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订义卷四十五
春秋》传曰:日中而说。
若有大祭祀则出路賛驾说
贾氏曰:巾车云「玉路以祀」,此大祭祀则「出路」。郑云:王当乗之,惟出玉路【○项氏曰:王之玉路,后之重翟】○王氏曰:「出路」者,或乗之,或陈之○项氏曰:驾「豋车」,说「舎车」○郑锷曰:大祭祀、大宾客,或乗玉路,或乗金路,驾之说之,仆与趣马之职,此则賛之,使各有其节【○李嘉防曰:不说「眡朝师田」者,举其大以见其余】
译《春秋》传中说:太阳到了正午就解下马匹。
如果有重大的祭祀,就牵出大路,协助驾车和解马。
贾氏说:《巾车》篇说“玉路用于祭祀”,这里的大祭祀就“牵出大路”。郑玄说:君王应当乘坐它,只是牵出玉路【○项氏说:君王的玉路,是王后的重翟车】○王氏说:“牵出大路”,有时是乘坐它,有时是陈列它○项氏说:驾上“登车”,解下“舍车”○郑锷说:重大祭祀、重大宾客,有时乘坐玉路,有时乘坐金路,驾车和解马,是仆人和趣马的职责,这里则是协助他们,使各自合乎节度【○李嘉谟说:不说“视朝、军事、田猎”,是举出重大的来显示其余的】
大丧大宾客亦如之
王昭禹曰:大丧出路,非乗车也,出所陈之路焉。○郑司农曰:书顾命曰:「成王崩,既陈先王寳器。」又曰:「大路在宾阶靣,缀路在阼阶靣,先路在左塾之前,次路在右塾之前。」汉朝上计律,陈属车于庭,故曰「大丧,大宾客亦如之」。○王昭禹曰:亦賛驾说。
凡防同军旅,吊于四方,以路从【才用反】
郑康成曰:「王出于事,无常王乗一路典路,以其余路从行,亦以华国【○贾氏曰:惟玉路祭祀之车,尊不出】○郑锷曰:「攷之巾车,以朝,以宾,以祀,以即戎,以田,不见乗路以吊之文,学者疑之。」○易氏曰:「谓因防同宾客而行吊事。」
车仆,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黄氏曰:「仆,主也。以仆名官,以其主戎。萃古主射之官,名仆射。」
郑锷曰:乗车必用仆以为御。戎仆、齐仆、道仆、田仆,皆仆驭王之路者,属于夏官,而车仆独列于此。盖戎仆驭戎路,此则掌戎路之萃萃者,副贰之名。五路皆有贰,贰之数不过十有二尔。戎路乗以即戎之车,戎者国之大事,尤事之危。进而无继,则是以▯卒与敌。故戎车副贰尤众,欲其散则可以围敌,而聚则可以自固。是故有广车,而广车有萃;有阙车,而阙车有萃;有苹车,而苹车有萃;有轻车,而轻车有萃。萃车既多,别设车仆,不列于夏官,见其不属于司马。
掌戎路之萃【七内反,下同】广【古旷反】车之萃,阙车之萃,苹车之萃,轻【遣政反】车之萃。
郑康成曰:此五者皆兵车所谓五戎,戎路王在军所乗【○贾氏曰:此言戎路,则巾车所云革路○王昭禹曰:革路用以即戎,故又谓之戎路】○黄氏曰:萃副也,有萃则有元,典路掌之。象路、木路亦有副,惟戎车则置官掌之,盖其施于戎事者不止一车,独曰路者,尊王也【○李嘉防曰:戎车多萃,以仓猝欲备毁折也】○郑康成曰:广车,横陈之车。春秋传曰:公丧戎路,又曰:其君之戎分为二广,则诸侯戎路广车也【○王昭禹曰:宣十二年,楚子为乗广三十乗,分为左右广,然则车十五乗谓之一广】阙车,所用补阙之车也【○郑锷曰:楚子使潘党帅游阙四十乗,从唐侯为左拒,盖以四十乗为补阙之用,楚南蛮也,戎车之制如此,宜其抗衡于上国】苹犹屏也,所用对敌自隐蔽之车,孙子八陈有苹车之陈【○王氏曰:苹车盖辎车之有屏蔽者】轻车,所用驰敌致师之车也【○王昭禹曰:孙武书曰:驰车千驷,又曰:轻车先出其侧者陈也,盖用之驰敌致师,非轻则不能充其任,故驰车又谓之轻车】
黄氏曰:广阙苹轻,其名不同,其用亦异。郑康成虽出于意料,然考其名义,则或是是,皆在中军,盖兵家之枢机,不用则为王之衞,故楚有王族二广,晋有公行,齐有二广啓牢之名,皆在中军。○王氏曰:此五车皆戎车,故各有萃萃队也,各以其萃,以其车之卒伍睦焉【○王昭禹曰:《易》曰萃,聚也,聚则有队矣,车仆则并其萃而掌之】○贾氏曰:此车仆惟掌五戎之萃,其五戎之正不言所掌者,巾车虽掌正戎之一,其下四戎之正亦掌之。
凡师共革车各以其萃
王昭禹曰:凡师共革车,则师之所用者,其车皆以革鞔之【○贾氏曰:案巾车,王所乗惟革路而已,即上文戎路是也。今此不云革路,緫云共革车,则革车之言所含者多,五戎皆是。则王虽乗一路,四路皆从,是优尊所乗也】○郑锷曰:革车亦各有萃,所以为不可败之防。
黄氏曰:车仆掌萃车,共革车,则典路之职。萃则车仆共之。五戎制度虽异,皆革车也。愚考六乡六军不能备千乗车,乡军出则以公车充之,故车仆掌五戎之萃,皆以副王为名,居中军。其卒皆乡兵,而乗之者皆官府州乡之吏。射人曰:「大师令有爵者乗王之倅车,是也。」五戎之元,典路掌之。王所乗,康成谓优尊者所乗,其说是。王虽以戎路即戎,及其在军则无常乗也。其意甚宻。
防同亦如之
郑锷曰:「防同虽乗金路,亦共
译大丧和大宾客的场合,也如同上述情况一样。
王昭禹说:大丧时陈列车辆,并非指乘坐车辆,而是指陈列所规定的车辆。○郑司农说:《尚书·顾命》记载:“成王去世,已经陈列了先王的宝器。”又说:“大路陈列在宾阶前面,缀路陈列在阼阶前面,先路陈列在左塾前面,次路陈列在右塾前面。”汉朝的上计律规定,在庭院中陈列属车,所以说“大丧和大宾客也如同上述情况”。○王昭禹说:也是赞导驾车和停车。
凡是诸侯会盟、军事行动,以及到四方吊唁,都用车队跟随。
郑康成说:“君王外出办事,没有固定乘坐哪一路车,由典路掌管,其余的车辆跟随出行,也是为了彰显国家的华美。○贾氏说:只有玉路是祭祀用的车,尊贵而不外出。○郑锷说:“考察《巾车》篇,用于朝见、接待宾客、祭祀、作战、田猎,没有记载乘坐车辆去吊唁的文字,学者对此有疑问。”○易氏说:“是指因会盟、接待宾客而顺便进行吊唁的事。”
车仆,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黄氏说:“仆,是主管的意思。以仆命名官职,是因为他主管军事。古代主管射箭的官职,名叫仆射。”
郑锷说:乘坐车辆必定要用仆作为御者。戎仆、齐仆、道仆、田仆,都是驾驭君王车辆的仆役,隶属于夏官,而车仆却单独列在这里。大概戎仆驾驭戎路,这里则是掌管戎路副车的,副车是副贰的名称。五路都有副车,副车的数量不过十二辆罢了。戎路是君王用于作战的车辆,军事是国家的大事,尤其危险。如果前进而没有后继,那就是把士卒送给敌人。所以戎车的副车特别多,想要它们分散时可以包围敌人,聚集时可以自我巩固。因此有广车,广车有副车;有阙车,阙车有副车;有苹车,苹车有副车;有轻车,轻车有副车。副车既然很多,就单独设立车仆,不列在夏官,表明它不属于司马管辖。
掌管戎路副车、广车副车、阙车副车、苹车副车、轻车副车。
郑康成说:这五种都是兵车,所谓五戎,戎路是君王在军中乘坐的。○贾氏说:这里说戎路,就是《巾车》所说的革路。○王昭禹说:革路用于作战,所以又称为戎路。○黄氏说:萃是副车的意思,有副车就有主车,由典路掌管。象路、木路也有副车,只有戎车设置官职来掌管,大概因为它用于军事的不止一辆车,唯独称为路,是为了尊崇君王。○李嘉祐说:戎车副车多,是为了在仓促时防备毁损折断。○郑康成说:广车,是横向陈列的车。《春秋左传》说:公丢失了戎路,又说:他的君主的兵车分为二广,那么诸侯的戎路就是广车。○王昭禹说:宣公十二年,楚子设置乘广三十辆,分为左广和右广,那么十五辆车称为一广。阙车,是用来弥补空缺的车。○郑锷说:楚子派潘党率领游阙四十辆,跟随唐侯作为左拒,大概是用四十辆车作为弥补空缺之用,楚是南蛮,戎车的制度如此,难怪能与中原大国抗衡。苹通屏,是用来对抗敌人、自我隐蔽的车,《孙子兵法》八阵中有苹车的阵势。○王氏说:苹车大概是带有屏蔽的辎车。轻车,是用来奔驰挑战敌人的车。○王昭禹说:孙武的书说:驰车千辆,又说:轻车先从侧面出击的是阵势,大概用来奔驰挑战敌人,不轻快就不能胜任,所以驰车又称为轻车。
黄氏说:广、阙、苹、轻,名称不同,用途也不同。郑康成虽然出于推测,但考察它们的名称含义,则可能是对的,都在中军,大概是兵家的关键,不使用时作为君王的护卫,所以楚国有王族二广,晋国有公行,齐国有二广启牢的名称,都在中军。○王氏说:这五种车都是戎车,所以各有副车,副车是队列,各自率领自己的副车,使车辆的卒伍和睦。○王昭禹说:《易经》说萃,是聚集的意思,聚集就有队列了,车仆就一并掌管这些副车。○贾氏说:这车仆只掌管五戎的副车,五戎的主车不说由谁掌管,是因为巾车虽然掌管主戎之一,其余四戎的主车也由他掌管。
凡是军队行动,供应革车,各自率领其副车。
王昭禹说:凡是军队行动供应革车,那么军队所使用的车,都用皮革包裹。○贾氏说:考察《巾车》,君王乘坐的只有革路而已,就是上文说的戎路。现在这里不说革路,总说供应革车,那么革车这个词包含的多,五戎都是。那么君王虽然只乘坐一路,四路都跟随,这是为了优待尊崇君王乘坐的车。○郑锷说:革车也各有副车,这是为了不可失败的防备。
黄氏说:车仆掌管副车,供应革车,这是典路的职责。副车则由车仆供应。五戎制度虽然不同,都是革车。我考察六乡六军不能备齐千辆车,乡军出动就用公车补充,所以车仆掌管五戎的副车,都以副王为名,位于中军。他们的卒都是乡兵,而乘坐的都是官府州乡的官吏。射人说:“大军行动,命令有爵位的人乘坐君王的副车,就是这样。”五戎的主车,由典路掌管。君王乘坐的车,郑康成说是优待尊者乘坐,他的说法是对的。君王虽然乘坐戎路作战,但在军中时没有固定乘坐哪一辆车。他的用意非常周密。
会盟也如同上述情况。
郑锷说:“会盟虽然乘坐金路,也供应
郑康成曰:「言兴革车,则遣车不徒戎路广阙苹轻车皆有焉【○贾氏曰:王遣车九乗,除此五乗之外,加以金玉象木四者,则九乗】
大射共三乏
贾氏曰:「乏,一名容,射人云三▯三容是也。以其为革车,用皮乏亦用皮,故因使为之。若然,直云大射共乏,至于宾射、燕射之等,亦使共乏矣。举大射尊者而言。先郑读乏为匮乏之乏者,以其矢于侯匮乏不去故也。」○郑锷曰:「王之大射,必张三侯,每侯之后必用一乏,使持旌告▯之人,用此自庇。车仆掌车之萃,使临敌者得以自蔽之之,亦使矢之所及者足以自蔽尔。因所职掌以眀其义,犹巾车鸣铃之义。」
司常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郑康成曰:司常主王旌旗。○郑锷曰:九旗之名不同,大常九旗之一耳。不名官曰司旗,独以常名,何也?旗可以谓之旂,亦可以谓之常。《郊特牲》曰:旂十有二旒,龙章而设日月。《明堂位》曰: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此指大常而言也。而谓之旂,岂非旗可以谓之旂乎?《乐记》曰:龙旂九旒,天子之旌也。先儒皆言天子之旌曵地,此亦指大常而言也。而谓之旌,岂非旗亦可以谓之旌乎?《觐礼》曰:公侯伯子男各就其旗而立。《月令》曰:春载青旂,夏载赤旂,秋载白旂,冬载▯旂。春之靑者冝曰旂,夏之赤者冝曰旟,秋之白者冝曰旗,冬之▯者冝曰旐。不谓之旗旟旐而谓之旂,岂非旗皆可以谓之旂乎?《行人》曰:建常九斿,建常七斿,建常五斿。旂则九斿,旟则七斿,旗则五斿。不谓之旂旟旗而谓之常,岂非此亦可谓之常乎?掌九旗之官特名曰常,以《行人》质之意可知矣。昭禹谓:王载大常,名官曰司常,谓取九旗之尊者名之尔。然不曰大常而曰司常,则知其非▯大常言之也。
掌九旗之物名
王氏曰:旗之物则通帛、杂帛之属【○郑锷曰:▯旗上熊、虎、▯、蛇之类以为物,然通帛之旟、杂帛之物,二旗无异物。九旗之物,如戎马一物、田马一物之类,皆▯色以言之】旗之名则旗、常、旜、物之属,自常以下凡九物,而旗居其一,谓之九旗,犹公、侯、伯、子、男谓之诸侯也。
各有属以待国事
黄氏曰:司常掌其物名,其旗各属于其官府师都州里而藏之,有国事则出而张之,以待给嵗时,共其更旌而已。郑谓属徽识,非王亦为徽识乎?○王昭禹曰:国有祭祀、师田、賔客之事,自王而下皆有所建之旗,司常掌其物名,使其属视而知所从,则以待其所用也。
日月为常,交龙为旂,通帛为旜【之然反】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准为旟【音余】▯蛇为旐,全羽为旞,析羽为旌。
胡伸曰:大常,王之旗也。周以日月为常,日往月来,未尝以止。惟其无常,可以为常者,道也。物者,事也。王所事者道,臣所事者事。故王所建曰常,臣所建曰物也【○方氏曰:司常言设日月者无龙章,设龙章者无日月。特牲言龙章而设日月,乃与《周礼》不同,此杂记前代之礼】
郑锷曰:九旗各画物,因物以立名。胡为日月、熊、虎、鸟、隼、▯、蛇皆取二物?交龙则取一物,而通杂帛,又皆不取一物邪?尝读邹阳之防,观「交龙骧首」之言,窃以为「交」者蛟也。若谓画龙一升一降,则「交龙骧首」之言非矣。以▯蛇、鸟隼例而推之,交龙冝作蛟龙,亦是二物也。通用帛,全用帛,析其羽,全其羽,皆不二物,又无取于画也。不用画,则因物以明义而已。
郑康成曰:通帛谓大赤,从周正色无饰【○郑锷曰:周人尚赤,则此通用赤帛尔。其他如旂之青,旟之白,旐之黒,常之黄,不全用赤可知。先儒谓九旗之帛皆用绛,失之矣】○郑锷曰:以帛相杂者名曰物。易曰:物相杂,故曰文。唯杂众色,故文物为可观。郑谓以帛素饰其侧白者,殷之正色也。徒取殷白色以为言,一色之白何足谓之物?而彼谓之白素饰侧者,盖有疑于用绛之说,亦失之矣【○项氏曰:通帛以象眀辨而守正也,杂帛以象事物之为杂也
译郑康成说:“提到兴起革车,那么遣送的车队就不只是戎路、广车、阙车、苹车、轻车,而是全都具备。【○贾公彦说:国王的遣车有九乘,除去这五乘之外,再加上金车、玉车、象车、木车这四种,就是九乘。】
大射时供应三个乏。
贾公彦说:“乏,又名容,射人所说的‘三容’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它是革车,用皮做的乏也用皮,所以顺便让它来制作。如果这样,直接说大射供应乏,至于宾射、燕射等,也都由它来供应乏了。这是举大射这种尊贵的射礼来说。先郑将‘乏’读作匮乏的‘乏’,是因为箭射到靶子上后匮乏而不离去的原因。”○郑锷说:“国王的大射,必定张设三个靶,每个靶后面必定用一个乏,让持旌告靶的人,用它来自我遮蔽。车仆掌管车上的萃,让临敌的人得以用它来自我遮蔽,也是让箭所射到的地方足以自我遮蔽罢了。根据所职掌的事务来阐明其意义,如同巾车鸣铃的意义一样。”
司常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郑康成说:司常主管国王的旌旗。○郑锷说:九种旗帜的名称不同,大常只是九旗中的一种。不将官名叫做司旗,唯独以常命名,为什么呢?旗可以称为旂,也可以称为常。《郊特牲》说:旂有十二条旒,画有龙的图案并设有日月。《明堂位》说:旂有十二条旒,有日月的图案。这是指大常而言的。而称之为旂,难道不是旗可以称为旂吗?《乐记》说:龙旂有九条旒,是天子的旌旗。先儒都说天子的旌旗拖地,这也是指大常而言的。而称之为旌,难道不是旗也可以称为旌吗?《觐礼》说:公、侯、伯、子、男各自就着自己的旗站立。《月令》说:春天载青旂,夏天载赤旂,秋天载白旂,冬天载黑旂。春天的青色适宜称为旂,夏天的赤色适宜称为旟,秋天的白色适宜称为旗,冬天的黑色适宜称为旐。不称为旗、旟、旐而称为旂,难道不是所有的旗都可以称为旂吗?《行人》说:建常九斿,建常七斿,建常五斿。旂是九斿,旟是七斿,旗是五斿。不称为旂、旟、旗而称为常,难道不是这些也可以称为常吗?掌管九旗的官特别命名为常,从《行人》的意旨可以知道了。王昭禹说:国王载大常,官名叫做司常,是说取九旗中尊贵者的名称罢了。然而不说大常而说司常,就知道它不是只针对大常而言的。
