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周礼订义》卷四十八宋王与之撰
出,则治之以行陈之事,均服同食,以一众心,无暇整其仪饰。及其入焉,明尊卑,辨贵贱,此所以整之也。」○黄氏曰:「四时之田,先教振旅,王者之兵出于万全。」○李嘉防曰:「一嵗之功,必因春之兴作▯生,而后万物成。振旅必于春,示一劳而永逸也。」
译出征时,就用行军布阵的规矩来治理他们,使士兵穿同样的衣服、吃同样的食物,以此统一众人的心志,没有空闲去整顿他们的仪容服饰。等到他们回国后,明确尊卑等级,辨别贵贱差别,这就是用来整顿他们的方法。」○黄氏说:「四季的田猎,先进行振旅的演习,这是王者用兵追求万无一失的做法。」○李嘉防说:「一年的功业,一定要趁着春天万物兴起生长,然后万物才能成熟。振旅一定要在春天进行,表示一次辛劳而永远安逸。」
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直觐反,下同】如战之陈。
郑康成曰:“以旗者,立旗期民于其下。”○贾氏曰:“熊虎之旗。”○郑锷曰:“司徒于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六乡之民;遂人于起野役,以遂之大旗致六遂之民。民之目熟于熊虎之状乆矣,及是时,乡遂之官致之而来。司马亦以旗致之,因民之所习熟者,使之易知尔。”○王昭禹曰:“田猎所习,无非军事故,平列陈如战之阵。平者,髙下如一之谓。”○易氏曰:“合其众以成列,陈其列以为陈【○王氏曰:“虽如战之陈,而平列阵则无事于战矣】
辨鼓铎【直各反】镯【直角反】铙【女交反】之用。王执路鼓,诸侯执贲【扶云反】鼔,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徒兮反】旅帅执鼙【薄兮反】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
贾氏曰:春夏秋各教其一,必春辨鼓铎镯。○郑锷曰:春阳用事,雷始出地,于卦为震,而韗人冒鼓,必以啓蛰之日,教以此时,从其类也。○黄氏曰:有节制而后能胜金鼓,所以节制也,故于教振旅辨之。王虽亲征,六卿分将,元帅居中【甘誓》《常武】城濮陈有古法。
郑锷曰:路鼓,四面之鼓,王于军中自鼓,军事冝执鼖鼓,乃使诸侯执之,自执路鼓何邪?王道之大,无所不通,以道统众,不必自执军中之事【○李嘉会曰:路鼔不类大常,非军事所冝用,盖象人君声教当四达而无间】诸侯从王,欲使军将以下皆听命,故用之于诸侯。○王昭禹曰:鼓之大,谓之鼖,诸侯以敌王忾为事,则执贲鼓。○郑锷曰:军将者,卿六,各为一军之将。○王昭禹曰:晋以进为义,将以统众而役敌,有进而已,故执晋鼓。○郑司农曰:提,读如摄提之提,谓马上鼓有曲木提持,鼓立马髦上者谓之提【○项氏曰:提鼓之有柄者】○郑锷曰:使师帅执之者,五百人之众,左提右挈,在掌握之意。○陈氏曰:鼙,应鼙也,大鼓谓之鼖,小者谓之应。○郑锷曰:旅帅视师帅为卑,故执鼙者,鼓之小而卑者也【○项氏曰:鼙以令鼓,故旅帅执之】王昭禹曰:军法,自旅而上然后有旗,以非旗不足以指麾故也;自旅而上然后有鼓,以非鼓不足以令众故也。黄氏曰:进则患怯,退则患纷,军将执晋鼓以鋭其进,卒长执铙以肃其退。
郑锷曰:百人之卒长,知其当止则止,故使执铙以止鼓;二十五人之两司马,知其当进则进,故使执铎以通鼓;五人之长曰公司马。军制自五人始,人之寡不能节制,则众皆无节矣,故使执镯以节鼓。其职至卑,其名乃同于司马,欲重其权以服人也。○王氏曰:谓之公,以别于私,亦称司马,所谓家司马是也。○王氏曰:鼔,阳也,尊者执之;金,隂也,卑者执之。铙以止鼓,与阳更用事焉,故卒长执之,通鼓节鼓,佐阳而已,故两司马、公司马执之。○李嘉防曰:贲鼓、晋鼓、提鼙、铙、镯、铎之器,考之鼓人,或和鼓,或节鼓,或止鼓,相杂成声,以起其欢喜鼓舞之心,而寓其进退作止之节,踊跃感动而知所防范,此金鼓相间而作之意。
以教坐作进退疾徐防数【音朔,下同】之节。
郑康成曰:习战法。○贾氏曰:坐作进退疾徐防数之节,大阅具言于此,畧说。○黄氏曰:乡民自爲六军,以卫天子,出则从其教之也。不惟四时田猎,坐作进退,鼓铎旗物,而仁义礼乐之训行焉。故三代之兵皆士也,所谓干城腹心,非虚语也。大司徒施敎法于邦国都鄙,使之各教其所治民,比闾族党州乡,一用乡法教之。三代教兵,必如此而后可用。○李嘉防曰:兵事冝尚威武敏捷,必以进退疾徐防数教民者。观武王伐商,六歩七歩乃止,齐焉。兵在于结陈之固,进退之齐。武侯八阵,进则皆进,止则皆止,所以不可破。齐之技击,魏之武卒,秦之锐士,终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者,由此而已。
遂以搜田,有司表貉【莫驾反】誓民鼔遂,围禁火弊,献禽以祭社。
王昭禹曰:「攻鬭而冒矢石,人情之所不欲;驰骋而逐禽兽,人情之所同欲。以情之所不欲者,寓于所同欲
译司马用旗帜召集民众,排列阵势如同作战时的阵势。
郑康成说:“用旗帜,是树立旗帜,约定民众在旗下集合。”○贾氏说:“是熊虎图案的旗帜。”○郑锷说:“司徒在举行大军旅、大田役时,用旗帜召集六乡的民众;遂人在征发野外劳役时,用遂的大旗召集六遂的民众。民众对熊虎的形状早已熟悉,等到这时,乡遂的官员召集他们前来。司马也用旗帜召集他们,是因为民众对此习以为常,使他们容易明白罢了。”○王昭禹说:“田猎所练习的,无非是军事事务,所以排列阵势如同作战的阵势。平,是指高低整齐划一。”○易氏说:“集合众人以组成行列,排列行列以形成阵势【○王氏说:“虽然像作战的阵势,但排列整齐则没有战事”】
辨别鼓、铎、镯、铙的用途。周王手持路鼓,诸侯手持贲鼓,军将手持晋鼓,师帅手持提鼓,旅帅手持鼙鼓,卒长手持铙,两司马手持铎,公司马手持镯。
贾氏说:春、夏、秋各演习其中一项,必定在春天辨别鼓、铎、镯。○郑锷说:春天阳气用事,雷开始从地下发出,在卦象中为震,而韗人蒙鼓皮,必定在惊蛰之日,在此时进行教习,是顺应其同类。○黄氏说:有了节制然后才能战胜金鼓,所以用节制,因此在教习振旅时辨别它们。周王虽然亲自出征,六卿分别统领军队,元帅居中【《甘誓》《常武》】城濮布阵有古法。
郑锷说:路鼓,是四面都有鼓面的鼓,周王在军中亲自击鼓,军事适宜执持鼖鼓,却让诸侯执持它,自己执持路鼓为什么呢?王道广大,无所不通,以道统率众人,不必亲自执持军中的事务【○李嘉会说:路鼓不像大常,不是军事适宜使用的,大概象征人君的声教应当四通八达而没有间隔】诸侯跟随周王,想要使军将以下都听从命令,所以用在诸侯身上。○王昭禹说:鼓中最大的,叫做鼖,诸侯以对抗周王的愤怒为职责,所以执持贲鼓。○郑锷说:军将,是六卿,各自作为一军的将领。○王昭禹说:晋以进为义,将领统领众人而役使敌人,只有进而已,所以执持晋鼓。○郑司农说:提,读如摄提的提,说是马上的鼓有弯曲的木头提持,鼓立在马鬃上的叫做提【○项氏说:提鼓是有柄的】○郑锷说:让师帅执持它,是因为五百人的众,左提右挈,在掌握之中的意思。○陈氏说:鼙,是应鼙,大鼓叫做鼖,小的叫做应。○郑锷说:旅帅比师帅地位低,所以执持鼙的,是鼓中小而地位低的【○项氏说:鼙用来命令鼓,所以旅帅执持它】王昭禹说:军法,从旅帅以上然后才有旗帜,因为不是旗帜不足以指挥的缘故;从旅帅以上然后才有鼓,因为不是鼓不足以命令众人的缘故。黄氏说:前进时担心胆怯,后退时担心混乱,军将执持晋鼓以锐利其前进,卒长执持铙以肃静其后退。
郑锷说:百人的卒长,知道应当停止就停止,所以让他执持铙以停止鼓;二十五人的两司马,知道应当前进就前进,所以让他执持铎以通传鼓;五人的长官叫公司马。军制从五人开始,人少不能节制,那么众人就都没有节制了,所以让他执持镯以节制鼓。他的职位很低微,他的名字却与司马相同,想要加重他的权力以使人信服。○王氏说:称为公,以区别于私,也称司马,所谓家司马就是。○王氏说:鼓,属阳,尊贵的人执持它;金,属阴,卑贱的人执持它。铙用来停止鼓,与阳交替用事,所以卒长执持它,通鼓节鼓,只是辅助阳而已,所以两司马、公司马执持它。○李嘉防说:贲鼓、晋鼓、提鼙、铙、镯、铎这些器具,考察鼓人,有的和鼓,有的节鼓,有的止鼓,相互杂合发出声音,以激起欢喜鼓舞的心情,而寓含进退作止的节制,踊跃感动而知道防范,这是金鼓相间而作的意义。
用来教习坐、起、进、退、快、慢、疏、密的节制。
郑康成说:练习战法。○贾氏说:坐、起、进、退、快、慢、疏、密的节制,在大阅中详细陈述于此,这里略说。○黄氏说:乡民自己组成六军,以保卫天子,出征时就按照教习的内容行动。不只是四时田猎,坐、起、进、退,鼓、铎、旗、物,而且仁义礼乐的训导也施行其中。所以三代的士兵都是士人,所谓干城腹心,不是虚话。大司徒在邦国都鄙施行教法,使他们各自教习所治理的民众,比、闾、族、党、州、乡,一律用乡法教习他们。三代教习士兵,必定这样然后才可用。○李嘉防说:兵事适宜崇尚威武敏捷,必定用进、退、快、慢、疏、密教习民众。看武王伐商,六步七步才停止,整齐划一。兵在于结阵的稳固,进退的整齐。武侯八阵,进则都进,止则都止,所以不可破。齐的技击,魏的武卒,秦的锐士,终究不能抵挡桓文之节制,由此而已。
于是进行搜田,有司树立貉旗,誓告民众,击鼓进军,包围禁地,火猎结束,献祭禽兽以祭祀社神。
王昭禹说:“攻斗而冒着矢石,是人之常情所不想要的;驰骋而追逐禽兽,是人之常情所共同想要的。用情所不想要的,寄托在情所共同想要的
之间,此人情乐为之用。而四时教战,所以皆寓于田。」愚按:「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猎兽于田,亦见害去而利可兴之意。」
译在这期间,这是人们乐于为之效力的原因。而四季教习战事,都是寄托在田猎之中。」我按:「危害人的鸟兽被消除,然后人们才能平整土地而居住;在田地里猎取野兽,也体现了害处去除而利益可以兴起的意义。」
项氏曰:春田谓之搜,搜择也。春恐害物,故择而取之。不围泽,不杀胎,不夭妖,不覆巢,不取麛卵,是搜也。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暴天物者,不以礼搜而取之,敬且有礼矣【○贾氏曰:大□自狩田以下云云,此亦当如彼,春非大备,故亦畧言】○郑锷曰:将田之初,有司行表貉之祭,司马以军法誓民。所谓有司者,肆师、甸祝也。肆师大田猎祭表貉,则为位;甸祝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则有司谓此二官明矣。郑康成以爲大司徒,考大司徒无表貉事,其说非也。○郑司农曰:貉读为祃,祃谓师祭也。书亦或为祃。○郑康成曰:表貉,立表而貉祭也。○薛平仲曰:表貉而后誓,可以肃众【○李嘉防曰:要之以神,则民知敬而节制禁止,自冇所持循而不慢】○郑康成曰:誓民,誓以犯田法之罚也。誓曰:无干车,无自后射。立旌遂围,禁旌▯争禽而不审者,罚以假马【○贾氏曰:无干车,无自后射者,据汉田律而言。世假马谓获禽所筭之筹,争禽不审,即罚去其筹】○郑锷曰:虽教之有素,一且出田野,临干戈,安得不三令五申之,此司马所以誓之也。○贾氏曰:誓民即大阅,羣吏听誓于陈前,鼓者即中军以鼙令鼓,鼓人三鼓以下。○郑康成曰:禁者,虞衡守禽之厉禁。既誓令鼓而围之,遂搜田【○吕大临曰:春者,鸟兽孳尾之时,君子飬其仁心,重伤生物之类,至不得已而后取,则多取之为暴。不如寡取之,围泽掩羣皆多取也。取麛卵伤未成之物也。大司马春搜田,遂围禁,则天子合围矣。记言国君不围泽,下于天子也。大夫不掩羣,则诸侯掩羣矣。王制云: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羣。又云:不麛不卵,与此异者,王制所言不纯用周礼也】○郑康成曰:火▯,火止也。春田主用火,因焚莱除陈草,皆杀而火止【○郑锷曰:月令仲春之月,毋焚山林,司马乃用火田。】盖春而焚莱,将以田也。春而焚山林,伤生意也。此所以有无焚之令】献,犹致也,属也。田止,虞人植旌,众皆献其所获禽焉。诗云:「言私其豵,献豜于公。」春田主祭社者,土方施生也。○王氏曰:社者,土▯也。○贾氏曰:此祭社因田猎而祭,非月令仲春祭社也。
中夏教苃【蒲末反】舍如振旅之陈。
郑锷曰:诗曰「召伯所苃」,又《左传》言晋大夫苃舍从之。凡言苃者,皆草舍也。教苃舍者,教以草止之法【○贾氏曰:草字释苃,止字释舍】军行而草止,未有营垒之所,草止之地,防患尤严。防患之道,夜事尤急。教之无素,则是以众予敌矣。教苃舍,独于中夏以月令考之。孟春草木萌动,季春生气方盛。惟夏之时,生于春者至是益长,长于春者至是益茂。军屯其中,患生不虞。又况暮夜之时【○李嘉会曰:春曰振旅,犹见振厉威武;夏曰苃舍,如书所谓「敬致南讹」,盖阳居大夏,长飬万物,于时以苃舎教之,见得兵以安集吾民为急】
羣吏撰【息转反】车徒读书契。
贾氏曰:羣吏谓军将至伍长,各有部分,皆选择其甲士歩卒之等。
郑锷曰:「昼而战,目足以相识;至于夜,则惟以耳相闻。茍不辨其号名,则无以为别。故命羣吏各撰述其车徒之数,以知多寡之目;又读诵其书契之文,以辨名号之用。军中之书契,如后世所谓尺籍伍符。先儒谓师田之简,稽疑简稽,不可谓之书契。撰者述陈之义,语曰:『异夫三子者之撰,谓述陈为撰也。』先儒读曰筭,然有改字之嫌。读其簿书之籍,使知其或用名,或用号,以为别。目见耳闻,名已习熟,则草舎虽在深丛翳荟之中,闻其号名,皆知其为某人。」
辨号名之用,帅以门名,县鄙各以其名;家以号名,乡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以辨军之夜事。
贾氏曰:辨号名者,此帅以门名,已下是也。○黄氏曰:号名为夜事,今军夜有号,康成以为徽识,被之以备死事。夫徽识缀于防上,夜事将何以辨?
郑锷曰:帅为六军之帅【○郑康成曰:谓军将及师帅至于伍长】公邑闲田谓之县,小都谓之鄙【○郑康
译项氏说:春季的田猎称为“搜”,搜就是选择的意思。春天担心伤害万物,所以选择性地获取猎物。不包围沼泽,不杀害怀孕的母兽,不伤害幼小的动物,不捣毁鸟巢,不取走幼兽和鸟卵,这就是“搜”的含义。大概没有事情就不进行田猎,叫做不敬。残害自然万物的人,不按照礼仪去选择获取,而能恭敬且符合礼仪呢?【○贾氏说:大□从狩田以下云云,这里也应当像那样,春天不是大备,所以也略说】○郑锷说:将要田猎之初,有司举行表貉的祭祀,司马用军法向民众宣誓。所谓有司,就是肆师、甸祝。肆师在大田猎祭祀表貉时,就确定位次;甸祝掌管四季田猎表貉的祝号,那么有司就是指这两个官职,很明显了。郑康成认为是大司徒,考察大司徒没有表貉的事,他的说法不对。○郑司农说:貉读作祃,祃就是师祭。书上也有的写作祃。○郑康成说:表貉,就是立表而举行祃祭。○薛平仲说:先表貉而后宣誓,可以肃整众人【○李嘉防说:总之用神来约束,那么民众知道敬畏而节制禁止,自然有所持循而不怠慢】○郑康成说:誓民,就是宣誓触犯田猎法规的惩罚。宣誓说:不要冲撞车辆,不要从后面射箭。树立旌旗于是包围,禁止旌旗〇争夺禽兽而不审慎的人,惩罚剥夺他的假马【○贾氏说:无干车,无自后射,是根据汉代田律而言。世假马指获得禽兽所计算的筹码,争夺禽兽不审慎,就惩罚剥夺他的筹码】○郑锷说:虽然平时教导有素,一旦出到田野,面临干戈,怎能不三令五申呢,这就是司马所以要宣誓的原因。○贾氏说:誓民就是大阅,众吏在阵前听誓,鼓手就在中军用鼙鼓令鼓,鼓人三鼓以下。○郑康成说:禁,是虞衡守护禽兽的严厉禁令。已经宣誓令鼓而包围,于是搜田【○吕大临说:春天,是鸟兽繁殖交配的时候,君子培养仁心,重伤惜生物之类,到了不得已而后取,那么多取就是暴虐。不如少取,包围沼泽掩捕群兽都是多取。取麛卵伤害未成形的生物。大司马春搜田,于是包围禁令,那么天子就合围了。记文说国君不围泽,是低于天子。大夫不掩群,那么诸侯就掩群了。王制说: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又说:不麛不卵,与此不同,王制所说不是纯粹采用周礼】○郑康成说:火〇,火止。春田主要用火,趁着焚烧莱草清除陈草,都杀了而后火止【○郑锷说:月令仲春之月,不要焚烧山林,司马于是用火田。】大概春天焚烧莱草,是为了田猎。春天焚烧山林,伤害生机。这就是有无焚之令的原因】献,就是致送,归属。田猎停止,虞人树立旌旗,众人都献送他们所获得的禽兽。诗说:“言私其豵,献豜于公。”春田主要祭祀社神,因为土方正施发生机。○王氏说:社,就是土〇。○贾氏说:这祭社是因为田猎而祭,不是月令仲春祭社。
中夏教苃【蒲末反】舍如振旅之陈。
郑锷说:诗说“召伯所苃”,又《左传》说晋大夫苃舍从之。凡说苃的,都是草舍。教苃舍,就是教导草止的方法【○贾氏说:草字解释苃,止字解释舍】军队行进而草止,没有营垒的地方,草止之地,防患尤其严格。防患的方法,夜间事务尤其紧急。教导没有素来,那就是把民众送给敌人了。教苃舍,独在中夏以月令考察。孟春草木萌动,季春生气方盛。只有夏天的时候,春天生长的到这里更加长大,春天长大的到这里更加茂盛。军队屯驻其中,祸患产生不测。何况暮夜之时【○李嘉会说:春天叫振旅,还见振厉威武;夏天叫苃舍,如书所谓“敬致南讹”,大概阳居大夏,长养万物,在这个时候以苃舍教导,见得兵以安集吾民为急】
众吏撰【息转反】车徒读书契。
贾氏说:众吏指军将至伍长,各有部分,都选择他们的甲士步兵之类。
郑锷说:“白天作战,眼睛足以相识;到了夜间,就只以耳朵相闻。如果不辨别其号名,就没有办法区别。所以命令众吏各自撰述其车徒的数目,以知道多寡的目;又读诵其书契的文字,以辨别名号的用途。军中的书契,像后世所谓的尺籍伍符。先儒说师田的简,稽疑简稽,不可以叫书契。撰是述陈的意思,语说:‘异夫三子者之撰,谓述陈为撰也。’先儒读作筭,然而有改字的嫌疑。读其簿书的籍,使知道其或用名,或用号,以作为区别。目见耳闻,名已习熟,那么草舍虽在深丛翳荟之中,闻其号名,都知道其为某人。”
辨别号名的用途,帅以门名,县鄙各以其名;家以号名,乡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以辨别军中的夜间事务。
贾氏说:辨别号名,这帅以门名,以下是。○黄氏说:号名是夜间事务,现在军夜有号,康成认为是徽识,被之以备死事。夫徽识缀于防上,夜间事务将何以辨别?
郑锷说:帅为六军之帅【○郑康成说:谓军将及师帅至于伍长】公邑闲田谓之县,小都谓之鄙【○郑康
成曰:谓县正鄙师至邻长】大夫谓之家【○郑康成曰:谓食采地者之臣】乡谓六乡【○郑康成曰:谓州长至比长】野,六遂也【○郑康成曰:谓公邑大夫】或以门,或以号,或以邑,或各以其名,皆有一定之称。为主将者名号若此,为卒伍者从而称之耳。闻而心知,心存而意属,暮夜之间,亦识所从矣。帅以门名【○黄氏曰:帅皆卿也,王城十二门,自国中以达于郊,分为乡六乡治之,是则一乡二门,故以门为号,所引东门襄仲、桐门右师皆是也○易氏曰:以所居门名之,见平日统御之方】盖门者,人之所由以出入;帅者,人所由以进退,取象犹门也。县与鄙,一为天子之吏,一为公卿王子弟,故各以其名,所以别异其为某县、某鄙之人。大夫用号者,则为美称也。郑谓公卿大夫其身在朝,其臣在采地,若公山弗扰之类,是以家号为名也【○项氏曰:若费若成○易氏曰:以见平日训治之素】六乡有六州长,乡之军法至州而成,故以其州之名名之,言某州之师也【○郑康成曰:乡则南乡甀、东乡为人是也○贾氏曰:甀、为人皆当时乡名】六遂于邻长言邑中之政,于里宰言掌比其邑之众寡,于遂大夫言凡为邑者,此六遂为邑之证也,故言某邑之师。○黄氏曰:县鄙遂兵,州六乡,余兵居四郊者,比闾族党,州犹乡法也,独不为乡耳,故称州焉。甸、稍、县、都皆野也。甸以县鄙见,稍以家见,稍不为家,县都不为鄙,则亦为邑,天子使吏治之,而通称为野。王畿之兵尽在此矣。都鄙自有主者○郑康成曰:百官以其职从王者○黄氏曰:百官有军事,在军者各象其事以为号名○郑康成曰:夜事戒,夜守之事,草止者谨于夜,于是主别其部职。
译成说:县正、鄙师直到邻长,大夫称为家(郑康成说:指食采地的臣属);乡称为六乡(郑康成说:指州长直到比长);野,就是六遂(郑康成说:指公邑大夫)。有的以门命名,有的以号命名,有的以邑命名,有的各自以其名命名,都有确定的称谓。作为主将的名号如此,作为卒伍的人就跟随这样称呼罢了。听到后心里明白,心里明白后意念归属,即使在暮夜之间,也能识别跟随的对象了。主帅以门命名(黄氏说:主帅都是卿,王城有十二门,从国中到达郊外,分为六乡来治理,这样一乡有两门,所以以门为号,所引用的东门襄仲、桐门右师都是如此;易氏说:以所居的门命名,可见平日统御的方法),大概门是人出入的通道;主帅是人进退的依靠,取象如同门一样。县与鄙,一个是天子的官吏,一个是公卿王子的子弟,所以各自以其名命名,用来区别他们是某县、某鄙的人。大夫用号的,就是美称。郑说公卿大夫身在朝廷,其臣在采地,像公山弗扰这类人,是以家号为名的(项氏说:像费、成那样;易氏说:可见平日训治的素养)。六乡有六州长,乡的军法到州才完备,所以以州的名来命名,说是某州的军队(郑康成说:乡就是南乡甀、东乡为人等;贾氏说:甀、为人都是当时的乡名)。六遂在邻长那里说邑中的政事,在里宰那里说掌管统计其邑的众寡,在遂大夫那里说凡是作为邑的,这是六遂作为邑的证据,所以说某邑的军队。黄氏说:县、鄙、遂的军队,州、六乡的军队,其余居住在四郊的军队,比、闾、族、党,州还沿用乡的法度,只是不称为乡罢了,所以称为州。甸、稍、县、都都是野。甸以县鄙显现,稍以家显现,稍不作为家,县都不作为鄙,那么也作为邑,天子派遣官吏治理,而通称为野。王畿的军队都在这里了。都鄙自有主人(郑康成说:百官以其职事跟随王者;黄氏说:百官有军事,在军中的各自仿效其事作为号名;郑康成说:夜间警戒,夜间守卫的事,驻扎的谨慎于夜间,于是主管分别其部职)。
愚按苃舎之教,乃下寨法,专以辨军之夜事。盖休兵偃师之时,宿火而寝,目固无见也,衔枚而处,耳固无闻也。将以鼓铎而声之,则所闻必乱;将以旗物而徽之,则所见必昧。于是专以号名为尚,而号名又必外假者,所以防奸细及间谍等事。先儒不知夜事与夜战不同,多以《管仲内政》之作,使之昼战目相视,夜战声相闻,引证司马夜事在于休兵,管仲夜战所以用兵,岂可同日语?
