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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正义二十一

卷二十 文王世子第八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645–683 段

孰之节。武王帅而行之,不敢有加焉。庶几程式之。帅,循也。文王有疾,武王不说冠带而养。言常在侧。

译这是谁的气节呢?武王遵循并实行它,不敢有所逾越。希望能以此作为规范。帅,就是遵循的意思。文王生病,武王不脱去帽子和衣带而侍奉。意思是说(武王)常常在文王身边。

○税,本亦作脱,又作说,同,音他活反,养,羊尚反。文王一饭亦一饭,文王再饭亦再饭。欲知气力箴药所胜。

  ○壹,本亦作一。饭,扶晚反,下及篇末皆同。箴,本亦作諴,之林反。胜音升。旬有二日乃间。间犹瘳也。

  ○瘳,丑由反,差也。

  [疏]“食上,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至“乃间”。

  ○正义曰:“食上”谓献馔,“食下”谓食毕彻馔而下,文王问进食之人,其父所膳何食,膳宰答毕,文王又命戒膳宰云:末有原。末,无也。原,再也。言在后进食之时,皆须新好,无得使前进之物而有再进,膳宰应曰诰,然后文王乃退,反其寝也。

  ○注“末犹”至“其寝”。

  ○正义曰:末,微末,故为勿也。原,再也,《释言》文。云“为其失饪,臭味恶也”者,食若再进,必熟烂过节,故为失饪。臭谓气也,言气之与味皆恶也,故云“臭味恶”。云“退,反其寝”者,以来至王季寝门外,今云退,故知退反其寝,谓文王私寝也。

  ○注“庶几程式之,帅,循也”。

  ○正义曰:案《尔雅 释言》云:“庶几,尚也。”是庶几为慕尚之义。“程式之”者,程是程限也,式是法式,言武王慕尚文王,以为程限法式。帅,循也。《释诂》文。经云“不敢有加焉”者,以武王伐纣,功业既成,恐有逾越文王之嫌,故记者云“不敢有加焉”。

  ○注“间犹瘳也”。

  ○正义曰:若病重之时病恒在身,无少间空隙。病今既损,不恒在身,其间有空隙,故云“间犹瘳也”。瘳是疾减损也。

  文王谓武王曰:“女何梦矣?”间后容卧。

  ○女音汝,后同。武王对曰:“梦帝与我九龄。”帝,天也。

  ○聆音零,本或作龄。文王曰:“女以为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国焉,咀荃其终抚诸?”抚犹有也。言君王,则此受命之后也。文王曰:“非也。古者谓年龄,齿亦龄也。我百,尔九十。吾与尔三焉。”年,天气也。齿,人寿之数也。九龄,九十年之祥也。文王以勤忧损寿,武王以安乐延年。言与尔三者,明传业於女,女受而成之。

  ○寿音受,后同。乐音洛。予尔,羊汝反。传,直专反。文王九十七乃终,武王九十三而终。君子曰终,终其成功。

  [疏]“文王”至“而终”。

  ○正义曰:文王疾瘳,武王得安睡,文王问,尔其何梦?武王对曰:梦见天帝与我九龄之言,而与我也。文王语武王云:天既与女九龄之言,女以九龄为何事也。武王曰:龄,善也,是福善之事,西方有九国未宾,既梦得九种龄善,君王其终抚诸。抚,有也。诸,之也。言王终久有之。文王曰:女之所言非也。古者谓年龄,谓称年为龄。古者称齿亦为龄。天既与女九龄,女得九十年之祥。是我为百岁,尔为九十,吾与尔三焉,言我於百年中,与尔以三年焉。皇氏云:“以九龄谓铃铎,谓天以九个铃铎而与武王。”遍验书本,龄皆从齿,解为铃铎,於理有疑,亦得为一义。今谓天直以九龄之言而与武王,不知龄是何事,故文王不审,云“女以为何”。

  ○注“抚犹”至“后也”。

  ○正义曰:抚为存抚,故为有也。“言君王,则此受命之后”者,文王继王季为西伯,是殷之诸侯,不合称王。今武王谓之君王,故知受命之后也。案《书传》云:“文王受命一年,质虞芮之讼,二年伐鬼方,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犬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书序》云:“殷始咎周。”郑注云:“纣闻文王三伐皆胜,而始畏恶之,囚於羑里。”三伐者,谓二年伐鬼方,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犬,夷则被囚在四年之末,五年之初。於时必未称王,若其称王,反叛已露,纣何肯囚复释之?是知於时必未称王也。《书传》云:“五年伐耆。”《殷传》云:“五年之初,得散宜生等献宝而释文王。”文王出则克黎,六年伐崇则称王,故《诗 皇矣》论伐崇,“是类是禡”,行天子礼。此云称王

译○“税”字,原本也写作“脱”,又写作“说”,意思相同,读音为“他活反”;“养”字,读音为“羊尚反”。文王吃一顿饭,(武王)也吃一顿饭;文王吃两顿饭,(武王)也吃两顿饭。这是为了观察气力以及药石所能承受的程度。

○“壹”字,原本也写作“一”。“饭”字,读音为“扶晚反”,下文及篇末皆同。“箴”字,原本也写作“諴”,读音为“之林反”。“胜”字,读音为“升”。过了十二天,病情才稍有好转。“间”就是“瘳”(病愈)的意思。

○“瘳”字,读音为“丑由反”,意思是病愈。

[疏]从“进食时,一定要观察寒暖的节度;进食后,询问所吃的食物”到“过了十二天病才好转”。

○正义说:“食上”指进献饮食,“食下”指吃完撤去饮食之后。文王询问负责进餐的人,他的父亲吃了什么食物,膳宰回答完毕后,文王又命令告诫膳宰说:“末有原。”“末”就是“无”,“原”就是“再”。意思是说在后进食的时候,都必须用新鲜美好的食物,不得让前面吃过的食物再次进献,膳宰应答说“诰”,然后文王才退下,回到他的寝宫。

○注“末犹”到“其寝”。

○正义说:“末”指微末,所以解释为“勿”(不要)。“原”就是“再”,这是《尔雅·释言》中的文句。注解说“因为烹饪失误,气味和味道都恶劣”的意思是,食物如果再次进献,必定熟烂过度,所以称为烹饪失误。“臭”指气味,意思是气味和味道都恶劣,所以说“臭味恶”。注解说“退,回到他的寝宫”的意思是,(文王)来到王季寝宫门外,现在说“退”,所以知道“退反其寝”,是指文王回到自己的私寝。

○注“庶几程式之,帅,循也”。

○正义说:查《尔雅·释言》说:“庶几,尚也。”这是说“庶几”有慕尚的意思。“程式之”的意思是,“程”是程限,“式”是法式,是说武王慕尚文王,将其作为程限法式。“帅”,就是“循”(遵循)。这是《尔雅·释诂》中的文句。经文说“不敢有加焉”的意思是,因为武王伐纣,功业已经成就,恐怕有逾越文王的嫌疑,所以记载者说“不敢有加焉”。

○注“间犹瘳也”。

○正义说:如果病情严重的时候,病邪常在身上,没有少许间隙空隙。现在病邪既然减退,不常在身上,中间有了空隙,所以说“间犹瘳也”。“瘳”是疾病减损的意思。

文王对武王说:“你做了什么梦呢?”(这是)病愈后容许躺卧时(问的)。

○“女”读音为“汝”,后同。武王回答说:“梦见天帝赐给我九龄。”“帝”,就是天。

○“聆”读音为“零”,原本有的版本写作“龄”。文王说:“你认为这是什么意思呢?”武王说:“西方有九个国家,君王最终能拥有它们吗?”“抚”就是“有”的意思。说“君王”,那么这是在受命之后(的称呼)。文王说:“不对。古人称年龄,称齿数也叫龄。我一百岁,你九十岁。我分给你三年。”“年”,是天气(寿命);“齿”,是人寿命的数目。“九龄”,是九十年的祥瑞。文王因为勤政忧劳而减损寿命,武王因为安乐而延长寿命。说“分给你三年”,是表明将基业传给你,你接受并完成它。

○“寿”读音为“受”,后同。“乐”读音为“洛”。“予”读音为“汝”。“传”读音为“直专反”。文王九十七岁才去世,武王九十三岁去世。君子说“终”,是终成其功业。

[疏]从“文王”到“而终”。

○正义说:文王病愈,武王得以安睡,文王问:你做了什么梦?武王回答说:梦见天帝赐给我九龄的话,并且赐给我。文王对武王说:天既然赐给你九龄的话,你认为九龄是什么事呢?武王说:龄,是善,是福善的事,西方有九个国家尚未归顺,既然梦见得到九种龄善,君王最终能拥有它们吗?“抚”,是有的意思。“诸”,是“之”的意思。是说君王最终长久拥有它们。文王说:你所说的不对。古人称年龄,称年数为龄。古人称齿数也叫龄。天既然赐给你九龄,你得到九十年的祥瑞。是我一百岁,你九十岁,我分给你三年,意思是我在百年之中,分给你三年。皇氏说:“认为九龄是指铃铎,是说天把九个铃铎赐给武王。”遍查书本,“龄”都从齿,解释为铃铎,在道理上有疑问,也可以作为一种解释。现在认为天直接把九龄的话赐给武王,不知道龄是什么事,所以文王不审察,说“你认为是什么”。

○注“抚犹”到“后也”。

○正义说:“抚”是存抚,所以解释为“有”。“说‘君王’,那么这是在受命之后”的意思是,文王继承王季成为西伯,是殷朝的诸侯,不应该称王。现在武王称他为君王,所以知道这是在受命之后。查《书传》说:“文王受命一年,裁决虞芮的诉讼,二年讨伐鬼方,三年讨伐密须,四年讨伐犬夷,五年讨伐耆,六年讨伐崇,七年去世。”《书序》说:“殷朝开始憎恶周朝。”郑玄注说:“纣王听说文王三次讨伐都胜利,开始畏惧厌恶他,把他囚禁在羑里。”三次讨伐,是指二年讨伐鬼方,三年讨伐密须,四年讨伐犬夷,那么被囚禁是在四年末五年初。当时必定没有称王,如果称王,反叛的意图已经显露,纣王怎么肯囚禁后又释放他呢?所以知道当时必定没有称王。《书传》说:“五年讨伐耆。”《殷传》说:“五年初,得到散宜生等人献宝而释放文王。”文王出狱后攻克黎,六年讨伐崇时称王,所以《诗经·皇矣》论述讨伐崇,“是类是禡”,实行天子的礼仪。这里说称王

在受命之后者,谓受命六年之后也。受命者,谓受赤雀丹书之命,故《中候我应》云:“赤雀入酆,止於昌户,受命之时,已三分有二。”今云西方有九国,於时未宾,则非有二分诸侯也。或以为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之徒,未知定是何国也。

译所谓“在受命之后者”,是指周文王受命六年之后的时候。所谓“受命”,是指周文王接受赤雀衔丹书的天命,所以《中候我应》中说:“赤雀飞入酆地,停在昌户,受命之时,天下已有三分之二归附。”如今说西方有九国,在当时尚未归顺,那就不能说已经拥有了三分之二的诸侯。有人认为是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国,但不知道确定是哪些国家。

○注“年,天气也”至“成之”。

  ○正义曰:《尔雅 释天》云:“周曰年。”年,稔也。稔孰谓岁穀一孰,是年为天气也。《大戴礼》云:“男八月生齿,八岁而龀齿。”是人寿之数也。又年穀一孰而零落,人之年老,齿亦零落,是年之与齿,俱有零落之义。云“文王以勤忧损寿”者,以文王当纣暴虐之时,故知勤忧损寿也。《无逸》篇云:“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是勤忧也。云“武王以安乐延年”者,以武王承文王之业,故安乐延年。《诗 鱼丽》“美万物盛多”,“始於忧勤,终於逸乐”也。年寿之数,赋命自然,不可延之寸阴,不可减之晷刻。文王九十七,武王九十三,天定之数。今文王云“吾与女三”者,示其传基业於武王,欲使武王承其所传之业,此乃教戒之义训,非自然之理。

  成王幼,不能涖阼。涖,视也。不能视阼阶,行人君之事。

  ○涖音吏,又音类,下同。涖视,本或作莅,临也。周公相,践阼而治。践,履也。代成王履阼阶,摄王位,治天下也。

  ○相,息亮反。治,徐直吏反,下注“治定”同,一音如字。抗世子法於伯禽,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长幼之道也。抗犹举也。谓举以世子之法,使与成王居而学之。

  ○抗,苦浪反。长,丁丈反,后皆同。成王有过,则挞伯禽,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以成王之过击伯禽,则足以感喻焉。

  ○挞,他达反,击也。文王之为世子也。显上事。

  [疏]“成王幼不能”至“子也”。

  ○正义曰:武王既终,成王幼弱,不能涖阼阶行人君之事,周公乃辅相成王,令成王且在学,学世子之道。周公代成王践履阼阶,摄王位而临天下,乃兴举世子之法於伯禽,伯禽举行世子之法以示成王,欲令成王观而法之,使知父子君臣长幼之道。

  ○“成王有过则挞伯禽”者,若成王法效伯禽,不能备具,而有过失,周公则笞挞伯禽,责其不能以世子之礼教成王也。必如此者,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

  ○“文王之为世子也”者,从篇首以至於此,是文王之为世子及武王成王之法,其武王成王为世子之礼,皆上法文王,故以文王之为世子总结之也。

  ○注“涖视”至“之事”。

  ○正义曰:案郑注《金縢》云:“文王崩后,明年生成王。”则武王崩时,成王年十岁,服丧三年毕,成王年十二,明年将践阼,周公欲代之摄政,群叔流言,周公辟之,居东都,时成王年十三也。居东二年,成王收捕周公之属党,时成王年十四也。明年秋大熟,遭雷风之变。时周公居东三年,成王年十五,迎周公反,而居摄之元年也。居摄四年,封康叔作《康诰》,是成王年十八也。故《书传》云:“天子大子十八称孟侯。”居摄七年,成王年二十一也。明年,成王即政,年二十二也。此是郑义,推成王幼不能践阼之事也。

  ○注“践履”至“下也”。

  ○正义曰:经云“周公相,践阼而治”,知非周公辅相成王。今云“践阼而治”,必知周公代成王履阼阶者,以《明堂位》云“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又云“周公践天子之位”,是代居位也。

  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四时各有宜学。士谓司徒论俊选所升於学者。

  ○学,户孝反,教也,下“小乐正学干”、“籥师学戈”、“学舞干戚”同。选,息恋反,后同。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皆於东序。干,盾也。戈,句孑戟也。干戈,《万》舞,象武也,用动作之时学之。羽籥,《籥》舞,象文也,用安静之时学之。《诗》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

  ○夏,户嫁反,下放此。籥,羊灼反。楯,食准反,又音尹。句,古侯反。翟,大历反。小乐正学干,大胥赞之。籥师学戈,籥师丞赞之。四人皆乐官之属也,通职,秋冬亦学以羽籥。小乐正,乐师也。《周礼》“乐师掌国学之政,教国子小舞”,“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

译○注“年,天气也”至“成之”。

○正义说:《尔雅·释天》说:“周朝称年为年。”年,就是庄稼成熟的意思。庄稼成熟指一年谷物成熟一次,所以年就是天气(指一年的气候周期)。《大戴礼记》说:“男子八个月长出牙齿,八岁换牙。”这是人寿命的定数。又因为谷物一年成熟一次就会凋零,人老了牙齿也会脱落,所以年和齿,都有凋零衰败的含义。说“文王因为勤勉忧虑而减损寿命”,是因为文王处在纣王暴虐的时代,所以知道勤勉忧虑会减损寿命。《尚书·无逸》篇说:“文王从早晨直到太阳偏西,来不及吃饭。”这就是勤勉忧虑。说“武王因为安乐而延长寿命”,是因为武王继承了文王的基业,所以安乐延年。《诗经·鱼丽》赞美万物丰盛繁多,“始于忧虑勤勉,终于安逸享乐”。年寿的定数,是天赋的自然规律,不能延长一寸光阴,也不能减少片刻时间。文王九十七岁,武王九十三岁,这是上天注定的寿数。现在文王说“我与你三年”的话,是表示将基业传给武王,想让武王继承他所传的基业,这乃是教导告诫的意义,并非自然的道理。

成王年幼,不能登临阼阶。涖,就是视的意思。不能登临阼阶,处理国君的事务。

○涖音吏,又音类,下文相同。涖视,有的版本作“莅”,意思是临。周公辅佐,登临阼阶治理天下。践,就是履的意思。代替成王登临阼阶,代理王位,治理天下。

○相,音息亮。治,音直吏,下文“治定”相同,另一读音如字。在伯禽那里举用世子的法度,是想让成王懂得父子、君臣、长幼的道理。抗,就是举的意思。是说举用世子的法度,让伯禽与成王居住在一起学习。

○抗,音苦浪。长,音丁丈,后面都相同。成王有过错,就鞭打伯禽,这是用来向成王展示世子的道理。因为成王的过错而击打伯禽,就足以感化开导他。

○挞,音他达,击打的意思。文王做世子的时候。这是显明上文的事。

[疏]“成王幼不能”至“子也”。

○正义说:武王去世后,成王年幼体弱,不能登临阼阶处理国君的事务,周公于是辅佐成王,让成王暂且留在学校,学习世子的道理。周公代替成王登临阼阶,代理王位治理天下,于是向伯禽举用世子的法度,伯禽奉行世子的法度来向成王展示,想让成王观看并效法,使他懂得父子、君臣、长幼的道理。

○“成王有过错就鞭打伯禽”的意思是,如果成王效法伯禽,不能完备具备,而有失误,周公就鞭打伯禽,责备他不能用世子的礼节教导成王。一定要这样做的原因,是为了向成王展示世子的道理。

○“文王做世子的时候”的意思是,从篇首到这里,讲的是文王做世子以及武王、成王的方法,武王、成王做世子的礼节,都以上效法文王,所以用文王做世子来总结。

○注“涖视”至“之事”。

○正义说:查考郑玄注《金縢》说:“文王去世后,第二年生成王。”那么武王去世时,成王十岁,服丧三年结束,成王十二岁,第二年将要登临阼阶,周公想代替他摄政,众位叔父散布流言,周公避开他们,住在东都,当时成王十三岁。住在东都两年,成王收捕周公的党羽,当时成王十四岁。第二年秋天庄稼大熟,遭遇雷风之变。当时周公住在东都三年,成王十五岁,迎接周公回来,这是居摄的第一年。居摄四年,封康叔作《康诰》,这是成王十八岁。所以《书传》说:“天子太子十八岁称为孟侯。”居摄七年,成王二十一岁。第二年,成王亲政,二十二岁。这是郑玄的义理,推演成王年幼不能登临阼阶的事。

○注“践履”至“下也”。

○正义说:经文说“周公辅佐,登临阼阶治理天下”,知道这不是周公辅佐成王。现在说“登临阼阶治理天下”,必定知道周公是代替成王登临阼阶的,因为《明堂位》说“天子背靠斧依,面向南站立”,又说“周公践天子之位”,这是代替居位的意思。

凡是学习世子及学士必须按时,四季各有适宜学习的内容。士指司徒论选俊才所升入学府的人。

○学,音户孝,教的意思,下文“小乐正学干”、“籥师学戈”、“学舞干戚”相同。选,音息恋,后面相同。春夏学习干戈,秋冬学习羽籥,都在东序进行。干,就是盾。戈,就是句孑戟。干戈,是《万》舞,象征武事,在动作活跃的时候学习它。羽籥,是《籥》舞,象征文事,在安静的时候学习它。《诗经》说:“左手拿着籥,右手拿着翟。”

○夏,音户嫁,下文相同。籥,音羊灼。楯,音食准,又音尹。句,音古侯。翟,音大历。小乐正学习干,大胥辅助他。籥师学习戈,籥师丞辅助他。这四个人都是乐官的属员,通晓职事,秋冬也学习羽籥。小乐正,就是乐师。《周礼》说“乐师掌管国学之政,教国子小舞”,“大胥掌管学士的名册,以等待召集诸子,春天入学,舍菜合舞。秋天颁学合声”,

“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

  ○大如字,又音大。胥,息余反,又息吕反,注皆放此。版音板,本又作板。舍菜音释,后“舍菜”同。颁音班。胥鼓《南》。《南》,南夷之乐也。胥掌以六乐之会,正舞位。旄人教夷乐,则以鼓节之。《诗》云:“以《雅》以《南》,以籥不僣。”

译籥师掌管教导国子舞蹈羽舞、吹奏籥乐。

○“大”读如本字,又音“大”。“胥”,音“息余”,又音“息吕”,以下注释皆依此例。“版”音“板”,原本又作“板”。“舍菜”音“释”,后文“舍菜”同此音。“颁”音“班”。胥击鼓演奏《南》。《南》,是南夷的音乐。胥掌管以六乐合奏,校正舞位。旄人教导夷乐,就用鼓声来节制节奏。《诗经》说:“用《雅》乐,用《南》乐,用籥乐,没有差错。”

○旄音毛。僣,七寻反,又子念反。春诵夏弦,大师诏之。瞽宗秋学《礼》,执礼者诏之。冬读《书》,典书者诏之。《礼》在瞽宗,《书》在上庠。诵谓歌乐也。弦谓以丝播《诗》。阳用事,则学之以声。阴用事,则学之以事。因时顺气,於功易成也。周立三代之学,学《书》於有虞氏之学,《典》、《谟》之教所兴也。学舞於夏后氏之学,文武中也。学《礼》、《乐》於殷之学,功成治定,与已同也。

  ○大音太,下文注“大乐正”、“大学”、“大傅”、“大祖”、“大寝”皆同。瞽音古,瞽宗,殷学名。庠音详,上庠,虞学名。播,波我反。易,以豉反。

  [疏]“凡学”至“上庠”。

  ○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二节中,教世子及学士时节,兼明所教之官及所教之处。“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者,学谓教也,言三王教世子及学士等,必各逐四时所宜,则下文之类是也。

  ○注“四时”至“学者”。

  ○正义曰:“四时各有所宜学”者,即下云“春夏学干戈”,及“春诵夏弦”之类是也。云“学士谓司徒论俊选所升於学”者,则《王制》云“王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及国之俊选等升於学”,谓大学也。故下云“於东序”,是大学也。

  ○注“干盾”至“秉翟”。

  ○正义曰:干,盾也。春时万物有孚甲,故象干也。盾,捍也。盾所以捍难,故以干为盾也。云“戈,句孑戟也”者,夏气茂盛,万物体壮,枝叶似戟,有句孑也。案《考工记》:“戈广二寸,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以其形句曲有孑刃。”郑云:“若今鸡鸣戟也。”云“干戈,《万》舞,象武也”者,宣八年《公羊传》:“《万》者何?干舞也。”以其用干,故知象武。若其《大武》,则以干配戚,则《明堂位》云:“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若其小舞,则以干配戈,则《周礼》乐师教小舞、干舞是也。春夏阳气发动,故云“用动作之时学之”。“秋冬学羽籥”,羽,翟羽也。秋则体成文章也。籥,笛也。籥声出於中,冬则万物藏於中。云“羽籥,籥舞,象文也”,宣八年《公羊传》云:“籥者何?籥舞也。”以其不用兵器,故象文也。引《诗》者,《邶风 简兮》之篇也,证羽籥之义,以秋冬凝寒渐静,故云“用安静之时学之”。卢植以为春教干,夏教戈,秋教羽,冬教籥。但干与戈、羽与籥,舞时相对之物。皇氏云“郑引《诗》‘左手执籥,右手秉翟’,则秋冬羽籥同教,春夏亦同教干戈”,义或然也,皆据年二十升大学者也。

  ○注“四人”至“吹籥”。

  ○正义曰:云“通职,秋冬亦学以羽籥”者,此籥师云教戈,《周礼》“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是籥师既教戈,又教籥。此小乐正教干,《周礼》乐师教小舞,则六舞皆教,故知通职。至秋冬之时,亦教羽籥也。云“小乐正,乐师也”者,诸侯谓之小乐正,天子谓之乐师,此有大乐正及小乐正,《周礼》有大司乐,有乐师,故知小乐正当乐师也。但此经杂,多有诸侯之礼,故谓之大乐正也、小乐正也。云“《周礼》乐师掌国学之政,教国子小舞”者,证乐师有教舞之事。小舞者,谓年幼小时教之舞,其舞即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人舞也。云“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者,证大胥有教乐之事,大胥掌教学士版籍,以待聚致诸子,诸子则学士也。春时入学释蘋藻之菜,礼先圣先师,合六舞节奏,令之得所。秋时颁布学者才艺,和合音声,使应曲折。云“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者,证籥师有教乐之事。《周礼》唯有籥师,此云籥师丞者,或诸侯之礼,或异代之法。

