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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辽史四十

第四十三卷  志第十三

史藏 · 正史 · 已译 · 第 108–108 段

十九年闰

俨

宋

高丽

二十二年闰

俨

宋

道宗清宁二年闰

俨

宋

四年闰

俨

宋

七年宋闰

十年宋闰

咸雍三年宋闰

五年闰

大任

宋

八年闰

俨

宋

大康元年闰

俨

大任

宋

三年

宋闰来年正月,异。闰

俨

六年宋闰

九年闰

俨

大任

宋

大安四年<八>闰

俨

大任

宋

高丽

七年宋闰

十年闰

大任

宋

寿昌三年宋闰

五年闰

俨

大任

宋

天祚乾统二年闰

俨

大任

宋

五年宋闰

七年宋闰

十年闰

俨

大任宋闰

异

天庆三年闰

俨

大任

宋

六年闰

俨

大任

宋

八年闰

俨

大任

宋

保大元年宋闰

四年闰

俨

大任

宋

※校勘记

一:首缺五闰检汪曰桢历代长术辑要(以下称辑要)、陈垣二十史朔闰表(以下称陈表),自太祖元年至神册四年,实缺四闰,即太祖三年闰八月,六年闰五月,九年闰二月,神册二年闰十月。按闰考登录辽及五代、宋之闰,颇多缺误。因下卷朔考兼载闰、朔,兹于下卷详校其讹脱,本卷仅举例说明,以省烦文。

二:天赞二年「二」字原缺。检旧五代史梁末帝纪、唐庄宗纪及辑要、陈表,梁龙德三年(唐同光元年)闰四月。是年当辽天赞二年,据补。又天赞四年闰十二月,通栏缺。下栏天显三年注「缺一闰」,应即指四年十二月之闰,凡此皆仍存原式不补。

三:会同二年检太祖纪及辑要、陈表,是年闰七月,此作闰五月误。朔考不误。

四:大同元年元,原误「九」。按纪,大同元年世宗改元天禄,无九年。又据辑要、陈表,大同元年闰七月。据改。又原注「高丽十年七月」,疑当为「高丽来年七月」,谓高丽於次年闰七月也。

五:统和三年检辑要、陈表,是年辽闰八月,与宋闰九月异,此失书辽闰。

六:统和九年二月内「高丽」二字原误入下栏十一年二月内,原注云:「误,当在九年。」今依注移此,省注文。

七:开泰九年按是年辽、宋同闰十二月。此作辽闰二月、宋闰十二月,以同为异,误。朔考亦误。

八:大安四年按大安二年闰二月,此通栏缺,四年栏内亦漏注「缺一闰」。

第四十四卷  志第十四

历象志下

朔考

古者太史掌正岁年以叙事,国史以事系日,以日、月、时系年。时月不正,则叙事不一。故二史合为一官,颁历授时,必大一统。

辽、汉、周、宋,俱行夏时,各自为历。国史闰朔,颇有异同。辽初用乙未元历,本何承天元嘉历法;後用大明历,本祖冲之甲子元历法。承天日食晦,一章必七闰;冲之日食必朔,<一>或四年一闰。用乙未历,汉、周多同;用大明历,则间与宋异。国史叙事,甲子不殊,闰朔多异,以此故也。耶律俨纪以大明法追正乙未月朔,又与陈大任纪时或抵牾。稽古君子,往往惑之。