掌管九旗的物名。
王氏说:旗的物,则是通帛、杂帛之类【○郑锷说:旗上画熊、虎、鸟、蛇之类作为物,然而通帛的旟、杂帛的物,这两种旗没有异物。九旗的物,如戎马一物、田马一物之类,都是根据颜色来言说的】旗的名,则是旗、常、旜、物之类,自大常以下共有九种,而旗居其一,称为九旗,如同公、侯、伯、子、男称为诸侯一样。
各自有所属以等待国事。
黄氏说:司常掌管其物名,其旗各自隶属于官府、师、都、州、里而收藏,有国事时就取出张设,以等待供给岁时,共同更换旌旗罢了。郑玄说属是徽识,难道王也为徽识吗?○王昭禹说:国家有祭祀、军事、田猎、宾客之事,从王以下都有所建之旗,司常掌管其物名,让他的属吏观看而知道所跟随的,以此来等待其所用的。
日月为常,交龙为旂,通帛为旜【之然反】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隼为旟【音余】龟蛇为旐,全羽为旞,析羽为旌。
胡伸说:大常,是国王的旗。周朝以日月为常,日往月来,未曾停止。正因为其无常,才能作为常的,是道。物,就是事。王所从事的是道,臣所从事的是事。所以王所建叫常,臣所建叫物【○方氏说:司常说设日月的没有龙章,设龙章的没有日月。《特牲》说龙章而设日月,与《周礼》不同,这是杂记前代的礼制】
郑锷说:九旗各画物,根据物来立名。为什么日月、熊虎、鸟隼、龟蛇都取两种物?交龙则取一种物,而通帛、杂帛,又都不取一种物吗?曾读邹阳的奏章,看“交龙骧首”的话,私下认为“交”是蛟。如果说画龙一升一降,那么“交龙骧首”的话就不对了。以龟蛇、鸟隼为例推之,交龙适宜作蛟龙,也是两种物。通用帛,全用帛,析其羽,全其羽,都不取两种物,又无取于画。不用画,就根据物来阐明意义罢了。
郑康成说:通帛谓大赤,遵循周的正色而无装饰【○郑锷说:周人崇尚赤色,那么这通用赤帛罢了。其他如旂的青色,旟的白色,旐的黑色,常的黄色,不全用赤色可知。先儒说九旗的帛都用绛色,是错误的】○郑锷说:用帛相杂的叫做物。《易经》说:物相杂,所以叫文。只有杂众色,所以文物才可观。郑玄说用帛素饰其侧白色的,是殷朝的正色。只取殷白色的说法,一种颜色的白色何足以称为物?而他说白素饰侧的,大概是对用绛色的说法有怀疑,也是错误的【○项氏说:通帛以象征明辨而守正,杂帛以象征事物之杂
】
项氏曰:熊虎西方之兽,熊毅猛,师都,谓乡遂大夫统众而为军▯者也。以其在国都而成师焉。鸟隼南方之物,剽锐而能击【○郑康成曰:鸟隼象其勇防也】州里则六乡之羣吏所建也。▯蛇北方之物,▯智而蛇果【○郑康成曰:▯蛇象其扞难辟害也】县鄙则六遂之羣吏所建也。以其同居,故谓之里;以其在国之鄙,故谓之鄙。○李嘉防曰:此三物,师都乡遂之官所建,以蕃屏扞衞于王。
译项氏说:熊和虎是西方的猛兽,熊刚毅勇猛,师都,是指乡遂大夫统领众人组成军队的人。因为他们在国都中集结成师,所以称为师都。鸟和隼是南方的飞禽,轻捷锐利且善于攻击【○郑康成说:鸟隼象征其勇敢防备】,州里则是六乡的众位官吏所建立的。蛇是北方的动物,智慧且果断【○郑康成说:〇蛇象征其抵御危难、避开祸害】,县鄙则是六遂的众位官吏所建立的。因为人们共同居住,所以称为里;因为位于国家的边远地区,所以称为鄙。○李嘉防说:这三种事物,是师都、乡遂的官员所建立的,用来作为屏障护卫君王。
易氏曰:王之视朝,无非道焉。道贵乎浑全,故以五采全羽饰之。王之游田,无非事焉。事贵乎辨析,以五采析羽饰之。○郑康成曰:全羽、析羽,皆五采,系之于旞旐之上,所谓注旄于干首也【○贾氏曰:云注旄于干首,尔雅之文也。若然,则此旞旌非直有羽,亦有旄。故郑引尔雅,注旄以证旞旌,明其两有。是以干旄诗云:孑孑干旄,孑孑干旌。郑彼注云:首皆注旄焉。明干首旄羽皆有之。此虽据旞旌旄羽并有,至于大常巳下皆有明矣。夏采云:乘车建绥,复于四郊。注:绥以旄牛尾为之,缀于橦上,是其旌首皆有旄之验也。全羽、析羽,直以羽而无帛,而郑云九旗之帛者,据众有者而言。或解以为旞旌之下亦有旄旒,而用绛帛也。其旄之下斾,似不用绛。故尔雅云:缁广充幅,长寻,曰旐;继旐曰斾。诗云:白斾央央。○李嘉防曰:旞旌是小旗,道车、斿车所载,不乘大旗,而插小旗】
郑锷曰:命旗之名,儒者以为有取于制字之意。画日月者,名曰常,常久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王者之道,万世有常而不易也。画交龙者,名曰旂。旂之为义,取诸斤也。斤之絶物,不犯所画,尤为有辨。旂者,诸侯所建,出则有君道,入则有臣道,为有辨也。全用帛者,名曰旜。旜之为义,取诸亶,诚之意。▯卿在朝,赤心事主,以诚信为先也。画以熊虎者,名曰旗。旗之为义,取诸其也。其者,▯物之辞,惟威足以服物,及可以▯物而使之【○李嘉防曰:旗者,与民相期集也】画鸟隼者,名曰旟。旟之为义,取诸与也。动有礼文,趋事急疾,人孰不我与哉。画▯蛇者,名曰旐。旐之为义,取诸兆也。兆者,事之所始也。公邑闲田,民众至多,而军伍之法,实兆于此也。旗不用帛,独取于鸟羽,全而用之,名曰旞;析而用之,名曰旌。旞之为义,有取于遂;旌之为义,有取于生。全羽者,道车之所载,王以朝夕燕出入,由道而行也。析羽者,木路之所载,王以田以鄙,有所旌别也。立名不一,故取义不同。
陈君举曰:「交龙为旂,熊虎为旗,鸟隼为旟,▯蛇为旐。即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武,四方之所建也。日月为常,则居中以▯麾之。故招摇在上,急缮其怒矣。乃知五花阵从古而然,八阵图之四魁八尾,亦此法也。」
及国之大阅賛司马颁旗物
郑康成曰:「仲冬教大阅,司马主其礼。」○王昭禹曰:「辨旗物之用,正掌于治兵之官,而司常无所用賛。至于大阅,其事繁矣。辨鼔铎之用,则如振旅;辨号名之用,则如茇舎;辨旗物之用,则如治兵。故司常賛司马以颁之。」
王建大常诸侯建旂
郑康成曰:「王画日月,象天明也;诸侯画交龙一,象其升朝;一,象其下复也。」
▯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州里建旟,县鄙建旐。黄氏曰:「▯四命,卿六命,言▯卿自中大夫以上皆建旜【○王氏曰:师都则▯卿也,于其事上谓之▯卿,于其涖众谓之师都,于其涖军又谓之军吏】○郑康成曰:「▯卿不画,言奉王之政教而已;大夫士杂帛,言以先王正道佐职也【○黄氏曰:杂帛为物,必有以为大夫士之别】师都六乡六遂大夫也,谓之师都,都民所聚也。画熊虎者,鄊遂出军赋,象其守猛,莫敢犯也。州里县鄙,乡遂之官互约言之【○贾氏曰:州是乡之官,里与县鄙是遂之官,故緫言乡遂之官云互言者,遂之里是下士,得与乡之州中大夫同建旟;乡之闾亦得与遂之县同建旐;遂之鄙得与县同建旐;乡之党亦得与州同建旟,是互也。言约者,乡之族上从党同建旟,比上从闾同建旐;遂之鄼上从鄙同建旐,邻上从里同建旟,是约也。但族师已下,并鄙师已下皆是士官,虽与在上大夫同建其仭数则短,当三仭以下】
黄氏曰:司常,国容;司马,军容。军容不免少有屈伸,恐其遂以揜国容也,故使司常賛司马。于其入也,尽反其旧焉。九旗以爵秩尊卑、职守内外为序,谓之建常。所建也,师都六乡六遂,长官也。大司徒、遂人
译易氏说:君王上朝视事,无不体现“道”的精神。道贵在浑全,所以用五彩完整羽毛来装饰旗帜。君王游猎田猎,无不关乎“事”的办理。事贵在辨析,所以用五彩分开羽毛来装饰旗帜。○郑康成说:全羽、析羽,都是五彩的,系在旞旗和旌旗之上,这就是所谓在旗杆顶端系上牦牛尾【○贾氏说:郑康成说在旗杆顶端系牦牛尾,这是《尔雅》中的文字。如果这样,那么这旞旗和旌旗不只是有羽毛,也有牦牛尾。所以郑康成引用《尔雅》中关于系牦牛尾的说法来证明旞旗和旌旗,表明两者都有。因此《诗经·干旄》中说:高高耸立的干旄,高高耸立的干旌。郑康成在那里的注释说:旗杆顶端都系着牦牛尾。这说明旗杆顶端牦牛尾和羽毛都有。这里虽然依据旞旗和旌旗牦牛尾和羽毛都有,至于大常以下的旗帜也都明确了。《夏采》说:乘坐的车子树立绥旗,覆盖在四郊。注释说:绥是用牦牛尾做的,缀在旗杆上,这是证明旌旗顶端都有牦牛尾的证据。全羽、析羽,只是用羽毛而没有丝帛,而郑康成说九旗都有丝帛,是依据大多数旗帜都有丝帛而言的。有人解释认为旞旗和旌旗下面也有牦牛尾和旒,并且使用绛红色的丝帛。那牦牛尾下面的斾旗,似乎不使用绛红色。所以《尔雅》说:黑色宽一尺、长八尺的,叫旐;接着旐的叫斾。《诗经》说:白色的斾旗鲜明亮丽。○李嘉防说:旞旗和旌旗是小旗,道车、斿车所承载,不树立大旗,而插小旗】
郑锷说:命名旗帜的名字,儒者认为有取义于造字的含义。画日月的,名叫常,常是长久的意思。日月顺应天道而能长久照耀,王者的道,万世有常而不变。画交龙的,名叫旂。旂的含义,取之于“斤”字。斤砍断物体,不侵犯所画之处,尤其有辨别之意。旂是诸侯所树立的,出朝则有君道,入朝则有臣道,是因为有辨别。全用丝帛的,名叫旜。旜的含义,取之于“亶”字,是真诚的意思。〇卿在朝,赤心侍奉君主,以诚信为先。画熊虎的,名叫旗。旗的含义,取之于“其”字。其是〇物的语气词,只有威严足以服众,及可以〇物而使之【○李嘉防说:旗是,与民众相约集合】画鸟隼的,名叫旟。旟的含义,取之于“与”字。行动有礼文,趋事急疾,人谁不与我呢。画〇蛇的,名叫旐。旐的含义,取之于“兆”字。兆是事物开始的地方。公邑闲田,民众至多,而军伍的法度,实在从这里开始。旗不用丝帛,独取鸟羽,完整使用的,名叫旞;分开使用的,名叫旌。旞的含义,有取于“遂”;旌的含义,有取于“生”。全羽的,是道车所承载的,君王早晚闲适出入,由道而行。析羽的,是木路所承载的,君王田猎巡视边鄙,有所旌别。立名不一,所以取义不同。
陈君举说:“交龙为旂,熊虎为旗,鸟隼为旟,〇蛇为旐。这就是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〇武,四方所树立的旗帜。日月为常,则居中以〇麾之。所以招摇在上,急缮其怒矣。才知道五花阵从古以来就是这样,八阵图的四魁八尾,也是这个法度。”
及国之大阅賛司马颁旗物
郑康成说:“仲冬教大阅,司马主持其礼仪。”○王昭禹说:“辨别旗物的用途,正掌管于治兵之官,而司常无所用賛。至于大阅,事情繁杂了。辨别鼓铎的用途,就像振旅;辨别号名的用途,就像茇舎;辨别旗物的用途,就像治兵。所以司常賛司马以颁之。”
王建大常诸侯建旂
郑康成说:“君王画日月,象征天明;诸侯画交龙一,象征其升朝;一,象征其下复。”
〇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州里建旟,县鄙建旐。黄氏说:“〇四命,卿六命,言〇卿自中大夫以上皆建旜【○王氏说:师都则〇卿也,于其事上谓之〇卿,于其涖众谓之师都,于其涖军又谓之军吏】○郑康成说:“〇卿不画,言奉王之政教而已;大夫士杂帛,言以先王正道佐职也【○黄氏说:杂帛为物,必有以为大夫士之别】师都六乡六遂大夫也,谓之师都,都民所聚也。画熊虎者,鄊遂出军赋,象其守猛,莫敢犯也。州里县鄙,乡遂之官互约言之【○贾氏说:州是乡之官,里与县鄙是遂之官,故緫言乡遂之官云互言者,遂之里是下士,得与乡之州中大夫同建旟;乡之闾亦得与遂之县同建旐;遂之鄙得与县同建旐;乡之党亦得与州同建旟,是互也。言约者,乡之族上从党同建旟,比上从闾同建旐;遂之鄼上从鄙同建旐,邻上从里同建旟,是约也。但族师已下,并鄙师已下皆是士官,虽与在上大夫同建其仭数则短,当三仭以下】
黄氏说:司常,国容;司马,军容。军容不免少有屈伸,恐其遂以揜国容也,故使司常賛司马。于其入也,尽反其旧焉。九旗以爵秩尊卑、职守内外为序,谓之建常。所建也,师都六乡六遂,长官也。大司徒、遂人
致民,皆有旗。乡二千五百人为师,故谓之师。遂自九夫为井,至四县为都,井法成焉,故遂谓之都。五师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不曰军而曰师。遂官皆下于乡官一等。郑谓乡遂大夫非也。乡遂大夫皆不与于军师之事,其职可攷。乡自州而登为乡,故州里别见。遂自县而登为遂,故县鄙别见。道车、象路、斿车、木路、巾车、象路,建大赤以朝,木路建大麾以田。王行于道,乘象路,则载旞;有所游观,则载旌。皆非其所常建也,故谓之载。凡此皆国容也。
译治理民众,都设有旗帜。乡中二千五百人组成一师,所以称为师。于是从九夫为一井,到四县为一都,井田的制度就确立了,所以称为都。五师一万二千五百人组成一军,不叫军而叫师。遂的官员都比乡的官员低一等。郑玄说乡遂大夫的说法是错误的。乡遂大夫都不参与军队的事务,他们的职责可以考证。乡从州晋升为乡,所以州里另外记载。遂从县晋升为遂,所以县鄙另外记载。道车、象路、斿车、木路、巾车、象路,树立大赤旗用于朝见,木路树立大麾旗用于田猎。天子出行于道路,乘坐象路,就装载旞旗;有所游历观赏,就装载旌旗。这些都不是它们平时常树立的旗帜,所以称为载。所有这些都属于国家的仪容制度。
郑锷曰:「军旅之中,所以一人之目者,旗物也。春官之司常与夏官之大司马,或颁之,或辨之,职虽不同,所以一军旅之目则一而已。然王与诸侯,或建或载,不出乎大常与旂。至于旜,则▯卿建之矣。师都又载之物,则大夫士建之矣。乡遂又载之旗,则师都建之矣。军吏又载之旟,则州里建之矣。百官又载之旐,则县鄙建之矣。郊野又载之。变易不常,何以一人之目邪?」余以为司常所颁者,冬之大阅也;司马所辨者,秋之治兵也。秋冬所教各不同,则旗物所用冝不一。盖兵事多变,应变不一则教之之术,不可以不多变。故秋而治兵,用旗物则异乎冬;冬而大阅,用旗物则异乎秋。使民于秋已知其一,于冬又知其一,秋冬所用各不同,而民之所习亦不一。有旗物建于上,有徽识被于身,旗物不同则徽识不同。仰视其旗,俯观其徽,虽百战而不乱,奚患其不知所从乎?又曰:秋冬异教,则旗物异用。凡有职于军中者,可以互建。今也所建所载之官吏,互不一其说,果可攷乎?余以为凡教民者,欲其易知耳。军吏也,▯卿也,师都也,三者不同名,攷其实则皆▯卿而已。平日为▯卿,有事则命为军▯。所谓军▯者,非军吏乎?在朝为▯卿,食采皆在师都。所谓师都者,非▯卿乎?▯卿可以谓之军吏,又可以谓之师都。故所互建者,旗也,旜也;所迭载者,亦旗也,旜也。或曰军吏,或曰师都,不过皆▯卿耳。人习知其▯卿,岂不易知哉?乡遂也,大夫士也,百官也,州里也,四者不同名,攷其实皆大夫士而已。判而言之,则曰大夫,曰士;合而言之,则曰百官。乡则有州,遂则有里,曰乡遂者,緫名也;曰州里者,各举其一以名之。其实则乡遂也。乡遂、州里之官,皆大夫士为之。为大夫士者,乃所谓官也。故所互建者,物也,旟也;所迭载者,亦物也,旟也。或曰乡遂,或曰州里,或曰百官,不过皆大夫士耳。人习知其为大夫士,岂不易知哉?郊野也,县鄙也。二者不同名,攷其实,皆公邑之吏而已。乡遂余地与夫封王子弟之余地,谓之公邑,亦谓之闲田。自其地言之,名曰郊野;自天子使吏治言之,名曰县鄙。夫公邑闲田之地,既名郊野,又名县鄙,何也?盖是田邑也,有在六遂之县者,有在采地之县者。康成所谓一百里为州,四百里为县者,谓此地尔。故所互建者旐也,所迭载者亦旐也。或曰郊野,或曰县鄙,不过皆公邑之吏耳。人习知其公邑之吏,岂不易知哉?且夫周礼王畿之内,官吏之众,大抵有三节:曰朝廷之▯卿耳,乡遂之士大夫耳,公邑闲田之羣吏耳。民于每嵗治兵大阅之时,见闻习熟,安其教训。一旦有军事,仰视其旗,虽异其人,易识,安得不如子弟之衞父兄,手足之捍头目邪?