  ○“胥鼓《南》”。

  ○胥谓大胥,《南》谓南夷之乐。旄人教国子南夷乐之时,大胥则击鼓以节南乐,故云“胥鼓《南》”。

  ○注“南南”至“不僣”。

  ○正义曰:《钩命决》云:“东夷之乐曰《昧》,南夷之乐曰《南》

译旄,音毛。僣,音七寻,又音子念。春季诵读、夏季弹琴,由大师教导。秋季在瞽宗学习《礼》,由执掌礼仪的人教导。冬季研读《书》,由掌管典籍的人教导。《礼》在瞽宗学习,《书》在上庠学习。诵,指歌唱音乐。弦,指用丝弦乐器演奏《诗》。阳气主事时,就用声音来学习;阴气主事时,就用事务来学习。顺应时节和气候,功效就容易达成。周代设立夏、商、周三代的学校,在有虞氏的学校学习《书》,这是《典》、《谟》教化兴起的地方。在夏后氏的学校学习舞蹈,这是文治武功的中正之道。在殷代的学校学习《礼》、《乐》,因为功业已成、治理安定,与殷代相同。

大,音太,下文注释中“大乐正”、“大学”、“大傅”、“大祖”、“大寝”都相同。瞽,音古,瞽宗,是殷代学校的名称。庠,音详,上庠,是虞代学校的名称。播,音波我。易,音以豉。

[疏]从“凡学”到“上庠”。

○正义说:这一节是第二节中,关于教导世子及学士的时节,兼及说明教导的官员和教导的场所。“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的意思是,学即教,说三王教导世子及学士等,必定各自遵循四季所适宜的内容,下文之类就是如此。

○注“四时”到“学者”。

○正义说:“四时各有所宜学”的意思,即下文所说的“春夏学干戈”,以及“春诵夏弦”之类。说“学士谓司徒论俊选所升於学”的意思,那么《王制》说“王子、卿、大夫、元士的嫡子,以及国家的俊才选拔者升入学校”,指的是大学。所以下文说“在东序”,就是大学。

○注“干盾”到“秉翟”。

○正义说:干,就是盾。春季万物有孚甲,所以象征干。盾,是捍卫的意思。盾用来抵御危难,所以以干为盾。说“戈,是句孑戟”的意思,夏季气盛,万物体壮,枝叶像戟,有弯曲和尖刃。按《考工记》:“戈宽二寸,内宽加倍,胡宽三倍,援宽四倍,因其形状弯曲有尖刃。”郑玄说:“像现在的鸡鸣戟。”说“干戈,《万》舞,象征武事”的意思,宣公八年《公羊传》:“《万》是什么?是干舞。”因为使用干,所以知道象征武事。如果是《大武》,就用干配合戚,那么《明堂位》说:“拿着朱干玉戚,戴着冕舞《大武》。”如果是小舞,就用干配合戈,那么《周礼》乐师教小舞、干舞就是如此。春夏阳气发动,所以说“在动作之时学习”。秋冬学羽籥,羽,是翟羽。秋季则形体成就文章。籥,是笛。籥声从中间发出,冬季则万物藏于中间。说“羽籥,籥舞,象征文事”的意思,宣公八年《公羊传》说:“籥是什么?是籥舞。”因为不使用兵器,所以象征文事。引用《诗》的,是《邶风·简兮》的篇章,证明羽籥的意义,因为秋冬凝寒渐静,所以说“在安静之时学习”。卢植认为春季教干,夏季教戈,秋季教羽,冬季教籥。但干与戈、羽与籥,是舞蹈时相对的物品。皇氏说“郑玄引用《诗》‘左手执籥,右手秉翟’,那么秋冬羽籥同教,春夏也同教干戈”,意义或许如此,都是依据年满二十升入大学的。

○注“四人”到“吹籥”。

○正义说:说“通职,秋冬也学羽籥”的意思,此籥师说教戈,《周礼》“籥师掌管教国子舞羽吹籥”,是籥师既教戈,又教籥。此小乐正教干,《周礼》乐师教小舞,那么六舞都教,所以知道通职。到秋冬之时,也教羽籥。说“小乐正,是乐师”的意思,诸侯称为小乐正,天子称为乐师,此有大乐正及小乐正,《周礼》有大司乐,有乐师,所以知道小乐正应当是乐师。但此经杂乱,多有诸侯之礼,所以称为大乐正、小乐正。说“《周礼》乐师掌国学之政,教国子小舞”的意思,证明乐师有教舞之事。小舞,是指年幼时教之舞,其舞即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人舞。说“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的意思,证明大胥有教乐之事,大胥掌教学士版籍,以待聚致诸子,诸子即学士。春季入学释蘋藻之菜,礼敬先圣先师,合六舞节奏,令之得所。秋季颁布学者才艺,和合音声,使应曲折。说“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的意思,证明籥师有教乐之事。《周礼》唯有籥师,此云籥师丞者,或是诸侯之礼,或是异代之法。

○“胥鼓《南》”。

○胥指大胥,《南》指南夷之乐。旄人教国子南夷乐之时,大胥则击鼓以节制南乐,所以说“胥鼓《南》”。

○注“南南”到“不僣”。

○正义说:《钩命决》说:“东夷之乐曰《昧》,南夷之乐曰《南》”

,西夷之乐曰《朱离》,北夷之乐曰《禁南》,一名《任》。”《明堂位》云:“《任》,南蛮之乐也。”云“胥掌以六乐之会,正舞位”者,证大胥所以鼓节《南》,由正舞位,故鼓之也。云“旄人教夷乐”者,证教《南》乐之人是旄人也。引《诗》“以雅以南”者,是《小雅 鼓锺》之诗,剌幽王用乐不与德比,故陈先王正乐以剌之。教夷蛮者,明王德化率来四夷,言先王以《万》舞之雅乐,以四夷之《南》乐,以籥舞之文乐,进旅退旅,则知三舞各得其所,不有僣差。引之者,证此经之《南》,举南乐,则四夷之乐皆教之也。

译西夷的音乐叫《朱离》,北夷的音乐叫《禁南》,又名《任》。《明堂位》说:“《任》,是南蛮的音乐。”经文说“大胥掌管以六乐之会,校正舞位”,这是证明大胥之所以击鼓节制《南》乐,是因为要校正舞位,所以才击鼓。经文说“旄人教导夷乐”,这是证明教导《南》乐的人是旄人。引用《诗经》“以雅以南”一句,这是《小雅·鼓锺》中的诗句,讽刺周幽王所用音乐与德行不相当,所以陈列先王的正乐来讽刺他。教导夷蛮,是为了表明王的德化招致四方夷狄前来归顺,说的是先王用《万》舞的雅乐,用四方夷狄的《南》乐,用籥舞的文乐,前进后退行列整齐,就知道三种舞蹈各得其所,没有僭越差错。引用这些,是为了证明此经中的《南》,是举出南乐为例,那么四方夷狄的音乐都是要教导的。

○注“诵谓”至“同也”。

  ○正义曰:诵谓歌乐者,谓口诵歌乐之篇章,不以琴瑟歌也。云“弦谓以丝播《诗》”者,谓以琴瑟播彼《诗》之音节,《诗》音则乐章也。若学舞之时,春夏学干戈而用动,秋冬学羽籥而用静,皆据年二十升於大学者。若其未升大学之时,则春诵夏弦,在殷之瞽宗也。云“阳用事则学之以声”,春夏是阳,阳主清轻,故学声,声亦清轻。云“阴用事则学之以事”,秋冬属阴,阴主体质,故学事,事亦体质。因四时所宜,顺动静之气,於学功业易成也。云“周立三代之学”者,谓立虞、夏、殷学也。其虞之学制在国,兼在西郊,郊则周之小学也。夏、殷之学亦在国。而郑注《仪礼》云“周立四代之学於国”者,合周家为言耳,故与此注不同。夏后氏之学在上庠,即周之大学,为夏之制也。云“学《书》於虞氏之学,《典》、《谟》之教所兴也”者,《虞书》有《典》有《谟》,故就其学中而教之,则周之小学也。云”学舞於夏后氏之学,文武中也”,夏后氏上受舜禅,是文:下有汤伐,是武。以此二者之间,故云“文武中”,以兼有文舞武舞故也。云“学《礼》、《乐》於殷之学,功成治定,与已同也”者,以汤伐桀,武王伐纣,殷、周革命,事类相似,故云“功成治定,与已同也”。先师以为三代学,皆立大学小学。今案下养老於东序,是周之大学,夏之东序也。又《王制》云“养老於虞庠”,是周之小学为虞庠也。又此学虞学也,学舞於夏学,学礼於殷学。若周别有大学小学,更何所教也?

  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於东序。学以三老之威仪也。养老乞言,养老人之贤者,因从乞善言可行者也。合语,谓乡射、乡饮酒、大射、燕射之属也。《乡射记》曰:“古者,於旅也语。”

  ○合如字,徐音閤,注同。下“大合乐”放此。大乐正学舞干戚,语说,命乞言,皆大乐正授数。学以三者之舞也。戚,斧也。语说,合语之说也。数,篇数。

  ○说如字,徐始锐反,注“语说”同。大司成论说在东序。论说,课其义之深浅,才能优劣。此云乐正司业,父师司成,则大司成、司徒之属师氏也。师氏掌以美诏王,教国子以三德三行,及国中、失之事也。

  ○论,力门反,徐力顿反,注同。行,下孟反,下文“德行”同。

  [疏]“凡祭与养老”至“在东序”。

  ○正义曰:此一节还是第二节中,教世子及学士祭与养老合语之威仪,又教世子等祭与养老合语之义理,兼明所教之官及所教之处,又明司成之官考课才艺深浅也。

  ○“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者,此之一“凡”总包三事也:一是祭,二是养老乞言,三是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於东序”,谓祭与养老乞言及合语之礼,皆小乐正之官诏告世子及学士於东序之中,谓小乐正以此祭及养老、合语三者之威仪以教世子及学士等。

  ○注“学以”至“也语”。

  ○正义曰:学以三者,学,教也。教以三者威仪容貌,言祭与养老乞言及合语行礼之时,皆有容貌,故小乐正教之。云“合语谓乡射,乡饮酒、大射、燕射之属也”者,此经先云祭与养老乞言,别云合语,则合语非祭与养老也。故知是乡射、乡饮酒必大射、燕射之等,指《仪礼》成文而言之,以其此等至旅酬之时,皆合语也。其实祭未及养老,亦皆合语也。故《诗 楚茨》论祭祀之事,云“笑语卒获”,笺云:“古者於旅也。”语是祭,有合语也。养老既乞言,自然合语也。引《乡射记》者,证旅酬之时,得言说先王之法,故云“古者於旅也语”。言合语者,谓合会义理而语说也。

  ○“大乐”至“授数”。

  ○前文小乐正既教三者之威仪,今大乐正又教三者之义理,故大乐正学舞干戚,干戚则前经祭祀也。祭祀之时,舞其干戚之乐。不云祭祀,而云舞干戚者,容祭祀之外,馀干戚皆教之。语说,谓合语之说,则前经合语也,亦

译○注“诵谓”至“同也”。

○正义说:所谓“诵”是指歌唱音乐,是说口中诵读歌唱音乐的篇章,不借助琴瑟来演唱。说“弦是指用丝弦演奏《诗》”,是说用琴瑟来演奏那《诗》的音节,《诗》的音节就是乐章。如果学习舞蹈的时候,春夏学习干戈舞而动作活跃,秋冬学习羽籥舞而动作安静,这都是针对年满二十岁升入大学的人而言的。如果还没有升入大学的时候,那么春夏诵诗、夏秋弦歌,是在殷代的瞽宗进行的。说“阳气主事时就用声音来学习”,春夏属于阳,阳主清轻,所以学习声音,声音也是清轻的。说“阴气主事时就用事务来学习”,秋冬属于阴,阴主体质,所以学习事务,事务也是体质方面的。顺应四季的适宜,顺从动静的气机,对于学业的成就就容易成功。说“周代建立了三个朝代的学校”,是指建立了虞、夏、殷的学校。虞代的学校制度在国内,兼在西郊,西郊就是周代的小学。夏、殷的学校也在国内。而郑玄注《仪礼》说“周代在国内建立了四个朝代的学校”,是把周代本身也算进去而言的,所以与此注不同。夏后氏的学校在上庠,就是周代的大学,是夏代的制度。说“在虞氏的学校学习《书》,《典》、《谟》的教育兴起于此”,《虞书》有《典》有《谟》,所以就在其学校中教授这些,这就是周代的小学。说“在夏后氏的学校学习舞蹈,处于文武之间”,夏后氏向上接受舜的禅让,这是文;向下有商汤的征伐,这是武。在这两者之间,所以说“文武之间”,因为兼有文舞和武舞的缘故。说“在殷代的学校学习《礼》、《乐》,功业成就、治理安定,与自己相同”,因为商汤征伐夏桀,周武王征伐商纣,殷、周革命,事情类似,所以说“功业成就、治理安定,与自己相同”。先师认为三个朝代的学校,都建立了大学和小学。现在考察下文说在东序养老,这是周代的大学,也就是夏代的东序。又《王制》说“在虞庠养老”,这是周代的小学作为虞庠。又这里说在虞学学习《书》,在夏学学习舞蹈,在殷学学习礼仪。如果周代另有大学和小学,那么还教什么呢?

凡祭祀和养老乞言,以及合语之礼,都由小乐正在东序教导他们。学习三老的威仪。养老乞言,是养老年贤者,趁机向他们乞求可以施行的善言。合语,是指乡射、乡饮酒、大射、燕射之类。《乡射记》说:“古时候,在旅酬时交谈。”

○合读如本字,徐音閤,注同。下文“大合乐”与此相同。大乐正教授干戚之舞,讲解义理,命令乞言,都由大乐正传授篇数。学习这三种舞蹈。戚,是斧头。语说,是合语的讲解。数,是篇数。

○说读如本字,徐始锐反,注“语说”同。大司成在东序考核讲解。论说,是考核其义理的深浅,才能的优劣。这里说乐正主管学业,父师主管成就,那么大司成、司徒所属的师氏也是如此。师氏掌管用美德教导君王,教导国子三德三行,以及国中、失之事。

○论,力门反,徐力顿反,注同。行,下孟反,下文“德行”同。

[疏]“凡祭与养老”至“在东序”。

○正义说:这一节还是第二节中,教导世子及学士祭祀与养老合语的威仪,又教导世子等祭祀与养老合语的义理,兼明所教的官员及所教的地方,又明司成之官考核才艺深浅。

○“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者,这一个“凡”总括三件事:一是祭祀,二是养老乞言,三是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於东序”,是说祭祀与养老乞言及合语之礼,都由小乐正之官在东序之中诏告世子及学士,是说小乐正用这祭祀及养老、合语三者的威仪来教导世子及学士等。

○注“学以”至“也语”。

○正义说:学以三者,学,是教。教以三者威仪容貌,是说祭祀与养老乞言及合语行礼的时候,都有容貌,所以小乐正教导他们。说“合语是指乡射,乡饮酒、大射、燕射之类”者,这经文先说祭祀与养老乞言,另外说合语,那么合语就不是祭祀与养老。所以知道是乡射、乡饮酒必是大射、燕射之等,指着《仪礼》成文而言,因为这些等到旅酬的时候,都合语。其实祭祀未及养老,也都合语。所以《诗·楚茨》论祭祀之事,说“笑语卒获”,笺云:“古者於旅也。”语是祭,有合语。养老既然乞言,自然合语。引《乡射记》者,证明旅酬之时,得言说先王之法,所以说“古者於旅也语”。说合语者,是说合会义理而语说。

○“大乐”至“授数”。

○前文小乐正既教三者之威仪,今大乐正又教三者之义理,所以大乐正学舞干戚,干戚则前经祭祀也。祭祀之时,舞其干戚之乐。不云祭祀,而云舞干戚者,容祭祀之外,馀干戚皆教之。语说,谓合语之说,则前经合语也,亦

大乐正教以语说义理。命乞言者,大乐正命此世子及学士於老者而乞言,则前经养老乞言。但前经云祭,故养老乞言与祭相连,故尊之,序在合语之上。此经不云祭,故略其养老在语说之下。皆大乐正授数者,谓干戚、语说、乞言三者,皆大乐正之官授世子及学士等篇章之数,为之讲说,使知义理。

译大乐正通过言语解说来教授义理。所谓“命乞言”,是指大乐正命令世子及学士向老人请教言语,这承接前文养老乞言的内容。但前文提到祭祀,所以养老乞言与祭祀相连,因此地位尊崇,排在合语之前。此篇未提及祭祀,所以略去养老,排在语说之后。所谓“大乐正授数”,是指干戚、语说、乞言这三项,都由大乐正这一官职向世子及学士等传授篇章的数目,并为之讲解,使他们明白义理。

○注“学以”至“篇数”。

  ○正义曰:此经与前经重序其事,文势相似,前经小乐正乃教威仪,事浅,故云“诏之东序”。此大乐正所教义理既深,故“大乐正授数”。知者,文承东序之下,大乐正授数之时,亦在东序,大司成论说在东序。

  ○小乐正既诏以三者威仪,大乐正又教以三者义理,於是大司成之官论量课说此世子学士等义理之深浅、才能之优劣於东序之中。

  ○注“司成”至“事也”。正义曰:郑以下文云“乐正司业,父师司成”,父师与乐正相连。此大司成亦与大乐正相次,故知司成则大司成也。以其掌教,故知是司徒之属。以其父师司成,又掌教国子,故知当师氏也。引《师氏》以美诏王以上者,皆《师氏职》文。案《书传》“大夫为父师”,《周礼 师氏》中大夫云教国子以三德三行,三德“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云“及国中、失之事”者,中谓中礼,失谓失礼,掌国家中礼、失礼之事也。

  凡侍坐於大司成者,远近间三席,可以问。间犹容也。容三席则得指画相分别也。席之制,广三尺三寸三分,则是所谓函丈也。

  ○坐,才卧反,又如字。远近间,并如字;间,犹容也,注同,徐古辨反。指画,乎麦反。别,彼列反。广,古旷反,又如字。三寸,一本作“广三尺三寸三分”。函,胡南反。终则负墙,卻就后席相辟。

  ○辟音避,下“辟君”同。列事未尽不问。错尊者之语,不敬也。

  [疏]“凡侍”至“不问”。

  ○正义曰:此一节论国子侍坐於大司成之仪,故云“侍坐於大司成”。

  ○“远近间三席,可以问”者,去大司成远近,中间可容三席之地。席制广三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三席则函一丈,可以指画而问也。

  ○“终则负墙”者,问终则起,卻就后席,负墙而坐,辟后来问者。“列事未尽不问”者,其问事之时,必待尊者言终,如有不晓,然后更问。若尊者序列其事未得终尽,则不可错乱尊者之语而辄有咨问,则为不敬也。

  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官谓《礼》、《乐》、《诗》书之官,《周礼》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於瞽宗。”此之谓先师之类也。若汉,《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亿可以为之也。不言夏,夏从春可知也。释奠者,设荐馔酌奠而已,无迎尸以下之事。

  ○亿,本又作噫,音抑。

  [疏]“凡学”至“如之”。

  ○正义曰:此论四时在学释奠之事。凡学者,谓《礼》、《乐》、《诗》、书之学,於春夏之时,所教之官各释奠於其先师。秋冬之时,所教之官亦各释奠於其先师,故云“秋冬亦如之”。犹若教《书》之官,春时於虞庠之中释奠於先代明《书》之师,四时皆然。教礼之官,秋时於瞽宗之中释奠於其先代明《礼》之师,如此之类是也。

  ○注“官谓”至“之事”。

  ○正义曰:“官谓《礼》、《乐》、《诗》、《书》之官”者,谓所教之官也。若春诵夏弦,则大师释奠也。教干戈,则小乐正、乐师等释奠也。教礼者,则执礼之官释奠也。皇氏云:“其教虽各有时,其释奠则四时各有其学,备而行之。”引“《周礼》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於瞽宗”者,此《周礼 大司乐》文。引之者,证乐之先师也,后世释奠祭之。然则《礼》及《诗》、《书》之官,有道有德者亦使教焉。死则以为《书》、《礼》之祖,后世则亦各祭於其学也,故云“此之谓先师之类也”。以大司乐掌乐,故特云“乐祖”,其馀不见者,《周礼》文不具也。云“若汉,《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者,皆《汉书 儒林传》文。案《书传》,伏生济南人,故为秦时博士,孝文帝时

译○注“学以”至“篇数”。

○正义说:这段经文与前文重复叙述其事,文势相似。前文小乐正教导威仪,事情较浅,所以说“在东序告诫他”。这里大乐正所教的义理既深,所以说“大乐正传授篇数”。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文意承接东序之下,大乐正传授篇数之时,也在东序,大司成论说也在东序。

○小乐正已经用三种威仪告诫了学生,大乐正又用三种义理教导他们,于是大司成这一官员在东序之中,衡量评说这些世子、学士等义理的深浅、才能的优劣。

○注“司成”至“事也”。正义说:郑玄根据下文说“乐正司业,父师司成”,父师与乐正相连。这里大司成也与大乐正相次,所以知道司成就是大司成。因为他掌管教导,所以知道他是司徒的属官。因为父师司成,又掌管教导国子,所以知道应当是师氏。引用《师氏》来赞美告诫王以上的人,都是《师氏职》中的文字。查《书传》说“大夫为父师”,《周礼·师氏》中大夫说教导国子以三德三行,三德“一是至德,作为道的根本;二是敏德,作为行的根本;三是孝德,用来知晓逆恶。教导三行,一是孝行,用来亲近父母;二是友行,用来尊敬贤良;三是顺行,用来侍奉师长”。说“及国中、失之事”的,中谓合乎礼,失谓违背礼,掌管国家合乎礼、违背礼的事情。

凡侍坐于大司成的人,远近之间隔三席,可以发问。间犹容也。容三席则得以指画相分别。席的规格,宽三尺三寸三分,这就是所谓的函丈。

○坐,音才卧反,又如字。远近间,并如字;间,犹容也,注同,徐古辨反。指画,乎麦反。别,彼列反。广,古旷反,又如字。三寸,一本作“广三尺三寸三分”。函,胡南反。问话结束后,则背靠墙壁,退到后席以避让。

○辟音避,下“辟君”同。列举的事情没有说完,不要发问。打断尊者的话语,是不敬。

[疏]“凡侍”至“不问”。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国子侍坐于大司成的礼仪,所以说“侍坐于大司成”。

○“远近间三席,可以问”的,距离大司成远近,中间可容三席之地。席制宽三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三席则函一丈,可以指画而问。

○“终则负墙”的,问话结束后就起身,退到后席,背靠墙壁而坐,避让后来发问的人。“列事未尽不问”的,在发问的时候,必须等待尊者说完,如果有不明白的,然后再问。如果尊者列举事情没有说完,就不能打断尊者的话语而随意发问,那就是不敬了。

凡学校,春天官员在各自先师那里举行释奠礼,秋冬也如此。官谓《礼》、《乐》、《诗》、《书》之官,《周礼》说:“凡有道者有德者,让他们教导。死后就作为乐祖,在瞽宗祭祀。”这就是所谓的先师之类。如果像汉代,《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大概可以为他们举行释奠礼。不说夏天,夏天跟随春天可知。释奠者,设置荐馔酌奠而已,没有迎尸以下的事情。

○亿,本又作噫,音抑。

[疏]“凡学”至“如之”。

○正义说:这论述四时在学释奠的事情。凡学者,谓《礼》、《乐》、《诗》、《书》之学,在春夏之时,所教之官各自在各自先师那里举行释奠礼。秋冬之时,所教之官也各自在各自先师那里举行释奠礼,所以说“秋冬也如此”。就像教《书》之官,春天在虞庠之中释奠于先代明《书》之师,四时皆然。教礼之官,秋天在瞽宗之中释奠于其先代明《礼》之师,如此之类是也。

○注“官谓”至“之事”。

○正义说:“官谓《礼》、《乐》、《诗》、《书》之官”的,谓所教之官也。如果春诵夏弦,则大师释奠。教干戈,则小乐正、乐师等释奠。教礼者,则执礼之官释奠。皇氏说:“其教虽各有时,其释奠则四时各有其学,备而行之。”引“《周礼》曰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於瞽宗”的,此《周礼·大司乐》文。引之者,证乐之先师也,后世释奠祭之。然则《礼》及《诗》、《书》之官,有道有德者亦使教焉。死则以为《书》、《礼》之祖,后世则亦各祭於其学也,故云“此之谓先师之类也”。以大司乐掌乐,故特云“乐祖”,其馀不见者,《周礼》文不具也。云“若汉,《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的,皆《汉书·儒林传》文。查《书传》,伏生济南人,故为秦时博士,孝文帝时

