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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正义二

卷一 曲礼上第一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6–37 段

卷一 曲礼上第一

 卷一 曲礼上第一

  礼记

  ○陆德明《音义》曰:“此记二礼之遗阙,故名《礼记》。”

  [疏]正义曰:夫礼者,经天地;理人伦,本其所起,在天地未分之前。故《礼运》云:“夫礼必本於大一。”是天地未分之前已有礼也。礼者,理也。其用以治,则与天地俱兴,故昭二十六年《左传》称晏子云:“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但于时质略,物生则自然而有尊卑,若羊羔跪乳,鸿雁飞有行列,岂由教之者哉!是三才既判,尊卑自然而有。但天地初分之后,即应有君臣治国。但年代绵远,无文以言。案《易纬 通卦验》云:“天皇之先,与乾曜合元,君有五期,辅有三名。”注云:“君之用事五行,王亦有五期。辅有三名,公、卿、大夫也。”又云“遂皇始出握机矩”,注云:“遂皇谓遂人,在伏牺前,始王天下也。矩,法也。言遂皇持斗机运转之法,指天以施政教。”既云“始王天下”,是尊卑之礼起於遂皇也。持斗星以施政教者,即《礼纬 斗威仪》云“宫主君,商主臣,角主父,徵主子,羽主夫,少宫主妇,少商主政”,是法北斗而为七政。七政之立,是礼迹所兴也。郑康成《六艺论》云:“《易》者,阴阳之象,天地之所变化,政教之所生,自人皇初起。”人皇即遂皇也。既政教所生初起於遂皇,则七政是也。《六艺论》又云:“遂皇之后,历六纪九十一代,至伏牺始作十言之教。”然则伏牺之时,《易》道既彰,则礼事弥著。案谯周《古史考》云:“有圣人以火德王,造作钻燧出火,教民熟食,人民大悦,号曰遂人。次有三姓,乃至伏牺,制嫁娶,以俪皮为礼,作琴瑟以为乐。”又《帝王世纪》云:“燧人氏没,包牺氏代之。”以此言之,则嫁娶嘉礼始於伏牺也。但《古史考》遂皇至于伏牺,唯经三姓;《六艺论》云“历六纪九十一代”,其文不同,未知孰是。或於三姓而为九十一代也。案《广雅》云:“一纪二十七万六千年。”方叔机注《六艺论》云:“六纪者,九头纪、五龙纪、摄提纪、合洛纪、连通纪、序命纪、凡六纪也。九十一代者,九头一,五龙五,摄提七十二,含洛三,连通六,序命四,凡九十一代也。”但伏牺之前及伏牺之后,年代参差,所说不一,纬候纷纭,各相乖背,且复烦而无用,今并略之,唯据《六艺论》之文及《帝王世纪》以为说也。案《易 系辞》云:“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案《帝王世纪》云,伏牺之后女娲氏,亦风姓也。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浑沌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凡十五代,皆袭伏牺之号”。然郑玄以大庭氏是神农之别号。案《封禅书》无怀氏在伏牺之前,今在伏牺之后,则《世纪》之文未可信用。《世纪》又云:“神农始教天下种穀,故人号曰神农。”案《礼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燔黍捭豚,蕢桴而土鼓。”又《明堂位》云:“土鼓苇籥,伊耆氏之乐。”又《郊特牲》云:“伊耆氏始为蜡。”蜡即田祭,与种穀相协,土鼓苇籥又与蕢桴土鼓相当,故熊氏云:伊耆氏即神农也。既云始诸饮食,致敬鬼神,则祭祀吉礼起於神农也。又《史记》云“黄帝与蚩尢战於涿鹿”,则有军礼也。《易 系辞》“黄帝九事”章云“古者葬诸中野”,则有凶礼也。又《论语撰考》云:“轩知地利,九牧倡教。”既有九州之牧,当有朝聘,是宾礼也。若然,自伏牺以后至黄帝,吉、凶、宾、军、嘉五礼始具。皇氏云:“礼有三起,礼理起於太一,礼事起於遂皇,礼名起於黄帝。”其“礼理起於大一”,其义通也;其“礼事起於遂皇,礼名起於黄帝”,其义乖也。且遂皇在伏牺之前,《礼运》“燔黍捭豚”在伏牺之后,何得以祭祀在遂皇之时?其唐尧,则《舜典》云“修五礼”,郑康成以为公、侯、伯、子、男之礼。又云命伯夷“典朕三礼”。五

译卷一 曲礼上第一

《礼记》

陆德明《经典释文》说:“这部书记载了两种礼制的遗存和缺漏,所以命名为《礼记》。”

[疏]正义说:所谓礼,是效法天地;治理人伦,追溯它的起源,在天地尚未分开之前。所以《礼运》篇说:“礼必定以‘大一’(混沌未分的元气)为根本。”这说明在天地未分之前就已经有礼了。礼,就是理。它用来治理天下,就与天地一同兴起,所以昭公二十六年《左传》引用晏子的话说:“礼可以用来治理国家已经很久了,它与天地并存。”只是那时质朴简略,万物产生就自然有尊卑之分,就像羊羔跪着吃奶,大雁飞行有行列,难道是有人教导它们的吗!这是天地人三才既已分开,尊卑自然就有了。只是天地刚分开之后,就应当有君臣来治理国家。但是年代久远,没有文字记载。查考《易纬·通卦验》说:“天皇之前,与乾曜(天象)合而为一,君主有五个时期,辅佐有三种名称。”注释说:“君主运用五行,称王也有五个时期。辅佐有三种名称,即公、卿、大夫。”又说“遂皇开始出现,手握机矩”,注释说:“遂皇指的是遂人,在伏羲之前,开始称王统治天下。矩,就是法度。意思是遂皇手持北斗运转的法度,指着天象来施行政教。”既然说“开始称王统治天下”,那么尊卑之礼起源于遂皇。手持北斗星象来施行政教,就是《礼纬·斗威仪》所说“宫音代表君主,商音代表臣子,角音代表父亲,徵音代表儿子,羽音代表丈夫,少宫代表妻子,少商代表政令”,这是效法北斗七星而设立七政。七政的建立,是礼的踪迹开始兴起的地方。郑康成《六艺论》说:“《易经》是阴阳的象征,是天地变化的体现,是政教产生的根源,从人皇开始兴起。”人皇就是遂皇。既然政教产生的根源始于遂皇,那么七政就是如此。《六艺论》又说:“遂皇之后,历经六纪九十一代,到伏羲才开始实行十言的教化。”那么伏羲时代,《易》的道理已经彰显,礼的事理就更加显著。查考谯周《古史考》说:“有圣人以火德称王,发明钻木取火,教导百姓吃熟食,人民非常高兴,号称遂人。接着有三个姓氏,直到伏羲,制定嫁娶,用成对的兽皮作为聘礼,制作琴瑟作为音乐。”又《帝王世纪》说:“燧人氏去世后,包牺氏(伏羲)代替他。”根据这些说法,那么嫁娶这种嘉礼始于伏羲。但是《古史考》说遂皇到伏羲只经过三个姓氏;《六艺论》说“历经六纪九十一代”,文字记载不同,不知道哪个正确。或许在三个姓氏中包含了九十一代。查考《广雅》说:“一纪是二十七万六千年。”方叔机注《六艺论》说:“六纪是指:九头纪、五龙纪、摄提纪、合洛纪、连通纪、序命纪,共六纪。九十一代是指:九头一代,五龙五代,摄提七十二代,含洛三代,连通六代,序命四代,共九十一代。”但是伏羲之前和伏羲之后,年代参差不齐,说法不一,纬书谶候纷繁复杂,互相违背,而且繁琐无用,现在都略去不谈,只依据《六艺论》的文字和《帝王世纪》来解说。查考《易·系辞》说:“包牺氏去世后,神农氏兴起。”查考《帝王世纪》说,伏羲之后是女娲氏,也是风姓。女娲氏去世后,“接着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浑沌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共十五代,都承袭伏羲的称号”。然而郑玄认为大庭氏是神农的别号。查考《封禅书》说无怀氏在伏羲之前,现在却在伏羲之后,那么《帝王世纪》的文字不可轻信。《帝王世纪》又说:“神农开始教导天下人种植谷物,所以人们称他为神农。”查考《礼运》说:“礼的初始,始于饮食,烤熟黍米,掰开小猪,用草编的槌子敲击土鼓。”又《明堂位》说:“土鼓和芦苇做的籥,是伊耆氏的音乐。”又《郊特牲》说:“伊耆氏开始举行蜡祭。”蜡祭就是田祭,与种植谷物相符合,土鼓苇籥又与草槌土鼓相当,所以熊氏说:伊耆氏就是神农。既然说始于饮食,向鬼神致敬,那么祭祀这种吉礼始于神农。又《史记》说“黄帝与蚩尤在涿鹿作战”,那么就有军礼。《易·系辞》“黄帝九事”章说“古时候埋葬在荒野之中”,那么就有凶礼。又《论语撰考》说:“轩辕(黄帝)懂得地利,九州牧官倡导教化。”既然有九州的牧官,应当有朝见聘问,这就是宾礼。如果这样,从伏羲以后到黄帝,吉、凶、宾、军、嘉五礼才完备。皇氏说:“礼有三个起源,礼的道理起源于太一,礼的事理起源于遂皇,礼的名称起源于黄帝。”其中“礼的道理起源于太一”,其义理是通达的;其中“礼的事理起源于遂皇,礼的名称起源于黄帝”,其义理是违背的。况且遂皇在伏羲之前,《礼运》中“烤熟黍米,掰开小猪”在伏羲之后,怎么能说祭祀在遂皇时代呢?至于唐尧,那么《舜典》说“修明五礼”,郑康成认为是公、侯、伯、子、男的礼。又说任命伯夷“掌管我的三礼”。五

礼其文,亦见经也。案《舜典》云“类于上帝”,则吉礼也;“百姓如丧考妣”,则凶礼也;“群后四朝”,则宾礼也;“舜征有苗”,则军礼也;“嫔于虞”,则嘉礼也。是舜时五礼具备。直云“典朕三礼”者,据事天、地与人为三礼。其实事天地唯吉礼也,其馀四礼并人事兼之也。案《论语》云“殷因於夏礼”,“周因於殷礼”,则《礼记》总陈虞、夏、商、周,则是虞、夏、商、周各有当代之礼,则夏、商亦有五礼。郑康成注《大宗伯》,唯云唐虞有三礼,至周分为五礼。不言夏、商者,但书篇散亡,夏、商之礼绝灭,无文以言,故据《周礼》有文者而言耳。武王没后,成王幼弱,周公代之摄政,六年致太平,述文武之德而制礼也。故《洛诰》云:“考朕招子刑,及单文祖德。”又《礼记 明堂位》云,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颁度量於天下。但所制之礼,则《周官》、《仪礼》也。郑作序云:“礼者,体也,履也。统之於心曰体,践而行之曰履。”郑知然者,《礼器》云:“礼者,体也。”《祭义》云:“礼者,履此者也。”《礼记》既有此释,故郑依而用之。礼虽合训体、履,则《周官》为体,《仪礼》为履,故郑序又云:“然则三百三千虽混同为礼,至於并立俱陈,则曰此经礼也,此曲礼也。或云此经文也,此威仪也。”是《周礼》、《仪礼》有体、履之别也。所以《周礼》为体者,《周礼》是立治之本,统之心体,以齐正於物,故为体。贺玚云:“其体有二。一是物体,言万物贵贱高下小大文质各有其体。二曰礼体,言圣人制法,体此万物,使高下贵贱各得其宜也。”其《仪礼》但明体之所行践履之事,物唯万体,皆同一履,履无两义也。于周之礼,其文大备,故《论语》云“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也。然周既礼道大用,何以《老子》云“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者,忠信之薄,道德之华,争愚之始”。故先师准纬候之文,以为三皇行道,五帝行德,茸荃行仁,五霸行义。若失义而后礼,岂周之成康在五霸之后?所以不同者,《老子》盛言道德质素之事、无为静默之教,故云此也。礼为浮薄而施,所以抑浮薄,故云“忠信之薄”。且圣人之王天下,道、德、仁、义及礼,并蕴于心,但量时设教,道、德、仁、义及礼,须用则行,岂可三皇五帝之时,全无仁、义、礼也?殷周之时,全无道、德也?《老子》意有所主,不可据之以难经也。既《周礼》为体,其《周礼》见於经籍,其名异者,见有七处。案《孝经说》云“经礼三百”,一也;《礼器》云“经礼三百”,二也;《中庸》云“礼仪三百”,三也;《春秋说》云“礼经三百”,四也;礼说云“有正经三百”,五也;《周官外题》谓‘为《周礼》’,六也;《汉书 艺文志》云“《周官》经六篇”,七也。七者皆云三百,故知俱是《周官》。《周官》三百六十,举其大数而云三百也。其《仪礼》之别,亦有七处,而有五名。一则《孝经说》、《春秋》及《中庸》并云“威仪三千”,二则《礼器》云“《曲礼》三千”,三则《礼说》云“动仪三千”,四则谓“为《仪礼》”,五则《汉书 艺文志》谓《仪礼》为“古礼经”。凡此七处五名,称谓并承三百之下,故知即《仪礼》也。所以三千者,其履行《周官》五礼之别,其事委曲,条数繁广,故有三千也。非谓篇有三千,但事之殊别有三千条耳。或一篇一卷,则有数条之事。今行於世者,唯十七篇而已。故《汉书 艺文志》云“汉初,高堂生传《礼》十七篇”是也。至武帝时,河间献王得古《礼》五十六篇,献王献之。又《六艺论》云:“后得孔子壁中古文《礼》,凡五十六篇。其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同而字多异,其十七篇外则逸礼是也。”《周礼》为本,则圣人体之;《仪礼》为末,贤人履之。故郑序云“体之谓圣,履之为贤”是也。既《周礼》为本,则重者在前,故宗伯序五

译礼是文饰,也见于经典。查考《舜典》说“向上帝祭告”,这是吉礼;“百姓像死了父母一样悲痛”,这是凶礼;“诸侯四方来朝见”,这是宾礼;“舜征讨有苗”,这是军礼;“嫁到虞国”,这是嘉礼。这说明舜的时候五种礼仪已经具备。直接说“掌管我的三种礼仪”,是依据侍奉天、地和人为三种礼仪。其实侍奉天地只有吉礼,其余四种礼仪都兼有人事。查考《论语》说“殷代沿袭夏代的礼仪”,“周代沿袭殷代的礼仪”,那么《礼记》总述虞、夏、商、周,就是虞、夏、商、周各有当时的礼仪,那么夏、商也有五种礼仪。郑康成注《大宗伯》,只说唐虞有三种礼仪,到周代分为五种礼仪。不说夏、商,只是因为书籍散失,夏、商的礼仪灭绝,没有文献可以依据,所以只依据有文献的《周礼》来说罢了。武王死后,成王年幼弱小,周公代替他摄政,六年达到太平,叙述文王、武王的德行而制定礼仪。所以《洛诰》说:“考察我的儿子成王的刑罚,以及单文祖的德行。”又《礼记·明堂位》说,周公摄政六年,制定礼仪音乐,颁布度量衡于天下。但所制定的礼仪,就是《周官》、《仪礼》。郑玄作序说:“礼,是体,是履。统之于心叫体,践行它叫履。”郑玄知道这样,因为《礼器》说:“礼,是体。”《祭义》说:“礼,是践行这个的。”《礼记》既然有这样的解释,所以郑玄依据而使用它。礼虽然合训为体、履,那么《周官》是体,《仪礼》是履,所以郑玄序又说:“那么三百三千虽然混同为礼,至于并立陈列,就说这是经礼,这是曲礼。或者说这是经文,这是威仪。”这是《周礼》、《仪礼》有体、履的区别。所以《周礼》为体的原因,《周礼》是建立治理的根本,统于心体,以整齐端正万物,所以为体。贺玚说:“体有两种。一是物体,说万物贵贱高下小大文质各有其体。二是礼体,说圣人制定法度,体现这万物,使高下贵贱各得其宜。”那《仪礼》只阐明体所行践履的事情,万物只有万种体,都同一履,履没有两种含义。在周的礼仪,它的文饰非常完备,所以《论语》说“周代借鉴夏、商两代,文采多么丰盛啊!我遵从周代”。然而周代既然礼仪大道大用,为什么《老子》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是忠信的浅薄,道德的浮华,争端的开始”。所以先师依据纬候的文献,认为三皇行道,五帝行德,三王行仁,五霸行义。如果失义而后礼,难道周的成王、康王在五霸之后?所以不同的原因,《老子》盛言道德质朴的事情、无为静默的教化,所以说这些。礼作为浮薄而施行,所以抑制浮薄,所以说“忠信的浅薄”。况且圣人统治天下,道、德、仁、义及礼,都蕴于心,只是衡量时势设立教化,道、德、仁、义及礼,需要就用,怎么可以说三皇五帝的时候,完全没有仁、义、礼呢?殷周的时候,完全没有道、德呢?《老子》意有所主,不可以依据它来诘难经典。既然《周礼》为体,那《周礼》见于经籍,名称不同的,见于七处。查考《孝经说》说“经礼三百”,一是;《礼器》说“经礼三百”,二是;《中庸》说“礼仪三百”,三是;《春秋说》说“礼经三百”,四是;礼说云“有正经三百”,五是;《周官外题》称为“《周礼》”,六是;《汉书·艺文志》说“《周官》经六篇”,七是。七处都说三百,所以知道都是《周官》。《周官》三百六十,举其大数而说三百。那《仪礼》的区别,也有七处,而有五个名称。一是《孝经说》、《春秋》及《中庸》都说“威仪三千”,二是《礼器》说“《曲礼》三千”,三是《礼说》说“动仪三千”,四是称为“《仪礼》”,五是《汉书·艺文志》称《仪礼》为“古礼经”。凡这七处五个名称,称谓都承接三百之下,所以知道就是《仪礼》。所以三千的原因,是履行《周官》五礼的区别,事情委曲,条数繁多广泛,所以有三千。不是说篇有三千,只是事情的分别有三千条罢了。也许一篇一卷,就有数条的事情。现在行于世间的,只有十七篇而已。所以《汉书·艺文志》说“汉初,高堂生传授《礼》十七篇”就是。到武帝时,河间献王得到古《礼》五十六篇,献王献出。又《六艺论》说:“后来得到孔子壁中古文《礼》,共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与高堂生所传相同而字多不同,那十七篇之外就是逸礼。”《周礼》为本,那么圣人体现它;《仪礼》为末,贤人践行它。所以郑玄序说“体现它的是圣,践行它的是贤”就是。既然《周礼》为本,那么重要的在前面,所以宗伯序五

礼,以吉礼为上;《仪礼》为末,故轻者在前,故《仪礼》先冠、昏,后丧、祭。故郑序云:“二者或施而上,或循而下。”其《周礼》,《六艺论》云:“《周官》壁中所得六篇。”《汉书》说河间献王开献书之路,得《周官》有五篇,失其《冬官》一篇,乃购千金不得,取《考工记》以补其阙。《汉书》云得五篇,《六艺论》云得其六篇,其文不同,未知孰是。其《礼记》之作,出自孔氏。但正《礼》残缺,无复能明,故范武子不识殽烝,赵鞅及鲁君谓《仪》为《礼》。至孔子没后,七十二之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或录旧礼之义,或录变礼所由,或兼记体履,或杂序得失,故编而录之,以为《记》也。《中庸》是子思伋所作,《缁衣》公孙尼子所撰。郑康成云:《月令》,吕不韦所修。卢植云:《王制》,谓汉文时博士所录。其馀众篇,皆如此例,但未能尽知所记之人也。其《周礼》、《仪礼》,是《礼记》之书,自汉以后各有传授。郑君《六艺论》云:“案《汉书 艺文志》、《儒林传》云,传礼者十三家,唯高堂生及五传弟子戴德、戴圣名在也。”又案《儒林传》云:“汉兴,高堂生传《礼》十七篇,而鲁徐生善为容。孝文时,徐生以容为礼官大夫。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孟卿,东海人,事萧奋,以授戴德、戴圣。”《六艺论》云“五传弟子”者,熊氏云:“则高堂生、萧奋、孟卿、后仓及戴德、戴圣为五也。”此所传皆《仪礼》也。《六艺论》云:“今礼行於世者,戴德、戴圣之学也。”又云“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儒林传》云:“大戴授琅邪徐氏,小戴授梁人桥仁字季卿、杨荣字子孙。仁为大鸿胪,家世传业。”其《周官》者,始皇深恶之。至孝武帝时,始开献书之路,既出於山岩屋壁,复入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至孝成时,通人刘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为众儒排弃,歆独识之,知是周公致太平之道。河南缑氏杜子春,永平时初能通其读,郑众、贾逵往授业焉。其后马融、郑玄之等,各有传授,不复繁言也。

