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卷 志第二十九
盐策之法,则自太祖以所得汉民数多,即八部中分古汉城别为一部治之。城在炭山南,有盐池之利,即後魏滑盐县也,八部皆取食之。及征幽、蓟还,次于鹤剌泺,命取盐给军。自後泺中盐益多,上下足用。会同初,太宗有大造於晋,晋献十六州地,而瀛、莫在焉,始得河间煮海之利,置榷盐院於香河县,於是燕、云迤北暂食沧盐。一时产盐之地如渤海、镇城、海阳、丰州、阳洛城、广济湖等处,五京计司各以其地领之。其煎取之制,岁出之额,不可得而详矣。
坑冶,则自太祖始并室韦,其地产铜、铁、金、银,其人善作铜、铁器。又有曷术部者多铁;「曷术」,国语铁也。部置三冶:曰柳湿河,曰三黜古斯,曰手山。神册初,平渤海,得广州,<三>本渤海铁利府,改曰铁利州,地亦多铁。东平县本汉襄平县故地,产铁矿,置采炼者三百户,随赋供纳。以诸坑冶多在国东,故东京置户部司,长春州置钱帛司。太祖征幽、蓟,师还,次山麓,得银、铁矿,命置冶。圣宗太平间,於潢河北阴山及辽河之源,各得金、银矿,兴冶采炼。自此以讫天祚,国家皆赖其利。
鼓铸之法,先代撒剌的为夷离,以土产多铜,始造钱币。太祖其子,袭而用之,遂致富强,以开帝业。太宗置五冶太师,以总四方钱铁。石敬瑭又献沿边所积钱,以备军实。景宗以旧钱不足於用,始铸乾亨新钱,钱用流布。圣宗凿大安山,取刘守光所藏钱,<四>散诸五计司,兼铸太平钱,新旧互用。由是国家之钱,演迤域中。所以统和出内藏钱,赐南京诸军司。开泰中,诏诸道,贫乏百姓,有典质男女,计佣价日以十文;折尽,还父母。每岁春秋,以官钱宴飨将士,钱不胜多,故东京所铸至清宁中始用。是时,诏禁诸路不得货铜铁,以防私铸,又禁铜铁卖入回鹘,法益严矣。道宗之世,钱有四等:曰咸雍,曰大康,曰大安,曰寿隆,皆因改元易名。其肉好、铢数亦无所考。第诏杨遵徵户部司逋户旧钱,得四十馀万襁,拜枢密直学士;刘伸为户部使,岁入羡馀钱三十万襁,擢南院枢密使;<五>其以灾,出钱以振贫乏及诸宫分边戍人户。是时,虽未有贯朽不可较之积,亦可谓富矣。至其末年,经费浩穰,鼓铸仍旧,国用不给。虽以海云佛寺千万之助,受而不拒,寻禁民钱不得出境。天祚之世,更铸乾统、天庆二等新钱,而上下穷困,府库无馀积。
始太祖为迭烈府夷离也,惩遥辇氏单弱,於是抚诸部,明赏罚,不妄征讨,因民之利而利之,群牧蓄息,<六>上下给足。及即位,伐河东,下代北郡县,<七>获牛、羊、驼、马十馀万。枢密使耶律斜轸讨女直,复获马二十馀万,分牧水草便地,数岁所增不胜算。当时,括富人马,不加多,赐大、小鹘军万馀疋,不加少,盖畜牧有法然也。咸雍五年,萧陶隗为马群太保,上书犹言群牧名存实亡,上下相欺,宜括实数以为定籍。厥後东丹国岁贡千疋,<八>女直万疋,直不古等国万疋,阻卜及吾独婉、惕德各二万疋,<九>西夏、室韦各三百疋,越里笃、剖阿里、奥里米、蒲奴里、铁骊等诸部三百疋;仍禁朔州路羊马入宋,吐浑、项马鬻于夏。以故群牧滋繁,数至百有馀万,诸司牧官以次进阶。自太祖及兴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天祚初年,马犹有数万群,每群不下千疋。祖宗旧制,常选南征马数万疋,牧于雄、霸、清、沧间,以备燕、云缓急;复选数万,给四时游畋;馀则分地以牧。法至善也。至末年,累与金战,番汉战马损十六七,虽增价数倍,竟无所买,乃冒法买官马从军。诸群牧私卖日多,畋猎亦不足用,遂为金所败。弃众播迁,以讫于亡。松漠以北旧马,皆为大石林牙所有。