以《书》教於齐鲁之间。《诗》有毛公者,毛公,赵人,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高堂生者,鲁人,汉兴为博士,传《礼》十七篇。《艺文志》:“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为乐官,颇能记其铿鎗鼓舞,不能言其义。”是其事也。其儒林传《诗》、《书》及《礼》多矣,而不言者,以其非俊异也。又有传《易》及《春秋》,不引者,以此经唯有《诗》、《书》、《礼》、《乐》,故不引《易》与《春秋》。云“亿可以为之也”者,亿是发语之声,言此等之人,后世亦可为先师也。疑而不定,故发声为亿。以三时释奠,独不言夏,故言夏从春可知也。以其释奠,直奠置於物,无食饮酬酢之事,故云”设荐馔酌奠而已,无迎尸以下之事”。释奠所以无尸者,以其主於行礼,非报功也。

译在齐鲁之间用《尚书》进行教学。《诗经》方面有毛公,毛公是赵国人,研究《诗经》,担任河间献王的博士。高堂生是鲁国人,汉朝建立后担任博士,传授《礼》十七篇。《汉书·艺文志》记载:“汉朝建立后,制氏凭借雅乐的声律,世代担任乐官,能够大致记住钟鼓舞蹈的节奏,却不能说明其中的意义。”说的就是这件事。《儒林传》中记载传授《诗》、《书》以及《礼》的人很多,但这里没有提及,是因为他们不够杰出特异。另外还有传授《易》和《春秋》的人,此处没有引用,是因为这些经典中只有《诗》、《书》、《礼》、《乐》,所以不引用《易》与《春秋》。说“亿可以为之也”中的“亿”,是发语词,意思是这类人,后世也可以成为先师。因为心中疑惑而未定,所以发出“亿”的声音。在春、秋、冬三季举行释奠礼,唯独没有提到夏季,所以说夏季的情况可以从春季推知。因为释奠礼只是将祭品摆放于器物之上,没有进食、饮酒、酬酢等仪式,所以说“只是陈设祭品、酒器进行祭奠罢了,没有迎尸以及之后的仪式”。释奠礼之所以没有“尸”(代表受祭者的活人),是因为它主要在于行礼,而不是为了报答功德。

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谓天子命之教、始立学官者也。先圣,周公若孔子。

  [疏]“凡始”至“以币”。

  ○正义曰:此明诸侯之国,天子命之使立学者,必释奠於先圣先师,及行事之时,必用币而行礼。诸侯言始立学,必释奠於先圣先师,则天子始立学,亦释奠於先圣先师也。天子云四时释奠於先师,不及於先圣者,则诸侯四时释奠亦不及先圣也。始立学云必用币,则四时常奠不用币也。皇氏云:“行事必用币,谓礼乐器成及出军之事,其告用币而已。”案衅器用币,下别具其文。此行事必用币,系於释奠之下,皇氏乃离文析句,其义非也。

  ○注“谓天”至“孔子”。

  ○正义曰:此谓诸侯新建国,天子命之始立学也。故《王制》云“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是也。知非天子始立学者,以此下文云“有国故则否”,是广记诸侯之国,故知此始立学者,据诸侯也。但天子立虞夏殷周四代之学,若诸侯正立时王一代之学,有大学小学耳。其所习经业,皆於时王学中。其乡学为庠,故《乡饮酒义》曰:“迎宾于庠门之外。”注云:“庠,乡学也。”若州党与乡同处,共在乡学,故《学记》云:“党有庠。”是乡之所居党也。州及遂以下皆谓之序,故州长《春秋》射于序。《学记》云:“术有序。”郑云:“‘术’当为‘遂’。是州遂为序也。云“先圣,周公若孔子”者,以周公孔子皆为先圣,近周公处祭周公,近孔子处祭孔子,故云“若”。若是不定之辞,立学为重,故及先圣,常奠为轻,故唯祭先师。此经始立学,故奠先圣先师。

  凡释奠者,必有合也。国无先圣先师,则所释奠者当与邻国合也。有国故则否。若唐虞有夔、伯夷,周有周公,鲁有孔子,则各自奠之,不合也。

  ○夔,求龟反。

  ○凡大合乐,必遂养老。大合乐,谓春入学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於是时也,天子则视学焉。遂养老者,谓用其明日也。乡饮酒,乡射之礼,明日乃息司正。徵唯所欲,以告於先生君子可也。是养老之象类。

  [疏]“凡释”至“养老”。

  ○正义曰:此谓诸侯之国释奠之时,若已国无先圣先师,则合祭邻国先圣先师,谓彼此二国共祭此先圣先师,故云“合也”。非谓就他国而祭之,当遥合祭耳。若鲁有孔子、颜回,馀国祭之,不必於鲁。若已国有先圣先师,则不须与邻国合也,当各自祭,故云“有国故则否”。是唐虞有夔龙、伯夷,周有周公,鲁有孔子,是国故有此人,则不与邻国合祭也。

  ○“凡大合乐,必遂养老”。

  ○正义曰:此明合乐之时,天子视学,於其明日必遂养老。

  ○注“大合”至“象类”。

  ○正义曰:经云“凡大合乐”者,凡者非一之辞,郑以“大合乐,谓春入学释菜合舞、秋颁学合声”者,其《月令》季春“大合乐”,则亦在其中。以季春大合乐,其文自明,故郑不引之耳。

  ○云“於是时也,天子则视学焉”者,《周礼 大胥》春合舞,秋合声,虽无天子视学之文。又《月令》季春“大合乐”,“天子亲往”,则明春合舞,秋合声之时,天子亦亲视学也。云“遂养老者,谓用其明日也”者,案《乡饮酒》、《乡射礼》明日乃息司正。云“徵唯所欲,以告於先生君子可也”,先生谓致仕者,君子谓乡中有德行者,此皆老人也。故云“是养老之象类”。

  凡语于郊者,语谓论说於郊学。必取贤敛才焉:或以德进,或以事举,或以言扬。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诸司马曰进士,谓此矣。曲艺皆誓之,曲艺为小技能也。誓,谨也。皆使谨习其事。

  ○技,其彼反。以待又语。又语,为后复论说也。

  ○复,扶又反。三而一有焉,三说之中,有一善则取之。以有曲艺,不必尽善。乃进其等,进於众学者。以其序,又以其艺为次。谓之郊人,远之。俟事官之缺者,以代之。远之者,不曰俊选,曰郊人,贱技艺。

译凡是开始设立学校的时候,一定要向先圣先师举行释奠礼。等到举行仪式时,一定要用币帛。这是指天子命令诸侯施教、开始设立学官的情况。先圣,指的是周公或者孔子。

[疏]“凡始”到“以币”。

○正义说:这是阐明诸侯的国家,天子命令他们设立学校,一定要向先圣先师举行释奠礼,等到举行仪式的时候,一定要用币帛来行礼。诸侯说开始设立学校,一定要向先圣先师举行释奠礼,那么天子开始设立学校,也一定向先圣先师举行释奠礼。天子说四季向先师举行释奠礼,没有提到先圣,那么诸侯四季举行释奠礼也不涉及先圣。开始设立学校说一定要用币帛,那么四季常规祭祀就不使用币帛。皇氏说:“行事一定要用币帛,是指礼乐器具制成以及出兵打仗的事情,只是报告时用币帛罢了。”考察衅器用币,下面另有记载。这里行事一定要用币帛,是依附在释奠之下的,皇氏却割裂文句分析,他的解释是不对的。

○注“谓天”到“孔子”。

○正义说:这是说诸侯新建国家,天子命令他们开始设立学校。所以《王制》说“天子命令施教,然后才设立学校”就是这个意思。知道不是天子开始设立学校,因为下文说“有本国先圣先师就不这样”,这是广泛记载诸侯国家的情况,所以知道这里开始设立学校,是依据诸侯而言。只是天子设立虞、夏、殷、周四代的学校,如果诸侯正式设立当时天子的学校,有大学和小学罢了。他们所学习的经业,都在当时天子的学校中。乡学的叫作庠,所以《乡饮酒义》说:“在庠门外迎接宾客。”注说:“庠,是乡学。”如果州、党与乡同处,都在乡学,所以《学记》说:“党有庠。”这是乡所居住的党。州以及遂以下都叫作序,所以州长在《春秋》时在序举行射礼。《学记》说:“术有序。”郑玄说:“‘术’应当是‘遂’。这是州、遂为序。”说“先圣,周公或者孔子”,因为周公、孔子都是先圣,靠近周公的地方祭祀周公,靠近孔子的地方祭祀孔子,所以说“或者”。“或者”是不确定的词,设立学校是重事,所以涉及先圣,常规祭祀是轻事,所以只祭祀先师。这经文说开始设立学校,所以祭祀先圣先师。

凡是举行释奠礼的,一定要联合祭祀。本国没有先圣先师,那么所释奠的对象就应当与邻国联合祭祀。有本国先圣先师就不这样。如果唐虞有夔、伯夷,周有周公,鲁有孔子,那么就各自祭祀,不联合祭祀。

○夔,音求龟。

○凡是大规模合乐,一定要接着养老。大合乐,是指春天入学舍菜合舞,秋天颁学合声。在这个时候,天子就视察学校。接着养老,是指用第二天。乡饮酒、乡射的礼仪,第二天才停止司正的职务。征召只凭意愿,告诉先生君子是可以的。这是养老的类似情况。

[疏]“凡释”到“养老”。

○正义说:这是说诸侯国家举行释奠的时候,如果本国没有先圣先师,就联合祭祀邻国的先圣先师,意思是两国共同祭祀这位先圣先师,所以说“联合”。不是说去别的国家祭祀,应当是遥相联合祭祀。如果鲁国有孔子、颜回,其他国家祭祀他们,不必在鲁国。如果本国有先圣先师,就不需要与邻国联合,应当各自祭祀,所以说“有本国先圣先师就不这样”。这是唐虞有夔龙、伯夷,周有周公,鲁有孔子,是本国本来就有这些人,就不与邻国联合祭祀。

○“凡大合乐,必遂养老”。

○正义说:这是阐明合乐的时候,天子视察学校,在第二天一定要接着养老。

○注“大合”到“象类”。

○正义说:经文说“凡大合乐”,“凡”是不止一次的词,郑玄说“大合乐,是指春天入学释菜合舞、秋天颁学合声”,其中《月令》季春“大合乐”,也在其中。因为季春大合乐,其文义自明,所以郑玄没有引用它。

○说“在这个时候,天子就视察学校”,《周礼·大胥》春合舞,秋合声,虽然没有天子视察学校的记载。又《月令》季春“大合乐”,“天子亲自前往”,那么明显春合舞、秋合声的时候,天子也亲自视察学校。说“接着养老,是指用第二天”,考察《乡饮酒》、《乡射礼》第二天才停止司正。说“征召只凭意愿,告诉先生君子是可以的”,先生指退休的人,君子指乡中有德行的人,这些都是老人。所以说“是养老的类似情况”。

凡是在郊外议论的,议论是指在郊学论说。一定要选取贤能、收敛人才:有的凭德行进用,有的凭事功举荐,有的凭言论宣扬。大乐正论定造就的杰出士人,推荐给司马叫作进士,说的就是这个。小技艺都要告诫他们,曲艺是小技能。誓,是谨慎的意思。都让他们谨慎地学习自己的事务。

○技,音其彼。以等待再次议论。再次议论,是为了以后再次论说。

○复,音扶又。三次中有一次有优点,三次论说中,有一次善言就选取。因为有曲艺,不一定全都完美。就提升他的等级,进入众学者之中。按照他的次序,又按照他的技艺排列。叫作郊人,疏远他们。等待事官空缺,用来替代。疏远他们,是不叫俊选,叫郊人,轻视技艺。

○远,于万反,注同。於成均,以及取爵於上尊也。董仲舒曰“五帝名大学曰成均”,则虞庠近是也。天子饮酒于虞庠,则郊人亦得酌于上尊以相旅。

译“远”字,音“万”,注音相同。在成均,乃至在上尊取爵饮酒。董仲舒说:“五帝时代的大学称为成均”,那么虞庠大概就近似于此。天子在虞庠饮酒,那么郊人也得以在上尊取酒互相敬饮。

○近,附近之近。

  [疏]“凡语”至“尊也”。

  ○正义曰:此以下明官爵於学士已成者。

  ○注“语谓论说於郊学”。

  ○正义曰:语谓论课学士才能也。郊,西郊也。周以虞庠为小学,在西郊。今天子亲视学於其西郊,考课论说於西郊之学,以西方成就之地故也。或遍在四郊。

  ○“必取贤敛才焉”者,谓在於西郊学之中,论说取贤,敛其才能者以爵之也。

  ○“或以德进者”。

  ○谓人能不同,各随才用也。德谓有道德者,进谓用爵之也。德最为上,故进之宜先也。

  ○“或以事举”者,事次德者,虽无德而解世事,或吏治之属,亦举用之也。

  ○“或以言扬”者,次事也。扬亦进、举之类,互言之,虽无德无事,而能言语应对,堪为使命亦举用之。

  ○“曲艺皆誓之”者,曲艺谓小小技术,若医卜之属也。誓,谨也。若学士中虽无前三事,而有小小技术,欲授试考课,皆且卻之,令谨习。

  ○“以待又语”者,又语谓后复论说之日,令待后时,若春待秋时也。

  ○“三而一有焉”者,谓小技艺者所说三事之中,而一事有善者。

  ○“乃进其等”者,等,辈类也。若说三事有一善者,则进於大众辈中也。“以其序”者,序,次也。虽得进众而不得与众为一,犹使与其辈中自为高下之次序也。

  ○“谓之郊人”者,虽有次序而待职缺当拟补之。若国子学士,未官之前,俱为俊选;而以小才技艺者,未官之前,而不得同为俊选,但名曰郊人,言其犹在郊学也。

  ○“远之”者,所以谓为郊人者,是疏远之故也。

  ○“於成均,以及取爵於上尊也”者,成均则虞庠也。上尊,堂上之酒尊。天子於成均之内饮酒,以恩泽被及於此郊人,其郊人虽贱,亦得取爵於堂上之尊,以相旅也,所以荣之。

  ○注“董仲”至“相旅”。

  ○正义曰:董仲舒为《春秋繁露》云,“成均为五帝之学,虞庠是舜学”,则成均五帝学也。以无正文,故云“近是也”,言虞庠近是成均。凡饮酒之礼,尊者酌於堂上之尊,卑者酌於堂下之尊,故《特牲礼》三人献宾,及献众宾及长兄弟等,及次宾及次兄弟等,皆酌於堂下之尊,以相旅是也。今郊人虽贱,亦得酌於堂上尊,故云“取爵於上尊”。

  始立学者,既兴器用币,“兴”当为“衅”,字之误也。礼乐之器成,则衅之,又用币告先圣先师以器成。

  ○兴,依注为衅,音虚觐反。然后释菜。告先圣先师以器成有时,将用也。不舞,不授器。释菜礼轻也。释奠则舞,舞则授器。司马之属司兵、司戈、司盾祭祀授舞者,兵也。乃退,傧于东序,一献,无介语可也。言乃退者,谓得立三代之学者,释菜于虞庠,则傧宾于东序,鲁之学有米廪、东序、瞽宗也。

  ○傧,必刃反,本亦作摈,注同。介如字,下注同,副也。廪,力甚反。

  [疏]“始立学者,既兴器用币”至“可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乐之器初成用币告先圣先师,又释菜告器成将用乃退亻宝之事也。

  ○“始立学”者,亦谓天子命诸侯始立教学,又造礼乐之器新成衅之,既毕,乃用币告先圣先师以器成也,然后释菜。既以币告后又更释菜,告先圣先师以器成将用也。故前用币,告其器成;后释菜,告其将用也。“不舞不授器”,凡释奠礼重,故作乐时须舞,乃授舞者所执干戈之器。今其释菜之时,虽作乐不为舞也,亦既不舞,故不授舞者之器,乃退傧于东序,释菜虞庠既毕,乃从虞庠而退。乃傧礼其宾於东序之中,其礼既杀,唯行一献,无介无语,如此於礼可也。

  ○注“兴当”至“器成”。

  ○正义曰:案《杂记》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是器成当衅之,故知“兴当为衅”。经言“用币”,故知告先圣先师以器成也。

  ○注“告先”至“用也”。

  ○正义曰:前用币直云告器成,此释菜云告器成将用,则两

译○近,是附近之近。

[疏]从“凡语”到“尊也”。

○正义说:这以下说明对已成材的学士授予官爵。

○注“语谓论说於郊学”。

○正义说:语是指考核论说学士的才能。郊,是西郊。周朝以虞庠为小学,在西郊。现在天子亲自到西郊视察学校,在西郊的学校考核论说,因为西方是成就之地。或者遍布在四郊。

○“必取贤敛才焉”的意思是,在西郊学校之中,通过论说选取贤才,收敛其才能的人以爵位授予他们。

○“或以德进者”。

○意思是人才能不同,各自随才任用。德是指有道德的人,进是指用爵位任用他。德最为上等,所以任用他应当优先。

○“或以事举”的意思是,事是次于德的,虽然没有德但通晓世事,或者属于吏治一类,也举荐任用他。

○“或以言扬”的意思是,次于事。扬也是进、举之类,互文见义,虽然没有德没有事,但能言语应对,堪当使命,也举荐任用他。

○“曲艺皆誓之”的意思是,曲艺是指小小的技术,如医卜之类。誓,是谨慎。如果学士中虽然没有前三项,但有小小的技术,想要授职试考,都暂且退却,让他谨慎学习。

○“以待又语”的意思是,又语是指后来再次论说的日子,让他等待后来的时候,如春天等待秋天那样。

○“三而一有焉”的意思是,是指有小技艺的人所说的三件事之中,有一件事有善处。

○“乃进其等”的意思是,等,是辈类。如果说三件事有一件善处,就进于大众辈类中。“以其序”的意思是,序,是次序。虽然得以进于众人中但不能与众人同等,还是让他在其辈类中自定高下的次序。

○“谓之郊人”的意思是,虽然有次序但等待职位空缺应当拟补。如果是国子学士,在未做官之前,都称为俊选;而凭小才技艺的人,在未做官之前,不能同为俊选,只名叫郊人,说他还处在郊学。

○“远之”的意思是,所以称为郊人的原因,是疏远他。

○“於成均,以及取爵於上尊也”的意思是,成均就是虞庠。上尊,是堂上的酒尊。天子在成均之内饮酒,以恩泽施及这些郊人,郊人虽然卑贱,也能从堂上的酒尊取爵,以互相敬酒,以此来荣耀他们。

○注“董仲”至“相旅”。

○正义说: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成均是五帝的学校,虞庠是舜的学校”,那么成均是五帝的学校。因为没有正文,所以说“近是也”,说虞庠近是成均。凡是饮酒的礼仪,尊贵的人在堂上的酒尊酌酒,卑贱的人在堂下的酒尊酌酒,所以《特牲礼》三人献宾,以及献众宾和长兄弟等,以及次宾和次兄弟等,都在堂下的酒尊酌酒,以互相敬酒就是这样。现在郊人虽然卑贱,也能从堂上的酒尊酌酒,所以说“取爵於上尊”。

开始设立学校,既兴器用币,“兴”应当为“衅”,是字的错误。礼乐之器制成,就衅之,又用币告先圣先师器已成。

○兴,依注为衅,音虚觐反。然后释菜。告先圣先师器成有时,将要用。不舞,不授器。释菜礼轻。释奠则舞,舞则授器。司马之属司兵、司戈、司盾祭祀授舞者的,是兵器。乃退,傧于东序,一献,无介语可也。说乃退,是指得以设立三代之学的人,在虞庠释菜,就在东序傧宾,鲁国的学校有米廪、东序、瞽宗。

○傧,必刃反,本也作摈,注同。介如字,下注同,副也。廪,力甚反。

[疏]从“始立学者,既兴器用币”到“可也”。

○正义说:这一节说明礼乐之器初成用币告先圣先师,又释菜告器成将用乃退傧宾的事。

○“始立学”的意思是,也是指天子命诸侯开始设立教学,又造礼乐之器新成衅之,既毕,乃用币告先圣先师器成,然后释菜。既以币告后又更释菜,告先圣先师器成将用。所以前用币,告其器成;后释菜,告其将用。“不舞不授器”,凡是释奠礼重,所以作乐时须舞,才授舞者所执干戈之器。现在释菜之时,虽然作乐不为舞,也既不舞,所以不授舞者之器,乃退傧于东序,释菜虞庠既毕,乃从虞庠而退。乃傧礼其宾于东序之中,其礼既杀,只行一献,无介无语,这样于礼可也。

○注“兴当”至“器成”。

○正义说:按《杂记》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是器成当衅之,所以知道“兴当为衅”。经文说“用币”,所以知道告先圣先师器成。

○注“告先”至“用也”。

○正义说:前用币只说告器成,此释菜说告器成将用,那么两

告不同也。熊氏云:“用币则无菜,用菜则无币。”皇氏云:“用币释菜,只是一告。”其义恐非也。案四时释奠,不及先圣,知此用币及释菜及先圣者,以上文始立学释奠先圣先师,此文亦云始立学既衅器用币,释菜亦及先圣也。以其始立学,及器新成,事重於四时常奠也。故《学记》云:“皮弁祭菜。”郑注:“礼先圣先师。”知及先圣者,以彼云未卜禘不视学则祭菜与视学为一也。此下文云天子视学祭先圣先师,故知《学记》祭菜及先圣也。熊氏云:“《月令》释菜不及先圣者,以其四时入学释菜,故不及先圣也。《王制》‘释奠于学’,注以为释菜奠币。知非释奠者,彼是告祭之礼。初天子出师,受成於学,告之无牲,明反告亦无牲也。故谓释奠时亦不及先圣也。凡释奠有六:始立学释奠,一也;四时释奠有四,通前五也;《王制》师还释奠于学,六也。释菜有三:春入学释菜合舞,一也;此衅器释菜,二也;《学记》皮弁祭菜,三也。秋颁学合声,无释菜之文,则不释菜也。释币唯一也,即此衅器用币是也。”以前皆熊氏之说,义或当然也。

译这是关于祭祀礼仪中“告”的不同之处。熊氏说:“使用币帛就不使用菜蔬,使用菜蔬就不使用币帛。”皇氏说:“使用币帛和释菜,只是同一次告祭。”他们的解释恐怕是不对的。考察四时的释奠礼,不及先圣,可知这里使用币帛和释菜并及于先圣,是因为上文提到始立学时释奠先圣先师,这里也说始立学、衅器后用币,释菜也及于先圣。因为这是始立学以及器物新成,事情比四时常奠更为隆重。所以《学记》说:“穿着皮弁祭菜。”郑玄注:“礼敬先圣先师。”知道及于先圣,是因为那里说未卜禘不视学,则祭菜与视学是一回事。这里下文说天子视学祭先圣先师,所以知道《学记》中的祭菜也及于先圣。熊氏说:“《月令》中释菜不及先圣,是因为四时入学释菜,所以不及先圣。《王制》‘释奠于学’,注认为是释菜奠币。知道不是释奠,因为那是告祭之礼。起初天子出兵,在学宫受成,告祭不用牲牢,说明反告也不用牲牢。所以说释奠时也不及先圣。大凡释奠有六种:始立学释奠,是一种;四时释奠有四种,连同前一种共五种;《王制》中军队返回后释奠于学,是第六种。释菜有三种:春季入学释菜合舞,是一种;这里衅器释菜,是第二种;《学记》中皮弁祭菜,是第三种。秋季颁学合声,没有释菜的记载,就不释菜。释币只有一种,就是这里衅器用币。”以上都是熊氏的说法,其义理或许确实如此。

○注“释菜礼轻也”。

  ○正义曰:此既释菜礼轻,不可为舞,所以《大胥》云“春舍菜合舞”,似释菜为舞者,彼谓春欲合舞之时,先行释菜之礼,不谓释菜之时则合舞也。

  ○注“言乃”至“宗也”。

  ○正义曰:从衅器以来皆据诸侯之礼,故云“始立学”。若其诸侯唯立时王之学,何得云乃退傧于东序。故云乃退者,得立三代之学,得有夏之东序。谓诸侯有功德者,得立三代之学,若鲁国之比,东序与虞庠相对,东序在东,虞庠在西。既退傧于东序,明释菜在於虞庠。云“鲁之学有米廪、东序、瞽宗也”者,《明堂位》文也。