道车载旞斿车载旌
贾氏曰:道车、巾车、象路也,以朝朝,所以行道,故以象路为道车。但在朝则建大赤,今以朝夕燕出入则建旞也。斿车、巾车、木路,以田,是防乐之所用,故以斿车为木路。但正田猎建大麾,今小小田猎及廵行县鄙则建旌也。○郑康成曰:全羽、析羽,五色象其文徳也。○王氏曰:旌旞,言载在车故也。自旐以上言建,则凡祭祀、防同、賔客建焉,不必在车。觐礼所谓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于宫,皆就其旂而立,是也。○贾氏曰:此九旗緫为大阅而言,其道车、斿车非为军事也。○郑锷曰:大阅之时,王乘戎路而建大常,象路、木路从焉。所载者旟、旞与旌,当是之时,玉路、金路不出,故此但言道车、斿车也【○黄氏说见孤卿建旜下】
皆画其象焉。官府各象其事,州里各象其名家各象其号。
贾氏曰:上言旌旗之大,此言其细者。○郑锷曰:或谓上言九旗皆有属,此言皆画其象,何邪?余以谓象言徽识之象,徽识谓之属,所以题别众臣,使之知所系属而不散也。盖画象之说,皆谓交龙、▯蛇、鸟隼、熊虎,凡着于旗者,皆有画也。既画于旗之上以为▯麾,又画于人之身以为徽识也。若夫官府各象其事,州里各
译郑锷说:“在军队中,用来统一众人目光的,是旗帜和器物。春官中的司常与夏官中的大司马,有的负责颁授,有的负责辨别,职责虽然不同,但用来统一军队目光的目的则是一样的。然而,周王与诸侯,有的树立,有的车载,不出大常与旂的范围。至于旜,则是卿所树立的。师都又车载之物,则是大夫和士所树立的。乡遂又车载之旗,则是师都所树立的。军吏又车载之旟,则是州里所树立的。百官又车载之旐,则是县鄙所树立的。郊野又车载之。变化无常,怎么能统一众人的目光呢?”我认为,司常所颁授的,是冬季的大阅;大司马所辨别的,是秋季的治兵。秋冬所教导的内容各不相同,那么旗帜器物所用的适宜就不一样。大概因为兵事多变,应变不一,那么教导的方法就不能不多样。所以秋季治兵,使用的旗帜器物就不同于冬季;冬季大阅,使用的旗帜器物就不同于秋季。让百姓在秋季已知其一,在冬季又知其一,秋冬所用各不相同,而百姓所熟悉的也就不一样。有旗帜树立在上面,有徽识披在身上,旗帜不同那么徽识也不同。仰视其旗,俯观其徽,即使百战也不会混乱,何必担心不知道跟随谁呢?又说:秋冬教导不同,那么旗帜器物使用不同。凡是在军中有职事的人,可以互相树立。现在所树立和车载的官吏,说法互相不一致,果真可以考证吗?我认为,凡是教导百姓的,是想让他们容易明白罢了。军吏、卿、师都,三者名称不同,考证其实质则都是卿。平日为卿,有事则任命为军卿。所谓的军卿,不就是军吏吗?在朝为卿,食采都在师都。所谓的师都,不就是卿吗?卿可以称为军吏,又可以称为师都。所以互相树立的,是旗和旜;轮流车载的,也是旗和旜。有的说是军吏,有的说是师都,不过都是卿罢了。人们习惯知道他们是卿,难道不容易明白吗?乡遂、大夫士、百官、州里,四者名称不同,考证其实质都是大夫和士。分开来说,叫做大夫、士;合起来说,叫做百官。乡则有州,遂则有里,叫乡遂的是总称;叫州里的,是各举其一来命名。其实质就是乡遂。乡遂、州里的官员,都由大夫和士担任。做大夫和士的,就是所谓的官。所以互相树立的,是物和旟;轮流车载的,也是物和旟。有的说是乡遂,有的说是州里,有的说是百官,不过都是大夫和士罢了。人们习惯知道他们是大夫和士,难道不容易明白吗?郊野、县鄙。二者名称不同,考证其实质,都是公邑的官吏罢了。乡遂的余地以及分封王子弟的余地,叫做公邑,也叫做闲田。从土地来说,名叫郊野;从天子派遣官吏治理来说,名叫县鄙。公邑闲田的土地,既名叫郊野,又名叫县鄙,为什么呢?大概这些田邑,有在六遂的县,有在采地的县。郑康成所谓一百里为州,四百里为县,说的就是这些地方。所以互相树立的是旐,轮流车载的也是旐。有的说是郊野,有的说是县鄙,不过都是公邑的官吏罢了。人们习惯知道他们是公邑的官吏,难道不容易明白吗?况且周礼王畿之内,官吏众多,大致有三个等级:朝廷的卿,乡遂的士大夫,公邑闲田的群吏。百姓在每年治兵大阅的时候,见闻熟悉,安于教训。一旦有军事,仰视其旗,虽然人不同,也容易识别,怎么能不像子弟护卫父兄,手足捍卫头目呢?
道车载旞,斿车载旌。
贾氏说:道车、巾车、象路,用来上朝,所以行道,因此以象路为道车。但在朝则树立大赤,现在因朝夕宴饮出入则树立旞。斿车、巾车、木路,用来田猎,是防乐之所用,因此以斿车为木路。但正式田猎树立大麾,现在小小田猎及巡视县鄙则树立旌。郑康成说:全羽、析羽,五色象征其文德。王氏说:旌旞,说载在车上是因为这个原因。自旐以上说树立,那么凡是祭祀、会同、宾客都树立,不一定在车上。《觐礼》所谓上介都捧着其君的旂,放在宫中,都就着其旂站立,就是这样。贾氏说:这九旗总为大阅而言,其道车、斿车不是为军事。郑锷说:大阅的时候,王乘坐戎路而树立大常,象路、木路跟随。所载的是旟、旞与旌,在这个时候,玉路、金路不出,所以这里只说道车、斿车。
都画着它们的形象。官府各画其事务,州里各画其名,家各画其号。
贾氏说:上面说旌旗的大,这里说其小的。郑锷说:有人说上面说九旗都有属,这里说都画其象,为什么呢?我认为象说的是徽识的形象,徽识叫做属,用来题别众臣,使他们知道所隶属而不分散。大概画象的说法,都说是交龙、蛇、鸟隼、熊虎,凡是在旗上的,都有画。既画在旗上以为麾,又画在人的身上以为徽识。至于官府各画其事务,州里各
象其名家各象其号,形可画也。事与名号,如之何其画邪?官府、州里与家,各画其物之形,乃书其事与名号。若曰某某之事,某某之名,某某之号。杜子春云:「画当为书」,其说可取。
译象其名家各象其号,形可画也。事与名号,如之何其画邪?官府、州里与家,各画其物之形,乃书其事与名号。若曰某某之事,某某之名,某某之号。杜子春云:「画当为书」,其说可取。
描绘名家的形象,描绘各自的称号,这些形状是可以画出来的。至于事情和名号,怎么能画出来呢?官府、州里和各家,各自画出物品的形状,然后书写它们的事情和名号。比如写某某的事情,某某的名字,某某的称号。杜子春说:“画应当改为书”,这种说法是可以采纳的。
郑康成曰:「事名号者,徽识所以题别众臣,树之于位,朝各就焉。」觐礼云:「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旂而立,此其类也。」○王昭禹曰:「官府则画六官,象其所掌之事而书之【○项氏曰:「若治官则象治官之事,教官则象教官之事】州里则画州里之名,象其官名而书之【○项氏曰:「若鄊则象其鄊之名,遂则象其遂之名】家则象其家邑之官,象其美称之号而书之【○项氏曰:「大夫之食邑各象其家之号】事以其所治言,民以其所命言,号以其名之美称言。○王氏曰:「官府异事,所画象其事,则足以相别;州里及家无异事,故于画象其名号以别之。」薛氏曰:「司马辨号名之用有六,而此所言者有三。司马分言之,司常緫言之耳。且司马谓帅以门名,又曰:百官各象其事,即此所谓官府各象其事;家以号名,即此所谓家各象其号;都鄙各以其名,乡以州名,野以邑名,即此所谓州里各象其名也。」
凡祭祀各建其旗
项氏曰:凡祭祀,各建其旗,所以属众。王则建大常,诸侯助祭者,百官执事者,各有之【○郑锷曰:王祀天,乘玉路,所建者大常,今言各建其旗,则四路皆从明矣。○李嘉防曰:以王推之,则诸侯建旂▯,卿建旜,大夫建物,皆可知矣】
防同賔客亦如之置旌门
郑康成曰:「賔客朝觐宗遇,王乗金路,廵守兵车之防,王乘戎路,皆建大常。」○王氏曰:「防同賔客各建其旗者,众之所防,使各视旗而知所从焉【○郑锷曰:「賔客防同,则乗金路,亦各建其旗,言亦如祭祀之时,则革路、木路亦从明矣】
易氏曰:祭祀在郊庙,无事乎旌门之置。防同賔客在国外及方岳之下,则旌门之置,乃所以为王者营衞之仪。掌舎云:「为帷宫,设旌门,设旌于帷宫之门。」则防同賔客之在外者可知也【○郑锷曰:王为帷宫以暂止焉,则置旌为门,以表王之所在也】王氏曰:置旌门,则置之而已。于是掌舎受而设焉。
大防共铭旌
郑康成曰:「铭旌,王则大常也。士防礼曰:『为铭,各以其物。』」
建廞车之旌及葬亦如之
贾氏曰:「在庙陈时,以廞旌建于遣车之上,及葬入圹,亦建之【○郑康成曰:「葬云建之,则行廞车解说之】○易氏曰:「巾车饰其车,而司常建其旌也【○贾氏曰:「使人各执廞旌也】
凡军事,建旌旗及致民,置旗弊【婢世反】之。
贾氏曰:「当大司马致众之时,司常建之,此言为及致而设也。」○王氏曰:「置者,植之;弊者,仆之。」○郑锷曰:「军旅之事,用旌旗以▯麾,则掌建之始焉;置之以致民使来,终焉;弊之以诛后至,皆司常所掌也。」
甸亦如之
郑锷曰:「田猎无异军旅,或置或弊,宜不异矣。」
凡射共▯旌
郑康成曰:「▯旌▯者,所持旌【○贾氏曰:谓若大射服不氏唱▯所持之旌,三侯皆有▯旌也】
郑锷曰射必用▯以旌明其中
嵗时共更旌
贾氏曰:「受官旌旗用之者,歳之四时来换易,则司常取彼之旧典,此之新。」○易氏曰:「与巾车嵗时更续之义同。」○郑锷曰:「不曰旗而曰旌,泛而言之,旌旗一而已矣。」
都宗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郑康成曰:“都,谓王子弟所封及公卿所食邑。”○王氏详说曰:“三等采地,或谓之都鄙,即大宰所司以八则待都鄙之治是巳;或谓之稍县都,即载师所谓以家邑之田任稍地,大都之田任畺地是巳;或谓之师都,即司常所谓师都载旗是已;或谓之家,即司常所谓家各象其号是巳;或谓之都家,即此所谓都宗人、家宗人是巳。”
易氏曰:凡典礼者谓之宗。在虞氏则秩宗,在周人则为大小宗伯,皆所以典天神、人鬼、地▯之三礼也。天子有宗伯,诸侯有宗人。春秋跻僖公,而夏父弗忌为宗人,此诸侯之宗人而都家谓之内。诸侯亦有宗人焉,都宗人、家宗人是巳【○薛平仲曰:礼之渐,莫重于▯▯之渐,莫重于祭。春官之立,始以宗伯掌建邦天神、人鬼、地▯
译郑康成说:“‘事名号’,是指徽识用来题写区别众臣,树立在位置上,朝臣各自就位于此。”《觐礼》说:“公、侯、伯、子、男都各自就其旗帜而立,这就是这类情况。”○王昭禹说:“官府则画六官的图像,象征其所掌管的事务并书写在上面【○项氏说:“如果是治官,就象征治官的事务;如果是教官,就象征教官的事务”】;州里则画州里的名称,象征其官名并书写在上面【○项氏说:“如果是乡,就象征其乡的名称;如果是遂,就象征其遂的名称”】;家则象征其家邑的官员,象征其美称的号并书写在上面【○项氏说:“大夫的食邑各自象征其家的号”】。‘事’是根据其所治理的事务来说的,‘民’是根据其所命名的来说的,‘号’是根据其名称的美称来说的。○王氏说:“官府事务不同,所画的图像象征其事,就足以相互区别;州里及家没有不同的事务,所以在画上象征其名号以区别之。”薛氏说:“司马辨别号名的用途有六种,而这里所说的只有三种。司马是分开说的,司常是总说的。况且司马说率领以门为名,又说:百官各自象征其事,就是这里所说的官府各自象征其事;家以号名为名,就是这里所说的家各自象征其号;都鄙各自以其名为名,乡以州为名,野以邑为名,就是这里所说的州里各自象征其名。”
凡祭祀,各自树立其旗帜。
项氏说:凡祭祀,各自树立其旗帜,是为了聚集众人。天子则树立大常,诸侯助祭的,百官执事的,各自都有【○郑锷说:天子祭祀天,乘坐玉路,所树立的是大常,现在说各自树立其旗帜,那么四路都跟随就明白了。○李嘉防说:从天子推论,那么诸侯树立旂,卿树立旜,大夫树立物,都可以知道了】
会同、宾客也如此,设置旌门。
郑康成说:“宾客朝觐、宗遇,天子乘坐金路,巡守、兵车之会,天子乘坐戎路,都树立大常。”○王氏说:“会同、宾客各自树立其旗帜,是众人所会聚的地方,使各自看旗帜而知道跟随谁【○郑锷说:“宾客会同,则乘坐金路,也各自树立其旗帜,说也如祭祀之时,那么革路、木路都跟随就明白了”】
易氏说:祭祀在郊庙,不需要设置旌门。会同、宾客在国外及方岳之下,那么设置旌门,是用来为天子营造护卫的仪制。《掌舍》说:“为帷宫,设旌门,在帷宫之门设置旌。”那么会同、宾客在外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郑锷说:天子设置帷宫以暂时停留,那么设置旌作为门,以标示天子所在的地方】王氏说:设置旌门,就是放置在那里而已。于是掌舍接受并设置它。
大丧,供给铭旌。
郑康成说:“铭旌,天子则是大常。《士丧礼》说:‘制作铭旌,各自用其物品。’”
树立廞车的旌,及下葬也如此。
贾氏说:“在庙中陈列时,将廞旌树立在遣车之上,及下葬入墓穴,也树立它【○郑康成说:“下葬说树立它,那么行进中廞车的解说就清楚了”】○易氏说:“巾车装饰其车,而司常树立其旌【○贾氏说:“让人各自执持廞旌”】
凡军事,树立旌旗,及召集民众,设置旗帜,弊(倒下)之。
贾氏说:“当大司马召集众人之时,司常树立它,这里说的是为了及召集而设置。”○王氏说:“置,是树立;弊,是倒下。”○郑锷说:“军旅之事,用旌旗以指挥,那么掌建之始;树立它以召集民众使来,终焉;弊它以诛杀后到的,都是司常所掌管的。”
甸(田猎)也如此。
郑锷说:“田猎不同于军旅,或树立或弊下,应当没有不同。”
凡射,供给搢(插)旌。
郑康成说:“搢旌,是手持的旌【○贾氏说:是说如大射时服不氏唱搢所持的旌,三侯都有搢旌】
郑锷说:射必用搢以旌明其中。
岁时,更换旌。
贾氏说:“接受官旌旗使用的人,岁之四时来换易,那么司常取彼之旧典,此之新。”○易氏说:“与巾车岁时更续的意义相同。”○郑锷说:“不说旗而说旌,泛而言之,旌旗一而已矣。”
都宗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郑康成说:“都,是指王子弟所封及公卿所食邑。”○王氏详说:“三等采地,有的称为都鄙,即大宰所司以八则待都鄙之治是已;有的称为稍县都,即载师所谓以家邑之田任稍地,大都之田任疆地是已;有的称为师都,即司常所谓师都载旗是已;有的称为家,即司常所谓家各象其号是已;有的称为都家,即此所谓都宗人、家宗人是已。”
易氏说:凡典礼者称为宗。在虞氏则称秩宗,在周人则为大小宗伯,都是用来掌管天神、人鬼、地祇之三礼的。天子有宗伯,诸侯有宗人。春秋时跻僖公,而夏父弗忌为宗人,这是诸侯的宗人,而都家称为内。诸侯也有宗人,都宗人、家宗人是已【○薛平仲说:礼之渐,莫重于祭祀之渐,莫重于祭。春官之立,始以宗伯掌建邦天神、人鬼、地祇】
之礼,终以宗人掌都家祭祀之礼,一皆以宗名官者,其事始终于此】陈君举曰:案都宗人、家宗人掌都家之礼,都司马、家司马令都家之众,都士、家士治都家之狱。凡此者,以地理隔絶,去王城甚逺,故特设此官于县都之中,以统临之,而属于内官,非谓此为采地之官,与乡遂异制也【○孙氏曰:分畿内而为都家,虽各有封疆之限,而不得专其政,故八则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驭其神,于是有都宗人以掌其祭祀焉;二曰法则,以驭其官,于是有都则以掌其法则焉;八曰田役,以驭其众,于是有都司马、家司马以掌其兵甲马。至于刑狱之事,无不听于王朝者,都士、家士虽已阙,而方士三月上狱讼于国,比讶士掌四方之狱讼,有治于士者造焉,有乱狱斯往成之,则有间矣。记曰:内诸侯禄也,外诸侯嗣也,是亦有合于先王之旧。内诸侯不过禄田,不容袭其地专擅其政】
译关于礼制,最终由宗人掌管都城和采邑的祭祀之礼,凡是都以“宗”来命名官职的,其职责始终都在于此。陈君举说:查考都城宗人、采邑宗人掌管都城和采邑的礼仪,都城司马、采邑司马统领都城和采邑的民众,都城士、采邑士审理都城和采邑的狱讼。所有这些,是因为地理隔绝,距离王城非常遥远,所以特意在县城和都邑中设置这些官职,以便统辖治理,并且隶属于内官,并不是说这些是采邑的官职,与乡遂的制度不同。孙氏说:将王畿之内划分为都城和采邑,虽然各自有封疆界限,但不能专断政事,所以用八则来治理都鄙:一是祭祀,用来驾驭神灵,因此设有都宗人来掌管祭祀;二是法则,用来驾驭官吏,因此设有都则以掌管法则;八是田役,用来驾驭民众,因此设有都司马、家司马来掌管兵甲和马匹。至于刑狱之事,无不听从王朝的决定,都士、家士虽然已经缺失,但方士在三月向朝廷上报狱讼,讶士掌管四方狱讼,有诉讼案件的人前往士官那里,有混乱的狱讼则前往裁决,这样就有区别了。《礼记》说:内诸侯只享俸禄,外诸侯可以世袭,这也符合先王的旧制。内诸侯不过享有俸禄田,不允许袭占土地并专断政事。
掌都祭祀之礼,凡都祭祀,致福于国。
郑锷曰:大都、小都不出王畿之内,其所封者乃王之子弟与公卿也。其地域有山川,及因国无主后者为之长者,所当祭也。况又立其祖所自出之庙,则其祭礼尤严。立都家人,以掌其都之祭祀之礼,使有其举之,不敢废也。非所当祭者,不敢▯也。太宰有八则以驭之,曰祭祀以驭其神。又专立一官以掌其礼,彼安敢有过差哉?