用五代职方考志契丹州军例,作朔考。法殊曰「异」;传讹曰「

误」;不书国,俨、大任偏见并见各名;他史以国冠朔。并见注于后。

年孟月朔仲月朔季月朔

太祖元年<二>

丁未耶律俨梁丁丑

年孟月朔仲月朔季月朔

太祖元年<二>

丁未耶律俨梁丁丑

二年<三>梁任申

乙亥俨

三年<四>丁酉

四年梁壬辰

戊子俨

五年<五>戊戌俨

梁甲申

壬午俨梁辛巳

六年<六>丙戌俨

七年甲辰俨甲戌俨甲辰俨

癸酉俨壬寅俨任申俨

梁庚寅,误。

辛丑俨庚午俨庚子俨

己巳俨戊辰俨

八年戊戌俨

丁卯俨

丙申俨

甲子俨

九年<七>壬辰俨

庚寅俨

庚申俨

戊子俨

神册元年<八>丙辰俨戊戌俨乙卯俨

乙酉俨甲申俨

甲寅俨癸未俨

癸未俨壬子俨壬戌俨

二年<九>辛亥俨庚辰俨庚戌俨

己卯俨戊寅俨

戊申俨戊寅俨

丁丑俨

三年乙亥俨甲辰俨甲戌

癸卯俨癸酉俨

壬申俨

辛丑俨庚子

四年庚午俨己亥俨

戊戌俨丁卯俨

丙寅俨乙未俨

乙未俨

五年<一○>

闰六月庚申

俨大任甲子俨癸亥俨误,当作癸巳。梁

癸巳俨壬戌俨误,当作壬辰。辛亥俨误,当作辛酉。

庚寅俨己未俨梁乙未,误。己丑俨大任

己未俨戊午俨误,当作戊子。

六年<一一>戊子  俨戊午俨丁亥俨误,当作丁巳。

丁卯俨误,当作丁亥。丙戌俨误,当作丙辰。大任己卯俨大任

甲申俨

癸丑俨大任壬午俨

天赞元年

二年

辛未俨大任梁庚午俨唐

三年唐己巳

丙申俨

丙寅俨乙未俨

四年<一二>

唐癸亥

天显元年

丁亥俨大任

唐乙酉

二年唐癸丑唐壬午唐壬子

己卯俨唐

三年

闰八月癸卯

俨戊申俨丁丑俨唐丁未俨唐

丙子俨乙巳俨甲戌俨

甲辰俨癸酉俨癸酉俨

壬寅俨大任癸卯,异。壬申俨壬寅俨

四年<一三>壬申俨大任辛丑俨辛未俨

庚子俨己巳俨唐戊戌俨

戊辰俨丁丑俨丁卯俨大任

丙申俨丙寅俨丙申俨

五年丙寅俨乙未俨乙丑俨

甲午俨甲子俨癸巳俨唐

壬戌俨壬辰俨辛酉俨

辛卯俨庚申俨唐庚寅俨

六年

闰五月戊子

俨唐庚申俨己丑俨己未俨

己丑俨戊午俨丁巳俨

丙戌俨丙辰俨乙酉俨

乙卯俨甲申俨唐甲寅俨唐

七年癸未俨癸丑俨癸未俨

癸丑俨壬午俨大任壬子俨

辛巳俨大任庚戌俨庚辰俨

己酉俨己卯俨戊申俨

八年<一四>戊寅俨丁未俨丁丑俨

丁未俨丙子俨丙午俨

乙亥俨

甲辰俨癸酉俨癸卯俨大任己巳,异。

九年

闰正月壬寅

译十九年闰月 俨 宋 高丽 二十二年闰月 俨 宋 道宗清宁二年闰月 俨 宋 四年闰月 俨 宋 七年,宋有闰月 十年,宋有闰月 咸雍三年,宋有闰月 五年闰月 大任 宋 八年闰月 俨 宋 大康元年闰月 俨 大任 宋 宋三年 宋闰来年正月,有异。闰 俨 宋六年闰 九年闰 俨 大任 宋 大安四年〈八〉闰 俨 大任 宋 高丽 七年宋闰 十年闰 大任 宋 寿昌三年宋闰 五年闰 俨 大任 宋 天祚乾统二年闰 俨 大任 宋 五年宋闰 七年宋闰 十年闰 俨 大任宋闰 有异 天庆三年闰 俨 大任 宋 六年闰 俨 大任 宋 八年闰 俨 大任 宋 保大元年宋闰 四年闰 俨 大任 宋 ※校勘记 一:开头缺少五个闰月。