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订义卷七十二
周礼订义卷七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七十三宋王与之撰
攻金之工,筑氏执下齐【去声】冶氏执上齐,鳬氏为声,防氏为量【音亮】段氏为镈器,桃氏为刅。
贾氏曰:此与下「攻金之工」为目。○郑锷曰:木可攻也,皮可攻也,经亦以「攻」言之。经曰:「烁金以为刃」,攻之之道,殆以火烁之欤?
刘迎曰:先儒以多锡为下齐,少锡为上齐,是则上下齐以锡为多寡也。然筑氏为削,冶氏为杀矢,皆五分其金而锡居二,何以分上下齐乎?所谓齐者,知有齐量轻重于其间【○王昭禹曰:筑氏为削,五分其金而锡居二,则用锡为多,故曰执下齐。冶氏为戈防,四分其金而锡居一,则用锡为少,故曰执上齐。以削为下齐而言,筑氏执之,则大刃、鉴、燧之属皆下齐也。以戈防为上齐而言,冶氏执之,则钟、鼎、斤、斧之属皆上齐也。举筑、冶二工,其他以类推之,可知矣】○郑康成曰:声钟、錞于之属,量豆、区、鬴也。镈器、田器、钱镈之属,刃,大刃、刀、劒之属。○郑锷曰:鳬氏为钟,然能鸣之类不止于钟,故以声言之。桃氏为劒,然器之利者不止于劒,故以刃言之。
金有六齐
郑康成曰:「目和金之品数。」○郑锷曰:「凡物太刚则折,太柔则仆。金至刚之物,锡至柔之物。金有赤黒之色,锡有青白之色。金不济之以锡,其为器也刚烈而不和;不和之以锡,其为色也昬昧而不明。故六齐之金皆用锡,特其所以异者有多少而已。」
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防之齐;参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
王昭禹曰:钟以击,鼎以烹,用锡为最少,故六分其金而锡居一。斧以伐,斤以斫,用锡宜差多,故五分其金而锡居一。戈、防皆用之以刺防,其或挫折,用锡宜多于斧斤,故四分其金而锡居一。凡此皆所谓上齐也【○陈用之曰:钟鼎欲其传之久,故其齐居最。○郑锷曰:钟贵其声之清,鼎欲其体之固,斧斤、戈防欲其锋之利,金多则然也】大刃则戚、▯之属,施之斩斫,则防其易亏缺,故三分其金而锡居一。削则以制书,杀矢中之则死,皆欲其坚忍不脆,其用锡又宜多于大刃,故五分其金而锡居二【○郑锷曰:刃,劒也;削也,杀矢也。虽皆以利为尚,然今之用刃者皆须磨错使其光明莹照,则知贵其色之青白矣。惟锡多则然也。○陈用之曰:斧斤、戈防、大刃、削、杀矢则将新而用之,各称其用而为之等焉】鉴、燧以取水火于日月,或用之以照,以明白为上,故用锡为最多,而金锡相半焉。凡此所谓下齐也。○薛氏曰:鉴、燧之齐均有取乎金锡之半,而司烜则曰:「以夫遂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其齐同而用异。何也?」盖如籥章逆暑、迎寒皆用土,鼓豳诗且土鼓豳诗一也,而逆暑、迎寒皆以是者,所用各有时,所占各有气。惟以声应时,以时占气,则气无不应。金锡半为鉴、燧之齐,则隂阳之性均而不偏。当昼取火于日,昼阳中也,纯阳之精于是而可降;当夜取水于月,夜隂中也,纯阴之精于是而可掬。大抵神縁精而寓,精因神而止,气因精而生。偏阳则阴竭,偏阴则阳竭,二者不偏,然后水火可以相待而成。
郑锷曰:攻金之工,有桃氏,有冶氏,有鳬氏,有防氏,有段氏,有筑氏。或为削,或为戈防,或为钟,或为剑,或为量,为镈,独无为鼎;为斧斤,为鉴燧之工。鼎亦钟之属,可附于鳬氏之官;斧斤亦上齐,可附于戈防之列;鉴燧独无所可附。意者自有鉴燧之工,执中齐记者亡之尔【○陈用之曰:鉴燧之器,于六者无所类,然以明白为上,则改煎金锡,岂非属之防氏】
筑氏为削
赵氏曰:削是削刻书之刀。古者未有纸笔,凡事写之竹简,欲窜则以刀削裁去之。《尚书序》云:更以竹简写之,夫子作《春秋》,削则削,笔则笔,是也。故有
译《周礼订义》卷七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七十三,宋代王与之撰。
攻金之工中,筑氏负责制作下齐(锡含量较多)的器物,冶氏负责制作上齐(锡含量较少)的器物,鳬氏负责制作发声的器物,防氏负责制作量器,段氏负责制作镈器,桃氏负责制作刀刃。
贾公彦说:这一条与下文“攻金之工”是总目。○郑锷说:木材可以加工,皮革可以加工,经文也用“攻”字来表述。经文说:“熔化金属来制作刀刃”,加工的方法,大概是用火来熔炼吧?
刘迎说:前代儒者认为锡多的是下齐,锡少的是上齐,那么上下齐的区别就在于锡的多少。然而筑氏制作削刀,冶氏制作杀矢,都是五份金属中锡占两份,怎么区分上下齐呢?所谓的齐,我知道其中有衡量轻重的标准。【○王昭禹说:筑氏制作削刀,五份金属中锡占两份,那么用锡较多,所以说他执掌下齐。冶氏制作戈和防,四份金属中锡占一份,那么用锡较少,所以说他执掌上齐。以削刀属于下齐来说,筑氏执掌它,那么大刃、鉴、燧之类都属于下齐。以戈防属于上齐来说,冶氏执掌它,那么钟、鼎、斤、斧之类都属于上齐。列举筑氏、冶氏这两种工匠,其他的可以类推,就可以知道了。】○郑康成说:发声的器物,是钟、錞于之类;量器,是豆、区、鬴之类;镈器,是田器、钱镈之类;刀刃,是大刃、刀、剑之类。○郑锷说:鳬氏制作钟,然而能发声的器物不止于钟,所以用“声”来统称。桃氏制作剑,然而锋利的器物不止于剑,所以用“刃”来统称。
金属有六种配比。
郑康成说:“这是总说混合金属的品类和数量。”○郑锷说:“凡是物体太刚硬就会折断,太柔软就会倒下。金属是最刚硬的物质,锡是最柔软的物质。金属有赤黑之色,锡有青白之色。金属如果不配合锡,制成的器物刚烈而不调和;如果不配合锡,制成的器物色泽昏暗而不明亮。所以六种配比的金属都用锡,只是区别在于用量的多少而已。”
六份金属中锡占一份,叫做钟鼎的配比;五份金属中锡占一份,叫做斧斤的配比;四份金属中锡占一份,叫做戈防的配比;三份金属中锡占一份,叫做做大刃的配比;五份金属中锡占两份,叫做削刀和杀矢的配比;金属和锡各占一半,叫做鉴和燧的配比。
王昭禹说:钟用来敲击,鼎用来烹煮,用锡最少,所以六份金属中锡占一份。斧用来砍伐,斤用来劈削,用锡应该稍多,所以五份金属中锡占一份。戈、防都用来刺击和防御,如果发生挫折,用锡应该比斧斤多,所以四份金属中锡占一份。以上这些都是所谓的上齐。【○陈用之说:钟鼎希望它们能长久流传,所以它们的配比排在最前。○郑锷说:钟贵在声音清越,鼎希望器体坚固,斧斤、戈防希望锋刃锋利,金属多就能达到这些效果。】大刃则是戚、钺之类,用于斩劈,为了防止容易缺损,所以三份金属中锡占一份。削刀用来削改简牍,杀矢射中目标就会致死,都希望它们坚韧不脆,用锡又应该比大刃多,所以五份金属中锡占两份。【○郑锷说:刃,指剑;削,指削刀;杀矢,指箭。虽然都以锋利为尚,但如今使用刃器都需要磨擦使其光明莹亮,就知道看重它青白的色泽了。只有锡多才能达到这样。○陈用之说:斧斤、戈防、大刃、削刀、杀矢都是新制作后使用,各自根据其用途来制定等级。】鉴、燧用来从日月获取水火,或者用来照明,以明亮为上,所以用锡最多,金属和锡各占一半。以上这些都是所谓的下齐。○薛氏说:鉴、燧的配比都取金属和锡各半,而司烜氏却说:“用夫遂从太阳获取明火,用鉴从月亮获取明水,它们的配比相同而用途不同。为什么呢?”大概就像籥章迎接暑气、迎接寒气都用土,鼓豳诗且土鼓豳诗是一样的,而迎接暑气、迎接寒气都用这个的原因,是因为所用各有其时,所占各有其气。只有以声音应和时节,以时节占测气运,那么气运没有不应和的。金属和锡各半作为鉴、燧的配比,那么阴阳的性质均衡而不偏颇。在白天从太阳取火,白天是阳气正盛的时候,纯阳的精气在这里可以降下;在夜晚从月亮取水,夜晚是阴气正盛的时候,纯阴的精气在这里可以汲取。大抵神灵依附精气而寄托,精气因神灵而止息,气因精气而产生。偏于阳则阴竭,偏于阴则阳竭,两者不偏,然后水火可以相互对待而成就。
郑锷说:攻金之工,有桃氏,有冶氏,有鳬氏,有防氏,有段氏,有筑氏。有的制作削刀,有的制作戈防,有的制作钟,有的制作剑,有的制作量器,有的制作镈器,唯独没有制作鼎;制作斧斤,制作鉴燧的工匠。鼎也属于钟一类,可以附属于鳬氏的官职;斧斤也属于上齐,可以附属于戈防的行列;鉴燧唯独没有可以附属于的。大概本来有制作鉴燧的工匠,执掌中齐,记载的人遗漏了。【○陈用之说:鉴燧的器物,在六种器物中没有类似的,然而以明亮为上,那么重新熔炼金属和锡,难道不属于防氏吗?】
筑氏制作削刀。
赵氏说:削是削刻简牍的刀。古代没有纸笔,凡事都写在竹简上,想要删改就用刀削去。《尚书序》说:重新用竹简写下来,孔子作《春秋》,削去就削去,写下就写下,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有
筑氏之工,名官以筑者,盖筑所以致实书之所述,欲删其烦冗而取其实故也【○郑锷曰:大事书于策,小事书于简,而简策所书者非笔也。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而方策所书者亦非笔也。大约剂书于宗彞,小约剂书于丹图,而彞图所书者亦非笔也。然则如之何名之曰书?盖为刀而刻于上耳。书刀而名之曰削,其为物甚微,其为制甚易,特立一官以掌之。《春秋》书筑台、筑囿,诗人美作室,言筑之登登,则筑者欲其坚而已。为削以刻字,天下之书无穷,而字之刻亦无已,苟非锻链之坚,何以供无穷之用?名之曰筑,厥有防哉。○王昭禹曰:筑有节也,削以裁书而治之,故以削书名官谓筑氏】