译礼,以吉礼为最尊;《仪礼》处于末位,所以轻的在前,因此《仪礼》先排冠礼、婚礼,后排列丧礼、祭礼。所以郑玄在《序》中说:“这两种情况,有的施行于上,有的遵循于下。”关于《周礼》,《六艺论》说:“《周官》是鲁恭王坏孔子宅时在墙壁中发现的六篇。”《汉书》记载河间献王开辟献书之路,得到《周官》五篇,丢失了《冬官》一篇,于是悬赏千金也未能求得,便取《考工记》来补其缺漏。《汉书》说得到五篇,《六艺论》说得到六篇,文字记载不同,不知哪个正确。关于《礼记》的成书,出自孔子家族。只是正统的《礼》残缺不全,不再有人能阐明,所以范武子不认识殽烝,赵鞅和鲁君把《仪礼》称为《礼》。等到孔子去世后,七十二位弟子共同撰写他们所听到的,形成了这部《记》。有的记录旧礼的意义,有的记录变礼的缘由,有的兼记礼仪的实践,有的杂录得失,所以编录起来,称为《记》。《中庸》是子思伋所作,《缁衣》是公孙尼子所撰。郑康成说:《月令》是吕不韦所修。卢植说:《王制》是汉文帝时博士所录。其余众多篇章,都与此例相同,只是不能全部知道记录之人。关于《周礼》、《仪礼》,是《礼记》一类的书,自汉代以后各有传授。郑君《六艺论》说:“查《汉书·艺文志》、《儒林传》说,传授礼的有十三家,只有高堂生及五传弟子戴德、戴圣名字在列。”又查《儒林传》说:“汉朝兴起,高堂生传授《礼》十七篇,而鲁地徐生擅长仪容。孝文帝时,徐生因仪容成为礼官大夫。瑕丘萧奋因礼学做到淮阳太守。孟卿,东海人,师从萧奋,将礼学传授给戴德、戴圣。”《六艺论》说“五传弟子”,熊氏说:“那么高堂生、萧奋、孟卿、后仓以及戴德、戴圣为五传。”这里所传授的都是《仪礼》。《六艺论》说:“现在流行于世的礼,是戴德、戴圣的学说。”又说“戴德传授《记》八十五篇”,这就是《大戴礼》;“戴圣传授《礼》四十九篇”,这就是这部《礼记》。《儒林传》说:“大戴传授给琅邪徐氏,小戴传授给梁人桥仁字季卿、杨荣字子孙。桥仁做大鸿胪,家中世代传承学业。”关于《周官》,秦始皇深深厌恶它。到了孝武帝时,才开始开辟献书之路,既然从山岩屋壁中取出,又进入秘府,五家之儒都没有见到。到了孝成帝时,通人刘歆校理秘书,才开始排列次序,著录于目录。被众多儒生排斥,只有刘歆识别它,知道这是周公致太平之道。河南缑氏杜子春,在永平初年才能通晓其诵读,郑众、贾逵前往向他求学。其后马融、郑玄等人,各有传授,不再繁言了。

陆曰:“本或作《曲礼》,上者,后人加也,《檀弓》、《杂记》放此。《曲礼》者,是《仪礼》之旧名,委曲说礼之事。”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曲礼》者,以其篇记五礼之事。祭祀之说,吉礼也。丧荒去国之说,凶礼也。致贡朝会之说,宾礼也。兵车旌鸿之说,军礼也。事长敬老、执贽纳女之说,嘉礼也。此於《别录》属《制度》。”案郑此说,则此《曲礼》篇中有含五礼之义。是以经云“祷祠祭祀”之说,当吉礼也。“送丧不由径”,“岁凶,年穀不登”,又云“大夫士去国”,如此之类,是丧荒去国之说,当凶礼也。“五官致贡曰享”,“天子当宁而立曰朝”,“相见於郤地曰会”,如此之类,是致贡朝会之说,当宾礼也。“兵车不式”,“前有水,则载青旌”,如此之类,是兵车旌鸿之说,当军礼也。“侍坐於长者”,“故君子式黄发”,“妇人之贽,椇榛枣栗”,“纳女於天子”,如此之类,是事长敬老、执贽纳女之说,当嘉礼也。必知执贽当妇人之贽者,以其《士相见》,郑《目录》以士执贽为宾礼故也。此篇既含五礼,故其篇名为《曲礼》。《曲礼》之与《仪礼》,其事是一。以其屈曲行事,则曰《曲礼》;见於威仪,则曰《仪礼》。但曲之与仪相对。《周礼》统心为号若,若总而言之,则《周礼》亦有曲名,故《艺文志》云:“帝王为政,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曰,经礼三百,威仪三千。”是二礼互而相通,皆有曲称也。云“上”者,对下生名。本以语多,简策重大,分为上下,更无义也。“第一”者,《小尔雅》云:“第,次也。”吕靖云:“一者,数之始。”《礼记》者,一部之大名。《曲礼》者,当篇之小目。既题《曲礼》於上,故著《礼记》於下,以配注耳。郑氏者,姓郑名玄,字康成,北海高密县人,前汉仆射郑崇八世之孙也。后汉徵为大司农,年七十四乃卒。然郑亦附卢、马之本而为之注。注者,即解书之名。但释义之人,多称为传。传谓传述为义,或亲承圣旨,或师儒相传,故云传。今谓之注者,谦也,不敢传授,直注己意而己。若然,则传之与注,各出己情。皇氏以为自汉以前为传,自汉以后为注。然王肃在郑之后,何以亦谓之传?其义非也。

  《曲礼》曰:“毋不敬,礼主於敬。

  ○陆曰:“毋音无。《说文》云:‘止之词,其字从女,内有一画,象有奸之形,禁止之勿令奸。古人云毋,犹今人言莫也。’案‘毋’字与父母字不同,俗本多乱,读者皆朱点‘母’字以作‘无’音,非也。后放此。疑者,特复音之。”俨若思,俨,矜庄貌,人之坐思,貌必俨然。

  ○严,鱼检反,本亦作俨,同,矜庄貌。思如字,徐息嗣反。矜,君冰反。安定辞。审言语也。《易》曰:“言语者,君子之枢机。”

  ○枢,昌朱反。安民哉!此上三句可以安民,说《曲礼》者,美之云耳。

  [疏]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君立治之本,先当肃心谨身,慎口之事。

  ○“《曲礼》曰”者,案下文“安民哉”,是为君上所行,故记人引《仪礼》正经“毋不敬”以下三句而为实验也。

  ○“毋不敬”者,人君行礼无有不敬,行五礼皆须敬也。“俨若思”者,俨,矜庄貌也。若,如也。思,计虑也。夫人计虑,状必端悫。今明人君矜庄之貌,如人之思也。

  ○“安定辞”者,安定,审也。辞,言语也。人君出言,必当虑之於心,然后宣之於口,是详审於言语也。

  ○“安民哉”者,但人君发举,不离口与身心,既心能肃敬,身乃矜庄,口复审慎,三者依於德义,则政教可以安民也。云“哉”者,记人美此三句者也。

  ○注“礼主於敬”。

  ○正义曰:《孝经》云:“礼者敬而已矣。”是也。又案郑《目录》云“《曲礼》之中,体含五礼”,今云“《曲礼》曰:毋不敬”,则五礼皆须敬,故郑云:“礼主於敬。”然五礼皆以拜为敬礼,

译陆德明说:“原本有的版本写作《曲礼》,‘上’字是后人添加的,《檀弓》、《杂记》等篇也是如此。《曲礼》是《仪礼》的旧称,意思是委曲详尽地讲述礼仪之事。”

[疏]正义说:查考郑玄《目录》说:“篇名叫做《曲礼》,是因为该篇记载了五礼的内容。关于祭祀的论述,属于吉礼;关于丧事、荒年、离开本国的论述,属于凶礼;关于进贡、朝见、会盟的论述,属于宾礼;关于兵车、旌旗的论述,属于军礼;关于侍奉长辈、尊敬老人、手持礼物、嫁女的论述,属于嘉礼。这在《别录》中归属于《制度》类。”查考郑玄的这个说法,那么这篇《曲礼》中就包含了五礼的意义。所以经文说“祈祷祭祀”的论述,对应吉礼;“送丧不走小路”,“年成不好,谷物歉收”,又说“大夫和士离开本国”,这类内容,对应丧事、荒年、离开本国的论述,属于凶礼;“五官进贡叫做享”,“天子站在门屏之间叫做朝”,“在郤地相见叫做会”,这类内容,对应进贡、朝见、会盟的论述,属于宾礼;“兵车不俯身行礼”,“前面有水,就举起青色旌旗”,这类内容,对应兵车、旌旗的论述,属于军礼;“侍坐在长辈身旁”,“所以君子对黄发老人俯身行礼”,“妇女的礼物,是榛子、枣子、栗子”,“把女子嫁给天子”,这类内容,对应侍奉长辈、尊敬老人、手持礼物、嫁女的论述,属于嘉礼。必定知道手持礼物对应妇女的礼物,是因为在《士相见》篇中,郑玄《目录》把士人手持礼物归为宾礼的缘故。既然这篇包含了五礼,所以篇名叫做《曲礼》。《曲礼》和《仪礼》,所讲的事情是一样的。因为行为曲折细致,就叫做《曲礼》;体现在威仪上,就叫做《仪礼》。只是“曲”与“仪”相对。《周礼》统摄内心称为“号若”,如果概括来说,《周礼》也有“曲”的名称,所以《汉书·艺文志》说:“帝王治理政事,历代有增减,到了周代,曲折地设立防范,为事务制定制度,所以说,经礼有三百条,威仪有三千条。”这是两种礼互相贯通,都有“曲”的称呼。说“上”字,是相对于“下”而产生的名称。本来因为言语繁多,竹简沉重,分为上、下两部分,没有其他的含义。“第一”的意思,《小尔雅》说:“第,次序。”吕靖说:“一,是数字的开始。”《礼记》是一部书的总名。《曲礼》是这一篇的具体篇名。既然在上面题写了《曲礼》,所以在下面著录《礼记》,以配合注释。郑氏,姓郑名玄,字康成,北海高密县人,是前汉仆射郑崇的八世孙。后汉征召他担任大司农,七十四岁时去世。然而郑玄也依附卢植、马融的本子来作注。注,就是解释书籍的名称。只是解释义理的人,大多称为传。传,意思是传述义理,或者是亲自承受圣人的旨意,或者是师儒之间相传,所以称为传。现在称为注,是出于谦逊,不敢传授,只是直接注明自己的意思罢了。如果这样,那么传和注,都是各抒己见。皇氏认为汉代以前称为传,汉代以后称为注。然而王肃在郑玄之后,为什么也称为传?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曲礼》说:“没有不恭敬的,礼仪以恭敬为主。

○陆德明说:“毋,音无。《说文解字》说:‘禁止的词,它的字形从女,里面有一画,象征有奸邪的形状,禁止不要让它奸邪。古人说毋,就像今人说莫一样。’查考‘毋’字与‘母’字不同,俗本大多混淆,读者都用朱笔点‘母’字来读‘无’音,这是错误的。后面遇到这种情况都照此处理。有疑问的地方,特别再次注音。”

严肃恭敬的样子,俨,是庄重严肃的样子,人坐着思考时,神态必定庄重。

○严,音鱼检反,原本也写作俨,相同,都是庄重严肃的样子。思,音如字,徐邈音息嗣反。矜,音君冰反。

安定言辞。审慎言语。《易经》说:“言语,是君子的关键。”

○枢,音昌朱反。

安定百姓啊!以上三句可以安定百姓,解说《曲礼》的人,赞美它这样说。

[疏]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君主建立治理的根本,首先应当肃清内心、谨慎自身,慎重口舌之事。

○“《曲礼》曰”者,查考下文“安民哉”,这是指君主所行的事,所以记述者引用《仪礼》正经中“毋不敬”以下三句作为实证。

○“毋不敬”者,君主行礼没有不恭敬的,实行五礼都需要恭敬。“俨若思”者,俨,是庄重严肃的样子。若,如同。思,计虑。人进行计虑时,神态必定端正诚笃。现在阐明君主庄重严肃的样子,如同人在思考时一样。

○“安定辞”者,安定,即审慎。辞,言语。君主说话,必定要在心中考虑,然后从口中说出,这是对言语详加审慎。

○“安民哉”者,只是君主的举措,离不开口、身、心,既然内心能够肃敬,身体就庄重,口舌又审慎,这三者依循德义,那么政教就可以安定百姓了。说“哉”字,是记述者赞美这三句话。

○注“礼主於敬”。

○正义说:《孝经》说:“礼就是恭敬罢了。”就是这个意思。又查考郑玄《目录》说“《曲礼》之中,体含五礼”,现在说“《曲礼》曰:毋不敬”,那么五礼都需要恭敬,所以郑玄说:“礼主於敬。”然而五礼都以拜作为敬礼,

则祭极敬、主人拜尸之类,是吉礼须敬也。拜而后稽颡之类,是凶礼须敬也。主人拜迎宾之类,是宾礼须敬也。军中之拜肃拜之类,是军礼须敬也。冠昏饮酒,皆有宾主拜答之类,是嘉礼须敬也。兵车不式,乘玉路不式,郑云“大事不崇曲敬者”,谓敬天神及军之大事,故不崇曲小之敬。熊氏以为唯此不敬者,恐义不然也。既云“《曲礼》曰”,“是引《仪礼》正经,若引“《春秋》曰”、“《诗》曰”之类。所引者若《冠礼》戒辞云“寿考惟祺,介尔景福”之等,今不见者,或在三千散亡之中也。

译那么祭祀时极度恭敬、主人向尸(代表祖先受祭者)行拜礼等,是吉礼需要恭敬的表现。行拜礼而后叩头至地等,是凶礼需要恭敬的表现。主人行拜礼迎接宾客等,是宾礼需要恭敬的表现。军队中的拜礼采用肃拜等,是军礼需要恭敬的表现。冠礼、婚礼、饮酒礼,都有宾主相互行拜礼应答等,是嘉礼需要恭敬的表现。兵车不俯身行礼,乘坐玉路车不俯身行礼,郑玄说“重大事务不推崇细微的恭敬”,是指对天神以及军事重大事务,所以不推崇细微琐碎的恭敬。熊氏认为只有这些情况是不恭敬的,恐怕其义理并非如此。既然说“《曲礼》说”,这是引用《仪礼》的正经,就像引用“《春秋》说”、“《诗经》说”之类一样。所引用的内容如果是《冠礼》中告诫之辞所说的“长寿吉祥,赐你大福”等,如今没有见到的,或许是在三千篇散佚亡失的篇章之中吧。

○注“俨矜”至“俨然”。

  ○正义曰:经唯云“俨若思”,不云“坐”,郑必知“坐思”者,案《大学》云:“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即思,故知思必当坐也。

  ○注“审言”至“枢机”。

  ○正义曰:《论语》云:“驷不及舌。”故审言语也。“《易》曰”者,《易 系辞》之文也,故彼云:“君子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行者,君子之枢机。”郑注:“枢谓户枢,机谓弩牙,户枢之发,或明或闇;弩牙之发,或中或否,以喻君子之言,或荣或辱。”引之者,证审言语之事。彼为“言行”,郑云“言语”者,既证经辞,无取於行,故变文为语也。

  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四者慢游之道,桀、纣所以自祸。

  ○敖,五报反,慢也;王肃五高反,遨游也。长,丁丈反,卢植、马融、王肃并直良反。欲如字,一音喻。从,足用反,放纵也。乐音洛,皇侃音岳,极如字,皇纪力反。桀,其列反,夏之末主,名癸。纣,直丑反,殷之末主,名辛。

  [疏]“敖不”至“可极”。

  ○正义曰:此一节承上人君敬慎之道,此亦据人君恭谨节俭之事,故郑引桀、纣以证之。

  ○“敖不可长”者,敖者矜慢在心之名,长者行敖著迹之称。夫矜我慢物,中人不免,若有心而无迹,则於物无伤;若迹著而行用,则侵虐为甚。倾国亡家,必由乎此,故戒不可长。

  ○“欲不可从”者,心所贪爱为欲,则“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是也。人皆有欲,但不得从之也。

  ○“志不可满”者,六情遍睹在心未见为志。凡人各有志意,但不得自满,故《六韬》云:“器满则倾,志满则覆。”

  ○“乐不可极”者,乐者天子宫县以下,皆得有乐,但主欢心,人情所不能已,当自抑止,不可极为,故《乐记》云:“乐盈而反,以反为文。”

  ○注“四者”至“自祸”。

  ○正义曰:案《尚书》、《史记》说纣恶甚多,不可具载。皇氏云:“斮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是长敖也。糟丘酒池之等,是从欲也。玉杯象箸之等,是志满也。靡靡之乐,是乐极也。桀之为恶,唯有民队涂炭,淫於妹嬉之事,虽史传不言四事,亦应俱有四者之恶,故纣焚宣室,桀放南巢,但‘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桀、纣皆自身为恶,以致灭亡,故云‘自祸’也。”

  贤者狎而敬之,狎,习也,近也,谓附而近之,习其所行也。《月令》曰:“虽有贵戚近习。”

  ○狎,户甲反。近,附近之近,下注内不出者皆同。傶音戚,本亦作戚。畏而爱之。心服曰畏。曾子曰:“吾先子之所畏。”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谓凡与人交,不可以己心之爱憎,诬人之善恶。

  ○诬音无,后并同。积而能散,谓已有蓄积,见贫穷者,则当能散以周救之,若宋乐氏。

  ○蓄,敕六反。周音周。乐音岳,谓宋司城乐喜。安安而能迁。谓已今安此之安,图后有害,则当能迁。晋咎犯与姜氏醉重耳而行,近之。

  ○害如字,本亦作难,乃旦反。咎,其九反。重,直尨反。临财毋苟得,为伤廉也。

  ○为,于伪反,下“为伤”、“为近”皆同。临难毋苟免。为伤义也。

  ○难,乃旦反。很毋求胜,分毋求多。为伤平也。很,阋也,谓争讼也。《诗》云:“兄弟阋於墙。”

  ○很,胡恳反。胜,舒证反。分,扶问反。阋,呼历反,犹斗也。争,争斗之争,下文皆同。疑事毋质,质,成也。彼已俱疑,而已成言之,终不然,则伤知。

  ○知音智。直而勿有。直,正也。已若不疑,则当称师友而正之,谦也。

  [疏]“贤者”至“勿有”。

  ○正义曰:此一节总明爱敬安危忠信之事,各随文解之。

  ○“贤者狎而敬之”者,贤是有德成之称,狎谓近也,习也。贤者身有道艺,朋类见贤思齐焉,必

译○注“俨矜”至“俨然”。

○正义说:经文只说“庄重地思考”,没有说“坐着”,郑玄必定知道是“坐着思考”的原因,是依据《大学》所说:“心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就是思,所以知道思考必定应当坐着。

○注“审言”至“枢机”。

○正义说:《论语》说:“四匹马也追不上舌头。”所以要审慎言语。“《易》曰”者,是《易·系辞》的文字,所以那里说:“君子发出的言语善,那么千里之外的人也会响应他,何况近处的人呢!发出的言语不善,那么千里之外的人也会违背他,何况近处的人呢!言语和行为,是君子的关键。”郑玄注:“枢指门轴,机指弩牙,门轴的转动,或明或暗;弩牙的发射,或中或不中,用来比喻君子的言语,或荣或辱。”引用它,是为了证明审慎言语的事情。那里说是“言行”,郑玄说是“言语”者,既然证明经文辞意,不需要取“行”的意思,所以改变文字为“语”。

傲慢不可滋长,欲望不可放纵,意志不可自满,享乐不可到了极点。这四者是怠慢游乐的途径,是夏桀、商纣所以自取祸患的原因。

○敖,五报反,傲慢的意思;王肃读五高反,遨游的意思。长,丁丈反,卢植、马融、王肃都读直良反。欲如字,另一音喻。从,足用反,放纵的意思。乐音洛,皇侃音岳,极如字,皇纪力反。桀,其列反,夏朝的末代君主,名癸。纣,直丑反,殷朝的末代君主,名辛。

[疏]“敖不”至“可极”。

○正义说:这一节承接上文人君敬慎的道理,这也是根据人君恭谨节俭的事情,所以郑玄引用桀、纣来证明它。

○“敖不可长”者,敖是矜持傲慢在心中的名称,长是行为傲慢显露迹象的称呼。夫矜持我慢轻视他人,普通人难免,如果有心而无迹,那么对他人没有伤害;如果迹象显著而行为施用,那么侵虐就十分严重。倾国亡家,必定由此产生,所以告诫不可滋长。

○“欲不可从”者,心中所贪爱为欲,那么“饮食男女,人的大欲就在这里”就是如此。人都有欲望,只是不能放纵它。

○“志不可满”者,六情普遍存在于心中未见为志。凡人各有志意,只是不能自满,所以《六韬》说:“器物满了就会倾倒,意志满了就会颠覆。”

○“乐不可极”者,乐是天子宫县以下,都得以有乐,但主要是为了欢心,人情所不能停止,应当自我抑制,不可到了极点,所以《乐记》说:“乐盈满而返回,以返回为文饰。”

○注“四者”至“自祸”。

○正义说:依据《尚书》、《史记》说纣的恶行很多,不能全部记载。皇氏说:“砍断初涉水人的小腿,剖开贤人的心,是滋长傲慢。糟丘酒池之类,是放纵欲望。玉杯象箸之类,是意志自满。靡靡之乐,是享乐到了极点。桀的恶行,只有百姓陷入涂炭,沉溺于妹嬉之事,虽然史传没有说这四件事,也应当都有这四者的恶行,所以纣焚烧宣室,桀放逐南巢,但‘天降灾祸,还可以逃避,自己造下的罪孽,不可逃脱’,桀、纣都是自身作恶,以致灭亡,所以说‘自祸’。”

对贤者亲近而尊敬他,狎,是习,是近,意思是依附而接近他,学习他的行为。《月令》说:“虽然有贵戚近习。”

○狎,户甲反。近,附近之近,下注内不出者皆同。傶音戚,本也作戚。敬畏而爱戴他。心服叫畏。曾子说:“我父亲所敬畏的人。”爱戴他而知道他的恶,憎恶他而知道他的善。意思是凡与人交往,不可以自己心中的爱憎,诬陷他人的善恶。

○诬音无,后同。积蓄而能分散,意思是自己有了积蓄,看见贫穷的人,就应当能分散以周济救助他,像宋国的乐氏。

○蓄,敕六反。周音周。乐音岳,指宋国司城乐喜。安定而能变通。意思是自己现在安于这种安定,考虑到以后有害,就应当能变通。晋国的咎犯与姜氏让重耳醉酒后离开,接近这种情况。

○害如字,本也作难,乃旦反。咎,其九反。重,直尨反。面临财物不要苟且获取,因为会伤害廉洁。

○为,于伪反,下“为伤”、“为近”都同。面临危难不要苟且逃避。因为会伤害道义。

○难,乃旦反。争斗不要追求胜利,分取不要追求多。因为会伤害公平。很,是阋,意思是争讼。《诗》说:“兄弟在墙内争斗。”