其他皆如振旅
王昭禹曰:「若平列陈,与夫以教坐作进退疾徐防数之节,皆然。」
遂以苖田如搜之灋,车▯献禽,以享礿【余若反】
王昭禹曰:夏苗在田,如去草而已,为苖除禽兽之害故也。如搜之法,则其他表貉、誓民、鼓遂、围禁之类,皆与搜同。○郑康成曰:车▯驱兽之车止也。夏田主用车,所取物希,皆杀而车止【○贾氏曰:车行迟,故取兽少】○王昭禹曰:夏田以车为主,以物生于春,长于夏,以车驰逐而取之,其利宻于春之用火矣。以《东山》之诗攷之,其言曰:「敦彼独宿,亦在车下。」则苃舍夜事宜用车矣。○郑康成曰:《王制》曰:「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贾氏曰:引《王制》者,据始杀讫而言。《毛诗》传云:「天子▯抗大绥,诸侯▯抗小绥」,据始杀而言也。《王制》注:佐车驱逆之车。案《田仆》掌佐车之政,设驱逆之车,则佐车与驱逆之车异。但《王制》佐车与《田仆》驱逆之车为一,《田仆》佐车自是田车之贰,曰佐】○王昭禹曰:享礿,则所谓以禴夏享先王。○郑锷曰:礿以饮为主,四时之享皆用孟。此中夏而享礿,非常祭也,盖因田而享也。田已得禽,则归而享祀,犹战而得隽,则归而告庙也。然四时之田,春秋祭社与祊,维冬夏享庙,何邪?春田为民祈,秋田为民报,田以民事为主,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
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陈,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诸侯载旂,军吏载旗,师都载旜,乡遂载物,郊野载旐,百官载旟。各书【音画】其事,与其号焉。其他皆如振旅。
崔氏曰:中秋隂气始肃,在于杀物,故用治兵为称。○王昭禹曰:旗物以作战也,故以教治兵,辨旗物之用。○郑锷曰:九旗曰常,曰旗,曰旜,曰物之类,其义不一。自王而下以至于百官,分而载之,各寓意义于其间,非茍然也。得天而乆照者,日月之常,治兵载大常,所以见王者有常徳而立武事之意。凡旗之画皆二物,旂独画龙相交,非也。交与蛟同,诸侯于国有君道,龙之象也;入朝有臣道,蛟之象也。所以载蛟龙之旂,熊虎之噬,百兽畏之。军吏者,六军之帅,当以威武为先,载熊虎之旗,使将卒畏威而趋令也。通帛则不画他物,纯而不杂也。师都则公卿大夫王子弟之在都鄙者也,尔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所以载通帛之旜。此言乡遂,又言郊野,则师当为都鄙之吏,明矣。杂帛为物,则杂而不一也。乡之分而为六,其民散而为比闾族党之名;遂之分而为六,其民散而为邻里都鄙之号,可谓杂而不一矣,所以载杂帛之物。▯有甲以自卫,蛇有螫以毒人,皆北方之属也。天地之气始于北方,幽隐之所聚,而▯蛇者至幽隂之物,画之于旐,以示夫杀气之所始也。先能自卫者,然后可以杀敌,所以载▯蛇之旐。书曰:「我则鸣,鸟不闻」,谓▯也。隼之物主击杀,乃贪残之鸟也。诗曰:「鴪彼飞隼,其飞戾天」;易曰:「公用射隼于髙墉之上」,彼乃鹰鹯之类,安可与凤为伍邪?此言鸟隼,説者皆以为凤及隼,疑当为鹰隼也。与隼共文,不可谓之凤,明矣。交龙取其能变化,熊虎取其有威,▯蛇取其能自卫,则鹰隼取其劲疾矣。百官者,六卿之属,欲其临事之劲疾,所以载鸟隼之旟。凡行左青龙而右白虎,前朱雀而后▯武,谓此四者。然军法正成于乡遂,而乡遂大夫乃不预四旗之列,而载物者,説者谓其象已属于军吏,已无所将,故也。凡旗皆谓之载者,言载之于车上也,既有旌旗
译我按:苃舍的教习,乃是下寨之法,专门用来辨别夜间营务。大概是在休兵偃武的时候,点燃篝火就寝,眼睛固然看不见;衔枚静处,耳朵固然听不到。如果打算用鼓铎的声音来号令,那么听到的必定杂乱;如果打算用旗帜来标识,那么看到的必定昏暗。于是专门崇尚号名,而号名又必须借助外部事物,这是为了防备奸细及间谍之类的事情。以前的儒者不知道夜间营务与夜间作战不同,大多引用《管子·内政》中“昼战目相视,夜战声相闻”的说法,来证明司马夜间营务在于休兵,而管仲夜间作战是为了用兵,这怎么能同日而语呢?
其他都如同振旅(秋季大阅)一样。
王昭禹说:“如果是排列阵势,以及教习坐起、进退、快慢、疏密等节度,都是如此。”
于是按照苗田(夏季狩猎)如同搜田(春季狩猎)的方法,用车驱赶野兽,献上市猎获的禽兽,用来举行礿祭。
王昭禹说:夏季苗田在田地里,就像除草一样,是为了给禾苗除去禽兽的危害。如同搜田的方法,那么其他如表貉、誓众、鼓遂、围禁之类,都与搜田相同。郑康成说:“车止,是驱兽的车停止。夏季田猎主要用车,所取获的东西稀少,都杀了之后车就停止。”贾氏说:“车行驶缓慢,所以取获的野兽少。”王昭禹说:夏季田猎以车为主,因为万物生于春,长于夏,用车驰逐来取获,其利益比春季用火更紧密。用《诗经·东山》来考证,其中说:“敦彼独宿,亦在车下。”那么苃舍夜间营务适宜用车。郑康成说:《王制》说:“天子杀兽则降下大绥,诸侯杀兽则降下小绥,大夫杀兽则停止佐车。”佐车停止,百姓就田猎。贾氏说:引用《王制》,是根据开始杀兽到结束而言。《毛诗》传云:“天子举起大绥,诸侯举起小绥”,是根据开始杀兽而言。《王制》注:佐车是驱逆的车。按《田仆》掌管佐车的政令,设置驱逆的车,那么佐车与驱逆的车不同。但《王制》的佐车与《田仆》的驱逆车是一回事,《田仆》的佐车自然是田车的副车,称为佐。王昭禹说:享礿,就是所说的以禴祭在夏季享祭先王。郑锷说:礿祭以饮酒为主,四时的享祭都用孟夏。这在中夏举行享礿,不是常规祭祀,是因为田猎而享祭。田猎已得禽兽,就回去享祭,就像作战得了胜利,就回去告庙一样。然而四时的田猎,春秋祭社与祊,只有冬夏享庙,为什么呢?春田为民祈求,秋田为民报答,田猎以民事为主,先成就民事而后致力于神事。
中秋教习治兵,如同振旅的阵势,辨别旗物的用途。王载大常,诸侯载旂,军吏载旗,师都载旜,乡遂载物,郊野载旐,百官载旟。各自书写其事,以及其号。其他都如同振旅。
崔氏说:中秋阴气开始肃杀,在于杀物,所以用治兵作为名称。王昭禹说:旗物用来作战,所以教习治兵,辨别旗物的用途。郑锷说:九旗叫常,叫旗,叫旜,叫物之类,其意义不一。从王以下以至于百官,分别载之,各自寓含意义于其中,不是随意的。得天而长久照耀的,是日月的常道,治兵载大常,所以显示王者有常德而立武事的意思。凡是旗上的画都是两样东西,旂独画龙相交,不对。交与蛟同,诸侯在国有君道,是龙的象征;入朝有臣道,是蛟的象征。所以载蛟龙之旂,熊虎的吞噬,百兽畏惧它。军吏者,是六军的统帅,应当以威武为先,载熊虎之旗,使将卒畏惧威严而趋向命令。通帛则不画其他东西,纯粹而不杂乱。师都则是公卿大夫王子弟在都鄙的人,你身在外面,心无不在于王室,所以载通帛之旜。这里说乡遂,又说郊野,那么师应当是都鄙之吏,明白了。杂帛为物,则杂乱而不统一。乡分为六,其民散为比闾族党之名;遂分为六,其民散为邻里都鄙之号,可谓杂乱而不统一,所以载杂帛之物。〇有甲以自卫,蛇有螫以毒人,都是北方的属类。天地之气始于北方,幽隐之所聚,而〇蛇者是最幽阴之物,画在旐上,以显示杀气之所始。先能自卫的,然后可以杀敌,所以载〇蛇之旐。书曰:“我则鸣,鸟不闻”,说的是〇。隼之物主击杀,是贪残的鸟。诗曰:“鴪彼飞隼,其飞戾天”;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那是鹰鹯之类,怎么能与凤为伍呢?这里说鸟隼,解说者都认为是凤及隼,怀疑应当是鹰隼。与隼共文,不可谓之凤,明白了。交龙取其能变化,熊虎取其有威,〇蛇取其能自卫,那么鹰隼取其劲疾了。百官者,是六卿之属,想要他们临事劲疾,所以载鸟隼之旟。凡行左青龙而右白虎,前朱雀而后〇武,说的是这四者。然而军法正成于乡遂,而乡遂大夫却不预四旗之列,而载物者,解说者说其象已属于军吏,已无所将,所以如此。凡旗都谓之载者,是说载在车上,既有旌旗
又有小徽识之上各书其事与号以为别识也【○郑康成曰:书当为画,事也,号也,皆画以云气】司常谓之画,此谓之书。王安石谓书详于画,既书又画,使人易辨而已。余以为司常指大阅而言,此指治兵而言,大阅画,治兵书,各有所主,不一法也。
译又有小徽识,上面各自书写其事与号,作为区别的标志。【○郑康成说:“书”应当是“画”,事与号,都是用云气图案来描绘的。】司常称为画,这里称为书。王安石认为书比画更详细,既书写又绘画,只是为了让人容易辨别罢了。我认为司常是指大阅而言,这里是指治兵而言,大阅用画,治兵用书,各自有所侧重,并非只有一种方法。
薛氏曰:大阅,阅军实而已。治兵则军法在焉。军法行,前朱雀,后▯武,左青龙,右白虎。则诸侯载交龙之旂于左,军吏载熊虎之旗于右,百官载鸟隼之旟于前,郊野载▯蛇之旐于后,乡遂师都载旜与物于其旁。然后王载大常于其中而加髙焉。故曰:「招摇在上。」此治军所以有军法也。大阅则阅军实而已。孤卿建旜,孤卿之常。及治兵之际,向之孤卿即谓之师都。故师都亦载旜。大夫士建物,大夫士之常。及治兵之际,向之士大夫即谓乡遂大夫士之帅众者矣。故乡遂亦载物。大阅之师都建旗,治兵之军吏载旗者,盖师都军吏皆以孤卿为之所以皆有取乎旗。大阅之州里建旟,治兵之百官载旟者,盖州里之长即为军中之百官,所以皆有取乎旟。至大阅则县鄙建旐,治兵则郊野载旐。盖田役军旅皆王之事,虽命服不同,而同于四斿,其所辨者有名号存耳。若夫大阅有师都而无军吏,治兵有军吏又有师都。盖师都所以治徒者也,军吏所以将卒伍者也。大阅以治徒役为主,特有师都而已。治兵以将卒伍为主,亦治徒役者也,故军吏师都并立焉。大阅师都之所建,治兵军吏之所载,皆熊虎之旗。则大阅所以威众者师都也,治兵所以威众者军吏也,皆以孤卿为之。故其序在州里乡遂之上。谓之吏则任以事也,谓之师则帅其众也,谓之都,自采地言之也。
王氏详说曰:九旗之用,凡有所将者,有所画,则日月、交龙、熊虎、鸟隼、▯蛇是也;无所将者,无所画,通帛、杂帛、全羽、析羽是也。大阅之时,孤卿大夫士与夫六乡六遂三等采地之大夫咸在,师都将都鄙之兵,州里县鄙将乡遂之兵。此师都所以有熊虎之旗,州里所以有鸟隼之旟,县鄙所以有▯蛇之旐。孤卿大夫士则从王耳,此所以建旜、建物也。治兵之时,孤卿大夫士不必尽出,所以从王者,百官也。命卿之为军吏者,三等采地及乡遂之兵皆属于命卿矣。虽师都不过载通帛之旜,乡遂不过载杂帛之物。至于郊野,虽有▯蛇之旐,邑外曰郊,郊外曰野,特四等公邑之大夫将四等公邑之兵,以四等公邑之兵不属乎命卿故耳。是以司徒于军旅田役,以旗致万民;乡师于四时之田,以司徒之旗致众庶。而郑氏皆以为熊虎之旗,且司徒卿也,卿当建旜,而必建旗,以其于师田则为军吏矣。此熊虎之旗,在司常则列于旜物之下,在司马则列于旜物之上,岂非以所将为主乎?
緫论
郑锷曰:司常之大阅,自王与诸侯而下,有孤、卿、有大夫、士、有师都、有州里、有县鄙。先儒之説曰:师都者,六乡六遂之大夫也;州里、县鄙者,乡遂之官,互见约而言之也。且大阅之时,内而国中,外而乡遂,逺而都鄙,公邑之兵,宜无不在。安有朝之孤、卿、大夫尽出而下,则六乡六遂之大夫不出焉?又其下则止于乡遂之官而已矣。乡遂大夫与乡遂之官,不过皆乡遂之吏。既曰师都,又曰州里,又曰县鄙,寕非杂而无辨乎?大司马之苃舎,自帅而下,有县鄙、有家、有乡、有野、有百官。先儒之説曰:县鄙谓县正、鄙师至邻长也;家谓食采地之臣;乡谓州长至比长;野谓公邑大夫。且自内而外,则六乡也、六遂也、家邑也都鄙也,是其序矣。今先言六遂之县鄙,后及大夫之家邑,又其后乃及六乡,又其后乃及野之公邑,又其后乃及百官,而都鄙不与焉。又所谓县鄙者,不过六遂之属耳,特言各象其名:家也、野也、百官也,人非不众,反不以名言之,岂非杂而无辨欤?大司马治兵,自王与诸侯而下,有军吏、有师都、有乡遂、有郊野、有百官。先儒之説曰:师都者,遂大夫也;乡遂者,郷大夫也;郊者,乡遂之州长、县正以下也;野者,公邑之大夫也。且师都之名一耳,于大阅以为六乡六遂大夫,至是又专指为遂大夫,何也?六乡有乡大夫,经之明文也,至是又以乡遂皆为乡大夫,何也?乡遂可谓之郊野、公邑、闲田,亦可谓之郊野,至是分郊以为乡遂之州长、县正以下,分野以为公邑大夫,何也?岂非杂而无辨欤
译薛氏说:大阅,只是检阅军队的物资罢了。治兵则包含军法在其中。军法施行时,前方是朱雀,后方是玄武,左方是青龙,右方是白虎。那么诸侯在左边悬挂画有交龙的旂,军吏在右边悬挂画有熊虎的旗,百官在前方悬挂画有鸟隼的旟,郊野在后方悬挂画有龟蛇的旐,乡遂师都在旁边悬挂旜和物。然后君王在中间悬挂大常并加高它。所以说:“招摇在上。”这就是治军之所以有军法的原因。大阅只是检阅军队的物资罢了。孤卿悬挂旜,这是孤卿的常规。等到治兵的时候,以前的孤卿就称为师都。所以师也都悬挂旜。大夫士悬挂物,这是大夫士的常规。等到治兵的时候,以前的大夫士就是率领乡遂大众的大夫士了。所以乡遂也悬挂物。大阅时师都悬挂旗,治兵时军吏悬挂旗,大概是因为师都和军吏都是由孤卿担任的,所以都取用旗。大阅时州里悬挂旟,治兵时百官悬挂旟,大概是因为州里的长官就是军中的百官,所以都取用旟。至于大阅时县鄙悬挂旐,治兵时郊野悬挂旐。大概是因为田役和军旅都是君王的事,虽然命服不同,但都同于四斿,所区分的只是名号存在罢了。至于大阅有师都而没有军吏,治兵有军吏又有师都。大概是因为师都是用来治理徒众的,军吏是用来率领卒伍的。大阅以治理徒役为主,所以只有师都。治兵以率领卒伍为主,也治理徒役,所以军吏和师都并立。大阅师都所悬挂的,治兵军吏所悬挂的,都是熊虎之旗。那么大阅用来威慑众人的是师都,治兵用来威慑众人的是军吏,都由孤卿担任。所以他们的次序在州里乡遂之上。称为吏,是委任他们事务;称为师,是率领他们大众;称为都,是从采地来说的。
王氏详说:九旗的用途,凡是有所率领的,有所绘画的,就是日月、交龙、熊虎、鸟隼、龟蛇;无所率领的,无所绘画的,就是通帛、杂帛、全羽、析羽。大阅的时候,孤卿大夫士以及六乡六遂三等采地的大夫都在,师都率领都鄙的士兵,州里县鄙率领乡遂的士兵。这就是师都有熊虎之旗,州里有鸟隼之旟,县鄙有龟蛇之旐的原因。孤卿大夫士只是跟随君王罢了,这就是他们悬挂旜、悬挂物的原因。治兵的时候,孤卿大夫士不必全部出动,跟随君王的,是百官。担任军吏的命卿,三等采地以及乡遂的士兵都隶属于命卿了。虽然师都不过悬挂通帛之旜,乡遂不过悬挂杂帛之物。至于郊野,虽然有龟蛇之旐,邑外叫郊,郊外叫野,只是四等公邑的大夫率领四等公邑的士兵,因为四等公邑的士兵不隶属于命卿的缘故。因此司徒在军旅田役时,用旗召集万民;乡师在四时的田猎时,用司徒的旗召集众庶。而郑氏都认为是熊虎之旗,况且司徒是卿,卿应当悬挂旜,却必定悬挂旗,因为他在师田中就是军吏了。这熊虎之旗,在司常中列在旜物之下,在司马中列在旜物之上,难道不是因为以所率领的人为主吗?
总论
郑锷说:司常的大阅,从君王和诸侯以下,有孤、卿、有大夫、士、有师都、有州里、有县鄙。先儒的说法说:师都,是六乡六遂的大夫;州里、县鄙,是乡遂的官员,互相参看约略来说罢了。况且大阅的时候,内到国中,外到乡遂,远到都鄙,公邑的士兵,应该没有不在的。怎么朝廷的孤、卿、大夫都出来,而六乡六遂的大夫不出来呢?又其下只到乡遂的官员罢了。乡遂大夫与乡遂的官员,不过是都是乡遂的官吏。既然叫师都,又叫州里,又叫县鄙,难道不是杂乱而没有区别吗?大司马的苃舍,从帅以下,有县鄙、有家、有乡、有野、有百官。先儒的说法说:县鄙指县正、鄙师到邻长;家指食采地的臣子;乡指州长到比长;野指公邑大夫。况且从内到外,就是六乡、六遂、家邑、都鄙,这是它们的次序了。现在先说六遂的县鄙,后到大夫的家邑,又后到六乡,又后到野的公邑,又后到百官,而都鄙不包括在内。又所谓县鄙,不过是六遂的属员罢了,特意说各自象征其名:家、野、百官,人不是不众多,反而不以名来说,难道不是杂乱而没有区别吗?大司马治兵,从君王和诸侯以下,有军吏、有师都、有乡遂、有郊野、有百官。先儒的说法说:师都,是遂大夫;乡遂,是乡大夫;郊,是乡遂的州长、县正以下;野,是公邑的大夫。况且师都的名字只有一个,在大阅时认为是六乡六遂大夫,到这里又专指为遂大夫,为什么呢?六乡有乡大夫,是经典的明文,到这里又把乡遂都当作乡大夫,为什么呢?乡遂可以称为郊野、公邑、闲田,也可以称为郊野,到这里把郊分为乡遂的州长、县正以下,把野分为公邑大夫,为什么呢?难道不是杂乱而没有区别吗?
