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少仪第十七
谓名得通达也。将命,谓传辞出入、通客主之言语者也。客云愿以已名使通闻於将命之人也。然客实原见君子,而云“原闻名於传命者”,不敢必斥见於君子,但原将命者闻之而已。不云“初辞”,而云“固”者,欲明主人不即见己,已乃再辞,故云“固”也。若初辞则不云“固”,当惟云“某原闻名於将命者”耳。
译“谓名得通达也”,是说名字得以传达。所谓“将命”,是指传递言辞、出入于主客之间以沟通言语的人。客人说希望把自己的名字传达给传命的人,让他知晓。然而客人实际上原本是想见君子,却说“希望传命的人听到我的名字”,不敢肯定地直接要求见君子,只是希望传命的人听到罢了。不说“初辞”,而说“固”,是为了表明主人没有立即接见我,我便再次陈述请求,所以说“固”。如果是初次陈述请求,就不会用“固”字,应当只说“某希望传命的人听到我的名字”罢了。
不得阶主。阶,上进者,言宾之辞不得指斥主人。
○上,时掌反。
[疏]正义曰:解上经文云“闻名”之义也。阶,进也。主,谓主人也。客宜卑退,故其辞不得斥进主人也。
○注“阶,上进者”。
○正义曰:“阶”是等,故人升阶,必上进,故以阶为上进。《隐义》云:“阶可升上,故云上进也。”
適者,曰:“某固愿见。”敌,当也。愿见,愿见於将命者,谦也。
[疏]正义曰:此明敌体始相见言,敌体不谦,故云“愿见”也。虽云“原见”,亦应云愿见於将命者,因上巳有,故此略之。又云“固”者,义亦如前。
罕见曰闻名,罕,希也。希相见,虽於敌者,相为尊主之辞,如於君子。
○罕见,贤遍反。
[疏]正义曰:前二条明始相见,此明已经相见而疏者。罕,少也。若少见尊者,辞云“愿闻名於将命者”。若少见敌者,亦云“愿闻名於将命者”。然敌者始来曰“原见”,重来而疏,翻曰“闻名”者,亦奖之使不疏也。或云:“始来礼隆,故尊卑宜异;重来礼杀,故宜同也。”
○注“罕希”至“君子”。
○正义曰:案《尔雅 释诂》文,罕,希也,是罕得为希。云“希相见,虽於敌者,犹为尊主之辞,如於君子”者,尊而希者,故宜同於始来相见,敌而希者,其辞重於始来,故郑偏解之也。
亟见曰“朝夕”。亟,数也。於君子则曰“某原朝夕闻名於将命”者,於敌者则曰“某愿朝夕见於将命者”。
○亟,去冀反,注及下同。数,色角反。瞽曰闻名。瞽,无目也。以无目,辞不称见。
[疏]“亟见”至“闻名”。
○正义曰:此谓数相见者也。亟,数也。若数见尊者,则其辞云“某愿朝夕闻名於将命者”,若数见敌者,则云“某愿朝夕见於将命者”。
○注“亟,数也”。
○正义曰:《尔雅 释诂》文。
○“瞽曰闻名”者,瞽无目也,其来不问见贵贱,则并通云原闻名於将命者,其目无所见,故不云“愿见”。
適有丧者曰“比”,適,之也。曰“某愿比於将命者”。比,犹比方,俱给事。
[疏]正义曰:前明吉礼相见,此以下明凶事相见者也。適,往也,此谓往適者丧家也。比,比方也。丧不主相见,凡往者,皆是助事,故云“比”,谓比方其年力,以给丧事也。君五十从反哭,四十持盈次,皆是比方其事,故郑云“比谓比方,俱给事”,故辞云“原比於将命者”也。
童子曰“听事”。曰“某愿听事於将命者”,童子未成人,不敢当相见之礼。
[疏]正义曰:童子未成人,虽往適它丧,不敢以成人为比方,但来听主人以事见使,故云“原听事於将命者”也。
適公卿之丧,则曰“听役於司徒”。丧忧戚,无宾主之礼,皆为执事来也。
○为,于伪反,下文“为君丧”、注“虽为”并同。
[疏]正义曰:前往適丧,此敌贵者丧也。不敢云相比方而使,但听主人之见役,轻重唯命,不敢辞也。不直云“听役於将命”,而云“於司徒”者,司徒主国之事,故国有大丧,谓公卿之丧,则司徒皆率其属掌之。故《司徒职》云:“大丧,帅六卿之众庶属其六引而治其政令。”郑云:“众庶所致役也。”又《檀弓》云“孟献子丧,司徒旅归四布”是也。《隐义》云“公卿亦有司徒官,以掌丧事”也。
君将適他,臣如致金玉货贝於君,则曰“致马资於有司”。敌者曰“赠从者”。適他,行朝会也。资,犹用也。赠,送也。
○適它,音他。从,才用反。朝,直遥反。
[疏]“君将”至“从者”。
○正义曰:此一经论臣致物於君及適者之辞。前明吉凶相见之礼,此以下明吉凶相送遗之礼也,此明送吉也。君,谓已君也。適它,谓朝会出往它国也。
○“臣如置金玉货贝於君”者,如,若也。君欲往它国,而臣若奉献财物,以充君路之资者也。金玉
译不得直接称呼主人。阶,是向上进升的意思,是说宾客的言辞不能直指斥责主人。
○上,音掌。
[疏]正义说:解释上文经文中“闻名”的含义。阶,是进升的意思。主,是指主人。客人应当谦卑退让,所以他的言辞不能直接进升主人。
○注“阶,上进者”。
○正义说:“阶”是等级,所以人登上台阶,必定是向上进升,因此用“阶”表示向上进升。《隐义》说:“台阶可以登上去,所以说向上进升。”
去拜访地位相当的人,说:“我本来希望见面。”敌,是地位相当的意思。愿见,是希望向传话的人表示想见面,这是谦辞。
[疏]正义说:这里说明地位相当的人初次见面时的言辞,地位相当的人不谦卑,所以说“愿见”。虽然说是“原见”,也应该说希望向传话的人表示想见面,因为上文已经有了,这里就省略了。又说“固”,含义也如前所述。
很少见面说“闻名”,罕,是稀少的意思。很少见面,即使是对于地位相当的人,也使用尊称主人的言辞,如同对待君子一样。
○罕见,音遍。
[疏]正义说:前两条说明初次见面,这条说明已经见过面但关系疏远的人。罕,是少的意思。如果很少见到尊者,言辞说“希望向传话的人表示想闻名”。如果很少见到地位相当的人,也说“希望向传话的人表示想闻名”。然而地位相当的人初次来说“原见”,再次来而关系疏远,反而说“闻名”,这也是为了鼓励对方不要疏远。或者说:“初次来礼节隆重,所以尊卑应当有别;再次来礼节简略,所以应当相同。”
○注“罕希”至“君子”。
○正义说:根据《尔雅·释诂》的记载,罕,是希少的意思,所以罕可以解释为希。说“很少见面,即使是对于地位相当的人,仍然使用尊称主人的言辞,如同对待君子”者,尊贵而少见的人,所以应当与初次见面相同,地位相当而少见的人,他的言辞比初次见面更重,所以郑玄特别解释这一点。
频繁见面说“朝夕”。亟,是频繁的意思。对于君子就说“我本来希望早晚向传话的人表示想闻名”,对于地位相当的人就说“我希望早晚向传话的人表示想见面”。
○亟,音冀,注及下同。数,音角。盲人叫“闻名”。瞽,是没有眼睛的意思。因为没有眼睛,言辞中不称“见”。
[疏]“亟见”至“闻名”。
○正义说:这是指频繁见面的人。亟,是频繁的意思。如果频繁见到尊者,则他的言辞说“我希望早晚向传话的人表示想闻名”,如果频繁见到地位相当的人,则说“我希望早晚向传话的人表示想见面”。
○注“亟,数也”。
○正义说:《尔雅·释诂》的记载。
○“瞽曰闻名”者,瞽是没有眼睛的人,他来时不问见的是贵是贱,都通称希望向传话的人表示想闻名,因为他眼睛看不见,所以不说“愿见”。
去吊丧的人说“比”,適,是去的意思。说“我希望向传话的人表示想比”。比,是比方,一起供职办事。
[疏]正义说:前面说明吉礼相见,以下说明凶事相见。適,是往的意思,这是指前往丧家的人。比,是比方的意思。丧事不主张相见,凡是前往的人,都是来协助办事的,所以说“比”,谓比方其年力,以供给丧事。国君五十岁跟随反哭,四十岁持盈次,都是比方其事,所以郑玄说“比谓比方,俱给事”,所以言辞说“原比於将命者”。
童子说“听事”。说“我希望向传话的人表示想听事”,童子未成人,不敢承受相见的礼节。
[疏]正义说:童子未成人,虽然前往其他丧家,不敢以成人为比方,只是来听主人以事见使,所以说“原听事於将命者”。
去公卿的丧家,就说“听役於司徒”。丧事忧戚,没有宾主之礼,都是来执事的人。
○为,音伪,下文“为君丧”、注“虽为”并同。
[疏]正义说:前面是前往丧家,这里是地位相当贵者的丧事。不敢说相比方而使,只是听主人之见役,轻重唯命,不敢辞。不直接说“听役於将命”,而说“於司徒”者,司徒主管国家之事,所以国有大丧,谓公卿之丧,则司徒都率领其属掌之。所以《司徒职》说:“大丧,帅六卿之众庶属其六引而治其政令。”郑玄说:“众庶所致役也。”又《檀弓》说“孟献子丧,司徒旅归四布”是也。《隐义》说“公卿亦有司徒官,以掌丧事”。
国君将去其他地方,臣下如果向国君奉献金玉货贝,就说“致马资於有司”。地位相当的人说“赠从者”。適他,是去朝会。资,是用意。赠,是送意。
○適它,音他。从,音用。朝,音遥。
[疏]“君将”至“从者”。
○正义说:这一条论述臣下向国君奉献物品及去他处的言辞。前面说明吉凶相见之礼,以下说明吉凶相送遗之礼,这里说明送吉。君,是指自己的国君。適它,是指朝会出往它国。
○“臣如置金玉货贝於君”者,如,是若的意思。国君欲往它国,而臣下若奉献财物,以充国君路之资者也。金玉
货贝,略举其梗概耳。
○“则曰致马资於有司”者,臣虽以物赠君,君体尊备物,不有乏少,故臣不敢言“将物与君”。但恐君行有车马,路中或须资给,故云此物以充马资。物不可付马,故云“致马资於有司”。有司,谓主典君物者也。
译关于货贝,只是大致列举其概况罢了。
○所谓“就说把马匹的资费交给主管官吏”这一句,意思是:臣子虽然用物品赠予君主,但君主身份尊贵,物资完备,不会有匮乏短缺,所以臣子不敢说“把物品送给君主”。只是担心君主出行时有车马,途中或许需要资费供给,所以说这些物品用来充当马匹的资费。物品不能直接交给马匹,所以说“把马匹的资费交给主管官吏”。主管官吏,指的是掌管君主物资的人。
○“敌者曰赠从者”,若物送敌者,亦不云赠送敌者,当言赠於左右从行者也。
臣致襚於君,则曰“致废衣於贾人”。敌者曰“襚”。言废衣,不敢必用敛也。贾人,知物善恶也。《周礼》“玉府掌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有贾八人。
○襚音遂。贾音嫁,徐音估,注同。敛,力艳反。织音志,郑注《周礼》云:“凶绣之属。”
[疏]“臣致”至“曰襚”。
○正义曰:此因前送吉,此明送凶。“襚”者,以衣送死人之称。礼:以衣送敌者死曰“襚”。襚者,遂彼生时之意也。若臣以衣送君死,不得曰“襚”,但云“致废衣”。废衣者,不敢言“必充君敛”,但充以废致不用之例,故云“致废衣”也。贾人者,识物贾贵贱而主君之衣物者也。又不敢云“与君”,故云“致贾人”也。然《丧大记》云:“君无襚。”注云:“无襚者,不陈不以敛。”
○“敌者曰襚”者,衣送敌者死,既无谦,故云“襚”也。
○注“《周礼》”至“八人”。
○正义曰:引之者,证君有贾人藏献物也。郑注《周礼》云:“文,谓物织画绣之属也。”
亲者兄弟,不以襚进。不执将命者,以即陈而已。
[疏]正义曰:此明亲者相襚之法。进,谓执之将命也。若非亲者相襚,则摈者传辞将进,以为礼节。若有亲者相襚,但直将进即陈之,不须执以将命也。案《士丧礼》:大功以上同体之亲襚,不将命,即陈於房中;小功以下及同姓等皆将命。
臣为君丧,纳货贝於君,则曰“纳甸於有司”。甸,谓田野之物。
○甸,大见反。
[疏]正义曰:言臣为君丧,而臣进物纳为献也。纳,入也。甸,田也。言人此物,是自田野之所出,合献入之於君有司也。必云“田所出”者,臣皆受君地,明地物本由君出也。尤是送君,故与贾人货贝但供丧用,故付有司也。
赗马入庙门。以其主於死者。
○赗,考仲反。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入庙门。以其主於生人也。兵车,革路也。虽为死者来,陈之於外,战伐田猎之服,非盛者也。《周礼》:“革路建大白以即戎。”
○赙音附。
[疏]“赗马”至“庙门”。
○正义曰:此一节论赙、赗之异。
○“赗马入庙门”者,以马送死曰赗,赙副亡者之意也。既送亡者,故将入庙门也。庾云:“礼:既袒讫,而后赗马入。设於庙庭,而入门者,欲以供驾庙车也。”故郑云“主於死者”。
○“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入庙门”者,以马助生营丧曰“赙马”。币,谓以财货赙助主人丧用。并助主人之物,故不将入庙也,故郑云“以其主於生人也”。大白兵车,革路之旗。《周礼》“革路建大白以即戎”也。兵车即革路也,虽并为送丧之从车,而其本是田战之具,故不可入庙门,故郑云:“虽为死者来,陈之於外,战伐田猎之服,非盛者也。”然所以得有大白兵车来助主人者,此谓诸侯有丧,邻国之君有以大白兵车而赗之者,或家国自有也。
赙者既致命,坐委之,摈者举之,主人无亲受也。丧者非尸柩之事,则不亲也。举之,举以东。
○柩音旧。
[疏]“赙者”至“受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赙者授物及主人受之礼。
○“赙者既致命,坐委之”者,此明来赙者之法。坐,犹跪也,谓赙者跪,委物於地。
○“摈者举之”者,谓主人摈者举而取之。
○“主人无亲受也”者,吉时,若人馈物,主人皆自拜受之。若有丧,主於哀戚,凡有四方使者以物赙己,悉不得拜受,故使摈者受举之而已。
○注“举之,举以东”。
○正义曰:知“举以东”者,《杂记》云:“含者入,升堂,致命,坐委于殡东南,宰夫朝服即丧屦,升自西阶,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阶以东。”后襚者赙者并然。而升堂致命,是告摈之辞也。若赙生人,则致命摈者,不告
译○“敌者曰赠从者”,如果是物品送给地位相等的人,也不说赠送给敌者本人,应当说是赠送给左右随从的人。
臣向君主致送助丧衣物,则说“致废衣于贾人”。地位相等的人之间说“襚”。说废衣,是不敢肯定这些衣物一定会用于收敛。贾人,是懂得物品优劣的人。《周礼》记载:“玉府掌管凡是进献给王的所有金玉、兵器、文织品、良货贿等物品,接收并收藏它们”,有八名贾人。
○襚音遂。贾音嫁,徐音估,注同。敛,力艳反。织音志,郑注《周礼》说:“凶绣之类。”
[疏]“臣致”至“曰襚”。
○正义曰:这是承接前文送吉礼的情况,此处阐明送凶礼的情况。“襚”,是用衣物送死人的称呼。礼制规定:用衣物送地位相等者的死者叫“襚”。襚,是遂成死者生前意愿的意思。如果臣用衣物送君主的死者,不得称为“襚”,只说“致废衣”。废衣,是不敢声称“必定充作君主的敛衣”,只是按照废弃不用之物致送的惯例,所以说“致废衣”。贾人,是识别物品价格贵贱而主管君主衣物的人。又不敢说“给君主”,所以说“致贾人”。然而《丧大记》说:“君主没有襚。”注解说:“无襚,是不陈列也不用于收敛。”
○“敌者曰襚”者,用衣物送地位相等者的死者,既然没有谦卑之意,所以说“襚”。
○注“《周礼》”至“八人”。
○正义曰:引用这段文字,是为了证明君主有贾人收藏进献的物品。郑注《周礼》说:“文,是指物品中织画绣之类。”
亲近的兄弟,不以襚的名义进献。不拿着物品传达使命,因为直接陈列即可。
[疏]正义曰:这是阐明亲近者互相赠襚的法则。进,是指拿着物品传达使命。如果不是亲近者互相赠襚,则由摈者传话传达使命后进献,作为礼节。如果有亲近者互相赠襚,只是直接拿着进献并陈列,不需要拿着物品传达使命。查考《士丧礼》:大功以上同体之亲赠襚,不传达使命,直接在房中陈列;小功以下及同姓等人都要传达使命。
臣为君主服丧,向君主缴纳货贝,则说“纳甸于有司”。甸,是指田野出产的物品。
○甸,大见反。
[疏]正义曰:是说臣为君主服丧,而臣进献物品作为贡品。纳,是进入的意思。甸,是田地。说这些物品,是出自田野,应当进献给君主的有司。必定说“田地所出”,是因为臣都受封君主的土地,明白土地上的物品原本是由君主产生的。尤其是送给君主,所以与贾人货贝一样只供丧事使用,因此交付给有司。
赗马进入庙门。因为它是主要为了死者。
○赗,考仲反。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进入庙门。因为它们是主要为了生者。兵车,是革路。虽然是为死者而来,陈列在外面,战伐田猎的服饰,不是盛装。《周礼》:“革路树立大白旗以用于战争。”
○赙音附。
[疏]“赗马”至“庙门”。
○正义曰:这一节论述赙、赗的区别。
○“赗马入庙门”者,用马送死者叫赗,赙是辅助亡者的意思。既然送亡者,所以将马送入庙门。庾云:“礼制:既袒露臂膀完毕后,然后赗马进入。设在庙庭,而进入庙门的,是想用来驾御庙车。”所以郑玄说“主要为了死者”。
○“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入庙门”者,用马帮助生者操办丧事叫“赙马”。币,是指用财货赙助主人的丧用。都是帮助主人的物品,所以不送入庙内,所以郑玄说“因为它们主要为了生者”。大白兵车,是革路的旗帜。《周礼》“革路树立大白旗以用于战争”。兵车就是革路,虽然都是送丧的从车,但其本质是田战之具,所以不可进入庙门,所以郑玄说:“虽然是为死者而来,陈列在外面,战伐田猎的服饰,不是盛装。”然而之所以有大白兵车来帮助主人,这是指诸侯有丧事,邻国之君用大白兵车来赗助,或者家国自有。
赙者已经传达使命,坐下放置物品,摈者举起物品,主人不亲自接受。丧事不是关于尸柩的事情,就不亲自处理。举起,是向东举起。
○柩音旧。
[疏]“赙者”至“受也”。
○正义曰:这一经文明白赙者授予物品及主人接受物品的礼节。
○“赙者既致命,坐委之”者,这是阐明来赙者的法则。坐,同跪,是说赙者跪下,将物品放在地上。
○“摈者举之”者,是说主人的摈者举起并取走物品。
○“主人无亲受也”者,吉时,如果有人馈赠物品,主人都亲自拜谢接受。如果有丧事,主要在于哀戚,凡是有四方使者用物品赙助自己,都不得拜谢接受,所以让摈者接受并举起物品而已。
○注“举之,举以东”。
○正义曰:知道“向东举起”的原因,《杂记》说:“含者进入,升堂,传达使命,坐在殡的东南,宰夫穿朝服穿丧屦,从西阶上升,面向西,坐下取璧,从西阶下降向东。”后来的赠襚者赙者也都如此。而升堂传达使命,是告诉摈者的言辞。如果是赙助生人,则向摈者传达使命,不告诉
受立授立,不坐,由便。
○便,婢面反。性之直者,则有之矣。有之,有跪者也。谓受授於尊者,而尊者短则跪,不敢以长临之。
○跪,其委反。长,直良反。
[疏]“受立”至“之矣”。
○正义曰:此一节明相授受之礼,前明吉凶相见及送赠之礼,礼有摈相授受之法,故此明之。坐亦跪也。凡尊卑相授,乃以跪为敬也。
○“受立”,谓尊者立,以物与卑者,卑者受此尊者之物。“授立”,谓尊者立,巳以物授尊者之立。此二事皆不坐,以尊者立故也。若坐,则尊者屈而低身,类尊者故也。
○“性之直者,则有之矣”者,性,谓天性。言尊者天性直自如此短小,尊者虽立,若授受尊者之物,则有坐而授受。所以然者,以尊者短小,若立对之,则以长临尊,故有坐也。
始入而辞,曰:“辞矣。”即席,曰:“可矣。”可,犹止也,谓摈者为宾主之节也。始入则告之辞,至就席则止其辞。排阖,说屦於户内者,一人而巳矣。虽众敌,犹有所尊者。
○排,薄皆反。阖,初猎反,又音合。说,吐活反,本又作脱,下注同。有尊长在,则否。在,在内也。后来之众,皆说屦於户外。
○长,丁丈反,下文注“尊长”皆同。
[疏]“始入”至“则否”。
○正义曰:此一节明宾主之入,摈者告之辞让之节及说屦之仪。
○“始入而辞”者,谓始入门,主人辞谢宾之节。
○“曰:辞矣”者,当此之时,摈者告主人曰辞谢宾矣,谓辞让宾,令宾先入。至阶之时,摈者亦应告主人曰辞让宾先登矣。此不言者,始入之文,包入门登阶矣。