王氏详说曰:致福之事,见于天官膳夫,又见于祭仆、都家、宗人。夫膳夫、祭仆既云致福,而此又言者,盖祭祀王所不与,则赐之禽;都家亦如之。上赐禽于下,则下致福于上。然致福者,宗人也。展宗人之致福而受之于膳夫者,祭仆也;受祭仆之致福而献之于王者,膳夫也【○李嘉防曰:必致福于国者,皆所以导人心之正,以全其爱君之念也】
正都礼与其服
王昭禹曰:「礼以定尊卑,别贵贱,辨亲踈,而明分守;而僭乱之生,其防常起于衣服之间。则正都礼与其服,不可缓也【○郑锷曰:「所谓正者,与其他所正之礼服异,乃奉祭之服,恐有偪上之嫌耳】
若有宼戎之事则保羣神之壝
郑锷曰:郊有羣神之兆,则有坛壝之制;国有防戎之变,固所当保也【○郑康成曰:守山川丘陵坟衍之坛域】○王氏曰:以其掌都祭祀之礼,故使与小祝保神壝之在外者。小祝言保郊,此言保神之壝,相备也【○李嘉防曰:欲羣神之无警动】
国有大故则令祷祠
贾氏曰:都宗人是王家之官,王命使祷祠,是都内之事。明所令,令都内之有司有事于神者。
既祭反命于国
郑康成曰:「祭,谓报赛也。反命,还白王。」○王昭禹曰:「祭之命,上所出。既祭,反命于国,则逆祀命者无有也【○王氏曰:「既祭反命于国,则虽非国故祷祠,亦必命之祭,然后祭】
家宗人如都宗人之数
郑康成曰家谓大夫所食采邑
掌家祭祀之礼凡祭祀致福
郑康成曰:「大夫采地之所祀,与都同。若先王之子孙,亦有祖庙。」
国有大故,则令祷祠。反命,祭亦如之。
郑康成曰:「以王命令祷祠,归白王于▯福,又以王命令祭之,还又反命。」○贾氏曰:「祷祠反命,则与都宗人既祭反命同,祭亦如之。是祷祠讫,王更命祭,祭讫亦反命。都宗人亦有此法,文不具耳。」
掌家礼,与其衣服、宫室、车旗之禁令。
郑康成曰:掌亦正也。○郑锷曰:都宗人不言宫室车旗之禁令,独此言之者,大宰有八则以驭都鄙有家之大夫,宫室车旗之从其命数,非八则之所驭,不可以不正也。
易氏曰:「扬雄曰:节莫大于僣僣莫大于祭。先王设都家、宗人之官,杜僭乱之原,别嫌疑之渐。其制礼之深意,实寓乎此也【○李嘉防曰:禁令与政令不同,盖衣服、宫室之制甚严,观《都人士》之诗可见】
凡以神士者,无数。以其艺为之,贵贱之等。
刘执中曰:神士谓明神理而仕者。○薛平仲曰:六典叙官,未有无所命名而列之于数者,特礼官之末有所谓凡以神士者,以官焉谓之神士者,不出于巫祝之间,先王何为特谆复于此哉?尝观周家五礼之制,以事鬼神示为先,六乐之作,亦以事鬼神示为首先王之敬鬼神▯者如是,人之有能以致天神人鬼地示者,要必选抡搜访其艺,必有以通幽明之故,知鬼神之情状者,然后居之,则仕进之贵贱而艺能之踈宻可攷矣【○郑锷曰:周家鄊举里选之法,三嵗兴乡里之贤能,其次有府史胥徒及庶人之在官入仕之路清矣,今乃有以神入仕之人,何耶?盖先王之于国,则忧其有凶荒于民,则虑其有札防,以为幽冥之中有神者主之,神之防位非人人所能知也,必有精爽不擕贰之人,能斋肃中正,有上下比义之知,有光明宣通之圣,有光照之明,听彻之聦者,或足以犹鬼神▯之居而辨其名与其物者矣。由是设为入仕之途,使由此以进,然后使之掌日月星辰之法。○李嘉防曰:男巫女巫无数,先王既巳言之,今又言之,恐神附于人如神降于莘之类得以惑乱其民,神士之
译掌管都城祭祀的礼仪,凡是都城的祭祀,将祭后的福肉进献给国君。
郑锷说:大都、小都都在王畿之内,受封于此的是王的子弟与公卿。其地域内有山川,以及因国家无主后而成为长者的,都应当祭祀。况且又建立了祖先所出的庙宇,那么其祭祀的礼仪尤其严格。设立都家宗人,来掌管都城的祭祀礼仪,使得该举行的祭祀,不敢废弃。不该祭祀的,不敢擅自举行。太宰有八条法则来驾驭百官,其中说“用祭祀来驾驭神灵”。又专门设立一个官职来掌管其礼仪,他们怎敢有过失差错呢?
王氏详说:进献福肉的事,见于天官膳夫,又见于祭仆、都家宗人、宗人。膳夫、祭仆既已说进献福肉,这里又说,大概是因为王不参与祭祀,就赐给禽肉;都家宗人也如此。上级赐禽肉给下级,那么下级就进献福肉给上级。然而进献福肉的,是宗人。查验宗人进献的福肉而接受它的是祭仆;接受祭仆进献的福肉而献给王的是膳夫【○李嘉防说:一定要将福肉进献给国君,这都是为了引导人心的正道,以保全爱戴君主的念头】
纠正都城的礼仪及其服饰。
王昭禹说:“礼仪用来确定尊卑,区别贵贱,辨别亲疏,而明确职分;而僭越混乱的产生,其防备常常起于衣服之间。那么纠正都城的礼仪及其服饰,不可迟缓【○郑锷说:‘所谓纠正,与其他所纠正的礼服不同,乃是奉祭的服饰,恐怕有逼近上位的嫌疑’】
如果有寇贼戎兵之事,就守护群神祭祀的坛域。
郑锷说:郊外有群神的兆域,就有坛壝的制度;国家有防备戎兵的变故,本来就应该守护【○郑康成说:守护山川丘陵坟衍的坛域】○王氏说:因为他掌管都城祭祀的礼仪,所以让他与小祝一起守护在外面的神坛。小祝说守护郊外,这里说守护群神的坛域,互相补充【○李嘉防说:希望群神没有惊动】
国家有大变故,就命令祈祷祭祀。
贾氏说:都宗人是王家的官员,王命令祈祷祭祀,这是都城内部的事。明确所命令的,是命令都城内有司事奉神灵的人。
祭祀完毕,回国报告。
郑康成说:“祭,指报赛。反命,返回禀告王。”○王昭禹说:“祭祀的命令,由上级发出。祭祀完毕,回国报告,那么违背祭祀命令的就没有了【○王氏说:‘祭祀完毕回国报告,那么即使不是因为国家变故而祈祷祭祀,也必须命令祭祀,然后才祭祀’】
家宗人的数量如同都宗人。
郑康成说:家指大夫所食的采邑。
掌管家祭祀的礼仪,凡是祭祀进献福肉。
郑康成说:“大夫采地所祭祀的,与都城相同。如果是先王的子孙,也有祖庙。”
国家有大变故,就命令祈祷祭祀。回国报告,祭祀也如此。
郑康成说:“用王的命令祈祷祭祀,归回报王于进献福肉,又用王的命令祭祀,返回又报告。”○贾氏说:“祈祷祭祀回国报告,那么与都宗人祭祀完毕回国报告相同,祭祀也如此。这是祈祷祭祀完毕,王再命令祭祀,祭祀完毕也回国报告。都宗人也有此法,只是文字没有详述罢了。”
掌管家的礼仪,及其衣服、宫室、车旗的禁令。
郑康成说:掌也是纠正。○郑锷说:都宗人不说宫室车旗的禁令,唯独这里说的,是因为大宰有八条法则来驾驭都城和采邑的大夫,宫室车旗的等级服从于命数,不是八条法则所能驾驭的,不可以不纠正。
易氏说:“扬雄说:节度没有比僭越更大的,僭越没有比祭祀更大的。先王设立都家宗人的官职,杜绝僭越混乱的根源,区别嫌疑的渐生。其制定礼仪的深意,实在寓含于此【○李嘉防说:禁令与政令不同,大概衣服、宫室的制度很严格,看《都人士》的诗可见】
凡是凭借神术入仕的人,没有定数。根据他们的技艺,确定贵贱的等级。
刘执中说:神士指通晓神灵道理而做官的人。○薛平仲说:六典叙述官职,没有没有命名而列入定数的,唯独礼官的末尾有所谓凡是凭借神术入仕的人,以官职称为神士的,不出于巫祝之间,先王为什么特别反复强调于此呢?曾看周家五礼的制度,以事奉鬼神示为先,六乐的制作,也以事奉鬼神示为首,先王敬奉鬼神示如此,人有能力以致天神人鬼地示的,一定要选抡搜访其技艺,一定有能通晓幽明之故,知道鬼神情状的人,然后让他任职,那么仕进的贵贱而技艺的疏密可以考察了【○郑锷说:周家乡举里选之法,三年兴起乡里的贤能,其次有府史胥徒及庶人在官入仕的路径清晰了,现在却有凭借神术入仕的人,为什么呢?大概先王对于国家,则担忧有凶荒于民,则忧虑有札防,认为幽冥之中有神主宰,神的方位不是人人所能知道的,一定有精爽不贰的人,能斋肃中正,有上下比义的知,有光明宣通的圣,有光照的明,听彻的聪者,或许足以像鬼神那样居住而辨别其名与其物了。由此设立入仕的途径,让他由此进身,然后让他掌管日月星辰的法度。○李嘉防说:男巫女巫无数,先王已经说了,现在又说,恐怕神附于人如神降于莘之类得以惑乱其民,神士的
郑康成曰:「艺谓礼乐射御书数,髙者为上士,次之为中士,又次之为下士。」○王昭禹曰:「所谓掌三辰之法以犹鬼神▯之居,皆以其精于艺者为之也。」
掌三辰之灋,以犹鬼神▯之居,辨其名物。
郑康成曰:「犹图也。居,谓坐也。天者,羣神之精,日月星辰其着位也,以此图天神、人鬼、地示之坐者,谓布祭众寡与其居。」句【○贾氏曰:神有众寡多少,或居方为之,或句曲为之也】○薛氏曰:「日月星辰谓之三辰,日阳也,月隂也,星辰亦有隂阳焉。隂阳之气有消息盈虚之理,而三辰之法未尝不由之。三辰之数有升降出入往来之变,而鬼神▯之居未尝不从之。推隂阳而攷三辰,观三辰以居鬼神▯,非知幽明之故不能也。」传曰:「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故知三统之合于三辰也。日合于天统,则天神可得而犹其居;月合于地统,则地▯可得而犹其居;星辰合于人统,则人鬼可得而犹其居【○易氏曰:天神位乎上,其居为阳,即日合天统之法而图之;地示位乎下,其居为隂,即月合地统之法而图之;人鬼位乎隂阳之间,即斗合人统之法而图之。大司乐云:「黄钟为宫而天神降,函钟为宫而地示出,圜钟为宫而人鬼可礼。」此即三辰合三统之义】犹之之法,则神士者之所掌。其法虽不可见,大要坛场庙社,左右前后各从其类而已。故小宗伯位宗庙于阳之左,犹日之生于东也;位社稷于隂之右,犹月之生于西也;兆五帝、四望、四类,各以其郊,犹星辰之▯次也。神士者特能掌三辰之法,犹其居而已。建其位,非宗伯不可也【○王氏详说曰:楚昭王问于观射父,而及重黎絶地天通之事,射父所对详矣。大约以谓古之所谓巫觋者,以民之精爽不擕贰,又能斋肃中正者为之,使制神之处位次主。是知凡以神士者,巫觋之类也。掌三辰之法以犹鬼神示之居,岂非制神之处位次主乎】○王昭禹曰:「鬼神▯虽幽深,然皆丽乎隂阳,不能无所居也。辨其名,则所命之名也;辨其物,则其色之物也。」
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物鬽【眉秘反】○郑康成曰:天人阳也,地物隂也。阳气升而祭鬼神,隂气升而祭地祗。物鬽所以顺其为人与物也。百物之神曰鬽。《春秋传》曰:螭鬽、魍魉【○贾氏曰:《左传》宣三年,服氏注曰:螭,山神兽形;魅,怪物;魍魉,木石之怪。文公十八年注:螭,山神兽形,或曰如虎而噉虎,或曰魅,人靣兽身而四足,好惑人,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贾、服义与郑异,郑以螭鬽为一物,故云百物之神】○薛氏曰:致天神而人鬼与之。荀卿所谓郊则并百王于上而祭之是巳。郊天合百王,则郊地合物鬽冝矣。郑氏谓用祭天地之明日,于经无据。○黄氏曰:是必有推候之法,可睹之实。至汉郊祀犹候神先下,天子望拜,则司乐六变,天神降;八变,地▯出;九变,人鬼格。非无其事。
以禬国之凶荒民之札丧
杜氏曰:禬,除也。○王昭禹曰:致天神、人鬼、地▯物鬽而祭之者,以禬国之凶荒、民之札丧故也。禬所以防之,则欲在天者无凶荒,在人者无札丧。
緫论宗伯官属
易氏曰:春官设属,最有统纪。所典之礼,五礼为先。五礼之中,吉礼为本。是盖天秩天叙,自然之理。观大宗伯其用,亦博矣。实以天神、人鬼、地▯为主。然后小宗伯为之建国之神位,肆师为之立国祀之礼,而五礼从之。自其设属而言,虽五礼之用为不同,莫先于祭祀之礼。于是因礼事之缓急,而为职掌之先后。祭祀始于祼,而告时、告备之礼行焉。故郁人先之,鬯人次之,鸡人次之,尊彝、几筵、瑞玉、命服之官又次之,以至内外祭祀无不毕举。而凶礼为谨终之事,此冢墓职、丧所以居五礼之末。掌礼之职至此详且备矣。礼之所至,乐亦至焉。又自大司乐以至司干,凡二十职,皆列于礼官之次。盖圣人制礼,所以检括人心,而归之于中,使之周旋鼓舞于声容之间,而至敬存焉。是乐之为用,皆所以辅
译郑康成说:“艺是指礼、乐、射、御、书、数,技艺高超的担任上士,次等的担任中士,再次等的担任下士。”王昭禹说:“所谓掌管三辰的法度以推演鬼神之所居,都是由那些精通技艺的人来担任的。”
掌管三辰的法度,以推演鬼神之所居,辨别它们的名号和物象。
郑康成说:“犹,就是图绘。居,指坐位。天是众神的精华,日月星辰是它们显著的位置,用这些图绘天神、人鬼、地祗的坐位,是指布置祭祀的众寡以及它们的居处。”句【贾氏说:神有众寡多少,有的居于方正之处,有的居于曲折之处】薛氏说:“日月星辰称为三辰,日为阳,月为阴,星辰也有阴阳。阴阳之气有消长盈虚的道理,而三辰的法度无不由此产生。三辰的数目有升降出入往来的变化,而鬼神的居处无不完全遵循它。推究阴阳以考察三辰,观察三辰以确定鬼神的居处,不是通晓幽明之理的人是不能做到的。”传曰:“太极运行三辰五星于上,元气转动三统五行于下,所以知道三统与三辰相合。日与天统相合,那么天神就可以推演其居处;月与地统相合,那么地祗就可以推演其居处;星辰与人统相合,那么人鬼就可以推演其居处【易氏说:天神位在上,其居处为阳,即依据日合天统的法度来图绘;地祗位在下,其居处为阴,即依据月合地统的法度来图绘;人鬼位在阴阳之间,即依据斗合人统的法度来图绘。《大司乐》说:‘黄钟为宫而天神降临,函钟为宫而地祗出现,圜钟为宫而人鬼可以祭祀。’这就是三辰合三统的意义】推演居处的法度,是神士所掌管的。其法度虽然不可见,大抵坛场庙社,左右前后各自从其同类罢了。所以小宗伯将宗庙设在阳位的左边,如同日从东方升起;将社稷设在阴位的右边,如同月从西方升起;兆域五帝、四望、四类,各自在其郊外,如同星辰的次序。神士只是能掌管三辰的法度,推演其居处罢了。建立其位,非宗伯不可【王氏详说曰:楚昭王问于观射父,谈及重黎断绝地天通之事,射父所回答的详细了。大抵认为古之所谓巫觋者,选取那些精神专一不杂、又能斋戒肃穆中正的人来担任,让他们制定神灵的处所位次主祭。由此可知凡是以神士者,都是巫觋之类。掌管三辰之法以推演鬼神地祗之居,岂不是制定神灵的处所位次主祭吗】王昭禹说:“鬼神虽然幽深,但都依附于阴阳,不能没有居处。辨别其名,就是所命名的名称;辨别其物,就是其色泽的物象。”
在冬至日,招致天神和人鬼;在夏至日,招致地祗和物魅【眉秘反】郑康成说:天和人属阳,地和物属阴。阳气上升而祭祀鬼神,阴气上升而祭祀地祗。物魅是用来顺应其为人和为物的。百物之神称为魅。《春秋传》说:螭魅、魍魉【贾氏说:《左传》宣公三年,服氏注说:螭,山神,兽形;魅,怪物;魍魉,木石之怪。文公十八年注:螭,山神,兽形,有人说像虎而吃虎,有人说魅,人面兽身而四足,喜欢迷惑人,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贾、服的解释与郑不同,郑认为螭魅为一物,所以说百物之神】薛氏说:招致天神而人鬼与之俱来。荀卿所谓郊祭则合并百王于上而祭祀他们就是如此。郊祭天合并百王,那么郊祭地合并物魅就适宜了。郑氏说用祭祀天地之明日,在经文中没有依据。黄氏说:这一定有推候的法度,可见的实证。到汉代郊祀还等候神灵先下,天子望拜,那么司乐六变,天神降临;八变,地祗出现;九变,人鬼感应。并非没有其事。
以禬除国家的凶荒、人民的札丧
杜氏说:禬,消除。王昭禹说:招致天神、人鬼、地祗物魅而祭祀它们,是为了禬除国家的凶荒、人民的札丧的缘故。禬除是为了预防,那么希望在天者无凶荒,在人者无札丧。
总论宗伯官属
易氏说:春官设置属官,最有统纪。所掌管的礼仪,以五礼为先。五礼之中,以吉礼为本。这大概是天秩天叙,自然之理。观察大宗伯的作用,也很广博了。实际上以天神、人鬼、地祗为主。然后小宗伯为之建立国家神灵的位次,肆师为之确立国家祭祀的礼仪,而五礼随之。从其设置属官来说,虽然五礼的作用不同,没有比祭祀之礼更先的。于是根据礼仪事务的缓急,而确定职掌的先后。祭祀始于祼礼,而告时、告备的礼仪施行。所以郁人最先,鬯人次之,鸡人次之,尊彝、几筵、瑞玉、命服的官员又次之,以至内外祭祀无不全部举行。而凶礼是谨慎终事,所以冢墓职、丧官排在五礼之末。掌管礼仪的职事到此详细且完备了。礼仪所到之处,音乐也到了。又自大司乐以至司干,共二十个职官,都列在礼官的次序中。大概圣人制定礼仪,用来检括人心,而归于中正,使他们在声容之间周旋鼓舞,而至敬存焉。所以音乐的作用,都是用来辅助
成乎是礼者也。然礼者,理也。所以经理斯世者,茍有一毫之不尽,亦不足以为礼之至。又自大卜而下,皆卜筮之事;大祝而下,皆筮祝之事;大史而下,皆纪防、书之事。是虽文为制度之末,而天秩天叙实寓其间。圣人率是而行之,始于宫庭,达于天下,其道甚大。百物不废,复以神士者终焉。寜非吉礼为五礼之本乎?
译成就于这礼仪的。然而礼,就是理。用来治理这个世间的,如果有一丝一毫的未尽善尽美,也就不足以称为礼的极致。又自大卜以下,都是占卜之事;大祝以下,都是祝祷之事;大史以下,都是记录、防备、书写之事。这些虽然看似是制度文饰的末节,但上天的秩序与条理实际上蕴含其中。圣人遵循这些原则去实行,从宫廷开始,推广到天下,其道理非常宏大。万物都不废弃,最后又以神士来终结。难道不是吉礼作为五礼的根本吗?
