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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周礼订义五

周礼订义卷三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52–67 段

之矣。所治在太史,则太史之所逆也;所治在司防,则司防之所逆也;所治在小宰,则小宰之所逆也。非太史、司防、小宰所逆,然后太宰以典法则待之】

译就罢了。如果职权属于太史,那就是太史所违背的;如果职权属于司防,那就是司防所违背的;如果职权属于小宰,那就是小宰所违背的。只有当这些都不是太史、司防、小宰所违背的时候,太宰才依据典章法度来对待他们。

刘执中曰:「大宰施六典、八法、八则于嵗首,责▯国、官府、都鄙,以其治者也。小宰掌其贰,于歳终钩考其成,以防其治之优劣者也。故曰:『以逆其治焉』。」

执▯之九贡九赋九式之贰以均财节▯用。

王昭禹曰:九贡九赋九式之书,其正在大宰司防,而其贰在小宰、大府,故于小宰言执。○史氏曰:周之▯财所蓄,至于不可胜用,岂独冢宰制国用之力?小宰固执其法而不变,乃能用之不匮也。茍执之不固,则始均而终必偏,始俭而终必侈。虽有法▯,谁与守贡赋之入?歳有常数,九式之用,国有定规。彼有余,此不足,小宰均之以裨不给,则九式不愆于其礼矣。节邦用者,非其式则不之用,而王者之欲不节,而自中乎礼仪矣。

杨氏曰:大宰以道揆事,王其制国用也。惟共王之用,如羞服匪颁、好赐之▯,皆得以式均节之。故曰:均节财用,通言财用,则邦国在其中矣。小宰而下,有法守者也。量贡赋之入,均之以应九式之用,则与大宰同,而所节则邦之用而已。所以共王者,不得而与也。故以节▯用、邦用如祭祀、賔客、丧纪之▯是也。司防掌防事而已,王及后之服与夫膳禽饮食不防,则共王之用者,虽多寡之计,亦不得而与焉。故均节▯之财用而巳与小宰之均节亦异也。

  以官府之六叙正羣吏

郑康成曰:叙,秩次也【○王氏曰:叙,叙其伦之先后也。○吕氏曰:左传作执秩以正其官,如小宰六叙正羣吏是也。秩叙不正,其余皆乱】郑节卿曰:考之六官,小宰月终受羣吏之要,则以官府之叙;宰夫掌百官之徴令,则有胥以治叙;宫伯掌王宫士庶子之政令,而月终必均其秩叙;内史以八枋之法诏王治,而纳访必掌其叙;下而郷师之与里宰,凡▯事令作秩叙;凡歳时合耦于耡,亦行其秩叙。六叙之本末:一曰正其位,此则始正其旧叙耳。至于进其治而作其事,无非挽之而使前,作之而使不怠,于是制其食而食有多寡之异,聼其情而情有诚伪之不同,或陞其次,或増其秩,而百官府之人虽不待歳终,三歳而废置诛赏可以逆知之矣。汉继周之后,有歳终超迁至大中大夫者,有一歳而九迁者,此皆周人六叙迁转之遗意也。○郑锷曰:经言羣吏,有自大夫以下言之者,有自士以下言之者,有总六属之吏言之者。如司防言逆羣吏之治,则卿以上非司防可得而逆,则自大夫以下言之者也。宰夫掌正三公六卿大夫羣吏之位,于大夫之下,书羣吏则自士以下言之也。大宰言大计羣吏之治,与此六叙正羣吏,则总六属之吏以言之也。盖大宰所大计者,非一官之吏,而小宰所正者,凡在官府之羣吏也。

  一曰以叙正其位

王昭禹曰:「宰夫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羣吏之位,固有尊卑也。位以徳兴,徳以位叙,因其人之徳有小大,而授之以位之尊卑,则爵以阶而升,命以等而进矣【○刘执中曰:「以品秩为叙,则位可正矣】

  二曰以叙进其治

贾氏曰:卿大夫士有治职功状文书进于上,亦先尊后卑也【○王氏曰:以其位之叙进之,进之谓若治目有功进使治凢也】

  三曰以叙作其事

史氏曰:有官斯有职,有职斯有事。至于各共其事,而不敢怠忽者,有叙以作之也【○王昭禹曰:月有所攷,以稽其行之有造;歳有所防,以简其业之大成。此所谓以叙作其事】○黄氏曰:以叙进其治,未尝不欲其治也。又恶其陵节犯上,出位邀功,故以叙进之。頺靡废旷,不可以不戒也。则又以叙而作其事。

  四曰以叙制其食

王昭禹曰:「饩廪称事,所以劝百工也。上农夫食九人,中食七人,下食五人。而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而下士之禄与庶人在官者同。则食之多寡厚薄,固有常数矣。以叙制之,而先后得其伦,则士无素飱,而灭裂于其职矣。」

  五曰以叙受其防

贾氏曰:歳终进防计文书,受之亦先尊后卑也。○王昭禹曰:功事财用之计,谓之防。有以防其治者,若大宰歳终,令百官府各

译刘执中说:“大宰在岁首将六典、八法、八则施行于邦国、官府、都鄙,这是为了责成它们按照这些法则来治理。小宰掌管大宰职事的副本,在年终考核其政绩,这是为了防范治理的优劣。所以说:‘用来考核其治理情况。’”

小宰执掌九贡、九赋、九式副本,以均衡财用、节制邦用。

王昭禹说:九贡、九赋、九式的文书,正本在大宰那里掌管,副本在小宰和大府那里,所以对小宰而言称为“执”。史氏说:周朝积蓄的财物,多到用不完,难道仅仅是冢宰制定国家用度的功劳吗?小宰坚定地执掌这些法度而不改变,才能使用度不匮乏。如果执掌不坚定,那么开始时均衡最终必然偏颇,开始时节俭最终必然奢侈。虽然有法度,谁来守护贡赋的收入呢?每年有固定的数额,九式的用度,国家有确定的规矩。那里有余,这里不足,小宰均衡它以补助不足,那么九式的用度就不会违背礼制了。节制邦用,不是符合九式就不使用,这样君王的欲望不节制,却自然合乎礼仪了。

杨氏说:大宰以道义来衡量事务,制定国家用度。只有供给君王的用度,如进献服饰、赏赐等,都可以用九式来均衡节制。所以说:均衡节制财用,是泛称财用,那么邦国的用度也在其中了。小宰及以下,是有法度职守的。衡量贡赋的收入,均衡它来应对九式的用度,这与大宰相同,但所节制的只是邦国的用度而已。所以供给君王的用度,不得参与均衡。因此说节制邦用,邦用如祭祀、宾客、丧纪等是也。大宰只掌管考核事务而已,君王及王后的服饰以及膳食禽兽饮食不在此列,那么供给君王用度的,虽然有多寡的计算,也不得参与均衡。所以均衡节制的是邦国的财用,这与小宰的均衡节制也不同。

用官府的六叙来端正群吏。

郑康成说:叙,就是秩次。王氏说:叙,就是叙明其伦理的先后。吕氏说:《左传》作执秩以正其官,就像小宰用六叙来端正群吏一样。秩次不正,其余都会混乱。郑节卿说:考察六官,小宰在月终接受群吏的账目,就是依据官府的秩次;宰夫掌管百官的征令,就有胥吏来治理秩次;宫伯掌管王宫士庶子的政令,而月终必定均衡其秩次;内史用八枋之法诏告君王治理,而纳访必定掌管其秩次;下至乡师和里宰,凡是政事命令都确立秩次;凡是岁时在田间合耦耕作,也实行其秩次。六叙的本末:一是端正其职位,这只是开始端正其原有的秩次罢了。至于推进其治理而兴作其事务,无非是挽引他们使他们向前,兴作他们使他们不懈怠,于是制定其俸禄而俸禄有多寡的不同,听取其实情而实情有真诚虚伪的不同,或者提升其等级,或者增加其秩次,而百官府的人虽然不等到年终,三年废置诛赏就可以预先知道了。汉朝继承周朝之后,有年终超迁至大中大夫的,有一年九次升迁的,这都是周人六叙迁转的遗意。郑锷说:经文说群吏,有从大夫以下说的,有从士以下说的,有总括六属之吏说的。如大宰说考核群吏的治理,那么卿以上不是大宰可以考核的,这是从大夫以下说的。宰夫掌管端正三公六卿大夫群吏的职位,在大夫之下,书写群吏则是从士以下说的。大宰说大计群吏的治理,与此六叙端正群吏,则是总括六属之吏来说的。大概大宰所大计的,不是一官之吏,而小宰所端正的,是凡在官府的群吏。

一是用秩次端正其职位。

王昭禹说:“宰夫掌管治朝的法度,以端正君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的职位,本来就有尊卑。职位因德行而兴起,德行因职位而叙明,依据人的德行有小大,而授予职位的尊卑,那么爵位就按等级而升,命数就按等次而进。”刘执中说:“以品秩为叙,那么职位就可以端正了。”

二是用秩次推进其治理。

贾氏说:卿大夫士有治理职事的功状文书进呈给上级,也是先尊后卑。王氏说:依据其职位的秩次进呈,进呈是说如果治目有功就进呈使其治理凡例。

三是用秩次兴作其事务。

史氏说:有官就有职,有职就有事。至于各自供职其事,而不敢怠慢疏忽,是因为有秩次来兴作他们。王昭禹说:每月有考核,以稽查其行为的成效;每年有考核,以简选其事业的大成。这就是所谓用秩次兴作其事务。黄氏说:用秩次推进其治理,未曾不想使其治理好。又厌恶他们逾越节度犯上,越位邀功,所以用秩次推进他们。颓废荒废旷职,不可以不警戒。那么又用秩次来兴作其事务。

四是用秩次制定其俸禄。

王昭禹说:“俸禄与事务相称,用来劝勉百工。上等农夫供养九人,中等供养七人,下等供养五人。而在官府服役的庶人,其俸禄以此为准绳。上士是中士的两倍,中士是下士的两倍,而下士的俸禄与在官府服役的庶人相同。那么俸禄的多寡厚薄,本来就有固定的数额了。用秩次来制定它,而先后得其伦理,那么士人就不会白吃饭,而荒废其职务了。”

五是用秩次接受其考核。

贾氏说:年终进呈考核计数的文书,接受也是先尊后卑。王昭禹说:功事财用的计数,称为考核。有用来考核其治理的,如大宰在年终,命令百官府各自

正其治,受其防是也。有以防其事者,若宫正歳终,则防其行事是也。有以防其食者,若宫正月终,则防其稍食是也【○史氏曰:非有叙以受之,则事之繁伙,数之浩穰,不得其要领矣】