○“即席,曰可矣”者,谓宾主升堂,各自就席而立。摈者恐宾主辞谢即席,故摈者告之曰“可矣”。可,犹止也。言既即席之时,止此辞让,不须辞矣。
○“排阖,说屦於户内者,一人而巳矣”者,谓宾主登席,其众须入户内者,虽尊卑相敌,犹推一人为尊。阖,谓门扇,谓排推门扇。“说屦於户内者,一人而巳矣”,言止许一人,不得并皆如此也。
○“有尊长在,则否”者,谓先有尊长已在於堂或室,众人后入,不得一人说屦加户内也。
问品味,曰:“子亟食於某乎?”问道艺,曰:“子习於某乎?子善於某乎?”不斥人,谦也。道,三德三行也。艺,六艺。
○某音母。行,下孟反。
[疏]“问品”至“某乎”。
○正义曰:此一经明宾主相问饮食及道艺之事也。
○“问品味,曰:子亟食於某乎”者,谓客来,宾主相问,礼也。“品味”者,殽馔也。亟,数也。凡问人,若欲问彼人巳尝食某殽馔与否者,则不可斥问尝食否,但当问其数食某食乎?如言彼已尝经数食也。然彼若不尝食,则自当依事而答之也。
○“问道艺”者,亦谓宾主先巳明知所习道艺,及其问之,亦不敢指斥,故云:子习於某道乎?子善於某艺乎?道难,故称习。艺易,故称善也。
○注“不斥”至“六艺”。
○正义曰:“不斥人,谦也”者,虽先知其所食、所习、所善,及其问之,犹疑而称“乎”。“乎”者,谦退之辞,是以不正指斥人所能。此人,兼宾主也,南本云“不斥主人”,非也。云“道,三德三行也”者,案《师氏》教国子三德三行者,一曰至德,二曰敏德,三曰孝德。三行者,一曰孝行,二曰友行,三曰顺行也。皆国子所习,故知道是三德三行也。云“艺,六艺”者,案《保氏》教六艺,礼、乐、射、驭、於、书数也。
不疑在躬,躬,身也。不服行所不知,使身疑也。不度民械,械,兵器也。不计度民家之器物,使巳亦有。
○度,大洛反,计也,注同。械,户戒反。不原於大家,大,谓富之广也。不訾重器。訾,思也。重,犹宝也。
○訾,子斯反。
[疏]“不疑”至“重器”。
○正义曰:此一节承上宾主相问之事,因明宾主之礼,宾不得愿主人所有
译接受和授予物品时,应当站立,不要坐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便”字读作“婢面反”。人的天性中有直率的人,这是存在的。存在这种情况,有时需要跪着。说的是接受或授予尊长物品时,如果尊长身材矮小,就应当跪着,不敢以高大的姿态凌驾于尊长之上。
○“跪”字读作“其委反”。“长”字读作“直良反”。
[疏]从“受立”到“之矣”。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相互授予物品的礼节,前面已经阐明了吉凶相见以及送赠的礼节,礼节中有摈相协助授予的方法,所以这里加以阐明。坐着也属于跪着的一种。凡是尊卑之间相互授予物品,都以跪着表示恭敬。
○“受立”,是说尊长站着,把物品给卑下的人,卑下的人接受尊长的物品。“授立”,是说尊长站着,自己把物品授予站着的尊长。这两件事都不坐下,是因为尊长站着。如果坐下,那么尊长就要弯腰低头,这类似于尊长屈尊了。
○“性之直者,则有之矣”,意思是,天性,指的是天生的禀性。说的是尊长天性如此,身材矮小,尊长虽然站着,如果在授予或接受尊长物品时,就可以坐着授予或接受。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尊长身材矮小,如果站着相对,就是以高大的姿态凌驾于尊长之上,所以有坐着的情况。
刚进门时辞让,说:“辞让了。”到了席位时,说:“可以了。”“可”,就是停止的意思,是说摈相为宾主节制辞让的礼仪。刚进门就告知辞让,到了席位就停止辞让。推开房门,在门内脱鞋的,只有一个人而已。即使众人地位相当,也还是有被推举为尊长的人。
○“排”字读作“薄皆反”。“阖”字读作“初猎反”,又读作“合”。“说”字读作“吐活反”,原本也写作“脱”,下面的注释相同。如果有尊长在,就不这样。在,是指在室内。后来进入的众人,都在门外脱鞋。
○“长”字读作“丁丈反”,下文注释“尊长”都相同。
[疏]从“始入”到“则否”。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宾主进入的礼节,摈相告知辞让的节度以及脱鞋的仪节。
○“始入而辞”,是说刚进门时,主人辞谢宾客的节度。
○“曰:辞矣”,是说在这个时候,摈相告诉主人说辞谢宾客了,意思是辞让宾客,让宾客先进入。到了台阶的时候,摈相也应该告诉主人说辞让宾客先登阶了。这里没有说,是因为“始入”的文字,包含了进门和登阶的意思。
○“即席,曰可矣”,是说宾主登上厅堂,各自走到席位站着。摈相担心宾主在就席时还要辞谢,所以摈相告知说“可以了”。“可”,就是停止的意思。意思是既然已经就席,就停止辞让,不需要再辞让了。
○“排阖,说屦於户内者,一人而巳矣”,是说宾主登上席位,那些需要进入室内的人,即使尊卑地位相当,也推举一人为尊长。“阖”,指的是门扇,意思是推开房门。“说屦於户内者,一人而巳矣”,意思是只允许一个人,不能大家都这样。
○“有尊长在,则否”,是说先前已经有尊长在厅堂或室内,众人后来进入,不能由一个人在门内脱鞋。
询问饮食的味道,说:“您多次在某某地方吃过吗?”询问道德和技艺,说:“您学习过某某吗?您擅长某某吗?”不直接指斥别人,是谦虚的表现。道,指三德三行。艺,指六艺。
○“某”字读作“母”。“行”字读作“下孟反”。
[疏]从“问品”到“某乎”。
○正义说:这一经阐明宾主相互询问饮食以及道德技艺的事情。
○“问品味,曰:子亟食於某乎”,是说客人来了,宾主相互询问,这是礼节。“品味”,指的是菜肴食品。“亟”,意思是多次。凡是询问别人,如果想问对方是否曾经吃过某种菜肴食品,就不能直接问是否吃过,而应当问他是否多次吃过某种食物?就像说他已经多次吃过一样。如果他没有吃过,自然会根据实际情况回答。
○“问道艺”,也是说宾主事先已经知道对方所学习的道德技艺,在询问时,也不敢直接指斥,所以说:您学习过某某道吗?您擅长某某艺吗?道难以掌握,所以称学习。艺容易掌握,所以称擅长。
○注“不斥”到“六艺”。
○正义说:“不斥人,谦也”,意思是虽然事先知道对方所吃的、所学习的、所擅长的,在询问时,仍然用疑问语气词“乎”。“乎”,是谦虚退让的用语,所以不直接指斥别人所能。这个人,兼指宾主,南本说“不斥主人”,是不对的。说“道,三德三行也”,按照《师氏》教导国子三德三行的内容,一是至德,二是敏德,三是孝德。三行,一是孝行,二是友行,三是顺行。这些都是国子所学习的,所以知道道是指三德三行。说“艺,六艺”,按照《保氏》教导六艺,是礼、乐、射、驭、书、数。
不使自身陷入疑惑,躬,就是身体。不从事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以免使自身陷入疑惑。不估量百姓的兵器,械,就是兵器。不估量百姓家中的器物,以免自己也想要拥有。
○“度”字读作“大洛反”,意思是估量,注释相同。“械”字读作“户戒反”。不探求大家族的财富,大,指财富的广博。不估量贵重的器物。訾,意思是思虑。重,就是宝贵的意思。
○“訾”字读作“子斯反”。
[疏]从“不疑”到“重器”。
○正义说:这一节承接上文宾主相互询问的事情,进而阐明宾主的礼节,宾客不得贪求主人所拥有的东西
之物。
○“不疑在躬”者,既问主人之道艺,则己亦当习学明了,不得使疑事在其躬,则为宾为主皆然也。
译这些东西。
“不疑在躬”的意思是,既然已经向主人询问了道术技艺,那么自己也就应当学习并弄明白,不能让疑惑之事留在自己身上,无论是作为宾客还是作为主人,都是如此。
○“不度民械”者,谓为客至主人之家,不得计度民家所有器械,使己亦有也。
○“不原於大家”者,大家,谓富贵广大之家,谓大夫之家也。谓士往於卿大夫之家,见彼富大,不可愿敩之也,非分而愿,必有乱心也。
○“不訾重器”者,訾,思也。重器,宝珍之物。言谓客至主人之家,见有重器,重器不可思玩之若思玩之,则憎疾已贫贱,生淫乱滥恶也。
汜扫曰扫,扫席前曰拚。拚席不以鬛,执箕膺擖。鬛,谓帚也,帚恒帚地,不洁清也。膺,亲也。擖,舌也,持箕将去粪者,以舌自乡。
○汜埽,上芳剑反,下悉报反。拚,弗运反,又作A2,鬛,力陈反。膺,於陵反,胸前也。擖,以涉反,舌也,徐音叶。清,徐才性反,又如字。去,起吕反,下“擢去”同。乡,许亮反。
[疏]“汜埽”至“膺擖”。
○正义曰:此一经明主人与宾洒扫之事。“汜埽”者,汜,广也。若远路大宾来,主人宜广扫之,谓外内俱埽谓之“埽”。
○“埽席前曰拚”者,若近路小宾来,则止埽席前,不得名“埽”,则但曰“拚”也,所以然者,拚是除秽,埽是涤荡。
○“拚席不以鬛”者,鬛,谓扫地帚也。若埽席上,不得用埽地帚也。
○“执箕膺擖”者,膺,人之胸前。擖,箕之舌也。箕是去物之具,贱者执之,不可持乡尊者,当持箕舌,自乡胸前。
不贰问。当正已之心,以问吉凶於蓍龟。不得於正,凶则卜筮其权也。
○蓍音尸。问卜筮曰:“义与?志与?”义则可问,志则否。大卜问来卜筮者也。义,正事也。志,私意也。
○与音馀,下同。大音泰。
[疏]“不贰”至“则否”。
○正义曰:此一节明卜筮之法。
○“不二问”者,凡卜筮之法,当正已心志而来问於蓍龟,则得吉兆,不得二心不正。若二心不正,必凶,则卜筮权时妄告。
○“问卜筮曰:义与,志与”者,谓大卜问来卜筮者,为是道理正义与?为是私意志与?
○“义则可问,志则否”者,若卜筮者是公义,则可为卜筮。若所问是私心志意,则不为之卜筮。
尊长於已逾等,不敢问其年。逾等,父兄党也。问年,则已恭孙之心不全。
○孙音逊,本亦作逊,同。燕见不将命。自不用宾主之正来,则若子弟然。
○见,贤遍反,下“请见”同。遇於道,见则面,可以隐则隐,不敢烦动也。不请所之。尊长所之或卑亵。
○{艹褺},息列反。丧俟事,不犆吊。亦不敢故烦动也。事,朝夕哭时。
○特,本亦作犆,音特。侍坐,弗使,不执琴瑟,不画地,手无容,不翣也。端悫所以为敬也。尊长或使弹琴瑟,则为之可。
○画,胡麦反。翣,本亦作菨,所角反,卢云:“扇也。”悫,苦角反。寝,则坐而将命。命有所传辞也。坐者,不敢临之。侍射则约矢,不敢与之拾取也。
○射,食夜反,下注“客射”同。拾,其劫反。侍投则拥矢。不敢释於地也。投,投壶也。投壶坐。胜则洗而以请。洗爵请行觞,不敢直饮之。
○饮音荫。客亦如之。客射,若投壶不胜,主人亦洗而请之。
○胜,诗证反。不角,角,谓觥,罚爵也。於尊长与客,如献酬之爵。
○觥,古横反。不擢马。擢,去也,谓彻也。巳彻马嫌胜,故薄之。
○擢,直角反。
[疏]“尊长”至“擢马”。
○正义曰:此一节论卑幼奉命於尊长诸杂之仪。
○“燕见不将命”者,谓卑幼,私燕而见,不使摈者将传其命,无宾主之礼。
○“遇於道,见则面”者,若於道路遇逢尊者,尊者若见己,己则面见。若尊者不见已,已则隐也。
○“不请所之”者,虽面自见,而不得问尊者何处往也。
○“丧俟事,不犆吊”者,谓吊於尊长丧法也。俟事,谓侍主人朝夕哭时也。不犆吊,谓不非时而独吊也。
○“侍坐,弗使,不执琴瑟”者,卑侍尊
译○“不度民械”的意思是,作为客人到主人家,不能估量主人家拥有的器械,从而希望自己也有。
○“不原於大家”的意思是,大家,指富贵显赫的家庭,即大夫之家。士人到卿大夫家去,见到他们富有显赫,不可以羡慕效法他们,因为不是自己的本分却去羡慕,必然会产生扰乱的心念。
○“不訾重器”的意思是,訾,思慕。重器,珍贵的宝物。意思是客人到主人家,见到有珍贵的宝物,不可以思慕玩赏,如果思慕玩赏,就会憎恶自己贫贱,产生淫乱邪恶的念头。
广泛清扫叫做扫,清扫席前叫做拚。清扫席前不用扫帚,拿着簸箕时要把簸箕的舌头朝向自己。鬛,指扫帚,扫帚通常用来扫地,不洁净。膺,亲近。擖,舌头,拿着簸箕准备去除粪便时,要把舌头朝向自己。
○汜埽,“汜”音芳剑反,“埽”音悉报反。拚,音弗运反,又写作A2。鬛,音力陈反。膺,音於陵反,指胸前。擖,音以涉反,指舌头,徐音叶。清,徐音才性反,又读本音。去,音起吕反,下文“擢去”同。乡,音许亮反。
[疏]“汜埽”到“膺擖”。
○正义说:这一经文阐明主人与宾客洒扫的事宜。“汜埽”,汜,广。如果远方来的大宾,主人应当广泛清扫,内外都清扫叫做“埽”。
○“埽席前曰拚”,如果近处来的小宾,就只清扫席前,不能称为“埽”,就只叫做“拚”。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拚是清除污秽,埽是涤荡清理。
○“拚席不以鬛”,鬛,指扫地的扫帚。如果清扫席上,不能使用扫地的扫帚。
○“执箕膺擖”,膺,人的胸前。擖,簸箕的舌头。簸箕是去除物品的器具,地位低的人拿着它,不可以朝向地位高的人,应当拿着簸箕的舌头,朝向自己的胸前。
不重复问卜。应当端正自己的心志,向蓍草龟甲问吉凶。如果心志不端正,就会凶险,那么卜筮就是权宜之计的妄告。
○蓍音尸。问卜筮时说:“是出于义吗?还是出于私志吗?”出于义就可以问,出于私志就不可以。大卜询问前来卜筮的人。义,正当的事。志,私人的心意。
○与音馀,下文同。大音泰。
[疏]“不贰”到“则否”。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卜筮的方法。
○“不二问”,大凡卜筮的方法,应当端正自己的心志来向蓍草龟甲问卜,这样才能得到吉兆,不可以有二心或不正。如果二心不正,必然凶险,那么卜筮就是权宜之计的妄告。
○“问卜筮曰:义与,志与”,意思是说大卜询问前来卜筮的人,是出于道理正义吗?还是出于私人意志吗?
○“义则可问,志则否”,如果卜筮的事是公义,就可以为之卜筮。如果所问的是私人心意,就不为之卜筮。
对于比自己高出一个等级的尊长,不敢询问他的年龄。逾等,指父兄同党。询问年龄,就使自己的恭顺之心不完整。
○孙音逊,原本也写作逊,相同。私下拜见不传命。自己不用宾客主人的正式礼节来,就像子弟一样。
○见,音贤遍反,下文“请见”同。在路上相遇,见到就当面致意,可以隐蔽就隐蔽,不敢打扰惊动。不询问去向。尊长的去向可能低贱轻慢。
○{艹褺},音息列反。丧事等待时机,不单独吊唁。也是不敢故意打扰惊动。事,指早晚哭丧的时候。
○特,原本也写作犆,音特。陪坐,如果没有被使唤,不弹琴瑟,不画地,手没有动作,不摇扇。端庄诚敬所以表示尊敬。尊长如果使唤弹琴瑟,那么弹奏是可以的。
○画,音胡麦反。翣,原本也写作菨,音所角反,卢云:“扇子。”悫,音苦角反。睡觉时,就坐着传命。命有所传辞。坐着,是不敢居高临下。陪侍射箭就约束箭矢,不敢帮他拾取。
○射,音食夜反,下文注“客射”同。拾,音其劫反。陪侍投壶就抱着箭矢。不敢放在地上。投,指投壶。投壶坐着。赢了就洗爵杯请求行酒,不敢直接喝。
○饮音荫。客人也这样。客人射箭,如果投壶输了,主人也洗爵杯请求行酒。
○胜,音诗证反。不角,角,指觥,罚酒爵。对于尊长和客人,像献酬的爵杯一样。
○觥,音古横反。不擢马。擢,去掉,指撤去。自己撤去马匹有嫌弃胜利的嫌疑,所以轻视它。
○擢,音直角反。
[疏]“尊长”到“擢马”。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卑幼奉命于尊长各种杂乱的礼仪。
○“燕见不将命”,意思是卑幼,私下拜见,不派摈者传达命令,没有宾客主人的礼节。
○“遇於道,见则面”,如果在路上遇到尊者,尊者如果看见自己,自己就当面致意。如果尊者没看见自己,自己就隐蔽。
○“不请所之”,虽然当面致意,但不可以问尊者去哪里。
○“丧俟事,不犆吊”,意思是吊唁尊长丧事的法则。俟事,指侍奉主人早晚哭丧的时候。不犆吊,指不在非规定时间单独吊唁。
○“侍坐,弗使,不执琴瑟”,卑幼陪侍尊长
者之法也。侍坐於尊,尊者若不使已,已则不得执琴瑟而鼓之。若使己,则得执之也。
译这是古人的礼法。侍奉在尊长身旁就座,如果尊长不让自己演奏,自己就不能拿着琴瑟来弹奏。如果尊长让自己演奏,那么就可以拿着琴瑟来弹奏。
○“不画地”者,卢云:“不敢无故画地也。”
○“手无容”者,卢云:“不弄手也。”
○“不翣也”者,卢云:“翣,扇也。”虽热亦不敢摇扇也。此皆端悫,所以为敬。
○“寝,则坐而将命”者,寝,卧也。坐,跪也。若尊者眠卧,而侍者,若传辞,当跪前,不可以立,恐临尊者。
○“侍射则约矢”者,矢,箭也。凡射必计耦,先设楅在中庭。楅者,两头为龙头,中央共二身,而倚箭於幅身上,上耦前取一矢,下耦又进取一,如是更进,各得四箭而升堂,插三於要,而手执一只。若卑者侍射,则不敢更拾进取,但一时并取四矢,故云“则约矢”也。
○“侍投则拥矢”者,投,投壶也。拥,抱也。矢,谓投壶箭也,若柘若棘为之。投壶礼,亦宾主各四矢,从委於身前坐,一一取之。若卑者侍投,则不敢释置於地,但手并抱投之也。故郑云“不敢释於地”。庾云:“拥抱己所当投矢也。”《隐义》云:“尊者委四矢於地,一一取以投,卑者不敢委於地,悉执之也。”
○“胜则洗而以请”者,若敌射及投壶竟,司射命酌,而胜者当应曰“诺”。而胜者弟子,酌酒南面以置丰上,丰在西阶上两楹之西。而不胜者下堂,揖让升堂,就西阶上立,北面,就丰上取爵,将饮之,而跪之曰“赐灌”,灌,犹饮也。而胜者立於不胜者东,亦北面,跪而曰“敬养”。若卑者得胜,则不敢直酌当前,洗爵而请行觞,然后乃行也。
○“客亦如之”者,客若不胜,则主人亦洗而请,如卑侍之法,所以优宾也。
○“不角”者,角,谓行罚爵,用角酌之也。《诗》云“酌彼兕觥”是也。今饮尊者及客,则不敢用角,但如常献酬之爵也。
○“不擢马”者,擢,去也,彻也。投壶立筹为马,马有威武,射者所尚也。凡投壶,每一胜辄立一马,至三马而成胜。但频胜马三难得,若一朋得二马,一朋得一马,於是二马之朋,彻取一马者足以为三马,以成定胜也。今若卑者朋,虽得二马,亦不敢彻尊者马足成巳胜也。
执君之乘车则坐。执,执辔,谓守之也,君不在中坐,示不行也。
○乘,绳证反。辔,冰媚反。仆者右带剑,负良绥,申之面,扡诸幦,面,前也。幦,覆苓也。良绥,君绥也。负之,由左肩上,入右腋下,申之於前覆笭上也。
○扡,徒可反,引也,又他左反。幦,徐音觅。答,力丁反。腋音亦。以散绥升,执辔然后步。步,行也。
○散,悉旦反。
[疏]“执君”至“后步”。
○正义曰:此一节明为君仆御之法。
○“执君之乘车则坐”者,执,执辔也,谓不在车,而仆执辔守君车时也。凡御则立,今守空车则坐,示君不在车,车不行也。
○“仆者右带剑”者,谓初御法也,“仆”即御者也。“右带剑”者,带之於腰右边也,带剑之法在左,以右手抽之便也。今御者剑右带者,御人在中,君在左,若左带剑则妨於君,故右带也。
○“负良绥,申之面”者,良,善也。善绥,君绥也。君犹后升,仆者在车背君,面向前,取君绥,由左腋下加左肩上,绕背入右腋下,申绥之末於面前。
○“拖诸幦”者,拖,犹掷也,亦引也。幦,车覆兰也。绥申於面前,而拖末於车前幦上也,亦云“引之”,可置车幦上也。
○“以散绥升”者,谓初升时也。散绥,副绥也。仆登车,既不得执君绥,故执副绥而升也。
○“执辔然后步”者,步,犹行也。既升车,执策分辔,而后行车也。行车五步而立待君,君出上,则授良绥而升君也。
○注“幦,覆笭也”。
○正义曰:笭,车前兰也,亦名为“式”。故《诗传》云“幭覆式”,与此同。知“良绥,君绥”者,以下云“散绥”,既有二种,明良绥、君绥,其散绥则本系於车仆者,揽之而登车也。
请见不请退。去止不敢自由。
○见,贤遍反。朝廷曰退,近君为进。
○朝,
译○所谓“不画地”,卢氏说:“是不敢无缘无故在地上画线。”