陈及之曰:「六官中惟春官典礼职事无可疑者。然司服掌外朝之服,当与内司服并建,在天官;典瑞玉器之藏,当与掌节并建,在地官;司常巾车典路,亦当在夏官。今并列于春官者,以礼仪等级隆杀升降所系,故典礼者亦并掌之。」
緫论春官典礼乐之职
黄氏曰:「右春官之属凡七十,自大宗伯至职防为一节,自大司乐至司干为一节,自大卜至御史为一节,自巾车至凡以神士者为一节。其脉理之聨络,固巳详言于前矣。或曰:『先王于礼乐至矣,然要其分职帅属之意,犹有斯民不与焉者,何哉?』尝观诸教官之属,分为乡遂,而乡遂之民,凡闗于礼乐之事者,莫不纎悉以及之,则礼乐固明逹之天下矣。及夫见诸朝廷,行诸郊社宗庙,百官有司之奉承,典章文物之藩饰,固有严之于上者,而安上治民之功,移风易俗之本,则已潜孚黙运于事物之表矣。不然,宗伯司乐何为皆以谐万民为功,而正月之吉,特不垂象者?岂非感化之妙,在彼而不在此耶?」
卿大夫士緫数五百九十有四人。
卿十有三人 中大夫五人
下大夫四十有八人,上士四十有九人,中士二百有六人,下士二百七十有二人。
周有六卿,兼三▯而为九,此言周官卿数之定论也。今攷于经,六卿既各分职矣,而国之六乡且有六焉,后之六宫则又倍焉。盖周之卿于是乎凡二十有四人矣。夫为卿若是之众,而言者则曰六卿,九卿何哉?盖系之六典则曰六卿,居于九室则曰九卿。然事固有非数者之所能尽,间见于六乡、六宫者不可得而略焉,是皆属乎六典之中矣。先王任人之道,亦岂拘拘焉限于其数而不求以集天下之治哉?宜卿不嫌于众矣【○愚案:说巳见乡老下】
府史胥徒工之数,二千五百十有四人。
府百有八人,史二百七十有一人,胥百九十有一人,徒千八百有四十人,工百有四人。
周官府史之数,凡府一人,而史必倍之,此其例也。惟春官之府史,则有不然者,或府之人多于史之数,而史之数或等于府之人,大略为史者实简焉。此其故何哉?意者先王礼乐之具,固府藏之所当谨,而礼乐之妙,非文史之所能载,故文书调度之可及者,殆非制作之深意。法而不说之精微,固有在彼而不在此也。彼御史之史,百有二十人,而史又居于府之上者,此变例也。盖所以掌賛书者,有非一端。
女奚之数百有二十人
女二十有四人
不命之官凡四
守祧奄八人,男巫无数,女巫无数。凡以神士者无数。
周礼订义卷四十六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订义》>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巻四十七宋王与之撰
夏官司马上
薛平仲曰:「春官掌礼,所以为厚天下之仁。礼不足,而后政及之。所以为正天下之义。仁以起天下,不忍不由礼之心;义以制天下,不敢不由礼之心。政典所以有法于夏【○郑锷曰:「夏者,南方之时,万物相见之地,于五事为礼。夏官掌政,欲见政出于礼之意】○贾氏曰:「夏,整万物。天子立司马,共掌邦政,以平诸侯,正天下,故曰统六师,平邦国。」
王昭禹曰:「马者,甲兵之具,王政所重,故自夏官卿一人至中士十有六人,皆以司马名官【○李景齐曰:政莫大于军,军旅之事,以马为急。大司马之职,虽不言及于马,以名官观之,其意黙寓。若夫马质、校人、圉师之类,属于夏官者,马政之详,可覆也】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郑锷曰:「注谓政者正也,上之所以正下也。夏官独谓政官,司马有九法九伐之制,所以正其不正,斯可谓之政矣。王者之于邦国,欲使各得其平,司马佐之以政,则平也易矣。然政职以平邦国,治职亦以平邦国,何也?治出于大宰,则平之以道;政掌于司马,则平之以政。治典则平于顺治之前,政典则平于叛违之后。」○吕氏曰:「自夏后氏命▯侯掌六师,举政典以誓众,则邦政之掌于司马
译陈及之说:“六官之中,只有春官的典礼职事是没有可疑之处的。然而,司服掌管外朝之服,应当与内司服同时设立,归属于天官;典瑞掌管玉器的收藏,应当与掌节同时设立,归属于地官;司常、巾车、典路,也应当归属于夏官。现在它们都并列在春官之下,是因为礼仪等级的隆重与简略、升降变化都与它们相关,所以掌管典礼的人也一并掌管它们。”
总论春官典礼乐的职事
黄氏说:“上述春官的属官共有七十人,从大宗伯到职防为一节,从大司乐到司干为一节,从大卜到御史为一节,从巾车到凡以神士者为一节。它们脉络之间的联络,在前面已经详细说过了。有人问:‘先王对于礼乐已经完备到了极点,然而考察他们分派职事、统领属官的本意,似乎还有百姓没有参与其中的,这是为什么呢?’我曾经观察那些教官的属官,分为乡和遂,而乡和遂的百姓,凡是关系到礼乐的事情,没有不细微详尽地涉及到他们的,那么礼乐本来就已经明白通达于天下了。等到在朝廷上显现,在郊社宗庙中施行,百官有司的奉行,典章文物的修饰,固然有在上位者严格规定的,而安定上位者、治理百姓的功效,移风易俗的根本,则已经在事物之外潜移默化地运行了。如果不是这样,宗伯和司乐为什么都以协和万民作为功效,而在正月吉日,特别不垂示天象呢?难道感化的妙处,在于彼方而不在于此方吗?”
卿、大夫、士的总数是五百九十四人。
卿十三人,中大夫五人,下大夫四十八人,上士四十九人,中士二百零六人,下士二百七十二人。
周朝有六卿,兼管三〇而为九,这是关于周官卿数的定论。现在考察经文,六卿既然各自分任职事,而国家的六乡又有六个,后来的六宫则又加倍。大概周朝的卿因此共有二十四人。做卿的人如此众多,而说话的人却说六卿、九卿,这是为什么呢?大概联系到六典就称为六卿,居于九室就称为九卿。然而事情本来不是数字所能穷尽的,偶尔见于六乡、六宫的不能忽略,这些都是属于六典之中的。先王任用人才的方法,难道会拘泥于数字而不寻求以成就天下的治理吗?所以卿不嫌多【○我按:此说已见于乡老下】
府、史、胥、徒、工的数量,是二千五百一十四人。
府一百零八人,史二百七十一人,胥一百九十一人,徒一千八百四十人,工一百零四人。
周朝府、史的数量,凡是府一人,而史必定是它的两倍,这是常例。只有春官的府、史,有不是这样的,有的府的人数多于史的数量,而史的数量有时等于府的人数,大略来说做史的人确实简少。这是什么缘故呢?我想先王礼乐的器具,本来是府库收藏所应当谨慎的,而礼乐的妙处,不是文史所能记载的,所以文书调度所能达到的,大概不是制作的深意。法而不说的精微,本来在于彼方而不在于此方。那御史的史,有一百二十人,而史又居于府之上,这是变例。大概因为掌管赞书的人,不止一种。
女奚的数量是一百二十人。
女二十四人。
不命之官共有四种:守祧奄八人,男巫无数,女巫无数。凡以神士者无数。
周礼订义卷四十六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订义》>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四十七 宋王与之撰
夏官司马上
薛平仲说:“春官掌管礼,所以用来增厚天下的仁爱。礼不足,然后政及之。所以用来端正天下的义。仁爱用来兴起天下,使人不忍心不遵从礼;义用来制约天下,使人不敢不遵从礼。政典所以有法于夏【○郑锷说:‘夏是南方的时令,万物相见之地,在五事中属于礼。夏官掌管政,想要显示政出于礼的意思。’○贾氏说:‘夏,整顿万物。天子设立司马,共同掌管邦政,以平定诸侯,端正天下,所以说统率六师,平定邦国。’”
王昭禹说:“马是甲兵的器具,王政所重视的,所以从夏官卿一人到中士十六人,都以司马命名官职【○李景齐说:政没有比军事更大的,军旅之事,以马为急。大司马的职事,虽然不提及马,从命名官职来看,其意默寓其中。至于马质、校人、圉师之类,属于夏官的,马政的详细情况,可以覆验。】
只有君王建立国家,辨别方向确定位置,规划国家治理田野,设置官职分派职事,作为百姓的准则。于是设立夏官司马,让他率领他的属官而掌管邦政,以辅佐君王平定邦国。郑锷说:“注解说政就是正,是上位者用来端正下位者的。夏官唯独称为政官,司马有九法九伐的制度,所以端正那些不正的,这就可以称为政了。君王对于邦国,想要使各自得到平定,司马辅佐他以政,那么平定就容易了。然而政职用来平定邦国,治职也用来平定邦国,为什么呢?治出于大宰,就用道来平定;政掌于司马,就用政来平定。治典则在顺治之前平定,政典则在叛违之后平定。”○吕氏说:“自从夏后氏任命〇侯掌管六师,举行政典以誓众,那么邦政的掌管于司马
旧矣。国之大事,何者非政?独戎政谓之政何也?天下无事,寓兵于农,然后赋役百为始有所施,是政之所从出。天下有事,举兵讨乱,邦之存亡安危系焉,其为政之大,又不待论。此戎政所以独谓之政,统六师而谓之平邦国,王者用师之本防,特为邦国之不平者设耳。」
译由来已久了。国家的大事,哪一件不是政事?唯独军事被称为“政”,这是为什么呢?天下太平无事时,将兵权寓于农耕之中,然后赋税徭役和各种事务才开始得以施行,这是政令产生的根源。天下发生变故时,出兵讨伐叛乱,国家的存亡安危都系于此,其作为政事的重要性,更不必多说了。这就是军事唯独被称为“政”的原因,统领六军而称之为“平邦国”,是君王用兵的根本防范,特别为那些不安定的邦国而设立的罢了。
孙氏曰:「不曰掌邦兵,而曰掌邦政。政脩则兵可不试。」
政官之属,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大夫四人,舆司马上士八人,行司马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有二人,徒三百有二十人。
黄氏曰:司马置属与五官稍异,小司马而下有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舆司马掌车,行司马掌卒,军司马兼掌之。军司马如天官宰夫、地官乡师,以军名官,其职可知【○易氏曰:鲁防晋师于上鄍,舆师受一命之服;晋享六卿于蒲圃,舆尉受一命之服。所谓舆者,车也。晋作三行以御狄,其后晋中行穆子与无终及羣狄战于太原,毁车为行。所谓行者,徒也。成周师田之法,险野徒为主,易野车为主,于是设二司马之属,専掌车与徒之任,异于五官】○李嘉防曰:自小司马以下皆不见其职掌,岂用兵之时他官兼权,故职不见邪?抑兵事尚宻,不当载之书邪?二者皆是也。先王不以兵机示天下,五官治教礼刑事法无不着,惟兵法不传后世。司马法与孙吴、尉缭等兼着,皆先王所未有。○陈君举曰:仪礼阙军礼,盖司马法即古军礼也。古者百五十五篇,今亡其百五十篇,以其有者求之,必非衰世权谋变诈者所能为也。而谓之司马穰苴兵法,非也。
贾氏曰:诸官皆云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百二十人,独此官史胥徒多者,司马大总六军,军事尚严,特须监察故也。
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有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一军则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
薛平仲曰:「周官序官之例,未尝有序事之法,惟司马所载制军之事为详,而后官属之缓急,始次第而举。岂非兵者国之大事,政典所用以平邦国者,其规画固当蚤正欤?自调民之法立,民之从事于军者,劳逸出入之相权,而力常有余矣。于是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有不容损益者。自制军之数立,国之有军者,内外轻重之相制,而势可得合矣。于是王六军,以至小国一军,有降杀之等制焉。军有定制,帅其军者,非威令素孚不行也。于是大为之将,而将皆命卿;小为之长,而长皆上士,有以定尊卑上下之志焉。军有帅,则文移之往来,政令之征召,有不可略于是一军,则二府、六史、十胥、百徒,有以为文书调度之备焉。举军政之要,莫先斯四者,先王规画,实为之,井井绳绳而不紊。观叙事之法,可攷。」
黄氏曰:凡制军,谓有征行之事则制之。县师所谓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乡遂各为一军,而都鄙不与。及制军,或取于乡,或取于遂,或取于都鄙,或徴兵诸侯,所谓及师大合军是也。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多则増▯。孟津之防,诸侯八百,犹六师耳【泰誓:王乃大廵六师】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平居民籍足,充其数,非天子命伐,有司马之法,未尝作军也。鲁作三军,春秋讥之。侯伯专徴兵诸侯,亦分属于其军。城濮之战,楚为三军,陈蔡属右军,卫属左军。盖古法,自军将以下爵秩与乡官同。诸儒遂谓皆六乡之吏,非也。伍、两、卒、旅、师、军,于乡为比、闾、族、党、州、乡;于遂为邻里、鄼、鄙、县、遂。遂之爵秩逓降于乡一等。邦国都鄙亦有乡有遂,其爵秩亦当有髙下。及在军,皆升之,使与六乡等。大抵军吏无小大,皆主号令,当使其人尊敬之。二十五人之长,爵中士,意可见。我艺祖阶级之法,与三代暗合。伍皆有长,不必尽有爵,以此见不皆为六乡比长。防谓众多官卑,略而不言,非也。五人之长,号令狭,虽无爵可也。众多不置,则或然。官卑略而不言,则不。李嘉防曰:先王兵制,自五人以上必用命士一人为之长。至二千五百人,则用中大夫。故一军之间,卿一人,中大夫五人,下大夫二十五人,上士百二十五人,中士五百人
译孙氏说:“不说掌管国家军事,而说掌管国家政事。政事修明,那么军队就可以不必出动。”
政官的属官,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大夫四人,舆司马上士八人,行司马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府六人,史十六人,胥三十二人,徒三百二十人。
黄氏说:司马设置的属官与五官略有不同,小司马以下设有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舆司马掌管车兵,行司马掌管步兵,军司马兼管这两者。军司马如同天官的宰夫、地官的乡师,以“军”命名官职,其职责就可以知道了。【○易氏说:鲁国在上鄍抵御晋军,舆师接受一命之服;晋国在蒲圃宴享六卿,舆尉接受一命之服。所谓“舆”,就是车兵。晋国设立三行来抵御狄人,后来晋国的中行穆子与无终及群狄在太原作战,毁弃车兵改为步兵。所谓“行”,就是步兵。成周时期军队田猎的法度,险恶之地以步兵为主,平坦之地以车兵为主,于是设立两个司马的属官,专门掌管车兵与步兵的任务,这与五官不同。】○李嘉防说:自小司马以下都不见记载其职责,难道是用兵之时由其他官员兼任,所以职责不见记载吗?还是因为兵事崇尚机密,不应当记载在书上呢?这两种说法都是对的。先王不把用兵的机密昭示天下,五官治理教化、礼仪、刑事的法度没有不昭著的,唯独兵法不传给后世。《司马法》与孙武、吴起、尉缭等人的著作兼有记载,都是先王所没有的。○陈君举说:《仪礼》缺少军礼,大概《司马法》就是古代的军礼。古代有一百五十五篇,现在亡佚了一百五十篇,用现存的内容去推求,必定不是衰世权谋变诈的人所能写成的。而称它为司马穰苴的兵法,是不对的。
贾氏说:各官都说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唯独这个官职的史、胥、徒较多,是因为司马总管六军,军事崇尚严密,特别需要监察的缘故。
凡是制定军队编制,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天子有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都由命卿担任,二千五百人为一师,师帅都由中大夫担任,五百人为一旅,旅帅都由下大夫担任,一百人为一卒,卒长都由上士担任,二十五人为一两,两司马都由中士担任,五人为一伍,伍都有长。一军则设二府,六史,十胥,百徒。
薛平仲说:“《周官》序录官员的体例,不曾有序述事务的法度,只有司马所记载的制定军队编制的事务最为详细,而后官员属下的缓急轻重,才开始依次列举。难道不是因为军事是国家的大事,是政典用来平定邦国的工具,其规划本来就应该早作定夺吗?自从调节民力的法度确立,民众从事军事,劳逸出入相互权衡,而力量常常有余。于是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有不容增减的定数。自从制定军队的数量确立,国家拥有军队,内外轻重相互制约,而势力可以聚合。于是天子六军,直到小国一军,有降等减杀的等级制度。军队有定制,率领军队的人,如果没有威信命令素来信服就不能施行。于是设立大的将领,而将领都由命卿担任;设立小的长官,而长官都由上士担任,有用来确定尊卑上下的意志。军队有统帅,那么文书往来,政令征召,有不可忽略的。在一军中,则设二府、六史、十胥、百徒,有用来作为文书调度的准备。列举军政的要务,没有比这四点更优先的,先王的规划,确实做到了井然有序而不混乱。观察叙述事务的法度,可以考证。”
黄氏说:凡是制定军队编制,是说有征伐行动时才制定。县师所说的接受司马的法度,来组织其民众。乡遂各自为一军,而都鄙不参与。等到制定军队编制,有时从乡中征取,有时从遂中征取,有时从都鄙征取,有时征调诸侯的兵力,所谓“及师大合军”就是这个意思。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人多则增加。○孟津之会,诸侯八百,仍然只有六师【《泰誓》:王乃大巡六师】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平时民籍充足,充其数量,如果不是天子命令讨伐,有司马的法度,不曾组建军队。鲁国组建三军,《春秋》讥讽它。侯伯专断征调诸侯的兵力,也分别隶属于他们的军队。城濮之战,楚国分为三军,陈、蔡属于右军,卫国属于左军。大概古代法度,自军将以下爵位等级与乡官相同。诸儒于是说都是六乡的官吏,这是不对的。伍、两、卒、旅、师、军,在乡中对应比、闾、族、党、州、乡;在遂中对应邻里、鄼、鄙、县、遂。遂中的爵位等级比乡低一等。邦国都鄙也有乡有遂,其爵位等级也应当有高下。等到在军中,都提升他们,使他们与六乡相等。大致军吏无论大小,都主管号令,应当使人们尊敬他们。二十五人的长官,爵位为中士,意图可见。我太祖的阶级法度,与三代暗中相合。伍都有长,不必都有爵位,由此可见不都是六乡的比长。防说众多官职卑贱,略而不提,这是不对的。五人的长官,号令范围狭小,虽然没有爵位也可以。众多不设置,则或许如此。官职卑贱略而不提,则不对。李嘉防说:先王的兵制,自五人以上必定任用命士一人为长官。到二千五百人,则任用中大夫。所以一军之中,卿一人,中大夫五人,下大夫二十五人,上士一百二十五人,中士五百人。
,下士二千五百人。既是士大夫命士如此之多,故各自爱,不致冒昧邀功以自伤。所以古者兵败止曰败绩,不至甚斩首也。后世止以首级为贵,可伤也。伍皆有长,不曰下士,而曰长。长则功罪皆有所归。