○很,胡恳反。胜,舒证反。分,扶问反。阋,呼历反,犹斗也。争,争斗之争,下文都同。有疑问的事不要断定,质,是成。双方都怀疑,而自己断定了,最终不对,就伤害智慧。

○知音智。正直而不要自居。直,是正。自己如果不怀疑,就应当称引师友来纠正它,这是谦虚。

[疏]“贤者”至“勿有”。

○正义说:这一节总说明爱敬安危忠信的事情,各自随文解释。

○“贤者狎而敬之”者,贤是有德成的称呼,狎是近,是习。贤者身有道艺,朋辈看见贤者思慕看齐,必定

须附而近之,习其德艺,侪伦易相亵慢,故戒令相敬也。

译必须依附并亲近他,学习他的品德与技艺,同辈之间容易互相轻慢,所以告诫他们要互相尊敬。

○注“狎习”至“近习”。

  ○正义曰:引《月令》者,案《月令》仲冬之月,禁戒妇功,不得奢慢。贵戚谓王之姑姊妹。近习谓王之所亲幸嫔御之属。言近习者,王附而近之,习其色。引之者,证贤者附而近之,习其道艺。连引贵戚,於义无所当也。

  ○“畏而爱之”。

  ○正义曰:贤者有其德行,人皆心服畏之。既有所畏,必当爱其德义,不可疏之。

  ○注“心服”至“所畏”。

  ○正义曰:引“曾子曰:吾先子之所畏”者,《孟子》云:“或问曾西曰:‘吾子与子路孰贤?’曾西蹴然曰:‘吾先子之所畏也。’”先子谓祖曾参,不在四科,

  ○而子路入四科,故曾参心服子路。引之者,证经“畏”是心服之义。

  ○“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正义曰:爱谓己所亲幸,憎谓己所嫌慢。人多爱而不知其恶,憎而不知其善,故记人戒之云,凡人虽爱,必当知其心怀恶行。崔氏云:“若石碏知子厚是也。心虽憎疾,亦当知其善能。若祁奚知其解狐是也。若然,乃可审知人之贤愚。”

  ○“积而能散”。正义曰:凡人贪啬,皆好积而不好散。今谓已有蓄积,能赈乏周无,则是仁惠也。

  ○注“谓已”至“乐氏”。

  ○正义曰:引宋乐氏者,案襄二十九年《左传》云,郑国饥,子皮贷民粟,户一钟。乐氏者,宋司城官,姓乐,名喜,字子罕。宋亦饥,乐喜请於平公云:“邻於善,民之望。”请贷民粟,并使诸大夫亦贷之。今不引郑罕氏而引宋乐氏者,郑罕氏施而敛之,宋乐氏施而不敛,故晋叔向闻之曰:“郑之罕,宋之乐,施而不德,乐氏加焉。”熊氏云:“礼,家施不及国,大夫不收公利,二家皆非也。”今郑为能散者,直取一边能散之义是同,不据家施非礼之事。郑不言“是”而言“若”者,但礼与诸经事实是一,惟文字不同,郑则言“是”。若《檀弓》云:“诸侯伐秦,曹桓公卒於会。”郑注引《春秋传》云:“曹伯庐卒於师是也。”以其一事,故云“是”也。此礼本不为乐氏而作,但事类相似,引以为证,故云“若”也。

  ○“安安而能迁”。

  ○正义曰:上安据心,下安据处。凡人多居危如安,故记人戒之云,谓已心安於此所处之安,当图谋於后有害以否。若后当有害,必须早迁,则离害也。

  ○注“谓已”至“近之”。

  ○正义曰:晋舅犯者,案《左传》僖二十三年,晋重耳自翟之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重耳心安於齐,不欲归晋。从者重耳之舅,字子犯,“谋於桑下。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而谓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杀之矣。’公子曰:‘无之。’姜氏曰:‘行也,怀与安,实败名。’公子不可,姜氏与子犯谋,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至秦,秦伯纳之,卒为霸主。是“安安而能迁”之事。郑不云“是”,又不云“若”,而言“近之”者,安安能迁,亦不为重耳而作,不得云“是”,迁又非重耳之意,不得云“若”,故云“近之”也。

  ○“临财毋苟得”。

  ○正义曰:财利,人之所贪,非义而取谓之苟得。故记人戒之,今有财利,元非两人之物,两人俱临而求之,若苟得入已,则伤廉隅,故郑云:“为伤廉也。”

  ○“临难毋苟免”。

  ○正义曰:难谓有寇仇谋害君父,为人臣子,当致身授命以救之。故记人戒之云,若君父有难,臣子若苟且免身而不斗,则陷君父於危亡,故云“毋苟免”。见义不为,无勇也,故郑云:“为伤义也。”

  ○“很毋求胜,分毋求多”。

  ○正义曰:很谓小小阋很。凡人所争,皆欲求胜。故记人戒之云,而有小小阋很,当引过归已,不可求胜。

  ○“分毋求多”者,此元是众人之物,当共分之,人皆贪欲,望多入已。故记人戒之云,所分之物毋得求多也。

  ○注“为伤”至“於墙”。

  ○正义曰:所引《诗》者,是《小雅 常棣》,闵管蔡失道

译○注“狎习”到“近习”。

○正义说:引用《月令》的话,查考《月令》中仲冬之月的规定,禁止妇女从事劳作,不得奢侈怠慢。贵戚指的是国王的姑母、姐妹。近习指的是国王所亲近宠幸的妃嫔之类的人。说近习,是因为国王依附并亲近她们,习染她们的美色。引用这段话,是为了证明贤者依附并亲近他们,是习染他们的道德才艺。连带引用贵戚,在义理上是不恰当的。

○“敬畏且爱戴他们”。

○正义说:贤者拥有德行,人们都心里信服并敬畏他们。既然有所敬畏,就应当爱戴他们的道德义理,不可以疏远他们。

○注“心服”到“所畏”。

○正义说:引用“曾子说:‘这是我祖先所敬畏的人’”的话,《孟子》记载:“有人问曾西说:‘您和子路谁更贤德?’曾西不安地说:‘这是我祖先所敬畏的人。’”先子指的是祖父曾参,他不在孔门四科之中,

○而子路进入了四科,所以曾参心里信服子路。引用这段话,是为了证明经文中“畏”是心里信服的意思。

○“喜爱他要知道他的恶,憎恶他要知道他的善”。正义说:喜爱指的是自己亲近宠幸的人,憎恶指的是自己嫌弃怠慢的人。人们大多喜爱却不知其恶,憎恶却不知其善,所以记述者告诫说,一般人虽然喜爱某人,也一定要知道他心怀恶行。崔氏说:“就像石碏知道儿子石厚那样。心里虽然憎恶疾恨,也应当知道他的善能。就像祁奚知道解狐那样。如果这样,才能审慎地知道人的贤愚。”

○“积蓄而能散施”。正义说:一般人贪婪吝啬,都喜欢积蓄而不喜欢散施。现在说自己有积蓄,能够赈济匮乏、周济无依之人,这就是仁爱恩惠。

○注“谓已”到“乐氏”。

○正义说:引用宋国乐氏的事,查考《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郑国饥荒,子皮借贷粮食给百姓,每户一钟。乐氏是宋国的司城官,姓乐,名喜,字子罕。宋国也发生饥荒,乐喜向宋平公请求说:“亲近善行,是百姓的期望。”请求借贷粮食给百姓,并让众大夫也借贷粮食。现在不引用郑国的罕氏而引用宋国的乐氏,是因为郑国的罕氏施舍后又收回,宋国的乐氏施舍而不收回,所以晋国的叔向听说后说:“郑国的罕氏,宋国的乐氏,施舍而不居功,乐氏更胜一筹。”熊氏说:“礼制规定,大夫家的施舍不应遍及国家,大夫不应收取公家的利益,这两家都不对。”现在郑玄认为郑国罕氏能散施,只是取其中能散施这一方面的意义相同,不依据家施不合礼制这件事。郑玄不说“是”而说“若”,是因为礼制与诸经的事实是一致的,只是文字不同,郑玄就说“是”。如果《檀弓》说:“诸侯讨伐秦国,曹桓公在会盟时去世。”郑玄注引用《春秋传》说:“曹伯庐在军中去世,就是这样。”因为说的是同一件事,所以说“是”。这里礼制原本不是为乐氏而作,只是事情类别相似,引用作为证据,所以说“若”。

○“安于安稳而能迁移”。

○正义说:上面的安指心安,下面的安指处所安。一般人大多身处危险却像安稳一样,所以记述者告诫说,指自己心安于当前所处的安稳境地,应当谋划以后是否有危害。如果以后会有危害,必须尽早迁移,就能避开危害。

○注“谓已”到“近之”。

○正义说:晋国的舅犯,查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晋国重耳从翟国到齐国,齐桓公把女儿嫁给他,有马二十乘,重耳在齐国心安,不想回晋国。随从重耳的舅舅,字子犯,“在桑树下谋划。采桑女在上面,告诉了姜氏。姜氏杀了采桑女,对公子说:‘你有四方建功的志向,听到这件事的人,我都杀了。’公子说:‘没有这回事。’姜氏说:‘走吧,留恋安逸,实在会败坏名声。’公子不肯,姜氏和子犯谋划,灌醉他并送他走。醒来后,用戈追赶子犯。”到了秦国,秦伯接纳了他,最终成为霸主。这是“安于安稳而能迁移”的事例。郑玄不说“是”,也不说“若”,而说“近之”,是因为安于安稳而能迁移,也不是为重耳而作,不能说“是”,迁移又不是重耳的本意,不能说“若”,所以说“近之”。

○“面对财物不要苟且获取”。

○正义说:财利,是人们所贪求的,不合道义而取得叫做苟且获取。所以记述者告诫说,现在有财利,原本不是两人共有的物品,两人同时面对并争夺它,如果苟且获取归自己,就会伤害廉洁的品格,所以郑玄说:“因为会伤害廉洁。”

○“面对危难不要苟且逃避”。

○正义说:危难指的是有寇仇谋害君父,作为臣子,应当献出生命去救援。所以记述者告诫说,如果君父有危难,臣子如果苟且保全自身而不战斗,就会使君父陷入危亡,所以说“不要苟且逃避”。见到正义的事不做,是没有勇气,所以郑玄说:“因为会伤害道义。”

○“争执不要求胜,分取不要求多”。

○正义说:很指的是小小的争执。凡人所争,都想求胜。所以记述者告诫说,而有小小的争执,应当把过错归到自己身上,不可以求胜。

○“分取不要求多”,这原本是众人的物品,应当共同分配,人们都贪婪,希望多分给自己。所以记述者告诫说,所分取的物品不要贪求多。

○注“为伤”到“於墙”。

○正义说:所引用的《诗经》,是《小雅·常棣》,哀悯管叔、蔡叔失道

之诗也。彼云:“兄弟阋於墙,外御其侮。”引之者,证经很亦是小小阋很之事,若大很则当报之,故《论语》孔子云“以直报怨”是也。

译这是《诗经》中的话。那里说:“兄弟在家里争吵,对外则共同抵御欺侮。”引用这句话的人,是用它来证明经典中所谓的怨恨,也不过是小小的争执之事;如果是大的怨恨,就应当上报,所以《论语》中孔子说“以直报怨”就是这个道理。

○“疑事毋质”。

  ○正义曰:人多专固,未知而为已知。故戒之云,彼已俱疑,而来问已。质,成也。若已亦疑,则无得成言之;若成言疑事,后为贤人所讥,则伤已智也。故孔子戒子路云“不知为不知”也。

  ○“直而勿有”。

  ○正义曰:此谓彼疑已不疑者,仍须谦退。直,正也。彼有疑事而来问已,已若不疑而答之,则当称师友所说以正之,勿为巳有此义也。

  若夫,言若欲为丈夫也。《春秋传》曰:“是谓我非夫。

  ○夫,方于反,丈夫也。坐如尸,视貌正。立如齐。磬且听也。齐谓祭祀时。

  ○齐,侧皆反,本亦作斋,音同,注同。礼从宜,事不可常也。晋士匄帅师侵齐,闻齐侯卒,乃还,《春秋》善之。

  ○丐本亦作匄,音盖。还音旋,后放此。使从俗。亦事不可常也。牲币之属,则当从俗所出。《礼器》曰:“天不生,地不养,君子不以为礼,鬼神不飨。”

  ○使,色吏反。币,徐扶世反。飨,许两反。

  [疏]“若夫”至“从俗”。

  ○正义曰:此一节论为丈夫之法,当“坐如尸”以下四行并备,乃可立身,各依文解之。

  ○“若夫”者,凡人若为丈夫之法,必当如下所陈,故目丈夫於上,下乃论其行以结之。

  ○注“言若”至“非夫”。

  ○正义曰:案《左传》宣十二年邲之战,楚侵郑、晋救之。及河,闻郑既及楚平,中军将荀林父欲还,不济。上军将士会曰:“善。”中军佐先穀曰:“不可,成师以出,闻敌强而退,非夫也。”又哀十一年,齐伐鲁,鲁武叔初不欲战,为冉求所非。武叔曰:“是谓我不成丈夫也。”退而蒐乘。二传之言,当是先縠之辞也。彼无“是谓我”,郑君足之也。

  ○“坐如尸”者,尸居神位,坐必矜庄。言人虽不为尸,若所在坐法,必当如尸之坐,故郑云“视貌正”也。

  ○“立如齐”者,人之倚立,多慢不恭,故戒之云,倚立之时虽不齐,亦当如祭前之齐,必须磬折屈身。

  ○注“磬且”至“祀时”。

  ○正义曰:“磬且听”,案《士虞礼》云:“无尸者,主人哭,出复位,祝阖牖户,如食间。”是祭时主人有听法。云“磬”者,谓屈身如磬之折杀。案《考工记》云:“磬氏为磬,倨句一矩有半。”郑云:“必先度一矩为句,一矩为股,而求其弦。既而以一矩有半触其弦,则磬之倨句也。”是磬之折杀,其形必曲。人之倚立,亦当然也。又云“齐谓祭祀时”者,凡齐皆在祭前,自整齐之名,并於適寝之中,坐而无立。今云“立如齐”者,齐有立者,但祭前有齐,所以自整齐也,则祭日神前亦当齐,则斋者是先后通称。此言“立如斋”,非祭前坐斋,故郑云:“斋谓祭祀时也。”若然,此立谓侍尊者之时,故《玉藻》云“凡侍於君,绅垂,足如履斋,视下听上”是也。

  ○“礼从宜”者,皇氏云:“上二事,丈夫为俨恪之仪。此下二事,丈夫为君出使之法。”义或然也。“礼从宜”者,谓人臣奉命出使征伐之礼,虽奉命出征,梱外之事,将军裁之,知可而进,知难而退,前事不可准定,贵从当时之宜也。

  ○注“事不”至“善之”。

  ○正义曰:案《春秋》襄十九年,“齐侯还卒,晋士匄帅师侵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公羊》云:“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大其不伐丧也。此受命於君而伐齐,则何大其不伐丧也?大夫以君命出使,进退在大夫也。”

  ○“使从俗”者,使谓臣为君出聘之法,皆出土俗牲币以为享礼,土俗若无,不可境外求物,故云“使从俗”也。皇氏云:“上‘礼从宜’,与此‘使从俗’,互而相通,皆是以礼而使。”义或然也。

  ○注“亦事”至“不飨”。

  ○正义曰:“牲币之属,当从俗所出”者,谓若《郊特牲》及《聘礼》,朝聘皆有皮马龟金竹箭璧帛之等,有则致之,无则已,故云“不可常也”。“《礼器》曰:天不生”者,谓天不以四时而生,

译○“对于有疑问的事,不要断言确定。”

○正义说:人多固执专断,把不知道的事当作已经知道。所以告诫说,对方和自己都存有疑问,却来询问自己。质,是确定的意思。如果自己也有疑问,就不能把话说得确定;如果把有疑问的事说得确定,后来被贤人讥讽,就会损害自己的智慧。所以孔子告诫子路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正直而不自居其有。”

○正义说:这是说对方有疑问而自己没疑问的情况,仍然需要谦虚退让。直,是端正的意思。对方有疑难之事来询问自己,自己如果没有疑问而回答他,就应当称引师长朋友所说的话来加以端正,不要自以为拥有这个义理。

○“若夫”,是说如果想要成为大丈夫。《春秋传》说:“这是说我不是大丈夫。”

○夫,音方于反,指大丈夫。坐着像祭祀时的尸一样,目光和容貌端正。站着像斋戒时一样。像玉磬那样弯曲身体并侧耳倾听。齐,指祭祀的时候。

○齐,音侧皆反,原本也写作斋,读音相同,注释也相同。礼仪要顺应适宜,事情不能一成不变。晋国的士匄率领军队侵犯齐国,听说齐侯去世,就撤军返回,《春秋》对此表示赞许。

○丐,原本也写作匄,音盖。还,音旋,后面同此。出使要顺从风俗。这也是事情不能一成不变的意思。牺牲和币帛之类,就应当顺从当地风俗所出产的。《礼器》说:“天不生长,地不养育的,君子不把它作为礼仪,鬼神也不享用。”

○使,音色吏反。币,徐音扶世反。飨,音许两反。

○[疏]从“若夫”到“从俗”。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成为大丈夫的方法,应当具备“坐如尸”以下四行的内容,才能立身,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若夫”,是说普通人如果要成为大丈夫,一定要像下面所陈述的那样,所以在上面总括大丈夫,下面才论述其行为来总结。

○注“言若”到“非夫”。

○正义说:查《左传》宣公十二年邲之战,楚国侵犯郑国,晋国去救援。到达黄河时,听说郑国已经与楚国讲和,中军将领荀林父想要撤军,不渡河。上军将士会说:“好。”中军佐先穀说:“不行,整编军队出来,听说敌人强大就撤退,这不是大丈夫所为。”又哀公十一年,齐国攻打鲁国,鲁武叔起初不想作战,被冉求非议。武叔说:“这是说我不是大丈夫。”退下后整顿车马。这两段传文,应当是先穀的话。那里没有“是谓我”,郑玄补充了它。

○“坐如尸”,尸居于神位,坐着必定庄重严肃。是说人虽然不做尸,但无论在哪里坐着,一定要像尸坐着那样,所以郑玄说“目光和容貌端正”。

○“立如齐”,人倚靠站立,大多轻慢不恭敬,所以告诫说,倚靠站立的时候虽然不像斋戒那样,也应当像祭祀前的斋戒,必须像玉磬那样弯曲身体。

○注“磬且”到“祀时”。

○正义说:“磬且听”,查《士虞礼》说:“没有尸的时候,主人哭泣,出去回到原位,祝官关闭窗户,像吃饭的间隔。”这是祭祀时主人有侧耳倾听的礼仪。说“磬”,是指弯曲身体像玉磬的折角。查《考工记》说:“磬氏制作玉磬,倨句一矩有半。”郑玄说:“必须先度量一矩为句,一矩为股,而求其弦。然后用一矩有半触其弦,就是玉磬的倨句。”这是玉磬的折角,其形状必定弯曲。人倚靠站立,也应当如此。又说“齐谓祭祀时”,凡是斋戒都在祭前,从整齐的名称,都在适寝之中,坐着而没有站立。现在说“立如齐”,齐有站立的时候,只是祭前有斋戒,所以自我整齐,那么祭日在神前也应当斋戒,那么斋是先后通用的称呼。这里说“立如斋”,不是祭前坐斋,所以郑玄说:“斋谓祭祀时也。”如果这样,这站立是指侍奉尊者的时候,所以《玉藻》说“凡侍奉君主,大带下垂,脚像踩着斋戒,目光向下,耳朵向上听”就是这样。

○“礼从宜”,皇氏说:“上面两件事,是大丈夫严肃恭敬的仪态。下面两件事,是大丈夫为君主出使的方法。”义理或许如此。“礼从宜”,是说人臣奉命出使征伐的礼仪,虽然奉命出征,城门之外的事,由将军裁决,知道可以前进就前进,知道困难就撤退,前事不能固定标准,贵在顺应当时的适宜。

○注“事不”到“善之”。

○正义说:查《春秋》襄公十九年,“齐侯还去世,晋士匄率领军队侵犯齐国,到达穀,听说齐侯去世,就撤军返回。”《公羊传》说:“还是什么意思?是好的言辞。为什么好?赞扬他不攻打丧国。这是接受君命去攻打齐国,那么为什么赞扬他不攻打丧国呢?大夫带着君命出使,进退由大夫决定。”

○“使从俗”,使是指臣子为君主出聘的方法,都拿出当地风俗的牺牲币帛作为享礼,当地风俗如果没有,不能在境外寻求物品,所以说“使从俗”。皇氏说:“上面的‘礼从宜’,和这里的‘使从俗’,互相贯通,都是以礼出使。”义理或许如此。

○注“亦事”到“不飨”。

○正义说:“牺牲币帛之类,应当顺从当地风俗所出产”的,是说像《郊特牲》和《聘礼》,朝聘都有皮马龟金竹箭璧帛等,有就献上,没有就罢了,所以说“不能一成不变”。“《礼器》说:天不生长”的,是说天不按照四季来生长,

若李梅冬实。“地不养”者,谓居山以鱼鳖,居泽以鹿豕。“君子不以为礼”者,谓天不生地不养之等,君子不将为飨礼。“鬼神不飨”者,言君子不以为礼者,祇由鬼神不歆飨此非常之物,明鬼神依人也。

译至于李梅在冬天结果实。“地不养”是说,住在山地的人食用鱼鳖,住在沼泽的人食用鹿猪。“君子不将其作为礼仪”是说,像上天不生长、大地不养育这类东西,君子不将其用于飨礼。“鬼神不享用”是说,君子不将其作为礼仪,只是因为鬼神不歆享这些反常之物,以此表明鬼神是依附于人的。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不妄说人,为近佞媚也。君子说之不以其道,则不说也。

  ○夫音扶,凡发语之端皆然,后放此。疏,所居反,或作疏。决,徐古穴反。嫌,户恬反。别,彼列反,下注、下文同。说音悦,又始悦反,注同。伎,乃定反,口才曰佞。媚,眉忌反,意向曰媚。不辞费。为伤信,君子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辞,本又作词,同;《说文》以词为言词之字;辞,不受也,后皆放此。费,芳味反,言而不行为辞费。礼不逾节,不侵侮,不好狎。为伤敬也。人则习近为好狎。