译筑氏的工匠,以“筑”来命名官职,大概是因为“筑”是用来使物体坚实的意思,而“书”所记载的内容,是为了删去繁琐冗杂而取其真实,所以如此命名。【○郑锷说:大事记载在简策上,小事记载在简牍上,而简策所记载的不是用笔写的。一百字以上记载在简策上,不到一百字记载在方版上,而方版和简策所记载的也不是用笔写的。大致上,大的契约记载在宗彝上,小的契约记载在丹图上,而宗彝和丹图所记载的也不是用笔写的。那么为什么称之为“书”呢?大概是用刀在上面刻写罢了。用刀刻写而命名为“削”,这种器物非常微小,制作也非常容易,特地设立一个官职来掌管它。《春秋》记载筑台、筑园囿,诗人赞美建造房屋,说筑土的声音登登作响,那么“筑”的目的就是想要它坚实罢了。用削刀来刻字,天下的书籍无穷无尽,而刻字的工作也没有止境,如果不是锻造得坚固,怎么能够供应无穷无尽的使用?命名为“筑”,其中自有深意。○王昭禹说:“筑”有节制的意思,用削刀来裁切简牍并加以整治,所以用“削”来命名官职,称为筑氏】
长尺博寸合六而成规
王昭禹曰:十寸为尺,十分为寸,以长尺而累之,则合六削适六尺矣。环而围之,其势圜,足以成规。则不期于圜,而自中于规矣。○郑锷曰:取六削而周环以合之,欲其成规,取诸圆也。盖削者,曲刀也,其形偃曲,如弓之反张而为之也。其形曲,则过乎曲不可也;不及乎曲,亦不可也。合六削而圆,然后其曲为得中。此盖言其制作之法,其度当如是耳。王安石云:合六成规,取乎地数之中。惟成为能无穷,惟中为能有常。书为不刋之典,削所以裁制其书,岂可苟哉?合六成规,所以称其书也。是亦衍说。
欲新而无穷
赵氏曰:天下之器,久则必旧。然庖丁解牛,十有九年,其刃新发于硎,无他器之善其制故也。书之所述无穷,则削之用亦欲无穷。所以筑氏亦欲常新而无穷已【○郑锷曰:刀之新者必利,既久则钝。夫久而钝者,锻金不坚耳。金不坚,故其新有时而穷。削之所用者大,故欲锻之有法,使其新也常无穷而已】
敝尽而无恶
郑康成曰:谓刃也,脊也,其金如一,虽至敝尽,无瑕恶也。○郑锷曰:刀之久者必恶,恶如今上绣也,久而生恶,亦以锻金无法故也【○王昭曰:敝尽者,亦其锋芒之适于用者然也。若其脊刃,亦未尝有亏缺之疵,岂非无恶之谓?凡此皆材美工巧之效,所谓鲁之削,不过此也】
冶氏为杀矢
郑锷曰:泥在钧,唯甄者之所为;金在镕,唯冶者之所铸。则冶者,铸金之工也。攻金之工六,孰非冶哉?特于戈防之工称冶者,盖他工用金,或镕之而冩于范模之中,唯戈防则冶而成,故正名其官曰冶。○赵氏曰:冶氏为杀矢所执者,下齐也;而其目乃称冶氏执上齐者,何谓?注疏解义,皆以为秦火后脱误,其实不然。盖冶氏正为戈防,上齐正是冶氏所执。所谓杀矢,非冶氏正职,特兼为之。盖经中自有矢人,故也。然矢人为矢,只是理会轻重笴羽;至于箭镞,却是冶氏以金烧打成。矢人不过用见成之镞,安排结裹成箭。如今之造矢者,何尝自打铁刃?依旧是铁匠打来,特买来刮摩订鬭成。惟其矢刃皆是金工做底,故令冶氏兼为之。如轮人为轮,又兼为盖也。所以「刃长寸,围寸,铤十之重三,垸」此四句,冶氏、矢人皆言之者,意实在此。考工所以言上齐于序目者,指戈防正职而言也。然虑冶氏知戈防之器而废杀矢之事故,专以杀矢名其职,且于职中先言为杀矢之制,方继以戈防之事焉,以见其相兼不可偏废之意。至于矢人有五矢,而冶氏止为杀矢者,意者杀矢用于近射田猎,要中之则死,不可以他矢论。所以考工言六齐,独曰「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其他皆无齐焉,以此见杀矢用金为多。
刃长寸,围寸,铤【音挺】十之重三,垸【音丸】
赵氏曰:「刃长寸,谓箭镞长一寸也。围寸,刃围转亦一寸也。据矢人三分其羽以设其刃,刃长二寸者,意者刃只一寸,并刄与刄把处言之,却有二寸。镞谓箭足入藁中者,铤十之则入藁中凡一尺矣,谓之铤,取其直也。矢人云:『杀矢七分,三在前,四在后』,亦言藁中之铁铤也。垸注谓量名,疏谓非斛量之号,是称两之名,但不知所重几何。注疏皆未闻,不可考也。然冶氏言此四句于职之首,矢人言于职之末者,岂非言于篇首所以见其不可缓之意,而言于篇末又以见此物冶氏所职,非矢人所当急欤?」
戈广二寸,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
赵氏曰:自此以下却是说戈防。戈防皆刺兵也。戈二刃【○郑康成曰:戈今句孑防也】防三刃。戈小而防大。防兵器之最健者。其别于戈以此。内谓胡下接柲处。正是铁筒子入木柄者。这里面谓之内。胡谓矛之旁出者。援谓自柲直至上尖头刺刃也【○郑锷曰:戈之状有曲而下垂者谓之胡。有直而上达者谓之援。其柄谓之柲。柲之受胡者谓之内】戈广二寸。揔内与援与胡。言三者皆径广二寸。疏谓广二寸。只是说胡阔。若是专说胡径。当言胡广。不应言戈广也。内倍之。其长
译长度为尺,宽度为寸,将六把削刀拼合就能形成圆规。
王昭禹说:十寸为一尺,十分为一寸,用长度为尺的削刀累加,那么拼合六把削刀正好是六尺。环绕起来围成一圈,其态势呈圆形,足以形成圆规。那么不刻意追求圆形,却自然符合圆规的标准。○郑锷说:取六把削刀环绕拼合,想要它形成圆规,是取法于圆形。大概削刀是弯曲的刀,其形状弯曲,像弓反向张开那样制成。其形状弯曲,那么过于弯曲不行;不够弯曲,也不行。拼合六把削刀而成圆形,然后它的弯曲程度才适中。这大概是说制作的方法,其尺度应当如此罢了。王安石说:拼合六把削刀形成圆规,取法于地数的中道。只有成就才能无穷无尽,只有适中才能常有常理。书籍作为不可磨灭的经典,削刀是用来裁制书籍的,怎么可以苟且呢?拼合六把削刀形成圆规,是用来称颂书籍的。这也是引申的说法。
想要崭新而无穷尽
赵氏说:天下的器物,时间久了必然陈旧。然而庖丁解牛,十九年了,他的刀刃像刚从磨刀石上磨出来一样锋利,没有其他原因,是因为器物善于制作罢了。书籍所记载的内容无穷无尽,那么削刀的使用也想要无穷无尽。所以筑氏也想要常新而无穷尽【○郑锷说:刀的新的一定锋利,时间久了就会变钝。久而变钝的,是因为锻造金属不坚固罢了。金属不坚固,所以它的新锐有时就会穷尽。削刀所承担的用途重大,所以想要锻造它有方法,使它的崭新常常无穷尽罢了】
破旧用尽而没有瑕疵
郑康成说:指的是刀刃和刀脊,它们的金属质地一样,即使破旧用尽,也没有瑕疵毛病。○郑锷说:刀时间久了必然有毛病,毛病就像现在刀上的锈迹一样,时间久了产生锈迹,也是因为锻造金属没有方法缘故【○王昭说:破旧用尽的,也是它的锋芒适合使用的样子。至于它的刀脊和刀刃,也没有亏损缺口的毛病,这难道不是没有瑕疵的意思吗?凡此都是材料精良、工艺巧妙的效果,所谓的鲁国削刀,不过如此罢了】
冶氏制作杀矢
郑锷说:泥土在陶轮上,只有陶工能制作;金属在熔炉中,只有冶工能铸造。那么冶工,就是铸造金属的工匠。攻治金属的工匠有六种,哪一位不是冶工呢?特别在戈、防的工匠中称冶工的,大概其他工匠使用金属,或者熔化后注入范模之中,只有戈、防则是冶炼而成的,所以正式命名这个官职叫冶。○赵氏说:冶氏制作杀矢所执掌的,是下齐;而它的条目却称冶氏执掌上齐,这是什么意思?注疏解释义理,都认为这是秦朝焚书后脱漏错误,其实不然。大概冶氏正是制作戈、防的,上齐正是冶氏所执掌的。所谓的杀矢,不是冶氏的正职,只是兼任制作。大概经文中自有矢人,所以如此。然而矢人制作箭矢,只是处理轻重、箭杆和羽毛;至于箭镞,却是冶氏用金属烧打制成的。矢人不过是使用现成的箭镞,安排包裹成箭。就像现在的造箭者,何曾自己打铁刃?依旧是铁匠打来的,只是买来刮磨订装成箭。正因为箭刃都是金工做的,所以让冶氏兼任制作。就像轮人制作车轮,又兼任制作车盖一样。所以“刃长寸,围寸,铤十之重三,垸”这四句,冶氏、矢人都提到的,意思实在在于此。《考工记》所以在序目中言上齐,是指戈、防的正职而言的。然而担心冶氏知道戈、防的器物而废弃杀矢的事务,所以专门以杀矢命名他的职事,并且在职事中先言制作杀矢的制度,然后接着言戈、防的事务,以显示它们相兼不可偏废的意思。至于矢人有五种箭矢,而冶氏只制作杀矢的,大概是因为杀矢用于近射田猎,要求射中则死,不可以其他箭矢论。所以《考工记》言六齐,唯独说“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其他都没有齐法,由此可见杀矢用金属最多。
刃长一寸,围一寸,铤【音挺】是刃长的十倍,重量是三,垸【音丸】
赵氏说:“刃长一寸,是说箭镞长一寸。围一寸,刃的周长也是一寸。根据矢人三分其羽来设置箭镞,刃长二寸的,大概是因为刃只一寸,连同刃和刃把处来说,就有二寸。镞是指箭足插入箭杆中的部分,铤是它的十倍,那么插入箭杆中总共一尺了,叫它铤,是取它直的意思。矢人说:‘杀矢七分,三在前,四在后’,也是说箭杆中的铁铤。垸注解说是一种量名,疏解说不是斛量的名称,是称两的名称,只是不知道重量是多少。注疏都没有听说,不可考证。然而冶氏在职责开头说这四句,矢人在职责末尾说,难道不是在篇首说所以显示它不可迟缓的意思,而在篇末说又以显示此物是冶氏的职责,不是矢人所当急的吗?”