?盖成周法制如织,有经:司常之大阅,王也、诸侯也、孤、卿也、大夫、士也,不言可知。若所谓师都者,都鄙之长耳;所谓州里者,六乡之吏耳;所谓县鄙者,六遂之吏耳。何以谓师都为都鄙之长?盖四百里之小都、五百里之大都,皆众之所聚也。自其有先君之庙,言之曰都;自其人民为甚众,言之曰:「师则师都者,非六乡六遂大夫明矣。何以谓州里为六乡之吏?盖一乡者,五州之积;里者,即民所居之称。州长言大攷州里,乡师言受州里之役,要皆指六乡言之,则州里非遂之官明矣。何以谓县鄙为六遂之吏?盖一遂者,五县之积。遂有县正,有鄙师,故通以县鄙称之。遂为县鄙,犹称州里,知其为乡也,则县鄙者非乡之官,又明矣。」大阅之际,内而六乡,外而六遂,远而都鄙,皆以兵从。其为法制,真不乱也。今谓师都为六乡六遂大夫,安得不杂而无辨欤?虽然,大阅有县鄙,苃舎亦有县鄙,其名则同,其人则异。夫苃舎与大阅法制如一,所谓师都,即孤卿耳;百官即大夫士耳;乡以州名,即六乡耳;野以邑名,即六遂耳;家即大夫之有采地者耳。若夫县鄙,则公卿王子弟所治之地,与大阅之县鄙异也。经称县鄙,固有二説。以六遂之中有县正、有鄙师,故举县鄙以名六遂。以小都之田任县地,而大都在王之鄙,故公卿王子弟所治之地,亦以县鄙名之。是其名则同,其人则异。今攷大阅之县都,知其为公卿王子弟之所治者,以其序在家乡野之上,由小大之序知之,非特小大之序可知。观经言「各象其名」,亦可以见。何则?遂之县都,统于一遂,不当以各言之。惟都鄙然后可以谓之各,盖各象其名,则知所谓县者,自是小都;所谓鄙者,自是大都也。非特苃舎与大阅法制如一,乃若治兵之制,亦然。何则?治兵所谓军吏,即大阅之孤卿与苃舎之帅也;所谓百官,即大阅之大夫士与苃舎之百官也;所谓师都,即大阅之师都与苃舎之县鄙也;所谓乡遂,即大阅之州里县鄙与苃舎之乡及野也。若夫郊野,则指公邑闲田之吏而已,与乡遂之郊野异矣。盖内而乡遂,外而都鄙,皆有闲田,天子使吏治之,谓之公邑。县师六官所谓甸稍郊里之地域是也。其地皆在郊野,故緫而名之耳。然于大阅,于苃舎,皆不预者,非在此不用其兵,在彼不聼乎役也。盖内而乡遂,外而都鄙,众无所不起,则公邑之师理无不起,而经俱不言者,举内外以包之也。由是言之,周家之制可指而数,未尝杂而无辨【○愚按,余説见司常】
译大概成周的法制如同织布一样严密,有经线可循:司常在大阅时,王、诸侯、孤、卿、大夫、士的旗帜等级,不言自明。至于所说的“师都”,不过是都鄙的长官罢了;所说的“州里”,不过是六乡的官吏罢了;所说的“县鄙”,不过是六遂的官吏罢了。为什么说师都是都鄙的长官呢?因为四百里的小都、五百里的大都,都是民众聚集的地方。从那里有先君宗庙的角度来说,称为“都”;从那里人口众多的角度来说,称为“师”。那么师都,显然不是六乡六遂的大夫。为什么说州里是六乡的官吏呢?因为一乡由五个州组成;“里”就是百姓居住之地的称呼。州长说“大考州里”,乡师说“接受州里的役事”,这都是指六乡而言,那么州里显然不是六遂的官员。为什么说县鄙是六遂的官吏呢?因为一遂由五个县组成。六遂中有县正,有鄙师,所以统称县鄙。六遂称为县鄙,就像六乡称为州里一样,知道它是六乡的,那么县鄙显然就不是六乡的官员了。大阅的时候,内部的六乡,外部的六遂,远处的都鄙,都出兵跟随。这种法制,确实井然有序。现在如果说师都是六乡六遂的大夫,怎么能不杂乱而没有分辨呢?虽然如此,大阅中有县鄙,苃舍中也有县鄙,名称虽然相同,人员却不同。苃舍与大阅的法制是一致的,所说的师都,就是孤卿;百官就是大夫和士;乡以州命名,就是六乡;野以邑命名,就是六遂;家就是拥有采邑的大夫。至于县鄙,则是公卿、王子弟所治理的地方,与大阅中的县鄙不同。经文中提到县鄙,本来有两种说法。因为六遂中有县正、有鄙师,所以举县鄙来命名六遂。因为小都的田地属于县地,而大都位于王的鄙地,所以公卿、王子弟所治理的地方,也以县鄙命名。这就是名称相同,人员不同。现在考察大阅中的县鄙,知道它是公卿、王子弟所治理的,是因为它的次序在乡、遂、野之上,从小到大的次序可以知道,不仅仅是从小到大的次序可以知道。看经文说“各象其名”,也可以看出来。为什么呢?六遂中的县鄙,统属于一个遂,不应当用“各”来表述。只有都鄙才可以称为“各”,既然各象其名,就知道所说的县,自然是小都;所说的鄙,自然是大都。不仅仅是苃舍与大阅的法制一致,就是治兵的制度,也是如此。为什么呢?治兵所说的军吏,就是大阅中的孤卿与苃舍中的帅;所说的百官,就是大阅中的大夫士与苃舍中的百官;所说的师都,就是大阅中的师都与苃舍中的县鄙;所说的乡遂,就是大阅中的州里县鄙与苃舍中的乡及野。至于郊野,则是指公邑闲田的官吏,与乡遂中的郊野不同。大概内部的乡遂,外部的都鄙,都有闲田,天子派官吏治理,称为公邑。县师六官所说的甸、稍、郊、里的地域就是如此。这些地方都在郊野,所以总称为郊野。然而在大阅、在苃舍中,都不包括在内,并不是在这里不使用他们的军队,在那里不听从役使。大概内部的乡遂,外部的都鄙,民众没有不征发的,那么公邑的军队按理也没有不征发的,而经文都不提及,是用内外来概括它们。由此说来,周朝的法制可以指认而数清,从来没有杂乱而没有分辨的【○愚按,我的说法见司常】
遂以狝田如搜之灋,罗▯致禽,以祀祊【音方】
郑康成曰:秋田为狝,狝,杀也【○郑锷曰:秋气肃杀,故田以杀为主】罗,▯罔止也。秋田主用罔,中杀者多也,皆杀而罔止【○王昭禹曰:以物成于秋,所取者众,故也。《王制》曰: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则秋用罗宜矣。○郑锷曰:罗之网物,其取为尤急。○王氏曰:火之利不若车,车之利不若罗】祊,当为方声之误也。秋田主祭四方,报成万物。《诗》曰:以社以方【○贾氏曰:郑以祊为误者,祊是庙门之外,惟祭宗庙及绎祭乃为祊祭,今因秋田而祭,当是祭四方之神。○王昭禹曰:春物始生,故为民祈而祭社;秋物既成,故为民报而祀祊】
中冬教大阅
郑锷曰:春秋凡书大搜、大事、大阅,皆谓事之尤大也。左氏为之説曰:大阅,简车徒也。以大司马观之,春教以铙鼓,夏教以号名,秋教以旗物。至冬农隙,则合三时所教者大习之,故名曰大阅,奚止简车徒而已【○王氏详説曰:春辨鼔铎镯铙之用,夏辨号名之用,秋辨旗物之用。至冬则戒众庶,修战法而及于旗物鼔铎镯铙。要之,辨鼓铎者未始无旗物,所谓以旗致民是也。辨旗物者未始无号名,所谓各书其事与其号也。三时之田,各以其所辨者为主耳】
前期羣吏戒众庶脩战灋
郑康成曰:羣吏乡师以下。○郑锷曰:战必有法,法不修则废。未阅之前,先戒之,使修其法,如乡师四时之田,前期简鼓铎旗物,修其卒伍之类是也。战法既修,然后合众庶以出田。
虞人莱所田之野为表,百歩则一,为三表;又五十歩为一表。
郑司农曰:虞人莱所田之野,芟除其草莱,令车得驱驰。诗曰:田卒汚莱。○易氏曰:表以歩度之,歩长六尺,百歩则一,为三表,是三表相去二百歩。又五十歩为一表,则四表为二百五十歩矣。大阅必用四表,所以寓王者节制之师,而大武之四表实象之。盖周都西南,一表在南,所谓武始而北出矣。振之而驷伐,则有振铎作旗之义。歴二表、三表而至四表,则再始以着徃者也。商都东北,四表在北,所谓四成而南国是疆,复乱以饬归,则有鼓退鸣铙且郤之义。歴三表、二表而复于一表,则乐终而徳尊者也。大阅亦然。贾氏乃谓后表在北,士卒由后表以至南表,复回身向北以至后表,与乐记之言不合。乐记言大武,则周家一代寓兵之良法,当以乐记为正。或谓三表相距各百歩,毎表各六十丈,何以容大阅之众?若以开方论,其势诚窄。若据虞人莱所田之野,则防野左右何有纪极?郑氏谓左右之广当容三军,此指一旁而言,若左右两旁当容六军。又云歩数未闻,则六军分行左右,开张取其容六军之众,不以歩数拘也。如此则地势广袤,岂止容六军而已【○李嘉会曰:必为表者,为进退先后之节,百歩则一,冝若不足以容六军。自后而前至此,百歩而止,若后之人不在百歩之内,亦何害也?然百歩止于六十歩者,后有骤趋,不可逺也。○郑锷曰:遇敌之地不一则教战之法亦冝不一。今以二百五十歩为定凖,坐作进退不出四表之中,一旦遇敌,或为员方曲直之阵,或有为鹳为鹅之阵,其何以应变邪?王者之兵以正取胜,故敎之之法亦不出乎正而已。坐作进退不逾乎四表,三鼓而皆作在此也。兵法所谓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
郑锷曰:「凡此莱野立表、仆旗、听誓、鼓行以至于击刺,如战之陈,皆四时教战之常法。不于振旅、苃舎治兵述之,独详具于此,盖以明其为大阅故也。」
田之日,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羣吏以旗、物、鼓、铎、镯、铙,各帅其民而致。质明,▯旗诛后至者。乃陈车徒,如战之陈,皆坐。
李嘉防曰:四表止于二百五十歩,坐作进退,歩行趋骤,为力不劳,轨范易习。民之左右顾瞻,皆其乡党邻里,自然情亲,势一敌不可乘。此古人结陈坚固也。○易氏曰:及田之日,司马建熊虎六斿之旗于虞人所设后表之中。据《乐记》舞位而言,则后表当是在
译于是按照秋季狩猎如同春季搜田的法度,用罗网捕捉禽兽,用来祭祀方神。
郑康成说:秋季的田猎称为狝,狝,就是杀的意思。【郑锷说:秋气肃杀,所以田猎以杀为主】罗,就是网止的意思。秋季田猎主要使用网,被杀的多,都是杀后网止。【王昭禹说:因为万物在秋天成熟,所获取的众多,所以用网。《王制》说:斑鸠化为鹰,然后设置罻罗,那么秋天用罗网是适宜的。郑锷说:罗网捕捉猎物,其获取尤为急切。王氏说:火的便利不如车,车的便利不如罗网】祊,应当是方字的误写。秋季田猎主要祭祀四方,报答万物成熟。《诗经》说:祭祀社神和方神。【贾氏说:郑康成认为祊是误字,是因为祊是庙门之外,只有祭祀宗庙及绎祭才称为祊祭,现在因为秋季田猎而祭祀,应当是祭祀四方之神。王昭禹说:春天万物开始生长,所以为民祈求而祭祀社神;秋天万物已经成熟,所以为民报答而祭祀方神】
中冬教大阅
郑锷说:春秋凡是记载大搜、大事、大阅,都是指事情特别重大。左氏解释说:大阅,是检阅车兵和步兵。从大司马的职责来看,春天教习铙鼓,夏天教习号名,秋天教习旗物。到了冬天农闲,就把三个季节所教习的内容大大演习一番,所以名叫大阅,哪里只是检阅车兵和步兵而已呢。【王氏详说:春天辨别鼓、铎、镯、铙的用途,夏天辨别号名的用途,秋天辨别旗物的用途。到了冬天就警戒众人,修习战法并涉及旗物、鼓、铎、镯、铙。总之,辨别鼓铎的未尝没有旗物,所谓用旗帜招集民众就是这样。辨别旗物的未尝没有号名,所谓各自书写其事与其号就是这样。三个季节的田猎,各自以所辨别的内容为主罢了】
前期群吏戒众庶修战法
郑康成说:群吏是乡师以下。郑锷说:作战一定有法度,法度不修习就会废弛。在大阅之前,先警戒众人,让他们修习法度,就像乡师四季田猎,前期检阅鼓、铎、旗、物,修习卒伍之类的一样。战法既已修习,然后集合众人出外田猎。
虞人清除所田猎之野的杂草作为标志,一百步设一个标志,设三个标志;又五十步设一个标志。
郑司农说:虞人清除所田猎之野的杂草,让车马得以驱驰。《诗经》说:田猎终了清除杂草。易氏说:标志用步来度量,一步长六尺,一百步设一个标志,设三个标志,是三个标志相距二百步。又五十步设一个标志,那么四个标志就是二百五十步了。大阅必定使用四个标志,所以寓含王者节制军队之意,而大武舞的四个标志实际象征它。大概周都西南,一个标志在南,所谓武舞开始向北出发。振铎作旗,就有振铎作旗的意义。经过二表、三表而至四表,就是再次开始以彰显往迹。商都东北,四个标志在北,所谓四成而南国是疆,复乱以饬归,就有鼓退鸣铙且退的意义。经过三表、二表而复于一表,就是乐终而德尊。大阅也是如此。贾氏却说后表在北,士卒由后表以至南表,再转身向北以至后表,与《乐记》的话不合。《乐记》说大武,是周朝一代寓兵于乐的良法,应当以《乐记》为准。有人说三个标志相距各一百步,每标志各六十丈,怎么能容纳大阅的众人?如果用开方理论,其形势确实狭窄。如果根据虞人清除所田猎之野,那么郊野左右哪有极限?郑氏说左右的宽度应当容纳三军,这是指一旁而言,如果左右两旁应当容纳六军。又说步数未闻,那么六军分行左右,开张取其容纳六军之众,不被步数拘束。这样那么地势广袤,岂止容纳六军而已。【李嘉会说:必定设标志,是为了进退先后的节制,一百步设一个,似乎不足以容纳六军。从后而前至此,一百步而止,如果后面的人不在一百步之内,又有什么妨害呢?然而一百步止于六十步者,后面有骤趋,不可太远。郑锷说:遇敌之地不一则教战之法也应当不一。现在以二百五十步为定准,坐作进退不出四表之中,一旦遇敌,或为圆方曲直之阵,或为鹳鹅之阵,其何以应变呢?王者之兵以正取胜,所以教之之法也不出乎正而已。坐作进退不逾乎四表,三鼓而皆作在此。兵法所谓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这是用众之法】
郑锷说:“所有这些清除野地、立标志、仆旗、听誓、鼓行以至于击刺,如战之陈,都是四时教战的常法。不在振旅、茇舍、治兵中叙述,唯独在这里详细具述,大概是为了表明这是大阅的缘故。”
田猎之日,司马在后表之中树立旗帜。群吏拿着旗、物、鼓、铎、镯、铙,各自率领他们的民众到达。天刚亮,砍旗诛杀后至者。于是陈列车兵和步兵,如战之陈,都坐下。
李嘉防说:四个标志止于二百五十步,坐作进退,步行趋骤,用力不劳,轨范易习。民众左右顾瞻,都是他们的乡党邻里,自然情亲,势一敌不可乘。这是古人结阵坚固的原因。易氏说:到了田猎之日,司马在虞人所设后表之中树立熊虎六斿之旗。据《乐记》舞位而言,那么后表当是在
南。一表于是,羣吏如乡师以下,以其旗物及鼓铎镯铙等,各帅其民而致于大司马。○郑康成曰:质,正也。▯,仆也。○易氏曰:质明仆旗,犹有后至者,是慢令也。○王昭禹曰:前期既戒众庶矣,又后至焉,故必诛军法。后期者斩,而此言诛,则方致民也。下文言不用命者斩,则知言诛未遽以死处之。乃陈车徒如战之陈,田之所习,无非战法。故车徒之所陈,皆如战之陈焉。○郑康成曰:皆坐当听誓也。
译向南。在设立标志的地方,群吏如乡师以下,拿着各自的旗帜、器物以及鼓、铎、镯、铙等乐器,各自率领他们的民众来到大司马面前。郑康成说:“质”就是“正”的意思。“仆”就是“倒下”的意思。易氏说:天刚亮就倒下旗帜,还有迟到的人,这是怠慢命令。王昭禹说:前期已经告诫过众庶了,却又迟到,所以一定要用军法处死。迟到的人斩首,而这里说“诛”,是因为正在召集民众。下文说不服从命令的人斩首,由此可知说“诛”并没有立即处以死刑。于是陈列车兵和步兵,如同战阵的排列,平时田猎所练习的,无非都是作战的方法。所以车兵和步兵的排列,都如同战阵的排列。郑康成说:都坐着应当聆听誓师。
黄氏曰自此以前皆司马主之
羣吏听誓于陈前,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郑康成曰:羣吏,诸军帅也。陈前,南面乡表也。○易氏曰:众庶已集,命之皆坐于在南之一表。羣吏听誓,则自军帅而下皆南面向表誓于陈前。○王昭禹曰:以小司徒攷之,乃防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以起军旅,以作田役,特掌其戒禁而已,未尝掌誓。记月令者,谓司徒搢扑北面以誓,误矣。士师以五戒先后刑罚,一曰誓。用之军旅,则誓众者,士师也。○黄氏曰:战誓书所谓“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盖自此始,以军法用人之死。
郑锷曰:坐而听誓,斩牲以徇,所谓三令五申也。今见于《司马法》曰:「夏后氏誓于军中,欲民先其虑也;商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周将交刃而誓之,以致民志也。」车徒皆坐,使羣吏聼誓者,羣吏各帅其众。有誓而羣吏听之,则传逹于所统之众,简而易知,无敢不从矣。○郑康成曰:「斩牲者,小子也。」○王氏曰:「使民以其死刑诛,不如是之严,则民弗为使矣。然前期戒众庶而后至可诛,既陈而誓,然后不用命者可斩。」
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马振铎,羣吏作旗,车徒皆作。鼓行鸣镯,车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音鹿】镯,羣吏▯旗,车徒皆坐。
郑康成曰作起也
愚案:中军自注,以为中军之将后之説者,以大将之车将自居中,所谓居鼓之将自击此鼓,节制三军,虽王亲征,亦自击鼓。遂引《左传》郤克伤于矢,援枹而鼓之,赵简子伏弢呕血,鼓声不衰,为证。至鼔人指为军将、师帅、旅帅,不思军将自执晋鼓,不执鼙而执鼙,自是旅帅,所以易氏谓旅帅居军师之中,故曰中军。若以中军不可指为旅帅,只云中军之将,虽执晋而晋以鼙为令者,盖晋以进为义,军将鼓其晋,孰敢不进?度未敢进而鼓动,寕免拂乎人情。旅帅为百人之长,下察人情,知其可进,以鼙令鼓,然后中军执鼓之人三鼓以进之,则车徒皆作,可使之同心同力,勇进而不怯矣。
易氏曰:中军以鼙令鼓,则旅帅执鼙者也。以旅帅居卒伍军师之中,故曰中军。鼓人皆三鼓,则军将之执晋鼓者也。司马振铎,则两司马之执铎者也。鼓行鸣镯,则公司马之执镯者也【○郑康成曰:伍长一曰公司马】当是时,旅帅以鼙令鼓,故军将三鼓而作之。两司马振铎以通之,可以作矣。故羣吏作,旗车徒皆作。既作矣,军将又鼓以行之,公司马又以镯而节之,可以行矣。故车徒皆行,及表乃止。既止矣,军三鼓以警之,两司马摝铎以止之,可以止矣。故羣吏▯旗,车徒皆坐。此谓自南表以至向北之二表,所以象武始而北出,观兵于盟津之时。
又三鼓,振铎,作旗,车徒皆作,鼓进,鸣镯,车骤,徒趋,及表乃止,坐作如初。
郑康成曰:「趋者,赴敌尚疾之渐。」《春秋传》曰:「先人有夺人之心。」○易氏曰:「言骤趋则士卒赴敌之心,固勇于车徒之行者矣。然不可无以节之,由是及表乃止,而军将三鼓以警之,两司马又摝铎以止之,可以止矣。故曰:坐作如初,此谓自二表以至向北之三表,所以象再成而灭商,战胜于牧野之时。」
乃鼓车驰徒走及表乃止
易氏曰:「于是军将又鼓以作之,则车为之驰,徒为之走【○王昭禹曰:「骤驰者,车也;趋走者,徒也。骤,言聚其足而进;驰,言决围而去也。徒以人言,故曰趋走。趋,言其走之肃;走,言其行之速也】言驰与走,则士卒赴敌之心,尤勇于车骤、徒趋者矣。然亦不可无以节之。由是及表乃止,则教习已备,而无事于坐作之节,但止之而已。此谓自三表以至向北之四表,所以象三成而南克殷,有余力功成而反者也。
鼓戒三阕【若穴反】车三发,徒三刺。
郑康成曰:鼓戒,戒攻敌。○王昭禹曰:鼔声止,谓之阕。○易氏曰:至此则鼓已三阕,车已三▯,徒已三刺,于此皆戒焉。○郑锷曰:毎鼓一阕,则车一▯而徒一刺,至三而止,是谓节制之兵。三
译黄氏说:这以前都是司马主管的。
众位官吏在阵前聆听誓师,宰杀牺牲,在左右行列中巡行示众。司马宣告说:“不听从命令的人,就斩首。”郑康成说:众位官吏,就是各位军帅。阵前,是面向南边的标志。○易氏说:民众已经集结,命令他们都坐在南边的那根标志下。众位官吏聆听誓师,那么从军帅以下都面向南边的标志,在阵前宣誓。○王昭禹说:根据小司徒的职掌来考察,他是防备万民的卒伍并加以使用,用来兴起军旅,用来征发田役,只是掌管警戒禁令罢了,不曾掌管誓师。记载《月令》的人,说司徒手持戒尺面向北宣誓,是错误的。士师用五种戒令来先后施行刑罚,第一种就是誓。用在军旅中,那么向众人宣誓的,是士师。○黄氏说:战前誓师书中所谓“听从命令的在祖庙受赏,不听从命令的在社坛受戮”,大概是从这里开始的,用军法来决定人的生死。
郑锷说:坐着聆听誓师,宰杀牺牲来巡行示众,这就是所谓的三令五申。现在在《司马法》中可以看到:“夏后氏在军中誓师,是想让民众事先考虑;商朝在军门之外誓师,是想让民众事先心意明确以应对战事;周朝在即将交战时誓师,是为了坚定民众的意志。”车兵和步兵都坐下,让众位官吏聆听誓师,是因为众位官吏各自率领他们的部下。有誓师而众位官吏聆听,那么就会传达给他们所统辖的部下,简单易懂,没有人敢不听从。○郑康成说:“宰杀牺牲的,是小子。”○王氏说:“让民众面临死刑的诛杀,如果不这样严厉,民众就不会被驱使。然而事先告诫民众然后才到可以诛杀的时候,布阵后誓师,然后不听从命令的人就可以斩首。”
中军用鼙鼓命令击鼓,鼓手都击鼓三次。司马摇动铃铎,众位官吏举起旗帜,车兵和步兵都起身。击鼓行进,鸣响镯钲,车兵和步兵都行进,到达标志就停止。三次击鼓,摇动铃铎,众位官吏放下旗帜,车兵和步兵都坐下。
郑康成说:作,就是起身。
我按:中军自注,认为是中军的将领,后来的解说者,认为大将的战车将领自己居中,所谓居中的将领自己击打这个鼓,节制三军,即使是君王亲自征伐,也自己击鼓。于是引用《左传》中郤克被箭射伤,拿起鼓槌击鼓,赵简子伏在弓袋上呕血,鼓声不减弱,作为证据。至于把鼓人指为军将、师帅、旅帅,不考虑军将自己执掌晋鼓,不执掌鼙鼓而执掌鼙鼓,自然是旅帅,所以易氏说旅帅居于军师之中,所以叫中军。如果把中军不能指为旅帅,只说中军的将领,虽然执掌晋鼓而晋鼓以鼙为令的,大概晋鼓以进为义,军将击鼓他的晋鼓,谁敢不进?估计不敢进而鼓动,难道不违背人情吗。旅帅是百人的长官,向下察知人情,知道可以前进,用鼙鼓命令击鼓,然后中军执鼓的人三次击鼓以进击,那么车兵和步兵都起身,可以让他们同心同力,勇猛前进而不胆怯了。
易氏说:中军用鼙鼓命令击鼓,那么旅帅执掌鼙鼓。因为旅帅居于卒伍军师之中,所以叫中军。鼓手都击鼓三次,那么军将执掌晋鼓。司马摇动铃铎,那么两司马执掌铃铎。击鼓行进,鸣响镯钲,那么公司马执掌镯钲【○郑康成说:伍长一叫公司马】。当时,旅帅用鼙鼓命令击鼓,所以军将三次击鼓而让他们起身。两司马摇动铃铎以通达命令,可以起身了。所以众位官吏举起旗帜,车兵和步兵都起身。已经起身了,军将又击鼓以行进,公司马又用镯钲来节制,可以行进了。所以车兵和步兵都行进,到达标志就停止。已经停止了,军将三次击鼓以警戒,两司马又摇动铃铎以停止,可以停止了。所以众位官吏放下旗帜,车兵和步兵都坐下。这是说从南边的标志到向北的两个标志,用来象征武王开始向北出兵,在盟津观兵的时候。
又三次击鼓,摇动铃铎,举起旗帜,车兵和步兵都起身,击鼓前进,鸣响镯钲,车兵疾驰,步兵快步走,到达标志就停止,坐下和起身像开始时一样。
郑康成说:“快步走,是奔赴敌人崇尚快速的渐进。”《春秋传》说:“先于敌人行动可以夺取敌人的心志。”○易氏说:“说疾驰和快步走,那么士卒奔赴敌人的心志,本来比车兵和步兵行进时更勇猛了。然而不能没有节制,因此到达标志就停止,而军将三次击鼓以警戒,两司马又摇动铃铎以停止,可以停止了。所以说:坐下和起身像开始时一样,这是说从两个标志到向北的三个标志,用来象征第二次成功而灭商,在牧野战胜的时候。”
于是击鼓,车兵奔驰,步兵奔跑,到达标志就停止。