  ○侮,徐云抚反,轻慢也。好,呼报反,注同。脩身践言,谓之善行。践,履也,言履而行之。

  ○行,下孟反,下“行脩”同。行脩言道,礼之质也。言道,言合於道。质犹本也,礼为之文饰耳。礼闻取於人,不闻取人。谓君人者。取於人,谓高尚其道。取人,谓制服其身。

  ○取於,旧七树反,谓趣就师求道也;皇如字,谓取师之道。取人如字,谓制师使从已。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尊道艺。

  [疏]“夫礼”至“往教”。

  ○正义曰:此一节总明治身立行,交接得否,皆由於礼,故以礼为目,各随文解之。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者,五服之内,大功已上服粗者为亲,小功已下服精者为疏,故《周礼》小史掌定系世,辨昭穆也。

  ○“决嫌疑”者,若妾为女君期,女君为妾若报之则太重,降之则有舅姑为妇之嫌,故全不服,是决嫌疑者,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者夫子丧颜回,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是决疑也。

  ○“别同异”者,贺玚云:“本同今异,姑姊妹是也。本异今同,世母叔母及子妇是也。”

  ○“明是非也”者,得礼为是,失礼为非,若主人未敛,子游裼裘而吊,得礼,是也。曾子袭裘而吊,失礼,非也。但嫌疑同异是非之属,在礼甚众,各举一事为证。而皇氏具引,今亦略之。

  ○“礼不妄说人”者,礼动不虚,若说人之德,则爵之。问人之寒,则衣之。若无爵无衣,则为妄说,近於佞媚也。

  ○注“君子”至“说也”。

  ○正义曰:此《论语》文。孔子曰:“君子说之不以其道,则不说也。”不以其道说之,是妄说,故君子不说也,引证经礼不妄说人之事。

  ○“不辞费者”。正义曰:凡为人之道,当言行相副,今直有言而无行,为辞费。

  ○“礼不”至“好狎”。

  ○礼者所以辨尊卑,别等级,使上不逼下,下不僣上,故云礼不逾越节度也。“不侵侮”者,礼主於敬,自卑而尊人,故戒之不得侵犯侮慢於人也。

  ○“不好狎”者,贤者当狎而敬之,若直近而习之,不加於敬,则是好狎,故郑云“习近为好狎”也。

  ○“行脩”至“质也”。

  ○凡为礼之法,皆以忠信仁义为本,礼以文饰。“行脩”者,忠信之行脩。“言道”者,言合於仁义之道。“质”,本也,则可与礼为本也。

  ○“礼闻取於人,不闻取人”者,熊氏以为此谓人君在上招贤之礼,当用贤人德行,不得虚致其身。“礼闻取於人”者,谓礼之所闻,既招致有贤之人,当於身上取於德行,用为政教,不闻直取贤人,授之以位,制服而已,故郑云“谓君人者”。皇氏以为人君取师受学之法,“取於人”,谓自到师门,取其道艺。

  ○“礼闻来学,不闻往教”。

  ○“礼闻来学”者,凡学之法,当就其师,处北面伏膺。“不闻往教”者,不可以屈师亲来就己,故郑云“尊道艺”也。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分、辨,皆别也。官,仕也。班,次也。涖,临也。庄,敬也。学或为御。

  ○辨,皮勉

译礼的作用,在于确定亲疏关系,决断嫌疑之事,区别同异之理,明辨是非之准。礼不随意取悦他人,因为那样接近谄媚。君子如果不以正道取悦他,就不会取悦他。

“夫”音扶,凡是发语词开头都这样,后面仿此。“疏”,音所居反,或作疏。“决”,音古穴反。“嫌”,音户恬反。“别”,音彼列反,下文同。“说”,音悦,又音始悦反,注同。“佞”,音乃定反,口才好叫佞。“媚”,音眉忌反,迎合叫媚。言语不浪费。因为伤害信用,君子先实行他的言论,然后才说出口。

“辞”,原本又写作词,相同;《说文》以词为言词的字;辞,不接受,后面仿此。“费”,音芳味反,说了不做叫辞费。礼不超越节度,不侵犯侮辱,不喜欢狎昵。因为伤害恭敬。人亲近习熟叫狎昵。

“侮”,徐云音抚反,轻慢。“好”,音呼报反,注同。修身实践诺言,叫做善行。践,履行,说履行并实行。

“行”,音下孟反,下文“行修”同。行为修养言论合乎道,是礼的根本。言道,言论合乎道。质如同根本,礼只是它的文饰罢了。礼听说取法于人,没听说制服人。指君主。取法于人,指崇尚其道。制服人,指制服其身体。

“取於”,旧音七树反,指趋向老师求道;皇氏音如字,指取法老师的道。“取人”音如字,指制服老师使其顺从自己。礼听说来求学,没听说去施教。尊重道艺。

[疏]“夫礼”到“往教”。

○正义说:这一节总说治理自身确立品行,交往是否得当,都取决于礼,所以以礼为纲目,各自随文解释。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者,五服之内,大功以上服制粗的为亲,小功以下服制细的为疏,所以《周礼》小史掌管确定世系,辨别昭穆。

○“决嫌疑”者,比如妾为女君服期年,女君为妾如果回报则太重,降等则有舅姑为妇的嫌疑,所以完全不服,这是决断嫌疑。孔子去世,门人疑惑所服丧服。子贡说:“从前夫子丧颜回,像丧子一样却没有丧服。丧子路也是这样,请求丧夫子,像丧父一样却没有丧服。”这是决断疑惑。

○“别同异”者,贺玚说:“本来相同现在不同,姑姊妹就是这样。本来不同现在相同,世母叔母及子妇就是这样。”

○“明是非也”者,合乎礼的是对,不合乎礼的是错。比如主人未收敛,子游袒露裘皮去吊唁,合乎礼,是对的。曾子穿着裘皮去吊唁,不合乎礼,是错的。但嫌疑同异是非之类,在礼中很多,各举一事为证。而皇氏全部引用,现在也省略了。

○“礼不妄说人”者,礼的行动不虚妄,如果称赞人的德行,就授予爵位。询问人的冷暖,就给予衣服。如果没有爵位没有衣服,就是妄说,接近谄媚。

○注“君子”到“说也”。

○正义说:这是《论语》的文句。孔子说:“君子如果不以正道取悦他,就不会取悦他。”不以正道取悦,是妄说,所以君子不取悦,引用证明经礼不妄说人的事。

○“不辞费者”。正义说:凡是做人的道理,应当言行相符,现在只有言论没有行动,就是辞费。

○“礼不”到“好狎”。

○礼是用来辨别尊卑,区别等级的,使上不逼迫下,下不僭越上,所以说礼不逾越节度。“不侵侮”者,礼以恭敬为主,自卑而尊人,所以告诫不得侵犯侮慢他人。

○“不好狎”者,贤者应当亲近而尊敬他,如果只亲近习熟,不加以尊敬,就是好狎,所以郑玄说“习近为好狎”。

○“行修”到“质也”。

○凡是礼的法度,都以忠信仁义为本,礼用来文饰。“行修”者,忠信的行为修养。“言道”者,言论合乎仁义之道。“质”,根本,就可以作为礼的根本。

○“礼闻取於人,不闻取人”者,熊氏认为这是指君主在上招贤的礼,应当任用贤人的德行,不能虚招其身体。“礼闻取於人”者,指礼所听说的,既然招致有贤德的人,应当从其身上取法德行,用于政教,没听说直接取用贤人,授予职位,制服而已,所以郑玄说“谓君人者”。皇氏认为这是君主取师受学的方法,“取於人”,指亲自到老师门下,取法其道艺。

○“礼闻来学,不闻往教”。

○“礼闻来学”者,凡是求学的方法,应当就其老师,处在北面伏膺。“不闻往教”者,不可以委屈老师亲自来就自己,所以郑玄说“尊道艺”。

道德仁义,没有礼就不能成就。教训正俗,没有礼就不完备。分争辨讼,没有礼就不能决断。君臣、上下、父子、兄弟,没有礼就不能确定。宦学事师,没有礼就不能亲近。班朝治军,涖官行法,没有礼威严就不能施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没有礼就不诚不庄。分、辨,都是区别。官,做官。班,次序。涖,临。庄,敬。学或为御。

○辨,音皮勉

反,徐方勉反。上下,上谓公卿,下谓大夫、士。宧音患。朝,直遥反。涖,本亦作莅,徐音利,沈力二反,又力位反。祷,丁老反,郑云:“求福曰祷。”祠音词,求得曰祠。共音恭,本或作供。庄,侧良反,徐侧亮反。学或为御,郑此注为见他本也,后放此。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撙犹趋也。

译反,徐邈读作“勉”的反切。上下,上指公卿,下指大夫和士。宧,音同“患”。朝,直遥反。涖,原本也写作“莅”,徐邈读作“利”,沈重读作“力二反”,又读作“力位反”。祷,丁老反,郑玄说:“求福叫做祷。”祠,音同“词”,求得叫做祠。共,音同“恭”,原本有的版本写作“供”。庄,侧良反,徐邈读作“侧亮反”。学,有的版本作“御”,郑玄此处注释是依据其他版本,后面仿照此例。因此君子恭敬、节制、退让,以彰显礼制。撙,意思是趋从。

○撙,祖本反。趋,士俱反,就也,向也。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聚犹共也。鹿牝曰麀。

  ○婴,本或作鹦,厄耕反。母,本或作鹉,同,音武,诸葛恪茂后反。离,力智反,下同。狌,本又作猩,音生。禽兽,卢本作走兽。麀音忧,牝鹿也。牝,频忍反,徐扶尽反,旧扶允反。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於禽兽。

  [疏]“道德”至“禽兽”。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为诸事之本。言人能有礼,然可异於禽兽也。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者,道者通物之名,德者得理之称,仁是施恩及物,义是裁断合宜,言人欲行四,事不用礼无由得成,故云“非礼不成”也。道德为万事之本,仁义为群行之大,故举此四者为用礼之主,则馀行须礼可知也。道是通物,德是理物,理物由於开通,是德从道生,故道在德上。此经道谓才艺,德谓善行,故郑注《周礼》云:“道多才艺,德能躬行,非是《老子》之道德也。”熊氏云:“此是《老子》‘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今谓道德,大而言之则包罗万事,小而言之则人之才艺善行。无问大小,皆须礼以行之,是礼为道德之具,故云‘非礼不成’。然人之才艺善行得为道德者,以身有才艺,事得开通,身有美善,於理为得,故称道德也。”

  ○“教训正俗,非礼不备”者,熊氏云:“教谓教人师法,训谓训说义理,以此教训,正其风俗,非得其礼,不能备具,故云‘非礼不备’。但教之与训,小异大同。”“分争辨讼,非礼不决”者,《周礼 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又云“以两剂禁民狱”,故郑云:“争罪曰狱,争财曰讼。”则万事通名。故《左传》云“凡有血气,皆有争心”,又云“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是也。此“争财曰讼”,对文异耳,散则通名。故《左传》云“卫侯与元咺讼”,是争罪亦曰讼也。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者,上谓公卿大夫,下谓士也。君父南面,臣子北面,公卿大夫则列位於上,士则列位於下,兄前弟后,唯礼能定也。《白虎通》云:“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也。臣,坚也,厉志自坚也。父,矩也,以法度教子也。子,孳也,孳孳无已也。兄,况也,况父法也。弟,悌也,心顺行笃也。”“官学事师,非礼不亲”者,熊氏云:“官谓学仕官之事,学谓习学六艺,此二者俱是事师,非礼不亲。”《左传》宣二年,赵盾见灵辄饿,问之,云:“官三年矣。”服虔云:“官,学也。”是学职事为官也。

  ○“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者,班,次也;朝,朝廷也;次,谓司士正朝仪之位次也;治军,谓师旅卒伍各正其部分也;涖,临也;官,谓卿、大夫、士各有职掌;行法,谓司寇士师明刑法也。皆用礼,威严乃行也。“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者,《周礼 都宗人》云:“国有大故,则令祷祠。”郑注云:“祠谓报塞。”又《小宗伯》注云:“求福曰祷,得求曰祠。”熊氏云:“祭祀者,国家常礼。牲币之属,以供给鬼神,唯有礼乃能诚敬。”

  ○“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者,君子是有德有爵之通称,王肃云:“君上位,子下民。”又康成注《少仪》云:“君子,卿大夫若有异德者。”凡礼有深疑,则举君子以正之。恭敬者,何胤云:“在貌为恭,在心为敬。”何之所说,从多举也。夫貌多心少为恭,心多貌少为敬,所以知者,《书》云“奉先思孝,接下思恭”,又云“貌曰恭”,又《少仪》云“宾客主恭,祭祀主敬”,《论语》云“巧言令色足恭”,又云“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又《孝经说》“君父同敬,为母不同敬”。以此诸文言之,凡称敬多为尊,故知貌多为恭,心多为敬也。又通而言之,则恭敬是一。《左传》云:“敬恭父命

译○撙,祖本反。趋,士俱反,意为靠近,意为朝向。鹦鹉能够说话,却不脱离飞鸟的类别。猩猩能够说话,却不脱离禽兽的类别。如今人如果没有礼,虽然能够说话,不也是禽兽的心肠吗?正因为禽兽没有礼,所以父子共同占有配偶。聚,意为共同。雌鹿称为麀。

○婴,有的版本写作鹦,厄耕反。母,有的版本写作鹉,相同,音武,诸葛恪读作茂后反。离,力智反,下文相同。狌,有的版本又写作猩,音生。禽兽,卢本写作走兽。麀音忧,指雌鹿。牝,频忍反,徐读扶尽反,旧读扶允反。因此圣人制定礼来教导人,使人因为有礼,知道将自己与禽兽区别开来。

[疏]从“道德”到“禽兽”。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礼是各种事物的根本。说的是人能够有礼,才可以与禽兽相区别。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的意思是,道是通达万物的名称,德是获得事理的名称,仁是施恩惠及万物,义是裁断合乎适宜,说的是人想要实行这四件事,如果不使用礼就没有理由能够成功,所以说“非礼不成”。道德是万事的根本,仁义是众多行为中的重大者,所以举出这四者作为运用礼的主要方面,那么其余的行为需要礼也就可想而知了。道是通达万物,德是治理万物,治理万物由于开通,所以德从道产生,因此道在德之上。这里的道指才艺,德指善行,所以郑玄注《周礼》说:“道多才艺,德能躬行,并不是《老子》中的道德。”熊氏说:“这是《老子》所说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现在说的道德,从大处说则包罗万事,从小处说则是人的才艺善行。无论大小,都需要礼来实行,所以礼是道德的工具,因此说‘非礼不成’。然而人的才艺善行能够被称为道德的原因,是因为自身有才艺,事情得以开通,自身有美善,在事理上有所得,所以称为道德。”

○“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的意思是,熊氏说:“教是指教导人师法,训是指训解说义理,用这样的教训,来端正风俗,如果不是得到礼,就不能完备,所以说‘非礼不备’。但教与训,小异大同。”“分争辨讼,非礼不决”的意思是,《周礼·司寇》说“以两造禁民讼”,又说“以两剂禁民狱”,所以郑玄说:“争罪称为狱,争财称为讼。”那么万事通称为争。所以《左传》说“凡有血气,皆有争心”,又说“锥刀之末,将尽争之”就是这样。这里“争财曰讼”,是对文而言有所不同,散见则通称。所以《左传》说“卫侯与元咺讼”,是争罪也称为讼。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的意思是,上指公卿大夫,下指士。君父面向南,臣子面向北,公卿大夫则列位在上,士则列位在下,兄前弟后,只有礼能够确定。《白虎通》说:“君,群也,是群下所归心的。臣,坚也,是厉志自坚的。父,矩也,是以法度教导子女的。子,孳也,是孳孳无已的。兄,况也,是比照父法的。弟,悌也,是心顺行笃的。”“官学事师,非礼不亲”的意思是,熊氏说:“官是指学习仕官之事,学是指习学六艺,这两者都是事奉老师,没有礼就不亲近。”《左传》宣公二年,赵盾看见灵辄饥饿,问他,说:“做官三年了。”服虔说:“官,学也。”这是说学习职事为官。

○“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的意思是,班,次序也;朝,朝廷也;次,指司士端正朝仪的位次;治军,指师旅卒伍各自端正其部分;涖,临也;官,指卿、大夫、士各有职掌;行法,指司寇士师明刑法。都使用礼,威严才能施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的意思是,《周礼·都宗人》说:“国有大故,则令祷祠。”郑注说:“祠谓报塞。”又《小宗伯》注说:“求福曰祷,得求曰祠。”熊氏说:“祭祀者,是国家常礼。牲币之类,用来供给鬼神,唯有礼才能诚敬。”

○“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的意思是,君子是有德有爵的通称,王肃说:“君上位,子下民。”又康成注《少仪》说:“君子,卿大夫若有异德者。”凡是礼有深疑,就举君子来正之。恭敬者,何胤说:“在貌为恭,在心为敬。”何之所说,是从多举也。夫貌多心少为恭,心多貌少为敬,所以知道的是,《书》云“奉先思孝,接下思恭”,又说“貌曰恭”,又《少仪》说“宾客主恭,祭祀主敬”,《论语》说“巧言令色足恭”,又说“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又《孝经说》“君父同敬,为母不同敬”。以此诸文言之,凡称敬多为尊,故知貌多为恭,心多为敬也。又通而言之,则恭敬是一。《左传》云:“敬恭父命

。”《士昏礼》云:“敬恭听宗父母之言。”《孝经》云:“恭敬安亲。”此并恭敬连言,明是一也。撙者,趋也。节,法度也。言恒趋於法度。“退让以明礼”者,应进而迁曰退,应受而推曰让。“以明礼”者,既道德仁义已下,并须礼以成,故君子之身行恭敬,趋法度,及退让之事,以明礼也。

译《士昏礼》说:“恭敬地听从祖父母的话。”《孝经》说:“恭敬地使亲人安适。”这些都是将“恭”与“敬”连在一起说,表明它们本质是同一回事。“撙”的意思是趋向,“节”的意思是法度。这句话是说,要始终趋向于法度。“退让以明礼”的意思是,应当前进时却谦退叫做“退”,应当接受时却推辞叫做“让”。“以明礼”的意思是,既然道德仁义等德行之下,都需要依靠礼来成就,所以君子的行为要恭敬、趋向法度以及退让,以此来彰显礼的作用。

○“猩猩”至“禽兽”。

  ○正义曰:《尔雅》云:“猩猩小而好啼。”郭注《山海经》云:“人面豕身,能言语,今交阯封谿县出猩猩,状如獾犭屯,声似小儿啼。”今案,禽兽之名,经记不同。《尔雅》云:“二足而羽谓之禽,四足而毛谓之兽。”今鹦鹉是羽曰禽,猩猩四足而毛,正可是兽。今并云禽兽者,凡语有通别,别而言之,羽则曰禽,毛则曰兽。所以然者,禽者,擒也,言鸟力小可擒捉而取之;兽者,守也,言其力多,不易可擒,先须围守,然后乃获,故曰兽也。通而为说,鸟不可曰兽,兽亦可曰禽,故鹦鹉不曰兽,而猩猩通曰禽也。故《易》云:“王用三驱,失前禽。”则驱走者亦曰禽也。又《周礼 司马职》云:“大兽公之,小禽私之。”以此而言,则禽未必皆鸟也。又康成注《周礼》云:“凡鸟兽未孕曰禽。”《周礼》又云:“以禽作六挚,卿羔,大夫雁。”《白虎通》云:“禽者,鸟兽之总名。”以此诸经证禽名通兽者,以其小兽可擒,故得通名禽也。

  太上贵德,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报。

  ○大音泰,注同;大上谓三皇五帝之世。施,始豉反,下同。其次务施报。茸荃之世,礼始兴焉。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负贩者尤轻恌志利,宜若无礼然。

  ○贩,方万反。佻,吐彫反。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慑犹怯惑。

  ○好,呼报反,下同。慑,之涉反。怯,丘劫反,何胤云:“惮所行为怯。”

  [疏]“太上”至“不慑”。

  ○正义曰:此一节明世变道殊,所贵有异,虽负贩者,必须有礼,各随文解之。

  ○“太上贵德”者,大上谓三皇五帝之世也。其时犹淳厚其德,不尚往来之礼,所贵者在於有德,故曰“贵德”也。德主务施其事,但施而不希其反也。皇是三皇,帝是五帝,不云皇帝者,恐是一事不分,故郑升“帝”於“皇”上,以殊异代矣。然五帝虽有三礼五玉陟方朝会,而犹是揖让,故上同三皇,是以《礼运》注谓五帝为大道之时也。熊氏云:“三皇称皇者,皆行合天皇之星。”故《诗纬 含神雾》宋均注云:“北极天皇大帝,其精生人。”然则称皇者,皆得天皇之气也。郑玄意则以伏牺、女娲、神农为三皇,故注《中候 数省图》引《运斗枢》:“伏牺、女娲、神农为三皇也。”然宋均注《援神契》引《甄耀度》数燧人、伏牺、神农为三皇,谯周《古史考》亦然。《白虎通》取伏牺、神农、祝融为三皇,孔安国则以伏牺、神农、黄帝为三皇,并与郑不同。此皆无所据,其言非也。郑数伏牺、女娲、神农,非谓其人身自相接,其间代之王多矣。《六艺论》云:“燧人至伏牺一百八十七代。”宋均注《文耀钩》云:“女娲以下至神农七十二姓。”谯周以为伏牺以次有三姓始至女娲,女娲之后五十姓至神农,神农至炎帝一百三十三姓。是不当身相接。谯周以神农炎帝为别人,又以神农为木德,女娲为水德,皆非郑义也。其五帝者,郑注《中候 敕省图》云:“德合五帝坐星者称帝,则黄帝、金天氏、高阳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是也。实六人而称五者,以其俱合五帝坐星也。五帝所以称帝者,《坤灵图》云:“德配天地,在正不在私,称之曰帝。”茸荃称王者,庄三年《穀梁传》曰:“其曰王者,人所归往也。”散而言之,则三皇亦称帝,则《月令》云“其帝太昊”是也。五帝亦称皇,则《吕刑》云“皇帝清问下民”是也。至茸荃德劣,不得上同於天,唯称王而已。此云“太上贵德”,郑云“帝皇之世”,则帝皇以上皆行德也。所以《中候 握河纪》云:“皇道帝德,非朕所事。”是三皇行道,五帝行德,不同者但德由道生,道为其本,故道优於德。散而言之,德亦是道,故总云“贵德”。

