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周礼订义》卷五十二宋王与之撰
。汉之公车司马,今之登闻检院,皆掌天下章奏,乃一官耳。大仆掌诸侯复逆,小臣掌羣吏之逆及庶民之复,而宰夫又掌诸臣之复、万民之逆,不亦多乎?盖官府有尊卑,爵禄有髙下。大仆,大夫也,茍下掌吏民之复逆。御仆,下士也,茍上掌诸侯及公孤之复逆,则情意不相通。官髙则此不肯受,官卑则此不肯授,于是上下之势悬隔,而天下之事壅于上闻。今大仆掌诸侯,小臣掌孤卿大夫,御仆掌吏民,则势敌情通,不敢逗留章奏矣。然其事所系甚大,于是复俾大宰之属掌之,则当以所言告之冢宰,与王谋议其事而行。不特是也,秦章邯奏事,而赵髙为丞相,留司马门不进,则是与章奏者非王之近臣也。若夫大仆、小臣、御仆,皆王之侍御仆从也,受章奏而逹于王,无所闗决,而大臣亦不得自便矣。
译汉朝的公车司马,相当于现在的登闻检院,都掌管天下的奏章,这只是一个官职罢了。大仆掌管诸侯的复命与迎送,小臣掌管群吏的迎送以及庶民的复命,而宰夫又掌管众臣的复命和万民的迎送,这难道不是太多了吗?这是因为官府有尊卑之分,爵位俸禄有高下之别。大仆是大夫,如果让他向下掌管吏民的复命与迎送;御仆是下士,如果让他向上掌管诸侯及公孤的复命与迎送,那么情意就无法相通。官职高的人不肯接受,官职低的人不肯授予,于是上下之间的形势隔绝,天下的事情就被阻塞,无法上达于君王听闻。现在让大仆掌管诸侯,小臣掌管孤卿大夫,御仆掌管吏民,这样地位相当、情意相通,就不敢滞留奏章了。然而这件事关系重大,于是又让大宰的属官来掌管,这就应当把所陈述的内容报告给冢宰,与君王谋划商议此事后再执行。不仅如此,秦朝章邯上奏事情,而赵高担任丞相,在司马门扣留奏章不呈递,这是因为处理奏章的人不是君王的近臣。至于大仆、小臣、御仆,都是君王的侍从仆役,他们接受奏章并传达给君王,不经过其他大臣的决断,这样大臣也就不能擅自作为了。
王眡朝则前正位而退,入亦如之。
王氏曰:王眡朝,眡治朝。○易氏曰:此经正与司士一职互文见义。司士正朝仪之位,王南乡,则王之位也。虽言王位而非正王位之职,所正者羣臣之位。其曰: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大仆从者在路门之右,南面西上。羣臣既正其位矣,然后大仆自路门之左立于王前,故曰大仆前,所以正王位。又言王入内朝,皆退。郑氏引《玉藻》之言曰:「朝服以日视朝于内朝,辨色始入,君日出而视之,退适路寝听政,谓诸侯也。」言诸侯则天子亦然。谓王入路门听政于路寝,则羣臣各退向治事之处。若据司士所言皆退,疑若大仆亦随羣臣而退。今攷此经文意,则大仆实未尝退。所言王眡朝,则前正位而退,乃是退立于路门之本位,以俟朝毕。及王入路门而听政路寝,则羣臣虽退而大仆复入正路寝之位。司士不及此者,以其所正者羣臣之位,朝毕则退而已。大仆掌正王位,则无往不从,故出入亦如之。详略不同,亦各其职云。
吕氏曰:「如汉成帝临朝之时,尊严如神;及退朝与张放等所説,皆淫辟邪侈之事。人君到此,不是匡正,有人如何防到?罔有不钦田地。」
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以待逹穷者与遽令。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
王昭禹曰:路鼓,王鼔也,必建路鼓,示欲四方无所不逹。○郑锷曰:路鼔,王之所执者也,大寝,王听政之所也,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使穷寃失职者击焉,上急变者击焉,欲其近乎王而声必闻,事必逹也。○季氏曰:天子有五门,外曰臯门,二曰库门,三曰雉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大寝盖在路门之内也。考之《周礼》:阍人掌王宫中门之禁,则是雉门已有禁矣,而路鼓在路门外,穷民安得入也?盖朝士之职以肺石逹穷民,而肺石乃在外朝,外朝在臯门之内,库门之外,则是穷民得至于库门之外,而朝士乃为之逹于路门耳。然则大仆之所待者,乃待朝士之所逹也。○黄氏曰:郑谓政鼓节与早晏非也,经之建鼓所待者逹穷与遽令而已,如御仆直事鼓所,大仆闻鼓速逆,皆其政也,穷与遽令皆应亟报,故不待眡朝击鼓而奏之。更始韩夫人曰:帝方与我饮,乃以此时奏事,抵破案,于是百官不敢奏事。○王氏曰:先穷者欲速逹甚于遽令。○郑康成曰:御仆,御庶子直事鼔所者【○黄氏曰:御仆与御庶子各有之,通掌其事,御庶子士庶子之御于王所者也,是于士庶子最为亲近,御仆掌王燕令】郑锷曰:御仆与御庶子受穷民之诉与遽令之事,将以上逹,使大仆不迎而受之,欲上逹之速,亦不可得,闻鼓声则速逆之,言迎而受之,速以上逹。
孙氏曰:「命令复逆,虽均之为急,未若遽令所系于军事者尤急,故不领于他官而领于司马。既领之司马,复叙于小宰,何也?一相在内,无所不统,使侍御仆从不由小宰以叙次,而纷乱离贰。一相不预闻焉,则事权分而君听惑。故逹以御仆,而后上下之情通;叙于小宰,而后内外之体一。」
祭祀、賔客、防纪正王之服位、诏灋仪賛王牲事。
王昭禹曰:祭祀吉礼之事,賔客賔礼之事,防纪凶礼之事,事既不同,王之服位亦异。○易氏曰:王者祭祀之服六,司服之六服是也;賔客之服二,司服所言乡射则鷩冕,眡朝皮弁服是也;防纪之服一,司服所言凶事服弁服是也。其位则随事而立,无非大仆之所正。○郑锷曰:大仆既正王之服位,又再言之,何也?盖上所言者,王视朝之时,乃若祭祀、賔客、防纪之服位,茍不正之,则事神接人之际失其当矣。既已正之,又诏之以法,使王动皆中度;诏之以仪,使王行而合礼。○郑康成曰:诏,告也。○王昭禹曰:法见于度数者,仪见于动容者,皆大仆以言告之。○郑康成曰:牲事杀割匕载之属【○贾氏曰:言杀据祭祀之时亲自射牲也,司弓矢云共王射牲之弓矢,割者即郊特牲云君肉袒亲割也,匕载易震卦注云人君于
译王视朝时,大仆上前端正王的位置然后退下,王进入内朝时也如此。
王氏说:王视朝,是视治朝。易氏说:这段经文与司士的职掌互文见义。司士端正朝仪的位置,王面向南,这就是王的位置。虽然说的是王的位置,但不是端正王位本身的职责,所端正的是群臣的位置。经文说:三公面向北,以东为上;孤面向东,以北为上;卿大夫面向西,以北为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的右边,面向南,以东为上;大仆、大右、大仆的随从在路门的右边,面向南,以西为上。群臣已经端正了他们的位置,然后大仆从路门的左边站在王的前面,所以说大仆上前,是用来端正王的位置。又说王进入内朝,都退下。郑氏引用《玉藻》的话说:“穿着朝服在白天于内朝视朝,天刚亮就进入,君主日出时视朝,退下后到路寝听政,这是指诸侯。”既然说诸侯,那么天子也是如此。意思是王进入路门在路寝听政,那么群臣各自退回到处理事务的地方。如果根据司士所说的都退下,似乎大仆也随着群臣退下。现在考察这段经文的意思,大仆实际上并没有退下。所说的王视朝,大仆上前端正王位然后退下,是退回到路门的本来位置,等待朝会结束。等到王进入路门在路寝听政,群臣虽然退下,但大仆又进入端正路寝的位置。司士没有提到这一点,因为他所端正的是群臣的位置,朝会结束就退下了。大仆掌管端正王位,所以无论去哪里都跟随,因此进出也都如此。详略不同,也是各自职责所在。
吕氏说:“就像汉成帝临朝时,威严如神;等到退朝后与张放等人谈论的,都是淫邪荒谬的事情。君主到了这种地步,如果没有匡正,有人怎么防范得到?没有不恭敬的地方。”
在大寝门外设置路鼓,并掌管其政令,以接待申诉冤屈的人和紧急命令。听到鼓声,就迅速迎接御仆和御庶子。
王昭禹说:路鼓,是王的鼓,一定要设置路鼓,表示想要四方无所不达。郑锷说:路鼓,是王所执持的,大寝,是王听政的地方,在大寝门外设置路鼓,让穷困冤屈失职的人敲击,上报紧急变故的人敲击,想要它接近王而声音必定能听到,事情必定能传达。季氏说:天子有五座门,外面叫皋门,第二座叫库门,第三座叫雉门,第四座叫应门,第五座叫路门,大寝大概在路门之内。考察《周礼》:阍人掌管王宫中门的禁令,那么雉门已经有禁令了,而路鼓在路门外,穷困的百姓怎么能进入呢?大概朝士的职责是用肺石传达穷困百姓的诉求,而肺石在外朝,外朝在皋门之内,库门之外,那么穷困百姓能到达库门之外,而朝士就为他们传达到路门。那么大仆所等待的,就是等待朝士所传达的。黄氏说:郑氏认为政鼓节制早晚是不对的,经文设置鼓所等待的是传达穷困和紧急命令而已,像御仆值班在鼓所,大仆听到鼓声迅速迎接,都是他的政令,穷困和紧急命令都应该迅速报告,所以不等待视朝击鼓而奏报。更始帝韩夫人说:“皇帝正和我喝酒,竟然在这个时候奏事,推翻案几,于是百官不敢奏事。”王氏说:先说穷困的人想要迅速传达比紧急命令更急迫。郑康成说:御仆,御庶子值班在鼓所的【黄氏说:御仆与御庶子各有其人,共同掌管此事,御庶子是士庶子中侍奉在王身边的人,是在士庶子中最亲近的,御仆掌管王的宴饮命令】郑锷说:御仆与御庶子接受穷困百姓的申诉和紧急命令的事情,将要向上传达,如果不让大仆迎接并接受,想要迅速向上传达,也是不可能的,听到鼓声就迅速迎接,意思是迎接并接受,迅速向上传达。
孙氏说:“命令反复迎接,虽然都是紧急,不如紧急命令关系到军事的尤其紧急,所以不由其他官员统领而由司马统领。既然由司马统领,又叙述在小宰之下,为什么呢?一相在内,无所不统,让侍御仆从不由小宰来叙述次序,就会纷乱离贰。一相不预先知晓,那么事权分散而君主的听闻迷惑。所以通过御仆传达,然后上下之情相通;叙述在小宰之下,然后内外之体统一。”
祭祀、宾客、丧纪,端正王的服饰位置、告知法度礼仪、辅助王的牲事。
王昭禹说:祭祀是吉礼的事情,宾客是宾礼的事情,丧纪是凶礼的事情,事情既不同,王的服饰位置也不同。易氏说:王者祭祀的服饰有六种,司服的六服就是;宾客的服饰有两种,司服所说的乡射则用鷩冕,视朝用皮弁服就是;丧纪的服饰有一种,司服所说的凶事用弁服就是。其位置则随事情而立,没有不是大仆所端正的。郑锷说:大仆既端正王的服饰位置,又再次说,为什么呢?大概上面所说的是王视朝的时候,至于祭祀、宾客、丧纪的服饰位置,如果不端正,那么在事神接人的时候就失当。已经端正了,又告知以法度,使王的举动都符合法度;告知以礼仪,使王的行动符合礼仪。郑康成说:诏,是告知。王昭禹说:法度体现在度数上,礼仪体现在动容上,都是大仆用言语告知。郑康成说:牲事是杀割匕载之类【贾氏说:说杀是指在祭祀时亲自射杀牺牲,司弓矢说供给王射杀牺牲的弓矢,割就是《郊特牲》所说君主袒露身体亲自割肉,匕载《易·震卦》注说人君于
祭祀之礼匕牲荐鬯也】○王氏曰:王之牲事以事鬼神,茍外不能治其人,内不能治其身,虽日用牲祭鬼神,犹弗享也。大臣众矣,所与治其人,莫尊于大宰;近臣众矣,所与正其身,莫亲于大仆,故賛牲事以此两官。
译祭祀的礼仪,是用匕取牲肉、进献香酒。○王氏说:君王用牺牲来侍奉鬼神,如果对外不能治理百姓,对内不能修养自身,即使每天用牺牲祭祀鬼神,鬼神也不会享用。大臣众多,其中协助治理百姓的,没有比大宰更尊贵的;近臣众多,其中协助端正自身行为的,没有比大仆更亲近的,所以协助处理牺牲事务就任用这两官。
王出入则自左驭而前驱
易氏曰:不敢自右,以周人尚右,尊君也。○王氏详説曰:夏官以仆名官者,有八大仆:祭仆、驭仆、▯仆,仆于王之左右也。道仆、齐仆、田仆、戎仆,四者仆于车之左右也。乗车之仆,见于《曲礼》详矣。曰:君车将驾,则仆执策立于马前。已驾,仆展軨,效驾,奋衣由右上,取贰绥,跪乗,执防,分辔,驱之五步而立。君出就车,则仆并辔授绥,左右攘辟,车驱而驺至于大门。君抚仆之手而顾命车右就车。车之有仆,所以兼车右事也。效车则奋衣由右,车驱则顾命车右。此大仆初非预于乗车之仆,特为王前驱而已。驱者在途,御者在车,驱不复御,焉有并为之乎?今曰自左驭而前驱,是王未乗车而乗君之乗车者,不敢旷左。是左驭者乃乗车之仆。葢大仆前驱,自驭者之左行而驱耳。郑氏以为居左,自驭失之矣。
凡军旅田役賛王鼓
郑锷曰:军旅田役,王亲执路鼓。路鼓四面,王自击其一,大仆击其一,戎右击其一。故二官皆言賛王鼓,助王击之,以用众也。○黄氏曰:鼓所令止作也。大仆賛王鼓,亦左驭居前欤【○易氏曰:大司马搜田之礼,王执路鼔,必待司马辨之,而后大仆賛之。鼔人于救日月,则诏王鼔,必待鼓人诏之,而大仆賛之。王皆为之亲鼔焉,其义见于大司马及鼓人】
救日月亦如之
郑康成曰:「日月食时,《春秋》▯曰:『非日月之▯不鼓。』」○郑锷曰:「日食,阴侵阳,伐鼓以助阳;月食,阳侵阴,亦击鼓者,以阳太盛,击助阴之鼓也。鼓人言:『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雷鼓,祀天之鼓,属乎阳,日食所击者也。月食宜击灵鼓欤?」
大防始崩,戒鼓▯逹于四方,窆【彼验反】亦如之。
郑司农曰:「窆,春秋▯所谓日中而塴,礼记谓之封,皆葬下棺也。」
易氏曰:「始崩及窆,击鼓以戒众人,且▯逹于四方,使四方知防礼也。」
县【音▯】防,首服之灋于宫门。
郑康成曰:「首服之法,谓免、髽、筓、緫广狭长短之数,县其书于宫门,示四方。」○易氏曰:「小宗伯既已县衰冠之式于路门之外,此复县首服之法于宫门者,首服则妇人之服,衰冠则男子之服。」○黄氏曰:「必使大仆掌之者,大仆侍御之官,王之起居所当知也。汉武帝崩,燕王使幸臣王孺之长安,问帝崩所病,执金吾郭广意言待诏五柞宫,宫中讙言帝崩,诸将军共立太子,归以报王,王曰:「上弃羣臣,无语言,盖主又不得见,甚可怪,于是为反谋。」故人主左右无中外共信之臣,及平时无法度可使与臣民相闗通,缓急之际,奸轨遂得妄有窥伺。周官:「王出则大仆前驱,居则賛相,不眡朝则辞于三公及孤卿,大防始崩,戒鼓遂出,防首服法。」防防杜渐之意,深矣。
掌三公孤卿之吊劳【力报反】
郑康成曰:「王使往。」○郑锷曰:「王于公卿有吊之之礼,以致其哀戚之情;有劳之之礼,以示其闵劳之意。三公、孤卿、近臣之重,故遣仆臣以往,见其恩厚也。」
王燕饮则相【息亮反】其灋
郑锷曰:「王有燕饮臣下之礼,以示慈惠。公三燕,侯伯再燕,子男一燕。其燕皆在寝。如主人酌賔,賔酬主人之类,皆有法也。大仆侍王左右,故相其法。燕而有法则无废礼之愆。幽王荒废,饮酒无度,以其无法故欤?大仆相其法,此其所以用吉士而不敢用便辟、侧媚之人。」
王射则賛弓矢
郑康成曰:賛谓授之受之。○郑锷曰:射有挟弓执矢之法,文承燕饮之下,则知因燕而射也。先儒以为大射,恐不然。射以观徳,而王者之射尤诸侯臣下之所取法,故令大仆賛。之后世委任华重,渐至于执政,而名官以仆射,其原盖起于此。
王眡燕朝则正位掌摈相
郑康成曰:「燕朝,朝于路寝之庭。王图宗人之嘉事,则燕朝。」○郑锷曰:「上言正王之服位,又言祭祀、賔客,则正位。此又言正位者,燕朝之位也。王有三朝,而燕朝乃安燕之地,亲族所聚。正其位,而且摈之、相之,则
译君王出入时,大仆在左侧驾车并作为前导。
易氏说:不敢在右侧,因为周人崇尚右侧,这是为了尊崇君王。○王氏详细解说:夏官中以“仆”命名官职的,有八大仆:祭仆、驭仆、〇仆,这些是侍奉在君王左右的人。道仆、齐仆、田仆、戎仆,这四种是侍奉在车辆左右的人。乘车之仆,在《曲礼》中记载得很详细。说:君王的车辆将要驾车时,仆人就拿着马鞭站在马前。已经驾好车,仆人展开车轼,检验驾车情况,振起衣服从右边上车,取下备用的挽绳,跪着上车,拿着车辖,分开缰绳,驱赶马匹走五步后停下。君王出来登上车,仆人就把缰绳并拢交给君王,左右的人排开道路,车辆前进,驺卒到达大门。君王抚摸仆人的手并回头命令车右上车。车上有仆人,是为了兼任车右的职责。检验车辆时振衣从右上车,车辆前进时回头命令车右。这说明大仆起初并不参与乘车之仆的事务,只是为君王前导罢了。前导的人在途中,驾车的人在车上,前导的人不再驾车,哪里会有兼任的情况呢?现在说“自左驭而前驱”,意思是君王尚未乘车,而乘坐君王乘车的人,不敢空出左侧。这说明左侧驾车的人是乘车之仆。大概是大仆在前导时,从驾车者的左侧行走并前导罢了。郑氏认为(大仆)居于左侧,这是他自己驾车时的误解。
凡是军事行动、田猎和劳役,都辅助君王击鼓。
郑锷说:军事行动、田猎和劳役,君王亲自执掌路鼓。路鼓有四面,君王亲自击打其中一面,大仆击打一面,戎右击打一面。所以这两个官职都说辅助君王击鼓,帮助君王击鼓,以指挥众人。○黄氏说:鼓是用来命令停止和行动的。大仆辅助君王击鼓,也是左侧驾车的人在前吗?【○易氏说:大司马搜田的礼仪,君王执掌路鼓,一定要等司马辨别清楚后,大仆才辅助击鼓。鼓人在救护日月时,就告知君王击鼓,一定要等鼓人告知后,大仆才辅助击鼓。君王都亲自击鼓,其意义见于大司马及鼓人】
救护日月(日食月食)时也是如此。
郑康成说:“日月食时,《春秋》〇说:‘不是日月的〇就不击鼓。’”○郑锷说:“日食,是阴侵犯阳,击打战鼓以辅助阳;月食,是阳侵犯阴,也击鼓,是因为阳太盛,击打辅助阴的鼓。鼓人说:‘用雷鼓祭祀天神,用灵鼓祭祀社神。’雷鼓,是祭祀天的鼓,属于阳,是日食时击打的。月食适宜击打灵鼓吗?”