易氏说:“于是军将又击鼓以让他们起身,那么车兵为之奔驰,步兵为之奔跑【○王昭禹说:“疾驰奔驰的,是车兵;快步走奔跑的,是步兵。疾驰,是说聚集脚步而前进;奔驰,是说决围而去。步兵以人言,所以说快步走奔跑。快步走,是说其走的肃穆;奔跑,是说其行的快速】。说奔驰和奔跑,那么士卒奔赴敌人的心志,尤其比车兵疾驰、步兵快步走时更勇猛了。然而也不能没有节制。因此到达标志就停止,那么教习已经完备,而没有必要进行坐下和起身的节制,只是停止罢了。这是说从三个标志到向北的四个标志,用来象征第三次成功而南克殷商,有余力功成而返回的时候。”
击鼓警戒三次结束,车兵三次冲杀,步兵三次刺杀。
郑康成说:击鼓警戒,是警戒攻击敌人。○王昭禹说:鼓声停止,叫做结束。○易氏说:到这里鼓已经三次结束,车兵已经三次冲杀,步兵已经三次刺杀,在这里都警戒完毕。○郑锷说:每次击鼓一次结束,那么车兵一次冲杀而步兵一次刺杀,到三次就停止,这就是所谓的节制之兵。三
▯即书所谓「不愆于六歩、七歩乃止齐焉」,三刺即书所谓「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之意【○易氏曰:必三鼓者,至于三则节制之正也。故大阅之教,表为三表,鼓为三鼓,车以三▯,徒以三刺,坐作以三而为之止,皆三之为节制也】
译这就是《诗经》中所说的“不超过六步、七步就停止,使队伍整齐”,三次刺杀就是《诗经》所说的“不超过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击鼓就停止,使队伍整齐”的意思。【○易氏说:一定要击三次鼓,是因为到了三次就符合节制的正道。所以大阅兵的训练中,旗帜设为三面,鼓声敲为三响,战车以三次为度,步兵以三次刺杀为度,坐下起立都以三次作为停止的标准,这些都是以“三”作为节制的方法。】
乃鼓退,鸣铙,且郤【起畧反】及表乃止,坐作如初。
郑康成曰:「铙所以止鼓,军退卒长鸣铙以和众,鼔人为止之也。」○易氏曰:「谓至北之四表,军将即令鼓以退之,公司马复鸣铙以郤之,于是军吏士卒回身向南而立,复行至表,皆为之止坐作如初。」此又谓自北之四表以至三表、二表而复于向南之一表,皆如上文之坐作,其异者废镯鸣铙而已。所以象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石,六成而复缀以崇者也。
遂以狩田,以旌为左右和之门。羣吏各帅其车徒,以叙和出。左右陈车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间,以分地。前后有屯,百歩有司廵其前后。
贾氏曰:遂以狩田,已下緫论教战讫,入防田猎之事。○郑康成曰:冬田为狩,言守取之无所择也【○王昭禹曰:以大获兽守之,以人为取之大者,以冬物之成众也,故冬田谓之狩】贾氏曰:六军分三军,各处东西为左右,各一门。○郑锷曰:军中用辕以为门,此乃用旌为和门,何也?以车为藩,则仰辕以为门,盖军行偶有所止,则然也。设为和门者,田而教战,欲使众心之和一也。
愚按:门分左右,则人分彼此,相胜相争,由此而生。名门皆曰和,欲其进退由礼,心无所争,则和矣。○
郑康成曰:叙和出,用次第出和门也。○王昭禹曰:叙者,前后之伦也。出以先后之伦,则行者有叙而不乱矣。然不先正其左右之行列,将欲叙之有不可得,故先分左右以陈其车徒,又使有司平之,使各当其分,然后由左右而出者,其行列皆正矣。有司,乡师也。以乡师正掌田法而修其卒伍,故平其左右之行列,属于乡师也【○郑康成曰:乡师居门,正其出入之行列,虽不见经,居门正出入,宜亦有司之事。《春秋》传曰:流旁握御轚者不得入,车轨尘马候蹄,是必有有司督察之也。○黄氏曰:有司谓伍长以上平正也,各正其部署以结陈也,和平一义也】○王昭禹曰:军法自旅而上然后有旗盖,旅师所建之旗也。四两为卒,五卒为旅,此旅师所建之旗,所以居于卒间以分地而调其部曲也【○贾氏曰:军吏各领已之士卒,执旗以表也。○李嘉防曰:百人之中,旗分为两,五十人为一队也】○郑锷曰:司马以旗分地为二,必以百歩为准者,近则士卒无所骋其能,逺则首尾不相应也【○李嘉防曰:所谓步间容歩,队间容队,也有司乡师也,廵其前后,视其广狭也】○郑康成曰:前后有屯,百歩车徒异羣,相去之数也【○黄氏曰:《司马法》一成三百家,出车一乘,若皆以二家五人计之,三百家为七百五十人,田与追胥竭作,自此以前卒旅车为陈,至此车与卒异部,前此列陈如战之陈教坐作进退,至此逐禽有杀获之事故车与卒异部】
险野人为主易【以防反】野车为主。
黄氏曰:大抵兵分合为难,分合有竒正,而以野之险易制其宜。然则一车三十人,定法也。増减进退,其法黙存乎其间。郑居前之说,未必尽然【○王昭禹曰:宣王因田猎而选车徒,故诗曰:「东有甫草,驾言行狩」,此则易野车为主也。又曰:「选徒嚣嚣,搏兽于敖」,此则险野人为主也】○陈氏曰:险野非不用车,而主于人;易野非不用人,而主于车。动则足以冲突,止则足以营卫。将卒有所庇,兵械衣裘有所赍。诗云:「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则车之为利大矣。昔周伐郑,郑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偏则车也,伍二十五人,伍从其偏也。先其车足以当敌,后其人足以待变。古者车战之法,畧可知也【○礼库曰:先王车战不求大胜,求为不可败而已。郑庄欲驱驰中原,始为徼利之名,故郑庄始用徒兵。自中行穆子乃毁车以从卒,自左师展始乘马,自赵武灵王始用胡骑。先王兵制败壊而不可复,实自庄公始】
既陈,乃设驱逆之车。有司表貉于陈前。
易氏曰:驱谓驱禽兽使趋于围,逆谓逆禽兽使不出围【○郑锷曰:驱则自后驱之使出,逆则自前迎之使入,驱其后则兽无所逃,逆其前虽欲出防而不可得】○王昭禹曰:
译于是击鼓令退,鸣响铙钲,且退至标志处才停止,坐下起立如同初始。
郑康成说:“铙是用来停止鼓声的,军队撤退时卒长鸣铙以协调众人,鼓人因此停止击鼓。”易氏说:“意思是到达北面的四表,军将随即击鼓令退,公司马又鸣铙以制止,于是军吏士卒回身向南而立,再走到标志处,都停下坐下起立如同初始。”这又是说从北面的四表到三表、二表,再回到向南的一表,都像上文那样坐下起立,不同的只是废去镯声而鸣铙罢了。这是为了象征四成时南国成为疆界,五成时区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六成时恢复行列以尊崇礼制。
于是进行狩猎,用旌旗作为左右和门的标志。众官吏各自率领他们的车兵和步兵,按次序从和门出去。左右陈列车兵和步兵,由有司来整饬。旗帜位于卒队之间,用来划分地域。前后有屯驻,每百步有有司巡视前后。
贾氏说:“‘遂以狩田’以下,总论教战完毕,进入防备田猎之事。”郑康成说:“冬猎称为狩,是说守候猎取,无所选择。”王昭禹说:“因为大量捕获野兽而守候,以人为取获的主要力量,因为冬季万物成熟众多,所以冬猎称为狩。”贾氏说:“六军分为三军,分别驻扎在东西两侧作为左右,各设一门。”郑锷说:“军中用车辕作为门,这里却用旌旗作为和门,为什么呢?用车作为藩篱,就仰用车辕作为门,大概军队行进偶尔有所停留,就是这样。设置和门,是因为田猎兼教战,想要使众心和谐统一。”
我按:门分左右,人就分彼此,相胜相争,由此产生。门都命名为和,是希望进退遵循礼制,心中无所争竞,这样就和谐了。
郑康成说:“叙和出,是按次序从和门出去。”王昭禹说:“叙,是前后的伦次。按先后伦次出去,那么行进的人就有次序而不混乱了。然而如果不先端正左右的行列,想要有序是不可得的,所以先分左右来陈列车兵和步兵,又让有司来整饬,使各自处于适当的位置,然后从左右出去的人,其行列都端正了。有司,是乡师。因为乡师主管田法并修治卒伍,所以整饬左右行列,属于乡师的职责。”郑康成说:“乡师守在门边,端正出入的行列,虽然经文中没有明说,守在门边端正出入,应当也是有司的事。《春秋》传曰:‘流旁握御轚者不得入,车轨尘马候蹄’,这必定是有司督察的缘故。”黄氏说:“有司是指伍长以上的人来整饬,各自端正部署以结成阵势,和平是同一个意思。”王昭禹说:“军法自旅以上才有旗帜,这是旅师所建的旗帜。四两为卒,五卒为旅,这旅师所建的旗帜,所以位于卒队之间以划分地域并调节部曲。”贾氏说:“军吏各自统领自己的士卒,执旗以作为标志。”李嘉防说:“百人之中,旗分为两,五十人为一队。”郑锷说:“司马用旗帜将地域分为二,必定以百步为标准,是因为近了士卒无法施展才能,远了首尾不能呼应。”李嘉防说:“所谓步间容步,队间容队,有司是乡师,巡视前后,察看其宽窄。”郑康成说:“前后有屯驻,百步车兵和步兵分属不同群体,这是相距的步数。”黄氏说:“《司马法》说一成三百家,出兵一乘,如果都按二家五人计算,三百家为七百五十人,田猎与追捕竭尽全力,在此以前卒旅车兵结阵,到此车兵与步兵分属不同部伍,此前列阵如战阵教习坐下起立进退,到此追逐禽兽有杀获之事,所以车兵与步兵分属不同部伍。”
险野以步兵为主,易野以车兵为主。
黄氏说:“大抵兵力的分合最难,分合有奇正,而根据野地的险易来制定适宜的策略。然而一车三十人,是定法。增减进退,其法默存于其中。郑居前的说法,未必完全正确。”王昭禹说:“宣王因田猎而选拔车兵和步兵,所以诗说:‘东有甫草,驾言行狩’,这是易野以车兵为主。又说:‘选徒嚣嚣,搏兽于敖’,这是险野以步兵为主。”陈氏说:“险野并非不用车,而以步兵为主;易野并非不用人,而以车兵为主。行动时足以冲击,停止时足以营卫。将卒有所庇护,兵械衣裘有所携带。诗云:‘君子所依,小人所腓’,那么车的好处就大了。从前周伐郑,郑国采用鱼丽之阵,先偏后伍,伍承弥缝。偏就是车,伍是二十五人,伍跟随偏。先用车足以抵挡敌人,后用步兵足以应对变化。古代车战的方法,大致可以知道了。”礼库说:“先王车战不求大胜,只求不可败而已。郑庄公想要驱驰中原,才开始有求利的名声,所以郑庄公开始使用步兵。自中行穆子开始毁车以跟随步兵,自左师展开始骑马,自赵武灵王开始使用胡骑。先王的兵制败坏而不可恢复,实际上是从郑庄公开始的。”
既已列阵,于是设置驱逆之车。有司在阵前进行表貉之礼。
易氏说:“驱是说驱赶禽兽使其趋向包围圈,逆是说拦截禽兽使其不出包围圈。”郑锷说:“驱是从后面驱赶使其出来,逆是从前面迎击使其进入,驱其后则野兽无处可逃,逆其前则虽想逃出包围圈也不可能。”王昭禹说:
既陈则行列正矣,然后可田焉,故设驱逆之车者,田仆也,校人则帅之而已,故校人曰:田猎则帅,驱逆之车则将田矣,于是祷祭焉,故有司表貉于陈前,即甸祝掌表貉之祝号是也○李嘉防曰:表貉者,警人而欲其无慢心。
译军队已经列阵,行列就整齐了,然后才可以进行田猎。所以设置驱逆之车的是田仆,校人只是率领他们罢了。因此校人说:“田猎时由校人率领,驱逆之车则意味着田猎即将开始。”于是进行祷祭,所以有司在阵前设立表貉之祭,这就是甸祝掌管表貉之祝号的含义。李嘉防说:“表貉,是用来警示众人,使他们没有轻慢之心。”
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羣司马振铎,车徒皆作。遂鼓行,徒衔枚而进。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易氏曰: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如习战之时,则师田之法一焉。○郑康成曰:羣司马谓两司马也。枚如箸衔之,有繣结项。中军法止语,为相疑惑也。进行也。○郑司农曰:大兽公之,输之于公;小禽私之,以自畀也。诗云:“言私其豵,献肩于公。”一嵗为豵,二嵗为豝,三嵗为特,四嵗为肩,五嵗为慎。此明其献大者于公,自取其小者【○郑锷曰:大兽不公,无以教事上之义;小禽不私,无以示及下之仁。○李嘉会曰:人逞其勇,必不舍大而取小。大兽必公者,既非一人所可制,亦非一人所専得,所以必公于众者,正欲合夫人之力也】获得也,得禽兽者取左耳,当以计功【○王昭禹曰:不専取左耳,则効功者疑于获一而効二。取左耳以効功,所以谓之馘也】
及所▯鼓皆駴【胡楷反】车徒皆噪【素报反】
郑康成曰:「至所弊之处,田所当于止也。天子诸侯搜狩有常,至其常处,吏士鼓噪,象攻敌克胜而喜也。」疾雷撃鼓曰駴【○易氏曰:駴如马之骇。○郑锷曰:功虽已成,敌虽已胜,不可以不戒】噪讙也。书曰:「前师乃鼓防噪,亦谓喜也【○易氏曰:噪如鸟之噪,以示胜敌。郑锷曰:人心有踊跃之义】
徒乃弊致禽馌【于辄反】兽于郊,入献禽以享烝。
王昭禹曰:冬物成而多可取者众,故以徒为主。凡田用火,用车,用罗,非不用徒也,特所主者有异耳。○郑康成曰:徒乃弊徒止也。○黄氏曰:徒取禽,车列阵不动,虽战亦然,至此徒止,遂献禽。○郑康成曰:致禽馌兽于郊,聚所获禽,因以祭四方神于郊。月令季秋,天子既田,命主祠祭禽四方是也。○易氏曰:春社,夏礿,秋祊,不言入献禽,而冬烝独言之者,以外行致禽馌郊之礼,然后献禽于宗庙,故谓之入。○郑锷曰:此战胜而归,献捷于庙社之意也。郊言馌兽,烝言献禽,岂用大于郊而用小于庙?分而言之,则禽兽有大小之殊;合而言之,兽亦可谓之禽也。
緫论
王氏详説曰:田法大率详于冬狩,以文意攷之,亦四时所并用也。请以搜田明之:其曰「执鼓执镯」而继之以教坐作进退疾徐防数之节者,即冬狩所谓「中军以鼙令鼓,以下为一节,及三鼔以下为一节,坐作如初,乃鼓以下为一节」是也。其曰「有司表貉」者,即冬狩所谓「虞人莱所田之野为表,百歩则一,为三表,又五十歩为一表」,又曰「有司表貉于陈前」是也。其曰「誓民」者,即冬狩所谓「羣吏聼誓于陈前,斩牲以狥」是也。其曰「鼓遂围禁」者,即冬狩所谓「中军以鼙令鼓,车徒皆作,继之以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鼓遂围禁」是也。苖田、狝田,一如搜田,但大阅之礼,其徒车为甚备耳。
陈及之曰:「四时教习,逺如都鄙,皆调▯之。大都之地,去王城五百里,则一年四次,习于国内,比屋竭作,嵗嵗如是,而民不亦劳乎?」大司马欲尽辨旗物号名之用,故并师都郊野言之。其实司马所教者,止乡遂之人也。而又递阅之,亦不一时俱起。王畿之内,乡党之间,皆有习射之地,嵗时因民聚防而教之,则民无道路之苦,国家无烦扰之政,而民皆精练矣。《诗》云:「东有甫草,驾言行狩,建旐设旄,搏兽于敖。」则周制田猎,或尽习于东都也。盖宣王以王畿之内,东去王城逺甚,▯民有来徃之苦,遂大防于东都,所谓因田猎而选车徒也。
杨氏曰:「春秋大阅,一搜五治兵,一狩二,得礼乎?曰:何礼哉?先王于闲暇无事之日,修其军礼,所谓振旅苃舎治兵,大阅之政讲焉,鼓铎旗物名号战法之用熟焉,禽兽之害物者与其时之可杀者得焉。得之之道,又有节焉,大兽公之,小禽私之,得不敢先享,必献于鬼神焉。是则先王之时,田礼一举而有六善,岂徒好兵而禽兽之获哉?今鲁之大阅与治兵、搜狩之举,是未尝求先王之善意。县师曰:掌邦国田役之戒,受法于司
译中军用鼙鼓来命令击鼓,击鼓的人都击鼓三下。众司马摇动铎铃,车兵和步兵都行动起来。于是击鼓行进,步兵口中衔着枚(防止喧哗)而前进。捕获的大兽归公家,小禽归私人。捕获者取下左耳。○易氏说:中军用鼙鼓命令击鼓,击鼓的人都击鼓三下,就像演习作战时一样,那么军队田猎的法度也就统一了。○郑康成说:众司马指的是两司马。枚像筷子一样衔在嘴里,有绳子系在颈后。中军法规定禁止说话,是为了防止互相疑惑。进行,就是前进。○郑司农说:大兽归公,是把它交给公家;小禽归私,是留给自己。《诗经》说:“把小野猪留给自己,把大猪的肩肉献给公家。”一岁的小猪叫豵,两岁的叫豝,三岁的叫特,四岁的叫肩,五岁的叫慎。这明确说明把大的献给公家,自己取小的。【○郑锷说:大兽不归公,就无法教导事奉上级的道义;小禽不归私,就无法显示惠及下级的仁爱。○李嘉会说:人逞强好勇,必定不会舍弃大的而取小的。大兽必定归公,既不是一个人所能制服的,也不是一个人所能独占的,所以必定归公于众人,正是想要集合众人的力量】获得猎物,捕获禽兽的人取下左耳,应当用来计算功劳。【○王昭禹说:如果不专门取左耳,那么报功的人就会怀疑是捕获一只却报功两只。取左耳来报功,所以叫做馘】
到达目的地,鼓声都如疾雷击鼓般骇人,车兵和步兵都喧哗叫喊。
郑康成说:“到达田猎结束的地方,这是田猎应当停止的地方。天子诸侯搜狩有固定的地方,到达那固定的地方,官吏士兵击鼓喧哗,象征攻敌克胜而喜悦。”疾雷击鼓叫做駴。【○易氏说:駴像马受惊的样子。○郑锷说:功业虽然已经完成,敌人虽然已经战胜,不可以不警戒】噪是喧哗的意思。《尚书》说:“前军于是击鼓防御喧哗,也是表示喜悦。”【○易氏说:噪像鸟叫,用来显示战胜敌人。郑锷说:人心有踊跃之义】
步兵于是停止田猎,把禽兽送到郊外,进入宗庙献禽以举行冬祭。
王昭禹说:冬天万物成熟,可以捕获的众多,所以以步兵为主。凡是田猎用火、用车、用罗网,并不是不用步兵,只是主要依靠的对象不同罢了。○郑康成说:徒乃弊,意思是步兵停止。○黄氏说:步兵捕获禽兽,车兵列阵不动,即使是作战也是这样,到这里步兵停止,于是献禽。○郑康成说:把禽兽送到郊外,聚集所捕获的禽兽,趁机在郊外祭祀四方神灵。《月令》季秋,天子田猎后,命令主祠祭祀禽兽于四方,就是这个意思。○易氏说:春社、夏礿、秋祊,不说入献禽,而冬烝独独说到的,是因为在外进行致禽馌郊的礼仪,然后献禽于宗庙,所以叫做入。○郑锷说:这是战胜归来,献捷于庙社的意思。郊外说馌兽,冬祭说献禽,难道是在郊外用大的而在庙里用小的吗?分开来说,禽兽有大小之别;合起来说,兽也可以称为禽。
总论
王氏详说:田猎的法度大体上在冬狩中详细,根据文意考察,也是四季所共同使用的。请让我用搜田来阐明:它说“执鼓执镯”接着教导坐起进退疾徐防数的节奏,就是冬狩所说的“中军以鼙令鼓”以下为一节,以及三鼓以下为一节,坐起如初,于是击鼓以下为一节。它说“有司表貉”,就是冬狩所说的“虞人清理田猎的野外作为标志,一百步一个,设三个标志,又五十步一个标志”,又说“有司在阵前表貉”。它说“誓民”,就是冬狩所说的“众吏在阵前听誓,杀牲巡示”。它说“鼓遂围禁”,就是冬狩所说的“中军以鼙令鼓,车徒皆作,接着是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鼓遂围禁”。苗田、狝田,都和搜田一样,只是大阅的礼仪,其步兵和车兵更为完备罢了。
陈及之说:“四季教习,远到都鄙,都调发他们。大都之地,距离王城五百里,那么一年四次,在国内习练,家家户户竭尽劳作,年年如此,百姓不也劳苦吗?”大司马想要详尽辨别旗帜、器物、号名的用途,所以一并提到师都郊野。其实司马所教习的,只是乡遂之人。而又轮流阅试,也不是一时都起来。王畿之内,乡党之间,都有习射的地方,岁时趁着百姓聚会而教习他们,那么百姓没有道路之苦,国家没有烦扰之政,而百姓都精练了。《诗经》说:“东边有甫草,驾车出行田猎,树立旐旗设置旄节,在敖地搏杀野兽。”那么周制田猎,或许都在东都习练。大概宣王因为王畿之内,向东距离王城很远,百姓有来往之苦,于是在东都大聚,所谓因田猎而选拔车兵步兵。
杨氏说:“春秋大阅,一次搜田五次治兵,一次狩田两次,符合礼制吗?回答说:什么礼制呢?先王在闲暇无事的日子,修习军礼,所谓振旅、苃舍、治兵,大阅的政令讲习,鼓铎旗物名号战法的使用熟练,禽兽中危害作物的以及当时可以杀死的得以捕获。捕获的方法,又有节制,大兽归公,小禽归私,得到不敢先享用,必定献给鬼神。这就是先王时代,田礼一举而有六善,难道只是喜好兵事和捕获禽兽吗?现在鲁国的大阅与治兵、搜狩之举,是没有寻求先王的善意。县师说:掌管邦国田役的警戒,接受法令于司
马,以作其众庶。大宗伯曰:以军礼同邦国大田之礼,简众也。鲁之治兵,不掌于县师,不受于司马,不同于宗伯,此春秋所以不与也。」
译马,用来役使他的民众。大宗伯说:“用军礼来统一邦国,大田之礼,是为了检阅民众。”鲁国治理军队,不隶属于县师,不接受司马的管辖,也不符合大宗伯的规定,这就是《春秋》不认可它的原因。
林椅曰:周家因祭祀而用田,因田而敎战。王与诸侯军将之旗鼓,特建之以教战陈之法。王与诸侯不必亲,亦不必成军也。如今敎习,必立六纛、五方旗之类。又司马百歩为一表,为三表则三百歩;又五十歩为一表,则三百五十歩耳。歩兵前后左右各二歩,车易战之法,五车为屯,十车为列,前后相去三十歩,左右十六歩。险战之法,十车为聚,十二为列,前后二十歩,左右四歩。队闲五十歩,险战皆半之。又队闲容队,曲闲容曲,度百歩一表,则可教者仅一旅。乡师出田法于州里,遂师审其誓戒,都司马、家司马以国法掌其政学,则是一旅以上,随处自讲可也。至大军旅,则合而用之,所谓“及师大合军”是矣。
及师大合军,以行禁令,以救无辜,伐有罪。
易氏曰:「及者,继事之辞。未有师也,谓时田以习战,以为用师之备而已。」○王昭禹曰:「及师,大合军,谓命将或王亲征之时。」○郑锷曰:「大合军旅,非以肆▯也,以行禁令,所以申明乎九法也;以救无辜,所以明王者之仁也;以伐有罪,所以明王者之义也。」
若大师则掌其戒令,涖大卜,帅执事,涖衅主及军器。○易氏曰:若有强梗弗率者,负固弗服者,与夫侵犯王畧而自干天诛者,天子于是亲帅六师,方伯连帅从焉,谓之大师。大司马掌其戒令,则方伯连帅以至军将、师帅莫不受戒令焉【○郑锷曰:或谓用师则大司马爲大将,固当掌号令以指麾六军,此言若大师则掌其戒令者,盖此乃王亲出征之时也,王自出军则王自将,号令在王,大司马惟掌戒令,则专治六师之法而已】○郑康成曰:涖,临也。临大卜,卜出兵吉凶也。司马法曰:上卜,下谋,是谓参之【○郑锷曰:大卜作▯之八命,一曰征,司马于出征之卜则亲涖之以决吉凶】主谓迁庙之主及社主在军者也【○愚案:庙社主见小宗伯】军器,鼓铎之属。凡师既受甲,迎主于庙及社主,祝奉以从,杀牲以血涂主及军器,皆神之【○贾氏曰:小子职云:衅邦器及军器,彼官衅之而司马临之】○李嘉防曰:涖大卜衅主及军器,惟大师则有之。
及致建大常比军众诛后至者
郑司农曰:致谓聚众也。○黄氏曰:致于王也,故建大常,比军众,谓各以其党相聮合也。郑谓乡师致民于司马,非乡师致六乡之民于司徒,此当有邦国都鄙甸稍之民,稍人受法于县师,作其同徒輂辇帅而至者【○买氏曰:司马而用王之大常者,以上文大师王亲御六军,故司马用王之大常致众;若王不亲,则司马自用大旗致之。○王氏曰:乡师致民以司徒之大旗,则司马致民冝以王之大常矣,凡此皆示其致民之命有所受之也】○郑康成曰:比校次之也【○易氏曰:比其伍两卒旅军师之全缺也】○郑锷曰:诛后至则惩其不率而后期。
及战廵陈眡事而赏罚
易氏曰:「及其成陈而战也,廵其陈之队伍防数,与夫车徒旗鼓之出入,莫不眡之【○郑锷曰:廵陈而视其勇怯】○郑康成曰:「事谓战功也。」○王昭禹曰:「眡其鼔铎镯铙旗物车从坐作进退之事,有功者赏,逆令者罚也。」