译下士有二百五十人。既然士大夫和命士如此之多,所以各自珍重爱惜,不至于冒昧追求功名而伤害自己。因此古人战败只说“败绩”,不至于严重到斩首的地步。后世只以首级为贵,实在令人痛惜。伍都有长官,不称为下士,而称为长。称为长,那么功劳和罪责就都有归属了。
薛平仲曰:「军将命卿,其来尚矣。啓于甘之战,乃召六卿。《常武》之诗,王命卿士:南仲、太祖、太师、皇父,整我六师,皆以卿而帅军也。经谓军将命卿,説者以为天地四时六官之六卿。今攷六官中,特司马掌兵,余卿无与。虽田役、军旅之事,互见六官,然特为治事条目云耳。初非为军将。乡大夫掌六乡之政教禁令,序官则曰:『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则乡大夫亦谓之卿。先王于六乡之中设为六卿,亦于六军之中设为六将。无事之时,总万二千五百家为之长;有事之际,又总万二千五百人为之将帅。此六军之将,则六乡之卿。非特此也,以六乡言之,自五家之比积而至于万二千五百家之乡;以六军言之,自五人之伍积而至于万二千五百人之军,亦犹是耳。五家比长,以下士为之;五人之伍,其长亦下士,则伍长者即向之比长。二十五家闾胥,以中士为之;二十五人之两,其司马亦中士,则两司马即向之闾胥。百家之旅师,以上士;百人之卒,其长亦上士。百家之党正为下大夫;五百人之旅师,亦下大夫。二千五百家之州长为中大夫;二千五百人之师帅,亦中大夫。然则军将之命,即向之乡大夫明矣。惟乡之政教禁令素行于无事之时,而斯民之观感甚深,服从甚久。一旦起而为军,而将军者又前日之乡大夫,则前日观感服从之人,皆为今日死节犯难之事。」郑氏谓:「凡军帅,不特置选于六官,六乡之吏自卿以下使兼官焉。谓六乡之吏兼官可也,何为复曰选于六官?彼盖无一定之见,岂知成周之时六乡六军之无异官乎?」晋悼公时,魏绛为司马,张老为候,奄铎遏冦为上军尉,籍偃为司马,使训卒乘。注以为军将皆命卿,犹有先王之遗意。
愚按,此説以军将为乡之卿,固然;谓命卿非王朝之卿,恐未然。古者畿兵不出境,若以王朝六卿兼掌六乡之军,何害?至邦国之军,《王制》谓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一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经以二卿皆命于君者,注以为误,则命卿者非是。命卿不使之将,欲为将者,皆出于天子所命之卿,以见兵制虽备于邦国,兵权不属于私人,此是圣人统御诸侯、防患之深意。
总论调兵
愚按,天子诸侯兵制,已见司马序官。惟周家起民为兵之制,散见于经传,《周礼》亦无明説。説家注解,杂见于司徒、司马,今并类聚于司马序官。云其一:小司徒、大司马所谓可任者,家三人、二人者也。其二:小司徒所谓起徒役,无过家一人者也。其三:汉志《司马法》所谓六十四井出七十五人者。其四:郑氏注小司徒引《司马法》,成十百井,三百家,士十人,徒二十人者。
陈君举曰:司马法曰:「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出马一匹,牛三头,是为匹马牛。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乗,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戈盾具,谓之乘马。」然则小司徒所制,大约民数,以中家计之:二家十有二人,可任用者五人;一井八家,四十八人,可任用者二十人。司马法谓甸出七十五人者,盖于一甸六十四井之中,五百十有二家之内,一千二百八十人可任用者,择七十五人备征伐,籍于司马【○陈及之曰:班固《汉志》谓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兵车万乘,是为万乗之主。一井之田,八家耕之,总计六十四万井之田,为五百一十二万夫。耕者五百一十二万家,以此夫家之众而供万乘之赋,盖七家赋一兵,则是甸出七十五人,亦七家赋一兵,如司马法之言无疑。列国之赋皆同此数】
王氏详説曰:「车一乘,合士卒七十五人,则一卒所余在后。卒复以五十人,合二十五人为一车之士卒,则所余五十人又在后。车凡三卒四乘,三旅为车二十乘,三师而车百乘,三军而车五百乘,六军而车千乘。此车人参两以相纠聨之法。」
愚按《司马法》:天子地方千里,出车万乘。今六乡之车已及千乘,总王畿之内可具万乘。而有
译薛平仲说:“军将任命为卿,由来已久了。在甘之战时,就召集了六卿。《常武》这首诗中,周王命令卿士:南仲、太祖、太师、皇父,整顿我们的六军,都是以卿来率领军队的。经文说军将任命为卿,解说者认为是天地四时六官中的六卿。现在考察六官之中,只有司马掌管军事,其余的卿都没有参与。虽然田役、军旅之事,在六官中都有涉及,但只是作为治理事务的条目罢了。起初并不是为了担任军将。乡大夫掌管六乡的政治、教化、禁令,序官则说:‘乡大夫每乡有一位卿’,那么乡大夫也被称为卿。先王在六乡之中设立六卿,也在六军之中设立六将。无事的时候,统领一万二千五百家作为长官;有事的时候,又统领一万二千五百人作为将帅。这六军的将领,就是六乡的卿。不仅如此,以六乡来说,从五家的比积累到一万二千五百家的乡;以六军来说,从五人的伍积累到一万二千五百人的军,也是这样的。五家的比长,由下士担任;五人的伍,其长官也是下士,那么伍长就是以前的比长。二十五家的闾胥,由中士担任;二十五人的两,其司马也是中士,那么两司马就是以前的闾胥。百家的旅师,由上士担任;百人的卒,其长官也是上士。百家的党正为下大夫;五百人的旅师,也是下大夫。二千五百家的州长为中大夫;二千五百人的师帅,也是中大夫。那么军将的任命,就是以前的乡大夫,这是很明显的。只有乡的政教禁令平时在无事时施行,而百姓的观感很深,服从很久。一旦起兵为军,而将军又是以前的乡大夫,那么以前观感服从的人,都成为今天为节义而死、冒着危险的人了。”郑氏说:“凡是军帅,不仅仅在六官中选拔,六乡的官吏从卿以下都让他们兼任官职。说六乡的官吏兼任官职是可以的,为什么又说从六官中选拔呢?他大概没有一定的见解,哪里知道成周之时六乡六军没有不同的官员呢?”晋悼公时,魏绛担任司马,张老担任候奄,铎遏寇担任上军尉,籍偃担任司马,让他们训练士兵和战车。注解认为军将都任命为卿,还保留着先王的遗意。
我按,这种说法认为军将是乡的卿,固然如此;说命卿不是王朝的卿,恐怕不对。古代京畿的军队不出境,如果用王朝六卿兼任掌管六乡的军队,有什么妨碍呢?至于诸侯国的军队,《王制》说大国三卿都由天子任命,次国三卿,两卿由天子任命,一卿由其国君任命;小国两卿,一卿由天子任命,一卿由其国君任命。经文说两卿都由国君任命,注解认为是错误的,那么命卿的说法就不对了。不让命卿担任将领,想要担任将领的,都出自天子所任命的卿,以显示兵制虽然完备于诸侯国,但兵权不属于私人,这是圣人统御诸侯、防患的深意。
总论调兵
我按,天子诸侯的兵制,已在司马序官中见到。只有周朝起民为兵的制度,散见于经传,《周礼》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解说家的注解,杂见于司徒、司马,现在都归类于司马序官。说其一:小司徒、大司马所说的可任用者,每家三人、两人。其二:小司徒所说的起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其三:汉书地理志《司马法》所说的六十四井出七十五人。其四:郑氏注小司徒引《司马法》,成十百井,三百家,士十人,徒二十人。
陈君举说:司马法说:“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出一匹马,三头牛,这叫匹马牛。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一辆长毂战车,四匹马,十二头牛,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戈盾具备,这叫乘马。”那么小司徒所制定的,大约是根据民数,以中等家庭计算:两家十二人,可任用的五人;一井八家,四十八人,可任用的二十人。司马法说甸出七十五人,大概是在一甸六十四井之中,五百一十二家之内,一千二百八十人可任用的,选择七十五人准备征伐,登记在司马【○陈及之说:班固《汉书地理志》说天子京畿方圆千里,总共百万井,定出赋税六十四万井,兵车万乘,这就是万乘之主。一井田地,八家耕种,总计六十四万井田地,为五百一十二万夫。耕种的五百一十二万家,用这些夫家之众来供应万乘的赋税,大概是七家赋出一兵,那么甸出七十五人,也是七家赋出一兵,如司马法所言无疑。诸侯国的赋税都同这个数目】
王氏详说:“一辆战车,合计士卒七十五人,那么一卒所余的在后面。卒又以五十人,合二十五人为一辆车的士卒,那么所余的五十人又在后面。车凡三卒四乘,三旅为车二十乘,三师而车百乘,三军而车五百乘,六军而车千乘。这是车人参两以相互纠联的方法。”
我按《司马法》:天子地方千里,出车万乘。现在六乡的车已及千乘,总王畿之内可具万乘。而有
都鄙采地,天子六军出于六乡,故千乘。因是推之,诸侯三军止及三万七千五百人,有车五百乘。《司马法》云:“千乘者,亦此意也。”故説者谓五百乘,三乡所出;千乘,阖境所出。
译都城和边邑的封地,天子的六军由六乡出兵,所以有一千辆兵车。由此推论,诸侯的三军最多只有三万七千五百人,有兵车五百辆。《司马法》说:“所谓千乘,也是这个意思。”因此解说的人认为,五百辆兵车是由三乡出兵;一千辆兵车,是由全境出兵。
陈君举曰:司马法又曰: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百井,三万家,革车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与前数差错者,前言总籍民兵,今言谓发民兵。前言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今言井十为通,聚零就整,以什起数耳。田制以八家为井起筭,兵制以十人为什起筭,各从其宜。前四丘为甸,为六十四井,五百十有二家,其籍于司马者七十五人。今通十为成,加三十六井,二百八十八家,则一成之中,百井八百家,调▯者止三十人。以中家计之,百井八百家,约为丁四千八百人,堪任使者二千人,籍于司马者四百人有竒,四分当兵之数,▯其一分之强,故八百家止言三百家。畨休者常五百家,可见周家优民之至【○陈及之曰:司马法言通十为成者,亦并其地言之。于一成百井之中,三分去一,只有六十四井,成地与甸地等耳。何以明之?左氏记少康在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旅五百人。一成之田百井,夏氏地政三分去二,而冶其一则可耕,凡三十三井,井九百亩,除庐舍百亩,而十六家耕之。孟子谓夏后氏五十而贡,则颁田以五十亩为制。如此则三十三井,凡耕者五百二十八家,家各赋一人,举其全数而用,有众一旅。由是言之,则通十为成者,亦并其地言之。若然,周制于六十四井之中,五百十有二家之内,每七家赋一人,凡七十五人,故曰甸出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额调▯从车,则十七家而遣一人,凡三十人,故曰成百井士十人,徒二十人。而言三百家者,盖一人行而十家合资之,则行者三十人,而三百家被其征调也。故五百十二家止言三百家,余二百十二家又留以须后。如是则兵籍甚具,行者益少,所以壮国势,休民力。及其后王制败壊,遂以甸出七十五人者尽调发之。晋之成县,县方百里,而出革车百乘,孙子谓兴师百万,日费千金,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是一人行而七家奉之。或者见此以为先王之制,则失之】
陈君举曰:周制,每一车七十五人。今甸出长毂一乘而止,▯三十人,无乃车多而人少乎?曰:古者军行,凡革车一乘,七十五人之外,又有重车一乘,载衣粮之属。其士卒则有固守衣装五人,廐养五人,樵汲五人,炊子家十人,凡二十五人,与正车为百人,又备副车为补阙,是车不得不多。以一同之地论之,车百乘,士三千人。每革车一乘,重车一乘,通百人,则三千人,凡用车六十乘,余四五百人。今依司马法,籍者七千五百人,调者三千人。若是差舛,何也?曰:大国三军,盖诸侯三乡之地,每家赋一人,以足三军之数,取其近地为之,以为国家武备。若其调▯则依司马法之制。○又曰:古者五侯九伯专征,而诸侯皆共四方之事。畿兵不出。案《诗》“文王出车”云:“我出我车,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谓我来矣。”幽王“大东”、“渐渐之石”,为东劳西逸,而有不遑朝处之叹。更以《周官》、《司马法》参考,王有四方之事,则冢宰徴师于诸侯曰:“某国不道,征之以某年某日,师至于某国。”小宰掌其戒具,虎贲氏奉书以牙璋发之。《诗》“常武”:“王命卿士,太师皇父,整我六师。”冢宰也。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淮浦。小宰戒司马出征也。程伯时为司马,然则畿兵不逺征。故刘文公平丘之防,对晋人曰:“天子之老,请率王赋,元戎十乘,以先啓行。”至平王东迁,以王人戍申甫,而扬之水始刺之矣。春秋之初,从王伐郑,犹有陈、蔡、卫之兵。二百四十二年之间,王人防伐屡矣。左氏未尝见王师之出,惟败绩茅戎,王师自出,春秋讥焉。至战国时,京师益弱,诸侯强大,往往犹畏之。西周武公告楚,犹曰:“一周当二十晋,不百韩不足以伐周。”説辞虽或过实,而事情亦略可据。赧王伐秦,尚从鋭师,以此知畿兵不用其力,尚寛。
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灋,以佐王平邦国。
贾氏曰:此九灋以下皆言邦国,以施于诸侯为主
译陈君举说:《司马法》又说:十口井为一通,一通为一匹。三十家出马,出一名士,出二名徒。十通为一成。一成有一百口井,三万家,出革车百辆,士千人,徒二千人。这与前面的数字有差错的原因在于,前面说的是总体登记民兵,现在说的是征发民兵。前面说四口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现在说十口井为一通,是将零散的凑成整的,以十为单位起算罢了。田制以八家为一井起算,兵制以十人为一什起算,各自遵循其适宜的原则。前面说四丘为一甸,是六十四口井,五百一十二家,登记在司马名册的有七十五人。现在说十通为一成,增加了三十六口井,二百八十八家,那么在一成之中,一百口井八百家,征调的只有三十人。按中等家庭计算,一百口井八百家,大约丁口四千八百人,能胜任劳役的二千人,登记在司马名册的有四百余人,占当兵人数的四分之一,其中征调的略多于一分,所以八百家只说三百家。轮休的常有一百家,可见周朝优待百姓到了极点。【陈及之说:《司马法》说十通为一成,也是连同土地来说的。在一成一百口井之中,去掉三分之一,只有六十四口井,成的土地与甸的土地相等。怎么证明呢?《左传》记载少康在纶地,有一成田地,有一旅民众,一旅是五百人。一成的田地是一百口井,夏朝的土地政策是三分去其二,而治理其一则可耕种,共三十三口井,每井九百亩,除去庐舍一百亩,由十六家耕种。孟子说夏后氏五十亩而贡,那么分配田地以五十亩为制度。这样三十三口井,耕种的共有五百二十八家,每家各赋一人,举其全部数目而使用,有一旅民众。由此说来,十通为一成,也是连同土地来说的。如果这样,周制在六十四口井之中,五百一十二家之内,每七家赋一人,共七十五人,所以说甸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定额征调随从车驾,则是十七家派遣一人,共三十人,所以说成一成百井出士十人,徒二十人。而说三百家的,大概是一人行而十家合资供给他,那么出行的三十人,而三百家受到征调。所以五百一十二家只说三百家,其余二百一十二家又留下来等待后续。这样兵籍就很完备,出行的人更少,所以能壮大国势,休养生息民力。等到后来王制败坏,于是将甸出七十五人的全部征发。晋国的成县,县方圆百里,而出革车百辆,孙子说兴师百万,日费千金,怠于道路,不能从事生产的人有七十万家,是一人行而七家奉养他。有人看到这一点认为这是先王的制度,那就错了】
陈君举说:周朝制度,每一辆车七十五人。现在甸出一辆长毂车而止,征调三十人,岂不是车多而人少吗?回答说:古代军队行进,凡是革车一辆,七十五人之外,又有重车一辆,装载衣粮之类。其中的士卒有固守衣装五人,养马五人,砍柴打水五人,炊事人员十人,共二十五人,与正车合为百人,又准备副车作为补缺,所以车不能不多。以一同之地来说,车百辆,士三千人。每革车一辆,重车一辆,通共百人,那么三千人,共用车六十辆,剩余四五百人。现在依照《司马法》,登记的有七千五百人,征调的有三千人。如果这样有差错,为什么呢?回答说:大国三军,大概是诸侯三乡之地,每家赋一人,以凑足三军的数目,取其近地来担任,作为国家的武备。至于征调则依照《司马法》的制度。又说:古代五侯九伯专征,而诸侯都共同承担四方之事。畿内的军队不出征。查看《诗经》“文王出车”说:“我出我的车,在那牧场。从天子那里召我而来。”幽王时“大东”、“渐渐之石”,因为东边劳苦西边安逸,而有来不及朝见的感叹。再以《周官》、《司马法》参考,天子有四方之事,那么冢宰向诸侯征师说:“某国不道,在某年某日征讨它,军队到达某国。”小宰掌管其警戒器具,虎贲氏奉书用牙璋发动它。《诗经》“常武”:“王命令卿士,太师皇父,整顿我的六师。”这是冢宰。王对尹氏命令程伯休父,左右排列行列,警戒我的师旅,率领他们沿着淮水边。这是小宰警戒司马出征。程伯休父时为司马,那么畿内的军队不远征。所以刘文公平丘之会,对晋人说:“天子的老臣,请率领王赋,元戎十辆,以先启行。”到了平王东迁,以王人戍守申、甫,而《扬之水》开始讽刺它了。春秋之初,跟随王讨伐郑国,还有陈、蔡、卫的军队。二百四十二年之间,王人防伐屡次。《左传》未曾见王师出征,只有败绩于茅戎,王师自行出征,春秋讥讽它。到了战国时,京师更加衰弱,诸侯强大,往往还畏惧它。西周武公告诫楚国,还说:“一周当二十晋,不百韩不足以伐周。”说辞虽然或许夸大,而事情也大致可据。赧王伐秦,尚且跟随锐师,由此知道畿内的军队不用其力,尚且宽缓。
大司马的职责,掌管建立邦国的九法,以辅助天子平定邦国。
贾氏说:这九法以下都讲邦国,以施用于诸侯为主。
。○郑锷曰:九灋皆佐王平邦国之典,然建牧立监,大宰之事;设仪辨位,大宗伯之事;制畿封国,大司徒之事;大司马之所谓建者,特明其法以布告之。○郑康成曰:平,成也;正也【○愚按:平字已见太宰觧。○王昭禹曰:平邦国,使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以九伐所以正之等之作之、维之、紏之、任之、用之、安之、和之,如此。茍戾乎此,然后九伐施焉。则王之平邦国,岂遽加以刑辟之威】