大丧开始时,警戒击鼓〇通达于四方,下葬时也是如此。
郑司农说:“窆,是春秋〇所说的日中而塴,礼记称之为封,都是指下葬时放下棺材。”
易氏说:“开始崩逝和下葬时,击鼓以警戒众人,并且〇通达于四方,让四方知道丧礼。”
在宫门悬挂丧服,以及头部服饰的法度。
郑康成说:“头部服饰的法度,是指免、髽、筓、緫的宽窄长短的数量,把记载这些的书悬挂在宫门,示知四方。”○易氏说:“小宗伯已经在路门外悬挂了丧服和冠冕的样式,这里又在宫门悬挂头部服饰的法度,是因为头部服饰是妇女的服饰,丧服和冠冕是男子的服饰。”○黄氏说:“一定要让大仆掌管这些,是因为大仆是侍奉君王的官员,君王的起居应当知道。汉武帝去世,燕王派幸臣王孺去长安,询问皇帝去世时的病情,执金吾郭广意说在待诏五柞宫,宫中喧哗说皇帝去世,各位将军共同拥立太子,回来报告燕王,燕王说:‘皇上抛弃群臣,没有言语,盖主又不得见面,非常奇怪,于是策划反叛。’所以君主左右如果没有内外共同信任的大臣,以及平时没有法度可以让臣民相互沟通,在紧急关头,奸邪之人就能妄加窥伺。周官规定:‘君王外出则大仆前导,居处则辅助,不上朝则向三公及孤卿辞行,大丧开始时,警戒击鼓随即外出,丧服头部服饰的法度。’防微杜渐的意思,很深啊。”
掌管三公、孤卿的吊唁和慰劳【力报反】
郑康成说:“君王派遣前往。”○郑锷说:“君王对公卿有吊唁的礼节,以表达哀戚之情;有慰劳的礼节,以显示怜悯辛劳之意。三公、孤卿是近臣中的重臣,所以派遣仆臣前往,可见恩惠深厚。”
君王宴饮时辅助【息亮反】其法度
郑锷说:“君王有宴饮臣下的礼节,以显示慈惠。公三次宴饮,侯伯两次宴饮,子男一次宴饮。这些宴饮都在寝宫。如主人酌酒给宾客,宾客回敬主人之类,都有法度。大仆侍奉在君王左右,所以辅助其法度。宴饮而有法度就没有废礼的过失。周幽王荒废政事,饮酒无度,是因为没有法度吗?大仆辅助其法度,这就是为什么用吉士而不敢用便辟、侧媚之人。”
君王射箭时辅助弓矢
郑康成说:辅助指授予和接受。○郑锷说:射箭有挟弓执矢的法度,文承接在宴饮之下,就知道是因为宴饮而射箭。先儒认为是大射,恐怕不对。射箭以观察德行,而君王的射箭更是诸侯臣下所取法的,所以让大仆辅助。之后世委任华重,逐渐至于执政,而名官以仆射,其起源大概就在这里。
君王视察燕朝时正位掌管摈相
郑康成说:“燕朝,是在路寝的庭院朝见。君王谋划宗人的嘉事,就燕朝。”○郑锷说:“上文说正君王的服位,又说祭祀、宾客,就正位。这里又说正位,是燕朝的位置。君王有三朝,而燕朝是安燕之地,亲族所聚。正其位,而且摈之、相之,则
王之见之也。以礼而宗人之见王,也不敢恃恩以犯分。」王昭禹曰:「摈则相賔,相则助王,皆大仆掌之。」
译君王接见他们时。依照礼仪,宗族之人拜见君王,也不敢依仗恩宠而逾越本分。」王昭禹说:「摈者引导宾客,相者辅助君王,这些都是由大仆掌管的事务。」
主不眡朝则辞于三公及孤卿
郑锷曰:「一日二日,万几。王者不可一日不眡朝。王不眡朝,是必有故,以辞谕诸大臣,使知其不视之故。若以安燕而废朝,当论谏以箴过,于未萌。三公、孤卿大臣也,与国共休戚,宜以辞告之。」
总论
李嘉防曰:大仆与王最亲,无一事不正乎王。无一动不賛其礼,不惟正眡朝之服位,至入于燕朝亦如之。不惟正賔祭防纪之服位,而位在燕朝者亦正之。王有牲事,则賛法仪;王有燕饮,则相其法师。田则賛王鼓,王射则賛弓矢。穆王以此职命伯冏,谓其出入起居罔有不钦。其见大仆有闗于王身者,如此其重。
小臣上士四人
黄氏曰:「地愈近,则事愈防,而职愈卑。故名大仆曰大,小臣曰小。」
郑锷曰:小臣掌▯王之小命。王有所行,则诏相其法仪之小者。疑若卑防,以上士为之,何耶?盖所谓士者,以徳行道艺考选而进者,在王左右,必不▯王为非矣。故穆王命伯冏慎简乃僚,其惟吉士,正谓此也。春官之内,小臣掌王后之小事者,尚以奄上士为之,况事王乎?否则近而不逊,遂至假命擅权。奉使四方,则光焰赫赫;用事宫中,则废立皆出其手。强蕃悍镇,出其门下,如唐末之祸。
掌王之小命诏相王之小灋仪
郑康成曰:「小命,时事所勑问【○王昭禹曰:大仆言出入王之大命,则小臣掌王之小命,其出入亦可知】小法仪,趋行拱揖之容【○王昭禹曰:小法,若行以肆夏,趋以采荠之类;小仪,若天揖同姓,时揖异姓,土揖庶姓之类。小臣言小法仪,则大仆所谓诏法仪者,乃其大者也。大仆言诏,而小臣言诏,相非特诏以言,又相以力也】
掌三公及孤卿之复逆
郑锷曰:「诸侯之复逆,大仆掌之。为其入朝,则有賔道也。三公、孤、卿,日以事闻乎王。以其亟也,故小臣掌之。非有所轻重也。」
正王之燕服位
郑锷曰:王自路寝听朝而退,适小寝,则正其燕居之服位。大仆正于外,小臣正于内,此所以无适不正也。○王氏详説曰:案《玉藻》:天子以龙衮祭,以▯冕听朔,以皮弁眡朝,以▯端燕居。诸侯以▯冕祭,以禆冕朝,以皮弁听朔,以朝服眡朝,以▯端燕居。夕深衣,祭牢肉。天子诸侯虽燕居同于▯端,然天子初无夕深衣也。是诸侯适小寝释服而▯端,与天子同。夕深衣,又与天子异。
王之燕出入则前驱
郑锷曰:「燕出入,若今游于诸观苑。」○又曰:「朝觐防同祭祀、军旅之时,大驾雷动,百司骏奔,仪卫无所不备。若夫燕游之观,不备百司,则小臣掌前驱之仪。盖虽燕游,亦不可以不正王体也。」
大祭祀朝觐沃王盥
王氏详説曰:「郁人云:凡祼事、沃盥,此云大祭祀、朝觐、沃王盥者,盖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九献、七献、五献皆须盥也。郁人之沃盥,但于盥献事耳。其朝觐、馈献、卒食之献,所以沃盥者,小臣也。」
郑锷曰:「事神待賔,其法则同,第所掌有小大耳。」
小祭祀,賔客飨食,賔射掌事,如大仆之灋。
郑康成曰:「賔射与诸侯来朝者射。」○黄氏曰:「大仆王射则賛弓矢,此外不见掌事之法,是则賔射小臣賛弓矢也。」○郑锷曰:「虽掌其小,而法如大仆也。」
掌士大夫之吊,劳。凡大事,佐大仆。
郑锷曰:掌小事故,掌吊劳于士大夫。凡有大事,则为大仆之佐而已。
总论
易氏曰:小臣佐大仆者也。大仆出入王之大命,此则言辞告语之末,故掌王之小命。大仆诏王之法仪,此则趋行拱揖之容,故诏相王之小法仪。大仆于眡朝及礼之大者,正其服位,此则正王之燕服位。大仆于王之大礼路车出入,则曰左驭而前驱;此于王燕出入,则前驱以至。大仆掌诸侯之复逆,而此则掌三公及孤卿之复逆。大仆掌三公孤卿之吊劳,而此则掌士大夫之吊劳。凡此无非大仆掌其大,而小臣掌其小也。小臣所得而専者,大祭祀沃王盥而已。然先王设小臣之职,亦犹后之有内小臣,而内小臣所掌反同于大仆,何也?
译君主若不临朝听政,便需向三公及孤卿等大臣说明缘由。
郑锷说:“‘一日二日,万几’,君王不可有一天不临朝。君王若不临朝,必定是有缘故,要用言辞告知各位大臣,让他们知道不临朝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安逸享乐而废弛朝政,应当在过失尚未萌发时就加以规劝。三公、孤卿是大臣,与国家休戚与共,适宜用言辞告知他们。”
总论
李嘉防说:大仆与君王关系最为亲近,没有一件事不是端正于君王的。君王没有哪个举动不是由大仆赞导其礼仪的,不仅端正临朝听政时的服饰位次,甚至进入燕居之所也是如此。不仅端正宾客祭祀时的服饰位次,就连在燕居之所的位次也予以端正。君王有牺牲祭祀之事,便赞导法度仪节;君王有宴饮之事,便赞导其法度仪节。君王田猎,便赞导君王击鼓;君王射箭,便赞导弓矢。周穆王将此职授予伯冏,是因为他出入起居无不恭敬。由此可见,大仆这一职位关乎君王自身,是如此重要。
小臣,上士四人
黄氏说:“地位越接近君王,事务就越细微,而职位就越卑微。所以大仆称为‘大’,小臣称为‘小’。”
郑锷说:小臣掌管君王的小命令。君王有所行动,便诏告并赞导其细微的法度仪节。这看似卑微细微,为何以上士来担任呢?所谓士,是以德行、道义、才艺考核选拔而晋升的人,在君王左右,必定不会让君王做坏事。所以周穆王命令伯冏谨慎选拔他的僚属,一定要选用吉士,正是指这一点。在春官系统中,小臣掌管王后小事的,尚且由奄人中的上士担任,何况是侍奉君王呢?否则亲近而不谦逊,就会发展到假借君命、独揽大权的地步。奉命出使四方,则声势显赫;在宫中用事,则废立君主都出自他们之手。强藩悍将,出自他们的门下,就像唐末的祸乱一样。
掌管君王的小命令,诏告并赞导君王细微的法度仪节
郑康成说:“小命,是日常事务所命令询问的【○王昭禹说:大仆说出入君王的大命令,那么小臣掌管君王的小命令,其出入的情况也可以推知】。小法仪,是趋行、拱手、作揖的仪容【○王昭禹说:小法,比如行走时奏《肆夏》,快步走时奏《采荠》之类;小仪,比如对同姓行天揖,对异姓行时揖,对庶姓行土揖之类。小臣说小法仪,那么大仆所说的诏告法仪,就是大的法仪。大仆说诏告,而小臣说诏告并赞导,不仅仅是用言语诏告,还用力量来辅助】。”
掌管三公及孤卿的复命与迎送
郑锷说:“诸侯的复命与迎送,由大仆掌管。因为诸侯入朝,有宾客之道。三公、孤、卿,每日都有事务向君王汇报。因为频繁紧急,所以由小臣掌管。这并不是有所轻重之分。”
端正君王燕居时的服饰位次
郑锷说:君王从路寝听政退下,前往小寝,便端正其燕居时的服饰位次。大仆端正外朝的服饰位次,小臣端正内朝的服饰位次,这就是为什么没有地方不端正的原因。○王氏详説说:查《玉藻》篇:天子穿龙衮祭天,穿衮冕听朔,穿皮弁临朝,穿玄端燕居。诸侯穿衮冕祭天,穿禆冕朝见,穿皮弁听朔,穿朝服临朝,穿玄端燕居。晚上穿深衣,祭祀用牢肉。天子诸侯虽然燕居时都穿玄端,但天子起初没有晚上穿深衣的规定。这是诸侯进入小寝脱下朝服改穿玄端,与天子相同。晚上穿深衣,又与天子不同。
君王燕居出入时,在前面开道
郑锷说:“燕居出入,就像现在游览各个观苑。”○又说:“朝觐、会同、祭祀、军旅之时,大驾雷动,百官奔走,仪仗护卫无所不备。如果是燕游观览,不备齐百官,那么小臣就掌管前导的仪节。大概即使是燕游,也不能不正君王的身分体统。”
大祭祀、朝觐时,为君王浇水洗手
王氏详説说:“郁人说:凡祼礼之事、浇水洗手,这里说大祭祀、朝觐、为君王浇水洗手,大概大飨礼不杀牲,其他都如同祭祀。九献、七献、五献都需要洗手。郁人的浇水洗手,只在祼献之事。那朝觐、馈献、卒食之献,所以浇水洗手的,是小臣。”
郑锷说:“侍奉神灵接待宾客,其法度相同,只是所掌管的有大小之分罢了。”
小祭祀,宾客宴饮,宾射掌事,如同大仆的法度。
郑康成说:“宾射与诸侯来朝者射箭。”○黄氏说:“大仆君王射箭则赞导弓矢,此外不见掌事之法,这就是宾射时小臣赞导弓矢。”○郑锷说:“虽然掌管的是小事,但法度如同大仆。”
掌管士大夫的吊唁、慰劳。凡是有大事,辅助大仆。
郑锷说:掌管小事,所以掌管士大夫的吊唁慰劳。凡是有大事,只是作为大仆的助手罢了。
总论
易氏说:小臣是辅助大仆的。大仆出入君王的大命令,这里则是言辞告语的细微末节,所以掌管君王的小命令。大仆诏告君王的法度仪节,这里则是趋行拱揖的仪容,所以诏告并赞导君王细微的法度仪节。大仆在临朝及大礼等重大场合,端正其服饰位次,这里则端正君王燕居时的服饰位次。大仆在君王大礼路车出入时,则说在左边驾车并前导;这里在君王燕居出入时,则前导而至。大仆掌管诸侯的复命与迎送,而这里则掌管三公及孤卿的复命与迎送。大仆掌管三公孤卿的吊唁慰劳,而这里则掌管士大夫的吊唁慰劳。凡此种种,无非是大仆掌管大的方面,而小臣掌管小的方面。小臣所能专掌的,只有在大祭祀时为君王浇水洗手罢了。然而先王设置小臣这一职位,也就像后宫有内小臣,而内小臣所掌管的反而与大仆相同,这是为什么呢?
