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周礼订义》卷二十六宋王与之撰
以教稼穑以稽功事
易氏曰:「黍稌高下,穜稑先后,以教稼穑,有如此者。田莱之荒治,牧畜之登耗,以稽功事,有如此者【○郑康成曰:「功事,九职之事,民所以为功业】
掌其政令戒禁听其治讼
易氏曰:掌其政令戒禁,则制之于未然;听其治讼,则决之于已然。此虽郷大夫之所不言,然六郷有井牧之制、卒伍之制,有贡赋税敛之事,举此可以见彼。○王氏详说曰:遂师、遂大夫言政令戒禁,至于县正、鄙师、鄼长、里宰,则特言政令,而戒禁无与;邻长于政令,又无与。
令为邑者岁终则防政致事
郑康成曰:不言其遂之吏,而言为邑者,容公邑及卿大夫王子弟之采邑政令戒禁,遂大夫亦施焉【○曹氏曰:王畿千里之地,自六郷六遂之民緫为十有五万家,其余地天子使史治之,不统于遂官者,是为公邑。公邑之外为大夫之采邑者,是为家邑。家邑之外为卿之采地者,则为小都。小都之外为王子弟之采地者,则为大都。虽日家曰都,各有不同,而实皆采邑也。遂大夫令为邑者,则所职不止于六遂,并与公邑、卿大夫王子弟之采邑皆治之,则所治者广矣】○易氏曰:为邑之吏有政有事,一岁之政岁终必防,一岁之事岁终必致,吏之勤怠善否皆可于岁终攷之【○曹氏曰:歳终会政致事,将以达其可诛可赏可废可兴之实于朝廷】
正岁简稼器脩稼政
郑康成曰:「简犹阅也。稼器耒耜镃基之属,稼政。孟春之月令所云:『皆脩封疆,审端径术,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冝,五谷所殖,以教道民,必躬亲之。』」○易氏曰:「简之脩之于正岁之始,先期而为之具也。」○曹氏曰:「此亦教邑甿者。」
三岁大比【毗志反】则帅其吏而兴甿。
郑康成曰:兴甿,举民贤者、能者,如六郷之为兴,犹举也【○刘迎曰:兴甿不过明有功属地治而己后世孝亷贤良之举,即兴贤能之遗制,力田即兴甿之遗制,岂可比而一之】○黄氏曰:郷之所谓贤者,皆以徳;能者,皆以道。遂未尝以此教,安得以此兴之?甿即遂人下剂致之田里,安之乐昬扰之也。七万五千家,几二万人,必当有桀异聦慧者,于是乎兴之。○李景齐曰:六遂以耕为主,遂大夫所掌要不过教民稼穑之事,宾兴何与焉?盖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继以施教法于邦国都鄙,则教之施于六遂亦可知也。田野之中,莫非可取之才,有遂大夫从而兴之,固不至老于龛岩深谷之下而不获进矣【○曹氏曰:宾兴之礼既详见于郷,则遂之兴甿安得不同于郷?大夫宾兴之初,郷近于内,故以教为主;遂逺于外,故以耕为主,前后互见,其实一也】○易氏曰:小雅曰:「或耘或耔,黍稷薿薿,攸介攸止,烝我髦士。」求髦士于或耘或耔之间,得非六遂兴甿之遗意?○曹氏曰:教养之本在于井田耕农之中,郷遂之有司所以察其民者,固非一端,而公论之所称者,固非一日,则兴于井田者决无虚伪趋竞之人,于是取而用之。其贤而有徳者,可以仪表于民庶之上,观感而化,而风俗厚矣;其能而有才者,可以图回于事为之间,纲举目张,而治绩着矣【○林椅曰:在遂邻有长,里有宰,县有正,大比兴甿为此耳】
明其有功者属其地治者
黄氏曰:遂大夫专以教稼穑为职,而里宰合耦于耡鄼,长趋其耕耨,无非农事者,故兴甿,明其有功者,亦惟田功而已。虽然,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弟之义,虽在畎亩,不敢废也。故汉举孝弟力田,有三代遗意。属其地治者,谓有黜陟废兴,治地之官当有阙絶。于是以新兴之甿,聫属之,兴贤能曰出使长之,入使治之。兴甿曰属其地治者,各因其平日之所服习者而官之,故曰兴士于庠序,兴农于畎亩【○郑康成曰:属犹聚,又因举吏治有功者而聚勑其余以职事。○王氏曰:明其有功者,则察举其属人之有功;属其地治者,则聮比其地治之职事】○曹氏曰:明有功,非不及徳也,其服勤于田畆而有功者,即其实徳也。属地治,非不及教也,其聫属于地治
译通过教导耕种来考核功绩事务。
易氏说:“黍稷的高矮,早种晚种的先后,通过教导耕种,就有这样的情况。田地荒废或治理,畜牧的增减,通过考核功绩事务,就有这样的情况。”郑康成说:“功绩事务,就是九职的事务,百姓用来建立功业的。”
掌管其中的政令、戒律和禁令,审理其中的诉讼案件。
易氏说:掌管其中的政令、戒律和禁令,就是在事情发生前加以制约;审理其中的诉讼案件,就是在事情发生后加以裁决。这虽然是乡大夫所不提及的,但六乡有井田和畜牧的制度、卒伍的制度,有贡赋税敛的事务,举此可以见彼。王氏详说曰:遂师、遂大夫提及政令戒禁,至于县正、鄙师、鄼长、里宰,则只提及政令,而不涉及戒禁;邻长对于政令,也不涉及。
命令管理邑的人,年终时防备政令并汇报事务。
郑康成说:不提及遂的官吏,而提及管理邑的人,是考虑到公邑以及卿大夫、王子弟的采邑的政令戒禁,遂大夫也施行于其中。曹氏说:王畿千里之地,自六乡六遂的百姓总共为十五万家,其余土地天子派史官治理,不统属于遂官的,称为公邑。公邑之外为大夫的采邑的,称为家邑。家邑之外为卿的采地的,则为小都。小都之外为王子弟的采地的,则为大都。虽然称为家、称为都,各有不同,但实际上都是采邑。遂大夫命令管理邑的人,那么所职掌的不止于六遂,并且公邑、卿大夫王子弟的采邑都加以治理,那么所治理的范围就广了。易氏说:管理邑的官吏有政令也有事务,一年的政令年终必须防备,一年的事务年终必须汇报,官吏的勤勉懈怠、好坏都可以在年终考核。曹氏说:年终会集政令汇报事务,是为了将可诛、可赏、可废、可兴的实情上达朝廷。
岁首时检阅农具,修明农政。
郑康成说:“简,就是阅视。农具,指耒、耜、镃、基之类。农政,即《孟春之月令》所说:‘都要修治封疆,审察道路,善于观察丘陵、山坡、险地、平原、低湿之地土地所适宜种植的,五谷所生长的,以此教导百姓,一定要亲自去做。’”易氏说:“在岁首之初检阅修明,是提前做好准备。”曹氏说:“这也是教导邑中百姓的。”
每三年举行大比,就率领他的官吏而举荐百姓。
郑康成说:举荐百姓,就是举荐百姓中的贤者、能者,如同六乡的举荐一样,举,就是举荐。刘迎说:举荐百姓不过是明确有功绩、属地治理好而已,后世的孝廉、贤良的举荐,就是举荐贤能的遗制,力田就是举荐百姓的遗制,怎么能混为一谈呢?黄氏说:乡中所说的贤者,都以德行;能者,都以道术。遂未曾以此教导,怎么能以此举荐呢?百姓就是遂人下剂所安置在田里的,使他们安居、安于婚嫁、安于劳作。七万五千家,将近两万人,必定有杰出聪慧的人,于是举荐他们。李景齐说:六遂以耕作为主,遂大夫所掌管的要不过于教导百姓耕种之事,宾兴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呢?大概大司徒以乡三物教导万民而宾兴他们,接着将施教法于邦国都鄙,那么教导施行于六遂也可以知道了。田野之中,没有不可取的人才,有遂大夫从而举荐他们,固然不至于老死于深山幽谷之下而得不到进用。曹氏说:宾兴之礼既然在乡中已经详细记载,那么遂的举荐百姓怎么能不同于乡呢?大夫宾兴之初,乡靠近内部,所以以教导为主;遂远离外部,所以以耕作为主,前后互相参照,其实是一样的。易氏说:《小雅》说:“有的除草有的培土,黍稷茂盛,所介所止,进献我们的俊士。”在除草培土之间寻求俊士,难道不是六遂举荐百姓的遗意吗?曹氏说:教养的根本在于井田耕农之中,乡遂的有司用来考察他们的百姓,本来就不止一端,而公论所称道的,本来就不是一天的事,那么在井田中举荐的人决没有虚伪趋竞之人,于是选取而任用他们。那些贤而有德的人,可以在百姓之上作为表率,观感而化,风俗就淳厚了;那些能而有才的人,可以在事务之间运筹帷幄,纲举目张,而治绩就显著了。林椅说:在遂邻有长,里有宰,县有正,大比举荐百姓就是为此。
明确其中有功绩的人,隶属其中治理土地的人。
黄氏说:遂大夫专门以教导耕种为职,而里宰在鄼中合耦于耡,鄼长督促耕种锄草,无非是农事,所以举荐百姓,明确其中有功绩的人,也只是田功而已。虽然如此,谨慎地施行庠序的教导,申述孝悌的道义,即使在田间,也不敢废弃。所以汉朝举荐孝弟力田,有三代的遗意。隶属其中治理土地的人,是说有黜陟废兴,治理土地的官吏应当有缺额。于是用新举荐的百姓,连属他们,举荐贤能的人,出使让他们做长官,入使让他们治理。举荐百姓隶属其中治理土地的人,各自根据他们平日所服习的而授官,所以说在庠序中举荐士人,在田间举荐农夫。郑康成说:属,就是聚,又因为举荐官吏治理有功绩的人而聚集勉励其余人以职事。王氏说:明确其中有功绩的人,就是察举其属民中有功绩的;隶属其中治理土地的人,就是连比其治理土地的职事。曹氏说:明确有功绩,不是不及德行,那些在田间辛勤劳作而有功绩的人,就是他们的实际德行。隶属治理土地,不是不及教导,那些连属于治理土地的