若师有功,则左执律,右秉钺【音越】以先恺乐,献于社。郑康成曰:功胜也。律所以听军声,钺所以为将威也。○郑锷曰:军行必听同律,而钺者大将所执也。有功则执律者,示师出以律而取胜也。阳六为律,左阳也,故左执之。钺所以主杀,隂也,右亦隂也,故右秉之【○胡氏曰:牧野乃誓,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孔颖逹云:杀戮用右手,左手仗钺,示无事于诛;右手把旄,示有事于教。诗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舞人所执于事便也】○郑康成曰:先犹道也。○易氏曰:大司马左执律,右秉钺,以先【○愚案:此防极是,功虽胜,大司马犹执律秉钺郤行而身先,以见有功不伐,安不忘危之意】○贾氏曰:赵商问大司乐,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注云:献于祖,与此异。郑答曰:司马主军事之功,故献于社;大司乐宗伯之属,宗伯主宗庙,故献于祖。然军有功
译林椅说:周朝因为祭祀而使用田猎,因为田猎而训练作战。周王与诸侯军将的旗帜和鼓,特意树立起来,用来教导布阵作战的方法。周王与诸侯不必亲自参与,也不必组成完整的军队。如今进行训练,必定设立六纛、五方旗之类。又司马以一百步为一个标记,三个标记就是三百步;又以五十步为一个标记,那就是三百五十步。步兵前后左右各相距两步,这是车战的方法,五辆车为一屯,十辆车为一列,前后相距三十步,左右相距十六步。险战的方法,十辆车为一聚,十二辆为一列,前后相距二十步,左右相距四步。队伍之间相距五十步,险战时都减半。又队伍之间容纳队伍,曲队之间容纳曲队,估算一百步一个标记,那么可以训练的仅仅是一旅。乡师在州里颁布田猎之法,遂师审察其誓戒,都司马、家司马以国家法令掌管其政令与学习,那么一旅以上的军队,随处自行讲习就可以了。至于大军旅,则合并使用,这就是所说的“等到大军会合”了。
等到大军会合,用来施行禁令,用来拯救无辜,讨伐有罪之人。
易氏说:“‘及’,是承接前事的词。还没有军队,是说按时田猎以练习作战,作为用兵的预备罢了。”○王昭禹说:“‘及师,大合军’,是说任命将领或者君王亲自出征的时候。”○郑锷说:“大规模集结军队,不是为了炫耀武力,而是为了施行禁令,以此来申明九种军法;用来拯救无辜,以此来彰显君王的仁爱;用来讨伐有罪之人,以此来彰显君王的正义。”
如果是大规模出征,就掌管其警戒号令,监临大卜,率领执事人员,监临衅主及军器。○易氏说:如果有强横不服从的人,依仗险固不降服的人,以及侵犯王土而自取天诛的人,天子于是亲自率领六军,方伯、连帅跟随,这叫做大规模出征。大司马掌管其警戒号令,那么方伯、连帅以至军将、师帅没有不接受警戒号令的【○郑锷说:有人认为用兵时大司马作为大将,自然应当掌管号令以指挥六军,这里说如果是大规模出征就掌管警戒号令,大概这是君王亲自出征的时候,君王亲自出兵则君王亲自统帅,号令在君王手中,大司马只掌管警戒号令,那么专门治理六军的法令罢了】○郑康成说:“涖,是临视的意思。监临大卜,是占卜出兵吉凶。《司马法》说:向上占卜,向下谋划,这就叫做参验【○郑锷说:大卜作八种占卜,第一种是征伐,司马在出征时的占卜则亲自监临以决断吉凶】主,是指迁庙的主牌以及社主在军中【○愚案:庙社主见小宗伯】军器,是鼓、铎之类。凡是军队已经接受铠甲,从庙中迎接主牌以及社主,祝官捧着跟随,杀牲用血涂抹主牌及军器,都使之有神灵【○贾氏说:小子的职掌说:衅邦器及军器,那个官员衅之而司马监临】○李嘉防说:“监临大卜、衅主及军器,只有大规模出征时才有。”
等到聚集军队,树立大常旗,检阅军队,诛杀迟到的人。
郑司农说:“致,是聚集众人的意思。”○黄氏说:“致于君王,所以树立大常旗,比军众,是说各自以其所属相互联结。”郑说乡师将民众致于司马,不是乡师将六乡的民众致于司徒,这里应当有邦国、都鄙、甸稍的民众,稍人受法于县师,作其同徒輂辇帅而至【○买氏说:司马而用君王的大常旗,因为上文说大规模出征君王亲自驾驭六军,所以司马用君王的大常旗聚集众人;如果君王不亲自出征,那么司马自用大旗聚集众人。○王氏说:乡师致民以司徒的大旗,那么司马致民应当以君王的大常旗了,凡此都是显示其致民之命有所受之】○郑康成说:“比,是校次的意思【○易氏说:比其伍、两、卒、旅、军、师的齐全或缺损】○郑锷说:“诛杀迟到的人,则惩罚其不服从而后期。”
等到作战,巡视阵势,视察战事而赏罚。
易氏说:“等到布成阵势而作战,巡视其阵势的队伍防数,以及车兵步兵、旗鼓的出入,没有不视察的【○郑锷说:巡视阵势而视察其勇怯】○郑康成说:“事,是说战功。”○王昭禹说:“视察其鼓、铎、镯、铙、旗物、车从、坐作、进退之事,有功者赏,违令者罚。”
如果军队有功,就左手拿着律管,右手拿着钺,走在凯乐前面,向社神献祭。郑康成说:“功,是胜利的意思。律用来听军声,钺用来作为将帅的威严。”○郑锷说:“军队行进必定听同律,而钺是大将所执。有功则执律,显示军队出师以律而取胜。阳六为律,左为阳,所以左手拿着。钺用来主杀,为阴,右也为阴,所以右手拿着【○胡氏说:牧野誓师,君王左手杖黄钺,右手秉白旄以指挥。孔颖达说:杀戮用右手,左手仗钺,显示无事于诛;右手把旄,显示有事于教。《诗经》说: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舞人所执于事便也】○郑康成说:“先,是引导的意思。”○易氏说:“大司马左手拿着律管,右手拿着钺,走在前面【○愚案:此说极是,功虽胜,大司马犹执律秉钺退行而身先,以见有功不伐,安不忘危之意】○贾氏说:“赵商问大司乐,王师大献则令奏凯乐。注说:献于祖,与此不同。郑回答说:司马主军事之功,所以献于社;大司乐是宗伯之属,宗伯主宗庙,所以献于祖。然而军有功”
,二处俱献,以出军之时告于祖,冝于社,故反必告也【○王氏详説曰:祖本仁,故献恺在春官;社本义,故献恺在夏官。○郑锷曰:司马主九伐之法,故献于社示法隂而行诛伐也。○愚按:恺乐説见大司乐】
译两处都进行献祭,在出兵的时候向祖神报告,在社神那里举行祭礼,所以返回时也必须报告。【○王氏详细解说:祖的本义是仁,所以献恺在春官;社的本义是义,所以献恺在夏官。○郑锷说:司马掌管九伐之法,所以向社神献祭表示依循法度而施行诛伐。○我按:关于恺乐的解说见大司乐】
若师不功,则厌【于陟反】而奉主车。
郑司农曰:厌谓厌冠丧服也。军败则以防礼,故秦败于殽,秦伯素服郊次,乡师而哭【○贾氏曰:曲礼云“厌冠不入公门”,彼差次当缌小功之冠,以义言之,五服之冠皆厌,以其防冠反吉,吉冠扵武上向内缝之,防冠于武下向上缝之,伏冠在武,故得厌防之名。○李嘉防曰厌冠奉主车以归于庙,示有忝于祖矣】○郑锷曰:无功,非王之故也。司马不能致果以杀敌也,故自厌损明已之威,令不伸以致然也。不言无功,见王师无败绩之理【○易氏曰:不言败而言不功,王者之师无敌于天下,不特不功而已】○郑康成曰:奉犹送也,送主归于庙与社【○郑锷曰:奉主车以归,肆师助牵之,故肆师云“师不功则助牵主车】
黄氏曰:「司马教战,有功无功,皆其任也。执律秉钺,以先恺乐,献于社。先王有其事而无其心,厌而奉主车。先王有其礼而无其事。」
王吊劳【老报反】士庶子则相【息亮反】
郑康成曰:「师败王亲吊士庶子之死者,劳其伤者,则相王之礼。庶子,卿大夫之子从军者,或谓之庶士【○郑锷曰:「士庶子宿卫王宫者也,王亲征则从王在军而属司马。有死者,王亲吊之;司马相其吊劳之礼,以其在军故也】○王氏详説曰:「成周之时,其待士庶子也,至有功则饮之食之,有不幸之事则吊之劳之。外饔云:『邦飨耆老孤子,则掌其割烹之事;飨士庶子亦如之』,是飨之以食也。酒正曰:『飨士庶子,飨耆老孤子,皆共其酒』,是飨之以饮也。此曰『吊』、『曰劳』,直谓车甲间有不幸之事。」
大役与【音预】虑事属【音蠋】其植【直吏反】受其要以待考而赏诛刘氏曰若国有城邑之大役司徒司空计虑其事则与焉○郑锷曰观左传宣十一年蔿艾猎城沂昭三十二年士弥牟营成周属役赋丈书以授帅凡大工役不可不先虑其事也大司马与虑于未兴工之前及兴工则属其植工已毕则受其要始焉虑之既已计其工役之用终焉不可不防计其效也司农谓植为部曲将吏引左传云宋城华元为植【○黄氏曰植版筑主帅也】而康成谓植为筑城桢榦未知孰是盖以木之植者谓之植则植者桢榦之木可植于地以筑者也筑者以植为主未尝闻部曲将吏其名曰植者也【○易氏曰植谓筑城板榦髙博制度系焉则属之于司空】始焉虑其事中焉属其植【○黄氏曰先郑以属为聚会后郑谓赋丈尺与其用人数二説盖相备】终焉受其要【○郑司农曰要者簿书○易氏曰要谓役人数目功程多寡系焉则受之于司徒】则本末纎悉无不周知然后可以待攷功而行诛赏焉【○易氏曰待攷而赏诛必以植要为本】违者有诛劳者有赏言赏而后诛大役既事行赏为先不得已而后有诛也○王氏曰大司马于大役与虑事欲知其故之可否属其植欲知人之多寡受其要欲知其功之等差事成而攷之以行诛赏
大防同则帅士庶子而掌其政令。
郑康成曰:帅师以从王。○王昭禹曰:诸子之职曰:「若防同賔客,作羣子从,则帅士庶子而掌其政令,在司马也【○郑锷曰:或谓士庶子乃宫伯所掌,司马何以掌其政令?尝攷宫伯之职,言「邦有大事,作宫众则令之」,所谓令者,作而行之而已,必湏有统率之人以政令治之可也。然则大防同之时,令之而使属于司马,明矣。司马帅之以从王,安得不掌其政令?○黄氏曰:宿卫则宫伯掌其政令,扈从则司马掌其政令。前汉郎官宿卫属光禄勲,后汉又属焉】
若大射则合诸侯之六耦
郑康成曰:「大射,王将祭,射于射宫以进贤。」○郑锷曰:「賔燕之射,用卿大夫为耦;惟大射用诸侯,以其射礼之尤大故也。观礼乐者,必以射;射而有耦,则揖逊而进,威仪可观,而射之能否亦易辨也。大射六耦,皆用诸侯,使之同心一徳,以尊天子,合谋并力,以敌王忾也。二人为耦,二耦同射一侯,则十二人也。射人掌以六耦射三侯,合其耦者,乃在司马,以其掌九法,足以驭诸侯故也。」
大祭祀,飨食【音嗣】羞牲鱼,授其祭。
易氏曰:大祭祀,谓庙享之礼
译如果军队作战没有成功,就戴上丧冠,穿上丧服,护送神主之车。
郑司农说:厌,是指戴上丧冠、穿上丧服。军队战败,就按照防止灾祸的礼仪行事,所以秦国在殽地战败后,秦伯穿着素服在郊外等候,面向军队哭泣。贾氏说:《曲礼》说“戴丧冠不入公门”,那差别在于缌麻、小功等级的丧冠,从义理上讲,五服等级的丧冠都称为厌,因为它们防止丧冠变为吉冠,吉冠在冠武上方缝制向内,丧冠在冠武下方缝制向上,伏冠在冠武上,所以得到厌防的名称。李嘉防说:戴丧冠护送神主之车回到宗庙,表示有愧于祖先。郑锷说:没有成功,不是天子的过错。司马不能果断地杀敌,所以自己戴上丧冠减损,表明自己的威严未能伸展而导致如此。不说无功,是因为天子的军队没有战败的道理。易氏说:不说战败而说没有成功,是因为天子的军队天下无敌,不仅仅是没有成功而已。郑康成说:奉,就是送,送神主回到宗庙和社坛。郑锷说:护送神主之车回来,肆师协助牵引,所以肆师的职掌说“军队没有成功就协助牵引神主之车”。
黄氏说:“司马教习战阵,有功无功,都是他的责任。手持律令、拿着斧钺,以先行的凯乐,献祭于社。先王有这件事而没有这种心情,戴上丧冠护送神主之车。先王有这种礼仪而没有这种事。”
天子吊唁、慰劳士庶子时,司马辅助行礼。
郑康成说:“军队战败,天子亲自吊唁士庶子中死去的人,慰劳受伤的人,司马就辅助天子的礼仪。庶子,是卿大夫跟随军队出征的儿子,或者称为庶士。”郑锷说:“士庶子是宿卫王宫的人,天子亲自出征就跟随天子在军中,隶属于司马。有死去的人,天子亲自吊唁;司马辅助吊唁慰劳的礼仪,因为他们在军中。”王氏详説说:“成周之时,对待士庶子,有功就给他们饮食,有不幸的事就吊唁慰劳。外饔说:‘国家宴请老人、孤儿,就掌管切割烹煮的事;宴请士庶子也这样’,这是用食物宴请他们。酒正说:‘宴请士庶子,宴请老人、孤儿,都供给酒’,这是用酒宴请他们。这里说‘吊’、说‘劳’,只是说车甲间有不幸的事。”
有大役时,参与谋划事务,统领其植,接受其要,等待考核而施行赏罚。刘氏说:如果国家有城邑这样的大役,司徒、司空谋划事务,大司马就参与。郑锷说:看《左传》宣公十一年蔿艾猎筑沂城,昭公三十二年士弥牟营建成周,统领役夫,计算丈尺,书写下来交给主帅,凡是大工程役事,不可不事先谋划事务。大司马在动工之前参与谋划,动工时统领其植,工程完毕时接受其要,开始时谋划,已经计算了工役的用途,结束时不可不统计其成效。郑司农认为植是部曲将吏,引用《左传》说宋国筑城华元为植。黄氏说:植是版筑的主帅。而郑康成认为植是筑城的桢榦,不知道哪个正确。大概用木桩竖立在地上的称为植,那么植就是桢榦的木头,可以竖立在地用来筑墙的,筑墙以植为主,从未听说部曲将吏的名字叫植。易氏说:植是指筑城的板榦,高宽制度系于其上,那么统领它的是司空。开始时谋划事务,中间统领其植。黄氏说:前郑认为属是聚会,后郑认为赋丈尺与其用人数,两种说法大概互相补充。结束时接受其要。郑司农说:要是簿书。易氏说:要是指役人数目、功程多寡,那么接受它的是司徒。那么本末细节无不周知,然后可以等待考核功绩而施行赏罚。易氏说:等待考核而赏罚,必须以植、要为本。违反的有惩罚,辛劳的有赏赐,先说赏而后说罚,大役既成,行赏为先,不得已而后有罚。王氏说:大司马在大役中参与谋划事务,想要知道事情的可行与否;统领其植,想要知道人的多少;接受其要,想要知道功绩的等差;事情完成后考核它,以施行赏罚。
大防同,就率领士庶子而掌管其政令。
郑康成说:率领军队跟随天子。王昭禹说:诸子的职掌说:“如果有防同、宾客,召集众子跟随,就率领士庶子而掌管其政令,这在司马。”郑锷说:有人说士庶子是宫伯所掌管,司马为什么掌管其政令?曾经考察宫伯的职掌,说“国家有大事,召集宫众就命令他们”,所谓的命令,只是召集并执行而已,必须有统率的人以政令治理他们才可以。那么在防同的时候,命令他们而使他们隶属于司马,是明显的。司马率领他们跟随天子,怎么能不掌管其政令?黄氏说:宿卫时宫伯掌管其政令,扈从时司马掌管其政令。前汉郎官宿卫属于光禄勋,后汉也属于光禄勋。
如果有大射,就组合诸侯的六耦。
郑康成说:“大射,天子将要祭祀,在射宫射箭以选拔贤能。”郑锷说:“宾燕之射,用卿大夫为耦;只有大射用诸侯,因为射礼中它最为重大。观察礼乐的人,必定通过射箭;射箭而有耦,就揖让而进,威仪可观,而射箭的优劣也容易辨别。大射六耦,都用诸侯,使他们同心同德,以尊崇天子,合谋并力,以对抗天子的愤怒。两个人为一耦,两耦同射一个靶,就是十二个人。射人掌管以六耦射三个靶,组合其耦的,在于司马,因为他掌管九法,足以驾驭诸侯。”
大祭祀,飨食,进献牲鱼,授予其祭品。
易氏说:大祭祀,是指宗庙享祭的礼仪。
;飨食,则礼公侯等于庙。○郑康成曰:牲鱼,鱼牲也;祭,谓尸賔所以祭也【○贾氏曰:大祭祀授尸祭,飨食授賔祭。祭者,鱼之大脔,即少牢云:主人主妇尸侑食,各一鱼加膴祭于其上。膴谓鱼之反覆者,公食大夫亦云授賔祭也。若王祭,则膳夫之授王祭是】○郑锷曰:先儒谓司马授之,司马夏官,阴气所起,鱼水物亦隂类故也。窃谓鱼者,沉潜深渺之物,夏官之政足以及深逺,则虽沉潜隐伏者可得而制之【○项氏曰:诗曰:谁能烹鱼;易曰:包无鱼,皆以喻民众。司马掌大师,故共鱼】○刘迎曰:鱼者,易溃之物,而不可扰也。鱼扰之则溃,民扰之则离。大司马之于民,作其徒役而用之于师田,易以扰之故耳。此祭飨所以命羞鱼牲者,不扰之意黙寓于中。
译在宴饮进食时,就按照礼制将公侯等宾客视为如同在宗庙祭祀中的宾客一样对待。
郑康成说:“牲鱼”,就是作为牺牲的鱼;“祭”,是指尸和宾客用来祭祀的祭品。贾氏解释说:“在大祭祀中,授予尸祭品;在宴饮中,授予宾客祭品。所谓‘祭’,是指鱼的大块肉,就像《少牢馈食礼》中所说:主人、主妇、尸和侑者进食时,每人一条鱼,上面加上‘膴’作为祭品。‘膴’指的是鱼身翻转的部分,《公食大夫礼》中也说授予宾客祭品。如果是王室的祭祀,那么就是膳夫授予王祭品。”
郑锷说:“以前的儒者认为由司马授予鱼牲,司马属于夏官,是阴气兴起的地方,鱼作为水中之物也属于阴类,所以如此。我私下认为,鱼是沉潜深远的生物,夏官的政令足以达到深远之处,那么即使是沉潜隐伏的事物也能被制服。项氏说:《诗经》说‘谁能烹鱼’,《易经》说‘包无鱼’,都是用鱼来比喻民众。司马掌管军队,所以供应鱼牲。”
刘迎说:“鱼是容易溃散的东西,不能去搅扰它。搅扰鱼就会溃散,搅扰民众就会离散。大司马对于民众,征发他们的劳役并用于军事和田猎,很容易搅扰他们。因此,在祭祀宴饮时命令进献鱼牲,其中默寓着不搅扰民众的意思。”
大防平士大夫
易氏曰:平则正,防礼之职与其位也【○贾氏曰:司马之属有司士,主羣吏,王防不得使司士,故司马平之】
防祭奉诏马牲
郑康成曰:「王防之以马祭者,盖遣奠也。奉犹送,送之至墓,告而藏之。」
郑锷曰:「马则夏官所掌,故防祭奉其牲,以诏告乎神。」
小司马之职掌
郑康成曰:「此下字脱,灭札烂,又文阙。汉兴求之不得,遂无识其数者。」
凡小祭祀,防同飨射师田防纪,掌其事,如大司马之灋。贾氏曰:「小祭祀已下,皆蒙此小字,对大司马大祭祀之等。」
军司马 舆司马 行司马
易氏曰:已上官阙而列于司马之后者,以序官知之也。义见序官【○李嘉防曰:若札烂文阙,则中间数语并阙可也。何乃独留?乃知用兵机要,先王不敢轻泄于外,以开天下后世智术之端。至天下阨塞险要去处,亦不轻以示人。秦之图籍亦然,深防人心之流于祸而多变也。今七书百将传,显防阐奥,流布天下,其启人之争,何时而已】
愚案:三代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仪礼吉凶、军、賔、嘉,逹于天下,而军礼独藏于大司马,号《司马法》。若国有师田之事,县师始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小司马之职掌不悉书,而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皆不备,官有事斯置。其不欲观兵,盖如此。
周礼订义卷四十八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订义》>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四十九宋王与之撰
司勲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贾氏曰:军以赏为先,故司勲列职在前。○郑司农曰:勲,功也。此官主功赏【○郑锷曰:大功之目,皆可纪之绩,独以勲名官者,曰以德立宗庙社稷曰勲,人臣立功无大于此,取以名官冝矣】
【愚案:赏功莫急于战。命官则名以勲见,得功以辅王为主,而战特出于不得已】
陈君举曰:「六功,战居一焉,而司勲▯政官何也?军政赏不逾时,属之他官,则司存散隔,文告回复而壅底之患生,况有害功者乎?」
掌六乡赏地之灋以等其功
郑康成曰:「赏地赏田,也在逺郊之内,属六乡焉【○易氏曰:「封国百里,以至五百里,非六乡之所能给,是六乡赏地不过与官田、牛田、牧田并列而已。以左传攷之,昔郑伯赏入陈之功,赐子展三命之服,先八邑,注谓八邑三十二井;又讨衞疆戚田,取衞西鄙懿氏与孙氏,注谓取田六十井,此赏田之明证,即下经所谓『参之一食』者】等,犹差也。○郑锷曰:「功有小大,地有美恶,颁之之法,以功为差而已。观羣臣之功,有为王而立者,有为国而立者,有为民而立者,有兴事者,有致治者,有力战者,随其功而目之,因以第其髙下,而为之等,然后颁以地焉,谓之等其功。」
王功曰勲国功曰功,民功曰庸,事功曰劳,治功曰力,战功曰多。
郑锷曰:王功者,辅成王业,勤劳王室,辅防孤以嗣王者之绪,眀王道以成王者之治,即是功而谓之勲勲有薫烝之义,谓其功之大,薰烝宇宙,上逹于王也。周公之有大勲劳,是已。国功者,国尔忘家,尽瘁事国,凡所施为,无非为国计者,即是功而谓之功。功者,事有成效之义【○刘执中曰:谓能左右其君,造成王业,创有天下,若伊尹之相汤,十乱之相武王,太公之相成王,萧曹之相髙祖】独此名曰功,葢人臣立功,正以保全王国为主,进而上名以勲功不足道也。抑而下则曰劳、曰力之类,皆不足正名其功也。惟为国而有成者,正可谓之功,如九旗皆旗,独熊虎则正名曰旗;五侯皆侯,独侯服则正名曰侯之类。民功者,害为民除之,利为民兴之,或便于昔而不便于今,则为民革之;或兴于前而废于后,则为民举之,即是功而谓之庸。庸者,用也,用者,通变之义。治民者,贵能通变以尽利。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能通变者,斯可以为民功也。事功者,或从王事,或任国事,或有所营为,或有所创制,黾勉从之,不畏其适我也,即是
译大司马的属官平士大夫
易氏说:平就是正,这是防礼的职分与其地位相符【○贾氏说:司马的属官中有司士,主管众吏,王防不能使司士去平定,所以由司马来平定】
王防祭祀时奉送诏告的马牲
郑康成说:“王防用马祭祀,大概是遣奠。奉就是送,送到墓前,告知神灵后埋藏起来。”
郑锷说:“马是夏官所掌管的,所以王防祭祀时奉送其牺牲,用以诏告神灵。”
小司马的职掌
郑康成说:“这里下面的文字脱落,简册腐烂,又文辞缺失。汉朝兴起后寻求不得,于是就没有人能认识其数目了。”
凡小祭祀,王防会同飨射、师田、王防纪,掌管其事,如同大司马的法度。贾氏说:“小祭祀以下,都蒙受这个‘小’字,相对于大司马的大祭祀等而言。”
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
易氏说:以上官职空缺而列在司马之后的,是从序官中知道的。意义见序官【○李嘉防说:如果简册腐烂文辞缺失,那么中间数语一并缺失也可以。为何唯独留下?这才知道用兵的机要,先王不敢轻易泄露于外,以开启天下后世智术的端绪。至于天下险要去处,也不轻易示人。秦朝的图籍也是如此,深深防备人心流向祸乱而多变。现在《七书》《百将传》,显明阐发奥妙,流传天下,其启发人的争斗,何时才能停止】
我按:三代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仪礼吉凶、军、宾、嘉,通达于天下,而军礼独藏于大司马,号为《司马法》。如果国家有师田之事,县师才开始从司马那里接受法度,以动员其众庶。小司马的职掌不详细记载,而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都不完备,官职有事才设置。其不欲观兵,大概就是这样。
周礼订义卷四十八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订义》>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四十九 宋王与之撰
司勋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贾氏说:军队以赏赐为先,所以司勋列职在前。○郑司农说:勋,就是功。此官主管功赏【○郑锷说:大功的条目,都可记载为绩,唯独以勋名官,是因为以德建立宗庙社稷称为勋,人臣立功没有比这更大的,取以名官适宜了】
【我按:赏功没有比战更急切的。任命官职则名以勋显现,得功以辅佐王为主,而战特出于不得已】
陈君举说:“六功,战居其一,而司勋为何是政官?军政赏赐不逾时,属于其他官职,则司存散隔,文告回复而壅塞的祸患产生,何况有害功者呢?”