大仆正王之服位,而内小臣亦正后之服位。大仆出入王之大命,而内小臣亦掌王后之命。大仆于王之出入,则曰左驭而前驱;内小臣于后之出入,亦前驱。大仆于祭祀賔客防纪,则诏法仪;于眡燕朝,则掌摈相。内小臣亦摈诏后之礼事。盖内小臣之于大仆,则内外之辨;小臣之于大仆,则大小之辨。
译大仆负责端正天子的服饰与位次,而内小臣也负责端正王后的服饰与位次。大仆传达天子的重要政令,而内小臣也掌管王后的命令。在天子出入时,大仆说由左边的车夫驾车并作为前导;内小臣在王后出入时,也作为前导。大仆在祭祀、接待宾客、边防警戒等事务中,则宣告礼仪法度;在视察、宴饮、朝会时,则掌管赞礼和引导。内小臣也赞导王后的礼仪事务。大概内小臣与大仆相比,体现的是内外的区别;小臣与大仆相比,体现的是大小的区别。
祭仆中士六人
黄氏曰:「仆本燕闲之官,祭尊燕防,不敢以亵于尊,故専设官。」
掌受命于王,以眡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纠百官之戒具。
王昭禹曰:前期有戒,既戒供具,有纠焉,所以约其缓散【○郑康成曰:纠谓校録所当共之牲物】○郑锷曰:小宗伯而下専主祭祀之事,又设祭祀官,亲受王命以视祭祀,何耶?盖人君为神民之主,礼重于祭,茍祭不亲,非所以事神。此所眡之祭祀,乃王所当躬临者也。王偶有故,不获躬亲,必命有司摄事,故特设祭仆之职,使掌察眡之事,受命而临观之,又以言而警戒之。有不戒不具者,皆得而纠举之,则祭事益严,无以异于王之躬亲矣【○刘执中曰:王之于祭祀也,冢宰振其纲,宗伯正其职,六官之属各祗其事,先期警戒,择贤执事,十日涖牲,斋戒涤濯,可谓尽其诚敬,备乎礼文矣。而具脩之初,王不可得以躬眡之也,乃设祭仆之职,専受王命以眡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纠百官之戒具,是代王躬眡于其事也】
既祭,帅羣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劳之,诛其不敬者。郑锷曰:祭毕,则帅羣有司而反命,乃以王命劳其勤者,而诛其不敬者,则羣有司知所惩劝矣。○王氏曰:肆师诛其慢慢,谓不肃也;祭仆诛其不敬,则非不肃之谓也。
大防复于小庙
贾氏曰:大防,王防也。王生时所有事之处,皆复祭。仆复小庙,夏采复大庙,▯仆复大寝、小寝也。○黄氏曰:夏采复于大祖,不曰大庙,然则总谓之大庙,犹大社、大稷也。故夏采复于大祖不言庙,祭仆复于小庙,避夏采大祖之文,髙祖以上犹有二祧。○王氏曰:祭仆掌受命于上,以眡祭祀;▯仆掌五寝扫除、粪洒之事。王皆以故习而亲焉,故也。既置夏采掌复之正事,又以二仆参焉,复尽爱之道,求所以生之,不以方而已。
凡祭祀,王之所不与【音预】则赐之禽。都家亦如之。
黄氏曰:祭王之所不与者,山川在畿内,地逺,王不行;公卿百辟之有功徳于民者,秩卑,王不行。然皆国之命祀,故赐之禽【○王昭禹曰:赐之禽,亦以出于王命故也】都家祭祀,皆命于国王不亲祭,各使其主者祭之。
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
郑锷曰:诸臣之祭,致胙于王,谓之致福。必受而膳之。然胙自外来,将以奉王,讵可轻焉?必度而省之,知其非可疑,然后致膳。先儒谓展其牲之体数,大牢则牛左肩九个,少牢则羊左肩七个之类。则所展者曷止此?观晋申生归胙,而骊姬毒以献,其事有不可不防者。展而受之之意,岂止于体数而已哉?○易氏曰:凡祭祀受胙,谓之受福。言神锡之福,而君受之也。都宗人家,宗人与国之祭祀,有司皆致其福于王。祭仆则展而受之,膳人则受而膳之。则祭祀之诚至矣。
御仆下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贾氏曰:大仆至御仆四官,列职同官,故同府史。
掌羣吏之逆,及庶民之复,与其吊劳。
易氏曰:御仆所掌复,逆视大仆,小臣有尊卑小大之异,视宰夫有甚不同者。此谓庶民,非万民之众;所谓羣吏,则府史胥徒之在官者,亦非诸臣也。诸臣则诸侯羣臣咸与,非御仆所得而并言。然宰夫于诸臣言复,此于庶民言复;宰夫于万民言逆,此于羣吏言逆。所谓复逆者,盖通上下言之。○王氏曰:庶民之复,大司防所谓逺近惸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者,故大仆言建路鼓以待逹穷者,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也。李嘉防曰:羣吏庶民安有吊劳?观阳门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汉征民宿卫,及其去也,天子亲享之。羣吏庶民或有吊劳,宜也。
郑锷曰:“于吏民有哀则吊,有劳则劳,未尝以其贱而遗也。使御仆掌吊劳,见恩意之厚。”○易氏曰:“以大仆掌三公孤卿之吊劳,小臣掌大夫士之吊劳,推之此亦羣吏之吊劳也。”
大祭祀相盥而豋
郑锷曰:祭祀以匕登牲体于俎,王盥手乃登之。○王氏曰:王盥而登,御仆相之【○王昭禹曰:相盥非沃也,若仪礼所谓奉盘授巾是也】
大防持翣
郑
译祭仆中士六人。
黄氏说:“仆本是侍奉宴饮闲居的官员,祭祀尊贵而宴饮防闲,不敢用轻慢的态度对待尊贵的祭祀,所以专门设置这个官职。”
掌管接受国王的命令,去视察祭祀,并警戒祭祀事务,纠察百官准备祭祀器具的情况。
王昭禹说:祭祀前有警戒,警戒后供应祭品,有纠察,这是为了约束那些松懈散漫的人【○郑康成说:纠察是指校核记录应当共同供给的牺牲物品】○郑锷说:小宗伯以下专门主管祭祀事务,又设置祭祀官,亲自接受国王命令去视察祭祀,为什么呢?因为君主是神和民的主宰,礼制以祭祀为重,如果祭祀不亲自参加,就不是侍奉神灵的态度。这里所视察的祭祀,是国王应当亲自临祭的。国王偶尔有原因,不能亲自参加,必定命令有关官员代理事务,所以特别设置祭仆的职务,让他们掌管察视事务,接受命令去临祭观察,又用言语警戒。有不警戒、不备办的人,都能被纠举,那么祭祀事务更加严肃,与国王亲自参加没有区别了【○刘执中说:国王对于祭祀,冢宰振作纲纪,宗伯端正职事,六官的属官各自恭敬地做事,事先警戒,选择贤能的人执行事务,前十天临视牺牲,斋戒洗涤,可以说尽到了诚敬,完备了礼文。但是在准备之初,国王不能亲自视察,于是设置祭仆的职务,专门接受国王命令去视察祭祀,并警戒祭祀,纠察百官准备祭祀器具,这是代替国王亲自视察事务】
祭祀结束后,率领众官员回报命令,用国王的命令慰劳他们,诛罚那些不恭敬的人。郑锷说:祭祀完毕,就率领众官员回报命令,于是用国王的命令慰劳勤勉的人,诛罚不恭敬的人,那么众官员就知道什么是惩罚和劝勉了。○王氏说:肆师诛罚怠慢的人,是指不严肃;祭仆诛罚不恭敬的人,就不是指不严肃了。
大丧事,在小庙招魂复魄。
贾氏说:大丧,是国王的丧事。国王生前所有活动的地方,都进行招魂复魄。仆在小庙招魂复魄,夏采在大庙招魂复魄,〇仆在大寝、小寝招魂复魄。○黄氏说:夏采在高祖庙招魂复魄,不说大庙,那么总称为大庙,就像大社、大稷一样。所以夏采在高祖庙招魂复魄不说庙,祭仆在小庙招魂复魄,是为了避开夏采高祖庙的表述,高祖以上还有两个祧庙。○王氏说:祭仆掌管接受上级命令,去视察祭祀;〇仆掌管五寝的扫除、洒扫之事。国王都因为习惯而亲自参与,所以这样。既然设置了夏采掌管招魂复魄的正事,又让两个仆参与,是为了尽到爱的道理,寻求让死者复生的方法,不局限于一种方式。
凡是祭祀,国王不参与【音预】的,就赐给禽兽。都城和卿大夫家的祭祀也这样。
黄氏说:祭祀国王不参与的对象,是畿内的山川,因为地方遥远,国王不去;公卿百官中有功德于百姓的人,因为等级低,国王不去。然而这些都是国家规定的祭祀,所以赐给禽兽【○王昭禹说:赐给禽兽,也是因为出于国王命令的缘故】都城和卿大夫家的祭祀,都受命于国王,国王不亲自祭祀,各自让主持的人祭祀。
凡是祭祀,送来祭肉致福的人,检查后接受。
郑锷说:众臣祭祀,把祭肉献给国王,叫做致福。一定要接受并食用。但是祭肉从外面来,将要献给国王,怎么能轻视呢?一定要度量并省察,知道没有可疑之处,然后才进膳。先儒说检查牺牲的体数,太牢则牛左肩九个,少牢则羊左肩七个之类。那么所检查的仅仅这些吗?看晋国申生归还祭肉,骊姬用毒药献上,这件事有不可不防备的地方。检查后接受的意思,难道仅仅在于体数吗?○易氏说:凡是祭祀接受祭肉,叫做受福。是说神赐下的福,君主接受了。都城宗人和卿大夫家,宗人和国家的祭祀,有关官员都把福肉献给国王。祭仆就检查后接受,膳人就接受并食用。那么祭祀的诚敬就到了极点。
御仆下士十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贾氏说:大仆到御仆四个官,列职同官,所以共用府史。
掌管众官吏的迎接,以及庶民的招魂复魄,以及吊唁慰劳。
易氏说:御仆所掌管的招魂复魄,迎接视察大仆,小臣有尊卑大小的不同,与宰夫有更大的不同。这里说的庶民,不是万民众多;所说的众官吏,则是府史胥徒等在官的人,也不是众臣。众臣则诸侯众臣都参与,不是御仆所能一并言说的。然而宰夫对于众臣说招魂复魄,这里对于庶民说招魂复魄;宰夫对于万民说迎接,这里对于众官吏说迎接。所说的招魂复魄和迎接,大概是通上下而言的。○王氏说:庶民的招魂复魄,是大司寇所说的远近孤寡老幼想要向上申诉的人,所以大仆说建立路鼓以等待通达穷困的人,听到鼓声就迅速迎接御仆。李嘉祐说:众官吏庶民哪有吊唁慰劳?看阳门的介夫死了而子罕哭得很哀伤,汉代征民住宿卫,等到他们离开,天子亲自享宴他们。众官吏庶民有吊唁慰劳,是适宜的。
郑锷说:“对于吏民有悲哀就吊唁,有劳苦就慰劳,不曾因为他们卑贱而遗漏。让御仆掌管吊唁慰劳,可见恩意深厚。”○易氏说:“以大仆掌管三公孤卿的吊唁慰劳,小臣掌大大夫士的吊唁慰劳,推想这里也是众官吏的吊唁慰劳。”
大祭祀,辅助国王洗手并登牲体。
郑锷说:祭祀用匕把牲体登上俎,国王洗手后才登上。○王氏说:国王洗手并登牲体,御仆辅助他【○王昭禹说:辅助洗手不是浇水,就像《仪礼》所说的捧着盘子授予毛巾一样】
大丧事,拿着翣。
郑
康成曰:「翣,棺饰也。持之者夹蜃车。」○易氏曰:「此防祭之冗事,故御仆掌令。」
译康成说:“翣,是棺木的装饰。拿着它的人夹在蜃车两旁。”○易氏说:“这是防止祭祀中多余的事务,所以由御仆掌管并发号施令。”
掌王之燕令
郑锷曰:「燕居之令,非视朝时所出,羣臣不预闻,故掌其▯导也。」
以序守路鼓
郑康成曰:「序更也。」○王昭禹曰:「御仆下士十有二人,以序更守路鼓,以待逹穷民与遽令【○李嘉防曰:「不説御庶子者,升而为士,则非御庶子矣】
▯仆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郑锷曰:「左▯曰:舆臣皁,皁臣▯,▯臣之尤贱者,名官以此。盖五寝者,神之所依,当埽除粪洒,以致洁清,乃皁▯所当为,以是名官,使知仆▯之役,不敢废事也。」○黄氏曰:「▯仆职任愈防,故虽属大仆,而别置府史胥徒羣仆,皆御于王所。」○孙氏曰:「▯仆之属,夏官法严而仪肃,不容狎视,汉法事闗宗庙,必置重辟,亦此意。」
掌五寝之埽除粪洒之事
黄氏曰:寝之为五,何如?或曰:五当为王。祭祀脩寝,为王将齐,故脩治洁清之寝庙,惟月令有之。自汉以来,原庙置寝,于诸经未见庙有寝者。然汉庙有寝,亦死事耳【○刘氏曰:五寝,夫人以下所居也。王后所居谓之正内,隷仆不掌,自有寺人内竖也。郑▯谓五寝,五庙之寝,非也。隷仆乃掌洗乗石跸宫中之事,古者神人不紊,若典职宗庙,何縁防之于宫中而外役乎】○郑康成曰:汜埽,曰埽;埽席前,曰拚洒,洒也。
祭祀脩寝
刘氏曰:脩读为涤祭祀,则齐;齐则大涤五寝,使之防洁,不犯禁也。
愚案:注防引《尔雅》有东西厢曰庙,无曰寝,必须寝者,祭在庙,荐在寝也。《月令》凡新物先荐寝庙,不知寝庙脩除于守祧,自属礼官今掌之。▯仆厠于仆从之后,必非寝庙之寝,况经中只言五寝,又不曽及庙字,黄氏、刘氏之説是矣。
王行洗乗石
郑司农曰:「乗石,王所登上车之石。诗云:『有扁斯石,履之卑兮。』」○郑锷曰:「王所践履,犹致其洁如此,则事至尊之礼严。」
掌跸【音毕】宫中之事
郑司农曰:跸,谓止行者,清道,若今时儆跸【○郑康成曰:宫中有事则跸○易氏曰:于宫中为之跸,致其肃也】
大防复于小寝大寝
刘氏曰:「大寝、内寝、小寝、燕寝、正内,春秋庄公薨于路寝,僖公薨于小寝。」○黄氏曰:「复于其平生所有事之所,小寝、大寝,王所兴居也。郑説皆非。」
弁师,下士二人,工四人,史二人,徒四人。
贾氏曰:「郊特牲云:『夏收,殷哻,周弁。』则弁亦冕也,即是六冕皆得称弁【○郑康成曰:「弁者,古冠之大称,委貌缁布曰冠】○王昭禹曰:「冕上服以临下,弁下服以事上,人君服以冕,亦服弁者,以上得兼下也。」此掌五冕之官,所以名之曰「弁师」。郑锷曰:「王之冕弁,宜在礼官,今乃列之夏官,继大仆、羣仆之后,在司戈盾、司弓矢之前,俱非其类,疑其失次。」○徐卿曰:「弁者,所以见诸侯,夏则于卦为离,万物相见之时,故弁师属焉。」
掌王之五冕,皆▯冕,朱里,延纽,五采缫【音早】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
郑锷曰:五冕制度,冕与弁异,攷之皆可疑,今随文释之。冕之长短广狭,经无文。汉儒谓用版广八寸,长尺六寸,以布衣之上▯下纁,名谓之冕。冕者,俛也,后髙前下,有俯俛之形,故以名焉。在髙位者失于骄矜,欲令位弥髙而志弥下之意。然王之吉服六,每服一冕,则宜六冕,今止五冕者,礼图以大裘之冕无旒。陆佃云:大裘袭衮,则戴冕缫十有二旒。大裘与衮同一冕,故服六而冕五。此说得之。
李嘉防曰:五冕不及大裘,大裘天子服也。今説五冕,则公卿大夫士之服也。然必曰王之五冕者,惟天子则五冕可具也【○王昭禹曰:服者下之饰,阴也,故有六阴数也。冕上之饰,阳也,故止于五阳数也】○贾氏曰:皆▯冕,古者绩麻三十升布染之上,以▯下以朱,衣于冕之上下。○郑锷曰:▯冕朱里,説者以▯在上者升而与物辨,以象道之妙;朱在下者降而与物接,以象礼之文。上▯之版谓之延,取其长也;垂之以旒
译掌管君王宴饮的政令。
郑锷说:“宴居的政令,不是在视朝时发布的,群臣不参与听闻,所以由他掌管引导。”
按次序轮流看守路鼓。
郑康成说:“序,就是更替。”王昭禹说:“御仆下士有十二人,按次序轮流看守路鼓,以等待传达穷困百姓的诉求和紧急命令。”李嘉防说:“不说御庶子,是因为升任为士,就不再是御庶子了。”
仆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郑锷说:“左传说:舆臣皂,皂臣隶,隶是臣中尤其低贱的,用这个名称来命名官职。大概五寝是神灵所依凭的地方,应当打扫洒扫,以达到洁净,这是隶仆应当做的,用这个名称来命名官职,让他们知道仆隶的差役,不敢废弃职事。”黄氏说:“隶仆职任更加细微,所以虽然隶属于大仆,却另外设置府、史、胥、徒以及群仆,都在君王所在之处侍奉。”孙氏说:“隶仆的属官,夏官法度严厉而仪容肃穆,不容轻慢看待,汉法涉及宗庙事务,必定设置重刑,也是这个意思。”
掌管五寝的打扫洒扫之事。
黄氏说:五寝是什么样的?有人说:五应当是王。祭祀时修治寝宫,是为了君王斋戒,所以修治洁净的寝庙,只有《月令》中有记载。自汉代以来,原庙设置寝宫,在诸经中没有见到庙有寝的。然而汉庙有寝,也是死后的事。刘氏说:五寝,是夫人以下所居住的地方。王后所居住的地方叫做正内,隶仆不掌管,自有寺人和内竖。郑玄认为五寝是五庙的寝,是不对的。隶仆掌管洗乘石和宫中戒严之事,古代神人不相混淆,如果典职宗庙,怎么会放在宫中而从事外役呢?郑康成说:普遍打扫,叫做扫;打扫席前,叫做拚洒,就是洒水。
祭祀时修治寝宫。
刘氏说:修读作涤。祭祀,就要斋戒;斋戒就要大大涤荡五寝,使之洁净,不触犯禁忌。
