侯无事则每年三次田猎。”天子不包围合围,诸侯不掩捕群兽。贾氏认为田猎徭役驾驭民众,那么就是卿大夫可以田猎。引用《春秋》,郑国大夫丰卷请求田猎,子产不允许,这是错误的。都城和边邑虽然是公卿大夫的采地,难道不是内诸侯吗?贾氏引用诸侯的大夫作为天子大夫的证据,不曾想到天子的大夫四命自然可以出封吗?应当以天子的大夫可以田猎徭役,诸侯的大夫不可以田猎徭役为正确。
总论
礼库说:驭,就像驾驭马匹的驭。凡是马匹的快慢、行进停止,使之整齐划一,都只听命于驾驭者。扬子云说:驾驭得其道,那么天下狡诈之人都会顺从;如果驾驭失其道,那么天下狡诈之人都会作乱。所以拥有天下的人,审慎所驾驭的对象罢了。况且像神灵,本来无声无形,然而也可以驾驭。只祭祀应当祭祀的,合乎道理就能驾驭。如后世淫祀求福,先自己失道了,如何能驾驭神灵,便显现出来,兴起妖怪。这个道理很明白。又如荒废于游猎,不合时宜地役使百姓,如何能驾驭民众?举此便可见,事事做得恰当,完全合乎道理,所以称为驾驭。这就是为民的极致【○林椅说:都城和边邑是王朝大夫、王子弟所食邑,其礼政刑事都听命于王朝,所以八则都称为驾驭。驾驭者进退由我,邦国则封疆之内都能自治】。黄氏说:都城和边邑大致类似邦国,而事奉神灵、治理百姓都受命于天子,所以称为驾驭。《春秋》传曰:“外诸侯是世袭的,内诸侯是受禄的。”将有进退,所以八则都由上级驾驭。
。《春秋》祭以伯见后,曰祭公单以伯见后,曰单子,此其进退之可见。
译《春秋》中,祭公以伯爵身份被记载在诸侯之后,称为“祭公”;单子以伯爵身份被记载在诸侯之后,称为“单子”,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们地位升降的变化。
总论典法则
孙氏曰:六典未尝不具,八法所谓八则者,亦不出六典之外。犹朝觐、宗遇,均为宾主之礼;禴祠、烝尝,均为奉先之祀。三书之中,惟六典为备。大宰、大史相与建之,司书藏其书之正,小宰司防存其书之副。大宰掌邦治,总六官而治之,建是书可也。大史奚为同建焉?盖是书之立,天地待以弥纶,人物资之运量,统绪相承,非一日之故;损益相权,非一人之力。大史典籍所司,则前后稽验,必有可以广见闻、助谏议者,非斯人谁与建之?小宰司防,不过各扬厥职,以维持保守是书而已,于建立之始无预。
周礼订义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二 宋 王与之 撰
以八柄【兵命反】诏王驭羣臣。
郑康成曰:诏告也。○王昭禹曰:爵禄废置、生杀予夺,八者王操之于此,而羣臣为用于彼,若器之有柄焉,故曰八柄。贾山曰:富贵,人主之操柄,其言亦本于此。八柄操之在此,则羣臣疾徐进退惟我之听,故曰驭羣臣【○郑锷曰:凡是八者,大宰诏之,王自用之,故曰擅生杀之谓王,能予夺之谓王。庆赏刑威,曰君惟辟作福作威。为人君者,当自操以为用,不可以授人。为大臣者,随事诏王,因功而用赏,随罪以行罚,则羣臣可得而驭也。大宰不以诏王,王或不能自用,则有倒持太阿之失矣。○林椅曰:柄,犹物之柄,可以独持,不可共用,故八者惟王所用,虽大宰亦诏之而已】
王氏曰:「于六典曰:『佐王治▯国,大治王与大宰共之也。』于八法、八则直曰:『治官府都鄙,小治,大宰得専之也。』于八柄、八统曰:『诏王驭羣臣,驭万民,则是独王之事也。』大宰以其义诏之而已。」