译纠正其治理,接受其防范,就是这样。有用来防范事务的,比如宫正年终时,就防范其行事,就是这样。有用来防范饮食的,比如宫正月末时,就防范其俸禄,就是这样【○史氏说:如果没有次序来接受它,那么事务繁杂众多,数目浩大纷繁,就抓不住要领了】

六曰以叙听其情

郑康成曰:「情,争讼之辞也。」○王氏曰:「自防以上,不得其情,而至于讼,讼则各以其叙听之。」○王昭禹曰:「不曰听其讼,而曰聼其情,聼讼者在于得其情故也。」

  总论

陈君举曰:「小宰言六叙在前,言六计在后,此是考课法。中间皆是官府事。且防常人▯六叙只作尊卑説,殊不知此中有尊卑,有先后,有缓急。以叙正其位,是尊卑治者功状也。谓如今日朝诸侯,且先还诸侯奏功状,其他不混在这里。以叙作其事者,谓如今日理防朝诸侯事,则朝诸侯事便在前,其他且后。今日理防祭祀,便是祭祀事在前,其他又后耳。制其食亦有▯慢处,如聼其情,虽是一人,听了一人▯,须是有体统。朝廷上既▯六叙去区处百官,便有六计去察他廉也。今一人善,便察见得他是此善。又或有能而不正者,有正而不善辨者,各各察他廉,庶防天下无遗材。」

  以官府之六属举▯治

贾氏曰:「立长官,必当以属官佐之,▯治得举也。」

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治,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専达。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教,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専达。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専逹。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政,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専达。五曰秋官,其属六十,掌▯刑,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専达。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事,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専达。

陈君举曰:「六官各六十,凡三百六十,周天之数也。治官之属六十三,教官之属七十九,礼官之属七十一,政官之属六十有六。小宰皆曰六十,举成数耳。」○易氏曰:「圣人法天建官,天度奇而不齐,圣人亦不如是之拘也。」

郑康成曰:大事则从其长,若庖人、内外饔与膳夫共王之食;小事専达,若宫人掌舎,则各为一官也【○贾氏曰:郑直举天官之内,其事显者各言其一也。其余若大府则治藏之长,地官司市则市官之长,春官大司乐则乐官之长,夏官司甲则兵戈盾官之长,如此之▯甚多,不可具陈。小事専达若天官亦甚众,不可具言也】○史氏曰:大事虽畧,所系则重,故当从长;小事虽烦,所系则轻,故当専达【○李景齐曰:卑而尸大功,则势有所不行;尊而尸小功,则力有所不及。故大事则从其长,所以示其有所统一;而小事使之専达者,则在下者亦得以自尽其才,此成周之世所以无旷官、无废事也】

  以官府之六职辨▯治

贾氏曰:六官各有职。若天官治职,地官教职,其职不同。▯事得有分辨,故云以辨▯治也。

愚案:制为成书,则曰典;待人而行,则曰职。六典以书言,故及于官府;百官之职,六职以人言,故百官府不必言。

一曰:治职,以平▯国,以均万民,以节财用。

王氏详《▯》曰:「平详于经,均详于纪。」

黄氏曰:「平邦国,均万民,上之财用不节,何可为也?故冢宰制国用。」

刘氏曰:「▯国制度由天官以裁处,故以节财用为职,否则制度崇而力不能供矣。」○王昭禹曰:「大宰以道揆之,故财欲均,用欲节;小宰以法守位,但谨其出入而已,故以节财用而不言均。」

二曰:教职,以安邦国,以宁万民,以怀賔客。

王昭禹曰:「教典之为书,教官之为职,同于安邦国而已。」○贾氏曰:「教典云『扰万民』,此云『宁万民』,『扰』为『驯』,『驯』则『宁』,义无异也。」

王氏曰:教官之属,以其职推而行之,然后可以宁万民也。○郑康成曰:懐,亦安也。賔客来共其委积,所以安之【○贾氏曰:大司徒有遗人,掌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之等,故云共委积也。○黄氏曰:敎之以君臣之义,长防之序,是故诸侯各述其职,而合▯交之好焉。其道通乎下,故《洪范》八政,七曰賔。《诗》曰:既见君子,为龙为光。又曰: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是之谓怀】

刘氏曰:「▯国人民由地官以安扰,故以怀诸侯为职,否则人民扰而▯国不宁矣。」○王昭禹曰:「中庸

译第六条,依据次序来审理诉讼中的实情。

郑康成说:“情,指争讼的言辞。”○王氏说:“从防止诉讼发生以上,如果无法弄清实情,而发展到诉讼,那么在诉讼中就要各自依据次序来审理。”○王昭禹说:“不说‘审理其诉讼’,而说‘审理其实情’,是因为审理诉讼的关键在于弄清实情。”

总论

陈君举说:“小宰的职掌中,先说六叙,后说六计,这是考核官吏的方法。中间都是关于官府事务的内容。况且防止常人……六叙只当作尊卑来解释,殊不知这其中既有尊卑,也有先后,还有缓急。用次序来端正职位,是尊卑有序,治理者功绩显著。比如今天朝见诸侯,就先让诸侯奏报功绩,其他事项不混杂在这里。用次序来安排事务,比如今天处理朝见诸侯的事,那么朝见诸侯的事就排在前面,其他事项暂且后置。今天处理祭祀的事,那么祭祀的事就排在前面,其他事项又后置。制定俸禄也有……迟缓的地方,比如审理实情,虽然是同一个人,审理了一个人的……,也必须要有体制法度。朝廷上既然用六叙来区处百官,就有六计来考察他们的廉洁。如今一个人有善行,就考察得知他是这种善。又或许有才能但不正直的人,有正直但不善于分辨的人,各自考察他们的廉洁,大概天下就没有被遗漏的人才了。”

依据官府的六种隶属关系来举荐治理人才

贾氏说:“设立长官,必定要用属官来辅佐他,治理才能得以举荐。”

第一是天官,其属官六十人,掌管治理,大事则听从长官,小事则专断直达。第二是地官,其属官六十人,掌管教化,大事则听从长官,小事则专断直达。第三是春官,其属官六十人,掌管国家礼仪,大事则听从长官,小事则专断直达。第四是夏官,其属官六十人,掌管政令,大事则听从长官,小事则专断直达。第五是秋官,其属官六十人,掌管刑罚,大事则听从长官,小事则专断直达。第六是冬官,其属官六十人,掌管工程事务,大事则听从长官,小事则专断直达。

陈君举说:“六官各有六十属官,总共三百六十,是周天的数目。治官的属官六十三人,教官的属官七十九人,礼官的属官七十一人,政官的属官六十六人。小宰都说六十,是举其整数罢了。”○易氏说:“圣人效法上天建立官制,天度奇数而不整齐,圣人也不像这样拘泥。”

郑康成说:大事则听从长官,比如庖人、内外饔与膳夫共同负责王的饮食;小事专断直达,比如宫人掌管宫舍,就各自作为一个官职【○贾氏说:郑康成只是举出天官内部,事情明显的各举一例。其余如大府就是管理仓库的长官,地官司市就是市场官员的长官,春官大司乐就是乐官的长官,夏官司甲就是兵器盾牌官员的长官,像这样的……很多,不能一一陈述。小事专断直达如天官也很多,不能一一说明】○史氏说:大事虽然粗略,但关系重大,所以应当听从长官;小事虽然繁琐,但关系轻微,所以应当专断直达【○李景齐说:地位低微而承担大功,那么权势有所不能施行;地位尊贵而承担小功,那么力量有所不能及。所以大事听从长官,是为了显示有所统一;而小事让下属专断直达,那么在下位的人也能得以尽展其才,这就是成周时代没有闲置的官员、没有荒废的事务的原因】

依据官府的六种职事来辨别治理

贾氏说:六官各有职事。比如天官是治职,地官是教职,职事不同。……事情得以分辨,所以说用辨别治理。

我按:制定为成书的,称为典;等待人来执行的,称为职。六典是从书的角度说的,所以涉及官府;百官的职事,六职是从人的角度说的,所以不必再说百官府。

第一是治职,用来平定国家,用来均平万民,用来节制财用。

王氏详《……》说:“平详于经,均详于纪。”

黄氏说:“平定国家,均平万民,如果上层的财用不节制,怎么能做到呢?所以冢宰制定国家用度。”

刘氏说:“……国家制度由天官来裁处,所以以节制财用为职,否则制度崇高而力量不能供给。”○王昭禹说:“大宰用道义来衡量,所以财物想要均平,用度想要节制;小宰用法度来守位,只是谨慎其出入罢了,所以只说节制财用而不说均平。”

第二是教职,用来安定国家,用来安宁万民,用来安抚宾客。

王昭禹说:“教典作为书,教官作为职,都在于安定国家罢了。”○贾氏说:“教典说‘驯服万民’,这里说‘安宁万民’,‘驯’就是‘驯服’,‘驯服’就是‘安宁’,意义没有不同。”

王氏说:教官的属官,依据其职事推行,然后才能安宁万民。○郑康成说:怀,也是安的意思。宾客来共同提供物资储备,所以安抚他们【○贾氏说:大司徒有遗人,掌管十里设庐舍,庐舍有饮食等级,所以说提供物资储备。○黄氏说:用君臣之义、长幼之序来教化,所以诸侯各自陈述其职事,而合……交好。其道通于下,所以《洪范》八政,第七是宾。《诗经》说:既见君子,为龙为光。又说: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这就叫做怀】

刘氏说:“……国家人民由地官来安抚,所以以安抚诸侯为职,否则人民骚动而……国家不安宁。”○王昭禹说:“中庸

九经,亦终于怀诸侯。」

三曰礼,职以和▯国,以谐万民,以事▯神。

译九经,最终也是为了安抚诸侯。」

第三是礼,职分在于调和邦国,协和万民,侍奉神灵。

王氏曰:礼典礼职,皆以和▯国、谐万民者。盖礼者,体也。体定则礼典之为书,礼官之为职,不能有所加损也。▯国不和,则无与事其先王;万民不谐,则无与致其禋祀。故礼职以和▯国、谐万民,而后以事▯神也【○郑锷曰:邦国万民皆已和谐,则明而人心悦矣。鬼神依人而行,先成人,然后致力于神,斯能以事▯神也】