凡为邑者,以四达戒其功事,而诛赏废兴之。
易氏曰:六遂之所稽者功事,功事则农事之着于功者也。为邑者以四达而戒之,所以见王政之公通行于天下。四达即所谓四达而不悖。为公邑者四达于邦甸之地,为家邑者四达于家削之地,为都邑者四达于小都大都之地。四达而戒其功事,则民无不趋于事,事无不着于功。行之以诛赏废兴,则功事之戒无非教矣。○黄氏曰:四达谓达之于四畺。凡为邑者皆得戒其功事,而诛赏废兴之事,即所谓以稽功事者也【○郑康成曰:四达者治民之事大通者有四:夫家众寡也,六畜车辇也,稼穑耕耨也,旗鼓兵革也。○刘执中曰:治教其民有四事可以上达于王:一曰食达,有以御水旱;二曰兵达,有以治军旅;三曰贤达,有以补教化;四曰能达,有以成政治。为邑之事惟是四者可达于王,则受上赏。○郑锷曰:里鄼县鄙之吏,位卑职微,无由自达于上,令戒之以勉立辨事,以谓遂大夫当达之遂人,遂人达之司徒,司徒达之于王。彼其小吏勤职于下,得以声名彰彻于上,安得不自勉哉。○王氏曰:凡国之政令,自王达之于大司徒,自大司徒达之于遂人,自遂人达之于遂大夫,自遂大夫达之于为邑者,此之谓四达】
郑锷曰:「有以戒之于其先,则视其勤惰以行诛赏。废兴诛赏,废兴非遂大夫所得而专,亦达于王而已。」
县正每县下大夫一人
王氏曰:「遂官各降郷一等,其官各亦降焉。故州谓之长,县与党同谓之正,鄙与族同谓之师。」
各掌其县之政令徴比
贾氏曰:谓政教号令,徴发校比之等。○黄氏曰:徴,徴敛也。谓之政令,徴比,比而徴之。小司徒井邑丘甸,令贡赋税敛之事,是也。
郑锷曰:「或徴其赋役,或比其众寡,非有政令,何以治哉?」
以颁田里,以分职事,掌其治讼,趋【音促】其稼事,而赏罚之。项氏曰:「颁田里,谓一▯百畆之类。」○贾氏曰:「分职事者,即九职之功事也。」○郑锷曰:「民事不可缓,稼事伊始,则趋之使趋时。」
易氏曰:颁田里,所以安民也。分以职事,听其治狱,亦所以安之而已。然人情安,则狃于故常,而不知勉,故为之趋其稼事而赏罚行焉。赏罚虽不可详,先王之时,入其疆而田野治,则有庆;入其疆而土地荒芜,则有让。赏罚之行于上也,耕耨者有秩叙之赐,不耕者有祭无盛之耻。赏罚之行于下也。然急于劝民而作之,以不自已,则民无不举之职事【○郑锷曰:民之好逸恶劳,古今则一。何古之农民不惮作劳,丁壮耕而妇女馌;后之农民不昬作劳,至于舍其耒耜而去于游手。是无他,古者非特务农之君以劝农为先,盖亦为吏者得用赏罚以与之从事。勤于三时者,吏则有赏,彼安得不慕赏以致勤;惰于稼事者,吏则有罚,彼安得不畏罚而自惰。观县正趋其稼事而赏罚之之语,信周家之吏劝民有术矣。然考其赏法,无所见,惟里宰行其秩序之说,意其为力田之赏,如汉世力田者赐爵一级、二级之类。若夫不耕之罚,则出屋粟是也。○李嘉防曰:颁田里,分职事,虑有不得其平,于是掌其治讼,趋其稼事,必有勤惰之分,故有赏罚】
若将用野民,师田行役,移执事,则帅而至,治其政令。○王氏曰:移执事,若遂师所谓廵其稼穑,而移用其民以救其时事也。○易氏曰:众之所集,多寡不等,则移民以执事,治其政令,所以用之,简之,任之也。
既役则稽功防事而诛赏
刘执中曰:稽攷其功程,防其羣吏所集之事职否,而正其诛赏。
黄氏曰亦攷察之如郷师
鄙师每鄙上士一人
郑锷曰:「教法行于六郷,而六遂无书,攷徳行道艺之事。三岁兴甿,何▯鄙师?犹郷之党正,名谓之师。非有敎法,何以为师乎?」
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
黄氏曰:「遂之祭祀,见于此,所以敎敬也。郑以郷党祭禜,遂鄙视党。然郷州祭社,野县不祭社。又禜之名不出,疑野祭法略,皆不立名。或社或禜,皆得祭于此,岂非里社者欤?」○郑
译凡是管理邑的人,通过四通八达的渠道来告诫民众关于功绩和事务,并据此施行惩罚、奖赏、废除或兴办。
易氏说:六遂所考核的是功绩和事务,功绩和事务就是农事中能够体现成效的部分。管理邑的人通过四通八达的渠道来告诫民众,这是为了显示王政的公正通行于天下。四通八达就是所说的“四通八达而不违背常理”。管理公邑的人,其政令通达于邦甸之地;管理家邑的人,其政令通达于家削之地;管理都邑的人,其政令通达于小都大都之地。通过四通八达的渠道告诫民众关于功绩和事务,那么民众没有不致力于事务的,事务没有不体现在功绩上的。用惩罚、奖赏、废除、兴办来推行,那么对功绩和事务的告诫就都是教化手段了。○黄氏说:四通八达是指通达于四方边界。凡是管理邑的人都能告诫民众关于功绩和事务,而惩罚、奖赏、废除、兴办这些事情,就是所说的用来考核功绩和事务的手段。【○郑康成说:四通八达是指治理民众的事务中,有四项能够广泛通达:一是夫家人口的多少;二是六畜和车辇的情况;三是庄稼耕种和除草的情况;四是旗鼓和兵器的情况。○刘执中说:治理教化民众有四项事情可以向上通达于君王:一是粮食通达,有抵御水旱灾害的措施;二是军事通达,有治理军旅的措施;三是贤才通达,有补充教化的措施;四是能力通达,有成就政治的措施。管理邑的事情只有这四项能够通达于君王,就能受到上级的奖赏。○郑锷说:里、鄼、县、鄙的官吏,地位卑微职权轻微,没有途径直接通达于上级,命令他们告诫民众以勉励他们明辨事务,认为遂大夫应当将情况通达给遂人,遂人通达给司徒,司徒通达给君王。那些小官吏在下勤勉尽职,能够使得声名彰显于上级,怎能不自我勉励呢?○王氏说:凡是国家的政令,从君王通达给大司徒,从大司徒通达给遂人,从遂人通达给遂大夫,从遂大夫通达给管理邑的人,这就叫做四通八达】
郑锷说:“事先有告诫,那么观察他们的勤勉或懒惰来施行惩罚和奖赏。废除和兴办、惩罚和奖赏,废除和兴办不是遂大夫所能专断的,也只是通达于君王罢了。”
县正,每个县设下大夫一人。
王氏说:“遂的官职都比乡低一等,其官职也都相应降低。所以州称为长,县和党都称为正,鄙和族都称为师。”
各自掌管其县的政令、征发和校比。
贾氏说:指的是政教号令,征发和校比等事务。○黄氏说:征,是征收。称为政令、征比,是校比之后进行征收。小司徒管理井邑丘甸,命令贡赋税敛的事务,就是如此。
郑锷说:“或者征收赋役,或者校比人口多少,如果没有政令,怎么治理呢?”
颁布田地,分配职事,掌管处理诉讼,督促农事,并施行赏罚。项氏说:“颁布田地,是指一百亩之类的田地。”○贾氏说:“分配职事,就是九职中的功事。”○郑锷说:“民事不可迟缓,农事刚开始,就督促他们以顺应时节。”
易氏说:颁布田地,是为了安定民众。分配职事,听任他们处理狱讼,也是为了安定他们。然而人情安定,就会习惯于旧常,而不知道勉励,所以要督促他们的农事并施行赏罚。赏罚虽然不能详细列举,但在先王时代,进入其疆域而田野治理得好,就有庆贺;进入其疆域而土地荒芜,就有责备。这是赏罚在上级的施行。耕种者有按次序的赏赐,不耕种者有祭祀时没有盛满祭品的耻辱。这是赏罚在下级的施行。然而急于劝勉民众劳作,使他们不停止,那么民众就没有不尽力完成职事的。【○郑锷说:民众好逸恶劳,古今是一样的。为什么古代的农民不害怕劳作,壮年人耕种而妇女送饭;后来的农民不害怕劳作,以至于舍弃农具而去游手好闲。这没有别的原因,古代不仅是致力于农业的君王以劝农为先,而且官吏也能用赏罚来与他们从事农业。勤于三时农事的人,官吏就给予奖赏,他们怎能不羡慕奖赏而变得勤勉;懒惰于农事的人,官吏就给予惩罚,他们怎能不畏惧惩罚而变得懒惰。看县正督促农事并施行赏罚的话,相信周朝的官吏劝勉民众是有方法的。然而考察其赏赐的方法,没有见到记载,只有里宰施行秩序的说法,大概力田的赏赐,像汉代力田者赐爵一级、二级之类。至于不耕种的惩罚,就是征收屋粟。○李嘉防说:颁布田地,分配职事,担心有不公平的情况,于是掌管处理诉讼,督促农事,必然有勤勉和懒惰的区别,所以有赏罚】
如果要使用野民,进行军事、田猎、服役,调动执事人员,就率领他们到达,治理其政令。○王氏说:调动执事人员,就像遂师所说的巡视庄稼,而调动民众以救济时事。○易氏说:众人聚集,多少不等,就调动民众以执事,治理其政令,这是为了使用他们、简选他们、任用他们。
服役结束后,就考核功绩,防止事务疏漏,并施行惩罚和奖赏。
刘执中说:考核其功绩和程序,防止群吏所聚集的事务是否失职,并纠正其惩罚和奖赏。
黄氏说:也像乡师那样考察。
鄙师,每个鄙设上士一人。
郑锷说:“教法施行于六乡,而六遂没有记载,考察德行和道艺的事情。三年兴起民众,为什么要有鄙师?就像乡的党正,名称叫做师。如果没有教法,怎么能称为师呢?”