○所谓“手无容”,卢氏说:“是不摆弄手脚。”
○所谓“不翣也”,卢氏说:“翣,就是扇子。”即使天气炎热,也不敢摇动扇子。这些都是端庄诚敬的表现,所以被视为恭敬。
○所谓“寝,则坐而将命”,寝,就是卧躺。坐,就是跪着。如果尊者正在卧躺,而侍从需要传达言辞,应当跪在面前,不可以站立,以免凌驾于尊者之上。
○所谓“侍射则约矢”,矢,就是箭。凡是射箭比赛必定要计算对阵双方,先在庭院中间设置楅。楅这种东西,两头做成龙头形状,中间共有两个身位,把箭倚靠在幅身上,上耦先取一支箭,下耦又再取一支,像这样交替取箭,各自得到四支箭后登上堂屋,插三支在腰间,手里拿着一支。如果卑者侍奉射箭,就不敢再依次取箭,而是一次性全部取走四支箭,所以说“则约矢”。
○所谓“侍投则拥矢”,投,就是投壶。拥,就是怀抱。矢,指的是投壶用的箭,用柘木或棘木制成。投壶的礼仪,也是宾客和主人各用四支箭,从放在身前的地方坐着,一支一支地取。如果卑者侍奉投壶,就不敢把箭放在地上,而是用手一并抱着投掷。所以郑玄说“不敢放在地上”。庾氏说:“是抱着自己应当投掷的箭。”《隐义》说:“尊者把四支箭放在地上,一支一支地取来投掷,卑者不敢放在地上,全部拿在手里。”
○所谓“胜则洗而以请”,如果对抗射箭及投壶比赛结束,司射命令斟酒,胜者应当回答“诺”。胜者的弟子,面向南斟酒放在丰上,丰在西阶上两根柱子以西。败者走下堂屋,作揖谦让后登上堂屋,在西阶上站立,面向北,从丰上取爵,将要饮酒时,跪下说“赐灌”,灌,就是饮的意思。胜者站在败者的东边,也面向北,跪下说“敬养”。如果卑者获胜,就不敢直接斟酒当前,而是洗净爵杯请求行酒,然后才进行。
○所谓“客亦如之”,如果客人不胜,主人也洗净爵杯请求行酒,如同卑者侍奉的礼节,这是为了优待宾客。
○所谓“不角”,角,指的是行罚酒时,用角杯斟酒。《诗经》说“酌彼兕觥”就是这样。现在给尊者和客人饮酒,就不敢用角杯,只用平常献酬用的爵杯。
○所谓“不擢马”,擢,就是去除,撤除。投壶时立筹作为马,马有威武之意,是射箭者所崇尚的。凡是投壶,每胜一次就立一马,到三马就算获胜。但是频繁胜到三马很难得,如果一方得二马,一方得一马,这时得二马的一方,撤除取走一马就足以凑成三马,以决定胜负。现在如果是卑者一方,即使得了二马,也不敢撤除尊者的马来凑成自己的胜利。
拿着君主的乘车就要坐着。执,就是拿着缰绳,指的是看守,君主不在车上坐着,表示车不行驶。
○乘,音绳证。辔,音冰媚。驾车的人右边佩带剑,背着良绥,将其伸展在前面,扔在幦上。面,就是前面。幦,就是车轼上的覆盖物。良绥,是君主的绥绳。背着它,从左肩上经过,进入右腋下,伸展在前面覆盖的笭上。
○扡,音徒可,意思是牵引,又音他左。幦,徐音觅。答,音力丁。腋音亦。用散绥登车,拿着缰绳然后步行。步,就是行走。
○散,音悉旦。
[疏]“执君”到“后步”。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作为君主仆从驾驭车马的方法。
○“执君之乘车则坐”,执,就是拿着缰绳,指的是不在车上,而仆从拿着缰绳看守君主的车时。凡是驾车就站立,现在看守空车就坐着,表示君主不在车上,车不行驶。
○“仆者右带剑”,指的是起初驾车的法则,“仆”就是驾车的人。“右带剑”,就是把剑带在腰的右边,带剑的法则在左边,以便右手抽取。现在驾车的人剑带在右边,是因为驾车人在中间,君主在左边,如果剑带在左边就会妨碍君主,所以带在右边。
○“负良绥,申之面”,良,就是好。好的绥绳,是君主的绥绳。君主最后登车,仆从在车上背对君主,面向前,取君主的绥绳,从左腋下经过左肩上,绕背进入右腋下,把绥绳的末端伸展在面前。
○“拖诸幦”,拖,就是掷,也是牵引。幦,就是车轼上的覆盖物。绥绳伸展在面前,而把末端扔在车前的幦上,也说“牵引它”,可以放在车幦上。
○“以散绥升”,指的是起初登车时。散绥,就是副绥。仆从登车,既然不能拿君主的绥绳,所以拿着副绥登车。
○“执辔然后步”,步,就是行走。登上车后,拿着马鞭分开缰绳,然后行车。行车五步就停下来等待君主,君主出来上车,就递上良绥让君主登车。
○注“幦,覆笭也”。
○正义说:笭,就是车前的栏杆,也叫“式”。所以《诗经传》说“幭覆式”,与此相同。知道“良绥,君绥”,是因为下文说“散绥”,既然有两种,显然良绥就是君绥,那散绥就是原本系在车上的仆从用的,拉着它登车。
请求接见不请求告退。离去和停留不敢自作主张。
○见,音贤遍。朝廷称退,靠近君主称为进。
○朝,
直遥反,后“朝廷”皆同。近,附近之近。燕游曰归,礼亵,主於家也。师役曰罢。罢之言罢劳也。《春秋传》曰:“师还曰疲。”
译“直”音遥,后文“朝廷”的注音皆同。“近”是附近之近。燕游回来称为“归”,因为礼仪轻慢,主要在家中进行。服役回来称为“罢”。“罢”的意思是罢劳。《春秋传》说:“军队回来称为疲。”
○罢音皮,注同。还音旋,下文注皆同。
[疏]“请见”至“曰罢”。
○正义曰:此一节明卑者见尊,及朝廷退归之辞。
○“请见不请退”者,谓卑者於尊所,有请见之理,既见,去必由於尊者,故不敢请退。
○“朝廷曰退”者,谓於朝廷之中,若欲散还,则称曰“退”。以近君为进,还私远君,故称“退”。《论语》“子退朝”,又云“冉子退朝”,并是对“进”为言也。
○“燕游曰归”者,若在燕及游退还称曰“归”,以燕游礼亵,主於归家。
○“师役曰罢”者,谓於师役之中,欲散退之时,称曰“罢劳”。
○注“春秋”至“曰疲”。
○正义曰:案庄八年夏,鲁师及齐师围郕,郕降於齐师。秋,师还。《公羊传》曰:“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何休云:“慰劳其罢病也。”是郑用《公羊》为注也。
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运笏、泽剑首、还屦、问日之蚤莫,虽请退可也。以此皆解倦之状,伸,频伸也。运、泽,谓玩弄也。金器弄之,易以汙泽。
○欠,起剑反。伸音申。笏音忽。还音旋。蚤音早。莫音暮。解,古卖反。频,本又作嚬,音频。玩,五乱反。易,以豉反。汙,户旦反,一音乌。
[疏]“侍坐”至“可也”。
○正义曰:此明侍坐法也。志倦则欠,体疲则伸,为君子久坐而自为之也。
○“运笏”者,运,动也,谓君子摇动於笏泽剑首者。泽,谓光泽,玩弄剑首,则生光泽。
○“还屦”者,还,转也,谓君子自转屦也。尊者说屦於户内,是屦恒在侧,故得自还转之也。
○“问日之蚤莫”者,尊者忽问日之蚤晚。
○“虽请退可也”者,虽,假令也。前言侍者不得请退,今若见君子有“欠伸”以下诸事,皆是坐久体倦欲起、或欲卧息之意,故侍者当此时,假令请退则可也。
事君者量而后入,不入而后量。凡乞假於人,为人从事者亦然。然,故上无怨而下远罪也。量,量其事意合成否。
○量音亮。乞如字,又音气。为,于伪反。远,于万反。
[疏]“事君”至“罪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臣事君之法。
○“事君者量而后入”者,凡臣之事君者,欲请为其事,先商量事意堪合以否,然后入而请之。
○“不入而后量”者,不得先入请见君,然后始商量成否。
○“凡乞假於人,为人从事者亦然”者,非直事君如此,凡乞贷假借於人,谓就人乞贷假借,为人从事,谓求请事人,如此之属,亦须先商量事意成否,不可不先商量,即当其事,故云“亦然”。
○“然,故上无怨而下远罪也”者,然犹如此。事君若能如此,下不忤上,故上无怨;上不青下,故下远罪。然唯解“上”、“下”,不结“乞假”、“从事”者也,可略。
不窥密,嫌伺人之私也。密,隐曲处也。
○窥,苦规反。伺音司。处,昌虑反。不旁狎,妄相服习,终或争讼。
○争,争斗之争。不道旧故,言知识之过失,损友也。孔子曰:“故旧不遗,则民不偷。”
○偷,他侯反。不戏色。暂变倾颜色为非常,则人不长,失敬也。
○不长,丁丈反。绝句。
[疏]“不窥”至“戏色”。
○正义曰:此一节明在於僚类当自矜持之事。
○“不窥密”者,人当正视,不得窥觇隐密之处,故郑云:“嫌伺人之私也。”
○“不旁狎”,旁,犹妄也,不得妄与人狎习,或至忿争,因狎而争讼也。
○“不道旧故”者,不道说故旧之罪过。
○“不戏色”者,不戏弄其颜色。
○注“暂变”至“敬也”。
○正义曰:人当恒自矜持,尊其瞻视。若暂倾变颜色,为非常亵慢,则人不复长久,失他人所敬,故云“则人不长,失敬也”。
为人臣下者,有谏而无讪,有亡有无疾,亡,去也。疾,恶也。
○讪,所谏反,徐所奸反。
译“罢”字读作皮,注释相同。“还”字读作旋,下文注释皆同。
[疏]从“请见”到“曰罢”。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卑者拜见尊者,以及朝廷退朝归家时的用语。
○“请见不请退”的意思是,卑者在尊者的地方,有请见的道理,既然已经拜见,离去必须听从尊者的安排,所以不敢请求退下。
○“朝廷曰退”的意思是,在朝廷之中,如果想要散会回去,就称曰“退”。因为靠近君主称为“进”,回到私处远离君主,所以称“退”。《论语》中“子退朝”,又说“冉子退朝”,都是相对于“进”而言的。
○“燕游曰归”的意思是,如果在宴饮和游玩之后返回,就称曰“归”,因为宴饮游玩的礼节比较随意,主要在于回家。
○“师役曰罢”的意思是,在军队服役之中,想要解散退下之时,称曰“罢劳”。
○注释从“春秋”到“曰疲”。
○正义说:查考《春秋》庄公八年夏天,鲁国军队和齐国军队围攻郕国,郕国向齐国军队投降。秋天,军队返回。《公羊传》说:“‘还’是什么意思?是善意的辞令。这是灭掉同姓国家,为什么是善意的呢?是因为怜悯他们。”何休说:“慰劳他们疲惫病苦。”这是郑玄采用《公羊传》作为注释。
侍奉君子坐着,君子打哈欠、伸懒腰、摆弄笏板、摩挲剑柄首端、转动鞋子、询问时间的早晚,即使请求退下也是可以的。这些都是解除疲倦的样子,“伸”是频频伸展的意思。“运”、“泽”,是指玩弄。金属器物玩弄它,容易变得光亮润泽。
○“欠”字读作起剑。“伸”字读作申。“笏”字读作忽。“还”字读作旋。“蚤”字读作早。“莫”字读作暮。“解”字读作古卖。“频”字,版本又作“嚬”,读作频。“玩”字读作五乱。“易”字读作以豉。“汙”字读作户旦,另一读音为乌。
[疏]从“侍坐”到“可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侍坐的法度。心意疲倦就会打哈欠,身体疲乏就会伸展,这是君子久坐而自然做出的动作。
○“运笏”的意思是,“运”是动的意思,指君子摇动笏板。“泽剑首”的意思是,“泽”是光泽,玩弄剑柄首端,就会产生光泽。
○“还屦”的意思是,“还”是转动的意思,指君子自己转动鞋子。尊者在户内脱鞋,鞋子常放在身边,所以能够自己转动它。
○“问日之蚤莫”的意思是,尊者忽然询问时间的早晚。
○“虽请退可也”的意思是,“虽”是假使的意思。前面说过侍者不得请求退下,现在如果看到君子有“欠伸”等种种事情,都是坐久了身体疲倦想要起身、或者想要躺下休息的意思,所以侍者在这个时候,假使请求退下也是可以的。
侍奉君主的人,要估量事情是否可行然后再去请求,不要先去请求然后再估量。凡是向人乞求借贷,替人做事的人也是如此。这样,所以上面没有怨恨,下面远离罪过。“量”是估量事情的意思是否相合。
○“量”字读作亮。“乞”字读如字,另一读音为气。“为”字读作于伪。“远”字读作于万。
[疏]从“事君”到“罪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臣子侍奉君主的方法。
○“事君者量而后入”的意思是,凡是臣子侍奉君主,想要请求做某件事,先商量事情的意思是否相合,然后进去请求。
○“不入而后量”的意思是,不能先进去请求拜见君主,然后才开始商量是否可行。
○“凡乞假於人,为人从事者亦然”的意思是,不只是侍奉君主如此,凡是向人乞求借贷,指跟人乞求借贷;替人做事,指请求侍奉别人,这类事情,也须要先商量事情是否可行,不能不先商量就担当其事,所以说“亦然”。
○“然,故上无怨而下远罪也”的意思是,“然”是像这样。侍奉君主如果能像这样,下面不违逆上面,所以上面没有怨恨;上面不苛责下面,所以下面远离罪过。这里只解释了“上”、“下”,没有总结“乞假”、“从事”,可以省略。
不窥探隐秘之处,因为忌讳窥伺别人的隐私。“密”是隐蔽曲折的地方。
○“窥”字读作苦规。“伺”字读作司。“处”字读作昌虑。不随便亲近,胡乱与人熟习,最终可能会发生争讼。
○“争”是争斗的争。不谈论旧日的过失,谈论相识之人的过错,是损害朋友的行为。孔子说:“不遗弃老朋友,百姓就不会淡薄。”
○“偷”字读作他侯。不嬉笑变色。暂时改变脸色做出非常态,别人就不会长久,失去敬意。
○“不长”读作丁丈。此处断句。
[疏]从“不窥”到“戏色”。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在同事中应当自我矜持的事情。
○“不窥密”的意思是,人应当正视,不得窥探隐秘之处,所以郑玄说:“忌讳窥伺别人的隐私。”
○“不旁狎”的意思是,“旁”是妄的意思,不得胡乱与人熟习,可能会导致愤怒争执,因为熟习而发生争讼。
○“不道旧故”的意思是,不谈论故旧之人的罪过。
○“不戏色”的意思是,不嬉弄脸色。
○注释从“暂变”到“敬也”。
○正义说:人应当始终自我矜持,尊重自己的视听。如果暂时改变脸色,做出非常亵慢的样子,别人就不会长久,失去他人的尊敬,所以说“则人不长,失敬也”。
做臣下的,有劝谏而没有讥讽,有离去而没有厌恶。“亡”是离去的意思。“疾”是厌恶的意思。
○“讪”字读作所谏,徐邈读作所奸。
恶,乌路反。颂而无讇,谏而无骄。颂,谓将顺其美,匡救其恶。骄,谓恃知而慢也。
○讇,稔变反。怠则张而相之,怠,堕也。相,助也。
译恶,音乌路。颂扬而不谄媚,劝谏而不傲慢。颂,是指顺从其美德,匡正补救其过失。骄,是指倚仗自己的智慧而轻慢他人。
讇,音稔变。懈怠时就张扬起来辅助他,怠,是堕落的意思。相,是帮助的意思。
○相,息亮反,注同。惰,徒卧反。废则扫而更之,废,政教坏乱,不可因也。
○更音庚。谓之社稷之役。役,为也。
[疏]“为人”至“之役”。
○正义曰:此明臣事君之道。
○“有谏而无讪”者,“讪”为道说君之过恶及谤毁也。君若恶,臣当谏之,不得向人道说谤毁。故《论语》云:“恶居下流而讪上者。”
○“有亡而无疾”者,亡,犹去也。疾,犹憎恶也。君若有过,三谏不从,乃出境而去,不得强留而而憎恶君也。
○“颂而无讇”者,颂,美盛德之形容也。讇,谓横求见容。若君有盛德,臣当美而颂之也。君苟无德,则匡而救之,不得虚妄以恶为美,横求见容。故《孝经》云:“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谏而无骄”者,君若从已谏,则已不得藉已言行谋用,恃知而生骄慢。
○“怠则张而相之”者,怠,惰也。相,助也。若君政怠隋,则臣当为张起而助成之也。《隐义》云:“若怠隋,当张设法而助之,或张强其志,以广大之也。”
○“废则扫而更之”者,君政若巳废坏,无可复张助者,则当埽荡而更创立为新政也。
○“谓之社稷之役”者,役,为,谓事君如上者,是可谓为社稷之臣也。故卫君云:“柳庄者,是社稷之臣也。”
○注“役,为也”。
○正义曰:为,谓助为也。社稷之臣,谓为助社稷之臣也。
毋拔来,毋报往。报,读为赴疾之赴。拔、赴,皆疾也。人来往所之,常有宿渐,不可卒也。
○拔,蒲末反,注同。急,疾也,王本作校,古孝反。报音赴。卒,才忽反。毋渎神,渎,谓数而不敬。
○数,色角反。毋循枉,前日之不正,不可复遵行以自伸。
○循枉,上音旬,下纡往反,邪曲也。复,扶又反。毋测未至。测,意度也。
○意度,如字,本又作亿,音抑。下,大各反。士依於德,游於艺。德,三德也,一曰至德,二曰敏德,三曰孝德。艺,六艺也,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工依於法,游於说。法,谓规矩尺寸之数也。说,谓鸿杀之意所宜也。《考工记》曰:“薄厚之所震动,清浊之所由出,侈弇之所由兴,有说。”说,或为伸。
○於说,如字,注同,又始锐反。鸿又作洪。杀,色戒反。侈,昌氏反。弇,於检反。毋訾衣服成器,訾,思也。成,犹善也。思此则疾贪也。
○訾,子斯反。毋身质言语。质,成也,闻疑则传疑,若成之,或有所误也。
○传,丈专反。
[疏]“毋拔”至“言语”。
○正义曰:此一节广明为人之法。
○“毋拔来,毋报往”者,报,谓赴也。拔、赴,皆速疾之意。凡人所之適,必有宿渐,毋得疾来,毋得疾往。
○“毋渎神”者,谓渎慢也。神明正直,敬而远之,不可慢。
○“毋循枉”者,循,循追述也。枉,邪曲也。人非圆煨,不免时或邪曲,若前已行之,今当改正,不得犹追述已之邪事也。
○“毋测未至”者,未至之事,圣人难之,凡人故不可豫欲测量之也。若终不知,则伤知也。
○“士依於德”者,士,谓进士有德行者,当依附於三德。
○“游於艺”者,谓敖游於六艺。
○“工依於法”者,谓规矩尺寸之法式。言工巧,皆当依附於法式。
○“游於说”者,说,谓论说规矩法式之辞,言游息於规矩法式之文书。
○“毋訾衣服或器”者,訾,思也。成,善也。无得思念衣服善器。
○“毋身质言语”者,凡言语有疑则称疑,无得以身质成言语之疑者,其言既疑,若必成之,或有所误也。
○注“德三”至“九数”。
○正义曰:案《周礼 师氏》:“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二曰敏德,三曰孝德。”彼注云:“至德,中和之德,覆焘持载含容者也。敏德,仁义顺时者也。孝德,尊祖爱亲。”案《大司徒职》云:“以乡三物
译○相,读作“息亮”,注同。惰,读作“徒卧”。政教废坏,就扫除而更新它;废,指政教败坏混乱,不能沿袭旧制。
○更,读作“庚”。这称为社稷的职事。役,就是从事的意思。
[疏]“为人”到“之役”。
○正义说:这是阐明臣子侍奉君主的道理。
○“有谏而无讪”,“讪”是向人诉说君主的过错以及诽谤诋毁。君主如果有过错,臣子应当劝谏,不得向人诉说诽谤诋毁。所以《论语》说:“厌恶身处下位而诽谤上级的人。”
○“有亡而无疾”,亡,就是离去的意思。疾,就是憎恶的意思。君主如果有过错,劝谏三次而不听从,就出境离去,不得强行留下而憎恶君主。
○“颂而无讇”,颂,是赞美盛德的言辞。讇,指凭空求取被容纳。如果君主有盛德,臣子应当赞美歌颂他。君主如果没有德行,就匡正补救他,不得虚妄地把恶当作美,凭空求取被容纳。所以《孝经》说:“顺承他的美德,匡正补救他的恶行。”
○“谏而无骄”,君主如果听从了自己的劝谏,自己不得凭借自己的言行谋划被任用,仗恃自己的智慧而产生骄傲傲慢。
○“怠则张而相之”,怠,就是懒惰。相,就是辅助。如果君主政事懈怠,臣子就应当振作起来辅助成就它。《隐义》说:“如果懈怠,就应当张设法度来辅助他,或者振作他的意志,以扩大他的作为。”
○“废则扫而更之”,君主的政事如果已经废坏,没有可以再振作辅助的,就应当扫除荡涤而重新创立新政。
○“谓之社稷之役”,役,就是从事,指侍奉君主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可以称为社稷之臣。所以卫君说:“柳庄,是社稷之臣。”
○注“役,为也”。
○正义说:为,就是辅助从事。社稷之臣,就是辅助社稷的臣子。