  教世子。亦题上事。

  [疏]“教世子”。

  ○正义曰:从上“凡学世子”至此,皆是教世子之法。其间虽有王子公卿大夫元士之子,及国之俊选,诸侯之事,及释奠养老之事,虽非一也,以世子为主,故云“教世子”以总之。

  ○注“亦题上事”。

  ○正义曰:题谓题目。前“文王之为世子”,文在於下,题目以上之事。今“教世子”之文又在於下,亦是题目以上所设诸事,故云“亦题上事”也。

  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脩内也,礼,所以脩外也。礼乐交错於中,发形於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中,心中也。怿,说怿。

  ○怿音亦。立大傅、少傅以养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养犹教也。言养者,积浸成长之。

  ○少傅,诗召反;下音赋,后同。浸,子鸩反。大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谓为之行其礼。

  ○为,于伪反,下“为说”、“其为君”皆同。少傅奉世子以观大傅之德行而审喻之。为说其义。大傅在前,少傅在后,谓其在学时。入则有保,出则有师,谓燕居出入时。是以教喻而德成也。以有四人维持之。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慎其身者,谨安护之。《记》曰:“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记》所云谓天子也,取以成说。

  [疏]“凡三”至“疑丞”。

  ○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三节中,论茸荃教世子礼乐,及立师传教以道德既成,教尊、官正、国治之事。

  ○“乐所以脩内”者,乐是喜乐之事喜乐从内而生,和谐性情,故云“所以脩内也”。

  ○“礼所以脩外也”者,礼是恭敬之事,恭敬是正其容体,容体在表,故“所以脩外也”。

  ○“礼乐交错於中,发形於外”者,乐虽由中,从中而见外;礼虽由外,从外而入中。是中之与外,皆有礼乐,故云“礼乐交错於中”,谓交间错杂於其情性之中。“发形於外”,谓宣发形见於身外也,谓威仪和美也。

  ○“是故其成也怿”者,谓内外有乐,心既喜悦,外貌和美,故“其成也怿”。怿,说怿也。

  ○“恭敬而温文”者,谓内外有礼,貌恭心敬,而温润文章,故云“恭敬而温文”也。

  ○注“谓燕居出入时”。

  ○正义曰:上云在前在后,谓行步动止之节,此文言入言出,故以为燕居出入也。

  ○“是以教”至“者也”。

  ○以世子外有傅相,内有师保,是以世子於师教晓喻其德业成就。“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作《记》者,更明师保之德,故云“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谓教世子以所行之事。喻,晓也。诸,於也。而每事之上,使世子晓喻於德义也。

  ○“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保是护也。辅,相也。翼,助也。谓护慎世子之身,辅相翼助,使世子而归於道。案《老子》先道后德,则道尊德卑。此师喻诸德,保归诸道,先德后道者,以道德无定据,各有大小。《老子》谓无为自然之道故在先,德谓人所法行故在后,皆谓大道大德也。此谓教世子之身,先须於事得理,若身之有德,乃可通达流行,故德先道后,谓小道小德也。已具上《曲礼》疏。

  ○“记曰: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注“《记》所云谓天子也

译○注解说:“释菜之礼比较轻微。”

○正义说:既然释菜之礼比较轻微,就不可以伴随舞蹈,所以《大胥》篇说“春季举行舍菜之礼时配合舞蹈”,看似释菜时就要舞蹈,那是指春季想要配合舞蹈的时候,先举行释菜的礼仪,并不是说在释菜的时候就要配合舞蹈。

○注解说:“言乃”到“宗也”。

○正义说:从衅器以来都是依据诸侯的礼仪,所以说“开始建立学校”。如果诸侯只建立当时王者的学校,怎么能说于是退到东序去接待宾客呢。所以说“于是退到”的,是得以建立夏、商、周三代的学校,得以拥有夏朝的东序。是指有功德的诸侯,得以建立三代的学校,像鲁国那样,东序与虞庠相对,东序在东边,虞庠在西边。既然退到东序接待宾客,说明释菜是在虞庠进行的。说“鲁国的学校有米廪、东序、瞽宗”的,是《明堂位》篇的文字。

教导世子。这也是承接上文的内容。

[疏]“教世子”。

○正义说:从上面“凡学世子”到这里,都是教导世子的方法。其中虽然有王子、公卿大夫、元士的儿子,以及国家的俊才,诸侯的事情,以及释奠、养老的事情,虽然不是一回事,但以世子为主,所以说“教世子”来总括。

○注解说:“亦题上事”。

○正义说:题是指题目。前面“文王之为世子”,正文在下面,题目属于上文的内容。现在“教世子”的正文又在下文,也是题目以上所列举的各项事务,所以说“亦题上事”。

凡是三王教导世子,一定用礼和乐。乐,是用来修养内心的;礼,是用来修养外在的。礼乐在心中交错融合,表现在外在形体上,因此他们成就时喜悦,恭敬而温和文雅。中,指心中。怿,喜悦。

○怿音亦。设立大傅、少傅来抚养他们,希望他们懂得父子君臣的道理。养就是教。说养,是逐渐积累成长的意思。

○少傅,诗召反;下音赋,后同。浸,子鸩反。大傅审察父子君臣的道理来展示给他们,就是为他们践行这些礼仪。

○为,于伪反,下“为说”、“其为君”都相同。少傅侍奉世子来观察大傅的德行并详细开导他。为他解说其中的意义。大傅在前面,少傅在后面,是指他们在学校学习的时候。进入内室则有保,外出则有师,是指闲居出入的时候。因此通过教导开导而德行成就。因为有这四个人来维持。师,是教导他做事并让他明白德行的。保,是谨慎保护他的身体来辅助他并使他归于正道。慎其身,是谨慎保护他。《记》说:“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记》所说的是指天子,借用来完成解说。

[疏]“凡三”至“疑丞”。

○正义说:这一节是第三节中,论述茸荃教导世子礼乐,以及设立师傅教导以道德既成,教尊、官正、国治的事情。

○“乐所以脩内”的,乐是喜乐的事情,喜乐从内心产生,和谐性情,所以说“所以脩内也”。

○“礼所以脩外也”的,礼是恭敬的事情,恭敬是端正仪容体态,仪容体态在表面,所以“所以脩外也”。

○“礼乐交错於中,发形於外”的,乐虽然由内,从内心表现于外;礼虽然由外,从外在进入内心。是内心与外在,都有礼乐,所以说“礼乐交错於中”,是指交错混杂在性情之中。“发形於外”,是指宣发显现于身体之外,是指威仪和美。

○“是故其成也怿”的,是指内外有乐,内心已经喜悦,外貌和美,所以“其成也怿”。怿,喜悦。

○“恭敬而温文”的,是指内外有礼,容貌恭敬内心尊敬,而温润有文采,所以说“恭敬而温文”。

○注解说:“谓燕居出入时”。

○正义说:上面说在前面在后面,是指行走动静时的节度,这里说进入说出,所以认为是闲居出入的时候。

○“是以教”至“者也”。

○以世子外有大傅少傅,内有师保,所以世子在师的教导下晓喻其德业成就。“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作《记》的人,更明确师保的德行,所以说“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是指教导世子所做的事情。喻,明白。诸,于。而在每件事上,让世子明白德义。

○“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保是保护。辅,辅助。翼,帮助。是指保护谨慎世子的身体,辅助帮助,使世子归于正道。按《老子》先道后德,则道尊德卑。这里师晓喻诸德,保归于诸道,先德后道的,是因为道德没有固定的依据,各有大小。《老子》说无为自然之道所以在先,德说人所效法的行为所以在后,都是指大道大德。这里说教导世子的身体,先需要在事情上得理,如果身体有德,才可以通达流行,所以德先道后,是指小道小德。已在上面《曲礼》疏中具备。

○“记曰: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注解说:“《记》所云谓天子也

,取以成说”。

  ○正义曰:此作《记》之人,更言“记曰”,则是古有此《记》,作《记》者引之耳。注“《记》所云据天子也”,必知据天子者,以有师保疑丞,下则云四辅三公,故知天子也。后人作《记》者,取此古《记》天子之事,以成世子之《记》耳。

译“选取这些内容来成就学说”。

  ○正义说:这里撰写《记》的人,又提到“记曰”,这说明古代已有这部《记》,撰写《记》的人只是引用它罢了。经注说“《记》中所说的是依据天子而言”,之所以知道是依据天子,是因为文中提到了师、保、疑、丞,下文又说到四辅、三公,所以知道是指天子。后来撰写《记》的人,选取这部古《记》中关于天子的事例,用来编成关于世子的《记》罢了。

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唯其人。”语使能也。语,言也。得能则用之,无则已,不必备其官也。小人处其位,不如且阙。君子曰德,德成而教尊,教尊而官正,官正而国治,君之谓也。

  [疏]“设四”至“能也”。

  ○正义曰:“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唯其人”,此皆古《记》之文。“语使能”一句,是后作《记》者解前《记》之人所言,以四辅三公不必须备,惟择好人者。“语使能也”,语,言也。言古《记》如此,言四辅三公必使能也。其四辅者,案《尚书大传》云:“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天子有问,无以对,责之疑;可志而不志,责之丞;可正而不正,责之辅;可扬而不扬,责之弼。其爵视卿,其禄视次国之君也。

  仲尼曰:“昔者周公摄政,践阼而治,抗世子法於伯禽,所以善成王也。闻之曰:‘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於君则为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周公优为之。”闻之者,闻之於古也。于读为迂,迂犹广也,大也。

  ○治,直吏反,下“而治”、“国治”并同。于,依注作迂,音同,又音纡。

  [疏]“仲尼”至“为之”。

  ○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二节中,覆说周公教成王为世子之事,及在学行一物而有三善之事,故云“抗世子法於伯禽,所以善成王也”。

  ○“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周公优为之”者,仲尼闻古之言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於君,不辟杀害,犹尚为之,况周公于其身。于,广大也。今乃广大其身,谓其身得广大以善其君乎?“周公优为之”,其周公比杀身之人,则优饶为之,言周公自优饶光益也。所以光益者,古人益君,则身处危亡;周公益君,身居尊显。又古人益君则勤苦,周公益君则逸乐。是於身有优饶,於德又广大也。

  ○注“于读”至“大也”。

  ○正义曰:于是语辞,迂为回远,故读于为迂,从广大之义也。

  是故知为人子,然后可以为人父。知为人臣,然后可以为人君。知事人,然后能使人。成王幼,不能莅阼,以为世子,则无为也。以为世子,若为世子时。

  [疏]“是故”至“为也”。

  ○正义曰:凡教世子之法,必须对父。成王既幼,未能莅阼为人君,应须教以世子之法,然后能为人君。成王既无父,今若以成王为世子时,则无为世子之处,故抗世子法於伯禽,使伯禽与成王居,令成王学之,知父子君臣之义也。

  ○注“以为”至“子时”。正义曰:武王既崩,则成王非复是世子。今经云“以为世子”,则是周公全用世子礼教之,故云“若为世子时”。言虽为君,未能莅阼,与世子时无异,故云“以为世子,则无为也”。以实则不为世子也。

  是故抗世子法於伯禽,使之与成王居。亦学此礼於成王侧。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长幼之义也。君之於世子也,亲则父也,尊则君也。有父之亲,有君之尊,然后兼天下而有之。是故养世子不可不慎也。处君父之位,览海内之士,而近不能教其子,则其馀不足观矣。

  ○令,力呈反。

  行一物而三善皆得者,唯世子而已,其齿於学之谓也。物犹事也。故世子齿於学,国人观之,曰:“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曰:“有父在则礼然。”然而众知父子之道矣。其二曰:“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曰:“有君在则礼然。”然而众著於君臣之义也。其三曰:“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曰:“长长也。”然而众知长幼之节矣。故父在斯为子,君在斯谓之臣。居子与臣之节,所以尊君亲亲也。故学之为父子焉,学之为君臣焉,学之为长幼焉。学,教。

  ○学音效,下及注同。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得而国治。语曰:“乐正司业,父师司成,一有元良,万国以贞。”世子之谓也。司,主也。一,一人也。元,大也。良,善也。贞,正也。周公践阼。亦题上事。

  [疏]“行一”至“践阼”。

  ○正义

译设置四辅和三公,不必一定配备齐全,只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这是说任用有才能的人。“语”就是“说”的意思。得到有才能的人就任用他,没有就算了,不必一定要把官职配齐。让小人占据那个职位,不如暂时空缺。君子说,德行是根本,德行成就了,教化就受到尊崇,教化受到尊崇,官职就端正,官职端正,国家就治理好了,这就是所说的君主之道。

[疏]“设四”到“能也”。

○正义说:“设置四辅和三公,不必一定配备齐全,只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这些都是古《记》中的原文。“语使能”这一句,是后来撰写《记》的人解释前面《记》中说话人的意思,因为四辅三公不一定必须配齐,只是选择好人罢了。“语使能也”,语,就是说的意思。说的是古《记》如此记载,是说四辅三公一定要任用有才能的人。那四辅是谁呢,查考《尚书大传》说:“古时候天子一定有四位近臣:前面的叫疑,后面的叫丞,左边的叫辅,右边的叫弼。天子有问话,没有人能回答,就责备疑;可以记住却忘了,就责备丞;可以纠正却不纠正,就责备辅;可以宣扬却不宣扬,就责备弼。他们的爵位比照卿,俸禄比照次一等的诸侯国君主。

孔子说:“从前周公摄政,登上王位治理天下,把世子的法度施加在伯禽身上,以此来完善成王的德行。听说这样的话:‘做臣子的,牺牲自己的生命对君主有益就去做。’何况是为了完善君主而牺牲自己呢?周公更是优游从容地去做。”听说,是从古代听来的。于,读作迂,迂就是广、大的意思。

○治,读作直吏,下面“而治”、“国治”都相同。于,依据注本作迂,读音相同,又读作纡。

[疏]“仲尼”到“为之”。

○正义说:这一节是第二节中,再次说明周公教导成王作为世子的事,以及在太学实行一件事而获得三种善果的事,所以说“把世子的法度施加在伯禽身上,以此来完善成王”。

○“何况是为了完善君主而牺牲自己呢?周公更是优游从容地去做”者,孔子听说古人说做臣子的,牺牲生命对君主有益,不避讳杀害,尚且去做,何况周公对于自身。于,是广大的意思。现在周公使自身广大,是说自身得以广大来完善君主吗?“周公优游从容地去做”,周公比起那些杀身的人,则是更加优游从容地去做,是说周公自身更加优游从容且光耀有益。之所以光耀有益,是因为古人使君主受益,自身却处于危亡;周公使君主受益,自身居于尊显。又古人使君主受益则勤苦,周公使君主受益则安逸快乐。这是在自身有优游从容,在德行上又广大。

○注“于读”到“大也”。

○正义说:于是语气词,迂是回远的意思,所以把于读作迂,取广大之义。

因此知道做儿子,然后才可以做父亲。知道做臣子,然后才可以做君主。知道侍奉别人,然后才能役使别人。成王年幼,不能登位,把他当作世子,就没有可做的事了。把他当作世子,就像他做世子的时候。

[疏]“是故”到“为也”。

○正义说:凡是教导世子的法度,必须对着父亲。成王既然年幼,未能登位做君主,应该先教导他世子的法度,然后才能做君主。成王既然没有父亲,现在如果把成王当作世子的时候,就没有做世子的地方,所以把世子的法度施加在伯禽身上,让伯禽和成王住在一起,让成王学习,懂得父子君臣的道理。

○注“以为”到“子时”。正义说:武王既然去世,那么成王就不再是世子。现在经文说“把他当作世子”,就是周公完全用世子的礼节教导他,所以说“就像做世子的时候”。说虽然做了君主,未能登位,和做世子的时候没有不同,所以说“把他当作世子,就没有可做的事了”。按实际情况来说,他并不是世子。

因此把世子的法度施加在伯禽身上,让他和成王住在一起。也在成王身边学习这些礼节。想要让成王懂得父子、君臣、长幼的道理。君主对于世子,亲近则是父亲,尊贵则是君主。有父亲的亲近,有君主的尊贵,然后才能兼有天下。因此教养世子不可以不慎重。处在君父的位置,统览海内的士人,却连近处的儿子都不能教导,那么其余的就不足看了。

○令,读作力呈。

实行一件事而三种善果都得到的,只有世子而已,这就是在太学中按年龄排辈分的意思。物,就是事的意思。所以世子在太学中按年龄排辈分,国人看到,说:“将要成为我们的君主,却和我们按年龄排辈分谦让,为什么呢?”回答说:“有父亲在,礼节就是这样。”这样众人就懂得了父子的道理。第二种情况说:“将要成为我们的君主,却和我们按年龄排辈分谦让,为什么呢?”回答说:“有君主在,礼节就是这样。”这样众人就明白了君臣的大义。第三种情况说:“将要成为我们的君主,却和我们按年龄排辈分谦让,为什么呢?”回答说:“尊重年长的人。”这样众人就知道了长幼的节度。所以父亲在,这就是儿子;君主在,这就是臣子。处在儿子和臣子的节度,是用来尊崇君主、亲近父亲的。所以在太学中成为父子,在太学中成为君臣,在太学中成为长幼。学,就是教。

○学,读作音效,下面及注中都相同。父子、君臣、长幼的道理得到了,国家就治理好了。古话说:“乐正主管学业,父师主管成就,一旦有了伟大的善人,万国就安定。”说的是世子。司,就是主管的意思。一,就是一个人的意思。元,就是大的意思。良,就是善的意思。贞,就是正的意思。周公登位。也承接上面的事。

[疏]“行一”到“践阼”。

○正义

曰:“物犹事也”,谓与国人齿让之。一事而三善者,谓众知父子,众知君臣,众知长幼,是其三善,则下经所云者是也。俗本皆云“著於君臣之义”,而定本无“著”字,义亦通。云“父在则礼然”,“君在则礼然”,直云“长长”,不云兄在则礼然者,於世子无兄,故不云兄在也。“故世子齿於学,国人观之,曰: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者,国人谓不知礼者,疑而发问。

译说:“物犹事也”,是指与国人按年龄长幼相互谦让。一件事而具备三种善行的,是指众人知晓父子之伦,众人知晓君臣之伦,众人知晓长幼之伦,这就是三种善行,也就是下文所讲的内容。俗本都写作“著於君臣之义”,而定本没有“著”字,意思也通顺。说“父亲在世时礼制如此”,“君主在世时礼制如此”,只说“尊重长辈”,而不说“兄长在世时礼制如此”的原因,是因为世子没有兄长,所以不说兄长在世。“所以世子在学校中按年龄长幼排序,国人看到后,说:‘将要成为我们的君主,却和我们按年龄长幼谦让,这是为什么呢?’”这里的国人,是指不懂礼制的人,他们因疑惑而发问。

○“曰有父在则礼然”者,是知礼晓其意而答之,言父在则礼然者,父在之时,恒须谦退,不敢居人之前,故云父在则礼当如此。

  ○“然而众知父子之道矣”者,国人见世子虽贵,尚屈降於人,则知父尊弥甚,故云“众知父子之道”。父子天性自然,故云“道”。君臣以义相合,故云“义”。长幼有等级上下,故云“节”。以幼时事父,成人事君,故先父子,后君臣,长幼轻於君臣,故在下。父子长幼,亲属易明,故云“知”。君臣以义和合,於后始显,故云“著”也。此世子齿於学者,唯在学受业时与国人齿。若朝会饮食,则各以位之尊卑。《诸子职》云“辨其等,正其位”,注云“位,朝位”是也。

  ○“故父在斯为子,君在斯谓之臣”。

  ○国人闻世子为君、父之在,而居臣、子之礼,不敢自尊,於是各知尊其君、父,故世子所以父在为子礼,君在为臣礼也。斯,语辞也。然父子天性,故云“为子”也。君臣以义相合,不云为臣,而云“谓之臣”者,世子於君,虽曰君臣,异於义合,故云“谓之臣”也。

  ○注“司主”至“正也”。

  ○正义曰:司是职司,故为主,谓乐正主大子《诗》、《书》之业,父师主大子成就其德行也。云“一,一人也”,一人谓世子也。“元,大也。良,善也。贞,正也”,言世子有大善,则万国以正。此经谓世子也,何直云“一,一人者?”恐为一时之事,故云“一人谓世子也”。《释诂》文,元是首,故为大也。《论语》云:“温良恭俭让。”汉有贤良方正,故良为善。《易 文言》云“贞固足以幹事”,故贞为正也。

  ○“周公践阼”。

  ○从上“三王教世子”至此,皆周公践阼之事,故注云“亦题上事”也。

  庶子之正於公族者,教之以孝弟、睦友、子爱,明父子之义,长幼之序。正者,政也。庶子,司马之属,掌国子之倅,为政於公族者。

  ○弟,大计反。倅音七对反,副也。其朝于公,内朝则东面北上,臣有贵者以齿。内朝,路寝庭。

  ○朝,直遥反,后不出者并同。其在外朝,则以官,司士为之。外朝,路寝门之外庭。司士,亦司马之属也,掌群臣之班,正朝仪之位也。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宗人,掌礼及宗庙也。以爵,贵贱异位也。以官,官各有所掌也。若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司空奉豕。

  [疏]“庶子”至“以官”。

  ○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三节中之上节也,论庶子之官,治理公族朝祭燕食吉凶刑罚之事,各随文解之。

  ○注“正者”至“族者”。

  ○正义曰:以经之正字,乃是正定之正。今案在下皆论公之接待族人及犯罪公之赦宥刑杀,皆君之所为,非庶子所正故知庶子唯主其政令而已,故读为政也。“庶子,司马之属,掌国子之倅”者,案《周礼》“诸子下大夫二人”,属夏官司马,诸侯谓之庶子,职掌与诸子同,故《周礼 序官》郑注云“或曰庶子”。“掌国子之倅”者,倅,副也。郑注《诸子》云“国子,是公卿大夫士之副贰也”,言副贰於父也。

  ○“其朝”至“以齿”。

  ○此公族之等,若朝於公之内朝,内朝,谓路寝庭朝也。公族内朝,则西方东面北上。

  ○“臣有贵者以齿”者,皆同姓之臣,不得逾越父兄,皆以昭穆长幼为齿,谓父兄虽贱而在上,子弟虽贵而处下。

  ○注“内朝,至寝庭。

  ○正义曰:知“路寝庭”者,以下云其在外朝,司士为之。案《周礼》司士掌路寝门外之朝,则知此内朝是路寝庭朝也。

  ○“其在外”至“为之”。

  ○外朝谓路寝门外之朝也。若公族在於外朝,与异姓同处,位次之时,则以官之上下,不复以年齿也。

  ○“司士为之”者,谓司士之官主为朝位之次,外朝位既司士主之,则内朝庶子主之也。上文内朝不云庶子为之者,以文承庶子之下,主之可知,故不言也。

  ○注“外朝”至“位也”

译○“说‘父亲在世,就应当遵循这样的礼节’”,这是指通晓礼制、明白其意的人所作的回答。说“父亲在世,礼节就应当如此”,是因为父亲在世的时候,人必须常常保持谦逊退让,不敢居于他人之前,所以说父亲在世,礼节就应当像这样。

○“然而众人就懂得了父子之间的道义”,是因为国都的人看到世子虽然尊贵,尚且能屈尊降贵待人,从而知道父亲的尊严更加显著,所以说“众人懂得了父子之道”。父子之间是天然的本性,所以称为“道”。君臣之间凭借道义相结合,所以称为“义”。长幼之间有等级上下之分,所以称为“节”。年少时侍奉父亲,成年后侍奉君主,所以先说父子,后说君臣;长幼关系轻于君臣关系,所以排在后面。父子、长幼的关系,亲属容易辨明,所以说“知”。君臣凭借道义和谐结合,在后来的交往中才显现出来,所以说“著”。世子在学者中按年龄排序,只是在求学受业时与国人按年龄排序。如果是朝会或饮食,则各自按照地位的尊卑排列。《诸子职》说“辨别他们的等级,端正他们的位置”,注解说“位置,指朝堂上的位置”,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父亲在世,他就是儿子;君主在世,他就是臣子”。

○国人听说世子因为君主、父亲在世,而处于臣子、儿子的地位,不敢自尊自大,于是各自懂得尊敬自己的君主和父亲,所以世子之所以在父亲在世时行儿子的礼节,在君主在世时行臣子的礼节。斯,是语助词。父子是天然的本性,所以说“为子”。君臣凭借道义相结合,不说“为臣”,而说“谓之臣”,是因为世子对于君主,虽然说是君臣关系,但不同于凭借道义结合的一般情况,所以说“谓之臣”。