译○郑锷说:九法都是辅佐君王平定邦国的典章制度,然而建立州牧、设立监官,这是大宰的职责;制定礼仪、辨别位次,这是大宗伯的职责;划定王畿、分封诸侯国,这是大司徒的职责;大司马所说的“建”,只是明确其法度并布告天下。○郑康成说:平,就是成就;就是匡正。【○我按:平字在太宰的注解中已经出现过。○王昭禹说:平定邦国,使强国不能侵犯弱国,人多势众者不能欺凌寡弱者,用九伐之法来匡正那些违背这一原则的行为,如作之、维之、纠之、任之、用之、安之、和之,都是如此。如果违背了这些原则,然后才施行九伐之法。那么君王平定邦国,难道会立刻施加刑罚的威严吗?】
易氏曰:「言佐王以统御诸侯之权,实天子之所自出。」
制畿封国以正邦国
陈君举曰:九畿九服,周制也。要之,法度所及,止于六服。书云:「六服羣辟,罔不承徳。」其朝贡尽如礼,止于五服。书云:「六年,五服一朝。」是也。○郑康成曰:「封,谓立封于疆为界。」○郑锷曰:「制畿封国者,下文所谓侯畿、甸畿、男畿以下是也。」既制为九畿之域,乃于其中或封为五百里之公,或封为四百里之侯,或封为三百里之伯,或封为二百里、一百里之子男。唯畿有定域,国有定制,则远近不相侵,小大各相比,邦国可正。
设仪辨位以等邦国
郑康成曰:「仪谓诸侯及诸臣之仪,辨别也,别尊卑之位。」○郑锷曰:「设仪者,自上公九命以至子男五命,其国家、官室、车旗、衣服,或以九,或以七,或以五为节,是也。既设为九等之仪,因其仪而为之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以至子、男同一位。仪见于设饰之间而有隆杀,位见于着定之际而有髙下。其法已定,则等差以明,名分以叙邦国可等。」
进贤兴功以作邦国
郑康成曰:兴犹举也,作起也【○王昭禹曰:作兴,诗所谓「遐不作人」,书所谓「作新民」者同】○郑锷曰:见于徳行之谓贤,见于事业之谓功。贤可尊也,受七命者进为八命之牧;受八命者进为九命之伯。功可録也,或加之以地,或进之以律。进其贤者,则不贤者自砺;兴其功者,则无功者知奋。邦国可作。
建牧立监以维邦国
贾氏曰:此即大宰建其牧,立其监【○林椅曰:监乃属长,连帅之比】○王昭禹曰:九州之牧,建之于上,使有所统;诸侯之监一国者,立之于下,使有所承,则万国由此而相比,维与诗所谓绋纚维之同【○郑锷曰: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伯,是之谓牧;天子使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三人是之谓监;既建其牧,又立其监,大邦小国,丝牵绳连,各相系属,邦国可维】
制军诘禁以纠邦国
郑康成曰:诘犹穷治也,纠犹正也。○贾氏曰:制军上文,大国三军等是也。诘禁者,士师有五禁,天子礼,诸侯亦当有。○王昭禹曰:诘禁或施于国,或施于军,或施于刑,或施于誓,随事以言诘之【○黄氏曰:军禁即布宪,刑禁康叔为庶殷长,成王命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臬谳也,言外诸侯以刑狱谳于牧长,而为之师,使庶殷刑罚有伦也,是诘禁为牧长之职。○郑锷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无以妾为妻,是谓诘禁。有军以驭其乱,有禁以诘其违,则邦国可纠矣。○李嘉防曰:有军有禁,当审所轻重而行之。禁施于前,军用于后,必曰诘者,诘其禁之不行,则可以用兵矣】
施贡分职以任邦国
王昭禹曰:贡以物言,施贡则各以其所有;职以事言,分职则各以其所能。施贡以任其财,分职以任其力,此之谓任邦国【○郑锷曰:侯贡祀物,甸贡嫔物,男贡器物,采贡服物,是谓施贡。甸服者日祭,侯服者月祀,賔服者时享,要服者歳贡,是谓分职。贡已施,则土地所有不敢不入;职已分,则职事所效不敢不共。则邦国可任矣】
简稽乡民以用邦国
王昭禹曰:万二千五百家为乡,大国三乡,次国二乡,小国一乡,所以处民也。简选也,稽攷也。简其强弱,稽其多寡,然后众可用【○林椅曰:稽其数而简其可任者,师田以阅之】故曰以用邦国【○郑锷曰:王国简稽六乡之民以为军旅,诸侯之国盖亦同之,特无六乡。书云:鲁人三郊三遂,既有郊法则简稽其民而用之可也。有民斯有兵,有兵斯有节,邦国可用】○黄氏曰:邦国民籍皆在司徒,军籍皆在司马。乡民其精兵也,即其籍稽而用之。三代中外皆有精兵,无过防偏失之患,所恃者其兵皆知仁义礼乐之训,不可与为乱而已【○林椅曰:简稽之法具于乡遂师田之赋,令于司马,作于县师,盖于其比聨可以稽其可任之数,至车乘之政必丘甸合而后卒伍具】
均守平则以安邦国
郑锷
译易氏说:“意思是说,辅佐天子以统御诸侯的权力,实际上出自天子自身。”
划定王畿、分封诸侯国,以端正邦国秩序。
陈君举说:“九畿九服,是周代的制度。总之,法度所及的范围,只到六服为止。《尚书》说:‘六服的诸侯,无不承奉德行。’他们朝贡完全符合礼制的,只到五服为止。《尚书》说:‘第六年,五服的诸侯来朝见。’就是这样的。”○郑康成说:“封,是指在边界设立标志作为界限。”○郑锷说:“划定王畿、分封诸侯国,就是下文所说的侯畿、甸畿、男畿等。既然划定了九畿的区域,就在其中有的分封为五百里的公爵,有的分封为四百里的侯爵,有的分封为三百里的伯爵,有的分封为二百里或一百里的子爵和男爵。只有王畿有固定的区域,诸侯国有确定的制度,那么远近互不侵犯,大小各自相邻,邦国就可以端正了。”
设立仪制、辨别位次,以区分邦国的等级。
郑康成说:“仪,是指诸侯及众臣的仪制,辨别,是分别尊卑的位次。”○郑锷说:“设立仪制,是指从上公九命到子男五命,他们的国家、官室、车旗、衣服,有的以九为等级,有的以七为等级,有的以五为等级,就是这样。既然设立了九等仪制,就根据仪制确定位次,公爵一个位次,侯爵一个位次,伯爵一个位次,直到子爵、男爵同一个位次。仪制体现在装饰之间而有隆重与简略的区别,位次体现在确定之际而有高下的差异。法度已经确定,那么等级差别就明确了,名分次序就理顺了,邦国就可以区分等级了。”
举荐贤才、表彰功绩,以振兴邦国。
郑康成说:“兴,就是举荐;作,就是兴起。【○王昭禹说:作兴,就是《诗经》所说的‘遐不作人’,《尚书》所说的‘作新民’,意思相同】”○郑锷说:“在德行方面表现突出的称为贤,在事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称为功。贤才值得尊崇,受七命爵位者可以晋升为八命的州牧;受八命爵位者可以晋升为九命的方伯。功绩值得记录,有的增加封地,有的提升爵位。举荐贤才,那么不贤的人自然磨砺自己;表彰功绩,那么无功的人知道奋发。邦国就可以振兴。”
建立州牧、设立监国,以维系邦国。
贾氏说:“这就是大宰建立州牧,设立监国。【○林椅说:监是属长,相当于连帅】”○王昭禹说:“九州之牧,建立在上位,使他们有所统领;诸侯国的监国,设立在下位,使他们有所承接,那么万国由此相互联系,维系与《诗经》所说的用绳索捆扎的意思相同。【○郑锷说:二百一十国为一州,州有方伯,这就是州牧;天子派遣大夫作为三监,监督方伯的封国,三人这就是监;既建立了州牧,又设立了监国,大国小国,像丝线绳索一样牵连,各自相互隶属,邦国就可以维系】”
制定军制、查究禁令,以纠正邦国。
郑康成说:“诘,就是穷究治罪;纠,就是纠正。”○贾氏说:“制定军制,上文大国三军等就是。查究禁令,士师有五项禁令,天子有礼仪,诸侯也应当有。”○王昭禹说:“查究禁令,有的施行于国家,有的施行于军队,有的施行于刑罚,有的施行于誓约,根据事情来查究。【○黄氏说:军禁就是布宪,刑禁是康叔作为庶殷之长,成王命令他说:‘外事你陈述这些法度作为准则,这些殷商的刑罚有条理。’臬是法度,意思是外诸侯将刑狱案件禀报给州牧,而由州牧作为准则,使庶殷的刑罚有条理,这是查究禁令为州牧的职责。○郑锷说:不筑弯曲的堤防,不阻断粮食贸易,没有封地却不报告,不以妾为妻,这就是查究禁令。有军队来驾驭混乱,有禁令来查究违犯,那么邦国就可以纠正。○李嘉防说:有军队有禁令,应当审慎地权衡轻重来施行。禁令施行在前,军队使用在后,一定要说查究,是因为查究禁令不执行,那么就可以用兵了】”
征收贡赋、分配职事,以任用邦国。
王昭禹说:“贡,从物品来说,征收贡赋就是各自拿出所拥有的;职,从事务来说,分配职事就是各自发挥所能。征收贡赋来任用其财力,分配职事来任用其人力,这就叫做任用邦国。【○郑锷说:侯服进贡祭祀用品,甸服进贡嫔妃用品,男服进贡器物,采服进贡服饰,这就是征收贡赋。甸服每日祭祀,侯服每月祭祀,宾服每季进献,要服每年进贡,这就是分配职事。贡赋已经征收,那么土地所产不敢不缴纳;职事已经分配,那么职事所效不敢不供给。那么邦国就可以任用了】”
简选考核乡民,以使用邦国。
王昭禹说:“一万二千五百户为一乡,大国三乡,次国二乡,小国一乡,这是安置百姓的。简,是选拔;稽,是考核。选拔他们的强弱,考核他们的多寡,然后大众就可以使用。【○林椅说:考核他们的数量而选拔可以任用的人,通过军事和田猎来检阅】所以说用来使用邦国。【○郑锷说:周王简选考核六乡的百姓作为军队,诸侯国大概也是这样,只是没有六乡。《尚书》说:鲁国有三郊三遂,既然有郊法,那么简选考核其百姓而使用是可以的。有百姓就有军队,有军队就有节制,邦国就可以使用】”○黄氏说:“邦国的户籍都在司徒,军籍都在司马。乡民是精兵,就根据户籍考核而使用他们。夏商周三代内外都有精兵,没有防备偏失的祸患,所依靠的是士兵都知道仁义礼乐的教诲,不能与他们作乱罢了。【○林椅说:简选考核的方法具备于乡遂师田的赋税,命令由司马发出,由县师执行,大概在其比联中可以考核可以任用的数量,至于车乘的政令必须丘甸合并而后卒伍才完备】”
均衡守卫、公平法则,以安定邦国。
郑锷
曰:城郭沟池,任其万民,均其守御,无使国大而所守者狭,国小而所守者广。匡人达法则,以匡邦国,使无敢反侧,以听王命。无使职贡,宜轻者或过乎,则宜重者或不及乎?则守均,则力不困;则平,则心不疑,而邦国可安【○王昭禹曰:诸侯为天子守土,则均守者,均其地守也。匡人达法则,正邦国则平则者,平其八则也。都鄙非无守也,以邦国为主;邦国非无则也,以都鄙为主。地守既均,则逺近无相侵夺之患;八则既平,则髙下无或僣忒之愆。邦国于是安而无危】
译说:修筑城墙、挖掘护城河,让万民承担这些任务,均衡他们的防守职责,不要使大国防守的范围狭小,小国防守的范围广阔。纠正人心,推行法度,以匡正邦国,使人们不敢有二心,从而听从天子的命令。不要让职贡,本该轻的却超过了,本该重的却达不到?这样防守就均衡,力量就不会困乏;这样法度就公平,人心就不会疑惑,邦国就可以安定。
比小事大以和邦国
郑康成曰:「比,犹亲使。大国亲小国,小国事大国,相合和也。」《易·比》象曰:「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郑锷曰:大国恃其强,足以吞并小国,忘其微,敢于倔强。使大者不恃其强而絶之,小者能尽其礼以承之,则邦国可和】
总论
孙氏曰:「天官经理邦国者也,故曰治;夏官董正邦国者也,故曰政。司马统六师,则九伐之法莫先焉。先王姑后之首,欲建邦国之九法,何也?盖九法皆政之大者,所当脩明于国家闲暇之时。九法常明,诸侯皆归于康乐和亲之域,奚以九伐为?九伐特不得已而用之。」
以九伐之灋正邦国
郑锷曰:诸侯有罪,轻重不一,至用兵以诛讨之,必声其罪。左氏曰:有钟鼓曰伐,言声其罪也。○贾氏曰:下文「惟贼贤害民」,言伐,此总言伐者,皆以兵加其境。
冯【皮氷反】弱,犯寡则▯【所景反】之。
郑康成曰:「冯犹乘陵也,言不字小而侵侮之。」○郑锷曰:「王氏本注説『▯』字,谓诎其爵命,削其土地,使强更弱,众更寡,若人之『▯』瘦然,未免与下文『削』之相似。『▯』宜如《易》有『▯』灾之『▯』,用兵治之,使若『▯』灾然,不能逃其患也【○李嘉防曰:『▯』之谓,宣扬辞令以明其恶,使之自『▯】
贼贤害民则伐之
郑锷曰:「伐如伐木之伐,去其根本,勿使再生之理。贤足以长民,贼之是不义;民者,邦所恃,害之是不仁。声罪而伐,翦夷去之。」
暴内陵外则坛【音善】之
郑锷曰:暴内则为恶于国中,陵外则肆侮于四邻,不可以为君,宜除而去之。如除地为墠之墠【○郑康成曰:坛读如同墠之墠。王霸记曰:置之空墠之地,置之空墠以出其君,更立其次贤者。○刘执中曰:坛者,时防发禁以诛之也】
野荒民散则削之
郑锷曰:「王者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为诸侯者,有田野不能治,至于荒芜;有人民不能聚,至于离散,则不能保有其大也。故削之,使小。如汉削诸侯王郡是也。」谯郡张氏曰:「先王知礼义本原起于稼穑之际,故于农事常先天下之政。诸侯助成王祭臣工之诗,因其归而戒以农事,由此故也。」先王廵四岳,较诸侯之善恶,其庆始于土地辟,田野治;其罚始于土地荒芜,田野不治。夫戒诸侯之事,莫急于新畬之勤;制诸侯之赏罚,莫先于田野之政。先王之意可知矣。
负固不服则侵之
郑康成曰:「负犹恃也。固险可依,以为固也。不服不事大也。」○郑锷曰:「侵,如侵于之疆之侵。説者以为粗曰侵,又云浅曰侵,谓略以兵加之。盖恃险者必坐而困,敌国攻险者必至于多杀人。侵之以兵,使知险之不足恃,乃控制负固之良防。」
贼杀其亲则正之
郑康成曰:“正之者,执而治其罪。”《王霸记》曰:“正,杀之也。”○郑锷曰:“正者,正也。亲亲之道,以三为五,以五为九。贼之杀之,则是不知有人伦者也。正者,明其尊卑之序,定其昭穆之等,执而杀之可也。卫侯杀其弟叔武,晋人执而归之京师,盖以正贼杀其亲之罪也。而徒用医衍酖之失,先王正之之法矣。”
放杀其君则残之
郑康成曰:「放逐也,残杀也。」《王霸记》曰:「残灭,其为恶。」
犯令陵政则杜之
郑康成曰:「令犹命也。」王霸记曰:「犯令者,违命也【○郑锷曰:以诸侯而抗天子之命】陵政者,轻政,法不循也【○郑锷曰:陵政,以诸侯而侵天子之权】杜之者,杜塞,使不得与邻国交通。
外内乱,鸟兽行【下孟反】则灭之。
郑康成曰:「王霸记曰:『悖人伦,外内无以异于禽兽,不可亲百姓,则诛灭去之也。』《曲礼》曰:『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刘执中曰:「灭者,断尽其根,使不生。」
总论
郑锷曰:「当其盛时,制为九等之名,以治轻重之罪,其数若此。」
李嘉会曰:「九法九伐,必曰九取,阳刚而不屈也。」林椅曰:「邦国之事,不属之司马,则属之司冦。如九
译亲近小国以侍奉大国,从而使邦国和睦。
郑康成说:“比,就是亲近、使唤的意思。大国亲近小国,小国侍奉大国,彼此相合而和睦。”《易经·比卦》的象传说:“先王以此来建立万国,亲近诸侯。”【郑锷说:大国倚仗其强大,足以吞并小国,忘记小国的微弱,敢于倔强不服。如果大国不倚仗其强大而断绝与小国的关系,小国能尽礼来承奉大国,那么邦国就可以和睦了。】
总论
孙氏说:“天官是治理邦国的,所以称为‘治’;夏官是纠正邦国的,所以称为‘政’。司马统领六军,那么九伐之法没有比这更优先的了。先王把九伐之法放在最后,想要建立邦国的九种法则,为什么呢?因为九法都是政事中的大事,应当在国家闲暇时修明。九法常明,诸侯都归于康乐和睦亲善的境界,哪里还需要九伐呢?九伐只是不得已才使用的。”
用九伐之法来纠正邦国
郑锷说:诸侯有罪,轻重不一,到了用兵诛讨的时候,必须声讨其罪。《左传》说:有钟鼓之声的称为伐,意思是声讨其罪。贾氏说:下文“惟贼贤害民”,说伐,这里总说伐,都是指用兵加临其境。
倚仗强大欺凌弱小,就贬抑他。
郑康成说:“冯就是乘陵的意思,说不爱护小国而侵侮它。”郑锷说:“王氏本注解释‘〇’字,说是贬抑其爵位命数,削减其土地,使强者变弱,众者变寡,像人的消瘦一样,未免与下文的‘削’相似。‘〇’应当像《易经》中有‘〇灾’的‘〇’,用兵治理他,使他像遭受‘〇灾’一样,不能逃避其患难。”【李嘉防说:‘〇’的意思,是宣扬辞令以表明其恶,使他自我贬抑。】
残害贤人、祸害百姓就征伐他。
郑锷说:“伐就像伐木的伐,去除其根本,不让他再有再生的道理。贤人足以统领百姓,残害他们是不义;百姓是邦国所依赖的,祸害他们是不仁。声讨其罪而征伐,剪除夷灭他们。”
对内残暴、对外欺凌就除君另立。
郑锷说:对内残暴就是在国中作恶,对外欺凌就是肆意侮辱四邻,这样的人不可以为君,应当除掉他。就像清除土地为墠的墠。【郑康成说:坛读如同墠的墠。《王霸记》说:把他放在空旷的墠地,放在空旷的墠地以驱逐其君,改立其次贤能的人。刘执中说:坛,是临时发布禁令以诛杀他。】
田野荒芜、百姓离散就削减他的封地。
郑锷说:“王者衡量土地来制定城邑,估量土地来安置百姓。作为诸侯,有田野不能治理,以至于荒芜;有人民不能聚集,以至于离散,那么就不能保有他的广大。所以削减他,使他变小。就像汉朝削减诸侯王的郡县一样。”谯郡张氏说:“先王知道礼义的根本起源于农耕之际,所以在农事上常常先于天下之政。诸侯助成王祭祀臣工的诗歌,趁他们归来而告诫以农事,就是这个缘故。”先王巡视四岳,考核诸侯的善恶,其奖赏始于土地开辟、田野治理;其惩罚始于土地荒芜、田野不治。告诫诸侯的事,没有比勤于新垦和熟田更急迫的;制定诸侯的赏罚,没有比田野之政更优先的。先王的意思可以知道了。
倚仗险固不服从就进犯他。
郑康成说:“负就是倚仗的意思。险固可以依靠,作为坚固的屏障。不服就是不侍奉大国。”郑锷说:“侵,就像侵犯疆界的侵。解说者认为粗略地进攻叫侵,又说浅入叫侵,意思是略以兵加之。大概倚仗险固的人必定坐困,敌国攻险的人必定导致多杀人。用兵进犯他,使他知道险固不足以倚仗,这才是控制倚仗险固者的良策。”
残害杀害其亲人就正法他。
郑康成说:“正他,就是逮捕并治他的罪。”《王霸记》说:“正,就是杀他。”郑锷说:“正,就是正法。亲亲之道,由三推至五,由五推至九。残害杀害他们,就是不知道人伦。正,就是明确其尊卑的次序,确定其昭穆的等级,逮捕并杀他是可以的。卫侯杀害他的弟弟叔武,晋人逮捕他并押回京师,就是用正法来惩治残害亲人的罪。而仅仅用医衍毒酒之失,就违背了先王正法的法则。”
放逐或杀害其君主就残灭他。
郑康成说:“放逐,残杀。”《王霸记》说:“残灭,就是其恶行。”
违犯命令、凌驾政令就封锁他。
郑康成说:“令就是命。”《王霸记》说:“犯令,就是违命。”【郑锷说:以诸侯抗天子之命。】凌政,就是轻视政令,不遵循法度。【郑锷说:陵政,以诸侯侵天子之权。】杜之,就是堵塞,使他不得与邻国交通。
内外混乱,行为像鸟兽一样就灭掉他。
郑康成说:“《王霸记》说:‘悖逆人伦,内外没有不同于禽兽的,不可亲近百姓,就诛灭除掉他。’《曲礼》说:‘只有禽兽无礼,所以父子共妻。’”刘执中说:“灭,就是断尽其根,使他不再生。”
总论
郑锷说:“当其兴盛时,制定为九等之名,以治理轻重的罪,其数目如此。”
李嘉会说:“九法九伐,必定说九取,阳刚而不屈。”林椅说:“邦国之事,不属之司马,就属之司寇。如九
法九伐、职方氏之类,见于夏官;掌客、司仪、行人之类,见于秋官者,司马将以施邦国之政,职司冦之诘邦国,无非纠而合之也。若上无政刑,虽曰封建,其能安且治乎?」
译“法九伐、职方氏这类官职,记载在夏官中;掌客、司仪、行人这类官职,记载在秋官中,这是因为司马将要施行对邦国的政令,职司冦负责诘问邦国,无非是纠察并使之合乎规范罢了。如果上面没有政令和刑罚,即使说是实行封建制,难道能够安定且治理好吗?”