各自掌管其鄙的政令、祭祀。
黄氏说:“遂的祭祀,见于此处,是为了教化恭敬。郑玄认为乡党祭禜,遂鄙视党。然而乡州祭社,野县不祭社。又禜的名称没有出现,怀疑野外祭祀方法简略,都不立名称。或者社或者禜,都能在此祭祀,难道不是里社吗?”○郑
凡作民则掌其戒令
郑康成曰:「作民,谓起役。」○易氏曰:「戒令,所以肃众志;军法以百家应调发之数,故鄼长以旗鼓兵革帅其民而至。至五百家为一小阵,然后鄙师为之掌其戒令。」
以时数其众庶,而察其媺恶,而诛赏。
郑康成曰:时四时也。○黄氏曰:数众庶,稽其在不也?媺恶其人之善良竒衺也。自遂师至鄙师,皆行诛赏,与郷不同。郷之诛赏,必告于上。○易氏曰:周官校登稽比之政,皆言众寡,鄙师独言众庶。盖至于五百家,则利足以同营,害足以同御,斯可以言庶矣。众至于庶,则有媺有恶。鄙师以时而数之,又从而察之。媺谓成于郷三物者,因民之所好而兴之,非有心于赏之也。恶谓陷于郷八刑者,因民之所恶而去之,非有心于诛之也。其终至于杀之而不怨,利之而不庸,民日迁善而不知为之,孰谓遂官专于耕而非教耶?项氏曰:县正稽功防事,审其功也。鄙师察其媺恶,审其行也。在外则县正诛赏之,在内则鄙师诛赏之,蔑有容其奸矣。
岁终则防其鄙之政而致事
李嘉防曰:「鄙管五鄼职,众事伙冝于此防其政,而致事于县正。」
鄼长每鄼中士一人
各掌其鄼之政令,以时校登其夫家,比其众寡。
郑康成曰:校犹数也。○王昭禹曰:族师以时校登其夫家,则郷师统其事;鄼长以时校登其夫家,则遂师统其事。
王氏详说曰:「小司徒与郷大夫言登夫家之众寡,至族师则曰校登其族之夫家众寡,遂师言登夫家之众寡,遂大夫言稽夫家之众寡。至鄼长则曰校登其众寡。」曰:「校登者,登之而致其审矣。盖族百家也,鄼亦百家也。惟百家然后为可校。况上自遂大夫、县正、鄙师,下自里宰、鄼长,皆不言丧纪之事,惟鄼长言丧纪。犹六郷之官,上下不言葬埋,惟族师言葬埋。然则四闾为族,使之相葬,则四里为鄼,亦使之相葬。等而上之,党相救,州相赒,郷相宾。愚以为在鄙、在县、在遂,理或然也。等而下之,闾相受,比相保。愚以为在里、在邻,理或然也。不然,邻长何以曰掌相纠、相受?与比长所谓相受、相和亲者同乎?又何以曰徙于他邑则从而受之?与比长所谓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者同乎?」
以治其丧纪祭祀之事
贾氏曰:丧纪,民之丧纪,若郷师所云族共丧器之类。祭祀,谓若族祭酺之类。若然,县当祭社与州同,县正、鄙师、鄼长皆不言所祭神者。六遂、六郷互见其义【○李嘉防曰:六遂之民以农为急,丧祭易于旷礼,使百家之长治之,则职亲而事举】
若作其民而用之,则以旗鼓、兵革帅而至。
易氏曰:「先王寓兵于民,而其器亦出于民。无事则藏之,器无不完;有事则出之,器无不利。盖至于百家而后兵器始备。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族师以旗鼓兵器帅而至,鄼长亦以旗鼓兵革帅而至。盖以是帅之,以是用之,所谓不教而殃民者,无有矣。」
若岁时简器与有司数之
郑康成曰:「简器,简稼器也。兵器亦存焉。有司遂大夫【○李嘉防曰:「言有司,则见其众】
凡岁时之戒令皆听之
郑锷曰:有戒令,躬往听之。归而告戒,一鄼为之长者,职当然也【○贾氏曰:鄼长中士,唯承受遂人巳下之事,不得专听断。郑知听,谓受听而行之】
趋其耕耨稽其女功
贾氏曰:鄼长弥亲民,故趋其耕耨,并稽攷女功之事。○郑康成曰:女功,丝枲之事。○李嘉防曰:男耕女桑,俱其职也,故鄼长以稽之。
郑锷曰:遂大夫以教稼穑为职,县正则趋其稼事,鄼长里宰则趋其耕耨,何也?春耕而夏耨,皆稼穑之事,非县正只趋耕于春,而鄼长只趋耨于夏,里宰之兼趋其耕耨也。遂之官以劝农为职,则凡稼穑三时之务,皆当督之,使疾趋时。若夫女功之事,遂官皆所当稽,独使鄼长稽之?岂惟一鄼有女功耶?亦互见之义。
里宰每里下士一人
郑锷曰:六郷之长谓之宰。至治一里者,犹郷也。闾胥亦以宰为名,何耶?宰取其能裁制耳。一里之众,茍无宰制之能,
译凡是征发民众,鄼长就掌管相关的警戒和命令。
郑康成说:“作民,是指征发劳役。”○易氏说:“警戒和命令,是用来肃整众人意志的;军法以百家作为应调发的单位,所以鄼长率领他的民众,带着旗鼓兵甲前来。等到五百家组成一个小阵,然后由鄙师为他们掌管警戒和命令。”
按时统计民众的人数,并考察他们的善恶,进行惩罚和奖赏。
郑康成说:“时,是指四季。”○黄氏说:“统计民众,是核查他们是否在位;考察善恶,是看人的品行是善良还是邪僻。从遂师到鄙师,都执行惩罚和奖赏,这与乡不同。乡的惩罚和奖赏,必须上报上级。”○易氏说:“《周礼》中关于校登、稽比的政令,都只说众寡,唯独鄙师说众庶。大概到了五百家,利益足以共同经营,祸害足以共同抵御,这才可以说成‘庶’了。民众到了‘庶’的程度,就有善有恶。鄙师按时统计他们,又进而考察他们。善,是指成就了乡三物教化的人,顺着民众所喜好而兴起他们,并非有心去奖赏他们。恶,是指陷入了乡八刑的人,顺着民众所厌恶而去除他们,并非有心去惩罚他们。最终达到杀了他们而不怨恨,利诱了他们而不感激,民众一天天向善而不知道是谁做的,谁说遂官只专管耕种而不负责教化呢?”项氏说:“县正核查功绩、防止过失,是审查他们的功绩。鄙师考察善恶,是审查他们的行为。在外面由县正惩罚奖赏,在里面由鄙师惩罚奖赏,就没有容许奸邪的地方了。”
年终时,检查鄙的政事并向县正汇报。
李嘉说:“鄙管辖五个鄼,职事众多,适宜在这里检查政事,并向县正汇报。”
鄼长,每个鄼设中士一人。
各自掌管本鄼的政令,按时统计本鄼的成年男子和家庭,核查人数的多少。
郑康成说:“校,就是数的意思。”○王昭禹说:“族师按时统计本族的成年男子和家庭,那么乡师统领这件事;鄼长按时统计本鄼的成年男子和家庭,那么遂师统领这件事。”
王氏详细解释说:“小司徒和乡大夫说统计成年男子和家庭的多少,到了族师则说统计本族成年男子和家庭的多少,遂师说统计成年男子和家庭的多少,遂大夫说核查成年男子和家庭的多少。到了鄼长则说统计本鄼的多少。”又说:“校登,就是统计并使之详尽。大概族是百家,鄼也是百家。只有百家才可以统计。况且上自遂大夫、县正、鄙师,下自里宰、鄼长,都不说丧纪之事,唯独鄼长说丧纪。就像六乡的官员,上下都不说葬埋,唯独族师说葬埋。那么四闾组成一个族,让他们互相安葬,那么四里组成一个鄼,也让他们互相安葬。向上类推,党互相救助,州互相救济,乡互相接待。我认为在鄙、在县、在遂,道理或许就是这样。向下类推,闾互相接纳,比互相担保。我认为在里、在邻,道理或许也是这样。不然,邻长为什么说掌管互相纠察、互相接纳?与比长所说的互相接纳、互相和睦亲近相同吗?又为什么说迁往其他邑就跟随接纳?与比长所说的迁往国中及郊就跟随授予相同吗?”
处理丧纪和祭祀的事情。
贾氏说:“丧纪,是民众的丧事,像乡师所说的族共同提供丧器之类。祭祀,是指像族祭酺之类。如果这样,县应当祭祀社神与州相同,县正、鄙师、鄼长都不说所祭祀的神灵。六遂、六乡互相参照其义”【○李嘉说:“六遂的民众以农业为急,丧祭容易荒废礼仪,让百家的长官治理,那么职责亲近而事情就能办好”】
如果征发民众并使用他们,就带着旗鼓、兵甲率领他们前来。
易氏说:“先王把军队寓于民众,而兵器也出自民众。无事时收藏起来,兵器没有不完好的;有事时拿出来,兵器没有不锋利的。大概到了百家,兵器才开始完备。如果征发民众进行军事、田猎或劳役,那么族师带着旗鼓兵器率领他们前来,鄼长也带着旗鼓兵甲率领他们前来。大概用这些来率领他们,用这些来使用他们,所谓不教化而祸害民众的情况,就没有了。”
如果逢年过节检查器具,就和有关官员一起清点。
郑康成说:“简器,是检查农具。兵器也包含在内。有司,指遂大夫”【○李嘉说:“说有司,就可见其众多”】
凡是年节时的警戒和命令都听从执行。
郑锷说:“有警戒和命令,亲自前往听取。回来告知警戒,作为一个鄼的长官,职责本来就是这样”【○贾氏说:“鄼长是中士,只承受遂人以下的事务,不能独自听断。郑知道听,是指接受并执行”】
督促他们的耕种和除草,核查妇女的纺织工作。
贾氏说:“鄼长更亲近民众,所以督促他们的耕种和除草,并核查妇女纺织的工作。”○郑康成说:“女功,是丝麻纺织的事。”○李嘉说:“男耕女桑,都是他的职责,所以鄼长来核查。”
郑锷说:“遂大夫以教导稼穑为职责,县正则督促稼穑的事,鄼长和里宰则督促耕种和除草,为什么呢?春耕而夏锄,都是稼穑的事,不是县正只在春天督促耕种,而鄼长只在夏天督促除草,里宰兼管督促耕种和除草。遂的官员以劝勉农业为职责,那么凡是稼穑三个时节的任务,都应当督促,使他们赶快顺应时节。至于妇女纺织的事,遂的官员都应当核查,唯独让鄼长核查?难道只有一个鄼有妇女纺织的事吗?这也是互相参照其义。”
里宰,每个里设下士一人。
郑锷说:“六乡的长官称为宰。治理一个里,也像乡一样。闾胥也以宰为名,为什么呢?宰取的是能够裁制的含义。一个里的民众,如果没有裁制的才能,
何以治之?职之卑者于尊无嫌,所以同夫宰之称。○黄氏曰:一车七十五人,二十五人一人为甲长,谓之甲士,即里宰也。四丘为甸,三甲七十五人。春秋作丘甲,盖一丘二十五人起羡卒矣。
译怎么治理呢?职位卑微的人对尊贵者没有嫌疑,所以同样称为“宰”。○黄氏说:一辆战车配备七十五人,每二十五人设一名甲长,称为甲士,也就是里宰。四个丘组成一个甸,共有三甲七十五人。《春秋》记载“丘甲”,大概是一个丘出二十五人作为羡卒了。
掌比其邑之众寡,与其六畜兵器,治其政令。
郑康成曰:「邑犹里也。」○郑锷曰:「治一里之政令,冝以里为言,乃曰邑者,盖有以五家而称邑者,如邻长言邑是也;有以十家而称邑者,孔子言十室之邑是也;有以四井为邑者,小司徒所言是也;有緫六遂皆名曰邑者,遂大夫言「凡为邑者」是也。二十五家亦谓之邑,盖邑者聚居之义,众之所聚,皆可以通称也。」