四曰政职,以服邦国,以正万民,以聚百物。

王昭禹曰:「政典之为书,止于平邦国而已。政官之属,推而行之,然后有以服▯国【○贾氏曰:「服由平定,使之然,则服亦平也。均与正义,亦一也。」○王氏详▯曰:「服详于平,正详于均】

郑康成曰:「聚百物者,司马主九畿职方,制其贡,各以其所有【○黄氏曰:「军旅田役贡赋,皆司马政典。稼穑财货,马牛车辇器械之属,聚则公私俱足。郑言职方制贡,盖其一事耳。」○刘氏曰:「不以聚百物为职,则兵事兴而民力殚矣。」○王氏曰:「聚百物以求之▯国万民而已,不能服之正之,则其财岂肯供上之所求?故政职以服▯国正万民,而后以聚百物也】

五曰:刑职,以诘▯国,以纠万民,以除盗贼。

王昭禹曰:「刑典、刑职,皆以诘▯国、纠万民者。盖刑者,形也;形成也。故刑典之为书,刑官之为职,亦不能加损焉。」

刘氏曰:「不以除盗贼为职,则刑罚滥而大寇作矣。」

六曰:事职以富▯国,以养万民,以生百物。

王昭禹曰:「事典之为书,事官之为职,同于富▯国而已。事典之为书,止于生万民;事官之属,推而行之,然后有以养万民也。生则使之蕃息而已,未有以相养也。」

愚案:事职多百工,事百工饬化八材,蠧物则有之,何以使百物之能生?刘氏曰:不以生百物为职,则事为广而八材枯。此乃指《考工记》补亡书言之,非古之事职。书曰:司空掌▯土,居四民,时地利。百物虽生于土,必四民各安其居,地利不失其时,然后生长繁殖,物物皆遂。事职之生百物,犹三农之生九谷,所以言于富▯国养万民之后。

  总论

叶氏曰:六卿九职,各以数字之微,使归统叙。一职之内,各有条目,使就绩用,充其所行,而三才之道无遗憾矣。

  以官府之六联合▯治

刘迎曰:天下之事,无大于宾祭、凶荒、军旅、田役,用人最多,分职最众,所以有联事而合治。○黄氏曰:凡官府之相关通者,联合之。

王昭禹曰:「八法之官联以防官治,此云官府之六联合▯治者,大司徒曰:『天地之所合也,风雨之所防也。』两之谓合,众之谓防。防官治,则所防者众矣;合▯治,则所合者官联与▯治而已。」

  一曰祭祀之联事

王昭禹曰:「玉币牲牢之属,酒醴器皿之▯,所用者非一。官大宰賛玉币爵,而小宰亦賛之。大宰眡涤濯,而大宗伯亦宿视之。五官供六牲,而小宗伯又毛六牲而颁之于五官。司尊▯掌六尊六▯之位,而小宗伯又辨其名物以待祭祀。若此▯,皆祭祀之联事。」

  二曰宾客之联事

王昭禹曰:大朝觐防,同大宰賛玉币、玉献、玉几、玉爵,而小宰亦賛凡受币之事。大宗伯以賔礼亲▯国,而大行人亦掌大賔之礼、大客之仪。大宗伯朝觐防同为上相,而小行人于将币则为承而摈。宰夫掌其牢礼、委积、膳献、饮食之陈数,而掌客亦掌四方賔客之牢礼、饩献、饮食之等数。若此▯,皆賔客之联事。

  三曰丧荒之联事

贾氏曰:荒,谓年谷不熟。○王昭禹曰:大丧,大宰赞赠玉、含玉,而大司徒,大丧则率六郷之众庶,属其六引,而治其政令。大司徒,大荒则令▯国移民、通财,而小行人若国凶荒,令赒委之。若此▯,皆丧荒之联事。

  四曰军旅之联事

王昭禹曰:「古者军将皆命卿,而师旅卒长之属皆下大夫士掌其事。大司徒大军旅以旗致万民,治其徒庶之政令;而小司徒令万民之卒伍,而亦帅其众庶。郷师大军旅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大司马及战廵陈眡事而赏罚。若此▯,皆军旅之联事。」

  五曰田役之联

译王氏说:礼典和礼职,都是为了和谐邦国、协调万民。因为礼是根本。根本确定了,那么礼典作为书籍,礼官作为职责,就不能有所增减。邦国不和谐,就没有人来侍奉先王;万民不协调,就没有人来举行祭祀。所以礼职通过和谐邦国、协调万民,然后才能侍奉神灵。【○郑锷说:邦国和万民都已经和谐,那么人心就明亮而喜悦了。鬼神依附于人而行动,先成就人事,然后致力于神灵,这样才能侍奉神灵。】

第四是政职,用来平定邦国,用来端正万民,用来聚集百物。

王昭禹说:“政典作为书籍,只限于平定邦国而已。政官的下属,推行并实施它,然后才有办法使邦国服从。【○贾氏说:‘服从源于平定,使之如此,那么服从也就是平定。均平与正义,也是一样的。’○王氏详细说:‘服从比平定更详细,端正比均平更详细。’】

郑康成说:“聚集百物,是指司马主管九畿的职方,制定它们的贡赋,各自根据其所拥有的。【○黄氏说:‘军旅、田役、贡赋,都是司马的政典。庄稼、财货、马牛、车辇、器械之类,聚集起来公私都充足。郑氏说职方制定贡赋,大概只是其中一件事罢了。’○刘氏说:‘如果不以聚集百物为职责,那么军事兴起而民力就会耗尽。’○王氏说:‘聚集百物只是为了向邦国万民索取而已,如果不能使他们服从、端正,那么他们的财物岂肯供给上级所求?所以政职通过平定邦国、端正万民,然后才能聚集百物。’】

第五是刑职,用来稽查邦国,用来纠正万民,用来清除盗贼。

王昭禹说:“刑典、刑职,都是为了稽查邦国、纠正万民。因为刑就是形;形成就是定型。所以刑典作为书籍,刑官作为职责,也不能有所增减。”

刘氏说:“如果不以清除盗贼为职责,那么刑罚就会泛滥而大寇就会兴起。”

第六是事职,用来使邦国富裕,用来养育万民,用来滋生百物。

王昭禹说:“事典作为书籍,事官作为职责,都等同于使邦国富裕而已。事典作为书籍,只限于滋生万民;事官的下属,推行并实施它,然后才有办法养育万民。滋生只是让他们繁衍生长而已,还没有用来相互养育。”

我按:事职多涉及百工,事官整治八种材料,消除有害之物是有的,怎么能使百物滋生?刘氏说:如果不以滋生百物为职责,那么事务就会广泛而八种材料就会枯竭。这是指《考工记》补亡之书而言,并非古代的事职。《尚书》说:司空掌管土地,安置四种民众,顺应地利。百物虽然生于土地,但必须四种民众各自安居,地利不失去时机,然后才能生长繁殖,万物都能顺利成长。事职滋生百物,就像三农滋生九谷一样,所以放在使邦国富裕、养育万民之后来说。

总论

叶氏说:六卿九职,各自凭借细微的数字,使它们归于统绪条理。一职之内,各有条目,使它们成就功绩效用,充实其所行的内容,那么三才之道就没有遗憾了。

以官府之六联合治理

刘迎说:天下的事情,没有比宾祭、凶荒、军旅、田役更大的了,用人最多,分职最众,所以有联合事务而共同治理。○黄氏说:凡是官府之间相关通的,就联合起来。

王昭禹说:“八法中的官联是为了防止官治混乱,这里说官府之六联合治理,大司徒说:‘这是天地相合的地方,风雨所防范的地方。’两两相合叫合,众多防范叫防。防范官治,那么所防范的就众多了;联合治理,那么所联合的就只是官联与治理而已。”

一是祭祀的联合事务

王昭禹说:“玉帛、牺牲之类,酒醴、器皿之类,所用的不止一种。大宰赞玉帛爵位,小宰也赞之。大宰视察洗涤,大宗伯也预先视察。五官供给六牲,小宗伯又梳理六牲而颁给五官。司尊彝掌管六尊六彝的位置,小宗伯又辨别其名物以等待祭祀。像这样,都是祭祀的联合事务。”

二是宾客的联合事务

王昭禹说:大朝觐之礼,同大宰赞玉帛、玉献、玉几、玉爵,而小宰也赞凡受币之事。大宗伯以宾礼亲近邦国,而大行人也掌管大宾之礼、大客之仪。大宗伯朝觐之礼同为上相,而小行人在将币时则承接并摈相。宰夫掌管牢礼、委积、膳献、饮食的陈设数量,而掌客也掌管四方宾客的牢礼、饩献、饮食的等级数量。像这样,都是宾客的联合事务。

三是丧荒的联合事务

贾氏说:荒,指年成不好,谷物不熟。○王昭禹说:大丧,大宰赞赠玉、含玉,而大司徒,在大丧时率领六乡之众庶,统领其六引,而治理其政令。大司徒,在大荒时命令邦国移民、通财,而小行人若国家凶荒,命令赒济委积。像这样,都是丧荒的联合事务。

四是军旅的联合事务

王昭禹说:“古代军将都是命卿,而师旅卒长之类都由下大夫士掌管其事。大司徒大军旅以旗召集万民,治理其徒庶的政令;而小司徒命令万民的卒伍,也率领其众庶。乡师大军旅正治理其徒役与其輂辇。大司马及战时巡视阵势视察事务而赏罚。像这样,都是军旅的联合事务。”

五是田役的联合

事

王昭禹曰:田所以简众,役所以任众。大司徒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郷师凡四时之田,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小司徒防万民之卒伍,以作田役。大司马有搜、苖、狝、狩之事,而大役则与虑事,属其植,受其要。若此▯皆田役之联事。

译王昭禹说:田猎是用来简阅民众的,役事是用来任用民众的。大司徒主持大规模的田猎和役事,用旗帜召集万民,治理徒众庶民的政令。乡师在四季的田猎时,用司徒的大旗召集众庶。遇到大役事,就率领民徒到达,治理其政令。小司徒编组万民的卒伍,以从事田猎和役事。大司马有搜、苗、狝、狩等田猎之事,遇到大役事则参与谋划,统领其种植,接受其概要。像这样,都是田猎和役事相关联的事务。

六曰敛弛【只氏反】之联事

王昭禹曰:敛民之财,谓之敛;弛民之力,谓之弛【即郑▯】言敛,则散利可知也;言弛,则薄征亦可知也。大宰掌九贡九赋,而大府司防、司书之▯,亦掌之,所谓敛也。乡大夫国中贵者之▯,皆舎征;而小司徒凡征役之施舎,亦掌之,所谓弛也。凡此▯,皆敛弛之联事。