我按:注疏引用《尔雅》说东西厢叫做庙,没有说寝,必须用寝字,是因为祭祀在庙,进献在寝。《月令》说凡新物先进献寝庙,不知道寝庙的修治属于守祧,自然属于礼官现在掌管。隶仆排在仆从之后,必定不是寝庙的寝,况且经文中只说五寝,又没有提到庙字,黄氏、刘氏的说法是对的。
君王出行时洗乘石。
郑司农说:“乘石,是君王登上车子时踩踏的石块。《诗经》说:‘有扁斯石,履之卑兮。’”郑锷说:“君王所踩踏的地方,尚且要这样洁净,那么侍奉至尊的礼仪就严厉了。”
掌管宫中戒严之事。
郑司农说:跸,就是制止行人,清理道路,就像现在的警戒戒严。郑康成说:宫中有事就戒严。易氏说:在宫中实行戒严,是为了表达肃穆。
大丧时在小的寝宫和大的寝宫招魂。
刘氏说:“大寝、内寝、小寝、燕寝、正内,《春秋》记载庄公死在路寝,僖公死在小寝。”黄氏说:“在君王平生所从事的地方招魂,小寝、大寝,是君王起居的地方。郑玄的说法都不对。”
弁师,下士二人,工四人,史二人,徒四人。
贾氏说:“《郊特牲》说:‘夏收,殷哻,周弁。’那么弁也是冕,也就是六冕都可以称为弁。”郑康成说:“弁是古代冠的总称,委貌、缁布叫做冠。”王昭禹说:“冕是上服用来临下,弁是下服用来事上,人君穿冕,也穿弁,是因为上位可以兼用下位。”这是掌管五冕的官,所以名叫“弁师”。郑锷说:“王王的冕弁,应当在礼官,现在却列在夏官,继大仆、群仆之后,在司戈盾、司弓矢之前,都不属于同类,怀疑其次序有误。”徐卿说:“弁是用来会见诸侯的,夏天在卦象为离,是万物相见的时候,所以弁师属于夏官。”
掌管王王的五冕,都是玄冕,朱色内里,延纽,五彩缫十二就,都是五彩玉十二,玉笄,朱纮。
郑锷说:五冕的制度,冕与弁不同,考察起来都令人怀疑,现在随文解释。冕的长短广狭,经文没有记载。汉儒说用版宽八寸,长一尺六寸,用布覆盖在上面,上玄下纁,名叫冕。冕,就是俯,后高前低,有俯伏的形状,所以以此命名。在高位的人容易骄矜,想要让地位越高而志向越下。然而王王的吉服有六种,每种服一冕,那么应该有六冕,现在只有五冕,是因为礼图以大裘之冕没有旒。陆佃说:大裘袭衮,就戴冕缫十二旒。大裘与衮共用一冕,所以服六而冕五。这个说法是对的。
李嘉防说:五冕不包括大裘,大裘是天子的服饰。现在说五冕,就是公卿大夫士的服饰。然而必定说王王的五冕,因为只有天子才能具备五冕。王昭禹说:服是下位的装饰,属阴,所以有六这个阴数。冕是上位的装饰,属阳,所以止于五这个阳数。贾氏说:都是玄冕,古代绩麻三十升布染成上玄下朱,覆盖在冕的上下。郑锷说:玄冕朱里,解说者认为玄在上者上升而与物分辨,以象征道的奥妙;朱在下者下降而与物接触,以象征礼的文饰。上玄的版叫做延,取其长;垂之以旒
谓之邃,取其深也。纽【○郑康成曰:小鼻也】缀于冕之傍,垂之以武,傍孔相当,以笄贯之,欲其牢固也。有延以为覆,有纽以为固,文以五采为缫【○郑康成曰:缫杂文之名】绳垂于前后,故曰五采缫。有十二也就皆五采玉十有二,就成也。以一玉为一成,结之使不相并也【○贾氏曰:就皆五采玉十有二者,此各据一旒而言。于一旒之上,以青赤黄白黑五色玉贯于藻绳,每玉间相去一寸,十二玉则十二寸,就成也。○郑康成曰:此为衮衣之冕,十二斿则用玉二百八十八;鷩衣之冕,缫九斿用玉二百一十六;毳衣之冕,七斿用玉百六十八;希衣之冕,五斿用玉百二十;▯衣之冕,三斿用玉七十二】玉笄,以玉为笄,以贯之也。朱纮,以朱色之组为绶,而属结之也【○郑康成曰:纮一条属两端于武。○贾氏曰:谓以一条绳先属一头于左傍笄上,以一头绕于頥下至向上于右相笄上绕之。○刘氏曰:朱纮上绕笄之两傍,助其固也】○王氏曰:五采备采也,十有二就备数也,玉十有二备物也,玉笄贯其上,以象徳也。○李嘉防曰:五冕五采,必五者,象仁义礼智信五者,无一不备。○黄氏曰:康成以缫不言皆有,不皆者非也。又以十二句絶就字下属,亦非。五采缫十有二就,防上▯冕朱里延纽皆字十有二就,下又有皆字,谓每就十二玉也。冕制于经,无所考。注防家所言,皆约汉制,未可信。康成又采摭《礼记》《仪礼》残阙不全之説,牵合为证,亦难信者。然则天子五冕,皆▯冕朱里,延纽缫斿十二就。就皆十二玉,玉笄朱纮。是则一冕耳,而曰五冕者,正以着其同也。大裘之冕不数,自见其为异。
译称之为“邃”,是取它深邃的意思。纽【○郑康成说:就是小鼻】系在冕的两侧,垂下武带,两侧的孔洞相对,用笄贯穿其中,是为了让它牢固。有延用来覆盖,有纽用来加固,用五种颜色的丝线编织成缫【○郑康成说:缫是杂色花纹的名称】绳,垂在前后,所以叫五采缫。有十二就,每一就都有十二块五色玉,就,是成的意思。用一块玉作为一个成,打结使它们不相互并拢【○贾氏说:每一就都有十二块五色玉,这是分别就每一旒而言。在一旒之上,用青、赤、黄、白、黑五色玉贯穿在藻绳上,每块玉之间相距一寸,十二块玉就是十二寸,这就叫成。○郑康成说:这是衮衣的冕,十二旒就用玉二百八十八块;鷩衣的冕,九旒用玉二百一十六块;毳衣的冕,七旒用玉一百六十八块;希衣的冕,五旒用玉一百二十块;〇衣的冕,三旒用玉七十二块】。玉笄,用玉做笄,用来贯穿它。朱纮,用红色的丝带做绶带,系结在上面【○郑康成说:纮一条,两端系在武带上。○贾氏说:是说用一条绳子先系一头在左边的笄上,另一头绕到下巴下面,再向上绕到右边的笄上系住。○刘氏说:朱纮向上绕过笄的两侧,帮助它牢固】○王氏说:五采是具备各种色彩,十二就具备数目,十二块玉具备器物,玉笄贯穿在上面,用来象征德行。○李嘉防说:五冕都用五采,必定是五,是象征仁、义、礼、智、信这五种德行,无一不具备。○黄氏说:郑康成认为缫不都说“皆”,不说“皆”的就是不对,这是错误的。又把“十二”断句,把“就”字属下句,也是错误的。五采缫十二就,上面〇冕朱里延纽都有“十二就”的字样,下面又有“皆”字,是说每一就有十二块玉。冕的制度在经书中没有记载,无从考证。注疏家所说的,都是约略依据汉代的制度,不可轻信。郑康成又采摭《礼记》《仪礼》中残缺不全的说法,牵强附会作为证据,也难以相信。那么天子的五冕,都是〇冕朱里,延纽缫旒十二就。每一就十二块玉,玉笄朱纮。这其实就是一种冕,而说五冕,正是为了彰显它们的相同之处。大裘之冕不计算在内,自然可以看出它是不同的。
诸侯之缫斿九就,瑉【亡贫反】玉三采,其余如王之事。缫斿皆就,玉瑱【吐练反】玉笄。
郑锷曰:近世陆佃论此云,诸侯九斿,则上公十二斿,可知。公衮冕十二斿,侯伯鷩冕九斿,则毳冕七斿,希冕五斿,▯冕三斿,可知。旧图谓侯伯之服鷩冕七斿,子男毳冕五斿,公之孤希冕四斿,则以上廹于上公衮冕九斿,又廹于▯冕三斿为之説也。一曰,凡冕天子皆十二斿,诸侯皆九斿,故记曰:天子十有二旒,诸侯九。而弁师云:诸侯九就。诸侯盖通称。缫即礼记所谓藻也,易藻为缫,缫杂文之名,取其义之着也。斿即礼记所谓旒也,易旒为斿,谓其垂于前后如旌旗之斿也。诸侯九就,盖自公而推之,以九以七以五皆可见矣。瑉玉者,石之似玉。子贡所谓君子贵玉而贱瑉,为玉之寡而瑉之多者是也。天子之徳全,故其玉用全。诸侯之徳杀于天子,故用瑉玉。天子用五采之玉,所以表其徳之全。诸侯徳不及天子,故用三采之玉。其余如王之事,则▯朱延纽朱纮之类,皆同乎王也。所以可同乎王者,以其有人君之道故耳。然言其余如王之事,则特笄纽之类【○黄氏曰:其余如王之事,言公衮冕其余鷩毳希▯皆与王之事同事,谓祭祀射飨所当用也。郑以为延纽非也】经不言玉之数,则每旒之玉皆十二,与王同,亦可知也。其异于王者,杀其斿与其采而已。不如是杀玉弥寡,其垂有不可及目者,讵足以示蔽明之义哉。缫斿皆就言玉,既三采,则缫斿之就皆三采也【○易氏曰:缫斿皆就,又总言侯伯子男之冕,侯伯七命则七就也,子男五命则五就也】○郑康成曰:玉瑱塞耳者。○郑锷曰:前旒蔽明,以见其收视于内;玉瑱塞耳,以见其反听于无声。○贾氏曰:王不言玉瑱,王与诸侯互见为义,是以王言▯冕朱里延纽及朱纮,明诸侯亦有之;公言玉瑱,明王亦有之【○李嘉会曰:玉瑱王不言之,言王之徳自能反听,不待玉瑱而知也】
王之皮弁,防【亡外反】五采玉璂【音其】象邸【丁礼反】玉笄。
易氏曰:王之吉服,其弁三:皮弁用之于眡朝,韦弁用之于兵事,冠弁用之于田猎。兵田之弁,有时而用之者也。皮弁眡朝,则日眡朝之礼,其用数矣。此弁师所以特言皮弁之制。防五采玉璂者,《诗》谓“防弁如星”,言缝中饰之以玉,烁烁而处,状似星也。又曰:“其弁伊綦”,言其文也。《诗》又作“骐骐”,马青骊文也【○李嘉防曰:璂,綦也,结也。《诗》云“防弁如星”,结五采玉十二以为饰,谓之綦。○郑锷曰:璂音基,有基本之意,玉以比徳,言用徳以为基也】象邸者,以象骨饰弁内项上之邸,以明托宿之义【○郑锷曰:象以比礼,言用礼以为主】而贯之以玉笄者也【○郑锷曰:王之冕,诸侯之冕,与夫王之皮弁,三言玉笄,见其皆不可无笄以为固也】此所谓皮弁之制。若夫韦弁,即爵弁也,所谓“爵弁绖防衣”是已。冠弁,即▯端也,所谓“▯衣素裳”是已。二弁与皮弁素积相似,防有损益,言皮弁则韦弁、冠弁在其闲。
王之弁绖弁而加环绖
郑康成曰:「弁绖,王吊所服也。其弁如爵弁而素,所谓素冠也。而加环绖。环绖者,大如缌之麻绖,纒而不纠。」司服职曰:「凡吊事,弁绖服【○贾氏曰:缌之绖则两股,此环绖则以一股纒之,不纠】○李嘉防曰:「弁绖,五服之轻者,王吊乃五服之外,故约言之。」
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韦弁、皮弁、弁绖,各以其等为之,而掌其禁令。
郑锷曰:上言天子之冕弁,其九就者,上公之冕也。若夫侯伯以至孤卿大夫,则视其爵等而为之降杀【○易氏曰:上言上公玉缫之数,而兼言诸侯之缫斿皆就,未及夫冕玉之制。此经言诸侯之冕弁,而兼及卿大夫冕弁之制。盖侯伯之冕七就,用玉九十有八,而缫皆三采;子男之冕五就,用玉五十,而缫皆二采;以至孤四就,用玉三十二;三命之卿三就,用玉十八;再命之大夫再就,用玉八,朱緑而已。其韦弁、皮弁则侯伯璂饰七,而玉皆三采;子男璂饰
译诸侯冕冠的缫绳和旒饰为九就,使用瑉玉,玉色为三种,其余的形制与天子相同。缫绳和旒饰的“就”数都与玉色相应,使用玉瑱和玉笄。
郑锷说:近世陆佃论述此事说,诸侯九旒,那么上公十二旒,由此可知。公的衮冕十二旒,侯伯的鷩冕九旒,那么毳冕七旒,希冕五旒,𫄨冕三旒,由此可知。旧图说侯伯的服饰鷩冕七旒,子男的毳冕五旒,公的孤卿希冕四旒,这是为了向上逼近上公衮冕九旒,又向下逼近𫄨冕三旒而做的解说。另一种说法是,凡是冕冠,天子都是十二旒,诸侯都是九旒,所以《礼记》说:天子十二旒,诸侯九旒。而《弁师》篇说:诸侯九就。诸侯是通称。缫就是《礼记》所说的藻,把藻改为缫,缫是杂色纹饰的名称,取其意义显著。斿就是《礼记》所说的旒,把旒改为斿,是说它垂在前后像旌旗的斿。诸侯九就,大概是从公往下推演,以九、以七、以五都可以看出来。瑉玉,是像玉的石头。子贡所说君子贵玉而贱瑉,是因为玉少而瑉多。天子的德行完备,所以用全玉。诸侯的德行比天子差,所以用瑉玉。天子用五色玉,用来表示德行完备。诸侯德行不及天子,所以用三色玉。其余如天子之事,那么𫄨、朱、延、纽、朱纮之类,都与天子相同。之所以能与天子相同,是因为他们有人君的道理。然而说其余如天子之事,那么特指笄、纽之类(黄氏说:其余如天子之事,是说公的衮冕其余的鷩、毳、希、𫄨都与天子之事同事,指祭祀、射礼、飨礼所应当使用的。郑玄认为延、纽不对),经文不说玉的数量,那么每旒的玉都是十二颗,与天子相同,也可以知道。与天子不同的,只是减少旒数和玉色罢了。如果不这样减少,玉越多,垂下的旒有遮不住眼睛的,难道足以表示蔽明的意义吗?缫斿皆就言玉,既然玉是三采,那么缫斿的“就”都是三采(易氏说:缫斿皆就,又总说侯伯子男的冕,侯伯七命则七就,子男五命则五就)。郑康成说:玉瑱是塞耳的。郑锷说:前面的旒遮蔽视线,以表示收视于内;玉瑱塞住耳朵,以表示反听于无声。贾氏说:天子不说玉瑱,天子与诸侯互相补充以明义,所以天子说𫄨冕朱里延纽及朱纮,明白诸侯也有;公说玉瑱,明白天子也有(李嘉会说:玉瑱天子不说,是说天子的德行自然能反听,不待玉瑱就知道)。
天子的皮弁,缝中装饰五色玉璂,象牙做的邸,玉做的笄。
易氏说:天子的吉服,其弁有三种:皮弁用于视朝,韦弁用于军事,冠弁用于田猎。军事和田猎的弁,是有时才使用的。皮弁用于视朝,那么日常视朝的礼仪,使用次数很多。所以弁师特别讲述皮弁的制度。防五采玉璂,《诗经》说“防弁如星”,是说缝中装饰玉,闪烁的样子,形状像星星。又说:“其弁伊綦”,是说它的纹饰。《诗经》又写作“骐骐”,是马青黑相间的纹路(李嘉会说:璂,就是綦,结。《诗经》说“防弁如星”,结五色玉十二颗作为装饰,叫做綦。郑锷说:璂音基,有基础的意思,玉用来比喻德行,是说用德行作为基础)。象邸,是用象牙装饰弁内项上的邸,以表明托宿的意义(郑锷说:象用来比喻礼,是说用礼作为主宰)并用玉笄贯穿(郑锷说:天子的冕,诸侯的冕,以及天子的皮弁,三次提到玉笄,可见它们都不能没有笄来固定)。这就是所说的皮弁制度。至于韦弁,就是爵弁,所谓“爵弁绖防衣”就是这样。冠弁,就是𫄨端,所谓“𫄨衣素裳”就是这样。这两种弁与皮弁素积相似,只有增减不同,说了皮弁,韦弁、冠弁就在其中了。
天子的弁绖,是弁而加环绖。
郑康成说:“弁绖,是天子吊丧所穿的。它的弁像爵弁但是素色,所谓素冠。加上环绖。环绖,大小像缌麻的绖,缠绕而不绞结。”《司服》职说:“凡是吊丧之事,穿弁绖服(贾氏说:缌麻的绖是两股,这环绖是一股缠绕,不绞结)。”李嘉会说:“弁绖,是五服中较轻的,天子吊丧在五服之外,所以简略地说。”
诸侯以及孤、卿、大夫的冕、韦弁、皮弁、弁绖,各自按照他们的等级制作,并掌管相关的禁令。
郑锷说:上面说天子的冕弁,那九就的,是上公的冕。至于侯伯以至孤、卿、大夫,则看他们的爵位等级而递减(易氏说:上面说上公玉缫的数量,兼说诸侯的缫斿皆就,没说到冕玉的制度。这里经文说诸侯的冕弁,兼及卿大夫冕弁的制度。大概侯伯的冕七就,用玉九十八颗,而缫都是三采;子男的冕五就,用玉五十颗,而缫都是二采;以至孤四就,用玉三十二颗;三命之卿三就,用玉十八颗;再命之大夫再就,用玉八颗,只有朱绿罢了。他们的韦弁、皮弁,侯伯璂饰七颗,而玉都是三采;子男璂饰
五,而玉皆二采;孤则璂饰以四;三命之卿璂饰以三;再命之大夫璂饰以二,亦朱緑而已。弁绖虽无饰,亦有等杀。此不言士者,司服所谓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则皮弁亦士服也】○王氏详説曰:韦弁,郑氏以韎韦为弁,又以为衣裳。引左氏▯曰:晋郤至衣韎韦之跗注是也。释聘礼谓韎布以为衣,而素裳。既曰韎为衣,又曰韎布为衣;既曰韎布为裳,又曰素裳。盖以军国之容不同故也。韦弁或谓乃爵弁,为士之祭服而王服之者,哭诸侯即服之。○郑锷曰:司服有韦弁、皮弁、冠弁、服弁、绖,此官惟有皮弁、韦弁、弁绖。郑康成云:不言冠弁,冠弁兼于韦弁、皮弁;不言服弁,服弁自天子以下无饰无等。而陆佃云:韦弁爵弁也,故弁师有韦弁而无爵弁也。冠弁、服弁皆皮弁也,故弁师有皮弁而无冠弁、服弁。康成之説误矣。○李嘉防曰:皮弁用以眡朝,故言之特详。韦弁用之于兵事,冠弁用之于田猎。韦弁即爵弁,冠弁即▯端也,所谓▯衣素裳是也。二弁与皮弁相似,而防有损益。○黄氏曰:王不叙韦弁诸臣,则叙之皆防意也。天子亲将,本非帝王之盛节,必大不得已而后行之。
译第五,玉饰都是两种颜色;孤的韦弁用四种玉饰装饰;三命之卿的韦弁用三种玉饰装饰;再命之大夫的韦弁用两种玉饰装饰,也只是朱色和绿色罢了。弁绖虽然没有装饰,也有等级差别。这里没有提到士,是因为司服所说士的服饰从皮弁以下,那么皮弁也是士的服饰】○王氏详细解说:韦弁,郑氏认为用韎韦做弁,又认为做衣裳。引用《左传》说:晋国郤至穿着韎韦做的跗注,就是如此。解释《聘礼》说用韎布做上衣,而素色下裳。既然说韎韦做上衣,又说韎布做上衣;既然说韎布做下裳,又说素色下裳。大概是因为军国仪容不同所以如此。韦弁有人说就是爵弁,是士的祭服而王穿着的,哭诸侯时就穿它。○郑锷说:司服有韦弁、皮弁、冠弁、服弁、弁绖,这个官职只有皮弁、韦弁、弁绖。郑康成说:不说冠弁,是因为冠弁兼在韦弁、皮弁之中;不说服弁,是因为服弁从天子以下没有装饰没有等级。而陆佃说:韦弁就是爵弁,所以弁师有韦弁而没有爵弁。冠弁、服弁都是皮弁,所以弁师有皮弁而没有冠弁、服弁。康成的说法错了。○李嘉防说:皮弁用来视朝,所以特别详细地说明。韦弁用于军事,冠弁用于田猎。韦弁就是爵弁,冠弁就是端弁,所谓玄衣素裳就是如此。这两种弁与皮弁相似,而略有增减。○黄氏说:王不叙述韦弁等臣子,那么叙述的都是简略的意思。天子亲自统帅军队,本来不是帝王的盛德,一定是非常不得已才这样做。