译○“猩猩”到“禽兽”。

○正义说:《尔雅》说:“猩猩体型小而喜欢啼叫。”郭璞注释《山海经》说:“猩猩人脸猪身,能说话,现在交阯郡封谿县出产猩猩,形状像獾和屯兽,声音像小儿啼哭。”现在考察,禽兽的名称,经典记载各不相同。《尔雅》说:“两足有羽毛的叫禽,四足有毛发的叫兽。”现在鹦鹉有羽毛所以叫禽,猩猩四足有毛,正应该是兽。现在一并称为禽兽,是因为语言有通用和特指的区别,特指而言,有羽毛的叫禽,有毛发的叫兽。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禽”意为“擒”,说鸟力气小可以擒捉而获取;“兽”意为“守”,说它力气大,不容易擒捉,必须先围守,然后才能捕获,所以叫兽。通用而言,鸟不可以叫兽,兽也可以叫禽,所以鹦鹉不叫兽,而猩猩通称为禽。所以《易经》说:“君王用三面驱赶,让前面的禽兽逃脱。”那么被驱赶的也叫禽。又《周礼·司马职》说:“大兽归公,小禽归私。”由此而言,那么禽未必都是鸟。又郑玄注释《周礼》说:“凡是鸟兽未怀孕的叫禽。”《周礼》又说:“用禽兽作为六种见面礼,卿用羔羊,大夫用大雁。”《白虎通》说:“禽,是鸟兽的总称。”通过这些经典证明禽名通用于兽,是因为小兽可以擒捉,所以得以通称为禽。

最古的时候崇尚德行,最古,指帝皇的时代,那里的百姓施予而不图回报。

○“大”音泰,注释相同;大上指三皇五帝的时代。施,音始豉,下同。其次致力于施与和回报。茸荃的时代,礼制开始兴起。礼崇尚往来,只往不来,不符合礼;只来不往,也不符合礼。人有礼就安定,无礼就危险,所以说,礼是不可不学习的。礼的本质,是谦卑自己而尊重别人,即使是背负货物贩卖的人,也一定有值得尊重的地方,何况富贵之人呢?背负货物贩卖的人尤其轻浮急躁、志在逐利,按理说似乎没有礼的样子。

○贩,音方万。佻,音吐彫。富贵而知道喜好礼,就不骄傲不淫乱;贫贱而知道喜好礼,意志就不恐惧。慑,如同怯惑。

○好,音呼报,下同。慑,音之涉。怯,音丘劫,何胤说:“害怕自己所做的事叫怯。”

[疏]“太上”到“不慑”。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世道变迁,所崇尚的不同,即使是背负货物贩卖的人,也必须有礼,各自随文解释。

○“太上贵德”,大上指三皇五帝的时代。那时民风淳朴敦厚,不崇尚往来之礼,所崇尚的在于有德行,所以说“贵德”。德行主要致力于施予事物,只是施予而不希望回报。皇是三皇,帝是五帝,不说皇帝,是恐混为一谈不分彼此,所以郑玄把“帝”升在“皇”之上,以区别不同的时代。然而五帝虽然有三礼五玉、升方朝会,但仍然是揖让,所以上同于三皇,因此《礼运》注称五帝为大道之时。熊氏说:“三皇称皇,是因为他们的行为符合天皇之星。”所以《诗纬·含神雾》宋均注说:“北极天皇大帝,其精气生人。”那么称皇的,都得天皇之气。郑玄的意思是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所以注释《中候·数省图》引用《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然而宋均注释《援神契》引用《甄耀度》数燧人、伏羲、神农为三皇,谯周《古史考》也是这样。《白虎通》取伏羲、神农、祝融为三皇,孔安国则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都与郑玄不同。这些都没有依据,他们的说法不对。郑玄数伏羲、女娲、神农,不是说他们人身直接相接,其间代王的很多。《六艺论》说:“燧人到伏羲一百八十七代。”宋均注释《文耀钩》说:“女娲以下到神农七十二姓。”谯周认为伏羲依次有三姓才到女娲,女娲之后五十姓到神农,神农到炎帝一百三十三姓。是不应当身相接的。谯周以神农炎帝为不同的人,又以神农为木德,女娲为水德,都不符合郑玄的义理。那五帝,郑玄注释《中候·敕省图》说:“德行符合五帝坐星的称帝,那么黄帝、金天氏、高阳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就是。实际六人而称五,是因为他们都符合五帝坐星。五帝所以称帝,《坤灵图》说:“德行配天地,在公正不在私心,称它为帝。”茸荃称王,庄公三年《穀梁传》说:“称王,是因为人们所归往。”散而言之,三皇也称帝,那么《月令》说“其帝太昊”就是。五帝也称皇,那么《吕刑》说“皇帝清问下民”就是。到茸荃德行劣弱,不能上同于天,只称王而已。这里说“太上贵德”,郑玄说“帝皇之世”,那么帝皇以上都施行德行。所以《中候·握河纪》说:“皇道帝德,不是我所能做的。”这是三皇行道,五帝行德,不同的只是德由道生,道是根本,所以道优于德。散而言之,德也是道,所以总说“贵德”。

既三皇行道,五帝行德,以次推之,则茸荃行仁,五霸行义。五帝虽行德,亦能有仁,故《大学》云“尧舜率天下以仁”是也。案《老子》云:“道常无名。”河上公云:“能生天地人,则当大《易》之气也。”《道德经》云:“上德不德。”其德稍劣於常道,则三皇之世,法大《易》之道行之也。然则可行之道,则伏牺画八卦之属是也,三皇所行者也。“下德不失德”,河上公云:“下德谓号谥之君。”则五帝所行者也。但三皇则道多德少,五帝则道少德多,此皆熊氏之说也。今谓道者开通济物之名,万物由之而有,生之不为功,有之不自伐,虚无寂莫,随物推移,则天地所生,微妙不测。圣人能同天地之性,其爱养如此,谓之为道。此则常道,人行大道也。其如此善行为心,於已为得,虽不矜伐,意恒为善,谓之为德,此则劣於道也。既能推恩济养,恻隐矜恤於物,谓之为仁,又劣於德。若其以仁招物,物不从已,征伐刑戮,使人服从,谓之为义,又劣於仁。以义服从,恐其叛散,以礼制约,苟相羁縻,是之谓礼,又劣於义。此是人情小礼,非大礼也。圣人之身,俱包五事,遇可道行道,可德行德,可仁行仁,可义行义,皆随时应物,其实诸事并有,非是有道德之时无仁义,有仁义之时无道德也。此道德以大言之,则天地圣人之功也。以小言之,则凡人之行也。故郑注《同礼》云:“道多才艺,德能躬行。”谓於一人之上,亦能开通,亦於已为德。以此言之,则《周礼》三德六德及《皋陶》九德,及《洪范》三德,诸经传道德皆有分域,小大殊名,不足怪也。

译既然三皇推行大道,五帝推行大德,依此类推,那么茸荃(指夏商周三代)推行仁,五霸推行义。五帝虽然推行德,但也能够具备仁,所以《大学》说“尧舜率领天下实行仁政”,就是这个道理。查考《老子》说:“道常常没有名称。”河上公解释说:“能够生成天地人,那就是大《易》之气。”《道德经》说:“上德不表现为德。”那种德行稍次于常道的,就是三皇的时代,效法大《易》之道来施行。那么可以施行的道,就是伏羲画八卦之类,这是三皇所施行的。“下德不失德”,河上公解释说:“下德指的是有号谥的君主。”这是五帝所施行的。但是三皇时代道多德少,五帝时代道少德多,这都是熊氏的说法。现在我认为,道是开通、济助万物的名称,万物依靠它而存在,生成万物却不居功,拥有万物却不自我夸耀,虚无寂静,随着事物推移变化,那么天地所生成的,微妙不可测度。圣人能够与天地的本性相同,他爱护养育万物就像这样,称之为道。这就是常道,人践行大道。如果以这样的善行为本心,对自己有所得,虽然不自我夸耀,但心意始终向善,称之为德,这就次于道。既然能够推恩济助养育,对万物产生恻隐怜悯之心,称之为仁,又次于德。如果用仁来招引万物,万物不听从自己,就通过征伐刑罚杀戮,使人服从,称之为义,又次于仁。用义使人服从,担心他们叛乱离散,就用礼来制约,勉强相互维系,这就是礼,又次于义。这是人情中的小礼,不是大礼。圣人的自身,都包含这五件事,遇到可以行的道就行道,可以行的德就行德,可以行的仁就行仁,可以行的义就行义,都是随时应物,实际上各种事情都有,并不是在有道德的时候没有仁义,在有仁义的时候没有道德。这道德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天地和圣人的功业。从小的方面来说,就是普通人的行为。所以郑玄注释《周礼》说:“道多才艺,德能亲身践行。”意思是对于一个人来说,也能开通济助,也能对自己有所得。由此说来,那么《周礼》中的三德六德以及《皋陶谟》中的九德,还有《洪范》中的三德,各种经传中的道德都有各自的范畴,大小名称不同,也就不足为怪了。

○注“其民施而不惟报”。

  ○正义曰:惟,思也。世既贵德,但有施惠而不思求报也。

  ○“其次务施报”。

  ○正义曰:“其次”谓茸荃之世也。“务”犹事也。茸荃之世,独亲其亲,独子其子,货力为己,施则望报,以为恒事,故云“务施报”。

  ○“礼尚往来”者,言茸荃之世,其礼主尚往来。

  ○“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者,慑,怯也,惑也。贫者之容,好怯惑畏人,使心志不遂,若知礼者,则持礼而行之,故志不慑怯,是以於负贩之中,必有所尊也。

  ○注“慑犹怯惑”。

  ○正义曰:何胤云:“惮所行为怯,迷於事为惑。”义或当然。

  人生十年曰“幼”,学。名曰幼,时始可学也。《内则》曰:“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计。”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有室,有妻也。妻称室。

  ○冠,古乱反。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艾,老也。

  ○艾,五盖反,谓苍艾色也;一音刈,治也。六十曰“耆”,指使。指事使人也。六十不与服戎,不亲学。

  ○耆,渠夷反,贺玚云:“至也,至老境也。”与音预。七十曰“老”,而传。传家事,任子孙,是谓宗子之父。

  ○传,直专反,沈直恋反。八十、九十曰“耄”。耄,惛忘也。《春秋传》曰:“谓老将知,耄又及之。”

  ○旄,本又作耄,同,亡报反,注同:本或作“八十曰耋,九十曰旄”,后人妄加之。惛音昏,一音呼困反。忘,亡亮反,又如字。知音智。七年曰“悼”。悼,怜爱也。

  ○悼,徒报反。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爱幼而尊老。百年曰“期颐”。期犹要也。颐,养也。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尽养道而已。

  ○颐,羊时反。要,於遥反,又如字,下同。养道,羊尚反,又如字。大夫七十而致事。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若不得谢,谢犹听也。君必有命,劳苦辞谢之,其有德尚壮,则不听耳。

  ○听,吐丁反,后可以意求,皆不音。劳如字,又力报反。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適四方,乘安车,自称曰“老夫”,几杖、妇人、安车,所以养其身体也。安车,坐乘,若今小车也。老夫,老人称也。亦明君贪贤。《春秋传》曰:“老夫耄矣。”於其国则称名。君虽尊异之,自称犹若臣。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邻国来问,必问於老者以答之。制,法度。

  [疏]“人生”至“其制”。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幼而从学,至於成德,终始之行,皆遵礼制,各随文解之。

  ○“人生十年曰幼,学”者,谓初生之时至十岁。依《内则》,子生八年“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计”,故以十年为节也。幼者,自始生至十九时,故《檀弓》云:“幼名者,三月为名称幼。”冠礼云:“弃尔幼志。”是十九以前为幼。《丧服传》云:“子幼。”郑康成云:“十五已下,皆别有义。”今云“十年曰幼,学”,是十岁而就业也。

  ○“二十曰弱,冠”者,二十成人,初加冠,体犹未壮,故曰弱也。至二十九,通得名弱冠,以其血气未定故也。不曰“人生”,并承上可知也。今谓庶人及士之子,若卿大夫十五以上则冠,故《丧服》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是也。其冠仪与士同,故《郊特牲》云“无大夫冠礼”是也。其大夫之子亦二十而冠,其诸侯之子亦二十而冠,天子之子则十二而冠。若天子诸侯之身,则皆十二而冠。具释在《冠义》。

  ○“三十曰壮,有室”者,三十而立,血气已定,故曰壮也。壮有妻,妻居室中,故呼妻为室。若通而言之,则宫室通名,故《尔雅》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别而言之,论其四面穹隆则宫,因其贮物充实则曰室,室之言实也。今不云“有妻”而云“有室”者,妻者,齐也,齐为狭局,云室者,含妾媵,事类为广。案《媒氏》云:“男三十,女二十。”郑康成

译○注“其民施而不惟报”。

○正义说:惟,是思的意思。世道既然崇尚德行,人们只是施予恩惠而不思求回报。

○“其次务施报”。

○正义说:“其次”是指茸荃之世。“务”就是从事的意思。在茸荃之世,人们只亲爱自己的亲人,只抚养自己的子女,财物和劳力都为了自己,施予恩惠就期望回报,把这当作常事,所以说“务施报”。

○“礼尚往来”者,是说在茸荃之世,其礼制主要崇尚往来。

○“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者,慑,是怯懦、迷惑的意思。贫贱者的容貌,容易怯懦迷惑畏惧他人,致使心志不能顺遂,如果懂得礼,就秉持礼来行事,所以心志不怯懦迷惑,因此在从事负贩的人中,必定有值得尊敬的人。

○注“慑犹怯惑”。

○正义说:何胤说:“畏惧所做的事叫怯,对事情感到迷茫叫惑。”义理或许确实如此。

人生十年称为“幼”,开始学习。名叫幼,是因为这时才开始可以学习。《内则》说:“十岁出外跟随老师,住宿在外,学习书写和计算。”二十岁称为“弱”,行冠礼。三十岁称为“壮”,有妻室。有室,就是有妻子。妻子称为室。

○冠,音古乱反。四十岁称为“强”,出来做官。五十岁称为“艾”,担任官职政事。艾,是老的意思。

○艾,音五盖反,指苍艾的颜色;另一读音为刈,治理的意思。六十岁称为“耆”,可以指使他人。指使他人做事。六十岁不参与军事服役,不亲自学习。

○耆,音渠夷反,贺玚说:“至也,到达老境。”与,音预。七十岁称为“老”,传位家事。传家事,委任子孙,这叫做宗子的父亲。

○传,音直专反,沈音直恋反。八十、九十岁称为“耄”。耄,是昏乱健忘的意思。《春秋传》说:“说老将明智,耄又加之。”

○旄,本又作耄,同,音亡报反,注同:本或作“八十曰耋,九十曰旄”,是后人妄加的。惛,音昏,另一读音呼困反。忘,音亡亮反,又如本字。知,音智。七岁称为“悼”。悼,是怜爱的意思。

○悼,音徒报反。悼与耄,即使有罪,也不加刑罚。这是爱幼而尊老。百岁称为“期颐”。期,是要求的意思。颐,是供养的意思。不知道衣服饮食的味道,孝子只要求尽到供养之道罢了。

○颐,音羊时反。要,音於遥反,又如本字,下同。养道,音羊尚反,又如本字。大夫七十岁退休。把他所掌管的事务交给君主而告老。如果君主不答应,谢,是听任的意思。君主必定有命令,慰劳并辞谢他,如果他有德行且尚壮,就不听任他退休。

○听,音吐丁反,后面可以意会,都不注音。劳,如本字,又音力报反。那么必定赐给他几杖,出行役使妇人,到四方去,乘坐安车,自称曰“老夫”,几杖、妇人、安车,是用来保养他身体的。安车,坐着乘坐,像现在的小车。老夫,是老人的自称。也表明君主贪恋贤才。《春秋传》说:“老夫耄矣。”在他自己的国家则称名。君主虽然尊重他,他自称仍然像臣子。越过国境来询问,必定告诉他法度。邻国来询问,必定询问老者来回答。制,是法度。

[疏]“人生”至“其制”。

○正义说:这一节说明人从幼年开始学习,直到成就德行,始终的行为,都遵循礼制,各自随文解释。

○“人生十年曰幼,学”者,是指初生之时到十岁。依据《内则》,孩子出生八年“开始教他谦让,九年教他数日,十岁出外跟随老师,住宿在外,学习书写和计算”,所以以十年为界限。幼,是从出生到十九岁,所以《檀弓》说:“幼名者,三月为名称幼。”冠礼说:“抛弃你的幼志。”是十九岁以前为幼。《丧服传》说:“子幼。”郑康成说:“十五岁以下,都有另外的含义。”现在说“十年曰幼,学”,是十岁开始就业。

○“二十曰弱,冠”者,二十岁成人,初次加冠,身体还未强壮,所以叫弱。到二十九岁,通称弱冠,因为血气未定。不说“人生”,是承接上文可知。现在说的是庶人及士的儿子,如果卿大夫十五岁以上就加冠,所以《丧服》说“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就是这样。其冠仪与士相同,所以《郊特牲》说“无大夫冠礼”就是这样。其大夫的儿子也是二十岁加冠,其诸侯的儿子也是二十岁加冠,天子的儿子则是十二岁加冠。如果天子和诸侯本人,都是十二岁加冠。详细解释在《冠义》中。

○“三十曰壮,有室”者,三十而立,血气已定,所以叫壮。壮有妻,妻住在室中,所以称妻为室。如果通说,则宫室通名,所以《尔雅》说:“宫谓之室,室谓之宫。”分别说,论其四面穹隆则叫宫,因其贮物充实则叫室,室的意思是实。现在不说“有妻”而说“有室”,妻,是齐的意思,齐为狭局,说室,包含妾媵,事类为广。查《媒氏》说:“男三十,女二十。”郑康成

云:“二三者,天地相承覆之数也。”《易》曰:“参天两地而地而奇数焉。”《白虎通》云:“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肌肤充盛,任为人母,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生万物也。”

译说:“二和三,是天地相互承接覆盖的数理。”《易经》说:“以三参验天,以二参验地,从而确立奇数。”《白虎通》说:“男子三十岁筋骨坚强,能够胜任父亲的责任;女子二十岁肌肤充盛,能够胜任母亲的责任,两者相加为五十,应合大衍之数,以化生万物。”

○“四十曰强,而仕”者,三十九以前通曰壮,壮久则强,故“四十曰强”。强有二义,一则四十不惑,是智虑强;二则气力强也。

  ○“五十曰艾,服官政”者,四十九以前通曰强,年至五十,气力已衰,发苍白,色如艾也。五十是知天命之年,堪为大夫服事也。大夫得专事其官政,故曰“服官政”也。郑康成注《孝经》云:“张官设府谓之卿大夫。”即此之谓也。熊氏云:“案《中候 运衡》云‘年耆既艾’,注云:‘七十曰艾。’言七十者,以时尧年七十,故以七十言之。又《中候 准谶哲》云:‘仲父年艾,谁将逮政。’注云‘七十曰艾’者,云谁将逮政,是告老致政,致政当七十之时,故以七十曰艾。”

  ○“六十曰耆,指使“者,贺玚云:“耆,至也,至老之境也。六十耳顺,不得执事,但指事使人也。”郑注《射义》云:“耆耋皆老也。”

  ○注“六十”至“不亲学”。

  ○正义曰:此《王制》文。引之者,证不自使也。

  ○“七十曰老,而传”者,六十至老境而未全老,七十其老已至,故言老也。既年已老,则传徙家事,付委子孙,不复指使也。

  ○注“传家”至“之父”。

  ○正义曰:然庶子年老,亦得传付子孙,而郑唯云“谓宗子”者,为《丧服》有“宗子孤为殇”,郑云:“言孤,有不孤者,谓父有废疾,若七十而老,子代主宗事者也。”郑今欲会成《丧服》义,故引“宗子之父”也。又一云“宗子”并谓五宗也。五宗之子并是传祭之身,故指之也。庶子乃授家事於子,非相传之事,此既云“传”,故郑知非庶子也。必为宗子父者,以经言“传”,传者,上受父祖之事,下传子孙,子孙之所传家事,祭事为重,若非宗子,无由传之。但七十之时,祭祀之事犹亲为之,其视濯溉则子孙,故《序卦》注云“谓父退居田里,不能备祭宗庙,长子当亲视涤濯鼎俎”是也。若至八十,祭亦不为,故《王制》云:“八十齐丧之事不及也。”注云:“不齐,则不祭也。”

  ○“八十、九十曰耄”,耄者,僻谬也。人或八十而耄,或九十而耄,故并言二时也。

  ○注“耄惽”至“及之”。

  ○正义曰:“耄,惽忘也”者,“惽忘”即“僻谬”也。

  ○所引《春秋》,案《左传》昭元年,周景王使刘定公劳晋赵孟,定公劝赵孟纂禹之绩,广树之功。赵孟对云:“老夫罪戾,朝不谋夕。”刘子归语王曰:“谚所谓老将知而耄及之者,其赵孟之谓乎?”引之者,证老为耄。

  ○“七年曰悼”者,悼,怜爱也。未有识虑,甚可怜爱也。年七岁而在九十后者,以其同不加刑,故退而次之也。

  ○“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者,幼无识虑,则可怜爱,老已耄而可尊敬,虽有罪,而同不加其刑辟也。《周礼 司剌》有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耄,三曰憃愚。郑注云:“若今时律令,未满八岁,八十以上,非手杀人,他皆不坐。”故司剌有三赦,皆放免不坐也。

  ○“百年曰期颐”者,期,要也;颐,养也。人年百岁,不复知衣服饮食寒暖气味,故人子用心,要求亲之意而尽养道也。“颐,养也”,《易 序卦》文。“大夫七十而致事”者,七十曰老,在家则传家事於子孙,在官致所掌职事还君,退还田里也。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废绝,致是与人,明朝廷必有贤代已也。《白虎通》云:“臣年七十悬车致仕者,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耳目不聪明,是以退老去避贤也,所以长廉远耻。悬车,示不用也。致事,致职於君。君不使退而自去者,尊贤也。”