  凡小事皆有联

王昭禹曰:「非祭祀、賔客、丧荒、军旅、田役、敛弛六者之大事,余皆小事也。若膳夫之官,有庖人、亨人、内外饔之▯,通职联事;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皆小事也。」

  以官府之八成经▯治

贾氏曰:官府中有此八事,皆是旧法成事,品式依而行之,以经纪▯国之政治【○王昭禹曰:事为之制,物为之防,终始皆备,其法一定而不可亏,是乃谓之成。民有争焉,以此听之,故曰经▯治】○黄氏曰:此即大宰八法,官成也。八法为属职联成,计其目,皆在小宰。大抵小宰治官府最详,八成所以待万民之治也。事莫繁于此,大小宰通职,小宰任其繁,则大宰所治皆要也。其曰经邦治,治之所由以立也。○刘氏曰:八成者,民物簿书图籍之事,皆有定制而不可乱,所以养民之信。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礼乐刑政待信而为本,民无信,虽有礼乐刑政,何所措哉【○李景齐曰:自伏义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而人之要约益严,诚信益薄。圣人岂固欲如是纷纷?世变之所趋,不得不然。周公为周,岂不能还斯民于淳朴之域?而小宰以八成经▯治,若所谓比居简稽版图傅别礼命书契质剂要防,无非切切于簿书,惟恐防奸之不密者,其待民不既薄矣乎?大抵周公制作,凡所为纎悉委曲者,不独为一时言,实为后世虑也。教化之孚者,诚不待要约之固,而后世诚信之已薄,则文籍之可稽,犹足济治道之穷。故虽春秋诸侯侵暴,犹知恶其籍,则知简书之可畏,亦足以维持人心。周公可谓长虑】

  一曰听政役以比居

王昭禹曰:「上之所施谓之政,下之所从谓之役。」《记》曰:「五十不从力政。」则政者,力政也。施政于上,而兴力于下,故谓之政役。

郑司农曰:比居谓伍籍也【○王氏曰:听政役者,欲知其可任与其施舎者,故以比居听之。比谓国比,居谓民居,以国比正之而不服,则又以民居正之。以国比正之,若后世以五等簿差役也;以民居正之,若后世以簿差役。不服则检视屋产也。○史氏曰:出则有比,入则有居,以此听政则力政公,以此听役则力役省,民之奸伪不行矣】

  二曰听师田以简稽

王昭禹曰:师所以用众,田所以简众。○郑司农曰:简稽士卒兵器簿书【○王氏曰:简谓阅而选之,稽谓考而计之,简稽皆有书焉。师田者欲知其车徒之所任,财器之所出,故以简稽听之。○黄氏曰:车徒、牛马、器械皆具于此】

  三曰听闾里以版图

贾氏曰:「在六乡则二十五家为闾,在六遂则二十五家为里。闾里之中有争讼,则以户籍之版、土地之图听决之【○王氏曰:「欲知人民所属,故以版听之;欲知地域所守,故以图听之。」○易氏曰:「版谓夫家生齿之版,图谓土地风气之图。既有成法矣,欲校登其闾里人民之数,则以版图听之】

四曰:听称责以傅【音附】别【彼列切】

王昭禹曰:举物以就货为称,谓贫不足者也;责其所偿者为责,谓富有余者也【○愚案:孟子云:「又称贷而益之称谓举责也】○郑司农曰:傅,傅着约束于文书;别,别为两两家,各得一也【○贾氏曰:谓于劵背上大作一手书字札,中央破之为二段,以别之也。争此责者,则以傅别劵书决之】

刘迎曰:傅别乃地之劵,书质剂乃市之平贾。朝士之职曰:「凡属责者,以其地傅而听其辞,此地之有傅也【○王氏曰:责有傅,其事若今责契立保】又曰:「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是别者判书,此地之有别也【○王氏曰:判书称责之要也,别谓人执其一书,其所与之数,使责者执之;书其所偿之数,使称者执之。以其偿

译六、关于“敛弛”的联事

王昭禹说:征收百姓的财物,叫做“敛”;放松百姓的劳役,叫做“弛”。说到“敛”,那么散发利益就可以知道了;说到“弛”,那么减轻赋税也可以知道了。大宰掌管九贡九赋,而大府、司防、司书等职官,也掌管这些,这就是所谓的“敛”。乡大夫对于国都中尊贵者的赋税,都予以免除;而小司徒对于各种征役的施行与免除,也掌管这些,这就是所谓的“弛”。所有这些,都是“敛”与“弛”相关联的事务。

凡是小事都有联事

王昭禹说:“除了祭祀、宾客、丧荒、军旅、田役、敛弛这六项大事之外,其余的都是小事。比如膳夫这个官职,有庖人、亨人、内外饔等职官,通职联事;司关掌管国家货物的节度,以联结门市,这些都是小事。”

用官府的八项成法来治理邦国

贾氏说:官府中有这八件事,都是旧法成例,按照品式依循执行,以此来治理国家的政治。王昭禹说:事务有制度,物品有防备,始终都完备,其法度一定而不可亏损,这就叫做“成”。百姓有争讼,依据这些来审理,所以说“经邦治”。黄氏说:这就是大宰的八法,即官成。八法属于职联成,计算其条目,都在小宰的职权范围内。大概小宰治理官府最为详细,八成是用来应对万民治理的。事务没有比这里更繁杂的,大小宰通职,小宰承担繁杂的事务,那么大宰所治理的都是要害。所谓“经邦治”,是治理得以确立的依据。刘氏说:八成,是指民物簿书图籍的事务,都有定制而不可扰乱,以此来培养百姓的信任。自古都有死,百姓没有信任就站立不住。礼乐刑政等待信任作为根本,百姓没有信任,即使有礼乐刑政,又能放在哪里呢?李景齐说:自从伏羲造书契,来代替结绳之政,而人的约定更加严格,诚信更加淡薄。圣人难道原本想要这样纷纷扰扰吗?这是世变所趋向的,不得不如此。周公为周朝立法,难道不能使百姓回归淳朴的境界吗?而小宰用八成来治理邦国,像所谓的比居简稽、版图傅别、礼命书契、质剂要防,无非是切切于簿书,惟恐防备奸邪不严密,这样对待百姓不是太淡薄了吗?大概周公的制作,凡是那些细微曲折的地方,不仅为当时而言,实在也为后世考虑。教化信服的人,确实不需要约定的坚固,而后世诚信已经淡薄,那么文籍可以稽查,还足以补救治道的穷尽。所以即使春秋时期诸侯侵暴,还知道厌恶他们的籍册,就知道简书的可怕,也足以维持人心。周公可以说是长远的考虑。

一、审理政役依据比居

王昭禹说:“上面所施行的叫做政,下面所服从的叫做役。”《礼记》说:“五十岁不服力政。”那么政,就是力政。在上面施行政令,在下面兴起劳力,所以叫做政役。

郑司农说:比居是指伍籍。王氏说:审理政役,想要知道谁可以任用以及谁可以免除,所以用比居来审理。比是指国比,居是指民居,用国比来纠正而不服从,那么又用民居来纠正。用国比来纠正,就像后世用五等簿册来差派役事;用民居来纠正,就像后世用簿册来差派役事。不服从就检视屋产。史氏说:外出有比,入内有居,用这个来审理政事,那么力政就公平;用这个来审理役事,那么力役就节省,百姓的奸伪就不能行通了。

二、审理师田依据简稽

王昭禹说:师是用来使用众人的,田是用来简阅众人的。郑司农说:简稽是指士卒兵器的簿书。王氏说:简是指阅视并选拔,稽是指考核并计算,简稽都有文书。师田想要知道车徒所任用的,财器所出的,所以用简稽来审理。黄氏说:车徒、牛马、器械都具备在这里。

三、审理闾里依据版图

贾氏说:“在六乡则二十五家为闾,在六遂则二十五家为里。闾里中有争讼,就用户籍的版、土地的图来审理决断。”王氏说:“想要知道人民所属,所以用版来审理;想要知道地域所守,所以用图来审理。”易氏说:“版是指夫家生齿的版,图是指土地风气的图。既然有成法了,想要校登其闾里人民的数量,就用版图来审理。”

四、审理称责依据傅别

王昭禹说:举物以就货为称,是指贫穷不足的人;责其所偿者为责,是指富裕有余的人。愚案:孟子说:“又称贷而益之”,称为举责。郑司农说:傅,是附着约束于文书;别,是分为两半,两家各得一半。贾氏说:是指在券背上大作一手书字札,中央破之为两段,以区别之。争这个责的,就用傅别券书来决断。

刘迎说:傅别是地的券,书质剂是市的平贾。朝士的职事说:“凡属责者,以其地傅而听其辞”,这是地有傅。王氏说:责有傅,其事像现在责契立保。又说:“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这是别者判书,这是地有别。王氏说:判书是称责的要约,别是指人执其一书,其所与之数,使责者执之;书其所偿之数,使称者执之。以其偿

责或不能一而足,故也】听地讼以傅别,则曲直分矣。不然,听称责以傅别,何以继之?听闾里版图之后乎?

译如果要求不能一次性满足,所以呢】审理土地纠纷要依据契约,那么是非曲直就分明了。如果不这样,审理借贷纠纷要依据契约,又拿什么来作为依据呢?难道要等到查阅乡里的户籍图册之后吗?