郑锷曰:「冕弁之制,而尊卑贵贱各有其等。弁师为之掌其禁令,则礼行于六服矣。」○郑康成曰:「禁令者,不得相僣逾也【○李嘉防曰:「不説天子之卿大夫者,诸侯卿大夫之制既明,则天子之卿大夫士可见,亦以命数推之】
周礼订义卷五十二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订义》>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五十三宋王与之撰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兵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郑锷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阙一不可,谁能去兵?此兵甲、弓矢、戈盾之类为之,有工而司之,有官。」
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
王昭禹曰:五盾则授兵,舞者之盾,贰车之盾,乗车之盾,旅贲虎士之盾,藩盾,凡五。○李嘉防曰:兵有五宜也,盾亦有五者,先王害人之意少,而自卫之意多,故有五兵,必有五盾。○郑锷曰:物色也,各辨其物色,使以类相从。等者所制之长短小大【○郑康成曰:等谓功沽上下,各辨其等,使与人相宜也,辨之有素,以待有军事,则颁之】
及授兵,从司马之灋以颁之;及其受兵,输亦如之;及其用兵,亦如之。
郑锷曰:司兵授之以兵,则从司马之法多乎?其数则阙,国之守备寡乎?其数则乏,军之用器,军之行也,从其法而颁之【○刘执中曰:一旅之众,车徒异授也,兵盾异能也,弓殳异职也,则司马之法存焉】及其还也,受其所输,亦当如始者所颁之法。茍有亡矢遗镞之事,亦如之矣。康成谓用兵者,出给守卫之兵,上言颁兵从司马法,此又言用兵,则知非军旅所用明矣。守衞之人,亦司马之所统治,故亦从其法而颁之。
陈及之曰:「周制甸出革车一乗,凡兵甲盾戈旗物鼓铎悉备焉。在农则四时田猎,合其卒伍,治其徒役,简其兵器与夫旗物鼓铎,一一治之。其调发则各以其具行,而官府不与知。然司兵所颁者,颁诸卿大夫士从军旅防同者也。是以司兵者曰:『及其受兵输,亦如之。』是诸官府既毕事,则又归之,若民兵自藏之民间耳【○吕东莱曰:「古者藏兵于庙,大夫家不藏甲,必取于庙而后授之。兵者国之重事,出必告于庙,归亦必饮至,以见其不敢轻举之意。如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亦此意。郑庄公将伐许,授兵于大宫;鲁庄公治兵于庙;楚武王授师孑之类,此见春秋初其制犹存】
祭祀授舞者兵
郑康成曰:「授以朱干玉戚之属【○贾氏曰:「祭统云:朱干玉戚,以舞大武】○李嘉防曰:「不令乐官、舞师等掌之,而掌于司兵者,兵器不可妄委之他人也。」
大防廞五兵
郑康成曰:「廞,兴也。兴,作明器之役。器,五兵也。」
军事建车之五兵防同亦如之
郑锷曰:「军旅之车上,必建五兵,出先刄,入后刄也。防同王乗车,则亦建焉,皆以示威也【○易氏曰:「如考工之六等,与夫庐人之六建,莫不建之以备军旅防同之用】
司戈盾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黄氏曰:司兵掌五兵、五盾,戈盾用稍多,故别设官。其实司兵之支属。
掌戈盾之物而颁之
郑锷曰:五兵之便于用者,戈而已。戈柲六尺有六寸,其便用者,柲短而易持,其胡其援广而易入,可以摏,可以刺,可以击,可以杀。观《左▯》所载:冨父终甥以戈摏侨如之喉,狼□以戈斩秦囚,子南以戈击子晳,长鱼矫以戈杀驹伯,则戈之便于用可知。凡战伐戡戮之字,皆从戈,谓此也。盾,干也,用以自卫也。如《书》云:「敿乃干」,《诗》云:「龙盾之合,蒙伐有苑,伐中干也。」又云:「干戈戚▯,五兵之用。」长以衞短,则人持其一矣。盾则夫人有之,《书》云:「比尔于干」,欲其比,则夫人有之,可知矣。司兵掌五盾,又有司戈盾之官者,盖司兵掌辨之,司戈盾正掌其物而颁之。○刘执中曰:「物者,时其脩全,俾适于用,然后颁之。」○易氏曰:「颁之以给祭祀、军旅
译郑锷说:“冕冠和弁帽的制度,尊卑贵贱各有等级。弁师掌管这方面的禁令,那么礼制就能在六服之地推行了。”○郑康成说:“禁令,是指不得互相僭越超越。【○李嘉防说:“不单独说明天子的卿大夫,是因为诸侯卿大夫的制度既已明确,那么天子的卿大夫士的情况也就可见了,也可以根据命数来推知。”】
《周礼订义》卷五十二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订义》>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五十三 宋 王与之 撰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兵,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郑锷说:“上天生成金、木、水、火、土五种材料,百姓都使用它们,缺少一种都不行,谁能废除兵器呢?这些兵器、铠甲、弓矢、戈盾之类,有工匠制作,有官员掌管。”
掌管五种兵器、五种盾牌,分别辨别它们的种类,以及它们的等级,以等待军事行动。
王昭禹说:五种盾牌,是授予持兵器者的盾牌,包括舞者的盾牌、副车的盾牌、乘车的盾牌、旅贲虎士的盾牌、藩盾,总共五种。○李嘉防说:兵器有五种是适宜的,盾牌也有五种,是因为先王害人之心少,而自卫之心多,所以有五种兵器,必定有五种盾牌。○郑锷说:“物”指物色,分别辨别它们的物色,使同类相从。“等”指所制作的长短大小。【○郑康成说:“等”指功绩的上下,分别辨别它们的等级,使与人相适宜,事先辨别清楚,以等待有军事行动时,就颁发下去。】
等到授予兵器时,依照司马的法令来颁发;等到收回兵器时,收纳也如同颁发时一样;等到使用兵器时,也如同颁发时一样。
郑锷说:司兵授予兵器,是依照司马的法令吗?如果数量多了,国家的守备就会多余;如果数量少了,就会缺乏。军队的用器,军队的行动,都依照法令来颁发。【○刘执中说:“一旅的军队,车兵和步兵授予不同,兵器和盾牌功能不同,弓和殳职责不同,那么司马的法令就存在了。”】等到归还时,收纳所交回的兵器,也应当像开始时颁发那样。如果有丢失箭矢、遗留箭头的事情,也依照法令处理。郑康成认为“用兵”是指出给守卫的兵器,前面说颁发兵器依照司马法,这里又说用兵,就知道这不是军旅所用。守卫的人员,也是司马所统辖的,所以也依照法令来颁发。
陈及之说:“周代的制度,一甸出一辆革车,所有的兵甲、盾牌、戈、旗帜、器物、鼓、铎都齐备。在农闲时,四季田猎,集结卒伍,整治徒役,检阅兵器以及旗帜、器物、鼓、铎,一一整治。征调时,各自带着自己的装备行动,官府不过问。然而司兵所颁发的,是颁发给跟随军队出征或参加会同的卿大夫士。所以司兵说:‘等到收回兵器时,收纳也如同颁发时一样。’这是说各官府事情完毕后,就归还给官府,就像民兵自己收藏在民间一样。【○吕东莱说:“古代把兵器藏在宗庙,大夫家里不藏铠甲,必须从宗庙取出来才授予。兵器是国家的大事,出兵必须告于宗庙,回来也必须饮至,以显示不敢轻举妄动的意思。比如用命者在祖庙受赏,不用命者在社坛受戮,也是这个意思。郑庄公将要讨伐许国,在大宫授予兵器;鲁庄公在宗庙整治军队;楚武王授予师孑兵器之类,这说明春秋初期这种制度还存在。”】
祭祀时,授予舞者兵器。
郑康成说:“授予朱干、玉戚之类。【○贾氏说:“《祭统》说:朱干玉戚,用来舞《大武》。”】○李嘉防说:“不命令乐官、舞师等掌管,而由司兵掌管,是因为兵器不可以随意委托给他人。”
大型会同,陈列五种兵器。
郑康成说:“廞,是兴起的意思。兴起,是制作明器的役事。器,就是五种兵器。”
军事行动时,车上竖立五种兵器,会同时也是如此。
郑锷说:“军旅的车上,必定竖立五种兵器,出阵时锋刃向前,入阵时锋刃向后。会同时,王乘坐的车,也竖立兵器,都是为了示威。【○易氏说:“比如《考工记》的六等,以及庐人的六建,没有不竖立起来以备军旅会同之用的。”】
司戈盾,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黄氏说:司兵掌管五种兵器、五种盾牌,戈和盾牌使用较多,所以另外设立官员。实际上司戈盾是司兵的下属。
掌管戈和盾的物品并颁发它们。
郑锷说:五种兵器中便于使用的,只有戈。戈柄长六尺六寸,它便于使用,是因为柄短容易持握,胡和援宽容易刺入,可以推,可以刺,可以击,可以杀。看《左传》所载:富父终甥用戈推侨如的喉咙,狼瞫用戈斩秦囚,子南用戈击子晳,长鱼矫用戈杀驹伯,那么戈的便于使用就知道了。凡是战伐戡戮的字,都从戈,说的就是这个。盾,就是干,用来自卫。比如《尚书》说:“敿乃干”,《诗经》说:“龙盾之合,蒙伐有苑,伐中干也。”又说:“干戈戚扬,五兵之用。”长的保护短的,那么人持有一种就够了。盾牌则人人都有,《尚书》说:“比尔于干”,想要他们排列整齐,那么人人都有,就知道了。司兵掌管五种盾牌,又有司戈盾的官员,大概司兵掌管辨别,司戈盾正式掌管这些物品并颁发。○刘执中说:“物,是适时修缮完整,使之适于使用,然后颁发。”○易氏说:“颁发以供给祭祀、军旅。”
、防同之用。」
黄氏曰:「凡戈盾颁之、授之、输之,皆有司马之法。其文不备,因司马为可知。」
译“、防同之用。”
黄氏说:“凡是戈盾的颁发、授予、输送,都有司马官制定的法规。虽然这些法规的文字记载不完整,但通过司马官的职掌就可以推知。”
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郑康成曰:“亦颁之也。”○郑锷曰:“殳长寻有四尺,如杖而无刄。诗云:‘伯也执殳,为王前驱。’又云:‘彼候人兮,何戈与祋?’祋即殳也。”○王昭禹曰:“旅贲氏执戈盾,夹王车而趋。此言祭祀授旅贲殳者,盖执戈盾而趋者,谓军旅防同之时也。若祭祀则执殳而已。”○郑康成曰:“故士、王族故士与旅贲当事则卫王。”○郑锷曰:“祭祀之时,王亲出郊,故严其守卫之备。旅贲当执殳,王族故士当执戈盾,随其所当执而授之以物也。”○黄氏曰:“旅贲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至此执殳,故士不执兵;至此执戈盾,皆非其常,必有司马之法,故曰【云云】舞者不曰戈盾而曰兵,当是五盾皆有五兵,制亡虽先儒亦不能言。”○郑锷曰:“舞者执戈盾,未尝执殳。所谓‘亦如之者’,亦如授故士以戈盾也。”
军旅防同,授贰车戈盾;建乗车之戈盾,授旅贲及虎士戈盾。
郑康成曰:「乗车,王所乗车也。军旅则革路,防同则金路。」○郑锷曰:「贰车,言授则授之于其人。贰车所以卫王,故必人自执之【○黄氏曰:「象路之副曰贰车,革路之副曰倅车。觐礼贰车十二乗,故授戈盾;倅车无数,故平颁】乗车所以为节,故特建之于车较及舆也。○刘执中曰:「旅贲夹王车左右,而虎士趋王车后先。舍则守王,闲则殳与戈盾,戒备之尤急者也。非其有屏蔽之用乎【○黄氏曰:「虎贲在国不执兵,于此执戈盾】
及舍设藩盾行则敛之
郑康成曰:「舍,止也。藩盾,盾可以藩卫者,如今之扶苏与?」○郑锷曰:「王之所舍,设梐枑再重以为藩,又于梐枑之外设藩盾,欲以为卫,故行则敛而藏之。」○易氏曰:「皆所以卫至尊,尚崇严也。」
郑氏锷曰:「言授、言建、言设,皆不同知,五盾各异用,故也。」
司弓矢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李嘉防曰:「司弓矢用大夫,而为弁师下士之属,先王重其所职,不以爵之尊卑为间。」
郑康成曰:「司弓矢,弓弩矢箙官之长。」○易氏曰:「五兵之用,逺则弓矢射之,近则矛者勾之,然后殳者击之,戈防刺之。此司兵掌五兵,司戈盾之掌戈盾,司弓矢之掌六弓四弩八矢,相为先后者也。」
郑锷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则弓矢之制,其来尚矣。后世有事则用之于战,无事则用之以行礼。所以择士者在是,观徳者亦在是。故设官以掌之。为弓矢之制,见于考工记者详矣,其法实掌于此。」
掌六弓四弩八矢之灋,辨其名物,而掌其守【于又反】藏【才浪反】与其出入。
郑康成曰:法曲直长短之数。○郑锷曰:曰王,曰弧,曰夹,曰庾,曰唐,曰大辨,其名也。彤弓、赤卢弓、黑,天子之弓,彤与玈质,其物也。○王昭禹曰:守之则有人,藏之则有府,出则颁之,入则受之,司弓矢于其名物,则辨之于其守藏出入,则掌之【○郑锷曰:掌其出入守藏,盖兼总而周知之也】
中【音仲,下同】春献弓弩,中秋献矢箙【音服】
郑锷曰:弓必有韫,矢必有箙。箙之长短,视矢而为之。笼用竹,而箙用皮。《诗》曰:象弭鱼服。陆玑云:东海鱼兽宜为弓鞬服【○郑康成曰:箙,盛矢器也,以兽皮为之】书》曰:垂之竹矢。《考工记》曰:妢胡之笴。《家语》曰:南山之竹,羽而镞之。○王昭禹曰:中春则阳气方和之时,中秋则阴气将坚之时。○薛氏曰:郑氏谓弓弩成于和,矢箙成于坚。夫弓弩、矢箙,其用一也,乌有弓弩取其和而不取其坚,矢箙取其坚而不取其和?弓人为弓曰:冬析干则易,春液角则合,夏治筋则不烦,秋合三材则合,寒奠体则张不流,冰析灂则审,环春被▯则一年之事。郑氏谓朞嵗乃可用,是弓弩之制必以春而成,何独于此而言其和?槀人曰:春献素,秋献成。郑氏亦谓矢箙春作秋成,是矢箙之制必以秋而成,何独于此而言其坚【○李嘉防曰:易氏以此言献而不言成,盖献槀
译祭祀时,授予旅贲氏殳;授予故士戈盾;授予舞者兵器,也是这样。
郑康成说:“也是颁发给他们。”○郑锷说:“殳的长度是八尺,像手杖一样没有刃。《诗经》说:‘伯父拿着殳,为君王做前驱。’又说:‘那些候人呀,拿着什么戈和祋?’祋就是殳。”○王昭禹说:“旅贲氏拿着戈盾,夹着君王的车驾快步走。这里说祭祀时授予旅贲氏殳,大概是因为拿着戈盾快步走,是指军旅或会同的时候。如果是祭祀,就只拿着殳。”○郑康成说:“故士、王族故士和旅贲氏在当事时护卫君王。”○郑锷说:“祭祀的时候,君王亲自出郊,所以严格守卫的装备。旅贲氏应当拿着殳,王族故士应当拿着戈盾,按照他们应当拿着的授予他们器物。”○黄氏说:“旅贲氏的职责是拿着戈盾,夹着君王的车驾快步走。到这里拿着殳,故士不拿着兵器;到这里拿着戈盾,都不是他们的常规,一定有司马的法度,所以说【云云】舞者不说戈盾而说兵器,应当是五盾都有五兵,制度失传了,即使是先儒也不能说清楚。”○郑锷说:“舞者拿着戈盾,不曾拿着殳。所谓‘也是这样’,也是像授予故士戈盾那样。”
军旅或会同,授予副车戈盾;树立主车上的戈盾,授予旅贲氏和虎士戈盾。
郑康成说:“主车,是君王乘坐的车。军旅时用革路,会同时用金路。”○郑锷说:“副车,说授予就是授予给那个人。副车是用来护卫君王的,所以必须由人亲自拿着【○黄氏说:“象路的副车叫贰车,革路的副车叫倅车。《觐礼》中贰车有十二辆,所以授予戈盾;倅车没有定数,所以平均颁发】主车是用来作为节度的,所以特别树立在车较和车舆上。○刘执中说:“旅贲氏夹着君王的车左右,而虎士在君王的车前后快步走。驻扎时守卫君王,空闲时拿着殳和戈盾,戒备特别紧急。难道没有屏蔽的作用吗【○黄氏说:“虎贲在国都内不拿着兵器,在这里拿着戈盾”】
驻扎时设置藩盾,行进时就收起它。