以岁时合耦于耡,以治稼穑,趋其耕耨,行其秩叙。郑锷曰:一里之家相与耦耕,冝自配合,何待里宰?余以为耦耕之法,一耜之广者五寸,二耜为耦,广深一尺,故合二耜则须两人共发之人有老幼,力有强弱,为耦者未必通耕,则耕者废。里宰岁时往即耡室,为合其耦,使人人适均,斯无废耕之事。耡之为言助也【○易氏曰:耡非公田也。周之井田皆为长畆,其长百歩,其广一歩,中间为甽,不易之地一畆三甽,一易之地一畆二甽,两易之地一畆一甽。甽广一尺,垄高一尺,二人各执其耦而共发之。合二人之耕则耜广五寸,二耜为耦,正合一甽之地。于是而合耦则两两相助,谓以两家之民而耡两夫之田,十夫、百夫亦然】里宰合耦之所,教为治所之名。月令季冬命农计耦耕事,盖扵此室计之。所谓▯时者,其季冬欤?为合耦以治稼穑,乃趋其耕耨,使无失时。然有以趋之,无以劝之,无益也。行其秩序,所以劝之欤?宫伯言行其秩叙,说者谓秩者禄廪之常,叙者迁进之次。此农民耳,所谓秩序者何也?余谓此乃力田之赏也。汉自高后置力田官而尊其秩,欲以劝励天下使之务本。文帝又置力田赏员,以是知秩叙者爵一级、爵二级之数。里宰推而行之,则庶防有迁进之渐,以激劝之也【○贾氏曰:或家有一夫、二夫共耦,若长沮、桀溺耦而耕,或先后次序相助佐为之。○曹氏曰:里宰合耕于耡之法,尤为井田均民力之要。指耦者,谓两人相助而耕,皆取同力相与佐助之义。方里而井,井九百畆,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畆,同耕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此即合耦之意也。然合耕非止一井而已,盖合百家之众共耕十千畆之田。诗人所谓“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言使民均其耕耦之力,共其刈获之利,自束作西成,少长相从平。】秩有序,虽遗秉滞穗,亦得以惠及鳏寡▯独之民。○黄氏曰:邻长无爵,故行其秩,使有禄,所谓禄足以代其耕是也。盖时时给之皆甿也,不相帅属,故以其才等行其序。有序则有秩,秩序定则有后有先,有帅有从,有司政令皆可应也。《周礼》凡其体敌不能相帅属者,则皆秩叙。宫伯月终均秩,歳终均叙;郷师邦事作秩叙是也】
緫论
李景齐曰:周家以农事开国,诚知夫热耕冻耘,霑体涂足,人所甚劳,激昻振励,不可不极其至。故敎稼穑则有遂人,廵稼穑则有遂师,以简稼器、修稼政则有遂大夫。既教之,又巡之,稼器稼政,又无不曲致其意,则民冝不敢不勉矣。犹未也,至于合耦而耡,与夫趋其耕耨,鄼长里宰复有以尽其职;县正之官,又有以趋其稼事,而赏罚之以旌其勤,而抶其不勉者。则知先王设官以为农者如此其详,而官与民日周旋乎襫袯耒耜之中,其情可为无间。所谓“馌彼南畆,田畯至喜”,《七月》之风,亦可想矣。后世以劝农为职者,足不至田畆,口不问菽麦,常率一游,要不过具文而已。
以待有司之政令,而徴敛其财赋。
易氏曰:前言治其政令,里宰之所以稽乎下;后言待有司之政令,里宰之所以听乎上。盖邑之众寡与夫六畜、兵器,皆里宰所掌,故政令可得而治焉。若财赋之事,则遂人既已令之,遂师又从而征之,非里宰所专,所以必待有司之政令。又见先王取民之有制也【○贾氏曰:此言待有司徴敛者,谓县师、旅师。○郑锷曰:所谓有司者,其遂人欤】
邻长五家则一人
掌相纠相受
贾氏曰:使五家各相纠察【○王昭禹曰:相纠则为其有辠竒衺相及故也】宅舍有故,又相容受也
译掌管统计其邑中人口的多少,以及六畜和兵器的数量,处理其中的政令。
郑康成说:“邑就是里的意思。”郑锷说:“治理一里的政令,本应以‘里’来称呼,却称为‘邑’,大概是因为有以五家称为邑的,比如邻长所说的‘邑’就是这样;有以十家称为邑的,孔子所说的‘十室之邑’就是这样;有以四井称为邑的,小司徒所说的就是这样;有将六遂全部统称为邑的,遂大夫所说的‘凡为邑者’就是这样。二十五家也称为邑,大概‘邑’有聚居的含义,众人聚集的地方,都可以通称为邑。”
在农时到来时,在耡室中为农民配对合作耕种,以治理庄稼的种植与收获,督促他们的耕种与除草,实行他们的等级次序。郑锷说:“一里之内的家庭互相配对耕种,应该自行配合,何必等待里宰呢?我认为配对耕种的方法,一耜的宽度是五寸,两耜为一耦,宽深一尺,所以合用两耜就需要两个人共同发力。人中有老有少,力气有强有弱,配对的人未必都通晓耕种,那么耕种就会荒废。里宰在农时前往耡室,为他们配对,使人人力量均衡,这样就没有荒废耕种的事了。‘耡’的意思是辅助【易氏说:耡不是公田。周代的井田都是长亩,其长一百步,其宽一步,中间为沟,不易之地一亩有三条沟,一易之地一亩有两条沟,两易之地一亩有一条沟。沟宽一尺,垄高一尺,两人各自拿着耦共同发力。合两人的耕种,耜宽五寸,两耜为一耦,正好合一条沟的地。在这里配对,就是两人互相帮助,说的是用两家的民力来耕种两夫的田,十夫、百夫也是这样】。里宰配对的地方,是教导治理之所的名称。《月令》说季冬命令农民计算配对耕种的事,大概是在这个耡室中计算的。所谓‘时’,大概就是季冬吧?为了配对以治理庄稼,于是督促他们的耕种与除草,使不违农时。然而只督促而不鼓励,是没有益处的。实行他们的等级次序,是为了鼓励他们吧?宫伯说‘实行其等级次序’,解说者说‘秩’是俸禄的常例,‘叙’是晋升的次序。这是农民,所说的等级次序是什么呢?我认为这是奖励努力耕田的赏赐。汉朝从高祖开始设置力田官并尊崇其等级,想要以此鼓励天下人致力于根本。文帝又设置力田的赏赐名额,由此可知‘秩叙’是爵位一级、二级的数量。里宰推行这些,那么百姓或许有晋升的渐进,以此来激励他们【贾氏说:有的家庭有一夫、两夫共同配对,像长沮、桀溺那样配对耕种,或者先后次序互相辅助。曹氏说:里宰在耡室中配对耕种的方法,尤为井田均衡民力的关键。指耦,是说两人互相帮助耕种,都取同力互相辅助的意思。一方里为一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各自私田百亩,共同耕种公田,公事完毕然后才敢处理私事,这就是配对的意思。然而配对耕种不止一井,大概是合百家之众共同耕种十千亩的田。诗人所说的‘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说的是使民众均衡其配对耕种的力气,共享收割的利益,从春作到秋成,老少相随。】等级有序,即使遗留的禾把和滞下的麦穗,也能惠及鳏寡孤独之人。黄氏说:邻长没有爵位,所以实行其等级,使其有俸禄,所谓俸禄足以代替其耕种就是这样。因为时时供给的都是平民,不能互相统属,所以根据其才能等级实行其次序。有次序就有等级,次序确定就有后有先,有统帅有随从,有司政令都可以应对。《周礼》中凡是地位相当不能互相统属的,都实行等级次序。宫伯月终平均等级,年终平均次序;乡师在国家有事时制定等级次序,就是这样】
总论
李景齐说:周朝以农事开国,确实知道热天耕种、冷天除草,身体沾湿、脚踩泥土,是人们非常劳累的事,激励鼓舞,不可不达到极致。所以教导耕种则有遂人,巡视耕种则有遂师,以检查农具、修明农政则有遂大夫。既教导他们,又巡视他们,农具农政,又无不详尽地表达其意,那么民众应该不敢不努力了。还不止于此,至于配对耕种,以及督促他们的耕种与除草,鄼长里宰又有尽其职责的;县正的官员,又有督促其农事的,并且用赏罚来表彰其勤勉者,鞭打其不努力者。那么可知先王设置官员以服务于农业如此详尽,而官员与民众日日周旋于农具农事之中,其情谊可以没有隔阂。所谓‘馌彼南畆,田畯至喜’,《七月》的风俗,也可以想象了。后世以劝农为职责的人,脚不到田亩,口不问菽麦,常常只是走马观花,要不过于形式罢了。
等待有司的政令,而征收其财赋。
易氏说:前面说处理其政令,是里宰用来稽查下属的;后面说等待有司的政令,是里宰用来听从上级的。大概邑中人口的多少以及六畜、兵器,都是里宰所掌管的,所以政令可以处理。至于财赋的事,遂人已经命令了,遂师又接着征收,不是里宰所专管的,所以必须等待有司的政令。又可见先王取民有制度【贾氏说:这里说等待有司征收,是指县师、旅师。郑锷说:所谓有司,大概是遂人吧】
邻长,五家则一人
掌管互相纠察、互相容受
贾氏说:使五家各自互相纠察【王昭禹说:互相纠察是因为他们有罪过邪僻互相牵连的缘故】。宅舍有变故,又互相容受
。○王昭禹曰:比长言相及,则邻亦相及矣;邻长言相纠,则比亦相纠矣。比长言相和亲,而此言相賛者,相賛则欲其相和亲也。邻相賛,则比亦相賛也;比相和亲,则邻亦相和亲矣。
译王昭禹说:比长说彼此相互亲近,那么邻里也就相互亲近了;邻长说彼此相互规劝,那么比也就相互规劝了。比长说相互和睦亲近,而这里说相互赞成的,是因为相互赞成就能促使他们相互和睦亲近。邻里相互赞成,那么比也就相互赞成了;比相互和睦亲近,那么邻里也就相互和睦亲近了。
曹氏曰:相纠相受,乃使五家之邻长得以专之。盖比屋而居,五家之势为至近,朝夕出处,五家之情为易知。其间纯实而朴厚,与怀奸而餙诈者,皆不逃于目睫之顷。以之相纠,可使有所警而不为非;以之相受,可使有所劝而必为善。变化其气质,潜消其邪心。所谓举贤兴甿,皆由此乎?基之不然,民散处于遂者,其善恶岂一人所能尽究哉【○李嘉会曰:六郷之民居近郊,近则易亲,比长以和亲言。六遂之民散居田野,则逺。此曰相纠而不及和亲】
凡邑中之政相賛
刘执中曰邑中之政谓里宰也
郑锷曰:不独治其一邑之政,彼有政焉,此其助之;此有政焉,彼亦我賛,则邻里相通,短长相补,庶无一政之或阙【○易氏曰:相賛则左右前后相与利而导之,有贡赋税敛焉,五家相与賛其财;有师田行役焉,五家相与賛其力。此上之政令所以为易供也。五家如此,先王之政推而达之天下矣】
徙于他邑则从而授之
郑康成曰:从犹随也,授犹付也。○郑锷曰:卒伍之法,起于五家之邻,一邻徙则一伍废,邻不可徙,徙必有故【○黄氏曰:徙不惟不便其处,上中下地,人多寡絶相逺,则不容不徙】徙于他邑,则随而付之,明其人自官而徙,非私迁也。与比长所谓徙于国中及郊同然,比言国中及郊,此言他邑者,遂中地广以下剂致甿,讵可容之逺徙,即徙于旁邑或可也。所谓邑者,殆指里宰之里中为邑【○曹氏曰:新迁之地,始至之情或扦格未平,又使邻长躬至其所而授之,使相信而有所据,相敬而无所疑,然后徙居者所至如归】○王氏详说曰:比长言徙于他,而邻长言徙于他邑,盖六郷无邑,公邑采邑皆在六遂,比长言为之旌节,邻长不言,邻长之于六遂既非国中及郊,所以徙而授之,无旌节以行之。
緫论里宰邻长
曹氏曰:县正而下,如鄙师、鄼长,虽各有职掌,大抵皆趋耕稼,稽民数,谨征役,治丧祭,戒令诛赏,往往略同。惟耦耕、徙居最为重事,乃不列于县、鄙、鄼之官,独见于二十五家之里宰、五家之邻长者。盖邻长虽微,能纠察其善恶,使氏无遁情;里宰虽微,能恊此耕耦,使民有余力。等而上之,有百家之鄼长,五百家之鄙师,又有二千五百家之县正,次第而考覈之,申明而劝勉之。六遂之内,冝皆良民,而无惰农也。
旅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郑锷曰:「旅,犹处也。然孔子于《易》则曰:『旅不处也』。惟其不处,是以名旅。」○易氏曰:「旅,如羁旅、商旅之类,皆托宿于外,未安其居。新甿亦然,故以旅名。」○孙氏曰:「先王之民,入有保受,出有节传,岂容浮游旅寄于四方?今民以羁旅为名,官以新甿为职,岂非自狭徙寛,移偏聚之民于阔旷之野?上之人当劳来安集之乎?」○易氏曰:「或谓旅师之新甿,继于邻长之后,即民之徙于他邑而为之授者。然他邑居亦六遂之邑,乃遂人以下剂致甿之法,非旅师以质剂致民之法。观旅师一职,言平颁、兴积,以至使无征役,始末皆凶荒补助之政。大司徒之荒政十有二,不言移民之事。若食不能人二鬴,有非荒政所能聚者,然后廪人为之移民就谷。凡质剂所致者,悉补助之。或受▯为甿,则谓之新甿。此所以有旅师之法。」