戈的刃宽二寸,内是它的两倍,胡是它的三倍,援是它的四倍。
赵氏说:从这里往下却是说戈、防。戈、防都是刺兵。戈有两个刃【○郑康成说:戈就是现在的句孑防】防有三个刃。戈小而防大。防是兵器中最健壮的。它区别于戈就在于此。内是指胡下面接柲的地方。正是铁筒子插入木柄的地方。这里面叫内。胡是指矛旁边伸出的部分。援是指从柲直到上尖头刺刃的部分【○郑锷说:戈的形状有弯曲而下垂的叫胡。有直而上达的叫援。它的柄叫柲。柲承受胡的地方叫内】戈的刃宽二寸。总括内与援与胡。说三者都直径宽二寸。疏解说宽二寸。只是说胡的宽度。如果是专说胡的直径。应当说胡宽。不应当说戈宽。内是它的两倍。它的长度
已倨则不入,已句【音钩】则不决。长内则折前,短内则不疾。郑锷曰:已之为言大也,倨直也,句曲也。○赵氏曰:倨句长短,皆指胡之四病。盖戈之所用在胡,故特言之。注云:戈句兵也,中义谓戈防不比矛头有钩以句物,不可谓之句兵,以为注之非,不知注之言有据。下文庐人云:句兵欲无弹,注云:句兵戈防属,刺兵欲无蜎,注云:刺兵矛属,是戈防可以言句也。礼书画戈防胡皆下垂,信可谓之句兵矣。已倨注,谓胡微直而邪多,疏谓胡头大舒,是胡头去援太逺,过直可知。已句注,谓胡曲多,疏谓胡头太横,是胡头去援太近,过曲可知。直则以之刺人而不能入,曲则以之刺人而创不决。疏云:胡太横则拥不削物,故创不决也。注谓胡之曲直,锋本必横而取圜于磬折,疏释之谓胡要横捷,微邪向上,不倨不句,要如磬之折杀之势,如此则无前四病,此说甚分明。长内谓内过长也,短内过短也。内四寸,援八寸,内过长则胡向上侵援,援无八寸则短矣。短则胡向上近援,胡头低,注所以云如此则胡曲于磬折也。胡既与援相近,故引之则援与胡并钩,并钩则援易折。前谓援以其在上故云前也。内过短则胡必近下为之,胡内必无四寸而援长反逾八寸,注所以云如此则胡倨于磬折也。胡既近下,安之则头舒,头舒则引之不能速及,故不疾也。决乃决开之意,如决之东方则东流之决矣,但言其速尔【○毛氏曰:倨句以胡言,长短以援言,胡利以击,亦利以刺。太直则刃不得刺人,故已倨则不入。太曲则刃不得击人,故已句则不决。内长则援短,援短则胡亦短,两者俱短则在上为太轻矣,故折前。内短则援长,援长则胡亦长,两者俱长则在上为太重,故引之不疾】
是故倨句外博
郑康成曰:博,广也。倨之外,胡之里也。句之外,胡之表也。广其本,以除四病而便用【○贾氏曰:倨谓胡上,句谓胡下。倨句皆有外。广倨之外,胡之里,谓胡下近本增之使广也。句之外,胡之表,谓胡上近本增之使广也】○赵氏曰:以注与疏考之,本即援也。倨外博者,谓自胡刃上头直处,从外头沿入刃里,直至刃下曲处,要去本阔也。句外博者,谓自胡刃下头曲处,从外面向上至直处,沿入刃里倨外头,要去本阔也。无他,欲上下尺寸皆去援寛,则不太曲,不太直,自然合于磬折,无上四病而便用矣【○陈用之曰:戈防,刺兵也。勾者,若矛是也。此篇所记倨句利病,似皆勾兵之制度,而以属之戈防,岂其然乎?郑氏不此之思,即以戈防为勾兵,失之至。若以戈之用为在胡,谓援短则曲于磬折,援长则倨于磬折。倨之外为胡之里,句之外为胡之表,非徒牵合,而失其本防于形制,亦无所考】
重三锊【音劣】
郑司农曰:锊,量名,读为刷。○郑康成曰:许叔重《说文解字》云:锊,锾也。今东莱称,或以为大半两为钧,十钧为环,环重六两大半两,锾锊似同矣,则三锊为一斤四两【○郑锷曰:《书》之《吕刑》有其罚百锾、千锾之数,锾即锊也,三锾言戈之金共重一斤四两】
防广寸有半,寸内三之,胡四之,援五之,倨句中矩,与刺重三锊。
王昭禹曰:防今戈类,然防有三锋,则其广宜少杀于戈,然后便于用。故戈广二寸,而防广寸有半,寸内三之,凡长四寸有半,寸援五之,则其长七寸有半,寸与内之长亦共尺有二寸。○赵氏曰:三锋共广四寸半,防之长亦尺有二寸,胡之长亦六寸,特胡内独长于戈之内半寸,援却短于戈之援半寸。盖防刃多则头重,所以深内半寸,减援半寸,则防柲揷得牢而难脱也。倨句中矩,若以平易解之,皆是说胡,谓胡直处、曲处中矩,四方平正也。然倨句之形,惟方而无角者方是,既为倨句,乃不方不员,岂得曰中矩?此注所以分为二事,分倨于援,分中矩于胡也。注云:胡直中矩,言方正也。防胡横贯之,胡中矩则援之外句磬折欤?疏云:胡六寸,横贯三寸,直下三寸,是胡中矩也。援七寸半,亦以三寸为横,稍
译如果胡过于直,刺入时就不能深入;如果胡过于曲,刺入时伤口就不能裂开。内过长,前面的援就会折断;内过短,挥动时就不迅疾。郑锷说:“已”的意思是“大”,“倨”是直,“句”是曲。赵氏说:倨、句、长、短,都是指胡的四种弊病。因为戈的作用关键在于胡,所以特别加以说明。注解说:戈是句兵。我认为戈的防不像矛头那样有钩来钩住物体,不能称之为句兵,认为注解有误,却不知道注解的话是有根据的。下文《庐人》篇说:句兵希望没有弹曲,注解说:句兵属于戈防一类;刺兵希望没有蜎曲,注解说:刺兵属于矛一类。由此可见,戈防可以称为句兵。《礼书》中描绘的戈防,其胡都是下垂的,确实可以称之为句兵了。关于“已倨”的注解,是说胡稍微直而倾斜过多,疏解说胡头大大舒展,这是胡头离援太远,过于直就可以知道了。关于“已句”的注解,是说胡弯曲过多,疏解说胡头太横,这是胡头离援太近,过于曲就可以知道了。太直的话,用来刺人就不能深入;太曲的话,用来刺人伤口就不能裂开。疏解说:胡太横就会阻碍而不能削断物体,所以伤口不能裂开。注解认为胡的曲直,锋刃原本必须横着并取圆于磬折之势,疏解说胡要横捷,微微向上倾斜,不直不曲,要像磬折杀之势,这样就没有前面所说的四种弊病,这种说法很明白。长内是指内过长,短内是指内过短。内长四寸,援长八寸,内过长则胡向上侵入援,援没有八寸就短了。短则胡向上靠近援,胡头低,注解所以说这样胡就曲于磬折之势。胡既然与援相近,所以牵引时援与胡一起钩挂,一起钩挂则援容易折断。前是指援,因为它在上面所以说前。内过短则胡必然靠近下面制作,胡的内必然没有四寸而援长反而超过八寸,注解所以说这样胡就直于磬折之势。胡既然靠近下面,安置时头就舒展,头舒展则牵引时不能迅速触及,所以不迅疾。决是决开的意思,就像决开东方水口则向东流之决一样,只是说它快罢了。毛氏说:倨句是针对胡而言,长短是针对援而言,胡利于击打,也利于刺击。太直则刃不能刺入人,所以已倨则不入。太曲则刃不能击中人,所以已句则不决。内长则援短,援短则胡也短,两者都短则在上部太轻,所以折断前面。内短则援长,援长则胡也长,两者都长则在上部太重,所以牵引时不迅疾。
因此,倨的外部和句的外部要宽广。
郑康成说:博,就是广。倨的外部,是胡的里面。句的外部,是胡的外面。加宽它的根部,以消除四种弊病而便于使用。贾氏说:倨是指胡的上部,句是指胡的下部。倨和句都有外部。加宽倨的外部,即胡的里面,是说在胡下部靠近根部的地方增加宽度使其宽广。加宽句的外部,即胡的外面,是说在胡上部靠近根部的地方增加宽度使其宽广。赵氏说:根据注解和疏说来考察,本就是指援。倨外博,是说从胡刃上头直的地方,从外头沿入刃里,直到刃下曲的地方,要使根部宽广。句外博,是说从胡刃下头曲的地方,从外面向上直到直的地方,沿入刃里倨的外头,要使根部宽广。没有其他原因,是想让上下尺寸都离援宽一些,这样就不会太曲,也不会太直,自然符合磬折之势,没有上述四种弊病而便于使用。陈用之说:戈防,是刺兵。勾者,像矛那样。这篇所记载的倨句利弊,似乎都是勾兵的制度,却归属于戈防,难道是这样吗?郑氏不思考这一点,就把戈防当作勾兵,错误极大。如果把戈的作用说成在于胡,说援短则曲于磬折,援长则直于磬折。倨的外部是胡的里面,句的外部是胡的外面,这不仅仅是牵强附会,而且失去了根本,在形制上也无从考证。
重三锊。
郑司农说:锊,是重量单位,读作刷。郑康成说:许叔重《说文解字》说:锊,就是锾。现在东莱的称量,有人认为大半两为钧,十钧为环,环重六两大半两,锾和锊似乎相同,那么三锊就是一斤四两。郑锷说:《尚书》的《吕刑》篇有罚百锾、千锾的数目,锾就是锊,三锾是说戈的金属总共重一斤四两。
防宽一寸半,一寸乘以三为内长,乘以四为胡长,乘以五为援长,倨句符合矩度,与刺兵一样重三锊。