辽之食货其可见者如是耳。至於邻国岁币,诸属国岁贡土宜,虽累朝军国经费多所仰给,然非本国所出,况名数已见本纪,兹不复载。
夫冀北宜马,海滨宜盐,无以议为。辽地半沙碛,三时多寒,春秋耕获及其时,黍高下因其地,盖不得与中土同矣。然而辽自初年,农谷充羡,振饥恤难,用不少靳,旁及邻国,沛然有馀,果何道而致其利欤?此无他,劝课得人,规措有法故也。
世之论钱币者,恒患其重滞之难致,鼓铸之弗给也,於是楮币权宜之法兴焉。西北之通舟楫,比之东南,十才一二。辽之方盛,货泉流衍,国用以殷,给戍赏征,赐与亿万,未闻有所谓楮币也,又何道而致其便欤?此无他,旧储新铸,并听民用故也。
孟子曰:「周于利者,凶年不能杀。」人力苟至,一夫犹足以胜时灾,况为国乎。以是知善谋国者,有道以制天时、地利之宜,无往而不遂其志。食莫大於谷,货莫大於钱,特志二者,以表辽初用事之臣,亦善裕其国者矣。
※校勘记
译盐业专卖制度,是从太祖因得到的汉民很多,便把他们分入八部,在古汉城另设一部加以管理开始的。古汉城在炭山南面,拥有盐池之利,也就是后魏的滑盐县;八部都从那里取盐食用。征讨幽州、蓟州回来后,军队驻扎在鹤剌泺,太祖命令取盐供给军队。从此以后,鹤剌泺中的盐越来越多,官民上下都够用。会同初年,太宗在晋地大有作为,晋国献出十六州土地,其中包括瀛州、莫州,辽朝开始取得河间煮海制盐的利益,并在香河县设置榷盐院;于是燕地、云州以北暂时食用沧州盐。一时之间,渤海、镇城、海阳、丰州、阳洛城、广济湖等地都产盐,五京的计司各自管理本地盐务。至于煎盐取盐的制度和每年产盐的定额,已经无法详细考知。矿冶业,是从太祖开始兼并室韦时兴起的。室韦地产铜、铁、金、银,那里的人擅长制作铜器、铁器。又有曷术部,铁很多;“曷术”在契丹语中就是“铁”的意思。该部设置三处冶场:一处叫柳湿河,一处叫三黜古斯,一处叫手山。神册初年,平定渤海,取得广州;广州本是渤海的铁利府,改名为铁利州,当地也盛产铁。东平县原是汉代襄平县的旧地,出产铁矿,设置采矿冶炼户三百户,按赋税供应缴纳。由于各处矿冶多在国土东部,所以在东京设置户部司,在长春州设置钱帛司。太祖征讨幽州、蓟州,军队返回时驻扎在山麓,发现银矿、铁矿,便命令设置冶场。圣宗太平年间,在潢河北面的阴山以及辽河源头,各发现了金矿、银矿,兴办冶场采掘冶炼。从此直到天祚帝时期,国家都依赖矿冶所得的利益。铸造钱币的制度,最早是撒剌的任夷离时,因为当地盛产铜,开始铸造钱币。太祖是他的儿子,继承并使用这一制度,于是使国家富强,开创帝业。太宗设置五冶太师,总管四方的钱币和铁务。石敬瑭又献出沿边积存的钱币,用来充实军需。景宗认为旧钱不够使用,开始铸造乾亨新钱,钱币得以流通。圣宗开凿大安山,取得刘守光所藏的钱币,分发给五京计司,同时铸造太平钱,新旧钱币交替使用。于是国家的钱币逐渐流通于境内。因此统和年间曾从内藏钱中拨出钱币,赏赐南京各军司。开泰年间,诏令各道,对于贫困百姓中有典卖、抵押男女的,按雇佣价格每日计十文钱;钱价折算完毕后,便把人还给父母。每年春秋两季,使用官钱宴请将士,钱币消耗极多,所以东京铸造的钱直到清宁年间才开始使用。当时诏令禁止各路出售铜铁,以防止私铸,又禁止把铜铁卖入回鹘,法禁更加严厉。道宗时期,钱币有四等:咸雍、大康、大安、寿隆,都是随着改换年号而更改名称。