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闲粟而用之。
郑康成曰:野谓逺郊之外。○郑锷曰:康成谓耡粟者,民相助作,一井之中所出九夫之税粟。夫民既相助作,何名又出税粟?恐无此理。耡粟者合耦于耡而不趋,合耦之令者罚使出粟【○刘执中曰:耡粟为有五畆之宅,不耡而▯艺之,乃出不毛之粟】屋粟者,有田不耕,载师所罚之粟【即郑说。○张氏曰:屋粟不授田,徙居之粟。○杨谨仲曰:郑以屋粟为所罚田不耕者之粟,既有此罚,则天下无不耕之田,所罚之粟不常有,旅师果何如掌哉?乡遂公邑皆为沟洫三等,采地乃为井田,则是当时之田有九一而助者,则公田也;有用什一之法而使自赋者,则无公田
译曹氏说:互相纠察、互相接纳,是让五家的邻长得以专管此事。大概因为挨着居住,五家的关系最为亲近,早晚出入,五家的情况最容易了解。其中那些纯朴厚道的人,与心怀奸诈、伪装欺骗的人,都不逃过眼目之间。用他们互相纠察,可以使人有所警戒而不做坏事;用他们互相接纳,可以使人有所鼓励而必定行善。改变人的气质,暗中消除邪恶之心。所谓举荐贤才、振兴百姓,大概都由此而来吧?如果不是这样,百姓分散居住在遂地,他们的善恶难道是一个人能完全查究的吗?【○李嘉会说:六乡的百姓居住在近郊,近就容易亲近,比长是以和亲来论述的。六遂的百姓分散居住在田野,就遥远。这里说互相纠察而没有提到和亲】
凡是邑中的政事,互相协助。
刘执中说:邑中的政事,指的是里宰。
郑锷说:不只是治理一个邑的政事,那里有政事,这里就协助它;这里有政事,那里也协助我,那么邻里之间就相通,长短互相补充,大概就没有哪一项政事会出现缺漏。【○易氏说:互相协助,那么左右前后就共同有利并引导,有贡赋税敛时,五家共同协助其财力;有军队田猎、出行服役时,五家共同协助其人力。这就是上面的政令之所以容易供给的原因。五家如此,先王的政令推广并通达于天下了】
迁徙到其他邑,就跟随并交付给他。
郑康成说:从,就是跟随的意思;授,就是交付的意思。○郑锷说:卒伍的制度,起源于五家的邻,一个邻迁徙,一个伍就废置,邻不可随意迁徙,迁徙必定有缘故。【○黄氏说:迁徙不只是不方便居住,上中下等地,人口多少相差极远,那么就不能不迁徙】迁徙到其他邑,就跟随并交付给他,表明这个人是由官府迁徙,不是私自迁移。这与比长所说的迁徙到国中及郊外是一样的,比长说的是国中及郊外,这里说的是其他邑,遂中土地广阔,用下剂来招致百姓,哪里能容许他们远徙,即使迁徙到旁边的邑或许也可以。所说的邑,大概是指里宰的里中为邑。【○曹氏说:新迁徙的地方,刚到的情况或许抵触不平,又让邻长亲自到那里交付给他,使彼此信任并有依据,互相尊敬而没有疑虑,然后迁徙居住的人所到之处就像回家一样】○王氏详说:比长说迁徙到其他(地方),而邻长说迁徙到其他邑,大概六乡没有邑,公邑采邑都在六遂,比长说为他制作旌节,邻长不说,邻长在六遂既不是国中及郊外,所以迁徙并交付给他,没有旌节来执行。
总论里宰、邻长
曹氏说:县正以下,如鄙师、鄼长,虽然各有职掌,大抵都是趋向耕种,稽查百姓人数,谨慎征发徭役,治理丧葬祭祀,告诫命令诛罚奖赏,往往大致相同。只有耦耕、迁徙居住是最为重要的事,却不列在县、鄙、鄼的官职中,唯独见于二十五家的里宰、五家的邻长。大概邻长虽然卑微,能纠察他们的善恶,使百姓没有隐藏的情状;里宰虽然卑微,能协调这耕种的伴侣,使百姓有余力。依次向上,有百家的鄼长,五百家的鄙师,又有二千五百家的县正,依次考核他们,申明并劝勉他们。六遂之内,都应该是良民,而没有懒惰的农夫。
旅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郑锷说:“旅,就是处的意思。但是孔子在《易经》中说:‘旅不处也’。正因为不处,所以命名为旅。”○易氏说:“旅,像羁旅、商旅之类,都寄宿在外,没有安顿住所。新来的百姓也是这样,所以用旅命名。”○孙氏说:“先王的百姓,进入有保受,出去有节传,哪里容许浮游寄居在四方?现在百姓以羁旅为名,官职以新来的百姓为职责,难道不是从狭窄迁徙到宽阔,把聚集在偏僻地方的百姓移到空旷的田野吗?上面的人应当慰劳安抚他们吗?”○易氏说:“有人说旅师的新来的百姓,继在邻长之后,就是百姓迁徙到其他邑而交付给他的。但是其他邑居住也是六遂的邑,是遂人以下剂招致百姓的方法,不是旅师以质剂招致百姓的方法。看旅师这一职,说平均分发、兴起积蓄,以至于使没有征发徭役,始终都是凶荒补助的政事。大司徒的荒政十二条,不说移民的事。如果粮食不能每人两釜,有不是荒政所能聚集的,然后廪人为他们移民就谷。凡是质剂所招致的,都补助他们。或者接受为百姓,就称为新来的百姓。这就是有旅师制度的原因。”
掌管聚集郊野的耡粟、屋粟、闲粟而使用它们。
郑康成说:野,指远郊之外。○郑锷说:康成说耡粟,是百姓互相协助耕作,一井之中所出的九夫的税粟。既然百姓已经互相协助耕作,为什么又出税粟?恐怕没有这个道理。耡粟是合耦于耡而不趋,合耦的命令者罚使出粟。【○刘执中说:耡粟是因为有五亩的宅地,不耡而种植它,于是出不出毛的粟】屋粟,是有田不耕,载师所罚的粟。【即郑说。○张氏说:屋粟是不授田,迁徙居住的粟。○杨谨仲说:郑认为屋粟是所罚田不耕者的粟,既然有这个惩罚,那么天下就没有不耕的田,所罚的粟不常有,旅师果真怎么掌管呢?乡遂公邑都是沟洫三等,采地才是井田,那么当时的田有九一而助的,就是公田;有用什一的方法而让自赋的,就没有公田
者也。有公田则所聚之粟谓之助粟,乃八家助耕之所收;无公田者所聚之粟则谓之屋粟,乃三家共其所税之粟而输之,以其三三相保其税】闲粟闲民无职事者所出一夫之征粟【○杨谨仲曰:其间民无职事者乃不受田之余夫,则常有之矣,所赋之粟乃其常也。○易氏曰:间粟即甸地间田所出之粟】○曹氏曰:此三等之粟在农民常赋之外,旅师之所专掌。愚案:郑氏改而为若最无义,王氏连上读之为是。
译(前文)如此罢了。有公田的,所聚集的粟称为助粟,这是八家共同助耕公田所收获的;没有公田的,所聚集的粟称为屋粟,这是三家共同缴纳其赋税的粟而输送上去,凭借三家互相担保其赋税。闲粟,是闲民中无职事者所出的一夫之征粟。【○杨谨仲说:那闲民中无职事者,乃是未受田的余夫,这是常有的,所征收的粟也是常例。○易氏说:闲粟就是甸地间田所出的粟。】○曹氏说:这三等粟在农民常赋之外,由旅师专门掌管。我按:郑氏改为“若最”没有意义,王氏连上文读是正确的。
王氏曰:「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闲粟而用之者,聚此三粟而用以颁、以施、以散。」
郑康成曰:「是粟,县师、征之旅师,敛之而用之。」○王昭禹曰:「载师以时徴其赋,则耡粟、屋粟、间粟皆在焉。闾师以时徴其野之赋贡,亦耡粟之类耳。旅师于无事则徴焉,聚而用之而已。」
以质剂致民平颁其兴积
孙氏曰:「遂人以下,剂致甿;旅师以质剂致民,皆别为籍以稽之。」○项氏曰:「以治地之约契,案民数而致之,则其颁之也平,且无所肆欺也【○王昭禹曰:「立见谓之质,立约谓之剂,以此致民,防伪冒也】
郑康成曰:「兴积所兴之积,谓三者之粟【○黄氏曰:兴,发也】平颁之不得偏颇,有多少,县官徴聚物曰兴,今云军兴是也。」○陈君举曰:「此乃颁其积,平其兴,谓颁我所积以平其价之兴也。」司稼掌均万民之食,而赒其急,平其兴,正是旅师之义。
施其恵散其利而均其政令
郑康成曰:“以赒衣食曰惠【○王氏曰:施其恵,若民有艰阨,不责莫偿】○郑锷曰:遗人掌邦之委积,待施惠;野鄙之委积,待羁旅矣。此旅师又聚三等之粟,以施惠,以待羁旅。何▯遗人与旅师施惠则同,其所用则异?王制言自诸侯来徙家,期不从政,比长有徙于国中及郊之文,又有徙于他为之旌节而行之之文。然则旅师所施惠者,皆为新甿之羁旅于野,而未有所授之地也?与遗人之待羁旅不同。何以知之?名官曰“旅”,而言凡新甿之治皆听之,则知之也。
郑康成曰:“以作事业曰利【○王氏曰:“资之以利本业者,又散以与之。”○郑锷曰:“散利则有时而▯之。”○黄氏曰:“散其利,不使积贮者有所专擅,常平平卖之法也】
易氏曰:「行之以王命,则谓之施惠;行之以有司之常法,则谓之散利。无多寡不均之患,故谓之均。此先王所以待凶荒之民也。」○曹氏曰:「虑其名籍之不定,则为质剂以致之;虑其物价之兴踊,则颁此积粟以平之。赒其囏阨,则施之以实惠;助其资本,则散之以实利。其曰政令之均,盖均是数者,无一夫不遂其所欲耳。」
緫论
陈及之曰:周家之为民虑至矣。嵗有凶荒,则有补助之政,旅师实掌其事。平其所兴徴者,颁其所积聚者,凡质剂所致者,悉补助之。施其惠,散其利,而均其政令,盖无有偏党不均之患矣。此先王所以待凶荒之民,而大司徙十有二教之所谓散利也。郑氏乃以「均其政令」为「使之出息」,夫岂有补助之政而俾之出息乎?介甫青苗之法,遂取以为证,又以「平颁」为不问其所欲否而槩与之。殊不知旅师之法,特救荒政耳,意在救民。苟乐岁粒米狼戾,则民自有余,何至贷于官府哉?青苗之法,每岁再行,取二分之息,意谓贷者必穷民,否则大奸猾而富足之家则不愿取。夫贷于穷民及奸猾,则未必能出息,故为无问其所欲否而槩与之。说则富足之家亦强使贷矣。
凡用粟春颁而秋敛之
易氏曰:春颁者,平颁其兴积;秋敛者,聚野之耡粟、屋粟而用之。盖凶荒之岁,秋虽不熟,尚有余积,或可移用。及春作之始,茍非上之人为之补助,则将有救死不赡之患。此先王所以专立春颁之法。汉之春和议赈贷,正与同意【○礼库曰:旅师,郑氏云每岁如振贷,非也正是専贷新甿。○李景齐曰:颁之以春,则民有以济其乏;而敛之以秋,则粒米狼戾之时不至于谷贱而伤农。○曹氏曰:其聚之也,不杂于常赋;其用之也,亦不施于常农,惟新甿得用之】
孙氏曰:「先王之恤囏阨,养老幼,有予之而不复取。惟新甿则春时所颁,秋时必敛,亦以新甿之转徙不一。茍予而不取,既非可继之道,又长游隋之习。必定为敛散之法,然后可持乆不替。人情亦将自勉乎职业,不徒仰食于官府矣。」
凡新甿之治,皆听之,使无征役,以地之媺恶为之等。○郑康成曰:「新甿,新徙来者也【○贾氏曰:即上徙于他者】治,谓有所求乞【○刘执中曰:给其粮食,颁其田宅,劳来而安集之,
译王氏说:“掌管收集田野的耡粟、屋粟、闲粟并加以使用的人,是聚集这三种粟米,用来颁布、施舍、散发。”