王昭禹说:防是现在的戈一类,但是防有三个锋刃,那么它的宽度应该比戈稍窄一些,然后才便于使用。所以戈宽二寸,而防宽一寸半,一寸乘以三,总共长四寸半,一寸乘以五为援长,那么它的长度是七寸半,一寸与内的长度也总共一尺二寸。赵氏说:三个锋刃总共宽四寸半,防的长度也是一尺二寸,胡的长度也是六寸,只是胡的内比戈的内长半寸,援却比戈的援短半寸。大概是因为防的刃多所以头重,所以深入半寸,减少援半寸,这样防的柲插得牢固而难以脱落。倨句中矩,如果用平易的话解释,都是说胡,谓胡直的地方、曲的地方符合矩度,四方平正。但是倨句的形状,只有方形而没有角的才是方形,既然是倨句,就不方不圆,怎么能说符合矩度呢?所以注解分为两件事,把倨归于援,把中矩归于胡。注解说:胡直符合矩度,是说方正。防的胡横贯其中,胡符合矩度那么援的外面就是句磬折之势吗?疏解说:胡长六寸,横贯三寸,直下三寸,这是胡符合矩度。援长七寸半,也以三寸为横,稍
举之使不中矩,以四寸半者向上为磬折,向外,此援为倨句也。○郑锷曰:前所言戈之援,即是直而上达者,此防既有三锋,则所谓援者,乃其旁之直而上达者,刺乃当中而直前之锋也。防之广既减于戈广之寸,若不三锋,则不得与戈同重三锊,故言与刺重三锊,言合三锋乃如戈之重也。
译举起它使其不呈直角,以四寸半的部分向上弯曲如磬折,向外延伸,这援部就构成了倨句的形状。○郑锷说:前面所说的戈的援部,就是笔直向上延伸的部分;既然防有三锋,那么所谓援部,就是其旁侧笔直向上延伸的部分,而刺则是中间笔直向前的锋刃。防的宽度既然比戈的宽度少一寸,如果不设三锋,就无法与戈同样重达三锊,所以说与刺合计重三锊,意思是合三锋之重才如同戈的重量。
緫论
郑锷曰:五兵之制尚矣。书有执戈上刃之文,而执劒、执瞿说者,皆以为防属。经有司戈盾之官,而不司防。诗有干戈戚▯之文,亦不言防。以理考文,兵之用最多者,无如戈。观富父终生以戈摏侨如之喉,狼曋以戈斩秦囚,子南以戈击子晳,长鱼矫以戈杀驹伯。诗曰:「荷戈与祋。」书曰:「称尔戈。」经之司戈盾,言祭祀授故士戈,军旅防同授贰车戈,授虎士戈,无所往而不用焉。岂非以其柲短而易持,其胡、其援广而易入,可以摏,可以斩,可以击,可以钩故欤?然左传有子都拔棘之事,明堂位言越棘经于掌舎有棘门,楚武王荆尸而举授师孑焉。说者谓孑者防也,则防亦未尝不与戈并用。然不若戈为常用,故后世以防赐臣下之有勲者,或韬以赤油,或韬以黼黻,而谓之棨防,以代斧钺焉。先儒谓戈或谓之鸡鸣者,以其胡似鸡鸣也;或谓之拥颈者,以其胡曲故谓之拥颈也。凡防而无刃者,秦晋之间谓之孑,或谓之镳;吴扬之间谓之伐;东齐、秦晋之间,其大者谓之曼胡,其曲者谓之句孑、曼胡。
桃氏为劒
王昭禹曰:「劒之工名谓之桃氏,以桃能辟除不祥,而劒亦能止暴恶,故也。」
腊广二寸有半寸
郑康成曰:「腊谓两刃【○郑锷曰:古者腊必猎,猎而得禽则宰杀以祭,故腊于文为月旁巤,盖言于是月必猎也。然四时之田得禽皆割以祭,独谓腊祭为大割者,盖冬祭则百物皆可献,其宰杀为多也。然则劒刃为腊,岂非取其利而可以大割乎】○贾氏曰:「两面各有刃。」○王昭禹曰:「两刃各径二寸半。」
两从半之
王昭禹曰:「谓劒脊中髙两杀而趋锷。」○赵氏曰:「半之,自脊分断,一边广一寸四分寸之一。」
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
郑锷曰:茎者,劒镡也。柄谓之夹,茎者,人所把握之处,在夹之中,如竹木之茎然,故名曰茎。取腊广以为茎之围,围二寸半也。长倍之,则长五寸。
中其茎设其后
赵氏曰:中其茎,注存两说。一说谓穿劒夹内茎于中,一说从中以却稍大之也。设训为大,《系辞》云:“益长裕而不设”,彼注亦云“设大”也。中其茎大,其后谓以刃为前,以茎为中,以设为后,则茎以后稍大之,视中之数有加焉,则操执处有所碍,着于把为易制也。如今之刀劒末后有铁圈,分外大,即与此同【○俞氏曰:中其茎则易于把握,设其后则张而易制】
参分其腊,广去一以为首,广而围之。
贾氏曰:首广谓劒把接刃处之径。○郑康成曰:首围其径一寸三分,寸之二【○贾氏曰:围之谓圜之,故庐人皆以围为圜之】
緫论
郑锷曰:「凡劒之制,有锋,有锷,有脊,有镡,有铗。锋者,所以为锐也;锷者,所以为利也;脊者,所以为干也;镡者,所以为本也;铗者,附镡者也。君子所以防暴恶,则大小长短之制宜不苟,故其法如此。」
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
郑锷曰:此谓桃氏制之,以供衞王者之所佩服也。人之形貌,小大长短,各不一也。制劒以供其服,非直以为观美,要使各适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劒之茎,其长五寸。劒之身,若五倍其茎之长,则三尺也。重九锊,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兹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之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劒身四其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锊,则二斤十四两三分两之二也。长短轻重,适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身之茎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锊,则二斤一两三分两之一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或谓士有上中下之制,安知其非指元士之在位者耶?以经考之,旅贲、虎贲皆衞王者也。然旅贲氏之夹王车左右,各八人,所执者戈盾,则不服劒矣。惟虎贲氏掌先后王而趋以卒
译总论
郑锷说:五兵的制度由来已久。《尚书》中有手持戈、刃向上的记载,而手持剑、手持戟的说法,都认为戟属于戈类。《周礼》中有掌管戈盾的官员,却没有掌管戟的官职。《诗经》中有干、戈、戚、斧的记载,也没有提到戟。从道理考察文字,兵器中用得最多的,没有比得上戈的。看富父终甥用戈刺中侨如的喉咙,狼瞫用戈斩杀秦国的俘虏,子南用戈攻击子皙,长鱼矫用戈杀死驹伯。《诗经》说:“荷戈与祋。”《尚书》说:“举起你们的戈。”《周礼》中掌管戈盾的官员,说祭祀时授予故士戈,军事行动时授予副车戈,授予虎士戈,没有哪里是不用的。难道不是因为它的柄短而容易手持,它的胡、它的援宽大而容易刺入,可以刺,可以斩,可以击,可以钩的缘故吗?然而《左传》有子都拔棘的事,《明堂位》说越棘设在掌舍,有棘门,楚武王整顿军队而举授师孑。解说的人说孑就是戟,那么戟也未尝不与戈并用。然而不如戈常用,所以后世用戟赐给有功的臣下,有的用红油包裹,有的用绣有黑白花纹的布包裹,称为棨戟,用来代替斧钺。先儒说戈有的称为鸡鸣,是因为它的胡像鸡鸣的样子;有的称为拥颈,是因为它的胡弯曲所以称为拥颈。凡是戟而没有刃的,秦晋之间称为孑,有的称为镳;吴扬之间称为伐;东齐、秦晋之间,大的称为曼胡,弯曲的称为句孑、曼胡。
桃氏制作剑
王昭禹说:“剑的工匠名叫桃氏,因为桃能辟除不祥,而剑也能制止暴恶,所以这样命名。”
剑刃宽二寸半
郑康成说:“腊指两刃【○郑锷说:古代腊祭必定狩猎,猎得禽兽就宰杀来祭祀,所以腊字在文中是月旁加巤,大概说在这个月必定狩猎。然而四季田猎得禽兽都割肉来祭祀,唯独说腊祭是大割的,大概因为冬祭时百物都可以献祭,宰杀的数量最多。那么剑刃称为腊,难道不是取其锋利而可以大割吗】○贾氏说:“两面各有刃。”○王昭禹说:“两刃各宽二寸半。”
两侧从剑脊减半
王昭禹说:“指剑脊中间高,两侧削薄而趋向剑刃。”○赵氏说:“减半,从剑脊分开,一边宽一寸四分寸之一。”
用剑刃的宽度作为剑茎的周长,长度加倍
郑锷说:茎,是剑镡。柄称为夹,茎,是人手握持的地方,在夹的中间,像竹木的茎一样,所以名叫茎。取剑刃的宽度作为茎的周长,周长二寸半。长度加倍,那么长五寸。
在茎的中间设其后