○注“司主”到“正也”。

○正义说:司是职司,所以为主,意思是乐正主管太子的《诗》、《书》学业,父师主管太子成就其德行。说“一,指一个人”,一个人指的是世子。“元,是大。良,是善。贞,是正”,意思是世子有大善,那么万国就会归于正道。这段经文说的是世子,为什么只说“一,指一个人”呢?恐怕是指一时之事,所以说“一个人指的是世子”。《释诂》的原文,元是首,所以是大。《论语》说:“温良恭俭让。”汉代有贤良方正的选拔,所以良是善。《易经·文言》说“贞固足以干事”,所以贞是正。

○“周公践阼”。

○从上面“三王教世子”到这里,都是周公践阼的事情,所以注解说“也是承接上文的事”。

庶子中负责整顿公族事务的,教导他们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和睦朋友、慈爱子女,阐明父子之间的道义,长幼之间的次序。正,就是政令。庶子,是司马的属官,掌管国子的副贰,在公族中施行政令。

○弟,读作大计反。倅,音七对反,意思是副贰。他们在国君那里朝见,在内朝则面向东,以北为上,臣子中有地位尊贵的,按年龄排序。内朝,指路寝的庭院。

○朝,读作直遥反,后面不再出现的都相同。他们在外朝,则按官职排序,由司士负责。外朝,指路寝门外的庭院。司士,也是司马的属官,掌管群臣的班次,端正朝仪的位置。他们在宗庙之中,就像外朝的位置一样,由宗人授予事务,按爵位和官职排列。宗人,掌管礼仪及宗庙事务。按爵位,是贵贱位置不同。按官职,是各官职有所掌管。比如司徒供奉牛,司马供奉羊,司空供奉猪。

[疏]“庶子”到“以官”。

○正义说:这一节是第三节中的上节,论述庶子这个官职,治理公族在朝见、祭祀、宴饮、饮食、吉凶、刑罚等方面的事务,各自随文解释。

○注“正者”到“族者”。

○正义说:因为经文中的“正”字,本是端正、正定的意思。现在考察下文都论述国君接待族人以及犯罪后国君赦免或刑杀,这些都是国君所做的,不是庶子所端正的,所以知道庶子只主管政令而已,所以读作政。“庶子,司马的属官,掌管国子的副贰”,考察《周礼》“诸子下大夫二人”,属于夏官司马,诸侯称为庶子,职掌与诸子相同,所以《周礼·序官》郑玄注说“有的称为庶子”。“掌管国子的副贰”,倅,是副贰。郑玄注《诸子》说“国子,是公卿大夫士的副贰”,意思是作为父亲的副贰。

○“其朝”到“以齿”。

○这是公族的等级,如果朝见国君的内朝,内朝,指路寝庭院的朝见。公族在内朝,则面向西,向东,以北为上。

○“臣子中有地位尊贵的按年龄排序”,都是同姓的臣子,不得逾越父兄,都按昭穆长幼作为年龄顺序,意思是父兄虽然地位低贱也在上面,子弟虽然尊贵也在下面。

○注“内朝,到寝庭。

○正义说:知道是“路寝庭院”的,是因为下文说他们在外朝,由司士负责。考察《周礼》司士掌管路寝门外的朝见,那么就知道这内朝是路寝庭院的朝见。

○“其在外”到“为之”。

○外朝指路寝门外的朝见。如果公族在外朝,与异姓共处,排列位次时,就按官职的上下,不再按年龄了。

○“司士负责”的,是说司士这个官职主要负责朝位的排列,外朝的位置既然由司士负责,那么内朝就由庶子负责。上文内朝不说庶子负责,是因为文字承接在庶子之下,负责的人可知,所以不说了。

○注“外朝”到“位也”

。

  ○正义曰:以言“司士”,亦司马之属也,掌群臣之班,正朝仪之位也”,案《周礼》司士掌“正朝仪之位”,“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南面大仆从者,在路门之左”,南面是在路门外也。故知此外朝,路门外之朝也。此对路寝庭朝为外朝,若对库门外朝,朝士所掌三槐九棘之朝,则此路门外朝亦为内朝也。故《玉藻》云“朝於内朝,朝,辨色始入。君曰出而视之,退適路寝”是也。其朝位天子之朝,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其士门西东面北上。若诸侯之朝,案《大射》卿西面北上,大夫北面东上,士门西东面北上,与天子不同。《周礼》司士属司马,故云“亦司马之属”。“掌群臣之班,正朝仪之位”,皆《司士职》文。

译正义说:因为文中说“司士”,也是司马的属官,掌管群臣的班次,端正朝仪的位置。查考《周礼》,司士掌管“端正朝仪的位置”,“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的右侧”,“面向南的大仆及其随从,在路门的左侧”,面向南是在路门外。所以知道这是外朝,即路门外的朝堂。这是相对于路寝庭院的朝堂而言的外朝;如果相对于库门外的朝堂,即朝士所掌管的三槐九棘之朝,那么这路门外的朝堂也就称为内朝了。所以《玉藻》说“在内朝上朝,天刚亮就进入。君主说出去视察,退下后到路寝”,就是这种情况。至于朝位,天子的朝堂,三公面向北以东为上,孤面向东以北为上,卿大夫面向西以北为上,士在门西面向东以北为上。如果是诸侯的朝堂,查考《大射》篇,卿面向西以北为上,大夫面向北以东为上,士在门西面向东以北为上,与天子不同。《周礼》中司士隶属于司马,所以说“也是司马的属官”。“掌管群臣的班次,端正朝仪的位置”,都是《司士职》中的原文。

○“其在”至“以官”。

  ○此论同姓公族在宗庙之礼,故云“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也。言立位所在如外朝之位也。

  ○“宗人授事,以爵以官”者,宗人掌礼之官,及宗庙授百官之事以爵者,随爵之尊卑,贵者在前,贱者在后。又以官之职掌,各供其事。

  ○注“宗人”至“奉豕”。

  ○正义曰:言“宗人掌礼及宗庙”者,别言及宗庙,则掌礼谓宗庙之外诸礼皆掌也。云“若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司空奉豕”者,以经云“以官”,谓祭祀之时官,官各司其事,更无正文,故引“司徒奉牛”以下证之。案《周礼》司徒奉牛牲,司马奉羊牲,其司空奉豕无文。此云知奉豕者,案《周礼》鸡人属宗伯,羊人属司马,故此云“司马奉羊”,犬人属司寇。案《五行传》云:“牛属土,鸡属木,羊属火,犬属金,豕属水。”司空冬官,其位当水,故郑注《周礼》司空奉豕与。案《五行传》马属火,而《周礼》司马羞马牲者,以其主马,故特使供之。此注直云“奉牛”、“奉羊”、“奉豕”者,据诸侯三卿以言之,故不云鸡、犬及马。

  其登馂、献、受爵,则以上嗣。上嗣,君之適长子,以《特牲馈食礼》言之,受爵,谓上嗣举奠也。献谓举奠洗爵酌入也。馂,谓宗人遣举奠盥,祝命之馂也。大夫之嗣无此礼,辟君也。

  ○馂音俊。適,丁历反。盥音管。

  [疏]正义曰:此亦公族庙中之礼,论贵適子之事。案《特牲礼》尸食之后,主人主妇宾长等献尸,三献礼毕,主人献宾,及献众宾毕,主人酬宾,宾奠不举。主人献长兄弟及献众兄弟、内兄弟等讫,长兄弟洗觚酌尸为加爵,众宾长又为加爵,毕,嗣子乃举奠。奠者,初尸未入之前,祝酌奠于鉶南,尸入,祭奠,不饮,至此乃嗣子举之。必嗣子举奠者,郑注《特牲》云“将传重累之”者,又云“大夫之嗣子不举奠”,则此举奠者,天子诸侯及士之子礼。《特牲》云“嗣举奠,盥,入,北面再拜稽首,尸执奠,嗣子进受,复位,再拜稽首”,尸答拜,嗣子卒觯拜尸,尸答拜,则此经所谓受爵也。《特牲》又云“嗣举奠,先酌入,尸拜受,嗣子答拜”,则此经所谓献也。《特牲》又云无筭爵之后,礼毕,尸谡而出,宗人遣嗣子及长兄弟相对而馂。所谓馂也。以《特牲》言之,则先受爵而后献,献而后馂。今此经先云馂者,以馂为重,举重者从后以乡先,逆言之,故云“其登馂、献、受爵”也。登谓登堂,无事之时。嗣子在堂下,馂时登堂,献时亦登堂,受爵之时亦登堂。此一登之文,包此三事。以经文连於上宗庙之中,宗人授事,以爵以官,谓众官皆为其事。

  ○“则以上嗣”。

  ○其登馂,献不用众官,唯用上嗣,故云“则以上嗣”。案《特牲》馂时虽有长兄弟,以上嗣为主。

  ○注“上嗣”至“君也”。

  ○正义曰:言適长子者,是適子之中长也。凡適皆可以嗣,今云上嗣,是嗣中最上。云“受爵,谓上嗣举奠”者,以《特牲》无受爵之文,唯有嗣子举尸之奠爵受而饮之,故此经谓之受爵也。云“献谓举奠洗爵酌入也”者,亦以《特牲》无嗣献之文,故将此为献也。举奠,谓嗣子也。名此嗣子为举奠,嗣子既饮尸前爵毕,乃更洗爵酌入以进尸,此谓士礼。若天子诸侯除此酌入之数外,子孙别有献尸,故郑注《小雅》云:“天子则有子孙献尸之礼。”云“大夫之嗣无此礼,辟君也”者,案《少牢馈食》无嗣子举奠,大夫尊於士而不举奠,故知辟正君也。

  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治之,治公族之礼也,唯於内朝则然。其馀会聚之事,则与庶姓同。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不齿。不齿者,特为位,不在父兄行列中。

  ○行,尸刚反。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为序,虽於公族之丧亦如之,以次主人。大事谓死丧也。其为君虽皆斩衰,序之必以本亲也。主人,主丧者。次主人者,主人恒在上,主人虽有父兄,犹

译○“其在”至“以官”。

○这是论述同姓公族在宗庙中的礼仪,所以说“他在宗庙之中,站位就像外朝的位置”一样。意思是站立的位置如同外朝时的位次。

○“宗人授事,以爵以官”的意思是,宗人是掌管礼仪的官员,在宗庙中分派百官职事时,依据爵位高低,爵位尊贵的在前,卑贱的在后;又依据官职的职责,各自承担相应的事务。

○注“宗人”至“奉豕”。

○正义说:说“宗人掌管礼仪及宗庙事务”,特别提到“及宗庙”,那么掌管礼仪是指宗庙之外的各种礼仪都由他掌管。说“如果司徒进献牛,司马进献羊,司空进献猪”,因为经文说“以官”,指祭祀时官员各司其职,但经文没有明确记载具体分工,所以引用“司徒奉牛”等话来证明。查考《周礼》,司徒进献牛牲,司马进献羊牲,但司空进献猪牲没有明文记载。这里知道是进献猪牲,是因为查考《周礼》,鸡人隶属于宗伯,羊人隶属于司马,所以这里说“司马奉羊”,犬人隶属于司寇。查考《五行传》说:“牛属土,鸡属木,羊属火,犬属金,猪属水。”司空是冬官,其方位对应水,所以郑玄注《周礼》说司空进献猪牲。查考《五行传》马属火,而《周礼》中司马进献马牲,是因为他主管马匹,所以特别让他供奉。此注只说“奉牛”、“奉羊”、“奉豕”,是依据诸侯三卿来论述的,所以不说鸡、犬及马。

○其登馂、献、受爵,则以上嗣。上嗣,指君主的嫡长子,依据《特牲馈食礼》来说,受爵,是指上嗣举奠。献,是指举奠时洗爵、酌酒进入。馂,是指宗人派遣举奠者盥洗,祝官命令他吃剩下的祭肉。大夫的继承人没有这种礼仪,是为了避讳君主。

○馂音俊。適,丁历反。盥音管。

○[疏]正义说:这也是公族在宗庙中的礼仪,论述贵嫡子的事务。查考《特牲礼》,尸(代表祖先受祭的人)进食之后,主人、主妇、宾客之长等向尸进酒,三献礼完毕,主人向宾客进酒,以及向众宾客进酒完毕,主人酬谢宾客,宾客放下酒杯不饮。主人向长兄弟及众兄弟、内兄弟等进酒完毕,长兄弟洗觚酌酒给尸加爵,众宾之长又给尸加爵,完毕后,嗣子才举奠。奠,是指最初尸未进入之前,祝官酌酒奠于鉶鼎之南,尸进入后,祭奠,不饮,到此才由嗣子举起。必须由嗣子举奠,郑玄注《特牲》说“将要传承重任”的,又说“大夫的嗣子不举奠”,那么这举奠的礼仪,是天子和诸侯以及士之子的礼仪。《特牲》说“嗣子举奠,盥洗,进入,面向北两次拜稽首,尸拿着奠酒,嗣子上前接受,回到原位,再次拜稽首”,尸答拜,嗣子喝完觯酒拜谢尸,尸答拜,这就是经文所说的受爵。《特牲》又说“嗣子举奠,先酌酒进入,尸拜谢接受,嗣子答拜”,这就是经文所说的献。《特牲》又说无算爵之后,礼仪结束,尸起身出去,宗人派遣嗣子及长兄弟相对而坐吃剩下的祭肉。这就是所谓的馂。依据《特牲》来说,是先受爵而后献,献而后馂。现在经文先说馂,是因为馂最重要,举重者从后向前逆序叙述,所以说“其登馂、献、受爵”。登,指登上堂上,无事之时。嗣子在堂下,馂时登上堂上,献时也登上堂上,受爵时也登上堂上。这一个“登”字,包含了这三件事。因为经文连接在上文宗庙之中,宗人分派事务,以爵位以官职,是指众官都从事他们的事务。

○“则以上嗣”。

○其登馂,献不使用众官,只使用上嗣,所以说“则以上嗣”。查考《特牲》馂时虽然有长兄弟,但以嗣子为主。

○注“上嗣”至“君也”。

○正义说:说嫡长子,是嫡子中年龄最长的。凡是嫡子都可以继承,现在说上嗣,是继承人中最尊贵的。说“受爵,是指上嗣举奠”,因为《特牲》没有受爵的文字,只有嗣子举起尸前的奠爵接受并饮下,所以经文称之为受爵。说“献是指举奠洗爵酌入”,也是因为《特牲》没有嗣子进献的文字,所以将此视为献。举奠,是指嗣子。称此嗣子为举奠,嗣子饮完尸前的酒完毕后,再洗爵酌酒进入献给尸,这是士的礼仪。如果是天子和诸侯,除了这酌入的数量外,子孙另有进献尸的礼仪,所以郑玄注《小雅》说:“天子则有子孙进献尸的礼仪。”说“大夫的嗣子没有这种礼仪,是为了避讳君主”,查考《少牢馈食》没有嗣子举奠,大夫比士尊贵却不举奠,所以知道是为了避讳正君。

庶子治理他们,即使有三命之爵,也不超越父兄。治理他们,是指治理公族的礼仪,只有在内朝时才这样。其余聚会的事务,则与庶姓相同。一命之爵在乡里按年龄排序,再命之爵在父族中按年龄排序,三命之爵不按年龄排序。不按年龄排序,是指特设席位,不在父兄的行列中。

○行,尸刚反。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粗为序,虽於公族之丧亦如之,以次主人。大事,指死丧之事。他们为君主虽然都穿斩衰,排序必定依据本亲的远近。主人,指主持丧事的人。次主人,是指主人常在上位,主人虽然有父兄,犹

不得下齿。若公与族燕,则异姓为宾,同宗无相宾客之道。膳宰为主人,君尊,不献酒。公与父兄齿。亲亲也。族食,世降一等。亲者稠,疏者希。

译不能排在下位。如果国君与同族宴饮,那么异姓的人作为宾客,同宗的人没有互相以宾客相待的道理。膳宰作为主人,因为国君尊贵,所以不向他敬酒。国君与父兄按长幼次序就座,这是为了亲近亲人。同族共食,世系每降一等,礼仪就降低一等。关系亲近的人多,关系疏远的人少。

○稠,直由反,密也。

  [疏]“庶子”至“父兄”。

  ○正义曰:“庶子治之”,谓治此公族朝於内朝之时也。既不计官之大小,故虽有三命之贵,而列位不得逾越在无爵父兄之上也。然此句应承第二条前“臣有贵者以齿”之下,其外朝既云司士为之,则内朝自然庶子治之也。所以在此者,当是简札遗脱,故在此也。郑不言者,略耳。

  ○注“治之”至“行列中”。

  ○正义曰:“治之,治公族之礼也,唯於内朝则然”者,郑恐外朝亦尔,故云“唯於内朝则然”。云“其馀会聚之事,则与庶姓同”者,其馀谓非内朝,则皆并计官也。云“一命齿于乡里”者,引《党正》文,解三命,不逾父兄之事也。一命尚卑,若与乡里长宿燕食,则犹计年也。云“再命齿于公族”者,再命渐尊,不复与乡里计年,唯官高在上,但父族为重,而犹与之计年为列也。云“三命不齿”者,三命大贵,则不复与父族计年。若应有燕会,则别席独坐,在宾之东也。

  ○“其公”至“主人”。

  ○此谓君丧而庶子官掌之事也。大事谓君丧,其臣虽皆斩衰,其庶子列次之时,则以其本服之精粗为序,衰粗者在前,衰精者在后。

  ○“虽於公族之丧亦如之”者,言非但公丧如此,虽於公族之内有死丧之事,相为亦如之。为死者服粗者居前,服精者居后,故云“亦如之”。

  ○“以次主人”者,谓虽有庶长父兄尊於主人,仍次於主人之下,使主人在上居丧主也。

  ○注“大事”至“下齿”。

  ○正义曰:以其经云“则以其丧服之精粗”,故知“大事谓死丧也”。云“序之必以本亲也”者,案《丧服》臣为君斩衰,今言服之精粗为序,故知必以本亲服之精粗,谓衰服缕布精粗也。皇氏云:“以为丧服以粗为精,故郑注《杂记》云‘臣为君三升半’,微细焉,则属於粗。是知斩为精,齐为粗。”若如皇氏说,緦麻小功为极粗,斩衰为极精也,《书传》何处谓斩衰为精乎?但斩衰於粗之外,别更称斩,见其哀痛之甚,故於齐衰而称粗也;云“微细焉,则属於粗”者,谓得入齐衰之限,不复称斩耳,岂谓斩衰细乎?皇氏之说非也。云“主人虽有父兄,犹不得下齿”者,言主丧之人,当在於上以为丧主,虽族人父兄尊,则主人犹不得在父兄之下而齿列焉。

  ○“若公”至“一等”。

  ○正义曰:此明公与族人燕食之礼,庶子掌之也,则异姓为宾。燕饮必须礼仪,献酬交酢,故宜立宾以行礼也。但公欲与族人相亲,若使族人为宾,宾礼疏隔,故用异姓为宾也。“膳宰为主人”者,既有其宾,宾必对主人。而君尊不宜敌宾,故使供膳之宰以为主人对於宾,使得抗礼酬酢也。若与异姓燕饮,则《燕礼》云“宰夫为献主”,故注云“君尊,不献酒”。

  ○“公与父兄齿”者,公既不为主,族人又不为宾,故列位在父兄之坐上。与族人相齿,见亲亲也。

  ○“族食,世降一等”者,族食谓与族人燕食也。族人既有亲疏,燕食亦随世降杀也。

  ○注“亲者”至“者希”。

  ○正义曰:假令本是齐衰,一年四会食。若大功则一年三会食,小功则一年二会食,緦麻则一年一会食,是世降一等也。

  其在军,则守於公祢。谓从军者。公祢,行主也。所以迁主言祢,在外亲也。公若有出疆之政,谓朝觐会同也。

  ○疆,居良反。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於公宫,正室守大庙,正室,適子也。大庙,大祖之庙。

  ○守如字,又手又反,下同。诸父守贵宫贵室,谓守路寝。

  ○守贵室,本或作“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下宫,亲庙也。下室,燕寝。或言宫,或言庙,通异语。

  [疏]“其在军”至“下宫下室”。

  ○正义曰:此一节明庶子从行在军,及公行庶子留守之事。“则守於公祢”者,公祢谓迁主,载在齐车随公行者也。庶子官既从在军,故守於公齐车之行主也。行主是迁主,而呼为祢

译○稠,直由反,意为密集。

[疏]从“庶子”到“父兄”。

○正义说:“庶子治理他们”,是指治理公族在内朝朝见的时候。既然不计算官职的大小,所以即使有三命的高贵爵位,其排列位次也不能逾越在没有爵位的父兄之上。然而这句话应当承接第二条前面“臣中有尊贵者按年龄排序”之下,外朝既然说由司士治理,那么内朝自然由庶子治理。之所以在这里,应当是简册遗漏脱落,所以出现在这里。郑玄没有说明,是简略的缘故。

○注“治理他们”到“行列中”。

○正义说:“治理他们,是治理公族的礼仪,只有在内朝才这样”,郑玄担心外朝也这样,所以说“只有在内朝才这样”。说“其余聚会的事情,则与庶姓相同”,其余是指非内朝,那么都一并计算官职。说“一命在乡里按年龄排序”,引用《党正》的条文,解释三命不逾越父兄的事情。一命尚且卑微,如果与乡里的长老宴饮,仍然计算年龄。说“再命在公族按年龄排序”,再命逐渐尊贵,不再与乡里计算年龄,只有官职高在上位,但父族为重,仍然与他们计算年龄排列位次。说“三命不按年龄排序”,三命非常尊贵,就不再与父族计算年龄。如果应当有宴饮聚会,就另设席位独自坐,在宾客的东边。

○“其公”到“主人”。

○这是指国君丧事时庶子官掌管的事情。大事指国君丧事,其臣子虽然都穿斩衰丧服,庶子排列次序的时候,就以其原本丧服的精细粗糙为顺序,丧服粗糙的在前,丧服精细的在后。

○“即使在公族人的丧事中也像这样”是说,不只是国君丧事如此,即使在公族内部有死丧之事,相互之间也像这样。为死者服丧粗糙的居前,服丧精细的居后,所以说“也像这样”。

○“依次排在主人之后”是说,虽然有庶长父兄比主人尊贵,仍然排在主人之后,让主人在上位担任丧主。

○注“大事”到“下齿”。

○正义说:因为经文说“就以其丧服的精细粗糙”,所以知道“大事指死丧”。说“排序必定以本亲”者,查考《丧服》臣为君穿斩衰,现在说以丧服的精细粗糙为顺序,所以知道必定以本亲丧服的精细粗糙,指衰服缕布的精细粗糙。皇氏说:“认为丧服以粗为精,所以郑玄注《杂记》说‘臣为君三升半’,细微,就属于粗。由此知道斩衰为精,齐衰为粗。”如果按照皇氏的说法,緦麻小功为极粗,斩衰为极精,《书传》哪里说斩衰为精呢?只是斩衰在粗之外,另外称斩,显示其哀痛之甚,所以在齐衰中称粗;说“细微,就属于粗”,是指得入齐衰的限度,不再称斩罢了,难道说斩衰细吗?皇氏的说法不对。说“主人虽然有父兄,仍然不得在下位按年龄排序”,是说主丧的人,应当在上位担任丧主,虽然族人父兄尊贵,主人仍然不得在父兄之下按年龄排列。

○“若公”到“一等”。

○正义说:这是阐明国君与族人宴饮的礼仪,由庶子掌管,那么异姓为宾客。宴饮必须有礼仪,献酒酬酢,所以适宜立宾客以行礼。只是国君想与族人亲近,如果让族人为宾客,宾客礼仪疏远隔阂,所以用异姓为宾客。“膳宰为主人”是说,既然有宾客,宾客必定对应主人。而国君尊贵不宜与宾客对等,所以让供膳的宰官作为主人对应宾客,使得能够抗礼酬酢。如果与异姓宴饮,那么《燕礼》说“宰夫为献主”,所以注说“国君尊贵,不献酒”。

○“国君与父兄按年龄排序”是说,国君既然不作为主人,族人又不作为宾客,所以排列位次在父兄的座位上。与族人按年龄排序,显示亲爱亲人。

○“族食,世降一等”是说,族食指与族人宴饮。族人既有亲疏,宴饮也随世代降低等级。

○注“亲者”到“者希”。

○正义说:假设本来是齐衰,一年四次会食。如果大功则一年三次会食,小功则一年两次会食,緦麻则一年一次会食,这是世降一等。

其在军中,就守护在公祢。指跟随军队的人。公祢,是行主。所以迁移神主称为祢,在外亲近。国君如果有出疆的政事,指朝觐会同。

○疆,居良反。庶子率领公族中没有事的人守护在公宫,正室守护大庙,正室,是嫡子。大庙,是大祖的庙。

○守如字,又手又反,下同。诸父守护贵宫贵室,指守护路寝。

○守贵室,本或作“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护下宫下室。下宫,是亲庙。下室,是燕寝。有的说宫,有的说庙,是通用的不同说法。