钱币的肉、好以及铢数,也无从考查。只是杨遵征收户部司拖欠的旧钱,得到四十多万缗,因此授任枢密直学士。刘伸任户部使时,每年收入盈余钱三十万缗,升任南院枢密使;后来因发生灾害,拿出钱来救济贫困者以及各宫分、边疆戍守地区的人户。当时虽然还没有达到钱串朽坏、积存多得无法计量的程度,也可以说是富裕了。到了末年,经费浩大充足,铸钱仍照旧进行,但国家用度仍然不足。即使接受海云佛寺所助的千万钱财,来者不拒,不久又禁止民间钱币流出国境。天祚帝时期,又铸造乾统、天庆两种新钱,但上下都陷入穷困,府库没有剩余积蓄。起初,太祖担任迭烈府夷离也时,鉴于遥辇氏势力单薄,于是安抚各部,明确赏罚,不任意征讨;顺应百姓的利益来使他们获利,使各群牧蓄养繁息,上下都供给充足。等到他即位后,征伐河东,攻下代北的郡县,〈七〉获得牛、羊、骆驼、马十多万头。枢密使耶律斜轸讨伐女直,又获得马二十多万匹,分散放牧在水草便利的地方,几年间增加的数量多得无法计算。当时,清点富人的马匹,数量并没有增加;赏赐大、小鹘军一万多匹,也没有减少,这大概是因为畜牧管理得法。咸雍五年,萧陶隗任马群太保,上书仍说各群牧名存实亡,上下相互欺骗,应当清点实际数目,编制定额名籍。此后,东丹国每年进贡马一千匹,〈八〉女直一万匹,直不古等国一万匹,阻卜以及吾独婉、惕德各二万匹,〈九〉西夏、室韦各三百匹,越里笃、剖阿里、奥里米、蒲奴里、铁骊等各部三百匹;仍然禁止朔州路的羊马进入宋境,吐浑、项的马卖给夏国。因此各群牧日益繁盛,数量达到一百多万匹,各司牧官依次晋升官阶。从太祖到兴宗将近二百年间,各群牧的兴盛始终如一日。天祚帝初年,马匹仍有数万群,每群不少于一千匹。祖宗的旧制度是,常选数万匹南征马,放牧在雄州、霸州、清州、沧州之间,以备燕地、云州有紧急情况;又选数万匹供四季游猎;其余马匹则分配地方放牧。这套制度非常完善。到了末年,多次与金朝交战,契丹、汉人的战马损失了十分之六七;即使把价格提高数倍,最终也买不到,于是冒犯法令购买官马参军。各群牧私自卖马的情况越来越多,打猎所需的马匹也不足,于是被金朝打败。辽军抛弃众人,流亡迁徙,直到灭亡。松漠以北原有的马匹,全都被大石林牙占有。辽朝食货方面可以看到的情况就是这些。至于邻国每年的币帛,各属国每年进贡的土产,虽然历朝军国经费多有依赖,但并非辽朝本国所产,何况名目和数量已经见于《本纪》,这里不再记载。冀州以北适宜养马,海滨适宜产盐,这没有什么可议论的。辽地一半是沙漠,三个季节多寒冷,春秋两季耕种和收获必须赶上时节,黍的高低又因土地而异,大概不能与中原相同。然而辽朝自建国初年,农业粮食充足有余,赈济饥荒、救助灾难,从不吝惜,甚至惠及邻国,丰厚充足。这究竟是用什么办法获得这些利益的呢?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劝农督课用人得当,规划措施有制度罢了。世人谈论钱币时,常常担心钱币沉重滞重、难以运送,铸钱又不能满足需要,于是权宜地兴起了纸币制度。西北地区通行船运,与东南相比只有十分之一二。辽朝强盛时,钱币流通充足,国家财用因此富足,供给戍守、赏赐征战将士,动辄赏赐亿万钱币,从未听说使用所谓纸币;那么它又是用什么办法取得这种便利的呢?没有别的原因,只是旧有储钱和新铸钱都允许民间使用。孟子说:“善于谋求利益的人,即使遇到荒年也不能使他灭亡。”人的力量如果真正发挥出来,一个人尚且足以战胜时令造成的灾害,何况治理国家呢?由此可知,善于谋划国家的人,有办法利用天时、地利的条件,无论到哪里都能实现自己的志向。粮食中没有比谷物更重要的,货币中没有比钱更重要的,所以特意记载这两方面,用来表彰辽朝初年主持政务、也善于使国家富裕的大臣。※校勘记