掌管六乡赏地的法度以区别其功劳
郑康成说:“赏地就是赏田,也在远郊之内,属于六乡【○易氏说:‘封国百里,以至五百里,不是六乡所能供给的,所以六乡赏地不过与官田、牛田、牧田并列而已。以左传考证,昔日郑伯赏赐入陈之功,赐给子展三命之服,先赐八邑,注谓八邑三十二井;又讨伐卫国疆戚田,取卫国西鄙懿氏与孙氏,注谓取田六十井,这是赏田的明证,即下经所谓‘参之一食’者’等,犹差也。○郑锷说:‘功劳有小大,土地有美恶,颁布的法度,以功劳为差别而已。观察群臣的功劳,有为王而立的,有为国而立的,有为民而立的,有兴事的,有致治的,有力战的,随其功劳而目之,因而第其高下,而为之等,然后颁以地焉,称为等其功。’
王功称为勋,国功称为功,民功称为庸,事功称为劳,治功称为力,战功称为多。
郑锷说:王功者,辅成王业,勤劳王室,辅佐孤弱以继承王者之绪,明王道以成王者之治,即是功而称为勋,勋有薰烝之义,谓其功之大,薰烝宇宙,上达于王也。周公之有大勋劳,是已。国功者,国尔忘家,尽瘁事国,凡所施为,无非为国计者,即是功而称为功。功者,事有成效之义【○刘执中说:谓能左右其君,造成王业,创有天下,若伊尹之相汤,十乱之相武王,太公之相成王,萧曹之相高祖】独此名曰功,盖人臣立功,正以保全王国为主,进而上名以勋,功不足道也。抑而下则曰劳、曰力之类,皆不足正名其功也。惟为国而有成者,正可谓之功,如九旗皆旗,独熊虎则正名曰旗;五侯皆侯,独侯服则正名曰侯之类。民功者,害为民除之,利为民兴之,或便于昔而不便于今,则为民革之;或兴于前而废于后,则为民举之,即是功而称为庸。庸者,用也,用者,通变之义。治民者,贵能通变以尽利。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能通变者,斯可以为民功也。事功者,或从王事,或任国事,或有所营为,或有所创制,黾勉从之,不畏其适我也,即是
功而谓之劳。劳有经营艰苦之意也。诗人于从王事则叹其贤劳,于逺行从政则闵其勤劳。任其劳者,斯可以为事功。治功者,或平水土,或辟草莱,或任土地,或防导沟洫,即是功而谓之力。力谓其用力以作为也。记曰:小孝用力;传曰:小人劳力;孟子曰:或劳心,或劳力。极其力者,斯可以为治功矣【○王氏曰:孔子言禹尽力沟洫是也】战功者,战以伐谋为上,而以伐兵为下,以正合,以竒胜,执俘折馘,斩将搴旗,奏恺而旋者是也,即是功而谓之多。多者,筭数过人之义。人筭其一,我筭其十;人筭其百,我筭其千,出竒无穷,人莫能测。以多筭胜者,斯可以为战功矣。多之为义,惟战功可称。周平王锡晋文侯曰:尔多修扞我于艰。史书周。勃之功曰至城下为多,当驰道为多,皆指言其战功而已【○黄氏曰:战功居下,名之曰多,言杀获已多可止也。先王之兵诚用于不得已耶】凡是六功,各正其名,随名颁赏,赏典重轻,自然各适其当。别而言之,有六者之殊;合而言之,总以功名之可也【○贾氏曰:六者对文为义,若散文则通】
译有功绩而称之为劳。劳含有经营艰辛的意思。诗人在随从王事时感叹其贤劳,在远行从政时怜悯其勤劳。承担辛劳的人,就可以成就事功。治理之功,有的平治水土,有的开垦荒地,有的管理土地,有的修筑堤防沟渠,这就是有功绩而称之为力。力是指用力从事劳作。《礼记》说:小孝在于用力;《左传》说:小人劳力;孟子说:有的劳心,有的劳力。竭尽力量的人,就可以成就治功了【○王氏说:孔子说禹尽力于沟洫就是如此】。战功,作战以谋略取胜为上,以武力取胜为下,以正道相合,以奇计取胜,擒获俘虏割取左耳,斩杀将领拔取旗帜,奏着凯歌凯旋的,就是战功,这就是有功绩而称之为多。多,是计算超过常人的意思。别人计算其一,我计算其十;别人计算其百,我计算其千,出奇无穷,别人无法揣测。以多谋取胜的人,就可以成就战功了。多的含义,只有战功可以称述。周平王赐给晋文侯说:你多次在艰难中捍卫我。史书记载周勃的功劳说:到达城下的次数多,在驰道作战的次数多,都是指他的战功而已【○黄氏说:战功居于下位,命名为多,是说杀获已经很多可以停止了。先王的军队确实是出于不得已才使用啊】。这六种功劳,各自确定名称,按照名称颁发赏赐,赏赐的轻重,自然各自恰当。分别来说,有六种的区别;合起来说,总称为功名也可以【○贾氏说:六者对举时意义不同,如果散言则通用】。
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司勲诏之郑康成曰铭之言名也生则书于王旌以识其人与其功也【○刘迎曰先儒释典庸器之序官既以庸器为铭功之器何至此遽改铭为名而谓书其名于王旌耶葢攷之诸经凡言铭者四汤之盘铭衞孔悝之鼎铭嘉量之铭林钟之铭皆刻而铸之于器者也今言铭与书为一事则铭岂书者耶而止曰凡有功者铭铭之为器有鼎有钟有烝彛之属非大常大烝可指名之也】死则于烝先王祭之诏谓告其神以辞也盘庚告其卿大夫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是也今汉祭功臣于庙庭○王氏曰大烝冬之大享当是时百物皆报焉祭有功冝矣○郑锷曰大常之书司常之职也大烝之祭大宗伯之职也司勲知立功之人当铭则诏之使铭当祭则诏之使祭铭于大常使与日月同其久也祭于大烝使与祖宗之神同享乎盛祭也可以见其报之之厚【○王昭禹曰必使司勲诏之则以有大功者其贰藏于司勲故也】
大功司勲藏其贰
郑康成曰:「贰犹副也。功书藏于天府,又副于此者,以其主赏。」○郑锷曰:「秋官司约掌治功之约,六功之约冝司约之所藏也。先王之心,犹虑夫约之或乱,则失报功之心。故凡六功之贰,皆藏于司勲。茍司约亡之,其贰可攷于此,则记功之心不替也。藏其贰以为赏功之据。」
掌赏地之政令
易氏曰:「赏之轻重,眡其功,此所以为赏地之政令【○郑锷曰:「赏之以地,治其赋役之法,以授之,故掌其政令】
凡赏无常轻重眡功
郑锷曰:「赏典之行,何常有一定之制?或轻或重,视其功之大小而已。此颁地之法,所以尽至公也【○王氏曰:「事劳若一,时有剧易;战多若一,敌有坚脆。若此属不可为常,故轻重眡功】
凡颁赏地参之一食
郑康成曰:「赏地之税,参分计税,王食其一也,二全入于臣。」○王氏详説曰:「周礼所谓三之一者,见于大司徒,又见于大司马,其説有二,初不可槩论。夫司马所谓下地食者参之一,谓下地授田百亩,莱二百亩,一年耕之,二年休之,此一説也【○郑锷曰:「赏地非田也,田无不可耕之理,也有可有不可者,二分而一可食,则一分可耕之田也】大司徒言诸侯之地四百里,诸伯之地三百里,其食者三之一,谓诸伯受其二而以一归之天子,此又一説也。此所谓颁赏地参之一,食当以大司徒所载之説先,郑谓不以美田为采邑,失之矣。有功之臣赐之以下地,岂成周重功臣之本意哉?大抵先王之制,外而五等所封之土,亦以其余入于夭子,公之五百里,其所入者半,侯伯所入者三之一,子男所入者四之一;内而二等所食之采地,亦以其余入于天子,百里之地,凡四都,所入者一都;五十里之地,凡四县,所入者一县;二十五里之地,凡四甸,所入者一甸。此无他,尺地莫非王土耳。
惟加田无国正【音征】
郑锷曰:「若有大功,既赏以地,又有加赐之田,则无国征,凡赋役皆免,所以优有功而厚报之也。葢赏地在逺郊,逺郊二十而三,固有征也。加田则出于常制之外,不敢取其征,非有大功者不足以预此【○王昭禹曰:「国正谓以国法之正而征之,与书所谓有正有事,司书言九正九事,同意。夫一夫之家受田百亩,征之则有常法矣。加田所以优其功之多,又何征之有】
马质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八人。
郑康成曰:「质,平也。主买马,平其大小之贾直【○郑锷曰:或谓地官质人亦掌成马贾,又有马质,何耶?质人言掌市之牛马,则人民所贸易者也;马质主官府所用者,质定其贾而买之于民】
薛平仲曰:「赏典所以振士气,故司勲之官不可缓;马材所以谨戎备,故马质之官亦不敢后。先王于嵗时稽乡遂之牛马,以辨其可任之物。马之在民,固无不足之虑;而公马之备阙,不以责乎民,而取材于公以给之,是以有马质,以视其材之髙下,任之能否,贾之多寡,由之以别用之缓急,由之以定,而马固各适于用矣。然马质冝校人之属,今以中士之卑,特先于校人;中大夫
译凡是立有功劳的人,将他们的功绩铭刻并书写在君王的大常旗上,在大烝祭时进行祭祀,由司勋官宣告。郑康成说:“铭”的意思是“名”。活着的时候,将名字书写在君王的旗帜上,用以识别其人与其功绩。【○刘迎说:先儒解释《典庸器》中“序官”的次序,既然已经把“庸器”解释为铭刻功绩的器物,为什么到这里突然把“铭”改为“名”,并说是在君王旗帜上书写名字呢?大概考察诸经,凡是说到“铭”的地方有四处:商汤的盘铭、卫孔悝的鼎铭、嘉量的铭、林钟的铭,都是刻铸在器物上的。现在说“铭”与“书”是一件事,那么“铭”难道只是书写吗?而且只说“凡是有功劳的人铭刻”,作为器物的“铭”有鼎、有钟、有烝彛之类,不是大常、大烝可以指名道姓的。】死后,则在烝祭先王时祭祀他们。“诏”的意思是用言辞告知神灵。盘庚告诉他的卿大夫说:“现在我隆重地祭祀先王,你们的祖先也将跟随他们一起受享。”就是这个意思。现在汉代在庙庭祭祀功臣。○王氏说:“大烝是冬季的大享祭,当时百物都用来报答,祭祀有功之人是适宜的。”○郑锷说:“大常上的书写,是司常的职责;大烝时的祭祀,是大宗伯的职责。司勋知道立了功的人应当铭刻,就宣告让他们铭刻;应当祭祀,就宣告让他们祭祀。铭刻于大常,是为了让功绩与日月同样长久;祭祀于大烝,是为了让功臣与祖宗的神灵共同享受盛大的祭祀。这可以看出报答之厚。【○王昭禹说:一定要让司勋宣告,是因为有大功的人,其副本收藏在司勋那里。】”
大功,司勋收藏其副本。
郑康成说:“贰”就是副本。功绩的书册收藏在天府,又在这里收藏副本,是因为这里主管赏赐。○郑锷说:“秋官的司约掌管治理功绩的契约,六功的契约适宜由司约收藏。先王之心,还担心契约或许会混乱,从而失去报答功绩的心意。所以凡是六功的副本,都收藏在司勋。如果司约遗失了,其副本可以在这里考证,那么记录功绩的心意就不会废弛。收藏副本,作为赏赐功绩的依据。”
掌管赏赐土地的政策法令。
易氏说:“赏赐的轻重,视其功绩而定,这就是赏赐土地的政策法令。【○郑锷说:“赏赐以土地,治理其赋役的方法,授予他们,所以掌管其政策法令。”】
凡是赏赐没有固定的轻重,视其功绩而定。
郑锷说:“赏赐制度的施行,哪有固定不变的制度?或轻或重,只看其功绩的大小罢了。这颁布土地的方法,所以能尽至公。【○王氏说:“事务的辛劳如果一样,有时有剧烈和容易的区别;战事的多寡如果一样,敌人有坚固和脆弱的区别。像这类情况不能固定不变,所以轻重视其功绩。”】
凡是颁布赏赐的土地,三分之一供食用。
郑康成说:“赏赐土地的赋税,三分计税,君王食用其中一份,两份全部归臣下所有。”○王氏详说:“《周礼》所说的‘三之一’,见于大司徒,又见于大司马,其说法有两种,起初不可一概而论。大司马所说的下地食用‘三之一’,是说下地授田百亩,莱地二百亩,一年耕种,二年休耕,这是一种说法。【○郑锷说:“赏赐的土地不是农田,农田没有不可耕种的道理,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二分而一分可以食用,那么一分是可以耕种的田地。”】大司徒说诸侯的土地四百里,诸伯的土地三百里,其食用的占‘三之一’,是说诸伯接受其中的两份而将一份归还给天子,这又是另一种说法。这里所说的颁布赏赐土地‘三之一’供食用,应当以大司徒所载的说法为先,郑康成说不以美田作为采邑,失之矣。有功之臣赐以下等土地,难道是成周重视功臣的本意吗?大概先王的制度,外面五等所封的土地,也将其余部分收入天子,公的五百里,其收入占一半,侯伯的收入占三分之一,子男的收入占四分之一;里面二等所食用的采地,也将其余部分收入天子,百里的土地,凡四都,其收入占一都;五十里的土地,凡四县,其收入占一县;二十五里的土地,凡四甸,其收入占一甸。这没有别的,是因为尺地莫非王土。
只有加赐的田地没有国家的赋税【音征】。
郑锷说:“如果有大功,已经赏赐了土地,又有加赐的田地,就没有国家赋税,凡是赋役都免除,这是为了优待有功之人而厚报他们。大概赏赐的土地在远郊,远郊二十而三,本来就有赋税。加赐的田地则出于常规制度之外,不敢取其赋税,不是有大功的人不足以参与此列。【○王昭禹说:“国正”是说以国家法律的常规来征收,与《尚书》所说的“有正有事”,司书所说的“九正九事”,意思相同。一个家庭的男子受田百亩,征收则有常法了。加赐田地是为了优待其功绩之多,又有什么赋税可征呢?】
马质,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八人。
郑康成说:“质”就是平定。主管购买马匹,平定其大小马匹的价格。【○郑锷说:有人说地官的质人也掌管成马的价格,又有马质,为什么呢?质人说掌管市场的牛马,那是人民所贸易的;马质主管官府所用的,评定其价格而从民间购买。】
薛平仲说:“赏赐制度所以振奋士气,所以司勋的官员不可迟缓;马材所以谨慎军事防备,所以马质的官员也不敢落后。先王在岁时稽查乡遂的牛马,以辨别其可任用的物品。马在民间,固然没有不足的忧虑;而公马的储备缺乏,不向民众责求,而从公家取材以供给,因此有马质,以观察其材之高下,任之能否,价格之多寡,由此区别使用的缓急,由此确定,而马匹自然各适于用了。然而马质适宜属于校人的下属,现在以中士的低微职位,特别排在校人之前;中大夫
之尊者,葢掌主马之政,而详及于六马者,校人之官固在所当重。量三马之材,惟急于戎马者,马质之官实在所当先。先儒谓司马主军法,序官前后不以尊卑为据,直取其事急者居前,事缓者居后,其有见于此。」
译地位尊崇的,大概是掌管马政,并且详细涉及六类马的,校人这个官职本来就应该被重视。衡量三种马的资质,唯独对戎马最为急切,马质这个官职实在应该排在前面。先儒说司马主管军法,官职排列的前后并不以尊卑为依据,只是把事务紧急的排在前面,事务迟缓的排在后面,他们正是看到了这一点。
掌质马,马量三物:一曰戎马,二曰田马,三曰驽马。皆有物贾【音嫁】
易氏曰:此言市马之政。○王昭禹曰:戎马,谓共戎事之马;田马,谓共田事之马;驽马者,马之贱而共冗事者也【○黄氏曰:驽马驾后车、辎车】○易氏曰:物云者,国马之辀深四尺有七寸;田马之辀深四尺;驽马之辀深三尺有三寸。其用各有等,其材各有冝,故皆以三物量之。有物则有价,故谓之质。○郑锷曰:校人所掌者六马,质人以质马为职,只量三物何邪?葢种马、齐马、道马欲其上善,则育其种于国戎也。田也、驽也,三马所用为甚众,买于民以供用。马质所质者,买于民也,故既视其三等之物,又从而量其尺寸,以知其所冝用,或可任以戎者,或止为驽以供杂用者。量其髙下,又因以知其价【○黄氏曰:种、道、齐非所给受也,受马者书其贾,马死则更。然则马量三物者,非为买马也。防家谓列职于此为平马价,非也】
纲恶马
易氏曰:此言养马之政。○王氏曰:纲,谓以縻索维之,所以制其奔踶也【○黄氏曰:不使扰羣,且令受马者知其性】
凡受马于有司者,书其齿毛,与其贾。马死,则旬之内更,旬之外入马耳。以其物更其外,否。
贾氏曰:所受之马,谓给公家之使。○王昭禹曰:书其齿者,书其齿之数;书其毛者,书其毛之色;书其贾者,书其贾之直,将以防其养视之不谨,使以其物偿之也【○黄氏曰:齿则老壮,毛则贵贱,齿毛各有贾,贵贱贾定,老壮有进退】
郑司农曰:更谓偿也。○李嘉防曰:受马于官,未及旬而死,安知非前之所养者失其职?必欲后之所受者备偿其色様,得无难乎?葢前者失其养,则后者不当受;既受而马死,必后者失职也。责其备更,则授受之时,致养之际,必不茍矣。若夫旬之外死,止以物色相类者入焉;至于二旬之外,惟入马而不拘以物色矣。《马质云》者,如今之马博士,善晓马病,善疗马疾,医治已乆,知非所养者罪也。
郑康成曰:「旬之内死者,偿以齿毛;与贾受之日浅,养之恶也。旬之外死,入马耳,偿以毛色,不以齿,贾任之过其任也。其外否者,旬之外逾二十日而死,不任用,非用者罪【○黄氏曰:旬之内死,全偿其贾;旬之外,以其物偿物,皮筋骨也。不及贾则附益之,马肥齐容有不同也。入马耳,防抵伪也。郑康成曰:不偿齿贾,其外否遝其死马而已】
马及行则以任齐其行
黄氏曰:此亦颁马之政。○郑锷曰:马之驾车,欲其如一;戎事,欲其齐力;国事,欲其齐足。于能行之初,则用物以齐之,因其所任之轻重,以别识其强弱。葢不先以任而齐其行,则驾车之际,强弱不等矣。
若有马讼则听之
易氏曰:听马讼,则养马、市马之政皆得其平【○黄氏曰:讼,郑谓卖买之言,相负非也。买卖质剂自有主者,马质主颁马之政令,有讼则听之】
禁原蚕者
郑康成曰:原再也。○王昭禹曰:物有异类而同乎一气,相为消长,相为盈虚,其势不能两盛也。以天文攷之,午马为丝,蚕则马与蚕其气同,属于午也。辰为龙,马为龙之类,蚕为龙之精,则马、蚕又同资气于辰也。一歳之中,苟再蚕焉,则蚕盛而马衰,故原蚕者有禁。自非深通乎性命之理者,乌能及此【○郑锷曰:蚕者衣之原,可劝之勤,不可禁其再。因其再而禁之,抑亦先王之世不专用丝故欤?嫔妇所化者有麻枲,猎所得者有狐貉,则虽禁原而衣不患不足。○李嘉防曰:今东南如兖▯,衣被天下,蚕盛而无马;西北苦寒之地,有马而无蚕,葢可知矣】
量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四人,徒八人。
郑康成曰:「量犹度也,谓以丈尺度地。」○薛平仲曰:「有司勲以励战士,有马质以谨战备,当陈师鞠旅以俟战也。而军旅所聚,不可不量地之所容,以严其规画也。于是有量人以量之,则节制名分之定,而人情喧嚣之禁,葢有截然不可干者。然不寜惟军事为然,平时申严建国之规,使内外有定分,人心有定守者,
译掌管评定马匹,根据马的用途分为三类:一是戎马,二是田马,三是驽马。这三类马都有相应的等级和价格。
易氏说:这是关于买卖马匹的政令。王昭禹说:戎马,是指供军事使用的马;田马,是指供田猎使用的马;驽马,是指品质低劣、供杂役使用的马。易氏说:所谓“物”,是指国马的车辕深四尺七寸;田马的车辕深四尺;驽马的车辕深三尺三寸。它们的用途各有等级,它们的材质各有适宜之处,所以都用这三类标准来衡量。有等级就有价格,所以称为“质”。郑锷说:校人所掌管的是六类马,而马质的职责是评定马匹,为什么只衡量这三类呢?大概是因为种马、齐马、道马要求上等的良马,所以要在国都中培育它们的品种。至于田马和驽马,使用数量很多,是从民间购买以供使用的。马质所评定的,是从民间购买的马,所以既观察它们的三等品质,又测量它们的尺寸,以知道它们适宜做什么用,有的可以承担军事任务,有的只能作为驽马供杂用。衡量它们的高下,又借此知道它们的价格。
约束劣马。
易氏说:这是关于饲养马匹的政令。王氏说:纲,是指用绳索拴住,用来制约马匹的奔跑和踢咬。
凡是从官府接受马匹的人,要记录马的牙齿、毛色以及价格。如果马死了,在十天之内要赔偿,超过十天则只需交还马耳。用马的实物来赔偿超过十天的情况,是不允许的。
贾氏说:所接受的马,是指供给公家使用的。王昭禹说:记录牙齿,是记录牙齿的数量;记录毛色,是记录毛的颜色;记录价格,是记录马的价值,这是为了防止饲养者照顾不周,让他们用实物来赔偿。郑司农说:更,就是赔偿的意思。李嘉说:从官府接受马匹,不到十天就死了,怎么知道不是前一个饲养者失职呢?一定要让后一个接受者全额赔偿马的品相,难道不难吗?大概是因为前者失职,后者就不应该接受;既然接受了而马死了,一定是后者失职。要求他全额赔偿,那么在交接之时、饲养之际,就一定会谨慎了。如果在十天之外死,只交还品相类似的马;至于超过二十天,只交还马匹,不再拘泥于品相了。所谓“马质”,就像现在的马博士,善于诊断马病,善于治疗马疾,医治很久,知道不是饲养者的罪过。
郑康成说:“在十天之内死的,按牙齿和毛色赔偿;因为接受马匹的时间短,是饲养不善。超过十天死的,交还马耳,按毛色赔偿,不按牙齿赔偿,因为责任超过了饲养者的承受范围。‘其外否’,是指超过十天又过了二十天死的,不再任用,这不是使用者的罪过。”
马匹刚能行走时,就根据其负重能力来统一它们的步调。