赵氏说:中其茎,注存两说。一说指穿过剑夹内茎于中间,一说指从中间向后稍加大。设训为大,《系辞》云:“益长裕而不设”,彼注也说“设大”也。中其茎大,其后指以刃为前,以茎为中,以设为后,那么茎向后稍加大,比中间的尺寸有所增加,那么握持处有所阻碍,着于把手易于控制。如今刀剑末后有铁圈,分外大,即与此相同【○俞氏说:中其茎则易于把握,设其后则张开而易于控制】
将剑刃宽度分为三份,去掉一份作为剑首的宽度,并围成圆形。
贾氏说:首宽指剑把接刃处的直径。○郑康成说:首围其直径一寸三分,寸之二【○贾氏说:围之谓圜之,故庐人皆以围为圜之】
总论
郑锷说:“凡是剑的制度,有锋,有锷,有脊,有镡,有铗。锋,是用来做锐利的;锷,是用来做锋利的;脊,是用来做主干的;镡,是用来做根本的;铗,是附在镡上的。君子用来防备暴恶,那么大小长短的制度不应苟且,所以其法如此。”
剑身长五倍茎长,其茎长重九锊,称为上制,上士佩戴;剑身长四倍茎长,其茎长重七锊,称为中制,中士佩戴;剑身长三倍茎长,其茎长重五锊,称为下制,下士佩戴。
郑锷说:这是说桃氏制作,以供保卫王者的人佩戴。人的形貌,大小长短,各不相同。制作剑以供其佩戴,不只是为了美观,要使各自适用而已。所以定为三等制度,以对待三等士,使他们随宜而自便。剑的茎,其长五寸。剑的身,若五倍其茎的长,那么三尺。重九锊,那么重三斤十二两。这是最长的,最重的,所以称为上制。只有士中长而有力的人,然后能胜任,所以上士佩戴。剑身四倍其茎的长,那么二尺五寸。重七锊,那么二斤十四两三分两之二。长短轻重,适得其中,所以称为中制。只有人中得中的人所宜佩戴,所以中士佩戴。若身之茎止三倍其茎,那么二尺。重止五锊,那么二斤一两三分两之一。轻而且短,所以称为下制。士中形短而力微的人,可以佩戴。有人说士有上中下之制,怎么知道不是指元士在位的人呢?以经考之,旅贲、虎贲都是保卫王者的人。然而旅贲氏夹王车左右,各八人,所执的是戈盾,那么不佩戴剑了。只有虎贲氏掌先后王而趋以卒
伍,不言所执。其属有虎士八百人,其人既众,则有上中下之不同,可知矣。不言所执,则服劒可知矣【○郑康成曰:此士谓国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乐记》曰:「武王克商,禆冕搢笏而虎贲之士说劒】○王昭禹曰:先王因其人之长短强弱,而所服之劒各有度数存焉。至于为弓,亦然。故弓人:弓长六尺六寸,谓之上制,上士服之。弓长六尺有三寸,谓之中制,中士服之。弓长六尺,谓之下制,下士服之。由此观之,皆各称其人之材力而已。
译伍,不说明其所持兵器。其下属有虎士八百人,既然人数众多,那么就有上、中、下等级的不同,这是可以知道的。不说明其所持兵器,那么佩带剑是可以推知的。【○郑康成说:这里的士是指国家勇力之士,能够使用五种兵器的人。《乐记》说:“武王攻克商朝,穿着裨冕、插着笏板,而虎贲之士则解下剑。”】○王昭禹说:先王根据人的高矮强弱,所佩带的剑各有不同的规格。至于制作弓,也是如此。所以《弓人》篇说:弓长六尺六寸,称为上制,上士佩带;弓长六尺三寸,称为中制,中士佩带;弓长六尺,称为下制,下士佩带。由此看来,都是各自符合人的材力罢了。
鳬氏为钟
易氏曰:天下之物,重不逾金,轻不逾羽。鳬,羽物也,轻莫尚焉。钟欲其声之清扬而逺闻,故为钟以鳬氏,取其声之轻而已【○王昭禹曰:鳬之为物,入水而不溺,胜水而不淫。先王于乐之声,亦欲其无淫溺故也。○陈用之曰:以器言,则钟尚羽;以义言,则钟隂也,为止而聚。鳬止而聚者也,故为钟之工名以鳬氏】
郑锷曰:考钟之制,有镈,有镛,有编钟。编钟十六枚而在一虡,小胥正其位,磬师敎其击者也。镛则当十二辰之钟也。所谓笙镛以间,而典同辨其声者也。此鳬氏言大钟之制,所谓镛也。旁有两栾,正有两面,面皆有带。先王之制,钟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律度量衡于是而生。其方则在西,其音则尚羽,实乐之最大,其声为众乐之宗也【○毛氏曰:有编钟,有特县之钟,有应律吕之钟。钟之小大不一,故作记者于长短广狭无一定之论。然所谓铣于鼓、钲之名,旋干▯景之制,不可阙焉。鳬氏要随其钟之大小,斟酌以为之】
陈用之曰:「鳬氏为钟,而《考工记》序言为声者,盖凡为乐器,以十二声为之,齐量而十二声皆主于钟故也。」
两栾【音鸾】谓之铣【先典反】
薛氏曰:钟口两角谓之栾【○贾氏曰:栾铣一物,俱谓钟两角。古之栾器,应律之钟,状如今之铃,不圜,故有两角○王氏曰:钟尚羽,其声从纽,栾是纽貌。如《诗》素冠“棘人栾栾兮”,彼注云:“栾栾,瘦瘠貌。”盖钟两角处尖细,故曰栾】钟之所先,故名铣【○王昭禹曰:铣言其净如洗,以其无▯隧之文故也】
铣间谓之于,于上谓之鼔,鼔上谓之钲【音征】钲上谓之舞。郑康成曰:此四者钟体也。○郑锷曰:钟口两间,其名曰于。郑氏谓唇之厚形褰袪然为于,盖于者寛缓不迫之义。记曰:易则易于则于,钟声之发欲其缓,故谓之于【○图说曰:钟声铿,其声欲缓,故下着之形屈而不正,犹气之于,名之曰于○薛氏曰:气之上达谓之于,于言其和也】○王昭禹曰:鼔以作为事,凡作乐谓之鼔。于上作而击之之处谓之鼔。○郑锷曰:鼔之上,声之所止之处,其名曰钲。钲言声之所由止也。用兵者以鼔进,以金止,作乐则戒在于不已而至于流也,故钟之制有鼔以作之,又以钲而止之【○陈用之曰:钲之为言正也,左右上下,此居正中】于钲之上,其名曰舞。唯舞者之舞蹈厉有节,锂之有舞,盖或作或止于是而节【○俞氏曰:舞在钲上,声之震动于此者,故云舞○陈用之曰:以舞为义,言发▯其体从此也】曰铣,曰于,曰鼔,曰钲,曰舞,凡此五者皆钟之体,因其声之所生而制名也。
舞上谓之甬甬上谓之衡
郑锷曰:甬如甬道之甬,言可往来而不穷也。舞以为节,其作止则其用可以往来而不穷,故舞上名曰甬【○陈用之曰:言若甬生出焉】甬上谓之衡者,横在甬上,平正而不欹侧,故名曰衡【○王昭禹曰:衡用权以称物,而平之为主也。甬上其势正,而钟頼之以取平焉,故谓之衡】曰甬,曰衡,凡此二者,皆钟之柄,因其形之可见而制名也。
钟县【音▯】谓之旋;旋虫,谓之干。
郑康成曰:「旋属钟柄,所以县之。」○郑锷曰:「其形如环,环则有盘旋之义,县钟则假物以为之附着,钟偃于此,若盘旋然【○陈用之曰:「言其饰之盘旋】于旋之上,为虫形以饰之,所以为固。其名曰干,则有正固之义。盖旋虫则假物以为设饰,钟系于此,益致其坚固也。《易》曰:「贞固足以干事【○陈用之曰:「言所恃以强固】自汉以来,钟旋之上,以铜篆作蹲熊及盘龙兽名辟邪,皆周之旋虫也。
钟带谓之「▯▯」,间谓之「枚」,枚谓之「景」。
郑锷曰:钟有铣,有于,有鼔,有钲,有舞,其名不可辨,乃为之带,如衣之带然,所以介而辨之。其介凡四,其名曰▯,▯如▯刻之,▯▯以发隐为义,如夏▯之▯,又以文饰为义。为之介下,以发其隐,且以饰焉。▯间四处,每处有乳,各九,四九三十六,凡钟有乳三十六枚,别无可数,故名
译凫氏铸造钟。
易氏说:天下的物品,没有比金属更重的,没有比羽毛更轻的。凫,是羽毛类的生物,轻没有比它更甚的了。钟希望它的声音清越悠扬且能传得远,所以用凫氏来命名铸钟的工匠,只是取它声音轻扬的意思。【○王昭禹说:凫这种生物,进入水中不会沉溺,胜过水却不过分。先王对于音乐的声音,也是希望它不要过分沉溺和放纵的缘故。○陈用之说:从器物来说,钟崇尚羽音;从义理来说,钟属阴,为止而聚。凫是静止而聚集的,所以铸钟的工匠命名为凫氏。】
郑锷说:考察钟的形制,有镈,有镛,有编钟。编钟十六枚挂在一个架子上,小胥校正它们的位置,磬师教导敲击它们的方法。镛则是对应十二时辰的钟。所谓用笙和镛相间演奏,而典同辨别它们的声音。这里凫氏所说的大钟形制,就是所谓的镛。旁边有两个栾,正面有两个面,每个面都有带。先王的制度,钟的大小不超过钧,重量不超过石,律度量衡由此产生。它的方位在西,它的音律崇尚羽音,实际上是乐器中最大的,它的声音是众乐器的宗主。【○毛氏说:有编钟,有单独悬挂的钟,有应合律吕的钟。钟的大小不一,所以记载者对于长短广狭没有固定的论断。然而所谓铣、鼓、钲的名称,旋、干、景的形制,是不可缺少的。凫氏要根据钟的大小,斟酌来制作。】
陈用之说:“凫氏铸造钟,而《考工记》序言说‘为声者’,大概凡是制作乐器,以十二声来制作,统一度量而十二声都主要取决于钟的缘故。”