一:统和初燕京留守司言统和初原误「乾亨间」。按纪乾亨五年六月改元统和,燕京留守司上言在九月。据改。
二:开奇峰路以通易州贸易按纪在统和七年三月。
三:神册初平渤海得广州按纪,天显元年二月平渤海,非神册初。地理志二,初为渤海铁利郡,太祖建铁利州,开泰七年置为广州。
四:取刘守光所藏钱叁卷一三※校勘记<一三>。
五:刘伸至擢南院枢密使按卷九八刘伸传作枢密副使。
六:群牧蓄息蓄,应作蕃。
七:及即位伐河东下代北郡县按纪,伐河东下代北在唐天复二年,阿保机即位前五年。
八:厥後东丹国岁贡千疋按纪,天显元年二月改渤海国为东丹,贡马规定即在此时,见卷七二义宗倍传。世宗天禄元年以安端主东丹国,已是仅存空名。此叙道宗时东丹贡马,前後淆混。
九:惕德惕德原误「惕隐」,据纪大安十年正月、六月及部族表改。
第六十一卷 志第三十
刑法志上
刑也者,始於兵而终於礼者也。鸿荒之代,生民有兵,如蜂有螫,自卫而已。蚩尤惟始作乱,斯民鸱义,奸宄并作,刑之用岂能已乎?帝尧清问下民,乃命三后恤功於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故曰刑也者,始於兵而终於礼者也。先王顺天地四时以建六卿。秋,刑官也,象时之成物焉。秋传气於夏,变色於春,推可知也。
辽以用武立国,禁暴戢奸,莫先於刑。国初制法,有出於五服、三就之外者,兵之势方张,礼之用未遑也。及阻午可汗知宗室雅里之贤,命为夷离以掌刑辟,岂非士师之官,非贤者不可为乎。太祖、太宗经理疆土,擐甲之士岁无宁居,威克厥爱,理势然也。子孙相继,其法互有轻重;中间能审权宜,终之以礼者,惟景、圣二宗为优耳。
然其制刑之凡有四:曰死,曰流,曰徒,曰杖。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又有籍没之法。流刑量罪轻重,置之边城部族之地,远则投诸境外,又远则罚使绝域。徒刑一曰终身,二曰五年,三曰一年半;终身者决五百,其次递减百;又有刺之法。杖刑自五十至三百,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又有木剑、大棒、铁骨朵之法。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铁骨朵之数,或五、或七。有重罪者,将决以沙袋,先于骨之上及四周击之。拷讯之具,有寏、细杖及鞭、烙法。寏杖之数二十;细杖之数三,自三十至于六十。鞭、烙之数,凡烙三十者鞭三百,烙五十者鞭五百。被告诸事应伏而不服者,以此讯之。品官公事误犯,民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犯罪者,听以赎论。赎铜之数,杖一百者,输钱千。亦有八议、八纵之法。籍没之法,始自太祖为挞马沙里时,奉痕德可汗命,按于越释鲁遇害事,以其首恶家属没入瓦里。及淳钦皇后时析出,以为着帐郎君,至世宗诏免之。其後内外戚属及世官之家,犯反逆等罪,复没入焉;馀人则没为着帐户;其没入宫分、分赐臣下者亦有之。木剑、大棒者,太宗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沙袋者,穆宗时制,其制用熟皮合缝之,长六寸,广二寸,柄一尺许。徒刑之数详于重熙制,杖刑以下之数详于咸雍制;其馀非常用而无定式者,不可殚纪。