不要急速而来,不要急速而往。报,读作奔赴的赴。拔、赴,都是急速的意思。人往来所去的地方,常有住宿和逐渐的过程,不可以仓促。
○拔,读作“蒲末”,注同。急,就是急速,王本作校,读作“古孝”。报,读作赴。卒,读作“才忽”。不要亵渎神明,渎,指多次而不恭敬。
○数,读作“色角”。不要沿袭邪曲,前日的不正,不可再遵循实行以自我伸张。
○循枉,上读作“旬”,下读作“纡往”,邪曲的意思。复,读作“扶又”。不要揣测尚未到来的事。测,就是意度。
○意度,按原字,本又作亿,读作“抑”。下,读作“大各”。士人依附于德行,游习于技艺。德,是三德,一是至德,二是敏德,三是孝德。艺,是六艺,一是五礼,二是六乐,三是五射,四是五御,五是六书,六是九数。工匠依附于法度,游习于解说。法,指规矩尺寸的数量。说,指大小厚薄之意所适宜的情况。《考工记》说:“薄厚所导致的震动,清浊声音的来源,宽窄变化的兴起,都有解说。”说,有的版本作伸。
○於说,按原字,注同,又读作“始锐”。鸿又作洪。杀,读作“色戒”。侈,读作“昌氏”。弇,读作“於检”。不要思虑衣服和成器,訾,就是思。成,就是善。思虑这些就会急于贪婪。
○訾,读作“子斯”。不要亲身证实言语。质,就是成,听到疑惑就传述疑惑,如果证实它,或许会有错误。
○传,读作“丈专”。
[疏]“毋拔”到“言语”。
○正义说:这一节广泛阐明做人的法则。
○“毋拔来,毋报往”,报,就是赴。拔、赴,都是速疾的意思。凡人所去的地方,必有住宿和逐渐的过程,不得急速而来,不得急速而往。
○“毋渎神”,指亵渎轻慢。神明正直,敬而远之,不可轻慢。
○“毋循枉”,循,就是循追述。枉,就是邪曲。人不是圆凿方枘,不免有时邪曲,如果以前已经实行,现在应当改正,不得仍然追述自己的邪事。
○“毋测未至”,尚未到来的事,圣人认为难以预测,凡人更不可预先测量。如果终究不知道,就伤害智慧。
○“士依於德”,士,指进用有德行的士人,应当依附于三德。
○“游於艺”,指游习于六艺。
○“工依於法”,指规矩尺寸的法式。说工匠的技巧,都应当依附于法式。
○“游於说”,说,指论说规矩法式的言辞,说游息于规矩法式的文书。
○“毋訾衣服或器”,訾,就是思。成,就是善。不得思念衣服和善器。
○“毋身质言语”,凡言语有疑惑就称疑,不得亲身证实言语的疑惑,言语既然疑惑,如果一定要证实,或许会有错误。
○注“德三”到“九数”。
○正义说:根据《周礼·师氏》:“用三德教导国子,一是至德,二是敏德,三是孝德。”那里的注说:“至德,是中和之德,覆盖承载含容的。敏德,是仁义顺时的。孝德,是尊祖爱亲的。”根据《大司徒职》说:“用乡三物
教万民,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知此“依於德”非六德者,六德所以教万民,而云三德所以教国子。此经云“士”,故知是三德也。云“一曰五礼”至“九数”者,是《周礼 保氏职》文。案彼注云:“五礼:吉、凶、宾、军、嘉也。六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也。五御: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句股。”然五礼六乐之等,皆郑康成所注,其五射以下,郑司农所解。但九数之名,书本多误,儒者所解,方田一、粟米二、差分三、少广四、商功五、均输六、方程七、赢不足八、旁要九。云“今有重差、句股”者,郑司农指汉时,云今世於九数之内有重差、句股二篇,其重差即与旧数差分一也。去旧数旁要,而以句股替之,为汉之九数,即今之《九章》也。先师马融、干宝等更云今有夕桀各为二篇,未知所出。今依司农所注《周礼》之数,馀并不敢。
译教导万民,第一条是六德,即知、仁、圣、义、忠、和。知道这“依于德”并非指六德,是因为六德是用来教导万民的,而三德是用来教导国子的。此经文中说的是“士”,所以知道是指三德。文中说“第一条是五礼”直到“九数”,这是《周礼·保氏职》中的文字。查考那里的注释说:“五礼: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六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御: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现在还有重差、句股。”然而五礼、六乐等,都是郑康成所注,其中五射以下,是郑司农所解释的。只是九数的名称,书本上多有错误,儒者所解释的,是方田一、粟米二、差分三、少广四、商功五、均输六、方程七、赢不足八、旁要九。文中说“现在还有重差、句股”,是郑司农指汉代的情况,说当今在九数之内有重差、句股两篇,那重差就是与旧数中的差分同一类。去掉旧数中的旁要,而用句股替代它,成为汉代的九数,也就是现在的《九章算术》。先师马融、干宝等人又说现在还有夕桀各为两篇,不知出处何在。现在依据郑司农所注《周礼》中的九数,其余的都不敢妄加改动。
○注“说谓”至“宜也”。
○正义曰:此经云“依於法,游於说”,法既是规矩法式,法外又云“说”,是说与法不同,谓说此法式文书,论其法式大小鸿杀之意,与法大同小异,法式据其体,论法据其文。引《考工记》者,证说是说法度之意,彼说铸钟形状,言钟或薄或厚,声之振动,其声清浊,由薄厚而出。云“侈弇之所由兴”者,“侈”谓钟口宽大,“弇”谓钟口内小,从此法式所由兴,有说,或大或小,或侈或弇,皆有所宜之意:钟厚则声不散,薄则声散;大短,出声疾易竭;小长,声缓深远;弇则声不舒扬,故云“有说”。
言语之美,穆穆皇皇。朝廷之美,济济翔翔。祭祀之美,齐齐皇皇。车马之美,匪匪翼翼。鸾和之美,肃肃雍雍。匪,读如“四牡騑騑”。齐齐皇皇,读如归往之往。“美”皆当为“仪”字之误也。《周礼》:“教国子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
○美音仪,出注,下同。济,子礼反。齐齐皇皇,齐如字,皇音往,徐于况反。匪,读为騑,芳非反。牡音母。
[疏]“言语”至“雍雍”。
○正义曰:此一节明诸事之宜。此美皆当为仪。
○“言语之美”者,谓与宾客言语,故郑注《保氏》云:“宾客之容。”
○“穆穆皇皇”者,谓言语形状穆穆皇皇。然其天子诸侯行容亦穆穆皇皇,故《曲礼》云:“天子穆穆,诸侯皇皇。”郑云:“皆行容止之貌。”穆穆皇皇,皆美大之状。
○“济济翔翔”者,据在朝威仪。“济济翔翔”者,谓威仪厚重宽舒之貌。言语则穆穆皇皇,威仪则济济翔翔。
○“齐齐皇皇”者,皇,读为归往之往。皇氏云:“谓心所系往。孝子祭祀,威仪严正,心有继属,故齐齐皇皇。”然其言语及威仪皆当如此。
○“匪匪翼翼”者,匪,读曰騑。“騑騑翼翼”者,皆是车马之形状,故《诗》云:“四牡騑騑。”下又云:“四牡翼翼。”皆是马之行容貌。翼翼騑騑,皆是马之严止。
○“肃肃雍雍”者,鸾和声之形状,肃肃然,雍雍然。肃肃是敬貌,雍雍是和貌。
○注“匪读”至“之容”。
○正义曰:《诗 小雅》云:“四牡騑騑,周道倭迟。”述文王聘臣之劳。云“美皆当为仪”者,以《保氏》云:“教国子六仪,一曰祭祀之容。”容即仪也,故知“美皆当为仪”。郑彼注“祭祀之容”,“朝廷之容”,“车马之容”,皆引此文。其“宾客之容”,则此“言语穆穆皇皇”也。彼注“丧纪之容,累累颠颠;军旅之容,暨暨詻詻”,是《玉藻》文也。
问国君之子长幼,长,则曰“能从社稷之事矣”;幼,则曰“能御”、“未能御”。御,谓御事。
○长,丁丈反,下及注同。问大夫之子长幼,长,则曰“能从乐人之事矣”;幼,则曰“能正於乐人”、“未能正於乐人”。正,乐政也。《周礼 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
○乐人,音岳。兴如字,又许证反。道音导。讽,福凤反。卷音权。濩,户故反。问士之子长幼,长,则曰“能耕矣”;幼,则曰“能负薪”、“未能负薪”。士禄薄,子以农事为业。执玉、执龟筴不趋,堂上不趋,城上不趋。於重器,於近尊,於迫狭,无容也。步张足曰趋。
○筴音策。近,附近之近。狭音合。武车不式,介者不拜。兵车不以容礼下人也,军中之拜肃拜。
○下户嫁反。
[疏]“问国君”至“不拜”。
○正义曰:此一节明问国君及大夫士之子长幼之称。
○“长,则曰能从社稷之事矣”者,谓彼人所问君之子长幼。若长,则答之云能从君供社稷之事若幼则曰:“能御御治也。谓巳能治事若大幼则曰:“
译○注“说谓”至“宜也”。
○正义说:这段经文说“依於法,游於说”,法既然是规矩法式,法之外又说“说”,是说与法不同,是指解说这法式文书,论述法式大小轻重的含义,与法大同小异,法式依据其本体,论法依据其文辞。引用《考工记》,是为了证明“说”是解说法度的意思,那里解说铸造钟的形状,说钟有的薄有的厚,声音的振动,其声音的清浊,是由薄厚产生的。说“侈弇之所由兴”的,“侈”是指钟口宽大,“弇”是指钟口内小,从此法式所由兴起,有解说,或大或小,或侈或弇,都有适宜的意思:钟厚则声音不散,薄则声音散;大短,出声快容易竭尽;小长,声音缓深远;弇则声音不舒展悠扬,所以说“有说”。
言语的美好,穆穆皇皇。朝廷的美好,济济翔翔。祭祀的美好,齐齐皇皇。车马的美好,匪匪翼翼。鸾和的美好,肃肃雍雍。匪,读如“四牡騑騑”。齐齐皇皇,读如归往的往。“美”都应当是“仪”字的误写。《周礼》说:“教国子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
○美音仪,出注,下同。济,子礼反。齐齐皇皇,齐如字,皇音往,徐于况反。匪,读为騑,芳非反。牡音母。
[疏]“言语”至“雍雍”。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诸事的适宜。这美都应当是仪。
○“言语之美”的,是指与宾客言语,所以郑注《保氏》说:“宾客之容。”
○“穆穆皇皇”的,是指言语形状穆穆皇皇。然而天子诸侯行容也穆穆皇皇,所以《曲礼》说:“天子穆穆,诸侯皇皇。”郑说:“都是行容止的样子。”穆穆皇皇,都是美大的状貌。
○“济济翔翔”的,依据在朝威仪。“济济翔翔”的,是指威仪厚重宽舒的样子。言语则穆穆皇皇,威仪则济济翔翔。
○“齐齐皇皇”的,皇,读为归往的往。皇氏说:“是指心所系往。孝子祭祀,威仪严正,心有继属,所以齐齐皇皇。”然而言语及威仪都应当如此。
○“匪匪翼翼”的,匪,读曰騑。“騑騑翼翼”的,都是车马的形状,所以《诗》说:“四牡騑騑。”下又说:“四牡翼翼。”都是马的行容貌。翼翼騑騑,都是马的严止。
○“肃肃雍雍”的,鸾和声的形状,肃肃然,雍雍然。肃肃是敬貌,雍雍是和貌。
○注“匪读”至“之容”。
○正义说:《诗 小雅》说:“四牡騑騑,周道倭迟。”叙述文王聘臣的劳苦。说“美皆当为仪”的,因为《保氏》说:“教国子六仪,一曰祭祀之容。”容就是仪,所以知道“美皆当为仪”。郑那里注“祭祀之容”,“朝廷之容”,“车马之容”,都引用此文。那“宾客之容”,就是这“言语穆穆皇皇”。那里注“丧纪之容,累累颠颠;军旅之容,暨暨詻詻”,是《玉藻》文。
问国君的儿子长幼,长,就说“能从社稷之事矣”;幼,就说“能御”、“未能御”。御,是指御事。
○长,丁丈反,下及注同。问大夫的儿子长幼,长,就说“能从乐人之事矣”;幼,就说“能正於乐人”、“未能正於乐人”。正,乐政也。《周礼 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
○乐人,音岳。兴如字,又许证反。道音导。讽,福凤反。卷音权。濩,户故反。问士的儿子长幼,长,就说“能耕矣”;幼,就说“能负薪”、“未能负薪”。士禄薄,子以农事为业。执玉、执龟筴不趋,堂上不趋,城上不趋。於重器,於近尊,於迫狭,无容也。步张足曰趋。
○筴音策。近,附近之近。狭音合。武车不式,介者不拜。兵车不以容礼下人也,军中之拜肃拜。
○下户嫁反。
[疏]“问国君”至“不拜”。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问国君及大夫士的儿子长幼的称呼。
○“长,则曰能从社稷之事矣”的,是指那人所问君的儿子长幼。若长,则回答说能从君供社稷之事若幼则说:“能御御治也。谓巳能治事若大幼则说:”
○“问大夫之子长幼,长,则曰能从乐人之事矣”者,以大夫之子,恒习学於乐,长则己能习乐,故曰“能从乐人之事矣”。
○“幼,则曰能正於乐人,未能正於乐人”者,正,谓政令。以幼者习乐未成,但听政令於乐人,受乐人所教。幼,则云“已能受命令於乐人”,若大幼,则云“未能受政令於乐人”。
○注“正乐”至“大武”。
○正义曰:郑恐经“正”是乐正之官,故读为政令之“政”,谓年幼受政於乐人也。引《大司乐》者,证卿大夫之子习乐之事。云“以乐德教国子,中、和、袛、庸、孝、友”者,彼注云:“中,犹忠也,和,刚柔適也。祗,敬。庸,有常也。善父母曰孝,善兄弟曰友。”云“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者,彼注云:“兴,谓以善物喻善事。导者,言古以剀今也。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发端曰言,答述曰语。”云“教国子舞《云门》”以下者,故注云:“黄帝曰《云门》、《大卷》,言其德如云之所出,民得以有族类。”如郑此言,“如云之所出”,解《云门》也,“民得以有族类”,解《大卷》也,言有族类而集聚也。彼注:“《大咸》、《咸池》,尧乐也,言其德无所不施。《大韶》,舜乐也,言有德能绍尧之道。《大夏》,禹乐也,禹治水,言其德能大中国。《大濩》,汤乐也,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大武》,武王乐也,言其德能成武功也。”《曲礼》问其父身,此问其子者,皇氏云:“记人之意异耳。”
妇人吉事,虽有君赐,肃拜;为尸坐,则不手拜,肃拜;为丧主,则不手拜。肃拜,拜低头也。手拜,手至地也。妇人以肃拜为正,凶事乃手拜耳。为尸,为祖姑之尸也。《士虞礼》曰:“男,男尸。女,女尸。”“为丧主,不手拜”者,为夫与长子当稽颡也,其馀亦手拜而巳。虽或为唯,或曰丧为主,则不手拜,肃拜也。
○低,丁兮反。为夫,于伪反。
[疏]“妇人”至“手拜”。
○正义曰:此一节论妇人拜仪。妇人吉礼不手拜,但肃拜。肃拜,如今妇人拜也。吉事及君赐悉然也。
○“为尸坐”者,谓虞祭,妇人为祖姑作尸也。《周礼》“坐尸”,嫌妇人或异,故明之也。若平常祭,无妇人之尸,示主於夫,故设同几而已。
○“则不手拜,肃拜”者,手拜,手至地。妇人为尸,或答拜时,但肃拜,而不手拜也。
○“为丧主,则不手拜”者,妇人若有丧而不为主,则手拜也。若为夫及长子丧主,则稽颡,不手拜。
○注“肃拜”至“拜也”。
○正义曰:“手拜,手至地”者,解手拜之义。言手拜之拜,但以手至地,则《周礼》“空首”。案郑注《周礼》:“空首,头拜至手。”此云“手至地”,不同者,此手拜之法,先以手至地,而头来至手。故两注不同,其实一也。云“妇人以肃拜为正”者,言肃拜是妇人之常。而昏礼拜扱地,以其新来为妇,尽礼於舅姑故也。《左传》穆羸顿首於宣子之门者,有求於宣子,非礼之正也。云“凶事乃手拜耳”者,言妇人除为丧主,其馀轻丧,凶事乃有手拜耳。郑知然者,以经云“为丧主,则不手拜”,明不为丧主,则手拜,故云“凶事乃有手拜耳。云“为尸,为祖姑之尸也”者,以《士虞礼》“男,男尸;女,女尸”故也。若平常吉祭,则共以男子一人为尸,故《祭统》云“设同几”是也。云“为夫与长子,当稽颡也”者,《小记》文。以其稽颡,故不手拜。云“其馀亦手拜而巳”者,除夫与长子之外,则上云“凶事乃手拜”是也。云“或曰丧为主,则不手拜,肃拜也”者,郑更引或解之辞,云为丧主,不作手拜,但为肃拜,与前为稽颡异,违《小记》正文,其义非也。
葛绖而麻带。谓既虞、卒哭也。带,所以自结束也。妇人质,少变,於丧之带,有除而无变。
[疏]“葛绖”而“麻带”。
○正义曰:此谓妇人既虞、卒哭,其绖以葛易麻
译○“询问大夫儿子的长幼,年长,就说‘能够从事乐官的事务了’”这句话,是因为大夫的儿子,经常学习音乐,年长后已经能够习得音乐,所以说“能够从事乐官的事务了”。
○“年幼,就说‘能够听从乐官的政令,还未能独立掌管乐官事务’”这句话,正,指政令。因为年幼者学习音乐尚未完成,只是听从乐官的政令,接受乐官的教导。年幼,就说“已经能够接受乐官的命令”,如果年纪稍大但仍属年幼,就说“还未能接受乐官的政令”。
○注“正乐”到“大武”。
○正义说:郑玄担心经文中的“正”是乐正这个官职,所以读作政令的“政”,意思是年幼者接受乐官的政令。引用《大司乐》的内容,是为了证明卿大夫的儿子学习音乐的事情。说“用乐德教导国子,包括中、和、祗、庸、孝、友”这一句,那里的注释说:“中,就是忠;和,是刚柔适中;祗,是敬;庸,是有常道;对父母好叫孝,对兄弟好叫友。”说“用乐语教导国子,包括兴、道、讽、诵、言、语”这一句,那里的注释说:“兴,是用美好的事物比喻美好的事情;道,是引用古事来切中今事;背诵文章叫讽,用声音节奏来吟咏叫诵,发起话题叫言,回答陈述叫语。”说“教导国子跳《云门》舞”以下的内容,所以注释说:“黄帝的乐舞叫《云门》、《大卷》,说他的德行像云气涌出,百姓因此得以繁衍族类。”按照郑玄这样的说法,“如云之所出”,是解释《云门》的,“民得以有族类”,是解释《大卷》的,意思是有了族类而聚集在一起。那里的注释:“《大咸》、《咸池》,是尧的乐舞,说他的德行无所不施。《大韶》,是舜的乐舞,说他有德行能继承尧的道。《大夏》,是禹的乐舞,禹治理洪水,说他的德行能光大中国。《大濩》,是汤的乐舞,说他的德行能使天下人各得其所。《大武》,是武王的乐舞,说他的德行能成就武功。”《曲礼》中询问父亲的身体状况,这里询问儿子,皇氏说:“记载人的意图不同罢了。”
妇人在吉庆之事上,即使有君主的赏赐,也只用肃拜;作为尸(代表祖先受祭的人)坐着时,就不用手拜,只用肃拜;作为丧事的主持人,就不用手拜。肃拜,是拜时低头。手拜,是手触地。妇人以肃拜为正规礼节,只有在凶事时才用手拜。作为尸,是作为祖姑的尸。《士虞礼》说:“男性,由男性做尸;女性,由女性做尸。”“作为丧事主持人,不用手拜”这句话,是因为为丈夫和长子服丧应当稽颡,其余情况也只是用手拜罢了。虽然有的解释说是“唯”,有的说是“丧为主”,则不用手拜,只用肃拜。
○低,丁兮反。为夫,于伪反。
[疏]“妇人”到“手拜”。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妇人拜的礼仪。妇人在吉礼上不手拜,只用肃拜。肃拜,就像现在妇人拜的样子。吉事以及君主赏赐时都是这样。
○“为尸坐”这句话,是指虞祭,妇人作为祖姑的尸。《周礼》说“坐尸”,担心妇人可能有所不同,所以明确说明。如果是平常的祭祀,没有妇人的尸,表示主祭权在丈夫,所以只设置同几(相同的几案)罢了。
○“则不手拜,肃拜”这句话,手拜,是手触地。妇人作为尸,或者在答拜时,只用肃拜,而不手拜。
○“为丧主,则不手拜”这句话,妇人如果有丧事而不作为主持人,就用手拜。如果作为丈夫和长子的丧事主持人,就稽颡,不手拜。
○注“肃拜”到“拜也”。