两个栾【音鸾】叫做铣【先典反】
薛氏说:钟口的两个角叫做栾。【○贾氏说:栾和铣是同一事物,都指钟的两个角。古代的栾器,应合律吕的钟,形状像现在的铃,不是圆的,所以有两个角。○王氏说:钟崇尚羽音,它的声音从纽发出,栾是纽的样子。如《诗经》素冠中‘棘人栾栾兮’,那里的注释说:‘栾栾,瘦瘠的样子。’大概钟的两个角处尖细,所以叫栾。】钟所先有的部分,所以名叫铣。【○王昭禹说:铣说它洁净如洗,因为它没有隧的纹饰的缘故。】
铣之间叫做于,于之上叫做鼓,鼓之上叫做钲【音征】,钲之上叫做舞。郑康成说:这四者是钟的主体。○郑锷说:钟口两个角之间的部分,名叫于。郑氏说嘴唇厚而形状像提起衣襟的样子叫做于,大概于是宽缓不紧迫的意思。记载说:易则易,于则于,钟声发出希望它舒缓,所以叫做于。【○图说曰:钟声铿锵,它的声音希望舒缓,所以下部着地的形状弯曲而不端正,如同气的于,名叫于。○薛氏说:气向上通达叫做于,于说它和谐。】○王昭禹说:鼓以作为事情,凡是制作音乐叫做鼓。于之上敲击的地方叫做鼓。○郑锷说:鼓的上面,声音停止的地方,名叫钲。钲说声音由此停止。用兵的人用鼓前进,用金停止,制作音乐则警戒在于不停止而流于放纵,所以钟的形制有鼓来发动它,又有钲来停止它。【○陈用之说:钲的意思是正,左右上下,它居于正中。】于钲的上面,名叫舞。只有舞者的舞蹈严厉而有节制,钟有舞,大概或发动或停止在这里而有节制。【○俞氏说:舞在钲的上面,声音震动在这里,所以叫舞。○陈用之说:以舞为义,说发动它的形体从这里开始。】叫铣,叫于,叫鼓,叫钲,叫舞,凡这五者都是钟的主体,根据声音产生的地方来制定名称。
舞的上面叫做甬,甬的上面叫做衡。
郑锷说:甬像甬道的甬,说可以往来而没有穷尽。舞用来节制,它的发动和停止则它的作用可以往来而没有穷尽,所以舞的上面名叫甬。【○陈用之说:说好像甬生长出来一样。】甬的上面叫做衡,横在甬的上面,平正而不倾斜,所以名叫衡。【○王昭禹说:衡用权来称量物品,而以平正为主。甬的上面它的态势端正,而钟依靠它来取得平正,所以叫衡。】叫甬,叫衡,凡这二者,都是钟的柄,根据形状可见来制定名称。
钟悬挂的地方叫做旋;旋上的虫形装饰,叫做干。
郑康成说:“旋属于钟柄,用来悬挂钟。”○郑锷说:“它的形状像环,环就有盘旋的意思,悬挂钟则借助物体来附着,钟倒在这里,好像盘旋一样。【○陈用之说:“说它的装饰盘旋。”在旋的上面,做成虫形来装饰它,用来加固。它的名字叫干,就有正固的意思。大概旋虫是借助物体来设置装饰,钟系在这里,更加坚固。《易经》说:‘贞固足以干事。【○陈用之说:“说所依靠的强固。”自汉朝以来,钟旋的上面,用铜篆制作蹲熊和盘龙兽名叫辟邪,都是周朝的旋虫。】
钟的带叫做“篆”,篆之间的部分叫做“枚”,枚叫做“景”。
郑锷说:钟有铣,有于,有鼓,有钲,有舞,它们的名称不可分辨,于是为它制作带,像衣服的带子一样,用来区分和辨别。它的区分共有四处,它的名字叫篆,篆像雕刻一样,篆以揭示隐微为义,像夏篆一样,又以文饰为义。为它制作带子下面,来揭示它的隐微,并且用来装饰。篆之间四处,每处有乳状突起,各九个,四九三十六,凡钟有乳状突起三十六枚,另外没有可数的,所以名叫枚。
之曰枚【○王昭禹曰:数事以条,数物以枚。▯间有钟乳,以夹鼔与舞,故▯间谓之枚】枚谓之景者,日之光谓之景。枚景一物而二名,犹栾与铣皆一物也。
译郑玄说:“枚”【○王昭禹说:列举事务用“条”,列举物品用“枚”。○因为中间有钟乳,用来夹持鼓和舞具,所以○中间的部分称为“枚”】。把“枚”称为“景”,是因为日光称为“景”。“枚”和“景”是同一事物而有两个名称,就像“栾”和“铣”都是同一事物一样。
于上之攠【音摩】谓之隧
郑锷曰:「上云铣间谓之于,谓钟唇也。于之上所击之处谓之攠。攠,言击之久而必敝,如磨然也。其攠之处又谓之隧。隧,如隧道之隧,隧而深也。本造钟之时,必窐其形,故谓之隧。舆人为车,三分车广去一以为隧。隧,车舆之深也。与钟隧其理则同【○郑康成曰:「隧在鼔中窐而光,有似夫隧】
赵氏曰:「自旋虫以上谓之景,所以为钟之饰。凡此诸体之名,或即其体,或言其用,或取其象,或指其物,各有其义。」
十分其铣,去二以为钲;以其钲为之铣间,去二分以为之鼔间;以其鼔间为之舞脩,去二分以为舞广。
郑锷曰:此一段言钟之制,非一定如此也,假设而言,其长短广狭以为造钟之法,即此数而加减之,则十二钟之制皆推而知。钲欲小于铣,而铣间欲与钲相应。铣十分而去二以为钲,则钲八分矣。又以钲为铣间,则铣之间如钲之径,此钲铣相应之数也。又取铣去二分之外,再去其二分以为鼔间,鼔之径居铣间之六,则鼔间六分矣。又以鼔间为舞脩,则脩之径与鼔间亦居铣间之六,俱六分也,此鼔舞相应之数也。脩径也,舞之上下促以横为脩,以从为广,此脩则言其径而已。又取铣去四分之外,又去二分以为舞之广之长也,舞长居铣间之四,则舞广四分也。凡此大约言,钲之径居铣径之八,而鼔间又居铣径之六,铣间与钲之径相应,鼔间与舞脩相应,舞间之方常居铣之四,舞间方四则鼔间六分,亦其方也。郑康成谓鼔六,钲六,舞四,则此钟口十者,其长十六也。然必以间为言者,何也?盖钟带谓之▯▯,所以为介,辨于介辨之中,则谓之间。○赵氏曰:据此则此钟果髙二尺二寸半,口径果一尺四寸矣。然钲居铣径之八,乃曰六者,意者凡言间者,除了两边带,只论带内,钲虽八,除了带止六也。经虽不言钲间,以类推之,可知。何者以经与注之意并图之样,当如此算。盖十分铣去二为钲,是并钲带论之,以钲为铣间,则钲带在铣之间,而钲间则正言也。经所以不言钲间,特言钲者,正谓此也。至于去二分为鼔,然鼔却无带,占去分数,舞纵四分,横六分,注却只说舞闲方四,縁横去三分以为之间,则间者岂非只论带之内而然乎【○王昭禹曰:凡钟之制皆下侈而上敛,故钲之径居铣径十分之八,而铣间则与钲同】
以其钲之长为之甬长
郑锷曰:「郑康成言钲间六,若以钲长六分为甬之长,则失之太长,故为之甬长者,并衡甬而言也。然经文不言钲长之数,康成意之也。」
以其甬长为之围,参分其围,去一以为衡围。
郑锷曰:为之围者,其围之径与甬之长相当也。○贾氏曰:自两栾已上至甬,皆下寛上狭,衡又在甬上,故宜小于甬一分。
参分其甬,长二在上,一在下,以设其旋。
窦氏曰:旋即环也,形如璧,羡用之以并属。○赵氏曰:为钟置甬,又置衡者,盖钟柄髙则重重则镇坠得钟住,短则钟掉而柄易断。若只有甬而无衡,则柄低短矣。穿旋于中,宁无磨齧之患。若甬衡一般大,则柄又太重矣。所以甬上又为衡者,欲钟柄长而重也。以其钟所取正,故谓之衡。正在甬上直出者,礼书谓「横甬上者」未达三分甬长,以甬长而三分之也。二在上,一在下,以设其旋。注谓令衡居一分,则三分旋亦二在上,一在下,以旋当甬之中央,盖緫甬与衡而言也。衡居一分,甬居二分,旋则穿于甬之正中。旋下有一分,是甬是一在下也。旋上有一分,甬一分,衡是二在上也。如此三分其旋,旋亦二分在上,一分在下。注说极是。所以如此者,欲旋穿之上,甬衡稍长,则不唯镇得钟住,又旋卒急磨齧甬上金锡不尽,用得久长而柄不断也【○李嘉防曰:铣与鼔皆言间脩,不言广。钲不言间及广脩,只曰以钲长为甬长,以其甬长为之围,三分去一以为衡围。先王不言分齐,葢以在前者可以推类知也】
薄厚之所震动,清浊之所由出,侈弇之所由兴,有说。易氏曰:大钟以鼔间十分之一为厚,小钟以
译在“于”的上方被敲击的地方叫做“攠”。
郑锷说:“上文说‘铣’之间的部分叫做‘于’,指的是钟的唇边。在‘于’的上方被敲击的地方叫做‘攠’。‘攠’,是说因为长期敲击必然磨损,如同磨石一般。那被敲击的地方又叫做‘隧’。‘隧’,就像隧道那个‘隧’字,深邃的意思。当初铸造钟的时候,必定将其形状挖深,所以叫做‘隧’。造车的人制作车箱,将车箱宽度的三分之一去掉,作为车箱的深度。‘隧’,就是车箱的深度。这与钟的‘隧’道理相同【○郑康成说:‘隧在钟鼓中间,挖深且光滑,形状像隧道’】
赵氏说:“从旋虫以上叫做‘景’,是用来作为钟的装饰。所有这些部位名称,有的直接指其本体,有的说明其用途,有的取象比喻,有的指代实物,各自有其含义。”
将“铣”的宽度分为十分,去掉二分作为“钲”的宽度;用“钲”的宽度作为“铣”之间的宽度,再去掉二分作为“鼓”之间的宽度;用“鼓”之间的宽度作为“舞”的长度,再去掉二分作为“舞”的宽度。