五曰听禄位以礼命

王氏曰:礼有数,命有等,禄位视此以制。○郑康成曰:礼之九命之差等【○贾氏曰:言大宗伯九仪也。有人争禄之多少,位之前后,则以礼命文书听之也】

  六曰听取予以书契

王氏详说曰:贷而生息,谓之称责;贷而不生息,谓之取予。《地官·泉府》云:「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者,买者各从其柢,都鄙从其主,国人、郊人从其有司,然后予之。」此所谓取予也。又云:「凡民之贷者,与有司辨而受之,以国服为之息。」此所谓称责也。王昭禹曰:「民之通财,不能无取予。取予者,谓彼有所取,而此有所予也。」利之所在,而争心存,则取予者不可无。书契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王氏曰:契谓人执其一,予者执左,取者执右,合而验之也。别也,契也,皆要也。称责之谓别,则其用以别为主;取予之谓契,则其用以契为主。○黄氏曰:书契,酒正,凡有秩酒者,以书契授之,则凡取与者皆有此】

  七曰听卖买以质剂

王昭禹曰:商贾之阜,通货贿则不能无卖买。先王以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使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防其有争心焉。故大市所以致信也。质其事者,若今市契立见也。剂则为要书而巳正之以质,则其人足以验也;正之以剂,则其书足以验也【○贾氏曰:案《质人》云: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注云:大市,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劵;小市,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劵。今郑注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者,盖谓前后作二契于中央破之,两家各得其一,皆无手书字,故异于傅别也。有人争此市事者,则以质剂听之】

王氏详▯曰:「傅别,背有手书;而质剂则无手书。郑氏之▯似出臆▯亦似近人情。夫结绳作,而有书契;以书契为未足,而有质剂;以质剂为未足,而有傅别。取予轻于卖买,卖买轻于称责。此三者所用不同,以有轻重也。」

八曰:听出入以要防【古外反】

郑司农曰:要防,谓计最之簿书。月计曰要,嵗计曰防。故宰夫职曰:嵗终则令羣吏正嵗防,月终则令正月要。○王昭禹曰:出,谓给以用;入,谓振以藏。于财之出入而有治焉。小则以月计正之,大则以嵗防正之。如此则财之出入无不当者矣【○贾氏曰:此出入者,正是官内自用物。有人争此官物者,则以要防簿书听之】

  总论

王氏详▯曰:要之八成皆文书也。比居简稽版图礼命,要防文书之用于公者也。傅别书契质剂,文书之用于民者也【○黄氏曰:比居简稽版图礼库,曰掌在有司而民间得案据以为证。礼命以辨贵贱,蔵于有司,凡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有节制。有争者则通考之,以息其讼。若夫傅别书契质剂要防,公▯皆有之。衣服宫室马牛兵器珍异之属,取予则以书契,买卖则以质剂,皆所以通财物也。出有傅别,入有要防,皆所以防抵冐也。经▯治而以八成者,盖言皆有成法。其不协于官府之成法则不得行也】

  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羣吏之治

郑康成曰:「听平治也。平治官府之计,有六事【○黄氏曰:听谓听察之也。孔子曰:『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计讣其功状也。曰善,曰能,曰敬,曰正,曰法,曰辨,所以断其才等也。凡此言者,有其一,皆可以治,故谓之治行弊断也】

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

愚案:廉者,犹廉问廉察。康成谓六事以廉为本,非也。廉特善之小,言善则廉在其中,而廉非为善之主。后世贪浊者多,始以廉洁为贵。周以六计弊吏治,先之廉。善者,问其吏之善否?何谓善?如诗之淑人君子是也。有其善,何施而不近厚?继之廉能者,问其吏之能否?何谓能?如孟子之能胜其任也。有其能,则何事之不立【○王昭禹曰:能事神人然后可以典礼,能谐八音然后可以典乐,茍为不能,瘝官旷职者众矣】问及于敬,则必其恪居官次,于心不欺,于事不茍,而后谓之敬。如或怠忽荒散,不得

译第五项,依据礼制文书来审理关于俸禄和官位的争讼。

王氏说:礼制有定数,命官有等级,俸禄和官位都依据这些来制定。○郑康成说:礼制中九命等级的差别。【○贾氏说:这是指《大宗伯》中的九种仪节。如果有人争论俸禄的多少、官位的高低,就依据礼制文书来审理。】

第六项,依据书契来审理关于借贷的争讼。

王氏详细解释说:借贷而收取利息,称为“称责”;借贷而不收取利息,称为“取予”。《地官·泉府》说:“掌管用市场的征税布匹,收购市场上卖不出去的货物,以及积压在百姓手中的货物,购买者各自按照原价,都鄙地区的按照其主管官员,国人和郊人按照其所属的官吏,然后给予他们。”这就是所说的“取予”。又说:“凡是百姓借贷的,与官吏辨明后接受,按照国家的服役标准来收取利息。”这就是所说的“称责”。王昭禹说:“百姓之间流通财物,不可能没有借贷往来。取予,是指一方有所索取,而另一方有所给予。”利益所在之处,争心就会产生,所以借贷往来不可没有凭证。记载在简牍上的文字,称为“书”;合在一起可以验证的,称为“契”。【○王氏说:契是指双方各执一半,给予者执左半,索取者执右半,合在一起可以验证。分别称为“别”,合验称为“契”,都是契约的意思。称责称为“别”,那么它的作用以分别为主;取予称为“契”,那么它的作用以合验为主。○黄氏说:书契,酒正一职中,凡是有等级规定的酒,都用书契授予,那么凡是借贷往来都有这种凭证。】

第七项,依据质剂来审理关于买卖的争讼。

王昭禹说:商贾聚集,流通货物,不可能没有买卖。先王以日中为集市,招致天下的百姓,聚集天下的货物,让他们交易后退去,各得其所,以防备他们产生争心。所以大集市用来确立信用。质,是记录事情,就像现在的市契立见一样。剂则是作为契约文书罢了。用质来校正,那么当事人足以验证;用剂来校正,那么文书足以验证。【○贾氏说:查考《质人》篇说:大市用质,小市用剂。注释说:大市,如人民、牛马之类,用长券;小市,如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现在郑注说两书一札,相同而分开,大概是指在中间剖开做成两个契约,两家各得其一,都没有手写的字迹,所以不同于傅别。如果有人争论集市上的事情,就依据质剂来审理。】

王氏详细说:“傅别,背面有手写的字迹;而质剂则没有手写的字迹。郑氏的说法似乎出于臆测,但也似乎合乎人情。当初结绳记事,后来有了书契;认为书契还不够,于是有了质剂;认为质剂还不够,于是有了傅别。取予比买卖轻,买卖比称责轻。这三者所用的凭证不同,是因为有轻重的区别。”

第八项,依据要防来审理关于财物出入的争讼。【“外”字读如“外”的反音】

郑司农说:要防,是指统计的簿册。每月统计称为“要”,每年统计称为“防”。所以《宰夫》的职责说:年终就命令群吏校正每年的防,月终就命令校正每月的要。○王昭禹说:出,是指供给使用;入,是指征收储藏。对于财物的出入有治理。小的用每月统计来校正,大的用每年统计来校正。这样财物的出入就没有不当的了。【○贾氏说:这里的出入,正是官府内部自用的物品。如果有人争论这些官物,就依据要防簿册来审理。】

总论

王氏详细说:总之,八成都是文书。比、居、简、稽、版图、礼命、要防,是用于公家的文书。傅别、书契、质剂,是用于民间的文书。【○黄氏说:比、居、简、稽、版图、礼库,由官吏掌管,民间可以依据作为证据。礼命用来辨别贵贱,收藏在官吏处,凡是宫室、车旗、衣服、礼仪都有节制。有争讼的就通考这些,以平息诉讼。至于傅别、书契、质剂、要防,公家和民间都有。衣服、宫室、马牛、兵器、珍异之类,借贷用书契,买卖用质剂,都是用来流通财物的。支出有傅别,收入有要防,都是用来防止抵赖冒领的。经文说治理而用八成,大概是说都有成法。那些不符合官府成法的,就不能施行。】

用来听取官府六项计核,以考察群吏的政绩。

郑康成说:“听,是平治的意思。平治官府的计核,有六件事。【○黄氏说:听,是听察的意思。孔子说:‘如果要称赞某人,一定是因为他有所试验。’计核他们的功绩状况。说善,说能,说敬,说正,说法,说辨,用来判断他们的才能等级。凡是这些所说的,具备其中一项,都可以治理,所以称为治行弊断。】

第一项是廉善,第二项是廉能,第三项是廉敬,第四项是廉正,第五项是廉法,第六项是廉辨。

我按:廉,就像廉问、廉察。康成认为六项以廉为本,是不对的。廉只是善的小节,说善则廉就在其中,而廉不是善的主要方面。后世贪浊的人多,才开始以廉洁为贵。周代用六计考察吏治,首先看廉。善,是问官吏是否善良?什么是善?就像《诗经》中的淑人君子那样。有善良的品质,做什么事不接近厚道呢?接着看廉能,是问官吏是否有能力?什么是能?就像孟子说的能胜任他的职责那样。有能力,那么什么事不能建立呢?【○王昭禹说:能侍奉神人然后可以掌管典礼,能调和八音然后可以掌管音乐,如果不能,那么失职旷职的人就多了。】问到敬,那么一定是他恭敬地居于官位,内心不欺骗,做事不马虎,然后才称为敬。如果有怠慢疏忽、荒废散漫,就不

而茍容也。问及于正,必其操履端方,治行清严,不为势夺,而后谓之正。如或起信险肤,不得而滥冒也。法贵能守,大纲小纪不可乱也。作聪明者,或逞智以纷更之,则吏之守法如之何而不问?事欲其辨是是非非,不可▯也。蔽耳目之近,将事至而不能决,则吏之能辨与否,又如之何而不问?以此六者听之,则羣吏之治可得而断矣。

译如果苟且迎合,那就罢了。如果询问什么是正直,必定是那些操守品行端正方正,治理政务清廉严明,不被权势所胁迫的人,然后才称他们为正直。如果任用那些奸诈浅薄的人,就不能让他们滥竽充数。法律贵在能够坚守,大的纲领和小的条目不可混乱。自作聪明的人,或许会炫耀智巧来频繁更改法令,那么官吏守法与否,怎么能不考察呢?事情要求能够辨别是非,不可混淆不清。如果被眼前的耳目所蒙蔽,等到事情发生却不能决断,那么官吏能否辨别是非,又怎么能不考察呢?用这六个方面来听取意见,那么众官吏的治理情况就可以判断清楚了。

李景齐曰:“后世考课之法,即小宰六计之遗意也。虽然,吏以廉善为上,而能次之,故六计必以廉善居其首,而以廉能居其次。若夫廉敬、廉正,则以其行已之能敬、能正也;廉法、廉辨,则以其当官之能守法、辨事也。”

以灋掌祭祀朝觐防同賔客之戒具,军旅田役丧荒,亦如之。

郑康成曰:法,谓礼法也【○易氏曰:法,式也。天下之事,不豫则不立。祭祀、朝觐、防同、賔客,以至军旅、田役、丧荒之事,凡七者,皆国之大事。不先具,则必有缓不及事之患。故平居之际,戒其所当为之事,具其所当用之物。小宰皆以式法掌之,而待其事焉】戒具,戒官有事者所当共。