○正义说:“手拜,手触地”这句话,解释手拜的含义。说手拜这种拜礼,只是手触地,那么《周礼》中的“空首”。查看郑玄对《周礼》的注释:“空首,头拜到手上。”这里说“手触地”,不同的地方在于,这里手拜的方法,先让手触地,然后头来到手上。所以两处注释不同,其实是一样的。说“妇人以肃拜为正规”这句话,意思是肃拜是妇人的常礼。而在婚礼上拜触地,是因为新来的妇人,对公婆尽礼的缘故。《左传》中穆羸在宣子门前顿首,是因为有求于宣子,不是正规的礼节。说“凶事才手拜罢了”这句话,意思是妇人除了作为丧事主持人外,其余较轻的丧事,凶事才用手拜。郑玄知道是这样,是因为经文说“作为丧事主持人,就不手拜”,明确如果不作为丧事主持人,就手拜,所以说“凶事才用手拜罢了”。说“作为尸,是作为祖姑的尸”这句话,是因为《士虞礼》说“男性,由男性做尸;女性,由女性做尸”的缘故。如果是平常的吉祭,就共同由一个男子做尸,所以《祭统》说“设同几”就是这样。说“为丈夫和长子,应当稽颡”这句话,是《小记》的原文。因为稽颡,所以不手拜。说“其余也只是手拜罢了”这句话,除了丈夫和长子之外,就是上面说的“凶事才手拜”的意思。说“有的说是丧为主,就不手拜,只用肃拜”这句话,郑玄又引用另一种解释的话,说作为丧事主持人,不做手拜,只做肃拜,与前面说的稽颡不同,违背了《小记》的正文,这种解释是不对的。
葛绖而麻带。这是指已经过了虞祭、卒哭之后。带,是用来束紧衣物的。妇人质朴,变化少,在丧服的带子上,只有去除而没有改变。
[疏]“葛绖”而“麻带”。
○正义说:这是说妇人已经过了虞祭、卒哭之后,她的绖用葛替代麻
取俎、进俎不坐。以其有足,亦柄尺之类。
○柄,兵命反。执虚如执盈,入虚如有人。重慎。
[疏]“取俎、进俎不坐”。
○正义曰:取俎,谓就俎上取肉。进俎,谓进肉於俎。俎既有足,立而进取便,故不坐。
○注“亦柄尺之类”。
○正义曰:案《管子书 弟子职》云“进柄尺,谓爵豆之属”是也。
凡祭,於室中、堂上无跣,燕则有之。祭不跣者,主敬也。燕则有跣,为欢也。天子诸侯祭,有坐尸於堂之礼。祭,所尊在室,燕,所尊在堂。将燕,降说屦,乃升堂。
○跣,悉典反。为,于伪反。税屦,本又作脱,又作说,吐活反。
[疏]“凡祭”至“有之”。
○正义曰:此一经论堂上有跣无跣之事。
○“凡祭,於室中、堂上无跣”者,凡祭,谓天子至士悉然也。跣,说屦也。下大夫及士阴、阳二厌及燕尸,皆於室中,上大夫阴厌及祭在室,若摈尸则于堂,天子诸侯则有室有堂。祭礼主敬,故凡祭在室中者,非唯室中不说屦,堂上亦不敢说屦,故云“凡祭,於室中、堂上无跣”。
○“燕则有之”者,有之谓堂上有跣也。燕礼主欢,故得说屦而升堂坐也。《燕礼》云:“宾及卿大夫皆说屦,升就席。”注云:“凡燕坐必说屦,屦贱不在堂也。礼者尚敬,敬多则不亲,燕,安坐相亲之心。”
○注“祭不”至“升堂”。
○正义曰:云“祭不跣者,主敬也”者,跣,谓说屦坐而相亲。祭礼主敬,不敢私自相亲,故云“祭不跣者,主敬也”。云“天子诸侯祭,有坐尸於堂之礼”者,朝事延尸於户外,故坐尸於堂。若卿大夫以下,祭礼於室,无坐尸於堂也。云“祭所尊在室”者,以经云“凡祭,於室中、堂上无跣”,故辨之也。此则贵贱通,故卿大夫士正祭馈食,并在室中,而天子诸侯,虽朝事延尸於户外,非礼之盛节,初入室灌及馈熟之时,事神大礼,故云“祭所尊在室”。云“燕所尊在堂”者,於《燕礼》文无在室,唯在堂行礼,初时立而致敬,故云“燕所尊在堂”。云“将燕,降说屦,乃升堂”者,《燕礼》文也。
未尝不食新。尝,谓荐新物於寝庙。
[疏]“未尝不食新”。
○正义曰:尝,谓荐新物於寝庙也。未尝,则人子不忍前食新也。
仆於君子,君子升下则授绥,始乘则式。君子下行,然后还立。还车而立,以俟其去。
○还音旋,注同。
[疏]“仆於”至“还立”。
○正义曰:此一经论仆御之礼,必授人绥,故君子升及下,仆者皆授绥也。
○“始乘则式”者,谓是仆者始乘,君子未至,御者则式,以待君子升也。
○“君子下行,然后还立”者,仆人之礼。若君子将升,则仆先升,君子下行,则仆后下,更还车而立,待君子去后,乃敢自安。或云君车将驾,则仆执策立於马前,故君子将下车,则仆亦下车立於马前,待君子下行,乃更还车立,以俟君去。
乘贰车则式,佐车则否。贰车、佐车皆副车也。朝祀之副曰贰,戎猎之副曰佐。鲁庄公败于乾,时公丧戎路,传乘而归。
○朝,直遥反。丧,息浪反。传乘,上文专反,又陟恋反,下绳证反,下文除“乘车”同。贰车者,诸侯七乘,上大夫五乘,下大夫三乘。此盖殷制也。《周礼》:贰车,公九乘,侯伯七乘,子男五乘,卿大夫各如其命之数。
[疏]“乘贰”至“则否”。
○正义曰:谓仆乘副车法也。朝祀副车曰“贰”,戎猎副车曰“佐”。朝祀尚敬,乘副车者式,戎猎尚武,乘副车者不式也。
○注“贰车”至“而归”。
○正义曰:云“朝祀之副曰贰,戎猎之副曰佐”者,以此经佐车、贰车相对车。贰车云式主敬,故谓“朝祀之副曰贰”,佐车不式主武,故云“戎猎之副曰佐”。若戎、猎自相对,则戎车之副曰“倅”,田车之副曰“佐”,故《周礼》:“戎仆驭倅车,田仆驭佐车。”熊氏云:“此
译取俎、进俎时不坐下。因为俎有足,也属于柄、尺这类器物。
○“柄”,音“兵命”。拿着空器如同拿着满器,进入空室如同有人在场。这是为了表示慎重。
[疏]“取俎、进俎不坐”。
○正义说:取俎,是指从俎上取肉。进俎,是指把肉进献到俎上。俎既然有足,站着取进比较方便,所以不坐下。
○注“亦柄尺之类”。
○正义说:查《管子·弟子职》说“进柄尺,是指爵、豆之类”,就是这样。
凡是祭祀,在室中、堂上都不赤脚,宴饮时则有赤脚的情况。祭祀不赤脚,是为了表示恭敬。宴饮则有赤脚,是为了表示欢乐。天子、诸侯祭祀,有让尸在堂上坐着的礼节。祭祀时,所尊重的在室中;宴饮时,所尊重的在堂上。将要宴饮时,走下台阶脱掉鞋子,然后升堂。
○“跣”,音“悉典”。“为”,音“于伪”。“税屦”,原本也写作“脱”,又写作“说”,音“吐活”。
[疏]“凡祭”至“有之”。
○正义说:这一经论述堂上是否赤脚的事情。
○“凡祭,於室中、堂上无跣”者,凡祭,是指从天子到士都是这样。跣,就是脱掉鞋子。下大夫及士的阴厌、阳厌以及宴饮尸,都在室中进行;上大夫的阴厌以及祭祀在室中进行,如果作为傧相引导尸,则在堂上进行;天子、诸侯则有室有堂。祭祀之礼以恭敬为主,所以凡是在室中祭祀的,不仅室中不脱鞋,堂上也不敢脱鞋,所以说“凡祭,於室中、堂上无跣”。
○“燕则有之”者,有之是指堂上有赤脚的情况。宴饮之礼以欢乐为主,所以可以脱鞋升堂就座。《燕礼》说:“宾客及卿大夫都脱鞋,升堂就席。”注说:“凡是宴饮就座必定脱鞋,鞋子卑贱不在堂上。礼仪崇尚恭敬,恭敬多了就不亲近,宴饮,是安坐相亲之心。”
○注“祭不”至“升堂”。
○正义说:说“祭不跣者,主敬也”者,跣,是指脱鞋就座而相亲。祭祀之礼以恭敬为主,不敢私自相亲,所以说“祭不跣者,主敬也”。说“天子诸侯祭,有坐尸於堂之礼”者,朝事将尸延请至户外,所以让尸在堂上坐着。如果是卿大夫以下,祭祀在室中进行,没有让尸在堂上坐着的礼节。说“祭所尊在室”者,因为经文说“凡祭,於室中、堂上无跣”,所以加以辨析。这是贵贱通用的,所以卿大夫士正式祭祀馈食,都在室中进行;而天子、诸侯,虽然朝事将尸延请至户外,但不是礼仪最盛大的环节,初入室内灌酒以及进献熟食之时,是事奉神灵的大礼,所以说“祭所尊在室”。说“燕所尊在堂”者,在《燕礼》文中没有说在室中,只在堂上行礼,开始时站着致敬,所以说“燕所尊在堂”。说“将燕,降说屦,乃升堂”者,这是《燕礼》中的文句。
没有尝过新物就不吃新物。尝,是指将新物进献到寝庙。
[疏]“未尝不食新”。
○正义说:尝,是指将新物进献到寝庙。未尝,则人子不忍心先于祖先吃新物。
仆役侍奉君子,君子上车下车时,仆役就递上扶手绳,刚开始乘车时,仆役就俯身扶轼。君子走下台阶后,仆役才转身站立。转身面向车站立,等待君子离去。
○“还”,音“旋”,注同。
[疏]“仆於”至“还立”。
○正义说:这一经论述仆役驾驭的礼节,必定要递给人扶手绳,所以君子上车及下车,仆役都递上扶手绳。
○“始乘则式”者,是指仆役刚开始乘车,君子还未到,驾车者就俯身扶轼,等待君子上车。
○“君子下行,然后还立”者,这是仆役的礼节。如果君子将要上车,仆役就先上车;君子走下台阶,仆役就后下车,再转身面向车站立,等待君子离去后,才敢自己安顿。有人说,君子的车将要驾好时,仆役拿着马鞭站在马前,所以君子将要下车时,仆役也下车站在马前,等待君子走下台阶,才再转身面向车站立,等待君子离去。
乘坐副车就俯身扶轼,乘坐佐车则不扶轼。贰车、佐车都是副车。朝聘祭祀的副车叫贰车,军事打猎的副车叫佐车。鲁庄公在乾地战败,当时国君丢失了戎路车,换乘副车而归。
○“朝”,音“直遥”。“丧”,音“息浪”。“传乘”,上文音“专”,又音“陟恋”,下音“绳证”,下文除“乘车”同。贰车,诸侯七辆,上大夫五辆,下大夫三辆。这大概是殷代的制度。《周礼》:贰车,公九辆,侯伯七辆,子男五辆,卿大夫各自按照其命数。
[疏]“乘贰”至“则否”。
○正义说:这是说仆役乘坐副车的法则。朝聘祭祀的副车叫“贰”,军事打猎的副车叫“佐”。朝聘祭祀崇尚恭敬,乘坐副车的人俯身扶轼;军事打猎崇尚武勇,乘坐副车的人不俯身扶轼。
○注“贰车”至“而归”。
○正义说:说“朝祀之副曰贰,戎猎之副曰佐”者,因为这一经中佐车、贰车相对。贰车说俯身扶轼主敬,所以说“朝祀之副曰贰”;佐车不俯身扶轼主武,所以说“戎猎之副曰佐”。如果戎、猎自相对,则戎车的副车叫“倅”,田车的副车叫“佐”,所以《周礼》说:“戎仆驾驭倅车,田仆驾驭佐车。”熊氏说:“此
云‘戎猎之副曰佐’者,据诸侯礼也。”故庄九年“公及齐师战于乾时,公丧戎路,佐车授绥”是也。
译所谓“戎猎之副车称为佐”,是依据诸侯的礼制而言的。因此,《春秋》庄公九年记载“鲁庄公与齐国军队在乾时交战,鲁庄公丢失了戎路车,佐车递上挽绳”就是例证。
○注“此綯”至“之数”。
○正义曰:按《周礼 大行人》云:上公贰九乘,侯伯七乘。又《典命》云:“卿六命,其大夫四命,车服各如其命数。”并与此经不同,故疑为殷制。
有贰车者之乘马、服车不齿,尊有爵之物,广敬也。服车,所乘车也。车有新旧。观君子之衣服,服剑、乘马弗贾。平尊者之物,非敬也。
○贾音嫁。
[疏]“有贰”至“弗贾”。
○正义曰:此一节明广敬之义。
○“有二车者之乘马、服车不齿”者,有二车,则谓下大夫。二车之乘以下者,谓其所乘之马、所服之车,不敢齿次论其年岁,评其价数高下。车所以不得齿者,以车有新旧,则年岁有多少,价数有贵贱,以尊者之物,故不敢齿也。
○“观君子之衣服、服剑、乘马弗价”者,观,视也,亦不得轻平尊者物堪直多少之价,亦为不敬,故观而不平。
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若献人,则陈酒、执脩以将命,亦曰“乘壶酒、束脩、一犬”。陈重者,执轻者,便也。乘壶,四壶也。酒,谓清也,糟也。不言“陈犬”,或无修者,牵犬以致命也。於卑者曰“赐”,於尊者曰“献”。
○便,婢面反,下同。糟,早劳反。其以鼎肉,则执以将命。鼎肉,谓牲体巳解,可升於鼎。
○巳如字,又音异。解,庚买反。其禽加於一双,则执一双以将命,委其馀。加犹多也。犬则执緤,守犬、田犬则授摈者,既受,乃问犬名。牛则执纼,马则执靮,皆右之。緤、纼、靮皆所以系制之者。守犬、田犬问名,畜养者当呼之名,谓若“韩卢”、“宋鹊”之属。“右之”者,执之宜由便也。
○緤,息列反。守,手又反,又如字,注同。纼,文引反。靮,丁历反。畜,许六反。鹊,七略反。臣则左之。异於众物。臣,谓囚俘。
○俘音孚。车则说绥,执以将命。甲,若有以前之,则执以将命;无以前之,则袒櫜奉胄。甲,铠也。有以前之,谓他挚币也。櫜,弢铠衣也。胄,兜鍪也。袒其衣,出兜鍪以致命。
○税,本又作脱,又作说,同,吐活反。袒音但。櫜音羔,甲衣也。奉,芳勇反。胄,直又反。铠,苦代反。弢,吐刀反。鍪,丁侯反。鍪,亡侯反。器则执盖,谓有表里。弓则以左手屈韣执拊。韣,弓衣也。左衣屈衣,并於拊执之,而右手执箫。
○韣音独。拊,芳武反。并,必政反。剑则启椟,盖袭之,加夫桡与剑焉。椟,谓剑函也。袭,却合之。夫襓,剑衣也,加剑於衣上。夫,或为烦,皆发声。
○椟音独。夫桡,上音扶,注同,下如遥反。函音咸。却,去略反,下文同。笏、书、脩、苞苴、弓、茵、席、枕、几、颎、杖、琴、瑟、戈有刃者椟、筴、籥,其执之,皆尚左手。苞苴,谓编束萑苇以裹鱼肉也。茵,著蓐也。颎,警枕也。荚,蓍也。籥如笛,三孔。皆,十六物也。左手执上,上阳也。右手执下,下阴也。
○苴,子余反。茵音因。颎,京领反,注同。警,忱也,又炯迥反。编,必绵反。菅音奸。苇,于鬼反。裹音果。著蓐,上音伫,下音辱。刀,却刃授颖,削授拊。辟用时。颖,镮也。拊,谓把。
○颖,役顶反。削音笑。辟音避。把音霸。凡有剌刃者,以授人则辟刃。辟刃,不以正乡人也。
○剌,七智反,又七亦反。辟,匹亦反,注同。乡,许亮反,下“乡国”同。
[疏]“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至“凡有剌刃者,以授人则辟刃”。
○正义曰:此一节广明以物献遗人法,各随文解之。
○“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若献人”者,四马曰“乘”,故知四壶酒亦曰“乘壶”。束脩,十脡脯也,酒脯及犬皆可为礼也。与卑者曰“赐”,奉尊者曰“献”,随其所与,故云“赐人,若献人”也。
○“则陈酒、执脩以将命”者,陈,列也。酒重脯轻,故陈列重者於门外,而执轻者进以奉命也。
○“亦曰乘壶酒、束脩、
译○注“此綯”至“之数”。
○正义说:按照《周礼·大行人》记载:上公的副车是九乘,侯、伯的副车是七乘。又《典命》记载:“卿是六命,大夫是四命,车马服饰都依照其命数。”这些都与经文不同,所以怀疑这是殷代的制度。
对于拥有副车的人,其所乘之马、所服之车不比较新旧优劣,这是尊重有爵位者的物品,以表达广泛的敬意。服车,就是所乘坐的车。车有新旧之分。观察君子的衣服、佩剑、乘马,不去估价。衡量尊贵者的物品,是不恭敬的表现。
○贾,音嫁。
[疏]“有贰”至“弗贾”。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广泛表达敬意的道理。
○“拥有副车的人,其所乘之马、所服之车不比较优劣”者,拥有副车,指的是下大夫。副车以下者,指的是他所乘坐的马、所服用的车,不敢按次序来论其年岁,评定其价格高低。车之所以不能比较优劣,是因为车有新旧,那么年岁就有长短,价格就有贵贱,因为是尊贵者的物品,所以不敢比较。
○“观察君子的衣服、佩剑、乘马,不去估价”者,观,看的意思,也不得轻易衡量尊贵者的物品值多少钱,这也是不恭敬,所以只看而不估价。
如果用四壶酒、一束干肉、一只狗赠给别人。如果是献给尊者,就陈列酒,拿着干肉来传达使命,也说“四壶酒、一束干肉、一只狗”。陈列重的,拿着轻的,是为了方便。乘壶,就是四壶。酒,指的是清酒和糟酒。不说“陈列狗”,或者没有干肉时,就牵着狗来传达使命。对卑者说“赐”,对尊者说“献”。
○便,音婢面,下同。糟,音早劳。如果用鼎中的肉,就拿着它来传达使命。鼎肉,指的是牲体已经分解,可以放入鼎中。
○巳,音如字,又音异。解,音庚买。如果禽鸟超过一双,就拿一双来传达使命,其余的放下。加,就是多的意思。狗就拿着牵引绳,守犬、田犬就交给引礼的人,接受之后,再询问狗的名字。牛就拿着牛鼻绳,马就拿着马缰绳,都从右侧拿着。緤、纼、靮都是用来系缚控制的。守犬、田犬询问名字,饲养者应当呼唤它的名字,比如“韩卢”、“宋鹊”之类。“右之”,拿着它应该从方便的一侧。
○緤,音息列。守,音手又,又如字,注同。纼,音文引。靮,音丁历。畜,音许六。鹊,音七略。臣子就从左侧拿着。与众物不同。臣,指的是囚犯俘虏。
○俘,音孚。车就解开绥带,拿着它来传达使命。铠甲,如果有其他礼物在前面,就拿着它来传达使命;如果没有其他礼物在前面,就脱下铠甲衣,捧着头盔来传达使命。甲,就是铠甲。有以前之,指的是其他礼物。櫜,就是装铠甲的衣套。胄,就是头盔。脱下衣服,拿出头盔来传达使命。
○税,本又作脱,又作说,同,音吐活。袒,音但。櫜,音羔,甲衣也。奉,音芳勇。胄,音直又。铠,音苦代。弢,音吐刀。鍪,音丁侯。鍪,音亡侯。器物就拿着盖子,指的是有内外。弓就用左手弯曲弓衣,拿着弓把。韣,就是弓衣。左手拿着弯曲的弓衣,并拢在弓把处拿着,而右手拿着弓梢。
○韣,音独。拊,音芳武。并,音必政。剑就打开剑匣,盖上剑衣,把剑衣和剑加在上面。椟,就是剑匣。袭,就是合上。夫桡,就是剑衣,把剑加在剑衣上。夫,或者作烦,都是发声词。
○椟,音独。夫桡,上音扶,注同,下音如遥。函,音咸。却,音去略,下文同。笏、书、干肉、包裹、弓、茵、席、枕、几、颎、杖、琴、瑟、有刃的戈装在匣中、筴、籥,拿着它们,都崇尚左手。苞苴,指的是编束萑苇来包裹鱼肉。茵,就是垫席。颎,就是警枕。荚,就是蓍草。籥像笛子,有三个孔。共十六种物品。左手拿着上面,上面属阳。右手拿着下面,下面属阴。
○苴,音子余。茵,音因。颎,音京领,注同。警,音忱,又音炯迥。编,音必绵。菅,音奸。苇,音于鬼。裹,音果。著蓐,上音伫,下音辱。刀,就反握刀刃,授予刀柄,削授予刀把。避开使用时。颖,就是刀环。拊,就是把手。
○颖,音役顶。削,音笑。辟,音避。把,音霸。凡是有锋利刀刃的,授予别人时就避开刀刃。辟刃,就是不把正面对着人。
○剌,音七智,又音七亦。辟,音匹亦,注同。乡,音许亮,下“乡国”同。
[疏]“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至“凡有剌刃者,以授人则辟刃”。
○正义说:这一节广泛阐明用物品献给别人的方法,各自随文解释。
○“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若献人”者,四马叫“乘”,所以知道四壶酒也叫“乘壶”。束脩,就是十块干肉,酒、干肉和狗都可以作为礼物。给卑者叫“赐”,奉给尊者叫“献”,根据所给的对象,所以说“赐人,若献人”。
○“则陈酒、执脩以将命”者,陈,陈列的意思。酒重干肉轻,所以陈列重的在门外,而拿着轻的进去奉命。
○“亦曰乘壶酒、束脩、
一犬”者,谓将命之时辞也。虽陈酒、犬,而单执脯致命,而其馈,亦犹曰有酒、脯、犬也。若二犬,亦当言二也。
译所谓“一犬”,是指在传达使命时的辞令。虽然陈列了酒和犬,但只拿着肉干去传达使命,而其馈赠之物,也就像说是有酒、肉干和犬一样。如果是两只犬,也应当说“二”字。
○注“酒谓”至“命也”。
○正义曰:案《内则》,酒醴有清有糟,泲者曰清,不泲者曰糟,故知此酒或清或糟。云“不言陈犬,或无脩者,牵犬以致命也”者,郑释初云“有酒脯犬”,而后唯云“陈酒执脯”,不言“陈犬”,故明之也。若言“陈犬”,则嫌无脯,时亦犹陈之。今欲明若无脯者,则陈酒牵犬以将命”,故不言“陈犬”也。犬马不上於堂,牵之当在下耳。
○“其以鼎肉,则执以将命”,谓无脯犬而有酒肉者也,则亦陈酒而执肉以将命也。云“鼎肉”者,谓肉巳解剔,可升於鼎者,解剔则易执也。
○“其禽加於一双,则执一双以将命,委其馀”者,谓以禽兽赐也。二只曰双,加於一双,谓或十或百双也。假令多双,则唯执一双将命也。“委其馀”者,所馀多双,则委陈门外也。
○“犬则”至“右之”。
○緤,牵犬绳也。若牵犬将命,则执系犬绳也。
○“守犬、田犬则受摈者,既受,乃问犬名”者,犬有三种:一曰守犬,守御宅舍者也;二曰田犬,田猎所用也;三曰食犬,充君子庖厨庶羞用也。田犬、守犬有名,食犬无名。献田犬、守犬,则主人摈者既受之,乃问犬名。