[疏]“其在军”到“下宫下室”。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庶子随从在军中,以及国君出行庶子留守的事情。“就守护在公祢”是说,公祢指迁主,载在齐车跟随国君出行。庶子官既然随从在军中,所以守护在公齐车的行主。行主是迁主,而称为祢

者,既在国外,欲依亲亲之辞。

  ○注“谓朝觐会同也”。

译使者既然在国外,想要依据亲属间亲近的言辞。

○注解说:“指的是朝见、觐见、会盟、同聚等礼仪。”

○正义曰:上云在军,谓庶子之官从公出行。此云公若出疆,庶子不从公行,在国掌其留守。对上在军,故知此出疆是朝觐会同,非出军也。其庶子之官,公有朝觐会同,不从公行,既掌留守公宫。若征伐出军,庶子不从公行,亦是所掌留守之事。

  ○注“正室”至“之庙”。

  ○正义曰:经云“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於公宫”者,与下文为总。“正室守大庙”以下文,各言其别。无事,谓不从行,及无职事者。“正室,適子也”者,谓公卿大夫之適子也。案《公羊传》云:“周公称大庙。”周公是鲁之始祖,故知其馀诸侯大庙皆大祖之庙也。

  ○注“谓守路寝”。

  ○正义曰:以下云下宫,上云大庙,此贵宫贵室既非大庙,又非下宫下室,唯当路寝也。指其院宇谓之宫,指其所居之处谓之室。《尔雅》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此贵宫贵室,总据路寝。皇氏云:“或俗本无‘贵宫’者,定本有‘贵宫’。”

  ○注“下宫”至“异语”。

  ○正义曰:上云大庙,此云下宫,除大庙之外,唯有亲庙,高祖以下,故云“下宫,亲庙也”。上云贵室,此又云下室,故知燕寝也。云“或言宫”,则下宫也。“或言庙”,则大庙也。故《春秋》云“立武宫”,《明堂位》云“武公之庙,武世室也”,是通异语也。此云诸父及诸子诸孙者,未审为是君之诸父,及诸子孙之行,为当是见任卿大夫者之诸父子孙也。然郑解正室適子,不云世子,则卿大夫之適子,则诸父子孙,亦谓卿大夫之诸父子孙也。不云诸兄诸弟者,盖诸兄从诸父,诸弟从子孙也。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赴,告於君也。实四庙孙,而言五庙者,容显考为始封子也。

  ○冠,古乱反。取,七喻反,后放此。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吊谓六世以往。免谓五世。

  ○为,于伪反,下“为君”同。免音问,下及注同。至于赗、赙、承、含,皆有正焉。承读为赠,声之误也。正,正礼也。

  ○赗,芳凤切,下同。赙音附。承音赠,出注。含,胡暗反,本又作唅。赗赙唅襚,皆赠丧之物也:车马曰赗,布帛曰赙,珠玉曰唅,衣服曰襚,总谓之赠,赠犹送也。

  [疏]“五庙”至“有正焉”。

  ○正义曰:此论族人虽或至贱,吉凶必须相告吊,赗含赠皆当有正礼,庶子掌其正焉。

  ○“皆有正焉”者,正谓正礼,庶子之官治之,使赗赙赠含,随其亲疏,各有正礼。

  ○注“实四”至“子也”。

  ○正义曰:经云“祖庙未毁”,谓同高祖。若高祖以下,唯有四庙,今云五庙,故云“容显考为始封子”,是高祖为四世也。其五世祖是始封之君,自五世以下,其庙不毁,故为五庙也。

  ○注“吊谓”至“五世”。

  ○正义曰:六世以往者,从六世以至百世,但有吊礼,故言以往。四世同高祖,有緦麻之亲,五世则亲尽,但有袒免,故云“免谓五世”也。

  ○注“承读”至“礼也”。

  ○正义曰:承文在赙含之间,则赠含之类,故以承为赠。云“正,正礼也”者,谓庶子之官,正之以礼,非训正为礼也。庶子之官治之,使赗赙随其亲疏,各有正礼。赗赙含襚,皆赠丧之物。赗,车马;赙,财帛;含,珠玉;襚,衣服;总谓之赠。赠,送也。

  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不於市朝者,隐之也。甸人,掌郊野之官,县缢杀之曰磬。

  ○甸,大遍反。县音玄。缢,一智反。其刑罪,则纤剸,亦告于甸人。纤读为歼,歼,剌也。剸,割也。宫、割、膑、墨、劓、刖,皆以刀锯剌割人体也。告读为鞠,读书用法曰鞠。

  ○纤,依注音针,之林反,徐子廉反,注本或作纤,读为歼者,是依徐音而改也。剸,之免反。告,依注作鞠,久六反。剌,七以反,又七智反,下同。膑,频忍反,徐扶忍反。锯,徐音据。公族无宫刑。宫割,淫刑。狱成,

译○正义说:上文说“在军中”,是指庶子之官跟随国君出行。这里说“国君如果出国境”,庶子不跟随国君出行,在国内掌管留守事务。与上文“在军中”相对,所以知道这里的“出国境”是指朝觐、会同等礼仪活动,而不是出兵作战。至于庶子之官,国君进行朝觐、会同等活动时,他不跟随国君出行,既然掌管留守国君宫殿的事务。如果是征伐出兵,庶子不跟随国君出行,也是他所掌管的留守事务。

○注“正室”到“之庙”。

○正义说:经文说“庶子让公族中没有事务的人守卫在国君宫殿”,这是与下文做总括。“正室守卫大庙”以下的文字,各自说明其区别。无事,是指不跟随出行,以及没有职事的人。“正室,是嫡长子”的意思,是指公卿大夫的嫡长子。查考《公羊传》说:“周公称为大庙。”周公是鲁国的始祖,所以知道其余诸侯的大庙都是始祖之庙。

○注“谓守路寝”。

○正义说:因为下文说下宫,上文说大庙,这贵宫贵室既不是大庙,又不是下宫下室,只能是路寝。指其院落房屋称为宫,指其所居住的地方称为室。《尔雅》说:“宫叫做室,室叫做宫。”这贵宫贵室,总括来说就是路寝。皇氏说:“有的俗本没有‘贵宫’二字,定本有‘贵宫’。”

○注“下宫”到“异语”。

○正义说:上文说大庙,这里说下宫,除了大庙之外,只有亲庙,高祖以下,所以说“下宫,是亲庙”。上文说贵室,这里又说下室,所以知道是燕寝。说“或言宫”,就是下宫。“或言庙”,就是大庙。所以《春秋》说“立武宫”,《明堂位》说“武公之庙,是武世室”,这是通用的不同说法。这里说诸父及诸子诸孙,不确定是指国君的诸父,以及诸子孙的辈分,还是指现任卿大夫的诸父子孙。然而郑玄解释正室嫡子,不说世子,那么卿大夫的嫡子,那么诸父子孙,也是指卿大夫的诸父子孙。不说诸兄诸弟,大概是因为诸兄跟随诸父,诸弟跟随子孙。

五庙的孙辈,祖庙没有被毁,即使是庶人,冠礼、娶妻必须告知,死了必须报丧,练祭、祥祭则告知。赴,是向国君报丧。实际上是四庙的孙辈,却说五庙,是考虑到显考是始封之君。

○冠,古乱反。取,七喻反,后文仿此。同族之间互相对待,应当吊唁而不吊唁,应当免丧而不免丧,有司处罚他们。吊唁是指六世以外。免丧是指五世。

○为,于伪反,下“为君”相同。免音问,下文及注相同。至于赗、赙、承、含,都有正礼。承读为赠,是声音错误。正,是正礼。

○赗,芳凤切,下同。赙音附。承音赠,出自注。含,胡暗反,本又作唅。赗赙唅襚,都是赠送丧事的物品:车马叫赗,布帛叫赙,珠玉叫唅,衣服叫襚,总称为赠,赠就是送的意思。

[疏]“五庙”到“有正焉”。

○正义说:这里论述族人即使地位低贱,吉凶之事必须互相告知吊唁,赗含赠等都要有正礼,庶子掌管其正礼。

○“皆有正焉”的意思,正是指正礼,庶子之官治理它,使赗赙赠含,根据亲疏关系,各有正礼。

○注“实四”到“子也”。

○正义说:经文说“祖庙未毁”,是指同高祖。如果高祖以下,只有四庙,现在说五庙,所以说“考虑到显考是始封之君”,是高祖为四世。其五世祖是始封之君,从五世以下,其庙不毁,所以是五庙。

○注“吊谓”到“五世”。

○正义说:六世以外,从六世直到百世,只有吊唁之礼,所以说以往。四世同高祖,有緦麻之亲,五世则亲情尽,只有袒免,所以说“免丧是指五世”。

○注“承读”到“礼也”。

○正义说:承字在赙含之间,则是赠含之类,所以把承当作赠。说“正,是正礼”的意思,是指庶子之官,用礼来纠正,不是把正解释为礼。庶子之官治理它,使赗赙根据亲疏关系,各有正礼。赗赙含襚,都是赠送丧事的物品。赗,车马;赙,财帛;含,珠玉;襚,衣服;总称为赠。赠,送的意思。

公族如果有死罪,就在甸人那里磬刑。不在市朝执行,是隐讳他们。甸人,掌管郊野的官员,悬挂缢杀叫磬。

○甸,大遍反。县音玄。缢,一智反。其刑罪,就纤剸,也告知甸人。纤读为歼,歼,剌的意思。剸,割的意思。宫、割、膑、墨、劓、刖,都是用刀锯剌割人体。告读为鞠,读书用法叫鞠。

○纤,依注音针,之林反,徐子廉反,注本或作纤,读为歼的,是依徐音而改的。剸,之免反。告,依注作鞠,久六反。剌,七以反,又七智反,下同。膑,频忍反,徐扶忍反。锯,徐音据。公族没有宫刑。宫割,是淫刑。狱成,

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成,平也。谳之言白也。辟亦罪也。

译有关官员向国君汇报案件。如果是死罪,就说:“某人的罪行属于大辟。”如果是肉刑之罪,就说:“某人的罪行属于小辟。”“成”意为平定。“谳”的意思是陈述。“辟”也是罪的意思。

○谳,徐鱼列反,言也。辟,婢亦反,后不音者,放此。公曰:“宥之。”宥,宽也。欲宽其罪,出於刑也。

  ○宥音又。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又,复也。

  ○复,扶又反,下“不复”、“复自行”皆同。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对,答也。先者君每言宥,则答之以将更宽之,至於三,罪定不复答,走往刑之,为君之恩无已。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罪既正,不可宥,乃欲赦之,重刑杀其类也。反命于公。白已刑杀。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素服,於凶事为吉,於吉事为凶,非丧服也。君虽不服臣,卿大夫死则皮弁锡衰以居,往吊当事则弁绖。於士盖疑衰,同姓则緦衰以吊之。今无服者,不往吊也。伦谓亲疏之比也。素服亦皮弁矣。

  ○为之,于伪反,下“不为服”、“为忝祖”,注“非为”、“又为之舞”同。比,必利反。亲哭之。不往吊,为位哭之而已。君於臣,使有司哭之。

  [疏]“公族”至“哭之”。

  ○正义曰:此一节论公之同族有死刑之罪,有司行法之事,及公为之贬降之礼。

  ○“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者,甸人,掌郊野之官。又云磬,尽也。磬谓县缢杀于甸人之官,令其性命磬尽也。

  ○“其刑”至“甸人”。

  ○谓族人犯刑罪者,欲纤剌劓割之时,亦鞠读刑法之书於甸人之官也。

  ○“公族无宫刑”者,虽犯宫刑,不得行宫刑。

  ○“狱成,有司谳于公”者,成,平也。谳言白也。谓狱断既平定其罪状,有司以此成辞言白於公,若其所犯死罪,白公之时,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犯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

  ○公既得有司之白,此公族之亲,则公更言曰宽宥之,以法商量,使从其宽也。“有司又曰在辟”。

  ○有司既得公言,更往平审理,无可出也。有司又更白公,言罪在大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大辟。

  ○“及三宥”。

  ○有司执法,又曰在大辟,公又曰宥之,凡三宥也。初有司白公,公令宽宥则答,公将更宽宥,及公遣三宥之后,为公意无已,有司不复对公,则走出致此刑死之事於甸人也。

  ○“公又使人追之”。

  ○谓追止行刑杀之人。云“虽然,必赦之”,然犹如是。虽罪重如是,必更宽宥,赦其刑杀也。“有司对曰:无及也”,言其追之不可及也。“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者,谓公身著素服,衣裳皆素,不举馔食,为之变其常礼,如其亲疏伦辈之丧,身不往吊,无吊服也,乃亲自哭之於异姓之庙。

  ○注“县缢杀之曰磬”。

  ○正义曰:磬谓磬尽也。《左传》云:“室如县罄。”杜预云:“罄,尽也。”皇氏云:“如县乐器之磬也。”

  ○注“纤读”至“曰鞠”。

  ○正义曰:案《鲁语》云:“小刑用钻凿,次刑用刀锯。”案墨刑刻其面,是用钻凿也。其宫、劓之属,则剸割也。故云“宫、割、膑、墨、劓、刖,皆以刀锯剌割人体也”。云“告读为鞠,读书用法曰鞠”者,以刑之杀人,皆於甸师氏,何得唯告而已,故以为鞠,《汉书》每云鞠狱是也。读书,读囚人之所犯罪状之书。用法,谓其法律平断其罪。鞠,尽也,谓推审其罪状令尽也。今言公族虽无宫刑,但髡去其发也。

  ○注“罪既”至“类也”。

  ○正义曰:罪既正定不可宥,谓罪当正条,无可赦宥之理。君今乃更欲赦之者,是重慎刑杀其族类也。

  ○注“白”至“刑杀”。

  ○正义曰:公不遣刑,而云“反命于公”者,祗谓行刑者反回,而来告已刑杀之命言於公。

  ○注“素服”至“弁矣”。

  ○正义曰:案下《曲礼》重素,郑云:“重素,衣裳皆素谓之重素,素为衣裳也。”此素服亦然也。“於凶事为吉”者,人以凶事用布,今乃用素,是比於凶事为吉也。

译谳,音鱼列,意为陈述。辟,音婢亦,此后不再注音的,都依此例。国君说:“宽恕他。”宥,即宽恕。想要宽减他的罪责,使其免于刑罚。

宥,音又。主管官员又说:“依法当处死刑。”国君又说:“宽恕他。”又,即再次。

复,音扶又,下文“不复”、“复自行”的“复”字读音相同。主管官员又说:“依法当处死刑。”等到第三次请求宽恕时,官员不再回答,快步走出,将执行刑罚的事交给甸人。对,即回答。先前国君每次说宽恕,官员就回答将再次宽减,到了第三次,罪责已定,不再回答,快步前往执行刑罚,是因为国君的恩惠没有穷尽。国君又派人追赶,说:“虽然如此,一定要赦免他。”主管官员回答说:“来不及了。”罪责已经判定,不可宽恕,现在想要赦免,是因为重视刑罚,不忍杀害同族之人。向国君报告已执行刑罚。禀告已经处决。国君穿着素服,停止宴饮,为此改变常礼。如同对待亲疏等级相应的丧事,没有丧服。素服,在凶事中视为吉,在吉事中视为凶,并非丧服。国君虽然不为臣下服丧,但卿大夫去世时,国君穿着皮弁锡衰居家,前往吊唁或处理事务时则戴弁绖。对于士,大概穿着疑衰,同姓则穿緦衰去吊唁。现在没有丧服,是因为不前往吊唁。伦,指亲疏的等级。素服也就是皮弁。

为之,音于伪,下文“不为服”、“为忝祖”,以及注文中“非为”、“又为之舞”的“为”字读音相同。比,音必利。国君亲自为他哭泣。不前往吊唁,只是设立灵位哭泣而已。国君对于臣下,让主管官员代为哭泣。

[疏]“公族”到“哭之”。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国君的同族犯有死刑之罪,主管官员执行法律的事情,以及国君为此降低礼仪规格的做法。

○“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者,甸人,是掌管郊野的官员。又说磬,是尽的意思。磬指悬挂缢杀在甸人的官署,让他的性命耗尽。

○“其刑”到“甸人”。

○指族人犯下刑罪,想要施加墨、劓等割刺之刑时,也在甸人的官署中宣读刑法之书。

○“公族无宫刑”者,即使犯下宫刑之罪,也不得执行宫刑。

○“狱成,有司谳于公”者,成,即平定。谳,即陈述。指案件审理完毕,平定了罪状,主管官员将这些定罪的辞令向国君陈述,如果所犯的是死罪,向国君陈述时说某人的罪在大辟,如果犯的是刑罪,则说某人的罪在小辟。“公曰宥之”。

○国君得到主管官员的陈述,因为是公族的亲人,国君便说宽恕他,按照法律商量,使其从轻发落。“有司又曰在辟”。

○主管官员得到国君的话,再次审理,没有可以宽减的理由。主管官员又向国君陈述,说罪在大辟,国君又说宽恕他,主管官员又说在大辟。

○“及三宥”。

○主管官员执法,又说在大辟,国君又说宽恕他,总共三次宽恕。起初主管官员向国君陈述,国君命令宽恕,官员就回答,国君将再次宽恕,等到国君三次宽恕之后,因为国君的意思没有穷尽,主管官员不再回答国君,就快步走出,将执行死刑的事交给甸人。

○“公又使人追之”。

○指追赶执行刑杀的人。说“虽然,必赦之”,意思是虽然如此。虽然罪重如此,一定要再次宽恕,赦免他的刑杀。“有司对曰:无及也”,意思是追赶不及。“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者,指国君身上穿着素服,衣裳都是素色,停止饮食,为此改变常礼,如同对待亲疏等级相应的丧事,身体不前往吊唁,没有吊唁的丧服,便在异姓的宗庙中亲自为他哭泣。

○注“县缢杀之曰磬”。

○正义说:磬指耗尽。《左传》说:“室如县罄。”杜预说:“罄,尽也。”皇氏说:“像悬挂的乐器磬一样。”

○注“纤读”到“曰鞠”。

○正义说:根据《鲁语》说:“小刑用钻凿,次刑用刀锯。”墨刑刻面,是用钻凿。宫、劓之类,则是割刺。所以说“宫、割、膑、墨、劓、刖,都是用刀锯割刺人体”。说“告读为鞠,读书用法曰鞠”,因为刑罚杀人,都在甸师氏那里,怎能只是告知而已,所以认为是鞠,《汉书》常说鞠狱就是如此。读书,是宣读囚犯所犯罪状的书。用法,是指依据法律平断其罪。鞠,是尽的意思,指推究审验其罪状使之详尽。现在说公族虽然没有宫刑,只是剃去头发。

○注“罪既”到“类也”。

○正义说:罪责已经判定不可宽恕,指罪当正条,没有可以赦免宽恕的道理。国君现在想要赦免他,是因为重视慎刑,不忍杀害同族之人。

○注“白”到“刑杀”。

○正义说:国君没有派遣行刑,却说“反命于公”,只是指行刑的人返回,来向国君报告已经刑杀的命辞。

○注“素服”到“弁矣”。

○正义说:根据下文《曲礼》重素,郑玄说:“重素,衣裳皆素谓之重素,素为衣裳也。”这里的素服也是如此。“於凶事为吉”者,人们凶事用布,现在用素,是比凶事为吉。

“於吉事为凶”者,吉时皮弁,服白布深衣,素积裳,以采为领缘,今唯素服衣裳,是比吉事为凶也。非如五服之限,故云“非丧服也”。云“君虽不服”至“弁绖”者,并《服问》文也。云“於士盖疑衰,同姓则緦衰以吊之”者,案《司服》云:“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緦衰,为大夫士疑衰。”是疑衰轻於锡衰。诸侯为卿大夫既锡衰,士宜卑降,故疑衰。但士有同姓异姓,故以同姓为緦衰,异姓为疑衰。知诸侯亦有三衰者,以《司服》王有三衰,又云上公如王之服,转次相加,故知诸侯亦有三衰也。此云君吊士疑衰,案《士丧礼》“公视敛”,注云主人成服之后往则锡衰者,彼谓士有俊选,於君有师友之恩,与常士不同,故锡衰也。或於诸侯吊士无文,因诸侯吊必锡衰无明文,故注《士丧礼》为锡衰也。云“素服亦皮弁矣”者,诸侯亦为卿大夫吊服皮弁锡衰。今此但云素服,不言素冠,故云亦皮弁也。谯周云“此素服著素冠”,非郑义也。

译所谓“在吉事场合却显得像凶事”,是指:在吉事时本应穿戴皮弁,身穿白布深衣,下裳用素色积布,并以彩色作为领缘;而现在只穿素色的衣裳,这就好比把吉事当作凶事了。但这并不符合五服制度的限制,所以说“这不是丧服”。

文中说“国君虽然不穿丧服”到“皮弁加绖”这一段,都是出自《服问》篇的文字。

文中说“对于士人大概穿疑衰,如果是同姓则穿緦衰去吊唁”,查考《司服》篇记载:“周王为三公、六卿穿锡衰,为诸侯穿緦衰,为大夫、士穿疑衰。”由此可见,疑衰比锡衰更轻。诸侯为卿大夫吊唁既已穿锡衰,士人地位较低,应当降等,所以穿疑衰。只是士人中有同姓和异姓的区别,所以同姓穿緦衰,异姓穿疑衰。

知道诸侯也有三种衰服,是因为《司服》篇记载周王有三种衰服,又记载上公的服饰如同周王,依次类推,所以知道诸侯也有三种衰服。

这里说国君吊唁士人穿疑衰,查考《士丧礼》中“国君视察敛尸”一节,注解说在主人成服之后国君前往则穿锡衰,那是指士人中有才俊之选,对国君有师友之恩,与一般的士人不同,所以穿锡衰。或者是因为诸侯吊唁士人没有明文记载,因诸侯吊唁必定穿锡衰没有明确条文,所以注解《士丧礼》时说是穿锡衰。

文中说“素服也就是皮弁了”,是指诸侯也为卿大夫吊唁而穿皮弁、锡衰。现在这里只说素服,没有说素冠,所以说也就是皮弁了。谯周说“这素服是戴着素冠”,这不符合郑玄的义理。

○注“君於”至“哭之”。

  ○正义曰:案《檀弓》云“天子之哭诸侯,爵弁绖,缁衣。或曰:使有司哭之”是也。

  公族朝于内朝,内亲也。虽有贵者以齿,明父子也。谓以宗族事会。外朝以官,体异姓也。体犹连结也。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崇,高也。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官各有能。登馂、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上嗣,祖之正统。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纪犹事也。公与族燕则以齿,而孝弟之道达矣。以至尊不自异於亲之列。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杀,差也。

  ○杀,色戒反,徐所例反。差,初隹反,徐初宜反。战则守於公祢,孝爱之深也。行主,君父之象。正室守大庙,尊宗室,而君臣之道著矣。以其不敢以庶守君所重。诸父诸兄守贵室,子弟守下室,而让道达矣。以其贵者守贵,贱者守贱。上言父子孙,此言兄弟,互相备也。

  [疏]“公族”至“达矣”。

  ○正义曰:此谓第三节中之下节,覆明在上公族九条之义。

  ○“公族朝于内朝,内亲也”,此覆释前第一条,言公族所以朝于内朝者,其内亲也。欲使亲在其内,故於内朝也。

  ○“虽有贵者以齿,明父子也”者,此覆释在上第二条,言宗族在内朝虽贵,犹与贱者计年以为齿列者,欲明父子昭穆之本恩故也。

  ○“外朝以官,体异姓也”者,此覆释在上第三条也,若族入朝,则不复计年,各随官为次者,外朝主尊别,不得以私恩为异,故虽族人悉以计爵为位,是欲与异姓相连结以为体也。“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者,覆释上第四条也。所以在庙中行礼时不计年,而以官爵列位者,爵以德序,而庙中行礼时,是先祖尊严之所,所主在德,不可私恩,故列爵为位,是崇高於有德也。

  ○“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者,此覆释庙中所以授事必随官序,司徒奉牛之属者,官由贤能而兴,今欲尊崇此贤,故授事以表之也。