  ○“若不得谢”者,谢犹听许也。君若许其罢职,必辞谢云:“在朝日久,劬劳岁积。”是许其致事也。今不得听,是其有德尚壮,犹堪掌事,不听去也。“则必赐之几杖”者,熊氏云:“既不听致事,则《祭义》云‘七十杖於朝’是也。听致事,则《王制》云‘七十杖於国,八十杖於朝’是也。”案《书传》云:“七十杖於

译“四十岁称为强,可以出仕”的意思是,三十九岁以前统称为壮年,壮年长久便成为强年,所以“四十岁称为强”。“强”有两层含义,一是四十岁不迷惑,这是智虑强;二是气力强。

“五十岁称为艾,可以服事官政”的意思是,四十九岁以前统称为强年,到了五十岁,气力已经衰退,头发苍白,脸色像艾草一样。五十岁是知晓天命的年纪,可以担任大夫的职务。大夫能够专管自己的官职政务,所以说“服事官政”。郑康成注释《孝经》说:“设置官职和府署称为卿大夫。”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熊氏说:“查考《中候·运衡》说‘年岁老迈已经艾’,注释说:‘七十岁称为艾。’说七十岁,是因为当时尧七十岁,所以用七十岁来说。又《中候·准谶哲》说:‘仲父年岁老迈,谁将接替政务。’注释说‘七十岁称为艾’,说谁将接替政务,是指告老退休,退休应当在七十岁时,所以用七十岁称为艾。”

“六十岁称为耆,可以指使他人”的意思是,贺玚说:“耆,是到的意思,到了老年的境界。六十岁耳顺,不能亲自执事,只能指派事情让人去做。”郑玄注释《射义》说:“耆和耋都是老的意思。”

注释“六十”到“不亲学”。

正义说:这是《王制》的原文。引用它,是为了证明不亲自役使。

“七十岁称为老,可以传位”的意思是,六十岁到了老年境界但还没有完全老,七十岁老境已经到来,所以说老。既然年纪已经老,就把家事传位给子孙,托付给子孙,不再指使他人。

注释“传家”到“之父”。

正义说:然而庶子年老,也可以传位给子孙,而郑玄只说“是指宗子”,是因为《丧服》中有“宗子孤为殇”,郑玄说:“说孤,有不孤的情况,是指父亲有废疾,或者七十岁老了,儿子代替主持宗族事务。”郑玄现在想要会通《丧服》的意义,所以引用“宗子的父亲”。另一种说法,“宗子”也包括五宗。五宗的儿子都是传祭的人,所以特指他们。庶子只是把家事交给儿子,不是相传的事,这里既然说“传”,所以郑玄知道不是庶子。一定是宗子的父亲,是因为经文说“传”,传,是上承受父祖的事,下传给子孙,子孙所传的家事,祭祀之事最重要,如果不是宗子,就没有理由相传。但是七十岁时,祭祀之事还亲自做,只是视濯溉则由子孙来做,所以《序卦》注说“是指父亲退居田里,不能完备祭祀宗庙,长子应当亲自看管洗涤鼎俎”就是这样。如果到了八十岁,祭祀也不做了,所以《王制》说:“八十岁斋戒丧事不参与了。”注释说:“不斋戒,就不祭祀。”

“八十岁、九十岁称为耄”,耄,是僻谬的意思。有的人八十岁就耄,有的人九十岁才耄,所以一并说这两个时期。

注释“耄惽”到“及之”。

正义说:“耄,惽忘”的意思是,“惽忘”就是“僻谬”。

所引用的《春秋》,查考《左传》昭公元年,周景王派刘定公慰劳晋国的赵孟,定公劝赵孟继承禹的功绩,扩大树立功劳。赵孟回答说:“老夫罪过,早上不能谋划晚上。”刘子回去告诉景王说:“谚语所说的老将知道而耄及之的,大概说的是赵孟吧?”引用它,是为了证明老就是耄。

“七岁称为悼”的意思是,悼,是怜爱的意思。没有识虑,非常可怜爱。七岁排在九十岁后面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都不加刑罚,所以退后排在后面。

“悼与耄,虽然有罪,不加刑罚”的意思是,年幼没有识虑,就可怜爱,年老已经耄而可尊敬,虽然有罪,都同样不加刑罚。《周礼·司刺》有三赦,一是幼弱,二是老耄,三是憃愚。郑玄注释说:“像现在的律令,未满八岁,八十岁以上,不是亲手杀人,其他都不定罪。”所以司刺有三赦,都放免不定罪。

“百岁称为期颐”的意思是,期,是要的意思;颐,是养的意思。人到了百岁,不再知道衣服饮食寒暖气味,所以人子用心,要求亲的意思而尽养道。“颐,养也”,是《易·序卦》的原文。“大夫七十岁而致事”的意思是,七十岁称为老,在家就把家事传给子孙,在官就把所掌管的职事还给君主,退还田里。不说置而说致,是因为置是废绝,致是给人,表明朝廷一定有贤人代替自己。《白虎通》说:“臣子七十岁悬车致仕的,臣子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岁耳目不聪明,所以退老去避贤,以此来长廉远耻。悬车,表示不用了。致事,是把职事还给君主。君主不让他退而自去,是尊重贤人。”

“如果不得谢”的意思是,谢犹听许。君主如果允许他罢职,一定辞谢说:“在朝日久,劬劳岁积。”这是允许他致事。现在不得听许,是因为他有德尚壮,还能掌事,不让他去。“则必赐之几杖”的意思是,熊氏说:“既然不让他致事,那么《祭义》说‘七十岁在朝廷用杖’就是这样。允许致事,那么《王制》说‘七十岁在国内用杖,八十岁在朝廷用杖’就是这样。”查考《书传》说:“七十岁在

朝。”郑注云:“朝当为国者,以其下有‘八十杖於朝’,故以朝当为国也。与《王制》同,并谓听致事也。”

译朝。”郑玄注说:“‘朝’应当解释为‘国’,因为下文有‘八十杖於朝’,所以把‘朝’当作‘国’来理解。这与《王制》相同,都是指听取官员退休(致仕)的事宜。”

○“行役以妇人”者,行役,谓本国巡行役事。妇人能养人,故许自随也。

  ○“適四方,乘安车”者,“適四方”,谓远聘异国时。乘安车,安车,小车也,亦老人所宜。然此养老之具,在国及出,皆得用之。今言行役妇人,四方安车,则相互也,从语便,故离言之耳。

  ○“自称曰老夫”者,若此老臣行役及適四方,应与人语,其自称为老夫,言已是老大夫也。必称老者,明君贪贤之故,而臣老犹在其朝也。

  ○注“几杖”至“耄矣”。

  ○正义曰:“安车,坐乘,若今小车”者,古者乘四马之车立乘。此臣既老,故乘一马小车坐乘也。庾蔚云:“汉世驾一马而坐乘也。”熊氏云:“案《书传略说》云:‘致仕者以朝,乘车輲轮。’郑云:‘乘车,安车。言輲轮,明其小也。’”“《春秋传》曰:老夫耄矣”者,引《左传》,证老臣对他国人自称老夫也。此是《春秋》隐四年卫石碏辞也。石碏子厚与卫州吁游,吁弑其异毋兄完而自立,未能和民,欲结强援,时陈侯有宠於周桓王,州吁与石厚往陈,欲因陈自达於周,而石碏遣人告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

  ○“於其国则称名”者,“於其国”,谓自与其君言也,虽老,犹自称名也。

  ○注“君虽尊异之,自称犹若臣”者,案《玉藻》云“上大夫曰下臣”,《士相见礼》云“士大夫於他邦之君曰外臣”,是上大夫於已君自称为下臣,於他国君自称为外臣。又《玉藻》云“下大夫自名”,又郑注《玉藻》云“下大夫自名,於他国则曰外臣某”,其是下大夫於已君称名,於他国曰外臣某。此既自称老夫,宜是上大夫,而称名从下大夫者,既被君尊异,故臣亦谦退,从下大夫之例而称名也。且《玉藻》所云,是其从下大夫例,然臣於君,单称名无嫌也。

  ○“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者,越国犹他国也,若他国来问已国君之政,君虽已达其事,犹宜问於老贤,老贤则称国之旧制以对他国之问也。

  谋於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从,犹就也。

  ○长,丁丈反,下皆同。操,七刀反。长者问,不辞让而对,非礼也。当谢不敏,若曾子之为。

  [疏]“谋於”至“从之”。

  ○正义曰:此一节明有事取谋议於长者,各依文解之。

  ○“操几杖以从之”者,操,执持也。杖可以策身,几可以杖己,俱是养尊者之物,故於谋议之时将就也。

  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安定其床衽也,省问其安否何如。

  ○夏,遐嫁反。凊,七性反;字从冫,冰,冷也;本或作水旁,非也。衽,而审反,徐而鸩反,席也。在丑夷不争。丑,众也。夷犹侪也。四皓曰:“陛下之等夷。”

  ○侪,仕皆反,等也,沈才诣反。皓,元老反;四皓,园公、绮季、夏黄公、角里先生。

  [疏]“凡为”至“不争”。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子事亲奉养之礼,又去争讼,今各随文解之。

  ○“昏定而晨省”者,上云冬温夏凊,是四时之法,今说一日之法。定,安也。晨,旦也。应卧,当齐整床衽,使亲体安定之后,退。至明旦,既隔夜,早来视亲之安否何如。先昏后晨,兼示经宿之礼。熊氏云:“晨省者,案《内则》云,同宫则鸡初鸣,异宫则昧爽而朝。”

  ○“在丑夷不争”者,此一句明朋侪礼也。丑,众也;夷犹侪也,皆等类之名。风俗语不同,故兼言之。夫贵贱相临,则存畏惮,朋侪等辈,喜争胜负,亡身及亲,故宜诫之以不争。

  ○注“丑众”至“等夷”。

  ○正义曰:“丑,众也”,《释诂》文,谓在众不忿争也。云“四皓曰:陛下之等夷”者,证夷是等类也。四皓,汉时隐人高士也。其四人,一东园公,二绮里季,三夏黄公,四角里先生,皆老,发白皓素,因呼为四皓。隐商山不仕,高祖数召不出。后为高祖欲废吕后之子盈,而立戚夫人之子赵王如

译○所谓“行役可以携带妇人”,行役,是指在本国境内巡视办理公务。妇人能够照料人,所以允许他们随同前往。

○所谓“出使四方,乘坐安车”,“出使四方”,是指远赴异国聘问的时候。乘坐安车,安车是一种小车,也是老人适宜乘坐的。然而这种养老的器具,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出国,都可以使用。现在将“行役携带妇人”和“出使四方乘坐安车”并列提及,是因为两者相互对应,为了语言通顺,所以分开来说罢了。

○所谓“自称老夫”,像这样老臣出行役或出使四方,应当与人交谈时,自称老夫,意思是说自己已经是老大夫了。必定自称老,是为了表明君主贪爱贤才的缘故,所以老臣仍然在朝任职。

○注解说“几杖”到“耄矣”。

○正义说:“安车,坐着乘坐,就像现在的小车”,古代乘坐四马之车是站着乘坐的。这位臣子既然年老,所以乘坐一马的小车坐着。庾蔚说:“汉代驾一匹马坐着乘坐。”熊氏说:“查考《书传略说》说:‘退休的人上朝,乘坐安车。’郑玄说:‘安车,就是安车。说车轮小,明显是指它小。’”“《春秋传》说:老夫老了”的话,引用《左传》,证明老臣对别国人自称老夫。这是《春秋》隐公四年卫国石碏的话。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卫国州吁交往,州吁杀死了异母兄完而自立,未能安抚百姓,想要结交强援,当时陈侯受到周桓王的宠信,州吁与石厚前往陈国,想通过陈国直达周王室,而石碏派人告诉陈国说:“卫国狭小,老夫老了,无能为力,这两个人,确实杀死了我们的国君,敢请你们谋划对付他们。”

○所谓“在本国则称名”,“在本国”,是指自己与本国国君说话,虽然年老,仍然自称名字。

○注解说“君主虽然尊重他,自称仍然像臣子”的话,查考《玉藻》说“上大夫称下臣”,《士相见礼》说“士大夫在他国国君面前称外臣”,这是上大夫在本国国君面前自称下臣,在他国国君面前自称外臣。又《玉藻》说“下大夫自称名字”,又郑玄注《玉藻》说“下大夫自称名字,在他国则称外臣某”,这是下大夫在本国国君面前称名字,在他国称外臣某。这里既然自称老夫,应当是上大夫,而称名字却遵循下大夫的例子,既然被君主尊重优待,所以臣子也谦退,遵循下大夫的例子而称名字。况且《玉藻》所说的,是遵循下大夫的例子,然而臣子对君主,单独称名字也没有妨碍。

○所谓“别国来询问,必定告知他们本国的制度”,别国就像他国一样,如果他国来询问本国国君的政事,国君虽然已经处理了事情,仍然应当询问老贤,老贤则称述本国的旧制来回答别国的询问。

向长者请教,一定要拿着几和杖跟随他。跟随,就是靠近的意思。

○长,读作丈,以下都相同。操,读作刀。向长者请教,不谦让就回答,是不符合礼的。应当推辞说自己不聪明,像曾子那样做。

[疏]“谋於”到“从之”。

○正义说:这一节说明有事向长者征求谋议,分别依据文意解释。

○“拿着几杖跟随他”的话,操,是执持的意思。杖可以支撑身体,几可以倚靠身体,都是供养尊者的物品,所以在谋议的时候就要靠近。

大凡做儿子的礼节,冬天使父母温暖,夏天使父母凉爽,晚上安顿床铺,早晨探问安否。安顿,是安顿他们的床席;探问,是询问他们是否安好。

○夏,读作嫁。凊,读作性;字从冰,意思是冷;原本有的版本作水旁,是错误的。衽,读作审,徐读作鸩,是席子的意思。在众人中不争。丑,是众人的意思。夷就是侪。四皓说:“陛下是我们的同类。”

○侪,读作皆,意思是等辈,沈读作诣。皓,读作老;四皓,是园公、绮季、夏黄公、角里先生。

[疏]“凡为”到“不争”。

○正义说:这一节说明做儿子侍奉供养父母的礼节,又去除争讼,现在分别依据文意解释。

○“晚上安顿床铺,早晨探问安否”的话,上面说冬温夏凊,是四季的法则,现在说的是每天的法则。定,是安顿的意思。晨,是早晨的意思。应当睡觉时,要整理床席,让父母身体安顿之后,才退下。到了第二天早晨,既然隔了一夜,早早来探问父母的安否如何。先说晚上后说早晨,兼示经过一夜的礼节。熊氏说:“早晨探问,查考《内则》说,同宫则鸡刚叫,异宫则天刚亮就朝见。”

○“在众人中不争”的话,这一句说明朋友同辈的礼节。丑,是众人的意思;夷就是侪,都是同类的名称。风俗语言不同,所以兼而言之。贵贱相临,则存有畏惧,朋友同辈,喜欢争胜负,会害死自己并连累亲人,所以应当告诫他们不要争。

○注解说“丑众”到“等夷”。

○正义说:“丑,是众人的意思”,是《释诂》的话,意思是在众人中不愤怒争执。说“四皓说:陛下是我们的同类”的话,证明夷是同类。四皓,是汉代的隐居高士。他们四个人,一是东园公,二是绮里季,三是夏黄公,四是角里先生,都年老,头发白皓,因此称为四皓。隐居商山不做官,高祖多次召见他们不出来。后来因为高祖想废掉吕后的儿子盈,而立戚夫人的儿子赵王如

意为大子,张良使太子卑辞安车遣辨士以请四皓,四皓果来,舍建城侯所。至汉十一年,黥布反,高祖令太子将兵击之。四皓自相谓曰:“几来欲以安太子,太子将兵,事危矣。”乃说建城侯曰:“太子将兵有功则位不益,无功则从此受祸。且太子所与诸将,皆尝与上定天下骁将也。今使太子将之,此无异使羊将狼,皆不肯为用,其无功必矣。臣闻母爱者子抱之,今戚夫人日夜侍御,赵王常居前,上终不使不肖子居爱子之上,明乎其代大子之位必矣。君何不急请吕后承间为上泣言:“黥布天下猛将,善用兵,诸将皆陛下之等夷,今令大子将此属,莫肯为用。’”於是吕后如四皓言以请高祖。高祖时疾,自行,十二年破黥布还而疾益甚,愈欲易太子。及燕置酒,太子侍,四皓从太子,高祖惊曰:“吾召公数岁,公逃我,今反从我儿乎!”四皓曰:“陛下轻士善骂,臣等义不受辱,故恐而亡匿。”

译吕后想立刘盈为太子,张良让太子用谦卑的言辞和安稳的车驾,派遣能言善辩的人去请商山四皓,四皓果然来了,住在建城侯的府邸。到了汉高祖十一年,黥布造反,高祖命令太子率领军队去讨伐。四皓互相商量说:“我们几乎是想以此来安定太子的地位,现在太子领兵出征,事情危险了。”于是劝说道建城侯说:“太子领兵出征,如果有功劳,地位也不会因此提升;如果没有功劳,就会从此遭受祸患。况且太子所率领的各位将领,都是曾经辅佐皇上平定天下的勇猛将领。现在让太子统领他们,这无异于让羊去统领狼,他们都不肯被驱使,必定不会有什么功劳。我听说母亲受宠爱的,儿子就会得到拥抱,现在戚夫人日夜侍奉皇上,赵王常常在皇上面前,皇上终究不会让不成器的儿子处在受宠爱的儿子之上,很明显赵王取代太子地位是必然的了。您为什么不赶紧请求吕后趁机会向皇上哭泣诉说:‘黥布是天下的猛将,善于用兵,各位将领都是陛下的同辈,现在让太子统领这些人,没有人肯为他效力。’”于是吕后按照四皓的话去请求高祖。高祖当时生病,亲自出征,十二年打败黥布回来,病情更加严重,越发想要更换太子。等到高祖在燕地设酒宴,太子在旁侍奉,四皓跟随在太子身后,高祖惊讶地说:“我召请你们好几年,你们逃避我,现在反而跟随我的儿子吗!”四皓说:“陛下轻视士人且喜欢骂人,我们出于道义不愿受辱,所以害怕而逃亡隐匿。”

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三赐,三命也。凡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车马。车马,而身所以尊者备矣。卿、大夫、士之子不受,不敢以成尊比逾於父。天子诸侯之子不受,自卑远於君。

  ○远,于万反。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兄弟亲戚称其慈也,僚友称其弟也,执友称其仁也,交游称其信也。不敢重受赐者,心也,如此而五者备有焉。《周礼》二十五家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僚友,官同者。执友,志同者。

  ○僚,本又作寮,了彫反,同官者。弟,大计反,下注同。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敬父同志,如事父。此孝子之行也。

  [疏]“夫为”至“行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子谦卑,行著於外,所敬又广。今各随文解之。言“夫”者,贵贱悉然也。“三赐”,三命也。言为人子,虽受三命之尊,终不敢受车马,车马则身有成尊,便比逾於父,故不受。所以许受三命,而不许受车马者,命是荣美,光显祖父,故受也;车马是安身,身安不关先祖,故不受也。不云“不受”,而云“不及”者,受是已到之日,明人子非唯外迹不受,抑亦心所不及於此赐也。

  ○注“三赐”至“於君”。

  ○正义曰:云“三赐不及”者,受命即受赐,故三赐三命,故《公羊》云:“命者何?加我服”,“锡者何?赐也。”是其命赐将相也。云“凡仕者,一命受爵,再命受衣服,三命受车马”者,皆约《周礼 大宗伯》之文。案《大宗伯》“一命受职”,职则爵也。又《宗伯》“三命受位”,郑康成云:“始有列位於王朝。”今言“受车马”者,但三命受位,即受车马。以经云“车马”,故以“车马”言之。云“卿、大夫、士之子不受,不敢以成尊比逾於父”者,以公侯伯卿三命,其子不受,不敢比於父;公侯伯大夫、子男卿再命,公侯伯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其子三命不受车马者,皆是不敢逾於父。不言天子诸侯之子不敢受者,以其父位既尊,不得言不敢比逾,故云“自卑远於君”。案《周礼》九仪,“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案《含文嘉》:“九赐: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斧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宋均注云:“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其步。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动作有礼,赐以纳陛,以安其体。长於教诲,内怀至仁,赐以乐则,以化其民。居处修理,房内不泄,赐以朱户,以明其别。勇猛劲疾,执义坚强,赐之虎贲,以备非常。抗扬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内怀仁德,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其专征。慈孝公母,赐以秬鬯,以归祭祀。”郑司农以《周礼》九命与九赐是一也。然则此“三赐”,郑康成知非“九赐”之第三,而云“三命之赐”者,康成以九命与九赐不同,九赐谓“八命作牧,九命作伯”之后,始加九赐。知者,《王制》云“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二曰衣服之属”是也。又《宗伯》“八命作牧”注云:“侯伯有功德,加命得专征伐。”《王制》云:“赐弓矢,然后征。”《诗》云:“瑟彼玉瓒,黄流在中。”传曰:“九命然后赐以圭瓒。”又《尚书 文侯》:“仇受弓矢秬鬯。”《左传》:“晋文公受大路、戎路、弓矢、秬鬯、虎贲。”此皆九命之外,始有衣服、弓矢、秬鬯等之赐,故知九赐不与九命同也。且此云“三赐不及车马”,其九赐“一曰车马”,何由三赐不及车马乎?故知此三赐非九赐之三赐也。若是九赐之三赐,即是身八命九命之尊,礼绝凡庶,何得下文云州闾、乡党、僚友、交游也?故康成以为诸侯及卿大夫之子三命者。其《公羊》说九赐之次,与《含文嘉》不同,一曰加服,二曰朱户,三曰纳陛,四曰舆马,