○“牛则执纼,马则执靮”者,纼、靮俱牵牛马之物,故执之。
○“皆右之”者,谓以右手牵之,由便故也。此谓田大、守犬,蓄养驯善,无可防御。若充食之犬,则左手牵之,右手防御,故《曲礼》云“效犬者,左牵之”是也。
○注“谓若”至“之属”。
○正义曰:《战国策》云:“韩子卢者,天下之壮犬也。”桓谭《新论》云:“夫畜生贱也,然其尤善者,皆见记识,故犬道韩卢宋犭足。”又魏文帝说诸方物亦云:“狗於古则韩卢宋鹊。”则犭足、鹊音同字异耳,故郑亦为“鹊”字。
○“臣则左之”者,谓征伐所获民虏者也。左之,谓左手操其右袂也,以其异於众物。众物,犬马之属。犬马不生变异,故皆右之。民虏或起恶虑,故以左手操右袂,右手当制之,是与众物异也。
○“车则”至“奉胃”。
○献车马者,执策、绥,故知陈车马而说绥,执以将命。
○“甲,若有以前之,则执以将命”者,甲,铠也。有以前之,谓他物也,谓献铠,若复有他物,与铠同献,则陈铠而执他物轻者以将命也。
○“无以前之,则袒櫜奉胃”者,袒,开也。櫜弢,铠衣也。胄,兜鍪也。若无他物,唯献甲而已,则开甲出櫜胄,奉之将命也。《曲礼》云“献甲者执胄”是也。
○“器则执盖”。
○器,凡器若献,则陈底执盖以将命,盖轻便也。
○“弓则以左手屈韣执拊”,韣,弓衣。拊,弓把也。献弓,则左手屈弓衣,并於把而执之,以其右手执箫以将命。《曲礼》云“右手执箫,左手承附”是也。
○“剑则”至“剑焉”。
○启,开也。椟,剑函也。献剑则先开函也。
○“盖袭之”者,盖,剑函之盖也。袭,谓却合也。开函而以盖却合於函下,底於盖上。“加夫襓”者,襓,剑衣也。先却合盖於函下,又加剑衣函中也。
○“与剑焉”者,加衣於函中竟,而以剑置衣上也。
○注“袭却”至“发声”。
○正义曰:皇氏云:“却,仰也。”谓仰盖於函底之下,加函底於上,重合之,故云“袭”。云“夫襓,剑衣也”者,熊氏云:“依《广雅》,夫襓,木剑衣。”谓以木为剑衣者,若今刀榼。云“夫,或为烦,皆发声”者,以《礼记》本“夫”或作“烦”字者,故云“夫,或为烦”,皆是发声,故云“皆发声”。然则“襓”之一字,是衣之正名,襓字从衣,当以缯帛为之。熊氏用《广雅》以木为之,其义未善也。
○“笏、书”至“左手”。
○笏也,书也,脩,脯也,苞苴也,弓也,茵也,席也,枕也,几也,颖,警枕也,杖也,琴也,瑟也,戈有刃者椟也,谓戈之有刃者,以椟韬之。筴,蓍也。籥,笛也。
○
译○注“酒谓”至“命也”。
○正义说:查考《内则》,酒和醴有清酒和糟酒之分,经过过滤的叫清酒,不过滤的叫糟酒,所以知道这里的酒可能是清酒也可能是糟酒。经文说“不说陈列犬,是因为可能没有干肉,牵着犬来传达使命”,这是因为郑玄起初解释说“有酒、干肉和犬”,而后文只说“陈列酒、拿着干肉”,没有说“陈列犬”,所以对此加以阐明。如果说“陈列犬”,那就让人怀疑没有干肉,当时也就如同陈列干肉一样。现在想要说明如果没有干肉的情况,那就陈列酒、牵着犬来传达使命,所以不说“陈列犬”。犬和马不能登上厅堂,牵着它们应当在下面。
○“其以鼎肉,则执以将命”,是说没有干肉和犬,而有酒和肉的情况,那就也是陈列酒、拿着肉来传达使命。说“鼎肉”,是指肉已经分解剔骨,可以放入鼎中烹煮的,分解剔骨后就容易拿着。
○“其禽加於一双,则执一双以将命,委其馀”,是说用禽兽作为赏赐。两只叫一双,超过一双,是指有十双或百双。假使有很多双,那就只拿一双来传达使命。“委其馀”,是指剩下的多双,就放置陈列在门外。
○“犬则”至“右之”。
○緤,是牵犬的绳子。如果牵着犬传达使命,那就拿着系犬的绳子。
○“守犬、田犬则受摈者,既受,乃问犬名”,犬有三种:第一种叫守犬,是守卫住宅的;第二种叫田犬,是田猎时使用的;第三种叫食犬,是供给君子厨房做菜肴用的。田犬和守犬有名号,食犬没有名号。进献田犬和守犬,主人接待宾客的人接受后,才询问犬的名号。
○“牛则执纼,马则执靮”,纼和靮都是牵牛马的用具,所以拿着它们。
○“皆右之”,是指用右手牵着,因为这样方便。这是指田犬和守犬,经过驯养很温顺,不需要防备。如果是供食用的犬,就用左手牵着,右手用来防备,所以《曲礼》说“进献犬的人,用左手牵着”就是这个意思。
○注“谓若”至“之属”。
○正义说:《战国策》说:“韩子卢,是天下强壮的犬。”桓谭《新论》说:“牲畜虽然低贱,但其中特别优秀的,都被记载认识,所以犬中有韩卢和宋犭足。”又魏文帝谈论各地物产也说:“狗在古代有韩卢和宋鹊。”那么犭足和鹊读音相同但字形不同,所以郑玄也写作“鹊”字。
○“臣则左之”,是指征伐所俘获的民虏。左之,是指左手抓住他们的右袖,因为他们与众物不同。众物,是指犬马之类。犬马不会生出异心,所以都用右手牵着。民虏可能会产生恶念,所以用左手抓住右袖,右手用来控制他们,这是与众物不同的地方。
○“车则”至“奉胃”。
○进献车马的人,拿着马鞭和登车绳,所以知道陈列车马并解开登车绳,拿着它来传达使命。
○“甲,若有以前之,则执以将命”,甲,是铠甲。有以前之,是指其他物品,是说进献铠甲,如果还有其他物品,与铠甲一同进献,那就陈列铠甲,拿着其他较轻的物品来传达使命。
○“无以前之,则袒櫜奉胃”,袒,是打开。櫜弢,是铠甲的外衣。胄,是头盔。如果没有其他物品,只进献铠甲,那就打开铠甲拿出櫜和胄,捧着它们来传达使命。《曲礼》说“进献铠甲的人拿着头盔”就是这个意思。
○“器则执盖”。
○器物,凡是器物如果进献,就陈列底部,拿着盖子来传达使命,因为盖子轻便。
○“弓则以左手屈韣执拊”,韣,是弓衣。拊,是弓把。进献弓,就用左手弯曲弓衣,连同弓把一起拿着,因为右手拿着箫来传达使命。《曲礼》说“右手拿着箫,左手托着弓把”就是这个意思。
○“剑则”至“剑焉”。
○启,是打开。椟,是剑匣。进献剑就先打开剑匣。
○“盖袭之”,盖,是剑匣的盖子。袭,是指退后合上。打开匣子而把盖子退后合在匣底下面,匣底在盖子之上。“加夫襓”,襓,是剑衣。先退后把盖子合在匣底下面,又在匣中加上剑衣。
○“与剑焉”,在匣中加上剑衣完毕后,把剑放在剑衣上面。
○注“袭却”至“发声”。
○正义说:皇氏说:“却,是仰。”是指把盖子仰放在匣底下面,加上匣底在上面,重合在一起,所以说“袭”。说“夫襓,是剑衣”,熊氏说:“依据《广雅》,夫襓,是木制的剑衣。”是指用木头做剑衣,就像现在的刀鞘。说“夫,有的写作烦,都是发声字”,因为《礼记》原本“夫”有的写作“烦”字,所以说“夫,有的写作烦”,都是发声字,所以说“都是发声字”。那么“襓”这个字,是衣服的正名,襓字从衣,应当用丝织品制作。熊氏用《广雅》说是用木头制作,这个意义不够完善。
○“笏、书”至“左手”。
○笏,书,脩,是干肉,苞苴,是包裹的礼物,弓,茵,是垫子,席,枕,几,颖,是警枕,杖,琴,瑟,戈有刃者椟,是指有刃的戈,用匣子包裹。筴,是蓍草。籥,是笛子。
○注“苞苴”至“阴也”。
○正义曰:“苞苴,谓编束萑苇以裹鱼肉”者,案《既夕礼》云“苇苞长三尺。”《内则》云:“炮取豚,编萑以苞之。”是编萑苇以裹鱼及肉也,亦兼容他物,故《禹贡》云“厥包橘柚”,《孔丛子》云“吾於木瓜之惠,见苞苴之礼行”是也。“茵,著蓐也”者,谓茵是以物所著之蓐。言有著者,谓之曰“茵”。故《既夕》云“茵著用荼”,谓茅莠也,用荼以著茵也。云“颖,警枕也”者,以经枕外别言颖,颖是颖发之义,故为“警枕”。云“荚,蓍也”者,《曲礼》云:“荚为筮。”故荚为蓍也。云“籥如笛,三孔”者,案《汉礼器》知之。《诗》注或云“籥六孔”,两不同者,盖籥有大小,《诗》笺:或云管如篴,并而吹之。云“皆,十六物也”者,前解经以“也”间之,即是其数也。
○“刀,却刃授颖”,言授人以刀,卻仰其刃,授之以颖。颖,谓刀镮也,言以刃镮授之。
○“削授拊”者,削,谓曲刀。拊,谓削把。言以削授人,则以把授之。
○注“颖,镮也”。
○正义曰:颖是颖发之义。刀之在手,谓之为颖;禾之秀穗,亦谓之为颖;枕之警动,亦谓之颖。其事虽异,大意同也。
○“凡有剌刃者,以授人则辟刃”,谓不以刃正向人也。
乘兵车,出先刃,入后刃。不以刃乡国也。军尚左,左,阳也。阳主生,将军有庙胜之策,左将军为上,贵不败绩。卒尚右。右,阴也,阴主杀。卒之行伍,以右为上,示有死志。
○卒,子忽反,注同。行伍,户羽反,下音五。
[疏]“乘兵”至“尚左”。
○正义曰:此一节论兵车出入及将士所处之宜。
○“出先刃,入后刃”者,不欲以刃向国。
○“军尚左”者,军,谓军将。行伍尊尚左方,左是阳,阳主生,欲其生不败绩也。
○“卒尚右”者,言士卒行伍贵尚於右,右为阴,示其有必死之心。
宾客主恭,祭祀主敬,丧事主哀,会同主诩。恭在貌也,而敬又在心。诩,谓敏而有勇,若齐国佐。
○诩,况矩反。
[疏]“宾客”至“主诩”。
○正义曰:恭在貌,敬在心。宾客轻,故主恭。祭祀重,故主敬。“会同主诩”者,诩,谓敏大言语。会同之时,贵在敏捷勇武自光大。
○注“诩谓”至“国佐”。
○正义曰:成二年《左传》齐、晋战於鞍,齐国佐陈辞以拒晋师,是“敏而有勇”也。
军旅思险,隐情以虞。险,阻,出奇覆谖之处也。隐,意也,思也。虞,度也。当思念已情之所能,以度彼之将然否。
○阻,侧吕反。覆,芳富反。谓伏兵也,徐音赴。谖,况烦反。谖,诈也,或云:“谖,譁。”处,昌虑反。度,大各反,下同。
[疏]“军旅”至“以虞”。
○正义曰:“军旅思险”者,言军旅行处,思其险阻之地,出奇设谋,以覆败前敌。
○“隐情以虞”者,隐,意也,思也。虞,度也。谓以意思念彼情,豫测度前敌,知其所欲为事。记者明军旅之中,当须如此。
○注“险阻”至“然否”。
○正义曰:“险,阻,出奇覆谖之处也”者,郑解经中“险”字,“险”是地形险阻。谖,诈也。地形既险,得出奇谋覆诈,故云“险,阻,出奇覆谖之处”。若其平地,则不得设奇谋设诈也。虞,度也。《释言》文。云“当思念己情之所能,以度彼之将然否”者,言在军旅,先须思念已国之情所堪能,以测度彼军将欲如此以否。
燕侍食於君子,则先饭而后巳。所以劝也。
○饭,烦晚反,下“小饭”同。毋放饭,毋流歠,小饭而亟之,亟,疾也。备哕噎,若见问也。
○歠,昌悦反。亟,纪力反,注同。哕噎,上於月反,下伊结反。数噍,毋为口容。口容,弄口。
○数,色角反。噍,字又作嚼,子笑反,又在笑反。客自彻,辞焉则止。主人辞其彻。
[疏]“燕侍”至“则止”
译○注“苞苴”到“阴也”。
○正义说:“苞苴,是说用编束的萑苇来包裹鱼肉”,查考《既夕礼》说“苇苞长三尺。”《内则》说:“炮制取小猪,编萑苇来包裹它。”这是用编束的萑苇来包裹鱼和肉,也兼容其他物品,所以《禹贡》说“包裹橘柚”,《孔丛子》说“我从木瓜的恩惠中,看到苞苴之礼实行”就是这样。“茵,是铺设的蓐草”是说茵是用物品铺设的蓐草。说有所铺设的,称为“茵”。所以《既夕》说“茵著用荼”,指的是茅草和莠草,用荼草来铺设茵席。说“颖,是警枕”是因为经文在枕之外另外提到颖,颖有惊觉的意思,所以称为“警枕”。说“荚,是蓍草”是因为《曲礼》说:“荚用于占卜。”所以荚就是蓍草。说“籥像笛子,有三个孔”是查考《汉礼器》得知的。《诗经》注有时说“籥有六个孔”,两者不同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籥有大小之分,《诗经》笺注:有人说管像笛子,并排吹奏。说“皆,是十六种物品”是因为前面解释经文时用“也”字间隔,这就是它的数量。
○“刀,却刃授颖”,是说把刀交给别人时,使刀刃向上,把刀柄交给对方。颖,指的是刀环,意思是把刀刃和刀环一起交给对方。
○“削授拊”是说,削,指的是曲刀。拊,指的是削刀的把手。意思是把削刀交给别人时,就把手把交给对方。
○注“颖,是刀环”。
○正义说:颖有惊觉的意思。刀拿在手里,称为颖;禾苗的穗子,也称为颖;枕头能惊醒人,也称为颖。事情虽然不同,大意是相同的。
○“凡有锋利刀刃的,交给别人时就要避开刀刃”,意思是不把刀刃正对着人。
乘坐兵车,出去时刀刃在前,进入时刀刃在后。不把刀刃朝向本国。军队崇尚左边,左边属阳。阳主生,将军有在宗庙取胜的谋略,左将军地位尊贵,重视不失败。士卒崇尚右边。右边属阴,阴主杀。士卒的行列,以右边为尊,表示有必死的决心。
○卒,音子忽,注同。行伍,音户羽,下音五。
[疏]“乘兵”到“尚左”。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兵车出入以及将士所处位置的适宜。
○“出先刃,入后刃”是说,不想把刀刃朝向本国。
○“军尚左”是说,军,指的是军将。行列中尊崇左边,左边属阳,阳主生,希望他们生存而不失败。
○“卒尚右”是说,士卒行列以右边为贵,右边属阴,表示他们有必死之心。
接待宾客以恭敬为主,祭祀以尊敬为主,丧事以悲哀为主,会盟以敏捷勇武为主。恭敬表现在容貌上,而尊敬更在于内心。诩,指的是敏捷而有勇气,像齐国的国佐那样。
○诩,音况矩。
[疏]“宾客”到“主诩”。
○正义说:恭敬在容貌,尊敬在内心。宾客之事较轻,所以以恭敬为主。祭祀之事较重,所以以尊敬为主。“会同主诩”是说,诩,指的是敏捷且言语宏大。会盟之时,贵在敏捷勇武并自我光大。
○注“诩谓”到“国佐”。
○正义说:成二年《左传》记载齐、晋在鞍地交战,齐国佐陈述言辞以抵御晋军,这就是“敏捷而有勇气”。
军队作战要思考险阻,隐藏实情以进行揣度。险,指险阻,是出奇兵伏击欺诈的地方。隐,指意念,思考。虞,指揣度。应当思考自己情况所能做到的,来揣度对方将要怎样或不会怎样。
○阻,音侧吕。覆,音芳富。指埋伏军队,徐音赴。谖,音况烦。谖,欺诈,有人说:“谖,喧哗。”处,音昌虑。度,音大各,下同。
[疏]“军旅”到“以虞”。
○正义说:“军旅思险”是说,军队行进驻扎,思考险阻之地,出奇设谋,以伏击击败前敌。
○“隐情以虞”是说,隐,指意念,思考。虞,指揣度。意思是用心思考对方的情况,预先揣度前敌,知道他们想要做什么。记录者阐明在军队中,应当如此。
○注“险阻”到“然否”。
○正义说:“险,阻,出奇覆谖之处”是说,郑玄解释经文中“险”字,“险”是地形险阻。谖,指欺诈。地形既然险阻,就能出奇谋伏击欺诈,所以说“险,阻,出奇覆谖之处”。如果是平地,就不能设奇谋欺诈了。虞,指揣度。《释言》中的文句。说“当思念己情之所能,以度彼之将然否”是说,在军队中,先须思考自己国家情况所能胜任的,来揣度敌军将要这样还是不这样。
在君子面前侍奉进食,就先吃饭然后停止。这是为了劝食。
○饭,音烦晚,下“小饭”同。不要放手吃饭,不要大口喝汤,小口吃饭并加快频率,亟,指快。防备呕吐和噎住,好像被问到一样。
○歠,音昌悦。亟,音纪力,注同。哕噎,上音於月,下音伊结。多次咀嚼,不要做出弄口的样子。口容,指弄口。
○数,音色角。噍,字又作嚼,音子笑,又音在笑。客人自己撤去餐具,主人推辞就停止。主人推辞客人撤去餐具。
[疏]“燕侍”到“则止”
。
○正义曰:此一节明侍食之法。
○“先饭而后巳”者,先饭,先君子之饭,若尝食然,君子食罢而后巳,若劝食然。
译○正义说:这一节阐明侍奉进食的礼仪。
○“先饭而后巳”的意思是,先饭,指先于君子进食,如同尝食一般;君子进食完毕后自己才停止,如同劝食一般。
○“小饭而亟之”者,小饭,谓小口而饭。亟,谓疾速而咽小饭,而备哕噎也。速咽之,备见问也。
○“数噍,毋为口容”者,数噍,谓数数嚼之。“无为口容”者,无得弄口以为容也。
○“客自彻,辞焉则止”者,谓食讫,客欲自彻其俎,主人辞其彻俎,客则止而不彻。
客爵居左,其饮居右。客爵,谓主人所酬宾之爵也,以优宾耳。宾不举,奠于荐东。介爵、酢爵、僎爵,皆居右。三爵皆饮爵也。介,宾之辅也。酢,所以酢主人也。古文《礼》“僎”作“遵”,遵为乡人为卿大夫来观礼者,酢,或为作。僎,或为驺。
○介音界,注同。僎音遵。驺,责留反,本又作驯,一音巡。
[疏]“客爵”至“居右”。
○正义曰:此一节明客爵所在。客爵,依《乡饮酒礼》,主人酬宾之爵。宾受奠觯于荐东,是客爵居左也。
○“其饮居右”者,《乡饮酒礼》旅酬之时,一人举觯于宾,宾奠觯于荐西,至旅酬宾,取荐西之觯,以酬主人,是其饮居右也。
○“介爵、酢爵、僎爵,皆居右”者,介,宾副也。酢,谓客酌还答主人也。僎,谓乡人来观礼,副主人者也。此三人既不被优,故爵并居右,示为饮之,案《乡饮酒》,介爵及主人受酢之爵并僎爵,皆不明奠置之所,故记者於此明之。
○注“客爵”至“宾耳”。
○正义曰:案《乡酒礼》,主人酬宾,奠觯于荐东。所以不奠荐西者,欲优饶其宾,且令闲裕,故不奠於荐西。宾又不尽主人之欢,还奠荐东,示不敢饮也。
○注“三爵”至“礼者”。
○正义曰:案《乡饮酒礼》,主人献介,介饮。献宾,宾酢主人,主人饮。主人献僎,僎饮。是三爵皆饮爵。云“遵谓乡人为卿大夫来观礼”者,案《乡射礼》:“若有遵者,则入门左。”注云:“此谓乡之人为大夫者也。谓之为遵者,方以礼乐化民,欲其遵法之也。”今文“遵”或为“僎”。云“酢,或为作。僎,或为驯”者,谓他文书本有作此字者,故云“或”。他皆仿此。
羞濡鱼者进尾。擗之由后,鲠肉易离也。乾鱼进首,擗之由前,理易析也。
○濡音儒。擗,补麦反,下同。鲠,格猛反。易,以豉反,下同。析,星历反。冬右腴,气在下。腴,腹下也。
○腴,以朱反。夏右鳍,气在上。鳍,脊也。
○右鳍,音祈。脊,子昔反。祭膴。膴,大脔,谓刳鱼腹也。膴读如哻。
○膴,旧火吴反,依注音哻,况甫反,徐况纡反。脔,力转反。刳,口胡反,又苦侯反。
[疏]“羞濡”至“祭膴”。
○正义曰:此一节明进鱼之礼。
○“羞濡鱼者进尾”,濡,湿也,谓膳羞有湿鱼也。“进尾”者,擗湿鱼从后来,则胁肉易离也。
○“冬右腴”者,腴,谓鱼腹。冬时阳气下在鱼腹,故“右腴”。
○“夏右鳍”者,鳍,谓鱼脊。夏时阳气上在鱼脊,故“右鳍”。凡阳气所在之处肥美,故进鱼使乡右,以右手取之便也。此濡鱼进尾,乾鱼进首,及右腴、右鳍之属,皆谓寻常燕食所进鱼体,非祭祀及飨食正礼也。若祭祀,鱼在於俎,皆缩载,俎既横设,鱼则随俎而从,於人为横,无进首进尾之理。故《少牢》:“鱼用鲋而俎缩载。”其主人正飨亦然。《公食大夫礼》“鱼七,缩俎”是也。正祭,鱼既缩载。《少牢》:主人献祝佐食,三鱼一横之。彼是正祭,鱼横者,以鱼与牲体共俎,故特横之,殊於牲体也。若天子诸侯绎祭,及卿大夫摈尸,鱼则横载之於俎。俎在人前而横鱼,则於人为从,得有进首尾也。故《有司彻》云:“尸俎五鱼,横载之,侑主人皆一鱼,亦横载之。”彼注云:“横载之者,异於牲体。”如郑此言,正祭之时,牲体横而鱼缩载。傧尸之时,牲体缩而鱼横载之,故云“横载之者,异於牲体也”。正祭则右首进腴,故《少牢》鱼右首进腴,变於生人。若生人,右首进鳍,故《公食大夫》云:“寝右。”注云:“右
译○“小口吃饭且迅速”的意思是:小口吃饭,是指小口地进食。亟,是指快速地咽下小口食物,以防备呕吐和噎住。快速吞咽,是为了防备被询问(为何吃得慢)。
○“多次咀嚼,不要做出嘴部的仪容”的意思是:多次咀嚼,是指反复多次地咀嚼。“不要做出嘴部的仪容”,是指不要摆弄嘴巴来做出仪态。
○“客人自行撤去食具,主人推辞则停止”的意思是:指吃完饭,客人想要自行撤去自己的食具,主人推辞让他撤去,客人就停止而不撤。
客人的酒爵放在左边,他饮用的酒爵放在右边。客爵,是指主人酬答宾客的酒爵,这是为了优待宾客。宾客不举起(饮尽),将酒爵安放在荐席的东侧。介爵、酢爵、僎爵,都放在右边。这三种爵都是饮用的酒爵。介,是宾客的副手。酢,是用来回敬主人的。古文《礼》中“僎”写作“遵”,遵是指乡里中身为卿大夫前来观礼的人,酢,有的版本写作“作”。僎,有的版本写作“驺”。