郑康成说:“这些粟米,是由县师、征之旅师征收并使用的。”○王昭禹说:“载师按时征收赋税,那么耡粟、屋粟、间粟都包含在内。闾师按时征收田野的赋贡,也是耡粟这一类。旅师在无事时征收,聚集起来使用罢了。”
用质剂来招致民众,公平地颁布所征收积聚的物资。
孙氏说:“遂人以下,用剂来招致百姓;旅师用质剂来招致民众,都是分别建立户籍来稽查他们。”○项氏说:“用治理土地的契约,核对民数来招致他们,那么颁布物资就能公平,而且没有人能肆意欺诈。”【○王昭禹说:“立见称为质,立约称为剂,用这些来招致民众,是为了防止假冒。”】
郑康成说:“兴积,所兴起积聚的,指的是那三种粟米。”【○黄氏说:“兴,是发动的意思。”】公平地颁布,不偏颇,没有多少之分,官府征收聚集物资称为兴,现在所说的军兴就是这个意思。○陈君举说:“这是颁布所积聚的物资,平抑所兴起的价格,意思是颁布我所积聚的物资来平抑物价的上涨。”司稼掌管均衡万民的饮食,救济他们的急难,平抑物价的上涨,这正是旅师的职责。
施予恩惠,散发利益,而均衡政令。
郑康成说:“用来救济衣食称为惠。”【○王氏说:“施予恩惠,如果百姓有艰难困厄,不责求偿还。”】○郑锷说:“遗人掌管国家的委积,等待施予恩惠;野鄙的委积,等待羁旅之人。这旅师又聚集三等粟米,来施予恩惠,等待羁旅之人。为什么?遗人与旅师施予恩惠虽然相同,但他们所用的对象却不同?《王制》说从诸侯那里迁来的家庭,一年内不服从政役,比长有迁居到国中及郊外的记载,又有迁居到他处为之颁发符节而让他们出行的记载。那么旅师所施予恩惠的,都是新迁来的百姓在野外羁旅,还没有被授予土地的人?这与遗人等待羁旅之人不同。怎么知道的呢?官名叫做‘旅’,而说凡新迁来百姓的治理都听从他,由此可知。
郑康成说:“用来从事事业称为利。”【○王氏说:“资助他们以利本业的人,又散发给他们。”○郑锷说:“散发利益有时而止。”○黄氏说:“散发利益,不让积贮者有所专擅,是常平仓平价出售的方法。”】
易氏说:“用王命来施行,就称为施惠;用有司的常法来施行,就称为散利。没有多寡不均的祸患,所以称为均。这是先王用来对待凶荒年间百姓的方法。”○曹氏说:“考虑到名籍的不确定,就用质剂来招致他们;考虑到物价的上涨,就颁布这些积粟来平抑它。救济他们的艰难困厄,就施予实惠;资助他们的资本,就散发实利。所谓政令的均衡,大概是均衡这几项,没有一个人不满足他的欲望罢了。”
总论
陈及之说:周朝为百姓考虑得很周全了。年成有凶荒,就有补助的政策,旅师实际掌管这件事。平抑所征收的,颁布所积聚的,凡是用质剂招致的,都给予补助。施予恩惠,散发利益,而均衡政令,大概没有偏私不均的祸患了。这是先王用来对待凶荒年间百姓的方法,也是大司徒十二教中所谓散利的意思。郑氏却把“均其政令”解释为“让他们支付利息”,哪有补助的政策却让他们支付利息的呢?王安石青苗法,就取这个作为证据,又把“平颁”解释为不问百姓是否想要就一概给予。却不知道旅师的方法,只是救荒的政策罢了,意在救民。如果是丰年粮食充足,那么百姓自有剩余,何至于向官府借贷呢?青苗法,每年实行两次,收取二分利息,意思是借贷者一定是穷民,否则就是大奸猾而富足之家就不愿借贷。向穷民及奸猾之人借贷,那么未必能支付利息,所以说不问他们是否想要就一概给予。说法是富足之家也强迫他们借贷了。
凡是用粟米,春天颁布而秋天征收。
易氏说:春天颁布,是公平地颁布所征收积聚的物资;秋天征收,是聚集田野的耡粟、屋粟而使用。大概凶荒之年,秋天虽然不丰收,尚有余积,或者可以移用。等到春天耕作开始,如果不是上面的人给予补助,那么将有救死不暇的祸患。这是先王专门设立春天颁布法律的原因。汉朝的春和议赈贷,正与此意相同。【○礼库说:旅师,郑氏说每年像赈贷,不对,正是专门借贷给新迁来的百姓。○李景齐说:春天颁布,那么百姓有办法救济他们的匮乏;而秋天征收,那么在粮食充足的时候不至于谷贱伤农。○曹氏说:它聚集的时候,不混杂于常赋;它使用的时候,也不施用于常农,只有新迁来的百姓能用它。】
孙氏说:“先王体恤艰难困厄,养老幼,有给予而不取回的。只有新迁来的百姓,春天所颁布的,秋天必须征收,也是因为新迁来的百姓迁徙不定。如果给予而不取回,既不是可以持续的方法,又助长游惰的习惯。一定要有征收散发的法律,然后可以长久不废。人情也将自我勉励于职业,不只是仰食于官府了。”
凡新迁来百姓的治理,都听从他,使他们没有征役,根据土地的优劣为他们定等级。○郑康成说:“新迁来的百姓,是新迁徙来的人。”【○贾氏说:就是上面说的迁居到他处的人。】治理,是说有所求乞。【○刘执中说:供给他们粮食,颁布他们田宅,慰劳招引而安顿他们,
皆所以听其治】使无征役,复之也。○黄氏曰:「等,复除之等。郑谓以其人之多寡,授上中下地,非也。授地之法,常法也。遂人已见。此言使无征役,则为复除之等,明矣。」
译这都是用来听取他们治理情况的。如果免除他们的征发徭役,就是给予他们复除的待遇。○黄氏说:“‘等’,是指复除的等级。郑玄认为根据人口的多寡,授予上、中、下等级的土地,这是不对的。授予土地的方法,是常规的制度。在‘遂人’篇中已经见过。这里说如果免除征发徭役,就是给予复除的等级,这就很明白了。”
易氏曰:「或谓新甿之治与遂人下剂致甿之说同,是不然。遂人致甿以下地,而此之授地则以媺恶为之等,不止乎下地也。郑氏以下剂为家取二人,而此则使人之无征役,并与二人亦不役也。是知遂人乃▯甿之常法,旅师乃凶荒补助之法,使无征役,非尽使之无也。《王制》曰:『自诸侯来徙,家朞不从政,则从于遂者,亦可知要。』必限以岁月之期,然后以地之媺恶为之等。媺谓不易之上地,恶谓再易之下地,以三地为轻重之等。至期则征役行之。」
孙氏曰:「新甿虽无征役,乆之亦不能免。」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薛平仲曰:六郷之法则曰国中以及郊,六遂之法则凡曰为邑者,盖国以容六郷,邑以容六遂,甸稍县都皆其邑之所积,则稍人之职得不继于遂官之后乎?○郑康成曰:主为县师,令都鄙丘甸之政,距王城三百里曰稍,家邑小都大都自稍以出。○黄氏曰:自甸而往,以稍名官者,甸稍一法,举稍以包甸,都鄙郷法不为丘乗之制,其余则野法而曰掌令丘乗之政令,盖不为丘乗者,非其所当令也。
掌令丘乗之政令
薛平仲曰:前乎县师之作,众庶既以其系于公邑者而緫之矣。此言稍人之令,丘乗则以其出于公邑者而征之矣。盖遂地车赋之正法也。○易氏曰:丘即四邑为丘,乗即四丘为甸之所出,緫名之曰丘乗,军制之始也【○曹氏曰:自有一丘之马,而车乘之数以之始;自四丘之四马,而车乗之数以之定。由此推之,十乗、百乗、千乗、万乗而大备,故曰丘乗】世之言军制者曰:五人为伍,至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六郷六军,凡七万五千人为千乗。王畿十倍其数,则七十五万人为万乗。是每乗当用七十五人。今以丘乗推之,四丘为甸,甸之为井者凡六十有四,其为夫者凡五百七十有六。以五百七十六夫而使之共出革车一乗,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其军制亦止于用七十五人,何也?曰:家出一人为正卒,此徒役之大数;甸出革车一乗,此出军调发之数【○陈及之曰:备之多以存武备,调之少以优民力】是知每次调发,则五百七十六家共出七十五人,并一革车,其余未调发者可以应八次调发之数。所谓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者,非尽发此六郷之人,合诸乗之丘共为一军也。或曰:万二千五百家为一郷,有比、闾、族、党、州、郷之名,故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即有伍、两、卒、旅、师、军之数。今合诸乗共为一军,而亦有伍、两、卒、旅、师、军者,何也?曰:居郷则寓兵之制,出军则部伍之数。古者军国异容,不明言之。六遂之间,既以伍、两、卒、旅、师、军为万二千五百人之聨,及其用也,亦以诸乗万二千五百人而统之,以伍、两、卒、旅、师、军之法,使其战阵行列之际,无异乎平时统率之义。此丘乗之制,政令于是乎出。○王氏曰:丘之政令,司徒所掌;乗之政令,司马所掌。稍八掌令丘乗之政令耳。丘言其地,乗言其赋。所谓同则丘地也,所谓徒役、輂辇、蜃车则乗赋也。其作而帅以至,掌其政令,以听于司马司徒。则所谓令丘乗之政令也。
若有防同师田行役之事,则以县师之法,作其同徒輂辇,帅而以至,治其政令,以听于司马。
王氏详说曰:县既受法于司马矣,稍人又听于司马者,县师所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野之地,域稍人所掌,丘乗之政令,是县师之掌遍于王畿之间,稍人之掌止于三等之采地,县师受法于司马,稍人又从而受司马之法于县师,以见小大之相维也【○黄氏曰:徴发之令,司马下之县师,县师下之甸县都,复以其法授稍人,据其法以作其众庶而帅之,稍人下士得主兴作事而为之帅其意▯矣,以听于司马,听其分▯县师郷官,稍人甸官其作事,县师受灋于司马,稍人受灋于县师,中外相应】
郑锷曰:先儒谓同徒者,司马所调之同。余以谓一甸增二里,十里乃为一成。积至于百里,乃为一同。出车千乗。至于一同,则人徒车辇可足用,故谓之同徒。非司马所调之同【
译易氏说:“有人以为新甿的治理与遂人下剂致甿的说法相同,这是不对的。遂人致甿是用下等地,而这里授地则是以土地的优劣来划分等级,不限于下等地。郑氏认为下剂是每户出两人服役,而这里则是让没有征役的人,连同那两人也不服役。由此可知,遂人是治理甿民的常规之法,旅师是凶荒时的补助之法,让无征役,并非让所有人都无征役。《王制》说:‘从诸侯国迁徙而来的人,满一年不服劳役,那么跟随遂人的人,也可以推知大概。’必定限定以岁月的期限,然后以土地的优劣来划分等级。优等指不易耕作的上等地,劣等指再易耕作的下等地,以三种土地作为轻重的等级。到了期限就实行征役。”
孙氏说:“新甿虽然没有征役,时间久了也不能免除。”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二人。
薛平仲说:“六乡的法则是说国中以及郊外,六遂的法则是凡称为邑的地方,大概国用来容纳六乡,邑用来容纳六遂,甸、稍、县、都都是邑所积累的,那么稍人的职掌能不接续在遂官之后吗?○郑康成说:主管县师,命令都鄙丘甸的政令,距离王城三百里称为稍,家邑、小都、大都从稍地开始向外延伸。○黄氏说:从甸地往外,以稍来命名官职,是因为甸稍同属一法,举稍来包含甸,都鄙乡法不实行丘乘的制度,其余则是野法而说掌管命令丘乘的政令,大概不实行丘乘的,不是它所应当命令的。”