郑伯谦曰:「小宰以法掌祭祀、朝觐、防同、賔客之戒具,军旅、田役、丧荒,亦如之。今九式之中不及朝觐、防同、军旅、田役,何也?曰:朝觐、防同之用,不过牢礼、委积、膳献、饮食、賔赐、飱牵而已,此则賔客之式也。军旅、田役之用,亦不过币帛、刍秣、匪颁、工事而已。而外府共财用之币赍,委人共委积、薪刍,司勲掌赏,地宫正颁衣裘,车人、矢人、缮人、槀人、司弓矢、司甲兵之▯,一切皆有式法以给其财,此则币帛、刍秣、匪颁、工事之式也。」○王氏详▯曰:「七事皆六联也。七事不言六联之敛弛,六联不言七事之朝觐、防同者,七事之下所谓共其财用,非敛乎?治其施舎,非弛乎?六联所言合▯治而已,七事则共其财用、治其施舎,财用、施舎在朝觐自为一事,防同自为一事,賔客自为一事,不可比而同之。此又见周公立法之意也。」

【王昭禹曰:祭祀所谓吉礼,朝觐防同賔客所谓賔礼,军旅田役所谓军礼,丧荒所谓凶礼也。礼有五,而此不及嘉礼者,盖嘉礼有脤膰之礼,则祭祀之事也;有享燕之礼,则賔客之事也。然则言祭祀賔客,则足以兼嘉礼矣。宗伯正掌礼之官,故其事详;小宰治官联事通职而已,故其事畧】

七事者,令百官府共【音恭】其财用,治其施舎,听其治讼。郑康成曰:七事谓先四如之者三也【○王昭禹曰:祭祀一也,朝觐二也,防同三也,賔客四也,与军旅、田役、丧荒三者,凡七也】施舍不给役者【○贾氏曰:即上六联注引乡大夫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是也】

王氏曰:理其事谓之治,争其事谓之讼。财用出于官府,而施舎加于人民。治讼则或以财用之不共,或以施舎之不治。故先言共其财用,次言治其施舎,后言听其治讼。○王氏详▯曰:财用所共,自有大府,而令之者小宰也。施舎所治,自有乡大夫,而令之者小宰也【○史氏曰:于五礼以法绳其要,于七事以令总其繁】

凡祭祀,赞玉币爵之事,祼将之事。

郑锷曰:大宰所赞者,祀五帝,祀大神,享先王之时也。小宰凡祭祀皆赞之【○贾氏曰:大宰祀五帝,赞玉币爵。今此又言赞此三者,谓小宰执以授大宰,大宰执以授王,是相赞助也】○王氏曰:祼谓祼而将瓒也○郑康成曰:将送也○陆氏曰:商人尊神,交于明,故先乐而求诸阳;周人尊礼,求诸幽,故先祼而求诸隂。郑氏谓王酌郁鬯以献尸,尸受之,啐之,奠之。然尸神象也,初受而自祼,非礼意也。郑氏又谓宗庙有祼,天地大神尊不祼。考之礼于典瑞、玉人、鬯人,则祼先王、賔客、社稷、宗庙、山川、四方而已,是祼不施于天地。然大宗伯凡祀大神、享大▯、祭大示,涖玉鬯。表记曰: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盖祀天有鬯者陈之而已,非祼也【○王氏详▯曰:祭惟祭宗庙用祼,其他天地社稷山川等祭则惟秬鬯而已。郁人之职与鬯人异,祼郁鬯谓以郁金草实▯而陈之,所谓筑之而煮之是也。鬯人云:掌共秬鬯而饰之。社壝用大罍,禜门用瓢赍,则是天地等祀皆有秬鬯,但不用郁为祼耳】

郑锷曰:祭祀用玉、用币、用爵,所以见礼神之文。祼将之事,所以见求神之实。王荐玉币爵,而小宰赞之。王酌郁鬯以祼,而小宰将之。赞则执以授王,使荐献不失其节。将则奉以授尸焉

译李景齐说:“后世考核官吏的方法,就是小宰‘六计’遗留下来的意思。虽然如此,官吏以廉洁善良为最高标准,而以才能次之,所以‘六计’必定把‘廉善’排在首位,而把‘廉能’排在其次。至于‘廉敬’、‘廉正’,是因为他们自身行为能够恭敬、端正;‘廉法’、‘廉辨’,是因为他们担任官职时能够遵守法度、明辨事理。”

小宰依据法式掌管祭祀、朝觐、防同、宾客等事务中警戒和备办物品的职责,对于军旅、田役、丧荒等事务,也是如此。

郑康成说:“法,指的是礼法。”【○易氏说:“法,就是法式。天下的事情,如果不预先准备就不能确立。祭祀、朝觐、防同、宾客,直到军旅、田役、丧荒这些事情,总共七项,都是国家的大事。如果不事先备办,就一定会有来不及应对的祸患。所以在平时,警戒那些应当做的事情,备办那些应当使用的物品。小宰都依据法式掌管这些,而等待事务发生。”】警戒备办,是警戒负责事务的官员应当共同承担。

郑伯谦说:“小宰依据法式掌管祭祀、朝觐、防同、宾客的警戒备办,对于军旅、田役、丧荒,也是如此。现在‘九式’之中没有提到朝觐、防同、军旅、田役,为什么呢?回答说:朝觐、防同的用途,不过是牢礼、委积、膳食进献、饮食、宾客赏赐、飱牵罢了,这属于宾客的法式。军旅、田役的用途,也不过是币帛、草料、赏赐、工程罢了。而外府供给财用的币帛,委人供给委积、柴草,司勋掌管赏赐,地官分发衣裘,车人、矢人、缮人、槀人、司弓矢、司甲兵等,一切都有法式来供给财物,这属于币帛、草料、赏赐、工程的法式。”○王氏详说:“七件事都是与‘六联’相关联的。七件事没有说‘六联’的收敛和松弛,‘六联’也没有说七件事中的朝觐、防同,七件事下面所说的供给财用,不就是收敛吗?治理施舍,不就是松弛吗?‘六联’所说的只是合并治理而已,七件事则是供给财用、治理施舍,财用、施舍在朝觐中自为一件事,防同自为一件事,宾客自为一件事,不能混为一谈。这又体现了周公立法的用意。”

【王昭禹说:祭祀属于吉礼,朝觐、防同、宾客属于宾礼,军旅、田役属于军礼,丧荒属于凶礼。礼有五种,这里没有提到嘉礼,大概是因为嘉礼中有脤膰之礼,那就属于祭祀的事;有享燕之礼,那就属于宾客的事。那么说祭祀、宾客,就足以涵盖嘉礼了。宗伯是正式掌管礼仪的官员,所以事情详细;小宰只是治理官职关联、通晓职事而已,所以事情简略】

这七件事,命令百官供给财用,治理施舍,审理治理和诉讼。郑康成说:“七件事是指前面所说的四项加上‘亦如之’的三项。”【○王昭禹说:祭祀是一,朝觐是二,防同是三,宾客是四,加上军旅、田役、丧荒这三项,总共七项】施舍是给不服役的人。【○贾氏说:就是上面‘六联’注释中引用的乡大夫所说的国中尊贵者、贤能者、有才能者、服公事者、老人、病人等】

王氏说:“处理事情叫做治理,争执事情叫做诉讼。财用出自官府,而施舍施加于百姓。治理诉讼,有的是因为财用没有供给,有的是因为施舍没有治理。所以先说供给财用,次说治理施舍,后说审理治理和诉讼。”○王氏详说:“财用所供给的,本来有大府,而命令他们的是小宰。施舍所治理的,本来有乡大夫,而命令他们的是小宰。”【○史氏说:在五种礼仪中用法度约束其要点,在七件事中用命令总括其繁杂】

凡是祭祀,辅助玉、币、爵等事务,辅助祼礼和奉送瓒器的事务。

郑锷说:“大宰所辅助的,是祭祀五帝、祭祀大神、享祭先王的时候。小宰凡是祭祀都辅助。”【○贾氏说:“大宰祭祀五帝,辅助玉、币、爵。现在这里又说辅助这三者,是说小宰拿着它们授给大宰,大宰拿着它们授给王,这是相互辅助。”】○王氏说:“祼,指的是祼礼和奉送瓒器。”○郑康成说:“将,是奉送。”○陆氏说:“商人尊崇神,与光明相交,所以先奏乐而求之于阳;周人尊崇礼,求之于幽暗,所以先行祼礼而求之于阴。郑氏认为王酌取郁鬯献给尸,尸接受它,尝一口,放下它。然而尸是神的象征,刚接受就自己行祼礼,不符合礼意。郑氏又说宗庙有祼礼,天地大神尊贵不行祼礼。考察《礼》在《典瑞》、《玉人》、《鬯人》中,祼礼只用于先王、宾客、社稷、宗庙、山川、四方,所以祼礼不用于天地。然而大宗伯凡是祭祀大神、享祭大示、祭祀大示,都监督玉和鬯。《表记》说:亲自耕种粢盛和秬鬯来侍奉上帝,大概祭祀天有鬯只是陈列而已,不是行祼礼。”【○王氏详说:“祭祀只有祭祀宗庙用祼礼,其他天地社稷山川等祭祀则只用秬鬯而已。郁人的职责与鬯人不同,祼郁鬯是说用郁金草充实其中并陈列,所谓捣碎并煮制就是如此。鬯人说:掌管供给秬鬯并装饰它。社坛用大罍,禜门用瓢赍,那么天地等祭祀都有秬鬯,只是不用郁金行祼礼而已】

郑锷说:“祭祀用玉、用币、用爵,用来显示礼敬神灵的仪节。祼将的事务,用来显示求神灵的实质。王进献玉、币、爵,而小宰辅助他。王酌取郁鬯行祼礼,而小宰奉送瓒器。辅助就是拿着授给王,使进献不失礼节。奉送就是捧着授给尸。”

。大宰无祼将之事,其所赞者,主祀五帝,言之天神不祼也。惟人道宗庙有之,然宗庙之祼,大宰赞王,亦不将送。其将者,小宰,故特言祼将之事也。

译大宰没有主持祼礼和送神之职,他所赞导的,主要是祭祀五帝,这说明天神之祭没有祼礼。只有人道宗庙之祭才有祼礼,然而在宗庙之祭中,大宰赞导君王,也不负责送神。负责送神的是小宰,所以这里特别提到祼礼和送神之事。