○介音界,注同。僎音遵。驺,责留反,原本又写作驯,另一读音为巡。
[疏]“客爵”到“居右”。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客爵所在的位置。客爵,依据《乡饮酒礼》,是主人酬答宾客的酒爵。宾客接受后,将酒爵安放在荐席的东侧,这就是客爵居左。
○“其饮居右”的意思是,《乡饮酒礼》旅酬的时候,一人向宾客举起酒爵,宾客将酒爵安放在荐席的西侧,等到旅酬轮到宾客时,取荐席西侧的酒爵,用来酬答主人,这就是饮爵居右。
○“介爵、酢爵、僎爵,都居右”的意思是,介,是宾客的副手。酢,是指客人斟酒回答主人。僎,是指乡里中前来观礼、作为主人副手的人。这三个人既然不被优待,所以酒爵都放在右边,表示是饮用的酒爵。查考《乡饮酒礼》,介爵以及主人接受酢酒之爵和僎爵,都没有明确说明安放的位置,所以记录者在这里加以阐明。
○注“客爵”到“宾耳”。
○正义说:查考《乡饮酒礼》,主人酬答宾客,将酒爵安放在荐席的东侧。之所以不放在荐席西侧,是为了优待宾客,并且让他宽裕从容,所以不放在荐席西侧。宾客又不耗尽主人的欢情,回敬后安放在荐席东侧,表示不敢饮尽。
○注“三爵”到“礼者”。
○正义说:查考《乡饮酒礼》,主人向介献酒,介饮。向宾客献酒,宾客回敬主人,主人饮。主人向僎献酒,僎饮。这三种爵都是饮用的酒爵。说“遵是指乡里中身为卿大夫前来观礼的人”,查考《乡射礼》:“如果有遵者,就从门左侧进入。”注说:“这是指乡里中身为大夫的人。称他为遵,是因为正用礼乐教化百姓,希望他遵循法度。”今文“遵”有的版本写作“僎”。说“酢,有的版本写作作。僎,有的版本写作驯”,是指其他文书版本有写作这些字的,所以说“或”。其他都仿照此例。
进献湿鱼时,鱼尾向前。从后面剖开,因为鱼骨和肉容易分离。进献干鱼时,鱼头向前,从前面剖开,因为纹理容易分开。
○濡音儒。擗,补麦反,下同。鲠,格猛反。易,以豉反,下同。析,星历反。冬天右边放腹部,因为阳气在下。腴,是腹部下方。
○腴,以朱反。夏天右边放鱼脊,因为阳气在上。鳍,是鱼脊。
○右鳍,音祈。脊,子昔反。祭祀时进献大肉块。膴,是大块肉,指剖开鱼腹。膴读如哻。
○膴,旧火吴反,依注音哻,况甫反,徐况纡反。脔,力转反。刳,口胡反,又苦侯反。
[疏]“羞濡”到“祭膴”。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进献鱼的礼仪。
○“进献湿鱼时鱼尾向前”,濡,是湿的意思,指膳食中有湿鱼。“进尾”是指,从后面剖开湿鱼,则胁肉容易分离。
○“冬天右边放腹部”,腴,是指鱼腹。冬天阳气下在鱼腹,所以“右边放腹部”。
○“夏天右边放鱼脊”,鳍,是指鱼脊。夏天阳气上在鱼脊,所以“右边放鱼脊”。凡是阳气所在的地方肥美,所以进献鱼时让鱼头朝右,以便右手取食。这湿鱼进尾,干鱼进首,以及右腴、右鳍之类,都是指日常燕食所进献的鱼体,不是祭祀及飨食的正礼。如果是祭祀,鱼在俎上,都是缩载(纵向放置),俎既然横向设置,鱼就随着俎而纵向放置,对人来说是横向,没有进首进尾的道理。所以《少牢》说:“鱼用鲋鱼而俎缩载。”主人正飨也是如此。《公食大夫礼》“鱼七,缩俎”就是例子。正祭,鱼既缩载。《少牢》:主人献祝佐食,三条鱼中有一条横放。那是正祭,鱼横放,是因为鱼与牲体同在一俎,所以特意横放,以区别于牲体。如果是天子诸侯绎祭,以及卿大夫摈尸,鱼则横载于俎。俎在人前而横放鱼,则对人来说是纵向,可以有进首进尾。所以《有司彻》说:“尸俎五条鱼,横载之,侑主人皆一条鱼,也横载之。”那注说:“横载之,是区别于牲体。”如郑玄所说,正祭之时,牲体横放而鱼缩载。傧尸之时,牲体缩放而鱼横载,所以说“横载之,是区别于牲体”。正祭则右边放鱼头进献腹部,所以《少牢》鱼右边放鱼头进献腹部,与生人不同。如果是生人,右边放鱼头进献鱼脊,所以《公食大夫》说:“寝右。”注说:“右
首也。寝右,进鳍也。乾鱼近腴多骨鲠。”案《特牲》、《少牢》“鱼皆十有五”,郑云:“从阴类。”《昏礼》“鱼十有四”,减一从偶数。《士丧礼》大敛,及《士虞礼》及《公食礼》鱼皆七,其天子诸侯鱼数未闻。
译首也。寝右,进鳍也。乾鱼近腴多骨鲠。”案《特牲》、《少牢》“鱼皆十有五”,郑云:“从阴类。”《昏礼》“鱼十有四”,减一从偶数。《士丧礼》大敛,及《士虞礼》及《公食礼》鱼皆七,其天子诸侯鱼数未闻。
○“祭膴”者,膴,谓刳鱼腹下为大脔。此处肥美,故食鱼则刳取以祭先也。
凡齐,执之以右,居之以左。齐,谓食羹酱饮有齐和者也。居於左手之上,右手执而正之,由便也。
○齐,才细反,注及下“以齐”并同。食音嗣。和,户卧反,下“齐和”同。便,婢面反。
[疏]“凡齐”至“於左”。
○正义曰:此一经明齐和之宜。“凡齐”者,谓以盐梅齐和之法。
○“执之以右”者,谓执此盐梅以右手。“居之於左”者,谓居处羹食於左手之上,以右手所执盐梅调和正之,於事便也。
赞币自左,诏辞自右。自,由也。谓为君授币,为君出命也。立者尊右。
○为,于伪反,下“为君”同。
[疏]“赞币”至“自右”。
○正义曰:此一经论赞币赞辞之异。自,由也。赞,助也。谓为君授币之时由君左。
○“诏辞自右”者,诏辞,谓为君传辞也。君辞贵重,若传与人时,则由君之右也。
酌尸之仆,如君之仆。当其为尸则尊。其在车,则左执辔,右受爵,祭左右轨、范,乃饮。《周礼 大御》“祭两轵,祭轨,乃饮”。轨与轵於车同谓轊头也。軓与范声同,谓轼前也。
○轨,媿美反。范音犯。轵音旨。轊音卫。轼音式。
[疏]“酌尸”至“乃饮”。
○正义曰:此一节明为尸之仆祖道祭軷之宜。
○“酌尸之仆”者,仆,为尸御车之人,将欲祭軷,酌酒与尸之仆,令为軷祭,如似酌酒与君之仆,以其为尸,则尊之似君也。
○“其在车,则左执辔,右受爵”者,尸仆受酒法也。“其在车”,谓仆在车中时也。仆既所主尸车,故於车执辔而受爵也。尸位在左,仆立於右,故左执辔,右受爵祭酒也。君仆亦然。
○“祭左右轨、范”者,轨谓毂末,范谓式前。仆受爵将饮,则祭之酒於车左右轨及前范也。所以祭者,为其神助已,不使倾危故也。“乃饮”者,祭遍乃自饮也。
○注“周礼”至“前也”。
○正义曰:案《周礼 大驭》“祭两轵,祭轨”,此云“祭右右轨、范”,两文不同,则左右轨与两轵是一,故云“轨与轵於车同谓轊头”,谓车毂小头也。此云“范”,《大驭》云“軓”,两事是一,声同字异,故云“声同”。谓式前之“范”,与此“范”俱是式前也。但式前之軓,车旁著凡,或作“范”字。虽作“范”字,声同而字异,即《诗 邶风》“济盈不濡軓”,亦车旁凡,与此同也。若毂末之轨,则车旁著九,此经“左右轨”是也。其车辙亦谓之“轨”,亦车旁著九,则《考工记》经“涂九轨”,是与此字同而事异也。
凡羞有俎者,则於俎内祭。俎於人为横,不得祭於间也。君子不食圂腴。《周礼》“圂”作“豢”,谓大豕之属,食米穀者也。腴,有似人秽。
○圂与豢同,音患。濊,本又作秽,纡废反,一音乌外反。小子走而不趋,举爵则坐立饮。小子,弟子也。卑,不得与宾、介具备礼容也。凡洗必盥。先盥乃洗爵,先自絜也。盥有不洗也。
○盥音管,又古乱反。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提犹绝也。奎刂离之,不绝中央少者,使易绝以祭耳。
○不提心,丁礼反,注同,绝句。奎刂,苦圭反。犁,本又作离,同,力兮反,又力知反。凡羞有湆者,不以齐。齐,和也。湆,起及反。为君子择葱薤,则绝其本末。为有萎乾。
○为,于伪反,注同。薤,户戒反。萎乾,上於范反,又於伪反,下音竿。羞首者,进喙祭耳。耳出见也。
○喙,许秽反。见,贤遍反。尊者以酌者之左为上尊。尊者,设尊者也。酌者乡尊,其左则右尊也。
○遵,本又作尊,注下皆同。乡,许亮反,下“乡人”同。尊壶者面其鼻。鼻在面中,言乡人也。饮酒者、禨者、醮者,有折俎不坐。折俎尊,彻之乃坐也。已沐饮曰禨。酌始冠曰醮。
○禨,其记反。醮,子笑反。折,之设反,下及注皆同。冠,古乱
译“祭膴”是指,膴,是说剖开鱼腹下部取出的大块肉。因为这里肥美,所以吃鱼时就剖取这部分来祭祀祖先。
凡是调和食物,都要用右手拿着调料,左手端着食物。齐,是指食用羹汤、酱料以及饮料时需要调和的。将食物放在左手之上,右手拿着调料来调和校正它,这是为了便利。
○“齐”读作“才细”,注文中及下文“以齐”都相同。“食”读作“嗣”。“和”读作“户卧”,下文“齐和”相同。“便”读作“婢面”。
[疏]从“凡齐”到“於左”。
○正义说:这一条经文阐明调和食物的适宜方法。“凡齐”,是指用盐和梅子来调和的方法。
○“执之以右”,是指用右手拿着这些盐和梅子。“居之於左”,是指将羹汤食物放在左手之上,用右手所持的盐和梅子来调和校正它,这样做事就便利了。
辅助献币时从左边进行,传达辞令时从右边进行。自,是由的意思。这是指替君主授予币帛,替君主发出命令。站立时以右边为尊。
○“为”读作“于伪”,下文“为君”相同。
[疏]从“赞币”到“自右”。
○正义说:这一条经文论述辅助献币与辅助传辞的不同。自,是由的意思。赞,是辅助的意思。指替君主授予币帛时,从君主的左边进行。
○“诏辞自右”,诏辞,是指替君主传达辞令。君主的辞令贵重,如果传达给别人时,就从君主的右边进行。
给尸的仆从斟酒,就像给君主的仆从斟酒一样。当他作为尸时地位尊贵。他在车上时,左手拿着缰绳,右手接受酒爵,祭祀车左右两侧的轨和范,然后才饮酒。《周礼·大御》记载:“祭祀两轵,祭祀轨,然后饮酒”。轨与轵在车上都指车轮毂的末端。軓与范读音相同,指车轼的前端。
○“轨”读作“媿美”。“范”读作“犯”。“轵”读作“旨”。“轊”读作“卫”。“轼”读作“式”。
[疏]从“酌尸”到“乃饮”。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为尸的仆从举行祖道祭軷的适宜方法。
○“酌尸之仆”,仆,是为尸驾车的人,将要举行祭軷仪式,斟酒给尸的仆从,让他进行祭軷,就像斟酒给君主的仆从一样,因为他是尸,所以尊敬他如同尊敬君主。
○“其在车,则左执辔,右受爵”,这是尸仆接受酒的方法。“其在车”,是指仆从在车中的时候。仆从既然主管尸的车,所以在车上拿着缰绳接受酒爵。尸的位置在左边,仆从站在右边,所以左手拿缰绳,右手接受酒爵来祭祀酒。君主的仆从也是这样。
○“祭左右轨、范”,轨指车轮毂的末端,范指车轼的前端。仆从接受酒爵将要饮酒时,就把酒洒在车左右两侧的轨以及前面的范上。之所以要祭祀,是为了感谢神灵相助,不让车子倾覆危险。“乃饮”,是指祭祀完毕后才自己饮酒。
○注文中“周礼”到“前也”。
○正义说:根据《周礼·大驭》记载“祭祀两轵,祭祀轨”,这里说“祭祀左右轨、范”,两处文字不同,那么左右轨与两轵是一回事,所以说“轨与轵在车上都指轊头”,即车轮毂的小头。这里说“范”,《大驭》说“軓”,两件事是一回事,读音相同但字形不同,所以说“声同”。指车轼前面的“范”,与这里的“范”都是车轼前面。只是车轼前面的軓,车字旁加凡,或者写成“范”字。虽然写成“范”字,读音相同而字形不同,就像《诗经·邶风》中“济盈不濡軓”,也是车字旁加凡,与这里相同。至于车轮毂末端的轨,则是车字旁加九,就是本经中的“左右轨”。车辙也叫“轨”,也是车字旁加九,那么《考工记》中的“涂九轨”,就是与这个字相同但所指事物不同。
凡是进献有俎的食物,就在俎内祭祀。俎对于人来说横放着,不能在中间祭祀。君子不吃豢养的肥猪肉。《周礼》中“圂”写作“豢”,是指大猪之类,吃米谷长大的。腴,有类似人秽浊的样子。
○“圂”与“豢”相同,读作“患”。“濊”,原本又写作“秽”,读作“纡废”,另一读音为“乌外”。
小子跑着而不快走,举起酒爵就坐着站立饮酒。小子,是弟子。地位卑下,不能与宾客、副宾具备完整的礼仪姿态。凡是清洗酒器必须先洗手。先洗手然后清洗酒爵,是先清洁自己。洗手有时不包括清洗酒器。
○“盥”读作“管”,又读作“古乱”。
牛羊的肺,切开但不切断中心部分。提,是断绝的意思。用刀切开,不切断中央较少的那部分,以便容易切断用来祭祀。
○“不提心”读作“丁礼”,注文中相同,在“绝”字处断句。“奎刂”读作“苦圭”。“犁”,原本又写作“离”,相同,读作“力兮”,又读作“力知”。
凡是进献有肉汁的食物,不用调料调和。齐,是调和的意思。“湆”读作“起及”。
为君子挑选葱和薤,就切断它们的根部和梢部。因为那里有枯萎干枯的部分。
○“为”读作“于伪”,注文中相同。“薤”读作“户戒”。“萎乾”,上字读作“於范”,又读作“於伪”,下字读作“竿”。
进献头部食物时,进献嘴部用于祭祀。因为耳朵露在外面可见。
○“喙”读作“许秽”。“见”读作“贤遍”。
尊贵的人把斟酒者的左边作为上尊。尊者,是设置酒尊的人。斟酒者面向酒尊,他的左边就是右边的酒尊。
○“遵”,原本又写作“尊”,注文中下面都相同。“乡”读作“许亮”,下文“乡人”相同。
放置酒壶时,壶嘴朝向人。鼻子在脸中间,意思是面向人。饮酒的人、刚洗完头的人、刚行冠礼的人,如果有折俎,就不坐下。折俎尊贵,撤去后才坐下。洗完头后饮酒叫禨。刚行冠礼时斟酒叫醮。
○“禨”读作“其记”。“醮”读作“子笑”。“折”读作“之设”,下文及注文中都相同。“冠”读作“古乱”。
反。末步爵,不尝羞。步,行也。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聂之言<月枼>也。先藿叶切之,复报切之,则成脍。
译返回。最后一步是斟酒,但不品尝菜肴。步,就是行的意思。牛、羊、鱼的生肉,经过细切后制成肉丝。聂,意思是薄切。先用藿叶将其切薄,再反过来切一次,就制成了肉丝。
○聂,之涉反,注反下皆同。脍,古外反。<月枼>,直辄反。复,扶又反。麋鹿为菹,野豕为轩,皆聂而不切。麕为辟鸡,兔为宛脾,皆聂而切之。切葱若薤实之,醯以柔之。此轩、辟鸡、宛脾,皆菹类也。其作之状,以醯与荤菜淹之,杀肉及腥气也。
○麋音眉。轩音献,注同,俱伦反。辟音壁,又补麦反,徐扶益反,注同。兔,他故反。宛脾,上於阮反,下毗支反。“切葱若薤实之”,绝句。菹,庄居反。荤,许云反。淹,於廉反,又於劫反。。
○其有折俎者,取祭肺,反之,不坐,燔亦如之。亦为尺柄之类也。燔,炙也。《乡射》曰:“宾奠爵于荐西,兴,取肺,坐,绝祭,左手哜之,兴,加于俎,坐帨手。”
○璠音烦。柄,兵命反。齐之,才细反。帨,本亦作税,始锐反。尸则坐。尸尊也。《少牢馈食礼》曰:“尸左执爵,右兼取肝肺,擩于俎盐,振祭哜之,加于菹豆。”
○食音嗣。擩,本又作扌耎,而专反,又而悦反,徐耳谁反。
[疏]“凡羞”至“则坐”。
○正义曰:此一节广明祭俎及羞膳之事。
○“凡羞有俎者,则於俎内祭”者,若羞在豆,则祭於豆间,若脩在俎,则於俎内而祭。俎在人前横设,俎内近人之处,以俎於人为横,不得祭於俎间也。俎横在人前,故不得祭於俎外及两俎间也。
○“君子不食圂腴”,圂,猪、犬也。腴,猪、犬肠也。言猪、犬亦食米穀,其腹与人相似,故君子但食他处,辟其腴,谓肠胃也。故鼎阙一也。
○“小子”至“立饮”,小子,弟子也。趋,徐趋也。弟子不得与宾主参预礼,但给役使,故宜驱走,不得趋翔为容也。
○“举爵则坐祭立饮”者,谓弟子若得酒,举爵时则先以坐祭,祭竟而立饮之也。
○“凡洗必盥”,洗,洗爵也。盥,洗手也。
○凡饮酒必洗爵,洗爵必宜先洗手也。
○“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谓祭肺法也。提,犹绝也。取肺奎刂离之,不绝心,心谓肺中央少许耳。“凡羞有湆者,不以齐”,庾云:“湆,汁也。”若羞有汁,则有盐梅齐和。若食者更调和之,则嫌薄主人味,故“不以齐”也。贺玚云:“凡湆皆谓大羹,大羹不和也。”
○“为君”至“本末”。
○本,根也。葱薤根不净,末萎乾,故择者必绝其二处。为君子如此,则非君子不然。
○“羞首”者,进喙祭耳。羞亦膳羞也。首,头也。喙,口也。若膳羞有牲头者,则进口以向尊者,尊者若祭,先取牲耳祭之也。
○“尊者”至“尝羞”。
○此一节论设尊及折俎行爵尝羞之仪。尊者,谓设尊人也。人君陈尊在东楹之西,於南北列之,设尊之人,在尊东西面,以右为上,则尊以南为上也。酌谓酌酒人也。酌人在尊东西面,以左为上,亦上南也。二人俱以南为上也,故云“以酌者之左为上尊”。
○注“尊者”至“尊也”。
○正义曰:庾云:“《燕礼》:‘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左玄酒南上。’注《玉藻》云:唯君面尊,玄酒在南,顺君之面也。‘下云:‘公席阼阶上,西乡。’下又云:‘执幕者升自西阶,立于尊南北面东上。’案‘左玄酒南上’之言,是设尊者东乡,酌者西乡,设者之右,则酌者之左也。”
○“尊壶者面其鼻”者,尊与壶悉有面,面有鼻,鼻宜向於尊者,故言“面其鼻”也。
○“饮酒者”,则下文“禨者”、“醮者”是也,总以“饮酒”目之。禨者,谓沐而饮酒,醮者,谓冠而饮酒者。
○“有折俎不坐”者,折俎,谓折骨体於俎也。禨、醮者,若折俎为尊,禨、醮小事为卑,故不得坐也。折俎所以为尊者,贺云:“折俎则殽馔尊。”故《冠礼》:庶子冠于房户之前,而冠者受醮不敢坐,及禨者并不敢坐也。案《乡饮酒》、《燕礼》有折俎者皆不坐,独云禨者、醮者不坐者,以禨者、醮者无酒俎之时则得坐,嫌畏有折俎亦坐,故特明之,云“有
译聂,音之涉,注反下皆同。脍,音古外。月枼,音直辄。复,音扶又。将麋鹿做成菹,将野猪做成轩,都是只撕碎而不切成片。将獐肉做成辟鸡,将兔肉做成宛脾,都是既撕碎又切成片。切好葱或薤填入其中,用醋来使其柔嫩。这轩、辟鸡、宛脾,都属于菹这一类。它们的制作形态,是用醋和荤菜浸泡,以去除肉类的腥气。
麋,音眉。轩,音献,注同,音俱伦。辟,音壁,又音补麦,徐音扶益,注同。兔,音他故。宛脾,上音於阮,下音毗支。“切葱若薤实之”,此处断句。菹,音庄居。荤,音许云。淹,音於廉,又音於劫。
如果有折俎,取祭肺,翻转过来,不坐下,燔肺也是如此。这也属于尺柄之类。燔,就是炙烤。《乡射礼》说:“宾客将爵放在荐的西边,起身,取肺,坐下,切断祭肺,左手咬一小口,起身,加在俎上,坐下拭手。”
璠,音烦。柄,音兵命。齐之,音才细。帨,本也作税,音始锐。尸则坐下。因为尸尊贵。《少牢馈食礼》说:“尸左手拿着爵,右手兼取肝肺,蘸一下俎上的盐,振祭后咬一小口,加在菹豆上。”
食,音嗣。擩,本又作扌耎,音而专,又音而悦,徐音耳谁。
[疏]“凡羞”至“则坐”。
○正义说:这一节广泛阐明祭俎及羞膳的事情。
○“凡羞有俎者,则於俎内祭”,如果羞在豆里,就在豆间祭祀,如果脩在俎上,就在俎内祭祀。俎横设在人面前,俎内靠近人的地方,因为俎对人来说是横放的,所以不能在俎间祭祀。俎横在人前,所以不能在俎外及两俎间祭祀。
○“君子不食圂腴”,圂,指猪、狗。腴,指猪、狗的肠。说猪、狗也吃米谷,其腹部与人相似,所以君子只吃其他部位,避开其腴,即肠胃。所以鼎缺一。
○“小子”至“立饮”,小子,指弟子。趋,指徐趋。弟子不能与宾主参与礼仪,只供役使,所以应当驱走,不能徐趋以作仪容。
○“举爵则坐祭立饮”,是说弟子如果得到酒,举爵时先坐下祭祀,祭完后站着饮酒。
○“凡洗必盥”,洗,指洗爵。盥,指洗手。
○凡是饮酒必洗爵,洗爵必应先洗手。
○“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是说祭肺的方法。提,就是断绝。取肺剖开,不断绝心,心指肺中央少许。“凡羞有湆者,不以齐”,庾云:“湆,汁也。”如果羞有汁,就有盐梅调和。如果进食者再调和,就嫌薄待主人的味道,所以“不以齐”也。贺玚云:“凡湆皆谓大羹,大羹不和也。”