掌管命令丘乘的政令
薛平仲说:“在县师设立之前,众庶已经以其隶属于公邑而被总括了。这里说稍人的命令,丘乘则是以其出于公邑而被征发了。这大概是遂地车赋的正法。○易氏说:丘即四邑为丘,乘即四丘为甸所出的,总称为丘乘,是军制的开始【○曹氏说:自从有一丘的马,而车乘的数量由此开始;自从有四丘的四马,而车乘的数量由此确定。由此推之,十乘、百乘、千乘、万乘而大备,所以说丘乘】世人谈论军制的说:五人为伍,到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六乡六军,共七万五千人为千乘。王畿十倍其数,则七十五万人为万乘。这样每乘应当用七十五人。现在以丘乘推之,四丘为甸,甸中的井共有六十四,其中的夫共有五百七十六。以五百七十六夫让他们共同出一辆革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其军制也只用七十五人,为什么呢?回答说:每户出一人为正卒,这是徒役的大数;甸出一辆革车,这是出军调发的数量【○陈及之说:预备的多以保存武备,调发的少以优待民力】由此可知每次调发,则五百七十六家共出七十五人,并一辆革车,其余未调发的可以应付八次调发的数量。所谓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的,并非尽发这六乡的人,合并各乘的丘共为一军。有人说: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乡,有比、闾、族、党、州、乡的名称,所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即有伍、两、卒、旅、师、军的数量。现在合并各乘共为一军,也有伍、两、卒、旅、师、军的,为什么呢?回答说:居住在乡则寓兵于民,出军则按部伍的数量。古时军国制度不同,不详细说明。六遂之间,既以伍、两、卒、旅、师、军为一万二千五百人的联结,等到使用的时候,也以各乘一万二千五百人来统率,以伍、两、卒、旅、师、军的法则,使其在战阵行列之际,与平时统率的含义没有不同。这丘乘的制度,政令由此而出。○王氏说:丘的政令,司徒掌管;乘的政令,司马掌管。稍人只是掌管命令丘乘的政令罢了。丘说的是土地,乘说的是赋税。所谓同则丘地,所谓徒役、輂辇、蜃车则乘赋。其作而帅以至,掌管其政令,以听命于司马司徒。这就是所谓命令丘乘的政令。”
如果有防同、师田、行役的事情,就按照县师的法令,征发同徒、輂辇,率领他们到达,治理其政令,以听命于司马。
王氏详说:“县既从司马那里接受法令了,稍人又听命于司马,是因为县师所掌管的,是邦国都鄙、稍甸郊野之地,域稍人所掌管的,是丘乘的政令,所以县师的掌管遍及王畿之间,稍人的掌管只限于三等采地,县师从司马那里接受法令,稍人又从而从县师那里接受司马的法令,以显示大小相互维系的关系【○黄氏说:征发的命令,司马下达给县师,县师下达给甸县都,再以其法令授予稍人,依据其法令来征发众庶并率领他们,稍人下士可以主管兴作事务并作为他们的统帅,其意图〇了,以听命于司马,听其分〇县师乡官,稍人甸官其作事,县师受法于司马,稍人受法于县师,中外相应】”
郑锷说:“先儒认为同徒是司马所调发的同。我认为一甸增加二里,十里才为一成。积累到百里,才为一同。出车千乘。到了一同,那么人徒车辇就足够用了,所以称为同徒。不是司马所调发的同【
○林氏曰:郑氏谓司马所调之同,盖同则丘地,以其地之所聚谓之丘,以赋役之同谓之同。○易氏曰:以其同井而耕,同里而居,帅而为役,谓之同矣。○曹氏曰:古者不轻用民之力,固曰一嵗之役不过三日,而更代则忽去忽来,无乃纷然扰民?是以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夫卒伍而言合,必有抽摘调发之冝,必有更休畨戍之道。故先为聨法,以为出处之便,使凡出征者有居外之势,而其聨则畱以代其更役之事。凡出而有事,一乗之卒,皆平昔之相保相受者,是之谓同徒。其昼战则目相视,夜战则声相闻,行以车为卫,止以车为营,各致死力以相应援,莫敢任意以驱驰,此车战之良法】
译林氏说:郑氏认为司马所调动的“同”,大概是指“同”就是“丘”地,因为土地聚集的地方称为丘,按赋役单位称为同。易氏说:因为同井耕作,同里居住,率领他们服役,就称为同。曹氏说:古代不轻易使用民力,本来说一年的劳役不超过三天,但如果轮换更替,忽去忽来,岂不是纷乱扰民?因此如果役使民众,在田间行军服役,就合并他们的卒伍。既然提到卒伍的合并,必定有抽选调发的适宜之处,必定有轮换休整戍守的方法。所以先制定连坐之法,作为出入的便利,使得所有出征的人有在外作战的态势,而他们的连坐组织则留下来代替轮换服役的事务。凡是出征而有战事,一辆战车配备的士兵,都是平时互相担保、互相接纳的人,这就叫做同徒。白天作战时目光能互相看见,夜晚作战时声音能互相听见,行进时以战车为护卫,停止时以战车为营垒,各自拼尽全力互相支援,没有人敢任意驱驰,这是车战的良法。
大丧帅蜃车与其役以至,掌其政令,以听于司徒。郑康成曰:「蜃车及役,遂人共之。稍人者,野监,是以帅而致之。」既夕礼曰:「既正柩,宾出,遂匠纳车于阶间。」则天子以至于士,柩路皆从遂来。○贾氏曰:「以其监三等采地,是野监,故得并监六遂。蜃车之事,司徒地官掌徒庶之政令,故稍人帅众以听于司徒。」○黄氏曰:「此蒙上以县师之法作之,稍人帅而听于司徒。」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贾氏曰:委人主敛野赋与遗人,在道以供宾客,亦与徴敛之官连类在此○项氏曰:路室有委畜聚之小者○王氏详说曰:多曰积,少曰委;积则及于牢米薪刍,委则止于薪刍。地官有遗人,乂有委人,取其予之之义,则名官曰遗;取其聚之之义,则名官曰委。言遗则可以兼委积,言委则积有所不足,故遗人言郷里门关郊里野鄙县都,皆以委积为言;委人言祭祀宾客丧纪,则特曰薪刍与夫木材。至于言军旅,则又曰共其委积薪刍者,谓军旅委积之薪刍,非委积也○薛平仲曰:薪刍之所聚曰委,盖地利之至末也。视稍人之丘乗,其轻重有间矣。然稍人以下士为之,而委人之官,既畀以中士,又辅以下士,何其于至微且末者,顾重其职哉?盖丘乗之当共,稍人令之足矣。所谓薪刍者,其责之于民则常病于细,而用之于上则不胜其广,先王必以中士掌之,于以示地利之在所爱惜也。此斯民野赋之共,曾不以细而不堪命欤?
掌敛野之赋敛薪刍
郑康成曰:「野,谓逺郊以外。敛野之赋,谓野之园圃、山泽之赋。」
王昭禹曰:「薪以给外内饔爨烹之用,刍以给马牛之用。委人掌敛之,甸师帅其徒以薪蒸役,外内饔之事。」
凡防材木材凡畜聚之物
郑康成曰:“凡防材,草木有实者。”○王昭禹曰:“防材,臣妾之所聚;木材,虞衡之所作。凡言防材、木材,则其材非一色【○郑锷曰:“九职任万民,使臣妾聚敛防材。今乃设一官以敛之,何也?此乃委积之所须者,所待为至广,则所积冝至多矣。非九职任民之比,故専设一官以聚之】
郑康成曰:「凡畜聚之物,瓜▯、葵、芋,御冬之具也【○王昭禹曰:言凡聚畜之物,非一色】
愚案:薪刍防材、木材畜聚之物,皆在地赋外,委人于敛野赋之下而兼掌之,则所赋之内必有可以通融者,不然其敛于民虐矣。
以稍聚待宾客以甸聚待羁旅
郑康成曰:聚,凡畜聚之物。○王氏曰:稍聚者,所聚稍给之物;甸聚者,所聚甸赋之物。○刘执中曰:稍聚去王城三百里,宾客有时,故以待之;甸聚去王城二百里,而羁旅无时,故以待之【○项氏曰:稍广,故以其所聚待宾客,可以备礼。○黄氏曰:遗人,野鄙之委积,待羁旅;委人以甸聚待羁旅,先王之政,不使一人有乏絶之患。○项氏曰:甸小于稍,故待羁旅过客,其用微】
郑锷曰:遗人以野鄙之委积,待羁旅。盖遗人之待者,米粟之待,而委人之待,薪刍木材防材而已。
凡其余聚以待颁赐
郑康成曰:「余当为余声之误。」余谓县都畜聚之物。○贾氏曰:「上已云甸稍,此余聚是县都中畜聚之物。」○王氏曰:「余聚者,所聚经用之余物,颁则用财之余事,故以余聚待之【○项氏曰:「其余则待往来之颁赐。」○李嘉防曰:「颁赐有在宾客,有在军旅,有在出疆之使,既以委人,余聚待之。至遗人不以颁赐立额,盖遗人施恵以下皆非常用,故颁赐不可得兼】
以式灋共祭祀之薪蒸,木材宾客共其刍薪,丧纪共其薪蒸木材,军旅共其委积薪刍,凡防材共野委,兵器与其野囿财用。
郑康成曰:「式法,故事之多少。」○易氏曰:「薪刍防材、木材之类,实祭祀、宾客、丧纪、军旅之切于用者。物虽至微,无非大宰之式法。」
郑康成曰:「薪蒸给炊及燎,麤者曰薪,细者曰蒸。木材给张事【○贾氏曰:「掌次云大次、小次及幕,并须木材,故以给张事】
郑锷曰:「宾客共刍薪,军旅言共其委积。薪刍者,盖军
译大丧时,率领蜃车及其役夫到达,掌管其政令,以听命于司徒。郑康成说:“蜃车及役夫,由遂人供给。稍人是野外的监官,因此率领他们到达。”《既夕礼》说:“安放好棺木后,宾客退出,遂匠将车推入台阶之间。”那么从天子到士,棺木和灵车都从遂地而来。贾氏说:“因为稍人监管三等采地,是野外的监官,所以能够一并监管六遂。蜃车的事务,司徒作为地官掌管徒众庶民的政令,所以稍人率领众人听命于司徒。”黄氏说:“这是承袭上文以县师的方法来做,稍人率领众人听命于司徒。”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贾氏说:“委人主管征收野外的赋税,与遗人在道路上供给宾客,也与征收赋税的官员同类,所以在此处。”项氏说:“路室有委,是积聚的小者。”王氏详说:“多叫积,少叫委;积则包括牢米薪刍,委则只限于薪刍。地官有遗人,又有委人,取给予的意义,则官名曰遗;取积聚的意义,则官名曰委。说遗就可以兼括委积,说委则积有所不足,所以遗人说乡里门关郊里野鄙县都,都以委积来说;委人说祭祀宾客丧纪,则特指薪刍和木材。至于说军旅,又说供给其委积薪刍,是指军旅委积中的薪刍,不是委积本身。”薛平仲说:“薪刍积聚的地方叫委,大概是地利的最末端。与稍人的丘乘相比,其轻重有差别。然而稍人以下士担任,而委人的官,既授予中士,又辅以下士,对于如此细微末节的事务,为何反而重视其职责呢?大概丘乘应当供给,稍人命令就足够了。所谓薪刍,向百姓征收则常苦于琐碎,而供上级使用则不胜其广泛,先王必定用中士掌管,以此显示对地利的爱惜。这百姓野外的赋税供给,难道因为细微就不堪承受命令吗?