查汪曰桢《历代长术辑要》(以下称《辑要》)、陈垣《二十史朔闰表》(以下称《陈表》),从太祖元年到神册四年,实际缺少四个闰月,即太祖三年闰八月、六年闰五月、九年闰二月,以及神册二年闰十月。按《闰考》所记载的辽以及五代、宋的闰月,缺漏和错误很多。由于下卷《朔考》兼载闰月和朔日,这里将在下卷详细校正其中的讹误和脱漏;本卷只举例说明,以省去繁琐文字。二:天赞二年的“二”字原来缺失。查《旧五代史·梁末帝纪》《唐庄宗纪》以及《辑要》《陈表》,梁龙德三年(唐同光元年)闰四月。这一年应为辽天赞二年,据此补入。又,天赞四年闰十二月,整栏缺失。下一栏天显三年注称“缺一闰”,应当就是指天赞四年十二月的闰月;这些地方都仍保留原来的格式,不予补写。三:会同二年。查《太祖纪》《辑要》《陈表》,这一年闰七月;此处写作闰五月,是错误的。《朔考》没有错误。四:大同元年的“元”字,原来误作“九”。按《纪》,大同元年世宗改元为天禄,并没有天禄九年。又据《辑要》《陈表》,大同元年闰七月。因此改正。原注又写作“高丽十年七月”,疑心应当是“高丽来年七月”,意思是高丽在次年闰七月。五:统和三年。查《辑要》《陈表》,这一年辽闰八月,与宋闰九月不同;此处漏记了辽的闰八月。六:统和九年二月中的“高丽”二字,原来误排入下栏统和十一年二月内,原注说:“错误,应当在九年。”现在依照注文移到这里,并省略注文。七:开泰九年。按这一年辽、宋同为闰十二月。此处写成辽闰二月、宋闰十二月,把相同写成不同,是错误的。《朔考》也有同样错误。八:大安四年。按大安二年闰二月,这一整栏缺失;大安四年栏内也漏注“缺一闰”。第四十四卷 志第十四 历象志下 朔考 古代太史掌管校正岁时年序,以编排史事;国史则以史事系属日期,再以日、月、时辰系属年份。时令和月份如果不准确,叙述史事就会不一致。因此,太史与国史两种职掌合为一官;颁布历法、授予时令,必定要以天下一统为原则。辽、汉、周、宋都实行夏时,各自制定历法。各国史书所记的闰月和朔日,颇有相同和不同之处。辽初使用乙未元历,其根本是何承天的元嘉历法;后来使用大明历,其根本是祖冲之的甲子元历法。何承天历把日食定在晦日,一章之中必有七个闰月;祖冲之历把日食定在朔日,有时四年置一闰。使用乙未历时,辽与汉、周多相同;使用大明历时,则有时与宋不同。各国史书叙述史事,甲子纪年没有差异,而闰月、朔日多有不同,原因就在这里。耶律俨的纪年用大明历法追溯校正乙未历的月份和朔日,又与陈大任的纪年有时相互抵牾。考察古代史事的人,往往因此感到困惑。采用《五代职方考》的志书和《契丹州军例》的体例,编作《朔考》。历法不同,称为“异”;传抄讹误,称为“误”;不注明国名的,耶律俨、陈大任各自的记载都列出其姓名;其他史书则在朔日前冠以国名。这些情况都在后文加以说明。