○“为君”至“本末”。
○本,指根。葱薤根不干净,末枯萎干燥,所以择者必断绝这两处。为君子如此,则非君子不然。
○“羞首”,是进喙祭耳。羞也是膳羞。首,指头。喙,指口。如果膳羞有牲头,就进口以向尊者,尊者如果祭祀,先取牲耳祭祀。
○“尊者”至“尝羞”。
○这一节论述设尊及折俎行爵尝羞的礼仪。尊者,指设尊的人。人君陈尊在东楹的西边,按南北排列,设尊的人,在尊的东西面,以右为上,那么尊以南为上。酌指酌酒的人。酌人在尊的东西面,以左为上,也是以南为上。两人都以南为上,所以说“以酌者之左为上尊”。
○注“尊者”至“尊也”。
○正义说:庾云:“《燕礼》:‘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左玄酒南上。’注《玉藻》云:唯君面尊,玄酒在南,顺君之面也。’下云:‘公席阼阶上,西乡。’下又云:‘执幕者升自西阶,立于尊南北面东上。’案‘左玄酒南上’之言,是设尊者东乡,酌者西乡,设者之右,则酌者之左也。”
○“尊壶者面其鼻”,尊与壶都有面,面有鼻,鼻宜向于尊者,所以说“面其鼻”也。
○“饮酒者”,就是下文“禨者”、“醮者”,总以“饮酒”统称。禨者,指沐而饮酒,醮者,指冠而饮酒者。
○“有折俎不坐”,折俎,指折骨体于俎。禨、醮者,如果折俎为尊,禨、醮小事为卑,所以不得坐下。折俎所以为尊,贺云:“折俎则殽馔尊。”所以《冠礼》:庶子冠于房户之前,而冠者受醮不敢坐,及禨者并不敢坐。案《乡饮酒》、《燕礼》有折俎者皆不坐,独云禨者、醮者不坐,是因为禨者、醮者无酒俎之时则得坐,嫌畏有折俎亦坐,所以特明之,说“有
折俎不坐”。
○“未步爵,不尝羞”者,步,行也。羞,殽羞也。殽羞本为酒设,若爵未行而先尝羞,是贪食矣,故不先爵尝之也。此谓无筭爵之时。羞,庶羞,行爵之后始尝之。若正羞脯醢折俎,未饮酒之前则尝之。故《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献后乃荐宾,皆先祭脯醢,哜肺,乃饮卒爵。
译“折俎不坐”。
“未步爵,不尝羞”的意思是:步,是行走;羞,是菜肴。菜肴原本是为了配合酒而设置的,如果酒杯还没有传递就先去品尝菜肴,那就是贪吃,所以不在酒杯传递之前先品尝菜肴。这是指没有无限制饮酒的时候。庶羞,是在酒杯传递之后才开始品尝。如果是正式的菜肴如干肉、肉酱和折俎,在饮酒之前就可以品尝。所以《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中,在敬酒之后才向宾客进献菜肴,都是先祭祀干肉和肉酱,品尝肺,然后饮尽酒杯。
○“牛与”至“柔之”。此一节明脍及齑菹粗细之异。
○“聂而切之”者,谓先牒为大脔,而后报切之为脍也。“麋鹿为菹”以下,已於《内则》具释之。
○“其有”至“则坐”。
○此一节明祭菹之仪。折俎,谓折骨於俎。俎既有足,柄尺之类,故就俎取所祭肺,立而取之,升席坐祭。祭讫,反此所祭之物,加之於俎,皆立而为之,故云“取祭,反之,不坐”,祭时坐耳。
○“燔亦如之”者,燔,谓燔肉。虽非折骨,其肉在俎,其取及祭、反时,皆亦不坐,故云“燔亦如之”。
○“尸则坐”者,前云“不坐”者,是宾客耳。若为尸,尸尊,虽折俎,初取祭、反之,皆坐也。
○注“尸尊”至“菹豆”。
○正义曰:引《少牢馈食礼》者,证“尸坐”之义。前注引《乡射礼》云“宾奠爵于荐西,兴,取肺”,云“兴则立”也。此引《少牢礼》云“尸左执爵,右兼取肝肺”,不云“兴”,故知尸则坐。菹豆,盛菹之豆也。
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为罔。罔,犹罔罔,无知貌。
○罔,本亦作冈,又作网,云两反。
[疏]“衣服”至“为罔”。
○正义曰:衣服文章,所以表人之德,亦劝人慕德,若著之而不识知其名义者,则是罔罔无知之人也。
其未有烛,而后至者,则以在者告。道瞽亦然。为其不见,意欲知之也。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
○道音导。为,于伪反,下“为宵”,下文“为人”、“为已”同。冕见,贤遍反。凡饮酒,为献主者,执烛抱燋,客作而辞,然后以授人。为宵言也。主人亲执烛敬宾,示不倦也。言“献主者”,容君使宰夫也。未蓺曰“燋”。
○燋,侧角反,又子约反,又音在遥反。蓺,人悦反。执烛不让,不辞,不歌。以烛继昼,礼杀。
○杀,色戒反。
[疏]“其未”至“不歌”。
○正义曰:此一节明有烛无烛之仪,为主人法也。在者,谓已在於坐者。若日已暗,而坐中未有烛继,新有人后来至者,则主人以在坐中者而告之,云某人在此,某人在此,使后来人知之也。
○“道瞽亦然”者,瞽无目,恒如日暗,故道示之,亦如无烛时也。
○“凡饮酒,为献主者”,献主,主人也,谓为饮酒主人法也。凡饮酒,主人自献宾。若尊卑不敌,则使宰夫为主人以献宾,故“为献主”也。
○“执烛”者,谓夜暗执烛。
○“抱燋”者,燋,谓未蓺之炬。既欲留客,又取未然之炬抱之也。
○“客作而辞”者,作,起也。客既见主人执烛抱燋,故自起辞之也。
○“然后以授人”者,主人见客起辞,故从辞而止,以烛乃授已执事之人。
○“执烛不让,不辞,不歌”者,执烛,夜时也。礼:宾主有让,及更相辞谢,又各歌《诗》相显德。今既夜莫,所以杀於三事。
洗、盥、执食饮者,勿气。有问焉,则辟咡而对。示不敢歆臭也。
○口旁曰咡。
○辟,四亦反,徐孚益反。咡,而志反。歆,许金反。臭,许又反。
○
[疏]“洗盥”至“而对”。
○正义曰:洗,谓与尊长洗爵也。盥,谓与尊长洗手也。若为尊长洗盥及执尊长饮食,则勿气,谓不鼻嗅尊长饮食也。
○“有问焉,则辟咡而对”者,咡,口旁也。当为尊者洗盥及执饮食之时,而尊者有事问已,已则辟口而对,不使口气及尊者。
为人祭曰“致福”,为已祭而致膳於君子曰“膳”,祔、练曰“告”。此皆致祭祀之馀於君子也。摄主言“致福”,申其辞也。自祭言“膳”,谦也。祔、练言“告”,不敢以为福膳也。凡膳、告於君子,主人展之,以授使者于阼阶之南,南面,再拜稽首送,反命,主人又再拜稽首。展,省具也。
○使,色吏反。其礼:大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则以羊左肩七个,犆豕
译○“牛与”到“柔之”。这一节阐明肉脍和腌菜粗细的区别。
○“聂而切之”,是说先把肉切成大块,然后再切成肉脍。“麋鹿为菹”以下,已经在《内则》中详细解释过了。
○“其有”到“则坐”。
○这一节阐明祭祀腌菜的礼仪。折俎,是指在俎上折断骨头。俎既然有足,像柄尺那样,所以就在俎上取所祭的肺,站着取它,升席坐下祭祀。祭祀完毕,把所祭之物放回俎上,都是站着做的,所以说“取祭品,放回,不坐下”,只有在祭祀时才坐下。
○“燔亦如之”,燔,是指烤熟的肉。虽然不是折断骨头,但肉在俎上,取它、祭祀、放回时,也都站着不坐下,所以说“燔也如此”。
○“尸则坐”,前面说“不坐”,是指宾客而言。如果是尸,尸地位尊贵,即使是折俎,初次取祭品、放回时,都是坐着的。
○注“尸尊”到“菹豆”。
○正义说:引用《少牢馈食礼》,是为了证明“尸坐”的道理。前面的注引用《乡射礼》说“宾客把爵放在荐的西边,起身,取肺”,说“起身就是站着”。这里引用《少牢礼》说“尸左手拿着爵,右手兼取肝肺”,没有说“起身”,所以知道尸是坐着的。菹豆,是盛放腌菜的豆器。
衣服穿在身上,却不知道它的名称,叫做罔。罔,就是罔罔,无知的样子。
○罔,本来也写作冈,又写作网,音云两反。
[疏]“衣服”到“为罔”。
○正义说:衣服上的花纹,是用来表现人的德行,也是用来劝勉人仰慕德行的,如果穿着它却不认识知道它的名称含义,那就是罔罔无知的人了。
那些没有烛火,而后到的人,就把在场的人告诉他。引导盲人也是这样。因为他们看不见,心里想知道。师冕来见,走到台阶前,孔子说:“这是台阶。”走到席前,孔子说:“这是席。”都坐下后,孔子告诉他说:“某人在这里,某人在这里。”
○道音导。为,于伪反,下文“为宵”、“为人”、“为已”同。冕见,贤遍反。凡是饮酒,作为献酒的主人,拿着烛火抱着未点燃的火炬,客人起来推辞,然后才把烛火交给别人。是为了夜间说话。主人亲自拿着烛火敬待宾客,表示不疲倦。说“献主”,是容许君主派遣宰夫。未点燃叫“燋”。
○燋,侧角反,又子约反,又音在遥反。蓺,人悦反。拿着烛火不让步,不推辞,不唱歌。用烛火延续白昼,礼仪从简。
○杀,色戒反。
[疏]“其未”到“不歌”。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有烛火和无烛火的礼仪,是主人的法则。在者,是指已经在座位上的人。如果天色已暗,而座位上还没有烛火延续,新有人后来到的,主人就把在座位上的人告诉他,说某人在这里,某人在这里,让后来的人知道。
○“道瞽亦然”,盲人没有眼睛,常常像天色暗一样,所以引导显示给他,也像没有烛火的时候一样。
○“凡饮酒,为献主者”,献主,就是主人,是说作为饮酒主人的法则。凡是饮酒,主人自己向宾客献酒。如果尊卑不相等,就派遣宰夫作为主人向宾客献酒,所以说“为献主”。
○“执烛”,是说天黑拿着烛火。
○“抱燋”,燋,是指未点燃的火炬。既想留住客人,又拿着未点燃的火炬抱着。
○“客作而辞”,作,是起身。客人既然看见主人拿着烛火抱着火炬,所以自己起身推辞。
○“然后以授人”,主人看见客人起身推辞,所以听从推辞而停止,把烛火交给已执事的人。
○“执烛不让,不辞,不歌”,执烛,是夜间的时候。礼仪:宾主之间有谦让,以及互相推辞谢罪,又各自唱歌《诗》来彰显德行。现在既然天黑,所以在三件事上从简。
洗涤、洗手、拿着饮食的人,不要嗅闻。有人问话,就侧着脸回答。表示不敢嗅闻气味。
○口旁叫咡。
○辟,四亦反,徐孚益反。咡,而志反。歆,许金反。臭,许又反。
○
[疏]“洗盥”到“而对”。
○正义说:洗,是指给尊长洗爵。盥,是指给尊长洗手。如果给尊长洗盥及拿着尊长的饮食,就不要嗅闻,是指不用鼻子嗅闻尊长的饮食。
○“有问焉,则辟咡而对”,咡,是口旁。当给尊者洗盥及拿着饮食的时候,而尊者有事问自己,自己就侧着脸回答,不让口气触及尊者。
替别人祭祀叫做“致福”,为自己祭祀而把食物送给君子叫做“膳”,祔祭、练祭叫做“告”。这都是把祭祀剩下的东西送给君子。摄主说“致福”,是重申其辞令。自己祭祀说“膳”,是谦虚。祔祭、练祭说“告”,是不敢把它当作福膳。凡是膳、告给君子,主人省视完备,在阼阶的南面,把东西交给使者,南面,再拜稽首送行,使者回来复命,主人又再拜稽首。展,是省视完备。
○使,色吏反。它的礼仪:大牢就用牛的左肩、臂、臑折断九个,少牢就用羊的左肩七个,单猪
则以豕左肩五个。折,断分之也。皆用左者,右以祭也。羊豕不言臂、臑,因牛序之可知。
译那么就用猪的左肩五个。折,是截断分开的意思。都使用左边的部位,是因为右边的部位用于祭祀。羊和猪不特别说明臂、臑,是因为顺着牛的次序就可以知道了。
○臂,本亦作辟,以豉反,注同。儒,奴报反,又奴到反。《说文》云:“臂羊犬,读若儒。”《字林》人於反。个,古贺反,下同。犆,大得反。断,丁管反,又大唤反。分,方云反,又扶问反,本又作个,古贺反。
[疏]“为人”至“五个”。
○正义曰:此一节明致福及膳於君子及所膳牲体之数,谓为人摄祭而致饮酢於君子也。其致胙将命之辞则曰“致福”也,谓致彼祭祀之福於君子也。
○“为已祭而致膳於君子曰膳”者,若已自祭而致胙於君子,则不敢云“福”,而言致“膳”。膳,善也,言致善味耳。
○“祔、练曰告”者,若已祔祥而致胙,又不敢云“福”、“膳”,但云“告”,言以祭胙告君子,使知已祔祥而已,故颜回之丧,馈孔子祥肉是也。
○“凡膳告於君子”者,结上也,膳自祭及告祥也。
○“主人展之,以授使者于阼阶之南,南面,再拜稽首送”者,谓初遣使膳,告君子之去时也。展,省视,敬君子,故主人自省视饮食多少备具,而阼阶南稽首拜送使者。
○“反命,主人又再拜稽首”者,使从君子处还反,则主人亦再拜稽首受命也,亦当在阼阶南,南面也。《曲礼》云“使者反,必下堂而受命”是也。
○“其礼:大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者,明所膳数也。若得大牢祭者,则用牛膳也。周人牲体尚右,右边已祭,所以献左也。周贵肩,故用左肩也。“九个”者,取肩自上断折之,至蹄为九段,以献之也。臂、臑,谓肩脚也。
○“少牢则以羊左肩七个”者,若礼得少牢者,则膳羊左肩。折为七个,不云“臂臑”,从上可知也。然并用上牲,不并备馔,故大牢者唯牛,少牢者唯羊也。
○“犆豕则以豕左肩五个”者,若祭唯特豕以用豕左肩,亦用五个以为膳也。
国家靡敝,则车不雕几,甲不组縢,食器不刻镂,君子不履丝屦,马不常抹。靡敝,赋税亟也。雕,画也。几,附缠为沂鄂也。组縢,以组饰之及紟带也。《诗》云:“公徒三万,贝胄朱綅。”亦铠饰也。
○靡,亡皮反,注同。几,其衣反,注同。组音祖。縢,大登反。常如字,恒也,本亦作尝。秣音末,穀马。亟,本又作极,纪力反,急也,一音其力反。沂,鱼巾反。鄂,五合反。紟,其荫反,结也。綅,息廉反,又音侵。铠,若代反。
[疏]“国家”至“常秣”。
○正义曰:此一节明国家靡敝减省之礼。靡,谓侈靡。敝,谓凋敝。由君造作侈靡,赋税烦急,则物凋敝,则改往脩来或可。靡为糜,谓财物麋散凋敝,古字通用。
○“车不雕几”者,几,谓沂鄂,不雕画漆饰以为沂鄂。
○“甲不组縢”者,縢,谓紟带,其甲不用组以为饰及紟带。
○“君子不履丝屦”者,丝屦谓絇繶纯之属,不以丝饰之,故云“不履丝屦”。
○注“组縢”至“饰也”。
○正义曰:云以组饰者,谓以组饰甲也。云“及紟带也”者,谓以组连甲及为甲。带言紟带,解经“縢”字。縢是縳约之名,故《秦诗》云:“竹闭绲縢。”注云:“縢,约也。”引《诗》“公徒三万”者,《鲁颂 閟宫》文。引之者,“贝胄朱綅”,贝胄,谓以贝饰胄,朱綅缀之也,谓以朱绳缀甲,故郑云“亦铠饰也”。
卷三十六 学记第十八
卷三十六 学记第十八
陆曰:“郑云:《学记》者,以其记人学教之义。”
[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学记》者,以其记人学教之义,此於《别录》属《通论》。”
发虑宪,求善良,足以謏闻,不足以动众。宪,法也,言发计虑当拟度於法式也。求,谓招来也。謏之言小也。动众,谓师役之事。
○宪音献。謏,思了反,徐所穆反。闻音问,声闻。度,大各反。就贤体远,足以动众,未足以化民。就,谓躬下之。体,犹亲也。
○下,户嫁反。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所学
译臂,原本也写作辟,音同豉,注相同。儒,音同奴报,又音同奴到。《说文》说:“臂是羊犬,读音像儒。”《字林》音同人於。个,音同古贺,下文相同。犆,音同大得。断,音同丁管,又音同大唤。分,音同方云,又音同扶问,原本也写作个,音同古贺。
[疏]从“为人”到“五个”。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致福以及向君子进献膳食和所进献牲体数量的规定,说的是替人代理祭祀并向君子进献酒食。那致送胙肉时传达的辞令就说“致福”,意思是把祭祀的福分进献给君子。
○“为自己祭祀而向君子进献膳食叫作膳”的意思是,如果是自己祭祀而把胙肉进献给君子,就不敢称“福”,而说进献“膳”。膳,就是善,意思是进献美好的味道罢了。
○“祔祭、练祭叫作告”的意思是,如果是祔祭、练祭而进献胙肉,又不敢称“福”、“膳”,只说“告”,意思是把祭过的胙肉告知君子,让君子知道已经祔祭、练祭罢了,所以颜回去世时,送给孔子练祭的肉就是这种情况。
○“凡是向君子进献膳食和告知”的意思是,总结上文,指自己祭祀进献膳食以及告知祔祭、练祭的情况。
○“主人检视,在阼阶之南把膳食交给使者,面向南,两次拜礼并叩头送行”的意思是,说的是最初派遣使者进献膳食、告知君子离去的时候。展,是省视,因为敬重君子,所以主人自己省视饮食多少是否完备,然后在阼阶之南叩头拜送使者。
○“使者回报,主人又两次拜礼并叩头”的意思是,使者从君子那里返回,主人也就两次拜礼并叩头接受命令,也应当在阼阶之南,面向南。《曲礼》说“使者返回,一定要下堂接受命令”就是这个意思。
○“它的礼制:大牢就用牛左肩、臂、臑折断九个”的意思是,阐明所进献膳食的数量。如果得到大牢祭祀,就用牛进献膳食。周人牲体崇尚右边,右边已经祭祀,所以进献左边。周人重视肩,所以用左肩。“九个”的意思是,从肩的上部折断,直到蹄子分为九段,用来进献。臂、臑,指的是肩和脚。
○“少牢就用羊左肩七个”的意思是,如果礼制得到少牢,就进献羊左肩。折断为七个,不说“臂臑”,从上面可以知道。然而都用上牲,不都备齐膳食,所以大牢只用牛,少牢只用羊。
○“犆豕就用猪左肩五个”的意思是,如果祭祀只用特猪,就用猪左肩,也用五个作为膳食。
国家贫乏凋敝,车子就不雕画几案,铠甲不用丝带装饰,食器不雕刻花纹,君子不穿丝鞋,马不经常喂精料。靡敝,指赋税急迫。雕,是画。几,是附缠作为沂鄂。组縢,是用丝带装饰以及紟带。《诗》说:“公徒三万,贝胄朱綅。”也是铠甲的装饰。
○靡,音同亡皮,注相同。几,音同其衣,注相同。组音同祖。縢,音同大登。常如字,恒也,原本也写作尝。秣音同末,喂马谷物。亟,原本也写作极,音同纪力,急也,一音同其力。沂,音同鱼巾。鄂,音同五合。紟,音同其荫,结也。綅,音同息廉,又音同侵。铠,音同若代。
[疏]从“国家”到“常秣”。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国家贫乏凋敝时减省礼制的规定。靡,指奢侈。敝,指凋敝。由于君主制造奢侈,赋税烦急,那么物品凋敝,那么改变过去修治未来或许可以。靡通糜,指财物糜散凋敝,古字通用。
○“车不雕几”的意思是,几,指沂鄂,不雕画漆饰作为沂鄂。
○“甲不组縢”的意思是,縢,指紟带,铠甲不用丝带作为装饰以及紟带。
○“君子不履丝屦”的意思是,丝屦指絇繶纯之类,不用丝带装饰,所以说“不履丝屦”。
○注“组縢”到“饰也”。
○正义说:说用丝带装饰,指用丝带装饰铠甲。说“以及紟带”,指用丝带连接铠甲以及作为铠甲的带子。说紟带,解释经文“縢”字。縢是捆绑约束的名称,所以《秦诗》说:“竹闭绲縢。”注说:“縢,约束。”引用《诗》“公徒三万”,是《鲁颂 閟宫》的文句。引用它,是因为“贝胄朱綅”,贝胄,指用贝壳装饰头盔,用红绳缀连,指用红绳缀连铠甲,所以郑玄说“也是铠甲的装饰”。
卷三十六 学记第十八
卷三十六 学记第十八
陆说:“郑玄说:《学记》,因为它记载人学习教化的意义。”
[疏]正义说:按照郑玄《目录》说:“名叫《学记》,因为它记载人学习教化的意义,这在《别录》属于《通论》。”
发动思虑遵循法度,寻求善良,足以获得小小的名声,不足以动员众人。宪,是法,意思是发动计虑应当拟度于法式。求,指招来。謏的意思是小。动众,指师役之事。
○宪音同献。謏,音同思了,徐音同所穆。闻音同问,声闻。度,音同大各。接近贤人亲近远方,足以动员众人,不足以教化百姓。就,指亲身谦下。体,犹亲。
○下,音同户嫁。君子如果想要教化百姓形成风俗,一定要通过学习吗!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