译做儿子的,三次赏赐也不接受车马。所谓三次赏赐,就是三次任命。凡是做官的人,第一次任命接受爵位,第二次任命接受衣服,第三次任命接受车马。有了车马,自身尊贵的装备就完备了。卿、大夫、士的儿子不接受,是不敢因成就尊贵而比肩或超越父亲。天子、诸侯的儿子不接受,是让自己谦卑以远离君主。

因此,州闾乡党称赞他的孝顺,兄弟亲戚称赞他的慈爱,同僚朋友称赞他的悌敬,志同道合的朋友称赞他的仁爱,交往游历的人称赞他的诚信。不敢重复接受赏赐,是出于内心的谦卑,这样五种美德就都具备了。《周礼》规定二十五家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同僚朋友,是指官职相同的人。执友,是指志向相同的人。

见到父亲的朋友,不被叫到不敢上前,不被叫退不敢后退,不被询问不敢回答,敬重父亲志同道合的朋友,如同侍奉父亲一样。这是孝子的行为。

[疏]“夫为”至“行也”。

○正义曰:这一节阐明做儿子的谦卑,德行显扬于外,所敬重的人又很广泛。现在各自随文解释。说“夫”字,表示无论贵贱都是如此。“三赐”,就是三命。说做儿子的,虽然受到三命的尊贵,终究不敢接受车马,因为车马意味着自身有成就的尊贵,便会比肩或超越父亲,所以不接受。之所以允许接受三命,而不允许接受车马,是因为任命是荣耀美好,能光显祖父,所以接受;车马是安顿自身,自身安顿与先祖无关,所以不接受。不说“不接受”,而说“不及”,是因为接受是已经到达的时候,表明做儿子的不仅外在行为不接受,内心也达不到接受这种赏赐的程度。

○注“三赐”至“於君”。

○正义曰:说“三赐不及”,是因为接受任命就是接受赏赐,所以三赐就是三命,因此《公羊传》说:“命是什么?是加给我服饰”,“锡是什么?是赏赐。”这就是任命和赏赐将相的意思。说“凡是做官的人,一命受爵,再命受衣服,三命受车马”,都是依据《周礼·大宗伯》的文字。查《大宗伯》“一命受职”,职就是爵位。又《宗伯》“三命受位”,郑康成说:“开始有列位在王朝。”现在说“受车马”,是因为三命受位,就接受车马。因为经文说“车马”,所以用车马来表述。说“卿、大夫、士的儿子不接受,不敢以成尊比逾於父”,是因为公侯伯的卿三命,他们的儿子不接受,不敢比肩父亲;公侯伯的大夫、子男的卿再命,公侯伯的士一命,子男的士不命,他们的儿子三命不接受车马,都是不敢超越父亲。不说天子诸侯的儿子不敢接受,是因为他们的父亲地位已经尊贵,不能说不敢比肩超越,所以说“自卑远於君”。查《周礼》九仪,“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查《含文嘉》:“九赐: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斧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宋均注说:“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替步行。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彰其德行。动作有礼,赐以纳陛,以安顿其身体。长于教诲,内怀至仁,赐以乐则,以教化其百姓。居处修理,房内不泄,赐以朱户,以明其区别。勇猛劲疾,执义坚强,赐之虎贲,以备非常。抗扬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内怀仁德,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其专征。慈孝公母,赐以秬鬯,以归祭祀。”郑司农认为《周礼》九命与九赐是一回事。然而这里“三赐”,郑康成知道不是“九赐”的第三项,而说是“三命之赐”,是因为康成认为九命与九赐不同,九赐是在“八命作牧,九命作伯”之后,才开始加九赐。怎么知道呢?《王制》说“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二曰衣服之属”就是这样。又《宗伯》“八命作牧”注说:“侯伯有功德,加命得专征伐。”《王制》说:“赐弓矢,然后征。”《诗经》说:“瑟彼玉瓒,黄流在中。”传曰:“九命然后赐以圭瓒。”又《尚书·文侯之命》:“仇受弓矢秬鬯。”《左传》:“晋文公受大路、戎路、弓矢、秬鬯、虎贲。”这些都是九命之外,才开始有衣服、弓矢、秬鬯等赏赐,所以知道九赐不与九命相同。况且这里说“三赐不及车马”,而九赐“一曰车马”,怎么三赐会不及车马呢?所以知道这三赐不是九赐的三赐。如果是九赐的三赐,那就是身居八命九命的尊贵,礼节超越凡俗,怎么下文会说州闾、乡党、僚友、交游呢?所以康成认为是诸侯及卿大夫的儿子三命者。其《公羊》说九赐的次序,与《含文嘉》不同,一曰加服,二曰朱户,三曰纳陛,四曰舆马,

五曰乐则,六曰虎贲,七曰斧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异人之说,故文有参差,大略同也。《异义》许慎说九赐九命,郑康成以为不同,具如前说,其大夫赐乐,《乡饮酒》注云“大夫若君赐乐”,及《左传》“魏绛有金石之乐”,非九赐之正法也。车马之赐,进退由於君命,今言不受者,君子仕,辞位不辞禄,其物终必受之,故郑注下文“不敢受重赐者,心也。”

译第五种是乐则,第六种是虎贲,第七种是斧钺,第八种是弓矢,第九种是秬鬯。由于说法不同,所以文字有参差之处,但大体上是相同的。《异义》中许慎说九赐即九命,郑康成认为二者不同,具体情况如前文所述。关于大夫受赐乐则,《乡饮酒》注中说“大夫如果君主赐乐”,以及《左传》中“魏绛拥有金石之乐”,这都不是九赐的正统制度。至于车马的赏赐,进退取决于君主的命令,现在说“不接受”,是因为君子出仕,可以辞让职位但不能辞让俸禄,那些物品最终必定会接受,所以郑玄在下文注中说“不敢接受厚重赏赐,是出于内心的谦敬。”

○“故州闾”至“称其信也”。《周礼 司徒》去王城百,置远郊,远郊之内为六乡,六乡之民,“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又《遂人职》主六遂,六遂之民在远郊之外,“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今不言六遂者,举近耳。若六遂之中有此孝者,则亦称之也。

  ○“兄弟亲戚称其慈也”,亲指族内,戚言族外。慈者,笃爱之名。兄弟,外内通称。亲疏交接,并见其慈而称之。

  ○“僚友称其弟也”,僚友,同官者也。弟者,事长次弟之名。孝子能接同官,有所次序,不敢逾越等级,故同官之友称之。

  ○“执友称其仁也”,执友,执志同者也。同师之友,意趣相得,绸缪切瑳,故其见仁恩之心而称之。

  ○“交游称其信也”,交游,泛交也。结交游往,本资信合,故称信也。熊氏云:“然此五句,上始州闾,下及交游,亦其次也。前孝后信,又为差序,略举五者,馀行可知。不敢受赐者,心也。不受由心,故有五称也。”

  ○“见父之执”者,此亦承为人子之事也。明非惟见交游为善,乃遍至父友也。自上诣下曰见,自下朝上曰见。父之执谓执友,与父同志者也。或故往见,或路中相见也。

  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告、面同耳,反言面者,从外来,宜知亲之颜色安否。

  ○告,古毒反。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缘亲之意,欲知之。恒言不称老。广敬。年长以倍,则父事之。谓年二十於四十者,人年二十,弱冠成人,有为人父之端。今四十於二十者有子道。《内则》曰:“年二十,惇行孝弟。”

  ○冠,工唤反。惇,都温反。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肩随者,与之并行差退。

  ○差,初佳反,徐初宜反。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席以四人为节,因宜有所尊。

  [疏]“夫为”至“异席”。

  ○正义曰:此一节亦明人子事亲之法,游方习业,及汎交之礼,亦各随文解之。

  ○“恒言不称老”者,老是尊称,若其称老,乃是己自尊大,非是孝子卑退之情,故注云:“广敬。”言广者,非但敬亲,因敬亲广敬他人。或云子若自称老,父母则甚老,则感动其亲,故舜年五十而慕是也。

  ○“年长以倍,则父事之”者,此谓乡里之中,非亲非友,但二十以后,年长倍己,则以父道事之,即父党随行也。

  ○注“谓年”至“孝弟”。

  ○正义曰:人年三十而娶,於后乃有子,则三十於六十,乃是倍年。今郑言二十於四十者,但二十加冠成人,责以为人父为人子之礼,虽未有妻子,有为人父之端,又《内则》云“二十乃能敦行孝弟,可责以孝子之行”,故二十於四十,约之为倍年也。以二十未合有子,故郑云为人父之端,有子道也。

  ○“十年以长,则兄事之”者,谓年二十於三十者,全倍者父事之,半倍,故兄事之也。凡事之,则正差退而雁行也。

  ○“五年以长,则肩随之”者,谓并行而差退。若未二十童子则无此礼,以其不能惇行孝弟。《论语》云“与先生并行”,《王制》云“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者,举成人有此礼也,童子礼则无也。此谓二十於二十五者肩随,则齐於雁行也。然则以此肩随而推之,上云父兄事之,岂是温凊如亲,正言其或行来坐席,推前相类耳。

  ○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者,谓朋友居处法也。群,朋友也。子夏曰“吾离群”是也。古者地敷横席而容四人,四人则推长者居席端。若有五人会,应一人别席,因推长者一人於异席也。

  ○注“席以”至“所尊”。

  ○正义曰:熊氏云:“知四人为节者,以此云‘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既长者一人异席,馀则四人矣。”案《公食大夫礼》云:“蒲筵常,加萑席寻。”此以蒲席者,故得

译○“故州闾”至“称其信也”。《周礼·司徒》规定,距离王城一百里处设置远郊,远郊之内划分为六乡,六乡的百姓,“五家组成一比,让他们互相担保。五个比组成一闾,让他们互相接纳。四个闾组成一族,让他们互相办理丧葬。五个族组成一党,让他们互相救助。五个党组成一州,让他们互相周济。五个州组成一乡,让他们互相以宾客之礼相待”。又《遂人职》主管六遂,六遂的百姓在远郊之外,“五家组成一邻,五邻组成一里,四里组成一酂,五酂组成一鄙,五鄙组成一县,五县组成一遂”。现在不提及六遂,是因为举近处的例子罢了。如果六遂之中有这种孝子,也同样会称赞他。

○“兄弟亲戚称其慈也”,亲指族内亲属,戚指族外姻亲。慈,是深厚爱戴的名词。兄弟,是内外通用的称呼。无论亲疏交往,都看到他的慈爱而称赞他。

○“僚友称其弟也”,僚友,是同僚朋友。弟,是侍奉长辈、遵循次序的名词。孝子能够接待同僚,有所次序,不敢逾越等级,所以同僚朋友称赞他。

○“执友称其仁也”,执友,是志向相同的朋友。同师之友,意趣相投,切磋琢磨,所以看到他仁爱恩惠之心而称赞他。

○“交游称其信也”,交游,是泛泛之交。结交游历,本凭诚信相合,所以称赞他的诚信。熊氏说:“这五句话,上起州闾,下至交游,也是按次序排列的。前为孝,后为信,又有次第,略举这五种,其余品行可知。不敢接受赏赐,是出于内心。不接受是因为内心谦逊,所以有这五种称赞。”

○“见父之执”者,这也是承接为人子之事而言。说明不仅对交游为善,甚至遍及父亲的朋友。自上而下拜访叫见,自下而上朝见也叫见。父之执,指执友,即与父亲志同道合的人。或者是特意前往拜见,或者是在路上相遇。

为人子者,出门必须告知,回家必须面见。告、面意思相同,回家说面见,是因为从外面回来,应当知晓父母的脸色安好与否。

○告,音毒。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顺着父母的心意,想要了解这些。日常言语不称老。这是推广敬意。年龄比自己大一倍,就当作父亲来侍奉。指二十岁的人对待四十岁的人,人二十岁,行冠礼成人,有为人父的端倪。现在四十岁的人对于二十岁的人有子道。《内则》说:“二十岁,笃行孝悌。”

○冠,音唤。惇,音敦。年龄大十岁,就当作兄长来侍奉。年龄大五岁,就并肩跟随。肩随,是与他并行但稍退后。

○差,音初佳,徐音初宜。群体居住五人,那么年长者必定另设席位。席位以四人为一节,因此适宜有所尊奉。

[疏]“夫为”至“异席”。

○正义曰:这一节也阐明人子侍奉父母的法则,游历方所、学习技艺,以及泛泛交往的礼节,也都随文解释。

○“恒言不称老”者,老是尊称,如果自称老,乃是自己自尊自大,不是孝子谦卑退让的情态,所以注解说:“推广敬意。”说广者,不仅是敬亲,因为敬亲而推广敬重他人。有人说如果儿子自称老,父母则显得更老,就会感动父母,所以舜五十岁还思慕父母就是如此。

○“年长以倍,则父事之”者,这是指乡里之中,非亲非友,只是二十岁以后,年龄比自己大一倍,就按父亲之道侍奉他,即父党随行。

○注“谓年”至“孝弟”。

○正义曰:人三十岁娶妻,之后才有儿子,那么三十岁对于六十岁,才是年龄一倍。现在郑玄说二十岁对于四十岁,只是二十岁加冠成人,要求他行为人父为人子的礼节,虽然还没有妻子儿女,有为人父的端倪,又《内则》说“二十岁才能笃行孝悌,可以要求他行孝子之道”,所以二十岁对于四十岁,约略算作年龄一倍。因为二十岁还不应有儿子,所以郑玄说为人父的端倪,有子道。

○“十年以长,则兄事之”者,指二十岁的人对于三十岁的人,完全一倍则当作父亲侍奉,半倍,所以当作兄长侍奉。凡是侍奉,就正身稍退而行雁行。

○“五年以长,则肩随之”者,指并行而稍退。如果未满二十岁的童子则没有这种礼节,因为他们不能笃行孝悌。《论语》说“与先生并行”,《王制》说“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者,是举成人有此礼节,童子礼节则没有。这里指二十岁的人对于二十五岁的人肩随,那么齐于雁行。既然这样,以此肩随类推,上面说父兄侍奉,难道是像侍奉亲人那样问寒问暖,只是说他在行走坐席时,推前相类罢了。

○“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者,这是指朋友居处的法则。群,指朋友。子夏说“吾离群”就是如此。古时铺设横席容纳四人,四人就推举长者居席端。如果有五人聚会,应当一人另设席位,因此推举长者一人到异席。

○注“席以”至“所尊”。

○正义曰:熊氏说:“知道四人为一节,是因为这里说‘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既然长者一人异席,其余就是四人了。”查《公食大夫礼》说:“蒲筵常,加萑席寻。”这里用蒲席,所以得

容四人,此群居之法。若宾主礼席,皆无同坐之法,故《乡饮酒》宾介异席,又云:“众宾之席,皆不属焉。”不相连属也。”《乡射》“众宾之席继而西”,谓相连属也。《燕礼》及《大射》公三重,大夫再重,是皆异席也。

译容纳四人,这是群体聚居的法则。如果是宾客与主人的礼仪席位,都没有同坐一席的规定,所以《乡饮酒》篇中,主宾和介宾使用不同的席位,又说:“众宾的席位,都不相连接。”意思是不相连属。《乡射》篇中“众宾的席位依次向西排列”,意思是相连属的。《燕礼》和《大射》篇中,国君的席位有三重,大夫的席位有两重,这些都是使用不同席位的例子。

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谓与父同宫者也,不敢当其尊处。室中西南隅谓之奥。道有左右。中门,谓枨闑之中央。《内则》曰:“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

  ○奥,乌报反,沈於六反。处,昌虑反,下同。枨,宜衡反,闑也。闑,鱼列、五结二反。上,时掌反,凡言“以上”皆放此。食飨不为▯,▯,量也。不制待宾客馔具之所有。

  ○食音嗣。飨本又作享,香两反。▯,古爱反。馔,士恋反。祭祀不为尸。尊者之处,为其失子之道。然则尸卜筮无父者。

  ○为其,音于伪反,下注除“不为孤”皆同。听於无声,视於无形。恒若亲之将有教使然。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为其近危辱也。人之性,不欲见毁訾,不欲见笑。君子乐然后笑。

  ○訾音紫,毁也,沈又将知反。乐音洛。

  [疏]“为人”至“苟笑”。

  ○正义曰:此一节明孝子居处及行立待宾祭祀敬慎之事,各随文解之。

  ○此明孝子居处闺门之内。不言凡者,或异居礼则不然。

  ○“居不主奥”者,主犹坐也。奥者,室内西南隅也。室乡南户,近东南角,则西南隅隐奥无事,故呼其名为奥。常推尊者于闲乐无事之处,故尊者居必主奥也。既是尊者所居,则人子不宜处之也。

  ○“坐不中席”者,一席四人,则席端为上。今不云上席而言中者,旧通有二,一云敬无馀席,非唯不可上,亦不可中也;一云共坐则席端为上,独坐则席中为尊。尊者宜独,不与人共,则坐常居中,故卑者坐不得居中也。

  ○“行不中道”者,尊者常正路而行,卑者故不得也。男女各路,路各有中也。

  ○“立不中门”者,中央有闑,闑傍有枨,枨谓之门梐。今云“不中门”者,谓枨闑之中,是尊者所行,故人子不得当之而行也。

  ○注“谓与”至“异宫”。

  ○正义曰:凡上四事,皆谓与父同宫者尔。若命士以上,则父子异宫则不禁。所以尔者,有命既尊,各有臣仆,子孙应敬已故也。云“不敢当其尊处”者,四事皆尊者之处。“室中西南隅谓之奥”者,《尔雅 释宫》文。郭璞注云:“隐奥之处。”“西北隅谓之屋漏”,孙氏云:“日光所漏入。”“东北隅谓之宧”,孙氏云:“日侧之明。”是宧,明也。“东隅谓之窔”,郭氏云:“隐暗也。”云“《内则》曰: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者,证有异居之道也。

  ○“食飨不为▯”者,熊氏云:“谓传家事任子孙,若不传家事,则子孙无待宾之事。大夫士或相往来,设於飨食▯量也。不制设待宾馔,其事由尊者所裁,而子不得辄豫限量多少也。”

  ○“祭祀不为尸”者,尸代尊者之处,故人子不为也。

  ○“听於无声”者,谓听而不闻父母之声,此明人子常礼也。

  ○“视於无形”者,谓视而不见父母之形,虽无声无形,恒常於心想像,似见形闻声,谓父母将有教,使己然也。

  ○“不苟訾,不苟笑”者,苟,且也。相毁曰訾。不乐而笑为苟笑。彼虽有是非,而己苟讥毁訾笑之,皆非彼所欲,必反见毁辱,故孝子不为也。

  ○注“为其”至“后笑”。

  ○正义曰:“危”,解“不登高,不临深”,“辱”释不訾不笑也。云“君子乐然后笑”者,引《论语》证不苟笑之事也。此是公明贾答孔子云:“夫子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也。”

  孝子不服暗,不登危,惧辱亲也。服,事也。暗,冥也。。不於暗冥之中从事,为卒有非常,且嫌失礼也。男女夜行以烛。

  ○瞑,本亦作冥,莫定反。下同。卒,才忽反。父母存,不许友以死。为忘亲也,死为报仇雠。不有私财,

  [疏]“孝子”至“私财”。

  ○正义曰:此一节明孝子自谨慎其身,不许友以死,及不得有私财之事,各随文解之。

  ○“不服暗”者,服,事也,谓不行事於闇中也。一则为卒有非常,一则闇中行事,好生物嫌,故孝子深戒之

译做儿子的,居住时不占据室中尊位,坐时不坐在席子的中间,行走时不走道路的正中,站立时不站在门的中央。这是指与父亲同住一个宫室的情况,不敢占据父亲尊贵的处所。室内西南角称为奥。道路有左有右。中门,是指门闩和门枢的中间。《内则》说:“从命士以上,父子都分住不同的宫室。”

○奥,音乌报,沈音於六。处,音昌虑,下文同。枨,音宜衡,即门枢。闑,音鱼列、五结。上,音时掌,凡说“以上”都依此。饮食宴请不规定○,○,是量度。不制定接待宾客的菜肴数量。

○食,音嗣。飨,本又作享,音香两。○,音古爱。馔,音士恋。祭祀不当尸。这是尊者的位置,怕失去做儿子的本分。所以尸要占卜选择没有父亲的人。

○为其,音于伪,下文除“不为孤”外都同。在无声处倾听,在无形处注视。常常好像父母将有教诲使然。不登高,不临深,不随意诋毁,不随意发笑。这是怕接近危险和耻辱。人的本性,不喜欢被诋毁,不喜欢被嘲笑。君子快乐了才笑。

○訾,音紫,诋毁的意思,沈音将知。乐,音洛。

[疏]“为人”至“苟笑”。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孝子居处、行立、接待宾客、祭祀时敬慎的事情,各自随文解释。

○这是阐明孝子在闺门之内居处的情况。不说“凡”,是因为如果异居,礼节就不是这样。

○“居不主奥”者,主就是坐。奥是室内西南角。房屋朝南开门,靠近东南角,那么西南角隐蔽安静无事,所以叫它的名字为奥。通常推举尊者处于闲适安乐无事的地方,所以尊者居住必定占据奥位。既然是尊者所居,那么做儿子的就不适宜处在那里。

○“坐不中席”者,一张席子坐四个人,那么席子的两端为上。现在不说上位而说中位,旧说通有两解,一说恭敬没有多余的席位,不仅不可上位,也不可居中;一说共坐则席端为上,独坐则席中为尊。尊者适宜独坐,不与人共坐,那么坐常居中,所以卑者坐不得居中。

○“行不中道”者,尊者常走正路,卑者所以不得走正路。男女各有道路,道路各有中间。

○“立不中门”者,门中央有门枢,门枢旁边有门梐,门梐就是门栏。现在说“不中门”,是指门梐和门枢的中间,是尊者所行之处,所以做儿子的不得挡在那里行走。

○注“谓与”至“异宫”。

○正义说:以上四件事,都是指与父亲同住一个宫室的情况。如果是命士以上,那么父子异居就不禁止。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有爵位既尊贵,各有臣仆,子孙应当尊敬自己。说“不敢当其尊处”,四件事都是尊者的处所。“室中西南隅谓之奥”,是《尔雅·释宫》的文句。郭璞注说:“隐蔽安静的地方。”“西北隅谓之屋漏”,孙氏说:“日光所漏入的地方。”“东北隅谓之宧”,孙氏说:“日光侧照明亮的地方。”这是说宧是明亮的地方。“东隅谓之窔”,郭氏说:“隐蔽昏暗的地方。”说“《内则》曰: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是证明有异居的道理。