  ○“登馂、受爵则以上嗣,尊祖之道也”者,此覆释所以登馂、受爵用適子者。夫祭祀是尊严於祖也,適子是先祖之正体,故使受爵於尸,及升馂尸馔,是尊祖之道理也。“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者,此覆释前第五条,臣服君皆斩而巳,又以本轻者为下,本重者为上,不计爵尊卑为次序者,是不夺人本亲之恩,故轻重为序也。

  ○“公与族燕则以齿,而孝弟之道达矣”者,此覆释前第六条,公所以降巳尊而与族人燕会齿列,是欲使孝弟之道通达於下也。君尚有亲而与族人燕,则民有亲属者,岂得相遗弃,此孝弟之道达於下也。

  ○“其族”至“杀也”者,此覆释族食之事,近者食稠,远者食希,每世降一等,是亲亲之杀也。

  ○“战则守於公祢,孝爱之深也”者,此覆释前第七条公在军战伐之事,而载迁主将行又使庶子官主守之者,是为孝爱情深故也。载主将行,示不自专,是孝也。使守而尊之,是爱也。乃是孝爱之深也。

  ○“正室守大庙,尊宗室”者,此覆释所以遣適子守大庙,適子是宗室之正,大庙是祖之正,用適子守大庙,是尊於宗及庙之室故也。

  ○“而君臣之道著矣”者,臣下不敢以庶贱之人守君所重,是君臣之道著明也。

  ○“诸父诸兄守贵室,子弟守下室,而让道达矣”者,此覆释前诸父诸子诸孙守贵宫下室之事,而贵者守贵,贱者守贱,贱者让於贵,贵者不相陵犯,是让道达也。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及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不忘亲也。亲未绝而列於庶人,贱无能也。敬吊、临、赙、赗,睦友之道也。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国有伦,邦国有伦而众乡方矣。乡方,言知所乡。

  ○临如字,徐力鸩反。治,直吏反。乡,许亮反,注同。公族之罪虽亲,不以犯有司正术也,所以体百姓也。犯犹干也。术,法也。

  ○百姓,本或作异姓,非。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弗吊,弗为服,哭于异

译○注“君于”至“哭之”。

○正义说:查《檀弓》记载:“天子哭诸侯,戴爵弁,系麻绖,穿黑色衣服。有人说:让有司去哭他。”正是此意。

公族朝见君主在内朝,因为他们是内亲。虽然其中有尊贵者,但仍按长幼次序排列,以彰显父子之伦。这是指因宗族事务而聚会。外朝则按官职排列,以联结异姓。联结,即连结之意。在宗庙之中,按爵位高低确定位次,是为了崇尚德行。崇,即高。宗人根据官职分配事务,是为了尊重贤能。因为各官职都有其才能。进献祭肉、接受爵位时由嫡长子担任,这是尊重祖先的道理。嫡长子,是祖先的正统继承者。丧事礼仪按丧服轻重的顺序排列,不剥夺人的亲情。纪,即事。君主与族人宴饮时按长幼次序排列,从而使孝悌之道得以通达。因为至尊的君主不将自己与亲族行列区别开来。族食时,每代降低一等,这是亲疏有别的体现。杀,即差别。

○杀,音色戒,徐音所例。差,音初隹,徐音初宜。作战时守护在君主的父庙,这是孝爱之深。行主,是君父的象征。嫡长子守护大庙,尊重宗室,从而使君臣之道显著。因为他们不敢让庶子守护君主所重视的宗庙。伯父伯叔、兄长守护贵室,子弟守护下室,从而使谦让之道通达。因为尊贵者守护贵室,卑贱者守护贱室。上文提到父子孙,此处提到兄弟,互相补充完备。

[疏]“公族”至“达矣”。

○正义说:这是第三节中的下节,再次阐明上文公族九条的含义。

○“公族朝于内朝,内亲也”,这是再次解释第一条,说公族之所以在内朝朝见,是因为他们是内亲。想要使亲族在内,所以在内朝。

○“虽有贵者以齿,明父子也”,这是再次解释第二条,说宗族在内朝虽然尊贵,但仍与卑贱者按年龄计算长幼次序,是为了彰显父子昭穆的根本恩情。

○“外朝以官,体异姓也”,这是再次解释第三条。如果族人入朝,就不再计算年龄,各自随官职排列次序,因为外朝主要尊重区别,不能以私恩为异,所以即使是族人也都按爵位排列位次,这是想要与异姓相连结以为一体。“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德也”,这是再次解释第四条。所以在庙中行礼时不计算年龄,而是按官爵排列位次,因为爵位按德行排序,而庙中行礼时,是先祖尊严所在,主要在于德行,不可凭私恩,所以按爵位排列位次,这是崇高有德之人。

○“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这是再次解释庙中分配事务必随官职次序,如司徒奉牛之类。因为官职由贤能而设立,现在想要尊崇这些贤能,所以分配事务来表彰他们。

○“登馂、受爵则以上嗣,尊祖之道也”,这是再次解释为什么登馂、受爵要用嫡长子。祭祀是尊崇祖先,嫡长子是先祖的正体,所以让他接受尸的爵位,以及升馂尸的祭食,这是尊重祖先的道理。“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这是再次解释第五条,臣子为君主服丧都斩衰而已,又以原本轻的在下,原本重的在上,不计算爵位尊卑为次序,这是不剥夺人本亲的恩情,所以按轻重为序。

○“公与族燕则以齿,而孝弟之道达矣”,这是再次解释第六条,君主之所以降低自己的尊贵而与族人宴饮按长幼排列,是想要使孝悌之道通达于下。君主尚且亲近族人与族人宴饮,那么百姓有亲属的,岂能互相遗弃,这就是孝悌之道通达于下。

○“其族”至“杀也”,这是再次解释族食之事,亲近者食物稠密,疏远者食物稀疏,每代降低一等,这是亲疏有别的体现。

○“战则守于公祢,孝爱之深也”,这是再次解释第七条君主在军中作战之事,而载迁主将行又让庶子官主守之,是因为孝爱情深。载主将行,表示不独断专行,这是孝。让守护并尊重它,这是爱。这就是孝爱之深。

○“正室守大庙,尊宗室”,这是再次解释为什么派遣嫡长子守大庙,嫡长子是宗室的正统,大庙是祖先的正统,用嫡长子守大庙,是尊重宗室及庙室。

○“而君臣之道著矣”,臣下不敢用庶贱之人守护君主所重视的,这是君臣之道显著。

○“诸父诸兄守贵室,子弟守下室,而让道达矣”,这是再次解释前文诸父诸子诸孙守贵宫下室之事,而尊贵者守贵室,卑贱者守贱室,卑贱者让于尊贵者,尊贵者不相侵犯,这是谦让之道通达。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即使是庶人,冠礼、娶妻必须告知,死了必须报丧,这是不忘亲情。亲情未断却列于庶人,是因为卑贱无能。恭敬地吊唁、临丧、赙赠、赗送,这是和睦友好的道理。古代庶子之官治理得当,国家就有伦理,国家有伦理而众人就知所趋向。乡方,是说知道所趋向的方向。

○临如字,徐音力鸩。治,音直吏。乡,音许亮,注同。公族的罪行即使亲近,也不因此触犯有司的法度,这是为了体恤百姓。犯,即干犯。术,即法。

○百姓,本或作异姓,非。在隐蔽处受刑,不与国人共谋兄弟之情。不吊唁,不为服丧,在异处哭

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素服居外,不听乐,私丧之也,骨肉之亲无绝也。公族无宫刑,不翦其类也。翦,割截也。

译在宗庙祭祀时,让公族子弟回避,是为了让他们感到愧对祖先,从而疏远他们。身穿素服居住在宫外,不听音乐,是以私人丧礼的规格对待他们,因为骨肉至亲的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公族子弟不施以宫刑,是为了不灭绝他们的同族。翦,就是割截的意思。

○远,于万反。

  [疏]“五庙”至“类也”。

  ○正义曰:此覆释前第八条祖庙未毁,虽及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之事。所以告、必赴者,君不以贵仍统於亲,故族人有事告、赴是不忘亲也。

  ○“亲未绝而列於庶人,贱无能也”。

  ○此解既与君有亲,何得为庶人者,贱其无能也。

  ○“敬吊、临、赙、赗,睦友之道也”者,此覆释前宜吊不吊,宜免不免,及赗赙必有正焉,之事言君敬重吊临赗赙不使阙失者,是君亲睦和友之道也。

  ○“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国有伦”者,此合结须庶子官义也。不待於第九条覆而先在第八结者,第九是罪恶之事,今结邦国之功,不宜与罪恶相连,故於此结也。伦,理也,言庶子宫治则邦国治理也。

  ○“邦国有伦,而众乡方矣”者,若邦国治理,则天下之人众皆知其所乡之方矣。

  ○“公族之罪虽亲,不以犯有司正术也”者,此释前第九条也。犯,干也。有司,狱官也。术,法也。公族之亲有罪,公应宜放赦之,而犹在五刑者,国立有司之官,以法齐治一切。今不可以私亲之罪,而干坏有司之正法也。

  ○“所以体百姓也”者,此解公所以不干有司正法义也。法无二制,故虽公族之亲犹治之,与百姓为一体,不得独有私也。

  ○“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者,此覆释上致刑于甸人之事。若异姓则刑之於市,此同姓刑於甸师隐僻之处者,不与国人谋虑兄弟也。

  ○“弗吊,弗为服,哭于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者,此覆释上无服及公亲哭之事,所以不吊无服哭於异姓之庙者,为其犯罪忝辱先祖,於公法合疏远之也。“素服居外,不听乐,私丧之也,骨肉之亲无绝也”者,覆释上君为之素服为之变之事。所以素服居在外寝不在内,又不听乐为之变常者,以其实是已亲,私心丧之也。所以私丧之者,骨肉之亲,虽犯刑戮,无断绝之理故也。

  ○“公族无宫刑,不翦其类也”者,覆释上公族无宫刑。所以无宫刑者,不可翦其同类也。上公族无宫刑在哭与素服之前,此在哭与素服之后。此覆说刑杀之后,君则哭之,及素服文相连接,待其事终,然后别释公族无宫刑,故在后也。

  ○注“翦,割截也”。

  ○正义曰:公族既无宫刑,当髡去其发,故《掌戮》云“髡者使守积”,郑康成注法云“谓同族不宫者”是也。

  天子视学,大昕鼓徵,所以警众也。早昧爽击鼓,以召众也。警犹起也。《周礼》“凡用乐”,大胥“以鼓徵学士”。

  ○昕音欣,《说文》云:“旦明日将出也。读若希。”警音景。众至,然后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祭先师、先圣焉。兴犹举也。秩,常也。节犹礼也。使有司摄其事,举常礼祭先师、先圣。不亲祭之者,视学观礼耳,非为彼报也。有司卒事反命。告祭毕也。祭毕,天子乃入。始之养也。又之养老之处。凡大合乐,必遂养老,是以往焉。言始,始立学也。

  ○养如字,徐主尚反,后皆依徐音。处,昌虑反,下同。適东序,释奠於先老。亲奠之者,已所有事也。养老东序,则是视学於上庠。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名以三五者,取象三辰五星,天所因以照明天下者。群老无数,其礼亡。以《乡饮酒礼》言之,帝位之处,则三老如宾,五更如介,群老如众宾必也。

  ○更,江衡反,注同,蔡作叟,音系口反。適馔省醴,养老之珍具。亲视其所有。遂发咏焉。退脩之,以孝养也。发咏,谓以乐纳之。退脩之,谓既迎而入,献之以醴,献毕而乐阕。反,登歌《清庙》。反,谓献群老毕,皆升就席也。反就席,乃席正於西阶上,歌《清庙》以乐之。既歌而语,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既歌,谓乐正告正歌备也。语,谈说也。歌备而旅,旅而说父子君臣长幼之道

译○“远”字,音万。

[疏]从“五庙”到“类也”。

○正义说:这是再次解释前面第八条关于祖庙未毁,即使是庶人冠礼、娶妻必须告知,死后必须报丧的事情。之所以要告知、报丧,是因为君主不因尊贵而仍然统属于亲属,所以族人有事告知、报丧,是不忘记亲情。

○“亲属关系未断绝却列于庶人,是因为卑贱且无能”。

○这是解释既然与君主有亲属关系,为何会成为庶人,是因为他们卑贱且无能。

○“恭敬地吊唁、临丧、赠送助丧财物,是和睦友爱之道”这一句,这是再次解释前面应当吊唁而不吊唁,应当免除而不免除,以及赠送助丧财物必须有正当理由的事情,说的是君主恭敬重视吊唁、临丧、赠送助丧财物,不使其缺失,这是君主亲近和睦、友爱之道。

○“古代庶子官治理得当,国家就有条理”这一句,这是总结需要庶子官的意义。不必等到第九条再解释,而在第八条就先总结,是因为第九条讲的是罪恶之事,现在总结的是国家的功绩,不宜与罪恶相连,所以在此总结。伦,就是理,意思是庶子官治理得当,国家就治理好了。

○“国家有条理,那么众人就都知道所向往的方向了”这一句,如果国家治理好了,那么天下众人就都知道所向往的方向了。

○“公族的罪行即使亲近,也不用来触犯有司的正法”这一句,这是解释前面第九条。犯,就是干犯。有司,是狱官。术,就是法。公族的亲属有罪,公侯应当赦免他们,但他们仍然在五刑之中,这是因为国家设立了有司之官,用法律来整齐治理一切。现在不可以因为私亲的罪行,而干坏有司的正法。

○“以此来体恤百姓”这一句,这是解释公侯之所以不干犯有司正法的意义。法律没有两种制度,所以即使是公族的亲属也加以治理,与百姓为一体,不能独有私情。

○“在隐蔽的地方行刑,是不与国人谋划兄弟之事”这一句,这是再次解释上面在甸人那里行刑的事情。如果是异姓就在市上行刑,这里同姓在甸师隐蔽的地方行刑,是不与国人谋划兄弟之事。

○“不吊唁,不穿丧服,在异姓的宗庙哭泣,是因为羞辱了祖先,疏远他们”这一句,这是再次解释上面无服以及公侯亲自哭泣的事情,之所以不吊唁、无服、在异姓宗庙哭泣,是因为他们犯罪羞辱了祖先,按照公法应当疏远他们。“穿素服住在外面,不听音乐,是私下为他们服丧,骨肉亲情没有断绝”这一句,再次解释上面君主为他们穿素服、改变常礼的事情。之所以穿素服住在外面寝宫而不住在内寝,又不听音乐改变常礼,是因为这其实是自己的亲人,私下心里为他们服丧。之所以私下服丧,是因为骨肉亲情,即使犯了刑戮,也没有断绝的道理。

○“公族没有宫刑,是不剪除他们的同类”这一句,再次解释上面公族没有宫刑。之所以没有宫刑,是因为不可剪除他们的同类。上面公族没有宫刑在哭泣与穿素服之前,这里在哭泣与穿素服之后。这里再次说明刑杀之后,君主就为他们哭泣,以及穿素服,文意相连接,等到事情结束,然后另外解释公族没有宫刑,所以在后面。

○注“翦,割截”。

○正义说:公族既然没有宫刑,应当剃去他们的头发,所以《掌戮》篇说“剃去头发的人让他们看守积聚”,郑康成注释说“指的是同族不施以宫刑的人”就是这样。

天子视察学校,清晨击鼓召集,这是用来警示众人的。天刚亮就击鼓,用来召集众人。警,就是起。《周礼》说“凡是用乐”,大胥“用鼓召集学士”。

○昕,音欣,《说文》说:“旦明日将出也。读若希。”警,音景。众人到了,然后天子才到,于是命令有司行事,举行常规礼节,祭祀先师、先圣。兴,就是举。秩,就是常。节,就是礼。让有司代理其事,举行常规礼节祭祀先师、先圣。不亲自祭祀的原因,是视察学校观看礼节罢了,不是为了报答他们。有司完成事务后回报。报告祭祀完毕。祭祀完毕,天子才进入。开始养老。又去养老的地方。凡是大型合乐,必定随即养老,所以前往那里。说“始”,是开始设立学校。

○养,如字,徐音主尚反,后面都依徐音。处,昌虑反,下面相同。到东序,向先老释奠。亲自奠祭的原因,是自己有所事。养老在东序,那就是在上庠视察学校。于是设置三老、五更、群老的席位。三老五更各一人,都是年老更事致仕的人。天子以父兄之礼供养他们,向天下显示孝悌。命名为三五,是取象三辰五星,是天用来照明天下的。群老没有定数,其礼节已失传。用《乡饮酒礼》来说,帝王位的地方,那么三老如宾,五更如介,群老如众宾,必定如此。

○更,江衡反,注同,蔡作叟,音系口反。到馔省醴,养老的珍美器具。亲自查看他们所有的。于是发出咏叹。退而修习,用来孝养。发咏,是说用音乐接纳他们。退而修习,是说既迎入,献以醴,献毕而乐阕。然后,登歌《清庙》。反,是说献群老毕,都升就席。反就席,于是席正于西阶上,歌《清庙》以乐之。既歌而语,以成之。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既歌,是说乐正告正歌备。语,谈说。歌备而旅,旅而说父子君臣长幼之道

,说合乐之所美,以成其意。《乡射记》曰:“古者於族也语。”下管《象》,舞《大武》,大合众以事,达有神,兴有德也。《象》,周武王伐纣之乐也。以管播其声,又为之舞,皆於堂下。众谓所合学士也。达有神,明天授命周家之有神也。兴有德,美文王武王有德,师乐为用,前歌后舞。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焉,而上下之义行矣。由《清庙》与《武》也。有司告以乐阕,阕,终也。告君以歌舞之乐终,此所告者,谓无筭乐。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养老幼于东序。”终之以仁也。群吏,乡、遂之官。王於燕之末,而命诸侯时朝会在此者,各反养老如此礼,是终其仁心。《孝经说》所谓诸侯归各帅於国,大夫勤於朝,州里<马岂>於邑是也。

译阐述合乐所赞美的内容,以成就其意义。《乡射记》说:“古人在宗族聚会时进行讲习。”堂下吹奏《象》乐,跳《大武》舞,大规模聚集众人来从事祭祀之事,以显明天命赋予周室的神圣,兴起文王、武王的德行。《象》是周武王讨伐商纣时的乐舞。用管乐演奏其声,又为之舞蹈,都在堂下进行。众,指所聚集的学士。达有神,是阐明上天授予周室的神圣使命。兴有德,是赞美文王、武王的德行,乐舞得以运用,前面歌唱后面舞蹈。端正君臣的位置,区分贵贱的等级,这样上下的道义就实行了。这都是通过《清庙》和《武》乐实现的。有司报告乐曲终了,阕,就是终了的意思。向君王报告歌舞之乐已经结束,这里所报告的,是指无算乐。君王于是命令公、侯、伯、子、男以及众官吏,说:“回去,在东序养老幼。”这是以仁爱作为终结。群吏,指乡、遂的官员。君王在宴饮结束时,命令此时在此朝会的诸侯,各自回去按照这样的礼仪养老幼,这是终结其仁爱之心。《孝经说》所说的诸侯回国各自率领国人,大夫勤于朝政,州里之官勤勉于邑中,就是这个意思。

○<马岂>,皇音冀,冀,及也;本又作恺,又作骏,骏亦作骥。

  [疏]“天子视学,大昕鼓,所以警众也”至“之以仁也”。

  ○正义曰:此一节是第四节中之上节,论天子视学必遂养老之法则,养老既毕,乃命诸侯群吏令养老之事。“天子视学”者,谓仲春合舞,季春合乐,仲秋合声。於此之时,天子亲往视学也。“大昕鼓征”者,谓视学之晨,大犹初也。昕犹明也。征犹召也。谓初始昕明,击鼓以召学士。所以警众者,初昕击鼓,警动众人,令早起也。

  ○“众至然后天子至”者,众人既闻鼓声而起,先至会聚之处,然后天子始至,尊者体盘故也。

  ○“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者,天子既至,乃命遣有司,行此释奠之事。兴,举也。秩,常也。节,礼也。谓兴举寻常旧礼,以祭先师先圣焉。有司则《诗》、《书》、《礼》、《乐》之教官也。

  ○“有司卒事反命”者,卒事谓终卒释奠之事,行事毕而反命於天子,于时天子视学在虞庠之中,有司释奠既毕,天子乃从虞庠入反於国,明日乃之东序而养老,故云“始之养也”。

  ○“適东序,释奠於先老”者,若其寻常视学,则於东胶中唯行养老之礼。若始立学,既视学毕,则適之养老之处,东序之中,天子亲自释奠於先世之老,祀先老既毕,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

  ○礼先老毕,遂之於东序中,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若非始立学,则不释奠於先老也。

  ○“適馔省醴,养老之珍具”者,布席既毕,天子亲適陈馔之处,省视醴酒,并省视养老之珍具。遂发咏焉者,省具既毕,出迎三老五更,将入门之时,遂作乐,发其歌咏,以乐纳之也。

  ○“退脩之以孝养也”,谓三老五更入,而即位於西阶下,天子乃退酌醴献之,以脩行孝养之道也。

  ○“反,登歌清庙”者,反谓反席,三老五更群老初受献毕,皆立於西阶下东面,今皆反升就席,乃使工登堂上西阶北面,歌《清庙》之诗以乐之也。“既歌而语以成之也”者,谓既歌《清庙》之后,则至旅酬之节,语谓谈说善道,以成就天子养老之义也。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者,所谈说善言,论父子君臣长幼尊卑上下之道理也。

  ○“合德音之致”者,德音谓歌《清庙》之诗,文王道德之音。致谓致极也。言说父子君臣长幼之道理,合会《清庙》文王道德音声,理之至极也。

  ○“礼之大者也”,言登歌《清庙》,语说父子君臣之道,是礼之大者也。

  ○“下管《象》,舞《大武》”者,谓登歌之后,笙入立於堂下,《象》谓象武王伐纣之乐,堂下管中,奏此《象》、《武》之曲,庭中舞此《大武》之舞,《大武》即《象》也,变文耳。

  ○“大合众以事”者,众谓大会聚学士,以登歌下管之事。

  ○“达有神”者,谓歌舞其乐,明达上天授命周家之有神也。“兴有德”者,兴谓发起文王武王之有德,使众前歌后舞也。

  ○“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焉”者,登歌《清庙》,文王诗也。君诗在上,下管象,是武王诗,臣诗在下,是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也。

  ○“而上下之义行矣”者,既以此教上下,众知之,是上下之义行於众庶也。

  ○“有司告以乐阕”者,阕,终也。谓养老之末,无筭乐之终也。有司告王以乐终。

  ○“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者,於时诸侯及乡遂之吏在此席,王燕末,乃告之,令其养老幼也。

  ○“曰反养老幼于东序”者,此则王所告诸侯之辞也。令其各反其国,养老幼如我於东序之礼也。

  ○“终之以仁也”者,谓仁恩,王家恒自养老,是仁恩也。又令诸侯州里而行养老,是终之以仁,谓仁恩之心也。

  ○注“早昧”至“学士”。

  ○正义曰:经云“大昕”,昕,明也。恐是盛明之时,故云早昧爽之前,凡物以初为大,以末为小。必知早昧爽者,以云鼓征众至,然后天子至。若其盛明始召学士则晚矣。

译○“马岂”,皇氏音“冀”,冀,意为及;原本又写作“恺”,又写作“骏”,骏也写作“骥”。

[疏]从“天子视学,大昕鼓征,所以警众也”到“终之以仁也”。

○正义说:这一节是第四节中的上节,论述天子视察学校后必定遵循养老的法则,养老仪式结束后,便命令诸侯和众官吏推行养老之事。“天子视学”,是指仲春时节合舞,季春时节合乐,仲秋时节合声。在这个时候,天子亲自前往视察学校。“大昕鼓征”,是指视察学校的早晨,大意为初,昕意为明,征意为召。意思是天刚亮时,击鼓来召集学士。之所以说“警众”,是因为天刚亮时击鼓,惊醒众人,让他们早起。

○“众人到达后天子才到”,是指众人听到鼓声后起床,先到达聚会的地方,然后天子才到,这是因为尊者崇尚从容的缘故。

○“于是命令有司行事,兴举常礼”,是指天子到达后,便命令派遣有司,举行释奠的仪式。兴,意为举;秩,意为常;节,意为礼。意思是兴举平常的旧礼,来祭祀先师先圣。有司就是《诗》、《书》、《礼》、《乐》的教官。

○“有司完成事务后回报”,卒事意为完成释奠的事务,行事完毕后向天子回报。当时天子在虞庠中视察学校,有司释奠结束后,天子便从虞庠返回国都,第二天才去东序进行养老,所以说“开始养老”。