凡賔客,赞祼。凡受爵之事,凡受币之事。

贾氏曰:凡賔客赞祼者,大行人云「上公再祼而酢」,谓诸侯来朝,朝享既毕,王礼之有此灌酢之礼也【○王昭禹曰:大享之礼,惟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先王以祭祀之礼待賔客,所以致敬而神之也】○郑锷曰:凡此言赞,皆赞王也。考大宗伯之文曰「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荐豆笾,彻其下」,乃言大賔客,则摄而载果。盖后有酌璋瓒祼賔之礼,偶不与焉,宗伯摄之,乌可以此赞祼为助宗伯受爵?谓王受賔客之玉爵,受币谓王受賔客之玉币。凡此二事,亦赞王受之。先儒以为助大宰非也。○王昭禹曰:大宰于币爵之事无所不赞,小宰所赞特受币受爵而已。○王氏详说曰:大宰于币爵言赞不言受,此言受,又言「凡」,所以见小宰之治其小也。

  丧荒受其含襚币玉之事

贾氏曰:丧,谓王丧、诸侯诸臣有致含襚、币玉之事;荒,谓凶年,诸侯亦有致币玉之事。○郑康成曰:《春秋传》曰:「口实曰含,衣服曰襚。」凶荒有币玉者,賔客所赒委之礼。○王氏曰:丧荒有币玉,则赙赠赒委之物也。贾氏曰:大宰不言,则此小宰得专受之。

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羣吏之要,赞冢宰受嵗防。郑康成曰:「主每月之小计也。」○贾氏曰:「月计曰要,毎月之终,使官府致其簿书之要,受之当先尊后卑,故言叙。嵗计曰防,助冢宰受一嵗之计也。」○王昭禹曰:「日成掌于宰夫,月要掌于小宰,嵗防掌于大宰,尊卑详略之叙。嵗防正掌以大宰,小宰者大宰之贰,故赞▯宰。」

  嵗终则令羣吏致事

王昭禹曰:嵗终,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嵗且更始。天子与公卿大夫共饬国典,论时令,以待来嵗之宜。羣吏治事,必有所致,以告于上者焉【○郑康成曰:使赍嵗尽文书来至,若今上计。○贾氏曰:谓使六官各致一年功状将来攷之,故也】大宰于嵗终听其致事,小宰则令羣吏致事而已。必小宰先令致事,然后大宰得以听之。

正嵗帅治官之属而观治象之灋,徇以木铎曰:「不用灋者,国有常刑。」

郑康成曰:正嵗谓夏之正月,得四时之正以出教令者审也。○贾氏曰:大宰以周之正月始和布之天下,至此建寅正嵗之正月,县于象魏,其小宰亦助大宰帅治官之属及万民以观之【○呉徳方曰:郑康成每以正嵗为夏正建寅之月,正月之吉为周正建子之月,窃以为不然。周以建子为正,凡事皆用本朝正▯,若知有不可行处,依前参用前代正朔,则不必建子可也。经中言嵗终即继之以正嵗为建寅,则嵗终非建亥,周家自废其正朔矣。若以嵗终为建亥,即始终有接续,无縁住两月也。正月之吉为周正一嵗之始无疑,事有非朔日可行,故云正嵗不拘朔日亦可。○愚案:此说谓嵗终与正嵗正月相连不应隔絶,固然参以凌人十二月斩冰,内宰上春献种,中春始蚕,与诗四月维夏,六月徂暑,见于周幽王仍袭之后,月令次序十二月行事见于秦人未改正朔之初,曷尝不以建寅纪月,其余又见大史正嵗年说不可不攷】

郑康成曰:「古者将有新令,必奋木铎以警众,使明听也。木铎,木舌也。文事奋木铎,武事奋金铎。」○王昭禹曰:「垂以治象,使有目者皆覩;徇以木铎,使有耳者皆闻。犹有犯焉,宜刑之所取也。常刑,官刑也。」○黄氏曰:「常刑,谓国法掌在司寇。」

  乃退以宫刑宪禁于王宫

王昭禹曰:小宰掌建▯之宫,刑宪禁于王宫。宪,谓表而示之,使之知禁之所在【○贾氏曰:凡刑禁皆出秋官,今云宪禁者,与布宪义同,故小宰得秋官刑禁文书,表而悬之于宫内】

令于百官府曰:「各脩乃职,攷乃灋,待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共,则国有大刑。」

王昭禹曰:此王宫中之百官府也。盖百官有治事于王宫者,既宪禁于王宫,又明为告令,使皆知之。○郑康成曰:乃犹汝也。○王昭禹曰:脩乃职,令之各脩所治王宫中之职也。攷乃法则,令攷所奉行之法,以避宪禁也。待乃事,则其事有待王

译凡是接待宾客,协助君王行灌礼。凡是接受玉爵的事务,凡是接受玉币的事务。

贾氏说:凡是接待宾客协助君王行灌礼,是因为《大行人》篇说“上公再灌而酢”,指的是诸侯来朝见,朝见和献享的礼仪结束后,君王用灌礼和酢礼来礼遇他们。王昭禹说:大享的礼仪,只是不献牺牲,其他都像祭祀一样,先王用祭祀的礼仪来对待宾客,是为了表达敬意并使之神圣。郑锷说:凡是这里所说的“赞”,都是协助君王。考察《大宗伯》的条文说“大祭祀,王后不参与,就代理进献豆和笾,撤去下面的祭品”,如果是大宾客,就代理装载果品。大概王后有酌取玉璋和玉瓒来灌宾客的礼仪,偶尔不参与,宗伯代理执行,怎么可以把这协助灌礼理解为帮助宗伯接受玉爵呢?所谓君王接受宾客的玉爵,接受玉币,凡是这两件事,也是协助君王接受。先儒认为是帮助大宰,这是错误的。王昭禹说:大宰对于玉币和玉爵的事务无所不协助,小宰所协助的只是接受玉币和玉爵罢了。王氏详说指出:大宰对于玉币和玉爵只说“赞”不说“受”,这里说“受”,又说“凡”,是为了显示小宰治理的是细微的事务。

在丧事和灾荒时,接受含玉、赠衣、玉币和玉帛的事务。

贾氏说:丧事,指的是君王去世,诸侯和众臣有致送含玉、赠衣、玉币和玉帛的事务;灾荒,指的是凶年,诸侯也有致送玉币和玉帛的事务。郑康成说:《春秋传》说:“口中含的实物叫含,衣服叫赠。”凶荒时有玉币和玉帛,是宾客赈济和委赠的礼仪。王氏说:丧事和灾荒时有玉币和玉帛,那是赙赠和赈济的物品。贾氏说:大宰不提及,那么这些小宰就可以专门接受。

每月底,就按照官府的次序接受众吏的月度报告,协助冢宰接受年度总结。郑康成说:“这是主管每月的简要统计。”贾氏说:“每月的统计叫‘要’,每个月的月底,让官府呈上簿书的摘要,接受时要先尊后卑,所以说‘叙’。年度的统计叫‘会’,协助冢宰接受一年的统计。”王昭禹说:“每日的成例由宰夫掌管,每月的摘要由小宰掌管,年度的总结由大宰掌管,这是尊卑详略的次序。年度总结主要由大宰掌管,小宰是大宰的副手,所以协助冢宰。”

年底,就命令众吏汇报工作。

王昭禹说:年底,日子穷尽于星次,月份穷尽于岁纪,星辰回归于天,数字将尽,一年即将更始。天子与公卿大夫共同整顿国家典章,讨论时令,以等待来年的适宜安排。众吏处理事务,必定有所汇报,以告知上级。郑康成说:让他们携带年底的文书前来,就像现在的上计。贾氏说:指的是让六官各自呈报一年的功绩状况前来考核,所以如此。大宰在年底听取工作汇报,小宰则只是命令众吏汇报工作罢了。必定是小宰先命令汇报工作,然后大宰才能听取。

正月,率领治官的属员观看治理的象征和法律,摇着木铎巡行告诫说:“不遵守法律的人,国家有固定的刑罚。”

郑康成说:正月指的是夏历的正月,得到四时的正位以发布教令,这是审慎的。贾氏说:大宰在周历的正月开始和布于天下,到这里建寅正月的正月,悬挂在象魏,小宰也协助大宰率领治官的属员和万民来观看。吴德方说:郑康成常把正月当作夏历建寅之月,把正月之吉当作周历建子之月,我私下认为不对。周朝以建子为正,凡事都用本朝的正朔,如果知道有不可行的地方,依照以前参用前代的正朔,那么就不必建子了。经文中说年底紧接着就是正月为建寅,那么年底就不是建亥,周朝就废弃自己的正朔了。如果把年底当作建亥,那么始终有接续,没有理由隔两个月。正月之吉是周历一年的开始无疑,事情有非朔日可行的,所以说正月不拘朔日也可以。愚案:此说认为年底与正月相连不应隔绝,固然如此,参以凌人十二月斩冰,内宰上春献种,中春始蚕,与《诗经》四月维夏,六月徂暑,见于周幽王仍袭之后,月令次序十二月行事见于秦人未改正朔之初,何尝不以建寅纪月,其余又见大史正岁年说不可不考。

郑康成说:“古代将有新的法令,必定摇动木铎以警示众人,使大家明白倾听。木铎,是木舌的铃。文事摇木铎,武事摇金铎。”王昭禹说:“悬挂治理的象征,使有眼睛的人都能看见;摇着木铎巡行,使有耳朵的人都能听见。还有违犯的,适宜刑罚所取。常刑,是官刑。”黄氏说:“常刑,指的是国法掌在司寇手中。”

然后退下,在王宫公布刑罚禁令。

王昭禹说:小宰掌管建立宫中的刑罚,在王宫公布禁令。宪,指的是标示并展示,使人们知道禁令所在。贾氏说:凡是刑罚禁令都出自秋官,现在说公布禁令,与布宪的意义相同,所以小宰得到秋官的刑罚禁令文书,标示并悬挂在宫内。

命令百官说:“各自修明你们的职责,考核你们的法律,等待你们的事务,以听从王命。如果有不恭敬的,那么国家有大刑罚。”

王昭禹说:这是王宫中的百官。大概百官有在王宫处理事务的,既然在王宫公布了禁令,又明确地告知命令,使大家都知晓。郑康成说:乃,就是汝。王昭禹说:修明你们的职责,是命令各自修明所治理的王宫中的职责。考核你们的法律,是命令考核所奉行的法律,以避免触犯禁令。等待你们的事务,那么那些事务有待君王

宫之政令焉,故也。令以听王命,则欲其疾于听从,故也。苟有不共,则事上之职怠,故告之以国有大刑。大刑则非特常刑也,故告以大刑。以宫刑宜严于官府,今律宫殿中所坐比常法有加,亦是意也。费誓:「于马牛臣妾越逐不复与,夫窃马牛诱臣妾,皆誓之以常刑。至于峙乃糗粮,峙乃刍茭,不逮不多,则誓以大刑。」盖事之轻则誓以常刑,事之重别誓以大刑,与此同【○林椅曰:不共者先事之戒,不正者已事之攷,不用法者方事之为】