黄氏说:这也是分发马匹的政令。郑锷说:马匹驾车,希望它们步调一致;军事行动,希望它们力量整齐;国家事务,希望它们步伐协调。在马匹刚能行走的时候,就用实物来统一它们的步调,根据它们负重的轻重,来辨别它们的强弱。如果不先通过负重来统一它们的步调,那么在驾车的时候,强弱就不均衡了。
如果有马匹的诉讼,就审理它。
易氏说:审理马匹的诉讼,那么饲养马匹、买卖马匹的政令都能得到公平。
禁止养原蚕。
郑康成说:原,就是再的意思。王昭禹说:事物有异类而同一气,相互消长,相互盈虚,它们的形势不能同时旺盛。从天文来考察,午属马,也属丝,蚕则马与蚕其气相同,都属于午。辰属龙,马是龙的同类,蚕是龙的精华,那么马、蚕又同源于辰的气。一年之中,如果养两次蚕,那么蚕旺盛而马就衰弱,所以禁止养原蚕。如果不是深通性命之理的人,怎么能达到这个境界呢?郑锷说:蚕是衣物的来源,可以鼓励勤劳,不应该禁止它再次养蚕。因为再次养蚕而禁止它,或许是因为先王时代不专用丝的缘故吧?嫔妃所化育的有麻枲,狩猎所得的有狐貉,那么即使禁止原蚕,衣物也不担心不足。李嘉说:现在东南如兖州,衣被天下,蚕旺盛而没有马;西北苦寒之地,有马而没有蚕,大概可以知道了。
量人设下士二人,府一人,史四人,徒八人。
郑康成说:“量,就是度量的意思,指用丈尺来测量土地。”薛平仲说:“有司勋来激励战士,有马质来谨慎战备,应当陈列军队、召集士兵以等待战斗。而军队聚集的地方,不能不测量土地的容量,以严格规划。于是有量人来测量,那么节制名分的确定,以及禁止人心喧嚣,大概有截然不可侵犯的界限。然而不仅仅军事是这样,平时申明建国的规矩,使内外有确定的名分,人心有确定的操守,”
大抵然也。」
掌建国之灋,以分国为九州,营国城郭,营后宫,量市朝道巷门渠,造都邑,亦如之。
译大体上都是这样的。”
掌管建立国家的法度,将全国划分为九州,营造国都的城墙,营造后宫,测量市场、朝廷、道路、街巷、城门和沟渠,建造都城,也按照同样的法度进行。
郑康成曰:建立也。立国有旧法式,若匠人职云○王昭禹曰:掌建国之法则,以王国为主也○黄氏曰: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三三比之,是为方三千里也。于是分建侯国,画为九州牧伯之制,详焉。其界域则必因其名山大川○郑锷曰:九州之制,其来尚矣。量人分而为九,此主为建邦国造都邑而言之。司空掌度地以居民,欲使地邑民居,必参相得。匠人掌营国为沟涂之制,则掌其营造之役。乃若量人专主其丈尺广狭之法,以此法分国为九州,使广狭各适平,则于其中可以容建侯国故也。建国则外焉,营王国之城郭;内焉,营王后之六宫。又量其前以为朝,量其后以为市,使徃来有道,闾里有巷,出入有门,通利有渠也。市朝之地,则一夫道,巷则或九轨、七轨,门则或九雉、七雉,渠则理孙以行水,法皆出于此。上言分国为九州,指天下为国也;下言营国城郭,指王城为国也。量地广狭以为之制,此国之常也。或谓建国而营城郭,不言营王之寝,乃言营后宫,何邪?葢君治外则有朝,后治内则有宫,宫与朝虽有内外,其尊则均也。康成谓后者,王与诸侯,其説失之。造都邑亦有城郭道巷,但制度削小耳,其説亦然。葢裁酌其制以授之也。
营军之垒,舍量其市朝、州涂、军社之所里。
王昭禹曰:垒,谓军壁;舍,谓军舍。○刘氏曰:六军之行,则营其所次之垒,每军必有市,有朝,每州一师,二千五百人,五师为军,各有涂道【○贾氏曰:州即师也,师皆有道以相凑之,未必环绕为路】而军社则有常居之里【○李嘉防曰:军社者,社之在军者也】皆是量人制其广狭也【○王氏详説曰:市朝州涂,其采地之环涂欤?天子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环涂以为诸侯经涂,野涂以为都经涂,则是外诸侯经涂七轨,环涂当五轨,野涂当三轨矣;内诸侯经涂五轨,环涂当三轨,野涂当一轨矣。市朝之涂,以文意攷之,则为三轨】○郑锷曰:营军之垒舍,非徒欲广狭足以相容,又以社主为重,所居之处,欲其不防。
邦国之地,与天下之涂数,皆书而藏之。
郑康成曰:「书地,谓方圜山川之广狭;书涂,谓支凑之逺近。」○郑锷曰:「王者中天下而立,欲通道于四方,则邦国之地与天下道路所通之涂数,凡有支凑之逺近,不可不知也。必书而藏于此者,以夏官掌九畿之籍,而职方氏属焉。量人掌其量度之法,冝有其书也。」王昭禹曰:「营之则以制其分域,量之则以知其所容,书而藏之则以备其攷察,所谓建国之法如此。」
凡祭祀飨賔,制其从献脯燔之数量。
郑锷曰:献之礼始于祼。献王即以肝洗于郁鬯而燔之。制祭于主前,以玉角酌▯酒以献尸。后亚献,是之谓从献。在朝事之前,祼事之后,祭之末有加献。故祭之始有从献,以明祭之终始有隆而无杀。然九献之中不以从献聨数,葢与加献同意也。脯者,薄析肉为之也。燔者,加于火而炙之也【○王氏详説曰:正献之脯见于笾人,所谓加笾之实蓤芡栗脯。正献之燔见于生民,所谓载燔载烈。○王昭禹曰:从献者,以所献牲牢为正,而以脯燔为从也】数者,多少之目也。量者,长短之制也【○王昭禹曰:物之所共则有数,器之所容则有量】仪礼所谓脯十脡,各长尺二寸,是脯之制也。燔则不可攷【○愚案:燔是炙肉】祭祀飨賔皆有从献之礼,所用脯膰有数量存焉。使量人制之者,先王建官有专,而用之亦有因而命之。如巾车掌路,路有鸾之声,因使之鸣铃以应鸡人。车仆等萃车以为屏蔽,因使之大射共三乏。则量人制脯膰之数量者,因其掌尺寸量度之法,故也。
掌丧祭奠竁【昌绢反】之俎实。
王昭禹曰:「奠,谓遣奠;竁,谓穿土为圹。其祭皆有俎实,亦必量人掌之者,以其制数量故也。」
凡宰祭与郁人受斚【古雅反,又音稼】歴而皆饮之。
郑锷曰:祭祀之时,又有宰制之礼。量人掌量数,亦得以饮福。记曰:宗庙之内,敬矣。君亲牵牲,夫人賛币,而从君亲制祭,夫人荐盎。此
译郑康成说:“建”就是建立。建立国家有旧的法度,就像《匠人》职掌中所说的那样。王昭禹说:“掌管建立国家的法则,以王都为中心。”黄氏说:“海内的土地,方圆千里的有九块,三三排列,就是方圆三千里。于是分封建立诸侯国,划定九州牧伯的制度,非常详细。它们的边界一定要依据名山大川。”郑锷说:“九州的制度,由来已久了。量人将其划分为九部分,这主要是针对建立邦国、营造都邑而言的。司空掌管测量土地以安置居民,想要使土地、城邑和居民三者相互协调。匠人掌管营造国家,制定沟渠道路的制度,就掌管其营造的工程。至于量人专门掌管丈量尺寸宽窄的法度,用这个法度将国家划分为九州,使宽窄各自适宜,这样其中就可以容纳建立诸侯国了。建立国家,对外是营造王都的城墙;对内是营造王后的六宫。又测量前方作为朝堂,测量后方作为市场,使往来有道路,里巷有街道,出入有城门,通畅便利有沟渠。市场和朝堂的道路,宽度为一夫并行的宽度,街道有的宽九轨、有的宽七轨,城门有的高九雉、有的高七雉,沟渠则疏导顺畅以行水,这些法度都出自于此。上文说‘分国为九州’,是指天下为国家;下文说‘营国城郭’,是指王都为国家。测量土地的宽窄来制定制度,这是国家的常法。有人说,建立国家而营造城郭,不说营造王的寝宫,却说营造后宫,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君主治理外朝则有朝堂,王后治理内廷则有宫殿,宫殿与朝堂虽然有内外之分,但其尊贵程度是相等的。郑康成认为‘后’指的是王和诸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营造都邑也有城墙道路街巷,只是制度规模缩小罢了,其说法也是如此。大概是根据情况裁酌其制度并授予他们。”
营造军队的营垒,驻扎时测量市场、朝堂、州道、军社所在里巷的宽窄。
王昭禹说:“垒,指军营的壁垒;舍,指军营的住所。”刘氏说:“六军的行进,就营造他们驻扎的营垒,每支军队必须有市场,有朝堂,每州一师,二千五百人,五师为一军,各有道路【贾氏说:州就是师,师都有道路以便相互会合,不一定环绕成路】,而军社则有固定的居住里巷【李嘉祐说:军社,就是军队中的社坛】,这些都是由量人来制定其宽窄的【王氏详说:市场、朝堂、州道的道路,大概是采地的环绕道路吧?天子的经涂宽九轨,环涂宽七轨,野涂宽五轨,环涂作为诸侯的经涂,野涂作为都城的经涂,那么外诸侯的经涂宽七轨,环涂应当宽五轨,野涂应当宽三轨;内诸侯的经涂宽五轨,环涂应当宽三轨,野涂应当宽一轨。市场和朝堂的道路,根据文意考察,应当是宽三轨】。郑锷说:“营造军队的营垒住所,不仅仅是想要宽窄足以容纳,又以社主为重,所居住的地方,想要它不受到妨害。”
邦国的土地,以及天下的道路数量,都书写下来并收藏起来。
郑康成说:“书写土地,是指方圆山川的宽窄;书写道路,是指分支会合的远近。”郑锷说:“君王居天下之中而立,想要通向四方,那么邦国的土地与天下道路所通达的路数,凡是分支会合的远近,不能不知道。一定要书写并收藏在这里,是因为夏官掌管九畿的户籍,而职方氏隶属于它。量人掌管测量法度,应当有其文书。”王昭禹说:“营造它就用它来划定分界区域,测量它就用它来知道所能容纳的范围,书写并收藏它就用它来以备考察,所谓建立国家的方法就是这样。”
凡是祭祀和宴请宾客,制定从献所用脯和燔的数量。
郑锷说:“献的礼仪始于祼礼。向君王献酒就用肝在郁鬯中清洗并焚烧。在神主前制定祭祀,用玉角酌取〇酒来献给尸。之后亚献,这就叫做从献。在朝事之前,祼事之后,祭祀的末尾有加献。所以祭祀的开始有从献,以表明祭祀的始终都有隆重而没有减杀。然而九献之中不把从献连数,大概与加献的意思相同。脯,是薄切肉制成的;燔,是加在火上烤制的【王氏详说:正献的脯见于《笾人》,所谓加笾的实物有蓤、芡、栗、脯。正献的燔见于《生民》,所谓‘载燔载烈’。王昭禹说:从献,是以所献的牲牢为正,而以脯燔为从。】数,是指多少的数目;量,是指长短的制度【王昭禹说:物品所共有的就有数,器物所能容纳的就有量】。《仪礼》所说的脯十脡,各长尺二寸,这是脯的制度。燔则无法考证【愚案:燔是炙肉】。祭祀和宴请宾客都有从献的礼仪,所用的脯燔有数量和尺寸存在。让量人来制定它,是因为先王建立官职有专门分工,而使用它也有原因并任命他。比如巾车掌管车路,车路有鸾铃的声音,就让他鸣铃来应和鸡人。车仆等聚集车辆作为屏蔽,就让他在大射礼时提供三个乏。那么量人制定脯燔的数量,是因为他掌管尺寸测量法度,所以如此。”
掌管丧礼中祭奠和穿土为圹的俎实。
王昭禹说:“奠,指遣奠;竁,指穿土为墓穴。它们的祭祀都有俎实,也一定由量人掌管,是因为他制定数量和尺寸。”
凡是宰祭和郁人接受斚历酒,都喝下它。
郑锷说:“祭祀的时候,又有宰制的礼仪。量人掌管数量,也得以饮福。《礼记》说:宗庙之内,恭敬啊。君王亲自牵牲,夫人辅助币帛,跟随君王亲自宰祭,夫人进献盎。这
诸侯之礼也。陆佃推制祭之节,谓诸侯有享牛,无求牛,故制祭在迎牲之后。天子有二牛,故祼献则制祭。诸侯之制祭则谓之制,天子之制祭则谓之宰。异其文者,所以别尊卑也。其义一耳。当宰制之时,尸既即席,祝乃举斚角,诏妥尸。讫事,则量人与郁人受举斚之余沥,而皆饮,之所以受神之福也。郁人之言与此同。郁人掌鬯,以求神交神以徳也。量人制其量数,事神以礼也。事之如此,其受福也冝均,故同饮其斚歴焉者,无余之意,以见其受福之尽也。先儒与王安石皆以宰为▯,宰失之逺矣【○王氏曰:受斚歴而皆饮之,受斚▯之他器而皆饮之也。郁人于祭祀逹其气臭以始之,量人于祭祀制其量数以成之。二者本末相成,皆所以致福而逹臭以始之者主王制,量数以成之者主宰。故郁人大祭祀与量人受举斚之卒爵而饮之,量人宰制则与郁人受斚歴而皆饮之。皆饮所以致福者尽矣】王氏详説曰:案少牢馈食之礼,主人受嘏,执爵以兴,出宰夫以笾受啬黍,主人尝之,乃还献祝。此郁人、量人受斚,其亦出房之时欤?以啬黍授祝,以爵授郁人、量人,贶助祭乎?记曰:夫祭有畀煇炮翟阍者,惠下之道也【○愚案:受斚见郁人】
译这是诸侯的礼仪。陆佃推究制定祭祀节次的制度,认为诸侯有用于享祭的牛,没有用于求祭的牛,所以制祭在迎接牺牲之后进行。天子有两头牛,所以在裸献时进行制祭。诸侯的制祭称为“制”,天子的制祭称为“宰”。文字不同,是为了区别尊卑。它们的意义是一样的。当宰制的时候,尸已经就席,祝官举起斚角,宣告安顿尸。事情完毕,量人和郁人接受举斚剩下的酒液,都喝下去,这是用来接受神的福佑。郁人的说法与此相同。郁人掌管香酒,用来祈求神灵、以德行与神灵交感。量人规定酒的数量,以礼仪侍奉神灵。这样侍奉神灵,他们接受的福佑应当均等,所以共同喝下斚中的剩余酒液,没有剩余的意思,以此显示他们完全接受了福佑。先儒和王安石都把“宰”当作“〇”,这种解释离本义太远了【○王氏说:接受斚中的酒液而都喝下,是接受斚中倒在其他容器里的酒液而都喝下。郁人在祭祀开始时通达香气气味,量人在祭祀中规定酒的数量以完成仪式。这两者本末相辅相成,都是为了招致福佑,通达香气气味以开始仪式的主要是王制,规定数量以完成仪式的主要是主宰。所以郁人在大祭祀中与量人一起接受举斚后的最后一杯酒而喝下,量人在宰制时与郁人一起接受斚中的剩余酒液而都喝下。都喝下是为了使招致的福佑完全】王氏详细解释说:查考《少牢馈食礼》,主人接受嘏辞,拿着爵杯起身,走出房室,宰夫用笾盛着啬黍接受,主人尝过,然后回身向祝官献酒。这郁人、量人接受斚,大概也是走出房室的时候吧?把啬黍交给祝官,把爵杯交给郁人、量人,是赏赐辅助祭祀的人吗?《礼记》说:祭祀中有分赐给煇炮翟阍者的食物,这是恩惠下级的道理【○愚案:接受斚见于郁人】
小子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薛平仲曰:「量人既量地,以集师旅之众。当其将战,所以必其用命者,要必有托以申警之。故大司马则曰:『羣吏听誓于陈前,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而小子亦曰:『凡师田,斩牲以左右徇陈。』葢誓羣吏者,司马斩其牲者,则小子也。斩牲者小子,共其牲者,则羊人也。是以小子、羊人次于此焉。或曰:『小子、羊人之职,皆以祭祀为首,非专取乎军事。』不思小子所谓祭祀者,必先之以珥乎社稷。羊人之掌羊牲,亦曰:『凡祈珥,共其羊牲。』葢用师之际,量人尝致严于军社之所里矣。凡军之不用命者,实于是乎戮之。此固二官有托于誓师之先也。或者又曰:『牲之可斩以徇陈者,若不特于羊,二职必以羊牲者,果何意邪?』羊之为性,嗜死而不慑;人之当战,亦欲见危而授命。誓师之际,岂不切于用哉?夫有司勲以谨战功之赏,人心葢知劝于先矣。而斩牲以戒其不用命,小子又次之于后焉。人心于此,孰不乐其赏而畏其威哉?命官曰:『小子』,或誓师者之所称,如曰:『予小子』,非但以小事为名也,当从识者问之。」
掌祭祀羞羊肆【他歴反】羊殽肉豆。
郑司农曰:羞进也。○郑锷曰:羊肆者,肆解牲体而进之也。羊殽者,体解折节而进之也。肉豆者,以羊肉为醯醢之属,置于豆中者也【○刘氏曰:谓切肉而以豆羞者也。○王昭禹曰:醢人所掌四豆之实,谓以豆盛其所实之醢而进之也】先儒云:羊肆,体荐全烝也。或谓祭宗庙不得有全烝,谓肆者,豚解而腥之,体解而爓之。初朝践则有豚解,及馈献则有体解,酳尸乃有熟。《正礼运》所谓“腥其俎,熟其殽”者,宗庙之祭不得全烝,故读“肆”为“鬄”。鬄者,解也。小子所羞者如此。
而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
愚案:珥当为弭。如小祝所谓弭兵烖,祈如小祝所谓祈福祥,非衅事也。易氏説见《肆师》。
黄氏曰:社稷五祀,皆人所依以生者,故皆有祷祈之事。《祭法》聨序与宗伯小子同。《祭法》曰:「王为羣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戸,曰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诸侯自为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适士二:曰门,曰行。庶人一祀,或戸,或灶。是皆上下通得祭者。非天子不祭天,而天子与庶人皆得祭社,尊父亲母之义也。」《祭法》七祀,宗伯五祀,司命、泰厉,非地类血祭者,唯五耳。《月令》四时祀戸、灶、门、行、中霤是也【○愚案:余见大宗伯】
凡沈辜侯禳【如羊反】饰其牲。
郑司农曰:「沈谓祭川。《尔雅》曰:祭川曰沈。浮辜谓磔牲以祭也。《月令》曰:九门磔禳,以毕春气候。禳者,候四时恶气,禳去之【○王昭禹曰:沈谓貍沈,辜谓驱辜,候谓候福,禳谓郤祸。愚案:沈、辜、候、禳之义,见《小祝】○易氏曰:「饰其牲,被之以文绣,谓羊牲也【○黄氏曰:饰之以歆神】
衅邦器及军器
郑康成曰:“邦器,谓礼乐之器及祭器之属。”○王昭禹曰:“军器,五兵、鼓、铎之属【○易氏曰:“甲胄、戈、矛之器】○郑锷曰:“凡物之用衅者,皆谓始成之时也。器始成,则杀牲以血衅焉。小子掌用羊血以衅也。”郑康成引《杂记》“器成衅以豭豚”,谓此小子之职,所衅者亦用豭豚,不知此职所主者羊,非豭豚也。
凡师田斩牲以左右徇陈
郑康成曰:「示犯誓必杀之。」○郑锷曰:「师田有徇陈之事,诛其不用命者也。不用命者,皆很而不率之人。令小子斩羊以示之,羊者至很之物。宋义曰:『很如羊,强不可制者皆斩之』,此类是也。」
祭祀賛羞受彻焉
贾氏曰:賛羞,若司马羞鱼牲之等。此官即賛之受彻,谓祭毕诸宰、君妇废彻之时,此官受之【○黄氏曰:受彻将割剥而享之】○郑锷曰:祭祀之事,始则有羞,终则有彻。羊牲之羞,司马事也。始焉羞,则小
译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薛平仲说:“量人既已测量土地,以集结军队。当军队即将作战时,要使士兵必定服从命令,一定要有寄托来申明警戒。所以大司马说:‘众吏在阵前听受誓师,宰杀牺牲来在阵左右巡行宣告,说:‘不服从命令的斩首。’’而小子也说:‘凡是出征或田猎,宰杀牺牲来在阵左右巡行宣告。’大概誓师众吏时,宰杀牺牲的,就是小子。宰杀牺牲的是小子,供给牺牲的,就是羊人。因此小子、羊人排在此处。有人说:‘小子、羊人的职责,都以祭祀为首要,并非专门取用于军事。’他们不考虑小子所说的祭祀,必定先以血衅社稷。羊人掌管羊牲,也说:‘凡是祈祷、血衅,供给羊牲。’大概用兵之际,量人曾在军社所在之处致严警戒了。凡是军中不服从命令的人,实际上就在这里诛杀。这本来就是这两个官职在誓师之前有所寄托。有人又说:‘可以用来斩首巡行宣告的牺牲,如果不只是羊,这两个官职必定以羊为牺牲,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羊的性情,嗜死而不畏惧;人当作战时,也应当见危授命。誓师之际,难道不切合实用吗?有司勋官以谨慎战功的赏赐,人心大概事先就知道受鼓励了。而斩牺牲来警戒不服从命令的人,小子又排在后面。人心在这里,谁不乐于赏赐而畏惧威严呢?任命官职叫‘小子’,或许是誓师者所称,如说‘予小子’,不只是以小事为名,应当从有识之士那里询问。”
掌管祭祀时进献羊肆、羊殽、肉豆。
郑司农说:“羞,进献。”○郑锷说:“羊肆,是分解牲体而进献。羊殽,是分解肢体折断关节而进献。肉豆,是把羊肉做成醯醢之类,放在豆中。【○刘氏说:是说切肉而用豆进献。○王昭禹说:醢人所掌管的四豆的实物,是说用豆盛放所实装的醢而进献】先儒说:羊肆,是荐献全烝。有人说祭祀宗庙不能有全烝,说肆,是豚解而腥,体解而爓。初朝践时有豚解,及馈献时有体解,酳尸时才有熟肉。《礼运》所谓‘腥其俎,熟其殽’,宗庙祭祀不能全烝,所以读‘肆’为‘鬄’。鬄,是分解。小子所进献的就是这样。”
而掌管血衅社稷,祈祷五祀。
愚案:珥应当是弭。如小祝所说的弭兵灾,祈如小祝所说的祈福祥,不是衅事。易氏的说法见《肆师》。