郑锷说:这一段讲钟的形制,并非一定如此,而是假设而言,其长短宽窄作为铸造钟的方法,根据这些数字进行增减,那么十二只钟的形制都可以由此推知。“钲”的宽度要小于“铣”,而“铣”之间的宽度要与“钲”相应。“铣”分为十分,去掉二分作为“钲”,那么“钲”就是八分了。又用“钲”作为“铣”之间的宽度,那么“铣”之间的宽度就像“钲”的直径,这是“钲”与“铣”相应的比例。又取“铣”去掉二分之外,再去掉二分作为“鼓”之间的宽度,“鼓”的直径占“铣”之间宽度的六分,那么“鼓”之间的宽度就是六分了。又用“鼓”之间的宽度作为“舞”的长度,那么“舞”的直径与“鼓”之间的宽度也都占“铣”之间宽度的六分,都是六分,这是“鼓”与“舞”相应的比例。“脩”是直径,“舞”的上下短促以横向为“脩”,以纵向为“广”,这里的“脩”只是说它的直径而已。又取“铣”去掉四分之外,再去掉二分作为“舞”的宽度之长,“舞”的长度占“铣”之间宽度的四分,那么“舞”的宽度就是四分了。大略来说,这些是说,“钲”的直径占“铣”直径的八分,而“鼓”之间的宽度又占“铣”直径的六分,“铣”之间的宽度与“钲”的直径相应,“鼓”之间的宽度与“舞”的长度相应,“舞”之间的方形常占“铣”的四分,“舞”之间方形四分那么“鼓”之间六分,也是它的方形。郑康成说“鼓”六、“钲”六、“舞”四,那么这钟口十分的话,其长度就是十六分。然而必定用“间”来说,为什么呢?大概钟的边带叫做“〇〇”,用来作为界限,在界限之中,就叫做“间”。○赵氏说:根据这个,这钟果然高二尺二寸半,口径果然一尺四寸。然而“钲”占“铣”直径的八分,却说六分,意思是凡是说“间”的,都去掉了两边的边带,只论边带之内,“钲”虽然是八分,去掉了边带只剩六分。经文虽然没有说“钲间”,但类推可知。为什么?因为将经文与注文的意图以及图样结合起来,应当这样计算。大概将“铣”十分去掉二分为“钲”,是连同“钲”的边带一起论的,用“钲”作为“铣”间,那么“钲”的边带在“铣”之间,而“钲间”则是正说的意思。经文所以不说“钲间”,只说“钲”,正是这个意思。至于去掉二分为“鼓”,然而“鼓”却没有边带,占去的分数,“舞”纵向四分,横向六分,注却只说“舞间”方形四分,因为横向去掉三分作为“间”,那么“间”难道不是只论边带之内而得出的吗【○王昭禹说:凡是钟的形制都是下部宽大而上部收敛,所以“钲”的直径占“铣”直径的十分之八,而“铣”间则与“钲”相同】
用“钲”的长度作为“甬”的长度。
郑锷说:“郑康成说‘钲间’六分,如果用‘钲’长六分作为‘甬’的长度,那就太长了,所以作为‘甬’长度的,是连同‘衡’和‘甬’一起说的。然而经文没有说‘钲’长的具体数字,这是康成推测的。”
用“甬”的长度作为它的周长,将周长分为三分,去掉一分作为“衡”的周长。
郑锷说:作为它的周长,是指它的直径与“甬”的长度相当。○贾氏说:从两个“栾”以上到“甬”,都是下部宽大上部狭窄,“衡”又在“甬”的上面,所以应该比“甬”小一分。
将“甬”分为三分,两分在上,一分在下,用来设置“旋”。
窦氏说:“旋”就是环,形状像璧,多余的部分用来连接。○赵氏说:为钟设置“甬”,又设置“衡”,大概是因为钟柄高则重重则能稳住钟,短则钟晃动而柄容易断。如果只有“甬”而没有“衡”,那么柄就低短了。在中间穿入“旋”,难道没有磨损的祸患吗?如果“甬”和“衡”一般大,那么柄又太重了。所以在“甬”上面又设置“衡”,是想让钟柄长而重。因为钟所取的正,所以叫做“衡”。正处在“甬”上直出的,礼书称为‘横在甬上的’,没有达到三分“甬”长,是用“甬”长来三分它。两分在上,一分在下,用来设置“旋”。注解说让“衡”占一分,那么三分“旋”也是两分在上,一分在下,让“旋”处在“甬”的中央,大概是总括“甬”与“衡”而言的。“衡”占一分,“甬”占二分,“旋”则穿在“甬”的正中。“旋”下面有一分,是“甬”的一分在下。“旋”上面有一分,“甬”一分,“衡”是两分在上。这样三分“旋”,“旋”也是两分在上,一分在下。注解说得很对。之所以这样,是想让“旋”穿在上面,“甬”和“衡”稍长,那么不仅能稳住钟,而且“旋”突然磨损“甬”上的金锡也不尽,用得长久而柄不断【○李嘉防说:‘铣’与‘鼓’都说‘间脩’,不说‘广’。‘钲’不说‘间’及‘广脩’,只说用‘钲’长作为‘甬’长,用‘甬’长作为它的周长,三分去掉一分作为‘衡’的周长。先王不说分数齐整,大概是因为前面的可以类推而知】
薄厚所导致的震动,清浊声音所由产生,宽大与狭窄所由兴起,有说法。易氏说:大钟用“鼓”间十分之一作为厚度,小钟用
钲间十分之一为厚,则为厚薄之中。今鳬氏言薄厚,未免乎震动,必有不得其中者。○赵氏曰:厚薄者,谓铸钟失之厚薄不匀也。震动者,作而起发谓之动,动而逺闻谓之震,谓击钟而有声。○毛氏曰:说意也。不直曰意,而谓之说者,意或隐微,必待解说而后见。钟形之不中,则有厚薄;钟口之不正,则有侈弇。厚之所震动,则其声石;薄之所震动,则其声播。欲知石播之病,则其说在于厚薄之间而已。侈之所由兴者,其声为柞;弇之所由兴者,其声为郁。欲知柞郁之病,则其说在于侈弇之间而已。厚薄侈弇,言其形;清浊,言其声。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逺闻,此太清之所由出;钟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此太浊之所由出。或以形言,或以声言,睹形可以知其声,闻声可以求其形,凡以相明也。○陈用之曰:声出于器,有说可推。下文所谓“已厚则石,至长甬则震”,乃其说也。得其说而以类推焉,然后能去病而得其所谓善者。典同以辨声为职,其言不得不详。鳬氏为钟记其为之之法,足矣,不必悉举也。
译钲的厚度占其宽度的十分之一,这就是厚薄的适中标准。如今凫氏谈论钟的厚薄,难免出现震动过大的问题,必定有不符合适中标准的地方。○赵氏说:厚薄,是指铸造钟时厚薄不均匀。震动,是指敲击时声音激昂称为“动”,声音传播得远称为“震”,这里指敲击钟时发出的声音。○毛氏说:这是在解释其中的道理。不直接说“意”,而说“说”,是因为其中的道理有时隐晦微妙,必须经过解说才能显现。钟的形状如果不适中,就会有厚薄的问题;钟口如果不端正,就会有侈弇(口沿外扩或内收)的问题。厚的地方震动,声音就会像石头撞击般沉闷;薄的地方震动,声音就会像散播般轻浮。想要知道声音沉闷或轻浮的弊病,其道理就在于厚薄之间罢了。导致钟口外扩的原因,其声音表现为柞(声音急促);导致钟口内收的原因,其声音表现为郁(声音沉闷)。想要知道声音急促或沉闷的弊病,其道理就在于侈弇之间罢了。厚薄和侈弇,说的是钟的形状;清浊,说的是钟的声音。钟小而长,声音舒缓且传得远,这就是太清(声音过于高亢)产生的原因;钟大而短,声音急促且传得近,这就是太浊(声音过于低沉)产生的原因。有的从形状来说,有的从声音来说,看到形状可以知道它的声音,听到声音可以推求它的形状,这都是为了相互阐明。○陈用之说:声音产生于器物,有道理可以推究。下文所说的“太厚则声音如石,甬柄太长则震动过大”,就是其中的道理。掌握了这些道理并以此类推,然后才能去除弊病而得到所谓好的钟。典同的职责是辨别声音,他的言论不得不详细。凫氏记载铸钟的方法,足够了,不必全部列举。
钟已厚则石已薄则播
郑锷曰:「此所以说夫震动之由也。体失于太厚,则声如石,坚实而无声也;体太薄,则声播布散而不聚也。」
侈则柞弇则郁
毛氏曰:此说侈弇之所由兴也。○郑康成曰:柞读为咋,咋然之咋,声大外也。郁声不舒扬。○郑锷曰:口太侈则中央约,其声迫;柞则出去必疾。口太弇则中央寛,其声郁勃,则收而不扬。此皆钟之形不中乎度,其声之病则然也。则清浊之所兴,其本于此。
长甬则震
郑锷曰:「以其钲之长为之甬长,则钟柄亦声之所寓,不可失之太长。太长则声必震震掉也,言其动摇不定也。」王安石以为:「声震而逺闻,失之。」
是故,大钟十分其鼔间,以其一为之厚;小钟十分其钲间,以其一为之厚。