年份 孟月朔日 仲月朔日 季月朔日 太祖元年〈二〉 丁未 耶律俨 梁 丁丑 年份 孟月朔日 仲月朔日 季月朔日 太祖元年〈二〉 丁未 耶律俨 梁 丁丑 二年〈三〉 梁 壬申 乙亥 俨 三年〈四〉 丁酉 四年 梁 壬辰 戊子 俨 五年〈五〉 戊戌 俨 梁 甲申 壬午 俨 梁 辛巳 六年〈六〉 丙戌 俨 七年 甲辰 俨 甲戌 俨 甲辰 俨 癸酉 俨 壬寅 俨 壬申 俨 梁 庚寅,错误。辛丑 俨 庚午 俨 庚子 俨 己巳 俨 戊辰 俨 八年 戊戌 俨 丁卯 俨 丙申 俨 甲子 俨 九年〈七〉 壬辰 俨 庚寅 俨 庚申 俨 戊子 俨 神册元年〈八〉 丙辰 俨 戊戌 俨 乙卯 俨 乙酉 俨 甲申 俨 甲寅 俨 癸未 俨 癸未 俨 壬子 俨 壬戌 俨 二年〈九〉 辛亥 俨 庚辰 俨 庚戌 俨 己卯 俨 戊寅 俨 戊申 俨 戊寅 俨 丁丑 俨 三年 乙亥 俨 甲辰 俨 甲戌 癸卯 俨 癸酉 俨 壬申 俨 辛丑 俨 庚子 四年 庚午 俨 己亥 俨 戊戌 俨 丁卯 俨 丙寅 俨 乙未 俨 乙未 俨 五年〈一 〇〉 闰六月 庚申 俨 大任 甲子 俨 癸亥 俨 错误,应作癸巳。梁 癸巳 俨 壬戌 俨 错误,应作壬辰。辛亥 俨 错误,应作辛酉。庚寅 俨 己未 俨 梁 乙未,错误。己丑 俨 大任 己未 俨 戊午 俨 错误,应作戊子。六年〈一一〉 戊子 俨 戊午 俨 丁亥 俨 错误,应作丁巳。丁卯(俨):有误,应作丁亥;丙戌(俨):有误,应作丙辰;大任:己卯(俨),大任。甲申(俨)。癸丑(俨),大任;壬午(俨)。天赞元年。天赞二年。辛未(俨),大任;梁为庚午(俨);唐为辛未(俨),大任。天赞三年;唐为己巳。丙申(俨)。丙寅(俨),乙未(俨)。天赞四年(十二)。唐为癸亥。天显元年。丁亥(俨),大任。唐为乙酉。天显二年;唐为癸丑、壬午、壬子。己卯(俨);唐。天显三年。闰八月,癸卯。俨为戊申;俨为丁丑;俨、唐为丁未。丙子(俨),乙巳(俨),甲戌(俨)。甲辰(俨),癸酉(俨),癸酉(俨)。壬寅(俨),大任;癸卯,与此不同;壬申(俨),壬寅(俨)。天显四年(十三);壬申(俨),大任;辛丑(俨),辛未(俨)。庚子(俨),己巳(俨);唐为戊戌(俨)。戊辰(俨),丁丑(俨),丁卯(俨),大任。丙申(俨),丙寅(俨),丙申(俨)。天显五年;丙寅(俨),乙未(俨),乙丑(俨)。甲午(俨),甲子(俨),癸巳(俨);唐。壬戌(俨),壬辰(俨),辛酉(俨)。辛卯(俨),庚申(俨);唐为庚寅(俨)。天显六年。闰五月,戊子。俨、唐为庚申(俨);己丑(俨),己未(俨)。己丑(俨),戊午(俨),丁巳(俨)。丙戌(俨),丙辰(俨),乙酉(俨)。乙卯(俨),甲申(俨);唐为甲寅(俨),唐。天显七年;癸未(俨),癸丑(俨),癸未(俨)。癸丑(俨),壬午(俨),大任;壬子(俨)。辛巳(俨),大任;庚戌(俨),庚辰(俨)。己酉(俨),己卯(俨),戊申(俨)。天显八年(十四);戊寅(俨),丁未(俨),丁丑(俨)。丁未(俨),丙子(俨),丙午(俨)。乙亥(俨)。甲辰(俨),癸酉(俨),癸卯(俨),大任;己巳,与此不同。天显九年。闰正月,壬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