掌管征收野外的赋税,包括薪刍。郑康成说:“野,指远郊以外。征收野外的赋税,指野外的园圃、山泽的赋税。”王昭禹说:“薪用来供给内外饔爨烹煮之用,刍用来供给马牛之用。委人掌管征收,甸师率领其徒众以薪蒸服役,从事内外饔的事务。”
凡是防材、木材,凡是畜聚之物。郑康成说:“凡是防材,指草木有果实者。”王昭禹说:“防材,是臣妾所积聚的;木材,是虞衡所制作的。凡是说防材、木材,则其材不是一种。”郑锷说:“九职任用万民,使臣妾聚敛防材。现在设置一个官来征收,为什么呢?这是委积所需要的,所等待的至为广泛,则所积聚的应该至多。不是九职任用百姓可比,所以专门设置一个官来积聚。”郑康成说:“凡是畜聚之物,瓜、葵、芋,是御冬的器具。”王昭禹说:“说凡是聚畜之物,不是一种。”我按:薪刍、防材、木材、畜聚之物,都在地赋之外,委人在征收野赋之下兼掌这些,则所赋之内必有可以通融的,不然向百姓征收就太苛刻了。
用稍聚等待宾客,用甸聚等待羁旅。郑康成说:“聚,凡是畜聚之物。”王氏说:“稍聚,是所聚稍给之物;甸聚,是所聚甸赋之物。”刘执中说:“稍聚距离王城三百里,宾客有时节,所以用来等待;甸聚距离王城二百里,而羁旅无定时,所以用来等待。”项氏说:“稍广,所以用其所聚等待宾客,可以备礼。”黄氏说:“遗人,野鄙的委积,等待羁旅;委人用甸聚等待羁旅,先王的政令,不使一人有匮乏断绝的忧患。”项氏说:“甸小于稍,所以等待羁旅过客,其用微薄。”郑锷说:“遗人用野鄙的委积,等待羁旅。大概遗人所等待的,是米粟的等待,而委人所等待的,是薪刍、木材、防材而已。”
凡是其余的积聚,用来等待颁赐。郑康成说:“余应当是余声之误。余指县都畜聚之物。”贾氏说:“上文已说甸稍,这余聚是县都中畜聚之物。”王氏说:“余聚,是所聚经用之余物,颁赐则用财之余事,所以用余聚等待。”项氏说:“其余则等待往来的颁赐。”李嘉谟说:“颁赐有在宾客,有在军旅,有在出疆之使,既用委人,余聚等待。至于遗人不以颁赐立额,大概遗人施惠以下皆非常用,所以颁赐不可得兼。”
用式法供给祭祀的薪蒸、木材,宾客供给其刍薪,丧纪供给其薪蒸木材,军旅供给其委积薪刍,凡是防材供给野委,兵器与其野囿财用。郑康成说:“式法,是故事之多少。”易氏说:“薪刍、防材、木材之类,实在是祭祀、宾客、丧纪、军旅切于用者。物虽至微,无非大宰之式法。”郑康成说:“薪蒸供给炊及燎,粗者曰薪,细者曰蒸。木材供给张事。”贾氏说:“掌次说大次、小次及幕,并须木材,所以用来供给张事。”郑锷说:“宾客供给刍薪,军旅说供给其委积。薪刍者,盖军
旅之所共不一,此特共其委积之薪刍尔。」○贾氏曰:「防材是百草根实,可以助禾粟以供马牛。」
译旅人共同使用的物品并不只有一种,这里只是共同提供储备的柴草罢了。」○贾公彦说:「防材是各种草根和果实,可以辅助禾粟来供给马牛食用。」
郑康成曰:「野委,谓庐宿止之薪刍。」○贾氏曰:「委积之中有薪刍在野,故曰野委。其六郷之庐宿委积薪刍,自六郷共之。兵器承野委之下,明与野委同为宾客所用,故知是守卫宾客陈兵之器【○郑锷曰:「共其野委,则乂并与守野委之兵器而共之。野委不守,则敌人钞略以乏军须,必为之防可也】
郑康成曰:「野囿之财用者,苑囿藩萝之材【○贾氏曰:「苑囿藩罗,以遮禽兽。」○王昭禹曰:「野囿财用,以备资给。」○曹氏曰:「古者师行三十里,车徒皆止;止则必宿,而宿必有路室之委,是谓野委。岂可无兵器以助其守卫乎?路室必有藩篱之固,是谓野囿。又岂可无财用以助其防闲乎】
凡军旅之宾客馆焉
贾氏曰:诸侯以军旅助王征讨者,谓之军旅之宾客。○黄氏曰:凡防师者不入闗,故军旅宾客馆于此,使委人馆之者,就薪刍也。
郑康成曰:「馆舍也【○曹氏曰:「国事莫重于兵,则委人之须备者亦莫详于兵。军旅之宾客,于是可以即安于馆焉】
緫论
曹氏曰:「薪刍材木,皆麤恶而琐细者,取之于野,而敛不及于民;聚之于臣妾,而力不妨于农;备之于素暇,而忧不形于仓猝。储蓄有余,给使无乏;取者不病于求之难,与者常见其供之易。故宾至如归,师行宿饱。脱有号召,有会同,则上作下应,求得欲从,人无不办矣。」
周礼订义卷二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二十七宋王与之撰
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郑康成曰:均犹平也,主平土地之政令【○吕氏曰:此所以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贾氏曰:土均、草人、稻人,皆土地之事。薛平仲曰:自稍人之令丘乘,则民知国事之当力;委人之敛薪刍,则民知野赋之当备。然使均齐之政不行,则民将以厉巳为怨,孰知听命之为义?是则土均所由设也○王氏详説曰:均人所掌,非止于土政之政,有力政存焉。土均所掌,则止于土而已。故均人云:地职土均,则曰他事;均人云:力政土均,则曰地贡【○薛平仲曰:乡有均人,以均力政于郷;遂有土均,以均地政于遂。乡岂无任于地事?遂岂无职于力役?盖乡之环于王城者,役为重,固力政之所当审;遂之列于田野者,耕为重,尤地政所当审。此其职之所由分○李嘉防曰:均人所急在力政,故用中士而事简;土均所掌者广,故用上士而官众】
掌平土地之政
王氏曰:均人无所不均,故曰「均地政土均」。虽有及乎地征,然以土为主,未及乎均人,故言平土地之政【○郑康成曰:政读为征,所平之税。○贾氏曰:下文云「以和邦国都鄙」,故知北平者亦据邦国都鄙;若乡遂公邑征税,则均人平之】
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贡
易氏曰:「此即闾师任民之职而均之也。自农圃至薮牧,皆谓之地守【○曹氏曰:乡遂井田地域沟封之守,山林川泽掌固司险之守,皆是也】自耕植至畜养,皆谓之地事【○曹氏曰:凡有事于地,如治沟洫设涂木之类,皆是也】自九谷草木鸟兽至山泽之材,皆谓之地贡。均之则高下媺恶重轻,适其平。」
黄氏曰:均地贡,自甸始,推而行之于天下,然其本必起于均地政。地政均,则地事、地守皆可均。盖与均人一法。均人所以不均地贡者,国中九贡,闾中之法,无不均矣【○王氏曰:有职必有事,有事必有职。均人,均地职而不均地事;土均,均地事不均地职。均人,均力政不均地贡;土均,均地贡不均力征者,互见也】
以和邦国都鄙之政令刑禁,与其施舍礼俗丧纪祭祀,皆以地媺恶为轻重之灋而行之,掌其禁令。
曹氏曰:先王虽有均平天下之政,不至于和,未免一于任法,则前日均平之政将以齐民,反以戾民。政令、刑禁、施舍,皆朝廷已定之法也。法可守也,而其间法之所不能尽者,得无犹有未便于人情乎?犹有未尽于地力乎?犹有未冝于风俗乎?是必察夫土地纎悉之异冝者而平之。凡礼文之异同,见
译郑康成说:“野委,是指供野外庐舍住宿所用的薪柴和草料。”贾氏说:“委积之中有薪柴草料在野外,所以称为野委。那六乡的庐舍住宿所需的委积薪柴草料,由六乡共同提供。兵器承接在野委之下,表明它与野委同为宾客所用,因此知道这是守卫宾客陈列的兵器。”郑锷说:“共同提供野委,那么也就一并共同提供守卫野委的兵器。野委若不加以守卫,敌人就会掠夺从而缺乏军用物资,必须为此设防是可以的。”
郑康成说:“野囿的财用,是指苑囿藩篱网罗所用的材料。”贾氏说:“苑囿的藩篱网罗,用来遮挡禽兽。”王昭禹说:“野囿的财用,用来预备资给。”曹氏说:“古代军队行进三十里,车马和步兵都要停止;停止就必然住宿,而住宿必有路室所需的委积,这就是野委。怎能没有兵器来辅助守卫呢?路室必有藩篱的坚固,这就是野囿。又怎能没有财用来辅助防备闲杂呢?”
凡是军队中的宾客,都让他们住在馆舍里。
贾氏说:“诸侯率领军队协助君王征讨的,称为军旅中的宾客。”黄氏说:“凡是防备军队的士兵不进入关内,所以军旅中的宾客住宿在这里,让委人安排他们住宿,是为了就近获取薪柴草料。”
郑康成说:“馆,是馆舍。”曹氏说:“国家事务没有比军事更重的,那么委人所需预备的也没有比军事更详尽的。军旅中的宾客,因此可以在此安住于馆舍之中。”
总论
曹氏说:“薪柴草料材木,都是粗劣琐碎的物品,从野外取用,而赋敛不波及百姓;聚集于臣妾手中,而劳力不妨碍农耕;预备于平时闲暇之时,而忧患不显露于仓促之际。储蓄有余,供给使用没有匮乏;取用者不苦于寻求之难,给予者常见供给之易。所以宾客到来如同回家,军队行进住宿都能吃饱。一旦有号召,有会合,那么上面行动下面响应,求得想要跟随,没有人不办到的。”
周礼订义卷二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二十七 宋王与之撰
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郑康成说:“均就是平的意思,主管平定土地方面的政令。”吕氏说:“这就是周朝道路平坦如磨刀石,笔直如箭矢的原因。”贾氏说:“土均、草人、稻人,都是关于土地的事务。”薛平仲说:“自从稍人颁布丘乘的命令,百姓就知道国家事务应当尽力;委人征收薪柴草料,百姓就知道野外赋税应当预备。然而如果均齐的政令不施行,百姓就会把厉行己任当作怨恨,谁知道听从命令才是道义呢?这就是设置土均的原因。”王氏详说:“均人所掌管的,不止于土地方面的政令,还有力役方面的政令存在。土均所掌管的,则仅限于土地而已。所以均人说:地职方面土均,就说其他事务;均人说:力政方面土均,就说地贡。”薛平仲说:“乡有均人,在乡里均平力役政令;遂有土均,在遂地均平地政。乡难道没有土地方面的责任吗?遂难道没有力役方面的职责吗?大概乡环绕在王城周围,劳役繁重,固然是力政应当审慎的;遂排列在田野之中,耕种为重,尤其地政应当审慎。这就是它们职责划分的原因。”李嘉防说:“均人所急迫的是力政,所以用中士而事务简略;土均所掌管的广泛,所以用上士而官员众多。”
主管平定土地方面的政令
王氏说:“均人没有什么不均平的,所以说‘均平地政的是土均’。虽然也涉及土地赋税,但以土地为主,未涉及均人的范围,所以说平定土地方面的政令。”郑康成说:“政读作征,所平定的是赋税。”贾氏说:“下文说‘用来调和邦国都鄙’,所以知道所平定的也依据邦国都鄙;如果是乡遂公邑的征税,则由均人来平定。”
用来均平地守,用来均平地事,用来均平地贡
易氏说:“这就是闾师任命百姓的职责而加以均平。从农圃到薮牧,都称为地守。”曹氏说:“乡遂井田地域沟洫封界的守卫,山林川泽掌固司险的守卫,都是如此。”从耕植到畜养,都称为地事。曹氏说:“凡是在地上从事的事务,如治理沟洫设置涂木之类,都是如此。”从九谷草木鸟兽到山泽的材用,都称为地贡。均平它们,那么高低好坏轻重,都达到公平。
黄氏说:“均平地贡,从甸地开始,推行到天下,但其根本必定起源于均平地政。地政均平,那么地事、地守都可以均平。大概与均人同一法则。均人之所以不均平地贡,是因为国中的九贡,闾中的法则,没有不均平的。”王氏说:“有职必有事,有事必有职。均人,均平地职而不均平地事;土均,均平地事不均平地职。均人,均平力政不均平地贡;土均,均平地贡不均平力征,这是互相补充说明的。”
用来调和邦国都鄙的政令刑禁,以及它们的施舍礼俗丧纪祭祀,都依据土地的好坏轻重作为法则来施行,掌管它们的禁令。
曹氏说:“先王虽然有均平天下的政令,如果不达到调和,未免只偏重于任用法度,那么前面均平的政令本来是为了整齐百姓,反而会使百姓违逆。政令、刑禁、施舍,都是朝廷已经确定的法度。法度可以遵守,但其中法度所不能穷尽的地方,难道还有不便于人情的吗?难道还有未尽于地力的吗?难道还有不适宜于风俗的吗?这必须考察土地细微的适宜之处而加以平定。凡是礼文的不同,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