译宫中的政令之所以如此,是有原因的。政令要求听从王命,是希望人们迅速服从,所以如此规定。如果有不恭敬顺从的,那么侍奉君主的职责就会懈怠,所以用国家的大刑来警告他们。所谓大刑,不仅仅是平常的刑罚,所以特别告知是大刑。因为宫中的刑罚应当比官府更严厉,如今法律中规定在宫殿中所犯的罪比常法处罚更重,也是这个意思。《费誓》中说:“对于马、牛、臣妾,如果逃跑不再回来,或者偷窃马牛、引诱臣妾,都用常刑来誓戒。至于准备干粮、准备草料,如果不够或者过多,就用大刑来誓戒。”大概事情轻微的就用常刑誓戒,事情严重的就用大刑誓戒,这与这里的情况相同。【○林椅说:不恭敬是对事前行为的警戒,不端正是对事后行为的考察,不依法办事是对事中行为的处置】

总论小宰

陈君举曰:「小宰之职,盖贰冢宰以掌▯治,而宰夫又所以贰小宰也。故冢宰掌其典,而小宰率其职;冢宰操其柄,而小宰治其纠禁。凡小宰之所听、所弊、所刑,虽非冢宰之所自为,而百官之所以耸动警饬而不敢不勉者,盖曰严冢宰也。夫是以君宰尊严,朝廷清明,百工称职而不敢易纪律,盖本诸此。」

  周礼订义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五     宋 王与之 撰

宰夫之职,掌治朝之灋,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羣吏之位,掌其禁令。

郑康成曰:治朝在路门之外。○黄氏曰:掌治朝之法者,冢宰掌邦治,故王眡治朝,则▯宰赞听治,而宰夫掌其法,以正王及诸臣之位。法谓其事当听于治朝者,若今三省取防、军司引见公事,礼部奏进士名,三衙进呈军器之属,是则皆有其法矣。王位若今御坐与临轩也,公卿大夫之位,其进退升降各有据。郑言其位,司士掌焉。宰夫察不如仪者,非也。司士朝仪之位,盖常朝也。宰夫治朝之位,王听治当时,王者位于此也。羣吏府史,府主藏,史主书,将有所治,故亦有位【○王昭禹曰:治以致其事,皆谓之吏,此先三公六卿大夫而后言羣吏,则非大夫以上矣,盖自士而下言之】

王氏详说曰:司士掌治朝之位,言公卿大夫,必及其▯。但治朝以▯为东面,外朝以▯为西面耳。今宰夫掌治朝之法,言公卿大夫而不及▯者,卿即▯也。典命言其卿六命,则▯亦六命矣。况三▯与六卿合而为九,言卿而不及▯,官不必备也。若乃羣吏之位,则司士谓在路门之左右者也。在公卿大夫之后,则谓之羣士;在公侯伯子男之后,则谓之羣吏。对文则异,散文则否。

陆氏曰:「治朝之位,▯卿东面;外朝之位,左▯卿,右公侯伯子男射人▯东面。卿大夫西面,皆尚右。内外之礼异也。」

  总论三朝

孙氏曰:案《司士》朝仪之位,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左,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大仆从者在路门之右,南面,西上。则知皇居之重,宿卫之众,皆属司马,而治之以军政。惟大宰之赞听治,所谓一相在内,无所不统者也。使其令不行于朝廷,则相权轻而朝纲紊,故不尽委诸司马,必使宰夫掌治朝之法,而申以禁令之严,叙羣吏之治,而待其命令,复逆之至,然后提纲振领,皆归一相,奔走御侮,各效臣节。若夫燕朝,则师氏司之;外朝则司冦听之,大宰皆不得而参,何哉?盖燕朝者,居宫中之隠,非体貌大臣之地,燕安鸩毒,乃防▯淫乐之所从生。左右非人,则防谄面谀所必至。于是临之以师保,正之以仆臣,友之以史氏,诏▯谏恶有箴规之益,左右先后无便辟之私,见闻日广,志意日修,则大宰虽不身亲乎其列,而以人事君,莫大于此。外朝者,其地广逺,诸侯诸吏之所赴,州长百姓得而入,皆隷于司冦。先王之时,官各有守,而不容以相夺。地官掌教,则六卿皆受法于司徒;宗伯掌礼,则朝觐防同为上相;夏官掌政,则军旅之戒令,虽地官之属,亦惟司马之听焉。司冦之职,得专行于外朝,又何嫌哉?

叙羣吏之治,以待宾客之令,诸臣之复,万民之逆。王昭禹曰:次叙羣吏,凡有预于賔客之令、臣民复逆之事者,皆是。○杨氏曰:礼之于賔客,各有司存。宰夫以牢礼之法,掌其牢礼、委积、膳献、饮食、賔赐之飱、牵,则所与从事者非一职也。不叙羣吏之治,以待其令,则所以奉賔客者,或失其叙矣【○愚案:郊劳、眡馆、令之行人、仪容辞令、令之司仪、聚▯之事、令之野庐、委积之事、令之委人。○王氏详説曰:令,戒也。令之使疾于趍事者,宰夫也】李景齐曰:上有所令,而下有所言,则谓之复;上无所令,而下有所言,则谓之逆。○黄氏曰:臣民言事,为令、为复、为逆,其当否,其可行,其不可行,而必关于羣吏之治,故叙而待之【○王昭禹曰:诸臣非无逆也,以出纳者臣之事故,言其复而已;万民非无复也,以民之贱不必问焉,而以言故,言

译总论小宰

陈君举说:“小宰的职责,大概是辅佐冢宰来掌管治理,而宰夫又是用来辅佐小宰的。所以冢宰掌管法典,而小宰率领下属执行其职责;冢宰掌握权柄,而小宰处理纠察禁令。凡是小宰所听断、所裁决、所刑罚的,虽然并非冢宰亲自去做,但百官之所以惊动警惕而不敢不努力,大概是因为畏惧冢宰的威严。因此君宰尊严,朝廷清明,百官称职而不敢轻易改变纪律,根本就在于此。”

《周礼订义》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五 宋 王与之 撰

宰夫的职责,掌管治朝的法度,用来端正君王以及三公、六卿、大夫、众官吏的位置,掌管其中的禁令。

郑康成说:治朝在路门之外。黄氏说:掌管治朝法度的,是因为冢宰掌管国家治理,所以君王视察治朝时,冢宰辅助听政,而宰夫掌管法度,用来端正君王及众臣的位置。法度指的是那些应当在治朝听政处理的事务,就像现在的三省取防、军司引见公事,礼部奏报进士名册,三衙进呈军器之类,这些都是有其法度的。君王的位置就像现在的御座与临轩一样,公卿大夫的位置,他们的进退升降各有依据。郑康成说位置由司士掌管,宰夫察看不符合礼仪的人,这是不对的。司士掌管的是常朝的朝仪位置,宰夫掌管的是治朝的位置,那是君王听政时的位置,君王位于此处。众官吏包括府和史,府主管收藏,史主管书写,将要有所治理,所以也有位置。王昭禹说:治理以致其事,都称为吏,这里先说三公六卿大夫而后说众吏,那么就不是大夫以上的人了,大概是从士以下来说的。

王氏详说:司士掌管治朝的位置,说到公卿大夫,必定包括卿。只是治朝以卿为东面,外朝以卿为西面罢了。现在宰夫掌管治朝的法度,说到公卿大夫而不包括卿,是因为卿就是卿。典命说他的卿是六命,那么卿也是六命了。况且三卿与六卿合而为九,说到卿而不包括卿,是因为官职不一定完备。至于众吏的位置,司士说是在路门左右的。在公卿大夫之后的,称为众士;在公侯伯子男之后的,称为众吏。对文则不同,散文则不然。

陆氏说:“治朝的位置,卿东面;外朝的位置,左卿,右公侯伯子男射人东面。卿大夫西面,都尚右。内外之礼不同。”

总论三朝

孙氏说:查考《司士》朝仪的位置,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左,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大仆从者在路门之右,南面,西上。由此可知皇居的重地,宿卫的众多,都隶属司马,而用军政来治理。只有大宰辅助听政,所谓一相在内,无所不统。如果他的命令不能在朝廷施行,那么相权就轻而朝纲就紊乱,所以不全权委托给司马,必定让宰夫掌管治朝的法度,而申明禁令的严厉,叙述众吏的治理,而等待他们的命令,又逆之至,然后提纲振领,都归于一相,奔走御侮,各效臣节。至于燕朝,则由师氏掌管;外朝则由司寇听政,大宰都不能参与,为什么呢?大概燕朝是居宫中的隐处,不是体貌大臣的地方,燕安鸩毒,乃是防止淫乐之所从生。左右不是好人,那么防谄面谀就必然到来。于是用师保来临视,用仆臣来正身,用史氏来交友,诏谏恶有箴规之益,左右先后无便辟之私,见闻日广,志意日修,那么大宰虽然不亲身参与其列,而以人事君,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外朝的地方广阔遥远,诸侯诸吏所赴,州长百姓得以进入,都隶属司寇。先王之时,官各有守,而不容以相夺。地官掌教,那么六卿都受法于司徒;宗伯掌礼,那么朝觐会同为上相;夏官掌政,那么军旅的戒令,虽然是地官的属官,也只听从司马。司寇的职责,得以专行于外朝,又有什么可嫌的呢?

叙述众吏的治理,以等待宾客的命令,众臣的回复,万民的逆言。王昭禹说:次序叙述众吏,凡是有预于宾客的命令、臣民复逆之事的人,都是。杨氏说:礼对于宾客,各有司存。宰夫以牢礼之法,掌管牢礼、委积、膳献、饮食、宾客赐予的飱、牵,那么所与从事者非一职也。不叙述众吏的治理,以等待他们的命令,那么所以奉宾客者,或失其叙矣。愚案:郊劳、视馆、令之行人、仪容辞令、令之司仪、聚事、令之野庐、委积之事、令之委人。王氏详说:令,戒也。令之使疾于趍事者,宰夫也。李景齐说:上有所令,而下有所言,则谓之复;上无所令,而下有所言,则谓之逆。黄氏说:臣民言事,为令、为复、为逆,其当否,其可行,其不可行,而必关于众吏的治理,所以叙述而等待之。王昭禹说:众臣非无逆也,以出纳者臣之事故,言其复而已;万民非无复也,以民之贱不必问焉,而以言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