郑康成说:“舍,是停止。藩盾,是可以用来藩卫的盾,就像现在的扶苏吗?”○郑锷说:“君王驻扎的地方,设置两重梐枑作为藩篱,又在梐枑外面设置藩盾,想要用来护卫,所以行进时就收起藏起来。”○易氏说:“这都是用来护卫至尊,崇尚威严。”
郑锷说:“说授予、说树立、说设置,都不同,知道五盾各有不同的用途,所以如此。”
司弓矢设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李嘉防说:“司弓矢使用大夫,却作为弁师下士的属官,先王重视他所掌管的职务,不以爵位的尊卑为间隔。”
郑康成说:“司弓矢,是掌管弓弩矢箙的长官。”○易氏说:“五兵的使用,远的用弓矢射,近的用矛勾,然后用殳击打,用戈防刺。这是司兵掌管五兵,司戈盾掌管戈盾,司弓矢掌管六弓四弩八矢,相互作为先后。”
郑锷说:“弓矢的锋利,用来威服天下,那么弓矢的制度,由来已久了。后世有事时用于战争,无事时用于行礼。所以选择士人在这里,观察德行也在这里。因此设置官职来掌管它。弓矢的制度,在《考工记》中记载得很详细,其法度实际上掌管在这里。”
掌管六弓四弩八矢的法度,辨别它们的名称和物品,并掌管它们的守卫【于又反】储藏【才浪反】以及它们的出入。
郑康成说:法,指弯曲直度长短的数量。○郑锷说:叫王,叫弧,叫夹,叫庾,叫唐,叫大,叫辨,这是它们的名称。彤弓、赤卢弓、黑弓,是天子的弓,彤和玈是弓的材质,这是它们的物品。○王昭禹说:守卫它有人,储藏它有府库,出去就颁发,进来就接收,司弓矢对于它们的名称物品,就辨别它们;对于它们的守卫储藏出入,就掌管它们【○郑锷说:掌管它们的出入守卫储藏,大概是兼总而周全地知道】
仲春献弓弩,仲秋献矢箙【音服】
郑锷说:弓一定有韫,矢一定有箙。箙的长短,看矢来制作。笼用竹子,而箙用皮。《诗经》说:象弭鱼服。陆玑说:东海的鱼兽适宜做弓鞬服【○郑康成说:箙,是盛矢的器具,用兽皮制作】《尚书》说:垂之竹矢。《考工记》说:妢胡之笴。《家语》说:南山之竹,羽而镞之。○王昭禹说:仲春是阳气方和的时候,仲秋是阴气将坚的时候。○薛氏说:郑氏认为弓弩成于和,矢箙成于坚。弓弩、矢箙,它们的用途是一样的,哪有弓弩取其和而不取其坚,矢箙取其坚而不取其和?《弓人》制作弓说:冬天析干就容易,春天液角就合,夏天治筋就不烦,秋天合三材就合,寒冷时奠体就张不流,冰析灂就审,环春被〇就是一年之事。郑氏说一年才可用,这是弓弩的制度必定以春而成,为什么唯独在这里说它的和?《槀人》说:春献素,秋献成。郑氏也说矢箙春作秋成,这是矢箙的制度必定以秋而成,为什么唯独在这里说它的坚【○李嘉防说:易氏认为这里说献而没说成,大概献槀
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食亦反,下以意求之】甲革椹【张林反】质者,夹【古洽反】弓、庾弓以授射豻【音岸】侯、鸟兽者,唐弓、大弓以授学射者,使【所史反】者劳者。
郑锷曰:弓有强弱,事有难易,而射有逺近,颁与人射,宜各因事而量其所当用,则人与弓相得,射可以必中。何则?弓有王,有弧,有夹,有庾,有唐,有大,六者不同。有射甲革椹质者,有射豻侯鸟兽者,有学射者,使者,劳者。事既分难易,则所射有逺近,讵可以茍颁乎?攷之《攷工记》:「谓往体寡,来体多者曰王弓,弧弓。其弓往体寡则反而曲,来体多则正而长,名曰王,其为天子之所用也。名曰弧,其法天之弧星也。其弓至强,以射坚可也,故颁之以授射甲革椹质者。」甲革説者谓即革车也。然《左▯》曰:「楚潘尫之党与养由基蹲甲而射之,彻七札焉。」《礼记》曰:「贯革之射息。」康成于此注谓为革甲,又于《弓人》注曰:「革谓干盾。」《国语》亦有三革之制,则甲革者,甲与革也。质,正也。植椹以为射正。《荀子》曰:「质的张而弓矢至焉。」圉师云:「射则充椹质。」甲革椹质坚而难入,必用强弓以射之。然此下文「泽共射椹质之弓矢」,非射于泽宫不用椹质矣。泽宫者,将祭而择士,先习射于此也。试弓习武,宜用至强之弓,而射至坚之物。往体多,来体寡曰夹庾。庾字,师儒相传读为庚。攷《工记》作庾,説者谓夹则能卫人,恃之而后保;庾则能济人,待之而后藏。王安石云:「谓之夹,以其射至弱,必夹而辅之然后可用;谓之庾,如露积之庾,须臾而为廪,非可以为久也。」此皆取庾廪之义,似失之凿。然师儒相传为夹庚者,岂非以其弱必夹而后用,以其不可久必庚易而用欤?庚有庚易之义,如干日之庚,庚有变意,易所谓「先庚后庚」是也。夹庾往体多则弓反而直,来体少则弓正而短,合五而成规者也。豻侯,士所射之侯,所谓「干五十」者是也。豻侯五十步,可谓近矣。射鸟兽亦近而后得,故止用弱弓而已。往体来体若一曰唐,大强弱适中之弓,合七而成规也。惟强弱适中,故学射者用之,初学用中,而后习强。弱皆可也。使者奉君命而行,有或逺或近之差。劳者从国事而有功,有或难或易之效。故授之以此,取其中也。以雕弓、彤弓、卢弓推之,则王弧者雕弓也,唐大者彤弓也,夹庾者卢弓也。惟唐大可以颁之使者劳者。故《诗》以彤弓锡有功诸侯,平王以彤弓锡晋文侯,襄王以彤弓赐晋文公,则唐大之为彤弓可知矣。士用夹庾,而荀卿曰:“大夫黑弓”,则夹庾之黑为卢弓可知矣。○《易氏》曰:“或谓王弓、弧弓,往体寡,来体多,宜为弱弓,何谓之强?夹弓、庾弓,往体多,来体寡,宜为强弓,何谓之弱?”贾氏曰:“往寡来多者,弛之五寸,张之一尺五寸;往多来寡者,张之五寸,弛之一尺五寸;往来若一者,弛之一尺,张之亦一尺。其理可信。”故王弧授射甲革椹质者,皆射坚者也,非强而何?夹庾授射豻侯、鸟兽者,则皆射近者也,非弱而何?唐大往来均,则强弱中,以授学射者使者劳者。盖用强弱之中,则逺近焉可也。崔氏曰:“或问郑注《司弓矢》云:‘豻侯五十步,近射用弱弓,当用夹庾。’则射大侯者用王弧,射参侯者用唐大矣。则列国之君得张三侯及其射时,当用何弓?若君用王弧,卿用唐大,则诸侯僣君,非礼也。君用唐大,卿用夹庾,则弱而不及,亦非其义。而畿外诸侯之射,又用何弓?答云:弓之名制,本非有定。班授诸侯逺近之名,既非所定,则不得言僣。列国诸侯礼自得伸,侯同天子,既云应等,则卿用唐大亦有何嫌?是以郑注六弓,但云近者用弱弓,则射大侯用王弧,射参侯者用唐大矣,亦不云天子用王弧,诸侯用唐大,大夫士用夹庾,所以通之于外土诸侯也。”
其矢箙皆从其弓
郑康成曰:「从弓数也。」○郑锷曰:「颁弓之际,一弓而百矢,百矢而一箙也【○贾氏曰:「
译等到分赐王弓、弧弓给那些射甲革和椹质的人,分赐夹弓、庾弓给那些射豻侯和鸟兽的人,分赐唐弓、大弓给那些学习射箭的人、出使的人以及劳苦的人。
郑锷说:弓有强弱的区别,事情有难易的不同,而射箭有远近的差异,分赐给人去射箭,应当各自根据事情的性质来衡量所应当使用的弓,这样人与弓才能相配合,射箭就必定能够命中。为什么呢?弓有王弓、弧弓、夹弓、庾弓、唐弓、大弓,这六种不同。有射甲革椹质的,有射豻侯鸟兽的,有学习射箭的,有出使的,有劳苦的。事情既然区分了难易,那么所射的目标就有远近,怎么可以随意分赐呢?考察《考工记》:“说去势少、来势多的叫做王弓、弧弓。这种弓去势少就反而弯曲,来势多就正直而长,名叫王,是天子所使用的。名叫弧,是效法天上的弧星。这种弓非常强劲,用来射坚硬的东西是可以的,所以分赐它给射甲革椹质的人。”甲革,解释的人说就是革车。然而《左传》说:“楚国的潘尫的党羽与养由基蹲在甲上射他,射穿了七层甲衣。”《礼记》说:“贯穿皮革的射箭停止了。”郑玄在这里注释说这是革甲,又在《弓人》的注释中说:“革指的是干盾。”《国语》也有三革的制度,那么甲革就是甲和革。质,就是正。树立椹木作为射箭的目标。《荀子》说:“目标张设好了,弓矢就射向那里。”圉师说:“射箭就充实椹质。”甲革椹质坚硬而难以射入,必须用强弓来射它。然而下文说“泽宫提供射椹质的弓矢”,不是在泽宫射箭就不使用椹质了。泽宫,是将要祭祀而选拔士人,先在这里练习射箭。测试弓矢、练习武艺,应当使用最强劲的弓,而射最坚硬的东西。去势多、来势少的叫做夹弓、庾弓。庾字,师儒相传读作庚。考察《考工记》写作庾,解释的人说夹就能保卫人,依靠它然后能保全;庾就能济助人,等待它然后能储藏。王安石说:“叫做夹,是因为它射的力量最弱,必须夹持辅助然后才可以使用;叫做庾,如同露天堆积的庾仓,片刻之间就成为粮仓,不可以长久使用。”这都是取庾仓的意义,似乎过于牵强。然而师儒相传读作夹庚的,难道不是因为因为它弱必须夹持然后才使用,因为它不可久必须更替然后才使用吗?庚有更替的意义,如同干日的庚,庚有变化的意思,《易经》所说的“先庚后庚”就是这样。夹弓庾弓去势多则弓反而直,来势少则弓正直而短,合五而成圆规。豻侯,是士人所射的侯,所谓“干五十”的就是它。豻侯五十步,可以说是近了。射鸟兽也是近才能射中,所以只使用弱弓罢了。去势来势相等的叫做唐弓、大弓,强弱适中的弓,合七而成圆规。只有强弱适中,所以学习射箭的人使用它,初学使用中等的,然后练习强的、弱的都可以。使者奉君命而行,有或远或近的差异。劳者跟随国事而有功劳,有或难或易的功效。所以分赐给他们这种弓,取其适中。以雕弓、彤弓、卢弓来推想,那么王弓弧弓就是雕弓,唐弓大弓就是彤弓,夹弓庾弓就是卢弓。只有唐弓大弓可以分赐给使者和劳者。所以《诗经》用彤弓赏赐有功的诸侯,周平王用彤弓赏赐晋文侯,周襄王用彤弓赐给晋文公,那么唐弓大弓就是彤弓就可以知道了。士人使用夹弓庾弓,而荀子说:“大夫用黑弓”,那么夹弓庾弓的黑就是卢弓就可以知道了。○《易氏》说:“有人说王弓、弧弓,去势少,来势多,应当是弱弓,为什么说它是强弓?夹弓、庾弓,去势多,来势少,应当是强弓,为什么说它是弱弓?”贾氏说:“去势少来势多的,松弛时五寸,张开时一尺五寸;去势多来势少的,张开时五寸,松弛时一尺五寸;去势来势相等的,松弛时一尺,张开时也是一尺。它的道理是可以相信的。”所以王弓弧弓分赐给射甲革椹质的人,都是射坚硬的东西,不是强弓又是什么?夹弓庾弓分赐给射豻侯、鸟兽的人,都是射近处的目标,不是弱弓又是什么?唐弓大弓去势来势均匀,那么强弱适中,分赐给学习射箭的人、使者、劳者。大概使用强弱的适中,那么远近都可以了。崔氏说:“有人问郑玄注释《司弓矢》说:‘豻侯五十步,近射用弱弓,应当用夹弓庾弓。’那么射大侯的用王弓弧弓,射参侯的用唐弓大弓了。那么列国的君主能够张设三侯,在他们射箭的时候,应当使用什么弓?如果君主用王弓弧弓,卿用唐弓大弓,那么诸侯僭越君主,不符合礼制。君主用唐弓大弓,卿用夹弓庾弓,那么弱而不及,也不符合意义。而畿外诸侯的射箭,又使用什么弓?回答说:弓的名称制度,本来没有固定。分赐诸侯远近的名称,既然不是固定的,那么就不能说僭越。列国诸侯礼制自然得以伸张,侯与天子相同,既然说应当相等,那么卿用唐弓大弓又有什么嫌疑?所以郑玄注释六弓,只说近的用弱弓,那么射大侯的用王弓弧弓,射参侯的用唐弓大弓,也不说天子用王弓弧弓,诸侯用唐弓大弓,大夫士用夹弓庾弓,所以通用于外土的诸侯。”
那些箭和箭袋都跟随它们的弓。
郑康成说:“跟随弓的数量。”○郑锷说:“分赐弓的时候,一弓配一百支箭,一百支箭配一个箭袋。”
凡弩夹庾,利攻守。唐大利,车战野战。
郑锷曰:夹庾至弱,利用攻守者,守城以近自保,攻城以近追人,惟近然后发,故用其弱者则疾也。唐大至强,利于车战、野战。盖车战则逺而驱驰,野战则望而进退,惟逺而发,故用其强者则力大也【○黄氏曰:车战平原,两阵相当也;野战凭险而战也,多徒兵矣。车战未合,野战势便则用之】○郑康成曰:弩无王弧,常服▯,往体少者使矢不疾【○贾氏曰:凡弓用则服▯,不用则弛,惟弩则用与不用一张之后竟不弛,故云常服▯。用弱者以其强弓久而不弛则就▯,弱则随体不就▯也。又王弧往体少,使之常服▯则矢不疾,故不用也】
凡矢枉【纡往反】矢絜【苦结反】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鍭【音候】矢用诸近射、田猎矰【音增】矢茀【扶弗反】矢用诸弋射,恒矢庳【方二反】矢用诸散射。
郑锷曰:弓以强弱论,矢以轻重论。五分而二在前,三在后,其逹逺,其行疾,是名枉矢、絜矢。三分而一在前,二在后,不能及逺而行迟,是名杀矢、鍭矢。七分而三在前,四在后,最轻而及逺,是名矰矢、茀矢。八分而四在前,四在后,其行平而得中,是名恒矢、庳矢。凡此皆以轻重论也。若命名之义,则枉矢取其变星以为名,天之枉矢状如流星,飞行有光。絜则有结约之义,二矢皆结火以射,故用诸守城、车战。杀矢最重中,则必死,故曰杀。鍭之言候也,可以候问其近者而中之,故曰鍭,用诸近射、田猎。矰矢言可结缯缴之矢也,矰髙也。茀矢亦结缴之矢,可以刜罗飞鸟也,茀刜也。防轻可以及髙,故用诸弋射。孔子曰:「弋不射宿。」孟子曰:「思援弓缴而射之。」皆弋射也。▯矢常用之矢也。庳矢卑下平等之矢也,故或习射、或礼射之类皆用之。郑康成曰:「枉矢、杀矢、矰矢、▯矢,弓所用也。絜矢、鍭矢、茀矢、庳矢,弩所用也。」
王氏详説曰:弩之为用,不若弓之为用广。夹庾之弓,用之于射豻侯鸟兽;而夹庾之弩,用之攻守而已。唐大之弓,用之于学射者、使者、劳者;而唐大之弩,用之车战、野战而已。弓有王弧,而弩无王弧。郑氏以王弧之制为弩不疾,此弩之所以无王弧也。然上文云四弩之用于攻守与战,下文以枉矢、絜矢用诸守城、车战,是以二矢而当四弩之用,明矣。二矢既当四弩,其余六矢当六弓之用,岂不晓然?经曰: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甲革椹质军射也。杀矢、鍭矢用于田猎之射也。田猎所以治兵讲武,则军射、田射一事也。故考工记矢人之兵矢、田矢亦同其制,则以此二矢而当二弓明矣。经曰:夹弓、庾弓以授射豻侯鸟兽者,而考工记曰:夹庾之属利射侯与弋。今矰矢、茀矢用诸弋射,则此二矢而当二弓明矣。若夫唐弓、大弓,即彤弓、玈弓;恒矢、庳矢,即彤矢、玈矢。彤、玈以色言之;唐、大、▯、庳以名言之。唐大之弓,授学射者、使者、劳者,即散射也。今▯矢、庳矢用于散射,则此二矢而当二弓明矣【○李嘉会曰:矢铁在前多者,则矢重中者必深而不可以及逺;矢铁在前得中者,其行疾而中者必浅;矢铁在前者,小其行则低而中者亦轻。弓弩强者用重矢,弱者用轻矢;近者用重矢,逺者用轻矢。此在随宜而用之,必先为之比配,则拘矣。先王之制,不得不言其大体制,而用之则在乎人】
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诸侯合七而成规;大夫合五而成规;士合三而成规。句者,谓之弊【婢世反】弓。
王昭禹曰:规者,正圆之器,谓之规则圆之至也。○郑锷曰:方为矩而主义,圆为规而主仁。于其弓弛而未张,则合以取圆。虽已见弓之体,而实寓其仁而不杀之意。天子之弓,王弧也,长而且直,数至于九,合之乃圆。此则射大侯之九十步也。诸侯之弓,唐大也,短长得中,曲直适正,数至于七,合之乃圆。此则射麋侯之七十步也。士之弓与大夫同,射豻侯五十步也,谓之合三。成规者,先儒云实无合三之弓,托之耳。合三之弓,可谓至
译凡是夹弓和庾弓,利于攻守。唐弓和大弓,利于车战和野战。
郑锷说:夹弓和庾弓最为柔弱,之所以利于攻守,是因为守城时凭借近距离来自我保护,攻城时凭借近距离来追击敌人,只有在近距离时才发射,所以使用柔弱的弓则发射迅速。唐弓和大弓最为强劲,利于车战和野战。因为车战需要远距离驱驰,野战需要瞭望后决定进退,只有在远距离时才发射,所以使用强劲的弓则力量大。【○黄氏说:车战是在平原上作战,两军对阵相当;野战是凭借险要地形作战,多用步兵。车战尚未接敌时,野战形势有利便使用它】○郑康成说:弩没有王弧弓,常处于张满状态〇,如果往体(弓臂前部)较短,会使箭矢射得不快【○贾氏说:凡是弓,使用时就张满〇,不使用时就松弛,只有弩无论是使用还是不使用,一旦张满后就一直不松弛,所以说常处于张满状态〇。使用弱弓是因为强弓长时间不松弛就会变得僵硬,弱弓则随弓体弯曲而不僵硬。另外,王弧弓往体较短,如果让它常处于张满状态则箭矢射得不快,所以弩不用王弧弓】
凡是枉矢、絜矢、利矢,用于火射,应用于守城、车战;杀矢、鍭矢,用于近射、田猎;矰矢、茀矢,用于弋射;恒矢、庳矢,用于散射。