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乃县政象之灋于象魏,使万民观政。象挟日而敛之。
郑康成曰:「以正月朔日布王政于天下,至正歳,又县政法之书【○愚按:余説见《天官】
易氏曰:「政谓九法九伐之类,布于邦国都鄙可也。万民何与焉?圣人惟能合民之情,内外逺近,通行无间,而后可以言政。」
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郑康成曰:畿犹限也。自王城以外五千里为界,有分限者九【○郑司农曰:春秋传曰:天子一畿,列国一同。诗·殷颂曰:邦畿千里】○王昭禹曰:九畿又谓九服,畿言其有界,画服言其服王事。郑康成曰:籍礼差之书。○黄氏曰:政职,司马政典所当奉行者也,其主在兵,故令赋在其下。○郑锷曰:政职者,歳事之常。大宰以九贡致邦国之用,则政职之施本于大宰,乃使大司马以九畿之籍而施之者。先王之意,以为列天下为九畿,载于籍以为典,故施之以职,使奉承而无替,不可不使畏王朝之威也。徳以怀之,故大宰九贡可使之自至;威以服之,故司马九籍可使之不违。
贾氏曰:侯,候也,为天子伺候非常【○王昭禹曰:以言扞外而蔽内】甸者,为天子治田以出赋贡【○王昭禹曰:以言井牧其地,什伍其民】男者,任也,任天子之职事【○郑锷曰:言于此建子男之国】采者,采取美物以共天子【○郑锷曰:天子千里之外曰采地】卫者,为天子卫守;蛮者,縻也,以近夷狄縻系之以政敎【○郑锷曰:蛮之为言缗也,逺王国者羁縻之足矣】自此已上六服,是中国之九州;自此以外,是夷狄之诸侯。此蛮服与大司徒要服亦一也,要者,要束以文教也;夷者,以夷狄而称也【○郑锷曰:夷之为言易也,又其逺者当以简易之道处之】镇者,去中国稍逺,理须镇守也【○王昭禹曰:镇如四镇之镇,以安镇中国为主】称此三者,总号蕃服,故大行人云:九州之外谓之蕃国【○王昭禹曰:自侯畿至卫畿谓之中国,所谓疆以周索也;自蛮畿至蕃畿谓之四夷,所谓疆以戎索也【○陈君举曰:曹去王城八百里乃为甸服,郑去河北宻县百七十里乃为男服。曹顺流极便,郑有城北虎牢之险,然则五服惟以便不便为义,非若画为碁局然也】○王氏曰:方千里曰畿,则《禹贡》所谓甸服也。甸服面五百里则为方千里矣。其外侯畿甸畿,《禹贡》所谓侯服也。又其外男畿采畿,《禹贡》所谓绥服也。又其外卫畿蛮畿,《禹贡》所谓要服也。又其外夷畿镇畿,《禹贡》所谓荒服也。又其外蕃畿,在《禹贡》五服之外】【○易氏曰:此言外方五百里,则以方言之,非言面也。以方言之,是每面面二百五十里,两面之方为五百里。自侯畿至蕃畿通为二千五百五十里,两面相距通为四千五百里,并王畿千里通为五千五百里。其増于禹者五百里之蕃服耳。然周之蕃服虽不列于《禹贡》九州之外,而《禹贡》九州之外或建五长,东渐西被,即成周蕃服。】之域,是周之蕃服,其名虽増于禹,而地未尝増也。○陈及之曰:周九州之闲,虽方七千里,大概与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并言之,其实诸侯封守之地,不如是广也。然必兼夷狄言者,以见当时王化所被者广,九州之闲,悉同贯利,悉奉正朔,朝贡与内诸侯无异,故职方氏并言之。或者泥大行人之説,谓九州之外谓之蕃国,自要服以上,朝觐有常节,贡赋有常职,为内诸侯无疑也。不知大行人亦约言之耳,非必九州之内皆诸侯,九州之外皆夷。以王制考之,西不尽流沙,南不尽衡山,东不尽东海,北不尽常山,凡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三千里,是天子壤地之实,其闲亦有戎狄错居,其闲如鲁徐戎之类,是又荆楚之地,在江汉之闲,自楚以南,悉百越
译正月吉日,开始调和布施政令于邦国和都鄙,于是将政令法度悬挂于象魏,让万民观览政令。象魏在日中时悬挂,日暮时收起。
郑康成说:“在正月朔日将王政布告于天下,到了正岁,又悬挂政法之书。”
易氏说:“政令是指九法九伐之类,布告于邦国都鄙是可以的。万民有什么关系呢?圣人只有能够契合民情,使内外远近通行无阻,然后才可以谈论政令。”
于是根据九畿的户籍来施行邦国的政令。职方氏规定:方圆千里称为国畿,其外方圆五百里称为侯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甸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男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采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卫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蛮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夷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镇畿,再外方圆五百里称为蕃畿。
郑康成说:“畿就是界限的意思。从王城以外五千里为界,有分限的有九等。”郑司农说:“《春秋传》说:天子一畿,列国一同。《诗·殷颂》说:邦畿千里。”王昭禹说:“九畿又称为九服,‘畿’说它有边界,‘服’说它服从王事。”郑康成说:“籍是记载礼制差等的书。”黄氏说:“政职,是司马政典所应当奉行的,其主导在于军事,所以赋税在其下。”郑锷说:“政职,是每年的常事。大宰用九贡来供给邦国的用度,那么政职的施行本源于大宰,于是让大司马根据九畿的户籍来施行它。先王的意图,认为将天下划分为九畿,记载于户籍作为典章,所以施行职事,使其奉承而不废弃,不可不让他们畏惧王朝的威严。用德行来安抚他们,所以大宰的九贡可以让他们自行到来;用威严来制服他们,所以司马的九籍可以让他们不违背。”
贾氏说:“侯,就是候,为天子伺候非常之事。”王昭禹说:“这是说抵御外敌而庇护内部。”“甸,是为天子治理田地以出赋贡。”王昭禹说:“这是说井田牧地,什伍编民。”“男,就是任,担任天子的职事。”郑锷说:“这是说在此建立子男之国。”“采,是采取美物以供给天子。”郑锷说:“天子千里之外称为采地。”“卫,是为天子卫守;蛮,就是縻,用接近夷狄的方式用政教来羁縻他们。”郑锷说:“蛮的意思就是缗,远离王国的地方羁縻就足够了。”自此以上六服,是中国的九州;自此以外,是夷狄的诸侯。这蛮服与大司徒的要服也是一样的,要,就是约束以文教;夷,是以夷狄来称呼。郑锷说:“夷的意思就是易,再远的地方应当用简易的方法来对待。”“镇,是远离中国稍远,治理必须镇守。”王昭禹说:“镇如同四镇的镇,以安镇中国为主。”称这三者,总称为蕃服,所以大行人说:九州之外称为蕃国。王昭禹说:“从侯畿到卫畿称为中国,所谓用周人的法度来划定疆界;从蛮畿到蕃畿称为四夷,所谓用戎人的法度来划定疆界。”陈君举说:“曹距离王城八百里才算是甸服,郑距离河北密县一百七十里才算是男服。曹顺流而下极其方便,郑有城北虎牢的险要,那么五服只是以方便与否为义,并非像画棋盘那样整齐划一。”王氏说:“方圆千里称为畿,就是《禹贡》所说的甸服。甸服每面五百里就是方圆千里了。其外侯畿甸畿,是《禹贡》所说的侯服。再外男畿采畿,是《禹贡》所说的绥服。再外卫畿蛮畿,是《禹贡》所说的要服。再外夷畿镇畿,是《禹贡》所说的荒服。再外蕃畿,在《禹贡》五服之外。”易氏说:“这里说外方五百里,是按‘方’来说的,不是按‘面’来说的。按‘方’来说,是每面二百五十里,两面的方为五百里。从侯畿到蕃畿总共二千五百五十里,两面相距总共四千五百里,加上王畿千里总共五千五百里。比禹增多了五百里的蕃服。然而周的蕃服虽然不列于《禹贡》九州之外,但《禹贡》九州之外或许建立五长,东渐西被,就是成周的蕃服。”的领域,是周的蕃服,其名虽然比禹增多,但土地未曾增多。陈及之说:“周九州之间,虽然方圆七千里,大概与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并提,其实诸侯封守之地,不像这样广阔。然而必须兼提夷狄,以显示当时王化所覆盖的广阔,九州之间,全都贯通利益,全都奉行正朔,朝贡与内诸侯无异,所以职方氏一并提及。有人拘泥于大行人的说法,认为九州之外称为蕃国,从要服以上,朝觐有常节,贡赋有常职,是内诸侯无疑。不知道大行人也是约略而言,并非九州之内都是诸侯,九州之外都是夷狄。以《王制》来考察,西边不到流沙,南边不到衡山,东边不到东海,北边不到常山,凡是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圆三千里,这是天子土地的实际,其中也有戎狄杂居,其中如鲁徐戎之类,这又是荆楚之地,在江汉之间,自楚以南,全是百越
之地,而衡山在楚之极南,安在天子之封内邪?推一邉而言,则四旁可知矣。○唐氏曰:先王畿次内中夏,外夷狄,虽一视同仁,必笃近而举逺,至画为九服,要荒在外,为之限禁,其来有时,所以止暴乱之阶,遏侵凌之祸,自尧舜三代所不废也【○愚按:余説见职方氏】
译这样的地方,而衡山位于楚国的最南端,怎么会在天子的疆域之内呢?推究一边的情形,那么四周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唐氏说:先王的王畿,内层是中原地区,外层是夷狄之地,虽然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仁爱平等,但必定是亲近近处而推举远处,以至于划分为九服,要服和荒服处于最外层,为它们设定界限禁令,这种做法由来已久,目的是阻止暴乱的途径,遏制侵凌的祸患,这是自尧舜和三代以来所不曾废弃的【○我按:我的说法见于《职方氏》】
林椅曰:「司马制军,而建国之法具焉。盖文王演易,箕子明畴,其营国营军,同一法也。故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知周礼之在鲁。且以七万五千人随,方圆曲鋭,可以应敌而不乱,则分为九州,轮为九畿,自百里以至五百里之分宜,无不齐。则兵者,政之所自出。」
凡令赋以地与民制之上地食者参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参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
李嘉防曰:司马令赋,必兼地与食,言之酌民之力,而后令之也。故曰可用之数。○黄氏曰:军赋,小司徒令之,大司马又令小司徒掌民事,通于军赋。大司马掌兵,而军赋所出,不可以不知言。凡自乡遂逹于邦国都鄙矣。康成独言令邦国之赋,非也。六乡亦以地之媺恶,人之多寡授田。郑独曰如遂,亦非也。国野赋税异制,而百亩之利必均。上中下地媺恶虽不等,而以易田均其力,故其歳入多寡亦不甚较。据百亩计之上地入虽多,而食者众,故为三之二。中地食者少,故为半。下地食者益少,故为三之一。令赋必先使民食不阙,而后共赋,先足其食,而后余用取具焉。故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司马主赋,而民食先之,异乎后世之为兵矣。○郑锷曰:説者谓上地中地下地,非上农夫下农夫也,以中等寄明上下之义耳。上地者,中地之上;中地者,中地之中;下地者,中地之下。家八口以上则授上地,上地乃有田百亩,莱五十亩,故得以食其半。一人为家长,可任者当二家五人。此云上地食者三之二,既非八口之上地矣。又家出可用者三人,又非八口共出七人之数。故説者言用中等以寄明上下之义,以为诸侯之国其制然也。司徒言可任者以力役为主,此言可用者以用兵为主。
刘氏曰:「小司徒均土地,稽人民,周知其可任之数,盖与此同。而曰:『凡起徒役,母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则司马令赋以地与民,制之者竭作其羡于四时之田也。或家三人,或家二人,或二家五人,皆所以教之战也。伍、两、卒、旅、师、军,为正兵者,乡遂十有五万人,而羡卒在外,郊野都鄙之兵又在其外。莫不军制其师,师制其旅,旅制其卒,卒制其两,两制其伍。而大司马总其军而卒以为用也。既习之以田猎,又试之以追胥,驰骋之而队伍罔差,▯刺之而进退用命,为其可以起六军而行九伐也。则家选一人而精强可获矣。军无阙数,战无败军,由教之者众而用之者寡焉。圣人之虑精宻如此,此司马所以肃诸侯而正邦国也。乃因四时之田以教战也。」
林椅曰:「制军与令赋,自是二事。制军以夫家众寡为之施舍,令赋视其地之可任之数。且如一军万有二千五百人,通以上地丰年计之,役之三月而毕,计当可任者一百十二万二千人。盖力征、财征,自是二事故也。尝疑王畿千里,故天子六军;千里之地以封公者四,而大国三军,是十有二军也。况小大之国参错而居,则举一州之兵,不啻倍天子之军,则封建为不利于王也。又国益小,而赋役益繁,则封建为不利于民也。然当时行,之后世颂之,何哉?盖制军以命卿,命卿所以简习其民耳。上地可任者,家三人,丰年公旬用三日,是一百十二万二千人之赋,可役万有二千五百人,三月而毕。故侯国之兵不自用,亦不足用也。五伯之盛,非得列国之兵,则不能成兵车之防。至其盛者,亦不过成师以出,其受伐者,则有悉境内之兵以应之者矣。是列国之兵可以守,而不可用以行也。故天子曰万乘,诸侯曰千乘,与夫三军、六军之数,亦数赋而约言之耳。」
周礼订义巻四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四十八宋王与之撰
中【音仲下同】春教振旅
郑康成曰:「凡师出曰治兵,入曰振旅,皆习战也。四时各教民以其一焉。春习振旅,兵入收众,专于农【○王氏曰:春阳用事,非兵之时。○郑锷曰:是时兵当藏也】
王昭禹曰:「振如振领之振,振而整之也。方其
译林椅说:“司马制定军制,而建立国家的法度就完备了。因为文王推演《易经》,箕子阐明九畴,他们规划国家与军队,遵循的是同一法则。所以韩宣子到鲁国,见到《易》的卦象和《鲁春秋》,就知道周礼存在于鲁国。况且用七万五千人跟随,无论方圆曲直锐利,都能应对敌人而不混乱,那么划分为九州,轮流作为九畿,从百里到五百里的分配适宜,没有不齐整的。那么军队,是政令所从出的。”
大凡命令征收赋税,根据土地和人民来制定:上等土地,供养的人占三分之二,其民可供役使的,每家三人;中等土地,供养的人占一半,其民可供役使的,每两家五人;下等土地,供养的人占三分之一,其民可供役使的,每家二人。
李嘉防说:“司马命令征收赋税,必定兼顾土地和粮食,说的是斟酌民力,然后才下令。所以说‘可用’的数量。黄氏说:军赋,由小司徒下令,大司马又命令小司徒掌管民事,通晓军赋。大司马掌管军队,而军赋所出的来源,不可以不知道。‘凡’字,是从乡遂直到邦国都鄙。康成只说命令邦国的赋税,是不对的。六乡也根据土地的优劣、人口的多少来授田。郑玄只说像遂一样,也是不对的。国野赋税制度不同,但百亩田地的利益必定均等。上中下等土地的优劣虽然不等,但通过易田来均衡劳力,所以每年的收入多少也不相差太大。根据百亩计算,上等土地收入虽然多,但供养的人众,所以是三分之二。中等土地供养的人少,所以是一半。下等土地供养的人更少,所以是三分之一。命令赋税必须先让百姓粮食不缺,然后才共同承担赋税,先满足他们的粮食,然后剩余的用度才取具。所以说‘如果不得已要在这三者中去掉一个,先去掉哪个?’回答说‘去掉军队’。司马主管赋税,而百姓的粮食优先,这与后世对待军队的方式不同。郑锷说:解说者认为上地、中地、下地,不是上农夫、下农夫,是用中等来寄寓说明上下的意义罢了。上地,是中地之上;中地,是中地之中;下地,是中地之下。家八口以上就授予上地,上地有田百亩,莱地五十亩,所以能供养一半的人。一人为家长,可任役的应当是两家五人。这里说上地供养的人占三分之二,已经不是八口之上的上地了。又说每家出可供役使的三人,又不是八口共出七人的数量。所以解说者说用中等来寄寓说明上下的意义,认为诸侯之国的制度是这样的。司徒说‘可任’是以力役为主,这里说‘可用’是以用兵为主。”
刘氏说:“小司徒均衡土地,核查人民,周知他们可任役的数量,大概与此相同。而说:‘凡是兴起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用其余的作为羡余。’只有田猎和追捕盗贼竭尽劳作时,司马才根据土地和人民来命令赋税,制定的是竭尽劳作其羡余于四时的田猎。或者每家三人,或者每家二人,或者两家五人,都是为了教战。伍、两、卒、旅、师、军,作为正兵的,乡遂有十五万人,而羡卒在外面,郊野都鄙的兵又在其外。没有不军制其师,师制其旅,旅制其卒,卒制其两,两制其伍的。而大司马总领其军而卒以为用。既用田猎来练习,又用追捕来试验,驰骋时队伍没有差错,刺击时进退听从命令,因为这样可以兴起六军而施行九伐。那么每家选一人而精强可获了。军队没有缺额,作战没有败军,是因为教习的人多而使用的人少。圣人的思虑精密如此,这就是司马所以肃清诸侯而端正邦国的原因。于是趁着四时的田猎来教战。”
林椅说:“制定军制与命令赋税,本来是两件事。制定军制根据夫家的众寡来施行赏罚,命令赋税看土地的可供役使的数量。比如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通以上等土地丰年计算,役使三个月而完毕,计算可供役使的有一百一十二万二千人。大概力征、财征,本来是两件事的缘故。曾经怀疑王畿千里,所以天子有六军;千里之地分封给公的有四个,而大国三军,这是十二军。何况小大之国参差错落而居,那么举一州的兵,不止是天子的军队的一倍,那么封建对王不利。又国家越小,而赋役越繁,那么封建对民不利。然而当时实行,后世歌颂,为什么呢?大概制定军制以任命卿,任命卿是为了简习其民。上地可供役使的,每家三人,丰年公旬用三日,是一百一十二万二千人的赋税,可役使一万二千五百人,三个月而完毕。所以侯国的兵不自用,也不足用。五霸的强盛,如果不是得到列国的兵,就不能成就兵车的防备。至于其强盛的,也不过成师而出,其受伐的,则有尽境内之兵以应战的。这是列国的兵可以守,而不可以用来出征。所以天子说万乘,诸侯说千乘,以及三军、六军的数量,也是计算赋税而约略说的罢了。”
《周礼订义》卷四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四十八 宋 王与之 撰
中(音仲,下同)春教振旅
郑康成说:“凡是军队出征叫治兵,回来叫振旅,都是练习作战。四季各教民其中一项。春天练习振旅,兵入收众,专心于农事。王氏说:春阳用事,不是用兵的时候。郑锷说:这时兵应当收藏。”
王昭禹说:“振如同振领的振,振而整之。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