一曰爵以驭其贵
王昭禹曰:先王制爵以待有徳,徳有小大,则爵有尊卑。外之为▯君,则有公侯伯子男;内之为王臣,则有公卿大夫士。五仪之命见于诸侯,五等之命见于诸臣,皆王之所爵也。天下之人,茍有之则贵,无之则贱,此所以驭其贵【○郑锷曰:与以公侯伯子男之爵,则有为君之贵;与以卿大夫士之爵,则有为臣之贵】
二曰禄以驭其富
王昭禹曰:禄以待有功,功有多寡,则禄有厚薄。故司勲等其功,则王功曰勲终于战功曰多。上自国君,下至庻人,有授之田,有授之食,或相倍蓰,或相什伯,皆王所禄也。天下之人,茍得之则富,不得则不富,此所以驭其富【○郑锷曰:与以万钟之禄,则大焉而富之;与以升斗之粟,则小焉而富之】
三曰予以驭其幸
刘氏曰:「幸者,王所亲幸也,可赐予之,不可爵之者也。」○杨氏曰:「职币,诏上之小用赐予,嵗终则会其出。凡▯之防事,以式法赞之。小用有式法,则上所赐予,虽嬖幸无过制也。此所以驭其幸。」王氏谓:「以私恩施焉,非所以驭之也。」
李景齐曰:爵禄者,厉世摩钝之具。古人制爵,必以功,所以抑夫人侥求茍得之心,作其进徳兴功之志。固不容以滥受也。今攷之,冢宰八柄,自爵禄之外,又有所谓予以驭其幸。岂人主或得以行其私恩,而所谓以徳诏爵,以功诏禄之意有所不与焉?毋乃启人主之幸心耶?有所谓当然之报,亦有所谓特厚之恩。当然之报,固人臣所宜得,或视以为常,而无激昂自奋之意。又有所谓特厚之恩,以神其机于不测,则所以鼓舞变化人心,而使之奔走于事功也。此八柄「予以驭其幸」之深意。若夫后世人主,乐夫人投已之欲,以私意而防名器,而妄予于人者,亦曰此古人「予以驭幸」之意,诚可悲恨。
【刘执中曰:予谓爵禄之外,有所赐予,幸谓荣幸。子及其贤,则天下荣之。求为其所以幸者矣】
四曰置以驭其行【下孟反】
刘氏曰:置者,耆老废退之人,虽当废退,其素行贤明,特置之,若公族穆子辞疾,晋侯使掌公族大夫也【王昭禹曰:因其有功而置之在位,岂特使之有功,又驭之使有行。夫在位之臣无行,是以贪污诬伪无所不至。记曰:大臣法,小臣廉。盖大臣有行,则循法
译总论典法则
孙氏说:六典从未不齐全,八法所说的八则,也不出六典的范围。就像朝觐、宗遇,都是宾主之礼;禴祠、烝尝,都是祭祀祖先的礼仪。在三书之中,只有六典最为完备。大宰与大史共同建立它,司书收藏它的正本,小宰负责防范并保存它的副本。大宰掌管国家治理,统领六官来治理,建立这本书是合适的。大史为什么也共同建立它呢?因为这本书的建立,天地依靠它来包罗万象,人物依靠它来运筹度量,统绪相承,不是一天的缘故;损益权衡,不是一人的力量。大史掌管典籍,那么前后查考验证,一定有能够广见闻、助谏议的人,不是这个人谁与他共同建立?小宰负责防范,不过是各自发扬其职,以维持保守这本书罢了,在建立之初没有参与。
周礼订义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二 宋 王与之 撰
用八柄(兵命反)告诫君王驾驭群臣。