赵氏曰:大钟即礼书所谓十二辰之钟,诗书言镛者是也。小钟,经所谓编钟是也。国语曰:细钧有钟无镈,昭其大也;大钧有镈无钟,昭其细也。左传伶州鸠曰:钟音之器也,小者不窕,大者不摦,则和于物。今钟摦矣,钟信乎所尚有小大而制有长短也。据注云:鼔居铣十分之六,钲居铣十分之八。然鼔在铣间无带,钲却有带,除带之数,钲与鼔同居铣十分之六。上文所以言钲间、鼔间至钲,只言钲不言间者,盖间是带间故也。不言间者,是并带算也。夫钲鼔既同数,今大钟十分鼔间,小钟十分钲间,皆取一以为厚,无乃大钟薄而小钟厚乎?注云:若言鼔外、钲外则近之。盖鼔外有铣间乃有二分阔,钲外只有一分阔。此言鼔间、钲间谓鼔外、钲外也。礼书以注疏为误,谓钲体居铣之六与鼔间同,钲间又杀与鼔间异。盖钲间虽六分,钲间却无六分,鼔间六分然鼔间皆谓之鼔,鼔间则阔。况钟上敛下侈,不应钲鼔一般阔。兼之经只说间,即不曽说外。若就间内十分取一尚得,若就外十分取一,鼔钲外共有三分,能几阔?更就中十分取一,钟无乃太薄。此说极好。
钟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逺闻。
郑锷曰:「钟形大而短短则浅而躁,故其声疾,疾言出之速也。然形太短则其竭也必易,此所以短闻也。钟形小而长长则安而深,故其声舒,舒言其鸣之迟也。然形太长则其息也亦难,此所以逺闻,非闻及逺也,谓声之久而长逺也【○贾氏曰:「声舒逺闻亦不可,是以乐记云:『止如槁木』,不欲逺闻之验】
为遂六分其厚,以其一为之深,而圜之。
王昭禹曰:遂则于上之攠谓之隧是也。郑康成曰:厚钟厚深谓窐之也。其窐圜【○贾氏曰:初铸之时即已深而圜以拟击也】取其厚之一分而为之深,则所击之处当深六分之一而已。深而又圜,之所以受击宜圜故也【○王昭禹曰:深取其厚之一,则不伤于钟之体;势取其圜而不方,则有运而行之意】○李嘉会曰:遂者发声之所,今而圜之,则就圜中击之,声从中发而内外相应矣。
郑锷曰:典同所谓钟之形声者,十有二。此惟言薄厚、侈弇四者,盖为钟之病,大槩不出于是四者故也。景王将铸无射,单穆公曰:「先王之制钟也,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律度量衡于是乎生,小大器用于是乎出。然则薄厚、侈弇,病之所由始欤?」
周礼订羲卷七十三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订义》>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七十四宋王与之撰
防氏为量
王昭禹曰:「栗之为果,有坚栗难渝之意。先王之为量,使四方观之以为则,万世守之以为法,以立天下之信,而无致渝焉。所以名官谓之防氏【○郑锷曰:「言王之坚则曰缜密,以栗言风之急则曰『二之日栗烈』,妇人之贽用栗,取其谨饬而坚守也】
改煎金锡则不秏
郑锷曰:量所以量多寡,摩于物者,其敝必易,故必改煎金锡以为之,使之缜密而坚实,然后磨而不磷,坚而不秏。改煎者,煎而又煎,则消融者去已尽矣,其所留者皆其精,而不能减秏者矣。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量与钟鼎同齐,而不同工者,岂非以其用金锡,又有改煎之法故欤
译钟体太厚,则钟口太薄,声音就会散播。
郑锷说:“这就是说明震动产生的原因。钟体失之于太厚,声音就像石头一样,坚实而没有声音;钟体太薄,声音就会散播而分散,不能聚集。”
钟口太宽,声音就会急促外放;钟口太窄,声音就会沉闷不扬。
毛氏说:这是说明钟口宽窄所导致现象的原因。○郑康成说:“柞”读作“咋”,是“咋然”的“咋”,指声音大而向外。郁,指声音不舒展悠扬。○郑锷说:钟口太宽,则中央部分狭窄,声音紧迫;柞,则声音出去必然急促。钟口太窄,则中央部分宽缓,声音郁勃,则收敛而不悠扬。这都是钟的形状不符合法度,其声音的弊病就是这样。清浊声音的产生,根本就在于此。
钟柄太长,声音就会震动。
郑锷说:“根据钲的长度来制作钟柄,如果钟柄太长,钟柄也是声音寄托的地方,不可失之于太长。太长则声音必然震动摇晃,是说其动摇不定。”王安石认为:“声音震动而传得远,这是失当之处。”
因此,大钟将其鼓部之间的距离分为十分,取其中一分作为钟体的厚度;小钟将其钲部之间的距离分为十分,取其中一分作为钟体的厚度。
赵氏说:大钟就是礼书中所说的十二辰之钟,诗书中提到的镛钟就是它。小钟,就是经文中所说的编钟。《国语》说:细钧有钟无镈,彰显其大;大钧有镈无钟,彰显其小。《左传》中伶州鸠说:钟是发音的器具,小的不空虚,大的不厚重,就能与万物和谐。现在的钟太厚重了,钟确实有所崇尚,有小大之分,制度有长短之别。根据注解说:鼓位于铣的十分之六,钲位于铣的十分之八。然而鼓在铣之间没有带,钲却有带,除去带的数量,钲与鼓都位于铣的十分之六。上文所以说钲间、鼓间,直到钲,只说钲不说间,大概是因为间是指带间的原因。不说间,是把带也算在内。既然钲和鼓的数量相同,现在大钟将鼓间分为十分,小钟将钲间分为十分,都取一分作为厚度,难道不是大钟薄而小钟厚吗?注解说:如果说鼓外、钲外就接近了。大概鼓外有铣间,有两分宽,钲外只有一分宽。这里说的鼓间、钲间,是指鼓外、钲外。礼书认为注疏有误,认为钲体位于铣的六分,与鼓间相同,钲间又削减,与鼓间不同。大概钲间虽然是六分,钲间却没有六分,鼓间六分,然而鼓间都称为鼓,鼓间则宽。况且钟上面收敛下面宽大,不应该钲和鼓一样宽。加上经文只说间,并没有说外。如果在间内十分取一还可以,如果在外部十分取一,鼓和钲外部共有三分,能有多宽?再从中十分取一,钟岂不是太薄了。这个说法极好。
钟大而短,那么它的声音急促而传得近;钟小而长,那么它的声音舒缓而传得远。
郑锷说:“钟形大而短,短则浅而躁,所以声音急促,急指出声快。然而形状太短,其声音耗尽必然容易,这就是传得近的原因。钟形小而长,长则安而深,所以声音舒缓,舒指鸣响迟。然而形状太长,其声音停止也难,这就是传得远的原因,不是听到远处,而是指声音久而长远。”【○贾氏说:“声音舒缓传得远也不可以,所以《乐记》说:‘停止时像枯木’,这是不希望传得远的验证。”】
制作隧,将钟体厚度分为六分,取其中一分作为深度,并将其做成圆形。
王昭禹说:隧就是上面所说的攠,称为隧。郑康成说:厚,指钟体的厚度;深,指挖空它。其挖空处是圆形的【○贾氏说:初铸之时就已经深而圆,以准备敲击】,取厚度的十分之一作为深度,那么敲击的地方深度应当是六分之一而已。深而又圆,之所以要受击处圆,是因为适合敲击【○王昭禹说:深度取厚度的十分之一,就不损伤钟体;形状取圆而不方,就有运转流动的意思】○李嘉会说:隧是发声的地方,现在将其做成圆形,那么在圆中敲击,声音从中间发出,内外相应。
郑锷说:《典同》所说的钟的形状和声音,有十二种。这里只说了薄厚、侈弇四种,大概是因为钟的弊病,大体不出这四种原因。景王将要铸造无射钟,单穆公说:“先王制定钟的制度,大不超过钧,重不超过石,律度量衡由此产生,小大器用由此出现。那么薄厚、侈弇,是弊病开始的地方吗?”
《周礼订羲》卷七十三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订义》>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七十四 宋 王与之 撰
栗氏负责制作量器。
王昭禹说:“栗作为果实,有坚硬不易改变的意思。先王制作量器,让四方观看它作为准则,万世遵守它作为法度,以确立天下的信用,而不致使它改变。所以命名这个官职为栗氏【○郑锷说:“说王的坚贞就说缜密,用栗来形容风的急烈就说‘二之日栗烈’,妇女的贽礼用栗,取其谨慎严谨而坚守”】
重新冶炼金锡,就不会损耗。
郑锷说:量器用来衡量多少,与物体摩擦,其损坏必然容易,所以必须重新冶炼金锡来制作它,使之缜密而坚实,然后磨而不薄,坚而不损耗。改煎,就是煎而又煎,那么消融的部分已经去尽,所留下的都是精华,而不能减损损耗了。将金分为六分,锡占一分,称为钟鼎的合金比例。量器与钟鼎合金比例相同,而工艺不同,难道不是因为使用金锡,又有改煎的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