太祖初年,庶事草创,犯罪者量轻重决之。其後治诸弟逆党,权宜立法。亲王从逆,不磬诸甸人,或投高崖杀之;淫乱不轨者,五车杀之;逆父母者视此;讪詈犯上者,以熟铁锥侅其口杀之。从坐者,量罪轻重杖决。杖有二:大者重钱五百,小者三百。又为枭磔、生瘗、射鬼箭、炮掷、支解之刑。归於重法,闲民使不为变耳。岁癸酉,下诏曰:「朕自北征以来,四方狱讼,积滞颇多。今休战息民,群臣其副朕意,详决之,无或冤枉。」乃命北府宰相萧敌鲁等分道疏决。有辽钦恤之意,见于此。神册六年,克定诸夷,上谓侍臣曰「凡国家庶务,巨细各殊,若宪度不明,则何以为治,群下亦何由知禁。」乃诏大臣定治契丹及诸夷之法,汉人则断以律令,仍置钟院以达民冤。
至太宗时,治渤海人一依汉法,馀无改焉。会同四年,皇族舍利郎君谋毒通事解里等,已中者二人,命重杖之,及其妻流于厥拨离弭河,族造药者。
世宗天禄二年,天德、萧翰、刘哥及其弟盆都等谋反,天德伏诛,杖翰,流刘哥,遣盆都使辖夓斯国。夫四人之罪均而刑异。辽之世,同罪异论者盖多。
译一:“统和初燕京留守司言”中的“统和初”原误作“乾亨间”。按《纪》,乾亨五年六月改元统和,燕京留守司上言在九月,因此据此改正。二:“开奇峰路以通易州贸易”。按《纪》,此事在统和七年三月。三:“神册初平渤海得广州”。按《纪》,天显元年二月平定渤海,并非神册初年。《地理志》卷二说,最初是渤海铁利郡,太祖建立铁利州,开泰七年设置为广州。四:“取刘守光所藏钱”。见卷一三校勘记。五:“刘伸至擢南院枢密使”。按卷九八《刘伸传》,应作“枢密副使”。六:“群牧蓄息”中的“蓄”字应作“蕃”。七:“及即位伐河东下代北郡县”。按《纪》,征伐河东、攻下代北是在唐天复二年,即阿保机即位前五年。八:“此后东丹国每年进贡一千匹马”。按《纪》,天显元年二月将渤海国改为东丹国,进贡马匹的规定就是在这时确定的,见卷七二《义宗倍传》。世宗天禄元年让安端主持东丹国,此时东丹国已经只剩空名。这里叙述道宗时期东丹进贡马匹,前后时代混淆。九:惕德。“惕德”原文误作“惕隐”,据《纪》、大安十年正月和六月的记载以及《部族表》改正。第六十一卷 志第三十 《刑法志上》刑罚这种制度,开始于战争,最终归于礼制。远古洪荒时代,刚出生的人类拥有武器,就像蜜蜂有毒刺一样,只是为了自卫。蚩尤最初制造叛乱,于是百姓相互仇视,奸邪盗贼一同出现,刑罚的使用怎么能停止呢?帝尧清楚地询问民情,于是命令三公为百姓办理功业,伯夷制定典章,以刑罚裁断百姓。所以说,刑罚这种制度,开始于战争,最终归于礼制。先王顺应天地和四时,设置六卿。秋天对应刑官,象征万物在时令中成熟。秋季的气息承接夏季,又在春季改变颜色,由此可以推知其中的道理。辽朝靠武力建立国家,禁止暴行、收敛奸邪,没有比刑罚更重要的。国家初建时制定法律,有些刑罚还超出五服、三就等礼制范围;当时兵势正盛,礼制尚且无暇顾及。后来阻午可汗知道宗室成员雅里贤能,命他担任夷离,掌管刑罚,这难道不是说士师这一官职,非贤能之人不能担任吗?太祖、太宗经营疆土,披甲的将士年年不得安居,威势压倒仁爱,这是形势所决定的。子孙相继,刑法有时轻、有时重;其中能够审慎权衡、最终以礼制收束的,只有景宗、圣宗二宗做得最好。