郑康成说:诏是告诫的意思。○王昭禹说:爵禄废置、生杀予夺,这八项君王在这里掌握,而群臣在那里被使用,就像器物有把手一样,所以叫八柄。贾山说:富贵,是君主掌握的权柄,他的话也源于此。八柄掌握在这里,那么群臣的快慢进退都听凭我,所以叫驾驭群臣【○郑锷说:凡是这八项,大宰告诫君王,君王自己使用,所以说擅自生杀的是君王,能够予夺的是君王。庆赏刑威,说君主独自作福作威。做君王的,应当自己掌握来使用,不可以授予别人。做大臣的,随着事情告诫君王,根据功劳来使用赏赐,随着罪行来执行刑罚,那么群臣就可以驾驭了。大宰如果不告诫君王,君王或许不能自己使用,就有倒持太阿剑的过失了。○林椅说:柄,就像物体的把手,可以独自持握,不可以共同使用,所以这八项只有君王使用,即使是大宰也只是告诫而已】
王氏说:“在六典中说:‘辅助君王治理国家,大的治理君王与大宰共同负责。’在八法、八则中直接说:‘治理官府都鄙,小的治理,大宰可以专断。’在八柄、八统中说:‘告诫君王驾驭群臣,驾驭万民,那么这是君王独自的事。’大宰只是用其义理告诫君王罢了。”
一曰爵以驾驭其尊贵
王昭禹说:先王制定爵位来等待有德之人,德有小大,那么爵位有尊卑。在外做国君,则有公侯伯子男;在内做君王臣子,则有公卿大夫士。五等仪命见于诸侯,五等命见于诸臣,都是君王所封的爵位。天下的人,如果有爵位就尊贵,没有就卑贱,这就是用来驾驭尊贵的人【○郑锷说:给予公侯伯子男的爵位,那么有做国君的尊贵;给予卿大夫士的爵位,那么有做臣子的尊贵】
二曰禄以驾驭其富有
王昭禹说:俸禄用来等待有功之人,功有多寡,那么俸禄有厚薄。所以司勋评定其功劳,那么王功叫勋,至于战功叫多。上自国君,下至庶人,有授予田地,有授予食物,有的相差五倍,有的相差十倍百倍,都是君王所给的俸禄。天下的人,如果得到就富有,得不到就不富有,这就是用来驾驭富有的人【○郑锷说:给予万钟的俸禄,那么是大而使之富有;给予升斗的粮食,那么是小而使之富有】
三曰予以驾驭其宠幸
刘氏说:“宠幸,是君王所亲近宠幸的人,可以赐予他,不可以封爵他。”○杨氏说:“职币,告诫君王的小用赐予,年终会计算其支出。凡是小用的防备之事,用式法辅助。小用有式法,那么君王所赐予的,即使宠幸之人也不会超过制度。这就是用来驾驭宠幸的人。”王氏说:“用私恩施予,不是用来驾驭的方法。”
李景齐说:爵禄,是激励世人磨砺钝才的工具。古人制定爵位,必定依据功劳,所以抑制人们侥幸求得之心,激发他们进德兴功的志向。本来不容许滥受。现在考察,冢宰八柄,在爵禄之外,又有所谓予以驾驭宠幸。难道君主或许得以行其私恩,而所谓以德封爵、以功给禄的意思有所不参与吗?恐怕是开启君主的宠幸之心吧?有所谓当然的报答,也有所谓特厚的恩惠。当然的报答,固然是臣子应当得到的,或许视为平常,而没有激昂自奋之意。又有所谓特厚的恩惠,以神妙其机于不测,那么用来鼓舞变化人心,而使之奔走于事功。这是八柄中“予以驾驭宠幸”的深意。至于后世君主,乐于人们投合自己的欲望,用私意来防备名器,而妄予于人的,也说这是古人“予以驾驭宠幸”的意思,实在可悲恨。
【刘执中说:予是说爵禄之外,有所赐予,幸是说荣幸。子及其贤,那么天下荣之。求为其所以幸者矣】
四曰置以驾驭其行为【下孟反】
刘氏说:置,是年老废退之人,虽然应当废退,其平日行为贤明,特别安置他,就像公族穆子辞疾,晋侯让他掌管公族大夫一样【王昭禹说:因为他有功而安置他在位,岂只是使他立功,又驾驭他使之有德行。夫在位之臣无德行,所以贪污诬伪无所不至。《记》说:大臣守法,小臣廉洁。盖大臣有德行,那么遵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