郑锷说:弓以强弱来论,箭矢以轻重来论。箭镞占五分之二在前,五分之三在后,这种箭射得远,飞行快,叫做枉矢、絜矢。箭镞占三分之一在前,三分之二在后,这种箭射不远且飞行慢,叫做杀矢、鍭矢。箭镞占七分之二在前,七分之四在后,这种箭最轻且射得远,叫做矰矢、茀矢。箭镞占二分之一在前,二分之一在后,这种箭飞行平稳且能命中,叫做恒矢、庳矢。这些都是以轻重来论的。至于命名的含义,枉矢是取变星的名字,天上的枉矢形状像流星,飞行时有光。絜有结约的意思,这两种箭都结上火来射,所以用于守城、车战。杀矢最重,命中则必死,所以叫杀。鍭的意思是候,可以候问近距离的目标并命中,所以叫鍭,用于近射、田猎。矰矢是说可以结上缯缴的箭,矰是高。茀矢也是结上缴的箭,可以击落罗网中的飞鸟,茀是击落的意思。因为轻可以射高,所以用于弋射。孔子说:“弋射不射宿鸟。”孟子说:“想着拉弓缴来射它。”都是弋射。〇恒矢是常用的箭。庳矢是卑下平等的箭,所以无论是习射、还是礼射之类都使用它。郑康成说:“枉矢、杀矢、矰矢、〇矢,是弓所用的。絜矢、鍭矢、茀矢、庳矢,是弩所用的。”
王氏详説说:弩的用途,不如弓的用途广泛。夹弓和庾弓,用于射豻侯和鸟兽;而夹弓和庾弓制成的弩,只用于攻守。唐弓和大弓,用于学射者、使者、劳者;而唐弓和大弓制成的弩,只用于车战、野战。弓有王弧,而弩没有王弧。郑氏认为王弧的形制导致弩射得不快,这就是弩没有王弧的原因。然而上文说四种弩用于攻守与战,下文说枉矢、絜矢用于守城、车战,是用两种箭对应四种弩的用途,很明显。两种箭既对应四种弩,其余六种箭对应六种弓的用途,难道不清晰吗?经文说:王弓、弧弓授予射甲革椹质的人,甲革椹质是军射。杀矢、鍭矢用于田猎之射。田猎是为了治兵讲武,那么军射、田射是一回事。所以《考工记》中矢人的兵矢、田矢也相同其制,那么用这两种箭对应两种弓就很明白了。经文说:夹弓、庾弓授予射豻侯鸟兽的人,而《考工记》说:夹庾这类弓利于射侯与弋射。现在矰矢、茀矢用于弋射,那么这两种箭对应两种弓就很明白了。至于唐弓、大弓,就是彤弓、玈弓;恒矢、庳矢,就是彤矢、玈矢。彤、玈是从颜色来说的;唐、大、〇、庳是从名字来说的。唐弓、大弓,授予学射者、使者、劳者,就是散射。现在〇矢、庳矢用于散射,那么这两种箭对应两种弓就很明白了【○李嘉会说:箭镞在前多者,则箭重,命中必深而不能射远;箭镞在前适中者,其飞行快而命中必浅;箭镞在前少者,其飞行低而命中也轻。弓弩强的用重箭,弱的用轻箭;近的用重箭,远的用轻箭。这在于随宜使用,如果事先规定好比例,那就拘泥了。先王的制度,不得不说明大体体制,而具体使用则在于人】
天子的弓,合九而成规;诸侯合七而成规;大夫合五而成规;士合三而成规。弯曲的,叫做弊弓。
王昭禹说:规是正圆的器具,叫做规就是圆到了极点。○郑锷说:方为矩而主义,圆为规而主仁。在弓松弛而未张时,合起来取圆。虽然已见到弓的形体,而实际上寓含仁而不杀的意思。天子的弓,是王弧,长而且直,数达到九,合起来才圆。这是射大侯九十步的。诸侯的弓,是唐大,短长得中,曲直适正,数达到七,合起来才圆。这是射麋侯七十步的。士的弓与大夫同,射豻侯五十步,叫做合三。成规者,先儒说实际上没有合三的弓,是托辞罢了。合三的弓,可谓至
句曲矣,是谓弊恶之弓,差等之义如此。其实合三而圜之弓,何以射【○王昭禹曰:其体曲而可以句物者谓之句,则句者曲之甚也。弓以强为上,以弱为下,则直者善而句者为恶矣】○黄氏曰:康成以为弓体往来之衰,若然,天子之弓皆王弧,诸侯之弓皆唐大,大夫之弓皆夹庾也,恐不如此。王弧以授射甲革椹质者,是凡射甲革椹质者,皆得用天子之弓矣。夹庾以授射豻侯鸟兽者,凡射鸟兽者,皆得用大夫之弓矣,恐亦不如此。大抵弓六物三等,强弱中之异也。合九、合七、合五,长短曲直之形制也。强弱不同,优尊者也。郑合而言之,故抵牾。○李嘉防曰:此皆角弓反张不被▯而合之者也。大抵天子不当势屈,故其体直;诸侯不得不屈,故其体俛;大夫与士其势转卑,则倍屈而俛宜也。○郑敬仲曰:刚健者干之徳,君之道也;柔顺者坤之徳,臣之道也。合多而成规者,其弓刚;合少而成规者,其弓柔【○易氏曰:弓之强弱,因人之形体、志虑、血气,不可以尊卑言。经必以尊卑言者,设此以明分而已。六弓之体虽系乎分,而六弓之用实闗乎力】
译弓身弯曲,这就叫做劣质的弓,等级差别的道理就是这样。实际上,将三种材料合在一起制成圆形的弓,为什么用来射击【○王昭禹说:它的形体弯曲而且能够钩挂物体的叫做“句”,那么“句”就是弯曲得很厉害。弓以强劲为上,以柔弱为下,那么直的弓好而弯曲的弓差了】○黄氏说:郑康成认为这是弓体往复时的衰减,如果这样,天子的弓都是王弧,诸侯的弓都是唐大,大夫的弓都是夹庾了,恐怕不是这样。王弧是用来授予射击甲革椹质的人的,如果是这样,凡是射击甲革椹质的人,都能使用天子的弓了。夹庾是用来授予射击豻侯鸟兽的人的,凡是射击鸟兽的人,都能使用大夫的弓了,恐怕也不是这样。大体上,六种弓分三个等级,区别在于强弱的不同。合九、合七、合五,是长短曲直的形状规格。强弱不同,是为了区分尊卑。郑玄把它们合在一起说,所以产生了矛盾。○李嘉防说:这些都是角弓反张不被圆规所约束而合拢的。大体上天子不应该顺势弯曲,所以它的形体直;诸侯不得不弯曲,所以它的形体俯下;大夫和士他们的地位更加卑微,那么加倍弯曲而俯下是适宜的。○郑敬仲说:刚健是乾的德行,是君主的道理;柔顺是坤的德行,是臣下的道理。合多而成为圆规的,它的弓刚硬;合少而成为圆规的,它的弓柔软【○易氏说:弓的强弱,取决于人的形体、志虑、血气,不能单凭尊卑来说。经文一定要用尊卑来说,是设立这个来表明名分罢了。六种弓的形体虽然关乎名分,而六种弓的实际用途确实关乎力量】
凡祭祀共射牲之弓矢
郑康成曰:射牲,示亲杀也。杀牲非尊者所亲,惟射为可。《国语》曰:禘郊之事,天子必自射其牲【○薛平仲曰:祭之日,王袒牵牲,子姓答之,卿大夫从之。乐工奏《韶》《夏》,封人从而歌舞之。及诏于庭而丽于碑,卿大夫割而毛,王执割刀以刲焉。大宰、大仆賛其事,封人共其水藁,牛人共其互与盆簝。《国语》曰:郊禘之事,天子必自射其牲。则此之凡祭祀者,岂特郊禘哉】
郑锷曰:或谓六弓八矢俱掌于此,则事至而必共。又于射牲、椹质别言其所共者,盖天子之弓,王弧也。若射牲亦用王弧,非所以为事神之礼。何以言之?以田猎射禽观之,自左膘而射逹于右腢为上杀,射左脾逹于右防【余绕反】为下杀,中肠胞而死,迟则不以充庖。况射牲以享宗庙,备王射之礼,非用九十弓以示威之射也,则所共弓矢宜不必以王弧可知。兹所以别言。至泽中之射,则将祭于泽宫而射,泽与祭之人试弓习武,故射椹质。椹质至坚,非强弓不足以中,则所共之弓矢宜不同乎射鸟兽之类。
泽共射椹质之弓矢
薛氏曰:有习大射之所有正,大射之所射义曰: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郑司农曰:泽,泽宫也,所以习射选士之处】泽者,所以择士也。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射宫之射,正大射也。泽之射,习大射者也。大射选士,将以求其可用也。试于泽而知其有胜坚之力,然后察其有可用之实。故司弓矢必为之共射椹质之弓矢。上云:王弓、弧弓以授甲革、椹质。郑曰:质,正也。椹质以为射正,射甲与椹,试弓习武也。射椹质必以王弓、弧弓者,盖以强弓而后入也。充椹质必以圉师者,以所习而使共也。是皆取其坚也。试射之时,既知其有胜坚之才,则大射之时,岂不能察其有可用之实乎【○王氏详説曰:上云甲革、椹质,下云泽宫、椹质,当为二事。而甲革、椹质,军射也;泽宫、椹质,习射也。记曰:左射驺虞,右射貍首,而贯革之射息。左传曰:养由基蹲甲而射之,是所谓甲革也。甲革之射以椹为质,非泽宫习射之椹质也】
大射燕射共弓矢如数并夹
黄氏曰:此无賔射,有燕射;小臣有賔射,无燕射。意者賔射即燕射。○郑锷曰:大射、燕射之名,有耦弓矢,当如人数而共之,且并共其并夹。诗曰:「四矢反兮」,然则如数者,一人四矢也。并夹取箭之具【○王昭禹曰:并夹所以取矢之髙者,射鸟氏所谓矢在侯髙,则以并夹取之是也。司弓矢共之,射鸟氏取之】
大防共明弓矢
郑康成曰:「弓矢,明器之用器。」《士防礼》下篇曰:「用器,弓矢。」
凡师役,防同颁弓弩,各以其物从,授兵甲之仪。
郑锷曰:「师役用兵之时,防同行礼之时,事异礼异,故各以其所当用之物而颁之。」○郑康成曰:「物,弓弩矢箙之属。」○王昭禹曰:「各以其物,则弓有六,弩有四,各以其物而共之。从授甲兵之仪,凡颁弓弩,其多寡之数,一视兵甲之仪而已。」
田弋充笼箙矢共矰矢
王昭禹曰:「笼与箙,皆所以盛矢。笼以竹为之,箙以革为之。诗曰:『象弭鱼服』,田弋之时,则共矢,以其矢充实于笼之中【○郑锷曰:充之欲其满足而无阙】
郑康成曰:矰矢不在箙者,为其相绕乱,将用乃共之【○郑锷曰:矰矢有绳缴,非笼箙之物,故别言之】
凡亡矢者弗用则更【音庚】
郑康成曰:更,偿也。○郑锷曰:射而亡矢,不当偿也。惟不用于射而亡,则使之偿,故曰「弗用则更」。更,与马质,以其物更之。更,同。
缮人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郑康成曰:「缮之言劲也,善也。」○郑锷曰:「观《左传》有缮甲治兵之言,谓甲必脩治之,极其善美为贵耳。弓、弩也,矢、箙也,矰、矢也,抉、拾也,皆供王射之物。茍非脩治善美,不可以奉至尊,故名官曰膳人。」
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抉拾
贾氏曰:司弓矢,选择大善者入缮人,以
译凡祭祀,供给射杀牺牲用的弓矢。
郑康成说:射杀牺牲,是表示亲近地亲手宰杀。宰杀牺牲不是尊贵者所亲自做的,只有射杀是可以的。《国语》说:在禘祭和郊祭时,天子一定要亲自射杀牺牲。薛平仲说:祭祀那天,君王袒露左臂牵引牺牲,子孙辈回应,卿大夫跟随。乐工演奏《韶》《夏》乐曲,封人跟随歌唱舞蹈。等到在庭院中宣告并将牺牲系在碑上,卿大夫割去毛皮,君王拿着割刀来宰割。大宰、大仆辅助这件事,封人供给水和干草,牛人供给绑牲口的木架和盆簝。《国语》说:郊祭和禘祭时,天子一定要亲自射杀牺牲。那么这里所说的凡祭祀,难道只是郊祭和禘祭吗?
郑锷说:有人说六弓八矢都掌管在这里,那么事情到来时必定供给。又单独说明射杀牺牲、射靶所用的弓矢,大概是因为天子的弓是王弧。如果射杀牺牲也用王弧,就不符合侍奉神灵的礼节。怎么说呢?从田猎射禽来看,从左膘射到右腢为上杀,射左脾到右防为下杀,射中肠胞而死,迟缓了就不能用来充作庖厨。何况射杀牺牲以供奉宗庙,具备君王射杀的礼节,不是用九十弓来显示威势的射法,那么所供给的弓矢适宜不必用王弧,这是可以知道的。这就是单独说明的原因。至于泽宫中的射礼,将在祭祀泽宫时射杀,泽宫与祭祀的人试验弓矢、习练武艺,所以射靶。靶非常坚硬,不是强弓不足以射中,那么所供给的弓矢适宜不同于射鸟兽之类。
泽宫供给射靶用的弓矢。
薛氏说:有习练大射的所有正规内容,大射所射的意义说:天子将要祭祀,必定先在泽宫习练射礼。郑司农说:泽,是泽宫,用来习练射礼、选拔士人的地方。泽,是用来选拔士人的。已经在泽宫射过,然后才在射宫射,射宫的射礼,是正式的大射。泽宫的射礼,是习练大射的。大射选拔士人,是为了寻求可以任用的人。在泽宫试验而知道他有战胜坚硬的力气,然后考察他有可以任用的实际才能。所以司弓矢必定为他供给射靶用的弓矢。上面说:王弓、弧弓用来授予甲革、靶。郑说:质,是正。靶作为射正,射甲和靶,是试验弓矢、习练武艺。射靶必定用王弓、弧弓,大概是因为用强弓而后才能射入。充任靶的必定是圉师,因为所习练的而让他供给。这都是取其坚硬。试射的时候,既然知道他有战胜坚硬的才能,那么大射的时候,难道不能考察他有可以任用的实际才能吗?王氏详説说:上面说甲革、靶,下面说泽宫、靶,应当是两件事。而甲革、靶,是军射;泽宫、靶,是习射。《礼记》说:左射《驺虞》,右射《貍首》,而贯革的射礼就停止了。《左传》说:养由基蹲在甲上射它,这就是所谓的甲革。甲革的射礼以靶为质,不是泽宫习射的靶。
大射、燕射供给弓矢,按照人数,并且供给并夹。
黄氏说:这里没有宾射,有燕射;小臣有宾射,没有燕射。大概宾射就是燕射。郑锷说:大射、燕射的名称,有配对的弓矢,应当按照人数来供给,并且供给并夹。《诗经》说:“四支箭返回啊”,那么按照人数,就是每人四支箭。并夹是取箭的工具。王昭禹说:并夹是用来取高处箭的,射鸟氏所说的箭在靶高处,就用并夹取它,就是这样。司弓矢供给它,射鸟氏取用它。
大丧供给明器用的弓矢。
郑康成说:“弓矢,是明器中的用器。”《士丧礼》下篇说:“用器,弓矢。”
凡军队出征、服役,会同颁授弓弩,各自按照其物品跟随,授予兵甲的礼仪。
郑锷说:“军队出征用兵的时候,会同行礼的时候,事情不同礼节不同,所以各自按照其所应当用的物品来颁授。”郑康成说:“物,是弓弩矢箙之类。”王昭禹说:“各自按照其物品,那么弓有六种,弩有四种,各自按照其物品来供给。跟随授予甲兵的礼仪,凡颁授弓弩,其多少的数量,一律视同授予甲兵的礼仪而已。”
田猎、弋射时,充实笼箙中的箭,供给矰矢。
王昭禹说:“笼和箙,都是用来盛箭的。笼用竹子制作,箙用皮革制作。《诗经》说:‘象弭鱼服’,田猎弋射的时候,就供给箭,用箭充实于笼之中。”郑锷说:充实是要它满足而没有缺漏。
郑康成说:矰矢不在箙中,是因为它们互相缠绕混乱,将要使用时才供给。郑锷说:矰矢有绳缴,不是笼箙之物,所以单独说明。
凡丢失箭矢的,如果不用于射杀就赔偿。
郑康成说:更,是赔偿。郑锷说:射杀而丢失箭矢,不应当赔偿。只有不用于射杀而丢失,就让他赔偿,所以说“不用于射杀就赔偿”。更,与马质,用其物品赔偿。更,相同。
缮人设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郑康成说:“缮的意思是强劲,善美。”郑锷说:“看《左传》有缮甲治兵的话,是说甲必定修治,极其善美为贵。弓、弩,矢、箙,矰、矢,抉、拾,都是供给君王射杀的物品。如果不是修治善美,不可以奉侍至尊,所以命名官职为缮人。”
掌管君王使用的弓弩矢箙矰弋抉拾。
贾氏说:司弓矢,选择大善的进入缮人,以
共王用也。易氏曰:箙,所以盛矢,诗所谓「鱼服」是已。矰,则矢之有缴者,用之于弋,诗所谓「弋鳬与鴈」是已。○王昭禹曰:抉着右手巨指,拾着左臂里,以韦为之,所谓「韛扞」也。
译共王使用这些器具。易氏说:箙,是用来装箭的,就是《诗经》中所说的“鱼服”。矰,则是带有丝绳的箭,用于射鸟,就是《诗经》中所说的“弋鳬与鴈”。○王昭禹说:抉戴在右手大拇指上,拾戴在左臂内侧,用皮革制成,就是所谓的“韛扞”。
掌诏王射
郑康成曰:「告王当射之节【○贾氏曰:王射先行燕礼,以大夫为賔,賔与王为耦,所告之事亦如大射礼,大射正告公之仪】
賛王弓矢之事
郑康成曰:「授之,受之【○贾氏曰:大仆已授受弓矢,此又为者,大仆尊,大仆賛时,此官助賛也。○郑锷曰:此则择其善羙者以奉王射】
凡乗车充其笼箙载其弓弩
贾氏曰:充实也。○王昭禹曰:乗车,王乗之车也。充其笼箙,则以矢实笼箙之中也;载其弓弩,则载之于车也。
既射则敛之
郑康成曰:「敛藏也。」《诗》云:「彤弓弨兮,受言藏之。」
无防【古外反】计
郑康成曰:「亡败多少,不计。」○郑锷曰:「至尊所用,不敢制以有司之法。」
槀【古老反】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郑锷曰:此官掌以财给弓矢之工,而以槀名官。先儒云:箭干谓之槀,其字当作笴,而音舸。此槀字音杲,乃禾秆也。王安石云:木髙则气泽不至,而槀弓矢之材,以木之槀者为之。其説求之太过。今欲从先儒箭干之义,以舸音读之。
掌受财于职金,以赍【音咨】其工。