○“前往东序,向先老释奠”,如果是平常视察学校,就在东胶中只举行养老之礼。如果是刚开始设立学校,视察学校结束后,就前往养老的地方,在东序之中,天子亲自向先世的老人释奠,祭祀先老结束后,就设置三老、五更、群老的席位。

○祭祀先老结束后,就在东序中,设置三老、五更、群老的席位。如果不是刚开始设立学校,就不向先老释奠。

○“前往陈设饮食的地方省视醴酒,养老的珍美器具”,铺设席位结束后,天子亲自前往陈设饮食的地方,省视醴酒,并省视养老的珍美器具。于是发出咏唱,是指省视器具结束后,出迎三老五更,将要入门的时候,于是奏乐,发出歌咏,用音乐迎接他们。

○“退下后修习孝养之道”,是指三老五更进入,就在西阶下就位,天子便退下斟醴酒献给他们,以修习孝养之道。

○“返回,登堂歌唱《清庙》”,反意为返回席位,三老五更群老刚接受献酒完毕,都站在西阶下面向东,现在都返回升堂就座,于是让乐工登上堂上西阶面向北,歌唱《清庙》这首诗来娱乐他们。“歌唱完毕后谈论以成就它”,是指歌唱《清庙》之后,就到了旅酬的环节,语意为谈论善道,以成就天子养老的意义。谈论父子君臣长幼的道理,是指所谈论的善言,论述父子君臣长幼尊卑上下的道理。

○“符合德音的极致”,德音指歌唱《清庙》这首诗,是文王道德的声音。致意为达到极致。意思是谈论父子君臣长幼的道理,符合《清庙》文王道德的声音,达到了道理的极致。

○“这是礼中最大的”,意思是登堂歌唱《清庙》,谈论父子君臣的道理,是礼中最大的。

○“下面吹奏《象》,舞蹈《大武》”,是指登堂歌唱之后,笙乐进入立于堂下,《象》指象武王伐纣的音乐,堂下管乐中,演奏这《象》、《武》的曲调,庭院中舞蹈这《大武》的舞蹈,《大武》就是《象》,只是变换了文字而已。

○“大规模聚集众人来从事”,众指大规模聚集学士,从事登堂歌唱和堂下吹奏的事务。

○“通达有神”,是指歌舞其乐,明达上天授予周家使命是有神的。“兴发有德”,兴指发起文王武王的有德,使众人前歌后舞。

○“端正君臣的位次,贵贱的等级”,登堂歌唱《清庙》,是文王的诗。君王的诗在上,堂下吹奏《象》,是武王的诗,臣子的诗在下,这是端正君臣的位次,贵贱的等级。

○“于是上下的义理就实行了”,既然用这个教导上下,众人知道了,于是上下的义理就在众庶中实行了。

○“有司报告乐终”,阕,意为终。是指养老的最后,无筭乐的结束。有司向王报告乐终。

○“王于是命令公侯伯子男及群吏”,当时诸侯及乡遂的官吏在此席位,王宴饮结束时,便告诉他们,让他们养老幼。

○“说返回在东序养老幼”,这是王告诉诸侯的话。命令他们各自返回自己的国家,像我在东序的礼仪一样养老幼。

○“以仁恩终结”,是指仁恩,王家一直自己养老,这是仁恩。又命令诸侯州里实行养老,是以仁恩终结,指仁恩之心。

○注“早昧”到“学士”。

○正义说:经文说“大昕”,昕,意为明。恐怕是盛明之时,所以说在早昧爽之前,凡物以初为大,以末为小。必定知道是早昧爽,因为说鼓征众人到达,然后天子到达。如果是盛明时才开始召集学士就晚了。

○注“兴犹”至“报也”。

  ○正义曰:“秩,常也”,《释诂》文也。云“举常礼祭先师先圣”者,此谓因大合乐之时,在虞庠之中,祭先师先圣也。若四时常奠,各於其学之中,又不祭先圣也。云“视学观礼耳,非为彼报也”者,解天子不亲释奠之意。所以视学者,观看有司行礼耳,非是为彼学士而报先圣先师也。

译○注“兴犹”至“报也”。

○正义说:“秩,就是常”,这是《释诂》中的原文。说“举行常礼祭祀先师先圣”,这是指趁着大合乐的时候,在虞庠之中,祭祀先师先圣。如果是四季常奠,各自在其学校之中进行,又不祭祀先圣。说“视察学校观看礼仪罢了,不是为了报答他们”这是解释天子不亲自释奠的原因。之所以视察学校,是观看有司行礼罢了,并不是为了那些学士而报答先圣先师。

○注“凡大”至“学也”。

  ○正义曰:言“凡大合乐必遂养老”者,为其养老,是以往焉。大合乐者,郑前注春合舞、秋合声为大合乐,其实《月令》季春合乐亦是也。云“言始,始立学也”者,以上文称云始立学,故以此始为始立学。若然始立学则之养老,而寻常视学则不养老,何得云“凡大合乐必遂养老”者?然此云始之养也,为下释奠於先老之学,故云始立学也。若非始立学之后,则视学凡养老於东胶,不释奠於先老也。皇氏云:“若寻常视学,则养老於东胶;若始立学,则养老於东序。”以为周立三代之学,又立周之大学於东谓之东胶,立小学於西郊谓之虞庠,故以东胶别也。

  ○注“三老”至“必也”。

  ○正义曰:“三老五更,各一人”,蔡邕以为更字为叟。叟,老称。又以三老为三人,五更为五人,非郑义也,今所不取。云“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三老亦有更名,五更亦有老称,但尊此老名,特属三老耳。以其天子父兄所事,故知致仕者,知天子以父兄养之者,以天子冕而总干而舞,执酱而馈,是父兄事也。云“取象三辰五星”者,三辰谓日月星,五星谓东方岁星,南方荧惑,西方大白,北方辰星,中央镇星。其三辰之星者,二十八宿及诸星也。云“三老如宾,五更如介”者,案《乡饮酒注》“敷席,宾席,牖前南面。介席,西阶上东面”是也。云“群老如众宾必也”者,三老既如宾,五更既如介,故群老如众宾,以其无文,故云必也。案《乡饮酒注》“席众宾於宾之西南面,各特焉”是也。

  ○注“发咏”至“乐阕”。

  ○正义曰:此文承“设席省醴”之后也,云发咏,以大射之礼约之,当纳宾之节。案《大射》宾入及庭,奏《肆夏》,此养老既尊,故用两君敌礼,入门即奏《肆夏》,故《仲尼燕居》云“入门而县兴”是也。云“退脩之,谓既迎而入,献之以醴”者,谓迎老、更就位,主人乃退酌醴献之也。

  ○注“反就”至“乐之”。

  ○正义曰:知反就席,乃席工於西阶上者,约《乡饮酒礼》文知之也。

  ○注“既歌”至“也语”。

  ○正义曰:案《乡饮酒》登歌之后,乃下管,间歌合乐之后,乐正告云正歌备。定本云正歌云工歌备,误也。工当为正也。云“歌备而旅”者,案《乡饮酒》之礼,告正歌备后,作相为司正,宾取觯酬主人,主人酬众宾,是歌备而旅酬也。旅酬之时则语说,合於乐之所美,以成其意者,解经“合德音之致”。乐之所美,谓《清庙》之诗,所美文王有君臣父子长幼之德。今於旅之时,论说君臣父子之道,合会《清庙》所美之事,以成就其升歌《清庙》之意。

  ○注“象周”至“后舞”。

  ○正义曰:案《诗》“维清奏《象》舞”,是武王作乐称《象》也。故《左传》云:“见舞象箾南籥。”必知此是武王伐纣乐者,以上文云“登歌《清庙》”,此云“下管象”,下云“正君臣之位,上下之义”,故知此《象》为武王乐在堂下也。云“师乐为用,前歌后舞”者,是今文《泰誓》之文也。

  ○注“由清庙与武也”。

  ○正义曰:“登歌《清庙》,下管《象》,父诗在上,子诗在下,故得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也。

  ○注“此所告者,谓无筭乐”。

  ○正义曰:以上云“登歌《清庙》”,次“下管《象》”,此云“告以乐阕”,下即云王乃命诸侯反养者,是燕末之事,故知乐阕者,谓无筭乐也。

  ○注“群吏”至“是也”。

  ○正义曰:经云“乃命公侯伯子男”,又云“及群吏”,诸侯既为畿外,故知群吏谓畿内乡遂之官也。云“各反养老如此礼,是终其仁心”者,此是王命诸侯群吏,使之养老如此礼,谓如王家於东序之礼,是终竟其仁心也。云“《孝经说》”以下者,《孝经援神契》文。云“诸侯归各帅於国”者,诸侯还归帅行於国;云“大夫勤於朝”者,大夫勤力行之於朝;云“州里<马岂>於邑”者,州长里

译○注“凡大”至“学也”。

○正义说:说“凡大合乐必定接着养老”,是因为为了养老,所以前往那里。大合乐,郑玄前面的注说春季合舞、秋季合声为大合乐,其实《月令》中季春合乐也是大合乐。说“言始,是始立学”的,是因为上文说始立学,所以把这个始理解为始立学。如果这样,始立学就养老,而平常视学就不养老,怎么能说“凡大合乐必定接着养老”呢?然而这里说始立学时的养老,是为了下文解释在东序释奠于先老,所以说始立学。如果不是始立学之后,那么视学时就在东胶养老,不在东序释奠于先老了。皇氏说:“如果是平常视学,就在东胶养老;如果是始立学,就在东序养老。”认为周代设立三代的学校,又设立周的大学在东边叫东胶,设立小学在西郊叫虞庠,所以用东胶来区别。

○注“三老”至“必也”。

○正义说:“三老五更,各一人”,蔡邕认为更字是叟。叟,是老人的称呼。又把三老当作三人,五更当作五人,这不是郑玄的意思,现在不采纳。说“都是年老经历世事而退休的”,三老也有更的称呼,五更也有老的称呼,只是尊崇这个老的名称,特别属于三老罢了。因为他们是天子以父兄之礼侍奉的,所以知道是退休的人,知道天子以父兄之礼供养他们,是因为天子戴着冕拿着盾牌跳舞,拿着酱料进献,这是侍奉父兄的礼节。说“取象于三辰五星”的,三辰指日月星,五星指东方岁星,南方荧惑,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央镇星。三辰中的星,指二十八宿及诸星。说“三老如宾,五更如介”的,根据《乡饮酒注》“铺设席子,宾席在窗前面朝南。介席在西阶上面朝东”就是这样。说“群老如众宾必定如此”的,三老既然如宾,五更既然如介,所以群老如众宾,因为经文没有明文,所以说必定如此。根据《乡饮酒注》“在宾的西南面铺设众宾的席子,各自单独设席”就是这样。

○注“发咏”至“乐阕”。

○正义说:这段文字承接“设席省醴”之后,说发咏,以大射之礼来约略推断,应当在纳宾的环节。根据《大射》宾进入庭院,演奏《肆夏》,这里养老既然尊贵,所以用两君对等的礼节,入门就演奏《肆夏》,所以《仲尼燕居》说“入门而悬挂的乐器响起”就是这样。说“退而修之,是说迎接进入后,献之以醴”的,是说迎接老、更就位,主人于是退下酌醴献给他们。

○注“反就”至“乐之”。

○正义说:知道反就席,于是把乐工安排在阶上,是根据《乡饮酒礼》的文字推断出来的。

○注“既歌”至“也语”。

○正义说:根据《乡饮酒》登歌之后,于是下管,间歌合乐之后,乐正报告说正歌完备。定本说正歌说工歌完备,是错误的。工应当是正。说“歌备而旅”的,根据《乡饮酒》的礼节,报告正歌完备后,作相为司正,宾取觯酬主人,主人酬众宾,这就是歌备而旅酬。旅酬的时候就言语解说,符合音乐所赞美的事物,以完成其意,解释经文“合德音之致”。音乐所赞美的,指《清庙》的诗,所赞美的是文王有君臣父子长幼之德。现在在旅酬的时候,论述君臣父子之道,符合《清庙》所赞美的事物,以成就其升歌《清庙》的意旨。

○注“象周”至“后舞”。

○正义说:根据《诗》“维清奏《象》舞”,是武王作乐称《象》。所以《左传》说:“见舞象箾南籥。”必定知道这是武王伐纣的音乐,是因为上文说“登歌《清庙》”,这里说“下管象”,下面说“正君臣之位,上下之义”,所以知道这《象》是武王的音乐在堂下。说“师乐为用,前歌后舞”的,是今文《泰誓》的文字。

○注“由清庙与武也”。

○正义说:“登歌《清庙》,下管《象》,父诗在上,子诗在下,所以能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

○注“此所告者,谓无筭乐”。

○正义说:因为上文说“登歌《清庙》”,接着“下管《象》”,这里说“告以乐阕”,下面就说王于是命令诸侯反养,这是燕末的事情,所以知道乐阕,是指无筭乐。

○注“群吏”至“是也”。

○正义说:经文说“乃命公侯伯子男”,又说“及群吏”,诸侯既然在畿外,所以知道群吏指畿内乡遂的官员。说“各反养老如此礼,是终其仁心”的,这是王命令诸侯群吏,让他们养老如此礼,指如王家在东序的礼节,是终竟其仁心。说“《孝经说》”以下的,是《孝经援神契》的文字。说“诸侯归各帅於国”的,诸侯还归帅行于国;说“大夫勤於朝”的,大夫勤力行之于朝;说“州里<马岂>於邑”的,州长里

宰之官希<马岂>慕仰行之於邑是也,谓此在下奉行在上之事也。

译宰官稀少,仰慕并效法上级在邑中推行的政教,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意指下级奉行上级所颁布的事务。

是故圣人之记事也,虑之以大,谓先本於孝弟之道。爱之以敬,谓省其所以养老之具。行之以礼,谓亲迎之如见父兄。脩之以孝养,谓亲献之荐之。纪之以义,谓既歌而语之。终之以仁。谓又以命诸侯归於国复自行之。

  [疏]“是故”至“以仁”。

  ○正义曰:此一节是第四节中之下节,申说视学养老之义。“是故圣人之记事也”者,方释养老之义。记事,谓圣人亲行养老之礼,记序前代之事也。“虑之以大”者,先解初将谋虑养老之时也。虑,谋也。大谓孝弟也。言谋虑於养老之事,是本於孝弟故也,故云“虑之以大也”。

  ○“爱之以敬”者,解“適馔省醴”,是爱而又敬之也。

  ○“行之以礼”者,解“遂发咏焉”而自迎之,如见父兄之礼也。

  ○“脩之以孝养”者,解既迎又亲献醴荐馔,是脩於孝养故也。

  ○“纪之以义”者,解“既歌而语”,是纪录德音之义,亦存天下之大义也。

  ○“终之以仁”者,解乐阕而又命诸臣,令归国各行此礼,是终之以仁心也。

  是故古之人,一举事,而众皆知其德之备也。古之君子,举大事必慎其终始,而众安得不喻焉。言其为之本末露见,尽可得而知也。喻犹晓也。《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兑当为说,《说命》书篇名,殷高宗之臣傅说之所作。典,常也。念事之终始常於学。学,礼义之府。

  ○兑,注作说,同音悦。

  [疏]“是故”至“于学”。

  ○正义曰:此亦是第四节中之下节,覆说养老而在下众庶知道德之备其在学乎。“一举事而众皆知其德之备”者,谓一举养老之事以示於下,而众皆知其在上道德备具。其备具者,则“上虑之以大,爱之以敬,行之以礼”之属是也。

  ○“古之君子,举大事必慎其终始”者,大事谓养老,初则虑之以大,是慎其始,末则终之以仁,是慎其终也,而众安得不喻焉。圣人养老,既慎其本末终始,一一露见,尽以示众庶,而众何得不晓喻焉?言众皆晓喻养老之德也。

  ○“《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者,《兑命》,《尚书》篇名,殷高宗之臣传说所作,录记者既美养老终始,而众得晓喻,是由学而来,故引《兑命》学为可重之事以结之。云“念终始”者,言人君念录事之终始,常在於学中念之,以学为礼义之府,故圣人於中而行养老之礼,是念终始常於学也。

  ○注“兑当”至“之府”。

  ○正义曰:案《尚书序》云“高宗梦傅说”,“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故知兑当为说也。“典,常也”,《释诂》文。

  《世子之记》曰:朝夕至于大寝之门外,问於内竖曰:“今日安否何如?”朝夕,朝朝暮夕也。日中又朝,文王之为世子,非礼之制。世子之礼亡,言此存其《记》。

  ○朝夕至于,直遥反,旦曰朝,暮曰夕,旧如字。朝朝,上如字,下文“朝夕之食上”同;下直遥反。内竖曰:“今日安。”世子乃有喜色。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世子,世子色忧不满容。色忧,忧浅也。不及文王行不能正履。内竖言“复初”,然后亦复初。朝夕之食上,世子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羞必知所进,以命膳宰,然后退。羞必知所进,必知亲所食。

  ○上,时掌反。若内竖言疾,则世子亲齐玄而养,亲犹自也。养疾者齐玄,玄冠、玄端也。

  ○齐,侧皆反,注同。膳宰之馔,必敬视之。疾者之食,齐和所欲或异。

  ○齐,才细反。和,胡卧反。疾之药,必亲尝之。试毒味也。尝馔善,则世子亦能食。善谓多於前。尝馔寡,世子亦不能饱。又不及武王一饭再饭。以至于复初,然后亦复初。复常所服。

  [疏]“世子”至“复初”。

  ○正义曰:此第三节也。以文王为世子,是圣人之法也,不可以为常行,故此记寻常世子之礼也。

  ○“则世子亲齐玄而养”者,内竖既言有疾,则世子亲自齐戒,衣玄冠玄端而养也。

  ○注“亲犹

译因此圣人在记录事务时,以孝悌这一大道作为谋虑的根本;以恭敬之心去爱护,即省察供养老人的器具是否完备;以礼仪来施行,即亲迎老人如同拜见父兄一般;以孝养来修持,即亲自进献食物;以道义来记载,即在歌唱之后与之交谈;以仁爱来终结,即又命令诸侯回国后也自行施行此礼。

[疏]“是故”到“以仁”。

○正义说:这一节是第四节中的下节,申述视学养老的意义。“是故圣人在记录事务时”,此处正在解释养老的意义。记事,是指圣人亲自施行养老之礼,记录并叙述前代的事迹。“虑之以大”,此处先解释最初谋划养老之时。虑,即谋划。大,指孝悌。说在谋划养老之事时,是以孝悌为根本的,所以说“虑之以大”。

○“爱之以敬”,此处解释“適馔省醴”,是爱护而又恭敬他们。

○“行之以礼”,此处解释“遂发咏焉”而亲自迎接,如同拜见父兄的礼仪。

○“脩之以孝养”,此处解释既迎接又亲自进献醴酒和食物,是因为修持孝养的缘故。

○“纪之以义”,此处解释“既歌而语”,是记录德音的意义,也保存了天下的大义。

○“终之以仁”,此处解释乐曲结束后又命令众臣,让他们回国各自施行此礼,是以仁心来终结。

因此古人做一件事,众人就都知道他的德行完备了。古代的君子,做大事必定慎重其开始和结束,那么众人怎么能不明白呢?是说他的做事本末显露可见,完全能够被知晓。喻,即明白。《兑命》说:“思念事情的始终,常在于学中。”兑应当为说,《说命》是《尚书》的篇名,是殷高宗的臣子傅说所作的。典,即常。思念事情的始终常在于学中。学,是礼义的府库。

○兑,注作说,同音悦。

[疏]“是故”到“于学”。

○正义说:这也是第四节中的下节,再次说明养老而在下位众庶知道道德完备在于学吗?“一举事而众皆知其德之备”,是指一举起养老之事来示于下位,而众人就都知道在上位者道德完备。那完备的,就是“上虑之以大,爱之以敬,行之以礼”之类。

○“古之君子,举大事必慎其终始”,大事指养老,起初以大道谋虑,是慎重其开始,最后以仁爱终结,是慎重其结束,那么众人怎么能不明白呢?圣人养老,既然慎重其本末始终,一一显露可见,全部示于众庶,那么众人怎么能不晓喻呢?是说众人都晓喻养老的德行。

○“《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兑命》,是《尚书》篇名,殷高宗的臣子傅说所作,记录者既然赞美养老的始终,而众人得以晓喻,这是由学而来的,所以引用《兑命》以学为可重视之事来结尾。说“念终始”,是说人君思念记录事情的始终,常在于学中思念,因为学是礼义的府库,所以圣人在其中施行养老之礼,是思念始终常在于学中。

○注“兑当”到“之府”。

○正义说:查《尚书序》说“高宗梦傅说”,“在傅岩得到他,作《说命》三篇”,所以知道兑应当为说。“典,常也”,是《释诂》中的文句。

《世子之记》说:早晚到大寝门外,问内竖说:“今天安否如何?”早晚,即早晨和晚上。日中又朝,是文王作为世子时的做法,并非礼仪的常制。世子的礼仪已失传,这里记载的是《记》中保存的内容。

○早晚至于,直遥反,旦曰朝,暮曰夕,旧如字。朝朝,上如字,下文“朝夕之食上”同;下直遥反。内竖说:“今天安好。”世子于是就有喜色。如果有不安的节度,那么内竖就告诉世子,世子神色忧愁,不满于容态。色忧,即忧愁较浅。不及文王行走不能端正步履。内竖说“恢复如初”,然后也恢复如初。早晚进食时,世子必定在旁观察寒暖的节度。进食完毕,询问所吃的食物。羞(进献的食物)必定知道所进献的,以此命令膳宰,然后退下。羞必定知道所进献的,必定知道亲人所吃的。

○上,时掌反。如果内竖说生病,那么世子亲自斋戒穿玄色衣服来侍奉,亲,即亲自。侍奉病人要斋戒穿玄色,玄冠、玄端。

○齐,侧皆反,注同。膳宰准备的食物,必定恭敬地查看。病人的食物,调和的口味或许不同。

○齐,才细反。和,胡卧反。病人的药,必定亲自品尝。试毒味。尝食物好,那么世子也能吃。好,指比之前多。尝食物少,世子也不能吃饱。又不及武王一顿饭吃两次。一直到恢复如初,然后也恢复如初。恢复平常所穿的衣服。

[疏]“世子”到“复初”。

○正义说:这是第三节。因为文王作为世子,是圣人的做法,不可以作为常行的规范,所以这篇《记》记载寻常世子的礼仪。

○“则世子亲齐玄而养”,内竖既说生病,那么世子亲自斋戒,穿玄冠玄端来侍奉。

○注“亲犹

”至“端也”。

  ○正义曰:经云“亲齐”,恐是世子亲视齐戒之事,非身自为,故云“亲犹自也”。以其玄冠而养,是世子自养,故知齐是世子自齐也。云“齐玄,玄冠玄端也”,以经直云“齐玄”,故知冠衣皆玄也,是以为玄冠玄端。此则齐服,故《玉藻》云:“玄冠丹组缨,诸侯之齐冠也。玄冠綦组缨,士之齐冠也。”玄端其衣,则缁布衣也。谓之端者,端,正也。其制正幅,袂二尺二寸,袪尺二寸。郑注《玉藻》云:“天子诸侯,玄端朱裳。大夫素裳。”《士冠礼》:“上士玄端玄裳,中士玄端黄裳,下士玄端杂裳。”齐必用玄者,玄是阴之色,阴气静,齐亦静,故用玄也。

译至于“端”字。

○正义说:经文说“亲齐”,恐怕是世子亲自视察斋戒之事,并非亲自实行,所以说“亲”就是“自”的意思。因为穿着玄色冠服进行斋戒,这是世子自己斋戒,所以知道“齐”是世子自己斋戒。说“齐玄,即玄冠玄端”,因为经文只说“齐玄”,所以知道冠和衣服都是玄色的,因此定为玄冠玄端。这是斋戒的服饰,所以《玉藻》说:“玄冠配红色丝带缨,是诸侯的斋戒冠服。玄冠配青色丝带缨,是士的斋戒冠服。”玄端作为上衣,就是缁布衣。称为“端”,是因为“端”意为“正”。它的形制是整幅布不加裁剪,袖子长二尺二寸,袖口宽一尺二寸。郑玄注《玉藻》说:“天子诸侯,玄端配朱色下裳。大夫配素色下裳。”《士冠礼》说:“上士玄端配玄色下裳,中士玄端配黄色下裳,下士玄端配杂色下裳。”斋戒必须用玄色,是因为玄色是阴的颜色,阴气主静,斋戒也主静,所以用玄色。