但辽朝刑制大体有四种:死刑、流刑、徒刑、杖刑。死刑有绞、斩、凌迟等种类,还有籍没财产和家属的刑法。流刑按照罪行轻重,把罪人安置到边城或部族地区;较远的流放到境外,更远的则罚往遥远的地域。徒刑分为终身、五年、一年半三等;终身徒刑杖决五百下,以下各等依次减少一百下;又有刺字的刑法。杖刑从五十下到三百下,凡杖刑五十下以上的,用沙袋击打;又有木剑、大棒、铁骨朵等刑法。木剑、大棒各打三下,次数从十五下到三十下不等;铁骨朵有打五下或七下的规定。犯重罪的人将用沙袋击打时,先在骨头上及四周击打。拷问的刑具,有寏、细杖,以及鞭打、烙刑。寏杖打二十下;细杖分三等,从三十下到六十下。鞭打、烙刑的数量是:烙三十下,鞭打三百下;烙五十下,鞭打五百下。被告对各种应当认罪的事情仍不服罪,就用这些刑罚审讯。品官因公事错误而犯罪,以及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人犯罪,允许用赎刑论处。赎铜的数额是:杖打一百下,缴纳铜钱一千。又有八议、八纵的法律。籍没的刑法,始于太祖任挞马沙里时。他奉痕德可汗之命,审理于越释鲁被害的案件,把首恶的家属没入瓦里。淳钦皇后时期将其中一部分析出,作为着帐郎君,到了世宗时诏令免除这项刑罚。此后,内外戚属以及世代为官之家犯谋反叛逆等罪,又被没入;其他人则没为着帐户。被没入宫分、分赐给臣下的情况也有。木剑、大棒的刑法,是太宗时期制定的。木剑正面平、背面隆起,大臣犯重罪时,如果想从宽赦免,就用它击打。沙袋刑是穆宗时期制定的,使用熟皮缝合制成,长六寸、宽二寸,柄长一尺左右。徒刑的数量,重熙年间的制度记载得很详细;杖刑以下的数量,咸雍年间的制度记载得很详细;其余不经常使用且没有固定形式的刑罚,无法全部记录。太祖初年,各种事务刚开始建立,犯罪的人按罪行轻重处决。后来治理诸弟叛逆党徒时,权宜制定法律。亲王跟随叛乱,不让全部甸人陪同受罚,有时把亲王投入高崖杀死;淫乱而行为不轨的人,用五辆车分裂其身而死;违逆父母的人依此处理;讥讽辱骂、冒犯上级的人,用熟铁锥穿刺其口而杀死。连坐者按罪行轻重杖打处决。杖刑有两种:大杖重五百钱,小杖重三百钱。又设置枭首、磔裂、生埋、射鬼箭、炮掷、肢解等刑罚。总之归于重刑,只是为了使平民不敢作乱罢了。癸酉年,下诏说:“自从我北征以来,四方的诉讼案件积压很多。如今停止战争、让百姓休息,群臣应当符合我的心意,详细审理裁决,不要使任何人受到冤枉。”于是命北府宰相萧敌鲁等人分道审理、疏通积案。辽朝体恤慎刑的意图,在这里可以看出。神册六年,平定各族后,皇帝对侍臣说:“国家的各种事务,大小各有不同;如果法度不明确,凭什么治理国家,臣下又由什么知道禁令呢?”于是诏令大臣制定治理契丹及各族的法律;汉人则依据律令判决,并设置钟院来使百姓申诉冤情。到了太宗时期,治理渤海人完全依照汉法,其他方面没有改变。会同四年,皇族舍利郎君谋划毒害通事解里等人,已经有两人中毒,太宗命令对舍利郎君施以重杖,并把他的妻子流放到厥拨离弭河,把制造毒药的家族灭族。世宗天禄二年,天德、萧翰、刘哥及其弟盆都等人谋反。天德被处死,萧翰受杖刑,刘哥被流放,派盆都到辖夓斯国任职。这四个人的罪行相同,刑罚却不同。辽朝时期,同罪而判决不同的情况大概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