○“食飨不为○”者,熊氏说:“是指传家事给子孙,如果不传家事,那么子孙就没有接待宾客的事情。大夫士或相互往来,设宴飨食○量度。不制定接待宾客的菜肴,这件事由尊者裁断,而儿子不得擅自预先限量多少。”

○“祭祀不为尸”者,尸代替尊者的位置,所以做儿子的不做。

○“听於无声”者,是指听而不闻父母的声音,这是阐明做儿子的常礼。

○“视於无形”者,是指视而不见父母的形体,虽然无声无形,常常在心里想象,好像看见形体听见声音,说父母将有教诲,使己然也。

○“不苟訾,不苟笑”者,苟,是且。相互诋毁叫訾。不快乐而笑叫苟笑。他们虽然有是非,而自己随意讥毁訾笑他们,都不是他们想要的,必定反而被毁辱,所以孝子不做。

○注“为其”至“后笑”。

○正义说:“危”,解释“不登高,不临深”,“辱”解释不訾不笑。说“君子乐然后笑”,引用《论语》证明不苟笑的事情。这是公明贾回答孔子说:“夫子快乐了才笑,人们不讨厌他的笑。”

孝子不在黑暗中做事,不登上危险的地方,怕辱没亲人。服,是事。暗,是冥。不在黑暗之中做事,怕突然有非常之事,而且嫌失礼。男女夜间行走用烛。

○瞑,本也作冥,音莫定。下文同。卒,音才忽。父母在世,不允许朋友以死相许。怕忘记亲人,死是为了报仇。没有私人财产,

[疏]“孝子”至“私财”。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孝子自己谨慎其身,不允许朋友以死相许,以及不得有私人财产的事情,各自随文解释。

○“不服暗”者,服,是事,指不在黑暗中行事。一则怕突然有非常之事,二则黑暗中行事,好生嫌疑,所以孝子深戒之

。

  ○“父母存,不许友以死”者,谓不许为其友报仇雠也,亲存存须供养,则孝子不可死也。若父母存,许友报仇怨而死,是忘亲也。亲亡则得许友报仇,故《周礼》有“主友之雠,视从父兄弟”。《白虎通》云:“朋友之道亲存不得行者,不得许友以其身,亦不许友以死耳。”

译“父母在世,不允许朋友以死相托”的意思是,不允许为朋友报仇雪恨。因为父母在世需要供养,所以孝子不可以死去。如果父母在世,答应朋友报仇而死去,这就是忘记了父母。父母去世后才可以答应朋友报仇,所以《周礼》中有“朋友之间的仇敌,对待方式等同于堂兄弟”的规定。《白虎通》说:“朋友之间的情谊,在父母在世时不能践行的,不可以答应朋友牺牲自己的身体,也就是不允许朋友以死相托罢了。”

○“不有私财”者,家事统於尊,财关尊者,故无私财。

  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为其有丧象也。纯,缘也。《玉藻》曰:“缟冠玄武,子姓之冠也。高冠素纰,既祥之冠也。”《深衣》曰:“具父母,衣纯以青。”

  ○纯,诸允反,又之闰反,下及注皆同。缘,悦绢反。缟,古老反,沈又古到反。纰,婢支反,徐补移反。

  [疏]“为人”至“纯素”。

  ○正义曰:此一节明为人子父母存及孤子衣冠纯饰不同之事,各随文解之。不言凡者,若仕者或遇凶荒,虽亲存亦须素服,非要在亲没,故不言凡。

  ○“父母存,冠衣不纯素”者,冠纯谓冠饰也,衣纯谓深衣领缘也。《礼》,具父母,太父母,存冠衣纯以缋;若有父母,无太父母,则纯以青;若少而并无,则乃纯素也。故亲存者不得纯素也。

  ○注“为其”至“以青”。

  ○正义曰:引《玉藻》“缟冠玄武,子姓之冠”,证冠纯有吉凶之别也。缟冠者,薄绢为之。玄武者,以黑缯为冠卷也。子姓者,姓,生也,孙是子所生,故谓孙为子姓。父有服未毕,子虽已除,犹未全吉也,故缟冠玄武。玄武是吉,缟冠为凶,明吉凶兼服也。何胤云:“缯里卷武也。”云“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又证有素为凶也。当祥之日,朝服缟冠;祥祭之后,则缟冠素纰。何胤云:“素纰谓缘冠两边。”云“《深衣》曰:具父母衣纯以青”者,引证不纯以素之事。

  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早丧亲,虽除丧,不忘哀也。谓年未三十者。三十壮,有室,有代亲之端,不为孤也。当室,適子也。《深衣》曰:“孤子衣纯以素。”

  ○早丧,息浪反。適,下历反。

  [疏]“孤子”至“纯采”。

  ○正义曰:上言有亲而不素,此言无亲而素者也。孤子谓二十九以下而无父者,当室谓適子也。既少孤,故虽除服,犹自素也。然《深衣》云:“孤子衣纯以素。”则嫡庶悉然。今云“当室”,则似庶子不同,所以尔者,通者有二,云凡子皆然,岂唯当室,但嫡子内理蒸尝,外交宗族,代亲既备,嫌或不同,故特明之,所以郑引《深衣》为注,会证凡孤子悉同也。崔灵恩云:“指谓当室,不当室则纯采,所以然者,当室之孤,内理蒸尝,外交宗族,所履之事,莫不伤心,故特纯素示哀也。《深衣》不云当室者,文略耳。”

  ○注“早丧”至“以素”。

  ○正义曰:三十以外遭丧者,除服后即得纯采。今所言虽是除丧,未三十不得纯采。若至三十,则亦采也,故云“当室,適子也。《深衣》曰:‘孤子衣纯以素也。’”然注前解適子,后引《深衣》,似崔解也。《深衣》不言冠者,从可知也。

  幼子常视母诳。视,今之示字。小未有所知,常示以正物,以正教之无诳欺。

  ○视音示。诳,本或作廷,注同,九况反,欺也。童子不衣裘裳。裘大温,消阴气,使不堪苦。不衣裘裳,便易。

  ○衣,於既反,下同。大音泰,徐他佐反。便,婢面反。易,以豉反。立必正方,不倾听。习其自端正。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习其扶持,尊者提携,谓牵将行。

  ○提,大兮反。携,户圭反。奉,芳勇反,又扶恭反,下及注“奉扃”、“奉席”、“奉箕”皆同。负剑辟咡诏之,负谓置之於背,剑谓挟之於旁。辟咡诏之,谓倾头与语,口旁曰咡。

  ○辟,匹亦反,侧也,徐芳益反,沈扶赤反,注同。咡,徐如志反,何云:“口耳之间曰咡。”挟音协。则掩口而对。习其乡尊者屏气也。

  ○掩,於检反。乡,许亮反,本又作向,后文注皆同。屏,必领反。

  [疏]“幼子”至“裘裳”。

  ○正义曰:此一节明父母教子及衣裘裳之法也,各随文解之。

  ○小儿恒习效长者,长者常示以正事,不宜示以欺诳,恐即学之,故曾子儿啼,妻云:“儿莫啼,吾当与汝杀豕。”儿闻辄止,妻后向曾子说之,曾子曰:“勿教儿欺。

译○所谓“不拥有私人财产”,是因为家庭事务统归于尊长,财物关乎尊长,所以没有私人财产。

做儿子的,父母在世时,帽子和衣服不用纯白色的镶边。因为那有丧服的象征。纯,指镶边。《玉藻》说:“白绢帽黑帽卷,是子孙的帽子。高帽白镶边,是除丧后的帽子。”《深衣》说:“父母双全,衣服用青色镶边。”

○纯,音诸允,又音之闰,下文及注中都一样。缘,音悦绢。缟,音古老,沈又音古到。纰,音婢支,徐音补移。

[疏]“为人”到“纯素”。

○正义说:这一节说明做儿子的父母在世以及孤子衣冠镶边装饰不同的事情,各自随文解释。不说“凡”字,是因为如果做官的人遇到凶荒,即使亲人在世也必须穿素服,不一定非要在亲人去世后才穿,所以不说“凡”。

○“父母在世,帽子和衣服不用纯白镶边”,帽纯指帽子的装饰,衣纯指深衣领口的镶边。《礼》规定,父母、祖父母都在世,帽子和衣服用五彩丝线镶边;如果有父母,没有祖父母,就用青色镶边;如果年少时父母双亡,才用纯白镶边。所以亲人在世的人不能用纯白镶边。

○注“为其”到“以青”。

○正义说:引用《玉藻》“白绢帽黑帽卷,是子孙的帽子”,证明帽子镶边有吉凶的区别。白绢帽,是用薄绢做的。黑帽卷,是用黑缯做帽卷。子姓,姓,生也,孙子是儿子所生,所以称孙子为子姓。父亲丧服未除,儿子虽然已经除服,但还未完全吉利,所以戴白绢帽黑帽卷。黑帽卷是吉,白绢帽是凶,说明吉凶兼服。何胤说:“缯里卷武也。”说“高帽白镶边,是除丧后的帽子”,又证明有白色是凶。在祥祭那天,朝服戴白绢帽;祥祭之后,就戴白绢帽白镶边。何胤说:“白镶边指帽子两边的镶边。”说“《深衣》说:父母双全,衣服用青色镶边”,是引用证明不用纯白镶边的事。

孤子当家,帽子和衣服不用彩色镶边。因为早丧亲人,虽然除丧,也不忘哀痛。指年龄未满三十岁的人。三十岁为壮年,有妻室,有代替亲人的开端,就不算孤子了。当室,指正妻所生的长子。《深衣》说:“孤子衣服用白色镶边。”

○早丧,音息浪。適,音下历。

[疏]“孤子”到“纯采”。

○正义说:上面说有亲人而不穿素服,这里说无亲人而穿素服。孤子指二十九岁以下而没有父亲的人,当室指正妻所生的长子。既然年少丧父,所以虽然除服,仍然自己穿素服。然而《深衣》说:“孤子衣服用白色镶边。”那么嫡子庶子都这样。现在说“当室”,似乎庶子不同,之所以这样,通论有两种说法,说凡是儿子都这样,岂止当室,但嫡子内理祭祀,外交宗族,代替亲人的职责完备,嫌疑或许不同,所以特别指明,因此郑玄引用《深衣》作为注,会合证明凡是孤子都相同。崔灵恩说:“指谓当室,不当室就用彩色镶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当室的孤子,内理祭祀,外交宗族,所经历的事,没有不伤心的,所以特别用纯白镶边表示哀痛。《深衣》不说当室,是文字简略罢了。”

○注“早丧”到“以素”。

○正义说:三十岁以外遭遇丧事的人,除服后就可以用彩色镶边。现在所说的虽然是除丧,未满三十岁不能用彩色镶边。如果到了三十岁,也可以用彩色了,所以说“当室,指正妻所生的长子。《深衣》说:‘孤子衣服用白色镶边。’”然而注先解释长子,后引用《深衣》,似乎像崔灵恩的解释。《深衣》不说帽子,是从可知也。

年幼的孩子常看母亲示范。视,是现在的示字。小孩没有什么知识,常给他示范正确的事物,用正道教导他不要欺骗。

○视音示。诳,本或作廷,注同,音九况,欺骗的意思。童子不穿皮衣和裙裳。皮衣太暖和,消减阴气,使人不能吃苦。不穿皮衣和裙裳,方便容易。

○衣,音於既,下同。大音泰,徐音他佐。便,音婢面。易,音以豉。站立一定要端正,不侧耳倾听。习惯自己端正。长辈与他手拉手,就用双手捧着长辈的手。习惯扶持,尊者提携,指牵着走。

○提,音大兮。携,音户圭。奉,音芳勇,又音扶恭,下文及注“奉扃”、“奉席”、“奉箕”都一样。背着剑夹在腋下教导他,负指放在背上,剑指夹在身旁。辟咡诏之,指侧头说话,口旁叫咡。

○辟,音匹亦,侧也,徐音芳益,沈音扶赤,注同。咡,徐音如志,何说:“口耳之间叫咡。”挟音协。就掩着嘴回答。习惯对着尊者屏住呼吸。

○掩,音於检。乡,音许亮,本又作向,后文注都一样。屏,音必领。

[疏]“幼子”到“裘裳”。

○正义说:这一节说明父母教子以及穿皮衣裙裳的方法,各自随文解释。

○小儿常习惯效仿长辈,长辈常给他示范正确的事,不应该给他示范欺骗,恐怕他就学了,所以曾子的儿子哭,妻子说:“儿子别哭,我应当给你杀猪。”儿子听到就停止,妻子后向曾子说这事,曾子说:“不要教儿子欺骗。”

”即杀豕食儿。是不诳也。

  ○注“视,今之示字”。

译于是杀猪给孩子吃。这是不欺骗孩子。

注:“视”,是现在“示”字的意思。

○正义曰:古者观视於物,及以物视人,则皆作示傍著见,后世已来,观视於物,作示傍著见,以物示人单作示字,故郑注经中视字者,是今之以物示人之示也。是举今以辨古。《昏礼》“视诸衿鞶”,注云:“视乃正字,今文视作示,俗误行之。”言视正字也,言古之以物示人作视字为正,故云“视乃正字”。今文《仪礼》应为古视字,乃作今示字,故言俗误也。

  ○“童子不衣裘裳”者,童子,未成人之名也,衣犹著也。童子体热,不宜著裘,裘大温,伤阴气也。又应给役,若著裳则不便,故并不著也。故童子并缁布襦袴也。

  ○注“裘大”至“便易”。

  ○正义曰:“使不堪苦”者,热消阴气,则不堪苦使也。此“童子不衣裘裳”,二十则可,故《内则》云,二十“可以衣裘帛”。国君十二冠,则裘裳早矣。女子十五许嫁者则亦衣帛。《诗》云:“乃生男子,载衣之裳。”是初生暂行此礼。

  ○“立必”至“而对”。

  ○“立必正方”,立宜正乡一方,不得倾头属听左右也。张逸云:“此说其威仪常然。”

  ○“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者,非唯教之听立,至於行步,亦宜教之。提携谓牵将行时,因牵行之,又教之为节也。奉长者之手,为儿长大,方当供养扶持长者,故先使学之,令习便也。张逸云:“说其见与行之法也。”

  ○“负剑辟咡诏之”者,岂但在行须教,正在抱时亦令习也。负谓致儿背上也,剑谓挟於胁下,如带剑也。辟,倾也。咡,口旁也,诏,告也。长者,或若负儿之时而与之语,当倾头以告之也。不正向之,令气不触儿也,亦令见长者所为而复习之也。张逸云:“辟咡诏之,倾头以告教之也。”此长者之为也。此负谓儿在人背上曰负,儿在怀中亦称负,谓儿负之,故《内则》云:“三日始负子。”注云:“负之谓抱之。”

  ○注“口旁曰咡”。

  ○正义曰:案《管子书 弟子职》云:“食已循咡覆手。”谓弟子食讫,以手循覆於咡,故知是口旁也。

  ○“则掩口而对”者,向长者告语之,此是童子答长者。童子虽未能掩口而对,长者亦教其为之其礼,以为后法。掩口,恐气触人。张逸云:“谓令小者如是,所习乡尊者屏气也。”

卷二 曲礼上第一

 卷二 曲礼上第一

  从於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尊不二也。先生,老人教学者。

  ○从,才用反,下皆同。遭先生於道,趋而进,正立拱手。为有教使。

  ○拱,俱勇反。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为其不欲与已并行。从长者而上丘陵,则必乡长者所视。为远视不察有所问。

  ○上,时掌反,下同。

  [疏]“从於”至“所视”。

  ○正义曰:此一节明事师长之礼,并自恭谨之法,今各随文解之。

  ○“从於先生”者,谓从行时。先生,师也。谓师为先生者,言彼先已而生,其德多厚也。自称为弟子者,言已自处如弟子,则尊师如父兄也。故公西华、子夏之徒答孔子,皆自称弟子也。雷次宗以为师如父兄,故自称弟子也。今明若从师行,不得辄往路傍与他人言也。而《论语》云:“有酒食,先生馔。”则先生之号亦通父兄。崔灵恩云:“凡言先生,谓年德俱高,又教道於物者。凡云长者,直以年为称也。凡言君子者,皆为有德尊之,不据年之长幼。故所称不同也。”

  ○“遭先生”至“拱手”,此明道路与师长相逢之法。遭,逢也。趋,疾也。拱手,见师而起敬,故疾趋而进就之也。又不敢斥问先生所为,故正立拱手而听先生之教。

  ○注“先生,老人教学者”。

  ○正义曰:案《书传略说》云:“大夫士七十而致仕,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教於州里。”《仪礼 乡饮酒》注云:“先生,乡大夫致仕者。”此云“老人教学者”,则通凡老而教学者是,未必皆致仕者。

  ○“与之言则对”者,此谓问时事之言则对,若问己大事,则

译○正义说:古代观察事物,以及用事物观察人,都写作“示”字旁边加“见”字;后世以来,观察事物,写作“示”字旁边加“见”字,用事物展示给人看则单写作“示”字,所以郑玄在经文中注释“视”字时,是指现在用事物展示给人看的“示”字。这是举现在的用法来辨别古代的用法。《昏礼》中“视诸衿鞶”,注解说:“‘视’才是正字,今文版将‘视’写作‘示’,是世俗错误沿用的。”说“视”是正字,是说古代用事物展示给人看写作“视”字才是正确的,所以说“‘视’才是正字”。今文版《仪礼》应该用古代的“视”字,却用了现在的“示”字,所以说世俗错误。

○“童子不衣裘裳”者,童子,是未成年人的名称,衣即穿着的意思。童子身体发热,不宜穿皮衣,皮衣太温暖,会损伤阴气。又应当服役,如果穿裳则不方便,所以都不穿。所以童子都穿黑色布制的短袄和裤子。

○注“裘大”至“便易”。

○正义说:“使不堪苦”者,热气消耗阴气,就不能承受劳苦役使。这里说“童子不衣裘裳”,二十岁就可以穿了,所以《内则》说,二十岁“可以穿皮衣和丝帛”。国君十二岁行冠礼,那么穿皮衣和裳就早了。女子十五岁许嫁的也穿丝帛。《诗经》说:“生了男孩,给他穿上裳。”这是刚出生时暂时实行这种礼仪。

○“立必”至“而对”。

○“立必正方”,站立应当端正面向一方,不能歪着头侧耳倾听左右。张逸说:“这是说他的威仪通常如此。”

○“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者,不仅教导他听和站,至于行走,也应当教导他。提携指牵着他行走时,借着牵行的机会,又教导他走路的节奏。双手捧着长者的手,是因为孩子长大后,才应当供养扶持长者,所以先让他学习,让他习惯方便。张逸说:“这是说见到和行走的方法。”

○“负剑辟咡诏之”者,难道只在行走时需要教导,在抱着的时候也让他习惯。负指把孩子背在背上,剑指夹在胁下,像佩带剑一样。辟,倾斜的意思。咡,口旁的意思。诏,告诉的意思。长者,有时在背孩子的时候跟他说话,应当歪着头告诉他。不正面朝着他,让气息不冲击孩子,也让长者看到自己的行为而再次学习。张逸说:“辟咡诏之,是歪着头来告知教导他。”这是长者的行为。这里负指孩子在人背上叫负,孩子在怀里也叫负,指背负孩子,所以《内则》说:“三天开始背孩子。”注解说:“背他指抱他。”

○注“口旁曰咡”。

○正义说:查《管子书·弟子职》说:“食已循咡覆手。”指弟子吃完饭,用手顺着口旁覆盖,所以知道是口旁。

○“则掩口而对”者,向长者告语,这是童子回答长者。童子虽然还不能掩口回答,长者也教导他这样做,作为以后的法则。掩口,是怕气息冲击别人。张逸说:“这是让年幼的人这样,所习的是面对尊者屏住呼吸。”

卷二 曲礼上第一

卷二 曲礼上第一

跟随先生,不越过道路和别人说话。尊重不专一。先生,是老人教学者。

○从,音才用,下面都相同。在路上遇到先生,快步上前,端正站立拱手。因为有教导使唤。

○拱,音俱勇。先生跟他说话就回答,不跟他说话就快步退下。因为他不想和自己并肩行走。跟随长者登上丘陵,就一定面向长者所看的方向。因为远视不仔细有所问。

○上,音时掌,下面相同。

[疏]“从於”至“所视”。

○正义说:这一节说明事奉师长的礼仪,以及自我恭敬谨慎的方法,现在各自随文解释。

○“从於先生”者,指跟随行走时。先生,是老师。称老师为先生,是说他们比自己先出生,德行多深厚。自称为弟子,是说把自己放在弟子的位置,那么尊重老师如同父兄。所以公西华、子夏等人回答孔子,都自称弟子。雷次宗认为老师如同父兄,所以自称弟子。现在说明如果跟随老师行走,不能随便到路旁和别人说话。而《论语》说:“有酒食,先生先吃。”那么先生的称号也通用于父兄。崔灵恩说:“凡是说先生,指年高德劭,又教导万物的人。凡是说长者,只以年龄来称呼。凡是说君子,都是因为有德而尊重,不依据年龄的长幼。所以称呼不同。”

○“遭先生”至“拱手”,这是说明道路上与师长相逢的方法。遭,遇到的意思。趋,快的意思。拱手,见到老师而起敬,所以快步上前靠近他。又不敢直接询问先生做什么,所以端正站立拱手听先生的教导。

○注“先生,老人教学者”。

○正义说:查《书传略说》说:“大夫士七十岁退休,大夫做父师,士做少师,在州里教导。”《仪礼·乡饮酒》注说:“先生,是乡大夫退休的人。”这里说“老人教学者”,那么通指凡是年老而教学的人,不一定都是退休的人。

○“与之言则对”者,这是指问时事的话就回答,如果问自己大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