郑锷曰:作弓矢必有工,工而无赍,则弓矢无自而成。槀人取财以赍工,必于职金者。秋官职金掌以士之金罚、货罚入于司兵,盖取其所罚之金货以供甲兵之用。槀人于职金受财,以为工直之资。彼之罚也,以义而取之;此则用之以为利国之器,是亦以义为利之意。○郑康成曰:赍其工者,给市财用之直【○黄氏曰:凡工皆属事官,而司马置官以攷弓矢之工,故有赍给飨劳之事】○刘执中曰:兵器不用国之正赋。
弓六物为三等弩四物亦如之
黄氏曰:三等,即强弱中也。郑引「弓人」上中下制,非也。弓人以人长短不同,故弓各称其身而服之。若以为六物三等,四物三等,当如何説【○易氏曰:弓凡六物,皆视其身之长短,而为三等之制。弩四物,亦三等,又眡其弓之长短而为之也】
矢八物皆三等箙亦如之
贾氏曰:案《司弓矢》注:“弓弩各有四矢,应作四等而言三等,盖据长短为三等法。”○易氏曰:矢人为矢,“曰五分其长而羽其一”,注:“谓羽者六寸,则知矢长三尺。”是恒庳矰茀枉絜杀鍭之矢,凡八物,皆视其弓弩之势,以三尺增减其长短,而为三等之制。箙以盛矢,亦为三等,又视矢之长短而为之。
春献素秋献成
郑锷曰:春则嵗事之始,百工造事亦于是始,故始定其素,则献之,见其功之所自始;秋则万寳之成,百工造事亦于是成,故饬治已毕,则献之。
易氏曰:此经继于弓弩矢箙之下,即弓弩矢箙皆春献素,秋献成也。郑氏释之,则曰:矢箙春作,秋成,而不及弓弩者,盖以弓人为弓之制,自冬析干,春液角,以至寒奠体,冰析灂,春被▯,则一年之事,合于司弓矢中春献弓弩之説,故不及弓弩而专言矢箙。攷此文意,则矢箙取乎秋之献其成,而弓弩亦未尝不同其献。然司弓矢之説与槀人之説,何其不同耶?盖槀人受财于职金,以赍其工,故工以时而献其器。春为始事,则献素;秋为既事,则献成,乃入功于司弓矢焉。然后司弓矢取槀人之所已成者,为中春、中秋之献,故止言献而已。与槀人所谓献素、献成者,各有次第,不相侵紊,岂可牵强而求合乎?弓人为弓之説,要之,弓人为弓之制,未必皆槀人之法,郑説类乎凿。
书其等以飨工
郑司农曰:书工巧拙髙下之等。○郑康成曰:飨酒肴,劳之也。上工作上等,其飨厚;下工作下等,其飨薄【○贾氏曰:下文自有上下其食,此文飨据以酒肴飨之,先郑以为飨食非也】○王昭禹曰:工事虽贱,先王资以制器,亦不可忘其劳,无劝惩之义,故飨之亦有厚薄之差。
乗其事,试其弓弩,以下上【时掌反】其食,而诛赏。
郑司农曰:「乗,计也。计其事之成功。」○王昭禹曰:「试,谓试其良窳。」○易氏曰:「飨,固足以示其恩,未足以示劝惩之方,必因其工事而乗之。乗与
译掌管禀告君王射礼的节度。
郑康成说:“禀告君王应当射礼的节度。”【○贾氏说:君王射礼先举行燕礼,以大夫为宾客,宾客与君王为对手,所禀告的事项也如同大射礼,大射正禀告国君的仪节。】
辅助君王弓矢的事宜。
郑康成说:“授予君王,君王接受。”【○贾氏说:大仆已经授予和接受弓矢,这里又有所谓辅助的人,是因为大仆尊贵,大仆辅助时,此官协助辅助。○郑锷说:这是挑选美好者来供奉君王射礼。】
凡是君王乘车,装满箭囊,装载弓弩。
贾氏说:充实。○王昭禹说:乘车,是君王乘坐的车。装满箭囊,就是把箭装满在箭囊中;装载弓弩,就是把弓弩装载在车上。
射礼结束后就收藏起来。
郑康成说:“收藏。”《诗经》说:“红色的弓弦松弛,接受后收藏起来。”
不计算损耗多少。
郑康成说:“亡失败坏多少,不计算。”○郑锷说:“至尊者所用,不敢用有司的法度来限制。”
槀人设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郑锷说:此官掌管用财物供给制作弓矢的工匠,而以槀命名官职。先儒说:箭杆叫做槀,其字应当写作笴,而音舸。此槀字音杲,是禾秆的意思。王安石说:树木高大则精气润泽达不到,而制作弓矢的材料,用干枯的木材制作。他的说法过于牵强。现在想遵从先儒箭杆的意思,以舸音来读。
掌管从职金那里接受财物,用来资助工匠。
郑锷说:制作弓矢一定有工匠,工匠没有资助,那么弓矢就无法制成。槀人取财物来资助工匠,一定从职金那里。秋官职金掌管把士人的金罚、货罚收入司兵,大概取所罚的金货来供给甲兵之用。槀人从职金接受财物,作为工匠工钱的资用。那里的惩罚,是依义而取;这里用来制作利国的器具,这也是以义为利的意思。○郑康成说:资助工匠,是供给市场财用的工钱【○黄氏说:凡工匠都隶属事务官,而司马设置官职来考核弓矢的工匠,所以有资助犒劳的事】○刘执中说:兵器不使用国家的正赋。
弓的六种材料分为三等,弩的四种材料也如此。
黄氏说:三等,就是强、弱、中等。郑康成引用“弓人”上中下制,是不对的。弓人因为人的长短不同,所以弓各自适合人的身体而使用。如果认为六物三等,四物三等,应当怎么说【○易氏说:弓共有六种材料,都看人的身体长短,而制定三等。弩四种材料,也是三等,又看弓的长短而制定。】
箭的八种材料都分为三等,箭囊也如此。
贾氏说:按《司弓矢》注:“弓弩各有四种箭,应当说四等而说三等,大概是依据长短分为三等法。”○易氏说:矢人制作箭,“说五分其长而羽其一”,注:“说羽长六寸,就知道箭长三尺。”这是恒、庳、矰、茀、枉、絜、杀、鍭之箭,共八种,都看其弓弩的气势,以三尺增减其长短,而制定三等。箭囊用来盛箭,也分为三等,又看箭的长短而制定。
春天进献半成品,秋天进献成品。
郑锷说:春天是岁事的开始,百工造事也在此时开始,所以刚开始定下半成品,就进献,显示功绩的开始;秋天是万物的成熟,百工造事也在此时完成,所以整治完毕,就进献。
易氏说:此经文继于弓弩矢箙之下,即弓弩矢箙都是春天进献半成品,秋天进献成品。郑康成解释,说:矢箙春天制作,秋天完成,而不及弓弩,大概因为弓人制作弓的制度,从冬天剖开弓干,春天胶合弓角,直到寒冷时定型,冰裂时开胶,春天包裹弓弰,那么一年的事,符合司弓矢中春进献弓弩的说法,所以不及弓弩而专说矢箙。考察此文意,那么矢箙取秋天的进献成品,而弓弩也未尝不同其进献。然而司弓矢的说法与槀人的说法,为何不同呢?大概槀人从职金接受财物,来资助工匠,所以工匠按时进献其器物。春天是开始做事,就进献半成品;秋天是事情做完,就进献成品,然后入功于司弓矢。然后司弓矢取槀人所已完成的,为中春、中秋的进献,所以只说进献而已。与槀人所谓进献半成品、进献成品,各有次第,不相侵扰,岂可牵强求合乎?弓人制作弓的说法,总之,弓人制作弓的制度,未必都是槀人的法度,郑康成的说法类似穿凿。
记录其等级来犒劳工匠。
郑司农说:记录工匠巧拙高下的等级。○郑康成说:用酒食犒劳,慰劳他们。上等工匠做上等品,其犒劳厚;下等工匠做下等品,其犒劳薄【○贾氏说:下文自有上下其食,此文犒劳据以酒食犒劳,先郑以为犒劳食物是不对的】○王昭禹说:工事虽然卑贱,先王资助他们制作器物,也不可忘记他们的劳苦,没有劝惩的意义,所以犒劳也有厚薄之差。
计算其工作,测试其弓弩,以升降其俸禄,而进行惩罚奖赏。
郑司农说:“计算,是计算。计算其工作的成功。”○王昭禹说:“测试,是说测试其好坏。”○易氏说:“犒劳,固然足以显示恩惠,不足以显示劝惩的方法,必须因其工事而计算。计算与
宰夫乗其财用之出入同,谓计其所作之事,而试其所作之艺。试之既审,则巧拙良窳皆有不可掩。善者为之上,其食不特上食而已,其尤善者必有赏;不善者为之下,其食不特下其食而已,其尤不善者必有诛。」
译主管官员依据财物支出的记录,来考核他们所做的工作,并检验他们工作的技艺。检验既已详尽,那么技艺的高下优劣都无所遁形。表现好的列为上等,他们的俸禄不仅高于常人,其中特别优秀的必定有赏赐;表现不好的列为下等,他们的俸禄不仅低于常人,其中特别糟糕的必定有惩罚。
乃入功于司弓矢及缮人
郑康成曰:功成也。○王昭禹曰:入功于司弓矢,以待颁也。○王氏曰:入于缮人,则共王用也。
凡赍财与其出入皆在槀人,以待防而攷之。亡者阙之。王昭禹曰:槀人藏受财以赍其工,财之出入必有数焉,具载于书,以待防计而攷之,则操之以为验。○郑锷曰:攷之,知所用之财几何,所成之弓矢若干。○郑康成曰:阙犹除也,弓弩矢箙弃亡者除之,计今见在者【○李嘉会曰:亡者阙之,此论矢也,此官以矢为重】
戎右中大夫二人上士二人
郑康成曰:右者参乗。此充戎路之右,田猎亦为之右【○贾氏曰:右者参乗。若在军为元帅,则将居鼓下,将在中,御者在左。兵车则射者在左,御者居中。若在国则尊者左,御者亦居中,其右是勇力之士,执干戈常在右,故云右者参乗。○朱氏曰:凡御车皆御者居中,乗者居左。惟大将军之车,将自居中,所谓居鼓下,大将自击此鼔为三军听他节制,虽王亲征亦自击鼓】○易氏曰:戎车革路也。王于军事乗革路,则用勇力之士为右,乃以中大夫为之。君有常尊,兵革重事故也【○黄氏曰:自射人以下中坚之法在焉。戎右先羣右,秩最髙,特车主战事,羣右莫加焉。古人皆临时卜而置之】○陈君举曰:诸右自戎右而外,诸驭自戎仆而外,皆用之平居而▯于司马,何也?凡车马之政在国犹在军,一以师律之【○贾氏曰:戎右并下仆驭皆防卫之官,故在此】
李嘉防曰:「自戎右而下,止説大夫、士,而无府史胥徒等人。是皆临时差摄,无特置胥徒也。」
掌戎车之兵革使
黄氏曰:掌戎车之兵革,使盖战事也。战重,戎右专使事也。郑引《左氏》:莱驹斩囚事,其小者耳【○王氏曰:戎右与君同车,在车之右,执戈盾,备非常,并充兵中役使,故云掌之。○李嘉防曰:主通上下之情,以审处其谋】
诏賛王鼓
郑康成曰:「既告王,当鼓之节,又助击其余面。」○黄氏曰:「军之进止,在是。」
传王命于陈【直慎反】中
郑康成曰:「为王大言之【○王昭禹曰:以军众所在,惧其有不闻故也】○易氏曰:「▯于大司马,而逹于军中。」○郑锷曰:「▯逹于陈中,则戎右▯之,非勇士之力,则命有时而不通。」
防同充革车
黄氏曰:「防同五戎,皆从行充,犹备也。革路戎右,固为右自左御,是戎仆耶?」
愚案:防同虽以乗车防,而革路亦为从车,故充革路之右者,戎右也。郑见《曲礼》有乗君之乗车,不敢旷左之言,遂以充之者为居左,殆失之。
盟则以玉敦【音对】辟盟,遂役之。
郑司农曰:“敦器名。”○郑锷曰:“防同,或盟其不协者,用血以为歃。戎右则执其玉敦而开盟载之书,遂充盟事之役,取其勇足以御侮,使不协者有所畏。玉府言:‘若合诸侯,则共珠盘玉敦。盘盛牛耳,而敦以盛血。’以玉敦而辟盟者,奉血以告神,乃辟开盟载之书也【○郑康成曰:“将歃血者,先执其器,为众陈其载辞,使心皆开辟也】大史有辟法之文,言开辟以观法也【○黄氏曰:“辟盟,先郑説是。大史职所谓‘不信者刑之盟’,而不信然后有战争】然则辟盟者,开辟盟载之书也。○郑康成曰:“役之者,▯敦血授当歃者。”
賛牛耳桃茢【音烈】
郑康成曰:「尸盟者,割牛耳,取血,助为之。及血在敦中,以桃茢拂之,又助之也。」耳者,盛以珠盘。尸盟者执也。○郑锷曰:「盟虽歃血,必有尸盟者执牛耳,又用桃与茢以扫去不祥。牛牲至顺,用牛耳者,取其顺从以听命也。桃之为物,百鬼所畏,而苕茢可以扫除也。」《左▯》哀公同齐侯盟于蒙,孟武伯问于髙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呉公子姑曹;发阳之役,衞石魋。」武伯曰:「然则彘也。」盖盟则小国尸,盟则牛耳者,小国所执矣。襄公在楚,楚防公吊,使巫以桃茢先拂殡,则桃茢者,凶事所用矣。盟则杀牲而要诸鬼神,事之凶者也,故有用桃茢之礼,戎
译于是将制成的弓矢交给司弓矢和缮人。
郑康成说:“功”指制作完成。王昭禹说:交给司弓矢,是为了等待颁发。王氏说:交给缮人,则是供给君王使用。
凡是资助的财物以及它们的收支,都记录在槀人那里,以备稽查考核。有遗失的就予以扣除。王昭禹说:槀人收藏接收财物以资助工匠,财物的收支必定有数目,详细记载在文书上,以备稽查考核,以此作为验证的依据。郑锷说:稽查考核,是为了知道所用的财物有多少,制成的弓矢有多少。郑康成说:“阙”就是扣除,弓弩、箭袋等遗失的就扣除,计算现在实际存在的数目【李嘉会说:遗失的就扣除,这是论及箭矢的,这个官职以箭矢为重】。
戎右,中大夫二人,上士二人。
郑康成说:“右”指陪乘。这是充任戎路车的右位,田猎时也担任右位【贾氏说:“右”指陪乘。如果在军中作为元帅,将领就坐在鼓下,将领在中间,驾车的人在左边。兵车则是射箭的人在左边,驾车的人在中间。如果在国内,尊贵的人在左边,驾车的人也在中间,右边是勇力之士,手持干戈常站在右边,所以说“右”是陪乘。朱氏说:凡是驾车都是驾车的人在中间,乘车的人在左边。只有大将军的车,将领自己坐在中间,所谓坐在鼓下,大将亲自击鼓作为三军听令的节制,即使是君王亲自出征也亲自击鼓】。易氏说:戎车就是革路车。君王在军事行动中乘坐革路车,就用勇力之士担任右位,因此由中大夫担任。君王有固定的尊位,兵革是重大事务,所以如此【黄氏说:从射人以下,中坚的法则就在这里。戎右在众右之上,秩位最高,专门负责战事,众右没有人能超过他。古人都是临时占卜后安置的】。陈君举说:众右除了戎右以外,众驭除了戎仆以外,都在平时使用并隶属于司马,为什么呢?凡是车马的政令,在国内和在军中一样,一律用军法来约束【贾氏说:戎右以及下面的仆、驭都是防卫的官职,所以在这里】。
李嘉防说:“从戎右以下,只说到大夫、士,而没有府、史、胥、徒等人。这些都是临时差遣代理,没有专门设置的胥徒。”
掌管戎车的兵器甲胄以及差遣。
黄氏说:掌管戎车的兵器甲胄,差遣大概是指战事。战事重大,戎右专门负责差遣事务。郑康成引用《左传》中莱驹斩杀囚犯的事,那是小事【王氏说:戎右与君王同车,在车的右边,手持戈盾,防备意外,并充当军中差役,所以说掌管。李嘉防说:主要沟通上下之情,以审慎处理谋划】。
告诫并协助君王击鼓。
郑康成说:“已经告知君王,按照击鼓的节奏,又协助敲击其余的鼓面。”黄氏说:“军队的进退,关键在于此。”
在军阵中传达君王的命令【“陈”读作“慎”】。
郑康成说:“替君王大声宣告【王昭禹说:因为军队众多所在之处,担心有人听不到】。”易氏说:“隶属于大司马,而传达于军中。”郑锷说:“传达于军阵中,那么戎右来传达,如果不是勇士的力量,命令有时就无法通达。”
在防同(五军会合)时充任革路车的右位。
黄氏说:“防同五军,都跟随出行充任,‘充’就是备用的意思。革路车的戎右,固然是作为右位,左边是驾车者,这是戎仆吗?”
我认为:防同虽然以乘车来防同,但革路车也作为从车,所以充任革路车右位的是戎右。郑康成看到《曲礼》中有“乘坐君王的乘车,不敢空出左边”的话,于是认为充任者是坐在左边,这大概错了。
在盟誓时,用玉敦开启盟书,随后执行盟誓的差役。
郑司农说:“敦是器物的名称。”郑锷说:“防同,有时盟誓那些不协调的人,用血来歃盟。戎右就手持玉敦开启盟载之书,随后充任盟誓事务的差役,取其勇力足以抵御侮辱,使不协调的人有所畏惧。玉府说:‘如果会合诸侯,就供给珠盘玉敦。珠盘盛放牛耳,而玉敦用来盛放血。’用玉敦开启盟誓,是捧着血来告神,才开启盟载之书【郑康成说:将要歃血的人,先手持器物,向众人陈述盟载的言辞,使人心都开阔明白】。大史有开启法度的文字,是说开启以观察法度【黄氏说:开启盟誓,先郑的说法是对的。大史职所说的‘不信的人用盟誓来惩罚’,而不信然后才有战争】。那么开启盟誓,就是开启盟载之书。郑康成说:‘执行差役,是指捧着玉敦的血授予应当歃血的人。’”
协助割取牛耳和使用桃枝、苕帚。
郑康成说:“主持盟誓的人,割取牛耳,取血,协助他做这件事。等到血在玉敦中,用桃枝和苕帚拂拭,又协助他。牛耳,盛放在珠盘里。主持盟誓的人拿着。”郑锷说:“盟誓虽然歃血,必定有主持盟誓的人手持牛耳,又用桃枝和苕帚来扫除不祥。牛牲是最顺从的,用牛耳,是取其顺从以听命。桃这种东西,百鬼所畏惧,而苕帚可以扫除。”《左传》哀公时与齐侯在蒙地盟誓,孟武伯问高柴说:“诸侯盟誓,谁手持牛耳?”季羔说:“鄫衍之战,吴公子姑曹;发阳之战,卫石魋。”武伯说:“那么就是彘。”大概盟誓时小国主持,盟誓时手持牛耳的,是小国所执。襄公在楚国,楚共公吊唁,派巫师用桃枝和苕帚先拂拭棺材,那么桃枝和苕帚,是凶事所用的。盟誓就杀牲来要求鬼神,是凶事,所以有用桃枝和苕帚的礼仪,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