黄氏说:“社稷五祀,都是人所依赖以生存的,所以都有祷祈之事。《祭法》的联序与宗伯、小子相同。《祭法》说:‘王为百姓立七祀:叫司命,叫中霤,叫国门,叫国行,叫泰厉,叫户,叫灶。王自己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叫司命,叫中霤,叫国门,叫国行,叫公厉。诸侯自己立五祀。大夫立三祀:叫族厉,叫门,叫行。适士立二祀:叫门,叫行。庶人立一祀,或户,或灶。这些都是上下通得祭祀的。不是天子不祭天,而天子与庶人都能祭社,这是尊父亲母的道理。’《祭法》七祀,宗伯五祀,司命、泰厉,不是地类血祭的,只有五个。《月令》四时祀户、灶、门、行、中霤就是这样。【○愚案:其余见大宗伯】
凡是沈、辜、侯、禳,装饰其牺牲。
郑司农说:“沈,是说祭川。《尔雅》说:祭川叫沈。浮辜,是说磔牲以祭。《月令》说:九门磔禳,以毕春气候。禳者,候四时恶气,禳去之。【○王昭禹说:沈是说貍沈,辜是说驱辜,候是说候福,禳是说郤祸。愚案:沈、辜、候、禳的意义,见《小祝》】○易氏说:“装饰其牺牲,被之以文绣,是说羊牲。【○黄氏说:装饰它以歆神】
衅邦器及军器。
郑康成说:“邦器,是说礼乐之器及祭器之类。”○王昭禹说:“军器,是五兵、鼓、铎之类。【○易氏说:“甲胄、戈、矛之器】○郑锷说:“凡是物之用衅的,都说始成之时。器始成,则杀牲以血衅焉。小子掌管用羊血以衅。”郑康成引《杂记》“器成衅以豭豚”,说此小子之职,所衅的也用豭豚,不知道此职所主的是羊,不是豭豚。
凡是出征或田猎,斩牺牲来在阵左右巡行宣告。
郑康成说:“示犯誓必杀之。”○郑锷说:“师田有徇陈之事,诛其不用命者。不用命者,都是很戾而不率之人。令小子斩羊以示之,羊是最很戾之物。宋义说:‘很戾如羊,强不可制者皆斩之’,此类是也。”
祭祀时赞助进献,接受撤除。
贾氏说:“赞助进献,如司马进献鱼牲之类。此官即赞助之。受彻,是说祭毕诸宰、君妇废彻之时,此官接受之。【○黄氏说:受彻将割剥而享之】○郑锷说:“祭祀之事,始则有进献,终则有撤除。羊牲之进献,是司马之事。始焉进献,则小
子賛之;终焉彻,则小子受之。皆职之所掌也,故始终皆任其事。○王昭禹曰:必使小子以所掌皆事之小故也。
译子负责赞礼;等到祭祀结束时撤去祭品,则由小子来接收。这些都是他们各自职掌的事务,所以从开始到结束都负责相关事务。○王昭禹说:必定让小子来处理这些事务,是因为他所掌管的事务都比较细微。
羊人下士二人,史一人,贾二人,徒八人。
王昭禹曰:「小宗伯毛六牲,颁之于五官,使共奉之。而夏官掌共马与羊,羊之用于礼为多。此掌羊牲,所以立羊人之官也。」
掌羊牲凡祭祀饰羔
易氏曰:「羊人之共羊牲,如牛人共牛牲,鸡人共鸡牲,犬人共犬牲,类也。未为牲也。数官择其纯者而取之于牧人,然后命牧人卜其为牲者共之于充人。至充人,然后谓之牲。此言共羊牲,以其共而为牲。」
郑康成曰:「羔,小羊也。诗曰:『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贾氏曰:凡正祭皆用成牲,今言饰羔,则非正祭,是以郑引诗为证。夏二月开冰之时】○王氏曰:「饰羔,若礼所谓饰羔鴈者,以缋也。」○王昭禹曰:「羊人于凡祭祀,饰其羊牲而已。」
祭祀割羊牲登其首
郑康成曰:登升也。升首报阳也。升首于室【○贾氏曰:郊特牲云:用牲于庭,升首于室。注云:制祭之后,升牲首于北墉下。报阳者,首为阳也。三牲之首俱升,此羊人所升,故止言羊】
凡祈珥共其羊牲
郑康成曰共犹给也
賔客共其灋羊
王氏曰:法羊,谓牢礼之法所用也【○贾氏曰:言法,即是依法度多少送于賔馆及道路,如掌客所出是也○郑锷曰:賔客之来,王国饔饩之礼,皆以爵等为之数,其供也合于礼法,故以法羊言之】
凡沈辜侯禳衅积【徐赐反】共其羊牲。
刘迎曰:先儒释侯禳祷祠之祝号,则以侯为候嘉庆,如祈福祥之属;禳为却凶咎,如宁风旱之属。则侯与禳盖二祭矣。至释此沈辜侯禳衅积,谓候四时恶气而禳去之,是以侯禳为一祭也。攷之:羊人沈,则沈貍以祭山川;辜则疈辜以祭四方;衅则衅邦器军器;积则积燔禋燎【○郑司农曰:积故书为眦,眦读为渍,谓衅国寳渍军器也】以是而推,则侯禳用牲而侯禳去凶者也,非一祭乎?○王昭禹曰:沈辜侯禳及衅,小子掌其事;羊人共其牲而已。
若牧人无牲,则受布于司马,使其贾买牲而共之。郑康成曰:布,泉也。○王昭禹曰:羊于礼之用为多,故牧人或至于无牲,则受其买牲之布于司马,使其贾买而共之。以羊人之属有贾二人,能知物价者也。郑锷曰:或谓牲皆系于牢刍之三月,系于国门然后可用,使贾买之,何以致其诚邪?不思牧于牧人者,共大祭祀,固有国之常典。买牲而共者,特沈辜、侯禳、衅积之事,他则不可也【○王氏详説曰:地官牛人,夏官羊人,牛羊之用广矣。牛人之职,祭祀有享牛、求牛,賔客有牢礼、积膳之牛,飨食、賔射有膳羞之牛,军事有犒牛,丧事有奠牛,防同、军旅行、役有兵车之牛。而羊人所谓羊牲者,祭祀不过饰羔、祈珥、沈辜之事,不过羊牲;賔客不过法羊而已。此牛为大牢,而羊为少牢也】
司爟【古焕反】下士二人,徒六人。
薛平仲曰:司爟之职,特掌行火之政令,以救时疾。序官必次于此,何哉?观《韩诗外▯有曰:「隂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知司马之政,葢通于天道矣。○郑锷曰:或谓秋官有司烜之职,夏官有司爟之职,俱掌火也,何以分为二?葢司烜之取火也,以夫燧,用金锡为之,西方之物也,故属于秋官。司爟之行火也,观大火之星出没,以示民,使民观出内之时而用火。夏令行于南方,盛徳在火,尤为可见,故属于夏官。此其所以异【○愚案:余説见司烜氏】
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
郑康成曰:行犹用也。○郑锷曰:政令或因时而用,因时而藏。○郑康成曰:变犹易也。○郑锷曰:火乆而不变,则炎赫暴熇,阳过乎亢,以生疠疾,随四时而更变之。变之之法,则鑚燧而改之:春取榆柳,夏取枣杏,季夏取桑柘,秋取柞楢,冬取槐檀。四时各鑚一木,时运而往,火变而新,用诸烹饪之间,使之资以养生,故疾不作【○王昭禹曰:火之为物,灼之则以烛以燎,防之则以烹以饪。逆而用之,则强弱相胜,而气无以为均;顺而变之,则休废相治,而疾以之敕。阳之盛则养
译羊人设下士二人,史官一人,贾人二人,徒役八人。
王昭禹说:“小宗伯将六种牺牲分发给五官,让他们共同供奉。而夏官负责供应马和羊,羊在礼仪中的使用较多。因此掌管羊牲,所以设立了羊人这个官职。”
掌管羊牲。凡祭祀,装饰羔羊。
易氏说:“羊人供应羊牲,就像牛人供应牛牲、鸡人供应鸡牲、犬人供应犬牲一样,是同类。此时还不是牺牲。由数官挑选纯色的羊从牧人那里取来,然后命令牧人占卜哪些可以作为牺牲,由充人供应。到了充人手中,才称为牺牲。这里说供应羊牲,是因为供应后成为牺牲。”
郑康成说:“羔,是小羊。《诗经》说:‘四月其蚤,献羔祭韭’【贾氏说:凡是正式祭祀都用成年的牺牲,现在说装饰羔羊,那就不是正式祭祀,所以郑康成引用《诗经》作为证据。夏二月开冰的时候】王氏说:“装饰羔羊,就像礼中所说的装饰羔雁,是用彩绘装饰。”王昭禹说:“羊人在凡祭祀时,只是装饰羊牲而已。”
祭祀时割取羊牲,进献其头。
郑康成说:“登,就是升。进献头是报答阳气。将头升进室内【贾氏说:《郊特牲》说:在庭院使用牺牲,将头升进室内。注解说:制定祭祀之后,将牺牲的头升进北墙下。报答阳气,是因为头代表阳。三种牺牲的头都升进室内,这里羊人只升羊头,所以只说羊】
凡祈祷、珥祭,供应羊牲。
郑康成说:“共,就是供给。”
宾客,供应法羊。
王氏说:“法羊,是指牢礼之法所用的羊【贾氏说:说法,就是依法度多少送给宾馆及道路,如掌客所出那样○郑锷说:宾客到来,王国的饔饩之礼,都按爵位等级确定数量,其供应符合礼法,所以称为法羊】
凡沈祭、辜祭、侯祭、禳祭、衅祭、积祭,供应羊牲。
刘迎说:“先儒解释侯禳祷祠的祝号,认为侯是候嘉庆,如祈福祥之类;禳是驱除凶咎,如平息风旱之类。那么侯与禳大概是两种祭祀。至于解释这沈辜侯禳衅积,说是候四时恶气而禳去之,是将侯禳视为一种祭祀。考证:羊人沈祭,则是沈埋狸首以祭山川;辜祭则是剖开牺牲以祭四方;衅祭则是衅染邦器军器;积祭则是积燔禋燎【郑司农说:积,故书为眦,眦读为渍,谓衅国寳渍军器也】由此推断,侯禳用牺牲而侯禳去凶,难道不是一种祭祀吗?○王昭禹说:沈辜侯禳及衅祭,由小子掌管其事;羊人只是供应牺牲而已。”
如果牧人没有牺牲,就从司马那里接受布帛,让他的贾人购买牺牲而供应。郑康成说:“布,就是泉(货币)。”○王昭禹说:“羊在礼仪中的使用较多,所以牧人有时可能没有牺牲,就从司马那里接受购买牺牲的布帛,让他的贾人购买而供应。因为羊人的属官中有贾人二人,能知道物价。”郑锷说:“有人说牺牲都系于牢刍之三月,系于国门然后可用,让贾人购买,怎么能表达诚意呢?不考虑牧人牧养的,是供应大祭祀,本有国家的常典。购买牺牲而供应的,只是沈辜、侯禳、衅积之事,其他则不可以【○王氏详説说:地官牛人,夏官羊人,牛羊的使用广泛。牛人的职责,祭祀有享牛、求牛,宾客有牢礼、积膳之牛,飨食、賔射有膳羞之牛,军事有犒牛,丧事有奠牛,防同、军旅行、役有兵车之牛。而羊人所谓的羊牲,祭祀不过饰羔、祈珥、沈辜之事,不过羊牲;宾客不过法羊而已。这是牛为大牢,而羊为少牢】
司爟设下士二人,徒役六人。
薛平仲说:“司爟的职责,只是掌管行火的政令,以救时疾。序官必定排在此处,为什么呢?看《韩诗外传》有说:‘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知道司马的政令,大概通于天道了。”○郑锷说:“有人说秋官有司烜之职,夏官有司爟之职,都掌管火,为什么分为二?大概司烜的取火,是用夫燧,用金锡制成,是西方之物,所以属于秋官。司爟的行火,是观察大火之星的出没,以指示百姓,使百姓观察出入之时而用火。夏令行于南方,盛德在火,尤为可见,所以属于夏官。这就是它们不同的原因【○愚案:余说见司烜氏】
掌行火的政令,四时变更国火,以救时疾。
郑康成说:“行,就是用。”○郑锷说:“政令或因时而用,因时而藏。”○郑康成说:“变,就是易。”○郑锷说:“火久而不变,则炎赫暴熇,阳过乎亢,以生疠疾,随四时而更变之。变之之法,则鑚燧而改之:春取榆柳,夏取枣杏,季夏取桑柘,秋取柞楢,冬取槐檀。四时各鑚一木,时运而往,火变而新,用诸烹饪之间,使之资以养生,故疾不作【○王昭禹说:火之为物,灼之则以烛以燎,防之则以烹以饪。逆而用之,则强弱相胜,而气无以为均;顺而变之,则休废相治,而疾以之敕。阳之盛则养
隂之弱,以抗其强;隂之盛则用阳之强,以救其弱。使氏常得隂阳之正气,而不溺于一徧,斯能受正命以生死。圣人善救人之道,于此乎可见矣】
译用阴的柔弱,来对抗它的刚强;阴气过盛时,就用阳的刚强,来补救它的虚弱。使得人体常能保持阴阳的正气,而不偏执于一方,这样才能承受正常的天命以决定生死。圣人善于救人的道理,在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了。
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
郑锷曰:东方七宿,心为大火,出于夏之三月,其位在辰;伏于夏之九月,其位在戌。戌为火伏之位,辰为火出之方。古之火正,或食于咮以出内火,其或出或内,皆视天之大火伏见以为节【○薛氏曰:火之象在天,既有伏见之时;火之用在人,亦有出内之节。▯曰:火见于辰,故自辰至巳,其方为火所王。当是时,虽烈山焚莱,不禁也。何则,因其王而出之,以宣其气耳。▯曰:火伏于戌,自戌至亥,其方为火所休。当是时,虽铄金烧薙,不为也。何则,因其休而内之,以息其气耳。或者徒泥于出内之文,谓火者民事之大者也。季春则出之始用,季秋则内而不用,不几于废民事乎?且出火于季春,非谓季春之时始用火也,出其新火而导逹乎阳之气也。内火于季秋,非谓季秋之时而不用火也,内其旧火而顺适其隂之气也。司爟所谓四时变其出内之火,宫正所谓春秋修火禁者,修其内出之禁,尚何季春始用而季秋不用乎?昔子产铸刑书,士文伯曰:「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是不知先王纳火之制也。」单襄公假道于陈,火朝觌矣,道茀而不可行,是不知先王出火之制也。○陈及之曰: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纳火,民亦如之,互言之也。先纳旧火,而后出新火,春秋皆然也。古者五行之官,掌金木水火土,火盛则制之,衰则长之。后世世失其官,官失其职,故水有泛滥之患,火有焚燎之害,木不盛大,土多湮旷,金不从革,无复先王之盛矣。而区区究其末流,其能已乎】
时则施火令
易氏曰:「施火令,谓施四时变国火之令。」○郑锷曰:「宫正、司烜皆谓之修火禁,此谓之施火令者,修则修其旧法使不废,施则施其新令使人从也。」
凡祭祀则祭爟
贾氏曰:祭防,祭老妇也。则此祭爟,谓祭先出火之人【○王氏曰:举火曰爟,祭祀用爟,故祭焉】○郑锷曰:先王于有功之人,未尝忘报,如先农、先蚕、先卜,皆有祭也。而况鑚木出火以教人者乎?
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
郑锷曰:国中失火,则有延烧比屋之忧;野中焚莱,则有焚及山林之害。大则有刑,小则有罚,亦权罪之轻重而加之耳。或谓春田则焚莱,而司爟有焚莱之禁,何也?先儒谓春田用火之后,擅放火则有禁罚。吾以为焚莱者,国搜田之时,野焚莱则民无故而自焚,不得不为之禁。
周礼订义卷四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五十 宋 王与之 撰
掌固上士二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郑康成曰:「固,国所依阻者也。」○郑锷曰:「记言城郭沟池以为固。《易》言『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固一耳。既设掌固,又有司险。葢在野谓之险,在国谓之固。野之险,则山川自然之形;国之固,则人所捍筑以为防者也。」郑康成云:「国曰固,野曰险。」观掌固所掌,乃城郭沟池树渠,是知王国之中,人以为固矣。
愚案:掌固司险,不列于地官,而属于司马,不统于职方,特专于一职者。葢司马所以统军旅之重,而要害之地,皆攻守之大计,必有所守,则边境无空虚之患。
掌修城郭沟池树渠之固
刘执中曰:「浚沟之土,所以为城也;凿池之土,所以为郭也。沟池深于外,则城郭固于内,用其深以增髙也。渠又在其外,所以出水,因之设固,植木其上,守固之材出焉【○郑康成曰:「树谓枳棘之属有刺者。」○王氏曰:「古者有城守则树焉,国语所谓城守之木是也;有沟涂则树焉,司险所谓设国之五沟五涂而树之以为阻固是也。司险树之,掌固修之】郑锷曰:「城郭本于筑者,有时而倾;沟池本于凿者,有时而塞。树则所植以为阻塞之木也;渠则所导以通不行之水也。渠有时而浅涸,树有时而枯槁,则吾所依以为固者不足恃矣。故掌固修之,葢治壊之名也。」
颁其士庶子及其众庶之守
郑锷曰:有以修之,无以守之,无益也。于是
译季春时节放出火种,百姓都顺从这一制度;季秋时节收回火种,百姓也照样遵循。
郑锷说:东方七宿中,心宿被称为大火,它在夏季的三月出现,方位在辰;在夏季的九月隐没,方位在戌。戌是火隐没的方位,辰是火出现的方位。古代掌管火事的官员,有时通过观察鸟喙来判定火的放出与收回,无论是放出还是收回,都依据天上大火的隐没与出现作为节令标准。【○薛氏说:火的象在天,既有隐没与出现的时候;火的用在人,也有放出与收回的节度。○说:火出现在辰位,所以从辰到巳,这个方位是火所主宰的。在这个时候,即使是烧山除草,也不禁止。为什么呢?因为趁着火气旺盛而放出火种,以宣发阳气罢了。○说:火隐没在戌位,从戌到亥,这个方位是火所休息的。在这个时候,即使是熔化金属、焚烧草木,也不去做。为什么呢?因为趁着火气休息而收回火种,以平息火气罢了。有人拘泥于“出”与“内”的文字,认为火是民事中重大的事情。季春则开始使用火,季秋则收回而不使用,这岂不是废弃民事吗?况且季春放出火种,并不是说季春时才开始用火,而是放出新的火种以引导通达阳气。季秋收回火种,并不是说季秋时就不用火,而是收回旧的火种以顺应阴气。司爟所说的四季变换放出与收回的火种,宫正所说的春秋两季修防火禁,都是修定收回与放出的禁令,哪里会有季春才开始用而季秋就不用的情况呢?从前子产铸造刑书,士文伯说:“火未出现就生火来铸造刑器,这是藏匿争讼的刑辟,是不懂先王纳火的制度。”单襄公向陈国借道,火已经早晨可见了,道路却杂草丛生无法通行,这是不懂先王出火的制度。○陈及之说:季春放出火种,百姓都顺从;季秋收回火种,百姓也照样遵循,这是互文见义的说法。先收回旧火,然后放出新火,春秋两季都是这样。古代五行之官,掌管金木水火土,火旺盛时就制约它,火衰弱时就助长它。后世世代失去了这些官职,官职失去了职责,所以水有泛滥的祸患,火有焚烧的灾害,树木不茂盛,土地多荒芜,金属不能顺从变革,再也没有先王时代的盛况了。而仅仅探究其末流,怎么能停止呢】
到了时节就颁布火令。
易氏说:“颁布火令,是指颁布四季变换国家火种的命令。”○郑锷说:“宫正、司烜都称为修防火禁,这里称为颁布火令,修是修定旧法使其不废弛,施是颁布新令使人遵从。”
凡是祭祀就祭祀火神。
贾氏说:祭防,是祭祀老妇。那么这里祭祀火神,是指祭祀最先取火的人。【○王氏说:举火叫做爟,祭祀使用爟,所以祭祀它。】○郑锷说:先王对于有功劳的人,不曾忘记报答,比如先农、先蚕、先卜,都有祭祀。何况是钻木取火来教导百姓的人呢?
凡是国家发生火灾,野外焚烧草木,就有刑罚。
郑锷说:国家中发生火灾,就有蔓延烧毁邻近房屋的忧虑;野外焚烧草木,就有烧毁山林的祸害。罪行大的处以刑罚,罪行小的处以处罚,也是权衡罪行的轻重而施加罢了。有人说春天田猎时焚烧草木,而司爟有焚烧草木的禁令,为什么呢?先儒认为春天田猎用火之后,擅自放火就有禁令和处罚。我认为焚烧草木,是在国家搜捕田猎的时候,野外焚烧草木则是百姓无故自行焚烧,不得不加以禁止。
《周礼订义》卷四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五十 宋 王与之 撰
掌固设上士二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郑康成说:“固,是国家所依仗的险阻。”○郑锷说:“《礼记》说城郭沟池作为险固。《易经》说‘王公设置险阻来守卫国家’,险固是一样的。既然设置了掌固,又有司险。大概野外称为险,国内称为固。野外的险,是山川自然的形势;国内的固,是人所修筑用来防御的。”郑康成说:“国内叫固,野外叫险。”看掌固所掌管的是城郭沟池树木沟渠,就知道王国之中,人将其作为险固了。
我认为:掌固和司险,不列在地官,而隶属于司马,不统属于职方,特别专设一个官职的原因。大概是司马用来统率军队的重任,而要害之地,都是攻守的大计,必须有守卫,那么边境就没有空虚的祸患。
掌管修筑城郭沟池树木沟渠的险固。
刘执中说:“疏通沟渠的土,用来筑城;挖掘池子的土,用来筑郭。沟池在外边深,那么城郭在内边就坚固,利用它的深度来增加高度。沟渠又在外边,用来排水,凭借它设置险固,在上面种植树木,守卫险固的材料就出自这里。【○郑康成说:“树是指枳棘之类有刺的植物。”○王氏说:“古代有城防就种植树木,《国语》所说的城防之木就是;有沟渠道路就种植树木,司险所说的设置国家的五沟五涂而种植树木作为险阻就是。司险种植,掌固修治。”】郑锷说:“城郭本来是修筑的,有时会有倾塌;沟池本来是挖掘的,有时会有堵塞。树是所种植用来阻塞的树木;渠是所引导以疏通不通之水的水道。沟渠有时变浅干涸,树木有时枯萎,那么我们所依仗作为险固的就不足依靠了。所以掌固修治它,大概是治理毁坏的意思。”
分派士庶子以及众庶的守卫任务。
郑锷说:有修治的人,没有守卫的人,是没有益处的。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